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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论文范文

中国会计论文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1篇

一、理论

理论(agency theory)是上个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经济学界对企业内部研究发现,在信息不对称与利益相冲突的条件下,委托人如何设计出最优契约促使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工作,从而提升双方的利益。问题的产生是伴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公司制产生,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生产力不断提高,企业规模不断的扩张,涉足于多领域发展,经营结构出现多样化复杂化,传统的企业所有者直接管理企业的模式被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公司制取代。在充分利用资本优势与知识优势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模式下,企业能够更有利发展。两权的分离在为企业发展带来新能量的同时,同时也埋藏了隐患。在委托人与人都是理性人的假设下,委托人的目标是使得资本不断增值,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人的目标是使得自己的效用最大化,效用的体现不单单在报酬上可以提现,还可以通过奢华的工作环境等物质条件,经营者甚至可以通过盲目的扩张企业,建立自己的企业帝国,使得自己的管理权进一步扩大,在最大化经理人效用的同时却忽视了股东利益。两者目标的偏离使得两权分离从一开始提出就带来一定隐患。因为委托人被排除在企业经营权之外,与人相比,在获得企业的信息能力上,会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一信息不对称使得委托人无法清楚的了解人的行为是否从股东利益出发。人本身拥有的个人信息使得在契约签订之前会有逆向选择的风险,在契约签订后,经营公司的过程中经营者比委托人了解大量企业的内部信息,产生道德风险。

二、我国国企背景下的问题

由于我国社会性质的特殊性,并且又处在经济转轨时期,以西方私有企业为研究背景提出的理论在不考虑我国特殊背景直接运用到我国国企中会有一定的不妥,因此在国有企业的背景下研究委托问题有其意义。

国有企业委托问题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委托人的选择问题,在私有企业形式下,委托人通过对资本市场的考察进行投资,依赖董事会从经理人市场上选择经理并进行委托,委托链条表现为委托人→董事会→人。在我国,虽然国有企业是属于全体公民的,但公民只有依赖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它表现为从公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经营部门→人的层层授权方式。这种过长的委托链条使得公民对的监督变得不切实际。

(2)资本市场的不成熟性也会导致我国委托问题的特殊性,在西方发达的资本市场,委托人除了行使其监督权力,更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股票的买卖对人产生压力,纠正人行为。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一些经理人的努力或者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的行为可能并未在股票市价上有所反应,这种经理人行为与资本市场的脱节同样导致了我国国企的委托问题。

(3)监管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分离,在西方私有企业,这两权同属于委托人,但在我国,拥有监管权的大多数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他们实际上不具有剩余索取权。两权的分离,使得监管者可能与经营者共同舞弊掏空国有企业,损害公民的利益。

三、委托在国企管理会计的问题

(1)业绩评价与战略目标脱节,业绩评价的不完善。国企经营者更注重政府领导的偏好而不是关注市场变化,注重短期利益忽视了战略目标,目前大多国企使用的是国家统一颁布的绩效评价指标,虽然该指标具有客观性等优点,但是与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脱节,必然会导致对战略目标的忽视。在计划经济时代,习惯从产量上评价企业的效益,随着改革开放,逐渐变为以利润成本核算企业效益,但这两者本质上都是从财务指标衡量企业,没有将非财务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仅仅通过压缩成本提升企业价值的时代已经过去,在现在竞争市场上更多需要从产品创新,产品质量,顾客满意度等非财务指标评价企业。

(2)报酬激励措施的不完善。经营人员因为激励的不足,没有提升企业业绩的动力。国有企业改制之前,经营人员领取的是行政性薪酬,较低的货币激励使得经营人员谋求更多的非货币福利,例如在职消费,奢华的工作环境。在改制取得一定成效的现在,许多国企高管的薪酬都得到改善,但出现的问题是,改善后过高的薪酬大多数是固定薪酬,很少与企业业绩挂钩,对经营者同样不能产生激励作用。将报酬与业绩更紧密的结合是目前报酬激励改善的目标。

(3)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人控制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容易出现的问题,不止是国有企业,在国外发达的资本市场也在所难免,在我国因为剩余索取权与监督权的分离,更容易使得经营者趁虚而入,一些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与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形成了自己聘用自己的和监督自己的局面。由于国企中国有股的一股独大,还会出现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侵蚀小股东权益,近年来,我国对股份制的一系列改革,使得这一局面得到缓和,并初步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仍需要时间的检验。

四、对国企中问题提出的几点建议

(1)深化股权改革,通过降低国有股持股比例,优化股权结构,明晰产权结构,使所有者承担起监督管理经营者的责任。再者通过公开聘用经营者,不再直接委派政府官员管理企业,而是通过选拔有管理才能的经营者为人。

(2)完善人业绩评价制度,在前文已说明仅仅依靠财务指标的评价已不能满足现状,需要非财务指标的辅助,达到更完善的业绩评价,只有将非财务指标纳入评价体系,经营者才会在此方面努力。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会计国际化经济后果利益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会计,也必须顺应这一潮流,朝国际化方向发展。但是,会计是有经济后果的,在对各国会计进行协调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种种阻力,会计国际化背后的实质为各国的利益之争,我们在积极参与会计国际化进程的同时,必须立足于国情,不能不切实际地、一味地向某个国家的会计标准或者不顾条件地向国际会计标准靠拢,这将会牺牲我们自身的利益而得不偿失。

会计的经济后果

经济后果学说是美国会计学者于上世纪70年代末提出来的,其标志为Zeff(1978)《经济后果学说的兴起》一文的发表。Zeff在该文将经济后果定义为“会计报告对企业、政府、工会、投资人、债权人决策行为的影响。”

会计的经济后果使人们对制定会计准则的认识有了质的转变,使会计准则的制定理论发生了变革,促使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更加理性和成熟。由于会计政策经济后果的影响,当今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与其说是一项专业技术过程,不如说是一个政治过程。

会计国际化背后的各国利益之争

会计准则制定是一个政治化过程,这一点同样在国际会计化进程中得到体现,尤其表现在各国对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权的争夺上。会计准则规范不同的计量实务和信息披露要求,将影响不同的利益团体的利益。受经济实力影响,目前的国际会计协调化偏重于发达国家或跨国公司的需求,未必能保持发展中国家或东道国的利益。此外,即使在发达国家内部,仍存在着不同的会计模式,从而产生必须按何国会计准则为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蓝本的争议。上述这些不同国家或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事实上成为会计国际化的阻力,在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重组前,国际会计准则的制订相当缓慢且缺乏普遍认可,以致有西方会计学者认为,国际会计协调化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幻想。

最能说明会计国际化背后利益之争的例子莫过于美国对国际会计准则态度的变化。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制定自己独立的会计标准,认为美国的会计标准是世界上最好的会计标准,所以不认可国际会计准则的地位,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很消极。然而在1996年之后,美国的态度却突然发生了变化。原因是美国会计标准是目前世界上技术最复杂、要求最高的,当其他国家的公司争取在美国证券市场上上市融资时,需要作大量的报表调整工作,从而增加了这些公司的筹资成本。这样将导致许多公司畏惧其“门槛”较高而转向欧洲证券市场或者日本等地上市融资,从而损及美国利益。因而美国固守其会计标准的态度开始松动。

1996年10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经过与IASC对话后,发表了一个有条件“支持IASC制定适用于跨国股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所用的会计标准”的声明。显然,美国从不认可国际会计准则到支持IASC制定一套全球通用的、高质量的会计标准,在态度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一态度上的转变,实际上是美国的利益驱动所致,因为,建立全球通用的会计标准,促进会计标准的国际化,符合美国的利益。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会计标准的国际化实际上是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利益驱动的结果。

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理性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以积极的姿态来促进中国会计的国际化,从1985年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到1992年11月参照国际惯例了“两则两制”,以及目前已经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和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制度》,都有国际会计惯例的深深烙印。

我国已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2003年的进出口总额有望突破8000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历年累计将达5000亿美元,这意味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与世界经济体系进一步融合,实行会计国际化将是我国政府的必然选择。

现在有人主张我国会计标准的建设直接照搬美国的会计标准或者国际会计准则。但是,如果我国的会计标准在其国际化进程中,片面地向美国会计标准或者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这就意味着我国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编制成本以使其编制的财务报告与美国会计标准或者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相一致,我国财务报告的使用者需要花费大量的学习成本来读懂这些会计信息,而美国的会计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却不会发生这些成本,美国的注册会计师也可以凭借着其专业特长和职业技能,直接在全球范围内执业,而其他国家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或者注册会计师则要为此付出较大的代价。

因此,在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过程中,我们既要看到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趋势和益处,又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和冷静的头脑。我国尚处在转轨经济的特殊背景下,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完善的监管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如果我们操之过急,片面追求我国会计标准的英美化或国际化,尽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我国企业对外融资的成本或者对外贸易的成本,但是可能会出现与我国转轨经济环境不相适应的情况,导致会计信息出现混乱或者失控,由此所产生的改革成本和风险将是巨大的,对此我们需要有充分的认识。

参考资料:

1.《企业会计制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冯淑萍,关于中国会计国际协调问题的思考,会计研究,2002.11

3.刘玉廷,《企业会计制度》的中国特色及与国际惯例的协调,会计研究,2001.3

4.黄世忠、刘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大举措——感悟《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研究,2001.2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3篇

一、美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决策,以确定投资所使用的核算方法(假定甲公司购入乙公司的股票):第一,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证券是否为了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如果是,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否,则考虑此证券是否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吗?第二,如果没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考虑购入的证券是否可以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和交易性证券?第三,如果能够划分,则采用公允价值法;如果不能划分,则需要对证券重新分类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以举例的形式阐述上述投资决策中所使用的核算方法: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1.2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SFASNO.115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短期投资120000.2002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从以上实例分析中可得出:除了所使用的账户名称不同外,美国和中国运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并且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也相同。下面比较两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差异:

1、美国和中国对权益性投资的分类不同。我国将普通股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美国未进行长短期投资分类,而将权益证券分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销售的证券。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购入证券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采用成本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容易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法。

2、权益性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我国将短期投资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列入利润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投资中列示。美国将交易性证券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在损益表中列示;若可供销售的证券期望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则将其列入流动资产,否则列入非流动资产,可供销售证券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列示。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对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短期投资或短期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而美国SFASNO.115要求在每期末对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可供销售的证券可变更为交易性证券或相反,并规定了相应会计处理。

4、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不同。在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我国对低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或未计的商以及高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统一的摊销期限摊销于每期的投资收益账户。而美国将股权投资差额分配于资产和商誉或都分配商誉中。

5、非现金方式取得权益性投资,其初始成本确定不同。我国对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以应收账款换入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以非货币易换入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是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而美国对非现金补偿方式取得投资,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4篇

一、1998年中国对预算会计体系的改革及其由此引出的问题

在中国,预算会计是会计学在政府预算与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运用。在1998年实行新预算会计制度之前,中国预算会计体系主要由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即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两部分组成。1998年实行新预算会计制度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一拆为二: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一拆为二的主要原因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从总体来说,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在单位性质、经济业务内容、财务管理要求、对市场的依赖程度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需要区别对待其各自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目前,中国预算会计体系主要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三部分组成。

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分离,以及目前不少事业单位日益走向市场,在资金上与财政逐渐脱勾,实行自负盈亏,但与此同时,行政单位与财政的关系日益密切,而与其附属单位逐渐脱勾,这一现实使人们有理由相信,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差距将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这一现实也已使越来越多的人对事业单位会计是否仍应归属于预算会计体系产生了怀疑。从1998年底起,中国财政部将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从原来的预算司(历来负责管理预算会计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转入了会计司(历来负责管理企业会计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与此同时,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的管理工作依然留在预算司。这一现实更引起了不少人对中国事业单位会计的归属问题作进一步的思考。合理界定预算会计体系,首先有利于政府财政部门正确编制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反映了一级政府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和收支结余的汇总情况。由于目前不少事业单位面向市场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大量业务活动收支也全部并入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这样的收支汇总表,其意义值得怀疑。其次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中国目前要想制定一个内容能同时涵盖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预算会计基本准则》,依然存在着相当的难度。合理界定预算会计体系,有利于拟定《预算会计基本准则》及其他相应的会计制度,从而进一步完善中国预算会计制度体系。

二、目前中国对预算会计体系的三种不同观点及其理由

目前在中国,关于如何合理界定预算会计体系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观点。

1.事业单位会计仍应归属于预算会计体系,与行政单位会计一起合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古今中外,会计历来分成盈利性会计即企业会计和非盈利性会计即非盈利组织会计或称预算会计两大类,事业单位的非盈利性质足以让事业单位会计归属于预算会计体系。另外,如果将事业单位会计从预算会计体系中分离出去,这会打乱中国多年来精心建立起来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

2.事业单位会计不应再归属于预算会计体系,而应与企业会计一起合称“企事业单位会计”。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根据党中央提出的“面向社会,走向市场,减员增效,减拨经费,3年到位”,(注:黄明锦:《关于建立公共支出预算体系若干问题的思考》。《预算管理与会计》,1999,4:22-23.)以及事业单位也需要“自负盈亏”(注:罗干:《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见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汇编》。)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指标将越来越重要。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也将逐渐从以核算预算的执行情况为主转向全面核算事业单位本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主,企业会计中的诸多一般原则如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收入实现原则等也将越来越多地可以适用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会计将逐渐向企业会计靠拢,而不是向预算会计靠拢。

3.事业单位会计既不应再归属于预算会计体系,也不应归属于企业会计体系,而应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会计体系,即企业会计、预算会计(或政府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或非盈利组织会计)应成三足鼎立之势。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事业单位以其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区别于企业,又以其不具有社会管理职能而区别于政府。由此,事业单位会计需要核算的是收支结余而不是利润,是净资产而不是所有者权益;与此同时,事业单位会计也需要采用资本保持概念,需要进行成本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另外,事业单位还存在着众多不同的行业,例如高等学校、中小学、科研院所、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医院、广播电台、电视台、体育馆等等。事业单位行业之多及其情况的复杂性不亚于企业。中国1997年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要统一规范各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应当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会计体系,以满足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特殊性的需要。

三、西方国家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可借鉴之处

中国的预算会计大致相当于西方国家的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目前,西方国家非营利组织会计情况的复杂性也同样存在。美国将诸如高等院校、医院、福利机构等非营利组织区分成政府举办或公立和民间举办或私立两大类。公立非营利组织(为方便说明,以下公立非营利组织仅指美国州和地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组织。自然,美国的公立非营利组织也包括联邦政府举办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归属于政府会计体系,其会计准则由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overnment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即GASB)负责制定;私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归属于私立企业会计体系,其会计准则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即FASB)负责制定。但尽管如此,至今为止,GASB的主要精力依然集中在为美国州和地方政府制定会计准则上,没有专门针对公立非营利组织制定一套符合其实际情况的会计准则。同样,FASB的主要精力也依然集中在为私立企业制定会计准则上,也没有专门针对私立非营利组织制定一套符合其实际情况的会计准则。怎样,在美国,不用说没有一套可以适用于全部非营利组织的统一的会计准则,即便是公立或者私立非营利组织的统一的会计准则也几乎成了一块空白地。

目前,美国在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方面,除了明确区分公立和私立外,行业特征比较明显。例如,对于公立高等院校,GASB的会计准则公告、全国高等院校管理官员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ofCollegeandUniversityBusinessOfficers)印发的《高等教育财务会计和报告手册》(FinancialAccountingandReportingManualforHigherEducation)以及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Institute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即AICPA)的行业审计指南具有权威性。再如,对于公立医院和健康机构,GASB的会计准则公告、AICPA的行业审计指南以及美国医院协会(AmericanHospitalAssociation)和健康财务管理协会(HealthcareFinancialManagementAssociation)的会计与财务报告原则具有权威性。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私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尽管原则上执行FASB的会计准则公告,但由于FASB至今并未为其制定一套符合其实际情况的会计准则,因此,私立非营利组织为了其会计信息与公立非营利组织具有一定的行业可比性,在组织会计核算时,往往也会借鉴公立非营利组织的有关做法。例如,有些私立非营利组织也会模仿公立非营利组织设立相应的基金,将基金作为会计主体,组织会计核算。这样,在美国,尽管政府会计与企业或者确切地说是私立企业会计显然分属于两大类会计体系,但非营利组织会计应当归属于哪个会计体系或者是否应当独立成为一个会计体系也成了一个问题。

目前在美国,由于公立非盈利组织会计归属于政府会计体系,因此,其财务报表并入政府财务报表。但私立非盈利组织会计由于不归属于政府会计体系,因此,其财务报表也不并入政府财务报表。笔者认为,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可供我国借鉴,即归属于政府会计体系的非盈利组织会计,其财务报表应当并入政府财务报表,否则,则不予并入。

四、解决中国预算会计体系问题的方法

为进一步完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中国目前应考虑制定一个内容可以同时涵盖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预算会计基本准则》了。但中国在这方面不能完全照搬西方国家例如美国的做法。中国有中国自己的实际情况。目前,中国的事业单位数量庞大,不仅区分成国有或公立和私立,而且还区分成纳入预算管理或非企业化管理和不纳入预算管理或企业化管理。根据国务院的设想,中国事业单位“除了教育单位和极少数需要由财政拨款的以外,其他事业单位每年减少财政拨款1/3,争取3年基本达到自负盈亏”。(注:罗干:《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见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汇编》。)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国有或公立事业单位将在近3年内发生一次巨大的变革。大量的文化、运用型科研、卫生、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等将全面走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当然教育单位以及其他需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数量以及政府财政对它们的投资从总量上说仍然会是很大的。

笔者认为,纳入中国预算会计体系的事业单位,可以仅限于那些国有或公立并且是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至于那些私立以及不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考虑不纳入预算会计体系,而纳入企业会计体系。这样处理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由于私立以及不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与财政脱勾,如果将其收入与支出的数据并入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汇总表,汇总的收入与支出数据缺乏意义。试想:如果将与财政脱勾的国有或公立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汇入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那么,是否也有必要将国有企业的收入与支出汇入“行政企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另一方面,由于私立以及不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会计原则更接近于企业而不是行政单位,因此,如果将私立及不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会计纳入预算会计体系,那么,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就难以完善。试想:中国目前是否有可能制定出一个能同时适用于企业和预算单位的“公认会计准则”?超级秘书网

笔者不赞成将中国事业单位会计设为是一个与企业会计、预算会计(或改称政府会计)相并列的第三个相对独立的会计体系。其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在中国的事业单位中,有的为国有或公立,有的为私立,有的纳入预算管理,有的不纳入预算管理,各种事业单位的情况各不相同,要想将中国事业单位会计设立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会计体系几乎不大可能。试想:如果将90%的经费来源于政府财政的中小学,与100%的经费来源于业务活动的剧团、科研所、电视台等放在一起,如何恰当地制定出能让它们共同适用的会计制度?另一方面,会计体系也不宜设立得太复杂,相互割裂不利于寻求会计的共性,总结会计发展的一般规律。

笔者认为,将中国预算会计体系仅局限于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以及公立且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会计,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这样来界定中国预算会计体系,不仅有利于政府财政部门编制出富有意义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而且还有利于目前在中国制定出《预算会计基本准则》及其相应的会计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当然,这样做的前提之一,就是必须明确:已全面走向市场并与财政完全脱勾的事业单位,不论其公立或国有与否,均属于不纳入预算管理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参考文献]

[1]李建发。政府会计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

[2]赵建勇。中外政府会计规范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提要: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品德做出规范,以指导和约束会计人员正确处理会计工作。本文分析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并提出相应对策。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整个会计行业生存发展之根本。

一、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

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过程中,广大会计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毋庸置疑,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

1、会计造假。一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薄弱,不能够遵守职业规范,不能坚持原则,直接或间接参与伪造、变造、篡改、隐匿、毁损会计资料,编造虚假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对外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和经济指标,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决策,扰乱了社会正常经济秩序。

2、违法乱纪,牟取私利。某些会计人员抵挡不住金钱诱惑,采取收入不记账、虚报冒领、伪造、变造支出单据等违法行为,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或利用职务之便利,贪污、挪用公款,,侵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违背执业准则,弄虚作假。少数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人员,不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则,对明知有重大错误和舞弊的会计报表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欺骗广大投资者。

造成以上表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又有客观上的。主观上,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偏低,一些会计人员缺乏必要的会计职业道德知识,对遵守职业道德没有清醒的认识或者是没有足够的重视,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客观上,一是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社会上出现了弄虚作假、哄骗欺诈、偷税漏税、等一些违背诚信的不良现象,使部分会计人员心理失衡,也参与到弄虚作假的行列中。二是受执业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法律规范不完善,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缺乏具体的惩治措施,而对坚持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也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和救济制度,使一些会计人员迫于单位领导胁迫,参与会计造假。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解决会计造假和会计信息失真的需要。会计造假有自身的因素,也有社会因素,有政治原因也有经济原因,虽然解决会计造假不能仅仅靠会计个人力量。但是会计造假主要发生在会计工作中,主要是会计行为,在解决会计造假中,会计人员必然是主要力量。只要会计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坚持原则,严守职业道德,就能遏止会计造假和信息失真现象,因此在目前会计造假和信息失真严重的情况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措施。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具备“德、能、勤、绩、公、廉、俭”等七个方面的素质。会计人员有足够的专业技术水平、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执业的基本知识固然很重要,但由于会计工作的特殊性,会计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管理工作好坏的关键。因此,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才是最重要的,会计人员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才能真正做到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作风严谨、艰苦朴素、大公无私,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措施。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树立会计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需要。由于受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利益的驱动,以及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少数会计人员弄虚作假,贪污腐化、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重损害了会计形象,降低了社会对会计的信任,会计行业的发展遇到很大困难。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迫在眉睫,会计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行业才会有良好的工作环境,社会对会计行业的看法才能改变,会计的形象才会改善,会计的地位才能提高,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会计行业良好发展的根本。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关键在于教育。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培养会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定的职业信念、规范的职业行为不可缺少的环节。会计教育不能仅限于传授业务技能与知识,更重要的是要灌输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职业道德教育融进每一名会计人员内心,增强每名会计人员履行职责和道德义务的自觉性,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道德品质。超级秘书网

2、会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会计人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是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主要靠会计人员自身努力。一个会计人员道德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道德修养的程度,会计人员要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自我提高,把职业道德原则转化为自己的职业道德品质,形成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客观公正、精心理财,扎扎实实做好会计工作,不断用职业道德来规范自己的会计行为,实现职业理想。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审计责任;法律责任;归责原则;会计师

对法律责任的归结称归责.它是指对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确认、追究以及免除的活动。审计法律责任归责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确定归责的原则讨论归责原则问题.核心就是在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等归责原则之间进行选择.这通常是一个侵权法下的话题。然而,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两种类型。因追究侵权责任有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之区分.而违约责任不以过错为前提.只要存在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形且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抗辩事由。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本文在讨论归责原则时,对两种不同的责任类型不加区分.是因为在这两种责任体系下,会计师与原告的争议是由于会计师提供的审计业务的质量展开的,核心问题是会计师执业行为中的“保证”特征.它对归责原则的影响在两种责任体系下都存在。

一、过错责任原则

从19世纪以来.过错成为侵权法的基本归责原则,有关其合理性的理论解说非常多。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加害行为时的某种应受非难的主观状态。此种状态是通过行为人所实施的不正当的、违法的行为表现出来的。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主观归责原则.它以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作为确定和追究责任的依据.即“有过错方有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过错责任原则体现了民法上的公平原则.有过错方承担民事责任,过错大小决定责任轻重。长期以来,对于专业人士的法律责任基本上都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当然也不例外。

这种观点认为.尽管注册会计师审计具有鉴证职能,但它毕竟是公允性审计.会计师对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给予“合理保证”.而不是绝对保证。“合理保证”意味着允许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适度偏离审计的产生.本质上是为了维护股东或者潜在的股东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由于审计的局限性.会计师并不能保证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不存在任何的错误或漏报。合理的保证责任是基于审计的成本效益原则根据委托理论,在委托关系中由委托人支付、最终由社会公众承担的合理的审计费,是降低委托风险的最经济的控制机制委托人需要平衡其支付的审计成本与取得的审计收益(主要是会计师发现会计报表中的错弊而为委托人挽回的损失等)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审计工作越细.发现错弊的概率越大.但是它同时意味着委托人所要支付的审计费用也越高审计作为现代公司制度的产物,本来就是用来降低成本的.如果审计不但不能降低成本。反而提升成本.则使审计变得得不偿失。这就是会计师承担合理保证的理论基础.是基于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的。考虑到成本效益的原则,审计风险更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委托人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要求会计师查出所有的错弊.所以.允许会计师存在~定的审计失败。只要会计师在从事会计审计活动时.尽到了应有的职业关注.即使出具了虚假的财务报告.也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在大陆法系国家.商法或者公司法关于法定审计的规定,均确认了会计师因“过错”而承担责任的法律原则:

(1)法国《公司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会计师应向公司和第三人对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和过失所造成的损失结果承担责任”

(2)《德国商法典》第323条第1款规定:“进行审计的会计师、其助手以及会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于因故意或过失而违反其职责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只有被审计单位以及被审计单位的联属企业才能要求损害赔偿”

(3)日本《监察特例法》规定,监察法人为多数时,应对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证明会计、监察法人有怠行职务行为(包括故意或过失),会计师和监察法人可以无过失为由行使抗辩权原告请求赔偿时必须证明会计师、监察法人有懈怠职务的行为有损失及确定的损失数额以及损失与懈怠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4)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此部分的内容主要依从判例.原告若想在针对会计师的诉讼中胜诉.必须能证明三个事实:第一,会计师缺乏合理的关注义务:第二,原告确实依赖有关会计师的技术做出相应的行为:第三,有关会计师并无合理原因解释其在提供服务时为何会做出使原告遭受损失的行为.或者为何不做出某一行为而避免原告受到损失。

此外.在会计职业最发达的普通法系国家.会计师不当执业引起的法律责任一直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仅如此.在涉及到专业人士的执业活动领域的案件中.法官始终拒绝接受将专业人士提供的服务作为一种担保责任.或者绝对责任的观点。早在1938年,英国廷戴尔法官就曾经指出:“每一个以学有所长的专业人士身份进行活动的人.都有义务在其专业活动中运用合理水平的注意和专业技能。但是.一个律师不能担保打赢所有的官司,一个外科医生也不能保证手到病除。”一百多年后.在1975年Greave案中.丹宁勋爵再次重申了这项普通法的基本规则他指出:“有关专业人士责任的法律并没有隐含一个保证条款.要求专业人士取得最理想的结果。它至多只是要求专业人士运用合理的注意和技能”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责任要件而依法律的特别规定承担的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确立于19世纪中后期.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工业灾害频生,交通事故骤增,产品质量缺陷严重,给公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在这种条件下.人们试图寻找一种较之传统过错责任原则更为严格的法律对策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济。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在此种背景下产生的。如果说过错责任原则是从对个人主观方面有所要求来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符合公平正义的标准的话,那么.无过错责任原则则是从整个社会利益之均衡、不同社会群体力量之强弱对比.以及寻求补偿以息事宁人的期度来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的.它反映的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公平正义观。

一贯以来.在社会公众眼中.会计师作为一个职业,是财务事项领域的专业权威。由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于是令公众产生了“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或精确性的感觉.而非仅仅是对一种可能性的描述。

由于世界各国对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一般都规定了标准化的格式.要求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措辞标准.文字高度简练概括.这也客观上为上述公众的理解提供了支持。原因是.报表使用人从标准化的审计报告中无从知晓财务会计系统在反映客观经济活动方面的局限性.更不可能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也只是在一定的重要性水平上对公司总体财务状况的把握公众对会计师的审计活动所提供的保证程度的预期远远超过会计职业所能够给予的保证这样一种期望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当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一旦客户暴露出财务状况紧急恶化

的情形或被揭露出存在重大舞弊时.人们往往希望会计师承担审计法律责任。会计师被置于一种保证人的位置.从而承担着一种“保证责任”。

由于上述原因.主张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学者认为.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并非一种“合理的保证”责任.而是通常意义上的“保证”责任。即只要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实际财务状况不符.即只要存在虚假报告,不管会计师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责任。最先在审计领域提出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欧洲国家。

1978年.欧盟委员会在起草统一欧盟国家公司法第5号公司法指令时.在草案中规定.会计师在公司法定审计下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为无过错责任.这在会计职业界以及法律界都引起了很大的震动欧盟委员会制定公司法指令的目的在于统一欧盟各成员国多样化的公司法实务.会计师的法定审计业务自然包括其中。但是,在会计师民事责任归责原则问题上.欧盟成员国之间并不存在分歧,因为没有一个国家实行无过错责任,各国都实行过错责任。因此.本旨在统一成员国公司法实务的第5号公司法指令草案.俨然是在会计师法定审计下民事责任问题上进行了最激进的改革。与此同时.美国的一些侵权法改革派学者也表达了对会计师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张此主张将会计师出具的不实审计报告视为有瑕疵的商品的一种特殊形式.故认为适用产品责任法下的严格责任或无过错责任

三、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各自的意义

过错责任以行为人的主观意志状态作为确定责任归属的依据,其在行为指导、道德评判等方面的独有功能已被公认。它对于会计师执业活动的规范化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相反.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不区分其行为是“应受谴责的”还是“可以原谅的”.它适用于会计师执业活动的结果并不必然激励会计师提高执业活动的质量.反而会使会计师减少向社会提供审计服务的几率。

关于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对人类理的不同激励作用,法经济学理论家菲谢尔(Fisehel1教授曾精辟地指出:“侵权责任规则的预防效果可以用行为达到标准时招致责任的概率与行为低于标准时招致责任的概率之问的差来表示。因此,如果行为达到标准后也会出现法律责任的概率越高.侵权责任的预防效果就越低。如果股价己出现急跌会计师们就会被.不管他是否审慎地履行了其职责.谁还会努力提高审计服务的质量?”

(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特点

会计师进行审计是对客户编制的财务资料的可靠性发表意见,最终形成的审计报告是两套专业判断的结果。首先是判断客户的会计信息系统是否按照法定的或公认的会计准则对经济交易进行了恰当、正确的记录与反映:其次是对这些财务信息与法定标准间的相符程度进行验证。而不论是会计的反映功能,还是审计的验证过程,都存在大量的主观判断,正如德国著名公司法、会计法学者艾伯克(Ebke)教授所指出:“会计、审计是一种技艺。而不是严谨的科学。有很多假设。尽管可以选择最能真实而公允反映的程序.但是会计确认和计量从来是一个权衡的过程,人们需要在重要性、相关性、可靠性以及可理解性之间权衡,有时必须放弃一些质量要件。此外.会计的许多方面是建立在主观感受估计和判断的基础上的。并非都是可以客观验证的事实。总而言之,会计是对人类行为的量化.但人们的经济活动并不是便于准确测量的。”

会计师进行的财务报表审计也受制于同样的局限不仅如此.审计建立在客户所提供的财务资料以及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依赖于客户的会计程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抽样方法的应用必然带来的误差.意味着会计师提高职业谨慎并不必然消除审计失败的风险审计方式的局限性预示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也就不可能一定更可靠。考虑到这些因素.强化会计师过失行为的法律责任究竟在何种意义上能够发挥威慑作用.预防会计师的过失行为.是很值得怀疑的。

(三)专家责任的特点与过错推定原则

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为宜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谁主张。谁举证”,即受害人必须证明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存在才能够胜诉。由于会计师从产生之日起就是以专家的特殊身份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因此.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属于专家责任的范畴。由于独立审计是一种专家职业,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会计师相对于报表使用人而言通常处于知识优势地位.后者很难从会计师最终出具的专业成果中辨析专业服务的质量.更难以证实过错的存在而且作为证据的审计工作底稿所有权属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对工作底稿实行保密原则.受害者要主张会计师有过错.将面临两个难题:一是审计工作底稿无法取得:二是即使取得审计工作底稿,由于专业知识的欠缺,也无法证明会计师是否有过失。如单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将会使受害人在提讼后在举证方面遇到严重的困难因为会计师报告不实的事实是可以证明的.从这些事实中可以证明其客观上确有过错。但要求受害人必须证明会计师主观上有过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会计师可以以各种理由证明其所做的报告已经严格遵循了相关执业规则.从而免于承担责任.这显然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等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事实上,独立审计制度从产生至今.世界各国从未适用过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未适用过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交易法均采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会计师只有能够证明自己恪尽职守和合理调查才能免除承担责任.受害人不需要承担证明会计师具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四、归责原则在我国审计法律责任实践中的应用

我国法律虽未就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从相关法律法规中能够推断出适用的是过错原则。我国1993年颁布的《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厉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亦只有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存在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亦即存在“过错”的行为,才可以考虑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问题该法第三章“业务范围和规则”中规定了会计师的回避义务、保密义务、拒绝委托人非法指示的义务、按照审计准则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的义务以及独立性等义务这些有关义务的规定.都针对会计师在执业中的行为.而非针对会计师职业活动的结果就一般意义而言.会计师作为专业人士.应当知晓法律对执业行为的基本要求。若从事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当然构成了“过错”。

在证券法方面.我国《证券法》不区分发行环节与交易环节,对发行、交易市场中的虚假陈述行为实行统一规则:《证券法》第63条规定了发行人与承销商对于虚假信息披露的无过错责任。针对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中介机构或人士,《证券法》第16l条有如下规定:专业人士“必须按照职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对其所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和验证.并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可见,该条款没有明确所采用的归责原则。《证券法》第202条集中规定了专业机构与人士的法律责任.但其前提条件是这些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12月《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第24条中对上述第161条、第202条做了扩大解释:“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违反证券法第161条的规定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蚤免责。”学理上对“过错”的解释包括“故意”与“过失”。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规定,不仅将《证券法》中的“弄虚作假”标准降低到“过错”标准.而且明确采纳了过错推定原则。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7篇

由于投资行为失败,不能按期将回购国债购回,致使抵押国债被登记公司冻结、清算,资金链断裂,部分证券公司甚至破产、清算。证券公司挪用客户国债进行回购过程中,贪污、受贿等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以国债回购的形式挪用资金,形式隐蔽、融资过程复杂,资金被挪用后又进入股市,流转过程迂回曲折,涉及资金账户众多,为案件的侦破带来了较大难度。

1 国债回购业务介绍

国债回购业务是客户将托管在证券公司的债券,指令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卖出并登记,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购回。国债回购对债券持有人来说,实质上是以债融资,而对于证券公司来说,只是一种行为。

国债回购业务有如下特点:国债回购交易的标的是标准券而不是国债本身。国债回购交易是国债现货交易的衍生品种,是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国债现货品种作质押的短期融资融券行为,标准券是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折算率,以国债现券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折算成的固定面值的、统一的虚拟券,在国债回购交易中,标准券实际上起到一种记账凭证的作用。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当事人仅限于交易所会员。与股票交易不同,国债回购交易中证券公司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发出回购指令,交易所并不知道实际交易的当事人。国债回购交易是采取一次成交、两次清算的办法,标准券和资金的结算均在会员间进行,投资者或客户并不是结算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国债回购交易以国债质押为基础。首先,投资者进行国债回购,必须先进行国债回购申报,同意以其国债作质押进行回购;其次,证券公司席位上的所有申报回购的国债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折算比率折为标准券,证券公司以标准券进行回购交易,同时以相应的国债作质押,取得资金后再结算到投资者的资金账户。证券公司也可以自有国债进行回购取得资金,但每个证券公司进行国债回购的交易总额不得超过该公司账户标准券的总值。

制度改革前,国债回购的风险隐患之一源于国债回购的二级托管制度。证券公司向交易所上报的是全部账户汇总后的数据,并非每个单独账户的数据。当客户账户里有闲置的国债时,极易被证券公司挪用交易。同时,登记结算公司只知道证券公司主席位的国债回购总量,其具体分布并不清楚,也不为投资者提供查询服务。这就造成了证券公司是否挪用了客户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和客户自身都不知道的情况,相当于证券公司同时操作前台和后台业务,从而为违规回购提供了可能。

2 挪用国债回购过程中的鉴定问题

常见的挪用国债进行回购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券商自己直接挪用客户的国债。做法是券商与机构投资者签署国债托管合同,许诺远高于国债票面利率的收益率。在诱惑下,托管方明知现券有被挪用的风险,也可能在所不惜;二是两个客户间达成协议,一方同意临时借券给另一方,券商作为中间人为他们“牵线”。无论上述哪种挪用方式,对被挪用资金来源、去向、产生的损益及损益的去向都应该是侦查部门需要查明的事实。司法会计鉴定对被回购国债所属账户的确定、回购产生资金的资金流向、盈亏状况的确认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依据。

案情介绍:2003年11月国有甲公司与乙证券公司(乙方)签订了《购买国债托管协议书》,协议约定甲公司将2亿元资金委托乙证券公司购买2002年3期国债,并托管在其营业部,合同期限:自2003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8篇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概念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财务管理、资金申请、审核拨付、对账、会计核算等财务内容均需要进行明确的规定,规范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2.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现实意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变革是预算资金的拨付方式和程序的改变,即财政性资金由过去的层层分拨、分散支付的方式改变为通过国库集中拨付的方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部门和银行可以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对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行为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国库集中支付方式通过从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提供者账户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二、国库集中支付对财务管理方面的影响

1.国库集中支付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1)支付方式高效便捷。在事业中,一旦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那么在工资以及购置各种固定资产的时候,进行财政资金批复时,财政主管部门就不会在参与此项活动,也就说划拨预算不会再该部门进行,取而代之的是根据相关程序过国库直接支付或者授权支付方式给收款人。那么从预算单位方面来考虑,其在收到财政收入的具体表现为:一是费用的增加,二是收入的增加。从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方面来说,其拨付方式也有了一定的改变,要依据项目种类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拨款方式,财政资金直接拨款,然后将用款规定的限额落实到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也就是说,预算单位若想要使用这笔款项,必须要通过零余额账户才能够实现。

(2)业务程序简化透明,在这样的支付方式,支付业务的整个过程中,更加透明,简单,具体来说,事业单位无需单独进行过渡性账户的设立,可以通过银行专门的清算系统直接将款项收入国库单一账户。然后,预算单位会对这些账目进行意义审核。通常情况下,如果审核无误,那么会计核算中心就会处理这些业务,这种支付方式的最大特点就是能够实现单位内容日常预算的强化,并能够提高核算的独立性,从而有效促进财政资金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强化其监督力度。

(3)会计集中核算深度扩展具体实行之后,各个预算单位内容,会计集中核算也必然会有所改变,会向着纵深方向拓展。而会计核算中心会以预算编制为准,采用授权的支付凡是,为其提供必要的财政资金,那么支付中心会根据上级部门给与指示,直接支付给预算单位资金的数额,由此可见,这样的拨付方式,在程序上跟家简单,流程不会繁琐,因此,支付服务更加快捷、方便,进而使预算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不断向着纵深方向深入。

2.国库集中支付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1)提高财务管理的有效性。通过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有利于预算单位改善财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协调财务管理的内容,调整财务管理制度和模式,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强化资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加强资金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减少资金使用的随意性。提高资金审批效率,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多、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预算单位结合自身发展特点,依据财政制度要求,制定相应的预算计划和选择适应的核算方式,有效地提高适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2)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通过财政集中支付提高了事业单位资金使用和收入的透明度,避免不合理支出现象的发生,有利于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理念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有利于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计划性和规范性,使得预算单位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控能力。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应遵循的原则,不断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同时编制好用款计划,改善用款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加重财务管理任务,提高财务管理成本。

(3)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建立在预算单位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基础上,实行对预算编制的审批和监控。合理的预算编制,对预算单位能否实行单位预期目标和资金使用分配上具有重要的影响。事业单位根据预算编制进行拨款或进行批复,科学审核项目资金用款计划,全面考虑资金的使用用途,做到统筹安排资金的支出与用款计划。预算单位应结合单位预算管理制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财务资金监控等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活动,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和职责。

(4)加强事业单位内控制度。预算单位应逐步建立并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预算编制进行严格执行和控制,认真审核报批手续和凭证,保证财政业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高财政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改变管理理念,逐步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对会计核算以及财务管理的影响。对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会计核算方式和账务处理进行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保证事业单位财政业务活动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结束语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9篇

1.1企业组织结构的风险信息技术具有很多特点,比如时效性、数字性、共享性、价值性等,它要求企业必须能够快速地获取来自各个方面的信息,然后根据企业自身来分析这些信息是否能给企业带来利益,从而及时的做出有利于企业的决策。然而,对于我国的大部分企业来说,其组织结构大都是锥形结构形态,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的反比关系决定了这种基本的管理组织结构形态,锥形结构的特点是高层管理者对业务与职能部门均实行垂直式领导,各中间层次管理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对直接下属有指挥和命令的权力,并对此承担全部的责任。由于这种组织结构侧重于集权,与信息技术对企业组织结构的要求不符,为企业会计信息化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1.2信息存储风险在传统会计模式中,会计资料的保存一般是通过报表或者账簿等纸质形式来进行的,可以长时间的进行保存,因此,丢失或者毁损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在会计信息化条件下,各种信息数据都是直接人工进行输入,并通过网络系统按原先设定的程序进入相应的地方,构成一个以电子联机实时处理为基本特征的网络化控制的信息系统,会计信息被保存于计算机、磁盘等媒介中,虽然可以保存大量的资料,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但这些载体不易保存,容易导致资料无法读出,增加了数据安全风险。另外,在网络上计算机病毒十分常见,成为制约网络发展的最大危害之一,企业会计信息化系统很可能遭到病毒侵袭,会计信息被窃取、修改或者破坏,导致企业重要会计信息泄露或者毁坏,企业竞争对手也可以通过网络窃取企业商业机密,从而使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

1.3企业内部控制的风险内部控制是一个受到企业各个利益团体的影响,综合各个利益团体的根本需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以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为最终目标,合理地利用企业内、外部资源,有效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实现的过程。在传统手工做账阶段,企业会通过审批、授权、确认、审核以及职责分工等工作来加强内部控制,而在会计信息化条件下,企业会计工作实现了自动化,各个会计流程、手续都被合并到会计系统进行操作,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的同时造成信息交叉,使得传统会计系统一些职权分工、相互制衡失效,造成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效果大打折扣。我国中小型企业目前信息技术本身处于人才匮乏及技术上相对较为落后的地位,这也制约着我国会计信息化事业的发展。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交易越来越多,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成本。在交易无纸化的同时,财务数据在网上公布已成为企业未来的基本模式,要想实现会计信息化,需要培养大量的新型人才在网络环境下操作财务系统,新型人才需要拥有过硬的会计知识和新的财务理念,还要能熟练掌握网络技术。我国的中小企业部门都比较多,管理不够严谨,相互之间的衔接相对不集中,很多企业都没有建立属于自己的管理信息化系统,导致企业对各部门的财务数据等资料信息不能及时获取,部门信息上报不及时,无法实现及时监控和做出有效的管理政策。同时,企业中接触会计系统的员工,可能会存在一些道德败坏的人员,他们会将会计信息作为违法犯罪的目标,窃取财务信息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也不利于企业体制创新的落实和企业发展企业的发展。

2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风险的对策

虽然我国中小企业建设会计信息化存在诸多风险,但建设好会计信息化的道路并不是艰难万分,我们应该把握好中小型企业的经济特点,从我国中小型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就会计信息化建设提出的以上风险提出以下几条对策。

2.1实行企业业务流程重组,建立适应会计信息化的企业组织结构企业业务流程重组是20世纪90年代初兴起于美国的最新管理思想,是近年来国外管理界在全面质量管理、准时生产、工作流管理等一系列管理理论与实践全面展开并获得成功的基础上产生的。主要表现是:(1)这种企业组织结构很大程度上压缩了企业部门的数量,致使企业的组织结构不再是锥形化,而是逐渐呈现扁平化趋势,虽然以专业技术组织的职能部门仍然会存在,但是各个部门之间的划分不太明显。(2)按照一定的流程组成的项目小组活跃在企业生产经营和销售等各个环节中,每个项目小组都可以跨越部门和专业,不受约束,而且项目小组可以临时成立也可以长期存在,这样,企业就可以以一个整体来面向客户,从而避免了信息的传递慢和传递失误等各种问题,还避免了企业与客户之间界面的不一致性。(3)改变企业的管理模式,不但可以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事后控制,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事前与事中都能实现有效控制,从而能够健全并严格执行先进的管理制度,做到既重局部管理又能实现整体流程的控制。

2.2加强系统软件本身的安全性,增强数据库资料的保密性选择适合本企业自身的软件系统,建立电子屏障防火墙,防范来自外部的非法访问,应用病毒防治技术,充分利用系统的安全功能和安全机制,防止病毒从外部网络侵入内联网,采取加密技术,并加强设备的维护,提高数据资料的安全系数。

2.3加强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网络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是防控会计信息风险的有效措施,为减小财务风险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财务软件的授权,增强各个有使用权限的人员之间的监督体制,禁止不相关人员使用企业会计信息化系统,防止外部人员窃取企业的会计信息和资料。

3总结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10篇

【摘要】文章在提出管理会计的定义和职能基础上,分析了管理会计在企业中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管理会计;应用;职能;对策

一、管理会计的定义及职能

(一)管理会计的涵义

管理会计即在一个组织内部对管理当局用于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信息进行确认、计量、积累、分析、处理和传递的过程,以确保其资源的利用并对他们承担经济责任。管理会计形成和发展是以适应市场竞争、满足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它是从传统会计中分离并发展起来的现代会计的一个分支,对会计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从管理会计的内容看,他完全冲破了传统会计的束缚,广泛吸收了现代行为科学、管理科学和系统理论,形成了一门综合了多学科的科学。它既是会计的一个分支,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

(二)管理会计的职能

管理会计的主要职能是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率和效益而建立的各种会计控制制度.编制提供企业内部管理会计需要的各种数据、资料等,也就是说,管理会计是运用适当的观念和技术来处理企业个体的历史或预测性的经济资料,已达到预期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规划经营目标、控制经济过程、考评经营业绩的目的。目前,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正处在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上,急需将以往的经验加以总结和提高,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

二、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作用

(一)管理会计的主要作用

1.成本性态分析。所谓成本性态,是指在业务量变动的情况下,某一类成本的变化形态.按成本性态分类,可将成本划分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和混合成本。成本性态分析,是研究成本与业务量之间的依存性(即成本性态),考察不同类别的成本与业务量之间的特定数量关系,把握业务量的变动对各类成本变动的影响.由此可见,成本性态问题,实际上就是将成本按其同业务量的相互关系,进行适当的分类。研究成本性态,主要是处于两个方面的需要:一是成本控制需要.二是计划编制工作的需要。进行成本性态分析,有助于企业从数量上具体掌握成本与业务量之间的规律性联系,为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实现最优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2.CVP分析。CVP分析,是在成本性态分析和变动成本计算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的一种分析方法。CVP分析,全称为:成本一业务量一利润分析,是研究企业内的成本、业务量和利润三者之间变量关系的一种数学分析方法。具体地说,它是建立在成本性态分析的基础上,以数学化的会计模型与图示,来揭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销售量、单价、销售额、利润等变量之间的内在规律联系,为会计预测、决策、和规划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的一种定量分析方法。

CVP分析是管理会计中一项重要分析法,其对于正确进行决策分析和有效控制等方面具有广阔用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预测盈亏临界点;规划目标利润,编制利润预算;预测保证目标利润实现所需要的目标销售量和目标销售额;为生产决策和定价决策做出最优选择;通过对利润的敏感分析,估量售价、销售量和成本水平的变动对目标的影响,并可据以进一步控制目标成本;可以应用于企业的全面预算、成本控制和责任会计等方面。

3.投资决策。投资决策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的风险价值。资金在不同的时点上,其价值是不同的,由于不同时间的资金价值不同,所以,在进行价值大小对比是,必须将不同时间的资金折算为统一时间的资金价值不同,所以,在进行价值大小对比时,必须将不同时间的资金折算为统一时间后才能进行大小的比较。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企业投人生产活动的资金,经过一定时间的运转,其数额会随着时间不断增长。企业将筹资的资金用于构建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劳动者借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实现价值转移和价值创造,带来货币的增值。除了包含时间价值因素以外,还包括通货膨胀等因素。

(二)我国企业中的管理会计的特点

1.受地域经济影响较大。沿海开放和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受外部环境冲击较大,经济发展较快,管理要求迫切,管理会计方法应用较多,如上海、深圳、珠江三角洲地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基础较差,内部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科学的管理经验,应用管理会计的观念较淡薄。

2.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比较重视管理会计的应用。这类公司和企业管理人员素质较高,管理手段新,比较注重管理会计的应用;而其他中小企业,由于受地理环境、传统观念和人员素质的影响,则很少意识到管理会计的作用,有的就根本未涉及管理会计这个领域。但即便在应用比较好的企业,管理会计也只注重短期经营考核和历史性后顾信息的传递,而忽视了长期战略决策和前瞻性预测信息的提供。

3.我国管理会计方法与国外先进管理会计方法有一定的差距。企业现在多沿用一些传统的管理会计方法,如各种预算方法、本量利分析。而国外新兴的先进的管理会计方法在我国的运用程度太低,并且与其他国家的差距甚大。但在全球竞争市场上,这些国家亦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如此大的管理会计实践差距,必将影响我国企业的管理效率,进而影响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一)管理会计在我国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会计缺乏严密、完整、有效的理论体系。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缺乏可靠的理论依据。相关学科的引入并不全面系统,只是对管理会计某些假设进行个别修改,许多只是处于定性的分析阶段,缺乏实际应用价值。

2.会计理论研究与实践脱节,可操作性差。目前我国管理会计的理论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还局限于对国外著述的翻译介绍,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面还做得很不够,没有总结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方法、体系。

3.管理会计的发展难以适应知识经济的挑战。向知识经济转变过程中,行业类型的多样、企业形式的演变、经营状况的不定,要求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更加全面、及时。但我国现行的管理会计教材中,大都是以工业企业为例讲解的,研究领域比较狭隘,理论创新没有跟上经济环境的变化。

4.会计人员素质与管理会计要求有一定差距。会计人员对管理会计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会计人员的素质来体现的。但我国现阶段会计人员的总体素质还比较低,突出表现为会计人员的知识层次低,知识结构不合理,在专业教育方面水平低。

5.经营决策者的管理意识有待提高。企业经营决策者的重视程度已成为能否提高管理会计应用水平的关键因素,这实际上反映的是企业经营决策者的素质问题。但目前有相当多的企业经营决策者不懂财务和会计,更不用说管理会计,其结果直接影响了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从企业管理角度出发,改变传统观念。努力提高企业管理者和会计人员的素质。企业的管理者对管理会计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程度和应用范围,所以企业的管理者注意学习现代管理知识,了解管理会计的理论和作用,加强对管理会计课的教学和进行管理会计培训。

2.管理会计系统研究。推广管理会计,首先应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体系。我国的管理会计应定位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密切结合中国企业实际情况,加强对现有的理论体系重新评价。应该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来研究和指导管理会计工作,展开管理会计的系统研究;创办专门的管理会计刊物,促进学术交流;拓展管理会计的研究领域,加强有针对性的系统研究,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体系。

3.加强典型案例研究,促使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管理会计能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推广和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及时地将实践中得到的成功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整理推广,形成示范效应,使一些实用、有效的方法很快得到推广和应用,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改革现阶段会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改革现有的管理会计教材,解决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容重复的问题,引入案例教学方法,增强所学模型的实用性。

5.将管理会计推向职业化。管理会计实现职业化,首先需要一个专业机构来引导和管理。现代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有管理会计师协会,作为管理会计师的专业组织。这些专业组织的成立不仅推动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发展而且加强了管理会计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我国应根据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外的做法,创建管理会计学术和职业组织。

【参考文献】

[1]阿布来提·阿不都热西提.浅议管理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J].新疆职业技术教育,2006,(3).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WTO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信息化坏帐准备

世界贸易组织(WTO)由关贸总协定(GATT)、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和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三部分组成,主要为所有贸易事务制定规范,协调冲突,维持秩序,讲究效率和公平,包括关税、市场准入、知识产权、倾销、最惠国待遇、劳工、仲裁和制裁等方面。WTO是一个超国家的经济立法和司法机构,与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三足鼎立,成立二十一世纪世界经济秩序中贸易、金融和发展三大领域中维持经济秩序、协调经济纠纷的主要支柱。随着中美加入世贸组织协议的签订,我国加入WTO已是指日可待,这为我国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良机,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挑战。

一、加入WTO后的积极作用:

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将会加快与世界经济的融合,为国内会计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1、有利于我国会计行业学习国际会计行业学习国际会计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

我国会计市场开放后,国外的会计事务所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在国内开国会计师事务所。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会计师事物所的管理、客户开发、人是控制等方面有良好的经验,特别是在员工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员工专业水平和提高上更有独到之处。国外会计中介机构的进入,为我国会计中介机构的改革提供了参照物,我们可以足不出户地学习国外会计中介机构成熟的管理经验,加快我国会计中介行业的改革与发展。

2、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及其会计研究

随着资本市场的开放,外国资本将以更大的规模和深度进入中国市场。由于资本市场的建立及发展在很多方面都涉及会计问题,故对于资本市场会计方面的研究就变得十分必要,包括资本市场中经济预测、决策模型的建立与完善,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则,资本市场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等。而以上市公司为中心的会计研究将会成为会计研究的热点,会计研究人员可以更多的从资本市场上获得经济根据来进行研究。另外,向广大投资本、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集团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也是资本市场会计最基本的职能。可以说,加入WTO不仅给资本市场带来繁荣,也给会计研究带来新的课题和生机。

3、有利于中国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会计信息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进程中,通过会计实践获得的反映会计主体价值运动状况的经济信息,同时也是企业进行管理与决策的依据。中国加入WTO以后,随着国际间交往的加强,经济业务在规模和数量上必然会增加,其会计信息披露关系到企业间的预测及决策,为利益相互集团所重视。应该说,加强会计信息方面的规范是建立国际间正常经济秩序的基础。WTO规则中虽然没有直接关于会计信息方面的规则,但在其他有关规则及其执行过程中,蕴含着许多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世界贸易组织是符合市场经济客观需要的国际贸易法律体系,必然要求中国以完善的法制来作为保障。中国加入WTO将有助于中国加快对外贸易法规及其相关会计法规的建设和完善,通过国内有关立法来保证国际协定和条约的顺利实施,保护各方的经济利益。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中国加入WTO后的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和国际化提供了依据,为外国企业和资本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会计方面最基本的规范。

4、有利于会计行业开展新业务

WTO要求成员国允许外方进入会计服务业的各个领域,这必然促使管理当局批准本国的会计中介机构也可以进入相关领域开拓新业务,向外国会计机构竞争。此外,加入WTO所获得的最惠国待遇有利于会计中介机构利用国外资源和市场发展会计业务,提高本身实力,而市场准入原则减少了会计服务业的垄断,降低了银行业的进入成本,有利于银行间的竞争。

5、有利于会计电算化向会计信息化发展

会计电算化在我国发展至今已有二十年的历史,并且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其软件部分主要是模仿手工会计核算方式进行核算处理,缺少企业财务管理需要的管理与决策功能。至使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还只是企业内部信息的孤岛使企业的财务信息难以同其他功能信息相互融通。中国加入WTO后,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所进行的商务活动将更多的依赖于虚拟的网络,网络经济对会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将促进企业的电算化会计系统从核算型转变为管理型,促进会计信息化

二、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

加入WTO,虽然对中国会计的发展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但也会在某些方面带来严峻的挑战。

1、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存在一定差距

目前,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经并将继续颁布我国的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已正式步入国际化的发展轨道。但是,我国的会计准则在具体条款上与国际会计惯例尚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1)产品成本核算方面。国际通行的做法倾向于制造成本法,而我国多用完全成本法。会计核算方法的不同直接影响了产品的定价、关税等,进而影响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2)固定资产新旧方面。我国现阶段考虑到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除了某些高科技行业外,绝大部分行业都是采取平均新旧法(直线法),这使我国固定资产回收期相对较长,不符合会计上的稳健原则,且难以筹集资金,造成固定资产更新缓慢,企业经营风险加大;(3)坏帐准备金的提取方面。我国规定除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可自行确定计提坏帐准备金的方法和比例外,其他企业均采用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帐准备,而且还硬性规定了一些行业的计提比例。我国对坏帐计提的规定比较保守,坏帐准备会计提比例较低,致使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时,与同类企业相比经营风险加大,容易陷入财务困境,甚至导致破产;(4)无形资产计量方面。从会计的角度看,知识经济最大的特点就是无形资产在整个社会资产的比重中显著上升,对一些高科技企业来说,它的比重甚至已超过固定资产而位居企业首位。根据有关资料介绍,经济学中涉及的无形资产多达29项,目前美国评估公司所涉及的无形资产也达23项。而我国会计实务中运用单项评估和整体评估的无形资产只有12项,列入财务会计系统的只有6-7项,多数无形资产在财务会计中得不到反映,这必然使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在更加广泛地进行联营、兼并以及商务交往中处于不利地位。

2、国际会计中介机构涌入会抢占国内会计机构的市场份额

加入WTO后,我国将逐渐取消对国际会计机构在业务方面、数量方面、国外从业人员、规模方面的限制,使其享有与国内会计机构同等的竞争机会与权利。那时,国际会计机构凭借其丰富的市场经验,先进的审计技术和强大的国际背景,与刚刚起步还处在成长发育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市场争夺战,占据有利“地形”。国际会计中介机构抢滩中国,首先冲击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业务。

3、国内会计业的风险增加

加入WTO后,国际经济活动的竞争加剧,企业会计工作面临的风险加大。新的市场要面临新的风险,高科技及其产业的掘起,经济全球化扩张,导致不确定性因素增长。由于信息不完备与非对称分布,又促进风险加大。对会计及各所而言,由于国际会计机构进军中国会计市场,将导致国内会计机构中的一部分家户流失,从而导致那些规模小,业务单一,防风险能力差的会计中介机构的破产。与此同时,跨国的中介业务要比在单纯的国内业务风险大得多,这更加剧了国内会计中介机构的审计风险。

4、国内会计行业将面临人才流失的压力

市场竞争的实质就是人才的竞争。会计行业是高智商行业,人才资源是重要的资源。人才竞争的手段一是高薪,二是提供发展的机遇。国际会计机构将以高薪、出国培训的机会、优越的工作环境等条件与国内会计行业进行人才争夺战。

三、积极采取对策,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中国加入WTO后,从长远看有利于中国在参与世界经济分工与协作中获得比较利益,有利于国际会计行业的发展。但从近期看,我国会计行业受到某种程度上的冲击是难免的。因此,必须积极采取有效对策,迎接加入WTO后的多种挑战,把国外会计行业的冲击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1、建立一套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规范体系

目前我国会计的直接规范体系包括三个层次:(1)会计法;(2)企业会计准则;(3)会计制度。根据WTO设立协定第16条第4款规定,所有会员国的法规应与WTO的国际规范一致。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准则,但大部分仅限于上市公司应用,其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仍有一定差异,不利于国际间企业经营状况的比较分析,也不利于来华投资合作的外方了解中方合作伙伴的经营状况;我国原有的分行业会计制度的存在,又使不同行业的企业可以按不同的制度来提供会计信息(新颁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这与WTO要求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实行国际间的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不相适应。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建立统一的以会计准则为核心内容的会计规范体系。中国在制定具体会计准则的进程中,应全面分析中国与西方国家会计环境的差异,充分参考和借鉴国际会计组织和西方发达国家有关会计准则的内容,使中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并且,根据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滞后于实践的现状,应该分轻重缓急。对于直接关系到我国企业“入世”所需了解的会计要素核算的相关准则,如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的存货、金融工具以及保险、通讯、汽车制造业的会计准则应优先加快制定。此外,“入世”将会使不符合市场经济机制运行的会计管理政策和法规陷入困境,政府管理部门必将对其进行改革,从而使会计法规体系加以健全。

、注册会计师行业要超常规发展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从目前状况来看,难以同国外的大会计公司相抗衡。加入WTO以后,我国现有会计市场的业务格局将会被打破。一方面,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份额将会有所损失;另一方面,其高级人才将面临流失的可能,使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失去等国际大会计公司抗衡的实力。因此,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从现在起至完全开放服务市场的这一过渡期内,采用超常规的发展战略,使注册会计师行业有一个大幅度的飞跃。结合目前的国情,主要应从以下四方面入手:第一,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包括国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等;第二,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第三,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提高执业水平;第四,实行注册会计师产业化,进行行业重组,走“高效”和“规模”发展之路。只有这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才有可能适应加入WTO的挑战,中国会计市场才会出现真正的繁荣。

3、加快会计人才培养,努力提高会计师的素质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数量的扩大与质量的提高不相匹配,很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人员老化严重,年轻合格人才缺乏,行业整体素质不高,直接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具备国际水平的注册会计师,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政府应对会计人才和培养引起高度重视。政府应增加对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教育的科技基础设施的投资,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学院校合作培养注册会计师人才项目,开放注册会计师人才教育国际合作市场,加快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的培养。

(2)认真办好注册会计师专业的高等教育。目前国家已在23所高校举办了CPA专业,有望培养造就一批中国的博士生、硕士生加入注册会计师的队伍,并参与国际竞争。

(3)严格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资格教育要求低。且考试内容条理论不够深,实务不够强,有相当一部分非执业产权凭精通几本专业用书也能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对会计、审计业务知之甚少,某些基础性、实务性工作几乎不得要领,这说明目前的考试选拔制度不利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因此,应提高参加注册会计师考生的资格教育水平,并且应对考试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并接近实实务,考试内容应向国际靠拢。

(4)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入世”后由于WTO运行规则的需要,会计信息效度标准所发生的新的变化,必然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知识结构提出新要求。这就必须开展新一轮的会计培训,且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在职会计人员进行后续教育,从而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促使我国会计尽快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的发展轨道,推进会计国际化进程,促使精通会计业务,通晓会计基本理论,熟悉国际会计商务惯例,了解世界主要会计模式异同,建立能懂外语和计算机的国际型、复合型会计职业队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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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志新《入世手册》中国华侨出版社2000

3.王柄才《与狼共舞--中国加入WTO》中国书籍出版社

4.肖华,彼特·西德科《二十一世纪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协调化发展战略》《会计研究》1999(8)

5.何顺文,李雪《入世对我国会计改革的影响》《财会通讯》2001.(2)

6.罗福凯,田来,吴树彪《中国加入WTO后的企业财务问题》《上海会计》2001(5)

7.田昆儒《WTO:将给中国会计带来什么》《财会月刊》2001(2)

8.杨仕平,吴荣宝《加入WTO对我国会计发展的影响》《财会研究》2001(1)

9.刘国武《中国加入WTO后会计目标的定位和策略》《上海会计》2001(2)

10.辛强,何丹,邓著晖,胡健《加入WTO:中国会计行业面临的考验与对策》《重庆商学院学报》2000(5)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12篇

【论文摘要】 近年来,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屡遭反倾销起诉,给外贸出口企业带来了很大影响。反倾销已经成为中国出口贸易在21世纪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本文对我国反倾销应诉中会计举证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论文关键词】 反倾销 会计举证 对策 据统计,自1979年欧盟对中国糖精和闹钟提起反倾销指控以来,截至2011年2月,中国遭受的外国反倾销已经超过600起,为全球之最, 在对华反倾销案中,中国企业的应诉率仅为50%左右。而应诉案件的胜诉率不足30%。我国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应诉不力的局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还是企业缺少反倾销会计信息支持系统;反倾销应诉会计举证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如何提高中国企业的反倾销应诉能力,建立一套完整的应诉机制,是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急待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一、我国反倾销应诉中会计举证存在的问题 1.对国际反倾销法及会计举证缺乏了解 会计举证是建立在对起诉国反倾销法、产业现状、反倾销的程序方法有足够了解的基础上,而我国的出口企业在这些方面了解不够,在应诉方面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应诉反倾销是涉外诉讼,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反倾销法。办理反倾销会计举证业务的会计人员除了应熟悉一般的法律知识外,还应该通晓有关反倾销专业法律。要既懂得反倾销国际法,又懂得反倾销国内法,既精通外国反倾销法,又精通中国反倾销法。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了解诸如应诉反倾销需要提供哪些会计资料、诉讼程序各阶段的时限规定,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会计举证方面的有关规定。 2.反倾销应诉的会计举证中会计资料准备不充分 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反倾销会计,因此在应诉反倾销时所需的会计资料是由现有会计系统提供的,其资料的积累是有限的。所谓反倾销会计,是指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反倾销法知识和国际贸易知识,就反倾销中的问题提供会计支持,进行会计规避、会计举证、会计调查、会计鉴定活动。另外,反倾销调查作为一个涉外行政法律程序,各个阶段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在较短的时间内要准备如此多的会计资料,企业如果不建立反倾销会计,平时又不注重相关资料的积累,就会使得应诉中相关会计资料不足,无法为被诉方提供有力的抗辩资料。企业要么不敢应诉,要么中途退出,最终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蒙受巨大损失。 3.反倾销应诉的会计举证中现有资料的通用性较低 应诉反倾销的会计举证不同于一般的会计做账,它需要一个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和符合国际反倾销法要求的信息平台。按国际惯例,企业的财务报表每年都要进行独立审计,由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而中国的有些出口企业在应诉国外的反倾销调查时所提供的成本资料并没有经过独立审计,有的企业为了应付申诉国的核查而请注册会计师进行突击审计,故其可信性也就大打折扣。 4.反倾销应诉的会计举证中注册会计师服务尚未开展 应诉反倾销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程序,再加上每个环节的时限要求十分严格,如对类比国的评价和建议必须在立案后10天内提出,市场经济地位和分别税率裁决的申请必须在立案后22天内提出等等。而每个环节对应诉成败均十分关键,因此单纯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去应诉较为困难,在欧美国家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般能提供反倾销业务服务,而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反倾销业务还没有开展。 二、我国反倾销应诉中会计举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缺乏反倾销的相关意识 早在20世纪初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就采用了反倾销策略,而对中国来说却仅是一个概念而已。我国政府和企业对反倾销调查认识不足,观念认识存在差距。由于缺少反倾销会计这个“诉讼支持系统”,企业平时就忽视了对相关资料与证据的收集与积累,这就使得企业在应诉方面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应诉时拿不出有利的会计资料或会计数据。 2.中外会计准则存在差异 在反倾销的诉讼中,被调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公认的会计准则、企业的会计账簿、产品的生产成本及其相关的费用等是否清晰可靠,对于以生产企业的产品成本为基础来认定倾销、裁定倾销税至关重要,而由于各国的会计准则在不同程度上都有差异,且各国的反倾销法要求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都不一样,如欧盟规定按国际会计标准核查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和成本费用资料,美国规定按通用会计准则核查等。在不同的准则下,各项财务数据会产生很大差别,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距已经在逐渐缩 小,可以说我国会计准则已经迈上了国际化的道路。但是对于应诉反倾销来说一些细小的核算差异也会对结果造成巨大的影响。 3.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我国很多出口企业日常会计管理工作混乱,缺少内部会计控制措施,使得原本有利的证据不被采纳。主要表现为: 第一,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严重。许多企业不能够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在会计制度的执行中有很大的随意性,企业领导叫怎么作账就怎么作账,会计想怎么作账就怎么作账。许多企业存在“两本账,多本账”的现象;账外账,“小金库”现象严重。这些问题都导致了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第二,操纵成本费用的情况较严重,生产成本扭曲。生产成本是WTO协定附件“反倾销协议”中的重要标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企业操纵成本费用的情况还很严重,如随意变更成本计算方法和费用分配方法;将费用作为资产挂账,导致当期费用低估。企业操纵成本费用,必然导致了企业的成本费用数据不准确,进而扭曲了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使我国的一些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第三,会计报表未经独立审计或者在遭遇反倾销时才匆忙进行审计,因此使得企业的会计报表可信度大大降低。 4.缺少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 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不同于一般的仅限于反映企业自身基本核算的会计信息系统,而是根据反倾销诉讼的要求,在其基础上的拓展和延伸,所以其应该是以会计信息为主线、相关信息为附的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信息库。旨在提供反倾销诉讼双方全面、详细的基础资料和比较分析资料,以确保反倾销诉讼举证和抗辩的成功。国外的许多大型企业集团都设有专门的反倾销会计部门,以应对反倾销诉讼。但是我国的出口企业都没有建立专门的反倾销会计部门,往往是在反倾销调查发起后才临时成立一个反倾销调查小组来应付反倾销调查。这样的一个临时组织并不能很好地承担其应对反倾销的各项专业、复杂的职能。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的缺少是我国企业频遭反倾销诉讼及败诉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我国反倾销的几点对策 1.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本趋同。企业会计准则直接影响产品成本的核算,而产品成本的确定是反倾销案件中最重要的内容,它的计算直接影响到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乃至于最终确定倾销是否存在,因此大多数国家的反倾销立法都对出口企业的会计准则做出规定。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第2条规定,反倾销中确定成本时的会计要求是“符合出口国的公认会计原则并合理反映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成本”。所以,我国企业要想在反倾销中获胜,必须将会计准则应用好,企业的会计工作要做到规范、统一、适用,真正做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2.构建反倾销会计信息支持系统 应诉反倾销需要的是一个全新的信息平台,在内容上除了需要提供相关的会计资料、还包括反倾销的法规、国际市场动态等。所以,迎战反倾销必须构建一个完善的会计信息支持系统。 首先,出口企业应加强对生产、经营、管理等内部会计档案资料的管理,结合反倾销调查内容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规范自己的财务并详细记录产品的成本核算资料,并应有生产成本的构成和财务收支的详细情况。 其次,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在搜集国内外市场信息时具有较大的优势,行业协会应定期提供行业产品的国际国内基本价格标准和本行业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分布资料。另外会计中介机构在反倾销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视,会计师事务所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应主要提供反倾销法规、应诉反倾销举证、产业损害评估等方面的资料。 3.建立反倾销会计预警机制 在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之前,制定实施一系列反倾销会计的规避战略,以避免引发反倾销调查。首先,企业本身要做好出口产品的产、销、存,掌握市场特点,做好市场分析,预测趋势,形成分析报告。其次,要了解和掌握主要市场上的反倾销法规和有关成本认定的国际基本规则,在出口定价上进行会计控制,原则是出口产品的价格不能低于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另外通过管理搜集和分析竞争对手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收集竞争对手的相关资料,包括生产成本、费用开支、销售价格、当地市场行情等。通过掌握国内竞争对手的情况,可以避免在国际市场上出现同行竞争,保障行业整体利益;通过监控国外竞争对手的营销情况可以帮助企业进行营销定位,确定出口数量和速度。 4.提高企业的审计质 量 财政部已经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趋同。而自1998年开始,欧盟同意给予我国企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求企业建立一套按照国际会计标准审计的会计账簿。新准则的出台,更便于注册会计师按照国际会计标准对企业的会计账簿进行审计,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从而进一步提高涉诉企业成本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可信度,促使反倾销调查当局能够采纳涉诉企业的相关资料,甚至承认涉诉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 5.大力培养反倾销会计人才 我国反倾销会计还处在起步阶段,面对反倾销诉讼日益增多的情况,急需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反倾销会计人才,反倾销会计业务因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与其他会计相比,对会计人才有更高的素质要求,除具备一般会计人才应具备素质之外,重点还需通晓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法务会计,熟悉国际贸易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交流能力。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应根据目前市场上对反倾销会计人才的需求增设反倾销会计专业教程,根据反倾销会计要求进行课程设置,有目的的进行反倾销会计人才的培养。由于反倾销会计的广泛性和专业性,单靠高校培养还不够,还要求广大的在职会计人员不断提高国际反倾销和国际贸易知识,由单一型会计人才成长为复合型人才。只有有了人才优势,才能真正支撑起反倾销会计这个极具开发价值的会计新领域,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归秀娥:我国连遭反倾销调查的原因及对策再探讨,《经济大视野》,2006,3 华诚杰:浅议反倾销中的会计问题,《中国科技信息》,2005,8 宋鹏:反倾销会计的建立,《对外经贸财会 》2006,8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13篇

通过对近些年来我国学者对管理会计的研究文献分析,可以总结出当前我国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现状

(1)关于我国企业长期投资决策中评价方法的使用,从开始的“知之甚少”,发展到目前有相当比例的企业使用,绝大部分企业财会人员参与投资可行性分析。

(2)企业有关短期决策的方法运用比例总的看来不是很高,不过多数企业领导对会计信息对日常管理决策的有用性的评价是肯定的。

(3)我国企业的预算管理正在显着地进步,实行“全面”预算的企业有增加的趋势,不过我国企业的预算管理还是以向上级负责为主要特征的集权管理模式为主,预算管理水平还不够高。

(4)责任会计是我国企业运用较多的方法,我国企业的责任单位以成本中心为主,成本控制的时间长度以月度最为多见,对较高层次的责任单位,目标利润是部门最重要的评价指标,投资中心比较少见,我国的责任会计很有中国特色,通常都不采用单一指标考核。

(5)我国企业的成本管理中保留了不少传统而有特色的做法,如间接费用分配采用多成本动因,以及采用费用归口管理方法,不过许多企业还停留在“节约开支,压缩成本”的认识水平,所以成本控制的效果似乎不尽如人意。一些比较新的成本管理思想和方法运用比例较低。

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管理会计是运用适当的观念和技术来处理企业个体的历史或预测性的经济资料,以达到预期经济效益,参与经济决策,规划经营目标,控制经营过程,考评经营业绩的目的。这决定了管理会计在企业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管理会计只是在部分地区、企业零星分散应用,未形成一整套真正意义上的管理会计应用体系,从应用效果而言,并没有真正达到改善企业管理的目的,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法律环境对管理会计的应用的影响

虽然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还不够完善,以前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观念依然存在,这使得经营决策者在进行决策时更重视一些行政因素和社会影响因素,而不重视管理会计所提供的信息,从而造成了管理会计在企业中不能普遍应用的现象。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许多经济方面的法律来规范我国的市场行为,但执法不严现象突出。这使得管理会计在给企业提供经营决策信息的有用性、相关性方面的作用大为减弱,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运用缺乏保证。

(2)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适应性差

会计人员的素质是指会计人员的知识层次、知识结构、价值观和职业水准。一方面,我国现阶段会计人员的总体素质比较低,突出表现为知识层次低、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教育方面层次低。另一方面,我国没有专门从事管理会计的专门人才,在企业中也没有专门的管理会计的部门,企业高层管理者没有深刻理解现代管理会计知识。同时,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准不是很高,在会计披露上弄虚作假,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我国会计学界关注的极大焦点。这些因素限制了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普遍应用。

(3)企业领导层对管理会计重视程度不够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14篇

1.1会计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不健全,尽管国家会计主管部门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用于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但由于中小企业主对会计制度不够重视,导致这一工作制度不完善,有待提高。

1.2会计监督很难奏效

由于很多中小企业是私营企业,主动权掌握在他们自己手里,因此,相对敏感的会计工作都是安排亲信的人来完成,这导致了会计监督很难奏效,由于他们之间存在利益的关系,很多会计方面的业务都是领导说了算,因此,很多造假行为就是这样产生的,危害较大。

1.3国家会计政策的倾斜

由于国家重视国有企业和大型公司发展,因而对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是出台一些与业务无关的宏观规定,导致中小企业在这一方面相对欠缺,没有指导具体业务的详细制定。此外,国家会计政策的倾斜,对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监督也不够,缺乏一定的执行力,效果不佳。

2.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对策

如何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这个问题,是摆在大家眼前的难点。针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笔者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经过总结和分析,再结合自身的实际经验,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

2.1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内部监督

首先应该不断完善企业的内部监督,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责权明晰,实行岗位责任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会计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比较重要的资产项目,应该多方参与,达到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效果:严格监督中小企业的经济活动,严厉打击假账、营私舞弊等行为,一旦发现,必须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打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保证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2加强中小企业的外部监督

针对中小企业监督不力这个问题,不能只加强内部监督,还应该不断加强对企业的外部监督,其中比较重要的是规范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主要涉及到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不断完善企业的会计科目制度,确保能够反映企业的资金运转,有利于会计核算和管理;不断完善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只有内外部监督都有效的开展,才能为企业的会计工作保驾护航,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3做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基础工作

由于完善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必须做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基础工作,来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下面以财务报表为例:逐步取消传统的会计报表格式及内容,应该针对每个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其选用科学合理的报表格式,这样能够极大地减少工作量,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并不断完善和优化会计报表制度,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

2.4提高中小企业对会计制度的重视

针对中小企业主不够重视企业的会计制度,应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对会计制度的重视程度,尤其是财政和税务部门应该使用网络、报纸等多种手段加强宣传,并以文件的形式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方面的工作,尽量让中小企业从思想上认识到会计制度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此外,相关部门应该加强中小企业的会计的培训工作,提升基础工作能力专业素质,在传授的过程中也能有效的监督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进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2.5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我国对这方面的惩罚力度比较轻,导致很多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多,针对会计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该严惩不贷,不能姑息纵容,可以提升会计人员的会计失信成本,这样能够有效的规避很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的会计制度。

3.结束语

中国会计论文范文第15篇

1.账户设置与账户核算内容。

1.1“银行存款”账户内容的变化。

传统支付方式中,“银行存款”记载着的资金性质多为财政资金,但是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中,由于资金下拨的方式产生了变化,支付方式也随之改变,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支付给给供应商等,预算单位已经不再通过开设账户对现金流进行控制,所以说“银行存款”账户的实质性内容也发生着改变,仅对单位自筹资金、往来款项进行核算。

1.2“拨入经费”和“财政补助收入”账户内容的变化。

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前,单位中财政拨款需要通过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审核后转拨。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财政下拨的单位资金进行处理时,会连同单位中自用财政资金共同记录在“拨入经费”和“财政补助收入”中。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资金由国库直接划转而不经过其他部门,这两项账户的内容也只包括单位的自用资金。

1.3“拨出经费”账户使用频率降低。

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前,财政拨款是要通过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才能转拨,在转拨资金的过程中需要填写“拨出经费”。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不经过其他部门,所以说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再进行资金核算,“拨出经费”的存在没有实际意义。

1.4“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账户使用频率降低。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收入收缴的规范性。在制度实施之前,政府所收缴的资金需要通过层层上缴到主管部门,然后再通过定期缴入到专门的账户,这样做使资金会在主管部门中停留一段时间,需要进行“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核算。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根据改革方案,将收入过渡性账户取消,财政部门在银行总行或者其分支机构中设立财政专户,使政府的收缴资金转变为国库资金,收缴的方式为集中汇缴和直接缴库,资金在各单位的停留时间为一天以内,不需要进行“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转户款”的核算。

2.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是支付方式发生了变化,使单位预算方式、对支出和收入的处理上有了变革,对单位的汇总报表也产生了影响。

2.1无货币资金收付业务会计核算出现。

支付方式的改变成财政直接支付,由政府发出支付指令,银行就向单一的账户进行资金直接支付。这种方法使预算单位收到收入的同时进行支付,在账户上能够清楚的看出收入和支出的确认。使收入和支出在同一个分录中出现。

2.2汇总报表简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决算还是同以前一样由预算单位进行编制,然后层层汇总,通过主管部门上报到财政部门。在核算的时候只对预算单位收入数进行核算而抛弃了之前的下级单位的核算,也没有发生额和余额的记录,简化了汇报报表。

二、冲击了会计的记账方式

正常的会计核算确认财政资金,是在资金收到的同时进行确认,但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对这种核算方式产生了影响。在授权支付的方式中,确认收入的时间有了变化,并不是在资金收到或是使用时确认,而是在银行授权支付额度的时候进行到账通知的确认。但是此时的资金并没有到位,只有支付额度,这种情况并不符合现实的确认原则,也会造成资产的虚增。年终对未使用用款额度和未收到的用款额度并没有实际的现金流,但是这部分资金已经经过批准,属于当年的资金。会计核算中会对年终的收入进行确认,在核算时按照权责而不是收付进行。

三、制度下预算会计的影响

制度的改革使会计核算受到了影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因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而改变,使财政支付更加规范,执行力更加严格,提高了对单位预算会计的管理能力。

1.管理职能改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使财政资金不再划入曾经指定的账户,而是部门经过批复后对“阅读用款计划”文件进行填报,单位的支付项目才能得以安排。财务管理的工作重心改变,从原来的资金管理到现在的预算全面管理。

2.规范预算编制。

国库集中支付的重要环节就是预算编制,要求单位必须要加强预算意识,为了减少误差,按照规则进行编制和上报,随着不断的改革,对原来较难管理的内容进行约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3.增强资金的透明度。

通过加强各部门的审核工作,所有的财务账目、资金来源和使用去向都进行规范化处理,纳入法律法规,走上规范的管理轨道,加强资金的透明度,减少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能够有效的防治腐败问题,廉政社会建设由此得到发展。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