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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管理论文范文

银行管理论文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银行业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金融机构,但它同时又是最容易引发系统危机的部门。在如何确保银行业稳健运行方面,经济学家和银行家都认为,银行业监管的责任十分重大。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银行业稳健运行,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际经济组织和各国政府出台了大量有关银行业监管的政策、制度和协议,经济学家们也对银行业监管问题进行了艰苦的研究和探索,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关键词:银行监管;监管理论;金融机构

Abstract: The banking industry is the most basic and most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but it is also most likely to trigger a systemic risk sector. How to ensure the stability of the banking sector in the operation, economists and bankers agree that the responsibility for banking supervision is very important. To guard against and defuse financial risks, to ensure the stability of the banking sector to run, the 20th century, since the 70s,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nd governments introduced a lot of information on banking supervision policies, systems and protocols, economists also the issue of banking supervision painstaking research and exploration, and have achieved fruitful results.

Key words: banking supervision; regulatory theory; financial institutions

前言

近年来,这一领域的理论和实践也日益引起中国的经济学家、金融学者的兴趣和关注。尤其是即将走过三年历程的中国银监会,在以勇气和智慧开启中国银行业监管新局面的过程中,已经基本完成了一个具有国际视野的制度框架的构建工作,其探索和创新更为中国银行监管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为了进一步推动当代银行监管理论与本土实践的结合,加快中国银行监管理论的建设和总结,本期《理论前沿》周刊专门邀请两位专家从不同角度撰文对银行监管理论进行介绍。

阎庆民博士曾任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出版过《中国银行业监管问题研究》、《中国银行业风险评估及预警系统研究》等多部专著。他认为:总体来看,现代金融理论研究呈现出既分化又综合的发展趋势,这一点在银行监管问题研究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方面,银行监管研究的对象越来越精细,研究范围从最初的防止银行挤提,到后来的金融管制直至目前的银行风险监管。发展到现在,银行监管问题已分化为并表监管、功能监管、跨境监管以及弹性监管等众多的研究领域。但另一方面,银行监管问题并没有像其他经济学领域(如经济增长理论、通货膨胀理论、汇率理论、利率理论、市场失灵理论等)一样形成独立、完整的理论体系,大量理论性的观点、方法和思路均是散布在各类文献中,为阐述特定问题而出现。在此情况下,银行监管研究与其他经济领域出现了综合、交叉和渗透现象,社会利益论、乔治·J·斯蒂格勒管制理论、佩茨曼价格决定模型、波斯纳管理理论、美国经济学家爱德华·凯恩的管制辩证法理论等许多新兴的经济学理论和方法被移植于银行监管问题研究,一些其他经济管制部门(如电信、铁路)的研究方法和案例也被引入到银行监管研究中,20世纪60年代以来风行西方经济学界的博弈论、线性规划和计量经济学更是对银行业监管研究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正是根据上述研究方法,理论界对银行监管的经济学原因进行了研究。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许多监管理论,有的是从监管的原因出发,有的是从监管的实际效果出发,有的是从监管的机制出发,不同的侧重点形成了金融市场失灵论、金融社会崩溃市场论、政府掠夺论、特殊利益论和多元利益论等理论解释。阎庆民博士通过《当代银行监管理论的发展》一文为我们阐释了这些代表性理论的精华所在。

潘文波博士来自银行监管一线,对中国银行监管工作探索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努力有着切实体会,他通过《中国银行监管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一文展示了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致力进行监管制度、方式和手段创新的有效尝试。

新春伊始,我们推出本组文章,希望在中国银监会成立三周年前夕,有更多的学者和实践工作者能够加入银行监管理论的研究行列。相信借助国际视野与本土资源的双重优势,针对中国银行监管的理论探讨也能成为最前沿的金融学术研究。 (姜欣欣)

当代银行监管理论的发展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是企业获得外部融资最重要的渠道。格利和肖强调指出,银行把借款人需要的长期信贷组合转变为短期的存款组合,降低了交易费用。为此,各国政府对银行监管给予高度重视。但对于为什么要进行银行监管,监管的效果是怎样的?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许多监管理论。

一、金融市场失灵理论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管制”的解释为:管制是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经济学家将经济管制理论应用于金融监管,认为在不存在信息成本或者交易成本很低的前提下,政府对银行强有力的监管能够提高银行的公司治理水平,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使社会福利水平最大化,实现帕累托最优。这一理论被称为公共利益理论,或者称为官方监管观点,其政策含义是,私人部门一般缺少相应的信息、动力和能力去监控企业和银行机构,因此,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机构对银行进行监管。

(一)市场失灵

暗含在公共利益理论背后的经济学现象是金融市场失灵。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因信息缺乏而在金融制度上造成的问题可能发生在两个阶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分别导致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逆向选择是在交易之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问题。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指的是:那些最可能造成不利(逆向)结果即造成信贷风险的借款者,常常就是那些寻找贷款最积极,因而是最可能得到贷款的人。例如,风险企业或诈骗者往往最积极地寻求得到贷款。逆向选择使得贷款可能招致信贷风险,贷款者可能决定不发放任何贷款,即使市场上有信贷风险很小的选择。道德风险是在交易之后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问题。金融市场上的道德风险指的是:借款者可能从事从贷款者的观点来看不希望其从事的风险活动,因为这些活动很可能使这些贷款不能归还。例如,由于使用的是别人的钱,借款者可能将原本用于生产的贷款投资于高风险的股票市场以获取高收益。由于道德风险降低了贷款归还的可能性,贷款者可能决定宁愿不做贷款。

(二)银行危机的外部性

银行危机的外部效应也是需要政府监管银行一个重要原因。外部效应的最主要特征是存在着人们关注但又不在市场上出售的“商品”。微观经济学已经证明,外部效应的存在使得社会资源的配置不能达到最优化,影响到经济运行的效率。信息不对称也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的广泛倒闭,产生金融恐慌。由于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的广大储户不可能清楚金融机构的经营是否稳健,因此,一旦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发生怀疑,就会出现“传染效应”和“羊群效应”,单个银行的风险问题或者倒闭很容易产生连锁反应而导致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好的银行和坏的银行概莫能外,由此而使公众蒙受巨大损失,并对整个经济造成严重打击。在现代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财务的高杠杆特性,也使得这种外部效应更为明显。

(三)法律的不完备性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近年来,这一领域的理论和实践也日益引起中国的经济学家、金融学者的兴趣和关注。尤其是即将走过三年历程的中国银监会,在以勇气和智慧开启中国银行业监管新局面的过程中,已经基本完成了一个具有国际视野的制度框架的构建工作,其探索和创新更为中国银行监管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为了进一步推动当代银行监管理论与本土实践的结合,加快中国银行监管理论的建设和总结,本期《理论前沿》周刊专门邀请两位专家从不同角度撰文对银行监管理论进行介绍。

阎庆民博士曾任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出版过《中国银行业监管问题研究》、《中国银行业风险评估及预警系统研究》等多部专著。他认为:总体来看,现代金融理论研究呈现出既分化又综合的发展趋势,这一点在银行监管问题研究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方面,银行监管研究的对象越来越精细,研究范围从最初的防止银行挤提,到后来的金融管制直至目前的银行风险监管。发展到现在,银行监管问题已分化为并表监管、功能监管、跨境监管以及弹性监管等众多的研究领域。但另一方面,银行监管问题并没有像其他经济学领域(如经济增长理论、通货膨胀理论、汇率理论、利率理论、市场失灵理论等)一样形成独立、完整的理论体系,大量理论性的观点、方法和思路均是散布在各类文献中,为阐述特定问题而出现。在此情况下,银行监管研究与其他经济领域出现了综合、交叉和渗透现象,社会利益论、乔治·J·斯蒂格勒管制理论、佩茨曼价格决定模型、波斯纳管理理论、美国经济学家爱德华·凯恩的管制辩证法理论等许多新兴的经济学理论和方法被移植于银行监管问题研究,一些其他经济管制部门(如电信、铁路)的研究方法和案例也被引入到银行监管研究中,20世纪60年代以来风行西方经济学界的博弈论、线性规划和计量经济学更是对银行业监管研究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正是根据上述研究方法,理论界对银行监管的经济学原因进行了研究。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许多监管理论,有的是从监管的原因出发,有的是从监管的实际效果出发,有的是从监管的机制出发,不同的侧重点形成了金融市场失灵论、金融社会崩溃市场论、政府掠夺论、特殊利益论和多元利益论等理论解释。阎庆民博士通过《当代银行监管理论的发展》一文为我们阐释了这些代表性理论的精华所在。

潘文波博士来自银行监管一线,对中国银行监管工作探索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努力有着切实体会,他通过《中国银行监管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一文展示了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致力进行监管制度、方式和手段创新的有效尝试。

新春伊始,我们推出本组文章,希望在中国银监会成立三周年前夕,有更多的学者和实践工作者能够加入银行监管理论的研究行列。相信借助国际视野与本土资源的双重优势,针对中国银行监管的理论探讨也能成为最前沿的金融学术研究。

当代银行监管理论的发展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是企业获得外部融资最重要的渠道。格利和肖强调指出,银行把借款人需要的长期信贷组合转变为短期的存款组合,降低了交易费用。为此,各国政府对银行监管给予高度重视。但对于为什么要进行银行监管,监管的效果是怎样的?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许多监管理论。

一、金融市场失灵理论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管制”的解释为:管制是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经济学家将经济管制理论应用于金融监管,认为在不存在信息成本或者交易成本很低的前提下,政府对银行强有力的监管能够提高银行的公司治理水平,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使社会福利水平最大化,实现帕累托最优。这一理论被称为公共利益理论,或者称为官方监管观点,其政策含义是,私人部门一般缺少相应的信息、动力和能力去监控企业和银行机构,因此,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机构对银行进行监管。

(一)市场失灵

暗含在公共利益理论背后的经济学现象是金融市场失灵。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因信息缺乏而在金融制度上造成的问题可能发生在两个阶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分别导致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逆向选择是在交易之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问题。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指的是:那些最可能造成不利(逆向)结果即造成信贷风险的借款者,常常就是那些寻找贷款最积极,因而是最可能得到贷款的人。例如,风险企业或诈骗者往往最积极地寻求得到贷款。逆向选择使得贷款可能招致信贷风险,贷款者可能决定不发放任何贷款,即使市场上有信贷风险很小的选择。道德风险是在交易之后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问题。金融市场上的道德风险指的是:借款者可能从事从贷款者的观点来看不希望其从事的风险活动,因为这些活动很可能使这些贷款不能归还。例如,由于使用的是别人的钱,借款者可能将原本用于生产的贷款投资于高风险的股票市场以获取高收益。由于道德风险降低了贷款归还的可能性,贷款者可能决定宁愿不做贷款。

(二)银行危机的外部性

银行危机的外部效应也是需要政府监管银行一个重要原因。外部效应的最主要特征是存在着人们关注但又不在市场上出售的“商品”。微观经济学已经证明,外部效应的存在使得社会资源的配置不能达到最优化,影响到经济运行的效率。信息不对称也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的广泛倒闭,产生金融恐慌。由于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的广大储户不可能清楚金融机构的经营是否稳健,因此,一旦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发生怀疑,就会出现“传染效应”和“羊群效应”,单个银行的风险问题或者倒闭很容易产生连锁反应而导致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好的银行和坏的银行概莫能外,由此而使公众蒙受巨大损失,并对整个经济造成严重打击。在现代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财务的高杠杆特性,也使得这种外部效应更为明显。

(三)法律的不完备性

现实社会是变化的,而法律具有稳定性,当初制定的法律并不能完全反映后来的变化,即存在时间的不一致性。因此,法律具有不完备性,不可能达到最优。而如果人们知道法律的局限,就会钻法律的空子,法律就失去了最优的阻吓作用。由于法庭必须是中立的,不可以成为主动执法者,因为主动执法意味着执法者必须介入案件,要有自己的立场。因此,需要有一个与法庭相分离的机构,即“监管者”。从功能上来说,法庭与监管者的不同在于,法庭的执法方式是被动的,执法只有在上诉后才进行,监管是一种主动的执法方式,可以在有害后果或事件发生之前监督、调查、甚至要求停止某一行为。因此,在法律不完备时引入监管机构的主动式执法就可以改进执法效果。监管是政府行为,不同于法庭。

(四)科斯定理

根据科斯定理,如果没有交易成本,只要有法庭来执行合同,根本不需要另外的机构——政府、监管者,等等。科斯定理所依赖的最关键假设是有效依法履行复杂合同的可能性。法官必须能够、更重要的是愿意去阅读这些复杂的合同,核实特殊条款的约定事实是否真正发生,以及解释笼统、含糊的语言。法官要依法适用法律,就更需要做到这些,对法规细则的解释和适用甚至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事实上,许多国家的法庭资金匮乏,法官缺乏动力,不懂得如何适用法律,不熟悉经济问题,甚至还发生腐败行为。

由法官实施法律的一种替代策略是由监管者执法。法官和监管者的关键区别在于后者较容易有惩罚违规者的激励。由于转轨国家的司法制度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效率低下而且落后,核实特定案件情况和解释法律规则的成本很高,法官也许没有足够的激励去执法。监管者执法则有强大的激励和倾向性,或许可以更有效地保护产权。当利益集团还没有充分组织起来,而且政策制定者独立性强、非常关注公众利益,监管者就能实行审慎监管,这种情况下监管执法就更为强有力。因此,就解决市场失灵而言,政府规制成为低效的司法程序的替代方式。

(五)金融约束

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等人从“金融约束”的角度就政府对银行的市场准入控制等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政府的两个重要目标是提高金融部门的稳定性,建立激励机制以使高质量的金融机构得以发展。限制银行业的竞争,保持银行业的效益性从而维护其“特许权价值”(即营业执照的价值),就可以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这对整个经济具有重要的正外部效应。为了规制银行业的竞争行为,政府需要控制向银行业的进入。太多的进入会妨碍大多数竞争者达到一个有效的规模,从而减弱它们长期投资的能力和意愿,恶化银行的整体质量。

当然,除了限制市场准入之外,金融约束的相关政策是要防止现有银行机构的过度竞争,过度竞争或无效竞争只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导致银行“特许权价值”的降低和银行体系安全性的下降。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金融约束政策是限制资产替代性的政策,即限制居民将银行体系中的存款转化为其他资产。否则,就会导致银行体系资金的减少,效益性的下降。这涉及资本市场的发展问题。

二、金融社会崩溃市场论

该理论认为由于银行业的特殊性,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所面临的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垄断、公共品、规模经济递增以及外部性等问题不仅仅会导致局部“市场失灵”,而且会导致社会性的“经济崩溃”,金融系统具有强烈的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这些因素使它具有强烈的不稳定性,从而通过干扰国家的货币供给机制和信贷形成机制,对实体经济产生强烈的冲击,并且由于金融系统的放大作用,将使这些冲击具有毁灭性的副作用。因此,国家应当对银行业进行全面的管制。

金融市场失灵论和金融社会崩溃市场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强调了金融监管的合理性方面,基本上是在新古典经济学的框架中来构建的理论,并假定了国家和其他监管主体具有监管的能力,且它们的目标是与社会利益一致的。因此,这两大理论构成了主流经济学家银行监管理论的基础。在瓦尔拉的理想世界中,所有的金融制度都能达到金融资源有效配置的最佳状态。

三、政府掠夺论

“政治/监管俘获理论”是与公共利益理论相反的另一种监管理论,从实证的角度探讨了公共利益理论的现实性。该理论认为金融监管机构的政治家(监管者)在监管工作中并不是将整个社会的福利最大化,而是将其个人的福利最大化。这样,政治家(监管者)经常将银行的资金转移到与政治相关的企业,而不是一般的社会企业;或者实力较大的银行将会“俘获”政治家(监管者),诱导银行监管人员从银行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以社会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进行监管。这一观点也得到了许多实证研究的支持。实证研究表明,从实际效果上看,对银行进行官方监管的结果是降低了银行配置社会资源的效率,特别地,如果一家政府监管机构的权力过大,甚至会影响到一般社会公众和企业获得信贷资金的能力。也就是说,市场失灵是政府监管存在的必要性,但是“政治/监管俘获理论”却强调了政府失灵的可能性。

为此,经济学家在探索市场失灵(这是政府干预的借口)和政府失灵(这意味着政府监管并不必然能够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同时存在的机制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有人提出,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一种科学的机制,既能避免政府监管的“掠夺之手”,同时又能够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也就是利用政府的“扶持之手”。我们可以将之称为“权衡理论”。有人提出,在适当的激励机制下,设立一个独立的银行监管机构可能是解决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方法。该机构不仅独立于政府,而且应独立于银行,既能克服信息不对称,又避免被银行所俘获。

四、特殊利益论和多元利益论

近年来,经济学家提出应进一步强化私人(债权人)对银行的监督权,因为私人(债权人)数量众多,与单一的政府监管机构相比,很难被银行或者政府部门俘获。该理论的政策意义是,银行监管的战略应是通过强化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求,降低私人(债权人)获得信息、处理信息的成本,提高其监督银行的动机和能力;与此同时,限制政府监管机构的权力,以防止其利用银行达到特定的政治目的。经济学家也观察到,借助私人机构(债权人)对银行进行监督,必须注意设立科学的存款保险制度,如果一国政府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过于慷慨,则会大大降低私人(债权人)对银行监督的动机。除此之外,由于现实中广泛存在着“搭便车”现象,利用存款人来监督银行的设想很难达到理论上希望达到的实际效果。

在强调私人监管方面,有人认为可以由银行代表储蓄者从私人保险公司(而不是像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购买存款保险,他们认为私人保险公司比政府的存款保险公司更有动力去精确地衡量银行的风险并据此收保费。当然,私人保险公司的提倡者并不是主张完全摒除公共监管。但反对这一观点的人认为,主张私人存款保险公司的观点忽视了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由于银行危机的外部效应,在宏观经济的冲击下,即使是资本充足的银行也会失去清偿能力。最后,政府不得不出面作为最后贷款人,向银行业注入大量公共资金。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银行的大多数债权人,对银行的经营状况了解确实比较少,特别是广大储户、缺乏银行专业知识的非金融企业,使这些债权人暴露在风险之下,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下,更容易出现银行挤提现象。因此,建立或明或暗的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相对较好的制度安排。当然,并不排斥其他大额债权人对银行的监督,如次级债券持有人对银行的监督。

对银行监管尽管有上述的争论,但典型的银行监管还是通过公共部门来进行的。公共监管有两大途径:相机监管和非相机监管。相机监管是指当银行的清偿能力降低到某一临界点时,监管机构拥有相机性的权力去控制这家银行。非相机监管是指当监管机构获得银行的控制权后,监管机构可以出售银行或者将银行清算。同时,如果银行的股东愿意增加股本投资,则股东可以重新获得对银行的控制权。一般来说,银行清偿能力越低,股东保留控制权的代价就越高,管理层受到干预的可能性就越大。

总的来说,银行监管理论是现代经济学的前沿理论之一。经济学家对监管问题的研究日益重视,但到今天也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理论体系。随着人们对监管问题的重视,相信会有更多的研究成果问世。

中国银行监管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

现代金融学理论认为:“银行业监管无非是一般公共监管理论在现代银行业的具体应用”。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为政府的代表,肩负着银行监管的重任。三年来,银监会系统致力进行监管制度、方式和手段创新,有力推动了银行监管理论和实践新的发展。

一、资本约束监管

从风险监管的角度看,资本是一个缓冲器,资本高低直接关系着银行承担风险和抵御非预期损失的能力,对银行自身安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所谓监管资本,即指监管当局规定银行必须持有的最低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监管当局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制定并采取的一系列监管标准、方法和行动称为资本监管。资本监管成为当今对银行业实施审慎监管的核心内容之一。

我国从1996年开始也实行了资本监管,但在不少方面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导致资本充足率明显高估,此外,对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银行,也没有规定明确的监管措施。在全面借鉴巴塞尔新、旧资本协议的前提下,2004年初,银监会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有了新的突破。

两年来,该办法确定的资本约束机制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银行的资本约束意识明显增强,纷纷采取“分子”和“分母”对策,通过敦促股东注资,调整资产结构,改善经营状况,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可转债,上市或增资扩股等多种方式补充资本。另一方面,银监会加强了对资本充足的监管检查。到2005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银行已达40家,达标行资产占比约达73%。从我国实际出发,银监会今后把我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基本策略确定为“两步走”和“双轨制”,积极鼓励国内大型银行加快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二、风险为本监管

纵观国际银行业监管模式的演进,可以清楚地归纳出这样一条发展轨迹:一是合规性监管阶段。即监管银行是否执行有关金融规定,监管主要是基于对资金价格、业务范围、市场准入等的直接控制。合规性监管主要是一种事后查处,这种方法市场敏感度较低,不能及时全面反映银行风险,相应的监管措施也滞后于市场发展。二是资本为本监管阶段。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强调银行须持有足够的资本抵御风险。但是在复杂的经营环境下,仅有简单的关于资本的定量比率是不够的。三是风险为本监管阶段。以香港为例,风险为本的内涵为:先确定和衡量银行营运时所面对的各种风险,进而敦促银行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其基本特征有:必须建立在对银行风险的识别与计量之上;将风险划分为潜在风险数量和风险管控质量两部分,分别进行分析评价;风险评估须通过标准化的方式进行,风险分类及评估方法应符合国际惯例和最新要求;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尽可能地将监管资源集中在银行机构所面对的最大风险环节;风险为本监管是一个持续监管的循环过程。风险为本的监管模式,渗透和充斥着更多的数据收集以及分析与预测,标志着银行监管迈上了更高层次。

银监会适时顺应和升华了国际银行业监管实践的变迁,在成立之初就启动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1104工程”。逐步确立了风险为本监管的基本框架,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分离,建立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有效协作机制,逐步向风险为本监管方式过渡。“1104工程”的实施,是实现风险为本监管体系的重大举措,是我国银行业监管方式的一次革命。

三、法人公司治理监管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银行问题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银行的公司治理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1999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了《加强银行的公司治理》,使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成为了全球性的课题,也有助于监管当局对银行公司治理质量进行评估。近年来,关于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的研究日益深入。在我国,公司治理已经由一个起初的学术概念演变为当前银行改革实践的核心内容。2005年,银监会刘明康主席多次对良好银行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进行了全面阐述。“从监管的角度看,公司治理就是董事会和高管层为领导和管理银行运作而设定的科学架构和制度。广义的公司治理还包括:银行内部各个组织机构清晰的职责边界,独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调整后的回报率基础上的考核机制,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等五个方面,这也是良好银行公司治理的五个特征……”

从2002年开始,人民银行就开始制定法人银行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陆续颁布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银监会在负责公司治理改革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中,相继了《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等,致力引导商业银行以国际先进银行为标杆,对治理架构、经营管理体制和内部流程进行再造。

四、激励相容监管

激励相容监管是激励理论在规制经济学中的应用。在对银行业的监管中,监管当局渴望获得可靠的信息,使监管结论更为科学、合理,且具有警示作用。而银行机构作为行为主体的另一方,往往出于利己考虑或其他原因,总是千方百计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使监管结论偏差或失效。监管当局要想获取银行的真实信息,或者说保证银行作出对监管目标有利的举措,就必须设计和建立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正是由于认识到了这一点,”激励相容“这一概念才被用以概括银行监管的发展方向。

所谓激励相容监管,强调的是银行监管不能仅仅从监管的目标出发设置监管措施,而应当参照银行机构的经营目标,将银行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纳入监管的范畴,引导这两种力量来支持监管目标的实现。

激励相容监管目前还没有非常完善的、得到广泛推广的机制。国际银行界对激励相容规制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始于1995~1996年前后,以《巴塞尔资本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的推出和“预先承诺制”(PCA)理论为标志。

激励相容监管的理念,在银监会成立后得到了应有的重视和应用,主要就是在监管中强调融合银行的内部管理目标。如,对银行实行分类监管,按银行的不同风险程度,实行差别监管。还如,在资本管理中,突出了激励与约束相互协调的原则。在加强对商业银行资本约束的同时,为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提供激励。鼓励资本充足率高的银行优先发展,扩大信贷规模。对资本不足的银行则实施纠正和制裁措施。上述措施,充分激励和促进银行朝着监管者要求的目标和方向发展,实现了监管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五、银行监管的链接

公共监管理论认为,银行业是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业,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监管当局为代表的外部监管正是一种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强制性制度安排。但是这种监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边界的,诸如监管法规的滞后性、监管弹性不足等,从而使有效监管受到限制。与此同时,社会中介、行业自律、内部控制、市场约束也具有一定的监管优势,成为防范银行经营风险的重要防线。从而在银行监管和上述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整合、有机链接的机理。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银行监管最优化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在2008年愈演愈烈,据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统计,自2008年以来,美国已有12家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破产;全美五大投资银行,其中三家被收购或破产,剩余两家也重新回归商业银行。这场危机还扩散到欧洲造成英国、德国等国家大量银行濒临破产,不得不寻求政府救助。这次金融危机造成了自上世纪30年代经济大危机以来最大的一次全球经济衰退。

在金融危机的当下,人们不禁开始反思金融自由化和放松银行监管的合理性。然而上世纪30年代后实行的严格监管后来证实严重抑制了金融效率,扼杀了金融发展。是否经历这次金融危机以后又要走回严格监管的老路呢?到底什么样的银行监管才是最优的呢?面对这样的难题,最优银行监管理论又重新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

最优银行监管理论学说阐释

(一)银行监管成本收益说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在努力寻找能够有效分析银行监管效率的量化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法是目前理论界研究银行监管效率运用得最多的方法。由于成本只有与收益相对比才有意义,银行监管的成本—收益对比则反映了银行监管尺度松紧的合理性。如果能以更小的银行监管成本实现银行体系系统风险最小化目标,那么又何必付出更大的代价呢?因此,银行监管当局必然应该追求最大的监管收益以及在此基础上付出最小的监管成本。从这种意义上讲,银行监管就是监管当局依据现实金融运行情况,对各种影响银行监管成本——收益的因素进行调整和改善,寻求银行监管均衡边界这样一个动态的“帕累托优化过程”。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不少学者运用交易费用理论来解释银行监管失灵问题,提出了银行监管的成本收益说。

Moskow(1998)指出有效的银行监管是指银行监管当局在实现银行监管目标时,对银行业的经营活动带来的损失最小化。银行监管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利于减少银行体系的风险,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另一方面它也会给银行业的运营带来成本。因此,有必要对银行监管的成本与效率进行比较分析。

对于银行监管成本的内涵,Elliehausen(1998)认为监管成本指银行为满足银行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而支出的成本和因此而承担的效率损失。他区分了监管成本中的机会成本和操作成本。对于银行而言,机会成本发生在银行的盈利活动受到监管的限制时;操作成本则指银行为满足监管要求而采取的特定行动形成的成本。

银行监管收益一般表现为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这在理论界几乎达成共识,争论最多的还是如何计算银行监管收益问题。关于银行业监管的收益计算比较困难,迄今为止关于银行业监管的收益的专门实证研究成果很少,困难之处在于监管收益指标选取及参照系选取都比较困难。有的学者通过比较银行监管放松后和放松前的状态,研究放松银行监管的收益。Besanko和Thakor(1992)构建了一个理论模型,并通过这个模型研究了银行业准入监管放松的效果,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准入监管放松可使贷款利率下降,同时使得存款利率上升,进而使借款人和存款人受益,而由银行承担相应费用。此外,由于准入监管放松了,银行的债务——资本比必然呈现上升态势。

(二)银行监管激励相容说

所谓银行监管的激励相容,指的是银行监管制度所涉及的各个主体的效用最大化目标保持一致。其核心就是要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最优激励问题,银行监管当局需要设计出一套既能为银行提供适度激励,又有利于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机制。

国际银行界对激励相容规制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始于1995年前后,以《巴塞尔资本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的推出与Paul和Brien(1995,1997)提出的“预先承诺制”理论(PCA)为标志。

《巴塞尔资本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允许各银行采用内部模型法,即采用自己的风险评价模型(VAR),来确定其银行资产组合的风险;然后,银行监管当局以各银行VAR模型的计算结果为依据,计算所要求的资本数量。这种内部模型法鼓励银行采用更成熟的风险评价技术来确定市场风险。然而,内部模型法也可能诱使银行为了符合监管程序而不是为了真实反映自身风险水平而设计VAR模型。

Paul和Brien(1995)首先提出了“预先承诺制”,即银行事先对风险损失最大数额作出承诺,监管部门到期末对银行交易的利润和损失情况加以检查,如果发现损失额超过期初的“预先承诺”数额,则以超额损失额为依据对银行处以罚款。Prescott(1997)和Arupratan(1998)分别发展了具体的“预先承诺制”的机制设计。他们发展的预先承诺制使银行经营目标与监管当局监管目标达到一致,实现了激励相容的监管效果。Kobayakawa(1998)改进了预先承诺模型,设计了激励兼容的模型。这个模型主要是运用激励理论设计某种激励兼容的机制鼓励银行披露真实信息以降低监督检查的成本。在均衡状态时,高风险的银行会选择高的资本金率。

此外,Dewatripont和Tirole(1994)运用监管激励理论,构造了“最优相机监管模型”,该模型基于他们提出的银行监管代表假说,把对分散的存款人的信息不对称分析引入存款人集体行动失灵问题,并将讨论集中在银行何时需要外部的干预和监管,以及外部人监管的激励方案。

(三)银行监管市场纪律说

银行监管的市场纪律是指银行的存款人、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在不同程度上关注银行的风险状况,并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在必要的时候采取措施,影响该银行的利率及其资产价格,从而对该银行的经营产生约束作用。作为市场这种外部力量对银行机构的制约,其本质是由银行机构的利益相关者来约束银行行为。自Kane(1983)在《对存款保险改革的六点建议》别强调市场纪律的作用后,银行监管三大支柱之一的市场纪律逐渐被人们所认识。特别是1999年《美国现代服务法案》的实施和2001年《新巴塞尔协议》的颁布,使银行监管中的市场约束受到高度重视。与此同时,许多学者从不同层面对市场纪律改善银行监管效率进行了理论研究。

Kane(1983,1985)认为,以政府为主导的银行监管体系试图通过对银行设定复杂的税收和补贴机制来维持银行体系的稳定。但由于监管者的能力及委托问题,使这一目的很难达到。相反,存款保险提供了使银行配置高风险资产并将这些风险转嫁给存款保险机构的激励,进而造成巨额补贴支出和较高的银行监管成本。要降低由此带来的银行监管高成本,就不得不充分运用市场方法来约束银行向存款保险机构转嫁风险的激励。Thomsom(1990)和Kaufman(1996)分析指出,银行监管体系和存款保险制度,会使银行的利益相关者不关心银行的具体经营和风险状况,缺乏动力对市场激励做出反应,无法使存款由经营差的银行流向好的银行。如果缩小存款保险的范围和规模,使银行监管与市场约束结合起来,将大大改善银行监管效率。

最近几年以来西方学者纷纷提出建议,要求银行持有一定比例的次级债务,从而提高市场约束的动机和强度。Wall(1989)和Gorton(1990)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通过发行次级债券来增强对银行管理层市场约束的观点。一般认为,银行证券的风险和收益状况反映了银行的经营条件和违约风险水平,因而,债券市场信息可以作为银行风险的市场信号。如果所有银行都要求发行同样类型的次级债券,那么监管者就可以很容易比较各银行的违约风险大小。Maclachlan(2001)得出发行次级债券可以显著提升对非投保银行的直接和间接的市场约束的结论。同时Jagtiani和Lemieux(2001)的研究发现,美国银行控股公司债券的买卖差价先于银行融资条件和信用评级恶化出现,这说明通过增加发行次级债券来增强市场约束是有效率的。

银行监管研究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银行监管经历了由1929—1933年经济危机后全面的严格监管,到放松监管再到重新监管的周期循环。

第一阶段严格监管,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银行在“看不见的手”的思潮影响下实行“自由银行制度”,银行体系基本上不受任何监管,但30年代经济大危机引起的巨大恐慌,彻底颠覆了自由银行制度理论,人们甚至认为为防止这种危机再次发生是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于是对银行业实施了严格的监管。

第二阶段放松监管,经济大危机以来的严格监管致使上世纪60年代许多银行盈利能力降低,竞争力弱,面临被淘汰的危险。这种管制是以损失银行盈利水平和效率为代价,反而使银行体系愈发不稳定。在金融机构不断开展金融创新,要求放松利率管制、提高效率的压力下,各国在上世纪70~80年代摒弃了严格监管措施,使银行业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第三阶段重新监管,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几次金融危机,让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开始对银行监管重新审视,在银行体系的效率与稳定性的权衡中采取了一种更加谨慎的态度,开始约束和引导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第四阶段放松监管,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金融全球化、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创新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金融界不断抱怨监管成本过高和过度监管成为影响银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相应地,金融领域再次出现放松银行监管的趋势。

20世纪以来全球银行监管从“严格监管—放松监管—重新监管—放松监管”的演变轨迹,正是一个不断调适监管限度并提高监管效率的最优化过程。与此同时,银行最优监管理论也必然随着金融实践不断地创新与发展。然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表明在银行效率与银行监管两者之间权衡的理论与实践探索还需要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成.金融监管学[M].科学出版社,2006

2.德沃特里庞,泰勒尔著,石磊,王永钦译.银行监管[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3.Berger,AllenN.,1991,MarketDisciplineinBanking,ProceedingoftheConferenceonBankStructureandCompetition,FederalReserveBankofChic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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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lannery,MarkJ.,1998,UsingMarketinformationinPrudentialBankSupervision:AReviewoftheU.S.EmpiricalEvidence,JournalofMoney,CreditandBanking,Vol.30,No.3,August,Part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利差管理法是商业银行负债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从理论上分析银行的利差及影响因素,从而为银行实施资产负债管理、降低风险、提高收益创造条件。利差又称净利息收入,是银行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的差额。利差有两种表示方法:绝对数利差和相对数利差(即利差率),以公式表示为:绝对数利差=银行全部利息收入-全部利息支出;利差率=银行全部利息收入-全部利息支出)/盈利资产。绝对利差能帮助银行估价净利息收入能否抵销其他开支,估计银行的盈利状况;利差率用于银行估计利差的变化与发展趋势,也用于银行间经营的比较。

利差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而利差的敏感性或波动性,则构成了银行的风险,利差的大小及其变化决定了银行的风险,利差的大小及其变化决定了银行总的风险一收益状况。利差受内、外部因素的共同影响和制约,内部因素包括银行资产负债的结构、贷款的质量及偿还期、吸收存款及借入款的成本和偿还期,等等。外部因素指总的经济情况,市场利率水平、区域和全国范围内金融机构的竞争状况,等等。西方银行运用利差的“差异分析法”(即分别分析利率、资产负债总量及其组合对利差的影响程度的方法)分析利率、资产负债总量及其组合对银行利差的影响。具体分析时,首先要假设其中两个因素不变,改变第三个因素,然后观察第三个因素对利差的影响,依此类推。除此之外,利率周期也对利差产生周期性的影响。银行的利率管理就是要根据利率的周期性变化,不断地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从而使利差最大化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资产负债差额管理法。

它是指银行管理者根据预测利率的变化,积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扩大或缩小利率敏感性差额,从而保证银行收益的稳定或增长。银行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所运用的工具主要是银行在短期内有主动控制权的资产和负债,如央行资金、再购回协议、CD存单、可变利率放款等。差额管理法诞生于70年代,是目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中运用最广泛的管理利率的方法之一。差额管理法分两种:(1)保守型的,即努力使银行的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敏感性负债的差额接近于零,从而把利率风险降至最低限,保持银行收益的稳定。(2)主动型的,即银行根据利率预测,在利率的周期性变化中积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扩大或缩小利率敏感性差额,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主动型差额管理的结果不仅取决于利率变化的方向,同时也取决于未来利率的不确定程度。

差额管理法不同于其它的管理方法,它认为决定资产负债内在联系的关键因素是利率,主张把管理的重点放在根据不同利率特点确定的差额上,并根据利率周期的变化,及时地调整各种利率类型的资产和负债的规模组合,从而使差额管理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应变力。从这个角度讲,差额管理可谓是银行经营管理领域内的一场变革。它的难点和缺陷在于:(1)在确定利率敏感性资产和负债的时间标准问题时,银行选取多长时间作为规定利率敏感性的标准,这在银行实际业务经营中十分重要,但也很难确定。(2)银行能否预测利率变化的方向、大小及时间,值得不怀疑。(3)银行能否灵活地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这受许多因素(如市场、制度因素等)的限制。①资源的限制,如小的区域性银行,其资金来源有限,因而不具备灵活调节的条件。②差额管理与顾客心理的矛盾。因为银行和顾客对利率预期的心理是完全相反的。③调节差额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如果利率周期短,那么银行就无法改变差额。(4)银行的利率风险与信用风险很难权衡,利率风险的降低可能招致更大的信用风险。(5)差额管理法忽略了利率变化对固定利率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影响。一般认为,利率风险有两方面:一是改变再投资利率,二是改变现有资产负债的价值(价格)。差额管理法只集中分析资金流量的变化,强调了再投资风险,而未注意到利率变化对银行长期固定利率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影响,忽略了利率变化对银行净值(股东产权)的影响,因而具有极大的片面性。(6)差额管理法使得银行成本提高。

综上所述,差额管理法虽非十全十美,但却更接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实际,它能够抓住沟通资产与负债之间联系的关键因素——利率,以部分带动全体,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措施,使差额管理法更富有灵活性、准备性和严密性。

三、资产负债期限管理法。

这是近年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中运用的降低利率风险的又一种方法,它又分为期限差额管理法和期限搭配法。“期限”是近年来金融市场上对债券保值时常用的一个概念。它是指一种有价证券的寿命或距到期日(重新订价日)的实际时间,是衡量利率风险的指标-即金融资产的现值对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反映。“期限”的概念可用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中,因为银行是信用中介机构,包含了一系列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构成了银行的负债和资产。银行的净值为某资产现值与负债现值之差。由于期限能直接反映市场利率变化对银行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影响程度,同时包括了价格风险和再投资风险,因此,许多专家主张在进行差额管理时,不应以资产负债的到期日作尺度,而应以资产和负债的期限作为标准,此时的差额即期限差额应等于资产的加权平均期限减去负债的加权平均。根据预测利率的变化,不断调整银行的资产和负债的期限,以期达到理想目标。如当资产期限比负债期限长时,利率上升将导致银行净值下降,此时应缩短银行资产的期限,扩大负债的期限。期限差额管理法的原理类似于利率敏感性差额法,只是两者在具体计算上略有差异。期限差额管理法比利率敏感性差额法能够提供更多的产品,满足顾客的需要。然而,它也遇到利率敏感性差额管理的同样难题。同时,期限差额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因而难以掌握。正因为如此,管理者往往只运用其中的一部分,即期限搭配法来消除一部分利率风险。

尽管期限管理法更具优越性,但它也明显地存在许多缺欠,主要表现在:(1)需要银行信息系统提供大量的有关现金流量的数据,预测银行未来所有的现金流量。然而,现金流量信息对大多数银行是有限的,期限差额管理法目前仍不是银行的常规决策。(2)期限概念上的错误同样不容忽视。因为期限的假设前提是:当利率变化时,收益曲线平等移动,在食用风险一定的条件下,不同期限的利率发生同种程度的变化。而研究表明,收益曲线的平行移动是罕见的。收益率及期限的变化,同样影响资产的价格。但是,期限管理法的优越性随着银行信息系统的完善而不断显示出来,使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建立在更加科学、准确的基础上。

此外,资产负债综合管理方法还包括期权交易法,金融期货交易法和利率调换法等。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风险分析

所谓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经营信贷业务的风险总和,即商业银行在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利因素引起货币资金不能按时回流,不能保值增值的可能性。入世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管理上不断研究探索,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与外资银行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经营管理水平尚不能与国际接轨。本文就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对策进行探讨。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贷文化严重缺失。信贷文化是鼓励某种贷款行为的贷款环境因素的总和。它包括银行的信贷、价值取向、重要性的确定、管理沟通、信贷从业人员的培训等。信贷文化是银行绩效和银行经营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信贷文化严重缺失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贷轻管的思想大量存在,贷后管理薄弱。信贷资金发放后,银行极少就客户对信贷资金的使用状况及客户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和参与,这种只“放”不“管”的做法必然导致信贷资金的使用失控,最终造成不良贷款的增加。另外,信贷员的责、权、利与贷款质量不挂钩,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信贷流程停留在表面,形式主义泛滥。通常,商业银行偏重对信贷人员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对于按照信贷流程发放、形成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不够。这种管理模式直接导致信贷人员办理业务时只重过程不重结果,本末倒置。三是风险意识淡薄,或仅停留在发放前进行相关风险分析和预测,难以贯穿贷款的整个过程。信贷从业人员往往只注重当期显现出来的风险,忽视了客户和贷款潜在的风险。

(二)信贷管理体制转型缓慢,方法和手段仍然比较落后。长期粗放经营的习惯使得精细化管理难以到位。具体表现在:

1.风险定价随意,缺乏科学性、系统性。随着市场利率体系的逐步完善和银行同业间规范竞争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已逐步放宽对贷款利率的限定,允许商业银行根据本行的预期收益、筹资成本、管理费用以及借款者的风险等级等构建自己的贷款定价模型,制定恰当的贷款定价策略。但商业银行普遍没有跟上这一节奏。基本没有科学、合理且操作性很强的贷款定价模型和贷款定价策略。即使有,也经常出现定价政策朝令夕改、因人而异的情况,极易产生道德风险。

2.期限管理不到位。在贷后管理中较流行的思维方式就是“能还息就是好贷款”。这句话虽有一定道理,但不正确。因为一方面,还息来源很重要,还息是来自正常业务收入还是偶尔的投资收益,是企业经营利润还是其它借款,这都是银行贷后管理应关注的;另一方面,能还息不代表能按期还本,也不代表第二还款来源落实。还息可增加银行当期收益,但若不能还本,银行仍得不偿失。这种论点的危害性在于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因客户能还利息而做出客户经营正常的判断,进而放松贷后管理或盲目办理转贷、展期,对贷款的期限管理不加研究,忽视了客户在贷款到期后挪用信贷资金投入高风险项目,经营状况渐趋恶化的可能。

3.担保抵押教条主义,为办理担保手续而办理,不注重担保抵押的有效性和实际补偿能力,抗风险能力差。审批阶段常见的思维方式是片面认为有担保的就是好贷款。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发放贷款时关注抵押、担保更甚于对借款人本身偿还能力的关注。当然,强调贷款的抵押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应大力提倡。但是,抵押担保在信贷决策中充其量只能是必要条件,而不能也不应成为充分条件。过于强调抵押担保关系,使之成为贷款的充分条件则难免矫枉过正,导致不良后果。事实上,将抵押担保作为银行贷款充分条件的习惯思维正成为当前不良贷款形成的一个重要的、带有一定隐蔽性的原因。作为一种健康的信贷文化,不论担保企业是否真正具备足够的担保能力和担保意愿,即使手续齐全、合法也不能替代对借款人本身运营能力、偿债能力的分析。实践中对第二还款来源的追索经常存在变现难、执行难等诸多问题,加大了银行经营成本。而且追索担保人还往往会恶化银企关系,培育不出真正意义上的战略伙伴,尤其在信贷买方市场中,更不利于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

4.内部控制建设薄弱。内部控制是企业所制定的旨在保护其财产、保证其获取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促进既定的管理政策得以实施而采取的各种方法和措施。因此,作为信贷管理方面的内控建设必须围绕信贷资产保值增值、信贷各环节资料的真实可靠、贷款发放的效率等方面进行。而实际运转中却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门、岗位制约力度有限。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传统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三级管理一级经营。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支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风险管理部门和信贷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统揽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风险审查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信贷政策的制定、实施、检查仍然集中在一个部门。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二是审计的后续监督专业性不够,对信贷业务的专业化程度欠缺,难以抓住主要问题。商业银行的审计部门一般负责全行整个经营业务的审计监督工作。信贷业务与会计、安全防范等其它业务不同,后者政策、制度较为稳定,受外部影响不大,而信贷政策、制度根据国家行业、产业政策及其它外部因素变化,自身调整也较快,专业性较强。常规审计由于部门差别的局限性,信息不对称,检查中通常只能发现一些规范性操作问题,解决一些操作风险。对贷款形成不良的真正原因,确实很难发现和分析。

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培育一种新型的信贷文化。一个优秀的企业,离不开卓越的文化。商业银行也是一种企业,应当具有自身的企业文化和管理,使银行全体员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判断,以银行的使命、目标、伦理道德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而自觉自愿、心悦诚服地为使银行整体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而努力工作。信贷文化作为商业银行重要的企业文化内容之一,必须渗透到每一个信贷从业人员。当前,一是要全面增强信贷人员的风险意识,加强全员风险意识和合规文化。态度可以决定一切。树立牢固的风险意识,从主观上可以指引信贷人员进行规范化操作。二是要解决商业银行信贷质量不高的问题,必须从提高信贷人员素质这一基础性工作抓起,加强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防范操作性风险。三是加快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根据贷款企业特点,设置贷款质量考核指标,落实贷后管理业务流程中的具体责、权、利,量化风险预警指标,实施贷后管理考核激励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保全预案制度,对于高风险业务,进行细化分析,设立风险预警指标,严格监测,并在贷后检查后提出保全预案。创新贷后管理手段,加强电子化建设,借助科技手段强化贷后管理。通过对贷后管理的远程监控,提高贷后管理的效率和覆盖面。建立一支专业化的贷后管理队伍,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实施。启动信贷风险问责机制,对形成贷款风险的,无论是否有违规情节,是否存在客观原因,一律要追究相关人员失职、失察的责任。

(二)健全风险等级评定制度。总的来说,包括:客户的信用等级管理,贷款的风险等级管理。

1.客户的信用等级管理。首先要建立银行内部掌握的客户资信评价体系,然后定期根据数据库中客户的财务报表和其它资料,对客户的信用程度进行评价记录。运行方式上可由信贷前台部门推荐客户、收集填报资料,信贷管理部门独立地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为保证客户的信用等级管理的科学性,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加强数据库管理,保证数据库中客户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新,确保数据能真实、全面反映客户经营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尽快完善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客户的类型进行细分,不同类型的客户适用不同的评价方法,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贷款的风险等级管理。一是加强对分类认定调查、审查和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分类技能;二是明确各类贷款的“硬条款”,如对逾期天数、欠息时间等做出硬性规定,增强分类的客观性;三是理顺分类工作程序,试行专门机构进行分类审查,分类审查人员不应当是贷款质量指标的被考核者,同时对分类人员要加强监督考核,实施分类责任制,尽力避免道德因素造成的分类不准确。

(三)规范贷款的损失预测与定价管理。预期的贷款损失是办理贷款业务的正常成本,可在贷款定价时予以考虑。银行资产组合是不同程度的风险资产的组合,每种资产都有不同的违约概率。西方商业银行普遍认为银行所面临的违约风险主要有预期内风险和预期外风险两种,因此银行的贷款损失也由这两部分构成。预期内风险是根据资料统计的某一特定风险等级的资产在既定期限内的平均违约概率;预期外风险是在预期内风险之外的违约概率。对于预期内损失,银行根据风险成本计算法,对不同风险等级规定不同的风险调节率,从而通过在贷款定价时收取风险费用予以补偿;对于预期外损失,由于其波动性和难以预料性,银行是通过自有资本金予以补偿的。银行信贷对象的风险等级越高导致预期外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也越大。为了减少预期外损失,国外已有许多学者并提出了违约和企业破产失败预测的定量模型。我国可以借鉴其合理的成分用来分析。通过科学的风险等级评定制度和对预期内、预期外损失的估计相联系,对贷款的损失准备进行预测,确定合理的贷款定价。具体是评估银行与客户业务往来中的所有成本和收益,结合银行既定的利润目标,给客户的贷款进行定价。对于预期外的损失,还可以通过担保抵押进行补偿。即对难以预测的风险通过担保抵押等第二还款来源补偿。对补偿后还有损失可能性,再通过合理的贷款定价调节。在对担保抵押进行分析时,应彻底改变教条主义,以实际变现价值考虑风险补偿。

(四)加强信贷风险的监测与监督。一是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各商业银行要从加强自身建设做起,建立一套严密的、先进适用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努力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加强风险搜索的系统性和准确性,并对风险的波动趋势做前瞻性的判断,争取风险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二是严格期限管理。规范客户授信制度,科学分析客户的资金需求总量,合理制订还款期限。对于合理制订的贷款期限,一定要督促客户到期归还,避免信贷资金被挤占挪用,形成风险。三是加强贷后管理。贷后管理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后,定期检查借款人财务报表,定期对其进行信用审查,及时跟踪借款人的经营管理,并根据信用评分模型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随时掌握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状况,同时及时调整银行的风险损失准备等一系列信贷活动的总称。四是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紧密结合。在确保现场检查认真严格的同时,加强信贷系统电子化建设,通过采取实时有效的在线监测手段,完善非现场检查制度。先进的非现场检查制度将象一把隐形的利剑一样,悬在各类违规行为的头上,从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部分违规动机。对于非现场检查不能确认的线索,可通过现场检查进一步核实。现场与非现场检查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可以扩大检查范围,节约大量人力物力。

(五)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避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1.组织结构上确保岗位制约。可参照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进一步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双人或多人审批制度。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提高审批决策的科学性,真正实行审批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行专职审批人审批和专家审批,科学遴选高素质的综合人才参与贷款决策,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体审批制,试行少数人会签制、小额贷款专人审批制等,使审批责任落到人。同时,加强对审批人的考核管理,综合评价审批人的决策质量,制定对审批人的奖惩细则,对因审批不当造成不良贷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要坚决执行专职审批人任期制等,定期轮换。

2.改变信贷审计监督的实施主体,增加风险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风险管理部门不能只停留在对已产生的风险进行监测,而应参与信贷业务的全过程。从发放前的预防控制到最后的风险认定和处罚。一是将原信贷部门制定政策与制度的职能转由风险管理部门履行,统一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行的信贷政策与制度,信贷前、后台按照要求进行业务操作。将“立法”权与“司法”权严格分开,避免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局面。二是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信贷前后台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业审计监督。对产生的信贷风险进行责任认定与追究。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于尔根·艾希贝格尔,伊恩·哈珀.金融经济学[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3]骆玉鼎.信用经济中的金融控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一、现代商业银行贷款理论变迁

由于美国银行业和金融制度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无以伦比的地位和威望,研究其贷款理论演变将成为一种可靠的依托,这种演变经历了:

1.实票论和商业贷款理论。在历史上,美国的贷款实践仿效了英国银行业的模式。英国的理论被称为“实票论”,而其美国的变体则被称为“商业贷款理论”。这两种理论都认为贷款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并认为需要有资金的流动性,以应付预料不到的提款需要。因此,最好是只发放短期贷款,因为贷款理论认为,长期投资的资金应来自长期资源,如留存收益,发行新的股票以及长期债券。“商业贷款理论”的缺点在于:第一,这一理论并不适用于整个银行业务系统――虽然它可能适用于个别银行,以库存货物作低押发放一笔贷款,借款人只有把货物出售后才能清偿贷款。其二,如果借款人找不到买主,这位顾客也会借一笔款去完成这笔交易。这样,虽然个别银行可能预期贷款到期通常会增加银行的资金流动性,而对于整个银行系统来说,则未必如此。再次,整个银行系统的脆弱性,在长时间中,可能影响个别银行的资金流动性。

2.转换论。1918年,产生了H.G.莫尔顿的“转换论”,这一理论认为,把可用资金(存款)的一部分投放于二级市场的贷款与证券,可以满足银行资金流动性的需要。流动性的需要增大时,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这些资产(包括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美国短期国库券等)。转换理论的实际应用,增加了新流动性来源,并证明银行可以发放较长期的贷款,这样就延长了各种贷款的平均期限。但是,“转换论”也同样具有“商业贷款理论”的那种局限性,此外,贷款平均期限的延长会增加银行的全面流动性风险。

3.预期收益理论。1949年,赫伯特·V·普罗克提出了“贷款流动性的预期收益理论”。根据这一理论,稳定的贷款必须有适当的归还日期表,这个日期表以借款的预期收益或现金收入为依据。这一理论与先前的一些理论是一致的,但增加了宽广度。“实票论”认为银行应满足工商业的借款需要,“转换论”认为,如果银行的投资是高质量的,那么贷款的期限并不影响它的安全性。“预期收益理论”认为,稳定的贷款应该建立在现实的归还期限与贷款的证券担保的基础上。这样,联邦储备体系就成为资金流动性的最后来源保障了。

二、现代商业银行贷款政策和程序

(一)贷款政策。

制定贷款的重要性在于为银行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提供适当的信用标准,使之遵守各项法规,保证贷款决策一致性,向顾客和公众披露银行现行信贷策略的有关信息等,最终控制和调整银行贷款的的规模和结构,实现经营目标。制定适宜的贷款政策,银行需权衡以下因素:①银行经济的战略目标。贷款政策文件通常以一般性说明开始阐述银行的目标,以及贷款政策如何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②放款的三大原则。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大原则是最基本的因素。③资本状况。银行的资本起着保护存款账户资金的缓冲作用,资本的规模与存款的关系影响着银行能够承担风险的程度。自有资本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大的银行,才能承做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放款。④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某一时期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紧缩和放松,直接影响到银行放款利率的高低,必然对银行的信贷规模起到抑制和促进作用。⑤存款的稳定性。存款是放款的基础,存款量的变化直接影响放款的规模。⑥服务地区的经济条件。稳定的经济环境要比受季节性、周期性波动影响的经济环境更利于银行采取积极和宽松的信贷方针。

根据以上考虑,一个典型的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政策应对以下内容作出说明:①有关借款和借款人说明。没有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就不能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书面贷款政策应该列出估计借款者及时归还贷款的意愿和能力所需的文件。完整的贷款记录应包括以下项目:借款者个人品格、借款用途等,核心档案还应收藏与借款者的通信、电话会谈记录、现场走访的详细报告和有关借款者的广告和报刊剪辑。为容纳与日俱增的记录卷册和有关文件处理问题,许多银行已经或正在转向记录档案电子计算机化。②贷款种类。贷款政策应当包括关于适当与不适当贷款的简要说明,应该拒绝不适当贷款,这些贷款通常带有某些投机因素。商业银行应当对贷款类别进行定期检查,因为贷款的分类受经济周期变动影响较大。③合格的抵押品。贷款政策应规定可充作抵押的各种抵押品及其额度。例如:以一批应收账款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九十天期以上的应收账款的70%;以国家注册的法团债券、市政债券和美国政府债券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市场价格的65%;负债不应超过原材料和制成品成本的60%.④对贷款集中化的限制。稳健的银行经营实践要求贷款政策对贷款种类、行为和地域的集中化方面作出某些限制,以减少整个资金运用的风险。⑤信贷额度。正式贷款政策应区分信贷最高限额、指导性限额(或内部掌握限额)、贷款承担额和循环贷款协议之间的关系。⑥需集体磋商的例外情况。具有同等能力的信贷主管人员。面临一系列相同的环境,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信贷决策。贷款政策文件不可能为处理所有此类问题都订立规则,但它应该包括某些一般性准则。遇到这种情况,通常的做法是,同有关部门磋商后才做决定。这些例外的情况包括:对原来没有往来关系客户的贷款;收购、兼并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以价格跌落、不适销或不上市的股票作抵押的贷款;新业务的贷款,等等。⑦贷款定价。

此外,贷款政策最后文本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银行经营目标的说明;②贷款权力归属部门及组织原则;③银行现有业务的地域限制;④有关法律的考虑;⑤借款人的贷款承诺、清偿和业务量规模。

(二)贷款程序。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将遵循既定的程序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使贷款政策是得到最恰当的执行。贷款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这主要由贷款权力归属部门负责执行,目的在于保持贷款政策执行的客观性,其标准在于:确定贷款是否符合管理方针和法令规定;批准贷款的主管人员是否按照银行贷款政策办事;信贷档案是否齐全;贷款申请书是否说明抵押品的种类和金额;全部必要的债券利息是否完整无缺;还款来源是否象清单所列明的那样足以清偿贷款。具体而言,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包括对借款申请书的审查和对贷款项目本身的调查。前者要说明:借款的目的和用途,银行通常要在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目的是否与贷款方针的要求相符;借款的数额,银行要审查借款人的借款数额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是否超过法定的贷款限额;借款期限;还款的方法及来源;担保的方法,银行通常愿意接受市场价格稳定、易销售的财产作为抵押品。后者的目的在于确定:该项贷款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或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利;贷款的利益;借款人的资信能力;合法人;放款规模。

2.签订贷款合同。如果银行信贷部门对借款人和贷款项目本身审查合格,则依双方协商内容最终将订立法律文本,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书也将是未来有关纠纷和贷款具体执行的法律依据。这一合同将包括:①贷款总则,总则中规定贷款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贷款的基本要素;②贷款条件,银行为了保证贷款能够安全收回,对贷款企业的资金运用、生产管理、投资方向、投资数额等生产条件;③担保品的选择;④财务报告,为了准确掌握借款方的财务状况和贷款的使用情况,银行在贷款合同中通常要求借款企业在使用贷款期间,提供各种与贷款有关的财务报告和统计资料;⑤违约条款,主要是解决拖欠贷款或破产时的债务清偿问题;⑥还款方法,银行可能要求借款人一次全部还清贷款,也可能同意分期摊还。

3.放款的偿还。本环节涉及的结果有按期、提前、延期偿还和无力清偿四种状况。后二者将涉及到银行对借款者资信的评价和利息惩罚等问题,前二者可能会有相应的奖励措施。

4.有问题贷款的催收和注销。主要是涉及上述的后二种情况,银行应该采取补救措施。情况不良征兆的显现,要依靠银行对有关报警信号的敏感反应能力和既定应急方案,这些报警信号诸如:收到财务报表、支付报表或其他文件时间的不正常推延;来自其他金融机构有关借款者的意外贷款需要;借款者态度的变化(即:拒绝回电话或经常不在办公室);当地经营环境的变化(即大企业关门或加入新的竞争者);借款者的不负责行为(即旷工或过度的酗酒);透支额增加;借款者的企业发生罢工或其他停工事件;违法行为被揭发;对借款者的意外判决(即侵权赔偿或税款留置)。银行贷款管理者一旦发现这种潜在的违约风险,必须尽快采取行动使损失最小,任何拖延都会使损失增加。处理逾期账户总的原则是:争取借款人的最佳合作,抢先接管抵押品,主动与借款人合作使贷款得以偿还。对于确认无法回收的贷款应提留呆账准备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催收的停止。需要强调的是,尽管贷款政策和程序规定了有关银行贷款业务的明确做法,但过分僵化的刚性规定将不利于员工创造力的发挥。因此,银行应该鼓励有关员工对贷款业务的积极参与,具体贷款政策和程序也应在保持稳定性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尤其是在银行内外部环境变动多端的情况下。

三、贷款的种类

贷款种类是银行制定贷款政策时的主要考虑因素。这种划分因标准不同而有差异,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类,其一是按不同用途分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前者是为了经营企业的目的,后者主要是对个人。这类划分将在确定贷款定价时显示其作用。其二是根据贷款规定或条件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抵押贷款。

1.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这种放款可使借款人在不提供任何有价物的情况下取得贷款。获得追加资本,因而信用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由于信用放款只凭借款人的信誉,因而银行对借款人必须熟悉,并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信誉程度。这种放款的利率较高,并且附加一定的条件。例如,要求借款人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并说明经营情况和借款用途等,这样,银行便可以通过这种放款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控制。其种类主要有:①普通限额贷款。一些企业常常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限额,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②透支放款。对这种放款,银行与客户之间没有书面协议,往往凭客户与银行之间存在的默契行事,特别是对信用较好的客户,银行经常提供透支上的便利,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③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的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其费用率通常相当于限额未用部分或全部限额的0.25%-0.75%.④消费者贷款。消费者放款是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放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主要包括:借款人的职业;借款人的生活收支状况;借款人的财产状况;借款人的品德。⑤票据贴现贷款。票据贴现贷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可贴现的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期票、银行本票和汇票等。目前商业银行贴现业务已扩展到政府债券。

2.担保贷款。其产生源于:①借款企业的负债率较高,显示出其财力脆弱;②借款企业没有建立起使人满意的和稳定的收益记录;③借款企业的股本未能销售出去;④借款人是新的客户;⑤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⑥贷款的期限很长,等等。然而有时银行并不寻求担保,而是借款人主动提供担保,这时借款人目的通常是为了获得优惠利率待遇。根据充当担保物的不同,担保贷款又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担保品贷款。充当担保的可以是:股票和债券;保函、商品、地产、人寿保险单、汇票、本票以及其他物权凭证;第二、甚至第三抵押权,等等。由于后一类担保品一般都缺少作为合格贷款担保所必需的条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担保品在未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抵补贷款损失,往往取决于担保品的质量,银行当然要选择质量高的担保品。影响担保品质量的因素主要有:市场价格是否稳定;是否容易销售;是否易于保管;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技术是否复杂。由此看来,商品最适合于作为担保品,有价证券次之,不动产最差。按照银行对担保品取得的权利的不同,担保可以分为:①取得留置权。银行扣留债务人的财产直到他欠银行的债务还清为止。②取得质押权。其内在规定性与留置权略有不同:其中之一是,在质押方式下,受质押人(银行)在债务清偿前拥有全部占有债务人用作抵押财产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受质押人还有出卖该财产的权力。与留置权不同的是,质押权是一种特别赋予的所有权。③抵押。拽债务人将其拥有法定权利或衡平法权利的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其借款的抵押品。对财产拥有衡平法权利的人,最多只能要求从这些财产中取得赔偿,而无权出售它们,因为他不是财产的所有者,银行应注意此点。在抵押方式下,受抵押人(银行)对财产有特定的权益并有出卖权,银行的抵押文件一般载有变卖担保品的明确规定。

另一种是保证书担保贷款。指由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保证书是保证人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签约性文件。保证书担保放款的实务操作通常比较简单,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模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由于保证人替借款人承担了实际的部分义务,因而成为这一贷款方式的特色,其权利和义务将成为贷款政策的重要内容。保证人的义务总是发生在债务到期时,即从债务到期日起保证人就负有义务,当主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或者只能清偿部分债务时,保证人必须保证全部债务得到清偿。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得到解除:已付款;订立放宽贷款期限的协议;保证合约发生变更;主要合同发生变更;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改变。保证人不同,保证书的出具程序也是不同的;银行在接受时必须对股份制、合伙制、单个制公司等加以区分。保证书在银行陈述虚伪、保证人出于误解、保证人受到不正当的影响三种情况下失效。

四、贷款定价

贷款利率即贷款价格。贷款利率的确定需考虑下列因素:央行贴现率;放款期限;存贷利率;放贷利率风险;管理贷款成本;优惠利率;银企关系。其中的基础是对风险的分析,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1.信用风险。对这种风险的分析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简称6C):①品德(Character)。指个人或企业借款者对其所欠债务是否愿意归还,一般通过考察其过去的资信情况,了解谁介绍他来借款以及通过同借款人面谈来做出谈判。②经营才干(Capacity)。主要是通过审查其财务报表,看其资金的流入流出是否正常,以及经营业绩怎样。③资本(Capital)。指借款人财务报表上的总资产总负债情况、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相抵后的净值,即借款人的财富状况。④担保品(Collateral)。指借款人用作借款担保品的质量。⑤经营环境(Condition)。指借款人在经济衰退及其他事件中的脆弱性,或说他在最糟糕的情况下的还款能力。⑥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指借款人能否在日益竞争的环境中生存与发展。此外,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对银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要注意,这些报表毕竟是反映着企业的过去,因此应用时要作信用调查,以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近几十年来,还发展了许多观察企业经营的方法。如1977年由阿尔曼等人提出的Z分析模型,使用了五个比率:X1为营运资金与总资产比率;X2为留成利润与总资产比率;X3为支付利息及税款前的收益与总资产比率;X4为股票的市场价与总负债值比率;X5为销售收入与总资产比率。因此:

Z=a1×X1a2×X2a3×X3a4×X4a5×X5,

(其中,Z代表企业经营状况,a为各项资产的信用权数(或系数),利用统计方法求出系数后,

Z=1.2X11.4X23.3X30.6X41.0X5,

若Z<2.675,则该企业将有很大问题;若Z≥2.675,则说明企业经营良好。

2.利率风险。目前,防止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定期调整。

3.搭配不当的风险。一是利率与时间搭配不当,短借长用,形成损失。二是币种搭配不当,形成汇率风险。对国外放款,常常涉及不同货币的汇率风险。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的远期交易为抵销此种风险提供了可能。

贷款定价的目标在于确保预期收益率的实现。为此,银行贷款管理者必须考虑发放贷款的预期收入、给借款者提供资金的成本、管理和收贷费用,以及借款者的风险等级。下列简单公式可以说明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

(贷款收益-贷款费)/应摊产权成本=税前产权资本预期(目标)收益率

其中:应摊产权成本=银行全部产权资本对贷款的比率×未清偿贷款余额

若贷款收益低于目标比率,那么,该笔贷款或该类贷款将不得不重新定价。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7篇

(一)全面完善会计内控制度

随着金融业的蓬勃发展,银行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会计内控制度的全面完善已经刻不容缓。因此,对于现有的会计内控制度,银行有必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纠正其中不合时宜的部分,对于阻碍新业务发展的制度加以改进。同时要注意的是,完善制度只是一个过程,制度完善后切不可只存在于纸上,加强制度的落实才是最终目的。而且,经济的全球化发展,金融业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对于银行的会计风险管控也提出了新的标准,所以,必须改变传统的内控制度,实现制度创新,以使内控制度适应银行的业务发展需要。

(二)提升银行会计业务水平

在现在的一些银行中,存在着会计人员缺乏责任心的问题,极大影响着内控制度的落实。为此,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会计人员的工作素养。在银行方面,可以通过会计再教育制度的实行,对会计人员展开全面的职业道德教育,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丰富会计人员的工作素养。此外,在人才管理机制上,应该针对银行的实际发展情况做出合理改进。同时,也有必要全面落实会计从业资格制度,督促会计人员进行自主学习。从银行会计人员自身来讲,必须不断学习,加强知识更新,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以较强的责任心投入日常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三)全面提升会计业务管理质量

在银行会计管理工作中,业务管理是关键,良好的业务管理质量是防范银行会计内控风险的必要保证。为此,必须全面提升会计业务管理质量,主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账务组织系统的构建。二是实现账户的全面控制。三是落实印章管理制度。四是保障数据安全。

(四)强化制度监督体系

银行会计核算工作环节较多,在每一个工作环节,都有产生会计内控风险的可能性。所以,对于会计业务的处理,必须通过制度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强化,提高监督力度,以降低风险的发生。主要做到两个方面:一是做好事前监督。在受理银行业务的过程中,柜员必须加强业务的手续审核,确保手续完整并符合法规,保证业务的真实性。二是做好事中监督。在会计凭证处理工作中,必须反复审核相关数据信息。遇到重大事项,一定要通知会计主管进行审核。同时要注意的是,在审核监督阶段,要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确保其相关应用程序的合法性。

二、结语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8篇

本文提到的建立关系产权来换取地方政府的保护和获得稳定的资源来源问题,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也是存在的,但在我国发生的更多,情况也更为复杂。这是与我国的体制背景所决定的。政治上,我国没有实行西方那种议会式的民主制,而是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这种政体使得我国是一种“权威主义”。与之相应的,我国在过去20多年中逐渐成长起来的市场秩序就不是一种完全放任自由的新古典式的市场机制,而是一种由政府调控(governedmarket)的市场机制,政府的经济功能也比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应功能要强。在中国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政府不只是斯密所说的“守夜人”,而是一个市场机制的组织者。这种政治经济体制以及在这种政治经济体制下的发展理念创新,创造了中国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25年的高经济增长奇迹[4]。

中国政府功能创新与新权威主义的建立,使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主导性的。平新乔(2005)把中国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创新性的作用总结为:主动引导市场激励机制或支持自发的市场机制发展,决定发展与改革的优先秩序保证了经济发展的有序性,组织公民资本与社会资本降低了现代企业形成的交易成本,成为下岗职工的信赖基础化解改革矛盾,在招商引资中发挥积极的功能等。

正是由于经济增长是政府主导性的,中国经济发展呈现出与众不同的特点,也使得我国银行信贷实务对关系产权有更深的理解和认可[5],在我们的信贷实践中就有了以下更具特色的现象。

二、传统产权理论面对一些经济现象的困惑和关系产权概念的提出

在传统经济学理论中,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资产的剩余控制权(Hart1995)[1]它包括:(1)资产使用的剩余决定权;(2)资产所得收入的支配权;(3)资产所有的转移权。从这个意义上,“权利产权”的分配形成相应的激励机制。科奈尔对社会主义企业公有制造成预算软约束的批评即是在这一基础上提出的。同时得出结论:产权不明晰就是不合理的、低效率的,最终会被更为具有竞争力的明晰产权替而代之。

但现实生活中“权力产权”的不明晰现象处处可见,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如此,经济转型时期的我国更是如此。比如,在银行信贷管理中,对政府提出的投资项目贷款,当地银行心照不宣地通过企业给予大力支持。江苏常熟的“铁本”就是这样的一家受贷条件优厚的企业。这个事件反映出,由于政府对投资项目的青睐而造成企业资产的使用决定权在事实上并没有完全在企业手中,而在由地方政府的规划部门行使。另外,企业资产所有的转移权也非企业严格支配的例子也很多,比如企业兼并重组,如果有当地政府、关联企业、控股股东的参与,事情办理就顺利的多。虽然权力产权理论认为,产权明晰化有助于效率经济,但在实际生活中,不仅是权力产权所赋予的权力支配模糊不清,权力产权本身的界限也不清晰。产权常常是模糊的、象征性的,而且可能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不断地被重新界定(张静2003[2];张小军2004[3])。

对于这些现象,经济学的权力产权理论难以提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因此,周雪光在哈佛大学的“东亚社会经济与制度变迁”学术讨论会(2003,波士顿)等会议上就提出了“关系产权”的概念。关系产权是相对于传统产权理论的基本命题:“产权是一束权利”而言的,认为产权是一束“关系”。基本观点是,一个组织的产权结构和形式是该组织与其他组织建立长期稳定关系以适应其所处环境的结果。因此,关系产权是一个组织应对所处环境的适应机制。从社会学制度学派的理论逻辑出发,提出关系产权的概念就为解释产权在中国转型经济中扮演的角色和有关的经济现象提供了一个不同的分析角度。

三、关系产权理论对银行信贷管理中一些现象的解释

对一些产权模糊现象,关系产权理论强调了企业对其所处环境特别是非经济环境的依赖,强调制度环境对组织行为的制约。从这个角度来看,在经济学家看来是“产权残缺”的现象,在关系产权理论看来恰恰表现出了企业的理,是适应环境的战略选择。关系产权的结构形式正是企业适应其特定环境的战略对策的结果。一些企业正是用产权(资产使用的剩余决定权,收入支配权,资产使用的决定权)的模糊性来换取地方政府的保护、发展与其他组织的关系,以获得稳定的资源来源。通过在产权上某种形式的妥协、分享或出让等策略以便建构一个稳定有利的发展环境。因此,一些银行信贷管理中所认可的一些经济现象,从权力产权理论看来是不合理的,但从关系产权理论角度上看,可以有一个合理解释。

(一)背离账面可支配资产,争相为具有各种关系、各种背景的公司提供贷款。文中提到的“铁本”,还有垮掉的“德隆”,都是各家银行争相提供信贷,以至于远高于按权力产权计算的企业可支配资产几十倍的极端例子。如果考虑到关系产权的因素,计算上这些公司利用关系产权而实际可动用的资源,就可以理解各家银行并没有集体发疯。当司法体系无法保证金融契约得到有效的履行时,“关系”提供给了“铁本”等企业类似于权力产权的保障,成为一种重要的私人履约机制。具有更多关系产权的企业,银行相信其有能力最终履行债务契约,至于权力产权的多少反倒成为贷款资格审查的参考因素而非决定性因素了。

(二)对象征性产权的认可。象征性产权是指一个组织与其他组织建立起名义上的产权参与关系,但是名义上的产权并不参与实际的决策过程。一段时期通过“戴红帽子”私营化国营,又有一段时期通过“摘红帽子”国营化私营、“挂靠”某机关单位、与原挂靠单位“脱钩”、假合资等看似乱乱纷纷的经济现象都是象征性产权的例子。这些名义上的产权参与组织、机构可能不在企业运作中发生实质性作用,但产权结构中所表现的关系纽带有着重要的象征性意义,建立了企业与环境的一种特殊关系,为组织存在和运作提供了合法性基础。这些象征性产权纷纷建立的本身就说明了象征性产权能为企业带来实惠。体现在信贷上就是贷款条件的要求降低。

(三)隐性产权的作用。会计学中“会计主体”的概念非常清晰的反映了一个企业的空间范围,划清了企业可支配的产权界限。但是生活中往往存在着一些企业组织的产权,它为当事人心照不宣地熟知和认同,但是这种产权归属从来没有被公开表述过,也无法在法庭上得到确认。比如具有血缘关系、亲属关系的家族企业间或者集团公司与子(孙)公司间,往往存在界限不清晰的权力产权。企业相互拥有隐性产权,企业以模糊权利产权为妥协方式来换取与重要资源持有者之间长期稳定的关系纽带,从而建构一个稳定有利的生存环境。在银行信贷中表现为家族企业间、关联企业间的相互担保,反映的是银行在对这种隐性产权的认可。

四、利用关系产权理论对银行信贷管理中一些做法的重新审视

问题都是一分为二的。在政府主导下,我们采取“摸着石头过河”,先易后难、渐进的创新性的改革策略取得经济发展奇迹的同时,也带来了腐败、资源浪费、增长方式粗放等等问题。反映在产权领域,关系产权成为普遍现象,并在中国转型经济过程中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实际上,这正是企业适应经济环境理性选择的结果。一个企业在一个政府为主导的经济中所面对的挑战不仅仅是通过效率生产取得市场竞争优势,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得到生存必需的资源和商机。这些资源可能不是通过价格来配置的,这些商机可能并不是出现在市场上的。在这个背景下,关系产权在一个企业与重要资源的持有者或地方政治权力之间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关系,从而为企业获得资源和政治保护提供了渠道。

与此相适应,在信贷管理领域,表现为对权力产权模糊的认可、对关系产权的认可。这样做也是银行家们理性选择的结果。因为对贷款企业偿债能力的分析,不仅是财务报表反映的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不仅是独立的专业机构签发的资产评估报告,也不仅是代保管多少企业的他项权利证书。银行家们还需要对企业所处的金融环境进行考察,关系产权应是考虑的一个重要内容。于是,对拥有更多关系产权的企业的信贷支持就不仅体现在事前签约上,还体现在事中的监督与控制以及事后的契约执行上,不仅体现在贷款量上也影响到贷款期限结构[6]。个别银行走向极端的表现就是出现了轻权力产权重关系产权的现象。表现在信贷决策中就是把关系产权的存在作为支持信贷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

但是,与权力产权相比,信贷决策中认可企业拥有的关系产权的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关系产权的鲜明特点,应反思我们在信贷决策中的一些做法。

第一,应清醒认识到,拥有关系产权的各利益主体利益最大化目标是不一致的。对与政府关系密切的企业来说,这个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比如在偿债能力上,虽然陷于困境的这类企业更容易得到政府的救济,但是也应看到,具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更容易受到政府的干预。这种干预有时会受到社会目标或官员自身利益的影响而违背公司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经营目标,进而影响到信贷资金的安全。

第二,关系产权难以量化考核。与界限分明的权力产权相比,关系产权的资产决定权、收入支配权等都难以量化,信贷决策上难免出现主观决策。特别是在竞争激烈的信贷市场,很多骗贷案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贷款申请人以夸大自己拥有的关系、人脉资源等手段蒙蔽很多急于争取客户资源的银行经理们。忽视贷款资格审查、不顾贷款审批手续、凭主观判断的银行工作人员往往有意无意间成为骗贷案犯的帮手。

第三,也是对企业的信贷监管中比较突出的现象,就像任何实力雄厚的银行都难以抵御“挤兑”狂潮的冲击一样,对企业也是如此。如果企业一时陷入困难就催债逼债,我们可以称之为“银行对贷款企业不理智的挤兑”。债务要求权的本质决定了与股东要求分红权利相比,银行债权的要求权更强,因为红利可以累积给付,而延期偿付的债务可能因过期作废而一笔勾销。股东可以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而银行不是企业剩余收入的要求者,未来盈利能力、企业的持续经营都不是银行利益最大化的全部。于是,与股东相比,在同样干预成本的条件下,银行干预意识更强,为达到目的甚至可以破坏企业的价值,例如,清算生产性资产,切断具有未来盈利的投资项目的资金供给[7]。但是,毕竟公司还受着“有限责任”的法律保护[8],最后的损失承受者还是银行。这就要在采取取消原定信贷额度、账面存款直接扣除等非常手段前,具体分析:贷前决策所看重的企业关系产权是否还存在,是否还能为企业带来价值。贷前决策过于看重企业关系产权已经走上一个极端了,贷后监管又仅以清晰的权力产权(到这个时候,相对于企业受贷额,明晰可量化的权力产权已很有限了)为行动决策的惟一考虑因素,则是走上了另外一个极端。良好的金融环境不仅是为有为银行的,也是为企业服务的。可能这样才是对周小川同志提出的“建立良好的金融环境”的一个较全面的理解。

参考文献:

[1]Hart,Oliver.1995.Firms,ContractsandFinancialStructure.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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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小军.象征地权与文化经济[J].中国社会科学,2004,(3).

[4]平新乔.发展理念创新:解读中国的崛起[R].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工作稿,2005,(10).

[5]潘立志.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从麦金农的“中国之密”谈起[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4).

[6]潘立志.3.7亿粮食贷款被挤占挪用的制度根源[J].金融经济,2005,(10).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9篇

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剧和我国市场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商业初步建立了绩效挂钩机制,但离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差距甚远。现阶段商业银行绩效管理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

1.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变化对绩效管理提出挑战

目前,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已出现了扁平化改革的趋向,表现在管理跨度加大、管理链缩短,决策权下放,以加快对市场变化的反应速度,许多商业银行出现了跨部门的团队组织,如何对团队的绩效进行考核和管理成为一个新的问题。

2.商业银行人才流动对绩效管理的挑战

现阶段金融专业人才面对的是灵活宽松的就业环境,与传统的终身雇佣关系不同,商业银行和员工之间可以说是以契约关系为纽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如何对员工实施人性化的管理,特别是通过绩效管理留住人才,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课题。

3.商业银行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求得长期生存发展的需要对绩效管理提出挑战

面对国际银行的激烈竞争,我国商业银行需要制定长期发展战略,寻找核心竞争力,整合战略资源,保持长期竞争优势。商业银行应为员工提供愿景并引导员工在工作中放长视野,克服片面短期化的行为。为此需要改变以前绩效管理中的短期化倾向,注重长期化指标的考核。

4.商业银行企业文化转型对绩效管理的挑战

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引导员工建立起与组织一致的目标,为员工营造出团结一致、沟通顺畅、竞争有序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商业银行要在员工中建立起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积极创新的开拓意识、稳健经营的风险意识等新的文化内涵,就必须在绩效管理制度的设计中体现出这种主流价值观。

为了应对以上挑战,商业银行需要改变过去单用财务指标评价绩效的方法,重新审视自己的绩效管理制度以适应新的环境。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纷纷引入平衡计分卡这一管理工具。

二、平衡计分卡的内容和原理

平衡计分卡是由哈佛商学院教授卡普兰(RobertS.Kaplan)和诺顿(DavidP.Norton)共同开发的绩效评估方法。该方法从四个角度关注企业绩效:财务角度、客户角度、内部流程角度和学习与成长角度。作为一种评估企业经营绩效的有效工具,平衡计分卡采用了衡量企业未来绩效启动因素的方法,具有战略管理的功能。

1.平衡计分卡的内容

平衡计分卡将绩效评估指标分为四大类,在传统的财务状况指标之外,增加了顾客服务、内部运作、学习及成长等三项内容。顾客服务指标可分为两类:结果指标和过程指标。

结果指标是指对于组织的战略目标实现具有关键性的指标体系,如顾客满意度、市场份额等;过程指标则是那些如果成功地实现,就会对结果指标起推动作用的指标,例如新顾客的开发率和老顾客的维系率等。

内部运作指标涉及到三个过程:革新过程、营运过程和售后服务过程。革新过程指开发新产品或服务,用以评价发现顾客新需求和满足新需求的能力;营运过程是指从接到订单后,生产出产品并送交顾客为止的流程;售后服务过程包括两类,一类涉及账款的回收,另一类涉及售后的未尽义务,如定期维护、退货处理等。

学习及成长指标也分为结果指标和过程指标,前者是评价一个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可以用劳动生产率、员工流动率、员工内部提升率和外部聘用比率、考评合格率指标来具体衡量;而后者用以评价雇员能力和组织沟通能力的开发,可用员工接受的培训、团队工作的有效性、团队工作时间、传达信息和接受反馈的平均时间等指标来衡量。

这四类指标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以现代商业银行为例,运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投资者满意,因而必须在资本回报率、资产回报率、净利息收益率、净营业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上将业绩体现出来;财务上的业绩是客户带来的,前提是实现顾客满意,体现在市场占有率、顾客的满意度、忠诚度等方面;而要使顾客满意,需要具有高效率的内部运作流程,体现在建立创新机制、理顺营运程序、完善售后服务等方面;最后,要使银行内部流程得到改进,要求员工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员工必须不断学习、成长。

2.平衡计分卡的原理

平衡计分卡的原理并不复杂,它从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进行业绩评价,是一个有力的业绩评价和战略管理工具。平衡计分卡以组织战略为导向,寻找能够驱动战略成功的关键成功因素,并建立与之具有密切因果联系的指标体系来衡量战略实施过程的状态和采取必要的修改以维持战略的持续成功,其工作原理是通过在四个常常冲突的衡量标准中实现平衡而发挥作用,将管理层制定的战略与运作层面的活动整合起来。具体体现在“四个角度”及其因果关系方面:

A.财务角度——目标是解决“股东如何看待我们?”问题。它主要考量管理者的努力是否对企业经济收益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因此是其他三个方面的出发点和归宿。财务指标主要包括收入增长指标如销售额、利润额,成本减少或生产率提高指标,资本利用率或投资战略指标等,由于财务数据是有效管理企业的重要因素,因此财务目标大多是管理者优先考虑的目标。

B.顾客角度——目标是解决“顾客如何看待我们?”问题。“顾客满意度的高低是企业成败的关键”,因此现代企业的活动必须以客户价值为出发点,以顾客角度从时间(交货周期)、质量、服务和成本几个方面关注市场份额以及顾客的需求和满意程度来看一个企业。顾客指标体现了企业对外界变化的反映,主要包括市场份额、客户保留度、客户获取率、客户满意度、客户利润贡献率、送货准时率、产品退货率、合同取消数等。

C.内部业务流程角度——目标是解决“我们擅长什么?”问题。它反映企业内部效率,关注导致企业整体绩效更好的,特别是对顾客满意度有重要影响的过程、决策和行动。主要指标有:(1)评价企业创新能力的指标,如新产品开发所用的时间、新产品销售额在总销售额中所占的比例、所耗开发费用与营业利润的比例等;(2)评价企业生产经营绩效的指标,如产品生产时间和经营周转时间、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产品和服务的成本等;(3)评价企业售后服务绩效的指标,如企业对产品故障的反应时间和处理时间、售后服务的一次成功率、客户付款的时间等。

D.学习与成长角度——目标是解决“我们是在进步吗?”问题。它将注意力引向企业未来成功的基础,涉及人员、信息系统和市场创新等问题,评估企业获得持续发展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1)评价员工能力的指标,如员工满意程度、员工保持率、员工工作效率、员工培训次数等;(2)评价企业信息能力的指标,如信息覆盖率、信息系统反映的时间、当前可能取得的信息与期望所需要的信息的比例等;(3)评价激励、授权与协作的指标,如员工所提建议的数量、所采纳建议的数量、个人和部门之间的协作程度等。根据指标彼此的“因果关系”形成相辅相成的链条,并以兼顾四方面的“平衡”来追求组织的整体效益和健康发展。三、平衡计分卡在商业银行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的步骤在商业银行的绩效管理中应用平衡计分卡,可以依照以下步骤有序进行。

1.建立分层考核体系

建立分层考核体系,目的是对不同级别的分支行、不同性质的岗位实施客观的、准确的绩效评价尺度。可以考虑按照资产负债规模、获利能力、机构人员等因素,将分支行员工划分成不同的级别,从目前中行、农行改革的分支行实际情况看,普遍划分为13级,再将岗位根据贡献、风险、责任、劳动强度等因素,划分为市场开拓、业务管理、支持保障和辅助等四大类。

2.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

针对每一个岗位或团队,定出详细的职责目标要求,建立以岗位目标为核心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考核和分配新机制。注意所定的目标应符合SMART原则,即准确界定(Special),确保被评价的团队或人员事先知道他们的行动目标和评价标准;可测量的(Measurable),指目标的实现可以用数量、质量、时间、成本等量化指标来衡量;双方充分沟通认可(Agreed),指考核期初双方应对绩效目标达成充分共识;岗位目标应具有可实现性(Realistic)和挑战性,只有合理的且具有挑战性的目标才是最具有激励性的,一般而言,可以根据本行的年度目标分解,基于上年的状况商定一个增加额,并考虑到经济环境的变化因素适当调整;规定考核期限和回顾时期(Timed),视岗位情况而具体规定是按季度、半年还是年度考核。

3.对平衡计分卡的四个方面进行权重分配并选取关键业绩指标

平衡计分卡四方面的指标权重应根据商业银行经营战略的调整而有所侧重。如果某行根据自身情况认为目前最重要的是市场发展战略,那么顾客指标就可占较高比例(例如40%);相反,如果视质量管理战略更为迫切,则可以将内部运作指标定得较高。但不论战略如何调整,单个方面的指标权重之和不宜超过50%,也不宜低于15%,否则就有悖于平衡计分卡的初衷。

4.从平衡计分卡的每一个方面选择5项~8项关键业绩指标(Keyperformanceindicator,KPI)加以衡量

KPI法之所以可行,是因为它符合管理学上的“二八原理”。对商业银行而言,80%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是由20%的关键行为完成的。因此,应当抓住20%的关键行为,对之进行分析和衡量。在关键业绩指标的选取中,应该结合部门目标和岗位特征,全面分析和判断指标是否是“部门成功关键”或“岗位成功关键”,从而选取适当的绩效考核指标。

二、商业银行成功运用平衡计分卡应注意的问题

1.要重视平衡计分卡的传导和执行功能,全行上下积极参与考核指标和标准的设定

平衡计分卡是一个战略工具。确实,任何考核,都要通过“事后”的评价和奖惩来传导企业战略目标和阶段性策略目标,从而起到对今后工作的“事前”引导作用。因此,平衡计分卡不能仅仅停留在事后考核的层面,更重要的是要在指标的设定和业绩标准的设定过程中,明晰企业的战略,传导企业的战略。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由于企业规模较大,组织结构复杂,业务复杂,尤其要珍视指标设定的过程,企业高层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平衡计分卡项目,充分利用平衡计分卡项目过程,在业务条(各事业部)和业务块(区域分支行)内部充分沟通,形成战略共识和阶段性策略共识。

2.指标、权重和评价标准的设定必须科学合理,体现平衡的思想

平衡计分卡,其精髓在于实现财务和非财务、过程和结果、长期和短期、内部和外部的平衡,其指标设计必须体现平衡的要求,追求业务的长效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纷纷开始向零售业务的战略转型,对零售银行来说,在转型初期,财务效益不一定会立即显现,此时,平衡计分卡的设计者就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强调客户、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维度的指标,通过考核指标来引导零售银行扩大客户群,改善内部流程,做好产品、品牌、服务、渠道等方面的基础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加强能够带来未来效益的战略性投入,从而为成功转型奠定扎实的基础。

3.指标设定应打破部门分割的局面,倡导团队合作、部门协同

部门分割、横向失衡是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所面临的通病。商业银行的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和运营支持部门之间,工作职能不同,工作着眼点、工作目标不同,会导致内部协同上的问题。因此,需要在平衡计分卡体系中设定协同性指标,比如,风险管理部门和运营支持部门也要承担产品销售量的指标,销售部门也要承担风险指标,从而引导内部沟通协作、换位思考,倡导团队合作,获得最佳的协同效果。

4.要将平衡计分卡考核体系建设和内部流程、岗位职责的梳理紧密结合

实施平衡计分卡需要和内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流程体系的建设相结合。一方面,实施平衡计分卡,离不开银行内部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划分、业务流程,以及与绩效考核相配套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环节的支持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平衡计分卡项目的实施过程来厘清各层面、各组织机构、各具体岗位的职能,从而达到一石二鸟的效果。

5.要充分认识企业文化的作用,形成平衡计分卡项目和企业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关系

在商业银行实施平衡计分卡是一项需要管理层、各部门、各分支行、团队和个人充分参与的工程,只有各个层次对银行的整体战略、局部策略和阶段性策略充分认同,才能保证平衡计分卡的顺利实施。企业文化能够赋予群体共同的企业精神,使员工形成较为一致的价值取向,优良的企业文化能够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增强员工的自豪感和对企业战略的认同感,有利于考核制度的实施。因此,要充分认识到企业文化对平衡计分卡实施的支持作用。

同时,通过平衡计分卡的实施,通过各个层次对战略目标、策略目标、具体考核指标、考核标准的深度沟通、分解落实,能够为银行内部提供一个不可多得的沟通平台,因此,也要使平衡计分卡项目的实施成为进一步构建企业文化的过程,从而形成平衡计分卡考核和企业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关系。

[摘要]如何提高商业银行的绩效管理是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难题,将平衡计分卡引入商业银行绩效管理是一种积极探索。本文分析了现阶段商业银行绩效管理面临的挑战,总结了平衡计分卡管理的内容,提出了在商业银行绩效管理中的应用平衡计分卡的步骤和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平衡计分卡商业银行绩效管理

参考文献:

[1]郑晓明.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导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10篇

一、中外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主要差异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

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

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11篇

一、我国商业银行现状

当前,我国已形成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

1.国有商业银行现状

(1)国有商业银行自成立以来,就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贷款。而这些贷款大多贷给了经营低效的国有企业,最终难以收回,形成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主要来源。统计数据显示,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中99%时代给国有企业的。截至2001年9月末,中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总额为6.8万亿元,其中不良贷款为1.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26%,实际已经形成的损失约占全部贷款的7%左右。当然,这还并不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划转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1.3万亿元不良贷款。

(2)虽然我国近几年的货币政策一直比较宽松,广义货币1998-2001年四年的平均增长率是14.6%,将近我国GDP增长率的两倍。但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现状依然存在。造成国家的货币政策传导不畅,资源配置低效。

(3)金融创新一直处于被动模仿的地位,利润来源非常单一。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仍然是以存款、贷款、结汇等传统的业务收入为主,金融产品品种非常少,利润来源非常单一,缺乏应有的核心竞争力。

2.非国有商业银行现状

非国有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其成立之初衷,就是与国有商业应行相互呼应,互为补充。而目前看来,非国有商业银行日益“工农中建化”,逐步沦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难以达到与国有商业应行互补的目的,中小企业的贷款难的问题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至于对国有银行形成有效的外部竞争压力,使双方在相互竞争中不断改革创新、发展壮大,现在看来已经不太可能。

因此,学界人士纷纷指出,银行业改革势在必行,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是大势所趋。但是,目前由于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国家对银行业的控制还是比较严格的,民营银行短时间内还难以出现。但是,对应于目前银行业的现状,要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银行业的发展;同时也满足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就必须有新的金融机构出现。据东方网8月16日消息,在浙江有9家和6家民营企业相继联合创建“中瑞财团”和“中驰财团”。财团向外宣称,企业的运作模式是“集金融、实业和贸易为一体”,在企业融资方面具有互质。民间财团的脚步似乎已直逼民营银行。因此,笔者设想,以互助财团形式出现的金融机构,未尝不是解决当前矛盾、替代民营银行部分功能的一种有效尝试。

此处所说的互助财团与欧美日本等传统意义上的财团是不同的。传统意义上的财团其经营范围并不局限于金融业,而本文所说的互助财团其经营范围主要是企业融资,“中瑞财团”和“中驰财团”的性质相对而言较为接近互助财团。但是互助财团的确切内涵还需要在现实经营活动中予以充实,毕竟互助财团是笔者的一种设计构想,它是具有成长性的,因而不宜限定得过死。所以在此笔者不对这一概念做深入的界定。

二、互助财团的设立原则

互助财团是过渡性质的,因此其设立原则首先要考虑其成长性,也就是说互助财团在设立之初其功能不必同银行一样完备,必须为他留下成长的空间;由于互助财团还具有试验性质,所以其风险性必须是可控的;作为金融机构,其经营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管;同时,互助财团的本质是企业法人,不是政府机构,因此政企必须分开。在此前提下,我们将认为互助财团应遵循如下设立原则:

1.互助财团应由民间资本自愿、自由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互金融机构。主要调节企业间资金余缺,为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便利。也就是说互助财团是市场化条件下的产物,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设立,从而脱离以前金融机构政企不分的现象,按市场化原则,严格依法准人与退出。但是,由于该机构是过渡性的,因此其经营范围必须受到一定的约束。

2.互助财团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入股的企业,即实行会员制。企业按其入股比例享有相应的特别提款权比例。互助财团实行会员制主要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防止经营失败,成本外化。

3.互助财团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企业会员间的融资借贷,不从事普通的人民币存贷业务。这主要是出于金融安全性考虑。

4.互助财团的设立应以经济区域为范围,而不是以行政区域为范围。因为同一行政区域内经济发展状况未必一致,而且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设立互助财团也难免不受地方政府的干预。同一经济区域内设立互助财团,使之与该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从而促进该地区的发展。

5.互助财团的经营行为受中央银行的指导与监管。这是为了使互助财团的发展沿着我们所预期的方向进行。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是迟早的事情,互助财团就是一个过渡桥梁。因此,互助财团就是民营银行的前身,所以其行为须受中央银行指导与监管。同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地方政府对互助财团的行政干预。

6.互助财团的设立由中央银行审批。

三、互助财团设立的依据

首先这种互助财团是过渡性质的,是在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完全市场化、而国有与民营企业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的情况下,一种暂时满足企业金融需求、弥补国有商业银行供给不足的金融机构。国有银行成立之初就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为国有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其微观经济基础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变革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并不是同步的,而是大大滞后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进程。这样,处于不同体制下的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博弈,国有商业银行无疑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大量大坏账的形成与此不无关系。

与此同时,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大量兴起,统计数字表明:2002年上半年,我国私营企业增长到221.52万户,从业人员增长到2930.61万人,注册资金增长到21042.79亿元,产值增长到7371.83亿元。四项指标分别比1996年增长了170%、150%、461%和28%。而民营企业的投资贷款却几乎为零,与之相对应的能够为之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亦鲜见。虽然几乎所有竞争性领域都已向民营经济开放,但银行领域依然由政府严格控制,因为发展民营银行的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到位。

(1)利率尚未市场化。在我国目前的金融抑制特别是现行金融管制情况下,民营银行是很难通过价格(利率)同国有银行竞争的。国有银行的信誉实际上是国家信誉,在这方面民营银行是无法与之竞争的。民营银行只有通过价格优势来赢得客户。在利率尚未市场化的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

(2)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在当前的一行业体系中,基本不存在独立的商业信用,国家是最后担保人。因此,存款保险制度是多余的。但是,对民营银行而言,其本身是一个追求利润的企业,存在不确定的经营风险,一旦经营失败,企业破产,其成本就会外化,必然会对经济运行产生冲击。

(3)金融监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过于原则化,侧重于业务监管,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过程中主观性、随意性很大。

这样,一方面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能满足民营企业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民间资本又不能进入银行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发展。

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势在必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就是一个开端。“先股份,后上市”的思路是目前各方普遍认为最为稳妥的步骤。但是,我们应当明白,同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一样,国有商业银行的的改革也必然是一个不断试错的漫长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而言也不可能一改就灵。这样,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的民营企业,其融资需求在短时间内仍然得不到有效的满足。

面对这样一种困境,我们认为允许民间资本设立互助财团作为解决当前矛盾的一种过渡性金融机构不失为一个权宜之计。这一方面解决了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促进了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又对国有商业银行形成了有效的外部竞争,使其具有了改革的外部压力。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民间资本大约有12万亿以上,仅在浙江省,“十五”期间民间资本就多达8300亿元。因此,从资金方面来看也是非常充足的。同时,由于互助财团是实行现代公司制的独立法人,是完全市场化的,而且不开展普通的人民币存贷业务,其金融安全性应该是可控的。

四、互助财团的发展前景

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一样,互助财团也必然是在不断试错中发展的。如果互助财团发展健康,那么让其逐步进入银行业,从而与国有商业应行形成全面有效的竞争;同时亦可对国外的银行资本形成有效的竞争。这也正是我们们所希望看到的。如果说在发展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由于其风险的可控性强,亦不会对金融市场造成太大影响。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地说,互助财团的设立就是为了逐步演化为民营商业银行。互助财团的设立是在目前考虑到金融风险和金融稳定的需要而选择的一种过渡形式。主要是为了满足目前一部分企业的贷款难问题。但是,随着自身的发展,互助财团在逐步完善其现有业务的同时,也会逐步扩大其业务范围,从而对现有的银行业形成有的竞争,迫使整个行业不得不进行创新,不得不进行改革。这样我们设立互助财团的目的就算达到了,互助财团就可以演化为商业银行。由于设立之初就有种种涉及金融风险、金融稳定、自身发展等方面的考虑,其发展的方向性十分明确,措施也相当完备,可控性很强。因此,互助财团的最终归宿就是银行业。

当然,互助财团不排除失败的可能性。纵然我们的措施非常完备,但一些突发性因素还是在我们的可控范围之外。我们之所以设立互助财团而不是民营银行,其原因之一就在于此。互助财团是过渡形式,是用来试错的,因此风险性较小,可控性强,即是出现问题,我们的回旋余地也很大,不会使成本外化,造成大规模的社会资源浪费。而且,即使互助财团失败了,也只能说明本文提出的互助财团的概念失败了。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步伐不会停止,进入形势也会是多样的。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也只是个时间问题。因此早准备要比晚准备好。互助财团作为一种过渡形式是目前民间资本的一个重要选择,也是银行业改革的一种必要尝试。

五、小结

民间资本的活力取决于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程度和独特的信用链。体制外循环的资金流既是对体制内金融功能不足的补充,也是对体制内金融制度改进的外部推力。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和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抑制(1973),给民间借贷活动提供了生存空间。一味地把地下金融合法化,或一味地取缔地下金融活动,有可能影响民间融资活动过程中形成的长期的独特的信用关系,中断有效的信用链,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民营银行的产生、发展是市场选择的自然演进结果。林毅夫指出,民营银行市场准入的路径选择应该遵循自下而上、自小而大、符合经济发展自身规律要求的原则,其机构设置和规模升级的基础是具有自生能力的自我扩张。互助财团正是基于此种考虑而设计的。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目前学界讨论十分激烈的民营银行设立问题,我们可以选择一个变通的方式,在可控的环境中设立一种中间形式——互助财团,通过对其可控性的发展,逐步解决目前争论的问题。作为对目前银行业的一种补充,也是对银行业改革的推动,民间资本在目前看来是我们的最优选择。作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过渡形式,互助财团一方面绕开了国家相关的规定;另一方面也确实是民间资本的一种创新,是民间资本发展的一种需要;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争论,是边实践边争论,而不是只争论不实践。互助财团的优势就在于它的中间过渡形式,即它的可成长性,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可以不断的修正。在本文讨论当中,一定会存在诸多的不足,毕竟互助财团还是新生事物;但是,作为一种有益的尝试,互助财团的现实意义是非常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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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银行授信;外贸集团

一、引言

外贸集团银行授信是指各银行授予外贸集团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用额度总和,包括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从银行取得的自有信用额度、集团为子公司担保的授信额度、由其他单位担保或资产抵押、质押取得的授信额度等,按银行授信结构类别及风险高低程度不同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含进口开证、进出口押汇、出口打包等)及银行保函额度等。银行授信管理是以银行授予企业的信用额度为管理对象,其不完全等同于企业的资金管理,但应纳入企业资金管理中筹资管理的范畴。

随着外贸企业集团化,特别是对集团子公司进行由经营管理者入股的改制后,子公司的自主经营权加大,和各商业银行为增大结算量竟相对子公司给予授信,在此背景下,外贸集团如忽视对全集团银行授信的管理与控制,则不利于集团整体经营的发展,并将产生重大的经营与财务风险。外贸集团应提高对加强银行授信管理的认识,及时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法与措施。

二、外贸集团加强银行授信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1.银行授信额度是外贸企业一项重要的有限的经营资源,应在集团范围内进行优化配置。外贸企业属于商品流通行业,在通常的支付方式和价格条款下,存在着支付供货企业出口商品货款先于出口收汇、进口开立银行信用证先于进口到货销售,特别是外贸集团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其注册资本、自有资金与经营的资金需求相比严重不足,银行授予足够的信用额度成为开展外贸业务的先决条件之一,外贸企业对银行授信的依赖程度较高。因此银行授信额度是外贸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营资源。

外贸集团银行授信额度大小,受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信用等级等资信情况限制。对子公司的授信,因子公司资本实力有限,往往需要集团或外部单位提供担保或资产抵押、质押,而集团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一般要求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水平;外部单位提供的担保或抵押、质押,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自身的经济利益为代价,即使子公司利用外部单位的担保等条件取得银行授信额度,在银行采取集团统一授信确定全集团授信总额的方式下,最终会挤占集团在该银行的授信总盘子。因此银行授信额度是外贸集团的一项有限度的经营资源。

外贸集团如果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放任不管,由其自行主动与银行办理授信,则子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驱动,总是将各自的银行授信额度最大化,以致于取得的授信额度使用不充分,造成这种经营资源的浪费;而另一方面由于银行对外贸集团采取集团统一授信和综合评价已是一种趋势,各银行对全集团的授信总额是有限度控制的,使得其后申请授信的有优质业务的子公司得不到应有的银行授信支持,出现集团各子公司银行授信多寡不均的现象,即不利于集团整体经营的发展。因此外贸集团有必要将银行授信这种有限的经营资源在集团范围内优化配置、集中统筹管理。

2.外贸集团对银行授信不加强管理,将产生重大经营与财务风险。外贸企业历史上以中国银行为主渠道银行,但随着本地各商业银行的纷纷成立,为外贸企业选择多个银行扩大授信提供了可能。外贸集团一般对子公司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较关注,而容易忽视对子公司银行授信中进口开证、押汇、出口打包等贸易融资额度及银行保函额度等的管理,对子公司总的银行授信及其分布、子公司由外部单位担保的银行授信、及其银行授信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及时掌握与控制,为子公司扩大银行授信,不惜不断增加集团担保,使集团担保总额超过自身净资产水平及产生有的子公司银行信用膨胀。

集团如过度担保,将可能因子公司经营不善,给母公司带来投资权益损失和担保损失。子公司如过度利用财务杠杆,其银行授信额度较自身资本实力和原有业务资金需求量相对放大,在取得较宽松的银行授信情况下,子公司容易粗放地使用银行授信额度,造成资金利润率低下,和放松对应收帐款、存货等资金占用的管理,甚至从外部寻找过手性的业务,实质是充当第二银行从事资金业务,意在靠资金堆积产生利润,而不顾及这种业务的潜在风险,特别是当为外部单位进口专用机械设备或特种原材料时,一旦委托方无力支付货款,外贸企业因难以转手销售变现,产生的损失风险往往是巨大的。子公司即使是使用第三方担保的银行授信,也会因各方无现金支付能力,只得由银行垫资,由此可能引发全集团在各银行总的授信危机。外贸企业屡有发生这方面的沉痛教训。可见,外贸集团对子公司由集团担保的和非集团担保的银行授信均应加强管理,对银行授信管理失控,无论对集团母公司层面,还是子公司层面,将带来重大的经营与财务风险。

3.外贸集团加强银行授信管理,是政府、金融等外界部门监管的要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求国有外贸集团对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比例,应与集团出资比例一致,且要求集团担保总额一般不能超过其净资产水平,外贸集团只有在掌握子公司全部银行授信包括外部担保授信的条件下,才能保证对子公司担保比例不超过所出资的比例。对国有外贸集团的担保行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作为重点检查监督内容之一,并提出要求整改的意见。

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各商业银行及时输入经联网的企业贷款卡信息,准确反映集团及其子公司贷款金额、贸易融资金额及其期限等银行授信占用情况与担保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也将披露上述信息。如企业贷款卡和审计报告显示企业银行授信占用过大、集团担保过度和逾期等不良信息,则将引起金融部门的高度警惕,从而严重影响企业今后银行授信的增加与已有授信的使用。

三、外贸集团加强银行授信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1.对全集团银行授信实行总额控制和集中统筹管理。集团在年初可通过集团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本年度的银行授信总额。为降低使用银行授信风险程度,在确定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年度银行授信总额的同时,应分别确定各子公司由集团提供担保的额度和非集团担保额度,并按银行授信类别的风险高低程度不同,在银行授信总额中分别确定各单项授信额度。应要求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上述确定的银行授信总额、集团担保额度及各单项授信额度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突破额度使用。

确定年度银行授信总额的原则为:坚持适度筹资的原则,避免银行授信的过紧或过松。应按照政府与金融部门的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各经营单位年度经营业务的实际资金需求,结合集团公司现实的担保能力,并分析外部单位担保的可能性与风险度及各经营单位免担保的自有信用情况后,确定各经营单位的银行授信总额,银行授信可向对集团投资回报率高和有发展潜力的经营单位适当倾斜。在安排各个银行授信时,充分考虑集团与各银行的整体合作关系和合作前景,合理进行融资布局。应将确定的各经营单位银行授信总额按各银行按授信类别结构及按目前已经存在的授信、已与银行商定即将办理的授信和可能将要办理的授信等进行分类,以便控制。

2.认真做好对集团各经营单位年度银行授信需求的测算。为保证所确定的集团各经营单位年度银行授信总额更加合理和切实,集团应专门组织对各经营单位的经营与财务情况调研,明确支持和限制的具体业务类别,指导经营单位制定进口、出口与内贸等各类业务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利润目标,分析各经营单位申报的年度银行授信需求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可按以下计算公式测算各经营单位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各经营单位年度银行授信总额=Σ[各类业务的年度经营额(1-各类业务平均利润率)/预计各类业务的年度周转次数]-各经营单位的净资产数+(其固定资产、长期投资、不良流动资产等资产占用数)±其他各种调整因素,其中各类业务的年度周转次数可按各经营单位往年该类业务的实际周转次数及集团设定的周转次数预计,其他各种调整因素可视各经营单位年度各类业务因时间分布不均衡影响授信占用的波动程度及各类业务的实际收付款方式等情况而定。

上述年度银行授信总额为经营单位年中银行授信占用的最高额,因某些特殊业务的银行授信占用存在时间上的不均衡性,为避免年度银行授信总额过大,对一些大宗特殊业务的银行授信,可与一般业务的授信相分离,而采取专项授信方式另报集团授信批准部门审批。

3.加强经营单位银行授信中不同类担保的管理。在银行授信中,由集团提供担保的总额原则上应按集团净资产水平进行控制,集团对每个经营单位提供的担保额可按该经营单位的银行授信总额乘以集团出资比例进行掌握,但由于作为子公司经营管理者的个人股东的担保能力有限和银行不一定接受其担保,严格按股东出资比例担保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具体困难,如集团超出资比例担保,除集团向子公司收取一定的集团担保费用外,可由子公司个人股东以其在子公司的股权、个人其他的现金与实物资产为集团提供反担保,和由个人股东在分红中对集团让利等,这些均取决于集团与个人股东之间能否达成协议、形成共识。

由外部单位提供的担保往往是具体业务项下的,集团应与银行一起共同评价外部单位的担保实力、资信情况,集团要分析该业务存在的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不能对外部担保一概接受。各子公司在同一银行的授信中,如既有集团担保又有非集团担保的情况,应在集团出具给银行的担保合同中,明确划分集团担保的责任范围。

4.实施银行授信办理与使用的过程控制。集团对银行授信的管理不能止于仅确定各经营单位的银行授信总额而已,如对银行授信的办理程序不进行管理与控制,将可能突破确定的授信总总额,同时在确定的总额内使用银行授信依然存在很大的风险,集团及其子公司必须加强银行授信办理与使用的过程控制与跟踪管理。

在办理银行授信手续时,需由集团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应分别按各银行按担保用途提交书面的担保申请,集团财务部门审核其是否在集团批准的年度担保总额内,而后报集团管理层审签,并做好集团担保的台帐登记;对不需由集团提供担保的银行授信,各经营单位应在与银行办理授信手续后,及时向集团财务部门备案登记。各经营单位应保证既在集团批准的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内,也应在批准的单项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办理授信手续,不得在经批准的不同授信结构类别间随意调整使用,确有调整事由的,原则上只可将高风险授信类别向低风险授信类别调整,并须报集团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在银行授信使用时,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应按日及时登记、汇总各银行授信及集团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集团可通过ERP管理程序或内部联网随时掌握各经营单位银行授信使用的明细情况,每月末集团可要求各银行提供各经营单位使用银行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并与内部登记情况相互对照。为严防银行授信的使用风险,应要求各经营单位在开展大宗的或新的业务前,须报集团贸易管理人员备案审批,各经营单位贸易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业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同时应建立责任制度,要求子公司负责人、财务总监及集团财务部门及时跟踪监督银行授信及集团担保额度的使用。应以银行授信的使用为着眼点,重点分析子公司应收帐款与存货占用、流动资金贷款、进口开证未付汇、押汇、出口打包等资产、负债项目及或有事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集团管理层报告。

总之,外贸企业集团应重视加强全集团银行授信的管理,严格防范银行授信的使用风险,采取有效的银行授信管理方法和措施,优化配置这一重要的经营资源,更大程度地发挥集团对银行授信使用的整体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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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13篇

(一)测试输入要素自身分析

在银行管理系统中,系统功能输入主要包括文本框、下拉框、选取、日期等。测试输入要素自身分析如下:首先根据具体功能输入判断其合法性;然后确定输入要素规则中取值的有效等价类个数,每个要素规则的1个有效等价类为1个输入要素测试点;最后汇总所有输入要素的有效等价类ni=1∑ftpi,记为FTP。

(二)单一功能输入要素分析

单一功能输入要素分析是从需求文档出发,通过对每个单一功能可能涉及的规则进行输入要素测试点计数,求得该功能点的输入要素测试点数。首先按照需求文档功能框架对每个单一功能涉及的输入要素进行枚举。接着根据业务规则的要求,从输入要素的值域出发,分析可能的取值,确定其等价类。然后计算等价类组合总数,如果等价类取值之间有判定或者依赖关系,则输入要素之间等价类数相乘,否则相加。最后将单一功能输入要素所有等价类组合计数的测试点相加,汇总得到单一功能输入要素测试点nj=1∑sftpj,记为SFTP。

(三)组合功能输入要素分析

在银行管理系统中,组合功能是多个单一功能业务流、数据流的组合,包含多个组合实例。首先结合输入要素自身分析,得到组合功能中单一组合实例中的单一功能的输入要素个数,根据输入要素个数和组织级定义,计算出该功能相应的复杂度C,则该功能的输入要素测试点为1×C。然后汇总该组合实例中所有单一功能的输入要素测试点,得到组合功能中单一实例的输入要素测试点计数。最后枚举管理系统中所有可能的功能组合实例,所有功能组合实例输入要素计数点之和即为组合功能输入要素计数点nk=1∑mftpk,记为MFTP。

(四)测试劳动生产率

软件测试生产率包括测试设计生产率和测试执行生产率。影响测试设计生产率的因素有:测试用例的可重用性、测试用例的复杂度、人员熟练度等。影响测试执行生产率的因素有:测试用例的复杂度、测试用例的可执行性、人员熟练度、测试所需的软硬件环境的稳定性和可用性、测试数据的可用性、测试工具的复杂度、业务复杂度等。结合企业级和项目级劳动生产率,可以确定项目采用的测试劳动生产率TLC。通过以上分析,可以估算出基于输入要素分析的测试点总数,即测试工作规模TS=FTP+SFTP+MFTP。根据测试工作量=测试工作规模/测试劳动生产率,可以计算出技术活动工作量TAW。

(五)非测试技术活动工作量

非测试技术活动指测试过程中的测试计划撰写、测试环境准备、测试管理与沟通、测试总结等活动。在定性与定量结合估算的模型中,需要考虑非技术活动风险因素,包括测试人员经验、项目需求清晰度与稳定性、关联系统接口复杂度、测试条件完备性、测试资产要求、测试质量要求、测试全面性等。结合风险模型:RNTAW=NRNTAW×(1+beta)。其中,RNTAW为考虑风险因素非技术活动工作量,NRNTAW为不考虑风险因素非技术活动工作量为,beta=人员经验+需求清晰度与稳定性+关联系统接口复杂度+测试条件完备性+,根据项目经验,beta的取值约为-0.5~0.5。

二、结论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14篇

战略薪酬的概念是由美国著名薪酬管理专家米尔科维奇提出的,他认为战略薪酬是“将薪酬上升到企业的战略层面,来思考企业通过什么样的薪酬策略和薪酬管理体系来支撑企业的竞争策略,并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1]

在商业银行薪酬管理的实践中,薪酬管理实际上有两种不同层面的含义:一种是基于日常运行的薪酬管理,用以维持企业薪酬机制的正常运转;一种是基于战略考虑的博弈选择,核心是考虑薪酬体系如何帮助企业获得并保持竞争优势,即战略性薪酬管理。

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战略性薪酬管理至少能在三个方面影响和推动企业战略的实施:一是能帮助企业有效激励下辖团队与员工,使之行为与组织目标保持一致,从而推动企业战略的实施;二是能有效激励优秀团队与核心人才,从而使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三是通过设计高效的薪酬管理体系,使人力成本效用最大化。企业薪酬战略能直接关系到企业战略的成败,离开了薪酬体系正向支持的企业战略,往往是空中楼阁。从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的实践来看,“50-70%的企业变革计划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变革后的流程、战略与企业的薪酬体系缺乏一致性。”[2]可见,战略性薪酬管理是企业战略的重要支撑。

二、商业银行战略性薪酬管理的本质特征

(一)必须以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为导向

商业银行战略按层次一般分以下几个层级:最高层级是企业战略,第二层级是业务战略,第三层级是功能战略(包括薪酬战略)。可见,薪酬战略是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的子系统,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决定薪酬战略,薪酬战略必须以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为导向。

(二)必须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相匹配

薪酬战略必须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相匹配,使之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相辅相承、相得益彰。而独立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之外或与之不匹配的薪酬制度,无论设计得多么“科学”、“完美”、“有道理”,也绝不是好的薪酬制度。

(三)必须充分考虑薪酬战略自身规律

“虽然薪酬体系是组成企业人力资源体系的若干支柱之一,但它在整个人力资源管理中却起着领导、支持、变革、诱引的作用(GeorgeT.Milkovich&JerryM.NEWMAN,2002)。薪酬战略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与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其他各个方面对公司绩效的综合影响相当(BrianBecker&MarkHuselid,1997)。”[3]正是因为薪酬战略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管理体系中有如此重大的作用,它虽然是一种从属的战略,但也必须充分考虑其自身规律。

(四)必须具备权变、动态管理的特征

薪酬战略必须是权变、动态的。首先它必须随着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的变化而变化;其次还必须随着环境(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监管环境、内部管理精细程度等)的变化而变化。

三、强化商业银行战略性薪酬管理的措施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要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及当前实际,强化商业银行战略性薪酬管理,提升人员的战略执行力及银行的竞争力。

(一)认真贯彻落实银行总行的战略部署

一是要认真领会银行总行业务发展战略纲要。必须要站在全行的高度,对总行确定的战略愿景、使命、阶段发展目标、重点业务领域、重点目标客户、重点发展区域、硬软实力建设、近中期业务转型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与理解。二是真正理解银行总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年度综合经营计划是落实全行发展战略、谋划全年工作、对各项业务发展和资源配置进行统筹安排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因此要在深入研究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的基础上,真正理解综合经营计划政策要点、薪酬总量挂钩办法与分配方式,保证总行战略意图传导的准确性。

(二)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和同业薪酬管理动态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各地的影响程度不一,各地同业的应对之策和创新之举也各有特点。因此要密切关注当地市场形势和经营形势的变化,研究分析当地同业薪酬管理动向,保持或增强薪酬战略在同业中的竞争力。

(三)确定与总分行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战略性薪酬目标与体系

在正确理解总分行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必须要找出实现战略所需激励的核心业务及其业务指标,据此构建能充分激励核心业务及其业务指标的薪酬目标与管理体系。薪酬目标与管理体系确定后,还必须要基于战略与薪酬总量确定薪酬结构、薪酬水平定位,平衡固定工资、浮动工资、法定福利、企业福利之间的关系等。这些工作都是相当具体而且复杂的,但是不管做哪项工作,都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薪酬体系的任何决策都应该与战略问题挂钩。

(四)考虑薪酬战略应统筹兼顾各项职能与利益群体

联系战略思考问题,是薪酬体系设计的第一要务。统筹兼顾薪酬各项职能与利益群体,是保证企业和谐的另外一个重要战略问题。概括地说,薪酬体系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其主要职能一是保障作用;二是激励作用。薪酬体系涉及到不同的利益群体,因此,在制定薪酬战略时,要做到统筹兼顾。一是要统筹兼顾薪酬各项职能,既要充分考虑薪酬制度是否具有内部公平性,又要充分考虑薪酬制度是否具有外部竞争力。二是要统筹兼顾不同利益群体,既要考虑在岗员工,又要考虑内部退养员工与离退休人员;既要考虑前台一线员工,又要考虑中后台员工;既要考虑经营部门员工,又要考虑综合保障部门员工;既要考虑经办岗位员工,又要考虑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员工。

(五)保证薪酬战略具备权变、动态管理的特征

由于各种原因,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监管环境会适时变化,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会适时调整,而薪酬战略本身具备权变、动态管理的特征,决定了薪酬战略必须要随外部环境、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变化而变化。要认识到没有通用的、一成不变的“好薪酬制度”,衡量一个薪酬制度“好不好”的标准,最主要是看它是否符合与支持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并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与支持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因此,要保证薪酬战略权变、动态管理的特征,使其始终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相匹配。

(六)切实强化薪酬战略执行力

战略性薪酬是一种基于战略考虑的博弈选择,因而切实强化战略执行力非常重要。如果在执行中由于不同意见而朝令夕改、虎头蛇尾,对下级团队与员工而言会无所适从,甚至丧失信任基础。因此,全行必须树立这样的薪酬观念:除非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或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薪酬战略才需要相应调整,一旦薪酬战略确定下来,就要保持相对稳定且要坚决执行。

总之,战略是薪酬设计的灵魂,薪酬设计必须基于战略。因此,薪酬管理者除了纯粹事务性的薪酬管理活动外,必须有战略思维,必须以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为导向,强化战略性薪酬管理。

参考文献:

[1]刘洋.浅议企业战略性薪酬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7).

[2]马天晴.从企业战略到薪酬管理[J].金融经济,2006,(16).

[3]文跃然.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15篇

商业银行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其他中间业务的盈利性金融企业。它的基本特征是:信用中介、创造存款货币、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是研究银行自身资产负债配置的“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目标为对象,以资产负债管理、计划和决策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管理的理论、体制、机制和业务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学科。风险管理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贯穿于“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目标的全过程。

信贷资金是商业银行以信用方式筹集和分配的资金。信贷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种存款、金融债券发行、借入资金和自身积累资金。信贷资金运用主要是对各部门、各企业和个人发放的贷款、证券投资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是研究银行与企业部门、居民部门之间借贷关系的管理理论、体制、机制和业务技术的学问。虽然信贷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信贷管理属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范畴,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的对象是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而银行信贷管理是研究银行与企业、居民的信贷关系,重在发现市场、研制产品、营销贷款、创造收益,切入点是企业、居民的资金循环、融资结构、财务收支,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对象和内容相比具有独立性,两者虽有相联系的一面,更有重要的区别,信贷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仍然是两个独立的领域。

银行信贷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关系图示如下:

信贷作为经济范畴,在经济理论上有三种互相联系而范围宽窄不同的定义,一是把信贷定义为信用,亦即借贷行为,属于宽范围;二是定义为银行信用,亦即银行存贷款等信用业务活动的总称,为中宽范围;三是定义为银行贷款,专指以银行为主体的货币资金贷放行为。三种定义的相互关系可以图示如下:

银行信贷管理在二级银行体制下,可以划分为宏观层次的信贷管理和微观层次的信贷管理。信贷宏观管理研究中央银行货币供应调控与商业银行信贷调节的关系,信贷微观管理研究商业银行与经济部门企业居民之间的融资关系,共同构成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的传导过程。宏观信贷管理与微观信贷管理关系图示如下:

二、中介和市场的关系问题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的多样化,基金投资工具和市场的迅速增加与扩大,推动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功能的改变,出现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萎缩和竞争力下降,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社会融资功能迅猛扩大。在这种背景下,以微观金融资源配置为研究对象,研究居民、企业利用金融工具,从事经营决策,寻找规避风险、收益最大化的方法和技术的金融功能观理论应运而生,博迪和默顿在《金融学》(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一书中认为,由于证券设计的日益发展和完善,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广泛应用,21世纪金融将从不透明的机构向透明的市场发展,中介正在向市场过渡,标准化的金融市场最终将取代金融中介,商业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的间接融资功能将衰退。极端观点甚至宣称商业银行将是21世纪的“恐龙”。基金将取代传统金融机构的存款,证券将取代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网络将取代机构。照此推断下去,作为商业银行基本金融工具的信贷,自然也将为市场的基金和证券所取替。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发展史说明,中介和市场,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并不存在替代关系,而是一种动态互补、互动的螺旋式向上发展过程。因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在发达的经济中,市场和中介之间存在共生的关系。在市场中运作要求对人力资本的大量投资,中介有助于获得更广泛的参与,并使个人和企业享受市场的好处。这是中介可能造就市场途径的唯一例子,反过来,市场对金融机构也有价值,因为市场允许中介对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风险进行套利。因此市场使中介更容易的生存”。金融中介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交易量和创造标准化的市场推动市场的发展,中介是金融商品的供给者。市场在中介不断创新商品和扩大交易量的同时,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潜在收益并反作用于中介,为中介创新活动提供需求,中介和市场是相伴而生的。尽管20世纪90年代金融市场交易以几何级数递增,包括西方最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融资顺序仍然是贷款融资——债券融资——股票融资,而不是颠倒过来,是为实证。

从最极端的纯理论推理,基金取代银行存款,证券取代银行贷款,网络取代机构,至少需要具备:(1)基金能够取代货币发挥所有职能;(2)所有企业和居民都能够进入市场筹资和融资;(3)全社会的储蓄都是资本储蓄,不再存在货币储蓄;(4)一切基金都是开放式基金;(5)网络覆盖社会的任何一个经济主体,否则,市场取代中介是不可能的。这些条件即使在发达国家包括“金融功能理论”的产生地美国都不具备,更何况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就更是遥远的理想了!

“由于市场和中介两者都不像理论所说的精确方式那样运作,因此,在提出有关改革金融系统政策时,小心谨慎会做得更好”。由此可见,银行信贷管理仍然是金融理论和金融管理的重要课题。

三、信贷资金运动与银行信贷管理战略问题

银行信贷管理是对信贷资金交易过程的制度安排,规范交易双方信贷行为,界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达到交易双方追求的各自利益目标。因此,银行信贷管理必须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选择信贷制度、管理体制和交易机制,这是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信贷优化资金配置杠杆作用的根本所在。

信贷资金是参与借贷交易的资金,从价值运动形态上表现为一种特殊的价值运动形态。信贷资金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信贷资金“在运动中保存自己,并在执行职能以后,流回到原来的支付者手中。”(《资本论》第三卷384页)“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说是贷或借的运动,即货币或商品的只是有条件的让渡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同上书390页)并指出信贷资金“不过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被转让:第一,它过一定时期流回到它的起点;第二,它作为已经实现的资本流回,流回时,已经实现它的能够生产剩余价值的那种使用价值。”(同上书384页)由此可见,信贷资金运动是一个二重支付和二重归流的价值特殊运动过程,贷款发放由银行支付给企业或居民,这是第一重支付,借款者使用贷款进行投资或消费(实业投资或证券投资),发挥资金的职能,这是第二重支付。信贷资金在完成投资或消费职能之后,投资者收回投资,消费者取得预期收入这是第一重归流,然后借款者按照借款合约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这是第二重归流。从第一重支付到第二重归流是信贷资金的循环,信贷资金循环的持续运动构成周转过程。所谓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就是实现这种不间断的运动。信贷资金的价值特殊运动过程具有显著的特点和要求,一是,以偿还为条件,以收取利息为要求的价值运动;二是,以履行资金职能,实现价值增殖为基础的价值运动;三是,诚信为本的价值运动,信任、信誉、信实是资金交易秩序的基石。要求加强企业的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健全各类中介机构的信用体系,强化政府信用的导向作用。

信贷资金运动在二重支付和二重归流中充满着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在第一重支付阶段客观上存在事前的信息不对称,极易发生逆向选择行为;在第二重归流阶段更存在事后信息不对称,产生道德风险。克服信贷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性,防范信贷资金使用方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构成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安排的重中之重。所以提高银行信贷的效率和效益,必须实行“两个轮子”并行的管理制度建设战略,一是建立以发展为中心,优化增量,获取规模效益和范围效益的“贷款营销制度”,二是建立以处理不良贷款为重点,盘活存量,化解存量风险,提高竞争力的“风险处置制度”。

四、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演进的评价问题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是国家经济金融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一定的经济金融制度决定着相适应的信贷管理制度,经济金融制度的变化必然引起信贷制度的重新安排,以适应经济金融发展的需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1949年)到现在的半个多世纪,国家的经济管理制度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1949——1979年)——计划商品经济体制(1979—1992年)——市场经济体制(1992——现在)的三个发展阶段,与之相适应,银行信贷管理也发生了从计划信贷的“资金供给制”模式向市场信贷的“资金交易制”模式的渐变过程

1949——1979三十年间,按照苏联银行制度模式建立起来的金融制度,是一种国家完全垄断、中央集权的计划金融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单一的国家银行。人民银行是全国的信贷中心、结算中心、现金出纳和货币发行中心;信用集中于银行,取消商业信用,银行是唯一的融资中介;银行信贷与货币发行合一于一身,银行发放贷款不受存款约束,具有无限扩张贷款的能力。这种金融制度是计划经济制度实行工业包产、商业包销、物资统配、财务统管体制的支柱,否则,计划经济制度就不可能建立起来顺利运转。在国家垄断信用的银行制度下,银行信贷管理实行按照国家计划的“实物贷款”办法,对工业企业按产值计划贷款,商业批发企业按进货计划贷款,商业零售企业按库存计划贷款,农副产品收购按实际需要发放贷款,物资供销企业按物资调拨计划贷款,银行信贷管理是典型的“资金供给制”。市场、交易、价格、利润等优化资源配置的机制成为异已力量,计划、分配机制代替市场、交易机制,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既不反映成本,也不能调节供求,更不能发挥引导资金流向的作用。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开始了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目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与之相应,中国金融制度也以渐进方式实行了市场化取向的改革,经过20多年的艰苦曲折的努力,金融制度已经实现了银行体制的三次制度性分离和金融市场体系框架的建立,初步形成间接调控体系、商业银行运作机制和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制度架构。1984年建立中央银行体制,从制度上实现了信贷和发行职能的分离,为建立商业银行“以存定贷”的内在经营约束机制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操作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1994年组建政策性银行,实行商业金融与政策金融分离,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建立市场金融的微观基础,奠定了组织制度基础。1999年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优良金融资产与不良金融资产分离,构建信用证券化和风险防范机制,为提高银行经营效率、竞争力,迈出了重要步伐。1991年以来建立了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体系。

银行信贷管理在金融制度变革过程中,按照资金交易商品化、市场化的方向,进行了多方位的改革,信贷管理制度在十个方面实现了突破①,从制度上构建了按商业信贷原则管理信贷的初步框架。试列如下:

——信贷管理思想:从重贷轻存转向存款立行;从重物资保证忽视周转向注重资金周转转变;从重保证资金供应转向重视资金使用效益。

——信贷管理目标:从“守计划把口子”转向按市场供求决定,实现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

——信贷管理原则:从传统的计划性、物资保证性、偿还性传统“三性”原则,转向“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和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的新“三性”管理原则。

——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从“统存统贷”的指标管理转向“以存定贷”,再向“差额控制”,最终实行“实存实贷”的资金管理。

——信贷范围逐步扩大:从超定额流动资金的狭小范围,扩大到固定资产领域的技术改造;从生产流通领域扩大到消费领域;从公有制经济扩大到多种所有制经济。

——信贷对象:从单一的实物经济扩大到票据和证券经济。

——信贷种类:从按贷款标的物的资金性质划分贷款种类,转向按期限划分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信贷管理机制:从计划机制转向市场机制;从行政手段转向经济手段;更多利用利率杠杆作用。

——信贷方式:从单一的信用贷款走向包括抵押、质押、第三方担保在内的多种贷款方式;从行政管理走向依法管理;从分配贷款转向营销贷款。

——信贷风险控制标准:从“一逾两呆”转向国际接轨的“五级”分类标准。

中国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具有“路径依赖”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在银行信贷管理上表现出明显的“双轨制”特征,一方面是传统“资金供给制”的运行机制在弱化,市场经济的“资金借贷制”运行机制在成长,另一方面新旧体制的矛盾和磨擦又无时不在碰撞,有时甚至还会出现戏剧性的体制回归,进两步退一步近似一种常态。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往往与运行机制转变滞后于体制变革,引起新体制和旧机制的矛盾相联系,这是重机构分合轻机制转变,形式先于内容的改革思维形成的不能不付出的成本。

五、经济后转轨时期的银行信贷管理创新问题

21世纪的头20年(2000—2020年),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根据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战略目标,经济体制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的后转轨阶段。在后转轨阶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集约效益型经济增长方式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对外开放的步伐更加骄健。随着全方位深层次的市场开放,我国在WTO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得到真实体现。在整个经济体制后转轨时期,变革与挑战共存,开放与发展共进。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金融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在经济体制后转轨时期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当前,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要求与现行金融机制的矛盾,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滞后,服务意识缺乏,产品创新不足,体制机制约束的问题,在经济体制后转轨时期进一步显现。因此,中国银行业的产权改革,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经营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转变,不良贷款的处理,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成为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

在经济金融体制进入后转轨时期,银行信贷管理面对全新的经营环境,信贷市场是完全竞争性市场,竞争者既有国际的大银行,又有国内众多的大、中、小银行和证券、保险机构,监管者的国际化监管规则和全程风险监管。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银行信贷管理中的市场定位、贷款结构、产品创新、贷款营销、人本服务、技术安全、扁平化管理等等问题,既是银行信贷管理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课题,也是研究银行信贷管理理论和方法必须解决的问题。

银行信贷制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支持技术,都是依一定的经济金融结构和发展水平做出的选择,两者必须相互适应,达到制度的供给与需求均衡。经济学常识告诉人们,经济金融结构和发展水平永远都处于变化状态,因此,银行信贷制度、体制、机制和支持技术的效率,总是随着条件和环境的变化而递减,这种现象在制度经济学称之为“制度的生命周期”,制度的有效性在于它的发展和调整的永恒性。所以,银行信贷管理的决策者,必须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从实际出发,根据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做出及时灵敏的反应,对不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调整重新安排,使之在新的条件下达到制度供给与需求均衡,保持制度的有效性。因此,要力求从理论、观点和方法论上把握十条原则:

1.信贷管理的对象:信贷管理在于发现市场、研制产品、营销贷款、创造收益,为达到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经营管理目标,研究信贷管理制度和体制、运行机制和支持技术的理论、原则、方法与技术。

2.信贷管理涉及的对象: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涉及企业、居民部门的资金循环、融资结构、财务收支,构成银行与企业、居民的融资关系;同时,又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调控相联系,构成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的传导体系。信贷管理研究的单一性与涉及对象的多元性,决定了银行信贷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

3.信贷资金交易费用(成本)与资金需求和供给:存款和贷款是商业银行向企业、居民部门提供的信贷服务,通过存贷款的利率差获得收益。因此,合理的资金交易费用(成本)对信贷的需求和供给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影响经济总产出和国民福利的提高。所以,银行信贷管理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市场化的信贷定价机制,确定合理的“价格”水平,资金盈余的企业和居民才会把钱存入银行,资金短缺的企业和居民才会向银行贷款,形成有效的信贷需求机制,促进信贷发展和经济增长,反之,必然引起信贷萎缩,经济发展受阻。

4.信贷营销与市场定位:在金融组织机构多元化的信贷市场上,有众多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形成复杂的供给和需求结构,企业规模的大、中、小差别,资金需求的性质和数量各异,个人财务收支水平不同,高端客户和一般客户的需求也千差万别,而且不同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形成资金的需求结构又各不相同。信贷市场的层次结构和空间结构差别,要求商业银行的信贷营销必须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根据需求对象的特点,设计产品,创新营销方式和手段,才能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提高经营效益。

5.信贷服务与管理结构创新:随着银行信贷管理理念的转变,经营范围的扩大、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银行信贷管理必将发生从单一业务平台管理向综合业务平台管理、网点经营向网络经营、同质向品牌、标准件服务向个性化服务、无偿服务向收费服务方向嬗变。研究银行信贷管理需要具有前瞻性的发展观念。只有慎时度势,顺势而变,才能不断提高制度、体制、机制的贡献率。

6.信贷管理与货币政策传导:中央银行货币供应量的增加或减少是通过商业银行信用量的伸缩来实现的,商业银行信贷是信用货币创造的闸门。商业银行信贷经营机构的设置和经营权限的划分,直接影响信贷资金的流动方向和数量,信贷管理体制又成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载体。因此,建立合理的与经济金融运行需求相适应的信贷管理体制,不仅是银行信贷提高效率的题中之义,也是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必然要求。

7.贷款风险控制与创新和发展:由于信息不对称性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的存在,贷款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信贷管理创新的功能,又在于发现市场潜在收益,规避风险,推动发展,创新又是贷款风险防范的内在动力。由于贷款风险的客观性,不能消灭只能防范和控制,消灭贷款风险等于放弃效益、效率和发展机会。因此,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必须建立在创新发展机制之上,才能提高信贷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

8.银行信贷管理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关系都表现为信用关系,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社会信用环境的净化,社会信用缺失是银行信贷风险滋生最深刻的社会原因。因此,银行信贷风险控制与防范,必须与企业信用建设,个人信用体系和各类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配合,夯实银行信贷管理与风险防范的社会信用基础,创造实施银行信贷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条件,提高银行信贷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9.银行信贷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信贷制度由人来进行管理操作,管理者的素质、能力、积极性不同,管理制度管理体制的实施效果大不一样,优秀的管理者具有发挥制度的效益最大化,负面影响最小化的能力。银行信贷管理必须十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的关键在于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必须建立激励与约束;权力与责任,利益与贡献对称的管理机制,这是银行信贷管理最重要的保证条件,也是管理决策者必须掌握的一门艺术。

10.信贷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关系和“防火墙”:资金的同质性和金融市场的无界性质,信贷市场与资本市场有内在联系的客观必然性,两个市场之间资金的相互流动是客观规律。由于信贷市场资金的短期性质和资本市场资金的长期性质的差别,信贷资金又不能无限制的盲目流向资本市场,信贷资金过度进入资本市场必然造成银行信贷收支的不平衡,加大流动性风险。因此,按照两个市场资金的客观规律,建立有效防范银行信贷风险的“防火墙”,特别是在商业银行从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发展,提高流动性和效益性,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条件下,两个市场之间的“防火墙,”是银行信贷管理不能回避的理论和实践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