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1篇

十年持续合作之旅

今年年会的主题是“欧洲的未来”。今年的会议规格很高,欧洲议会议长到会讲话,比利时国王菲利普先生也莅临大会。三位现任部长级官员(欧盟委员)以及十多位涉及不同部门的欧盟官员,两位议员分次在大会上做主题发言和参加论坛讨论。这是参加人员规模较大的一次,前后两天约有1000余人参加。当然,这也是继2005年第一次参加活动后,我们每年都派人参加的大会。由此展开我们持续十年的合作之旅,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第一 ,共同打造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自从2005年9月第一次在北京共同举办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到2015年我们的论坛持续到了第十届。该论坛已经成为国内持续时间最长、国际化水平最高的企业社会责任论坛。目前在国际上也有一定影响力。尤其在2008年推出金蜜蜂活动后,金蜜蜂现在已经成为中国负责任企业一个最响亮的集体品牌。

第二,共同打造引领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2020平台。2010年,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推出以“智能、可持续性和包容增长”为主题词的企业2020(“Enterprise 2020”)社会责任倡议。由此,引领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深入发展。2011年6月,11家金蜜蜂企业和《WTO经济导刊》共同发起中国金蜜蜂2020社会责任倡议(以下简称“金蜜蜂2020”),关键词是“共同愿景、共同行动、跨界合作、共享价值”。同样,金蜜蜂企业在要求自己持续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希望带动更多的企业共同行动,带动不同的相关方跨界行动,从而创造共享价值。并且,2014年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及会员单位和金蜜蜂企业及《WTO经济导刊》共同发起金蜜蜂2020倡议下的“积极老龄化”议题。由此,在全球社会责任发展中,形成中欧遥相呼应的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行动。

第三,合作推出传播平台。自2010年起,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和《WTO经济导刊》合作开辟企业社会责任在欧洲专栏,持续介绍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最新进展和经验。同时,双方还合作打造全球负责任供应链中文版网络平台,传播责任供应链规则及实践。

十年中欧CSR发展

这十年,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进入到深入发展的新阶段。一是,欧盟对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变化。由原来自愿基础上,将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融入到与相关方互动之中的理解,转变到采用ISO 26000社会责任概念,删除原来的“自愿基础上”的字眼,提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对社会影响的责任。二是,欧盟从社会责任政策到社会责任战略,又进一步延伸到社会责任相关立法的变化。2002和2006年欧盟委员会了两次社会责任通信政策(COMMUNICATION ON CSR)。2011年欧盟将CSR通信政策进一步上升为欧盟2011-2014企业社会责任战略(STRATAGY FOR CSR)。到2014年,欧洲议会通过《非财务信息披露指令》又进一步形成了社会责任相关立法的变化。这个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在两年内将该项指令转化为国家法律。三是,由通信政策层面到敦促成员国制定企业社会责任国家行动计划(NAPs on CSR)的变化。目前欧盟28个成员国中有15个国家制定了该项计划,有12个国家在制定中。四是,由原来针对大型企业提出履责要求到指导中小企业履责并重的变化。为支持咨询机构为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在2012成立中小企业咨询网络组织的基础上,欧盟于201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咨询指导书。五是,由注重欧盟内部履责到支持欧盟成员国外部的发展。包括要求相关行业如ICT行业和油气公司等等在欧盟外国家地区运营时,也要逐步实施包括尊重人权在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要求。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由41个部级的社会责任组织(包括了所有28个欧盟成员国)组成,欧洲最大的70家公司都是其会员,在促成欧洲的这些积极变化中,无疑发挥了积极重要,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十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生了快速的变化。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经历了1999年到2005年的辩论阶段,2006年到2011年达到共识阶段,2012年则进入到社会责任管理发展的新阶段,并形成了“政府引导、行业推动、企业实践、社会参与和国际合作”五位一体、共同推动的发展格局。金蜜蜂也从企业社会责任传播平台发展为涉及传播、研究、咨询、培训、国际合作的推动和服务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重要网络,在推进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快速发展中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学习提升同台论道

可以说,同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的交流,我们是从学习开始的。参加2005年十周年年会时,他们的Market Place就令我们印象深刻。企业社会责任会议怎么还有市场展示会呢?原来,Market Place就是一个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理念、方法和实践经验的交流场所。另外,我们十年来的责任竞争力案例研究,最初就是从翻译他们会员的案例起步的。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2篇

文章编号:1002-0594(2010)09-0078-03

一、会议简介

2010年6月26日上午,2010年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年会暨粤商伦理与社会责任国际研讨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本次研讨会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粤商研究中心及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主办,《国际经贸探索》杂志社、MBA教育中心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杂志社协办。出席会议的嘉宾有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新家、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黎友焕、光明日报理论版副主任孙明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顾也力、副校长陈德萍、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党委书记谢应东、主持工作副院长郭桂杭、粤商研究中心主任申明浩、中外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代表等,会议代表约120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兼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副会长陈德萍、国际商务英学院主持工作副院长郭桂杭和粤商研究中心主任申明浩担任此次会议的主持。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顾也力教授在开幕辞中表示,此次研讨会旨在与各位学者共同探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更好地推动珠三角地区企业的发展。李新家教授以社会的企业责任这一新观点为主线,从中国社会在企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社会环境建设以及企业体制尚待完善等角度阐述了个人观点。

随后,黎友焕教授对研究会在2010年上半年的工作做了全面总结。他汇报了对外学术交流工作、会员专业研究工作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同时提出研究会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未来的工作思路。

在粤商伦理与社会责任国际研讨会上,中外代表与我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分别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和发展做了精彩演讲,引起热烈讨论。光明日报理论版副主任孙明泉以理论工作者的身份,从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渊源、理论发展和学术交叉等方面做了精辟的分析。作为国际友人代表、来自英国伦敦城市大学的Lez MichaelBacchus博士则以CSR(企业社会责任)为课题针对National Grid PLC(UK)做了一个内容翔实的案例分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伦理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侯胜田博士、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代表以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战略决策研究》主编杨韶刚教授也分别就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阐释。此外,广外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副院长朱文忠教授作了题为“谈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的几个问题”的演讲,他在理论综述的基础上围绕“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这一主题,指出企业对此的认识误区,并提出五大“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研究的新趋势。谈及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他认为内外部制度压力动因大于内部战略利益的考量,并就此提出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系统机制的构想。最后发言的广外MBA教育中心副主任吴易明教授,她从MBA教育角度向与会代表阐述了CSR教育的重要性。

二、大会主旨发言要点概况

顾也力教授致辞中认为:粤商对中华民族的进步,对我国与世界的经贸交往,对中国的现代化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粤商引领了中国制造的崛起,缔造了珠江三角洲世界工厂的奇迹。然而最近接连发生了富士康系列跳楼事件和本田罢工事件后,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提高薪酬水平似乎是一种趋势,但是低成本的生产模式是否可以继续以往的辉煌,值得我们认真的思考和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是一项很有社会责任的研究,必然会成为社会科学领域一个新的研究热点,而本次论坛的举行,更将推动这一研究热点的快速形成。

李新家研究员致辞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的企业责任是一点新思维,社会的企业责任就是社会对企业也应该有很大的责任。在社会里面的企业社会地位和经营条件不公平,有些企业的条件好,地位高,有些企业的条件差,地位低;我们这个社会对企业的扶持、引导和帮助的体制机制不完善;我们这个社会对待资本和对待劳动的态度也不公平。所以,我们要强调建立一种和谐的劳资关系,把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的企业责任结合起来研究,打造一种良好的和谐的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来推动我们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人群众的,人民群众的幸福。

王浩研究员发言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企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近年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矿难事故、扣欠工资、环境污染等问题,向社会经济活动敲响了警钟。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我们不断的认识到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主要参与者之一,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企业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愿方面的期望,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还包括伦理责任和自愿责任,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企业,应当做到遵守法律,合乎道德以及做一个良好的企业公民。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认识还比较模糊,理论认识的不足和实践操作的问题,已经影响到企业的发展,甚至影响了整个国家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广东是我国经济改革发展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广东企业积极承担并弘扬企业责任社会责无旁贷,任重而道远。

孙明泉博士发言的题目是:理论工作者的责任担当。他认为,粤商敢为天下先,勇于走出去,这种精神非常值得尊敬。粤商的经验和这么多年来的实践需要理论的总结,需要理论工作者的梳理,同时在一些企业快速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理论工作者也需要一些理论的提升,也需要一些理论的创新来指导。他认为,现在学科分化太多,学科与学科之间的壁垒和泥巴太厚,跨越不过去,学科之间交流太麻烦。经济学跟社会学、法学之间交流出现很多麻烦,但事实上很多社会问题的发展本身并不是因为我们学科分化问题,而是有固有的规律,因此需要跨学科的交流。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探讨,很多方面的学者都在共同研究社会问题,不同学科能够更好地坐下来,尽量打破学科之间的壁垒,相互交流起来。

Lez博士认为:英国电网公司案例表明,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如建立企业道德规范、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机制等,有利于推动企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万骏毅教授发言认为:农业企业应该履行社会责任,农业企业与一般的企业有一些不同,尤其是农户交易的时候,常常处于劣势。另外,农户居住和经营分散,与千家万户有着业务往来的农业企业的经营行为稍不规范,就有可能带来极大范围的不良影响。鉴于此,农业企业更需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候胜田博士指出:促进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代中国企业家和管理学者的共同责任。人们认为,广东人具有经商的传统,具有天生的商品意识,言必言商,言必言律,全民皆商,很难分辨出谁是商人,这是对粤商脚踏实地,务实不务虚的肯定。他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商人处处身体力行,敢为天下先,这已成为粤商的核心品质之一。以粤商为代表的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旗帜,粤商也有资格成为中国企业社

会责任的推动力量。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企业的责任,也是各位学者、专家的责任,也是中国的责任,一句话,促进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中国管理学者和企业家的共同使命,也是中国全社会的责任。

杨韶钢认为:企业伦理应该是企业的永续经营之道,所以我们的粤商应该在哪些方面提倡粤商伦理?作为全国排头兵,我们的永续经营之道在哪些地方?我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总是用对待机器一样的观念来看待我们的农民工。让企业道德改变看得见,我们作为企业公民要挺身而出,发出我们声音,在全球化年代,企业家要思考的已不仅仅是赚钱,有了钱怎么花,怎么为这个社会做点贡献,这是每个人应该尽的责任。企业若想在全球化浪潮下站稳脚步,就必须从单纯的获利转变创造更多的道德和社会价值。

朱文忠认为:近年发生的三鹿奶粉、次按危机、富士康员工跳楼等问题进一步凸显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问题的重要性。他认为,中国的传统儒家文化有几千年的历史,现代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只有不到100年的历史,儒家文化提供了现代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的思想源泉,但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实践,更多是一种制度安排。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新趋势与挑战之一就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因问题,他指出:内外部制度压力远远大于战略利益的考量。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是讲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出于利益的考虑,出于经济效益的考量,是具有战略目标的,但是很多西方学者研究认为,战略利益的考量弱于公司的内外部制度安排,即要想让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需要靠内外部的制度安排,其中外部的制度主要包括政府政策法规、媒体监督机制、非政府组织行业规范等;内部制度主要有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管理结构,以及企业文化等。基于这一理论,他认为,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化工程,需要通过完善内外部公司治理结构来实现。

吴易明指出:如果学生不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到的本领越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越大。因此,将商业伦理与社会责任议题纳入到整个MBA教学当中来,对于整个项目的提升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她引用总理的一句话和大家共勉:企业家要有道德,我希望每个企业家,每个企业,在他们身上都流着道德的血液。

陈德萍教授为本次研讨会致辞:本届论坛是一次意义深远的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来自国内外的知名学者相聚广州,共商盛举,既有老朋友又有新朋友,既有德高望重的学界前辈,又有思想敏锐的青年才俊,我们和谐相处,欢聚一堂,这本身就是论坛主题,企业伦理,和谐社会的深度体现。

三、会议几点重要特征

一是有层次。出席本次会议的嘉宾和代表有来自全国20多所高校的专家和学者、广东省企业社会研究会会员、企业家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约120人,其中有4位副厅级领导干部出席并讲话,还有光明日报理论版主编出席并讲话,部分企业家代表出席并参加云山论道活动,另外,还有外籍专家出席并演讲。

二是有碰撞。作为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在广外大“云山小站”咖啡厅举行了富有创新意义的“云山论道”活动,论道的主题是“谁有资格来编制和认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此次论道活动也是光明日报理论版主持的全国名山论道系列活动之一。参加活动的学校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和协会领导欢聚一堂,围绕主题展开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各抒己见。此次论道活动场面热烈,观点碰撞激烈,形式生动活泼,讨论效果显著。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6-0287-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到:“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笔者仅以高职学生为对象,从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角度出发,对中国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研究进行梳理归纳,这有助于我们从宏观上把握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特点和现状,提升高校对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方向,也对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社会责任感的界定

社会责任感是指社会群体或者个人在一定的社会里,或者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一种崇高的道德情感,为了建立和谐社会而承担的各种责任、履行相应义务的自觉意识与情感体验[1]。高职学生不仅仅是单个个体,他们与这个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是社会中立体化存在的人。因此社会责任感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一是社会责任感是高职学生对社会产生的一种道德情感;二是社会责任感是一种自律意识,是个人内化而成;三是社会责任感形成与当时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相关,并对所处的社会产生认同感,在自愿的基础下承担社会所赋予的责任。

二、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研究现状

1.理论性研究成果较少。社会责任问题源于20世纪欧美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进入20世纪70年代,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主导下,责任教育引入到高等教育体系。在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中不乏责任教育的相关内容,但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实施责任教育的实践却落后于国际社会。近些年来,中国高校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但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相关研究与普通本科院校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研究成果相比显得较少,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上,以“高职”、“社会责任感”为关键词,要求精确匹配的文献检索中相关文章却不多,近十年期间相关的期刊文献和学位论文,共39篇,完全符合查询条件的文章22篇,学位论文两篇,其中核心期刊上无相关文章。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是很多,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2.高职学生与普通高校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区分度不高。随着高职生源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高职学生走上了不同的工作岗位,关于提高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呼声越来越高。许多专家、学者针对高职院校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进行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性和实践性成果,但在高职学生与普通高校学生对社会责任感本质区别分析不足,学者们在研究中把高职学生等同于普通高校大学生,对高职学生在心理、思维、意识发展等方面所独具的特点以及责任感认同度涉及不多,或者一笔带过。因而在在增强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对策途径时,其培养角度、方式、措施等与高等教育区别不明显,脱离了高职院校和高职学生特色和特点,缺乏特殊性的研究。

三、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因素分析的研究

1.社会责任感的认知程度不高。当代高职学生普遍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易于接受新事物,可塑性较强,具有积极进取的精神。然而,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一部分学生功利化思想较重,对家庭的责任感意识弱化、对社会责任感和群体责任感存在缺失现象。例如,一些学生尽管来自于高寒贫困地区,父母对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可是学生认为父母的所作所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在生活中一味向父母索取而没有考虑到回报,同时互相攀比、追求享受的现象十分突出[2]。高职学生对自身的责任感、家庭责任感、社会责任感、群体责任感等认知度偏弱,甚至对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或“当然之事”漠然处置。

2.社会角色定位不清晰。高职学生社会角色定位直接影响到其社会责任感的形成,社会角色的定位受到社会需要的影响。当代高职学生家庭责任感不强,对爱情、婚姻、工作、他人责任意识比较淡薄,集体责任观念淡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自身角色定位模糊造成的。还有高职院院校人才培养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此种培养模式使高职学生在大学期间,将自己的角色定位局限于成为一名合格的技术人员而忽略了对自己的人生价值、人生意义的思考,这样容易造成其社会责任感的缺陷。当高职学生有了正确的社会角色定位,才会树立自己远大的理想信念,才能够树立崇高的社会责任感。

3.社会责任感的结构失衡。社会责任感的形成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在社会接触和交往中,参加各种组织和社会活动,并且在主观及客观因素相互作用下,慢慢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人在出生后,便在家庭中与亲人接触,在此关系下,产生一定的家庭责任意识。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对子女过分溺爱的教育方式,以及对子女家庭责任感教育培养逐步减少或弱化,很难使家庭责任升华为内心崇高的社会责任感,高职学生也不例外。另外,高职院校过多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忽视人文素养方面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突出职业岗位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过分集中于专业技能的操作,重视职业素质培养而忽视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四、增强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途径的研究

1.对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内容进行分析,提出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渠道的作用,明确社会责任感的具体内容,如生命责任、行为负责、成长成才、感恩回馈、生态保护等教育,转变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观念,增强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2.对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途径进行分析,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明确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职业责任和家庭责任等,使学生在实践中践行社会责任感,增强社会归属感;通过加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渗透,激发学生的责任感。

3.对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资源进行分析,建立家庭、学校和社会在高职院校责任意识培育上的协同机制,整合三方资源,三方积极配合,给予学生更多的关注、宽容和发展空间,教导他们尽量多考虑别人,让他们明白自己的社会角度及相应的社会责任[3]。有学者认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会责任感体现在重个人轻社会,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有社会和个人两个方面,大学生应从个人、别人、家庭、集体、国家和人类等七个方面去培养其社会责任感[4]。即为从加强高职学生个人修养和自我责任起,逐步延伸到人类,多种渠道促进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形成和提高。

五、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研究的发展趋势

1.注重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理论性的研究。社会责任感是一个复杂的概念,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研究应结合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德育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多学科知识交叉进行。目前,针对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研究主要囿于微观和中观层面,仅仅限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研究,很少跨学科、多领域进行研究,这些研究只限于现状、对策等方面的探究,而对社会责任感本质的探讨极少,这就导致社会责任感的研究“先天不足”。另外,大多数研究文章只是小范围、小领域、子层面的小打小闹,很难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马克思主义关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学说以及关于责任与自由的哲学理论,是理解和分析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理论基础[5]。此外,还要结合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运用到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研究当中来。

2.增强对高职学生自身特殊性的研究。高职学生是大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的群体,除了在招生中比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入学分数稍低外,仍有其他的特殊性。在对高职学生的心理、认知、人才定位、学业发展、就业政策、教育制度等和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相比有其独特的特点。今后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应结合自身的特殊性,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内化和外化相结合的原则,对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进行深入分析,探索一套适合于高职学生心理、思维、意识发展的途径、方法,才能有效地促进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形成。

3.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权责体系。众所周知,“破窗理论”在心理学、犯罪学等研究中常被运用,环境可以对一个人产生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一旦犹如“破窗理论”一样,那么这个社会责任意识更加淡薄。在此增强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结合当今时展相结合,根据时展的特点,把新媒体、新载体运用到学生社会责任的培养中来,建立以个人社会责任意识为根本,家庭责任教育、学校责任教育、社会责任教育三位一体通力协作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权责体系。以“学生为本”进行责任意识教育,促进高职学生内心对社会的认可,对社会产生一种归属感,理念上成为“不假思索、条件反射式”的责任习惯,深化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内涵,利用多媒体等渠道传递社会责任担当的正能量,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构建相对系统化、客观性、全方位的培养机制。

参考文献:

[1]郑琪.高职院校学生社会责任感培育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11.

[2]杨淑菊.如何培养高职大学生的社会感[J].中国校外教育―下旬刊,2013,(11).

[3]吴雪芬.高职院校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育路径[J].教育观察,2013,(5).

[4]陈强.高职学院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4).

[5]杨茹,丁云,阚和庆.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内涵、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探析[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2,(11).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家 社会责任 道德义务

企业家作为企业的重要政策制定者与决策者,在企业践行过程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应成为政府与公众所期望的社会责任践行者。企业家不仅要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以满足自身内在的发展需求,而且还应积极参与社会道德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以实现其应有的外在社会价值。本文在阐述企业家社会责任概念与当前我国企业家践行社会责任现状的基础上,浅析其中所存在的一些不足问题,并结合中国的实情试着提出一些解决的对策,以期能够唤起我国企业家践履社会责任的道德意识与实际行动。

一、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内涵界定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最早是由19世纪末的美国学者所提出,但在之后的半个世纪中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诚如郑若娟指出:“在1895年《美国社会学杂志》第一卷中,美国早期著名社会学家阿尔比恩•斯摩尔提出‘不仅政府机构,私人企业也担负着公众期望’。”直至20世纪中期,企业社会责任再次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逐渐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这一历史性的转变要归功于被誉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的博文,他在1953年的《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中,明确提出了商人应为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与其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还不如明确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毕竟企业社会责任的践行最终还得落到企业家的身上。正如毕素华所言:“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并不只是其个人对于社会的责任,而是企业社会责任在企业家身上人格化的体现。”

哈普•提•杜莱(2000)从三维角度观察企业的管理出发,他将公司的利润、社会需求与社会责任界定为企业管理的三个“理想化的维度”。黄泽民(2004)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的总和生产力因素理论着手,对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的应然性与必然性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考察与探讨,得出了“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实质,归根到底是顺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要结论。李洪彦(2006)认为:“企业家社会责任就是指作为特殊群体的一群社会个体所应承担的与之相关联的社会义务。”在他看来,这些社会义务包含企业家作为社会的普通公民、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与企业家特殊群体三个层面相统一的社会责任内涵。李君如(2007)指出,企业家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受惠者,“应该承担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倡导人际诚信友爱、坚持人人遵纪守法、支持公益慈善事业、保持社会安定有序这样一些起码的社会责任”。潘新新(2007)认为:“企业家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家应该本着思利及人的观念去经营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 也要推动企业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任艳芬(2008)指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在于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她进一步提出,“企业家应对投资者、员工、消费者、合作者、供应商、经销商、竞争者、社区、国家、环保等在内的直接和间接利益相关者负起责任”。沙彦飞(2010)认为,企业家社会责任是“企业家作为拥有决策权的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利益相关者及社会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体现在企业家身上的一种责任意识、责任感”。

笔者认为,企业家兼有理性经济人与理性道德人的双重身份,其不仅要严格遵守市场经济体制中所规定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还应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包括道德责任、环保责任、维权责任与慈善责任等在内的相关责任内容。简言之,企业家社会责任就是作为企业核心经营管理者的企业家,在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应自觉维护好至少不能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与应得利益,并能对他人、社会与国家履行其应尽的道德义务。

二、我国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发展现状

企业家社会责任问题不仅是值得深入探究的理论问题,更是当下我国企业家必须加以清醒认识并积极践行的重大实践问题。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以及国际企业间的经济贸易合作的日渐增强,国际上对企业与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关注也日趋高涨,诸如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之类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与此同时,一些重大的国内与国际会议也开始关注与重视企业与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譬如,2002年在我国西安举行的“21世纪中国企业家社会责任论坛”和一年一度的“达沃斯论坛”即“世纪经济论坛”。尽管我们无法排除一些企业在大力宣传与倡导社会责任时会带有“别有用心”或“另有所图”的可能性,但是我们却难以否认整个企业界的自我社会责任意识与践履能力已得到普遍改善这一事实。那些自身社会责任践行得好的企业,不仅经济效益得到了持续的稳步增长,而且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都不同程度地得到提高,企业家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也逐步增强。

从我国企业家落实社会责任的现状来看,总的发展趋势是乐观的。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不断趋于和谐融洽,企业作为社会公民也正逐渐担负着社会赋予的重大使命。尽管如此,一些商业丑闻还是被频繁曝光出来。例如,2001年南京冠生园的“月饼馅事件”、2008年三鹿的“毒奶粉事件”、2010年富士康的“员工跳楼事件”、2010年各地的“地沟油事件”以及2011年双汇的“瘦肉精事件”等。不少企业仍旧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道德隐患,这些隐患很可能还在进一步的发展蔓延中。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大众传媒方式对一些缺德企业进行揭露与曝光,以唤醒企业家内心的道德良知。

三、我国企业家社会责任缺失的可能成因

笔者认为,我国一些企业家在履行自身社会责任过程中的不佳表现,除了企业家对自身社会责任主观认知存在偏颇外,还有一些外在的客观因素限制着企业家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我们对可能制约企业家践行社会责任的因素试作如下浅显分析。

1.企业家对社会责任的疏忽与误解

创造利润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企业家对经济利润最大化的追求无可厚非。然而,现实中不少企业家一味强调对利润的谋求,甚至为提升企业业绩而不择手段,忘却了其作为道德责任主体应坚守的道德责任底线。企业家“为富不仁”的现象屡见不鲜,他们对利润取之于社会并应回馈于社会的价值观念理解得不够深入。企业家应加强对自身责任意识的培养,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将社会责任观念落实到企业经营的各项环节中去。唯有如此,企业才不至于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企业家才能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

2.市场经济体制中道德责任机制的缺失与误用

当今社会,企业家为获取高额利润而利用各种手段钻法律空子的现象,还不在少数。企业偷税漏税,生产伪劣产品,散布虚假广告与损害消费者权益等失德现象也层出不穷。我们应突出市场经济中所蕴藏的道德他律属性,赋予市场经济的道德价值内涵。郭金鸿也强调:“市场经济绝不是超伦理的纯经济体制,在其运行中无不渗透着人的理性与情感,呼唤着道德责任的有效落实。”企业家作为道德践行的主体,在提高自身道德自律的前提下,还应积极参与市场经济体制中道德责任机制的构建,自觉践行起其应为的社会责任与道德义务。

3.我国传统文化中责任观的负面影响

对责任意识的强调,历来是我国传统文化中道德范畴所提倡的重要内容。孔孟儒学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经典,对责任概念也强调了很多。其中,孔子的“见利思义”、“当仁不让”与孟子的“重义轻利”、“恻隐之心”等思想,对倡导我们履行社会责任起到了潜移默化的道德促进作用与价值导向作用。然而,这些传统责任文化观念中带有浓厚的“天命”或“宿命论”思想倾向,它对社会责任的强调实质是建立在对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维护的基础上。因此,这些传统的责任思想把个体社会责任的践行统归于整体国家责任的履行之下,使得一些个体责任观念趋于抽象化与空洞化,因而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得以真正落实。

四、我国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可行之道

我们不能仅把企业家践行社会责任的期望寄托于外在制度约束的基础上,还应把企业家践行社会责任的根基建立在其发自内心的对责任主体应尽道德义务的认知上。为此,针对现阶段我国企业家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给出了以下可供参考的建议。

1.积极转变传统经营理念,提高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家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经营理念已不适应时展的要求,企业家作为社会利益共同体的一部分,其个人经济行为还应受到诸如环保责任、伦理责任与慈善责任等责任的外在制约。传统“唯利是图”的企业经营方式与时下人们对企业家道德行为的呼吁形成了强烈的冲突,这也给企业家出了一道现实难题。企业家必须通过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才能解决企业在发展经营中所遭遇的道德问题,才能树立起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良好形象。

2.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机制

良好的企业制度,是推动企业家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基础。企业家应建立以责任为核心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划分企业家与企业员工的相应职责。尽管有些企业家会强调,企业的一些缺德现象是由于企业员工的责任观念意识不强以及员工对自身社会责任的疏忽造成的。但这归根结底还是由于企业家对社会责任的重视度不够与企业内部的责任制度不够完善致使的。因此,企业家应积极构建企业的社会责任机制,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责任制度。

3.加大政府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部门应将企业与企业家的底线社会责任加以制度化与法制化,并促使企业家不断重视企业经济行为的道德责任性。在不断完善企业外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相关政府还应加大对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监管力度与惩罚力度。政府一方面要尊重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性,以推动其向着更加自由、完善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还应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当的干预与宏观调控,以突出市场经济的法律性。

4.注重社会舆论与大众传媒的外在价值导向作用

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大众传媒已日趋普及化。不少鲜为人知的隐性缺德行为纷纷被各大媒体曝光出来,那些不可告人的商业丑陋行径也遭致了消费者、企业员工与竞争者等利益相关者的诟病。社会舆论与大众传媒一直都引领着我们责任的价值取向,其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一定的道德教育与价值引领作用。倘若没有社会舆论与大众传媒对企业家道德责任良知丧失的揭示,那社会很可能会陷进道德责任危机中。

企业家如何在风云变幻的商场中站稳脚跟并把握企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以推动企业向着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迈进,这是每位企业家必须慎重考虑的现实问题。作为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重要把脉人,企业家唯有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统一起来,将企业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加以权衡兼顾,才能为企业谋利、为社会造福,才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竭其力、尽其责,也才能实现其最大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 郑若娟:经济伦理:理论演进与实践考察[M]. 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89―90.

[2] 毕素华:论我国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J]. 广东社会科学,2011,(02):37―41.

[3](波兰)哈普•提•杜莱:对公司影像的勾画[J]. 南开管理评论,2000,(03):41―44.

[4] 黄泽民:基于总和生产力观点的企业家社会责任( 上)[J]. 生产力研究,2004,(6):73―77.

[5] 李洪彦:企业家与企业社会责任[J]. 商业文化,2006,(08):42―43.

[6] 李君如: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的自觉性[J]. 中国品牌,2007,(09):40―41.

[7] 潘新新:企业家社会责任探析[J]. 经济理论研究,2007,(02):114―115.

[8] 任艳芬:企业家的社会责任[J]. 中国商界,2008,(10):109―110.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社会责任; 所有权; 动因; 履行情况; 实现形式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一直是西方资本市场实证的研究热点,目前国外关于社会责任研究的文献大多数是基于英美等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背景,虽然越来越多的文献研究了社会责任的性质和后果,但针对新兴资本市场的社会责任的动因与具体实现形式的实证研究却很少。

国内虽已有不少文献关注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和社会责任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但大多数却忽略了影响我国社会责任发展的最重要的制度背景,即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双重所有权制度。

基于此,本文试图从中国最基本的体制背景出发,探讨不同所有权性质及结构对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不同驱动机制、履行情况及其实现形式的影响,回顾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成果,在评述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和研究发展方向。

二、所有权差异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责动因

关于社会责任履责动因的研究文献非常多,国内外学者观点各异。沈洪涛和宋献中等(2010)指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具有超越经济意义的目的,对其研究不能囿于经济范畴,但至今未有研究涉猎社会责任信息的社会和政治作用。目前,还未检索到国内外有系统研究所有权性质及结构与社会责任关系的文献。

企业的天然属性是追求利润,从经济学角度上审视企业的社会责任,即满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处理公司治理与问题的需要;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社会责任的动因,是基于合法性与利益相关者理论,实质上是企业对利益相关者压力的反应;而目前我国正处在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时期,经济体制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非市场环境,在这种背景下,结合政治学的相关理论,政治关联与干涉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存在重要的影响作用。

故本文尝试从经济学、社会学和政治学三个视角,归纳所有权差异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动因的影响。

(一)基于经济学的视角:公司治理与理论

Graves和Waddock(1994)研究了所有权结构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基于他们的假设,Johnson和Greening(1999)进一步发现公司治理和机构的所有权性质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是相关的。Friedman(1970)最先在1970年把理论运用到社会责任领域,他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质是一种仰仗他人赋予的资源和权利的个体行为。在成本论者传统的观点里面,社会责任不仅是管理者的个人行为,它还会加大支出和提升成本,对股东价值只有负面的影响,Atkinson和Galaskiewicz(1988)、Galaskiewicz和Burt(1991)便坚持这种观点:管理层热衷于通过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从而增加其个人声誉、提升其社会地位,营造一个对个人有利的发展前景。Hemingway和Maclagan(2004)则从管理层更加具体的社会责任行为出发,论证了企业的慈善捐赠带有很强的管理者个人色彩,其实质上是者以企业所有者利益为代价,通过捐赠实现个人利益。针对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很多文献都证实了问题涉及转移企业财富,它对企业的经营行为有负面影响,尤其是在财务表现方面,正如Johnson等(2000)指出,与西方公司相比,中国企业在控股和非控股股东之间,由对股票所有权和对董事会的明显不同控制引起的问题更加严峻。Liangrong Zu和Lina Song(2009)对100家工业企业的CEO进行了采访,实证得出中国的管理人员因具备获得经济利润的本能,普遍都对社会责任表示欢迎,并有意愿参与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第二类问题理论,Wenjing Li和Ran Zhang(2010)则基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社会责任指数数据,实证研究了692家制造业上市公司,他们认为比较西方相类似的企业,非国有企业的大股东会通过侵占小股东的权益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从而损害小股民的利益,也降低了社会责任水平。

1993年我国开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企业的大规模生产,因此可能会造成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利益冲突,产生问题。国内基于此角度研究多是从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对比分析进行,包括:曹斌和辛吉吉(2008)在分析在华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时发现,国有企业受到问题的影响,其履行社会责任所产生的社会绩效与相应的经济绩效表现出反向关系,而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则会带来企业经济绩效的提升。苏蕊芯和仲伟周(2011)的研究也得出相同结论,他们发现企业的性质、目标决定了我国国有企业比民营企业面临更多的问题,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行为可能存在累计个人财富、获取升迁机会等多重动机。梁建、陈爽英和盖庆恩(2010)从慈善捐赠的角度,认为相对于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控制,所有者控制的民营企业管理者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能获得个人良好的社会声誉,还有利于企业发展,故该所有权性质能够正向促进企业捐赠。苏蕊芯和仲伟周(2010)通过“富士康连跳”现象获得启发,对2008年深交所民营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动机进行研究,发现相对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的性质和目标决定了其更有追逐价值增值的经济动机。作为中国特色的一种体现,国内学者也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本土化的研究探讨,梁建、陈爽英和盖庆恩(2010)把党组织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进行考察,发现在企业内部建立党组织有利于改变民营企业狭隘的“经济人”理性,对促进慈善捐赠有积极作用。

(二)基于社会学的视角:合法性与利益相关者①

企业合法性,Suchman(1995)给出了一个较为权威的定义,他认为其是指在一个由社会构建的规范、价值、信念和定义的体系中,企业的行为被认为是可取的、恰当的、合适的一般感知和假定。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组基于社会共同体的契约关系,需要向诸如股东、顾客、社区、员工等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Deegan(2002)认为合规性理论与相关利益者理论颇为接近,两者经常作为一种相互补充关系。

从合法性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分析社会责任的动因,一直是西方学者研究的主流,其文献非常丰富,但至今可检索到的文献当中,很少结合了发展中国家特有的体制背景,仅有几篇涉及所有权结构的影响:Cormier和Gordon(2001)首先结合了所有权结构与合法性理论,把所有权结构作为反映合法管理的变量,来解释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See(2009)研究指出,政府的高比例持股创造了足够的动机,使得企业为了满足政策的合法性需求,必须去实现一些财务以外的目标,比如发展基础设施、解决失业等,从而执行贯彻企业社会责任。Russo和Fouts(1997)从顾客和公共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研究了企业的环境责任,发现企业积极执行环保政策、控制污染,是因为履行社会责任,能够为企业创造顾客的环境声誉资产和企业的政治影响资产(即企业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能力)两项隐性资产。

国内这方面的文献较为杂乱,大多没有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在合法性方面,针对我国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田志龙和贺远琼(2005)选取了海尔集团、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集团进行案例研究,首次提出在中国不同性质的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其社会责任行为的驱动因素是不同的,获取经营合法性对于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尤其重要。王伟(2008)发现外资企业承担基本社会责任的驱动因素主要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民营企业承担高级社会责任则来源于获取企业经营合法性。郭洪涛(2011)也指出,民营企业由其生产资料私有的所有权性质决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并不积极。国内关于所有权差异对社会责任履责动因的影响,更多关注的是国有企业,比如沈洪涛、杨熠等(2010)从合规性管理的角度分析,国有股东更关注公司中长期的经营发展状况,会在利润目标之外更多考虑社会的利益。苏蕊芯和仲伟周(2011)从企业性质的理论出发,国有企业在重大灾难中捐赠数额较多的一个原因是国有企业管理者通常是出于政治责任的考虑,即向其直接政府领导部门,传达一种忠于组织和敢于担当的信息,国有企业是基于合规性动机去履行社会责任的。

在利益相关者方面,曾杨(2008)发现跨国企业或外资企业一直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者,而中小民营企业很少有明显的企业社会责任行动。杨熠和沈洪涛(2008)进一步实证了国有企业和大规模企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表现优于非国有企业和中小规模企业,认为其原因在于无论政府或者社会公众都对大企业的社会责任有更高的期望。国有企业面对的众多利益相关者当中,社会和公众一直都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黄速建和余菁(2006)、沈志鱼和刘兴国等(2008)通过对国有企业的改革研究指出,国有企业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国有企业更需要关注其非经济目标,即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实现。

从社会学的角度去分析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国外文献限于制度假设与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很少涉及发展中国家特有的体制背景。相比之下,国内文献虽然较多,但缺乏经典的理论做基础,更没有就某一个方面做深入的探讨研究。

(三)基于政治学的视角:政治关联与政治干涉

改革开放以来,非国有企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加,2006年国有企业改革,也进一步加强了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的步伐,但目前仍然只有少部分上市公司是属于非国有最终控制,我国经济体制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非市场环境,在这种背景下,政治关联与干涉对企业社会责任也存在重要的影响作用。

Bai等(2006)从宏观层面分析,政府和大股东为了使社会安定,有足够的动机去转移企业的财富,而这种目标一般是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的。Wenjing Li和Ran Zhang(2010)在对2008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中指出,由于国有企业对政治动向有敏锐的感知,导致公司活动是一种根据政府期望的管理效果,并进一步假设在国有企业里面,所有权分散程度与社会责任是呈负相关关系的。

国内关于政治关联与干涉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的文献,则较为丰富,主要是从产权形成基础及慈善捐赠两个方面来阐述:在产权形成方面,黄速建和余菁(2006)分析到由于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形成基础存在较大区别,国有企业仍将是政府参与和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需要其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分析深交所石化塑胶行业上市公司2005至2006年报中社会责任数据,王双杏(2008)指出国有企业对公司社会责任有天然的偏好,其股权国有性质意味着在特定条件下承担更多的政策性任务,并进一步实证证明了国有产权性质对社会责任披露有显著的正影响作用。崔秀梅和刘静(2009)通过分析中国沪市上市企业的经验数据得出,在履行社会责任时政府有能力向国有企业施压,其受政府干预的程度比非国有企业大,并认为公司最终控制人的产权性质,可能影响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的作用程度和方式。钟宏武(2007)通过分析企业的捐赠作用,指出由于民营企业的产权难以得到充分保护,其政治寻租比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动机更强、寻租收益也更大。张会芹(2007)也同样认为在政府干预程度较高地区,契约执行力度弱,作为替代机制,民营企业主更愿意通过公益捐赠方式谋求和政府的关系,以寻求政府的保护,蕴含有寻求政治关系的政治动因。李越冬和张会芹(2010)则以5·12地震后捐款公告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资本市场对其认可程度,发现了不同产权性质企业的市场反应具有差异,并进一步分析这种影响可能是来源于政府干预所导致的不同捐款动机。为了克服以往文献只注重政治关系的资源效应,而忽视政治关系的维护成本,李四海(2010)以2006至2008年间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政治关系对企业捐赠具有显著的影响,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比无政治关系的企业参与捐赠的可能性更大、捐赠水平更高,而且在市场化进程比较慢、政府干预严重、法制水平较低的地区,政治关系对企业捐赠水平的正向影响更为显著。

在履行社会责任的政治动因研究方面,国内学者由于熟悉我国体制背景和数据获取的便利性,不仅结合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历史形成过程,还进一步发现政治关系是对企业产权保护缺失的一种替代机制与理性回应,但其相应的理论基础较为薄弱,至今未有文献把经典的政治学理论与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构建成一个系统的框架,这将是未来研究所有权差异对社会责任行为影响的一个重要思路。

三、所有权差异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其实现形式

根据Claessens等(2000)、Faccio和Lang(2002)及Wenjing Li和Ran Zhang(2010)来自香港、日本、新加坡、英德美和中国大陆七个不同地域的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比例占了63.15%,次高为新加坡的23.50%,最低为美国的0.08%,由此可以看到,我国较高程度地保留了中国上市公司的政府所有制,政治关联及干涉可能成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国外很少有文献涉及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结果的研究,而我国学者较多关注社会责任履行的不同程度、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两条研究路径:一是国企、民营和外企所有权性质差异的影响;二是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中股权结构的影响。

(一)所有权性质差异的影响

国内文献中关于所有权性质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责情况影响的研究较多,主要是社会责任的总体履责情况、具体内容履责情况和慈善捐赠行为的差异。

在不同所有权性质差异影响社会责任总体履责情况方面:欧阳润平和宁亚春(2010)以118家国内企业为样本,研究得出所有权性质与企业社会表现呈负相关关系。陈立泰和刘倩(2011)通过对重庆市上市公司2009年的社会责任履责情况分析得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明显高于非国有企业。沈洪涛、杨熠和吴奕彬(2010)重点分析了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公司之间的差异,发现国有控股股东(尤其是国家股股东)能够积极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水平。贺小刚和陆一婷(2008)发现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在社区发展、内部治理和总体社会责任表现方面都存在差异,总体表现最好的是国有企业,而外商投资企业则在产品质量方面有更好表现。苏蕊芯、仲伟周(2011)则专注于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责情况,他们指出我国民营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实践方面还比较落后,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表现出随意性、随机性、功利性和盲目性。

在社会责任具体内容履责情况方面,、陈劲和许庆瑞(2000)指出,国有、民营与合资、独资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存在差异,具体来说,民营企业的环境责任和诚信责任重视程度都在其他性质企业之下。陈旭东和余逊达(2007)针对浙江省企业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对利益相关者和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了解程度高于国有集体企业,也高于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但徐尚昆(2010)对我国12个省1 268家企业高层管理者的实地调研却得出不同的结论:国有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程度高于其他类型企业,国有企业、大型公司和上市公司在公益慈善、顾客价值和权益维护、经济责任、环境保护方面均有较好表现。杨熠和沈洪涛(2008)对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调查也同样显示,国有企业、大型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的认同感更强。导致如此相反结论的原因可能在于陈立泰和刘倩(2011)所提到的区域经济发展影响了不同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大多数学者还对我国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进行了具体的分类,许洁莹(2009)挑选了大中型的国有和民营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发现二者在社会责任的经济层面都有待提高,国有企业在环境层面要加强,而在社会层面上,两类企业都积极参与捐赠等公益活动。崔秀梅和刘静(2009)把社会责任分为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并指出对于强制性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则比非国有企业履行得更好。一部分学者专注于民营企业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根据喻权域(2005)调查统计显示,民营企业雇工的平均工资相当于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已经从83%降到2003年的55.1%,他进一步指出,差距拉大原因可能在于民营企业雇主剥削员工劳动力的程度加深。第六次全国民营企业抽样调查也得出相同结论:中国民营企业内部劳资关系问题较多而且复杂,其中主要体现在雇工工资有不升反降趋势、劳保费用的支付呈差异型变化、社会保险不理想、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理想等。苏蕊芯和仲伟周(2010)指出我国民营企业中25%的公司已经把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纳入社会责任范畴,需要对劳动者的权益加以保护。另一部分学者则从影响企业的捐赠行为角度出发:阳秋林(2002)发现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人力资源责任、职工保障措施、所得税贡献和社会贡献方面都比民营企业表现更好。赵琼、张应祥(2007)发现相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西方在华公司更多地把慈善捐赠与企业的战略整合在一起,使捐赠与企业价值、形象和市场开发融为一体。张会芹(2007)分析发现,所有权性质显著影响企业的捐赠行为,她认为产权性质的这种影响来源于产权保护和契约执行力度的地区差异。

基于中国特殊的体制背景,不少学者试图探索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的社会责任实现:乔洪武(1991)最早提出,应该从不同层面上明确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的社会责任目标,避免平均主义。辛杰(2009)发现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履行模式存在较大的差异:三资企业主要以人为本的精神和文化导向,国有企业更讲求务实的效果,大多属于关系导向和权力导向,而民营企业则更具有进取精神,大多属于创新驱动型或大视野型。郭洪涛(2011)把社会责任的实现形式分为初层、法律和高层三类,认为国有企业应起领导作用,民营企业主要履行法律目标,而外资企业则应该在秉承母国文化的同时,重视法律责任,履行初层责任。Wenjing Li和Ran Zhang(2010)更直截了当地指出,投资者甚至可以通过评估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来区分国有和非国有企业。可见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的社会责任实现形式确实不能同一而论,需区别对待。

(二)所有权结构(股权结构)差异的影响

一股独大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Tian和Estrin(2008)指出,相较于其他国家相类似的行业及企业,中国上市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股权结构更为集中,以至于控股股东很容易获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Keim(1978)指出公司股权分配的分散程度与股东对其要求的明确性呈正相关关系,验证了在发达国家,所有权越分散,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水平越高。Ullmann(1985)的研究得出相同结论,他发现当企业所有权结构趋于分散时,社会责任共同基金、教会和投资者等所有者对社会责任行为的要求越明确,企业承受了更大的信息披露压力。Joyce等(2005)通过比较分析32家挪威和丹麦、26家美国的电力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包括产品安全、环境保护、社区参与、消费者保护、人力资源等),发现由于各个国家文化因素以及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差异,导致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侧重的具体内容不同。Karmi等(2006)研究了外资企业,发现其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呈负相关关系。Brammer和Pavelin(2006)进一步指出,股权越分散的企业,其自愿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积极性越高。部分学者还研究了不同股东的股权集中程度的影响:Nazli(2007)通过对马来西亚上市公司的研究发现,所有权结构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在于:内部董事持股比例越小、政府持股比例越高,企业越倾向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Brammer和Pavelin(2008)则研究了公司治理因素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也发现股权集中度、董事会结构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Wenjing Li和Ran Zhang(2010)首次直接验证了所有权的分散程度与新兴市场的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其证明了在非国有公司,企业分散的所有权与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是积极关联的,但是在国有企业这种关系却是负相关的。

通过以上的文献回顾可以发现,国外文献研究了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特别是信息披露方面)的影响,但并没有涉及股权结构对社会责任动机和履行结构的影响,更没有比较研究我国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的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国内尚未检索到系统研究不同所有权企业的股权集中度对我国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的文献,这可能是一个未来值得深入研究的方向。

四、评述

目前,国内外还没有对中国特有的所有权体制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进行系统研究,正如Belal(2001)所指出的那样,西欧、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关于社会责任的研究已经非常深入了,但针对前殖民地、小国家和新兴的国家,其实践和研究却甚少,他强调急需在发展中国家特有的体制背景下研究社会责任。本文首次归纳与整理相关的文献,综述了国内外关于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动因、履行情况及实现形式的经验和研究成果。

从主流的研究趋势来看,学者们已经察觉到发展中国家特有的体制背景对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不管是国外学者的局部性探讨,还是国内学者的本土化研究,都试图为我国双重所有制背景下的社会责任发展提供一些好的思路。呈现出以下特点:

1.国外学者因体制背景的不同等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国外学者因体制背景的不同及数据的难获取性,在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影响的研究方面较为欠缺,相应的基础理论之间互相包含,没有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来解释所有权的差异;而关于动因研究方面多是运用理论与政治干涉来解释,尚无文献从传统的经济学出发去探究更深层次的原因。

2.国内学者关于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一是仅仅单独研究国有企业或者民营企业,甚少研究外资企业,更缺乏对三种所有权性质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差异的对比研究;二是大多研究慈善捐赠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直接从现实表象判断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方式;三是国内研究多是采用规范的研究方法,很少实证文献。

关于所有权差异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影响的国外文献,一般是基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背景,很少立足于发展中国家,基于中国独特的所有制背景的社会责任研究更少,均没有直接检验我国的国有、外资和民营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及其相应的股权集中度对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

综上,目前的研究还存在一些局限,包括:

1.缺乏系统的理论分析框架

大多数的研究思路都较为零乱和松散:一是无法与传统的社会责任基础理论有机结合;二是在不同的研究成果之间联系不紧密,文献之间缺乏系统、逻辑的继承与发展;三是国内学者的理论假设多是主观臆断,很少基于清晰的理论脉络。

2.国内的大多数是规范研究,较少实证

多数的实证研究都是基于小样本或者学者主观筛选的数据,不仅不具备普遍性,而且也没有意识到控制样本的“自选择偏差”(毛洪涛等,2009),忽视了变量间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使得研究结论缺乏稳健性和可靠性。

3.文献数据样本存在主观单一性

大多数研究都是以发达国家大中型企业或跨国公司为研究对象,很少注意到发展中国家企业(特别是其中的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状况,至今未检索到有系统针对我国国企、民营和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的比较研究。

4.对动机探讨不够系统深入

国外学者基于文化差异及数据的难获取性,对我国特殊国情和制度背景分析不足,至今未形成“所有权社会责任”完整的理论体系,而国内学者的研究虽然基于实际的客观现象,但往往只是浮于表面,没有对社会责任差异背后的管理层等动机进行深度研究,特别是我国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动机是具有一定战略意识的,深入探讨其驱动因素,将有利于企业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融合一致。

5.在具体的研究内容上较为局限

国内外的相应研究基本上都集中在慈善捐赠、信息披露方面,尤其是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动机、实际履责情况和实现形式的研究成果繁杂凌乱,没有体系,缺乏对所有权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具体内容之间的关系研究。

目前,国内对于社会责任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很大程度还只是停在借鉴国外的阶段,尤其不能忽视所有权性质差异是我国企业的一个鲜明的特征。展望未来相应的研究,在理论体系的构建上,可以广泛吸收不同领域、理论基础的研究成果,可以尝试结合社会学、政治学和行为心理学的理论成果,使基于我国特殊体制背景下的研究呈现出丰富多元化,构建出中国特色经济的独创性模型;在样本与变量的选择上,应该结合不同的区域经济发展、党组织、内部利益相关者的政府背景等政治因素,对我国的国企、民营和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差异进行深入细致分析;在社会责任具体内容方面,社会责任驱动机制的研究尚不深入,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社会责任履责情况及实现形式的探讨更是处在一个初级阶段,都可能是未来值得研究的领域。

【参考文献】

[1] Brammer S. , Pavelin S..Factors influencing the quality of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disclosure [J]. Business Strategy and the Environment,2008(17):120-136.

[2] Friedman Milton.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J].Th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1970(13): 32-33.

[3] Joyce van der Laan Smith, Ajay Adhikari and Rasoul H.Tondkar. Exploring differences in social disclosures internationally: A stakeholder perspective[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05(24):123-151.

[4] Keim G.. Managerial behavior and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debate: goals versus constraints[J].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1978(21):57-68.

[5] Lihui Tian,Saul Estrin.Retained state shareholding in chinese PLCs: does government ownership always reduce corporate value?[J].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2008(36):74-89.

[6] Liangrong Zu and Lina Song.Determinants of managerial values o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evidence from China [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9(88):105-117.

[7] Nazli A. Mohd Ghazali. Ownership structure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disclosure: some Malaysian evidence [J]. Corporate Governance, 2007(7):251-266.

[8] See,G. K. H..Harmonious society and chinese csr: Is there really a link?[J].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9(1):1-22.[9] Ullmann A..Data in search of a theory a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among social performance, social disclosur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of US Firms [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85(10):540-577.

[10] Wenjing Li and Ran Zhang.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ownership structure,and political interference:evidence from China[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0(96):631-645.

[11] 张会芹.政治动因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行为——基于汶川地震捐款的证据[D].西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07.

[12] 郭洪涛.不同所有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形式探讨——基于创新型CSR模型基础之上[J].经济问题探索,2011(2):95-100.

[13] 沈洪涛,宋献中,许洁莹.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研究:回顾与展望[J].财经科学,2010(4):102-109.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6篇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摘 要】在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时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重要,同时随着全球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政府、企业、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进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成为学者们研究和讨论的热点。本文主要介绍了近几年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评价研究的主要成果,并对进一步的研究提出展望建议。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CSR;利益相关者

0 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概念最早起源于20世纪的美国,是在美国经济萧条期,大型企业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经济民主运动日益高涨的背景下产生的。

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研究综述

20世纪9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进入国内,国内大多数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持有肯定态度,认为企业是社会的一份子,企业应遵守权责对等的原则,企业占了社会资源,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占有的资源越多责任越大。

1.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观点

1990年出版的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是国内较早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著作。书中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并围绕企业在纳税、自然资源、能源运用行为、环境保护、基本建设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介绍了企业在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

刘俊海(1999)以企业社会责任和经营绩效的相关性研究为依据,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道德上的责任和法律上的责任,他认为企业不仅以最大限度为股东盈利作为唯一存在目的,应最大限度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含员工、消费者、中小竞争者、当地社区、环境、社会弱者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1]。

卢代富(200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含对员工、消费者、债权人、环境、当地社区、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2]。

曹风月(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即要对股东、雇员、消费者、政府和社区负责,另外提出了企业对环境的责任是不可回避的,因此,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6项内容,即股东、雇员、消费者、政府、社区和环境[3]。

周祖城(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承担的,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内的一种综合责任[4]。

黎友焕(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在某特定的社会发展时期,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应该承担的经济、法规、伦理、自愿性慈善及其他相关的责任,这个概念是目前内容较完整的、较严谨的、动态的定义[5]。

1.2 对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研究的评价

从企业社会责任进入国内以来,国内学者从各自不同的学科角度把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基本上所有学者都认同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近几年很多学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倾向于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定义。统观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发展的20年,所呈现出的现象是:一是,研究成果少而且观点片面;二是,缺少创新型研究;三是,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应用研究,而比较忽略理论研究。

2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

至企业社会责任进入我国以来,学者们大多认可企业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在肯定的基础上,我国学者采用各种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中国企业进行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常用方法有模糊数学评价法、层次分析法、综合分析判断法、主成分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等。

2.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的主要观点

李立清(2006)在《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293家企业为研究对象,这些企业包括石油化工企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等9个行业,构建的指标体系包括劳工权益、人权保障、社会责任管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行为五个方面,这套指标体系不仅涵盖SA8000的主要内容,而且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两个要素,然后采用主观赋权法由不同领域的社会责任研究者、管理专家等确定权数,最后发放问卷让企业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打分,应用模糊评价法评价湖南省293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6]。

李正(2006)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中采用内容分析法的指数法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高低,如果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描述了各个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作者构建的活动体系)的某一类,则分值为1,如果还有相应的金额再加1分,最后由小类得分加总得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比较各样本企业的得分[7]。

梁杰、王铁成(2007)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研究》中运用回归分析方法,通过spss软件技术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标与财务业绩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并以分析结果为依据建立一般评价模型。运用模型对上市公司进行个体评价时,依据上市公司实际的财务业绩指标测算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理论值,再与实际值进行比较,从而得出评价结果[8]。

牛丽文、符丹等(2008)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中通过模糊数学的评价模型评价企业社会责任,首先建立科学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活动因素集,然后分配权重,对这些因素分别进行评价,最后用模糊矩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值,将评价值和事先建立好的评价集E={1.0,0.8,0.6,0.4,0.2}={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差}对比,找出相近的数值做出评价[9]。

2.2 对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的总结

以上讲述了近几年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研究,发现目前国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趋于定量分析社会责任,定性分析的文章很少,定量分析的过程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或其他理论,比如SA8000标准、社会契约理论等,构建定量指标体系,这些定量指标中或者是财务指标体系,或者要采用社会数据的指标体系,如污水处理费用,具体的数据方法是模糊评价法、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综合指数法等,通过这些方法评价社会责任的结果都不一样,不同学者从不同的学术角度研究社会责任。

3 结语

至企业社会责任传入我国以来,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对于我国的研究者,应该继续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借鉴先进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经验,继续开展本土化的探索,加强规范和实证研究,及早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进而引导政府制定与社会责任的政策法规,引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7.

[2]卢代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J].现代法学,2001(3):1.

[3]曹凤月.企业道德责任论-企业与利益关系者的和谐与共生[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7-40.

[4]周祖城.企业社会责任:视角、形式与内涵[J].理论学刊,2005(2).

[5]黎友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西北大学,2007.

[6]李立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为(下转第373页)(上接第209页)例[J].南方经济,2006(1).

[7]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来自泸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06(2).

[8]梁杰,王铁成.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研究[J].集团经济研究,2007,25.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中国梦;大学生;责任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12 ― 0179 ― 02

当前,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已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当代大学生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必将勇敢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历史使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提出:“要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实现“中国梦”对当代大学生的责任担当和责任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在“中国梦”背景下的大学生责任教育,既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条件,也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

一、“中国梦”背景下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的必要性

(一)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是实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

“中国梦”不仅是国家梦、民族梦,也是包括青年大学生在内的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我们深知,“中国梦”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离不开大学生这支庞大的队伍作为载体和力量。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1〕由此可见,责任体现了人的一种社会必然性,是每个公民对于社会和他人应尽的一种义务。

“中国梦”的提出对当代大学生的责任担当有了更高的要求,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应该勇于肩负起时代赋予他们的伟大使命。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强弱关系关系到他们能否或在多大程度上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担当。当代大学生有着崇高的理想

想信念、聪慧的头脑、开阔的眼界、创新的能力,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源泉,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坚力量。当代大学生,要在深刻了解国史、国情、世情的情况下,勇敢地站在时代的前列,承担起青年本有的使命和责任。这就要求大学生必须将个人理想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相结合,勇做时展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

(二)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实现“中国梦”对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更为充分的条件。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在当前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要将大学生责任教育作为其重中之重的内容。大学教育绝不是仅仅传授给学生知识,不仅要教会学生如何学会学习,更要教会学生如何学会做人,如何运用自身所学的知识去实现人生理想和人生价值。大学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健全人格,重视大学生全面发展,真正把大学生培养成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担当的人,成为社会发展需要的“责任公民”或者说成为一个“道德人”。当代大学生只有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才能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才能更好地提升综合素养,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信息网络化发展迅猛,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彼此碰撞激荡,造成部分大学生价值标准混乱、信仰缺失。因此,培养大学生责任意识对于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以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创造条件增强大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意识;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总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就是要不断促进大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激励大学生为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中国梦”背景下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的途径探索

(一)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将“中国梦”教育与责任教育有机结合

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理论课则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将“中国梦”教育及责任教育融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之中,可以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现实性,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助于提升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实效性,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育人功能。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实施责任教育,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一是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有意识地确立责任教育的目标、内容。目前我国高校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有五门课程(“马克思主义原理”、“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加强责任教育需要把培养大学生对国家、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以及对自然负责的责任品质确立为责任教育的目标,把责任意识和责任能力作为对大学生道德评价的重要指标,并将责任素质作为大学生各类评优评奖等方面的重要考察内容。二是要注重整合责任教育的内容。充分挖掘各门课程中的责任教育相关素材,引导教师将责任教育渗透到教学过程中。例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其教学内容与“中国梦”教育和责任教育都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授课教师可以“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和责任教育融合到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人生价值教育等“基础”课的几大主要教学模块之中。教师也可以将责任教育整合为一个专题教育,分析概括“基础”课中责任教育的具体内容及内在联系,整合责任教育的教学内容体系,能够有效增强“基础”课责任教育内容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二)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融入“中国梦”教育,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担当意识

校园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学校的精神和灵魂。校园文化在高校的人才培养、校风建设、价值引导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紧密融入“中国梦”宣传教育,丰富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努力使广大师生成为走中国道路的坚定实践者、弘扬中国精神的重要承载者、凝聚中国力量的核心I跑者〔2〕。因此,有针对性地把“中国梦”宣传教育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能够更好地培养和强化学生的责任担当意识。

高校要重点培养一批专门研究“中国梦”的教师队伍,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要不断加强对“中国梦”教育的理论研究,帮助大学生系统认识和正确解读“中国梦”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明确自身在“中国梦”实现道路上的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高校应寻找出一条将“中国梦”宣传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路径,充分利用广播、校刊、网络等多种传播渠道,将“中国梦”宣传教育渗透到校园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与环节。高校要重视引导学生系统学习中华民族的近现代历史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 多年来的伟大实践,使广大青年学生真正意识到中国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历经千辛万苦才寻找到的符合中国发展的道路选择。使学生意识到要实现我党提出来的“两个一百年”的伟大奋斗目标,就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同时,高校可以在校园的人文化景观中植入有关增强责任担当的元素,如名人塑像、爱国名言等;也可以把责任教育融入各种校园活动中,如通过辩论赛、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等活动,不断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担当意识。

(三)在社会实践中融入“中国梦”教育,提高大学生责任担当能力

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要让大学生群体能够养成自觉的责任行动,让大学生自觉履行对国家、民族和社会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即是加强大学生的行为能力教育。众所周知,大学阶段是大学生社会化和职业准备的关键时期,如果他们在这一重要的成长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体验,则很能形成强烈的责任意识,又怎么可能在走向社会后主动承担起对国家民族发展的重任?因此,加强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责任教育,通过“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丰富责任体验,主动承担各种社会责任,理应成为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

美国哲学家杜威指出,教育即生活,道德和社会责任教育的最终目的不过是促进学生的社会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有效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3〕。由此可见,加强责任教育必须结合社会实践来开展。高校应当以开展宣传“中国梦”教育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机制,充分地为学生提供培养责任感、丰富责任体验的机会,动员他们以国家公民身份参与各种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如通过组织开展暑期“三下乡”、服务社区活动、社会捐助活动、支教活动、义工活动等各种形式的公益性实践活动,让大学生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到人民群众中去,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更全面地认识社会、了解社会。只有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才能切身体会承担责任和履行责任的重要意义,才能够真正感受到人生价值的意义和实现,进而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信念,锻炼并提升责任担当的能力。

三、结语

“中国梦”对当代大学生的责任担当和责任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中国梦”背景下的大学生责任教育,既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条件,也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在“中国梦”背景下,我们要把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作为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并探索切实可行的途径与方法,不断增强大学生责任教育的实效性。

〔参 考 文 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29.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CSR;利益相关者

0 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概念最早起源于20世纪的美国,是在美国经济萧条期,大型企业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经济民主运动日益高涨的背景下产生的。

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研究综述

20世纪9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进入国内,国内大多数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持有肯定态度,认为企业是社会的一份子,企业应遵守权责对等的原则,企业占了社会资源,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占有的资源越多责任越大。

1.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观点

1990年出版的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是国内较早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著作。书中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并围绕企业在纳税、自然资源、能源运用行为、环境保护、基本建设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介绍了企业在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

刘俊海(1999)以企业社会责任和经营绩效的相关性研究为依据,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道德上的责任和法律上的责任,他认为企业不仅以最大限度为股东盈利作为唯一存在目的,应最大限度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含员工、消费者、中小竞争者、当地社区、环境、社会弱者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1]。

卢代富(200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含对员工、消费者、债权人、环境、当地社区、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2]。

曹风月(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即要对股东、雇员、消费者、政府和社区负责,另外提出了企业对环境的责任是不可回避的,因此,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6项内容,即股东、雇员、消费者、政府、社区和环境[3]。

周祖城(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承担的,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内的一种综合责任[4]。

黎友焕(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在某特定的社会发展时期,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应该承担的经济、法规、伦理、自愿性慈善及其他相关的责任,这个概念是目前内容较完整的、较严谨的、动态的定义[5]。

1.2 对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研究的评价

从企业社会责任进入国内以来,国内学者从各自不同的学科角度把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基本上所有学者都认同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近几年很多学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倾向于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定义。统观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发展的20年,所呈现出的现象是:一是,研究成果少而且观点片面;二是,缺少创新型研究;三是,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应用研究,而比较忽略理论研究。

2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

至企业社会责任进入我国以来,学者们大多认可企业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在肯定的基础上,我国学者采用各种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中国企业进行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常用方法有模糊数学评价法、层次分析法、综合分析判断法、主成分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等。

2.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的主要观点

李立清(2006)在《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293家企业为研究对象,这些企业包括石油化工企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等9个行业,构建的指标体系包括劳工权益、人权保障、社会责任管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行为五个方面,这套指标体系不仅涵盖SA8000的主要内容,而且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两个要素,然后采用主观赋权法由不同领域的社会责任研究者、管理专家等确定权数,最后发放问卷让企业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打分,应用模糊评价法评价湖南省293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6]。

李正(2006)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中采用内容分析法的指数法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高低,如果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描述了各个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作者构建的活动体系)的某一类,则分值为1,如果还有相应的金额再加1分,最后由小类得分加总得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比较各样本企业的得分[7]。

梁杰、王铁成(2007)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研究》中运用回归分析方法,通过SPSS软件技术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标与财务业绩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并以分析结果为依据建立一般评价模型。运用模型对上市公司进行个体评价时,依据上市公司实际的财务业绩指标测算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理论值,再与实际值进行比较,从而得出评价结果[8]。

牛丽文、符丹等(2008)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中通过模糊数学的评价模型评价企业社会责任,首先建立科学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活动因素集,然后分配权重,对这些因素分别进行评价,最后用模糊矩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值,将评价值和事先建立好的评价集E={1.0,0.8,0.6,0.4,0.2}={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差}对比,找出相近的数值做出评价[9]。

2.2 对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的总结

以上讲述了近几年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研究,发现目前国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趋于定量分析社会责任,定性分析的文章很少,定量分析的过程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或其他理论,比如SA8000标准、社会契约理论等,构建定量指标体系,这些定量指标中或者是财务指标体系,或者要采用社会数据的指标体系,如污水处理费用,具体的数据方法是模糊评价法、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综合指数法等,通过这些方法评价社会责任的结果都不一样,不同学者从不同的学术角度研究社会责任。

3 结语

至企业社会责任传入我国以来,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对于我国的研究者,应该继续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借鉴先进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经验,继续开展本土化的探索,加强规范和实证研究,及早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进而引导政府制定与社会责任的政策法规,引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7.

[2]卢代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J].现代法学,2001(3):1.

[3]曹凤月.企业道德责任论-企业与利益关系者的和谐与共生[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7-40.

[4]周祖城.企业社会责任:视角、形式与内涵[J].理论学刊,2005(2).

[5]黎友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西北大学,2007.

[6]李立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为例[J].南方经济,2006(1).

[7]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来自泸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06(2).

[8]梁杰,王铁成.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研究[J].集团经济研究,2007,25.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伴随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社会问题与企业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有着很大的联系。于是人们在关注企业盈利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开始关注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情况,企业自身也采取了很多方式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披露。然而,缺乏规范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并不能传递给人们公正的信息,有时反成了企业用于标榜自我的工具。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会计信息因为确定性、可验证性等质量特征,无疑能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做出贡献,将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纳入会计核算和考核体系已经成为未来会计学发展的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同时,社会责任会计的出现也极大地推动了企业从微观利益目标向宏观利益目标的转移,这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很强的战略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美国作为社会责任会计的发祥地,一直走在研究和实践的前沿。1968年美国会计学家戴维・林诺维斯在《社会经济会计》一文中首创“社会责任会计”一词,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在社会学、政治科学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中的应用。之后,美国会计学教授Sylil Mobley对社会责任会计提出了新的认识,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整理、衡量和分析政府及企业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和经济结果。南卡罗纳州立大学的杰佛里和瑞德堡教授1981年在他们合著的《国际会计与跨国公司》一书中,对社会责任会计的主要内容、计量问题、各国报告形式的差别等作了详细阐述。美国专业会计机构也一直致力于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70年专门成立了“生态环境委员会”和“社会计量委员会”着手社会责任会计方面的研究;1977年社会计量委员会发表了“企业社会业绩计量”的研究报告,报告建议建立一个具有实用性、可发展性的初步计量系统,该系统可用于对企业一些重大社会业绩的反映,如环境、非再生资源、人力资源、商品和劳务的提供和消费。美国会计学会为了加速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先后成立了社会方案绩效衡量委员会、组织行为环境影响委员会、社会成本计量委员会、社会成本委员会和社会业绩会计委员会五个专门组织对社会责任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研究并发表了各自的研究报告。

在法国,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作为其主要会计报表之一,其规定是世界上最完整,也是最有特色的。早在1975年,法国在《关于公司法改革的报告》中就建议各家公司每年公布“社会资产负债表”,即“社会报告”。1977年法国政府正式颁布法律,要求雇员超过750人的组织(1982年扩大到300人)必须编报年度社会资产负债表,用货币金额揭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揭示的信息主要包括:雇员人数、工资、健康和安全保护、其他工作条件、职员培训、行业关系、雇员及其家庭的生活条件等内容,从1984年起,该表必须列示3年的数据,按整个公司和所属行业分别编制,以上各项内容还进一步分解为具体的报表指标,这在发达国家也处于领先地位。

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SC)1980年出版了《公司报告》一书,鼓励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在传统财务报表之外,另外编制增值报告、就业报告、公司前景表、公司目标表等一系列社会报告,以满足股东以外的关心企业的社会各界的信息需要。英国政府颁布法规规定:职工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报告工资数据,25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在向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年度报告中报告有关职工雇佣和培训方面的数据。

德国有20家最大的公司定期公布社会报告,100家公司撰写社会报告供内部经营管理使用。典例之一就是德意志壳牌石油公司发表的“年度社会报告”中将经济和社会数据结合在一起,为公司规定了具体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福利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需要的经费。

加拿大管理会计协会(SMA)创造了一种能更全面地报告社会责任信息的综合方法,它运用目标定位计量法表述企业经营计划中的每一个目标,记录每个目标的具体业绩,尽可能将所有数字信息包含其中以提高报告力度,并提供相关年度的对比分析图,阐述以后年度的规划。多数信息都是以图形或表格的形式列示的,包括详细的培训信息,如课程数、参加人数、人均培训天数;关于职工的升职、调动和招聘的信息;将整个组织劳动力按性别分类的信息;对环境保护组织的资助等有关的财务信息等。

(二)国内研究现状。我国对社会责任会计及其信息报告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直至八十年代末,学术界才对我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稍许研究。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推行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各种约束企业行为、规范产品社会质量的国际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必然会影响到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此时,社会责任会计与信息报告的研究才真正被重视,主要表现在会计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中。1990年“社会责任会计”第一次出现在常勋教授编写的《国际会计学》教材中,其中指出社会责任会计是经济活动对于社会方面所带来影响的计量和报告。之后,宋献中教授于1992年出版了《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一书,系统地研究了社会责任会计的产生与发展、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结构、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方法、报告模式及建立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总体构想。

阳秋林教授在社会责任会计领域也是研究比较多的,在她发表的一系列论文中,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1)从不同角度,譬如“企业新概念”、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等概念和标准的出台,分析了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必然性与紧迫性;(2)对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进行了研究。依据社会责任会计划分的四个主要核算内容,即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收益,研究了它们的计量方法;(3)对中国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新框架进行了构建。

黄珍文与李云才在《从西部开发谈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依据》一文中及王莉华在《论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会计》一文中强调了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会计的密切关系,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推动力,我国建立并实施社会责任会计具有重要意义。

刘建红与杨亚娥在《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介绍了国际组织、国际政府及会计职业团体在近三十年间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报告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研究和尝试,并指出这些研究和实践对建立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报告机制及提高报告水平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实务领域,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报告情况研究的文章主要有以下三篇,我们可以借此了解我国的实务现状。

阳秋林、黄珍文、曹钻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责任会计势在必行――关于我国现行企业实行社会责任会计情况的调查报告》一文中选取了宁波君子兰文具有限公司、衡阳南岳油泵油嘴有限公司、台州飞球缝纫机有限公司、衡阳市金果实业及衡阳市钢管集团五家公司分析它们2000年的年报,分别从人力资源责任(工资水平和培训支出)、职工保障措施(养老金和工会经费的提取)、企业对社会贡献的调查分析(上交所得税)和企业对社区贡献的调查分析(环保支出和公益捐赠)四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调查表明:目前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水平不高,各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不能与西方发达国家同日而语;总的来说,经营效益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要好于效益差的企业,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要好于私营企业。

黎精明在《关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一文中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六家公司,主要从报告工具和报告形式两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分析,用案例说明了公司可以通过诸如公司网站、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形式的报告载体报告会计基础型和非会计基础型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结论指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报告的内容很不全面,零星的散布在会计信息中,缺乏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独立报告的意识,在日常的会计处理过程中,与社会责任有关的问题通常是作为财务会计问题处理,几乎没有企业设置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没有企业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陈玉清等于2005年选择了发展迅速、科技含量大、易接受新思想和新理念的电子通讯行业78家上市公司,查阅了这些公司2003年公开报告的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结果显示,无一家自愿报告定量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自愿报告定性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情况也甚少。

目前国内研究状况表明,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仍处于认识和探索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可同日而语。我国社会责任会计及其信息报告仍处于学者的研究中,无论政府还是会计职业团体都未对社会责任会计产生多大的兴趣。正因为如此,会计学者的研究得不到政府的支持,进展也较缓慢,仅局限于介绍国外社会责任会计和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的分析及一些简单的设想,没有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并非企业追求长期利益最大化的表现,而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福利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任务就是核算反映这项义务的履行情况。该反映应从行为和结果两个方面分别进行:首先以企业为会计主体,反映企业为履行社会责任所做的努力;其次以整个社会为虚拟的会计主体,反映企业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作者单位:山东高速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1]陈玉清,马丽丽.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市场反应实证分析[J].会计研究,2005.11.

[2]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会计理论[M].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

[3]郭丽娜.关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C].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0.

[4]黄珍文,李云才.从西部开发谈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依据[J].企业经济,2001.3.

[5]黎精明.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C].武汉理工大学,2003.

[6]李正,向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及计量方法和现状研究[J].会计研究,2007.7.

[7]刘长翠,孔晓婷.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来自沪市2002年~2004年度的经验数据[J].会计研究,2006.10.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10篇

一年一度的盏会,聚集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领域内的政府、企业、研究、咨询机构代表以及媒体伙伴的参与,堪称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仁们最全面、最广泛的一次盏会。

在论坛上,11家“金蜜蜂2020”社会责任倡议标杆企业代表手拉手欢迎新成员加入,代表中国追求可持续发展的“金蜜蜂2020”企业携手共进,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美好明天、共筑“中国梦”贡献力量。国家电网公司社会责任处处长李伟阳在发表“金蜜蜂2020”代表感言时的一句话,赢得了在场观众的热烈掌声,这句话就是:蜂飞扬,梦飞扬。

“蜂飞扬”,这是我们的“金蜜蜂”事业多年来的写照。

今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已经举办了8年,“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中国榜”已经了6年,而“金蜜蜂2020”企业社会责任倡议也已经了2年。

8年间,约3200人次参加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6年间,1800多家企业主动参与了“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中国榜”评选,168家企业获得“金蜜蜂企业”称号,120多家成为“金蜜蜂入围企业”,本刊6次《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基准报告》及《金蜜蜂责任竞争力案例集》;2年间,13家企业参与发起了“金蜜蜂2020”社会责任倡议,发起了11项中国可持续发展领域内的重大议题。(详见本期封面文章《金蜜蜂:责任共筑中国梦》)

2013年,两家企业加入“金蜜蜂2020”社会责任倡议:在“普惠信用”议题下,宜信发起“信用创新普惠大众”项目;华衍水务发起“水资源”议题下“水资源保护·思源”项目。

“梦飞扬”,这是所有企业社会责任同仁心中的“可持续发展之梦”的写照。正如商务部世贸司副司长刘毓骅所言:“本次论坛以‘责任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体现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已经进入到围绕时展、注重全面合作、服务社会需求的新的发展阶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局局长彭华岗在致辞中则表示,6月5日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本次论坛选择在这天召开,并以“责任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一方面反映出中国作为复兴崛起的责任大国的责任理念。责任能力和责任承诺日益提升和凸显,另一方面也体现出论坛主办方对我国社会责任发展阶段性特征和时代议题的认识的准确界定,对促进世界企业社会责任组织和同仁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新局面的形成将产生积极的意义。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11篇

存在的问题

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

由于宏观或微观层面上都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导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中存在种种困惑、异化甚至误区。首先是缺乏从国家层面上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我国目前缺乏一部国家层面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战略性文件,无法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工作提供一个统领性指导。二是缺乏统一的社会责任国家标准。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本身的复杂性和争议性,导致企业社会责任认识和实践都存在众多分歧,我国不同行业、地区或不同特征的企业参考的标准不统一。三是缺乏国家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构,缺乏一个独立的部门从总体上统一部署、规划和推进全国范围内的企业社会责任。此外,在微观层面上,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往往从社会责任报告入手,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战略和社会责任规划,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仍以议题管理、项目或活动为主的状况,而这些实践活动常与企业战略相脱节,各种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活动之间也缺乏关联性。

缺乏扎实的专业研究

在学术界方面,由于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学者有着不同的学科背景,其研究往往基于不同的学术理论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一般只关注于与其学科有关的议题或特定的实践问题,主要集中于应用层面,缺乏理论高度,也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导致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缺乏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许多基础性问题无法得到解答,表现为理论远远滞后于实践的需求,甚至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与此同时,现有研究的分析方法主要是静态的,很少和我国的社会发展程度、经济发展阶段、行业特征相联系,导致得到的研究结论缺乏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在企业方面,近年来国内一些领先企业也开展了不少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工作,但多数企业主要是借鉴现有的理论成果或者是其他企业的经验,总体上存在二次开发不足的现象。

缺乏内生的推进动力

企业社会责任在实践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外部环境的要求或压力,是出于压力或风险控制的动机。但是,内部动力才是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根本,只有基于内生动机的企业社会责任才能真正实现其创造综合价值的功能。我国企业缺乏推动社会责任的内生动力,因此,其实际价值或透明度均不高,这将会阻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可持续发展。

缺乏适宜的推进模式

近年来,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在社会责任推进方面已经取得很大进展,一些优秀的企业形成了独特而适宜的社会责任推进模式。大多数中国企业仍未形成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社会责任推进模式,与世界一流企业相比,仍面临基础管理的短板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瓶颈,在体制机制、方法路径和管理工具上尚存诸多困扰,在实践中,由于在缺乏适宜的模式,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工作往往是支离破碎的,而企业社会责任价值创造的功能也难以实现。

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

就目前而言,我国在政府层面上没有形成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质性激励措施,但各级政府通过政策、倡议、指南等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压力;同时,行业组织、媒体、社会公众等所形成的压力也超过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因此,这种主要基于外部压力而不是出于企业内在动机的社会责任实践,可能导致企业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博弈,利益相关方的压力和企业的逃避相互交织形成恶性循环。此外,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而信奉“资本万能论”,强调企业经济贡献而淡化企业的社会贡献,甚至很多政府官员对企业社会责任认知也存在偏差,无法对企业社会责任给予正确的规范和引导。

缺乏前瞻的管理转型

一方面,多数企业没有根据社会责任的理念改进原有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多数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建设滞后,特别是在社会责任组织机构建设、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等方面进展相当缓慢。就目前而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在管理理念、管理目标、管理对象和管理工具等方面缺乏先进性和前瞻性,与国外一流企业存在较大的差距。

对策建议

科学开展统一顶层设计

推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需要科学地开展顶层设计,就宏观层面而言,一是积极制定和出台国家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性文件,服务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从国家层面上认识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二是制定统一的社会责任国家标准,从国家高度上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范围、意义,有利于提升和统一全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加强和提升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水平。目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根据中国标准化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其所制定的《社会责任指南》和《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南》已经进入意见征求阶段,这将为形成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统一认识,并为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提供重要依据。就微观层面而言,一是企业要基于社会责任理念,重新提炼企业价值观、使命和愿景,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目标;二是企业要重视社会责任战略和规划的制定,以此作为企业内部推进社会责任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建立健全分类推进模式

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具有多元化和渐进性的特征,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既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也不只是可适用于所有企业的某一套推进模式。2013年4月,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指导委员会会议上明确要求“要引导企业紧密结合所处的行业特点、企业特点,在业务影响范围内开展有比较优势的社会责任实践,形成各具特色的社会责任模式”,综合考虑意愿、总体设想、切入点,并结合自身性质、规模、运营业务、地域分布等各方面因素,构建不同类型的社会责任模式。

充分发挥多元协同力量

国内外的社会责任发展历程都表明,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是多方力量协同促进的结果。因此,推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外部的行政力量、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整合和充分发挥政府、消费者、环境保护运动、责任投资运动、商业伙伴、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等各方优势和资源,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并构建有利于社会责任实践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更加有赖于企业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的自主性,通过调整企业自身的理念、战略和管理方式,以实现企业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目标并且满足外部社会环境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期望和要求,确保企业能够长期对社会负责任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持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是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持久动力,其关键在于营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外部环境,对此,各国举措和方法有所不同。2001年的《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框架绿皮书》、2002年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报告:企业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等,在这些文件和政策框架中体现了欧盟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措施。基于上述经验,目前我国在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构建方面,一是政府要从思想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以政策、标准等加强政府对企业的引导和规范,通过市场准入、金融或税收等政策鼓励负责任的企业,同时制定和建立相应的惩罚制度和机制,让那些责任缺失的企业付出代价;二是社会公众要以自身的力量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例如,消费者可通过责任消费的途径,以货币投票的方式支持负责任的企业,惩罚不负责任的企业;投资者可通过责任投资的途径,以资本力量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从而引导企业做出更加负责任的决策、采取更加负责任的行为方式。

加快探索社会责任转型

国务院国资委在2012年就将社会责任作为中央企业管理十三项管理提升的内容之一,目标是力争用两年时间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通过将社会责任管理列入中央企业管理提升重点领域,希望通过此次管理提升活动,使社会责任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成为提升中央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这标志着社会责任进入到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新阶段。企业实施社会责任管理本质上是对传统企业管理模式的全面变革,它要求企业的管理目标、管理方式、管理对象、管理机制、管理内容等都要加以变革。概括而言,社会责任管理是一项需要持之以恒地实践和持续改进完善的系统管理工程,需要重塑企业的管理理念、管理目标、管理对象等诸多方面,这意味着企业实施社会责任必须遵循管理变革的一般规律和基本路径,即“理念导入―认识改变―管理变革―行为改变―绩效提升―定期评审―持续改进”。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立法模式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企业社会责任的说法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国外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研究较早,最具权威性的就是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观点:“企业有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利用其资源来增加它的利润”我国相关人士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经济效益,寻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应当维护和促进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通过法律进行规制的法律责任,通过道德约束的道德责任,以及介于二者之间协调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现实的软法责任。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内容的厘定,不难发现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包括获取利润,即具有了经济责任的属性;同时法律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的规范要求企业必须遵守使得企业社会责任具有了法律责任的属性;再者道德对企业的约束使得企业需要履行社会公众对其的普遍性要求,即具有了道德责任的性质。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现状

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起步较晚,相关立法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首次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是在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的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当然,除了公司法和商法典外,其他强行性规范也同样间接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了规定,如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中的相关强行性规范。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的第五条对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中需要遵守社会公德进行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中确立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主体地位,意味着对传统企业的角色或目标定位的突破,无疑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但是第五条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其在法律后果方面并没有形成完备的规制,对在内容、性质等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解释。

三、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的域外探究

(一)美国社会责任立法考究

企业社会责任最早由美国提出,其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主要是针对于企业形式之一的公司,所以在美国称之为“公司社会责任”。美国的公司社会责任立法主要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司法法律体系,如:《公司法典》、《商业公司法》;第二部分是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体系,如《反歧视公约》、《同工同酬公约》、《最恶劣形势的童工公约》;第三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如《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公司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等。

美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较为完善,但是因为美国是普通法系国家,其实际上整个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并非是统一的,所以制定的一些内容对每个州的操作意义并不是很大。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也是有限的。

(二)德国社会责任立法考究

在德国,联邦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中央部门主管机构。该部从对内对外的角度负责企业社会责任在德国和在全球范围内推进。德国于2009年率先将企业社会责任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立法层面和政策层面都给与了高度重视。

通过考究不难发现,域外代表性国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比较早也比较系统,立法水平比较高,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具有时效性和前瞻性。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经济发展的不充分导致研究不足,使得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理论体系储备缺位。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理论的发展依赖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实践,而以往我国理论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关注着墨颇多的是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合理性的证成,而对于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体系理论仍较为缺乏。美国法学家霍姆斯曾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我国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顺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注重实例分析,才能在对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理论研究中上升新高度。

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路径的选择

目前世界上主要存在的立法模式有三种―一元立法、多元立法、综合立法。一元立法是指将所有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定都集中在一部企业社会责任法法典之中,将企业社会责任法列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多元立法是指把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规定分散到各个相关的法典之中,如对职工的责任可以归入公司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部门之中,对环境资源的责任则可以归入环境保护法系之中,对消费者的责任则归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部门之中,而不再制定一部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典。综合立法是指既进行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又不排斥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规范散见于其他单行法之中。

笔者认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应当选择综合立法模式,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学理研究,并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制定一部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法》为纲,又在其他有关法律中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补充,以实现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的全面保护。结合前文中所认定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在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法》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职工权益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债权人权益保护。而特定的社会公益事业则可以由一些提倡性规范、政策等来调整。一般意义上的慈善事业则属于道德责任的范畴,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提升企业自觉履行的意识。(作者单位:1.辽宁大学法学院;2.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项目:本论系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及其法治化研究》结题成果(项目编号L14BFX021)

参考文献:

[1] 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大家谈[J].WTO经济导刊.2015(03)

[2] 殷格非.关于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的思考[J].WTO经济导刊.2015(01)

[3] 赵钧.郭军: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要遵循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J].WTO经济导刊.2015(03)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跨国公司 社会责任 博弈 奖惩机制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开始,全球掀起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浪潮。联合国推行的《全球公约》、美国非政府组织“社会责任国际”起草的社会责任标准(SA8000)、以及《OECN跨国公司行为准则》,分别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中的劳工问题、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制定了详细和规范的标准。然而,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是需要付出成本的,而成本作为企业最大利益化目标的抵扣因素,是决策者难以付诸实施的本能表现,除非通过履行社会责任能使企业得到更大的利益。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能够凸现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长期利润,引导跨国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运用博弈论的知识,以跨国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作为博弈的双方。构建博弈模型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进行研究。本文的创新在于,一方面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把博弈中的一方由政府扩大为利益相关者,利用利益相关者市场引导机制,寻找跨国公司的利润目标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发展目标的均衡;另一方面根据博弈均衡结果,提出多元化的利益相关者奖惩机制,促进跨国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二、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及文献回顾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是指某一组织行为会给其带来严重影响,或者可能要为组织行为承担危险后果的个体或者群体,决策对他们有一种形成责任的“利害关系”。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与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公司治理架构中必须考虑他们的利益,并给予他们相应的发言权,否则他们就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行为,从而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跨国公司到东道国投资,它必须考虑东道国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对他们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Carroll(1991)指出要针对每一个利益相关者群体考虑社会责任问题。之后,学者们逐渐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和利益相关者理论融合。George Steiner和John Steiner(1997)根据各相关团体对于公司的重要性将其划分为一级利益相关者和二级利益相关者,前者指对于公司的生存不可或缺的行为体,包括公司股东、政府、客户(消费者)、雇员、社区、供应商、和债权人,后者指与公司的生存关系不大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如环境主义者、新闻媒体、学者和批评家、贸易组织。陈迅、韩亚琴(2005)依据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性以及社会责任与企业关系的紧密程度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三个层次:基本、中级和高级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理论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有助于找到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方法。

(二)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

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是一个涵盖范围非常广泛的群体。吴光芸(2008)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划分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宏观层面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跨国公司母国、跨国公司东道国以及国际组织;中观层次上,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跨国公司所在区域的社会团体、媒体、公众等;微观层次上讲,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跨国公司的各类成员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及其债权人、客户、供应商、雇员、工会、消费者、自然环境等。一般来说,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是由跨国公司母国社会责任和跨国公司东道国社会责任所构成。由于跨国公司的母国绝大多数是发达国家,具备良好的约束公司社会责任的制度基础和社会环境,本文讨论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是在东道国层面的社会责任。跨国公司的股权和债权主要为国内持有,东道国的持有者较为稀少,而员工、供应商作为单独个体,利益来自跨国公司,缺乏博弈的动力和能力。因此,本文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国际组织、东道国政府(以下简称政府)以及社会公众(如消费者、媒体)。

(三)国外文献

Sita C,Amba-Rao(1993)很早就开始关注跨国公司在第三世界国家的社会责任问题,并提出社会责任活动中应恰当处理好跨国公司和第三世界国家的政府的关系。之后的学者对跨国公司在某些国家的社会责任做了专门的研究。Allen andHusted(2007)以墨西哥的跨国公司为样本,研究认为以社会责任为战略导向的公司,而非计划导向的公司更善于价值创造。MafiaLafia-Liug Lain(2008)关注到了跨国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社会责任,发现其远远落后于母公司的社会责任发展。Philippe GugIer和Jacvlvn Y,J,Shi(2008)分析了跨国公司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社会责任方面理论和实践上的差距。可以看出,国外学者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十分注重其在母国与东道国的一致性。

(四)国内文献

20世纪90年代,随着现代博弈论的发展,我国许多学者运用博弈方法分析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冼国明和李城邦(2004)分析了跨国公司和东道国政府之间的博弈,研究强调实施机制对于促进跨国公司自愿性责任行为的重要性。高广阔(2006)在跨国公司与发展中国家博弈的研究中认为是政府的政策特征决定了其对跨国公司行为的诱导作用。韩晶(2007)也是从政府的角度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博弈模型,提出政府应当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和激励机制。上述学者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都肯定国际化经营中必须重视企业社会责任,运用机制对于引导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非常重要,但多数研究为政府是实施机制的主体,较少考虑其他的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吴光芸(2008)的研究认为跨国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是一种合作互惠的动态博弈的关系。提出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依赖于跨国公司利益相关者。但没有就利益相关者运用市场机制如何引导跨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给出一个清晰的逻辑思路。

综上所述,国外和国内的学者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研究都十分关注跨国公司在各个东道国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在第三世界国家(发展中国家)。强调东道国政府的作用对跨国公司适合责任行为的指导作用,但大多数研究仅仅停留在说教的层面,缺乏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本文从博弈研究的角度,强调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从而促进跨国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三、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一般博弈模型

(一)博弈参与人的确定

博弈论(Game theory)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也就是说,当一个主体,如一个人或企业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博弈中的决策主体都会综合考虑对手的各种可能的决策。并理性地选择对自己最合理和最有效的决策。本文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是国际层面和东道国层面,因此,博弈的一方为跨国公司,另一方为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国

际社会、政府和社会公众。(1)跨国公司与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到发展中国家投资建厂,主观上是为了自己的发展规划。客观上对缩小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贫富差距,尽快完成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国际间的转移和传播等方面都起到积极的作用。跨国公司与国际组织在全球经济均衡发展上具有共同的利益。但是,一些跨国公司利用其优势地位进行垄断、对产品质量采取双重标准侵害消费者和工人的权益、污染东道国环境,造成了东道国众多的社会问题,并且逐渐恶化成为世界范围内的社会难题。为了维护国际秩序,促进整个社会和谐、持续健康发展,国际组织包括政府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和国际民间组织(如绿色和平组织)等国际组织纷纷制定一系列的规范,诣在督促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因此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成为博弈的双方。(2)跨国公司与政府。跨国公司的全球扩张非常有利于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政府进行招商引资,缓解当地的就业压力和拉动民族经济的增长,从这个意义上看,跨国公司与政府之间存在合作的空间。但是,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跨国公司和政府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跨国公司也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企业,企业价值最大化是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导向。当其与社会责任问题相冲突时。企业就有可能不考虑其他利益主体的需要;政府考虑的是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保证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样,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就成为其与政府的博弈内容之一。(3)跨国公司与社会公众。跨国公司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是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之一,给人们的物质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丰富。这说明跨国公司的目标和社会的目标在很多方面还是一致的。但两者也有许多不一致的地方。跨国公司利用发展中国家廉价的劳动力和资源,不顾人民的健康生活和社区环境,给社会带来危害。同时,博弈的参与人是理性的。社会公众也会意识到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于是就会要求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公众一般包括跨国公司所在区域的消费者、社会团体、媒体等。国际组织、政府和社会公众都要求跨国公司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大体上看。他们的利益都是一致的,有相同策略和赢得得函数,可以把他们看成是一个博弈参与人,简称利益相关者。

(二)博弈双方可以选择的策略跨国公司对社会责任有两个策略可供选择:一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二是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也有相应的两个策略可供选择:一是对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采取积极态度,充分关注和评价,作为决策或者投资的重要参考因素-是对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采取消极态度,不关注,完全凭企业的自觉性。

(三)博弈双方的支付

在博弈论中,支付是指在一个特定的战略组合下参与人得到的确定效益水平,或者是指参与人得到的期望效益水平,支付是博弈参与人真正关心的东西。跨国公司选择履行社会责任会带来相应的成本支出。假设跨国公司采取不履行社会责任,可以给公司带来4单位的收益,若公司采取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短期内带来3个单位的收益;对于利益相关者而言,由于是社会责任活动的主要受益者。若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采取积极的态度,充分关注和评价,将获得的收益为9单位,若企业没有履行社会责任,由于信息不对称,获得的收益减少至7单位;若利益相关者根本不关注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情况,那么,其决策过程中将缺少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这一重要参考信息,其收益将减少1个单位,即若跨国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收益为8单位,不履行社会责任,收益为6单位。得出跨国公司与利益相关者博弈的支付矩阵,如(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利益相关者积极态度,跨国公司不履行)是该博弈的纳什均衡。即在短期内,跨国公司仅考虑企业的利益最大,节约成本,选择不履行,利益相关者采用积极的态度。跨国公司和利益相关者是负相关的,即跨国公司的收益多,相关者的收益就会减少。反之,相关者收益增加。但是,从长远来看,跨国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支付是正相关的,即跨国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收益会同时增加或者同时减少。

四、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博弈模型的修正:利益相关者奖惩机制

(一)引入奖惩机制

当利益相关者积极关注跨国公司是否履行社会责任时,若跨国公司履行则给予一定奖励,不履行给予一定惩罚。当利益相关者持消极态度,不关心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时,由于不知道其是否履行的社会责任,所以对公司既不奖励也不惩罚。在本模型中,按利益相关者收益的20%给予奖励,按跨国公司收益的50%给予惩罚。在引入奖惩机制后,利益相关者选择积极态度,关注跨国公司是否履行社会责任。若跨国公司不履行,则受到利益相关者的惩罚,收益减少至2单位,利益相关者收益增加至9单位;若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得到利益相关者的奖励,收益增加至4.8单位,利益相关者的收益减少至7.2单位。计算过程如下:

7+4×50%=9

4-4×50%=2

9-9×20%=7.2

3+9×20%=4.8这样得到的博弈模型结果如下:

从(表2)可以看出,当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时,利益相关者选择消极对待;反之,利益相关者选择积极对待;当利益相关看关注企业社会责任时,跨国公司不履行;反之,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利益相关者和跨国公司都没有自己的占有策略,没有达到社会的“帕累托最优”。

(二)修正奖惩机制

上面引入的奖励、惩罚机制并没有促使均衡达到社会的“帕累托最优”状态,现对其进行修正,

具体如下:若利益相关者采取积极的态度,重视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跨国公司不履行则实施一定的惩罚;跨国公司履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若利益相关者态度消极,不关注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跨国公司履行则延续奖励;跨国公司不履行,节约了履行成本且没有处罚的风险,其收益增加,我们假设增加的收益等于利益相关者给予的奖励。仍按相关者收益的20%给予奖励,按跨国公司收益的50%给予惩罚。引入新的奖励、惩罚机制后的博弈模型中,当利益相关者积极关注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时,若跨国公司不履行,利益相关者的收益增加至9单位,跨国公司受到重罚,收益减少至2;若跨国公司选择履行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给予跨国公司奖励,收益减少为7,2单位,跨国公司得到奖励,收益增加至4,8单位。当利益相关者不关注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时,若跨国公司不履行,利益相关者的收益减少20%,为4,8单位,跨国公司成本减少且没有处罚的风险,收益增加为5.2单位;若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按收益的20%给予奖励,收益为6.4单位,跨国公司得到奖励后收益为4,6单位。计算过程如下:

7+4×50%=9

4-4×50%=2

9-9 x 20%=7.2

3+9×20%=4.8

6-6×20%--4.8

4+6×20%=5.2

8-8 x 20%=6.4

3+8×20%=4.6

这样得到的博弈模型结果如:从(表3)可以看到跨国公司肯定要选择自己的占优策略一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同时利益相关者也会正确地预测到这一选择,并在此基础上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一积极对待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一均衡正是实现跨国公司的利润最大

目标和我国社会和经济目标统一的策略。在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和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下,社会总收益是7,2+4,8=12单位,达到社会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这就说明了,利益相关者总能找到一种奖励、惩罚机制,在此机制下,跨国公司会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外资经济迈向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五、启示和建议

(一)对中国公司的启示――加强我国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建设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化经营中必须重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改革开发以来,我国一部分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了成长和壮大,但与国际上的大型跨国公司相比,中国的跨国公司在经营战略上总体差距还很大。从目前企业的跨国经营和国际贸易的实践来看,跨国公司都把推行社会责任标准作为重要的企业发展战略。许多世界500强公司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与塑造企业品牌和文化联系起来,将品牌优势和企业文化优势作为新的国际竞争优势,支撑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持续和稳定发展。而我国跨国公司大部分还停留在以成本和资源优势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传统阶段,必须尽快调整传统的竞争战略,将社会责任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打造新的竞争优势。

(二)对利益相关者的启示――实施奖惩机制引导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当利益相关者不考虑奖惩机制运作时,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高额成本独自承担,其占优选择是不履行社会责任,这时跨国公司和利益相关者虽处于均衡状态,其结果是双方的长期利益受到损害。当利益相关者采用适度的奖惩机制时,跨国公司最优选择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这时参与博弈的双方处于博弈均衡状态,其结果是双方都受益,社会达到一种“帕累托最优”状态。修正模型在引入具有奖励、惩罚功能的市场机制后,得到我们期望的均衡,即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积极关注。由此可以看出,利益相关者在引导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非常重要,正是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才使得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由被动变为主动,走向可持续发展之道。

(三)建议――形成多元化的奖惩机制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管理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系统或者网络背景下进行的,单一主体的单个行动往往难以取得最优的绩效。在管理实践中我们应当注重共同治理的理念,强调奖惩机制主体的多元性。本文提倡实施奖惩机制的主体不应该仅仅是政府,应该充分调动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国际组织、公民个人、新闻媒介、学术机构及各种团体,形成多元化的奖惩机制。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1)国际组织进一步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约束。目前,国际社会约束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繁多,如《OECN跨国公司行为准则》、SA8000、《全球公约》,对监督跨国公司经营行为、保障劳工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全球环境等提供了法律武器。但同时应该看到,这些规则和公约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缺乏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行之有效的国际硬约束。必须把全球范围内一些基本的社会责任,如与联合国文件有关的劳工、环境和人权等标准统一化和规范化,增强约束力度。同时,对全球范围内社会责任表现好的跨国公司进行鼓励和宣扬,譬如联合国授予“地球公民”称号,绿色和平组织等独立第三方,建立“国际社会责任排行榜”。为促使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提供良好的国际环境。(2)政府主要从法律和政策两方面引导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一方面加强环境、劳动和资源等方面的立法,尽量详细地予以规定,建立具体的社会责任实施细则,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改变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软约束”状况。另一方面,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行为的监控,进行年度评估。对于履行社会责任行为的跨国公司实施奖励机制,包括授予“社会责任公民”荣誉、税收减免、政府采购优先等,减少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对于违背社会标准的行为实施“两套标准”履行社会责任行为的跨国公司,给予重罚,甚至取消其经营资格,增强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外部压力。通过政府赏罚分明的政策。鼓励跨国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3)公民个人养成社会责任倾向的消费观念。消费者是跨国公司非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跨国公司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中,只有消费者最终能为企业创造价值。公众的消费直接决定了跨国公司在一国的生存状态。因而,公民应当在市场中积极发挥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引导作用。在选择进口产品时,公民应当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长处考虑,不仅仅关注企业产品的质量,而注重跨国公司维护公众利益。保护生态环境、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社会责任,将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购买因素。赋予跨国公司自主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在动力。(4)新闻媒体形成讲社会责任的舆论环境。近年来,报纸、电台、电视等大众传媒频频揭露跨国公司劳工标准偏低、产品安全不达标、环境污染等问题,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形成了舆论压力,迫使其不断加强在华的社会责任行动。同时,社会责任履行好的跨国企业,透过新闻媒介在东道国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为跨国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了社会基础。因此,媒体应积极报道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行为,形成讲社会责任的舆论环境。

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根本动力是长期利润。通过国际约束、政府干预、公众消费以及舆论监督共同构成引导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奖惩机制。一方面奖惩机制具有正向的激励功能,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市场机制可以转换为企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负向的惩罚功能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形成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外部压力。东道国公众消费和舆论的导向透过市场可以直接影响企业生存。正是通过奖惩机制正向和负向功能对长期利润的共同作用,跨国公司才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既促进跨国公司的发展壮大,也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作者简介: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14篇

关 键 词:西方主要国家 责任教育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就公民的道德责任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那么高校学生德育教育应如何实施责任教育呢?笔者有意检索了一下西方主要国家的具体做法,拿来分析一下,对我们有不少启发。

一、西方主要国家高校德育重视责任教育

1、责任教育是西方主要国家高校德育的主要内容

美国的学校德育,强调培养青年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道德推理能力,在塑造国家精神的同时更注重发展青年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创造新生活的品质。上个世纪的70年代以后,美国社会提出了"责任公民"的概念,其主要内含是指要承认他人享有法律上规定的各种权利的责任,遵守各种规则,信守诺言的责任。为了促进学校德育的落实,上个世纪的80年代后期,美国社会推出了500余个教育法案,鼓励学校制定系统的德育评估标准。并有21条德育准则,其中主要有12条,即:自立、值得信赖、勇敢、自信、成为真正的自己、尊重别人的权利、正直、勇于承认错误、信守体育类行业道德、谦恭有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创造性。突出了责任教育的倾向性。

英国高校德育具有典型的保守主义倾向,但是,在最近十几年来,在德育目标上也有同美国接轨的倾向,并开始重视学校德育的责任教育。要求学生成为学会如何与别人相处,有高雅自由的生活,能够考虑别人的需要,有丰富的情感和高雅情趣的自律者。其主要教育内容是莱斯特中心负责筛选的"四个核心"和"六个关系",即:强调对别人的尊重、公正与合理、诚实和有信用。处理好与最亲近的人的关系、与社区和社会的关系、与人类的关系、与自己的关系、与非人类的关系和与上帝的关系。处理好这些关系的关键是行为主体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

在《联邦德国教育总法》中规定:"培养学生在一个自由、民主和福利的法律社会中……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感。"[1]在巴伐利亚州法中,规定得更详细,对于 1 8岁以后的学生,在道德方面的要求是培养"尊重人的尊严、自我克制、责任感、乐于负责与助人,能接受一切真、善、美的胸怀,以及对自然和环境的责任心。"[2]

法国教育部1977年在《法国教育体制改革》文件中指出:"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自由社会的公民,使每个青年具有头脑,从而使他能够独立地重申社会协约,或他认为在需要时能够修改这种协约。"[3]法兰西学院全体教授在向总统提交的正式报告中建议学校不能回避义不容辞的实施伦理道德教育的责任。"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培植学生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方面的批判能力"。[4]

日本的高校德育一直遵循着1947年颁布的《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的要求进行责任教育。《教育基本法》规定:"教育必须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出和平国家和社会的建设者,爱好真理与正义,尊重个人价值,注重劳动和责任,充满独立自主精神的身心健康的国民"。[5]《学校教育法》中还进一步规定:"大学作为学术中心在教授广博知识的同时应以教授和研究精深专门的科学、艺术并发展才智、道德及应用能力为目的。"[6]

2、为实施责任教育西方主要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创造了一些适合责任教育的德育教育理论。西方主要国家中,美国在德育理论研究方面起步最早、成果最丰富。从19世纪末开始,以杜威主义为代表的实用主义德育思想开始深刻的影响美国的学校德育。杜威认为:"教育的本质就是道德教育","任何增进学生对社会生活理解的学科都具有道德意义"。[7]德育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儿童与生具有的"要贡献,要做事,要服务"[8]的倾向,进行积极的引导,"使他们自己的活动不可避免地朝着这个方向进行"。[9]

到了20世纪50年代末至80年代,战后美国社会问题增多,特别是60年代的学潮、反战,青年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因此,形成了道德认知理论、价值澄清理论、人本主义教育观等,强调了学生在德育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学生的道德选择能力增强,从而在理论上为学生自主的承担道德责任建立起了联系。使美国成为现代世界学校德育的发祥地。

其次,创造了一系列适合责任教育的具体方法。受美国现代学校德育教育理论的影响,世界主要西方国家在学校德育责任教育方面也探索出了系列的教育方法,而且各有特色。

全面主义与德目主义或称直接方法与间接方法是当代世界学校德育主要形式。美国是典型的全面主义德育。建立起了有宗教组织、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社区中心、等组成的制度化的联系,立体化的网络。当然,最近,美国高校德育也产生了由全面主义向兼有德目主义的方向发展趋势。

日本民族善于吸取外来文化,在学校德育教育中兼有全面主义和课程主义。它借鉴了法国和美国的道德教育方法,并借鉴了中国儒家的思想,形成了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大德育体制,成为世界上德育教育和研究网络建设最完备的国家。

在具体方法上,实践性活动是世界各国学校德育的主要选择。通过组织学生参与一些社会活动,自然而然的让学生体会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各种责任关系,来达到道德责任教育的目的。

另一方面就是各国重视课堂教学的改革。最有影响的是"隐蔽课程"概念的提出与实践。隐蔽课程也叫潜在课程 (Hidden Curriculum)它是美国教育学家杰克逊1968年在《班级生活》中首次提出的,是学生本位(中心)课程(the student centered curriculum)的变体之一。隐蔽德育课程是指,教育者为了实现德育目标,有组织、有计划的在教学范围内以各种方式通过受教育者无意识的和非特定的心理反映,使他们获得道德情感方面的经验的教育,是所有隐蔽课程的主要构成因素。柯尔柏格认为,德育如果不关心隐蔽课程,无论如何达不到预想的效果,隐蔽课程是实现德育教育的桥梁。

美国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的品格教育,特别注重教授价值观。品格教育主要代表人里可那在《品格教育》一书中,把"尊重(Respect)和责任(Responsibility)"视为普遍道德价值观的核心,是学校必须教授的3R课程(读Reading、写Writing、算Arithmatic)之外的第2R课程,它们对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都有客观的重要价值。

美国波士顿大学教授瑞恩总结出品格教育的6E法:在学生的理智作用下,与学生进行有关的对话,向学生解释(Explanation)某些规则,给予学生某种启示;教师鼓励学生的自我评价和评价(Evaluation)各种价值观,并且提供各种评价机会;学生应该参加各种活动,亲身体验(Experirence);为学生创设良好的道德氛围,发挥环境期待(Environment Expectation)的作用,这些方法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与责任行为。品格教育代表人里可那提出了种品格教育的方法,其中包括合作学习、鼓励道德反省、教育学生关心课外世界等,这些都是培养责任意识的有效途径。

二、学校实施德育责任教育有其必然性

1、责任及其前提

道德责任,是指道德主体应当对其自主作出的选择承担相应的义务。康德把道德责任称为伦理义务,并从人性与人类的目的出发,区分为对自己的义务和他人的义务。意大利思想家朱塞佩·马志尼对人的责任依次划分为四种:首要的是对人类的责任,其次是对国家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对自己的责任。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意志自由是人的道德责任的前提。恩格斯提出:"如果不谈谈所谓自由意志,人的责任,必然和自由的关系等问题,就不能很好地讨论道德和法的问题。"[10]意志自由是人的"类特性",是人的自主理性。它表现在道德实践中,就是道德主体在各种不同甚至对立的价值之间进行思考、权衡,作出抉择并采取行动的自由;在内容上是自觉的,是理智指导下的道德意志的具体化;在过程中是自控的,理智与意志的综合贯彻选择的始终。只有这样选择的行为才具有道德责任属性。主体在自由选择行为的同时,也就意味着自由选择了责任。所以,一个人只有在他拥有意志的完全自由去行动时,他才能对行为负完全的责任。 "你们是自由的,因此是负有责任的。"[11]一句话,自由意味着责任。在这里,自由与权利、责任与义务是一致的。因此 ,马克思的结论是:"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12]

2、责任教育是人的发展本质的要求

黑格尔认为道德就是关系、要求和应当,应当就是人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道德之所以是道德,全在于具有知道自己履行了责任这样一种意识。"[13]在一定意义上,道德就是自觉履行责任。每一个在道德上有价值的人,都要有所承担,不负任何责任的东西,不是人而是物。这表明,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培养自己的道德责任感的过程。责任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对自己负责,彼此负责,才能创造并推进健全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社会是以人为主体的。

人的道德责任是社会对个人的一种规定、一种使命,相对个人则是一种无可推托、必须完成的"任务"。它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人必须承担一定的职责和任务。这是由人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即承担自己所扮演社会角色的职责和任务,这既是个人的生存手段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又是维系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最基本的纽带。另一方面,人必须对自身行为的后果负责。既然人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是在社会实践中选择的结果,那么,人对自己选择的行为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否定责任也就意味着否定了选择,否定了权利和义务,或者从本质上说,这就意味着否定了人之存在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价值。[14]

责任的本质性特点决定了责任的重要价值。一方面,责任可以激发人们对社会负责和不断创新的激情。责任感是一个人意识到并下决心履行个人的社会角色时的心理反映,反复的反映便构成意志,对人的行为产生持续的推动力。责任感既是道德主体发展的动力基础,也是道德主体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协调一致的具体表现。当道德责任升华为道德主体的责任感时,社会的道德就会成为道德主体发展的一种内在需要,道德需要必然引起道德主体的行动欲望,即道德实践的要求与选择。道德需要和选择又会促使道德主体产生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萌发改造和发展社会的热情。所以,激发学生的责任感是德育教育的核心目标所在,它同时也是人们强调道德责任教育的依据所在。

另一方面,责任可以校正权利和自由。责任与义务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的道德基础。重视道德责任,实际上是重视塑造人的心灵秩序,以此为中介,建立人类社会的运行秩序。马志尼认为责任能遏制扭曲的权利、膨胀的物欲的泛滥,实现人类真正的幸福。道德责任既能为社会与人类的永存与发展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又能对人类文明进化与社会化程度作出质量上的规定。

3、责任教育是社会发展向人类提出的要求

中国历来重视对年轻一代的责任教育。中国很早就把教育的目标确立为"修身、持家、治国、平天下"。孔子的"当仁不让",孟子的"舍我其谁",张载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李大钊的"铁肩担道义",不仅是中国历代知识分子的信仰,更是他们崇高历史使命感的人生实践。

当前,我们已经进入到了一个高科技社会。我们对现代技术系统的结果,"即大规模发生的事情难以考察,强大的事情难以管理,复杂的事情难以理解。" 因此,"出现了把道德责任视为困难的倾向"。[15]因为高科技本身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可以很好的为人们提供方便的服务,甚至可以推动人类的和平与发展;但是,另一面,它也同时给人类带来了环境污染、技术依赖等副面的后果。为了消除这些问题,确保全球可持续发展,罗马俱乐部认为,提高人的素质的核心是建立人民对全球发展的责任感,也即人们在思考和采取行动前,要以世界的发展为前提,而这种责任要从青年抓起。所以,早在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会生存》这一报告中,就确定教育发展的方向之一,是使每个人承担起包括道德责任在内的一切责任;1989年该组织将"面向21世纪的教育"国际研讨会的主题确定为"学会关心",呼吁一种道德关怀与道德责任。199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了首次世界高等教育大会,明确提出,高等教育首先要"高素质的毕业生和负责的公民"。2001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引导每个公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

三、对中国高校德育责任教育的启示

1、中西方高校责任教育的比较

中西方学校德育责任教育各有长短。西方主要国家学校德育基础是建立在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之上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强调的是人的自由、独立和自我发展。与其自由的经济社会基础相适应,又建立了相当完备的法律制度,以保护个人的自由和经济社会的自由。在这里实际上非常明确地体现了自由与法律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以及选择与责任的统一。学校德育责任教育则是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向学生传输自由与法律、权利与义务、选择与责任的统一性。 这种道德教育有两个好处,一是学生不仅是在明确自身权利,特别是明白自己对道德具有选择权的条件下来接受教育,而且是在自己明确要对自己作出的选择负责的条件下来接受教育。因此,在教育过程中学生具有较大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创造性;二是学校德育的目标和要求同主流社会价值以及社会规则的要求相一致,能够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但是,其不利的一面在于,价值观和德育内容的选择,容易出现偏差,甚至是错误。个人主义容易导致享乐主义,道德处于社会的边缘化地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代沟问题日益加深。这表明,西方主要国家在青年道德教育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与西方主要国家的学校德育不同,我国学校德育责任教育的重点是培养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精神。集体主义原则是中国德育的核心。在学校具体道德教育中,以道德知识教育为主要内容,以灌输和自省为主要方法,注重自我教育、自我修养。中国德育的目标体系以集体主义为核心,是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有着儒家深刻的大一统文化背景,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约束力。这种教育的好处:一是具有丰厚的儒家传统文化背景,有利于民族道德文化的认同;二是相对于现实经济社会文化的具体实践具有一定的超然性,有利于人们对人类自身及其环境的终极关怀思考,具有了世界性的道德价值。但是也应看到,过分强调传统,缺乏对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随机应变的灵活性。特别是在人的个体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对财富的追求成为整个社会最大诉求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在构建现代学校德育教育中,还没有寻找到传统与现代结合的平衡点。

中西方学校德育责任教育的经济和文化基础有较大差异。任何社会的文化都是该社会经济状况的反映。中西方教育包括学校德育的差异是同各自的经济基础和文化背景有一定联系的。目前,大家都比较公认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民众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凭此便认为西方国家学校德育教育要比中国好,实际上并非完全如此。我们认为,西方主要国家的经济优势和文化背景优势是产生这种错觉的主要原因。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社会条件下,民众的主要精力不在集中于谋生,精神生活成为他们的重要追求。西方的传统人文背景、民众的高文化素质以及发达的宗教体系,为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创造了条件。这就为西方主要国家实行全面主义(日本是全面主义和德目主义)的学校德育教育模式奠定了基础,从而显示出了学校德育的有效性。然而在中国,谋生还是人民群众的主要追求,民众的普遍文化水平不仅相对较低,而且还有较大差异。整个社会的文明素养还不可能达到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因此,尽管我们学校德育付出了劳动,社会的影响还是给予了较多的抵消。

2、中国高校开展责任教育的对策

首先,高校德育思想要作出实事求是的转变。道德具有历史性,更具有现实性,道德教育需要为现实服务。那么,我们面临的现实社会又是什么样的呢?目前,我国有13亿人口,其中有9亿是农民。在改革开发以来,原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实质是国家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农村个人私有制。2001年度,全国共有城乡劳动力中,只有十分之一多的劳动力真正在从事集体经济。其他大部分劳动力在从事私营、中外合资、独资或其他经济单位的工作。

因此,我们的社会尽管还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国绝大多数公民已不再属于集体,而是在肢解了的原来的共同体,使得人们成为在市场经济当中追逐独立的个人利益的个体。"这个过程正在今天的中国处于逐渐展开的过程当中,也就是群体的消亡之中,建立在群体基础之上的集体主义、群体主义同时处于衰亡,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16]个人在成长之中,个人主义也在发育之中,在这样一个时代,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法律和个人的权利结合起来。"[17]

这样的时代背景,为高校实施责任教育创造了条件。为此,学校德育的思路和做法应当同这种社会现实相适应,否则,要么我们是在做无用功,因为整个社会已经发生了变化,我们的德育还在用原有的、教育者本人都不认同的道德教条来对学生灌输;要么是在误人子弟,因为我们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的道德同现实社会格格不入,影响青年的社会化进程。

其次,高校德育要同社会协调。道德教育说到底是道德实践教育,尽管中国学校德育以德目主义为主,却不妨碍学以致用。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途径是学校德育同社会道德协调,即走学校德育的全面主义道路。要走好这条路,一方面,学校自身要认清社会现实,认清道德主体的现实,不做无用功;另一方面,就是既要在教育实践上适应于社会道德状况的变化,又要使德育教育目标和道德水平处于社会道德水平的相对高度,使学校德育教育同社会主流道德观相一致。引导学生选择接受水平较高的并与社会需要相协调的道德,勇于承担道德责任。

第三,高校德育要遵循教育规律。对中国的学校德育教育来说,道德教育既是道德理论教育,也是道德实践教育。不论理论教育还是实践教育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可循。这些包括道德认知规律、道德需要规律、道德实践规律以及道德教学规律等,在这方面,西方主要国家,特别是美国学校德育责任教育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在这里,我们想特别强调的是,要争取改变道德教育的"高大全"形象,即在道德教育中,认为道德教育的地位越高越好,道德层次的水平越高越好,道德教育的内容越全越好。要实事求是地看待学校德育的地位,科学的确立道德教育的层次,悉心选择道德教育的内容,运用科学的道德教育理论和方法来实施学校德育。反对学校德育教育中的两种倾向,一是无所事事或无能为力的观点,二是过高地估计学校德育的作用。

[1][2]发达国家教育改革的动向与趋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23页,286页,232页,

[3]教育学文集·法国教育改革.第227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

[5][6]教育学文集·日本教育改革.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第 51页,62页

[7][8][9]杜威教育论著选[M].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406页,105页,95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2-153页

[11]马志尼著,吕志士译:《论人的责任》,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01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卷 ,第137页

[13]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商务印书馆 1979版,第157页

[14]雍自成《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1998.1

[15]高兰·斯考特 原载《高校理论战线》1998.7

[16]曹锦清《怎样认识巨变中的中国》 2002.6.18载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网站

国家社会责任论文范文第15篇

关 键 词:西方主要国家 责任教育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就公民的道德责任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那么高校学生德育教育应如何实施责任教育呢?笔者有意检索了一下西方主要国家的具体做法,拿来分析一下,对我们有不少启发。

一、西方主要国家高校德育重视责任教育

1、责任教育是西方主要国家高校德育的主要内容

美国的学校德育,强调培养青年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道德推理能力,在塑造国家精神的同时更注重发展青年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创造新生活的品质。上个世纪的70年代以后,美国社会提出了"责任公民"的概念,其主要内含是指要承认他人享有法律上规定的各种权利的责任,遵守各种规则,信守诺言的责任。为了促进学校德育的落实,上个世纪的80年代后期,美国社会推出了500余个教育法案,鼓励学校制定系统的德育评估标准。并有21条德育准则,其中主要有12条,即:自立、值得信赖、勇敢、自信、成为真正的自己、尊重别人的权利、正直、勇于承认错误、信守体育类行业道德、谦恭有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创造性。突出了责任教育的倾向性。

英国高校德育具有典型的保守主义倾向,但是,在最近十几年来,在德育目标上也有同美国接轨的倾向,并开始重视学校德育的责任教育。要求学生成为学会如何与别人相处,有高雅自由的生活,能够考虑别人的需要,有丰富的情感和高雅情趣的自律者。其主要教育内容是莱斯特中心负责筛选的"四个核心"和"六个关系",即:强调对别人的尊重、公正与合理、诚实和有信用。处理好与最亲近的人的关系、与社区和社会的关系、与人类的关系、与自己的关系、与非人类的关系和与上帝的关系。处理好这些关系的关键是行为主体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

在《联邦德国教育总法》中规定:"培养学生在一个自由、民主和福利的法律社会中……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感。"[1]在巴伐利亚州法中,规定得更详细,对于 1 8岁以后的学生,在道德方面的要求是培养"尊重人的尊严、自我克制、责任感、乐于负责与助人,能接受一切真、善、美的胸怀,以及对自然和环境的责任心。"[2]

法国教育部1977年在《法国教育体制改革》文件中指出:"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自由社会的公民,使每个青年具有头脑,从而使他能够独立地重申社会协约,或他认为在需要时能够修改这种协约。"[3]法兰西学院全体教授在向总统提交的正式报告中建议学校不能回避义不容辞的实施伦理道德教育的责任。"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培植学生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方面的批判能力"。[4]

日本的高校德育一直遵循着1947年颁布的《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的要求进行责任教育。《教育基本法》规定:"教育必须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出和平国家和社会的建设者,爱好真理与正义,尊重个人价值,注重劳动和责任,充满独立自主精神的身心健康的国民"。[5]《学校教育法》中还进一步规定:"大学作为学术中心在教授广博知识的同时应以教授和研究精深专门的科学、艺术并发展才智、道德及应用能力为目的。"[6]

2、为实施责任教育西方主要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创造了一些适合责任教育的德育教育理论。西方主要国家中,美国在德育理论研究方面起步最早、成果最丰富。从19世纪末开始,以杜威主义为代表的实用主义德育思想开始深刻的影响美国的学校德育。杜威认为:"教育的本质就是道德教育","任何增进学生对社会生活理解的学科都具有道德意义"。[7]德育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儿童与生具有的"要贡献,要做事,要服务"[8]的倾向,进行积极的引导,"使他们自己的活动不可避免地朝着这个方向进行"。[9]

到了20世纪50年代末至80年代,战后美国社会问题增多,特别是60年代的学潮、反战,青年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因此,形成了道德认知理论、价值澄清理论、人本主义教育观等,强调了学生在德育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学生的道德选择能力增强,从而在理论上为学生自主的承担道德责任建立起了联系。使美国成为现代世界学校德育的发祥地。

其次,创造了一系列适合责任教育的具体方法。受美国现代学校德育教育理论的影响,世界主要西方国家在学校德育责任教育方面也探索出了系列的教育方法,而且各有特色。

全面主义与德目主义或称直接方法与间接方法是当代世界学校德育主要形式。美国是典型的全面主义德育。建立起了有宗教组织、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社区中心、等组成的制度化的联系,立体化的网络。当然,最近,美国高校德育也产生了由全面主义向兼有德目主义的方向发展趋势。

日本民族善于吸取外来文化,在学校德育教育中兼有全面主义和课程主义。它借鉴了法国和美国的道德教育方法,并借鉴了中国儒家的思想,形成了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大德育体制,成为世界上德育教育和研究网络建设最完备的国家。

在具体方法上,实践性活动是世界各国学校德育的主要选择。通过组织学生参与一些社会活动,自然而然的让学生体会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各种责任关系,来达到道德责任教育的目的。

另一方面就是各国重视课堂教学的改革。最有影响的是"隐蔽课程"概念的提出与实践。隐蔽课程也叫潜在课程 (Hidden Curriculum)它是美国教育学家杰克逊1968年在《班级生活》中首次提出的,是学生本位(中心)课程(the student centered curriculum)的变体之一。隐蔽德育课程是指,教育者为了实现德育目标,有组织、有计划的在教学范围内以各种方式通过受教育者无意识的和非特定的心理反映,使他们获得道德情感方面的经验的教育,是所有隐蔽课程的主要构成因素。柯尔柏格认为,德育如果不关心隐蔽课程,无论如何达不到预想的效果,隐蔽课程是实现德育教育的桥梁。

美国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的品格教育,特别注重教授价值观。品格教育主要代表人里可那在《品格教育》一书中,把"尊重(Respect)和责任(Responsibility)"视为普遍道德价值观的核心,是学校必须教授的3R课程(读Reading、写Writing、算Arithmatic)之外的第2R课程,它们对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都有客观的重要价值。

美国波士顿大学教授瑞恩总结出品格教育的6E法:在学生的理智作用下,与学生进行有关的对话,向学生解释(Explanation)某些规则,给予学生某种启示;教师鼓励学生的自我评价和评价(Evaluation)各种价值观,并且提供各种评价机会;学生应该参加各种活动,亲身体验(Experirence);为学生创设良好的道德氛围,发挥环境期待(Environment Expectation)的作用,这些方法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与责任行为。品格教育代表人里可那提出了种品格教育的方法,其中包括合作学习、鼓励道德反省、教育学生关心课外世界等,这些都是培养责任意识的有效途径。

二、学校实施德育责任教育有其必然性

1、责任及其前提

道德责任,是指道德主体应当对其自主作出的选择承担相应的义务。康德把道德责任称为伦理义务,并从人性与人类的目的出发,区分为对自己的义务和他人的义务。意大利思想家朱塞佩·马志尼对人的责任依次划分为四种:首要的是对人类的责任,其次是对国家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对自己的责任。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意志自由是人的道德责任的前提。恩格斯提出:"如果不谈谈所谓自由意志,人的责任,必然和自由的关系等问题,就不能很好地讨论道德和法的问题。"[10]意志自由是人的"类特性",是人的自主理性。它表现在道德实践中,就是道德主体在各种不同甚至对立的价值之间进行思考、权衡,作出抉择并采取行动的自由;在内容上是自觉的,是理智指导下的道德意志的具体化;在过程中是自控的,理智与意志的综合贯彻选择的始终。只有这样选择的行为才具有道德责任属性。主体在自由选择行为的同时,也就意味着自由选择了责任。所以,一个人只有在他拥有意志的完全自由去行动时,他才能对行为负完全的责任。 "你们是自由的,因此是负有责任的。"[11]一句话,自由意味着责任。在这里,自由与权利、责任与义务是一致的。因此 ,马克思的结论是:"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12]

2、责任教育是人的发展本质的要求

黑格尔认为道德就是关系、要求和应当,应当就是人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道德之所以是道德,全在于具有知道自己履行了责任这样一种意识。"[13]在一定意义上,道德就是自觉履行责任。每一个在道德上有价值的人,都要有所承担,不负任何责任的东西,不是人而是物。这表明,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培养自己的道德责任感的过程。责任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对自己负责,彼此负责,才能创造并推进健全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社会是以人为主体的。

人的道德责任是社会对个人的一种规定、一种使命,相对个人则是一种无可推托、必须完成的"任务"。它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人必须承担一定的职责和任务。这是由人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即承担自己所扮演社会角色的职责和任务,这既是个人的生存手段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又是维系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最基本的纽带。另一方面,人必须对自身行为的后果负责。既然人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是在社会实践中选择的结果,那么,人对自己选择的行为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否定责任也就意味着否定了选择,否定了权利和义务,或者从本质上说,这就意味着否定了人之存在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价值。[14]

责任的本质性特点决定了责任的重要价值。一方面,责任可以激发人们对社会负责和不断创新的激情。责任感是一个人意识到并下决心履行个人的社会角色时的心理反映,反复的反映便构成意志,对人的行为产生持续的推动力。责任感既是道德主体发展的动力基础,也是道德主体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协调一致的具体表现。当道德责任升华为道德主体的责任感时,社会的道德就会成为道德主体发展的一种内在需要,道德需要必然引起道德主体的行动欲望,即道德实践的要求与选择。道德需要和选择又会促使道德主体产生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萌发改造和发展社会的热情。所以,激发学生的责任感是德育教育的核心目标所在,它同时也是人们强调道德责任教育的依据所在。

另一方面,责任可以校正权利和自由。责任与义务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的道德基础。重视道德责任,实际上是重视塑造人的心灵秩序,以此为中介,建立人类社会的运行秩序。马志尼认为责任能遏制扭曲的权利、膨胀的物欲的泛滥,实现人类真正的幸福。道德责任既能为社会与人类的永存与发展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又能对人类文明进化与社会化程度作出质量上的规定。

3、责任教育是社会发展向人类提出的要求

中国历来重视对年轻一代的责任教育。中国很早就把教育的目标确立为"修身、持家、治国、平天下"。孔子的"当仁不让",孟子的"舍我其谁",张载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李大钊的"铁肩担道义",不仅是中国历代知识分子的信仰,更是他们崇高历史使命感的人生实践。

当前,我们已经进入到了一个高科技社会。我们对现代技术系统的结果,"即大规模发生的事情难以考察,强大的事情难以管理,复杂的事情难以理解。" 因此,"出现了把道德责任视为困难的倾向"。[15]因为高科技本身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可以很好的为人们提供方便的服务,甚至可以推动人类的和平与发展;但是,另一面,它也同时给人类带来了环境污染、技术依赖等副面的后果。为了消除这些问题,确保全球可持续发展,罗马俱乐部认为,提高人的素质的核心是建立人民对全球发展的责任感,也即人们在思考和采取行动前,要以世界的发展为前提,而这种责任要从青年抓起。所以,早在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会生存》这一报告中,就确定教育发展的方向之一,是使每个人承担起包括道德责任在内的一切责任;1989年该组织将"面向21世纪的教育"国际研讨会的主题确定为"学会关心",呼吁一种道德关怀与道德责任。199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了首次世界高等教育大会,明确提出,高等教育首先要"高素质的毕业生和负责的公民"。2001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引导每个公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

三、对中国高校德育责任教育的启示

1、中西方高校责任教育的比较

中西方学校德育责任教育各有长短。西方主要国家学校德育基础是建立在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之上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强调的是人的自由、独立和自我发展。与其自由的经济社会基础相适应,又建立了相当完备的法律制度,以保护个人的自由和经济社会的自由。在这里实际上非常明确地体现了自由与法律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以及选择与责任的统一。学校德育责任教育则是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向学生传输自由与法律、权利与义务、选择与责任的统一性。 这种道德教育有两个好处,一是学生不仅是在明确自身权利,特别是明白自己对道德具有选择权的条件下来接受教育,而且是在自己明确要对自己作出的选择负责的条件下来接受教育。因此,在教育过程中学生具有较大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创造性;二是学校德育的目标和要求同主流社会价值以及社会规则的要求相一致,能够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但是,其不利的一面在于,价值观和德育内容的选择,容易出现偏差,甚至是错误。个人主义容易导致享乐主义,道德处于社会的边缘化地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代沟问题日益加深。这表明,西方主要国家在青年道德教育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与西方主要国家的学校德育不同,我国学校德育责任教育的重点是培养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精神。集体主义原则是中国德育的核心。在学校具体道德教育中,以道德知识教育为主要内容,以灌输和自省为主要方法,注重自我教育、自我修养。中国德育的目标体系以集体主义为核心,是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有着儒家深刻的大一统文化背景,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约束力。这种教育的好处:一是具有丰厚的儒家传统文化背景,有利于民族道德文化的认同;二是相对于现实经济社会文化的具体实践具有一定的超然性,有利于人们对人类自身及其环境的终极关怀思考,具有了世界性的道德价值。但是也应看到,过分强调传统,缺乏对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随机应变的灵活性。特别是在人的个体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对财富的追求成为整个社会最大诉求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在构建现代学校德育教育中,还没有寻找到传统与现代结合的平衡点。

中西方学校德育责任教育的经济和文化基础有较大差异。任何社会的文化都是该社会经济状况的反映。中西方教育包括学校德育的差异是同各自的经济基础和文化背景有一定联系的。目前,大家都比较公认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民众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凭此便认为西方国家学校德育教育要比中国好,实际上并非完全如此。我们认为,西方主要国家的经济优势和文化背景优势是产生这种错觉的主要原因。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社会条件下,民众的主要精力不在集中于谋生,精神生活成为他们的重要追求。西方的传统人文背景、民众的高文化素质以及发达的宗教体系,为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创造了条件。这就为西方主要国家实行全面主义(日本是全面主义和德目主义)的学校德育教育模式奠定了基础,从而显示出了学校德育的有效性。然而在中国,谋生还是人民群众的主要追求,民众的普遍文化水平不仅相对较低,而且还有较大差异。整个社会的文明素养还不可能达到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因此,尽管我们学校德育付出了劳动,社会的影响还是给予了较多的抵消。

2、中国高校开展责任教育的对策

首先,高校德育思想要作出实事求是的转变。道德具有历史性,更具有现实性,道德教育需要为现实服务。那么,我们面临的现实社会又是什么样的呢?目前,我国有13亿人口,其中有9亿是农民。在改革开发以来,原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实质是国家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农村个人私有制。2001年度,全国共有城乡劳动力中,只有十分之一多的劳动力真正在从事集体经济。其他大部分劳动力在从事私营、中外合资、独资或其他经济单位的工作。

因此,我们的社会尽管还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国绝大多数公民已不再属于集体,而是在肢解了的原来的共同体,使得人们成为在市场经济当中追逐独立的个人利益的个体。"这个过程正在今天的中国处于逐渐展开的过程当中,也就是群体的消亡之中,建立在群体基础之上的集体主义、群体主义同时处于衰亡,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16]个人在成长之中,个人主义也在发育之中,在这样一个时代,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法律和个人的权利结合起来。"[17]

这样的时代背景,为高校实施责任教育创造了条件。为此,学校德育的思路和做法应当同这种社会现实相适应,否则,要么我们是在做无用功,因为整个社会已经发生了变化,我们的德育还在用原有的、教育者本人都不认同的道德教条来对学生灌输;要么是在误人子弟,因为我们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的道德同现实社会格格不入,影响青年的社会化进程。

其次,高校德育要同社会协调。道德教育说到底是道德实践教育,尽管中国学校德育以德目主义为主,却不妨碍学以致用。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途径是学校德育同社会道德协调,即走学校德育的全面主义道路。要走好这条路,一方面,学校自身要认清社会现实,认清道德主体的现实,不做无用功;另一方面,就是既要在教育实践上适应于社会道德状况的变化,又要使德育教育目标和道德水平处于社会道德水平的相对高度,使学校德育教育同社会主流道德观相一致。引导学生选择接受水平较高的并与社会需要相协调的道德,勇于承担道德责任。

第三,高校德育要遵循教育规律。对中国的学校德育教育来说,道德教育既是道德理论教育,也是道德实践教育。不论理论教育还是实践教育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可循。这些包括道德认知规律、道德需要规律、道德实践规律以及道德教学规律等,在这方面,西方主要国家,特别是美国学校德育责任教育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在这里,我们想特别强调的是,要争取改变道德教育的"高大全"形象,即在道德教育中,认为道德教育的地位越高越好,道德层次的水平越高越好,道德教育的内容越全越好。要实事求是地看待学校德育的地位,科学的确立道德教育的层次,悉心选择道德教育的内容,运用科学的道德教育理论和方法来实施学校德育。反对学校德育教育中的两种倾向,一是无所事事或无能为力的观点,二是过高地估计学校德育的作用。

[1][2]发达国家教育改革的动向与趋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23页,286页,232页,

[3]教育学文集·法国教育改革.第227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

[5][6]教育学文集·日本教育改革.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第 51页,62页

[7][8][9]杜威教育论著选[M].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406页,105页,95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2-153页

[11]马志尼著,吕志士译:《论人的责任》,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01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卷 ,第137页

[13]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商务印书馆 1979版,第157页

[14]雍自成《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1998.1

[15]高兰·斯考特 原载《高校理论战线》19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