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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论文范文

国家审计论文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1篇

(一)审计私有云的概念审计私有云指的是根据云计算的基本架构,实施满足数据存储、分析等等审计工作需求的云计算服务。通过审计私有云的作用,可以有效实施审计资源的信息化运作,确保国家审计的硬件资源、信息资源、软件资源等向云存储方面迈进。从业务流程的角度讲,审计私有云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审计资源的存储、分析、开发等流程和审计业务的申请、对答等流程。从审计业务角度讲,审计私有云可以分为存储云及分析云等两大方面的内容,二者密切相关、不可分割,共同组成了审计私有云。

(二)审计私有云特点审计私有云最大的特点是提升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具体而言,工作人员在处理审计业务时,仅通过计算机接入审计私有云入口,私有云就会自动为其提供云计算服务。开展审计私有云业务,只需构建一项可以将各项审计资源纳入其中的系统,通过设立审计对象、数据模型、分析、报告、疑惑等相关审计模型,就可实现审计的工作的自动化及智能化,最大限度地提升审计工作效率。

二、审计存储云在国家审计中的应用

(一)审计存储云业务流程审计存储云是审计私有云的第一大内容。现在,大部分被审计单位都在实施信息化改造。因此,以数据为具体表现形式的审计信息无论从规模上还是质量上都在不断增强,数据总量呈现出翻倍增长的趋势。因此,审计技术及方法如何适应信息化及数据化的需要,使得大量审计数据得以有效规划、采集、存储就变得尤其重要。审计存储云就是一种能够有效解决国家审计署以及省、市、县审计局数据存储问题的云计算平台。具体而言,各基层审计单位可将自有的多项审计数据统一交由省级云计算平台管理,并由省级云计算存储平台运营商负责管理,各省级云计算存储平台再统一将统计数据交由国家审计数据中心。为此,国家审计数据中心和省级审计数据中心就形成了审计存储云。各基层审计单位无需投资或者以低成本的投资就能通过审计存储云获取更多的云计算存储服务。

(二)审计存储云模式的优势和以往的审计数据存储方式相比,审计存储云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大方面:1.审计存储云使得大量数据得以安全有效存储。传统模式下的审计数据存储往往采用单一一台PC机或数据服务器的形式。服务器容量大小、数据操作人员的管理等都对存储规模构成了制约。然而,审计存储云的出现改变了以往的不利态势。现在,基层审计局和相关工作人员无需为服务器的容量、安全性和成本担忧,这些问题都被省级审计数据中心和国家审计数据中心等云端解决。云端将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数据、法规政策文件、图片、影像等统一管理,并适时更新,通过审计存储云中的数据分析工具,将数据根据时间、地域和行业等多维度进行切片分析、整理,形成审计业务数据目录,向审计人员提供审计数据服务,实现海量数据的安全、有效存储和利用。2.审计存储云促使审计数据资源共享。传统的数据存储方式下,基层单位数据存储各自为政,审计数据集中在单一的服务器里,无论是规模还是质量都受限较大,严重制约了审计数据的资源整合,使得审计工作效率大为降低,不利于审计工作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审计存储云建立后,省级区域或全国性的审计数据全部集中到云端,数据存储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质量上都得到大力优化,此外数据基础设施性能也较以往大为提升。审计数据统一存储、管理,审计数据资源可根据需要动态扩展和分配,避免了以往一些单位资源严重不足而一些单位资源大量闲置浪费的问题。

三、审计分析云在国家审计中的应用

(一)审计分析云业务流程审计存储云建立之后,海量的数据必须要求极强的数据分析能力,如果还是通过以往较为单一的模式进行数据分析,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审计存储云的要求。这就要求建立审计分析云。审计分析云的主要任务是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数据分析方面的服务。这些服务包括诸如常规性审计项目分析、临时性审计分析等方面的服务。审计分析云的建立为审计工作人员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具体而言,审计工作人员并不需要知晓相关技术方面的情况,只需提出审计分析要求,审计分析云就能及时有效地为工作人员提供数据模型、分析结果等等。审计分析云主要包括以下业务流程:首先,相关工作人员依据自身业务需求,向审计分析云提出数据分析申请。其次,审计分析云根据相关目录指引向审计数据云提出数据分析要求。第三,审计数据云接收申请后,将数据云中已有的业务数据和基础系统分发到审计分析云的一体机中。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2篇

据《周礼•天官》对宰夫职能的相关记载:宰夫“掌治——以考百官府群都具鄙之治,乘其财用之出入,凡失财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诏冢宰而诛之。其足用长财善物者,赏之。”意思是说宰夫按照规定,考核百官府群都具鄙的政绩,计算复核他们的财用收支,凡是那些造成财物损失,伪造作假的,应按照法规由冢宰对其严格处罚,而对于那些财政充足,善于管理财物者则给予奖赏。这些叙述具有典型的审计意义,表明了宰夫一职是一个具有审计性质的职位。虽然当时审计工作只是宰夫具体职务的一部分,还要监察业务,审计与监察没有分离开来,那么宰夫其实并不是独立意义上的国家审计官员,但是这个时期的宰夫是独立于会计部门的,这是非常伟大的进步,宰夫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虽然级别地位较低,只是一位下大夫,但是却可以对中大夫的司会进行审计监督,一旦发现司会存在差错和舞弊,应上报大宰由大宰加以处理,这就是审计监督行为。因此,我国大多学者认为,宰夫执行的工作是我国国家审计的萌芽状态,宰夫一职的出现不仅是我国国家审计的起源也影响着后世审计的发展。不可否认的是《周礼》所记载的西周社会,对我们研究西周官制,进而发现国家审计的起源,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关于国家审计是否起源于西周的争论也就出在对于《周礼》的相关争论上。

第一是关于《周礼》的成书年代的争论,20世纪上半期,多数学者在研究《周礼》的成书时代时,首先依据的就是传统经学所认为的周公作《周礼》的观点。按照这种观点,《周礼》是周公制礼作乐时创作的典籍,因此《周礼》反映的就应该是西周时期的职官与制度。还有就是标题中的“周”字,以及开篇中的“王”,因为周天子是称王的,所以就认为《周礼》成书年代是周朝。但是,郭沫若先生在《周官质疑》当中指出,从金文中选取了卿事寮,大史寮,诸侯诸监等二十项官职,并与《周官》(即《周礼》)中的官职做了比较,结论是这二十项官职虽然和《周官》中的官职略有相同之处,但是其骨干却是截然不同的,因此,郭沫若先生否认了《周礼》是由周公所创作的观点。另外,郭沫若还指出,春秋末期以来才有私人著书之事。这是从另一个角度指出,《周礼》不可能出于春秋以前。因此就不能依据《周礼》所记录的官职就推断出国家审计起源于西周。

第二是《周礼》所反映的西周社会情况的可信程度的争论,《周礼》是在西汉初期被发现,直到王莽时期才公诸于世,这是多数学者认为王莽篡汉改制的主要理论依据,所以历史上有学者认为《周礼》是王莽为改制而使人编造的。另外,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在辞官后隐退期间曾整理《尚书》,秦汉期间,流传于世的《尚书》只有二十几篇,被称为《今文尚书》,到汉武帝末期时,鲁共王为扩建宫殿,在拆除孔子老宅是在其墙壁中发现古字《尚书》,被称为《古文尚书》,孔子的后人将其整理后收录于《十三经注疏》,其中包括《周官》一文,而在《今文尚书》中无《周官》一文,因此,历史上也就有人将《周官》称为伪作。再有,《左氏春秋》又名《左传》是由春秋末期鲁国左丘明所著,书中也出现了一些官职的名称,其中包括宰夫,也就是我们认为的审计的起源。比如在《左传-宣公二年》中出现的“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肠熊蹯不熟,杀之”意思是宰夫烹饪熊掌不熟,而被晋灵公杀了,此外还有两次出现“宰夫”,都是表达的类似于一个厨师的职务,而不是我们在《周礼》中认为的类似于审计的官员职务,西周初期与春秋时期相隔大约400年,虽然在历史上不同时期同一官职称号的职责与地位等发生变化也是很常见的,但是如果“宰夫”在西周初年为下大夫官职,而到了春秋时期却变成对下人厨师的称呼了,这也是很难理解的,《左传》的可信度较高,那么《周礼》的真实性就要更加受到怀疑了,进而影响到我们对国家审计起源的追溯。

综上,虽然现有资料不能证明《周礼》就是周朝官制的真实反映,却对我们追溯审计起源起了重要作用。历史史实是凝固的、静止的,而历史研究却是波动的、前进的。历史研究本身就是一件见仁见智的事情,关键是要看研究的成果能否贴近历史的原貌,是否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正确认识和把握国家审计起源问题,笔者有这样几点认识:(1)要正确把握古代审计和现代审计之间的前后沿袭承继关系以及古代审计起源与古代会计起源、古代监察起源、古代财政监督起源的关系等。(2)要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来进行对国家审计起源的分析和研究,必须在充分掌握切实可靠的史料的基础上来研究,要使用第一手资料来说明史实,不能人云亦云。(3)要注意把握审计的萌芽、雏形和带有审计性质的活动与完整形态审计产生之间的联系,形成完整意义上的审计起源研究。

作者:郝莉莉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3篇

首先,审计结果公开是审计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必须保证事实确凿、证据充分,处理、处罚的尺度把握正确,所作的审计评价和结论经得起社会公众的推敲。再则,审计机关同其他经济监督机构一样,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自身也需要接受监督,而实行审计结果公开本身也是一种接受监督的方式,而且事实已经证明,这种监督方式是受社会公众欢迎的。可以说,审计结果公开是加强社会各界对审计机关的监督,以及社会认识审计,塑造审计权威形象的有效举措。

其次,审计结果公开是审计整改落实的助推器。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不仅是为了扩大社会影响力,更重要的是扩大社会对审计结果的知情权,便于社会和舆论直接参与监督,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审计结果会给被审计单位产生巨大压力,这种压力将促使被公告单位主动、迅速地去抓好审计整改措施的落实,并促进政府及其部门领导更加重视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通过推动审计决定的执行,促进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整改,也增强了审计的执法力度和威慑力。

第三,审计结果公开是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威信的有力手段。审计结果公开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息需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把政府部门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的有关信息公布于众,揭露公共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让公共财政管理暴露在社会公众的“阳光”之下,促进政府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共财政管理,做到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科学规范。通过审计结果公开,提高行政透明度,借助社会公众监督的力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遏制与惩治腐败,增强政府工作的威望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二、审计结果公开需要把握的几个方面

一是要坚持严谨细致、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结果公开不仅是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同样也是对自己审计质量的检验。审计结果公告必须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公正的基础之上,做到内容“铁”,事实“铁”,确保审计结果公开不出半点差错。公开这样的审计结果才能让人心服口服,被审计单位才会接受,社会舆论才会公正评议。因此,要求审计结果公开不应掺杂主观臆断和人情味,否则,公开就有失公正,失正则有失审计本色。

二是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处理好审计结果公开进程与公开环境之间的关系。审计结果公开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项改革,从当前的环境来看,有三个因素影响着审计结果公开的进程。首先是保密要求对审计结果公开的影响。有关法律法规对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秘密的要求限制了审计结果公开的范围和程度。其次是本级政府是否正确认识审计结果公开的意义,是否敢于自揭其短。审计结果公开将会让政府面临来自社会公众的压力,这种压力让政府在审计结果公开方面总是比较谨慎甚至是非常谨慎。政府是否敢于公开,勇于承担责任,是审计结果公开能否取得突破的重要因素。第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度是否与审计结果公开相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信息沟通的重要平台,但审计所涉及的往往又是一些深层次的信息,会超越被审计对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范围,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是审计机关在审计结果公开中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三、审计结果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

审计结果公开必须以一定的文体为载体,目前在公开实务中基本上采用“审计结果公告”这样一种文书作为文体。从实践来看,审计结果公告不能简单等同于审计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审计范围,被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查出的主要问题,审计处理、处罚意见,被审计对象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可以比较清晰的勾画出审计事项的全貌,也能够比较完整的反映其中的过程和结果。审计结果公开应突出重点,社会公众关注的更多的是大方面的、重要的情况以及其中的问题,对于一些过分细节的东西往往不会过多注意。

审计结果公开程序中有三个关键点必须妥善处理好:一是经过本级政府的批准。不管是上级审计机关委托或者授权,还是审计机关自行组织,都是对本级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的检查和报告,从职能渊源上说本级政府才是真正的主角,因此,审计结果公开须经本级政府批准,赢得本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做好横向的协调沟通工作。审计结果公开不但会涉及到直接的被审计对象和有关单位,而且会在公开后影响到其他政府部门,因此,要与被审计对象和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的协调与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三是正确选择审计结果公开的时点,保证公开结果的时效性。审计结果公开应在审计结论性文书生效后进行,同时还要考虑审计整改的时间。如果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还应考虑复议、诉讼,以及相应结果得到执行的时间。

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的规定,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出版物、互联网、新闻会、公报和公告以及其他形式公布审计结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审计事项,应当选择公开度较大的媒体公开审计结果,如政府公报、新闻媒体、新闻会和固定设施上予以公告;涉及的问题对外公布可能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又必须引起重视、迅速解决的,可以选择公开度相对较小的媒体进行公开,如政府网站,政府组织召开的规格较高、规模较大的会议上进行通报,或在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中公开等。

审计结果公开尚处于一个逐步规范和完善的过程中,随着打造透明政府的深入,审计结果公开必将推动审计事业的发展。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4篇

国家审计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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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5篇

(一)审计存储云业务流程

审计存储云是审计私有云的第一大内容。现在,大部分被审计单位都在实施信息化改造。因此,以数据为具体表现形式的审计信息无论从规模上还是质量上都在不断增强,数据总量呈现出翻倍增长的趋势。因此,审计技术及方法如何适应信息化及数据化的需要,使得大量审计数据得以有效规划、采集、存储就变得尤其重要。审计存储云就是一种能够有效解决国家审计署以及省、市、县审计局数据存储问题的云计算平台。具体而言,各基层审计单位可将自有的多项审计数据统一交由省级云计算平台管理,并由省级云计算存储平台运营商负责管理,各省级云计算存储平台再统一将统计数据交由国家审计数据中心。为此,国家审计数据中心和省级审计数据中心就形成了审计存储云。各基层审计单位无需投资或者以低成本的投资就能通过审计存储云获取更多的云计算存储服务。

(二)审计存储云模式的优势

和以往的审计数据存储方式相比,审计存储云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大方面:

1.审计存储云使得大量数据得以安全有效存储。传统模式下的审计数据存储往往采用单一一台PC机或数据服务器的形式。服务器容量大小、数据操作人员的管理等都对存储规模构成了制约。然而,审计存储云的出现改变了以往的不利态势。现在,基层审计局和相关工作人员无需为服务器的容量、安全性和成本担忧,这些问题都被省级审计数据中心和国家审计数据中心等云端解决。云端将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数据、法规政策文件、图片、影像等统一管理,并适时更新,通过审计存储云中的数据分析工具,将数据根据时间、地域和行业等多维度进行切片分析、整理,形成审计业务数据目录,向审计人员提供审计数据服务,实现海量数据的安全、有效存储和利用。

2.审计存储云促使审计数据资源共享。传统的数据存储方式下,基层单位数据存储各自为政,审计数据集中在单一的服务器里,无论是规模还是质量都受限较大,严重制约了审计数据的资源整合,使得审计工作效率大为降低,不利于审计工作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审计存储云建立后,省级区域或全国性的审计数据全部集中到云端,数据存储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质量上都得到大力优化,此外数据基础设施性能也较以往大为提升。审计数据统一存储、管理,审计数据资源可根据需要动态扩展和分配,避免了以往一些单位资源严重不足而一些单位资源大量闲置浪费的问题。

二、审计分析云在国家审计中的应用

(一)审计分析云业务流程

审计存储云建立之后,海量的数据必须要求极强的数据分析能力,如果还是通过以往较为单一的模式进行数据分析,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审计存储云的要求。这就要求建立审计分析云。审计分析云的主要任务是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数据分析方面的服务。这些服务包括诸如常规性审计项目分析、临时性审计分析等方面的服务。审计分析云的建立为审计工作人员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具体而言,审计工作人员并不需要知晓相关技术方面的情况,只需提出审计分析要求,审计分析云就能及时有效地为工作人员提供数据模型、分析结果等等。审计分析云主要包括以下业务流程:首先,相关工作人员依据自身业务需求,向审计分析云提出数据分析申请。其次,审计分析云根据相关目录指引向审计数据云提出数据分析要求。第三,审计数据云接收申请后,将数据云中已有的业务数据和基础系统分发到审计分析云的一体机中。(见图2)

(二)审计分析云的优势

1.审计分析云可以开展大批量的数据分析业务,极大的提升审计效率。审计分析云建成以后,由以往的单机数据分析转化为云计算下的海量数据分析,其效果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方面都比以往大大提升。与此同时,审计工作人员更加便捷,审计工作人员并不需要知晓相关技术方面的情况,只需提出审计分析要求,审计分析云就能及时有效地为工作人员提供数据模型、分析结果等等。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6篇

一、美国国家审计的基本情况 美国国家审计体制由立法型审计机关和行政型审计机关两部分构成。立法型审计机关包括美国国会所属的审计总署和各州议会、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行政型审计机关包括联邦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监察长办公室和各州政府及地方政府下设的审计局或州政府部门的监察长办公室。 为了适应美国审计管理体制的需要,美国经过不断地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三大体系的审计机构。仅就国家审计而言,其机构包括:美国审计总署、美国监察长办公室和州、地方政府审计局。

(一)美国审计总署。美国审计总署是联邦国会之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构,担负着审查、监督美国联邦政府的所有收入、支出及项目效率、效果的重要职能,向国会直接负责并报告工作。目前,审计总署包括所属各分部在内,共有职员5200多人,其中审计总署本部2700多人,各分部合计2500多人。审计总署设审计长、副审计长各1人,审计长助理4人。审计长由国会特别委员会提3名人选,总统从中确定1人,经参议院表决通过后,总统任命。审计长任期15年,除犯有罪行由国会革职外,不得罢免,副审计长和审计长助理由审计长提名,总统任命。 审计总署除设置人事和行政机构外,在审计长的领导下,还设立两大业务工作系统:一是计划和审计报告系统,由3个局级单位组成;二是审计作业系统,由7个局级业务机构组成(这7个局各设局长1人,局长助理若干人,由审计长任命)。另外,审计总署在国内外设有19个派出机构:其中,国内设16个地区分部(分署),国外设3个分部(分署),在总署审计长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工作。各分部的人事、经费和审计业务都由审计总署直接管理。分部的正、副主任由总署审计长任命,一般职员同政府文职官员一样,由联邦政府人事部审查合格后,批准各部门聘用,报审计总署备案。只要无违法行为,可终身任职。审计总署和分部的经费,由国会预算委员会直接拨给审计总署,统一分配使用。1985年,审计总署的经费预算为3.3亿美元,全年人均经费为6.6万美元。审计业务计划由审计总署统一制定,各分部贯彻实施。审计报告报审计总署审核,经审计长签发,上报国会并公开披露。

(二)监察长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隶属于政府部门,是审查、监督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和经济效果,以及本部门官员行为合法性的机构。美国联邦政府所属的各部门一般均设有监察长办公室,有些州和地方政府所属的部门也设有监察长办公室。联邦政府各部门的监察长,由总统提名经国会讨论任命,负责主持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监察,职位相当于副部长。审计结果,通过部长向总统和国会报告。但是,各部的部长一般不得改变监察长签发的审计报告,若有不同意见,可向总统或国会加以说明。由于联邦政府一些部门的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有的还涉及到驻国外机构。因此,一些部门监察长办公室在各地设立派出机构。 监察长办公室除设监察长1人外,通常还设有副监察长和监察员若干人。他们按照监察长的指示,协同开展审计活动。监察长办公室所有人员的聘用与解聘均须经监察长批准,监察长职务基本上是终身制,除非由国会或州议会投票表决同意,任何人无权罢免其职务。

(三)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是直接向各州和地方的议会负责,有权对该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任何官方事务或与政府有关的事务进行审查、监察的审计机构。 各州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州长任命,负责对州政府各部门的业务进行审计;州下属的地方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地方政府行政长官(如市长)任命,负责该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业务审计。各级政府审计局所从事的部门审计,有时可能会与州议会或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产生重复审计的现象,因此需要搞好协 调工作。有些州政府不设审计局,政府部门的审计工作由驻州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负责进行。

美国国家审计由美国审计总署来执行,其主要职能是:(1)、颁布、修订联邦政府审计准则;(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计划;(3)、协助国会监督联邦政府的规划与项目预算的执行;(4)审计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拨款事项及其有关的各种业务;(5)、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6)、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果;(7)、国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总署除了完成上述传统的审计任务之外,更多地开展管理评价、政策评估以及为国会面临的各种行政系统施政方面的复杂问题提供研究报告,更多地担当咨询建议者的角色。

二、美国国家审计的几个特点

(一)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审计总署隶属于立法部门,向国会报告工作。对总统及其下属的行政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其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任命规格高。如,先由国会提出3名审计长候选人,总统确定其中一位再交参议院选举,根据参议院最终选举结果,由总统正式任命审计长。二是审计长任期时间长。审计长不因政府更迭和国会换届而易人,任期为15年。三是不得随意罢免审计长。只有具备参、众两院联合提议和总统签署命令这两个条件,才能罢免审计长。四是审计长工薪待遇高。为排除外来压力影响,保障审计长享受高于一般部长的待遇,审计长退休后仍拿全薪。五是经费单列预算。审计总署的经费,由国会单列预算予以保证。六是由审计长自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影响。由于美国政府对审计总署和审计长赋予了较高的权力和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较高的待遇,所以审计部门可以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对保证审计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州的国家审计部门与联邦审计总署在独立性方面基本一致。

(二)审计的计划性强。美国审计总署十分重视审计的计划性。他们的战略性审计计划是一管几年的计划,审计重点一般把“揭露浪费、欺诈、滥用权力和管理不善”当作重点,有时还把促进政府部门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以及减少联邦赤字,促进政府加强会计责任和关注工作成果等当作重点。根据战略性计划,提出年度审计计划方案。美国审计总署工作量的80%是国会和国会委员会根据审计战略计划要求审计署安排的,其他20%是审计长根据总体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安排的。

(三)审计工作效率高。美国国家审计在1970年前,还完全是人工审计;到1980年前后,各级审计部门逐步配备了计算机,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经过10多年的努力,现在美国国家审计人员已经完全掌握了计算机审计技能,从而使审计工作效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四)审计处理由几个机构配合进行。美国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经济问题的处理是由几个部门配合进行的。

第一,对于触犯刑法的,审计总署要把所有文件资料移交给监察长,请监察机构提起公诉。如果监察长认为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则由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监察长再决定是否起诉。第二,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非刑事问题的处理,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严重损失浪费现象或管理不善等问题,审计总署需做出包括审计结论和建议的审计报告,并在必要时由国会参、众两院召开听证会,在会上公开审计报告。

三、改善我国机关审计的几点启示 通过对美国国家审计情况的考察,对照分析我 国审计机关的实际情况,从中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强化我国审计机关独立性。我国对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下级审计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现行的这种审计管理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如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名义上是上级审计机关和地方政府双重管理,实际上完全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问题非常严重,审计机关已丧失了独立审计的条件。这对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影响较大,审计查出的一些问题,很难及时、完全披露,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机关的权威。因此,建议将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适当进行改革。即在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管理体制暂时不变的情况下,将省以下审计体制改为垂直管理。这样改动后,省以下审计机关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直接领导,从而增强省以下审计机关的独立性。这样,有利于省以下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权力,更好地发挥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作用。

(二)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已越来越多地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工作。如果审计机关还停留在人工审计的水平上,就远远跟不上现代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力争在短期内使部分审计人员学会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逐步使绝大部分审计人员都能学会和熟练掌握现代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几年来,我们厅在推广应用计算机方面虽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熟练程度也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大多数人仍停留在最简单的打字、列表水平,真正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尚需付出艰辛的努力。

(三)加大审计结果公开披露的力度。我国的审计法规虽然规定了审计结果中以对外公布,但实际操作时一般只向政府或人大报告以及发送被审计单位,而向社会公布的极少。今后似应考虑选择合适的新闻媒体,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这样既可以用社会舆论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又可以因审计结果需要公开披露而促使审计机关对开展的审计工作更加认真,更加谨慎,更加重视审计质量。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审计权威,加大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近年来,在披露大、要案方面,国家审计署已经迈出了一大步,为我们做出了表率。我们也应积极努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消除疑虑,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的移交,不能一味顾及情面。否则,我们的审计权威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大打折扣。

(四)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古人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就是说只有周密的计划才能保证事情的成功。我们的审计机关年年也都制订计划。但相对美国审计机关来说,这种计划缺少战略性、宏观性和可操作性。美国的审计计划既有一管几年的战略性计划,又有分年度的滚动性计划。

他们计划的提出既需同国会沟通,又要与被审计单位联系,还要向有关专业人士征求意见。由于立足长远,又切合实际,因而操作起来往往事半功倍。这正是我们可资借鉴之处。我们应该力争改变目前“临时打快拳”的做法,减少计划的随意性,把长远目标与年度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之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为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服务。 (五)加速培养现代化审计人才。纵观美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我们不难看出,美国之所以能走在世界前列,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得益于优秀人才的培养与使用。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国家审计;报告制度;规范

2004年6月,审计署公布了最新年度政府审计,大批案件被曝光,十多个部委被点名,在社会上引起风暴般的效应。本来,国家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然而,如此不留情面地揭发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的问题,触动体制痛处,这还是第一次。此次国家审计结果的公布及此后产生的争议,也引发人们思考:国家审计结果为什么要向社会公布、如何向社会公布?笔者就此问题发表拙见。

一、国家审计报告制度的特点

由于审计对象不同,政府和民间的审计报告制度也有不同之处,从理论上看具体表现如下:

(一)依据的法规不同。国家审计的主要对象,依据《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必须接受审计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国家事业组织;其他应当接受审计的部门和单位,以及上述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人员。他所依据的主要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实施审计工作。而民间审计的主要对象是盈利单位,他所依据的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实施审计工作。因此,政府和民间的审计对象不同决定了它们在法律上的立足点也不相同。

(二)审计报告的程序不同。由于政府和民间的审计的性质不同,政府审计是一种代表人民意志的审计活动,而民间审计则是代表相关利益集团利益的审计活动。因此,它们的程序也各不相同,前者是按行政程序来进行的,而后者则是按法律规定程序和民间惯例来进行的。

(三)审计报告的内容不同。国家审计的内容是这些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接受审计监督的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接受审计监督的财务收支,是指国有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家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的其他各种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财政、财务收支的划分不是截然对立的,在某些方面它们是重合或交叉的。而民间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目前虽然国家审计在法律上就审计结果报告和通报作了大概的规定,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从审计报告的实践来看,尚未有明确的、正式的国家审计结果披露制度。而民间审计则已有一套完整的审计报告体系。

因此,从政府和民间的审计报告制度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国家审计报告制度是有其自身的特点,同时也可以发现,国家审计报告制度还有待建立和完善。

二、国家审计报告制度的前提

国家审计报告的披露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政治文明进步的标志。国家审计结果之所以要公开透明,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一)公共资金和公共资产的委托与受托关系的需要。所谓国家财产,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就是国有资产。我国法律规定,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我国法律还规定,由公民纳税形成的公共资金,使用前必须列入各级政府预算,预算由人民代表批准,预算执行接受人民监督。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审计报告的公开、公告制度是推进政府行为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审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确保审计质量的重要途径。

(二)压缩腐败产生的空间。制度经济学家们认为,腐败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作”,是“利用公共权力达到私人目的”。而腐败者的行为选择是典型的风险决策行为。美国经济学家贝克尔指出,“一些人成为罪犯不在于他们的基本动机与别人有什么不同,而在于他们的利益同成本之间存在的差异。”。而加强监督与制约,尤其是制度化的监督与制约,可以提高腐败行为的条件成本,加大其风险,从而“防患于未然”。因此,只有让监督变得无所不在(将监督对象的活动公之于众),让对权力的制约切实可行(具有独立性和强制性),握有权力的人才不敢越轨,不敢伸手,因为“伸手就被捉”。

(三)消除制度性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在行政领域,下级“糊弄”上级是经常发生的事。下级敢于大胆“糊弄”上级的根源之一是行政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制度性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不但存在于市场交易领域,也广泛存在于行政领域。上级虽然在权力上占优势,在信息方面,下级却占定了绝对优势;下级虽然在权力上受制于上级,但却可以通过封锁与扭曲信息“糊弄”上级。因此,解决制度性信息不对称问题应当从制度建设方面下手,审计监督制度以及审计结果披露制度是最为真实、有效的一种方法。

三、当前国家审计报告制度的缺失问题

在我国,审计结果公告方式尚处在探索阶段,因此国家审计报告制度从理论和实践角度看也处在形成过程中,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跟不上国际审计发展的要求。审计结果公告在世界上已是一种通行的制度。美国会计总署在向国会提交审计报告后,稍隔一段时间就会将审计报告分发给更广泛的部门和单位包括舆论宣传部门。此外,还定期编制《会计总署报告目录月刊》,分发给每一位国会议员,该月刊在《国会大事记》上转载,使任何人都能够看到。会计总署还设立情报资料办公室,协助审计长回答各方咨询。德国联邦审计院将年度审计报告递交议会、参议院及联邦政府,同时召开新闻会,由审计院长将年度审计报告有关重点公布于社会。这种做法将审计监督与新闻监督结合在一起。日本会计检查院将审计报告送内阁呈报国会的同时向国民发表。上述国家的国家审计事业发展走在世界前列的原因之一就是执行较为完善的审计公告制度,我国的国家审计事业正在摸索中成长,应该借鉴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

(二)审计披露范围小,限制多,操作难度大。在我国的审计实际工作中,审计机关对审计结果的通报和公布制度执行得不够,工作相对滞后。主要是因为:其一,《审计法》没有把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作为审计机关法定义务,审计机关在可以公布也可以不公布审计结果、公布什么公布多少审计结果中有所选择,同时,出于对审计结果是否全面、客观、公正的担心以及对因公布审计结果给自身带来影响的不可控,审计机关具有明显的选择倾向。其二,《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有关规定”的理解,虽然有许多审计结果并不属于应当保密的范围,但由于规定不具体明确,也导致了审计机关在公布审计结果方面的倾向性选择。在《审计法》和《审计准则》中要求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布,但审计结果公告的立法基点是“可以公布”而不是“必须公布”。在紧随其后的一系列严格的审批程序中,又对公告内容作了严格的限定,基本上是由政府来决定。由政府来决定将政府的哪些问题公布于众,这就不是审计机关可以左右的了。(三)审计机关的风险和压力增加。审计机关一方面顶着压力公布了审计结果,一定程度上赢得了社会的支持,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必然将目光集中于审计结果的处理上。2002年的审计署审计报告首次向社会公开解读,李金华审计长称此报告在内容上跟以往的相比,“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被审部门没有增加,违规资金总量变化不大,但社会反响“出乎意料”。多数媒体称此报告引起了“审计风暴”,2003年也被称为“审计元年”。原因之一是审计报告的首次公开亮相,而更重要的是,此次报告涉及的对象是国务院各大部委,人民拭目以待政府怎样解决报告中指出的问题。

审计结果难以执行的问题由来已久,若将审计结果公告而执行情况仍不尽如人意,那么审计的权威性就有被破坏的危险,久而久之会失去社会公众的关注和信任,这对审计机关来说也是一种风险。

(四)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目前,我国国家审计标准不明确,审计责任不清晰,法律环境不健全,审计管理体制不完善,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信息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审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国家审计人员的主要执业风险主要是来自行政部门的处罚,一般没有直接的经济损失,有时责任不清,根本无足轻重。而由于出具不实审计意见而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例并不多见,处罚力度明显过低。这就导致了国家审计人员的权力寻租成本不高,因此,从成本效益原则考虑,国家审计人员有时会选择与被审单位合谋。因此,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国家审计报告制度。

(五)审计结果披露过程中的责任认定问题。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中,很多情况下审计工作是单方面进行的,一旦发现问题向有关部门汇报,这些问题不需要对外公布,责任也由审计部门认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审计工作面对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如审计结果披露问题、官员经济责任不明且多用集体决策掩盖个人责任、问责制下的官员责任划分问题等。因此,引入申辩机制是政治文明的体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

四、完善国家审计报告制度的思考

国家审计报告的披露是政治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的要求。如何披露国家审计结果以及披露后的后续问题的解决,值得我们深思。

(一)应当加强国家审计报告披露的规范。根据《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的规定,国家审计报告的总体格式规范主要有以下几点:(1)报告应当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报告内容、审计组组长签名、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出报告的日期等五个部分;(2)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事项的主要内容和时间;(3)审计报告的主送单位是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4)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承诺情况,实施审计的有关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审计定性、处理、处罚建议,对被审计单位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对审计结果披露的总体格式规范作出明确具体规定的同时,还应当建立起有效的国家审计监督机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审计结果披露程序,全面实施各种程序和规范,确保国家审计结果得到合理披露和全方位披露。

(二)建立监管国家审计的专门机构。目前在国外,已有很多国家在议会内设立了专门监管最高审计机关的委员会,其任务主要是详细审查审计报告,核实审计资料、审计证据、审计建议,审查后就审计机关对政府活动的审计情况向议会提出他们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这种委员会很有必要。如果这个委员会设在人大,则是我国行政型审计模式向立法型审计模式转变迈出的第一步。监督的模式应该是渐进式的。所以我们建议在设立监管委员会的初期,采取从审计机关的预算和账目开始对国家审计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批国家审计机关的经费预算和划拨。待条件成熟后再成立专门负责处理与国家审计相关的事务——审查审计报告并提出意见等。

(三)实行国家审计公告制度。审计公告制度是国外的普遍做法。从根本上说,国家审计的真正委托人是人民,国家审计机关要向人民负责,并将审计结果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或召开新闻会、发表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告制度的推行是对国家审计人员的有力监督,它对审计工作和审计的客观公正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向社会公布的审计报告必须保证事实确凿、证据充分,所作的审计评价和结论经得起社会公众的推敲,处理、处罚的宽严尺度把握正确。这就从客观上使审计机关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自身也受到监督,这必将对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在我国,国家审计署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建立审计公告制度,先搞试点,然后在整个审计系统推行。事实已经证明,这种监督方式是极受社会公众欢迎并得到好评的。所以对审计公告制度一定要推行下去。我们建议修改审计法时将现行审计法中关于审计公告的规定从审计机关的法律权力改为法律义务,具体说就是将审计法中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改为“应该”公布审计结果。

(四)审计失败的治理根本。鉴于国家审计的寻租活动大都属于被动之举,是为了留住客户、保持市场份额而做出的无奈选择,因此,治理审计失败的根本在于治理被审单位的财务欺诈,而治理被审单位财务欺诈的根本则在于治理市场,因为在一个有效运行的市场中,内部信息会很快为市场所消化,被审单位所寻求的租也就很快会消散。此外,还应该加大被审单位的寻租成本,使其寻租的代价大大高于所能得到的收益,迫使其主动放弃寻租行为。

(五)国家审计应引入申辩机制,以解决官员责任不清问题。申辩是指对受人指责的事申述理由,加以辩解。申辩机制是通过给当事人申辩的机会而形成的机制,它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民主政治精神,因此,值得提倡和推行。

目前很多机关针对审计报告暴露出的问题,通过媒体进行申辩的方式是不正规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人代会介入,对行政任命的官员激活惩罚和问责机制,而后再由当事机关在人代会、相关的政府间协调机构或行政复议机构中进行申辩,最终将所谓集体决策的问题落实到主要责任人身上。如果涉及法律问题,则要激活司法程序。

已故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先生对中国历史上国家审计和会计的状况与国家的治乱兴衰的关系用一句话十四字做了总结:“天下未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因此,建立和完善国家审计报告制度有助于加强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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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时展.国家审计的本质[J].当代审计,1993,(2).

[3]周盕.学者呼吁审计引入申辩机制解决官员责任不清问题[N].香港大公报,2004-07-17.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8篇

首先,审计结果公开是审计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必须保证事实确凿、证据充分,处理、处罚的尺度把握正确,所作的审计评价和结论经得起社会公众的推敲。再则,审计机关同其他经济监督机构一样,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自身也需要接受监督,而实行审计结果公开本身也是一种接受监督的方式,而且事实已经证明,这种监督方式是受社会公众欢迎的。可以说,审计结果公开是加强社会各界对审计机关的监督,以及社会认识审计,塑造审计权威形象的有效举措。

其次,审计结果公开是审计整改落实的助推器。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不仅是为了扩大社会影响力,更重要的是扩大社会对审计结果的知情权,便于社会和舆论直接参与监督,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审计结果会给被审计单位产生巨大压力,这种压力将促使被公告单位主动、迅速地去抓好审计整改措施的落实,并促进政府及其部门领导更加重视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通过推动审计决定的执行,促进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整改,也增强了审计的执法力度和威慑力。

第三,审计结果公开是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威信的有力手段。审计结果公开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息需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把政府部门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的有关信息公布于众,揭露公共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让公共财政管理暴露在社会公众的“阳光”之下,促进政府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共财政管理,做到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科学规范。通过审计结果公开,提高行政透明度,借助社会公众监督的力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遏制与惩治腐败,增强政府工作的威望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二、审计结果公开需要把握的几个方面

一是要坚持严谨细致、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结果公开不仅是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同样也是对自己审计质量的检验。审计结果公告必须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公正的基础之上,做到内容“铁”,事实“铁”,确保审计结果公开不出半点差错。公开这样的审计结果才能让人心服口服,被审计单位才会接受,社会舆论才会公正评议。因此,要求审计结果公开不应掺杂主观臆断和人情味,否则,公开就有失公正,失正则有失审计本色。

二是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处理好审计结果公开进程与公开环境之间的关系。审计结果公开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项改革,从当前的环境来看,有三个因素影响着审计结果公开的进程。首先是保密要求对审计结果公开的影响。有关法律法规对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秘密的要求限制了审计结果公开的范围和程度。其次是本级政府是否正确认识审计结果公开的意义,是否敢于自揭其短。审计结果公开将会让政府面临来自社会公众的压力,这种压力让政府在审计结果公开方面总是比较谨慎甚至是非常谨慎。政府是否敢于公开,勇于承担责任,是审计结果公开能否取得突破的重要因素。第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度是否与审计结果公开相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信息沟通的重要平台,但审计所涉及的往往又是一些深层次的信息,会超越被审计对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范围,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是审计机关在审计结果公开中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三、审计结果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

审计结果公开必须以一定的文体为载体,目前在公开实务中基本上采用“审计结果公告”这样一种文书作为文体。从实践来看,审计结果公告不能简单等同于审计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审计范围,被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查出的主要问题,审计处理、处罚意见,被审计对象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可以比较清晰的勾画出审计事项的全貌,也能够比较完整的反映其中的过程和结果。审计结果公开应突出重点,社会公众关注的更多的是大方面的、重要的情况以及其中的问题,对于一些过分细节的东西往往不会过多注意。

审计结果公开程序中有三个关键点必须妥善处理好:一是经过本级政府的批准。不管是上级审计机关委托或者授权,还是审计机关自行组织,都是对本级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的检查和报告,从职能渊源上说本级政府才是真正的主角,因此,审计结果公开须经本级政府批准,赢得本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做好横向的协调沟通工作。审计结果公开不但会涉及到直接的被审计对象和有关单位,而且会在公开后影响到其他政府部门,因此,要与被审计对象和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的协调与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三是正确选择审计结果公开的时点,保证公开结果的时效性。审计结果公开应在审计结论性文书生效后进行,同时还要考虑审计整改的时间。如果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还应考虑复议、诉讼,以及相应结果得到执行的时间。

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的规定,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出版物、互联网、新闻会、公报和公告以及其他形式公布审计结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审计事项,应当选择公开度较大的媒体公开审计结果,如政府公报、新闻媒体、新闻会和固定设施上予以公告;涉及的问题对外公布可能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又必须引起重视、迅速解决的,可以选择公开度相对较小的媒体进行公开,如政府网站,政府组织召开的规格较高、规模较大的会议上进行通报,或在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中公开等。

审计结果公开尚处于一个逐步规范和完善的过程中,随着打造透明政府的深入,审计结果公开必将推动审计事业的发展。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9篇

一、审计报告的撰写原则

(一)面向用户,坚持实用性原则

伴随着全面改革的推进,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越发显著和不可替代,审计报告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面向用户趋于多样化,因此,报告谋篇布局要考虑不同的阅读对象和使用者。审计报告要发挥切实作用,而不能只存在于形式上,审计人员从审计实践中得到大量宝贵的成果,经过深度分析和总结,得出阅读者工作和生活中需要的重要信息和客观论断,只有将其体现在报告中,才能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得以充分利用,因此报告撰写必须考虑实用性。

(二)针对重点,坚持建设性原则

全面深化改革必然要摒弃与改进弊端缺陷,完善体制机制。审计报告要分清重点,抓主要矛盾,深入剖析,事实判断和整改建议要具有建设性,方能彰显审计工作的突出价值。尤其在审计全覆盖的目标下,审计工作更要有所侧重,目标明确,呈现给国家和人民建设性的成果。

(三)防范风险,坚持前瞻性原则

审计工作服务于国家治理,要立足国家战略,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当前审计机关以减少国家财政资金损失,优化管理为目的,已将审计监督工作关口提前,在审计报告中同样要关注国有资金管理中的风险,提出具有苗头性、前瞻性的问题和建议。(四)加速改革,坚持创新性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审计监督对象和审计环境将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审计机关要适应这种体制机制的改革,同时还要走在改革的前列,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揭示问题、引领发展、辅助决策等重要职能,审计报告必须在格式、体例、内容等要素方面有所突破和完善,以适应改革背景,服务审计工作和社会发展大局。

二、审计报告撰写形式分类

本文依据“五个机理”,将审计报告按用户不同,分为五类:

(一)揭示问题类审计报告

揭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财政资金运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责,同时,通过审计揭示经济社会中的问题,也是国家审计以问题倒逼改革,发挥自身作用推动全面改革的主要路径之一。揭示问题旨在确定存在的问题的性质、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程度、问题产生的根源及问题所属政策制度的范畴,并以此确定惩戒形式和等级。揭示问题类审计报告的主要“用户”是司法部门或其相关领域的上级主管部门,这类报告宜于交代清楚问题线索、问题量度、法律及政策依据,以期具有足够法律法规说服力,便于相关权力部门进一步查晰和处理。

(二)公众应用类审计报告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的界限,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审计工作要适应新的经济形态,调整监督领域和监督侧重点,在教育、社保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审计监督范围和力度将扩大和加强,这使得国家审计站在民众立场、服务于公众的职能更要充分发挥。服务大众的审计报告专门作为“公众应用”一类来编写显得尤为必要,公众应用类审计报告单独撰写,既要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使大量社会经济发展相关信息和数据供创业者和投资者使用,又便于社会对于审计工作和各类国有资金使用的监督。

(三)决策支持类审计报告

“决策支持类”审计报告的面向“用户”是政府决策部门。审计报告是向决策部门提供重要经济信息、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当前,深化全面改革的新形势下,审计机关服务于国家治理,要协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工作,审计机关以自身实际工作为基础,从微观审计中发现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对审计信息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把握大势,着眼大局提出宏观的系统性建议,及时反映,为加强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四)实务指导类审计报告

审计机关重于追求问题的实质,经常要进行延伸审计,触及基层管理的方方面面,可以在微观审计中总结各地各领域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错误案例,为基层实务部门提出可操作性的改革制度设计和良好治理的建议。因此,国家审计有必要单列一类审计报告为“实务指导类”审计报告,面向“用户”是相关领域的实务部门。这将对于实务部门在干部管理、合规运营、风险管理、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具有指导作用。此类报告可以在下述“监督整改类”审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提炼总结,形成具有共性的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案例集成,针对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每个季度定期。

(五)监督整改类审计报告

“监督整改类”审计报告面向的“用户”是被审计单位。国家审计要通过具体的审计工作来监督有关部门单位是否有效执行相关改革政策,促进政策落实,以发现政策的效果和缺陷。审计机关撰写审计报告要摆正审计机关自身监督者的位置,发表意见要客观,围绕审计目标进行。监督整改类审计报告要给予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正确的鉴证和评价,通过交流意见和整改,保证企业和部门规范运作、提高经营或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不同类型审计报告的撰写特点及完善措施

(一)揭示问题类审计报告:阐述准确深入,篇幅精炼规范

这类审计报告宜于采用标准格式,制定写作基本要求,编写审计报告时必须遵循要求,规范引用法律法规。报告必须突出重点,细致筛选反映被审计对象负有经济责任的事实、性质及严重程度等方面的情况,一般性问题不编入报告。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能包含任何夸大和缩小的内容。在行文用语方面,应逻辑严谨、词语简练、概念准确、措辞适当;在内容表达上应证据确凿、阐述问题深入、内容完整、评价客观公正。清晰阐述被审计对象是否存在内控薄弱点,从而取得涉嫌经济犯罪的线索。要充分挖掘第一手资料背后的问题,采用科学分析方法,做深入剖析,提出说服力强和价值较高的观点与问题。

(二)公众应用类审计报告:扩充信息量,弱化专业性,增强易读性

首先,审计报告要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将审计成果充分利用。从这一点上来讲,我们应该启动民意调查研究,对社会公众的需求和理解进行深入调查。根据需求,在合理范围内,增大审计报告所承载的信息量,丰富审计报告内容。面对社会公众,增强审计报告的透明度,打破审计过程这个“黑箱”。为满足信息使用者的期望,不断完善审计报告的信息内容极其必要。一方面可以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缩小审计期望差距,满足社会公众对决策信息的需求;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审计中获取信息的利用率,实现信息共享、再加工再分析,使审计工作更加深入和全面,在公众的监督下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其次,由于报告的阅读者文化程度、社会阅历和专业水平等存在差异,在公众应用类审计报告中,要注意运用数据对比、图文结合等方法来描述审计内容。晦涩的财务和审计专业术语无法确切地与大众顺利沟通,会降低其可理解性和利用效果;公众应用类审计报告必须考虑报告使用者的理解能力,并且在报告中要突出重点,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具有宏观意义的苗头性问题。此外,还应避免歧义性语言,注意措辞,若扭曲了审计事实,造成煽动不良情绪的后果,将严重影响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三)决策支持类审计报告:立足国家发展战略,提出宏观系统性建议

决策支持类审计报告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被审计者对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经营方针、内部管理规定、制度贯彻的情况,经济决策能力、民主集中制执行、经营实绩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在全面改革的大环境中,政府要承担责任、提升服务和增长目标,需要建立一个可以度量政策效果和具有透明度货币价值的体系,以便更具体清晰地核定各部门成本,承担公共责任,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增长。对数据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评价,以便专注于更高价值的活动。审计机关应拟定一个简单的框架来描述数据资源,控制数据披露过程,说明数据的局限性,对数据核查,控制隐私和欺诈等风险,提高数据的客观准确性。此类审计报告要提供对决策者有价值的信息,针对决策部门关注的事项和问题进行阐述。要对问题定性准确,有前瞻性,评价客观,反映情况用语恰如其分;内容要提示重大风险和制度缺陷,让决策层从审计报告中获取从其他渠道无法知晓的重要事件。因此,审计建议要站在科学发展的前沿,有效发挥审计的“免疫”功能。

(四)实务指导类审计报告:包罗基层事务错误与先进的操作性案例,注重细节层面

实务指导类报告宜于打破以往按照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审计建议的布置顺序进行的“流线型”报告模式,代之以“模块式”报告体例,即将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分成多个模块,每个模块又分成更细小的工作单元来报告。每个工作单元又包括基本情况、审计发现、改进建议和被审计单位的回应等部分,并制作详细的索引目录,既能让读者迅速的找到目录中标注的篇章,又方便读者就其关心的问题集中阅读,从而提升读者的阅读效果。撰写者要提炼审计人员实践获得的典型性成果,整理关键要素,抓住共性特点,总结审计精华,分门别类的加以披露,发表审计意见或评价要原则性强,并点到为止,全面客观概括问题的利和弊,若只强调一个方面,会给阅读者带来误导,使之产生负面效果。

(五)监督整改类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的形成过程要详细,建议要具体监督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10篇

第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是回归权力本质,明确权力的配置逻辑。经过三十年的计划管理、三十五年改革开放的多元混合管理方式,我国社会权力的配置过程和配置效果,依旧存在诸多不科学之处,而其中的关键是国家治理的关键主体——政府在治国理政中,没有完全回归权力本质,在权力配置和监督制约中遵循基本权力逻辑不足,从而使得治理和管理流程陷入了开环状态,在缺少主体自我约束的状况中,权力失范现象较严重。比如说,政府部门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经常强调“一把手全权负责”、“一支笔审批”等;在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中,强调“一票否决”等,这些“一”的存在,一定意义上说明我们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依赖于权力结构中的顶层主体,尤其是部门一把手,但实际上,一把手与其下属中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委托关系,更多的是上下级关系,权力比较集中,分权机制效果不理想。集中的权力容易带来集中的权力失范,甚至腐败,就成为一个大概率事件。因此,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下,首先要搞清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权力主体是且必须是全体社会发展主体,也就是人民群众。据此,应该建立起的制度体系和机制,是能够充分保障人民参政议政、治国经邦的权力制衡体系,政府作为社会权力的执行者,应该以人民大众的基本诉求为核心,确保全部的社会发展主体都能得到相应社会权力,也都确定受到其他社会主体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消除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推动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第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要清晰起来,建立科学的权力监督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治理通过政府治理、市场调节、人民监督等多元途径才能确保有效。因此,我们要甄别政府和市场的权力性质,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消除市场交易规则渗透到政府公共权力运行体系。这其中的关键是要建立透明公开的政府决策、政府行动和政府绩效的公示制度,把政府承担的社会权力及其行动轨迹和绩效放在阳光下,接受全部社会发展主体的监督。而在全部的监督中,国家审计监督应该作为重中之重。第三,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根据社会权力运行和利益分配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动态调整有关的制度体系,创新治理手段,提升治理能力。事物的演化发展是有生命周期的,没有永远的科学,只有不断地创新。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我们不断从实际出发,从社会发展主体的要求出发,对已有制度体系、治理执行的方式和治理绩效进行创新,消除制约权力和资源有效配置、利益公平分配的制度,尤其是公权障碍。

二、国家治理现代语境下国家审计工作的新定位

根据有关国家治理新要求的分析可以知道,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免疫系统”——国家审计体系,也要据此而进行创新,在已有定位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治理的新要求,拓展职能,扩大审计范围,对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公共资源的配置进行全方面全流程的审计监督,以确保最大限度地生产社会财富和最优分配社会财富。具体说来,国家审计定位创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政治治理层面,国家审计要承担推动政府简政放权,做市场所不能做,为人民所不能为的事情,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以确保人民群众的创造性能够得以长期保持。要加强对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权力执行的审核;要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审计监督,尤其要重点审查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和办事公开制度。尤其要加强对政府的绩效审计,促进高效、服务、廉洁的效能政府建立。第二,在经济治理方面,国家审计要承担起经济体制改革效果监督的重任。国家审计要对经济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政策进行系统而全流程的审计监督,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这个全面改革的核心任务能够达到既定目标;要以有效的经济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为中心,加强对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的合规合法审计监督,以促进各种经济成分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障;要以完善统一的市场体系建设为目标,加强对市场竞争规则、垄断规则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以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要以财权事权匹配的原则,对国家财政政策进行有效性审查,以推动建立起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要建立健全对科技体制政策及其执行效果的审计,以促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促进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自主创新不断进步;加强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审查,跟踪评估社会诚信体系,关注金融市场环境,跟踪金融创新,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保障经济安全;加强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的评估,促使政府和市场边界更为清晰。第三,在社会治理层面,国家审计要以公平公正为基本准则和目的,对社会政策进行有效审计监督,推动全体公民权一致化、社会发展权一致化、社会保障权一致化。要加强对公共服务政策体系的审计监督,推动公共服务流程的一致化;加强对公共安全体系和公共安全环境的评估监督,确保国家安全体制机制的有效性,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发展的公平稳定环境。第四,在人文治理层面,国家审计要以对国家软实力环境进行有效监测,推动文化教育等软实力的不断提升。要重点审计国家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社会教育政策的科学性、教育资源及政策实施的严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促进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的统一性;要加强对新媒体、传统媒体等行业管理体制、公共政策和相应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环境的公平性和先进性,推动文化事业不断发展,为软实力的打造保驾护航。第五,在生态治理层面,国家审计要以节约、环境友好为基本诉求,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审计监督。要加强对环保立法、环保政策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审计;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中生态利益补偿机制、转移机制的审计,以促进不同生态环境中的发展主体都共同担负起生态保护的责任;要加强对土地、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政策审计,监督并推动资源价格形成体制和产权交易体系的合理建构,为长期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生态支撑。此外,国家审计还要对国防、党建和国际交往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审计,以推动符合国家发展需要的国防安全体制、党的领导体制的完善和国际环境的支持。其中的关键是推动去除形式主义、本本主义等的制约,形成新战略、新方法和有效的国家发展治理格局,为中国的和平发展和崛起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新定位下国家审计创新的路径分析

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新定位的实现,必须根据当前及今后我国国情的发展变化基本情况,从转换审计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入手,不断创新审计模式、审计方法,丰富审计工具。第一,充分认知国家审计的新定位,加强国家审计的顶层设计,确保国家审计法制化。随着国家治理的不断创新,这就需要我们在继续强化国家审计的基础上,纳入更多的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以此推动多元主体多元审计、内外结合的国家审计新格局。在这一顶层设计之下,我们需要结合未来发展需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进行新的修订,对其他审计主体参与国家审计做出明确的角色定位,同时也对不同审计主体的职能范围和业务流程也做出科学规定,强化审计责任的法律追溯制度,确保国家审计主体对审计结果的科学性和严密性,通过法制化审计推动依法治国。第二,深化审计科学研究,拓展审计新领域和新模式。就领域创新而言,作为国家治理流程的必要环节,审计监督一般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其中事前监督,可以防患于未然,但会增加审计的强度和难度,且审计的针对性有效性都不够强。而目前国家审计监督大多是事后监督,这是因为其操作的便利性和审计证据的确定性较强,其弊端则是事后监督,只能对未来起作用,而对已经执行的政策则无法调整。所以,国家审计要想在国家治理中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则需要考虑和加大实施过程监督,多参与监督战略、安全政策的制定以及民主法治改革与建设的过程,当然不可以直接参与决策及其制定过程。过程监督能够随时监督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其管理学的跟踪决策意义重大,有助于国家治理主体及时发现政策执行等治理活动的偏差,从而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调整治理策略,从而提供全社会的治理效率。就模式创新而言,当前状况下,国家审计模式改革应持相对稳健原则,合理设定改革的目标,采取渐进完善的策略,对我国现行国家审计模式进行完善、充实、改进和提高,保留其合理的、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有利于审计事业发展的方面,改造其不合理的、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若干环节。而随着我国法治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国家审计的立法型审计要成为基本模式,审计机关要与其他政府部门相对独立,直接在立法机关的领导和管理之下。第三,运用新技术,重视大数据分析,丰富政策审计和全流程审计的准确性。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府活动、社会活动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几乎所有的国家治理环节都以数字的方式存在于信息技术载体之上。从而,各种数据以倍乘的方式在扩展,这就是大数据。大数据中,数据处理、规律分析等理念和技术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关键是不专注于点式的简单审计,而是专注于全流程的整体效能分析,这一点对宏观政策及其效果的国家审计尤为重要。因此,国家审计要加强大数据时代审计技术的创新,不断运用新的审计工具,对各种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的结果进行有效的监督。第四,加强对国家审计本身的监督,确保国家审计的权威性。国家审计本身也是一种国家治理活动,其运行过程也需要进行监督。当然,对国家审计体系本身的监督是开放的,是由各个社会发展主体来进行,可以通过比对国家审计对象活动的再审计和国家审计结果的差异性,对国家审计体系的有效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进行评估监督。没有绝对的权力,就不会有绝对的腐败。只有加强对国家审计的监督,才能彻底使得国家治理成为闭环管理系统,消除各种运行性风险。

四、结论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11篇

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需要通过相关的组织和机构来予以实施。这些组织和机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了宏观经济管理体系这一重要的有机体。目前,我国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调控系统。第二,决策系统。第三,信息系统。第四,管理系统。第五,监督系统。

二、国家审计的本质和显著特征

(一)国家审计的本质

从本质上来说,国际审计是一种具备独立性的经济监督和控制行为,是国家权力、人民权力、经济权力、法律权力的监督。

(二)国家审计的特征

国家审计主要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独立性是其最为显著的特征。第二,专职人员或者专门的机构是审计的主体。第三,审计经济责任的履行者或者承担者是国家审计客体。第四,其客体的经济财务状况是审计的主要对象。第五,经济鉴证、经济监督和经济评价是国家审计得主要职能。经济监督是国家审计得基本职能。第六,审查、签证、评价企业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是国家审计的主要目标。

三、宏观经济管理中国家审计的地位与作用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价值

国家审计机关属于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行政的机构,它专门负责国家经济的监督,是宏观经济管理体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监督相对应其他经济监督部门层次更高、内容更为广泛、综合性更加强,在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超脱的监督关系。国家审计监督是由审计人、立法机关或者政府组成的委托人、部门或者单位(被审计人)组成的三方关系。这种三方面关系中,审计人不会参与到被审计人的经济活动中,不会涉及到利益关系,有利于审计人超脱地位的形成,显著提高了审计的独立性。比如:税务部门是税务监督的监督者,单位或者企业是被监督方,税务部门通过制定、执行相关税务法律法规,征收纳税单位或者企业的税款,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当审计涉及到税收相关问题的时候,审计部门参照税务法对被审计人(企业或单位)进行纳税监督和检查。这一过程中,审计人不会参与到征税纳税的具体活动中,并及时将审计意见报告给委托人或者授权人。

2.权威的监督效力。审计监督可以对经济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监督权力,其他监督部门不具备这种权力和职能。专业经济监督不能够监督与自身相关的经济活动。比如: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或执行市场管理条例、法规的时候出现了失误,税务部门、银行等其他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然而,审计部门既可以监督所有经济活动,也可以监督其他相关监督部门,从而有效确保其他监督部门正确使用监督权力,有效避免了监督权力的滥用。

3.法定的监督地位。国家审计具有显著的强制性和法定性。我国1995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国务院1997年颁布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均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的监督权限和职责。与此同时,根据我国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中也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是受干部管理部门委托,有权对国有企业领导进行严格的经济责任相关审计,并把审计结果作为企业领导干部升职或者贬值的重要参考。

4.广泛的监督范围。专业的经济监督部门的审计监督范围和内容主要取决于委托人或者授权人的实际需要。因而,在国家宏观经济监督中,国家审计更能够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立足于国民经济的广泛范围,实施全面、系统、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预算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国家审计是为了满足国家预算管理相关需求而产生和发展的。从本质意义上来看,国家审计的主要任务是服务于国家预算管理。认真了解和分析当前世界各国的国家审计情况,我们可以知道:审计是国家顺利开展预算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国家预算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国家预算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第一,预算编制。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预算。第三,预算执行环节。第四,决算草案的编制。第五,预算监督环节。第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决算等。我国现行《预算法》和《审计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审计在国家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预算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是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不断深化间接宏观经济调控的有力武器。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具体调控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三种。我国财政、金融部门均拥有大量财政和信贷资金。这些财政和信贷资金是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审计机关则负责审计和监督财政、金融等其他相关部门的经济活动以及国家资金,从而确保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实施。审计监督是目前层次最高的一种综合性经济监督,确保国家宏观调控相关政策认真贯彻并有效执行是其核心任务。因此,审计监督为我国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审计主要目的有以下三点:第一,规范我国财政及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第二,建立并完善经济秩序。第三,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通过有效的审计和监督,一方面可以严查违反经济法规的不法行为,确保我国国家政令有效统一,另方面,还可以立足于审计结果为宏观经济管理提出可行的建议或意见,从而为政府相关经济决策可提供可靠依据,促使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3.国家权力制约体系的核心内容。国家权力制约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监督。第二,国家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监督。第三,检查机关实施的党纪监督。第四,社会大众舆论监督。第五,检察机关实施的检察监督。第六,人民法院实施的审判监督。第七,行政检查机关实施的检查监督等。审计监督凭借其专业性、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成为国家权力制约体系中最具代表的一种监督。众所周知,依法治权的核心在于有效制约财政权力。因此,要想建立并完善国家相关权力制约体系,必须不断加强并完善国家财政权力相关机制。国家审计作为我国综合经济监督的最高层次,有效实现人民经济管理权力是其根本目的。这就要求国家审计部门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其监督与制约职能。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四点:第一,制约和监督财政审计的财力征收和分配,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第二,制约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与行政事业的审计工作,有效提升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第三,监督并制约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决策权,确保决策权力的有效使用,有利于决策机制的不断完善。第四,监督并制约金融资金相关运作,从而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率。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12篇

2009年11月8日历史将铭记这一天,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上所作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报告,通篇贯穿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体现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马克思主义时代的精髓,展示出坚持先进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这不仅对搞好当前国家2009年11月8日历史将铭记这一天,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上所作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报告,通篇贯穿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体现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马克思主义时代的精髓,展示出坚持先进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这不仅对搞好当前国家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为国家审计理念创新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以“十六大报告”精神总揽国家审计发展。 一、以“十六大报告”精神指引国家审计发展 1、“十六大报告”是国家审计发展的行动指南。 “十六大报告”,既是审计理论发展的重要依据,又是审计实践与创新的指针。要身体力行地贯彻落实“十六大报告” 精神,就是要不断探索创新,在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努力解决好国家审计发展中遇到的深层次矛盾。 2、“十六大报告”是国家审计发展的价值尺度。 “十六大报告”是衡量当前国家审计成效的最高标准,贯彻落实“十六大报告”,就是要完善和提高审计理论、审计制度、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人员素质、监督能力、服务水平等一系列方面。只有坚持与时俱进,严格要求,锐意进取,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全体审计人员的期望。 二、以“十六大报告”精神总揽国家审计发展 1、以强化审计监督为手段,切实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化解阻力。 依法审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通过加强审计监督,实现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和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审计目标。首先,继续加强和深化财政预决算审计。在突出“摸清家底”、“规范财政管理”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共财政管理模式;其次,继续加强和深化真实性审计。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是整顿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也是适应加入WTO新形势的客观要求。国家审计应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做假账”问题的决心、方针和政策。为此,继续深入开展真实性审计,加强财务信息审计监督,支持和鼓励财会人员严格执行《会计法》,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有关打击报复财会人员的行为和责任人;再次,继续加强和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建立健全内外监督相结合、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全过程的审计监督组织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事前、事中监督和事后查错追究相结合的不间断监督新机制。特别是加强对专项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最后,继续加强和深化跟踪落实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朱总理“跟踪落实”的重要指示,继续加大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实行“回头看”工程,确保审计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2、以先进文化为支点,不断创新国家审计理念,为社会生产力发展挖掘潜力。 把培育审计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作为新时期审计文化建设的重点。用审计精神凝聚人心,使之成为全体审计人员的共同追求和行为准则。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审计人员树立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起恪尽职守、敢于负责的精神,树立起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精神,树立起按章办事、遵纪守法的精神。通过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为审计发展和创新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因此,贯彻落实“十六大报告”精神,就是要确立全新的国家审计理念,既审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永恒主题,逐步建立起一整套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和全局意识,实现从微观服务向宏观服务转变,从以查错纠弊为主的传统财务收支审计向现代改进管理的绩效审计转变,从静态常规的事后审计向动态跟踪的事中事前审计转变,从低效的手工审计向现代计算机辅助审计转变,从而真正成为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经济卫士”。 3、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全面提升国家审计服务水平,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凝聚合力。 审计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13篇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是我国迈向新世纪的行动纲领。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与此相适应,我国的审计事业必将得到长足发展。可以预见,在新的世纪里,我国审计体制将日趋完善,逐步过渡到人大领导的立法型审计模式;审计内容不断扩展,效益审计将被国家审计广泛接受和采用;审计重点更加突出,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将成为国家审计的主导任务:“人、法、技”建设取得新的突破,为审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一、审计体制日趋完善,最终将过渡到隶属于人大领导的立法型审计模式

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适合自己国情的国家审计制度。从总体上讲,各国的国家审计体制主要分为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和行政型等四种模式。立法型审计模式在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十分普遍,它代表当今世界审计体制的发展方向和主流。司法型审计模式下的审计机关拥有一定的司法权限,显示了国家对法治的强化。独立型审计模式,从形式上看是独立于三权之外,实际上它更偏重服务于立法部门。行政型审计模式独立性比较差,目前只在瑞典、沙特等少数国家实行。最近,瑞典正在研究将国家审计署由政府领导过渡到议会领导。而且从发展趋势看,即使实行行政型审计模式,它也越来越多地在为立法部门服务。

我国在审计机关筹建过程中,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经过反复权衡,决定实行行政型的审计模式。1981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建立审计机构的指示,财政部研究提出了建立审计机构的三种设想方案:一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设立国家审计院或审计委员会;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设立国家审计部或审计总局;三是在财政部领导下设立审计总局。财政部认为,第一方案权威性大,独立性强,较为理想,但短期内难以实现。第二方案也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比较可行,但需要一个过程。第三方案监督面窄,权威性小,有一定局限性,但比较容易实现。在1982年我国修改宪法时,最终确定了实行行政型审计模式,即在国务院和县级以上政府设立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由此可见,我国在选择国家审计模式时,主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各方面条件来决定的。18年的审计实践也进一步证明,审计机关设在政府,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特别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财经领域的违法乱纪和有法不依的情况还十分严重,弄虚作假和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仍比较普遍,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状况还没有根本好转,实行政府领导下的行政型审计模式,有利于审计部门贴近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更加直接、有效地实施审计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问题,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审计模式毕竟有它的局限性,特别是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政府行政首长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受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这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审计监督的客观公正性,甚至出现人为干预审计机关依法审计、如实揭露和严肃处理重大违纪问题的现象。因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各方面条件的日趋成熟,改变我国目前的审计体制,将行政型审计模式过渡到人大领导的立法型审计模式,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至于到底能否改革以及何时改革我国现行的审计体制,主要取决于这几方面的因素: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加强,特别是从整体上实行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我国各级人大职能的加强,特别是人大监督政府职能的不断强化和细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财政管理体制的完善,以及财政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程度等。随着这几方面条件的日趋成熟,改变我国现行审计体制就成为必然趋势。

二、审计内容不断扩展,逐步从真实、合法为主向真实、合法、效益三者并重,效益审计日益重要方面转变

审计是独立检查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审计机关为了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必须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并使三者达到有机的统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时候,三者都地位相同或同等重要,而应各有侧重。审计机关应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拓展审计内容。

在审计机关刚成立的十多年里,由于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财经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非常突出,在当时条件下,审计机关配合财税大检查,把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即“合法性”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是非常及时和十分必要的,为整顿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前,我国财经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家底不清,财政财务收支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十分突出。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不能全面揭露财政财务收支中的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也会给有效实施审计监督带来困难。因此,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审计机关应当把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作为工作重点,力争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切实解决财政财务收支中的不真实、不合法问题,逐步规范会计核算。为此,审计署在《1999年至2003年审计工作发展纲要》中明确指出,今后五年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为重点,打假治乱,维护财经秩序,揭露和制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舞弊和腐败等问题。

效益审计(国外称“绩效审计”或“三E审计”)是现代国家审计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初,随着审计目标逐渐由评价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转向评价经济活动及有关事项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产生了效益审计。效益审计首先从内部审计开始,然后不断向国家审计扩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门独立的审计分支,并使审计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现代国家审计史上,效益审计的采用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能否不失时机地选择并接受效益审计,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的审计是否具有活力的标志之一。在新的世纪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财政财务收支中的不真实、不合法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财经秩序将发生根本好转,开展效益审计的条件也日趋成熟。因此,国家审计应当根据客观情况的发展变化,积极借鉴国外审计的有益做法,不失时机地扩展审计内容,逐步把审计工作重点由目前的真实、合法为主向真实、合法、效益三者并重,效益审计日益重要的方面转变。但应当看到,这个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财务审计,才基本达到会计核算的真实和规范,才为全面开展效益审计创造了条件。在我国审计监督制度恢复初期,一些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也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效益审计的试点和探索,但这种试点和探索只是初步的、零星的,缺乏系统性。因此,突破传统的财务审计范围,使效益审计被我国国家审计广泛接受和采用,虽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但还需要经过一段时期并付出相当大的努力。

三、审计重点更加突出,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将成为审计机关的主导任务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家审计主要是监督国家的财政收支。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在法律上虽然也保留审计监督的权力,但实际的审计监督工作主要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我国的审计监督制度产生于改革开放的初期。当时,国家正处于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居于绝对的主导地位,而且数量多,分布广。适应这种形势的需要,当时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就是监督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无论是从审计机关内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还是从工作重点的摆布上,都十分明显地体现了这一工作思路,即以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为中心,财政审计主要是以下级政府财税部门为对象,开展少量的“上审下”,审计范围比较窄,覆盖面比较低,影响也不大。

审计法颁布实施后,各级审计机关以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中心,逐步拓展审计新领域,带动和促进了其他各项审计工作的全面发展。1998年,审计署新一届党组第一次将国家审计划分为财政审计、金融审计和企业审计,提出了“三大审计”的概念。这一提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初步确立了财政审计在我国国家审计中的地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同时也向国际通行做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确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政府与企业职能的分开以及社会中介组织执业的规范与执业质量的提高,我国国家审计的重点将实行重大调整,即逐步从企业审计领域中退出,重点转向财政收支审计。而且,在财政收支审计方面,除了传统的审计项目和内容以外,还要适应建立公共财政的需要,在部门决算审签、政府采购审计、环保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等方面将取得新的突破。

经济责任审计是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适应干部监督工作的需要而产生的。可以说,它是我国独创的融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纪检监督为一体的一种特殊监督手段。从80年代开始,审计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开展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然后逐步发展到对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999年,中办、国办下发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要求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全面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对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新的经常性的工作。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将始终成为审计机关的一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安排上切实予以保证。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都要由国家审计机关来承担。为了妥善解决好国家审计机关任务重与人员少的矛盾,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应当认真研究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金融审计和企业审计等如何有机结合,做到资料共享,成果相互利用;二是国家审计如何利用和发挥好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作用,使三者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承担好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超级秘书网

四、“人、法、技”建设取得新的突破,为审计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14篇

1.1国家审计的职能主要是从封闭到开放的发展过程从古代以来,公共受托责任主要体现出专制的性质,以此为基础,国家审计的职能也相应表现出了专制的色彩。在古代,国家的审计职能是单一性的监督,逐渐发展到了包含评价的监督,但是这时候的监督是最高的统治者为了更好的来执行他的权利,巩固统治地位的一种工具。评价职能主要是用来评价官吏对于最高统治者意愿的执行情况,从而对他们进行思想上以及行为上的控制。在现代民主的制度下,现代的公共受托责任充分体现了民主的思想,国家的审计职能已经成为了推动法制以及民主的有力工具。从本质上来讲,审计的目的就是体现人民的意志,最大程度实现人民的利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的意志不断丰富着国家审计职能的内涵,逐渐形成了审计职能的开放系统。

1.2国家审计职能的广度以及深度在不断扩展公共受托责任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深化,推进了国家审计职能的广度以及深度的扩展,主要体现在内容和过程两个方面的扩展。从内容方面来说,主要是指在功能性职能方面的拓展,据我们所知,国家审计职能具有动态性的特点,从古代到现代,基本性的职能是监督,除此之外,国家审计的功能性职能从之前的简单的查错纠弊职能直接扩展到了现在的建设性职能、鉴证职能以及评价性职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还会显现出更多的职能。

2.国家审计职能进行演化的总体框架

从历史唯物主义来讲,所有的事物发展都存在着一定的规律性,主要的问题是我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第一,国家的审计职能伴随着时间的不断变化,有了横向以及纵向的演变。本文主要来分析国家审计职能的纵向演变。审计职能是审计内在的固有的一些职能,当固有职能向现实职能进行转变时,需要特定的条件,可能只是一些小的外来因素的刺激。在审计职能中,横向的差别是相当渺小的。除此之外,从时间不断变化的角度来研究国家审计职能的演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国家的审计职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国家的本质性职能是固定不变的,但是伴随着时间的变化会丰富它的内涵,拓展它的外延,来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各种需求。所以,要站在历史发展的角度来具体研究审计职能的演变规律。第二,应该对国家的审计职能进行科学的界定。国家审计的规律是比较抽象的,来反映普遍、共性的东西。本文给出了对审计职能进行科学界定的标准:一个是将审计职能和非审计职能进行科学区分;二是确立国家审计职能时,要对所有时期的审计职能进行详细的解释。

3.国家审计职能的演变规律

首先,国家审计的本质性职能是固定不变的,换句话说,国家审计的本质性职能--监督职能不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其次是国家审计的本质性职能的内涵在逐渐丰富,并且还在不断扩大职能的外延。虽然基本职能是固定不变的,但不等同于基本职能的内涵以及外延不能有所发展。然后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还能不断发现出国家审计隐藏的职能。最后,就国家审计的功能性职能而言,具有一定的发散性以及收敛性。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国家审计的功能性职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研究表明,国家审计功能性职能的发散性以及收敛性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

4.总结

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15篇

一、对民营企业涉及国家利益的活动进行国家审计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一)是适应我国改革开放新形势和保护国有资产与国家利益的需要。

随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混合经济的形成,民营企业的资产来源渠道也呈多元化趋势,除了私人投资转入和正常的借款外,还有财政无偿或有偿资金的投入,或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国家独资银行大量贷款的投入,或税收“跑、冒、滴、漏”形成,或土地划拨和优惠出让形成,或社会保险费、环境污染治理费未付出而形成,或通过变相的非法集资而形成,或因其他种种原因导致的国家利益的进入而形成。

在上述民营企业来源渠道多元化的资产中,除私人投资转入外,其余资产均牵涉国有资金的投入或出借,要么涉及到国家利益,要么牵涉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也会间接或直接影响国家利益)。因此,国家审计机关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根据党的十六大“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精神,为了保护国有资产、监督有关经济法规执行、保护国家利益,就应该对民营企业涉及国家利益的经济活动开展国家审计。

(二)是加强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高层次经济再监督职能作用的需要。

众所周知,我国的经济监督体系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包含管理控制、财务监督、内审监督在内的经营决策管理型监督属于第一层次的经济业务监督,税务、财政、工商、金融、海关、商检、卫生、技术质量监督、社会审计监督、环保监督等属于第二层次的专业经济监督,国家审计监督则属于第三层次的高层次的综合经济监督范畴。三个层次的经济监督的关系是既有明确职责分工又互相合作。如果第一、第二层次的(涉及国家利益)经济监督某些环节不到位或失灵,国家审计监督则可按其高层次职责,对前述第二层次的所有经济监督进行再监督,对第一层次的经济监督可根据国家审计的立场和利益方向进行有重点有条件有选择的监督。

我国经过二十年左右的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民营企业日益壮大。显然,作为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监督保障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的国家审计机关,针对政府行为已大量涉及民营企业的情况,只有对民营企业涉及国家利益的经济活动进行国家审计或国家审计调查,才能全面发挥国家审计的高层次再监督职能。

(三)是促进财政支出合理、税收完整和保护国家财政利益的需要。

一方面,接受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国拨技改专款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民营企业,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被挪用、浪费、是否合理、有效,不仅需要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的检查,也必须要有国家审计。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虽为国家做了很大贡献,但是,民营企业偷税、漏税的现象也很严重,民营企业的税收增长空间还很大。如果仅仅依靠税务系统内的税收稽查局对税收征管局所辖民营企业进行稽查,由于是系统内稽查,独立性比国家审计必然欠缺得多。反偷税、漏税需要一个有力的游戏规则,那就是对权力自由调控度进行限制,而且要有税务监督之外的再监督,即要有国家审计等外部监督的制约。

(四)是防范金融风险和保护国家金融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