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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意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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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意识

法制意识范文第1篇

纵观前人研究多以理论探讨形式描述高校法制意识培养问题,从量化分析的角度剖析影响高校法制意识培养开展中的各种因素,辨析这些因素的相对主次关系,为推动高校法制教育更加深入开展提供参考依据。综上所述,为梳理清诸多影响因素的主次关系,依据前人研究成果和调查结果,归结出如下主客观主要影响因素(见表2),依据表2中设计调查问卷进行第二轮问卷调研分析。

二、调查数据统计与分析

1.对新时期影响高校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主客观因素的认同度

对被试单位的主管领导、教育专家、在校大学生群体进行抽样认同度调查。被调查对象对主观影响因素①至⑨和客观影响因素①至⑨的认同百分率均超过90%,其中主观③④⑧和客观③⑨的认同率均达到了100%,剩余选项的认同率均在80%以上。数据表明被试单位的主管领导、教育专家、在校大学生群体对各项主客观影响因素的认同度大致相同,并集中反映出最为主要的影响因素为:主③、主④、主⑧、客③、客⑨。

2.对认同的五个主要影响因子的分析

抽取因子后的公因子方差之和与初始公因子方差之和的百分比正好是所被抽取因子的累计贡献率。这说明表3中的五个影响因素都能较好的被抽取因子解释(即五个因素中被抽取的代表性因素),其公因子方差均在0.5以上,符合统计学标准即表明五个影响因素均能被确认为是影响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的主要影响因素。从上表显示,按照统计标准抽取特征值大于1的被抽取,所以表中有三个因子在因子分析中被抽取,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培养方案的设置”、“学生个体的自我调控和约束能力的影响”、“学生个体对法律知识学习态度及价值取向等问题影响”三个影响因素。三个因子的累计贡献率达到70.804%,可以认为对因子提取的结果是较理想的,反映出这三个影响因素是阻碍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的最主要因素。

3.造成上述主客观影响因素的成因分析

(1)社会环境影响的分析。其一,全球化趋势将带来国内法律制度的变革,也将引起我国原有法律观念与意识的更新。大学生面临全球化趋势,就必须具备现代众多国际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进而形成现代国际法律意识,否则在诸多的生活工作学习活动中寸步难行。其二,市场化进程中,法律意识要求也将逐步提高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分配形式的多样化会导致分配不公、贫富差异、利益矛盾的发生,同时容易造成人们心理的失衡,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大学生面对这些容易心理失衡,价值观念出现了个人化、个性化倾向,进而导致犯罪。其三,新世纪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更加深刻。信息化除了其正面的积极意义,如不能正确引导也将导致新的问题出现。如信息化带来的过多过杂负面消极影响,从而导致网络犯罪的增多。

(2)高校教育影响的分析。其一,国内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阶段”转向“大众化教育阶段”。高校在扩招的同时降低了入学的门槛,导致学生素质良莠不齐,进而为高校法制教育带来一定的困难。其二,高校的师资力量明显跟不上扩招力度,导致的后果将是教育质量的下降,“择业”已变为“就业”,就业压力的骤增,将会造成一些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培养方案的设置课时缩减、形式单一、缺乏联系实际,这使在校大学生法律知识更加弱化,就有可能产生学生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漠的问题。

(3)家庭社区环境影响的分析。其一,不少习惯了父母长辈宠爱、溺爱的大学生在高校新环境中难以适应,90后大学生在家庭中的地位“突出”,缺失了家庭价值观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形成的导向功能。其二,不同的社区构成决定了不同职业构成、文化背景、生活习性、风俗习惯等,随着社区成员的身份、职业结构愈来愈复杂,异质性显著,邻里关系淡化,社会交往的对象、途径、方式、目的都发生了变化,让社区价值观愈来愈多元化,大学生生活于其中,其价值取向和行为取向不可避免要受其影响,其思想行为、法制观念也会受其影响。

(4)大学生个体因素影响的分析。其一,由于大学生世界观、意志、性格正在形成中,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缺乏正确的认知能力,所以在处理问题时易于盲从和冲动,往往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用道德观念来评价多呈现片面性,对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多呈现幼稚性、暂时性和不稳定性。其二,大学生是文化素质高、知识面广、思维活跃、易接受和创造新事物、不墨守成规、对社会也表现出极大关注和热情的群体,同时也具有不稳定性,极易引发偏激的社会行为。其三,大学生求学期间局部脱离家庭干预,在其自我意识强化、独立性增强、渴望自主的同时,对约束干预往往表现出逆反心理,不愿被动地接受传统的既定价值标准,在遇人遇事上,也往往易触碰到法律底线。其四,大学生个体法律素质差异性显著,地区城乡差异、性别差异、不同年级法律素质差异普遍存在。其五,90后大学生精神、物质双重优越环境中成长,独生子女增多,心理问题频频出现。大学生缺乏对社会角色的自我定位,承受着学习、竞争、情感、就业等压力,过多的因素直接关系到大学生的法制法律意识培养。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解决问题应抓主要矛盾,因此梳理出影响高校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中诸多影响因素的主次矛盾,才是高校法制教育的最终目标,依据调查研究结果归结出如下最主要影响因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培养方案的设置影响、学生个体的自我调控和约束能力的影响、学生个体对法律知识学习态度及价值取向等问题影响。不难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高校教育的“教”是为了不“教”,课程培养方案的设置决定了大学生能学到什么;而学生自身因素如自我调控、约束能力、学习态度及价值取向决定了大学生从在高校教育的“教”中,能“学”到多少法律知识。因此,高校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中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正是“教”与“学”的问题,当然其他相关主客观因素也不容忽视,如不及时正确应对必将影响到核心问题的疏导。

(二)建议

法制意识范文第2篇

第一,法律制度的制定存在着诸多缺陷。科学的法律制度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的最为直接手段,而当前在法律制度制定过程中多出现一些不科学的因素,这无疑会对民众对法律的认识发生一些偏差。下面以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缺陷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

在毛雪枫的《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完善》一文中,作者对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进行了多层面分析。为叙述之方面,我们特取其中三个方面为例加以说明。

首先,作者指出,执行发动程序与客观实际不相适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作者认为,该规定并没有从实体法诉讼时效这一立法原意出发,因而造成与《民法通则》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相冲突,进而限制了《民法通则》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时效的权利。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未确立申请执行期限告知制度”;“对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没有严格区别规定”以及“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制度欠缺”等。

其次,在执行管辖方面的立法缺陷。作者指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针对执行依据的不同设定了不同的确定管辖标准,即对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的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机关制作的应当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的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同时从级别和地域两方面规定了我国目前案件执行的分工方式,然而它仍然不能适应复杂的执行现状,其立法缺陷也逐渐显露出来。”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规定不合理,违背执行规律和效率原则”、“管辖规范缺漏,程序运转艰难”、“缺乏级别管辖的规定,案件分布不均”等。

再次,民事执行通知制度存在弊端。作者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可见,现行法律制度将民事执行通知规定为执行的必经程序,这样设计的本意可能是再给债务人一个自动履行的机会,让其有充分的时间筹集资金,合理安排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但是,在执行实践中,这种程序往往造成执行时机的延误,对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不利”。存在以下缺陷:“暂时剥夺了权利人对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权利”、“变更履行期限没有法律依据,有效送达存在诸多困难”、“常起到提醒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逃债通知书’的作用”等。[1]

该文还从其他方面对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了分析,鉴于本文的篇幅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举。相信通过以上几例,我们足以清晰看出,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确存在诸多缺陷。

由于法律制度在制定伊始便违背了立法的本意或与其他法律制度有严重冲突与矛盾的地方,这势必给法律制度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这无疑会使民众对法律的权威性产生质疑,进而影响民众的法律意识的现代化进程。

第二,法律制度实施的效果不佳也成为制约公民法律意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事业成就斐然,然而一些法律制度实施效果却并不令人满意。譬如,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法。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别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单从上则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年满六周岁(特殊地区的儿童可以延长到七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换言之,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都有保障适龄儿童入学的义务。既然国家把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上升到法律的地位,对于那些不能保障适龄儿童入学的家长及监护人而言,他们的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同时,对那些给童工提供就业机会的工厂主而言,他们行为显然也触犯了我国的教育法规,同样也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既然国家用法律的形式来保护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我国的教育状况应该有良好的效果。

法制意识范文第3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惟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牢围绕"十一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我校继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进步广巨匠生的法律素质,努力进步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水平,推动和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在"五五"普法期间,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原则,逐步将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和促进法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法制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三、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布衣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依法治教.当真学习关于法律方面的法规条例,尤其是与教育事业发展和广巨匠生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进步依法治理、依法决议计划的水平和能力.学习宣传"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主要特征的深刻内涵,加强遵法遵纪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司法途径教育等,培养和强化法律权势巨子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组织教师当真学习与教师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认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遵法和用法的自觉性;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法制意识的再教育,确保"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2、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依法治教建设,进步广巨匠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广巨匠生自觉学法、用法、遵法,争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3、结合实际铺排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加强法制副校长、家长法制学校、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充分施展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作用.要把法制教育有机融入青少年思惟品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之中.在"五五"普法过程中,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学习《宪法》、《教师法》、《保密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增强教师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当真组织教师学习《合同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步教师在开展科学研究、、申请专利等流动时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正当权益.鼎力加强师德建设,提倡教师通过上行下效,带动学生自觉学法、遵法,不断进步育人水平.

4、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载体和阵地建设.要加强法制教育宣传的载体和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校园网、小广播、黑板报、橱窗以及组织文艺宣传等形式,寓教于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流动.在普法过程及教授教养过程中,铺排相应的法律知识教育内容.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组织普法文艺演出、法制辨论赛等,做好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学校要在校园网上开辟学法专栏,引导青少年网上学法.要积极推动社会普法工作.学校要积极组织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等流动,鼓励全校教师、学生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步队,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要利用好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流动,当真组织好"五五"普法第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流动.

5、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各级部要切实承担起详细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职责,施展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逐步建立完善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监视激励等机制.

四、步骤和方法

(一)实施步骤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启动阶段时间:

主要任务:(1)从实际出发制定大原小学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做好普法宣传发动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普法教育的意义.动员广巨匠生积极参加"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流动,鼎力营造良好的流动氛围.(3)加强骨干气力的培训.

2、全面实施阶段时间:

主要任务:深入学习《教师法》、《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月主要学习《合同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体教师要结合自己的法律水平,在学习法律法规的同时,有选择的进行法学基础理论学习,进步全体教师和学生的法学理论水平.

3、总结考核验收阶段时间

主要任务:学校将按照本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及"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尺度逐项对照,进行自检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同时,学校将组织"五五"普法验收考试,并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

(二)工作方法:"五五"普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人、因地、因时制宜,紧密亲密联系工作和出产的需要,采取分类指导和多种形式并举的方式进行.

1、联系实际、狠抓落实.各级部要紧密亲密联系工作实际,从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即要兼顾全面,又要凸起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形式主义,保证"五五"普法教育规划提出的各项要求、任务落到实处.

2、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会的内容、形式上不断立异,普治兼顾、全面实践、整体推进.

法制意识范文第4篇

2、围绕整顿和规范服务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加强对整顿和规范服务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提高消费者、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管者的依法消费意识、依法经营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管理意识。

3、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继续积极主动参与“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强对有关“严打”整治斗争和扫除黄、赌、毒等专项斗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公正司法意识,积极防范和及时打击各种犯罪行为;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

4、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之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继续学习全国“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年底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的考试。完善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推进任职前的学法考试考核。开展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计划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努力推动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深入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公务员的学法主要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行政许可法》为内容。认真抓好公务员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特别是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将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与考试、考核结合起来,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计划在第三季度召开全镇公务员学法、用法现场会,把公务员的学法和培训推向一个新阶段。

6、切实协助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教育局等部门有关会议精神,9月份召开由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积极研究、探讨、实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做到三个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与有关部门一起对全镇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培训。组织全镇学校德育老师参加省青少年法制网上远程教育。

7、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治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教育,包括对个体工商户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和保障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计划第三季度,召开企业经营管理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治企工作现场会,全面推进企业的学法活动和依法治企工作。

8、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有100名外来人员以上的企业都要建立外来人员普法学校。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其特点,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意识和防范意识及维权意识,计划第三季度召开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研究其运作机制和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

9、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要以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为载体,以“四民主三公开”为内容,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制度,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以扩大农村民主加强农村法治,繁荣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为目标,全面推进村级民主决策,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建立和完善村务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建立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当家作主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今年底全镇“民主法治村”要达85%以上。

法制意识范文第5篇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法制监督观念不断加强,认识不断提高,并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采取一系列政治、法律措施加强计量法制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地完善计量法制监督,必须建立在对过去回顾和反思的基础之上。

1.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观念更新不到位,监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国计量法制监督需要进一步转变相应的思想观念。必须法制监督者积极参与监督和被监督者自觉地接受监督的意识。在我国现阶段,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监督意识都不甚浓厚,因此,要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计量法制监督的现实性、必要性、紧迫性,充分调动全民主动监督意识,监督者要增强计量法制监督的责任意识和义务意识,自觉树立对公共权力进行民主监督的责任、义务意识,从而自觉提高监督的信心和积极性。邓小平一贯强调:“有监督比没监督好。”同时,被监督者要树立接受监督的自觉意识,实行政务公开。

2.计量法治监督主体的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计量法制监督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计量法制监督主体法律素质的高低。在现阶段,部分立法者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当多的公民还不懂法,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不强,特别是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观念淡薄,不少公民还不善于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前段时间曾报道:一些电子衡器产品的售价奇低,有的只有国际市场价格的十分之一,这项因素决定了称重传感器在定价上没有伸缩余地,逼迫生产企业降价求售,并提供许多免费服务或逼迫生产企业维持存货量,承担存货和成本的风险,使生产企业的获利因此而降低,这种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疯狂降低成本,使用各种手段抢占市场,例如用每吨三千多元的40Cr钢代替一万余元的40CrNiMoA合金钢做弹性体,用5元左右一枚的普通应变计代替精密级应变计做敏感元件,形成低质而不低价,从中获利。由此可见,法制计量管理监督不严,使得一些生产装备很差或欠缺的个人和企业,比较容易进入此行业,导致增加产能和压低价格,使正规企业获利大幅度下降,甚至无利停产,困难重重。

二、对现阶段计量法制监督的展望

根据我国计量法制监督具体实践要求,加强计量法制监督应该做好以下工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形成“有为必有据、有为必有序、有为必有责、有为必有果”的法治计量新局面;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与决策的能力;检测人员依法施检的能力;促进计量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全面推进法治计量建设。

第一,进一步增强计量法制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监督意识。监督意识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认识监督规律、选择行为方式提供一定的立场、观点、思想方法和基本道德准则。加强计量法制监督,必须提高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监督意识。为此,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计量法制监督的意义和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组织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学习有关计量法制监督的知识,使人们在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基础上真正认识到加强计量法制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二,实现依法计量的基本途径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计量法制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构建计量法制监督制度的根本出发点,而各种计量法制监督制度的不完善,无不与偏离计量法制监督机制有关。为此,必须健全“以权力监督制约权力”和“以权利监督制约权力”两种制约形式并用的计量法制监督机制。

第三,完善和创新计量法制监督运行的内部和外部条件。计量法制监督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相互作用的一个动态过程,而要保证这个动态监督过程呈现出比较理想的运行状态,主要取决于这个动态监督过程所依赖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完善和创新计量法制监督的内部条件,确保监督的合法性、经常性、全面性和实效性。这方面的主要措施有:一是按照标准科学、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原则,强化和创新内部法制监督责任制,用制度约束监督主体;二是强化各级计量机构的行为以及具体行为的监督,创新新的监督制度;三是进一步强化计量领域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加强对以职业道德、计量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尤其是针对《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完善和创新计量法制监督的外部条件,明确监督主体的责权,不断提高计量法制外部监督的权威和效能。任何监督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运行,任何监督环境都会对监督过程产生影响。

第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措施有:其一,深入开展计量法治理念教育。组织认真学习计量法治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计量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其二,做好行政许可考评员法制培训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守规矩、高素质、高水平的队伍。其三,根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做好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扎实开展民生计量惠百姓活动,组织检测人员进入社区、学校等开展计量法律法规宣传、举办专题讲座及免费检测等活动。其四,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要注意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等相结合。

法制意识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定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全市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向全市广大师生干部宣传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教育行政干部、教师、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树立法治理念,使教育行政管理由依靠行政手段转向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教育工作;使广大教师成为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楷模;为使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进一步强化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使学校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服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规划目标和全市教育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始终坚持从广大师生的实际需要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法律教育培训,要将法制教育与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有机结合。

3、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要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践相结合,切实推动学校管理、教育管理观念与方式的转变,促进人才培养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4、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研究探索在教育领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措施,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统筹兼顾,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努力提高各级教育行政干部、教师、学生的宪法意识,引导教育行政部门干部、教师、学生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培养学生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增强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广大师生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规范行为的自觉性。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教育行政干部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教育行政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做学法用法的表率。

(三)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依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依法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广告欺诈等不法行为。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法、消防法等与未成年人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宣传,为学生走上社会后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良好基础。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各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坚持政务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从制度上预防、减少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及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发生,保证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高效的实施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学校创新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校务公开,依法管理,切实维护各级各类学校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普法教育要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内容,运用不同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普法宣传教育重在实效。

(二)工作要求

1、大力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

第一,加强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全面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学生是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把学生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理论和常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通过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使学生养成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自觉依法规范行为,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结合学生实际,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结合起来,把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法、消防法以及网络教育等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知识融入学校法制教育中。将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进行,对小学生要注重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的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初中生应当初步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树立守法观念;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要加强法律基础理论的教育,加强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对高等学校学生要开展法学基本理论的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使其成为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合格人才。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易于为学生所接受,如举办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校园法制教育园地等,确保教育效果。

第二,健全法制教育“四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三,拓展普法空间,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法制宣传教育网络。要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要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法律知识演讲与表演、模拟法庭、“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开展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各种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电视、校园网、校报校刊、黑板报等多种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建设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依托家庭、社区、街道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认真抓好教育行政部门的普法教育

第一,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培养公务员树立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健全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教育管理职权,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推进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年度述职和考核等制度,切实转变教育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教的水平。

3.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第一,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的法律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学校的意识和能力。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的能力。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校长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要把学校依法治校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重要指标。

第二,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增强教师依法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建立教师法律培训制度,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广大教师要把法律学习与师德修养相结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爱岗敬业和为学生、家长服务的观念。

第三,大力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专兼职教师的培训。采取举办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多种有效措施开展对法制课骨干教师的培训。各中小学继续做好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建立法制副校长培训和考核制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在学校工作半天,每学年应向原单位作一次学校法制工作的专题述职,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下半年)。各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部门、本校“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报市教育局法制安全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至2015年)。各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把教育系统普法教育纳入教育“十二五”总体规划,纳入本部门、本校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工作督导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普法教育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高位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二)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支持、配合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报刊的阵地作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共同构建普法教育的社会网络。

法制意识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所确立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加快推进城创新型和谐文化名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当好区政府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推动产业、城区建设,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出发,围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结合本区实际,针对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为“六五”普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弘扬爱拼敢赢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理念,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根据我区政府法制工作发展情况,完善法制宣传工作机制,改进法制宣传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宪法意识。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法治观念。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审视、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认真贯彻了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否尊重和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促进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涵、性质及特征,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深入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要加强《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健全群众利益保障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深入开展政府法制政策文件学习宣传。加强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市、区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区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营造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要加强对《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五)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扎实开展多层次执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论证的作用,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重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与行政相对人及群众沟通,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围绕强制拆迁、行政征收等热点、难点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用好“法律六进”这一重要载体,着眼于实现“法律六进”从“进”到“驻”的转变,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活动为抓手,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浓厚氛围,着力构建“法律六进”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提升“法律六进”活动实效。

(七)大力加强反腐倡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拓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域,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宣传廉政文化,扩大廉政文化的社会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营造全社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

(八)持续深化法治机关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把法治机关的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行政执行机制,强化行政监督,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程序,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理程序,推行行政指导,完善绩效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深入破解“熟人经济”问题,进一步配套和完善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法制相关制度,提高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着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顾问、法律知识测试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等制度。要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着眼提高行政机关执行力,扎实开展公务员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公务员日常法制教育制度,把法律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针对不同岗位公务员的特点,倡导鼓励公务员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加强法律自学,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考核办法,并将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着眼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深化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法制教育。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按照法定程序履职,合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执法证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结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自由裁量权等工作,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核,做到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四)着眼构建良好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制教育。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大力推行行政指导,采取座谈交流、以案释法等方式,邀请相对人参观体验政府法制工作,向相对人深入宣传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其规范行为,主动防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取得相对人的理解支持,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

(五)着眼提升法制意识,扎实开展群众法制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将日常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使群众充分理解支持政府法制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我区政府法制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2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月至月)。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召开“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全面对“六五”普法进行动员部署。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每年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7月至12月)。按照省、市、区检查考核方案,做好上级考核验收迎检准备,推荐上报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单位目标管理,分解细化到精神文明、党建工作、综合治理、绩效评估等各项管理考评体系中,强化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开展督查等制度,推动普法规划的落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法制宣传、法治建设检查考评和绩效评估标准,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把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

(三)强化经费保障。“六五”普法期间,要充分保障普法必需经费,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普法工作,加大现代化宣传工具和设备的投入,保障普法专用车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法制意识范文第8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普法教育与围绕体育中心工作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体工作相结合,坚持普法教育与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相结合。全面、科学、系统、规范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为促进我省体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广泛系统学习体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推进依法治体的进程。

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我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建设等各项任务,为体育事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作用;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实效。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的全过程,为保证我省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体现体育特色。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体育系统全体职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有关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法制宣传,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开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有序发展。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开展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深入开展人口资源环境相关法制宣传教育,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深入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有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企改制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有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公民维权、信访、投诉和人民调解、以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深入开展体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体育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彩票管理条例》等重点体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完善体育立法及制度建设,保证严格、公正执法,促进体育行业组织内部的规范治理,进一步扩大体育法律服务和纠纷救济途径,进一步提高体育系统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体育系统形成尊重法治、履行法制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体育队伍的法律素质。

(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体育从业人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督法、审计法、反兴奋剂条例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体育从业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对象和要求

对象:“—年体育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为我省体育系统干部职工。

要求: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重点加强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体育工作的能力。要将法制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和部门法律顾问制度。

二是公务员要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体能力。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人员要切实掌握岗位职能法律法规知识,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或考核评估工作。对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定期组织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实行执法资格证制度。

三是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适合自身特点的普法教材,掌握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运动员这个特殊群体特点,注重法治观念的培育和法律素质的养成。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运动员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继续抓好小运动员的法律启蒙、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着力提高自我保护、分辨是非和行为自控的意识和能力;继续抓好大龄运动员的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着力强化守法爱国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把法制宣传教育寓于管理服务之中,培育自觉守法的意识。

四是深入实际,力求实效。根据不同地区和各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推动普法和法治实践向体育系统各部门、各领域延伸,大力加强各级体育部门、各级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的法制宣传,努力消除普法死角盲区,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根据各单位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是丰富普法形式。把法律学习与文化知识、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学习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学习、考勤、登记、考核等制度,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有方法、有检查。把集中教育和自学结合起来。各地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办培训班、请专家讲课、组织专题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集中教育,每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两次,正确引导并鼓励自学,按照年度普法学习内容规范个人学习时间和学习任务,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年龄、文化知识结构等情况,把分层次组织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因人施教、按需授课。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管理人员要强化对基础法规、依法行政、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学习,每年集中培训一到两次。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实践形式,努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从年开始实施,到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年底。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报省体育局办公室备案。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的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验收阶段:年。年上半年,省体育局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拟定考核检查方案和评分细则,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落实本规划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年下半年,做好总结迎检工作。在上级检查验收结束后,组织全系统进行“六五”普法评选表彰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和机制建设。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工作计划。要健全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工作协调机制和联系机制、情况通报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党组(委)统一领导、机关配合实施、全体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保障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专(兼)职普法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队伍,把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一线。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多种类型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兼)职业务骨干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落实普法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及“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将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要进一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机制,加强评估检查指标的研究和运用。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之中,发挥其基础性作用。要开展对规划实施的年度总结、检查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定期表彰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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