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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1篇

一、关于公共关系学的定义

为了论述的方便,首先讲明我的观点。我认为,公共关系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上划分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共关系和公共关系学。公共关系作为一个大概念,既表示公共关系的活动与过程,也包括公共关系学的理论体系和学科本身。公共关系学作为一门学科,主要阐述其理论体系和基本特征。当然,公共关系和公共关系学并不是截然分开,而是一个完整事物的不同层面,是对于不同形态下的一种事物的不同表述而己。基于这样的一种认识,我认为,公共关系作为一门边缘性、综合性的应用、交叉学科,公共关系学的定义概念的复杂性也是必然的。综合各种不同的学说,大致可以划分以下几大类:

第一,职能说。主要从公共关系的应用功能和作用来认识,阐述它的基本特征。在这一类观点中,比较有名的是哈罗博士所提出的定义:公共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管理职能。它帮助一个组织建立并保持与公众之间双向的交流、理解认可与合作;它参与处理各种问题与事件;它帮助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公众舆论,并对之做出反应;它明确并强调管理部门为公众利益服务的责任;它作为社会变化趋势的监视系统,帮助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并有效地利用社会变化,保持与社会变化同步;它运用健全的、正当的传播技能和研究方法作为主要的工具。这样较为详尽的定义详细地说明了公共关系的主要功能和作用,有不少的学者也持这一观点。美国学者卡特利普和森特(ScottM.Cutilip&AilenCenter)同样认为:“公共关系是这样一种管理职能:它确定、建立和维持一个组织与决定其成败的各类公众之间的互益关系。”但是,在他们的定义中都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关于公共关系的“主体”的问题。后面再作论述。

第二,传播说。这类观点更多地是从公共关系的运作特点来考虑,侧重于公共关系的传播属性。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英国著名的公共关系学专家弗兰克。杰夫金斯(FranJefkins)和美国学者约翰。马斯顿(JounMarston)。杰夫金斯认为:公共关系就是一个组织为了达到与它的公众之间相互了解的确定目标,而有计划地采用一切向内和向外的传播沟通方式的总和。马斯顿讲得更为坦率:公共关系就是运用有说服力的传播去影响重要的公众。这类定义强调的是公共关系的手段,把“传播”作为公共关系必不可少的一种工具。在我国,有大量的研究者持这种观点,从而与职能论者构成势均力敌的两大学派体系。

第三,其他学说。还有许多不同的学说,都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对公共关系进行阐述。比较有名的有以下几种:咨询说。强调公共关系的决策、咨询功能,最有代表性的是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于1978年发表的《墨西哥宣言》:“公共关系是一门艺术和社会科学。它分析趋势,预测后果,向机构领导人提供意见,履行一系列有计划的行动,以服务于本机构和公众的共同利益。关系说。比较有名的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资深公共关系专家希尔兹(H.L.Chils)他认为:公共关系是我们所从事的各种活动、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通称,这些活动与关系都是公众性的,并且都有其社会意义。另外,英国公共关系协会也有一种定义:公共关系的实施是一种积极的、有计划的以及持久的努力,以建立及维护一个机构与其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这一类定义往往比较笼统、抽象,理论色彩浓厚。还有一种形象说。这是美国公共关系协会征询了2000多位公共关系专家的意见,从中选出了4种带有很浓的形象描写色彩的定义。

——公共关系是企业管理机构经过自我检讨与改进后,将其态度公诸社会,借以获得顾客、员工及社会的好感和了解的经常不断的工作。

——首先,公共关系是一个人或一个组织为获取大众之信任与好感借以迎合大众之兴趣而调整其政策与服务方针的一种经常不断的工作。其次,公共关系是对此种己调整的政策与服务方针加以说明,以获取大众了解与欢迎的一种工作。

——公共关系是一种技术此种技术在于激发大众对于任何一个人或一个组织的了解并产生信任。

——公共关系是工商管理机构用以测验大众态度、检查本企业的政策与服务方针是否得到大众了解与欢迎的一种职能。

当然,还有一些定义非常形象、直观,简洁明了,但只是解释公共关系的部分涵义,总体上不够全面和准确。比如:—公共关系就是促进善意。

——公共关系是信与爱的运动。

——公共关系就是争取对你有用的朋友。

——公共关系就是说服和左右社会大众的技术。

——公共关系就是讨公众喜欢。

基于对公共关系定义复杂性的认识,美国《公共关系季刊》详细罗列了公共关系的14个特征,便成为人们从事公共关系活动和理论研究的借鉴:

(1)公共关系是一个完整的职能,目的在于増进公司利益和达到其他整体目标;

(2)公共关系并不制定政策,但是可以帮助管理当局表白公司政策;

(3)对于受公司措施影响的人们,公共关系人员注意他们的印象与可能反应,重大的措施虽然表面上与公共关系无关,也应在出台前先向公共关系部门咨询;

(4)行动比空言有力,所有信誉都建立在行动而非语言文字之上,但如果要让他人知悉并了解公司的行动,就得借助于语言文字;

(5)公共关系虽然是管理部门的职责,却仍然有其明确的责任范围,如果要实行这种责任,就必须配备适当的预算及人员,至于所担负的任务必须限于公司公共关系范围以内的工作;

(6)公共关系人人有责,公共关系部门的最终目标是使人人了解传播对于良好的管理是必要而不可分割的;

(7)关于公司的形象是相对的,要依据某种公众对于公司的具体要求和兴趣而定,例如股东、金融界、教育家和舆论界,就会各有各的看法;

(8)人们经常根据不完全的证据形成对公司的印象,例如公司的名称,与某一位员工通信或偶然的会晤,虽然这些都是小事,但应尽力去注意为公司争取良好的印象;

(9)因为公司是在舆论所形成的环境下营运发展的,因此对于任何人士所具有的访问权利均应尊重;

(10)人们通常对于了解最少的事物感到厌恶、恐惧和猜疑,如果不提出理由并加以解释,人们就会自行想象,因此透露、传播资料信息不要吝惜;

(11)不可歪曲及夸大事实,公共关系的主旨在于陈述事实,以便他人对于公司能公平评估,引起公众兴趣,进而对他们发生影响;

(12)少做做得好,比多做做不好要强;

(13)在观念的领域中,要引起特别的注意,竞争非常激烈,公共关系的一项基本任务就是要引起别人对公司的好感和兴趣;

(14)公共关系艺术成分多于科学成分,这种艺术一定要以社会科学的崭新知识为基础,对于公众对象的组成及态度要做科学的评估,对于公司本身要有透彻的认识。

从以上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显著的特征:即公共关系的主体范畴集中于管理部门或公司等群体概念。也就是说,公共关系的活动范围不外乎两种基本的表现:管理部门的非营利性的公共关系活动(公益性质)和责任公司的盈利性公共关系活动。而营利性公共关系活动是主要的。这与公共关系在中国的表现不谋而合。随着公共关系在1980年代传入中国大陆,人们把公共关系划分为不同的部门范畴,形成一个个具体而细微的应用方法和手段,成为一些人手中的应用工具。为什么公共关系在中国会发生巨变?有许多深层次的原因。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既有社会的,也有个人的;既有意识形态、观念、体制的因素,还有文化传承、风俗、习惯等各种原因,是多种条件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本文不作具体阐述,仅从公共关系在中国的具体表现来说明应该怎样正确认识公共关系的本质和特征。

二、公共关系在中国的传播

现代公共关系活动进入中国大陆是在1980年代初,是在改革、开放的环境条件下从香港及海外传入中国大陆沿海的开放地区的。最初是在一些合资的宾馆、饭店设立专门的机构,由一些专门的人员组成,是作为一种经营管理的手段而存在的。所以,我认为,现代公共关系在中国一开始就己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关系。

1984年,国营企业广州白云山制药厂第一个设立了“公共关系部”,并且依据公共关系的一般规律,拿出当年产值的1%作为公共关系的预算开支,在当年就产生了巨大的效益。《经济日报》为此发表了题为《如虎添翼一记广州白云山制药厂的公共关系工作》的通讯,并配发了社论《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公共关系》,这是全国性媒体首次发表有关公共关系的专题社论和通讯报道。随后,公共关系开始在中国大地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蓬勃发展。总的来讲,现代公共关系在中国的传播、发展大致分这样几个阶段:

(1)起步阶段:1980~1986年。1980年《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颁布,开始设立深圳、珠海、汕头三个经济特区。现代公共关系开始传入中国大陆。主要表现在1984年开始的广州白云山制药厂的公共关系活动;1985年翻译出版美国的《有效公共关系》著作;1985年博雅公司与中国新闻发展公司签订协议外贸企业境外公共关系服务,促使中国环球公共关系公司成立;直至1986年11月6日中国第一家公共关系协会一上海公共关系协会成立。

(2)发展阶段:1987~1989年。这一时期,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公共关系从理论研究到实践活动形成一股强劲的“公关潮。具体表现在1987年6月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成立;1989年中央电视台播出《公共关系浅说》专题片、中央领导关于公共关系的重要讲话、公共关系专业报纸和刊物的创刊、电视连续剧《公关小姐》的播出以及各种公共关系的培训、调查和实践活动。这一时期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企业公共关系活动的开展,许多知名品牌借助公共关系手段树立形象,扩大影响,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度过了创业的第一个阶段。

(3)规范阶段:1990~1993年。这一时期,公共关系的热度开始降温。公共关系的实践活动停滞不前,另一方面关于公共关系的理论研究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因为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不可能长久的发展。这一阶段最重要的事件是中国公关界分别在1990、1991和1992年围绕“公共关系与社会发展”、“公共关系与改革开放”和“公共关系与经济建设”三个主题进行的理论研究和探讨。相应的,1993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始开设公共关系学课程,从而使更多的人从理论的层面辨别公共关系的真伪,淘汰假公共关系、伪公共关系,使公共关系真正成为一门科学的理论和有效的实践活动。

(4)完善阶段:从1994年开始,公共关系走上了一条相对稳定、规范、系统和创新的道路。首先,公共关系的教育开始向正规化、多层次发展。1994年,教育部正式批准广东中山大学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收公共关系方向硕士研究生,从而使我国的公共关系教育从普及公共关系教育、职业公共关系教育和专业公共关系教育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形成一个完整的教育网络体系。其次,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把公共关系纳入职业序列,并制定行业准入制度,从而使公共关系的培训、上岗正规化、职业化。第三,随着《中国公共关系职业道德准则》确立,对于公共关系从业人员的规范和公共关系自身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且,在最近几年随着公共关系策划的发展和企业企业识别系统)的导入以及“全员PR”的实行,公共关系在中国正在逐渐的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三、正确认识和看待公共关系

究竟什么是公共关系?我们在前面己经作了简单的论述。国内的许多教科书也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我们不再赘述。我认为,公共关系就是个体或组织为了一定的目的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与相关公众对象进行沟通和协调的行为和过程。基于这样的认识,对于公共关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认识。

(一)关于公共关系的本质

我认为公共关系既是一种活动,同时它还是一门学科。活动是它的本性,是基础,学科可以在活动的基础上丰富、发展和提高。公共关系的活动和学科建设应该是一个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整体。

(二)关于公共关系的主体

在大多数公共关系学著作和从事公共关系学研究人员的认识中,公共关系的主体是组织,是一个群体。特别是中国的公共关系学研究人员,从一开始就把公共关系界定为一种组织行为。虽然在特定的历史环境和主客观条件的影响下,这样的认识并不能说是错误的,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样的认识就显得越来越不全面。在1980年代的中国,刚刚从十年动乱中走出,刚刚迈出改革开放的步伐。无论社会的、个人的,无论客观的、主观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集体”既是一种象征,也是一种表现,个体或个人是少有的,甚至是不允许的。在这样的状况下,公共关系作为群体的行为也仅仅是在实践和时间的检验中逐渐取得认可,把它作为个体的或者个人的行为无论是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是行不通的。但是,当历史的进程把个体与群体放在同样的位置的时候,我们的大多数研究者还是故步在旧有的圈子里,不思进取、不想突破,这是一种极大的悲哀,也是和与时俱进的精神背道而驰的行径。在现代,无论是生活中,还是社会上,个体或个人行为己经作为一种现象客观存在。而且《宪法》己经明文规定:个人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个人的权利受到保护。同时,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个体或个人行为在社会和公众的生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我们己经无法把他们的行为排除在公共关系行为之外。所以,我个人认为,把公共关系的主体界定为组织与个体(个人)是合适的,必要的。

(三)关于公共关系的对象

公共关系的活动对象,对应它的主体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会说是相应的公众。这种看法不错。但是我同样认为,这种认识不全面。因为我们把公共关系的行为主体界定为组织和个体,那么就涵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既有行为人,也包括客观存在。也就是说,它可以是活动的、有生命力的活体也可以是观念的、客观存在的思想或意识体现。基于这样的认识,那么它的相关对象就不能仅仅囿于活性的群体或个体而应该包括固态的对象或相应的个体。如果是这样的认识,那么公共关系就会成为一种无所不能、无所不容、无处不在的表现,相应的,学习它、运用它,就会成为一种必然,一种必需。公共关系的发展也就无所谓高潮与低谷可言。

(四)关于公共关系学的定义

在这里,公共关系的主体是“组织或个体”,这样就包括了所有可能的主体行为对象,无论是个体的或群体的。公共关系的客体是“相应的公众对象”,在这里,“对象”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个体的人,二是指个体和多项的固体物象。也就是说它包含了客观存在的方方面面。在公共关系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传播”,即联系“主体”与“客体”的纽带,或者说是方式、方法。我把传播的手段界定为“沟通和协调的行为与过程”,也是具有多重的含义。“沟通与协调”是一组概念,“行为与过程”是一组概念,“沟通与协调”和“行为与过程”又构成一组概念。这几组不同的概念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多重的含义。

(五)关于公共关系的特征

要说明公共关系的特征,首先必须明确它的要素。对于公共关系的要素,大家一般没有太多的分歧,从构成公共关系学的定义出发,公共关系的“主体”(实施者)、“客体”(对象)和“传播”(方式方法)构成了公共关系的“三要素”。这三者在公共关系中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一个整体,缺一不可。但是对于中间环节的“传播”我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首先,“传播’的概念不太准确。虽然现在“传播学”也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存在,但是把它作为连接“主体”与“客体”的中间环节,其本身的内涵还是有些狭窄。因为传播仅仅说明了一种方式、方法或手段,而没有说明它本身的联系的作用。其次,传播的指向意义明确,它是一种单项的传导,对于公共关系而言,依据卡特利普与森特传统的“双向对称”理论,公共关系的最重要的特征应该是双向的对等的原则,传播的指向意义很容易产生歧义。所以,我认为,应该把公共关系的中间环节用一个含意更为明确的词语来代替,我把它定义为“媒介”。因为媒介是使双方发生关系的人或事物,它既能说明在公共关系中的连接、纽带作用,本身又成为一种方式或方法,同时又不具有任何的指向意义,是一种中性的表现,因而也显现客观与公正。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认为公共关系的基本特征应该是这样一些内容:

(1)公共关系是一种状态。这是从公共关系的静态表现形式来讲的。也就是公共关系的理论形态与实践的理论概述。良好的公共关系状态是开展公共关系活动的必要条件,相反,不良的公共关系状态就需要调整,需要改善各方面的关系。

(2)公共关系是一种活动(行为)。这是从公共关系的日常活动或具体的公共关系实践而言的。对于公共关系来讲,它的实际的意义,或者说现实的意义就表现在它是一种活动。因为任何理论不与实践相结合,不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都只能是空洞的、无用的理论。公共关系的实际作用就在于它一方面表现出理论的状态,一方面又是可以操作、可以运用的活动,这种兼备的特征是其他理论、学科体系很少具备的。

(3)公共关系是一种交叉。这里面既有它在理论层面的与其他学科的交叉,也有在实践活动中的与其它行为、活动的交叉。首先从理论上讲,公共关系学与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学科、人文科学学科和自然科学学科交叉。这一方面是由于它自身的学科本性决定,因为直到目前,关于公共关系学的来源和归属至少有四种倾向:一是归属于经济管理的范畴;二是归属于市场营销的范畴;三是归属于大众传播的范畴;四是归属于关系学的范畴。其它还有归属于新闻学、管理学、政治学等范畴,不一而足。这种繁杂的学科体系的融汇构成了公共关系学的交叉的显著特征。其次从实践上讲,公共关系作为一种现实的活动,它离不开其它活动的基础。无论公共关系活动如何开展,它首先必须与传播、宣传发生联系。随着公共关系活动的深入,新闻、组织行为、广告、人际关系、展览、消费心理等一系列的行为必然与之发生联系,所以它的交叉性无处不在,从而构成一个综合性的、完整的应用体系。

(六)正确认识公共关系的发展

公共关系是一种新兴的学科,也是一种朝阳的产业,在中国公共关系的发展大有前途。首先,中国市场经济的确立为公共关系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公共关系也能为市场经济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其次,国家的政策法规、宽松环境也必将为公共关系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公共关系可以充分展示自身的优势,在自由自在的环境条件下发挥巨大的作用。其三,社会需要公共关系。无论从文化的需求还是从个人、社会的需要,公共关系都能从不同层面满足多种需要,这都为公共关系的发展构建了巨大的空间。

(七)公共关系的理性思考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 公共关系 就业能力 形象意识 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04-0187-02

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们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端正自己认识世界和创造世界的态度,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面对社会,提高自身的素质。《公共关系学》从多方面系统地让学生认识公共关系在现代管理中的性质、意义和作用;帮助学生学习公共关系管理的概念和基本原理;了解与公众沟通的过程、手段及方法。使学生认识到了要塑造自己的形象,要有服务公众的意识,要有很强的沟通交流能力,要有创新审美的意识和立足长远的意识,同时还要提高自己的公关能力,使自己能够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出,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作为一名专门教授《公共关系学》这门课程的大学教师,本人有责任也有义务去启发和引导学生对于公共关系知识的认识和学习,下面谈一下本人对于《公关关系学》这门课程对大学生就业能力的培养的一些初浅认识,以期抛砖引玉。

一、《公共关系学》对大学生形象意识的培养

面对激烈的就业压力,大学生首先要在形象上给用人单位耳目一新的感觉,使用人单位在看到毕业生的时候能够眼前一亮。公关关系学教会了学生要注意个人的穿着打扮,塑造自身的完美形象。注重形象是公关的核心,所以,大学生在就业的时候,要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用微笑、尊重、真诚的态度去展现个人风采。学生个人卫生的整洁,着装的规范和风格,发型的设计,表情和举止都是学生们在日常生活中以及在就业时需要关注的细节。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这些细小的方面都会决定着学生是否会成为用人单位的首选,而这些良好细节的养成全都需要平时的培养。通过《公共关系学》课程的学习,学生会改变自己对“形象”一词的认识,用恰当的方式去展现自己的个人形象,尽量做到尽善尽美。

二、《公共关系学》丰富大学生的社交礼仪知识

在今后的职场生涯中,总有很多的礼貌和礼节性的知识是需要学生们掌握的,这既是一名大学生的的基本素养,也是一名大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公共关系学》为学生们介绍了见面礼仪、接待礼仪、乘车礼仪、拜访礼仪、电话礼仪、名片礼仪等多方面的礼仪知识。开阔了学生视野的同时,也让学生学会了正确的待人接物的知识。例如在接待客人的时候,学生需要知道如何请客人入坐、奉茶烟;面对客人,出于礼貌,学生需要放下手里正在做的事来陪同客人;在陪同客人的时候学生需要注意谁的客人由谁陪,其余的人问候后可回避……这些都是学生在今后职场工作中会经常遇到的情况。学生只有掌握了这些知识,才可以做到胸有成足,面对一些实际情况的时候也能够沉着应对,运筹帷幄。

三、《公共关系学》促进大学生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

对于现代社会来说,社会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大学生今后步入社会也不是一个人在单打独拼。合作和竞争仍是当今社会的主旋律。而《公共关系学》就其宗旨来说,就是实现组织和公众的“双赢”。因此,我们在教学中,要让学生明白不仅要学会竞争,也要学会与他人合作,要具有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尤其是在组织内部,这种团队意识是需要强化的,以促进组织内部的沟通和协调。任何组织内部和谐关系的营造,是需要每一名员工的真诚合作,并且互帮互助的。只有所有的员工都具有了主人翁意识后,组织才会得到较快的发展。在《公共关系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努力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认识和方向,让学生们具有团队协作的意识和能力,从而积极参与组织的工作,为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公共关系学》教会大学生危机处理的知识

在生活以及职场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危机事件,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应该知道面对危机事件该如何处理,以期能够化险为夷,转危为安,很好地处理和解决危机;把“危”转变为组织发展的机遇,这便是《公共关系学》在危机处理中的最高境界。但是,危机事件往往是突然发生的,会严重损害组织形象,甚至造成人、财、物的重大损失。面对危机事件时,大学生首先要懂得积极预防,做到防患未然。如果危机事件已经发生,大学生要能够正视危机、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争取主动。在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公共关系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大学生应该学会在危机阶段,任何公关决策都应该是以向公众负责的原则为基础的,采取坦诚的态度来面对危机。公共关系教会了学生面对危机事件的正确方法,有利于学生们在面对危机的时候采取恰当的方式来解决危机。

五、《公共关系学》提高大学生创新策划的能力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落后就会被淘汰。大学生也要与时俱进,用新的理念和观点来武装自己,完善自己,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公共关系学》中学生学习了企业公关策划的模式,例如维系型公共关系,这样的关系可以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巩固企业的形象。企业可以采取多种传播活动,使公众能够保持对企业的记忆,给公众提供一些优惠服务。还有就是针对组织发展的不同时期,提出不同的公关发展目标。例如经典的“三菱娃娃”案例:1988年元旦,上海三菱电梯公司成立一周年,寻找1987年1月1日出生的上海市区婴儿,称为“三菱娃娃”。给他们拍照留念,举办“三菱娃娃”健、优、美评比活动,促进了公众对它的记忆,吸引了公众的眼球。《公共关系学》中还有建设型公共关系、进攻型公共关系、防御型公共关系、宣传型公共关系……学生需要了解不同的公共关系策划,并且结合时展的元素,不断地进行创新,使自己成为一个受用人单位青睐的人才。

总之,《公共关系学》课程的开设,为当代大学生的个人素质的提高以及就业能力的培养奠定了基础,让学生具备了形象意识、组织意识、公众意识等,使学生在人际交往过程中懂得尊重、平等和真诚,让学生具备了就业的基本技能和素质,从而让学生可以顺利地融入社会,走向成功的人生之路。

参考文献: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3篇

公共关系学作为一门应用学科,以其内容的广泛性、针对性、社会性和应用性特征,受到了众多学生的关注和欢迎。据调查,目前公共关系在高校已经成为最受欢迎的课程之一,全国 92%以上的高校开设了该课程,可见,人们对公共关系的重要性已经认识越来越深刻。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广泛,途径越来越多,机会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要想在这竞争的年代脱颖而出是很重要的,而拥有好的人际关系可以令自己有立足之地,有更多发展机遇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公关课程教学设计,开展公关教学活动,改变传统公关教学模式,是所有公关教师必须思考的问题。在教学中,如何提高学生的公共关系能力,我们认为可以重点做好一下几项工作。

一、 深刻认识公共关系教学的重要性与特殊性

《公共关系》是是一门本文由收集整理新兴的综合性学科,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软科学。公共关系学以塑造组织良好的社会形象贯穿学科的始终, 在实践上被广泛应用于不同的组织领域。现代社会,没有公关意识的组织不可能成为优秀组织,没有公关能力的组织也不可能赢得公众的认可和信赖。同样,没有公关意识和不重视公关活动的个人也很难在社会组织中脱颖而出。对学生来说,学好它不仅可以拓宽知识面、增强“公关”意识,而且可以掌握待人接物、为人处世、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的基本技能。

二、分析教学对象,开展教学公关

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为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满足公众需要,而使公众满足自身需要的一个信息传播过程。教师开展教学活动,要了解、认知其教学对象,开展教学公关。对于学生来说,通过这门课的讲授,让学生认知并接受一种全新的关系理念,并用这种理念去指导自身的思想和行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人身修养、处事能力和人格魅力,这不仅是教师的教学目的,也应是学生的真实需求。

三、传播关系理念,强化公关意识

公共关系的本质是改善社会组织与其相关公众之间的关系。公共关系学中的改善关系注重主动、真实、公正、双赢和互动,因此,对学生进行客观的关系理念引导、教育,帮助其树立积极、向上的关系交往理念,是很有必要的。同时,公共关系的关系改善过程反映了一种公关意识,包括形象意识、公众意识、服务意识、传播意识、协调意识和危机意识等。公共关系的各种职能、原则和全部操作技能、技巧也都是建立在公关意识的思想基础之上。如果没有强烈的公关意识,就没有对公关现象的敏感。没有这种敏感,即使其它公关理论学的再多,遇到实际问题时,也很难从公关的角度去认识和处理。因此,在对学生进行教学过程中,应重点强化这种公关意识,使之具有一种系统、客观的公关理念,并使之能接受这种理念,去创造性的自觉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

四、优化教学内容,重视情商教育

在公关教学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公关观念的教学,还应该针对学生需要,进行情商教育。情商(emotion quotient),简称 eq,又称情绪智力或情绪商数。情商是指一种情绪的智慧,是一系列与人的素质有关的情感心理素质和处理情绪的能力。在有限的课时内,教师除了讲授公关理念外,对学生还应重点强化个人的情商教育,以提高她们的自我认知、情绪管理、自我激励、认知他人以及人际沟通与交往等方面的能力。重视情商教育,应重点从为人之本、交往技能和交往礼仪三个方面进行教学内容设计,以良好形象、独特感悟去影响学生、激励学生,真正实现德育的教学效果。

五、丰富教学方式,追求互动教学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现代公共意识;公民;社会建设参与;关系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08—0087—03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之后,国内关于社会建设的研究开始升温。有学者认为,中国当前已经进入以社会建设为重点的新阶段,只有从社会建设的高度去认识、用社会建设的手段去解决发展中的社会矛盾问题,才能更好地继续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①与此同时,人们对公共意识的研究也逐渐趋热。当代公民的现代公共意识必然会对他们的行为乃至社会建设参与产生一定的影响。如何认知现代公共意识?它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如何?怎样才能促进公民的社会建设参与,从而实现个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乃至共同发展?这些问题亟须学界予以回答。本文就此予以初步探讨。

一、现代公共意识与社会建设的概念选择

学界关于社会建设主要有三种认知:第一,基于“社会”概念之理解,把社会建设区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社会建设。所谓广义的社会建设,是指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建设,包括政治、经济、思想和社会生活在内的整个社会大系统的全面建设和管理。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②就是指这种广义的社会建设。狭义的社会建设是指社会公共领域的单一子系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社会建设”即是狭义的社会建设。广义的和谐社会建设和狭义的和谐社会建设是相互联系的,广义的和谐社会建设要靠包括狭义的和谐社会建设在内的整个子系统的建设与和谐运行来支撑;反之,没有整个社会建设作为建设的大环境,没有其他子系统的配合,狭义的和谐社会建设也很难建设成为和谐子系统。③第二,从主体论的角度审视,社会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才能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诉求,因此无论是宏观层面的政府,或是中观层面的社会组织,抑或是微观层面众多的公民个人,都是社会建设的主体,都需要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各自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参与社会领域的各项建设事业。否则,如果不能动员各方力量的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就不可能真正实现。第三,从功能论的立场出发,社会建设包含正反两个方向的功能指向。一是通过不断完善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创新社会管理,在正向维度上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促进社会公平和良好社会关系的形成。二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力量、控制手段和预防措施,在科学有效的运作机制下,对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予以化解与处置,从而实现社会的有序运行与和谐发展。

就公共意识的认知来看,目前学界虽未形成一致的观点,但都普遍认可公共意识是个体的主体性、独立性和社会整体观念的结合,是现代社会中独立个体所具有的一种整体意识或整体观念,是社会公共事务活动关系的产物,是社会公域内对人的基本素质要求。由此可以看出,现代社会所提倡的主体性与公共意识所指向的整体意识并不矛盾,因为公共意识生发于每个公民的社会实践,存在于人与人的公共生活领域,规制于社会的公共伦理,追求的是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所以从某种意义上,公共意识离不开人的主体自由,离不开人的主动参与,更离不开公民对社会整体规则的认知与遵从。而公共意识体现在行为上就有了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任、合作预期和积极参与。可以说这种整体性的意识既表现为对社会整体的基本价值认知和评价,也表现为对公共事务和公共生活的基本行为态度。

其实,中国自古以来就不乏公共意识,只是这种公共意识有别于现代意义的公共意识。现代公共意识是一种以现代化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实践为基础、以现代公共伦理为准绳、与现代公共生活领域紧密相关的社会意识。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个体的主体性,强化了人们的自由、平等意识,也为现代公共意识的产生提供了动因,促进了现代公共意识的快速形成。

二、现代公共意识与社会建设的关系认知

1.现代公共意识为社会建设提供伦理支撑

从本质上看,现代公共意识仍然是一种社会整体观念,它是以现代社会公共利益为价值诉求、对公共事务态度和观念的总和。当前我国进行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仅需要基本制度的正义安排,也同样需要社会伦理规范合理有效的指导与协调、公民个体美德的修养与自律。④而现代公共意识是建立在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市场化基础之上的,它坚持民主、法治、公平、互利和共同发展,因此现代公共意识的建构对于建立合理有效的社会伦理规范、培养公民个体美德的修养与自律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没有公共意识的生成,没有一定伦理规范的引导,就不会有社会建设的积极参与,更谈不上和谐社会的实现。总体来讲,现代公共意识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为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提供社会伦理支撑。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尚未完全建立,现代公共意识尚处在形成期,仍未成为社会意识的主导。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传统公共意识正处于向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公共意识转变过程中,仍然受到封建社会的公共意识观念的影响。因此,推动现代公共意识的形成和完善,以现代公共意识来促进当前正在进行的社会建设已经成为相当紧迫的课题。

2.现代公共意识的形成是我国社会建设的目标诉求

公共意识与社会建设的关联性还在于公共意识的形成是社会建设的目标追求。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任务,即民主法制的政治目标、共同发展的富足生活、充分就业的保障体系、较为完备的公共服务、全民素质和道德风尚的提高、创新性国家建设、社会管理体系完善、保持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可以看出,推进现代公共意识的生成和发展是当代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内容,包括共同富裕、公共服务、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等。公共意识是公民对个人与社会关系及其内在一致性的自觉意识,是民众彰显社会价值、凸显社会进步的意识体现,是公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从这个意义上,公共意识的生成与发展,有利于国民超越个人与利益群体的狭隘关系,实现社会价值与个人自由发展,有利于个人身心和谐、家庭和谐、社群和谐乃至整个社会和谐。公共意识本质上是个体自觉的关于权力、责任、义务关系的理性精神与信念体系。⑤从民主政治的视角看,公共意识是国民对个体权利、责任、义务的实现与国家权力结构、配置模式内在共性的自觉意识,尤其对于当代社会的政治文明建设来说不可或缺。缺失了现代公共意识,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3.当前社会的公共意识存在危机

一百年多来,中国社会经历了中西文化的激烈碰撞,传统文化遭到怀疑、叛逆乃至彻底否定,而当今社会对经济利益的追逐更加重了当代社会精神生活的迷茫,GDP快速增长的背后存在着许多不良现象,其中公共意识危机首当其冲,包括公共意识的缺失、扭曲以及公共参与不足等。

由于社会生活已经进入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公民参与的现代社会建设已突破了原有的概念范畴,拓展到更为广阔的社会空间,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具体事务。可以说,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在各种公共关系网络中生存、生活和工作,离开了公域中的社会生活,离开了公共事务的参与,就不可能成为社会的人,也不可能成就一个人的事业,因此培育现代公共意识时不我待。但是与这种公共生活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意识,在其形成过程中仍受种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惯性的历史作用、不当的教育影响等使得当代公民在集体精神、公共道德规范等公共意识方面不尽如人意,传统家国观念影响下的乡土认同、同乡忠诚、同乡组织等在人们社会生活中始终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各种形式的“同乡会”等非正式组织在公民中的影响力也往往超过正式组织⑥,以至于使现代公共意识的生成缺失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总体来说,公共意识危机是指人们在追逐现代化和物质享受的过程中,背离社会公共利益诉求的观点和行为,是对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威胁。目前公共意识危机具体表现在:整体性、公众性观念滞后于经济基础;节约意识、社会公德有悖于优秀传统道德的社会责任担当;民主思想、法治精神错位于现代社会的真实内涵;环境意识、生态观念背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三、现代公共意识的生成与社会建设参与的良性互动

1.现代公共意识的生成离不开当下的社会建设

现代公共意识的生成需要在公民积极参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实现,这是由现代公共意识在我国生成的当代语境所决定的。公共意识在我国的生成语境一是要符合国情,二是要与现代合拍。就国情来说,公共意识在我国的生成必然要受社会主义集体意识的影响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要体现社会主义新型集体主义原则。同时现代公共意识的建构还应该对我国的传统公共意识有所扬弃,因为传统社会的观念,如传统文化中的整体主义思想、家国意识、乡土观念等将在现代社会长期存在。

就公共意识成长的现代语境来说,在全球化和网络化的背景下,我国公共意识的生成必然要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包括西方启蒙运动以来自由、民主、平等、权利、契约、法制、等现代价值观念的影响。因此我们所建构的现代公共意识必须首先强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时代内容的社会主义意识。具体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等方面的内容,落实到社会生活中,公共意识必将承载着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弘扬功能,而这种承载方式也使得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更具大众性和有效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出真知。社会建设的过程也是公民个体自身体验、建构社会认同、生成现代公共意识的过程。因此现代公共意识的建构应该在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建设实践中进行,并具体贯穿于行动参与、实体参与和虚拟参与之中。尤其是当代青年群体知识广博、思想活跃,他们普遍具有求实精神、厌恶教条主义,他们参与意识强,追求自我实现,求新意识强烈,厌倦传统的教育并关注社会难点和热点问题。⑦这些新特点决定其对社会建设参与的现实感和体验感更强烈、更直接,反应更迅速、更快捷,效果也会更明显、更突出。因此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用他们自己的切身参与体验来感悟公共领域的生活,这是现代公共意识生成的实践基础。

2.积极的社会建设参与促进现代公共意识的生成

公共意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体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意识同样离不开当下人的社会建设参与行为。因此建构现代意义的公共意识,并使之成为公民社会建设参与的社会伦理支撑,必须重视当前的社会建设实践。目前,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同层面利益相关方的复合联动关系,这种复合联动的利益关系决定了在传统的“国家—乡土”的双重认同中,在当今“全球—国家—社会(城市)—家族”的多重格局中,需要开拓、创建城市和乡村社会的公共空间,并在此基础上建构现代公共意识,创建一种和谐社会生活,增强全民共同发展的归属感、认同感。因为现代公共意识最初是在公共生活领域内形成的,只有公民通过与日常生活相关之具体“公域”的社会参与行为才能达到对现代公共意识的真正认同和观念提升。在这种亲身参与的社会建设经历之中,传统文化影响下的乡土意识和同乡、同仁意识具有了被“社会”真正认可的公共意义和奉献精神价值。⑧

3.满足现实需要是现代公共意识生成和社会建设参与之良性互动的关键

人的行为源于动力,这种动力首先来源于人的现实需要,而需要的启动受思想观念包括公共意识的制约,最终人的需要通过行为来满足。虽然现代公共意识形成于社会群体各成员积极的社会建设参与之中,形成于社会的群体、成员的理性思考、理性共识之中,但从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出发,理性的现代公共意识的生成需要关注公民的切身利益,满足他们的需要。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曾告诫说:“如果不是与自身的利益直接相关,在生活中没有人会持久地奉献最大的努力。”⑨离开现实的利益杠杆,公共意识只会走向理性的反面,强制的公共意识观念不仅不会内化为社会建设自觉的动力,反而会造成个体与公共之间的紧张关系,从而引起抗拒、冲突与隔阂,形成对社会建设的破坏。离开健康、正常利益的引导,任何社会建设参与都不能唤起坚实的责任感,这不仅无助于现代公共意识的生成,也最终会影响社会建设的顺利开展。

四、结论

公共意识属于社会意识范畴,社会建设参与属于社会行动序列,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思想支配行动的观点,培育现代公共意识将有助于促进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这一公共事务。为此应该从三个层面去努力:一是通过教育培训途径实现对现代公共意识的理性认知;二是通过社会行动实现对现代公共意识的行为养成;三是通过监督激励实现对现代公共意识的观念固化。

注释

①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6页。

②:《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年6月27日。

③郑杭生:《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几个问题》,《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④万俊人:《论和谐社会的政治伦理条件》,《道德与文明》2005年第3期。

⑤王福民:《国民公共意识的生成及其意义》,《福建日报》2008年9月28日。

⑥⑧潘一禾:《当代中国青年的社会建设参与和社会认同构建》,《中国青年研究》2008年第9期。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营养师 国家职业标准 模块化课程体系 设计

依据《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结合现有专业课程设置,为突出公共营养师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岗位(群)的发展,提高学生职业素养,增强就业竞争能力,设计以突出公共营养师职业认证需求的模块化课程体系,使学生学习模块化,顺利获得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一、公共营养师人才需求分析

公共营养师是最近几年在国内兴起的一门职业,在我国公共营养师这个职业虽然已有十年的发展历程,人们也越来越关注,但真正从事公共营养师相关领域的人才还存在严重不足,尤其是地处我国西部的宁夏地区,人们更是了解甚少,对应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本文从两方面对宁夏地区公共营养师人才需求进行分析。

(一)相关行业、企业人才需求调研分析

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对象为我区内大、中、小型食品行业及相关企业30家,共发放并回收问卷30份,有效率100%。

调研数据显示:宁夏地区食品行业及相关企业需要具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员工的比例约占50%,已经具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员工的约占30%,并且同等条件下,对具有国家公共营养师职业证书的应聘者有优先录用权的企业约占80%,且与其他员工工资待遇有差别约占70%,幅度在200~500元之间。这些部分数据可以看出在宁夏地区公共营养师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也可体现出公共营养师的发展具有很大的空间,不仅是企业发展也是高职学生职业发展的机遇。

(二)对高职学生职业认知和知识结构调研分析

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我院食品营养与检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专业二年级和三年级高职学生作为研究对象,问卷调查“公共营养师职业认知”和“营养与健康知识”,共发放并回收问卷236份,有效率100%。

调查结果显示:无论二年级还是三年级的学生在“营养与健康知识”问卷的反馈中体现出学生们对自身健康状况的准确判断约占45%;生活中对营养问题很关注的约占40%;具有良好饮食习惯的低于50%,尤其是不吃早餐的比例高达30%;但同时近90%的同学愿意通过健康讲座等获得营养知识、传播健康。对“公共营养师职业认知”调查问卷反馈中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学生略有差异,其中三年级的学生,随着各门专业课程的学习,同学们对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的相关知识了解的也更多、更全面;迫切要求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意愿更强烈,约占80%以上;但只有50%同学了解公共营养师在国内外的发展前景和人才需求状况。二年级的学生刚开始学习专业课,各方面了解相对三年级较少,但通过各种渠道他们同样认识到公共营养师对提高职业素养,拓宽职业发展方向的重要性,有意愿获得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积极性也很高,也约占75%以上。

二、公共营养师职业能力要求分析

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共分为四个等级,《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申报条件,其中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为报考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条件之一。我院的食品营养与检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市场营销(葡萄酒方向)专业的高职学生具备报考三级公共营养师的条件。《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中明确了三级公共营养师的职业能力特征、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

(一)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理解、分析、归纳和判断的能力以及正常的色、味、嗅辨别能力。

(二)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

1.职业道德:包括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和职业守则。

2.基础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营养学基础知识、人群营养基础知识、食物营养与食品加工基础知识、食品卫生基础知识、膳食营养指导和营养教育和社区营养管理基础知识。

3.工作要求:包括职业功能、工作内容、能力要求和相关知识。

《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提供了公共营养师职业岗位的工作任务,在课程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将不同的工作任务对应到能力需求,再对能力需求进行分解,针对所需不同的理论知识和能力要求,分解到现有专业课程,合理组合课程教学模块,分配课程教学内容,制定课程教学标准,完善课程教学设计,形成围绕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模块化课程体系。使学生通过对不同模块的学习,设计公共营养师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获得职业资格认证。

三、构建围绕公共营养师的模块化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设计与课程实施是专业群建立的核心内容,课程体系是实现专业目标的载体,体现学校专业办学的定位,其内容反映了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格和模式。只有构建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相匹配的专业课程体系,才能培养出符合市场要求的人才。

(一)制定课程体系的开发思路

根据以上对公共营养师人才需求和职业能力要求的分析,明确公共营养师的培养目标,确定模块化课程体系的开发思路:人才需求分析-技术与服务领域分析-岗位工作人物分析-课程分析-教学分析,即首先调研我院学生“公共营养师职业认知”状况,及我区食品行业和相关企事业人才需求状况,确定公共营养师就业岗位,包括学校、医院、社区、酒店、企事业单位等,以从事公共营养调查、营养教育、营养调配、营养治疗和健康保健指导等岗位的专业群架构,形成模块化课程体系的人才培养模式;再建立由专业基本能力、专业专项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组成的公共营养师工作任务;结合现有专业设置的课程体系和《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课程门类划分、制定课程标准,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教学内容,进行系统的课程教学设计,见图1所示。

(二)制定模块化的课程体系

依据公共营养师方向就业岗位群及能力要求,设计“基本素质能力+岗位技能”为一体的“宽基础,活模块”,适合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的课程模块化体系。

整个模块化课程体系的设计以我院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为主,根据本专业现有的课程设置,结合公共营养师岗位专业能力要求构建以职业文化素养模块、专业基本技能模块和职业综合技能模块组成的适合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的课程模块化体系。每一个模块由若干个课程组成,分布在各个学期,彼此承前启后,相互衔接。

职业文化素养模块一般贯穿第一至第四学期,包括人文素质基础课程模块和公共素质选修课程模块,着眼于培养适合公共营养师职业素养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及满足高职学生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包括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和法律、语文(应用文写作)、就业指导、现代礼仪等课程组成。

专业基础技能模块一般安排在第一至第四学期,依据《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所需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知识体系,由若干个专业课程组成,形成以满足公共营养师基本能力和专项能力服务的基础课程模块和专业核心课程模块,具体包括微生物学基础、食品生物化学、食品添加剂、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营养与卫生和营养配餐与设计等课程组成。

职业综合技能模块安排在第四学期,主要以围绕《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所要求的职业能力要求、工作任务构建核心课程教学实训模块,由食品营养与卫生、营养配餐与设计两门核心课程各一周的教学实训组成,见图2所示。

组成课程的模块化,再对相应课程通过制定课程标准、完善课程教学设计、建立课程考核方式,由此形成围绕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完整的模块化课程体系。

基于国内外职教课程改革经验的分析总结,我院结合实际探索以职业能力为主线,以职业资格标准为切入点,以就业为导向的模块化项目课程体系,重建课程结构,创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多元发展需要。

因此,设计推动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模块化课程体系,正是这一举措的具体体现。其课程结构不仅包括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中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课程体系,更体现了突出教学专业特色,强化实践技能训练,真正使学生顺利获取公共营养师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认证,达到满足职业教育和学生职业发展需求的目的,并为学生职业发展开拓更广阔的领域。

参考文献:

[1]付晶晶,程一波,陈芳梅.高职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模块化课程体系研究[J].广西教育,2014,(11).

[2]陈秀珍.高职院校专业群课程体系构建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02).

[3]姚勇芳,莫慧平.高职食品营养与检测国家重点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探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2,(04).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6篇

关键词:高校;内部公共关系;和谐校园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作为社会组成的每一部分都需要和谐。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高校就是构建和谐校园,和谐校园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是高校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保障。

     和谐校园应当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和谐发展的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要求学校内部各种关系融洽和谐。而高校与师生之间的互动性若充分应用公共关系的沟通、协调、传播等功能,发挥其作用,将会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学校公共关系是指以学校为主题,有计划的运用传播手段,使学校和公众之间相互了解和支持,创造最佳教育环境,达成共同追求的教育目标,提高学校形象和声誉的一种社会活动。[1]学校公共关系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其目的就是要建立、维持和发展学校与内部公众之间关系的总体协调,确保学校的方针政策能够顺利贯彻,并通过完成学校的基本教育教学任务,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提高学校的美誉度。显然,学校公共关系的这种价值追求与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内在要求是完全相契合的。可以说建设和谐校园是我国高校公共关系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而学校内部公共关系对于调动学校内部的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致为实现学校的目标而共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内部公共关系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师生关系疏远;师资队伍不稳定,教师社会地位有待提高等。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从公共关系的角度分析主要是没有形成良好的高校内部公共关系。具体来看,高校内部还存在公关主体自身认识不足、传播沟通渠道不畅等严重问题。在建设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任何制度的设计,政策调整都需要内部公众的参与,需要内部公众的理解和接受。作为高等学校必须了解内部公众的意图和愿望,并据此制定政策和开展活动,采用多种方式和方法,运用各种策略技巧,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沟通,以引起师生的注意和兴趣,获得师生的认同和积极参与,使学校的方针政策化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动。只有公众心悦诚服,自觉配合遵守,才能真正发挥其化解矛盾、协调学校内部关系的作用。我们必须在研究我国高校实情的基础上及时地对比较成熟的公共关系理论与实务进行吸收、创新,积极开展高校内部公共关系活动,建设和谐校园。

树立并强化公关意识

    高校内部公共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教育管理者、教学人员、后勤保障、教学辅助机构等。作为高校内部公共关系的主体,存在认识方面的不足,如教育管理者监管不够,教学人员对教学的重要性及如何搞好教学认识不到位,学校后勤保障跟不上,教学辅助机构服务意识差等。为此从学校领导者到每一位教职员工都必须树立和强化公关意识。

 首先,学校领导者应增强公共关系意识。学校领导者公关意识至关重要,这是由其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学校领导者的工作着重于宏观规划和综合决策,协调人际群体关系,以及选择使用和培养人才,从而增强组织内部的凝聚力,提高学校管理的社会效益。因此,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增强公共关系意识,善于协调公共关系。身正能够为良好的公共关系创造前提。学校领导都应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指导自己的思想,用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领导者应在言行、情绪、权利行使等方面始终作内外公众的楷模;正确处理与下级的关系,这是良好公共关系的基础。领导者应当准确了解下级,把握其思想动态,实现上下级的心理融合,激发下级的潜能。由以学校为中心,转变到以师生为中心;由教育管理者单独管理,转向全校上下共同管理。学校领导者要清醒地认识自己在学校中的角色地位,增加与内部公众的情感交流,有利于双方关系的协调平衡。

    其次,实行高校内部“全员公关”。公共关系工作不仅仅是学校专职部门的任务,它渗透在各具体职能中,要求全体工作人员都来做公共关系工作。提高学校工作人员的公关意识是加强和改善学校公关的基本前提。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学校工作人员的素质,克服官僚主义作风,清除腐败现象,纠正不正之风,要在学校工作人员中树立起全员公关的意识,明确自己的言行代表着学校的意志和倾向, 自己的形象代表着学校的形象。做到言行一致,人人公关,时时公关,处处公关[2]。工作人员不仅自觉地向内部公众宣传学校的政策,而且切实地以自己的行为来实践全心全意服务师生的宗旨。教育管理者加强对教育教学的监管,教学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教学质量的重要性,注重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后勤保障部门及时的解决教职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困难,教学辅助机构应当提高为全体师生服务的质量,从而为学校的健康发展创造优质的内部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为师生多办实事

    要像企业公关一样牢固树立“公众至上,以民为本”的公仆意识,满腔热情,提供优质服务。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7篇

[关键词]范式;公共管理;学科认同

1997年,教育部修订研究生和本科生学科专业目录时,把行政管理专业从政治学一级学科分离出来,成立了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并将行政管理、教育经济及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公共卫生事业管理设为公共管理学的五个二级学科,至此在中国公共管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身份和地位才得以确立。这一学科设置的变化适应了当时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等社会改革引起的在管理主体、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方面的变化要求。随后,为了培养在公共组织特别是政府机构中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或公共服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和专业化的公共管理者和公共领导者,1999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在中国高校开始试点推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教育,并于2001年2月联合教育部与人事部共同成立了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伴随着2001年3月中国第一批MPA学生的入学,中国公共管理学科的建设和教育进入到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期,公共管理学已经成为了现代中国社会科学及管理科学发展最快的学科领域之一。目前全国设立公共管理学院的高等教育院校达200多所,MPA试办院校由首批的24所发展到目前的223所,分布在全国30个省份和地区。在中国公共管理学的学科快速发展的近20年间,经过学界和政界的共同努力,特别是伴随着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和公共管理学术学位教育的蓬勃发展,公共管理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地位得以确立,学科的社会影响也在逐步增强。然而,在公共管理学科快速发展的同时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公共管理学科仍存在诸多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造成这些问题的本质原因是公共管理范式尚未得到公共管理领域学者的认同,公共管理的学科认同、学术认同和学者认同尚未确立,并成为制约公共管理学科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以后,如何提高中国公共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将成为摆在中国公共管理学者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尤其需要公共管理学科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因此,从学科范式的角度来分析当前中国公共管理学科所面临的危机并寻求突破学科危机、实现学科质的发展的科学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范式的内涵

范式一词首次出现在托马斯•库恩1962年出版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被用来揭示科学发展和科学革命的结构。在托马斯•库恩看来,范式是“某一成熟的科学共同体在某段时间内所认可的问题领域、解决标准和研究方法的本源”[1]。其本质内容包含了三个方面:一是科学共同体信念(BeliefofScientificCommunity),即该领域的科学成就可以使本领域的研究者成为坚定的学术拥护者,他们接受过相似的学术教育和专业训练,通过对同样技术的仔细钻研和本领域学术团体的充分交流而获得了相同的教益和成长;二是学科基质,其是由被公共管理领域科学共同体所普遍接受的学科基础性的理论、概念和观点等基质元素组成,这些基质元素为公共管理学科领域的科学实践活动和科学研究活动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导向;三是研究方法,它是公共管理学者在攻治本领域理论和实践问题时所采用的工具。研究方法的独特性和适用性亦是判断一个学科成熟与否的标尺。[2]因此,范式就是科学共同体信念、学科基质和方法三者的有机统一。衡量一个研究领域独立和成熟的标志即是是否出现了一个能够指导本领域中常规科学活动的范式。

二、基于范式的视角反思中国公共管理学科的身份危机

基于“范式”的视角反思中国公共管理学的发展时可以发现,中国公共管理的学科范式尚未形成,整合公共管理学科知识体系主体性分析框架的缺乏以及公共管理研究方法发展滞后使得公共管理学科领域的科学共同体信念缺失,该学科面临学者认同、学术认同和学科认同的危机,再加上公共管理教育实践的差异性以及公共管理研究机构内在建制的严重滞后,这些问题将成为制约中国公共管理学科实现规范发展的主要瓶颈。

(一)公共管理知识体系缺乏整合学科的主体性分析框架

一个学科的成熟应当以拥有能够以一以贯之的逻辑体系和独特的话语体系回答本学科领域的基本问题的基础理论知识体系为标志。[3]自西方公共管理学创立以来,几乎一直伴随着学科的身份危机或认同危机,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共管理的学科知识体系“大杂烩”色彩浓厚,缺乏统一的逻辑体系和公认的知识范例。回顾国外公共管理学科的知识体系发展历程可以看到,公共管理学科的理论知识生产过程经历了从传统公共行政学、新公共行政学再到公共管理学的发展过程。而在不同的学科发展时期,公共管理的理论知识生产过程都吸纳了众多其他学科的知识精粹,其中作为其母学科之一的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的理论知识均在公共管理学的学科发展史上发挥着重大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虽然公共管理学的知识体系蕴含了众多其他学科的知识养分,并且其他学科的理论推演也为公共管理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撑、研究视角、分析方法和思维框架,但同时也造成了公共管理学科知识体系缺乏专有的理论资源和公认的理论、观点和概念,尚未形成整合整个学科的主体性分析框架。再加上近年来中国公共管理学的研究也不得不紧跟实践加速变化的“步伐”,研究的主题和范围不断扩大。在这一过程中,为了满足公共管理实践的要求,越来越多的其他学科门类的知识被引入到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和教学当中,包括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等。然而,公共管理实践的加速变化,使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和教学显得有些“穷于应付”,各种其他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被“借来急用”,但真正属于公共管理学科的知识体系却始终没有建立起来,并屡屡陷入学科身份定位的危机。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本质原因是由于公共管理学科缺乏严谨的逻辑体系和研究范例,从而导致了整合学科的主导型分析框架的缺失。

(二)公共管理学的研究方法发展滞后

具有科学的研究方法体系是一个学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体现学科差别的标志。[4]公共管理研究方法发展的滞后性是造成公共管理学知识和应用同其他主流学科存在显著差距的主要原因。由于公共管理学受到政治学和早年行政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方法的影响,大多学者多以规范研究来分析和解析公共管理领域的现实问题,定性分析、案例研究主宰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半壁江山。然而很多所谓的“规范研究”名不副实,规范研究是研究者在对他人研究成果充分尊重的基础之上对自己提出的理论和观点采用科学的定性研究方法加以严谨的论证的过程。然而公共管理的研究实践中,这些定性研究和案例研究并没有采用规范研究的资料收集方法,社会学研究所秉承的扎根理论和田野调查以及规范研究常用的深度访谈、参与观察以及实际的从事公共管理领域现实问题的跟踪调查等理论和方法运用极少,并且由于公共管理学科基础政治化色彩的浓厚,使得很多知识内容仅仅囿于对政策和行政经验的二次解释,大量的研究仅仅囿于理论和文献资料的演绎推理和归纳总结,因此使得公共管理新知识的真伪和科学性受到学术界的质疑,也使得学者开始倡导采用实证研究来增加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多样化。值得欣慰的是,吕方等人通过对2001-2013年间发表于《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中国管理科学》、《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公共行政评论》、《国家行政学院学报》和《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上的4659篇和公共管理相关的论文进行统计分析发现239%(1118篇)的论文采用了实证研究方法[5],这一数据可以映射出公共管理学界已经开始给予实证研究持续的关注和重视。尽管如此,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滞后性问题仍然存在。公共管理研究方法重定性研究而轻量化研究、重文献推演而轻事实经验分析、重宏观而轻微观的研究倾向依然是公共管理学规范发展的阻拌。

(三)公共管理学科学共同体信念缺失,学者认同尚未建立

科学共同体信念是建立一种或多种已有的科学成就可以吸引和聚集本领域的研究者,使他们成为坚定的学科拥护者和支持者之上的。这些坚定的拥护者和支持者要通过专业化、系统化的学习本学科的理论知识、潜心钻研本学科的关键技术并常态化的进行学术交流才可以形成“理论上和方法上的信念”,这种信念是本学科领域现实问题得到科学解释的“框框”,否则该科学领域的研究就会受到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质疑。然而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由于公共管理的知识体系缺乏整合学科的主导性分析框架导致了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学者仍然囿于对公共管理内涵的界定之中,尚未形成对公共管理内涵和公共管理研究范畴的统一认知,而公共管理研究范围的无边界造成了公共管理领域新知识的泛化,公共管理问题研究方法发展的滞后使得公共管理领域命题证实证伪的随意性,再加上当前公共管理教育实践的制度安排缺乏统一性,课程设置和院系设置均以各个高校自身的学科背景和机构设置惯例为主导,造成了公共管理学科新人知识体系的杂乱,因此当前公共管理学者对公共管理学难以形成统一的科学信念。甚至有学者认为“公共管理范式”兴起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4]因此,公共管理学者认同的异化也将导致公共管理科学共同体信念的缺失。

(四)公共管理学科的教育实践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

公共管理学的教育实践是旨在通过统一的公共管理知识生产制度安排和教育实践来培养具有多种学科背景的公共管理人才,以便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公共管理领域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时可以从多角度入手来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虽然公共管理学呈现出跨学科的特性,但这绝不意味着公共管理学科教育的制度安排是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的简单加总。但现实的情况是由于我国目前公共管理教育在本科阶段大部分院校是以二级学科进行招生和教育,而公共管理二级学科所涉及的五个学科原分属于不同的学科体系中,所以学科知识内容跨度大,学科教育实践要求也不尽相同,学科优良与否的评价标准也相差较大,因此,不同院校会根据自身学术背景的不同来进行公共管理学科教育实践的安排,开设的课程体系缺乏系统性(只是各种学科简单知识的物理叠加)、招聘的教师学术背景不同、对学生的学科背景要求也不同,教育质量高低的评价标准更是差距甚远。虽然我国公共管理专业的研究生有按照一级学科进行招生和教育的,但是由于招生院校学术氛围和学院机构设计的不同以及行政管理专业等公共管理二级学科研究生教育实践的存在使得上述的教育实践差异化的问题仍然存在。这将直接导致公共管理学科的教育实践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教育主管部门难以以统一的标准去衡量不同院校公共管理专业教育质量的好坏,企事业单位也难以对公共管理专业的人才质量的良莠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造成了当今社会对公共管理学科认识的泛化以及对公共管理学科人才能力的质疑。

(五)公共管理学科研究机构的内在建制严重滞后

目前公共管理学科研究机构的社会建制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一些研究机构、学会相继得以建立。这些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机构不仅致力于政府治理领域问题的研究,并且在公共政策、公共经济、环境政策、城市管理等领域为中国政府、社会团体和企业提供了专业化、权威性的研究咨询服务。虽然公共管理学的组织体系在不断加强,研究机构和研究队伍在不断扩充。但是,其中众多的研究机构是源于制度的推动和为了获取国家的行政许可而建立的,其学科本身的内部建制则相对落后。例如,为申办MPA项目许多学校相继成立了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学院等十六类学科组合式学院。学院建制仍然按照传统学科系所设置,其运行机制以管理为主,交叉性、灵活性、研究性不足。而内部建制应该是公共管理研究机构的核心,重点应关注该学科的认知规范和知识体系构成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但是目前的局面是很少有学者和研究机构去关注上述问题。这意味着公共管理跨学科研究机构的内在建制和观念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路径选择

细观公共管理学科特性可以发现,公共管理学科是以实现公共价值为学科价值导向,其基础理论知识体系具有跨学科特性,学科教育内容又必须体现出专业化和应用性的特点,学科研究方法体系倡导多元化的综合集成方法论。因此,基于上述中国公共管理学科的这几大特征来理清公共管理的学科边界和科学内涵,进而落实和优化公共管理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方案,推动公共管理学术团体社会建制的实质性发展,是当前公共管理学科建设和发展的主要抓手和有效路径。

(一)理清公共管理学科边界,构建本土化的公共管理学科主导性分析框架

构建中国本土化的公共管理学科主导性分析框架是必要的。这需要每个公共管理学者必须以科学的公共管理方法为指导,培养规范的、共通的和良好的学术思维习惯和科学哲学素养,以整体性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采用综合集成式的研究方法,深刻洞悉和考察中国公共管理领域理论和现实问题之间的或然性、相对性、多元性逻辑联系,从而构建出真正能反映中国公共管理领域问题实质的、真正能指导中国公共政策设计和公共管理实践的一般性本土化公共管理理论体系。而当下公共管理学者应将研究的关注点集中于政府治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及公共管理主体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上。据此,研究范畴将涉及宏观层面———政府顶层制度和公共政策的设计和制定、中观层面———公共管理主体社会治理的公共性和效率性的兼顾以及微观层面———公共管理主体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在确定了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范畴之后,中国公共管理本土化的学科边界和主导分析框架基本确立,公共管理学界可以以此为框架为核心,在深刻理解公共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牢固的学科知识核心体系,为公共管理学科的规范发展奠定科学的理论基础。

(二)明确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方法,构建独特的方法论

针对公共管理学研究方法发展滞后的问题,学界应该加强公共管理方法论的探讨,明确公共管理独特的研究方法并引入多样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长期以来公共管理学界一直以规范研究方法为研究的利器,然而伴随着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中国改革发展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公众社会需求的多样化使得公共管理领域的问题日益复杂化、动态化。规范研究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公共管理现实问题时会显得力不从心,当然不能片面的否认规范研究方法的优势,但以大数据事实为基础依据、以科学化的数量模型为载体来研究纷繁复杂的公共管理现实问题,并严格遵循科学方法的论证体系来检验假设更加符合公共管理新知识生产模式的要求,也确实可以提高公共管理理论指导公共管理实践的能力。例如近年来公共管理学者对公共危机、公民参与、网络治理、风险评估等问题展开的实证研究就实实在在的为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现实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具有实效的思路和方案。为此公共管理学的研究方法应该以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集成法:采用规范研究并结合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分析框架和规则来对公共治理问题的产生和解决提供理论依据和背景分析,并通过归纳法和演绎法来进行伦理推导和价值论证[6];同时利用实证研究找到公共治理现实问题的案例资料和数据资料,结合统计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科学实证分析方法来佐证研究假设,为公共管理领域问题从经验实践研究上升到科学理论建构提供合理化的事实依据和科学化的探索途径。

(三)统一公共管理学教育实践的制度安排,构建公共管理学科教育实践的评价体系

在按照上述的实践界定清晰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框架后,规范公共管理学科发展重点要做的就是统一公共管理学科的教育实践的制度安排,以便为评价公共管理学科的教育质量和公共管理专业人才的能力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统一公共管理学科教育实践的制度安排首先强化教指委的行业指导作用,对公共管理学科院系设置基准要求进行的统一和整合。同时其他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出台具有强制性和指导性的规章来统一公共管理学核心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实践安排。作为跨学科的公共管理学,学科的发展和教育实践不排斥拥有不同强势学科和学术背景的学校来开设公共管理专业,但是各个高校公共管理学院的称谓、院系设置和课程体系应保持基本一致,唯有实现形式上的统一,才能为公共管理五大二级学科的学术交流和教育实践建立有效平台,公共管理的话语体系才有了统一的口径,强烈的学科认同感才可以建立。其次,在实现了公共管理学科院系设置和课程体系的统一之后,应加强公共管理专业人才综合能力建设,增强公共管理研究和教学领域的实践性和针对性。公共管理学就是要培养科学化、专业化从事公共管理的人才。这就需要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和教学应重视实践性和针对性,以消除人们对公共管理人才“缺乏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刻板印象。最后,统一公共管理学科教育实践的制度安排最终的落脚点应该放在构建公共管理学科教育实践的评价体系上,以此来统一评价全国公共管理专业教育质量和公共管理专业新人的能力素质。

(四)推动公共管理学科研究机构的内在建制,促进学科组织体系发展的良性化

公共管理的学科危机也源于公共管理学科研究机构的社会认同的缺失。因此,要摆脱该危机就必须加强公共管理研究机构外在建制和内在建制的重塑,增强其合法性和社会认可度。首先,要强化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的建设,推动跨学科公共管理学科的社会建制。其次,应加紧构建专业化的跨学科公共管理研究中心,通过专业化的研究明确公共管理学科知识体系的构成和扩展,同时要从科学化、系统化和专业化的角度为公共管理学科教育实践制度安排的优化提供新的思路。最后,公共管理学科的学术机构应更多地发挥跨学科研究中心的职能,通过充分发挥研究中心的优势以扩大本学科社会认可度。

作者:张再生 白彬 单位:天津大学

[参考文献]

[1]Kuhn,TSTheStructureofScientificRevolution,Chicago:ChicagoUniversityPress,1996

[2]陈振明公共管理的学科定位与知识增长[J].行政论坛,2010,(4):17-20

[3]刘太刚公共管理学重述:需求溢出理论的逻辑思路与基本主张[J].中国行政管理,2012,(8):52-58

[4]蔡立辉公共管理范式:反思与批判[J].政治学研究,2002,(3):76-86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8篇

[关键词]群体推理,逻辑,群体理性

一、导论

人们通常认为,逻辑是研究推理和论证的规范性的科学。这样的推理和论证是纯形式的,与内容无关的;并且逻辑研究的是纯客观的。逻辑学所得出的逻辑学定律是适合“所有人”的,这里的人是指具有推理能力的理性人。

然而,社会事实是,并非独立地存在许多“个人”,所谓的各个“个人”是相互联系的。这里的联系有多方面的,如生理的、物质的、经济的等等。我们这里关心则是“心灵的”。即:一群人组成的群体被称为一个社会,我们的逻辑是适合该群体中的所有“个人”。存在群体进行推理和论证的逻辑吗?

有人会认为,这样的问题本身是可质疑的。因为,社会虽然是由许多“个体”组成的一个总体,但它毕竟不是如单个人那样的一个“总体”。即社会“总体”本身不是一个自主的像个体那样的单位。这样,没有认知主体,哪来的推理和论证?

认为不存在这样的群体主体的理由是,任何一个群体它本身不说话,它不可能像我们每个人那样思维、表达、论证,甚至争论,除非由一个人说了算的独裁社会,该独裁者“代表”群体的每个人。但一个独裁的社会已经退化到一个人。

的确,确实不存在像单个人的“社会总体”,但这不构成“社会”不能进行推理的理由。对上述反对理由的一个类比反驳是,不存在社会心灵,但同样存在研究群体意识和无意识行为的“群体心理学”。因此,群体推理和论证的逻辑学同样可以存在。

多个人组成的群体或组织的决策与行动方式不同于单个人,它有独特的“规则”。我们不能要求一个群体像一个人那样,否则它就“是”一个人。至于社会的不同于个体的思维、决策过程,正是我们研究的。如,一个群体中“所有人”“知道”“金属导电”,“所有人”“知道”“铁是金属”,那么“所有人”“知道”“铁能够导电”。尽管我们可以用谓词表达式刻画这个推理,但我们将所有人看作一个单位,它便是指某个像个人的单位。再比如,在给定规则下,一个群体要在A、B两个候选对象间表达群体的偏好时,它当然不能或不应该能够得出,“A比B优”并且“B比A优”!再比如,一个群体它不能或不应当做出“从事A”并且“不从事A”行动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决策。前者是关于命题的推理,或者是关于决策或行动的群体推理。

自弗雷格将逻辑学与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严格区分开来之后,现代逻辑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逻辑研究的推理和论证是人的许多心理现象中的一种,既然心理学中群体心理学获得巨大的发展,是否存在研究群体推理和论证的逻辑学?

二、从个体认知逻辑到群体认知逻辑

认知逻辑(epistemic logic)是现代逻辑中的一个分支。认知逻辑刻画认知主体对命题的认知态度(如知道、相信、怀疑等)中的客观过程。如知识逻辑刻画理性的人“知道”的逻辑结构。

逻辑学家发现,刻画群体的认知状态需要新的关于群体的认知逻辑。

博弈论研究有各自目标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理性人如何在互动中进行决策。起初,博弈论专家假定博弈中的参与人是理性的——具有使自己效用最大化的推理能力,然而,奥曼(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等人发现,这样的假定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假定,“一个博弈中的每个参与人都是理性的”是该博弈所有参与人组成的“群体”所知道的,即每个人都是理性的是群体中的“公共知识(Common Knowl-edge)”(或翻译成共同知识)。

什么是公共知识呢?公共知识是相对于某个群体的,某个真命题p是群体G的公共知识,指的是,“该群体”“知道”该真命题p,即CKp。群体知道与群体中的各个成员知道之间的关系如何呢?某个真命题p是群体G的公共知识指的是,群体中的每个成员都知道真命题p(Kip),群体中的每个成员知道他人知道p(KjKip),群体中的每个成员知道他人T他人知道p(KkKjKip)……由此可见,某个命题p是群体的公共知识即群体“知道”p,与p是群体中的每个人的知识即每个人都知道p,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知识分布状态。

举一个例子。我们假定,对“所有”受过小学以上教育的人来说,他们中的每一个均知道,“4能够被2整除”,即我们假定“4能够被2整除”是所有受过小学以上教育的人的知识;并且我们假定,这也是任何群体的公共知识:如果某个人受过小学以上的教育,他应当知道“4能够被2整除”。对于一个由有限个受过小学以上教育的人所组成的群体而言,“4能够被2整除”尽管是他们的每个人的知识,但不是该群体的公共知识。原因在于,他们均受过小学以上的教育不是该群体的公共知识。很有可能的是,其中有人不知道其他某个人受过小学以上的教育,或者,某人不知道对方知道他受过小学以上的教育……。

所谓公共知识逻辑就是某个群体中的所有人“共同知道”的逻辑。公共知识逻辑其实刻画的就是群体作为一个总体的推理系统,公共知识逻辑有下面这些特征公理:

C1:CK(G,p)p(若p是群体G的公共知识,p是真的);

C2:CK(G,p)∧CK(G,q)CK(G,p∧q)(若p和q是公共知识,p且q也是公共知识);

C3:CK(G,pq)∧CK(G,p)CK(G,q)(若p蕴涵q是公共知识,并且p是公共知识,那么q也是公共知识);

C4:~CK(G,~p∧p)(矛盾式不是公共知识);

C5:CK(G,p)CK(G,CK(G,p))(若p是公共知识,“p是公共知识”也是公共知识)。

C6:~CK(G,p)CK(G,~CK(G,p))(若p不是公共知识,“p不是公共知识”是公共知识)。

对公共知识逻辑的研究是多主体(multi—a-gent)认知逻辑学研究的内容,但它同时是多个学科如计算机、人工智能、博弈论、社会科学关心并研究的内容。

认知逻辑中的公共信念逻辑(common belief log-ic)同样研究群体的推理和论证,在研究群体信念的逻辑中,没有如C1这样的公理,因为信念不必为真。

三、研究群体推理的科学逻辑

科学是理性的活动,但同时是集体性的活动。科学哲学家努力研究科学家的群体推理规则。

那么是否存在适合“所有”科学家的推理规则吗?传统哲学家认为存在这样的东西,这便是“科学方法”,方法论专家的任务即是找到这个方法。这个科学方法包括发现的方法——根据这个方法科学家能够发现真的科学理论和辩护的方法——根据这个方法,某个理论能够得到“证明”。然而,上世纪20年代兴起的逻辑经验主义认为要严格区分发现的范围和辩护的范围。他们认为,不存在发现的方法,但存在辩护的方法。逻辑经验主义试图给出对理论或假说进行归纳辩护的方法。

逻辑实证主义努力给出的归纳证实的方法论标准,以及波普(K.Popper)的演绎证伪的方法论标准,是超科学、超历史的,所有科学家都应当遵守的。

科学哲学中历史主义代表人物库恩则认为不存在这样的方法论标准,任何标准都内在于“范式”,范式是一科学家共同体区别于其他科学共同体的“群体推理规则”。库恩认为,范式是科学活动的基本单位。——所谓范式是科学家共同体共同拥有的东西。在库恩看来,不同的科学家共同体拥有不同的范式。科学的发展表现为范式的变迁。

在库恩那里,科学活动在常规科学时期,科学活动是理性的——理性表现为科学家群体进行理论选择有公认的标准,此时科学家群体对什么样的理论是好的理论、什么是“疑难”等有确定的标准;而科学革命时期,由于没有赤裸裸的观察,任何“观察负载着理论”,科学活动没有理性可言——因不同的科学家共同体有不同的理论评价标准,而不存在中立的、客观的评价不同科学家共同体范式的标准。那么在科学革命时期,理论选择是如何进行的呢?根据库恩的观点,此时的理论选择完全是根据科学家的偏好进行的,而偏好是由范式决定的。

库恩努力告诉我们的是,科学家共同体所拥有的范式本身是一套“群体的推理规则”,信仰同一个范式的科学家群体用这样的推理规则进行群体推理;而不同的科学家共同体因推理规则不同(范式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

因此,科学哲学家所力图揭示的是科学家进行群体推理的规则,不同的是,“逻辑主义者”哲学家认为,存在不变的规则;而“历史主义者”则认为这样的标准随群体的不同、历史的发展而变化。四、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群体选择的逻辑 我们每个人在行动选择时;根据自己的偏好在多个行动中选择有利的行动。这是一个推理过程。然而,一个包含两个或以上的行动者的群体或社会是如何做出共同行动或集体行动决策呢?即:群体是如何进行行动选择的推理的呢?

每个人有自己的偏好,群体行动的选择依赖于群体个人的偏好进行“加总”(collect),以形成群体的偏好。对群体中各个人的偏好进行加总是通过投票来完成的。对群体如何加总个人的偏好的研究是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研究内容。

群体的投票规则即是群体的偏好形成的推理规则。如,一个群体对某个提案进行表决时,大多数规则——这是一个简单的易于理解的规则——说的是,一个“议案”若获得投票总人数中的一半以上则获得通过,即在此情况下,“该群体”“认为”该议案获得了通过;或者说该群体“认为”该议案通过比不通过要好。若一个“议案”没有获得投票总人数中的一半,在此情况下,“该群体”“认为”该议案不通过比通过要好。

一个议案或者通过或者不通过,此时,投票群体进行投票便是在二中择一。当一个群体面临的候选对象超过两个(即三个或三个以上)时,情况便复杂起来。人们发明了许多加总投票人偏好的方法。如孔多塞的两两相决的规则,逐步淘汰的黑尔体系(Hare system)和库姆斯体系(Combs system),一次性决策的赞成性多数(approval voting)和博达记分法(Boda count)。

逻辑主要是研究推理和论证的。若研究的是推理,在推理中存在前提和结论:前提是已知的,而结论要根据有效推理得出的。在群体投票中,我们根据投票者对某个议案的偏好——这构成推理前提,和投票规则——这构成推理规则,而得出投票结果——它便是结论。这样看来,群体加总群体中个人偏好的特定投票规则便是逻辑学中所说的系统,我们称这种系统为群体偏好推理系统。

在实际中存在不同的投票规则,因而存在不同的群体偏好系统。我们考察逻辑系统时,往往考察系统的完全性和可靠性。群体偏好推理系统的完全性和可靠性如何呢?

对于个体,他所用的偏好关系的推理系统满足完全性和可靠性,或者我们假定它满足完全性和可靠性。 研究社会选择的经济学家首先研究理性的偏好关系。偏好关系以“≥(弱优于)”表示。某个理性人认为“a≥b”,表示的是,对于该理性人而言,备选对象a与b相比,a至少与b一样好。经济学家认为“理性的”的偏好关系应当满足完备性和传递性条件:(1)完备性:任何两个备选对象a,b,它们的关系是或者a≥b,或者b≥a,二者必居其一;(2)传递性:对于任意的三个备选对象,如果a≥b,b≥c,那么a≥c。

满足这两个假定的偏好关系的推理系统,如果用逻辑学的术语来说,该推理系统具有完全性——任何两个备选对象都具有一个偏好关系;上面的完备性正是说明了这点;该系统同时具有可靠性——不会产生矛盾的偏好关系;由传递性作保证。一个群体进行推理时,该群体能够做到完全性和可靠性吗?这是下一部分要回答的。

五、群体理性如何得到保证?

群体推理的理性如何保证?

科学哲学家库恩认为,同一个范式下的活动是理性的,因为存在一套为科学共同体中所有人都接受的不相互矛盾的规则体系。此时,科学共同体的理性是能够得到保证的。但在科学革命时期,由于不存在共同接受可以对不同的范式下的规则进行评价的元规则,科学理论之间的竞争是非理性的。这样,不同的科学家群体组成的更大群体的理性得不到保证。

在群体选择中理性是不是也得不到保证呢?

群体的偏好关系推理系统具有完全性和可靠性吗?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第一,群体用于偏好推理的系统能否适合一切可能的偏好组合,这是可靠性问题;第二,该系统进行推理时能否保证不出现矛盾,这是完全性问题。偏好关系推理系统的特性是许多学者所关心的重大问题。

一个极端情况是,加总的规则为独裁规则,即某个人的偏好即群体的偏好,那么将不出现所谓矛盾性的结论。

阿罗证明了,一个群体中的每个人给定偏好顺序的情况下,不可能存在满足下列4个条件并具有传递关系的社会福利函数:第一,定义域不受限制——社会福利函数适合所有可能的个人偏好类型;第二,非独裁——社会偏好不以一个人或少数人的偏好来决定;第三,帕累托原则——如果所有个人都偏好a甚于b,则社会偏好a甚于b;第四,无关备选对象的独立性——如果社会偏好a甚于b,无论个人对其他的偏好发生怎样的变化,只要a与b的偏好关系不变,社会偏好a甚于b不变。

这被称为阿罗不可能性定理。这个定理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了,群体作为总体不可能像个人那样,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作出“理性的”排序。孔多塞投票悖论反映的正是这个情况:群体得出了矛盾的结果。

群体投票是群体推理过程,投票规则是群体推理系统。以这样的视角看,阿罗不可能性定理告诉我们,对于有三个以上的备选方案的情况下,群体推理系统不可能既是完备的——适合所有的人的偏好类型,又是可靠的——不出现矛盾性的结论。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9篇

[关键词]群体推理,逻辑,群体理性

一、导论

人们通常认为,逻辑是研究推理和论证的规范性的科学。这样的推理和论证是纯形式的,与内容无关的;并且逻辑研究的是纯客观的。逻辑学所得出的逻辑学定律是适合“所有人”的,这里的人是指具有推理能力的理性人。

然而,社会事实是,并非独立地存在许多“个人”,所谓的各个“个人”是相互联系的。这里的联系有多方面的,如生理的、物质的、经济的等等。我们这里关心则是“心灵的”。即:一群人组成的群体被称为一个社会,我们的逻辑是适合该群体中的所有“个人”。存在群体进行推理和论证的逻辑吗?

有人会认为,这样的问题本身是可质疑的。因为,社会虽然是由许多“个体”组成的一个总体,但它毕竟不是如单个人那样的一个“总体”。即社会“总体”本身不是一个自主的像个体那样的单位。这样,没有认知主体,哪来的推理和论证?

认为不存在这样的群体主体的理由是,任何一个群体它本身不说话,它不可能像我们每个人那样思维、表达、论证,甚至争论,除非由一个人说了算的独裁社会,该独裁者“代表”群体的每个人。但一个独裁的社会已经退化到一个人。

的确,确实不存在像单个人的“社会总体”,但这不构成“社会”不能进行推理的理由。对上述反对理由的一个类比反驳是,不存在社会心灵,但同样存在研究群体意识和无意识行为的“群体心理学”。因此,群体推理和论证的逻辑学同样可以存在。

多个人组成的群体或组织的决策与行动方式不同于单个人,它有独特的“规则”。我们不能要求一个群体像一个人那样,否则它就“是”一个人。至于社会的不同于个体的思维、决策过程,正是我们研究的。如,一个群体中“所有人”“知道”“金属导电”,“所有人”“知道”“铁是金属”,那么“所有人”“知道”“铁能够导电”。尽管我们可以用谓词表达式刻画这个推理,但我们将所有人看作一个单位,它便是指某个像个人的单位。再比如,在给定规则下,一个群体要在A、B两个候选对象间表达群体的偏好时,它当然不能或不应该能够得出,“A比B优”并且“B比A优”!再比如,一个群体它不能或不应当做出“从事A”并且“不从事A”行动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决策。前者是关于命题的推理,或者是关于决策或行动的群体推理。

自弗雷格将逻辑学与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严格区分开来之后,现代逻辑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逻辑研究的推理和论证是人的许多心理现象中的一种,既然心理学中群体心理学获得巨大的发展,是否存在研究群体推理和论证的逻辑学?

二、从个体认知逻辑到群体认知逻辑

认知逻辑(epistemiclogic)是现代逻辑中的一个分支。认知逻辑刻画认知主体对命题的认知态度(如知道、相信、怀疑等)中的客观过程。如知识逻辑刻画理性的人“知道”的逻辑结构。

逻辑学家发现,刻画群体的认知状态需要新的关于群体的认知逻辑。

博弈论研究有各自目标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理性人如何在互动中进行决策。起初,博弈论专家假定博弈中的参与人是理性的——具有使自己效用最大化的推理能力,然而,奥曼(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等人发现,这样的假定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假定,“一个博弈中的每个参与人都是理性的”是该博弈所有参与人组成的“群体”所知道的,即每个人都是理性的是群体中的“公共知识(CommonKnowl-edge)”(或翻译成共同知识)。

什么是公共知识呢?公共知识是相对于某个群体的,某个真命题p是群体G的公共知识,指的是,“该群体”“知道”该真命题p,即CKp。群体知道与群体中的各个成员知道之间的关系如何呢?某个真命题p是群体G的公共知识指的是,群体中的每个成员都知道真命题p(Kip),群体中的每个成员知道他人知道p(KjKip),群体中的每个成员知道他人T他人知道p(KkKjKip)……由此可见,某个命题p是群体的公共知识即群体“知道”p,与p是群体中的每个人的知识即每个人都知道p,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知识分布状态。

举一个例子。我们假定,对“所有”受过小学以上教育的人来说,他们中的每一个均知道,“4能够被2整除”,即我们假定“4能够被2整除”是所有受过小学以上教育的人的知识;并且我们假定,这也是任何群体的公共知识:如果某个人受过小学以上的教育,他应当知道“4能够被2整除”。对于一个由有限个受过小学以上教育的人所组成的群体而言,“4能够被2整除”尽管是他们的每个人的知识,但不是该群体的公共知识。原因在于,他们均受过小学以上的教育不是该群体的公共知识。很有可能的是,其中有人不知道其他某个人受过小学以上的教育,或者,某人不知道对方知道他受过小学以上的教育……。

所谓公共知识逻辑就是某个群体中的所有人“共同知道”的逻辑。公共知识逻辑其实刻画的就是群体作为一个总体的推理系统,公共知识逻辑有下面这些特征公理:

C1:CK(G,p)p(若p是群体G的公共知识,p是真的);

C2:CK(G,p)∧CK(G,q)CK(G,p∧q)(若p和q是公共知识,p且q也是公共知识);

C3:CK(G,pq)∧CK(G,p)CK(G,q)(若p蕴涵q是公共知识,并且p是公共知识,那么q也是公共知识);

C4:~CK(G,~p∧p)(矛盾式不是公共知识);

C5:CK(G,p)CK(G,CK(G,p))(若p是公共知识,“p是公共知识”也是公共知识)。

C6:~CK(G,p)CK(G,~CK(G,p))(若p不是公共知识,“p不是公共知识”是公共知识)。

对公共知识逻辑的研究是多主体(multi—a-gent)认知逻辑学研究的内容,但它同时是多个学科如计算机、人工智能、博弈论、社会科学关心并研究的内容。

认知逻辑中的公共信念逻辑(commonbelieflog-ic)同样研究群体的推理和论证,在研究群体信念的逻辑中,没有如C1这样的公理,因为信念不必为真。

三、研究群体推理的科学逻辑

科学是理性的活动,但同时是集体性的活动。科学哲学家努力研究科学家的群体推理规则。

那么是否存在适合“所有”科学家的推理规则吗?传统哲学家认为存在这样的东西,这便是“科学方法”,方法论专家的任务即是找到这个方法。这个科学方法包括发现的方法——根据这个方法科学家能够发现真的科学理论和辩护的方法——根据这个方法,某个理论能够得到“证明”。然而,上世纪20年代兴起的逻辑经验主义认为要严格区分发现的范围和辩护的范围。他们认为,不存在发现的方法,但存在辩护的方法。逻辑经验主义试图给出对理论或假说进行归纳辩护的方法。逻辑实证主义努力给出的归纳证实的方法论标准,以及波普(K.Popper)的演绎证伪的方法论标准,是超科学、超历史的,所有科学家都应当遵守的。

科学哲学中历史主义代表人物库恩则认为不存在这样的方法论标准,任何标准都内在于“范式”,范式是一科学家共同体区别于其他科学共同体的“群体推理规则”。库恩认为,范式是科学活动的基本单位。——所谓范式是科学家共同体共同拥有的东西。在库恩看来,不同的科学家共同体拥有不同的范式。科学的发展表现为范式的变迁。

在库恩那里,科学活动在常规科学时期,科学活动是理性的——理性表现为科学家群体进行理论选择有公认的标准,此时科学家群体对什么样的理论是好的理论、什么是“疑难”等有确定的标准;而科学革命时期,由于没有裸的观察,任何“观察负载着理论”,科学活动没有理性可言——因不同的科学家共同体有不同的理论评价标准,而不存在中立的、客观的评价不同科学家共同体范式的标准。那么在科学革命时期,理论选择是如何进行的呢?根据库恩的观点,此时的理论选择完全是根据科学家的偏好进行的,而偏好是由范式决定的。

库恩努力告诉我们的是,科学家共同体所拥有的范式本身是一套“群体的推理规则”,信仰同一个范式的科学家群体用这样的推理规则进行群体推理;而不同的科学家共同体因推理规则不同(范式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

因此,科学哲学家所力图揭示的是科学家进行群体推理的规则,不同的是,“逻辑主义者”哲学家认为,存在不变的规则;而“历史主义者”则认为这样的标准随群体的不同、历史的发展而变化。四、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群体选择的逻辑我们每个人在行动选择时;根据自己的偏好在多个行动中选择有利的行动。这是一个推理过程。然而,一个包含两个或以上的行动者的群体或社会是如何做出共同行动或集体行动决策呢?即:群体是如何进行行动选择的推理的呢?

每个人有自己的偏好,群体行动的选择依赖于群体个人的偏好进行“加总”(collect),以形成群体的偏好。对群体中各个人的偏好进行加总是通过投票来完成的。对群体如何加总个人的偏好的研究是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研究内容。

群体的投票规则即是群体的偏好形成的推理规则。如,一个群体对某个提案进行表决时,大多数规则——这是一个简单的易于理解的规则——说的是,一个“议案”若获得投票总人数中的一半以上则获得通过,即在此情况下,“该群体”“认为”该议案获得了通过;或者说该群体“认为”该议案通过比不通过要好。若一个“议案”没有获得投票总人数中的一半,在此情况下,“该群体”“认为”该议案不通过比通过要好。

一个议案或者通过或者不通过,此时,投票群体进行投票便是在二中择一。当一个群体面临的候选对象超过两个(即三个或三个以上)时,情况便复杂起来。人们发明了许多加总投票人偏好的方法。如孔多塞的两两相决的规则,逐步淘汰的黑尔体系(Haresystem)和库姆斯体系(Combssystem),一次性决策的赞成性多数(approvalvoting)和博达记分法(Bodacount)。

逻辑主要是研究推理和论证的。若研究的是推理,在推理中存在前提和结论:前提是已知的,而结论要根据有效推理得出的。在群体投票中,我们根据投票者对某个议案的偏好——这构成推理前提,和投票规则——这构成推理规则,而得出投票结果——它便是结论。这样看来,群体加总群体中个人偏好的特定投票规则便是逻辑学中所说的系统,我们称这种系统为群体偏好推理系统。

在实际中存在不同的投票规则,因而存在不同的群体偏好系统。我们考察逻辑系统时,往往考察系统的完全性和可靠性。群体偏好推理系统的完全性和可靠性如何呢?

对于个体,他所用的偏好关系的推理系统满足完全性和可靠性,或者我们假定它满足完全性和可靠性。研究社会选择的经济学家首先研究理性的偏好关系。偏好关系以“≥(弱优于)”表示。某个理性人认为“a≥b”,表示的是,对于该理性人而言,备选对象a与b相比,a至少与b一样好。经济学家认为“理性的”的偏好关系应当满足完备性和传递性条件:(1)完备性:任何两个备选对象a,b,它们的关系是或者a≥b,或者b≥a,二者必居其一;(2)传递性:对于任意的三个备选对象,如果a≥b,b≥c,那么a≥c。

满足这两个假定的偏好关系的推理系统,如果用逻辑学的术语来说,该推理系统具有完全性——任何两个备选对象都具有一个偏好关系;上面的完备性正是说明了这点;该系统同时具有可靠性——不会产生矛盾的偏好关系;由传递性作保证。一个群体进行推理时,该群体能够做到完全性和可靠性吗?这是下一部分要回答的。

五、群体理性如何得到保证?

群体推理的理性如何保证?

科学哲学家库恩认为,同一个范式下的活动是理性的,因为存在一套为科学共同体中所有人都接受的不相互矛盾的规则体系。此时,科学共同体的理性是能够得到保证的。但在科学革命时期,由于不存在共同接受可以对不同的范式下的规则进行评价的元规则,科学理论之间的竞争是非理性的。这样,不同的科学家群体组成的更大群体的理性得不到保证。

在群体选择中理性是不是也得不到保证呢?

群体的偏好关系推理系统具有完全性和可靠性吗?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第一,群体用于偏好推理的系统能否适合一切可能的偏好组合,这是可靠性问题;第二,该系统进行推理时能否保证不出现矛盾,这是完全性问题。偏好关系推理系统的特性是许多学者所关心的重大问题。

一个极端情况是,加总的规则为独裁规则,即某个人的偏好即群体的偏好,那么将不出现所谓矛盾性的结论。

阿罗证明了,一个群体中的每个人给定偏好顺序的情况下,不可能存在满足下列4个条件并具有传递关系的社会福利函数:第一,定义域不受限制——社会福利函数适合所有可能的个人偏好类型;第二,非独裁——社会偏好不以一个人或少数人的偏好来决定;第三,帕累托原则——如果所有个人都偏好a甚于b,则社会偏好a甚于b;第四,无关备选对象的独立性——如果社会偏好a甚于b,无论个人对其他的偏好发生怎样的变化,只要a与b的偏好关系不变,社会偏好a甚于b不变。

这被称为阿罗不可能性定理。这个定理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了,群体作为总体不可能像个人那样,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作出“理性的”排序。孔多塞投票悖论反映的正是这个情况:群体得出了矛盾的结果。

群体投票是群体推理过程,投票规则是群体推理系统。以这样的视角看,阿罗不可能性定理告诉我们,对于有三个以上的备选方案的情况下,群体推理系统不可能既是完备的——适合所有的人的偏好类型,又是可靠的——不出现矛盾性的结论。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公共科技政策;代际伦理;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10-0083-02

伴随科学技术成果在社会应用带来的负面影响,愈发超出人类可掌控的范围,从而给人类的长远生存利益造成冲击,直至促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球性的共识问题之一。但是,因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两个基本要素:人和科学技术。所以,在人类发展不可能退回到原始或农耕时代,如何在人与科学技术基础上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本质上就变为人对科学技术及其成果应用的认识与评价。公共科技政策是对科学技术社会效应的群体认知,直接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公众话语程度。因此,从公共科技政策的代际伦理维度,可以为寻求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路径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公共科技政策及其功能

科学技术的线性不可逆发展,使其成果对人类文明进步所产生的影响也同样表现出不可逆性。公共科技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政府为了提前干预、预防和弥补科学技术的成果应用中的价值和可能造成的负面作用,通过制定一系列干预、规范和引导科学研究、公共技术开发,及促进科学技术社会产业化的政策的总称[1],是一种综合化的理论体系。

除了高尖端领域的核心科学技术,如纳米技术、基因技术等的主体范围还局限在一定科技工作者范围内,更多科学技术伴随可认知主体的范围扩大,对其产生的社会变革力及潜存影响的认识也逐步走进公众的能力范围。所以,对于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社会发展过程中,如何降低其对社会发展的均衡性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及如何合理避免其对人类的社会生存利益的负面危害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其所涉及的公共科技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工作,这种相应的话语权已经开始具有大众化的趋向。

公共科技政策虽然在其制定过程、具体执行和后续监督等环节,都要以政府的社会统筹作为核心,但对于如何调整社会发展对科学技术的依赖,以及能否最终实现发展需要,则离不开科技公共政策所取得的社会认可。基于此,公共科技政策对社会发展的功能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预估性。社会发展对科学技术的需要程度以及科学技术应用中可能存在的后果,是超前于公共科技政策的制定而存在,公共科技政策真实反映社会发展对科学技术的需求和预防可能存在的危害,则必须要具有预估功能。第二,共识性。公共科技政策的形成,不是以单一政府或单个部门发展为准绳,而是要以社会共同体对科学技术及其成果的社会价值的整体认识与评价作为条件。这就决定了公共科技政策在具体形成和实施中,是对社会公共群体关于科学技术认识共识的直接反映,“必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种社会团体以及政策研究组织,能够充分参与公共决策的过程”[2]。第三,干预性。公共科技政策的目标是为社会的现代化发展而服务,能够最大程度发挥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但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人类无法准确预测科学技术造成的各种社会影响,尤其一些影响甚至还反作用于人类社会发展,这就需要通过公共科技政策及时干预科学技术所起的作用。

由于公共科技政策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体现人类对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的理性化认识。所以,尽管核能开发的科学技术、基因编辑工程的科学技术、纳米创造与应用的科学技术等等,大众对其理论认识与实际操作的能力十分有限,但这类技术对人类发展可能造成的未知影响,却可以通过相关的公共科技政策而引起关注。尤其,对这些涉及人类社会长远生存利益的公共科技政策,人类基本达成一个共识,那就是这些公共科技政策实现其功能的同时,不能违背人类可持续的长远发展。

二、公共科技政策的代际伦理解读

从代际发生学的角度看,公共科技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管,都是在“当代人”内完成,满足的也是“当代人”对科学技术的需求。但是,受限“当代人”对科学技术及其成果应用的认识不足,尤其对高尖端领域科学技术的负面影响的预防和控制,反而促使“当代人”在利用科学技术同时不仅将自身带进发展困境,也对长远发展利益造成潜在威胁。因此,公共科技政策如何实现“当代人”的生存目的,又不能危及更长远“后代人”的利益,就需要将历史中未出场的“后代人”的话语权考虑到政策带来的影响之中,“承认未来世代人的主体地位,自觉树立起代际责任意识”[3]。基于此,公共科技政策的社会效应符合代际关系的延续性,在公共科技政策形成、实施和监督中,代际伦理的考量成为重要的维度之一。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公安院校 公安专业基础 课程设置

公安院校是培养公安战线上智能型、应用型人才的基地,从事的工作仍然是教育工作。教育即是对人的知识、能力、品格等进行全面塑造与培养的工程。这与纯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公安院校的教育内容既要求相对全面,又要求有较强的基础性。削弱应有的基础教育,就会引起一系列不良的后果,造成学生知识面狭窄,理论基础薄弱,从长远看,就会从根本上无法适应公安工作对高素质、高水平人才的要求。

1 保证必要的公安专业基础理论课程设置的重要意义

公安教育不仅包括公安业务知识教育,还包括一系列基础教育和公安专业基础教育。这方面所涉及的知识、理论在实践中很少有机会学习,而就目前条件而言,公安专业基础理论课程讲授还是校内教学的主要形式。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根据公安实际工作的需要,应该进行公安教育改革,但是在改革过程中应当保证基础理论课与公安专业基础理论课的教学。如果盲目缩减这些课程的教学时数,削减基础性强,对人才素质影响较大的课程,势必损害公安教育事业,影响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笔者认为在教学改革过程中,一方面应提高业务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教学实效,加强业务课的教学实践环节,提高学生动手和实践的技能。另一方面,也要兼顾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理论的教学实效。这类课程对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与能力,培养其正确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应当保证基础理论课,特别是公安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设置。应保证《公安学概论》、《警察公共关系》及《犯罪学》等公安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设置。这几门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公安专业思想、理念、精神及技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

2 关于几门主要公安专业基础课程设置的建议

2.1关于《公安学概论》课程设置的建议

由于该课程是所有公安专业应该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在公安院校的各级各类教学中都将其设为公安专业通修课程,它无论是在为公安专业提供必要的公安专业基础理论,还是对于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树立正确的观念,以及了解公安机关的基本属性和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还有明确公安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均提供了必要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尤其当中的绝大部分内容与公务员考试密切相关。由于需要掌握的内容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课时少,消化知识的时间不够用,加之这门课程是学生接触公安专业的第一门课程,没有前序课程,所以,对于教学内容需要教师利用课堂教学深入讲解,否则学生难以很好理解和掌握。就以上实际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保证其足够的教学时数。这门课程在我们学校建校至今一直作为公安专业的骨干课程,其课时曾为48、40、32、28课时,一直在削减。实际上目前的学时与学员应该必须掌握的内容所需的教学时数比较来看严重不足。另外,这门课程对于各类公安专业教学的地位应当是平等的,在课时数上也不应有所区别,因为其要求学员掌握的内容不因其是否为哪一类接受公安教育的学员而有所不同,而是要求凡是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必须牢牢掌握和明确的内容。

2.2关于犯罪学课程的设置建议

充分认识公安院校开设《犯罪学》课程的必要性。犯罪学是以描述犯罪现象、分析犯罪原因、探索犯罪预防为内容的独立学科。犯罪学是综合各个独立学科的成果和结论建立起来的学科,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具有宽广的视野。以犯罪学原理分析犯罪现象能够使学生全面认识导致犯罪发生的各种因素,从而认识有针对性地构建科学的犯罪预防体系的重要性。犯罪学理论和知识对于指导公安机关有效预防制止惩治犯罪十分必要。缺乏犯罪学理论指导,往往会使公安机关在解决犯罪问题方面限于被动。因此,只有充分了解掌握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科学预测犯罪趋势,才能制定科学的对策,采取有力措施,全方位地从根本上解决犯罪问题,掌握与犯罪分子周旋的主动权。因此,笔者建议将《犯罪学》确定为各类公安专业的必修课程。

国内外同类院校对于这门课程均予以足够重视。我国的公安大学将犯罪学课程设为所有公安专业的必修考试课程,而且还成立了专门的犯罪学系。

目前,我校将犯罪学开设为各类公安专业的必修课程是有条件的。现有几位从事犯罪学教学的教师,对于犯罪学既有专业方面的学习,同时也具有较丰富的犯罪学教学经验,能够承担起这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建议为我校各类公安专业学员全面开设这门课程。

2.3公安专业应全面开设警察公共关系课程的建议。

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体现为:加强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所肩负三大社会政治责任需要创造融洽的关系,以取得社会的同情与支持。通过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就能够增强公众对于公安工作的了解与认识,自觉支持公安工作,,为公安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线索,增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准确性;加强警察公共关系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通过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加强与其他部门、机关的协调互动,有利于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是新形势下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创造性地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学会如何在执法活动中积极运用警察公共关系的原理、方法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营造和谐警民关系,已经迫在眉睫。公安部宣传局局长孙永波要求各地公安宣传思想部门要树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加强沟通、促进理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立良好互助的警民关系。各级公安机关应该加强警察公共关系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和研究,积极地向党委领导班子介绍警察公共关系的概念、功能、作用,引起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对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高度重视。从抓民警的规范化人手,使每个民警都要成为警察公共关系的实践者,成为展示警察形象的一面镜子。

因此,笔者认为,从公安教育应切实为公安实践服务的要求出发,应当为公安专业学员普遍开设警察公共关系课程,这是公安现实斗争的一种急迫需要,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切实组织有关教学部门加强对警察公共关系的研究,尽快开设出这门公安专业基础课程,以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够从理论上了解、掌握有关警察公共关系的相关知识,培养学生具备最基本的警察公关能力,树立良好形象,以适应未来公安工作的要求。

综上所述,为培养二十一世纪公安工作所需要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公安专业人才,公安院校应加强公安专业基础理论课的教学,保证必要的公安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开设,使学生具有较深厚的公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为学习公安专业知识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公共关系 公关意识 实践技能

一、公共关系的内涵

“所谓公共关系,就是社会组织运用各种信息是传播手段,在其内部和外部形成双向信息流通网络,从而不断地改善管理与经营,赢得公众的信任于支持,取得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统一的政策和行动”。通过这个含义我们可以看出,公共关系是建立在人际关系之上,而又超越人际关系这个群体的概念,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互交织形成了人际关系网。而某一组织中的成员围绕其所属群体的利益在现实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网的总和,即构成该社会群体的公共关系网。公共关系网和人际关系网一样,通过塑造和维护良好的组织群体形象,为组织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培养和提高中职学生公关意识的意义

中职学校的学生与普通中学的学生有着一定的区别:既要学习文化课,又要学习专业课,为以后步入社会做好两手准备,这是现代社会对职业学生的普遍要求。既有知识,又有技能,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人的真正价值是人的社会价值的实现,人的社会价值的实现具有两重性:一是与其他社会成员共同生活中自身获得一定程度的成功;二是人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为人类整体发展所作的贡献。学生无论在学校还是将来置身于社会,总会与他所在的组织存在一定的联系,人活动在人际关系中代表个人,而在公共关系中代表的就是他所在的组织,他的言行举止不仅代表自己还代表着他所在的组织。在现代社会中对于人的素质要求更高,而公关意识已经成为成功的一种利器,对于它的培养就显得格外必要和迫切。因此,对于当代在校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公关意识。

中职学校的生源主要来自初中毕业没能考取普通高中的学生,这些学生不仅在学科学习方面落后于整体水平,而且相当一部分处于一种自卑、不自信的心理状态,在学习时处于一种非常低迷的状态。公共关系的理念是“内求团结,外求发展”,通过学习公共关系来慢慢转变自己,不仅是理论知识的学习,而且可以通过自身实践来理解,不断地树立和塑造良好的自我形象来增强信心,通过对本校学生的一项问卷调查,2/3的专业都开设了公共关系这门课程,80%的学生对“公关”有自己的认识,25%的学生对公关这门课程有深入研究的兴趣,这其中的原因也许可以归结为:(1)职业学校的学生最终是走向社会,以适应社会为目的的;(2)经济的发展,教育制度的改革,使具备公关意识的人更受欢迎;(3)信息时代,学生更加迅速便捷地感知社会。

三、培养和提高自身公关意识的方法

(一)思想方面的提高

首先,“公关”一词在我国出现,也有几十年了,但很多人在对“公关”的认识上存在误解,长期的误解致使人们陷入了很大的误区。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开始正视“公关”的真正涵义,并且越来越重视,但这只是个开始,还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学生对于公关的了解还仅限于片面,认为公共关系就是拉关系、走后门、陪吃饭、送重礼。纠正这种错误认识,是提高公关意识的重要方面。

其次,公共关系学科中涉及许多礼仪知识,通过对于这些礼仪知识的学习,不仅能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更能为自己所在的组织做一个良好的宣传,提高组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更好地提升自己。

(二)个人能力方面提高

1.培养独立学习的意识

职业学校的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自觉性不高,要培养他们学习的独立性,使其由被动接受转变成主动吸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重塑信心。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在这个时代里,对信息的综合、收集和再处理是公关人员必备的能力,所以在校学生为了更好地提高自身的公关意识,首先应该拥有独立学习能力。

2.培养沟通协调意识

公共关系的实质是双向的信息交流,通过沟通交流,达到增进了解、协调关系的目的。沟通是手段,协调是目的。而沟通协调则要通过表达能力和交往能力来体现,现代社会人际交往越来越重要,进而形成有利于己的人脉关系。因此,更应具备这种处理好各种社会关系的能力。在校学生只有做好了沟通协调工作,才能更好地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公关意识。

3.培养创新应变意识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作为青年一代,身处于“信息时代”、“创新时代”,不创新就会灭亡。而公共关系作为一门科学与艺术的结合体,需要高度的创造性,创新使公共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一些公关活动策划的核心就是创造性思维,要培养和提高公关意识,首先得有创新精神,从而培养创新应变能力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公关意识。

四、结语

通过对公共关系的学习,能提高对公关的认识,逐步树立公关意识,掌握社会交往技巧,树立自信,改变内向、羞怯心理,提高社交能力、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当学生能自觉运用公关意识来调整自我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不断拓展自我的知识领域,全面完善自我形象以适应社会需要时,也就实现了人生的初步成功。

参考文献:

[1]孙宝水.公共关系基础(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朱宪玲,王以祥.公关交际礼仪.山东友谊出版社,1995.

[3]局延安.公共关系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4]陶应局,顾晓燕.公共关系原理与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5]http:///?40674/viewspace-187453.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13篇

关 键 词 公共空间;公共空间意识;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私德外推

作者简介 严从根,杭州师范大学教师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

公共空间意识是个体对于自己在公共空间中的地位,应享权利和应履行义务的自觉意识,包括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线意识、公共规范意识、公共参与意识、公约意识等。这些意识生发出的与道德相关的意识也被称之为公德意识。由于缺乏公共空间意识,很多中国人往往不是把公共空间私人化,就是无主化,做出大量违反公德的行为而不自知。鉴于此,一些地方,比如H市开始意识到如要成功实施公德教育,首先要实施公共空间意识教育,并鼓励中小学推进公共空间意识教育。这种理解和举措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采用私德外推的方式推进公共空间意识教育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私德外推的表征

由于受到中国传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道德伦理思想的影响,人们往往以为通过私德外推即可以培养公德。例如,梁启超一方面强烈批判传统中国的道德伦理,认为传统中国的道德伦理体系中只有处理私人与私人之间关系的私德,而没有处理私人与群体之间关系的公德;另一方面则根据孟子思想,认为中国之私德可以成为公德的基础,“公德者私德之推也,知私德而不知公德,所缺者只在一推;蔑私德而谬托公德,则并所以推之具而不存也”[1]。按照梁启超的逻辑,中国人之所以缺公共空间意识和公德就在于缺乏“推己及人”的意识和能力,培育个体的公共空间意识及其公德,重点就在于培养人的“推己及人”的意识和能力。梁启超的这种逻辑为很多组织和个人所推崇和践行。在H市,很多学校都用梁启超的这种私德外推的逻辑培养学生的公共空间意识及其公德,具体表征如下。

第一,把一些私德意识外推为公共空间意识。公共空间意识理应是萌发于公共空间、能指导公共空间生活的伦理意识。但很多学校把一些不可能从公共空间萌发、也无法指导公共空间生活的意识要求列为公共空间意识教育内容。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及由此生发的扶危济困意识、乐善好施意识、助人为乐意识、见义勇为意识、忠信笃敬意识等。私人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情感为纽带的关系,公共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人同陌生他者之间的关系,是以相互尊重和契约为纽带的普遍关系。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及生发的意识要求实际上是一种要把私人亲情推展到公共空间的一种道德要求。在古代中国,这类道德伦理要求有其合理性,它适合公私空间不分的社会。但是,在现今中国,这类道德已失去存在的空间根基。“离开‘每个人都是人’这样一种平等精神,如何能够有公共生活的规则?人对于他人的爱的感情就其本性来说是有差等的、由近及远的。这种感情联系产生于共同生活。在现代国家的生活现实中,同陌生人之间除了偶然的打交道之外不存在更多的共同生活,所以只存在很稀薄的、时常令人无法觉察的感情,这种稀薄的感情不足以发动一个人去强烈地关心不相识的陌生人,尽管它可以支持对一个人的尊重的态度。”[2]

第二,根据私德外推的逻辑构建学校的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体系。例如H市D学校的校长认为“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只有做好自己,才能善待他人,只有善待小的共同体才能善待大的共同体。据此他们学校根据“由己及他”“由小及大”的逻辑,把学校公共空间意识主题教育体系构建为“从关心自我,关心家庭,关心班级,关心校园,再到关心社区”,打出“班级就是我的家”“校园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等标语。在这种教育体系中,学生认识到之所以要关心班级、校园、社区,是因为班级、校园、社区是依次扩大了的自己和家庭,这种关心及其相关意识实际上不属于公共空间意识及其公德范畴,而是私人空间意识及其私德的扩大。

第三,很多学校和教师用私德论证的逻辑来论证个人拥有公共空间意识的必要性。例如,在公共秩序意识教育中,H市很多学校和教师主要都不从公共空间维系和发展的角度来论证公共秩序的合理性,而主要从个人获利和个体德性增长的角度进行论说。还如,在有关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中,H市很多学校和教师主要不从公共福祉增进的角度进行论证拥有公共安全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的重要性,而主要从维护一己安全和健康出发,或者从“亲人担心、失落和伤心”的角度,论说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消防设施等的必要性。

二、私德外推的问题

私德外推会给公共空间意识教育带来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私德外推出的公德并非公德。私人空g是个人处理自身偏好、与家人和友人相处的私密空间;公共空间是公有共享的开放空间。可见,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有着本质的区别。私德是适用于私人空间的道德要求,公德是适用于公共空间的道德要求,因此私德和公德也具有本质的区别。

因为私德与公德有质的区别,所以私德外推出的公德并非公德。有时候,在公共空间,一些人能把陌生他者当作亲人一样对待,做出高尚的道德行为。在这种道德情境中,这些做出高尚道德行为的人并没有把陌生他者当作与自己无亲密关系的他者,而是当成了一个有亲密关系的“亲人”,因此我们要清醒认识到这种行为是私德行为而非公德行为。恰如有人评论儒家的私德外推时所说,“儒家主张建立在道德精神上的立公去私,即个人应该依照伦理精神,在涉及公共秩序问题或公共利益问题时摒弃个人私利,而成全公共利益。很多儒学培养的优秀人物都具备这种意义上的公德。然而,这种公德的来源显然还是个人德性,是属于个人德性在公共领域实践时的体现。在严格意义上,公德的来源如果不是建立在群体本位的基础上,则不能称之为公德。”[3]

第二,因为私德外推出的公德不是公德,所以私德外推的道德要求也无法在公共空间中被有效落实。如前所述,私德外推的公德要求如能在实践中落实,恰恰需要自然情感的延伸,需要个人从爱自己、爱熟悉的他人,再到爱熟悉的陌生人,再到爱社区、社会和国家。显然,这种私德外推的要求,根本没有考虑到公共空间中人与人情感稀薄的特点。因此,这种要求也许个别人能做到,但绝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

当然,通过强制强行落实这些私德外推的要求,有时候的确会产生些许效果,但是往往只能增强人的规则规范意识,并不能增强人的公共空间意识。通过访谈发现,在这种私德外推的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中,一些学生开始能够按照各种交通法则、公共安全要求行事,但是他们并没有认为这些法则和要求是“公共”的才需要遵守,而是因为这些规则规范能够帮助自己避免伤害,带来利益。这种教育培养下的个人,根本没有形成公共空间意识中的公共规范意识,更没有形成公共空间意识中的公共参与意识和公约意识。如此,“一方面,家庭与朋友一起组成了一座有围墙的‘城堡’,城内是最大限度的共产主义大协作,相互帮助;另一方面,对城外的公共世界则采取一种冷漠无情、一致对抗的态度。”[4]

第三,在这种私德外推的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中,个体不仅不会形成公共空间意识,还会进一步模糊公私空间界线。公私空间界线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古代社会没有明确的公私空间界线。清朝末年,一批先进的中国人意识到现代性启蒙的本质是公私界线。例如,严复就准确把握了现代自由的内涵,把密尔的《论自由》意译为《群己界限论》,并认为中国要实现现代性,必须进行公私界线,但直至今天,国人公私界线意识仍然不明显。H市的很多学校和教师之所以用私德培养的逻辑来实施公共空间意识,根源就在于校长和教师公私空间界线意识淡薄。因为没有明确的公私界线意识,所以教师时而用私德培养的逻辑来实施公德教育(包括公共空间意识教育),时而用公德培养的逻辑来实施私德教育。在这种公私没有明确界线的教育中,学生不仅没有增强自己的公共空间意识,还进一步模糊了公私空间之间的界线,这种教育会妨碍中国德育的现代性追求。

三、正确实施公共空间意识教育

公共空间意识是生发于公共空间,通过公共空间得以维系,最终为了公共空间发展的公德意识要求。因此,为实施公共空间意识教育,我们要基于公共空间提出契约伦理要求,为了公共空间拓展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的内容,通过公共空间实施正确的公共空间意识教育。

(一)基于公共空间的诉求,提出公共空间意识教育内容

中国人之所以普遍缺乏公共空间意识,在公共空间旁若无人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根源在于不能充分尊重和有教养地对待陌生人。中国人之所以不能充分尊重和有教养地对待陌生人,是因为受到传统“差序格局”及其派生的“圈子意识”的持续影响,喜好从人情关系及其派生的利逐逻辑去看待和解决问题。恰如有人所说:“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早期研究中国乡土社会时提出的传统‘差序格局’所内含的道德性在消解,但新‘差序格局’作为个人利益追逐工具在市场条件下又不断被再生产。这两种趋势的共同作用,使整个社日益物质主义化并倾向于利己主义化。具体而言,‘差序格局’逻辑尽管在理论上同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以及现代科层体制的权力规则对立,但并没有因后者的引入而退出历史舞台,反而渗透并影响着社会领域。在当代中国,‘差序格局’的复兴在无限放大‘利己主义’效应的同时,又无限挤压了‘个人主义’及其制度保障的生长空间。因此,中国问题的症结不在于‘个人主义’带来了‘利己主义’,而恰恰是传统社会中内生的‘利己主义’实现模式――‘差序格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复苏和放大。这种利己主义与市场条件下的‘差序格局’之间的纠缠,造成私利对公德的侵袭。”[5]

西方人之所以具有比较好的公共空间意识,在于他们在公共空间按照公共伦理而非亲情伦理及其“差序格局”来行事。[6]公共伦理是“共在伦理”:1.每个人被视为公共空间的主体,公共空间的伦理规定是公众协商或理性默认的产物;2.每个主体都要具有公共理性,不仅要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基础之上,享有自己的权利,还要为维护和完善公共空间做出应有贡献;3.之所以按照公共空间的各种伦理规定去做,不是因为这些规定能给自己带来利益,而是因为他们本身是公共的,本身就是好的。可见,公共伦理一方面能让个体以主人翁的姿态进入公共空间,不仅遵守公共空间的要求,还会积极主动维护和完善公共空间;另一方面还会让个体在享有一己权利的同时,能无条件地尊重他人作为主体享有同等权利。

因此,为培养个体的公共空间意识,我们提出的要求必须是具有公共伦理性质的公共空间意识。[7]首先,要使个人一旦进入公共空间,就要从各种“圈子意识”中摆脱出来,不为血缘、地缘等局部性立场所绑架,成为独立的主体,充分意识到自己是公共空间的主人。其次,要让每个主体都具有公共理性意识,拥有“共在”和平等合作的公共空间取向。最后,让学生充分认识到之所以要具有各种公共空间意识,不是因为获益,而是因为这些公共空间意识本身就是好的。只有当无论获益与否,都认可公共空间意识的时候,此时形成的公共空间意识才是真正的“公共”空间意识。

(二)为了公共空间,拓展公共空间意识教育内容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14篇

关键词:高校;内部公共关系;和谐校园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作为社会组成的每一部分都需要和谐。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高校就是构建和谐校园,和谐校园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是高校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保障。

和谐校园应当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和谐发展的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要求学校内部各种关系融洽和谐。而高校与师生之间的互动性若充分应用公共关系的沟通、协调、传播等功能,发挥其作用,将会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学校公共关系是指以学校为主题,有计划的运用传播手段,使学校和公众之间相互了解和支持,创造最佳教育环境,达成共同追求的教育目标,提高学校形象和声誉的一种社会活动。[1]学校公共关系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其目的就是要建立、维持和发展学校与内部公众之间关系的总体协调,确保学校的方针政策能够顺利贯彻,并通过完成学校的基本教育教学任务,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提高学校的美誉度。显然,学校公共关系的这种价值追求与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内在要求是完全相契合的。可以说建设和谐校园是我国高校公共关系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而学校内部公共关系对于调动学校内部的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致为实现学校的目标而共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内部公共关系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师生关系疏远;师资队伍不稳定,教师社会地位有待提高等。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从公共关系的角度分析主要是没有形成良好的高校内部公共关系。具体来看,高校内部还存在公关主体自身认识不足、传播沟通渠道不畅等严重问题。在建设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任何制度的设计,政策调整都需要内部公众的参与,需要内部公众的理解和接受。作为高等学校必须了解内部公众的意图和愿望,并据此制定政策和开展活动,采用多种方式和方法,运用各种策略技巧,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沟通,以引起师生的注意和兴趣,获得师生的认同和积极参与,使学校的方针政策化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动。只有公众心悦诚服,自觉配合遵守,才能真正发挥其化解矛盾、协调学校内部关系的作用。我们必须在研究我国高校实情的基础上及时地对比较成熟的公共关系理论与实务进行吸收、创新,积极开展高校内部公共关系活动,建设和谐校园。

树立并强化公关意识

高校内部公共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教育管理者、教学人员、后勤保障、教学辅助机构等。作为高校内部公共关系的主体,存在认识方面的不足,如教育管理者监管不够,教学人员对教学的重要性及如何搞好教学认识不到位,学校后勤保障跟不上,教学辅助机构服务意识差等。为此从学校领导者到每一位教职员工都必须树立和强化公关意识。

首先,学校领导者应增强公共关系意识。学校领导者公关意识至关重要,这是由其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学校领导者的工作着重于宏观规划和综合决策,协调人际群体关系,以及选择使用和培养人才,从而增强组织内部的凝聚力,提高学校管理的社会效益。因此,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增强公共关系意识,善于协调公共关系。身正能够为良好的公共关系创造前提。学校领导都应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指导自己的思想,用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领导者应在言行、情绪、权利行使等方面始终作内外公众的楷模;正确处理与下级的关系,这是良好公共关系的基础。领导者应当准确了解下级,把握其思想动态,实现上下级的心理融合,激发下级的潜能。由以学校为中心,转变到以师生为中心;由教育管理者单独管理,转向全校上下共同管理。学校领导者要清醒地认识自己在学校中的角色地位,增加与内部公众的情感交流,有利于双方关系的协调平衡。

其次,实行高校内部“全员公关”。公共关系工作不仅仅是学校专职部门的任务,它渗透在各具体职能中,要求全体工作人员都来做公共关系工作。提高学校工作人员的公关意识是加强和改善学校公关的基本前提。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学校工作人员的素质,克服官僚主义作风,清除腐败现象,纠正不正之风,要在学校工作人员中树立起全员公关的意识,明确自己的言行代表着学校的意志和倾向, 自己的形象代表着学校的形象。做到言行一致,人人公关,时时公关,处

处公关[2]。工作人员不仅自觉地向内部公众宣传学校的政策,而且切实地以自己的行为来实践全心全意服务师生的宗旨。教育管理者加强对教育教学的监管,教学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教学质量的重要性,注重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后勤保障部门及时的解决教职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困难,教学辅助机构应当提高为全体师生服务的质量,从而为学校的健康发展创造优质的内部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为师生多办实事

要像企业公关一样牢固树立“公众至上,以民为本”的公仆意识,满腔热情,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是和谐校园的永恒主题。和谐校园以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建和谐校园只是手段,实现以人为本,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才是目的。以人为本就是要肯定和尊重师生的主体作用。可以说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是学校内部公共关系的宗旨。广大师生员工的实际利益是学校的唯一利益。关心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保证他们安居乐业,是校园和谐的基础,也是构建校园和谐的基本要求。关心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情况,不断改善他们的条件,使师生员工发自内心地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这样构建和谐校园就有了基本保障。

关心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贵在做实做细。首先,应将全体师生最关切、意见最大、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办实事的重点,限期解决,取信于民。其次,完善各种便利师生的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努力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轻松、自然、亲切的教育环境和氛围,调动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增强学校办学的核心竞争力。[3]

3.注重公共关系传播,完善协调沟通机制

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柏米兹认为,组织内的信息沟通,正如人体血液循环一样,若无沟通活动,组织就会趋于死亡。加强双向信息协调沟通是高校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交流,可以协调高校内外部关系,从而实现“内求团结,外求发展”。[4]

首先,学校要注重公共关系传播。学校公关传播要围绕“平衡理论”进行,在沟通的同时充分考虑到不同公众的心理因素,采取多种沟通方式,将直接沟通与间接沟通结合起来,将正式沟通同非正式沟通结合起来,做到能够综合运用。学校要善于把握时机,采用多种多样的公关活动形式,如交流会、展览会,通过声音、图象和色彩进行全方位立体传播,如实向师生公众宣传学校的有关方针政策、某一时期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重大的校内活动以及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这样可以赢得师生的认同和支持,进而提高学校在师生心目中的地位。在沟通的时候要做到深入群众,掌握实情,从实际出发,从师生利益出发,了解有关部门所需情况。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待,不能报喜不报忧,特别是在危机事件中,学校要始终讲真话,即使事实是残酷的,但是自己讲总比别人讲要好,这样有利于提高校务的透明度。

其次,学校应与师生主动沟通, 全方位开拓民意沟通渠道。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作为高校在具体的工作中应当保障师生民主权利的实现。在一些具体的决策方面,尤其是涉及到师生的权利义务的事务,师生具有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现在,我国引入了西方国家的听证制度,政府在对于某一具体的事务进行决策时,应当事先邀请部分人士进行听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从而实现政府的“民主之治”。作为高等学校在与师生的信息交流中,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让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得以落实,广大师生才能理解学校的政策与行动,进而支持学校的政策与行动。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更要加快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方位开拓民意沟通渠道。

学校公共关系尤其是学校内部公共关系在我国高等学校管理工作中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必然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应深入研究并注重运用。

参考文献:

[1]徐双敏.公共部门公共关系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286页.

[2]肖辉.实用公共关系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230-234页.

公共关系学的认识范文第15篇

关键词:高校;内部公共关系;和谐校园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作为社会组成的每一部分都需要和谐。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高校就是构建和谐校园,和谐校园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是高校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保障。

和谐校园应当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和谐发展的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要求学校内部各种关系融洽和谐。而高校与师生之间的互动性若充分应用公共关系的沟通、协调、传播等功能,发挥其作用,将会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学校公共关系是指以学校为主题,有计划的运用传播手段,使学校和公众之间相互了解和支持,创造最佳教育环境,达成共同追求的教育目标,提高学校形象和声誉的一种社会活动。[1]学校公共关系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其目的就是要建立、维持和发展学校与内部公众之间关系的总体协调,确保学校的方针政策能够顺利贯彻,并通过完成学校的基本教育教学任务,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提高学校的美誉度。显然,学校公共关系的这种价值追求与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内在要求是完全相契合的。可以说建设和谐校园是我国高校公共关系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而学校内部公共关系对于调动学校内部的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致为实现学校的目标而共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内部公共关系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师生关系疏远;师资队伍不稳定,教师社会地位有待提高等。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从公共关系的角度分析主要是没有形成良好的高校内部公共关系。具体来看,高校内部还存在公关主体自身认识不足、传播沟通渠道不畅等严重问题。在建设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任何制度的设计,政策调整都需要内部公众的参与,需要内部公众的理解和接受。作为高等学校必须了解内部公众的意图和愿望,并据此制定政策和开展活动,采用多种方式和方法,运用各种策略技巧,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沟通,以引起师生的注意和兴趣,获得师生的认同和积极参与,使学校的方针政策化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动。只有公众心悦诚服,自觉配合遵守,才能真正发挥其化解矛盾、协调学校内部关系的作用。我们必须在研究我国高校实情的基础上及时地对比较成熟的公共关系理论与实务进行吸收、创新,积极开展高校内部公共关系活动,建设和谐校园。

树立并强化公关意识

高校内部公共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教育管理者、教学人员、后勤保障、教学辅助机构等。作为高校内部公共关系的主体,存在认识方面的不足,如教育管理者监管不够,教学人员对教学的重要性及如何搞好教学认识不到位,学校后勤保障跟不上,教学辅助机构服务意识差等。为此从学校领导者到每一位教职员工都必须树立和强化公关意识。

首先,学校领导者应增强公共关系意识。学校领导者公关意识至关重要,这是由其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学校领导者的工作着重于宏观规划和综合决策,协调人际群体关系,以及选择使用和培养人才,从而增强组织内部的凝聚力,提高学校管理的社会效益。因此,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增强公共关系意识,善于协调公共关系。身正能够为良好的公共关系创造前提。学校领导都应坚持用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指导自己的思想,用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领导者应在言行、情绪、权利行使等方面始终作内外公众的楷模;正确处理与下级的关系,这是良好公共关系的基础。领导者应当准确了解下级,把握其思想动态,实现上下级的心理融合,激发下级的潜能。由以学校为中心,转变到以师生为中心;由教育管理者单独管理,转向全校上下共同管理。学校领导者要清醒地认识自己在学校中的角色地位,增加与内部公众的情感交流,有利于双方关系的协调平衡。

其次,实行高校内部“全员公关”。公共关系工作不仅仅是学校专职部门的任务,它渗透在各具体职能中,要求全体工作人员都来做公共关系工作。提高学校工作人员的公关意识是加强和改善学校公关的基本前提。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学校工作人员的素质,克服作风,清除腐败现象,纠正不正之风,要在学校工作人员中树立起全员公关的意识,明确自己的言行代表着学校的意志和倾向,自己的形象代表着学校的形象。做到言行一致,人人公关,时时公关,处

处公关[2]。工作人员不仅自觉地向内部公众宣传学校的政策,而且切实地以自己的行为来实践全心全意服务师生的宗旨。教育管理者加强对教育教学的监管,教学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教学质量的重要性,注重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后勤保障部门及时的解决教职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困难,教学辅助机构应当提高为全体师生服务的质量,从而为学校的健康发展创造优质的内部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为师生多办实事

要像企业公关一样牢固树立“公众至上,以民为本”的公仆意识,满腔热情,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是和谐校园的永恒主题。和谐校园以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建和谐校园只是手段,实现以人为本,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才是目的。以人为本就是要肯定和尊重师生的主体作用。可以说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是学校内部公共关系的宗旨。广大师生员工的实际利益是学校的唯一利益。关心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保证他们安居乐业,是校园和谐的基础,也是构建校园和谐的基本要求。关心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情况,不断改善他们的条件,使师生员工发自内心地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这样构建和谐校园就有了基本保障。

关心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贵在做实做细。首先,应将全体师生最关切、意见最大、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办实事的重点,限期解决,取信于民。其次,完善各种便利师生的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努力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轻松、自然、亲切的教育环境和氛围,调动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增强学校办学的核心竞争力。[3]

3.注重公共关系传播,完善协调沟通机制

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柏米兹认为,组织内的信息沟通,正如人体血液循环一样,若无沟通活动,组织就会趋于死亡。加强双向信息协调沟通是高校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交流,可以协调高校内外部关系,从而实现“内求团结,外求发展”。[4]

首先,学校要注重公共关系传播。学校公关传播要围绕“平衡理论”进行,在沟通的同时充分考虑到不同公众的心理因素,采取多种沟通方式,将直接沟通与间接沟通结合起来,将正式沟通同非正式沟通结合起来,做到能够综合运用。学校要善于把握时机,采用多种多样的公关活动形式,如交流会、展览会,通过声音、图象和色彩进行全方位立体传播,如实向师生公众宣传学校的有关方针政策、某一时期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重大的校内活动以及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这样可以赢得师生的认同和支持,进而提高学校在师生心目中的地位。在沟通的时候要做到深入群众,掌握实情,从实际出发,从师生利益出发,了解有关部门所需情况。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待,不能报喜不报忧,特别是在危机事件中,学校要始终讲真话,即使事实是残酷的,但是自己讲总比别人讲要好,这样有利于提高校务的透明度。

其次,学校应与师生主动沟通,全方位开拓民意沟通渠道。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作为高校在具体的工作中应当保障师生民利的实现。在一些具体的决策方面,尤其是涉及到师生的权利义务的事务,师生具有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现在,我国引入了西方国家的听证制度,政府在对于某一具体的事务进行决策时,应当事先邀请部分人士进行听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从而实现政府的“民主之治”。作为高等学校在与师生的信息交流中,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让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得以落实,广大师生才能理解学校的政策与行动,进而支持学校的政策与行动。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更要加快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方位开拓民意沟通渠道。

学校公共关系尤其是学校内部公共关系在我国高等学校管理工作中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必然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应深入研究并注重运用。

参考文献:

[1]徐双敏.公共部门公共关系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286页.

[2]肖辉.实用公共关系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230-2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