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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法

为确保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我国的有效开展,提出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2003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了《美国财务报告采用原则基础会计》的研究报告,提出了以后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既不是“规则导向”模式,也不能是“纯原则导向”模式,而应是“原则基础会计准则”模式,即目标导向法。笔者认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亦可出于同样的考虑,采用与该理论一致的模式,即首先确立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导向,在此基础上,辅之以确保目标实现的操作原则和一般程序。最后,提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适用方法。

一、正确定位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

(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有效开展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关键问题,是正确定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税收筹划目标,是指通过税收筹划要达到的经济利益状况。它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是税收筹划应当首先解决的关键问题。在目前的理论与实践中,对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着定位过窄和过宽两种错误认识。 一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就是最低纳税或节税。对此,笔者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使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负降低了,但如果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错误,无疑是南辕北辙。因为税收筹划属于企业理财的范畴,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要考虑节减税收,更要考虑纳税人的综合利益最大化,既要算“小账”更要算“大账”。对于纳税人而言,在既定纳税义务(如既定的投资与经营地点、方式、内容)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绝对成本,选择节税方案一般可以减少绝对的税款支出,增加税后利润,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但是,在未定纳税义务(如有多个投资和经营方案可供选择)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相对成本,节税方案未必就是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二是目标定位范围过宽,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不仅包括节税,而且包括避税,将避税纳入纳税人税收筹划的目标之中,不仅会误导纳税人,而且也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因此,将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应定义为:在法律认可且符合立法意图的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这种定位,既克服了节税目标的狭隘性,又排除了不符合立法意图的避税问题,是企业定义其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目标的正确选择。

(二)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派生目标是涉税零风险

如果说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一个目标,那么,实现涉税零风险就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二个目标。也是税后利润最大化这一税收筹划根本目标的派生目标。涉税零风险指企业受到稽查以后,税务机关做出无任何问题的结论书。即,税务稽查无任何问题。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通常会面临着三种不同性质的稽查: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举报稽查。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中,为了实现日常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必须要强化其内部管理制度,尤其要着重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创造平稳、有序的内部税收筹划环境,以备顺利通过稽查部门的日常检查;为了实现专项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有必要根据历次接受专项稽查的经验,按“专项”有针对性的准备齐全各项备查资料,特别是对于涉及某项减免税的一系列申请、审批文件,更要严格、规范的建档保存,做到经得起稽查;为了实现举报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除了要在日常税收筹划中注意保持合法、谨慎的工作作风外,还要在遭遇举报稽查时保持冷静的自查态度,并且要与税务稽查部门充分沟通,力争规避涉税风险。必要时,企业还要做好抗辩以及提请复议乃至诉讼的准备,力争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对税法的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着税收风险较高的问题,所以税收筹划需要把规避税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纳入进来。这使得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更具有实际操作意义。

二、 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一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

(二)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即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三)可行性原则

税收筹划工作要根据纳税人的客观条件来进行量体裁衣。另外,税收筹划的可行性还应该具体表现为“程序流畅”,即在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个执行过程中,无论是会计凭证的获取、会计账项的调整,还是纳税申报表的最终完成,都应该是顺利、流畅的,不应该因为受到阻碍而无法进行或付出额外代价。

(四)有效性原则

对纳税人有关交易行为所进行的税收筹划,一定要达到预期的经济目的,同时优化税收、节约税款。另外,有效原则还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不是为了筹划而筹划,当税收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的作为首要选择,这样也易于被税务主管部门所认可。

三、 确定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步骤

(一)搜集和准备有关资料

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纳税义务人,必须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参考。特别是最新税收法规资料、最新会计准则、会计法规资料、政府机关其他相关政策;最新专业刊物;生效期内的内部资料等。

(二)制定税收筹划计划

税收筹划者或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和情况制定尽可能详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纳税计划。税收筹划者应该首先制定供自己参考的内参计划。包括将来要向纳税人提供的内容和只作为自己参考的内容如: 1.案例分析2.可行性分析3.税务计算4.各因素变动分析5.敏感性分析等。

(三)税收筹划计划的选择和实施

一项税务事项的税收筹划方案制定人可能不只一个,税收筹划者为一个纳税人或一项税务事件,制定出的税收筹划方案因此也往往不止一个,这样,在方案制定出来以后,就要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筛选,选出最优方案。筛选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选择节税更多或可得到最大财务利益的筹划方案;2. 选择节税成本更低的筹划方案;3.选择执行更便利的筹划方案。

四、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的适用建议

(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构成要素为基础,进行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的税收筹划意义

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是新企业所得税最基本、最固定的构成部分。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 适用性分析

如果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大,或者虽然生产经营规模大,但经营业务单一、会计基础好,则可以采用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的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二)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企业筹资、投资活动中税收筹划的意义

对于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考虑的是如何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这首先是从企业选用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比例)开始的。企业筹资主要面临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两种方式。当企业负债筹资比重增大,利息节税的收益增加,特别是当负债筹资的资本成本低于权益资本成本时,由于财务杠杆作用,可以增加所有者权益,从而使企业资产价值增加,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这并不是说企业负债筹资越多越好,而要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否则,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风险会增大,当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时,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因此,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负债筹资的度。

对于投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主要面临扩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两种方式的选择。如果企业选择扩大投资方式,则面临是建厂房买设备,还是收购一家近几年账面亏损企业的选择,如果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则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又可分为购买和租赁两种。采用购买投资方式的好处,是折旧可抵减账面利润,少纳企业所得税。不足的地方是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是一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对于租赁,经营性租赁方式的好处是租金抵税。而且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不足的是无折旧抵减。融资性租赁方式虽然可以抵减折旧,但财务负担较大。企业应权衡以上几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

2. 适用性分析

如果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会计基础好,有进行财务管理预测、决策的能力,则可以建立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

(三)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差异的税收筹划意义

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二,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依据的时间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三,部分涉税事项的处理方法的差异。第四,税务处理规定不准扣除项目差异。第五,税收法规对部分准予扣除的项目做了限制性规定差异。第六,对部分应税收入的规定差异。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间存在着上述差异,因此,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的过程即是在会计核算基础上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这无疑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筹划思路和操作空间。

2. 适用性分析

对于所有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可以建立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这种思路简单、易于操作,可以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结合进行,从而减少基础工作量,提高筹划效率,且受限因素少,适合于任何查账征收的企业。

【参考文献】

[1] 黄黎明. 税收理论的最新发展. 涉外税收,2004,(02):77-78.

[2] 方卫平,税收筹划.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320.

[3]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税法.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3-4.

[4] 刘军, 郭庆旺. 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52-254.

[5] 朱洪仁. 国际税收筹划.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260-262.

[6] 杨斌. 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税务与经济,2003,(06):76-78.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 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法

为确保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我国的有效开展,提出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2003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了《美国财务报告采用原则基础会计》的研究报告,提出了以后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既不是“规则导向”模式,也不能是“纯原则导向”模式,而应是“原则基础会计准则”模式,即目标导向法。笔者认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亦可出于同样的考虑,采用与该理论一致的模式,即首先确立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导向,在此基础上,辅之以确保目标实现的操作原则和一般程序。最后,提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适用方法。

一、正确定位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

(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有效开展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关键问题,是正确定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税收筹划目标,是指通过税收筹划要达到的经济利益状况。它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是税收筹划应当首先解决的关键问题。在目前的理论与实践中,对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着定位过窄和过宽两种错误认识。 一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就是最低纳税或节税。对此,笔者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使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负降低了,但如果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错误,无疑是南辕北辙。因为税收筹划属于企业理财的范畴,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要考虑节减税收,更要考虑纳税人的综合利益最大化,既要算“小账”更要算“大账”。对于纳税人而言,在既定纳税义务(如既定的投资与经营地点、方式、内容)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绝对成本,选择节税方案一般可以减少绝对的税款支出,增加税后利润,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但是,在未定纳税义务(如有多个投资和经营方案可供选择)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相对成本,节税方案未必就是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二是目标定位范围过宽,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不仅包括节税,而且包括避税,将避税纳入纳税人税收筹划的目标之中,不仅会误导纳税人,而且也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因此,将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应定义为:在法律认可且符合立法意图的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这种定位,既克服了节税目标的狭隘性,又排除了不符合立法意图的避税问题,是企业定义其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目标的正确选择。

(二)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派生目标是涉税零风险

如果说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一个目标,那么,实现涉税零风险就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二个目标。也是税后利润最大化这一税收筹划根本目标的派生目标。涉税零风险指企业受到稽查以后,税务机关做出无任何问题的结论书。即,税务稽查无任何问题。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通常会面临着三种不同性质的稽查: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举报稽查。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中,为了实现日常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必须要强化其内部管理制度,尤其要着重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创造平稳、有序的内部税收筹划环境,以备顺利通过稽查部门的日常检查;为了实现专项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有必要根据历次接受专项稽查的经验,按“专项”有针对性的准备齐全各项备查资料,特别是对于涉及某项减免税的一系列申请、审批文件,更要严格、规范的建档保存,做到经得起稽查;为了实现举报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除了要在日常税收筹划中注意保持合法、谨慎的工作作风外,还要在遭遇举报稽查时保持冷静的自查态度,并且要与税务稽查部门充分沟通,力争规避涉税风险。必要时,企业还要做好抗辩以及提请复议乃至诉讼的准备,力争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对税法的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着税收风险较高的问题,所以税收筹划需要把规避税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纳入进来。这使得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更具有实际操作意义。

二、 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一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

(二)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即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三)可行性原则

税收筹划工作要根据纳税人的客观条件来进行量体裁衣。另外,税收筹划的可行性还应该具体表现为“程序流畅”,即在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个执行过程中,无论是会计凭证的获取、会计账项的调整,还是纳税申报表的最终完成,都应该是顺利、流畅的,不应该因为受到阻碍而无法进行或付出额外代价。

(四)有效性原则

对纳税人有关交易行为所进行的税收筹划,一定要达到预期的经济目的,同时优化税收、节约税款。另外,有效原则还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不是为了筹划而筹划,当税收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的作为首要选择,这样也易于被税务主管部门所认可。

三、 确定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步骤

(一)搜集和准备有关资料

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纳税义务人,必须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参考。特别是最新税收法规资料、最新会计准则、会计法规资料、政府机关其他相关政策;最新专业刊物;生效期内的内部资料等。

(二)制定税收筹划计划

税收筹划者或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和情况制定尽可能详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纳税计划。税收筹划者应该首先制定供自己参考的内参计划。包括将来要向纳税人提供的内容和只作为自己参考的内容如: 1.案例分析2.可行性分析3.税务计算4.各因素变动分析5.敏感性分析等。

(三)税收筹划计划的选择和实施

一项税务事项的税收筹划方案制定人可能不只一个,税收筹划者为一个纳税人或一项税务事件,制定出的税收筹划方案因此也往往不止一个,这样,在方案制定出来以后,就要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筛选,选出最优方案。筛选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选择节税更多或可得到最大财务利益的筹划方案;2. 选择节税成本更低的筹划方案;3.选择执行更便利的筹划方案。

四、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的适用建议

(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构成要素为基础,进行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的税收筹划意义

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是新企业所得税最基本、最固定的构成部分。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 适用性分析

如果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大,或者虽然生产经营规模大,但经营业务单一、会计基础好,则可以采用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的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二)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企业筹资、投资活动中税收筹划的意义

对于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考虑的是如何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这首先是从企业选用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比例)开始的。企业筹资主要面临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两种方式。当企业负债筹资比重增大,利息节税的收益增加,特别是当负债筹资的资本成本低于权益资本成本时,由于财务杠杆作用,可以增加所有者权益,从而使企业资产价值增加,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这并不是说企业负债筹资越多越好,而要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否则,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风险会增大,当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时,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因此,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负债筹资的度。

对于投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主要面临扩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两种方式的选择。如果企业选择扩大投资方式,则面临是建厂房买设备,还是收购一家近几年账面亏损企业的选择,如果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则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又可分为购买和租赁两种。采用购买投资方式的好处,是折旧可抵减账面利润,少纳企业所得税。不足的地方是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是一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对于租赁,经营性租赁方式的好处是租金抵税。而且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不足的是无折旧抵减。融资性租赁方式虽然可以抵减折旧,但财务负担较大。企业应权衡以上几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

2. 适用性分析

如果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会计基础好,有进行财务管理预测、决策的能力,则可以建立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

(三)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差异的税收筹划意义

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二,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依据的时间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三,部分涉税事项的处理方法的差异。第四,税务处理规定不准扣除项目差异。第五,税收法规对部分准予扣除的项目做了限制性规定差异。第六,对部分应税收入的规定差异。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间存在着上述差异,因此,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的过程即是在会计核算基础上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这无疑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筹划思路和操作空间。

2. 适用性分析

对于所有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可以建立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这种思路简单、易于操作,可以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结合进行,从而减少基础工作量,提高筹划效率,且受限因素少,适合于任何查账征收的企业。

【参考文献】

[1] 黄黎明. 税收理论的最新发展. 涉外税收,2004,(02):77-78.

[2] 方卫平,税收筹划.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320.

[3]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税法.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3-4.

[4] 刘军, 郭庆旺. 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52-254.

[5] 朱洪仁. 国际税收筹划.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260-262.

[6] 杨斌. 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税务与经济,2003,(06):76-78.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3篇

【摘要】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使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成为热点问题。税收筹划不仅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且符合税法的立法意图。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无疑是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由于企业所得税难以转嫁、相对而言税负重,而且由于其税负弹性大、可筹划空间大,故而成为企业微观经济主体进行税收筹划时的首选税种。本文提出了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以保证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效果与效率。【关键词】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法为确保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我国的有效开展,提出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2003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了《美国财务报告采用原则基础会计》的研究报告,提出了以后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既不是“规则导向”模式,也不能是“纯原则导向”模式,而应是“原则基础会计准则”模式,即目标导向法。笔者认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亦可出于同样的考虑,采用与该理论一致的模式,即首先确立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导向,在此基础上,辅之以确保目标实现的操作原则和一般程序。最后,提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适用方法。一、正确定位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有效开展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关键问题,是正确定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税收筹划目标,是指通过税收筹划要达到的经济利益状况。它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是税收筹划应当首先解决的关键问题。在目前的理论与实践中,对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着定位过窄和过宽两种错误认识。一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就是最低纳税或节税。对此,笔者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使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负降低了,但如果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错误,无疑是南辕北辙。因为税收筹划属于企业理财的范畴,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要考虑节减税收,更要考虑纳税人的综合利益最大化,既要算“小账”更要算“大账”。对于纳税人而言,在既定纳税义务(如既定的投资与经营地点、方式、内容)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绝对成本,选择节税方案一般可以减少绝对的税款支出,增加税后利润,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但是,在未定纳税义务(如有多个投资和经营方案可供选择)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相对成本,节税方案未必就是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二是目标定位范围过宽,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不仅包括节税,而且包括避税,将避税纳入纳税人税收筹划的目标之中,不仅会误导纳税人,而且也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因此,将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应定义为:在法律认可且符合立法意图的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这种定位,既克服了节税目标的狭隘性,又排除了不符合立法意图的避税问题,是企业定义其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目标的正确选择。(二)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派生目标是涉税零风险如果说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一个目标,那么,实现涉税零风险就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二个目标。也是税后利润最大化这一税收筹划根本目标的派生目标。涉税零风险指企业受到稽查以后,税务机关做出无任何问题的结论书。即,税务稽查无任何问题。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通常会面临着三种不同性质的稽查: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举报稽查。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中,为了实现日常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必须要强化其内部管理制度,尤其要着重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创造平稳、有序的内部税收筹划环境,以备顺利通过稽查部门的日常检查;为了实现专项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有必要根据历次接受专项稽查的经验,按“专项”有针对性的准备齐全各项备查资料,特别是对于涉及某项减免税的一系列申请、审批文件,更要严格、规范的建档保存,做到经得起稽查;为了实现举报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除了要在日常税收筹划中注意保持合法、谨慎的工作作风外,还要在遭遇举报稽查时保持冷静的自查态度,并且要与税务稽查部门充分沟通,力争规避涉税风险。必要时,企业还要做好抗辩以及提请复议乃至诉讼的准备,力争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对税法的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着税收风险较高的问题,所以税收筹划需要把规避税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纳入进来。这使得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更具有实际操作意义。二、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一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二)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即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三)可行性原则税收筹划工作要根据纳税人的客观条件来进行量体裁衣。另外,税收筹划的可行性还应该具体表现为“程序流畅”,即在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个执行过程中,无论是会计凭证的获取、会计账项的调整,还是纳税申报表的最终完成,都应该是顺利、流畅的,不应该因为受到阻碍而无法进行或付出额外代价。(四)有效性原则对纳税人有关交易行为所进行的税收筹划,一定要达到预期的经济目的,同时优化税收、节约税款。另外,有效原则还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不是为了筹划而筹划,当税收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的作为首要选择,这样也易于被税务主管部门所认可。三、确定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步骤(一)搜集和准备有关资料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纳税义务人,必须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参考。特别是最新税收法规资料、最新会计准则、会计法规资料、政府机关其他相关政策;最新专业刊物;生效期内的内部资料等。(二)制定税收筹划计划税收筹划者或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和情况制定尽可能详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纳税计划。税收筹划者应该首先制定供自己参考的内参计划。包括将来要向纳税人提供的内容和只作为自己参考的内容如:1.案例分析2.可行性分析3.税务计算4.各因素变动分析5.敏感性分析等。(三)税收筹划计划的选择和实施一项税务事项的税收筹划方案制定人可能不只一个,税收筹划者为一个纳税人或一项税务事件,制定出的税收筹划方案因此也往往不止一个,这样,在方案制定出来以后,就要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筛选,选出最优方案。筛选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选择节税更多或可得到最大财务利益的筹划方案;2.选择节税成本更低的筹划方案;3.选择执行更便利的筹划方案。四、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的适用建议(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构成要素为基础,进行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1.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的税收筹划意义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是新企业所得税最基本、最固定的构成部分。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2.适用性分析如果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大,或者虽然生产经营规模大,但经营业务单一、会计基础好,则可以采用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的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二)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1.企业筹资、投资活动中税收筹划的意义对于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考虑的是如何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这首先是从企业选用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比例)开始的。企业筹资主要面临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两种方式。当企业负债筹资比重增大,利息节税的收益增加,特别是当负债筹资的资本成本低于权益资本成本时,由于财务杠杆作用,可以增加所有者权益,从而使企业资产价值增加,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这并不是说企业负债筹资越多越好,而要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否则,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风险会增大,当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时,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因此,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负债筹资的度。对于投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主要面临扩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两种方式的选择。如果企业选择扩大投资方式,则面临是建厂房买设备,还是收购一家近几年账面亏损企业的选择,如果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则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又可分为购买和租赁两种。采用购买投资方式的好处,是折旧可抵减账面利润,少纳企业所得税。不足的地方是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是一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对于租赁,经营性租赁方式的好处是租金抵税。而且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不足的是无折旧抵减。融资性租赁方式虽然可以抵减折旧,但财务负担较大。企业应权衡以上几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2.适用性分析如果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会计基础好,有进行财务管理预测、决策的能力,则可以建立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三)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1.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差异的税收筹划意义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二,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依据的时间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三,部分涉税事项的处理方法的差异。第四,税务处理规定不准扣除项目差异。第五,税收法规对部分准予扣除的项目做了限制性规定差异。第六,对部分应税收入的规定差异。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间存在着上述差异,因此,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的过程即是在会计核算基础上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这无疑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筹划思路和操作空间。2.适用性分析对于所有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可以建立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这种思路简单、易于操作,可以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结合进行,从而减少基础工作量,提高筹划效率,且受限因素少,适合于任何查账征收的企业。【参考文献】[1]黄黎明.税收理论的最新发展.涉外税收,2004,(02):77-78.[2]方卫平,税收筹划.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320.[3]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税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3-4.[4]刘军,郭庆旺.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52-254.[5]朱洪仁.国际税收筹划.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260-262.[6]杨斌.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税务与经济,2003,(06):76-78.[7]王守昆.透明度原则是税收理论的重要发展.税务研究,2001,(03):28-29.[8]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StatementofFinancialAccountingConcepts,2003,342-346.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4篇

铁路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中的独立法人主体,出于对盈利的追求及自身发展的需要,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以减轻税负压力,增加现金流入是十分必要的。但税收筹划方案的产生和实施也需要支付相应的筹划成本,如获得和实施筹划方案的费用支出等。筹划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最终的筹划效果。此外,税收筹划在给铁路企业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风险。由于受税收法规、经营环境、筹划者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其未来的筹划收益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原来对企业有利的筹划方案,可能由于国家税法的改变或者市场环境的改变,而变得对企业不利;或者对税法理解的偏差使得企业的筹划方案不为税务机关认可,从而导致税负的增加,甚至因偷逃税款而产生滞纳金和罚金等。对于这些风险,如不加以分析和控制,其最终结果极有可能导致更大的损失,有悖税收筹划的初衷。

1 铁路企业税收筹划成本分析

1.1 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

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是指产生、选择和实施税收筹划方案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如咨询费、培训费、注册费和开办费等。

(1)税收筹划需要筹划人员具有较丰富的税务、财会等方面的知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而目前铁路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普遍难以满足税收筹划的需要。一般的解决办法是通过聘请税务顾问或者委托专业中介机构(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等);在本企业内部组建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或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些方式都会带来涉税成本的增加,产生直接筹划成本。

(2)在实施税收筹划方案过程中,为了实现预期目标,还需投入相应费用。如通过到经济特区等低税率地区建立相应子公司,以转移利润减少所得税的方式进行筹划时,需要成立新公司及维持其正常运营的费用。如开办费、人员工资、场所租金、固定资产的投入等都构成税收筹划方案的直接成本。

(3)当税收筹划以某一税种为筹划对象时,由于不同税种之间经常相互关联,目标税种的税负下降,但会引起其他税种的税负变化。若其他税种税负的净增加为正,则其亦构成了筹划的直接成本。如筹划的目标税种为营业税,假定通过筹划降低了该税的应纳税额,则同时会降低了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应纳税额,并因为可税前抵扣的支出减少,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通常会增加应纳所得税额。这里增加的所得税额与减少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差值就是相应的成本。

1.2 税收筹划的间接成本

税收筹划的间接成本指机会成本,即纳税人(铁路企业)采用拟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的所能获得的利益。

铁路企业最终对纳税方案的选择只能有一个,对其他可选方案放弃的同时,也就放弃了其他方案原本可以给企业带来的利益,这是选择最终方案的代价(成本)。这种成本尽管不体现为直接的费用支出,不会在企业成本核算中直接呈现,但也实际存在。如投资于低税率区域的公司,需要到高税率区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时,由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其经营成果可以享受相应的低税率,若亏损亦可与总公司合并纳税,降低公司整体应纳的所得税额。

通常从减少税款的角度考虑,在高税率区域应选择设立非独立核算分公司而不是独立核算子公司。但是建立具有独立法人实体的子公司也并非一无是处,它具有的独立经营权、决策权,独立对外签署合同等能力,可以给企业资本流动及日常经营带来诸多利益。而这些利益是建立分公司所不能获得的,这种利益的损失就是筹划方案的机会成本。

2 铁路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分析

2.1 税收筹划的认识风险

税收筹划是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税务策划过程,而绝非不择手段的偷税漏税。铁路企业如果对税收筹划认识不够准确,就极易使企业的筹划行为偏离正常轨道,成为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这不但会影响企业的良好形象,更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如目前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购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若企业为了减少增值税缴纳,弄虚作假,化整为零,将固定资产以原材料名义入账从而实现抵减进项税的目的。这就是明显的偷税行为,而非税收筹划。一旦被税务机关查获,将面临补齐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金,甚至更为严厉的处罚。

2.2 税收筹划的目标风险

铁路企业对税收筹划目标的选择,会直接影响税收筹划成果,给企业带来相应风险。若铁路企业简单地以降低企业税负作为税收筹划决策的惟一目标,就可能出现诸多企业税负下降,但企业利益受损的状况。如某方案降低了企业税负,但同时降低了收入的获得,若收入的损失大于税负的降低及相关成本的减少,则税收筹划的结果是使得企业的净收益减少,显然与企业的根本利益相违背。若税收筹划方案仅以短期的收益最大化作为目标,可能造成方案本身效果显著,但违背了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需要,其结果对企业有害无益。

2.3 税收法规的认识风险

税收法规是规范企业税务行为的根本规则,税收筹划应以遵守税法为根本前提。我国税收法规体系中既有人大、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法规,也有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既有原则性的阐述,也有具体的规定。如果企业对税收法规认识不足,或由于纳税人对其理解和把握的不准确,就可能使筹划方案在不知不觉中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形成违法行为。

2.4 税收法规的变动风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法规不断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对现有法规进行补充、修订,甚至废止旧法规,推出新法规。同时,出于总体发展战略、调整经济结构、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的需要,国家还会适时对税收政策做相应的调整。如鼓励出口则可加大出口退税力度;西部大开发则可给予西部企业相应税收优惠。外部环境会促使税收法规的不断变动,而铁路企业在税收筹划时一般是根据现时法规制定的,对国家未来的税收法规变动通常难以预期,并且筹划方案的时间跨度可能较长,这就为最终的筹划成果带来了不确定性。

2.5 未来经济状况变动风险

在我国许多税收优惠政策都是针对具有某一类特征、符合某些条件的纳税人,因此铁路企业要想获得某项税收利益,首先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的要求。这些要求在给企业税收筹划提供可能的同时,也对企业的某一方面产生约束(如经营范围和地点等),从而影响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对于时间跨度较长的税收筹划,其筹划效果的完全体现可能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市场环境、企业经营等经济状况都有可能发生变化,筹划方案在新的环境下不一定能顺利进行或成本过高,这都会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

2.6 税务机关认定风险

税收筹划方案最终能否实现还要取决于税务主管部门的认可。如果税务机关不支持,筹划方案就只是一纸空文;若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则可能面临处罚,加重税收成本。由于我国税法规定不够细致,涉及到具体纳税事项往往不够明晰,因而会出现因征纳双方认定差异而产生的风险。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使用拥有的自由裁量权加以裁定,且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可能造成税收政策执行的偏差。

3 税收筹划成本及风险控制

3.1 加强成本效益分析

铁路企业可以通过对税收筹划的各种成本进行分析,剔除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力争在实现相同筹划目标的前提下将成本控制在最低。但是单纯的降低成本并不是企业的真实目标,企业应当更关注税收筹划能否给企业带来净收益的最大化。当筹划成本增加,但同时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大于支出成本时,则此时的成本控制就表现为应该增加该项成本,以争取更多的收益。铁路企业在进行成本控制时,要注意对成本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直接成本较直观,筹划者一般会在方案中予以考虑,因此应特别关注在税收筹划实务中容易被忽视的间接成本。

3.2 树立风险意识

税收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无论该筹划方案是中介机构还是有关专家学者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的,由于筹划目的的特殊性,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复杂性、未来的不确定性,使得筹划失败的风险极难避免。因此,企业必须树立牢固的风险意识,在涉税问题上保持高度警惕性,对筹划风险给予充分重视。积极主动地对筹划风险进行分析研究,根据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相应手段加以防范和控制。

3.3 坚持依法筹划

合法至少不违反法律是税收筹划的前提。依法纳税是铁路企业应尽的义务,同时也可防范因违反法律而导致的筹划损失风险。坚持依法筹划要求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对我国的税收法规、政策有全面充分的认识,这需要加强对企业筹划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或者聘请专业人士(如经验丰富的注册税务师)帮助企业进行筹划。筹划方案最好能与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相符合,既方便享受税收优惠,又保持与国家立法和宏观经济意图相一致,以更有效地降低风险。

3.4 确保筹划目标准确合理

铁路企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企业财富最大化,税收筹划必须围绕这个总体目标综合策划。既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的筹划,也不能局限于减少税款或短期收益的最大化,而是应从长远发展考虑,与企业的整体经营战略相结合。铁路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应该是以运输业为核心的相关多元化经营,即在强调运输业的核心地位之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发展与运输业相关的其他诸如旅游、等行业。对于发展目标以外的行业,即便有再多的税收优惠,从企业长远发展来看,也不应轻易涉足。

3.5 保持适度灵活性

对于时间跨度较大的筹划方案,要注意保持适度的灵活性。因为国家的税收法规政策在不断调整之中,而铁路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也在不断变化,若筹划方案过于刚性,会产生较大的筹划风险。而灵活的筹划方案可以随着国家税法、政策的改变及未来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项目投资,更新筹划内容,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完成。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税务筹划 风险 选择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在遵守现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在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可以进行策划,选择税负最轻的方案,也即纳税人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合法的,也是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的。

一 、企业税务筹划的特点

1.税务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同步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税制的进一步完善,为各类企业创造了新形势下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企业如何在税法许可的条件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做到纳税成本最低,这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企业的经营活动不仅涉及所得税,还有很多其他税种,只关注所得税是不够的,税务筹划正是以企业所有涉税活动为研究对象,以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税收缴纳等为研究范围,涉及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和财务分析等环节的筹划行为。因此,税务筹划丰富了现代财务管理的内容,它要求企业充分考虑纳税的影响,根据自身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统筹安排,以获得经济利益。

2.税务筹划是企业纳税前的规划行为征税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投资者或消费者采取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为,税收政策导向使纳税人在不同行业、不同纳税期和不同纳税地区存在税负差异,这就为企业选择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理财活动提供了基础,企业可以事先进行筹划以获得经济利益。例如,新税法的实施对企业税负是减轻还是加重;对有利的条件如何充分利用,以发挥最大的政策效应;对不利的条件如何应对,以达到影响程度最低、损失最小等。从这个意义上讲,税务筹划是以经济预测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选择,将企业税负控制在合理水平,对决策项目的不同涉税方案进行分析,为企业的经济决策提供决策依据的行为。

3.企业税务筹划具有不确定性税务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前期策划和财务预测活动。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策划,进而对一些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控制,但这些活动有的尚未实际发生,企业主要依靠以往的统计资料作为预测和策划的依据,建立相关的财务模型,在建立模型时一般也只能考虑一些主要因素,因此,筹划结果往往是一个估算的范围。而经济环境和其他因素的变化,也使得税务筹划具有一些不确定因素。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注重收集相关信息,减少不确定因素影响,编制可行的纳税方案,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使税务筹划的方案更加科学和完善。

二、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存在问题

由于主、客观的原因,我国中小企业现阶段的税收筹划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尤其值得重视

1.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存在误区,总体上发展缓慢。税收筹划作为降低经营成本的有效措施之一,引起了企业经营者的空前关注。不过,由于我国的税收筹划起步较晚,人们对税收筹划缺乏全面的了解,所以在认识上也存在种种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认为税收筹划是企业自己的事,与税务部门无关。国家制定税收法律法规,包括税种、税率的确定,税收优惠政策等,希望纳税人能作出积极的回应,而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收政策的一种积极回应,这种回应使税收宏观调控作用得以发挥,完善的税收筹划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减少税务稽查频率,提高行政效率,从而降低征税成本。

第二个误区是认为税收筹划是打税法的球,主要是想达到企业的避税目的。这种认识目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税收筹划与避税,从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其实质确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筹划体现的是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避税则体现了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税收筹划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一种主动安排,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订最佳纳税方案,降低纳税成本,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它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是一种阳光产业。避税则不同,它是利用税收政策漏洞进行一些不正常安排,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处,钻税法的空子,用不正当手段通过经营、财务上的变通,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避税明显有悖于国家税收政策的导向,违背了依法治税的原则。随着法治的日益健全,这种做法必将承担越来越大的制裁风险。税收筹划不同于少缴税。一般人都会认为税收筹划等同于节税或少缴税,其实不然。如果某种经营方案可以获得企业利润最大化,即便该方案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该方案仍是最佳经营方案。

第三个误区是认为税收筹划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从表面上看,在一定时间内,税收筹划的确使国家税收收入相应减少。但从长远看,税收筹划反而会使国家税款大幅增加。税收筹划会使企业生产经营更加科学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式更加缜密,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收入和利润不断提高。从全局和长远而言,它必然会促进依法纳税社会环境的逐步形成,从而带动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2.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实施面临诸多风险。我国中小企业行业种类繁杂,行业门类齐全、所有制形式多样化,投资规模小,资金人员少,竞争力、抗风险度差,个别企业的投资人和经营管理者为了企业或个人的利益,往往重经营、重效益,而忽视对企业财务的重视程度,忽视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研究和运用。再加上这些企业往往经营规模不大,在企业内部的经营机构和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都较简单,没有太多的管理层次,有的企业会计机构设置很不规范,有的独资小企业甚至不设置会计机构,临时从社会招聘一些兼职会计,目的就是出报表、交税,根本无从谈起规范管理、规范经营,即使设置会计机构的中小企业,一般也是层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确、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业务水平不高。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会计核算的随意性大,造成对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理解不够,致使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存在各种各样的税收风险。

三、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相关建议

1.微观角度(中小企业自身)而言,要解决上述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个环节,不能将企业的盈利空间寄希望于税收筹划,因为经营业绩的提高要受市场变化、商品价格、商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税收筹划也是建立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良性循环的基础上,许多税收筹划方案的实现都是建立在企业预期经济效益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所以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完整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正确进行会计核算才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

(2)明确税收筹划的目的,贯彻成本效益原则。 中小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任何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均会在获取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实施该方案付出税收筹划成本,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下,且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的结果,优化选择的标准不是税收负担最小而是在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把眼光仅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服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选择能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

(3)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已经开始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税收政策的制定以及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中都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而且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差异性,税务执法机关往往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中小企业需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是对一些比较模糊没有明确界定、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尽可能的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只有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可行,并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使税收筹划方案得以顺利实施,避免无效筹划劳动。

(4)借助社会中介机构、税收专家的力量。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和会计,而且还要通晓投资、金融、贸易、物流等专业知识。中小企业由于专业、经验和人才的限制,不一定能独立完成。应聘请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税收筹划专家来进行操作,以提高税收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从而进一步减少税收筹划的风险。

2.宏观角度的建议。针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们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税收扶持政策。

(1)税收政策要有针对性。税收扶持政策应以中小企业自身特点为主,以特殊目的为辅。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吸纳特殊人士就业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这是其自身特点决定的。因此,税收政策应根据中小企业灵活多变、适应性强、进入和退出壁垒少等特点,适当放宽对中小企业的税务登记、税收申报等方面的严格管制。使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中小企业以自由发展的空间,使之处于社会公平竞争地位。

(2)税收优惠政策必须规范化法制化。我国目前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散见于各种法规文件和补充规定之中,很不系统规范。由于中小企业在社会中自我保护能力、承受能力和谈判能力都处于弱势地位,这些优惠措施往往很难落到实处。 因此,应对目前已执行的一些优惠政策进行清理、规范和完善。

(3)严格按照标准,严控核定征收范围 。 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特别要注意根据各个企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科学地核定应纳税额,严禁随意扩大“人为约定”,实行核定征收,切实维护中小企业的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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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苏 鲁:基于新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税务筹划初探[J].财会研究,2008(6)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6篇

1铁路企业税收筹划成本分析

1.1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

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是指产生、选择和实施税收筹划方案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如咨询费、培训费、注册费和开办费等。

(1)税收筹划需要筹划人员具有较丰富的税务、财会等方面的知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而目前铁路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普遍难以满足税收筹划的需要。一般的解决办法是通过聘请税务顾问或者委托专业中介机构(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等);在本企业内部组建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或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些方式都会带来涉税成本的增加,产生直接筹划成本。

(2)在实施税收筹划方案过程中,为了实现预期目标,还需投入相应费用。如通过到经济特区等低税率地区建立相应子公司,以转移利润减少所得税的方式进行筹划时,需要成立新公司及维持其正常运营的费用。如开办费、人员工资、场所租金、固定资产的投入等都构成税收筹划方案的直接成本。

(3)当税收筹划以某一税种为筹划对象时,由于不同税种之间经常相互关联,目标税种的税负下降,但会引起其他税种的税负变化。若其他税种税负的净增加为正,则其亦构成了筹划的直接成本。如筹划的目标税种为营业税,假定通过筹划降低了该税的应纳税额,则同时会降低了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应纳税额,并因为可税前抵扣的支出减少,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通常会增加应纳所得税额。这里增加的所得税额与减少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差值就是相应的成本。

1.2税收筹划的间接成本

税收筹划的间接成本指机会成本,即纳税人(铁路企业)采用拟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的所能获得的利益。

铁路企业最终对纳税方案的选择只能有一个,对其他可选方案放弃的同时,也就放弃了其他方案原本可以给企业带来的利益,这是选择最终方案的代价(成本)。这种成本尽管不体现为直接的费用支出,不会在企业成本核算中直接呈现,但也实际存在。如投资于低税率区域的公司,需要到高税率区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时,由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其经营成果可以享受相应的低税率,若亏损亦可与总公司合并纳税,降低公司整体应纳的所得税额。

通常从减少税款的角度考虑,在高税率区域应选择设立非独立核算分公司而不是独立核算子公司。但是建立具有独立法人实体的子公司也并非一无是处,它具有的独立经营权、决策权,独立对外签署合同等能力,可以给企业资本流动及日常经营带来诸多利益。而这些利益是建立分公司所不能获得的,这种利益的损失就是筹划方案的机会成本。

2铁路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分析

2.1税收筹划的认识风险

税收筹划是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税务策划过程,而绝非不择手段的偷税漏税。铁路企业如果对税收筹划认识不够准确,就极易使企业的筹划行为偏离正常轨道,成为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这不但会影响企业的良好形象,更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如目前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购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若企业为了减少增值税缴纳,弄虚作假,化整为零,将固定资产以原材料名义入账从而实现抵减进项税的目的。这就是明显的偷税行为,而非税收筹划。一旦被税务机关查获,将面临补齐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金,甚至更为严厉的处罚。

2.2税收筹划的目标风险

铁路企业对税收筹划目标的选择,会直接影响税收筹划成果,给企业带来相应风险。若铁路企业简单地以降低企业税负作为税收筹划决策的惟一目标,就可能出现诸多企业税负下降,但企业利益受损的状况。如某方案降低了企业税负,但同时降低了收入的获得,若收入的损失大于税负的降低及相关成本的减少,则税收筹划的结果是使得企业的净收益减少,显然与企业的根本利益相违背。若税收筹划方案仅以短期的收益最大化作为目标,可能造成方案本身效果显著,但违背了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需要,其结果对企业有害无益。

2.3税收法规的认识风险

税收法规是规范企业税务行为的根本规则,税收筹划应以遵守税法为根本前提。我国税收法规体系中既有人大、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法规,也有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既有原则性的阐述,也有具体的规定。如果企业对税收法规认识不足,或由于纳税人对其理解和把握的不准确,就可能使筹划方案在不知不觉中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形成违法行为。

2.4税收法规的变动风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法规不断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对现有法规进行补充、修订,甚至废止旧法规,推出新法规。同时,出于总体发展战略、调整经济结构、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的需要,国家还会适时对税收政策做相应的调整。如鼓励出口则可加大出口退税力度;西部大开发则可给予西部企业相应税收优惠。外部环境会促使税收法规的不断变动,而铁路企业在税收筹划时一般是根据现时法规制定的,对国家未来的税收法规变动通常难以预期,并且筹划方案的时间跨度可能较长,这就为最终的筹划成果带来了不确定性。

2.5未来经济状况变动风险

在我国许多税收优惠政策都是针对具有某一类特征、符合某些条件的纳税人,因此铁路企业要想获得某项税收利益,首先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的要求。这些要求在给企业税收筹划提供可能的同时,也对企业的某一方面产生约束(如经营范围和地点等),从而影响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对于时间跨度较长的税收筹划,其筹划效果的完全体现可能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市场环境、企业经营等经济状况都有可能发生变化,筹划方案在新的环境下不一定能顺利进行或成本过高,这都会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

2.6税务机关认定风险

税收筹划方案最终能否实现还要取决于税务主管部门的认可。如果税务机关不支持,筹划方案就只是一纸空文;若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则可能面临处罚,加重税收成本。由于我国税法规定不够细致,涉及到具体纳税事项往往不够明晰,因而会出现因征纳双方认定差异而产生的风险。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使用拥有的自由裁量权加以裁定,且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可能造成税收政策执行的偏差。

3税收筹划成本及风险控制

3.1加强成本效益分析

铁路企业可以通过对税收筹划的各种成本进行分析,剔除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力争在实现相同筹划目标的前提下将成本控制在最低。但是单纯的降低成本并不是企业的真实目标,企业应当更关注税收筹划能否给企业带来净收益的最大化。当筹划成本增加,但同时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大于支出成本时,则此时的成本控制就表现为应该增加该项成本,以争取更多的收益。铁路企业在进行成本控制时,要注意对成本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直接成本较直观,筹划者一般会在方案中予以考虑,因此应特别关注在税收筹划实务中容易被忽视的间接成本。

3.2树立风险意识

税收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无论该筹划方案是中介机构还是有关专家学者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的,由于筹划目的的特殊性,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复杂性、未来的不确定性,使得筹划失败的风险极难避免。因此,企业必须树立牢固的风险意识,在涉税问题上保持高度警惕性,对筹划风险给予充分重视。积极主动地对筹划风险进行分析研究,根据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相应手段加以防范和控制。

3.3坚持依法筹划

合法至少不违反法律是税收筹划的前提。依法纳税是铁路企业应尽的义务,同时也可防范因违反法律而导致的筹划损失风险。坚持依法筹划要求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对我国的税收法规、政策有全面充分的认识,这需要加强对企业筹划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或者聘请专业人士(如经验丰富的注册税务师)帮助企业进行筹划。筹划方案最好能与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相符合,既方便享受税收优惠,又保持与国家立法和宏观经济意图相一致,以更有效地降低风险。

3.4确保筹划目标准确合理

铁路企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企业财富最大化,税收筹划必须围绕这个总体目标综合策划。既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的筹划,也不能局限于减少税款或短期收益的最大化,而是应从长远发展考虑,与企业的整体经营战略相结合。铁路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应该是以运输业为核心的相关多元化经营,即在强调运输业的核心地位之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发展与运输业相关的其他诸如旅游、等行业。对于发展目标以外的行业,即便有再多的税收优惠,从企业长远发展来看,也不应轻易涉足。

3.5保持适度灵活性

对于时间跨度较大的筹划方案,要注意保持适度的灵活性。因为国家的税收法规政策在不断调整之中,而铁路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也在不断变化,若筹划方案过于刚性,会产生较大的筹划风险。而灵活的筹划方案可以随着国家税法、政策的改变及未来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项目投资,更新筹划内容,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完成。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7篇

企业纳税筹划包括增值税与所得税。与其他类型企业相较,制造型企业拥有较多原料购买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外加制造型企业经营活动较频繁,所得税和增值税涉及较多,因此对制造业而言,必须要让纳税筹划合理化,这样才会使得企业在税收上占用的资余能够大大减少,使得部门之间增加更多联系,并且使得整体经济水平得到提高。

二、制造型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筹划目标尚没有明确化

作为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想要使得纳税筹划方案更佳,就必须使得企业内部部门与部门之间进行良好的配合,因此,就必须要创建纳税筹划的有效的明确的目标,进而使得整个纳税筹划的活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我国,部分制造型企业在对纳税进行筹划的时候都经常对税收筹划的方案执行十分重视,而如果对纳税筹划执行得不好就会使得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够清楚的认识其纳税筹划方案,并且对相关的税法知识也缺乏了解,于是便会对应税的行为和税收的结果,不能够很好地理解清楚并确立他们之间的关系,只是按照一贯的想法,即税收责任是由财务部门来执行的。于是乎,在具体进行相关的应税活动时,便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部门的利益,而对自己所进行的这种行为能够得出什么样的税收结果从来没有深入考虑过,举例来说,在涉及一些增值税的行为时,税法要求必须各式各样的征收率和税率进行核算清楚,不然的话就会产生从高适用税率的结果。还有一个例子,在企业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状况,许多部门仅仅只考虑自身销售任务,认为其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便会觉得没有必要去区分混合销售行为,于是乎他们便不会区分其不同的经营活动,在这样的一种状况下,就会使得增加企业整体的税收负担。

(二)对于专业的纳税筹划人才在企业中极其的缺乏

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之一的纳税筹划,它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活动,其专业性是非常强的,他对金融管理,计算机等都具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在制造型企业中,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主要是负责进行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案的,财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其进行工作时是非常熟练的,尤其是在监督和资金核算等相关的业务方面,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了解税法的知识,但是,在具体进行一项税收筹划方案的策划时,就必须要具有非常高的专业素质,对于应税活动企业的经营情况,还有战略的发展非常的熟练掌握,然而与财务人员来说这正是他们所具备的素质,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经常注意不到其税收筹划方案的综合性,这样便会造成所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仅仅是为了短期利益,而导致一种不好的后果。还有就是,对于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必须要有甄别性的对其进行判断,然而,由于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受到自身专业素质的影响,再加上在税收问题上看待的角度不同,这样便会使得他们不会整体的清楚的对纳税筹划进行很好的认识,而是将相对来说比较成功的纳税筹划方案进行照搬照抄过来的这种方法,这样便导致他们所制定出的纳税筹划化方案不切实际,实用性较差。

(三)对于纳税筹划的风险使得被忽略

与漏税或者逃税是非常不相同的税收筹划,它是一种在相关的税法规定的条例之下,所从事的一些规避的合理的行为,它是一种非常合理的缴税方案,因为它是在充分分析了应税经营活动流程和税收的政策之后而制定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在这样的前提下其税收的风险就不会存在,在实际的应用中,如果纳税筹划没有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缺乏完整性,这样就会使得风险大大增加,在我国正在不断地完善其税收法律体系,这样便在有些时候不能明确税收筹划的法律法规,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就会使得那些对于法律知识掌握的不扎实的人员片面的理解其法律法规,于是乎便使得在进行税收筹划方案时就会有潜在的风险性。而缺乏统一性指的是,即不完善的税收法律在事实中是存在的,而如果在不经意间就这一特点运用在了税收筹划中,这样便会使得及税收筹划自身就没有,较为规范的法律依据,这样就会导致谁说不能对纳税筹划的行为,进行很大的质疑,于是乎,造成了法律纠纷等相关问题的产生。还有就是国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其税法法律是一种宏观调控的行为,所以随着宏观经济的发展变化其税收法律也会进行变化的,这样也会使得纳税筹划对制造型企业留下了很大的风险。

三、制造型企业纳税筹划的对策

(一)要建立正确的纳税筹划目标

企业在进行应税活动时而相应的进行纳税筹划,所以说一个企业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如果能进行全面的有效的配合,才是使得纳税筹划方案能够较为完善的制定出来。于是想要使得顺利的实施纳税筹划方案就必须要将纳税筹划的目标制定的非常的正确有效,还要使得企业中各个部门在理解纳税筹划方案时是具有深层次的,而不是潜在的理解。制造型企业在进行经营时目的是很明确的就是使得自己的企业能够获取最大的利益,于是在进行经营活动时,纳税筹划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制定出较为正确的纳税筹划目标是非常重要的。于是,想要做到就必须做到下面的两点:第一,要使得企业中的人员都要进行学习,尤其是那些专业的人才更加需要不断地学习。第二,要控制企业中的相关的税收的项目的成本和收入的核算,要针对不同的税率采取不同的方案来进行,以使得税额达到最小化。

(二)要对纳税筹划人员的培养加以重视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8篇

首先,要明确中小企业的特点。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行业种类繁杂,行业门类齐全、所有制形式多样化,投资规模小,资金、人员少,竞争力、抗风险度差,个别企业的投资人和经营管理者为了企业或个人的利益,往往重经营、重效益,而忽视对企业财务的重视程度,忽视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研究和运用。再加上这些企业往往经营规模不大,在企业内部的经营机构和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都较简单,没有太多的管理层次,有的企业会计机构设置很不规范,有的独资小企业甚至不设置会计机构,临时从社会招聘一些兼职会计,目的就是出出报表,交交税,根本无从谈起规范管理、规范经营,即使设置会计机构的中小企业,一般也是层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确、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业务水平不高。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会计核算的随意性大,造成对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理解不够,存在各种各样的税收风险。

其次,要明白企业从开业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经营行为一开始就发生了纳税义务,同时也就意味着涉税风险的产生。企业经营者为了能使企业健康发展,持续经营,就必须使涉税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程度,这就需要进行税收的筹划。

税收筹划又称为纳税筹划、税务筹划,其本质是指纳税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成本,谋求最大税收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由于税收筹划经常是在税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其风险无时不在。当前随着税收筹划在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的普遍应用,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重视。然而,由于中小企业在规模、资金、人员素质、融资渠道与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的巨大差异,其税收筹划的方法和风险也有所不同。

现阶段导致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因素。

1、税收筹划的基础不稳定造成的风险。中小企业开展税收筹划,需要良好的基础条件。也就是说,需要企业的管理决策层和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程度,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企业涉税的税务诚信以及经营管理的模式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如果中小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税收筹划不了解、不重视、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搞关系、找路子、钻空子、少纳税;或是认为企业仅需要简单的会计核算,对会计核算的完善程度根本不重视,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甚至企业还有偷税、漏税的故意行为以及违法经营的行为,造成税收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其风险性极强,这是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主要的风险。

2、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所导致的风险。税收政策变化是指国家税收法规时效的不确定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结构的调整,国家的税收政策总是要做出相应的变更调整,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具有不定期的时效性。税收筹划是事前筹划,每一项税收筹划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获得成功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据原税收政策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失败,由合理方案变成不合理方案,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3、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不规范所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与避税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图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合法性往往还需要当地税务执法部门的认同。这就在与税务机关的认同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由于税务执法部门对政策的认知程度以及操作的规范性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其结果是企业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行为而加以处罚;或将企业本属于明显违反税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暂且放任不管,使企业对税收筹划产生错觉,为以后产生更大的税收筹划风险埋下隐患。

4、税收筹划目的不明确所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税后利润最大化也只是税收筹划的阶段性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最终目标。因此,税收筹划要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这就需要税收筹划的方法不能影响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不能因过度的税收筹划行为扰乱企业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最终招致企业更大的潜在损失风险的发生。需要考虑税收筹划的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是指开展该项税收筹划所发生的全部实际成本费用,它已在税收筹划方案中予以考虑。隐含成本就是机会成本,是指纳税人由于采用拟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利益。例如,企业为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方案而致使机构、人员、资金占用量的增加,业务流转环节的延长,都可能使企业资金占用量以及资金成本的增加,资金占用量增加实质上是投资机会成本的增加。在税收筹划实务中,企业常常会忽视这样的机会成本,从而产生税收筹划的最终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税收筹划是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的,是一种方法与手段,而不是企业的最终目的,只有认清这一点,才能使企业在是否采用一项税务筹划时统筹考虑,做出正确的决定。如有的企业为了享受“两免三减”免税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人为加大成本费用,推迟盈利年度,以便调整“两免三减”免税期的到来,而忽视生产经营、造成连续亏损等,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对企业有百害而无一利,必然导致企业整体利益的损失,从而影响企业整体税收筹划失败。

虽然税收筹划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就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而言,防范风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个环节,不能将企业的盈利空间寄希望于税收筹划,因为经营业绩的提高要受市场变化、商品价格、商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税收筹划也是建立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良性循环的基础上,许多税收筹划方案的实现都是建立在企业预期经济效益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所以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完整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正确进行会计核算才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能保证企业正确的核算和符合税收政策的规定,作为企业会计核算的账务处理、会计凭证、账簿、票据都能经得住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因此,中小企业应正确核算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提高税收筹划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据。

2、提高税收风险意识,加强税收政策的学习,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由于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复杂性,且常常有不确定事件发生,税收筹划的风险无时不在。因此,中小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再做出决策。税法常常随经济情况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数较其他法律规范更频繁。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报刊、杂志等手段,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税收筹划信息系统,及时订阅《国家税收总局公报》、《税法速递》、《中国税务报》等税收政策信息,收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涉税事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立法宗旨,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实施。

3、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已经开始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税收政策的制定以及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中都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而且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差异性,税务执法机关往往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中小企业需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是对一些比较模糊没有明确界定、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尽可能的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只有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可行,并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使税收筹划方案得以顺利实施,避免无效筹划劳动。中小企业要防止对“税企关系协调与沟通”的曲解,即认为“协调”就是与税务机关的个人搞关系,甚至进行贿赂,让少数不称职的税务干部在处理税收问题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达到不补税或少缴税,不处罚或轻处罚的目的。当前,随着税务机关稽查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国家反腐败和对经济案件打击力度的加大,这种做法不仅不会帮助企业少缴税,反而会加大企业的涉税风险。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9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风险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理论研究

(一)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对多类学科如财务、税收、法律等进行了融合。它是纳税人在企业设立、经营等活动中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增加企业利润、实现经营目标而进行的一种谋划和安排。这种安排并不是盲目进行的,它的前提是遵守现行税法和国际税法惯例,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如果企业超越了这个前提,便触犯了国家税法,必定会受到处罚。

企业实行税收筹划最终要实现的目标是在保障应纳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实现两个之最,一最是税负负担最轻,二最是税后利润最大。

(二)税收筹划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特征分析

1.依法性。税收筹划的目的之一是减轻税负负担,这与偷税、漏税的目标一致,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是税收筹划具有依法性。依法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是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最终选择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保证依法进行,否则它便沦为与偷税、漏税同样的性质中去了;二是明确税法的立法意图,遵循国家宏观调控策略,不能知法犯法或钻税法漏洞,做一个有良心、讲诚信的企业。

2.前瞻性。税收筹划的前瞻性是指当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前,在遵守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为减轻税负和增加税后利润,立足于本企业现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最终确定出适合本企业的最佳税收筹划方案。

3.多面性。税收筹划的目标是实现两个之最,一最是税负负担最轻,二最是税后利润最大。有一种观点认为还应该有一最那就是所缴税款最小。如果企业以这个标准来进行税收筹划,将其利润控制为零,那所缴税款肯定是最小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没有哪家企业会不追求利润,所以这种说法及其荒谬。因此,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进行全面筹划,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市场因素、税收因素等,只有进行全面考量,税收筹划方案才能尽善尽美。

4.变化性。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法律、法规、政策也在不断地调整、变化过程中,税收筹划方案也应该立足实际,与时俱进,根据这些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税收利益。

二、税收筹划风险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防范与控制

税收筹划是一件系统工作,复杂性强,在进行筹划方案设计时要综合考量多

种因素如政策、规则的不断变化性和企业自身主客观条件的复杂性等,因此税收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应对其加以正视。筹划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对筹划风险应进行初步的预判,采取有利措施,防患于未然,防范与控制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

(一)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

税收筹划存在着主观风险,纳税人在进行筹划方案设计时往往依靠的是自己的主观判断,这种主观性跟纳税人的业务素质息息相关,二者为正比关系。所以为了防止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纳税人应树立风险意识,打有准备的战役。除此之外,还应依靠网络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全面监控税收筹划,防患于未然,将风险及时控制在萌芽状态或采取措施防止风险发生。

(二)税收筹划应符合国家税法规定

税收筹划存在触犯税法的风险,针对这一情况就需要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务必做到合法,这也是税收筹划方案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应从这两个方面加以注意。首先是学习税法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收筹划设计;其次是分清节税和避税的关系。节税是合法行为,税法的优惠政策来进行税收筹划;避税是违法行椋利用税法漏洞来逃避缴税义务。只有弄清楚这两者的区别,税收筹划才有意义。

(三)税收筹划应和企业目标一致

税收筹划跟企业财务息息相关。企业的财务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总目标,税收筹划也不应偏离轨道,而是以此目标为中心进行整体性筹划,在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中有其一席之地,[1]防止税收筹划片面性风险的发生。

(四)税收筹划方案不应古板,应更具灵活度

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纸上谈兵,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立足于本企业发展实际,使筹划方案具有实操性,同时还要兼具灵活度。只有这样,税收筹划方案才是一个成功的方案,从而对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产生积极影响。[2]

(五)将成本效益原则渗透到税收筹划中去

税收筹划工作涉及多项支出和费用,在进行筹划方案设计时应考虑这方面的因素。于此同时,税收筹划方案的最终确定也是在众多方案中优中选优,那些被放弃的方案所产生的效益也是机会成本,这也是筹划方案设计时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3]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税收筹划方案所产生的潜在收益大于筹划成本时,该方案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六)不断加强税收筹划的财务基础,创建良好的筹划环境

创建良好的税收筹划环境,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加强税收筹划的财务基础,具体工作包括财会核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财会人员的招聘和培养等措施;另一方面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交流。

参考文献

[1]孙宇.关于税收筹划风险及规避的探讨[J].产业与科技探讨,2009(8).

[2]钱红.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J].贵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6(2).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10篇

一、税收筹划及其意义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一般是指企业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合理优化以及选择企业的纳税方式和方案,以便使企业在不违背法律的框架内享受一定的税收优势,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过程。税收筹划在我国出现的时间相对较短,以至于一部分人把税收筹划等同于偷税漏税。另外还有些人则认为,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避税是不可能的,结果导致许多企业忽视税收筹划工作。

(二)税收筹划的意义

纳税筹划通过对税收方案的多重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最大程度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尽可能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从而增加可支配资金数量,从财务方面有利于纳税人的生产和经营。例如,某公司多年来一直以废煤渣为原料生产建筑材料。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使用“三废”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的可以免缴所得税5年,但该企业多年来却一直在申报缴税。该企业如果进行纳税筹划,对税法进行深入研究,至少可以不缴这种“冤枉税”。

二、负债筹资税收筹划实例分析

负债筹资中产生的利息是债务资金的主要成本,这部分成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因而具有很强的抵税作用,或者说,负债筹资可以带来节税效益,一定程度提高权益资金的收益水平。

例如,某公司总资产为1200万元,假设息税前投资收益率定为10%,年息税前利润为120万元,所得税率为33%。假设有五种筹资方案(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

(1)方案二和方案三利用了负债筹资。由于负债融资中财务杠杆的作用,导致这两个方案的权益资本收益率和每股普通股收益额水平都超过未使用负债的方案一,这组数据充分体现了负债的杠杆效应。

(2)随着负债总量的增加和负债比例的逐渐提高,利息成本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3)权益资本收益率及普通股收益额并非总是与负债比例的关系呈正向相关,而是存在一个临界点,超过临界点之后则表现为反向杠杆效应。

(4)负债具有挡避应税所得额的功效,其特点是负债比率与成本水平越高,带来的节税作用越大。例如,没有使用负债的方案一与使用负债率50%的方案二,息税前利润是相同的,而实际税负相差为11.88万元。原因是方案二的负债利息成本36万元(6000000×6%)一定程度上挡避了相应的应税所得额,减少应纳税额11.88万元(360000×33%)。同样道理,由于方案三负债成本产生的应税所得额挡避税额数量更大,因而节税效果更加明显。

方案四中,由于使用的负债总额超过了临界点,节税利益最终超过风险成本的增加,导致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下降,已经脱离了税收筹划的初衷。

虽然方案五的节税效应最大,但由于出现企业所有者权益收益率水平的下降也就是说节税的机会成本超过了节税的收益,最终导致企业收益的减少。

三、税收筹划的注意事项

(一)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一是税收筹划必须限定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二是税收筹划必须随时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税收筹划都是在特定背景下制定的,一旦有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财务人员必须尽快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修正和完善,否则,将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必须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无论多么好的筹划方案,它在给纳税人带来税收利益的同时,也会因筹划和实施该方案本身付出额外的成本。同时,还存在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不得不放弃其他方案而失去相应的机会收益。只有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获得利益的筹划方案才是合理可行的。此外,税收筹划还必须要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只有给企业整体带来最多利益的筹划方案才是可取的最优的方案。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11篇

摘 要 下文主要通过介绍了当今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通过对它的分析和阐述,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依据,为企业财务管理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

关键词 税收筹划 必要性

一、当今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节税行为的一种,而且其还是当今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其目标是因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来决定的。主要指的是,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千万不要盲目地只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从而忽视由于其筹划方案的实施而造成的其他费用的增加以及收入的减少,一定要全面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故为了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使当今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负责人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的同时,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

(1)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

(2)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

(3)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

(二)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

(三)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

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五)事先筹划原则

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二、现代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一)税收理念的改变为企业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

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企业只须在政府派驻的税收专管员直接辅导下申报纳税,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混为一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逐步国际化、知识化、信息化,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可以说,目前研究企业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二)税收差别待遇为企业税收筹划开拓了空间

现代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选择能降低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经济行为,这要求税收制度能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选择空间。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为了体现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在已经颁布的税收实体法中不同程度上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别待遇,即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种差别、税率差别和优惠政策差别,同时在税收程序法中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作了肯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业已形成。

(三)税收制度的完善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

综观世界各国,重视企业税收筹划的国家都有一个比较完善且相对稳定的税收制度,因为如果企业所面临的税收环境变化不定,企业选择的纳税方案的优劣程度往往也会随着税收制度的变动而变化,甚至会使一个最佳的纳税方案蜕化成为一个最差的纳税方案。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以后,我国税收制度朝着法制化、系统化、相对稳定化的方向发展,体现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并为市场经济的国际化提供了较为可行的外部环境,这为企业财务管理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12篇

一、理论基础

(一)税务筹划概念 就目前情况来看,税务筹划的概念还没有形成统一。国际上一些学者认为税务筹划就是指纳税人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安排,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力求缴纳最少数额的税收。国内学者将税务筹划定义为一种现代边缘学科,是指有关纳税人投资和经营方式方法的税务计划,通过有规划的经营活动,降低纳税人的税负。实际上,无需去严格定义税务筹划的概念,更应该研究的是税务筹划技术和设计方法。

(二)税务筹划与偷税、避税、节税区别 税务筹划可以理解为纳税人降低税收的一种方法,但其与偷税、避税、节税有着根本性的区别。所谓偷税是指与国家政府税法规定相违背,并以无形的方式对国家财政收入造成损害的做法。就我国税法中对偷税的定义来看,偷税就是纳税人伪造、变造记账凭证,隐匿或者擅自销毁记账凭证等,未明确向税务机关申报自行拒交税或者少缴税的行为。偷税与税务筹划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事后性和欺诈性,是我国税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所谓避税是指纳税仍通过不违法的方式来减少应纳税额。可以说,避税是在打国家法律的球,依靠对国家税法的深入细致研究,专门找国家法律上的漏洞,以尽可能地降低或者说规避税收。避税与税务筹划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它的隐蔽性和不道德性,属于一种投机取巧的行为;所谓节税是指在国家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全面规划,实现少缴税款的一种合理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节税属于狭义税务筹划范围,可以认为是一种合情合理的规避税收行为。但节税相较于税务筹划而言,最大的弊端在于限制了企业长期发展,只能是一种短期的税务筹划行为。

(三)税务筹划基本原则 税务筹划是企业在国家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企业纳税技术性研究,实现最佳纳税方案的一个过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税务筹划应该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保证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所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任何技术型研究都要在国家税法允许范围之内进行。既要保证企业纳税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所进行的每一项税务筹划活动都要有国家相关法律条款作为支撑,又要保证方案的实时可变性,能够适应国家税法的细微变化,并按照这些变化迅速准确调整企业纳税方案。所以在研究企业税务筹划合法性时,特别要注重对纳税方案时效性的研究,通常情况下国家的税法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但现在市场经济发展非常快速,税法肯定会在很多细节上不断完善和改革。

(2)事前筹划原则。任何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研究,一定都是在缴纳税款之前进行的,这就要求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按照事前筹划原则进行自身税务筹划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企业在法律范围内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税负。一旦企业开始执行某种应纳税生产经营活动之后,再去进行税务筹划研究将失去其实际意义。所以,企业税务筹划的研究要遵循事前筹划原则。

(3)整体性原则。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多税种、多层次的复税体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可能会涉及到多个税种。整体性原则强调的就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按照不同税种进行相应的税务筹划,从整体上把握企业应纳税款。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不仅仅要考虑生产经营涉及到的税种,还要考虑到与其相关的税种,按照整体性原则,充分全面考虑税务筹划涉及方法,照顾到企业整体和长远利益,从根本上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水平。

(4)成本效益原则。企业之所以进行税务筹划的研究,主要目的是通过降低企业税负,扩大企业效益。但唯物辩证理论告诉人们,任何事物都是有双面性的,企业税负的一味降低并不一定能够给企业带来最大的收益。高效的高质量的企业纳税方案肯定需要付出高额的研发费用,而且还有可能会因为这种纳税方案损失以部分的企业收益。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一定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这里面所需要遵循的最基本原则就是研发费用要远远低于企业收益,也就是说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研究时,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完全可以通过企业应纳税款的降低额度来弥补。

(5)风险防范原则。税务筹划在给企业带来税收效益的同时,很有可能会带来相同大小的风险。现在市场形势非常多变,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也是“随机应变”,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充分考虑其纳税方案的灵活性,最大限度地降低筹划所带来的风险。实际上,税务筹划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大多数纳税方案细节都会发生在国家税法的边缘,很多时候稍有不慎就会触犯国家税收法律。所以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一定要充分学习国家税法,并实时关注国家税法的细微变化,尽可能地降低税务筹划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二、企业税务筹划发展制约因素

(一)税务筹划缺乏正确理解 虽然说国家现在已经在企业税收政策上做出了很大的调整,但税收毕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企业纳税款的降低肯定对国家财政收入有很大影响。所以政府对于税务筹划的态度一直不明朗,这也导致针对于我国税法进行税务筹划研究工作进展较缓慢,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呈现差距越来越大的趋势。国家税务管理部门和纳税人对于税务筹划的认识不足,很容易就将这种筹划方式与偷税、避税等违法行为联系在一起。扭曲认识势必会阻碍税务筹划在我国的发展和推广。

(二)税制设计与国际有差距 我国现行的税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阻碍税务筹划发展的因素,与国际通行的税务筹划相比,我国税制设计主要针对于间接税,财产税和所得税体系较为健全,其他税种的设计还不是很完善。所以想要通过类比的方式,套用国际上先进的税务筹划方法有一定难度,只能够根据我国税制进行税务筹划。但目前国内税务筹划研究水平还比较落后,尚处于初级研究阶段,加之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改革,实现国内税务筹划理论研究水平和操作技术的提高难度较大。

(三)税法建设与宣传滞后 我国税法内容在国内普及率非常之地,主要是因为税收立法权过于分散。人大、国务院和省级政府都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利,这种现象可以说在世界上都非常独特,税收法律的统一要在短期内实现基本不可能。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改革步伐很快,大大小小的税收办法调整“层出不穷”,这就又增加了税法的普及难度。

(四)税收政策贯彻力度不够 正是由于我国税收政策的多变性和复杂性,使得税收政策贯彻力度严重不足。加之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税款征收技术落后,监管执法措施不严密,很多税收执法过程做得不到位。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国家在税务筹划方面的需求空间大大压缩,制约着我国税务筹划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国税务筹划的发展还没有进入市场化和专业化领域,还有很长的路程要走。

三、企业税务筹划质量提高建议

(一)加强企业税务筹划风险防范 企业的任何一项财务决策都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税务筹划也不例外。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纳税方案的设计和调整,分析相关税法条款很有必要。因为国家在税收政策上的任何一个细微调整,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甚至让企业为税务筹划付出惨痛代价,所以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关键。

(1)企业税务筹划要具有主观性。虽然说现在有很多税务筹划技术供企业制定纳税方案时使用,而且这些技术也在不断地更新与发展,但毕竟其最根本因素还是人为的,人的主观判断是否准确,税务筹划研究人员对国家税收政策理解是否全面,对国家未来税法调整方向估计是否准确都将直接影响着税务筹划质量。

(2)企业税务筹划要具有条件性。任何一个企业纳税方案都会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国家在税收政策上的任何变化都会影响企业最终的税收情况。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考虑到其条件性,力求全面细致研究。

(3)企业税务筹划存在着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企业税务筹划之后的纳税方案必须要经过国家税收管理部门的认同,征纳双方必然存在的这种差异也影响着企业税务筹划的质量,最终纳税方案的确定,企业效益的提高才是进行税务筹划研究的目的。

(4)企业税务筹划是有成本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降低应纳税额度,为企业增加更多的利益。但相应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的,高质量纳税方案肯定对应着高成本。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力求全面细致,保证所付出的成本能够有更高的收益。

(二)企业税务筹划行为规范化与法律化 因为税务筹划研究领域在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而且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发展还比较缓慢,所以税务筹划行业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执业标准,缺乏划分税务筹划职责的相关规定。可以说我国现在的税务筹划行业还很无序,管理还比较混乱,很容易出现纠纷情况。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坚持规范化和法律化,开展具体工作之前就要明确责任。税务筹划行业亟需国家制定更为细致的行业标准,以推进我国税务筹划行业积极健康的发展。

(三)建立科学的企业税务筹划绩效评价体系 体系建设必须要有绩效评价标准,企业税务筹划体系也不例外,一套科学的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对于我国税务筹划的发展十分有利。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最终目的就是降低企业纳税额度,增加企业利润。所以节税是绩效评价体系的根本标准,但并不是唯一标准。企业如何通过税务筹划,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更加科学化,节税的效果更加持久化,企业能够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大的利润,能够通过税务筹划尽早更好地实现企业宏伟发展战略,才是绩效评价体系更应该关注的内容。

(四)提高税务筹划决策者的素质 归根到底,任何高质量企业纳税方案都是由高素质的税务筹划决策者制定的,一个优秀的税务筹划决策者或者决策团队将直接影响着纳税方案的质量。具备较深厚的法律功底,能够对企业税务筹划运作做出更为合法合理的判断,是税务筹划决策者的最基本素质。而且决策者还要有非常敏锐的洞察力,能够根据国家的政策动向、制度变化和国际避税资源中优选出更加适合企业发展的税务筹划方案。此外,决策者要能够针对税务筹划给企业所带来的风险能够进行全面的估计,在效益和风险之间权衡出最佳纳税方案。

参考文献:

[1]陈迪:《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研究》,《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年第19期。

[2]颜桂菊:《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中所得税税收筹划研究》,东北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

[3]史茜:《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苏州大学2004年硕士学位论文。

[4]张国柱:《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应用问题研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

[5]高原:《对企业税务筹划制约因素的分析》,《生产力研究》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税务筹划;税务筹划风险;利益最大化

一、税务筹划与税务筹划风险基本理论探讨

(一)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

税务筹划是一项事前行为,具有一定的预见性、长期性及合法性等特点,其目的是减轻税收负担,争取企业利益最大化。那么税务筹划是节税,抑或是避税?

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税收政策导向,制定最优的纳税方案,进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通常意义上,凡是遵循税法立法精神而实现减轻税负的行为都属于节税。故而,节税是税务筹划的另一种委婉表达。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疏漏之处投机取巧,期望减少应纳税额。避税行为并没有完全遵循相关税收政策,但其本身属非违法行为,并且筹划者可以通过关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变动,随着税法漏洞的填补重新制定避税方案,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因此,避税也在税务筹划的范畴之内。

综上,税务筹划是企业在纳税行为发生前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对其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及兼并重组等涉税事项做出合理的筹划和安排,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的目的。

(二)税务筹划风险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由于税收法规具有时效性,伴随着企业经营活动变化,使整个税务筹划充满了不确定性。税务筹划风险指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筹划方案无法有效实施,使筹划收益偏离企业预期结果。

税务筹划风险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纳税人对有关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彻、有偏差,削弱了企业利用税务筹划进行节税的目的;第二,征纳双方对整个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存在认定差异,给纳税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第三,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缺乏真实可靠性或进行虚假的会计核算,形成一定的税务筹划风险。

二、税务筹划风险的分类及成因

风险与不确定性相联系,不确定性是风险产生的条件。因此,随着经济环境、国家政策、企业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变化,给筹划方案带来很多不确定性,促使了税务筹划风险的形成。

(一)企业相关人员的主观性风险及成因

由于纳税人税务筹划意识不强,未能对筹划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和控制,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筹划风险。同时,存在企业负责人授意筹划人员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使税务筹划方案在确定与实施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观性风险,直接影响纳税筹划方案的合理性。

例如,2005年3月,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派调查组奔赴亳州,对古井集团旗下的知名上市公司――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井贡”)的财务问题展开调查。调查显示,古井贡的财务人员在没有取得国税总局批准的情况下,将销售公司和母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以期望减少分设的销售公司(古井贡全资子公司)缴纳的所得税。有关证据表明,这种消费税环节“分”,所得税环节“合”的做法,造成古井贡2002、2003年度分别抵减其销售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3900多万元和5900多万元,累计“偷税”金额近1亿元。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税发【1998】127号文件规定,构成偷税行为,给古井贡带来极大的税务风险。

(二)税务筹划方案的时效性风险及成因

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法律环境及税收政策下制定的,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为了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税收政策会不断地调整,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会随着相关因素的变动而变化,这些不确定性因素都会给税务筹划人员开展税务筹划(特别是中长期筹划)带来较大的时效性风险。

(三)税务筹划的成本性风险及成因

税务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目标是实现企业所有者利益最大化,但筹划方案在给纳税企业带来税收收益的同时,必然会带来相应的成本。若企业在实际的筹划过程中一味地追求低纳税成本,导致成本增加超过筹划取得的收益,就会违背成本效益原则,由此带来的成本性风险预示着税务筹划的失败。

(四)征纳双方认定差异性风险及成因

我国的税务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能否给企业带来税收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筹划方案的裁定。若企业盲目地实施自以为正确的筹划方案,税务机关可能会视其为偷逃税,给企业带来筹划风险。

三、规避税务筹划风险的措施

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筹划人员可以采取积极有效的规避措施,提高筹划给企业带来的收益。

(一)加强协调税企联系,积极寻求支持与帮助

税务筹划方案制定者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的要求及当地税务机关的特点,加强税企之间的联系。只有税务机关确定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同时企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才能降低税务筹划风险发生的概率,有效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二)建立健全的税务筹划风险防范体系

纳税企业要建立健全的税务筹划风险预警与监控体系,筹划部门可采用定期报告的形式监控筹划方案的实施情况;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税务筹划专项审计,检查筹划活动是否合法、合理,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三)强化知识和政策的学习,提升筹划人员的总体水平

税务筹划集财务会计、经济法律、税收政策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是企业对其自身涉税行为的一种优化。税务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文化素养,还要根据税收政策及相关法律的变动及时调整筹划方案,为企业谋取真正的利益最大化。

(四)真实进行会计核算,诚信履行纳税义务

税务筹方案的确定与实施是以纳税人的会计核算为基础,若企业利用虚假的财务数据进行税务筹划,就无法保证筹划的合法性及方案的有效实施。因此,纳税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为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真实可靠的核算基础,保证税务筹划目标的实现。

总之,税务筹划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把双刃剑,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增强其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也会带来许多不确定的筹划风险。企业要在保证会计核算真实性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并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尽可能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以达到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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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14篇

从性质上讲,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税收政策取得节税利益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和预先性特点;就其操作要求而言,税收筹划既是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系列性行为,又是企业根据税法选择最优纳税方案的决策过程。既减少税负,又贯彻国家政策,这无疑给企业的税筹工作提出了较高层次的要求。不容乐观的是,从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来看,已呈现出了考虑不成熟、得不偿失,甚至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笔者针对普遍存在的几种筹划误区作一探究。

一、企业税收筹划中的几大误区

(一)误区一:对法律具体条文研究欠佳,税收筹划沦为违法或不完全合法

人人皆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悲的是,企业税收筹划的第一个误区产生恰由于有悖于此。税收筹划起步之初,人们认为税筹就是运用各种手段少纳税或不缴税,而忽视了筹划的依据——税法所提供的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性的条款。若筹划正好遇到的是那些税法不允许松动的条款,结果必然是违法。而且,时至今日,许多企业在税收筹划时仍存在对法律条文一知半解的现象。在筹划过程中,如有多种方案可选择,企业在合法范围内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是无可非议的,但方案如果抵触了税法某一条例,尤其是忽视了某种法令的某个细节,则税收筹划的决策和实施不可避免地要沦为逃税甚至是偷税。例如:依据会计准则,企业在存货计价时可选用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和个别认定等方法。采用不同的方法计价,每期发出存货计入成本和费用的金额必然不同,进而对所得税计征产生影响,从外表上看,企业利用价格的变动进行税收筹划应在情理之中,但在筹划时一旦出现上述疏漏,筹划则变成了偷税,结果自然是除了补税还要受罚。

在下面案例中:a公司2006年12月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其购销业务如下表:

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时,

当月销货成本:500×100+490×1000+485×2000+480

×1000=1846000(元)

期末存货成本480×300=144000(元)

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时,

当月销货成本:490×800+485×2000+480×1000=1842000(元)

期末存货成本:500×100+490×200=148000(元)

通过以上计算可以得出:当存货单价下跌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会引起本月销售成本的提高,从而为企业节约所得税;反之,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则可以为企业节税。表面看来有利可图,于是,企业将依据市价经常性调整存货计价方法作为了一种税收筹划方案,合理吗?

先看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第11条规定:“如果纳税人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一致,也可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成本”。再看第12条规定:“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否则,对应纳税所得额造成影响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从以上规定中可以得出:企业有权根据实情选择核算方法,但要保持其稳定性,出于税收筹划动机随意变更存货计价方法已属于违法。其次,假设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存货能够最终售出,改变计价方法只是调整了纳税的时间,并未从总量上减少所得税,再由于存货属于短期资产,这样,对其进行上述税收筹划显然已失去了意义。

(二)误区之二:税收筹划忽略了筹划成本

从辩证的角度看,成本与收益是一个矛盾的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任何一项有利可图的决策,其背后都要付出与之相应的成本,税收筹划也不例外。税收筹划成本是指由于采用筹划方案而增加的成本,其可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是纳税人选择和实施筹划方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咨询费、筹建费、培训费等;隐性成本,则指纳税人由于采用拟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潜在利益。隐性成本实质上是一种机会成本,在税收筹划实务中一般容易被忽视。

例如:b公司是一个位居低税率区域的公司,到高税率区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时,往往单从减少税收负担的角度来筹划,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比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效果好。但是如做深层次考虑,如果由于分公司无独立经营决策权,不能独立地对外签署合约等因素,极可能给公司资本流动及运营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并且这种隐性成本大于单一的节税利益时,设立非独立的分公司便成了一个得不偿失的税收筹划方案。

(三)误区之三:税收筹划因小失大,患“近视眼”,忽视了企业的整体效益

以上两大误区的形成,原因在于决策者未能运用政策对所要进行税收筹划的项目权衡得失,那么筹划后某个项目的确可利用优惠政策取得节税利益,是否意味着税收筹划的成功呢?再看下例:c企业为制造业,年购进用于生产的存货1000万元,年销售额为2000万元,现进行税收筹划:选择一般纳税人,其年应缴纳增值税为2000×17%-1000×17%=170(万元);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其年应缴纳增值税为2000×6% =120(万元)。单从税负看,自然选择后者。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或由税务机关代开6%的专用发票,如果c企业大部分客户是一般纳税人,由于购货方难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产品滞销,整体利润减少,节税再多也是枉然。所以,税收筹划者必须明确:一是税收筹划仅是财务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追逐的不只是企业的某种税负最轻,而是在纳税约束的环境下,使企业税后利润或企业价值最大化;否则便步入了第三个误区——筹划因小失大,乐了一时,毁了前程。二是应树立全新税筹意识:对纳税人来说,如果从某一方案中可获得最大化利润,即使该方案会增加税负,该方案也是纳税人的最佳经营方案。

(四)误区之四:税收筹划将风险置之度外

目前,许多纳税人甚至于一些税务服务机构提及税收筹划仍然存在这样的认识:只要可以减轻税负,增加收益就可进行税收筹划,而很少或根本无顾及筹划的风险。其实不然,因为从本质上讲,风险就是某一种行动的不确定性,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计划决策方法,其不确定性的存在使其不能免于风险。

首先,税收筹划具有阶段性和条件性。任何税收筹划方案制定和实施都必须立足于一定条件,一定的环境。其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纳税人自身的经济活动条件和内部经营环境;二是外部条件和市场大环境,其最主要的便是国家财税政策。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与税收政策等条件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如果其中的某一方面发生了变化,原本不违法的行为可能成为违法行为,原本盈利的项目可能变成亏损,原有方案的继续使用只能导致失败。

其次,税收筹划决策上的臆断性和主观性。从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到具体实施,都容纳了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认识与判断,对税收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等。那么,对以上任何因素主观性判断的错误都必然导致税筹方案的失误或失败,进而带来风险,所以,税筹成功的概率通常要与纳税人的业务素质成正比例关系。

再次,税收筹划存在着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合法性,由于税收筹划具体来说针对的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其方案的确定与日常具体的实施,都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税务机关并不介入其中。但是,税收筹划方案及过程最终是否合法,筹划是否成功而带来经济利益,都要“最终过关”,即取得税务机关的最终裁定。这样,显然风险必在:税务机关认定税筹方案实质上违法了,那么纳税人所进行的税收筹划非但不能带来税收上的任何利益,相反,还会因违法而被税务机关处罚,付出未预期的几倍的代价。

税收筹划发展至今,与其密切相关程度要数以下两大风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纳税人不能熟视无睹。

二、企业走出税收筹划误区之途径

(一)途径一:充分利用现行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通过对第一误区的分析,我们已明白其起因于纳税人对法律条文一知半解,但是也不等同于对法律条文望而却步,方法便是税收筹划者应尽可能多、尽可能及时地了解并利用现有税收政策。以下提供了几个在笔者看来应先予以考虑的着眼点:

第一,考虑哪些税种适宜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现行税制共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五个大类,23个税种,每个税种课税对象不同,性质不同,税筹收益也不相同。当然,企业税收筹划首先应侧重于对自身抉择有重大影响的税种;其次,应该考虑税种自身特性,因为各个税种的筹划空间与其税负弹性大小有关,弹性越大,税收筹划的空间和潜力也越大,一般来讲,税负的弹性与税源大小是同向的;再次,税负弹性还取决于税种的要素构成,包括税基、扣除、税率和税收优惠。如果用函数表示税负(tb)与税基(b)、扣除(d)、税率(t)以及税收优惠(i)之间的关系,可表示为tb=f(b;t;1/d;1/i)函数公式。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反之,税收扣除越大,税收优惠越多,税负就越轻。

由这一公式可以得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税负弹性大于流转税类,较适宜税收筹划。因为其不论是税基的宽窄、税率的高低、扣除额的大小还是优惠的多少都有较大的弹性幅度。

第二,着眼于影响纳税额的因素

1.税基筹划。一般是通过选择恰当的费用分摊方式来尽量减少税基,例如:费用的平摊法可降低税基;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也会直接影响税基的多少,但筹划过程中一定不要忘记遵照税收政策进行。

2.税率筹划是指由于同一税种内部也有税率差别,一般可通过改变税基的分布,从而选择适用较低税率。例如:我国企业所得税率为33%,并实行两档优惠税率,对年所得额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税率为18%,对年所得额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税率为27%。假设某企业预计年所得额即将突破3万元时,可以将下一年度酌量性的费用提前到本年度支付,从而使本年度交纳所得税时适用27%的税率。

3.税额筹划。即纳税人根据税收优惠中的免征或减征条款,通过恰当的调整使自己在形式上符合减免税条件,从而合法地减轻或解除税负。

第三,利用地区、行业的不同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行业众多,对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国家给予了不同的税收政策,这种区域性和行业性的税收优惠差异给企业提供了许多投资选择的机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应用不同地区和行业的优惠税率进行筹划,包括:一是根据已在地区和行业优惠政策进行筹划;二是将企业投资于国家给予扶植和优惠的地区和行业。当然不要忘记整体效益的预先测算。

第四,从纳税人的构成入手,利用不同规模企业税率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不同的纳税人享有不同的税收待遇。例如:内、外资企业的待遇不同;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征方法不同;所得税因年应税所得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税率等。因此,纳税筹划的又一思路便是能否避开或选择成为某种纳税人,从而规避或减轻税负。

(二)途径二:完善企业自身的税收筹划过程

位列第一误区之后几个误区,从起因上讲均源于企业自身,因此走出税收筹划的误区还必须从企业内部因素再予以考虑,主要包括:

第一,确立全新意义上的税收筹划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从计量上讲就是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其影响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二是折现率。据此可以推出提高企业价值的三种途径:增加未来的现金流量、使未来的现金流量提前和降低折现率。反映到税收筹划上,具体表现为:首先,直接降低税负,实际运作时可参照途径一入手;其次,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即在应纳税额不能直接减少的情况下,通过税收筹划,尽量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延缓当期的应缴税金,改变应纳税额在各年的分布状况,从而使企业的现金流量提前,企业升值;再者,便是实现涉税零风险,即指由于纳税人账目清楚,申报正确、缴纳及时和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否则涉税风险高,则折现率就高,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显然降低了企业价值。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15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财务管理税自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t104-4914(2010)11-147-02

一、纳税筹划的意义

(一)纳税筹划的涵义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法人、自然人)以及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之下,对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实现目标的事先谋划和对策。

纳税筹划是企业纳税人在财务管理中所形成的符合立法意图而减轻税负的行为。纳税筹划不同于逃税和避税,其动机是合理的,手段是合法的。其后果是对纳税人有利,而对国家也无害。所以,它是法制社会下纳税人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减少税收支出的一种最佳选择。

(二)纳税筹划的作用

1.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行为纳税筹划和纳税意识的增强具有客观的一致性和同步性,这种关系体现在:

纳税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想适应的,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账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技术基础。

2.有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的税收费用,还可以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从而影响纳税人财务利益。纳税筹划可使企业不缴不泼缴的税款,有利于实现财务利益最大化。

3.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利润是企业经枯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纳税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要按照税法要求记账、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进行纳税申报,从而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

4.有利于优化产业机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纳税人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投资决策、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负,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5.从长远和整体看,纳税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总量,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的税收总量。纳税筹划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降低了企业税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企业收入和利润增加了。从整体和发展上看,国家的税收也将同步增长,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有机结合。

二、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一)企业筹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企业筹划和使用资金,不论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都存在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金成本最低。由于不同筹资方案的税务往往存在差异,这便为企业在筹资决策中的运用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一般来说,企业筹资渠道有:财政资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企业自我积累、企业之间拆借、企业内部集资、发行债券和股票、商业信用和租赁等形式。

1.债务性筹资的纳税筹划。债务性筹资通常包括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发行债券、向社会公众或企业内部职工借款等。戒款筹资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如银行)进行融资,其成本主要是支付的利息。对企业来讲,借款筹资具有一定的抵税作用,即企业归还利息后,利润有所减少,所得税税负将有所下降。特别是税前还贷政策,其本质就是用财政的钱还贷款,企业的实际税负更是大大降低。因此,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减轻税负、合理避税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

取得借款和发行债券的成本主要是利息和筹资费用,它可计入税前成本费用加以扣除或摊销,能起到抵税作用。这里财务杠杆在债务性筹资中起很大的作用。假设企业负债经营,债务利息不变,这时当利润增大。则每一份利润所负担的利息就会相对减少,从而使投资者收益有更大幅度的提高。这种债务对投资者收益的影响即为负债融资的财务杠杆作用,它的好处是节税和激励企业加强管理。但是应当明确的是,这种分析是基于纯粹的理论意义,并未考虑其他制约条件,尤其是忽略了风险因素及风险成本的追加等。因为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的风险成本必然相应增加,一旦负债的成本水平超过了息税前投资收益率,则负债融资将呈现负的杠杆效应,即权益资本收益率随着负债额度、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要通过负债实现节税效果,必须建立在“息税前投资收益率不低于负债成本率”的前提之下。

2,权益性筹资的纳税筹划。对于企业来说,权益性筹资主要是通过金融市场发行股票得以实现。企业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普通股成本一般按照“股利增长模型法”计算。发行股票的筹资费用较高,在计算资本成本时要考虑筹资费用。

假设:某公司普通股月前市价为56元,估计年增长率为12%。本年发放股利为2元。若公司发行新股票,发行金额100万元,筹资费用率为股票市价的10%,则新发行股票的成本为16.4%。企业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发行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资金占用费即普通股股利必须在所得税税后分配。该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可获得节税收益2.5(100×10%×25%)万元。由上例可以看出,股票筹资的筹资成本与税收没有直接关系,企业通过股票筹资获得的节税收益非常有限。但通过发行股票筹得的资金不需要偿还,可被企业长期占用,也就是权益性资金具有长期稳定性、安全性的特点,且无固定的股息负担。因此,企业在筹资时不能仅从税收上考虑,应对筹资成本、财务风险和经营利润综合考虑,并要善于将股权筹资和债务筹资结合使用,选择最佳结合点。

假设:某股份制企业共有普通股400万股,每股10元,没有负债。由于产品市场前景看好,准备扩大经营规模,该公司董事会经过研究,商定三个筹资方案。

方案一:发行股票600万股(每股10元),共6000万元

方案二:发行股票300万股,债券3000万元,债券利率为8%

方案三;发行债券6000万元,该公司预计下一年度的资金盈利率:盈利率10%、14%、18%,概率30%、40%、30%,企业预计盈利率:10%×30%+14%×40%+18%×30%=14%,预期盈利=10000万元×14%=1400万元

方案一: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25%=350万元,税后利润:1400-350=1050万元,每股净利=1050万元/1000万股=1,05元,股

方案二:利息支出=3000×8%=24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240)×25%=287,5万元。税后利润=1400-240-287.5=872.5万元,

每股净利=872.5万元/700万股=1,25元,股

方案三:利息支出=6000×8%=48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480)×25%=230万元,税后利润=(1400-480-230)万元=690万元,每股净利=690万元/400万股=1.73元/股

由此可见,随着借贷筹资额的增加,企业的每股净利将随之增加,股东能充分享有负债融资带来的好处。但另一方面,随着借贷筹资额的增加,每股净利的标准差也随之增加,即企业经营风险随着增加,而且这里还没有考虑筹资数额的增加可能带来筹资成本增加等因素。因此,企业在筹资时不能仅从税收上考虑,而应着眼于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财务管理目标,不断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努力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3.租赁性筹资的纳税筹划。租赁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这两种租赁方式都能达到通过租金的平稳支付而减少企业利润、减轻税负的目的。就经营性租赁来说,承租人可获得双重好处:一是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而承受的负担和风险;二是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轻税负。

当承租人和出租人同属一个大的利益集团时,租赁可使这两个分主体分别作为出租人和承租人,直接、公开地将资产从一个企业向另一个企业转移,并根据本集团整体利益的需要收取适当的租金,最终实现在集团内部转移利润并根据本集团整体利益的需要收取适当的租金,实现在集团内部转移利润、减轻税负的目的。这就是典型的租赁避税效应。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可以及时取得资产的使用权。而且能够避免资产所有权所带来的风险。

(二)投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1.公司制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现行税法对公司制与合伙制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也就是说,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其所享受的税收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往往是不一致的,公司制企业的营业利润除了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若将税后利润采用“分红”形式再分配时,投资者个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企业则不作为公司看待,其营业利润不交企业所得税,而课征各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从“节税”角度看,合伙制企业比公司制企业更为有利,可以少纳所得税。面对公司税负重于合伙企业税负的情况,投资者作出不设立公司而办合伙企业的决策,是法律规定所许可的,在纳税行为未发生之前进行筹划,并达到了节税的效果。当然,投资者要组建什么样企业形式,并不能只考虑税收问题(因为税收问题只是一个部分),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2.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按照规定,分公司与母公司的所得要合并纳税,在分公司亏损或母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盈亏不平衡时,可得到盈亏互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而设立子公司均应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一方的亏损额不能抵减另一方同期的纳税所得额,企业不能得到合并纳税的好处。一般来说,初创期企业亏损的可能性较大,从纳税角度看,此时设立分公司比较有利;而当生产走向正轨,对投资地环境已经熟悉,产品也打开销路,可以赚钱盈利时,则应考虑组建子公司,以保证享受投资地利润仅缴纳低子母公司所在地的税款及子公司在其他税收规定享有的优惠。

3.注册地点的选择。我国对设立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向这些地区投资,不仅可以少交或不交税,而且完全符合国家政策。

4.投资对象的选择。税法对企业的投资收益也有影响,同样是投资收益。但如果由于是投资于不同的对象取得的,税收政策也不同。如税法规定,投资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可以免税,而其他投资,如股票投资的收入却要交税。

5.投资方向的选择。中国现在给予的税收优惠主要在调节产业结构上,明显优惠于生产性企业的开发。对生产性企业,又尤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企业兴办技术或知识密集型项目及投资于基础设施。

6.投资行业的选择。国家为了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在税收立法时,有意识地作出规定,如在新技术开发区设立高新企业,除执行15%税率外,还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因此,企业进行投资时必须精心筹划。

(三)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销货成本的高低,关系到企业当期利润的高低。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以较高的价格计算当期销货成本,可以相对降低当期利润,从而减少当期的应交所得税。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采用加速折旧法,其基本内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多提折旧,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逐渐降低,对其计提的折旧也逐步减少。虽然折旧总额与平均折旧法相同。但由于多提折旧,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应增加,相应地减少了企业的应纳所得税,相当于得到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

4.企业收益分配活动中的纳税筹划。主要是利润取得的控制。考虑到税收起征点,企业有必要对处于优惠临界点处的利润加以控制,以达到节税目的。另外,国家为鼓励在一些特定地区或行业创办新企业,一般规定新建企业在获利初期享有限期减免所得税优惠。为了充分享受所得税限期减免的优惠,企业可以通过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及广告费用等方式推迟获利年度,从而获取更大的节税利益。

三、纳税筹划应注意的事项

(一)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纳税筹划要有足够的、正确的认识

纳税筹划活动是企业整个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需要各个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密切协同。因此,管理决策层了解纳税筹划对其实现经营目标的重要意义,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协调,是纳税筹划活动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

(二)纳税筹划要遵守不触犯税法的前提

税法不仅是处理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而且是税收征纳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的法律准绳。纳税人要依法纳税,税务机关要依法征税。纳税人若违反税收法律的规定则会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很正常的。然而,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如果有几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选择承担低税负的决策,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三)实施纳税筹划要密切关注税法的变动

纳税人在实施纳税筹划时,对于税法修正的趋势或内容,必须加以密切注意并适时对纳税筹划方案作出调整,使自己的纳税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实施。

(四)纳税筹划应从整体角度和长远战略考虑

1.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应该用全面的眼光,正确衡量税负水平。

(1)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有的方案可能会使某些税种的税负减轻,但从总体上来说。可能会因为影响其他税种的税负变化而实际上使整体税负增加,因而不具有实际的可行性。

(2)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时,应注意税收和非税收因素,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有的筹划方案可以节省不少税款。但是却增加了很多非税支出,如企业注册费用、机构设置费、运费、政府规费等,这种方案的实际成本就应该将税收与非税收支出结合起来考虑。

(3)纳税筹划方案应该着眼于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税收负担的最小化。只要某个方案能够在相对成本较低的情况下,促进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我们就没有理由不采纳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