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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意识范文

法制意识

法制意识范文第1篇

纵观前人研究多以理论探讨形式描述高校法制意识培养问题,从量化分析的角度剖析影响高校法制意识培养开展中的各种因素,辨析这些因素的相对主次关系,为推动高校法制教育更加深入开展提供参考依据。综上所述,为梳理清诸多影响因素的主次关系,依据前人研究成果和调查结果,归结出如下主客观主要影响因素(见表2),依据表2中设计调查问卷进行第二轮问卷调研分析。

二、调查数据统计与分析

1.对新时期影响高校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主客观因素的认同度

对被试单位的主管领导、教育专家、在校大学生群体进行抽样认同度调查。被调查对象对主观影响因素①至⑨和客观影响因素①至⑨的认同百分率均超过90%,其中主观③④⑧和客观③⑨的认同率均达到了100%,剩余选项的认同率均在80%以上。数据表明被试单位的主管领导、教育专家、在校大学生群体对各项主客观影响因素的认同度大致相同,并集中反映出最为主要的影响因素为:主③、主④、主⑧、客③、客⑨。

2.对认同的五个主要影响因子的分析

抽取因子后的公因子方差之和与初始公因子方差之和的百分比正好是所被抽取因子的累计贡献率。这说明表3中的五个影响因素都能较好的被抽取因子解释(即五个因素中被抽取的代表性因素),其公因子方差均在0.5以上,符合统计学标准即表明五个影响因素均能被确认为是影响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的主要影响因素。从上表显示,按照统计标准抽取特征值大于1的被抽取,所以表中有三个因子在因子分析中被抽取,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培养方案的设置”、“学生个体的自我调控和约束能力的影响”、“学生个体对法律知识学习态度及价值取向等问题影响”三个影响因素。三个因子的累计贡献率达到70.804%,可以认为对因子提取的结果是较理想的,反映出这三个影响因素是阻碍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的最主要因素。

3.造成上述主客观影响因素的成因分析

(1)社会环境影响的分析。其一,全球化趋势将带来国内法律制度的变革,也将引起我国原有法律观念与意识的更新。大学生面临全球化趋势,就必须具备现代众多国际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进而形成现代国际法律意识,否则在诸多的生活工作学习活动中寸步难行。其二,市场化进程中,法律意识要求也将逐步提高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分配形式的多样化会导致分配不公、贫富差异、利益矛盾的发生,同时容易造成人们心理的失衡,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大学生面对这些容易心理失衡,价值观念出现了个人化、个性化倾向,进而导致犯罪。其三,新世纪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更加深刻。信息化除了其正面的积极意义,如不能正确引导也将导致新的问题出现。如信息化带来的过多过杂负面消极影响,从而导致网络犯罪的增多。

(2)高校教育影响的分析。其一,国内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阶段”转向“大众化教育阶段”。高校在扩招的同时降低了入学的门槛,导致学生素质良莠不齐,进而为高校法制教育带来一定的困难。其二,高校的师资力量明显跟不上扩招力度,导致的后果将是教育质量的下降,“择业”已变为“就业”,就业压力的骤增,将会造成一些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培养方案的设置课时缩减、形式单一、缺乏联系实际,这使在校大学生法律知识更加弱化,就有可能产生学生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漠的问题。

(3)家庭社区环境影响的分析。其一,不少习惯了父母长辈宠爱、溺爱的大学生在高校新环境中难以适应,90后大学生在家庭中的地位“突出”,缺失了家庭价值观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形成的导向功能。其二,不同的社区构成决定了不同职业构成、文化背景、生活习性、风俗习惯等,随着社区成员的身份、职业结构愈来愈复杂,异质性显著,邻里关系淡化,社会交往的对象、途径、方式、目的都发生了变化,让社区价值观愈来愈多元化,大学生生活于其中,其价值取向和行为取向不可避免要受其影响,其思想行为、法制观念也会受其影响。

(4)大学生个体因素影响的分析。其一,由于大学生世界观、意志、性格正在形成中,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缺乏正确的认知能力,所以在处理问题时易于盲从和冲动,往往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用道德观念来评价多呈现片面性,对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多呈现幼稚性、暂时性和不稳定性。其二,大学生是文化素质高、知识面广、思维活跃、易接受和创造新事物、不墨守成规、对社会也表现出极大关注和热情的群体,同时也具有不稳定性,极易引发偏激的社会行为。其三,大学生求学期间局部脱离家庭干预,在其自我意识强化、独立性增强、渴望自主的同时,对约束干预往往表现出逆反心理,不愿被动地接受传统的既定价值标准,在遇人遇事上,也往往易触碰到法律底线。其四,大学生个体法律素质差异性显著,地区城乡差异、性别差异、不同年级法律素质差异普遍存在。其五,90后大学生精神、物质双重优越环境中成长,独生子女增多,心理问题频频出现。大学生缺乏对社会角色的自我定位,承受着学习、竞争、情感、就业等压力,过多的因素直接关系到大学生的法制法律意识培养。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解决问题应抓主要矛盾,因此梳理出影响高校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中诸多影响因素的主次矛盾,才是高校法制教育的最终目标,依据调查研究结果归结出如下最主要影响因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培养方案的设置影响、学生个体的自我调控和约束能力的影响、学生个体对法律知识学习态度及价值取向等问题影响。不难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高校教育的“教”是为了不“教”,课程培养方案的设置决定了大学生能学到什么;而学生自身因素如自我调控、约束能力、学习态度及价值取向决定了大学生从在高校教育的“教”中,能“学”到多少法律知识。因此,高校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中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正是“教”与“学”的问题,当然其他相关主客观因素也不容忽视,如不及时正确应对必将影响到核心问题的疏导。

(二)建议

法制意识范文第2篇

第一,法律制度的制定存在着诸多缺陷。科学的法律制度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的最为直接手段,而当前在法律制度制定过程中多出现一些不科学的因素,这无疑会对民众对法律的认识发生一些偏差。下面以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缺陷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

在毛雪枫的《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完善》一文中,作者对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进行了多层面分析。为叙述之方面,我们特取其中三个方面为例加以说明。

首先,作者指出,执行发动程序与客观实际不相适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作者认为,该规定并没有从实体法诉讼时效这一立法原意出发,因而造成与《民法通则》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相冲突,进而限制了《民法通则》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时效的权利。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未确立申请执行期限告知制度”;“对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没有严格区别规定”以及“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制度欠缺”等。

其次,在执行管辖方面的立法缺陷。作者指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针对执行依据的不同设定了不同的确定管辖标准,即对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的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机关制作的应当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的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同时从级别和地域两方面规定了我国目前案件执行的分工方式,然而它仍然不能适应复杂的执行现状,其立法缺陷也逐渐显露出来。”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规定不合理,违背执行规律和效率原则”、“管辖规范缺漏,程序运转艰难”、“缺乏级别管辖的规定,案件分布不均”等。

再次,民事执行通知制度存在弊端。作者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可见,现行法律制度将民事执行通知规定为执行的必经程序,这样设计的本意可能是再给债务人一个自动履行的机会,让其有充分的时间筹集资金,合理安排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但是,在执行实践中,这种程序往往造成执行时机的延误,对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不利”。存在以下缺陷:“暂时剥夺了权利人对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权利”、“变更履行期限没有法律依据,有效送达存在诸多困难”、“常起到提醒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逃债通知书’的作用”等。[1]

该文还从其他方面对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了分析,鉴于本文的篇幅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举。相信通过以上几例,我们足以清晰看出,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确存在诸多缺陷。

由于法律制度在制定伊始便违背了立法的本意或与其他法律制度有严重冲突与矛盾的地方,这势必给法律制度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这无疑会使民众对法律的权威性产生质疑,进而影响民众的法律意识的现代化进程。

第二,法律制度实施的效果不佳也成为制约公民法律意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事业成就斐然,然而一些法律制度实施效果却并不令人满意。譬如,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法。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别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单从上则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年满六周岁(特殊地区的儿童可以延长到七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换言之,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都有保障适龄儿童入学的义务。既然国家把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上升到法律的地位,对于那些不能保障适龄儿童入学的家长及监护人而言,他们的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同时,对那些给童工提供就业机会的工厂主而言,他们行为显然也触犯了我国的教育法规,同样也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既然国家用法律的形式来保护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我国的教育状况应该有良好的效果。

法制意识范文第3篇

一、坚持规章制度,掌握法律基本知识。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环境整治总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建立依法执政规章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工作体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二要适应公民学习和运用法律的需求,深入学习、宣传、普及宪法,切实提高公民特别是各单位负责人、镇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工作者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加强与社会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体公民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爱国意识,责任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全体公民自觉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保障和促进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

二、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建设工作的力度。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在继续做好全体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管理经济和协调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中小学校要继续开设法制课,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青少年从小要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着力培养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它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知识。

三、坚持学用结合,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紧紧围绕“平安双流”、“和谐双流”、“法治双流”建设。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整治、社会地方行业和村社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依法执政、依法勤政体制,加强政府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法制政府建设;司法机关要严格依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镇域内各行业各单位各组织要针对法制化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民主法制行业”、“民主法制单位”、“民主法制村”、“民主法制社区”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镇工作,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四、努力创新形式,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要从我镇的工作实际出发,找准法制宣传教育与全镇中心工作、群众生产生活的结合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载体,开展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社、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区基层组织、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要通过办法制栏目、短信平台,开展准确、通俗、健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种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途径,成为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得法律教育的良好机会;要加强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园地建设,引导和规范法制教育活动。

法制意识范文第4篇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一)继续做好“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如《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的施行、“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25”交通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等,举办一次以上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高潮。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十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对基层法宣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服务大局需要、为民解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完善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市各个区县都有一支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逐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总体力量。

法制意识范文第5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含着公平正义、民主和谐、文明友善等法治思想,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的重要保障和法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青年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是坚持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保障,是完善人才培养结构和培养体系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法治意识

一、当前普法教育形势迫切需要发挥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

为总结“六五”普法成效和更好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15年上半年课题组对四川文理学院所有专业的1124名学生进行抽样问卷调查,通过调查,有28%的学生认为法治没必要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34%的学生不知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容,36%的学生不知道12月4日是全国宪法日,只有41%的学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选择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49%的学生期望多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提升普法教育实效,58%的学生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所讲授的法律知识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71%的学生认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近年来,高校部分学生无视校纪校规,酗酒滋事、故意伤害他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违法驾驶以及上当受骗等事件和违法现象屡屡发生。通过分析研判,大学生涉法违法主要有侵犯财产、侵犯人身、性侵犯、暴力侵犯等四种类型,其发展趋势有隐蔽性、高智商性、犯罪程度严重和犯罪方式多样化等特点,这些特征和现象表明青年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还不强,这对高校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严峻考验和挑战,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模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法治文明和法治文化建设,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改革人才培养思路,搭建新的育人平台,提升普法教育实效,强化广大青年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培育法治意识的关系

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1]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二者具有天然的联系和共同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中华民族和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精神价值追求,是评判社会是非曲直的重要标尺,它决定着社会制度、社会运行的基本原则,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尺度,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和新时期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法治意识是同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在法治化的过程中人们对于法律法规和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与态度的总称,包含规则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平等意识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意识同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法治意识是德治和法治的有效融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健康有序的重要保障,是青年大学生筑牢理想信念、成为德才兼备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举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及与推广需要法治作保障,法治建设、法治意识的培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的重要形式,也是有效途径。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意见》指出,“法律法规是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保证。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用法律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把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设法治课程,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道德品素质是人才的基本素质,把法治和德治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并作为青年大学生的必修课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应然要求,是青年大学生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理想信念、价值取向等综合素质的反应,是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要求。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培育青年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意义

在北京大学同师生座谈时说,“我们为什么要对青年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问题?是因为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青年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自己的基本遵循。”[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诚信、敬业、友善,凝聚着几代人的夙愿和理想追求,是中华文化优秀道德的集中体现和反映,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道德追求和精神信仰,决定着理想的高度、价值的尺度,对法治意识具有重要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实现法治文明的重要保障,是青年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的基础。当代青年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中坚力量,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思维是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关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青年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一是可以使青年大学生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心和制度自信,感受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巨大优越性。二是可以使青年大学生增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精神认同和情感认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信念,更加积极主动投入到法治化建设的伟大行动中。三是可以更好地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良好的法治校园环境教育感染学生,使学生自觉参与到校园法治文化的创建中,感受依法治校的强大力量,培育公平、正义、民主、文明的思想观念和独特的人文情怀。四是充分体现了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育人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是党和国家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夯实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法治思维是青年大学生成为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基本保障。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培育青年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原则

原则是事物构成有机整体和协调平衡的基本遵循和准则,是决定事物发展趋势和走向的重要因素。培育青年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要紧密结合国家的最新普法动态、青年大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与形式相统一,注重法治意识、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的培养。因此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紧密结合青年大学生的发展需求当代青年大学生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责任,他们需要各方面的技能和知识储备,需要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完备的法律素质。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分类别的开展教育活动,要着力提升青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要实事求是的向青年学生宣讲中国当前法治建设的难题、困境和前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表明党和国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心和坚强意志,增强青年大学生坚定法治中国建设的理想信念,使其对国家充满希望和自信。

(二)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党和国家随着形势的发展,普法的重点、普法的形式、普法的对象、普法的基本要求各有侧重,这对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也提出了不同要求。高校法制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国家最新普法动态,聚焦时效性、针对性和可复制性,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代进步一致,提升实效性、教育性和说服力,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和研究热情。

(三)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既要注重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又要注重法治后备人才的培养,着力造就一支能熟练掌握各类法律知识、专业功底扎实、业务精良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青年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要主动适应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争取成为高素质尖端人才。高校法制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国家对人才的发展需求,完善人才培养体系,适应人才发展结构,分类别、分层次的培养各类人才,既注重法律通识人才的培养,同时又要积极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

(四)坚持理论宣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当代青年大学生思想活跃、充满朝气、激情与活力,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更多地期望是在实践中增长知识、锻炼才干,高校法制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青年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广泛建立校外法治实践基地和创建法治文化品牌活动,组织青年大学生广泛参加各项普法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了解党和国家的普法动态及社会民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提升青年大学生学法、知法和参与法治实践的兴趣。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培育青年大学生法治意识的路径

高校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是青年大学生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阶段,承担着为民族伟大复兴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使命,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筑牢青年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道德观念和法治观念,强化阵地建设和思想理论武装,创新育人模式,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模式,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一)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夯实青年大学生的法治观。“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必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使法治成为人们的道德追求。”[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的核心道德观,对人的思想行为具有重要的引导和约束作用。青年大学生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下,要积极加强对《宪法》等基础法律的学习,培养法治观念、树立法治精神,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坚守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观念,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承者和弘扬者。

(二)建立科学完善的人才培养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高校要积极探索将法律基础课融入专业课程的有效路径,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通过形势与政策课、党课、团课等途径把法治教育融入其中,形成有效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结构。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在法治创建中感受公平、正义、自由的力量,使青年大学生树立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信念。要积极加强与公安、武警、消防和律师行业协会的合作,拓宽教育渠道,丰富教育形式,深化合作育人、实践育人的新模式,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传递,提升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三)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着力营造依法治校的法治文化。高校内部治理包括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多个方面,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首先要完善大学办学章程,规范办学秩序和内部管理结构,“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改变旧的具有明显人治特征的大学生管理模式,重新构建以法治为坐标的管理模式,”[5]实现管理育人、实践育人、环境育人的有效融合,让学生深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民主的力量,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养成守规矩、明是非、知荣辱、重品行的思想道德情怀。

(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实效。高校要积极推进法学课程改革,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必修课,积极推进教育理念、教育方式、教育载体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充分利用新事物、新载体、新媒介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建立科学完善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推动人才培养科学化、合理化发展。要加强法学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思想素质过硬、专业基础扎实的普法教师团队,广泛组织法学理论课教师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法学研究工作,推进法学学术骨干、法学专任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多级联合的普法教师队伍建设。

参考文献

[1].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DB/OL].2013年2月24日.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训教材[M].新华出版社,2014年3月版,p15

[3].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DB/OL].新华网,2014年5月5日.

[4]吴爱英.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J].党建研究,2015年第8期,p27-28

法制意识范文第6篇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2008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奥运、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一)继续做好“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如《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的施行、“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25”交通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等,举办一次以上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高潮。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十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对基层法宣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服务大局需要、为民解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完善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市各个区县都有一支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逐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总体力量。

法制意识范文第7篇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发展改革系统年法制工作指导意见》(发改法规〔〕230号)和全省发展改革法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全省发展改革会议的要求,牢牢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快依法行政进程,为年及“十二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有力的法制保障。

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目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立法质量有明显提高;行政执法制度更加完善、责任更加落实、行为更加规范;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法制工作在整个发展改革工作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二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推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取得新成效;三是认清形势、严谨细致,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四是不断加大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力度。

二、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实现“六五”普法的良好开局。年是“六五”普法开局之年。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和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把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一是认真总结“”普法经验,大力宣传“”普法成果;二是结合发展改革系统的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这个目标,编制好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及时印发各县(区);三是对全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作出安排,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做好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法用法,以推动全系统形成人人学法用法、事事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通过参加形式多样的培训班、研讨班,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宣传媒介,加大发展改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三是搞好重大法制宣传活动。对于由国家、省以及地方安排的各项重大法制宣传活动,都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好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内容和标准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

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要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履行好审查职责,保证出台文件合法合规。要贯彻落实好《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内部制约制度的通知》(发改法规〔〕1309号)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程序和制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实施,推进依法行政。

巩固和落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各级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改法规【】1988号)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要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废止,确保发展改革工作有力推进。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民意,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效果。

规范办案程序,完善工作规则。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要结合发展改革系统的实际,规范内部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确保在程序上不出错误。严格依法办案,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将听证、当面质证、实地调查等审理方式制度化。要严把事实关、法律关、决定关,做到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既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推进依法行政,规避纠纷隐患。严格行政许可程序,依法备案、审批、核准,对可能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重点领域,及早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规避纠纷隐患。

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协作配合。要加强机关内部和系统上下的协调配合,减少分歧、提高效率。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要广泛论证,反复推敲,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提前与上级法制部门沟通,确保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合法稳妥,经得起检验。

五、依法做好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

根据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的职责定位,发展改革部门不仅要负责牵头制定招投标制度,还要对制度的执行和监管加大指导协调力度。

依法做好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的核准工作。

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认真审查,严格核准,确保招标方案件件合规合法。

加大对招投标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形成监督合力,以规范招投标行为,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案》等材料,积极推进建立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认真做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登记工作。

法制意识范文第8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中国西部最具吸引力的旅游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落实“”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要把《市“”普法规划》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为指导本地、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开展“”普法教育。认真落实委〔〕88号文件要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以学习《宪法》为重点,认真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内容;企业要全面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主要学习《企业管理人员读本》;教育系统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主要学习《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与犯罪预防法律指南》;中、小学生主要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守则、《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安排由市文教局负责,实施意见确定后报市法建办;各地要落实好、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主要学习《农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各类普法对象都要学习市法建办编印的《“”普法实用法律法规汇编》,结合实际选学一些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好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法律六进”活动方案,建立和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通过开展观摩、交流、评比活动,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以典型示范带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开展好以依法治局、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依法治社区、依法治企、依法治校等为重点的治理活动,在依法治理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把各项治理、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城区要以“平安创建”、“警校共育”为载体、古城保护为重点,全面抓好古城保护区、城郊结合部、机关单位、街道、公共场所、居民院落以及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对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部位和环节,要及早预防。农村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学法专题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学法用法年度述职评议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学法用法档案制度等。市委中心组成员每年参加学法不少于4次,其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学法不少于12次;乡(镇)组织学习要扩大到党员和村干部。组织部门要把学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考察任用的重要内容。党校、行政学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

(二)公务员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知法、守法、用法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错案追究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加强廉政法制教育,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少于48小时。

(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规划,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各中小学校每周应安排1节法制课,以法制板报、法制文艺节目、法制故事、写学法心得体会等形式,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类学校要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邀请司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制讲座。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警示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市经济局、工商局应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纲要和工作计划,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把企业依法经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企业每年要保证在职职工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20小时。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农村自治和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要以宣传专栏、有线电视、广播等形式经常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利用居民会议、板报、专栏等形式,加强城镇居民和流动暂住人口的普法教育,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古城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居民参与城市管理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任务。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人员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同检查、同奖惩。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投入,保证普法经费按人均0.15元的标准及时到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普法工作,做到有钱办事、有人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