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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1篇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市场体制

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站在对资本主义批判的立场,按照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从所有制、经济管理体制、分配形式等方面展开了理论体系。现行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改变了过去批判的做法,淡化“主义”之争,试图客观地认识社会经济现象。但是,受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理论体系的局限,又尽量避开了一些敏感而有争议的问题,对许多社会现象缺乏科学的解释和说服力。

一、现行高中思想政治课教材《经济生活》理论体系存在的缺陷

1.缺少对商品、货币、价值规律理论的系统介绍

商品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商品是资本主义最基本的经济细胞,马克思从商品入手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同时,商品也是一切处于商品经济形式下的社会经济形态的经济细胞。马克思表述的“社会主义”一般是指生产力高度发达、资本主义充分发展并走向衰亡、消灭了商品货币关系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共产主义。

现实的社会主义经济形态是建立在生产力还不十分发达、还处在商品经济的经济形式下的社会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虽然在经济形态这一社会属性方面,社会主义经济形态与资本主义经济形态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在商品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面前谁都无法超越。因此,科学理解和掌握马克思的商品价值论,是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规律的客观需要。

经济形式和经济形态是两个不同属性的概念。经济形式是指经济存在的自然形式,表明社会经济存在的自然属性,不代表经济的社会性质。商品经济是人类历史发展必然经历的社会经济形式,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属经济形式,社会主义经济形态也依托于商品经济形式而存在。经济形态是指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社会经济存在的社会属性,反映不同社会经济制度的区别。从自然属性看,社会主义经济形态和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共处于商品经济形式下,二者都必须遵循商品经济的发展规律,并且在发展中可以互相交流、互相借鉴。从社会属性看,二者反映的社会生产关系不同,决定了二者的发展趋势、目的和体现的利益结构不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体现和主导作用的发挥、商品生产的目的性、国家管理经济职能的代表性、计划体制的自觉性、企业经济组织制度的民主性、分配形式对广大劳动群众利益的实现等方面的表现,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形态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主要特征。

2.对商品经济做了狭义的理解

现行的高中思想政治课教材《经济生活》不是站在分析商品经济的角度探索经济发展的规律,而是对商品经济做了狭义的理解,混淆了“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概念,夸大了市场的作用。导致现实生活中许多应该由政府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的经济行为,都认为应由市场调节,尤其是在微观经济管理层面,“市场调节”成为一些不负责任的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务人员推诿塞责的挡箭牌,造成了经济生活中的许多乱象。如,商业暴利、乱涨价、无序竞争等现象。某些新开发的旅游县,宾馆、旅店平时100~200元1天的普通标准间“黄金周”竟然要价500~1000元。绝大多数酒店、饭店不执行规定的加价标准,酒水等服务严重超标准加价。这些现象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

现行的高中思想政治课教材《经济生活》中所表述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指在商品经济形式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形态在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模式和特征,是属于经济管理体制的范畴,准确说应该是“市场体制”。商品经济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形式,从流程上看,包括: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四个环节。认为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阶段或表现形式,是对商品经济概念的狭义理解,混淆了经济形式和经济体制的概念。“市场体制”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基于客观条件而建立的一种管理体制,带有主观性,把它与客观的经济形式混为一谈,显然是不恰当的。在商品经济形式下,社会经济活动必须尊重价值规律。但是,并不等于一切经济活动必须完全屈从于市场。政府主管部门对于市场行为中的一些混乱、无序、违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加强监管。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社会主义发展所面临的问题,都证明了单一的市场体制下的无政府状态或无序行为的危害,当今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取了国家干预经济的国家资本主义。而我国多年来经济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也证明了完善计划体制、实施宏观调控的必要性。但是,当前必须防止由计划调节不当、干预过多转向放弃计划调节、放任市场盲目发展的倾向。我们现阶段不应该探讨是实行计划体制还是实行市场体制的问题,而是要探讨如何使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有机结合,科学有效地实施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

二、现行高中思想政治课教材《经济生活》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

现行高中思想政治课教材《经济生活》的理论体系应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和基本观点为基础,立足于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站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借鉴的角度,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从理论体系框架上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商品价值理论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1)商品;(2)货币;(3)价值规律。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的表现、特征。主要包括:(1)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2)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3)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运行。主要包括:(1)商品生产及其组织形式;(2)商品交换与流通形式;(3)收入分配与支出;(4)商品消费。

4.金融与税收。主要包括:(1)银行和信贷;(2)股票和债券;(3)金融与保险;(4)征税和纳税。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会形态;社会经济形态;马克思主义

[DOI]10.13939/ki.zgsc.2015.12.089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作了严格的区分,并对各自的性质、特点及相互关系作了系统的阐述。然而,在目前我国的教科书、专著、译著中对两者的区分没有统一的说法,正确理解社会形态与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有助于克服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和空想论、僵化和自由化倾向,对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可超越性和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不可逾越性等有重大意义。

1研究历史

马克思最早使用“社会形态”一词,是在1851年12月中旬至1852年3月25日的德文原著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新的社会形态一形成,远古的巨人连同复活的罗马古董――所有这些布鲁士斯们、格拉古们、普卜利科拉们、护民官们、元老们以及恺撒本人就都消失不见了。” 到了1859年1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就公开地使用了“社会形态”这一正式的术语。马克思在这篇“序言”中,经典地阐明了“社会形态”概念所内含的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即作为社会、历史理论的内容和认识社会、历史现象的方法。

1867的《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序言中的“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与《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编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第七章剩余价值率”中的“使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例如奴隶社会和雇佣劳动的社会区别开来的,只是从直接生产者身上,劳动者身上,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形式”,这两处“经济的社会形态”的“社会形态”之义是人类历史经济结构发展阶段的含义。

后来来自苏联斯大林的僵化马列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教条理论化体系的所谓社会形态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即将政治形态、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包括在内的偷换马克思原经济基础范畴的经济结构的规范的社会形态概念的传统旧译的“社会经济形态”概念之舛,与马克思原著德文原意不符,是不正确观念的讹释。直到今天对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的研究仍然是一个热点问题。

2相关研究现状

对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的研究一直是专家学者们的研究的焦点,正确地区分两者的概念,把握其关系,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到目前为止已有很多专家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总体而言研究成果可以分为四类。

2.1等同论

等同论将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两个概念等同化,认为两个概念可以合并使用,没有加以区分。这种观点在哲学教科书、专著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许多作者将社会经济形态与社会形态混用,有的著作中直接明确指出两者是同一概念。例如,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简要读本》第225页中写道:“因此,马克思也将社会形态叫做社会经济形态。”否定了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

2.2取代论

取代论只用其中一个概念取代另一个概念,具体表现为只阐述其中一个概念,而对另一个概念则不涉及。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等,都只讲到社会形态,而没有提到社会经济形态。相反,求实出版社出版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哲学理论》一书中,只阐述社会经济形态而不提社会形态。

2.3替换论

替换论认为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可以用另外的词来替代,两者没有十分明显的区别。例如,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用“人类社会”一词来替换了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的概念。

2.4区分论

区分论将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加以区分,指出二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这类观点目前得到大多数学者的支持,戴安良、朱琳(2002)认为社会形态和社会经济形态有本质不同,社会形态是人类历史发展一定阶段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形态的总称,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社会经济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占主要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它包括社会的经济结构、要素和功能,它仅指社会的物质领域。王雪峰(2000)认为应当依据生产关系的性质区分社会经济形态,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能快速促进社会生产时代的进步,落后于社会生产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由于阻碍着社会生产时代的发展最终必然被打破。杨木(2002)提出“社会形态”的概念,仅仅是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而不是包括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的整个社会。杨木(2005)通过对大量资料的分析,认为苏式“五种社会形态”的社会形态论,悖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论述,他提出社会形态是生产关系总和起来所构成的社会关系,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特征的社会。经济的社会形态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抽象概括的生产方式内含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的经济范畴概念。经济社会形态与社会形态是完全不相同的概念。丰子义(2004)认为在同一时期内,世界范围内往往有几种社会形态同时并存。而要区分历史时代,必须看同一时期内何种社会形态走在世界历史前面,居于世界历史的主导地位,代表世界历史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而全球化的出现对当代社会形态的演进的影响是重大的。龚杰(1983)写道社会经济形态概念确切的含义仅仅指社会的经济基础,不包括上层建筑。而社会形态就是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与它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所构成的总体。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指社会的基础部分,后者则包括基础和上层建筑两个部分。以上对区分论的相关文献的描述可概括为下表内容。

3简要评述

由以上文献可见,到目前为止,人们对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的研究十分投入,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之所以有这样的结果主要是因为人们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还不是十分了解,难以形成统一观点,所以会出现对社会形态和社会经济形态研究的四种理论。其次,大部分现有研究太过拘泥于马克思主义,大量文献总在马克思所写的文章中找论据,应该跳出这个框架,使得提出的观点既基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又有一定的时代性。

参考文献:

[1]王雪峰.论划分社会生产时代和社会经济形态的理论及其意义[J].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0(3).

[2]戴安良,朱琳.关于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的区分及其意义[J].探索,2002(3):71-74.

[3]杨木.“社会形态”与“社会经济形态”辩证[J].甘肃理论学刊,2002(3):27-31.

[4]丰子义.从全球化看社会形态的演进[J].河北学刊,2004(1):30-49.

[5]杨木.“五种社会形态”说对马克思“经济的社会形态”的误读[J].甘肃理论学刊,2005(1):108-112.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社会经济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的关系问题,是近年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的一个热点。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的研究视角和理论侧重点虽有所不同,但是,两者却是内在统一的:从发端到成熟,其思想进程基本吻合;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是其产生的一致动因;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和演变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生产的发展,是其共同的理论基点。我们应将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纳入马克思社会经济形态理论的有机整体中加以理解。

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是学术界对马克思社会经济形态理论所作的两种基本概括和理解。所谓五形态论,即关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依次更替的思想。而三形态论一般是指“人的依赖性”、“人的独立性”、“人的全面性”渐次发展的思想。那么,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的关系如何,哪一概括更符合马克思的原本思想?近年来,学术界围绕着这个问题展开了热烈探讨。在探讨中,有人推崇五形态论,认为它是马克思对整个人类经济形态演进过程的科学概括,在逻辑层次和理论根据上更为根本;有人则推崇三形态论,认为马克思晚年的非资本主义道路设想是对五形态论的否定,况且从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历史看,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是严格按照五形态的秩序依次演进的,因此,三形态论反映了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复杂性,更能反映马克思的本意;有人则认为,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是辩证统一的,两者共同构成马克思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体系。

对于以上几种意见,笔者倾向于第三种。毫无疑问,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的研究视角和理论侧重点是有所不同的。五形态论是从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物质运动和客观规律出发,以社会生产活动中人与人的关系(即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的性质)的历史演进为主线,以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考察重点,从而对社会经济形态的历史样态所作的一种划分。而三形态论则主要是从人类主体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地位出发,以社会生产活动当中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历史演进为基本线索,以同社会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的人的个性的发展作为考察重点,从而对社会经济形态的历史演变所作的一种阶段划分。但是,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也是内在统一的。根据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理解,并参考借鉴学界的有关研究成果,笔者认为,这种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思想进程的统一性

马克思五形态论的雏形见之于1845—1846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在该书的第一卷第一章中,马克思第一次使用“所有制形式”概念,并根据生产决定分工、分工决定所有制形式这一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将社会经济形态划分为不同的阶段,认为历史上“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第三种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第1卷),而“现代私有制”即资本主义私有制由于无法消除异化现象而最终必将被共产主义所取代(第1卷)。在这里,尽管马克思所使用的概念还不够科学,他对社会经济形态的最初形态和未来发展还带有一些思辨和推断的色彩,但是,五大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更替的思想已初显轮廓。

在随后的《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雇佣劳动和资本》等著作中,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理论有了进一步发展。此时,马克思明确提出了借以区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客观标志,即“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和”,并指出“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第1卷)。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这些著作中基本上不再提及当时缺少史料支撑、带有推断性质的部落所有制,五形态论暂时变成了四形态论。

1850年代,马克思对“亚细亚生产方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并根据当时的认识将之视为人类最初的经济形态。他将有关思想集中反映到《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对指导其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作了科学的阐述,科学揭示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推动经济形态发展的根本动力,第一次比较完整地提出社会经济五形态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第2卷)这就是被后人常常引以为据的一段经典表述。

马克思的三形态论发端于《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在该手稿中,马克思以人的本质的异化及其复归为线索,同时结合所有制的更替来探索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概括出从公有制形态的“真正的人的社会”向私有制形态的“异化的社会”的过渡,以及在更高层次上重新向公有制形态的“真正人的社会”复归的演进规律。这一概括虽然还带有较浓厚的人本主义色彩,但是,三大形态依次更替的思想线索还是比较明晰的。

在此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发挥了上述思想,并且开始运用正处于形成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原理进行论证。马克思提出,分工是生产发展的产物,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第1卷)由于“自然形成的”分工并非出于人们自愿,因此,“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第1卷)。那么,如何消除“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而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呢?“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第1卷)在这里,马克思所讲的三形态可以概括为:无分工的社会——有分工的社会——消灭了分工的社会。

马克思三形态论的经典表述见之于《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在该手稿中,马克思将人的发展同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以人获得解放和自由的程度作为根据,提出了三种经济形态——“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总之,从思想的起点来看,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同时发端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形成时期的1845年前后。其中,《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著作,就同时包含了两者的理论雏形。而从思想的成熟度来看,对两者分别进行经典表达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也是同一时期的著作,并且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是马克思1859年1月为他即将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所作的序,而《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又是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的基础上写成的。由此可见,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的思想进程是基本吻合的。

二、提出动因的统一性

众所周知,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得以产生,的重要动因。在一定意义上,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也是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得以产生的基本的也是共同的动因。

作为资产阶级的经济理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社会功能主要在于论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合理性和进步性。在反封建的过程中,它起到的作用“可以和同时代的伟大法国启蒙学者的成就媲美”。但是,它“也带有那个时代的一切优点和缺点”,其中,将其“所发现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当作“永恒的自然规律”,而否认其“历史地规定的形式”(第3卷),就是一个根本的理论错误。而错误的根源就在于其方法论上的形而上学、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

如果说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在反封建的过程中起到了历史的进步作用的话,那么,在资产阶级取得了统治地位而工人阶级的反抗斗争威胁到这种地位时,它蜕变为庸俗政治经济学,彻底变成为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作辩护的舆论工具。“对资本有利还是有害,方便还是不方便,违背警章还是不违背警章”(第1卷),成为其理论活动的风向标。而此时,竭力否认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客观规律性、论证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完美性,成为其理论活动的中心任务。巴师夏之流宣称:交换是各个阶级和谐起来的基础,资本主义是一个“自然的组织”,是“自愿的和进步的组织”,因而也是“和谐的组织”。

当时同巴师夏等人的庸俗政治经济学相呼应的,是以蒲鲁东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蒲鲁东从小资产阶级的立场出发,试图超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理论对峙。他从抽象的“好”“坏”概念出发,认为一个社会是由好坏两个方面组成的,因此,他的解决办法就是保存好的、消灭坏的。尽管蒲鲁东的观点极其荒谬,但是在当时一些小资产阶级占优势的国家,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因此,批判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和小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奇谈怪论,揭示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客观规律,论证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性,成为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当务之急。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雇佣劳动和资本》等著作中开始了他的理论批判。

针对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散布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永恒”的观点,马克思通过历史考察明确指出:“在工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必然会产生私有制。……在大工业中,生产工具和私有制之间的矛盾才是大工业的产物,这种矛盾只有在大工业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因此,只有随着大工业的发展才有可能消灭私有制。”(第1卷)他进一步指出,资产阶级对待资本主义生产的观念是非常奇怪的,在论证资本主义代替封建制度的必然性时,他们承认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客观性,说封建制度是人为的历史阻碍;而在反对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观点时,他们又拒绝承认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客观性,说资本主义制度是天然的产物。而实际上,“这些观念、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因为“生产力的增长、社会关系的破坏、观念的形成都是不断运动的,只有运动的抽象即‘不死的死’才是停滞不动的。”(第1卷)

针对蒲鲁东所谓不偏不倚、貌似公正的结论,马克思不无讽刺地说:蒲鲁东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里借用了永恒关系的必然性;从社会主义者那里借用了把贫困仅仅看作是贫困的幻想”;“他希望充当科学泰斗,凌驾于资产者和无产者之上,结果只是一个小资产者,经常在资本和劳动、政治经济学和共产主义之间摇来摆去。”(第1卷)马克思还一针见血地指出:“蒲鲁东先生看不到现代种种社会体制是历史的产物,既不懂得它们的起源,也不懂得它们的发展,所以他只能对它们作教条式的批判。……这样他就陷入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错误之中,这些经济学家把这些经济范畴看作永恒的规律,而不是看作历史性的规律——只是适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的规律。”(第4卷)

理论批判的过程也是理论建构的过程,马克思在批判各种错误的经济形态理论的同时,也开始建构自己的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他按照两条思路勾勒了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图式,即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并侧重于所有制关系演进的五形态论、根据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运动并侧重于人的自由发展的三形态论。无论哪一个图式,都是为了反映“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第1卷);都是为了证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性及其最终命运——它必将因对生产力发展和人的自由个性发展的双重阻碍而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取代。

三、理论基点的统一性

无论是五形态论还是三形态论,都坚持唯物史观基本原理,都同唯心史观有着根本的区别。马克思反对从抽象的人出发考察历史,在他看来,“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第1卷)。因此,考察人类历史,必须从对“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发展的过程的研究开始。

“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这说明,在“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活动中,人们必须面对和处理两种不同的关系:其一,人们的生产总是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进行的,并且总是要同一定的劳动对象(最初和最根本的总是来自于自然界)发生关系;其二,人们的生产总是社会的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总会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这两种关系构成了人们生产活动的基本内容。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第一种关系的历史发展主要体现在人对自然的依赖程度的减少,即人越是远离动物般的对自然的完全依赖,就说明社会生产发展的程度越高;而第二种关系的历史发展主要体现在人与人彼此分裂的程度的减少,即人逐渐消除“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分裂(第1卷),并最终趋向于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人与人的利益一致的共同体。而这两种关系的发展不仅体现着而且依赖于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对上述两种关系发展阶段的考察,就成为马克思研究社会形态发展的两种基本视角。

五形态论基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从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的角度考察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阶段。但是,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关系的性质和水平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水平。正因为强调了生产力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马克思才正确揭示了五种所有制形式依次更替的最终动因——“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第1卷)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典型形态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亚社会形态

ブ型挤掷嗪:A84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194(2008)02-0135-04

收稿日期:2008-12-07

作者简介:

张光成(1956-),山东淄博人,石家庄军械工程学院政教室教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我国有特色的中国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已经近30年历史。从其理论的学说与实践的状态看,它既不完全具有马克思所设想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特征,也与原社会主义阵营的社会主义大有不同,更与资本主义制度有质上的区别。然而,它又以属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以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区别,而表现自身为社会主义的类型,成为社会主义的一种新形态。具体地说,它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种亚社会形态。

一、中国革命的历史条件和特殊国情,是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社会形态的原因之一

在社会主义革命理论中,马克思主义基本主张多国同时胜利论,而列宁在新的时代则提出一国首先胜利论。中国革命,就是列宁主义指导下的产物。中国革命,其产生的特点,就是它并非从马克思所设想的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脱胎而来,而是在帝国主义与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产生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一资本主义链条最为薄弱环节上的革命战争,甚至这一“最薄弱的环节”,既不是成熟的资本主义,也不是像俄国、各东欧国家那样有资本主义的相当经济基础的社会。这就决定了,由此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形态不但不会是马克思所设想的那样的典型的社会主义,也不会是苏联东欧那样的主流形态的社会主义。所以它只能是中国具体国情之上产生的一个社会主义的具体形态,应当是经典社会主义或主流社会主义形态之外的一个亚种。国情不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东西方文化不同,这就从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上,决定了中国的社会主义终将会以亚种的形态出现。

社会发展的必然性决定了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一定要有一条自己的路。这一点,可以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的根据。我们是在走了许多弯路,在邓小平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当代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才认识到这种必然性的,而我们在改革开放之前走过的模仿前苏联的道路的经验教训,更说明了我们生成这种典型的或主流的社会主义形态之外的亚种的必然性。

二、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任务,从而形成多样化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是形成社会主义亚形态的基本原因

中国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基础上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而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然而,革命实现了,可是中国的经济水平却仍然处在非常低的水平上。可以说,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基础作为帝国主义链条的最薄弱环节,最易于发生革命,但这种革命发生以后,社会主义制度与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又最突出。对此,党的“”十分清楚地认识了这一问题,指出当时中国的基本矛盾就是先进的社会制度与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事实上,从中国革命胜利一开始,中国就全面展开了经济建设,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虽然如此,在“”之前和以后,由于当时党的主要领导人过重地看待阶级矛盾,不恰当地强调阶级斗争,以及过早、过于彻底地在社会各个领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在生产方式上又比较单一地实行公有制,这就使发展生产力的主要任务受到了冲击,甚至于在“”中作为唯生产力论受到了批判。而在生产方式上单一地实行公有制,又并不符合中国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以致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这就是“”前后中国生产领域的基本状况,也是对中国革命的社会条件的特殊性缺乏深入了解,没有做到实事求是的结果。

但是,历史有着它的客观要求,历史的必然性是一定要表现出来的。“”期间人们对高度公有化的不满与失望,国民经济发展的徘徊不前,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表现了调整过高的公有制形式的历史要求。而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仍然表现出来的生命活力,也给予我们重大的启发。马克思说:一个社会,在它的生产力全部释放出来以前,是不会灭亡的。而如果它的生产力还没有完全释放出来,也说明了它的生产方式并没有完全过时。当代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可以说就是这样。与此同时,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质变,又客观说明着高度公有化形式的缺陷――即使是像这些有较高生产力水平的国家,也是这样。这些,都促成了中国重新思考经济基础问题、所有制问题、生产方式问题。而这种思考的结果,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和以市场经济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建设路线。而邓小平同志关于以上对中国经济基础的调整,客观上就使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形态由注重上层建筑到注重经济基础,由注重社会生产的社会主义的形式到注重发展生产力的符合国情的形式。这事实上也就是经过社会主义建设20余年的经验教训,在新的国际形势和时代条件下,回到了中国革命胜利后所应解决的历史必然问题,这就是在落后国家成功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国家,在革命之后首要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以及如何找到这种有效地快速地发展生产力的社会形式的问题。

不难看到,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是形成有特色的中国社会主义的主要原因。具体地说,它是形成现阶段多种生产方式的原因,是形成现阶段多种所有制的原因,是形成生产关系的多样化的原因,也是形成社会阶层化的原因;同样,这也是形成社会关系多样化和社会文化多样化的原因。

邓小平理论所反映的历史必然性,贯彻实行这一理论所形成的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必然性,我们都应当予以恰当的历史定位。

三、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个领域,表现了它的中国特色和非经典、非主流的形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表现于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从这些领域看,它都与马克思当年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的经典形态不同,也与前苏联东欧等国的主流社会主义形态不同。

(一)生产力的特点

在产业结构上,农业比重大。农业生产方式比较落后,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很大。而第二产业,先天发育不足,设备比较落后,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也远远落后于典型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三产业,虽然从业人员似乎不少,但第三次科技革命成果的产业化水平低,整体科技含量低,作为整个产业的制导作用和技术革新的作用发挥不够,其吸纳就业人数的作用显然大过其对整个产业的科技导向的作用。

(二)生产关系的特点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主要为以下三个因素所决定:第一,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这一性质决定了国民经济的命脉产业,要掌握在国家手中。第二,生产的计划性。远比资本主义国家强大的国家调控,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着更大作用。第三,市场经济的特征。我国现在实行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就是社会上存在着不同的所有者,有不同的生产主体。

由于以上三个条件,就形成了这样的生产关系样态:第一,国有制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第二,公有制采取多种形式。第三,私有制广泛发展。由此,在分配关系上,就存在按劳分配、按资分配及按其他要素分配等多种形式。分配形式的多样化和分配差距的扩大化,都是有目共睹的。

(三)社会关系的特征

第一,社会阶层化。由于市场经济的经济形式,由于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中国已经客观形成了不同的社会阶层。研究者有的划分为十个阶层(如陆学艺),有的划分为五个阶层(如杨继绳),有的划分为三个阶层(如),都表明了各个社会利益集团利益和社会地位的差异性。

第二,社会交往的多样化。

首先,社会阶层化了,社会交往也就随之阶层化。如按上述十个社会阶层的划分来看,我们很容易发现哪些阶层与哪些阶层之间交往频繁,哪些阶层与哪些阶层基本不发生交往。现在,不但有城乡之间的差别,在城市中,也在逐渐形成不同的居住区和社区,这些居住区与社区,常常是在城市最优越的位置,是所谓富人区;在城市位置比较差的地方,常常是一般工薪阶层的低廉的住房区。同样的,消费也在分层化。从住房到汽车到日常消费品,高档与低档之间有惊人的差异。

其次,与阶层化相应,也在形成着不同的社团。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同的人群之间有不同的语言、不同的爱好,因此形成不同的社团是必然的。例如,高尔夫俱乐部,汽车爱好者俱乐部、俱乐部等等。互联网在我国甚为发达,不同的网站,事实上就有不同的理念和追求,这也在思想文化上使各种社会集团区别开来。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关系的兼容并包,应该是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

在社会关系上,我党的基本方针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关系的兼容并包。分化既已存在,融合势在必行;阶层既已存在,和谐更为必要。建构和谐社会,客观上中国社会就会存在三种走势:第一,更合理地分配社会资源。第二,提倡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合作共赢。第三,社会中间阶层终将形成:从长远趋势来看,扩大社会强大的中间阶层,形成一个纺锤型社会结构,是和谐社会的强有力基础。

(四)上层建筑的特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科学发展观为统一理念的政治方针,是我国上层建筑的基本特征。

在这一特征下,应当注意到两个统一:

第一,在政治上,党的领导与吸纳更多的其他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行政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客观的情况是,我党不但代表了工人农民的利益,也代表了推进社会发展的社会各阶层,包括私营企业家阶层的利益。私营企业家阶层、企业高级管理阶层越来越多地进入人大、政协,或者入党,以参与我国的政治生活,已是客观的事实。

第二,社会意识形态核心价值观与文化生活的多元化的统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必须有民族的核心信仰,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统一的、主导的文化,要构建主导的、核心的、把大家凝聚起来的价值体系。而同时,另一方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要承认多元文化的存在。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各个社会阶层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因此,社会主义的文化既是统一的,同时又是多元的。

四、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关系的分析,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一种亚形态

据上,我们可以说特色社会主义与经典的和主流的社会主义有雷同性质,与资本主义在某些方面也有近似之处。概括地说,什么叫特色社会主义?其特色,可以说一是市场经济,一是私有制经济,一是社会阶层的分化与形成。但这些都是在共产党领导之下,处于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掌控之中的。公有制仍然控制着产业命脉,国家仍然是社会主义国家。仔细分析,我们则可以清楚看到各种要素在这一社会形态中的具体性质:

1.这一社会的社会主义的因素。

这一社会的社会主义的因素主要有三点:

第一点,就是国有经济和公有经济对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成分的掌握。这一条,上文已经说过了。第二点,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这一政策能使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符合国家的总体规划。比如一直实施的国家五年规划的性质,反映经济整体的计划性,表现国家意志对经济基础的掌控,反映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第三,国家对私有经济的调控作用。私营企业应当占国民经济的多大比例?哪些领域私有经济可以进入,哪些领域又不允许进入?鼓励私有经济在哪些领域发展,又限制它们在哪些领域过度进入?这是整体国民经济计划的重大内容之一,这一内容说明了私有经济仍然是为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所控制的。第四点,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性质。四项基本原则仍然是我们的立国之本。领导我们事业的基本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仍然是马克思主义,这一点,依然不能动摇。在特色社会主义的形式中,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对社会关系、对经济基础、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仍然保持了确定的支配作用。

2.这一亚社会形态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因素:

首先,这一社会在经济基础中有占相当比重的私有经济成分。

其次,这一私有经济成分促成了社会的阶层的分化和分化的完成。这一私有经济成分使社会成为一种有阶层的社会。

再次,这一私有经济成分使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对此不能不从国民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维护和扶持这一经济成分的发展。并且,从政治结构和政治生活的内容上,给予他们参与政治的一定空间。

分析了特色社会主义的这些特点,我们便很容易看到它与苏联东欧型主流社会主义或经典的社会主义以及与正常的资本主义的不同:

首先,从与经典的社会主义的相同点来说,它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上都有相似或者相同的性质;从其不同说,经济基础相当规模的私有化,上层建筑中在一定意义上对私有经济的保护,社会的阶层化,都是与经典社会主义不同的。主流形式或经典形式的社会主义,以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的计划经济、劳动中人与人的平等互助关系、按劳分配、没有阶级与剥削为根本特征;而在这五大特征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却都与经典社会主义表现出这样那样的不同。这正是本文不同意笼统地把中国社会主义划归一般的社会主义,而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新形态的基本理由。

其次,与资本主义的关系。从市场经济的形式说,从私有制的存在说,从社会的阶层化说,这些与资本主义是类似的因素。但是,从公有制对国家命脉的控制和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对整个社会的控制说,它又是与资本主义制度截然不同的。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

3.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一种亚形态。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就可以提出“亚社会形态”的概念:中国社会主义是一种既不同于主流或经典型社会主义,也不同于资本主义,既保持了社会主义基本性质,又吸取了资本主义某些优长的社会主义的亚社会形态。而又因为它产生的历史因素、它的历史发展趋势、它的现实社会主义性质的上层建筑对整个社会的控导作用,所以我们称它为社会主义的亚社会形态,或社会主义的亚种。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是落后于世界文明的脚步的,以致在世界历史发展到资本主义的主流形态的时候,它只能以半殖民地的地位进入世界历史。同样,在世界出现社会主义革命潮流的时候,它的革命的形式、建设的形式也都不能典型化,而是以“中国革命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式成为社会主义的亚形态;在理论上,它也不是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这样的“正宗”的理论形式,而是以“思想”、“邓小平理论”这样的特殊性的理论形式进入世界历史的。不是社会主义的典型形态而是亚形态,这是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宿命,但也是它的最正确的、最反映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的形式。

五、提出社会主义亚形态的理论依据问题

(一)不搞争论与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邓小平同志曾经多次讲过,不搞争论,不要纠缠某一政策和做法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问题:“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1]他的这一观点的实质意义,理论界事实上认识清楚的人并不很多。这一理论的实质,就是像恩格斯批判杜林时所讲的,是从原则出发还是从事实出发的问题。恩格斯说:“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2]但事实上从原则出发而非从事实出发的却大有人在。从原则出发,就是在主义问题上争论;从事实出发,则是从分析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出发,实事求是地去解决问题。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很深刻的问题:思想在创建初期,作为“山沟沟里的马克思主义”,也是不顾“左倾”右倾的争论,百分之多少布尔什维克的争论,而是在实事求是中发展出来的。邓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理论,也是在不搞争论中产生出来的。不搞争论,就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在这一意义上说,改革开放就是摆脱了主义之争,而实事求是地走符合中国现代化建设之路的结果。而这一结果,就是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出现了一种新的社会样态,完成了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的建构。

因而,我们应当这样来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性:它不是按照哪一种主义来构造的,而是实事求是的结果;它不是从既往的经验产生的,而是中国国情和时代潮流的产物;它不是效法现有的、既有的社会形式,而是中国现代化内在规律的反映。而在这样的理论指导下走出来的社会样态,却正是与既往的一切样态都不同,然而又能各采其所长,综合借鉴 ,形成混合生长的优势,从而形成了一种社会主义属类之下,又兼容了资本主义的某些优点的社会主义的亚形态。

(二)充分理解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划分的丰富性

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的划分,有我们所熟知的五阶段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五大形态,三形态论――人对人的依赖关系、人对物的依赖关系、人的全面自由发展[3]。而马克思晚年,又提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原生形态、次生形态和再次生形态[4]。这说明,对社会形态的划分,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同样,也不能仅仅拘泥于某一种划分尺度。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明确提出,即使在同类经济基础的国家中,也存在着各个民族在发展形态上的差异。在1872年阿姆斯特丹群众大会上,马克思明确表示,在各国的社会主义道路问题上,“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5]恩格斯也认为,“想要使所有国家的运动都采取统一的形式是荒谬的。”[6]在这里,马克思以不同标准多次划分社会形态的做法,指明同一社会形态会表现为多种样态的做法,就清楚地说明,社会形态是可以从其丰富性来把握的。而联系到本文,这就是告诉我们,既不能拘泥于传统的或经典的理论来把握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不应该把它放逐于社会形态的划分之外,而是应看到,它是一种社会主义属下的一个新种,一个亚形态。

提出这一“社会主义亚形态”的概念来认识中国的社会主义,就可以在社会形态的理论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予以准确定位。可以从社会形态的意义上认识这一社会主义亚种的历史必然性。同样,这也有利于我们增强对其相对独立性的认识,进而认识它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增强其实践的自觉性。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74.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04.

[4]项启源.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形态演进的研究[J] .当代思潮,2001,(2):40.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5篇

记者:科学发展观是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前提和生命线。党的十七大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这是把科学社会主义同中国基本国情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得出来的马克思主义论断。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涵。它必然成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与组成部分,是科学发展观的新发展的重要标志,使我们党的发展理论和文明理论由原来局限于“社会的世界”扩展到“自然的世界”,反映了当今世界和人类文明的最新发展理念。科学发展观的完整内涵和精神实质是什么呢?请您给我们谈谈好吗?

刘思华:科学发展观不仅是对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而且是对生态自然发展的经验的深刻总结与高度概括。这是科学发展观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根本含义。因此,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完整内涵和精神实质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在经济社会领域里,处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是以人为本:二是在生态自然领域里,处理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是以生态为本。在此,广义的“生态”,既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核心要义,也是衡量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根本标志。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科学发展是以人为本和以生态为本的双重价值取向的内在统一,是经济社会发展观和生态自然发展观的有机统一观。这就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与基本要求的内在统一。因为,21世纪是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世纪,无论是全面发展,还是协调发展,尤其是可持续发展,都是与自然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不可须臾分离的发展,离开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发展即绿色发展就没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可言。当然,也就没有科学发展可言。由此,我们必然得出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科学发展是以绿色、和谐发展为核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绿色发展属性和特征。

科学发展观作为发展着的科学理论,它的理论内涵,不仅涵盖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观念,而且涵盖了发展绿色经济的思想观念。如果说,生态文明与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与重要内涵,那么完全可以说绿色经济与绿色发展也是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用之义与重要内涵。尤其是人与自然和谐协调发展,是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也是生态自然发展观的核心理念;绿色经济的实质是经济生态和谐协调发展;和谐社会的本质是社会生态和谐协调发展。正是从“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的生态和谐协调发展意义上说,生态和谐协调已经成为当今中国和谐协调发展的根本基础。它是科学发展观在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发展现实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最基本特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在哲学层面上,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在经济学层面上,是生态自然发展观和经济社会发展观有机统一的绿色经济发展观:在社会学层面上,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观。

记者:生态文明、绿色经济、和谐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那么,发展的终极目的与价值尺度又是什么呢?尤其生态文明、绿色经济、和谐社会实践选择的终极目的与价值尺度是什么呢?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解决的首要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刘教授,您能谈谈科学发展观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尺度吗?

刘思华:当今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谐社会和发展绿色经济,是人性化和生态化的崭新的现代文明、现代社会和现代经济,既要保证满足全体人民可持续生存与全面发展的需要和利益;又要保证非人类生命物种的生存健康与安全发展的需要和利益。这就是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绿色经济、和谐社会实践选择的两重终极目的和价值尺度,这是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和谐协调为导向的生态文明、绿色经济、和谐社会的理论与实践的基本价值取向;更是我们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与经济发展道路的理论与实践归宿。因此,我们重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双重价值取向理论,寻找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当代人与人的发展问题和自然与生态发展问题之间的有机联系,使两者回归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视野,确立他们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价值维度的地位。于是,我们把人和自然都是发展的终极目的的双重价值取向理论,运用到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中来,不仅是经济智慧的升华,而且是生态智慧的升华;不仅是生存智慧的升华,而且是发展智慧的升华,必将引起包括新兴、交叉科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尤其会给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带来革命性变革。

总而言之,在当代中国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终极目标,就是努力探索一个当今农业、工业、生态文明并存的“三元文明结构“的社会主义大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形态超越发展,建设成为绿色经济强国、生态文明富国,在发展中国家率先把十几亿人口带进生态社会或绿色社会,即是生态(绿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这是在21世纪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最高层次含义。

记者: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都必须也应当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形成生态和谐、社会和谐和经济和谐一体化的绿色形态。请问,为什么说绿色经济既是生态文明时代的全新的经济形态与发展模式,又是和谐社会的最佳经济形态与发展模式呢?

刘思华: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认为,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后工业文明,是社会形态和经济形态内在统一的全新的文明形态。21世纪是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世纪。这个新世纪的社会形态的主导形态是生态文明或绿色文明,它们也是和谐社会的主导社会形态,这个新世纪的经济形态的主导形态是生态经济或绿色经济,它们在本质上是可持续发展经济,也是和谐社会的主导经济形态。首先,从绿色经济本质属性来看,我曾作过这样的概括:绿色经济是可持续经济的实现形态和形象概括。它的本质是以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这就确认了绿色经济的生态经济属性,揭示了它的可持续经济的本质内涵。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绿色经济作为生态文明时代的经济形态,是生态经济形态的现实象征与生动概括。其次,从现时代的经济发展实践来看,绿色经济正在朝着成为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继农业文明的农业经济、工业文明的工业经济与知识经济之后的崭新经济形态的方向发展,并且现实已成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经济发展模式。再次,从人类社会的经济形态演变的客观进程来看,生态文明是一种后工业文明形态,绿色经济是一种后工业经济形态,而包括信息经济在内的知识经济,既是工业文明高度发达的突出表现,又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后工业经济,是从工业文明的黑色经济向生态文明的绿色经济转型的经济形态,必然充当了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黑色经济和绿色经济的中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对绿色经济重新界定为:以生态文明为价值取向,以生态、知识、智力资本为基本要素,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为根本目标,实现生态资本增值的可持续经济。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有机整体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这就决定了和谐社会的经济形态与发展模式,必然也应当是绿色经济。发展绿色经济,铸造绿色经济形态,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生态经济属性和可持续经济特征的最充分体现。首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命题,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生态与生态经济本质的最充分表达。因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生态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态基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经济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当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尤其是对于生态文明时代的现代社会主义社会,是自然生态关系和社会经济关系内在统一与和谐共生的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正是自然生态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的内在统一与和谐共生才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这种本质集中体现在人、社会、自然之间形成和谐、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生态经济可持续本质的社会。其次,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是对工业文明社会的人与自然相分裂、个人与社会相脱离、自然与社会互损而付出双重代价的基本特征的否定,是要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双盛、个人与社会双强、社会与自然双赢,达到人、社会、自然和谐共生,共同繁荣与可持续发展的至高境界,最终创造一个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有机整体和谐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这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真谛,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旨。再次,能够满足上述要求的只能是也应该是符合建设生态文明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绿色经济;只有发展绿色经济,才能建设生态和谐与经济和谐相统一的和谐经济。从自然生态意义上说,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是为和谐社会发展提供经济基础。从社会经济意义上说,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是为和谐社会发展提供经济基础。因此,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一大趋势;绿色发展与绿色崛起更是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华文明进步的势不可挡的大趋势。

记者: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施生态主导型的发展战略,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战略,是21世纪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基本战略,同时也是建设生态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刘教授,请您谈谈实施生态主导型发展战略的要点好吗?

刘思华:我认为实施生态主导型发展战略的要点是:(1)生态文明是21世纪人类社会文明的主导形态,它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自身四大和谐协调发展的现代文明。生态文明的这种总体特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与根本目标,将成为21世纪现代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主旋律和大趋势。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含着“四大和谐协调发展,”因此,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主旨,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旨完全一致,这种一致要求实施生态主导型的现代化发展战略。(2)从我国实践来看,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一些小地区,大力提倡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实施“生态立市(省)、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使一些城市、地区在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过程中,不仅在克服工业文明的弊端,而且超越工业文明,正在朝着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方面前进,这实质上体现了“生态主导型的现代化发展”的基本战略。(3)当然从当今我国的总体上看,生态危机还在加深,它在本质上不仅是当代中国的发展危机,而且是中国人民的生存危机,是中华民族的生存方式的危机,真正缓解和克服生态危机的根本出路,就在于从根本上改变现行的现代化的基本战略,实施生态主导型的现代化发展战略。(4)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心须把不断追求和递进实现“四大和谐协调发展”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原则、根本目标和运作航标,就必须要求实施自然生态、社会生态、人体生态一体化的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它在本质上是生态主导型的现代化发展战略。这种绿色发展与绿色崛起应当视为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实施科学发展战略的核心。因此用绿色崛起带动和平崛起,走绿色和平发展道路,这是中华文明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5)实施生态主导型的现代化发展战略,在经济领域内,就是实施绿色经济与绿色发展战略。这是21世纪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集中体现。实现绿色经济发展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调整经济结构,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从根本上促进中国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和谐协调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具有全局性的战略性的重大战略。

记者:刘教授,您上面谈到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就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发展中国家率先跨入生态文明社会,即可称之为生态社会或绿色社会。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随着工业文明高度发达,人类社会生产与生活过程和自然界的生态过程已经完全相互交织与相互融而浑为一体。当今维系人类生命和非生命形式的这个濒临失衡的球体上,客观存在的只是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作用、互相转化的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当今社会主义也是这样的有机整体,应该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和谐共生共荣的社会有机整体发展形态。您能再进一步谈谈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吗?

刘思华: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和根本任务在实质上是完全一致的;甚至可以说,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首先,不管是狭义还是广义的生态文明之说,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都必须是牢固地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人、社会、自然有机整体和谐协调发展理论的基础上,推进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和谐共生共荣、生态自然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把中华文明建设成为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自身和谐协调发展的现代文明形态。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主旨,是实践马克思主义人、社会、自然有机整体和谐协调发展理论的生动体现。

其次,生态文明时代的绿色经济同工业文明时代的黑色经济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后者是建立在人与自然相分裂、社会与自然相互损的基础上;前者是建立在人与自然内在统一、社会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上。因此,绿色经济发展是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为根本目标,是人、社会、自然和谐共生共荣的现代经济,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代价和社会经济成本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可持续性的和谐经济。

再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是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生态环境等社会各个领域,各种要素及各个关系之间互相协调、相互融合的和谐发展状态。我曾把这种发展状态概括为: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它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人自身关系和谐四个方面的基本内涵。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实际上是人们不断追求和递进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协调发展,并最终达到自身关系和谐发展,实现人、社会、自然有机整体和谐协调发展。正如同志所指出的:“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要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

由上可知,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建设生态文明,就是建设生态和谐、经济和谐、社会和谐相统一的现代文明;发展循环经济,就是发展生态效率、经济效率、社会效率相统一的现代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就是构建生态公平、经济公平、社会公平相统一的现代社会。这样的现代文明形态和经济社会状态,就标志现代中国跨入了生态文明社会。

记者: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是21世纪我国面临的长期艰巨的任务。在这个进程中,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制度基础和体制环境呢?(下转第10页)(上接第7页)

刘思华:只有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才能为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基础和体制环境。这是中国经济体制的第二次革命,即经济体制的生态革命。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之所以呈现逆向运动,其中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初步建立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未能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巢臼,仍然保留着生态与经济相脱离、人与自然不和谐的基本特征,甚至可以说,还是一个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体制,它实质上是建设工业文明的经济体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基本上是沿着工业文明发展“体制化”的方向前行。所以,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克服工业文明发展那种牺牲生态环境的制度与机制,显得勉为其难和无能为力。

在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的国家,各国市场经济体制及运行机制,基本上是以人与自然、生态经济相分裂与对立为特征的,使现代经济运行与发展往往不能反映生态学真理。在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坚持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从根本上改变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带来了空前的经济繁荣,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奇迹,使我国物的世界大大发展,初步实现由贫穷向富裕的根本转变。但是,初步建立起的现代市场体制没有克服当今世界各国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缺陷,这就是没有超越人与自然、生态与经济相分裂与对立的根本特征,仍然是一种生态外生的非持续发展经济体制,这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的一个根本方面。它还存在着排斥市场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生态要素,以及市场主体的厂商追求效用最大化、利润最大化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发展的尖锐矛盾;从而经济运行不能反映生态学真理,在创造物质生产力、使我国经济发展、日益富裕的同时,消灭了生态生产力,使我国生态资本有效供给不足、生态贫困越来越严重。国内外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与发展正反两方面事实充分表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该是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同国家宏观调控与政府监督对经济社会的主导性调控作用相结合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内在地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机制,使生态环境真正成为现代经济良性运行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要素与内在机制,就能表现出超越发达资本主义制度优势,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体制即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创新的一个根本方向。

因此,符合生态文明发展的绿色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发展要求的经济体制,是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生态内生经济体制,这就是以生态可持续性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它要求我们必须推进生态掠夺型的工业文明经济体制向生态发展型的生态文明经济体制转变。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能反映经济学的真理,又能反映生态学真理,这是建设生态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尤其是发展绿色经济“体制化”的正确方向和重大任务,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确方向与重大任务。

早在10多年前,我在《可持续发展经济学》一书中批判传统经济体制的根本缺陷与主要弊端,就论述了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的本质内涵与基本特征,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本身,应当实现两个根本转变:一是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向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根本转变。这种体制的要义应是基于生态关怀和人文关怀的生态可持续性,在此基础上构建全新的生态内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它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市场经济体制,是对现行的现代市场经济的现实超越与理论超越。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都内在要求现行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克服自身的根本缺陷,使之具有生态向度和人文向度及其统一性,真正建立起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生态内在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这是一种新的历史跨越、新的伟大实践。在理论上,尤其在实践上,都是21世纪中国改革与主展的方向。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6篇

三大经济转型构成新的时代背景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由传统经济向新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整个庞大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或迟或早总是要发生相应变化的。面对来自于经济基础与意识形态的种种冲突,中国共产党的第三代领导人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而为中国现有意识形态的适应性调整指明了方向。

自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经济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由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转型的关键时刻;与此同时,美国新经济的发展表明了世界经济的基本趋势,对中国经济来说,也需要实现由传统经济向新经济转型。发生在经济基础层面上的这些重大变化,必然要求意识形态作相应变化。这种必然性不仅来自于马克思的理论发现,而且也为中外历史所证实。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一书中曾精辟地指出,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整个庞大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或迟或早总是要发生相应变化的,否则,社会就会因为经济基础与政治等上层建筑、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的冲突而不能正常运作。

从历史上看,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每一次经济基础的变化几乎都会引起社会意识形态的巨大变更与转型;或者是先有意识形态的革命,然后推进社会经济基础的飞速发展。例如,发生在从传统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型时期的欧洲宗教改革,从意识形态上为以盈利为目的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扫清了障碍。

在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不少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但是均因为缺少意识形态的相应变化与支持,而未能对中国的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产生积极影响。自汉王朝独尊儒学以后,学术自由不复存在,意识形态的创新基本被封杀,这就使得意识形态的变化和转型变得极为困难。儒学的基本价值观是礼治,而礼治所强调的是等级制的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在本质上是反对任何对现有秩序可能带来威胁的技术与制度创新的。因此,当中国的能人巧匠完成了举世闻名的“四大发明”之后,居然没有获得社会的支持而转换为强大的社会生产力。此外,中国古代社会的每次制度创新也因为有悖于礼治,而被旧秩序的维护者无情地扼杀了。这样的教训应该记取。

自从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改革使得中国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成了市场经济体制,而开放则使得中国的封闭经济变成了开放经济。毫无疑问,这两种变化都是根本性的,并且是前所未有的。正是这两种前所未有的、根本性的变化,造成了中国崭新的经济基础与传统的意识形态发生了冲突。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社会的经济资源已经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但是,规范市场行为的伦理道德与社会契约则由于意识形态转型和变化滞后,没能及时建立起来,其结果只能是市场秩序的混乱与运行效率的低下,权力与金钱的交易和各种各样的非法交易活动,使得人们对市场经济的效率与市场经济改革的必要性产生了怀疑。

当中国现有的意识形态在某些方面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在中国发展的要求时,90年代美国新经济的崛起又对盛行于市场经济国家中的相对陈旧的意识形态构成了重大挑战。这意味着中国不仅需根据经济基础的变化及时地调整意识形态的某些方面,而且还告诉我们,意识形态的变革必须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

面对来自于经济基础与意识形态的种种冲突,中国共产党的第三代领导人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代表”思想,从而为中国意识形态的适应性调整指明了方向。“三个代表”的实质在于:在坚持马克思主义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的前提下,现有意识形态的适应性调整必须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作为意识形态之基本要素的文化,必须是具有时代特征的先进文化;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构建的意识形态应当成为全体中国人的共同价值观。

用新的增长方式界定先进生产力

在当今社会,先进生产力可以被界定为:一种由知识要素驱动的、以信息技术为其技术基础的、以因特网为其工具体系的,只有通过与人力资本结合才能实际发挥作用的生产能力。当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本取代劳动与货币资本而成为价值的主要源泉时,就不应再用劳动价值论来解释价值的形成与增殖过程。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告诉我们,区分不同经济时代的标志,不是看社会生产了什么样的产品,而是要看该社会是用什么样的生产工具与生产方式来生产各种产品。波特则从推动社会经济增长的要素变动着手,区分了不同的经济增长方式。比如:土地要素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资源要素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劳动要素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资本要素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技术要素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知识要素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等。

因此,我们要界定什么是社会先进的生产力,首先必须准确地把握我们所处的经济时代与所面对的经济增长方式。

根据康德拉季耶夫的长波理论,人类自进入工业化社会以来,每50-60年就会发生一次产业革命。伴随着每一次产业革命而来的不仅是世界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而且也是新的社会生产力对旧的社会生产力的一次革命性替代。因此,到了信息社会与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今天,我们已经不能简单地把资本主义的机器大生产说成是先进的社会生产力。事实上,从蒸汽机到电动机,再到内燃机和今日的计算机,工业化社会已经开始向后工业化社会转型,马克思生活时代的机器大生产早已被智能化的生产过程所取代。如果说,英国产业革命后形成的社会先进生产力,是一种由资本要素驱动、以蒸汽机(后来是电动机和内燃机)为技术基础、以流水线为工具体系的、通过雇佣劳动才成为现实的生产力,那么,在今天经历了新经济革命后所形成的先进生产力,则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概括地讲,在当今社会,先进生产力可以被界定为这样一种生产力,即:它是一种由知识要素驱动的、以信息技术(微电子技术与个人电脑)为其技术基础的、以因特网为其工具体系的、只有通过与人力资本的结合才能实际发挥作用的生产能力。

由信息技术取代机械技术(包括蒸汽机、电动机和内燃机)、知识要素取代资本要素(包括劳动要素)、因特网取代机器流水线而引起的社会生产力的这种革命性变化,会对整个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回顾一下欧洲国家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工业化社会转型时发生的社会经济结构变化,将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个问题作出准确而又科学的理解。随着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工业化社会的转型,社会生产力的结构随之发生变化,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驱动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由土地变成了资本,这一变化使得拥有土地资源的封建地主阶级完全成为一个多余的阶级。因为土地已不再是财富的主要源泉,而绝对地租的存在又构成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障碍。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他的地租理论中作了非常详尽而又精辟的阐述。在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五百多年之后,同样的情况又发生了:知识作为财富和价值的主要源泉成了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要素,而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却显著地下降了。于是,资本家也会像过去的地主阶级一样,逐渐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多余的食利者。与此同时,随着资本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下降,劳动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度也在不断下降。这就是说,当知识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主要要素时,不仅会发生知识要素对资本要素的替代,而且也会发生人力资本对劳动要素的替代。  

如果我们能够准确地理解发生在新经济时代的社会生产力的这些革命性变化,那么以下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

一是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就像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所强调的那样,真理都是相对的。从这样的立场出发,我们就应当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作这样的理解,即:在资本主义工业化的早期,当劳动在价值的形成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时候,用劳动价值论来解释价值的形成与增殖过程是极其正确的;当社会生产力取得进步,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本取代劳动与货币资本而成为价值的主要来源时,我们就不应当再用劳动价值论来解释价值的形成与增殖过程。

二是随着资本要素被知识要素所取代,我们应当预见到资本主义的非资本主义化发展。这一点,在当今美国新经济产业部门的表现最为明显。在那里,我们可以看到,过去被货币资本家所垄断的企业所有权正在越来越多地被拥有知识和信息知识的“知本家”(即拥有技术专利的企业创业者和拥有信息的基金管理人)所分享。如果新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已经要求社会经济制度的非资本主义化,那么,我们就应当在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尽量避免资本主义的消极影响。这里,最重要的是所有权决不能被资本所独占,而是应当被其他要素的所有者分享。

三是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要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就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并把教育部门和科技产业作为国家的战略部门来对待。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当对现有的所有权制度加以改革,通过知识参股等方式,给予人们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与知识创新的所有权激励。

先进文化应具有三大特征

先进文化应当能够促进或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先进文化必须具有兼容性,马克思主义就是在批判地继承和综合前人优秀思想学说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进文化还必须具有包括学术自由、科学精神和知识产权等要素在内的发展机制。

意识形态的适应性变化没有文化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文化发展是通过先进文化对传统文化的替代来实现的。那么,什么样的文化才能算是先进文化呢?对此,大致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加以界定:

第一,任何时代的先进文化都应当能够促进或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资本主义在欧洲国家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分不开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导致了资本主义精神的崛起和市民社会的产生,于是便有了自由企业、自由劳动、自由交换。

最初的资本主义是混乱的和贪婪的。这种局面的出现,显然是与社会缺乏理性有关。面对这种状况,欧洲的一大批人文社会科学的思想家首先提出了一系列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伦理道德观,呼吁社会理性,从而完成了最初的思想启蒙。

同样,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并占据主导地位,就在于适应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需要。我们党要代表先进的文化,就必须按照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在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变革后,主动地调整文化意识形态,或者在预见到社会经济基础的未来发展趋向后,通过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创新来推动经济基础朝着这一方向演进。

第二,先进文化必须具有兼容性。

马克思主义就是在批判地继承和综合前人优秀思想学说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分别来自德国的古典哲学、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马克思汲取了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辩证法和唯物论,扬弃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从而创建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马克思继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并在全面梳理剩余价值学说史的基础上创建了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借助于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理论这两个伟大发现,建立起了科学的社会发展理论,从而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具有兼容性是马克思主义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特征。

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也是通过发挥其文化的兼容性而取得了对其他经济制度的竞争优势的。资本主义文化的兼容性使得它可以积极地利用市场经济,可以继承中世纪的等级制,甚至可以在一个资产阶级的共和国中保留封建特权,直至保留皇室与贵族,前提是只要后者愿意妥协。特别是当共产主义思潮与第三条道路的意识形态产生以后,资本主义文化又开始积极地吸纳这两种制度中的可兼容部分,来增加自己在不同意识形态与制度竞争中的优势。共产主义思想与社会民主党人的福利国家主义思潮,事实上构成了资本主义理性发展的意识形态约束,而资本主义的竞争力又恰好在于它的文化具有兼容这些不同意识形态和文化的能力。 第三,先进文化必须具有内生发展机制。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7篇

一、文化产业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搞私有化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决定国家的社会性质。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产业,必须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搞私有化。

1.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是文化产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就整个国家而言的,全方位覆盖国民经济。文化产业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才能成为生产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坚强阵地、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文化产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又要毫不动摇地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不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文化产业就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改变社会主义性质;不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产业发展,就会妨害文化产业发展的生机活力,削弱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支持力度。文化产业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但不能搞纯而又纯的公有制;文化产业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发展,但不能搞私有化。

2.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是文化产业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的制度保障。文化产业不同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具有很强的经济属性,要讲盈利和资产保值增值,需要遵循经济规律。文化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都是商品,要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都有一个为谁生产、怎样生产,为谁盈利、采取什么手段盈利的经营方向问题。一般说来,企业在市场竞争和资本逐利本性地驱使下,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生产目的,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是资本奉行的最高经营准则,怎样生产、生产什么、为谁生产主要取决于资本能否盈利和盈利多少。如果文化产业不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而是搞私有化,就会被资本绑架,背离社会主义经营方向。所有制性质决定企业的生产目的和经营方向。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或全体社会成员所有,从根本上改变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目的的经营方向。公有制企业的性质要求它在经营方向上必须坚持“二为方向”,自觉服务于消费者利益和国家利益。

3.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是文化产业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功能的客观要求。文化产业不同于纯经济产业,它既从事物质产品生产,也从事精神产品生产,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功能。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直接或间接影响意识形态的基本原理,文化产业发挥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功能,主要取决于文化产业的所有制性质。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文化产业,所产生和发挥的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功能;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文化产业,所产生和发挥的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发展的是社会主义文化产业,要发挥的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功能。因此,文化产业必须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如果动摇或削弱了公有制在文化产业中的主体地位,就从根本上动摇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文化产业中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现阶段非公文化企业性质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中的私有企业,虽然也要追求利润最大化,但它必须接受国家政策法规监管与制约,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要求。

二、文化产业要发挥国有资本主导作用,不搞民营化

文化产业较为特殊:一是产业社会化、网络化、规模化程度高,投资规模大周期长、辐射面广、与国民精神文化生活息息相关;二是意识形态功能强,是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物质载体,肩负着塑造国民素质、引领社会风尚、建设精神家园的重大使命。文化产业的特殊性要求国有资本控制文化产业命脉,在文化产业中发挥主导作用。

1.发挥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是文化产业规模化、社会化、网络化的内在要求。文化产业范围广、门类多,其中对国家意识形态影响最大的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文艺演出、音像、动漫等行业。这些行业属于文化产业的命脉,大多具有规模化、集团化、大型化、社会化、国际化、网络化、科技化特点。其中不少行业投资规模大、业务覆盖面广、网络化程度高、科技研发任务重、投资门槛高。我国文化产业起步晚,不仅规模化、社会化、国际化、科技化程度远不如欧美日韩等一些发达国家;而且,尚未成为支柱性产业,占GDP比重也远比发达国家低。只有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产业中的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才能保障我国文化产业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产业中的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排斥民营资本,忽视其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参股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共同振兴和发展我国文化产业。

2.发挥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是党和国家掌控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的需要。国有资本控制文化产业命脉,是党和国家掌控文化产业的重要经济基础。只有国有资本控制文化产业命脉,党和国家才能有效掌控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保障意识形态安全。国有资本控制文化产业命脉,增强国有资本对文化产业的控制力、影响力、辐射力,既是文化产业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的经济基础,也是党和国家掌控文化产业意识形态功能的制度保障。为了保障意识形态安全,文化产业中事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新闻、出版、广播、互联网、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出版社等宣传“喉舌”,应牢牢掌握在国家v国有资本w手中,无条件地服从党的领导,绝对不能搞私有化民营化。

3.发挥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是文化产业应对国际竞争和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必然要求。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趋加快的今天,各国各地区之间的文化产业交流、合作日益频繁,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其文化产业的优势和强势地位,对别国进行文化商品输出,在获取高额垄断利润的同时,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和传播,占领别国思想文化阵地,收一箭双雕之利。在文化产业国际竞争西强我弱、“资”强“社”弱的态势下,我国文化产业面临经济和意识形态双层竞争和挑战。文化产业竞争有别于单纯的商业竞争,表面上是企业间经济实力的比拼,其背后更多的是大国角力和意识形态渗透。参与国际文化产业竞争的大公司、大集团,其背后往往隐藏着国家力量的影子,获得国家或明或暗的支持,所依托和服务的是国家战略。在文化产业国际竞争格局中,我国文化企业无论是在规模、数量和质量上,还是在发育程度以及话语权上,均处于弱势地位,文化企业拓展国际文化市场难的问题长期存在。我国文化产业要走向世界,要在与强大竞争对手博弈中胜出,仅有民营文化企业的力量是远不够的,需要培育以国有资本主导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三、文化产业要发挥传播意识形态功能,不能去意识形态化

发展文化产业要处理好经济功能v产业功能、商业功能w和意识形态功能的关系,既不能片面强调经济功能而忽视意识形态功能,把文化产业去意识形态化;也不能夸大意识形态功能而否认经济功能。

1.意识形态功能是文化产业的本质属性。经济功能是文化产业的自然属性,意识形态功能是文化产业的社会属性或本质属性。两种功能相互依存,既不可偏废,也不能等量齐观,尤其要警惕重经济功能而忽视意识形态功能的倾向。以为文化产业就是赚钱、盈利、增加GDP等“去意识形态化”的观点,是非常有害的,其实质是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西化”开方便之门。如不予以纠正和抵制,势必影响甚至改变我国文化产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经营方向。文化产业,作为“产业”构成国家“硬实力”;作为“文化”构成国家“软实力”。如果两种功能发挥得当,可同时增强国家的“硬实力”和“软实力”。如果处理失误,重经济功能而忽视意识形态功能,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就会占领文化产业思想阵地,这样的“硬实力”越发达,对国家“软实力”伤害越大。

2.文化产业是坚守和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当前,文化领域已经成为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较量的主战场,文化与文化的交流、冲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频繁和激烈。我们同西方文化产业的竞争,既是经济竞争、商业竞争,也是争夺意识形态阵地的斗争。西方垄断资产阶级总是想通过文化产业竞争,对我国进行思想和价值观输出,占领我们的意识形态阵地。这些年,大量外国文化商品进入我国市场,如好莱坞大片、洋快餐等的流行,不仅从生活方式上潜移默化影响着消费者的观念,而且在价值观上渲染传播了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消费主义。面对伴随西方文化产业而来的意识形态渗透,文化产业的从业者,尤其是领导者和管理者,要增强阵地意识、责任意识,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占领文化产业阵地,不给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可乘之机。

抵御西方文化产业意识形态渗透,不仅要有强烈的占领意识和高度的警惕性,而且要有高超的智慧和斗争艺术。无论是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守和建设自己的文化产业阵地,还是通过文化产业向全世界传播优秀中华文化都是如此。对西方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渗透要能甄别、能抵挡、能反击、能战胜。在对外传播优秀中华传统文化上,要努力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对受众的吸引力、感染力、亲和力、影响力,让受众爱看爱听,在潜移默化中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之效。

四、文化产业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搞自由化和庸俗化

文化产业作为具有意识形态功能的特殊产业,历来是各种思想争夺和渗透的重要阵地。我国文化产业应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生产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文化产业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需要。文化产业作为文化的载体,它面对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进步文化与反动文化、健康文化与腐朽文化等的争夺与选择。我国文化产业应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生产和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反对和抵御一切反动、落后、腐朽、颓废、愚昧文化。如果文化产业偏离了马克思主义,面对形形文化的争夺与渗透,就会迷失方向、失去定力、丧失标准、动摇原则,一些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格格不入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文化产业就有可能成为传播封建残余思想的工具。文化产业只有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发挥意识形态功能,才能在面对多种文化选择时做出正确取舍,增强生产和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觉性与社会责任感,防止利欲熏心的从业者利用文化产品散布封建意识、教授阴谋权术,用“三俗”污染大众思想。

2.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文化产业抵御资本主义思想文化渗透的需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和科技优势,利用文化产业输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思想文化渗透,企图主导世界文化话语权,把西方价值观作为“普世价值”推向世界。西方国家进行思想文化渗透,旨在主导和改变他国文化产业意识形态功能,占领他国思想阵地。面对无孔不入的西方价值观对文化产业的渗透,我们如何应对?最重要的是要提高反意识形态渗透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水平。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与争夺中,往往采取“温水煮蛙”、“水浸墙基”、“糖衣炮弹”、“和平演变”、“软刀子杀人”等各种伪装的隐蔽方式,通过文化产品“软包装”,兜售价值观“硬内核”,打着“普世价值”旗号,输出西方价值观等。面对西方国家在文化产业领域的意识形态暗算、暗战,唯有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文化产业发展,才能提高对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识别力、抵御力和战斗力,才不会在西方文化产业意识形态渗透面前受骗上当。如果文化产业弱化或背弃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上的指导,资产阶级思想和价值观就会滋生蔓延,把我国文化产业引向色情、暴力、糜烂文化泛滥的歧途。我们只有用马克思主义在文化产业上筑起铜墙铁壁,才能使资产阶级思想和价值观的渗透无可乘之机。

3.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文化产业抵御封建残余思想和落后文化的需要。我国是一个封建统治历史最长的国家,封建残余思想和落后文化影响根深蒂固。文化产业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抵御封建残余思想和落后文化的复辟和影响。封建糟粕思想主要是通过文艺作品传承下来的。如官本位、宿命论、英雄史观之类的封建残余思想,才子佳人、帝王将相、宫廷争斗之类的封建文化,因循守旧、墨守陈规、夜郎自大之类的小农经济思维方式,求神拜佛、装神弄鬼、看相算命之类的封建迷信思想等,总是要借助文化产业,通过各种文化产品表现出来。而一些人却浑然不觉,甚至把争宠献媚、勾心斗角的宫廷剧当成官场和职场的教科书。发展文化产业一定要加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谨防有人打着弘扬传统文化、适合老百姓需要的旗号,宣扬封建残余思想和落后文化。

五、文化产业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不能只强调经济效益最大化

1.文化产业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建立在公有制主体地位基础上的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产业,必须坚持“二为方向”,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不能只讲经济效益。企业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把服务社会的理念融入生产经营之中,多为社会积聚正能量。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文化产业中程度不同地存在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倾向。一些过度渲染个人主义、消费主义、拜金主义的影片热映,私营片商大肆获利。如果长此以往,就会助长文化市场中“三俗”蔓延、“歪风”横行。文化企业要始终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把社会效益摆在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大于一切的地位,自觉克服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经营思想,与社会效益相违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哪怕再“叫座”、经济效益再好,也不能生产经营。

2.文化产业要在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同时,提高自身创造经济效益的能力。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绝不意味着忽视经济效益,更不是不追求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只有先后之分,没有要与不要、有与无之别。文化产业要在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下,追求和提高经济效益,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得益彰、有机统一。追求经济效益是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一切产业的自然属性和基本功能。文化产业要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同时,追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产出,获取更多利润、增加更多就业岗位,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只讲社会效益,不讲经济效益,有悖于产业发展要求,有悖于经济规律。只有两者兼顾,才能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为企业创造更多物质和精神财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8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集体主义;公有制

十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部分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词汇多来源于外国,且与国外的部分观念相似,因而,不乐于认同。刘建军老师从“一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特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区分的角度对此作了回应,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一个层面是来源于我国的奋斗目标,第二个层面来源于公民基本意识的理念,第三个层面则是来源于公民基本道德准则。还有学者还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文化的角度出发,指出传统文化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传统文化。而本文将从所有制的角度来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即集体主义。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内涵及地位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内涵

十六届六种全会立足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要内容为四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马克思在意识形态理论里提出:从简单的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产生出群,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出系列,从系列的辩证运动中又产生体系。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四点上虽有交融,但它是对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中一般思想及价值观念矛盾运动中融合成的新的命题的层层的概括、归纳和凝练,是社会意识形态中最为核心的价值观念体系,有巨大的逻辑能量。十七大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反映。要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地位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出现多种思潮的激荡,给人们思想带来冲击,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混乱。为此,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整合、提炼,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引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价值趋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公民层面的价值行为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立国之本”和改革开――“强国之路”。“四项基本原则”从基本理论和基本社会制度层面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方向;改革开放是,从制度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促进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建设。而当下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价值体系是“制度化的思想体系”,是“观念形态的国家机器”,是“兴国之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凝练之后的一组核心观念系列,这也就奠定了它的“兴国之魂”的地位,作为“兴国之魂”,它从思想、价值观上引领人们,凝聚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保驾护航,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共同的思想基础,进而凝聚力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蕴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其核心的价值观念系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其内核,是最深层的、最为根本的;因而,在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网状结构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最基本、居于最深层的价值观念,是其内核。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内核――集体主义赋予的时代价值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作为“观念形态的国家机器”,深化把握,有助于从思想,从意识形态领域引领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引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向,为“中国梦”的实现奠定共同的思想基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具体的,对于广大党员,要发挥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深刻理解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以更好的践行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对广大的人民群众,理解、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提高思想认识,达成共识,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促进自己的幸福梦的实现。

(二)两种社会关系――物质的社会关系和精神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里有这样的描述:“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根据个人与劳动资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决定他们相互间的关系”。①我们可以看出,所有制关系决定人们的社会关系,而列宁又将社会关系分为两大类即:物质的社会关系和精神的社会关系。物质的社会关系一般是指生产关系,精神的社会关系包含政治、法律、思想等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各个方面的关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的资料,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②这里我们得出:物质资料的生产与精神资料的生产,都打上了深深的阶级的烙印,代表一定的阶级的利益诉求。根据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结构和功能”的联系,我们可以得出,物质资料的生产和精神资料的生产,产生物质的社会关系和精神的社会关系,物质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是基础,决定精神的社会关系,这两种社会关系都为统治阶级更好的统治社会、实现本阶级利益最大化服务。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精神的社会关系,必定有物质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来决定。

(三)我国的所有质结构和国体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的国体。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国家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里邓小平指出的两个重要点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的本质。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的反映,也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目前我国主要所有制形式有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非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又叫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集体经济是指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农村,集体经济的而有效的实现形式是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城镇,集体经济的主要的实现形式则为股份合作制。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也是的属于公有制经济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实现类型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公有制经济,而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的组成部分是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根据唯物史观,所有制决定人们之间的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我们得出:当下人们的物质的社会关系和精神的社会关系都是由目前的经济所有制结构及发展所决定的。

当前经济的发展是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其中对经济发展领域起主导作用并进行有效控制的,是公有制经济中的国有经济。国有经济虽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有所下降,但是它的而主导作用,有效控制,主要是运用一定的国家权力,通过对政策的贯彻执行,来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来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发展成果的人民共享,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部分劳动者共同享有劳动资料。根据社会存在决定意识,意识的建构离不开社会存在的支撑,我们得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作为精神的社会关系的组成部分,它的内涵当然也就由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来决定,即由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来决定,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映是集体主义的价值原则,由此我们得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为集体主义。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的主人,因而一切物质的社会关系和精神的社会关系,都要以人民的利益诉求为中心。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共同富裕,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共同富裕是社会成员共同愿望、共同利益的反映,也是对集体主义价值的深刻表达,集体主义价值的实质是,通过集体主义,引导人们达成价值共识,实现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利益的高度统一。对于广大的党员来说,以集体主义价值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来推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实现;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来说,达成价值共识,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以及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为实现国家梦、民族梦、和个人梦而奋斗。

(四)传统文化中国家一体的“家族本位”思想

文化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明,而文明的实质是以“价值信仰”系统为纽带的生存共同体。五千年繁衍生息,中华民族在以黄河、长江两河流域为轴心,向四周蔓延的过程中,形成了国、家一体的“家族本位”的思想。古代的家,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三口之家,而大家庭,是家族、氏族,是一个集体。个人作为家族的一员,利益与家族的盛衰成败密切相关,因而,个人为家族的利益奋斗,就是为实现自身价值的奋斗,个人利益与家族利益是高度的统一的。家族本位这中思想经过演变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以公有制为主的经济形态下,就成了集体主义价值观,由此我们看出:家族本位的思想就是集体主义,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集体主义的文化根源。(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陈秉公.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基本途径――关于十七大报告一个基本观点的深层理论解读[J].政治学研究,2008年第6期

[3]陈秉公.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构[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年第3期

[4]耿步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辩证关系[J].社会科学家,2014年2月第2期

[5]陈秉公.论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势位”建设的目标诉求和方针[J].思想政治教育,2012年第5期

[6]刘建军.社会主义核心观的三种区分[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年第2期

注解: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9篇

关键词:意识形态;经济功能;“在场”;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4-0003-02

随着中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的深入发展,处在转型期的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日益明显,意识形态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传统意义上,意识形态一般是一种政治宣传,它突出的是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意识形态与经济的关系有意或无意地被忽视了。为此,很有必要澄清意识形态经济功能问题上的理论误区,还原意识形态与经济的共生共存关系。关于意识形态的功能,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的法国哲学家特拉西指出,意识形态“是一种负有使命的科学;它的目标在于为人类服务,甚至拯救人类,使人类摆脱偏见,而为理性的统治作好准备”[1]。马克思继承了特拉西关于意识形态“负有使命”的观点,认为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就是实践性和工具性,也就是说,直接参与社会生活,以巩固或改变一定的社会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功能。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必须“在场”(presence),其固有的经济功能也必须得到充分发挥。

一、影响和决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马克思主义指出,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任何社会的经济发展都会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与制约,经济发展与否与意识形态密不可分。这是因为意识形态虽然包含有很多层次的内容,但它的根本目的是要促进社会生产与生活的发展。对此也有精辟论述,他说:“一定的文化(当做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2]由此可见,意识形态具有显然的经济功能,其根本宗旨就是服务于经济基础。从宏观角度而言,意识形态的经济功能突出地表现在它能够影响和决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首先,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历程来看,意识形态仍然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自十七八世纪以来,自由主义一直是西方社会奉为圭臬的一种重要意识形态。作为资产阶级政党主流意识形态之一的自由主义,尽管其内容和表现形式不断变化,但它对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与发展发挥了无法估量的促进作用。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制度的结构由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以及“两种规则之间的相互关系”三个要素构成。而非正式规则是由风俗习惯、道德观念、伦理规范、价值信念、法理精神以及意识形态等要素构成的约束系统,其中,意识形态在非正式规则中的地位尤其重要,具有制约非正式规则系统中其他要素价值取向的重要功能。新制度经济学较为深入地分析了意识形态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明确肯定了意识形态的经济功能。其次,从建国以来中国意识形态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来看,意识形态曾极大地左右着经济发展的方向与水平。建国后, 由于较长时间内坚持了极左的意识形态曾使我们丧失很多经济发展的机会,“”十年已经留给我们太多的教训。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党果断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走进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现在,走进新世纪,面临着来自国内外种种复杂局势的挑战,党又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战略。它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的飞跃,又为促进中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证。

另外,在加强市场管理、规范经济行为和提高市场效率方面,意识形态建设也大有用武之地。追求效率实现自身的最大利益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不过,市场经济体制本身并不必然保证效率和实现利益最大化。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每一个参与者(包括消费者)都有一个同样的目的,这决定了参与者不可能只是一味单向地追求自身的利益,而需要营造一种共赢共生的局面。这就需要参与者认真处理好利己性与利他性的统一,在这个过程中,作为第三者的国家是不能缺位的。国家应该制定确保市场和谐顺畅运行的法律、规章和体制,营造一种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氛围,对参与者进行有效的社会管理,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保证社会整个生产和流通顺利进行。

二、培育现代企业核心价值观,推动构建现代企业伦理文化

在经济全球化大潮中,现代企业所面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而且“当今世界的人才竞争是全方位的,不仅包括领导人才、科技人才、管理人才的竞争,也包括文化人才的竞争”[3]。如何培养具有拼搏创新和奉献精神的高素质的各类人才团队,离不开在微观层面对企业文化的培育与发扬。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文化已经成为众多大企业追求快速和永恒发展的“秘密武器”。它主要表现为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创造的具有企业特色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包括企业的目标和宗旨、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习惯、规章制度以及企业形象,尤其注重对企业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提升。而上述企业文化的培育和传播都是在一定意识形态支配下发生作用的,在这里,意识形态起着一种激发斗志、凝聚人心的功能。

就企业外部关系而言,通过意识形态确保企业处理好企业与国家目标和其他社会组织协同一致与和谐相处的关系,有助于企业获得国家支持和社会认同,取得企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各种企业组织都应与国家的总体目标保持一致。

就企业内部而言,在意识形态的支持与参与下,可以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团结协作、和谐相处的氛围,为企业克服危机实现目标提供助力。通过一种特定的意识形态影响着企业家对待工人的态度,形成一种新型的劳资关系,为企业发展奠定一种长久稳定的发展基础。另外,通过加强企业的法律和道德建设,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与奉献精神,为提高企业的市场效率提供思想基础。

三、引导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规范社会成员的经济行为

意识形态不仅在宏观、微观两大层次上对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还可以通过提升社会成员经济活力,加速经济发展步伐。如何提高经济活力,就要通过发挥意识形态的教化功能来引导社会成员参与经济活动的价值导向,加强职业道德素养,激发广大人民的创业愿望和动力,从而促进社会物质财富极大增加。

首先,意识形态有助于引导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为经济发展注入不竭的精神动力。任何一个社会的统治阶级总是千方百计地用自己的意识形态来统领社会成员的思想,以此来影响与改变社会成员的观念系统和价值取向,努力使社会成员树立起对未来社会的美好想象,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激发他们参与经济生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心。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一再地证明,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也就是说,先进的意识形态对包括经济发展在内的人类社会的全面发展总是起着一种思想旗帜的作用。正如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所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当代中国实际、当代世界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总书记最近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要论断对于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其次,意识形态还有助于规范社会成员的经济行为,为经济发展增添无穷的创造力。伴随着社会劳动分工的深化,一种高度社会化的角色道德――职业道德由此而产生。意识形态可以通过培养社会成员的职业道德,来规范他们的经济行为,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在道德与经济的关系问题上,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进行了非常深入的探究。他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精神,以及全部现代文化的一个根本要素,即以天职思想为基础的合理行为,产生于基督教禁欲主义。”[5] 在马克斯・韦伯看来,近代资本主义的兴起就在于人们信仰一种宗教伦理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促进了人们的努力工作、节俭、讲信用等。韦伯所强调劳动是“天职” 的观念对于我们今天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在实现经济振兴、社会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一种“天职观”,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已经成为非常紧迫的任务。意识形态没有理由选择“沉默”,而是应该发挥“灵魂工程师”的作用,来规范社会成员的经济行为,为经济发展增添无穷的创造活力。

参考文献:

[1] 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310.

[2] 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63-664.

[3] 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494.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10篇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结构;性能

中图分类号:A849.1;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2)02-0004-04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内涵

任何一种事物从外部来看都具有形状、状态、表现形式,都是一种形态,而形态又有自己的结构以及由结构决定的性能。任何形态都表现某种形状、状态、功能、性质等特征,我们把这些特征概括为“性能”。组成形态的内部要素以及这些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形式,称为结构。任何一种事物形态,都是结构和性能的统一。“形态的结构和性能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就是结构决定性能,性能反作用于结构。”我们不仅要分别认识形态的结构和性能,更重要的是要在结构和性能的统一中把握形态的整体性。从形态学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有着自己的结构(构成这个结构的要素又都是层次性的形态),以及由结构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性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层级的形态的性能又反作用于各层级的结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广义)形态,是由经济形态、政治形态、文化形态和社会形态构成的结构,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形态又包括思想道德形态和教育科学文化形态,思想道德形态主要解决的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政治方向、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教育科学文化形态解决的是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问题。只有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结构、性能及其关系,才能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特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具有层次性

一切存在形态包括自然形态、社会形态和思维形态,这些形态又都是分为很多层级的。自然形态包括宏观和微观、生物和非生物、有机物和无机物等形态,这些形态分别可以划分为更细的类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形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内核,包括思想道德和教育科学文化两方面,具有明显的层次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种形态,又分为经济制度形态、政治制度形态、文化制度形态等,这些形态又分为更低级的形态。例如,经济制度形态又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管理制度等制度形态。这样,低级的制度形态构成高级的制度形态,高级的制度形态又构成更高级的制度形态,各层级的制度形态内部、各层级的制度形态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不同的角度看具有不同的形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不同的角度也表现出不同的形态。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在中国的基本成果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形态上表现为一种实践、一种理论、一种价值、一种制度,这种实践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种理论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种价值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这种制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作为一种现实的社会构成要素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表现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形态;从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表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等形态。只有多从不同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态,才会对它有准确、深刻的把握。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结构

空间和时间是存在的基本方式。随着时间和空间的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有着不同的结构。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空间结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空间结构是指在纵向上由若干等级组成的层次结构。各等级层次之间存在着高级和低级的区分,并以特定的关系构成一个整体。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结构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大系统构成,生产力系统由生产资料、劳动者和非实体性要素构成,而生产资料又由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构成。这样从劳动者到生产方式形成形态的等级结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并列结构是指形态在横向上由若干平行的部分组成的结构。各平行的部分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构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理论、价值和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都形成形态的并列结构。又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意识形态中,其包括的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哲学、宗教等要素形成并列结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时间结构

时间结构反映的是各种形态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顺序性。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形态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态,它是对马列主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三个理论形态相继产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态的时间结构。这些理论形态之间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关系。

特殊的情形是,由于高级形态是由低级形态发展而来的,扬弃的结果是低级形态的有关结构被吸收到高级形态中,因而使得不同时期的形态的结构综合于一种形态之中。马克思说:“历史发展总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最后的形式总是把过去的形式看成是向着自己发展的各个阶段”。当然高级形态成分在整体结构中起着支配作用,从而使高级形态同低级形态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含了马列主义、思想、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世界优秀文化成果等成分,各部分的功能不同。马列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思想,它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产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它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性质;思想以已经取得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优秀成果为基础,指导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时期进一步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产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马列主义在中国得以生长繁荣的土壤,为马克思主义实现中国化因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供民族形式和民族智慧;当代世界优秀文化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产生发展的营养来源和活力来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沉积的这四部分结构,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态的特殊时间结构。在这四部分结构中,马列主义的成分在整体结构中起着支配作用,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其他世界文化成果有着根本的区别。这四部分结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说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态的性质和性能。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时空结构

形态的时间结构和空间结构是分不开的,它们的统一,构成了形态的时空结构。由于高级形态是对低级形态的辩证否定,因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空间结构中,沉淀着低级形态空间结构的遗迹,这些形态遗迹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时空结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空间结构中,仍然保留着新民主主义形态和从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至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形态的痕迹,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结构的研究,可以透视后两种形态的结构。由于形态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同历史阶段上的形态的稳态结构同时在空间中的并列分布,也会构成时空结构。在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文化领域里,残留的原始文化、奴隶文化、封建文化,由外国渗透进来的资本主义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多种社会文化形态并存,从而保留着社会文化发展的历史系列。这种历史系列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里文化形态的时空结构。我们只要研究现存的各种历史阶段的文化形态的结构,就可以大致认识文化形态的大体历史发展。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时间结构、空间结构和时空结构中,存在着各种结构关系。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各种要素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作用,表现为各种要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加和性关系和非加和性关系以及正反馈关系和负反馈关系等,它们对结构的性能产生深刻的影响,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产生整体的结构特征。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性能

各种形态的性能,是它在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适应环境、改变环境的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有自己的表现形式、功能、性质等特征,具有自己的性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能是为了实现中国富强、人民自由幸福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世界复杂环境中,特别是在同资本主义既合作又斗争的国际环境中形成的。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具有多样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不同的角度表现出不同的形态,而每一种形态又表现出各种具体形态,因而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态是丰富多彩、复杂多样的。无论是理论、价值、实践和制度形态,还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形态,每一种形态又都包含着丰富多样的具体形态。例如,文化形态就包含着思想理论、意识观念、道德、宗教、艺术、舞蹈戏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图书馆、博物馆等各种各样的具体形态。物质和运动又是不可分的,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又是运动的,而运动的存在方式也有千千万万,多种多样,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多样性的表现。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是具有结构性和整体性的有机统一体

复杂形态的性质不是简单形态性质的机械相加,各种构成要素要产生整体效应。既然高级形态内部包含着低级形态,低级形态又成为高级形态存在、发展的基础,这种低级形态之间必定存在着各种联系和作用,形成某种整体性的结构,这种整体性的结构决定了整个形态系统的整体性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种形态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作用的有机统一体。只有这四种形态互相促进、协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性质由其中的最高级形态的性质决定

唯物辩证法认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与非主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在事物发展中占有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在层次等级式的结构中,系统中的每个因素都保持其特定的位置,各有一定的顺序和规则。在事物形态中,低级形态处于次要和从属地位,构成高级形态存在、发展的基础,但低级形态只能影响而不能决定事物的性质,而高级形态则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决定事物的性质。生命运动必定要以化学运动、物理运动为基础,但是不能把生命的本质归结为物理运动和化学运动。表现为理论、价值、实践、制度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它的性质是由制度形态直接决定的,而在构成制度形态的经济制度形态、政治制度形态、文化制度形态和社会制度形态中,经济制度形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形态的性质起着基础性的决定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包括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等制度形态,基本经济制度形态决定着分配制度等制度形态,从而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形态的性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公有制形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形态的基础。同样,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制度形态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制度形态的性质。

(四)在认识低级形态的基础上逐步揭示更高级的形态,从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整体性能

我们对形态的认识,都是从最低层次的形态开始的,只有先认识了那些最低层次的形态,才能认识更高层次的形态。这也就是认识的从个别到一般、从特殊到普遍的运动。恩格斯说:“研究运动的本性,自然曾不得不从这种运动的最低级、最简单的形式开始,先学会理解这样的形式,然后才能在说明更高级的和复杂的形式方面作出某些成绩。”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就要从具体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形态的构成要素,即构成这些形态的更低级形态开始。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是结构和性能的统一

任何事物都表现为一种形态,形态是结构和性能的统一。形态的结构是形态具有某种性能的基础,形态的性能是形态具有某种结构的结果。只有从结构和性能两个方面才能把握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要素、结构、周围环境决定、影响着其性能。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性能是由其内部各种要素、结构相互作用的整体效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要素、政治要素、文化要素和社会要素,分别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和社会结构,这些结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整体性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个系统整体,具有它的要素、结构所不具有的功能和性质。例如,衡量今天中国的国力,不是单纯看经济、军事力量等方面,而是看经济、政治、文化、历史传统等综合因素,也就是看综合国力。

(二)要素数量或结构的不同,会引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性能的变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保证了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如果中国是以其他所有制为主体,中国的社会性质将发生根本变化。

(三)要素或结构的质量不同,也会引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的性能的变化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各个要素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形态对整个社会形态的性质具有决定性作用。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形态和文化形态也对整个社会形态的性质起重大影响作用。例如若文化形态中的最关键要素——马克思主义——受到动摇,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就将逐渐倒塌,经济基础会因得不到保护而崩溃。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不相同结构的形态可以具有相同的性能

这是形态性能对结构具有独立性的表现。例如,电脑形态和人脑形态在结构上是根本不同的,但是电脑能够模拟人脑的部分思维性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相差很大,但是都发展市场经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都需要对外开放,利用国际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五)相同结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具有不同的性能

相同结构的形态具有多种性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多重性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进步不仅是为了中国实现现代化、繁荣富强,而且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这其中包括有利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今天中国率先克服经济困难,不仅能够增强自身经济发展的活力,而且可以带动资本主义国家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今天中国文化的发展繁荣,也会为资本主义国家带来文化财富。

(六)国内外环境选择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结构和性能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11篇

关键词:社会基本矛盾 社会形态 动力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透过历史的表象,探寻并发现了社会历史深处的“动力的动力”即社会基本矛盾。社会基本矛盾是指贯穿社会发展过程始终,规定社会发展过程的基本性质和基本趋势,并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根本的推动作用的矛盾。但对社会基本矛盾贯穿一切社会形态的普遍意义来讲,对其有一个长期的不断深入的认识过程。

        一、 在贯穿一切社会形态的普遍意义上,毛泽东指出了社会基本矛盾的科学概念。

        1859年1月,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总结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时候,曾经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以及在此基础上所产生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作为贯穿人类社会一切形态的基本矛盾,做了总体性的科学揭示,但却并没有在贯通一切社会形态的普遍意义上,明确地提出社会基本矛盾的概念。恩格斯和列宁在论及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的私人性之间的矛盾”的时候,曾分别指出,“这就是产生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的基本矛盾” [1],是“现代经济制度中的另一个更深刻的基本矛盾” [2]。但他们使用的这个“基本矛盾”概念,主要是为了揭示现代社会主要是资本主义社会矛盾根源,并没有赋予它以贯通一切社会形态的普遍意义。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囿于所处的历史条件,他们却只能对未来社会主义发展的大致方向,做出一些已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预见,而并没有也不可能对推动这一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内部矛盾运动,作出系统和明确的科学分析。此后,经过相当长的理论探索和社会主义社会实践,直到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部伟大著作中,进一步地解决了这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上,这是第一次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概括为贯通人类社会一切形态的“基本的矛盾”。可以说,在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中,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极其伟大的科学发现。

        二、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形态更替的一般规律

        社会基本矛盾决定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第一个社会形态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人类生存需求与自然条件的矛盾是原始社会的主要矛盾。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力状况相适应的奴隶制生产关系代替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过时的原始社会生产关系,进而奴隶主在经济和上层建筑居于主导地位,奴隶占有制生产方式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基本发展方向。到了封建社会,封建主在经济上是土地所有者,在政治上是统治者。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增长特别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解体,简单商品生产向资本主义生产的过渡。然而这些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却不是归那些真正使用生产资料生产这些产品的劳动者所共有,而是归资本家所有。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是产生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矛盾和冲突的根源。实现社会主义,就是为消除资本主义对生产的人为障碍以及对生产和产品的明显浪费和破坏。

  进入到社会主义,是否同样存在社会基本矛盾,1956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讨论而由人民日报编辑部写成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明确提出,“任何一种生产关系以及在这种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都有它的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旧的生产关系基本上不能再同它相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到一定阶段,旧的上层建筑基本上不能再同它相适应。在这样的时候,就必然要引起根本性质的变革。谁要抵抗这种变革,谁就会被历史所抛弃。这一规律,以不同的形态适用于一切社会”,当然“也适用于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经济形态 经济逻辑 计划经济 逻辑矛盾 结论

关于计划经济:历史结局还需逻辑结论

由社会主义国家信奉并实践的计划经济作为在一定历史时期具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形态、经济体制或者说经济运行方式,先后宣告结束。近年朝鲜、古巴也宣布“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改变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看来计划经济的历史实践行将结束,而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基本内容。

但是,如何看待这种“历史终结”?计划经济的终结是不合时宜、不服水土、还是不合逻辑?换一种说法,就是如何看待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关系?由于计划经济在记忆犹新的现代经济史上曾经具有相当的时空影响,作为一种理论构想有其思想源流,更由于计划手段在现代国家的经济生活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计划或者计划经济的问题在今天仍然是现实话语。由于现代经济问题的错综复杂,乱象丛生,市场经济还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也不可能到达理想状态,甚至在经济生活中市场失灵无效的状态成为市场软肋,计划又是观察这一问题的重要角度。因此,在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人们对诸如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讨论显得复杂多样,也是很正常的。就我们要讨论的计划经济在历史舞台上日渐式微以至消失的客观现象,人们的评判观点莫衷一是,大相径庭。这反映出:一是计划及计划经济现象本身的复杂性;二是对其认识的过程性,有待于从更高层面去作出逻辑结论。

关于计划经济:不同经济形态的历史表现及逻辑比较

(一) 不同时空下经济形态的历史表现

人类经济活动史表明人类社会存在过自然经济、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三种经济形态或者说经济运行方式。从微观角度去观察,自从私有制和国家产生以来,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计划经济的经济因素和形式,在人类经济生活中是同时并存的,构成一个国家或社会经济的整体。但是从宏观角度去观察,三种经济形式或因素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在一个社会或国家的经济总体中所占的比重和地位很不相同。一般认为,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漫长历史上,自然经济在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此一时期的经济形态从性质上就被称为自然经济形态。而在奴隶制社会以来的自然经济形态中,作为经济形式的商品经济或计划经济的成分,就已经存在,只不过从数量、比重、地位上都是从属性质的。此时社会占主导地位就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自给自足是自然经济最基本的特征。自资本主义社会以来商品经济便取代自然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自此以后的经济形态便被称为商品经济。在商品经济形态下,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成分仍然存在着,只不过处于从属地位。强大的商品经济并没有消灭或者排除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相反在整体经济中包容着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商品经济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交换经济,经济活动不仅是为了生产者自我满足,而且是为了交换而进行的。计划经济如果把它看作一种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调控,或者说国家和政府主导下的经济活动的话,它由来已久,自从有了国家,国家发挥经济职能必然会产生计划经济因素或形式。但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在经济总体中,国家主导的经济活动始终不占优势数量和地位,长期经济史没有出现计划经济形态。而计划经济理论是在18-19世纪对资本主义的经济批判中初步提出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欧文都有各自的计划理论,其它学派如马尔萨斯也有计划经济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在提出未来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构想的时候,提出了其影响很大的计划经济理论。在后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后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普遍按照计划经济理论构建计划经济的制度、模式和经济形态。世界上凡社会主义国家都先后创建计划经济模式,但在计划经济形态下,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消灭自然经济、商品经济的成分。虽然计划经济的推行者试图用计划经济、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要消灭自然经济、商品经济的所谓资本主义的尾巴,但是并没有真正达其设想。计划经济的显著特点是国家(政府)的计划、指令、管制成为经济运行的枢纽,国家的经济活动尽力按照一套计划方案和蓝图来实施,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成分都被国家大大削减,甚至一度试图将其消灭。但是计划经济形态在历史的长河中可谓昙花一现,其历史时空最为短暂,其中玄机需要揭示。

(二)不同经济形态的基本逻辑比较

经济活动从最一般意义上讲,是人类满足自己吃穿住行用等经济需要的能动活动。人类通过自觉的目的性的活动满足对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需要。经济活动服从和服务于人们的经济目的。经济目的,是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性价值,经济产品是经济活动的产物,是经济活动的客体性价值。人的能动实践活动是架通二者,实现主客体统一的中介。因此,目的性原则是经济活动的首要原则,从目的到活动到手段,人的经济活动是人的经济目的与经济手段之间通过人的劳动活动形成的能动的平衡关系。传统经济(自资本主义以前)由于较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是一种相对短缺的目的和手段的平衡关系,但仍然总体上处于平衡状态,因为经济平衡与人自己的平衡能力直接相联系。而现代经济以来由于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过剩性的平衡关系(尽管在资本主义早期存在的是相对过剩,实质短缺),但经济总要维持一种平衡状态。因此,经济活动的一般逻辑就是遵循实现经济目的一定的经济平衡状态。

自然经济的一般经济模式或者逻辑可以描述如下:

作为经济活动出发点的我和落脚点的我是统一的,即“我满足我自己。”在外部条件正常的情况下,此一模式可以达到人的经济目的。这一模式实现经济目的的特点是目的与手段的平衡性,包括人自我的平衡性以及自我平衡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平衡;同时表现出满足经济目的的封闭性即小范围内的自我满足;以及满足经济目的的经济性或节约性,即以自我的经济需要确定生产的数量,不进行过量生产,过量生产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是无价值的。

商品经济的一般经济模式或逻辑可以描述如下:

这一模式包含了自然经济“我满足我” 的简单内容,在此之上形成了多重叠加关系,其满足经济目的的特点具有简单性自我平衡之上的复杂社会平衡性,即在此条件下人们的生产仍然包含着为自己生产的目的性或目标性,同时也表现为他人和社会生产的扩大性。表现出满足手段和范围空间的开放性、满足程度和数量的丰富性。但与此同时生产活动自我预见的范围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比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大大弱化。商品经济的经济风险、在全社会范围的生产不经济状态(浪费性)也显然比自然经济条件下有所增长。但是,商品经济在逻辑上包含着自然经济,其在正常条件下达到人们最基本的经济目的是完全可以成立的。

而计划经济模式或逻辑可以描述为:

在这里经济活动的直接出发点是国家,而落脚点是人民(我们),二者之间的基本关系不具有统一性;国家成为经济的出发点,也违背了经济活动的最基本的目的是满足人民对物质文化的需要,而不是国家的需要。从平衡性来看,国家(或政府)是拟制主体,其数量是一,而国民的数量是多,一和多之间是一种很难平衡的关系。“一”不能代表“多”,“一”不能满足“多”。尽管这里的“一”是超越个人的一个庞大的组织或机构,但是从其主体性、人格性来看,其无疑是“一”。从逻辑模式上显而易见,计划经济偏离最基本经济目的逻辑风险已经是显而易见,其满足经济目的的手段和方法从总体上来说是不足的。这样一种逻辑结论也被计划经济的历史实践证明了。前苏联,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经济曾经创造了大量的产品,但是直接满足人们衣食住行基本需要的产品却相对短缺;从人们的经济生活水平来看,长期的计划经济中人们的生活质量处于低水平,而这种状态在生产力水平较落后的历史上,在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体制或形态下却是没有出现的。因此,计划经济对基本经济目的的背离性、经济目的与经济手段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平衡关系上严重失衡,成为计划经济不能主导经济生活的根本逻辑根据。

根据上述分析,三种经济形态的区别在于:在满足经济目的上,自然经济是“我满足我”;商品经济是“我们满足我们”(隐含了我满足我);而计划经济则是“它(国家)满足我们”;自然经济、商品经济都体现经济目的与经济活动(手段)的统一性;而计划经济在逻辑上却反映为经济目的和经济手段的背离性;在经济目的与经济手段平衡的数量关系上,自然经济是“1人(我)满足1人(我)”,商品经济是“多人(我们)满足多人(我们)”,而计划经济则是“1人(国家)满足多人(我们)”。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都具有这种数量关系上的平衡性,而计划经济则不具有这种平衡性。因此从逻辑上得出,在一定条件下,主导的自然经济、商品经济都能实现经济活动的目的性和平衡性,而主导性的计划经济却会背离经济活动的基本目的性和平衡性。

关于计划经济:在什么意义上宣告终结

如前所述,在一般逻辑意义上,一个国家或社会试图采取主导性的计划经济形态或体制,在经济逻辑上是行不通的。过去社会主义国家既有的计划经济模式试验的失败也历史证明了这一点。出于基本逻辑问题,在将来的社会(国家)计划经济模式也不会成为未来的现实。因计划经济从逻辑上不能成为一种基本的经济形态,即使在任何现实的经济条件下。

在历史经验和理性思辩之上,对曾经在社会主义国家占主导的计划经济模式及其理论的思考和批判由来已久,不乏真知灼见。在20世纪30年代自由主义者与计划经济论者、国家干预论者之间的争论中,以哈耶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者提出过反对计划经济的经典性思想。哈氏主要从计划经济获取信息的成本接近无穷大,无法分清企业经营失败或过错的责任,甚至人的智力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因而计划经济具有低效性,据此哈耶克不相信集中计划经济的模式能够正常运转。而现代制度经济学也运用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经济理论等对计划经济作出否定性评价。学者党国印在《计划经济制度及其理论的历史终结》一文中对提出计划经济的零交易费用假设、利他人假设、人类理性天赋差异假设等三个前提假设,作出辩驳批评,也对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与计划经济的必然联系性提出否定性分析;甚至对“完善计划论”试图把市场交换规律转变为计划者的自觉行为来一个对市场机制的人为模仿进行了批判。

虽然在历史验证的立场和理论分析的立场计划经济及其理论都日趋被归于错谬和荒唐,但本文的对计划经济及理论的否定,不是从经济技术、经济活动假设的角度提出的,而是基于计划经济在经济目的统一性、经济手段的平衡性上存在的基本逻辑错谬和障碍,得出计划经济不能作为一种基本的主导的经济形态正常地存在于人类经济生活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而作为一种经济手段,补充性的经济形式和因素,计划的存在既有其经济的现实性,也有其历史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石齐平.朝鲜与古巴:计划经济模式的真正终结[J].中外管理,2010(10)

2.程慧敏.试论马克思的计划经济思想[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0(4)

3.党国印.计划经济制度及其理论的历史终结[J].开发研究,1994(5)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生态马克思主义;雾霾;人与自然

自2013年1月9日以来全国中东部地区陷入严重的雾霾天气,中央气象台相继黄色预警和橙色预警,多地空气质量达到六级重度污染。正如霍布斯鲍姆所言:“在我看来,21世纪最重要的任务是克服人对周围环境和生态的重大影响所造成的后果。”在当下,以“雾霾”为代表的生态问题已成为当代中国发展进程中不容忽视的时代问题。

一、生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内涵

解保军教授指出:“我们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批生态学家,尤其是人类学家,是社会生态学家。”的确,马克思学说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学思想。下面笔者对生态马克思主义从哲学、社会学、经济学,三个方面进行简单的阐述:

1.生态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内涵

(1)“自然界的优先地位”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等书中,在批判费尔巴哈等人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以及黑格尔等人的唯心主义自然观时,指出了“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这是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科学论断,是马克思认识自然的逻辑起点。具体内涵包括:

①自然界的实在性和存在的先在性

马克思主义自然环境理论认为即使是人化的、作为人类实践活动尤其是经济实践活动作用结果的自然界,也是物质的、客观实在的。同时,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意义上,整个人类和人类社会都只不过是自然界不同形式的表现而已。

因此,人是自然的对象物,人的任何性质的实践活动及其活动方式,归根到底是由自然决定的。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客观基础。自然环境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社会生产和人类生活都具有决定性的基础作用

②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对自然界的依赖

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地论证了:整个人和人类社会是与自然界一起发展起来的,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而明确了人和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必须依赖于物质自然界的唯物论基础。人归根到底是自然的产物,与自然密不可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想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永远不能摆脱同自然的联系。

③自然及其内在规律对人类实践活动的制约性。

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活动都要受到自然规律的限制与约束。人们能动性的发挥要基于:人们认识规律、遵循规律。

具体而言,人们能动性的发挥要受制于自然界可能提供的承载力限度。也就说要把人类的实践活动限制在生态环境容许的范围内,经济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这是具有的一种“自然理性”的秩序,是自然对人所规定的生态法则,是人对自然所遵循的自然规律。

(2)人对自然的反作用

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人绝对不是消极地适应自然,而是能够认识、遵循自然规律,从而利用、控制、调节、改变外部世界,实现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目的。恩格斯在批判自然主义的历史观的片面性时指出:“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在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地球的表面、气候、植物界、动物界以及人类本身都不断地变化,而且这一切都是由于人的活动”。

2.生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内涵

马克思强调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视角去认识、把握自然界,提出了自然与社会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其实,这个理论本身就内在地包含了社会是人和自然的辩证统一以及自然与社会的辩证统一原理。

长期以来,我们都是把人类社会历史有低级到高级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划分是一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的不同形式为依据,也就是从社会的生产关系角度来揭示人类社会形态更替的规律。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出发,还有一种“三分法”。它不仅是指人及社会发展的特征,而且是指包括自然生态发展在内的历史演进的特征。它是每种形态下的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的有机整体发展的特征,包含着生态经济发展的特征。现将主要方面简述如下:

①第一种经济社会形态是人与自然朴素的统一的时代。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种形态的时间跨度囊括了近代商品经济形成之前的整个历史时代。

第一种经济社会形态是与手工业生产力时代相适应的,这个历史时代生产力处于极低水平,即人对自然界的作用处于极低水平,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简单的、狭隘的,人对自然的依赖关系,就必然使自然经济成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形态。从总体上看,在第一种经济社会形态发展的时代,人类和自然界呈现着一种自然一体性,是以自然为主导的原始统一。

②第二种经济社会形态是人类探索自然、破坏生态而导致生态危机的征服时代。这个时代是从古代文明时期的人与自然的某些对立走向全面掠夺,进入全面征服大自然的近代文明开始到现代文明时期。

第二种经济社会形态是与机器大生产时代相适应的,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迅速提高,人对自然界的作用能力空前提高,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的关系呈现出商品化的特点。市场经济发展,并且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这是人与自然对立基础上的人与人对立的工业社会,它的经济形态是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深受双重对立发展机制的驱使,以大规模地毁坏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来换取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

③第三种经济社会形态是人类重建人与自然统一体达到新的更高水平的生态时代。

第三种经济社会形态是与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时代相适应,这个历史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高级阶段,即人对自然界的作用处于高级阶段,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尖锐对立走向和谐统一。

3.生态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内涵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产异化”和“消费异化”,使资本主义的生态经济基本矛盾日益尖锐化。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一些重要著作中,对近代西方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的滥采资源和污染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系统的分析与研究,从而无情地揭露了资本主义工业化从农村和城市两个方面破坏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造成生态环境与经济的矛盾日渐加剧与尖锐。

一方面是资本增殖的内在驱动,是资本主义生产无限扩大而大量生产,导致大量开发,滥采滥用自然资源,不断地从自然界索取大量的资源与能与自然生态系统供给有限的矛盾日渐加剧与尖锐。另一方面是资本主义生产中资本家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节约开支,向自然界排放各种排泄物,对生态环境尤其是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的严重污染。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本质决定了它只是拼命地追逐短期的、自身的经济利益,从而导致人与自然价值的背离,其必然使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恶化。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谈到:“在今天的生产方式中,面对自然界以及社会,人们注意的主要只是最初的最显著的成果,可是后来人们又感到惊奇的是:人们为取得上述成果而做出的行为所产生的较远的影响,竞完全是另一回事,在大多数情形下甚至是完全相反的。”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类的经济活动往往只讲短期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从个人的眼前利益来说,是有利的;但是,这种利益,只能是以牺牲全局的长远利益为代价。

二、对“雾霾”灾害的思考

改革开放30多年,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我国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建设中,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尤其是在2013年12月,全国各地空气污染指数纷纷爆表,25省份相继遭遇雾霾天气。需要明确的是,雾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现象,而霾却是人类活动产生的颗粒物,如建筑施工扬尘、工厂排放的废气、汽车尾气、和焚烧垃圾产生的烟尘等。

雾霾现象的本质就是生态污染超过了环境的承载力度,是人与自然的失衡。生态马克思主义对我们关于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具有很强的现实借鉴意义。

马克思提出了:“善待自然”与自然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态经济可持续行发展。马克思强调人类必须自觉地、合理地调节他们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实际上也就是要求人类必须也应当善待自然,对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对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以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们自觉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努力实现近期发展和长远发展的统一。一方面要自觉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不能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去谋求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要自觉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不能用谋求直接的、眼前的发展去危害间接的、长远的发展,也就是生态自然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集体与个人的根本利益是统一的。因此,正如时任国家总理的在《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阐述的那样:“中国绝不靠牺牲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来换取经济增长。我们一定能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面对“雾霾”问题背后所反映的生态问题。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在谈及空气污染治理问题时指出:“积累问题是个长期过程,解决问题也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但是我们必须有所作为!我们一方面要加大环保执法和其他相关方面的工作力度,另一方提醒公众加强自我防护。这件事需要树立全民意识,需要全民参与,共同治理”。

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减少雾霾天气首先在国家层面需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方面是借鉴成功的“产权买卖”案例,以产权形式确定企业废气排放量,排放量少的企业可以将剩余排放量以资产形式进行拍卖,对于这样的企业国家还应给与肯定和鼓励,企业自身也要积极配合;另一方面是提高工厂、企业废气处理技术,国家对企业引入的新技术、新设备进行一定补贴。作为舆论引导者的媒体更要发挥自身宣传、倡导作用。而作为社会成员的我们更要从小事做起,为减少污染做力所能及的事。(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参考文献:

[1]李兴耕译:《马克思至今仍然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人物》[J]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2]解保军:《马克思自然观的生态哲学意蕴》[j].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A].人民出版社1960、1971、1979年版

[4]刘思华,《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M].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14篇

关键词:马克思学说;出发点;人的概念;说明

笔者认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是从事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及相关活动的主体——社会经济基本单位。这种经济基本单位在工业社会主要是以企业法人为主导的社会经济基本组织。现就有关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的概念理解的相关问题作几点说明。

一、马克思学说出发点是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的理论依据

我们之所以认为社会经济基本单位,在工业社会主要是以企业法人为主导的社会经济基本组织是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是基于对马克思学说的创立、前提、条件,以及构建的基础的分析。

(一)马克思学说创立的过程是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的概念确立的过程

马克思学说创立的过程可以说是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的概念确立的过程。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是以自我意识为主体,《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已把客观现实作为主体,《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神圣家族》中开始突出劳动主体的地位,把生产中的个人作为主体。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开始了社会主体——人的范畴的变革,提出了新哲学的社会主体——人的范畴不是直观的,不是孤立的、个体的人,指出了主体的活动是实践,指出了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但是,《提纲》并没有具体指出这一主体——人是什么,实践又具体是什么实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揭示了社会主体——人的范畴的内涵,提出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现实的个人”是自己学说的出发点,实现了社会主体的理论转向。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指出:“机器只是一种生产力。以应用机器为基础的现代工厂才是社会生产关系,才是经济范畴。”[1]明确了生产关系这一范畴,也就明确了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人的范畴。马克思学说中人的概念的确立,特别是人的社会形式——生产关系概念的提出是马克思学说得以创立的关键。它使马克思找到了解开“历史之谜”之钥匙,找到了创建自己学说的基础和出发点。学说的出发点——人的范畴不仅是新哲学与旧哲学的主要区别,也是青年马克思与成熟的马克思的根本区别。[2]

(二)马克思从社会生产主体——人出发构建了自己学说的体系

马克思是如何构建自己学说体系的呢?马克思从社会生产主体出发,把社会生产主体——社会生产基本经济单位或组织的多重矛盾关系归纳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列宁认为通过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来,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马克思指明了社会的基本关系,明确了人们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即生产关系,在一切社会关系中居于主导的、决定的、支配的地位,一定历史阶段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社会的政治和思想上层建筑,决定社会形态的性质。马克思学说区别于以往社会历史学说,马克思实现人类思想史上的变革,最重要的是马克思在提出社会生产主体的社会形式——生产关系范畴的基础上,揭示了社会有机结构内在的关系,透过变幻纷纭的社会历史现象,抓住其中根本的、决定的、主要的,即实质性的东西。正是因为对于社会生产主体——人内在关系及其与其他各种社会现象关系的正确认识,马克思才揭示了社会历史的真实关系,第一次把社会历史学说提到科学的水平。

马克思通过对生产主体的内在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的分析,揭示了社会历史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马克思学说从社会生产主体出发,通过对社会生产主体——人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形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揭示了社会生产主体——社会经济基本单位随生产力变化而改变着自己的社会形式,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生产力决定了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生产关系,即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生产主体——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社会生产主体或社会经济基本单位构成社会的基础,决定社会政治的、思想的方面,社会生产主体或社会经济基本单位发展的趋势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共产主义是社会生产主体运动的必然结果。

(三)马克思构建其学说的方法和条件

在理论方法上,把生产的主体作为前提,把握住资本主义社会的主体,解剖“现实的个人”这种主体,从这样的主体出发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这就是马克思构建自己学说最基本的方法。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这两篇马克思概述性论述自己学说的代表作中,马克思运用的方法都是把社会生产主体看作多重矛盾关系的统一体,同时,把社会生产主体的多重矛盾关系归纳为两种基本关系:生产中的自然关系与生产中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二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3]生产力是生产主体的客观物质基础或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生产主体的社会形式,生产力反映的是生产中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关系反映的是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构建其学说体系的方法就是从作为社会生产主体的社会生产基本经济单位——人出发,把社会生产主体——人的多重矛盾关系归纳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通过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揭示社会历史的规律,而矛盾解决的方式“是由建立新关系来解决”,即建立新的社会生产主体来解决。

马克思是以资本主义社会为典型形态分析社会主体——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的内在矛盾及其关系的。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主体——“现实的个人”的分析是有一定的假设条件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我们假定,农业和工业完全一样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支配农业这样一个假定,包含着这样的意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统治生产的和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部门,因此它的下列条件,如资本的自由竞争、资本由一个生产部门转入另一个生产部门的可能性、同等水平的平均利润等等,都已经十分成熟。”[4]这段话表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研究是在这样的假设条件下进行的: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统治生产的和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部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十分成熟”。即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经济基本单位主要是高度工业化的企业法人生产组织,这些企业法人生产组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包括农业也高度工业化,“农业越来越变成仅仅是一个工业部门,完全由资本支配”,[5]个体生产者作为生产的基本单位的影响基本上可以忽略。

正是在上述假定的条件下,马克思在论及社会经济基本单位时往往用生产主体——生产单位——生产组织的概念,甚至直接用企业或工厂来表示。马克思在他的著作中许多地方都把工厂或企业与社会主体——人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在同一意义上表述。在《资本论》以及其他许多地方,在指工厂或企业的地方也用“劳动组织”、“社会劳动组织”,或“劳动的组织”概念代替。在《哲学的贫困》中明确指出现代工厂,这种生产主体的社会形式才是社会关系,“以应用机器为基础的现代工厂,才是社会生产关系,才是经济范畴。”[6]

二、生产关系范畴是理解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的概念的关键

在马克思之前已有学者提出生产力概念,这些学者看到了生产中物的关系,生产力——生产中物的因素是可以计算的。生产关系概念则是马克思提出的,是马克思学说有的概念。马克思不仅看到了生产中物的因素,而且看到了生产中人的关系。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作为有生命的生产主要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生产力,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生产关系,所以生产关系应是社会生产主体中表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更是明确地指出“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二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7]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主体——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的两个不同的方面,或者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体——人的两个不同的方面。生产力是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的客观物质基础或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的社会形式。可见,在马克思学说中生产关系与生产主体、人、生产组织这几个概念是有区别的。

既然在马克思那里生产关系与社会生产主体、人、生产组织这几个概念是有区别的,那么,为什么马克思又说“现代工厂才是社会生产关系”呢?马克思的说法不错。如果我们不能理解生产关系是社会经济基本单位——人的社会形式,就不能理解马克思学说中人的概念。如果我们理解了生产关系是社会经济主体的社会形式,理解了工厂或企业就是社会生产主体的一种社会形式,就能理解马克思所说的“现代工厂才是社会生产关系”,就能理解马克思学说中人的概念,才能理解马克思理论体系的真实意蕴。

三、马克思学说中法人主体与自然人主体的关系

笔者认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是从事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及相关活动的主体——社会经济基本单位。这种经济基本单位在工业社会主要是以企业法人为主导的社会经济基本组织。但是,我们并不否认马克思学说中有自然人主体的存在,笔者认为自然人也在马克思研究的视域之内,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不仅明确区分了自然人主体与法人主体这两个不同的范畴,与前人比较,马克思从全新的视角研究这一问题。[8]

(一)马克思提出了法人主体这一范畴,但并不否认自然人主体的存在

马克思以前的学者看到了个体主体在历史中的作用,甚至在物质生产中的作用,如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了资本家个人在生产中的作用,但他们所说的主体——人仅仅是指自然人主体。马克思超出了他的前人,明确提出了生产中不同于自然人主体作为组织的人格人主体的存在。马克思认为这种社会组织作为主体具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与自然人不同。对此我们反复强调马克思著作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的那一段话,“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与自然人不同,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人格化的人,法人的人格与个人不同,法人的权力和利益与自然人的权力和利益有关联但仍不同,所以马克思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

(二)马克思学说中的法人主体不是脱离自然人主体而存在的

马克思学说中的法人主体与自然人主体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到两种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而达到自己生命的生产”或“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笔者认为“通过劳动而达到自己生命的生产”不仅仅指自然的人的生产,还包括作为社会生产主体“人格化”的人的生产,即资本主义社会法人的生产。马克思讲法人,并没有脱离自然人,马克思讲“生命的生产”,不仅讲“通过劳动而达到自己生命的生产”,还讲“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法人生命的生产不仅仅是“通过劳动而达到”,也离不开“通过生育而达到”的自然人生命的生产,法人也离不开自然人。

法人虽然是基于物——财产关系建立起来的,法人离不开自然人。马克思以前的学者们只看到了物的关系,只看到财产的作用,如英国古典经济学家认为资本是资本家获得财富的源泉。与以往的学者不同,马克思透过物的关系看到了物背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揭示了生产中自然人主体间的真实关系。正像列宁所指出的:“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商品)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9]马克思透过物的关系揭示了社会生产主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微观上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主体进行研究,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主体中自然人主体——之间关系的分析,揭示了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形式上等价交换掩盖了实质上的不平等交换关系,说明了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主体——社会生产组织中,真正起作用的自然人主体,不是资本家,而是工人,揭示了资本家剥削的秘密,这才产生了马克思的第二个伟大发现——剩余价值规律。

与以往的学者不同,马克思不是仅就自然人研究自然人,而是联系社会整体、社会组织研究个体,联系群众、阶级,包括政党、政府、企业这些社会组织研究自然人主体,特别是基于企业这种社会生产主体,研究工人和资本家的关系。马克思也研究个人,包括普通的个人和在历史上起重大作用的人物,但这种研究是联系这些个人所在的阶级、政党,以及生产组织进行的,而不是把人仅仅作为生物学、人类学中个体的、自然的人进行研究。

(三)在法人主体与自然人主体关系上,马克思强调法人主体的作用

马克思学说之所以区别以往的学说,不仅在于明确提出了生产中不同于自然人主体的法人主体的存在,还在于马克思充分肯定并强调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基本组织法人主体的作用,马克思洞察到社会生产主体发展的趋势。

近代以来,前人对个体主体、自然人主体已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研究成果已很多。马克思生活的时代,社会物质生产中法人主体的作用已显现出来,马克思突破前人的视域,看到了物质生产中不同于自然人主体的法人主体的存在和作用。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称赞法人主体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作用,说它们创造了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社会形态里不可能“料想到”的“社会劳动里蕴藏”的“生产力”。

在法人主体与自然人主体关系上,马克思不仅肯定并强调法人主体的作用,而且科学地预见了法人主体与自然人主体发展的趋势。通过对社会生产基本组织的内在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考察,马克思认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生产组织的作用越来越大,生产中个体主体的作用越来越小,甚至达到微不足道的情况。这一点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说:“新的生产方式越是在一切有决定意义的生产部门和一切在经济上起决定作用的国家里占统治地位,并从而把个体生产排挤到无足轻重的残余地位”。[10]《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被马克思称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入门”之作,马克思还亲自为恩格斯的这篇文章作了序,马克思显然是同意恩格斯文中的观点的。这里需要说明,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并没有给出像后来《德国民法典》中那样一个明确的法人概念,马克思在使用主体这个概念时,并没有像我们今天把自然人主体和法人主体区分的那么清晰。追究这种现象的原因,在马克思的时代,法学上还没有给作为生产主体的企业法人一个明确的概念,1896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才对企业法人给予明确的界定,才形成了现代民法中自然人与法人并立的二元主体制度。法人主体概念的明确,现代民法中自然人、法人并立的二元主体制度的确立,是一个浩大的工程,[11]马克思当时的主要任务是揭示社会历史的规律,创建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学说体系,马克思没有把精力花费在概念的文法界定上。但是,毋庸讳言在马克思的文本中的确存在着法人主体的概念,马克思已经区分了自然人主体与法人主体。

四、马克思不同表述的一致性

马克思是一位治学严肃,思维严谨的学者。但是,马克思对自己学说的出发点和自己学说的基础确实有过不同的表述。如果我们用本文所提出的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的观点的含义去分析马克思的不同表述,就会发现马克思的不同表述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在本质上是内在同一的。

(一)社会生产主体:人、生产关系、生产组织——马克思在相同意义上使用的不同概念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主体、人、生产关系、生产组织这些概念的表述具有内在联系。作为生产主体——经济关系人格化的人——生产组织是同一对象的不同表述应该比较容易理解,容易被接受,对于生产关系与这些概念在相同意义上使用可能不那么容易理解,这正是长期困扰我们对马克思社会主体——人的理解的关键,也是长期困扰我们对马克思基础和出发点的理解的关键。

前面我们分析了生产关系是马克思学说中一个最重要的范畴,因为它是理解马克思学说中人的概念的关键。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基本单位(即基本经济单位)的社会形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说:“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12]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还没有使用生产关系的概念,与生产力对应的交往形式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后来被马克思界定为生产关系的概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还说“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13]从社会生产主体的角度分析,马克思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生产的主体是许多个人组成的。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明确指出:“机器正像拖犁的牛一样,并不是一个经济范畴。机器只是一种生产力。以应用机器为基础的现代工厂才是社会生产关系,才是经济范畴。”[14]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称生产主体是“现实的个人”,在《资本论》中称现代工厂或企业是社会生产主体,在《哲学的贫困》中说现代工厂或企业是社会生产关系,可见,人、生产关系、生产组织,这是马克思在相同意义上使用的不同概念。这几个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只能从社会生产单位的社会形式理解。

(二)主体与主体的活动——静态与动态的不同表述

马克思在不同地方,甚至在同一文中既说自己学说的出发点是人,又说自己学说从社会物质生产出发,那么作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与作为基础的社会物质生产一定是内在统一的,这种统一不是自然人这一范畴可以实现的。从自然人出发,如果把自然人作为马克思学说的基础和出发点,势必造成出发点与马克思学说理论上的矛盾,因为马克思学说的理论体系确实是建立在社会物质生产基础上;如果把社会物质生产作为马克思学说的基础和出发点,又如何解释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反复强调自己学说的出发点是人,这是理论界面临的两难选择。正因为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就造成对马克思学说的逻辑起点到底是人还是物质生产的长期争论。但是,如果我们把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的理解为社会经济基本单位,在工业社会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生产组织,理解为人格化的人,这种矛盾就消除了。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自己学说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又是从事社会物质生产的主体,它们的特点是由生产决定的,生产是什么样的,这些人就应当是什么样的。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与从事社会物质生产的主体出发,这是对同一事物的不同侧面的表述。从从事生产的人出发是对出发点的静态表述,这个出发点就是从事生产的主体——生产组织——人格化的人;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这是对出发点的动态表述。出发点可以是静态的,但是,一旦从这个出发点出发对历史进行考察时,就必须从出发点的活动出发,也就是说不能仅仅停留在静态,必须在生产主体的生产活动中,即动态中才能考察历史,揭示历史的规律。所以说,人作为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或者社会物质生产作为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二者在逻辑上是一致的,是对主体及其活动的不同表述,是对同一事物静态和动态的不同表述。

(三)人与社会经济的基础——微观和宏观的不同表述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15]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马克思又说:“我的这种不是从人出发,而是从一定的社会经济时期出发的分析方法,”[16]马克思学说中的社会主体——人,从微观看是一种社会生产组织,是人格化的人;从宏观看,这种社会生产组织构成社会经济的基础,是决定社会形态的基础,所以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说自己从社会生产出发与说自己的学说是从经济时期出发,是不矛盾的,这是马克思对其学说出发点从微观和宏观视角的不同表述。

(四)人的形态与社会形态不同表述的一致性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根据所有制提出五种社会形态的理论。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第三种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还有“现代的所有制”即资本主义所有制,以及共产主义的公有制所有制形式。马克思认为,生产的主体,生产的基本单位是以财产公有为基础的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生产主体的不同的形式,“同时也是劳动组织的形式,从而也是所有制的形式。”[17]这些不同的劳动组织形式,或所有制形式,构成了不同社会形态的基础。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人的发展三种形态的理论。马克思说:“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同步发展起来。”[18]马克思对人的形态的划分是依据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社会经济基本单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改变着自己的社会形式。前资本主义社会人们主要使用以自然形成的生产工具,建立在个体劳动基础上,受自然界的支配,“个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较明显的人的关系,但他们只是作为具有某种规定性的个人而互相发生关系,如作为封建主和臣仆、地主和农奴等等,或作为种姓成员等等,或属于某个等级等等。”“一切人身纽带至少都表现为人的关系”;[19]在人的发展的第二种形态,以由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为主,社会生产是建立在联合劳动或协作劳动基础上,“劳动已经失去了任何独立的性质”,[20]“个人”是独立的社会生产主体,也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通过货币交换把它们互相联系起来。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劳动的性质将发生变化,不是交换赋予劳动以一般性质,而是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和生产的共同性一开始就便劳动的产品成为共同的一般的产品。

总之,不管是五形态说,还是三形态说,马克思都是以社会经济基本单位——人的发展形态为依据的。社会经济主体——社会经济基本单位——人的形态是划分社会形态的基础。社会生产主体——人的特点决定社会所有制的特点,也就是生产关系的特点,也就是决定不同社会形态的特点。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把人的发展形态也看作是社会形态的发展,马克思对于人的发展形态的划分与对社会形态划分是一致的。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科学也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

参考文献:

[1][6][12][13][14][15][17][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人民出版社,1995.161、161、123、80、161、73、115、279.

[2][8]李云峰.马克思学说中人的概念[M].人民出版社,2007.69-141,220-225.

[3][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C].人民出版社,1998.101、101.

[4]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75.693-694.

[5][18][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C].人民出版社,1995.48-49,107-108、113.

[9]列宁选集(第2卷)[C].人民出版社,1995.312.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C].人民出版社,1995.744.

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范文第15篇

摘要: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一生最伟大的理论贡献。列宁称之为“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是社会学科的同义词”。而社会形态理论是唯物史观的一个核心思想。正是这一伟大思想的发现,马克思才解开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实现了人类历史观的伟大变革。笔者在本文所探讨的是“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并且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其在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代价值。

关键词:三大社会形态、当代价值、唯物史观

马克思早在其《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人的依赖关系(最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独立性,是第二大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马克思这里的文字处处都洋溢着现实的人的发展,也就是说,第一社会形态体现人的生产力的有限性,第二社会形态体现人的独立性,第三形态体现人的最终的全面发展。

自俄国“十月革命”以来,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就深刻地指导着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现如今,我国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更加离不开社会形态理论的指导,因此,重新审视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对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有巨大的现实长远意义。

(一) 有利于正确理解马克思唯物史观,消除对马克思基本原理的错误理解

过去,我们经常把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五种形态的依次演进看做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主要内容。其实这是对马克思愿意的误解,是斯大林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僵化理解,是苏联教科书的一种延续。这种“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导致了我们对马克思基本原理的误解。中国的改革和现如今的诸多现实问题(如拜物教等)就是对其最大的反驳。而“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却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解马克思基本原理的正确视角。它充分显示了马克思不仅仅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去划分社会形态,充分显示了马克思哲学不是一门单单研究“物”的科学,反而,马克思一直把研究现实的人即社会主体的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了一个揭示社会发展规律的重要出发点。马克思在《德意志意思形态》中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这正和三大社会形态出发点相对应。三大社会形态强调从人的发展去划分社会意识形态,更加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从本质上,“五大社会形态理论”也与其相一致。以此,笔者认为,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从多角度去看待人类历史进程的发展,并且揭示出马克思基本原理,其作为一门科学,他不是教条的、僵化的,而是科学的方法论。

(二) 有利于马克思人学的发展

所谓人学,就是从整体上研究人的本质存在和历史性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生价值的道路的基本原则的学问。由于科技和工业的发展,人的历史地位得到了不断地加强,人学的研究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人学是以具体的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以社会实践的人为逻辑支点的人学理论。其核心内容是研究人性与人的本质。三大社会理论注重人的发展(在上文中已经提到)为马克思人学存在先于人性、人的自然属性不等同于动物属性等重要论断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并且规定了其出发点,注定了马克思人学不是一门抽象的学科,而是最终回归到社会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的方法论。

(三) 为解释和理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实践提供了科学的借鉴

过去,我们往往把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而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表征。这种误解,在我国的“”中达到了一个高潮。在否定“两个凡是”错误的方法论之后,在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基础之上,在对我国形势和国际形势进行充分认识的前提下我国进行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改革34年以来,成果无疑是巨大的,事实也雄辩地表明了这一划时代的举措是正确的。但是,在改革初期,改革的实施却也受到了一定的阻碍。姓“资”姓“社”的问题总是其顺利进行的困扰,也因此拉开了邓小平南巡的序幕。所以,要使改革开放能够顺利进行下去,就要从理论上对中国特设的社会主义的实践做出科学的说明。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认为:第一形态应用于自然经济,第二形态应用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第三形态应用于产品经济。各民族和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历史条件和实际情况来选择社会形态,可以跨越几个形态的“卡夫丁峡谷”,但是没有一个名族可以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跨越整个商品经济直接进入产品经济。当时中国在经历了“”之后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阻碍,还处在一个商品经济欠发达的基础之中。所以得出了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提出改革开放的决断是不可阻挡的。这也正是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对于改革开放的最准确的解释。当然,我们的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商品、市场经济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他是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资源管理配置方式。是在所有制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在分配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四) 为处理好市场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借鉴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以来,我国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发展,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人的主体性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激发,但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自发的缺陷性却又给人性的全面发展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市场经济下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慢慢地变成了物和物之间的本质的关系。“致富欲”的强烈膨胀使得出现了很多违背道德和伦理的的现象。以此,如何正确处理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的话题日渐摆上了论题,成为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三大社会理论告诉我们,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的发展是即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的辩证关系。在市场经济使得人异化的同时又进一步使人丰富了社会关系和全面的能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属于市场经济的范畴,所以,它和人的全面发展也同样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现如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人”的出现是无法避免的,经济利益的追求仍然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最主要的出发点之一。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是一种新兴的市场经济,它包含着应有的公平效益的原则,包含着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们不仅要重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此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但是也要从一定的程度上注重精神文明的建设,提高人们的道德法律意识。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中都应当包含着人的可持续发展的身影。实现“经济人”向“道德人”的转变,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以此,为“自由人”的实现创造现实的基础。

三大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精华,其实用性在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建设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运用。(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