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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文化;梳理;策划;设计;意识;能动

题目是一个缩略语,完整准确地说,应该是“企业文化建设不能没有策划”。在企业文化策划几度热潮之后,现在又有一股否定企业文化策划的思潮,诸如 “企业文化是梳理出来的,不是策划出来的”,便是这种否定策划论的典型代表。

说“企业文化是梳理出来的,不是策划出来的”,有一些道理,但不全对。比如,对于一个刚刚脱离自为阶段而进行自觉建设企业文化的企业来说,他是需要经过一个“梳理”阶段的,但是如果仅仅停留在“梳理”层面,没有进一步的策划设计、指导按排、深化化实,那也不能自然发挥“梳理”对于企业文化建设的能动作用。说“企业文化是梳理出来的,不是策划出来的”,实际上就是说企业文化不需要策划,企业文化的建设过程是不可知的,就是把企业文化的形成理解为与人们的主观努力无关的自然而然的发展,就是否定人的科学认识和逻辑思维对于企业文化建设的积极的能动作用,站在自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角度,这个话就有点消极无为的意味,更否定了企业文化对于企业的引领作用。因为要引领就需要策划,要自觉建设,就需要设计,要发挥企业文化对于企业管理、企业建设能动的反作用,就需要策划设计。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意识论。人民的核心价值观不单单是对历史的总结和梳理,还有兼于对未来军队建设的考虑,关系未来,这就需要策划与设计。而其实,“梳理”本身就需要策划与设计,比如,要梳理就需开展调研,要调研就要有计划,有组织,有分工,调研分几个阶段,几个方面,何人负责,何时完工等;梳理分几个维度,从哪儿开始,用什么方法,梳理出来的东西如何总结,如何提炼,如何上升到理论层面等等,这些都需要精心设计,精心策划,精心组织。所以说,企业文化不能没有策划。当然,如果把策划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自然是划出来的;或者策划脱离实际,化不起来,那是策划存在问题,而不能说策划无用,不用策划。

实践需要策划,没有策划,实践就没有方向。科学技术创新需要设计与策划,用什么方法、走什么路径、用什么工具、如何检验等,理论创新、文化创新也需要设计与策划,用什么原理、什么材料、什么方法、解决什么问题、如何论证等,梳理是继承,是总结,是基础,创新是发展,是完善,是提高。科学的策划是企业文化建设从自发走向自觉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突出表现。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和意识论,坚持唯物主义辩证法,在肯定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又承认意识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表现出的巨大的能动作用。说:“一切事情是要人做的”,“做就必须先有人根据客观事实,引出思想、道理、意见,提出计划、方针、政策、战略、战术,方能做得好。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我们名之曰‘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选集》第二卷,第445页)什么叫能动?能动就是主观努力,积极主动。同志所说的“必须先有”就是策划与设计,策划与设计就是人积极主动地发挥意识对客观实际的能动作用的具体表现和有效形式,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社会本能,也是理性建设企业文化的必要技能。

企业文化策划是指从实际出发,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愿景、规划、计划、活动的按排、理念的提炼、渗透和传播的方式、方法、策略、艺术、技巧、细节等进行系统谋划和科学设计的全部活动。企业文化的设计与策划,是一个认识、发现和运用企业文化建设客观规律的过程,是一种发挥人的意识能动作用的创造性的精神活动。由于文化的建设是一件非常细致的事情,也是一件在短时间内不容易见效的事情,所以策划与设计就非常重要。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都是如此。不要说一个组织,一个人的活动也需要策划,比如你找一个员工谈话,走一位亲戚,拜访朋友,在员工大会上发表讲话,说什么,做什么,怎样说,怎样做,包括肢体语言,都需要设计。

策划是一种高级意识活动,意识的能动作用也即人的主观能动性以企业文化策划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比如我们所讲的企业文化的规划设计;第二,意识是一个主动的创造性过程,它不仅反映当前,而且能追溯过去,预见未来,比如企业文化策划对当前文化的调研,对过去文化的梳理,对未来文化的设计;第三,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科学的策划能够有效地指导人们,通过实践把观念的东西变成现实。可见,策划充分体现了意识的目的性、计划性、主动性、预见性、实践性和创造性。我们应该站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角度,充分认识到企业文化策划的作用和意义,自觉运用、正确发挥企业文化策划对于认识、改造和创新企业文化的功能与作用。另外,策划是一种创造性的理性思维活动,思维也是一门科学,科学的思维有许多方法,归纳、演绎、分析、综合、从个别到一般、从抽象到具体、历史的和逻辑的统一等等,在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如果能请经过这种训练的专业公司或专业人士来帮助,则对理念的提炼、过程的设计都会有好处。

我承认文化有“自然生成”的特性,但我同时也要说,文化毕竟是人创造的,人在文化的生成过程中完全能够发挥能动作用,比如一棵大树,它在自然环境中慢慢长大,但如果我们掌握它的生长特性和规律,对它加以爱护,注意施肥、剪枝、理叶,甚至从小给它造个型,它就会按照人们的意志生长。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企业发展

一、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涵义

人力资源战略作为企业是实现企业整体组织战略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是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重要的支撑系统,是企业在对其所处的环境、条件以及各种相关要素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从企业的全局利益和发展目标出发,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和发展所做的总体预测、决策和安排,与企业战略本身以及构成企业整体战略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技术开发、生产制造、财务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对企业总体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通俗的说,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是企业的人员需求及如何实现这种需求所作出的计划。

二、企业战略与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融合

1.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美国著名的人力资源专家詹姆斯・W・沃克认为,20世纪90年代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已经开始与人力资源战略联系起来,有如下的几种趋势:

(1)企业正在使其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更加适合于企业的精简且较短期的人力资源战略。

(2)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更加注意企业环境的分析,以确保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实用性和相关性。

(3)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更加注意特殊环节上的数据分析,更加明确地限制人力资源规划的范围。

(4)业更加重视将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中的关键环节转化为行动方案,以便对其效果进行测量。

由此看出,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一定要适应企业的整体战略规划,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既要与企业的长远战略目标相一致,又要与企业的短期目标相一致。

2.企业战略与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关系

3.企业人力资源规划的步骤

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的制定工作很重要,尤其是对于中大型企业。管理者所要控制的系统大,只凭个人感觉或独立判断很难准确把握企业的真实状况,因此,要高度重视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工作,重视这项工作的系统性、全局性、预测性与计划性。企业战略制定的和人力资源战略的制定程序一样,包括内外部环境分析、人力资源战略的制定、人力资源战略实施、人力资源战略评估与控制等四个步骤。

(1)人力资源战略环境分析。人力资源战略环境分析包括外部环境分析和内部环境条件分析。外部环境分析通常采取PEST分析法(PEST为一种企业所处宏观环境分析模型,所谓PEST即政治、经济、社会、科技)进行分析。内部环境分析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的资源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发展阶段、企业总体发展战略、企业的组织文化,以及企业员工的现状和他们对企业的期望。

(2)人力资源战略的制定与选择。人力资源战略的制定首先采取SWOT分析法,再用PEST分析法对企业外部的人力资源环境进行分析。

(3)资源战略的实施。一个完整的人力资源规划方案通常包括人员补充规划、分配规划、提升规划、教育培训规划、工资规划、保险福利规划、劳动关系规划、退休规划。可是若想使制定的规划真正实施,就要使战略规划制度化,通过制度保证战略的实施,使其切实落到实处。

(4)人力资源战略的评估与控制。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评价与控制的基本目的是保证企业最初制定的人力资源规划及其具体实施过程动态实时地相互适应。所以,为保证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实施,就必须对整个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过程进行评价和控制,必须出台一套科学的评价与控制系统和机制,利用评估结果对最初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进行适时调整。总之只有不断地调整和评估才能确保战略的有效实施。

三、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对企业发展的意义

当今世界,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越来越受到企业家们的关注,成为企业发展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首要原因是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以及变幻莫测的外部环境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企业不得不以全新的视角来审视世界。其次是企业在今的发展中若想把握事关全局的关键性工作,就需要明确地指出战略的重点。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正在迅速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工具。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1)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有助于企业适应变化的环境,基于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进行的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方面的调整。

(2)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有助于企业应对职位空缺的问题,使企业明确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

(3)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有助于合理调控人力资源流动率,从而达到劳动力水平的相对稳定。

(4)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有助于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帮助企业更好的应对变化。

总之,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管理好企业的人力资源,就必须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并且要按照科学的程序制定和实施,最终将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内容变成真实的行动,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所得税;避税 

 

0 引言 

税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经营成本,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产生重要影响。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对税收筹划并不重视,直到近几年才被人们逐渐的认识、了解和应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相应地有了节约成本、创造利润的动力和压力,在这种情形下人们对减轻税收负担有了真正的认识。税收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一切优惠的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选择最优,以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为此,本文拟对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做简单探讨。 

1 税收筹划的原则 

税收筹划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国家税法为研究对象,根据税法的规定比较不同的纳税方案,根据结果做出的优化选择。一切的违反法律规定的避税行为,都不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因此,我们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合法性的原则。在筹划实务中坚持合法性原则必须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全面、准确地理解税收条款,而不能断章取义,要理解税收政策的立法背景。二是要准确分析判断采取的措施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税收法律规定。三是要注意把握税收筹划的时机,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选择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周密精细的筹划来达到节税目的,而不能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而人为采取所谓补救措施来推迟或逃避纳税义务。 

2 当前我国商贸企业中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2.1 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够 

一些企业简单的认为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是主要的,税收筹划是次要的。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税收法制建设滞后,加上征管机制不完善,税务机关在执法上的自由裁量权较大,一定程度上存在税收执法上的随意性,造成纳税人把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作为降低税收支出的一条捷径。 

2.2 税收筹划方式单一 

目前,企业税收筹划主要集中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和会计方法的选择两大领域。众多筹划者意识到,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使企业的税基缩小,或者避免高税率,或者得到直接的税额减免;也意识到通过选择会计方法,滞延纳税时间,可以在不减少总体纳税额的情况下,取得“相对节税”的收益。但从各国的税收筹划实践来看,企业税收筹划的方式远远不止这些。原则上讲,税收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不同税种对不同企业来讲,税负弹性的大小是不同的。从税负弹性大的税种入手,结合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和企业的经营规模进行税收筹划,可以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涉及所得税、流转税、资源税、财产税以及税收优惠、税前扣除等各个层面。同时,防止企业陷入税法陷阱、实现涉税零风险以及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等也应该是税收筹划的重要方式。

3 我国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 

3.1 谨慎选择采购厂家,实现合理避税 

企业所需的物资既可以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也可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但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17%,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经税务机关开票,只可以扣税6%或4%,少抵扣的11%或13%成为企业要多负担的税额,这部分税额会形成存货成本,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的税后利润。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比一般纳税人的货物便宜,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也可能更划算。但若是采购时考虑现金流出的时间价值,在从两类纳税人处采购的货物的质量及不含税价格相同的前提下,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购货对象对企业加速资金周转、扩大再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3.2 注重结算方式的选择,实现合理避税 

从结算方式选择上入手采购时结算方式的筹划最基本的一点是尽量延期付款,为商贸企业赢得一笔无息贷款,但应注意企业自身的信誉。结算方式有赊购与现金采购之分:当赊购与现金采购无价格差异时“则对企业税负不产生影响”赊购为好;当赊购价格高于现金采购价格时“在增加采购成本的同时”也会获得时间价值和增加增值税扣税的利益,此时企业需要进行纳税筹划以权衡利弊。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4篇

关键词: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一、离职后福利概念的界定

《征求意见稿》将“职工薪酬”划分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增设“离职后福利”这一分类,并将其定义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这一划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影响:其一,将原职工薪酬准则(2006)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纳入离职后福利中进行规范核算;其二,通过离职后福利概念的确定,将辞退福利与离职后福利进行明确区分,辞退福利是为达到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目的而支付的福利,离职后福利是为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福利,如果某项福利的支付与提供未来服务义务相关,则该项福利应纳入离职后福利进行核算。这一概念的界定必将使实务操作中部分已纳入辞退福利核算的事项调整划入离职后福利进行核算。

二、离职后福利计划的分类

《征求意见稿》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定义为“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将设定受益计划定义为“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对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的界定框架基本一致,但《征求意见稿》并未对两者的主要区别进行阐释,以指导实践。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区分的主要依据是企业义务、支付方式和风险承担主体。在设定提存计划下企业向独立基金缴费金额固定,不负进一步支付义务,不承担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风险;在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与职工达成协议,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或分期支付一定金额的养老金,企业向独立基金缴费金额要以满足未来养老金给付义务的顺利进行为限,负有进一步支付义务,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风险由企业承担。在实务操作中,会计人员要对福利计划主要条款的经济实质进行分析,并依据上述原则进行离职后福利类型的划分。

三、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解析

(一)设定提存计划

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都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为主,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企业承担的义务仅限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提存的金额,企业不负进一步支付义务,不承担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风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与原《职工薪酬》准则基本保持一致。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企业将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十二个月之后支付的应缴存金额,按照与设定受益义务期限相匹配国债或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进行折现,并按折现后金额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二)设定受益计划

1.设定受益计划下离职后福利成本的构成。《征求意见稿》基于“劳动报酬观”,将离职后福利视作递延支付的职工薪酬,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职工提供劳务的当期确认;采用“资产负债观”,将重新计量带来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至损益。离职后福利成本具体构成及列报要求如下:

2.设定受益计划下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特点分析。《征求意见稿》中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的突出特点是互相抵消、净额列报。首先要将设定受益义务现值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进行抵消,如抵消后为赤字,则将抵消后的差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体现为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如抵消后为盈余,则将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与资产上限两者中较低者列示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次,利息净额体现为期初设定受益义务现值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之差折现后的金额;再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归属于“重新计量”部分的各项目的金额,都要消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在利息净额中影响的金额。具体示例分析如下:

某企业20×3年1月1日和12月31日设定受益计划的情况如表1,假设20×3年该企业未向该受益计划支付提存金,也没有支付福利,且前期无精算利得和损失(其他条件略)。

四、对于《征求意见稿》中离职后福利规定的几点评价

(一)会计服务于经济

《征求意见稿》将离职后福利划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符合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虽然以设定提存计划为主的离职后福利形式在我国居主导地位,而且从较长的时间来看,这种主体地位不会动摇,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并存与混合发展是未来国际社会离职后福利发展的总体趋势,它是缓解政府压力、促进民生、解决社会保障体系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征求意见稿》的颁布规范了我国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解决了目前实务操作中存在的此类问题。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较为复杂,需要完善的规定与全面的实务操作指引,在《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中,有关离职后福利的规定居准则的中心地位,而我国《征求意见稿》中对此类问题只做出框架性的规定,对相关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及列报缺少详实的描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距甚远,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

(二)《征求意见稿》对企业自由选择权的范围给予了很大限制,有效规范了企业的盈余管理

但有关折现率的规定,仍为企业创造了自由选择的空间。《征求意见稿》将设定受益计划中使用的折现率确定为与设定受益义务期限相匹配国债或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这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债券市场尚不成熟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兼顾之举。但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不完善,流通的债券数量不多,高质量公司债券的界限模糊,而折现率1% 的波动会引起负债的价值平均随之波动 15%(May et al.2005),因此在折现率的选择上应十分谨慎。鉴于我国债券市场的现实水平,选择“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这一规定,还应推迟实行,待时机成熟再行选用。

(三)由于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较为复杂,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其相关信息的披露就格外重要

《征求意见稿》要求披露设定受益计划的特征、风险、报表确认金额及变动、未来现金流量、精算假设、敏感性等诸多信息,在执行时必然会困难重重。披露是为了增强离职后福利计划的透明度,使信息具有可理解性,信息披露的内容较多容易导致使用者忽略重要信息。另外,离职后福利计划隐含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信息的披露在某些情况下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如何达到适当的披露与准确表达需要从业者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我国目前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此项信息的披露必然要花费大量时间,核算成本过高,不符合会计处理的成本效益原则。因此建议简化披露要求,详实披露信息使用者最为关注的信息,如设定受益计划的未来现金流量及风险等,其他信息可适当简化或选择性列报。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安装企业 税收筹划 技巧与措施

纳税筹划指的是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前提下,通过对涉税事项的预先安排以达到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延期缴纳税款的目的,使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理财活动。纳税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纳税及获得利益最大化的关键,它既可以给国家提供合理的税收,还能够使企业通过合法的节税与非违法的避税获得最大利益。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建筑安装行业纳税筹划特点意义,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技巧,为我国建筑安装行业纳税筹划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一、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特点

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同其他行业的纳税筹划基本相似,都具有合法性、事先筹划性及明确的目的性。下面对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特点做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合法性

合法性是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的重要原则和特点,非法的纳税筹划会给国家税收带来严重影响,必然会受到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的制裁。因此,纳税筹划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进行,遵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在多种纳税方案中,做出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只有合法的纳税筹划才会被国家认可,才会受国家政策和法律保护,使国家、企业双方受益。

(二)事先筹划性

在经济活动中,由于企业经济行为在先,向国家缴纳税收在后,这必然导致纳税筹划的事先筹划性。这样,我们就可以完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筹划,选择最佳的纳税方案,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如果企业在纳税时没有事先筹划好,那就会在纳税时出现问题,很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最终还是对企业本身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事前纳税筹划,对于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三)明确的目的性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这是企业纳税筹划的公认事实。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涉税事项的预先安排以达到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延期缴纳税款的目的,使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

二、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意义

国家财政收入主要靠纳税收入,企业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使企业利益达到最大化,而且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总体而言,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有利于企业经济行为有效率的选择,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建筑安装企业纳税筹划能够使企业通过合法的节税与非违法的避税增加企业的可支配收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还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所以,纳税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有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加国家收入

纳税筹划不仅使企业通过合法的节税与非违法的避税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还可以增加国家税收,发挥国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国家财政收入主要靠纳税收入,企业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纳税筹划不仅可以增加国家税收,还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落实,从而警惕各大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依法纳税。

三、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原则

我国建筑安装企业的发展速度极快,建筑安装企业在实际的税收筹划过程中必须遵循一些特定的原则,这样才能为建筑安装企业获得最大利益提供保障。总体而言,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筹划过程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

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必须在国家相关税收法律范围内进行,任何违背国家税收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税收筹划不仅会对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对国家财政收入及国家税收政策的执行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筹划的法律性原则是第一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纳税筹划才会真正的促进企业健康快速成长。

(二)事前筹划的原则

事前筹划指的是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必须事前做出,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企业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同时保证企业合理合法向国家缴纳税收。事后的纳税筹划必然导致漏税、偷税现象的发生,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违法行为。因此,事前筹划保证的是企业与国家的双方利益,使企业的发展与国家财政收入做到互利双赢。

(三)效率原则

纳税筹划的效率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提高税务行政效率,使征税费用最少。第二,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最小,使税收的超额负担尽可能小。第三,要有利于资源的最佳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这三条是纳税筹划效率性的主要方面,因此,在实际的纳税筹划当中,建筑安装企业要加强对这三方面的管理,力图促进纳税筹划的高效率运转。

四、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技巧

对建筑安装企业纳税筹划的特点、意义及原则有了深刻的了解后,纳税筹划的技巧也就迎刃而解。目前。建筑安装企业在纳税筹划中的技巧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业务形式转化的筹划技巧

建筑安装企业有许多业务直接可以通过变通或转化寻求筹划节税空间,其技术手段灵活多变、无章可循。例如,建筑安装企业中的购买、销售、运输等业务可以通过合理转化为代购、代销、代运等业务,这就使得企业通过业务形式转化的途径减少税收,增加企业收入,是企业税收利益达到最大化。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6篇

关键词 人力资源规划 趋势与特点 分层分类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一、人力资源规划的含义与目标

人力资源规划含义是随着人力资源规划自身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不断充实和不断完善的。19 世纪末期之前,企业管理基本上没有人力资源规划的职能。

(1)从 19 世纪末期开始, 非农产业迅速发展, 工业部门发生了重大变化, 生产过程和生产技术不断发展, 越来越多的工厂开始采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 并且开始形成了专门从事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阶层。此时人力资源规划的职能便开始产生, 重点主要是如何从劳动力市场获取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以及如何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提高工人的生产效率。(2)20 世纪 60 年代后: 人力资源规划的发展阶段。人力资源规划开始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3)20 世纪 70 年代, 美国劳动就业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政策和活动受到了更多限制,人力资源管理成为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工作。(4)20 世纪 80 年代后: 人力资源规划的成熟阶段。此时, 人力资源规划的重点开始强调中高层管理者的培养计划、人员精简计划、企业文化塑造以及与企业重组、兼并等匹配的人力资源措施。(5)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人才的竞争, 尤其稀缺人才的竞争成为企业管理者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与此同时, 人力资源管理科学的发展也为人力资源管理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人力资源规划的职能定义正是在上述发展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综合对人力资源规划的各种认识, 结合人力资源规划的发展历程以及企业的现实人力资源规划实践, 人力资源规划可以定义为:为实现组织战略目标与任务, 应用各种分析方法与手段, 确定组织未来的人力资源需求并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政策方针的过程。

二、人力资源规划的发展趋势和特点

(一)人力资源规划的发展趋势。

(1)企业正在使人力资源规划更加适合其精简而且较短期的人力资源战略;(2)企业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更加注意关键环节, 以确保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的实用性和相关性;(3)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更加注意特殊环节的数据分析, 更加明确地限定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范围;(4)企业更加重视将长期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中的关键环节转化为行动方案, 以便于对其效果进行测量。事实上, 由于人力资源管理环境的迅速变化以及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在企业战略管理中的重要性提高, 使得今天的人力资源规划还出现了以下两种趋势:

一是人力资源规划的出发点将从仅关注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转向兼顾员工的发展和利益, 以在更大程度上激励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竞争力。二是人力资源规划从以中长期规划为主转向重视短期的人力资源规划。

(二)人力资源规划的特点。

(1)人力资源规划与企业战略任务相联系, 以通过人力资源活动增强企业竞争优势、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为根本目的;(2)无论是中长期规划, 还是短期规划, 人力资源规划都更加强调具体职能计划方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3)由于经营环境更加复杂多变, 人力资源规划需要满足较短期的人力资源战略要求, 详细的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成为重要组成部分;(4)人力资源规划的编制, 要求更加细致化、明确化, 尤其对关键环节的数据量化分析及其对策方案制定的要求更高。

三、建立分层分类的人力资源规划体系

(一)企业人力资源的分层分类。

对企业人力资源的认识, 不同的角度代表不同的意义。从企业运作的角度看, 员工是企业运作职能与业务的执行主体, 并分别处于不同的组织层级; 从资源角度看, 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力资源; 从资本角度, 员工又是人力资本的直接载体, 是企业资本的一个重要形式; 从组织能力的角度, 员工是知识和技能的承载者, 代表着企业所拥有的专门知识、技能和能力, 也是企业核心素质的载体; 此外, 员工也是企业价值的表现形式, 企业人力资源所具有的知识性、资本性、价值性、执行性等等属性决定了对人力资源可以建立不同的区分维度。

(二)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分层分类的方法选择。

针对人力资源规划的不同阶段和规划内容, 选择不同的人力资源分层分类方法, 并据此展开规划活动, 建立分层分类的人力资源规划体系。(1)预测阶段。预测必须更加细致, 不仅针对数量, 还必须针对员工的类型和层次。此阶段必须根据最基本的、最细化的人力资源分类方法展开预测分析。此阶段可以按职种和层次详细分类并展开预测。(2)业务规划阶段。业务规划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针对企业未来人力资源需求, 制定行动方针和措施方案。这是人力资源规划的主要目标和核心内容之一。由于人力资源管理不同职能行使的原则和标准差异较大, 规划重点的确定也就有所不同。因此, 在人力资源规划的招聘计划中, 可以以职种和可获取性对人力资源分层分类并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 在薪酬计划中, 可以根据层级和职位性质进行分类规划; 在高层接班人计划中, 可以按能力和忠诚度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培养使用规划;而在其它行动方案的编制中, 则可能是以其它的方式分层分类。总之, 分层分类方法的选择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目标都是围绕建立科学、有效、适用的人力资源规划体系。

建立分层分类的人力资源规划体系, 是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以职种层次和获取之难易程度, 对人力资源进行按级次高低和按类别差异进行人力资源规划, 针对性强, 既可获取到适岗的人力资源, 又可节省招聘成本和上岗引导的困难, 可帮助企业快速和准确获取所需的人才。

(作者单位: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参考文献: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7篇

关键词:养老金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会计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70(2013)06-0083-06

与实务;刘盼,女,山东济南人,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方向: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结构正趋于老龄化,随之我国养老问题也凸显严重。面对这一老龄化现象,完善我国养老金计划势在必行。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规定企业实行设定提存计划。为了完善我国养老金计划以及实现与国际惯例的趋同,2012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征求意见稿)指出:我国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1]。

对一个企业进行养老金方面的会计信息披露,是日常核算后养老金会计的最终表现,是养老保险管理中的重要环节。[2]首先从国家有关部门的角度来看,它需要养老金会计信息来满足其管理、监督和制定法律法规宏观调控的需要。其次从养老金所有者的角度来看,也需要通过会计信息了解职工自身的个人账户情况以及了解基金的保值增值情况。伴随着我国职工薪酬会计准则的修订,预示着我国养老金计划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即引入设定受益计划),这样一来就会使得养老金会计核算的内容随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发生巨变也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

一、设定提存计划与设定受益计划的涵义

(一)设定提存计划的涵义

设定提存计划是企业按照一定的公式确定每一计划参与者的缴费水平(通常是统一的供款率),按照确定的方案向养老基金缴存一定的款项,并为每一计划参与者设立个人账户。其缴费积累于个人账户中,待其退休后,按个人账户上缴基金和基金投资回报额向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可见,养老金收益额取决于他们个人账户上的积累水平。

根据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以及养老保险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企业承担的养老保险义务仅限于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案提存的金额,而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即收益水平与企业在职工提供服务各期的缴费水平不直接挂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二)设定受益计划的涵义

设定受益计划是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养老金计划,其要求企业根据一定的标准(如职工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对企业的贡献程度等)确定职工的受益水平,承诺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或分期支付一定金额养老金的计划。在这种计划下所有风险均由企业承担。目前,设定受益计划是国外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要养老金计划,而我国长期以来不具备实施该计划的条件,但随着近几年我国养老金计划所暴露问题的增加,以及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与完善,将设定受益计划引入我国会计实务中就成了必然。

二、引入设定受益计划的意义

纵观多年来我国实行的养老金制度,实行的是设定提存计划。在这种计划下,一个企业的职工退休时究竟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取决于当时养老基金的提存数和养老基金资产的盈利能力[3]。而对于企业来说,设定提存计划下企业只需按预先确定比例的金额提存,当然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随时做出适当调整,但是却不需要承担将来确定金额养老金的给付义务,也就是说以后养老金基金的投资收益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全部由职工个人负担。显而易见,设定提存计划的这些性质和特征决定了其必然存在某些缺陷或不足。其缺陷或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从职工(雇员)的角度看,因承担全部风险会增加其不稳定性

在设定提存计划下职工在退休时能够收到多少养老金尚不能确定,这对职工(雇员)来说显然是不太公平的,可能会因此影响职工(雇员)的工作情绪,降低其工作积极性,不仅使职工(雇员)不能充分享受养老金制度带来的好处,而且从长期来看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从养老基金的角度看,会降低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

企业不承担确定金额的给付义务,在将固定金额提存之后就“万事大吉”了,养老基金的风险收益能力也与其无关,这必然会导致企业不重视养老基金的运营情况,势必会降低资金的运营效率。

3.从企业的角度看,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员工是企业的核心元素,一个企业是否能够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员工的素质和积极性。如果员工不能受益于养老金制度,那将直接制约其积极性的发挥,最终将导致优秀人才的流失,从而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可见,虽然设定提存计划的实施成本较低、核算比较简单、使用也方便[4]。但是,随着我国养老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相关体制的改革,以上企业设定提存计划的缺陷和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会导致其越来越不能满足现阶段以及未来我国养老金计划发展的需要。

相比较设定提存计划,虽然设定受益计划的管理成本较高,涉及的相关会计处理也比设定提存计划复杂得多,例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职工福利(IAS 19 Employee Benefits)》用了较多的篇幅在介绍设定提存计划的确认、计量与列报方法,但该计划的实施对于养老金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具有明显的优势。表现在:

首先,在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除了按期计提固定数额的资金外,还必须确保员工在退休时能够收取确定的养老金。如果养老基金不足以支付确定的养老金,则损失由企业承担;如果养老基金获得收益,则该收益由企业获取[3]。这就会给企业形成一种潜在的无形压力,督促其加强对养老基金的管理,并且尽最大努力实现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其次,从职工的角度来讲,设定受益计划远比设定提存计划更有吸引力。因为设定受益计划能够真正发挥养老金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职工最终拿到手的养老金是确定的,而不像设定提存计划那样最终拿到手的养老金金额只是一个远期憧憬。虽然职工最终获得的养老金金额可能会高于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确定的金额,但是这个概率较低,并且人们通常是厌恶风险的,职工通常不愿意承担养老基金亏损而两手空空的风险。

由此可见,在当前国际大环境下,我国养老金计划适当引入设定受益计划已经是大势所趋。

三、养老金计划下的会计信息披露

众所周知,会计是反应性的。不同的养老金计划下会诞生不同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的标准,其会计信息的披露也就会随之发生变化。

理论上讲,会计信息披露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会计信息披露是指在财务报告中确认或表述的所有信息,它既包括在财务报表内确认的会计信息,也包括在财务报表之外通过报表附注等方式需要表述的信息。如果用公式可表示为:会计信息披露=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其他财务报告+其他报告。狭义的会计信息披露通常是指在财务报表之内需要表述的信息。

(一)设定提存计划下的会计信息披露

设定提存计划下,其会计确认与计量比较简单,只需职工在职的会计期间确定为一项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并且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本成本和费用,因为企业在每一会计期间的义务取决于该期间提存的固定金额。因此,在计量养老金负债(义务)或者养老金成本费用时不需要进行精算假设,也就不会产生精算利得或损失[5]。此外,该义务要在非折现的基础上计量。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核算直接决定了会计信息的披露可以简单进行,目前我国对设定提存计划的披露要求较少并且过于粗糙。虽然《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第二十条规定附注中应该披露企业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其重大变化,但也只是做了一个总体性的要求,并没有规定详细的披露要求,所以不利于提高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

作为员工福利的一种,企业养老金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体系。无论是美国还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其对养老金会计信息的披露均采用的是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收益计划并存。其中,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下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内容主要包括:(1)《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中对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信息披露规定“主体应披露为设定提存计划确认的费用金额”①;《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要求,主体应当披露“为关键管理人员的设定提存计划支付的提存金信息”②;(2)《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中要求设定提存计划的财务报表应当包括一份有关可用于福利的净资产的报表和一份有关注资政策的说明。②

(二) 设定受益计划下的会计信息披露

为了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实现与国际惯例趋同,我国正在实施适应基本国情前提下的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即采用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并存的做法。

1.设定受益计划下的会计确认与计量

由于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需要通过精算假设来计量每期的应计年金负债和年金费用的数额,所以设定

①IASB,IAS 19 : Employee Benefits.

②IASB,IAS 24 :Related Party Disclosures.受益计划的实施需要精算师参与,而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则是根据精算师精算的结果计算确定企业每期的年金费用水平,并进行相关的确认与列报。

设定受益计划下,会计需要确认与计量的内容包括:可靠估计企业职工(雇员)以前期间和当期服务所应得的福利金额;通过折现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确定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精算利得和损失总额以及应该确认的金额;确定过去服务成本。

与设定提存计划相比,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确认与计量显得比较复杂,并且由于其计量义务和费用时需要运用精算假设,所以很可能产生精算利得和损失。此外,由于养老金义务一般要在职工(雇员)为企业提供相关劳务之后的许多年后才会履约执行,为了准确地反映企业养老金所存在的义务,就需要在折现的基础上进行较为准确地计量。在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实际上承担着与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和精算风险等各种风险,因此,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每期所确认的养老金费用并不必然等于企业缴存的款项。

由于我国养老金计划一直采用的是设定提存计划,所以尚未规定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核算。直到2012年9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征求意见稿)才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核算做了规定,以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该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确定的公式将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雇员)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对所有设定受益义务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虽然征求意见稿中规范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核算,但是笔者认为,其规范仍然不够完整,应该借鉴国际的最佳做法,进一步规范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

2.设定受益计划下会计信息的披露

设定受益计划的信息披露应提供具有可比性、简明、易于理解和能较好地满足使用者需要的信息。国际会计准则19号“雇员福利”和26号“养老金计划的会计和报告”都规定了设定受益计划下应该披露的会计信息,并且其规定较全面完整,这一点值得我国借鉴。而对于我国有关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信息披露,财政部去年修订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企业应当披露以下信息[1]:

(1)解释设定受益计划的特征及与之相关的风险;

(2)解释设定受益计划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及其变动;

(3)描述设定受益计划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

(4)设定受益义务现值所依赖的重大精算假设,以及描述有关敏感性分析的结果。

在以上设定受益计划所披露的会计信息中,按照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程度,主要有以下两种最重要的会计信息:一是养老金负债,二是养老金费用。

其中,企业所披露的养老金负债,是企业依据养老金计划方案,出于职工为企业提供了一定时间阶段的劳务,而需要递延到以后各期支付薪资的义务。在整个养老金会计体系中,养老金负债总是处于一个极为重要的信息地位,因此,对它的计量也比较复杂,即存在着多种计量的方法,诸如:既定福利负债(既得给付义务)、累计福利负债(累计给付义务)、预计福利负债(预计给付义务)。

对于养老金成本(费用)的会计信息披露,它主要由五部分构成:当期正常的服务成本、利息成本费用、基金资产的报酬(收益)、养老金损益和前期服务成本。

总之,虽然与修订前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相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征求意见稿)所提体现的养老金会计信息比原有做法有了明显的进步(无论是养老金计划的种类还是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等方面)。但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其差距仍然十分明显,一是养老金会计信息的披露仅仅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其他会计准则的衔接明显“跟不上”,不像国际会计准则那样有专门针对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二是对于各种养老金计划下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还是过于简单,信息量也比较少。

四、完善我国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由于我国养老金计划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即养老金计划在将来必然是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的共存,这必将对养老金会计信息的披露产生重大影响。由于会计是反应性的,会计不能脱离社会现状、未来发展的变化而存在,它与社会宏观大环境紧密相连,因此应该完善养老金信息披露的宏观环境建设,为养老金的会计信息披露提供一个健康发展的“绿色”环境。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1.完善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建设

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分为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我国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尚且不足,更不必说自愿性的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目前在我国,普遍存在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者违规进行披露的现象,透过这些现象,也间接地暴露出我国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的机制和法制建设还处于比较薄弱的地步[6]。为此,强化我国法律环境,并进一步建立统一、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制度,以法律的形式为监管者提供法律依据就显得非常必要,反过来它也会将极大地促进并提高企业对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

2.加快养老金相关会计准则的制定

纵观国际,大多数国家都有专门的会计准则对养老金会计的核算和信息披露的形式、内容做出规定。目前我国涉及养老金会计的相关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为引入设定受益计划,我国于2012年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征求意见稿),首次规定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披露。该征求意见稿尚未形成正式的准则,在信息飞速传播的今天,应该抓住时机,在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前提下尽快形成新的会计准则。

对于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笔者建议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准则应避免走两个极端,过于简单或者过于繁琐;二是准则应该反映原则导向的方法;三是准则应该遵守成本效益原则;四是准则应该基于国际的最佳做法。

3.重视养老保险精算信息的揭示和高水平精算人才的培养

相对于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要复杂的多,这就需要借助精算假设来计量每期的应计负债和费用的数额。养老保险精算信息是养老金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养老保险精算信息,尽可能地把精算现值结果、精算假设以及计算方法予以揭示,这有利于信息使用者理解数据来源的合理性。

应计负债和费用的数额直接影响着企业养老金义务的大小,所以如何能够较准确做出精算假设,以期得到应计负债和费用的数额是设定受益计划的关键,同时也是一大难题。这就需要高水平的精算人才,而目前我国这种高水平人才严重缺乏,所以应该加强精算人才的培养,为养老金计划的核算奠定坚实基础。

4.建立多元化的信息披露制度

我国养老金的会计信息需求者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有投资者、政府、各金融机构、企业债权人、企业的职工以及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企业内部管理当局,很显然不同的需求者对养老金会计信息的要求也不甚相同。因此,我国现行统一的会计信息和单一的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与渠道再也不能满足各类不同信息需求者的需要了,多元化的信息披露制度亟待建立。

中国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主要是以财务报表和附注的形式提供适应信息使用者不同要求的财务报表和相关的管理报告。除了该传统的信息披露方式之外,在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与渠道建设方面,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应当由相关监管部门共同组织建立专门的养老金网站,将养老金信息纳入到网站系统之中,这样企业和职工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到养老金账户的具体情况。其次,养老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情况,确保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者能够方便及时地获取养老金会计信息。最后,建议强化养老金个人账户信息的披露。虽然目前无论是基本养老保险还是企业年金都为每个参保人设立了个人账户[7],但是对于这些个人账户的信息披露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比如企业主要是通过财务报告的形式披露个人账户的总体信息,而针对每个参保人的详细个人账户的信息披露还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养老金会计信息的明显不对称,即需求者的详细需求与信息提供者的简单提供这样一对不相适应的矛盾。所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改革中进一步加以完善,以期真正达到会计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或主要信息使用者需求这一真正的目的。

五、结束语

近几年,我国各行各业的会计改革正在向纵深方向发展。作为企业会计改革更是优于其他行业,而使得改革力度加大。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加入经济全球化大家庭的逐步深入,作为企业改革主要内容之一的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改革,也必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愿这种变化能够促进我国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征求意见稿)[S]. 2012(38).

[2]伍敏.我国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7.

[3]朱康萍.企业养老金会计准则制定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4(3):73-74.

[4]吴靖华.中美养老金会计比较——由延迟退休年龄争议引发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2(8):23-24.

[5]张巍.刍议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及企业养老金会计[J].会计之友,2010(12):24-25.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8篇

以往学界关于企业税收筹划合法性与正当性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已不足以指导目前变化着的企业税收筹划实践。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不仅直接源于税法规范的明文规定,而且内在地根植于法律特别是税收理念、税法原则、立税精神等更广泛意义上的正当性。因而,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冲破先前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范的研究范式,脱出经验主义的窠臼,代之以新的税法学研究视角,对税收筹划行为进行系统考察,站在一定的法理高度,以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对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多维度识别,以对特定税收筹划行为做出恰当的分析,得出更加理性的结论,从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的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并为创新税收筹划规制制度提供新的理论支点。

税收筹划(TaxPlanning)一般被认为是与节税(TaxSaving)具有相同的本质属性,并作为一种合法的节税行为而被各国政府所认同,进而为各国税收政策、法律所允许或鼓励。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企业税收筹划逐渐被国内接纳,并广为企业等纳税主体所采行。时至今日,国内税收筹划的经济、社会、制度及其规制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税法规范的日益多元化、弹性化和复杂化,纳税主体权益保护理念的进一步强化,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加之专业机构的介入,企业税收筹划进一步走向隐蔽性、专业化和复杂化,对其合法性的判别愈加不易,以至以之为基础的法律规制出现失度;特别是企业竞争的加剧,致使企业税收筹划成为企业不可或缺又经常异化的行为。然而,税收筹划的专项立法、规制实践和学理研究又不能及时策应这些变化,故在利益最大化追求的驱动下,不少企业的税收筹划越发失去其正当性基础,进而异化为逃税、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和事实,使得企业税收筹划背离了税法规定和税法精神,已危及税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效率和秩序。

企业税收筹划及其环境因素的新变化,需要学界重新审视其合法性,以便更好地区分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和不正当税收违法行为,保护正当的企业税收筹划行为,防范和规制税收违法行为。以往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正当性与合法性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已经不足以指导目前变化着的税收筹划实践。笔者认为,尽管现今各国都试图在立法或司法上严格区分节税与避税,但是由于节税与避税各自内含的技术性、隐蔽性和复杂性,两者的边界十分模糊。因此,判断不同类型税收行为要基于但不限于税法的具体规定,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不仅直接源于税法规范的明文规定,而且根植于法律特别是税法理念、原则、精神等更广泛意义上的正当性。因而,需要冲破先前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范的研究模式,脱出经验主义的窠臼,代之以新的税法学视角,对特定形态的税收筹划行为进行考察,才能对其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多维度识别,以做出恰当的分析和结论,进而为规制不当的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做出理性思考提供基础。

一、税收筹划应遵循税法规制的一般价值标准

效率、公平和秩序是诸多法律调整所共同追求的价值,也是税法规范、制度和体系得以创制的基础,更是税法规制的价值导向。在实践中,一个主体的特定税收行为是否合法正当,除具体税法规范之外,可依法的一般价值标准加以评判。企业税收筹划的运行能够遵循法律追求的一般价值,这是税收筹划得以存在并得到法律、政府和社会认可的一般法理基础。

首先,企业通过依法实施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节约经营成本,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增加企业的可税性收益,为国家税收的实现提供经济基础,从企业和国家两个角度考虑,都有利于实现税法追求的效率价值,这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税收筹划不属于税法禁止的范围,企业在依照公法性质的税法进行税收筹划的同时,也受到私法的保护,企业可按意识自治的精神自由选择,任何企业都有选择和不选择税收筹划以及选择什么样的筹划技术作为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权利和自由。

尽管企业税收筹划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从事企业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和机构的服务,也为企业的这种选择提供了现实基础。企业可通过税收筹划提高竞争能力,实现公平竞争。

最后,也正是主要基于上述两点,企业的税收筹划得到税收征管部门的许可和鼓励

企业通过合法手段减少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可税性收益,有利于实现纳税主体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在长远意义上的动态平衡,同时也不伤及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由此可见,企业税收筹划符合公法和私法所共同追求的秩序原则。正是因为税收筹划的运行遵循着上述三方面的价值标准,使得它在税收行为范畴中与税收违法、税收非法以及其他非正当税收行为区别开来,这是识别和研究企业税收筹划正当性的税法理论基础。

二、税收筹划以税法学上的“两权分离”为理念基础

从一般意义上说,国家的税收涉及政府收入和国民负担,作为政府收入的税收收入,从另一个侧面看,实际上是国民的一项负担。税收问题实质上是特定的财产权在政府和国民之间的转移和分配。因此,税收立法的过程也是对国家和国民税收权利进行配置的过程。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的“两权分离”是历史上税收法律制度产生、发展的基础,也是现实中税收法律制度运行的前提。这一基于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二元结构”假设的理论,要求无论是国家财政权,还是国民财产权,都应当是“法定”的,都应当依法加以保护,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个方面。税法制度对“两权分离”主义的追求,体现了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的不同权利主张和利益需求,有利于平抑不同权利主体的利益冲突,引导多主体有效博弈,实现税法制度对不同主体利益的平衡保护。“两权分离”作为基本理论假设,正在成为税法研究的重要前提,并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接受。此外,在“两权分离”的前提下,税法的基本属性可以定位为:税收是企业及其他纳税主体向国家履行的公法之债,企业在承担纳税义务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税收权利,其中企业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尽量少纳税是符合企业的经济属性和趋利需求的,符合各国税法关于公权利和私权利平衡保护的基本精神,这已为众多法学研究者认同和许多国家的司法实务界所认可。

在“两权分离”主义视野中,企业的税收权益被纳入二元结构中“国民财产权”的范畴,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正当地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符合税法精神。成功的企业税收筹划能够帮助企业自身减轻对国家的税收负担,实现经济利益,其实质是通过抑制国家公权力来扩张企业私权利,体现了纳税主体财产权利和征税主体税收利益的冲突。企业在依照税法精神和税法规定减少税负以增加效益的同时,也增加了可税性收入,在理论和形式上成为国家税收权力实现的物质基础,正是企业税收筹划以其手段的合法性和效果的增值性为基点,使得企业和国家在税收活动的动态博弈过程中促成了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的平衡与协调。

三、企业税收筹划符合税法学上的税收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是公法领域的通用原则,其源于宪法保护国民权益的精神追求,主要着眼点是限制政府权力的不当行使。税收法定原则是公法上通用的法定原则在税收规制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法律原则,其含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否则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有的专家将税收法定原则分解为: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等三个子原则,并将其概括为税收征管主体必须按照法律的实体和程序规定,来确定课税的税法主体、课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率以及税收优惠等来课税。从企业税收筹划的操作层面看,其技术技巧的着力点就在于通过有计划的筹划和安排,以合法的方式改变课税的税法主体、课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率以及税收优惠等课税要素,从而合法地少缴或不缴税款。其实质是利用国家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来保护自己的税收权益,合法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根本前提。税收筹划的基础是基于多种原因而制订两种或多种合法的税收方案,这些方案可以是税法所明示的或为其所默示。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来源于被选择的方案所涉及行为的合法性。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企业及其税收筹划人在分析税收政策、法律规定和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征求税收征管机关的意见,征管机关必须依据法定原则和内容,判定该方案和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得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任意否认其筹划方案。

判定企业税收筹划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标准就是法律的规定。然而,在中国,目前税收法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水平不高。考察中国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立法资源,不难看出,现行宪法及其同类型文件至今尚没有明确规定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在宪法中没有明确的地位。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这一规定应该被视为中国的税收法定主义的规范体现。但是,由于现阶段税收立法的数量不够、质量不高,按照税收法定主义,许多应该由法律规定的税收问题,仅是由中央政府的条例、相关部委的规章、通知、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违背了税收法定主义关于税收问题的法律保留的基本原则,无疑为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认定增添了复杂性,模糊了合法性税收筹划和不正当税收行为的边界,为企业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带来不小的难度。但这并不影响人们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来指导对税收筹划正当性的分析和判断。随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税收法定主义在指导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方面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越来越彰显其应有的价值。

四、税收法律关系决定了税收筹划存在的正当性

税法学研究认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税收主体。在这一关系中,尽管税收主体双方的地位和权利不完全对等,但是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都是权利主体。国家通过制定税收法律制度和有关政策,税收征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税收征管权,以国家强制力依法取得税收收入,维护国家的税收权利,增加财政收入;同时,通过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税种、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办法达到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目的。企业作为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另一方,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通过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准备、制订和实施,可以促使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运用及操作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同时,促进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以及时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企业依法实施税收筹划,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国家税收立法目的的实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利于国家对企业行为实施税法规制;同时,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更好地了解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及时掌握税法和税收政策的调整,也使本企业的纳税更加具有计划性、经常性和自觉性。因此,企业税收筹划能够为纳税人及时、足额、自觉地向国家上缴税款打下良好基础,在客观上对税收征管机关的组织政府收入工作起到积极的协助作用。对纳税企业来说,在税款缴纳过程中,其权利和义务则一般是对等的,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而采取合法的途径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维护自身经济权益,也是其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应当享有的一项权利。因此,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在行使纳税义务的同时,利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企业税收筹划才在合法性的前提下具有广泛的正当性,从而在经济生活中有其存在的可能以及发展的空间。因此,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无论是从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任何一方面来看,税收筹划的存在都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这是征纳双方权利得以实现的有效途径。

五、税收筹划在动态博弈中可推进税收法制建设

税收“两权分离”的思想,为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的一项独立合法权利奠定了理论基调,企业能够以具有自己独特利益主体的身份和行为,为追求自己利益的实现而与征管主体及其规制进行博弈。再从税收的基本内涵看,它是加诸纳税主体的一种强制性负担,基于理性经济人之假设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组织属性,企业等纳税主体总是千方百计采取策应国家税收政策的对策行为,以避免或减轻自己的税负。企业税收筹划的运行过程体现了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管主体和纳税主体在博弈中协调利益冲突,在经济上体现为“国家税收的减少”与“企业实际税后利益的增加”的矛盾。两者按照税法规则进行博弈,追求均衡状态和各自利益的实现,以至“共赢”。同时,博弈规则在主体博弈实践中得以产生、修改和完善。合法的企业税收筹划不仅能促进税法精神的实现,而且能促进不同税收主体的利益平衡,同时,对于国家这一税收主体和博弈主体而言,这种动态博弈能够在反复的“税收政策—对策—修改政策”的循环周期中促进博弈规则的演变,推动着税收法制建设,提高税收征管主体的税收征管和国家的税法规制水平。

在税收立法方面,企业税收筹划有利于完善税制,促进税法质量的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既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国家税收政策的对策行为,同时也是对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税务筹划行为所反馈的信息,特别是通过税收筹划的方案发现并改良已有税法的不完备之处,对现行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立法机关加强税收筹划的实践研究,有利于立法机关顺应不同时期国家经济发展对税收和宏观财政政策的调整,及时检查税法对企业税收筹划规制的适度性,不断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准确划定税收筹划的法律边界。因此,税收筹划的过程实质上是辅助国家税法完善的过程,做到对税收筹划规制的适时、适度,从而使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在实践中螺旋上升。

在税法执行方面,鉴于企业税收筹划体现了不同税收主体之间动态博弈的复杂运动,税收筹划行为的多样性以及税收筹划方案的复杂性,对征管机关的执法能力形成挑战。特别是大量的以合法税收筹划的名义逃税、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和事实,为税收征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了鲜活的研究材料。对税收筹划的有效监管,有利于税收征管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识别具体的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过程中,提高税务执法的职业水准,提升税收征管的实际能力,确保税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代表国家征税,行使税收权力,维护国家税收权利,同时实现国家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在税法遵守方面,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缓缴税,通过税收筹划实现其税收利益,但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符合税法的形式来完成。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在其经济业务发生前,要深入研究税法精神,熟悉税收法律制度和具体的规范,准确把握从事的业务有哪些环节,它们将涉及我国现行的哪些税种,这些税种有哪些优惠和鼓励政策,掌握以上情况后,纳税人才能充分运用税法,合理安排企业的经济活动,达到节税目的。因此,税收筹划在一定期程度上可以加快普及税法,强化纳税意识,提高企业的税法意识和遵从税法的自觉性,这在税收法治发展的初级阶段尤为重要。新晨

六、税收政策之变易与税收筹划正当性之承认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9篇

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是指在企业中进行有组织的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工作,即将个人职业发展需求与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相联系做出的有计划的一系列规划管理过程。这个过程在与企业的业务需要和战略方向一致的情况下,帮助具体的个人规划他们的职业生涯,通过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与合作使每个员工的职业生涯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一致,使员工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相吻合。职业生涯规划的主体是个人和组织,分别承担个体职业生涯规划和组织职业生涯管理的功能。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是指一个人对其一生中所承担职务的预期和计划,包括一个人的学习、对职业或组织的生产性贡献直至最终退休,通过对个人兴趣、能力和个人发展目标的有效管理实现个人的发展愿望。组织的职业生涯规划是一个战略过程,通过为组织内个人构建职业开发与职业发展的平台,帮助个人进行一系列与职业生涯相关的活动来最大限度地开发个人的潜能,以求组织的持续发展,实现组织目标。

组织职业生涯规划是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前提,是合理处理个人事业成功和企业发展关系的基础。个体的职业目标的实现,总是通过一定的组织载体来实现的。因此,组织需要考虑现有的企业战略、人力资源存量情况、执行企业战略所需人力资源的技能结构、人员组合等,将组织内部的岗位资源调动起来,并用来作为个人职业发展和职业规划参考;引入科学的个人绩效考核体系,帮助个人理性的认识和评价自己能干什么、并给予其相关联的机会,在组织内部设立职业发展通道,促进个人自身职业技能的提升。实际上,职业规划阐述的核心问题都能够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中得到诠释,因而,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成为职业规划的坚强理论后盾。

二、基于人力资源视角的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角度思考,职业生涯规划应成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理论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从职业精神规定性看,职业生涯规划隶属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

所谓职业精神,就是与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精神。职业精神是鲜明地表达职业的根本利益,以及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信誉和职业作风。就是说,职业精神不是一般地反映社会精神的要求,而是着重反映一定职业的特殊利益和要求,不是普遍的社会实践中产生的,而是在特定的职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价值追求之一就是加强员工的职业精神教育和在特定社会职业实践中的职业精神培育。职业精神在调节范围上,其主要调节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同一职业内部的关系;二是同一职业内部所接触的对象之间的关系。心理学研究表明,精神质量内化的心理机制是观察模仿学习、认知加工、角色扮演、主观认同和自我强化。从中不难看出,在这个内化的过程中,主体的职业实践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一个从知到行而逐步形成职业精神的心理必然过程,在经历以情感和意志为中介的内化和外化的两次飞跃之后,才能形成员工应具备的职业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讲,开展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应该纳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范畴。

(二)从以人为本来看,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隶属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范畴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重要的内涵之一是强调人力资源内在要素一致的管理。这不仅仅指要采用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现有人力资源的思想、心理和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还要充分尊重人的特质以发挥人的潜能和主观能动性,主动实现组织目标,这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从人与其它生物的区别、不同社会群体的人之间的区别、个体与个体的区别三种意义上来理解人,既看到个人的存在和价值,也看到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价值,还要看到人的个性存在和个性价值。从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价值看,它体现了人的社会性。人的社会性是建立在人的个性基础上的社会化。就职业社会化而言,不仅要考虑某一职业的特点,更要注意个体特点与职业的匹配。人们的职业活动方式及其对职业利益和义务的认识,对职业精神的形成有着决定性作用。一个人一旦从事特定的职业,就直接承担着一定的职业责任,并同他所从事的职业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对一定职业的整体利益的认识,促进其对于具体社会义务的文化自觉。这种文化自觉,可以逐步形成职业道德,并进而升华为职业精神。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作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对人力资源特质的尊重,是对人力资源的“超前”管理,从而真正实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重要的内涵之一的强调人力资源内在要素一致的管理。

(三)从人职匹配理论的规定性看,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隶属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范畴

人职匹配理论最早由美国波士顿大学被称为“职业辅导之父”帕森斯(Parsons)教授提出,也称特质因素理论。帕森斯在其所著《选择职业》(1909)一书中认为,一个人的职业选择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自我的爱好、价值观、能力、资源、限制条件等;不同行业工作性质、要求、成功因素、优缺点、薪酬水平、发展前景和机会;二者的协调和匹配。从此“人职匹配”成为职业指导中永恒不变的核心理念,广泛应用于人们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职业选择。该理论的主旨是将个人的主观条件与对个体有一定可能性的职业相对照、相匹配,从而选择其中的一种职业。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从上述三个视角的展开将有利于实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功能的最大化。因为人力资源“连续性”、“生物性”和“时效性”特点告诉我们:人力资源它不同于物质资源是进行一次、二次开发后形成相对固定的产品,而是一个可连续开发管理的资源;加之人力资源“生物性”就意味着人力资源生命的有限性。因此,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实现了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连续性”和“时效性”,从而实现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价值目标。

三、国有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一)尚未摆脱人事管理的旧观念

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开始进入我国,大多数企业开始了对国外管理方式的效仿,几乎所有企业过去的“人事处”、“劳资科”更名成为“人力资源部”,而且随之制定了一系列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但是,国有企业旧有的工作性质和内容都没有发生实质性转变,再加上人事部管理者长久以来养成的管理方式和习惯都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改变的,许多国企还把人力资源管理简单地与人事管理等同起来,认为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低层次的事务性的管理,无非资源方案的制定和人员调配、员工档案的管理和对人的行为进行简单的约束,人力资源管理本质上还处在执行企业领导命令的层面上。

(二)职业生涯规划理念落后

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企业对员工的个人发展极不重视,而且片面强调“个人需要与安排”,提倡组织成员应当无条件服从组织的需要与安排,不得提出任何个人要求。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发展,组织拥有了更多的自,也开始重视员工个人发展的要求,考虑如何才能最好地发挥员工的特长。因此,企业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是随着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而提出的一个新课题,无论在实践上还是理论上都存在许多的不足,还有待于今后在实践中进一步的探索,在理论上进一步地完美。

(三)管理者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不重视

怎样认识企业中员工的价值与管理者的价值,这是企业职业生涯规划面临的最基本的矛盾。有些经营管理者认为,企业的资源就应该由他或者他们支配;员工到企业来就是来打工挣钱的,只要员工服从管理就万事大吉了,不必搞什么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从管理角度讲,是这些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在思想意识上还停留在员工是“经济人”的较低层次上,还没有树立当前知识经济时代需要的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因此,只考虑了员工最低层次的生存和物质需求,而没有考虑员工的思想、情感、意志、理想等高层次的需求,更忽视员工的人格发展、价值实现、潜能发挥和发展等深层次需要。这是目前国有企业实施员工职业生涯设计与管理工作半途而废或者严重变形走样的原因之一。

(四)企业培训与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计划不挂钩

现在职业生涯规划理论强调企业与员工的共同成长只有在明确组织发展目标和个人发展前景的前提下,也只有在价值目标协调一致的情况下,员工才能有计划地配合企业发展进行自我职业设计,培训才能真正成为促进发展的利器。但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企业发展的目标往往由管理者制定,虽然会以一定的形式公布,但普通员工受职权和参与渠道的限制,难以及时、全面地认识企业的发展目标,有时会因为企业目标与心理预期形成的强烈反差,产生抵触情绪,或对企业既定目标觉得无能为力而产生受挫感。因此,员工在认识企业发展目标层次上,常常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存在困难。企业需要反思,企业是否做到了“以人为本”,是否构建了员工参与的命运共同体,是否具有了员工参与的工作使命感。因此企业需寻求企业与员工的互利发展方向,只有在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职业发展默契的配合的前提下,对员工实施针对性的培训,才会更容易被接受。

四、国有企业实施员工职业生涯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10篇

论文关键词:税收筹划;所得税;避税

0 引言

税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经营成本,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产生重要影响。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对税收筹划并不重视,直到近几年才被人们逐渐的认识、了解和应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相应地有了节约成本、创造利润的动力和压力,在这种情形下人们对减轻税收负担有了真正的认识。税收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一切优惠的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选择最优,以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为此,本文拟对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做简单探讨。

1 税收筹划的原则

税收筹划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国家税法为研究对象,根据税法的规定比较不同的纳税方案,根据结果做出的优化选择。一切的违反法律规定的避税行为,都不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因此,我们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合法性的原则。在筹划实务中坚持合法性原则必须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全面、准确地理解税收条款,而不能断章取义,要理解税收政策的立法背景。二是要准确分析判断采取的措施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税收法律规定。三是要注意把握税收筹划的时机,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选择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周密精细的筹划来达到节税目的,而不能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而人为采取所谓补救措施来推迟或逃避纳税义务。

2 当前我国商贸企业中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2.1 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够

一些企业简单的认为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是主要的,税收筹划是次要的。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税收法制建设滞后,加上征管机制不完善,税务机关在执法上的自由裁量权较大,一定程度上存在税收执法上的随意性,造成纳税人把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作为降低税收支出的一条捷径。

2.2 税收筹划方式单一

目前,企业税收筹划主要集中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和会计方法的选择两大领域。众多筹划者意识到,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使企业的税基缩小,或者避免高税率,或者得到直接的税额减免;也意识到通过选择会计方法,滞延纳税时间,可以在不减少总体纳税额的情况下,取得“相对节税”的收益。但从各国的税收筹划实践来看,企业税收筹划的方式远远不止这些。原则上讲,税收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不同税种对不同企业来讲,税负弹性的大小是不同的。从税负弹性大的税种入手,结合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和企业的经营规模进行税收筹划,可以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涉及所得税、流转税、资源税、财产税以及税收优惠、税前扣除等各个层面。同时,防止企业陷入税法陷阱、实现涉税零风险以及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等也应该是税收筹划的重要方式。

3 我国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

3.1 谨慎选择采购厂家,实现合理避税

企业所需的物资既可以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也可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但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17%,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经税务机关开票,只可以扣税6%或4%,少抵扣的11%或13%成为企业要多负担的税额,这部分税额会形成存货成本,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的税后利润。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比一般纳税人的货物便宜,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也可能更划算。但若是采购时考虑现金流出的时间价值,在从两类纳税人处采购的货物的质量及不含税价格相同的前提下,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购货对象对企业加速资金周转、扩大再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3.2 注重结算方式的选择,实现合理避税

从结算方式选择上入手采购时结算方式的筹划最基本的一点是尽量延期付款,为商贸企业赢得一笔无息贷款,但应注意企业自身的信誉。结算方式有赊购与现金采购之分:当赊购与现金采购无价格差异时“则对企业税负不产生影响”赊购为好;当赊购价格高于现金采购价格时“在增加采购成本的同时”也会获得时间价值和增加增值税扣税的利益,此时企业需要进行纳税筹划以权衡利弊。

3.3 注重物资入库种类的种类选择,实现合理避税

按照财税[2009]113号文件的《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通知》,构建固定资产和购买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在物资采购时货物的归类方式会影响到企业的税负。在不违背税法规定的条件下,适当选择货物的归类方式,可以降低税负,将与构建固定资产时一起购进的零配件,附属件作为低值易耗品。不仅可以扣抵税收,而且可以提前确认成本,推迟纳税。同样,与材料一同购进的与技术有关的支付,如果计入无形资产则不得扣税,所以最好计入材料成本。

3.4 选择最优存货计价方法,实现合理避税

对企业存货的计价方法,税法允许企业各项存货的领用和发出,其成本计价可以从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等方法中选择,但是计税方法已经选定,不得随意进行改变。会计准则在存货计价上也提供了多种计价方法.从理论上分析,存货计价也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有效手段。一般的,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是物价上涨时,应该采用后进先出法,使本期的销售成本提高,达到本期降低所得税的目的,相应的,如果物价涨落幅度不大,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避免高估利润,多缴纳所得税。从理论上说,存货计价方法可以调节当期的利润水平,但是在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的计价方法后,当前的筹划空间还不是很大。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11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 税收筹划 财务决策 企业经营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特点

国内关于税收筹划概念的认识较模糊,从已有的专著来看,代表性的说法有:一是税收筹划属于避税范畴,避税包括税收筹划、税收规避和税收法规的滥用三种方式。二是税收筹划有广义和狭义理解之分,广义的看法,税收筹划包括节税筹划和避税筹划。狭义的税收筹划指企业合法的节税筹划。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减轻税负,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但与减轻税负的其他形式如逃税、欠税及避税比较,税收筹划至少应具有以下特点。

1.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税法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作为纳税义务人的企业要依法缴税。税收筹划是在完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供选择时,企业做出缴纳低税负的决策。依法行政的税收机关对此不应反对。这一特点使税收筹划与偷税具有本质的不同。

2.税收筹划具有可筹划性。在税收活动中,企业经营行为的发生是企业纳税义务产生的前提,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税收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想办法减轻税负,而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通过纳税人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设计、安排来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的行为,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筹划,具有超前性特点。

3.税收筹划的目的性。纳税人对有关行为的税收筹划是围绕某一特定目的进行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标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一组目标:直接减轻税收负担是纳税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是税收筹划最本质、最核心的目标;此外,还包括有:延缓纳税、无偿使用财政资金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保证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税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实现涉税零风险;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无理、非法侵犯以维护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主体的实际情况,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确定筹划的净收益,保证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4.筹划过程的多维性。首先,从时间上看,税收筹划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可能产生税金的环节,均应进行税收筹划。不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模的大小、会计方法的选择、购销活动的安排需要税收筹划,而且在设立之前、生产经营活动之前、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都应进行税收筹划,选择具有节税效应的注册地点、组织类型和产品类型。其次,从空间上看,税收筹划活动不仅限于本企业,应同其他单位联合,共同寻求节税的途径。

二、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2.税收筹划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3.税收筹划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诱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做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4.税收筹划的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三、我国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必然性及现实意义

1.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竞争,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运筹,其中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即国家要依法征税,企业要依法纳税,是企业经营筹划的重点。其原因在于:

(1)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自主权的日益扩大,企业在逐渐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过程中,自我意识和主体利益观念日益强烈。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的特点,税款支付是资金的净流出,企业的税后利润与税额互为增减,因而,无论纳税多么正当合理,怎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企业来讲毕竟是既得收益的一种丧失。如何在不违反税法而又充分利用税收的各种优惠政策条件下,预先调整企业的经营行为,以达到合法地节约税负支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影响举足轻重,成为现代财务管理面临的紧迫课题。

(2)随着改革开放的加深,由于民营经济的大力发展,大量的外资涌入,我国企业也大步走出国门。涉外企业的增加不仅引发一系列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需要国家宏观调控,而且由于外资企业大都有着强烈的税收筹划意识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国企业为维护自身权益、增强竞争力而进行税收筹划的需求。

(3)税收强制性特点使纳税活动受到法律约束,企业必须依法纳税。随着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偷漏税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如果采用偷、骗、欠等违法手段来减少应纳税款,纳税人不但要承担税法制裁的风险,而且还将影响企业的声誉,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企业不得不转而用合法又合理的手段来追求其财务目的,即只有在不触犯税法又不违背税法立法意图前提下实现的税负最小化才是有效的。税收筹划--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2.开展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下企业的一项合法权益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行为自主化,利益独立化,权利意识得到空前强化。企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说是一种本能,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为已的特征,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十分正常的。从税收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权利主体双方应是对等的,不能只对一方保护,而对另一方不予保护。对企业来说,在税款缴纳过程中,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而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维护自身的资产、收益,亦是其应当享有的最重要、最正当的权利。这一权利最能体现企业产权,属于企业所拥有的四大权利(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及自保权)中的自保权范畴。鼓励企业依法纳税、遵守税法的最明智的办法是让企业充分享受其应有的权利,包括税收筹划。对企业正当的税收筹划活动进行打压,只能是助长企业偷逃税款或避税甚至于抗税现象的滋生。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12篇

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特点,再对企业在进行各项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存在的局限性进行简单分析,最后就如何改进当前我国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 :企业;纳税筹划;局限性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经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力是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制胜的法宝。而对企业中的各项税务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税务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是,当前我国企业在对各项税务进行筹划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进行改进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举措。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特点

1.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的。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是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利用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对自身企业的税务进行科学合理地筹划,优化企业纳税选择,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税务,其合法性是其与偷税、漏税行为最本质的区别。

2.企业税务筹划工作是一种政府支持鼓励的、与国家政策导向相符合的有意义的经济行为。站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角度上,国家是通过税收这道经济杠杆来实现对经营者和消费者行为的宏观调节的,从宏观经济调节来看税收是调节经营者、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的经济杠杆,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目的或者社会目的,政府往往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节约税款、谋取最大利润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为。

3.企业的纳税筹划形式呈现多样化。不同国家制定的税法存在很大差别,制定的会计制度也各不相同,因此,企业的纳税筹划也呈现多样化的标新形式。在一般情况下,在各个地区和各个行业中,国家的税收政策存在的差别越大,企业能够选择的纳税筹划方式就越多,可以为企业节省的税务资金也就更多。

4.企业纳税筹划具有普遍性。世界各国的税收实践说明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不管从哪个方面进行制定和改善,都不能做到完全没有差异,而且政府作为征税主体,为了促使纳税者能够依照政府的指示行事,政府就必须通过牺牲自己税收利益的形式来制定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借以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因此,企业的通过纳税筹划来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具有普遍性。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局限性

1.对税务筹划理论的研究局限性。企业管理人员在对税务筹划理论知识了解不深入,在理论知识层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使得我国税务筹划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一些企业管理者过分追逐经济利益,利用不正当手段来进行企业各项税务的筹划工作,使得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渐渐趋向于偷税、漏税行为。而另外一些企业管理者则把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当成是一种偷税、漏税的行为,因此,他们不屑于进行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认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应该采取。造成对两种对企业纳税筹划认识存在误区的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企业管理者缺乏对纳税筹划理论的深入认识。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国家通过税务机关来完成对企业的税务征收,在这种经济条件下企业税务筹划工作根本无法开展,这给我国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发展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

2.企业管理水平的局限性。纳税筹划工作是企业在进行纳税行为之间对自身纳税地位选择的表现。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能够熟练掌握我国的相关税收政策,同时还要能够对企业自身的财务工作进行准确的分析,并且能够充分了解和预测企业的经营水平和发展态势。但是,当前我国企业的发展并不快,一些企业会计人员没有具备专业的会计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且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也存在很多问题,在这些企业管理水平的限制下,企业难以完成税务筹划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税务筹划工作的发展。

3.税务征管部门的税务征收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我国国民纳税意识在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侵蚀下普遍偏低,特别是一些税务征管部门的基层税务执法人员,他们的专业水平存在局限性,没有清楚地了解纳税者和征税者双方的责任的义务。尽管我国税收法对征税和纳税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国家在进行宣传的过程中往往注重宣传纳税人的义务,不断强调“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不仅没有将纳税者的权利道明,而且也没有将征税方的权利和义务说清楚,因此,在我国税务征管部门税务征收管理水平的局限下,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的有效开展受到了极大的阻碍。

三、企业纳税筹划改进策略

1.增强企业纳税筹划意识。企业不断增强纳税筹划意识是充分发挥纳税筹划作用的关键所在,企业必须要对纳税筹划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把握,合理地设计、规划和安排与企业财务相关的一切工作。例如,企业可以通过开展相关纳税筹划知识培训或知识讲座,宣传纳税筹划思想,提高企业纳税筹划意识。

2.对税务政策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核算工作时,可以在税务部门备案,这样一来,如果国家的税务政策发生变动,企业可以第一时间与税务部门进行联系,达成共识。此外,对于税收法还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对企业一些特殊的开支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实现对企业税务细节的完善。

3.企业要选择适当的时机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应该贯穿在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中。重点分析与决策重大经营活动是我国企业在当前社会形势下实现更好地生存、发展和盈利的重要手段。企业应该将纳税筹划工作贯穿在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决策中,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的成本,将重大经营活动涉税风险有效地降低。

此外,企业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之前,要对企业中不同方案中的税收政策进行认真分析比对,选择能够最大程度降低企业成本的方案。由于我国税法明确规定企业融资资本超过注册资本的50%的情况下,超出部分的利息是不能够在税前列支的,因此,企业要对自身的融资数额和融资渠道进行正确选择。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经济体制中,税务征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税务进行筹划需要具备很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水平。因此,国家政府要对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正确引导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工作,促使我国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此外,企业自身也要充分重视纳税筹划工作,将纳税筹划工作贯穿在企业的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戴万春.企业纳税遵从成本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2,17(26):43-44.

[2]张甫军,陈浩.完善企业纳税筹划问题探讨[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2,13(01):61-62.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13篇

一、企业税务工作概述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企业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税收法规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及时地核算和监督企业的税务资金运动,以保障国家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门专业会计。它是在税收和财务会计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上,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是融税收法规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混合物”。 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就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可用货币表现的与税收相关的经济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税务会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企业税务会计的纳税基础,即税务登记、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和纳税申报。2、流转税、所得税两大税金的会计处理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环节应纳税种的会计处理。3、企业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及分析等。税务会计的分立并不是对传统会计的否定,而是适应纳税会计信息特殊需求的产物,税务会计对传统财务会计方法具有质的继承性,即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企业会计的特殊领域,是财务会计中税务会计事项部分。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企业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做到依法纳税,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做到合理负担。要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必须熟知税收规定,不仅要熟知税法原理,更应精通各税种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和补充规定等。不仅要站在征税人角度熟知税收规定,还应站在纳税人角度正确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并适时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的财务决策。因此建立企业税务会计能够帮助企业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二、对税务筹划的界定

纳税筹划在当今中国的公司理财领域是一个越来越热的话题,究其原因,正是国家税收环境的进步、企业财务管理职能的转变,催生了纳税筹划需求的大量释放。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减轻税收负担为目的,通过企业在筹资、投资、经营等环节进行事先筹划,在多个纳税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经营管理活动。它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因此要合理利用。

税务筹划有助于实现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成功的税务筹划可以起到节税的效果,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成本,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企业在税务筹划时,会主动自觉地学习、钻研税收法律、法规,合理运用各种纳税筹划技术和手段,使得纳税筹划在企业经营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发挥作用。比如在采购酒店的一次性用品、场地使用定价等方面纳税筹划都能为制定和实施战略提供帮助。通过事先的筹划、安排,可以避免企业由于不懂得税法知识而多缴税的情况。

对酒店来说,最主要的日常用品就是毛巾、床单、被罩、一次性洗具等使用率较高的周转材料,这时我们就可以利用存货的会计核算进行纳税筹划。由于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材料成本在期末存货与已售产品之间的分配金额就不同,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企业所得税。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对存货的计价方法进行选择,以达到节税或缓缴税款的目的。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出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进行核算。根据各种核算方法特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最有利于企业的方法,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就目前的通货膨胀时期来说,我们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来核算库存存货,这样通过降低收入的方式来减少利润,从而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当然这样的考虑也是在我们酒店目前利润还好的情况下。

可见,税收筹划可以防止纳税人进入税法误区,不缴不该缴付的税款,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利益的最大化。就酒店行业来讲,由于很多外部人员对该行业认识上的误区,使得短期的财务工作人员对酒店规划、酒店战略发展有些忽视,这就可能在制定投融资业务时对税收方面考虑不周,给酒店造成可避免的资产流失,因此需要税务会计师进行事先的筹划,以辅助财务人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三、税务稽查的应对

税务稽查是税务执法的重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履行其职能的表现。关于税务稽查的内涵我们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定义。广义的税务稽查是各级税务局及其所属税务稽查局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狭义的税务稽查概念可以表述为:税务稽查是各级税务局及其所属税务稽查局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

作为税务稽查的对象,企业需要做的就是寻求应对策略。税务稽查应对,是纳税人税收筹划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人有必要对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处罚决定的正确性进行论证。对于税务机关做出的补税决定,应当审查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税法是否准确,并搜集和提交有利于自身的证据或者依据,尽可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第一,企业税务会计人员要熟悉相关税收政策和会计准则,做好所得税汇缴准备工作;第二,了解税务稽点及各税种主要风险点,做好涉税自查与调整补税;第三,熟悉税务稽查方法,做好接受汇缴检查准备工作;第四,了解稽查职权和纳税人的权利,做好依法维权准备;第五,熟悉涉税沟通的方法,做好涉税政策沟通、协调工作准备。比如当企业面临处罚决定时,纳税人应当对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以及处罚的适当性进行审查,对不应当处罚或者重复处罚的事项要据理力争,对于必须接受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当积极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改正错误,减少或者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并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论证稽查结果的行为应当尽可能在税务机关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之前进行,从而避免进入复议或者诉讼程序。对于已经生效的处理决定或者处罚决定,纳税人也应当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并陈述理由,让税务机关撤回原来的决定,并重新作出对纳税人较为有利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

四、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的作用

从现实看,企业税务管理由来己久,只不过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人们对它的重视程度不同而己。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非常重视税务管理活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税务部门打击偷税力度大,企业一旦被发现存在偷税行为,则会遭到严厉处罚。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税法知识的日益普及依法治税力度的加大,我国企业对税收对税务管理也越来越重视。

税收宣传是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征税人依法征税、用税人依法用税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通过税务机关广泛的税收宣传教育,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依法治税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然而,纳税意识淡薄、执法随意、用法越权等现象还时有存在,企业税务会计师的存在就可以在一定程度改善这种现象。企业如果有税务会计师人员,那么国家税务机关就可以通过对税务行业的管理加强对税务会计师业务能力及职业意识等加强培训和监管,这一方面可以节约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完善企业税务管理,规范企业税务账目、宣传企业的纳税义务,进而提高企业整体的纳税意识和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这对于所在单位来讲,更容易开展个性化的、有针对性的宣传,增加纳税服务的深度。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数据规划;数据管控;数据编码;数据清理;主数据平台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27-0008-05

一、概述

随着企业持续发展以及信息化建设应用的持续深入,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系统如办公自动化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已经多达几十个。在这些应用系统中产生了大量的甚至海量的业务数据,存在着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但由于各个应用系统采用的技术不尽相同,数据格式及编码不同,导致在企业内部形成许多信息孤岛,在各业务系统之间同一业务数据各自独立,缺乏数据交互以及汇总提炼的基础,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信息孤岛,无法有效的支持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提升,严重影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并迫切希望解决或避免这种状况的存在与发生,故企业数据规划愈来愈受重视。企业数据规划就是全面系统地对企业级主数据进行规划,规范企业级数据标准,作为企业未来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应用的核心标准;并通过有效的数据管控手段保证数据标准的有效执行。

二、企业数据规划概论

信息化的最大效益来自信息的最广泛共享、最快捷的流通和对信息深层次的挖掘。信息化建设中的根本性问题是如何将分散、孤立的各类信息变成网络化的信息资源,将众多“孤岛式”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实现信息的快捷流通和共享。

数据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信息资源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因此建设高质量的数据体系,是开发企业信息资源、建立全面支持企业信息化运行的IT资源平台的基本工作。

(一)基础概念

主数据:是指描述业务实体的,在业务发生中相对静止不变的,在企业范围内有必要共享的数据。例如,客户、供应商、工厂、产品、账户、员工和组织部门相关数据等。与记录业务活动,波动较大的交易数据相比,主数据变化缓慢。

交易数据:是指描述企业的运作状态和行为,在主数据之间活动产生的数据。比如客户购买产品的销售订单记录、工厂生产产品的生产记录、财务发生收付款的财务凭证等。交易数据建立在主数据基础之上的,主数据必须存在并加以正确维护,才能保证交易数据的参照完整性。

企业级主数据:是指那些具备全局性(该主数据在企业内分布在两个以上的信息系统或部门内,存在跨系统跨部门的数据交互需求,或是跨系统跨部门的统计分析需求)和关键性(该主数据在企业范围内属于关键性数据)的主数据。

企业级主数据是企业实现有效的信息交互,发挥信息价值和促进管理标准化的核心数据基础,而业务单元级主数据仅限于各业务部门内使用,由各业务部门进行管理;交易数据则以主数据为基础,在后续的企业应用集成中实现有效的管理和应用。

(二)企业数据规划定义

为避免企业在其信息化发展过程中随需所建的各类应用系统因其主数据不统一、不正确而造成信息无法得到有效汇总和共享,或为解决这一既成事实的问题企业需要从战略高度宏观规划企业的数据标准和管理策略的工作,这类工作一般称为企业数据规划。

谈及企业数据规划时,业界人员总会想起主数据管理(Master Data Management,MDM)。主数据管理是用于决定和建立单一、准确、权威的事实来源,以了解有关公司的信息资产,并在需要时以服务的形式提供。主数据管理是将各种企业数据合并为有关客户、订单、产品、原料或者供应商的单个“记录系统”或“一个数据版本”。主数据管理将数据从应用和流程中独立出来,并且将数据呈现为一系列可重用的服务。企业将从此获得共享的、完整的、准确的主数据。主数据管理在保证最高水平的数据质量和标准化的前提下,实现了数据在不同数据库之间进行传输和同步的自动化,以及在使用这些数据的不同应用系统之间传输和同步的自动化。

企业数据规划以主数据管理为核心理念,而相对于通常的主数据管理,企业数据规划更强调面向未来的规划,即根据企业当前业务管理以及信息系统的需要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系统地规划出企业数据标准,并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将其成果固化下来。

三、企业数据规划意义

(一)对信息化工作的基础性意义

企业数据规划对整个企业的信息化具有基础性意义。通过企业数据规划工作,实现企业级主数据的统一编码和有效管控,提升数据质量,能够为企业实现从数据转化为信息,从信息再转化为知识乃至分析决策提供坚实的支撑;同时为未来的应用系统集成打下良好的数据基础。

(二)对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性意义

提供整个企业的统一数据管理标准与规范,准确、一致、完整的数据亦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在横向上将进一步完善企业特别是跨部门的沟通协作,在纵向上完善业务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并能够有效地支持企业各个层面的绩效管理和考核。

1.横向跨部门沟通协作:统一标准的信息可以在各个部门和单位无缝共享。如企业用户资产/设备管理的系统一般包括用于财务价值管理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用户设备管理部门的的资产管理系统以及用户相关使用部门的其他设备绩效和监控系统等,统一的资产编码和资产属性数据使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整合成为可能,使部门之间、系统之间具备了统一的语言进行沟通,使在很多企业中需花费很多时间进行的资产价值管理体系与资产实物管理体系的信息同步、盘点、分析等工作可以高效、准确的进行。

2.纵向数据采集汇总:数据规划还可以进一步加强数据的汇总,大型企业,特别是央企组织庞大,分子公司层级较多,各级的数据汇总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其主要原因就是数据标准的不统一,需要进行大量的映射、转换和校对清洗工作,通过数据规划,使数据采集汇总可以通过系统方便的开展。四、企业数据规划内容

一般来说,企业数据规划工作主要包括方案设计以及系统实施两个阶段,在方案设计阶段,首先梳理企业当前与未来业务及信息化系统需要的各类数据并进行数据的建模,根据数据的共享性以及关键性确定企业级主数据范围,然后通过设计数据编码对所有企业级主数据确定统一的编码标准,同时通过设计数据管控方案指导对企业级主数据的有效管理;而系统实施阶段通过信息系统(即主数据管理平台)的实施实现规划方案的落地,主要工作包括了数据清理、主数据管理平台的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培训、上线等工作。

(一)数据建模

企业规划的意义与重要性范文第15篇

一、正确认识组织职业生涯规划的内涵及重要意义

职业生涯管理理论是西方学者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提出来的。所谓职业生涯管理,指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进行规划,帮助员工实现职业生涯发展目标的过程。职业生涯管理包含两层涵义:第一,企业有责任帮助员工规划职业生涯,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发展机会;第二,员工是实现其职业生涯发展的主体,自我管理是职业生涯成功的关键。

二、职工职业生涯管理理念与规划机制探析

本文仅就员工职业生涯管理体系如何发挥作用阐述以下自己观点。

1.企业和组织要有意识发挥好主导作用

人力资源管理不是简单的劳动力管理。对企业组织的意义对企业组织而言,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可帮助企业了解其员工的不同个性和职业需求等信息,盘点企业的人才资源及知识、技能存量,储备了人才,在需要时可有效、充分地利用本企业人力资源。同时,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管理,能够深层次地激励员工,持久、内在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潜能,并培养起对组织的忠诚感、归属感,使员工与企业间建立了长期“心理契约”,增加了现有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动态提高人力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职业生涯的有关开发和管理活动优化了劳动力技能,提升了企业人力资源的竞争力,也就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使组织获持续发展。从这一点上讲,需要企业高层及人力资源管理从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需求出发,有意识地将之与企业组织的人力资源需求和规划相联系、相协调、相匹配,为员工职业上提供不断成长和发展的机会,帮助、支持,通过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所实施的各种政策措施和活动,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实现员工个人的职业生涯目标同时,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持续发展。

2.注意引导员工树立职业生涯设计的主体意识

对员工个人而言,这种职业生涯管理规划,包含着对自己个人才能的“开发”意义,通过参与企业有目的的培训、轮岗等活动,增强自身对职业环境、职业机会的把握能力,更加顺利地实现职业发展。职业生涯管理规划将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置于其总生命空间中考虑,综合考虑职业生活同个人事务、婚姻家庭等其它生活目标的平衡,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咨询、测评等工作,使员工更加清楚了解自身的长处和短处及适合的职业发展方向,有效提高员工技能和素质,使员工实现自我价值的不断提升和超越,心理成就感的追求得到满足,更好地实现人生目标和价值。

3.积极探索构建企业职工职业生涯管理组织体系

要以原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制度和观念为基础,建立有企业高层组织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职工职业生涯管理专门机构,实现原有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升级。职工职业生涯管理组织体系,要充分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需求和职工个人的发展潜力,实现不同部门之间、员工和管理人员之间充分的信息沟通,使组织的每一项职业生涯管理活动,都能够从人力资源再“开发”的理念上,有目的、有步骤、有实效的组织开展,从而构建由信息沟通平台、保障体系和实施过程体系构成全面的职业生涯管理体系。

4.要健全企业员工职业生涯档案信息系统

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建立互动式的《员工职业生涯档案》,详细载明员工每一阶段的职业发展计划、职业目标、绩效考核结果、职业评测结果、职业改进计划、职业咨询和培训记录及职业评估报告等与员工职业发展紧密相关的信息,记录员工的职业成长过程,特别是对核心员工的职业生涯管理要重点加强。

三、企业核心员工职业生涯管理的实施程序

第一,从静态体系平台的建立开始,包括建立组织体系、职业评测体系、职业发展体系、组织信息系统,要解决的是员工自我定位问题。第二,以员工现有岗位为起点,进行员工――岗位匹配程度的评测,包括员工个人的职业能力、职业倾向、职业心态、业绩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解决员工学会如何调整自己的行为和工作方式来适应岗位要求的问题。第三,按照评测结果来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包括短期、中期、长期,帮助员工增强渠道拓展能力,提高业务能力,使企业核心员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第四,依据员工生涯发展规划,安排监督辅导和继续教育等职业生涯开发和培训工作,包括项目组、轮岗等职业发展机会和有效的培训活动,面对新的职位要求学习一些新行为和新技能。第五,做好一年一度的职业生涯评估,即对员工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时进行职位调整或提出职业发展评估和咨询、建议,员工在新的职位或原来岗位上重新进行职业目标和发展计划的制定――培训发展――生涯评估,这个过程将不断重复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