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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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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管理

信用信息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信用信息平台;信息资源;信用中国;共享根据

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的文件精神,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1],2016年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委托,辽宁省作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信用信息平台3个试点省之一,选择3家大型医院开展了省级卫生计生信用信息平台试点工作,本项目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前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搭建辽宁省信用基础平台,实现国家、省两级信用平台的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定了基于辽宁省信用信息框架的业务协同模式、流程与管理办法,已经实现了试点医院信用信息的接入共享与协同。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在综合考虑省内各大医院门诊的业务量、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环境和地理位置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最终确定辽宁省人民医院(三级甲等)、辽宁省肿瘤医院(大型专科)、大连市中心医院(三级甲等)为试点医院。

1.2调查方法和内容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交换与共享服务接口技术规范》完成试点医院内挂号系统的接口改造工作,并与国家和省卫生计生网络平台互联互通。试点医院上报信息包括可疑号贩子信息、患者爽约信息、不良事件信息、伤医信息、恶意拖欠费用信息和医护人员表彰信息等六类信用信息的报告。

2试点工作内容

2.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

2016年7月,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成立了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确定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为具体承办单位。在此基础上,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成立了辽宁省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辽宁省信用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数据归集、业务协同应用建设等工作。

2.2科学编制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省级信用平台试点工作方案及要求,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结合辽宁省实际工作特点,制定了辽宁省信用平台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试点项目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保证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2016年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省级平台试点及应用工作方案论证会暨研讨会,邀请了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省发改委等多位专家进行了论证,确保方案切实可行。

2.3持续推进项目工作,加强常态管理

2016年12月,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医院上报各类信用信息,并根据《省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交换与共享服务接口技术规范》完成院内挂号系统的接口改造工作。为了持续推进试点工作开展,进一步规范试点信用信息的上报、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2月,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并组织推进各试点医院项目工作,确定信用信息的报送方式。试点医院完善了组织架构,制定了院级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协调信息报送工作。试点医院积极发挥主动性,做到信用数据月月有更新,结合实际工作积极探索新应用,不断发掘新亮点,将信用信息数据上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完成。

3信用信息试点工作成果

本次需要试点医院上报的信息为六项:系统中六类信用信息录入情况(截至2018.10.22共上报5616条),具体数据和比例见表1和图1所示。

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4.1存在的主要问题

4.1.1医疗机构认识不足,参与信用信息建设意识不强。医疗机构普遍存在重收入,轻信用,对信用信息认识不足,参与信用信息建设意识不强,缺少统一领导和专兼职人员的专项管理。在我们本次试点过程中,某大型医院要求主动退出此次国家信用信息试点工作,该医院领导没有认识到建立信用信息的重要性。

4.1.2内外部门之间缺少共享机制。各行政部门信用信息化建设还存在各自为政,信息不通不联,缺少协同作战,联合惩戒机制,不能形成合力。医疗机构内部信用信息涉及的科室较多,包括挂号、门诊、病房、信息、财务、保卫、党务、宣传、人事等部门,这些部门彼此之间信息也缺少沟通渠道和审核环节,导致信息来源和填报不畅。

4.1.3省级平台信用信息种类还需完善。通过本次试点,发现信用信息种类需要调整和完善,如可疑号贩子信息在辽宁省信用信息填报率为零,这一结果主要原因:一是因为辽宁省大型医疗机构统一建立了网络和电话预约系统,专家门诊号提前均可预约到;二是外地来省城看病的疑难患者并不多,不存在看病难的问题。再如患者爽约信息占比率为77%,分析主要原因:一是挂号费较低,专家号一般不足20元;二是病情可能变化,导致提前或延后就诊没有及时就诊或退号,不属于故意行为。这次试点确定的上报信息缺少医院的不良信息,也是医院不愿填报的内容,尚不能全面反映医疗机构的诚信度。

4.2建议

4.2.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用信息化建设。建议各级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意识,以法规或行政手段强化医疗机构的信用信息化建设,并规范和统一相关技术参数、指标和内容,并建立绩效考核和监督机制。同时要培育医疗机构对诚信重要性和必然性的意识,如把此项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定重要指标系列,医院就必然自觉重视信用信息建设工作。提高对建立信用信息系统的认识,成为自主行为,从“让我做”转变为“我要做”。

4.2.2加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对于此项系统工程,要求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及其相关主管部门间协作配合,统一领导是关键。要通过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各医疗机构要制定信用信息建设和应用的长期工作计划,巩固当前已取得的成果,继续完善省级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以实现与省内其它部门的横向对接,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目标,如联合法院、公安、工商、交通、金融等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2],实现多领域和多部门的联合惩戒。

4.2.3完善信息内容,提高自觉守信意识。不断调整和完善医疗机构填报的信息内容,不仅包括正面信息,也应包括不良信息,能够全面反映医疗机构的诚信度,鼓励正能量。如美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将医疗服务基本信息与医疗服务质量信息等数据向社会公示,以满足公众就医的需要[3]。我国应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及互联网等渠道,加强诚信教育、宣传和引导,通过对守信典型事例进行广泛宣传、告知患者及其失信行为将会被记录等方式,提高其自觉守信的观念和意识,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参考文献]

[1]陈凌昔,王晖,李雪,等.全国社会信用网站建设现状及对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网站建设的启示[J].医学信息学杂志,2015(2):13-18.

[2]吴金欧.计生黑名单信用监管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科技创新导报,2009(4):239.

信用信息管理范文第2篇

农村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健全机制、科学规划、先易后难、改善服务、支农惠农”的原则;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街道)”评定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户信用评价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形成“信用惠农、信贷支农、支付便农”的支农惠农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3年时间的建设,为全县农户建立规范化的电子信用档案,初步形成信用宣传、信用档案征集、信用评价和信贷支持为一体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格局。

(二)具体目标

2012年全县农户信用档案覆盖面累计达到30%,2013年累计达到70%,2014年累计达到90%。在此基础上,到2014年末,农户贷款覆盖面达到有信用档案农户的30%以上。

三、工作机制

(一)组织形式

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采取“政府主导、人行牵头、部门参与、依托基层、形成网络、建立平台、信息共享”的组织形式。

1.县政府主导。县政府主导全县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包括成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总体目标、考核阶段性成效,并组织协调乡镇(街道)、部门的工作。

2.人行县支行牵头。人行县支行具体负责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信用户的评定和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等。

3.乡镇(街道)、部门联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以及涉农金融机构按各自职责,积极开展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二)组织工作机构

1.成立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农村信用等级评价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和分管金融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农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林局、县人口计生局、县海洋渔业局、市工商局分局、人行县支行、银监局监管办、各涉农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县支行,办公室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农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林局、县人口计生局、县海洋渔业局、市工商局分局、人行县支行、银监局监管办、各涉农金融机构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2.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所在乡镇(街道)金融机构负责人为副组长,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金融机构信贷员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按行政村建立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小组,成员由联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村班子成员和所在乡镇(街道)金融机构信贷员(农村金融指导员)组成,负责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信用户的初审。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农户信用档案征集

1.农户信息的采集。农户信用档案的采集由行政村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小组实施。农户信用档案内容包括农户基本信息、住房信息、生产资料信息、信贷信息、其他信息等五大类。

2.农户信用档案的录入。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由联村干部、村两委会成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组成的信息采集小组,并采取“分片负责、一对一服务”的办法,上门逐户采集本村的农户信用信息。信息采集小组将农户信用档案按照“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和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表格内容录入,并按规定要求进行信息的更新。

(二)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街道)的评定

1.评定程序。信用户的评定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打分为主,结合行政村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小组意见进行初评,乡镇(街道)评价小组进行评定,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信用证》。信用村的评定由乡镇(街道)评价小组初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信用乡镇(街道)的评定由县领导小组评定。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街道)由县政府发文公布,并颁发信用牌匾。

2.评定标准。信用户的评定标准采用“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自动打分和信用户评定小组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的评分标准为: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行政村信用户评定小组对系统自动评分产生的信用户无异议的,按照系统打分将农户信用等级分别评定为AAA级信用户、AA级信用户和A级信用户。

信用村的评定在信用户评定的基础上进行,信用村评定标准要求本村信用农户达到50%以上。

信用乡镇(街道)的评定在信用村评定基础上进行,信用乡镇(街道)评定标准要求本乡镇(街道)信用村达到50%以上。

3.信用复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街道)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

(三)信贷优惠政策

1.涉农金融机构在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时,应主动使用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参考信用评定结果,在授信额度、审批程序、服务种类、贷款利率、抵(质)押物等方面予以优惠和政策支持(具体的优惠政策另定)。

2.县政府对涉农金融机构提供小额信用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另定)。

(四)系统建设和维护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已建立“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我县该系统的管理权限在人行县支行。由行政村信息采集小组成员通过手工表格进行信息采集,再统一录入规定的电子表格,最后由人行县支行将电子表格导入农户信息系统。待将来系统外接成功后,逐步实现相关部门、涉农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

(五)工作步骤

1.启动阶段(2012年4月-5月)。成立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农村信用等级评价领导小组)和乡镇(街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订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农村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2.试点阶段(2012年5月-6月)。以长街镇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镇,由该镇各行政村信息采集和信用评议小组负责向广大农户发放信息采集手工表格,经小组成员录入电子表格后定期送交人行县支行,统一导入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农户信用信息采集量达全镇70%以上,并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评定工作。

3.动员推广阶段(2012年6月-9月)。在试点取得实际成效的前提下,召开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在我县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力争2012年底前全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户数占全县农户总户数的30%;2013年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户数占全县农户总户数的70%;2014年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户数占全县农户总户数的90%,有信贷业务的农户占信息采集户数的30%以上。

4.应用阶段(2012年9月-11月)。首次全面开展2012-2014年“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街道)”评定工作。

5.总结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1月)。对推进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开展评先评优活动。

(六)财政支持措施

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培训、数据录入等经费支出,并对参与信息采集的村干部(或其他工作人员)提供经费补贴,确保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

信用信息管理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条块结合、共建共享;安全有序,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信用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信用记录、共享、公开、应用为主线,以旅游行业信用体系项目建设为试点,大力推进企业诚信、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诚信、个人诚信、金融诚信、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着力开展以“一网六库一中心一试点”(信用网、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政务诚信信息库、司法公信数据库、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旅游信用建设试点)为重点的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诚信意识和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

(二)建设目标:通过3年努力,至2016年底基本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制度比较完善,信用信息实现全面融合,信用应用领域实现全面突破,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1.建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构。成立“信用”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全市动员大会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分设综合协调和信用制度建设、企业信用建设、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建设、政务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个人信用建设、金融信用建设、信息化技术建设、信用文化宣传教育等9个工作指导组(市府办、发改局牵头,2013年10月底前完成)。

2.编制市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推进时间表,制定各年度实施计划(市发改局牵头,2013年10月底前完成)。

3.健全全市信用信息管理机构。建立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企业信用促进中心与其合署),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保障公共征信系统安全运行(市编委办牵头,2013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信息系统

4.制订《市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信用信息共享和披露、信用监督和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主要工作环节和关键领域的要求,同时强调信用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明确信用信息的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等内容(市法制办、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经信局牵头,2013年底前完成)。

5.制订公共信用信息标准体系。组织开展企业、个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调查研究,制定征信数据格式、数据库结构和系统技术规范等信用标准体系,建立信用信息数据的分类标准化和编码标准化,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标目录以及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开放提供统一技术支持,实现信用信息的标准化(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经信局牵头,2013年底前完成)。

6.构建全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研究制订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明确系统的整体框架、建设内容、建设步骤以及信用信息的整合方式等。根据各部门行业监管和社会公众对企业、个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信用信息的需求,确定数据交换共享单位范围,梳理各部门涉信信息,编制联合征信系统信用信息共享总目录。组织和指导各部门、行业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整合和采集信用信息,推动建立各自的信用数据库系统。推进政府内部电子数据交换,搭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实现市级各职能部门基础数据库、市信用数据库联网交换。依托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及现有党政外网,通过整合相关资源建设“信用网”,分类设置信用查询入口,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对外和查询平台。建立健全确保信用信息系统正常运作的工作组织机制,组织起草全市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规范开展信用信息系统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建立数据反馈纠改机制,确保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市镇联合征信系统联通、安全和信用信息的精准、有效(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经信局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7.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制定社会法人、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建立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司法性信用惩戒机制。建立联动奖惩机制,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执纪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中共享及利用信用信息(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法制办牵头,2013年底前启动)。

(三)建立完善六大信用数据库

8.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积极发挥企业信用促进中心作为企业信用监管专门机构的作用,依法依规征集市工商登记的经济主体相关信用信息,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公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相关单位的涉企信用信息,重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合同履行、产品商品(或工程)质量、经济鉴证、税费缴纳、往来账款、财务核算、数据统计等环节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库,并及时向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企业信用信息。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在联合监管中的运用,建立经济主体协同管理系统,开展无证无照、食品安全、户外广告等领域部门间的协同管理(市工商分局牵头,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9.建立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征信数据,依法依规将市内各金融机构的企业及个人信贷业务记录纳入人行征信系统,支持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将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企业或个人不良信息定期(包含司法诉讼、环保处罚、水电欠费等)纳入人行征信系统。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推进其他金融类信用信息整合,建立起包括信贷、证券、保险等信用信息在内的金融数据库,逐步建立全市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推进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建设,完善金融类与非金融类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健全信用信息安全查询服务操作流程,推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合规、有效利用数据库。加快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街道)评定工作,建立农户电子信用档案(人行支行、市金融办牵头,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建库并运行)。

10.完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各行业部门、各镇(街道)根据自身管理职责和监管工作需要,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征集和整合个人基本信息、社会公共记录、商业和其他信用信息,着重记录和整合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重点涉信人群信用信息并根据管理需要逐步扩大征信人群范围,建立健全个人信用档案,构建各自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市人力社保局牵头,2013年底前建成部分数据库并逐步扩大)。

11.完善政府信用信息数据库。在全面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公开、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网上服务、网上监督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征集和整合政府部门涉信信息,构建政府信用数据库,包括政府机构及职能数据库,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项目数据库、工作承诺和绩效目标数据库、社会对政府各职能部门评定记录和政府绩效数据库等(市监察局牵头,2015年底前完成)。

12.构建司法公信数据库。在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推进阳光司法,实行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依法加大立案、破案、审查起诉、审判、案件执行结果等办案工作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司法公信数据库(涉案受理数据库、诉讼判决数据库、案件执行数据库、司法从业人员和执法人员数据库)。加强公安、检察、法院对外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公众查询系统(市政法委牵头,2013年底前完成建库并运行)。

13.建立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在推动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信息披露制度、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守信自律等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公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建立完善各自信用信息数据库(市民政局牵头,2015年底前完成)。

(四)积极开展旅游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14.加强旅游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加强旅游诚信环境建设,制定完善旅游行业市场及服务方面的规则制度,推动旅游标准化工作,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测评,推进旅游企业品牌创建(市旅游局负责,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4年底前完成)。

15.建立诚信旅游网和旅游信用监管平台。依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全面整合和记录涉旅企业、个人、机关事业单位和旅游行业协会的信用信息,完善旅游投诉举报和案件处理体系,建立完善旅游信用信息库,构建“诚信旅游网”并与“信用网”链接,打造全市统一对外旅游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加大旅游信用信息利用力度,加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完善旅游信用监督体系,推进旅游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市旅游局牵头,2013年底启动实施,2014年底前完成)。

(五)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16.强化信用评级管理和市场培育。加快社会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大力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推动建立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信用服务业态,鼓励和培育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业发展。规范信用服务管理,制定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估和管理办法,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监管,严格执行信用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制度、信用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和信用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准则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完善信用产品推广应用体系,制订政府公共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规范,建立促进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考核机制,积极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税收征管、公务员及事业人员管理等领域实施信用信息应用示范(市工商分局牵头,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六)大力推进信用文化建设

17.积极开展诚信宣教。加强信用知识宣传普及,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信用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和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学生、市民、企业信用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道德风尚,形成人人“重诚信、守信用”的社会环境(市委宣传部牵头,2013年~2016年)。

18.开展诚信文明示范。继续抓好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利用媒体宣扬诚信守法典型,及时曝光违法失信经营行为。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诚信市场”等各类诚信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实施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选,大力推进“道德银行建设”(市委宣传部牵头,2013年~2016年)。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建立工作机构和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责任领导和联络员。

(二)把握工作进度。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和安排,全面梳理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及时制订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并抓紧推进,确保在2013年12月31日前启动实施或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配合。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各工作指导组要根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部署,研究制订本组工作方案,同时指导协调本小组成员单位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各牵头单位要与相关单位加强工作沟通,建立信用共享机制、信用沟通协调机制和问题会商协调解决机制,形成资源共享、联合监管的格局。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关键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打下扎实基础。

信用信息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零售业务信息系统

在金融业比较成熟的国家中,银行业的零售业务资产在其所有资产中应该占有一个较大的比重。个人信贷不同于企业贷款。个人信贷的数量大,但每笔额度小。因此不能用做企业贷款的方法来做消费信贷,而只能采用数量分析的方法。对于银行信贷零售业务而言,高质量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比高素质的风险分析人员更重要。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零售业务风险管理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不是缺乏高素质的分析人员,而是缺乏高质量的信用分析系统。

系统构成

贷款零售业务中信息流程是把数据输入到数据库系统,通过分析平台、运用数据刻画客户的风险特征,通过风险价值模型来评估风险的价值。根据西方商业银行的经验,零售业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结构基本由三部分组成:数据仓库、中间数据处理器、和数据分析层。对于银行信贷零售业务而言,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该包括这样一些方面:

数据仓库

银行从前台采集数据,将其汇入数据仓库中,用于更深层次的数据挖掘。一个完整数据仓库至少应该包含这样几类信息:

客户基本信息。为了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跟踪,必须对客户的信息进行广泛的收集和掌握。

银行账务及信贷合同信息。为了对复杂的账务处理进行抽象和简化以进行分析,必须对客户的开户情况和银行内部历史的会计分录进行对应和参数化。并实现信贷整笔业务从申请、审查、评分、审批、发放到回收的全过程电脑跟踪。

担保信息。对国内商业银行而言,担保和收取担保品是缓解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在数据仓库中必须建立有关担保和担保品的相关信息,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部分。

清偿数据信息。这一部分信息应该提供客户的债务结构和历史违约记录,包括违约类别、违约日期、违约本金、违约前利息以及清偿时间、清偿费用等。

数据研究

在数据仓库的基础上,应该对这些大规模的信息进行利用,这才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的最终目的。数据分析不仅仅可以用于风险的度量,还可以用于客户价值发现。它包含这样一些内容:

客户信用评价。针对零售业务的信用风险,西方商业银行多信奉“dataisking”(数据就是一切),普遍采用的方法是运用统计学原理进行信用评分(creditscoring)。在已有的数据系统的基础上,通过模型分析开发,刻画客户。

担保评估系统。该系统定位于担保方和担保品的数据采集的基础之上实时监控及风险分析。既要能完成担保方的信用分析,又必须完成对担保品价值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数据挖掘。金融事务需要搜集和处理大量数据,银行必须整合自己的客户档案和数据库,这种整合纪录银行各部门、每个人所接触的客户资料并进行统一管理的做法是客户信息管理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牵涉到银行客户价值评估体系的建立,即以客户对银行的利润贡献度为主要依据和标准,分析、评定不同层次客户的价值度,为其提供相应的价值服务,从而全面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差距分析

信用信息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社会保障;信用系统;建设方式

社会保障信用是社会信用系统建设中的一部分。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提升,促使社会应用系统建设工作也在不断地提升,其中社会保障信用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社会保障信用系统并不完善,与现阶段的社会发展和社会形势不符。因此,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问题和需求,创造更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方式。

一、提升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系统建设

其主要分为以下几点:第一,提升社会保障区域的诚信制度构建。完善经济适用房、廉价房、公租房等具备保障性的住房申请、退出工作的诚信制度构建。完善救灾、救助、低保、慈善、彩票、收养等工作的诚信制度。第二,更好的构建全面规范信用信息记录、完善、管理等工作的信用法规制度。提升社会保障中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安全保护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等文件。第三,构建全面的信息和技术要求,明确全面的多样化信用主体识别标志、信用信息目录和标准、数据信息、技术条码等。构建征信服务相关的合同规范、服务质量等标准。

二、提升社会保障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其主要分为以下几点:第一,提升社会保障多项工作的信用信息系统构建和全面工作。依据社会保障各个区域的多样化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结合网络、系统软件、硬件等能源,结合完善的规定、信息标准和技术要求、不相同的构建原则,不断创新基础设备,结合信用信息资源规范、技术要求、信用信息划分标准,提升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各个区域的信用信息系统,从而促使信用信息可以向电子化管理方向发展。第二,引导构建社会保障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制度。促使社会保障各个区域的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和革新系统,提升实际信用信息共享和整合工作。分析制定社会保障信用信息共享化和整合信息,构建或者完善整体具备的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从而确保各个区域的信用信息资源得到共享。第三,促使社会保障各个区域的信息系统和公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得到有效的连接,让社会保障信用信息趋于公共信息平台,从而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有效的资源,让其与其他的行业产生关联性。

三、构建社会保障领域信用联合奖惩系统

其主要分为以下两方面:第一,提升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支持。提升政府对社会保障行业的信用工作的激励。政府各个部门在实际实施社会保障行业市场管理和公共服务责任的时候,更多的应用信息和多样化信用服务,提升对守信者的奖励,构建完善的守信名单系统,并且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对守信者的问题进行优先办理、简化工作等方案,以此提升守信工作的宣传和表扬。第二,提升对失信者的管理和制约。提升行政监管性惩处工作,政府在整体社会保障行业中的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升并且实施信用划分管理制度,依据制度对失信者进行制约和管理,提升失信的成本。提升司法性的惩处工作。社会保障各个部门结合司法部门提升失信违法案件的管理制度,司法机关在实际工作中提升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查询应用程度,依据法律研究失信者的责任。同时,提升行业性的惩处工作。

四、分析构建社会保障信用评价系统

创造信用评价系统标准和评价方案。支持和组织信用服务系统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整合、获取以及创新社会保障信用信息,依据完善的信用评价构成和评价方案对实际社会保障信用实施划分和评价,从而构建社会保障信用评价系统。构建信用信息查询应用系统。深入实施信用信息和信用服务产品,在社会保障相关部门的应用,在确保隐私的情况下,依据相关的标准提升对社会保障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分析,构建完善的评价系统和公开制度,确保社会保障各个部门都可在多样化的领域汇总提升信用信息的工作程度,其中包含了个人待遇、慈善工作、企业参与社会保障行业中的生产和服务、企业残疾人安排就业等。以此依据规章重视度更好的对社会人群推广信用信息,促使社会居民更多的应用信用信息,从而提升守信和失信的奖励以及惩处制度的实施。

五、实施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工作

提升诚信文化的宣传和遍及。依据我国独特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发展价值观念的宣传理念,提升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的传播程度,从而全面化的多方面的进行社会保障领域依据法律法规和诚信文化进行发展,以此构建完善的、优质的发展环境。提升宣传工作面,从而更好的发展理念,以此引导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得到有效的宣传,并且创造优质的社会诚信宣传环境。更多的实施诚信创造活动。深入实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学工作,选择社会保障领域诚信存在的问题,以及诚信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更好的实施专项管理工作,更好的建立社会保障领域诚信风格。不断实施“社会保障信用”诚信组织的活动,构建全面化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系统分级管理工作,以此更好的实施评估工作。依据评价工作更好的实施建设工作,从而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创造完善的企业诚信经营环境和氛围。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随着社会经济和社会环境的不断创新,促使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推广。同时,在发展的时候需要结合社会市场经济环境和居民发展需求不断的创新,从而构建优质的社会保障信用系统,并且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为居民发展提供有效的需求。因此,全面化的社会信用系统是现代市场经济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具备无法取代的规范市场主体能力的引导和管理能力,也是确保市场经济有效发展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吕智宇.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现状探讨[J].学术论坛,2016,02.

[2]余源培.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金融危机的必要反思[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4,01.

[3]刘袁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D].大连理工大学,2013.

信用信息管理范文第6篇

1.1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不到位

1.1.1制度建设不完善、不系统

多数农村信用社没有制定信息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战略,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多分散于其他管理制度中,没有专门的科技风险管理制度.部分县联社的管理制度滞后于信息系统、信息技术的发展,没有随着新购买设备、设施而及时更新、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没有随着信息系统的升级换代而重新修订,难以起到防范信息科技风险的作用.

1.1.2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全面

农村信用社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流于形式,并没有充分发挥赋予的规划、管理和决策等职责,导致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另外,多数农村信用社不能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例如,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不到位,没有按照制度规定定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主机、数据库异常及故障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全面.

1.2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

1.2.1第三方制约措施不到位

目前,县联社及所辖营业场所没有设立接受相关信息科技风险第三方评估报告的相应机制.农村信用社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供的审计调查报告,由各级联社管理人员自我评测和分析,缺乏第三方独立评估和测试.报告得出的结论不能反映出客观的、真实的信息科技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容易掩盖其信息科技风险隐患.

1.2.2风险管理架构不健全

农村信用社虽然设置了风险管理部门,但是在职能上并未包含信息科技风险的监察和控制,仅仅对资产负债业务、融资业务进行督查和规范.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主要依靠科技部门,而科技部门是信息系统的建设者和维护者,由其承担科技风险管理职能,缺少必要的制衡机制.

1.3信息科技工作系统性管理不到位

1.3.1硬件基础设施薄弱

现在,农村信用社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了内、外网络的隔离,但针对U盘、移动硬盘等设备尚没有建立防护策略和有效的管理制约手段.外网病毒容易通过上述设备侵入到内部网络,导致内网带宽被侵占,影响综合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1.3.2应急预案徒有形式

目前,农村信用社在联社层面上制定了系统应急预案,但大部分基层网点尚未根据预案对电力设备、网络设备等实施压力测试,也没有进行过应急演练.应急预案还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出现突发故障或紧急事件时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处置结果.另外,有些应急预案涵盖的项目过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影响应急预案的实效.

2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对策

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出发,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和控制,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农村信用社应该切实转变以技术防范为主的被动的信息安全工作方式,积极构建防御策略.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建立以预防为主的主动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机制,真正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控制和事后有检查.

2.1加强信息科技风险防范的基础设施建设

2.1.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站在维护业务稳定和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信息科技安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看到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和未来,充分认识IT价值,明确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目标,将信息科技风险纳入自身的总体风险框架.

2.1.2打造一支稳定、团结、高效的科技队伍

农村信用社应该以市级或县级为单位,将全市或全县科技人员集中、分类管理,按照系统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维护操作人员等进行分类.以县级联社计算机系统管理员为重点管理对象,要求各位安全管理员务必保障各营业网点操作人员的正常业务运行.真正实现自上而下,从机关到网点逐级、有序地管理,使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与控制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基层营业网点,确保每一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2.1.3构建信息科技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农村信用社要辩证地看待业务发展与信息科技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提高对信息科技风险重大危害性的认识,构建全系统共同参与的、自上而下的信息科技风险管控长效机制.通过对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完善管控措施,加强领导管理,追究事故责任,消除风险隐患,推动业务发展和创新,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的基础性作用.

2.2信息科技风险防范的技术与制度

2.2.1提高农村信用社的信息技术水平

引进指纹认证系统,针对工作人员账户管理建立有效的、与访问级别相匹配的访问控制机制.工作人员访问系统和进入数据库必须通过认证.确保密匙使用安全,要通过风险预警,提高技术防范手段,加强后台监督.严格控制操作风险,通过改善门禁系统、防雷、消防等硬件设施,发展和使用计算机加密技术、访问控制技术、“防火墙”技术、病毒防治技术和监控技术,筑起多道计算机安全防范屏障,以科技技术保障制度的落实.

2.2.2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

按照《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健全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针对应急演练和日常管理中出现的管理漏洞,认真进行梳理和归类,调整优化,确保管理制度不存在缺陷和漏洞,确保操作规程合理、完整、可行.

2.3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2.3.1探索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方法

在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风险管理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管理技术和管理工具,实时监测信息系统的风险隐患和漏洞,完善补救措施,积极加强整改.

2.3.2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现场检查

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开发和设计现场检查程序.综合运用数据检查、情景模拟或联网检查等方式和方法,及时查找和发现信息系统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问题和消除隐患.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加强信息管理.

2.3.3要加强外部审计监督

信用信息管理范文第7篇

1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1.1招投标环节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些供应商为谋求中标,存在虚报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合同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几家供应商协商投标价格,协同进行围标、陪标等串通投标行为,以及未中标供应商编造事实、虚假投诉等情况,严重扰乱了企业物资采购市场秩序。

1.2在合同签订、履行环节存在不诚信行为

一些供应商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拒不与企业签订供货合同,或者提出增加设备单价、延长供货周期等实质性变动要求;还有一些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环节不能按照约定的合同内容履行按时供货、提供售后服务等义务,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计划和运营安排。

1.3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

一些中标供应商由于生产技术、设备条件有限,产品质量管理控制措施薄弱,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所供应的设备不能达到承诺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与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不符,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上述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交易信息不对称,采购企业缺乏对供应商生产条件、企业资质、供货能力、质量控制措施、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的了解,缺乏对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诚信情况的掌握;另一方面由于采购企业未将对供应商的管理纳入到自身物资采购管理的体系中,未建立相应的供应商交易规范及信用评价制度,忽视了对供应商参与企业物资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以及对其可能引发的采购活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2供应商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2.1实施供应商信息管理

全面、充分地了解供应商的生产和经营情况,最大限度地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管理盲区,是开展供应商管理的起点。为此,一是要依托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为每名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建立档案,通过要求供应商自行申报工商登记、财务状况、生产资质、行政许可、产品认证、设备设施条件、合同业绩、生产供货能力以及生产产品目录等信息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形成企业物资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从而全面掌握其生产、经营有关信息;二是要组织企业相关部门对其申报材料进行核实、验证以及动态维护、更新,并对经过验证的供应商颁发资质核实证明,作为参与企业物资采购活动的合格条件;三是要充分利用收集、验证的供应商信息开展生产资质、业绩统计,市场供应情况、能力分析,进行供应商与集中采购目录物资品目的关联等数据挖掘,为制订采购方案、做由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2.2开展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

对物资采购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以及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供应商的责任,是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物资采购市场秩序的必要举措。为此,加强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一方面要明确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的认定标准、主体,以及具体的实施规则和程序;另一方面要根据不良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影响程度划分评定等级,并据此确定相应处理结果;同时,要建立由物资采购部门主导,法律、运营、财务以及其他部门分工配合的采购信息反馈机制,汇总并确认产品质量、合同履约等方面的不良行为信息及其认定、处理结果,并在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系统上进行公示、公布,以此约束供应商规范、诚信参与企业物资采购活动。

2.3进行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

对供应商的投标竞争、产品质量、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综合考虑其诚信履约和不良行为情况,从而形成全面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论,并以此确定合作深度,促进供应商市场优胜劣汰。为此,一是要科学确定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等级以及相应的评价结果,全面反映供应商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各方面情况;二是要明确评价主体、标准、依据和规则,规范评价组织实施程序,优化信息收集、核实审查、等级评定、结果公示等流程,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用评价工作的效率;三是要建立由物资采购部门主导,法律、运营、财务以及其他部门分工配合的信用评价信息反馈机制,以年度为单位汇总、审核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并在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系统上进行公示、公布,通过信用管理的机制督促供应商诚实守信履约,规范自身行为。

3供应商管理成果在物资采购中的应用

3.1构建供应商管理成果与采购决策的联动

将在供应商信息管理中收集的供应商资质、生产能力、供应周期、产品认证认可情况等信息,运用到采购前期的市场供应情况分析、供应商竞争格局判断、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案拟定、采购策略研究中,从而为全面研判采购形势,科学做出采购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3.2构建供应商管理成果与招标采购的联动

将供应商信息管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和年度信用评价的成果运用到招标采购的资格审查、文件评审以及中标候选人推荐等环节中,通过在商务评审中设置供应商财务状况、合同业绩、信用评价,在技术评审中设置生产设备、供应能力、质量控制等评审因素,从而为供应商的评审、授标决策的做出提供全面、充分、客观的信息保障。

3.3构建供应商管理成果与合同管理的联动

将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和年度信用评价中的信息,运用到合同条款制定、合同内容谈判、合同履行监督、产品质量监测、合同执行绩效评价等工作中,根据供应商的不良行为等级、信用评价结论,开展供应商风险防范管理,预警合同履行中的信用风险,从而动态调整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为形成良性互动的采购一供应关系奠定基础。

4结束语

随着国有企业物资采购工作的不断发展,供应商管理将在企业物资采购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供应链管理思想的指导下,企业将内部的采购组织管理同外部的供应商信息资源进行统筹,充分利用两种管理资源,实现采购企业与供应商发展的良性互动,将成为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发展的新趋势。

参考文献

[1]鲁启功.国有企业供应商管理难点及其对策分析[J].广东科技,2016,25(14):72-74.

[2]黄信陵.浅析企业物资采购中供应商管理及对策[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7,37(22):73-74.

[3]谢文斌.企业物资采购部门供应商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J].中国经贸,2015(1):85-85.

[4]梁岩.供应商管理在国有企业物资采购中的实践与应用[J].招标采购管理,2015(6):32-33.

[5]谢文斌.企业物资采购部门供应商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J].中国经贸,2015(1):85-85.

信用信息管理范文第8篇

一、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科技*的必然要求。当前*区经济繁荣发展,市场交易活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率;有利于扩大社会诚信交易,提高企业信用化水平;有利于增强经济活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城区的重要内容。和谐社会是诚信社会,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无信为忧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文明进步。

二、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测评标准,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逐步建立健全区域企业信用体系,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目标

健全完善企业的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信用记录,建立政府部门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和信用正向激励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优化区域信用环境,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健全完善政府职能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搭建平台,发展信用中介服务,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优化信用环境,促进信用信息交易和信用服务的公平竞争。

2.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建立企业信用制度。先骨干企业、后一般企业,先试点、后推广,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有步骤、分层次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3.坚持依法建设,严格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统一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标准,依法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信用正向激励机制,依法监管和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

三、重点工作

推动企业加强信用建设,从我区实际出发,今年主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各自部门的企业信用档案。整合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所掌握的涉及企业的信用信息,建立*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动部门、行业之间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用资源共享。

(二)引进第三方专业信用评级机构,推动企业参加信用评级。向企业推介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我区认可的第三方专业信用评级机构,以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的企业信贷信用评级规范为依据,推动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信用评级,对首批参加信用评级试点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三)探索实行企业信用颁证和信用担保服务。以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企业的信用记录和专业评估机构的评级结果为依据,每年对信用良好企业颁发信用证书,并发挥信用证书在企业融资、担保、交易等方面的参考作用,培育信用产品的供求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区政府成立推进*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韩宏范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建勋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研究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日常协调沟通工作,工商、税务、质检以及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按时间进度安排完成企业档案记录,提供信用信息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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