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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学理论范文

劳动经济学理论

劳动经济学理论范文第1篇

当代中国的各大高等院校基本都开设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两门专业课,但是当代大学生对这两门专业课的认知程度不足,不能够从正确的角度认识两者的关系。本文主要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联系角度来进行分析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共同来源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二者从不同的角度都批判继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是两者理论的基础,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十分紧密的。笔者认为,当代大学生应该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持有正确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

关键词:

古典政治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一、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的不足

威廉•配第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立者,马克思指出:“我所说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是指从威廉•配第以来的一切这样的经济学,这种经济学与庸俗经济学相反,研究了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古典政治经济学之所以称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由于要服务资产阶级的统治,不能对资产阶级的经济从质上进行分析,所以称为古典政治经济学,但是又区别于重商经济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但是劳动价值论并不是完全科学的。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发展历史来看,古典政治经济学起源者威廉•配第在他的著作《赋税论》最早提出关于劳动价值论的根本命题。正像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威廉•配第曾说:“还不确定而概括地谈到商品的价值是由等量劳动来计量的。”“劳动种类的差别在这里是毫无意义的——一切只取决于劳动时间。”但是威廉•配第没有区别好商品的价值和价格,也没有将劳动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仅仅认为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但是他没有区别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威廉•配第的劳动价值论奠定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

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继承和发展了威廉•配第的劳动价值论,亚当•斯密使得古典政治经济学成为独立科学的体系建立起来。亚当•斯密指出了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种特征,他提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他还认为商品价值有工资、地租、利润三种收入共同决定和调节的,现在的学者将这个理论称为“收入决定价值理论”。在亚当•斯密之后,大为•李嘉图发展了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理论,为劳动价值论形成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正如马克思写到:“把商品归结于二重形式的劳动,即把使用价值归结于实在劳动或合乎目的的生产活动,把交换价值归结于劳动时间或相同的社会时间,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一个半世纪以上的研究得出的批判性的最后成果;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英国从威廉•配第开始,到李嘉图结束,在法国从布阿吉尔贝开始,到西斯蒙第结束。”但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分析清楚到底什么劳动决定价值,使得以后的理论带有非科学性,古典政治经济学有其科学性但古典政治经济学有其科学部分也有不科学的部分。

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共同的来源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共同的理论来源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主要以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为•李嘉图为代表的,亚当•斯密和大为•李嘉图继承和发展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不断完善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为其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继亚当•斯密和大为•李嘉图后,古典政治经济学分成了两个支流,一个支流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马克思继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合理的部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主要揭示的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实质;另一个支流是现代西方经济学,也就是新古典经济学,它是由英国马歇尔和凯恩斯,美国萨缪尔森和斯蒂里茨发展的经济学,经过现代西方经济学者的发展,成为后来的西方经济学。萨缪尔森在他的《经济学》中将古典政治经济学是一棵大树,引用:将现代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比喻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两个树枝。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分别从不同的层面上继承和发展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当中不同的理论,都是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扬弃。

三、西方经济学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继承和发展

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来源一样,同样,西方经济学也扬弃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理论。现代的西方经济学是由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构成的,宏观经济学主要以国民收入决定理论为核心理论的,微观经济学以均衡价格论为中心理论的。均衡价格论的本质就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西方经济学批判继承了亚当•斯密“收入决定价值”理论。西方经济学的均衡价格论是由边际效用论和生产费用价值论等理论有机组合的产物。西方经济学是以均衡价格理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体系。无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都是来源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它们都对古典政治经济学进行了批判地继承了劳动价值论,使得它们的理论体系各有不同,但是它们的理论来源都是一样的。

四、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要树立正确认知

首先,大学生要树立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兴趣,可以观看相关的电影和书籍。其次,大学生要从感性和理性上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进行认识,大学要在学校课堂上认真听课,课下要积极地查阅相关的资料。再次,大学生对两者有了正确的认识之后,可以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起来,从实践中再获得认识。最后,大学生要能力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理论回归与实践,要与当代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解决问题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

参考文献:

[1](苏)弗•谢•阿法纳西耶夫.《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产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劳动经济学理论范文第2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的重大创新性理论成果。改革开放以来,面对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国际大背景以及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在不断开展实践探索的同时,也从未停止过理论上的探索和创新,在科学回应当今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历史性课题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开启。1982年,党的十二大作出了“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决策。此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初步探索出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新模式。这些重大思想理论的提出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初步形成。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此后,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党的十六大后,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从理论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开始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以习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经济新常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等一系列新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在内容上更加丰富和完善了。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命题,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则,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中央首次明确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命名改革开放以来党在经济领域所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可以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理论上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核心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涵盖了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等诸多层面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思想,具体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其一,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强调“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强调党的一切方针和政策必须从基本国情出发,决不能脱离现实,超越阶段。其二,关于社会主义本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强调“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其三,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强调各种所有制经济应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其四,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强调“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实现“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强调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完善各种福利政策,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五,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强调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其六,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强调“把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与强有力的政府调控有机结合”,强调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一定要讲辩证法、两点论,既不能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其七,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强调“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调在发展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其八,关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强调“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强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不断提升中国对外开放的能力和水平。

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当代中国的创新性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既具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一般原理相一致的部分,也有其突出的中国特色和鲜明的中国色彩。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基本方法的坚持和继承,二者在基本立场、观点、方法等方面都是完全一致的:第一,二者的基本立场是一致的,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都始终将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至关重要的首位;第二,二者的研究对象是一致的,都是在一定生产力水平基础上研究和揭示特定历史条件下生产关系发展变革的规律;第三,二者的基本任务是一致的,都是要揭示社会经济发展和运行的规律;第四,二者的研究方法是一致的,都坚持从客观的经济事实出发,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第五,二者的基本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劳动经济学理论范文第3篇

中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还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一方面,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部分尚未彻底触动,深层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另一方面,一些新建立的重大制度仍是框架性的,尚不稳固,在具体实施中还有不少漏洞。因此,建设一门能反映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特点和中国经济发展道路特色的中国经济学是有必要的。这也是中国经济学的根本目标所在,而中国经济学的具体目标可分为体制结构、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三个部分。

体制结构目标主要从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来分析,所有制结构和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及其保障体系较为完善。经济运行目标主要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运行目标和宏观经济运行目标。微观经济运行目标主要包括企业和企业制度的完善及国企改革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市场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和规则较为完善。宏观经济运行目标是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及其相互关系的平衡、宏观经济调控目标顺利实现、政府职能得到完善等。经济发展的目标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增长目标(包括经济增长的目标和经济增长方式等)和经济发展目标(包括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发展与经济结构、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对外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关系、科学发展观及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等)。

2中国经济学面临的困境

2.1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边缘化,研究成果和研究团队萎缩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边缘化,甚至已无立身之地。目前,高校马思主义经济理论课程已被严重压缩,中国经济学界研究成果,主要是有关西方经济学的内容,有关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内容的不到十分之一;有的虽然打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招牌如《劳动价值论》,却在宣扬资产阶级要素价值论的观点。

其次,经济学专业的研究生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学习不感兴趣,更谈不上研究。在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十七年招收的330名博士生中,他们在学期间发表的经济学论文一千多篇,其中真正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不到10篇。经济学专业的教学队伍中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者也日益缩小。

2.2中国经济学传统教学体系与教学方式严重滞后于国际化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学教学体系与教学方式改革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教学体系与教学方式仍严重滞后于国际上经济学专业的新发展。首先,教学内容重复。以经济学专业学生为例,大学本科阶段学习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内容在高中就曾经完整的学习过,研究生阶段则开设专题性课程,但在体系性、知识抽象性程度上基本没有差异。其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被人为割裂。一是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从马克思主义体系中分割出来。二是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在范畴与原理上没有科学衔接,尚未建立整体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再就是,教学方式的“封闭性”。当前中国经济学教学缺少足够的教学参观或社会调查等课外活动。

2.3经济理论脱离经济现实,教学方式扼杀学生的创新精神

首先,理论脱离经济现实,难以满足本土化的要求。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理论来源于实践,目前,中国经济学的教学方法基本上都是教师选定一本教材,以教材为中心开展教学活动。国内经济学教材出版周期一般较长,教材内容与现实经济问题极易产生距离与脱节;再者,由于国内教材大多直接照搬西方理论,西方理论与中国经济现实本身也有距离。其次,“满堂灌式”教学,忽视教学过程,扼杀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在课堂教学中,老师不可能讲清楚全部的经济学理论,这就要求老师主要传授学生科学合理的学习方法,提高学生自学能力和解决分析问题的能力;而偏重于死记硬背和机械化训练,则缺乏课堂交流和学习能力的培养。

2.4理论研究缺乏规范性,对两个范式关系的认识上存在偏差

在过去几十年间经济学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相当数量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还认识模糊。这一点在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例如:以什么作为切入点开始经济学分析?用什么作为主线将这种理论体系贯穿起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究竟有哪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市场经济怎样才能真正与社会主义、与公有制有机结合起来?对这些根本问题的认识尚缺乏基本规范,认识相当混乱。

在研究过程中,明显地存在着对两个范式关系的认识上的偏差问题。学术界存在两种片面倾向:一是排斥和轻视西方经济学理论,对于现代西方的经济学理论采取一种简单否定的态度;一是把西方经济学特别是主流经济学当作唯一科学的经济学理论,忽视它所具有的意识形态的成分,否定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意义和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作用。总起来看,后一种倾向在当前呼声甚高。此外,中国经济学研究中也存在诸如选题过于宽泛、研究结论草率等其它问题。

3中国经济学的构建

在这种背景下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将西方经济学中意识形态理论与市场经济理论相分离,将市场经济理论的科学成份嵌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之中,实现两种经济学说的整合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3.1整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西方经济学均衡分析理论

劳动价值论更多关注的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本源性问题,为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及其运动规律提供了理论依据。均衡分析理论更多描述的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外在表现,为揭示价格与供求的内在关系及其资源优化配置规律提供了分析工具。中国经济学研究对象和任务已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资源优化配置,将均衡分析工具嵌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可以克服马克思经济学说价格变动分析的不足,赋予劳动价值论以新的时代内涵。

3.2整合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劳动者行为动机假设和西方经济学经济人假设

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劳动者行为动机假设注重全社会成员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并认为劳动仅仅是谋生手段,这种分析框架揭示了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生产关系及其行为动机的本质特征,但难免带有计划经济的局限。西方经济学中关于经济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假设,反映了市场经济主体行为动机的某些重要特征,但却“往往具有非社会性和非历史性的倾向”。将两种行为动机理论整合为在全社会各阶级各阶层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经济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假设。

3.3整合马克思广义政治经济学思想和西方发展经济学

马克思晚年时期未能构建起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的广义政治经济学。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兴起发展经济学,先后经历了从结构主义到新古典学派,再到以人为本的发展经济理论;从宏观模式的经济增长理论到微观分析的人类发展理论。这些理论均从不同程度上揭示了经济落后国家摆脱贫穷落后、实现工业化、经济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的发展规律。将西方发展经济学的科学因素嵌入马克思广义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建立中国特色的发展经济理论,是中国选择适合国情的科学发展战略的需要。

3.4整合马克思阶级分析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学

在马克思的分析模型中,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然而他未能深入分析未来生产方式技术持久进步、经济充满活力的动力源及各劳动者阶级之间以及阶级成员内部潜在的利益矛盾对其的影响。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制度经济学则从供求关系、均衡价格的技术分析转向了产权关系、交易费用的制度分析,从而揭示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在私人成本和收益与社会成本和收益不一致条件下,产权界定、国家干预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对技术持久进步、经济充满活力的重要作用。尽管新制度经济学自身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但不妨碍我们将该学说中的科学因素嵌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阶级分析理论框架中。

4中国经济学的发展趋势

4.1走向规范和实际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学的研究视野不断开阔,方法不断创新,比较成功地实现了传统经济学研究范式向现代经济学研究范式的转型,越来越走向规范化。但是,中国经济学从总体上看还是不成熟的。基础理论还比较薄弱,研究方法还比较落后,学科规范还不够严格,中国经济学作为一种科学体系还在形成,中国经济学必须坚持走向规范。建立学术规范,发展学术评价,是中国经济学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重要条件和必由之路。

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中国经济学理论仍然落后于实践,中国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仍受着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为此,中国经济学必须坚持走向实际。对于中国经济学来说,当务之急是要从实际出发,搞清楚中国所面临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经济问题,仔细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和途径并且揭示出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

4.2走向开放和世界

劳动经济学理论范文第4篇

一、作为研究方法的法律经济学:法律的经济分析

从方法论角度定义法律经济学,法律经济学是法学和经济学的一种新的研究方法。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史也印证了法律经济学是研究方法创新的结果。法律经济学思想的萌芽就产生于早期法学家、经济学家将经济学分析方法运用于法律、制度的研究。在20世纪70年代法律经济学被认定为独立的研究领域之前,法律经济学一直以研究方法的形式存在。显然,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经济学强调经济学是方法,法律是研究对象。由于法律经济学发端于借用经济学的工具和理论,而经济学的核心是研究方法,因而法律经济学的核心也在于方法。学科理论的革命首要起因于方法论的革命,加之方法的革命对学科理论的创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③。因此,作为研究方法的法律经济学,引入传统经济学研究和传统法学研中,将有利推进经济学和法学的理论创新。“法律的经济分析和其他经济学的应用之所以能在法学领域取得巨大成功的其中一个原因,在于经济学为这些原来并不存在在先理论或可比性分析的领域提供了一种系统的观察现象的方法”。无论将法律经济学视为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还是将法律经济学作为法哲学的一种流派,经济学方法论乃其精髓所在。虽然从提升法律经济学的地位的角度,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者更愿意将其谓之边缘学科,一些学者甚至寄希望于通过法律经济的学科建设,重构法学理论和实践体系。但是,从初创阶段的中国法律经济学发展的实际出发,首先应该强调法律经济学的方法论意义。其原因在于法律经济学起源于国外,加之法律经济学的学术资源主要来自于国外,特别是作为传统研究方法之补充方法的法律经济学,其引入传统经济学和传统法学招致的学术障碍,较之作为交叉学科的法律经济学引入传统经济学和传统法学招致的学术障碍,前者显然优于后者。因此,方法论意义上法律济学,是一种流行的法律经济学观点,也是

“EconomicAnalysisofLaw”(法律的经济分析)这一称谓被普遍认可的因由。进一步分析,法律经济学的方法论发挥着独特的导向功能,既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前进的方向,又培育着法学学科各个学派理论之间的观点及差异,可参看罗宾·保罗·这种划分表明,麦乐怡更多的从法哲学视野看待法律经济学。其划分基本能在法哲学思想上找到对应的流派。比如新马克思主义法律经济学与以哈伯马斯、阿尔塞都、普兰查斯等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法学,自由主义法律经济学与以哈耶克、诺锡克等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法学。著名经济学家,作为法律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的诺斯教授认为,法律经济学是一门运用经济理论(主要是微观经济学及其福利经济学的基本概念)来分析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框架和法律的运作以及法律与法律制度所产生的经济影响的新兴经济学学科。而著名法学家、法律经济学集大成的波斯纳教授认为,法律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方法全面运用于法律制度分析”,“使法律制度原则更清楚地显现出来”的法学和经济学交叉学科。见理查德.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第四版)(上),中译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第三版序言、P25。波斯纳在《法理学问题》一书中,以单独一章的篇幅从法理学角度介绍并分析了法律的经济学方法。见波斯纳:《法理学问题(TheProblemofJurisprudence)》,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P444-492。显然,在法律经济学的集大成者波斯纳眼中,法律经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乃经济学与法学的边缘学科,它既是非市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也是法学前沿理论的一个组成。科学界里不乏因方法论的革新而导致理论、科学飞速发展的例子。例如,在自然科学界,由于17世纪前半叶伽利略创建了实验和数学相结合的科学方法,这种方法论的创新成为近代科学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动力,至今仍为推动现代自然科学向前不断发展的动力。它不仅产生了伽利略的运动学、牛顿的力学、拉瓦锡的氧化燃烧学说、法拉第的电磁理论等物理科学学科,而且产生了生理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心理学等生命科学学科。在经济学界,由于歇尔将数学边界分析引入经济学分析,开创经济学的“边际革命”,并促使数学与经济学的联姻。这一方法论的创新,产生了计量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等经济学分支,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学的发展。和新理论的萌生、成长和结果。因为一种重要理论具有明显的缺陷或不足,也常常来自其方法论的先天不足或缺陷。特别是,“如果一个学派统一于研究方法而不是实质性的原理,那么它的寿命将会更长。方法论并不局限于实质性的问题,因而学派的成员能够更容易地适应新问题和新挑战”[1]。不难看出,对于所有关注法律经济学深刻理论意义并试图将国外法律经济理论借鉴于我国理论与实践的人们来说,准确把握法律经济学方法论极为重要。有关法律经济学方法的论述,容后详述。这里强调的是,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经济学,其核心不是分析对象的法律,而在于分析方法的经济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将突出方法论意义的法律经济学,谓之“法律的经济分析”。诚然,法律经济学方法为相关的经济学与法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思路,但它无意也不可能以此方法否定或取代传统经济学和法学的方法。因此,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经济学,因其“低调”而受到了传统经济学和法学研究的欢迎,并从法学方法论意义上将法律经济学理论作为法理学的范畴,给予其一席地位,并将其谓之经济分析法学,以区别于经济学研究范畴上的法律经济分析。

二、作为学科理论的法律经济学:法和经济学

作为学科理论的法律经济学,正是经济学方法不断被用于分析法律问题的结果,法律经济学也因经济学与法学两个学科的不断交流而被最终确认为独立的学科①。我们不难看到,更多的法律经济学学者愿意从学科角度将法律经济学定位为一门法学与经济学的边缘学科,即认为法律经济学是用经济学阐述法律问题的学科,是把经济学作为分析工具、把法律作为研究对象的交叉学科②。换言之,法律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方法全面运用于法律制度分析,主要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及未来发展的一门法学和经济学整合的边缘学科。法律经济学这一边缘学科的发展是理论发展、实践需求的必然。1·法学与经济学的联盟极大地推动了各自的理论发展,并加深了对这两个学科的理解。法律经济学成为过去50年里法理论的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其打破了传统法学对自足性的迷恋,推动了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结合,如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心理学、史学、哲学等,法学也因此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同时,法律经济学的产生激发了经济学分析方法研究范畴的扩张,推进制度、非市场现象的经济学研究。2·现代学技术发展的规律表明,“边缘学科”是完成科研创新项目和培养科研创新人才的必备学科条件。所谓“边缘学科”,是指在两种以上不同领域的知识体系的基础上、采取“跨学科的方法”(interdisciplinaryapproach)发展起来的综合性科学门类。法律经济学是将分属于传统法学和经济学领域的知识纳入统一的理论框架之内的边缘学科新现象,从而形成了现代经济学和法学发展的一个“前沿部门”(therontiersofscience)。加之边缘学科在科研创新、创新人才培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代社会中许多重大的经济和法律问题具有综合性,要求众多的经济学和法学用各自的理论、思维、观念、技术和方法协同合作方能解决。3·从前面的论述可知(法律经济学在我国部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法治建设等实践需求呼唤法律经济学交叉学科的发展,借此为与法律相关的社会实践提供理论指导的同时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法学复合型人才。

三、作为经济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法经济学

我们注意到,法律经济学作为制度经济学的MercuroandMedema在《法律经济学:从波斯纳到后现代主义》一书中就指出法律经济学正是从经济学、法学的小小分支发展为从学科意义上影响经济学、法学自身发展的学术革新。见Mercuro,

确指出在法学研究中最重要的交叉学科领域就是法律经济学,“LawandEconomics”是交叉学科意义上更为普遍的称呼

波斯纳曾在《法律经济学运动》一文中提到:“努力获得一个独立的领域并被命名为法律经济学的这一学科的目的是将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与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有关实质性知识结合起来”,他更倾向于将法律经济学定位为经济学与法学结合的交叉学科一个分支,最早产生于经济学领域,其后关于法律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分析显示,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企业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理论乃法律经济学中最广为运用的理论。将法律经济学视为从属于经济学的一种研究方法或学科分支,业已为经济学界所公认,并被多数经济学者谓之法经济学。斯蒂格勒一语道出经济学界将法律经济学纳入经济学体系的根本原因之一:“法律如同其他社会制度,在经济学家的视野中,社会生活组织的工具”[2]。法律的这一经济学属性,自然而然地把法律经济学推进众多经济学分支之列。因而,从经济学范畴理解法律经济学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作为经济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强调其作为经济学分支(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分支)在发展、完善经济学理论体系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强调法律经济学研究者在充分理解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运用真正的经济学技巧与语言对法律问题进行探索,反对“幼稚”的法律经济学,反对“庸俗”的法律经济学①。与此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经济学也存在学科局限性,加之经济学对法律的研究,不能取代对法律的法学研究,所以明确经济学范畴意义上法律经济学研究法律(以下简称法经济学)的以下特点,是十分必要的:

其一,法经济学使用的范畴是经济学范畴,而非法学范畴。因此,不能用法经济学意义的法律概念,取代法学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如法经济学更多是从企业内部管理这一角度研究合同这一经济概念,而法学更多是从企业外部财产关系债权关系)这一角度研究合同这一法律概念因此,不能用经济学中的经济概念,套用甚至取代法学中的同名法律概念。因此,那种合同、所有权的经济学概念,取代合同与所有权的法学概念的做法,不仅是片面的,而且容易混淆法律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所导致的后果是有害的。在法经济学研究中,“不要把法学家所使用的作为权利要求的利益和经济学家所使用的作为有利的利益二者加以混淆。(庞德)”而针对法经济学研究中一些经济学基础薄弱的学者(主要是法学学者)在使用经济学概念和范畴时,存在对经济学概念的非规范化使用和错误使用的情况,认真学习经济学基础知识是必要的。

其二,法经济学关心的不是“书本上的法”,所谓以白纸黑字形式表现的法条,而是“行动中的法”,即为立法和法律适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理性选择行为。对“行动中的法”的关注,要求我们进行法律制度改革、立法时要充分了解现实中人们对法规、制度的反应,即要注重法律法规的事前分析。由此产生了法经济学研究中开放式研究(强调逻辑不自足,以变适应不变)的特点,这一特点虽然不利于法律秩序的形成,但优点是增强了法律与现实社会经济关系适应能力,超前立法的高效率恰好是该点的例证。这正是法经济学对法学研究最有价值的地方。

其三,法经济学关心的不是法律内部结构的逻辑一致性,而是法律外部结构的实践一致性。此点,往往使法经济学,成为法律改革的一个重要政策指导。相关的问题是,在法经济学中,相关经济学概念往往是多义的,或者不甚明确的。如所有权在张五常的论著中被定义为享受某种企业组织的形式,在阿尔钦的论著中被定义为剩余价值索取权。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法律概念的界定与权利和利益的分配密切相关,它必须是确定和明确的;而经济学中的概念通常服务于研究内容的便利,因而会出现同一名词在不同分析背景中有不同的经济学含义。

其四,法经济学从经济学视角对现行法律采取怀疑和批判的态度。因此,法经济学坚持的不是法定主义,而是合理主义,即坚持合理是合法的前提,恶法不是法,为此应该采取“变动”的法律技术,以期及时修改或废除恶法。比如,经济学家则更多看到法律过多的后果,害怕法律过多使政府干预能力过大,会限制社会的自由、侵犯产权,故经济学家主张适度的法律才是好法。而在法学语境中,合法是合理的前提,恶法亦是法,强调的是法律的逻辑自足和严格的规则主义,典型是具体大陆法特点的法律解释学

①所谓“幼稚”的法律经济学是指在进行法律经济学分析时,仅限于对所分析的法律问题加入经济学注释,经济学理论与法学理论只作为两张皮,并没有实现两种学术资源的真正融合;所谓“庸俗”的法律经济学指的是在对经济学一知半解的基础上进行法律的经济分析,在运用经济学理论时却没把握、理解经济学理论的前提条件及缺陷所在,出现“张冠李戴”、“病急乱投医”等现象。(如所谓民法是裁判法)。因为法学家们倾向于认为法律多多益善,要建立一个法律帝国,用律调节社会中的所有关系。再比如,由于英美法的判例法或曰“法官造法”的变法技术,较之大陆法的成文法或曰“立法者造法”的变法技术,前者更为成熟,所以英美法就成为法经济学产生和发展的最有“希望田野”,而英美法即普通法也因其合理主义的价值取向,成为一种有效率的法系(波斯纳)。

其五,法经济学关心的法律改革不是服从于法学理论,而是服从于一个更大的经济理论思考,其目的从更广泛的经济角度理解法律。所以其研究的路径是经济-法律-经济。因此,法经济学研究主要围绕经济学展开,法律是研究对象,结果是经济学范畴,形成制度、产权、交易成本经济学从经济学角度看法律,法律是价格,是行为激励。“经济学界是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法律经济学,以至于他们对强调法律对经济重要作用的法经济学观点,有意识回避”[3](P18)。关键的问题是,法经济学将削弱政治因素对法学研究的制约:在经济人的统一标准下,厂商和消费者都是追求利润或者效用最大化的主体,他们主要受到预算的或者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及市场价格因素的约束。因此,侧重讲政治的经济学往往是失败的经济学。

其六,法经济学思考的法律是“向前看”的法律,而不是“向后看”的法律,所以对案例的经济学研究重在以后问题的“处理”,而不是以前问题的“处理”。正如波斯纳指出的,经济学对侵权的分析,不重视事后补救,而看重事先预防,所以是“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和“一切向前看”逻辑思路。而在法学语境中,法律具有滞后性,一方面表现在它不能对未来发生的情况做出裁判;另一方面表现在它通常是行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成就以后,对行为的评价以及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比如侵权法关注侵权行发生以后何种赔偿方案是合理公平,合同法关注合同违约行为发生以后违约责任的合理承担。

其七,经济学范畴的法经济学,更多地体现在与经济相关的法律领域,比如税法、公共事业管制、反托拉斯法、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强调从经济学角度理解制度、法律制度如何影响经济活动,其目标更多地落在通过法律来改革和完善经济制度。以我国证券法为例,2005年新一轮的证券法修改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①,众多法学家、经济学家共同探讨《证券法》在投资者保护、分业经营和管理、现货交易、融资融券、禁止国企炒股和银行资金违规进入股市等问题上的修订。他们从经济学、法学、法律经济学角度进行充分论证的目标在于:如何使法律在现实中得到有效实施的同时应对入世后混业经营背景下的外资金融机构逐步全面进入中国大陆金融业对分业监管的挑战、增强证券公司自身竞争力、完善资本市场的要求所在,即完善证券市场制度、上市公司和券商的经营机制。一言以概之,经济学视角的法律经济学注重对经济理论的准确把握,强调法律问题在经济学语境与法学语境中的差异及统一,关注相关经济体制的完善。

四、作为法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经济分析法学

如前所述,法律经济学是经济学研究方法“入侵”法学领域的结果,而且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以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主。那么,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是否应以经济学或经济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研究为主呢?经济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研究的重点法律制度如何影响经济活动,目的是改革和完善经济制度。这里强调的是,法学范畴法律经济学,研究的重点是法律规则、法律制度背后的经济原则,并据此原则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因此,法学范畴法律经济学,在运用诸多经济理论分析法律诸现象过程中,不仅应置身于经济学研究之际,而且时刻要注意超然于经济学之上,亦即提出符合法学理论范式的法律内容和命题。此点,是法学范畴法律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本质特点。在作者看来,对我国法律的法律经济学研究中,这种对经济理论既“置身”又“超脱”问题的解据报道,著名学者钱弘道就主张以“经济分析法学”来命名这门前沿学科,认为从法学角度看,该称呼更能反映该学科的特征,同时也符合西方法学流派的命名传统相互脱节之“两张皮”困境的根本途径之从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史可知,早期法律经济学,以经济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研究为主,有关法律的论述主要是为了佐证经济学家对法律制度的某种认识。现代法律经济学,则以法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研究为主,其研究中贯穿的经济理论,主要是为了佐证法学家对法律制度的某种认识①。这种研究重点的变化,拓宽了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出现了“重经济学研究的旧法律经济学,与重法学研究的新法律经济学法学的不同”。(容后详述)典型例证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波斯纳专著《法律的经济分析》的出版,不仅全面吸收了以往对法律经济学的各种研究方法和成果,而且将经济分析的视角从以往的经济法律领域扩大到非经济法律领域;更重要的是,波斯纳的法律经济分析还在现存法律体系整的基础上构建了全面阐释法律的经济原则的宏大法律经济学体系,法律经济学才得以经济分析法学的名义,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学流派。而受到波斯纳影响,研究法律经济学的法学学者,往往习惯于将法律经济学谓之“法律的经济分析”或“经济分析法学”。经济学范畴意义上的法律经济学,不能代替法学范畴意义上的法律经济学。为此,有必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法学家运用经济学研究法律的特点。而初步分析,法学家运用经济学研究法律的特点②是:其一,这种研究从属于法学范畴。虽然在法律研究中运用经济学研究的方法是新问题,但它提出的法律问题是法学界所熟悉。权利和义务、实体和程序这些法学问题,往往是法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而在国外的“法和经济学”或“法律的经济分析”著作中,大致包括以下内容:财产法;合同法;侵权法;犯罪和刑法;诉讼程序法;宪法;等等。

其二,它关注的是“书本上的法”(如法律条文)与“行动中的法”③(如立法与司法活动)的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就要提出解决这种不一致的法律方法和途径。对“书本上的法”与“行动中的法”的一致性的关注,要求我们“运用经济学预言法律规则的效果”,“运用经济学决定何种法律规则在经济上是有效率的”,“运用经济学语言法律规则的演化和发展”,在此基础上设计、制定法律制度和法规。只有充分考虑到各主体在某特定法律制度、法规下的理性选择行为、才能设计和制定出“书本上的法”与“行动中的法”高度一致的法律制度、法规。比如基于学者们从法律经济学角度论证私力救济的合理性,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0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以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努力,其出发点之一在于从效率出发节约司法资源并有利于解决

“执行难”问题。

其三,对法律的改革不是服从于经济学理论,而是服从于法学理论思考,所以其研究的路径是法律-经济-法律。法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以法律为研究对象,同时,法律也是研究目的、研究结果,即为了完善法律制度、法律原则及发展法哲学。结果是法学范畴,为了“使法律制度原则更清楚地显现出来”,进而发展并完善立法、司法原则,如效率原则。借用波斯纳描述,“(法律经济学)这种努力阐述了一个包罗万象的正义观,同时解释了司法决定的制定并将之置于一个客观的基础上”,换言之,波斯纳强调法律经济学乃“一种实用主义的法理学”如波斯纳所言,早期法律的经济分析集中在反托拉斯法和显性经济市场其他法律管制领域,他们所做的工作与经济学家们传统上所做的差异不大,均为了更好地解释这些经济行为、经济制度。20世纪60年代以后,法律经济学已扩展至非市场领域,“经济学理论和经验主义方法全面用于法律制度的分析”,“使法律制度原则更清楚地显现出来”。有学者从法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的具体研究对象、研究目的、意识形态倾向四个方面指出法学范畴、经济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的差异与“法律的经济分析”这两个称呼的差异;其中他所定义的“法与经济学”在性质上具有比较意味,注重经济哲学、政治哲学与法律哲学的互动关系,涉及关于促进一个“正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关系的意识形态。可以说,麦乐怡教授强调法学范畴的“法与经济学”。这里的“行动中的法”指现实中的各种法律行为,法在现实生活中的运作和实现,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活动,用以区别于国家的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规则,即“书本上的法”。律制度如何改善以有效地实现法哲学所追求的“正义”“公平”等原则。

总而言之,经济学范畴意义上的法律经济学不能代替法学意义上的法律经济学,正是法学范畴意义上的法律经济学运动的广泛开展,法律经济学才得以在法学界真正确立,我们应正确认识和把握上述法学家运用经济学研究法律的特点。

五、法律经济学概念的特征及其意义

恰如《法经济学杂志》的创刊人阿伦·迪莱克特(AaronDirector)曾考虑以“LaworEco-nomics?"(法学抑或经济学?)命名该杂志一样,法律经济学概念的不确定性可谓与天俱来。综合上述四个不同视角的法律经济学概念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法律经济学的概念具有多元化、动态、法学与经济学相结合这三个本质特征。

1·多元化的概念。法律经济学作为法学与经济学“交集”的产物、交叉学科的结晶,这种双学科结合的特征从根源上决定了法律经济学具有多元化的概念。既可以从学科革命的导火线———方法论革命着手,从研究方法创新———运

用经济学方法研究法律角度将法律经济学定义为“法律的经济分析”,强调作为研究方法的经济学,也可以从学科发展的规律入手,从边缘学科角度将法律经济学定义“法和经济学”,强调其是一门法学和经济学整合的边缘学科。既可以立足于研究方法———经济学范畴,将法律经济学视为“经济学帝国主义”的产物———属于经济学的一种研究方法或学科分支,称之为“法经济学”,也可以立足于研究对象———法律范畴,将法律经济学视为法学“进口”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的产物———属于法理学、法学理论的一种研究方法或学科分支,谓之为“经济分析法学”。多元化也暗示着法律经济学概念多种状态依存。四种不同的称谓从四种角度赋予法律经济学概念四种不同的内涵,进而构成有机的、全面的法律经济学概念体系。

2·动态的概念。法律经济学概念不仅仅多元化,而且具备动态性,揭示着法律经济学乃开放式理论体系。进一步来说,研究对象法律制度的开放性以及研究方法经济学理论的演进性也预示着法律经济学概念的动态性。具体分析如下:从纵向维度看,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史清晰地说明了法律经济学概念在不断的延伸。如前所述,17、18世纪萌芽期的法律经济学概念限于亚当·斯密、休谟、弗格森、边沁等哲学家和经济学家对法律进行经济学思考的一种辅助思维,作为有关哲学和经济学研究论据的一种“间接”佐证,未真正形成一种清晰的概念。18世纪末至20世纪初期,初创期的法律经济学概念,在旧制度学派经济学家将包括法律在内的制度纳入经济学研究范畴、现实主义法学家开始为了澄清一些现实经济立法和司法活动中使用的经济学原理、目标和假设的推动下,虽未在广大经济学学者和法学者中形成共识,但业已形成一种较清晰的概念———对法律制度进行经济学分析。到20世纪30年代以来,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高速发展、法学者开始大量接受经济学分析方法、法律经济学形成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法律经济学概念开始形成强调研究方法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强调学科理论的“法和经济学”、强调经济学范畴的“法经济学”、强调法学范畴的“经济分析法学”四种不同概念“四足鼎立”的状态。初步分析,导致法律经济学不同概念的原因主要是:其一,从横向维度看,学者的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的不同,其法律经济学分析视角不同,进而所强调的概念也不同。为了研究法律制度如何影响经济活动、为改革和完善经济制度出谋献策,学者们则强调经济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例如,在剖析公司控制权正当行使的法学、经济学内涵的基础上,通过实证分析提出以实践中最有利于改善公司绩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独立董事比例和股权结构为立法依据,借以规范公司控制权的正当行使、实现股东权益保护和改善公司治理。其主要强调就是经济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5]。若主要为了研究法律规则、法律制度背后的经济原则并据此原则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学者们往往强调法学范畴法律经济学。例如,为挖掘和揭示物权法背后的经济逻辑,运用经济学的范畴、原理、方法对物权法进行一新的透视,提出对物权法的制度和规则进行效率比较的经济学标准。其主要强调的是法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

其二,从研究范畴看,法律经济学概念在不断扩展。波斯纳所区分的“旧”法律经济学与“新”法律经济学就反映了法律经济学概念从主要限于反托拉斯法和显性经济市场其他法律管制28的经济分析(如税法、公司法、公用事业和公共运输业管制)扩展至对囊括显性市场行为和非市场行为的法律制度的全面经济学分析(包括实体法、程序法、法理学等)①。其三,从研究工具看,法律经济学概念在不断更新。经济学作为法律经济学的主要分析工具,随着经济学理论的迅速发展和不断完善,法律经济学所采用的经济学理论、方法也随之不断更新,因而法律济学概念也出现不断更新的趋势。从早期主要运用微观经济学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如“旧”法律经济学),到目前主要运用微观经济学理论、福利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法律经济学以来出现的芝加哥学派、耶鲁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制度分析学派等所主张的理论的不同也从不同程度上印证了法律经济学概念中的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的变化。不仅仅所用的经济学理论在不断更新,同一经济学理论组成也在日新月异。以法律经济学的主要经济学理论微观经济学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法律经济学概念中的微观经济学理论主要局限在价格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如关于效率标准的选择问题),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微观经济学弈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开始被大量的用于分析特定的法律问题。

3.法学与经济学相结合。不同学者从不同的分析视角定义法律经济学所形成的多元化概念,均强调了法学与经济学的结合,差别在于所强调的结合度有所不同。强调分析方法的“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为研究对象与分析工具;强调交叉学科的“法和经济学",不仅强调研究对象与分析工具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关注两个学科的全面结合,即关心这一叉学科对经济学、法学自身发展的影响,不限于交叉学科自身的成长;强调经济学范畴和法学范畴的法律经济学者更多的关注其对经济学或法学单一范畴的影响,即法律经济学如何完善或促进经济学研究或法学研究。述一系列详尽分析,主要目的在于把握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基本方向。如波斯纳所言,“定义法律经济学的惟一可能准则是它的实用性而不是准确性”[6](P905)。探究不同视角法律经济学概念,不在于追求概念的准确性,而在于法律经济学的实用性。这种实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其一,全面理解法律经济学。多元化、动态、法学与经济学相结合这三个法律经济学概念的本质特征表明,我们在进行法律经济学研究前,不能把眼光局限于单一视角,应从研究方法视角、交叉学科视角、经济学视角、法学视角全面理解法律经济学,了解不同视角所强调的内容及各自的差别与联系。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研究目的、研究背景来确定自己的分析视角,选择最佳的研究角度。

其二,与时俱进地推进法律经济学理论与实践。法律经济学概念的动态性已充分显示法律经济学研究体系、理论框架的开性。这要求法律经济学学者要时刻关注和把握经济学理论发展动态及研究方法的发展,而不能局限于原先所运用的经济学理论和方法。与此同时,尽可能地把这些新理论和新方法作为新血液注入法律经济学理论和实践体系,把握好新分析工具的更新节奏,进而实现与时俱进的法律经济学研究。正如马克思的信条所言,我们不仅仅是认识世界,更重要的是改造世界。我们不仅仅了解理论、方法的新动态,更重要的是将其运用于法律经济学理论研究和实践。

其三,构建法与经济学研究的共同语境。法律经济学领域作为法学者和经济学者的“合作企业”,由法学者和经济学者分工协作、联合投入,最终联合“生产”出法律经济学这一相对独立的边缘学科。这种联合性迫切的要求法学和经济学共同语境的构建,即法学与经济学之间的交流平台。这也是法律经济学这一法学与经济学的学术共同体的基本需求。这要求我们进行法律经济学研究时应注意经济学与法学的语境差异,力图使自身的研究同时符合法学与经济学的研究规范,进而有利于两个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发展。这也是本书所努力的方向之一。

其四,强调法律经济学作为一种方法论,更容易为经济学学界、法学界所接受,更有利于其在经济学领域、法学领域的发展,有助于法律经①波斯纳将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法律经济学称为“旧”法律经济学,20世纪60年代初卡拉布雷西《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法的一些思考》、科斯《社会成本问题》和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学研究》三篇开山之作的发表标志着“新”法律经济学的出现。

劳动经济学理论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经济学范式,比较静态分析,一线两带,

(一)引言:经济学与科学研究框架

经济学的定义,在诸多经济学理论教科书中,多有陈述。经济学从其研究对象来说,属于社会科学。在诸多社会科学中,经济学又如何同其他社会科学区分?这就要从经济学的研究范式说起。

经济学是不是科学?是科学,就要有其科学性的研究框架(scientificmethod)。物理学是科学无人异议,为什么?因为有其科学性的研究框架。以物理科学为例,科学性的研究框架由三部分构成,首先是对要研究的现象的观察,得到研究对象的信息或数据。比如牛顿观察到苹果掉到地上而不是其他方向。第二是通过对现象的观察,产生普遍性的假设,并根据此假设推导演绎出理论。比如牛顿假设物体有吸引力,并且吸引力的大小与物体的质量成正比,于其间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万有引力定律。第三是对理论按严格逻辑所推演的或暗示的结论,通过具体的某一现象进行检验验证,事实与理论推演的结果一致,理论保留,并等待被进一步检验,否则,假设就是错的,当然由此假设推演的理论也就不成立。比如由万有引力定律所推演的太阳系的行星,其质量等等,都不驳斥其理论,理论被保留。

作为一个理论——科学框架的一部分,它要解释或预测一系列现实世界的各种客观存在,他的结构应包含三个部分:

1.主张或公理(assertions,orpostulates)。可表示为集合A={A1,…,An},如万有引力定律理论的物体之间有引力,引力的大小与质量成正比等等,经济学理论中的消费者选择遵行效用最大化原则等,他们都涉及到理论构造中的研究对象的普遍性行为,具有不可观测性。

2.假设或实验条件(assumptions,ortestconditions)。可表示为C={C1,…,Cn},在这一假设下,主张或公理要被检验。假设(assumption)与公理(postulate)不同,假设或实验条件由可观察到的现象构成,而公理是关于抽象事物的广义陈述,不具体指某事物,具有难以观测性。假设连接了理论构造与现实世界,它必须是现实的。一般形式为:如果…(可观察到的行为,现实世界会发生的事件)……

3.事件。可表示为E={E1,…,En}。是根据理论预测到的事件。即:如果发生了(假设)…,则事件就会发生。

简而言之,理论的结构是这样的,主张或公理A(不可观测、抽象的具有普遍性的陈述)意味着如果试验条件C(具体的可观测现象)成立,则事件E(可观测现象)就要发生。用符号可表示为:

A(CE),或(AC)E(1-1)

箭头表示“意味着”。

理论能否成立的必要条件,首先就是看他是不是具有能被现实世界检验的性质,即其“可驳斥命题(Refubrproposition)”是否存在,具有此性质,才谈得上去检验,不具有此性质,则理论是毫无意义的。

可驳斥命题如何提出,这一类工作,叫做比较静态分析(comparativestatics)。

因此,回答经济学是不是科学,要看其理论结构是不是具有科学性,一个理论能否成立,可驳斥命题的存在是必要前提。当前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已经满足了这些科学的研究框架的条件,经济学中提出的普遍性的理论,正在被一些具体事实证实或证伪。因此,可以认为经济学是科学。从方法论的角度,对经济学的定义可表述为:经济学属于社会科学的研究范畴,他利用具有普遍性的人类行为假设,利用(逻辑、数学)技术以及在对一具体问题假设其遵行普遍的假设(公理)的基础上,探索人类社会行为假设(公理)的可驳斥的解释(EugeneSilberberg,WingSuen)。

(二)比较静态分析

比较静态分析,是一种(数学)技术,通过这一技术,理论(模型)可以被考察研究,以确定理论的可驳斥假说,如果不能推导出可驳斥命题,则想用现实对其检验就是徒劳,因为无任何数据可驳斥理论(EugeneSilberberg,WingSuen)。

经济学的比较静态分析,是对经济学理论进行检验的一种符合逻辑(通常用数学技术)的仿真(Silberberg,etal)。“静态”在这里是一种误用,我们知道,经济学中的理论,是以某一检验条件或假设的变化来检验经济变量的变化为基础的(Silberberg,etal),比较静态是指不考虑时间因素的对研究变量的变化的经济学预测(Silberberg,etal)。

经济学的比较静态分析,要追溯到十九世纪二十年代。1829年,威廉•维赫维尔(WilliamWhewell)发表了“一些政治经济学说的数学说明”的论文,论文的内容专注于从技术层面说明学说的科学性。在随后的1830年到1850年间,他又先后为此目的发表了一些文章。但直到1871年,其工作才引起经济学家威廉•斯坦利•杰文斯(WilliamStanleyJevons)的注意,并由此开创了经济学的比较静态分析法。

经济学家从事经济研究,要对人的欲求等看不见的行为作一些假定(主张或公理),然后用严格的数学逻辑将这些假定与看得见的行为或现象联系起来(比较静态分析,提出可驳斥命题),证明某种关于看不见的人的行为的假定为真时,则某种看得见的现象就会发生。这种思想试验方法就是制造假说或理论的过程(杨小凯,张永生)。成为经济学的研究范式。

具体讲,比较静态分析是通过逻辑(或数学)运算,模拟理论的可驳斥命题即检验条件是什么,从而为理论的验证提供方法。

经济学将研究变量分为两类,一是决策或选择变量(Decision,orchoice,variables),另一个是参数或外生变量(Parameters,orvariablesexogenoustothemodel)。参数代表理论的检验条件变量。如果用x表示决策变量,用α表示参数,则理论必须表示为(假设为)某一决策变量x是检验条件α的函数。

(2-1)

也就是说,对于一个行为公理A(假说,或理论),如果检验条件C(用α表示)成立,则决策变量(用x表示)会发生。因为经济学家往往不能直接观察到给定某一参数下的实际的选择变量的具体数值,因此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建立在基于对边际量的观察,即:

(2-2)

通常,经济学的公理(理论)由这一导数的性质来表现,它潜在地表示了经济学的可驳斥命题,所以经济学也被称为边际主义范式。比如,需求理论,价格是参数(外生变量),需求量是选择变量,需求法则(公理,理论)认为,dx/dp<0,即其它变量不变,需求量随价格的上升而下降。因为可驳斥命题是潜在存在的(dx/dp大于零),这一理论可以被检验。

经济学理论,往往涉及看不见的行为,如企业利润最大化公理,要证明其正确性(实际上是证明其不正确性,正确性往往无法证明,但当事实无法证明其不正确时,暂时接受其正确性,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正确性得到普遍接受。),必须借助可观察到的现象。将看不见的假定现象与看得见的现象联系起来,用严密的数学逻辑,推导参数变量与决策变量的导数关系的工作,以确定可驳斥命题,就是比较静态分析。

所以有人说,数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广泛应用虽然不能保证分析框架一定正确,但它却使理论更容易被证实或证伪,从而大大加速知识的积累过程(杨小凯等)。这也正是人们预言经济学中数学的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很快就将超过物理学的重要原因(杨小凯等)。

(三)陕西省“一线两带”发展战略的比较静态分析

陕西省省委、省政府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决定实施“一线两带”发展战略,即以西安为中心,以陇海铁路陕西段及宝(鸡)潼(关)高速公路为轴线,加快国家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和国家关中星火产业带的建设,使关中地区率先崛起,并以此为增长极,辐射和带动陕南和陕北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这一理论是否为真,是一个不可观测的现象。因为一旦实施,不实施的结果就不存在,无法观测,无法比较。经济学的研究范式——比较静态分析假设理论为真,用具体的事件(比如“一线两带”),推测将会发生什么,如果没有发生,可以肯定理论是错误的。因此,经济学的研究过程如下。

1.模型的构造

关中地区率先发展,即将有限的政府投资,集中用于局部地区(关中)经济建设,使其成为一个增长极,预期产生极化效应,从而带动整个省内的经济发展。之所以集中用于关中地区,这里面隐含着如果将这些有限的资金分散用于各个地区,对陕西省总体的经济产出不会更大。如果地区间的生产函数差异,由分工程度、劳动者技术差异等内生,这一发展战略,用模型可表示为(模型中的变量都是时间的函数):

(3-1)

其中,Y为全省总产出,F(•)为生产函数,短期符合规模报酬不变,边际产量递减,地区间无差异,K为资本存量,边际产量递减,L为劳动力,边际产量递减,E为劳动效率,与人力资本投资有关,进而与总产出积累或资本存量有关,还是分工的函数,分工与交易费用(在此包含交通、信息建设等政府投资,用G表示)有关,分工会使规模报酬递增,EL表示有效率的劳动力(effectiveworker),下标1表示关中地区,2表示陕西省其它地区。这一最大化问题可图示为:

图1中,市场配置使产量最大化,各地的资本边际产量相等。图2中,对关中地区增加投资,预期产生极化作用,促进产业升级,促进分工,提高生产率,使1沿虚线上升,总产量上升,并带动2产业升级,使2也沿虚线上升,最终使总产量连续跳跃上升。

这一预期是否成立,需要进行检验,如何进行检验,就需要进行比较静态分析,找出这一模型的可驳斥命题。

假设生产函数满足规模报酬不变,关中地区有效率的劳动力占总有效率劳动力比例为m1,其他地区有效率劳动力占总有效率劳动力比例为m2,关中地区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例为n1,其他地区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例为n2,即:

因为,(规模报酬不变)表示有效率劳动力的人均产出,且f(k)=m1f(k1+g)+m2f(k2),所以生产函数可以写为:

E实际上可以看为与技术、分工有关的效率因子。若定义关中地区对其他地区的辐射作用的辐射系数r为:

辐射系数是关中地区产出与其他地区产出的比,总产出可以写为:

(其中令E1L1f=)(3-2)

从图2中可以看出,关中地区若对陕西其它地区具有辐射作用,应能够带动那里的产业升级,即总产出出现拐点(图2中总生产函数1与2之间的转折点),拐点的条件是产出的一阶导数为零、在此条件下二阶导数为零。比较静态分析就是在满足以上条件下,从一阶条件中寻找决策变量(g)与参数变量(r)之间的关系。

2.比较静态分析

这里,产出是有效率的人均资本(k1+g)的函数,参数为r,决策变量为g,比较静态分析就是在模型解中寻找决策变量与参数变量的关系。

求解(3-2),一阶条件为(注意到辐射系数r是k1+g的函数,设ka=k1+g):

(3-3)

二阶导数为:

(3-4)

由3-3得:

(3-3a)

两边求导得:

(3-5)

将(3-5)带入(3-4)得:

由于一阶条件下,二阶导数为零,所以一阶条件为拐点。

再来讨论一阶条件

3-3

整理后得:,即:

即(这里略去了常数项)

设r(g*)是方程的解,

其中,dE/dg是政府边际投资的效率变化,一般投资促进技术进步、效率提高,df/dg是资本边际产量,大于0,所以,dg/dr>0。即投资速度加快后,辐射系数变大。如果实行率先发展战略,关中地区的经济发展要大于其它地区的经济发展,集中投资于关中地区的战略才不被推翻,如果其它地区本身有自发的发展空间,且势头良好,政府不进行投资改造,促进升级发展,反而将有限的资金投资于大城市,虽然大城市也得到了发展,但其机会成本却很高,将不会取得更好的效果。这一检验条件,就是比较静态分析的结果。

3.比较静态分析后的实证分析

通过对陕西省关中地区及陕南陕北经济发展的情况,计算出辐射系数,并比较辐射系数的变化与政府投资的变化是否满足比较静态分析的结果,不满足时,这一战略一定是错误的。

(四)结论

经济学通过它的研究范式——比较静态分析,证明这一学科的科学性。比较静态分析是一种(数学)技术,通过这一技术,理论(模型)可以被考察研究,以确定理论的可驳斥假说。它是对经济学理论进行检验的一种符合逻辑(通常用数学技术)的仿真。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包括理论的构造,理论的比较静态分析,理论的事实检验等过程。对陕西省实施的“一线两带”发展战略的比较静态分析的结果为极化地区的经济增量与辐射区的经济增量的比,应随着政府投入的增加而增大。如果在实施战略过程中出现比如陕北经济增量很大,则说明战略是有问题的。

参考文献:

[1]Kim,Jinbang"TheTechniqueofComparative-StaticAnalysisinWhewell''''s"MathematicalExposition"".HistoryofPoliticalEconomy-Volume33,Number4,Winter2001,pp.843-854

[2]EugeneSilberberg,WingSuen,TheStructureofEconomics:AMathematicalAnalysis,3e.ShanghaiUniversityofFinance&EconomicsPress.(2005)

劳动经济学理论范文第6篇

一、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弄清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对于理解政治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十分重要。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生产关系就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即物质利益关系。这种关系贯穿于社会生产的全过程,即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就是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它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人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并通过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来实现自己。比如,谁占有生产资料,谁在生产中就处于支配地位,同时占有劳动产品。

和生产关系紧密相连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生产力。生产力是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进行生产时所形成的物质力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那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一方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一种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性质时就会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所以,对经济规律的研究同样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就是从改革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入手的,所有制结构的改革调整,适合了我国生产力水平,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这种改革从理论上说符合了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是我们党对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正确把握的结果。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就是这一规律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建立的理论基础是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是对商品经济一般规律的论述,在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商品二因素理论。商品作为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用来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有用性,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个永恒的范畴。社会物质财富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为社会、为他人的;商品使用价值一定是通过交换才能获得。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一般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个历史范畴,价值所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劳动比较关系。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说他关心的是商品价值,对于消费者来说他关心的是使用价值。生产者之所以也关心商品使用价值是因为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理论。劳动二重性是指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在一定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叫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抛开劳动的具体形式无差别的人类一般劳动叫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形成商品价值。抽象劳动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劳动所特有的。劳动二重性决定了商品二因素。劳动二重性理论是马克思首先提出来并论证的,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商品价值量理论。商品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叫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个别价值。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形成的比列关系不同对商品生产者影响不同,只有当个别劳动时间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商品生产者才处于有利地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简单劳动为基础,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会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发展而变化,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与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所以在现实生产中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千方百计地提高自己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使得自己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使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从中获得价值差额。无论是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还是在现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都是如此。

价值规律理论。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的主要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在商品交换中,商品的价格除了受商品价值决定之外,还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市场商品的供求关系。当某种商品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到价值以上;反之,供过于求时,其价格就会降到价值以下。商品价格总是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就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价值规律的作用:首先,它可以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的分配,起到资源配置的作用;其次,价值规律自发地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第三,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两极分化。当然,价值规律对经济的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特点,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为了克服价值规律对经济生活调节的这种消极作用,所以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都缺少不了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现代经济的调节机制是价值规律调节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的结合。

马克思主义的货币理论。在商品经济中,货币是和商品紧密联系的一个重要经济范畴。通过对货币产生过程的分析,马克思指出,货币是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的产生是商品内在矛盾发展,即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是价值形式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货币的产生使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发展成为商品与货币的外在对立。商品生产者必须想方设法将商品换成货币。商品到货币的转化,马克思将之称为商品的惊险跳跃,这个跳跃完不成,摔坏的不一定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马克思这段话深刻地揭示了市场销售对于商品生产者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关于货币的职能,马克思认为它是在商品流通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货币本质的具体体现。货币的基本职能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当商品价值用货币来表现时就是价格,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可以是想象或观念的货币。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物就是流通手段的职能。货币流通手段职能改变了商品交换的形式,商品交换由商品——商品,变成了商品——货币——商品的交换,买和卖变成两个相互分离的过程,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危机的可能性就隐藏其中了。马克思分析了货币流通规律,即流通中货币量的规律,它等于商品价格总额/同一货币的流通次数,这一规律在商品经济中普遍适用。马克思还分析了铸币和纸币的问题。货币产生之后其形态经历了贵金属币、铸币、纸币、信用货币,到当今的电子货币,其一般等价物的性质并没有改变。货币还有派生职能: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

劳动经济学理论范文第7篇

无论是马克思古典经济学理论,还是以“刘-拉-费”模型为代表的发展经济学理论均揭示了结构转换过程中农业人口转向工业部门的必然性,也肯定了由乡-城的人口流动对现代化进程的积极作用,都认为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城乡二元结构将最终趋向城乡融合或趋于一元结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废除私有制,城乡对立的阶级基础也就随之消失,鼓励走工农业结合、乡村城市化的道路。刘易斯模型假设农村有大量剩余劳动力(边际生产力为零甚至为负数),城市不存在失业,认为收入差异、资本积累、无障碍转移推动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这一过程一直延续到农业剩余劳动力被城市完全吸收,农业部门工资和工业部门工资趋于一致,“二元经济”逐步向“一元经济”过渡,其强调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忽略了农业发展。

1961年费景汉(JohnC.H.Fei)和拉尼斯(G.Ranis)对刘易斯模型进行了补充和修正,认为农业总产出会因为劳动力的流出而减少,出现粮食危机,制约工业发展,必须提高农业生产率,强调平衡增长路径,但仍没有考虑城市失业。乔根森模型后来引入了农业技术这一因素。托达罗模式(MichaclP.Todro,1970)则考虑了城市工业部门存在大量的失业,一方面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使城市失业人口增加,进而工业部门收入下降;另一方面农业人口大量流出使农业劳动力减少,农业总产出下降,农产品价格上升从而使农业部门收入上升,最终城乡收入差距消失,人口流动停止。

该模型强调应放慢人口流动速度来减轻城市的失业压力,也强调了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是解决城市失业和农村发展滞后的根本途径。二元结构转换的内在机制理论对我国的重要启示是:工业化是城市化、现代化进程重要方面,二元性是发展中必然存在的现象,它会随着生产的发展,差距的消失,实现传统与现代并存的二元社会向现代一元社会的转变。所以经济发展的关键是发展城市和工业。

关于城乡二元结构转型制度条件的理论

无论是在西方发展经济学亦或是新古典经济学传统下,经济分析的基础一直将“制度”因素排斥在外。但对于我国而言,诸如明晰的产权、统一的市场体系、资源的市场配置等等这些假定并不可能完全被满足。正因为此,新制度经济学越来越受到重视。根据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不同的制度结构会产生不同的绩效,而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质,就是城乡之间经济运行绩效的差异,因此城乡二元结构必然伴随着二元的制度结构,而产权制度、要素流动制度则是影响二元结构转型的主要制度因素。产权制度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居于核心地位,诺斯(DouglassC.North,1990)、塞茨(Demsetz,1967)认为产权明晰界定是减少外部性、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的必要前提,产权制度会通过影响经济运行绩效而作用于城乡二元结构转型进程。对于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明晰的产权、完善产权保护体系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推动二元结构转型的重要因素。同时,城乡二元结构转型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要素的积累和流动过程。在发展经济学二元结构理论分析中,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要素可以在市场机制调节下自由流动,而忽视了要素流动过程中的制度约束,也正是二元结构理论在我国应用中的局限性,我国二元结构转化过程中的要素流动分析必须要考虑制度因素,尤其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就业、土地制度对人口、劳动力、土地等要素自由流动的阻碍。

国外经济转型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一)二元社会向一元社会转型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结果

发展经济学等理论揭示了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城乡二元结构将最终趋向城乡融合或趋于一元结构的内在机制。世界经济史也表明,城市化、工业化是任何国家和地区必然要经历的道路,是世界经济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尽管发展经济学理论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的,但实际上发达国家在发展初期也存在二元结构。但是发达国家凭借率先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优势,已经在较短时间内把国内的二元结构问题基本上解决了,而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又把二元扩大到全世界,某种意义上讲发达国家是全世界的城市,发展中国家是全世界的农村,把二元结构外化了。就中国来讲,人口多、土地资源有限的特殊国情,加之在当代历史条件下和中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下,中国只能立足于自身,通过解决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过程中城乡关系问题,来加快现代化进程,进而推动二元社会向一元社会的转型。

(二)在全国顶层设计下推动就业、户籍、土地制度联动改革

无论是将“制度”因素排斥在经济分析之外的发展经济学理论,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都将二元结构形成的主要原因归结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城乡二元结构的本质不只在于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而且在于城乡两种完全不同时代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差距。但对于我国来讲,除了以上原因之外,更重要的还有我国特有的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分割的制度安排和体制使然。在我国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背景下,农民进城落户可分两个阶段和过程:一是农民转变为农民工,二是农民工向市民的转变。

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变为农民工的根本经济动因是劳动力要素需求(相对于土地)发生激剧变化,伴随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我国城乡制度也从就业环节率先出现松动。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并常住下来,于是社会保障和福利等的不平等就逐渐成为关注的新问题,加之如果农民工转户进城成为真正的市民后,他们原来在农村占有的承包地、农村建设用地又该如何去重新利用,以及能否为他们进城成为市民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帮助,这一系列问题又使得我们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时候要统筹考虑土地利用问题。首先,在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要有充足的就业岗位作为基础,形成城乡一体、平等、双向流动的就业制度。其次,放宽人口流动政策,逐步淡化户籍的城乡属性,推动城乡户籍与社会保障等关联改革,最终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和人口基本信息系统,使其仅具有职业属性。第三,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制度,建立土地发展权区内转移和跨区交易的市场机制,使土地(特别是建设用地)随就业流动来保障就业对土地的需要。

(三)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同时,重视乡村经济发展

劳动经济学理论范文第8篇

政治学是从交换公平发展而来,但要求交换公平还不能形成政治或暴力行为,因为还存在一种协商下的交换公平,于是经济学的研究极限只在协商下的交换公平,在协商不能解决时则就是政治或暴力行为来解决。交由政治学来最后解决。

以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问题,到现在看到它确实不一定需要政治或暴力行为来才能解决,而是协商下也能顺利解决的。

现在我们可以把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简单化,把他看成是经济问题时,发现他通过协商行为来解决就不算得难。那时大概就是机器生产出来的物品,穷人无能力购买,显然资本家认为不值得白送给工人,如果白送,那资本家投入的成本谁来支付,资本家的再下一步发展资金从什么得到,这就是经济学数量化的开始,也是宏观经济学理论的萌芽之时。

当资本主义社会从这个方面去考虑,并解决了经济危机问题之后,社会主义国家就骂资本主义国家是为资本家服务的,不是为无产阶级和穷人服务的,确实这个解决的方案是从资本家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甚至说保护现在已存在的生产能力,并在这种生产能力中,资本家再如何使其得到发展资金,是首先从这几个方面考虑来得到的解决方案,这是从经济发展的方面去考虑,似乎很难照顾到公平,也即是在这么多工农业产品时,为什么不能照顾穷人。穷人在马克思理论指导下也问,为什么这样的生产能力下为什么我们还衣食不保。

于是资本家想寻找出路,工人也想寻找出路,国家政府也想寻找出路,三者的共同协商中看到的问题是有效需求不足,解决的方案是既要让资本家有资金再运转和发展,也要让穷人能维持生存,就通过政府做中间人来裁判,政府行为进入经济就开始了,罗斯福就让宏观经济学理论开始了运用,而凯恩斯就说,既然社会这么容易生产这么多的产品,如果这些产品用货币来表示,则货币也应很容易得到,就增加货币吧,使人们容易得到钱,通过政府把钱埋到地下,让穷人挖出来去买那些产品。使社会上得到钱和得到产品的容易程度相当,这样,人们既容易得到钱,而后也就容易得到产品。而资本家也容易能将产品买了出去,并且得到了生产发展的资金,一切问题就解决了,这种做法是强调一定要通过交换来得到别人的物品,使这成为经济学的一种基础信条,而这种强调交换解决问题的方式也叫做市场经济,因其交换的地方叫市场罢了,西方经济学的信条就认淮市场能自行解决公平原理来发展经济学,在市场中讨价还价和斤两算清中总会有公平,至于市场行为扩展到什么地方和部门,则讨价还价和斤两算清就到什么地方。但政府想想恐怕有些人还是找不到埋钱之处时如何解决生活,于是政府从这方面去考虑时,使福利救济又成为政府的责任,因为工人和资本家相信得过你,把货币发行权交付于你,是因为政府能解决我们的问题,而我们有问题时就通过三方共同协商来解决。政府在这里是调解人,亚当.斯密和弟子叫政府做"守夜人"。

为什么有枪有炮的政府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却成为别人的“守夜人”,在经济学中只因为政府的所花的钱是社会公民供给的,公民给与政府的钱,有时候公民会问一问这些钱已经如何用了,当政府意识到这一点上时,政府的权力和角色就不再凌驾于公民之上。

公民又不得不同意政府的存在,因为公民和社会存在一些事情有时需要政府倡导的解决方式去解决,诸如对法律的倡导,使公民在法律下让可能不公平的交换变得公开,在公开中使人们得到经验和知识来共同遵守一些公共规则,在对公共规则的遵守中使不公平的事情发展到不至于政治和暴力化,让人们能较稳定地工作。

在公民给与政府的钱,公民问这些钱已经如何用了,并向政府说这些钱需要如何用时,用多少时,就形成了经济理论的数学化,而这个基础是公民有权力去问政府,并看到政府用这些钱为社会做出事情时,人们从政府的工作中也看到了自己的劳动和贡献时,则人们才真正热情地从个人利益中走向社会利益。也承认政府的作用和贡献。在政府向公民解释用钱的数量和收获时,看到了政府在接受监督中使经济学进入了公民权力所有的政治学之中。

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学来得平凡和朴素,水到渠成,没有必要装饰和吹捧。没有必要用宏大的<<资本论>>来解释,使社会变得波澜壮阔和翻天复地。当其社会在平静地解决了其社会经济危机问题之后,他就很容易进入数量化和摆脱政治束缚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