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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评分法
和前两种方法相比,信用评分法是一个量化法最著名的模型就是Z计分模型(Z-score):它的基本思想是利用数理统计中的辨别方法分析银行的贷款情况,建立一个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区分信贷风险度的模型,得到最能够反映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的好坏,具有预测和分析价值的比率,从而对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状况评估。模型如下:X1=流动资本/总资产;X2=留存收益/总资产;X3=息税前收益/总资产;X4=优先股和普通股市值/总负债;X5=销售额/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总资产。Z<1.8,财务状况较差,信用风险高,拒绝贷款;1.8≤Z≤2.99,为灰色区,误判的概率较大;2.99<Z,财务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低,可以贷款。Z-score模型主要是利用财务指标进行加权平均,该模型有2大缺陷:①企业财务数据反映的是过去的信息,利用这些数据进行风险度量的结果也只是对过去风险水平的测量;②中小企业多半不是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原始数据获得困难。
二、现代判别法
(一)统计模型法。统计模型法是典型的定量评级法,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数据,统计模型,计算其违约风险的大小常见的有Logit模型和Probit模型。1、Logit模型。Logit模型是通过一个取值为0和1之间的Logistic函数来进行二类模式分类。不要求数据满足正态分布,这是其最大优点;另外,自变量、因变量之间不是线性关系,模型如下:xk(k=1,2,…m)为信用风险影响变量(多为企业财务指标),ck(k=0,1,2,…,m)为技术系数,通过回归估计获得。回归值p∈(0,1)为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分析的判别结果。如果p接近于0,则被判定为“差类”企业;若p接近于1,则被判定为“好类”企业。即p值离0越远,企业违约风险越小;反之,违约风险越大。2、Probit模型。Probit模型假定误差项服从标准正态分布,样本企业的债信质量得分也服从标准正态分布。Xi与B分别为解释变量与回归系数构成的向量;Yi*为样本公司有财务危机的倾向。当Yi*>0时,表示样本企业有债务危机倾向;当Yi*<0时,表示无债务危机倾向。统计模型确实可以凭借统计分析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依据,比较容易在评级效果上取得一致性。但存在两点缺陷:①缺乏有力的理论基础支持区别函数中的权重及自变量。在信用评分模型中的权重及自变量通常只能维持短期的稳定状态,特别是当金融市场发生变化时,其他的财务比率也许在解释违约风险概率上容易造成预测模型的不稳定。②模型忽略了难以计量但又重要的因素,如借款人声誉。
(二)人工智能法。人工智能法主要包含专家系统和神经网络。1、专家系统。专家系统其实是模拟专家运用知识进行推理的计算机程序,将专家解决问题的推理过程再现从而成为专家的决策工具或为非专业决策者提供专业性建议。专家系统一般采用归纳推理法,分析一系列案例,发现其规律。归纳推理有两种途径:一是利用大量案例信息来发现规律的信息驱动型;二是利用先验模型指导来发现规律的意识模型驱动型。利用计算机的人工智能法大大降低了风险评估的难度,但是专家系统中知识的获取始终是瓶颈,极大地影响着专家系统在信用分析领域的应用前景。2、神经网络(PNN)。神经网络是一种具有模式识别能力、自组织、自适应、自学习特点的计算机制,该方法主要将知识编码用于整个权值网络,具有包容错误的能力,同时对数据的分布没有严格要求,也不必要详细表述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该模型原理是通过神经网络的分类功能进行信用风险分析的。首先找出影响分类的因素,作为PNN的输入量,然后通过有导师的或无导师的训练形成神经网络的信用风险分析模型,用于新样本的判别。
三、结论
信用风险度量方法大致经历了从定性到定量;从指标分析到模型分析;从财务指标分析到资产市场价值分析;从只考虑公司这个微观客体到把宏观经济因素考虑在内。考虑到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为非上市公司,Z-score模型无法普遍推行使用。另外,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尚不成熟,历史信用数据积累少,质量较差,当前运用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技术评估我国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尚不成熟。但是,目前银行单独使用传统分析法,将大部分资金匮乏的中小企业拒之门外,逼迫中小企业求助民间贷款,年利息高达30%。“贷款越来越少,利息越来越高”成了中小企业发展的罩门。因此,度量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最有效办法是将传统方法与现代判别法相结合,同时载入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进行多元统计分析。
作者:赵池北单位: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一、我国外贸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普遍缺乏信用管理专职机构从大量的案例中不难发现,一些外贸企业因为内部没有专职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构,就不可能有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因此,引发我国外贸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的重要原因是企业缺乏信用管理体系。即使部分企业建立了信用管理专职机构,但因公司管理层的不重视或专职人员的管理水平不高而未发挥实际作用。
(二)员工信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资信调查对于任何外贸企业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大量实践证明,做好资信调查工作可以规避很多交易风险。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决定外贸企业能否顺利履行合同、安全收汇。由于同业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目前我国外贸企业的生存环境并不乐观,许多外贸企业给予外商较为宽松的付款条件来独揽客户,从而忽略了资信调查工作,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二、对我国外贸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构建外贸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信用风险的产生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交易环节,而是贯穿了整个贸易流程,因此,构建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也必须贯穿于所有可能产生风险的交易环节,实现对各个风险环节的全程控制。所谓企业信用全程管理就是要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都对企业出口信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其中,事前管理是要求企业在业务开始前加强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进行调查,事中管理要求企业在实际业务活动中对授信对象和授信金额进行实时管理,事后管理要求企业加强三项资产(应收、预付、存货)的监控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尤其是逾期应收账款的管理。对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做到如上三步骤,基本就构成了企业风险管理全过程。
(二)加强客户的资信调查,合理制定信用标准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应明确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主要是加强客户的资信调查,给客户制定出一个合理的信用额度,通常需要从两个方面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调查:首先是调查客户所在国家的宏观环境,评估东道国的风险因素,有效控制因国际因素原因带来的信用风险,这项工作对于一般企业而言是不太现实和经济的,企业规避此类风险还是以预防为主。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规模不大的外贸企业还是咨询专业机构的一些评价指标:比较权威的有欧洲货币指数、机构投资家风险等级指标等。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外贸企业,除咨询上述专业机构外,还应该委托他们对一些专项因素进行调查、评估,做到真正了解东道国的风险所在,建立预警机制,有效预防信用风险的发生。其次是针对国外客户本身所采取的一些资信调查评估,从不同渠道了解国外客户的资信状况,加强信用风险档案管理。企业可选择通过传媒、网络等自己掌握和了解客户信息,也可通过国内的一些银行或专业资信调查机构等渠道收集有关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外客户的经营情况、资信偿付能力并做出准确判断,以此来作出正确的经营策略。企业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外客户资信状况,对不同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等问题进行差异化管理,最终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信用额度。对信用管理要做到时时跟踪,对于超过额度的客户,未进行新的评估审定前,对超出部分坚决不予赊销。
(三)完善企业外部的信用管理体系1.加强征信管理建立信用制度的核心是征信数据的采集及评估(资产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资信调查及评估,消费者信用调查和评估)。政府和中央银行应主导建立征信系统,此系统不应该以盈利为目的,主要职责是为社会服务。2.我国政府应大力扶持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和建设信用体系必须要求信用信息市场化。目前国外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发展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首先是政府应加强对各类信用服务中介结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各类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其次是大力推进和发展包括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信用中介机构在内的各类社会信用服务业。3.快速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服务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服务,在我国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发展和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服务,应该做好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政府应大力支持出口信保业务并建立科学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
(四)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减少经济损失,促进健康发展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市场需求持续低迷,海外企业的信用状况不断恶化。对于出口业务,通过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可有效降低因信用风险而带来的损失。以某外贸企业为例,2008~2013年,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累计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60余万美元,但因国外客户的商业风险或质量索赔风险而取得信保公司的赔付额达300万美元,有效地降低了因金融危机而发生的经济损失,为该外贸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全面打造“诚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5年,建成与省、市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规范一致、技术框架一致、交换接口一致,数据保密性能高、系统技术框架先进、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和前瞻性、注重实效性的信用信息系统“一网两库一平台”(“诚信”网站,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信息平台),推动政府对企业信用和个人重点职业人群信用的联动监管应用。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3月)。成立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网络;编制系统建设方案,完成项目招投标,确定系统承建单位;编制企业信用数据项目录和个人信用数据项目录,建立我县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相关管理办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4月—2014年10月)。完成企业信用系统开发,开通“诚信”网站,建成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完成个人信用系统开发,建成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以注册会计师、律师、医生、公证员等重点职业人群为切入点,逐步推进个人信用征信和服务。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10月)。进一步完善“一网两库一平台”,初步实现政府、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和联动监管,扩大信用信息征集管理成果应用范围。
三、重点工作
关键词:供应链融资;科技型中小企业;文献综述
引言
融资难一直是中小企业持久发展的主要瓶颈,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及地方政府一直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其在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特别是财税金融等方面存在的困难。然而,“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阻碍中小企业的发展的代名词。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轻资产,缺少厂房、设备、土地等金融机构认可的可抵押物更难以得到有效融资。对于拥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知识产权无法通过健全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得到有效评估,也难以从金融市场上获得资金支持。而供应链金融的出现很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打开了通道,在新技术的不断推动下,供应链金融已经发展至与互联网与物联网,并嵌入了区块链技术被称为是供应链金融的4.0时代。供应链金融4.0时代将解决整个链条的支付,实现货物流、资金流和数据流的三者合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融通的重要途径。供应链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相结合的研究一直是学者关注的问题。随着电商行业的发展,供应链金融的线上融资模式也是学者对比研究和量化分析着重点。近年来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学者也多有研究,主要在供应链融资模式、融资效应和信用风险管理方面。
1科技型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相关研究
1.1供应链融资模式
由互联网技术带动的电商行业的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逐渐丰富。在这些文献中,学者们根据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不同时段,对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探索也在不断变化。刘迅(2011)最早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而资金的授信主体主要是传统金融机构。杨磊等(2016)介绍了四种线上供应链创新融资模式,提出在法律法规保障、电子平台服务能力、供应链金融主体加强合作以及企业自身内部管理等四个方面改进建议。王晶晶(2018)将电商融资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可以与更多的非银金融机构展开合作,形成链式网络融资服务模式,提高其融资服务。
1.2线上供应链融资具体模式
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技术的发展,目前线上供应链融资模式按照主导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电商主导平台模式、银行主导升级平台模式和产业主导模式。
一、非上市公司审计制度的演变及内容
(一)日本非上市公司审计制度的演变对1965年前后巨额财务造假案频繁反思后,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以及保护股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者的利益,日本于1974年修改商法,并新颁布了《关于股份公司审计的商法典特例法》。规定,即使不是上市公司,只要公司超过一定规模就有接受审计的义务。
(二)日本非上市公司审计制度的概要1.公司对象只要符合资本金基准和负债总额基准中任意一项,都有接受会计师审计的审计义务。其中,资本金基准是指资本金总额超过5亿日元;负债总额基准是指包括借款及应付账款在内的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流动、固定累计负债总额超过200亿日元。在年度财务决算时,只要达到其中一项基准,都有在期末决算日之后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任命负责审计的会计师的义务。2.主体财务报表金融商品交易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其审计对象的主体财务报表包含了季度财务报表,而公司法上的大型非上市公司的主体财务报表中只包括会计年度末的财务报表。但是以往只要求个别财务报表,而现在则需要审计以母公司为核心,提交能够反映该企业集团的财务情况和盈亏业绩的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而言,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3.审计制度目的审计制度是以拥有一定数量的股东和债权人(尤其是金融机构)为前提,其目的是保护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审计制度最终目的是为在一定信用的基础上实施的企业间正常交易提供一定的社会担保。因此,审计制度不属于政府控制下实施的形式主义范畴,而是上述所提到的在巨额财务造假案的大背景下,会计信息作为公司与股东、债权人之间的通用语,运用其进行准确的财务信息披露,秉承保护股东、债务人等利害关系者权益的宗旨,以一定的信赖关系为基础,使得经济社会中的产品与资金的流通更顺畅,成为社会基础设施的关键一环。4.会计师的审计效果会计师提交的审计报告中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将作为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事项,在财务报表是准确的前提下,提出分红决议预案,并通过实施。另外如果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或审计手续没能完全实施、审计证据不充分,导致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导致财务报表的准确性难以得到保障时,结果是财务报表将作为决议事项,其必须经半数股东同意通过。总而言之,为了不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会和企业经营者、财务负责人耐心地洽谈与沟通,让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得到保障。
二、企业财务决算日程安排及审计意见
(一)企业财务决算日程安排图1所示为公司法规定的企业财务决算日程安排。虽然目前公司法没有文规定企业向会计师提交财务报表的日期,但审计实务中企业普遍做法是把期末决算的下一个月的下旬当作标准日期。值得注意的是,会计师在从企业获取相关财务报表起,4周之内必须提交审计报告。而后,对企业运营具有内部监督职能的监察人构成的审计委员会则必须在会计师提交审计报告起1周之内提交相同内容的审计报告。
(二)日本公司法中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可以认作是监督经营者(即董事长)的存在。另外在笔者看来,日本公司法提供的具备监督职能的组织有4种,分别是股东大会、董事会成员的相互制约、监事委员会以及会计师。然而,由于缺乏信息以及股东过度分散,现实中股东很难有效地对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督。而董事会成员间相互监督,具体而言就是监督经营者是否滥用经营权,同样具备企业管理和监督两项职能的董事在监督拥有人事权的经营者时也是相当困难的。由于现实中前两者实施监督是非常困难的,所以,近些年的公司法改革中,维持并加强了以监督为职责的监事和会计师的作用。监事会是由监事组成,在企业内部主要担当业务审计,出席董事会,并通过积极的对企业事务的发言来实施监督职责。独立于企业的、外部的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通过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表明审计意见,来担当会计监督的职责。另外,日本2003年修改商法特例法,不设监事会,而是设立由董事构成的各种委员会(报酬、提名、监事委员会)、的公司管理模式。在2011年公司法的修订中,包括这种委員会设置公司模式在内的机动的企业管理模式得到了法律上的承认。委員会设置公司这种企业管理模式不同于以德国为范本的监事会设置公司的形式。但由于公司外董事的人才不足、在日本还没有得到广泛的普及。
(三)审计意见和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关系如上所述,根据审计意见的不同,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会有所变化。特别是在作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下,会计师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发表意见。另外,在这种情况,往往会在股东大会议案会议案中附加会计师聘任议案,即会计审计由现在的会计师变为其他会计师来审计。如果现任会计师对被更换表示不服,可对此陈述意见。通过这些措施,身为独立第三方的会计师就能够在股东大会上抵抗来自于公司管理层的压力,正当地发表意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需接受法定审计的公司未接受审计的相关法律措施按照资本金基准或负债总额基准的规定,在需要进行法定审计的公司中,仍存在部分未按规定接受审计的公司。虽然公司有接受会计师审计的义务,但对逃避审计的公司,日本法律上的惩罚措施只是要求缴纳不超过100万日元的罚款(公司法976条第22号)。也正是因为如此低额的违规罚款,导致尽管在公司治理上有必要设置外部会计监督机构,但仍有大量企业没有按规定执行。
[摘要]: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经初步具备行业规模,它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也起到了积
极作用。但是现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结构、经营和功能上的三重制度性缺陷,我们在分析上述缺陷的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保持该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及其上下游环节两个层面上的制度创新。
[关键词]: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制度创新
[Abstract]:OurcreditguaranteesystemsforSMEshaveformedbasicscaleandhaveproducedbeneficialeffectsontheSMEs’development,buttherearethreedefectsinstructure,operationandfunctionofexistingguaranteesystemsforSMEs。Weanalyzethereasonswhytheabovedefaultsexist,andpointoutthattheradicalwaytokeepsustainabledevelopmentofthewholesystemsissuchinstitutionalinnovationsincludingSMEscreditguaranteesystemanditsupperanddownflows.
[Keywords]:Small-sizedandMedium-sizedEnterprises(SMEs)GuaranteeSystemsforSMEsInstitutionalInnovation
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历程
据国家经贸委统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截至目前,全世界已有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因为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国情、区情不同,所以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运作方式也多种多样。从运作主体来看,既有政府部门,也有协会,公司,保证基金和专门银行。从担保目的来看,既有政策扶持型,也有社会互助型或者二者的混合型。从资金运作方式来看,既有以实有资金作为保证的事前保证,也有以事前承诺作为保证的事后补偿。从运作效果来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运作效果因发达国家和发展我国家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因为其市场体制的完善、金融体系的发达、建立和发展时间的长久而效果明显,而发展我国家由于其在信用制度、市场体制、金融体系等多方面的落后,加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和发展的时间有限,所以发展我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活动能力远逊于发达国家,整体效果也不是很显著。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1992年开始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之后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1.探索起步阶段(1992年起)。在此期间先后在重庆和上海等地产生了私营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会。在广东和四川等地开始出现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地方性商业担保公司。交通银行上海杨浦支行与区政府和街区企业合作成立了担保基金。2.积极推动阶段(1998年起)。浙江、福建、云南和贵州等省的一些市县开始探索组建以私营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或中心。陕西、广东、湖北与北京等地开始出现科技、建筑等专业性担保机构。上海、北京等地开始进行政府财政部门与商业担保公司合作的试点工作,即财政部门对银行作出承诺并负责推荐中小企业,商业担保公司负责办理具体担保手续。3.规范试点阶段(1999年起)。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国家经贸委在广泛征求社会有关各界的意见、总结各地试点情况,并吸收日本、加拿大和美国等国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1999年6月14日《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国经贸中小企[1999]54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随后,国家经贸委着力在全国各地贯彻实施该《指导意见》,河南、山东、宁夏、吉林、天津等地政府陆续下发地方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指导意见并组建相应机构。深圳等地开始出现信用担保、商业担保、互助担保等担保机构相互配合、协调发展的好局面。4.体系完善阶段(2000年起)。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决定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资金资助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制度与自律制度。自此,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发展开始进入制度建设、组建国家信用再担保机构和完善体系建设的阶段。
摘要:随着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于企业结算,票据风险防范也逐步成为票据应用中需要关注的重点,本文就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收取及应用存在的风险点、应对措施展开粗浅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电子银行票据;风险;应对措施
应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有银行做为付款保证,可以有效利用商业信用,达到支付款项及融资的双重目的,且流转交易方便、快捷,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广泛应用于企业结算中。
一、应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必要性
1.能够克服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不足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携带不方便、保管成本高、背书要求严格、流转交易不便等缺陷,在付款的过程中银行承兑汇票被冒领的风险也较大。此外,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还存在克隆、变造、伪造等风险,给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带来很大的资金风险及损失隐患。
2.使用更加方便快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实现了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可以有效规避纸质票据操作风险大、易被克隆、假票风险,且实时到账。另外,电子商业汇票最长付款期限为一年,比纸质汇票的最长期限6个月多了一倍,电子票据最大金额为10亿元,而纸质票据一般大额金额是1000万元。正因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有这些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无法比拟的优点,推广及应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成为必然。
二、应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
1.兑付风险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分为两种,一种是由银行开立保证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证付款),另一种是财务公司/开立的保证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保证付款),这两种银行承兑汇票都可能存在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一是个别地方银行对出票企业审查不严,未留置足够抵押物,而在票据承兑到期时如果出票人不能按时将钱款汇入银行账户,那么银行就要进行一定的垫付,这就是银行在这个过程中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二是个别集团公司财务公司发起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法保证到期兑付风险。财务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的、由大型企业集团投资成立的,为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票据承兑到期日前受集团公司内部资金运作限制,有可能会出现无法到期承兑的风险。如近期“宝塔石化集团财务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法到期兑现的案例,也给大家给予了一定的警示。
一、广东科技金融发展的基本形势分析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广东在财政科技投入和银行科技信贷结合、科技金融与科技资本市场结合等方面作了很多尝试和创新,形成了科技与金融互动的良好局面,形成了一条有广东特色的科技金融路子。首先,广东省政府科技经费投入保持逐年稳定增长,财政科技拨款额稳步增加,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力度加大,R&D经费投入强度进一步提高。在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上,2008与2010年广东均排名全国首位,2009年排名第二位;2010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全省财政支出的比重为3.96%。另外,广东省除拟设立20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海洋科技等产业外,自2009年开始,广东省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从2012年开始,省财政将每年安排超过1亿元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广东省科技企业积极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信保易专项保险和进口信用保险。其次,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越来越多,目前广东省共有创业投资机构2800多家,管理资金规模超过3500亿。第三,科技资本市场正在完善,目前广东已构建了包括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三板市场在内的多层次科技资本市场;包括技术产权交易所在内的OTC市场正在探索中前进,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债务性融资市场则相对滞后,目前仅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中小企业集合债。截至2013年6月份,辖区共有上市公司184家,总市值1.1万亿元,分别较2006年底增长1.3倍和3.18倍;证券公司5家,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分别为1027亿元和387亿元,分别比2006年底增长1.32倍和5.62倍;期货公司11家,期货营业部88家,较2006年底增长4.5倍;基金管理公司3家,基金规模达3510亿份,较2006年底增长4.25倍。第四,科技贷款市场已形成商业银行科技贷款、政策性商业银行科技贷款和民间金融科技贷款共同发展的局面。2008年,国家开发银行和广东省合作,由广东省拨出1亿元设立“贷款风险准备金”,国开行将在五年内配套180亿元风险贷款用于科技企业。第五,科技保险还处在探索阶段,《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发展科技保险,试行并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目前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的产品的保险已经逐渐开展,比如由惠州市科技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和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推出的针对惠州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保险;而针对科技活动的保险和针对科技金融工具的保险则仍未有相关产品或案例出现。第六,科技金融环境基本上有效、开放的运行。目前,广东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全省展开,担保体系建设也在有效开展,针对企业管理人士的培训也开始逐步推进。挂牌在番禺节能科技园的广东省科技金融聚集区,是广东为加强科技金融环境建设的新举措。
(二)存在问题尽管广东在科技金融各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探索,但是步子仍不够大,所取成就与广东经济大省的地位仍不相符。目前,广东省在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工作机制、政策机制及效益评估方面的成效还不能满足广东科技企业技术升级和经济转型对金融的需求。广东科技金融发展遇到的主要问题如下:1.思想意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首先,很多人认为科技金融是市场行为,政府不应干预;因此,坐视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不理。其次,还有观点认为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抵押担保缺失、生命周期短这两个固有特点,政府必须全额出资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完全不引导,不监管,大量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将很难生存下来;而另一方面,我们在一些地市调研中发现,有些地方的政府片面以为风投是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唯一手段,因此积极成立风投公司;结果是:风投由于趋利避险本性都盯着上市企业,而上市公司并不缺钱;担保公司不搞担保,搞高利贷,地下钱庄;真正需要钱的中小企业仍然贷不了款。2.缺乏科技金融参与各方的顶层设计科技金融要想获得发展,必须明确各参与主体的角色和利益,必须规划各参与方的参与模式。政府、银行、企业、保险、担保等各参与方应发挥什么作用?政府应在什么阶段介入?以什么角色介入?介入到什么程度?银行如何在现有体制下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保险机构应怎样配合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从顶层进行设计。3.科技金融统计指标体系亟待构建市场上有大量的处于发展早期的科技企业融不到资,而同时又有大量的各种资本在寻求出路,引起错位的一个很大原因是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企业、政府、机构都需要一个能洞察各方需求的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而缺乏科学可行的科技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应的科技金融结合效益评价系统是构建功能齐备的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的主要障碍。4.科技金融培训机制有待于分层次全面展开产业链要完整,需要创新链支撑,创新链要完整,需要资金链支撑,资金链要完整,需要熟悉资金运作过程的管理人士。而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往往都是企业开发人员,他们专注于技术研发,而不擅长营销、融资等商业模式;金融界人员不懂产业链,不懂科技规律,不懂知识产权,因此不敢放贷。这种困境彰显复合型人才的缺失,因此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应从人才培养上开始,金融人才应先了解产业链、创新链、才能开始去从事金融;而企业技术人员同时又是管理人员的应加强企业融资、营销等商业技能。
二、促进广东科技金融结合的对策
科技金融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的系统工作,它的大力发展依赖于各参与方的主观积极性。随着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进一步明确了广东的金融强省战略,而科技金融也晋升为广东要大力发展的五大金融之一。因此,笔者根据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必须形成两个方向的合力,即横向层次的合力和纵向层次的合力在同一层面上,要通过协调机制、联席会制度等组织方式,充分调动科技厅、金融办、发改委等政府的工作积极性;要充分引导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的参与性,让他们意识到参与科技金融工作并非政治工作,而是政府主导并规范的市场投资行为;要加大对科技企业关于投融资信息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创新创业的有利局面。在此基础上,各参与方要形成上下一致,上行下效,操作规范,监督有效的纵向同心协力模式;应明确目标、使命,运行机制,行动纲领。目前的很多做法只是个案,需尽快沉淀为机制,这样才能满足大规模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已有的实践表明,在科技金融发展的第一阶段,政府应责无旁贷,也要当仁不让地发挥绝对主导作用,否则科技金融工作就如一般散沙,互相推让,结果就是互相之间做做样子。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政府应在以下层面有所作为。首先,由政府全额出资扩大种子基金规模;条件成熟后再扩充引导基金规模,引导更多的民间、风投资本进入;根据实施效果再审时度势规划新型全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在政府出资设立引导基金方面的实践有一定借鉴意义。其次,为银行准备风险准备金,为银行、担保机构提供工作补贴。第三,为企业分担责任,降低企业费用支出,搭建贴息平台。第四,当科技金融工作进入轨道后,政府应将工作重心转向完善监督机制上,这也是政府最应该做的工作。很多事情一旦上了台阶,就容易形成一窝蜂的局面,因此政府必须有效的监督、控制并引领发展势头。第五,科技金融发展中政府职能不能缺位,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更不能越位,政府行为必须懂得适可而止,准确把握范围与力度,这样才能发挥正面推进作用而不至于形成阻滞。
(二)完成科技金融发展顶层设计历史使命和基本目标是科技金融顶层设计的根本出发点。按照金融支持技术创新和技术产业化的本质要求,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从金融机构体系、中介服务体系、金融市场体系、政府组织体系和管理监督体系5个方面完成顶层设计。具体改革途径和相应举措呼之欲出:大胆探索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工具创新,鼓励多层次债券市场包括高收益债券市场发展;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对冲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一切新金融模式快速发展,激发政府直投基金和引导基金的辐射功能,降低科技企业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大胆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大幅精简流程。
(三)尽快搭建功能齐备的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应尽早组织统计、银行、企业等相关领域专家确定科技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搭建一个能够整合企业融资需求、机构投资状况、政府专项基金政策、创新创业项目等信息资源的平台。平台应以构建金融机构信息和金融产品数据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概况数据库、担保机构担保信息数据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专利数据库等为基础,以提供贷款、担保、科技保险、风险投资、股权转让、上市指引等信息服务为核心,以银行、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个人投、融资为主要服务对象;然后逐渐扩展开发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衍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