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按着工作性质划分岗位责任,确定岗位目标:销售目标、生产目标、工程目标、技术目标、质量目标、人力资源目标、行政目标。

二、建设一只“有激情、懂技术、精服务”的营销团队

成立销售公司,根据渠道销售和终端销售的特点,划分为:大沈阳(沈阳、抚顺、铁岭)——终端营销,辽南区域、辽宁其他区域、吉林区域、黑龙江区域、内蒙区域——渠道销售网络。

三、实施“长效差别激励”制度

生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产量奖(质量控制)+目标奖

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新产品开发奖+目标奖

质量人员:基本工资+质量目标奖

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工作目标奖

勤杂人员:基本工资+满勤奖

四、强化“第一责任人安全监控”制度

五、对产品质量实施“一责、一控、一检”的方法

“一责、一控、一检”——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负责制,严格执行过程监控,落实产品入库前终检。

六、车间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七、加强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

八、建立“例会管理”体系

建立日常事务处理“日例会”(15分钟——30分钟)、每周生产调度会、每月经济活动分析会、每月产品质量分析会、经理办公会、车间工人晨会(5分钟-10分钟)。

九、实行定额领料,加强车间成本核算

十、建立考评体系和培训机制

人力资源部门做好日常考评和考核,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提高工人的技能。

十一、建立计划管理系统,实现“事前计划、事中管控、事后审计”

十二、安装工程实行“三三项目管控法”

三三项目管控:“工期、质量、安全”,确保工期三因素——人员、材料、资金,确保质量三因素——产品质量、安装质量、管理质量,确保安全三因素——人员安全、材料安全、运输安全。

十三、推行“三心工作法”

“用心经营、用心管理、用心工作”,认真做事只能把事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好。

十四、创建“一严二强三高”的管理模式

创建“严格的纪律,强力的执行力和落实力,高效率、高业绩、高回报”的企业管理模式。

十五、建设一支具有“团结精神、合作态度、真诚内心”的创业管理团队。

团结才能生存、团结才能共赢、团结才能发展。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木竹加工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木竹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木竹加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其他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第四条木竹加工企业管理部门职责:

(一)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木竹加工企业设立申请的审核、批准,核发《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办理木竹及其制品外运签证,依法对木竹加工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会同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木竹加工企业年度审验及清理整顿工作。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工商管理法律法规和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营业执照》,并依法实施工商监督管理。

(三)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

第三章企业准入、变更、延续和终止

第五条木竹加工企业包括木竹加工销售企业和来料加工企业(包括加工个体户)。木竹加工销售企业可以跨乡镇收购原材,加工产品凭加工许可证办理外运,但不得直接销售和外运原材、原竹;来料加工单位不得收购木材,不得办理木竹外运。

第六条申请木竹加工销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杉木和竹类产品精深加工,木竹综合利用率≥70%;

(二)有木竹加工生产的固定场所;

(三)木材加工销售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毛竹加工销售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四)经营规模与本地森林资源状况、木竹生产计划相适应;

(五)经营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七条木竹加工企业最高数量确定原则:

本着科学布局、限量提质、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指导思想,按照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原则,对木竹加工企业实行宏观控制。

(一)以乡镇年可供木竹原材料为确定准入数量的条件,即:年度商品材采伐限额在1000—3000立方米或毛竹采伐计划在5—10万根的乡镇限办1个加工销售类型的木材或毛竹加工企业;年度商品材采伐限额在3000立方米以上或毛竹采伐计划在10万根以上的限办2个以下加工销售类型木材或毛竹加工企业;年度商品材采伐限额在1000立方米以下、毛竹采伐计划在5万根以下的乡镇原则上不予办加工销售类型的木竹加工企业。

为方便群众农具、家具、建房等自用材加工以及建筑业用材加工的需求,*镇城区限办3个、*镇限办2个,其他乡镇每个乡镇限办1个来料加工企业。

(二)县经济开发区根据木竹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实行总量限制。

(三)世界文化遗产地*、*规划区域内,五溪山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以内,其他旅游景区范围内不予设立木竹加工企业。

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准入条件的项目业主应依据相关规定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木竹加工审批,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业主申报材料后,应当在14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核,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对作出准予决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发《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

第九条确定县经济开发区为产业基地,新开办的木竹加工企业原则上必须进入县经济开发区。

鼓励龙头木竹加工企业依法通过收购、兼并、租赁、合作等形式进行重组或组建产业集团,实行规模经营。企业重组或组建产业集团后应重新办理设立登记。

第十条木竹加工企业要求迁址、改变名称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原批准设立的机关核实后予以变更,并办理相关证照更换。

第十一条木竹加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年。木竹加工许可证年度审验时间为每年的4月20日—5月31日。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为年度审验合格:

(一)木材加工销售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毛竹加工销售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年缴纳税收5万元以上。

木制产品每立方米原材创税不低于100元,生产竹制产品每百根原竹创税不低于70元。

(二)生产产品为精深加工,木竹原材料来源合法,有清楚的木竹原材料入库、产品销售数量明细台帐;

(三)无违法收购、运输木材及其产品,未擅自变更厂址,没有发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二条木竹加工企业要求延续加工许可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准予延续或不予延续的决定。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木竹加工企业应依法收购木竹,禁止收购盗伐、滥伐的木竹和未经林业站检尺验收、打钢印的木材和竹材。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帐册应清楚完整,如实反映财务活动。应按时进行税务申报,足额缴纳税收。

第十五条木竹加工企业新上项目或调整加工产品,应及时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便于测定产品折率,办理产品外运签证。

第十六条县林业、税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实施检查监督,依法查阅或者要求企业报送相关材料。

第五章产品销售外运管理

第十七条木竹加工企业在县内调运原材原竹或销售其生产经营产品,须持有《县内木竹运输报告单》及林业费金缴纳票据。

第十八条木竹加工企业申请木竹加工制品外运销售签证的,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木竹运输报告单;

(二)木竹加工许可证;

(三)林业费金缴纳票据;

(四)现场发货检验码单;

(五)木竹及其制品销售发票;

(六)属于原材外地调入的还须提供原始《木材运输证》。

木竹加工企业不得以自己名义为其他企业或个人办理木竹及其制品销售外运手续。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木竹加工企业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木竹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违法收购林木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未取得木竹经营加工许可,擅自经营加工木竹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竹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木竹经营加工行为的,由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存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木竹加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以低于最低保护价的价格压级压价收购木竹的,由县价格、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我国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出台了新的会计制度。由于我国旧的会计制度不能适应现行的经济状况,因此财政部决定新的会计制度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使会计制度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政策规定,上市公司要统一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对于其他企业则是鼓励执行。新的会计制度与国际上的一些权威财务报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新的会计制度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但是也可能给企业的业绩带来许多的影响。文章结合具体的会计新制度对企业的一些影响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新企业会计制度;企业经营管理;经营业绩

新的会计制度增加了许多旧的会计制度所没有的内容,使得新的会计制度更加具有活力。新的会计制度将有利于促进我国企业在国内发展,甚至是国际发展。新的会计制度对企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非常有利的,除此之外还能使企业更加标准化和规范化。对于企业来讲,这肯定是有利于发展的。除此之外,新的会计制度还能促进企业改进经营策略,加大科技研究,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同时,新企业会计制度也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了一些挑战,对企业自身的素质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将有更高地要求。

一、新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业绩的一些影响

1.企业的利润受到新的会计制度的影响。由于新的会计制度对企业的一些业务处理方式的不同,将给企业的利润带来比较大的影响。首先是影响企业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按照以前的会计制度这部分盈利是计算在当期下利润之中。新的会计制度实施后,这部分股利是用来充当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不是投资收益。在新的会计制度下,短期的投资股利给企业带来的利润直接下降。其次,摊费用同样影响企业的利润。在新的会计制度下,企业的成本不能留待以后进行摊销,必须是一次性进行摊销。这样使得企业的利润还没有进账就已经提前影响到了。最后,补价也是影响企业利润一大因素。旧的会计制度不会影响企业的入账价值,但是新的会计制度就不同了。新的会计制度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入账价值,甚至还可能降低企业的利润空间。

2.企业的经营业绩也受到债务重组的影响。新的会计制度下,债务重组问题也是企业所要面临的。新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超出债务人所付对价公允价值的那部分确认为当前损益。在旧的会计制度下,当前损益是利润来源。在新的会计制度下,这些都不再是利润的来源了,相反,这个制度还会影响企业的利润。由于这个制度的出台,短期内企业的利润可能受到影响,这样对企业发展也会是一个挑战,需要企业去克服。

3.企业开发新产品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旧的会计制度下,多家对企业的专利和商标的保护不够,使得企业对专利的认识不强。旧的会计制度将影响企业积极性的发挥以及创造性的体现。新的会计制度的实施,国家通过制度和法律等多种途径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维护,从而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利益。新的会计制度使得企业间的竞争更加激烈,这样企业就会有动力去研发新的产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同时还能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现代经济中,科技实力是很重要的,因此,企业需要加大科研来参与竞争。

4.不一样的所得税处理办法对企业的经营业绩的影响。新的会计制下,企业的税收问题改变了。新的会计政策下的税收和以前有很大的不同。新的会计制度的税收更加合理,它的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适应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是推崇这一制度的。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税收有很大的关系,旧的会计制度下,企业的税收比较多并且程序相对复杂。新的会计制度则不同,它将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大大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使得企业的利润增加。更加方便合理的税收程序,提高了企业的效率,进而增加企业的收益,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5.收入确认标准的变更对企业的影响。新的会计制度要求下,因为收入确认标准的变化,将使得一些上市公司调整其收入结构。这一变更将致使企业的虚拟收入情况有所减缓,自然而然企业的实际收入将变得更加真实可靠。在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中,有一部分公司明知无力承担全额购买企业的责任,但是依然确认收入,这样造成虚假收入。上市公司的这种行为,短期将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长期下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将会出现泡沫,虚拟经济成分太多,将直接影响我国的经济形势。新的会计制度将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减少经济泡沫的产生,充实我国实体经济。同时,对于企业而言,只是短期不利。

二、新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应当如何面对机遇和挑战

1.政策机遇。新的会计制度的实施,许多企业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发展。新的制度将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对于这样的扶持,企业是欣然接受的。对于国家而言,企业发展了,我国的经济就增加了许多的积极因素。这样新企业会计制度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国家经济的繁荣。

2.发展机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得到世界其他国家的认可和好评。现在的国际环境也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现在贸易壁垒不断减少,各国的对外贸易也越来越规范,这都是企业发展的良机。在国内,国家也做出积极的努力来发展我国的经济和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好的环境。我国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进出口贸易发达,这些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条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这个发展时期将持续下去。目前,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处于全球领先水平。面对这样的好时机,企业要以一种更加积极的心态去把握好这个发展机遇。

3.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新的会计制度的不良影响。由于新的会计制度是新生事物,没有时间基础,初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部分负面影响。为了减少利益受损,企业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努力:(1)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一个企业就像一台机器,企业的内部就像是发动机,只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好了,企业才能有效运转。新的会计制度下企业存在降价和跌价的可能性,这都是由于新的会计制度对企业的库存进行了要求。企业不能库存太多,每个企业和行业都有一定量的库存要求。面对这些情况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价格机制,减少风险的危害。企业账目要清晰、透明。新的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要及时出台外欠款清理办法,并且要按照这个办法严格执行。账目问题关系重大,影响着企业的发展。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清理欠款的办法。这样企业才能加快周转,提高效率。同时不会导致社会信用缺失,还能起到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2)加强企业管理,使企业运转效率良好。新的会计制度的出台,企业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因此,企业提高行政运作效率,克服新制度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新的会计制度的发展也要依赖于企业的不断发展,需要企业提供一个好的环境和平台。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相互关联的联系了。反过来,新的会计制度的更好实施和推行也将为企业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3)积极培养优秀会计工作者,提高企业软实力。新企业会计制度下,一个企业的会计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了解国家的新的会计制度有赖于会计工作者的努力。只有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才会更大。这才不会使得一个企业由于会计工作者的水平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4)尽快适应新的会计制度,使它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新的会计制度的实施,一方面给企业带来了更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将面临更加严格的要求。这需要企业认清实际情况,顺应经济发展潮流,迎接挑战,使得企业发展壮大。

三、结语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何加强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营运的监督已成为理论上和实际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为此,^们对国有资本营运的监督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譬如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税检查,加强审计审核等外部监督,向国有企业派出财务总监进行全方位监督等等。随着国有资本营运监督的加强,国有资本的授权委托经营制度要求我们在做好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监督工作的同时,还要注意对经营者的经营业绩、经营能力、个人品行等作出正确评价。因而,建立和完善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考评制度就成为一个非常迫切而现实的问题。

一、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考评制度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择对企业的兴盛衰败有着至美重要的影响,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的正确评价更是关系到个人的荣誉和个人价值的实现过去,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任免选拔大多是通过主管部门或人事组织部门直接选拔任用,对经营者的考评奖惩也是依据年终审计结果,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人事组织部门的考棱结果而定,而在实际工作中这种考评结果往往不能对经营者的经营业绩作出正确的评价,这是因为:其一、年终审计结果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未必能作出正确的结论;其二、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指标往往会因经营者采取步提步摊、不提不摊等种种弄虚作假的手段变得圆满完成,另外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指标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科学合理也值得考虑;其三、人事及组织部门年终短时问内的考核未必能对经营者作出全面的、客观的评价。由于上述原因,过去对经营者业绩的评价在某种程度上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这样,就使得一部分经营者不能得到正确的评价,该奖的未奖、该罚的未罚,使一些经营者的业绩与所付出的努力在考评这一环节受到影响,使得昼营者的积极性受到一定打击,从而使他们走向消极的一面采取种种变相手段为自己获取灰色收人,侵占国有资产因而建立一种良好的考评制度不但是整个监督工怍的延续,更是对经营者进行奖惩任免的依据。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能给经营者带来一种荣誉感、社会认同感,也有利于任免部门发现^才、挖掘人才因而,建立和完善规范的业绩考评制度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的重要一环,也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建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评价制度

资本的投人不仅仅只注重其社会效益而更重要的是其带来的增值,这是资本的属性,国家资本也不例外。国家资本所有者将国有资本授权给经营者是希望它充分发挥其经营能力,尽职尽责,忠诚努力地为所有者获取更多的收益而一个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也是以不断追求所有者权益最大为目的。可以说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共同目标是一致的,而资本的所有者更关心的是其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并且采取种种监控和激励措施来促使经营者台法经营,努力获取资本增值经济效益综合反映了一个企业获得收益的程度。效益好的企业从侧面也可说明其经营方式可行,市场销售良好,发展潜力巨大,从这一点来看,作为资本的所有者衡量和砰价经营者能力大小、素质高低、是否努力的关键是要从其给企业带来的效益出发而不能看企业规模的大小、资产的多少、行业的优劣等等。那么,如何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业绩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是选取能反映企业效益的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指标体系,通过指标的计算全面衡量负债率、偿债能力、获利能力和资产营运能力。

2、是在考核初期,对所考接企业要求上报企业全面预算情况,并由考核部门对预算情况进行复核调整,根据预算情况计算出考核所需要的指标。

3、是利用企业经营年度结柬实际计算出的考核指标,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以求对企业作出准确的定位和拽出差距。纵向比较主要是将考核企业考核年度实际,得到的财务指标同本企业上年情况及预算指标相比较,找出其差异}横向比较是将考按企业同奉行业先进企业相比较,比较时首先要选取比较的对象,比较对象可以选择上市公司,因为上市公司是经过严格审查通过的,其经营业绩良好,并且综台反映了所承受的客观政策、市场变化等因素带来的风险,比较具有代表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上市公司可以代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先进水平。同时,股市又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上市公司效益的好坏,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走向。而上市公司中期、年终业绩的审计和詹息的公开披嚣叉为这种比较提供了可能经过横向的比较,才能找出本地区企业与同行业同类先进企业的差距,才可能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一个经营者所付出的努力和所获取的收益,寸能发现和挖掘出一批有经营能力和品行良好的职业企业家。

4、是利用事中监督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对经营者作出定性的评价事中监督所获取的信息资料主要由派驻企业的监事或财务总监提供.监事或财务总监进驻企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参与企业的重要会议,能够掌握第一手材料,用来进行定性的评价是可行的。

5、是利用定性的评价和定量的考核指标的计算比较全面评价经营者的业绩和品行,并把评定的结果作为奖惩任免的主要依据。

三、评价考核国有企业经营者考核指标的确定

前面提到,评价和考核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要从企业经济效益人手。因此.对经营者考核指标的选择要以能反映资本所带来的增值及经营成果的大小为主。1994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作为评价经营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情况的指标但该指标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有一些局限性。一是该指标的设计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和物价上涨因索,在理论上不尽完菩;是计算该指标有许多别除因素,增加了人为的因素和操作上的繁琐;三是期初确定该指标容易在利润额的大小上扯皮,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我们应选择当年净利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这是因为在一个企业中,注A的资本金是按历史成本A帐的,按照法律依照一定的程序认定的,它的增减不是经营者所能左右的,资本公积金的增减也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盈余公积盘是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有专r用途.而只有本年利润是经过一年经营后得到的投入资本的增喊或亏蚀。它和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努力程度,品行道德是联系在一起的。企业有了利润则说明投入资本经过运营带来的增值,亏损则说明投入的资本受到侵蚀。因此,对经营者业绩的考评应以当年实现净利润为主,并设置其它与上市公司业绩评价相对应的辅助指标,如资本金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来全面考核经营者业绩。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二、实行分工负责制,在经理的领导下,各副经理根据分工,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三、领导编制公司经营工作计划并检查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四、及时听取并分析各职能部门工作进度报告,并及时做出相应的决策或调整,以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顺利完成。

五、深入基层,知道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理办公会议等,研究公司重大工作或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七、保障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行使其职权,支持企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经理室权限

一、对公司经营、经营管理工作有指挥权和决策权。

二、对公司中层行政领导及所属单位负责人有任免权。

三、有权根据公司工作具体情况调整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职责权限。

四、有权按规定对公司职工进行奖励、处分。

五、有权拒绝公司外部任何组织和个人抽调、借用公司人员,拒绝无偿占有公司资金、物资以及对企业不合理的摊派劳务、费用。

六、有权对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在持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提出复议请求,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在按决定执行的前提下,保留意见并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

七、有按国家规定的公司经营及管理方面的其他权限。

经理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综合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工作。

二、起草公司工作总结、安排及有关文件,负责有关文字材料的整理、行政简报的编审及有关文件、文字材料的打印、发送。

三、负责上级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管理、立卷、归档及公司行政档案的管理、使用和保管。负责公司公章的使用、管理。

四、负责召集公司司务会议及安排公司其它行政例会和会议。

五、负责公司奖金制度的制定以及奖金发放的审批、落实和检查工作。

六、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负责卫生、防汛、献血、绿化等社会性活动的组织、安排、落实工作。

七、负责公司安技、劳动保护工作及其相关的其它工作。

八、负责固定资产、专控商品、家具物料及办公用品的购置、购置审批、管理及有关物品的发放。

九、负责企业产房屋的管理、维修、店堂发行及相关基建维修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以及新老网点的接收、拆迁、家具筹备工作。

十、负责有关行政、经营及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

十一、负责经理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理办公室权限

一、有权根据经理指示、公司工作安排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度,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进行协调、督促,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进度情况,有权对职能部门的月、季、年度工作安排提出调整意见或建议。

三、根据经理指示或上级有关单位指示,有权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完成临时性工作。

四、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有权组织职能部门或有关人员对基层单位各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综合性检查、抽查或指导。

五、有权对基层单位涉及安技及设备等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隐患或整改不利的单位,可向经理提出强制限期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

六、有权依照有关权限对公司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家具、物料的购置计划进行审批,对擅自购置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批评直至处理意见。

经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处理经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二、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工作。

三、对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卫生、献血、绿化等社会性活动负有组织责任并对公司用车进行审批。

四、完成经理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岗

一、协助经理办公室主任处理经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负责涉及基建、维修、市容、占道以及卫生、绿化、防汛、献血等社会性活动等所发生的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机关的协调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岗

一、起草公司行政工作安排、总结。

二、草拟公司发文稿、修改各职能部门发文稿、撰写公司简报。

三、记录公司有关例会。

四、积累有关资料,做好行政经营管理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及工作。

五、整理公司印鉴、开具介绍信。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档岗

一、办理各种文件的守法、整理、登记、归档、保管工作。

二、记载公司大事记。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打印岗

一、完成经理办公室交办的文件、文稿、的打印、校对工作。

二、维护打印设备的正常运行,保管打印器材、材料。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机岗

一、完成经理办公室交办的出车任务。

二、负责车辆的日常养护、费用交纳,做到遵章驾驶、安全行车。

三、负责公司系统车辆维修管理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建维修岗

一、对公司所属企业房屋进行管理。

二、负责公司所属企业房屋维修、网点改造、店堂装修等施工工程的手续报批、预算编制、现场管理、工程质量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占地手续包皮工作。

四、负责公司所属旧网点拆迁、新网点接受及店堂家具设备筹备等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固定资产、家具、物资管理岗

一、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家具及其它公司规定的物料、物资进行管理。

二、负责公司系统的固定资产、家具、物资的购置,依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及相关的审批、申报工作。

负责公司的固定资产、家具、物资材料及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相关的购置手续的申报、审批及保管工作。

三、负责公司系统固定资产、家具及按规定进行管理的物资、无聊进行建帐、建卡、建档、调出、调入的管理工作。

四、定期对公司系统按规定管理的固定资产、家具、物资、物料进行检查、核对,确保企业财产的物、帐、卡准备相符。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技、设备管理岗

一、进行安技、环保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不安全因素整改工作。

二、对公司员工进行设备制度(非标炉、锅炉、用电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设备检查、整理、维修工作。

三、负责公司系统设备的建档、档案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劳保用品的审批、购置、保管和发放。

五、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事故有关报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检科职责

一、药品经营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根据上级下达的经营指标,安排所属单位经营并行使管理和指导经营职能。

二、贯彻执行药品经营和市场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制度;负责公司药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对员工进行守法经营教育,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员工的药品经营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并针对具体情况提出表扬、奖励、批评、处理意见。

三、按照有关药品质量法规、制度对所属单位药品质量进行严格管理并负有全面管理责任;对全体员工进行药品质量有关法规、制度的教育,树立员工药品质量意识并做出相应的计划安排;按规定进行例行的药品检查、检验及抽验;对公司所属单位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调研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对公司所属单位的经营品种、营业时间、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便民措施、操作规程等项的确定、检查和管理。

五、对所属单位的计量、物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并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六、对基层单位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市场供应情况、库存结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指导、调正、协调或修正意见。

七、负责药品市场信息的收集、积累,归纳和总结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对基层单位提出指导意见。

八、对所属单位经营管理基础工作进行建制、检查、管理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改善措施或指导性建议。

九、对新网点的规模设置、经营范围安排及有关网点的开、关、停、并、扩等提出可行性建议报告。

十、对员工业务培训进行技术指导和组织工作。

十一、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检科权限

一、有权对公司有关经营、质量、物价、计量等管理的制度、规定等进行解释,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二、有权对所属批零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三、有权对违犯经营纪律的公司所属单位及员工按规定提出处罚意见。

四、有权对经营差错事故责任者按规定提出处罚意见或处分建议。

五、有权对公司所属单位报损商品进行鉴定。并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六、有权根据公司所属零售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提出改善、调正等意见。

七、根据有关法规、制度对公司所属单位经营药品的质量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八、按《药品管理法》及相应法规对所属单位药品进行检查。

九、按《药品管理法》对所属零售单位药品进货渠道和批发单位的销售进货渠道进行全面有效的检查、管理。

十、按《药品管理法》对所属单位经营的药品的进货验收、在库保养、出库验发工作进行检查、管理。

十一、对、毒麻药品等特殊药品按规定进行检查、管理。

十二、对加工组的工艺流程记录、质检记录以及现场卫生进行检查管理。

十三、按《计量法》及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用于药品经营的计量器具进行定期强检及各单位自检工作的检查监督。

十四、收集、积累、整理、管理和使用药品经营质量、计量信息并提出予见性、指导性意见。

十五、负责所属单位质检员、计量员培训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工作,以及对全体员工的药品质量思想教育工作。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科岗位职责

科长岗

一、对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有全面组织领导责任。

二、对公司所属单位经营进度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定期写出建议报告或分析报告,向经理汇报或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

三、组织本科人员对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基础工作、商品盘点、商品库存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抽查,并向经理或有关部门写出真实、客观的报告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四、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价管理岗

一、根据有关法规制度,对公司所属单位经营物价工作进行具体管理。

二、即使全面送达物价变更通知并监督所属单位按规定即使落实,确保商品物价准确无误。

三、对公司所属单位的物价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即使提出改正意见并写出检查、抽查报告或物价工作分析报告,即使上报科长或通报基层单位、有关部门。

四、收集、积累、整理、管理、使用药品物价信息,并提出予见性指导性意见。

五、负责所属单位物价员培训的技术指导和具体组织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管理岗

一、据有关法规、制度对公司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具体管理。

二、对药品市场经营信息进行收集、积累、归纳和全面汇总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及时写出分析报告或建议报告、市场予测报告,以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

三、握所属单位经营进度,定期编制经营统计报表,并写出经营分析报告。

四、对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撰写总结分析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或相应措施。

五、对所属单位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总结、通报,推广先进经验、警示错误教训。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劳动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及办法,并制定相应的劳动人事制度,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利益不受侵害。

二、按规定进行劳动组织管理工作,合理调配使用劳动力资源,负责员工调动、新员工录用和安排、员工退休批报以及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终止等管理工作。

三、按规定进行劳动工资管理,配合其他部门确定奖金、效益工资等数额以及工资、奖金等额度的核定。

四、负责员工晋级、升级、徒工出师定级,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工作。

五、进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数额核定、交纳和管理工作。

六、对基层单位经理(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及门市部经理的培养、选拔工作。

七、对公司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及职称任职资格申报和管理。

八、负责人事、工资、教育档案的使用和管理。

九、对员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进行计划安排、组织管理工作。

十、对员工(包括离退休员工)医药费的报销审批及保健站的管理。

十一、负责员工法纪教育工作。

十二、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权限

一、有权对公司有关劳动、人事、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办法等进行解释、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二、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有权对公司所属单位员工进行调动。

三、有权按照《劳动法》参与企业劳动纠纷调解工作。

四、有权对一般违纪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对严重和较严重违纪员工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及经报批后的执行。

五、有权对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奖、惩、调、免建议。

六、有权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有权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聘用、解聘等提出建议。

七、有权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并依照有关法律制度在争议调解中保护企业整体利益。

人事科岗位职责

科长岗

一、对本科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负有全面组织领导责任。

二、对有关人事、劳资法规和企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按时召开科务会议,检查本科各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分析、研究人事劳资工作并向领导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对所属单位经理(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对门市部经理的培养、选拔以及职工工作调配。

四、对公司保健站负有领导责任。

五、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科长岗

一、协助科长进行工作,科长不在岗时临时对科内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二、及时向科长提出工作建议。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管理岗

一、负责人事、技术职称档案、劳动合同及其台帐的整理、使用和管理。

二、按上级要求完成有关统计报表。

三、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职称任职资格申报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员工政审、外调接待、接待员工来访和有关的处理以及人事科印鉴的使用和管理。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工资管理岗

一、负责劳动工资管理,配合其他部门确定奖金和其他形式工资的发放额度以及员工增资、调资、工资发放数额的核定。

二、办理员工工作调动、新员工录用和工作安排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员工晋级和升级,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的转正考核定级。

三、负责员工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饿度核定、交纳和管理工作。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事宜,办理员工退休的报批和退休员工统筹月计算。

四、办理员工、离退休员工医药费报销审批。

五、办理劳动工资统计、上报、积累以及个人收入台帐的管理和使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管理岗

一、编制企业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二、按规定、权限合理使用教育经费。

三、定期对公司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分析、研究,促进企业整体素质及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的提高。

四、教育书籍的保管。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职责

一、负责企业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流转计划,分析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和经济成果,按期编制会计报表、撰写财务分析,全面反映企业财产、资金变化情况。

二、监督检查基层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财产保管、费用开支情况和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及相应的指导工作,保证企业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三、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及法规进行会计核算的日常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产、资金使用情况和企业经营成果。

四、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政法规,履行国家赋予的财会工作报告,对一切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借支、报销、付款,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五、根据《审计法》及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及基层单位的定期审查工作。

六、指导基层财务工作,培训基层会计。

七、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和使用工作及财务调研资料的积累工作,并对基层单位的会计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八、完成经理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财务科权限

一、履行国家赋予的财会工作职权,对一切违反财会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借支、报销、付款,拒绝执行违反财会制度的决定,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二、有权参与本单位销售、利润、费用计划的编制,审查鉴定业务和其他事项的合同,参加有关业务经营管理会议。

三、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财产保管等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有权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统计工作,并对所属单位工作提出指导、改正等意见和建议,有权对所属单位违反财会规定、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员提出批评、改正意见直至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五、审查基层单位会计报表,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财计科岗位职责

科长岗

一、分配、组织、领导和管理本科工作,并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二、贯彻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制度,制定会计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三、按期分解、下达各项经济指标,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经营指标的完成进行监督、核算、分析及管理工作。

四、按期制定商品流转和财务计划。

五、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上报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并提供有关数据。

六、负责公司财计工作相关制度、规定的制定、修改等工作。

七、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科长岗

一、协助科长对全科工作的日常处理。

二、科长临时不在岗时,临时对全科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三、协助科长完成基层单位各项经济指标的分解下达工作,以及指标完成的监督、平衡、核算、分析和管理工作。

四、协助科长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

五、负责对公司财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负责公司所属单位财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岗

一、办原始凭证的审核和记帐凭证的填制及总帐、明细帐的记载工作。

二、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准确即使完成编制凭证、对帐、算帐、报表等工作,做到帐表、帐帐相符,并及时装订、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三、遵守结算纪律,即使核对、清理内外往来帐项和银行未达帐项,做到帐帐相符。

四、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配合有关科室搞好财产清查工作。

五、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发生差错,按记帐规则予以更正。

六、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报表的汇总和有关税种的计算、申报、交纳工作,及本科各种登记证件的年审、换证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金出纳岗

一、承办收款、付款、银行工资管理和工资、奖金发放工作。

二、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杜绝白条顶库和挪用公款,确保现金安全。

三、遵守支票管理规定,不准借用帐户,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

四、严格审核各项收、付款的合法性,对无计划的开支、违反有关规定开支、未取得合法凭证的开支,坚决拒付。

五、现金帐目日清日结,银行余额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便于掌握情况。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岗

一、负责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三、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四、负责对会计报表、年终结算的真实、正确、合规合法进行审计。

五、负责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专案审计。

七、负责办理本单位领导、上级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项,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八、负责对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及基层单位的定期审计。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统计岗

一、根据上级下达的经营指标按期编制所属单位的年、季、月销售计划。

二、确保统计数字真实可靠,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三、建立并记载进、销、存统计台帐,做到登统数字准确。

四、对统计报表进行复核和检查,对自查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做好详细记录,填写“订正单”进行订正,保证统计报表的质量。

五、按时写出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和统计分析报告。

六、妥善保管计划、统计资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单位会计岗

一、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计算准确、表与表之间关系衔接。

二、认真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当日销货款必须及时送交银行。一切现金收付手续必须完备、有凭有据,严禁白条入帐,不准出租、借用帐户,严禁开空头支票、远期支票,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款调节表。

三、妥善保管无价财产和固定资产,物价财产以卡片管理,固定资产要建立明细帐,经常核对原值、折旧和净值,无价财产和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调出、调入按规定管理,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四、按期做好财务分析,供领导参考。

五、负责门市部会计档案整理保管。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方针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科学办法之一。工厂为了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达到工效果,每年必须明确制定企业的经营决策、纲领和企业发展方向计划。方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标,制订措施、确定制度,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这有利于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及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

二、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一条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产品品种、质量产量、利润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其它要求。

第二条本厂的中长期企业发展规划、现代化管理规划、新产品开发规划、产品质量级及全面质量管理发展规划、技术改造规划、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环保综合治理规划及其它规划等。

第三条国内外市场的调查、分析、预测、情报信息资料(包括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平、管理水平等)。

第四条工厂的实际能力和现有水平,上年度工厂方针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三、方针目标编制的程序

第五条在每年初,由工厂各分管厂长、工程师提出下年度工厂目标设想,厂务会集讨论,形成工厂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厂长下达指令。

第六条由专人组织,并根据厂长指令,分生产行政部、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提下年度方针目标设想,并收集准备依据资料。

第七条部门分头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形成各部方针目标计划。

第八条发至各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讨论修订。

第九条经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由专人负责按系统图法行,在一月份编制出工厂方针目标执行图。

四、方针目标的执行

第十条方针目标展开一定要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内容般包括品种、质量、生产能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

第十一条工厂方针要按系统图法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层层确保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分管副厂长、工程师方针目标展开,要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的内容和自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目标值和措施。执行方法与部门的方法相同,分管副厂长××编制完成××校对,厂长批准。

第十三条各车间、科室方针目标执行一般有分管责任人、部门方针、目标项目、现状目标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总结等。

第十四条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厂方针目标以及分管厂领导方针目标执行,结合本部的实际,发动员工认真制订本部门的方针目标,保证工厂每个目标值都能落实到部门和人,确保工厂目标的实现。各部门要在一月底前完成方针目标展开图。

第十五条班组方针目标由班组长主持编制,要根据主管部门方针目标和本班组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产品产量、质量、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班组管理、思想工作等内容、目标值、采取措施、责任人、进度和检查、评价、总结等执行标准。班组方针目标执行图要在××完成。

第十六条各部门方针目标执行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编制,技术系统由负责分管人审核;生产行政系统由负责分管专人审核,分管厂领导批准。

五、方针目标的实施

第十七条为确保工厂方针目标的实现,工厂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循环","阶段PDCA循环计划"由"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安排的进度和厂长的令制订。

第十八条各部门要围绕工厂方针目标和本部门方针目标,认真组织月度"PDCA循环每月××号前制订下月份计划,总结本月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由主管厂长检查批示。

第十九条在方针目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职员,调动其积极性,广泛开展大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劳动竞赛活动、确保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

第二十条要建立方针目标管理卡,建立方针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方针目标管理标准化。

六、方针目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方针目标管理设立一个综合部门,分设一至三个主要归口部门。归口部必须认真做好工厂方针目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二条厂长组织方针诊断是保证工厂方针目标实施的主要手段,在厂长主持下归口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厂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诊断,并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厂长组织方针目标诊断,应在诊断前一周,向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发出面通知(由计划科制定,厂长批准),由各部门自行检查对照,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管广泛调查、收集情况,形成书面调查记录,做好诊断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厂长方针目标诊断会由厂长、副厂长、归口部门负责人、有关职能科室的负责人或厂长指定的人员参加。诊断根据方针目标执行图逐项逐条检查进度的效果。先由分管领导汇报,后由负责部门补充,并解答厂长及其它人员提出的问题,对于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体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综合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由厂长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整改。超级秘书网

第二十五条根据目标值实现的情况,对每条目标值给予评价并考核,明确落实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评价分为甲、乙、丙三级。

甲级: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且效果较好成绩显著。

乙级:基本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效果一般。

丙级:没有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效果较差且主要由主观努力不够所致。

第二十六条对方针目标进行诊断评价,对甲级目标视其难易、效果好坏等给予表彰奖励,列入年终评选的重要条件;对只达丙级目标的要追究责任,认真分析原因,帮助纠正,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惩罚。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7篇

一、企业经营范围的概念和性质

经营范围,亦称营业范围,是指由企业章程规定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在国外的公司法律制度中亦称为企业法人的目的范围。我国目前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的规定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民法通则》第42条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由此可见,企业经营范围不仅是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事项之一,是企业开展具体经营活动的依据和规范,也是法人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和法人内部自律性管理所遵循的依据。

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的性质,学界大致有四种观点:一是权利能力限制说。认为经营范围是对于法人活动范围的限制,也就是对于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法人超出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所实施的民事行为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应该说主张经营范围是对法人主体一切商事活动的完全赋权,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一律视为无效法律行为。二是行为能力限制说。认为经营范围不是对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而是对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法人的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只是其行为能力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超出经营范围的活动为效力待定,如果事后经修改章程取得行为能力,则该行为可以因补正而具有完全效力。三是内部责任说。认为经营范围是法人内部关系的准则,仅为股东限制董事或经理人滥用权利、追究董事或经理人责任。以及要求责任人赔偿公司损失的依据。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对外当然有效,而不论相对人为善意或非善意。四是代表权限制说。认为经营范围不过是划定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权的范围,而这种对外代表权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法人超出经营范围以外的行为属于超越代表权的行为,应为效力待定,存在予以追认的可能性。

我们认为,企业经营范围是企业民事权利能力的一部分,但不是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全部。商事活动中,企业作为商事主体,需要自主选择从事经营活动,而国家从实施产业政策、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安全等方面考虑,为这种经营活动划定了边界,这就是经营范围。企业经营范围对内规定经营管理者的权力边界,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对外则是企业作出的某种声明或承诺,它使交易相对人因知晓企业的经营范围而获得与之进行交易的便利,企业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其效力视情况而定。

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的法律效力和主要功能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对商事登记进行统一立法,经营范围登记的效力问题在理论和实务界众说纷纭,归纳起来大致有许可主义、公示主义(亦称“抗辩主义”)和折衷主义三种观点。

许可主义认为经营范围登记属于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企业的一种赋权行为,未登记,不生效。其主要依据是《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而《行政许可法》明确将企业登记纳入调整范围,经营范围作为法定的企业登记事项。自然具有许可性质。公示主义认为“登记”为行政机关利用其公信力,向不特定对象公开企业相关信息,以维护交易安全,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公示主义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观点。折衷主义认为“登记”兼有许可与公示两种效力,不能一概而论。其主要依据是《公司法》第12条的规定。

我们认为。我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的现实状况应为折衷主义,即企业的经营范围由投资人在制定企业章程时加以约定,但同时又被作为法定登记事项。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审查核准: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的改革方向则是公示主义。基于这一思路,研究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方向。确立和保留企业经营范围登记制度。应发挥如下四种功能:

一是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和决策参考。通过经营范围登记,政府可以对相关行业发展施以影响和控制,落实国家行业准入政策;通过相关统计分析,可以掌握市场主体的数量、资本在各行业的分布情况,了解行业发展形势和资本进出动态,修订完善产业政策,有效实施宏观经济调控。

二是维护交易安全。通过企业登记信息公开、营业执照记载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企业的经营范围,方便判断交易对象的资格和履约能力,降低交易成本,维护交易安全。

三是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在股权的高度分散以及所有权与经营权日益分离的情况下,使投资人知晓并确保其投资用于其成立公司的目的范围,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经营管理者则据此对股东做出承诺,确保股东的投资将用于章程约定的经营项目。

四是方便国家税收征管。登记机关通过经营范围登记确定企业的经营项目,税务机关则据此确定征税科目,从而明确具体的征税对象、范围和幅度,保证国家税收征管的有效实施。

三、现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制度的主要弊端

现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的许可主义色彩和由此形成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存在三大主要弊端。

一是章程规定与登记确认之间存在矛盾,影响企业意思自治和经营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范围的选择和确定属于投资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当然,其前提是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法律规定),这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面主导和安排有着本质的区别。基于这一价值判断,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2条首次将公司的经营范围的决定权交给了股东,即由公司章程规定,这无疑是立法朝着市场规则迈出的重要一步。但该条又同时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应当依法登记和变更登记,体现了立法者的谨慎和矛盾,带有明显的“转轨”痕迹。

这一制度设计看似兼顾了企业意思自治和政府有效管制两大目标价值,实则使权利(权力)归属不清。依法登记作为必要条件,使股东自治权不能完全落到实处,必须经过与行政机关的谈判沟通过程,其权利实现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政人员的素质和当地依法行政的水平。而章程规定又使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性质和效力模糊不清、似是而非。

同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情况瞬息万变,需要投资人和经营管理者迅速判断、迅速决策和迅速实施。而登

记程序从咨询、材料准备、提出申请到作出登记决定,在各环节高效顺畅的情况下,至少也需要一周甚至更长时间。完全可能使那些循规蹈矩的企业错失商机。新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一般超范围经营的处理作出了较为宽松、温和的规定,既可以看作是对《公司法》第12条的应和,也可以理解为是对上述制度缺陷的补救和矫正。

二是企业设立登记与特定行业许可实施顺序颠倒,妨碍了企业设立行为。在正常的企业设立过程中,投资人在制订章程、缴付出资、建立组织机构之后,需要先取得主体资格。解除验资专户的资金冻结,征用土地、建设厂房、购买设备、招聘人员,开展各项筹备活动。另一方面,行业许可部门也需要根据申请人的资金、场地、设备设施、人员资格等实际情况,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许可条件,科学合理地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因此在逻辑上。应当是企业取得主体资格在前,行政机关准予行业许可在后。但现行的行业许可多数为企业登记的前置许可,要求相关企业在设立登记前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否则不予登记,即“许可在前,登记在后”。这一制度安排明显存在逻辑问题,也给企业的设立行为制造了不少障碍。《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工商部门与质检部门围绕食品生产许可是否前置的问题。争论十分激烈,尽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援用旧例,最终支持了工商部门的意见,但质检部门的许多观点不无道理。

三是经营范围登记有许可之名、无许可之实,工商部门登记管理权责失衡。无法加以引导和规范的无照经营主要有两大成因:一是从事特定行业的申请人无法取得前置许可(或不具备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起码条件,或因取得前置许可成本过高);二是经营场所不具备工商登记条件。前者由来已久,与现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制度相生相伴:后者则是近年来城市大规模征地拆迁和国家对“住改商”的一系列限制性政策所造成的。数量上前者居多,是产生无照经营的首要原因。

无照经营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挑战国家法律规定和行政管理秩序,当然不能坐视不管,必须依法查处,问题是应该由准来查处?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先把经营范围登记的本质和无照经营的成因弄清楚。《行政许可法》把企业登记规定为一类行政许可,但经营范围登记并不具有“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属性,企业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由前置许可部门审查批准,企业登记机关依“葫芦画瓢”核定相关经营范围,不能视为“二次许可”:一般经营项目由登记机关依照章程、合伙协议予以登记,只在文字表述上进行规范。对这两类经营项目,登记机关都无需也无权进行实质意义上的许可审批。既然如此,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和《行政许可法》的“谁许可、谁监管”的立法精神,对未经批准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理应由前置许可部门进行查处,无需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才应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但多年来企业登记与特定行业许可“挂钩”的制度安排,使原本的“无证”经营变成了“无照”经营,原本理所当然由前置许可部门承担的监管取缔责任也因此变得模糊不清。再加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在监管责任划分上模棱两可,一些领导和司法、监察部门片面理解,不问成因地把所有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责任归于工商部门,工商部门承担了不应承担的巨大责任和风险。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安排是引发许多深层次矛盾的根源,其结果是,工商部门在登记上成为前置许可部门的“看门人”。在监管上成为前置许可部门的“打工仔”,在问责时成为前置许可部门的“替罪羊”。另一方面,由于有权无责,一些许可部门“只许可、不监管”,不能主动地、因地制宜地采取降低门槛、提高效率、减轻负担、改善服务等办法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引导规范。这个问题无疑是经营范围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中,工商部门最关心、最现实、最利益攸关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触及,研究经营范围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意义就不完整。

此外,现行经营范围登记制度还存在若干技术性问题,如:不同类型企业超范围经营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同,造成不同市场主体的待遇不公平:国家工商总局2004年梳理形成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目录》未适时更新,也未依法正式公布,个别项目(如环保)是否前置许可存在争议,登记人员审查把关存在风险隐患:2004年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滞后于经济发展。参考作用下降,部分新兴行业核定用语不统一、不规范:许可经营项目标注有效期和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导致多次变更,加重了企业和登记机关的负担;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段核定的模式不能突出企业的主营业务,影响行业统计准确性等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登记机关依法登记、规范登记。

四、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各地工商部门立足当地实际,基于自身的理解和思考,在改革经营范围登记制度方面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创造出一些新鲜经验,获得了一些有益启示,但由于种种局限,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北京中关村的“三句话”模式,其实质是放弃了经营范围登记,过于超前;一些地方通过个案或普惠政策形式,试行“筹建登记”、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两分离”制度,缓解了工商登记与行业许可的前后置矛盾,但由于法律支撑不足,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一些地方工商部门促成当地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划分无照经营监管责任,但协调成本较高,各地党政领导认识不统一。相关部门反应强烈,全面推广的难度越来越大。

我们认为,在找到更有效、行政成本更低的办法之前,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实施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还有保留的必要,但必须加以改革。这种改革应当是立法层面、制度性的创新,而不是技术层面的调整和细枝末节的修补:应当是站在建立完善统一规范大市场的高度统筹考虑,而不是寄望于地方各自为政的变通和突破。在指导思想和设计理念上,应当旗帜鲜明地确立公示主义原则,摒弃和修正带有许可色彩的各种制度安排。据此。提出如下两策供参考:

一是将企业登记与行业许可彻底“脱钩”,突出经营范围登记的公示作用。在立法上,明确企业经营范围由章程规定。未经依法登记和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在登记实践中,明确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和必要的用语规范外,登记机关忠实记载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在规则上,明确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由企业自行报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经批准方可从事该项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申报审批的时间根据企业自愿和有关行业许可的特殊规定,既可以是在企业登记之前,也可以在企业登记之后。在技术上。为了维护交易安全,防止交易对象误认,可以将登记事项由

“经营范围”改为“申报经营范围”;还可以根据企业是否取得特定行业许可的情况,在该项目后加注“(已经许可)”或“(未经许可)”字样;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可以在企业权力机关作出决定后1~6个月内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等等。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8篇

关键词:企业管理;激励制度设计;股权激励

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制度

任何一项制度的设计,都必须根据一个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安排。制度不能照搬,制度也没有万能的。因此,本文中讨论的只是带有普遍性的原则性问题。

(一)薪酬制度的设计。薪酬制度是一项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吸引、留住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所以也是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制度。

1 薪酬制度设计的目的:提供公平的待遇和均等的机会,促进企业及员工共同发展与成长,调动经营管理者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这里必须注意两个问题。首先是公平。一项制度出台,必须对适用对象同时都适用,不能有“盲区”,尽量避免“特区”。其次是要兼顾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仅仅是单方面顾及企业一方或员工一方的制度设计,注定推行不下去,或者起不到激励的效果。

2 薪酬制度设计的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必须遵循“按劳分配,按岗取酬,效益优先,重点激励”的原则。其意义在于: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基本形式和根本原则,必须坚持;按岗取酬是企业的具体分配方式,薪酬以岗位为导向,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岗变薪变,一岗多薪;效益优先,重点激励是将经营管理者的收入与个人劳动成果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同时,侧重于把优厚的待遇向有突出贡献和重大成就的人员倾斜。

3 薪酬制度设计的内容。首先,要在企业内部建立科学、公平的岗位评价和业绩考核体系。这是一切激励制度和措施的基本保证。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开拓的形式等不同,岗位评价和业绩考核的内容和目标也不同。评价和考核体系主要应该包括:岗位描述(权利、责任与义务)、岗位评估(岗位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工作目标(数量、质量、效益等)、业绩考核标准、奖惩措施和幅度。

其次,要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工作目标,确定有效的薪酬模式。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中至少存在两大类型的薪酬模式,一类是以岗位工资为基础的工资制度,即对岗位的责任、风险、负荷和性质要求等进行调查分析后,用量化的方法对岗位进行科学的评价,然后确定在岗员工的岗位基本工资,在确定岗位工资时,有的企业会适当考虑员工的工龄、职称等综合因素,有的根据贡献大小在相同岗位设定不同级别(档次),有的会根据员工上年度业绩考核情况来确定本年度岗位工资的浮动系数,等等。这一类工资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一般员工。另一类是特别工资制。为吸引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企业急需的管理、技术、营销、服务等高端人才,许多国有企业现在开始采用谈判工资制、年薪制、佣金制、产品技术奖励制、市场开发奖励制、项目比例提奖制、高学历奖励制等。国有企业对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应尽量实行特别工资制,企业要与经营管理者签订明确的目标责任书,并实行动态管理。

4 薪酬制度的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国有企业的薪酬分配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按市场化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是一个方向,也是必然的趋势,但由于我国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受传统的行政级别等观念影响较深,因此,在全部国有企业中实行完全市场化的薪酬制度还有待时日。薪酬制度的实施必须体现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市场化程度高的企业步子可以迈大一些,必须体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进步,维护全体员工的利益,员工能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必须体现激励的原则和作用,要能充分调动一切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积极因素,形成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核心竞争力。

(二)股权激励制度的设计

1 实施股权激励上市公司的基本条件。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两个试行办法中的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范围是“中央非金融企业改制重组境外上市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和机制的设计上,应着重考虑5个关键因素:

其一,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境外上市公司规定董事会中有3名以上独立董事并能有效履行职责。

其二,薪酬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且薪酬委员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

其三,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绩效考核体系。

其四,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健;近3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其五,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对象

(1)股权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骨干,股权激励的重点是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

(2)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但上市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暂不纳入股权激励计划。

(3)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是指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包括其他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4)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才、管理骨干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其对上市公司发展的重要性和贡献等情况确定。高新技术企业可结合行业特点和高科技人才构成情况界定核心技术人才的激励范围,但必须就确定依据、授予范围及数量等情况作出说明。

(5)上市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负责人在上市公司任职的,可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但只能参与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6)在股权授予日,任何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人员,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参加股权激励计划。

(7)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

3 股权激励计划的数量规定

一是总量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总量,应结合上市公司股本规模的大小和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股权激励水平等因素,在0.1%-10%之间合理确定。但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9篇

关键词:企业绩效 经营管理 整合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经营管理,企业绩效考核是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

一、企业绩效的定义及组成

企业绩效还被称之为企业业绩,它反映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成绩和效果,企业的绩效大致有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绩效,是指企业中的个体依照规定所做出的成果;二是组织绩效,是指组织整体运营管理的成效。个人绩效是手段,组织绩效是目的,个人绩效是组织绩效的基础。

二、企业绩效源自管理

企业绩效是通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成绩和效益,如何将企业绩效最大化,这离不开企业的经营管理,由此引发出绩效管理这一管理概念。所谓绩效管理就是为改善企业绩效而所进行的一切管理活动,其目的是不断改善个人和组织的绩效,以此实现企业的预期目标。绩效管理贯穿于整个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到企业的战略目标、数据统计、激励控制、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企业的绩效管理就是要通过统计、衡量和传达企业员工的工作绩效信息,使企业的战略目标得以最终实现的方法。过去的的绩效考评是个比较独立的系统,没有同企业的管理制度相融合,与企业的战略目标、企业文化等相脱离,因此,管理者应重视绩效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整合。

三、绩效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整合

(一)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整合

通过绩效管理,管理者把目标分解把员工的绩效目标和企业的发展目标相衔接,可以更有效的带动员工积极工作,使他们的努力工作更具价值,企业的发展更具效率。

(二)企业内各个部门的整合

企业的绩效管理必须以实现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为宗旨,这就要求改变过去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企业需要根据部门的不同性质,分解各个部门的目标及职责,整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能,使各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四、绩效管理现存问题

(一)同企业的战略目标脱节

现在多数企业在制定年度目标时,通常是由各个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发展情况制定出下年目标,上报企业高层审核无误,签订部门目标责任书,其结果造成了部门绩效目标完成很好,但是企业的年度整体绩效却不好,这是因为在设定绩效目标时,各部门仅考虑本部门的能力及利益,没有去关注企业整体的战略经营目标,没有真正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对部门提出新的发展要求,在进行目标审核时,也是只是针对部门的工作探讨部门的目标。

(二)绩效考核无法体现真实绩效

当前绩效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每当人资部门对组织或个人进行绩效考核时,会遇到重重阻碍,部分部门的业务负责人对于绩效考核很反感,认为绩效考核就是在浪费时间,增加自己的工作量,因而对于员工的工作表现或评价意见,往往都是敷衍了事,应付交差。由此可见,员工的工作表现并不能通过绩效考核得到真实反映,各部门负责人缺乏责任,致使绩效考核成为废纸一张。

(三)注重短期绩效

目前一些企业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采用单一的数据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忽视了长期绩效,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五、绩效管理作用

(一)促进组织和个人的绩效提升

通过绩效管理为组织和个人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使组织和个人有了努力的方向;通过绩效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各种方法针对问题做出改进,使绩效目标得以达成;通过绩效管理中的考核制度,对个人和组织的工作做出合理评定,对绩效高的个人和组织实施奖励,有利于提高组织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以此提升企业的绩效;通过绩效管理中的反馈面谈,面对面的了解个人或组织的实际工作情况,将工作中的长处发扬光大,不足之处加以改正,帮助绩效低的个人或组织找出原因,并制定改进计划和方法。

(二)保证企业实现战略目标

通常企业要根据内部发展需要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制定企业的投资经营计划,制定年度整体经营目标。企业的年度经营目标划分到每个部门,就形成了部门的年度业绩目标,再由部门划分到个人,就形成了个人业绩目标。企业在制定年度经营目标的过程中,是要求企业各部门人员参与的,让大家各抒己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性的绩效目标,这样可以确保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不背离实际,不好高骛远,有效保证了企业目标可以逐层分解,有效落实到部门及个人,不会在下达时受到太大阻力,个人及组织只有对目标充分认可,才会去奋发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将目标最终实现。

(三)优化业务流程

企业的管理包括对人和事的管理,在对待人的管理方面主要是约束和激励,在对待事的管理方面主要是流程—即事物的运作过程,主要涉及了事物的起因、执行者、执行地点及最后的交接工作问题,这些方面对组织效率有极大的影响。通过绩效管理,管理者会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提高事情的处理效率,对工作流程中涉及的问题做出适时调整,提高组织的运行效率。一方面优化了业务流程,另一方面促进了企业的经营管理。

六、结束语

由此可见,企业的绩效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整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离不开企业各个部门的相互协调,共同参与,它的实施有效确保了企业的战略经营目标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闫三强,新时期管理人员素质与绩效考核[J].国土资源高等职业教育研究,2008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10篇

论文摘要:无论在那一种经济体制下,要使经济生活正常化,就要有一定的经济秩序即经济法律秩序。因为市场只有具备合理而完备的法律前提,才能发挥其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律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市场经济法制下的企业就更应完善好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这样才能使企业摆脱各种制约,轻装上阵。

1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萎缩,市场机制逐渐进入了社会经济生活。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出现新的社会经济问题严重影响和干扰了经济的顺利发展。其主要原因是缺乏完善的经济立法、司法、执法,特别是缺乏保障和规范市场正常运行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全力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种新经济关系层出不穷,日益错踪复杂,如不事先加以规范和调控,就可能对市场经济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危害。如果立法没有预见性、超前性,就适应不了新形势的要求。现代市场经济无论以哪种模式存在,都具有一些基本的要素。这就是:建立在明确界定的产权基础上,独立自主地进行决策的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企业有权自由进行平等竞争的能提供正确价值参数的市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以上要素都要法制做保证。

2法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2.1引导作用

法律对市场经济的引导作用,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决定的。客观地认识这些规律,真实地反映这些规律,并通过对市场的引导使之符合这些规律的要求,这就是法律的根本任务。市场经济经历着复杂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的过程,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互动过程。为了使密集的、复杂的、且随机性很大的社会互动井然有序,必须运用法律对人的活动进行引导。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搞市场经济既要借鉴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经验,又要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并使之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这也必须借助法律的引导。现代市场经济覆盖面越来越大,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市场体系规模,都是复杂而庞大的。必须实行高层次宏观调控,并使这种调控的形式多样化、精密化,并以引导为主要形式。

2.2促进作用

法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直接促进作用。那些直接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如经济法以及经济行政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等,不仅促使市场经济按照法律所确认的原则深入发展,而且为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扫除障碍和刨造条件。任何一项直接调整市场关系的法律,只要它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和反映市场规律的,就定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间接促进作用。这主要指那些以调整政治关系、管理关系、家庭关系为主的那些法律。如刑法、诉讼法、家庭婚姻等等。虽然它们不直接或多数不直接调整市场经济中的各种行为,但由于通过对各种政治关系、管理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调整,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从而调动人们从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积极性。

2.3保障作用

法律以其特有的属性一一国家强制性和规范性,在保障经济顺利发展的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这种保障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利益保障。市场经济关系的各种行为,大都为了实现一定的物质利益并体现为一定权利。法律通过及时制止、制裁那些侵犯他人、集体和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来保障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

秩序保障。市场行为只有在良好的、稳定的、有序的秩序中进行才能达到预期目的效果。没有秩序,就不可能建立市场,更不可能进行商品交换,也就谈不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了。市场秩序实质上就是法律秩序。

2.4制约作用

法律在引导、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发展和同时,还发挥制约限制市场经济发展中某些消极因素的作用。我国市场经济虽然尚处于初始阶段,但市场竞争中的某些消极因素已开始出现,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抑制和消除这些消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如何完善我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

3.1确定企业家标准

确定科学合理的中国企业家标准,为企业家队伍的选拔、培养、评价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创造条件。(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培养造就一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并提出了新形势下我国企业家的素质和条件要求,即职业化素质、现代化意识和国际化眼光。贯彻这一精神,我们必须抓紧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家标准与企业家认证法规,促使我国企业家队伍的选拔、培养、评价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我国可以参照国外大公司选拔cgo的条件与标准,结合我国的特色,制定出合理的标准。我们可以通过能力素质指标、知识素质指标、性格特质、经营经验与业绩指标、心理素质指标等一系列指标来构成科学的中国企业家标准和认证体系,并赋予其法规效力。

3.2完善相关责任法规,明确经营责任

完善企业家及产权代表的责任制度,特别是明确与落实产权代表的资产责任,对于遏制国有资产巨额流失、经营行为短期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至关重要。在2003年5月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责任约束。在该条例第四十条中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对其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条例中却没有表述应负什么样的赔偿责任及赔偿责任如何落实。这样的话,应负赔偿责任就永远只能是“应付”,而不能成为“实负”。为此,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中应明确规定两种责任制度。一是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和企业家经营责任终身追偿制度;二是国资委主要负责任命国有企业产权代表责任制度。建立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和企业家责任终身追偿制度是为了保证产权代表和企业家对于企业资产造成的经营亏损责任不?能因为退休或者转换工作而不追究。国资委主要负责人任命国有企业产权代表责任制度,是指履行所有者职能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选择、任命国有企业产权代表的风险和责任,如同私人所有者要承担选错总经理会使自己的企业和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一样。

3.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11篇

1.经营方针是建立企业形象的基础? 在企业活动中,经营方针所处的地位,如图1.5.1所示。制订计划时,将经营者要建立的企业形象适切地溶入经营方针中,在公司内明示予全体员工知晓,以推动整个企业活动。否则,企业活动即成整天处于漫无目的,自由随意的状态。?

2.经营方针是企业活动的全部总合? 图1.5.2为企业活动及经营方针的关系图,经营分析可以说是实施计划和控制结果的实际业绩分析。经营方针明确地手册化后,这类分析的结果即出自于事实的评断,对一欲经营成功的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经营方针是经营方针,经营计划是经营计划,实施活动是实施活动,经营分析是经营分析,每个部分分别独立,清清楚楚,这几个项目巧妙地结合运用。如此一来,企业的各项活动即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成就一个成功的企业。??

基本经营方针和年度经营方针

1.基本经营方针? 基本经营方针的特点如图简单明了地列示出来,经营方针是企业最基本的思考方向文化,涵盖了基本文化、行业政策、人事政策等基本政策。历经漫长时间亦不改变的事业政策加以明示出来即基本经营方针。?

2.年度经营方针?

年度经营方针必须是非常具体而且容易了解的(见图1.5.2)。

举例而言,下面的几个方针均是相当具体化的。?

(1)下年度经营环境的因应原则(因应方针)?

(2)下年度需达成的利益原则(利益方针)?

(3)下年度需达成的损益原则(损益政策)?

(4)下年度需达成的销售原则(销售方针)?

(5)下年度需达成的生产原则(生产方针)?

(6)下年度需达成的工作原则(工作方针)?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12篇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和经营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主要包含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设计专有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的属性决定了其容易受到侵犯。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国际商品进入我国的零售渠道,中国大型商业零售商场在知识产权中如何定位和承担何种责任,一时成为备受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

一、背景

曾几何时的秀水街诉讼案,使得位于北京市繁华地段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秀水商厦”一度卷入了备受国际关注的知识产权问题的漩涡中。2006年5月,一封律师函来到秀水豪森公司,要求其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制止某些商户销售假冒商品的侵权行为。2006年9月15日,5家国际品牌公司将秀水商厦的经营者秀水豪森公司和其下5家商户作为共同被告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讼。状认为商户的销售行为已经构成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秀水豪森公司不予制止,而且提供经营场所,纵容侵权行为的继续,因而与5家商户构成共同侵权。遭到后,秀水豪森公司于9月底解除了与这5家商户的合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19日宣判原告胜诉,判决被告秀水豪森公司和5家商户承担10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这一判决意味着国内零售商场经营者将对发生在商场中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承担更为积极的法律责任。这个只有10万元赔偿额的案件被媒体称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近年来,作为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整个销售产业链的终端,越来越多的大型商场、超市卷入知识产权纠纷,致使中国的零售业警钟不断。批发零售市场的知识产权管理难的问题提到了亟待解决的日程上。

二、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

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促进商场、超市等大型商业零售企业诚信经营,加强监管与规范,杜绝假冒知识产权商品销售,而且切实维护了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进入商场、超市商品的知识产权管理,净化经营环境,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商品经营秩序。

第一,加强进货、收货及销售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严格把好这三道关卡。在整个商品流通的环节中,尤其是在商品进场前,商品进货部门首先对商品、包装、商品说明书进行检查,对标注专利号、专利标记、商标、版权信息的商品进行确认、登记,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商品数据库。在进货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商品的合法来源。

对于专利商品,应当审核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范性,是否符合专利法和相关规章的规定。如果仅有专利标记,没有专利号,则要求供货方标明专利号。对于标有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商品,应当要求供货方提供专利证书或者专利登记簿副本,最近一年缴纳专利年费收据,制造商与专利权人不一致的,属于受让他人专利权的,要求提供专利权受让后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属于被许可实施专利技术的,要求提供登记备案的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以上相关证明文件要予以备案。

对于未注册商标商品,商标标识上不能擅自标注“注册商标”、“注”、“R”等注册标记,同时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核。对于注册商标商品,要求供货方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影印件,并审核以下相关项目:商标注册的有效期; 商品包装上标注的企业名称,地址应与商标所有人名义,地址一致;商品包装上标注的商标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一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应在核准注册的商品范围内;商品商标属许可使用的,应查验被许可人提供的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

如果供货方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商品进货部门则应要求供货方将所标注的专利号、专利标记、注册商标标记等相关内容消除或者覆盖后,方可准许上柜销售。

第二,切实强化合同管理,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及约定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商业单位在与供货方签订合同时,应当与供货方订立知识产权动态更新的条款,要求供货方对提供的知识产权商品在发生权利变更(延续、转让、放弃、失效)时,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主动更换商品上相应的权利标记。

同时,还应当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义务和相关内容写入合同中。知识产权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采购、销售的商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承诺;规范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和解决方式。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商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商场有权暂停有关产品销售。商场一方还有权定期检查其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也可以要求提供原件以作验证、纠正标识错误等,但须对供应商提交的知识产权有关文件承担必要的保密义务。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可以在合同中增加“如果商业单位因销售由供货方提供的商品而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的,由供货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条款。在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明确,如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供应商应当按已售侵权商品市场总价格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给商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商场保留单方面解除双方租赁合同的权利。

第三,即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侵权行为。如果确有侵权情况出现,在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的侵权警告函后,商业企业应当要求权利人提供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文件(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专利文件、证明该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材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书、版权登记证明)以及权利人的有关证据材料,并马上通知涉嫌侵权商品的供货单位。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13篇

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需求成本。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需求主体主要是企业集团经营管理层。他们为所需营销管理制度付出的成本有:为建立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支付的制度建设维持成本;为使用这些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支付的分析评估成本。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建设占据绝大部分营销管理制度成本,分析评估成本占营销管理制度成本比例比较低。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分析评估有效程度越高,企业集团营销制度建设花费的成本通常会更低一些,尽管企业集团为提高营销管理制度有效程度而支付的分析评估成本也最终要由企业集团承担。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需求收益。是指企业集团的企业集团管理层可以通过企业集团控制成员企业而获取的超额回报。这部分超额回报有多种表现形式,包括协调企业集团成员单位的营销活动增加企业集团整体市场形象(赵浩兴、张新国,2010),促进优势成员单位及其产品销售(何山,2004),收缩市场前景不好的成员资产规模以增加资金流动性等。通常企业集团对于能够给企业集团带来更高收益的成员企业采取更高程度的营销支持,而对带来收益较低的成员企业倾向于采取较低程度的营销支持。高效的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能有效增加企业集团收入或降低企业集团成本。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需求曲线。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的需求曲线就是关于企业集团的营销管理制度需求单位收益与营销管理制度需求单位成本之间关系的描述。企业集团需要营销管理制度的目的还是为了提高自身的收益。用营销管理制度需求单位收益与营销管理制度需求单位成本的关系来描述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需求曲线可以图1表示。图1中横轴代表企业集团的营销管理制度需求单位成本,纵轴代表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需求单位收益。水平线b1说明企业集团在没有付出任何成本的条件下所能得到的营销管理制度需求单位收益,水平线s1则说明企业集团付出无限成本能够达到的营销管理制度需求单位收益极限。垂直线p1说明在股东付出的成本为0至p1的范围内营销管理制度需求单位收益增长幅度大于营销管理制度需求单位成本的增长幅度;而在p1点至无穷大的范围中营销管理制度需求单位收益增幅降低,直至完全不增长,即在p1点以后无论如何增加成本,营销管理制度需求单位收益都不会有显著增长。可以用式子表示如:上式中,f函数的规则决定了营销管理制度需求曲线的弧度,弧度越大说明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需求有效性越强,有效的企业集团对营销管理制度需求能够在比较少的成本下达到p1点。这一点是营销管理制度单位成本与收益达到的比较合适的经济状态。超越这一点去追求营销管理制度更大的作用,会增加企业集团的负担,反而是不经济的。企业集团的营销管理制度需求状态应该是在p1点以前,不应该过分追求满足p1点以后的营销管理制度需求。

企业集团成员企业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曲线的构建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成本。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主体是企业集团下属企业单位经营管理层。营销管理制度的供应成本是指公司为了达到吸引企业集团的营销管理制度而供应营销管理制度所发生的成本,包括营销管理制度运行成本和营销管理制度反馈成本。营销管理制度运行成本是为完成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对下属公司经济业务的营销管理制度所发生的制度约束等费用。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反馈成本是指为使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能够达到企业集团感知范围并适当理解所发生的成本。这两类成本都会受到企业集团经营管理层压力而有所不同。在企业集团经营管理层不同压力状态,营销管理制度运行成本相对比较稳定,而营销管理制度反馈成本则在不同压力下表现出很大差异。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是指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经营管理层获得超过市场一般报酬的超额报酬,表现形式包括工资薪金、期权计划奖励等。超额报酬可以视为企业集团对成员企业经营管理层接受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而丧失某些管理权利的补偿,或者视为其增加管理工作获得的报酬。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也可以视为是企业集团需求成本的组成部分,相当于企业集团管理层为构建营销管理制度成本而付给成员企业经营管理层等机构的代价。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能够决定成员企业对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的支持程度。一般情况下,即使企业集团内成员企业经营管理层没有接受的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或者接受的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程度较低,但由于成员企业经营管理层处于企业集团对成员企业战略控制的关键位置,因此也能获得超过市场一般报酬水平的超额回报(邹德军,2009)。因此,即使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没有接受营销管理制度,也会获得一定的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的供给曲线。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的供给曲线就是关于企业集团下属公司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与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成本之间的关系。企业集团下属企业接受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身的营销管理制度收益。用企业集团下属企业单位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如:一元收入中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与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成本之间的关系描述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曲线,如图2所示。在图2中,横轴代表下属公司的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成本,纵轴代表下属公司的单位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s2表示当下属公司没有主动供应营销管理制度时的单位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随着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成本的增加,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有效程度的提高,单位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开始下降;到达p2点时,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成本的增加幅度将低于单位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的降低幅度,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p3点;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成本超过p3点以后,单位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降低幅度将减少到低于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成本的增加幅度,表现为无限靠近水平线b2(即直至完全不再降低)。b2表示无论下属公司追加多少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成本,单位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到这一点以后也将无法再降低。

可以得到营销管理制度供应的曲线函数:G(t)=g(t)+b2,t∈(0,p)。在p2与p3两点之间,下属公司有主动向企业集团提供营销管理制度的愿望,因为下属公司在付出较少营销管理制度供应增量成本的条件下获得较低的单位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在[0,p2](简称为第一类区域)和[p3,∞](简称为第二类区域)两个阶段,下属公司为获得较低的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要付出增幅更高的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成本,所以通常缺少主动供应营销管理制度的愿望。企业集团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使用行政命令促使下属公司接受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而下属企业可能被迫接受。这就使p2在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成本中向右移动。

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效率分析

当把企业集团期望的单位营销管理收益与下属公司期望的单位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联系起来,就可以把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需求曲线与供应曲线描绘在一个图上,从而对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求做均衡分析(见图3)。为方便分析,假定营销管理收益与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没有数量差异。在理论上可以认为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需求收益与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但在现实企业集团中两者存在诸如时间和规模上的差异。所以,只能假定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需求收益与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严格相等,没有时间和规模上的数量差异。将图1、图2放一起,就可以发现如果[0,p1]和[p2,p3]两者存在共同部分,且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曲线位于需求曲线上方所构成的区域也存在,那么这个区域就是企业集团与下属企业都可以接受的均衡区域。在这个区域,企业集团行政命令压力可以减至最低,可以充分发挥下属企业的主观能动性。

当企业集团的管理层和下属公司管理层经过多次博弈,那么经过有限博弈最终会达到均衡点(s2,p5)。如果上述均衡区域不存在,那么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求不能达到均衡的状态。假定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需求曲线不变,那么企业集团管理层通过内部行政行为迫使下属公司管理层提高营销管理制度有效程度,从而使p2向右边移动并拉动会计供应曲线幅度加大,就使均衡区域可能出现。这样做能够产生效果的条件是存在p2还没有超过p3(第一类区域);如果出现的是p2达到或非常接近p3(第二类区域,即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成本的增加幅度高于单位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应收益的降低幅度),则任何企业集团管理层内部行政行为都不能使均衡区域出现。这意味企业集团管理层与下属企业管理层采取任何方式将不能使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的正面作用大于其负面作用。企业集团管理层行政命令因为惯性而继续存在,但是它对企业集团整体利益产生危害多于它的积极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企业集团管理层的调整自己对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需求收益期望,直至出现均衡区域。企业集团管理层的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需求收益期望受到其构建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收益的约束。如果企业集团管理层的营销管理制度收益预期低于营销管理成本,那么这些企业集团管理层明智的方式是放弃构建企业营销管理制度,或者允许较低程度的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可见,强化企业集团管理层内部行政行为和提高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程度能否发挥作用,是能否发挥长效作用,还要看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供求不均衡状况是否处在第一类区域。如果是处在第二类区域(p2达到或超过p3),那么只能等待企业集团管理层降低了对其他营销管理途径的整体营销管理收益期望,“自愿”与下属企业管理层妥协,才能形成有积极意义的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的特殊性在于企业集团要求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14篇

对于企业而言,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是保证企业管理取得实效的关键。基于企业经营实际,企业管理工作要想得到全面开展,就必须立足企业经营的现实基础,从管理目标的制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创新等方面入手,切实保证企业管理取得实际效果并达到预期目的,提升企业管理的整体水平,为企业经营提供有力支持,确保企业管理能够在实效性和统一性上得到全面提高。为此,在企业管理过程中,要想提高企业管理的整体效果,就要实现企业管理与企业经营的有效结合。

二、企业管理应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制定具体的管理目标

在企业经营中,企业管理既是推动企业经营的有效力量,同时也是促进企业经营取得实效的重要方法。为了保证企业管理取得积极效果,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必须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认真分析企业经营形势及面临的经营环境,制定具体的管理目标,以此为指导做好企业管理工作。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企业管理目标的制定应符合企业经营要求

企业在制定管理目标的过程中,要想保证管理目标成为企业经营的有效指导,就要确保企业管理目标符合企业经营要求,并从企业经营现实出发,结合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管理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管理目标,使企业管理目标能够更好的为企业经营服务,保证企业经营的整体质量达标。为此,企业管理目标的制定必须要符合企业经营要求,否则,企业经营将无法得到有力的保障和依据,将会给企业经营带来较大的影响。

2.企业管理目标的制定应保证其指导性

企业制定管理目标的目的在于为企业管理行为提供有力的指导,并在管理过程中提高企业管理效果,更好的为企业经营服务,使企业经营能够在有效性方面有所提升。从当前企业管理过程来看,只有有了明确的指导目标,才能保证企业管理取得实效。因此,企业在制定管理目标的时候,必须要保证管理目标的指导性,达到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效果的目的。基于这一认识,企业管理目标的制定应保证其指导性,确保企业管理取得积极效果。

3.企业管理目标的制定应满足企业经营需要

企业制定管理目标主要是为了确保企业管理有据可依,有规范可以执行。从企业经营的现实角度来看,企业管理目标只有与企业经营实际进行有效结合,并最大程度的满足企业经营需要,才能达到提升企业管理效果,推动企业管理全面发展的目的。基于这一认识,企业管理目标在制定过程中,必须要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并保证企业管理目标能够与企业经营现实有效结合在一起,共同为企业经营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满足企业经营的现实需要。

三、企业管理应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除了要明确企业管理目标之外,企业管理要想取得积极效果,还要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依托管理制度推动企业管理全面深入进行,保证企业管理能够在实效性上全面提高,有效满足企业经营的实际需要。为此,企业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企业管理制度应包含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工作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制订、执行和管理的工作过程。标准化工作要求要具有“新(标准新),全(标准健全),高(标准水平高)”的特点。

2.企业管理制度应包含定额工作

定额就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对于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利用、占用所规定的数量罚限。定额工作要求具有实践性,企业管理制度thldl.org.cn制定定额工作计划源于实践,是对实践的抽象,不是主观臆造;定额工作要求具有权威性,定额是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颁发的;定额工作要求具有概括性,定额是对实践的抽象;定额工作要求具有阶段性,实践在发展,定额也要有阶段地适时进行调整。

3.企业管理制度应包含计量工作

计量工作的核心是获得数据,评价数据,没有实测的和准确可靠的数据,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就失去了科学依据。

4.企业管理制度应包含信息工作

信息工作就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料数据的收集、处理、传递、贮存等管理工作,现代化企业必须健全数据准确和信息灵敏的信息系统,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逐步纳入电子计算机管理轨道。

5.企业管理制度应包含完善规章制度工作

企业在建立规章制度过程中,要通过建立和健全一套纵横连锁、互相协调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

6.企业管理制度应包含基础教育工作

企业在管理制度建立过程中,应对基础教育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有搞好基础教育工作,才能保证员工整体素质的提高,只有大力做好提高职工的政治、文化和技术素质工作,才能保证企业管理的整体效果。

四、企业管理应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

企业管理过程中,要想提高企业管理的整体效果,我们就要对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有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对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进行全面创新,才能保证企业管理取得实效。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面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

1.企业应积极探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企业在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过程中,应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借鉴当前先进的管理经营,重点做好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建立,鼓励企业员工能够积极发挥自身作用,为企业经营全面奉献,保证企业经营的实际效果。从这一点来看,企业应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入手,重点做好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创新工作,使企业管理能够符合企业经营实际,为企业经营提供可靠的方法保证,有力促进企业经营的发展,使企业经营能够得到有力的支持,提高企业经营的整体质量。

2.企业应全面推进员工岗位责任制

企业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创新中,应积极实行员工岗位责任制,将每一个员工都与其实际岗位、企业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连接在一起,使员工能够积极发挥聪明才智,为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从这一点来看,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创新,应将员工岗位责任制作为企业管理的主要手段,积极探索并完善员工岗位责任制,使员工岗位责任制能够在整体性和实效性上满足实际需要。为此,企业全面推进员工岗位责任制,是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创新的重要方法。

3.企业应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计划

对于企业而言,人才是保障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资本。基于这一考虑,企业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创新过程中,应对人才的作用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结合企业经营的现实需要,制定具体的人才培养计划,保证企业管理中能够有大量的人才作为管理保障,并有效提高企业管理的整体效果。为此,企业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计划,并推动人才培养战略的实施,对提高企业管理效果,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 家族制管理模式 产权激励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1.引言

民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工商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民营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5.6%,上缴税收占46.2%,提供的出口额占62.3%。我国约66%的发明专利、74%以上的技术创新、82%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由民营中小企业完成的[1]。可见,我国民营企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制管理模式已呈现出负面影响,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加之制度变迁的动态演变性,决定了当前对待民营企业家族制管理模式不应一概否定,从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化是一个动态的制度变迁过程中,应该充分认识民营企业家族制管理模式,有利于对民营企业发展目标进行细化。故对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化现状及趋势作全面地分析,具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2.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化现状

2.1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化优缺点

我国民营企业在管理上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上市公司存在很大的差别,民营企业多采用家族制管理模式。该家族管理模式的特点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于一身,家长处于领导的核心地位,家族成员作为企业员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家长权威和经验进行企业管理。该模式具有明显的优点和缺点。

民营企业家族制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

第一,产权激励优势明显。产权激励是指根据产权的明确界定,作为激励产权人的手段,让所有者明确维护企业利益就是维护自我利益,有效激励产权人在企业管理过程中规避企业风险,促进企业资产的增值。家族管理模式的特点是,产权高度集中在少数家族成员手中,企业产权对外界界定也十分明确,家族成员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更加直接明确,具有产权单一、利益直接的特点。

第二,组织结构简单的优势。企业组织结构简单,在市场经济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有利于企业成员之间的沟通,促进企业发展。在市场经济不完善背景下,多层企业结构,企业成员之间层次复杂,信息难以在各个层面上有效传递,企业成员之间难以形成良好的信任和合作能力,企业灵活运营和规避风险的能力必将减弱,而家族制管理模式的组织简单,层次关系明显,市场经济不完善下,可以有效沟通,增强市场风险抵御能力。

民营企业家族制管理模式的缺点在于:

第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缺乏。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家族制企业管理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展,需要健全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才能促进民营企业的转变。

第二,民营企业粗放式的增长方式。在缺乏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状况下,企业的增长难以实现集约化发展,当前民营企业经济增长多以粗放式增长方式为主,企业产品缺乏特色,难以形成稳定的客户消费群体。企业数量以低质量的数量和规模扩充为主,重复建设现象十分常见,企业增长方式制约民营企业整体质量的提升。

第三,人才管理机制的缺失,造成人才流失严重。人才是企业的第一资源,是企业发展的基本保证性资源,当前的市场竞争,更是人才之间的竞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人才流动机制也更加健全。人才的流动性增强,如何保护优秀的企业人才,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考虑问题之一。我国民营企业人才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人才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与大型企业之间缺乏人才竞争优势,企业优秀员工流失严重,制约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2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化的关键问题

民营企业家族制管理模式虽然在产权管理上与企业管理者利益直接相关,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家族制企业管理难以满足市场发展需要,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化中,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变革是民营企业发展的趋势。变革中民营企业现代产权制度和先进管理方式的缺失,将是影响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化两个关键的因素。

第一,现代产权制度缺失。民营企业没有建立与现代企业要求一致的独立的、完备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企业产权与个人产权相互混淆,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之间也十分模糊;单一的企业产权结构,企业干预性因素增强。民营企业单一化管理,造成家长一人独掌企业管理权力,企业运行中,行政干预因素增加,一元化管理模式容易受到血缘关系的影响。

第二,现代管理方式的缺失。民营企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缺失,造成企业现代管理方式的缺失,与现代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相对比,民营企业难以形成规范的、程序化的、制度化的先进管理方式,以规范企业发展方向,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化动态变革趋势

企业制度变迁是一个长期的动态演变过程。尽管我国民营企业家族式管理制度呈现多方面的负面影响,但是该制度在一定时期也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只不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该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出现了脱节和矛盾。纵观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现状,我们认为家族式管理制度在一定时期,还有其存在的空间,民营企业管理制度需要经历一个动态变革。这就需要我们对民营企业进行目标细化,对多数中小规模民营企业管理制度进行改造,对少数大中规模民营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变革。

3.1对中小型民营企业进行家族管理制度改造

我国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已经经过了企业的初创期,随着这些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企业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充,家族式企业管理制度的弊端不断暴露显现,总体来说,该类中小型企业规模较小,结构简单,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健全的阶段,在一定程度上还能满足其发展要求,对该类中小型民营企业进行家族管理制度改造,有利于激发该类企业的生命力,促进其短期发展。改造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

第一,明晰产权。明晰界定家族成员之间的产权,避免企业发展中不断暴露出来的产权纠纷隐患,为该类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做好产权基础规划。实行开放式的股权结构,避免单一制的产权结构模式,允许中高级别的非家族成员入股,入股形式可以为技术入股,也可以为才能入股等,增加对社会资本的吸收,并使民营企业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直接保持一致,降低企业监督成本。

第二,吸收社会优秀人才,初步建立企业委托机制。完善和健全人才管理机制,吸引优秀人才,逐步减低家族企业成员在公司团队中的比重,减低家族成员行政干预成分。随着该类企业规模的扩大,以及业务范围的延展,适当进行企业分权,初步形成企业委托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第三,推进企业制度化管理步伐。完善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基本规章和制度,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规避血缘因素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第四,改进企业集权化决策的约束。利用开放股权、企业优秀管理人才引进等方式,限制企业集权化决策。防止企业主非理性化、个人思想化决策运用,防止集权思想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预。建立企业主自我集权规避机制,鼓励企业主进行自我改造和创新,更显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任人唯才,排除血缘关系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3.2对大中型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包括产权制度、人才制度、组织制度、文化理念等进行彻底变革。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第一,全面打破封闭的一元化产权结构。通过大量吸收社会资本,促进产权顺畅流动,从而形成合理的产权结构。在此过程中,一部分家族成员的股份要退出。中高层员工的股份比例要大幅增加.有条件的企业甚至可以推行大范围的员工持股。

第二,确立全新的用人标准。用全新的理念认识和发掘人才,用全新的方式在国内外招揽人才,用全新的管理模式配置和激励人才,是打破家族式管理的重要标志,从而极大地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第三,加强组织制度创新,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划分企业职权。具体是在明确界定企业法人所有权和企业主个人所有权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企业引入职业经理人,让掌握现代化管理理论的职业经理人协助或代替企业主来管理企业的日常经营 。

第四,建设积极的企业文化。民营企业应当逐渐确立新的道德文化、市场经济文化。家族型民营企业往往存在“家天下”的局面,员工与企业之间只是一种单纯的雇佣关系,企业的凝聚力不强。因此,企业家应当对员工表现出关爱,这种关爱不仅是物质上的,也是精神上的;企业制度文化建设要激发职工的内动力;加强企业制度文化的理论研究与探讨[5]。

4.结论

本文以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化为研究主体,得出结论主要有以下三点:

(1)民营企业家族制管理具有优缺点,其中企业现代产权制度和先进管理方式的缺失,将是影响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化变革中两个关键因素。

(2)综合当前家族制管理模式的优缺点,以及当前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家族制管理模式还有存在的必然性,这就要求,对民营企业进行目标细化,对多数中小规模民营企业管理制度进行改造,对少数大中规模民营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变革,这是我国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化的动态方向。

(3)企业制度最基本、最为核心的是产权制度,因此在民营企业制度创新中,产权制度创新应做在首要位置,产权制度创新必然要引起企业内其他制度的相继变革,坚持系统观,改变以往相关研究仅以产权制度或组织制度或管理制度各为侧重的局限性,将是“民营企业管理制度演化”未来研究的侧重点。

参考文献:

[1]谢小军.民营企业管理制度的缺陷及对策[J].经济导刊,2012 (7):73-76

[2]邵国良,王满四.民营企业管理制度的动态变革[J].中国流通经济,2011,19(2):41-44

[3]周艳辉.我国民营企业管理问题浅论[J].中国商贸,2011(9):91-92

[4]王海鸥.我国民营企业的制度创新研究[D].西安工业大学,2010年

[5]兰虹.民营企业管理制度与制度文化建设[D].哈尔滨工程大学,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