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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论文范文

信用管理论文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20世纪50年代,冯·纽曼和摩根斯坦(VonNeumannMorgenstem)在公理化假设的基础上建立了不确定条件下对理性人(rationalactor)选择进行分析的框架,即期望效用函数理论。阿罗和德布鲁(Arrow,Debreu)后来发展并完善了一般均衡理论,成为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从而建立了经济学统一的分析范式。这个范式也成为金融学分析理性人决策的基础。1952年马克威茨(Markowi)发表了著名的论文“portfoliosdeefion”,建立了现代资产组合理论,标志着现代金融学的诞生。此后,莫迪戈里安尼和米勒(Modigliani-Miller)建立了MM定理,开创了公司金融学,成为现代金融学的一个重要分支。自上个世纪60年代夏普和林特纳等(Sharp-Limner),建立并扩展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至布莱克、斯科尔斯和莫顿(Black-Scholes-Merton)建立了期权定价模型(OPM),至此,现代金融学,已经成为一门逻辑严密的具有统一分析框架的学科。

随着金融市场上各种异常现象的累积,模型和实际的背离使得传统金融理论的理性分析范式陷入了尴尬境地。20世纪80年代,通过对传统金融学的反思和修正,行为金融理论悄然兴起,并开始动摇了CAMP和EMH的权威地位。行为金融理论在博弈论和实验经济学被主流经济学接纳之际,对人类个体和群体行为研究的日益重视,促成了传统的力学研究范式向以生命为中心的非线性复杂范式的转换,使得我们看到了金融理论与实际的沟壑有了弥合的可能。1999年克拉克奖得主马修(MatthewRabin)和2002年诺贝尔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DanielKahneman)和弗农·史密斯(VemonSmith),都是这个领域的代表人物,为这个领域的基础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国外将这一领域称之为behaviorfinance,国内大多数的文献和专著将其称为“行为金融学”。

行为金融学发现,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过程中并不是完全理性的,会受到过度自信、代表性、可得性、锚定和调整、损失规避等信念影响,出现系统性认知偏差。而传统金融学是基于理性人假设,认为理性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是严格依照贝叶斯法则计算的期望效用函数进行决策的。即使有些人非理性,这种非理性也是非系统性的,会彼此抵消,从而在总体上是理性的;如果这种错误不能完全相互抵消,套利者的套利也会淘汰这些犯错误的决策者,使市场恢复到均衡状态,达到总体理性。

2行为金融对信用风险管理的影响

2.1风险偏好

根据行为金融学的基本理论,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同于传统金融学理论下风险偏好是不变的,而是变化的,是会随着绝对财富等一些其他因素的改变而发生改变的。因此,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借款人是特殊的群体,他们借款的目的大多都是为了投资,也是众多投资者中的一部分,他们的风险偏好也会发生改变。风险偏好的改变就会直接影响到他们面临的风险,最终会影响贷款方面临的信用风险。

2.2过度自信

过度自信或许是人类最为稳固的心理特征,人们在作决策时,对不确定性事件发生的概率的估计过于自信。投资者可能对自己驾驭市场的能力过于自信,在投资决策中过高估计自己的技能和预测成功的趋势,或者过分依赖自己的信息而忽视公司基本面状况从而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这种过度自信完全有可能导致大量盲目投资的产生,盲目的多元化和贪大求全。

2.3羊群行为

企业决策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并涉及较多的技术环节,其决策往往由决策团体共同协商作出,主要属于群体决策,而群体决策有可能导致羊群行为(HerdBehaviors)的发生。羊群行为主要是指投资者在掌握信息不充分情况下,行为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而模仿他人决策的行为。在企业决策中,羊群行为的表现可能是决策团体中多数人对团体中领导者的遵从,也可能是领导者对决策团体中多数人的遵从,而且是一种盲目的遵从。决策中的羊群行为可能造成决策失误。

2.4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

1958年,美国经济学家费朗哥·莫迪格里安尼(FraneoModigliani)和默顿·米勒(MertonMiller)在《美国经济评论》发表了题为《资本成本、公司财务和投资理论》的论文,提出了著名的MM定理,主要内容是:在市场完全的前提下,企业的资本结构与企业的市场价值无关。即企业价值与企业是否负债无关,不存在最佳资本结构问题。如果证券价格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未来现金收入流量的值,那么不管发行的是什么类型的证券,只要把公司发行的所有证券的市场价值加在一起,一定等于这个公司未来利润的现值。无风险套利活动也使得资本结构无关紧要,如果两个本质完全相同的公司因资本结构不同在市场上卖出的价格不一样的话,套利者就可以将更便宜的公司的证券全部买下,然后在价格相对较高的市场上卖出。因此,公司的资本结构就不再是不相干的问题。不同的现金收入流量对不同的投资者的吸引力也会各不相同,这些投资者对于他们感兴趣的现金收入流量愿意付出高价。特别是由于噪声交易者的存在,套利仍充满风险。所以,不同的资本结构,其公司价值显然是不同的,其信用风险必然不同。

3行为金融对金融租赁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启示

金融租赁业务由于涉及交易环节较多,交易结构较为复杂,不但面临客户(承租企业)不能按时履约的信用风险,也存在供货商不能按时履约的信用风险,因此,相对于商业银行传统信贷,其信用风险更大。

遗憾的是,很多金融租赁机构依然照搬商业银行机构那套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在按传统金融理论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时,基于理性人的基本假设,对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过度自信、羊群行为以及公司的资本结构均没有涉及。但是,基于行为金融学理论,表明这些因素的影响是存在的,这就启示我们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时就不能回避这些因素了,这既对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金融租赁机构信用风险管理研究指明了方向。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20世纪50年代,冯·纽曼和摩根斯坦(VonNeumannMorgenstem)在公理化假设的基础上建立了不确定条件下对理性人(rationalactor)选择进行分析的框架,即期望效用函数理论。阿罗和德布鲁(Arrow,Debreu)后来发展并完善了一般均衡理论,成为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从而建立了经济学统一的分析范式。这个范式也成为金融学分析理性人决策的基础。1952年马克威茨(Markowi)发表了著名的论文“portfoliosdeefion”,建立了现代资产组合理论,标志着现代金融学的诞生。此后,莫迪戈里安尼和米勒(Modigliani-Miller)建立了MM定理,开创了公司金融学,成为现代金融学的一个重要分支。自上个世纪60年代夏普和林特纳等(Sharp-Limner),建立并扩展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至布莱克、斯科尔斯和莫顿(Black-Scholes-Merton)建立了期权定价模型(OPM),至此,现代金融学,已经成为一门逻辑严密的具有统一分析框架的学科。

随着金融市场上各种异常现象的累积,模型和实际的背离使得传统金融理论的理性分析范式陷入了尴尬境地。20世纪80年代,通过对传统金融学的反思和修正,行为金融理论悄然兴起,并开始动摇了CAMP和EMH的权威地位。行为金融理论在博弈论和实验经济学被主流经济学接纳之际,对人类个体和群体行为研究的日益重视,促成了传统的力学研究范式向以生命为中心的非线性复杂范式的转换,使得我们看到了金融理论与实际的沟壑有了弥合的可能。1999年克拉克奖得主马修(MatthewRabin)和2002年诺贝尔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DanielKahneman)和弗农·史密斯(VemonSmith),都是这个领域的代表人物,为这个领域的基础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国外将这一领域称之为behaviorfinance,国内大多数的文献和专著将其称为“行为金融学”。

行为金融学发现,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过程中并不是完全理性的,会受到过度自信、代表性、可得性、锚定和调整、损失规避等信念影响,出现系统性认知偏差。而传统金融学是基于理性人假设,认为理性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是严格依照贝叶斯法则计算的期望效用函数进行决策的。即使有些人非理性,这种非理性也是非系统性的,会彼此抵消,从而在总体上是理性的;如果这种错误不能完全相互抵消,套利者的套利也会淘汰这些犯错误的决策者,使市场恢复到均衡状态,达到总体理性。

2行为金融对信用风险管理的影响

2.1风险偏好

根据行为金融学的基本理论,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同于传统金融学理论下风险偏好是不变的,而是变化的,是会随着绝对财富等一些其他因素的改变而发生改变的。因此,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借款人是特殊的群体,他们借款的目的大多都是为了投资,也是众多投资者中的一部分,他们的风险偏好也会发生改变。风险偏好的改变就会直接影响到他们面临的风险,最终会影响贷款方面临的信用风险。

2.2过度自信

过度自信或许是人类最为稳固的心理特征,人们在作决策时,对不确定性事件发生的概率的估计过于自信。投资者可能对自己驾驭市场的能力过于自信,在投资决策中过高估计自己的技能和预测成功的趋势,或者过分依赖自己的信息而忽视公司基本面状况从而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这种过度自信完全有可能导致大量盲目投资的产生,盲目的多元化和贪大求全。

2.3羊群行为

企业决策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并涉及较多的技术环节,其决策往往由决策团体共同协商作出,主要属于群体决策,而群体决策有可能导致羊群行为(HerdBehaviors)的发生。羊群行为主要是指投资者在掌握信息不充分情况下,行为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而模仿他人决策的行为。在企业决策中,羊群行为的表现可能是决策团体中多数人对团体中领导者的遵从,也可能是领导者对决策团体中多数人的遵从,而且是一种盲目的遵从。决策中的羊群行为可能造成决策失误。

2.4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

1958年,美国经济学家费朗哥·莫迪格里安尼(FraneoModigliani)和默顿·米勒(MertonMiller)在《美国经济评论》发表了题为《资本成本、公司财务和投资理论》的论文,提出了著名的MM定理,主要内容是:在市场完全的前提下,企业的资本结构与企业的市场价值无关。即企业价值与企业是否负债无关,不存在最佳资本结构问题。如果证券价格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未来现金收入流量的值,那么不管发行的是什么类型的证券,只要把公司发行的所有证券的市场价值加在一起,一定等于这个公司未来利润的现值。无风险套利活动也使得资本结构无关紧要,如果两个本质完全相同的公司因资本结构不同在市场上卖出的价格不一样的话,套利者就可以将更便宜的公司的证券全部买下,然后在价格相对较高的市场上卖出。因此,公司的资本结构就不再是不相干的问题。不同的现金收入流量对不同的投资者的吸引力也会各不相同,这些投资者对于他们感兴趣的现金收入流量愿意付出高价。特别是由于噪声交易者的存在,套利仍充满风险。所以,不同的资本结构,其公司价值显然是不同的,其信用风险必然不同。

3行为金融对金融租赁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启示

金融租赁业务由于涉及交易环节较多,交易结构较为复杂,不但面临客户(承租企业)不能按时履约的信用风险,也存在供货商不能按时履约的信用风险,因此,相对于商业银行传统信贷,其信用风险更大。

遗憾的是,很多金融租赁机构依然照搬商业银行机构那套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在按传统金融理论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时,基于理性人的基本假设,对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过度自信、羊群行为以及公司的资本结构均没有涉及。但是,基于行为金融学理论,表明这些因素的影响是存在的,这就启示我们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时就不能回避这些因素了,这既对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金融租赁机构信用风险管理研究指明了方向。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全球金融危机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理念的最大影响之一就是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重视。金融机构评估对手方信用风险的方法、模型合理与否,关系到评估结果的优劣。本文概要阐述了银行信用风险计量方面的相关理论依据和基本做法。并对银行间市场完善授信管理提出了具体建议。

一、信用风险评估理论

银行等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大致有统计模型、CAMEL模型和专家判断模型等三种理论依据:

(一)统计模型

利用统计模型进行信用评估的前提条件是有足够的数据积累,一般至少需要连续3年的相关数据。

1.违约概率(ProbabilityofDefauh,PD)理论

违约概率是预计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违约)的可能性。评估结果与违约率的对应关系是国际公认的事后检验评级机构评估质量标准的一项最重要的标尺。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违约概率是指借款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不能按合同要求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可能性。如何准确、有效地计算违约概率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十分重要。不同评级机构所设定的违约定义可能不同,所反映同一等级的质量也因此而不同。只有违约定义相同的评级机构,其评级结果才可以进行比较。有了对应违约率的资信等级才能真正成为决策的依据。商业银行违约概率常用的测度方法主要有两种:基于内部信用评级历史资料的测度方法;基于期权定价理论的测度方法。

2.违约损失率(LossGivenDefault,LGD)理论

违约损失率是指债务人一旦违约将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数额占风险暴露(债权)的百分比,即损失的严重程度。在竞争日益激烈、风险日益加大和创新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中,银行对资产风险的量化和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传统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因过于简单、缺乏现代金融理论基础等原因已经不能适应金融市场和银行监管的需要。以独立身份服务于全社会公众投资者、以公开上市债券为主的外部信用评级对银行内部以信贷资产为主、与银行自身有着特定联系的资产组合的适用性也越来越小。因此,银行开始开发类似外部信用评级但又反映内部管理需要的内部信用评级系统,以适应上述市场和内部管理发展的需要。随着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银行认识到LGD在全面衡量信用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评级体系的结构开始由只注重评估违约率的单维评级体系向既重违约率又重违约损失率的多维评级体系发展。历史数据平均值法是目前银行业应用最广泛最传统的方法,新巴塞尔资本协定的许多规定也采用这种方法,这种方法以其简单易操作而获得欢迎。

(二)CAMEL模型

CAMEL评级体系是目前美国金融管理当局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信用状况等进行的一整套规范化、制度化和指标化的综合等级评定制度。其有五项考核指标,即资本充足性(Capital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盈利水平(Earnings)和流动性(Liquidity)。当前国际上对商业银行评级考察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未跳出美国“骆驼”评级的框架。“骆驼”评级体系的特点是单项评分与整体评分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评级风险管理能力为导向.充分考虑到银行的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层次,是分析银行运作是否健康的最有效的基础分析模型。在具体CAMEL模型的指标及其权重选取及校验过程中,大多采用了回归分析、主成分分析等统计方法。

(三)专家判断模型

银行信用评估的起点是对其财务实力的综合判断。应从定量定性两个角度综合评估。经营战略、管理能力、经营范围、公司治理、监管情况、经营环境、行业前景等要素,无法通过确切数量加以计算,而专家打分卡是一种更加偏向于定性的模型。在缺乏外在基准值,如信用等级、违约和损失数据等的情况下,开发专家判断模型是一种较好的选择。专家判断模型的特点是:符合Basel要求.具有透明度和一致性:专家打分卡建模时间短,所需数据不需要特别的多:专家打分卡可充分利用评估人员的经验。

二、信用风险评估的通常做法

(一)信用风险评估的基本思路

评估方法应充分考虑风险元素的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引入大量的精确分析法,并尽可能地运用统计技术。另一方面,不浪费定性参数的判别能力,并用以优化计量模型的预测效能。除CAMEL要素外,还需考虑更多更深入的风险因素。评估要素主要包括品牌价值、风险定位、监管环境、营运环境、财务基本面。

(二)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的构造

数据准备是模型开发和验证的基础,建模数据应正确反映交易对手的风险特征以及评级框架。定义数据采集模板。收集、清洗和分析模型开发和验证所需要的样本数据集。影响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要素主要有非系统性因素和系统性因素。非系统性因素是指与单个交易对手相关的特定风险因素,包括财务风险、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管理能力、基本信息等。系统性因素是指与所有交易对手相关的共同风险因素.如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商业周期等。既要考虑交易对手目前的风险特征,又要考虑经济衰退、行业发生不利变化对交易对手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影响.并通过压力测试反映交易对手的风险敏感性

(三)变量选择方法

1.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Theanlaytichierarchyprocess)简称AHP:它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系统化、层次化的分析方法。层次分析法不仅适用于存在不确定性和主观信息的情况,还允许以合乎逻辑的方式运用经验、洞察力和直觉。层次分析法的内容包括:指标体系构建及层次划分;构造成对比较矩阵;相对优势排序;比较矩阵一致性检验。

2.主成分分析法

主成分分析法也称主分量分析,旨在利用降维的思想,通过原始变量的线性组合把多指标转化为少数几个综合指标。在保留原始变量主要信息的前提下起到降维与简化问题的作用,使得在研究复杂问题时更容易抓住主要矛盾。通过主成分分析可以从多个原始指标的复杂关系中找出一些主要成分,揭示原始变量的内在联系,得出关键指标(即主成分)。

3.专家判断

关键指标权重和取值标准设定是通过专家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共同讨论确定,取值标准是建立指标业绩表现同分数之间的映射关系。取值标准的设定应能够正确区分风险,取值标准应根据宏观经济周期、行业特点和周期定期调整,从而反映风险的变化。

(四)模型校验修改

模型构造完成后.需要相应财务数据的不断校验修改。财务数据可直接向对应机构索取,也可通过第三方数据提供商获得。直接获取数据的方式准确性较高,但需对应机构积极配合.且需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数据录入、核对和计算。通过第三方数据提供商获取数据效率高,但需支付一定费用,且面临数据不全、数据转换计算等问题。在违约概率模型的开发过程中,通常遇到模型赖以建造的数据样本中的违约率不能完全反映出总的违约经历,需进行模型的压力测试,确保模型在各种情况下都能获得合理的结果.并对模型进行动态调整。

(五)引进或自主开发授信评估系统

根据完善授信评估模型,撰写授信评估系统业务需求书.引进或自主开发授信评估系统,提高授信评估效率。授信评估系统还应与会员历史数据库、限额管理系统、会员历史违约或逾期等信息库无缝连接,避免各个环节的操作风险。

三、对银行间市场完善授信评估的启示

(一)完善授信评估可积极推动银行间市场业务发展

银行间市场会员信用评估水平的提高。可有效防范银行间市场系统性风险。为防范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市场成员需及时、合理、有效地对相应会员银行或做市商进行信用评估,并根据会员或做市商资信状况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为其设置信用限额。

(二)引进成熟的授信评估方法、模型和流程

根据巴塞尔协议的有关监管要求,国内大中型银行都已经或正在国际先进授信评估机构的帮助下,开发PD或LGD评估模型。银行间市场参与者应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授信评估方法和模型。在消化吸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选择国际先进咨询机构作为顾问,构建授信评估方法和模型。

(三)引进或自主开发授信评估系统

为防止操作风险,提高授信评估工作效率,实现授信评估与机构内部相关系统的连接,银行间市场参与者需根据授信评估方法、模型、授信资料清单、分析报告模板、建议授信计算公式等内容。撰写系统开发业务需求书,或引进先进的授信评估系统并进行客户化改造.或选择系统开发商进行自主开发授信管理系统。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1.1缺乏专门化管理人才

信用管理不同于企业的一般化生产经营管理,一般性管理人员难以具备真正胜任信用管理工作的素质和技能。许多企业的所谓信用管理也没有推行专岗专员的管理原则,往往是由一般人员顺带进行相关的信用管理,这种缺乏专业部门和专业人才的管理,想要切实提升管理工作质量比较困难。此外,信用管理长期以来未能受到足够重视,因此在高校人才培养方面也显得相对薄弱。

1.2具体管理方面的问题

1.2.1管理内容简单

目前我国企业在信用管理工作方面仍然存在着内容相对简单的问题。企业往往将信用管理锁定在产品赊销以及应收账款的管理方面。但是随着企业发展的不断深入和市场变化的不断加剧,仅仅凭借上述两个方面的管理已经无法适应企业的实际信用管理工作需要,需要进一步加强其他方面的工作力度。

1.2.2管理手段较为落后

现代企业想要切实提高自身的管理工作质量,必须不断提高其信息化、数字化与网络化建设水平。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大多数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都将管理精力更多地放在能够为企业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生产经营部门,因此在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应用方面也更多地偏重于这些部门,对于内部管理以及信用管理这种似乎无法看到短期大幅度收益的部门则无暇顾及,从而造成了企业内部管理部门与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在管理手段和水平方面的严重脱节,从而极大地制约了管理部门的具体管理效果发挥,甚至阻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1.3缺乏有效监管体系

信用管理工作对于企业来说意义非凡,要提高管理工作质量,不仅应该加强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加强相关监管体系的建设。监管体系应该分为内外两个部分。所谓内部监管主要是指内部审计,但当前企业的内部审计不仅工作人员不够专业,其工作过程中也容易受到小团体主义的思想侵蚀,内审工作难以做到公正、公平与公开。外部监管主要是指社会监管与媒体监督,目前,外部监管体系相对于内部监管而言显得更加匮乏,无法对企业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2信用管理措施研究

以上本文提到了当前企业在信用管理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只有从这些问题的研究入手,有的放矢地寻找解决方法和应对措施,才能切实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推动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全面提升。

2.1树立正确管理意识

管理工作想要得到切实的加强就必须树立更为科学的管理意识,对于信用管理工作来说,树立科学管理意识显得尤为重要。首先,企业管理者必须切实将这一项工作充分重视起来,将信用管理逐步打造为企业内部文化中的重要内容,将信用管理意识逐步转变为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核心意识。其次,不光要知道信用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也要明确信用管理的具体内容,这样才能在日常管理和环节控制方面找准方向和突破口,才能切实将口号与理论转变为具体行动,才能真正在企业内部为信用管理相关工作有序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2.2加强人才培养

信用管理与传统企业管理工作虽然都为管理工作,但其具体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却大不相同。目前企业之所以无法有效提升信用管理工作质量也在于其未能重视专门人才的培养和素质提升。所以企业必须加强信用管理专门化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信用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流互访,同时加强与高校的联系与合作,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这样不仅能够让企业的人才培养具有更多精确性和方向性,同时也能够带动高校在信用管理方向人才培养的不断进步。

2.3提高管理质量

当前大多数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内容相对单一,所以必须切实提高其他方面的具体工作质量。企业当前应该将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具体质量进行有效提升,加强对市场的分析与把握,对客户群体的相关资信状况作深入了解。在管理方法方面,必须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信息化管理不仅应该重视相关硬件设备的应用与普及,更加重要的是需要加强应用软件及网络建设,应用软件必须以信用管理工作具体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行开发应用,尤其需要重视市场同类型企业信用管理数据库和客户资信数据库的建设,从而帮助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相关信息,提升在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质量,从而提升信用管理的质量。

2.4加强内外监督机制建设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电子商务的信用管理是指对企业资信状况和消费者信用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信用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收集和处理各种信用数据,使之变为信用产品,并以信用产品为工具保证信用交易的顺利实现。在发达国家,信用管理主要是针对个人信用,而在当前发展中国家,信用管理主要是针对企业的信用管理。

二、信用在电子商务市场中的作用

1.信用是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的前提条件。

以计算机网络为交易平台的电子商务市场具有明显的优势,商品交换快捷、方便,覆盖范围更加广泛,但是电子商务仍然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如果缺少信用机制的监管,电子商务就难以顺利开展,也难以实现扩大化和普遍化。电子商务实现了“直接交换”到“间接交换”的转变,从“熟人经济”转变为“陌生人经济”,这种交易方式要以信用为中介,信用的有效性在电子商务发展中表现出更为重要的作用。

2.信用是电子商务运行的重要基础。

现代企业是一种具备自然人特征的法人实体,更是一种由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交汇构成的法律实体,企业要像自然人一样能够有意识地做出理性决策。在电子商务市场中,企业要接受显性和理性契约的约束,企业行为受到各种契约的约束,发展为一种均衡行为。隐性契约和显性契约相互配合,隐性契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显性契约存在的缺陷。信用约束就是一种典型的隐性契约。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一个国家的信用水平决定了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速度。良好的电子商务信用能够促使买卖双方放心地进行交易。我国电子商务多集中在小宗产品和服务,以家族和血缘为媒介的信任范围影响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信用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条件。

3.信用是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必然路径选择。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交易成本逐渐降低,交易次数逐渐增加,良好的信用可以助力企业发展成为规模经济。电子商务信用度高,就会有大量的交易者采用电子商务进行交易,而不需要企业再投入大量的资金宣传。同时量很高的信用能够降低企业交易的难度,节省交易成本和交易时间,提高电子商务交易的效率,从而更有利益电子商务实现规模经济。

4.信用能够为电子商务企业赢得竞争力。

在电子商务市场中,企业信用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正向促进作用。在初始阶段,企业需要在信用建立上投入更多的财力和物力,这些投入在信用资格建立之前无法看到收益,这对新进入的电子商务企业是一种挑战,只有那些经营绩效好的企业才有能力负担。一旦信用建立,初始信用就变成了一种成本,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用支持,企业需要投入来维持企业信用。对企业信用进行监督、促进,以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迎战市场,提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

1.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电子商务信用制度。

首先,建立完善的信用法规体系,这是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和制度执行的保障。由政府相关部门来对电子商务进行信用监管,电子商务的行为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规范交易主体行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引导电子商务活动朝着诚信、有序的方向发展。其次,建立信用教育体系,让信用的观念深入人心,市场经济实体如果信用不好,就会直接被市场所淘汰,所以建立信用道德体系,对政府、企业、中介组织开展信用教育活动,发挥媒体的信用舆论导向作用。

2.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的合作,增进企业的信誉。

电子商务与传统市场运行不同,它所进行的是虚拟市场的商品交易,所以企业应该更新观念,加强合作,建立合理的市场运行机制,确保双方能够建立起商业信用。加强信用中介体系建设,克服电子虚拟市场的信用障碍,不断提高虚拟市场的诚信意识和信用信息,建立良好的信用文化氛围,建立完善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为电子商务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3.加强企业信用安全支撑体系。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一、政府信用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

1.政府信用是和谐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主导力量

政府信用是实现政权稳定、政治民主,促进和谐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主导力量,是政治稳定的基础,因为政府信用直接关系着政府的合法性问题。政府合法性的直接基础是人民的信任和认同,而认同又源自政府信用。良好的政府信用有利于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相互回应,形成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理解、信任、支持的“政通人和、稳定有序、充满活力”的局面,这样就为政令的施行奠定了基础,为政府成功地工作创造了条件。由于政府权力由人民赋予,政府讲信用首先就要保证权力属于人民,并按人民的意志行使权力,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政府信用还是政府权威的重要来源,是政府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的基础。权威意味着民众真心愿意服从政府的领导,认同和支持政府及其行为,是政府实现管理职能的基础。和谐社会政治发展的目的是要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而政府的诚信道德本身就是政治文明中行政伦理的一个重要范畴。同时,作为一种文明的政治理念,政府信用要求政府是一个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公正政府、廉洁政府,要求政府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体现正义、公平、民主的价值理念,这恰好与和谐社会对政治文明的诉求相契合。而且,政府信用制度也是政治制度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讲信用的政府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来提高政府的政治权威,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2.政府信用是和谐社会物质文明的重要支撑

政府信用是促进和谐社会的经济发展,建设物质文明,实现人民生活相对安康的重要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起点,政府信用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3],而信用规则的制定、市场主体对规则的履行又有赖于良好的政府信用。政府信用最根本的表现是政府通过制定和执行政策,来管市场管不了、管不到、管不好的事情,确保和维护市场经济主体的独立地位,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创造条件。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要素是要有一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基础设施、服务环境等,而政府信用则可以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优良的信用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政府信用还是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立的前提,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良好的政府信用可以降低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物质财富。因为讲信用的政府执法公正,信息公开,这就可减少市场经济主体的信息搜寻费用、沟通成本、谈判成本、监督成本,进而提高经济效率。而且较高的工作效率和较低的行政成本,也间接地增加了物质财富。此外,政府信用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和财富,良好的政府信用能够提高国家的竞争力,所谓“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4]。

3.政府信用是和谐社会文化发展的推动力量

政府信用是塑造信用文化,建设精神文明,促进和谐社会文化发展的推动力量。信用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推进器,文化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是支撑民族进步的脊梁。信用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是“信用至上”、“信誉为重”,“诚信光荣,失信可耻”,其主要内容是确认和信奉信用是公民立身立业之本、企业生存发展之本、国家繁荣昌盛之本的意识,确认和信奉在平等的基础上互利双赢的意识,确认和信奉依法经营、循章办事的规则意识。信用文化是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社会信用系统的核心的政府信用对全社会的信用建设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是衡量社会精神文明水平的一个标尺,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孔子曰:“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一个社会道德标尺的确立,必然是比照这个社会的领导群体来确定的。没有守信的政府,便不可能有守信的公民,也就不可能建设一个信用社会,社会和谐就只能是镜中月、水中花。所以,作为官德的一个基本内容——信德对民风和社会的道德风尚有着不可忽视的导向作用。为政者守诚讲信,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就能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榜样,促使人民重视信用。一个讲信用的政府能提高全社会的诚信道德,培养社会的信用意识,有助于信用从狭义性、功利性向本原性的提升,从而促进和谐社会信用文化的发展。4.政府信用是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的保障力量

政府信用是推动资源合理利用,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环境和谐的保障力量。人与自然和谐,即人与所处的环境和谐共生,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讲信用的政府是责任政府,生态责任是政府信用的题中之义。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经济飞速发展,但资源消耗巨大,环境破坏严重。按照这种发展模式,不仅当代人的发展不能得到持久的资源支持,后代人的发展权也将受到严重损害。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5],“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化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控制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6]。生态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人类滥用自然、涸泽而渔的方式损害了文明持续发展的自然基础。没有了生态文明,一切文明也就没有了享受的前提。所以,近年来尊重自然规律、维护代际公平、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造“绿色GDP”、实现科学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等都被政府奉为重要的执政理念。

二、提升政府信用,促进社会和谐的途径

理论上讲,政府守信就要求政府履行其管理社会、保证人民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与公众利益等政治、经济责任与义务;而现实中的行败、决策随意、行政不作为、和地方保护主义等政府失信行为,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所以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1.树立善治的理念,加强行政文化建设,增强政府信用意识

善治的基本要素是法制、透明、责任与回应,这就要求优化政府的价值取向,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大力培养政府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强化其信用意识,增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守信的自觉性。务必做到言出有据、言而有信、严格执法,提高行政水平和决策能力,减少决策失误和管理失职,避免投机带来的政府失信。行政道德是公务人员起码的行政从业规范准则,公务人员要把守信作为行政道德建设最基本的内容和规范,使诚信成为公职人员的最基本的义务和行政观念。应转变工作作风,克服与形式主义,强化履职尽责的公仆观,强化勤政廉洁的人生观,做到为官治世求“正”,为民服务求“真”,为公立业求“实”,为人行事求“信”。同时,加强行政文化建设,推动政府信用文化发展,使其“由人治型行政文化向法治型行政文化转变、由集权型行政文化向参与型行政文化转变、由封闭型行政文化向开放型行政文化转变、由一般型行政文化向专业型行政文化转变、由管制型行政文化向服务型行政文化转变、由全能型行政文化向分化型行政文化转变、由扩张型行政文化向约束型行政文化转变。[7]

2.合理定位政府角色,推动政府自觉和政府再造,提高政府信用能力

应对政府进行合理定位,促进政府的职能转变,建设有限政府。政府应履行创造环境,制定政策,监管市场,提供服务的职能,弱化其经济利益主体的角色,切实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应增强政府的法律观念,带头守法,维护法律的权威,保持政策的统一性与连续性,建构法治政府。应实现政务公开,及时政府规章、措施和政务信息,建立信用信息披露平台,完善决策听证、人民建议征集等制度,增加的透明度,建设透明政府。应简化行政程序,推行电子政务,讲求廉洁高效,强化危机防范与治理,建构有效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政府守信的条件是政府既要具有一定的要求能力(制定并执行政策的能力),更要具有相当的支持能力(体制和政策的包容性、回应性和服务性)。应增强政府的自我规约能力,自觉地建立自我规束机制,限定自身行动的权限、程序及领域,提高政府的要求能力。应自觉输入时代信息,转变行政观念,通过向社会和公众提供优良的公共产品,来引导、推动、促进社会的快速、均衡、稳定、持续地发展进步,提高自我更新能力。另外,应满足社会成员的特定要求,还要包容和支持公民泛化的要求,同时培养公民及社会自主发展的能力,提高政府的信用能力。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矛盾出路

为了优化农户贷款环境,1999、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制定并颁布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农村信用社要适时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这标志着中央银行决定在正规金融制度框架内开展过去主要由非政府机构或组织实施的贷款方式,并希望通过金融创新的方式改善缺乏抵押和担保能力的中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在中央银行的推动下,全面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活动在2002年得到了大发展。据中央银行的统计,到2002年底,全国就有30710个农村信用社开办了此项目,占农村信用社总数的92.6%;两种小额贷款余额共近1000亿元,获贷农户5986万户;评定信用村46885个,信用乡镇1736个。农村信用社正以主力军的身份出现在小额信贷的舞台上。

1双赢的信贷方式——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

1.1农户小额信贷——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现实选择

从市场营销的一般原理看,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是农信社积极开展贷款营销活动的有效途径。市场营销学理论认为,要实现某一机构目标,关键在于确定目标市场的需求情况,能比竞争者更有效率地更快捷地为消费者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就农村信用社而言,贷款业务是其最主要的盈利来源,农村应该是其最主要的市场,因此能否抓住并赢得一般农户关系着各家农村信用社今后业务发展与竞争成败。农村市场主体——农民大多数以家庭为作业单位,进行小规模经营,资金需求额度较小,又无有效抵押物作担保品。因而,改变了过去金融机构追求抵押、担保,寻找大户的贷款方式,采取了分散、小额贷款形式,按照农户信用等级或采取联保方式发放的小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为农村市场提供的最适合产品。若要不顾自身经营能力、经济实力和公共关系盲目去抢占城市市场,无异于舍本逐末,得不偿失。

从农户小额信贷的实施效果看,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产的优化和自身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支农实力,形成良性循环。如今的农村信用社已经是商业化了的独立经济主体,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首要目标。因此,如果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不能为其带来任何好处的话,其必然会退出小额信贷市场。但是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热情不断高涨。这无疑源于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成功实践。2002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比年初增加2589亿元,各项贷款增加1951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下降7个百分点,实现增盈减亏33.86亿元。通过对湖北省某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小额信用贷款与企业贷款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更是证明了这一点,其结论为:从风险的角度看,小额农贷的风险低于企业贷款,而对利息收入的贡献却大于企业贷款;从农户小额信贷与企业贷款的成本收益比较来看,如果考虑坏账损失这一风险成本因素在内,农户小额信贷总体收益率反而比企业贷款总体收益率高10.643个百分点。因此,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中坚力量的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不仅是顺应时代潮流,不断满足农户贷款需求的一种积极表现,同时也是培育自身新的金融业务点和盈利点的需要。

1.2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农户脱贫致富的法宝

首先,农信社小额信贷极大地改善了农户贷款环境,而且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由于村委会成员对本村村民的具体情况比较了解,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采取与村委会成员合作组成信用评定小组(有些地区信用社还建立了村信贷协管员制度)对农户进行全面的信用等级评定的方式,并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贷款方式使农户在规定的信用额度范围内随时可以获得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对于农户来说,简化了贷款手续,免除了传统商业贷款活动中借款可能发生的公证费、资产评估费、招待费等,也不需要承担国际经典小额贷款模式所涉及的强制储蓄成本、缴纳小组基金的成本、频繁参加小组会议和频繁还款的交通成本及机会成本等;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克服了金融机构与农户贷款博弈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农户获取贷款的可能性。

其次,实践证明,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在有效缓解农村金融抑制,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支持“三农”中坚金融力量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农业发展有了新的要求——中国农业必须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而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无疑为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山西省临汾市农户自2001年以来,在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下,通过“公司十农户”的模式,办起了几十个333.3~2000hm2大小不等的蔬菜基地、特色水果基地和药材基地,建成了果蔬保鲜中心,组建了销售中心。通过企业建基地、小额信用贷款扶植农户进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方式,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得以发展,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农户也不会因贷款难而丧失追求农村新的经济增加点的机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武汉新洲区农信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成效显著。2002年,全区小额信贷累计投向渔业4000多万元,蔬菜1400多万元,蘑菇700多万元,蛋鸡680万元,鸡汤420万元,木业220万元。仅大埠水产养殖区投放贷款达850万元,接近40%农户得到了贷款支持,新增精养渔池400hm2,新增黄颡鱼套养面积333.3hm2,促进了养殖业超常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农业支柱产业的建设。通过调查,在当地通过贷款发展渔业的农户,户平收入增加2000元,人平纯收入达到了3400元,比上年增加400元。

2三大主要矛盾——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发展的“拦路虎”

2.1日益扩大的信贷资金需求与有限的信贷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

从资金供给方面看,截至2002年底,全国信用社不良贷款5147亿元,占总贷款额的37%,已由19542家信用社资不抵债,占机构总数的55%。巨额亏损严重削弱了信用社的资金投放能力。央行为弥补信用社贷款资金的不足,采取了输血型的再贷款,但资金规模远不能满足,而且农户小额信贷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毕竟还是个新事物,处于试行阶段要其把大部分信贷资金转向小额信贷对于一向具有“城市化偏好”的农村信用社来说确实还需要时间和勇气。

从资金需求方面看,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成功运行,是解除我国需求型金融抑制的最佳途径。一方面说明农村信用社的借贷资金不再遥不可及,另一方面,许多由于获得了小额信贷资金支持而走上了脱贫致富道路的农户已经成为当地农民致富的活广告,在这种示范效应下,需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农户肯定会有越来越多。随着该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农户的资金需求额也会越来越大。

2.2单一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与多元化、多层次贷款需求之间的矛盾

(1)期限。目前的农户小额信贷并未能建立起一种农村信用社向农户提供中长期贷款,满足农户多方面需求的有效机制。由于农信社自身资金实力有限,现阶段农户小额信贷资金主要来自于央行的支农再贷款,而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一般较短,为6个月、9个月,最长为一年,并规定不得展期。

(2)利率。小额信贷的利率问题是其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借贷双方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如果利率过低,小额信用贷款又会再次成为寻租的对象,中低收入农户又会面临再一次被边缘化的可能。如果利率过高,则会加重农户借贷成本,打消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的念头。比较合理的做法是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成本和农户的还贷能力实行浮动利率。

(3)金额。由于农产品需求结构多元化,农户的生产也不再局限于粮食生产,还要进行经济作物、特色养殖、花卉种植等,因此农户的贷款需求与以往相比大大增加。但是农村信用社在设定农户小额贷款金额时,非但没能充分考虑到农户的实际贷款需求变化,而且从农村信用社或者信贷人员自身利益出发,为降低信贷风险,存在人为压低贷款额的现象。

2.3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农村信用社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其无疑是一箭双雕的好事喜事,即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信贷服务,为其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又为农村信用社带来了新的可能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但从农村信用社的角度来说,太多的利益外溢,因为其经济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收益是无法体现在其收益表上的,也就是外部化了,而且在现有体制下又得不到合理补偿,甚至还有可能承担部分社会成本。因为在没有完善的保障制度,特别是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尚未广泛建立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可能会承担本应通过保险由社会共同承担的风险。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过程中仍出现严重的“扶富不扶贫”的现象。据报道,80%左右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际上是投向了高收人农户,在对中低收人农户发放贷款时,农村信用社仍然较为谨慎,中低收人农户可获得性仍然没有较大的改观。在经济发达地区更是如此,因为发达地区小额信贷资金机会成本会很高,农村信用社有更多的资金投向渠道。笔者曾对浙江省某市的一家农村信用联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就该信用联社发放农户小额信贷的总量来看,呈现出上升趋势,从2003年的2900万增加到2004年的3400万,增长率为1.47%。但从其所占该农村联社当年贷款总额来看,该信用联社2003年的贷款总额为18.294亿元,2004年为19.218亿元,增长率为6.24%,明显高于农户小额贷款的增长速度,而且农户小额贷款所占总贷款的份额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分别只占1.59%和1.74%。

3三大有效措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发展的出路

3.1探索科学的运行机制——科学设计农户小额信贷的利率、期限和金额

一要本着为农户着想、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依据风险大小、信用高低和农户的偿还能力,适当控制贷款利率的浮动,实行差别贷款利率;二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使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资金周转速度相衔接,坚决克服人为缩短贷款期限和违背农户意愿安排贷款的做法;三要确定符合农户资金实际需求的贷款额。农户小额信贷以“小”为特征,主要解决单个农户的资金需求,防止“垒大户”造成的信贷风险。但小额信贷也不是越小越好,发放的贷款额应至少能维持农户整个生产周期的资金投入量。

3.2构建完善的保障制度——建立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

农业的双风险性使我们在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过程中,为保证小额信用贷款的良性循环,应规定农户投资的农业项目向保险公司投保。这是一种将自然灾害经济损失转嫁给了社会的有效途径,并且符合分摊风险的互助原理。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开展了农业保险业务,我国自1992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以来,在很多地方进行了试点,但由于商业保险机构的商业利润动机和实际政策功能之间的矛盾,使其发展困难重重。实践证明,这种商业化的农业保险模式是不符合我国农业发展形势的。这就要求我们建立起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保险制度。可以建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明确界定农业保险公司的性质,专门办理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确定农业保险的法律地位,确定其主要经营目标不是盈利,其经营目的、方式和规则等都是与商业保险不同。

3.3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给予优惠政策,引入竞争机制

给中低收入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提供贷款具有社会性,能增加社会福利。研究表明给穷人贷一美元比给富人贷同等数额的款能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如果农信社的农户小额信贷将服务群体扩大到贫困者或低收入人群,则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业行为,而且带有公共品性质。按照微观经济学的原理,由于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公共品的供给永远是低于最佳供应水平,即公共品的供给是不足的。因此农村信用社在没有任何外部条件激励的情况下,向贫困者提供小额信贷显然是没有动力的。作为反贫困主体的国家,不能将带有反贫困性质的业务完全推给已商业化的农村信用社,应通过减少税费或资金的优惠来帮助农村信用社发展小额信贷。如在再贷款利率方面给以适当的优惠以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成本或调整支农再贷款期限以适应农业生产周期,或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小额信贷营业税与所得税,鼓励农村信用社多发放小额贷款。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支持,允许像邮政储蓄等机构进入农村小额信贷市场。这样不仅可以减低因农户业务不断扩大而带来的资金压力,而且通过竞争,不断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提高其运行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办公室.增加农业投入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2殷红霞.农村小额信贷的政策效应及风险防范.[J].理论导刊,2004(9)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信用衍生产品

一、引言

近些年,无论从微观层面还是宏观层面上在金融业和银行业所出现的一系列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使得我们将风险管理提上了议事日程。像上个世纪90年代的巴林银行倒闭以及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这些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默顿教授曾经说,资金的时间价值、资产定价和风险管理是现代金融理论的三大支柱。可见,风险管理在现代金融理论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信用风险是金融风险之一,就是因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所产生的风险,它代表债权人承受损失潜在可能性。而在传统意义上,只有当违约实际发生时,这种损失才会发生。所以,它又称为违约风险。在互换中,信用风险由二个构成部分,即期风险----代表头寸的即期逐日盯市价值,以及潜在风险----代表头寸的逐日盯市价值的未来变化。与金融风险之一的市场风险相比,信用风险有其自身特点。(1)其概率分布偏离正态,具有自然偏斜和肥尾的收益。(2)具有很明显的非系统性风险特征。(3)具有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4)其衡量比市场风险困难的多。信用风险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对其管理的困难性。因此有着不同于市场风险管理的性质与特点,并随着整个风险管理领域的迅速发展而不断变化。随之,信用衍生产品应运而生,它的出现为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种更系统化的评估和转移信用风险的方法,从而给它们带来更多潜在收益。正如《欧洲货币》写道:“信用衍生产品的潜在用途如此广泛,它在规模和地位上最终将超过所有其它的衍生产品。”ISDA给它的定义为一种使信用风险从其它风险类型中分离出来的各种工具和技术的统称。它的主要形式有:总收益互换,信用违约互换,信用联系票据和信用差价期权等。信用衍生产品的产生为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带来了新工具,因而对金融风险管理有重要意义。

Sanjiv(1995)详细介绍了信用衍生产品,Masters(1998)介绍信用衍生产品以及信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国内的一些学者如(吴建民,2003)和(刘宏峰杨晓光,2004)等都曾对信用衍生产品作过介绍,田玲(2002)则不但介绍了信用衍生产品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作用并以德国为例对信用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状况作了分析。另外,阳(2001)在他的书中以金融风险分析和管理的总体视角对信用风险管理与衡量作了介绍。

本文从信用风险管理的度量入手,以各模型发展的先后为序,简单地概括了各种信用风险度量的工具和各自的特点,指出了这些传统信用风险管理手段的局限性,进而给信用衍生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按照信用衍生产品的种类着重介绍了几类主要的,对于没有代表性的信用期权、降级期权和动态信用互换这些国内介绍较少的,本文也进行了简单介绍,力图把握信用衍生产品的完整性。另外,将信用衍生产品与信用风险管理的关系及其有关应用问题和意义结合起来说明,本文也提供了一个较新的视点。

二、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对于银行、金融机构、投资者来说都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并且能够影响决策的因素,它主要是由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首先是商业银行的亲周期性,就是银行业所具有的加剧经济波动放大经济周期的作用。在宏观经济繁荣期,信贷质量明显改善,而萧条时期,信贷质量则会恶化,这样就增加了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其次是某些特殊事件的发生导致了公司的经营上重大损失,从而使其无法偿还债务。另外,信用风险难以模型化且不易量化,金融机构只能用加强审查等有限管理手段承担此类风险,也导致了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目前国际上专业公司对公司信用风险的测量最常用的是对公司的信用评价。例如穆迪公司的信用评价主要依据被评公司财务和历史状况分析,将公司信用进行从aaa到ccc信用等级从高到低进行划分。随着市场风险管理模型的发展,把信用风险纳入模型化管理也得到了很高的重视并取得了不少进步。最近几年一些大银行认识到信用风险仍然是关键的金融风险,开始重视运用信用模型来进行风险管理,很多基于VaR的模型运用到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领域中。J.PMorgan继94年推出的以VaR为基础的风险计量模型后,又于97年推出了依赖于Merton(1974)提出的资产价值模型为基础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Creditmetrics,随后CSFP(瑞士信贷银行)又推出另一种风险量化模型CreditRisk+。另外,还有一些信用模型像KMV公司推出的以EDF为核心的KMV模型,该模型将Merton的期权定价模型运用于信用监控模型,来分析与违约和迁移风险相关的违约概率和损失分布。Mckinsey公司于98年开发的信用投资组合视点模型,它主要是用来分析贷款的组合风险和收益的多国家计量模型。上述模型主要是根据历史资料或市场信息或企业股票市场价格分析法来估计信用风险的。而最新的模型是基于Widrow和Hoff(1960)学习法则的类神经网络模型,该模型使用非线性可微分转换函数所构成,属于监督式学习的类神经网络,根据学习时会将错误信号反馈回来而自动修正权值以达到误差最小化,从而进行预测公司是否出事的模型,其优点是速度快,精度高,因而在分类、预测的案例上采用较多。

信用风险对构成债务的双方都有影响。如果银行得知公司平均违约率升高从而会增加该公司的融资成本。证券的投资者会因债券等级降低使其债券价值降低。如果借款人违约,则商业银行是信用风险的承受者,由此可见,信用风险对债券发行者、投资者、商业银行都有重要的影响。

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主要是其缺乏有效的风险对冲管理手段,它主要包括投资分散化、防止授信集中化、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查以及动态监控、资产证券化和贷款出售等。虽然这些手段随着发展有的已日趋完善但仍存在局限性。商业银行主要是以经营存贷款和承担信用风险为核心业务,可能并无多大影响。而随着信用风险越来越多地进入证券交易和投资银行领域,这一局限性变得越来越突出。因此,随着市场的发展,以信用衍生产品为新一代的信用风险对冲管理手段开始出现并迅速发展,走到了风险管理的最前沿,并推动着整个风险管理体系向前发展。

三、信用衍生产品

信用衍生产品是以贷款或债券的信用作为基础资产的金融衍生工具,其实质是一种双边金融合约安排,在这一合约下,交易双方对约定金额的支付取决于贷款或债券支付的信用状况,通常有两种方式对其进行交易,即期权或互换。而所指的信用状况一般与违约、破产、信用等级下降等情况相联系,一定是要可以观察到的。信用衍生产品的出现导致银行业的革命。自从信用衍生产品于92年首次出现以来,它的市场增长非常迅速,而且它将不会结束。英国银行家协会(BBA)做过一个统计:1996年伦敦市场上信用衍生工具的总规模大约有200亿美元,有五家机构的账面价值在10亿英镑---50亿英镑之间。各种工具的分布结构如下:在一些主要公司中,信用违约工具占22%,信用利差工具占30%,总收益互换占23%,信用联系票据占24%,市场参与者表示未来占主导地位的将是信用违约工具和信用利差工具。目前最大的信用衍生产品市场是欧洲,因为欧元帮助其发展欧洲债务市场。在信用衍生产品不发达的市场,因为亚洲和俄罗斯金融危机,对信用衍生产品的使用占世界份额从98年的34%跌至99年的5%,但在2000年又恢复到18%。新兴市场中增长最快的是中东欧市场,在2000年他们占了世界份额的11%。下面来讨论一下该市场的基本状况。

1、信用违约互换

信用违约互换是一种双边金融合约,一方(信用保护购买方)付出定期的费用,通常按

标明金额的固定基点计算,在一个参考实体的信用事件发生后,信用保护的出售方向保护购买方赔付违约事件给其带来的损失作为回报。信用事件和解决机制的定义用来决定或有支付是灵活的,还是在交易开始时通过买卖双方之间的协商来决定。ISDA(国际互换和衍生产品协会)已经完成了一个长期计划,即在ISDA的大协议框架下用一个标准化确认书来完成信用互换。这个标准化的确认书使得交易双方从一系列信用衍生产品中详细列出精确的交易条款。在衍生产品市场上这些日益增长的标准化条款所带来的革命是一个及其重要的发展,因为它减少了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在早期正是由于这些不确定性阻碍了市场的发展。不像其它衍生产品,这个不确定性原来就是由信用衍生产品而引起的,经常是由特定的事件而不是特定的价格或利率变化而导致的,这使得为这些交易设计严密的法律文件同样非常重要。

信用事件通常定义为破产、无偿付能力、无付款能力等。或有支付通常受现金结账机制影响,设计这种机制是为了反映一个信用事件后,参考资产的债权人所遭受的损失。这种付款是由在常态下在信用事件后某一特定点上参考债务价格在标准之下而导致的减少来计算的。当对应信用是银行贷款时,赔付金额等于贷款未收回部分及相关费用;当对应信用是债券时,赔付金额是违约后在某一预定日期上对应债务价格低于票面金额的差价。实际上,信用互换和所有信用衍生产品始终是只在专业内(非零售)交易的,一笔业务平均为2500万到5000万美元,合同资产的大小从几百万到几十亿美元不等。期限通常从1年到10年,偶尔也会超过。一个机构的税收或账目能够创造出对另外相对流动现金的出售有非常重要的非激励作用-----就像保险公司的例子,它拥有低税基下,快到期账目的公共公司债券。通过信用互换出售违约保护能够避免信用暴露而不会导致对税收或账目的减价出售。近来,信用互换已经应用于这些情形中,去避免意料之外的逆向税收或其他良好风险管理决定的会计结果。当一名投资者拥有一份信用风险资产,假定信用风险达到回报仅仅是扣除他在资产负债表上筹资成本后的那部分净差价。但是与下面的就不同了,A级的银行以无涨落的LIBOR把钱贷给以LIBID来借入的AAA级实体,筹措费用后,A级银行有损失但仍在冒着风险,结果,有较高筹资水平的实体经常购买风险资产来产生价差收入。但是当假定处在一个信用互换位置,由于对大多数信用保护的出售方没有重要的花费要求,这些给不需要筹资的表外位置的信用暴露提供了机会。因此,信用互换很快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机会,为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机构投资者用来资产分散化的工具。

2、总收益互换

总收益互换指的是按照特定的固定或浮动利率互换支付利息的义务,即风险出售方将基础资产的全额收益支付给风险购买方,作为交换,风险购买方支付给出售方以LIBOR利率为基础的收益率,这种交易形式类似于利率互换。总收益互换与信用互换的重要不同点在于它交换一个特定的资产总的经济绩效,就是说,总收益互换中双方间的付款是基于市场定信用工具估值的变化,而不是是否有信用事件发生。

总收益包括利息、费用和有关参考资产任何价值变化所付的款。价值变化所付的款等于市场上参考资产的任何升值或贬值,通常基于相关交易商的投票来决定。净贬值导致付款给出售方,总收益互换的购买方以LIBOR加上价差要定期浮动付款。最后,关于总收益互换中“融资”价差的定价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是出售方自己表上的参考资产的“融资”成本。实际上,这个成本在交易期限中已经“贷给”了购买方。有高融资水平的一方通过总收益互换能使用其他更低成本的资产负债表,因此促进了可负担得起低成本、高风险资产的多样化资产组合。因此,总收益互换常常代表一种互换担保贷款,而非信用套期保值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信用保护工具卖方“租用”了信用保护工具的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卖方得到了买方资产负债表上指定资产的全部收益,以此作为贷款的担保。卖方向买

方支付的高于LIBOR的利差补偿了买方进行的资金提供和发生的资本成本。

3、信用联系票据

这是一种表内交易的工具,是为特定目的而发行的一种融资工具,其特性体现在该工具在发行时往往注明其本金的偿还和利息的支付取决于约定的参考资产的信用状况,当参考资产出现违约时,该票据偿还不到金额的本金。这实际是一个普通固定收益证券和一个信用衍生产品的混合产品。下面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例如,某网上购物公司筹集资金发行债券,采取的是一年信用关联票据形式。如果当全国的购物平均欺诈率低于5%,则偿还投资者本金和10%的利息(一般高于同类债券利率)。若该欺诈率高于5%,则只付本金和本金6%的利息。据此我们可以看到,该公司利用信用关联票据相应地减少了信用风险。因为当欺诈率低,则公司收益很可能提高。因而可以付10%的利息,而欺诈率高,公司的收益会因此降低,也就只能有本金和6%的利息。该产品的利率一般高于同类债券,所以投资者会为此而购买。

4、信用期权

信用期权是基于浮动率票据、债务、贷款价格或一个“资产互换”一揽子交易的看涨或看跌期权,它包括一个有任何付款特征的信用风险工具和一个相应的衍生产品合约,为了浮动率现金流量而用来交换那个工具的现金流。在前者中,信用看涨期权授权期权购买方,但不是有义务必须在一个特定浮动率参考资产的约定价把期权卖给卖方。更复杂的例子就是一项资产互换一揽子交易的信用期权。

看涨期权购买方花溢价购买一个特定参考资产的权利,同时进入了互换,出售方付给参考资产的息票也收到3到6个月的LIBOR加上“约定差价”。就像其它期权,信用期权溢价对潜在市场价格变动非常敏感。信用期权的购买者通常是像银行或交易商这样的机构,他们对信用差价中避免盯市波动的暴露有兴趣。

5、降级期权

由评价机构所评出的降级或预期降级一般会通过二级市场中信用差价的扩大反应出来,导致盯市的损失。特定的资产组合可以被迫强行出售,信用期权则能用来避免降级风险的暴露,而且信用互换和信用期权可以针对特定目的而修改,这样就会导致因特定降级事件的付款。这样的期权曾经为资产组合所青睐,用来强迫卖出变质资产,可采取通过构造信用衍生产品来提供降级暴露这一抢先措施。这减少了在低价格强行卖出的风险,而且使得资产组合管理者在低风险下拥有边际信用质量的资产。

6、动态信用互换

在衍生资产组合中信用风险管理的难处之一在于一方的暴露随着时间的变化和潜在市场移动的变化而改变。在互换情形中,双方都易受信用暴露,这种暴露是即时互换的盯市和预期替代成本的结合。互换方暴露是潜在市场波动性,远期曲线和时间的函数。因此,潜在暴露将被加重,如果信用质量本身与市场相关;一个在一国定居且固定比率的接受者,该国货币已经经历了贬值,但利率在涨,他将在互换上用尽了钱而变成一个信用较差的人。

动态信用互换就是参考互换的盯市或互换的资产组合概念连接起来的一种信用互换。它避免了把资源分到规则的盯市方法或抵押协议的需要。而且它提供了非绑定风险情形的另一种方法,而它可能对关系原因或由于潜在市场的非流动性会造成困难。

一个债权人有一笔外汇,这相似于两种外汇互换的信用风险,这笔未付款将随汇率波动,所以在国内外汇市上信用暴露是动态的和不确定的,因而用外汇所表明的暴露可以用动态信用互换来避险。

信用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很迅速。近年来信用度量的产生推动着这个市场分析框架的发展,这种工具好像针对《巴塞尔协议》中控制风险的8%资本充足率提出挑战,虽然现在用这个8%作为度量信用风险的手段已经越来越显得过时。

四、信用衍生产品在信用风险管理中应用问题及其意义

一直以来,人们对信用风险的管理手段是相对匮乏的。传统的管理信用风险是通过授信多样化原则来降低非系统风险,或通过加强信用分析和审查等内控制度对信用风险进行预防性管理。政府部门为扩大本国出口额所提供的出口信贷保险以及国际保理机构的出口信用担保这些特殊情况外,许多保险公司对信用风险为标的之类的保险兴趣不大,所以普通的金融机构很难获得其他信用保险。(阳,2001)尤其缺乏像市场风险管理中各种转移风险的手段。这种管理手段的落后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业务的开拓和发展。比如,银行会因多样化分散信用风险而使贷款业务小型化,从而增加了成本,失去大额贷款带来的高利差的好处。信用衍生产品允许信用暴露风险在不同交易方之间的互换,以与其他形式达到风险相隔离,而且银行可以使用信用衍生产品预估或减少信用风险。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信用衍生产品逐渐成为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新的工具。

由于数据匮乏和难以检验模型的有效性,信用风险管理在量化和模型管理上显得比市场风险管理更加困难。但是,信用衍生产品是信用风险管理新的工具,它的最大特点是通过它可以将信用风险从其他风险中剥离出来并转移出去。这样,信用衍生产品极大地方便了复杂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另外,信用衍生工具可以避免信用风险过度集中,又能继续保持与客户的良好关系,较好地解决了信用悖论现象。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道德风险是造成信用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信用评级机构在信用风险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如果能够正确使用信用衍生产品,那将有助于分散信用风险,增加收益和回报,而且降低风险资产组合。但是使用信用衍生产品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它也有类似于传统业务的风险:像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外汇风险等一系列风险。所以,在合理、充分使用信用衍生产品的同时,要慎重对待、认真分析其存在的风险并积极地加以克服。鉴于信用衍生产品的定价风险,金融监管部门重视对其的管理和监督,要最大的发挥信用衍生产品的应有的功能。

总的来说,信用衍生产品对信用风险管理的意义有:第一,信用衍生产品使得银行调节和管理信用风险的灵活性增强,而且使得银行不必过度依赖多样化授信降低信用风险。第二,信用风险从风险中剥离出来转让给投资者改变不了银行和原有贷款客户的业务关系,使得银行继续与客户发展更多业务打造了潜在空间。第三,信用衍生产品大大增加信用风险定价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它使得银行贷款的纯粹信用风险可以上市交易,信用风险的定价有了直接参考。第四,信用衍生产品使得银行能够分别独立地管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创造了有利条件。在使用信用衍生产品之前,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且两者相互制约和影响。信用衍生产品的出现方便了管理复杂资产组合的风险。

五、结论

虽然信用衍生产品从92年在巴黎ISDA年会上提出,93年才开始其第一年交易,但是其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发展非常迅速。信用问题在我国经济建设中无论是金融系统还是贸易系统一直是非常严重问题之一,信用危机感已成为全社会的一种共识,而国家正在逐步采取措施建设全社会信用体系。自从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我国金融机构开始日益重视信用风险管理,但其仍然是我国金融界的一块软肋。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缺少必要的,可用于信用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9篇

移动电话在我国的普及率很高,尤其是各大电信商推出的服务与学校和家庭的“校讯通”,班主任充分利用“校讯通”,家校互动教育管理学生,效果很好。“校讯通”是连接家庭、学校、教育部门、社会的教育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班主任利用“校讯通”,可以家庭作业的信息,可以传达学校有关的紧急通知,还可以宣传有关的安全常识,建立家校沟通好平台。这样便大大地拓展了班主任对学生管理的广度和深度。面对学生年龄较小,容易忘事的情况,在学校进行重大的集体活动时,我都会通过短信平台把学校的各种要求及时通知给家长。在家长的配合和帮助下,我班的学生每次活动都表现很好。每一年学校庆祝“六一”文艺演出时,我班学生表现总是很积极。考试前,我提示家长注意孩子的饮食和休息,以免生病耽误考试。有时,我还一些预防传染病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在今年假暑假期间,学校下发有关学生防溺水的通知后,我及时利用“校讯通”向家长和学生提出要求,尽量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虽然没有面对面通知家长和学生,但是所起到的作用很大。班上有一部分学生属于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家里主要由爷爷奶奶管理教育。“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已成为当今我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等多方面协调合作,共同构筑起面向“留守儿童”的一整套完备的社会化信息体系。通过构建学校信息网络和“校讯通”工程,建立起学校与家长的桥梁,使学校与家长对子女进行协同教育,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我时常利用“校讯通”向家长传输一些管理和教育孩子的新理念,对于班里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教育很有帮助。“校讯通”的使用克服了时空的限制,大大提高了班主任的工作效率,减轻了班主任的工作负担。

二、运用网络资源,家校互通

(一)运用“QQ”,减少师生之间的距离感

通过QQ留言、群共享对需要与班主任教师交流探讨并进行有效沟通。如学校要举行家长会、家校联谊活动,以前很多家长会专门到学校或打电话向教师询问,现在只要一条信息家长就知道了,非常方便。记得有一次,我班一姓李的学生放学很久还没有回家,家长很着急。给我三番五次打电话,我也跟着家长着急,该怎么办呢?我很快地想到了利用QQ群相关信息,让大家帮着找一找。没有多长时间,这位学生就有了消息,原来他跟着一位姓王的学生在家里一块去做作业了。于是,我又把这个信息迅速地告诉了李姓家长,家长也把心放下了。QQ群消除了家长和教师的距离感,班主任和家长双向互动,让家教指导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

(二)运用电子邮箱,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

班主任在网上申请电子信箱,将之公开给家长、学生,可以使联系的方法更快捷、方便、及时。通过电子信箱来解决学生、家长的疑难问题,可以收到家长对德育工作提供的有利建议及意见,还解决了传统写信方式慢,打电话方式费钱且容易找不到班主任的难题。有了这个电子信箱后,一些学生在一些难以启齿的事情上采取写信方式向班主任表述了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在网络上开辟德育阵地,不但拓宽了学生的视野,增加了学生的电脑网络知识,还提高了学生爱用电脑兴趣,有效引导学生使用电脑的正确方向,避免了学生使用网络的盲目性。

(三)利用“微博”,尽量彰显学生才华

“班级微博”作为班级数字化管理的新平台,可以由师生合作共同管理,记录班级发展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定格班级成长的精彩瞬间,在师生间架起一座心灵沟通的桥梁。在这里记录着班级每个学生的成长的足迹;这里有学生们精彩的作品展示;这里有学生们成长的喜怒哀乐;这里记录了班级中一件件平凡的事,凡是与班级有关的大事小情在“班级微博”上都可以读到。缘于班级微博,师生的交流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沟通无时不在,促使班主任德育管理工作更加顺畅。拓宽展示空间,班级微博成为学生的展示自我的大舞台。例如,在班级微博中,我们可以看到学生们的最新学习生活动态。这里可以读到学生写下的精彩文章,可以读到学生竞选班干部的精彩演说词,可以读到班级学习小标兵的学习经验介绍,可以看到学生美术课上快乐创作的照片,可以看到他们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的获奖信息。凡是班级的各种信息,都能在第一时间通过班级微博进行。学生会不断将自己的精彩作品展示出来,将自己的优秀作品上传到班级微博中。这里有色彩斑斓的图画作品,有遒劲有力的书法作品,更有自己创作的文学佳作。学校的班级微博可以由学生轮流做管理员。为了在班级微博中留下自己成长过程中或深或浅的脚印,他们总是在内容方面精心编写,精益求精。每一次要上传的作品都经过认真反复的修改,确认无误后才上传到班级微博。

(四)利用“微信”,延伸班级管理空间

“微信”可以说早已成为现在人们很普遍的沟通工具,和以往不同的一个地方就是可以语音传递信息,可以用视频记录言语行为。“微信”除了在平时朋友亲人之间交流沟通用之外,还可以用在班级管理中和家长进行沟通。梁老师班的两个学生因为打架犯了错误,要叫家长来,在和家长沟通的时候,由于家长无法同时来到学校,先来的家长就用微信将一段言语录下来发给了梁老师,梁老师就在后来的家长来的时候将之前那个家长的录音视频放给这个家长听,很好地进行了远距离的沟通。而且,还可以用这种方式留下一些证据。

(五)建立班级“BBS”,家校互通新平台

班级论坛也是一个很好的“阵地”。班主任可以随时设定讨论的若干话题;师生可通过网络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交流和互动;学生可在“网上论坛”发表自己的观点,与大家一起讨论。班级论坛使班主任工作与学生的个性意识互动,创造性地营造班级文化,塑造班级形象,以此来促进班级建设和学生的成长。构建网上论坛有利于引导学生在网络交往中正确认识自己、他人和班级,增强班级凝聚力和认同感。建立一个易于交流的网络平台,在上面公布学校、班级的相关公共事宜。以BBS等方式创立一个便于家长、学校与学生之间互通的互动平台。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10篇

论文摘要:我国的经济已经由过去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在以买方市场为主的竞争格局中,信用交易已成为企业获取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手段和经营方式。国内企业缺乏信用风险意识,盲目追求销售和市场份额的增长而无序放账造成企业间长期大量拖欠债务,因此在国家大力建立和完善信用体制的同时企业自身也应该加紧步伐发展内部信用管理。

1企业信用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广义的信用管理是指企业为获得他人提供的信用或授予他^、信用而进行的管理活动。狭义的信用管理是指对企业的授信活动和授信决策进行的科学管理,其主要目的是提高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本文探讨的企业信用管理主要是狭义的企业信用管理,也是传统的企业信用管理。企业信用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企业管理学的—垂耍分支。从企业管理职能的角度来说,企业信用管理就是通过资信调查收集客户的各种信用信息与数据,进行综合处理判断,对客户的信用质量做出评价,在风险与收益之间权衡,进行恰当的信用决策,并对产生的应收帐款进行管理。

2我国信用管理现状

2.1企业信用制度不健全。国内外关于信用方面的相关法律文献有很多。如:国际上的~w''''ro的基本原则》、《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服务贸易总协定》等;国内的《合同法》、饭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我国硎法也对诈骗犯罪行为处以刑罚和规定。

2、2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一方面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企业问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使企业信用观念淡薄,信用水平低下,欺骗贸易规模扩大。另一方面,企业管理目标发生偏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信用管理。

2.3缺乏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企业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在风险控制和信用管理问题上职责划分不清,相当多的企业是由销售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兼做信用管理工作,其根源在于这些企业没有设立—个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内部缺少专门的信用风险管理职能,没有专业人员从事信用管理工作。

2-4信用管理方法和技术落后。信用管理包括资信调查、产品赊销、应收账款收付。在各个环节都需要一定的技巧和方法。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在以上环节上还存在很大不足。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贸易对象的政治状况、资信情况、经营范围经营能力等。由于没有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不可能全面准确地掌握这些信息,势必增加贸易的风险。信用管理的方法不当、技术落后,使企业产品赊销没有得到有效地控制,赊销风险缺乏客的估计,造成我国多数企业面临严重的”债权’危,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

3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迫切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企业间竞争的不断加剧,使得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尚不范的问题表现的越来越突出,信用已成为当前品过剩时期最稀缺的资源。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之间的交易总是伴着风险的发生,经营风险和交易风险随时威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4我国企业IFII用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

4.1树立正确的企业信用管理瑰念,企业领导必须对信用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正确的信用管理观念是企业力口强信用管理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在企业上下树立正确的信用管理观念,形成企业独特的信用文化,并将文化渗透到每一个员工。下载论文

姐建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并测i和落实权责对等的业务流程。目前国内大型内资企业几乎没有一家企业设有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个别企业虽然采取了一些简单的信用控制措施一如对长期拖欠货款的客户不予发货、对销售人员的考核不仅要看合同金额更要看收到的款项等。但是这些措施基本上都是由销售管理部门实施的。企业在信用销售上缺乏有效的控制环节~,而传统的信用交易之所以存在信用风险的隐患,就是因为缺乏控制环节。

企业信用管理部门的业务流程的控制环节应该由事前预防、过程管理和事后处列组成。事前预防包括搜集客户的信用信息和实时关注,对客户进行信用的评级,然后根据客户的价值和市场竞争环境,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过程控制要求企业将信用销售的审批权利和对应收帐款追讨责任归人到某一部门或者某一员工,有利于实现权责对等,风险到人;事后处理握岁寸应收账款进行动态的盛刹空,对逾期贝蜷歌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此外为了保证流程的落实,企>J立该设立完整的信用管理操作规范和业务说明,确保员工对了氰用制度的理解,把工作落到实处。信用管理部门是现代企业中一个举足轻重的职能部门。

43提高企业信用管理人员素质。合格的信用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是强化企业信用管理的基础,企业应通过各种途径强化信用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位能力a招聘、吸收符合信用管理工作岗位要求的合格人员到信用管理岗位操作培训,使其能胜任本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b.制定企业信用管理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组织企业信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后续培jlllo

4.4企业内部各部门角色定位。企业内部与信用管理有关的职能部门各自正确的角色认同有助于统一认识,加强内部协作。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所处的内外环境、经营规模及企伦目标等来i}i1适合自身发展的组织结构。

对于信用管理部门,DSO(应收帐款变现天数)几乎是衡量其工作效果的最重要指标。DSO表示每_o收帐款的平均收回时间。应收帐款变现天数袱当年年末应收帐款余韧当年总销售量)*365,即DSO=sAR/SALE)*365。对于销售部门而言销售量是衡量其业绩的主要指标,且销售量越高越好;对于财务部来说年末应收帐款越低表明其业绩越好;对于信用部门而言DSO是考核其业绩的指标,目越低越好,DSO要下降必须减少应收帐款、增加销售量。

4、5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强化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客户资信管理制度是指以客户的信息资源和资信调查为核心的一套规范化管理叻,法,包括“企业内部信息开发制度”、“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资信调查制度”、“客户信用分级管理制度”等。客户资信管卫l堤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要求企业全面收集管理客户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并随时修订、完善,实行资信调查制度,筛选信用良好的客户。对客户的信用进行调查,既可由企业内部信用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完成,也可委托专门的征信机构完成。调查的内容包括:5以客户的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和条件);客户与企业往来的记录;客户的规模、财务状况、前景、客户自身的信誉、融资能力、偿债能力等。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新时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管理;实施策略

一、引言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管理是一项复杂的操作流程,需要对不同类型的图表、数字、音频进行科学的规划和整理,对档案进行全面管理。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准确记录了历史面貌的变化过程,新时期需要将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与以往的管理优秀的管理模式有效结合,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总结,为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详细的数据参考,对新时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管理工作的长远性发展有着积极影响。

二、新时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管理的发展现状

(一)缺乏档案管理服务意识。档案管理作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整体发展趋势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管理为农村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参考依据和优质化服务平台。但是由于管理人员缺乏基本的档案管理服务意识,没有从细节问题抓起很难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阻碍了经济水平的稳定发展。再加上大多数人认为信用合作社档案管理只是一项简单的收集、整理工作,没有深入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专业型、创新型管理人才。目前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管理投入的设备比较有限,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就上岗工作,极大的影响了工作质量。因此相关管理部门要不断培养档案管理人员展开了技能水平,加大问题的创新研究力度,才能有效满足社会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管理不够严谨规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的开发和利用是整个管理流程的核心要素,但是在目前档案管理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整个档案管理细节不够严谨规范,达不到规定的要求,部分方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比较有限,没有将档案管理规则与实际要求有效结合,从而导致管理人员的思想理念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影响了农村的建设与发展。(三)档案管理结构比较单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管理结构过于单一,缺乏创新研究,我国档案管理类别不够齐全,结构方案不够全面导致大量的细节问题凸显出来,扰乱了社会秩序。而且目前的档案管理就产生了不均衡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很难发挥出农村信用合作社档案管理的真正作用。

三、新时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策略

(一)正确认知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档案管理工作不论在医学还是在工程建设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各个行业都离不开档案管理,在薪水下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展中档案管理也不列外。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所以就需要领导者要正确认知档案管理工作的价值和重要性所在,只有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摆正管理态度,调动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但在实际进行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因多种原因,导致领导乃至一些机关干部等都缺乏对档案工作的了解,对档案管理工作缺乏正确的认知,不了解其作用和价值所在,在对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关心方面都没有做到位,从而使档案工作进展缓慢。因此,就需要强化人员对档案管理的认知,提高档案管理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只有这样才可以最大化的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落实,促进档案工作的进行。(二)明确档案管理要点,优化资源设备。新时期采取有效的档案管理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农村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价值所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风貌。由于信息资料的获取渠道比较有限,导致管理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的了解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因此领导人员要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要点问题,不断优化资源设备,合理调整人员费用,从实际情况出发才能将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还要做好档案管理宣传工作,有利于提高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注重培养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知识和综合素质。我国农村信用联社档案管理工作符合新时期的发展要求,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展开技能知识培训工作,不断引进优秀型人才,才能顺应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档案管理的发展潮流。因此,对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总结经验知识,运用科学有效的技术手段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从而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四)拓展信息渠道,有效完善档案管理系统。档案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结构,工作人员要投入足够的耐心和精力,准确记录相关信息,及时了解信息的反馈情况。适当的拓展信息资料的获取渠道,不断更新优化档案管理系统,才能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管理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要不断建立健全新的档案管理系统,让农民第一时间了解金融动态和生产运营状况,让农民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从而为农村建设提供更优质化的服务。

四、结语

总而言之,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的同时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管理部门要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有效拓展档案管理队伍。注重档案管理人员意识的加强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从根本上将档案工作认知到位,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新时期农村信用合作社档案管理工作的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综合水平。

作者:刘丽荣 单位: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参考文献:

[1]张芳.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联合社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J].山东档案,2014.

[2]张德峰.农村信用合作社:民主困境与法律突围[J].政法论坛,2011.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12篇

1.1研究背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导致的全球金融动荡,当时造成全球金融市场损失惨重,并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影响。随着美国最大的保险集团AIG陷入危机并被美国政府接管,各国监管机关、中介审计机构以及投资者等越来越关注保险业的信用风险。随着时间的发展,目前再保险信用风险问题,也即再保险资产的安全性问题也越来越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承担着在一定程度上吸收市场波动的作用,应该比其他金融行业更加稳健。由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资产的价格随着经济周期而波动,经济周期对资产持有者的经济状况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在当前的经济全球化大环境下,对再保险信用风险进行完全而有效的分散与控制,已经变得不太现实。因此,对于再保险信用风险的管理应侧重于对流程前端的规范,从源头上管控,将再保险信用风险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控制在公司能够承受的限度内。本报告通过对再保险信用风险的简要分析,结合再保险日常管理实践,对国内保险公司的再保险资信管理提出建议,以提高国内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保证行业再保险资产安全。

1.2再保险信用风险定义及分类。再保险信用风险是保险公司面临的各项信用风险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是指保险公司可能面临的再保险人资信风险,简言之,是指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接受人有无足够的能力和意愿承担其对分出公司的到期债务(再保险合同约定的、由再保险人对分出人承担的赔付责任)。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相关资产或权益主要包括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按照再保险信用风险的性质,可以进行如下分类:(1)契约风险/合同风险:是指再保险人与分出公司就已签署的分保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例如已签订的文本中有关定义不清晰而发生歧义;或因双方对损失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发生争议等。(2)履约风险:指再保险人失去偿付能力,无法按约定履约,例如倒闭,破产清算等;或再保险人因道德风险蓄意拒付或有意拖延等。(3)管理风险:主要是分出公司内部在再保险人资信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再保险人信息记录不真实、不完整;未及时了解再保险人信用风险以及信用评级的重大变化情况;与再保险人沟通的及时性较差;对应收分保账款等监控不严;对拖欠账款缺乏有效的追讨手段等。

2再保险人信用风险日常管理

再保险信用风险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再保险人的资信选择;再保险人资信信息的收集和更新;再保险人资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再保险人信用风险分析评估等工作。

2.1对于再保险人的选择,目前既有行业的监管要求,各保险公司内部也不同的制度规定,主要是指再保险人在资信评级与资本金方面的硬性要求,比如有的保险公司对于再保险人有着明确的不低于“A-”(标普,惠誉,穆迪或贝氏评级)标准。

2.2再保险资信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对于再保险人信息资料的搜集与整理,是当前保险公司再保险信用管理的主要工作,一般通过以下渠道获取再保险人资信信息:(1)直接向对方索取注册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2)通过公共途径获取信息,例如通过网络、报纸或者行业协会等搜集相关信息;(3)向专业的信用评估机构定购信用报告,以便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再保险人的信用评级情况;(4)与同行其他公司进行信息交换。

2.3再保险人资信分析与评估。对再保险人进行信用分析和信用评级评价,是日常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的工作核心,也是工作难点,通过对再保险人所有相关财务及非财务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得出再保险人的偿债能力评估,一般需要运用专门的信用分析技术和模型并结合专业人员的经验来完成。目前国内尚未见到保险公司对于再保险人的信用评级管理实例,个别管理较好的保险公司通过建立再保险人黑灰名单制度,以加强对再保险人应收应付的日常管理,实现降低再保险信用风险的目的。

3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建议

国内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与国际上管理成熟的保险市场或保险主体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建议国内保险公司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提高国内再保险信用风险水平:

3.1提高认识,建立专业团队统一归口管理。虽然近年来国内再保险业务不断发展,但是再保险信用风险与保险公司其他业务风险相比,由于从业人员少,专业化较强,外部以及行业整体上,对于再保险信用风险认识不足。因此,加强宣导,提高认识,将是近年行业的主题。此外,设立专业的团队及岗位,统一归口管理再保险信用风险,是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落实的基本保障。

3.2明确信用风险容忍度,即信用风险承受能力问题。在业务安排上,明确标准并严格执行再保险人的使用,对于重要业务分保安排的风险敞口要实现明确,特别要考虑单个再保险人的风险集中度问题,无论是分出风险责任,还是应收账款或应摊赔款,都要事先确认公司的风险承受限额。

3.3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管理再保险人信用风险。无论是再保险人信息的收集整理,还是相关交易数据统计监控,均需要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开发再保险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搭建再保险人资信管理监控平台,以更好的实现对再保险人信用风险的动态管理,例如通过结算周期研究,发现有结算问题的再保险人,通过暂停支付、暂停新业务交易等方法,降低再保险信用风险。

3.4建立公司内部再保险信用风险评估管理体系。目前,无论是行业监管,还是保险公司内部规定,通常是以国际评级机构的评级为判断依据。但前期美国的次贷危机,显示出国际评级机构中亦存在一些问题,仅依靠国外评级机构的评级存在一定风险。因此,自己研究建立内部再保险信用风险评估制度和体系,是保险公司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的长期目标。对于再保险信用风险评估,可以参照通常采用的“5C”评估方法。即:(1)品质(Character):指再保险人努力履行其偿债义务的可能性。品质是应收分保账款的回收速度和回收数额的决定性因素,是评估再保险人资信等级的首要指标。(2)能力(Capacity):指再保险人的偿债能力,即其流动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与流动负债的比例。(3)资本(Capital):指再保险人的财务实力和财务状况,表明再保险人可能偿还债务的背景,如负债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形资产净值等财务指标等。(4)抵押(Collateral):指再保险人拒付款项或无力支付款项时能被用做抵押的资产,一旦收不到这些再保险人的款项,便以抵押品抵补。此外,抵押也包括再保险人提供的银行信用证。(5)条件(Condition):指可能影响再保险人付款能力的经济环境,如再保险人在特殊困难时期或经营情况下的付款历史等。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次贷危机信用危机信用管理

一、引言

以住房抵押贷款为导火线的美国次贷危机,逐步演化为一场百年不遇的金融海啸,其巨大的浪潮不仅席卷了金融骄子集聚的华尔街,而且也给整个世界的金融市场乃至实体经济带来不小的影响。

也许有的人会将危机的根源归结为“华尔街的金融家们贪婪地玩过了火”或者“自由市场之死、资本主义终结”等等。但是,在信用管理人员看来,一方面,投资银行家们凭借信任和信誉创造了巨额财富和利润;另一方面,也正是信用丧失而引发了一连串的危机。

二、次贷危机=信用危机?

美国作为现代信用制度最完善的国家之一,在这次的危机中却凸显出一连串的信用风险。

首先,从贷款机构来说,受到零售金融市场上竞争加剧的影响和利益驱动,一些房贷机构不仅有意忽视向借款人说明有关贷款条款和利率风险的复杂信息,而且还故意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怂恿甚至代替消费者虚报收入,这样的贷款欺诈行为层出不穷。这也就是所谓的“猎杀贷款(predatorylending)”行为。

从借款人来说,在消费信贷的刺激下,很多人,特别是低收入者,对房价上涨抱有不切实际的想法,也不顾自身财务能力的不足。为了盲目贷款购买大面积住房,这些人都高报或虚报个人收入,以“骗取”贷款。

作为连接金融市场买卖双方的关键一环,金融中介机构过度使用金融衍生工具,而忽视了衍生工具高收益背后的高风险,最终导致金融风险被放大,殃及全球。而包括次级债贷款在内的住房相关贷款的70%已经被证券化,这就使得作为间接金融市场的贷款市场和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证券市场连为一体,货币市场上的风险通过资本市场的工具被无序的放大。

在次贷危机蔓延的过程中,对次级债券评级的信用评级机构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资产评级公司的操守存在问题,严重高估资产级别,最终导致次级贷款危机波及全球。这与评级公司“发行者付费”的错位的评级服务模式是分不开的。根据SEC的调查,三大信用评级机构中,一些对高风险次级债金融产品进行信用评级的工作人员,直接参与了评级费用的商谈。而评级费用是由债券承销商支付,很显然,评级越高越利于债券销售,债券承销商的工作也就更加漂亮,自然向评级公司支付的评级费用也就越高。因此,信用评级机构很难保证评级的中立性。

这一切失信行为,都给次贷危机的爆发埋下了深深的隐患。

三、新时期信用管理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

在当前经济危机形势下,不仅要加强信用管理,防范信用风险,同时,也对信用管理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加严峻的挑战。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作为信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首要职业道德要求就是诚实守信。

2008年5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声称已开始对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实行调查,以确定这三大评级机构是否在次贷危机期间出现了违背法律和职业规范的行为。次贷危机中,由于原来作为债权人的住房贷款者和证券化金融产品的投资者不同,所以投资者也就很难了解所投资产的真实风险。为此,投资者往往只能依赖于专家的评介来做判断。而实施评价的就是评级机构。但是,本来依靠信誉获得长期收益的评级机构也很容易出于自身利益而没有完全客观的履行他们的职责,而是做出盲目乐观的评价结果,从而加剧了危机深化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对金融风险的扩散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引发了道德风险。

因此,只有作为社会信用建立和维护者的信用管理人员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诚信规范,才能防范道德风险,从而使整个行业拥有良好的信誉,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严格科学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

过度的证券化使得一大批重视风险管理的“胆小”的金融从业人员由于业绩不佳而惨遭淘汰,而迷信证券化万能的“胆大”的从业人员则大受欢迎。他们不知道,更不愿意强调其中的风险问题。

而自次贷危机以来,受全球经济衰退和大宗商品价格震荡的影响,“赖账”率急剧上升,不仅在美欧市场,全球市场的信用违约率都在大幅攀升。

具体到我国,许多用赊账、放款等信用销售方式来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出口企业现在正面临收账难的问题,外贸信用风险正在加大。而华夏邓白氏在2008年7月的《2008年中国企业财务及应收账款状况调查研究报告》表明,中国企业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与规范方面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报告中还提到,引进专门的信用风险人才并设立信控部门是当下中国企业增加自身抗风险能力的当务之急。

作为企业的信用管理人员,应该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尤其要加强对客户风险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即将到期的应收帐款及时提醒买家准备付货款,若发现买家到期未付,要主动向买家了解不付款的原因,及时追讨,将风险严控在危险发生之前。

(三)不断学习和补充新知的能力

信用管理本身就是一门不断发展的新型学科,其中涉及到诸多行业和领域的知识。

而处在瞬息变化的知识经济时代,特别是像现在这样一个金融变革的历史性阶段,就更加要求信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在实践中不断学习的能力,不仅要用各种信息处理技术和数学统计工具来对各种信用相关信息进行整合、分析和更新,更要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信用管理经验,尤其是吸取次贷危机中防范信用风险的教训,从而提高信用管理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布赖恩·科伊尔著.周道许,关伟,译.信用风险管理=creditriskmanagement[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2]陈雨露,庞红,蒲延杰.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J].中国金融,2008,(7):67-69.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14篇

1.1财务费用信息系统

住院部工作人员使用电脑主要进行文档管理和现金管理。传统方法是在病人办入院手续时以手写的方式记录患者信息,待患者出院后进行统一计费处理,这主要适用于工作量不大的情况,但大医院管理患者病历信息的统计工作是巨大的,往往需要更多的协调。实现计算机收费管理,住院部工作主要是现金管理,成本管理由计算机完成,这样就减少了财务收费人员的工作量,也规范了收费人员的行为。只需要输入相应的数据,计算机就能自动分类,统计信息,并使信息准确、及时、规范,便于进行综合分析。

1.2临床信息系统

计算机网络管理可以改变传统的模式,耐心,建立患者数据库,通过首次就诊来保存患者信息,并分配给病人一个私人账户,用于医疗记录信息的分析和统计,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无用功,简化就诊程序。

1.3药物信息系统

过去的药品价格必须先去药房窗口排队,由工作人员准确地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划价,再将药费支付给收银员,然后拿药,程序比较繁琐。医院信息系统建成后,出纳人员只要根据处方药名称输入,由计算机完成计算,立即准确反映药价,病人可以直接支付,而且病人的药物单独帐户将立即支付给药房费用,然后病人可以去药房取药。简化繁琐的划价、付款、拿药等反复排队过程,方便患者,使药费支付更加准确和标准化。从医院来看,每个部门设置有复杂的布局,提供不同的医疗服务和有着不同的工作方式、程序等等。通过网络公开内部的工作,方便病人查询和理解。通过信息系统可以为患者计算每日住院成本。因此,患者可以随时了解用于药物、剂量,以及相关的检查,治疗等其他费用,提高价格透明度,保障病人和家属的知情权。同时,保障良好的医患沟通,改善医院工作作风,提升医院的声誉,增加公众的透明度。

1.4医学影像信息系统

医疗信息包括各种各样的检查、测定数据、病理数据、报告等。这些数据是医疗活动的原始文件,结合医院要求保存几年,有些甚至需要长期保存。数据积累需要每年大量的人力投入,也占据了大量的存储空间,并且不是容易找到信息,效率低,劳动强度大。使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存储、归档,及时分类和总结,并实现在线查询,节省存储空间,同时效率高,病房的医生可以在任何时候进行数据打印。

1.5物流信息系统

目前主要医疗记录统计、档案管理、材料管理和信息处理等工作众所周知,都是使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可以准确反映各种医疗数据,如使用,改善,治愈率,和每次的人均费用等。相同的文件施行计算机化管理,可以及时反映相关的数据,便于快速阅读和分析文档。良好的文档管理可以减少体力劳动。

1.6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用于医院的管理网络和OA办公系统。医院网络可以提高医院知名度,同时可以在互联网上查询到医院的相关医疗信息。OA办公系统可以把医院各种行政指令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每个医院内部网点,医院的工作人员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

2信息技术对医院管理的影响

2.1有助于优化医院管理方法

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医院的管理方法更加现代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在过去没有引入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时,医院只能依靠员工纯手工操作过程,这使医院运行效率很低,对病人和医院都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各种人工管理的缺点,消除阻碍了医院的发展的各种因素,使医院的管理方面上一个新的台阶,必须要借助现代信息管理技术。

2.2有助于规范医院材料的管理

我们可以运用信息技术,使网络系统存储各种数据材料在计算机数据库中。特别是在大医院,各种材料储备,如药物、医疗耗材、等都是大数目,供应管理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本,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以节省管理成本。信息技术的使用,在一方面,可以使医院做好财务管理。另一方面,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能够引导医院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2.3加强医院品牌建设

医疗质量是整个医疗活动的重点,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信息化的重要方法是消除“数字鸿沟”。信息技术使尖端的医疗技术共享于世界各地,极大地提高了医学教学水平。信息技术的应用也降低了医生和病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病人对治疗的信任,提高了医疗质量。这样,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可以作为评价医院等级的重要基础,也是提高医院的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完美的HIS将极大地促进医院的整体形象,并为许多人提供优质服务。

3医院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再造

传统的医院管理模式信息闭塞,医疗流程复杂,管理理念落后,不能适应医疗市场的挑战,严重阻碍了医院的发展。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一波改革,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医疗领域,应用企业再造理论于医院,打破了传统的医院管理模式,找到了一个有效的方法来适应医院的发展。医院改革和重建指的是以下几个方面:

3.1医院管理结构的再造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传递不再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立即到每一个角落,创建一个扁平的组织结构和消除不必要的中间层改变原始信息沟通的过程。

3.2医院材料管理统筹化

在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之后,药房药品管理从药物入站到出站,直接通过网络完成药品记账,提高了药物核算的准确性。当药品库存过多或缺少有效性的药物时,能够及时预警。控制药物库存,减少损失,增加药物的营业额。同时使信息管理、医疗物资设备管理的数据更加准确有效。供应部门能够在信息系统中接受整个过程的监督。减少医疗耗材的浪费,促进医疗消费节约高效,适应国家提倡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3.3医院新文化的建设

信用管理论文范文第15篇

[英文摘要]:

[关键字]:证券信用交易/法律规制/融资/融券

[论文正文]:

2006年7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并于8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备受投资者关注的证券信用交易方式正式登陆我国证券市场。虽然证券信用交易在海外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上历史悠久,且有成功的发展经验与监管经验,但在国内尚属一项制度创新。为保证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成功实施,有必要对海外证券信用交易规制进行比较研究,并从中探寻出对我国有益的经验以便借鉴。

一、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法律透析

(一)证券信用交易的内涵

证券信用交易是海外证券市场普遍而成熟的一种交易制度。在对“证券信用交易”的认识上,各国或地区的定义略有不同。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信用交易是指:证券商对客户授予信用而为有价证券买卖及其他之交易。我国台湾地区所谓的“证券交易法”则将信用交易称之为“有价证券买卖的融资或融券”,即指客户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借入证券卖出的交易活动,又称为融资融券交易。

在法学理论上,证券信用交易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证券信用交易可包括其所涉及之买卖双方给予的信用(如期货交易、期权交易)、由证券商给予顾客之融资融券的信用(如融资融券交易)、由银行贷款给顾客从事购买或持有证券或给予其他以证券为担保之贷款及证券买卖之选择权(如证券抵押贷款)等;从狭义上说,证券信用交易则是指证券商或证券金融机构对顾客的融资融券业务。本文所指的亦是狭义上的证券信用交易,主要包括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种形式,以下分述之。

融资交易即“借钱买证券”,也叫保证金多头交易,是指当投资者预计证券价格上涨并想买入证券时,通过证券信用交易方式,按照初始保证金[i]的水平预交一部分价款,其余差额由证券商垫付,同时买进证券,等证券价格上涨后,再高价卖出证券将所借价款还给证券商,从中赚取收益的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投资者所购证券需作为所融通资金的担保存于证券商处,如因证券价格下跌,担保品的价值降低而使其达不到维持保证金[ii]水准时,投资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补交维持保证金,否则证券商有权处理担保品;融资期限届满后,客户必须偿还证券商垫付的款项及其利息,也可以随时委托证券商卖出融资购进的证券,以所得价款偿还。

融券交易即“借证券来卖”,也叫保证金空头交易,是指当投资者预计证券价格下降时,借助信用交易方式,向证券商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由证券商垫付证券,同时将证券出售,等价格下跌后,再低价买进证券还给证券商,从中赚取差价收益的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投资者卖出证券所得价款不能提取,必须将其留存作为融券的担保,如委托卖出的证券的价格上涨,投资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追加保证金,当证券价格下跌到投资者指定的价位时,证券商将会为投资者买回证券;约定期限届满时,无论证券价格是否下跌,投资者都必须偿还证券。

目前,在海外主要证券市场上,证券信用交易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一项常规和成熟业务。据统计,国外证券商通过融资融券取得的收入在其总收入中占比都达到15%以上的水平,美国证券行业信用交易的保证金贷款收入占手续费收入的38%左右,日本信用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百分比为20%。[iii]由此可见,证券信用交易已成为海外证券市场的一种常规交易方式。

(二)证券信用交易主要法律要素

基于交易的信用有三个要素,即信用关系主体、信用载体及信用制度规则,[iv]引申到法律层面上,证券信用交易体现为如下三大法律要素

1。信用交易法律关系主体

信用作为一种隐形契约,其特征表现在它是维护交易双方利益的,但并没有出现在交易双方的正式契约中,而是作为一种双方心照不宣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制度规则隐含在正式契约中。信用交易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就是交易活动中的交易双方,其中,转移信用的一方交易者为授信者,而接受信用转移的另一方交易者为受信者。根据信用这一隐形契约,授信方取得一种权利,受信方承担相应义务。在实际操作中,证券信用交易法律关系的主体至少包括如下三大类:(1)信用的提供者,主要包括证券商、证券金融公司、银行;(2)信用的接受者,主要包括证券商、投资者个人和机构投资者;(3)信用的监管者,包括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业自律组织、中央银行等。

2。信用交易法律关系客体

信用以及信用关系在交易中是通过信用客体反映出来的。这一客体可以是内化在交易双方行为中的价值准则,也可以是带有非正式契约性质的口头承诺或者基于完备的制度规则的各种信用工具。证券信用交易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可以作为信用交易对象的证券,包括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同时也并非所有的证券都可以成为证券信用交易的客体,一般而言,只有在交易活跃的全国(地区)性证券市场交易的证券才可以成为交易的客体。

3。信用交易的制度规则

证券信用交易的发生和完成都是通过一定的契约关系得以表现的,而这些契约的履行和遵守都必须依靠一套完整的信用交易制度规则,否则双方无平等对话的基础,信用交易就无法完成。在信用交易中,制度规则主要包括正式制度规则与非正式制度规则。正式制度规则主要包括保证金比例的规定、信用交易账户的设置、融资融券额度、融资融券期限、资券来源、偿还日期和利息等;非正式制度规则主要包括各个国家或地区对证券信用交易的监管哲学及监管模式等。

(三)证券信用交易的法律关系

证券信用交易作为一种重要的证券交易方式,其运作中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在证券信用交易产生的各类民事法律关系中,最为重要的是以下三类: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法律关系、借贷法律关系及担保法律关系。

1。委托法律关系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信用交易的前提。投资者欲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必须先按证券公司的要求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资金或证券均可),再委托证券公司为其融资融券。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证金账户不同于投资者进行一般证券交易时所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保证金账户是为了保障证券公司在证券信用交易中所享有的债权的实现所设立的,为证券信用交易所独有。因此,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处开立保证金账户,从而形成双方之间的委托关系,它是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或证券的前提。

2。借贷法律关系

在证券信用交易过程中,证券公司按照证券信用交易合同的约定,借贷一定资金或证券给投资者,投资者在完成证券交易后,负有向证券公司返还相同数量的资金或证券及约定利息的义务,因此,双方之间形成了以一定资金或证券为标的的借贷法律关系。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是证券信用交易中的基础法律关系。在该种合同层次上,证券商有权在合同届满后收回所借出的资金或证券,并要求投资者支付利息;同时,证券商有义务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投资者借出确定数额的资金或证券,投资者对所借入的资金或证券享有使用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归还所借入的资金或证券,并支付一定的利息。

3。担保法律关系

投资者向证券商交纳保证金后融资买入证券或者融券变现价款,从而使证券商对保证金和证券、价款享有一定的质权。投资者进行证券信用交易,除必须交纳保证金外,其融资所购入的证券或者融券所卖出的价款也必须存放在证券商处,从而在当事人之间形成质押。如果证券商与投资者之间的这种担保法律关系依法有效,那么证券商就有权在投资者账户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强行平仓或者将投资者资金账户上的资金划入公司账户,同时负有妥善保管、保证投资者账户上的证券不因其保管不善而灭失的义务;投资者则有权要求证券商妥善保管作为质物的证券,并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时有义务及时追加资金作为相应的担保。另外,在一般担保法律关系中,担保权人不能对担保品进行使用收益。而在信用交易中,授信人可以将融资的担保证券作为融券的标的出借给其他投资者,或者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的担保;对于融券的保证金及卖出价款,既可以向其他投资者进行融资,也可以作为向其他金融机构融券的担保。

二、海外证券信用交易的立法监管

证券信用交易最早产生于17世纪初的荷兰阿姆斯特丹。[vii]经过300多年的发展,在证券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或地区,证券信用交易在金融活动中不断得以发展和完善,同时也日益形成了较为规范与完善的法律规制体系。以下选取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信用交易监管法律体系予以简介。

(一)美国

作为全球最为发达的证券市场,美国证券信用交易的法律监管体系充分体现了立法、监管、自律三位一体的特色。这种结构充分显现了市场化融资模式的特点:监管机关主要在立法、规则等方面提供强制性管理,而其他方面则由民间经济主体根据市场经济原则来决定。在这种监管模式下,证券信用交易呈现分散授信的特点。

1。有关法律规范

在美国现行体制中,规范证券信用交易活动的最基础性规范是《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7条规定:“联邦储备委员会有权调查和维持保证金比例,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经会员做交易的证券商,对上市证券及柜台市场的保证金交易非依规定不得给予信用;银行及其他证券商对购买与持有证券提供信用时不得违反规定。”在此基础上,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授权,还专门制定了规制证券信用的四个规则:(1)T规则(RegulationT),适用于证券商。它规定证券商对顾客信用交易的贷款不得超过供抵押证券的最大贷款价值。(2)U规则(RegulationU),适用于银行。它规定商业银行以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担保方式提供的用于购买或持有政府的债券,其数额不得超过证券的最大贷款价值。(3)G规则(RegulationG),适用于证券商和银行以外的其他贷款人。它规定凡直接或间接以上市证券为担保提供的用于购买或持有证券的贷款都要受法定保证金比率的限制。(4)X规则(RegulationX),适用于借款人。它规定贷款方违反上述规则时,借款人向其借款也属违法;为防止投机者从国外借款以逃避国内管理,它规定向国外借款亦受保证金比率约束。1998年4月1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实施了新修订的证券信用交易法律规制,对T规则、U规则和X规则进行了调整,同时废止了G规则。[viii]以上两部法案及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制定的T规则、U规则和X规则共同构成了美国信用交易制度监管的法律基础。

2。有关资格限制

(1)客户资格。美国的证券法规并不要求开立信用账户的人具备特殊资格,其对开户的规制主要表现在资金要求与程序要求上。其中,资金层面一般由各交易所自行规定,如纽约证券交易所要求客户开立信用账户至少在其账户中维持2000美元以上的净值,即除非客户在其账户存有相当的资金,否则纽约证券交易所会员不得对其提供任何授信,以防止该客户卖空。在程序方面,美国规定,客户开立信用交易账户时需填写社会安全卡号码、姓名、住址等资料,并签订融通协定(CreditAgreement)、质押协定(HypothecationAgreement)以及同意出借协定(LoanConsentAgreement)。

(2)证券商资格。根据美国的有关规定,持有客户有价证券的证券商只要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条有关净资本的规定,就具有办理信用交易的资格。而非持有客户有价证券的证券商只能以持有客户账户的证券商的名义收受客户款项和证券,所以也被称为引介证券商(introducingbroker-dealer)。

(3)证券资格。根据T规则第220。2条的规定,可作为信用交易的有价证券包括:已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权益证券和债券证券);店头可融资股票(经美国联邦准备制度理事会认可的有价证券);店头可融资债券以及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注册的开放式或单位投资信托基金。

(4)保证金规定。证券信用交易的保证金分为初始保证金与维持保证金。《1934证券交易法》第7条规定了联邦储备委员会有权调整初始保证金与维持保证金的比例。据此,联邦储备委员会制定了T规则,规定每一账户最大放款额度为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有价证券总市值之50%。如果客户欲超越授信额度买卖证券,必须在T+5日内将超越逾额一半的资金存入信用账户。对于维持保证金,T规则未作规定,目前主要由各证券交易所自行确定。如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的担保维持率为市价的25%;融券的担保维持率为市价的30%,如市价低于5元,则融券的担保维持率为市价的100%。实务中,各证券商一般将两者的担保维持率同时提至30%。

(5)融资资金来源。美国证券商对客户融资资金的来源主要有:各证券商自有资金;信用账户中的贷方余额,即客户融券放空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卖出所得的价款;证券商向各商业银行贷款。证券商可将融资客户的证券质押给银行向其贷款,但根据U规则的规定,其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质押证券价值的50%。

此外,《1934年证券交易法》还确定了若干质押原则,主要有四:一是除非证券商受到客户的个别授权并载明于质押协定,证券商不得将其个别客户的有价证券混合向银行质押;二是绝对禁止证券商将客户账内的有价证券与自有账户的有价证券混合向银行质押;三是证券商向银行质押的有价证券总值不得超过客户账户借方余额的140%,超过140%的部分为超值保证金有价证券,该超额部分的有价证券应当分离保管;四是客户账户借方余额是客户对证券商的总负债,因此,证券商以客户有价证券向银行质押所取得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该负债金额。

(6)融券的借券来源。美国证券商对客户融券的借券来源主要有:客户保证金账户因融资买进为担保的有价证券;证券商自有库存及投资买进的有价证券;通过借贷制度向其他兼营有价证券借贷业务的证券商或有价证券保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借贷的有价证券,但必须以现金、有价证券、可转让银行存单、不可撤销信用证等作为担保;客户现金账户中的有价证券以及客户的超额保证金有价证券,但前提是证券商与客户已达成协议,并约定向客户支付一定的对价。

(7)对卖空行为的监管。为防止利用信用交易压低证券价格、操控市场行为的发生,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于1938年制定了X规则。X规则第10A-1、10A-2条规定,禁止经纪人或者交易商以低于最后一次交易的价格进行卖空,除非最后一次交易的价格高于前面的价格,否则将不允许按与最后一次售价相同的价格进行卖空。也就是说,融券卖空者卖空的价格至少要比近期的售价高。这样的规定有利于防止市价走低时卖空者的抛售行为,从而避免“跳水”情况的出现。

(二)日本

日本的证券信用交易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的信用交易,第二个层次为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融资融券的信用交易。前者被称为“信用交易”,即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设账户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后,可以自证券公司处融资或者借券进行交易。投资者既可以以自己所拥有的现金或者股票偿还债务,也可以做相反的买卖计算差价来结清头寸。这一交易形式与美国的保证金交易并无不同。后者被称为“贷借交易”,即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后,若在信用交易交割清算时自有资金不足或者股票不够,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通。在证券信用交易监管方面,日本的监管体制呈现出浓厚的政府监管色彩。这种监管模式,有利于证券监管部门及时掌握证券市场信用交易的动态,也为政府及时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在此监管模式下,证券信用交易呈现出集中授信的特点。

1。有关法律规范

与美国相比,日本的法律监管体系要简单得多。日本1954年正式实施的《证券交易法》[x]肯定了证券信用交易,此后经多次调整,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日本《证券交易法》第49条、第51条、第54条、第130条、第156-3条、第156-7条、第156-8条、第205条、第208条都对证券信用交易作了规定,辅之大藏省[xi]制定的《有关证券交易法第49条所定交易及保证金》和日本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受托契约准则》、《信用交易及借贷交易规则》等规章,再加上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构成了日本证券信用交易的法律规范体系。

2。有关资格限制

(1)客户资格。一般而言,日本本国公民凡经办妥信用交易账户开户手续并能缴纳一定金额保证金的,都可进行信用交易,不受任何限制。日本本国投资者申请开户的,应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提交不同格式的“信用交易账户开设申请书”,经证券公司或其分公司经理严格审查核实后,由客户在“信用交易账户设定的约诺书”上签名盖章,方完成开设信用交易账户的手续。在日本,由于对开户资格的审查十分严格,因此实际上多为证券商主动选择条件优良的客户,而很少有客户主动申请开立信用交易账户的。

(2)证券商限制。在日本,只要证券商的自有资本比率大于120%,就可以承做信用交易。自有资本比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自有资本比率=自有资本/风险性资产(市场风险+交易对象风险+基础风险)此外,一些证券商还要受“贷借交易基准额算定基准”的限制,并根据这一基准计算其可融资的额度,从而避免信用过度膨胀。

(3)证券资格。日本证券界的大多数人认为,信用交易不适宜于小额资本公司的证券,资本较大公司的股票才适合进行信用交易。因而,法规对能进行信用交易的证券种类作了较严格的限制。目前日本信用交易的证券仅限于上市股票中有股利分配的优良股票,如东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可以进行信用交易的股票以第一市场上市股票为限,第二市场(创业板)上市股票、外国法人发行的股票、新股认购权证以及附新股认购权的证券都被禁止从事信用交易。贷借交易的标准则更为严格,第一市场中的上市股票虽可为信用交易,但其中证券金融公司可为融资融券的股票要比实际数量小得多。

(4)保证金规定。为抑制资本过少者进行信用交易,日本于1969年出台了最低保证金制度,规定委托保证金最低额度为15万日元,1972年又提高为30万日元。委托保证金可用现金,亦可采用证券折价方式。但保证金中现金须占一定比例,且有关部门会根据市场情况调节现金在保证金中所占的比例以及证券折抵成数。日本《证券交易法》第49条规定了最低法定保证金比例为30%,具体比例由大藏省确定。此外,各证券交易所可以在大藏省所定比例之上,根据市场情况对全部或部分股票的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报大藏省核准后实施。由于初始保证金比率被大藏省作为调控证券市场的重要手段,因此变动比较频繁。从1986年至1990年,初始保证金变动了10次,幅度从30%-70%不等。而维持保证金则被控制在20%左右,并且当借方信用账户中的现金、证券净值低于该比例时,必须在一个营业日内缴足。

(5)融资融券额度。日本证券公司对客户办理信用交易融资融券没有限额,客户按照要求交纳了委托保证金就可以给予其融资融券。相反,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融资融券则受额度限制。证券金融公司根据《贷借取引基准额度算定基准》,通过对市场上供需的适度规模、证券市场状况及金融情势等的分析,确定给予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基准分配额、短期分配额、预备分配额,并根据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交易状况随时进行调整。但当股票发生下列情形,即被认定为“注意股票”,证券交易所将每日公告其融资融券数量及余额:信用交易融券总余额占融资余额的60%;信用交易融券总余额占上市总股份数的10%,且融券总余额在500?1500万股;信用交易融资总余额占上市股份数的20%(上限为3000万股,下限为800万股);某种股票每日股价变动达到涨跌限制幅度50%且持续2-3日以上;市场成交量占上市股份总数的20%左右并持续2-3日以上。如果“注意股票”被公布后,其市场状况及信用交易情形没有发生改观,证券交易所将公布及实施适当限制措施,包括提高保证金率或现金担保率或降低抵缴保证金股票的折价成数等;若仍无法抑制股价的暴涨暴跌,则停止该股票的信用交易。

(三)我国台湾地区

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信用交易制度虽然建立较晚,但却是世界上证券信用交易最为发达的市场之一。自1980年台湾地区第一家证券金融专业机构??复华证券金融公司??创立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台湾地区整个证券市场之信用交易比例不断提升。台湾地区的证券信用交易虽然承袭了日本的集中授信模式,但其显著特点是形成了证券金融公司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均可融资融券的“双轨制”模式。

1。有关法律规范

台湾地区的证券信用交易法律监管体系基本上是由台湾地区的“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来实施法律监管。至今形成了以所谓的“证券交易法”(第43条、第60条、第61条、第175条、第177条)为基础、以“证券金融事业管理规则”和“证券商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管理办法”两部行政法规为双翼、以台湾地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价证券得为融资融券标准”和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商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操作办法”等具体规定为补充的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监管体系。台湾地区的“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围绕上述大量的操作办法和管理规章,从证券金融公司、证券公司、投资人、银行四个主体业务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同时,证券金融公司依据上述规范制定的具体操作规则,如“复华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操作办法”等,对证券信用交易活动亦有指导作用。应该说,台湾地区有关融资融券的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是非常完备全面的,这为台湾地区证券信用交易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与制度基础。

2。有关资格限制

(1)客户资格。在台湾地区开立信用交易账户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20岁有行为能力的居民或以法律组织登记的法人;开立受托买卖账户满6个月;最近一年内委托买卖成交10笔以上,累计成交金额达所申请融资额度的50%;年所得与各种财产合计达所申请额度之30%。程序方面,投资者开立信用账户时应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证明文件到证券公司签订“信用账户申请书”和“融资融券契约书”,并附同相关证明文件一起由证券公司初审后转交证券金融公司。开立信用账户后,投资者才可以委托该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2)证券商资格限制。在台湾地区,证券公司须获得许可证方可直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服务。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具备以下条件的证券公司才能直接办理融资融券业务:公司净值新台币2亿元;经营有价证券经纪业务届满两年;最近两年度结算有营业利润及税前纯益;最近三年未受台湾地区“证管会”停业或撤销分支机构的处分;最近三年未曾受证券交易所停止或限制买卖的处分;已订立业务章程,并设置专卖单位,指派专任人员不得少于5人;增提营业保证金至新台币1。5亿元。(3)证券资格。台湾地区对适用信用交易的证券作了严格的限定。能成为信用交易标的的证券一般包括以下两类:一类是股票上市半年以上、每股市价在票面价值以上并且为第一类上市普通股股票,或者最近一年营业利益及税前纯利占实收资本额的比例均达6%的第二类上市普通股股票;另一类是受益凭证上市满半年,由证券交易所报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可为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

(4)融资融券余额限制。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所特别明确规定了融资融券股票的全市场余额限制,即每种股票融资余额和融券余额都不能超过其上市或上柜总股数的25%。单个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不能超过其净值的250%,对每一证券的融资余额不能超过其净值的10%,融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值的5%。当某种证券的融券余额达到融资余额时,证券金融公司或者办理融资融券的证券公司应立即停止融券,否则将受到违规处罚。

(5)保证金比率调整。台湾地区的信用交易保证金比率由“证管会”在“中央银行”授权的范围内,视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的涨跌幅度进行逐级调整。总的来说,台湾地区保证金比率的调整十分频繁,而且其融资保证金比率随股价指数的上升而上升,融券保证金比率则随着股价指数的上升而降低。

三、海外证券交易规制的比较研究

在海外发达及新兴证券市场上,由于证券信用交易有极强的路径依赖,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文化背景、法律背景以及政府理念及市场完善程度的不同,决定了不同交易模式与监管模式的选择。对海外证券信用交易规制的比较研究,有利于梳理出海外不同证券信用交易规制的特征,并提炼出对我国有益的经验。

(一)海外证券信用交易模式的比较

证券信用交易包括证券公司向客户的融资融券和证券公司为获得资金、证券的转融通两个环节。这种转融通的授信有集中与分散之分。在集中授信的模式下,这种转融通由专门的机构如证券金融公司提供;在分散授信的模式下,这种转融通由金融市场中有资金、证券的任何主体提供。根据转融通授信模式的不同,证券信用交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1。分散信用模式。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在这种交易模式中,监管当局在活跃市场的同时,从有效防范风险的目标出发,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交易规则。在制度所限定的范围内,证券信用交易完全由市场的参与者自发完成。在证券信用交易的资格上,几乎没有特别的限定,任何人只要资金富裕就可以参与融资,只要是证券的拥有者就可以参与融券。在这种证券信用交易的模式下,无论是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还是证券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转融通都是由各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的自发方式进行的,不需要设立专门从事信用交易融资的机构。但是,该模式建立的前提是必须拥有一个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

2。集中信用模式。这种模式以日本、韩国为代表。在这种模式中,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由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居于排他的垄断地位,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倍增效应。[xiv]也就是说,在证券公司对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的同时,设立半官方性质、带有一定垄断性的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以此来调控流入和流出证券市场的信用资金和证券量,对证券市场信用交易活动进行灵活机动的管理。这种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来完成。这种职能分工明确的结构形式,确实便于监管证券信用交易,也与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相适应。其缺点是禁锢了其中每一个层级的多元化发展,损失了一定的效率。

3。双轨制信用模式。这种模式以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台湾地区的证券信用交易制度采用的是双轨制,即证券金融公司与未自办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存在关系、与自办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存在转融通关系。另外,因为资金与证券的调度,证券金融公司之间也可以有转融通的关系。所谓的“双轨”即:第一轨是由证券金融公司与委托人签订《融资融券契约》以便前者为后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而未自办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则居于“”地位。凡这类证券公司可与证券金融公司签订《契约》,由证券公司证券金融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第二轨是由自办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投资人融资融券,若其资金或者有价证券不足时,再向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凡这类证券公司可与证券金融公司签订《转融通契约》,由证券金融公司对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资金和转融通证券。我国台湾地区采用双轨制信用模式是源于并不完全成熟的证券市场环境,同时其监管层防止市场剧烈波动、抑制信用交易中过度投机活动的监管理念,也在客观上促使他们对信用交易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管。

(二)海外证券信用交易法律规制的比较

在海外证券信用交易模式呈现多样化分野的同时,在不同交易模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证券信用交易法律规制也呈现不同的特色。

1。美国证券信用交易法律规制的特点

美国证券信用交易的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集中立法管理型的特点。其法律规制的详尽完备、监管机构的各司其职、证券市场的高度发达、金融体系的相对稳定,促成美国建立了世界上较为成熟的证券信用交易制度。在一贯秉持自由竞争市场化原则的美国监管者眼中,他们信奉市场是最好的管理者,只是在自发形成的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基础上,从活跃市场和有效防范风险的目标出发,通过法律和规则的形式,对证券信用交易制度在总体上进行规范和管理。在法律和规则所限定的范围内,证券信用交易则完全由市场的参与者自发完成。美国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并不意味着美国的证券监管部门对信用交易持放任态度。相反,美国是世界上信用交易监管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频繁而巨额的信用交易活动没有导致市场危机的发生,这从侧面体现了美国信用交易制度的完善和监管措施的得力。

2。日本证券信用交易法律规制的特点

相较美国而言,日本证券信用交易的监管模式就显得谨慎得多,其在风险控制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由于日本采用的是单轨制证券信用交易模式,证券市场与货币市场之间的渠道并未完全开通,联系二者的是证券金融公司,因此,这种融资融券交易制度非常有利于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总体上的监控。与这种集中授信模式相对应,日本证券信用交易立法和监管的目的在于防止市场的剧烈波动、抑制信用交易中的过度投机活动,相对而言具有较为浓厚的政府管制色彩。在具体运作上,日本证券主管部门直接介入证券信用交易的各个具体环节进行管理,重资格审批与额度控制的硬指标,如日本证券金融公司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有额度限制、设立“注意股票制度”、强调信用交易相关资料的揭示等。

3。我国台湾地区证券信用交易法律规制的特点

与日本的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相似,我国台湾地区承袭了日本的集中授信模式,设置了证券金融公司,但台湾地区的证券金融公司突破了日本封闭的融通模式,将证券信用交易的服务范围扩大到普通投资者,形成了双轨制证券信用交易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投资者既可以通过有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公司开展信用交易,也可以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证券信用交易。近年来,台湾地区证券市场虽获快速发展,但其新兴市场特征明显。为防范证券信用交易风险的出现,台湾地区的证券监管当局秉持了其一贯的谨慎监管原则,在构建证券信用交易完备法律体系的基础上,特别强调风险控制的措施和手段,在客户资格、证券商资格、证券资格、融资融券余额限制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规定,从而大大提高了入市的门槛,充分规避了证券信用交易的风险放大效应。

四、简短的启示

考察海外发达国家或地区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形成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由于世界各国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阶段和水平不同、社会经济体制和历史过程的差异,形成了各具特色也是最适合自己市场实际情况的证券信用交易模式,而在不同交易模式的基础上形成了不同的监管特色。应该说,不同的交易模式各有其特点与合理性。在金融市场发达、体系完备的国家或地区,市场化模式具有更大的效率优势;而在金融市场基础薄弱、配套制度不够健全的国家或地区,专业化的集中授信模式则更有助于防范风险,并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健发展。但从根本上讲,并没有哪一种模式能够完美无缺地适用于任何证券市场。一个国家或地区采用的信用交易模式,必然是与该国或地区的社会、法律、文化背景以及市场监管理念相契合的。

因此,我国证券信用交易模式与监管模式的选择,也应在考察海外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的选择。需明确的是,在进行本土化选择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1)在我国证券信用交易的模式选择上,可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经验,同时亦应结合我国新兴证券市场的特点,选择符合我国实际的本土化的交易模式。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仍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各市场参与主体尚未成熟且很难准确把握各自在市场中的合理定位,证券市场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信用机制也还没有真正建立,[xv]我国目前还不宜移植分散授信模式。如果我们硬要把高度市场化的分散授信模式简单移植过来,那么其结果必然是“水土不服”。虽然以美国为代表的分散授信模式并不适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但该模式仍然是全球证券信用交易制度发展的趋势,美国也是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成功的典范。这种模式制定了简单但严格的法律约束体系,鼓励各种金融机构激烈竞争,以推动信用交易的发展,这就为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是该模式值得我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借鉴的地方。与分散授信模式相比,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的情况与日、韩等国相仿,因此,集中授信模式更适合目前我国市场的现状。但我国的证券市场十分复杂和独特,简单地模仿日、韩等国的模式同样也行不通,必须在制度的设计上进行本土化的创新,以避免证券信用交易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形。

(2)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创新,证券信用交易在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上的适时推出,对我国整个金融业尤其是证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证券信用交易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信用交易与现货交易的相互配合可以增加证券的供求弹性,有助于稳定证券价格,完善股价形成机制,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模式和规避投资风险的渠道;另一方面,证券信用交易又具有投机特性,其中隐含着诸多的风险因素,如不规范的信用交易操作会造成金融体系的风险、证券信用交易的助涨杀跌效应会导致股市波动幅度加大、证券信用交易创造的虚拟需求会引发银行扩大信用规模、证券信用交易的投机性会增加投资者及券商的风险,等等。因此,证券信用交易并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交易创新,更是证券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性变革。为防范证券信用交易风险的出现,我们需积极借鉴海外证券信用交易监管的成功经验,构建我国证券信用交易的法律规制体系,并积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以促进证券信用交易在券商第三方存管全面完成之后健康、平稳地推出。

注释

陈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i]在证券信用交易开始前,投资者只有按证券商所确定的融资融券的保证金标准交足保证金后才能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ii]在证券信用交易开始后,证券商为规避信用风险的产生所确定的维持正常交易的保证金水平。

[iii]参见王跃东:《融资融券业务简述及对市场的影响分析》

[iv]参见张亦春等:《中国社会信用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v]参见吴弘主编:《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法律调控》,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27页。

[vi]参见缪志心:《法律视角下的中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构建论》,硕士学位论文,华东政法学院,2005年4月,第4页。

[vii]参见陈建瑜:《我国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问题研究》

[viii]1998年4月1日,经修改的T规则、U规则、X规则开始生效。其中,T规则用来规范经纪人和交易商提供的信用;U规则在1998年4月1日以前仅规范银行的信用,在1998年4月1日以后,U规则经修改后用来规范银行、证券商和其他美国的贷款人,同时废止了G规则;X规则是规范美国公民或相关组织得到来自国外的信用购买或持有美国证券的保证金规则。

[ix]参见任彦:《论我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硕士学位论文,对外经贸大学,2006年4月,第11页,第20页。

[x]该法是在参考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33年银行法》的基础上形成并从1954年起正式开始实施的。

[xi]现称财务省。为简便起见,下面仍以大藏省为名。

[xii]参见滕必众、田莉:《证券信用交易的国际比较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年第10期。

[xiii]参见任彦:《论我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硕士学位论文,对外经贸大学,2006年4月,第11页,第20页。

[xiv]参见陈红《:我国证券信用交易的模式选择与制度规范》《,管理世界》200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