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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工作实施制度范文

时间:2022-03-20 11:58:18

机构改革工作实施制度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转变镇政府职能,精减机构人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为农服务,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基本原则:整合资源、适度精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理顺关系、权责一致;平稳启动、快速推进。

二、镇党政机构改革

(一)转变职能

1、进一步规范镇党委、政府职能。镇党委要加强宏观管理职能,简化一般具体管理事项,把工作重点放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大政方针的研究以及重要工作的督促落实上,注重对涉及重要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更好地发挥镇党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合理划分职责权限,理顺工作关系。一是理顺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镇政府要正确处理与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关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不把属于镇政府的行政职能交给村民委员会,也不包办代替村民委员会的自治事务。二是理顺镇与所属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聘(任)用、经营管理等方面要切实分开,解决职责不清、机构混合、人员混岗、经费混用等问题。

(二)镇党政机关机构及职位设置

将镇原设置的5个综合性办公室和2个专业性办公室予以撤销,统一设置5个综合性办公室,作为镇党委、政府的内部职能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政法综治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经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设置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监察、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秘书(含人大秘书)、文书档案等职位。

2、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设置农业、农经、工业、民营经济、社会和劳动保障、服务业发展、安全监督、统计等职位。

3、政法综治办公室(挂“政法委员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司法所”牌子)

主要设置政法、综治、人防、司法、民政、信访、社会矛盾调解等职位。

4、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主要设置人口与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科教文卫广体、食品药品等职位。

5、财经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

主要设置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及执行、财务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管理、审计等职位。

(三)镇机关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精减

根据市编办办[]10号文件规定,我镇行政编制为47名(含司法2名),我镇现有在职行政人员为36人(含司法编制)。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我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职数控制在9名以内(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镇长1名;副镇长3—4名;人大主席为兼职的,设人大副主席1名。同时按规定配备专职纪委书记1名,党委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长、统战委员,均为副科级。)

各办公室助理职位设置,根据个人专业特长,由镇党委调配。

(四)党政机关人员分流的途径及待遇

1、严格执行正常退休制度。凡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镇机关工作人员,从到龄下月起,不需本人申请,即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按有关规定计发退休费。

2、实行提前退休。截止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者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镇机关工作人员,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同意,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提前退休的公务员,按现有的退休制度执行。

3、辞职创业。凡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辞去公职自谋职业的镇机关工作人员,辞职后,人员关系可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人可选择参加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三年内免收人事费,公务员原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4、鼓励公务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对分流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一)编制核定和机构岗位设置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编[]11号文件规定,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一轮竞争上岗核定编制总数为28名。镇统一设置农业、企业、社会事业、建设四大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和岗位职数

农业服务中心:暂定编12名。设农技岗位(3人)、农经岗位(4人)、农机岗位(1人)、水利岗位(3人)、畜牧兽医岗位(1人),其中畜牧兽医岗位空缺(待后公开招聘)。

企业服务中心:暂定编6名。设企业服务岗位(3人)、统计岗位(1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岗位(2人)。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暂定编6名。设置文化岗位(1人)、党员教育岗位(1人)、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信息统计岗位(4人)。

建设服务中心:暂定编4名。设置建设管理服务岗位(3人)、镇村环卫监察管理岗位(1人)。

(二)竞岗范围、对象和条件:

1、竞岗范围:镇事业单位实施全员竞争上岗。凡经市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核定的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人岗位等均列入竞岗范围。

2、竞岗对象:参加竞岗的对象为经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符合竞岗条件的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包括上一轮学历培训和落聘待岗人员。

3、竞岗条件:参加竞岗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1月以后出生的需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任职资格;

(3)具有拟任岗位职务的管理或专业技术水平;

(4)近两年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

参与竞争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竞争事业单位负责人者,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竞争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者,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争实行执业资格的岗位者,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竞岗程序和方法

竞争上岗工作由镇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程序和方法为: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2、宣传发动,组织实施;

3、公布职位、职数和资格条件;

4、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5、能力测试(竞岗演讲);

6、民主测评;

7、组织考察;

8、聘前公示。将能力测试、民主测评和考察得分按比例计算竞岗者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拟定上岗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9、聘用(任);

根据公示情况,由镇党委具体研究正式上岗人员,并办理聘用(任)手续,聘期为三年,正式上岗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备案。

在全员竞岗聘用的基础上,进行各中心副主任和专业技术人员竞争上岗。

(四)人员分流

(一)人员分流途径及待遇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市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知(办发[]4号文件)规定执行。

1、凡到达退休年龄的,从到龄下月起,不需本人申请,即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有关规定计发退休费。

2、提前退休。截止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者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和镇党委、镇政府同意,市人事部门批准,可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后,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向社保机构缴纳自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应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用(含个人缴纳部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养老金由养老保险金支付。提前退休人员列入退休人员管理。

3、辞职创业。辞职创业由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享受辞职创业人员的相关待遇。

(五)相关问题

1、镇事业单位建立解聘辞聘制度。单位可以按照合同解聘职工,职工也可以按照合同辞聘,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2、竞争上岗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军转干部;

(2)现役军人配偶;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4)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部门鉴定为5至6级伤残的;

(5)患职业病的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6)受聘人员还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3、对工作已满25年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如在竞争上岗中未被聘任,享受落岗待聘人员待遇,不得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直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常的退休手续。

4、凡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如在竞争上岗中未被聘任,享受落岗待聘人员待遇,不得重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不让其参加竞争上岗,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连续矿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矿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及其他相关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

(4)受聘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受聘人员连续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6、落聘待岗人员处理。在竞岗中未能上岗者,作待岗落聘处理,待聘期为3年。待遇仍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知》(办发[2005]11号)精神执行,最低不少于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7、其他有关问题,按照《市委办公室转发关于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一轮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发[]32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制定方案,确定岗位。

(二)宣传发动阶段:公布竞岗职位职数和竞岗条件,召开全镇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

(三)实施阶段: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聘前公示、签订聘用(任)合同。

(四)总结阶段:对这次镇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市竞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五、组织领导

镇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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