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企业抗风险渡难关保增长促发展指导意见范文

企业抗风险渡难关保增长促发展指导意见范文

企业抗风险渡难关保增长促发展指导意见

1、由财政筹集2000万元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1000万元用于减免工业企业建设中的各项规费,另1000万元设立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循环经济园搬迁入园企业的贷款贴息、养老保险及各项保险费率的补充、创业平台的建设等方面,具体扶持办法另行制定。

2、加大有效信贷投入,保持全区信贷总量快速增长,力争**年新增贷款总额突破3亿元,上半年投放70%以上。

3、有效利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适时安排流动性再贷款,为辖内资金不足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

4、加大信贷窗口指导力度,创新信贷产品,促进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循环经济园入园企业、新建项目、高新技术企业、骨干企业技术改造、产业转移、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外贸进出口企业等。各金融机构与企业的意向贷款要早签约,争取早审批、早投放,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资金需求。区人行及有关部门要对银企对接项目进行跟踪,督促金融机构提高银企对接活动签约项目履约率。

5、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当前的货币政策,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贷款利率要按各行规定的下限执行。对以往经营良好、信用较高的企业因外部因素引起资金链紧张问题,应加强沟通,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轻易收回贷款。

6、支持农村信用社改制,创造条件,力争上半年成立农村合作银行,提高其信贷投放能力。

7、继续发挥国投公司的融资平台和区担保公司的担保作用,工行、建行、中行要力争上半年与担保公司建立合作关系,鼓励徽商银行、农发行与我区企业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扩大企业融资渠道。

8、力争上半年组建完成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发挥典当行的融资功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

9、简化企业贷款手续。由区担保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事项,如上级银行没有规定,各金融机构不应要求企业办理贷款保证合同的公证。企业以土地、房产向银行提出质押贷款时,区土地、房产部门要督促相关评估机构做到对企业进行一次评估,在一定年限内多次使用,以减少企业融资成本。

10、加大企业贷款担保的融资支持力度。对循环经济园入园企业已支付土地出让金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建项目进度快,主体工程已完工或即将投产的,区担保公司可创新担保品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11、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经财政、劳保部门审核后,金融机构可给予200万元以下、2年期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

12、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园入园企业建设,对按时开工建设、按时投产的入园企业在搬迁过程中厂房和设备投资部分的贷款利息视情予以贴息。

13、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相关社会保险。企业养老保险从**年元月起可以申请缓缴六个月;**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可以申请缓缴一年。

14、建立长效招工服务机制保企业用工。完善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设立常年招工服务点,开放人力资源市场,及时招用工信息,搭建企业用工服务平台。

15、加大劳动者技能培训。为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为企业培养适用的并掌握一定技能的工人。

16、鼓励停产企业通过招商引资、股权调整等方式盘活资产,尽快恢复生产。涉及厂房、土地变更的,可采取“一企一策”,具体研究规费减免政策。

17、继续实行新办工业企业“放手发展”政策,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年底。同时,对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减免规费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一次“回头看”,全面清理、整顿各类涉企收费,杜绝各种涉企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坚决查处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乱摊派、索要赞助及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等违法违纪行为。区外各种社会组织向企业收取的各类费用,必须报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否则,企业可以拒绝缴纳。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区工业经济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