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

中国建筑史论文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1篇

这一时期是文化交融的时期,先后经历了少数民族文化的统治,两次湖广填四川(一次是在元末明初,一次是在清代前期)等的影响,造成了会馆的兴起。清末重庆开埠后,外国建筑文化渐渐对本土建筑造成影响,出现了西方风格的建筑、教堂等,也出现了富有当地特色的吊脚楼、古镇建筑、寺庙道观、会馆等。通过重庆考古所对慈云寺遗址的抢救性考古发掘,考察了寺庙主体及附属建筑遗迹33处,包括殿基址4处、房址2处、院1处、排水沟8条、道路4条、焚烧坑6个、佛台7个、佛龛1处。出土了铜、铁、陶、瓷、石等各类明、清时期遗物百余件。本次发掘工作最大的收获是弄清了寺庙主体区域的布局与结构。此次考古调查发现了大型台基5进、石碑3通、各类题记8则、各类造像5尊、精美石构件9件及墓地3处。结合出土碑刻、题记及石质文物雕刻工艺和风格判断,此处早期建筑基址的年代上限可及明代晚期,下限至乾隆五十四年;晚期建筑基址的修建年代则为乾隆五十五年,慈云寺遗址是重庆地区目前保存最好的古代寺庙基址,其布局清晰、结构完整,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佛教考古价值,是认识与研究重庆地区的历史文化、明清时期佛教寺庙布局特点的重要实物参考。在汉东城遗址的考古发掘中,发现城墙、房址、墓葬、灰坑、水沟、道路、陶窑等各类遗迹101处,房屋的柱洞、排水沟和墙体的基座等都被完整保留下来,面积共计10000平方米。此古城涵盖了新石器时代、商周时期、汉代、唐宋元及明清各个时期建筑风貌。随着文物发掘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揭示了重庆这一时期古建筑的文化原素和本地特色。时代不断地变化,各地区文化相互交流,地方特色建筑逐渐与古镇相互融合(如徽式建筑)。特别是重庆开埠以后,本地建筑受到外国建筑元素的影响,出现了西式的圆拱、柱式等特征。

二、重庆地区古建筑的主要特征及现状

重庆地区古建筑是中国传统古建筑的缩影,它除了继承了中国传统古建筑的基本构造,还有它自身的特色,虽然保存至今的很少,但是留下来的仍然具有很大的文物和历史文化研究价值。

(一)古建筑的类型

重庆古建筑的类型有军事设施、公用设施、民用设施、园林设施和其他的古建筑形式。

1.军事设施。重庆因为地理环境特点的原因,有着非常丰富的军事建筑,如城墙、城门、碉堡等,这些军事建筑及设施分布在许多古城镇之中。重庆历来都是军事上的必争之地,如巴南区的丰盛古镇在古代是通往南川、涪陵的必经之地,其在清代修有数十座用于防御的碉楼,现今保存完好的有10座。

2.公用设施。历史上重庆地区的公用设施有寺庙、道观、会馆、墓葬群、古镇村落老街和道路等。寺庙有很多,包括双桂堂、慈云寺、罗汉寺等;道观有老君洞、张飞庙、南山老君洞、沙坪坝龙泉洞等;会馆有湖广会馆、禹王宫、文昌宫等;墓葬有岩墓、砖墓、土坑墓等,古镇村落老街有磁器口、涞滩、双江古石板街、清西沱云梯街、建于明朝洪武年间罗氏宗祠、巴县衙门等。

3.民用设施。重庆民用设施有民居、书院等。民居大多是传统的中式建筑,特色民居是吊脚楼。吊脚楼依山坡就势而建,因地制宜,是为了防洪防灾而建的,遍布于重庆各大古镇及重庆主城区。书院在产生之初,常与僧院、道观为邻,选择的地址往往在深山老林中。古老的书院体系从中国唐代开始,到清末退出历史舞台,存在了1000多年。重庆书院大都是由寺庙或有钱人家的大院改建而成的,如磁器口古镇的翰林院。

4.园林设施。中国园林是世界三大园林体系中的一种,讲究的是自然山水,融合了中国的各种建筑小品于一体。重庆的园林多属于寺庙园林和风景名胜区园林,寺庙园林与寺院结合在一起既表现出园林的形态,又反映出宗教的特征。构成寺庙园林建筑群的有亭、台、楼、阁、雕窗柱廊、桥梁和牌坊等,结合书法、牌匾、绘画、雕塑、建筑、家具等艺术底蕴,更便于寺庙与园林的完美结合。这些寺庙园林大多又处在风景名胜区内,与重庆山水相结合,通常是背靠山面临水的风水绝佳宝地,如华岩寺、老君洞等。5.其他。重庆地区还有其他的建筑类别,如窑址、戏台、石刻雕塑和盐泉等。窑址,如涂山窑,清溪窑等;戏台有偏岩古镇禹王庙前名为万年台的戏台;石刻有涞滩摩崖石刻、路孔的千佛洞、北山摩崖造像、宝顶山石刻;盐泉有宁厂盐泉中的白鹿盐泉。

(二)重庆地区古建筑的主要特征

重庆地区的古建筑属于紧凑型山地建筑,有着本地的个性文化特征。重庆地区的建筑多以穿斗结构为主,少量抬梁式;砖木竹土为墙,竹作筋相当于现在的钢筋,再夹土或者碎石作夹壁墙;桃檐形式多样,有庑殿、悬山等;城镇街道多以青石铺之,因此很多古镇都有石板街之称;斗拱较简单,以实撑撑拱居多;吊脚楼设有阁楼、临街面的单挑或双挑外廊;窗有空花窗饰和镂空雕饰等,门主要是以合页门、搓板门为主;建筑群中都有良好的排水系统,用水主要是以打井取水。

1.建筑原料。重庆地区建筑原料主要是就地取材,如竹、木、砖、石等都是重庆本地方便取用的建筑材料。特别是竹子,此地竹料丰富,为这一地区建筑增添了独有的特色,竹的运用是重庆地区古建筑材料的一大特征。

2.建筑构图。重庆的建筑构图要从建筑个体和群组平面布局上分别来看,个体建筑还是以中国传统建筑为模式,坐南朝北、木砖瓦结构为主;群组建筑中布局非常灵活随意,建筑物与园林常常结合在一起。中国的院宅讲究的是规矩礼制,而园林讲究的是自然。在重庆地区寺庙园林中,宅没有特别讲究对称,而是随地形而建,空间形态中重庆古建筑物中通常分为单开间、间和三开间,宅与宅的关系变得主次不明,讲内讲外。

3.艺术特征。建筑美是设计美和功能美的组合,建筑的形成由于受到思维的局限性,有其不完美性。建筑是物质和精神共同构建而成的,不能随意地建造,建筑除了要满足精神的需求外,还需要稳定的结构。精神世界需用物质所表现,建筑是精神世界的物质产物。建筑形态通常由点、线、面、体、质、色构成,并运用光、阴影的作用,带给建筑的是不一样的艺术表现。建筑所处的位置、构成的形式都要遵从于功能。艺术特征由装饰、造型、山水文化、写意山水、诗意、文人墨宝等方面组成。装饰类别有门、窗、撑拱、脊饰、檐枋、拦板、雀替、家具、石桌石凳等。文人留下了很多诗、画形成了山水文化。重庆古建筑所处的环境各异,也因功能意境而不同,所表现的艺术特征具有独特性。在整体与单个建筑的关系中存在对比关系,单个的建筑具有节奏感,多样的单体建筑构成了整个建筑群,它又具有整体性。

(三)重庆地区古建筑的现状

通过对重庆地区的古建筑的走访及调查,重庆现存古建筑群,如古镇、老街和古城有数十个,里面的民居、商铺、牌坊等建筑群保留得相当完整,遭到破坏的古建筑也有许多。其中寺庙建筑也有几十座,但多数存在不少的损伤,因为白蚁噬咬、自然风化等原因还在不断地受到侵害。宗教建筑多存在于古镇中,市中心也有不少,多数都经过几朝几代的维修与重建而得以保存,当然也有很多毁于战争、等非自然因素。重庆地区古军事建筑文化保存最完好的是合川的钓鱼台,也有逐渐消失的重庆古城门。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古建筑,它们多集中在一处,有的已经被考古发掘出来,得到了一定的保护,尚未发现的还需要考古队调查研究。

三、重庆地区古建筑历史文化解读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2篇

东南大学和《建筑学报》联合主办的“亚洲视野下的建筑历史与理论的前沿”1)研讨会,会议主旨提出这样一个发问:什么是当代建筑历史与理论的前沿(问题)?对此笔者试图提出个人的回答及一些相关的观察思考。这个问题,可以从世界角度看,也可以从中国角度看。从世界角度看,当下的建筑历史理论问题,是如何面对非西方的、亚非拉世界的建筑及其历史和理论的“出现”,即如何在历史和理论层面上接受之,并通过自我改造使世界的建筑历史理论成为一个真正的多元多文化体系的问题。非西方建筑当然和西方建筑同样悠久,但不一定在(西方主导的)世界建筑学术话语中存在。而这里所谓的“出现”,特指这些建筑及其历史理论在世界话语特别是世界学术话语中的出现或出场。这种出场,有一个短暂的发展史。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西方学者书写的世界建筑史中有非西方建筑的内容,但其视野和构架却是欧洲中心论的;在1950-1970年代以后,西方中心论受到批判而非西方建筑的出场愈加显著;1990年代以来,非西方国家的建筑、尤其是亚洲、特别是中国建筑及其研讨和论述,以强劲的势头出现在世界文化和专业话语媒体中。今天,在批评西方中心论的理论思潮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中、在七国峰会被二十国峰会取代和金砖五国崛起之际、在中国成为第二大经济体以及中国引领的亚投行成为世界性银行之时,包括中国和亚洲在内的非西方国家的建筑话语的出场,气势磅礴,无法阻挡。但是,目前关于非西方国家的建筑的研讨话语,基本上是“历史的”和“地域的”,基本上不进入理论层次和思维构架领域,基本上无法和西方理论和思维构架正面交锋;西方中心论在彬彬有礼地包容接受非西方国家建筑叙述的同时,依然含蓄地保留着;以西方的世界建筑话语为基础的今天的世界建筑话语,依然没有在深层的概念和构架上转变成一个多元的、多文化的体系,尽管大家都认为这是必然的方向。如何改造自我,采用多元构架,在历史研究更是在理论思考上真正容纳非西方国家和文化的建筑经验及其内在文化思维逻辑,是目前世界建筑历史理论的前沿问题。就中国角度来看,今天的建筑历史和理论的前沿问题,是世界化,即如何在历史和理论上进入世界建筑话语尤其是专业学术话语体系中,并且改造其内在思维和构架、推动多元多文化体系的建立的问题。这个世界化,也有一个较短的近代和现代史。1930年代营造学社初期关于中国建筑在亚洲和世界的地位的论述(朱启钤、伊东忠太、梁思成、刘敦桢),1940-1980年代营造学社工作的英文写作和最终发表(梁思成的APictorialHistoryofChineseArchitecture最终于1984年出版),1980-2000年代对于中国园林、宫殿、民居等类型的大量的对外介绍(对外交流中的推介和大型英文图书的涌现),2000年以来的更广更深的多视角的论述和世界流的蓬勃展开—这些是这一历史的几个重要阶段。今天,中国建筑话语在世界上的出场,异常活跃;伴随的建筑历史理论的一定程度的世界化,也已起步。古代史的深入研究、近代和现当代史的开拓、大量的国内外的学术和课堂的交流,特别是设计实践的大量国际合作,使得中国建筑的学术内涵和外延以及国际性出场,达到了空前的水平。但是,此次中国建筑的国际化,规模虽然宏大,理论工作却还是浅显的;中国建筑依然是“历史的”、“地方的”、“异域的”,而非“理论的”。今天,在全世界批判理论兴盛(后殖民地批判、欧洲中心论批判、权力批判、女权主义批判、理性主义批判、现代性批判)的大氛围下,在设计实践和学术科研高度国际化的背景下,如何推动中国建筑及其历史和理论的世界化,使其不仅在历史层面上,更是在理论层面上进入世界话语,成为有意义的有理论价值的一部分,甚至在概念和构架上挑战、颠覆、改造现有世界建筑历史理论话语体系,是目前的前沿问题。上述的两个前沿问题,两个我们需要推动的过程,即世界建筑话语对非西方建筑的接纳和中国建筑的世界化,是互相联系的。前者与后者呼应、连贯、统一。前者需要后者,后者也推动前者。我们做好了第二项工作,就是对第一项工作的回答和贡献。

2如何推动中国建筑历史理论的世界化?

今天,应该如何推动中国建筑的历史理论的国际化?根据思考,我认为应该要在以下几方面努力。这些方面是互相联系的,这个单子也是开放的,可以继续发展。1)要面对和承认,而不是回避今天世界建筑历史理论的基本构架的西方性。近现代人类社会的各方面,基本都是以欧美理论或原型为基础的;世界建筑学专业的基本构架也如此,其中的历史理论论述更是如此。近几十年,非西方建筑作为历史和地域现象已经得到接受,但是建筑话语基本构架、概念、词汇、标准、参考物,依然是很西方的。2)要积极探索、并且有选择地使用西方发展了的提炼过的词汇、概念、思维。面对西方学术体系,要学习、要进入;回避、关门、另起炉灶,没有出路。对合理的确实有普遍意义的,要采纳;对不合理的狭隘的有偏见的,要质疑、挑战、去除。对西方体系,要与之对话,也可以辩论。要努力跻身于建造理论、建造话语的行列中去,积极参与正在发生的对西方中心的近现代世界话语体系的改造。3)不把中国归于西方体系,尊重中华传统原本的独立性(历史、经验、思维、伦理),强调其独特性及由此产生的对西方主导的世界(建筑历史理论)话语的突破性和革命性。这种对独特性的强调,有利于我们质疑、挑战、颠覆、重构近现代世界(建筑历史理论)话语体系。新的体系,应该是平缓、关联、多元、多极的,而不是金字塔的、树状的、中心的、排他的。4)继续从事中西比较,及东亚体系和欧洲体系的比较。比较作为方法,已经是一个思维策略;其潜台词是假设了两者的独立和平等,以及对任何一方的主导的颠覆(当然,两者的互动交流也很重要,不可忽略)。5)应该把对中国建筑的研究,和东亚地区联系起来。“东亚体系”有内在的文化思维逻辑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在和西方体系对话中,具有重要理论意义。6)应该破除“中国建筑史”就是“中国古代建筑史”的概念;把近代、现代和当代的中国建筑,作为严肃的课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和理论化。否则,中建历史(和理论)的学术研究,就和今天中国的大规模建设和高度国际关注的现实,太不相符,在国际平台上也显得太弱势。这个对“古代史”的突破,要求大家思考和建构古代和近现当代的“连贯性”(尽管有断裂),以及近现当代本国建筑的“中国性”。这会强化中国建筑(历史理论)在世界专业学术话语中的存在。7)在使用“中国建筑”概念的同时,要破除符号化的“民族国家”的限制,启用地理视野,还原更复杂的地理地缘关系。要关注地缘的丰富、边疆的模糊、大中华区(两岸四地)的关系、东亚的互动、亚洲各地区的互相联系,以及世界性互动(双向的、各时代的,如援外工程)。8)强调“理论”,重新理解“史”和“论”的关系,强调两者的深度统一,把纯历史研究变成历史理论相结合的研究,提高中国建筑历史经验的理论意义,即抽象的、一般的、能够面对世界的理论意义,由此跨越中国建筑研究仅仅是地域的、历史的建筑研究的局限,进入世界的理论研讨的领域。9)在思考研究的方法上,破除“建筑”,强调“社会”。为了深入研究建筑,挖掘其内在状态和重要理论意义,有必要退出建筑,在方法上突破“技术”和“形式(艺术)”的捆绑,把建筑问题和更广泛的状态、过程、矛盾、问题、构架、学术体系等,联系起来,然后回到建筑问题上,由此获得方法和视野的制高点。这个更广泛的大领域的核心学科,不是一般的人文科学(如历史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尽管这些都很重要;这个核心学科,根据我的长期观察思考,就是社会(学)理论(socialtheory,socio-politicaltheory)。这里的社会理论,包括政治理论、批判理论、哲学思考,社会学内在理论(关于权力、国家、社会分层、城乡关系等),也包括社会政治学理论和某个具体问题/专业的关系的研究和理论(如历史、美学、技术、日常生活,及由此导出的社会史、文艺社会批判、社会技术史、微观日常社会生活史等)。世界建筑学的历史理论的基础构架,已经从艺术史范畴,走向广义的社会政治学范畴,不是偶然,而是成熟的标志。

3三个课题

笔者目前有限的一些工作,都试图回答上述思路的一些方面。研究采用提炼过的西方词汇和概念,也尊重并强调中国历史经验的独特性。最近的研究也关注欧洲传统和中华文化在概念思维上的正面交锋,即将两者放在同一平台上比较思考。这些工作包括3个项目,简要介绍如下。

3.1“大”与“国家”

本研究试图说明,在中华文化中,大视野(天地、万物)和国家伦理的关系2)[1-3]。在诸如“家国天下”和“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论述中,国家成为一个必然的道德范畴,在一个道德构架中和天地万物相联系。这和欧洲的情况几乎相反。在近代欧洲,在国家成型之际,“国家”是个负面的概念:国家必须存在,却是合理的、道德的、进步的个人和市民社会的对立面,需要限制和分权。反观中华文化,国家是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伦理的存在。在此文化中,大的视野,及其与全面的、伦理的国家政府的关系,无处不在:汉字(每字独特而微观、构成文字集合的大)、棋艺(围棋的量和大、麻将的大和杂)、宫廷大型典集的汇编(《永乐大典》、《四库全书》:字的帝国/帝国的字)、宫廷山水画(构图、山水和“疆土”的大)、城市的联网(驿道)构成国家地理的全局、木构建筑的“大”和国家的引领(构件帝国/帝国构件)、建筑群体的大构图和国家的在场等,都是例证。研究认为,在中华文化中,整体世界观与整体国家观是联系在一起的。

3.2“建筑与政治”的理论课程

这是最近几年开设的一门研究生课程。核心重点是探索“形式”与“政治”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在西方理论和中国体系之间的对话。这里的“形式”可以是美学的、体验的,也可以是空间格局的、社会构架的形式;这里的“政治”包括社会和政治的各方面和各种理论,包括哲学理论,如权力理论、批判理论和政治形式理论等。课程包括3个板块,每个板块包括西方理论的介绍、分析、解读,以及一个对应的中国案例的历史和理论的分析解读,由此构成一种张力,促进前后两者的对话或辩论。1)围绕权力和空间的关系展开,关注机构或机关建筑(医院、学校、监狱、宫廷、城市)中的政治空间和空间政治;重点介绍福柯(MichelFoucault)的理论,以及勒菲夫尔(HenriLefebvre)、西里尔(BillHillier)、马库斯(ThomasMarkus)、埃文斯(RobinEvans)、佩夫斯纳(NikolausPevsner)的有关论述;中国案例是对明清北京和紫禁城政治空间的分析。2)围绕设计批评和批判理论的关系展开,关注西方的批判哲学、批判理论和现代主义建筑批评,介绍康德(ImmanuelKant)、马克思、法兰克福学派(FrankfurtSchool)和塔夫里(ManfredoTafuri)的理论论述,以及关于“批判建筑”(criticalarchitecture)的讨论;相应的中国的个案研究,包括1950年代北京的建筑城市设计的分析,以及对作为独特实践形式和组织形式的设计院的分析解读。3)围绕美学和政治的关系展开,关注两者之间各种可能的状态及就此关系的理论,重点介绍的是本雅明(WalterBenjamin)和朗西埃(JacquesRancière)的论述;中国的案例是“大”和“国家”的关系的研究,探讨文化、美学、技术、伦理、政治的不可分割,即政治与形式的不可分割。建筑与政治的关系,还有其他的状态和板块,需要进一步探讨。

3.3《英文中国建筑研究读本》的编辑构架

这是英国Routledge出版社委托的项目,是覆盖世界各学术领域的一套丛书中的一种,英文书名为RoutledgeHandbookofChineseArchitecture:SocialProductionofBuildingsandSpacesinHistory,由我和东南大学的陈薇及李华老师合作主编3)。“中国”(及“中国建筑”)成为一个绝对的单元,受到“民族国家”的符号化的局限,这是一个问题。尽管如此,作为一本全英文的当代的中国建筑研究论文的精选读本,对于推动中国建筑历史理论的世界化,应该是有益的。作为编辑而成的读本,书的构架极为重要。本书遵循了几个基本的构架原则,并由此推出全书的组成部分和每部分中的课题。这些原则是:1)破除“中国建筑”就是“中国古建筑”的概念,把古代、近代、现代、当代都纳入组稿和思考的构架中。2)采用建筑的“社会生产”的概念,视建筑为社会产物和社会场所,而非技术理性或美学形式自身的问题。3)聚焦建筑和建筑空间的“生产者”(生产的人群和机构等),并考虑生产者的各种类型、状态(如“工匠“”建筑师“”设计院”等)。4)在方法上优先考虑“国家”这个最主要的建筑生产者或生产机构;这是从古代到当代中国的一贯现象,为我们寻找各代中国建筑的连贯性提供一个思考;有了国家这个主要生产者,其他生产者也可由此推出:士大夫、民间工匠、自由个人建筑师、设计院等。5)采用并协调一系列重要的概念:生产者及其机构、形态与空间、城乡各场所、知识和技术的制度化、历史断裂和历史境遇。6)尊重和强调某一历史阶段的独特性(独特历史境遇)。7)强调当代视野,即全书提供的历史,是当代观察和研究的历史,而非绝对的历史复原。在这些构架原则下,全书分为5大部分,每部分有3~5个专题,每个专题下有几篇文章。这5大部分是:古代传统;民国早期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当代-世界的中国;理论探索。第1部分的专题是:国家的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士大夫的实践领域;民间工匠实践和民间生活世界。第2部分专题:“建筑学”的到来(职业、学科、教育体系);近代建筑技术与风格;近代城市建设与空间组织。第3部分专题:国家的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实践、教育和设计知识的制度化;社会主义中国的建筑(民族主义和现代主义)。第4部分专题:个人建筑师;国家设计院;中央商务区(世界的物象);城镇村乡连续体;地缘关系(台湾和香港的实践)。第5部分专题:世界观;政治伦理;研究方法。

4结语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全球史观 建筑史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TU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了解史学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适当借鉴现代史学理论对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学设计的创新都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当前,史学界关注度较高的史学观念是全球史观,作为研究历史的新观点和新视角,主要强调的是从一个整体的视角出发,以文明为单位来考察不同地域、不同时期的横纵向历史现象。在这种新观点的指导下,对建筑史教学改革的研究将会有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收获。

1.全球史观的定义

史学界一般将英国史学家巴勒克拉夫视为全球史观的开创者,认为他在1955年的论文集《处于变动世界中的史学》中首次提出“全球史观”。全球史观,主要以突破西方学术界根深蒂固的“欧洲中心论”(或称“西欧中心论”、“欧美中心论”和“西方中心论”)的限制为特征,主张历史研究者要将视线投射到所有的地区和时代,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去克服民族和种族的局限性,以公正无私地评价各个时代和世界各地区一切民族的建树。

2.全球史观对建筑史教学的影响

传统的建筑史教学在课程安排上分为中国建筑史和外国建筑史两类。多数学校的中国建筑史课程以潘谷西的《中国建筑史》为教材,外国建筑史课程以陈志华的《外国建筑史》和罗小未的《外国近现代建筑史》为教材,多数教师也是参照教材按照朝代更替、时代变迁讲授建筑史演变过程,并辅以类型专题配合。这种分国家、分年代的教学方式固然有它的优势,比如可以对各个时代下不同建筑类型了然于心,但是也带来一定的弊端,比如对中外建筑史的割裂认识,不能形成统一的知识体系,缺乏中外建筑史的交流和互动学习。

如果运用全球史观来思考建筑史教学改革的话,在教学体系和内容编排上将会有很大的变化。全球史观强调全球、全局的视野,主张历史要横向联系,建筑史教学可以借鉴全球史观的特点,改变中外建筑史分家的教学体系,把课程整合化,用一种全球化的视野去考察不同文明类型下,同一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建筑文化和交流;或是同一文明类型下,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建筑文化和交流,真正做到古今贯通、中外对比。

3.全球史观指导建筑史教学改革的方面

目前的建筑史教学中,中外建筑史两大理论板块一直处于泾渭分明的发展状态,难道中国与外国的建筑风格真的是各自发展?在建筑史教材的内容编排上也多数是按时间序列说明建筑物的发展,难道仅仅是时代的推进让建筑风格不断演变?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世界是多元的、立体的,跨时空、跨地域的文明交流从来没有中断,正是这种交流造就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建筑文化之间的横纵向影响。在建筑史教学中,应该建立起跨越时空的内在联系,展示世界建筑史的基本谱系和概貌。在本科建筑史教学中,开设一门世界建筑史课程,编写一本世界建筑史教材是很有必要的一项工作。

3.1 世界建筑史课程

开设世界建筑史课程是很有必要的,这便于培养学生的全球视野,让学生形成一种新的史观去认识世界建筑文化,那么,这个课程应该在几年级开?原来的中外建筑史课程是否就要取消?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笔者认为,课程安排可以设想如下:

一年级开设世界建筑欣赏和建筑师介绍,从观念上帮助学生建立直观的感性认识,无教材;二年级开设世界建筑史,进行通史教育,帮助学生建立全球史观和文明史观,树立把建筑文化放诸全球的眼界,世界建筑史教材;三年级开设中外建筑史课程,对具体知识点进行讲解,帮助学生建立专业的建筑思想,中外建筑史教材;四年级开设专题史课程,内容涉及园林、城市、古建等,帮助学生深入学习,无教材。

3.2 世界建筑史教材

全球史观指导下的世界建筑史教材应该是一个基于整体认知观下的分层次、重比较的教材,以全球为视野,文明为单位来讲述建筑史的发展、变化和交流。在内容选取和编排上有以下几个重点:

(1)整体框架的构建

全球史观反对中心论,反对仅以“民族国家”为历史叙事单位,主张以“全球”作为历史研究的单位。站得高方能望的远,如果一开始就关注建筑的细枝末节,将很难从繁冗复杂的专业史中脱离出来,也很难审视我们国家的建筑文化在世界建筑史中的地位。应该建立一个世界建筑的基本谱系,中外合编,方便学生了解同一时代不同国家,或是不同时代同一国家的建筑历史发展状况,这种尝试在东南大学建筑系已经有成果。这样的整合便于把握全球建筑史状况,让学生很直观的了解到中国的宋朝在修建元大都,而同时期的西班牙在建阿尔罕布拉宫诸如这样的知识点。

(2)叙述单位的编排

传统的建筑史教材常常以国家、民族、地域以及建筑风格、类型等作为单位进行分类,这些研究单位都有过于庞大或过于微小或关联不够直接等的嫌疑,多数教师在授课内容上也不够全面,往往是就建筑物论建筑物,对于精神文化、制度文化都是介绍较少的,几乎把建筑史教学变成了纯案例的展示,而没有引导学生将建筑史与政治、社会、文明统一考虑,并且,我们的学生多数来自理科背景,本身缺乏历史素养,当面对这些纷繁复杂的信息和资料时,如果没有明确的引导或是引导不够,更容易陷进建筑本身不能自拔。

在全球史观的指导下,建立以文明为单位的建筑史教材,中外合编,古今贯通,突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文明因素对建筑的影响,突出文明的传承和交流,借鉴齐格勒的《新全球史》的框架,设想的建筑史大体系如:

第一部分:早期复杂社会的建筑(公元前3500-前500年)

第二部分:古典社会组织的建筑(公元前500-公元500年)

第三部分:后古典时代的建筑(公元500-1000年)

第四部分:跨文化交流的时代的建筑(公元1000-1500年)

第五部分:全球一体化的缘起的建筑(公元1500-1800年)

第六部分:革命、工业和帝国时代的建筑(公元1750-1914年)

第七部分:现代全球重组时的建筑(1914年至今)

通过新的研究基本单位的确定就是希望能够弥补过去建筑史研究中的不足,把全世界的建筑放入一个体系,去关注背景,关注交流,获得一些新的发现,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

3.小结

时刻把握全球史观倡导的全球视野,建立以文明为单位的研究体系,重比较、重交流。以培养学生的全球眼光为目的,帮助学生建立自己的史观,学会历史研究的方法,使学生真正能全面的接受世界建筑文化的熏陶,不仅是为了学习效果,更重要的是可以对学生今后的人文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美)本特利,齐格勒著,魏凤莲等译.新全球史:文明的传承与交流(上、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2]. 荆其敏,张丽安.透视建筑教育[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4篇

近代中国社会是一个正常发展的历史阶段,具有自身的史学内容。它的趋势是‘向前迈进、向上发展的’,是中国历史上变革发生最剧烈的阶段之一。因此,近代建筑历史和近代建筑文化的发展也是整个中国建筑历史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1 国内近代建筑的研究历史和趋向

我国的近代建筑数量繁多,分布地区广,建筑风格多样,是一笔丰厚的文化与建筑遗产。中国近代建筑研究保护的探索阶段开始于本世纪20年代末,至今沿海城市和一些发达内陆地区的研究较为深入和细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近代建筑的研究在发展现代建筑的过程中处于关键性的地位。中国关于近代的研究最早出现在梁启超先生《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学说》(1902年)一书里,梁先生将西方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相对应的历史阶段称之为“近世”。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真正开始近代史的研究。几十年的研究历程受到了一代又一代建筑学者关注。20世纪50年代末,我国较具规模的近代建筑的研究开始起步。由中国建筑工程部建筑科学研究院主持下,编辑出版了《中国近代建筑史》的初稿(图1)和参考图集。到了1985年8月,第一次全国性研讨会“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座谈会”在北京隆重举行。随后几十年里先后在多个城市成功举行了12次全国性研讨会,出版了12本论文集,并且对多个地区的近代建筑做了详细调查。为更好地从事近代建筑史的研究,中国建筑学会于1997年决议在建筑史学分会下设“中国近代建筑史专业委员会”,充分反映了我国对近代建筑史研究中的进一步关注。这期间国内关于近代建筑文化研究的理论文献主要集中在一些高校研究成果中,内容主要是针对各个地区的近代建筑的发展,分期和实例作以介绍和概括。

2004年3月国家建设部了《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级地方政府也根据各地的情况颁布了有关近代建筑保护的相关条例。许多近代建筑的保护项目开始付诸实践,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近代建筑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也日益受到重视。

2 河南近代建筑文化研究现状

河南地处中原,有着光辉灿烂的古代建筑文化。近代受益于区位和交通枢纽的优势,一时繁荣兴旺,郑州、新乡、商丘、焦作等城市随之陆续崛起,建筑类型更加丰富。政治上出现袁世凯、冯玉祥等中国近代史上显要人物,这些都为河南近代城市发展添色增彩。河南虽然现存的近代建筑从质和量上与沿海开埠城市相比有所差异,但做为近代中国中部省份近代化建设的一个缩影,有其主要的价值。

河南近代建筑史研究全面展开阶段是在1989年——1991年期间。确切的说,河南近代建筑的研究是从1988年撰写《河南省志•建筑志》(图2)开始发展的,在当时第一次和第二次中国近代建筑史研讨会影响下,推动了各界研究河南近代建筑的热情。到了1989年河南省组成约200人的群众性建筑史志研究网络,成立河南省建筑史研究会,并出版了《河南建筑史志》(图3)[刘征远主编.河南近代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7]。1990年8月,为贯彻国家建设部和文化部共同颁布的《关于保护优秀近代建筑物的通知》,我省全面展开了近代建筑物和建筑活动的调研,通过登记、拍照、测绘,编写了简明实录。到了1992年,鸡公山风景区管理局和17个地市建委共同承编了《地区近代建筑史略》、《近代建筑选纪》初稿。

刘炎先生最早在“试论河南近代建筑发展脉络及其发展迟缓之原因”一问中介绍了河南近代建筑的发展脉络,分析发展迟缓的原因,勾画出河南近代建筑史的概貌。清华大学苏海星在2007年对河南安阳洹上村旁的“袁林”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考察和资料研究后,从雕刻、彩绘、材料、建筑等多个方面对袁林进行介绍和分析。而姜传高所著《鸡公山近代建筑史》(打印稿)囊括了鸡公山半个世纪的中西建筑活动及成果,是研究鸡公山近现代历史的基础资料。到了1995年由河南近代建筑史编辑委员会编纂的《河南近代建筑史》完成,整本书较系统的收录了河南近代建筑,并提供一些当时建筑活动的基本资料。

对于河南近代建筑的研究过程中许多青年学者经过长期点滴积累近代建筑资料,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研而作了颇见功力的著述。湖南大学田惠娟的《河南开封地区近代公共建筑研究》论文中以开封近代城市发展为考虑的出发点,通过调查和收集历史资料,分析了开封近代建筑在近代中西方建筑文化交流的背景之中建筑类型的发展和近代建筑风格上的演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范飞的《开封理事厅教堂研究》论文中对理事厅教堂做了详细的测绘,并从历史、技术、艺术、情感和景观五个方面来发掘理事厅教堂的价值。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张宏志的硕士论文又以河南大学近代教育建筑为研究对象,从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状况、近代开封的城市转型、河南大学与城市的关系、校园规划以及单体建筑设计等方面做以总结。

从以上概括的国内领域研究成果可看出几十年来河南近代建筑研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然而,所需资料的源途径比较局限,实地的调查和口碑资料积累欠缺。关于河南近代建筑研究的后备力量也不足,年轻的研究者视野狭隘,知识结构单一,研究领域局限。由于我们基础理论的匮乏,不能清晰地分析研究对象,政府和普通民众对近代历史建筑缺乏判断,许多近代历史建筑的价值在得到科学评价之前就消失了。再次,从研究的内容上看,其研究状况严重不平衡。对区域的的研究发掘停留在“典型”层面上,全面性较匮乏,尤其对民居和公建类型的发展状况研究薄弱。最重要的是没有注重微观和宏观、局部和整体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来推动该研究领域的全面发展。

总的来讲,有关河南近代建筑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提高,这种提高不仅仅指的是研究的方法和思维方式的改进、理论内容及结构的完善、研究角度的转变,而且更需要史料收集范围扩大,研究队伍进一步壮大。只有在这几个方面都有相当改观的前提下,关于河南近代建筑研究才能更快地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外国建筑史;课程教学体系;教学改革

外国建筑史作为高校相关建筑类课程的理论基石,主要由外国建筑史和外国近现代建筑史两部分组成。它有助于学生全面了解外国建筑设计的基本脉络其中包括西方社会不同时期的建筑风格特点、建筑典例、材料、技法等,同时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以及把握建筑发展演变规律。由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建筑史学仍不同程度地收受到了影响,面对新技术、新型建筑形式、新型材料和新思潮的冲击,外国建筑史课程只有不断与时俱进,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方式,才能使学生牢固掌握建筑发展的本质与内容,正真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1 高校外国建筑史课程教学现状与改革必要性分析

1.1 教学现状

首先,外国建筑史课程内容与现代建筑的发展存在脱节现象。课程的讲授目的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由于学生所接受的内容主要是关于西方过去建筑历史方面的相关内容,因此缺少对21世纪现代建筑发展的介绍,这一缺失领域具有浓厚的人文内涵和时代建筑艺术气息,应作为外国建筑史的一部分加以教学。其次,教学方式落后。目前高校中,学生、教师、教材是以线性结构为主要构成方式的教学模式,在此过程中学生始终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学生以教材为参考获得知识,而作为施教者的老师通常是以图示或视频的方式延伸教学,导致学生缺少对西方建筑的感性认识。第三,学时安排与教学目标不符。西方建筑史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宽泛,涉及美术、哲学、宗教、社会、美学等各个方面,然而一般高校72学时的课程设置只能使学生掌握建筑史的基本框架结构和规律性特点,对其中的实践性应用无法安排时间讲解。

1.2 改革必要性

由于外国建筑史主要研究和讲述国外的建筑历史发展规律以及艺术性等特征。而建筑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发展的,因此新技术和新领域不断出现与拓展。而传统的外国建筑史的内容讲述停留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因此,教师需要将建筑发展的前沿知识适时地增加到课堂教学当中。顺应时代的发展,改进和调整外国建筑史的课程内容已是亟待思考的问题。其次,外国建筑史的课堂教学也面临着发展的瓶颈,而各大高校也在积极探索该理论课程的改革教学。例如,数字技术的应用,将外国建筑史利用三维动画加以真实再现。这种教学方式将原本晦涩难懂的理论知识栩栩如生地展现出来,契合了学生学习的兴趣点。总的来说,是建筑发展的需求与课堂教学的改革的需求,促使着高校不断认识到外国建筑史课程改革的必要性。

2 外国建筑史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2.1 完善学科脉络,改进教学模式

教学脉络的完善需要授课教师有一个清晰的脉。由于外国建筑史的内容涵盖范围广泛,因此教学难度相对较大。在教学过程中,要以注意纵向史与横向史的交叉结合并重的教学方式,并以时间为主线建立规律化的教学脉络,同时,教师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在完善教学脉络的同时,对其中的建筑史进行多角度分析。教学模式的改革要遵循多元化的原则。对于外国建筑史这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来说,教师在讲解时要广泛地将政治、哲学、艺术等相关知识融入学科理论中,以帮助学生对外国建筑史有一个全面而广泛的了解。具体来说,教学模式的多元化可以借助PPT、网络平台、多媒体数字化技术等进行动态展示,并结合声光影等元素之间的组合,使学生对内容有一个感性的认识,激发学习兴趣,进而掌握和消化知识点。除此之外,通过开设讲座进行有目的的教学提升对外国建筑史的认知性理解,并促进对理论研究水平的提升以及建筑设计的实践应用能力。因此,在对外国建筑史课程的及教学与课程创新方面,教师要做好领路人的作用,在学科教学中善于运用各种资源推动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的实现。同时,教师对相关建筑理论的教导要秉持启发式教学的原则。例如,对建筑材料或艺术风格理论的讲授可以联系相关事物加以比较,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进而掌握相关建筑理论。

2.2 互动式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当下高校课堂教学存在着普遍的F象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主动的互动性。在对外国建筑史教学时要秉持“学习是获得知识的过程”。在此之前,教师可以预先通过表格调查的方式对学生关于本课程的基本想法,并加以总结找出共性,依次为切入点进行针对性教学。例如,在对哥特式建筑史的相关内容的教学时,可以利用学生普遍喜欢的形式来丰满学生对这一段建筑史的理解。另外,多样化的小组学习可大大激发小组的学习兴趣,这一方式也是实践的重要方式。例如,对14世纪到16世纪相关建筑类型的学习时,小组之间除了完善思维掌握相关理论知识之外,在成果展示环节则需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这一时期的相关社会、政治、宗教、艺术等方面知识的拓展,结合图片或模型将相关建筑设计理论知识融合其中,从而掌握相关的建筑史理论。掌握理论最好的方式是与实践相结合,除了上述方式之外,教师可以让学生以调研的方式了解外国建筑实例,或者选择受此建筑理论影响下流变的建筑形式,通过这种实地调研,最后以实践报告会手绘等形式展示成果。这种方式比传统的课堂教学更能有效和生动地掌握外国建筑史的相关理论知识。

3 结语

外国建筑史的课程教学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不断吸纳和讲授建筑的新理论。同时要注重创新,不断开创出有效的教学课程方式。面对建筑技术的大量涌现,要立足于课程教学现状,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善于运用新方法。这样,高校外国建筑史课程教学才能达到所期待的目的和要求。

参考文献:

[1] 李雯,孙莹,张磊.外国建筑史教学方法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12(02).

[2] 刘琮如.启发互动模式的外国建筑史教学[J].艺术科技,2014(11).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6篇

收稿日期:2012-10-15

基金项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创业种子基金资助(Z2012066)

作者简介:吴农(1966-),男,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建筑系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建筑历史及其理论研究,(E-mail)。

摘要:关于外国建筑史教学的研究国内已有相当多的成果,基本可以分为教学方法探讨、教材及教学内容研究、教学历史及知名外国建筑史教育家回顾三大类。针对外国建筑史教师素养问题的研究,从历史研究、实地考察、认知程度、学校氛围四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论述。

关键词:外国建筑史教学;教师素养;教学质量

中图分类号:TU-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3)03-0004-03 在建筑学专业理论教育中,关于外国建筑史教学的研究国内已有相当多的成果。其中,基本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关于教学方法的探讨。此类研究占绝大部分,如《建筑史体验式教学法研究——重庆大学外国建筑史课程教改实验报告》[1]《建筑史互动式外国教学研究与实践》[2]等。第二类是关于教材及教学内容的研究,如《历史唯物主义对建筑史经典教材的深刻影响》[3]《拓展外国建筑史教学内容的探讨》[4]等。第三类是关于教学历史以及知名外国建筑史教育家的回顾。如《“书斋”“乡土”建筑中华——记著名建筑史学家陈志华》[5]《同济外国建筑史教学的路程——访罗小未教授》[6]等。然而,有关外国建筑史教师素养的研究甚少,笔者从历史研究、实地考察、认知程度、学校氛围四个方面就此展开探讨。

一、历史研究

建筑学专业各课程之间有着紧密联系,但又各不相同。从事外国建筑史课程教学的教师如果不从事这方面的研究,那么在教学中很容易出现照本宣科的现象。正因为不从事或很少接触外国建筑史相关研究,除了为上课而翻越陈志华的《外国建筑史( 19 世纪末叶以前) 》和罗小未的《外国近现代建筑史》两部大陆版外国建筑史经典教材之外,很难再参考其他文献资料,因此在教学中很少有自己的理解和观点。这正是学生对外国建筑史课程感到乏味的原因之一。国内知名外国建筑史教育家刘先觉老先生在《再论外国建筑史教学之道——教研结合,史论并重,开拓外建史教学新视野》中写到:“作为建筑史的教学,不论中国建筑史或外国建筑史,研究都应该在教学之前。教师只有对教学内容进行研究才能说明为什么要教这一部分内容,如何才能教好这一部分内容”。[7]笔者从个人的教学经历,以及对多所设有建筑学专业的高校调查发现,凡直接从事或参与外国建筑史研究相关的教师担当该课程教学,学生课堂反映和教学质量均优于非从事外国建筑史相关研究的教师。 笔者还发现,该现象与各高校建筑学专业的办学背景关系密切。办学历史悠久、专业知名度较高,以及建筑学专业受重视程度高的学校,外国建筑史课程教师队伍也相对充实,形成梯队。同时,这些教师的研究也大都与外国建筑史有关。而非上述情况的高校,教授该课程教师的研究领域几乎与外国建筑史毫无关联(根据调查统计,这些教师基本都是从事建筑设计研究或建筑设计),加之教龄普遍短,导致教学效果不佳,学生旷课和厌学的情况较多。这些教师的外国建筑史专业知识都是上学时学习的,毕业之后也不从事该方面或与之相关的工作,虽然课前也很努力备课,但基本都是照本宣科。

二、实地考察

亲自考察外国建筑是讲解好外国建筑史的一个重要条件。众所周知,建筑学是工科体系中艺术与社会学科相互交叉的一个专业,除了一定的逻辑思维训练外,更加注重对学生体验与经验的培养,教师对历史建筑的了解不仅仅局限于对当时社会现状的认知,同时,对历史建筑物的临场感受也对教学有着很大帮助。只靠二手资料而无亲身体验的教学显然苍白无力,教师想象空间再好,也缺乏说服力和感染力。对此,笔者深有感触。对于游历过,特别是多次访问过的外国历史建筑,在讲课中总是津津乐道,情绪高昂,这种感染力使学生也能聚精会神,认真听课。在课程结束后的问卷调查中发现,学生印象深刻的部分常常是教师曾经亲身体验过的建筑。

同时,中国的外国建筑史教材,其写作思维相对单一,基本处于理论研究的初级阶段,大都以国外的研究理论为主。台湾成功大学建筑系教授傅朝卿历时20多年,亲自考察上千栋外国建筑,拍摄了数万张照片,最终出版了《西洋建筑的发展史话:从古典到新古典的西洋建筑变迁》一书。他不仅突破了以往世界建筑史研究的时空限制,而且在以东方人的视角解析建筑史方面做出了贡献[8]。这正是外国建筑史教学工作者们需要不断努力的方向。

三、认知程度

由于时代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以及经济水平的提高,建筑学专业的外国建筑史教学已基本进入第三代教育模式,即体验式教学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教学内容的转变。第一代是以讲述历史的建筑为中心。第二代是建筑的历史。第三代则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建筑,即建筑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多个方面(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生活方式等等)的一个表象,强调社会发展各个阶段的大背景。

二是,教学形式上的变化。第一代以“口述+黑板手绘”为主。第二代为“照片+口述”的形式。目前,随着电子信息、通信、网络等技术的进步,以及经济水平的提高、思维方式的变化,第三代则出现了以教师口述与音像视频、三维模拟、软件技术、现场体验、课堂讨论互动等互为补充的多种形式。

上述变化不仅需要授课教师充分利用好第三代教学模式中各种新的形式,而且需把握好教学内容转变的认知与理解程度,即如何理解“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建筑”。例如:欧洲工业革命之后,史无前例的对外扩张成功,使过去各地区相对独立发展的建筑历史,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相对于古代各地区的交流速度而言)推进到一个方向。这也正是建筑的历史从古代相对独立的体系迈向国际化建筑的根本动力。

四、学校氛围

学校的教学氛围也是影响教师素养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外国建筑史及其相关研究属于建筑学中的纯理论研究,工科中的文科。在当今功利至上、产业办学的大背景之下,很难形成学术及教学氛围。而对于那些年轻的外国建筑史课程教师来讲,更是一种莫大的压力。一方面来自校方压力,如科研经费到款数目,年度发表SCI或EI文章数目等。而外国建筑史及其相关研究有其特殊性,即科研项目相对较少,成果难以显现,使之易受到轻视。另一方面来自大环境的影响,目前各高校对本科教学的重视程度较之以前有所增强,从制度和考核形式上都有了约束,但从实际落实效果看,对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的监督不到位,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较为突出。这些氛围造成授课教师缺乏提高自身素养的动力。教育部2012年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在第六条“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中明确指出:“把本科教学作为高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都要体现以教学为中心。”由此可以看出当前中国高校在本科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

基于上述原因,教授该课程的部分教师并未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学内容和方式的研究上,加之,教师自身对外国建筑史的理解不深入等,造成了课程教学质量下降。

以上从历史研究、实地考察、认知程度以及学校氛围四个方面对于教授外国建筑史教师的素养问题作了理论分析,其中三个方面有待教师通过自身努力加以提高,而学校的教学氛围需要整个学校,乃至全社会对其产生良好影响。先进的教学手段固然重要,也可以多样化,但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教师本身,即教师的素养问题。具有外国建筑历史良好素养的教师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可以较好地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志勇,张兴国,杜春兰,等.建筑史体验式教学法研究:重庆大学外国建筑史课程教改实验报告[J],高等建筑教育,2011(3):10-16.

[2]张娟,宋波.建筑史互动式外国教学研究与实践[J].华中建筑,2011(6):189-190.

[3]郦伟.历史唯物主义对建筑史经典教材的深刻影响[J].高等建筑教育,2012(1):5-8.

[4]刘华钢.拓展外国建筑史教学内容的探讨[J].建筑与文化,2009(8):106-107.

[5]张朵朵.“书斋”“乡土”建筑中华——记著名建筑史学家陈志华[J].美术观,2008(6):118-119.

[6]卢永毅.同济外国建筑史教学的路程——访罗小未教授[J].时代建,2004(6):27-29.

[7]刘先觉.再论外国建筑史教学之道——教研结合,史论并重,开拓外建史教学新视野[J].建筑与文化,2009(11):66-71.

[8]杨纯红.世界建筑史教学:体验式教学模式渐成主流——2009 年世界建筑史教学与研究国际研讨会侧记[N].中华建筑报,2009-12-15(5).

Teachers’ quality in architectural history of foreign countries course teaching

WU Nong, FAN Wenxiu

(School of Mechanics and Civil & Architecture, 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 Xi’an 710072, P. R. China)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 民国建筑;历史主义观;菲利普·约翰逊;传统文化

1、菲利普历史主义观的形成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建筑正处于“现代主义”的进程中,在这个历史时期中,出现了很多新的建筑理念、建筑形态和建筑风格。在这一时期众多的建筑风格运动中,密斯·凡·德·罗是现代建筑运动中现代主义建筑设计的改革先驱和国际主义风格的奠基人之一。而菲利普·约翰逊在20世纪40至50年代曾是密斯忠实的追随者,约翰逊在康涅狄克州纽坎南兴建的“玻璃住宅”,是使他声名大躁并极具典型的体现密斯精神——“少就是多”的成功案例。但当他与密斯合作设计1958年落成的西格拉姆大厦的时候,却开始走向另一种方向。

密斯的建筑哲学中,他强调的“少就是多”及继承的“建筑的统一性”、“结构的诚实性”的设计原则,这在当时主流的设计思想中是较为推崇的。而当约翰逊与密斯合作设计位于纽约总部加拿大酿酒企业西格拉姆大楼时,约翰逊开始对密斯过于统一、刻板的设计风格产生怀疑,厌恶过去高层办公楼这一“乏味的建筑类型”,他希望突破这个局限,发展建筑的丰富面貌。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他的活动中心已转移到对现代主义的怀疑和否定,并确立自己称之为“历史主义”的原则。这一时期的中期他的作品风格多变,是一条自己也在寻找和探索的道路,并希望在广博精深的历史中,吸取养分,来滋润现代主义建筑。在他提倡的“新古典主义”便反映了继承传统的态度,他认为古典的形式基本仅作为一种设计概念和气氛而加以撷取运用,而不是图式和构件的照搬。他还曾多次表示“我们不能不懂历史” 并强调指出:“历史是一种广阔的、有用的教养”,“要是我手边没有历史,我就不能进行设计。”[1]这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后的近十余年里,约翰逊建造的摩天大楼中无一不能找出这种受历史先例影响的痕迹。建筑师迈耶曾对约翰逊做出这样的评价:“对建筑艺术的鉴赏力和历史观,以及敢于接受和彻底摒弃各种影响的勇气。”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约翰逊的本质。

2、近代民国建筑历史沿革与形成原因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签订以来,中国通商口岸的开放,大量土地的割让,使西方国家迅速在中国生根,在租界相继建立了欧式风格的使馆、洋行、银行和工厂以及教堂、学堂、医院。荟萃了古典式、文艺复兴式、巴洛克式、洛可可式等主要建筑风格。民国时期(1911年-1949年)尤其是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租界区建立了大批住宅、私人洋房和别墅。自此,西方建筑大量传入中国,在中国近代城市建设史上出现了空前的营造高峰,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国建筑。

2.1 近代民国建筑形成的原因

历史上中国建筑是其他国家欣赏和效仿的典范,但到了近代民国时期兴起的建筑无论是在形式或风格上几乎于大气候上移植外国建筑。究其原因,这主要由两大因素组成:

(1)外部因素——外来帝国主义的羞辱性掠夺。国外建筑风格登入中国正是西方列强入侵,企图将中国变成它们的殖民地,属一种文化侵略是西方侵略行径的一部分。但从历史发展的宏观方面,也就是生产方式、政治体制和社会意识形态等方面看,中国应该说是处于长期相对停滞的状态,变化非常缓慢,外国一些学者都对此大感惊异不解。例如:雨果曾感叹“中国真是保存胎儿的酒精瓶”;而大名鼎鼎的黑格尔也评价:“中国历史本身没有什么发展,因此我们不必再议论该历史的各个细节方面。”从这些外国学者的言论中,我们不难看出西方列强入侵中国时所持的态度。即认为西方的历史文化经历过巨大变革的优越性。

(2)内部因素——中国内部的腐败。内部因素则为中国自己的建筑体系没有在近代自主提升。这也与中国建筑历史的特殊性有关。因为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我们的建筑有小的变化,没有大的更新。如林徽因先生在《清式营造则例》“绪论”中所作的精辟总结:“中国建筑为东方独立系统,数千年来,继承演变,流布极广大的区域。虽然在思想及生活上,中国曾多次受外来异族的影响,发生多少变异,而中国建筑直至成熟繁衍的后代,竟仍然保存着它固有的结构方法及布置规模,始终没有失掉它的原始面目,形成一个极特殊、极长寿、极体面的建筑系统。”虽然中国传统建筑是古代能工巧匠对木结构的极致发挥值得我们骄傲和自豪,但因其始终没有大的演变,在近代建筑中便显现其负面效果。

3、历史主义观对民国建筑的影响:现代与传统的结合

在中国港口开埠以来,外国殖民者纷纷在中国的大陆上划定本国的租界势力范围。尔后由租界国内的建筑设计师或其它国家的西方建筑师承接修建早期的新建筑。这些建筑风格类型各异具有浓烈的其租界国特色,但又是西方现代建筑的集体表征。因租界所具有的特殊政治原因使临近租界范围的土地极为抢手,地价也水涨船高起来。在尔后修建其它的商业银行大厦、民居住宅等新建筑几乎皆由大富商,大官僚或海外华侨集资修建。在此之前外国建筑师已开始逐步转变,更加关注我国的建筑环境文化特色,“开始以中国建筑之部分应用于近代建筑”。

中国人很快吸收了西方新的建筑施工技术,接着又生产出许多自行研究的新型建筑材料。20世纪20年代,一批到国外学习建筑设计和建筑工程技术的年青学子已陆续归国。到民国时期,新建筑已经能由中国自己的建筑设计师承接兴建与外国在华建筑师分庭抗礼。早期,这批建筑师可能还只是停留在移植西方的建筑风格,但这批建筑师同时也通晓本国的传统文化及建筑特色,因此很快便能很好的融入了一些中国本土化的传统建筑特征,形成一些中西合璧的经典建筑。如范文照、赵深设计的铁道部等均以欧式建筑为体干,但在建筑上缀以中国特色构件。

因此历史的东西不完全只是腐朽与过时的沉积,它也包含了传统文化的继承及古代能工巧匠的经验、摸索和智慧的总结。在纵观近代民国建筑的兴起与转变中,可以看出它透露着一种无形的“历史主义观”。诚如梁思成先生所说“艺术创造不能完全脱离以往的传统基础而独立。……艺术的进境是基于丰富的遗产上,今后的中国建筑自亦不能例外。”

4、尊重历史建筑未来

无论从西方现代主义建筑风格到后现代主义建筑风格的迭起云涌或是中国近代民国建筑的发展来看,根植于各自本土的建筑都经历了一个相同的过程亦或是阶段,得出了一个相同的结论:即对新风格前的传统建筑风格的完全否定,再而怀疑反思,最终提倡尊重历史来建筑我们的未来。西方后现代主义大师菲利普·约翰逊从事建筑事业的亲身经历中便反映着历史主义观对他的影响。同样,在中国的近代民国建筑亦是如此,从移植国外纯西式的建筑风格,进而内部吸收与再创造,发展中西合璧、具有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特色的建筑,使中国建筑再次融入到世界建筑的发展潮流,也让国际的建筑风格符合中国的水土,使之本土化。他们都透露着建筑的创新与发展必须根植于历史,历史是文化延续下来的结合点,是总结了许多代匠人的经验与智慧的精华,、抹杀、毁灭历史沉淀的东西便是割断了传统的文脉。

我们新时代的建筑必须要懂得如何尊重我们的历史,在开发与保护,历史与现代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使之相协调。陈丹青曾在访谈中也说过他在看哲学家萨伊德写的书中“innovate”是创新的拉丁文的原意,而它的原意并不是指创新,而是指返回和利用过去的资源,找到一个新的可能性。回到过去的某一历史时期的氛围,在这种返回的过程,你运用自己的想象力,你的智慧,你的表现力,这个叫做创新。现代建筑显示了设计意识的大胆性和突破性,在认真研究古代人类居住环境的基础上,已创造了一组梦幻般的空间构图组合的形式,为建筑形式的更加多样化提供了新的启发。

返回现今建筑遗产上的复兴,有些老建筑本身就带有特定的人文背景如工厂的厂房、烟囱,古门楼,牌坊,胡同,民居等,当这些建筑遗迹及所处土地被收购时,更应该把握“尊重历史,建筑未来”的原则去建构新的环境,因此开发不是一定要建立在对传统和历史的破坏上,历史与现代的矛盾性仅仅只是我们的认识问题。

结语

对历史的完全摒弃,是对文脉的一种毁灭。许多房屋不是单纯的物质用器,它们还负载着精神功能和文化意义。建筑学不是纯粹的科学技术,它包含着人文内容和艺术创造的成分。中国现代建筑先天带有国际性,而缺乏中国文化的根基,需要使之适合中国的国情和民情,努力把中国的文化精神灌注其中,使之本土化。[4]中国和西方虽是两个不同而又完整的系统,可无论是在西方或是中国的绘画史和建筑历程中,我们都能强烈的感受到艺术家对根植于传统文化的重视。西方古典绘画大师安格尔曾画《路易十三的宣誓》便是模仿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可见东西方的艺术大师都坚信:从传统资源中可以生长出自己新的艺术风格,很多被人称道的大师都是在古代经典作品中,寻找一种自我发展的道路。

在建筑中亦是如此,菲利普·约翰逊的历史主义观及其建筑历程,中国近代民国建筑的发展。普桑、大卫、安格尔效法古代,赵孟頫、董其昌临仿古代经典,他们都只是整个人类学习的传统,从传统中创新,这样的文化策略中的一个缩影。但背后却向我们显示着历史主义观的重大作用,告诫我们重视传统文化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 王受之.世界现代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年12月

[2] 张钦哲,朱纯华.菲利浦·约翰逊[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0年12月

[3] 吴焕加.外国现代建筑二十讲[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1月

[4] 吴焕加:《外国现代建筑二十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1月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8篇

历史建筑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历史印记,除却历史研究价值外,亦具有建筑学、美学、以及文化观光的价值。我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现存的历史建筑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然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历史建筑的保护状况却着实堪忧。当诸如“梁林故居”之类的名人故居被拆的报道屡见报端时,我们不经需要反思,我国现行的历史建筑保护法律模式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将历史建筑绝对国有能否达到预期保护之目的,能否从公物制度相关理论中寻求到历史建筑保护的新途径?

一、现有历史建筑所有权体系下的保护模式

通过梳理现行立法后,笔者认为,我国现有的历史建筑所有权制度是以国家所有作为原则,以集体与私人所有作为例外。具体如下:第一,历史建筑以国家所有为原则是指,国家通过指定的方式,将古建筑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由文物保护法第五条可以看出,古建筑属于国有,是历史建筑所有权的原则性规定,以文物保护指导性法律明文规定的方式确定下来。对于属于国家所有的历史建筑,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通过中央地方两级三层的模式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第二,国家对历史建筑既定的所有权采取承认的态度,作为古建筑国家所有原则的例外情形。针对《文物保护法》第五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国家另有规定”的情形,《文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现有保护模式存在的问题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近代建筑 多元文化积极维护文化价值

中图分类号: E2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历史进入十九世纪后,封建主义的清王朝阅历“康乾盛世”而日趋衰落;欧美资本主义各国却因工业反动而迅猛展开。中西文化交流从明末清初开端,就不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鸦片战争以后,则完好以侵略和被侵略的方式中止了。,一方面是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继续,一方面是西方外来建筑文化的传播,这两种建筑活动的互相作用(碰撞、交叉和融合),就构成了中国近代建筑史的主线,中国近代建筑正是这种多元文化下的历史见证。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洋式建筑

以模仿或照搬西洋建筑为特征的中国近代建筑由于中国国土幅员宽广,各地展开很不平衡。中国沿海地域、长江沿岸地域的一些城市,由于轮船航运业的兴起、外国的入侵和不对等条约的签署,较早作为商埠开放,因此较多地遭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在这些城市呈现的某些洋式建筑。而大部分内陆地域的城市由于交通不便,仍处于与外部世界较为隔绝的状态,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表现为强;只需个别城市或临近边境、或因铁路树立的展开等缘由,也有洋式建筑兴建。

(二)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传统式建筑

以模仿中国古代建筑或对之改造为特征的中国近代建筑本世纪的第二个二十年,中国建筑的历史中反映出了世界上现代建筑思潮的影响,同时也反映出了中国建筑师面对列强的入侵而激起的民族认识,这两种要素有猛烈的碰撞、交叉和融和。

传统式建筑的典型代表可以说是在中国近代建筑历史中具有传奇颜色的第一代建筑师吕彦直(1893?929年)设计的南京中山陵(1925-929年)。中山陵陵园总体平面呈钟形,引人发“木铎警世”之想,寓意深远;墓在祭堂后契合中国观念,式样采古制,建筑质朴稳固,形势及气魄极似中山先生之气概及肉体。

令人深思的是,较早呈现的传统式建筑的设计者主要是外国来华的建筑事务所或建筑师。反映出外国建筑师处在中国近代社会多元文化的背景下,对当地传统文化的吸收和追求。

(三)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新式建筑

欧美“国际式”新建筑潮流冲击下的中国近代建筑中国近代建筑的历史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开端进入重要的展开时期。其标志是中国近代建筑教育兴办,并日益完备;中国建筑事务所陆续开业,中国人建筑师生长起来;中国建筑团体先后成立,学术活动得以展开。

中国近代建筑史上第一代中国建筑师设计创作的许多重要建筑物,都是今日中国的宝贵财富,成为当地城市的重要景观,给中华大地添加风采。时至今日,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现代文化的别离问题,仍然是烦扰着每一个中国建筑师的难题。固然今天西方现代文化的冲击不再是伴随着侵略而来,但中国建筑师仍不断跳不出中华民族持久而绚烂的几千年历史文化所构成的耀眼光环。固然中国近代建筑史上第一代建筑师设计创作的许多重要建筑物,都成为今日中国的宝贵财富,值得我们珍惜和维护,但他们的作品似乎也不能成为当代中国建筑师创作的典范。我想,这当是我们对中国近代建筑认识的一个方面。

对作为多元文化下的历史见证的中国近代建筑应予以积极的维护我们对中国近代建筑认识的另一个方面是:中国近代建筑作为中国近代社会展开历史时期多元文化下的历史见证,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维护巍然屹立的历史建筑,作为先辈辛劳耕耘的历史见证,是我辈的光彩,也是对后代所应尽的义务。只需我们努力,前景也不一定完好灰暗;问题是我们一定要正视这个课题,认真想想我们能否能付出失去一切宝贵历史文物的代价。”《活的历史棗维护香港的历史建筑》(1982年)一书中的这一段话,写得是何等地好啊!

(四)近代建筑的维护工作

1、对细致建筑物调查、实测,中止建筑历史研讨。

这项工作主要由民间学术团体展开。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是中国近代建筑史研讨的第一时期,有部分初步成果问世。但在六、七十年代遭到了一定的局限和干扰,除偶有文章在报刊上发表外,大陆上对中国近代建筑史的研讨理论上是处于停顿状态。

进入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建筑历史学界,随着对涌进国门的五彩纷呈的众多国外建筑流派的引见、评论,进而变为对其发作、展开之渊源的关心,并引发了如何认识建筑传统与现代作风关系的讨论。这样一来,中国建筑历史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中介环节和中西交叉的汇合状态的近代一段再次惹起了留意。1985年8月,由清华大学建筑系教授汪坦发起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讨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揭开了中国近代建筑史研讨进入第二时期的序幕。

第二时期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讨得到了国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树立部城乡树立科学技术基金会的分离资助,从1985年到1995年的十年间,举行了五次全国性会议,提出论文 179篇,出版四本论文集(收入论文92篇)。同时,经过中日协作,至1995年底共中止了哈尔滨、青岛、烟台、南京、武汉、广州、北京、厦门、重庆、昆明以及庐山16个城市(地域)的近代建筑调查,填制调查表2612份,出版《中国近代建筑总览》十六个分册。上述工作关于推进中国近代建筑史研讨的展开和深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第二时期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讨正处在深化展开的阶段。定于1996年9月在江西庐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近代建筑史研讨讨论会”,将是一次承上启下的盛会。

2、对有价值的近代建筑维护、再应用。这项工作主要由政府机构推进。

1988年11月10日,树立部、文化部分离发出《关于重点调查、维护优秀近代建筑物的通知》,表现了在新的形势下,国度主管部门对近代建筑价值的认识和评价,并开端注重其保管与再应用问题。《通知》发出后,在各地主管部门的掌管下,同中日协作中止的中国近代建筑调查互相配合,经过多年努力,提出了一批举荐作为全国重点文物维护单位的近代优秀建筑名单和资料。

1995年9月,北京市政府批准了“北京市第五批文物维护单位”,共56项。其中27项为近代建筑。

同时,各地对有价值的近代建筑维护、再应用的细致工作也逐步中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近年来亦做了部分工作:1993年7月,在首都规划树立委员会和北京市规划局支持下,受北京铁路分局文化宫拜托对1906年建成的原京奉铁路正阳门东车站建筑中止恢复改树立计,以维护北京的历史风貌;1993年10月,受国度文物局拜托对三峡工程淹没区四川境内的近代建筑中止调查,对有重要价值的中止论证,提出维护与再应用方案,以维护长江沿岸景观;1994年6月,受西城区文化局文物管理所拜托对西城区北京水准原点、陆徵祥家族墓庐等近代建筑中止实测,以建档定级维护;1995年6月,受宣武区树立委员会拜托对宣武区大栅栏、天桥、白纸坊地域14栋近代建筑中止实测,以提出维护与再应用方案。

随着中国国内经济的展开、社会的进步,近代建筑的维护日益遭到注重,逐步付诸理论。作为多元文化下的历史见证的中国近代建筑,对其中止维护的理想意义正在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其历史文化价值也正在逐渐表现出来。

参考文献

[1] 辛同升.鲁中地区近代历史建筑修复与再利用研究[D].天津大学,2008

[2] 张啸马.城市复兴中建筑遗产的再利用策略——以近代遗产为例[D] .东南大学,2004

[3] 王法成.我国城市近代建筑遗产保护探析[J] .南方建筑,2005

[4] 李东晔.从“租界”到“风情区”——一个中国近代殖民空间在历史现实中的转义[D] .中华民族大学,2007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10篇

    一、缺席与回归的两个阶段

    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建筑史学研究,肇始于1930年成立的中国营造学社,当时梁思成、刘敦桢等学者沿循流行于西方的建筑史观,参照西方建筑史研究方法开展大量基础研究工作。中国营造学社虽然仅存10余年,但其在中国建筑史学研究中意义深远,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建筑史上‘自立’时期的成果,为其后中国建筑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奠定了基础。”①中国建筑史学的大厦历经几代学者的建构,在实物与遗址调研、文献研究、“类型”研究、“做法”研究,通史、园林史、宅地史、技术史等方向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徽州建筑第一次走进建筑史学的视野是在1952年12月,时年55岁的刘敦桢先生第一次走进徽州,对歙县西溪南乡古建筑进行考察,发现一批明代祠堂、民居和牌坊,随后撰写、发表了《皖南歙县发现古建筑的初步调查》。由此,徽州建筑得以进入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殿堂,对于徽州建筑来说,这次历史机遇的到来可归因于营造学社在建国之初分流为南北两宗学术流派,即以清华大学为基地的北方学术流派和以东南大学为阵地的东南大学学术流派。营造学社的两位主力学者梁思成和刘敦桢一南一北,率队开展中国建筑史学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在此之前,中国营造学社的学术活动范围以1938年为时间结点可以分为南北两大活动圈,1930年到1937年间,以中原及华北地区为研究区域,“中国营造学社同仁们在梁思成和刘敦桢的率领下,从1932年起到1937年日本入侵之前,在华北地区137个县市,调查了古建筑堂房舍1823座,详细测绘的建筑有206组,完成的测绘图有1898张。”②仅从这一系列的数据足以可见中国营造学社的学术成就和影响,但是这一组数字与徽州和徽州建筑并无关系。1938年到1945年间,因抗战爆发,营造学社随西南联大前往西南后方,期间梁思成和刘敦桢在西南地区开展野外实地调查和研究,足迹遍布云南、四川、贵州、陕西、西康等省市。这次,地处江南的徽州因为不属于抗战期间学术撤退的区域,徽州建筑再次与营造学社失之交臂。营造学社解体之后,刘敦桢于东南大学组织新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南方学派开展工作,之前一直不为营造学社重视的长江中下游的建筑逐渐被学者们所关注,“概括地说来主要做了两件大事:一是研究了江南古典园林;二是研究了南方传统民居。”③这个时期,刘敦桢团队的学术足迹活跃于上海、苏州、扬州等南京周边地区,徽州也在其列,由此,徽州建筑开始亮相于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大舞台。

    刘敦桢先生考察徽州建筑的翌年,梁思成、林徽因、莫宗江合写的论文《中国建筑发展的历史阶段》发表于《建筑学报》,在该文中有如此记述:“最近在安徽歙县发现许多私家的第宅,厅堂用巨大的楠木柱,规模宏大。”④在梁氏浩繁的建筑研究文献中,如此寥寥数语是笔者读到的唯一提及徽州建筑的内容,而其语境是对明代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的评述。在《中国建筑史》中涉及明清民居建筑时,梁思成粗略提到:“长江以南各省,东自江浙,西至川黔,南及闽越,大致均有一共同特征。”⑤对于徽州建筑在南方建筑系统中所具有的独特气质、形制特点等个性特征,梁氏终其一生没能进入,这对于梁思成的学术体系和徽州建筑来说,都是一个遗憾。

    以刘敦桢首次考察徽州建筑为起点,徽州建筑走进中国建筑史学家族,其研究重镇在东南大学刘敦桢的学术团队。1957年,东南大学学者张仲一等出版的《徽州明代住宅》是第一部研究徽州建筑的专著。随后,关于徽州建筑的研究除了有零星学术文章面世(如考古学专家殷涤非的《皖南古建筑调查中的一些认识》,胡悦谦的《徽州地区的明代建筑》等),并未出现意义重大的研究成果。因历史原因,第一轮徽州建筑研究匆匆落幕。令人费解的是,刘敦桢先生作为学界发现徽州建筑的第一人,在其后续研究中徽州建筑却悄然退场,在1980年刘敦桢主编的《中国古代建筑史》中,在述及明清建筑装饰时提到:“安徽歙县住宅的装修和彩画也以精丽见称。”⑥全书仅此一处轻描淡写地提及徽州建筑。

    在中国建筑史学的家族中,徽州建筑研究的主力始终是东南大学刘敦桢创始的团队,由刘敦桢——张仲一——潘谷西的传承线条延续至今,无论是基础研究还是专题研究,他们均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与此同时,在中国建筑史的写作中,徽州建筑受到关注的程度日益提高,如新世纪之初,在罗哲文、王振复主编的《中国建筑文化大观》中,徽州民居得以与黄土窑洞、北京四合院、福建民居等相提并论,徽州棠越牌坊也作为明清牌坊建筑的代表在书中出现。上个世纪80年代之后,在社会学大繁荣的背景之下,徽学研究得以勃兴,灿烂的徽州文化吸引着多个领域的学者奔向这片文化的热土,尤其是徽州地区旅游热的推波助澜,徽州建筑的造物图景及其思想文化价值,已然成为徽学研究格局中的重要篇章。由此,在徽学研究的框架中,徽州建筑成为重要的研究领域,并派生出建筑技术、装饰、风水等专题研究方向,如张永春先生的《徽州建筑》便是代表之一。

    二、徽州建筑的时空之境

    学界对徽州建筑的时空界定更侧重于徽州建筑与徽州文化共生相融的 深层关联,即徽州建筑并非徽州地区地理范围意义上的全部建筑,而是指向徽州文化发展进程中,发端于宋代、历经元代,成熟于明清时期的具有鲜明地域文化气质的“徽风”建筑。“徽州建筑,既应符合地理意义上‘徽州的建筑’,也应当是文化学意义上,呈现儒家伦理道德精神风貌的‘徽风’建筑。”⑦

    当代美国批评家雷纳·韦勒克曾说道:“历史是无法完全用达尔文那种生物进化的理论来加以推演的。因为历史是一种文化的结晶。”⑧但梁思成受西方史学“生物模式”叙事风格的影响,在其《中国建筑史》中针对中国建筑几个重要历史时期作这样的论述:魏、晋、南北朝时期,“而佛教之兴盛则为建筑活力之一大动力。”⑨隋、唐时期,“唐为中国艺术之全盛及成熟时期。……唐之建筑风格,既以倔强粗壮胜,其手法又以柔和精美见长,诚蔚然大观。”⑩元、明、清时期,“此期间建筑传统仍一仍古制。……以西洋建筑之式样渗入都市,一时呈现不知所措之混乱状态。于是民居市廛中,旧建筑之势力日弱。”(11)当代学者赖德霖和巫鸿都认为梁式的建筑分期理论参照了德国艺术史家温克尔曼对希腊艺术和建筑的分期,“林徽因在1934年为梁思成《清式营造法例》所写的序言中已经把中国建筑史概念化为‘始期’、‘成熟’和‘退化’三个阶段。”(12)即便是以文化史或艺术史的维度来考察建筑所包蕴的人文精神,汉唐气象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历史时期,两宋时期因思想、经济等领域的“转型”结点也受到重视,明开始则逐渐式微,时至清代,则视为封建历史的终结。显而易见,将明清徽州建筑纳入中国建筑史的分期轨迹之间,其时代链条上的弱势地位再次将徽州建筑推向边缘。

    在传统文化史观看来,中华文明的主脉在于北方的黄河流域,南宋以降,政治与文化、经济中心开始南移,长江流域和江南逐渐取得历史中心的位置。正因如此,营造学社初期明确将学术活动范围定位于黄河流域的中原、华北地区。梁思成1940年发表的《华北古建调查报告》中提到:“迄今为止,我们到过十五个省,二百多个县,研究过两千余处遗址。”(13)他们田野调查的足迹遍布山西、河北、河南、陕西、山东等华北地区,而徽州不在其列。当然,另外一个重要的历史原因在于是时日本侵略者对北方建筑严重破坏,营造学社的带有抢救式研究的紧迫感奔走在华北的古建筑之间。

    中国营造学社最初的10年对古建筑的考察、测绘等基础工作一直被认为是这个学术组织成就最为辉煌的十年,这个团队没能造访地处江南的徽州,除了中国南方地区在传统文化史观中的弱势地位之外,地处深山的徽州地区山垠阻隔,通行不便也是其因之一。徽州地区因四面环山,兵燹鲜至,大量地面建筑实物免遭历朝战火的损毁,但同时也因舟车不便,让建筑史学的专家学者难以进驻其中。更何况在交通和通讯极为落后的年代,有限的文化与信息交流渠道终归让徽州建筑藏诸深山无人识。

    三、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旨趣所向

    传统史学研究偏重于宏观,处于历史意识中心的多是帝王将相、战争和政治事件等重大历史事件,该史学传统投射到建筑史研究的范畴时,学者们不约而同地将研究对象聚焦于官府建筑和宗教建筑,前者关乎官式做法,后者则指向神秘的神灵体系,在外观风格上,两者都同享巨大的物质形体以营造“崇高”的视觉特征。如被誉为“中国建筑两部文法课本”(梁思成语)之一的《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关于大殿、厅堂、箭楼、角楼等工程做法是该古籍的主要内容,梁思成认为是“清管式建筑之准绳”。受此研究旨趣的影响,大型宫殿、府邸、坛庙、佛塔、寺庙宫观、陵墓等建筑类型率先受到早期学者们的青睐。梁思成在1954年为油印本《中国建筑史》作前言时曾说:“以帝王朝代为中心的史观,将各时期人民辉煌的劳动创造和智慧的积累,竟说成了封建主和贵族的成就。”(14)因为处于特定历史时期表明阶级立场的需要,梁氏此番言论固然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但在某种程度上确实道出了中国建筑史学研究起步阶段的主导研究旨趣。

    徽州建筑生成于乡野之间,是典型的民间建筑,其功能主要是满足庶民百姓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古民居、祠堂、牌坊被称为徽州古建筑“三绝”,除此之外,书院、桥梁、亭榭等也是构成徽州建筑的主要内容,虽然徽州地区存有一定数量的古塔建筑,但少有佛塔,多为风水塔(如歙县的岩寺塔,立意是以塔为笔,以台作砚,以塔西余公桥当墨,祈求岩寺文运昌盛)。在意识形态方面,由于徽州地域与历史文化等原因,封建儒家伦理观念构成徽州社会群体的共同精神向度,虽然道、释二家思想偶有显现,但长期牢固占据徽人精神空间的是程朱理学与宗法观念,由此直接影响徽州地区的建筑造物行为,因而在徽州建筑的结构内容中,除了徽州民居之外,寄托精神诉求的祠堂与牌坊建筑类型远远多于寺观建筑。显然,徽州建筑因其建筑类型与官府建筑的宏大气象和宗教建筑的神秘指向保持一定的距离,在一段时间内不为中国建筑史涉足是理所当然的境遇。

    建筑史学研究中可资利用的史料通常为古建实物遗存、文献和图像。针对远古时期建筑实物难以遗留的窘境,通过文献资料是史学研究通往古时建筑的主要途径,如通过《长安志》对汉代都城长安建筑的读解。此外,借助艺术史学研究中图像志方法接近古建筑已被学者们视为一种新兴研究模式。明清徽州建筑群的数量和完好程度在全国罕见,因而是研究封建社会后期民间建筑的鲜活资料,如果徽州建筑群遗存没能为学界所关注,借助文献和图像的通道走近徽州建筑更不可能,因为徽州地域时空与宏大的历史叙事相隔千里,即便偶有传世文献,也多被视为下里巴人。朱永春先生在其著作《徽州建筑》的开篇即说道:“宋人罗愿《新安志》中,对徽州初期建筑有比较可靠的记载,它可追溯到南朝梁大同元年(535)歙县永丰乡的向杲院,至于隋唐五代时期有关徽州建筑的记述,则更丰富翔实,但我们并不认为这些建筑足以看作徽州建筑的滥觞。”(15)更何况在徽州古典文献总体不受重视的境况之下,其中所包含的零散建筑记述也退之一隅。除了古建筑实物、 文献与图像之外,考古发现对建筑史学研究的价值颇为重要,与徽州同处同一地域文化圈的浙江河姆渡文化和相距仅百公里的繁昌缪墩先后发现干阑式建筑遗址,学界便不费周折地将徽州建筑的源头与此两处建筑遗踪相联系。

    徽州建筑所处时空的不利因素使其为中国建筑史学所忽略,在此不妨作一简单对比,具有千年学术研究历史的武梁祠,作为汉代的一处建筑遗址,虽然武梁祠的学术研究重在艺术图像领域,但其能够成为学界热衷的研究对象,时空之因直接决定其本身的社会价值和历史意义。汉代的墓葬、画像石艺术向来是人文学术牧场中的一片热土,更何况武梁祠地处黄河流域,从宋代赵明诚,清代黄易,到近代的法国汉学家沙畹、美国学者费慰梅、日本学者关野贞等众多古今中外学者纷纷造访这片遗址,以至于武梁祠的研究成为中国建筑与艺术史学研究中的一个特殊分支。相对于作为单体建筑遗踪存在的武梁祠而言,徽州建筑以其规模庞大的群体性包容了明清时期各种形态的建筑文化,而且保存状态良好,但是徽州建筑因在史学框架中时空维度上的“先天不足”,直到半个多世纪前才回归中国建筑史学研究家族。

    在中国建筑史学研究中,徽州建筑被长期忽略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时空地域观和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主导旨趣等多重原因所致。事实上,无论北方建筑还是南方建筑,每个体系都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并无孰优孰劣之分。但在史学研究领域,以学者现实的目的和学术立场研究历史由来已久,治史者依据传统的参照体系和价值标准,对中国古建筑的研究内容和材料作取舍时,身居北方的建筑系统先入为主,而徽州建筑一段时间内被置于学术圈外。因学术传统和研究旨趣所致,一段时间内徽州建筑为中国建筑史学研究所冷落不足为奇,整部中国建筑之书如此宏大,建筑史学大厦的建造也非一蹴而就。随着建筑史学研究范式的不断调整和研究方法的日趋多样,徽州建筑必将逐渐绽放其独特魅力。新近在西方学术界誉为“新史学”转向越来越重视在历史叙事中,将重心下移至关乎庶民百姓的物质史,彼得·伯格在《图像证史》的开篇便提到:“一两代人以来,历史学家极大地扩展了他们的兴趣,所涉及的范围不仅包括政治事件、经济趋势和社会结构,而且包括心态史、日常生活史、物质文化史、身体史等等。”(16)此种学术路向已经波及到建筑史学,以往处于边缘地带的徽州建筑文化将逐渐回归中心,由此展开的徽州建筑史学研究格局远非建筑本体,以社会史、文化史、民俗史共同支撑的徽州建筑史将直接指向明清时期徽州社会群体的思维结构和造物观念,与之息息相关的建筑雕刻和装饰等视觉文化也将迎来学术研究的新生,更何况搭乘徽学研究的快车,徽州建筑终将获取公允的历史评价。

    注释:

    ①张复合:《中国近代建筑史“自立”的时期概略》,《第五次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讨论会论文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年。

    ②林洙:《叩开鲁班的大门——中国营造学社史略》,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年,第94页。

    ③崔勇:《中国营造学社研究》,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03页。

    ④梁思成:《建筑文萃》,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第385页。

    ⑤⑨⑩(11)(14)梁思成:《中国建筑史》,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458、15、15、15、506页。

    ⑥刘敦桢:《中国古代建筑史》,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年,第316页。

    ⑦(15)朱永春:《徽州建筑》,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2页。

    ⑧韦勒克:《批评的诸种概念》,丁泓、余微译,成都:四川文艺出版,1998年,第57页。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字:教学方法 可持续发展 社会需求 科学技术

中图分类号: G42 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 This article summarized the current architecture specialized history of architecture curriculum general teaching material characteristic and the commonly used teaching method. Not only proposed the foreign history of architecture education to be supposed the church student to appreciate various times, various local construction essence, sharpened their esthetic ability and the artistic percipient, had to let ability which the student had learns from history. In this foundation, indicated the construction innovation to be supposed to walk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ath, the construction innovation should be the establishment in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reakthrough and in the social demand both union.

Key Words: Teaching method,Sustainable development,Social demand,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一.建筑史的教材特点和常用教学方法

(一)外国建筑史的教材特点

当前我国建筑学科开设的建筑史课程主要是《中国建筑史》和《外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史一直沿用梁思成先生著的《中国建筑史》;这本书系统的按历史发展顺序详细讲述了中国各种建筑(包括宫殿、坛庙、陵墓、宗教、民居、园林乃至城市规划等等)的技术、结构、审美等等方面,系统明了。外国建筑史教材最权威的版本是由陈志华先生所著的《外国建筑史》与罗小未先生主编的《外国近现代建筑史》,这两本教材主要收录和讲解了代表较高水平的欧洲建筑史。

从广义上来讲,外国建筑史应该是包括除中国以外各个国家的建筑历史,但狭义到单纯为我们的建筑学科教学服务,就涉及到篇幅与相应的学时数所限,所以由陈志华先生所著的《外国建筑史》与罗小未先生主编的《外国近现代建筑史》的内容主要是收录了代表较高水平的欧洲建筑史。而欧洲历史悠久,地域广阔,各地的气候差异也较大,所以不同的国家由于受各自的经济、政治、历史、宗教、习俗等原因的影响,又表现出了各自的特色,所以作为教材内容也只能是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各个国家不同时期的建筑成就片段,而不象中国建筑史那样完整和系统。

在外国建筑史里,除了欧洲建筑以外,简单介绍了亚洲印度的宗教建筑与伊斯兰国家建筑和日本建筑;非洲主要讲了古埃及;美洲也是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玛雅文明与印加文明。所以,外国建筑史教材的特点决定了我们教学内容的先天缺陷,这就对我们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外国建筑史教学常用方法

外国建筑史基于上述特点,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也大多是片段性的介绍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建筑技术与艺术成就。比如古埃及的陵墓、两河流域的王宫、古希腊的圣地建筑群、古罗马的拱券技术与公共建筑、中世纪的拜占庭建筑与哥特建筑,还有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建筑、古典主义的法国宫廷建筑以及欧洲资本主义萌芽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各个国家的代表性建筑。对于近现代部分,也是主要介绍了不同时期的现代建筑理论探求及其代表性的建筑实例,包括各个时期的各种建筑思潮与代表人物。

这样的教学只是给学生罗列了一些片段,而没有更高层次的系统性的激励学生去思考“将来的建筑应该是什么样的”这样的问题,所以学生就缺少更多的更深入的创新思路和方向。针对这样的教材和教学方法,笔者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探索,以期更好的提高教学水平,最主要的是探求更好的教学方法,让学生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建筑史的教育目的应该是教会学生以史为鉴

(一)建筑史学科的教学目的

外国建筑史的教育对于非建筑学专业学生的教学目的往往可以认为是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开拓学生的视野,但对于建筑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古人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论语》里也讲到了历史的作用,比如“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告诸往而知来者”等等。所以讲述并明晓历史的目的是要知未来,而不仅仅是知过去。所以对于建筑史的教育方法和目的主要是要探索并进一步知道将来的建筑发展方向,而不仅仅限于了解或熟悉一大堆的历史性建筑。

(二)建筑史的教学方法和重点创新

所以,在外国建筑史的教与学中对于古代部分,主要是通过对有代表性的具有很高技术与艺术成就建筑的介绍,培养并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让学生明白经典的建筑经典在哪儿,为什么能历久弥新、永不过时,成为历史的见证,从而让学生在设计实践中把握正确方向。对于近现代部分应该教会学生有鉴别的去学师的作品,教会他们解读隐藏在大师作品表象下的深层内涵,要一分为二的看待大师的作品,而不是迷信大师,而且要籍此指明建筑发展与革新的方向。

比如讲到戈地的塑性建筑,要讲明那些作品只代表戈地的个人风格,只适用于部分建筑类型,而不是适用于所有的建筑类型;对于密斯的贵金属与玻璃幕墙结合的建筑形象,只是代表了密斯对于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的理论探索与实践,那些建筑都是用来印证他的新建筑理论论点的论据,而不见得就是完美的、适用的建筑。对于柯布西埃的城市规划与马赛公寓等等,也都是投石问路的探索,而不是尽善尽美的结果。

其次,还应该让学生知道现代建筑大师之所以成为了大师,是因为他们在结合新技术、新材料、新社会需求方面作的不懈探求,而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所设计的某些单体建筑形式。而学生在认识大师时,往往是从他们的作品入手,认为大师的作品就是尽善尽美的,因而盲目的崇拜大师,并模仿其作品。动不动就在无论什么性质的建筑上加大片的玻璃幕墙,不管其适宜否,这样往往会使学生的创作思想走上斜路还不自知。

再次,建筑设计应该遵循“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这在古罗马的《建筑十书》中就提出来了并一直沿用至今。但在当前的建筑实例中由于开发商、政府官员或建筑师自身的原因往往忽视前两点,而过于强调形式上的美观,所以给学生的影响也不容小觑。要知道建筑毕竟是一种供人使用的适用品,而不是单纯的雕塑、壁画等纯艺术品。过分强调形式的后果就是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这是与当前所提倡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低碳原则背道而驰的。

三.建筑设计的创新应建立在科学技术突破与社会需求两者的结合上

现代建筑大师格罗庇乌斯、密斯、柯布西耶、阿尔托等之所以在建筑领域作出了超人的成就,是因为他们恰如其分的利用了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解决了当时的一大社会需求――批量化的建筑生产,提出了解决当时社会矛盾的办法,并付诸实践。而他们之所以取得了这样的成绩,也是与他们的扎实的建筑理论与实践经验分不开的。要知道,这些大师们都曾先后到过希腊、罗马实地考察与测绘古代建筑遗迹,并且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这足以证明他们主观上对建筑问题的重视与深入钻研的敬业精神,还有他们胸怀天下的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

而现在我们的学生却往往是急功近利的,理论、技术、文化基础不牢,却过分的要强调自己的风格和形式,这与大师们相比是何等的浅陋!当然对于这样的现状,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我们这些为师者也是一大考验。如何引导学生,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如何解这道难题,是我们应该好好思考的。对此,笔者以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引导:

3.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毕竟不管在什么行业,一炮打响的人只是少数的幸运儿,而且这些幸运儿的成功往往都是建立在他们平时兢兢业业的勤勉之上的,这些人的成功也是永恒的。否则,一夜走红后也是昙花一现。所以,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将来走上各自的工作岗位,学生都应该踏踏实实、勤勤勉勉的刻苦钻研,要有十年磨一剑的钻研精神。

对于社会责任感问题,我们作为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一员,有义务有责任爱护保护我们的环境。我们人类只是地球这个大家庭中的一个成员,我们没有任何权利去伤害和践踏其他成员,更不能破坏他们所生活的环境。建筑师充其量只是开发商或者某个机构雇佣来为其服务的,你没有权利浪费任何资源,而是有义务为国家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全人类服务,为保护家园服务。只有把自己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捆绑到一起,甚至为了国家为了社会不惜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才干,才能最好的发挥自己的专长,成为历史的中坚。

3.2进行全方位的文化教育

要知道,建筑除了具有技术性和艺术性外,还具有独特的社会性、文化性和环境生态性。建筑创作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工程技术知识和艺术修养,还需要了解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与建筑的关系,了解建筑心理学、建筑行为学及城市社会学,甚至历史学、民族学、哲学等。也就是说,建筑不仅仅是单纯的技术加艺术,而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任何只重视功能或只重视形式的建筑都是简单的,没有深层社会根基的,是不成功的。就象梁思成先生所说“建筑师应当是一位有文化修养的综合艺术家、哲学家的头脑,社会学家的眼光,工程师的精确,心理学家的敏感,文学家的洞察力……”

所以,在学生阶段或者工作后的初期阶段,应该脚踏实地的从方方面面充实自己,丰富自己,武装自己。坚持下去,成功就会离你越来越近!

3.3进行生态与可持续发展教育

21世纪定义的世界建筑范例将集中在生态和可持续发展方面。1972年罗马俱乐部麦道斯(D.L.meadows)的《增长的极限》从全球和长远的角度,把经济、技术、社会和环境问题结合起来考虑,以系统动力学的方法,建立了一个世界模型,通过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指出人口增长、工业发展、粮食生产、资源耗费和环境污染的指数增长,最终全世界将面临物尽财绝的境况。而且目前全球的能源短缺、温室效应导致的全球变暖问题也日益突出,人类的生存正在遭受越来越严重的威胁,而这种威胁恰恰来自于人类自身!

这些问题也促使业内人士对地球上的大型人工建筑物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进行研究和评估,结果显示引起全球变暖的有害物质中有50%是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在建筑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所耗费的能源也占能耗总量的1/3。对此,建筑师们不得不将人类自身的活动纳入到生态系统中,重新评价人、建筑与环境的关系。

鉴于当前存在的普遍问题,对于未来建筑人们提出了功能建筑、智能化建筑、绿色建筑等等。作为建筑史教育工作者,作为未来建筑师的学生们,我们应作何感想?这时候你还单单考虑建筑的形式和风格吗?只有将当前的“无所不能”的建筑技术应用到生态的、低碳的、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建筑上,才是建筑设计创新的突破口。建筑与环境、建筑与生态、建筑与地貌等等都是共生、共荣、共存、共乐、共雅的,我们只有将建筑创作纳入到地球这个全人类的家园中,并考虑这个大家庭中各成员的各自特点与喜好,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给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领域注入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12篇

东亚地区建筑文化历史悠久、遗产丰富、体系独特并且长期相互交流接触。随着全球化的现代化进程,亚洲城市和建筑在急剧发展过程中,东亚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既面临着新的机遇,也存在着新的矛盾与问题,吸引了全世界范围内的众多学者、建筑师从各种角度进行研究。随着21世纪东亚在世界地位上的日益突出,东亚建筑文化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对东亚文化的研究也正日益显其重要。

1999年,以中国东南大学郭湖生、华南理工大学陆元鼎、韩国成均馆大学李相海、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Joseph Rykwert、泰国Thammasat大学Vimmolsiddhi Horayangkura等建筑历史界著名学者为主要发起人,1999年在香港召开东亚建筑文化座谈会,并于2000年1O月在中国深圳举办了首届东亚建筑文化国际研讨会,并宣布每两年一次在亚洲国家和地区轮流举办。2002年,以“现代亚洲的传统建筑”(“Traditional Architecture in ModernAsian”)为主题,由韩国建筑历史学会主办、韩国各高校联合承办的2002东亚建筑文化国际研讨会在韩国国立汉城大学召开。2004年以“东亚建筑遗产的过去和未来”(“History&Future ofArchitectural Heritage in East Asia”)为主题的第三届研讨会,在中国东南大学召开。

本次是第四届东亚建筑文化国际研讨会。会议日程安排紧凑,除大会主题发言外,共设立了15个分会场进行交流与讨论。面对许多东亚城市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大会提供了一个国际化的和跨学科研究的平台,鼓励相关整个东亚地区的讨论交流和通力合作。主题发言分为三个版块:版块1“都城论”,东亚各国首都,历史上一直承担着京都的功能,现在从都市市民的视角透视城市的历史和未来以及私有化等诸多问题:版块2和3则试图超越任何国家的历史局限来检验城市和建筑的文化和历史教育,以一个新颖的框架来探讨这些问题。下面将三个版块的研究内容大致介绍如下

一,东亚“古都”论:在权力与私有化之间

主持人:青井哲人(AOI Akihito人间环境大学,日本)

包慕萍(东京大学生产技术研究所,日本)

亚洲著名文化古都西安、南京、北京、京都、汉城等,具有明显的中华模式,表现出一整套命名体系以及形态学和意识形态上的一系列的鲜明特征,例如:里坊制、整齐划一的城市规划、相应的防御体系、皇家宫殿和祭祀坛庙、严格的商业规定以及著名的风水地理学观念等等。

从各方面的历史信息中可以看出,公众权力和礼制在建构这几个大城市中起到的作用是明显的,但是单独看公共权力一项无法确定这些城市以及任何其他城市的构成和发展,必须从存在私人个体和利益团体方面进行考虑,例如:流动商贩、商业店铺是如何进入里坊的?特别是在公众权力既存在又不明显的情况下,这些实体是如何相互作用以适应和重组社会城市空间的?“私有化”这一词汇在这里使用,不仅是指从公众部分向私人部分转换财富和责任,也是指私人力量上升以后对城市形态的要求。

当然,从已有论文中也能看出,这里对公众和私有力量在进行概念规定时,有一系列理论上的局限,事实上,它们通常是完整的、不可割裂的统一整体,只有通过调查存在于两种力量之间的社会、政治、商业机构才能使我们分析出潜在的、全面的理论。

无论如何应该注意的是,假设这些城市保留着同样的“宇宙中心”模式,以往从权力观念上理解亚洲都城的相似性和不同点上投入了巨大努力,而忽略掉了同时要考虑“私有制”在某一特定地区和城市中的实际作用。

参加演讲的研究者都是在都市“私有化”方面非常知名的东亚学者,从各自的论文中透视“私有化”现象。其中有东亚都城总体研究王权弱化、市民经商活动加强,古代的都城结构因此转换,古老的封闭呆板的道路变成中古时代开放的富有活力的街道,街道两旁店铺林立。马路转变成有商业空间的街道,这是最好的私有化的例证。中国古都北京,提供了新的动力来考虑城市的行为。北京商业活动的兴起深刻影响着城市空间形态的转变,使得突破城的南部边界构筑外城。韩国汉城地位独一无二,因为在朝鲜时代,街道两边发展出一种尚未明确的店铺房原型。中国台南,作为地区的政治中心,被描述成为一个官方的政府机器与非官方的当地社会政治结构相互紧密作用的地方。

这里不打算强调中华模式的核心是由国家权力给予的,宁可试图强调从“私有化”这点上,寻找重新评价东亚都城历史的可能性,也没有设定划分历史时期的规范。总之,目的是产生建设性的学术交流以求得出所谓“都城论”的内涵。

斯波义信SHIBA Yoshinobu(东洋文库,日本):东亚大都市政府机构的存在和都市化过程中私有化趋势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陈薇(东南大学,中国):南部商业结束皇朝统治:嘉庆32年(1553)前后北京外城商业活动和城市形态;

包慕萍(东京大学生产技术研究所,日本):从蒙古王都到商贸集镇:呼和浩特城市空间结构转换;

宋寅豪SONG Inho(首尔大学,韩国):地形学和庭院1800年代地图和绘画中的汉阳:

徐明福HSU Min-Fu(国立成功大学,中国台湾):一个未被束缚的和被束缚的城市,台湾城市转型(1661~1875):

高桥康夫TAKAHASHI Yasuo(京都大学,日本):东亚中古时期的“都城”。

二、相关东亚城市和建筑在建筑学上的词汇

主持人:清水重敦(sHIMIZUShigeatsu奈良文化财研究所,日本)徐苏斌(东京大学生产技术研究所。日本;天津大学,中国)

这一部分目标是通过建筑历史的脉络,比较亚洲城市和地区中的命名体系,检验对城市和它们的建筑学的认识。

在东亚国家,以往表示城市和建筑的词可以通过汉字的象形文字字型表现出来,如“都市、城市”,“建筑”。这些词从古至今都在用,然而它们现在却又是从西方系统中翻译过来的当代词汇。

词是发展变化着的,以日语的“都

市”和“建筑”为例。“都市”一词是这样产生的首先,它是“都”和“市、街市”的并置:其次,它是从西方著作翻译过来的作为“city”又不同于原有的都市一词“町”的汉字,以示与以往都市概念的区别。从“都市”一词的形式变化过程来看,可以见证日语当代词汇是由日语传统的命名体系、西方概念和汉语命名系统三者混合在一起构成的。

同样“建筑”一词在19世纪中叶作为“architecture”的翻译,其形成过程与“城市”一词类似。首先在翻译西方著作的出版物中出现过,相当于“房子building”本身,不是“建筑学”。日本公共工程部造出“造家”一词用在建筑师教育中,但是感觉上由于过于强调物质性而使得应用范围并不广。相反,“建筑”一词使用频繁广泛,甚至到19世纪末把“建筑学”作为“艺术Art”的意思使用时已习以为常。1900年前后,“造家”一词被“建筑”取代,“Architecture:建筑”的概念建立了。1900年以后,随着中国建筑学学科的出现,“建筑”一词作为“architecture”的翻译又从日本返传到中国,显然这与中国历史上原有的“建筑”一词在含义上变化很大。

可见词汇的构成一方面是从西方概念中翻译过来,另一方面又基于汉语中已有的词汇,通过理解传统词汇和与西方概念中的相同和不同,在它们之间调整得到的新词或新含义。关于城市和建筑学的名词解释,可以说它们由三部分特征混合在一起构成的汉字、每一地区的文化传统和西方概念。因此,与“都市、建筑”有关的名词概念的形成过程,每个亚洲国家或地区都是相互关联的。

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必须认识到使用汉字词汇的意义和起源在国家和地区间变化非常大。这不仅适用于基本概念“都市”和“建筑”,也适用于具体的地方,如镇、街道、小巷等等。指出相同和不同可以直接反映出东亚及其他地区城市和建筑的某些特质。

这一版块的目的是在讨论有关城市和建筑研究时的名词概念背后的历史的和地理的决定因素,试图通过寻求词汇及其含义的核心要素的解释以期对研究东亚城市和建筑有一个基础性的重新认识。

伊藤毅ITO Takeshi(东京大学,日本):日本在现代以前与城市形态相关的词汇;

田凤熙JEON BongHee(国立汉城大学,韩国)在韩语中相关建筑学和城市化词汇的冲突和调和:

朱光亚(东南大学,中国) 在中国城市史研究中几个关键词之解读建筑学、规划、广场、景观和自然。

三.东亚城市和建筑历史拓展

主持人中谷礼仁(NAKATANINorihito,大阪市立大学,日本)禹东善(WOO Don-Son韩国艺术综合学校,韩国)

建筑历史研究一般会紧紧跟在已经建立的而且受当代国家政治因素影响的历史叙事的后面,尽管事实上城市和建筑能轻而易举引领当前的政治秩序。建筑历史超越地理和政治。如果能从这点看问题,我们就能得到相当丰富的对建筑学重要性的理解。

这个版块试图讨论城市和建筑的研究方法和写作方式以期达到一个标准的、跨区域的叙述,目标是考虑建筑史在东亚实践过程中的未来发展。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东亚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在研究建筑和城市问题中曾经相互影响。当把东亚建筑和城市化放在地球村里的时候,什么样的研究是一个恰当的研究?通过全球历史来探讨东亚建筑和城市历史,可能得到什么样的观点和方法?在这部分,我们寻找这些观点、方法和含义,在全球文脉下看东亚建筑和城市化的重要性。如此,是作为相关我们日常生活的地理和政治中的较大的部分来描述城市和建筑学。

村松伸Shin Mttramatsu(东京大学,日本):我们现代――我们怀疑和我们实践――建筑史研究起的角色;

Johannes WIDODO(国立新加坡大学,新加坡):华侨和早期东南亚城市形态的形成:

Christophe POTTIER(法国远东学院,柬埔寨):早期吴哥城市居民:

Roxana WATERSON(国立新加坡大学,新加坡):环太平洋中南部诸岛和日本的木屋建筑传统关系、相似性和连续性。

建筑史学科多受到时间、空间和学科这三方面的局限,针对这个问题,村松伸认为必须以一个新的视角,即超越某个具体国家之空间、过去之时间、建筑史之学问领域这三个障碍并提出具体的实践方法。他召集构建的亚洲近代建筑网络平台(mAAN),旨在打破地区国家的限制,以东亚地区为研究对象,或者以儒教文化圈为研究对象,甚至跨越儒教文化圈,以打破当前的时间、空间和学科界限,进行广泛的建筑方面的成果交流。考察自己周边地区,建立脱中心的曼陀罗的组织形态,自律分散。研究――实践――理论化,“评价、保存、再生、教育”。发动群众,关注周边环境,在网络的支持下,共建研究信息库,对自己周边的建筑进行记录研究和分析这显然是对近代建筑最好的研究方法。

建筑史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总结中外建筑文化成果,传承中国建筑文化,为创造有中国特色和时代气息的现代化城市和建筑提供历史的和理论的借鉴。当前史学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东亚建筑文化、城市史研究、建筑史研究、园林研究、近现代建筑史、建筑师和工匠、大木体系与工艺、城市化进程中的建筑遗产保护策略、传统建筑的现代调适与保存等诸多方面。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中国建筑史学研究随之蓬勃发展,中国大陆面临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也最多,理论上的繁荣与严峻的现实挑战是中国当前建筑史学界的现状。例如在传统建筑的保护中问题就极为突出,保护意识欠缺,保护法规不健全,建设性破坏有目共睹,无法抑制,保护的技术和手段不合规范等等;西部地区发展过程中如何保护建筑文化遗产以避免大城市走过的弯路也是问题,无论从制度法规上还是在公众意识上都有待加强。

中国大陆论文的数量大幅度增加,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超乎以往,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在写作规范和写作深度上仍有待提高。日本学者在研究领域上多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继承性,自始至终,前仆后继,虽然研究面相对狭窄,但是在各个专题上能够细致深入:中国学者研究领域宽泛,研究方向常有变换,不利于学术纵深发展。

总之,东亚各国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中面临着相同或相似的问题,交流活动可以促进与其他各国建筑史学研究者的沟通、合作与相互。

欢迎仪式上代表们观摩了日本传统的建筑开工仪式,这也表明对传统建筑工艺、匠人和风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在世界范围内正在逐步加强。会后代表们参观了著名的世界文化遗产金阁寺、平等院凤凰堂、日野药师寺、醍醐寺、二条城、伏见桃山城,并且参观了大德寺、东本愿寺、知恩院及唐招提寺的修复现场,日本对传统建筑文化不遗余力地保护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13篇

就建筑领域而言,建筑文化的日益丰富及其品位的不断提高,对建筑创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时代呼唤建筑师要奉献建筑创作“精品”,而高文化品位的建筑创作必来自于高文化修养的建筑师。如何培养和造就这样的建筑师自然成为建筑学教育界关注的问题。我们认为高文化修养的建筑师取决于建筑学教育和建筑科学的更新,其中最为核心的是在建筑学科中突出建筑文化的再教育,以“建筑文化”为基本内容来提高建筑师综合文化的素质和修养,而建筑设计与建筑历史课程的教学整合恰好有益于此。

1国内建筑学教育现状剖析

1.1学生学习方面的问题

我国建筑学专业基本设置在理工科院校,而其专业特点是具有艺术类性质并包含文科教学内容。由于学生素质的差异较大,特别是少数学生的学习目的只停留在实用技能的学习,导致学生只注重方案设计、表现图绘制,而忽视建筑文化的研究与思考。这种现象反映在对建筑历史的学习积极性不高,理解不深刻;建筑方案设计因没有深刻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而经不起推敲。

1.2教师授课方面的问题

讲授建筑历史需要多方面的知识,讲授课程时教师还应触类旁通。讲授一个时期、一个地区的建筑内容,首先应该对其所处时代、地区、自然条件、历史沿革、文化、、政治、经济等内容加以叙述,这些与建筑有关的客观环境背景直接影响着建筑的最终结果。建筑历史涉及古今中外多方面的内容,反映在教学过程上表现为单一教师不能精通全部内容,需要各门课程教师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的同时,共同努力使课程内容相互联系、融会贯通;需要建筑设计老师有丰富的中外建筑历史知识和建筑文化知识。

1.3教学条件方面的问题

深入了解建筑历史光靠书本的内容来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建筑历史课程的教学特点是以理论教学为主,要求作到尊重历史、尊重史实,所以教学中需要辅以大量的图片资料及实物;建筑设计课中需要列举古今中外建筑,由于现有图书、图片资料、实物教具奇缺,尚不能满足教学需要,从而使教师授课单调乏味,学生学习时感到内容空洞、难于理解。

2建筑设计与建筑历史课程教学整合的目标

①培养学生掌握建筑创作的共性思考方法和设计原则。以了解建筑历史、设计基本原理为主要目的,对建筑思潮、流派、共性设计原则进行剖析,培养学生真正理解“理论源于社会、源于生活”这一真谛,掌握建筑创作的共性思考方法和设计原则。②通过积累建筑历史知识并初步掌握观察、分析建筑的方法以培养学生具备建筑师的基本素质。③通过现代教学手段培养学生对所学内容获得清晰、准确的感性认识。

3建筑设计与建筑历史课程教学整合的具体实施方案

①一年级“建筑初步”中辟有“中国建筑的过去与现在”及中外建筑史基本内容专门章节,教学中的建筑空间构成中引入“中国建筑空间构成”。②二年级在“建筑设计”课程中设置“传统建筑形态”课程设计,强调在平时学习中积累和认识古典建筑的造型语汇。③三年级开设系统的“中、外建筑史”等建筑史课程并进行古建筑考察与测绘实习。④四年级建筑设计是“一体化”整合的,集中体现为以“历史、文化、生态、技术”等为主题。⑤五年级建筑设计以讲座的方式进行“东西方文化比较与建筑创作”,使学生融汇贯通,最终建构有自身文化精神的中国建筑理论框架,在创作中走出自己的路子。

4建筑设计与建筑历史课程教学整合实施的效果

4.1在课程安排中增加一定数量的实践性教学内容,包括建筑测绘、模型制作等。学生在理性认识建筑内容的同时,增强了对建筑的感性认识。学生进一步熟悉了所学的知识,使理论内容具体化,了解建筑的空间组合方式、构件搭接,有效地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更好地完成建筑设计从而达到了整合目的。

4.2通过多媒体课件、制作模型、开展课堂讨论等方式,增加信息量,扩大知识面,开阔眼界。这种方式使学生充分的了解了建筑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有利于学生建筑理论观点的建立,并加深了对建筑历史理论体系的认识。

4.3教师在设计课上,除了培养学生的空间创造能力、形象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外,还根据设计的内容讲授相应的建筑理论知识。建筑是生活的容器,建筑来源于生活,每一种建筑都有着它起源、发展的历史和一定的文化内涵,也有许多关于建筑里生活着的人的故事。这样,设计能力与历史修养在理论与实践上得到了统一与融合。

4.4开设实验课程,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选择历史上比较有名的建筑,制作一些复原模型,加深了对知名建筑的印象,同时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及空间想象力。

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历史建筑再利用 功能转换

1.概述

历史建筑具体反映了一个城市在某个时代所特有的文化、特色及历史特征,是人类的共同财富。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对建筑产生了新的要求,许多优秀的历史建筑被无情地拆除。显然,这种消极的改造方式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应当采用一种更为积极的保护方式,即结合历史建筑本身的特点对历史建筑做适当的改造和功能置换,挖掘原有建筑的新潜能,使它们能够符合现代生活的要求。比如:年久失修的老住宅被改建成博物馆、美术馆;废弃的厂房被改造成展览馆和艺术中心等。

2.相关概念定义

2.1历史建筑的定义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对历史建筑的定义为:具有一定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反映城市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多建造于20世纪初,并且目前仍处于较好的物质结构状态。

2.2再利用的定义

美国著名景园大师劳伦斯最先提出了建筑的“再循环”理论:“再循环不同于保存或修复,再循环是功能的改变,是将其内部组成再重新调整成为人能接受的”。1965年,劳伦斯在美国旧金山市吉拉德里广场的改造中实践了再循环理论,将一个意大利家族的巧克力工厂改造为当地具有特色的综合性休闲娱乐场所。

3.历史建筑再利用研究的发展概况

3.1 国外发展概况

从20世纪开始,对于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的理念在世界范围内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升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国际组织通过了一系列及建议,确定了保护的原则。1933年,《雅典》的颁布提出了对于历史古迹保护的框架和建议。1964年,通过的《威尼斯》明确了历史建筑的概念,要求必须利用一切科学技术保护和修复历史建筑。1979年,在澳大利亚通过的《巴拉》首次提出了改造性再利用的概念,在改造的过程中尽量使对结构的改变降到最低限度,赋予建筑新的功能和用途。这些文献为各国的历史建筑再利用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

在建筑再利用实践方面,在20世纪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以及一系列新材料、新技术的涌现,一批建筑师开始大胆地将新的建筑修复理念融入到再利用的实践中,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先固有的修复思维。1928年,在巴黎的一栋老式公寓的改造中,法国建筑师首次运用了新材料和新工艺,在已有的建筑中插入一个的钢结构,并将外墙改为玻璃砖墙,以充满想象力的手法创造出了适应现代生活要求的宽敞空间,也就是著名的“玻璃屋”(图3.1,图3.2)。

在第二阶段,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历史建筑的保护已经和整个城市的建设联系在一起。由于新建建筑将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因此对一些旧建筑进行再利用会是更为经济的方式。70年代中期,位于波士顿的昆西跳蚤市场由于当时的经济危机已衰败不堪,建筑师对其进行了功能改造,拆除部分隔墙和屋顶,原有帆布棚被改建成玻璃廊,使其成为娱乐休闲中心。这一实践的成功改变了以往大拆大建的观念,并在之后的类似建筑功能调整工程中被多次借鉴利用。

在第三阶段,历史建筑再利用在西方城市建设中得到大规模普及,保护的规模和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出现了一大批成功的旧建筑、旧城区的改造实例。人们对于历史建筑再利用产生了空前的热情,产业类建筑的再利用开始大量普及,越来越多原先被遗忘的废弃工厂被改造成博物馆、艺术中心和休闲娱乐场所。例如,奥地利维也纳的一座煤气厂被改造扩建成商业中心;原先生产螺旋桨的德国蔡瑟工厂被改造为汉堡媒体中心(图3.3)等等。

3.2我国在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发展概况

我国作为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在各个时代均有种类繁多,各具特色的历史建筑。20世纪以来,我国的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各城市快速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开始越来越重视对历史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

1930年颁布的《古物保存法》,将有价值的古物列为保护对象。1982年国家通过了《文物保护法》,该法是文化部门的第一部法律,为我国的历史建筑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1992年,《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颁布。我国在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法规虽然有不少,但其在保护理念上存在一种潜在的将保护与再利用对立的意识。因此,我国的建筑保护和城市建设理念与西方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有很多理论及实践的工作可以做。

我国对历史建筑进行整体改造实践起步较晚,大致始于本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盛行的改造性再利用的新理念在国内仅有少数应用的实例,这些实例的规模较小,改造方法也不够完善。当然其中也不乏一些值得一提的出色之作。例如,上海著名的“新天地”改造工程,设计者在分析了建筑物原有的结构特点后,进行了改建技术上的分析,采用内框架的结构形式形成内部大空间,同时拆除部分原有结构,完成了使用功能的置换,使其适应现代化的娱乐、休闲以及商业等生活形态。

另一个例子是位于上海沙泾路的“1933老场坊”创意园。该建筑原使用功能为上海工部局宰牲厂,五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在设计上将东西方特色元素巧妙融合,主体结构外方内圆,方、圆楼之间通过26座上下交错的廊桥连接,别具特色。该建筑还采用了当时非常先进的“伞形柱无梁楼盖”的结构形式,是建筑艺术与生产工艺完美结合的典范(图3.4)。在改造前,由于长时间被空置已经面目全非,成为了城市的死角。2006年对其进行了改建设计,设计采用保护性再利用的策略,通过对水泥饰面的打磨保留了神秘的特色廊桥,同时在细部加入了金属和玻璃的元素,使建筑更富有现代感。改造修缮为该建筑注入了创意产业的新功能,许多设计创意公司、餐饮、工作室迁入其中,成为了时尚创意新地标。

然而,相对于国外历史建筑再利用实践的佳作频出,我国目前的实践还处于初级阶段,设计主要参照西方的成功经验,在改造手法上也比较质朴。已有的少数研究成果尚不足以满足我国历史建筑改造再利用的社会需求,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总结经验,因地制宜,考虑建筑的历史性、空间特性、结构特征和周边环境等因素,发掘历史建筑中的有利因素,从而使之在城市建设中发挥新的作用。

4.结语

历史建筑是经过了漫长的时间和年代沉淀下来的珍贵宝藏,也是凝结了无数建造者智慧和心血的文化结晶。对历史建筑进行功能调整转换研究可以使不同特点的历史建筑发挥其作用,展示文化的多样性,并创造出新的使用功能,更好地适应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应该以不损坏历史文化遗产为大前提,力求从物质层面上使历史建筑的功能得到延续,在有限的使用寿命内体现出尽可能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倪文岩,建筑再循环理念及其中西差异之比较[j].建筑学报,2003,(12).

[2]陆地.建筑的生与死[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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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史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历史性建筑 评估 收益法

中图分类号:F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5-029-03

引言

历史性建筑反映了不同时期人文、社会、环境与历史记忆,是人类延续的物质载体之一,担负着重要的历史文化传承作用。但是由于v史悠久,加之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许多历史建筑随着时间推移不断消失,保留至今已经为数不多。中国的历史性建筑是中华民族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但因历经沧桑、年久失修,大都处于自然毁损状态,而目前各地正在经历的城市现代化进程更加剧了这一状况。由于历史性建筑具有建筑又非建筑、文物又非文物的特性,使其价值评估难以确定。这种定价能力的缺失,已严重阻碍了非文物历史性建筑市场的发展,进而影响了历史性建筑的保护。

一、历史性建筑含义、特性及其价值

历史性建筑是指各个历史阶段(包括不满50年)保存至今,具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其它价值要素,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文化传承或历史风貌的房地综合体及权益。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风貌建筑等。

(一)历史性建筑主要特征

1.礼制贯穿于当中。中国的历史性建筑有明确的礼制规定。建筑的规模和形制,均等级不同,有严格的规定。在单体建筑或大型建筑,乃至城市规划,都要贯穿中轴线,主要建筑都安排在中轴上,中轴线左右对称,左祖右社,前朝后寝,前为大朝办公之处,后部为居住要地。

2.在重点部位进行装饰。一座历史性建筑不单纯是工程技术,同时也是一种综合艺术。在综合艺术中,要体现雕刻、彩画、壁画、色彩以及各种装饰,所以往往在一座历史性建筑中的一些部位做重点装饰。以一个佛殿为例,其柱壁石、屋檐、斗拱、瓦当、正脊门窗等部位都做得很精致。在梁架、斗怼⒘和饭现上都有雕刻,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3.防御性较强。中国古城池、宫廷、庙宇、佛寺、书院、会馆等类型之建筑,都体现出一种军事防御思想。民居也是如此,每一户大宅都筑高墙,甚至修炮台,设望楼,安设水井,开设后门等,这一系列设计和建造,都体现出防御性。

(二)历史性建筑价值

纵观历史性建筑物的特点,其中最具特色的是其文物价值。根据我国文物法规定,历史性建筑能够成为文物的必须具备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及环境价值。除此之外,历史性建筑还应具有其经济价值。

1.历史价值。历史性建筑物经历了不同时期的历史演变,其历史价值可以从遗留下来的痕迹了解建筑物过去的风风雨雨和历史烙印。最为明显和持久的古代遗留建筑体现在传统文化历史的各物质层面。作为建筑,历史学家和建筑史学家在进行科学研究时,可以从建筑规制、建筑艺术等方面获取非常宝贵的物证。历史性建筑不仅是人类发展的文明标志,也是人类社会历史研究的实物资料,更是中国历史发展不同时代的重要见证和文化传承。

2.科学价值。历史性建筑的科学价值,具体体现在建筑文物自身时代的科学技术水平,也是前人创造发明、辛勤劳动成果的结晶,对当代建筑物的科学技术研究有很好的借鉴价值,在现在的仿古建筑物中,古代的一些建筑技术成果还在使用,而有些技术已经失传,我们已经无法模仿。例如,斗拱的构件,有严格的尺寸规定。清制“不复有单材足材之别”,材高为材厚(10分)的两倍,也就是“斗口”尺度的两倍。一切用料的尺寸,都与斗口尺度有一定的比例关系。如斗拱每拽架为三斗口,横拱间的高差为二斗口,檐柱径为六斗口,柱高六十斗口等等。这就是最原始的建筑模数的运用,它们是形成中国建筑比例尺度协调合理、建筑形制缜密完善的根本保证。

3.艺术价值。历史性建筑的艺术价值在于:(1)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背景,也反映了文物产生的时代艺术风格、工艺技术水平和人们的审美视角;(2)这些历史性建筑文物都具有一定艺术鉴赏性,是历代艺术大师和劳动人民智慧、勤奋的结晶,有很多的宝贵经验值得当代人传承、参考借鉴;(3)这些艺术性的建筑文物具有独特的魅力,永远被人们欣赏与学习。例如,中国的建筑彩画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卓越的艺术成就,体现着不同民族的习俗、文化和偏好,是历史性建筑民族风格的一个重要标志,吸引着国内外的游客前来观赏。历史性建筑能够成为旅游资源是其艺术价值在经济效益中的最佳体现,对当地的旅游经济也是很好的促进。历史性建筑一般来说是地方风俗习惯发生的“容器”,也是城市生活最有地方特点的场所,因而,历史性建筑对于城市的旅游业来讲,是宝贵的旅游资源。近十几年来,国际旅游业由传统的自然美景旅游有向兼顾自然美景而领略异国(异地)异质文化为主的旅游过渡的倾向。从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发表的中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资料(1995)》中的统计结果来看,对人文景观和风俗习惯的兴趣始终是国内旅游的一项重要的旅游目的,其中对风俗习惯的旅游兴趣在逐年上升。所以说,历史性建筑保护也关系到我国旅游业的发展。

4.环境价值。历史性建筑作为生态环境的一部分,具有生态环境的特性以及供人们观赏、使人们愉悦的功能。

5.经济价值。商品价值的形成以稀缺性为前提,稀缺性是指物品相对于人们的需求是有限的。由于稀缺和需求的存在,所以产生价值。历史性建筑具有稀缺性、有用性和不可再生性以及人类的需求欲望,同样存在着经济学的价值。而从劳动价值论来分析,历史性建筑作为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投入巨大的劳动时间及力量,也符合了历史性建筑作为商品形式、存在经济价值的本质特征。

二、历史性建筑评估现状及方法选择

通过历史建筑综合价值的合理评价,可以为历史建筑的重点保护、修缮及再利用提供决策依据,而对历史建筑经济价值进行准确评估,可以鼓励引入民间资金,为进一步完善历史建筑市场建设等方面提供决策支持。然而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相关研究较少,由于缺乏完整科学的技术体系,无论是评价成果或是评估价值都带有很强的主观性,经常会忽视历史建筑所具有的历史文化艺术等价值的特殊性,导致历史建筑的潜在价值被低估,无法科学、合理量化历史建筑各类信息功能,包括在经济上的反映,使得历史建筑在修复时无法实现优胜劣汰,在交易时很难达到公正、合理及客观性。

对于历史性建筑,常规评估方法有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等,针对不同的历史建筑类型,当前评估方法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规范要求,造成了评估价值难以准确计算。

从估价方法的选用上来看,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市场比较法是最能体现估价对象公开市场价值的评估方法。但运用市场比较法的前提条件是在短期内有一定数量的类似成交案例,这一点对于历史性建筑评估较难。随着市场的逐渐开放及相关政策的出台,国内某些区域内历史性建筑的交易逐渐增多。但是在区域既定的前提下,所进行的比较也仅仅是在历史性建筑物质实体的可比上。由于每个历史性建筑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等无形资产价值不尽相同。因此,使用市场比较法对历史性建筑进行价值评估有较大局限性。使用成本法时,由于历史性建筑的建筑材料及工艺的特殊性,需要有别于普通房地产进行定价。除此之外,工期、税费、利润、人力、管理费用等,都与普通房地产有较大差异。运用成本法对历史性建筑进行定价,还应考虑折旧。如果从普通房地产折旧的角度去考虑,现存的历史性建筑几乎没有价值,事实上并非如此。正是由于历史性建筑具有文物的属性,存世时间越久远,其价值也就越高。运用成本法难以对这一部分价值进行定价。假设开发法多用于待修缮的历史性建筑价值评估,从理论上来说,假设开发法是成本法的倒算,即依然存在上述问题。

历史性建筑物评估,除建筑物自身房地产价值外,还存在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等无形资产价值,此类价值难以进行计算。因此,笔者认为相对其他方法,收益法更能贴合实际情况,历史性建筑现多用于出租、经营等实际使用,运用收益法进行计算,除收益基础数据较为客观并较易取得之外,所计算的价值内涵中也包含无形资产价值,更能客观体现历史性建筑价值。

三、运用收益法对历史性建筑评估的具体操作及实例分析

现存的历史性建筑中有许多用做博物馆、旅游景点、书院茶楼、文化会所等商业经营性物业,并具有相应的收益能力。对于此类有收益或有潜在收益的房地产,评估其整体价值及租金价格等,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在对历史性建筑的评估中,除去其本身所有的房地产价值,难以评估的是其无形资产价值。相比于其他评估方法,运用收益法进行计算,其历史性建筑的收益是房地产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等共同作用而产生的收益,这种整体的收益正是我们能捕捉到的最真实反映历史性建筑价值的市场信息,不必刻意去剥离历史性建筑收益的价值内涵,除非要单独评估其中的某一种价值,而且刻意剥离反而容易产生较大偏差。

为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阐述:

(一)评估思路

1.直接收益。

(1)租金收益。对于处于租赁状态的历史性建筑,租金收益可根据租赁合同直接取得。(2)经营收益。指门票或表演等,依托历史性建筑所取得的收益。(3)旅游收益。指因发展旅游业而给社会带来的可以测算的直接经济收益,比如,各类旅游企业所实现的利润和上缴的税金,这些收益是客观存在的,对社会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就是说,通过旅游经济活动给旅游目的地地区带来丰富的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信息,促进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2.间接收益。

(1)经济繁荣和相邻地段的地价增值。通过历史性建筑,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及周边房地产价格上涨。(2)旅游活动带动的商业、服务业和其它产业效益,历史性建筑作为商业环境的一部分,具有带动周边产业发展的功能,能够促进周边商业租金上浮、服务业收入增长等效益。(3)文化市场和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历史性建筑的设计构造、装饰色彩及建筑情调等所表现出的艺术个性、风格、地域性、民族性等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给人们在精神上或情绪上的审美感染力。(4)依托历史性建筑的文艺作品创造的经济效益。历史性建筑作为一种记载和表达历史文化、艺术形式等多重信息要素的综合体,对人类社会具有重要的功能和效用。

3.收益的求取。

(1)直接收益。通^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或经营状况,可采用实际或客观数据。通常通过已签订合同及周边市场调研可了解其直接受益情况。(2)间接收益。对于历史性建筑,无法求取直接收益,可运用市场提取法、特征价格法、专家打分法等计算其收益。

收益法所采用的评估公式如下:

V: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收益价值;

A:估价对象未来各期的净收益;

Y:估价对象报酬率;

n:估价对象的收益年限或持有期。

(二)估价实例

1.工程概况。在这里,我们来看一下地处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的一些建筑,该建筑多为1~2层砖木结构用房,建成年代较为久远,建筑面积约930平方米。目前营业收入主要有门票、皮影戏、老腔表演、服饰展览等。周边商业服务机构较多,周边配套设施较好,整体居住生活环境一般,商业氛围较好,较适合商业经营。

2.估价状况。

(1)年经营收入。

(2)租金价格。

房地产年租金=经营收益-经营支出-商业利润

=4197500-4197500*(20%+20%+19%)-4197500*15%

=890919元

即每平方米月租金:890919÷12÷930.04=79.83元/m2・月

估价对象六幢物业整体经营,且面积较大,根据估价人员调查了解,该物业租赁期限较长。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实际的成交价格可在此价格基础上下浮12%。

即:79.83×(1-12%)=70元/m2・月(取整)

通过收益法对历史性建筑进行租金或价格评估,其结果与现实市场基本相符,比起运用其他方法,其结果更为准确、客观。

四、总结

除收益法之外的其他评估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共同指向一个焦点性问题,即依附于历史性建筑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等。显然,这也是历史性建筑难以使用普通房地产评估方法的原因所在。相对于其他估价方法对于历史性建筑的价值或租金价格评估,使用收益法更为准确及客观。运用收益法对历史性建筑进行估价,根据客观调查或者财务报表较为容易取得基础数据,且计算结果不仅只是历史性建筑的房地产价值,亦包含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等无形资产价值。目前,一些部门仍将历史性建筑认作城市中的“痈”,使原本应该留下的历史性建筑消失在改造过程中。拆除容易恢复难,时间不等人,所以, 现阶段加强对历史性建筑保护项目的经济评价, 做好历史性建筑的保护工作,给下一代留下历史性建筑这笔宝贵的财富是当代人不可推卸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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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陕西西安 7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