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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金融论文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农村信用社,对策

 

一、金融危机爆发的背景、原因及影响

(一)金融危机概述

2007年,由美国次货危机引起的支付危机愈演愈烈,美国股市暴跌,众多大银行破产倒闭,造成投资者的恐慌,直至导致美国全国性的金融危机。随后金融动荡迅速波及世界各个角落,各国经济发展陷入泥潭难以自拨,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海啸,其影响持续到现在。

目前虽有迹象表明我国正从金融危机的影响中逐渐恢复,但近年来,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各个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也在不断地提高,国际外部环境的变化将直接导致我国靠出口与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受到严重的挑战,也增加了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难度。同时对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民生的进一步改善、社会的长期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二)金融危机形成原因分析

1. 经济的全球化、一体化实现了各种资源的无国界障碍流动,反过来又增加了各国经济联系的联系和依赖性,使全球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地球村。然而,这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危机蔓延的可能性和广泛性。美国次贷危机后,多米诺骨牌开始倒塌,著名的雷曼兄弟等一系列的金融机构相继宣布破产或被政府接管,全球股市持续下跌,世界市场上的资金流动性严重减弱,最后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世界范围内各经济主体都难以幸免。

2. 在此次的金融危机过程中金融论文,“次贷”是被提及最多的词,次贷危机也成了此次金融危机的导火线。次贷是次级抵押贷款(Sub prime Market)的简称,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旨在为购房者提供融资便利让中低收入者可以购买起住房。这些次级贷款产品大大增加了金融系统的信用风险。同时由于相关政策的改变如连续加息和房价下跌,使得大量的次级贷款者难以支付月供,造成违约增加。加上次级抵押贷款公司将风险转移给整个资本市场,和这种金融创新产品推销范围的广泛性,所以也造成了世界范围内的巨大影响。

3. [1]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由于自身的缺陷导致市场运行中出现许多难以依靠本身解决的问题,加上市场对利益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这必然需要有力的监管措施。在次贷危机暴发前,信用评级机构对于高风险性的金融产品如MBS、CDO等都给予了很高的信用评级中国。由于虚假的高信用评级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间接造成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表面非理性的繁荣。在这过程中,美国政府和美联储监管的监管缺位,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当市场参与者理性不足时,监管当局责无旁贷,应积极采取措施将危机消除在萌芽阶段,否则越演越烈将一发不可收拾。

(三)金融危机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

作为传统传统农业大国,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农村、农业、农民也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冲击和直接的影响。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国金融体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这场全球性金融风暴的大环境下,农村信用合作更是难以置身事外,其业务经营及管理必然受到影响。

1. 客户资源流失,经营利润增长放慢

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渗透和蔓延到各领域,农村、农业、农民承受的市场风险和压力逐渐增加。以农副产品为原材料的加工业由于出口需求的缩减,导致企业经营效益不理想,一方面影响相关农业企业的资本流动,另一方面导致农民收入减少,从而造成农信社客户资源的流失。受大背景环境的影响,预期收入和购买力的下降,对于农村的生产和农户的心理难免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利于农信社相关业务的开展。农信社的存款、贷款额增长率相较于之前都有一定幅度的下降。[2]对于“以贷为本”, 缺少中间业务支撑的农村信用社,盈利问题将是最大的难题。同时由于受监管政策的影响,各农信社之间的竞争相互渗透异常激烈,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客户资源特别是优质客户资源的短缺。

2. 竞争压力加剧,市场份额面临挑战

农村信用社明确定位于三农。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三农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信社“一农支三农”的地位已受到挑战,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意识到农村市场的重要地位,也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力度对农村金融业务的支持,如农业银行“惠农卡”的推行、邮政储蓄银行小额农贷产品的面市。加上民间借贷盛行,金融危机之下农信社的市场环境复杂性和面对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农村金融市场市场竞争日趋剧烈,农信社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3. 金融创新压力加大

目前农信社提供的服务几乎集中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上,信贷种类偏少金融论文,金融创新也主要是以借鉴为主,创新性不足,同质化严重。同时由于金融危机的关系,之前的金融产品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3]如受农户欢迎的小额农贷因市场的不景气形势,市场需求下降,导致深度推广难度增加。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虽然让如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消费类的新兴产业的资金需求增大,但由于处于初期的探索阶段和金融危机的冲击,农信社可作为之处有限。也有些农信社把部分资产投资于房地产行业,但房地产行业的不稳定性使农信社陷入困境之中。加上,农信社自身条件的限制,如金融创新观念不强、金融人才缺乏、金融工具创新能力有限等等都加剧了目前农信社金融创新的压力。

4. 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阻力增加

由于历史积累和现实问题,农信社普遍存在着经营效益不佳、服务机制不健全、人才观念落后、电子信息化程度度等问题。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目标就在于解决历史积累上所留下的问题和改善农信社在经营管理体制。但当前从整体上来说,我国农信社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不仅与金融改革的预期目标相距还很大,同时也难以适应当下金融市场的高速发展。为了实现我国农信社的可持续发展,农信社的体制改革也在不断的深化,但金融危机的到来对于农信社的改革必然造成影响。在农信社面临各方面巨大压力的情况下,如何继续推动农信社的改革,增强实力,实现向现代化银行的转换,难度可想而知。

二、农村信用社应对金融危机对策分析

面对金融危机,农信社如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化挑战为发展机遇,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 解读金融危机深层问题,总结教训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带来的不仅仅是巨大的灾难还有深刻的经验教训。我国农信社应深刻解读引发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原因。在这场危机中,不管是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把握、政府的金融市场监管还是对于市场机制的灵活运用,农信社有所作为的地方还很多。各国也纷纷总结应对此次金融危机的经验之谈,其中马来西亚央行行长泽提认为金融机构本身的稳定性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农信社应努力增强自身的实力,夯实基础,加强内部治理和稳定性。同时,金融危机也暴露出各金融机构在风险防范上的管理漏洞,这也对农信社提出了建立和强化风险防范机制的要求。

(二)构建农村信用社营销体系,巩固市场地位

面对竞争压力加剧、市场份额面临挑战的现状,农信社关键在于做好市场营销,提高广大农户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市场地位。农信社应充分发挥其立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先天优势,做好市场细分,明确目标市场,注重于潜在市场的发掘和培训和客户资源的有效管理。树立“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营销观念,改进服务质量,以优质贴心服务取胜。加强营销人员队伍的建设,为市场营销提供优秀的人才保障。利用多种营销手段,形成整体的营销策略,真正起到维系客户、培育客户的忠诚度、抢占市场的作用。

(三)寻找市场突破口,实现金融创新

农信社对于原有的金融产品可根据市场需求作出适当调整后继续加大推广力度。如原本的小额农贷投放一般以男性为主金融论文,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向农村妇女推广。积极寻找市场突破口,进行产品创新,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廉”。对于富裕的农户可尝试消费型或住房类贷款的推销;对于因金融危机返乡的农民工,可鼓励支持其进行创业;[4]对于国家鼓励提倡的绿色环保型、科技实用型、区域特色型中小企业,加大支持力度着力解决所面临的贷款难问题。积极开发中间业务的创新工作,在做好原先业务,如工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信社根植于广大农村的优势,可逐步开展代收保险、水电费、民政补助款、等业务,急广大农民之所需以提升农信社金融服务影响力,获得良好口碑。同时可尝试电话银行、投资理财、金融咨询服务等新业务,以提供了更加优质全面的金融服务。

(四)引入现代金融理念和机制,加快体制改革

金融危机对于农信社的体制改革来讲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借此次金融危机的契机,农信社应挺住各方面压力,严格遵循国家和省市各级的政策要求,坚持以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向现代金融企业迈进。引入现代国内外商业银行先进的运作管理模式和观念,树立以效益为目标,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打破原有体制的束缚,健全法人治理的企业结构,尽快完善运行机制适应市场要求,将农信社改革往实处和深处推进,以致力于符合现代商业银行发展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

参考文献:

[1].何五星.金融可持续发展导论[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漆晓霞.金融危机中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之思考[J].审计与理财, 2009,(08).

[3].王芳.金融危机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影响探讨[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9 ,(08).

[4].谢志忠,游少萍,陈念东.论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导向[J].中国林业经济,2007 ,(1).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信用征信法金融论坛信用交易环境重建信用秩序金融诈骗金融体系信用资源金融环境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它的存在和正常运转有赖于良好的社会信用。但近年来,金融环境中信用缺失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为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信用经济成了“赖帐经济”;因为三角债和现金交易,增加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三角债和多角债的大量存在直接阻滞了信用链条。有的地方政府从狭隘的地方利益考虑,在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过程中推波助澜,使得银行在债权债务诉讼中“胜诉率高、执行率低”。金融业在某种程度上说是经济状况的集中反映点以及经济发展中矛盾和风险的反映点。因此,金融信用环境的恶化在严重影响金融业的同时,也直接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快速发展,重建金融信用环境,整治金融秩序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本文拟从金融信用的概念入手,走出将金融信用等同于国家信用的误区,进而分析金融信用缺失的社会经济根源,并对发展和完善我国金融信用体系提出建议。

一、金融信用的本质

在西方,“信用”是一个纯经济学概念。它表示价值交换滞后产生的活动,主要体现为商业领域,金融领域和流通领域赊销,信贷等交易行为。简言之,即是对借的偿还。金融业由于其特殊的性质,从产生伊始,就和信用相伴相生。对于金融业而言,金融信用在金融业的资产中无可置疑的占有首要地位。正如一位银行家所言:“信用是银行的生存之本”,金融信用作为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方面是银行必须确保存款人自由取款,另一方面需要贷款人确保按时、如数还本付息,缺一不可。如果贷款人都不对银行恪守信用,那么银行最终也无法对存款人恪守信用。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信用本质上是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整合。银行实为经营货币的企业,其资产大多数是亿万公众的财产。但常期以来无论金融业内部或外部(政府、其他企业及公众)均缺乏对金融业的认识,常常将国家(政府)的信用取代金融业的信用,主要表现在:(1)计划经济下,国家对经济实际起包揽作用,从而将金融信用包揽其身,银行是国家的,受政府指令运作,银行信用自然也就转化为对国家的信用。所谓三角债即国有企业及银行都认为债务所涉及的信用问题均不是自己造成,也不是自己可以解决的,并不将其看成是自己极其重要的信用问题,因而债务难以清偿,这一直延续至今。(2)改革开放20余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同时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抑制,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国债偿还信誉好,所以国家作为整体对内对外均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信誉。因此,国内民众即使不了解国内银行的信用,也放心地将钱存入银行。这就是为什么四大国有银行在不良资产率高达20%的情况下,依然能保持着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稳定增长。其实大多数公众并不知晓什么是不良资产率,他们只知道银行是国家的,可以放心将钱存进去,国家不会不还给他们的。而国外企业及银行,即使无法了解国内企业的信用,也以中国国家信用为其信用的落角而提供信用货款。而且这种信用又具体落脚于代表国家的各级政府以及政府所属或支持的企业。

随着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已逐步退出市场,《商业银行法》规定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方向是建立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商业银行。因此,国家信用不再成为金融信用的落脚点。然而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在打破了计划经济下高度集中统一的信用制度与体系的同时却一直没有建立起符合市场规范的金融信用体系,造成了金融市场上信用关系的严重扭曲和普遍的道德风险行为。银行业“惜贷”和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同时并存的现象说明没有了信用作依托,银行和企业间出现“双输”局面。

二、金融信用缺失的根源

1、历史沉淀和制度性约束使我国金融信用基础脆弱信用观念淡薄。

如前所述,随着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加速,企业逐渐脱离国家的庇护,开始独立面对市场风险。但是,长期以来,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一直都是在国家计划调节经济中生存,人们的经济活动更是建立在执行和完成计划上,而不以信用原则为基础,可以说大多数国民都对金融信用缺乏认识,信用观念淡薄。虽然有人说我国传统文化中并不缺乏诚信传统,孔子在2千年前就说过:“民无信不立”,“与朋友交而无信乎”,但是在迈向现代化和市场经济时,传统诚信观念没有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形成纯粹经济学意义上的商业信用制度,无法满足社会各阶层对信用制度和信用资源的有效需求。

2、信用机制和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守信成本高,失信成本低。

市场主体是“经济人”、“理性人”,他们在市场中做出的一切行为均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因此,如果守信能带来利益,而失信会遭受损失的话,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守信,反之亦然。经济学中的博弈论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是目前我国社会规范不成熟,体制安排不合理。一方面对失信的惩罚不严厉,另一方面守信的收益不明显,守信的交易成本太高,失信的成本低,收益大,以至“格雷欣法规”发生作用,出现类似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导致守信的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或者自动放弃守信原则。其实,信用不仅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二重性。目前我国企业在运行中,忽视信用的价值,不会有效利用、创造信用这一商品,增强自身竞争力,反而去摧毁原来就很脆弱的信用市场,只看到失信可以给他们带来短期“利润”,而忽略了长期利益,博弈论成立的前提之一是反复博弈。我们的法律制度没有将前一次的信用和以后每次的交易(得益)联系起来,产生某种因果关系。因此失信的人不必支付高昂的代价,其他人看到失信的好处,自然而然地在利益驱动下也开始放弃守信,正如一句西班牙谚语所说:“与狼生活在一起,你也会学会嚎叫”。

3、信息不对称。根据斯蒂格里兹的理解,信息不对称是指两个人对同一事物所得的信息不一致。在金融交易活动中,金融机构获得的信息往往是不充分的,不对称的,并且获取信息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更重要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获取客户信息的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这不仅表现在获取决定贷款信息时,还表现在贷款获取后监督贷款人行为时。贷款人为获得贷款可能隐瞒真实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使信用的性质发生一定程度的扭曲,影响到金融信用的整体状态和效率。随着金融投资渠道多元化,投资工具不断创新,企业和个人的资产资源开始得到多种利用,但是由于金融体系中的分业管理和分业经营的现状,不同投资方式的受理具有较大的限制,造成了金融信息的分割。2001年以来,股票市场接二连三的爆出内幕,说明了证券市场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不公开的问题。随着住房贷款,消费信用等新的信用形式的启动,金融机构面对成千上万的交易对手,更加难以收集交易对手的有效信息,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急需沟通金融机构与企业、个人之间的桥梁——金融信用的发展和完善。

三、解决金融信用缺失的几点建议。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个庞大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金融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一环,自然也需要运用道德的、经济的等各种手段来建立和完善。限于篇幅,本文仅从法律角度提出若干建议。

1、尽快建立包括信用记录、征集、调查、评价、中介等内容的完整、规范的金融信用法律主体框架。

首先,应界定政府在建立金融信用体系中的地位,总的来说,政府对金融信用的构建不宜介入过深过细。因为从根本上说,金融信用需要企业,个人和金融机构携手共同创造,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是由市场经济内生的,而不是任由政府主观臆造的,积极的干预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违反经济规律的消极干预可能留下严重后果,只有当信息不对称产生市场失灵时,才需要政府以外力干预市场,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但是,在我国政府主动导型市场化改革的模式下,可以考虑先由政府进行有关信用记录,征集调查等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移交出来,进行企业化运作,政府则进行监管工作,关键点就在于,政府改变“运动员”身份,只作“裁判者”和“执法者”,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打破垄断,消灭地方保护主义,同时提高市场主体的组织程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并且在提高社会伦理道德,增进信用以及约束交易关系等方面发挥信用。

其次,培育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产生、发展。由于政府不宜过多参与信用建设的工作。因此作为企业、个人提供信用服务的“第三只眼”的信用中介机构将发展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信用中介活动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及信用咨询、评估人员都应纳入法律规范的视野,从法律上明确他们的法律地位、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对于中介机构的管理应以自律管理为主,政府管理为辅,这样有利于中介机构保持他们的独立性、专业性,以发挥其在防范信用风险,维护良好的信用秩序,降低全社会信息成本和引导社会资源合理流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制定、修改、完善金融信用行为法。

金融信用行为法是规范市场主体在金融信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行为的法律、法规,它包括信用交易前的社会征信法,信用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控制法和信用交易完成后的失信惩罚法。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信贷管理

0引言

农村信用社是地方合作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基础,是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主要资金力量和主力军。但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使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不高,收益水平很低,制约了对地方经济的支持,阻碍了自身的经营和发展,不少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举步维艰,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

1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资产状况及不良资产形成原因

据对山西的统计情况看,从2001年末到2004年9月末,不良贷款下降了25.8%,不可否认,近几年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在不良贷款“双降”工作中采取了许多的办法和措施,也确实收到了明显的成效,然而,从统计数字看,不良贷款的下降主要来源于新发放贷款的增加,2004年9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上升了2.3亿元,虽额度不大,却不容忽视。[1]

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①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贷款本息难以收回由于受传统落后的农业耕种观念的束缚,加之农业受自然条件变化影响较大,给农业增产增收带来波动。且地方经济由于发展缓慢,财政状况始终得不到改善,从而增加了农业贷款的收回难度。②乡镇企业停产倒闭,贷款沉淀成为坏账乡镇企业停产关闭是农村信用社贷款沉淀形成的主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大办乡镇企业,使地方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有些乡镇企业由于没有市场,产品没有销路,投入资金不足等原因,刚开工就得停产,造成贷款呆账。③管理体制长期不顺,官办经营包袱沉重农村信用合作金融属于互助合作性质,在管理体制上长期处于从属的官办性质,从而导致信用合作机构经营资产质量严重低下,负担沉重。[2]④制度法规出台滞后,维权收贷缺少依据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务院及立法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金融法规,但针对农村信用社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3]⑤涉农贷款投放不足,也是农村信用社金融资产质量低下的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农行与农发行分设,经营资金与政策资金分别由农行与农发行按照要求供应,但粮棉购销部门在经营上往往很难分清资金使用,基层支行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干脆对粮棉收购减少贷款,从而给农村信用社收贷收息增加难度。⑥“三农”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农业保险弱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和农业保险弱化,加上农村资金供给单一,从而使本身应由财政负担的资金也被间接地转化为金融机构的贷款需求。[4]⑦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不善,违规操作严重一是违规购建固定资产。二是抵债纠纷难以了结。三是违规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四是违规办理票据业务。[5]

2提高农村信用社金融资产质量的对策

提高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量,必须防范与化解并举,而防范是关键,也就是要首先优化增量,其次才是盘活存量。

2.1外部调节

2.1.1加大农业资金投入,确保农业增产增收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大对农业资金的投入。国家在免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在制定国家信贷计划,确定货币供应总量时,应增加农业贷款的计划比例。应通过改进管理,加大其资金投放,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从事农业耕种的积极性,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2.1.2下大力搞活乡镇企业,全面盘活信贷资金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是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6]当前清收盘活乡镇企业不良贷款,是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改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的根本措施,要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切实加大清收盘活力度。同时,对那些投资少、见效快的涉农乡镇企业,要充分利用现有关停企业的厂房设备,适当增加部分启动资金,把关停企业搞活,从而达到盘活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资金管理目标。

2.1.3建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国家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这使农村信用社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并且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对农村信用社的信用体系带来很大的冲击。因此,十分有必要建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7]

2.2内部控制

2.2.1对贷款发放的决策程序也即贷款的审批过程进行控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主要采取部门负责,集体(审贷委员会)审批。农村信用社有其自身的特点,应吸纳其他银行的优点,采取更灵活的审贷制度,针对不同的客户和不同种类的贷款,制定不同的办法。[8]

另外,在贷款发放的决策过程中,对行业、企业或项目的风险度的评估和识别至关重要。

2.2.2建立激励和约束制度,把不良贷款“抓降”工作落到实处激励机制是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搞好其它工作的动力。具体来说包括四种激励:一是精神激励。二是岗位激励。三是政策激励。四是物质激励。[7]

另外,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三查”工作,对贷款实施严格的跟踪管理,同时内控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对在贷款营运过程中违规违法现象要严加查处,发现问题要查到底,而对造成贷款损失、形成不良资产的,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给予一定的处罚,按其过错追究其一定比例的损失赔偿责任。[8]

2.2.3全力清收盘活不良资产每一笔不良贷款,都有它具体的数额和形成的原因,要摸清底子,对数额、盘活清收难易程度分类排队,设立台帐,先易后难,分别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全力清收盘活。

2.2.4推进小额信贷试点,加快邮政储蓄改革重视小额农贷,这是很多农村信用社用实践得来的经验,也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小额农业贷款,风险低,周转快,可稳步提高农村信用社收入,还可从社会上广泛吸收社员,增加农村信用社资本金,提高农村信用社抗风险能力。同时,努力把邮政储蓄办成社区性金融机构,有利于激活农村金融市场,进一步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化发展。

2.2.5把好大额贷款发放关,加大对抵债资产的管理以资抵债是信用社对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的贷款,以信贷资产换取贷款企业或自然人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通过出售、转让所得价值或出租的租金收入抵偿贷款本息的一种方法。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债权变产权是化解现存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而有效的方式,是盘活不良贷款的重要手段。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履行好切实的管理职责。在处置时既要坚持合规、公开、公平的原则,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处置方式,加速抵债资产的处置防止抵债资产隐性流失。[9]

2.2.6加强对票据置换的管理,关注新增贷款质量控制农村信用社经营和管理好央行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不仅会改善自身的经营状况,而且可以增强其抗御风险的能力。[10]同时,必须高度关注和预警农村信用社完成“票据置换”之后的发展问题,使之沿着正确的轨道,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无论从近期的央行票据兑付来看,还是着眼于未来农信社的长远发展,各级农村信用社都应从由资产负债规模管理向以风险为本、资本约束的经营理念转变,更要重视对新增不良贷款质量的控制,以保证金融资产质量。

2.2.7建立和完善信贷市场退出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为了资金营运的安全,可以从一些信用度差、不良资产占比高的高风险信贷市场退出来,把有限的资金投放到优质客户、优质市场中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样可以避免农村信用社高风险经营,也使政府认识到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去改良自己所辖区域的信用环境和行政作风。

3总结

真正解决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问题,扶植农民使农村信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颖珠.浅谈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控制.金融参考.2005年第12期.

[2]黄俊.不良贷款未能真实体现的成因与对策.金融参考.2005年第8期.

[3]张吉光.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建议.金融与保险.2007年第1期.

[5]胡友富,朱峰.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四个问题.金融参考.2005年第4期.

[6]皇震.关于农村信用社隐性信贷资产风险问题的调研.金融参考.2005年第8期.

[7]谢平.中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争论.金融研究.2003年第1期.

[8]陆磊.走在十字路口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南方金融.2005年第10期.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金融社会;金融社会学;国有银行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6-0062-02

一、“金融社会”的到来与金融社会学的萌芽

金融危机给经济社会所带来的诸多社会影响已经足以证明,金融系统在整个社会系统中所占的份量越来越重,金融已成为现代经济社会的骨干。卢曼认为,全球风险社会很大一部分风险来自金融系统,当潜在的风险释放后,风险就成了危机(卢曼,1993)。当今社会正日益由“工业社会”走向“金融社会”,社会学有必要对金融系统及其运作在整个社会运行中的地位和影响做一番研究和探讨。

目前在国外,金融社会学正处于萌芽状态,其来源主要有两支。一是近二十年来兴起的新经济社会学,以格兰诺维特等人为代表,认为金融市场是嵌套在政治、文化、社会脉络与人际网络之中,如果只孤立按供求法则去看待市场运作,对金融市场的理解是片面的。另一支是继行为金融学之后的一些金融理论家,以卡隆、麦坚时等为代表,认为金融市场既包含冰冷的机械与理性部分,也包含人际关系与组织文化部分,心理与社会因素不是“噪音”和“错误”,而是金融市场的基本组成要素。这些从经济学、金融学中萌芽,但仍在起步阶段的金融社会学研究,虽然致力于在主流金融理论与行为金融理论两个极端之间探索第三条道路,但是其视野依然局限在金融系统内部而没能看到金融子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及其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因而其研究的步伐停滞在金融系统内部而举步维艰。

古典社会学家虽然生活在工业社会并以工业社会为其理论想象的基础,但其理论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他们已经嗅到了未来金融社会的气息。齐美尔在《货币哲学》中说:金钱彻底解放了个人的欲望,社会却从此变得更加抽象了。过去的社会是很具体的,但个体的欲望很飘渺;而现代社会透过金融操作的活动,一切社会关系都变得十分抽象,但人的欲望却变得越来越清晰、具体和真实,通过金钱就可以满足大部分欲望。抽象的社会与具体个人之间在过去是紧张的,往往以宗教和道德来缓和;而在金融社会,两者间的紧张关系不但没有继续对立反而紧密融合在一起了(齐美尔,2007)。“将一分钱投入社会,就像动员了全社会的力量将这一分钱投到一个事情中,这一分钱后面带着社会的全部力量”。正是金融将社会力量凝聚到了这一分钱上。不仅如此,齐美尔还看到了基于金融能力基础上的社会分化与不平等。在金融社会里,信用能力的不平等是社会不平等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同时又是导致社会不平等的一个重要环节。而信用能力不平等又与金融制度的发展所提供的基础关系密切,有关金融信用能力与社会不平等之间的机制问题,王水雄已经做过一番探讨(王水雄,2007)。

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对某些新教教规的强调其实也隐含着许多金融社会的洞见:“善付钱者是他人钱袋的主人”,强调的其实就是信用,而信用就是金融的基础。“切记,信用就是金钱。如果有人把钱借给我,到期之后又不取回,那么他就把利息给了我,或者说是把我在这段时间里可用这笔钱的利息给了我。假如一个人的信用好,借贷多,并善于利用这些钱,那么他就会由此得来相当数目的钱。”“善付钱者是别人钱袋的主人……一次失信,你的朋友的钱袋则会永远向你关闭。”“一直把欠人的东西记在心上,这样会使你在众人心目中成为一个认真可靠的人,这就又增加了你的信用。”韦伯对这些关于信用教规的强调和挖掘,说明了信用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的重要位置,而恰恰是这些教规原则,催生了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精神。现代金融文明是以信用为黄金律的信用文明,金融作为现代经济和社会运行的核心,金融信用是整个现代社会文明的关键内核。正如卢曼(Niklas Luhmann,1995)所说的:“信用是一个在社会关系和社会系统中产生并维持团结的整合机制”,在金融社会,金融信用是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键。

卢曼认为,金融这种东西有助于在社会中将利益带入游戏(Interessen ins Spiel zu bringen)。也就是说金融就是一混水,大家都把自己利益的鱼放进这混水里,都暂时忘记一下风险的紧逼来增强社会的信用,扩大社会总资本。正如齐美尔所说的,一分钱透过社会所产生的不再是一分钱的力量,它能动员整个社会的力量。由于大家都将钱放到一起,金钱的社会容积和比重就扩大了。郎咸平说,全世界只有美国是一家上市公司,指的就是通过金融机制使金钱在社会中的容积和比重扩大了,像高盛这样的投行就是典型的放大器,它将整个社会的金融力量合在一起再甩出来。卢曼最重要的理论贡献在于提出了“功能―结构范式”,其理论要义是在一个系统的形成过程中,要关注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功能性关系。而美国著名金融学家博迪在北京作报告时,曾建议中国金融学家多注意从金融的社会环境和功能出发去看待金融问题(博迪,2000)。金融社会学正是要在金融系统与整个社会结构的关系背景下研究金融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机制。

二、中国国有银行体制改革的理论背景与风格切换

如何发展和开放资本市场,一直是发展中国家不断探讨的问题。针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各国体制转轨中出现的金融危机,麦金农在《经济市场化的次序――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金融控制》中提出,经济市场化过程中各项改革要配套并存在先后次序,保持金融控制是经济市场化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麦金农,1997)。赫尔曼和穆多克等人也提出了“金融约束论”。金融约束论实质上也是强调首先要发展国内资本市场,在国内资本市场完善的基础上,才能放开银行竞争和开放资本市场(赫尔曼、穆多克等,1998)。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同样面临着在东南亚国家诱发金融危机的风险因素,但是富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改革模式不仅成功地抵御了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而且也较快化解了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带来的风险。这一奇迹的诞生,离不开对中国金融体制改革道路精心而艰难的摸索。

自从1979年邓小平提出“必须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以来,中国银行体制开始从高度集中的单一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变革。一直以来,金融体制改革遵循着一条渐进式道路。而以2003年底国家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巨额注资以注销其历史不良资产,减轻历史包袱,支持其上市为界,金融体制改革走上了激进式改革。国有银行上市改革,这是同之前渐进式改革风格截然不同的大刀阔斧的改革,同时也是成败在此一举的改革,因此总理说:“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改革,只能成功,不能失败”。随着2009年中国农业银行在香港的成功上市,中国国有银行成功进行了体制转化,作为中国金融体制的核心,国有银行驶入“股道”摇身一变成为上市公司,这可谓是大刀阔斧的变革行动。

三、讨论、总结与展望:滞后的优越与赶超的使命

经济学相关研究把改革风格切换现象主要归因于外界环境的变化,即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其适应期的结束,国内资本市场必须同国际社会接轨。这是极其片面的,改革风格从渐进式走向激进式,从哲学上讲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但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改革风格的切换,有其特有的经济社会结构背景,是与中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紧密相连的,是与金融系统在整个经济和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转变密切相关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从之前的“实物社会”走向了“货币社会”。但是,由于投资渠道的单一和社会保障的落后,居民将钱存于银行不敢消费,一方面导致内需严重不足,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名存实无;另一方面加强了国家对银行系统的控制,因为银行系统关系到社会全局的稳定。国家于是采取了用金融支持改革的策略,即利用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进行全社会金融资源动员,进而通过信贷控制将金融资源投入国企以加速经济增长,因此始终不肯进行金融市场化改革,从而导致了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也正是这种滞后,使中国成功抵御了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

然而,这种滞后的优越性只是在特定历史时空下的耦合,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和完善,中国经济社会结构正由“货币社会”向“金融社会”迈进,金融系统在整个经济社会系统中已处于中枢神经的位置,金融体制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和水平相一致才能继续发挥其优越性。同时,市场化改革也加剧了社会的两极分化,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国家适时推动国有银行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其实是试图用金融制度来调控经济社会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银行上市,不仅是出于与国际社会接轨的需要,更是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需要,因为在金融社会里,动用金融工具的能力是导致社会分化的重要因素。随着金融社会的到来,通过金融制度和手段来调节经济社会,平衡收入差距已成为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因此,国有银行大刀阔斧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和时代的使命与要求,也体现了中国经济社会改革的理念和政策范式从“先富带动后富”的局部优先理念转向了“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的普遍主义范式。

参考文献:

[1]麦金农.经济市场化的次序――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金融控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

[2]赫尔曼,穆多克,斯蒂格利茨.金融约束:一个新的分析框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

[3]齐美尔.货币哲学[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7.

[4]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北京:群言出版社,2007:4.

[5]王水雄.金融工具、信用能力分化与社会不平等[J].社会,2007,(1).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内生风险;理论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9-0059-02

引言

国内诸多学者对农村信用社金融供给不足、农村经济的货币化程度、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等问题展开过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涉及了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问题,但并没有直接对其所内生的金融风险构成做出解说。本文尝试着对农村信用社的内生风险进行了剖析。

一、农村信用社内生风险的理论分析

从理论和实际两个层面来概括,农村信用社的内生风险构成可以描述为:在不考虑外部金融影响或冲击而单纯考虑农村经济活动所引发的金融供给和需求、金融功能发挥、利率控制和市场化程度以及由此形成的一切制度安排对贷款安全和借贷双方交易费用支付产生影响的政策性和市场性的机理或过程。因此,可以将农村信用社的内生风险构成理解为特定金融制度安排下主体决策、行为及产生效应的过程。

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是混合经济在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上的选择。

在体制转轨尚未结束的阶段,金融抑制现象的长期存在必然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户和农村企业在得不到充足的正规金融贷款支持的情况下,通常会去寻找非正规金融的融资渠道,因此,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具有补充效应,这种效应会使那些体现政策性金融的三农专项贷款等或体现国家农业政策的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职能发挥促进农业经济增长作用的同时,在伴随着正规金融制度缺乏适时适度的结构安排和没有考虑到农村金融需求抑制现象广泛存在的情况下,有可能内生出农村信用社的市场风险。这是农村信用社产生内生风险的分析基础。

二、中国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受主流经济理论的影响,“金融供给先行”是农村金融制度设计的主导思想或理念,在利率控制、金融进入、低息或担保融资等方面,仍然反映着政策性金融的性质。

2.金融的组织体系、产权模式、服务方式及监管政策等,体现着政府办金融的色彩,金融组织在传导国家支农信贷政策等方面不具有高效的机制,信贷结构调整滞后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3.农村金融制度安排通常围绕城市工业化的逻辑进行。

4.政府干预措施没有重点考虑到农村的金融需求,未能在金融制度上保障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有效供给。

这些特征在金融组织运行中所产生的具体金融风险,突出反映在农村信用社金融职能的发挥及其效应方面;而在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上所产生的风险,则具体表现为大量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机构外流,以至造成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的失衡。

三、农村信用社内生市场风险解析

农村信用社内生的市场风险,可以从制度安排和组织运作两个方面来解析。

以制度安排而言,政府设计、制定和实施正规金融制度,是在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等约束条件下进行的;农村信用社和农户在正规金融制约下从事融资或借贷等活动,也会面临同样的约束。由于这些行为主体在信息获取和理性约束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且各自的目标函数不同,因而会经常出现博弈行为。

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制度选择并没有真正起到“以制度来限制不确定性”的功效,它具体表现为以“供给先行”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并没有使农村的金融供给适合于农村的金融需求,这既是农村金融市场出现内生风险的根源,也是农村金融市场之内生风险的结果。

从组织运作方面剖析,从非正规金融能部分弥补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视角来评判其金融功能,容易忽略农村非正规金融所蕴涵的风险。目前在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需求者主要是那些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得到足量融资的农户和农村私营企业,而非正规金融的供给者大多是资金充裕的私营业主、富裕农户及高利贷组织,这两大类参与主体在长期的借贷活动中正在巩固和重塑着以私人诚信、友情等维系的农村非正规金融文化,它们在农村借贷市场中占有极高的比例。

然而,由于缺乏法律保护的非正规金融贷款的用途多维纷繁,它通常并不增加农业生产中的净流动资金,这种情况除了会引致正规金融资金游离出农村金融市场外,还会造成国家农业政策在农村失去落实的对象和目标,引起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混乱和农村高利贷盛行。也就是说,农村非正规金融所内生的风险具有溢出效应,而这种效应是以农村的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的补充效应为前提的。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所蕴涵的金融风险,是一个需要进行理论透视才能够解析的问题。目前,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小额信贷的供给者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充当的事实,可让人们产生以下认识:农村信用社有能力在中央银行利率规定的幅度内自行确定农村信贷市场上的利率。

小额信贷市场中供给曲线的消失,意味着贷款有可能出现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均衡,是建立在贷款需求曲线与利率负相关以及利率是垄断价格等基础上的;这种均衡的代价,是农户的贷款需求通常会转向具有更高交易费用的信贷替代品,以至在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中产生以社会成本高昂为代价的、被垄断厂商理论称作“无谓损失”的情景。依据垄断厂商理论指出这一“无谓损失”之纯理论的解析义是一回事(周振海,2007),围绕这一“无谓损失”揭示其在小额信贷市场中所蕴涵的内生金融风险则是另一回事。贷款供给量萎缩所导致的这种损失,会在引致农村信用社资金游离出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同时造成农村信贷供给和需求的失衡。

农村外部市场对农村信用社的资金需求,通常会部分地冰释农村信用社在利率上的自行定价权。如果农村信用社执意在中央银行规定的利率幅度内行使利率的自行定价权以维持超额利润,其贷款对象很可能是信用资质不好的厂商,从而出现贷款风险;反之,农村信用社便会出现贷款不足。

结语

对这种内生性金融市场风险的认识和理解,应该围绕中国农村金融运行的特定的环境来展开,只有这样,才能在理论上对农村金融市场做出以制度安排为分析导向的深入研究。 在中国现阶段,农村正规金融中的小额信贷市场由农村信用社垄断经营的事实,已反映出大量小额信贷资金外流以及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职能难以发挥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效应,但对导致这种局面之原因的研究,不能仅仅限定于“金融供给的先行政策”以及与此相关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产权模式、服务方式及监管政策等的分析,而是应从农村二元金融框架在实际运作中所内蕴的市场风险来追溯。以农村金融市场所内生的风险而论,固然现阶段非正规金融的无序运行对风险的形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目标错位所引致的风险则是不可否认的。

参考文献:

[1] 王小芽.农村信用社概述[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13.

[2] 郭家万.中国农村信用合作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9.

[3] 辛耀.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改革发展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

[4] 孙建平.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困境与出路[J].金融与经济,2008,(9).

[5] 范静.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创新研究——以农村信用社为例[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82.

[6] 林华.外资银行 圈地 中国农村[N].中国商报,2007-08-28.

[7] 宋琬如.欠发达地区农业银行抢位中国农村金融市场[N].国际金融报,2007-11-13.

[8] 王文莉.农村信用社现行产权制度缺陷及改革政策建议[J].陕西农业科学,2006,(4).

[9] 张军.农村信用社向合作银行的转制研究——绩效、原因、问题与政策建议[J].中国发展,2009,(3).

[10] 何大安.中国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理论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9,(7).

[11] 王蕾.农村信用社内生风险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1).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内生风险;理论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1-0064-02

引言

国内诸多学者对农村信用社金融供给不足、农村经济的货币化程度、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等问题展开过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涉及了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问题,但并没有直接对其所内生的金融风险构成做出解说。本文尝试着对农村信用社的内生风险进行了剖析。

一、农村信用社内生风险的理论分析

从理论和实际两个层面来概括,农村信用社的内生风险构成可以描述为:在不考虑外部金融影响或冲击而单纯考虑农村经济活动所引发的金融供给和需求、金融功能发挥、利率控制和市场化程度以及由此形成的一切制度安排对贷款安全和借贷双方交易费用支付产生影响的政策性和市场性的机理或过程。因此,可以将农村信用社的内生风险构成理解为特定金融制度安排下主体决策、行为及产生效应的过程。

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是混合经济在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上的选择。

在体制转轨尚未结束的阶段,金融抑制现象的长期存在必然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户和农村企业在得不到充足的正规金融贷款支持的情况下,通常会去寻找非正规金融的融资渠道,因此,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具有补充效应,这种效应会使那些体现政策性金融的三农专项贷款等或体现国家农业政策的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职能发挥促进农业经济增长作用的同时,在伴随着正规金融制度缺乏适时适度的结构安排和没有考虑到农村金融需求抑制现象广泛存在的情况下,有可能内生出农村信用社的市场风险。这是农村信用社产生内生风险的分析基础。

二、中国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受主流经济理论的影响,“金融供给先行”是农村金融制度设计的主导思想或理念,在利率控制、金融进入、低息或担保融资等方面,仍然反映着政策性金融的性质。

2.金融的组织体系、产权模式、服务方式及监管政策等,体现着政府办金融的色彩,金融组织在传导国家支农信贷政策等方面不具有高效的机制,信贷结构调整滞后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3.农村金融制度安排通常围绕城市工业化的逻辑进行。

4.政府干预措施没有重点考虑到农村的金融需求,未能在金融制度上保障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有效供给。

这些特征在金融组织运行中所产生的具体金融风险,突出反映在农村信用社金融职能的发挥及其效应方面;而在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上所产生的风险,则具体表现为大量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机构外流,以至造成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的失衡。

三、农村信用社内生市场风险解析

农村信用社内生的市场风险,可以从制度安排和组织运作两个方面来解析。

以制度安排而言,政府设计、制定和实施正规金融制度,是在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等约束条件下进行的;农村信用社和农户在正规金融制约下从事融资或借贷等活动,也会面临同样的约束。由于这些行为主体在信息获取和理性约束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且各自的目标函数不同,因而会经常出现博弈行为。

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制度选择并没有真正起到“以制度来限制不确定性”的功效,它具体表现为以“供给先行”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并没有使农村的金融供给适合于农村的金融需求,这既是农村金融市场出现内生风险的根源,也是农村金融市场之内生风险的结果。

从组织运作方面剖析,从非正规金融能部分弥补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视角来评判其金融功能,容易忽略农村非正规金融所蕴涵的风险。目前在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需求者主要是那些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得到足量融资的农户和农村私营企业,而非正规金融的供给者大多是资金充裕的私营业主、富裕农户及高利贷组织,这两大类参与主体在长期的借贷活动中正在巩固和重塑着以私人诚信、友情等维系的农村非正规金融文化,它们在农村借贷市场中占有极高的比例。

然而,由于缺乏法律保护的非正规金融贷款的用途多维纷繁,它通常并不增加农业生产中的净流动资金,这种情况除了会引致正规金融资金游离出农村金融市场外,还会造成国家农业政策在农村失去落实的对象和目标,引起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混乱和农村高利贷盛行。也就是说,农村非正规金融所内生的风险具有溢出效应,而这种效应是以农村的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的补充效应为前提的。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所蕴涵的金融风险,是一个需要进行理论透视才能够解析的问题。目前,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小额信贷的供给者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充当的事实,可让人们产生以下认识:农村信用社有能力在中央银行利率规定的幅度内自行确定农村信贷市场上的利率。

小额信贷市场中供给曲线的消失,意味着贷款有可能出现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均衡,是建立在贷款需求曲线与利率负相关以及利率是垄断价格等基础上的;这种均衡的代价,是农户的贷款需求通常会转向具有更高交易费用的信贷替代品,以至在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中产生以社会成本高昂为代价的、被垄断厂商理论称作“无谓损失”的情景。依据垄断厂商理论指出这一“无谓损失”之纯理论的解析又是一回事(周振海,2007),围绕这一“无谓损失”揭示其在小额信贷市场中所蕴涵的内生金融风险则是另一回事。贷款供给量萎缩所导致的这种损失,会在引致农村信用社资金游离出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同时造成农村信贷供给和需求的失衡。

农村外部市场对农村信用社的资金需求,通常会部分地冰释农村信用社在利率上的自行定价权。如果农村信用社执意在中央银行规定的利率幅度内行使利率的自行定价权以维持超额利润,其贷款对象很可能是信用资质不好的厂商,从而出现贷款风险;反之,农村信用社便会出现贷款不足。

结语

对这种内生性金融市场风险的认识和理解,应该围绕中国农村金融运行的特定的环境来展开,只有这样,才能在理论上对农村金融市场作出以制度安排为分析导向的深入研究。在中国现阶段,农村正规金融中的小额信贷市场由农村信用社垄断经营的事实,已反映出大量小额信贷资金外流以及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职能难以发挥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效应,但对导致这种局面之原因的研究,不能仅仅限定于“金融供给的先行政策”以及与此相关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产权模式、服务方式及监管政策等的分析,而是应从农村二元金融框架在实际运作中所内蕴的市场风险来追溯。以农村金融市场所内生的风险而论,固然现阶段非正规金融的无序运行对风险的形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目标错位所引致的风险则是不可否认的。

参考文献:

[1]王小芽.农村信用社概述[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13.

[2]郭家万.中国农村信用合作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9.

[3]辛耀.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改革发展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

[4]孙建平.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困境与出路[J].金融与经济,2008,(9).

[5]范静.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创新研究 以农村信用社为例[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82.

[6]林华.外资银行 圈地 中国农村[N].中国商报,2007-08-28.

[7]宋琬如.欠发达地区农业银行抢位中国农村金融市场[N].国际金融报,2007-11-13.

[8]王文莉.农村信用社现行产权制度缺陷及改革政策建议[J].陕西农业科学,2006,(4).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7篇

论文摘要:金融市场营销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所必需的管理理念,农村金融机构的成功发展离不开金融市场营销理论的指导和运用。文章从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营销战略、营销策略、客户关系、顾客价值和满意度等方面概括了学者们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研究方面的成果,以期能够提高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问题的认识,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理论的运用,推进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问题的深入研究。

市场营销理论在金融业中应用方面的研究,国内最早的成果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胡树鲜(1990)最早提出了市场营销理论在银行经营中的应用问题。范钦建(1991)介绍了西方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产生与发展。李汀(1991)是国内第一个使用“银行营销”概念的。郝子文(1994)是国内最早使用“金融营销”概念的。由此开启了我国金融市场营销理论与实践研究。

而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成果则出现的相对更晚一些。杨兴东(1998)在对金融市场营销观念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农村信用社运用营销技术开拓业务问题,重点介绍了信用社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手段。这是国内最早的关于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成果。此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逐渐发展起来,这些成果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

一、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研究

营销观念是市场营销的基础。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在处理自身、客户和社会三者利益时的态度、思想和意识。有什么样的营销观念,就有什么样的营销战略和策略。就营销意识而言,黄胜(2000)认为金融市场营销是市场条件下农村信用社的现实选择,继而探讨了农村信用社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手段,提出了制定人才战略、区域战略、服务形象战略的建议。朱清(2007)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认为农村信用社要在开放的新的农村金融领域中生存和发展,必须全面实施金融营销。魏明、马基民(2007)分析了农业银行市场营销所面临的困境,提出通过建立新的市场营销观念;重新调整市场定位;创新营销手段等构建有效的市场营销机制。邹璐(2007)以银行营销理论、“五种力量”模型理论为基础,系统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强营销管理的必然性,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加强特色的业务营销管理。

就营销理念而言,周志太(2003)认为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是农民实现小康的必要条件。实施贷款营销要增资减息减债减税,建立政策性保险公司,再造股份制农村信用社,建立农村金融市场,实行客户经理制度,构建激励和约束机制。袁军(2003)提出农村信用社要以小额信贷为突破口,大力开展贷款营销,找准市场定位,制定战略规划,开展调查研究,树立营销品牌,创新产品营销等问题。赵祺(2006)分析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营销,认为农村信用社要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发展取向,树立信贷营销的全新理念,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信贷营销战略,稳固和扩大优质客户群体,实现农村信用社良好的经济效益。张小荣(2007)提出农村金融机构要重视对中小的信贷营销,要通过转变观念,培养营销意识、准确市场定位、严格控制信贷风险、发挥营销合力来获得竞争优势。唐锦虹(2009)认为应将现代市场营销理念引入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领域,并针对客户群特点进行合理的市场定位和营销模式选择,在此基础上,提出要最大限度地实现效益,还必须解决贷款产品如何抵达目标客户群、如何评估控制风险以及如何形成规模效益等问题。必须根据成本效益观念,对销售渠道、风险评估和审批操作整个信贷业务流程进行重整优化。湖北经济学院村镇银行调研课题组(2009)以湖北省仙桃北农商村镇银行为例,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从职员意识、资金、产品、营销渠道、营销效果等方面了当前营销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树立全员服务意识,拓展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创新,凸显村镇银行特色;拓展营销渠道,更新业务推广方式;坚持市场定位,提升银行良好形象等对策建议。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0.3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0-0073-02

引言

农村信用社是中国农村金融的基础。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经营机制落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几乎难以为继,很难有力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

2003年6月27日,以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为标志,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部署新一轮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这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

同时央行也给出了三种模式,即统一法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供各地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主选择。对于改革成效,众说纷纭。2003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改革方式上存在路径依赖,由中央政府强制推进,拘泥于形式和数量上的改革与调整,难以从根本上杜绝农村信用社道德风险和急功近利行为。改革的过程成为地方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向中央政府寻租的过程。

从各地试点情况来看,存在问题也比较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面临严峻的挑战;改革的目标不明确等等。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度环境和文化背景不同,兼之评价标准的偏颇,很难确定三种模式的孰优孰劣,更为关键的是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显示出的良好绩效是优惠政策带来的还是制度创新的结果很难测算。

一、文献综述及分析框架

以Sapiro和Nourse为代表的早期合作社学派认为,农民通过合作社进入市场,不仅可提高收入,还可促进市场竞争,从而提高整个社会市场的效率。在Sapiro和Nourse之后几年,人们对合作社的研究开始由注重外部影响向以解决合作社组织内部问题转移。

把合作社当做一个企业的观点是Enke(1945)提出来的,但是他没能解释合作社持续经营问题。在20世纪60年代,Helmberger和Hoos(1965)运用企业理论,建立了一个合作社模型。Helmberger和Hoos的模型显示,在收益递减的情况下,如果管理者试图通过吸收新成员来扩大业务,将会减少已有成员的收入。

Cook等在1995年运用产权理论对合作社的产权进行了分析,认为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搭便车、资产组合及对长期项目缺乏投资的激励等问题。随后,Harris,etal(1996)提出以封闭社员资格政策加上销售协议来解决搭便车问题,通过合作社股份的二级市场,允许合作社股份转让来提高社员的投资激励和改善资产组合。

20世纪80年代,随着博弈论、交易费用等一些新兴经济学的兴起,一些学者也及时利用这些理论研究合作社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伴随着传统合作社制度的种种缺陷和局限性,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更加关注合作社的企业性质,试图运用企业理论、产权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来解释合作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演化。大家越来越接受合作社和其他企业一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观点。他们认为,合作社应当随着外部环境条件的改变而作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否则合作社就难以保证持续经营。合作社运营应该是相对开放式的,应该提供各种激励措施来吸引高效率的农民,甚至其他投资者,否则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只有低效率农民的参加只会使合作社走向灭亡。

针对专门的信用合作组织,国外的研究多融合于对一般意义上的合作社制度的研究,但是如果更深层次的考察,与合作社制度的发展相一致,西方国家关于农村金融组织的研究是随着整个西方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过程而逐步深化。

国外学者对合作金融组织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合作金融组织产生到19世纪末,是合作金融组织自由发展阶段。主要侧重于对合作金融基本原则以及合作社社员权利和义务界定的研究;第二阶段,从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是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国家干预阶段。主要侧重于合作金融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以及政府如何进行立法以加强对合作金融管理的研究;第三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时期,是合作金融组织的调整变革阶段。主要侧重于从企业视角研究合作金融如何适应市场的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主流合作金融理论存在以个体性为基础的市场型合作金融和以集体性为基础的整合性合作金融的理论分野。前者把合作金融组织看做是新古典经济学假设条件下的一个企业组织,社员不依赖合作社,合作社由专家经营管理。后者把合作金融组织看做是经营性企业与公共组织的结合体,社员完全依赖于合作组织,合作社由专家经营管理。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合作金融体系的社会性质逐步淡化,商业逐渐增强,整合型合作金融发展的说服力明显不足,而市场型合作金融理论更具有当代经济的特征,成为目前合作金融理论发展的趋势。

合作金融制度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以上的历史,合作金融组织在欧洲、美洲和亚洲都有广泛的分布,很多合作金融组织在经营规模和经营质量上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通过对德国合作银行制度、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美国信用合作体系、荷兰合作银行和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系统运行机制的梳理,结合合作制理论,我们可以发现,由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社会政治体制以及文化传统上的差异,使得各国合作金融组织在组织架构、运作方式和发展模式上表现灵活多样,但不同地区的合作金融组织都遵循着一些大的基本原则。

(1)合作制最主要的原则是成员之间的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以及地方自治和民主管理。(2)合作金融组织常年形成的严密的内控机制及民主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地方成员行和中央合作银行、和地方成员行之间的交叉担保机制,是合作金融组织成为最“安全银行”的主要原因。(3)确定合理的资本组合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引入外部资本是非常必要的。当然,股份制的最终的目的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过分的股份制结构有可能导致对会员客户的服务有所减少。这需要一个合理的资本结构设计,并且通过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保证成员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合作金融组织的治理结构一般是通过两级法人(或者三级)机构,植根于最基层的机构当中。每一个成员行,都有一套完整的内部治理机制,这样能够实现成员行内部的有效监督。然后通过自上而下的业务指导和信贷服务,保证各成员行不脱离健康经营轨道。(4)合作金融组织具备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非常重要,如果不提供全方位服务,只是固有的几项服务,而不是以客户价值为原则,那么就会产生更高的成本,还会失去许多客户。合作金融组织客户群体主要以社员为主,以支持社区发展为己任,同时也积极拓展其他客户,以提高赢利水平。以盈利方式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的金融要求,而不应把合作金融组织理解为非盈利,或者是可亏损的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帮助出现危机的合作金融组织渡过难关,同时也有助于建立经营不善的合作金融组织的退出机制,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水平。(5)利润分配改变了过去全部留存的方式,一部分用于分配给社员。在分配过程中,以社员参与合作金融的惠顾量为基础,同时也涉及了按股权分红。(6)建立了《合作法》,使合作组织的运行有法可依。《合作法》主要明确什么是合作组织,合作组织有什么样的治理架构。

二、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模式

目前,有步骤地组建合作银行,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必由之路。

农村合作银行系合作性质,由个人、企业和其他团体入股的互助制金融机构带有社区性质的一种集体金融组织,在经营管理上与商业银行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合作银行并不完全等同于股份制商业银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已经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各类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融通和金融服务。目前中国的专业银行多为国有企业贷款,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特别是农村种养殖户和个体私营经济等得到贷款就不容易,农村合作银行就是根据目前农村中多种经济的不同需求而组建,它把农户、个体、私营和小集体经济作为服务对象,为其融通资金和提供金融服务。

关于农村合作银行的模式问题,最强的呼声莫过于要求建立起像专业银行那样的全国性自我管理体系。但这种想法与合作银行国际惯例并不完全符合,有关资料介绍世界各国都是先有信用合作社,然后才有合作银行,原来的信用合作社作为基层合作银行,在基层合作银行的基础上成立地区合作银行和中央银行。世界上有名的大银行,如德意志合作银行和法国农业互助信贷银行,都是在经受市场竞争的洗礼中逐步发展壮大的,由此看来,中国的农村合作银行也应遵循国际惯例,结台中国实际情况,先在县城及县级市组建,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发展壮大,根据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适当时机组建市(地)农村合作银行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并认为省级应设立合作银行管理处,挂靠在省级人民银行,负责对全省农村合作银行的领导、管理、协调以及信息提供、经验交流等项工作。

参考文献:

[1] 王蕾.农村信用社内生风险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1).

[2] 王蕾.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2011,(3).

[3] 王蕾.外部金融冲击下的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剖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18).

[4] 王小芽.农村信用社概述[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13.

[5] 郭家万.中国农村信用合作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9.

[6] 辛耀.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改革发展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

[7] 孙建平.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困境与出路[J].金融与经济,2008,(9).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9篇

论文摘要:金融市场营销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所必需的管理理念,农村金融机构的成功发展离不开金融市场营销理论的指导和运用。文章从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营销战略、营销策略、客户关系、顾客价值和满意度等方面概括了学者们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研究方面的成果,以期能够提高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问题的认识,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理论的运用,推进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问题的深入研究。

市场营销理论在金融业中应用方面的研究,国内最早的成果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胡树鲜(1990)最早提出了市场营销理论在银行经营中的应用问题。范钦建(1991)介绍了西方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产生与发展。李汀(1991)是国内第一个使用“银行营销”概念的。郝子文(1994)是国内最早使用“金融营销”概念的。由此开启了我国金融市场营销理论与实践研究。

而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成果则出现的相对更晚一些。杨兴东(1998)在对金融市场营销观念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农村信用社运用营销技术开拓业务问题,重点介绍了信用社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手段。这是国内最早的关于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成果。此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逐渐发展起来,这些成果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

一、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研究

营销观念是市场营销的基础。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在处理自身、客户和社会三者利益时的态度、思想和意识。有什么样的营销观念,就有什么样的营销战略和策略。就营销意识而言,黄胜(2000)认为金融市场营销是市场条件下农村信用社的现实选择,继而探讨了农村信用社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手段,提出了制定人才战略、区域战略、服务形象战略的建议。朱清(2007)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认为农村信用社要在开放的新的农村金融领域中生存和发展,必须全面实施金融营销。魏明、马基民(2007)分析了农业银行市场营销所面临的困境,提出通过建立新的市场营销观念;重新调整市场定位;创新营销手段等构建有效的市场营销机制。邹璐(2007)以银行营销理论、“五种力量”模型理论为基础,系统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强营销管理的必然性,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加强特色的业务营销管理。

就营销理念而言,周志太(2003)认为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是农民实现小康的必要条件。实施贷款营销要增资减息减债减税,建立政策性保险公司,再造股份制农村信用社,建立农村金融市场,实行客户经理制度,构建激励和约束机制。袁军(2003)提出农村信用社要以小额信贷为突破口,大力开展贷款营销,找准市场定位,制定战略规划,开展调查研究,树立营销品牌,创新产品营销等问题。赵祺(2006)分析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营销,认为农村信用社要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发展取向,树立信贷营销的全新理念,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信贷营销战略,稳固和扩大优质客户群体,实现农村信用社良好的经济效益。张小荣(2007)提出农村金融机构要重视对中小的信贷营销,要通过转变观念,培养营销意识、准确市场定位、严格控制信贷风险、发挥营销合力来获得竞争优势。唐锦虹(2009)认为应将现代市场营销理念引入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领域,并针对客户群特点进行合理的市场定位和营销模式选择,在此基础上,提出要最大限度地实现效益,还必须解决贷款产品如何抵达目标客户群、如何评估控制风险以及如何形成规模效益等问题。必须根据成本效益观念,对销售渠道、风险评估和审批操作整个信贷业务流程进行重整优化。湖北经济学院村镇银行调研课题组(2009)以湖北省仙桃北农商村镇银行为例,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从职员意识、资金、产品、营销渠道、营销效果等方面了当前营销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树立全员服务意识,拓展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创新,凸显村镇银行特色;拓展营销渠道,更新业务推广方式;坚持市场定位,提升银行良好形象等对策建议。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 融资难 治理 研究述评

浙江省农民合作社在推进农业转型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建设“两富”“两美”法治浙江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农民合作社产权模糊,财务金融管理人才缺乏,信用评级难以达标,合作社抵、质押物少,政府资金补贴有限,金融机构担心合作社不讲信用、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等导致农民合作社融资难。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江苏、浙江、徐州、盐城、南京、连云港等各地陆续爆出合作社资金被挪用或者负责人携款潜逃等失信事件,导致合作社融资难上加难。为此,国内外学术界对此问题展开讨论,下面对这些研究成果及发展趋势作一研究述评。

一、目前对相关问题研究的特点与不足

(一)对农民合作社融资问题的政策指导意见及总结实践报道性内容较多。相关文献对欠发达地区如浙江丽水等地进行深入研究的较少,有关的政策文件操作性还需进一步细化。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2004年到2014年中央1号文件,从抵押、质押、担保等以及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到要求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2年国家出台的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2010年党的强农惠农政策、2009年银监会和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也作了相关规定。全国各地也积极探索适合本区域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相关规定。如201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的《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的意见》,提出要优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信贷等服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导下,2011年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农业厅、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下发《关于推进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的通知》,就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相关意见,明确了在建设过程中要坚持的四个原则及要抓好的四项任务,并附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但具体如何优化农民合作社的融资信贷等业务才有助于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问题,缺乏可供操作的、可细化的法律条文。

(二)国内外学术界侧重于从经济学(包括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博弈论等)视角分析农民合作社融资问题。Emelianoff、Robka和Phillips认为,合作社中的委托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合作社中“谁受益”的问题十分值得研究。Emel1anoff建立了一个相对复杂的合作社理论框架,重点研究合作社内部的成员关系。Hugh T.Patrick(1966)提出了两种模式,一是“需求追随”型,即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导致农村金融组织及相关金融服务的供给先于农村经济主体的需求;二是“供给引导”型,即农村金融组织及相关服务的供给先于农村经济主体的需求。他认为这两种模式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相适应,两种模式之间存在一个最优顺序问题。农业信贷补贴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在农村信用理论界一直居于主流地位,该理论认为农业应该通过信贷补贴计划将贫困农户纳入发展轨道、增加低息信贷促进农业发展工作。该理论在发展中国家被广泛实行,并且表现出突出的时间价值。但是该理论假设农户没有储蓄需求不符合现实实际,同时,严重的逆向选择致使信贷政策偏离了预定目标。以亚当斯(Adams,1983)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的农村金融市场论逐渐代替了农业补贴信贷论。该理论肯定了农户的储蓄能力,强调农村金融的市场机制。但是其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认为农村金融市场必须实行全面市场化又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斯蒂格利茨・维斯(Stiglitz Weiss,1981)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不完全竞争市场论,为农村金融市场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该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为防止市场失效,政府应适当介入金融市场,政府干预可以解决市场上不完全信息问题。该理论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且对我国农村信用体系构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借鉴国外农民合作社融资经验,鼓励非正规金融机构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有效融合,拓展金融宽度,使急需资金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如印度国有开发银行(NABARD)与非正规农户互助组(Sell-Help Group)的合作:NABARD通过其员工和合作伙伴对农户互助组进行培训,农户互助组内部先进行储蓄和贷款活动,NABARD验收后直接或通过基层商业银行间接向农户互助组发放贷款(洪琳,2010)。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由借款者自愿组成小组,小额信贷机构分别贷款给每个成员,小组内的每个成员对另外的成员的还款负有连带责任,否则整个小组将被取消未来的借款资格(Mckinnon RI.1973)。小组贷款促使借款者提供信息,减少了小额信贷机构搜集信息的成本,保证了还款率,同时也使得那些缺少抵押品的赤贫者和微型企业得到了融资。美国政府对农业合作社提供的金融支持形式多元化,合作社容易通过抵押获得贷款、可以获得多个专门机构的贷款、从联邦中间信贷银行获得贷款、通过农村合作社发展赠款计划等。法国和德国在农民合作社问题上,建立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分工协作机制。政策性金融侧重于支持投资回收期长、风险较大的农业经营性项目,商业性金融侧重于支持商业可持续的农业经营性项目。贷款品种覆盖面较广,主要包括青年农民贴息贷款、农业现代化特别贷款、养殖业特别贷款、特别作物栽培贷款、公用农业生产资料特别贷款、农业灾害特别贷款等六类。日本政府为支持农协金融的发展,在财力和政策优惠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如基层农协的存款利率可以高于普通银行利率用以帮助它吸收储蓄;政府为农协金融机构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支持。这些金融支持不仅解决了合作社资金短缺问题,还可以促使合作社全面发展。

国内如林毅夫、李永军(2001)、全丽萍(2002)、冯兴元(2004)等人分析了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农村中小企业的借贷行为,认为由于农村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借贷资质的信息透明度差,且关于信贷的抵押条件欠缺等原因,使得金融机构在决定贷款之前,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来调查企业的财务和资信状况,而且贷款发放之后,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以防范信息不对称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这些都会增加融资的交易成本。韩冰(2008)、韦克游(2013)也持类似观点,除考虑交易成本外,前者还从制度变迁理论、银行信贷合约理论和信贷配给理论视角作了深入探讨,后者认为应当适用供应链网络治理结构,采用新古典契约安排解决融资难问题。李歆(2008)认为农业龙头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向农户提供包含信贷服务的订单,并依据订单中的价格保障、技术服务、声誉机制和互联机制等手段与方式,有效应对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的严重信息不对称问题。

目前从经济学视角来看研究成果丰富,各位学者提出的见解有一定的独特性,李歆主张用声誉机制解决该问题,但未能对诚信的经济性质即预期自身效用最大化进行分析。另外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构成,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诚信制度是否有效更主要的是看其实施机制是否健全。交易费用的存在取决于三个因素:受到限制的理性的思考、机会主义以及资产专用性,这三个因素不同时出现,交易费用就不存在。目前从这三方面结合起来分析研究的很少,也就是说缺乏从制度层面的深入研究。

(三)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引下,从信用视角探讨农民合作社融资问题的相关文献层出不穷。在《关于推进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的通知》指导下,杭州市工商局探索以信用监管的方式改进合作社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课题组对农民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研究,为有效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信用问题提供了借鉴。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联社的主要做法、殷丽(2014)、邱莹等(2014)、李威(2013)、孟召将(2011)、张承杰等(2011)、张尧洪(2008)也作了类似的研究。王乾等(2013)认为除加强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外,规范合作社运作、探索合作社股权二级市场等是应对直接融资难的途径。尽管这些成果为本课题的深入研究开拓了视野,但信用包含道德上的意义(含四种道德观及影响道德行为的几个因素)和社会责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农民合作社、农户等),而目前很少有关于此方面的研究。

(四)从法律层面破解农民合作社融资问题并作出有益探索。廖艳婷(2011)、向超(2014)、郭航婷(2012)从构建合作社的价值定位、资金互助及风险机制、盈余分配等制度上来解决融资难问题,而实质上法律是可以改变人们的信念和预期的,加大失信者(违约者)的法律风险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决融资难问题,但目前对此进行的研究很少。

(五)从融资的主要影响因素着手分析。杨大蓉(2013)在对浙江省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状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现状进行了实证分析,从加强对金融和财务人才的培训和指导、鼓励非正规金融机构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有效融合、改进业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创新和保护、规范非正规金融机构和多元化扶持更多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等方面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模式创新策略。王乾等(2013)认为除加强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外,规范合作社运作、探索合作社股权二级市场、创新合作社权益融资方式、发展新型合作社、增强资金互助组织功能也是应对直接融资难的途径。吕彦杰(2012)、顾剑飞(2014)认为合作社的经营状况、无形资产、理事长的综合素质、银社关系、外部环境是影响其融资难易程度的主要因素,并提出尝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解决途径。要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学者普遍认为规范运作和创新融资模式是关键,而在对其影响因素的分析中,农业市场不成熟、农业相关政策的不确定性、制度安排不合理、监管及惩治不力、法律环境不健全等因素未被详细分析,而这些因素是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难的关键。另杨大蓉的分析是以浙江省农民合作社作为调研对象,文中调查区域未见浙江省欠发达地区,所以融资对策是否适合欠发达地区还有待商榷。

二、未来研究的重点

(一)从研究对象看。未来研究对象可对欠发达地区如浙江丽水、衢州等区域农民合作社融资进行调查分析,由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发展很不均衡,两者之间无论是发展数量,还是发展水平、效益及规模等都存在较大差距。在进行融资问题研究时,应充分考虑这种差距,采用不同的融资策略,否则将影响浙江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总体水平。杨大蓉的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新意,但未作理论上的深入研究,未来研究可弥补这一不足。

(二)从研究方法看。当前的研究方法以文献研究、案例分析或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为主,进一步的分析需要充分利用实地调研数据,加强运用数理与统计方法进行实证研究,以及充分利用学科交叉法,以便从不同层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农民合作社融资途径。

(三)从分析视角看。尽管对农民合作社融资的研究范围很广阔,包括行动者网络理论、供需视角等,但目前研究过于零散,缺乏系统性、完整性,融资难问题绝不仅仅是单纯某个方面的问题,而是制度、法律与信用(含道德)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今后可考虑把浙江省欠发达地区农民合作社融资影响因素及治理作为研究对象,从多视角出发,在实践调研总结提炼的基础上,以国内外合作社现有融资模式为指导,对内分析其内部治理和操作流程,对外分析信用监管及法律环境等内容,内外结合有助于找到破解融资难题的新型运行模式,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题提供现实参考,从制度经济学、法学及信用(含道德)系统创新分析可进一步丰富合作社融资理论的研究。

参考文献:

[1]Galor,Odedand Joseph Zeira.Income Distribution and Macroedonomics[J].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93,60(1).

[2]Greenwood,Jeremy and Boyan Jovanovic.Financial Development,Growth,and the Distribution of Income[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0,98(5).

[3]林露.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问题研究[D].安徽农业大学,2011.

[4]张承杰,王晓忠,李前.从信用视角探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问题[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9(5):41-44.

[5]黄怀青.农村互信用担保体制法律制度研究[D].浙江大学,2012.

[6]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联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推农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善融资难题[J].时代金融,2013,(2).

[7]邓伟平.农户资金需求、融资困境和出路――基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J].南方金融,2014,(11).

[8]高建中,孟全省.从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五个内在矛盾看合作社发展的趋势与方向[J].农业经济,2009,(12).

[9]粱红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打破农户融资困境[J].经济纵横,2009,(5).

[10]吴志新等.关于影响浙江省农村合作社融资的关键因素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2012,(2).

[11]新民网.杭州余杭:信用监管破解农民贷款难[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3,(1).

[12]李维粱,董德利.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的制度安排――卢卡斯悖论视角的系统动力学分析[J].广东农业科学,2012,(17).

[13]孟召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困境及路径选择[J].学术交流,2011,(10).

[14]沈应仙,何利良.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问题与对策分析――以浙江省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2,(1).

[15]韦克游.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融资治理结构研究――基于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J].农业经济问题,2013,(5).

[16]钟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调研分析――以嘉兴市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24(7).

[17]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课题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研究[J].征信,2011,(6).

[18]余丽燕,郑少锋.试论美国农业合作社资金短缺的解决途径和借鉴[J].农场经济管理,2007,(2).

[19]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政策研究[J].三农金融,2010,(10).

[20]合作社融资政策梳理[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3,(12).

[21]韩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研究[D].中国农业科学院,2008.

[22]陈敏.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可获得性影响因素分析――来自浙江省的实证研究[D].浙江大学,2011.

[23]王春燕,康进军,李欣.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J].商业会计,2015,(15).

[24]阎亚军.我国新型农村信用体系构建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2.

[25]阎亚军,王原雪,杨国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理论综述与展望[J].中国农业会计,2012,(10).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

中图分类号:F321.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12)05-0008-02

1影响我省农村合作社融资关键因素的相关理论

正规信贷可获得性取决于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能力和金融机构对特定借款企业资信状况的主观评价(Banerjee and Duflo,2008)。而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能力还受金融机构规模、组织类型、所有制结构、人力资源状况、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影响(马九杰和毛曼昕,2005)。影响贷款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信用评价的因素具体包括借款企业的资产规模、成立年限、所在行业特征、产权结构等自身特征以及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也包括借款企业的信用记录、与银行的关系等,同时还包括借款企业主要管理者的个人特征,例如年龄、受教育程度、管理经验、个人信用、财务状况等(ikenaga,2008)。

农民专业合作社其正规信贷可获得性取决于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能力和金融机构对其资信状况的主要评价。合作社自身的特征因素如合作社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信用等级、与银行的关系会影响金融机构对其资信状况的主观评价(池永辉之,2010);另一方面,社长的个人特征也会影响金融机构对其资信状况的主观评价,如社长的声誉与社会关系等。此外,在中国政府的支持力度(如金融政策等)也会影响农村合作社的融资数量(田形健一,2009)。

2研究模型的提出

根据以上的理论假设,笔者提出本研究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3研究假设的提出

①资产规模。金融机构贷款的发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借贷者抵押品的数量和质量。合作社可作抵押的资产包括合作社所拥有的土地、机器设备、动产等。如果合作社资产规模小,经营信息透明度低,银行在搜寻相关信息、甄别合作社、评价合作社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成本就相对较高,笔者假定固定资产规模越大的合作社,其获得正规信贷的可能性越大。因此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固定资产规模越大,其获得融资的可能性越大。

②盈利能力。盈利是合作社信用和偿债能力的保障,合作社利润的来源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由合作社年营业收入与主要经营产品在市场上的畅销程度来反映,因此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营业收入越大、产品越畅销,其获得融资的可能性越大。

③信用情况。合作社有无贷款违约记录、历史信用状况如何,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合作社信用风险的大小。合作社信用级别越高,越容易获得贷款。示范等级是各级政府部门按照一定标准评选出的示范性合作社等级,是对合作社发展整体水平的一种认定,被级别越高的政府评定的示范性合作社,其信用情况也越好。因此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获得示范性等级和信用级别越高,其获得融资的可能性越大。

④银社关系。合作社在银行开有账户,并与银行有良好的关系,有助于银行及时获取合作社的相关信息,提高合作社的信贷可得性。良好的银社关系,有助于合作社降低融资成本,减低银行抵押担保的要求。笔者用合作社是否在开户银行定期跟银行对账、银行来电来访频率来衡量合作社与银行的关系,因此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银行定期对账、银行来电来访频率越高,其获得融资的可能性越大。

⑤社长情况。社长作为合作社的核心人物,其声誉的好坏对合作社能否获得正规信贷有重要影响。声誉是人们对某行为主体的“认知”,是一种社会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抵押品的作用。因此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长声誉越好、社长工作经历越多,其获得融资的可能性越大。

⑥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在很多国家,如果政府明确提出支持农村合作社的金融政策,给予税收、利息及财政方面的优惠政策,那么农村合作社的融资就会变得更加容易。因此提出政府在金融和财政方面的支持力度越大,合作社的融资就越容易。

4实证分析

4.1数据来源

笔者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设计问卷的初始量表。并采用Likert七点量表,开展问卷调查。2011年12月~2012年2月笔者对浙江省108家合作社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60份,回收有效问卷210份,有效率达58.33%。

4.2回归分析

对各个自变量与知识获取能力进行回归分析的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调整后的判定系数R2为0.314,说明已解释变差占总变差的31.4%,F值为37.372,显著性概率为0.000,总体回归效果显著。DW值为2.369,接近2,因此不存在序列相关现象。

4.3实证研究结论分析

根据回归分析结果,可以得出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可得性的主要因素归纳如下:

第一,资产规模对合作社能否获得正规信贷有显著影响。与张兵等(2009)的研究结论一致。这个结果表明,固定资产规模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正规金融机构渠道获得贷款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第二,盈利能力对合作社能否获得正规信贷影响显著。实证结果证实了年经营收入高和产品畅销对合作社获得正规信贷影响明显。

第三,信用情况对合作社能否获得正规信贷影响不是很显著。这个结果与前面的理论预期基本不一致。根据访谈的结果主要可能是因为中国在信用评价方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第四,银社关系对合作社能否获得正规信贷有显著影响。证实了合作社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联系越密切,越有可能得到正规贷款。

第五,社长情况对合作社能否获得正规信贷不是很显著影响。可能原因是对社长个人情况的测评有一定的困难。

第六,政府支持农村合作社的金融政策,会使农村合作社的融资就会变得更加容易。

4.4启示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合作社要提高正规信贷可得性,首先,需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经济实力;其次,政府要对合作社这个弱势群体给予大力支持;再次,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与合作,提高金融机构对其信任程度。此外,金融机构也要通过自身金融创新,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供给。

参考文献:

[1] 王文献,董思杰.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模式;步骤

中图分类号:F830.3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0-0069-02

一、合作社理论基础

合作社理论渊源久远,对合作社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上半叶各种合作思想创立的时候。但是直到20 世纪后期,合作社理论才成为西方经济学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国际比较来看,国外的合作社研究一直领先于国内,这与国外的合作社发展比较成熟有关。

以Sapiro和Nourse为代表的早期合作社学派认为,农民通过合作社进入市场,不仅可提高收入,还可促进市场竞争,从而提高整个社会市场的效率。在Sapiro和Nourse之后几年,人们对合作社的研究开始由注重外部影响向以解决合作社组织内部问题转移。

把合作社当做一个企业的观点是Enke(1945)提出来的,但是他没能解释合作社持续经营问题。在20世纪60年代,Helmberger和Hoos(1965)运用企业理论,建立了一个合作社模型。Helmberger和Hoos的模型显示,在收益递减的情况下,如果管理者试图通过吸收新成员来扩大业务,将会减少已有成员的收入。

Cook等在1995年运用产权理论对合作社的产权进行了分析,认为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搭便车、资产组合及对长期项目缺乏投资的激励等问题。随后,Harris,etal(1996)提出以封闭社员资格政策加上销售协议来解决搭便车问题,通过合作社股份的二级市场,允许合作社股份转让来提高社员的投资激励和改善资产组合。

20世纪80年代,随着博弈论、交易费用等一些新兴经济学的兴起,一些学者也及时利用这些理论研究合作社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伴随着传统合作社制度的种种缺陷和局限性,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更加关注合作社的企业性质,试图运用企业理论、产权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来解释合作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演化。大家越来越接受合作社和其他企业一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观点。他们认为,合作社应当随着外部环境条件的改变而作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否则合作社就难以保证持续经营。合作社运营应该是相对开放式的,应该提供各种激励措施来吸引高效率的农民,甚至其他投资者,否则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只有低效率农民的参加只会使合作社走向灭亡。

国外学者对合作金融组织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合作金融组织产生到19世纪末,是合作金融组织自由发展阶段。主要侧重于对合作金融基本原则以及合作社社员权利和义务界定的研究;第二阶段,从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是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国家干预阶段。主要侧重于合作金融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以及政府如何进行立法以加强对合作金融管理的研究;第三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时期,是合作金融组织的调整变革阶段。主要侧重于从企业视角研究合作金融如何适应市场的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主流合作金融理论存在以个体性为基础的市场型合作金融和以集体性为基础的整合性合作金融的理论分野。前者把合作金融组织看做是新古典经济学假设条件下的一个企业组织,社员不依赖合作社,合作社由专家经营管理。后者把合作金融组织看做是经营性企业与公共组织的结合体,社员完全依赖于合作组织,合作社由专家经营管理。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合作金融体系的社会性质逐步淡化,商业逐渐增强,整合型合作金融发展的说服力明显不足,而市场型合作金融理论更具有当代经济的特征,成为目前合作金融理论发展的趋势。

合作金融制度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以上的历史,合作金融组织在欧洲、美洲和亚洲都有广泛的分布,很多合作金融组织在经营规模和经营质量上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通过对德国合作银行制度、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美国信用合作体系、荷兰合作银行和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系统运行机制的梳理,结合合作制理论,我们可以发现,由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社会政治体制以及文化传统上的差异,使得各国合作金融组织在组织架构、运作方式和发展模式上表现灵活多样,但不同地区的合作金融组织都遵循着一些大的基本原则。(1)合作制最主要的原则是成员之间的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以及地方自治和民主管理。(2)合作金融组织常年形成的严密的内控机制及民主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地方成员行和中央合作银行、和地方成员行之间的交叉担保机制,是合作金融组织成为最“安全银行”的主要原因。(3)确定合理的资本组合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引入外部资本是非常必要的。当然,股份制的最终的目的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过分的股份制结构有可能导致对会员客户的服务有所减少。这需要一个合理的资本结构设计,并且通过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保证成员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合作金融组织的治理结构一般是通过两级法人(或者三级)机构,植根于最基层的机构当中。每一个成员行,都有一套完整的内部治理机制,这样能够实现成员行内部的有效监督。然后通过自上而下的业务指导和信贷服务,保证各成员行不脱离健康经营轨道。(4)合作金融组织具备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非常重要,如果不提供全方位服务,只是固有的几项服务,而不是以客户价值为原则,那么就会产生更高的成本,还会失去许多客户。合作金融组织客户群体主要以社员为主,以支持社区发展为己任,同时也积极拓展其他客户,以提高赢利水平。以盈利方式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的金融要求,而不应把合作金融组织理解为非盈利,或者是可亏损的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帮助出现危机的合作金融组织渡过难关,同时也有助于建立经营不善的合作金融组织的退出机制,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水平。(5)利润分配改变了过去全部留存的方式,一部分用于分配给社员。在分配过程中,以社员参与合作金融的惠顾量为基础,同时也涉及了按股权分红。(6)建立了《合作法》,使合作组织的运行有法可依。《合作法》主要明确什么是合作组织,合作组织有什么样的治理架构。

二、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模式

农村合作银行系合作性质,由个人、企业和其他团体入股的互助制金融机构带有社区性质的一种集体金融组织,在经营管理上与商业银行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合作银行并不完全等同于股份制商业银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已经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各类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融通和金融服务。目前,乡镇企业、特别是农村种养殖户和个体私营经济等得到贷款就不容易,农村合作银行就是根据目前农村中多种经济的不同需求而组建,它把农户、个体和小集体经济作为服务对象,为其融通资金和提供金融服务。

关于农村合作银行的模式问题,最强的呼声莫过于要求建立起像专业银行那样的全国性自我管理体系。但这种想法与合作银行国际惯例并不完全符合,有关资料介绍世界各国都是先有信用合作社,然后才有合作银行,原来的信用合作社作为基层合作银行,在基层合作银行的基础上成立地区合作银行和中央银行。世界上有名的大银行,如德意志合作银行和法国农业互助信贷银行,都是在经受市场竞争的洗礼中逐步发展壮大的。

三、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步骤

1.组建农村合作银行不能一哄而上。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因此,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应按照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根据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农村信用联社的基础上,有步骤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已脱钩的农村信用社联社,按照《农村合作银行条例》率先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尚未与农业银行脱钩的信用社,应先与农业银行脱钩,接受人民银行的领导,创造条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

2.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基层农村合作银行。目前的农村信用社还不完全具备基层农村合作银行的条件,首先,要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这就必须摸清家底,强化制度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信用社的经营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逐步达到基层农村合作银行应具有的经营管理水平。其次,资本金达到注册标准并适当扩大经营规模,按照《巴塞尔协议》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要求,资本金占总资产的比倒不得低于8%。因此,要扩大经营规模就必须首先增加资本金。最后,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信用社应于筹足注册资本金之后,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聘任行长,行长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

3.组建县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经过整顿提高、扩股、筹足注册资本金,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已具有法人资格,成为合格的基层农村合作银行,为组建县级农村合作银行做了必要的准备,在此基础上,每个基层农村合作银行向县联社入股进行再合作,县农村合作银行也可向地方财政和较大的乡镇企业招收股金。

4.组建市(地)农村合作银行,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营发展需要和市(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在适当时机组建市(地)农村合作银行,但市农村合作银行不宜全部按行政区划设立,因为有的市管县过少,没有组建的必要,依法组建的市(地)农村合作银行,其内设机构应与县农村合作银行有所不同,可设立资金调剂部、会计管理部、人事教育部、办公室和独立经营的营业部。

5.设立省合作银行管理处,挂靠在省人民银行,对全省农村合作银行进行行业领导和管理,并提供各项服务。

参考文献:

[1] 王蕾.农村信用社内生风险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1).

[2] 王蕾.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2011,(3).

[3] 王蕾.外部金融冲击下的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剖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18).

[4] 王小芽.农村信用社概述[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13.

[5] 郭家万.中国农村信用合作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9.

[6] 辛耀.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改革发展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

[7] 孙建平.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困境与出路[J].金融与经济,2008,(9).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有限理性 信息不对称 农村非正规金融 乡村社会

农民问题是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而农村居民的资金借贷行为,与其收入的增长基本同趋势变动,且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其收入的增长速度和潜力(何广文,1999)。因此,从农户借贷的角度考察农村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1979年的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对农村金融体制进行了渐进式改革,目前形成了政策性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的中国农业银行、合作性的农村信用社并存的农村正规金融格局。但目前的这种格局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金融服务短缺的现象不仅普遍存在于农村,并且出现了向县、镇经济蔓延的趋势;同时,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事实上已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主渠道。基于此,一些学者提出了农村金融体制多元化发展的观点(何广文,2004;张红宇,2004)。笔者认为,农村经济的主体是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因此资金需求主体可以划分为农户和农村企业两个方面。

周脉伏、徐进前(2004)基于农户融资的视角,运用信息成本理论和契约理论分析了农户融资难的问题,提出了“金融机构近距离”假说。他们的分析视角非常独特,但存在以下一些局限性:规模经营的限制决定正规金融机构不可能无限接近农户;未深入探讨社区信任和自我履约机制的运作,没有回答放开对农村非正规金融管制的风险分析。在此,本文拟从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和重复博弈理论的角度探讨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必要性。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局限性分析

农村金融问题的根源在于现有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未能解决农村金融商业化和“非农化”之间的矛盾(章奇,黄季,2005)。在此,我们说,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解决上述矛盾,农户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或者融资难的问题是否就得到解决也有待商榷。

理性人、完全信息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预设,意味着市场参入者能无成本获得需要的所有经济信息。在这一理想模式下,正规金融机构可以轻易了解任何有贷款要求农户的信用状况,并能确切知道需要贷款支持项目的风险和成功概率,也能预见农户未来偿还贷款的能力。这样,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某一农户的贷款申请:信用状况好,未来有偿付能力的农户得到贷款,农户和金融机构实现双赢;而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则被拒之门外。

然而,现实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西蒙认为:个人或个人组成的团体在处理或利用可获得的信息的能力方面,受到了不可避免的限制,即存在信息的复杂性;世界上一切可能的情况和一切有意义的因果关系都是可以识别的,根据以前发生的事情算出或然率的观点不合情理,即存在着信息的不确定性(迪屈奇)。简言之,有限理性及其导致的信息不完全、不对称才是现实的真实写照。

作为农业大国,我国农户数量庞大,地域上高度分散,造成了正规金融机构与农户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农户资金需求具有如下特征:家庭经营规模小决定了用于家庭生活和生产方面的贷款需求规模不是太大,贷款数额小;农户贷款需求季节性特点明显,希望贷款手续简便、灵活、及时(周脉伏,徐进前,2004)。这一现实状况,决定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有效满足农户对贷款资金的需求。

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正规金融机构来说,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和贷款的及时、顺利回收是其关心的首要问题。在这一借贷过程中,农户拥有更多关于自己的私人信息,比如自己能否及时偿还贷款,而正规金融机构只有通过对农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了解资金的用途,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才能较多地了解关于农户能否及时偿还贷款的私人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降低贷款资金的风险。但金融机构了解农户私人信息要花费成本,而我国农户不仅数量巨大,且在地域上高度分散,使得金融机构要获得农户能否及时偿还贷款的私人信息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或者要获得所有农户的私人信息基本不可能。这使得正规金融机构为农户服务的单位贷款成本过高,而农户贷款需求的特点又决定金融机构从农户贷款中获得的单位收益偏低,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看,金融机构倾向于拒绝农户的贷款申请。

农业的高风险性和弱质性特点决定农户未来按期偿付能力的不确定性,因此,当金融机构为数量庞大的农户提供贷款时,其面临的风险是系统性的,出于预算硬约束和安全原则,金融机构会实行“惜贷”的经营策略。

农户贷款需求时间或季节性特点明显,因此当预期到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需要履行许多繁琐的程序和手续而可能错过资金的最佳使用期时,农户也可能主动放弃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念头。

上述分析表明,即使没有“非农化”的政策和经营取向,现实约束也很难使农民融入正规金融的资金供给市场,从而出现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当然,转轨经济中正规金融机构的改革取向,如四大国有银行大规模撤并基层机构,邮政储蓄只储不贷,信用社由于各种原因为“三农”提供的金融服务同样非常有限(章奇、黄季,2005)等非农化、商业化的举措更加恶化了农村的融资状况,使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更显突出。

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优势及其风险分析

按照国际经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农户如果无法从正规金融获得资金,就会转而求向非正规金融服务(章奇、黄季,2005)。非正规金融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甚至替代,其经济学解释如下:

农村非正规金融有利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

我国农村社会现在仍保留着传统乡村社会的痕迹,其特点是相对比较封闭,内部人口流动性不大。在这个没有“陌生人”的熟悉社会中,通过长期的共同生活和交往互动,每个人的私人信息都成了具有高度共享性和流通性的共同知识。从相对意义上说,个人的私人信息都是对称的,有资金供给能力的农户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以及动机(如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收取利息)决定是否放款。现实中的非正规金融体系,包括行会、民间集资、民间借贷等多种形式,本质上一般都是建立在人缘、地缘和血缘关系基础上,都利用了可以低成本获得私人信息的优势,这也导致了民间非正规金融呈现出无(或者低)抵押担保和借贷中正式合同比例低的特点。正是因为农村非正规金融有效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才成就了其对农村正规金融的补充甚至替代的地位。许多实证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温铁军(2001) 对东中西部15个省份的调查发现,民间借贷发生率高达95 %;何广文等(1999)的调查发现农户贷款中来自民间借贷的比重高于75%,贷款来源倾向约为0.3。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显示(曹力群,2001),2000年每个农户累计借入款为1020元,其中约700元来自民间借贷,约占68.6%。IFAD(2001)的研究报告也指出,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金融市场的四倍。

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风险分析

国家取缔非正规金融是由于其潜在的高风险,然而,从农村社会和农户借贷的角度思考,非正规金融的风险并非很高。

农户借贷一般是以血缘、地缘展开的,信息的对称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借款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乡村社会中的乡规民约和民风民俗等非正式制度从道德上对农户行为起到了强烈的约束作用。而且,通过长期互动,农户已经在社区中建立了对其生存至关重要的社会资本,一旦借钱不还的“不检点”行为被确认或者在社区共同体内被多次传播,这样农户将失去其在农村社会共同体内的社会资本,即包括融资在内的许多方面将因得不到农村社区中其他农户的合作而受到惩罚。

农户之间进行的是一种长期的重复博弈,这一则因为乡村社会中人口流动性小的特点决定了行为人的活动空间有限,而且一旦失信于人,另一方不仅可以对自己施加惩罚,还可能对失信方的后代进行报复;再则由于农户不管是在生产性活动(购买生产资料等)还是非生产性活动(如婚丧嫁娶,子女上学,人情往来,临时性生活困难等)中,因收入的不稳定对资金的需求是经常的。经典博弈论已经证明,重复博弈可以导致信誉机制,农户出于长远利益的考虑会自觉抵制机会主义行为带来的短期利益的诱惑。

其实,农村社会具有的传统乡村社会的特点和农村社会的习俗导致农民在长期博弈中产生的合作行为在更一般的意义上都成立,而不仅仅局限于融资活动中,因此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真实风险比较小。何广文(1999)在调查中发现农村居民的借贷行为中,以合同形式表达借贷关系的仅占15.3%,其余的84.7% 仅是口头协议或根本没有协议,这从侧面说明了放款方事先就预期到了借款方违约的可能性小,否则正式合同的比例不会如此之低;上面所引温铁军等学者的调查研究在说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重要替代作用的同时,也间接支持了其风险较低的观点,因为农户作为经济活动的参加者,其行为是理性的,如果农村非正规金融不够安全,很难想象农村非正规金融会有如此庞大的规模。

本文从我国农户资金需求的特点出发,结合农户和正规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现实,说明即使正规金融机构没有非农化、商业化的经营取向,它们也无法有效满足农村对贷款资金需求;另外,基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所具有的传统社会流动性小的特点论证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可以较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并利用重复博弈和社会资本的理论阐述了非正规金融的低风险性,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困扰非正规金融发展的风险问题。因此,在正规金融机构短期内无法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对资金需求的背景下,对农村非正规金融采取简单的“关”、“停”这样的抑制政策并非救本之道,相反只会使农村的金融形势进一步严峻和恶化。我们主张,解除对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管制,允许其合法存在并引导其健康发展,这样使得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进行交易的资金供需双方能实现双赢,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红宇.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绩效、缺陷与制度创新[J].中国农村观察,2004

2.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转型与金融机构多元化[J].中国农村观察,2004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14篇

论文摘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构建和谐金融是落实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构建起和谐金融机制,金融资源才能够充分的发挥作用。本文从理论基础、主要标志、具体等方面入手,对如何构建和谐金融机制进行了探讨。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理论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突破性贡献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自古以来就是人类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但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使关于和谐社会的理想建立在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自觉把握上,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科学认识,是由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完成的。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批判地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合理思想,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实现和谐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深刻阐述了和谐社会是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在内的共产主义社会本质的一种特征;更加彻底地主张未来和谐社会不仅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应该形成和谐的关系;揭示了未来社会的摹本价值,即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

我们的党在半个多世纪的执政实践中,对于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指导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进行了艰苦有益的探索。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上升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是对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和谐相处的社会,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和谐金融”是落实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组成

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金融工作,多次提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活了,一着棋活,满盘皆活”。这两句话深刻阐述了金融业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对和谐金融的具体要求。金融适应经济的发展而产生,为经济服务,又反作用于经济,对经济的成长和运行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如果没有金融,或金融不和谐,社会肯定无法实现真正的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取得了长足发展,金融在支持经济发展、调节资源配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和谐金融的主要标志

金融业的和谐发展,行业自身发展至关重要,金融业内部要建立灵活的经营机制、高效的监管体系、足够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卓著的社会公众信誉。同时,金融业的和谐发展,也深受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建立和谐金融、促进金融业发展。和谐金融要求金融必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消减金融运行过程中的不利因素的同时,自身不断优化,不断调适,处于和谐发展的动态趋势之中。

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谐的金融就是要通过健全的金融中介机构来畅通资金流动,金融组织体系的不健全将会影响整个经济金融运行。金融组织体系包括金融企业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建立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可以丰富金融生态,创新金融供给,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市场主体的不同金融需求,促进金融的和谐发展。

和谐的结构体系。和谐的金融结构强调在优化金融结构的同时,金融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体现出和谐发展的本质要求,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市场主体对金融的多样化需求,提高金融消费者福利水平。

完善的信用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信贷资源的分配更加倚重市场化原则,资金在地区间的流动与信用环境密切相关。构建和谐金融所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就是要改善地区的社会信用状况,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和信息透明度。

三 构建和谐金融机制的具体途径

建立和谐金融这一日标,是在总结我国金融业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所得出的科学结论。我们需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基础,努力研究构建和谐金融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如何统筹协调金融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实现金融的和谐发展。

(一)加强金融监管

一是在监管理念上,应树立以功能性监管为主的监管理念。依据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设计监管,由专业分工的管理专家和相应的管理程序,根据金融服务功能分类制定监管制度,对金融机构不同业务实行监管,实现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协调,将对银行、证券、保险三者的监管合为一体。二是在监管体制上,逐步建立统一监管体制,达到监管责任明确、标准一致、低成本高效率的目标,实现混业监管。

(二)改善宏观调控

一是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提高利率内生性成分,为宏观调控提供基础性操作工具。二是加快金融市场建设,打通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相互之间的联接,提高三大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鼓励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创新,为宏观调控提供有效的操作平台。三是探索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提高人民币汇率的弹性。为中央银行提供更大的操作空间。四是改进窗口指导方法,探索区域金融调节机制的可行途径,为金融调控提供更有效的操作方式。

(三)推进时内开放

金融开放是推进金融发展的强大动力,而金融的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又是相互联系的。如果仅仅是对外资金融机构敞开大门而不能有效地实现金融的对内开放,那么,不仅是对境内经济主体的一种歧视,背离了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和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而且也会降低金融竞争的强度。当前金融对民间资本的开放程度不高,民间资本没有享受到和公有制成分及外资相同的“国民待遇”。因此要为民营资本进人金融领域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使民间资本真正以平等的市场主体进入金融领域,允许民间资本通过新设、改制或并购等途径,参股金融机构,并逐步扩大民间资本的参股比例。

(四)促进就业增长

伴随全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就业形势愈来愈严峻,成为影响和谐社会构建的一个主要的和长期性的因素。货币政策是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应该而且必须服从于和服务于政府的宏观经济目标。央行在调控物价的同时,应将充分就业作为自身追求的重要目标,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实现就业的稳步增长;一是适度增加货币供给,确保经济的稳定增长。二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促进建立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产业结构。三是信贷政策要向就业倾斜。应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规模,帮助下岗职工解决创业资金问题。四是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的质量,减缓经济波动的振幅,弱化周期性失业。

(五)发展直接融资

一是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是大势所趋。通过一定的渠道满足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股本融资需求和股权流动需求。二是鼓励发展信托市场,扩大信托业辐射能力,广泛动员民间投资。三是积极培育债券市场,进行市政债券发行试点,由地方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提供政府信用,从社会上吸收资金,用于提供公共产品支出的长期债务性融资,吸引民间资金参加公共事业建设和能源建设。四是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建议国家加强民间金融立法,制定规范的民间借贷行为的法规条例,规范民间投融资行为。

信用社金融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金融业;经济伦理;信用缺失;伦理文化观

Abstract:Our country is in the emerging and transition period, the lack of financial credit become financial industry problem of concern. The credit crisis is also a manifestation of the social and ethical crisis. This paper attempts to interpret this phenomen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nomic ethics,and from the social ethical system construction,aspects of government supervision way to deal with.

Key Words:finance,economic ethics,lack of credit,ethical culture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10-0068-03

经济伦理理论是由德国经济学家马克思·韦伯较早时期提出的,目前学术界对“经济伦理”一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总体上可以概括为:涉及人类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生活中的道德问题,以及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处理相关利益关系时所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在金融这样一个特殊的经济领域中,经济伦理的存在尤为重要。金融服务的本意是帮助客户谋取最大利益、规避风险。在现实社会中,金融行业却存在着种种背离经济伦理主旨的行为,包括洗钱、账户回扣、存贷丑闻等等。越来越多的人在金融市场上寻找套利机会、转移个人风险。基于这种社会现象,笔者尝试从经济伦理的角度探讨如何重塑金融信用、降低金融危机的发生频率、维护金融市场运行的正规化。

一、金融市场信用缺失的现状分析

“信用”是一个纯经济学概念,体现的是价值交换后产生的活动,主要体现在商业领域、金融领域和流通领域赊销、信贷等交易行为中。我国金融信用体系构建相对滞后,在信贷、资本、票据市场都存在着严重的损害金融信用准则的现象。

在银行信用领域,银行贷款逾期不还,个别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注册新公司、企业兼并等渠道转移资产,变相解除与银行的债务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监管机制不健全,个别银行内部职员利用职务之便恶意经营,导致银行亏损严重。近年来,银行业频频发生违规违法的案件,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会计核算失误造成银行资金流失等等现象层出不穷,对银行领域的信用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证券市场作为一个直接融资市场,是确保现代企业股份制度长青的关键因素。然而,我国的证券市场却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信用流失问题。一方面,上市公司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通过财务报表造假来骗取银行贷款、欺骗广大投资客户。一些大股东为了牟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肆意挪用、占用公司资金。另一方面,个别证券机构为了推销自己的股票,故意夸大上市公司的业绩。部分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工作便利来挪用顾客的资金炒股。这一系列的行为都严重损害了证券市场的信用,大大降低了证券行业在客户心目中的诚信度。

保险行业的失信主要体现在合约订定、保险理赔和保险人行为几个方面。从合约签订阶段看,保险公司的失信行为主要是利用专业优势签订霸王条款,故意隐瞒重要信息。从保险理赔阶段看,我国保险行业没有遵照国际通行的“严核保、快理赔”准则,经常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导致了“投保易、理赔难”的普遍现象。从保险人行为的角度看,我国保险行业的培训机制并不成熟,保险人的资质良莠不齐,影响了整体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保险人片面夸大产品增值功效、欺瞒顾客的现象屡见不鲜。

综上可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大量失信行为的发生会带来诸如社会整体道德水平下降、社会诚信缺失、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等众多问题,从而进一步影响社会经济活动的有序展开。

二、金融信用缺失成因的经济伦理解读

从上世纪后半叶爆发的全球信用危机,到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风暴,我们可以清楚地解读出这当中利益和伦理之间所产生的激烈碰撞。罔顾伦理的经济活动和利益追求是导致全球金融信用丧失的关键因素之一。金融活动本身是一种契约关系,主要是依赖制度和法律的约束而形成的。但参与金融活动的主体是人,人除了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之外,在社会交往关系中也要遵循一定的道德准则。换言之,在经济活动中,任何的个人或群体都有可能面临利益和道德的两难选择,都需要社会伦理来约束。既然在金融信用缺失中包含了经济和伦理二维构成,在对金融信用缺失进行分析的时候,除了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更应着重加强对经济伦理的解读。

(一)主体道德失范导致信用伦理内在价值“空壳化”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对他们有好处”。后来的西方经济学家据此提出了“经济人”假设,认为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最终会导致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一度有人认为市场经济不需要社会伦理道德的调解,结果导致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无限扩大自身利益追求、抛却社会责任、突破道德底线,为了利益可以牺牲一切。而事实是,个体理可能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结果,最终并不会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反而会损害个人利益。在金融领域的表现就是金融业集体信用的缺失,以及因此给金融业和顾客带来的严重损失。因此,对于经济活动主体来说,需要遵循社会道德规范,不以个人偏好而以社会需求作为金融活动的风向标。

(二)社会伦理制度不健全导致信用奖惩机制“空壳化”

当前金融领域的信用伦理危机还源自于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不健全。传统伦理制度的保障机制解体、经济伦理制度规范缺失,导致伦理丧失的成本很低。失信所受到的惩罚不严厉,守信的收益也不明显,呈现出守信成本高、收益小,失信成本低、收益大的现象。

三、金融信用重塑的内在动力——伦理机能的发挥

信用原则是金融领域的重要行为准则,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业信用体系的构建是滞后的。社会信用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习惯上被称为“征信国家”,一般具有如下特征:经济形态以市场经济为主体;信用交易占市场交易份额较大;各征信国家都建立同等水平的信用管理法规;各类征信数据开放,与其他征信国家对等开放,信用管理服务门类齐全;企业的平均信用管理水平较高、信誉良好。在社会信用体系当中,信用评级制度是金融信用体系构建的重要基础。具有公信力的信用评级体系应具有如下特征: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担任评级机构;评价方法全面、客观、科学,适应金融市场的特点;具备成熟的盈利模式以使之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有严格的责任制衡机制,恶意评级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在我国,目前信息公开制度尚不完善,从而导致金融领域中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较严重。

引起金融信用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还需要从制度设计、政府监管、体制改革等多个渠道谋求解决方法。从伦理自律的角度来看,通过社会道德规范的重塑来加强经济活动主体的守信行为,是一种内在化的动力机制。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几个方面实现:

(一)建立诚信的社会道德文化环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诚信要求经济活动主体遵循实事求是、信守承诺的经营原则。在经济活动中,诚信是获得“双赢”的关键,守信行为能为交易双方共同带来经济利益。社会全体的诚信行为有助于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的建立。营造诚信的道德文化环境有赖于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通过持续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宣传,加上法律规范的外在约束,可营造诚信的社会道德文化环境。

(二)建立健全社会伦理制度体系,实现内在自律

重塑经济伦理、恢复金融信用体系,不仅仅依赖于道德教育和口头宣传,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社会伦理制度,将伦理道德要求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引导社会行为的正确导向。新制度经济学指出,有效率的制度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是构成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因此,与经济发展内在要求相吻合的经济伦理,会对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有利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同时,伦理道德规范也会唤起经济活动主体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经济活动主体在获取利益的同时,可推动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一个社会建立了良好的社会伦理制度规范,就能够形成好的社会风气,促使人们养成良好的伦理行为,反过来推进社会伦理制度进一步向前发展。

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发展还不成熟。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部分经济活动主体难免会将个人偏好做为行为准则,一味追求个人利益,从而助长尔虞我诈、拜金主义、唯利是图等不正之风。经济伦理的重要作用就是从根本上解决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利益关系的不均衡现象。

(三)加强金融企业伦理建设,创新企业伦理文化观

金融企业伦理文化是金融企业在长期的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和信念,能够帮助企业员工在工作中遵守道德伦理规范,合法操作,减少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金融企业的道德伦理建设,重点是对员工的培训和思想教育宣传。企业领导层通过办培训班、请名师授课等方式,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伦理培训,同时辅以伦理制度规范的约束,加强金融伦理教育,在组织中树立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念,帮助员工减少失信行为几率,在组织内部形成诚实守信的文化氛围。

(四)发挥政府监管作用,强化信用奖惩机制

金融领域伦理危机的预防和治理,不仅需要来自社会伦理制度的内在机能的发挥,还需要外在监督管理机制的补充作用。政府对金融机构行为的监管,主要是惩治金融领域的不正当金融行为,比如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洗钱犯罪等行为,这些恶严重地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对于这样的行为应该严厉打击。我国正在由传统经济伦理向现代的市场经济伦理转变,在这个特殊时期,政府更应该承担起社会伦理的监督者和执行者的角色,将金融领域的伦理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建立严格的信用奖惩机制,以经济效益和道德标准双重指标来衡量、评价金融机构的绩效。

参考文献:

[1]于志洁.论我国金融信用的缺失[J]. 金融论坛,2006,(7).

[2]洪必纲. 经济伦理视角下金融领域的信用缺失与矫治[J]. 经济研究,2011,(1).

[3]林钧跃.社会信用体系原理[M]. 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