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形象

从我国金融改革开放以来,人民银行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次重大调整,每一次调整改革都推动了中央银行职能的细化和金融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这次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强化了制定和执行货币的职能,转换了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增强了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人民银行的金融核心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所以说在人民银行职能调整转变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应明确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纪检监察是各行各业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基层人民银行也不例外,只要有人民银行履行职能的地方,就离不开纪检监察工作;二是纪检监察也是服务第一要务的保证,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对员工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对提高行政效能,保证工作质量关系重大;三是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担负着对党风廉政的组织协调、教育监督、案件查处等职能,发挥好基层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对促进各项工作极其重要。因此,围绕人民银行职能转变,纪检监察工作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贴近业务,大力推进制度反腐,定位于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党纪政纪的监督上,保证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

二、贴近业务,大力推进制度反腐

在当前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的新形势下,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全行的中心工作,不能脱离中心抓纪检,撇开业务搞监督,要把着眼点放在与业务的结合上,切入点要体现在运行权限的监督上,在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履行职能的重心,确立“紧密结合业务、狠抓制度反腐、健全预警机制”的事前防范工作标准,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渗透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全方位、多层次地支持和推进基层央行中心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充分体现出纪检监察监督职能的发挥。一是制度反腐要从源头抓起,要围绕“权、钱、人”三个环节,以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入手,重点抓好权力运行的管理制度建设。二是制度反腐的重点是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落实,规范操作程序和严格遵守规章是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关键环节。三是制度反腐要与廉政教育和惩治处理相结合,在抓好党风廉政、理论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逐步完善教育预防与制度管理相并重的预防管理体系。

三、突出重点,构建权力监督机制

权力不等于腐败,但权力的滥用必然导致腐败。只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作,才能使权力的行使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规范权力运作的关键在于寻找落实的载体,通过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通过落实载体来监督制度执行,既使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同级监督的职责得到发挥,又使纪检监察部门独立开展工作的职能得到体现。一是以述职述廉为载体,加强监督约束的前瞻性。纪检监察工作关口必须前移。要通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群众评议、组织考核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发现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施有效防范。二是以检查考核为载体,加强监督约束的强制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考核。通过对“权、钱、人”等目标监督及对各项制度的实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接受教育和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党员干部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组织处理;通过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结果列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干部任用提拔时要充分考虑其接受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实施重点防范,强调考核结果。三是以行务公开为载体,加强监督约束的民主性。纪检监察部门要促进行务公开建设,督促行务公开要做到及时性、全面性和针对性,并注重公开的效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不断改进和规范行务公开工作。将行务公开和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构建防腐拒变的“防火墙”。

四、求真务实,把握住监督的重点部门和要害岗位

求真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新发展。求真务实的精神,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结合实际抓实事,把握住监督的重点部门和要害岗位。首先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监督党委(组)和领导班子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行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二是监督党委(组)和领导班子遵守宪法和人民银行法,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三是监督党委(组)和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四是监督党组织保障员工权利的情况。五是监督党委(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遵守《干部任用条例》情况。其次,加强对要害岗位的监督。结合人民银行系统腐败问题大多数发生在业务第一线的实际,把预防制约和监督的重点放在各要害工作岗位。加强对会计、国库、联行、资金、财务、发行以及外管等要害岗位人员的监督,实行强制休假,加强内部审计等办法,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

五、勤政廉政两手抓,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加强监督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是监察机关重要的作用。从纪检部门工作的实践来看,腐败案件、腐败行为大都发生于各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中。因此,加强行政监督监察,把行政监察和行政监督渗透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促进职责履行,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应是现阶段人民银行纪检监察部门努力的方向。基层人行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委(组)的领导支持下,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行政监察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监察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监察部门的职责、权限、监督手段、责任追究等等,为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二是整合现有监察、监督、内审等力量,完善组织形式,实现对员工履行职责情况的有效监督;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监察工作,以解决疏于履行职责、懈于履行职责以及的问题,把相应监察结论作为晋升、晋级、劳资发放的依据或参考,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解决改变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

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修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纪委全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另一方面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做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二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自身防疫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免疫力,自觉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坚决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不懈的斗争。保持高尚的情操和忠诚无私的品质,秉公执纪、公正不阿的品德,勤奋工作、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做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的模范。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要适应改革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除必须精通纪检监察业务外,还要努力学习中央银行业务,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纪执法的能力,成为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目前,随着人民银行各项业务工作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新业务、新系统的不断推出,与之相伴的是新的风险因素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我们认为:整合、优化现有内部监督资源,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大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切实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已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的迫切需要。

一、基层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作为目前人民银行分支行的3个内控机构,尽管其工作职责、任务、管理体制和监督对象、范围、程序等不同,但从工作性质看,均属于人民银行系统内部的专职再监督部门,且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及其他风险。但是3个部门在监督信息资源共享、部门之间协作和沟通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地区(四县、一区)纪检监察体制不顺,未实现垂直领导、纪检监察设在办公室,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有一名专职监察员;内审、事后监督各由一名工作人员兼职。制约了纪检监察和内审、事后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缺乏沟通

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在实际工作中相互联系不多,体系不履顺,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情况交流和沟通,各自内部一些重要的监督信息资源也未能得到共享或有效利用。例如,纪检监察、内审部门开展的一些涉及会计核算类的专项检查就未能参考或利用事后监督中心日常监督的结果。甚至,根本就未开展检查工作。

(二)重复监督

无论是同级监督或是下查一级,对被监督部门或机构而言,都感到现在各种检查过多,而且有不少是重复检查,从内部监督部门看,也存在职能交叉或重叠的现象。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执法、效能检查,与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开展的一些监督活动都有不同程度的重合。

(三)存在时滞

纪检监察部门有线索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上较为被动;内审部门工作程序则要求开展现场审计前,需提前将审计内容、期限、时间等告之被审计单位,这样就给被审计单位应付现场审计预留了较大的回旋余地;而事后监督中心按规定只能对本级涉及会计核算的部门或机构上一个工作日的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监督,也明显具有滞后性。

(四)体制不畅

由于县支行纪检监察部门未实行垂直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混在一起办公,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又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各项监督只服从于支行领导,致使造成监督失控,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支行只能是应付了事,造成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开展,出现监督真空地。

(五)威慑不够

多数中心支行和县支行对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的监督结果重视不够,监督结果未能与被监督部门或机构及直接责任人的问责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干部考核、使用和任免也没有产生足够的影响。这就使再监督部门的威慑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再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进而影响了再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构建央行“大监督”格局的探讨

(一)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

人民银行地市以上分支行机构可考虑成立由行长任主任、主管内部监督工作的党委成员任副主任,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监督委员会;或指定一名党委成员统一分管或协管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的日常工作,以便围绕人民银行中心工作,研究部署重大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各种监督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实现对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

(二)建立内部监督协调机制

内部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例会,或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碰头会,交流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内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每次会后,可采取综合编发《内部监督情况通报》或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在不同范围内予以公布。

(三)明确和整合监督体系

根据调查了解,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纪检监察部门设置不完全相同,尤其是县支行更具突出。新时期纪检监察部门都应采取垂直领导,实行派驻制,与行政管理部门真正分开。真正发挥党和国家赋予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改变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问题。整和人民银行监督资源,尝试由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部门各司其职、分工明确、信息共享、分工合作体系,突出其职能部门作用,防止各类事故和违规违纪案件的发生。

(四)实现内部监督信息资源共享

目前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分别汇集了被监督对象大量的风险信息和隐患苗头,充分利用这些信息资源,可以避免重复监督、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能,为实施科学 、有效的监督提供可靠依据。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手段和方式,加快内部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步伐,使散见于各个再监督部门的信息资源服务于整体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需要,实现监督资源的效用最大化。

(五)创新内部监督方式

各监督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着重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结合,以提高监督效能为目的,不断创新内部监督方式。一是非现场监督与现场监督相结合。二是独立监督与协同监督相结合。三是人工监督与计算机监督相结合。

(六)突出风险监督

在目前人民银行监督人员相对较少,监督工作量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各监督部门应以防范风险为已任,通过合理安排,把工作重点放在突出加强对各类风险点的监督上,并力争做到“不发一案,不误一人”。

(七)提高内部监督成果转化率

纪检监察部门在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时,要充分利用内审部门的有关审计结论;内审部门在开展涉及会计核算类的项目审计时,也要充分利用事后监督的相关监督结果;而纪检监察和内审部门的某些检查结论,也可为事后监督中心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提供重要参考或指引。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目前,随着人民银行各项业务工作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新业务、新系统的不断推出,与之相伴的是新的风险因素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我们认为:整合、优化现有内部监督资源,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大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切实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已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的迫切需要。

一、基层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作为目前人民银行分支行的3个内控机构,尽管其工作职责、任务、管理体制和监督对象、范围、程序等不同,但从工作性质看,均属于人民银行系统内部的专职再监督部门,且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及其他风险。但是3个部门在监督信息资源共享、部门之间协作和沟通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地区(四县、一区)纪检监察体制不顺,未实现垂直领导、纪检监察设在办公室,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有一名专职监察员;内审、事后监督各由一名工作人员兼职。制约了纪检监察和内审、事后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缺乏沟通

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在实际工作中相互联系不多,体系不履顺,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情况交流和沟通,各自内部一些重要的监督信息资源也未能得到共享或有效利用。例如,纪检监察、内审部门开展的一些涉及会计核算类的专项检查就未能参考或利用事后监督中心日常监督的结果。甚至,根本就未开展检查工作。

(二)重复监督

无论是同级监督或是下查一级,对被监督部门或机构而言,都感到现在各种检查过多,而且有不少是重复检查,从内部监督部门看,也存在职能交叉或重叠的现象。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执法、效能检查,与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开展的一些监督活动都有不同程度的重合。

(三)存在时滞

纪检监察部门有线索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上较为被动;内审部门工作程序则要求开展现场审计前,需提前将审计内容、期限、时间等告之被审计单位,这样就给被审计单位应付现场审计预留了较大的回旋余地;而事后监督中心按规定只能对本级涉及会计核算的部门或机构上一个工作日的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监督,也明显具有滞后性。

(四)体制不畅

由于县支行纪检监察部门未实行垂直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混在一起办公,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又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各项监督只服从于支行领导,致使造成监督失控,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支行只能是应付了事,造成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开展,出现监督真空地。

(五)威慑不够

多数中心支行和县支行对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的监督结果重视不够,监督结果未能与被监督部门或机构及直接责任人的问责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干部考核、使用和任免也没有产生足够的影响。这就使再监督部门的威慑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再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进而影响了再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构建央行“大监督”格局的探讨

(一)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

人民银行地市以上分支行机构可考虑成立由行长任主任、主管内部监督工作的党委成员任副主任,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监督委员会;或指定一名党委成员统一分管或协管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的日常工作,以便围绕人民银行中心工作,研究部署重大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各种监督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实现对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

(二)建立内部监督协调机制

内部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例会,或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碰头会,交流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内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每次会后,可采取综合编发《内部监督情况通报》或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在不同范围内予以公布。

(三)明确和整合监督体系

根据调查了解,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纪检监察部门设置不完全相同,尤其是县支行更具突出。新时期纪检监察部门都应采取垂直领导,实行派驻制,与行政管理部门真正分开。真正发挥党和国家赋予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改变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问题。整和人民银行监督资源,尝试由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部门各司其职、分工明确、信息共享、分工合作体系,突出其职能部门作用,防止各类事故和违规违纪案件的发生。

(四)实现内部监督信息资源共享

目前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分别汇集了被监督对象大量的风险信息和隐患苗头,充分利用这些信息资源,可以避免重复监督、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能,为实施科学 、有效的监督提供可靠依据。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手段和方式,加快内部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步伐,使散见于各个再监督部门的信息资源服务于整体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需要,实现监督资源的效用最大化。

(五)创新内部监督方式

各监督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着重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结合,以提高监督效能为目的,不断创新内部监督方式。一是非现场监督与现场监督相结合。二是独立监督与协同监督相结合。三是人工监督与计算机监督相结合。

(六)突出风险监督

在目前人民银行监督人员相对较少,监督工作量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各监督部门应以防范风险为已任,通过合理安排,把工作重点放在突出加强对各类风险点的监督上,并力争做到“不发一案,不误一人”。

(七)提高内部监督成果转化率

纪检监察部门在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时,要充分利用内审部门的有关审计结论;内审部门在开展涉及会计核算类的项目审计时,也要充分利用事后监督的相关监督结果;而纪检监察和内审部门的某些检查结论,也可为事后监督中心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提供重要参考或指引。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全行工作会议精神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一)各分行纪委认真学习全行工作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本行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提请分行党委研究批准。

(二)各分行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行工作会议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本行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做到组织有力,措施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每项工作有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三)按照总行要求与分行工作会议一起召开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经营工作同布置。分行贯彻落实总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以党委文件2月底前报总行纪委。

(四)总行机关党委督促各支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总行工作会议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本部门全年纪检监察工作各项任务。

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总行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3月至8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整改。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完善制度。1季度前,总行纪委下发《*银行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和《*银行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细则》,指导和规范全行工作。

(二)加大督导。总行纪委加大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检查履盖面达到50%以上,总行纪委适时听取50%以上分行纪委工作汇报,加大对分行案件考核和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力度,推动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责任分解。2月底前,总行党委书记与分行党委书记、总行机关党委书记与部门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行党委书记与所属部门、支行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责任。

(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1、分行党委书记按照“三个抓好”、“四个亲自”的要求,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和落实工作;抓好本单位所属机构和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止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着力解决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亲自组织分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明确业务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每年召开2次会议,亲自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亲自解决1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亲自检查3-5个所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2、分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专项工作的落实。

3、分行纪委书记每半年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提出建议向党委专题汇报。监察室主任每季对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级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济南、昆明分行要加强对异地支行的管理和检查。

4、分行党委应于11月20日前书面向总行党委专题报告本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5、总行机关党委要督促、指导总行各支部书记加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项任务。并于11月20日前书面向总行党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四、抓好领导干部监督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总行纪委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大局和廉洁意识。

1、加强对分行党委和党委成员、总行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半年对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和总行5级以上行员执行廉政建设制度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2、总行纪委将派人参加分行廉政专题民主生活全,覆盖面达到50%以上。

3、5月底前,组织全行7级以上人员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4、督促分行开展廉政承诺、完善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日常监督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廉洁意识。

(二)分行加强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提高员工廉洁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

1、分行党委年中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每半年对分行9级以上行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执行《*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干部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授信制度、招投标及大宗物品采购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面达到100%。发现倾向性问题、苗头性问题要进行戒勉谈话,涉及违纪的要严肃处理。

3、5月底前,组织本行9级以上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4、完善廉政档案,覆盖面达到100%。

五、进一步抓好廉政教育

(一)开展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廉洁从业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教育的重点是领导干部。

1、总行对5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总行机关7级以上行员进行一次廉政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中央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2、总行不定期下发金融案例分析,加强警示教育。

3、2季度前,组织对全行7级以上行员进行廉政知识测试,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廉政制度学习,提高廉洁从业自觉性。

4、总行机关部门在6月底前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

(二)分行按总行要求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可采取专题辅导、廉政讲座、观看录像、案例分析、利用办公网搭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平台、廉政提示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效果。

1、分行党委中心组组织两次反腐倡廉学习,学习主要内容: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讲话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同志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上的讲话、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银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2、组织对9级及以上行员进行一次廉政培训,主要内容:《*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3、组织对员工进行廉政培训,主要内容:《*银行员工十不准》和《*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4、全年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

5、分行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支行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提出廉政要求。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予以提醒。

6、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提示活动,加大日常廉政教育的力度。

六、深化效能监察效果

(一)采取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在全行开展会计内控执行情况效能监察,推动员工尽职履责,推动全行加强管理。

1、总行加大对分行效能监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的力度,重点检查效能监察立项报告和实施方案是否具体可行、现场监察是否按业务流程、业务条线查找问题、查出问题是否具体、是否涉及管理问题、整改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是否举一反三落实,推动效能监察进一步深入。

2、分行党委要重视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支持并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纪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有效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

3、分行立项报告在3月31日前报总行审批;效能监察报告8月底前报总行审批。

4、总行批准后下达效能监察建议,并抄送总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二)对2008年本行效能监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向总行报告。

(三)分行在完成总行规定动作同时,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立项点,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立项报告须经总行批准后实施,效能监察报告应报总行批准后下达效能监察建议。

(四)总行开展部门下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情况效能监察,推动总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和效果。

七、加强案件防范,规范责任追究工作

(一)按照总行党委力争实现零案件目标的要求,认真落实员工风险排查工作。

1、1季度前,总行下发《*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办法》,明确排查的内容,排查的方式,排查结果的分析与运用等内容。

2、分行党委加强员工道德风险排查工作组织。每季召开由中层干部参加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分析会,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排查;每半年对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一次排查,掌握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排查面达到100%。

3、总行专业管理部门加强专业管理,查找制度、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运行中的风险点,完善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全行风险防范能力。对本专业发生案件和违规问题,按照总行防止差错重犯的要求,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4、总行专业部门在开展业务检查的同时,排查本专业和本部门员工易产生道德风险的环节,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案件发生。

(二)加强案例分析工作。对我行近几年发生案件进行分析,教育员工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三)规范责任追究,发挥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1、总行修订完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操作规程》,2季度前完成。

2、总行通过培训、检查、实例分析等方式,加大对分行工作的指导,督促分行认真执行《*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

3、总行上半年对分行监察室主任进行一次实务培训,指导分行正确运用制度办法。

4、对分行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检查,对去年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检查,检查履盖达到三分之二。

5、总行专业管理部门对需要责任追究的,按规定向监察部门移交。

(四)重视对违规问题查处,强化查办违规问题的综合作用。分行对自查、总行检查和监管部门检查指出的需要责任追究的问题,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

(五)认真做好举报工作,按照程序处理件,发挥举报在防范风险中作用。

(六)按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八、加强基础合规管理,提高专业管理水平

(一)开展专业制度重整工作,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1、总行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按照上级要求和我行实际,补充、修订和整合有关制度。

2、分行对本行现有制度进行清理,与总行制度不符的,立即废止;需要补充制订的,抓紧制定。清理工作6月底前完成。

3、分行新制定的制度,须向总行备案。

(二)加强人员管理,强化尽职履责。

1、没有配备监察室主任的分行,经总行资格审核后,1季度前配备到位。

2、监察室主任兼管保卫、人力资源、办公室等工作的,按规定1季度前调整完毕。

3、员工人数超过300人的分行,监察人员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三)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2季度前,总行举办两期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政策理论水平。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难度增加。一是在当前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社会不良风气、价值取向等对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带来了影响和冲击。二是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机构分设后,基层央行部分干部职工对职务级别和福利待遇盲目攀比,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心态浮躁。三是央职能调整后,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业务的发展,各项业务工作考核项目和内容增加,职工心理压力增大,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难度。

(二)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在基层央行不同程度地存在。具体表现:一是少数领导干部认为人民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对金融机构的高管人员、业务管理、机构设置等不再行使监管和审批权,滋生腐败的土壤在减少,因而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二是有的干部职工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组织和领导的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存在事不关己的旁观心态。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从思想上树立人人有关,人人有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错误地认为进行责任追究会影响人际关系和工作开展。四是一些部门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存在安排部署多,深入落实少的情况。

(三)纪检监察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由于管理体制的制约,多年来基层央行人员呈递减趋势。纪检监察岗位人员大都年龄老化,缺乏年轻的、具备较高素质和较强综合能的纪检监察人员。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日常工作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从而出现纪检监察工作跟不上业务工作发展步伐的情况,与案件防范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难,“贴近业务、防范风险”要求高。一是多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是查案子、反腐败的认识局限,而积极探索和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新办法的不多。二是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往往被动贯彻的多,而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细化,主动贯彻实施不够。三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人民银行的日常业务相关知识的要求愈来愈高,业务系统更新愈来愈快,这就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贴近业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压力。

二、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央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实行党政齐抓共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要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业务主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基层央行要贯彻落实这一《实施办法》,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行,加强防范;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本单位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行政领导班子综合责任目标管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立足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思想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针对当前影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不利因素,加强思想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必须从创新政治素质教育机制入手,加强对员工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一要坚持经常性地对基层央行党员干部和员工进行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金融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宣传教育,使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在思想上增强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的自觉性,正确行使权力、规范权力运作,不,不以职谋利,正确处理好权责利的关系,调整好心态,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二要坚持以人为本,抓好廉政宣传教育。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是增强基层央行干部职工法纪观念,构筑思想道德防线,保持干部职工队伍纯洁性的重要途径。要运用全国的、金融系统的模范典型的先进事迹对干部职工进行正面教育,激励他们勤政廉政,不断进取;同时,要运用直观、形象、具体、有震撼力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教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三要不断研究和探索教育的有效途径,提高教育的有效性,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任务和员工不同思想状况,灵活选择不同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筑牢思想防线,形成“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氛围。四要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查防并举”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要根据基层央行的工作特点,制定各种有效防范措施,加强人防和技防工作,做到以人为本,防范在先;以防为主,查防并举,着重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基层央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搞好结合,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为业务工作“护航”的作用。近年来,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得越来越紧密,“一岗双责”涵盖了方方面面,延伸到每一个角落,较好地发挥了为业务工作“护航”的作用。为将“护航”作用发挥得更充分,必须适应职能转换的需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基层央行的中心工作相结合。要求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五同”,即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修改、充实、完善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评内容及标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和要求分解到各项业务工作中,责任到岗到人,建立起涵盖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机制。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基层央行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定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自查、自评和考评工作,班子成员要自觉落实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定期向党委(组)汇报。党委(组)要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取得较好成绩的部门及个人,按照年度目标考核给予表彰奖励,弘扬先进,鞭策后进,努力营造一种人人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你追我赶的积极氛围,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为业务工作“护航”的作用,保证基层央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提高素质,增强纪检监察人员的整体合力。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成败。一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编制及激励机制,确保纪检监察队伍稳定。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用人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坚决把好纪检监察人员进出关,将懂法律、熟悉金融业务、品行好、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二是狠抓教育培训工作,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善于管理”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单位培训与自我培训相结合;岗位培训和脱产培训相结合;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培训对象不能仅仅只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应是全员培训,包括一般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要坚持按需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有计划、有规划、有安排。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除必须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知识外,还要努力学习中央银行业务,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纪执法的能力,努力成为一名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人员还要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积极深入到实际工作中去,了解分析情况,研究政策,总结经验。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6篇

建设银行上海分行纪检监察部总经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将内部欺诈定义为操作风险的七类风险事件之一,而且内部欺诈风险所具有的低频高损失的特征,对商业银行的危害十分巨大。从国外银行的经验可以佐证,比如巴林银行的利森案件,导致这家有着233年历史银行的倒闭;又如法兴银行由于科维尔案件,蒙受了49亿欧元的巨额损失。所以,防范内部欺诈,防范案件风险,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10年银行业案件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上指出,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的特点,我们不能稍有松懈。所以,商业银行当前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工作的难度和压力十分巨大。必须有效利用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有力武器,形成全行上下广泛认可的价值观念、各级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体员工自我约束的工作习惯、团队内部相互提醒的监督机制,为银行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从工作实践来总结,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可以而且必须在我国商业银行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重点是对“人”的监督管理

从我国商业银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来看,无论是案件防控、执法监察,还是党风廉政等内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显得尤为必要。在商业银行全面风险防范体系之中,纪检监察工作处于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环节之中。广大员工的各种思想状况会在监督管理中不断产生并发生变化,而后必定会影响行为要素。所以,对纪检监察干部,需要及时了解、发现、研究员工的思想状况,前瞻性地判断分析思想问题,并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才能从预防和控制的角度做好纪检监察层面的风险管理工作;而非简单地查案子、抓,搞得疲于应付,问题百出。

商业银行的纪检监察部门是一个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能是检查和监督。根据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理论,在管理活动中,检查活动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所以,纪检监察工作也是商业银行全面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带好队伍管好人员”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特征也愈发明显。

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可以掌握员工的思想状况和心理情况,对工作、业务以及自身问题的态度变化,影响、引导、纠正员工的行为,进而达到转变员工态度的目的。其更高层次的目标,是在商业银行内部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理念。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七个目标:

疏导思想问题。是指解决广大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思想问题,从而防止和减轻这些问题对工作的影响,也有利于发现一些风险隐患和苗头。

规范从业行为。要通过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和银行操作制度的学习,规范职业道德和业务操作的各种活动,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建立和巩固规范操作的基础。

促进自我约束。要让员工知道“该做什么,什么不该做,不该要求别人做什么,不能代替别人做什么”,促进员工自发形成行为约束,防范道德风险。

推动共同监督。指在全行建立绝大多数人一致认可的价值观,从而在业务流程的上下游和领导关系的上下游共同相互监督,共同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防控案件风险。要降低因、、贪污贿赂等内部欺诈原因发生案件的频率和次数,减少银行因发案带来的声誉风险和资金损失。

统一经营理念。要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发展模式,平衡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平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不要因为急于发展业务而忽视风险防范工作。

倡导合规文化。从通过对人的思想、行为、态度、观念影响,最终上升到组织的企业文化层面上,与商业银行的整体风险防范体系结合,形成合规经营、尽职履责,防控案件的目标。

用制度管人 用制度教育人

国有银行上市成为公众公司以后,逐步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尤其是随着国内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有关操作风险的要求,防范内部欺诈风险,防范员工各种操作风险的制度也正在趋于完整。另外,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制定《员工职业操守》、《违规失职行为处理办法》、《轻微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领导人员失职问责办法》等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一套比较详细的员工职业行为准则和标准。所有以上的内容形成了思想政治工作的依据和基础,纪检监察干部和各级领导人员可以据此进行培训教育,督促员工熟知这些制度,并且必须据此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

纪检监察条线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特点就是开展各种正反两方面的形象教育。所谓形象教育,即通过宣讲、介绍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为员工提供正确的行为导向,使大家了解正气与腐朽、廉洁与贪婪的区别,明确“该像谁这样做,不该像谁那样做”。不但要使大家明白违法违纪的严重后果,强化纪检监察形象教育的威慑作用;也要号召大家学习合规模范人物,建立勤政廉政的和严于律己的标杆。

要把纪检监察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还必须根据不同个人、不同环境和不同问题等具体情况进行“一对一”、有针对性的批评帮助教育。民主生活会是批评帮助的好方法,但批评也未必等到民主生活会,日常的反省、相互间及时的提醒更重要;纪检监察的各项谈话制度就是其中很好的批评帮助方式。具体而言,有三种谈话方式:

对上岗之前进行教育的预防谈话。目的是强化对领导人员的教育和监督,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业行为,提醒领导人员不忘职责、不犯错误、不走弯路。内容包括关于廉洁从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明确领导人员关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等作风建设方面所需要达到的目标;反馈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以及考核、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提出改进要求。任前谈话是一种预防性的谈话、明示性的谈话,通过谈话,帮大家算好一旦违规违法,所要付出的经济账、政治账、名誉账、家庭账、自由账、健康账。督促大家勤政廉政,敬业尽职。

对不良苗头进行遏止的提醒谈话。对于发现的可能涉及违规违纪问题的倾向和苗头,纪检监察部门或领导人员需要及时向当事人指出问题,责令纠正。将违规违纪和案件发生的风险堵塞在萌芽状态。

对发生问题进行纠正的诫勉谈话。即对思想作风和工作表现存在问题或有不良反应的人,即诫勉对象及时进行告诫、劝勉,帮助其自觉认识到问题所在,督促其整改,起到“扯袖子、提警示”的作用。

企业文化是企业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自觉形成的,并为广大员工恪守的经营宗旨、制度管理规范、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的综合反映。要防止金融腐败,规范制度的基础建设是必需的,但是仅仅有制度也是远远不够的。金钱、美色、享乐的诱惑随时存在而且形式多样,银行从业人员也随时存在侥幸逃脱的心理状态,从而使金融机构面临案件风险。所以,必须要将制度的优势、宣传的效果、培训的作用进一步上升到更高一层的意识形态高度,形成有每个企业特点的关于廉洁勤政的文化,并作为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7篇

关键词:基层央行;内部监督;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0.2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6-0036-03

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是保证人民银行正确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基础性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与规范,不断得到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比较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已形成了以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为主体的“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督体系,这三个部门相互分工相互协作,加强业务工作的规范和岗位责任的落实,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了业务风险的管控,极大地助推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有序运行。但是,各种监督效果利用还不太理想,监督合理的发挥不充分,监督部门间的配合还不够默契,监督合力难以发挥,监督成果共享不到位,监督效率不高。因此,因此,当前极有必要加强基层人民银行监督机制建设,整合并优化监督资源,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监督的威慑力和影响力,才能有效地控制内部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各类内部监督工作格局及现状

当前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主要由“3+1”组成的四位一体监督管理机制。即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三个监督部门,加上业务职能部门内部控制复核制度和业务指导检查等,协同监督,共同管理,促进基层央行各项业务的规范发展。

1.业务部门的复核与检查。是防范内部业务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人民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是通过办理金融机构的资金清算、国库资金收解、发行基金投放回笼、存款准备金的划转、行政许可办理等业务实现的。这些业务操作中潜在较高的风险,对这些业务进行同步复核是保证日常业务规范发展的基础,复核人员进行及时审核纠错,把风险杜绝于萌芽状态,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重要的。同时兼顾着对支行或部门业务进行指导性检查。

2.事后监督中心。是人民银行推出的一项旨在强化内控监督、防范资金风险的重要举措。主要是以本级行及支行作为监督对象,主要把会计、国库、发行等业务作为事后监督的内容,对每日发生的相关业务进行事后集中、全面审核和监督,从而使一些问题得以及时暴露并加以控制。但地市中支事后监督部门在运行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职责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监督手段落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外管等业务未集中纳入监督等,制约着其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3.内审监督。是内审机构依据财经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制度对本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是人民银行的综合再监督部门。通过全面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后续审计和内控评审的方式对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活动、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再监督。具有检查权、监督权、建议权,但没有处分权。

4.纪检监察。则是通过对个人在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本级和下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包括党风党纪党性等方面的监督和行政行为的执法监察,党风廉政监督重点是检查党纪政纪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执法监察是指监察部门依照《国家行政监察法》对执法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是对人民银行依法行政行为实施的再监督、再检查。其重点是检查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责任落实、责任追究等情况。具有检查权、监督权、建议权和处分权。纪检监察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干部尽职尽责、依法行政、廉洁勤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近年来,人民银行在内部管理、风险防范、各项业务操作和制度建设与落实等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得到了全面较好的规范,各项工作呈现出健康稳步的发展态势,并在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加强监督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监督体制不科学,监督主体职责和工作要求的不同,监督人力资源未得到合理调配,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监督信息未得到充分共享,监督成果未得到充分利用,监督检查工作时而还有出现重复等现实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综合监督作用的发挥。

1.内部控制评价缺乏统一标准。近年来,上级行制定了机关内控评价实施办法,对机关内控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标准,要求县市支行比照执行。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县市支行在比照执行时基本上是照抄照搬,这种不切合实际的照抄照搬造成制度制定者与执行者之间的错位,如集中采购办法在县支行照抄照搬遵照执行有很大难度。同时,上级行监督部门对内控制度检查时也是参照机关内控评价的标准,对基层人民银行进行考核,使基层行对内控制度建设标准产生一种“人有我有”的错误认识。形成从上到下照抄照搬,层层制定制度,造成制度重复制定,可操作性不强。

2.各监督部门各自为政。到目前为止,基层央行已经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内部监督组织体系,包括:业务部门的复核检查、事后监督、内审监督、执法监察和专业检查五个层次,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实施全方位监督。但各监督部门由于分管领导不同、上级行对口部门不同,缺少统一的协调机制,很难对各部门的监督任务进行整体规划、联合实施,往往只能“单打独斗”,或者是临阵组合,监督整体合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

3.监管制度不成体系。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负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内容涵盖人民银行人、财、物的各个方面。但这些制度多数是由各监督部门独立制定,缺乏相互衔接性,而且这些规定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别和冲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

4.监管信息难以共享。经过多年努力,各监督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有价值的监督信息,包括查处问题台账、风险点分布情况及相关监督检查依据等内容,但各部门往往对监督信息采取“保密式”管理,只在领导、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之间进行传递,即使是其他监督部门,也很难全面、真实地了解相关信息。

5.监督手段多样,但同级监督有局限性。采取同级监督方式,监督人员心存顾虑。监督人员的隶属关系是在本级,因而监督检查人员在开展同级监督时有“三怕”:怕引起被监督部门主管领导的误解,影响自己进步;怕引起被监督部门的抵触,影响部门之间关系;怕引起被监督人员的怨恨。由于监督人员心存顾虑,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就可能打了折扣。

6.培训缺乏系统性、全面性。目前,根据人民银行内控监督管理要求,对人民银行业务岗位需实施全方位监督,重点对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点的监督,这就要求监督人员必须全面熟悉会计、国库、发行、计算机、货币信贷、行政许可等各项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具备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但现实情况是不少监督人员缺乏对新业务知识的掌握和了解,并且基层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基本上是自行开展,培训缺乏系统性、全面性,也就是根据业务需要,组织学习相关制度、操作规程和业务文件等,这种边做边学、边学边做、摸着石头过河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方式,势必造成监督人员业务素质量难于全面提高,制约了监督工作的发展,监督水平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存在着监督走过场和“外行监督内行”查找风险隐患难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7.监督人员配备不足,素质有待于提高,培训跟不上,制约了监督业务的开展。由于基层行目前人少事多,大多数行的纪检监察、内审人员同时还兼职其他岗位业务,不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监督工作中。

8.监督手段落后,监督成果利用不充分,影响监督效能的发挥。目前人民银行监督部门在实施监督时,基本上还是传统方法、手工操作。面对日益发展的金融新业务和突飞猛进的信息技术,原始的检查方法和现有的检查工具已显现出苍白无力和较为滞后的状态。如内审部门在开展国库业务检查时,面对每年近千本的凭证、账簿等资料,采取手工监督方式,只能抽查的方式,监督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三、加强基层人民银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1.统一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保证内部控制监督评价质量。按照统一性原则,除影响内部控制的客观因素变化外,对基层人民银行内部控制评价采用同一评价标准。建议上级行坚持同一评价标准,指导基层人民银行建立完善内控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特别是对内控制度建设评价标准,要针对基层人民银行实际,明确内控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防止制度建设的重复性,建立起标准统一、要求明确、涵盖所有业务流程和重要控制环节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坚持及时性原则,当内部控制各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重新评价。如基层人民银行要根据新业务、新制度及风险点的变化,及时确定风险点和控制措施,以保持内控评价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2.整合监督力量,合理调配监督资源。一是在明确各自职能分工的基础上,整合纪检监察、内审部门,建立中支党委统一领导,各监督部门分工协作的“大监督”工作格局,统一调配监督人力资源,实行支行监督人员派驻制。同时监督职能部门要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责任制,以实现监督资源和监督效果最大化为目标。二是设立监督管理岗,专门负责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工作,以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实效性,解决同级监督难问题。内控建设管理机构也相应设在纪检部门,全权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活动,听取工作汇报,落实评价结论,建立监督信息互通互报制度,提高监督效果。

3.搭建上下畅通的监督信息共享平台。构筑一个连接纪检、内审、事后监督等部门的信息资源网络平台,在平台上建立监督依据、监督成果及内控评价信息库;及时对经济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项目安排、监督检查情况、后续跟踪整改情况等进行公布,以利实时查询,并要求各监督部门在每次任务完成后,必须将相关信息录入到信息库中,从而加强了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使各监督部门及时了解监督检查开展情况,共享监督成果以实现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监督成果的利用率,实现监督信息资源共享。

4.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 。一是改变目前以同级监督为主的方式,采取下查一级和异地交叉检查为主,从根源上解决监督人员的后顾之忧。建立监督与被监督互信机制,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寓监督于服务中,多提一些推动部门业务发展的建议,获得被监督部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二是多措并举,切实利用监督资源。建立监督查处问题台账制度,定期对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条勾兑,按季对前期监督检查中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督促被监督部门认真整改,建立风险评价制度,监督部门对查出问题进行分部门分类别管理、定期对各部门发现问题的趋势变化作出分析,划分风险级别,进行定期预警提示。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8篇

关键词:基层央行;内部监督;思考

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是保证人民银行正确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基础性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与规范,不断得到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比较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已形成了以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为主体的“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督体系,这三个部门相互分工相互协作,加强业务工作的规范和岗位责任的落实,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了业务风险的管控,极大地助推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有序运行。但是,各种监督效果利用还不太理想,监督合理的发挥不充分,监督部门间的配合还不够默契,监督合力难以发挥,监督成果共享不到位,监督效率不高。因此,因此,当前极有必要加强基层人民银行监督机制建设,整合并优化监督资源,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监督的威慑力和影响力,才能有效地控制内部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各类内部监督工作格局及现状

当前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主要由“3+1”组成的四位一体监督管理机制。即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三个监督部门,加上业务职能部门内部控制复核制度和业务指导检查等,协同监督,共同管理,促进基层央行各项业务的规范发展。

1.业务部门的复核与检查。是防范内部业务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人民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是通过办理金融机构的资金清算、国库资金收解、发行基金投放回笼、存款准备金的划转、行政许可办理等业务实现的。这些业务操作中潜在较高的风险,对这些业务进行同步复核是保证日常业务规范发展的基础,复核人员进行及时审核纠错,把风险杜绝于萌芽状态,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重要的。同时兼顾着对支行或部门业务进行指导性检查。

2.事后监督中心。是人民银行推出的一项旨在强化内控监督、防范资金风险的重要举措。主要是以本级行及支行作为监督对象,主要把会计、国库、发行等业务作为事后监督的内容,对每日发生的相关业务进行事后集中、全面审核和监督,从而使一些问题得以及时暴露并加以控制。但地市中支事后监督部门在运行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职责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监督手段落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外管等业务未集中纳入监督等,制约着其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3.内审监督。是内审机构依据财经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制度对本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是人民银行的综合再监督部门。通过全面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后续审计和内控评审的方式对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活动、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再监督。具有检查权、监督权、建议权,但没有处分权。

4.纪检监察。则是通过对个人在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本级和下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包括党风党纪党性等方面的监督和行政行为的执法监察,党风廉政监督重点是检查党纪政纪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执法监察是指监察部门依照《国家行政监察法》对执法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是对人民银行依法行政行为实施的再监督、再检查。其重点是检查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责任落实、责任追究等情况。具有检查权、监督权、建议权和处分权。纪检监察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干部尽职尽责、依法行政、廉洁勤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近年来,人民银行在内部管理、风险防范、各项业务操作和制度建设与落实等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得到了全面较好的规范,各项工作呈现出健康稳步的发展态势,并在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加强监督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监督体制不科学,监督主体职责和工作要求的不同,监督人力资源未得到合理调配,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监督信息未得到充分共享,监督成果未得到充分利用,监督检查工作时而还有出现重复等现实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综合监督作用的发挥。

1.内部控制评价缺乏统一标准。近年来,上级行制定了机关内控评价实施办法,对机关内控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标准,要求县市支行比照执行。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县市支行在比照执行时基本上是照抄照搬,这种不切合实际的照抄照搬造成制度制定者与执行者之间的错位,如集中采购办法在县支行照抄照搬遵照执行有很大难度。同时,上级行监督部门对内控制度检查时也是参照机关内控评价的标准,对基层人民银行进行考核,使基层行对内控制度建设标准产生一种“人有我有”的错误认识。形成从上到下照抄照搬,层层制定制度,造成制度重复制定,可操作性不强。

2.各监督部门各自为政。到目前为止,基层央行已经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内部监督组织体系,包括:业务部门的复核检查、事后监督、内审监督、执法监察和专业检查五个层次,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实施全方位监督。但各监督部门由于分管领导不同、上级行对口部门不同,缺少统一的协调机制,很难对各部门的监督任务进行整体规划、联合实施,往往只能“单打独斗”,或者是临阵组合,监督整体合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

3.监管制度不成体系。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负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内容涵盖人民银行人、财、物的各个方面。但这些制度多数是由各监督部门独立制定,缺乏相互衔接性,而且这些规定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别和冲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

4.监管信息难以共享。经过多年努力,各监督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有价值的监督信息,包括查处问题台账、风险点分布情况及相关监督检查依据等内容,但各部门往往对监督信息采取“保密式”管理,只在领导、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之间进行传递,即使是其他监督部门,也很难全面、真实地了解相关信息。

5.监督手段多样,但同级监督有局限性。采取同级监督方式,监督人员心存顾虑。监督人员的隶属关系是在本级,因而监督检查人员在开展同级监督时有“三怕”:怕引起被监督部门主管领导的误解,影响自己进步;怕引起被监督部门的抵触,影响部门之间关系;怕引起被监督人员的怨恨。由于监督人员心存顾虑,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就可能打了折扣。

作的发展,监督水平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存在着监督走过场和“外行监督内行”查找风险隐患难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7.监督人员配备不足,素质有待于提高,培训跟不上,制约了监督业务的开展。由于基层行目前人少事多,大多数行的纪检监察、内审人员同时还兼职其他岗位业务,不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监督工作中。

8.监督手段落后,监督成果利用不充分,影响监督效能的发挥。目前人民银行监督部门在实施监督时,基本上还是传统方法、手工操作。面对日益发展的金融新业务和突飞猛进的信息技术,原始的检查方法和现有的检查工具已显现出苍白无力和较为滞后的状态。如内审部门在开展国库业务检查时,面对每年近千本的凭证、账簿等资料,采取手工监督方式,只能抽查的方式,监督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三、加强基层人民银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1.统一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保证内部控制监督评价质量。按照统一性原则,除影响内部控制的客观因素变化外,对基层人民银行内部控制评价采用同一评价标准。建议上级行坚持同一评价标准,指导基层人民银行建立完善内控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特别是对内控制度建设评价标准,要针对基层人民银行实际,明确内控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防止制度建设的重复性,建立起标准统一、要求明确、涵盖所有业务流程和重要控制环节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坚持及时性原则,当内部控制各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重新评价。如基层人民银行要根据新业务、新制度及风险点的变化,及时确定风险点和控制措施,以保持内控评价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2.整合监督力量,合理调配监督资源。一是在明确各自职能分工的基础上,整合纪检监察、内审部门,建立中支党委统一领导,各监督部门分工协作的“大监督”工作格局,统一调配监督人力资源,实行支行监督人员派驻制。同时监督职能部门要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责任制,以实现监督资源和监督效果最大化为目标。二是设立监督管理岗,专门负责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工作,以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实效性,解决同级监督难问题。内控建设管理机构也相应设在纪检部门,全权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活动,听取工作汇报,落实评价结论,建立监督信息互通互报制度,提高监督效果。

3.搭建上下畅通的监督信息共享平台。构筑一个连接纪检、内审、事后监督等部门的信息资源网络平台,在平台上建立监督依据、监督成果及内控评价信息库;及时对经济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项目安排、监督检查情况、后续跟踪整改情况等进行公布,以利实时查询,并要求各监督部门在每次任务完成后,必须将相关信息录入到信息库中,从而加强了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使各监督部门及时了解监督检查开展情况,共享监督成果以实现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监督成果的利用率,实现监督信息资源共享。

4.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一是改变目前以同级监督为主的方式,采取下查一级和异地交叉检查为主,从根源上解决监督人员的后顾之忧。建立监督与被监督互信机制,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寓监督于服务中,多提一些推动部门业务发展的建议,获得被监督部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二是多措并举,切实利用监督资源。建立监督查处问题台账制度,定期对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条勾兑,按季对前期监督检查中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督促被监督部门认真整改,建立风险评价制度,监督部门对查出问题进行分部门分类别管理、定期对各部门发现问题的趋势变化作出分析,划分风险级别,进行定期预警提示。

5.完善学习激励机制,提高监督人员素质能力。一是经常举办内控理论讲座和研讨会,加强内控监督人员的理论知识学习培训,提高监督人员分析、研究和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为监督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和实际参与央行各项业务提供条件,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经常化。二是结合各项工作尤其是新的业务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业务集中培训、现场检查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监督人员专业知识不够、现场监督检查经验不足的问题。三是建立内控监督管理人员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把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内控监督各项工作当中,教育监督人员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9篇

一、大力开展“三个培树”

一是大力培树争先创优之风,始终保持昂扬向上、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时刻清醒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只有团结拼搏、不甘落后,以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以大力度、高标准、严要求的态度开展工作,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在全区进位争先。

二是大力培树勤奋好学之风,始终保持持之以恒、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有干一番事业的良好愿望,更要有创一流业绩的过硬本领,而过硬的本领是靠勤奋学习得来的。因此,做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职责、一种追求、一种境界。学理论、学业务、学技能,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通过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查办案件的行家里手、组织协调的行家里手、调研写作的的行家里手。

三是大力培树求真务实之风,始终坚持言行一致、务实诚信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坚持鼓实劲、求实效、说实话、办实事。查办案件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做到以满腔热情和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二、努力做到“三个提升”

一是努力提升朝气。要克服思想保守、满足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惰性思维方式,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思想状况,保持高昂的斗志、冲天的干劲和蓬勃的朝气,牢固树立“忧患意识”。二是努力提升锐气。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反腐倡廉的任务愈加艰巨,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战线的最前沿,只有始终保持昂扬的锐气,才能忠于职守、不辱使命,使腐败行为望而生畏。三是努力提升正气。人无正气不立,官无正气不威。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特殊的岗位和神圣的职责要求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浩然正气,要顶得住歪理、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到行为举止光明磊落,遭受挫折不屈不挠。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10篇

并坚持用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催生权威性,反腐倡廉建设方法路子。反腐倡廉各项建设取得了扎实进展。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第一、推进改革创新。必须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

教育为先。银监局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工作重点、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要载体,反腐倡廉。把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到各项制度之中,不断在实践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扩大教育覆盖面,有效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一、以党性修养教育为前提,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银监局党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期举办“党委中心组学习系列讲座“开放论坛“实地考察等活动,将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等文件资料列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年11月份局党委专门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据此制定整改方案公布于众。全局多次组织大型理论讲座,邀请会领导、、高等院校等单位专家学者就学习贯彻届四中全会精神、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为中心组和全体党员进行辅导。为保证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执行,还建立了督廉制度,即:干部述职时述廉、党员评议时评廉、组织考察时考廉“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以廉政考核为抓手,形成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银监局为了增强岗位廉政教育的效果,逐一将各种廉政考核机制“嵌入“廉政教育之中。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分别对17个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采取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评定4个处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处室,其余全部为达标处室。考核结果显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都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原则,并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以工作推动责任制落实,以责任制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二是将会规会纪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约法三章“履职回避“现场检查若干纪律、履职问责、履职承诺、违规违纪处罚、工作人员守则等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会规会纪“考核,并逐级签订廉政《承诺书》使全体干部职工把执行“会规会纪“作为一种责任和担当,做到心中有会规、行为有规范,考核通过率为100%三是将规范化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建立相应的考学机制,进行量化和档案化管理,建立17个处室的廉政档案,并做到实时更新,与年终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把岗位廉政教育纳入对干部教育管理的范围,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上岗培训、尽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三、以专题活动为手段,确保廉政教育的实施效果。为确保预防腐败、廉洁从政工作不走过场,年,局组织开展了多项专题活动。一是开展“读好一本书“活动。3月末,局纪委、监察室为机关各处室购买了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的<廉政准则>释义》和《<廉政准则>学习问答》明确要求全体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做好读书笔记,深刻理解《廉政准则》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约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规定。二是举办网上专题讲座。5月份,局纪委召开网上廉政会议,纪委书记邓琦同志紧紧围绕学习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自律和他律建设、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等重点内容,做了题为《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专题讲座。三是开展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自查。全体领导干部重温了会规会纪及有关禁止性规定,进一步清楚了应遵守的行为准则。行政执法和准入监管中,局坚持实行“三公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审批,坚持重大、疑难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各处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规章制度,构建特色制度框架。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第二、推进改革创新。必须注重发挥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关键作用

监管权力的异化,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而言。将削弱监管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危害大众利益,甚至导致金融风险。只有在权力流转层面建立起有效的制衡、监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职权套利问题,保障监管权力的正确使用。银监局总结历年经验,按照监管业务性质,逐步形成前、中、后台的立体监管,其中,前台为一线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被监管机构实施

主要为确保监管工作健康运转,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市场准入等工作。中、后台为包括纪检监察在内的综合管理部门。提供监督、服务、管理等职能。一、以分权制衡权力,防止权力部门化。构建新的监管组织架构,厘清监管前、中、后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从部门层面实现监管权力的适度分离和相互制约。一是实现审批权与检查权相分离。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类业务由非现场监管

现场检查等风险监督类业务由现场检查本门组织实施。现场检查部门与非现场监管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二是实现检查权与处罚权相分离。现场检查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检查核实,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性质进行认定和处罚。三是实现管理权与监管权相分离。办公室、统计信息部门等部门负责对监管前台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条线管理。二、以流程规范权力,防止监管权力的滥用。一是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实现对监管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按照流程要求,检查前检查组将立项审批表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检查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参与检查工作,年度终了后纪检监察部门对上年度开展的各项监管工作进行后评价。二是矩阵式制约。新的监管架构下有两条监管控制线。一条是由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的机构监管线。另一条是由现场检查部门、业务创新部门、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的功能监管线。业务审批时,功能线与机构线相互制约,共同协商决定准入事项。三是监管公开。充分利用各种内部宣传媒介开设“现场检查动态“非现场监管动态“栏目,定期对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公开,部门负责。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三、以制度管理权力,防止监管权力寻租。有了健全组织架构和流程再造,必须同时辅之以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才能发挥出更大的功效。通过增强制度对监管业务的覆盖面和融合度,使监管权力的得到正确的行使。一是组织人事制度中增加对人力资源集成的职责。由组织人事部门在本单位范围内选调监管干部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人情因素的干扰。二是将履职问责要求落实到监管制度中。根据监管岗位的不同特点明确三项监管责任,即市场准入实行合规责任管理,非现场监管实行主监管员负责制的目标责任管理,现场检查实行主查人负责制的项目责任管理。三项责任的落实,能够有效提高履职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是将双人监督的原则落实到报告制度中。新的监管机制对各法人机构逐一明确主监管员及其职责要求,建立职能部门与主监管员的双线报告制度。四、以后评价监督权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通过第三方的角度及时发现监管决策过程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帮助各部门规避风险、改进工作。后评价机制将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等各个监管环节统一视为具有不同职能的监管项目,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对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进行归类汇总,建立“合规性“规范性“充分性“有效性“和“经济性“5维的监管质量控制体系,对监管项目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监控。

第三、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推进改革创新。必须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11篇

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系统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创新,提高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按照要求抓落实和突出行业特点搞创新的两手抓、两手硬原则,XX银监局在构建大纪检、大监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大格局中,注重总结经验、大胆创新,形成了一套以廉政教育为先导、以权力制约为重点、以落实制度为基础、以廉政文化为载体的反腐倡廉建设方法路子,并坚持用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催生权威性,反腐倡廉各项建设取得了扎实进展。

第一、 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

反腐倡廉,教育为先。XX银监局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工作重点、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要载体,把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到各项制度之中,不断在实践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扩大教育覆盖面,有效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一、以党性修养教育为前提,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

XX银监局党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期举办党委中心组学习系列讲座、开放论坛、实地考察等活动,将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等文件资料列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20xx年11月份局党委专门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据此制定整改方案公布于众。全局多次组织大型理论讲座,邀请会领导、济南军区、高等院校等单位专家学者就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为中心组和全体党员进行辅导。为保证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执行,还建立了督廉制度,即:干部述职时述廉、党员评议时评廉、组织考察时考廉。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以廉政考核为抓手,形成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

XX银监局为了增强岗位廉政教育的效果,逐一将各种廉政考核机制嵌入到廉政教育之中。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分别对17个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采取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评定4个处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处室,其余全部为达标处室。考核结果显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都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并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以工作推动责任制落实,以责任制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二是将会规会纪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 约法三章、履职回避、现场检查若干纪律、履职问责、履职承诺、违规违纪处罚、工作人员守则等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会规会纪的考核,并逐级签订廉政《承诺书》,使全体干部职工把执行会规会纪作为一种责任和担当,做到心中有会规、行为有规范,考核通过率为100%;三是将规范化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建立相应的考学机制,进行量化和档案化管理,建立17个处室的廉政档案,并做到实时更新,与年终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把岗位廉政教育纳入对干部教育管理的范围,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上岗培训、尽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以专题活动为手段,确保廉政教育的实施效果。

为确保预防腐败、廉洁从政工作不走过场,2010年,局组织开展了多项专题活动。一是开展读好一本书活动。3月末,局纪委、监察室为机关各处室购买了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的《廉政准则释义》和《廉政准则学习问答》,明确要求全体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做好读书笔记,深刻理解《廉政准则》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约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规定。二是举办网上专题讲座。5月份,局纪委召开网上廉政会议,纪委书记邓琦同志紧紧围绕学习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自律和他律建设、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等重点内容,做了题为《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的专题讲座。三是开展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自查。全体领导干部重温了会规会纪及有关禁止性规定,进一步清楚了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在行政执法和准入监管中,我局坚持实行三公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审批,坚持重大、疑难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各处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规章制度,构建特色制度框架。

第二、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关键作用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而言,监管权力的异化,将削弱监管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危害大众利益,甚至导致金融风险。只有在权力流转层面建立起有效的制衡、监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职权套利问题,保障监管权力的正确使用。XX银监局总结历年经验,按照监管业务性质,逐步形成前、中、后台的立体监管,其中,前台为一线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市场准入等工作。中、后台为包括纪检监察在内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为确保监管工作健康运转,提供监督、服务、管理等职能。一、以分权制衡权力,防止权力部门化。构建新的监管组织架构,厘清监管前、中、后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从部门层面实现监管权力的适度分离和相互制约。一是实现审批权与检查权相分离。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类业务由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现场检查等风险监督类业务由现场检查本门组织实施。现场检查部门与非现场监管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二是实现检查权与处罚权相分离。现场检查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检查核实,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性质进行认定和处罚。三是实现管理权与监管权相分离。办公室、统计信息部门等中台部门负责对监管前台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条线管理。

二、以流程规范权力,防止监管权力的滥用。

一是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实现对监管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按照流程要求,检查前检查组将立项审批表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检查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参与检查工作,年度终了后纪检监察部门对上年度开展的各项监管工作进行后评价。二是矩阵式制约。在新的监管架构下有两条监管控制线。一条是由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的机构监管线。另一条是由现场检查部门、业务创新部门、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的功能监管线。在业务审批时,功能线与机构线相互制约,共同协商决定准入事项。三是监管公开。充分利用各种内部宣传媒介开设现场检查动态、非现场监管动态栏目,定期对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以制度管理权力,防止监管权力寻租。

有了健全组织架构和流程再造,必须同时辅之以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才能发挥出更大的功效。通过增强制度对监管业务的覆盖面和融合度,使监管权力的得到正确的行使。一是组织人事制度中增加对人力资源集成的职责。由组织人事部门在本单位范围内选调监管干部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人情因素的干扰。二是将履职问责要求落实到监管制度中。根据监管岗位的不同特点明确三项监管责任,即市场准入实行合规责任管理,非现场监管实行主监管员负责制的目标责任管理,现场检查实行主查人负责制的项目责任管理。三项责任的落实,能够有效提高履职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是是将双人监督的原则落实到报告制度中。新的监管机制对各法人机构逐一明确主监管员及其职责要求,建立职能部门与主监管员的双线报告制度。

四、以后评价监督权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通过第三方的角度及时发现监管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各部门规避风险、改进工作。后评价机制将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等各个监管环节统一视为具有不同职能的监管项目,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对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进行归类汇总,建立合规性、规范性、充分性、有效性和经济性5维的监管质量控制体系,对监管项目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监控。

第三、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

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是新时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做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系统,XX银监局的经验表明,要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本位,着力在加强民主集中制、畅通民主监督机制以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

20xx年,XX银监局先后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了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和沟通协调机制,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经常通过会议进行酝酿,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支持和理解,增强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了党委成员管理监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党委成员定期向党委会报告工作、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强化对班子成员领导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追求公开实效,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结合年度考核等活动,不断完善检查、考核机制,推进处室党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实施五个强化措施,畅通民主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制度监督,实行诫勉谈话制、履职回避制、重大事项报告制等;二是强化组织监督,党支部通过定期对党员进行思想分析掌握党员思想动态;三是强化重点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用人、用钱和决策方面的行为上;四是强化部门监督,通过述职述廉等工作及时掌握干部履职情况,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五是强化群众监督,设立了24小时监督电话,廉政举报信箱,上访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传真或电话以及投送信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高效、透明处理。

三、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

一是开展履职回避制度落实情况检查。2010年,局纪委认真按银监会《关于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执行履职回避制度自查的通知》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对履职回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纪委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报局党委同意后,予以实施。二是全面落实廉洁从政从业承诺制度。局纪委根据《银监会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从业承诺制度》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我承诺、我践行、共创清廉高效监管文化主题活动,真正把《承诺书》签订活动办成了会规会纪的学习会、廉洁自律的教育会,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全局已签订《承诺书》195份,签订率100%。三是局纪委将述职述廉作为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预防腐败、勤政廉政的重要措施。为做好此项工作,局纪委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局纪委还将党员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考核结果等上网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全年,我局累计述职述廉66人次。

一、创新形式,丰富廉政文化内容。

充分利用内部宣传平台,广泛开展每周编制一段廉政小贴士、每月开一次网上廉政会议、每季度看一次廉政教育片、每半年搞一次廉政测试、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述廉及评议的五个一活动;加强警示教育,通过举办预防腐败知识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展览、典型违纪案件通报会等,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加强重点教育,实施重点监管廉情监察制度,把廉政文化带到监管现场,使教育和监督有机结合,有效预防监管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注重引导,构建廉政文化氛围。一是坚持定期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有关党纪政纪教育内容,把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局每年专门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每季度定一个专题,宣传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反腐倡廉文件精神;廉政主题活动年,坚持邀请专家进行党风廉政专题辅导等。开设 网上廉政会议、网上党风廉政教育专栏。

二、注重正反典型教育。

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郑培民、沈浩等为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开展以王怀忠、李真及高官腐败分子和银行业贪腐典型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不断敲响警钟。通过廉政理论教育,强化了以学明志、以学养德、以学促廉的风尚,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基机构 体层系 特派员 制度

建设银行在经历了重大金融体制改革后,为加强金融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强化风险管理,为努力打造“国内最佳,国际一流”现代化银行注入了活力。但是在业务不断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突出反映在一些基层机构和部门管理体制仍需完善。监督机制存在弊端,若不加以规范化管理,势必制约业务发展和妨碍案件防控工作的开展。因此,完善基层机构监督体系和纪检监察特派员制度,对纪检监察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就实际现状谈点认识。

一、基层机构监督体系构架状况及简要分析

1.从外部监管看,金融监督体系,又称监督体系,是指一国在中央政府领导下,对商业、专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行宏观调控、监督、管理的制度、机构和组织,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在我国行使监督职权的机关有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其中,人民银行是监督体系中的主体。完善的金融监督体系对国家经济发展、降低失业率、抑制通货膨胀、完善出口创汇、增强国际收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对降低和减少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制止、杜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金融监管法律依据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等金融法规已先后出台,并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尽管人民银行以及证监会、保监会做了大量工作,也防范和化解了不少金融矛盾和问题,但从近几年的金融运行效果来看,我国金融监管的绩效仍是不尽人意,一些消极金融现象屡禁不止,时有泛滥和反复。如出现了商业贿赂、高利吸存、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金融活动、违章违规行为十分猖獗,个别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例居高不下,非法融资现象严重,支付风波时有发生。因此,改变目前较为低效的金融监管现状,面临的任务和形势艰巨而迫切。

2.从内部监管看,建设银行不断改革深化,通过调整重组和并合,加强了基层机构中间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建设银行是以一级法人下的三级经营管理体制的模式,并构建以平行作业管理模式为基础,通过各项业务岗位制约和团队合作平衡风险与回报,实现业务发展与风险监管在业务过程中有机统一。建设银行内控三道防线的建设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的基础。即:“第一道防线”既是业务经营的直接经办者、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又是操作风险的所有者,承担着“御风险于行门之外”的经营职责。“第二道防线”的后台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业务准入和流程规范,肩负“灭风险于萌芽状态”的把关职责。“第三道防线”的纪检监察、法律合规、审计等内控监督部门,履行“查风险无处遁迹”的监督职责。建立委派会计主管、兼职风险经理、派驻纪检监察特派员等管理平台,形成防范风险相互补充、前中后台“三位一体”监管模式,会计主管与基层机构人员实行平行作业。风险经理参与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关注过程控制及整改效果,跟进业务的风险控制状况,使风险监管更贴近市场,为业务发展提供合理科学的支持与服务。纪检监察工作既履行再监督职责,又按照“源头治理,注重预防”的原则,参与第一道和第二道防线的风险防控,并提供有力的执行力保障。纪检监察特派员现场检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通报,有力防范了风险。同时,通过完善内部监管组织及岗位体系,强化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手段,健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平行作业的有效实施。系统优化,由人控变为机控,加强风险可控的能力。

3.从近几年发生的金融案件情况看,基层机构负责人、客户经理多为案件主体。从金融案件突出的特征表现来看,全部为内部人员或者内外勾结作案,九成左右发生在基层机构,80%以上的案件都是因为“有制度而没有严格执行制度”造成的,不少案件不只是一个部门、岗位或环节违规操作,而是多个部门、岗位或环节不严格执行制度而造成。随着金融创新步伐加快,基层机构案件越来越多地威胁到银行的正常经营,也会影响到国家金融体系、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因此,加强和预防基层机构案件风险,是银行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4.监管目标较高,监管人员执业素质相对较低,不能保证监管的高质量。人民银行法规定,我国金融监管的目标是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这个目标虽然不能反应监管的全部内涵,仍然体现当前人民银行监管任务的艰巨性,也体现了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在新形势下,切实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证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都应作为重要的监管目标。然而,现有从业人员的知识准备、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更新的速度与监管目标的高标准和任务的艰巨性相比之下,存在较大的差距,跟不上监管工作的步伐。所以,加强员工的学习颇为紧迫。

二、基层机构管理存在的问题

1.监督乏力,力度不足,整体联动作用发挥仍有欠缺,监督信息未达到有效共享。基层机构一直是防控案件的重点领域,被视为“重灾区”,案件的发生、形成与社会经济环境、金融政策变化有着密切的联系。从实际而言,涉及银行案件多发生在基层。其主要原因是,制度虽不断在健全,但在制度的执行力上不到位。第一,在实行一级、二级分行管理体制后,仍需重点考虑监督的因素。首先,缺乏足够的监督意识。由于基层机构一些部门,不再是单独存在的管理部门,只是一个业务部门或业务分支机构,即使有管理之职也只属一般代行。如今,一级、二级分行管理体制的权力集中化,必然形成集权管理的权利垄断行为,基层机构部门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功能,这必然会产生重业务、轻管理;重经营、轻监督的思想,使监督的意识大为降低。第二,人员配备不到位,监督机制得不到保障。职能部门大幅度裁员,并将各职能部门并合,仅保留了一至二名具体负责行政事务的管理人员,而原经营范围仍未改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一人兼多职多责的现象十分突出。如有的行业,既是负责全面工作的责任人,又是从事业务工作的职员,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摆在业务上,无力顾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只好疲于奔波,监督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和力度。第三,监督形式减弱。随着金融管理体制改变,基层机构部门由直接的监督方式,转为间接的监督形式,事前监督和转为事后稽核的制度,由经常性检查督促,变为上级管理部门定期性或周期性监督。一些本应及时发现和纠正的问题,因监督环节的制约,而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不利于内管内控各方面的工作开展。第四,责任不明。案件是由多方面因素构成,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是一般经济案件。而基层机构部门在开展具体业务中,除要防止职员在经营中操作风险等案件发生,也要预防因不尽职责发生的违规行为。由于一级、二级分行管理与基层部门监督环节脱节,一旦出现问题,责任不明。

2.业务面拓宽,监督机制迟后,一些业务交叉点的风险控制机制欠缺,措施滞后。随着金融体制不断改革,基层机构的业务范围不断增大,发展势态迅猛,而监督管理呈现出另一种相对滞后局面。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拓宽业务的需要,大量充实一些临时雇用职员,将经营权委托他人,未能形成完整的监督机制,管理形式粗放不配套,监管力度迟后等。如在实际中,监督方式单一,缺乏预见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监督措施,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做法,不利于业务发展和监督机制形成,各种案件发生存在隐患。

三、完善监督措施和纪检监察特派员制度研究

1.强化监管力度,完善纪检监察特派员制度。基层机构是预防案件的基础,“前沿阵地”,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而预防案件的根本措施,其在于建立和完善各种监督预防机制,实行科学地、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全衡之下,金融体制改革应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从基层的实际出发,不能顾此失彼,应加强基层监管力度,保留和设置监督职能,不可取而代之。即使精减机构,也应保留专职监督人员,使监督不流于形式,逐步规范、持续发展。监督人员要与其他业务工作脱钩,实行“定岗、定位、定职责”的三定监督预防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整体合力的预防格局,不断推进预防措施的落实,使其监督管理和预防案件更具有实效性。

2.完善案件防控工作管理体系,夯实预防基础。案件防控工作贯穿于银行经营管理的每个层面、每个环节、每个部位,而且人的因素居其首位,基层机构又是风险多发部位,因而案件防控工作难度之大,范围之广、环节之繁,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构架严密的基层机构管理体系,构建风险管理和案件防控的长效机制。

3.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案件防控联防格局。加强会计主管、风险经理、纪检监察特派员管理队伍的建设,结合实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配置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通过强化学习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以满足日益强化和逐步细化的风险监控管理要求。

4.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法制观念。“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针对目前基层机构、部门的特点,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况且由于职业关系特点,一般都与现金、实物结触,均负有一定职责,掌握着一定的职权。而在社会大环境中,青年员工存在思想波动大,处于相对不稳定状态,易于受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因此,加强队伍的思想教育、素质建设,是有效预防案件的基础。要把思想道德、法制教育作为重点,采取各种有效的教育形式,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国建设银行员工职业操守》、《员工合规手册》、《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失职行为处理办法》,不断提高自控能力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逐步构筑起“三不”和 “三防”的思想基础和预防措施 ,既:“不愿以违法去犯罪,不敢以违法去冒险,不能以牺牲个人和家庭、集体利益作代价”及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制度防线、法制防线”,让员工在教育中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居安思危,善于从平静中发现暗潮潜流,将案件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起始阶段,做到自我警觉,自我防堵,自我保护,自我提高,全面推进预防案件的社会化、法制进程。

5.强化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加大违规违纪处罚力度。认真落实各条线、各基层机构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防控工作责任书》目标考核责任,把管理考核目标分解到责任人、责任部门,每个员工签订《廉洁合规从业承诺书》,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主管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责任人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违规违纪事项激励制度,加强员工自主监督,做到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控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责任人的惩戒。通过责任追究,处罚违规的,威慑有不良行为的,告诫在岗在职的,真正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批,教育全体。

四、完善基层机构监督体系和纪检监察特派员制度建议

1.完善基层机构监督体系和建立责任机制。完善基层机构监督体系是有效监督的先决条件和重要组织部分。因此,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分工,加强协作为原则,落实和完善监督体系,基层机构、业务条线建立全面防控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防控责任,真正做到防控风险人人有责,理顺各监督部门职责也是十分必要的。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在各个职责之间做到不疏不漏,明确各层次监督重点,明晰管理职责,各基层机构的管理层必须承担一线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各条线、岗位的主观能动性,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定位,基层机构负责人是辖区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情亲自督办。在全行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切实构筑案件防控的牢固防线。

2.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特派员监督职能。加大基层机构对案件防控资源的有效整合,针对基层机构人员普遍紧张的现实,结合岗位“职能重合”的客观实际,进一步加强会计主管、风险经理、纪检监察特派员“三合一”监督管理平台,形成防范风险相互补充、前中后台监管模式。

3.加大监督工作的创新,拓宽监督渠道,逐步形成对工作运行的常态化监督态势。各派驻人员通过参加或列席会议、建立工作台账、重要事项备案、专项督查等,多渠道、多途径收集驻在单位经营管理、岗位轮换、制度执行方面的相关信息,掌握动态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及时整改。

4.做好纪检监察特派员工作不可缺少的5个途径。(1)关注监察对象,切实履行好监察职责。特派员监督的对象是基层机构及负责人,作为特派员日常就要做到“三个关注”,关注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规章的情况,是否遵纪守法,能否按章操作;关注派驻行负责人及其员工廉洁从业情况,是否廉洁自律,能否合规经营;关注派驻行负责人员尽职尽责情况,是否坚守岗位。(2)作为特派员要与派驻行分管领导、委派会计主管、风险经理和综合人员配合协作,尽可能多地参加现场检查,实地查看有权人检查登记,对柜员保管物品、自助设备的密码及钥匙、印章管理适时检查,查看监控录像关注重点关键风险点,分别对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营业主管、柜员主管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午休时间、双休日上班情况、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值班领导、大堂经理、个人业务顾问、对私柜员、现金柜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在岗工作及表现进行抽查。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案件及风险隐患。(3)作为特派员要关注审计系统、稽核系统、柜面业务监测系统、远程监控通报问题,把内外部审计和各类检查发现的各类突出风险和多发问题纳入监督检查视野,督促落实整改,通过个别交心通气的方式,进行重点提醒,及时提醒。与基层机构负责人谈心,提醒他们以身作则合规经营;与经受挫折的员工谈心,提醒他们吸取失败的教训鼓起勇气;与被积分员工谈心,提醒他们正确对待积分减少违规行为;与轮岗人员谈心,提醒他们尽快适应新岗位要求,达到提醒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4)特派员不是派驻行的班子成员,和员工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利于发挥自己的优势,和员工沟通,积极协助派驻行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员工的廉洁从业和遵章守纪教育;二是抓好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工作;三是抓好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工作;四是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及时报道派驻行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控工作中一些好做法,树立派驻行良好形象,争取派驻行领导支持,激发员工成就感,赢得派驻行员工理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5)特派员必须按照具体工作规定和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向派出行纪委、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风险提示,发挥好喉舌作用,让上级行早知情况,正确决策。

5.加大对监督信息系统的创新。加强对银行信息系统风险的监督力度,从全面检查转向重点检查。在现场检查中,充分发挥主管会计、风险经理、纪检监察特派员三方面的有效作用,从信息系统监督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跟踪监督,同时做出相应的识别、衡量、监测和控制。只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手段,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信息系统的风险。

总之,银行是经营高风险的行业,风险与业务发展相伴相生。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创新,对银行内部风险管控能力与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逐步由机构性监督模式转化为功能性监督模式,持续充实和完善监督内容、监督手段、监督方式,构建严密的风险可控监督体系,需要我们不断的研讨和探索。

参考文献

[1] 王钢,赵冰喆,张田.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最新变化[J].金融发展评论,2012(4).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13篇

围绕提高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能力 推动辖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2008年2月25日) 同志们: 刚才,纪委陈书记同志传达了上海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主要精神,总结了去年中支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全面部署2008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具体、措施明确,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去年是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后的第一年,中支党委在上级行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及时调整思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落实执行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实施外汇管理和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辖区的反腐倡廉工作也取得新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教育,注重实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增强;二是强化监督,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三是贴近业务,加大治本力度,源头治腐工作取得新成效;四是查防结合,警钟长鸣,保障人行资金安全;五是条块结合,以点带面,促进行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所有成绩,都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和全体员工的努力工作分不开。在此,我向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2008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的部署,找准职责定位,提高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同时,要认真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总、分行纪检监察会议主要精神,推动辖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下面,结合辖区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我强调四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反腐倡廉能力。 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指出,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坚持自觉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需要我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尽管中支系统保持几年来举报件逐年下降,也没有案件的发生,但一些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暴露出教育力度不够、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监督措施缺乏的问题。西行长在分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指出的“辖区有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拉帮结派,搞小团体;铺张浪费,作风漂浮;无所作为,依法履职意识不强;利用公职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问题,希望大家对照检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这里我重申一下,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落实好“五个不准”,认真执行好分行纪委“三个从严”要求,率先垂范,做廉洁自律的楷模,以自已的实际行动推动辖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这就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要有责任心,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 二是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辖区反腐倡廉工作。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更好地满足了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员干部执政行为的迫切需要,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强烈要求,对推动惩治和预防体系,更好地建立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基层人民银行,我们一定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充分认识和理解《实施纲要》重大意义与科学内涵的基础上,搞好任务分解,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好《实施纲要》贯彻落实。 第一,加强教育。我们不能说教育能解决所有腐败问题,但不搞教育一定会产生腐败。反腐败教育要做到“入耳”、“入脑”、“入心”,这是落实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第一关。首先,要选好教育的重点对象,从工作实践看,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党员领导干部最有机会,必须重点对他们进行严格教育。对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和 “求真务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从政道德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对重点窗口业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对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其次,要加强教育制度建设,促进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经常化。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教育、廉政谈话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再次,要不断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努力构造“大宣教”格局。要突出示范教育和典型教育,使干部职工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最后,要在单位中积极培育廉政文化,努力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观念和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完善制度。要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确保从源头上制止腐败。因此,我们应重视制度建设,要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侧重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财务管理、干部选拔等制度,确保按制度办事、靠纪律约束人。我们应经常反思,制度建设上是否还有“空子”,如何填补“空子”? 今年重点要围绕防范人民银行资金风险这个中心,重点加强会计、国库、发行等高风险核算业务和新业务的制度建设,同时,要加强现场检查、执行监察和内部审计,针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完善已有制度,为实施制约和监督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证。 第三,强化监督。监督,是反腐败的重要环节。首先,要加大对基层“一把手”的检查监督,要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利用年度考核、业务检查、财务审计、廉政述职、民主测评、执法监察、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手段,检查监督“一把手”权力的行使情况,防止权力滥用。其次,要切实加大中支主管部门对基层、一线的检查监督力度,在对具体业务建立健全统一的行为规范的同时,要对基层的要害部门、要害岗位定期不定期地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督促其按规章办事。再次,要发挥纪检监察和内审的职能,强化同级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 “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内审部门真正起到“查错防漏、纠正违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的作用。今年要在继续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同时,着重做好两项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对支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监督;二是根据上海分行关于加强和完善县(市)支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县(市)支行的监督管理。 三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委(党组)的重要职责和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基本保证。我们要严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推进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从总体上看,辖区行领导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有较高的认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在加大,但还有存在 “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业务工作忙时不要”的现象。应该看到,当前导致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消除,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在人民银行系统远未杜绝,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十分繁重。 第二,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制落实。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通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考核,有机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使反腐败工作机制高效运转。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正职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切实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做好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真正做到“一岗双责”。 第三,抓好三个环节,增强工作针对性。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首先,要继续实行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应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时限清楚,便于考核和追究。其次,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责任考核,切实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对那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认真履行职责、负有失察、失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的追究。今年要重点严肃追究金融风险事件中的金融管理责任,违规使用中央银行再贷款形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案件中的管理责任;追究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造成用人失察及重大案件、腐败和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促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部门要努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第一,要增强工作责任意识。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新的形势和要求要有清醒的认识,反腐倡廉工作如何围绕中心、贴近业务,更好地促进人民银行的改革和发展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增强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精良”的队伍,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以律己、以身作则。 第二,要提高工作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要在创建学习型单位、建设“五型”干部队伍活动中做出表率。要进一步提高五种工作能力:一要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围绕人民银行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二要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要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四要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加强对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内民主健康发展。五要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增强反腐倡廉的合力。 第三,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要及时分析人民银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特点、新问题,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主题,围绕人民银行的中心工作,深入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及如何有效防范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等方面进行调研。 同志们,努力完成2008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切实提升辖区反腐倡廉工作水平,是更好地履行基层央行职责的强有力政治保证。希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我约束、自我诫勉、自我激励、保持清醒,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人格魅力不降低,行为规范不走样,党性观念不丧失,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央行领导干部监督 现状 思考

领导干部的监督,就是对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督导与检查。加强对央行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中央银行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增强中央银行公信力的要求,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2008年1月24日,在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周小川行长强调指出“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监督意识,做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的模范,在人民银行系统起表率作用,在金融系统树立良好的形象,恪尽职守,廉洁勤政,不断提高中央银行的公信力”。由此可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又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基层央行领导干部监督取得的成效

对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掌管人财物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是当前基层央行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从严治党、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基层央行积极贯彻“预防为主,查防结合”的方针,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强化了干部监督、考核力度,开展了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就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效率、效果、经济性进行了客观评价,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干部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近年来,央行落实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就内审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离任审计、纪检监察巡视、执法监察等查处问题落实了领导责任,促使干部工作重心下移,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增强了领导干部工作的责任感、服务意识。

(二)领导干部廉洁意识明显增强

通过监督,对基层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集中采购情况、干部选拔考核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一些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进行诫勉谈话直至作出党政纪处分,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有效地减少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健全

制度的建立完善及执行是预防、发现、惩处领导干部腐败的有效措施,央行监督部门及时分析和总结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经验,形成一些好的制度。如,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述廉、领导干部离任、履行职责审计等制度,健全的制度,促使基层央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健全。

二、基层央行领导干部监督的现状

(一)监督资源丰富,整合利用不足

一是监督体系健全,却各自为政,监督整体合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二是制度体系健全,却不能相互衔接。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负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但多数是由各监督部门独立制定,缺乏相互衔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三是人力资源丰富,却缺少协作。由于监督人员在业务方面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且隶属不同的监督部门,难以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使用效能;四是监督信息丰富,却难以共享。由于监督信息仅在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之间传递,其他监督部门,难以真实地了解相关信息。

(二)监督手段多样,却各有局限性

一是内审监督存在人情局限、整改局限。内审部门开展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由于审计人员与领导干部彼此较为熟悉,且内审部门仅有监督职责,没有相应的处理权限,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的效用;二是执法监察部门存在职权局限。由于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且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往往是通过群众举报、有关部门反映获得的,由于职权局限,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上处于被动。加之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少,难以对各项具体业务做出深入全面的监督检查;三是组织部门存在监督职责定位不清,分工不明。在监督内容方面,存有组织部门主要是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错误认识,在监督方式方面,存有干部监督就是像纪委办案那样接处件、就事论事的误区,导致干部监督部门职责定位不清,分工不明。

(三)监督方式落后,成效受到影响

目前,基层央行监督部门在实施监督时,基本上还是传统方法、手工操作。面对日益发展的金融新业务和突飞猛进的信息技术,原始的检查方法和现有的检查工具已显现出苍白无力和较为滞后的状态。如内审部门在开展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时,面对每年近千本的凭证、账簿等资料,采取手工监督方式,只能抽查的方式,监督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三、基层央行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整合内部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体系

1.组织机构。从地市中心支行的实际情况来看,构建大监督机制,可以成立“监督管理中心”,“监督管理中心”由一名行领导分管,下辖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组织、综合管理办公室四个部门。其中,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监督项目安排及资源统筹、协调、管理工作,其他三个部门按专业不同分工协作。

2.运行方式。一是分工。分工是指日常监督工作根据专业分工各负其责。内审部门应在审计项目促进基层人民银行整体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的提高;事后监督中心则重点实施对重要凭证、账务要素、事项和活动等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在日事务办理过程加强防范,从而减少或制止问题的发生;二是合作。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监督部门监督情况,当有检查项目或任务时,由综合监督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统一调配监督人员。

3.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大监督”操作规程》;二是建立协调运行机制。各部门应将年初的检查计划报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统筹安排,避免重复检查。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范文第15篇

【关键词】“三位一体” 监督体系建设 探讨

一、“三位一体”监督体系的概念、特点和目标

(一)“三位一体”的概念

“三位一体”监督体系中的“三位”是指纪检、监察、内审三个具有不同职能的工作机构,“一体”是指三个机构有机结合在一起,履行三个方面职责,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共享O督资源、共享监督成果的一个互动体系。

(二)“三位”职能的异同和相互关系

纪检、监察、内审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区别的统一整体。“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实现了党内监督与行政监督的有机结合与优势互补。纪检、监察借助内审力量,增强了活力;内审借助纪检、监察工作,提升了监督的层次和权威。三者的区别。纪检工作属于党内监督,是党组织以及广大党员依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同级党委、纪委的领导成员、党的工作部门和党委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及其党员实施的监督。监察工作和内审工作属于行政监督,是为确保基层人民银行规范运行和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政令畅通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而实施的监督行为。

在监督主体上,党内监督的主体是党组织和党员,行政监督的主体是监察、内审机构。在监督对象上,党内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主要负人,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监察工作的对象是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内审工作的对象是单位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和风险防范。在监督方式上,党内监督的方式包括检查、督促、评价、揭露、举报、处理等多种形式;监察工作的方式主要包括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两种;内审监督的方式主要有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内审调查。在监督方法上,党内监督大致可分为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监察工作主要采取召开会议听取被检查部门和人员的解释说明,查阅、复制、留存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现场等。内审监督是对所监督对象的常规性工作开展内审调查。在监督内容上,党内监督的内容主要是监督对象遵守和党内其他法规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等;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干部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内审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财务基础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合同审计、项目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

(三)“三位一体”监督体系的工作目标

建立纪检、监察、内审“三位一体”监督体系,有利于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各部门协同工作的监督合力,发挥监督整体功能,实现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的有机结合与优势互补。有利于形成全覆盖、立体型、无死角的监督网络。有利于形成教育深、影响广、效果好的监督氛围。有利于形成基层行干部职工守法律不敢违、依法规不能违、有素养不愿违的监督实效。三者的共同点在于最终工作目标的一致性,即都是为基层人民银行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和各级领导干部健康成长起到保障作用。

二、“三位一体”监督体系的主要内容

如何加强和完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和效率。本文从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惩防体系、考评体系和成果运用体系等五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一)组织体系建设

加强和完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必须首先加强和完善组织体系建设,实行监督工作的“一体化”组织领导,否则,纪检、监察、内审这“三位”的整合就可能流于形式,很难真正形成合力。因此,在领导体制上,通过一定程序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把纪检、监察、内审三块监督工作统一起来,由纪委书记一人全面负责监督工作。在机构设置上,既要有利于充分发挥整体监督合力,又要有利于纪检、监察、内审各个监督主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因此,机构设置不必拘泥于形式上的一体,不必非要实行机构形式上的合署办公,只要能发挥监督整体功能就是好的。在部门地位及人员待遇上,内审工作人员待遇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一样,有利于提高整个监督系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一体”合力,提高监督工作效果。

(二)制度体系建设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是“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具有纪检、监察、内审各自工作特点的基础工作制度;另一方面,也要探索建立能够发挥“一体”监督功能优势的工作制度,逐步形成具有本行业特点、较为完备、管用的监督工作制度体系。

在工作中,要按照整合监督资源、发挥“一体”功能优势的要求,探索建立监督工作一体化规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系统监督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各系统工作成果交流反馈应用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形成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统一管理的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发挥监督整体功能,使各个监督主体之间工作互补、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提高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