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1篇

一、发展地摊经济的做法、措施

(一)要提前介入,做好管理监督。以往大家在谈及“地摊经济”时,大多数人首先想到是它的一些负面问题,比如占道经营影响群众正常出行,垃圾随意堆放污染环境,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等。发展“地摊经济”,要总结推广过去加强城市治理中的有效做法,根据城市交通、小区分布、群众消费需求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划定经营范围和区域,制定合理的、人性化的管理标准。对商品质量要实施跟踪监控,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负面问题为发展 “地摊经济”蒙上阴霾,维护得来不易的城市治理成果。

(二)要积极引导,做好政策宣传。摊贩是“地摊经济”的基本细胞。复苏“地摊经济”,要发挥各镇街、社区联系居民、群众最密切的优势,通过“网格化”积极宣传放开摆地摊的政策规定,让更多的城市低收入人员、农村待业人员、贫困户等群体参与到复苏“地摊经济”中。同时做好相关管理要求的宣传,引导摊贩遵守市场经济规则和城市管理规定,提供安全、质量有保证的商品,切实担负起卫生打扫和秩序维护的责任义务。

(三)要主动服务,做好帮助扶持。“地摊经济”根本上还是市场经济。发展“地摊经济”,需要地摊市场的有序经营,也需要群众的造访消费。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设定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要运用市场化手段规范“地摊经济”。政府要帮助宣传造势,加大对“地摊经济”的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促进群众消费,既做到“扶上马”,也做到“送一程”。

(四)要长远考虑,做好统筹规划。发展“地摊经济”,虽带有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阶段性色彩,但长远对城市“微经济”的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善民生和促进就业、社会稳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政府部门来说,要充分把握这个时机,深入到摊主和群众中问需问计问策,完善城市治理中相关政策措施,补齐以往城市治理中的不足和短板,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同时探索建立城市“微经济”与城市治理相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形成切实可行、动态完善的“地摊经济”管理政策措施。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2篇

[关键词]地摊;产权;经济学分析

地摊交易源远流长,从远古时生在“共同体”边界的以物易物到现在最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地摊交易绵延几千年,表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时至今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够使地摊交易销声匿迹。为建设文明城市,我国很多城市的执法部门对地摊交易反复“扫荡”和“清剿”,其结果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执法人员可以在几分钟之内赶走水果摊端掉蔬菜点,装车拉走地摊上的交易器具,把摊主撵得“作鸟兽散”。但过不了半小时,随着执法人员踪影的消失,地摊交易又恢复了正常。

一、我国地摊发展的现状

在全国各地,摆地摊的小商贩和城管这对“天生冤家”已经“斗智斗勇”了几十年,地摊几经打击但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顽强的生存下来并表现出健康的发展势头。就以西安市为例来说明地摊在我国的存在情况:西安市全市辖9区四县,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为3个“城内区”,都较为繁华,新城区是市政府所在地,也是西安最繁华的地方之一。这三个区分别都有自己的地摊集中地,所卖的东西也都有各自的地方特色。主要的集中地为各个区的菜市场门口,医院和学校门口,天桥上下,另外还有住宅区附近、火车站和汽车站广场等。

哪里有需要哪里就会有地摊,对地摊有需求是其存在的基本条件。如菜市场门口一般会卖些廉价的水果、蔬菜等,因为正规的菜市场里面的东西较贵,同样的东西比较起来人们更愿意去买价格便宜的地摊货物;医院门口最多的是一些卖小吃的摊子,因为赶着去医院排队挂号或者从医院刚做完长时间的治疗可能还没来得及吃饭的人很多;学校门口则是一些文具书籍、小件饰品,还有各类小吃等;住宅区附近白天基本只有一些卖快餐小吃的,偶尔也有卖水果和摆盗版书集的,但一到晚上,更多的排挡、烧烤及其他夜点都纷纷上场;天桥上,火车站人流量大,人群复杂,为了迎合各种人群的喜好,这里出售的东西种类繁多,有手机套、饰品、报刊杂志、旅游地图,另外还有卖魔术扑克的,各种小东西应有尽有;东、西、南、北四大街都是西安最繁华的商业街,白天在这些地方地摊并不算多,一到晚上就会出现更多的地摊,种类五花八门,商品应有尽有。所谓民以食为天,不管在哪里吃的东西都会有容身之处。

像西安这样的地处西北部中心的大都市都有大量的地摊存在,在其他的一些中小城市中的地摊就不言而喻。在温州、郑州、南宁、榆林等的一些高校附近、天桥、路边、车站等处,地摊是非常之活跃。地摊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不少方便,也为很多人的就业提供了机会。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地摊交易也不例外,它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很多负面的问题,如污染环境,阻塞交通,产生脏、乱、差,损害城市形象等等。

二、地摊存在的原因

以现代化为准则的城市规划拒绝任何游离于秩序之外的东西,但是地摊在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中占据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只要不存在外部经济,任何自愿的交易都会带来社会福利的改进,这就说明地摊的存在是有其价值的。经济学关于外部效果的问题认为,因为人们议定契约的权利无法严格界定,没有严格界定的这种权利,就不可能有产品的市场,所以就产生了外部效果。赵英军教授的观点认为:地摊市场的存在是产权界定不完全的产物,是摊贩和政府博弈后的一种纳什均衡,它的存在符合帕累托改进的要求。实践证明,凡是能够顽强生存下来的东西,总是有它生存的依据和理由。地摊这种原始的交易方式,其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政府打击成本高

正如赵英军教授所讲,政府掌握着公共产品的控制权,为了优化市政建设、美化市容市貌而禁止地摊的存在。而作为地摊摊主的目标很简单,只要期望收益大于期望的机会成本,他就会继续摆地摊。并且他发现,由于过高的打击取缔费用,政府没有太高的积极性追查非法摆摊的小贩,当然,偶尔打击一下是必要的,至少可以增加一点表面成绩。赵教授通过对政府和小贩对于摆地摊的博弈,认为这个博弈中,摊贩处于优势地位,最后的均衡状态是:摊贩摆摊,政府则不再过问。政府要禁止摆摊,那就不是一种纳什均衡。事实上,现在的状况就是这样,政府只能默认地摊的存在。

(二)摆地摊的成本低

摆地摊的小贩不用购置固定资产,不用购买或者租赁店铺,也不用跑去各个部门办理各种证件,地摊涉及的费用都极低,基本无需贷款或支付利息,也不用缴纳税款,只需少量流动资金就可做小本买卖。小贩们在路边、天桥、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摆摊,由于这种公共产品的产权界定不清晰,只有政府对其有控制权,摊主们才会积极的寻租。

(三)消费者有需求

地摊大多设在行人较多的路边、道口、居民区的适当部位、工棚区等,而且最佳销售时段掌握得特别好。由于它比较灵活,时间、地点可以随机应变,卖什么东西也都由地摊主自己做主。这样可以使工作既充满乐趣,新鲜感,还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在短时间内变换自己所销售的商品。在一些没有或很少有商店的地方也有地摊存在,地摊为这些地方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消费者可以在晨练结束或下班时以较低的价格顺便买回蔬菜、瓜果、粮油及其他各种小商品。对于消费者来说,以较低的付费获得了较大的效用。

(四)适合了低收入阶层

地摊商品的一个特色是价格便宜,有时候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却也能满足低收入阶层的需求。城市的高消费让一部分中低收入者望而却步,地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低收入者阶层的价格需求弹性较小,地摊商品相对较低的价格正好适应了他们的要求。低收入者阶层购买力低,只能多消费低档次商品,这也是地摊生意之所以红火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五)缓解了就业压力

摆地摊小贩的大多数人都是一些下岗职工或者进城务工人员,他们的生活水平都很低,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没有什么一技之长,靠摆地摊来维持生计,因为摆地摊所需要的资金很少,这正好符合他们的经济条件。如果在一些地方适当地允许地摊经营,这样也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减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减轻了政府的负担。自发的、非正规的地摊式的就业方式不仅有充足的存在依据,而且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改进地摊交易的措施

小贩通过摆地摊攫取了政府落在公共领域里对道路、天桥、广场等的一部分权利,这种权利掌握在政府手中与掌握在摊贩手中是不一样的。在赵英军教授看来,它对摊贩产生的效用大于政府,要不然就不是一种纳什均衡。在这种情况下,地摊产生的利益大于其外部不经济产生的负效用,所以这个均衡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就是一种“帕累托”改进。

(一)改变名义产权,使其向实际产权靠拢

改变权利所产生的外界条件(博弈的支付矩阵),使实际产权按照人们的愿望趋向于名义产权。例如政府加强对地摊的打击(使摊主被逮住的可能性增大或加重对其处罚),并且达到使摆地摊的净值为负的程度,即(摆地摊收益-处罚×被逮的概率)

(二)政府收取部分管理费,使地摊合法化

摆地摊这种行为具有外部性,是外部经济的,对于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有人认为“公共领域”实际上是“外部性”的源泉。产生外部性的权利有时候需要重新界定以消除“外部性”。对于摆地摊的问题,政府通过对摊贩收取少量的管理费来使其合法化,并加强对地摊的管理。看作将“摆地摊的权利”卖给摊贩。此时,摊贩将自己承担摆摊的外部成本。并且,由于政府的管理(这时是有收益的),地摊对市政建设的影响将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采取限地、限时、限品种的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扼制地摊交易的负面效应,采取限地、限时、限品种的管理办法是比较合理的。限地,即对交易场所加以限制。什么地方允许交易,什么地方不允许,应有明确的规定。限时,即限制交易时间,有很多地摊交易场所,不需要也不宜全天候开放,在什么时段开放,既要考虑到方便消费者的需要,也要考虑到不同时段上空间价值的差异。限品种,即对特定场所的交易品种加以限制。什么场所适合交易什么种类的商品,应有一个大体的分类和规定。要消除地摊交易的某些不良之处,与其进行“行政清剿”,不如进行“经济招安”。

(四)政府应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通过对西安的地摊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在本次调查中发现87%的地摊主是外来人口,就算是本市人口,也是本市下属的小农村,小乡镇的居民。他们大多是没上过学或者学历很低的,这就限制了他们的就业渠道。政府应该为他们的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提供一些相关的就业培训及就业指导,为他们的吃穿住问题想更多的方法,让他们有生存的机会。可以使一部分下岗工人实现再就业而不去摆地摊,也可以使部分低学历群体有就业的机会。

地摊在中国有其存在的价值,为中国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虽然对市容市貌等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摆地摊这种行为产生的社会利益是大于外部不经济的负面效应,摆地摊对整个社会福利的改进和提高有积极的作用。政府不应该对地摊进行“清剿”,应当对地摊进行规范管理。

参考文献

[1]赵英军,黄华侨,地摊背后的博弈[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0(10)。

[2]张维迎,博羿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3篇

关键词:非正规就业 摊贩经济 摊贩管理

一、概 述

(一)非正规就业相关理论阐述

1、非正规就业概念及界定

所谓非正规就业,是指在付酬、劳动时间、劳动关系、工作形态、社会保障及经营活动等方面不稳定或不规范而与正规就业有性质上区别的劳动就业形式。对非正规就业,在经济学上我们首先得给出科学的界定,使之可以被确认,从而可以被归类和管理。

引用张彦教授的界定方法,我们可以把非正规就业不同于正规就业的界定要素列举如下①:(1)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之间几乎没有制度性联系;(2)劳动时间不固定;(3)收入不稳定,非标准工资雇佣方式;(4)劳动关系不规范、不稳定;(5)劳务收入经常处于税务监管的“盲区”,经营活动处在法律法规的边缘不易统计;(6)家庭所有制及自我雇佣等工作形态。上述六条标准之中只要有一条符合便不是正规就业。尤其是要注意“非正规就业”与违法就业的区别,即以劳动方式取得收入及总体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利作为其合法性的界限,不能逾越。

2、我国非正规就业门类

非正规就业是由个人、家庭或合伙自办的微型经营实体以及以社区、企业、非政府组织为依托,以创造就业和收入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自救性和公益性组织及其他自负盈亏的劳动领域。如:(1)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正规部门里的非正规就业,如短期临时就业、劳务派遣就业等;(3)第三类是以独立的服务者或机动劳动者存在的经济形式。主要指摊贩经济、家政服务行业等从事各种临时性和零星就业的部门。摊贩经济是非正规就业里面规模最大、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的领域,而且其比重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3、我国城市非正规就业的重要战略意义

“2008年12月中国社科院的《社会蓝皮书》显示,国内实际失业率已达9.4%,再加上今年大学生、农民工、下岗人员三支就业大军的叠加,就业形势极为严峻。而非正规就业对扩大就业、缓解压力的贡献率已超过50%” ②。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之下淘汰出了大部分下岗职工和低素质人群,他们赶不上经济腾飞的马车,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所以发挥非正规就业“就业海绵”的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非正规就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战略性的意义。

(二)摊贩经济相关理论阐述

1、摊贩经济的定义

所谓摊贩,亦称小摊贩,专指那些无经营执照、无经营房屋、无固定经营时间、被纳入城管取缔的个体小商品经营者。摊贩经济,即街头贩卖活动,是人类史上历史悠久、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业态。从我国古代的“贩夫走卒,引车卖浆”,到近现代走街串巷的街头叫卖者,如卖菜的、剃头的、挑货郎担的,一直发展到当代的摊贩商业街,如我国北京的秀水街以及各个社区之间的早市等。还有香港的庙街夜市售卖品种异常丰富、货品极富特色而且价廉物美。每年各大高校里的跳蚤市场,临时布阵很多学生组织的摊位售卖各种书籍、衣物、学习用具等。而在美国也存在着很多摊贩市场,如波士顿的Faneuil Hall,芝加哥的Maxwell街市,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如今已形成城市中重要的风景线。

2、摊贩经济的特征

各国的摊贩经济虽然各不相同,但是他们有共同的经济特征:

第一,从业主体大多为城市下岗工人、失地农民、部分自产自销的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其共同的特点是为生活所迫从事摊贩,文化程度较低,属于社会弱势群体。

第二,摊点经营规模比较小,经营生产场所不固定。摊贩往往可以通过步行、肩挑、车运等方式在不同的地方流动性地进行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也有一些比较固定地点营业的摊贩,但是经常受到城管部门的驱赶,被迫流动。

第三,贩卖的商品大多数为价值不高的日用品。如衣饰、玩具、三无产品和盗版电子产品以及各类农产品,如时令蔬菜、水果等。另外还提供人们日常生活必需的一些服务,如修理家具、收购废弃物、擦鞋等服务。这些商品和服务满足了城市“贫民窟”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需求。

3、关于摊贩经济的几种观点

(1)取缔主义。此观点认为摊贩对城市市容造成极大破坏,应该予以取缔。学者们认为摊贩们是“脏、乱、差”的代名词,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摊贩们降低了城市品位,与实现城市现代化目标严重不符,将摊贩们视为白色经济的“眼中钉”、“肉中刺”,是社会问题的制造者。

(2)鼓励发展。这是在2004年在日本福冈市九州大学召开的“亚洲摊贩国际研讨会”中亚洲各国专家学者们达成的共识。此观点认为摊贩经济为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活力,为经济繁荣带来了黎明前的曙光,应该支持鼓励并且合理引导。

(3)客观观点。此观点认为摊贩经济是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其经营活动已经有悠久的历史,在世界各国广泛存在并发展着,是一种必然长期存在的经济现象。之所以现在政府部门与摊贩的对立,是因为摊贩经济的新发展与旧的管理机制不匹配。

二、发展摊贩经济带动非正规就业

(一)摊贩经济与城市非正规就业的经济联系

摊贩经济作为非正规就业形式的一种,与非正规就业是被包含和包含的关系,二者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存在着一致性。从摊贩经济和非正规就业的经济联系上来讲,要促进非正规就业部门就业,摊贩经济吸纳就业的能力是重要推动力,根据有关资料分析预测,摊贩经济在促进非正规就业方面所起到的拉动作用将扮演着就业“火车头”的角色。

1、非正规就业者大军里面大多从事摊贩买卖

摊贩经济从业人员在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员中占据大部分。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是非正规就业中最常见的形式,也是人们日常经济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关系最为密切的。从别的就业岗位转向摊贩经营,与其他非正规就业门类相比,降低了从业转换成本。

2、摊贩经济的市场需求所对应的人群恰恰是非正规就业者

从事非正规就业的人员,收入少,购买能力低下,而摊贩提供给他们的商品和服务因为价格低廉、品种多样化、生活化,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所以这部分人群对摊贩经济存在着很强的依赖性。如果摊贩经济被取缔,这部分人群的生计将受到严重威胁,从而会加剧贫困,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3、摊贩经济从业门槛在非正规就业领域是最低的

既不需要什么劳动合同、口头协议,也不需要受制于其他雇主,找个空闲的地皮,去批发市场批发几样小东西,摆个摊点就能做生意赚钱。与其他非正规就业部门相比较起来简单易行,而且事实证明,摊贩的扩张恰恰引起了非正规就业率同比上升,直接导致了非正规部门就业的扩大。

(二)摊贩经济对促进非正规就业的重要意义

摊贩经济形式是摊贩从业人员由非正规就业转向正规就业的一个“驿站”,发挥摊贩经济在非正规就业领域中的“内部动力”效应,可以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就业低效率。摊贩行业不仅解决了摊贩业主自身的就业问题,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给同类经济群体,起到了双向就业的积极作用。非正规就业为摊贩经济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摊贩经济促进了非正规就业率的提升。预测以后的就业趋势,摊贩经济的“火车头”带动作用在促进非正规就业领域将会愈发的明显。

三、发展摊贩经济相关对策建议

(一)规范市场秩序

为加强管理,政府应该设置“摊贩中心”,专门对摊贩进行专业性的规范化的管理。对迁人摊贩中心的摊贩发给牌照,赋予合法性,降低赋税,规范摊贩市场经营,引导摊贩自觉迁入与迁出。将摊贩中心打造成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中心,展现地道风味和传统意蕴,延续街头文化。

(二)明确摊贩产权

复旦大学刘新宇博士曾经指出摊贩管理低效背后的根源其实是产权的错置,解决问题的出路是明确摊贩的产权。在治理过程中承认摊贩的设摊权,并降低申请设摊的成本,在规范摊点的同时明确摊点所对应的摊贩业主,明文规定其应该遵守的市场法则,并形成长效机制,减少在以后摆摊设点的不稳定性而引起的各种利益冲突。产权明确,摊贩经营岗位稳定,避免了摊贩业主进入“失业—再失业—又失业”的怪圈。

(三)摊贩自治

鼓励摊贩成立自治团体,应用各种激励措施加强摊贩内部的自我管理。不仅可以减轻城管执法负担,还可以实现摊贩的结社自由和经济自由的基本权利,协助解决城管日常执法与摊贩的纠纷,减少暴力执法、暴力抗法而引起的动乱。摊贩“自治”将有利于就业者自我管理、自我提升,降低经营成本和失业风险,也有利于提高城管部门的管理效率。

(四)摊贩管理法制化

摊贩的管理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盲点,缺失切实有效地法律提供根据和支持,使得我国摊贩经济发展在规范上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城管人员执法理念低,执法程序不合法,管理活动缺乏监督等。摊贩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在抵抗过程中酿成了人间悲剧。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让摊贩经营活动和城管的管理活动和谐进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完善政府经济职能

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大都针对正规经济设计,触碰不到非正规经济的边缘,对非正规经济的管理只能严重缺失,尤其是在摊贩经济的规范与管理上就更少涉入。完善政府经济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发展摊贩经济的有效途径。将政府经济职能的十六字方阵“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落实到摊贩的管理上。

四、结 论

摊贩经济的管理与非正规就业的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理论上应加强摊贩经济与非正规就业经济联系的研究,完善理论的不足,为经济决策者提供理论建议。实践中,政府应该发挥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认真履行经济职能。总的来说,要以发展摊贩经济为手段,带动非正规就业为目的,帮助从业者走向健康长久就业之路,这对于缓解我国就业压力,维持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经济态势,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战略性意义。

注释:

①张彦. 非正规就业: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②引自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非正规就业:破解就业难题的新途. 2010.08

参考文献:

[1]何松. 我国发展非正规就业面临的问题与政策建议[J]. 北京:商业时代,2009(3)

[2]王会涛,汪戎. 我国非正规就业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综述[J]. 黑龙江:北方经贸,2011(1)

[3]张占勤. 城管执法与摊贩经济[M]. 河北:宝鸡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地摊经济;地摊管理;法律途径

地摊市场,类似于国外的跳蚤市场。只是跳蚤市场一般为旧货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其经营模式、经营时间得到了政府和市民认可。中国目前的地摊市场既有旧货售卖,但更多的是首次上市的商品和服务。地摊市场已成为各个城市必不可少的一道风景线,各地针对地摊的管理措施也是五花八门。

一、地摊现状分析

就西安目前地摊市场而言,地摊经营现状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就地摊从业者主体而言:主要包括进城农民、失业或无业市民、在校大学生等人群

这类从业人员的一个主要特征是,他们基本没有太多的谋生技能,他们的日常生活也没有多大的社会保障。因为从业者自身经济能力极为有限,摆摊这种经营模式不需要太大的资金投入,无需缴纳场地租金、营业税费,一般也不产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经营成本。少则几十多则几百就足以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平常周转资金也只需几十到几百元而已。从事地摊经营,从业者没有太多的经济压力,任何有此意愿的人都可以轻松开业。当然投入产出是成正比的,地摊每天的营业额也有限,从业者每月的收入一般也不会有多高。

2.就地摊存在的地域范围而言:摆地摊不需要固定经营场所

为了更好的营销业绩,地摊一般都出现于城市主干道两边人行道上、商业繁华地带、居民小区周围等人流量大的地段。为了降低成本,从业者不会选择任何可能收取管理费用的地方。如果摆摊地点要交费,无论是交给城市管理者、市场管理者还是路面管理者、城中村村委会,这就该归入比较正规的集市,不能再把他们当地摊来看待了。真正的地摊从业者会躲避一切形式的收费,他们没有固定的营业点,摆摊工具也是简单而实用的,最常见的是准备好四角提前系有绳索的布块或纸箱,遇有合适地点就临时开摊,遇有城管检查等紧急情况,随时收起绳索迅速撤离,等紧急情况解除,他们会临近再找一个方便的地方继续开摊售卖。也有推着三轮车摆摊的,一路走一路卖,同时也准备随时为紧急情况而收摊撤离,或为更好的售卖业绩而随时更换地方。

3.就地摊市场售卖的对象而言:地摊上售卖的对象五花八门,有二手货,更多地摊售卖的则是新商品

从大的类别上看,地摊售卖的货品包括服饰类、餐饮果蔬类、日常用品类。这些货品与正常市场上售卖的同类商品相比,质量并没有太高的标准(但未必就全不合格),并且大多价格低廉,所以能吸引相当多的低收入人群。另外有些货物在地摊上购买比正规市场更便利更划算,比如糕点等方便食品、果蔬类、手机挂件、手机贴膜等地摊上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相比正规商店里售卖的同类货物,真算得上物美价廉。所以在地摊上消费的人群也不全都是生活水平不高的低收入人群。

二、地摊经济给城市管理带来的法律问题分析

地摊经济有其自身特性。从业者身份不固定,售卖商品来源不一,有从批发市场低价进货的,也有自产自销的。地摊给城市经济生活带来了便捷,同时给城市带来的管理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

1.人员流动性大,给正常社会秩序带来的冲击

地摊从业者大都没有固定收入,摆地摊的目的只是为了取得一份养家糊口的收入。既然首要目的是谋生,自然是做什么挣钱多就干什么,什么东西销路好就卖什么,什么地方摆摊能吸引顾客就摆在什么地方。对他们来说,每天在不同地方干不同的事情是很正常的。为了躲避城管的检查,他们发明了很多应对城管检查的有效办法,包括摆摊工具都是为应对城管专门设计的,每天和城管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已经是他们日常经营内容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除了经营场所不固定之外,他们的生活住所也不固定。为了降低生活成本,除大学生能够住在学校宿舍外,其他地摊经营者大多租住在城中村。近两年西安二环内城中村几乎拆迁殆尽,这些从事地摊经营的人的住所也随着一次次的拆迁向离城中心越来越远的郊区转移。

地摊经营场所的不固定,从业者日常住所也不固定,这不但给政府管理地摊经济带来了很大的难题,也对政府管理社会秩序带来了更大的考验。从积极方面来说,一个人在一个城市生活一年以上,就可以说这个城市是他的惯常住所地了,但随时可能搬迁住所的现实使得这些地摊经营者很难作为城市的一员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给本地居民的各种福利。从消极方面来看,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国家对公民有一系列管理措施,包括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居民收入统计等等,要实现这些管理效果,与公民居所相对稳定、积极配合政府调查是密不可分的。但现实中包括地摊经营者在内,大部分常年生活在底层的居民都无法享受其所在城市的福利待遇,同时也成了当地社会秩序不好的替罪羊。这种结果的出现显然跟这些人的日常流动性大、不懂得该享受哪些权利更不知道该如何享受这些权利的生活状态有很大关系的。

2.地摊所处空间场所的特殊性,给城市交通、环境、居民生活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

为了追求客流量,地摊不可能摆在背街小巷,除非这些地方的地摊有了一定的规模。但摆在城市主干道两边的地摊无疑会挤占人行道,把行人和人力车逼上快车道,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同时因为地摊的随遇而安,保洁人员也无法及时清理地摊经营中造成的垃圾,这无疑会造成一定范围的环境污染。摆放在居民小区周围的地摊既占道又污染环境,同时也对附近居民的出行和生活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曾几何时,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凉皮米线摊就饱受附近居民诟病。虽经大力治理,但这一现象仍未绝迹,只是大多改成了晚上出来营业,虽方便了部分居民的生活消费,但给周围环境、生活秩序带来不利影响却并未杜绝。

3.地摊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较差,给消费者权益带来的不便

地摊货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形容某些商品价格低廉、质量没保障的代名词,这也完全能够反映出地摊消费者难以维权的现实。地摊上出售的日常小用具、服饰类商品如果质量不好,消费者最多损失几块或几十块钱,一般不会面临太大的安全风险。但如果从地摊上购买的食品类有问题,消费者除了遭受经济损失外,轻者可能因为食品不合格给消费者造成身体不适需要就医诊治,重者可能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更为严重的是,很多地摊上出售的食品或提供的食品包装对人体的危害并非马上就能显现出来,这些劣质甚至变质食材或包装材料对人体的危害是长期累积形成的。加之摊贩流动性大,消费过程中没有任何证据会留存下来,这就使得消费者即使出现了不利后果,要么找不到地摊经营者,要么地摊经营者一口否认,或者地摊经营者根本没有能力承担法律责任。对消费者来说,在地摊上消费的后果就是,一旦受害要想维权是极不容易的。

三、地摊管理的法律途径分析

地摊的出现发展不是短期形成的市场行为,更不会在可预见的短时期内消失。虽然建国后有一段时期地摊的确曾消失,但那只不过是特殊时期的特殊表现,不代表当时已从根本上解决了地摊经济的存在。真正对地摊进行有效管理,需要从立法、执法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加强立法,承认地摊的合法性

现有立法中如《个人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赋予不同的商事主体以不同的经营资格和相应的权利义务。但这些法律没有一个能够和地摊从业者相匹配。地摊因其特殊性也不能按照个体工商户来管理,让地摊从业者必须领执照才能开业也是不符合现实情况的。与地摊直接相关的法律目前仅有各个城市制定的关于城市市容管理方面的规定。而为了城市市容,各地对地摊几乎都是不能容忍的态度。

既然地摊经济有其自身特性和重要性,一味限制取缔又根本无法取得预期效果。与其让这种躲猫猫的游戏继续下去,不如结合现实情况,在立法方面首先承认地摊的合法性。由于各地城区规划各有本地特色,对于地摊的承认也需要各城市根据本地规划情况自行立法,划定特定区域专门留做地摊市场,并结合不同地摊经营范围的现实情况,从税费、从业资格、产品或服务质量、市场管理、营业时间、营业空间等方面对地摊做出不同于一般市场管理的规定,如专设果蔬早市、早餐市场、餐饮夜市、生活用品夜市等,使地摊取得合法地位,并在为居民提供生活方便的同时,将其对环境的污染、对周围社区生活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2.贯彻落实执法权限,使执法部门不再成为地摊的天敌

在各地通过地方立法确认地摊的合法地位后,凡在规定空间、时间范围内的地摊经营者,城市管理部门不得干预取缔他们的地摊经营行为,更不得处罚地摊经营者。对在规定时间、空间以外的地摊经营行为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取缔。

生存权是人的第一人权。在国家不能为农村居民、城市富余劳动力提供足够多的就业岗位的时候,只要这些公民不给国家管理和社会秩序造成更大的破坏,就应当允许他们以其有限的能力和财力自谋生路,而不是一味禁止取缔,否则更易引发社会矛盾。突尼斯一个小贩的命运导致国家政权的更迭,这样的事情足以引起管理部门的高度警惕。

在城市给地摊经济提供合法地位和竞争机会的同时,地摊从业者作为商业主体也需从长远考虑,摆地摊的目的不仅仅是解决今天的温饱,还要让地摊发展成为自己的一项事业,从街边进入到商厦。要做长久生意就必须注意个人形象、生意品牌、商业信誉等真正的商业问题。只有在城市给地摊以生存发展的空间,个人也能以积极心态面对这一份经营机会,地摊经济才能成为一个既能解决大量低技能人员就业的市场,又能成为方便居民生活的市场,成为一道体现城市活力的特殊风景。

参考文献

[1]韩民春.国外地摊经济的启示[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6=14(第10版).

[2]李霞,上官鸣.地摊的经济学分析[J].企业导报,2010,12:5-6.

[3]马宁,朱美芬.和谐社会视域下发展“地摊经济”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0,9:100-101.

[4]阳奕.政策开禁:流动摊贩合法化,摆地摊也要讲营销[J].现代营销(经营版),2009(10):

22-25.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5篇

一、地摊经济存在的缘由及其理想意义

黑格尔有一句名言“但凡符合理性的东西都是理想的,但凡理想的东西都是符合理性的。”地摊经济之所以持久存在、屡禁不止是有其理想缘由的。

1、劳动力充裕,就业形势严峻

由于国有企业改制,城市化进程加快等缘由,下岗失业人员不时增加,农民大量涌入城市,他们大多数文化水平低,没技术,没资本,成为生活在城市中的弱势群体,这些人为了在城市获得一席之地,取得必要的生存空问和经济来源,不得不选择起点低,获利相对较大的地摊作为其生存方式。依据我们的调查,摊贩中,有42%是无业下岗或待业人员,28%是属于本地农民自产自销。

2、社会保证制度不完善

依据我们的调查,有62%的被调查者表示摆地摊实为无法之举,本人没有工作,享用的社会保证和福利很少以至基本就享用不到,只能靠摆地摊来维持生计。这也是无以计数的摊贩存在的社会缘由。当前的中国,社会保证制度依然不是很完善,所存在的保证制度也仅仅只能维持极低的生活需求,摊贩即便享用到也只是一点补助,远远不能满足其需求,只能来摆地摊,过这种日晒雨淋,“摆”无定所,东躲的生活。能够这么推理,只需国度有健全的社会保证制度,并且这种制度惠及绝大局部国民,摊贩中的大多数还是不会选择这种生活的。

3、地摊买卖本钱低,利润空间大

众所周知,摆地摊所投入的本钱并不大,只需求找个人流大的空地,拿一块布或者几张报纸做铺垫,假如是晚上还需求一个照明灯,必要时在拿上一个小凳子,简单几件东西,再拿上少量资金进点货就能够开端停业了。相比于固定店铺,正轨商店,摆地摊不用置办固定资产,不用交房租,运输费用和簿记费用也十分少,本人给本人干活,不用雇佣劳动力,而且由于我国针对摊贩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缺失,招致监管不力,致使很多摊贩能够偷税漏税。由此可见,摆地摊近乎没有时机本钱,所需的少量活动资金很多人也可以拿出来,本钱低,挣得的钱根本全都归为己有,利润空间很大。总之摆地摊是起点低,又有利可图,这样自但是然就吸收了很多没有工作的下岗或待业人员,以至上班族或大学生在闲暇时间摆摊。这也是各大城市地摊买卖屡禁不止的主要缘由。

4、便当快捷,可以满足局部消费者的需求

地摊多设在街道,居民区或人流多的路口,广场等中央,关于消费者能够说是触手司及,而且由于摆地摊灵敏性强,能够依据人动数量的几或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气来自在的调整销售时段,最大水平的便当消费者。他们能够在晨练完毕或下班时以较低的价钱顺道买回蔬菜、瓜果、粮油以及其它各种小商品。既廉价又便当。而且由于经济加速开展,收入的不均衡带来了贫富差距,城市中有相当局部低收入群体存在,他们对商品的价钱需求弹性较小,买东西时对价钱锱铢必较,更希望买到廉价又适用的东西,地摊商品则以相对较低的价钱正好顺应了他们的请求。另外,低收入群体相对收入较低,购置力也低,只能多消费低层次商品,这也是地摊生意红火的一个重要缘由。

5、传播地域文化,展示城市人文景色

固然当前小摊小贩是城管的严令制止对象,但是地摊的历史不可谓不长久。早在北宋时期就有一幅传世名画《清明上河图》反映了当时商铺林立,摊贩众多的盛况,可见地摊现象也是渊源悠长,几年下来,它己不是单纯的经济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曾经成为一种文化的意味,代表着各地的习俗,特征,构成了一种特殊的对当地人的生活的解读,也成为当地人一种带着故土情结的记忆。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主任杨雄也曾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过“一座城市中存在小商贩能够使它更有神韵,在一些国度的生活区、旅游景点,小摊点是很重要的文化方式,但凡有底蕴、有文化的城市,他们的‘地摊’经济都是很兴旺的。比方在伦敦到了周末在一些固定的场所就会呈现小商贩云集的跳蚤市场,这不但是商品市场,同时也是一道人文景色。”

所以由此看来,地摊经济的存在有着十分重要的理想意义,它不只满足了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便当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而且反映了当地的风土人情,传播了城市文化;但是更重要的是“地摊是弱势群体的饭碗”,地摊经济紧紧维系着民生,所以引导好、管理好、开展好地摊经济是关系到民生建立和社会调和开展的重要问题。

二、地摊经济存在的消极影响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圆满的,都有两面性,地摊经济也不例外,固然地摊经济紧系民生,但是它的一些负面影响也是不容无视的。

1、障碍交通,影响交通平安。地摊摆放的主要地点在人流量大的繁华街段、学校门口、小区门口,并且摆放的时间又是车流、人流顶峰期,因而很容易障碍交通,使交通愈加拥堵,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2、污染环境,影响市容。摊贩的文化素质普通比拟低,不留意坚持地摊周边的环境卫生,塑料袋、包装纸随处可见,特别是瓜果蔬菜的果皮、烂菜叶遍地狼籍,严重污染了环境,影响了市容。

3、商质量量没有保证,食品类商品存在安康隐患。地摊上的商品固然价钱廉价,但常常是一些质量低劣的商品,特别是出卖的食品常常未经检疫,从业人员没有安康证,卫生没有保证,为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最佳途径,对市民的身体安康极为不利。

4、扰乱正常的经济次序。活动摊贩不交税、无停业执照,所售商品常常是“三无”商品,严重扰乱了合法运营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为冒充伪劣提供了市场,扰乱了正常的经济次序。

三、对地摊经济管理提出的几条倡议

地摊经济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是“市容”问题,而另一方面则是更重要的“民生”问题,所以我们不能对摊贩停止一味的打击制止,剥夺他们的营生手腕,而应该努力于民生建立,坚持“以人为本”,对地摊经济停止合理规划、科学引导,使地摊经济的正面效应得到最大水平的发挥,负面效应得以整治,从而促进地摊经济有序开展。

1、对地摊市场停止合理规划

地摊障碍交通、污染环境、影响市容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缘由就是地摊的随意摆放,因而假如我们对地摊市场停止统一的规划,划出“地摊区”,并且规则摆摊时问段,那么将有效的处理这个问题。经过调查显现86%的摊主支持这种做法。至于“地摊区”和运营时段确实定笔者以为应该到达以下三个请求:能给摊主带来经济效益;便当居民生活;不影响城市交通。

基于以上准绳我们对地摊市场的规划如下:

(1)空间规划

经过调查,摊主都愿意选择人流量大的中央摆摊,例如:各种文娱休闲场所以及商场的门前街道、大学以及住宅区左近等,所以我们应该留意这些场所,依据上述准绳肯定“地摊区”。“地摊区”肯定好之后,再在此根底上依据地摊运营的商品类型划定不同的商品区例如“水果区”“小吃区”“饰品区”“蔬菜区”等。并且还要依据周边的环境调整地摊区中运营商品的类型,例如在住宅区左近就应该主要开设“水果区”“蔬菜区”等。

(2)时间规划

至于对地摊的摆放时间的规则,我们要依据其所运营的商品的类型而肯定,例如住宅区左近的“蔬菜区”“早餐区”开放时间能够肯定为:早上7:00~9:00,“夜宵区”开放时间为晚7:00到10:00,这样既能够保证摊主的经济效益,便当居民生活,又能够避开~卜下班顶峰朗,保证交通畅通;而在大学或者商场左近的摊区由于主要运营的是饰品或者服装类商品,所以这些摊区的开放时问要定在人流量比拟大的时间段例如上午10:00到晚上10:00,总之要经过时问的规则确保摊土在规则的时间段里集中运营,既保证摊主收益又便当城管部门管理。

2、成立地摊协会

在目前的中国,小摊贩作为一个为数不少的社会群体,有其特有的“生存规律”和利益请求。长期以来,城市管理部门对其严加管制,地摊仍足遍地开花,城管和摊贩之间的矛盾也从未消减,所以单纯经过政府组织来管理地摊足不够的,成立地摊协会,增强摊贩的自我管理,构建政府和摊贩的沟通平台,完成外部管理和自我管理相分离,将是完成地摊有序管理的重要措施。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88%的摊贩反映假如本人遭到不公正的待遇,他们没有合法的程序和渠道停止申述,所以摊贩们电需这样一个组织求反映问题,维护本人的合法利益。此外西安市社科院研讨员张永春经过《西安摊贩生存情况调查》也呼吁西安成立摊贩协会,树立政府与摊贩的定期沟通平台。

笔者以为地摊协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与城市管理部门积极沟通,反映摊贩的意见和请求,与政府部门协商地摊运营规则,并且辅佐城管部门贯彻落实。例如监视摊贩能否在指定区域和时间段内停止运营,监视摊贩保证地摊周边卫生等等。

(2)维护摊贩合法利益,假如摊贩在运营过程中遭到城管部门或者别人的不合理看待,地摊协会担任积极谐和,假如谐和无效,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摊贩排忧解难。

(3)增强摊贩自我教育,进步摊贩素质,进步效劳质量:定期对其停止地摊运营培训,贯彻先进的运营理念,鼓舞摊贩以地摊运营为契机停止创业,开展民营经济,把地摊做强做大。

3、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城管执法

摊贩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存在很大水平上在于生存的需求,理应给予一定的社会同情。但是经过我们对摊贩的调查访谈,超越三分之二的摊贩以为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行为很不和蔼以至粗暴。当然城管为了维护市容,增强管理,需求一些强硬措施支持,但是事实曾经证明这样的执法方式的确也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所以在这个呼吁“以人为本”的社会环境下,我们的城管执法亟需改善。

笔者以为改善城管执法的措施如下:

(1)严把城管执法人员准入关。对现有的和行将进入城管工作的执法人员停止严厉的考核,只要品德良好,为人清正廉洁并且有一定的专业素质的人员才干进入,对不契合条件者一概肃清出局。

(2)增强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定期对城管执法人员经行宣传教育,深化其思想观念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开展观和城市开展的正确的政绩观。另外还要对其停止业务培训,改善执法态度,完善执法方式。

(3)增强监视。不只要增强自我监视,还要将城管的执法行为置于大众和媒体的监视之下,设立投诉电话,并且关于城管的违规执法行为要严肃处置。

(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到顿城管执法体制,明白城管部门的职责范围,谐和好与工商、卫生、交警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4、鼎力开展社会消费力,完善社会保证制度

在调查访谈过程中我们理解到,很多摊贩摆地摊实属无法之举,由于没有工作,没有根本的生活保证,他们只要从事地摊运营,以此来赚取生活。由此可见,我们只要鼎力开展社会消费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完善社会保证制度,才干从基本上处理地摊经济。

(1)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顿下岗人员。城市下岗职工普通文化程度比拟低,所以我们应该拓展一些社区效劳行业例如家政效劳、早点效劳、公用电话、自行车管理、打扫队、送报纸等等。经过这些岗位的设置,使劳动就业与开展社区效劳相分离,妥善安顿下岗人员。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6篇

关键词:城管;流动商贩;博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户籍制度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下岗工人、农民融入城市自谋职业,但由于文化水平程度不高,技能不熟练等因素的限制而无法进入城市的正规行业工作,于是街头摊贩成为他们维持生活的最佳职业选择。流动摊贩1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也没有合法摊位证,且流动性大的摊贩。不可否认的是,流动商贩在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因为乱摆摊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给城市环境、交通、市容等带来损害;给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管理带来不便;侵害正规商贩的正当权益等。因为流动商贩摆摊的外部不经济,城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本文中的城管是指行使对无照占道经营的摊贩的集中处罚权的城管执法组织或非特定的个人。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条件下,流动商贩生存需求与城管部门职责管理之间产生矛盾。针对城管与流动商贩的矛盾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很多的管理方法建议,如颁发许可证使流动商贩走向正规经营等。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博弈论基本原理――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理论分析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关系,以期为城市和谐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文献综述

纵观文献对流动商贩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流动商贩治理模式的研究。黄文芳认为,对于地摊的作用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地摊的存在提升了城市的活力,展现了城市的特色,彰显了城市多样化,并且提高了城市公共空间的合理利用效率,方便了市民的生活。主张通过构建社区摊贩自治管理模式和完善相关制度环境,实现治理和包容并重的方式。徐善登认为,城管形象被垢病,使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一元化城管模式陷入了困境。徐善登主张采取多元化治理模式,通过改进政府治理理念,与企业开展合作,建立和扶持摊贩组织,依靠社区这个较为健全的城市基层自治组织,让市民参与城管事务,最终形成城市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合作的治理合力,使城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流动商贩与城管的博弈研究。王菲建立了流动小摊贩与城管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指出由于信息不对称、错误预期,博弈陷入“经营、围堵”的结果。同时城管部门管理形式单一、执法方式不当加重了两者的矛盾。向彦任通过城管与小商贩合作前后博弈模型的分析指出,如果城管选择帮扶小商贩,他们的效应可同时提高,两者将最终走向合作。

虽然学者们对流动商贩的治理模式以及简单罚款、颁发许可证、帮扶等模式下的流动商贩和城管的博弈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没有对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的积极性问题进行研究,尤其是没有区分流动商贩因政府帮扶获得的收入及因规范摆摊导致的收入减少。本文在修改帮扶策略即引入赏罚分明策略下,分析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博弈并研究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的积极性问题。

二、赏罚分明策略的博弈分析

1.赏罚分明策略模型建立

赏罚分明策略模型的基础是帮扶策略。帮扶策略是指流动商贩免费参加城管部门组织的小商贩经营教育,在实施该政策后,对小商贩的检查就集中在检查小商贩的摊位经营是否按照规范,对于不按规范的小商贩予以罚款,对于按照规范经营的小商贩实行帮扶;询问其经营中是否存在困难,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其解决困难。这样,一部分小商贩为免于罚款会选择规范经营,一部分小商贩会为追求违规经营,如延长营业时间、扩大地摊范围等产生的额外利润而选择违规经营。但帮扶策略并没有区分流动商贩规范经营中因政府的帮助而获得的收入增加部分和非政府帮助的营业收入部分。赏罚分明政策正是基于这两者的区分基础下的一种策略。

赏罚分明对策即对积极配合城管管理的流动商贩予以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因政府指导其规范经营而获得营业收入增加的奖励等)。而对不配合城管管理或对城市环境和交通造成破坏的流动商贩予以一定程度惩罚的一种策略。假设城管实施赏罚分明策略所得到的名誉收入为R(当城管检查或流动商贩规范摆摊时,城管部门能获得名誉收入),检查所付出的人力成本为D,不检查时流动商贩对外界环境和交通等造成的破坏损失为C,流动商贩违规摆摊所获得的收入为S,规范摆摊所获得的收入为S1(S1是排除了流动商贩因政府奖励或政府指导经营导致的营业收入的增加额),规范摆摊得到政府的奖励为A,违规摆摊得到政府的惩罚为B。在这种假设下,流动商贩的战略空间为违规摆摊、规范摆摊和不摆摊三种战略选择。当城管在选择检查时,流动商贩的三种战略支付分别为-B,S1+A,0,对应城管的支付为R-D,R-D,-D;当城管不检查时,流动商贩的三种战略支付分别为S,S1,0,对应城管的支付为-C,R,0;可表示为表1:

表1:流动商贩和城管的利益博弈

[\&违规摆摊\&规范摆摊\&不摆摊\&检查\&(R-D,-B)\&(R-D,S1+A)\&(-D,0)\&不检查\&(-C,S)\&(R,S1)\&(0,0)\&]

可以看出对小商贩来说不摆摊策略劣于规范摆摊和违规摆摊策略,故将这个策略剔除,剔除后的支付矩阵可用表2表示:

表2:流动商贩和城管的利益博弈

(剔除严格劣策略后)

[\&违规摆摊\&规范摆摊\&检查\&(R-D,-B)\&(R-D,S1+A)\&不检查\&(-C,S)\&(R,S1)\&]

我们用α表示城管检查的概率,用θ表示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给定θ,城管选择检查(α=1)时和选择不检查(α=0)时,政府的期望收益分别是:

[πG(1,θ)=(R-D)?θ+(R-D)?(1-θ)=R-DπG(0,θ)=(-C)?θ+R?(1-θ)=R-(C+R)?θ解 πG(1,θ)=πG(0,θ) 得θ*=DC+R 。]

即如果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小于[θ*=DC+R],城管的最优选择是不检查;即如果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大于[θ*=DC+R],城管的最优选择是检查;即如果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等于[α*=S-S1A+B+S],城管随机地选择检查或不检查。

给定α,流动商贩选择违规摆摊(θ=1)时和选择规范摆摊(θ=0)时,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分别是:

[πF=(α,1)=(-B)?α+S?(1-α)=S-(S+B)?απF(α,0)=(S1+A)?α+S1?(1-α)=S1+A?α解πF(α,1)=πF(α,0)得α*=S-S1A+B+S 。]

即:如果城管检查的概率小于[α*=S-S1A+B+S],流动商贩的最优选择是违规摆摊;如果城管检查的概率大于[α*=S-S1A+B+S],流动商贩的最优选择是规范摆摊;如果城管检查的概率等于[α*=S-S1A+B+S],流动商贩的随机选择违规摆摊或规范摆摊。

因此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是

[α*=S-S1A+B+S , θ*=DC+R]

因此的期望收益是[πG=R-D]

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是

[πF=A?S+B?S1+S2A+B+S]

2.赏罚分明策略的结果分析

(1)在赏罚分明的策略下,流动商贩和城管之间博弈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是:[θ*=DC+R ,α*=S-S1A+B+S],即城管以[α*=S-S1A+B+S]的概率检查,流动商贩以[DC+R]的概率规范摆摊。这个均衡一个很合理的解释是,经济中有很多流动商贩,其中有[DC+R]比例的流动商贩选择违规摆摊,有[(1-DC+R)]比例的流动商贩选择规范摆摊。

(2)流动商贩和城管之间博弈的纳什均衡与检查的人力资本投入D,获得的名誉收入R及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C有关。投入的人力资本越多,即检查成本越高,获得的名誉收入越多,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的破坏越大,流动商贩选择违规摆摊的概率就越高。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损失C越多,流动商贩选择规范摆摊的概率越高的原因是因为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损失C越多,城管检查的概率就越高、投入检查的成本就越高,从而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就越小。

(3)在赏罚分明的策略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是

1若S1

[S1=A?S1+B?S1+S?S1A+B+X

2若S1=S,则

[S1=πF=A?S+B?S1+S2A+B+S=S]

3若S1>S,则

[πF=A?S+B?S1+S2A+B+S>S]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S1S,那么流动商贩就会积极遵守城市的规划管理,进而帮扶补贴政策就会奏效。

三、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1.研究结论

由前人研究获知:免费帮扶策略虽然比简单罚款和颁发许可证等策略增加了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也降低了城管检查次数,节约了政府开支,但并没有使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高于没有城市管理制度下的利润,即流动商贩没有积极性去遵守城市的管理制度。在修改帮扶策略即赏罚分明策略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为[πF=A?S+B?S1+S2A+B+S],只有当S1>S时,流动商贩才有积极性去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真正影响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因素是收入,只要收入增加,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就越高。

2.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要真正解决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就要使没有城市管理下,流动商贩所能获得的利润高于在赏罚分明制度,即补贴下流动商贩的期望利润。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应该提高在有城市管理下流动商贩的利润,以期降低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不积极性。那么政府应做到:

(1)针对我国现阶段城市管理问题中的流动商贩治理问题,政府需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创业、提供再就业培训机会以及进一步出台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只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才能使人民真正摆脱贫穷。

(2)现阶段我国的贫富差距很大,政府要着力解决贫富问题,保障民生并保护流动商贩在城市中生活的基本权益,给予流动商贩更多的关怀。

(3)城管部门应该提高自身素质、柔性执法,避免对流动商贩严厉训斥而是采取劝说教育等。对违规摆摊的流动商贩告知其对城市交通、环境等的危害,进行思想教育并使流动商贩相信在长期的城市管理制度下,经济能更好地发展,进而能为流动商贩带来利润。劝说流动商贩配合城管执法,选择按规范经营,避免直接冲突。同时政府也要向公众申明,政府并非排斥流动商贩,而是希望流动商贩能按规定经营,希望他们能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卫生等前提下实现利润。

除了上述三条增加流动商贩经营利润的建议外,还需要对正在经营的流动商贩制定规定,即为流动商贩规定营业时间、划定经营区域、提出垃圾投放要求等。只有制定了明确的规定,流动商贩才能知道规范摆摊和违规摆摊的界限,城管才能判断流动商贩是合法经营还是非法经营。

引文注释

1王亚新.公共视角下城市流动商贩管路[J].当代经济管理,2009(8):77―80.

2李洪普.上海市流动摊贩的治理研究[D].2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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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善登.城管形象重塑的治理之维――一种有限治理的视角[J].消费导刊,2009(l).

5王菲.城管执法困境分析――以崔英杰事件为例 [J]. 理论前沿,2011(7):315-317.

6向彦任.从博弈论角度分析城管与小商贩的关系 [J]. 现代商业,2011(3):170-171.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7篇

【关键词】在职培训;成本分摊;问题;原因;分摊机制

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是指培训成本在培训投资主体之间的分配,各自应承担的比例,是从培训投入决策的角度进行研究的,并不是对具体数字的摊销。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的结果往往会影响到投资各方的投资效率和投资积极性,影响到在职培训作用的发挥。

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的目的是为了防范在职培训的诸多风险,尽可能使培训成本能够在投资主体问得到合理的分摊,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各方培训积极性,提高绩效。进而促进在职培训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在职培训成本分摊并非绝对苛刻地进行具体数宇的分摊。如果那样,一来没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二来成本会很高,没有实际意义。

一、广东电网公司教育培训中心教育培训成本分析

本文以广东电网公司教育培训中心为案例,分析了其教育培训成本使用情况。

广东电网公司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480亿元,至2009年7月公司资产总额达到2035.13亿元。

广东电网公司教育培训中心是按广东电网公司分公司模式管理二级机构,是广东电网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执行机构。

(一)广东电网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职工培训成本分摊情况

广东电网公司为职工分摊的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5%列支。2009年广东电网公司工资总额为82.57亿元。职工人数为10.B9万人,人均工资7.6万元。2009年计提教育经费2.06亿元,人均1895元。年未未使用教育经费余额为5.2亿元。人均教育经费4775元。教育经费相对充足。其中,2009年,广东电网公司下拨给其教育培训中心用于分摊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共计1084.57万元。另外全年职工自身分摊教育培训费总额为901.8万元。

2009年职工培训办班262期,培训职工及考证达15594人次,表1为2009年公司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另外,对于职工分摊的901.8万元,广东电网公司对于大部分仍采取事后分摊政策,即职工通过培训考核后,可将培训费用进行报销,从而实现企业对教育培训费用的报销。

广东电网公司对于职工在职培训成本,采取大部分分摊政策,并且教育培训受众面较广,各个层次的培训都在开展。

目前广东电网公司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投入力度越来越大,除直接参与职工培训成本分摊外,公司还加大教育培训基础等硬件设施建设,如教育培训基地改造扩建、教育培训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开发等等,以更好地支持教育培训工作。

(二)广东电网公司教育培训中心成本分摊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分摊后的成本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因培训而培训,不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效益进行测算,也不对培训后的员工进行激励的问题。

二是对在职培训只进行成本分摊,不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成本收益分析的预测、监督、反馈职能缺失。

三是没有把成本分摊作为一种人力资源管理手段进行使用,只是从会计角度对在职培训成本进行分摊。这不利于促进分摊各方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总体来看,广东电网公司在教育培训成本分摊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事前计划,事中管理,事后反馈等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三)教育培训成本分摊问题的原因

1 企业领导对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存在差异

在没有一套完善的被普遍认可的教育培训评估标准,以及没有对企业管理者在教育培训方面政绩的考核制度的情况下,很难促使电力行业各级公司领导对教育培训从思想上到组织行为上的到位。

2 教育培训缺乏系统和长远规划

由于认识的不足对教育培训的理解还停留在简单的办班上,缺乏人力资源开发的长远目标,培训项目被动地依赖于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随意性较大,没有做到从职工的角度来为他们的职业生涯做好规划。

3 教育培训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度不够

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标准,很多时候培训工作还依赖于企业领导的重视程度、对教育培训的认识以及培训管理人员的素质。

4 教育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会导致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目标不明确,出现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情况,直接影响教育培训的效果。企业主办教育的积极性受挫,就会减少对教育培训的投入,反过来,经费的不足进一步加剧教育培训质量的下滑,最终使企业的发展缺乏后劲。

5 教育培训师资状况有待改善

目前承担电力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主要是各级电力培训中心和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目前的全日制教育还占有相当的比例。从事过学历教育或正在从事学历教育的培训机构里。有较大一部分教师缺乏现场工作经验,培训效果达不到要求。

二、电网企业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的构建

(一)企业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的内涵

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是指通过机制的运行,降低在职培训风险,使培训成本能够在分摊主体间尽可能合理地分摊。并使培训成本发挥最大的效益,使企业资金得到有效配置。

对于一个完整的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不仅应该包括对成本如何尽可能合理分摊的机制,还应该包括对分摊后的成本进行有效管理的机制、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由三个子系统构成。即在职培训成本分摊决策机制、在职培训成本管理机制、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监督反馈机制。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功能的发挥,依赖于其中相互联系的三个子系统问的相互作用。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是这三个子系统的相应机制之间的耦合。

(二)建立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的必要性

现实的企业管理活动中,人更多地表现为社会人,从而使企业在职培训的人力资本投资决策和资本投资收益表现为诸多的不确定性,即在职培训的投资风险。主要表现为流失风险、激励风险、贬值风险和结构风险。在职培训的诸多风险使得企业培训投资后处于谈判的弱势,而企业不参与在职培训成本分摊又不现实,企业进行在职培训成本分摊决策非常艰难,因而企业如何防范这些风险,以及解决文中所描述的成本分摊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培训成本合理分摊,提高资金利用率,都使得建立企业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非常必要。

再者,在职培训对经济发展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通过建立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可以有效提高各个投资主体的投资积极性。促进经济增长。

(三)电网企业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的构建

1 在职培训成本分摊决策机制

该机制是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的基础机制。通过该机制的运行,企业将确定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策略,保证培训成本能够尽可能合理地分摊。

(1)在职培训成本分摊决策机构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分摊决策机构。一般地,应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培训部门牵头,调研基层信息,会同企业上层领导,共同进行决策。

分摊决策机构的职责是,识别在职培训风险,进行成本收益分析预测,根据在职培训目标,确定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策略。

作为企业组织,应事先对培训投资收益和可能出现或存在的风险做出评估和预测,对具有丰厚收益和风险并存的培训投资项目,事先制定出风险防范策略和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2)风险识别,环境审计

企业在做出在职培训成本分摊决策前,应对在职培训l的风险进行识别。根据相应的风险类型及风险程度,确定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策略。

企业还应进行在职培训投资风险的审计。首先进行环境风险审计。审查企业是否对宏观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和本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最新变化进行识别和跟踪,是否对本企业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的最新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识别和跟踪,是否对本企业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市场需求变化进行识别和跟踪,是否据以上识别和跟踪的结果对人力资本投资进行调整以及调整是否有效等。还要进行管理风险审计。审查人力资本投资目标是否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企业的人力资本投资决策假设是否合理,所用的基本数据是否完整,来源最新、可靠;企业是否有全面的工作分析和翔实的人员测评;人力资本投资方面的会计信息和报告是否健全等。这样才能保证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的有效性。

(3)分摊比例的确定

通过成本收益分析,预期收益测算,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找出影响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的因素,并对其进行重要性排序,确定相应权重,综合考虑各因素,最终得出对某一培训项目的合理的分摊比例。

(4)分摊方式的确定

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分摊方式。如对脱产培训,就可采取事前或事中分摊,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培训成本的分摊方式。总之,要根据具体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目的,培训类型等,结合企业实际及发展需要来灵活确定分摊方式。

2 在职培训成本管理机制

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的顺利运行。离不开成本管理机制。成本管理机制是成本分摊机制的保障机制。如果不对分摊的成本进行管理,使其产生效益,那么成本分摊也就失去了意义。

(1)通过培训管理来降低成本

尽管确定了分摊主体各自的分摊比例,但如果不对成本进行管理、控制,就会出现预期分摊成本超支等现象。同时。通过有效的培训管理,可以使培训的成本降下来,可以使企业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更多的培训项目中去,产生更大的收益。如可以采用如E―Leaming这样的科学先进的培训方法来降低成本。企业还必须建立具有法力效应的培训经费预算制度。这项制度是准确计算成本,合理使用资金的重要保证。没有完整的预算,就不可能合理的安排资金,更不可能有把握准确的成本计划。

(2)对分摊成本的激励

在职培训可以作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手段。即使是企业全部承担培训成本,如果没有对分摊的成本进行有效激励,员工还是可能流失,企业分摊的成本不能收回,甚至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如招聘新员工的重置成本。再者,如果没有有效的激励,即使是对培训成本进行了分摊,表面看来,企业似乎没有损失,或者损失很小,但培训作为一种投资,投资效益没有发挥出来,就是一种损失。如果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那么企业投入的培训成本就发挥不出很好的效益。企业可通过良好的薪酬福利制度和职业生涯规划、企业文化培育等措施来进行激励。

(3)对分摊成本的约束

只有激励。没有约束是不行的。通过对分摊成本的约束,可以相对确保企业分摊成本的安全性,降低员工流失比率,为企业分摊的培训成本的安全建起一道防火墙。

①制度约束。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制度上约束分摊的培训成本。如企业可规定,为员工提供培训,员工应向企业交纳与服务时间长短相应的风险保证金。

②法律约束。为避免由企业出资培养的人才随意跳槽,应在选派培训之前双方签订各种服务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监督反馈机制

该机制是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的控制机制。实行了成本分摊,但分摊的效果如何,应对其进行监督反馈。这样有利于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的科学管理,使成本分摊走上良性轨道。

(1)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效果的评估

进行在职培训效果评估,是对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效果进行评估的最直接的一种方法,因为成本分摊是否合理往往可以从培训效果中直观地反映出来。

通过评估,企业可以对当年培训投资的效益有一个粗略的估算,对下一年度的培训工作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为了避免培训分摊的盲目性,应该对每次培训进行科学的效果评估。

还可从以下方面来评估成本分摊的效果:是否达到培训的目的。是否达到分摊的目的,员工流失率是否降低,是否促进企业发展,员工对培训I的满意度,企业员工双方培训投资积极性是否提高等。

对成本分摊效果的评估还可采用调查法、问卷法、测试法、现场成果测定法、经营综合评估法,成本收益分析等方式。

(2)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的监督反馈

企业要动态地对在职培训成本分摊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成本分摊决策做出相应的改进、校正,这一环节非常重要,这样才能保证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的合理性以及成本分摊目的的实现。

(四)企业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顺利运行的前提条件

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的顺利运行,是促进培训成本合理分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在职培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的基础和保证。在职培训成本分摊机制顺利运行的条件包括:

1 企业高层领导重视

企业在职培训成本分摊必须得到高层管理者的全力支持。这种支持必须是实际的,并且应使整个企业都有所了解,从而达成共识,统一行动。

2 根据企业战略进行成本分摊

企业应根据发展战略确定相应的培训内容、培训重点、培训对象,进而确定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策略。

3 进行培训需求分析

通过培训需求分析,以保证企业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正确的项目、合适的培训对象上。

4 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只有培训有效,才能保证企业在职培训分摊成本的效益的实现。

5 成本分摊与收益共享

既然将培训成本在个人和企业之间进行了分摊,那么收益也应该由企业与个人共享,这样才符合投资带来收益。谁投资、谁受益的分摊原则,才能提高各个主体成本分摊的积极性。也可以促使各分摊主体持续投入在职培训,建立起在职培训成本分摊的长效机制。

6 企业应建立有利于在职培训的人力资源管理

(1)建立员工职业生涯制度。结合人力资本载体的成长和发展,为员工进行科学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8篇

关键词:地摊经济;城市;发展;影响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9-0051-03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市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与此同时,地摊经济也是日益活跃在城市周边。地摊经济以其少有的低门槛、低成本吸引了大批低收入人群。地摊经济由来已久,只是城市政府没有给予正式的名分,是一种民间默许的经济补充形式。但是,它的存在与发展对于城市生活和城市形象的塑造产生很大影响。

一、地摊经济的概念

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由于其非合法性存在而被视为城市里的边缘经济形式。地摊经济对某一地区或城市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活。地摊摆设的使用面积、布局和摆地摊的时间等都既要方便当地居民,又不能影响城市形象和道路交通,也要方便管理,同时要考虑地摊经营者的成本和税收的平衡,这些还与所在城市的地域、区位、文化习俗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实践证明,对于地摊经济,只有通过合法的手段,规范和引导其发展,对于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二、地摊经济的由来

著名的古罗马城中有一个大型的露天跳蚤市场,它是罗马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地方,成为游客来访的一道著名的风景线,露天跳蚤市场,也就是本文所讲的摆地摊,而这个跳蚤市场是规模更大,并有一定组织管理的小商品零售交易市场。

所谓城市,一是‘城’,二是‘市’,前者主要是居民集居的社会意义,而后者主要是一种经济的意义:在‘城市’里可以自由、方便、有效率地进行大量的交易活动。经济学上有个互惠性基本原理,如果不受外部的负面影响,一般的自由交易,都能增进交易双方的利益,同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所以我们要“大力推进城市化、发展和繁荣市场。由市场来主导城市经济。市场经济形式有正规和非正规之分,利用城市信息、交通、人多消费旺盛的优势,占据一定的城市空间进行加工小产品、给市民提供服务和小额商品交易,并且形成一种习惯的经济活动形式,这便是所谓的“地摊经济”。近年来大学扩招,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大学毕业生剧增,下岗职工连绵不断,就业需求增多,而市场能够提供的工作岗位较少,他们为了生存,在街道两边、在码头、在车站等地方摆摊设点,以挣点外快。使地摊经济注入了新鲜的力量和有了新的发展变化。

三、地摊经济的现状

地摊经济由来已久,笔者常亲眼目睹小摊贩是在城管的严管之下“灵活应变”,将“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战略发挥得淋漓尽致。众所周知,城管之所以这么严打地摊,是因为其脏乱差的形象,影响市容,滋生小市民斤斤计较、唯利是图的劣根性。当然,这是某些管理者的意见,至于广大市民怎么看待地摊经济,必须通过调查来了解。近年来城管对小摊贩的管理力度减小了,而且小摊的形式也逐渐规范化。笔者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许多经济学家都大力支持地摊经济的发展,支持全面解禁对地摊经济的限制,这是反映民意的意见。2014年,笔者就娄底城区地摊情况作了关于娄底摊贩生存状况的调查,在娄星广场、石马公园、孙水公园、城区学校附近等地方,发放调查问卷开展抽样调查。共发问卷120份,走访摊贩160余人次,调查市民220人次。调查了摊贩家庭信息、经营方式、收入情况、居住情况、教育状况、人际关系、职业规划等,调查市民对摊贩的看法以及与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调查数据结果表明,娄底城区摊贩的工作时间长,收入不稳定、职业受社会的危险、生活水平一般,但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满意度相对较高。市民对摊贩的容许度较高,与摊贩有经济联系的占调查人数的78%。娄底地摊经济状况可归纳为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便民、利民,最大程度地满足了购买需求。地摊商品包罗万象,价格低廉,其“短、平、快“的优势使交易更加活跃,并拥有一大批顾客群。由于其成本低,摊主无需高价出售商品就能获得利润,这也是地摊经济能够生存的重要原因。

二是提供了就业、创业机会,拉动了城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地摊提供了大量就业和创业的机会,并为地摊集结地带来了人气、商气。与商场、店铺一起造就了城市的繁荣。

三是非合法性。尽管地摊经济存在由来已久,可追溯到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但其一直未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并取得合法地位。

四是低成本性。摆地摊无需工商注册,无需交房租,无需支付雇佣工资,无需交税。摊主只需支付购买批发商品所需要的资金就能开张做生意。

五是规模小、非正式。地摊经济的规模一般比较小,一个地摊只有一到两个人经营,经营的商品种类少,数量也不多,没有正式的组织结构。

六是流动性。地摊经济的经营没有固定的地点,也没有固定的时间,其经营方式灵活,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全凭摊主自由决定。

四、地摊经济对城市经济的促进作用

地摊,作为市场经济中一个最底层的存在,对于市场的繁荣起的作用是不容否定的,对于城市经济确实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方便群众,活跃市场,有快捷的交易效率

绝大多数市民对摊贩的经营活动持肯定的态度。摊贩一般在远离大型超市或缺乏市场而又人口较多的地方出现,如,道口、工棚区等售卖日用品,这些都大大方便了消费者。消费者以低收入或无收入的人居多,打工者、学生等是他们的重要消费对象。地摊商品在消费者眼里是价廉物美,因为经营者几乎不需要多大投资,无需租门面店铺,流通环节少,经营灵活。同质商品售价较正规商场低,消费者可以以较低的费用获得较大的效用,节省双方的交易费用。

(二)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激烈的法治经济,在中国这个经济不发达,发展极其不平衡的国度里,要保障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有劳动岗位很难做到。只要城市化进程中劳动力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口相继涌向城市,城市消化富余劳动力的承受能力受到严峻的考验。进城的人有的顺利找到工作,有的没法立足,不得已在城里摆摊张罗生意,再者,一些小商小产品的卖买确实宜于通过摆摊形式进行交易;这就决定了城市即使是现达城市地摊经济存在的必要。

(三)丰富城市生活

地摊经济从实物上看,好像是一种物质形态,其实还有的是以精神形态服务市民,能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丰富城市的精神生活,让外来的游客和本土市民体味着地方特色。北京的快板、长沙的街头象棋比赛、杭州的故事会等地兴起的“城市文化”,是现代艺术发展的重要地方之一,那里欢声笑语,一片祥和;那里人才辈出,是民间艺术家的自由天堂。他们利用城市地摊展示、出售自己的作品和创意,就是地摊文化的一种升华。柳永有词《望海潮》:“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纵观世界各地,但凡有底蕴,有文化的城市,“地摊经济”都较为发达,它不仅仅是一个商业聚集,更是一道人文景观。正如北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里展示的那样,开放地摊经济也可以使城市更加繁荣。另外,地摊经济作为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可以让游客和市民感受地方的特殊风味。调查中人们也表示支持地摊上出现更多的商品,如小吃、衣服、日用品、手工艺品等,从而使得地摊经济更繁荣,使得城市文化更加自然地展现。

(四)带动城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据调查,凡是经济活跃的城市,地摊经济是重要的活跃因子之一,它的活跃,能加快小商品的流通速度,增加服务量,服务业的引入和发展,带动区域内相关小商品的生产。如近几年在新九龙、新体育馆、孙水公园等地组织的大型农博会、年货展销会等等,就属于正规化的地摊经济,大大促进了其周边商铺的繁荣。另外,地摊经济也是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五)有利于启发创业,促进就业

摆地摊对于有创业头脑的人来说,不仅是争取小利润,更是个获取市场信息的直接渠道,为创业提供市场和个人决策参考。许多个体企业就是通过个体老板了解和积累原始资本建立起来的。而且摆地摊投入小,技术要求不高,风险小、灵活性大、利润可观,经营方式易于复制,门路广阔,进退方便,多层次容纳就业人员。

五、地摊经济挑战城市社会管理

地摊经济属于非组织经济形式,经营区域分散,没有行业约束标准,自由化程度极高,经营不规范,给城市管理和经济活动制造麻烦也不少,其存在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没有行业标准,常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因为摊贩的商品固然廉价,但是多数商品来源非正规厂商,商品质量得不到保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屡见不鲜。通过调查发现,被调查者中43%的人认为地摊上的商品质量一般,更有23%的人认为质量较差。事实上,地摊80%以上的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参与市场竞争,会扰乱商品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

(二)地摊影响市容、市貌并妨碍公共秩序

在地摊往往集中于交通要道或人口密集区,如学校、商超门口,公共活动场所等地方,见缝插针,摊点乱摆乱放是摊贩们的习惯,影响市容市貌,造成交通拥堵;兜售商品刺耳的吆喝声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所有的不良现象,在某种程度上给外来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从而影响招商引资的质量。

(三)存在安全隐患

摆地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地摊的主要商品通常是随用随食的生活食品或日常用品,他们的食品并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消毒处理加工,如凉粉、烧烤、煎饼之类,看起来比店铺中的同类食品便宜很多,消费者喜欢贪便宜忍住诱惑,盲目食用,身体健康因素受到潜在危害还不知;不仅如此,消费者在逛街时买的食品,吃完之后随手把食品包装丢在地上而造成环境污染。二是摊位不是固定的,谁占有谁取得。这样一些有利的地理位置就成了众多摊贩必争之地。摊贩法律意识淡薄,摊贩之间为了占据有利位置而大打出手,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危害社会治安。

(四)影响城市管理

以前曾有摊贩为了争地盘而大打出手,也有摊贩因为对城管的不满而拳脚相加,这些都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对地摊主来说,大多数认为城管管理严格甚至非常严格,而对城管来说,地摊经济的存在加大了他们的工作难度。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管与地摊主之间的矛盾,随着矛盾的突出,执法简单和暴力对抗就成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了。

(五)损害正规店铺的利益

消费者在买了廉价便捷的产品之后可能会打消了在正规店铺的消费念头,使得正规店铺的商家收益减少。虽然笔者未对正规店铺的商家设立问卷调查,但通过询问一些商家了解到,如果小摊上的商品跟自己店面出售的商品类差不多的话,小摊的存在的确会或多或少影响正规店铺的经营收入。

六、解决城市地摊经济问题的基本对策

(一)国外经验借鉴来的发展对策

地摊经济确实存在问题,但是不能因噎废食把它彻底取缔。可以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一些成功的做法。地摊经济形式很普遍,无论是纽约、伦敦,还是巴黎、罗马,都有小摊贩、集市、夜市、周末市场、跳蚤市场等各种不同的地摊个体经营形式。那么,他们是如何治理的?法国对“跳蚤市场”约法三章定时、定地,轮流开办,只许在交通不受阻止、环境污染少的地方摆摊设点,宜于开设夜市就划定夜市区域。韩国,把地摊打造为为“道路文化”,美化摊位,把五花八门的摊子统一装饰为“旅游马车”,使零散的摊位变成一道独特的文化风景线。在规范摊贩的行为上,采取行业协会式管理。所有摆摊设点者必须加入“小摊业主协会”,才可取的营业资格,同时必须服从行业管理。在我国香港地区,采取法制化手段管理小商小贩。

(二)政策法规对地摊经济的地位确立和支持

1.消除误会,不要认为地摊经济行为是城市发展的绊脚石,放开对地摊经济过多的束缚,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因为按照经济学原理,在不存在负外部性的情况下,只要是自由的交易,都能够促进双方的利益增进,这是种双赢的方案,而且地摊经济无须政府的投入,市场便能根据人们的需要自发形成,促进就业,增加小摊主的收入,而政府要做的只是少些限制。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则体现出了“权力的弹性”,彰显了民生权利与公共权力的互让性。公权力的“弹性”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非不可调和。“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唯一的。行政职权的个案使用离不开行政主体的掂量、比较、评估、权衡和决定。这本身就隐含着对公权力的处分。”而现在,这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说明公共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唯一的”。政府适当把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矛盾这个度,在避免公共利益受损,哪怕对公共利益没有丝毫增加,只要对摊贩个体有益的前提下,政府不应干预和禁止摊贩的经营行为,反而要正确引导,营造环境,给城市的这些边缘化群体一个适合他们生存空间,因为他们生活稳定就是对公共利益的增加。

2.加快城市立法,给地摊经济一个合法的名分。在城市管理的实践中,地摊经济被视为违规经营的经济形式,而城市的社会生活中,它被许多市民所青睐。这种古已有之的经济形式为什么不被政府认可或许可经营呢?因为它没有取得正式营业执照,没交税,所以不受保护。但是它存在的合理性是明显的。从满足市民生活需要来说,应该允许它存在和发展,它也能创造社会效益。至于合不合法不是地摊经济自身就有的,可以放低入市门槛准予入市。有些城市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如,上海市2007年已出台了《城市设摊导则》,允许一部分小商小贩存在,并为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让地摊经济这个“私生子”变成地地道道合法“公民”。

3.加强对地摊经济的监管,提高地摊经济的品质。地摊经济是一种自由职业,无论经营场所还是经营项目都由摊贩自己决定,会引起经营场所的混乱,彼此抢夺有利的地理位置,在流通商品时,商人考虑的是如何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对商品的安全性、质量忽略不计。因此,政府既然让它合法化就必须加强监管和引导。指定经营地点和限制经营时间,规范商品入市手续,确保商品质量,避免地摊经营陷入混乱状态。

4.加强政府引导,促进经验交流。地方政府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咨询机构,对地摊市场进行一些专门调查研究,听取地摊主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摆摊设点进行必要的引导,使其不盲目发展,同时,鼓励地摊主成立自治机构,选举机构代表,定期进行经验交流,也可以在政府的组织下,划定区域,规定时间策划较为大型的地摊展会,如农博会、年货团购等,这些都将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地摊经济是当前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城市政府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受到了政府、学界的普遍关注。地摊经济的出现和良性发展不仅具有推进城市经济协调的功能,更具有促进城市民生工程和就业问题解决的社会功能,为社会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提供了生存空间和通过努力改变生存状态以及增加就业的机会。现代化城市对待地摊经济应持宽容之心,作为政府和职能部门则应更多地通过人性化科学管理,使地摊经济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抵消城市生活受影响的成本后尽量最大化,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多赢。地摊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必要的,它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又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因此,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地摊经济的双重作用,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切实加强管理和引导,营造出有利于地摊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使地摊经济走进新时代。让经济更加繁荣,让群众更加幸福,让城市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1] 韩民春.国外地摊经济的启示[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06-14(10).

[2] 朱铁臻.现代城市管理:21世纪管理学的重课题[J].城市管理,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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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维迎.博男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9篇

关键词:地摊经济;成本;收益;创新平台;城市管理

“地摊经济”是一种边缘经济,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的一种经济形式。流动性强,没有专门的组织管理,经营时间和经营地点由摊主自行掌握,经营方式灵活自由,经营门槛低,没有技术要求,资金成本也不高,容易上手。经营风险低,解决了一部分待业在家人员的就业问题,也发展了部分民营企业。

1地摊经济的背景

1.1兴起的原因

(1)政策支持。2020年5月27日,中央文明办明确,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2020年受疫情影响最大的湖北省正在恢复消费活力,湖北宜昌、大冶尝试放开夜市地摊经济。截至2020年6月4日,已经有济南、南宁、郑州、南京、成都、合肥、厦门、长春等城市,以及上海、陕西、辽宁、江西、甘肃等省份先后明确鼓励发展地摊经济。(2)经济环境。受疫情的影响,国家停工停产,部分人员下岗失业,失去收入来源。地摊经济由于门槛低、技术要求低、经营风险小等特点,能够解决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地摊经济在这一背景下焕发新的活力与光彩,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3)文化需求。中国常常讲究人情社会,疫情期间两三个月的居家隔离,人们缺少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地摊常见于露天广场,马路两边,虽然是一种低成本经济形式,但是给了一个邻里、周边居民之间相互沟通的机会,活跃市民生活,为城市添加烟火气和色彩。地摊经济,处在“稳就业”和“脱贫攻坚战”的十字路口上,既能稳就业,又能促脱贫,因此备受重视,脱颖而出。

1.2发展现状

“地摊热”持续了一段时间后,迎来了“急速降温”,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影响市容,阻碍交通。地摊流动性强的特点意味着往往选择在人流量大的路段、广场摆摊,很容易带来交通拥堵的隐患,随之而来的还有环境污染问题,容易引发市民不满,增加城市管理难度。地摊流动性带来的还有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产品溯源难,消费者维权难,同时疫情防控常态化,市民复产复工复学,生活步入正轨,客流量减少……地摊经济的弊端日益凸显,使得摆地摊回归理性。

2文献综述

2.1国内关于地摊经济的调研结果分析

2020年地摊经济在中国“爆火”,总理的一句话给中国经济带来了新活力,一时之间,全国各地掀起“地摊热”。当人们沉浸在重燃“人间烟火”的激情中时,地摊经济的问题日益浮现,对地摊经济进行调研,探究如何良性发展具有时代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地摊经济”为关键词在全网搜索学术论文,大多将“地摊经济”与“高校”“就业”“城市管理”以及“城市经济”相联系。“地摊经济”虽然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新渠道,增加了就业机会,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新活力,但是也给治安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通过对“地摊经济”发展历程回顾、分析利弊、提出解决方法并作出前景规划是国内关于地摊经济调研结果的主要呈现方式。随着话题热度的下降,“地摊经济”开始降温,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要与人们理性回归、地摊经济成本、政府政策以及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国内以探究“地摊经济”爆火的原因为主,对“地摊经济”热度下降方面的调研较少。

2.2“摊吧”调研结果分析

为了解大众对“地摊经济”的认识程度和立场态度,本文在“摊吧”平台研发之初便了线上问卷调查,共收集到350份反馈数据,经过整理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如表1所示。根据调查结果,对“摊吧”平台进行以下功能增设和改进:设置“摊上你了”板块,消费者可以在此给摊户投票,平台每周将会统计票数并展示排行榜,以此加强摊主、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既可以帮助优质摊户宣传推广,又可作为消费者的购物参考指南;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方案”,即通过获取消费者的位置,根据逛摊时间,推送附近最便捷、适宜的地摊市场;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渠道,提供法律援助。

3地摊经济的成本

3.1增加城市管理成本

我国的地摊经济仍然属于新型的经济形式,还未对地摊经济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方案,地摊经济的管理方式不成熟。由于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无牌经营、污染环境和影响市容等问题,在现行形式下一定会遭到城管人员的驱逐。城市每年招收城管的人数增加,一定程度上导致城市管理成本的增加。城管和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加剧,管制过程中发生的双方暴力冲突事件,导致城管和商贩受伤,政府不仅要为城管在执行任务时受工伤买单,还要为受伤摊贩提供安抚金。

3.2影响政府形象

现在,地摊经济没有具体的管理制度,各地政府为了维持市容市貌,势必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制。城管和流动商贩之间的冲突不断而且逐步加剧,城管的暴力执法在新闻媒体社交平台上屡见不鲜,导致对城管产生不好的印象。城管隶属于政府部门,城管的暴力执法,会受到受伤摊贩及其家人的诉讼,政府形象受损,同时承受着社会舆论的压力。

4地摊经济的收益

4.1缓解失业人员的就业压力,解决人口生计问题

疫情期间,中国经济受到巨大的冲击,即使在后疫情时代,国家也不提倡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外出务工人员,因无法返回工作岗位而大批失业。地摊经济的兴起,有利于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因疫情失业人员的经济和生活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4.2激活经济活力,扩大内需

疫情席卷全球,我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的“外贸”,在疫情期间几乎无法发挥作用。后疫情时代,地摊经济的兴起为我国激活经济活力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有利于扩大内需,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因疫情而在外贸经济上的空缺。

4.3迎合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

我国虽然已经全面脱贫,但是城市中仍然存在拿低保的低收入家庭,家庭生活拮据,地摊经济的兴起不乏为这类群体提供了购买产品的地方。流动摊贩因经营成本较低,商品也具有物美价廉的特点。

4.4便捷用户生活

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化扩张也成为趋势。在大型城市中,购物中心一般都在城市中心,对于住在城市郊区的居民来说,购物十分不方便。流动摊贩因摆摊地点分散且多在居民区附近,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居民的购物问题,便捷了居民的生活。

4.5丰富城市生活和城市文化

纵观全球,全世界都存在地摊经济形式。我国的地摊经济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周礼》记载“左祖右社,面朝后市”,表明西周就已经有相对固定的可以摆地摊的场所。地摊经济不仅是一种历史,还是一种“地摊文化”。管理和运用好地摊经济,不仅能够解决人民的生计问题,还可以发展成为城市的特殊文化,为城市的文化符号加以宣传,丰富城市居民的生活。

5发展前景

5.1良好的社会环境支撑

5.1.1后疫情时代,国家重视地摊经济受疫情影响,当前全球经济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中国也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就业问题是人们关注的主要问题。许多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面临严重亏损,增加了就业困难。鉴于地摊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带动经济发展的优势,所以国家重视后疫情时代地摊经济的发展。5.1.2百姓发展地摊经济的意愿强烈疫情期间,众多百姓自发发展和壮大地摊经济,构成特色的城市风景线。地摊虽然小,但是关乎的是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穿住行用都可以在地摊经济中找到解决方案,流量价值非常大,有很强的发展动力和潜力。5.1.3地摊经济是互联网经济的再度进化互联网的思维模式渗透到了地摊经济中,地摊经济的很多环节已经被互联网深度改变,摆地摊是下沉市场的活样本。互联网经济发展到深水区,越来越多的人聚焦在下沉市场,试图攫取流量,以地摊经济为切入点,找到最真实的样本。地摊经济普遍存在流动性强、安全质量难以保障等问题,但通过对地摊经济规范化,治理“地摊经济”的乱象,有利于打破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深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迎合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到的民生问题。

5.2乐观的发展潜力和可行的发展规划

对于地摊经济的未来规划,应制定更全面的法律法规,就如何规范管理地摊经济,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制定系统科学的规范管理方式,并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打造良好的地摊经济生态环境。5.2.1地摊商户(1)禁止违法违规交易,如诈骗投机、哄抬物价、偷工减料、出售有损他人健康的食品、生产假冒伪劣、、出售反动荒诞的图画或音像制品。(2)按照税务机关依法上交规定税收。(3)拒绝、阻挠工商管理机关人员执法,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2.2政府部门(1)加快城市立法,承认地摊经济的合法性。现行法律下,地摊经济是一种违法经营行为,目前与个体经营有关的3部法规无一例外地规定,只有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才可以领取营业执照。政府以立法的形式承认地摊经济的存在,赋予摊贩合法的经营身份,是解决城管纠纷的根本措施。(2)加强政府引导,促进经验交流。地方政府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咨询机构,对地摊市场进行专门调查研究,听取摊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摆摊设点进行必要的引导,使其不盲目发展,同时鼓励摊主成立自治机构,选举机构代表,定期进行经验交流。

6地摊经济的规范化建议

6.1适度放开,引导发展

规划摊位区域,对于安全卫生、交通疏导问题做进一步的部署,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实行摊位卫生责任制,对权责进行细分。加大监管力度,奖罚并行,公开随机监管,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保证投诉渠道畅通,让居民维权有道,最后要保证政府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权责分明。对于相应的地摊类App,例如“摊吧”等,积极给予政策以及经济扶持,让新时代的产物遍地开花。统筹完善商户以及用户信息,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问题,做好备案登记,做到追根溯源。

6.2建立摊主、消费者、管理者三方沟通平台

积极利用大数据、信息云集等收集系统对用户喜好进行精准分析并推送给商家,更加个性化、定制化。App客户端也可以和厂家联动,为登记备案的商家提供原材料,进一步保证质量安全问题,但是也要做到招标透明,让用户和商户更加放心。同时也可以和导航软件进行合作,让消费者能够及时看到“附近的摊”,解决消费者“一摊难寻”的问题。创建商贩交流平台以及消费者平台,让商贩进行经验交流,并且商贩和消费者能够将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的相应部门敦促尽快解决。

6.3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因地制宜

可以根据每个城市的发展规划以及城市特色,实现不同城市间的“连锁”App,统筹好公共空间,保留城市发展底色,主动倾听老百姓的摆摊需求,及时改进不当之处。

参考文献

[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不考核占道经营,给流动商贩一定空间[EB/OL].生活报,2020-05-30.

[2]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什么才是摆地摊的正确方式[EB/OL].中新网,2020-06-04.

[3]王俊杰,黄立军,曾庆琪,等.地摊经济的社会效益及规范化——基于广州天河区的调研分析[J].现代商业,2011(15):77.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城市管理者;流动摊贩;行政处罚法;执法

本文系华北理工大学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流动摊贩的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以唐山市为例”阶段性成果;指导教师:刘晨光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22日

一、流动摊贩和城市管理问题

(一)流动摊贩产生的原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就业,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压力逐渐增大,产生众多下岗和无业人员,部分人选择了加入到流动摊贩群体。流动摊贩投资少、成本低、风险小、收效快,成为低收入家庭和外来流动人员的首选,加上其对市场的适应性强,经营内容调整快、无税收,只要经营者头脑灵活,肯吃苦,其收入养家糊口没问题,收入好的流动摊贩甚至不低于企业白领。如此大的利益驱动,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流动摊贩的队伍中去。廉价的消费对于经济能力弱的学生、蓝领群体来说更适合自己,所以流动摊贩存在一定受众群体,产生了流动摊贩的发展经济基础。

(二)流动摊贩给城市管理带来的问题。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遍地开花的流动摊贩带来更多的管理困难。(1)影响城市交通,导致交通不便。以唐山市为例,毗邻华北理工大学建设路校区的煤医道夜市是一道具有一定历史的风景,但是对于交通造成严重的堵塞,对于附近小区人们出行造成巨大困扰;(2)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在华北理工大学建设路校区周围存在大量的流动摊贩,这些流动摊贩中大部分以食品经营为主,产生的油烟和垃圾严重影响到周边的环境;(3)噪音扰民,影响正常生活。在流动摊贩聚集区,大量的流动摊贩叫卖声加上顾客的声音,更有甚者利用扩音器、音箱等设备造成巨大噪音,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的生活;(4)坑蒙百姓,危害其身心健康。流动摊贩成本廉价,同时流动摊贩为了更多的利益,缺斤短两,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其条件受限无法保证食品卫生安全;(5)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流动摊贩拒绝缴费和无营业执照,销售商品大部分不合格,影响社会经济秩序;(6)浪费和摧毁公共财物。流动摊贩为了自身利益占用城市公共交通,有时候还会破坏城市交通设施的绿化带;(7)影响城市形象。随着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但是流动摊贩的存在,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脏乱差,使城市魅力大打折扣。

(三)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是中城市管理中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法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各个地方的地方性法律规范。城管执法职责之一是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同时城管执法是将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集于一身的综合执法模式。但是,我们国家没有统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度或者法律,所以在整体上没有统一性,对于执法对象的行政行为缺乏统一的规范。

调查结果显示,城市执法中存在以下问题:(1)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城管执法程序性是城管执法公正性的必要条件。缺乏执法程序性,执法的公正性就难以保障;(2)部分城管素质低下。部分执法成员缺失公正心、作风不正,利用公权力牟取私利。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严重的损害城市执法队伍形象;(3)暴力执法。有众多原因,执法缺乏程序化、素质低下、执法观念落后等导致暴力执法,群众对于暴力执法的态度十分反感;(4)落后的城市执法观念。我们国家正在建设法治国家,社会处于转型期,城管执法存在一定落后性,不能与时俱进,导致执法效果锐减。

二、流动摊贩治理困境

(一)从流动摊贩方面。第一,流动摊贩存在一定的流动性。流动摊贩没有固定的销售地点,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流动摊贩的存在;第二,流动摊贩成本的廉价性。一套简单餐饮设备加上一辆三轮车就能做流动摊贩,没收流动摊贩工具不能阻止流动摊贩的继续经营,只会催生流动摊贩对城管的怨念;第三,流动摊贩人员的复杂性。流动摊贩的组成人员部分来自本地,熟悉当地执法人员,人情关系导致执法的困难;第四,流动摊贩人员的素质低。流动摊贩的组成成员大部分来自无业人员,没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没有自我意识,反而认为执法人员故意刁难,甚至发生暴力抗法。

(二)从城管执法方面。第一,城市管理受人力资源制约。城管数量不能和流动摊贩相比,遍地开花的流动摊贩拥有庞大的基数,城管人员数量受限,不能做到面面俱到;第二,城管受执法时间限制。城管也需要休息,而流动摊贩寻找城管休息时间出摊,逃避管理;第三,城管执法缺乏群众基础。作为公权力站在强势一方,得不到群众的支持;第四,城管执法缺乏合法性和程序性;第五,复杂的人情关系是执法的阻碍;第六,政策问题。政策返还制度,使得城管执法为了政绩,并不会为彻底解决流动摊贩问题付出努力。

三、深层次分析两种利益的对立

从更深层次上探讨,其实流动摊贩和城管代表了两个不同的利益阶层,且是相互对立的阶层,是公权和私权的对立。

流动摊贩是基层社会生存的一种方式,代表着社会部分底层群众生存方式,可以为他们带来经济收入养家糊口,同时是公民的私权力。首先,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流动摊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流动摊贩是庞大的群体,现在政府并不能解决这部分人的生存问题,所以自力更生做流动摊贩是迫不得已选择;其次,从流动摊贩服务的群体来看,社会中存在数量庞大的低收入群体,对于这些人地摊消费是更理性的选择。对于经济水平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摊贩经济是其中的重要角色。

城市管理是公权的代表,同时代表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城管为城市做出了巨大贡献,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秩序,城管是秩序的守护者之一。城管不止是打击小商小贩的权力机构。虽然站在人情的角度我们并不认可城管的做法,可是站在发展和秩序的角度,城管的存在为我们带来了诸多好处,为社会发展带来积极的一面。

两种价值的对立,消除任何一方对于社会都是不利的。中和两种价值的冲突,公权与私权通过博弈互相让步,不能一味地追求发展而脱离现实。

四、从法律角度反思

(一)立法方面。从《行政处罚法》到地方法规,并没有实质性的解决问题,而是出现众多法律交叉问题。立法目的并没有得到实现,出现立法和执法的断层现象。交叉化管理导致城管管理的都是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部分,所以也经常看到群众对于城管的否认。

(二)执法和监督。城管执法缺乏监督,导致执法效果大大削弱,而且无法克制暴力执法的发生,权力没有约束就会存在滥用。程序正义更能约束权力,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城市管理执法局现行的财政返还制度更加加深执法者的权利滥用,乱罚款、乱收费的现象层出不穷,违背立法者初衷,引发更深的社会矛盾。同一部门掌管执法和监督权利,这样就会滋生监督不力和权利滥用的现象。合理地使用监督权,才能保障公权力不会被滥用。

(三)整体体系。法律的运行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拥有执法权,同时自己监督自己,这是在法律中不合理的存在,不能保障监督权的合理使用。城市管理缺乏一定监督,并且行政复议并不能得到很好利用。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监督,一个完整的体系才可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公平、公正。权力和监督一体化就会出现“官官相护”现象。背离了立法的初衷,离立法意图越来越远。一部好的法律应当严格规制执法的程序合法性和内容合法性。对于公法,法无允许皆禁止,约束公权力,才能更好地保障私权。

(四)法律目的。从法理上来讲,立法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惩罚而是预防,法律主要指导人们如何去做事情,是一种具体可预见性、可控性的期待。同时,必须加大对法律的宣传,让流动摊贩了解法律从而规制他们的行为,达到教育的目的,减少矛盾冲突的暴力化。从法的作用来说,法是对个人行为的指导,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教育和对违法犯罪的惩P。城管不仅要对流动摊贩进行强制管理,更重要的是教育和指导。

(五)法律本质。法律受社会发展的制约,存在着一定的僵硬性和滞后性,死板的执行法律与立法目的并不符合。自由和秩序是法的两个目的,自由是最高目标,秩序是法的前提。自由应当有一定的限度,法律就是其限度和范围。人们有在城市中谋生的权利,但是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要遵守法律规定。有一定制约,才能保障社会的秩序和稳定。法律与经济是密不可分的,法的本质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法律的制定应该结合现实的社会经济。“生存本就是人的根本,而自由是其权利,秩序为其保障,只有在法律体系下有秩序的自由发展的经济才能持续。”

五、流动摊贩治理改进办法

(一)从城管角度来看。首先,合理的使用公权力,并且接受监督;其次,应当给予流动摊贩更多的教育和引导,而非行政处罚。从流动摊贩的角度,谋生也要遵循城市的秩序,不能不管不顾只考虑自己的利益。

(二)从立法角度来看。流动摊贩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不能为了发展一味打击流动摊贩,这是与社会发展背道而驰的方法。法律的本质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法律应与现实结合,为了城市发展而剥夺他人谋生的权利不可取,同时不利于社会稳定。大量的下岗和失业人员,会导致更多违法犯罪发生。

(三)从执法角度来看。城管部门可以仿效交警做法,对于执法过程全程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记录可以有效地阻止暴力执法的发生,有利于提升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对于流动摊贩进行登记积分制,并且对惩罚结果进行公示。对于不同的流动摊贩区别对待,严惩屡教不改者,保护服从秩序的守法者。

(四)从监督角度看。建立合理并且完善的机制,把监督权从执法部门独立出去,维护公权的公信力。一是简化举报程序;二是降低举报成本;三是保护举报者隐私,积极调动群众力量,监督执法,让人民当家作主。

(五)从城市规划角度看。在城市规划中,留下一部分地方专门供给流动摊贩;联合社区、学校等单位为流动摊贩寻找合理时间和空间为他们生存提供便利条件。流动摊贩是社会很大一部分群体的谋生之道,不能忽视他们的存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加上不定时检查,对于流动摊贩登记积分制,使其自觉维护城市的卫生和食品安全,促进城市和谐、有序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问题研究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3.126

0 引言

随着近几年来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房屋建筑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并且为了更好的促进房屋建筑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相关政府在房屋建筑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尤其是在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面,更是提出了许多的分摊原则,进而为建筑企业的工作提供了一定的便利。尽管如此,我国许多建筑企业所始终不能正确的认识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重要性,在进行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时候,不能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开展工作,而是聘请一些非专业的工作人员,这就大大的降低了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准确性。

1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问题

在整个房屋建设的过程中,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问题一直是主要的问题之一,并且到目前为止,我国也没有找出一种能够完全解决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问题的有效对策。下面对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做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1.1 面积分摊中存在的计算问题

在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问题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计算困难,从而给整个年级分摊工程带来了许多的困难。当我们对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进行计算的时候,不仅仅需要相关技术人员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而且需要他们在进行计算之前对整个楼盘全部的数据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并且许多技术人员在进行计算的时候,经常会受到相关资料以及专业水平的限制,导致他们无法准确的计算出数据,最终使得双方不能都满意。

例如,对于一个市场商住楼而言,这一楼房的二楼以及三楼住房内面积在实际的设计和测量中是完全的一样的。但是,我们知道。二楼和三楼在设计格局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一般情况下,三楼比二楼多一个回廊式的挑廊,并且人们在进入三楼的时候,必须要首先经过这一挑廊才能进入到房屋中,但是,与三楼不相同的是,二楼的住房是通过直接使用一楼的屋面进户的。因此,当我们在对二楼和三楼的面积进行分摊的时候。由于需要将挑廊分摊到三楼中,这就导致二楼和三楼分摊面积的方法不完全相同。但是,在实际的计算过程中,许多建筑企业却不能高度的重视这一问题,始终采用相同的方法对二楼和三楼进行面积的分摊,这就给整个房屋建筑过程带来了许多的困难。

1.2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中的认定比较困难

在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中存在的另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认定存在着许多困难,进而严重的阻碍了整个房屋建设的进程。尤其是对于许多公共用房、设备用房以及管理用房等,这些房屋在设计的时候与实际的使用情况有时出现无法准确认定的情况,进而导致房屋的实际面积以及空间不能得到合理的利用。例如。对于一小区电梯楼一层有一间几十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当相关建筑企业在对这一房屋进行测量的时候,房屋还没有开始使用,并且确定这一管理房屋仅仅是为这一层的电梯楼进行服务的。然后,为了更加的了解并且掌握这一管理用房的实际面积分摊情况,相关测量人员在进行准确的测量,并且将这一管理用房分摊到了整栋的房屋,进而导致有一部分的住房面积刚刚超过了144平方米。并且在这栋楼房中,部门业主认为这些管理用房的使用性质不能仅仅的局限于为本栋电梯楼进行服务,而是属于小区物业服务用房的一部分,因此,他们提出管理用房并不能分摊到电梯楼里面。但是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求为本栋服务的设备用房以及管理用房应该计入到房屋共有建筑面积中去,而相关的物权法却明确管理用房并不能计入到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内的。

1.3 事实上的服务功能与面积分摊计算不能进行完全的统一

对于我国大部分房屋建筑企业而言,在进行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房屋的服务功能与面积分摊计算不能完全的统一。众所周知的是,对于当代大部分的房屋建筑而言,建筑内部的格局相关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并且十分复杂,准确区分每一个部位的适用情况几乎都无法做到,许多房屋建筑的共有部门无论如何计算都不能满足建筑企业和房屋用户。例如,在我国存在着许多大型的综合楼,在一般情况下,对于这些综合楼而言,商业部分的分摊率可以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但是,对于临街门面而言,它的价值要比铺面高出许多,这就导致许多门面业主认为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不够合理,进而导致他们不能利用铺面内公共的面积。

2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整个房屋建设过程中,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各个建筑企业必须要高度的重视这一工作,不断的提高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合理性,使得房屋中所有的面积都可以得到充分的利用。

参考文献:

[1]周明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探讨[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2(03).

[2]朱志勇.关于《房产测量规范》商品房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的探讨[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1(05).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地摊经济;供求关系;博弈;第三产业

一、“地摊经济”的由来及催生的原因

“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由于其非合法性存在而被视为城市里的边缘经济形式。人类发展“地摊经济”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地摊经济催生的原因很多,比如供求原因,失业问题等等,但是其中最为重要、起决定性的便是供求原因。

根据调查所得,下沙大学生用于饮食和衣服的费用月占65%,基础消费是最大部分。地摊经济大多为餐饮业和服装业,我们调查显示餐饮业和服装业占整个地摊经济的94.23%。据现有数据研究,假设一个人一个月买一件衣服,一个月的基本饮食需求是93顿饭,下沙现有18万大学生,则一个月需要18万件衣服,基本饮食需求1674万顿,而下沙现有的餐饮店家、服装店家,勉强能够应对这些需求。此外,由于店家分布呈集中状,位于商贸城、奥特莱斯广场等,距离和时间的问题,导致学生消费呈现比较困难的现状。

再者下沙大学城附近有工业城,大量民工和其家庭居住附近,为了谋生或者增加家庭收入,看到如此境况,设摊买卖,小本薄利,地摊经济便应运而生。

二、地摊经济的外部性分析

(一) 地摊经济的正外部性

1.地摊经济能缓解就业压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国庆指出:“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大量的人员流入城市谋生是不可避免的,而城市人群也需要城市提供不同层次、不同时间、多元化的服务。更重的要是,从小商贩和外来人员的角度,到城市劳动谋生是他们基本的生活方式。”在大学城区,我们发现摆地摊的人大多是失业人群。许多失业的人群没有一定的资本租赁店铺,也没有资金力量运转,对于他们而言,在街边摆地摊是最为简便和最具收益的。在一定程度上而言,地摊经济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道路,也为很多创业的人群提供模拟的平台。

2. 地摊经济满足了低水平消费及物质较为匮乏地区的人们的消费需求和娱乐需求。地摊上的商品与店铺中的商品相比,地摊商品因为成本比较低而比较廉价,低水平消费者往往偏好地摊商品,如果地摊经济消失,他们不得不面临着购物的新选择。这种选择的成本往往是比较大的。与此同时,地摊虽然零零散散的出现,但是在夜晚,他们常常会成群的出现,从而形成一条地摊小街。低水平消费者不但能够获取所需求的商品,也能够在选择中获得逛街的乐趣。除了低水平消费者之外,物质较为匮乏地区会有这种情况,比如,下沙大学城。

3. 地摊经济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下沙大学城地摊经济为大学生提供了创业的平台。他们可以通过地摊经济来积累资金,也能更好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当他们的财富累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们不会满足于流动的摊位,为了扩大经营,会选择租赁店铺,或者直接开始创办公司。

(二) 地摊经济的负外部性

1.影响市容,造成环境污染。下沙的地摊往往就设在街道的两边,会占据人行道,摊点的随意摆设影响到了行人的安全,也会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市容。摆地摊的过程中也会给环境造成污染,果皮、塑料袋随地丢弃;烧烤浓烟四溢;小商贩的吆喝叫卖声嘈杂无章。这都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洁和美观。

2.威胁社会治安。地摊摊点的管理责任现在都没有法规明确界定,小商贩因为利益而使地摊管理陷入混乱状态。有的小商贩为了占据有利位置相互竞争吵架甚至大打出手,自己受伤的同时带来不好的社会影响,给社会治安工作带来麻烦与困难。地摊多由闲散人员组成,客流量大,缺乏有效管理,时有失窃行为发生,这也使学生与摊主的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3.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对调节社会经济、监管社会经济活动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小商贩们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依法纳税的意识,这不但给国家财政造成一定的损失,还损坏了社会公平。小商贩们大多数都处在低收入阶层,可以相应的少缴一部分税收,但是绝不能偷税漏税。

三、地摊经济的博弈分析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在给定信息结构下如何决策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以及不同决策主体之间决策的均衡。政府、社会大众以及流动地摊主的利益互相影响,也存在着利益博弈,因此我们将对地摊经济进行博弈过程的分析,探究原因并得出最优策略。

首先,对于地摊主来说,最优策略是摆摊。原因如下:假设博弈双方为地摊主A和B,策略集为摆摊和不摆摊。由于地摊主的收益一般较少且互相影响小,因此假设摆摊收益为固定R,不摆摊的收益为0,无论地摊主B采取怎样的策略,地摊主A均会选择“摆摊”。同理,地摊主B均会选择“摆摊”。因此当(摆摊,摆摊)即地摊主A、B都选择摆摊的时候,其收益最大(R,R),达到纳什均衡。推而广之,对于N个地摊主而言,当N个人都选择摆摊时,其收益最大,达到纳什均衡。

其次,在地摊主和政府的博弈中,假设各博弈方完全理性,并有获得完全信息的能力。基于这样的假设,地摊主的策略集为“摆摊”和“不摆摊”,政府的策略集为“管理”和“不管理”。

假设地摊的固定净收入为R1元/天,由于政府管理对地摊主造成的损失为C1(x)元/天(0

当R1-C1(x)>0且R2(x)-C2(x)

当R1-C1(x)

当R1-C1(x)0,即地摊主在政府的管理下面临亏损,且政府的管理收益大于管理成本,有较大可能性进行管理,因此此时双方的策略为(不摆摊,管理)。达到纳什均衡。社会净福利取决于地摊主的得益是否足够弥补政府的损失,当地摊主的得益大于政府的损失,则社会净福利为正,有利于社会发展;当地摊主得益小于政府损失,则社会净福利为负,不利于社会发展。

综上所述,只有当政府管理力度较大(R1-C1(x)0)的情况下,才能达到(不摆摊,管理)的局面,即政府管理收益高于成本,且地摊主在政府的管理下面临亏损,放弃摆摊。但是,这种情况对于政府管理的要求较高,出现的可能性较小,而(摆摊,管理)的情况才是地摊主与政府重复博弈中的均衡点,也很好证实了现实生活中政府管理下地摊屡禁不止的现象。

对于地摊主来说,为获取最大利益,摆摊是最优策略。对于政府来说,由于现实中管理存在种种困难,更倾向于不管理。其原因大致如下:

1.管理成本往往高于管理收益。政府在地摊整治上的投入有限,没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进行地摊的整治和管理;

2.政府打击难度大。违法的地摊往往是在某个时间段出现,而且地摊流动性强,容易躲避管理,政府很难彻底将违法的地摊扫除,打击效果不好

3.制度缺陷。一味的取缔地摊难以真正地从根源上解决地摊问题,完善制度及管理才是根治之道。

基于上述原因,地摊主和政府一直处于游击战的状态,进行长期的重复博弈。

四、数据分析

我们团队以问卷调查为主要调查方式展开调查分析。调查对象是消费者,其中以学生为主。我们共发放问卷356份,其中收回有效问卷300份。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一)关于消费群体构成调查

本次调查中,男性消费者的比例占总体的35%,女性消费者比例占总体的65%,相比男性消费者,女性消费者多占了总体的30%。由此可知,女性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更青睐地摊。我们团队的课题以下沙大学城为主要研究对象,因此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是消费的主要群体。针对每月生活费的问题,7%的消费者月生活费不足800元,而68%的消费者月生活费在800-1200元之间,月生活费达到1200元以上的消费者只占了总数的25%。

高校周边的地摊在未实行管制前经营时间主要在15:00至22:00,是学生往返的高峰期。经过调查分析可知,未在地摊上消费过的人数占总人数的13%,而偶然在地摊上消费的消费者占调查总人数的79%,只有8%的消费者经常在地摊消费。可见,地摊只是便利消费者的一项途径,是消费者的选择之一。

(二)关于市场执法监管满意度调查

在未实行管制前,地摊存在众多问题。如环境脏乱、缺乏管理,秩序混乱、影响周边学生生活、与同行业租店面者形成不正当竞争,影响公平等。

在问及消费者对下次城管的执法满意度时,53%的消费者对此表示一般,不满意程度超过了满意度,甚至占调查人数的42%的人表示城管管理态度恶劣,而认识城管管理态度很恶劣的人数达到了调查人数的34%。城管对地摊实行直接管理,利益关乎消费者、地摊主和政府有关机构。因此,合理规范城管的执法力度,提高城管管理的满意度势在必行。

城管的管理自然会引起城管和地摊主之间的矛盾。对此,不同消费者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占调查总体的57%的人认为城管的执法力度过大;而33%的人认为地摊是违法的,城管应该对其实行管理,剩下10%的则觉得无所谓,采取观望态度。

(三)关于地摊的存在形式及合理性调查

地摊经济是否应该支持,其对社会的作用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在调查过程中,51%的人对地摊经济表示支持,而反对地摊经济的人数也占了15%,其余34%的人对地摊经济的存在与否表示无所谓。而我们则认为地摊经济的存在与否,将取决于多方矛盾是否能够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地摊是一种移动的形式,会占有一定的空间和土地面积,对占地费用的收取,占调查人数49%的人认为应该,和其余51%的人表示反对。费用的收取和费用分配的问题也是关乎多方的矛盾之一,亟待解决。

在我们的调查期间内,政府有关机构对地摊加大了管理力度。地摊逐渐被清理,对此,我们对地摊消失对周边人群生活的影响以及他们对地摊的看法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占被调查人数的15%的人认为,地摊的消失使其生活极其不方便,62%的人认为地摊的消失对其生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影响,其余23%的则表示没影响。占调查总人数的62%的人表示不应该取消地摊,只有极少数的人认为应该取消地摊,29%的人对是否应该取消地摊表示无所谓。

五、规范地摊经济的对策

(一) 现有政府政策

1.城管管理与打击。在2010-2012两年间,城管强制管理,铁硬手腕,将地摊驱赶至没有为止。

2.白杨商亭的设置。政府于2011年下半年,取缔地摊后,在大学附近设置了白杨商亭,混炒等比较受欢迎的饮食再次开业。

(二)现有政策问题

1.完全的打击和强制铁硬驱赶减低就业,减少了闲散人员的收入,同时使闲散人员失业,造成一部分的流动人员,导致了社会治安等问题

2.白杨商亭三三两两,而且开营时间并不固定。

(三) 主要对策

1.给地摊经济划定区域,限制经营时间。地摊经济的区域需要得到合理的规范,不能影响交通,要集中化,便于管理。时间段应该划分为早上中午晚上三段,三段要有时间规定。调研显示,仅有13.2%的流动商贩是全天制摆摊的,大部分的流动商贩都是选择上下学人流量高峰期出来摆摊,这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妨碍公共秩序,所以有必要对流动商贩的摆摊时间进行限制。

2.地摊主之间互相进行卫生与服务监督。同业之间的监督往往是最为严格的,为了防止恶性竞争和勾结,政府可以进行抽号配对或者电脑随机配对。对于调查后发现恶性竞争的可以进行惩罚性措施,例如罚款或者停业一段时间。

3.设置摊位费。地摊经济与店铺经济的最大区别在于其成本,店铺因为租金、水电等费用,商品的价格一般较之要高一些,但是地摊的成本比较低,所以商品价格也比较低,这是其巨大的优势。收取合理的摊位费,可以使地摊经济和店铺经济良性竞争。

参考文献

[1]许浩.大城市容得下“地摊经济”吗? [J].中国经济周刊,2007,(12).

[2]赵英军、黄华侨,地摊背后的博弈[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0,(10).

[3]许浩. 大城市容得下“地摊经济”吗?[J]. 中国经济周刊, 2007,(12) [4] 朱孟进,淦玲莉. 经济时评:穷人经济学视角下的城市地摊经济[J]. 宁波通讯, 2007,(05) .

[5] 张广辉. 给予城市“地摊经济”生存的空间[J]. 辽宁经济, 2007,(09) .

项目编号:2011YJX67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13篇

一、确定医院的成本分类方式

增加收入与控制(或降低)成本是能否保证医院取得良好效益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方面,在增加医院收入的同时还必须进行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进行成本核算首先要对成本进行合理的分类,笔者根据成本性态将医疗成本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大类。“总成本=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医院的变动成本又称为变动费用,是指在医院运营过程中,成本总额随着服务量的增减而成正比例变动的那部份成本,主要包括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供应中心物资成本,以及水电费、输血费等。医院的固定成本又称为固定费用,指医院运营过程中,在一定期间、一定服务量变动范围内,成本总额并不随之变动而保持相对固定的那一部份成本,主要包括人员费用、管理费用,房屋、设备的折旧费、修理费等。

二、收集成本资料

首先是变动成本资料的收集。主要是收集核算期内有关临床科室耗费的水电、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供应中心物资成本等。其次是固定成本资料的收集。主要是指核算期内临床科室的成本资料的收集:(1)收集人员费用成本资料,包括人员数量、人均工资、各项补贴、福利、社会保障费;(2)收集设备使用成本资料,包括设备使用年限、设备总价值、设备数量、设备预计残值;(3)收集房屋使用成本资料,包括房屋使用年限、房屋占用面积、房屋造价;(4)收集行政、后勤管理成本资料,包括管理人员费用、管理机构的办公费、业务费等。WWW.133229.coM

三、确定成本核算方法

(一)关于直接成本的核算。对临床科室耗费的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供应中心物资成本,以及水电费、输血费等成本直接计入核算期成本;对低值易耗品按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即在领用时计50%的成本,在物资报报废时再计50%的成本。

(二)固定成本的核算。对固定成本核算的关键问题是确定固定成本的分摊依据,应针对不同的成本项目确定相应的分摊依据。(1)以平均数为单位耗用量。如对临床科室人员费用的核算,“临床科室人员费用=核算期人数×院人均费用”。(2)以使用年限为费用分摊标准。如对设备使用成本的核算,设备使用年限一般是5~10年,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设备年折旧率=(1-预计设备净残值率)÷折旧年限”,“设备折旧额=设备价值×年折旧率×核算期限÷12”,“设备使用成本=设备折旧额+设备修理费”。又如对房屋使用成本的核算,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使用年限为40年,砖混结构的房屋使用年限为30年,砖木结构的房屋使用年限为20年,其他建筑物的房屋使用年限为10~20年,房屋折旧的计算方法与设备折旧的计算方法相同,“房屋使用成本=房屋折旧额+房屋维修费”。(3)以各科室直接变动成本比率为分摊依据。如对行政、后勤管理费用的分摊,“临床某科室直接变动成本比率=临床某科室直接变动成本额÷各临床科室直接成本额之和”,“临床某科室应分摊的管理费用=须分摊的管理费用额×该科室直接变动成本比率”。“临床科室总成=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四、总结

通过以上步骤、方法对医院临床科室成本进行核算,对节约医疗成本费用,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医院“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上述核算过程方法具有如下优势:

第一,该核算采用“树状”结构分析方法,首先决定其核算主干,即确定成本分类方式,将临床医疗成本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类,然后找出核算的各分支,即产生成本的项目和各项目内容,最后确定核算的终端,即核算各项目产生的成本费用。此方法对临床科室医疗成本核算提供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第二,核算较全面,资料详细,真实可靠。核算中包括直接使用的药品、卫生材料等,也包括了间接分摊的管理费用、设备房屋折旧费等。核算中的所有项目均为第一线的资料,在收集的过程中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如设备和房屋的使用年限、价值、预计残值、科室占用面积等等。

第三,医疗成本分类合理。医疗成本可以根据不同的管理目的,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这里把医疗成本按成本性态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有助于进行成本分析,有利于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固定成本总额是相对固定的,在其相对固定的范畴内要充分利用资源;而对变动成本可以通过核算,计算医疗业务的变动成本率,通过本科室历史资料的纵向对比及科室与科室间的横向对比发现问题,找到降低医疗成本的根源,制定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措施,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医疗服务的含金量,从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积极性。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14篇

一、确定医院的成本分类方式

增加收入与控制(或降低)成本是能否保证医院取得良好效益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方面,在增加医院收入的同时还必须进行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进行成本核算首先要对成本进行合理的分类,笔者根据成本性态将医疗成本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大类。“总成本=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医院的变动成本又称为变动费用,是指在医院运营过程中,成本总额随着服务量的增减而成正比例变动的那部份成本,主要包括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供应中心物资成本,以及水电费、输血费等。医院的固定成本又称为固定费用,指医院运营过程中,在一定期间、一定服务量变动范围内,成本总额并不随之变动而保持相对固定的那一部份成本,主要包括人员费用、管理费用,房屋、设备的折旧费、修理费等。

二、收集成本资料

首先是变动成本资料的收集。主要是收集核算期内有关临床科室耗费的水电、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供应中心物资成本等。其次是固定成本资料的收集。主要是指核算期内临床科室的成本资料的收集:(1)收集人员费用成本资料,包括人员数量、人均工资、各项补贴、福利、社会保障费;(2)收集设备使用成本资料,包括设备使用年限、设备总价值、设备数量、设备预计残值;(3)收集房屋使用成本资料,包括房屋使用年限、房屋占用面积、房屋造价;(4)收集行政、后勤管理成本资料,包括管理人员费用、管理机构的办公费、业务费等。

三、确定成本核算方法

(一)关于直接成本的核算。对临床科室耗费的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供应中心物资成本,以及水电费、输血费等成本直接计入核算期成本;对低值易耗品按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即在领用时计50%的成本,在物资报报废时再计50%的成本。

(二)固定成本的核算。对固定成本核算的关键问题是确定固定成本的分摊依据,应针对不同的成本项目确定相应的分摊依据。(1)以平均数为单位耗用量。如对临床科室人员费用的核算,“临床科室人员费用=核算期人数×院人均费用”。(2)以使用年限为费用分摊标准。如对设备使用成本的核算,设备使用年限一般是5~10年,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设备年折旧率=(1-预计设备净残值率)÷折旧年限”,“设备折旧额=设备价值×年折旧率×核算期限÷12”,“设备使用成本=设备折旧额+设备修理费”。又如对房屋使用成本的核算,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使用年限为40年,砖混结构的房屋使用年限为30年,砖木结构的房屋使用年限为20年,其他建筑物的房屋使用年限为10~20年,房屋折旧的计算方法与设备折旧的计算方法相同,“房屋使用成本=房屋折旧额+房屋维修费”。(3)以各科室直接变动成本比率为分摊依据。如对行政、后勤管理费用的分摊,“临床某科室直接变动成本比率=临床某科室直接变动成本额÷各临床科室直接成本额之和”,“临床某科室应分摊的管理费用=须分摊的管理费用额×该科室直接变动成本比率”。“临床科室总成=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四、总结

通过以上步骤、方法对医院临床科室成本进行核算,对节约医疗成本费用,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医院“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上述核算过程方法具有如下优势:

第一,该核算采用“树状”结构分析方法,首先决定其核算主干,即确定成本分类方式,将临床医疗成本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类,然后找出核算的各分支,即产生成本的项目和各项目内容,最后确定核算的终端,即核算各项目产生的成本费用。此方法对临床科室医疗成本核算提供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第二,核算较全面,资料详细,真实可靠。核算中包括直接使用的药品、卫生材料等,也包括了间接分摊的管理费用、设备房屋折旧费等。核算中的所有项目均为第一线的资料,在收集的过程中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如设备和房屋的使用年限、价值、预计残值、科室占用面积等等。

第三,医疗成本分类合理。医疗成本可以根据不同的管理目的,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这里把医疗成本按成本性态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有助于进行成本分析,有利于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固定成本总额是相对固定的,在其相对固定的范畴内要充分利用资源;而对变动成本可以通过核算,计算医疗业务的变动成本率,通过本科室历史资料的纵向对比及科室与科室间的横向对比发现问题,找到降低医疗成本的根源,制定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措施,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医疗服务的含金量,从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积极性。

地摊经济的积极作用范文第15篇

一、确定医院的成本分类方式

增加收入与控制(或降低)成本是能否保证医院取得良好效益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方面,在增加医院收入的同时还必须进行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进行成本核算首先要对成本进行合理的分类,笔者根据成本性态将医疗成本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大类。“总成本=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医院的变动成本又称为变动费用,是指在医院运营过程中,成本总额随着服务量的增减而成正比例变动的那部份成本,主要包括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供应中心物资成本,以及水电费、输血费等。医院的固定成本又称为固定费用,指医院运营过程中,在一定期间、一定服务量变动范围内,成本总额并不随之变动而保持相对固定的那一部份成本,主要包括人员费用、管理费用,房屋、设备的折旧费、修理费等。

二、收集成本资料

首先是变动成本资料的收集。主要是收集核算期内有关临床科室耗费的水电、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供应中心物资成本等。其次是固定成本资料的收集。主要是指核算期内临床科室的成本资料的收集:(1)收集人员费用成本资料,包括人员数量、人均工资、各项补贴、福利、社会保障费;(2)收集设备使用成本资料,包括设备使用年限、设备总价值、设备数量、设备预计残值;(3)收集房屋使用成本资料,包括房屋使用年限、房屋占用面积、房屋造价;(4)收集行政、后勤管理成本资料,包括管理人员费用、管理机构的办公费、业务费等。

三、确定成本核算方法

(一)关于直接成本的核算。对临床科室耗费的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供应中心物资成本,以及水电费、输血费等成本直接计入核算期成本;对低值易耗品按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即在领用时计50%的成本,在物资报报废时再计50%的成本。

(二)固定成本的核算。对固定成本核算的关键问题是确定固定成本的分摊依据,应针对不同的成本项目确定相应的分摊依据。(1)以平均数为单位耗用量。如对临床科室人员费用的核算,“临床科室人员费用=核算期人数×院人均费用”。(2)以使用年限为费用分摊标准。如对设备使用成本的核算,设备使用年限一般是5~10年,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设备年折旧率=(1-预计设备净残值率)÷折旧年限”,“设备折旧额=设备价值×年折旧率×核算期限÷12”,“设备使用成本=设备折旧额+设备修理费”。又如对房屋使用成本的核算,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使用年限为40年,砖混结构的房屋使用年限为30年,砖木结构的房屋使用年限为20年,其他建筑物的房屋使用年限为10~20年,房屋折旧的计算方法与设备折旧的计算方法相同,“房屋使用成本=房屋折旧额+房屋维修费”。(3)以各科室直接变动成本比率为分摊依据。如对行政、后勤管理费用的分摊,“临床某科室直接变动成本比率=临床某科室直接变动成本额÷各临床科室直接成本额之和”,“临床某科室应分摊的管理费用=须分摊的管理费用额×该科室直接变动成本比率”。“临床科室总成=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四、总结

通过以上步骤、方法对医院临床科室成本进行核算,对节约医疗成本费用,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医院“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上述核算过程方法具有如下优势:

第一,该核算采用“树状”结构分析方法,首先决定其核算主干,即确定成本分类方式,将临床医疗成本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类,然后找出核算的各分支,即产生成本的项目和各项目内容,最后确定核算的终端,即核算各项目产生的成本费用。此方法对临床科室医疗成本核算提供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第二,核算较全面,资料详细,真实可靠。核算中包括直接使用的药品、卫生材料等,也包括了间接分摊的管理费用、设备房屋折旧费等。核算中的所有项目均为第一线的资料,在收集的过程中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如设备和房屋的使用年限、价值、预计残值、科室占用面积等等。

第三,医疗成本分类合理。医疗成本可以根据不同的管理目的,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这里把医疗成本按成本性态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有助于进行成本分析,有利于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固定成本总额是相对固定的,在其相对固定的范畴内要充分利用资源;而对变动成本可以通过核算,计算医疗业务的变动成本率,通过本科室历史资料的纵向对比及科室与科室间的横向对比发现问题,找到降低医疗成本的根源,制定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措施,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医疗服务的含金量,从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