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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执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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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执法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第1篇

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取缔非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转变管理职能,整合执法资源,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创建安全有序、规范诚信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综合治理、规范秩序、诚信经营、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服务发展”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道路运输经营证照齐全。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制度、人员、分工、责任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等监管措施有效,监管记录清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齐全,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班车客运事故频率下降,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在0.4人/百万公里以下。

(三)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规范。旅客投诉率低于0.2/万人次;机动车维修服务投诉率低于5/维修车辆千台次;驾驶员培训投诉率低于6/培训学员千人次。

(四)执法制度健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无公路“三乱”问题发生。执法人员考试合格率达98%以上;无行政败诉案件。

(五)建立道路运输行业部门配合、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任务

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风建设。对营运客、货、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市场实施全面监管。

(一)转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发挥道路运输综合执法优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查处公路“三乱”执法不作为、违反执法程序、不按要求制作处罚案卷、违规参与运输经营活动、指定车辆二级维护企业、非法索取经济利益、充当违法经营保护伞等违法行为。

(二)打击无经营证照的黑车”维修厂点、驾校等非法经营行为;开展经营许可复核审查工作。达不到许可开业条件的业户、从业人员和车辆,净化运输市场环境。

(三)加强营运班车、出租汽车、危险品货运车辆标志标识管理。

(四)加强经营行为监管。

(五)加强道路运输价格监管。

(六)加强机动车维修监管。

(七)加强驾驶员培训监管。

四、时间方法步骤

主要工作如下: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活动自年月日开始。

(一)动员部署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区政府成立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指导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活动。

2.制定活动方案。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进行广泛动员。月日前各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让广大执法人员、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了解活动的目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年活动,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4.整合执法队伍。转变职能。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和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建道路运输综合执法队伍,保证50%以上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客货集散地、站场、稽查站、城市出入口等一线执法,查处各种运输违法行为。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工作重点,随时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组织实施

合理安排市场整治、建章建制和执法行为监督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1.抓好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区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管理职责。按照道路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查找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动态监管机制,查处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二是开展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区道路运输综合执法队要结合道路运输市场实际。加大整治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联合执法队要统一开展联检、互检等联合执法行动,防止人情执法,消除治理盲区和管理死角,确保整治力度和效果。

2.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实施依法行政。区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要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防止以罚代管。建立检查取证、处罚实施、法律审核、罚款缴纳等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一案一卷。严格遵守《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案同罚。避免公路“三乱”问题发生。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区交通运输局要认真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规范。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和审核,禁止以任何名义设定罚款指标,将处罚与部门和个人利益挂钩,违者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违规执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做出严肃处理。

三是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区纠风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以及《关于省加强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制度、受理投诉制度、限时查办制度、协调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公路“三乱”行为。

3.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完善道路运输执法工作制度。区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警大队要建立和完善源头监管、征费稽查站执勤、重点地段(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巡逻执勤、执法岗位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每项制度要量化考核指标。如执法人员外勤执法时间达到全年工作日的70%征费稽查站和城区出入口安排执法人员执勤每年要不少于190天(假日运输期间执勤率要达到100%

二是推进道路运输诚信体系建设。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要完善道路运输诚信制度。有效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黑名单”等制度措施,明确运输企业在诚信教育、自查自纠、失信公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建立运输经营者诚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诚信服务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是加强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大资金投入。实现执法装备标准化。推广科技监管手段,广泛利用视频、音频、监控等手段收集证据,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充分利用省、市违章信息平台,实现违章信息省、市共享。

(三)总结验收

1.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各有关部门从月份开始。将开展活动的阶段性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区市场监管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进行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市场监管年活动采取的措施。存在主要问题。各有关部门于月日前,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区市场监管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3.考核验收。各有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检。区活动领导小组于月日至日期间对各有关部门监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及时成立“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安排制定具有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具体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抓好工作协调和督查落实,把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工作做细做实。要把“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活动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组织贯彻不及时,工作部署不周密,整治措施不得力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搞好协调配合。区政府的领导下。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共同制定工作方案,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市场监管年活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牵头做好监管年各项工作,确保在打击非法经营、假冒汽车配件维修,保障交通安全,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执法行为和加强行风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第2篇

一、夯实深化改革工作基础

(一)认真学习部署落实。通过党组专题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干部大会、工作例会等形式及时组织学习省、州、县委改革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传达省、州、县委深化改革决策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领导分工、改革任务、工作要求、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及时了解省、州委改革决策部署情况和市场监管工作动态。

(三)建立制度扎实推进。坚决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等服务制度。完善改革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县委报送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及完成情况。注重改革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加强与政府政务中心以及其他行政审批部门沟通协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四)宣传引导强化改革。今年,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报送改革类的政务信息,同时,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政务公开等形式,积极做好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

二、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方面

1.严格执行工商登记“证照分离”改革。除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余的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革以来,我局已受理“证照分离”业务526件,其中审批改为备案26件、实行告知承诺制245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11件、强化准入监管45件。

2.整合登记事项,落实“多证合一”改革。目前,申请人只需到工商登记窗口提交一份表格、一套资料,可完成所有整合证照事项办理,为企业节省了时间、节约了成本。截至目前,全县已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525份。

3.继续落实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我局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政策,让真正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重新整合资源。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简易注销登记25户。

4.推进全程电子化和网上审批。从今年5月份起我局实施全程电子化注册登记,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即可领取营业执照。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登录“省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管理系统”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实现了全程电子化、无纸化,让企业注册足不出户,完成从企业核名到材料提交、办理执照的全部过程。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206份。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制定抽查比例,突出重点、控制频次,扩大覆盖面、减少执法盲区,对涉及安全质量方面的要严格按规定监管,加强现场检查和检验检测,严防严控生产制造过程风险,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信用监管,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全公开,健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我局通过“双随机”确定的抽查名单,根据上级安排,共对23户市场主体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出企业注销1户,停业1户,经营地点不符1户。将抽查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公示率100%,并及时传送给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进一步促进了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

(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为深化我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统一有序的市场监管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等领域执法职责,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采取不正当手段破坏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价格违法等行为;以严格执法促进质量提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提高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得以集中。实现了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的统一监督管理,解决了以往监管工作中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形成了监管合力,实现了全程无缝监管,提高了整体行政效能。

1、食品生产加工监管方面:一是建立企业基础数据库。我县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6家,集中正常营业2户,全部按照州局的统一要求,严格落实“四有九公开三承诺”制度,建立健全了从业人员、质量管理、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基础数据,做到数据统计准确可靠。二是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规范指导。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各类台账记录,并按要求规定装订,留存备查。三是重点围绕食品生产企业的厂区和周围环境卫生条件、人员的健康体检、食品加工原料的采购、生产工艺操作流程、产品标识、出厂检验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和记录的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今年共巡查食品生产企业8家,下发整改意见书2份。

2、药品零售药店监管方面: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药品安全蓝箭护航行动》方案的内容要求,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行动方案,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项检查,专项覆盖了5个乡镇,11家药品零售企业,5个乡镇卫生院,发现销售过期药品6家,立案6件,已结案5件,案值731.2元,罚款2193.6元。

3、食用农产品抽检方面:按照“四有两责”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制定了《关于2019年县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完成铅抽检463批次,其中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95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有2批次,已全部立案处理。

4、食品流通领域监管方面:我局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开展了“两节”“三会”“五一”“高考”等重要日期和重大节庆期间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重点围绕食用盐、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等生活必需食品及节日热销食品、特色食品、熟食、快餐等为主,检查有无健康证、无照经营,索票索证,操作间卫生状况,有无食品添加剂、保质期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52人次,检查经营门店567户次,没收过期及三无食品423公斤,查办案件共8起。

5、餐饮服务领域监管方面:以整治卫生状况为突破口,加大对酒店、餐厅、饮食摊点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设施设备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规范餐饮加工制作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了食品安全风险。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56人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567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7份。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程电子化系统操作性和实用性不足。从经营户的反馈来看,全程电子化的网上登记系统在申请时,需要安装的插件过多、且插件下载后需要依次点击安装,对申请人的电脑知识要求过高,操作相对复杂。实行全程电子化改革以来,经营户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电子营业执照的意愿不强。

二是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申报技能匮乏。一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规模小,地处偏远,条件落后,受地理环境的影响,不会操作电脑导致网上主动申报年报的意识不高。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第3篇

近年来,我省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情况仍时有发生,农资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并重和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开展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活动,健全大要案件督办制度,保证重大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100%,违禁农业投入品收缴率100%。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推动、媒体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以农业部门牵头的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联合协调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联合行动。

(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个主管处(科)室和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农资打假信息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传递和交流。各成员单位每年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向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情况。

(三)建立健全服务、投诉机制。农业、工商和质监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咨询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箱等服务、投诉平台,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四)建立执法协作机制。每年农业生产的关键季节,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对种子、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门店的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五)推行市场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通过企业登记审查、年检验照和经营主体准入备案,全面清理、审查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对合格的农资经营者按照一户一档建立档案,对无证、无照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建立追踪监控机制,实行不合格农业投入品退出制度,对经营假劣农资的依法严惩,同时向社会公示。

三、强化职责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农资打假工作牵头的职责,以源头治理、大要案查处为重点,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种子、化肥和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质监部门要进一步从生产源头加大对农资的专项打假与治理工作力度,全面清查核发的许可证。商务部门要规范农资市场和流通秩序。经信部门要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农资产品生产许可环节的产业政策界定。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物价部门要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犯罪行为,做好农资市场打假和监管中涉嫌构成犯罪、强制执行等案件的及时查处、移送工作。供销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农资市场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

四、突出工作重点

(一)强化农资生产监管。各级农资生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农资产品生产主体的资质审查。2012年,各地要对已经发放的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等进行一次全面的跟踪核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资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拒绝整改的,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二)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打假保春耕、保秋播”、“农资打假下乡”、“红盾护农”、“打四黑、除四害”等行动。2012年,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农资经营者档案,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同时要加强农资广告监管,防止虚假广告误导农民。

(三)强化大要案件查处。要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开展联合执法,实行挂牌督办。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经营者,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

(四)加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力度。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提高农资经营户守法经营自觉性,帮助农民提高识假辨假能力;扶持信誉好的农资生产企业做大做强,保证放心农资供应;积极探索农资连锁经营等新模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五、强化保障措施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围绕市委、市政府积极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环境的要求,按照“宽进严管”、“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防止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改革后出现监管缺位和监管力度减弱,确保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高效、规范、有序。

二、粮食系统监管工作机制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局主要履行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油的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等多项职能。

(二)依照《市政府关于公布市市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我局主要负责的审批事项有1个,即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三)我局负责统筹协调市场准入与监管工作的科室是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接到工商部门提醒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提取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信息数据。

(四)政策法规科在提取基础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梳理分类相关信息,分送到监督检查科或粮食执法支队。

(五)执法监督科室(单位)接获相关信息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或赴现场巡查,督促并辅导市场主体办理许可,或制作执法检查记录;在接获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需将审批结果、监管情况等报送给政策法规科。

(六)政策法规科收集执法监督科室(单位)提交的信息后,每月一次将执法监管、行政审批等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

(七)上述事项中,“粮食收购资格”是我局权责一致的市场监管职责。“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点审核”许可事项,以及“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审批事项是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作出,我局虽无权限对该事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进行查处,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后续监管:1、告知并督促市场主体及时办理相关许可;2、报请及协助省粮食局跟进监管,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委托放权监管;3、将掌握的信息主动上传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对市其他职能部门进行风险预警。

三、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一)发挥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提高市场监管成效。由区政府牵头,区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等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协同开展全区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工作。

(二)加大清理力度,配合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将执法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无证照的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在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以及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应依法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

(三)加强信息沟通,对市场主体作出的处罚结果及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市场主体因违法行为受到一个部门行政处罚的,其他部门应视其违法行为的关联性对其相应业务进行重点监管,提高该主体的违法成本。

四、保障措施

(一)查处粮食流通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遵循疏导与制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文明规范执法,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和行政指导。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者时,应当告知其办理许可证的合法、有效途径和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引导其领取相关证照或其他批准文件。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转型提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党和政府的信任重托,要求扎实推进“转型提质”。“两费”停征和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实施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和政府赋予的责任越来越重,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步伐越来越快,政务公开和行政问责的压力越来越大,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考验越来越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的各项政策措施,很多都要通过市场来实现,都要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去保障落实,这就要求我们扎实推进“转型提质”。

(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扎实推进“转型提质”。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出现,增加了市场监管的复杂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的增加,加大了市场监管的责任;新兴网络市场的出现、高科技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涌现,提高了对监管执法科技含量的要求;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加大了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下大力气推进“转型提质”。

(三)解决深层矛盾和问题,要求扎实推进“转型提质”。自2005年全系统在基层分局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以来,先后开展了“巡查监管组建设”和“基础管理质量提升”等年主题活动,全局整体推进“转型提质”格局基本形成。但是,面对新形势,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矛盾和问题:一些干部对形势任务的认识不够清晰,综合运用职能主动服务发展责任意识不够强;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机关对下布置任务和工作督查不够规范,管理效能不够高;监管方式方法有待改进,监管手段还不完全适应现代市场监管的需要;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复合型、专业化人才短缺,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转型提质”。

二、“转型提质”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

(四)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主线,以提高队伍能力素质为基础,以“创优、创特”为动力,以运用高科技手段为保障,实现服务发展由被动跟进向主动融合转变,监管执法由被动履行向主动履职转变,消费维权由被动受理向超前引导转变,依法行政由被动执行向自觉规范转变。

(五)基本目标。思想观念进一步更新。更新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理念,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把依法行政作为第一准则、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监管效能进一步增强。监管领域进一步拓宽,监管方式更加精细,监管方法更加规范,监管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事权划分更加合理,协调运行机制更加顺畅,管理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复合型、专业化人才不断涌现。基础保障进一步强化。高科技手段进一步运用,基层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明显强化。

三、优化运行机制,促进机关和基层工作的同步转型

(六)明确岗位职责。结合贯彻落实“新三定”,按照“领导有力、队伍精干、指导精准、服务优质”的要求,调整机关职位设置。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按照“登记受理于一身,巡查办案为一体,重大案件归经检”的要求,调整基层分局职位设置。推行职位分类和岗位等级管理,重新制定机关、基层职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工作标准。

(七)合理划分事权。按照“新三定”规定,合理划分机关内部、机关与基层的事权。遵循合法、适度、效能原则,规范授权行为,健全完善委托基层分局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授权规则,明确委托的标准和程序、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权利义务、监督落实措施和过错追究办法。继续抓好盐工商[2009]33号《关于印发<市基层工商分局(所)行政执法职权清单>的通知》的贯彻落实。

(八)整合机关工作。坚决克服工作转型与机关无关的思想,切实增强融入转型、指导转型、推进转型、服务转型的意识。加强统筹规划和任务整合,按照“统一高效、指挥协调、运转顺畅”的要求,整合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行为等监管业务,建立健全“任务下达与工作督查规范”,规范任务下达和工作督查流程,推动由单一业务条线简单纵向对下布置任务和开展督查向跨业务条线综合对下布置任务和开展督查转变,促进机关工作转型和监管效能的提升。

(九)完善工作规范。结合修订《基层分局标准化管理操作规程》,健全完善机关工作标准,实现机关工作与基层工作的有效衔接。检查“登记注册、经济户口管理、执法办案三大工作规范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三个质量考评办法和登记注册、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工作手册”的执行效果,按照“科学、易行、高效”的要求,完善工作规范、质量考评办法和操作手册,进一步规范综合受理、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内容、程序和方式,加强过程控制和细节管理。在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登记注册风险防范和监督检查风险防范机制,明确责任边界,降低履职风险。

(十)优化运作模式。强化基层分局综合监督执法职能,台城两个分局实行“登记综合+监督检查+执法办案”三块运作模式,其他分局原则上实行“登记综合+监管执法”两块运作模式。要统筹监管执法职能,根据人员的不同素质、特点和优势,通过年龄上的新老结合、业务上的强弱搭配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办法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四、改进方式方法,促进履职效能和效果的同步放大

(十一)加强精细化监管。继续推行网格联动监管服务,按照“划区定人、落实责任、科学监管、依法服务、提高效能”的要求,各基层分局要根据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实际,综合考虑经济区域和行政区域两方面的因素,科学划分监管服务网格,明确监管服务任务,落实监管执法服务责任,实现由单一网格单一任务的分散监管向任务整合、网格联动协同监管转变。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做到市场主体信息的动态记录、信用等级的动态更新、检查内容的动态调整、警示信息的动态提示。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注重事前规范、事中指导和事后监管,不断增强监管的有效性。

(十二)突出常态化监管。按照“责任清晰、程序规范、监管高效”的要求,全面落实经济户口管理责任。加强市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整合监管执法资源,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的有机结合,推行基层分局之间、机关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其他部门的联动监管执法,节约成本、集中优势、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十三)推进现代化监管。树立现代监管理念,坚持重规范、多指导、慎处罚,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指导,深入实施“五大实事”,积极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实现和谐监管。改变经验式、手工式等传统监管手段,建立以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为主的现代监管模式,总结食品经营主体分级管理软件开发和运用的成功经验,加快危险化学品销售、农资经营等市场主体分级管理软件研究开发步伐,提高监管信息共享和开发利用水平,逐步实现以高科技手段为依托的现代化监管。

(十四)实行契约化监管。充分发挥经营者主观能动性,实现工商监管与经营者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发扬民主、坚持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以“契约”形式,明确监管人员、市场主体的责任、权利、义务,规范行政行为,约束经营行为,在农资经营、广告经营、商标印制领域实行契约化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销售等领域拓展,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监管效能,促进社会和谐。

(十五)探索社区化监管。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渗透力,实现由封闭式监管向开放式监管转变。支持基层分局在较大的社区和大型住宅小区设立市场监管工作站,鼓励分局人员通过竞争上岗担任工作站站长;支持基层分局采取由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办法,聘请热心市场监管、富有奉献精神、群众普遍认可、党组织信任的人员担任工作站联络员,充分发挥社区管理、住宅小区物管人员参与市场监管的积极作用,加快“无传销、无无照经营、无违法广告”“三无”社区(住宅小区)建设步伐,促进放心消费城市、文明城市建设。

五、创学习型机关,促进全员素质和能力的同步增强

(十六)把握创建工作重点。明确建设学习型工商机关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建立健全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分局、学习干部的建设标准。突出能力建设,重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市场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消费维权能力、运用高科技手段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努力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

(十七)营造崇尚学习氛围。大力倡导领导干部领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广大干部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做到乐学、勤学、真学、深学、善学。把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纳入干部综合考核体系,切实做到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上岗、不合格不提拔、不合格不评优。

(十八)创新学习方式方法。认真开展全员培训,确保全体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10个学时。加强机关教学骨干和基层分局兼职教员培养力度,建立满足教育培训需求师资队伍。创新学习手段,充分发挥网络共享性好、灵活性强、运行成本低的优势,组织广大干部开展在线学习、网络教育,解决工学矛盾,提高学习的便捷性、有效性。组织开展“读书增智、实践拓能、调研创特”活动,引导干部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推进体制、机制的创新,推进服务发展、监管执法方式方法创新,促进职能履行到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转型提质”目标实现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转型提质”是全局上下的共同任务、共同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基层分局长要牢固树立“抓好转型提质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市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基层分局长为成员的推进“转型提质”领导小组,继续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点和机关科室挂钩分局制度,切实加强对“转型提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二十)鼓励改革创新。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保持改革的锐气和勇气,支持机关科室和基层分局围绕解决履职难点热点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对改革创新的指导,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协调性,减少履职风险。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基层积极性和创造性。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第6篇

1.从产生的现实环境来看,市场监管风险具有时代性目前,我国进入了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社会转型的价值真空,规则滞后的无序竞争,使市场经济中的很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反映出来,每一个政府部门都面临着风险,如环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等。国家工商总局原局长周伯华在2009年12月指出,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很多都要通过市场来实现,都要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去保障落实,这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予了更重的任务和挑战。在国家的行政法律体系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适用法律法规最多的部门之一(仅次于公安机关)。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引发的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监管盲区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同时,工商行政管理监管领域由实体领域不断向网络、电子商务等虚拟领域扩展,在食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领域的行政权力明显增大,这无疑加重了行政的责任。权多则责大,责大则风险高。在近两年的基层调研中笔者发现,很多基层执法人员深深地感受到责任的沉重和风险的增大,危机感明显增强。

2.从形成的原因来看,市场监管风险具有复杂性工商行政管理自身和监管对象的特点,决定了市场监管风险的复杂多变性。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一个大一统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几乎涉及市场经济的所有法律、法规都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的管理权限。职能单一的执法部门有专门的法律界定职能和权限,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便利,执法人员易于掌握操作和明确责任。例如,海关有《海关法》,烟草专卖部门有《烟草专卖法》,物价管理部门有《价格法》等。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没有事实上也不可能有一部专门法律来界定工商管理的职能和权限的,这就要求工商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法律素养和统筹协调水平。此外,由于法律法规本身的滞后性和不健全性,一些监管领域出现了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情况。这些不可控因素,不仅考验着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也考验着他们的监管智慧。另一方面,从监管对象看,市场的特点千变万化,既有市场主体的变化,也有市场行为的变化。一是监管领域跨度大。工商机关监管的范围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多个环节、多个领域。二是监管对象复杂化。工商管理机关在履行职能中既有对交易过程的监管,也有对行为的规范,既涉及到商品,也涉及到每一个人。三是监管范围广。工商管理部门监管的范围有流通领域所有商品和食品安全、商标、广告、合同、网吧、传销以及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等多个方面,造成监管风险点增多。随着市场监管领域的不断延伸,一些高端领域、新的经营业态和交易方式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更强,监管难度增大。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商品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虚拟市场的监管,蕴藏的风险很多。一些原来局限于某一地域的风险,会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兴的经营业态的推动下,迅速向全国乃至国外市场扩散,风险度随之加大,一些区域性风险往往可能转化成系统性风险。

3.从防控的流程来看,市场监管风险具有关联性由于工商行政管理的复杂性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市场监管风险的关联性很强,许多看似离工商部门很远的行为,也可能给工商部门带来监管风险。一是与市场主体关联性强。像2011年发生的双汇“瘦肉精”事件,虽然主要发生在畜牧生产领域,目前也只有畜牧部门被问责,但是这样的问题产品一旦进入流通领域,如果工商部门监管不到位,就会给工商部门带来失职的风险。这种在原材料及生产源头传来的风险使工商部门防不胜防。二是与其他部门关联性强。工商机关和质监、卫生、食药监、农业等部门监管的对象有重叠之处,因此,防控市场监管风险,工商部门还必须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配合。三是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强。工商部门人员的职业风险主要包括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监管风险与廉政风险是相生相随、紧密相连的。2009年8月,工商总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相互交织”。在这个意见中,不仅明确了风险点防控工作的指导原则,也深刻点出了“两个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因此,开展“两个风险”防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三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涉及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各条业务流程开展防控工作。坚持“两个风险”一起抓、一起查、一起防,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才能更好地减少“两个风险”发生的机率。

二、市场监管风险的危害和诱因

由于市场监管风险关联度高,影响面大,连带性强,其潜藏着巨大的并发危险性、冲击的连续性和强烈的破坏力,如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轻则影响工商执法权威和部门形象、地方社会稳定、支柱性企业和产业健康发展,重则会使地方经济出现方向性转变,引发其他社会风险的爆发,形成冲击波,从而对工商监管执法地位、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际形象声誉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带来的风险。网络是把双刃剑,当前信息化网络发展迅速,新型传播形式在引导社会舆论方面产生巨大冲击。行政执法机关又是社会各界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许多在传统社会中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经过网络的传播和对网民的不恰当引导,事情的真相就会被歪曲,风险就会被不断放大,这一点应该引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高度关注。从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执法的实践来看,容易诱发市场监管风险的主要因素有:

1.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世界经济危机、国际重大经济社会事件等国际经济形势负面变化会对我国市场秩序造成破坏、冲击和影响,从而可能产生各种风险。同时,国家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会经常性地对宏观产业政策进行这样或那样的调整,而每一次调整都会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监管工作产生连锁性影响,如市场准入宽严尺度的变化,监管巡查力度强弱的变化。很关键的一点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市场监管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后,相应的法律法规很难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再加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信息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传递、理解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这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方面就有可能出现偏差,存在“两个风险”的可能。

2.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相互矛盾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是针对过去的情况和问题制定的(当然其中也会体现一定的前瞻性),从其颁布实施起,就难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随着市场监管执法中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呈现,这种滞后性就会愈加凸显[2](P4)。因此,在执法实践中就会遇到依法行政与实事求是之间的矛盾,加之工商行政执法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种尺度一旦把握不好就会产生风险。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之间、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之间,在内容方面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这也就蕴含了市场监管风险,而理解方面的争议更是加剧了风险。这种争议既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部产生的争议,也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产生的争议,还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管理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产生的争议。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不认同;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不属于或者不再属于企业登记前置的许可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仍持须为登记前置的意见。如此,工商行政管理在某些行业的行政许可方面就存在很大程度的风险。

3.发生突发公共性事件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工商行政管理及其他行政机关平时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突发性事件发生。比如某区域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秩序长期处于不规范状态,最终出现大面积食物中毒这一突发事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风险变成了现实。二是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本身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关,但事后因工商行政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应对不当而产生了风险。比如某区域范围内突然爆发了大面积的自然灾害,此时在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打击囤积居奇等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减轻受害市场主体负担等方面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动不力,导致灾区市场秩序混乱,影响灾区稳定,区域风险便会悄然产生。

4.“诸侯经济”的存在这是诱发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从法理上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法律。从属地管辖的实际看,工商行政管理又需要认真执行地方党委、政府的意志。而实践中,由于我国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竞争,呈现出“诸侯经济”现象,不少地方的党委、政府从本区域利益出发,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政策常常又与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法律发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该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着两难选择。而大多数情形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能是放弃原则,迁就于不太合法的地方性政策,据此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就面临一定的合法性风险。

5.高危企业过度集中为了发展所谓的“块状经济”,发挥“聚集效应”,不少区域根据本区域的自然、人文、经济或社会特色,大力推行“一村一品”、“一乡(镇)一品”、“一县(市)一品”模式。这其中绝大多数是成功的,但也出现了诸如小煤矿、小炼油、地条钢、小造纸等高能耗、高污染、高安全事故等高危企业集中区域,或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集散地的现象。这些区域特色行业在一定时期可能还是这一区域的重要经济支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存在很大的矛盾和难度,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6.市场监管执法不当一是工作不细致、不严谨、不认真可能引发的风险,如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审查、各类现场监督检查、广告监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等环节出现的失误等。二是不具备监督管理特定行业、特定商品的专业知识以及设备可能引发的风险,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集贸市场农产品检测、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特殊商品监督管理等环节的欠缺。三是监管任务繁重、监管区域范围过大、监管力量薄弱、不能积极地履行监督职责可能引发的风险,如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罚没物资收缴和处置等环节的不当行为。四是内设机构之间不协同、机关与基层之间不联动、部门与部门之间不配合可能引发的风险,如区域性联合执法、区域性消费纠纷处理、涉及多业务条线专项检查等环节出现混乱无序现象。五是决策不当、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如扩大对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解释、出台与国家产业政策和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的服务措施、制定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内部管理规定、考核指标体系等。

三、市场监管风险的防控

风险是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正常现象,出现风险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常态。要完全消除风险是不可能的,因为社会进步所进行的创新也包含着风险。市场监管风险的出现也是这样,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和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一种客观存在。我们不能悲观失望,无所作为,被动应付,而要积极作为,相信风险可防可控,可以化解。通过提高防控风险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不断提升防控能力。

1.建立防范市场监管风险的预警机制建立完善风险的排查机制,根据市场监管形势变化和发展的动态特征,开展阶段性的风险集中排查,更新已知市场风险的变化发展情况,归纳新发市场风险、剔除已在根源上得到排除的市场风险,确保风险能够找得出、查得准。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前介入、动态监控、跟踪处理,从风险形成的上游路径增点设卡,始终将风险抑制在萌芽状态。要注重对工商执法人员防范风险的专题教育,尤其要针对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职能和停征“两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以后,部分基层工商人员素质能力不适应的普遍表现,强化知识更新培训,提高个体对风险的敏锐性和鉴别能力,使监管执法人员在面对风险时都能做到见微知著。

2.建立防范市场监管风险的研判机制在增强对信息把握的敏锐性的基础之上,加强对风险的研究和分析,辨清风险隐患的本来面目,对风险产生的内外因素进行分析判断,从防控的角度,依据风险依存的条件、触发的诱因、造成的危害,防控的难易等因素,对排查出的市场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界定。借鉴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做法,按照轻、重、缓、急实施分类防控,抓住问题的关键,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高防控效能。加快建立完善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快速研究、解决机制,尤其对基层上报上来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答复、对症施治,给基层指出解决问题的方向和法律依据,防止问题久拖不决而导致风险扩大化,增强工商系统内在的抗风险能力。

3.建立防范市场监管风险的处置机制面对很多隐患边界不清、部门职权交叉、管辖责任未明的事项和领域依然存在的现实状况,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领导和支持,通过向政府汇报工作、反应情况、服务决策,使各级政府对工商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从而在决策的层面上为工商机关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克服争议风险面前“部门避险”的本能反应,不推责、不后退,立足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尽早一步介入,对属于工商职能范围的要认真进行处理,对不属于职能范围的,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执法、协助案件移送、实现信息共享等形式,对争议管辖事项该移交的移交,该共同治理的共同治理,使各个部门之间实现无缝连接,对风险实施“鲸鱼围猎”,消除因职能交叉和监管执法盲区所带来的本部门职能错位、越位、失位的风险。正确应对好新型违法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和不确定性与法律法规滞后性这一矛盾所造成的市场风险易发、多变、高危的严峻考验,大力倡导积极行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探索、研究先进的监管方式方法,将工商部门的每一个单位、每一名人员都引领到一种积极履职的状态中,把“千条线”拧成“一股绳”,激发主动防控、排除风险的合力。要防止泛责任追究,发生问题不能乱追究责任,要正确地引导和保护监管执法人员积极行政的工作热情,避免执法人员因惧怕责任追究而不敢履职或消极履职。

4.建立防范市场监管风险的评估机制风险量化评估是防范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的重要环节。构建市场监管风险评估体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制定市场监管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明确评估的目的、组织、原则、范围、程序和结果处理等相关事项,以推动该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建立风险评估指标系统。以现代统计理论为基础,建立多层次、多视角、多方位的以工商履职潜在问题指标和反应市场秩序、经济发展潜在隐患指标为主体的风险评估指标系统。设定的指标包括定性与定量指标、宏观与微观指标、数量与质量指标、绝对数与相对数指标,涵盖工商履职的各类动态、静态信息、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潜在风险信息,以及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舆论等信息,具有有效性、灵敏性、准确性特点和便于收集、操作性强、关联度高等属性,从而使评价结论契合实际。三是科学设定风险等级。积极开发定量风险评价软件,借鉴企业安全生产作业场所危险性评价公式,即D(风险等级)=L(发生概率)×E(发生频率)×C(后果严重度),通过为每个变量规定情形和赋值,运用数据分析法、图标曲线法、专家会诊法、经验剖析法、内部交流法等方法,统筹评估,将区域性风险划分为重大、严重、一般和轻度四个等级,并确定相应的监管防控措施和执法力量配备。四是明确风险对抗方法。针对风险等级,确立转移风险、规避风险、减少风险等对抗的方式方法,对于有的尚未转移或放大的风险,也可通过一定措施将风险转化为展示工商执法权威和部门形象的机会。

5.建立防范市场监管风险的沟通机制市场监管风险发生后经常会成为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如处理不当,其负面影响可能会被误传扩大。因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知情需要,争取和赢得公众舆论方面的主动。对于一些负面报道,要有大局意识,客观分析,正确看待,尽量及时提供权威、真实、全面的数据或者信息,让社会公众了解实情,了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管方面所作出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实际效果,从而在舆论导向上掌握主动。切忌反应迟缓,回避问题,避免出现社会公众急需要了解而职能部门又保持沉默的现象。作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尤其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对有关市场监管的基本数据、基本法律条款掌握得非常清楚,要对辖区经济、人文、自然及地方政策熟知,对相关的突发性事件要清楚其中的来龙去脉。这样,在介绍情况、回答问题时,就能够抓住要点,沉着自如,得心应手,信息真实,口径一致。要明白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是现代社会保护公众知情权的重要表现形式,不侮辱、指责、蔑视记者,不使接受采访过程出现意外而成为新的公众话题,加重“两个风险”造成的负面影响。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第7篇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以“走前列、探新路、创特色、当标杆”为目标,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以及监督检查中问题多、乱象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商品及服务领域,逐步构建涵盖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动态监测等方面的市场监管模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的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线索排查移送反馈机制。通过经济违法案件执法稽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酒店饭店等重点地区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途径,加大线索排查收集力度,对发现的涉黑涉恶情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完善线索管理台账,主动对接政法机关,掌握线索侦办进度。

(二)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加强与区行政审批局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加强个体工商户登记准入把关,对于符合法定要求的做到按时办结;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清单管理,建立全区统一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对法院、公安部门提供的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自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与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着力消除监管中的空白地带、模糊地带、交叉地带。

(三)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完善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及时、准确、高效发现虚假违法广告,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加强12315热线平台授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筛选投诉举报数量多、基层和企业意见大的职业索赔人线索,为精准监管和靶向执法提供数据支撑;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排查金融类服务等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相关信息;加强12315投诉举报信息、广告监测平台信息等归集力度,精准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机制。严处涉及公众健康安全、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社会危害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依法履职。

(五)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时,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达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等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六)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明确目标导向,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商解决行业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业治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好媒体与新媒体资源,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及时工作信息,动态展示成效进展,突出宣传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围绕方案中的工作重点,结合区局前期下发的《2020年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严抓队伍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培育,促进我区文化市场繁荣、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构建和谐文化市场的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年活动,深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执法能力建设、队伍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形象良好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

三、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务必要把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周二学习日时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政治理论教育,把理论学习与队伍建设密切结合起来,用科学的理论武装执法队伍,以保护国家文化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为重点,切实提高执法队员岗位责任意识和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积极主动清理文化垃圾,自觉抵御外界不良文化的侵占,坚守健康的文化市场阵地,巩固文化安全堡垒。

二是加强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牢牢抓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业务能力”这条主线,制定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利用学习、培训、交流、讨论、参观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加强执法实践训练,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按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进行岗位综合考核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现场办案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是加强队伍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队伍内部制度,逐步完善现已建立的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文化市场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方案、服务承诺制度、日常稽查值班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学习和考勤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廉政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举报受理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员职责、请销假制度、清洁卫生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等二十二种制度,切实做到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度管理约束队伍,推动执法队伍建设。

四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以廉政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要求执法队员做到不贪不占,不党不私,防止出现“吃、拿、卡、要”和通风报信等情况,学习树立总书记所倡导的“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勤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方面的良好风气;同时,做到办事公正、公开、公平,公布办事流程,公开行政处罚情况,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成立组织(5月中旬至5月底)

成立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胡晓寒同志为组长、孙本秀同志为副组长的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年领导小组,沈凯璋、郭伟浩、徐表炎为组员,负责组织指导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队伍建设年活动”以及“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内容,领会精神,大力加强宣传力度,保证做到人人参与队伍建设年活动。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整改提高(6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召开座谈会、自我剖析会,自觉查找问题,分析问题产生原由;同时,通过增设意见箱,走访经营户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等形式,拓宽渠道,广开言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强社会监督,收集队伍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意见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总结,深刻剖析。行政执法队伍在采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整改落实工作。针对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相辅发展。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长效巩固(12月中旬至1月中旬)

在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尾声,要组织落实队伍建设年活动“回头看”工作,及时整理台帐资料,总结活动经验,以指导今后队伍建设,努力形成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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