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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第一条本规范所称税收风险是指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未能按照税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履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及其他纳税义务,而导致税款流失的可能性。

第二条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应用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手段,识别和评估税收风险,针对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依法通过服务和管理措施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水平的过程。税收风险管理以省局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为依托,主要包括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及计划制定、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及推送、风险应对及反馈、风险应对复审、绩效评价六个步骤。

第三条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的统筹指导、协调处理重大风险管理事项、指导和督促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税收风险管理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集约化运行机制,统一风险规划、统一风险识别、统一等级排序及推送、统一监督评价,实施递进式、差异化风险应对。

二、工作职责

第五条风险监控局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大集中系统基础数据审计及数据标准制定,涉税数据加工、产出;负责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的拟定和管理流程的优化;负责全县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管理需求的统筹实施;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立、验证、维护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负责组织开展税收风险状况分析;牵头负责风险特征的管理;牵头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负责按户归集风险点,根据排序规则确定风险等级,并推送给相应的风险应对机构;牵头对全县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绩效评价;负责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牵头负责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组织重点税源调查,编写重点税源风险分析报告;负责大企业管理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风险监控局设立局长室、综合股、风险识别股和风险推送股。

第七条风险监控局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局长室:

1、负责风险监控局各项工作职责的落实;2、负责风险监控局行政管理等工作;3、负责风险监控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4、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

1、负责拟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2、负责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3、负责拟定风险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跟踪管理和统筹协调;4、负责扎口管理机关各业务科室(含稽查部门)、风险应对机构提出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5、负责大企业管理工作;6、负责拟定税收风险识别模型的建设计划和组织落实;7、负责组织税收风险状况分析;8、负责与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稽查部门及业务科室业务工作的联系与衔接;9、负责部门、个人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10、负责部门各类总结、报表、材料的组织工作;11、负责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工作;12、牵头负责重点税源监控,组织重点税源调查,编写重点税源风险分析报告;13、负责各类涉税资料整理、归类、归档;14、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风险识别股:

1、牵头负责建立风险特征库;2、负责与税收风险管理直接相关的数据整备工作;3、牵头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4、负责组织税收风险指标的业务需求评审;5、负责统筹风险指标的技术转换,牵头制订风险指标分值算法,并组织风险指标验证;6、牵头负责风险指标的持续改进;7、负责风险点加工和上传;8、负责大集中系统数据审计;9、负责涉税数据加工、产出;10、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风险推送股

1、负责风险排序和确定风险等级;2、负责拟定风险推送方案,并向纳税服务局、税源基础管理分局、中等风险应对分局、稽查局推送应对任务;3、负责组织编制风险应对指引;4、负责风险应对实施过程的监控;5、负责接收风险应对反馈报告;6、牵头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编写评价报告;7、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设置

第八条风险监控局的岗位设置如下:

(一)局长室岗位设置

1、局长岗:负责风险监控局全面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2、副局长岗:协助局长负责风险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完成分工负责的具体工作。

(二)综合股岗位设置

1、综合管理岗:负责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部门、个人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负责分局各类总结、报表、材料的组织工作;负责各类涉税资料整理、归类、归档、负责后勤管理工作和安全等工作。2、计划管理岗:负责拟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负责拟定风险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跟踪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扎口管理机关各业务科室(含稽查部门)、风险应对机构提出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和县局举报中心转交的举报、移送、交办案件;负责拟定税收风险识别模型的建设计划和组织落实;负责组织税收风险状况分析;负责与纳税服务、基础管理、风险应对、稽查部门及业务科室业务工作的联系与衔接。3、大企业风险管理岗:负责与市局联系并按总局和省市局要求开展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工作;4、重点税源监控岗:牵头组织重点税源调查、开展重点税源风险分析,编写风险分析报告。

(三)风险识别股岗位设置

1、风险特征管理岗:牵头负责建立风险特征库;负责组织落实风险特征报送奖励制度。2、模型(指标)业务岗:负责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的业务需求分析;负责与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建设单位的业务联系和协调;负责组织业务需求评审。3、模型(指标)技术岗:负责风险识别模型及风险指标配置、加工、验证、后续管理过程中的技术转换、实现等工作;参与业务需求评审。4、模型(指标)管理岗:负责风险识别模型及风险指标的、维护、停用、废止等后续管理工作。5、数据整备岗:负责指标元的配置、管理和加工方案的制定,按照指标运行需要提出数据补充采集需求;负责涉税数据加工、产出。6、数据审计岗:负责大集中系统数据审计。7、风险识别岗:负责完成月度风险计划、举报案件、交办事项中的风险点加工、验证、上传、风险分值设定等工作。8、第三方数据管理岗:牵头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

(四)风险推送股岗位设置

1、风险推送岗:负责风险排序和确定风险等级;负责拟定风险推送方案;负责根据风险推送方案向纳税服务局、税源基础管理分局、中等风险应对分局、稽查局推送应对任务;负责组织编制风险应对指引。2、监督评价岗:负责风险应对实施过程的监控;负责接收风险应对反馈结果;牵头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负责编写税收风险管理评价报告。

四、风险监控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就条风险监控局负责数据审计、确保大集中系统基础数据质量,根据业务科室需求加工、提供涉税数据。

第十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市局年度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和县局年度税收风险分析报告,统筹整合县局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的税收风险管理事项,结合县局稽查局的专项检查计划和其他税源管理工作要求,每年3月底前,拟定年度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计划草案,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一条县局各分局针对本辖区税源管理特点,结合收入目标完成情况和应对资源使用状况,在县局年度风险计划内容之外,按季提出本部门税收风险管理需求,填写《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表》,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提交风险监控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县局业务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发起临时性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编制《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表》,并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交由风险监控局调整月度风险计划。

第十三条风险监控局负责将第三方数据进行有效匹配和深度加工,形成可用于风险识别的各类风险主题数据,并与省级大集中系统进行有效对接。

第十四条风险监控局负责大企业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年度风险计划和其他工作要求,于每年4月底前制定全县风险识别模型建设计划,明确各模型建设的责任单位、建设目标与要求、业务指导部门、技术联系人等。

第十六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税收风险指标的需求评审工作,从业务、技术、第三方数据采集等角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通过需求评审的风险指标,按照市局操作规范要求,及时将风险指标部署到风险管理平台之中。

第十七条风险监控局按照普遍识别的原则,对当期可用于进行加工的风险指标,必须全部用于风险点加工。未通过验证或验证后有效率达不到要求的风险指标,不得用于风险点加工。

第十八条风险监控局根据风险识别模型所选用指标的风险分值以及预先确定的指标权重,选择加权值、加权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等计算方法,按户计算纳税人的风险积分,结合风险应对机构的应对资源状况,确定高等风险、中等风险和低等风险。

第十九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已确定的纳税人风险等级,结合风险应对机构的应对能力状况,经县局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将高等风险推送稽查部门,中等风险推送中等风险应对部门,低等风险推税源基础管理部门,行为类风险根据部门工作职责确定应对机构,并明确应对期限及反馈要求。

第二十条风险监控局加强对风险应对的监控,督促风险应对机构按照要求完成应对任务。按季编写税收风险管理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评价风险识别模型及风险指标的有效性和风险应对的效率、效益,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要求、改进税收征管、提升数据质量的建议等。

第二十一条风险监控局牵头建立覆盖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税收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模型,对风险管理所有环节、所有相关部门进行全方位评价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风险监控局负责联系市局,对接总局和省市局要求,开展定点联系企业(大企业)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风险监控局牵头组织开展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制定重点税源实施办法及工作规范、组织重点税源调查、负责重点税源风险分析,编写风险分析报告。

五、交叉职能的处理原则

第二十四条风险监控局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统一对外与综合治税成员联系,负责第三方数据采集与整备;县局各科室为第三方数据利用的责任单位,负责提出数据采集需求、确定数据采集内容和制定数据应用方案。

第二十五条风险监控局负责风险指标、风险识别模型建设的统筹、组织及技术转换等工作;县局相关业务科室、县局稽查局和其他应对机构负责风险指标、风险识别模型的业务建设、风险指标验证与修正、持续改进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风险监控局、风险发起人、督察内审科共同拟定风险复审名单,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复审工作由督察内审科具体实施。

第二十七条风险监控局负责统筹建立全县风险特征库;县局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税收风险特征的征集、审核和确认工作。

六、附则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服务大局,确保经济税收协调增长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上半年,全市完成国税收入739.8亿元,同比增收62.3亿元,增长9.2%。1.加强税源分析预测。密切关注经济税源走势,不断拓展税收分析数据源,优化分析指标。完善税收预测模型,建立重大税源变动报告制度,注重税收与宏观经济指标的关联分析,为组织收入提供了科学依据。2.全面兑现优惠政策。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应抵尽抵、应退尽退。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鼓励自主创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3.深化“营改增”试点。加大培训辅导力度,帮助试点纳税人掌握政策要领,规范操作,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加大“营改增”政策及执行情况的宣传力度,先后接受十多家中央媒体的报道采访,提高了全社会对改革试点的认知度。强化了试点效应分析。

二、依法行政,营造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

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工作始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1.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规范操作要求。加强税收行政指导。2.加强督察内审。修改完善基础工作考核指标,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异常信息的分析,严格执法考核,提高了执法督察成效。3.发挥稽查打击震慑作用。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重大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认真组织开展对成品油、出口退税企业专项检查。对药品及医疗器械、发电和建筑安装等重点行业实施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达到了强化征管、堵漏增收的目的。4.防范出口骗税风险。进一步完善事前风险提醒、事中严格审核、事后分析评估三位一体的风险防范机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对出口退税重点政策进行再讲解和风险再提醒,以案说法,提醒企业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及时纠正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帮助外贸企业规避涉税风险。

三、加强征管,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

持续深化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提升税源管理成效。1.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制定第三方数据管理、风险分析识别、风险应对管理、风险应对实施、税源管理团队运作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了税源管理效能。2.提升信息管税能力。规范数据仓库建设应用,抓好数据仓库分层部署、数据字典梳理、数据仓库管理办法、跨国税源监控、“营改增”试点行业风险监控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数据仓库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促进作用。3.加强重点风险项目管理。开展漏征漏管户排查,做好非正常户比对清理,夯实征管基础。认真梳理“营改增”相关政策,健全监控预警指标,强化风险识别和应对。规范所得税政策执行,强化所得税汇缴管理。深入开展非居民税收专项调查及热钱专项调查,提升非居民税收管理水平。落实“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的反避税工作方针,稳步推进预约定价谈签工作,加强跨国关联交易动态监控,强化关联交易风险管理。

四、减负增效,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优化服务举措,努力构建和谐、平等、合作、互信的新型征纳关系,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1.推进办税服务“便捷化”。拓宽“网上主办”内容,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厅”二期业务需求,新增24项网上办税事项。优化“窗口统办”方式,制定业务方案,拓展功能。目前,办税服务厅常用柜面业务全部实现了“同城通办”。加快“自助兼办”速度,全市新增97台自助办税设备,总数达191台,加强设备的巡检和优化,提高认证识别率、设备稳定性和操作便捷性。2.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梳理“当场办结”业务事项,确定108项为当场办结事项,提高了当场办结率,使办税更加便捷。落实取消发票工本费政策,降低了办税成本。3.提升纳税服务质量。规范咨询渠道,拓展宣传网点,统一咨询标准,依托省局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提高咨询解答的确定性和统一性。以结构性减税政策、出口退税新政、普通发票真伪识别为主题,举办税收政策论坛系列活动,开展预约咨询,增强政策服务实效。组织纳税服务体验活动,主动改进服务工作。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自20__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地税局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总体思路,结合武汉地税工作实际,将风险防范贯穿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始终,从优化资源配置入手,以风险识别为基础,以风险推送为纽带,以风险应对为重点,依托信息化支撑,通过成立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市、区两级实体运作,分级分类税源管理,前置所有涉税事项,变管户为管事,依托税收情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提高了税收风险的预警、应对和处置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以风险识别为基础,搭建平台、建立机制、风险分级,实现风险应对的最优化

我国目前的税收风险防范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迅速。国家税务总局在“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明确把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作为税收管理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以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的税收风险管理,可以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款流失”。

武汉市地税局敏锐地意识到税收风险管理是提升征管质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有效手段。因此,市局党组果断决策,于20__年元月组建了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市局局长任指挥长,市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新组建的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在税收风险防范实践中大胆尝试,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武汉市地税税收征管改革闯出了一条新路。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以风险规划—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监控评估为主要流程环节的税收遵从风险控管体系基本确立,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分级应对、绩效评价诸环节的逻辑关系得到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制定各类规章制度予以固化,为税收风险防范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成立机构,打牢风险防范的关键点。在税收风险防范过程中,武汉市地税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设置了综合管理岗、风险信息管理岗、风险分析识别岗和风险应对实施岗,对各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确保了岗位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按照单项性税收风险的管理、系统性税收风险的管理、涉税情报信息类税收风险的管理、依申请或依职权办理涉税事项风险的管理进行分类,制定了启动、办理、处理、反馈的工作流程,为税收风险防范夯实了现实基础。

同时,打造“一个体系”,全面推进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行政执法岗责体系是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突出作用。今年,在新的岗责体系应用推广过程中,武汉市地税局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岗责体系之中,修订了《风险管理办法》,按风险类别分级、分类、过滤、筛选、排序、推送和应对,出台了《武汉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征管与稽查协作工作规范的通知》文件,进一步理顺了与市局各处室、重点办、零散办、评估办和稽查局的关系。通过组织专班到各基层单位调研,认真听取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归类整理并认真回复,优化风险管理系统与行政执法岗责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传递,推动了风险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融合。

(二)进行风险分级,打牢风险防范的参照点。武汉市地税局在按照规模、行业、事项对税源进行分类的同时,又引入税收风险的大小这个参照系,科学确定一级、二级、三级税源户,将有限的征管资源应用到税收风险最大的纳税人上。并根据税收征管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之间进行合理分工,重构税源管理岗责体系,从而形成以规模管理、行业管理和风险管理为特点的税源分类模式。如2013年以行业管理为突破,以分级分类推送为重点,初步建立了房地产行业税收风险指标体系,探索性开展了行业性的风险防范工作。通过数据生成、风险等级排序,优选生成了81户房地产涉税风险企业,并推送至市局纳税评估办公室,建立了房地产行业的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分级应对的行业性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市局评估办的评估任务审核,共计查补81户房地产涉税风险企业地方税费1.3亿元。

(三)搭建平台,打牢风险防范的支撑点。紧紧依托湖北省地税局税费征管核心软件,搭建市局、区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三级应用平台,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的支撑作用。他们自主研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子系统,其主要内容涵盖了涉税事项的前置办理、日常税源管理、涉税基础资料信息等方面,并与减免税、行政处罚等税收管理业务进行了有效对接,从而形成了以涉税事项管理为基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流。行政岗责执法平台,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闭环管理为目标,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和流程,建立起涵盖涉税事项前置办理、“先办后审”事项任务分级推送、日常税源管理、电子征管资料、行政执法文书的应用平台,并与风险管理平台对接,形成了以涉税事项管理为基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流。挖掘梳理了税源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78个风险点指标,通过税收风

险特征库与原始基础数据库的标准化筛选,实现了税收风险数据的自动化、定时化生成,并将全市各级税收风险管理部门的日常风险应对,全部纳入到了管理系统中,实现了风险管理的全程信息化,完善了税收风险防范评价体系和应用体系。

(四)建立机制,打牢风险防范的着力点。武汉地税通过制定《税收风险防范管理实务手册》、《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工作方案》以及《税收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等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分级分类处理机制,对于税收风险大、对税源影响大的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稽查部门进行应对;对于带有行业性、普遍性的税收风险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纳税评估部门进行应对;对于风险较小,带有一般性或个体性的基础性风险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基层税源管理岗位应对。系统在相应数据推送至对应部门应对后,实现对应对处理结果的自动统计汇总,为下一步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形成了风险管理信息化的完整链条。比如,针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管理,通过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风险识别和比对,共计核实应补税人数1706人,补缴个人所得税1309万元。针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通过对企业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及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的深入分析,预先设定报表间的逻辑公式条件,通过系统进行批量数据筛查,共计推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风险668户,共计880条数据,核实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户341户,共计补缴企业所得税1515万元。

同时,抓好市局、区局、税务所“三级联动”,严格把关风险防控的管理质效。在风险任务推送环节,紧密联合市局各业务处室,优选风险事项,严控风险总量,着力抓好市局、区局、税务所的“三级联动”机制。在市局层面,做好风险事项的分析、推送和考核工作,与各业务处室紧密合作,确保风险事项一个出口、绩效考核一个标准。一是在任务分析阶段,人工对风险数据进行关联性分析,尽可能将风险任务的误伤性降到最低程度,并明确税收风险防范中心与各业务处室的考核职责和范围,严格把控任务总量,实现风险任务过滤式推送。二是尝试在某一时期,将同一纳税人的不同风险在系统中进行汇总,实施风险任务的捆绑式推送,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三是严格把控风险推送的完成时间,实现风险任务的均衡式推送,避免基层在某一时期内超负荷运转。在区局层面,抓好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在风险任务推送时,各区局税收风险防范中心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配合,严把质量关和考核标准。在税务所层面,抓好把关责任人。风险任务推送至税务所后,在风险管理系统中可按照各税务所责任人的分工,预先在系统内明确风险任务回复的审核人,由系统进行连带锁定,在回复事项时把好质量关,建立了风险任务在市局、区局、税务所的“三级联动”机制。

(五)实现“五大功能”,着力构建税收情报的聚集点。今年以来,为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化水平,武汉市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从战略高度出发,决定在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的基础上,筹建武汉市地税局税收情报中心,全面发挥“五大中心”功能(即文献中心、期刊中心、数据中心、情报分析中心、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于2013年10月21日召开了税收情报中心的模拟运行汇报会,相关的税收情报分析工作已按照预定计划开展。作为税收情报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湖北省数字图书馆武汉地税分馆已建立,通过汇集全国一流的税收专业数字图书资源,将实现图书期刊借阅、数字图书阅览等功能,并承担涉税数据管理、税收理论调研等多项工作。税收情报中心的建立,将实现从情报分析到风险应对的全面升级和创新,为风险管理迈向新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以风险推送为纽带,分级管理、人机结合、信息管税,实现过程控制的最优化

武汉市地税局将风险管理的流程确定为税收风险特征库建设、数据审计、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推送、风险应对处理、风险决策分析和绩效考核八个环节,并以风险推送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动运行机制的纽带。

一是税收风险防范管理流程化。通过税收风险防范管理平台,对内部、外部涉税数据开展税收风险防范指标分析、数据挖掘和数据评估,生成税收风险纳税人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建立指定税收风险各指标专项管理流程。全市地税系统以风险任务工作流的形式,按照市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市局相关处室区局(市直属局或市稽查局)区局各科、税务所(市直属局和市稽查局相关业务处室)相应管理岗位操作人员的推送流程,从上至下进行税收风险防范任务数据的分层解剖,通过风险防范管理平台与税费保障系统、税收清结评审系统和税收征稽协作系统的工作任务流转,系统开展纳税评估、涉税调查(检查)、催报催缴和税务稽查等税收管理工作。同时,市局各级风险管理部门对税收风险防范工作任务流转及其反馈信息进行跟踪,全程监控税收风险任务的处理流程和处理结果,及时统计和汇总税收风险防范任务的处理情况,从而形成风险防范、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整体联动,全程监控。

同时,在风险管理工作中,着力抓好内部、外部信息的比对分析。通过数据的挖掘比对,实现风险管理的全方位监控。一是做好内部现有的各子系统内部数据的关联性结合,通过深入挖掘内部数据之间的逻辑比对分析,查找风险事项,加强风险管理。二是做好外部信息数据与内部信息数据的对比性结合,加大对外部信息的监控力度,实现风险管理向外部延伸。一方面,加强对来自政府其他部门的第三方信息的筛查比对,强化对风险事项的监管。通过取得的土地登记主管部门的第三方信息,对全市共计356条新增土地登记信息,开展了土地登记基础信息的核实及补充录入工作,全市共计补录相关土地登记信息356条,补录土地面积825万平方米,补缴土地使用税5392万元;通过从省公安交管部门取得的车辆登记第三方信息,与全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使用税信息进行比对,共计导入车辆信息近96万条,分析识别比对13.33万条,比对不一致12万条,核查补缴车船税1076万元。另一方面,加强对来自新闻、报刊、网络等媒体的新闻媒介类信息的信息监控,并以《风险信息专报》的形式,实现风险任务网上全电子化推送,及时进行跟踪监控,强化风险管理。截至2013年11月底,已编报了《风险信息专报》12期,共计推送风险任务602条,累计查补各类税款2.4亿元。

二是税收风险分类管理层级化。对全系统的税收风险识别在操作层面分为市、区两级进行。市局主要针对全局性的、方向性的风险进行操作,对全市风险数据的完整性、逻辑合理性进行审核,建立统一的后台技术支撑, 确定风险数据的等级、类别、规模、推送应对的部门以及处理方式,确定市级风险数据的推送方式、频率及各环节完成时限,并运用风险防范管理系统推送至相应部门进行处理。市局下属各区局建立区级风险管理模式,侧重对从市局流转的风险具体应对,结合区局自身管理需要设置的税收风险点,并进行风险处理。同时,按照市、区两级风险管理的界限,建立区级风险指标和任务数据的产生机制、处理机制,应用系统开展区级税收风险基础数据的分析,设计区局风险管理任务模板,将分析结果纳入风险管理平台,生成风险待办任务,并在网上流转,与纳税评审系统进行对接,通过具体应对处理形成上下联动,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风险推送预警信息化。每个风险管理任务流转环节,市局都确定了风险管理的采用系统自动预警提示和手机短信提醒两种方式,风险责任处理人只要登录系统,就可以及时查看到最新需要处理的风险信息,即使不在电脑旁,也能通过短信查看消息,以便及时处理。对于机考类税收风险指标,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将直接对风险应对情况进行审核,自动计算工作进度,以此作为下一步考核依据;对于公示类税收风险,各应对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风险应对情况人工输入风险管理平台,平台将自动汇总人工反馈的处理情况,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完成情况,给予最终评定。

四是风险应对考核标准化。他们将风险防范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以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为依托,市局税收风险防范中心按月依据风险指标的特性,将当月生成的风险数据分成机考类风险指标、人机结合类风险指标以及突发性风险指标三种。凡是能够通过系统生成的结果,一律以系统数据为准,不得采用人工数据代替,保证每一条风险应对记录都有迹可循、有案可查。在此基础上,系统对每条风险数据的应对完整性和及时性都做及时审核,确保税收风险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风险应对真正落到实处。今年,市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共计推送各类风险任务23.10万条,通过风险事项的核查,累计查补各类税款已达4.65亿元,并已全部入库。

以风险管理为重点,分层响应、差别应对、考核评估,实现征管机制的最优化

对不同的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实施差别化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点,也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为此,武汉市地税局分级分类进行了税源的科学化管理。

第一,多层面监控重点税源。一级税源户由市局重点税源办公室和市局直属局直接管理,二级、三级税源户按照“规模+行业”模式,由区局重点税源办、重点税源税务所与行业管理所实施重点税源集约化管理。利用重点税源管理平台,实行按月跟踪调查、审核、分析,市局、区局、科所“三级联动”,作为重点税源管理的实体,实时全面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源税收状况,实现重点税源监控由管户为主向管事分岗管理为主转变。2013年,纳入市局三级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共有3898户,占全市企业登记户的2.17%,入库税款488亿元,占当年全市地税税收收入的68.40%。

第二,多方式监控一般税源。对重点税源、零散税源以外的一般税源,按照属地、分事项团队化、协作化管理的要求,从提高税源监控精准度入手,由一般税源所实行专业化分工、团队化管理、流程化控制、优质化服务,变单兵式为团队流程化。各区地税局除重点税源所外,其他税务所为一般税源税务所,将管户与管事相协同,按管理环节和事项,进行专业化岗位分工管理。构建以管事为主、管户为辅的分事项、分岗位专业化管理格局。在一般税源所内,按地段分类管理,实行属地与分类管理相结合,以管事为主,努力把税源监控管理做精、做细,促进管理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第三,多渠道监控零散税源。在市、区两级成立零散税源管理办公室,对17万户个体工商户和近8万户零散税收户,实行社会多方联动的社会协税护税管理方式。按街道(乡镇)设立97个税务服务站(点),将办税服务厅服务项目搬到了街道办事处,将办税服务厅的大部分功能都延伸到了服务站,每个服务站派一名税务人员驻站,负责票证管理、代开(代售)发票、电子完税证开具等服务。其他服务,如催报催缴、户管查询、信息采集、调查摸底等工作,则由协税人员管理。同时,在部分重点市场(卖场)建立税务服务点,探索实行市场集中税款的控管方式,实现了零散税收社会化、公众化、全民化的大协作,社会效应和管理效应明显。截至11月30日,全市个体零散税收入库34.5亿元,同比增长14.32%;全市私房出租征税户数也从28600户上升到62069户,增长了117.02%。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坚持依法治税,落实简政放权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依法治税”主题,坚持各项税收工作依法进行、各项涉税处理依法作出、各项征管事务依法办理,扎实推进全市国税系统依法治税走向新常态。在积极实施简政放权、释放管理效能的过程中,紧紧围绕“对内控权、对外放权”这一工作主线来开展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等各项税收征管工作,对外放掉该放的权力,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对内管好该管的事务,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切实解决税收管理和执法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规避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法定权利和义务的修订和调整滞后于简政放权实际要求所带来的各种税收管理和执法的风险。

二、狠抓绩效管理,健全考评机制

结合省局绩效考核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市税收征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有针对性选择部分指标适当推行分档考评机制,杜绝敷衍应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各县市区局开展交叉纳税评估活动,根据纳税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评比,把健全和完善的税收征管绩效考核机制作为推进全市税收征管工作的指挥棒和推动力。推荐风险管理、征管制度、业务运维等不同类别的优秀人才参选全省征管人才库,为其提供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和发挥个人才能的平台,积极采取各种有益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各个单位和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深化风险管理,提高征管质效

(一)健全风险管理机制。规范税收征管流程,完善分级分类、统一分析、归口推送、统筹应对的一体化风险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分析识别、等级评定、风险应对、反馈评价等环节内容与标准,实现任务推送与任务实施、指标设计与指标运用、风险监控与日常管理的无缝对接。

(二)改进风险分析工作。将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有机结合,全方位、多渠道采集涉税信息,完善税收风险特征库和指标体系,按行业、类别建设分析模型。健全反馈评价机制,根据应用情况补充、调整风险指标和模型,切实提高风险分析准确性。

(三)提升风险应对质效。相关部门要集中优势资源,密切配合,对经风险分析发现存在轻微税收风险的纳税人,由税源管理部门实施纳税提醒,督促纳税人自查整改;对较高风险纳税人,由专职团队按照规范的工作程序开展纳税评估;对高风险或涉嫌偷骗税的纳税人,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要加强水泥制造、汽车经销、食品生产、超市卖场等高风险行业的风险管理,强化征管、稽查部门的互动协作,提高税务稽查打击的准确性和威慑力,重点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免)税和偷逃税案件。

(四)优化风险管理手段。县市区局可因地制宜,按照《省税收保障办法》的规定积极加强与地税、工商、质监、房产、医保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努力推动部门间的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定期自动交换。各级分析团队要充分应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加强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真实性的甄别。探索实施税收征管档案电子化管理,按照“一户一策”要求为纳税人量身定制风险管理策略,实现对纳税人的个性化、精细化管理。

四、不断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工作

(一)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落实简化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相关工作要求,重点核实法人代表、主要财务人员相关身份证件信息,并详细记录联系方式。针对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建立定期走访察看制度,采集有关生产经营信息,防范其因涉税违法而蓄意走逃的风险。对走逃户重新办理登记的,应核实相关信息,督促其办理未处理的税务事项。对一证多户的,要核实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场地等信息。结合纳税人税法遵从情况,探索建立法人代表及主要财务人员风险监控等级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堵塞关联企业税收流失漏洞,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完善普通发票管理。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做好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推行的各项工作,不再对新办纳税人推行老税控系统。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普通发票领用管理,根据纳税人的企业规模、税法遵从情况、生产经营特点等,制定相应的普通发票发放工作规定;对新设立的纳税人实行普通发票领用限量限额管理;积极引导确有需要的纳税人使用定额发票。对于违反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纳税人,可依法采取发票限量领用措施。认真做好纳税人普通发票开票异常、开票金额与申报比对不符、发票作废和红字发票异常的风险排查工作,特别是存在频繁申请代开较大额度发票、已办税务登记证又代开普通发票等情形的,应予以重点关注并实施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当前,个体税收因其户籍难控管、收入难确定、定税难规范、免征临界点难掌握等多重因素,一直是基层国税部门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同时也是税收执法的高风险区。因此,增强执法风险意识,提升个体税收管理水平,已成为当前个体税收管理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关键词】

个体税收;执法风险;应对措施

一、当前个体税收管理执法风险的种类及其表现

根据个体税收执法风险的程度,责任追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不同,以及所产生的后果的不同,可以分为管理类风险和司法类风险。基层税务机关在个体税收行政执法中,司法类风险并不常见,大量存在的只是管理类风险。管理类风险容易发生且容易被人们所忽视,并且存在嬗变为司法类风险的可能性,因而管理类风险应该是当前基层税务机关预防的重点类风险。具体表现主要如下。

(一)制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制度,给个体工商户设置人为的“障碍”,增加纳税人税收成本,损害纳税人利益。一是税务机关在个体税收增值税起征点执行过程中,不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落实,不执行起征点政策或者擅自降低标准。二是制定土政策,如规定起征点以下纳税人不允许领用发票等。三是为便于征收,让纳税人一次缴纳多月或者全年的税款等等。

(二)对税务登记管理把关不严。一是在办理开业登记时,税务干部不认真调查核实、不实地了解情况,导致纳税人的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办理情况不一致。二是个别税务干部为应付上级考核,达到税务登记率考核标准,利用个体税务登记证编号为居民身份证这一便利条件,在不采集相关原始数据的前提下,为个体工商户办虚假税务登记。三是对一些起征点以下户或者有关系的个体户不办理税务登记,造成漏征漏管,损害税法的公正性。

(三)日常管理过程中执法不到位。一是税收管理人员对税源管理情况不清楚,政策制度执行不力。对应建账建制的纳税户没按要求落实,对该按企业进行管理的纳税户却采取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方式进行征收管理。二是税源管理中监控力度不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从业人数与核定情况相差很大,不及时向税源管理部门提出管理建议,要求调整其额定税额。纳税人销售额已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不按要求认定一般纳税人,仍然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计税。三是政务公开不及时、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日常纳税辅导不细致、、造成纳税漏洞。四是税收执法中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行为,如:下户评估不出示税务检查证、不下达评估文书等。五是巡查巡管不到位,造成个别个体工商户虚假停歇业。

(四)实施税务稽查不依照法定权限、内容、程序、方式实施,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一是对个体工商户偷税案件的事实认定不清楚,收集的证据不确凿,对案件的定性不准确。二是不如实反应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或者查多报少。三是不按规定时限、方式调取、退还纳税人的账簿及财务资料。四是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不移送。

二、当前个体税收管理执法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政策因素造成的执法风险。国家为加强个体税收管理出台了多项管理政策,对各项管理都有明确的要求。但是一些管理办法对基层税务机关来讲,缺乏必要的操作性,无形中增加了执法风险。如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定额管理有明确的要求,但是有些个体户为达到不缴税款的目的,比如对相邻的两间门市办理两套不同法人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对这种情况税务管理人员明知是一个商户,但是在管理中毫无办法。同时,基层税务机关为更好地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往往都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如《征管法》规定任何合法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都可以领用发票,但是无形中增大税务机关的管理力度,容易造成纳税人虚开、代开、开具大头小尾等情形,增加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但是不让起征点以下纳税人领用发票,税务机关又面临着纳税人投诉或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

(二)外部环境导致的执法风险。一是外部环境不协调导致的执法风险。近年来,有点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出台了一些与税务制度相违背的政策,实行一些减免税制度,甚至不让税务机关进驻管理,从而弱化了税法的刚性。二是个体经济大力发展导致的执法风险。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措施减轻个体工商户风险,对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实行免费制度,并取消行政管理费和实行增值税起征点政策,个体经济得到了空前的繁荣。但是基层税务机关由于受干部年龄老化、年轻力量补充不足、经费紧张等多种因素制约,在个体税收管理上力不从心,加大了执法风险。三是个体工商户维权意识增强导致的执法风险。随着税收法律知识的普及,纳税人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通过法律途径,包括复议、诉讼、申诉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为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所接受和使用。

(三)税务管理人员主观因素引起的执法风险。一是思想麻痹。一般纳税人管理得到了高度重视,各类监控软件的运用、风险基层管理的实施、各类考核检查的跟踪,使得一般纳税人相关管理指标得到了逐年的提高。但个体税收管理却与此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于是对个体税源管理思想松懈,无所用心,麻痹大意。二是执法随意。有的不按法律程序办事,不按现行的政策制度执行,执法不严,随意变通,有时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削弱了税收执法的刚性。三是作风漂浮。少数个体税收管理员敬业精神淡化,缺乏起码的工作责任心,不认真履行分内的职责,造成税款的流失。四是管理粗放。少数个体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调查不深入,核实不认真,把关不严格,不把管户与管事结合起来,对纳税户管理不善。上述种种,都为个体税收执法潜伏下风险与隐患。

三、规范和化解个体税收管理执法风险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健全税收法律法规。造成个体税收管理中的额定 、打分,这也是普通话教学中的一种尝试。在班中挑几名学生进行测试前的培训,让学生以模拟测试员的身份出现。将考核内容各项的评分标准逐一进行细致的讲解。反复的听练,进行最终的模拟测试员的考核。几名接受培训的学生经过短期的培训最终都能达到要求。在模拟测试中,模拟测试员们认真地为每位选手打分、汇总成绩。测试结束后,模拟测试员进行小组考评,针对每位同学出现的问题进行点评,模拟测试员们收获很大。

综上所述,普通话课是一门技能训练课,要想使学生真正掌握普通话这项技能,并且应用于他们未来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如何提高这门课程的实际教学效果值得我们不断探索和研究。而通过开展情景式教学,将普通话教学延伸到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中,在学生中选拔模拟测试员对学生进行模拟测试等形式,则为真正提高高职普通话教学的效果提供了参考。 级的建设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工科背景的院校专业设置导致了大多数班级为“合唱班级”,这样一种现象限制了校园的活动开展。对于纯工科背景校园活动的开展须下更大的功夫,投入更多的精力。校园活动开展的情况直接影响着学生的精神面貌,制约校园文化的建设方向。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应加大校园活动建设的投入力度,以校情为出发点寻找合适本校开展的活动。

税额、个体工商户停业管理和界定偷税的风险,主要是法律缺陷造成的。如《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有关额定税额的方法、程序等,操作性不强。虽然在定额核定中还有从业人员、经营面积、经营地段、人员工资等系数的参照,但个体工商户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很难通过定额核定系统准确把握。要求有关法律应该提高纳税人的准入门槛,对不能设置账簿的纳税人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擅自销毁账簿等行为和未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按《税收征管法》具体规定处罚。尽量减少定额征收,提高纳税人的违法成本,促使纳税人合法经营。

(二)合理使用税务机关的权利。在行使强制执行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时,以纳税人的货币资产为强制执行和税收保全的主要对象。另外,《税收征管法》将罚款的强制执行权在授予税务机关的同时,又授予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税务机关强制执行措施单一、执行力不足的现状下,若对没有货币资产的纳税人处以罚款,税务机关应该选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发票。在个体工商户中全面推行网络版普通发票,不论起征点以上户还是起征点以下户,都可以通过网络开具网络版普通发票。对起征点以上纳税人实行定额加发票的管理模式;对起征点以下纳税人网络发票开具状况实时监控,达到标准及时调整定额,缴纳税款。

(四)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防范意识。执法人员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清税收执法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努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爱岗敬业,不能因为个体税收块头小,税收政策相对简单而产生无所谓心理,工作中要做到一丝不苟,避免作为不当或者不作为行为的发生。同时,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杜绝税务渎职行为的发生。

(五)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干部素质。在个体税收管理人员的配备上要选择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来从事。对现有条件下的个体税收管理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个体税收管理开展专门的培训,并且要在培训课程中安排心理知识和社交能力方面的培训,以适应当前税收管理的需要。

(六)加大监督力度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一是要强化个体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把保障纳税人的知情、听证、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一系列权利以及约束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个体税收执法的重点,减少税收执法的随意性,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二是要强化个体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理、报备本级权限内的税务案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税务案件要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三是要强化个体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检查成果运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为规避执法风险提供监督保证。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关键词]企业税收 税收风险 管理机制

一、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

1.税收的强制性可能产生的税收风险

税收的强制性,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与财产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分配。政治权力与国家的性质、社会意识形态有很大的关系。税收收入是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基础,所以征税人因代表国家在征纳关系中居于主导地位,而纳税人由于其法定的纳税义务,而事实上往往在税收管理关系中成为被管理者,使其在税收管理关系中总是处于被动、从属地位。

2. 税收的无偿性可能产生的税收风险

税收的无偿性,指税收是国家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需偿还的征收。要理解无偿性产生的风险,首先应从公共产品角度分析税收有偿性。纳税人缴纳的税款与获得的社会福利无法对等,甚至不均衡,公民交税的预期收益随时可能受到影响,这正是我们要研究的税收风险的范畴。

3.固定性可能产生的税收风险

税收的固定性,指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对什么征税及其征收比例。固定性虽然是税收的一个形式特征,但我们不能把税收理解为永远固定不变,事实上税收构成要素的内容,会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即使在同一社会形态下,税制要素的具体内容也会因经济发展水平、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的变化而进行必要的改革和调整。基于法律的税收固定性始终是税收的固有形式特征。但是如上分析,如果税收政策、税制要素的具体内容不随经济发展水平、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的变化而进行必要的改革和调整,税收也会产生风险。

二、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思路

第一,积极参与税收法制建设,通过完善法制建设从根本上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在我国,我们过去只强调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很少谈纳税人应有的权利,这是导致我国税收法治环境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由此我们应当进一步针对我国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向国家立法部门经常提出建议,从而有效促进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

第二,纳税人要用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与防范税务风险,必须自觉学习国家的税收制度及法律法规。基于在法律面前,征税人和纳税人都是平等的原则,我们要防范税收风险,不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是不可能真正做到“公事公办”、在法律遵从的基础上依法办事的。因为用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与防范税务风险绝对必须以相应的专业知识为基础。

第三,应当改变传统纳税观念,学会用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与防范税务风险。依照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依法行使纳税人权利,坚决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

第一,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报告制度。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报告制度。企业必须要有为一些特殊税务风险建立预警报告的制度。同时,也需定期制作税务风险预警报告。定期税务风险预警报告是指企业对过去一个时期(如每季度、半年和一年内)存在的税务风险和下一时期(如每季度、半年和一年内)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所做出的预警报告,该报告的频率和时期长短取决于企业所处税务环境的复杂性和企业自身的风险偏好。定期税务风险预警报告作为辅助资料,一般用于年度审计,制定中长期计划等情况。而特殊税务风险报告是对那些特别的、紧急的情况而做出的。如突然颁布的税收政策直接造成企业成本、费用上升,这种特殊情况会对企业现有经营或未来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企业税务人员必须将该项情况的背景、内容、影响程度等用书面报告形式呈给企业管理层。

第二,建立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税务风险管理应采用系统化、规范化与科学化的管理方法。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必须具有全局性、前瞻性与一体化的管理视角。税收风险基于以下两个原因是可以控制的,而且随着计量分析等先进手段的采用,税务风险的控制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一是企业的涉税业务流程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完全可以全方位监控的,相对于税务部门,企业在税务相关信息的掌握方面处于信息优势,企业在税务方面的错弊,往往是知道有风险的,所以企业对涉税流程的风险点是基本能掌握的。二是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也为风险评估提供了可能性。在COSO报告中,也已经把控制税收风险列为企业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会计控制又是管理控制的基础,只要企业有比较完善的会计核算系统,完全可以提供企业管理和控制的重要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对税务风险进行评估、分析与决策。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必须关注企业面临的所有关键性的风险与机遇,而不仅限于财务与税务领域。

第三,加强人员培训。中国的税收法规种类多,变化快,一般的办税人员难以及时掌握和运用,因此,企业要加强对办税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成为既知晓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又精通企业所在行业的税收政策法规,成为管理和控制税收风险的中坚。在人力资源政策方面,要使企业办税人员享有与其职务特点相应的待遇和权力。对企业的高层必须进行培训。不同的是,对企业专业办税人员的培训主要针对具体的业务和技巧,而对企业高层的培训应该着重灌输正确的纳税理念,使之破除以往把税收事宜看作只是财务部门工作的陈旧观念,树立全员参与、全员控制的新思维,积极理解支持税收成本管理工作。

四、小结

风险是从来都不会自动消失的,如果企业不去主动控制它,它就会反过来控制企业,让企业付出沉痛代价。税务风险控制的目的就是降低风险,让企业不必支付因不懂税法而多缴纳的税款。让企业不必承担因延迟申报而带来的滞纳金或罚款,让企业避免因愉悦等不法行为而产生倒闭、破产、信誉受损等不利局面,更可以让企业面临税务机关的质询或调查时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

参考文献:

[1]范忠山:企业税务风险与化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7篇

(一)税收收入实现高质量增长。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税收形势,切实增强任务观念,全面完成各项收入任务。一是强化税收分析,把握工作主动权。坚持从税收经济观出发,立足全市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政策调整、政府支持等多个层面对收入形势进行科学研判;重点围绕支柱行业、新兴产业、社会热点等方面展开实地调研,提升税收专题分析水平;切实抓住税种、行业特点分析税收增减因素,客观看待经济形势,正确面对收入困难,扎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二是强化工作合力,扩大税收联动效应。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密切部门协作,充分运用第三方信息,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深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加强基础调研和分析,有效夯实国地税共管户、门临票、营改增等征收基础,进一步拓展国地税深度合作。三是强化风险管理,增强风险控税能力。依托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加强涉税信息的监控和分析,深度挖掘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应用,定期分析并预警指标,查找征管“盲点”,不断提高风险指标的准确性和实用性;充分利用已集中的征管信息和外部信息,认真梳理内外部各项数据,深入开展征管基础状况分析、税收结构分析和申报真实度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征管。四是强化税种管理,提升税源管理质效。全面梳理税种管理薄弱环节,创新税种管理措施,强化部门协作,构筑税种管理联动机制。今年,要进一步规范旅游业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创新商业用房出租征管,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管理,以及国际税收管理。

(二)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以“两提高、两降低”为目标,促进业务统筹和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改革成果。一是改进征管流程。全面落实纳税人涉税基础信息确认制度,认真梳理现有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加快推进管事制征管流程建设,加强大企业税收征管,进一步提升纳税人遵从度。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必要、有效”的原则,积极推行税源管理事项清单制度,真正把该管的管到位;加快协作机制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努力做到“征、评、管、查”衔接顺畅、运转有序。三是突出风险管理导向。加快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建设,统筹风险等级管理和风险任务推送,探索专业化模式下风险应对与收入任务相匹配的对接机制,切实提高风险应对质效。四是加强征管质量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计确定考核指标,逐步建立税源基础管理、税种质量管理、收入监控管理等征管质量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

(三)打造“220服务行动”升级版。全面落实《“220服务行动”实施意见》,打造“服务零距离、满意在地税”税收服务品牌。一是明确工作任务。今年“220服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加强走访调查,了解和掌握企业实情;落实“三送三禁”、“三解三促”、“服务零距离,满意在地税”等活动要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加强税收宣传和辅导,帮助企业规避税收风险,培养企业依法纳税意识。二是改进工作方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计划;加强对服务成果的统计分析和情况反馈,全面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成效;强化督查考核,将开展“220服务行动”列入目标考核,加强日常工作督查,重点督查“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的实际效果。三是坚持优质服务。依托“220服务行动”这个平台,着力在提供便捷化办税服务、推行集约化咨询服务、落实精准化政策服务等方面做好工作,全面落实“两个减负”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环境。四是强化成果宣传。重点宣传“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服务举措。坚持先进典型事例与鲜活生动实例相结合,通过报道,扩大服务行动品牌效应。

(四)提高风险应对绩效。一是发挥风险管理引擎作用。严格按照风险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风险加工识别。对各类风险的推送,强化协调沟通,规范程序管理和流程操作。积极推进省局风险指标参数本地化建设,努力在第三方数据利用、本地特色行业等方面,建设一批符合省局规范、简便、高效、实用的风险指标。完善风险指标体系建设,建立风险指标有奖征集等激励机制,不断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努力提高风险识别的覆盖面和精准度。试行人机结合的方法,平衡风险应对工作量和效率。二是做好风险应对复审工作。加大风险应对结果反馈情况的抽查,抓好月度复审工作。拓展复审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案头审核和实地核查、重点审核和延伸审查相结合,加大对已应对的重点税源企业、已应对未发现涉税问题及补缴税种单一企业的复审工作,既要重点审核政策执行、反馈质量、案卷质量等方面,也要延伸审查税收流失风险、管理风险、廉政风险、基础信息维护等方面情况,不断促进风险应对质量。三是建立健全考核通报机制。按照“一次应对、双向排查、内外并重、风险全清”的思路,强化复审结果的延伸利用。实施“风险监控部门与应对部门捆绑考核、风险应对有效率和贡献率同步考核、风险应对及时率与税款入库率联动考核”的办法,将考核结果和应对质量问题通报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并实施不同形式的责任追究。

(五)加强税务稽查,提高执法刚性。一是明确税务稽查职能定位。税务稽查的首要职能是打击“偷、逃、骗、抗”税的违法行为,震慑、警示、教育纳税人,同时要发挥以查促管和以查促收的作用。要严格规范执法,突出对重大案件、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检查,提高稽查办案效率和质量;加大稽查案件处罚力度,及时进行大案、要案的公告曝光,增强稽查震慑力。二是规范税收稽查行为。以科学选案、规范查案、严格审理、强化执行为工作导向,推动税务稽查执法水平的提高;实行人工选案和计算机选案相结合,避免选案不科学造成的多头稽查、重复稽查问题;强化检查实施,着力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查账能力和税收政策水平,增强分析评估能力;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稽查,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查结案件要经得起案件复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考量。三是强化案件执行。严肃执行纪律,对纳税人拒绝履行查补税款和罚款缴纳义务的,要坚决及时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入库。建立案件公示制,以案释法,边执行,边宣传,做到执行一案,宣传一片。四是完善稽查体制。合理划分市、县稽查机构检查范围,优化资源配置,加大专项检查、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专项整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稽查信息化建设,以统一的稽查信息处理系统软件为载体,实现与征收、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和集中运作,推进稽查现代化。

(六)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安全履职。以执法责任制建设为根本,将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管理要求渗透到税收执法全过程。一是完善执法制度。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系统,不断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重大案件审理标准和程序,强化案卷评查,提高审理质效;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促规范工程”。二是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新征管体系,组织梳理执法流程和执法风险节点,积极推进风险节点管理,强化考核和监督,为干部安全履职服务;严格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和检查清理常态化;完善行政审批后续管理制度,认真抓好重大案件审理。三是落实执法责任。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作用,强化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深化税收执法管理体系应用。四是追究执法过错。全面推进税收问责,加强执法结果运用,逐步规范执法行为。在抓好内部执法规范的同时,深入推进税务行政指导工作,扎实开展税收法律救济,不断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提升地税执法良好形象,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

(七)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在树立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下功夫。按照“分大类分岗位”培训和“学以致用、提升素质”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和不断优化现有培训方式和手段,大力实施干部全员培训工程,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干部能力、增强队伍活力、提高队伍素质,加快建设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围绕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税收工作、队伍管理、安全履职结合起来,从思想、工作、生活各方面落实人文关怀,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在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上下功夫。坚持考核原则,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奖惩,使绩效考核真正成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整体效能的重要抓手。坚持“抓重点难点、抓热点焦点”的原则,继续强化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及时采取定期、跟踪、专项、动态督查的方式,反馈各方面的工作动态,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实现“在全省地税系统位次前移、在地方继续保持领先位次”的目标。三是择优使用干部,在增强干部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上下功夫。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突出工作实绩,拓宽用人渠道,规范选拔程序,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坚持人才强税的战略思想,进一步完善市级人才库动态管理模式和后备干部管理办法,探索民主评议制度,将后备干部和专业人才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通过评议、“友情提示”、“亮牌”的方式促进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四是推进文化建设,在增强干部集体归属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上下功夫。深入开展践行地税精神实践活动,充分宣传地税核心价值理念,切实增强地税精神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扎实开展“树典型、立标杆”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扎实办好地税“道德讲堂”,用身边人讲身边事,展现道德建设成果、彰显道德榜样力量。扎实抓好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文化载体建设,借助形式多样、情趣高雅、温馨和谐、充满活力的文体活动,不断增强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8篇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评定方法,细化评价标准,跟踪了解和指导评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有关业务科)

(三)落实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减少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努力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后续管理规定,加强指导,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

(四)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有关业务科配合)

(五)完善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系统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级局指导下在全县地税系统试行电子化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线运行升级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统收文管理模块,加快收文流转,实现收文办件闭环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效率。(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融合县政府和市局两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全县地税绩效管理指标。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实时监控、阳光考核,全面构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创新活动,鼓励制度、技术、管理及服务等创新工作。(落实单位: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推行项目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推进系统依法理财。(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八)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文书说理效果,落实省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宁德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在重大税务案件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类执法文书中推行应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督促全县地税系统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纳服科、稽查局、监察室)

(十)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不断调整和优化审理程序,继续推行书面审理,发挥政策审核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指导和推动全县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县地税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税收执法督察信息应用机制,提高督察线索查找技术及数据式执法督察水平,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效。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结果应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高税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计财科)

(十四)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加强地税、国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移交,推进无缝衔接,防止出现“两不管”真空地带,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科牵头,征管法规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强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落实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利用税源监控网络,强化工程项目和以票管税双向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比对分析,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税源跟踪,应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风险,增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加强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旅游业营业税管理,努力堵塞税收漏洞。(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财科)

(十六)加强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2%。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七)强化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省局部署,启用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实现涉税信息集中采集、数据口径统一。加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理,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推行车船税联网征收。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和审核管理。(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八)强化大企业管理。继续推进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源管理水平;着力查处重大避税案件,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积极动员“走出去”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境外所得,办理所得税抵免。(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

四、强化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管理

(十九)着力提升收入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完善税收质量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整改组织收入中的苗头性问题,促进依法征税。(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十)提升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组织实施升级版办税服务标准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结合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持续优化、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贯彻实施新《税务登记办法》和新征管法。落实新《税务登记办法》,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比对,提高税务登记完整率,降低税务登记差错率,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率等,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适时开展新征管法出台后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和组织实施新征管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见和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线运行税收风险分析平台,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县推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实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申请资料受理、网上文书送达、移动办税等服务,努力打通网上办税“最后一公里”,打造贯通全程的电子政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纳服科、信息科、有关业务科配合)

(二十四)推进税费同征同管。抓好缴费基数管理,加强对基层的跟踪指导,配合人社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税费数据比对、分析,防范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执行衔接工作,提高规费征管质量。(落实单位:规费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十五)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系统组织考核体系,统筹使用全县稽查力量,突出稽点,推进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组织落实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轮查,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单位:稽查局)

(二十六)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落实单位:稽查局、征管法规科、办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强化稽查协作机制。制定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实施办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稽查协作,形成稽查执法合力。(落实单位:稽查局)

六、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十八)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指南升级版,加强办税服务管理,积极推行创新性、可复制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征管法规科等业务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推动纳税信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与国税、工商、银行和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信息科、办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税咨询辅导水平。健全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建成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咨询辅导需求。继续建好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和纳税培训。(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内外网站等自有平台,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积极总结报道地税机关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着重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落实单位:办公室、纳服科、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等涉税工作,及时化解涉税矛盾,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十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征管法规科)

(三十五)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干部任职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各级培训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关内容。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各级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举办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201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单位:人教科、征管法规科)

(三十六)认真贯彻从严治吏的精神,进一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人教科)

(三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依法治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举报、年度考核、监察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

(三十八)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税系统法制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法制机构职责范围。县(市、区)局机关应当配备以从事法制工作为主的干部,确保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单位:人教科)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9篇

多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各地税务机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切实增强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和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社会好评,提升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整体形象。

但是,与广大纳税人的期望相比,目前纳税服务工作还有一定差距。 根据纳税人平时反映的问题,归集起来主要是:个别企业急于开业,急于用票,而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领购审批手续却迟迟不能到位,有的还要多头跑、多次跑;有的企业并无主观偷逃税的意图,但往往会无意中触犯税法,有的甚至无辜地被卷入一些税收大案,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如善意取得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个别税务人员工作不耐心,业务不熟悉,态度不热情,服务不细心,用语不规范;为企业税收政策筹划服务不够到位,如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参与度仍不够。

纳税人反映的上述问题,固然有企业自身因素,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不足。对照纳税人需求层次划分,可以归结为:

(1)程序不够及时。主要原因是征管流程节网点设置不够合理,运行不够顺畅;基层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性事务工作较多,程序精力投入不足。

(2)规避风险服务不够全面。主要原因是由于信息、技术、能力等多种因素制约,基层税收管理员不能及时全面地掌握各企业正在面临的各项涉税风险,很难及时、主动地帮助企业化解税收风险。

(3)文明办税服务不够深入。主要原因是个别税务人员纳税服务意识不强;个别单位纳税服务考核不够严格,文明办税服务的各项要求落实不够到位。

(4)税收政策筹划服务不够细致。主要原因是满足于面上共性的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对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不够重视;满足于政策的事后落实,缺乏事前的宣传筹划,特别是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事前政策筹划服务不够到位。

优化纳税服务的一点思考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不仅是深化文明创建、提升国税形象的要求,更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基本工作职责。根据纳税人各层次需求,针对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需要从多个方面努力,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一)逐步建立与纳税人各层次需求相对应的纳税服务体系。

1、整合服务资源,强化方便快捷的程序。针对程序面广、量大、时间紧、要求高的实际,一方面,要将各类办税服务资源尽可能整合到办税服务厅,实行集中管理,强化办税服务厅作为纳税人服务中心的功能作用,充分发挥服务资源集中聚合效应,着力打造扬州国税“服务e站”品牌,进一步提升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另一方面,要认真贯彻征管业务流程管理规范,简化流程节点设置,做到凡是由纳税人提起的各种程序性办税事项,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统一回复,形成以办税服务厅为终端,内部各部门、各环节紧密协作的程序运行机制,防止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再一方面,要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功能,努力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全方位支持网上申请、受理等服务,积极推进无纸化审批,提高程序效率。

2、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强化全面准确的规避风险服务。根据强化税收征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的要求,当前,要把全面推进税收风险管理与强化涉税风险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风险规划、风险识别排序、风险应对和风险评价的规避风险服务机制。一方面,要深入开展综合税收风险分析和分税种专门税收风险分析,建立健全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工作机制,着力抓好分地区、分行业、分企业类型风险特征的筛选、分类、归纳和描述,优选税收风险指标,建设完善税收风险特征库。另一方面,要以服务性调研和纳税评估为重点,做好税收风险应对和排查工作。在调研、评估组织形式上,要根据企业特点,对大企业实施综合性、个性化的调研、评估,对中小企业重点实施行业联评;在调研、评估手段上,要克服用单一税负指标进行简单比对的做法,综合应用风险指标、评估模型等工具开展调研评估、评估;在调研、评估处理上,要综合配套运用纳税辅导、风险提醒、纳税人自我修正、约谈说明、税收核定、反避税等递进措施,帮助纳税人及时化解税收风险。

3、加强监督考评,强化热情周到的文明办税服务。为全面贯彻落实文明办税的各项制度,认真践行对纳税人作出的各项服务承诺,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考评,加大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促进文明办税规范的养成,推进优质服务长效管理。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纳税人服务需求、维权诉求跟踪督办制度、纳税服务质量第三方调查评价机制,畅通纳税服务沟通反馈渠道。再一方面,要建立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纳税服务的评议评价制度,形成以纳税人满意和社会满意为标

关于优化纳税服务的实践与思考第2页

准的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促进文明办税、优质服务。

4、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深入细致的税收政策筹划服务。一方面,要坚持并改进税法宣传咨询解读日制度,将税法基础知识普及与政策专题宣讲相结合,针对不同纳税人群体开展分类分专题解读,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要探索共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性调研工作,关注大企业纳税服务和税收政策筹划需求,逐步建立大企业定点联系和高层互通机制,实施个性化服务;对面广量大中小纳税户的共性纳税服务需求,提供菜单式定制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二)深化改革,逐步建立优化纳税服务新机制。

1、结合推进机构改革,逐步建立专业化服务机构。在去年下半年开始的新一轮税务机构改革中,总局、省局都突出强化了纳税服务职能的整合,成立了专门的纳税服务部门。市局及市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尤其是与广大纳税人直接接触的基层分局,要进一步整合纳税服务职能,以更好地满足纳税人各层次需求。

2、结合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针对纳税户不断增多、征管要求不断提高,基层税收管理员疲于应付日常纳税服务工作的实际,一方面,要结合省局去年试点推行的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对程序、规避风险服务等纳税职能进行科学划分,将规避风险服务、税收政策筹划服务等业务复杂程度较高的纳税服务职能,从税收管理员职责中分离出来,基层税收管理员集中精力从事日常调查、核查、巡查、核批等程序性纳税服务工作。另一方面,要结合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推进专业化管理,尽可能地把各类专业人才配置到业务复杂程度较高的纳税服务岗位,专门从事服务性调研、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等规避税收风险服务,以及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税收政策筹划服务等,逐步推进纳税服务专业化。

3、结合推进绩效管理试点,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考核机制。要在合理分解纳税服务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纳税服务岗职体系的基础上,针对各层次纳税服务工作,制订考核办法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试点和推广力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推进纳税服务工作长效化管理。

马斯洛理论把人的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纳税人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与自然人一样,也存在着各种需求,包括对税务机关的一些纳税服务需求。学习马斯洛“需求层次论”,对深入了解纳税人税收服务需求,研究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产生了些许点滴启示。

一、纳税服务需求层次概述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需求体现在多个方面,总体上可以归纳为四种类型:

1、程序需求。主要包括税务登记服务、一般纳税人认定服务和发票发售服务等。由于税务登记、领购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企业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基本条件之一,因此,税务登记服务、一般纳税人认定服务和发票发售服务,就如同自然人对衣、食、住、行需求一样,是广大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普遍的最基本、最直接的服务需求。

当然,程序,还包括减免税、出口退税等其他税务行政许可和税务行政审批程序。虽然这类程序相对特殊,但是对特定纳税人而言,同样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这类程序需求,也应视为特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最基本、最直接的服务需求之一。

2、规避税收风险需求。主要是防范税收风险、避免税务行政处罚。一般来说,企业都有节税的想法,但是,除一些知法犯法、故意偷逃税的不法分子外,绝大多数企业主观上都不愿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渴望税务机关帮助把好“税收风险关”。规避税收风险,就如同自然人对自身“安全需求”一样,是纳税人在税收方面的“安全类”服务需求。

3、文明办税需求。主要包括对税务机关办税环境、对税务人员办税态度等方面的需求。一般来说,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税往往需要设施齐全、办税方便,并受到税务人员应有的尊重和礼遇。这就如同自然人的“自尊需求”一样,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提出的“尊重类”服务需求。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10篇

关于2019年1-7月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根据《和田地区国家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关于报送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和国税征便函〔2017〕4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做好风险排查,现报告如下:

一、风险管理的整体成效

2019年1-7月开展风险应对共17户,已完成应对工作的13户,正在办理4户,其中:纳税评估7户、纳税辅导10户。截止7月底,查补入库税款合计3734.35万元、加收滞纳金280.58万元、罚款100000万元。

二、落实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

(一)突出了税收管理风险、税收廉政风险和纳税人遵从度风险三个重点。在开展风险防范工作中,突出税收工作特色,将税收管理风险、纳税人遵从度风险和税收廉政风险紧密结合在一起。通加强税收廉政风险防范,提高税收执法质效;通过纳税人遵从度的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消除不廉行为生存土壤,促进税收廉政风险防范的有效开展。

(二)多措并举,防范“减税降费”税收征管风险。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地区局关于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各项措施为减税降费工作铺开清晰“蓝图”。风险管理股积极与减税办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监督机制,确定专人每天收集减税降费落实情况、难点问题及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情况日报,每日上报,做到及时反映、及时处理,防止执行力不足,防范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风险。

(三)拓展信息渠道,注重外部信息情报的获取。不断拓展信息渠道,注重从第三方取得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拓展风险管理信息库。通过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努力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变被动为主动,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的制度化、常态化,提高信息传递和使用效率,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提高外部协作机制运行的效率,减少纳税风险。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风险应对人员业务素质。风险管理股定期牵头组织专题培训和工作调研,税种管理部门着重结归纳税种管理中易发生税收风险的环节、风险特征并加强经验交流,拓宽风险应对人员知识广度和深度,提升风险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突出实践实战实效,加强风险应对结果复查和案例讨论学习,提高风险应对的技巧和能力,推动风险管理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大力推进跨区域协作。深化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系统应用,提升跨区域风险监控能力。加强跨区协作管理,规范跨区域任务办理和反馈操作流程,形成税收风险管理合力,促进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提升。

(二)建议设定个人所得税的模型。重点抓住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信息不对称征管难度大的问题,建议地区设定指标,从而提高征收企业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准确性。行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电力,医疗机构,加油站等。

(三)充分利用好社会综合治税部门的信息优势和管理优势,借助多方力量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抓好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良好机遇,在委托、区域通办、以票控税、风险应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扩大纳税服务联动新举措,实现双方共赢。加强与市场管理、发改、法院、公安、国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扩大信息采集范围,深化信息增值利用,实现综合涉税信息、潜在税源、地方税收三者之间的有机转变。

(四)加强团队建设和风险管理的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对各岗位人员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应对、跟踪监控等技能和税收管理、评估、检查等执法能力的专业化培训,通过专业化培训和工作实践不断丰富风险识别方法和应对手段,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税务风险; 风险分析; 风险防范

税务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税法或者没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而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税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主客观原因导致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发生偏差,涉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责(判刑、罚金)以及声誉损害;二是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用活有关税收相关政策,多缴纳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减少了应得经济利益。

税务风险会导致企业的纳税成本增加,包括因少纳税而遭到税务机关处罚的成本;因税务风险而成为税务机关的重点监控对象,经常接受纳税检查及评估而引发的纳税调整成本及协调成本;因没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引发利益流出的成本。另外,企业的税收信誉与商业信誉联系密切,企业在产品交易、银行贷款时,客户群和各银行将企业纳税诚信度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如果纳税信用等级过低,有可能减少优质客户群或引发融资困难,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一、企业常见的税务风险

(一)企业筹建环节的税务风险

企业筹建环节的税务风险,主要是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事项的风险。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存在上述问题,企业可能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改正的,有被提请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二)采购环节的常见税务风险

采购环节的常见税务风险包括:未按规定时限抵扣进项税额;未按规定计算应抵扣进项税额;未按规定做进项税转出;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未按规定要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取得普通发票的风险等。

(三)销售环节的常见税务风险

销售环节的常见税务风险包括: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未计提税金;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销售业务把握不当的风险,例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废料、残次品等销售后不入账计提销项税;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导致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对因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上述行为造成多缴税金,会增加税收负担;造成少交税款的,除补缴税款外,还将承担滞纳金,并有可能被处以罚款。

(四)关联交易业务常见的税务风险

关联交易业务常见的税务风险:一是关联价格制订不遵循独立交易原则的风险。企业常见的关联交易类型包括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融通资金和提供劳务等。因关联方的特殊关系,出于整体利益考虑,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可能存在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事项,造成利润水平不合经营常规,减少关联方应税收入或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有被补税、罚款的风险。二是未按规定提供关联交易资料的风险。对企业未能按期提供其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采用合理方法核定,调整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

(五)涉外业务常见税务风险

1.出口环节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出口退税率执行不准确;出口不退税产品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出口产品不退税部分未做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出口免抵退税会计核算错误;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出口单证逾期未办理延期证明,超期后未按规定补提税金;出口免抵税额未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以上错误都会带来补税及罚款风险。

2.进口环节存在的风险。对非居民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扣缴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六)税款核算申报缴纳环节的税务风险

第一类是逾期申报的风险,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将被按征管法的规定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继而影响其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第二类是不申报和申报不实的风险,将可能造成偷税行为,面临补税、滞纳金、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类是逾期缴税的风险,如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又未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将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被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七)税收优惠政策应用不当的风险

一是不知晓国家已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未能申报利用导致多缴税款;二是未注意税收优惠政策的限制性条件,导致不符合申报要件引发不必要损失,比如一般要求对税收优惠项目要在账面独立核算,如未能与非优惠项目分开核算,将不能享受优惠;三是不了解税务机关对税收优惠的管理模式(目前,分备案类和审批类两种),导致未能区分具体情况提出备案或审批申请;四是未与主管税务机关形成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未能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审批时限内报送申请材料,或报送的审核材料格式和内容不符合税务机关的特定要求导致无法获得税务机关审批;五是不重视税企协调,申报税收优惠政策后未能及时催办,致使未能将税收政策效益实现最大化,如申报出口退税资料后,不能按期收回资金,造成企业资金被国家无偿占用。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

(一)税收政策具备多变性

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税收法律制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容,总是随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具有相对较短的时效性。比如近年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个人所得税法数次提高起征点、资源税改革等一系列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每年出台的各类财税、国税发、国税函类文件多达数百个,失效的文件或条款也在不断更新。政策变换的频繁,使得企业难以掌握所有政策变化,且企业通常站在经营角度而非征管角度去考虑税务问题,难免存在政策滥用、错用。

(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建全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有效控制纳税风险的重要保障。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不仅应包括企业财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资控制及担保制度、业绩考核及激励制度、企业风险管理制度、人才管理制度,也应包含税务管理系统。目前,企业普遍缺乏完整的税务风险防控系统,或者虽然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制度,但都偏重财务报表目标,而不太重视税务风险防范的目标。

(三)企业对税务风险的认识不足

误区一:企业将利润最大化作为追求的终极目标,过度强调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为税务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的事,与己无关;误区二:认为防范税务风险是财务部门的事,与供销、生产、技术、研发、人力资源管理等部门无关,没能把税务风险控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实际上税务风险管理是一项严密细致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风险产生于生产经营的每一环节,只有全员配合,事前筹划、事中控制、事后修正才能将风险避到实处。

(四)办税人员业务素质有限,政策执行不到位

企业办税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如果办税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有限,只对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得心应手,但对有关税收法规的精神把握不准,理解不透彻,虽然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意愿,但在纳税行为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操作,或者在表面上、局部上符合规定,而在实质上、整体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操作,造成事实上的偷税、逃税,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成本以外的税收违规风险。

三、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要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机制。董事会负责确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程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和税务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二是企业应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要求,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税务管理岗位责任制。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岗位制衡制度,确保企业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有效防范风险,人员素质是关键。企业应在领导层和执行层面分别进行培训,其中,对领导层,重在灌输正确的纳税理念,重视税务风险防控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力支持;对执行层(财务及业务相关人员),则重在提供广泛的培训机会,使他们成为既知晓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又精通企业所在行业的税收政策法规,成为企业管理和控制税务风险的中坚力量。

(三)树立全员参与、全员控制风险的新纳税思维

实质上,财务部门不过是将业务环节产生的税收在账务上反映出来,并履行相应的纳税处理程序而已,是业务部门在产生税收,财务部门只是核算和缴纳税收。因此,企业要更新纳税理念,采购、销售、生产、资本运营、规划、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等各部门人员都应主动参与到学税法、用税法活动中来,积极参加税务知识培训,了解各自业务可能存在的基本涉税风险点和防范处理措施,与财务人员一起做税务风险防控工作。

(四)借助外部专业力量,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实现风险分散化

涉税问题具有专业性、复杂性和实效性,企业仅靠自己很难全面识别和控制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与中介机构的合作,寻找一个专注于税收政策研究与咨询的中介机构,将其视为企业税务风险的外部监控人。年度终了,由其对企业经营全过程进行更好、更专业、更全面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企业的税务风险并提供解决方案,必要时还可以由中介机构作为桥梁和纽带与税务机关进行协调,减少税企间的直接摩擦。

(五)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企业的日常纳税处理事项只有获得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准才能视同无风险。特别是有些模糊事项和新兴事物,因国家出台政策滞后或者政策条款比较公式化,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税企如果有不同认知,只能依靠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运用自由裁量权来运作,企业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企业要重视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交流,主动汇报税务疑难问题,经常性地进行业务咨询,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定期邀请税务专业人员进行业务讲解,使税企双方在同一平台上认识和处理涉税问题,这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总之,税务风险从来都不会自动消失,如果企业不能主动控制风险,就会被风险所控制,付出资金和信用双重损失。企业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去识别、防范、控制企业的所有税务风险,力争做到该缴的税一分不少缴,不该缴的税一分不多缴,做诚信纳税的典范,做财税政策运用的行家里手,切切实实维护企业权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12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构建意义和方法 

 

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大,业务复杂多样,涉及的税种、税收政策及调整变化较多,涉税事项形式多种多样,涉税审批、购票、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各项抵扣业务量大,有些涉税事项处理极为复杂,有时税收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税收筹划和生产经营决策影响较大,作为上市公司,纳税已成为影响其经营决策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因素。全面防范税务风险已成为上市公司风险控制的重要工作。2010年4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保护企业财产安全、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具有积极推动和促进作用。在上市公司建立一套完善的内控体系的同时,构建一套适合上市公司的税务内控体系将对防范涉税风险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上市公司的涉税事项和公司内控体系中涉税流程、风险控制点、审批权限等内容探索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和构建方法。 

 

1 构建适合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的重要意义 

 

1.1 上市公司纳税风险的来源 

纳税风险来源于纳税人在计算和缴纳税款方面承担的各种风险,进一步讲则是纳税人因负担税款、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等原因而可能遭致利益受损的可能性。企业因纳税风险而带来的利益损失更多是和税收政策遵从和纳税金额核算有关。主要包括交易风险和遵从风险:交易风险是指企业各种商业交易行为和交易模式因本身特点可能影响纳税准确性而导致未来交易收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遵从风险是指企业的经营行为未能有效适用税收政策而导致未来利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发展以及税务征管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因对有关纳税事项进行了错误的处理给企业带来的信誉危机和经济损失愈加严重,纳税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变得越来越重要和急迫。 

1.2 上市公司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 

(1)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在经营发展中涉税事项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也就是建立一个程序化、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手册,一旦控制住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即使具体办事人员不懂税务知识,只要能按设计好的程序操作,同样能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 

(2)随着交易内容、核算体系的改变,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税务内控制度。实践一段时间后,企业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根据业务的变化对内控进行优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风险和核算风险。 

(3)有助于提高企业纳税意识,也有助于企业财务利益的最大化。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会越来越重视纳税工作,纳税工作与纳税意识的加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 

(4)能加强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工作联系,便于对办税人员进行税法和税务知识的培训。7 大类23个税种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账务处理,都需要通过办税人员的计算付款。明确设置税务内控体系能加强征纳税主体之间的直接联系。 

(5)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税务内控体系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和鼓励政策,进行投资、筹资、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决策,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产业结构优化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2 构建适合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2.1 建立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第一,建立完善的税务内控制度,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设立专人专岗,收集各项财政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对其整理、分析并确定与企业相关的有效收集涉税业务信息; 

(2)构建良好的财税信息的沟通平台,及时将各项信息传递至有关人员有关岗位; 

(3)根据企业业务特征、所在行业税负特点、所在地区的税务环境以及有关税法规定等制定企业纳税规划或计划(年、季度、月); 

(4)分析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做好采购、生产、销售、工资方法、费用报销、资产处理、利润分配等企业存在(或潜在)的各种纳税环节的分析,并根据税法加以控制; 

(5)及时申报纳税、缴纳税金; 

(6)做好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建立良好的企税关系; 

(7)建立涉税档案,保管好各类涉税资料、凭证; 

(8)建立纳税应急措施; 

(9)定期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自检,及时纠正错误。有条件的话,可以聘请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税务中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 

(10)定期对有关领导、员工进行财税培训。 

第二,按年度编制办税人员工作手册如表1所示。 

第三,编制各税种流程图及风险控制矩阵,标注风险控制点,如上图所示,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流程。 

第四,建立完善的税务审批程序。 

(1)执行:它是整个办税工作体系正常运作的实际操作部分,主要指办税岗位上的办税人员依照税法和相关会计法规,从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出发来处理税收相关工作。办税人员应当根据确立后的税收筹划方案的主要内容来进行相关的办税工作,具体包括办理税务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统一购买账簿、凭证,负责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领购和管理,负责本单位各种应交税款的计算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办理减税、免税、退税事宜,报送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清算、检查等。必要时还要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等。 

 (2)内部监督: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内部稽核制度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办税工作也离不开稽核,这样可以利用企业内部稽核制度建立一个监督体系来监督办税工作,全面防范企业涉税风险。 

建立好税务内控体系,并不等于完成了税务内控工作,内控的真正建立,不仅需要单位高层领导的重视,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还需要对各涉税岗位进行培训。培训要包括税收政策、内控制度和意识形态几个方面,从而加强领导和员工的法律遵从度,提升员工素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税务内控体系的重要作用。 

2.2 建立税务内控体系后对涉税风险的管理 

(1)建立风险控制环境:包括建立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文化和要求。企业管理层在建立书面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时,应明确以下几点:企业应遵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照章纳税;企业应积极争取和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企业和分支机构必须要设置税务负责人;企业涉税风险管理部门从交易开始时参与。 

(2)评估涉税风险:就是企业具体经营行为涉及涉税风险进行识别和明确责任人,是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要考虑以下几步:理清企业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分析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经营行为分别涉及哪些涉税风险;所有涉税风险中,哪些是主要风险;和这些涉税风险相关的工作岗位有哪些;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等。 

(3)制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设计控制措施。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包括:避免涉税风险、保留涉税风险、降低涉税风险、利用涉税风险。上述策略的制定与实施是在企业管理层批准或授权的前提下由企业涉税风险控制部门执行的。设计控制措施是指为完成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授权、调整以及责任的分配等。 

(4)信息交流和沟通:加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互动既是个性化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个性化服务的前提。上市公司对税法的高度认同和对税务机关的信任,也是影响其遵从行为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通过主动加强与税务机关的互动沟通,一方面深化上市公司对税收政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征管措施的认识和理解,交流双方感情、达成充分互信,排除合作障碍问题,共同营造和谐、共赢的征纳关系。加强对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的培训和沟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应让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所熟知。涉税风险管理的流程和结果应被书面记录。 

(5)监控实施效果:监控实施效果就是再检查涉税风险管理的效果,并对涉税风险管理效果进行总结的流程。涉税风险控制是一个过程,上述活动并没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上述活动是持续进行的,其目的是使企业保持对涉税风险连续的识别、分析、计量、控制及改进的能力,所以上述活动贯穿于企业内部日常经营行为中,以应对企业所处环境的快速变化。 

 

3 结 论 

以上是本人结合上市公司的涉税事项和公司内控体系中涉税流程、风险控制点、审批权限等内容探索的一套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和构建方法,我相信企业通过构建一套完整、系统、高效的税务内控体系对上市公司防范涉税风险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2]企业内部控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3]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m].北京: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 

[4]刘东明.企业纳税筹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13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构建意义和方法

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大,业务复杂多样,涉及的税种、税收政策及调整变化较多,涉税事项形式多种多样,涉税审批、购票、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各项抵扣业务量大,有些涉税事项处理极为复杂,有时税收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税收筹划和生产经营决策影响较大,作为上市公司,纳税已成为影响其经营决策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因素。全面防范税务风险已成为上市公司风险控制的重要工作。2010年4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保护企业财产安全、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具有积极推动和促进作用。在上市公司建立一套完善的内控体系的同时,构建一套适合上市公司的税务内控体系将对防范涉税风险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上市公司的涉税事项和公司内控体系中涉税流程、风险控制点、审批权限等内容探索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和构建方法。

1 构建适合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的重要意义

1.1 上市公司纳税风险的来源

纳税风险来源于纳税人在计算和缴纳税款方面承担的各种风险,进一步讲则是纳税人因负担税款、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等原因而可能遭致利益受损的可能性。企业因纳税风险而带来的利益损失更多是和税收政策遵从和纳税金额核算有关。主要包括交易风险和遵从风险:交易风险是指企业各种商业交易行为和交易模式因本身特点可能影响纳税准确性而导致未来交易收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遵从风险是指企业的经营行为未能有效适用税收政策而导致未来利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发展以及税务征管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因对有关纳税事项进行了错误的处理给企业带来的信誉危机和经济损失愈加严重,纳税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变得越来越重要和急迫。

1.2 上市公司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

(1)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在经营发展中涉税事项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也就是建立一个程序化、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手册,一旦控制住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即使具体办事人员不懂税务知识,只要能按设计好的程序操作,同样能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

(2)随着交易内容、核算体系的改变,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税务内控制度。实践一段时间后,企业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根据业务的变化对内控进行优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风险和核算风险。

(3)有助于提高企业纳税意识,也有助于企业财务利益的最大化。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会越来越重视纳税工作,纳税工作与纳税意识的加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

(4)能加强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工作联系,便于对办税人员进行税法和税务知识的培训。7 大类23个税种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账务处理,都需要通过办税人员的计算付款。明确设置税务内控体系能加强征纳税主体之间的直接联系。

(5)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税务内控体系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和鼓励政策,进行投资、筹资、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决策,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产业结构优化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2 构建适合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2.1 建立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第一,建立完善的税务内控制度,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设立专人专岗,收集各项财政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对其整理、分析并确定与企业相关的有效收集涉税业务信息;

(2)构建良好的财税信息的沟通平台,及时将各项信息传递至有关人员有关岗位;

(3)根据企业业务特征、所在行业税负特点、所在地区的税务环境以及有关税法规定等制定企业纳税规划或计划(年、季度、月);

(4)分析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做好采购、生产、销售、工资方法、费用报销、资产处理、利润分配等企业存在(或潜在)的各种纳税环节的分析,并根据税法加以控制;

(5)及时申报纳税、缴纳税金;

(6)做好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建立良好的企税关系;

(7)建立涉税档案,保管好各类涉税资料、凭证;

(8)建立纳税应急措施;

(9)定期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自检,及时纠正错误。有条件的话,可以聘请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税务中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

(10)定期对有关领导、员工进行财税培训。

第二,按年度编制办税人员工作手册如表1所示。

第三,编制各税种流程图及风险控制矩阵,标注风险控制点,如上图所示,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流程。

第四,建立完善的税务审批程序。

(1)执行:它是整个办税工作体系正常运作的实际操作部分,主要指办税岗位上的办税人员依照税法和相关会计法规,从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出发来处理税收相关工作。办税人员应当根据确立后的税收筹划方案的主要内容来进行相关的办税工作,具体包括办理税务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统一购买账簿、凭证,负责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领购和管理,负责本单位各种应交税款的计算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办理减税、免税、退税事宜,报送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清算、检查等。必要时还要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等。

(2)内部监督: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内部稽核制度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办税工作也离不开稽核,这样可以利用企业内部稽核制度建立一个监督体系来监督办税工作,全面防范企业涉税风险。

建立好税务内控体系,并不等于完成了税务内控工作,内控的真正建立,不仅需要单位高层领导的重视,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还需要对各涉税岗位进行培训。培训要包括税收政策、内控制度和意识形态几个方面,从而加强领导和员工的法律遵从度,提升员工素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税务内控体系的重要作用。

2.2 建立税务内控体系后对涉税风险的管理

(1)建立风险控制环境:包括建立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文化和要求。企业管理层在建立书面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时,应明确以下几点:企业应遵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照章纳税;企业应积极争取和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企业和分支机构必须要设置税务负责人;企业涉税风险管理部门从交易开始时参与。

(2)评估涉税风险:就是企业具体经营行为涉及涉税风险进行识别和明确责任人,是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要考虑以下几步:理清企业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分析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经营行为分别涉及哪些涉税风险;所有涉税风险中,哪些是主要风险;和这些涉税风险相关的工作岗位有哪些;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等。

(3)制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设计控制措施。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包括:避免涉税风险、保留涉税风险、降低涉税风险、利用涉税风险。上述策略的制定与实施是在企业管理层批准或授权的前提下由企业涉税风险控制部门执行的。设计控制措施是指为完成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授权、调整以及责任的分配等。

(4)信息交流和沟通:加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互动既是个性化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个性化服务的前提。上市公司对税法的高度认同和对税务机关的信任,也是影响其遵从行为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通过主动加强与税务机关的互动沟通,一方面深化上市公司对税收政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征管措施的认识和理解,交流双方感情、达成充分互信,排除合作障碍问题,共同营造和谐、共赢的征纳关系。加强对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的培训和沟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应让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所熟知。涉税风险管理的流程和结果应被书面记录。

(5)监控实施效果:监控实施效果就是再检查涉税风险管理的效果,并对涉税风险管理效果进行总结的流程。涉税风险控制是一个过程,上述活动并没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上述活动是持续进行的,其目的是使企业保持对涉税风险连续的识别、分析、计量、控制及改进的能力,所以上述活动贯穿于企业内部日常经营行为中,以应对企业所处环境的快速变化。

3 结 论

以上是本人结合上市公司的涉税事项和公司内控体系中涉税流程、风险控制点、审批权限等内容探索的一套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和构建方法,我相信企业通过构建一套完整、系统、高效的税务内控体系对上市公司防范涉税风险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2]企业内部控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3]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M].北京: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

[4]刘东明.企业纳税筹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大企业 税务风险 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

一、近年来国家税收政策导向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税收政策也在不断演变。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就大企业风险管理的制度与目标、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问题进行了明确。随后,在不同城市试点《税收遵从协议》,税务机关的监管方式取决于纳税人对其纳税申报过程的控制程度。我们从这些政策中可以看到的关键词是针对大企业的内部控制和税务风险。那么什么是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又会有什么作用呢?

二、税务风险与内部控制的联系

(一)税务风险

一般认为,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这种损失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导致未缴、少缴或迟缴税款,产生相应的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义务,造成企业经济的损失和连带的声誉损失;另外一方面,由于企业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准,企业没有享受到本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或多缴、提前缴纳了税款,也会造成企业的税收行为不经济。

税务风险管理是指企业结合税务目标和战略,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对企业可能面临的涉税风险事项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个过程。税务风险管理通过识别可能影响企业税务合法性的潜在事件,运用相关风险管理流程和工具,把税务风险控制到企业可接受的水平,使企业的营收最大化,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内部控制

1972年,美国准则委员会(ASB)所做的《审计准则公告》,该公告循着《证券交易法》的路线进行研究和讨论,对内部控制提出了如下定义:“内部控制是在一定的环境下,单位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充分有效地获得和使用各种资源,达到既定管理目标,而在单位内部实施的各种制约和调节的组织、计划、程序和方法。”具体来说,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的每个环节,开始于管理流程控制,有助于管理层实现经营目标;结束于会计控制,将企业的经济活动真实完整地记录下来,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三)税务风险和内部控制的联系

与一般企业相比,大企业通常规模更大,内部架构复杂细化,经营业务多样,管理协调难度大。税务风险的存在通常不是来自于办税人员主观故意,而更多是由于企业管理层的税收风险意识不强,没有建立起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税务管理环节薄弱,防控意识不强,从而导致企业办税人员对税法规定的不了解或了解不深从而产生风险。由于企业规模大,税务管理只能依托于企业的采购、销售、开票、记账等等系统,而不可能依赖于手工操作。一个环节中的微小失误就可能造成巨额税款的少缴,从而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对于大企业来说,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良好的内控系统支持,完善的风控流程的建立是税务风险管理的前提。

三、税务风险防控及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框架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来支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2008年6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这个基本规范重点关注的是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目标。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的指引只是引导企业建立全方位的税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并非强制性执行。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只有部分重视税务风险管理的企业开始建立与税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而相当一部分有能力、有基础的大企业还没有意识到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因此大企业的制度发展状况也是千差万别的。如果可以在立法层面上逐步推进企业税务内控的建设,以大型国企、跨国企业为起点推进税务风险控制,可以促进大企业提升税务风险应对能力,极大地降低企业税务风险。从税务机关的角度看,加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在税收管理方面也实现了80/20法则,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加强管理层税收意识

长期以来,企业的管理层更多地把精力放在企业的战略目标、研发、运营的主要活动上面,对于税务风险不够重视,在企业的战略层面没有对税务活动进行考量,认为税务只是企业经营末端记账核算的一部分。由此导致当税务问题发生时,企业往往连补救的措施都没有,造成巨大的税收成本。相反,如果企业的管理层足够重视税收,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在企业设置税务专业人员队伍,并在做出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发生重要经营活动和建立重点业务流程前听取税务专业人员的意见,经过企业内部管理层研究和审议,有针对性地关注相应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风险,就可以从源头上控制税务风险,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三)提高税收从业人员的素质

税收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而现实状况是,很多大型企业都没有专门设立税务岗位,或由财务人员兼职完成最基本的纳税申报要求。由于办税人员的非专业,并不能很好地掌握国家的税收政策,也不懂得怎样和税务机关沟通,造成很多当期和潜在的税务风险。在政策环境多变,经营环境复杂的条件下,大型企业打造一支专业的税收工作队伍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税务风险内控的核心。同时,企业应与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适当合作,在系统构建和做出重大税务决策时听取专业意见。

(四)建立以系统为基础的内部控制制度

由于大企业的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加上很多企业在运营中并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导致其经济行为不能得到精确控制,难以收集据以做出经营决策、控制风险和对外报送的有效数据,工作效率低下。在这个大数据的时代,为了与大企业的规模相适应,企业应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建立科学、有效、完整的核心系统,并据以进行严格的内部控制。从计划到决策、执行、监控、总结的每一个环节,将企业各个部门、层次的人员都纳入大系统中进行管理。核心系统的构建将辅助企业经济活动的开展,强化人员绩效管理,并通过系统痕迹追踪细化责任,是当代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依托。同时,要加强对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五)完成企业税务制度体系建设

在管理层重视,建立企业内部系统支持和打造税务专业团队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积极完成税务制度的建设。以下为几点具体的建议:

一是权力方面。企业税务风险控制机制应在机构设置和业务流程方面做到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纳税申报表的填报与审批岗位、税款缴纳划拨凭证的填报与审批岗位、发票购买保管与财务印章保管岗位、税务风险事项的处置与事后检查等环节都要求进行职责分离管理。办税人员应在企业重大经济事项过程中参与决策、审查、研究等,并对重大合同提出税收影响和风险意见书。与税务相关的企业内外信息应及时汇总到办税机构和办税人员的手中,办税人员有权了解所有的涉税信息。

二是责任和义务方面。办税人员应为企业规避税收风险,节约纳税成本,并对自身的税务意见负责。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及工作业绩相联系,在业绩考核时实行税务差错一票否决制。企业外聘的办税机构有义务向企业决策者提供及时、准确的税务信息,在重大税务问题上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意见。

三是系统开发方面。建议开发一套内部涉税风险评估与监测的软件系统,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定的财务指标,及时评估发现涉税风险。对企业纳税遵从情况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并分析产生风险的原因。估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并决定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编制容易发生涉税风险的问题清单。形成一套日常控制税收风险点的机制和发生税务风险的应急程序及措施,力求将税务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编制内容全面、条理清晰、更新及时、使用方便的税收手册,让不懂税收的业务人员也能知道怎样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配合企业完成税收目标。

同时,积极推进企业涉税文化建设,将提高税收遵从意识以及防控税务风险的意识融入企业文化之中,建立健全每个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将依法纳税作为企业的价值观,将依法筹划作为每个员工的行为标准。这样的良性发展可以把企业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成效地建立起来,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战略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 崔九九.企业税务风险与内部控制[J].都市家教(下),2015(7).

[2] 张昊.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设计[D].硕士学位论文,2013.

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范文第15篇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定义

税收执法权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税收执法权过程中潜在的、因为执法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或在行使权利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侵犯了国家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引发法律后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或行政、民事责任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

税务部门承担着为国聚财的重任,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是税务机关的职责。现阶段,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广大公民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税收执法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执法要透明、公开、公正,而且要求高效优质的纳税服务,如果税务执法人员不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就会因税收执法过错或过失受到责任追究,小到经济损失,大到受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税收执法权在税务系统内部具有广泛性,因此,税收执法权运行过程中的风险趋向同样具有普遍性特点。

二、当前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现状

以市地税系统为例,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以最小的管理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以减少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要实现风险管理目标,就要对市当前的税收执法现状进行分析,从而明确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任务、内容、方向,找出执法风险存在的环节和关键点,分析原因,寻找对策。

市地税局下设6个县局、11个城区(开发区)局、3个稽查局和一个税务服务中心,机关内设14个科室(中心)。目前,全市地税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246人(其中市区677人,6县569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9人,占3.13%;本科以上学历767人,占61.56%;大专学历360人,占28.89%;基层班子平均年龄43.21岁。全局共管理纳税人132081户,其中企业户44155户,个体户86256户。

近年来,市地税局大力推进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税进程,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治税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执法不当、执法错误、行政不作为或税法执行不严谨等。从市地税局近年来受理的举报情况,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当前的税收执法现状,2007一2009年,地税局受理群众举报数量分别为141件、75件、50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数量仍然比较大,平均每年受理近50件。

从查处的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1995一2009年,市地税系统内部立案33起,受党纪政纪处分有43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办的各类案件共6起,涉及16人,有5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违法违纪案件中涉及到税收执法风险的案件比例较高,2000一2009年,全系统在这方面受到查处的干部有26人,占被查处总人数的60.5%。分析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当前,市地税局执法问题主要发生在两个环节上:一是税款征收环节,一是税收票证管理环节。税务行政案件的频繁发生,反映出当前执法不规范现象还普遍存在,执法风险仍然不容忽视。

三、当前税收执法权运行可能产生风险的重点环节。

从地税部门独立运转十几年来地税系统发生的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情况来分析,当前,在税收执法权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高风险的重点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税款征收入库及税收票证管理环节。税务机关税款征收权运行过程中潜在的的执法高风险主要表现在:擅自改变税款入库预算级次;不征少征税款;贪污挪用税款;利用税收票证填开之机大头小尾开具税收票证,或单联填开税票,或涂改税票,或张冠李戴,从中侵吞税款;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纳税义务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法应加征滞纳金而不征的不作为等等。

2.税收管理环节,包括发票管理、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应纳税款核定、停歇业、注销业户管理等。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权运行过程中潜在的的执法高风险主要表现在:发票管理环节是特高风险环节,必须要重点关注发票缴销核销、发票开具是否规范、开具发票是否征税等重要部位;税务登记看似简单,反而容易出现不按规定办理、项目填写不齐全、填写内容不够真实等情况,特别是它的登记内容还会直接涉及到是否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实际上也存在着很大的税收执法风险;账簿凭证记载和反映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情况,是开展税收稽查和加强税务监督的重要依据,税务执法人员只有通过正确的账簿、凭证记载,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款,维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因此税务人员自然而然的负有监督纳税人按照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的权利和义务。但在日收管理活动中,纳税人在账簿设置方面存在问题时,税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要求,及时督促纳税人进行改正,最终造成纳税人长期不纠正或者纠正不彻底等情况,其中也隐藏着很大的税收执法风险;应纳税额核定、停歇业、注销业户管理,通常因为税务执法人员执法随意、当实地核查而未实地核查,或核查随意导致结果失真;或因为受人情关左右,导致管理失范;或与纳税人串通,协助纳税人逃避税务管理,尤以应纳税额核定为日常税收管理环节最容易引发执法风险的环节,通常的风险后果是对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定明显低于实际营业额,纳税人偷逃国家税款成事实,且税务人员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3.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环节。该环节可能存在由于纳税人受利益的驱使以及有时税务机关把关不严,有时只注重形式要件,而忽略实质要件,造成一些减免资料齐全,但实质不符,以及有些企业想方设法骗取退税款。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原来的许多审批项目逐步取消、大量审批权力逐步下放,大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办理各种减免退税,但同时也使得基层执法人员的审核审批风险加大。

4.税务稽查环节。税务稽查的专业性较强,对稽查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有时受稽查人员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稽查各环节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不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开的原则查处涉税案件;二是接受举报隐瞒不报,达到立案标准而不按规定立案;三是违反规定向被举报人泄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或举报内容;四是查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隐瞒不报或者提供虚假证据;五是不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案件审理,滥用自由裁量权,违规补税、加收滞纳金或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六是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采取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七是对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税务案件不移送,或以罚代刑等;八是税务执行环节容易出现执行不彻底、不到位等风险;九是从廉政角度的风险来看,主要是税务人员利用税务稽查权寻租谋取不正当利益。

5.自由裁量权行使环节。现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赋予了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宽泛的自由裁量权。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税收执法人员千差万别,个人素质和价值取向的不同会导致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偏差,从而产生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执法风险。行使自由裁量权错误主要表现在:一是违反比例法则。即行政处理手段与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性不成比例,在税务行政处罚上体现为违反“过罚相当原则”。二是有多种行政手段能达到行政目的时,采取了损害纳税人权益的方式。三是考虑了错误的和不相干的因素。例如,执法人员因纳税人陈述申辩而错误地认为纳税人态度不好,从而对纳税人实施了加重处罚。四是背离既定的惯例。五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未说明理由。当前,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作出处罚决定没有详细陈述理由,即没有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违法情节、方法和手段、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和陈述申辩内容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因而,行政处罚决定让纳税人难以信服。六是利用自由裁量权寻租谋取不正当利益。

6.纳税评估行为中形成的执法风险。纳税评估行为的风险主要是指在纳税评估过程中由于评估人员对纳税评估地位的模糊认识或由于与纳税人的利益关系等原因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造成评估失真、应移送而不移送,导致税款的流失。这种行为主要涉及纳税评估岗位,其主要表现为对纳税评估法律地位的认识模糊,导致应该根据总局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移送稽查的未移送,以评代查,甚至使纳税评估成为税务稽查的前置程序,变相地对涉税违法行为形成放纵,形成执法隐患。

7.税务行政诉讼行为中形成的执法风险。该类风险主要是指税务执法主体因实施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而引起的税务行政复议撤消、税务行政诉讼败诉、税务行政赔偿等后果和影响。这类风险主要涉及到税务稽查及税收法制岗位。从目前的情况看,这类风险普遍存在于税务执法行为的三个方面:一是实体性方面,即对法律举证的有效性,这是当前执法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一旦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概率就会很高。二是程序性方面,程序违法主要是指违反法定方式或者是违反法定的具体要求。税务机关的日常具体行政行为中,往往重实体、轻程序。三是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在《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中定性和处理不是引用法律法规等高级次条文,而是引用内部文件、工作规程等低级次条文,且引用的条款不准确,适用性和针对性不强,导致定性模糊、征纳双方争议过大,从而败诉。

四、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执法管理层面的原因

税收执法贯穿于税收征收、管理、稽查过程之中,征收是目的,管理是基础,稽查是保证。但由于征管基础不牢、征管查职权范围划分不清、征管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在税收征管实践中“潜伏”着一定的执法风险。

(l)管理信息不对称带来执法风险

首先,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市地税局为例,2008年管理各类纳税人达132081户,但一线税收管理员仅545人,人均管户242户。由此可见,目前税务系统的现状是:执法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对企业或其它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主要依靠纳税人自报的申报表、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而对企业与税收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运行状况缺乏动态的了解,导致有些审批只能流于形式,没有时间进行实地核查,却要承担相应的核查责任;其次,税务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信息的不对称。目前,税务机关与工商、银行等机关既没有建立信息共享交换制度,又没有实行联网,彼此掌握的经营者信息封闭运行,不能相互对照印证;再次,税务机关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职能的分工,征管查之间信息交流渠道不畅,相关涉税信息无法在各部门之间有效的运转,影响了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造成大量走逃户和非正常户,进而形成了执法风险。

(2)权力相对集中带来执法风险

从征管运行看,征、管、查相对独立,在所属业务管理上容易形成“独立王国”。从岗位分工看,部分岗位权力过于集中,又缺乏必要的监督,一旦干部或询私舞弊未严格履行职务,就有可能导致风险。如稽查局负责全局的稽查工作,虽然其内部实行的是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分离,但由于选案岗与审理岗对实施岗的监督制约十分有限,权力仍主要集中在实施岗,当监督不力时,就容易产生执法风险。

(3)税务机关考核制度不完善带来执法风险

一方面,在考核内容上,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进行考核,虽然体现税收执法要求的刚性约束,但由于存在有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不统一、考核内容不能与信息化建设和新的法律规定相适应、过错责任追究不能真正落实到位等诸多不完善之处,影响了执法水平与质量的提高,增加了税收执法出现偏差的可能性,同样会带来执法的风险。另一方面,在考核手段上,实现了税款征收、税源管理、征管考核信息化,但信息化考核与征管现实矛盾产生了漏征漏管风险。如,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主要是征管软件中录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为提高考核成绩,税收管理员可能将纳税不正常的纳税人不录入系统,或将其划入“未达起征点户”管理,造成大量的纳税人游离于征管之外,形成新的管理真空带,从而滋生“不作为”的执法风险。

(二)执法主体层面的原因

作为税收执法的行为主体,税收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决定了税收执法风险的大小。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地税系统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部分基层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偏低,成为税收执法风险的高发群体。

(1)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客观来看,长期的教育使得税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知道“吃、拿、卡、要、报”会导致对个人责任的追究,因而会有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但对由于税收执法行为不当可能导致的风险和后果没有清醒的认识,认为“没有贪污受贿,没有吃拿卡要就不怕”,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执法风险正是由于执法过失造成的,而且一旦后果严重,就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个人思想上的麻痹,导致部分没有主观故意的税务干部因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职责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给国家、单位、家庭、个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许多税务干部对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既没有全面系统的认识,也不知如何有效的规避风险的发生。

(2)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从业务能力看,部分税收执法人员自身业务水平不高,对税收政策和税收业务不熟悉,违反执法程序,盲目执法、随意执法,带来了执法风险;从年龄结构看,目前税务部门面临人员老化问题,一些老同志不会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业务操作,这些都影响了税务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从思想素质看,有些税务人员没有摆正位置,缺乏服务意识,对纳税人态度蛮横、办事推诱、拖拉;有些税务人员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在纳税户中“吃、拿、卡、要、报”,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3)工作责任心缺乏

在现实中一些税收执法风险的发生,往往是因为税务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从而产生了原本不该产生的执法风险。例如,在税款核定征收上,由于少数税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调查审核把关不严,不重视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对纳税人在申报、购票出现异常情况时麻木不仁,既没有引起警觉,也没有及时向领导汇报,致使不法企业大量套票,虚开发票,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

五、税收执法风险的应对及控制

税收执法风险虽然不能绝对消除,但是可以防范和控制。从理论上来探究,就是要建立严密的监控网络,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从税收执法实践来思考,则需要从完善制度、改进征管、强化监督、提升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防控,消灭“风险源”,控制“风险点”,形成良性的税收执法生态环境和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税收法律体系,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可靠性。

(l)提高税收法律法规效力

现行税收立法效力过低,己严重影响了税法的贯彻执行。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体系中,只有《税收征管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中也只有《征管法实施细则》等少数法规,其他大量的都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等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因此,除了税收征管法外,税收征管综合法和专门法原则上都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规和规章只能对征管法的规定予以解释、补充和具体化。

(2)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有税收法律法规,建立以税收基本法为主导、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并重的法律框架。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为建立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层级分明、相互配套的法律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它与国家税务总局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22个制度办法共同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包括:信息化建设办法、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规范、举报税收违法行为和奖励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申报纳税制度、税款征收制度、完税凭证管理办法等等。

(3)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

提高征管法体系的协调性和统一性。不仅要注意与各实体税法的衔接,特别是在税务稽查、税务争议救济的立法中,也要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衔接好,尽量消除法律冲突,增强税收征管法体系自身的协调统一性。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各级税务机关为了更好地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往往都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这些办法和规定虽然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却忽视了对本系统人员的法律保护,一旦出了问题,也为司法机关追究税务人员的责任提供了依据。因此制定规范性文件要慎重,对本单位、下级单位或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类操作规程、办法等涉税文件,应该经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出台与法律相悖、与政策相左的文件;表述要严谨、周密、清楚;政策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切忌朝令夕改,前后矛盾;应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合时宜的应及时公开废止。

(二)建立完善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权运行风险预警体系。

构建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权运行风险预警体系,是有效规避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建立税收执法权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应坚持主动全面、警示有效、保障有力、人机结合的原则,突出税收执法权运行中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收政策执行管理等重点环节和相应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通过各业务管理环节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基层征收单位分别建立预警信息点,构建预警信息网络,强化预警信息采集、注重分析评估与结果运用,实现对可能发生问题的倾向性问题开展预防和警示,对存在轻微问题的苗头进行控制和纠正,对发生的大要案件及时做出反应和处理,以此实施科学预警,及时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预警机制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征管信息系统软件,配套建立相应的信息资料库并设计预警机制数据模型或开发相关软件,形成相关数据对比分析模型,自动生成税收预警信息源;建立管理性报警体系,如对税务登记率、税款入库率、纳税申报率、欠税增减率出现明显异常时予以预警等;建立税务廉政预警体系,通过设置大要案发案率指标、税务人员违规违法次(人)数指标等,对管理中缺位、越权现象及时提醒并采取措施,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预警信息分析,坚持专项分析与综合分析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对个案和专项工作采用专项分析方法,对某地区、某阶段具有共性和普遍性问题采用综合分析方法,对预警信息出现频率、金额大小、人员数量等指标的分析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并结合主观动机、客观结果、表现形式、不利影响等因素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热点问题采用静态分析方法,对今后税务人员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走向及发展变化趋势采用动态分析方法。要结合实际,灵活运用各种分析方法,对预警信息的风险性做出全面准确科学的分析和判断。

(三)完善税收执法监督

1.强化税收执法的内部监督

税收执法的内部监督,主要包括上级对下级监督,各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对本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的监督;下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上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自下而上的监督;税务机关内部的专门监督部门的监督,如纪检监察部门、内审、巡视、法规等部门的监督。要以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日常检查、行政复议、巡视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改进税收执法的外部监督

税收执法的外部监督,是指非税务机关的组织和人员对税务机关的监督,主要包括党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协和派的监督、纳税人和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等等。要集合来自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上级机关的组织监督,来自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职能监督,来自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来自广大纳税人的维权监督,以及来自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资源和优势,建立多层次、立体式的税收执法外部监督网络,有效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3.畅通税收执法监督的渠道。

把税收政策、税额核定、案件查处、减免税审批等一些带有实质性、敏感性的问题及信息向系统内外全部公开,实行“阳光办税”,公开执法各环节,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给者以可乘之机。同时畅通执法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明确受理举报的部门,制定奖励、保密等措施,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在税务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提供“局长信箱”、“地税公文”、“举报投诉”、“服务承诺”、“行政许可项目查询”、“行政审批项目查询”等各类政务信息和交流平台;通过新闻媒体、税务公告、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立举报箱等形式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采取多种措施以规避执行政策的风险,预防执法风险。

4.突出税收执法监督的重点

要加强事前监督,强化源头控制,确保税收执法依据合法有效、公开透明。建立执法程序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定期对正在适用的执法程序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审视,提前发现因执法过程不衔接或规范性文件有矛盾、难以操作可能导致的管理漏洞和监控不力,及时进行弥补和修正,减少系统风险。要加强事中监督,强化过程控制。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加强对税收稽查环节的监督;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减免税等重大行政审批事项依程序实行集体审批,减少和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要加强事后监督,强化责任控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察;对整改不力或逾期不予整改的单位,依法追究责任。要积极发挥外部监督作用,促进内部执法规范化。

(四)建立清晰明确的执法岗责体系

按照法定权限,结合规范税收征管机构工作,以岗定责,以责定人,建立环环相扣的岗责体系,规范各项税收执法行为,使每位执法人员明确“干什么,怎么干”。并按照因事设岗的原则,对现有的税收征管业务进行了整理和归类。在确保每个岗位的事权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前提下,对税收业务进行单元化处理(拆分税收业务)。并以业务量均衡为标准,对单元化的税收业务进行整合,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岗位及岗位职责。在岗位设置中兼顾执法权的监督与制约,例如稽查的选案、实施、审理和执行四个环节的业务分别设置在不同的岗位之中,同时兼顾效率原则,将工作性质类似的若干项税收业务归并到一个岗位完成。在建立岗责体系时,强化职责分离,深入分析在人力资源紧约束和执法任务快增长条件下,税收执法机构设置、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设计中潜在的高风险区域,有针对性地调整职责设置和权力运行体系,避免税收执法权的过度集中以及监控盲点的出现。其次,强化内部业务互动和协作,强化征收、管理、稽查之间,以及区域管查部门之间的业务互动,建立健全业务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

(五)强化税收执法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税收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新的形势下,随着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征管模式优化升级、信息化进程加快等,对税务人员己从单一性、简单化要求发展到综合性、复合型的素质要求上,需要掌握的知识除了税收业务还需要财务、法律、经济、计算机等多方面的知识;除了能够规范操作外,还需要有分析、预测、应急处理的能力,除了能够手工完成还需要适应计算机的处理,知识和能力需求的多样性要求税务人员素质的提升。因此要加强税收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过硬的基本功,才能避免少出错。同时要加强对执法过错及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相关规定的学习,知道什么是“高压线”,哪里可能“踩地雷”,从而自觉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

要对税务人员进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门知识进行培训。一要强化对税收执法管理人员税收政策的培训,切实规避因对税收政策理解偏差导致执法管理不到位的风险;二要强化执法操作流程的培训,让每一位执法管理岗位的人员熟练掌握执法管理活动的操作流程,在容易出现差错的关键环节操作到位,扭转凭经验操作和只追求成效的不规范做法,消除执法管理程序上的风险;三是要强化执法管理中对数据的深度运用,善于从各种征管数据的异常变化中,提高运用数据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还要强化法律、财务、计算机运用等方面的培训,形成完整的培训体系,通过培训,提高能力素质,从根本上降低因不懂不会而产生的执法风险。

(六)以加强廉政建设,化解税收执法中的廉政风险

1.建设廉政文化,实现教育固廉

加强地税部门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廉政文化理念,提升地税干部的廉政修养和道德水平,切实做到执法为民、为税清廉是减少税收执法风险的有效途径。因此,在工作中,将廉政文化作为地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积极向上的文化教育,大力弘扬符合道德、法律精神的廉政文化理念,以多种形式,扩大廉政文化的辐射面和亲和力,引导地税干部职工增强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促使地税干部切实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营造公平公开、规范统一的税收征管环境,不仅可以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保证队伍稳定,而且还促进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机制保廉

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实现税收执法过程的廉政监督。必须制定严密、科学、详细的管理制度,完善各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同时优化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用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对执法过程的廉政监督要努力实现由滞后监督向超前监督转变。针对税务管理、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等执法过程,制定监督措施完善廉政监督,使税收执法权的运行全过程都有据可查,留有工作痕迹,使执法过程的廉政监督向更深层次延伸,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从而达到降低廉政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