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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通报》2018年第1期
摘要:信息时代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社会发展迅猛,城乡建设迎来新机遇。新时期做好城乡建设不仅提升物质文明进步更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从总体上提高国家综合国力。深入调查可知,目前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实际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基于此,文章首先从土地管理促进城乡规划的重要性切入,其次立足当下分析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最后从实际出发给出策略建议,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策略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发展重要时期,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均向城镇聚集,无形中促使城镇规模扩大,这是物质文明进步的体现,更带来了精神文明与经济发展。为了更好的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充分融合,政府出台系列政策,根据实际情况,促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建立并完善,为未来城乡管理奠定基础。
一、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密不可分
土地是社会问题更是国家问题,土地管理涉及发展的全局性与战略性,因此科学管理是有必要的。城乡规划建设关乎百姓民生,合理利用每寸土地能够促进社会经济与社会环境相协调,从根本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是人口大国,土地资源作为有限资源,城乡发展离不开土地资源的支持,因此国家对资源管理力度加强,相应的管理水平也日渐提升,科学有效的土地管理促进城乡规划建设更快更稳健。
二、土地管理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
首先从总体规划编制角度看“见点不见面”。我国《城乡规划法》出台后可以看到城乡统筹得到强调,但城乡土地产权存在差异,涉及利益上的差异相对较大,有些片面会导致城乡不对等,一些生硬的区域划分缺少依据,导致出现地域脱节现象。从整体看,编制有些僵化,没有充分考虑到城乡差异,尤其在配套设施和市场化运作层面障碍与难题都有,不利于长远发展。其次从管理角度看土地出让存在“硬捆绑”现象。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根据国家规定,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的管控是出让条件的核心,合同直接套用无法调整,这种控制性出让“硬捆绑”,内容有欠明确,条款并不清晰,与合同要求有差距,不科学的指标制定为日后工作留隐患。再次从具体实施角度看城乡发展空间受限。土地产权始终是个问题,目前土地双轨制,农村集体土地难以直接流转,农民在城镇化建设中土地增益基本分享不到,农地及拆迁补偿是短暂有限的,且集体所有土地收益与国家所有土地相比较收益低,集体所有土地财产没有和国家所有土地财产对等,农民的社保医保保障质量差。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土地产权结构分离对土地利用是有影响的,直到现在土地使用权范围空间都没有特别明确,这在具体规划实施过程中衍生了诸如乱建及提升土地成本等问题,随着各国城市开始开发地下空间建设地铁,这期间出现的建设施工纠纷也比比皆是,可见这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摘要: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与基础,河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系通过专业课程改革,使学科体系和课程结构更加合理,并促使教师积极探索灵活的专业课程教学模式,强化教学设计能力,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创新,加强实践环节,引入多元化的考核机制,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性人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土地供需矛盾越来越尖锐,土地资源的高效、可持续利用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家对土地利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很多高等院校也开设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河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为河南省最早成立的土管本科专业。在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的要求下,土地资源管理系的教师们不断探索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和评价机制,为土地行业培养知识型、创新型和实践型的复合型人才。
1以核心课程建设为抓手,促进课程体系和结构改革
河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毕业生要具备现代管理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具有测量、制图等基本技能,能在城建、国土、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利用、规划、调查评价、整治和管理等相关工作。①为完成培养目标,必须设置完善的课程体系和合理的课程结构。为此,资环学院以核心课程建设为抓手,通过开展多次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使学院教师切实提高对河南农业大学课程建设、“核心课程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夯实“人才为本”的办学理念,强化“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意识,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核心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相关研究。
1.1设置完善的课程体系和合理的课程结构
课程体系决定了专业的基本架构。课程结构是专业各种课程类型的比例及其排列、组织的形式。很多高校的课程结构不够科学,例如基础课涉及面太窄,分科太细,不适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向,理论课偏多,实践课偏少,学时分配不合理,课程设置不是以专业需求为导向,而是因人设课。核心课程缺乏系统性,必修课偏多,选修课偏少。通过教学计划的修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基础选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及课内实践教学环节六个部分组成,基本上满足了学生的需求。
1.2制定专业核心课程
土地资源管理通过其宽阔的空间及优越的条件成为水上和地面的聚集地和枢纽。进入21世纪以来,就我国而言土地资源管理项目建设呈飞速发展的态势,我国土地资源管理项目与日俱增的同时,投建项目规模日益宏大,而且土地资源管理项目如今所跨领域范围日益增多、土地资源管理项目内部结构日益繁杂、涉及资金扶摇直上等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土地资源管理项目建设的发展风险日益凸显。从而对土地资源管理建设项目投资的风险评估及预防举措变得至关重要且迫在眉睫。如今风险管理在我国愈加受到关注,国内的很多企业都建立了风险管理机制,同时学者对于风险评估的探究已经深入到非常宽广的领域,风险管理的论证及实践应用在日常生活中愈发娴熟。学者探究的主要方向为风险识别、风险评估方式以及风险预判等部分。
在我国学者就土地资源管理建设投资风险评估分别作出独特见解,董连胜分析指出动态性研究不足导致投资风险评估方式欠佳。刘晓娥与王传美提出解决变量与度量之间因果关系的把控问题结构方程模型,此模型在土地资源管理建设投资风险实践了统计数据评估。而吴国付则针对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发展现状,强调项目投资风险评估管理重要性及相关理论性的指导方案。雷冰峰的观点则认为经济评估是土地资源管理项目建设的核心工作,他运用蒙特卡罗模拟法来作经济评估分析,然而实践中因干扰项目经济评估的要素繁杂,结合蒙特卡罗模拟法与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最终的决议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风险管理在我国八十年代早期就被采用,而如今土地资源管理投资风险评估完全处于起步时期,我国学者在此方面的文献仅是凤毛麟角,仅有的部分文献成果也只是基于土地资源管理项目风险的冰山一角进行剖析。简而言之张娟、王志征、欧阳斌等学者所运用的蒙特卡罗法模型均是针对土地资源管理项目经济风险的资金流动性这一方面。而蒙特卡罗法仅凭传统的历史概率数据进行模拟,而无法控制实际运作中所产生的不特定风险概率,所以无法有效的达到对土地资源管理项目全面具体的剖析。就我国当前现状对于土地资源管理项目投资进行风险评估的难点颇多,集中来讲主要为:1、发达国家均有专业的风险评估机制及相关作品,对于风险识别可以有效提供参考。在我国因为企业对风险意识的忽视加之国内并无风险评估相关成果,所以我国土地资源管理项目投资只能从风险源进行,从而大幅提高风险研究及管理费用。2.风险评估在我国的误差大也是非常棘手的问题,风险识别阶段是后期工作的基础,在此阶段一旦出现差池就可能导致整个风险评估功亏一篑。3、在政府引导下,投资者基于过去土地资源管理投资的收益预估未来的可得利益,忽视项目本身投资风险,我国土地资源管理项目风险管理最关键的限制因素则是政府和投资者对风险意识的漠视。
风险管理在1931年美国管理协会保险部得到提倡,美国风险评估及防控于1960年已成为管理类的学科并得到飞速发展。在国外概率分析、敏感性分析、现代数学分析和蒙特卡罗模型分析等方式为项目投资风险定量分析的主要方式。影响项目经济评估指标分析法则是采用推算风险因素和不确定因素的概率分析法。敏感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投资效果的情况下对指标变化的敏感度作出评估。此种方式通过参数恒定的状态下优先分析出影响项目总成本的单一参数。蒙特卡罗模型法则是庞大的过去数据的汇总分析,无法达到将来变量的全面反映。采用现代数学理论对项目经济效益指数的影响程度中的不确定因素进行预测及分析就是现代数学分析方式。美国项目管理者学会多数学者分析认为在风险评估中模糊风险评估及蒙特卡罗法在实际生活中运用较为普遍。在单一事物评估中经常会涉及很多因素,那么就要求对多个不特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模糊综合评估对不特定因素的评判是受到学者肯定的。1965年加州大学自动控制专家查德教授,首次采用“模糊集合”对不确定疑问的数学探讨方式。
模糊风险综合评估仅是模糊数学中微小的一部分。模糊方法可以对不特定事物做概括描述。模糊方法在国外很多行业都得到了认可并在很多领域得以实践。对于土地资源管理项目投资风险评估,所涉及的因素很多无法通过指数反应出来,同时很多客观因素存在不特定性,无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估,根据以上分析在土地资源管理项目投资的风险评估中,采用模糊分析评估法是非常有必要的。首先达到土地资源管理项目投资正确标准,采用模糊分析法可以有效的分析出土地资源管理项目风险中的不确定因素,将分析结果与土地资源管理项目投资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其次模糊分析法可以全面分析土地资源管理项目投资风险情况并结合土地资源管理项目投资的实际情况,为土地资源管理项目发展决议提供多重保障。与此同时很多专家都将风险评估纳入到很多不同的领域进行研究,最初投资风险评估一般采用定性分析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对于此项评估人们所采用的方式越来越多,计算机技术的进步促使针对土地资源管理投资风险项目的风险评估的很多软件应运而生。
当今,笔者之所以认为我国土地资源管理项目风险评估及实践应用的重要性,最主要的原因是填补土地资源管理项目投资风险评估及防控这一方面的空白。就我国而言土地资源管理项目建设呈飞速发展的态势,我国土地资源管理项目与日俱增的同时,投建项目规模日益宏大,而且土地资源管理项目如今所跨领域范围日益增多、土地资源管理项目内部结构日益繁杂等,导致土地资源管理项目建设的发展风险日益凸显。结合部分优秀企业的管理方式,解决迫在眉睫的土地资源管理项目建设风险评估及预防举措是相当必要的。在土地资源管理建设项目投资中如何做到用防患于未然的方式避免投资者盲目随从,减少资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让投资者认识到项目潜在的风险,并能够及时采取补救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呢?笔者认为结合各种风险识别理论方式择优选用系统化的方式对土地资源管理建设项目投资进行:识别、分析评估、防护及控制。本文在未来各个领域中的适用前景不容小觑。
作者:张伟 单位:河北省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村镇建设及土地管理工作,使村镇建设管理及土地管理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考核、明确奖惩,按照“建制、管理、问责”的总体工作方针和要求。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加强管理督查
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切实加强村建、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城建土地综合执法队,由纪委书记邱长土任组长,副镇长蔡尧盛任副组长,并抽调相关部门精干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主要职责对全镇的建设用地及建设行为进行巡查监察,对全镇违章建筑进行督查、处理、问责,并负责对各村村建土地管理工作的考核。各村要成立不少于3人的村建工作小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村建、土地管理主要责任人,土地协管员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的建筑情况进行管理和督查,一旦发现未批先建的应立即制止,制止不了的应及时上报,取得综合执法队的配合,确保本村不发生违章建筑及违法用地。
明确管理职责
1、各村要于2010年6月6日前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上报镇党委政府,经党委政府确认后,该次自查出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不列入今后村级村建土地管理考核范畴。
2、以下情形被城建土地综合执法队查处的视为村级漏报或瞒报:
①、违法建筑或未批先建的地基形成,墙体高度已超过1.5米仍未上报的;
摘要:生态建设问题是关乎人类生存与福祉的重要问题,是当前土地整治工作中的重点之一。基于此,本文介绍了土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生态建设规划较为简单、控制有效性不足、土壤保护不到位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较差等方面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对未来土地整治工作的发展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推动生态建设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土地整治;生态建设;科学规划;管理意识;公众参与
当前中国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生态建设方面,也形成了以地域分异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经济学理论为主要依据的发展理论。然而在实际的土地整治工作中,受到人员观念素质、管理水平与管理体系、生态产业发展水平、生态技术进步程度等多方面制约,导致当前土地整治工作中的生态建设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土地整治工作中生态建设事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土地整治工作开展的十几年以来,依据《土地管理法》,对土地进行了有效率的整理、复垦和开。[1]土地整治工作与城市规划、土地整体利用规划相适应,是为生产建设与民生发展服务的,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整治工作中生态建设问题与经济建设、民生诉求不相适应等多方面的状况。当前土地整治工作中生态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第一,部分工作人员生态管理意识薄弱,没有认识到生态建设事业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不够重视,土地整治过程中造成的物种破坏问题比较严重;第二,土地整治工作中的生态规划比较单一,没有形成科学、系统的规划体系,各个地区之间的联结较少,跨区土地整治工作的权责划分不够明确;第三,土地整治工作中生态建设技术理论不够完善,现有技术在应用过程中的普及程度较低,很多农业环保设施的使用率很低,农民在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使用引导;第四,土地整治工作中的生态建设没有形成产业化的经营,土地整治的资金来源形式比较单一,民众与社会资本在其中的参与程度很低。
二、土地整治工作中生态建设事业方面的发展建议
(一)完善生态立法,提高生态管理意识发展土地整治中的生态建设,就要学习先进国家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的发展经验,将生态保护作为重要的发展内容,列入到《土地整理法》当中,从法律层面促进全民生态建设管理意识的提升。[2]一方面,土地整治部门要加强与环境保障部门、农业部门、工业部门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的联系,扩大自身在生态保护立法中的主动性,使整个土地整治工作在生态保护的整体目标中进行。另一方面,土地整治工作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生态建设工作的宣传,自上而下的对生态建设重要性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在整治工作的管理体系内部进行知识培训。从绩效管理、人员管理、思想意识管理几个层面入手,提高土地整治工作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与生态建设意识。例如,湖南省在对洞庭湖周边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时,充分利用了双微平台,对洞庭湖周边历史上优美的生态环境进行了播报,全面提升了土地整治工作人员对洞庭湖生态作用的认识。
(二)完善规划体系,增强生态建设的操作性发展土地整治中的生态建设,就要完善土地整治工作的规划体系,从生态建设的角度重新审视土地整治工作的目标、内容、方式和技术,将生态建设作为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工作方向之一,在技术上、人员上、工作方法上,全民提高生态建设的可操作性。首先,土地整治部门要建立宏观的生态网络规划,将城市、农村、湖泊、河流、耕地作为相互独立又各自联系的生态系统,进行系统的规划和设计。提高对土地整治工作中的宏观生态网络的关注,从单一重视技术指标的规划体系,发展成为利用宏观规划,进行系统、科学的各地区综合整治的体系。其次,要对土地整治工作中的生态建设进行精细化管理。例如,湖南省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将区域内的土地按照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划分为长株潭城市群区、环洞庭湖区、湘中南区、大湘西区,既注了重生态建设的整体性,也保障了生态建设的差异性,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一、落实宏观调控,加强规划管理
(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性。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
(二)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对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每年不得超过一次,调整幅度不得超过所属镇面积的30%;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规划;所有进入各类园区的工业项目,确定用地选址和项目准入前,须征求县国土部门意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年度用地计划,不得突破用地计划,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安排用地;属政府重大项目的,须经县政府同意调整计划后,方可办理有关规划用地手续。
(三)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瞻性。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修编中,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利用土地为主要目标,按照“地尽其力,优地优先”的原则,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对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用地要预留空间,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二、加强用地监管,严格审批审查
(一)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审批行为。以划拨方式供地的,除发放用地批复外,须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以出让方式供地的,须强化出让合同管理,依法规范填写土地出让合同中土地使用要素、建设项目投资额、价款、违约责任等条款,并载明项目开工、竣工及申请验收时间。对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约定或明确政府可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依法公开出让。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批准用地文件,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土地证书。
(二)科学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省下达的用地指标的使用,严格把好三关:一是规划关,所有用地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调整和改变规划;二是用途关,对限制性产业项目控制用地,对禁止性产业项目停止供地,优先保证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环保工程用地;三是投资强度关,省级开发园区平均每亩投资强度不低于120万元,投资额小于3000万元的工业项目统一进入标准厂房,不得批准新占用土地。
(三)开展城乡闲置土地清理。自年3月起,对年5月1日以来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进行清理,特别是—年新上建设用地项目,重点清查各类工业园区。清理范围主要为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闲置建设用地;开工建设但开发面积少于应开发建设总面积1/3,或者投资金额不足总投资额的25%的建设用地;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闲置建设用地等。对清查出的各类闲置土地,分类进行处理。一是对土地闲置满2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二是对闲置未超过2年,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近期有一定开发条件的土地,责令限期开发(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三是对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暂时不开发的,安排农民继续耕种。四是对达不到投资强度,占多用少的项目,予以核减用地面积,重新安排使用。五是采取“腾笼换鸟”的方式把一些效益不好的停产、破产企业土地转让给新的项目。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维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结合正在实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专项清理,加大处置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为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清理和闲置土地处置,全面梳理、掌握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签订及履行情况;查处并纠正土地出让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盘活闲置土地;建立健全国有土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制度,切实保证土地供后及时开发利用,实现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清理
连续两年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年度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对出让合同没有严格依照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规划条件的情况进行清查,查处并纠正土地出让和划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全面掌握外地区房地产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出让行为,确保出让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各地依照《关于转发国土资厅发〔〕86号文件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36号)文件要求,继续完成有关的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
(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
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我国国土资源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当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是保证国土资源规范化,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与分配的重要保障。但在当前的发展过程中,国土资源的管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本文主要就新体制下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探索有效解决的策略,希望对实际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加强国土资源建设,研究新体制下的国土资源配置,做好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明确个单位的职能、强化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建议在合适的时机征收不动产税,做好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
1新体制下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土地利用量大,供应压力大在经济制度的影响下,土地利用量较大,各种土地利用类型不断增加,土地资源供应压力较大。我国的国土资源量虽然面积较大,但并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旦没有科学的管理体制与利用制度支持,国土资源的浪费现象也会随之增加。
1.2非法乱采滥伐,土地使用不合理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人均土地占有率低,拥有土地的人又很少考虑土地的科学利用,降低了土地的有效利用。
1.3执法力度不够,管理水平不高我国对国土资源的管理力度有待加强,执法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在管理内容上也不够明确,甚至也存在着执法人员力度不够,执法不严等问题。
2新体制下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对策
2.1坚持主动服务、主动作为宏观把握我国国土资源的分布情况,统一规化,严格土地利用制度。建立相关土地利用制度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科学利用土地。加强对土地项目用地建设的审核,规范土地报批制度,严格实施,规范管理。政府与土地利用商协调配合,在审批程序、用地方式、税收政策上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为科学利用国土资源作出贡献。不断改革更新土地管理制度,加大对基层土地资源的管理力度。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手段,为企业或个人团体解决土地利用的现实困难。
2.2坚持规范管理、规矩办事加强对土地的规范管理,严格实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分配对农用土地与非农用土地的利用,保持土地利用的平衡程度,在土地占用上规范建设。对于浪费土地的现象,规范惩罚制度,对于严重破坏土地的行为,要加大惩罚力度。同时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在批地、用地等各个程序上的制度。认真对待已批未征、已征未供、已供未用、用而未尽的土地,科学筹划,规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