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通知范文

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通知范文

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工业城、风景区和**城新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继续推进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障作用,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财金〔**〕1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年我县继续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因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电影局、财险**支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农办、农业、畜牧、财险等单位各抽一人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农业保险试点总体政策不变

**年我县的农业保险原有保险品种、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机构、保险责任、风险管理、理赔支付、配套措施、农户保费承担比例等方面,维持**年政策不变。

三、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

根据试点情况和发展需要,对部分政策作适当调整完善。

(一)增加一个保费补贴品种。根据中、省相关政策,从**年起,我县把油菜纳入保险试点范围,具体从今年四季度油菜播种季节开始执行。保险综合费率确定为5.5%(换算定额为每亩15.4元),保险金额确定为280元/亩。

(二)中、省、县、农户保费分担比例。种植业保费中央补助35%,省级补助28%,县级配套12%,农户承担25%;能繁母猪保费中央补助50%,省级补助17%,县级配套13%,农户承担20%;育肥猪保费中央补助10%,省级补助34%,县级配套26%,农户承担30%。

四、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全县水稻承保面积任务为7.25万亩;玉米承保面积为11.86万亩;油菜承保面积为3.96万亩;能繁母猪承保6.21万头;育肥猪承保35万头(各乡镇任务分解详见附表)。水稻、玉米保险在6月30日前完成;油菜保险在10月30日前完成。能繁母猪保险在8月30日前完成续保;第一批育肥猪保险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育肥猪保险在10月30日前完成。

五、加强督查督导,确保农业保险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任务,及时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县目标办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