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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集团企业 税务管理 对策 体制 构建

一、集团企业税务管理概况

(一)集团企业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集团企业是现代企业的高级组织形式,通常是以一个或多个强大的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大型企业为核心,以若干在资产、资本、技术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单位为层,通过产权安排、人事控制、商务协作等方式形成稳定的多层次经济组织。集团企业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集团企业税务管理应符合税法规定,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在日常经营中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及资料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纳税筹划结合企业实际及集团特点进行。

(二)集团企业税务管理特点

由于集团企业是由若干个独立的个体组成的大型多层次的经济组织,其运营背景差异化、经营范围多元化、内部治理结构复杂化、财务核算规范化,这些特点使其在税务管理上有别于单独个体。通常,集团企业对各种资源的整合能力更强,制度化更高,分工更细化,管理上强调计划性、一致性,有较高的企业文化建设和内部管理运行机制。这些特点要求其对税务管理更系统、细致,同时要关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纳税人个体的差异性问题,提高纳税遵从度,做好纳税筹划,节约税收成本,降低纳税风险。

(三)加强集团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首先,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及财务管理水平。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税收筹划和管理工作,集团企业必须加强经营管理人员的税务培训,并对资金及经济业务活动有全面的认识和评估,从而推动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及集团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其次,有助于企业内部产品结构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国家的税收法规往往和政策导向挂钩,在一些新兴产业,扶持产业有较大的税收优势,企业根据不同的税收政策可以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尤其是面临转型的集团企业,能够根据产业政策,合理配置资源,依靠税收政策导向做好产品结构调整,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大有益处。

再次,有助于降低集团企业的税收成本。集团企业税务管理归根到底就是降低税赋,为企业提高经营效益的过程,但在这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筹划与管理,合理避税不等于偷税漏税,这就需要企业做好税务管理工作。

二、集团企业税务管理现状

(一)税务风险意识不足

首先,集团领导对税务风险的整体认识程度不高,在机构设置上,通常设一税务主管管理全部税务事务,无高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税务问题,相对于资金、预算等,对其重视程度不够,重大涉税事项很少在领导决策层讨论;其次,由于集团总部的税务意识淡薄,下属公司更加不注重控制税务风险,对中介机构依赖程度高,不易构建集团自己的税务风险管理团队;再次,目前大部分集团企业缺乏系统化和制度化应对、控制税务风险的机制,面对税务风险基本上是被动的、应急的,经营筹划中很少主动的去规避税务风险,只是被动的跟着税务机关的评估检查而疲于应付。

(二)信息化税务管理不健全

随着集团企业规模的扩大,为提高效率,以ERP系统为代表的信息化管理工具广泛地应用于集团,但由于税务管理的行业性和地域性,以及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目前的ERP系统设计中很少有与财务核算直接相关的税务信息,更无法依靠其进行税务管理。故在信息化管理日趋广泛的现代企业管理中,信息化税务管理系统成为制约集团企业税务管理的瓶颈。

(三)税务管理人才不足

目前,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一方面集团企业通常安排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俗话说的“老会计”)进行税务管理,这些财务人员通常年纪较大,由于精力所限,可能只熟悉某些常用税种,其他所学已经忘记,也无暇钻研。另一方面近年来不断的税制改革,税收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很大,需要所有财务人员不断学习、研究新政,制定相应对策,做好新旧政策衔接,这就要求税务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当专业的知识水平,能够将税务与财务管理融会贯通,做好纳税筹划。

三、集团企业税务管理对策

(一)防范控制税务风险

科学的设置税务管理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管理制度,将税务风险的控制纳入到集团企业全面风险控制中。建立健全涵盖集团企业设立、采购付款、生产运行、销售收款、并购重组、公司注销等全业务流程的税务风险内控制度,建立集团内部税务检查和审计机制,制定激励约束机制及奖惩办法,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挂钩。决策层应重视税务筹划,在投融资决策、生产经营过程中就重大事件征求税务人员意见。建立集团内的及时沟通机制,下属公司对于重大的涉税事项,及时上报集团,必要时征询税务部门意见。

(二)建立税务管理信息化平台

充分利用ERP、网络通信等技术将集团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整合,建立一体化综合性税务管理平台。平台的主要功能有:整合集团企业的税务资源,实现财务与税务信息互联;建立税收核算系统,根据最新的税务法规实时更新系统设置,对新政策、新问题有统一的标准化解读,建立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实现日常税务业务可以标准化处理;风险自动预警控制;实现与税务网站的信息对接,及时获得外部信息,提高管理效率。

(三)税务管理人才培养及储备

集团企业应重视税务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在招收会计人员时要注重考察其税务能力,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一些业务培训,税务管理培训应涉及全体财会人员,不能仅仅针对税务专管人员开展,因为公司几乎所有业务都涉及税务事项。在进行税务管理人才培养时要注重专业性和全面性,对于某一公司来说,处于特定行业、地域,其税务管理有其自身的特点,要深钻专业性,但对于多元化发展的集团企业来说,要求税务人员全面了解不同行业、地域、税种,能够综合考虑,进行纳税筹划,对税务人员有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日常工作的不断积累,组织适当的专业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

四、集团企业税务管理体制构建

针对上文对集团企业税务管理现状的分析及对策,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体会,笔者认为,构建完善的集团企业税务管理体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明确税务管理原则

税务管理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事前筹划原则、成本效益原则、风险防范原则等。集团企业应严格遵循税务管理原则,将控制税务风险、注重纳税筹划、合法合规纳税、提高税管效益纳入到集团企业税务管理体制中。

(二)设立税管专门机构

集团企业应在集团内部设立专门的税管机构,税管机构应有专业水平高,具备职业素养的人员负责。税管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为集团提供最优的税务筹划方案,同时,指导下属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在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主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中都应涉及税务内容,而不能仅仅依靠税务管理部门。

(三)加强日常经营税务管理

税务日常经营管理内容应涵盖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务档案保管等内容,这些内容应在税务管理制度中明确处事原则及方法程序,特殊事项及时上报集团税管部门。

(四)重要及重大涉税事项处理

企业发生的重要及重大经营事件,包括重要的购买、销售货物;购买处置资产、投资与被投资;融资;债权债务重组;担保事项;可能对企业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等,都将会对企业的税务产生重大影响,属于重要及重大的涉税事项。集团企业对于重要的涉税事项应订立预警、汇报、筹划、管理体制,建立沟通渠道,重大涉税事项应报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五)税务人才培养

建立税务人才培养机制,不仅要培养熟知税务法规,合法合规纳税的普通人才,还要注重引进与培养精通税收政策、掌握企业财务、金融、资本运作、生产经营等知识、掌握国际税收知识、熟悉税收领域国际惯例、能够进行纳税筹划,合理节税的高端复合型人才。

(六)税务管理考核

将税务管理纳入公司考核管理体系。首先:集团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将税务工作进行划分,按不同内容设定考核指标,比如可以将税务管理内容划分为基础税务工作,重点税务工作,重大涉税事项处理,税务检查及评估,其他涉税事项等,不同内容设定不同的基础分及比例分,将考核成绩纳入集团企业绩效考核中。其次,对于考核指标无法涵盖的内容,应定期进行定性分析,比如税务风险控制及税收筹划的内容。

参考文献

[1]吴娜.浅谈新形势下的集团税务管理工作,财务审计,2016年4月上.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2篇

针对目前我国企业集团税务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应当加强创新,采取积极的措施,努力提高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集团的良好健康发展。

(一)努力提高企业集团税收筹划能力

通过提高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能力,可以有效降低企业集团的税负水平。具体说来,企业集团应当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集团要真正重视税收筹划工作,设立专门的机构来承担税收筹划的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与相关税务部门的沟通,获取准确的有效信息,并注意加强对外的咨询,做好税务的筹划工作;其次,企业集团要通过一定的宣传和教育手段使管理层的人员树立税收筹划的意识,在企业集团的投资、融资以及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多征询税务部门的意见;最后,企业集团在努力提高企业集团税收筹划能力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合法性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加强税务的筹划,提高企业集团的整体经济效益,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

目前,我国企业集团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许多的税务风险,而且大部分的税务风险是由于投资、采购、销售以及生产等环节的决策和经营没有深入考虑税务问题而引起的,为此我们一定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3]。首先,企业集团的领导层要高度重视税务风险管控工作,亲自督促并参与税务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其次,企业集团要通过精挑细选来组建一支强大额税务风险管控队伍,保证每一名队员都能够对企业集团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和应对;最后,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其内容的全面性,将企业集团的采购、生产、销售以及并购重组等多项业务内容全面包含在内,同时还要注意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税务管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税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能主动配合和参与税务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税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为了提高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我们必须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税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将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相关理念、方法、制度以及具体流程进行总结和提升,努力建立健全企业集团的税务信息系统。首先,将企业集团的一切基础税务信息全部纳入到税务信息系统中来,实现税务情况的多维度统计和分析。其次,企业集团要建立一个科学的纳税指标评估体系,通过这个体系可以迅速地计算和评估相关子企业业和子部门的负税率和纳税情况。最后,要努力构建一个税收政策的咨询服务平台,为企业集团内部提供税收政策的咨询服务,并向基层的企业和员工及时相关的税收刊物,同时向员工及时有关税收的最新的法律法规,这样可以提高整个企业集团的税务管理意识和税务管理能力。

二、结语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集团 税务风险 内部控制

一、企业集团税务风险概述

税务风险主要是指企业涉税过程中,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相关规定,致使企业未来利益受到损失,包括法律制裁、形象损害及财务损失等。企业集团税务风险指因成员企业的税务风险而导致企业集团整体产生的税务风险。

(一)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企业经营活动中涉税事项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而未缴、少缴税款,导致企业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纳税信用等级降低等;

(2)企业经营活动中涉税事项错误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而多缴税款,导致企业不必要的经济利益流出等;

(3)企业经营活动中涉税事项没有用足现有税收法律法规,而导致企业多缴税款或未享受税收优惠,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损失等。

(二)企业集团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母公司对成员企业管理不到位,成员企业产生税务风险,导致企业集团产生税务风险;

(2)成员企业没有按企业集团要求进行税务管理,成员企业产生税务风险,导致企业集团产生税务风险。

(三)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目标

在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情况下,用足、用好现有税收政策,降企业集团税务成本、防范税务风险;在企业经营活动发生前进行合理筹划;事中实时监控;事后会计处理符合准则及相关法规;准确核算、申报、解缴税款;涉税事项及资料登记、备案、保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企业集团税务风险产生原因分析

(一)未建立税务管理组织机构、岗位不健全、执行工作不到位

企业没有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及风险管理目标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岗位。企业集团组织由于架构复杂、管理流程长、成员企业多,若没有专业人员进行管理,难以发现成员企业存在的税务问题,容易产生税务风险。即便母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岗位等,但成员企业税务管理岗位还兼职其他工作,涉税工作仅为核算、申报税款,没有发挥税务管理岗位应有的政策研究、税收筹划等职能,没有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业务中。部分成员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甄别涉税事项、选择适用政策、计算并解缴税款等,无其他岗位对其工作结果进行审核,不能及时发现税务风险。

(二)税收政策学习不及时、理解执行存在偏差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税收法律法规随之不断完善更新。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繁杂,部分法律法规表述模棱两可,且税务机关存在自由裁量,各地税务机关对政策把握不尽相同。母公司及成员企业税务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到税务机关或其他渠道获取相关信息,也未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相关政策条款如何理解执行。新税收政策已久,企业仍按原政策进行税务处理;或企业对政策的理解与税务机关理解存在出入;或母公司已将新政策结合本企业具体经营情况进行解读并下发到成员企业,成员企业理解执行偏差;或母公司解读的政策与成员企业当地税务机关把握存在出入。上述因素致使企业未缴、少缴税款,导致企业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降低纳信用等级等风险。

(三)税务管理制度、流程不健全

企业集团生产经营各环节均可能涉税。企业内部未建立税务管理制度及流程,或未随生产经营业务及税收政策变化及时更新制度及流程。企业生产经营环节涉税关键点未在税务管理制度及流程中具体明确。例如,企业采购环节,合同签定时税务人员未参与,对供货单位资质、发票取得时间、发票形式等未在合同中约定,导致不能取得或不能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并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流出;取得不合法的发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或取得开具不规范的发票,增加了沟通成本等。企业生产期间,税务人员没有亲临生产一线,对于产生的材料损失原因不加区分进行处理,导致该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列入了正常损耗等,致使企业产生税务风险。销售环节促销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却进行了税前扣除,给消费者的奖励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未代扣代缴等。

(四)企业关联交易、税收筹划、重大交易税务安排不当

企业集团存在较多的内部关联交易、重大交易,在追求企业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时,可能会牺牲个别成员企业利益。在此过程中,税务人员对于法律、税收政策、会计处理、各地方税收环境等方面情况掌握不全,将导致税务检查、稽查,致使企业集团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企业集团若存在境外成员企业,对于国际间税收协议不掌握,致使做出了不当的税收筹划或重大交易安排,将导致企业集团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

(五)税务管理信息化程度低

企业集团成员企业众多,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完善有效的税务信息管理系统,母公司无法实时有效获取各成员企业涉税信息,母公司收集成员企业涉税相关信息,通过电子表格形式下发收集,工作量大,把原本用来分析问题、识别风险的精力耗费在收集汇总数据,却无法及时分析识别税务风险。成员企业也无法借助信息系统识别税务风险,仅依靠人工分析、经验判断,难以实现高效税务管理。

三、企业集团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管理措施

(一)建立、完善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及风险识别评估机制和方法

母公司设立税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部下设专门税务管理模块,成员企业设立专门税务管理岗位。通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对本企业采购业务、生产业务、投融资业务、销售业务等税务风险进行识别。上述过程中,可以参照税务机关评估体系,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形成适用于本企业的税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例如,设定增值税税负率、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增值税收入变动率等关键指标,定期对成员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对于指标异常企业要求出具税务风险自查报告、邀请中介机构进行现场税务风险评估并出具税务风险评估报告,同时提出税务风险改进建议。

(二)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应对机制和措施

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结果,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区分可以承担的风险、必须规避的风险、可以转嫁到外部的风险等。针对必须规避的税务风险制定覆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税务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建立、完善税务信息系统及沟通机制

建立科学完善有效的税务信息管理系统,使母公司能及时收集到各成员企业涉税相关信息。各成员企业能利用信息系统进行税务风险识别管理。同时,要加强与中介机构、咨询公司、同行业、上下游企业的交流沟通,收集相关信息,总结形成案例、经验。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掌握税务机关税收政策执行尺度。定期主动邀请税务稽查进驻企业进行指导。

(四)建立、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后续监督整改措施

税务管理部门要定期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审核,不断改进和优化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生产经营业务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新税务风险评估指标。针对风险评估指标异常的成员企业要督促整改。针对邀请中介机构现场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的企业,要及时跟踪整改结果。

四、结束语

企业集团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管理,是保证企业集团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审计指引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形成一套适用于企业自身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促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税收筹划;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与跨国企业集团相比,我国企业集团在税务管理上起步较晚。2008 年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的成立以及2009年税务总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对我国大中型企业集团的税务管理工作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仍存在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国企业集团税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系统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

我国大中型企业集团缺乏系统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表现在:部分企业集团仅集团总部层面制定了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并未将相关制度细化和贯彻至基层成员企业;部分企业集团下大力气在不同层级制定了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但因业务部门未参与,造成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其他内控制度脱节;税务风险管控体系中缺乏税务管理激励制度,导致税务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税务风险管控工作流于形式等。

缺乏系统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造成企业集团成员企业间税务风险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集团总部税务风险管理功能弱化,不能及时识别和控制集团重大税务风险。

2.集团税收筹划功能较弱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国家税法、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选择合适的经营方式,实现少交税款或缓缴税款。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的区别在于税收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偷税漏税则因违背法律可能受到制裁。目前我国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税收筹划功能较弱,主要原因是领导不重视税收筹划、税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较低。

税收筹划功能较弱带来两方面不利影响,一是企业集团在投资、融资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很好的进行税收筹划,影响企业集团的经济效益;二是所做税收筹划存在税务风险,未来可能给企业集团带来损失。

3.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间税务管理工作界面不清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包括集团税务管理制度的制定、相关国家税收法规研究及税收优惠政策的争取、税务筹划和税务咨询服务、重大涉税业务管理、内部税务检查和税务审计的组织管理、外部税务稽查的协调和应对、对成员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等。其中,在重大涉税业务管理、外部税务稽查的协调和应对上不少企业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间存在工作界面划分不清问题。

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间税务管理工作界面不清的根源是企业集团自身在采用集权式税务管理还是分权式税务管理上定位不清,导致了集团总部与基层企业间在税务管理上的职责不清。

4.集团化税务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支撑

我国多数企业集团的erp 系统仅能完成涉税会计科目核算;纳税申报、所得税管理、集团纳税数据统计、重大涉税业务的管理等工作多在系统外手工完成。手工操作以及税务人员变动较快,不仅导致税务工作效率较低,更令企业集团面临较多税务风险。

二、加强我国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对策

1.健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控制集团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因未能全面履行纳税义务或未能有效把握税收政策及其变化而遭受的利益损失及负面影响(包括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等)的可能性。实际上企业发生的大部分涉税问题都是因为非财务人员在投资、销售、采购、生产、人事等经营决策中没有考虑税务事项所导致的。

健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控制集团税务风险,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应由集团董事会和管理层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应组建和培养一支能够识别、评估、控制税务风险的高水平专业税务管理队伍;应分管理层级完善一套涵盖公司设立、采购付款、生产运行、销售收款、并购重组、公司注销等全业务流程的税务风险内控制度;要建立集团内部税务检查和审计制度;要应建立有效的税务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挂钩。

2.提升企业集团税收筹划能力,降低集团税负水平

(1)企业集团总部应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从事税收政策研究及税收筹划工作;重大项目的税收筹划工作可请外部咨询顾问提供专业支持;就重大税收筹划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事先沟通,做好税务优惠手续的办理。

(2)企业集团尤其是管理层应有税收筹划意识,在投资、融资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就重大事项征求税务部门意见。由于成员企业众多,企业间存在较多关联交易,企业集团在投资于不同地区、行业、产品时因税收优惠政策或税负不同存在税收筹划空间;在融资过程中企业集团可通过合理选用债务性融资或权益性融资来降低税收成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集团可通过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费用分摊和坏账处理中的会计处理来延缓纳税。

(3)企业集团税收筹划要遵循正确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即税收筹划应在符合税收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成本效益原则,即税收筹划不应仅看某一税种税款是否降低,而应看企业集团的整体效益如何;风险防范原则,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以及一般反避税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规定要求税收筹划必须符合相关税收法规,防范被税务机关处以特别纳税调整的风险。

3.明确集团总部和成员企业税务管理职责,提高集团税务管理效率

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间税务管理工作界面不清问题反映了我国企业集团正在由分权式集团税务管理模式向集权式集团税务管理模式转变。笔者认为解决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间税务管理工作界面不清的途径是合理设置税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管理职责。

具体而言,企业集团应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税务风险管理岗位责任制;集团总部应设置税务总负责人和集团总部税务管理部门,并向集团管理层负责;基层成员企业应设立税务部门或者税务管理岗位,明确其不仅要向基层企业管理层负责,还应对集团总部税务总负责人或集团总部税务管理部门负责;通过具体制度将集团税务管理部门和成员企业在重大涉税业务上职责明确,提升集团税务管理工作效率。

4.加强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建设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集团应通过信息化手段将集团税务管理的理念、制度、方法、流程加以提升和固化,搭建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集团税务信息系统主要功能应包括:将企业集团所属成员企业基础税务信息纳入同一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通过权限设置实现不同层级的公司只能看到本级及其下级单位基础税务信息;实现按企业名称、税费种类、税款属期、行政区划等多维度统计和分析税费情况;建立纳税指标评估体系,能快速计算、评估各成员企业的实际税负率等纳税评估指标;将已有税务内控制度固化到系统之中,建立重大涉税事项税务风险控制工作流程;为集团总部向成员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提供单向或互动平台;实现通过系统向基层成员企业及时最新税收法规、内部税务刊物等功能。

参考文献:

[1]李金良.试述企业集团税务筹划及管理[J].财会通讯,2009,(08):54~55.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集团公司 企业所得税 税务管理成本

一、关于英国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合并纳税规定

(一)增值税合并纳税

处于共同控制(实质控制)下、注册地同在英国的公司可申请一个单独的增值税识别号,被视为一个单独的应纳税人。每一个集团成员各自的应缴应退增值税编制合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由指定的成员企业(母公司或其他成员企业)代表整个集团申报缴纳或申退集团合并增值税。集团纳税所有成员对合并应缴纳增值税承担连带责任。

在增值税集团纳税下,成员企业间的相互销售无需缴纳增值税,成员企业间的应缴应退增值税额由指定成员企业在内部组织清算。

(二)关于所得税集团纳税

根据英国现行的所得税法,为方便计算合并应纳税所得额,英国允许将子公司的亏损在母公司的所得税中进行列支。适用的集团所得税纳税政策主要有两个。

一是集团合并纳税(Group Relief):母公司及所有其持拥有表决权股份75%及以上的子公司,可以作为一个纳税集团合并纳税。

二是按照股权比例合并纳税(Consortium Relief):对于持股不到75%的合营公司、但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子公司,并且任何一个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低于75%(并且至少70%以上股份为企业持有)的子公司,母公司有利润而合营子公司有亏损时,母公司可以将子公司亏损中自己按比例需承担的部分抵减母公司的盈利后再缴纳所得税;反之,子公司盈利母公司亏损,子公司可以将母公司亏损中按比例抵减子公司的盈利后再缴纳所得税。

上述合并纳税对象仅限于英国居民纳税企业,并且集团内部亏损弥补免税仅限于同一个税务年度的亏损,同时,其亏损额仅限于营业亏损,资产转让亏损不得在集团内部抵扣。

英国的合并纳税为损益列支型合并纳税,其核心不是为了控制或者调整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的业务往来和避税行为,而是为了方便计算企业集团的应纳税所得,因此征税过程相对简单。

二、对我们的启示

按照上述政策,对我们的意义在于,如有多项业务在英国需分别成立公司时,适合设立一个区域性的集团公司统一来投资,利用集团纳税的政策,将子公司之间的盈亏互抵,从而实现合理避税目的(同时需要满足“三层四级”的管理要求)。

实施合并纳税的目的,除了防止企业集团利用各成员之间的交易来规避纳税义务外,还可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保持税收中性。

允许具有共同控制实质的多个独立纳税人合并纳税,以真实反映企业集团作为一个经济整体的交易状况及纳税能力;集团纳税的施行减少了纳税申报单位,节省了征纳双方的成本,有利于行政简化;企业集团可通过集团纳税减少直接或间接的增值税成本,获取巨大的现金流利益并进行高效的架构组织。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6篇

【关键词】节能 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分析 管理建议

一、背景资料

(一)甲企业集团母公司概况

甲企业集团是一个跨地区、跨产业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其母公司除了拥有余能余热余压发电实业外,以对外投资为主,是一个实质性的投资公司,在2009年以前,由于余能余热余压产业属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中规定的产业项目,所以母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在2010年税局认为投资收益应计入企业总收入,导致鼓励类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足70%,甲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应该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母公司并未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集团的战略布局,陆续分布在红河、临沧和曲靖地区的余能余热余压发电项目将陆续在2010年年中开始投入运营,但目前并未在各地办理相应的分公司资质,流转税目前仍在昆明缴纳。

(二)A子公司的情况

甲企业集团在供电发电产业方面的资产主要集中在母公司和A子公司;母公司拥有的资产是利用余能余热余压发电设备;而子公司拥有的资产是普通转供电设施,转约为供电及其他相关产业年盈利额约为3000万元,A子公司因历史负担重尚有未弥补亏损1.5亿元。

(三)子公司建议

在甲企业集团成立动力能源子集团,由子集团来购买A子公司动力能源资产,将余能余热余压发电设备注入成立动力能源子集团。

二、优惠政策分析

余能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收入属于国家十二五规划力推的节能减排产业,为此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1.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问题。(1)流转税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2)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是主要指以下条件:a.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b.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2.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1)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a.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b.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转让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c.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有关资产的权属转移时,用能企业已支付的资产价款,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3)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是主要指以下条件: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b.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合同格式和内容需符合相关规定;c.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项目和条件;d.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

3.节能服务公司同时从事适用不同税收政策待遇项目的,其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收入、扣除,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

财政对由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支出;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本文件对节能服务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500万元,投资额不低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的70%。

(三)其他优惠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和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云工信资源〔2011〕122号以及企业所得税法中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中利用废气、余能余热发电的收入按90%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西部大开发鼓励类收入按15%税率缴纳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4.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下免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减半征收。

(四)享受优惠政策的前提

无论哪种优惠政策均需提前去税局和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税收优惠政策争取的具体操作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规定或《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税务管理建议

(一)税务分析

首先,余能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收入属于国家十二五规划力推的节能减排产业,为此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而要享受这些优惠政策通常需要具备特定条件;其次,A子公司拥有的能源设备为普通设备,不具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条件;再者,若将转供电资产转入新公司,那么A子公司的亏损额将愈发加大,没有利用未弥补亏损进行所得税节税;第四,在异地长期生产运营而未在当地缴纳流转税不符合税法相关管理规定。

(二)建议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7篇

一、引言

大型企业集团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经济支柱,是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在经济大变革的环境下,它已是一个跨地区、跨行业、多元化经济的综合体。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企业集团兼并重组时有发生,化解产能调结构有序进行,供给侧改革推动新的增长点,国企改革及财税体制改革成为重点,这些因素导致其投融资需求加大,融资渠道多样化,所属纳税主体增减变动频繁,涉税事项日益增多和复杂,在税务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风险,因此企业集团建立从上到下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安排和控制就显得十分必要。

目前,国内许多集团型企业对于税务管理的理念长期停留在“企业是否能正确计算并及时缴纳税款”上,也就是所谓的“以纳税申报为中心”的管理。这种事后的、被动的管理,显然无法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不少国内企业因税务问题而给其经济业绩和社会信誉带来影响,甚至有的企业由于税务管理的缺陷而遭受重罚,举步维艰。加强税务管理,防范税务风险,已经变得刻不容缓,尤其对于集团型企业,更为迫切。

近年来,各省市地方税务局逐步贯彻《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及一系列的政策指导文件,深入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已逐步建立分行业、分企业税收风险特征库和风险评估模型。因此大型企业集团应高度重视自上而下的税务风险管控,并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达到税企双方和谐共赢[ 1 ]。本文就如何构建税务风险管控模式,并以此制定税务管控的基本流程作出探讨,使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更加理性和务实,以服务和支撑企业集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企业集团税务风险分析

(一)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的内涵

企业集团税务风险是指集团母公司和集团成员企业的某项或某些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从税法规定而导致该企业集团未来经济利益的可能损失[ 2 ]。企业在解决纳税问题时,最基本的目标即防范税务风险和节约税收成本。如果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或少纳税,则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如果设置假账偷漏税或购买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等,重则要受到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如果企业使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则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因此,防范和控制各项税务风险,才能有效节约税收成本,对企业日常经济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的特点

1.经济业务极其复杂,税务风险管理的难度大

随着各企业集团由区域型的传统行业向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跨越转型,企业集团业务多元化、组织结构庞大繁杂、人员众多,税务风险很难及时发现,更难有效控制。特别是近几年来,企业重组、并购方式的频繁和多样化,采用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税务风险和涉税利益差异很大,需要对相关税收文件有精准的把握。同时,由于我国出台的关于企业经济活动的涉税文件相当多,以全国范围内开始营改增为节点,企业经营涉及的税种共15个,包括的相关税收文件有:增值税466个,消费税384个,企业所得税412个,个人所得税265个,印花税133个,关税311个,其他税种文件635个,合计2 606个,加上地方性文件,多达12 230个,大大增加了税务人员的理解和掌握难度。

2.税收监管力度大,逃避处罚机会小

集团型企业是地区的行业龙头企业,是地方乃至国家重点税源企业或者社会公众企业。对于上述企业,税务机关将重点监管,并受到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证监会、行业主管部门、媒体或舆论的关注,一旦发生税收风险,规避机会很小。从2012年起,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对45户定点企业进行税收全流程风险管理;2013年,31个省国税局选定了776户定点联系企业,12个省地税局选定了295户定点联系企业[ 3 ];2015年国税局又对中海油、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神华集团、中国联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人寿集团六家企业进行税收全流程风险管理。这些表明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风险已逐步受到严格的监管,促使其提高税法遵从度。

3.税收违规成本大

企业集团的经济交易?稻荽蟛糠忠砸诩扑悖?涉税金额为天文数字,需要对税务处理进行谨慎把控。一旦发生税务问题,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数额巨大,严重时还需承担刑事责任,给企业带来重大的声誉损失。以国外为例,“毕马威”长达三年的税务案件使其失去大量市场份额;以国内为例,国美、苏宁两巨头双陷“逃税门”事件给企业经营业绩、社会信誉带来影响,不少原本拟上市的企业由于花费大量时间与成本解决税务问题而错过了最佳时机,甚至有的企业由于税务管理的缺陷而遭受重罚,举步维艰。

4.专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一

大型企业集团规模急剧扩大,成员企业数量众多,财税人员数量庞大,导致税务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母公司和核心企业税务专业水平较高,三、四级或末级公司的专业水平往往较差。但是具体办理税务事项、直接与税务机关打交道的往往还是末级公司的财税人员,集团总部很难对集团最末级的税务风险进行监督,特别是全方位的监管,即很难做到上下一盘棋。

(三)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的根源

1.内部根源

企业内部引发税务风险的因素包括三个方面:(1)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态度影响企业集团的风险。由于企业的生产经济决策均是由管理层或股东作出的,他们的目标在于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集团管理层的纳税态度直接影响企业集团的风险。不重视纳税的企业管理层,必然不会重视税收法规的学习,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也不健全,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对依法纳税存在侥幸心理,就会导致较大的税务风险。(2)企业人员对税务工作缺乏全面的认识。认为税务工作就是简单地报报税,买买发票,没有意识到可能产生的税务风险;集团层面的人员只负责集团本公司的税务,不去关注下属单位的涉税业务,对下属单位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当然也不会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3)缺乏健全可行的税务管理制度和流程。要控制税务风险,需要一套科学完整的税务管理制度和流程,但是许多企业税务制度几乎是空白,即使有制度,也过于形式,难以实施,无法真正控制风险。

2.外部根源

大企业税务风险爆发的外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法自身的缺陷。例如:税收条款中经常采用比较模糊的语言,如“有关的”、“合理的”等词语;税收政策变化快,补丁文件多,一时难以找到,很容易使税务人员产生歧义,导致税务风险的发生。(2)税收任务影响税收政策的宽严度。税务机关如果完不成税收任务,会影响相关人员的年终奖、晋级;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则会使下年的税收任务加大。因此,税收任务压力大时把握政策偏紧,税收任务压力小时则把握政策偏松。由于全国各地发展极不平衡,税务机关对税收政策的把握松紧不同,而企业集团成员企业遍布全国各地,这就使企业集团在税收筹划和遵从上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3)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由于税收政策规定不清晰,税务机关的解释权较大,主要体现在税收征管法中对企业的处罚,大企业的遵从程度相对较高,一旦税务局拿出过硬的税法依据,大企业一般会相对痛快地接受税务局意见并缴纳税款,因此,与小企业相比较,其往往会承担更高的税收成本。

三、大型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管控模式的构建

如同引言中所说,税务风险管控理念的提出和实践应当与中国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探索同步:第一,要构建互信合作的新型税企关系;第二,要实施防范和应对并重的全过程税收风险管理模式。

(一)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管控框架

对企业集团而言,降低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的业务操作水平,首先应根据集团与基层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自下而上反馈、自上而下决策的沟通渠道,并构建一套管控目标、管控主体、风险控制点和管控措施四维一体的税务风险管控框架,如图1所示。

1.以管控目标为要素的第一维度

管控目标是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管控框架的指引,引导企业有目的地进行经济活动。笔者把管控目标划分为战略目标、审核目标、执行目标及个人目标。(1)企业集团的税务管控目标应符合国家的发展规划和产业要求,满足企业整体的战略规划,根据下属单位所在地区的税收环境不同,在风险和收益产生偏差的最大弹性区间内,选取可行、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2)在经济项目的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从基层税务部门到集团决策层,都要对自己的管辖范围负责,保证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3)在执行过程中注重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应用,所属单位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集团公司进行有力监督,保证经济活动的高效有序进行;(4)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集团公司定期进行税务审计。

2.以管控主体为要素的第二维度

从集团总部到下属基层单位,其中的每一个层次均为不同的管控主体,需要不同层级的主体沟通协作。从根本上讲,管控主体就是以人为主体,建立一个优秀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团队,进一步明确集团及下属单位税务岗位的职责及资格要求,从人才配置的角度提升企业税务管理的水平,这是当代“以人为本”企业制度的体现。大型企业集团更应当发挥人的主动性,实施人才管理。在实施税务风险管控时,应注重职能的相互牵制和人才匹配,分层次、分主体地进行各单位税务部门的设立、岗位职责的确立、权限的设置和员工匹配[ 4 ],构建合理的激励、约束和保障机制,充分实现员工的自我价值。同时避免舍近求远,即支付高昂的费用聘请咨询机构而造成内部人才的极大浪费。

3.以风险控制点为要素的第三维度

结合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的特点和根源,以及相关指标的运用,在风险管控中应把握好以下关键控制点:

(1)经济决策控制。包括筹资、投资、经营决策,经济决策是企业经济活动最关键的环节,在此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各项经济活动的可行性、税收成本、税后利润等因素。具体工作中,可以根据预计发生的资金成本、债资比例、投资回报率、销项进项比例、税负率、销售利润率、税款利润率等指标来测算和控制。

(2)决策执行控制。为保证经济活动全过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高效实施,在决策执行阶段必须对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防止少缴税或者多缴税现象的发生。具体工作中,要注意企业所涉及的经济活动,如投资、筹资、经济项目的计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满足各税种相关规定并对税费正确计算,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满足所得税前扣除的标准等各风险点。

(3)审批、监督机制控制。严格的审批、监督机制是决策执行控制的关键点,存在于整个经济活动的始末。企业应对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财务核算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税务风险管控中的薄弱环节,并根据以往经验,在容易发生风险的环节加以重视。根据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来分析是最好的办法,通过收入类、成本类、费用类、利润类、资产类分析指标进行配比,分析其变动幅度是否同比例变动,否则就有可能存在收入或成本费用的入账错误问题,从而导致税款的漏缴或多缴。

4.以管控措施为要素的第四维度

管控措施贯穿于税务风险管控的全过程,是实现企业高效风险管控的保障,因此,需要领导层的纳税态度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一起?l挥作用,还需要有制度和人力资源的共同配合。主要有以下措施:

(1)将税务风险管控提高至集团最高层。对于企业集团来说,已经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且大部分是当地的龙头企业,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因此更应注重税务风险的控制。这就需要集团领导层对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有所关注。只有集团高管层依法纳税和重视税务风险,才有可能建立风险管控团队,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控制好税务风险。

(2)实施税务经理委派制。在建立组织机构时,做到层次分明,可以实施纵向管理,如采用税务经理委派制,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为保证委派经理税务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委派税务经理的工资、福利要由集团总部发放和管理,同时集团公司还应加强对被委派人员的定期述职、考核和轮岗,达到委派经理对子公司税务风险控制敢于管、管得住的目的[ 5 ]。当然,完善培训制度和税务人才引入制度也是提高机构运行效率的重要举措。

(3)建立有效的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制度。根据《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要求[ 6 ],主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税务风险是否有人抓,即保证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和职责;二是税务风险能否识别,即利用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机制和方法,分析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和管理层进行沟通,将税务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税务风险怎么管,即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的机制和措施,保证税务操作的合法合规;四是税务风险是否有好的沟通,即建立税务信息管理体系和沟通机制;五是税务风险有无评价,即企业的整体控制目标,对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改进。企业也可以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根据本指引和相关职业准则的要求,对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向集团出具评估报告,为更有效地完善制度提供指导。同时,为保证机制运行有效,还需要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作保障。

(4)建立税务信息沟通平台。在企业集团全级次范围内构建信息沟通平台,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并对具有重复性、规律性的涉税事项进行自动控制,做到信息共享、经验共享(如图2)。

(二)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管控的基本流程

通过四维一体税务风险管控框架的分析,本文认为企业集团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应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的变化及集团或下属单位所属地经济税收环境,进行风险识别,判断税务风险对企业或下属单位的影响;根据企业税务管控制度是否执行,集团领导层的纳税态度,财务数据是否合理等评估各项经济活动的各项指标,分析指标含义,撰写税务分析报告并逐层上报集团税务机构;如果在税务分析过程中,发现有内控缺失或科目运用错误、税法理解不当、节税方法错误等现象,要及时完善、更正,加强学习并重新开展筹划。若在事后发现纳税金额错误,要及时退补。在经济活动执行过程中,要利用更有效的方式,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对已完成的事项做好事后备案和评价,并作为借鉴资料,在企业集团税务信息系统中共享,为集团或其他所属单位提供参考。同时要对相关税务人员的考评做备案,作为月奖或季度奖励的参考。具体流程如图3所示。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8篇

(一)有利于降低企业集团税收成本

企业集团缴纳的税收构成了企业集团很大一部分成本,税收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集团的成本战略。通过税收筹划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或者延迟税款缴纳时间,为企业集团减少成本或节约资金成本。

(二)提高企业集团管理水平

税收筹划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企业集团就需要对生产经营活动有较为全面的分析和评估,需要对企业集团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提高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

税收筹划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推迟纳税时间,企业集团通过税收筹划使某一笔或几笔税款延迟,这就相当于企业集团从银行免息获得贷款,税款金额越大,时间越久,企业集团获得的资金时间价值就越大。

(四)有利于完善企业集团税收管理制度,防范税收风险

企业集团要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制度。企业集团要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企业集团的最新税收管理制度,这些税收管理制度对国家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的详细解读,并将其流程化,有利于实际操作。这些新的税收管理制度是企业原有的税收管理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从而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五)产生财务协同效应

企业集团税收筹划以集团为主体,具有全局性和整体性,比一般企业更具优势,还能够发挥财务协同效应,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

二、目前企业集团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企业管理层没有足够重视

当前许多企业集团特别是民营企业,对税收筹划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管理层对企业的决策直接关系到企业集团的效益。由于管理层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没能多倾听财务部门关于税收筹划方面的意见,与财务部门无法达成共识,导致企业税收成本上升,丧失了一定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水平较低

许多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没有系统性,没有将税收筹划意识融入到整个企业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缺少前瞻性,属于被动性的税收筹划。这种税收筹划停留在较低层次,由于缺少统筹考虑,无法实现最大化的筹划效益。

(三)对税收风险不够重视

企业集团管理层对税收风险的认识不够,对进行税收筹划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到位,对于重大的涉税事项很少在管理层会议中进行讨论,导致企业集团对税收风险的整体把握不足。由于人员配备不到位,筹划的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专业技能,对税收风险把握能力较弱,无法对税收风险进行有效防范,从而加大了企业的税收风险。

(四)税收筹划相关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在税收筹划上的相关制度并不健全,税收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许多企业集团曲解有关税收筹划的涵义,对税收筹划的“度”不易把握。一方面,如果税收筹划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就会损害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可能会被定义为“偷税”;另一方面,如果对税收筹划的理解过于狭隘,就会造成企业集团税收成本的不合理,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完善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措施建议

(一)提高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意识

企业集团进行税收筹划,首要的是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税收筹划的意识,将税收筹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只有管理层对税收筹划足够的重视,才能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由于税收筹划涉及众多的部门和环节,为了各部门能够更好地沟通协作,更加充分地调动企业的资源,企业集团还需将税收筹划的意识至上而下地传递到各级管理层及相关的岗位,以确保税收筹划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二)提高企业集团的税收风险防范意识,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

企业集团要重视客观存在的税收风险,对涉税事项要保持高度警惕。一份税收筹划方案如果存在税收风险,而管理层又觉察不到风险及其严重的后果,就会给企业集团带来重大的经济利益的损失,严重的可能会使企业破产倒闭。例如,企业对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的理解出现偏差,使企业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一旦被税务局查出,一定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企业集团的管理层要高度重视税收风险,在成员企业间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快速的税收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控,做到事前有分析、事中有落实,事后有反馈。另外,上一轮的税收筹划的分析总结还可以为下一轮的税收筹划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三)通过业务培训,培养税收筹划专业人才

财务部门作为税收筹划的主导部门,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财务人员对税法的理解以及应对税务检查的能力,都会影响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通过业务培训,使财务人员熟练掌握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洞察税法动向的能力,制定出符合集团战略的税收筹划方案。另外,对各业务部门的骨干也要加强相关培训,提高他们对税法的理解能力,落实税收筹划的执行力。由于税收政策变化极快,每年都会有新的税收政策出台,要想理解并吃透这些新的税收政策,光靠自学是不够的,还要通过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骨干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政策的理解,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对风险无法把控的税收筹划,实行业务外包

税收筹划对筹划人员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不仅要求他们懂得财会和税法知识,还要精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流程。由于企业集团并没有配备专门的税收筹划人员,一般是兼职的,时间与精力不够,加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一定能对税收筹划的风险进行有效把握。此时,就需要借助于外部中介机构的力量,由中介机构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风险评估,进而将税收风险转移到中介机构,规避企业的税收风险。另外,中介机构作为旁观者,加上他的专业知识,可能还会为企业制定更为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从而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五)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实现税收效益最大化

企业集团的经营活动非常复杂,涉及的环节非常多,如何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选用行之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使企业集团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分环节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集团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涉及采购、仓储、生产和销售等诸多环节,每个环节都会牵涉到税收问题,因此企业集团应该分步骤地对每个涉税环节进行税收筹划。比如,采购环节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不同的采购政策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收成本,企业集团应该对各成员企业的采购活动进行系统筹划,不仅要考虑采购价格还要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等,对于采购合同实行企业集团统一模板,对发票类型、税率及提供时间进行周全的计划,确保实现最大化税收效益。

2.降低企业集团的计税基础或延迟纳税期限

通过选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在满足税务认可的收入与成本费用确认的条件下,通过增加成本费用,减少营业收入,从而降低纳税所得。实务中,对收入的确定,选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按完工百分比等方法来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进而降低当期营业收入。对成本费用,一般通过选用存货计价方法、费用分摊方法等加大当前税前列支的费用额度。通过收入的降低与费用的提高,降低企业集团的计税基础,进而减少应纳所得税的目的。收入推迟确认和前期多列支成本费用,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合理调整企业利润实现的时间,从另一方面也相当于推迟了纳税期限。另外,收入的延迟确认,使流转税当期少交或不交,从而延迟流转税的缴纳时间,这就无疑为企业集团争取了一笔免息贷款,税款的金额越大,时间越久,为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就越大。

3.制定企业集团的合理转让定价机制,实现税负转嫁

企业集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转让定价机制,实现集团内部利润的转移,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通常来讲,集团的转让定价,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通过转让定价,可以把集团内部的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成员企业,达到高税区成员企业利润降低,进而减少缴纳所得税,低税区企业虽然利润增加,由于税率低,增加所得税肯定小于高税区减少的所得税,进而达到企业集团整体税负的降低。另外,集团也可以将利润从盈利的成员企业转移到亏损的成员企业,进而减少盈利企业的所得税,亏损企业只需就补亏后的所得缴纳所得税,降低整个集团的税收负担。

4.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的税法中有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特殊的税收规定,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又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规定等。当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从区域优惠向行业优惠转变,企业集团如何利用自身行业优势,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实现企业集团整体税负的降低。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三条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因此,企业集团可以通过新设软件企业,来转移企业集团的利润,让新成立的软件企业充分享受第一、二年免税,第三至五年减半征收的所得税税收优惠,进而达到降低集团整体的税负的目的。

四、总结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9篇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也由单一的一元化经济形式向兼并重组、多元多样化方向过渡,新兴集团性经济体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集团性企业形成的母子公司、兄弟企业,其对外经营的经济实力、生产效率、市场的占有率与扩张率等显著增强,其在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中的运作机制与对资金的调度能力,以及在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事项上的税收筹划也都优于单一独立性企业,并且集团性企业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更是在逐年增长。但也有部分集团公司采取了一些非法避税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环境与税收秩序,同时也发现与暴露了税务部门当前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税务部门对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

当前税务部门对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和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日常税收巡查工作的浅表性。目前基层分局责任区管理员对集团企业的日常巡查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一些案头静态资料,相关动态经营表面变化情况的口头性询问、了解,即使是实地检查、巡查,也是粗略性的了解与查看,对集团企业财务核算与企业实际经营运作之间实质性的差异与联系,了解甚少或无法了解,其收到的效果不是很大。

2、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的畏难性。调研中,发现目前责任区管理员对集团性企业征管工作的畏难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上畏难。集团性企业基本上都是分局、区局乃至区、市政府的重点税源企业和龙头性企业,管理员心理压力较大,工作上怕出错,不敢轻易采取一些强硬的征管手段和征管措施,怕遇到阻力,也怕得罪人;(二)是业务上畏难。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集团性企业大多数所涉税种较宽,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更有营业税、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出口退税、个人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等税种,这对责任区管理员就提出了高要求、高标准。要求责任区管理员在掌握的税收政策、会计业务核算上要做到“全、广、精、深”,其难度系数高了许多;(三)是实践上畏难。在基层税收征管实践中,尤其是对集团性企业进行解剖或调研时,责任区管理员往往是怕走进去出不来。有些集团企业跨省、市、区(县)甚至跨国经营,集团内有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境外公司等,涉及到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能属于不同的省、市、县以及区(县)内的不同管理分局和管理机构。故而有时对集团性企业开展的服务性调研或项目解剖工作深度不够,调查流于表面文章。

3、日常税收检查的单一性。责任区管理员对决策监控系统、票表比对系统产生与形成的相关集团企业异常信息的检查,如红字发票的检查、运费发票的协查、税负偏低情况的核查,往往就事论事,不深究、不去挖掘集团企业间深层次的原因,仅停留于查出一般性问题即可。

4、纳税评估工作的局限性。通常情况下,基层纳税评估人员仅对集团内某一企业当期(一般当季或所属月份)或当年(一般为当年1月至当年评估期)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时间较为紧凑,评估工作量又大,以前年度往往成了纳税评估的“免扰区”。同时,在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对纳税人涉嫌非法避税事项进行合理调整时,却又很难把握“合理”这个尺度,区域内同行业合理性参照指标欠缺,税务人员易产生较高的执法风险。因此集团关联企业业务的调查有时也满足于“浅尝即止”。

5、税务稽查工作的约束性。目前,基层分局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虽说不分经济性质,不分规模大小,只要具备并符合诚信纳税人条件都可参评, 但必竟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名额有限。故基层分局对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主要还是以规模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集团性企业中的主要企业为主。根据国税发〔20xx〕92号文关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给予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的鼓励。如果集团中成员企业连续两、三次被评为a级诚信纳税人,那么该企业连续五、六年甚至更长时间都与日常性税务稽查“无缘”。

6、税企沟通方面存在偏颇性。在对集团企业的税企沟通方面,基层管理分局往往片面强调税源、税负的管理,而对纳税风险点的服务、在税法解读的系统性、全面性方面还做得不够或欠缺。对集团企业在会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会计科目会计核算的明细程度、产品生产经营的运作机制等方面相互沟通的力度、深度不够。

二、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筛选,我们对近10户集团性企业进行了为期几个月的调研工作,发现目前集团性企业在税收征管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存在不及时申报应税收入的情形。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集团性企业不及时申报应税收入的情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直接通过 “ 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并长挂“发出商品”科目,直到客户来款后方才开票实现销售。而在责任区管理员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中,纳税人则将之解释为向分支机构、外地办事处发出的“样品”等事项来处理;二是生产工期12个月内的短线产品长挂“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混淆核算。一旦遇税务人员询问,则解释为对方单位的预付款项,从而达到将应税产品推迟开票、推迟申报的目的;三是根据销售部门的“传递单”开票申报。调研中发现集团企业的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往往各负其责,互不干预,应税产品的销售完全不按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四是有些集团企业存在对外产品建设工程业务,如销售给房地产公司的门窗等产品,为上市公司或规模性企业生产的成套设备等,“单设”工程处进行核算。工期短的,未依法及时确认收入,工程超过12个月未完工的,增值税方面,未依法在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收入,所得税方面,未在纳税年度按工程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分批或分次确认收入,直到工程竣工决算后,方才一次性确认应税收入或甚至在对方款项全部收到后方才确认收入。企业长期处于低税负、无税负状态或经营常年处于亏损状态。

2、集团内关联企业在关联业务定价上存在随意性。目前,集团性企业产品都采用集团统一的“品牌”对外销售,因此其成员企业往往通过先开票给集团公司,再由集团公司开票给客户最终实现销售的。而由于成员企业在产品合同的签订、销售的履行、款项的收付、销售人员工资的支付等方面无须支付费用,故成员企业往往按照扣除上述销售费用的一定比例(通常称为扣点)开票申报纳税,由于其费用列支不可分割,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可确认为合理。但有些集团公司或成员企业往往存在着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三免二减半”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限额内“先征后退”税收优惠以及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专用设备投资应纳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等,故而其在开票扣除销售费用比例时或高比例扣除如18%-20%,或低比例扣除如2%-3%,企业何时优惠期结束或发生变化,何年重新定价,表面上看似乎企业定价原则长期不变,实则是规避了国家税收、转移了企业税负,最终达到了少缴税的目的,通过不合法的税收筹划,自我实现了集团企业利润的最优化目标。

3、关联企业通过相互占用资金转移费用。调研中发现集团性企业通常都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对外筹资、融资,融资款项各成员企业可共同享用,而利息费用的支出则有意向实现利润较多的企业或不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倾斜,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在经营资金的收取与支付上,则往往通过互转往来的方式由其它企业代付代收,从而规避了长、短期借款问题,并通过“往来链条”在成员企业间实现购销经营资金的循环。

4、利用特殊混合销售行为在应税税种间进行避税。调研、评估中,发现部分集团企业对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存在主体税种跨征管机构征收与管理的情形,如纳税人销售自产金属结构件、铝合金门窗、大型机器设备等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见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其增值税与营业税分别隶属于国税与地税部门征管时:一是通过“平价”或“低价”开票销售在集团企业或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间转移货物实现避税;二是通过加大安装费用等的不合理比例利用“税率差”进行非法避税。

5、集团企业间存在随意调节人工成本核算的情形。调研中发现,集团成员有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或免征、减征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其用工人数与工资支出在成员企业间的分配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具有随意分配、调节成员企业利润之嫌。

6、存在非法提取永久性差异支出增加费用、减少利润的情形。特别是存在于集团企业长期处于日常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免扰区”状态下。如调研中发现部分集团成员企业提支了应据实进行扣除的基金、费用和巧立明目提取而无需支付的基金、费用,利用税务检查的“时间差”打“插边球”,缩减应纳税所得,少缴所得税。

7、企业存货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尤其表现在对库存商品的核算上,有些集团企业其库存商品的收、发、存与其销售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联性关系时,如通过核实库存商品在各环节的流转数量能够测算、核算出其应税销售数量时,企业往往在账上有意不核算数量,仅按批次、金额进行粗放性、规避性的核算,从而给税务人员日常巡查、评估、检查等工作增加难度,设置障碍,请其绕道而行,使其无功而返。

三、对加强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1、加强责任区管理员日常巡查工作的深度。巡查工作开始前,要充分收集政府、工商、地税、外贸、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外部信息资料,加强信息的交换、更新、反馈,同时充分利用内部一户式管理系统和决策监控软件系统等征管信息平台,调阅集团企业的各类、各项静态数据资料,分析、排查异常数据信息资料,列出主要疑点和巡查的主要环节、主要方面,有目的地进入集团企业,运用趋势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同行业比较分析法等进行深层次的巡查、核查工作。

2、加强税收、会计业务的全面、深入的系统学习。集团性企业的税收征管不仅要求责任区管理员须掌握较全面的税收政策,具备较高的会计业务和会计核算知识,而且要求其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加强学习,只有水平过硬了,才有充分的发言权利和动手能力,才能走的进、出的来。

3、建议试行集团性企业集中管理制度。建议基层所辖集团性企业较多的分局,可以实行集团性企业选派一至二名税收、会计业务水平较高的管理员专人统一管理的办法,从而提升集团企业税收征管的质效,积累集团企业专业管理的经验,探索集团性企业重点、专业性管理的有效途径。

4、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适当的时候取消a级诚信纳税人两年免查(除专项、专案检查和金税协查外)的优惠鼓励政策。税务部门依率计征,纳税人依法纳税,应是征纳双方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的基础,税务部门不宜发“免检牌”给纳税人作“筹码”。对未来事项形成的不公平税收待遇,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正常、和谐的征税关系,一段时期税务稽查监控的职能,对具有免检资格的纳税人而言出现了“真空”。

5、开展经常性、深层次的检查与调研工作。建议由省、市、区(县)统一组织开展行业性集团企业、规模型集团企业、重点税源类集团企业、风险性集团企业等类型的服务性调研、日常性税务稽查工作。从而逐步增强对集团性企业的纳税服务、会计核算的规范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6、切实加强税企沟通。为集团公司全方位地解读税收政策法规,加强税收与会计在销售实现、费用列支方面差异性的辅导与解读工作,建立集团性企业每年1-2次系统性税法解读制度,进一步提升集团企业的纳税遵从度。

7、有效规范集团企业转让定价与转移税负行为。一是建议省、市局定期(半年或一年)或参照上年区域内行业产品转让定价的预警区间指标,以及符合条件征收营业税的特殊混合销售行为行业性应税建筑业劳务的预警区间指标。从而提供给基层一线征管人员在征管实践中参照适用;二是依照《征管法》、新《所得税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法、利润分割法等方法,对集团企业的关联业务,合理进行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调整。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10篇

(一)法律逐步完善与征管实务法制化

1.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偷税罪改为了逃税罪。修正案对原偷税罪的定罪量刑方面作了很多重大的调整。修正案将偷税的手段从正列举改为概括式,即:“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只要是在本质上是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的方式,都可以认定为逃税的方式。逃税罪是由特殊主体所构成的犯罪,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才构成此罪,一旦确认为逃税罪成立,即为单位犯罪,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所规定的自然人刑事责任的规定处罚。

2.立法机构学习国外立法理念和方法,税务法规陆续修订出台,强化反避税,税收法律体系正逐步完善。如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关联交易申报、外国受控企业认定等新法规填补了立法空白;税法中原有很多易被用于避税操作的规定陆续被修订和完善,如过去特定人员安置达到一定比例即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改为按人头扣税的政策。

3.税务征管实务操作正在改善。

(1)税务机关强化征收管理的流程化和规范化。近年来,审计署、财政部专员办等外部监管部门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力度逐年加大,客观上对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和优化纳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督查内审司也将进一步加大对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比较集中的税收政策执行、税前扣除、减免税、欠缓税等重大涉税审批事项的审计监督及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2)国家正加紧投资金税工程及纳税评估体系。建成后,海关、银行、电力、外汇、媒体、税务的信息将被共享和互通。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不同年度进行纵向比对,或者全行业、同地区的横向对比等方式,通过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发现企业申报数据可能存在的疑点。

(二)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对大企业的服务和管理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新设大企业管理司,其主要工作是: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开展纳税评估、组织实施大企业的反避税调查与审计;并出台《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对大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三)其他企业税务行为的制约和监控环境

1.证券监管机构、新闻媒体、银行等外部机构都对企业的税务行为进行监管。税务信用信息已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受到越来越多部门的关注。如银行贷款、上市、海关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等等,都会查询企业是否有税务不良记录,一些平常没有引起企业足够重视的税务违法违章行为,很可能最终使企业的经济活动受限。

2.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要求。大型企业编制并《社会责任报告》,报告企业对股东、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政府、环境资源等七个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责任。其中,企业对政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照章纳税和承担政府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接受政府的监督,不得偷税、漏税、逃税。(四)宏观经济环境影响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0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由此看来,2010年的财政收支压力依然巨大,各级税务机关必将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堵塞征管漏洞。2.在国际政治和国内资源供给的双重压力下,相关部门已开始研究温室气体排放税费或者碳税(费)政策在我国的实施。

二、影响企业税务管理的内部环境因素分析

1.集团管控模式导向影响。实施“集中决策、分层管理”的战略管控型企业集团的税务管理有其特殊性,需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战略管控型集团企业的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子企业(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子企业执行。为避免出现战略失控、风险失控、集团内部无序竞争、总部效率下降等管理失控问题,保证子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需强化集团的控制力。集团总部主要集中在综合平衡和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如平衡各企业间的资源需求、协调各子企业之间的矛盾、推行“无边界企业文化”,高级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最佳实践经验的分享等等。

2.税务管理工作现状。(1)主要子企业都在积极开展公司本部的税务管理工作,管理层重视税务工作,制定税务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在企业ERP系统中开发税务管理系统,控制本企业的税务风险,税务管理人员积极为各公司重大业务提供税务建议,取得了显著的收益。(2)多年的运作,集团积累起一批有税务管理经验的人才,分散在总部和各企业中,通过管控体系安排的一系列互动和交流,进行充分的利用、整合,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3)日常税务管理中也经常产生新情况,比如企业发给员工的车贴、通讯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各地执行情况不一,作为企业集团,该如何应对?以及如何将集团内税务管理最佳实践经验共享等。

3.集团税务管理工作的目标。(1)规避税务风险。一方面要避免公司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另一方面,要避免公司承担过多税务责任,多缴税金。(2)创造税务价值。为集团相关部门和子公司提供增值服务,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合理降低公司税负;遵纪守法,获得良好评价(如取得A类纳税人资格),提升公司社会形象。

三、战略管控型集团企业税务管理原则

1.依法纳税原则。(1)公司遵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对于相关税收法规文件已明确规范的税务事项应严格执行;(2)对于具体税收法规文件尚未出台的、或政策规定不明确的,本着诚信原则,与主管税务机关充分沟通,做好沟通记录,填写内部审批报告,并做好应对预案;(3)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需履行税务登记等义务并享有权利。

2.合理节税原则。公司认同开展税务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相关者利益协调。合理运用税务政策,打造和谐的内外税务环境,实现与政府、投资者、商业伙伴、企业内部各业务环节之间的和谐。充分享受税收优惠。跟踪研究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顺应税收政策导向,推动国家鼓励业务的开展,收集资料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申请税收优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战略规划指导下,通过对融资、投资、经营活动等事先筹划和安排,进行优化选择,提出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务规划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合理降低公司税金支出或推迟税金缴纳。

3.法人纳税原则。法人纳税原则主要明确了集团税务管理体系中,总部和子企业分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及战略管控型集团企业的税务管理模式为分层管理。企业法人是纳税主体,独立承担纳税义务和责任。涉税人员根据涉税业务和纳税事务的授权与审批制度,承担相关责任。战略管控型集团企业总部在集团管控层面主要通过提供体系建设服务、税务信息服务、提供协调服务等活动来实现管理目标;在公司法人层面通过规范和优化经济业务与交易的税务处理流程,开展重要业务税务规划等活动来实现管理目标。

4.整体效益原则。战略管控型企业集团的子企业相关度较大,往往处于产业链的上下游,相互间有比较多的经济往来。整体效益原则明确了集团内子企业间税务争议发生时和子企业内部多个税务规划方案选择时的判断标准是集团整体效益最优。在集团经营战略指导下,对企业所在产业价值链的税负进行分析研究,降低产业链的整体税负和税务风险,提升产业链的总体价值。税务规划中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除直接的税收成本外,还应充分考虑到税务规划中可能发生的各项隐性成本,如成本、交易成本、组织协调成本、隐性税收、财务报告成本等。

5.全生命周期税务管理。全生命周期税务管理原则为集团税务管理明确了管理的宽度和深度。全生命周期税务管理是指:税务管理贯穿于业务(可以是投资项目,还可以是企业等等)的全生命周期,为业务从决策、建设、运营到清理或退出的各个生命阶段涉税事项提供税务管理和服务。包括以下两层:

(1)强化业务决策期的税务服务,通过增加有限的初期成本,优化项目整体税负,降低业务全生命周期总成本。从业务设立之初就引进税务管理的概念,决策制定前进行税务影响分析和规划、税务尽职调查和相关税务合规性复核,帮助项目或企业根据经营发展战略和生产特点选择适合的经营地点和组织形式。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11篇

关键词:企业集团 税务筹划 税收优惠

一、企业集团税务筹划特征概述

与一般企业相比,企业集团税务筹划具有其典型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负转嫁能力较强。企业集团可通过横向、纵向或混合联合的方式进行产品生产及经营。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业务往往从多个层面展开。这种特征有利于增强企业集团优化配置的能力,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税负转嫁能力。二是内部资金移动能力较强。多数企业集团与金融机构存在密切联系。这种合作关系有利于企业集团更好地制定出子公司的股息策略、内部贷款方案等,可保持较强的资金移动能力。三是具备转让定价平衡企业间税负的能力。与普通企业相比,企业集团是由多个独立法人所构成,这些独立法人都是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企业集团正是由这些法人实体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具备了较强的向心力。基于上述特征能够让内部成员企业通过转让定价,促使企业间税负保持平衡。

二、企业集团税务筹划相关思路分析

在企业集团税务筹划开展过程中,所有措施必须在合法范围内实施,并且要让税务筹划主体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保证税务筹划充分发挥效用。首先,企业集团要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只有当企业集团经营多种产品、存在跨行业业务时,才会缴纳多种税,且税额较大,此时税务筹划才有意义。如果仅仅是经营小规模业务,税务筹划投入成本会远远超过所带来的收益,这样反而会变相增加运营成本。其次,企业内部需要构建一支专业化的财务管理队伍。事实上,税务筹划是财务管理重要的构成部分之一,要求相关人员具备可靠的税收、法律、会计、金融等知识,并且具备良好的统筹规划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税务筹划工作顺利开展。另外,企业集团税务筹划应当与企业集团战略管理保持一致。客观来讲,税务筹划是企业集团战略管理当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属于成本控制范畴。税务筹划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企业集团价值最大化、长远化。将其与战略管理关联起来,能够提升其目标层次,从而带来更大的效益。在具体税务筹划实施过程中,要尽可能缩小企业集团税基,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可能延长纳税期限,促使资金链正常运转,并可通过税负转嫁的方式来降低整体税负,实现税负平衡。

三、促进企业集团税务筹划的有效举措

(一)加强税务筹划风险控制

对于企业集团而言,税务筹划是具有特殊目的的活动。企业集团在进行税务筹划时,所处的环境总是在不断变化,环境的变化势必会带来风险。因此,企业集团要做好税务筹划风险控制工作,才能让税务筹划取得成效。首先,要密切关注税法变化。一旦发现税法及相关政策出现变化,企业集团要紧跟变化趋势做出调整,保证税务筹划与税收形势相契合。其次,要完善内部基础财务管理[3]。通过完善内部基础财务管理,以保证账证的完整性,促使经济业务活动按规定流程完成税务处理,降低税务风险。另外,企业集团可通过专业税务进行税务筹划。税务事务所或税务机构在税务风险防范方面具有长足的经验,对相关风险因素敏感性较强,可对税务事务做出迅速反应,可对企业集团税务筹划方案进行补充与优化,以获得更好的成效。

(二)完善专业税务筹划团队建设

税务筹划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是一种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离不开专业化人才队伍的支持。因此,企业集团内部要加强专业化税务筹划团队建设。企业集团内部要加大税务知识宣传及培训力度,让相关人员重视税务筹划,并不断提升税务筹划意识,以创建出一个良好的税务筹划软环境。对于税务筹划人员本身而言,则要不断加强税法学习,加深税法理解。利用税法寻求降低税收负担的有效途径,让税负筹划规范化、合理化实施。

(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筹划的重点在于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通过合理选择和运用,以达到节税或其他税收筹划的目的。当企业同时适用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并要在其中做出相应选择时,必须通过比较分析、综合平衡后,以获取税后利益最大化或特定税收目标效率最大化为标准作出选择。例如,技术型企业,在一个年度内,技术转让费用不超过500万元,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予以减半征收优惠;对于职工培训费用可根据其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不将其纳入所得税计算基数当中;在软件购进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

四、结束语

对于企业集团而言,税务筹划是其运营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之一。通过加强专项团队建设、完善税务筹划风险控制,让企业集团税务筹划能力不断增强,以降低税务成本,为企业集团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12篇

本文以税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理论为基础,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 A 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进行了分析,并对完善集团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提出了建议,以指导集团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有效的控制税务风险。

本文首先对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进行了概述,分别对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目标及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然后在此基础上,基于 A 报业集团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分别从税务风险控制环境、各主营业务活动中税务风险识别、税务风险评估、税务信息与沟通、以及税务风险监控与反馈五个方面,对A 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 A 报业集团当前存在的税务风险;最后,对完善 A 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提出了建议:建立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管理机构、将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纳入绩效考评机制中、建立健全税务培训机制以完善 A 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控制环境,准确识别 A 报业集团在各主营业务活动中的主要税务风险点,健全 A 报业集团的税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完善 A 报业集团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信息与沟通机制,以及建立 A 报业集团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汇报与监控机制。

关键词:报业集团;税务风险;内部控制

第 1 章 绪 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以及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及时、准确地识别和控制风险已成为企业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作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一,在我国税收体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对于企业的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所谓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指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未按规定缴纳税款或少缴纳了税款,遭到税务机关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甚至面临刑事处罚的惩处,不仅导致企业利益受损,而且对企业声誉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另一方面是指由于对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了解或理解不到位,导致企业没有充分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应该主动采取措施,进行税务风险管理,明确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和步骤,以及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方法与技术,这样才能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目前,报业集团由于受到“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管理模式影响,其内部控制存在许多不完善和不科学的地方,尤其是在税务风险控制方面,一方面,大部分报业集团均未设立独立的税务部门来专门处理涉税事项,集团员工的税务风险意识薄弱,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理侧重于事后核算,导致集团由于对涉税事项处理不当面临税务机关查处的风险;另一方面,国务院2009年颁布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将文化产业提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其重点推进的文化产业中的出版发行、印刷、广告等活动均属于报业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活动[1],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变动比较频繁,导致集团由于不了解相关优惠政策承受了较重的税收负担。本文以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理论和A报业集团的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尝试从税务风险控制环境、税务风险识别、税务风险评估、税务信息与沟通、以及税务风险监控与反馈这五方面对A报业集团税务风险内部控制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A报业集团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建议,指导集团更科学合理的控制税务风险,亦为完善其他企业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提供参考。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国外文献综述。

在 2002 年连续发生“安然”、“世界通讯”等财务欺诈事件,出于对大公司及事务所信用的担忧,美国颁布了《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或《SOX 法案》)。该草案首次强调了企业风险管理的全面要求,尤其是404 法案,要求企业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这对当时很多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产生了巨大的挑战。尽管当时很多企业意识到税务风险这个问题,但是对其有清晰理解的并不多,而实施税务风险管理的企业就更少了。企业税务风险的研究真正兴起于 2003 年美国 COSO 颁布《企业风险管理》草案的之后。

澳大利亚学者Michael Carmody(2003)认为,税务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它来自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其中外部因素主要包括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动,会计核算制度发生变化等,由于这些因素是企业无法掌握和控制的,因此,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实际上是对内部原因的掌控,即企业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安排,从而合法纳税,并规避税务执法机关的检查以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他的这个观点与国内的税收筹划定义相类似[2].

Donald T. Nicolaisen(2003)认为,税务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尤其是内部财务活动的合理安排,使自身获得的税收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管理活动[3].

Tom Neubig(2004)认为,企业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前,就应该对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或相关投资活动进行系统科学的审查,通过对涉税事项的事前筹划与安排,在不引起税务机关注意的情况下,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实现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有效管理[4].

Lourens, Christine M(2007)认为,提高公司内部之间的沟通是税务风险管理的关键,同时,利用SOX框架,公司就可以制定一个可靠的计划[5].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13篇

关键词: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纳税筹划

一、企业所得税及税收筹划的含

所谓的企业所得税,其实就是指国家对于在其境内开展经营业务的各类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进行征税的一个税种。它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也就是税务缴纳者当期收入总额扣除各项成本以及损失和费用等的净所得,其不同于企业会计利润额,更不是企业的营业收入总和。企业纳税支出比值高低对于企业领导来说属于附加成本,具有强制性,但是国家对于这部分强制税收又有着各类优惠政策,所以通过合理的利用税务优惠政策来进行旨在降低纳税额的纳税筹划显得尤为必要。就税收筹划工作本身而言现在还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不过基本可以理解为是在税法规定范围下提前进行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安排,尽量获得节税收益,比如选择低税负或者进行延期纳税。总之,进行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二、企业集团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分析

(一)可以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

企业纳税成本具有完全的现金性和收益变现的非对称性特点,现金调度对企业集团来说具有约束效果,在纳税支出上缺少弹性。一个大的企业集团往往是由若干个下属子公司单位共同组成的,在纳税现金流量的安排筹划方面,税务筹划的弹性远远高于单个子公司,除了可以降低企业集团自身的纳税成本之外,也可最大程度上实现纳税风险的规避。

(二)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可优化集团财务管理体系

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有利于企业集团全面发挥其资源整合工作的优势,保证企业集团的各项资源能够得到充分配置,而这也是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的首要管理目标。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实行,可充分体现企业集团经营管理的协同作用,能够全面发挥出企业集团经营管理与市场竞争的优势,发挥出规模效应,实现集团价值最大化。基于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复杂性,旗下所有的经营那是活动都会影响财务管理的总目标,因此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必须要有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眼光,要从企业集团战略发展的角度出发,实现最大限度降低纳税成本的目标。

三、企业集团企业所得税筹划策略

(一)重视高素质税务专业人才引进

企业集团发展对人才有依赖性。人才掌握着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知识,所以人才质量的高低决定了企业能够走多远、竞争力有多强。在所得税筹划方面,企业集团若想提升自身税务筹划管理水平,就要加强对非生产人员的重视,对财务管理部门的人员招聘体制进行更新升级,加强对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积极和社会上的第三方人才招聘机构或者猎头顾问建立合作联系,吸引更多精通税务筹划的人才加入企业当中,让企业能够牢牢抓住税改机遇,在克服对本行业所产生的共同不利影响的同时实现“超车”,让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彰显一定的优势。

(二)打牢基础,完善税务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规模较大,业务较多,涉及的税务项目通常比较多,覆盖范围较广,如果在不了解自身涉税项目的情况下贸然开展税务活动可能会导致企业的税务成本增高。由此可见做好税务筹划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还能够为企业管理者的相关经营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降低决策成本。

(三)实施全过程税务筹划战略

企业集团进行投资活动对其税务筹划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所以企业进行投资的时候尽量选择税收优惠地区进行投资,比如我国对某些偏远地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最低达到10%,企业应利用这一点进行税收筹划;筹资环节,一是股本筹资,二是负债筹资。企业可随意选择筹资方式,前者不需要计算红利和股息,但是具体使用哪种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企业经营环节,一要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二要购置合理的设备,三药做好收入时间的确认工作,这些都是提升税收筹划空间的重要事项。

(四)企业集团经营管理过程中进行纳税筹划

(1)选择存货计价方式。企业集团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在对存货进行发货时候通过加权法和个别计价法来计算出企业的实际运营成本,减轻税负。不同存货计价法产生的利润和存货估价不一样,在选择存货计价法的时候,要根据企业自身发展形势与财务状况,比如价格下跌时候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若是价格极不稳定则使用加权法来计算成本。(2)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从生产出来到最终投入使用过程中的价值发生无形转移,比如使用寿命缩短等。企业集团进行应缴税额的计算时候要提前将固定资产折旧排除,在税率不变情况下选择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现延期纳税目的。(3)确认经营收入实践。经营收入是企业集团的主要盈利因素,更是企业对其他税额进行确认的主要参考依据,对此企业要根据产品的实际销售额制定销售方案,选择合适经营收入确认法,以实现延期纳税。(4)选择费用列支方式。选择企业费用列支方式时候第一要保证企业支出的费用能够得到最大程度补偿,其次要尽量提前预估企业损失和成本费用情况。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14篇

一、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作用

集团税收筹划是指在企业集团管理活动中,通过对企业集团涉税事项进行系统的规划,制定行之有效的纳税方案来节约企业集团税收成本,进而提高企业集团的经济利益。与单一企业相比,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更具复杂性,因为企业集团是以集团公司为核心、由众多成员企业构成的庞大的企业联合体,其组织架构层级繁多,经营业务多元化,加上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等,增加了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难度,但同时也给企业集团带来额外的收益,即协同效应。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特点是规模巨大,一般需要跨部门、跨地区、甚至跨国度的合作,实现联合税收筹划。进行企业集团税收筹划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作用。

(一)有利于降低企业集团税收成本

企业集团缴纳的税收构成了企业集团很大一部分成本,税收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集团的成本战略。通过税收筹划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或者延迟税款缴纳时间,为企业集团减少成本或节约资金成本。

(二)提高企业集团管理水平

税收筹划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企业集团就需要对生产经营活动有较为全面的分析和评估,需要对企业集团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提高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

税收筹划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推迟纳税时间,企业集团通过税收筹划使某一笔或几笔税款延迟,这就相当于企业集团从银行免息获得贷款,税款金额越大,时间越久,企业集团获得的资金时间价值就越大。

(四)有利于完善企业集团税收管理制度,防范税收风险

企业集团要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制度。企业集团要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企业集团的最新税收管理制度,这些税收管理制度对国家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的详细解读,并将其流程化,有利于实际操作。这些新的税收管理制度是企业原有的税收管理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从而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五)产生财务协同效应

企业集团税收筹划以集团为主体,具有全局性和整体性,比一般企业更具优势,还能够发挥财务协同效应,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

二、目前企业集团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企业管理层没有足够重视

当前许多企业集团特别是民营企业,对税收筹划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管理层对企业的决策直接关系到企业集团的效益。由于管理层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没能多倾听财务部门关于税收筹划方面的意见,与财务部门无法达成共识,导致企业税收成本上升,丧失了一定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水平较低

许多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没有系统性,没有将税收筹划意识融入到整个企业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缺少前瞻性,属于被动性的税收筹划。这种税收筹划停留在较低层次,由于缺少统筹考虑,无法实现最大化的筹划效益。

(三)对税收风险不够重视

企业集团管理层对税收风险的认识不够,对进行税收筹划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到位,对于重大的涉税事项很少在管理层会议中进行讨论,导致企业集团对税收风险的整体把握不足。由于人员配备不到位,筹划的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专业技能,对税收风险把握能力较弱,无法对税收风险进行有效防范,从而加大了企业的税收风险。

(四)税收筹划相关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在税收筹划上的相关制度并不健全,税收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许多企业集团曲解有关税收筹划的涵义,对税收筹划的“度”不易把握。一方面,如果税收筹划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就会损害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可能会被定义为“偷税”;另一方面,如果对税收筹划的理解过于狭隘,就会造成企业集团税收成本的不合理,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完善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措施建议

(一)提高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意识

企业集团进行税收筹划,首要的是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税收筹划的意识,将税收筹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只有管理层对税收筹划足够的重视,才能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由于税收筹划涉及众多的部门和环节,为了各部门能够更好地沟通协作,更加充分地调动企业的资源,企业集团还需将税收筹划的意识至上而下地传递到各级管理层及相关的岗位,以确保税收筹划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二)提高企业集团的税收风险防范意识,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

企业集团要重视客观存在的税收风险,对涉税事项要保持高度警惕。一份税收筹划方案如果存在税收风险,而管理层又觉察不到风险及其严重的后果,就会给企业集团带来重大的经济利益的损失,严重的可能会使企业破产倒闭。例如,企业对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的理解出现偏差,使企业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一旦被税务局查出,一定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企业集团的管理层要高度重视税收风险,在成员企业间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快速的税收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控,做到事前有分析、事中有落实,事后有反馈。另外,上一轮的税收筹划的分析总结还可以为下一轮的税收筹划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三)通过业务培训,培养税收筹划专业人才

财务部门作为税收筹划的主导部门,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财务人员对税法的理解以及应对税务检查的能力,都会影响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通过业务培训,使财务人员熟练掌握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洞察税法动向的能力,制定出符合集团战略的税收筹划方案。另外,对各业务部门的骨干也要加强相关培训,提高他们对税法的理解能力,落实税收筹划的执行力。

由于税收政策变化极快,每年都会有新的税收政策出台,要想理解并吃透这些新的税收政策,光靠自学是不够的,还要通过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骨干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政策的理解,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对风险无法把控的税收筹划,实行业务外包

税收筹划对筹划人员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不仅要求他们懂得财会和税法知识,还要精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流程。由于企业集团并没有配备专门的税收筹划人员,一般是兼职的,时间与精力不够,加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一定能对税收筹划的风险进行有效把握。此时,就需要借助于外部中介机构的力量,由中介机构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风险评估,进而将税收风险转移到中介机构,规避企业的税收风险。另外,中介机构作为旁观者,加上他的专业知识,可能还会为企业制定更为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从而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五)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实现税收效益最大化

企业集团的经营活动非常复杂,涉及的环节非常多,如何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选用行之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使企业集团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 分环节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集团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涉及采购、仓储、生产和销售等诸多环节,每个环节都会牵涉到税收问题,因此企业集团应该分步骤地对每个涉税环节进行税收筹划。比如,采购环节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不同的采购政策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收成本,企业集团应该对各成员企业的采购活动进行系统筹划,不仅要考虑采购价格还要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等,对于采购合同实行企业集团统一模板,对发票类型、税率及提供时间进行周全的计划,确保实现最大化税收效益。

2. 降低企业集团的计税基础或延迟纳税期限

通过选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在满足税务认可的收入与成本费用确认的条件下,通过增加成本费用,减少营业收入,从而降低纳税所得。实务中,对收入的确定,选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按完工百分比等方法来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进而降低当期营业收入。对成本费用,一般通过选用存货计价方法、费用分摊方法等加大当前税前列支的费用额度。通过收入的降低与费用的提高,降低企业集团的计税基础,进而减少应纳所得税的目的。

收入推迟确认和前期多列支成本费用,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合理调整企业利润实现的时间,从另一方面也相当于推迟了纳税期限。另外,收入的延迟确认,使流转税当期少交或不交,从而延迟流转税的缴纳时间,这就无疑为企业集团争取了一笔免息贷款,税款的金额越大,时间越久,为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就越大。

3. 制定企业集团的合理转让定价机制,实现税负转嫁

企业集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转让定价机制,实现集团内部利润的转移,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通常来讲,集团的转让定价,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通过转让定价,可以把集团内部的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成员企业,达到高税区成员企业利润降低,进而减少缴纳所得税,低税区企业虽然利润增加,由于税率低,增加所得税肯定小于高税区减少的所得税,进而达到企业集团整体税负的降低。另外,集团也可以将利润从盈利的成员企业转移到亏损的成员企业,进而减少盈利企业的所得税,亏损企业只需就补亏后的所得缴纳所得税,降低整个集团的税收负担。

4.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范文第15篇

[关键词]企业集团 所得税 纳税筹划 企业财务

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是具有全局意义的战略性活动,主要通过合法地纳税筹划方式,将企业集团下属各个企业的投资收益进行有效整合,最大程度上避免额外的税务支出,以期能够确保企业集团的税后利润最大化,为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最为有利的保障。科学合理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的重中之重,是企业集团发挥经营管理协调作用的重要保证。企业集团的所得税纳税筹划主要由企业的投资、筹资,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纳税筹划所组成。本文通过探究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最优途径,从而体现出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使得企业在最大程度上能够减轻税务负担,增加企业的经济收益情况。

一、企业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分析

1.有效控制所得税的纳税风险。企业的纳税成本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个是完全的现金性,另外一个就是收益变现程度的非对称性。对于企业本身而言,现金的调度有着一定的约束性,在纳税支出方面严重缺乏弹性。而一个大的集团是由很多个企业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在纳税现金流量的安排与筹划方面,比单个的企业更具弹性,不仅能够有效降低企业集团的纳税成本,并且还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规避纳税的风险。

2.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优化集团财务管理。有利于企业集团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整合优势,确保企业集团的资源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目标。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实行,能够充分体现企业集团经营管理的协同作用与市场竞争优势,实现1+1>2的协同成果,以促进企业集团实现价值最大化。由于企业集团是由多个企业所组成,组织结构相对复杂,集团旗下的每个企业的经营和纳税活动,都会对集团的财务管理目标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企业集团实行的所得税纳税筹划必须具有全局性和统筹性,要站在企业集团的战略发展角度,来实施所得税纳税筹划,最大程度上起到降低纳税成本的效果。

3.综合考虑外界各种环境因素对于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目标制定的影响。企业集团在制定财务管理目标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所制定的目标必须具有可行性。同时,还必须考虑企业经营的相关成本与收益,以及企业集团的利益相关人的需要。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必须建立在企业投资收益成本、人力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的利润最大化的基础之上。现代的企业通常会利用国家财政税收的优惠政策,以及税率差异等手段来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这样可以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对于企业集团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以及培养依法纳税的法律观念也有着很大的作用。总而言之,现代企业集团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经济纳税,即在最大程度上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为企业争取税后利润的最大化。

二、企业集团投资纳税筹划

一个企业要想不断地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进行有效的投资。投资是企业延续与发展的重要手段,投资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在此期间,需要充分考虑各种税收因素对投资行为的影响。企业集团通过并购其他企业,或是建立新的企业之后,将项目投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并结合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投资融资的减税免税政策,以期实现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这种方式就是所谓的企业集团的投资纳税筹划。

1.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在成立初期,都会涉及到机构组织的形式选择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也越来越趋于多元化,每一种组织形式都会有不同的税务负担。企业可以通过实行纳税筹划,并根据不同类型企业形式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选择出最适合企业发展的组织形式,以便企业在最大程度上减轻税务负担,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

2.对投资行业的选择。我国的税法对于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企业在进行投资行业的选择时,一定要多方考虑外界因素,来选择税收负担最轻的行业,以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目前,我国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企业能够合理调整自身的组织结构。为了更好的发展壮大,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进行多元化投资。并且通过有效利用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纳税筹划,从而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

3.投资方式的选择。在企业的发展规划中,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能够有效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现在的企业集团非常注重资本运作和企业重组,在投资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进行货币交易,或是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来进行等价投资,以实现企业的资本运作和企业重组。我国的税法明确规定,通过无形资产,或者是企业的不动产进行投资交易的,可以参与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同时也需要承担等价的投资经营风险。以该方式进行投资的企业,可以不对其征收营业税,但是一旦将所有股权进行了转让,就必须根据税法规定的要求,缴纳企业所得部分的营业税额。另外,如果投资方是以土地等有形资产投资入股,或者作为联营的资本条件,之后又将土地产权进行了转让,因为这种行为与出售房地产的行为有所不同,期间并没有获得转让土地产业所得的收入,是一种具有投资性质的经济行为。所以,这种行为按照我国的相关税法要求,可以暂时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结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进行投资区域的选择。为了确保地区经济发展的平衡,我国税法在制定的过程中,专门针对一些特殊地区制定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当地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比如,在我国的经济特区、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都实行了比较优惠的税收政策,其目的就是为了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着重研发高新产业技术与科技创新技术,全面促进我国经济的平衡发展,大大地提升我国的科技生产力水平。鉴于我国税法对于特殊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集团可以在核心企业所在地实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向该区域进行全面投资建设,充分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为企业集团的税负减轻压力。

三、企业集团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1.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企业集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对存货进行发货时,通过加权法、个别计价法等方式,计算出企业的运营实际成本,以期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产生不同的利润和存货股价,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所以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形式与财务状况,有效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比如,在物价下跌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先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方法;如果在物价极度不稳定的状态下,企业就应该选择加权法来进行成本计算。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固定资产从生成到投入使用的过程中的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转移,因此,企业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应该把固定资产的折旧排除在外。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特点,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在一般情况下,在税率保持不变的时候,企业会选择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使得企业可以延期纳税。

3.企业经营收入的确认时间。企业的经营收入不仅是企业盈利的重要因素,还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更是企业确认其他税额的关键。因此,企业应该根据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来制定销售方案,并选择合适的经营收入确认方式,最大程度上延迟经营收入的确认,进而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4.选择合理的费用列支方式。在企业费用列支方式的选择上,首先要使得企业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得到最大程度上的补偿,其次要尽可能预计企业的损失情况和成本费用情况。

四、结语

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是具有全局意义的战略性活动,主要通过合法地纳税筹划方式,将企业集团下属各个企业的投资收益进行有效整合,最大程度上避免额外的税务支出,以期能够确保企业集团的税后利润最大化,为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最为有利的保障。科学合理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的重中之重,是企业集团发挥经营管理协调作用的重要保证。要全面落实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首次必须找出企业纳税筹划的空间,这是企业集团成功实施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关键性问题。通过研究和分析刘锦企业集团的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找出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最有效途径,并根据我国税法对于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投资行为、投资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集团实现效益最大化提供有利的保障,以期能够实现企业集团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在最大程度上减轻企业集团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收益。

参考文献:

[1]杜永奎.企业集团纳税筹划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