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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策略;发展新理念

中图分类号:F3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22-5982-05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22.063

Analysis on Strategies Innovation for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TIAN Yu-fu

(Land Consolid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Center, The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Beijing 100035,China)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deploymentof central government, we must innovate the construction strategies, and to accelerate progress. The problems of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in the 12th Five-year were analyzed. The article suggested the construction of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and the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system to help the construction tasks in the 13rd Five-year to ensure completion.

Key words: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innovate; strategies; newideas of development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当前我国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重大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为“十三五”农业现代化重大工程,提出要“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优先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在现有条件下,可以说是任务重,时间紧,必须客观分析不同区域状况,积极创新建设策略,因地制宜扎实推进。

1 高标准农田建设战略布局的提出与发展

中国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时间较早,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国家就有尽可能保护良田、避免非农建设滥用农田的法规[2]。但国家明确提出开展基本农田建设,推行以建设促保护,实行耕地资源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管理是在2008年,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战略部署趋于完整,工作基础日渐扎实。

1.1 政策要求日趋明确

2008年11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片推进,提高耕地质量,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首次从中央层面提出了以耕地质量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农田建设。紧接着,2009-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将“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作为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的重要内容。2008年,《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大力推进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并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了初步部署。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优先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至此,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容更加明确,概念趋于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正式成为国家脱贫攻坚以及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1.2 规划体系逐渐完善

2012年国务院批复颁布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在首次提出“全域”土地整治概念的同时,也提出了“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划目标。省、市、县级的土地整治规划也明确了本区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目标,充分发挥了规划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引领作用。201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也作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建立国家、省、县三级规划(方案)体系。”农业部、水利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在各自的部门规划中结合部门职能安排了相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目前,“十三五”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已完成报批稿,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大多已在2016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在全面开展;《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拟根据发展新理念进行修编。这些都为“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规划保障。从规划内容和各地实践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目标任务,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尤其是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则立足于分解落目标任务,优化建设布局,确保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和地块,更具操作性。

1.3 科技支撑力度加强

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标准体系逐步成型,标准化建设取得突破。2012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中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行业标准,明确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原则、内容与技术要求、程序等[3],对建设过程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国家标准[4],《通则》在提出土地平整的基础上,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配套开展相应的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作,并规定了各项内容的技术标准。目前,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已完成送审稿,解决了高标准农田“评什么、怎么评”的问题。中央各部门也纷纷制定了本部门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行业标准,如农业部颁布实施了行业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国家农发办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5]。浙江、山东、江苏、四川等省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方标准。

学术界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关注也逐年增多。陈天才等[6]、马立军等[7]、李婷等[8]探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从自然条件、基础设施条件、立地条件等方面构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的体系,并按贴近度大小进行时间排序。李少帅等[9]、黄玉娇等[10]分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提出要加强自然资源和资金的匹配度。王新盼等[11]、王晨等[12]研究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划分方法,提出结合农田质量现状及其限制因子可改造程度,从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和经整治后可建成2个层次上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宜区域的方法。

2 “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和问题分析

根据调查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建成高标准农田0.27亿hm2,超额完成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可以说成效显著。但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探索性工作,工作部署急、要求高,可借鉴的经验少,从实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未来加以改进完善。

2.1 建设进展情况

按照“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县为主体”的建设监管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国各地共建成高标准农田0.27亿hm2,通过整治新增耕地170.4万hm2,耕地质量平均提升1~2个等级[13],国家粮食生产也实现了“十二连增”,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促进农业乃至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田、水、路、林、电等田间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项目区实现了“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部分旱地变成了水浇地,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全国耕地灌溉面积从2010年的0.60亿hm2增加到了2014年的0.65亿hm2;优化了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减少至8%以下,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提高到15年以上,实现了以建设促保护,促进了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2)夯实了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据调查,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田块规模扩大并且变得相对均匀[14]。丘陵区道路通达度提高到90%以上,平原区基本实现100%的通达度,显著减少了农业生产成本,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重庆市以市场为导向,推进粮油和蔬菜生产经营规模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机械化、水利现代化,打造了长―垫―梁“一圈两带三核”百万亩粮油基地和潼南涪、琼两江流域2万hm2连片蔬菜高标准基本农田,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农民收入显著提高。广西、福建等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支持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通过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使农业生产力大大提高。

3)改善了生态环境。建成的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在田间道路和沟渠两侧种植林带,使项目区的林木覆盖率大幅度提高,农田防护面积比例普遍提高到90%以上,优化了生态景观结构,有利于区域生物多样性。通过以改善灌排条件为目的的小流域治理,减少项目区风沙、水土流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湖南、上海等地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示范农业和观光农业基地,建成的“稻田公园”、“郊野公园”等社会反响良好,吸引了大批旅游者,拓宽了农民致富门路。

2.2 存在问题分析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艰巨,需要举全国之力,多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来完成。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组织管理、实施建设、后期管护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亟需研究并加以解决。

1)政府主导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各级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加强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但从“十二五”期间各地建设情况来看,政府主导的机制并未完全建立起来,统筹协调力度不够,有的省份在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尽管在省级层面做了工作部署,但部分市、县级政府更关注其他经济建设项目,未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政府的重点工作,很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只停留在文件文字中,职能没有得到应有发挥,造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慢、资金滞留等问题。

2)部门间衔接协调难度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规划、协调落实、有序推进。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项目管理方式、资金来源、技术标准、人员结构等不尽一致,很难形成共同推进的统一平台,不少地方仍然是部门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影响建设进度和效率。

3)资金整合不够到位。根据规划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以县域为单位,按照“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原则,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a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等不同渠道涉农资金的有机整合。但在政府主导作用不能有效发挥、部门间衔接协调难度大的条件下,很多地方的资金整合流于形式,集中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力度不够。

4)数据信息难以及时共享。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部门分工,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与信息统计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实际工作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都能及时上图入库,但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其他部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普遍存在片数比较多且分散的问题,项目和地块的拐点坐标等信息缺乏而难以实地认定,导致总体建设信息不能及时汇总,建设成果不能共享。

5)后期管护不到位。总体规划对后期管护只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中央层面也未制订明确的关于后期管护的政策。从调研来看,不少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没有完全建立后期管护机制,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安排后期管护资金,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措施不到位,部分田间基础设施损毁失修,影响可持续利用。

3 “十三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策略创新分析

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十三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更为艰巨,要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助力国家第一个百年目标顺利实现,首先,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加快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建设效率;其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建设条件约束趋紧、资金筹措难度加大等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第三,要积极应对新形势和发展新理念带来的困境和挑战,着力创新建设途径。

3.1 “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新挑战

1)应对发展新理念能力不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标准农田建设要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促进耕地资源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管理,需要从业人员及时转变观念,改革管理方式,创新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的技术方法,革新材料设备,提升整体素质。长期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部门以及设计、施工等从业机构习惯于“田间工程建设”模式的农田建设,存在很强的“路径依赖”特性,要按照发展新理念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较长的一段转型期。

2)建设难度越来越大。“十二五”期间,各地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将容易建设的农田基本全部建设完,“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和“稍加整治”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越来越少,“十三五”时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绝大多数应该都是“需要全面整治”类型的。全面整治要在土地平整的基础上,综合开展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工程量大、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度也会相应增加,建设成本随之上升。

3)区域差异逐步显化。各省的耕地资源、水资源状况不尽一致,历史上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有所差别,总体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与上述条件并不完全匹配,局部资源匮乏地区要完成高标逝锝ㄉ枞挝衲讯雀大,国家层面的统筹协调面临挑战。对比分析各省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2014年的耕地灌溉面积(图1)发现,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宁夏等省(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超过了耕地灌溉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农业灌溉水资源不足的压力。浙江、江西等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接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0%的省份,以及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历史上基本农田整治工作开展较好的省份,都存在按现行标准“无地可整”的困境,需要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以完成建设任务。

4)资金筹措难度越来越大。随着建设成本增加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十三五”期间要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需要8 000~12 000亿元资金。国家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来源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近几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各地去产能、去库存的力度逐步加强,各级政府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收入急剧下滑,2015年部分省份就已反映资金难以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急需拓宽资金渠道。

3.2 “十三五”时期策略创新分析

1)健全建设管理和监管机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管理和监管机制如图2所示,纵向上要加快完善“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县为主体”的建设监管机制,更充分发挥中央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明确中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明确各部门的建设任务、资金来源,准确界定各部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中的具体分工。横向上要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统筹责任和部门建设责任,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完善机制解决区域差异大、部门衔接难、资金整合难等问题,提高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的系统能力。

2)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加快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在宏观税收减少的局面下,中央层面要加快研究出台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拓宽资金渠道和统筹政府涉农资金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创新激励机制,探索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可用于占补平衡,积极建立乡(镇)、农民及业主多元投入的投资机制,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鼓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土地经营者实施项目,实现项目“建、管、用”一体,激发实施主体的内生动力,降低建设成本。充分发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他们采取多种方式,自行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3)加强评估考核。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的要求,开展年度考核和规划期末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中央资金安排挂钩。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省份,可考虑在用地指标安排、国家投资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经集中连片整治后新增加的部分耕地用于农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力的地方,应严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督促地方政府切实担负起责任。

4)严格统一上图入库。依托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精准管理机制,将已建成地块及时通过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全面、在线、实时监控核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及时优化完善综合监管平台,制定统一信息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本部门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拐点坐标、主要工程量等信息,由县级建设部门及时将建设信息逐级报备至省级部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总全省建设信息后报国土资源部,及时实现信息共享。

5)完善建后管护制度。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加快健全管护机制,各地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给予适当补助。积极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建后日常管护工作。管护制度的制定,一定要明确各项工程的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人员),要及时签订管护协议,确定沟渠、道路、建筑物等工程设施的具体管护措施,确保各项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有效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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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马立军,郭凤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时序与模式[J].湖北农业科学,2014,53(11):2661-2665.

[8] 李 婷,林爱文,高 云,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分区研究――以湖北省赤壁市为例[J].江苏农业科学,2015,43(2):39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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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黄玉娇,陈美球,刘志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临困境与对策初探[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3(11):28-30.

[11] 王新盼,姜广辉,张瑞娟,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方法[J].农业工程学报,2013,29(10):241-248.

[12] 王 晨,汪景宽,李红丹,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区域分布与建设潜力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24(5):226-229.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2篇

甘肃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38万km2的水土流失面积占42.58万km2总土地面积的85%,每年输入黄河、长江的泥沙分别占黄河、长江年输沙总量的1/3和1/10。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2,耕地亩均水资源占有量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4。根据甘肃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全省现有耕地8115万亩,其中旱地6081万亩,占总耕地的75%。旱地中有旱川地95万亩,梯田3267万亩,坡耕地2719万亩,耕地近80%是旱地,旱地中86%是坡耕地。坡耕地主要分布在中东部黄土高原及陇南山区10个市州的67个旱作农业县区。大量的坡耕地不仅产量低下,而且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到下游乃至全流域。在甘肃开展大规模梯田建设,控制水土流失,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针对甘肃“山多川少,人多地少,荒多林少”的现状,省委、省政府抢抓国家加大坡耕地综合整治的历史机遇,把梯田建设作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计兴修梯田3267万亩,占甘肃现有耕地的40%,占坡耕地面积的54%,旱作农业区人均占有梯田1.9亩。实践证明,在甘肃实施梯田建设工程,有效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特别是依托梯田普及现代农业科技,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甘肃“三农”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

为此,甘肃整合发改口粮田、国土开发和水保、农发、扶贫梯田等多个部门的项目,拼盘各项目建设资金,提高梯田建设国家补助标准,启动实施了10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2009-2015年),全面快速推进坡耕地整治。虽然甘肃将梯田建设国家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亩40元提高到黄河流域每亩400元,长江流域600元,但是近年来机械燃油费和人工工资等费用不断上涨,梯田建设最低成本黄河流域每亩超过800元,长江流域超过1000元,国家补助资金基本用于施工企业采购机械燃油,随着近庄缓坡地机修梯田面积逐步减少,远山陡坡宜修地机修梯田难度加大,部分区域国家补助资金已不足采购燃油,加之地方财政匮乏,旱作农业区群众贫穷,低标准补助满足不了高成本的梯田建设需要,严重影响到甘肃大规模梯田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兴修梯田,要向地方财政上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各项税赋,目前,四川省等省为了扶持直接参与梯田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企业,规定利用推土机等机械进行“坡改梯”及相关土方运输作业取得的劳务收入均免征营业税。甘肃参照其他省份免征梯田建设施工企业的营业税等各项税赋,平均每亩梯田可免缴各项税赋22元;我国已对公交车、农村客运、出租车燃油实施了燃油补贴,甘肃按照国务院支持甘肃的有关政策,参照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标准对机修梯田机械燃油进行补贴,平均每亩梯田可获得补贴费220元。以上措施被甘肃采纳,能够拓宽梯田建设投资渠道,解决梯田建设补助偏低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施工企业参与梯田建设的积极性,确保梯田建设的质量和数量,有力促进甘肃农村经济繁荣、农民脱贫致富。

1梯田建设成本调查分析

1.1调查对象选择

2009年,甘肃按照旱作农业区农业生产水平和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充分考虑降水、海拔、地形等自然条件以及坡耕地资源和梯田现状等因素,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实际出发,在67个旱作农业县区选择了榆中、秦安、通渭、静宁、华池、会宁、西和、永靖等38个重点县区实施第一轮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2012年,在38个重点县的基础上,增加了天祝等9个县,范围扩大到47个重点县区启动了第二轮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本次调查针对47个重点县区,选择具有典型的榆中、静宁、通渭、清水、环县、西和、礼县等7个县按照宜修坡耕地不同坡度机修梯田成本进行调查分析。

1.2机修梯田成本构成

甘肃梯田建设以机修为主,人工辅辅助,其成本主要由机械费、人工费及税金等构成,机修梯田投入因土类、土质、坡耕地坡度和田面宽度不同而有所差异。梯田建设投入主要按照国家定额补助、地方配套、群众筹资筹劳的方式解决,现行国家标准为每亩400元(黄河流域),600元(长江流域),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和群众筹资筹劳解决,群众筹资由乡、村组织受益农户和施工企业协商解决。

1.3成本调查分析

成本分析包括坡改梯成本分析和田间道路建设成本分析两部分。

1.3.1坡改梯成本分析

(1)按工程量计价分析

按照实测梯田建设土方量招标。据调查,5°~10°、田面宽度20m、长度33.3m的土方量为203.3m3,10°~15°、田面宽度13.5m、长度49m的土方量为270.4m3,15°~25°、田面宽度8m、长度59.6m的土方量为301.7m3,每方土平均4元,人工培埂等整修费平均每米3.85元,三个类别的机修梯田每亩成本分别为:941.5元、1270.3元和1436.4元。

(2)按成本构成综合分析

机修梯田建设成本主要由机械费、人工费和税金构成,机械费主要包括燃油、机手工资、辅油、机械维修折旧费用等构成,每亩成本为787~1048元。其中机械费659.8~1070.0元,燃油费359.6~496.4元,机手工资80.7~113.3元,税金18.16~31.98元,维修、折旧费63.7~89.7元,辅助用油53.1~72.5元,其他费用80~110元(表1)。

(3)按工程概算标准分析

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工程投资是按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总[2003]67号)编制概算,现就地面坡度5°~10°、10°~15°、15°~25°,田面宽度14m和11m作概算分析,5°~10°每亩费用为689.2元,10°~15°每亩费用为1147元,15°~25°每亩费用为1363元(表2)。

1.3.2田间道路建设成本分析

为利于机械化耕作、作物运输等生产需要,机修梯田均配套有田间生产道路,根据梯田工程综合推算,每亩梯田平均配套田间道路3m左右。田间道路建设参考《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田间生产道路按路基宽4~5m,路面宽3.5~4.0m,道路路基建设平均8000元/km,其中:油料费用6720元,机械折旧及维修费用344元,驾驶员工资230元,管理及运输费350元,其他费用356元。人工修建道路边沟每公里2000元。预算投资为10000元/km。

2企业税赋征缴调查分析

2.1有关企业上缴税赋规定

国家有关税赋规定:施工企业应向国家上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款,其中梯田建设施工企业上缴营业税按照实际承包营业额的3%缴纳,城建税按照实际缴纳营业税的5%缴纳、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营业税的5%缴纳、印花税按照合同金额的0.03%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实际取得营业额扣除发生成本、费用、税金后按所得的25%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税务机关按实际收取营业额的0.4%核定征收。以上各项税款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占营业额的3.33%,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占营业额1.21%以上。

2.2国务院扶持甘肃经济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从加强甘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建设等十个方面给予了扶持,甘肃梯田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甘肃农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是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甘肃农业特色优势和推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的根本性举措,应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3税赋征缴情况调查分析

目前,甘肃梯田建设投资主要由国家补助、地方配套和受益农户投劳折资三部分构成,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按国家补助资金签订施工合同,征税标准也就以国家补助为基数,各地梯田建设施工企业每亩梯田实际上缴各项税赋一般占国家补助的5.33%,其中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为3.33%,所得税为1.21%以上。按现行补助标准,甘肃黄河流域机修梯田平均每亩实际缴税21.23元,长江流域平均每亩缴税30.48元,平均每亩梯田上缴各项税赋23.87元(表1)。

3机修梯田机械燃油补贴调查分析

3.1国家燃油补贴政策

国家机械燃油补贴的有关规定:“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补贴,即汽油高于4400元/t、柴油高于3870元/t时,国家启动油价补贴机制;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低于上述价格水平时,国家停止油价补贴;当成品油价格上涨时,增加补贴;当成品油价格下跌时,减少补贴”。国家已先后对公交车、农村客运、出租车燃油实施了补贴政策。其中农村道路客运油价补贴标准:当汽油出厂价在4400~5480元/t、柴油出厂价在3870~5070元/t时,中央财政负担50%;汽油出厂价高于5480元/t、柴油出厂价高于5070元/t的部分,中央财政负担100%。

3.2机修梯田机械燃油使用调查

各典型县(区)调查显示:因承包坡耕地条件和施工企业自身条件的差异,平均每亩梯田机械燃油费359.6~496.4元,耗用柴油46.6~64.4L。目前甘肃直接参与梯田建设的施工企业没有享受到国家的燃油补贴政策,机械耗用柴油、3#通用锂基脂等辅助燃油均按照市场商品价格采购,平均机修每亩梯田耗用柴油费用占梯田成本的45.11%~49.66%,占国家补助标准的80%以上(表1)。

4梯田建设存在的实际问题分析

4.1机修梯田成本高,补助标准低

2009年以前,甘肃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农民投劳投工比较积极,梯田建设主要以人工修筑为主,梯田建设标准不高,甚至存在“皮带田,扁担田”低标准梯田。梯田建设主要靠水土保持、农发、扶贫等项目支撑,甘肃财政每年投入1500万元,起初用于每年的120万亩梯田建设奖励性补助,随后每年建设任务减为60万亩,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亩20元提高到40元,梯田建设投资标准每亩不足200元。2009年,甘肃启动实施了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400元(黄河流域)、600元(长江流域),省级财政从每年的1500万元增加到7500万元,每年新修梯田150万亩。目前梯田建设实际成本在800元(黄河流域)、1000元(长江流域)以上,高成本、低补助的实际已不适应梯田建设的需要。

4.2地方财政匮乏,配套资金难以落实

甘肃属我国西部欠发达省份,省级财政收入位列全国最后,每年省财政以最大能力投入用于梯田建设补助的资金仅有7500万元,平均每亩省级补助50元。各市州、县区用于梯田建设的配套资金根本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了梯田建设工程进度。

4.3山区群众贫穷,参与积极性不高

甘肃农业人口多,农村贫穷落后,为了改善农村生活状况,在农业生产收益甚微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转移,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多为年老、年少者,参与梯田建设的积极性不高。随着近年来国家减轻农民负担,加大了投工投劳的难度。

4.4工程质量和数量亟待提高

由于受投资的影响,梯田建设标准达不到要求,甚至梯田数量不实,出现同一块梯田顶替各部门任务的现象。为此,急需提高梯田补助标准。

4.5国家惠农政策范围小

目前,国家和地方出台了燃油补贴、税收减免等惠农政策,国务院也为重点扶持甘肃经济发展制定了优惠政策,梯田建设在甘肃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特别是依托梯田开发梯田产业,应用农业科技促进甘肃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方面尤为突出,但没有将甘肃梯田建设纳入优惠对象。

5解决方案

5.1免税

按照国务院扶持甘肃经济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省上应将机修梯田纳入扶持范围,制定出台机修梯田税赋优惠政策,免征利用推土机、挖掘机等机械进行梯田建设施工企业营业税等各项税赋,平均每亩梯田可免缴各项税赋22元,平均每年新修150万亩梯田可免税3300万元。

5.2燃油补贴

按照国务院扶持甘肃经济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省上按照国家财政部财建〔2009〕1号文件提出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自行筹集资金,对本规定范围之外的对象予以补贴或提高补贴标准”规定,应将机修梯田机械纳入中央财政燃油补贴对象,筹集梯田专项燃油补贴经费,参照国家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标准,对直接用于梯田建设的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实行专项油价补贴,平均机修每亩梯田获得燃油补贴220元,平均每年新修150万亩梯田可补贴33000万元。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状

中图分类号:TV1 文献标识码:A

1 农田水利工程现状

逊克县现有灌溉井550眼,自流灌区2处,有效灌溉面积8.3万亩,已治理易涝耕地和水土流失面积25.17万亩和19万亩,分别占易涝面积和水土流失面积的40.5%和8.9%,现有的除涝工程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普遍存在治理标准低、工程零散和不配套的问题。农村饮水解困工程50处,受益人口3.05万人,初步解决饮水困难状况,其中有1.17万人达到基本饮水安全。小Ⅰ型水库1座,设计库容130万m3,塘坝6座,设计蓄水量21万m3。

2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田水利工程规模小、标准低

第一是工程的规模小。黑龙江流经逊克县140公里,现有黑龙江堤防75.42公里,防洪标准低、达到十年一遇标准。按规划还有三段总长度38.4公里堤防没有建设;逊别拉河、沾河两岸目前没有成型的防洪工程;逊克县境内易涝面积62万亩,已治理25.17万亩,水土流失面积214万亩,已治理19万亩,大片的易涝、水土流失面积未得到治理,在已治理面积中,由于都是零星治理工程,其标准低、效益差;据统计全县的中低产田49万亩,基本上没有得到治理;现有的有效灌溉面积达到8.3万亩,按本县最大受旱灾面积38,2万亩,仅占22%;逊克县境内河流众多,每年河水涨落无常,河道变迁,给沿岸耕地造成洪涝灾害,并严重冲毁农田,威胁村庄,中小河流的治理任务十分繁重。

第二是工程的标准低。从已建的农田水利工程来看,有相当一部份工程存在标准低的问题。黑龙江堤防75.42公里,其中按设计达标的12.7公里,大部份堤段现有防洪标准仅达到10年一遇;一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由于标准低,运行不安全,已经有少数工程发生不同程度的破坏;农村饮水工程由于标准低,供水能力逐年下降,有的甚至弃而不用,需要重新建设。

2.2 农田水利工程不配套及年久失修

工程不配套。逊克县的小型水库、小塘坝历史上曾建过多处,当时也发挥了一定的效益,但由于工程不配套,成为昙花一现的工程,现存的几处小型水库、小塘坝和小自流灌区也存在严重的工程不配套的问题;逊克县的克林涝区现已基本报废,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县治涝工程大部分,组织农民投劳、投工建设的,标准低,经几年的运行排水沟淤积严重。我县车陆乡的宏秀沟,南地营子小水库等,有的只了溢道和闸门,土坝标准低,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工程年久失修。黑龙江堤防由于年久失修,堤身和穿堤闸涵均有不同程度损坏;前进小水库的溢洪道、放水洞多年得不到维修,已经失去使用价值;众多的环山截流沟、排水沟经多年淤积得不到清理,排水能力大打折扣;早年修建的护坡工程由于得不到及时维修而损坏严重;小水电站发电设备、防洪堤闸门启闭设备需要及时更新。

2.3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对促进逊克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政策方面当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现在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出台了一些政策。

“一事一议”制度在抑制农民负担增加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这项制度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我县人口少,人均耕地面积多,农民不愿自己拿农田搞水利建设。

灌溉用电、燃油的价格高,使农田水利工程运行成本高,抑制农田水利发展。

2.4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体制

一是农田水利建设是一项高投入的事业,由于近几年国家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减少,单靠农民自筹资金大搞农田水利建设使农民望而兴叹,需要国家投入,要以国家投入为主,农民自筹为辅的原则,搞农田水利建设。

二是在农村目前还没有形成适应改革以后农村新特点的、宜统则统、宜分则分、高效得力的基层管理体制。

三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切身利益,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如何把社会的力量吸引到农田水利建设中来,还需要提供政策的保障和体制建设方面的创新。

2.5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投入

国家对逊克县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从总量上(包括农村小水电)看不少,但仍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国家应加大对逊克县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

农田水利建设绝大多数是中小型土方工程,近年来国家对农田水利的土方工程的投资少甚至不投资,主要靠农民自己投资。由于土方工程量大,维护费用也大,眼下靠农民自身的财力难以承担。有许多土方工程其效益有很大社会性和公益性成分,主要由农民出资建设和维护有失公平。

参考文献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4篇

2011年中央决定继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9884.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4.8亿元,增长15.2%。

1)支持农业生产支出3938.7亿元。主要包括强化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75.4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0亿元,农业扶贫开发资金306亿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36.6亿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94.06亿元等。

2)安排农业“四补贴”1406亿元。具体为粮食直补15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860亿元、良种补贴22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175亿元。

2011年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今后将逐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力度,将粮食直补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

建立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新增部分重点支持种粮大户。

2011年良种补贴规模进一步扩大,部分品种标准进一步提高。今年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220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实行全覆盖。小麦、玉米、大豆和油菜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提高到15元。早稻补贴标准提高到15元,与中晚稻和棉花持平;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统一招标、差价购种补贴方式,也可现金直接补贴,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继续实行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在藏区实施青稞良种补贴,在部分花生产区继续实施花生良种补贴。

2011年,农机具购置补贴增加到175亿元,比上年增长20亿元,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按不超过各省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3)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3963.6亿元,其中,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60亿元。

2011年农业部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一是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丰富培训内容,细化培训专业,规范培训实施,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的专业化、技能型经营服务人才。二是继续对有一定产业基础、文化水平较高、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开展系统的创业培训,增强农民的创业意识、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三是组织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依靠专家和科技人员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培训和科普活动。四是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依托11个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举办50期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创业扶持等方式,培训50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五是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遴选农村生产能手、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产品经纪人,通过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参观考察、观摩展示等方式,提高他们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奖励产粮大县、产油大县、生猪大县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约210亿元,奖励县数达到1000多个。为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中央财政依据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各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将奖励资金直接“测算到县、拨付到县”。对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位于全国前100位的超级大县,中央财政予以重点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实行粮食生产“谁滑坡、谁退出,谁增产、谁进入”的动态调整制度。

自2008年起,在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框架内,增加了产油大县奖励,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奖励条件,全国共有900多个县受益。为更好地发挥奖励资金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的作用,中央财政建立了“存量与增量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奖励机制,要求2008年以后新增资金全部用于促进粮油安全方面开支,以前存量部分可继续作为财力性转移支付,由县财政统筹使用,但在地方财力困难有较大缓解后,也要逐步调整用于支持粮食安全方面开支。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225亿元,对粮食生产大县除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奖励政策外,对增产部分再给予适当奖励。

2011年中央财政新增粮食风险基金预算40亿元已下拨到省,用于继续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加上2009年和2010年已逐步取消的58亿元,中央财政通过三年全部取消了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今后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249亿元将全部由中央财政补助,每年减轻主产区财政负担98亿元。

生猪调出大县政策从2007年开始实施,目的是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0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0年奖励县数362个。2011年中央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场(户)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防疫管理、粪污处理和贷款贴息等;扶持生猪产业化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引导产销衔接,提高生猪的产量和质量。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建高标准农田。“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共投入2000多亿元,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各自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2011年,国务院有关部门正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要求,抓紧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分区布局、建成标准、主要措施,指导各部门、各地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积极筹措落实建设资金,突出重点区,抓住农田灌排、土壤质量和耕作技术突出问题,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目前,正在实施的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政策项目主要包括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补贴。截至2010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已涵盖全国2498个县(场、单位),受益农户达1.6亿,技术推广面积11亿亩以上。2011年,国家将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计划免费为1.7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2亿亩以上。

2011年,国家将进一步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和范围。对农民使用秸秆腐熟剂、应用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给予每亩20元补贴,力争项目区稻田秸秆还田率达到95%以上。对农民购买绿肥种子和根瘤菌剂给予每亩20元补贴,力争项目区绿肥鲜草亩产达到1500公斤以上,减少化肥施用量10%以上。继续扩大增施商品有机肥补贴,对商品有机肥给予每吨200元的补贴,每亩补贴100公斤用量,消纳畜禽粪便等农业有机废弃物,培肥改良土壤。同时,利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成果,促进有机、无机肥配合施用。

3)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2005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民办公助”方式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适当补助。2009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补助850个县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521个县,占61.3%。2011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大幅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决定,今年增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以工代赈投资等中央专项资金规模30亿元以上,主要用于引导粮食主产区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粮棉油高产创建

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是促进粮棉油糖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良田、良种、良法、良制、良机的有机结合,挖掘增产潜力,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在全国建设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5000个,总面积超过5600万亩。其中粮食作物4380个、油料作物370个、新增糖料万亩示范片50个。共惠及7048个乡镇(次)、37688个村(次)、1260.77万农户(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将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50个县(市)、500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也要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整乡整县高产创建。今年,中央财政将在去年基础上增加5亿元高产创建补助资金。

建设农村沼气

农村沼气建设实行项目管理,按照“因地制宜、农户自愿、保证质量、强化服务”的原则稳步实施户用沼气项目。户用沼气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为户用沼气池,同步实施改圈、改厕、改厨。目前每个户用沼气中央投资补助标准西部、中部和东部分别为1500元、1200元和1000元;对农户相对集中的村庄,以农村居民为用气对象,按照“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原则,支持建设以畜禽粪便或秸秆为原料的小型沼气,沼渣沼液用于还田,按照供气户数,小型沼气中央补助标准为户用沼气补助标准的150%;在具有稳定原料来源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或行政村等,支持建设以畜禽粪便或秸秆为原料的大中型沼气,沼气可用于向周围居民供气或发电,中央投资优先支持向农户集中供气的大中型沼气项目。对西、中、东部地区大中型沼气,中央分别补助项目总投资的45%、35%和25%,总量分别不超过250万元、200万元和150万元,地方分别按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10%和20%的标准予以配套投入。

沼气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乡村服务网点,主要建设内容是“六个一”,即一处服务场所、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对西、中、东部地区乡村服务网点,中央按照每个4.5万元、3.5万元和2.5万元分别予以补助,地方按照不低于0.5万元、1.5万元和2.5万元的标准分别予以补助。

扶持“菜篮子”

1)扶持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2010年农业部公布了首批参加创建的819个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并安排1.2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支持235个标准园建设。2011年农业部将进一步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在优势产区扩大创建范围,创建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基地,示范带动园艺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和效益提高,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标准园每园补贴50万元。其中,35万元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应用补贴,10万元用于推进标准化生产补贴,5万元用于质量管理补贴。2011年,中央财政继续再投入5亿元资金扶持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对主产省区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标准化生产改造。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5篇

一、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要大力提升土地整体生态环境,将土地环保政策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提升土地整体生态环境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完善和强化相关制度的约束力。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制度的完善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不仅仅需要规划,更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消除土壤障碍因素,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后期管护,稳步提高耕地地力水平。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尽可能改变或提高现有农业生产力,改变单打独斗的“小作坊式”农业生产现状。三是宣传和激励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提高粮食产量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化肥农药等,这些又会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加强生态农业的宣传,从思想上改变传统农业思想。奖励使用最小剂量的化肥农药,科学管理土壤施肥,改变传统养分管理方式,使用生态有机肥料,奖励秸秆还田,推广低碳、低耗、低污染的种植方式。四是限制高污染工业在高标准农田周边发展。高污染工业将导致土壤生态功能的灭失,进而导致生物多样性的降低。

有调查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6。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土壤保护成本∶土地可持续管理成本∶场地修复成本,基本上是1∶10∶100的关系。目前土地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在大城市、工矿区周边。尤以云南、四川、湖南、安徽、贵州等省最为严重,这几个省的有色金属矿山较多,再生金属加工企业园区建设相对发达。调查显示,华南地区部分城市有50%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这就意味着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当务之急是加强对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冶炼业、加工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进行环境治理达标,减少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建立耕地污染补偿修复资金,做到“谁污染,谁治理”。根据不同农区耕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市、县两级配套监测点标准化建设,改善设施装备,推进优化升级,逐步形成完备的全国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对耕地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另外,就是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可以说,粮食产量“十连增”的背后是高昂的生态代价,过多使用化肥和农药,且高达65%的化肥使用不当,河流和农田成为长期滞留有毒物质的场所。

土地环保政策能否落实到位关键看地方政府是否真正履职尽责。因为中央只是指导和督促,真正还需要地方政府放弃GDP挂帅的思想,为自己负责,为百姓负责,为后人负责。敢于对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业说“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占补平衡”中要更加关注“占补”质量平衡。土地环境保护政策能否落实这个问题,并不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政府部门。记得在鄂州市调研时说过:粮食安全要靠自己。这就需要对土壤污染,国家层面加强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地方政府加强标准建设的同时,严格执法。形成一个上下统一的、牢不可破的土地环境保护体系。

二、建设八亿亩高标准农田的筹资渠道和具体措施

建设八亿亩高标准农田,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这些资金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资是完不成的,这就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鼓励农民筹资投劳。将环保部门征收的污染税和相关罚款纳入高标准农田投入序列。进一步加大土地出让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比例,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鼓励社区和居民集资、公益捐助、基金利息等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合力。

目前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还基本上靠政府投资。随着相关制度的逐步完善,更多的筹资渠道必将打开。

高标准农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战场,它集布局合理化、农田规模化、生产机械化、环境生态化于一体。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相关制度的推动,只要高标准农田建设能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收益,让更多的人受益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就可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当然这就需要有相关制度做铺垫,比如在国家进行补贴和奖励的前提下,允许农民自筹资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民承包地的流转以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鼓励以联合方式开展生态农业投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相关产业;补助农田承包专业大户,补助农民兴办家庭农场;允许跨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土地出让收入较多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省份拿出更多的资金补贴土地出让收入较少的、耕地面积较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省份。只有形成一个全国的“合力”,才能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按时、足量到位。当然,不能忽视审计在资金筹措中的监督作用,没有良好的审计,很可能即使筹措到了建设资金,也可能成为寻租的机会。

三、在城镇化进程中,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能会遇到新的问题与挑战

城镇化仍然是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也是优质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在城镇化进程中,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与挑战:

一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收增多,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很可能成为城镇化的土地征收对象。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好、建设成本低、示范效果好等因素,高标准农田一般建设在城镇周边。但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这些地方往往又是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首征之地。不仅造成大量的耕地资源的流失,而且造成更多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资本的白白浪费。

二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城市扩张带来的耕地污染,直接影响高标准农田。在农用地向城市用地流转过程中,土壤表面的封闭,造成土壤“呼吸系统”的堵塞,而基本农田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发生也并非个案。在城市边缘地带,城市扩张带来了更多的工业、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增加了土壤中持久性的农化污染源。

三是在城镇化进程中,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会日益突出,直接威胁高标准农田的稳定性。目前还主要以“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作为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而忽略了耕地土壤质量建设。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一旦不能解决,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效益难以真正得以体现。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6篇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2011〕13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目标,千方百计提高粮食产量

各地要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层层分解稳定增产任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要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3750万亩,粮食产量达1300万吨以上,全力以赴争取实现连续第三个丰收年。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力争全年水稻播种面积达到2930万亩;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应用技术,力争水稻单产达到370公斤以上。大力发展冬季农业生产,因地制宜扩大马铃薯、番薯、甜玉米等旱粮作物面积,增加粮食总产。

二、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粮食增产

加快实施《省新增5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实施规划》,加强田间工程、农技服务体系、良种科研繁育体系、防灾减灾工程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抓紧制订全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十二五”总体规划,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制订市县级规划,整合资金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全省财政继续每年统筹安排20亿元,扶持建设120万亩标准农田,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修建现代标准农田600万亩以上。加快建设40个产粮大县。大规模开展粮食高产创建,今年把水稻播种面积15万亩以上的80个县列入省级扶持高产创建范围,省财政每年继续安排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县补助资金和粮食增产奖励资金。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1个县及5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

三、落实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

制定完善省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建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制度,重点抓好一批粮食产量超过100万吨的产粮大市、超过25万吨的产粮大县的粮食生产。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广泛动员村级组织新建修复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管护农田设施。严格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民购买农机具的支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并适时启动实施预案,保持粮价合理水平。省政府在继续实施年度粮食工作考评的基础上,今年将出台粮食高产奖励政策,对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粮食单产和总产量分别比上年增长3%以上的县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下发。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7篇

一、__县农田基本建设的成就和作用不可低估

正确评价以前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是今后能否继续坚持搞好农田基本建设的前提。

__县位于辽宁省北部,北与内蒙古科左后旗接壤,西与彰武毗邻,南靠法库,东隔辽河与昌图相望,区域面积217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53万亩。__县地处辽河流域,属平原和丘陵连接地带,东部为辽河冲击平原,西南部为医巫闾山余脉,北部为科尔沁沙地南缘,总的地势为南丘北沙,西高东洼。东部易涝,西部、南部易旱,北部风沙。

全县辖16个乡镇,8个县属农、林、牧、鱼场,总人口34.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5万人,农村劳动力9.58万人,其中农业劳动力6.4万人。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70年代以来,全县人民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不逾地坚持农田基本建设,兴建了大量水利工程,主要有:

(一)灌溉工程

全县现有水浇地灌溉面积28.16万亩,其中水田面积8.47万亩,旱田灌溉面积13.7万亩,菜田灌溉面积3.06万亩,果树灌溉面积2.33万亩。

1、兴建了朝阳堡等水库引水灌区4处,修建引水干渠11条,长33.2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113座,取水流量3.7立方米/秒,水库灌溉面积1.51万亩。

2、兴建了团山子等无坝自流引水灌区2处,修干渠2条,长1.5公里,配套建筑物7座,发展水田0.19万亩。

3、兴建灌溉提水站9座,安装15台机组,装机348千瓦,灌溉面积0.45万亩。

4、打大小机电井7742眼,灌溉面积26.1万亩。

(二)防洪工程

1、河道工程:

(1)辽河提防总长40.75公里,保证流量2050立方米/秒,达到30年一遇标准,保护农田15.9万亩,人口4.3万人。

(2)西马莲河总长6.4公里,保证流量1430立方米/秒,达到20年一遇标准。

(3)县内8条中小河道堤防总长244.2公里,保护耕地30.25万亩,人口7.67万人。

2、水库工程:

全县共修水库14座,总库容2.14亿立方米,净调节水量6220万立方米,集防洪、灌溉、养鱼为一体,综合经营。防洪效益:保护农田3.64万亩,人口0.984万人;灌溉效益1.51万亩。

(三)治涝工程

治理易涝耕地49.11万亩,其中达到10年一遇标准的35.37万亩,5年一遇标准的13.37万亩。并开挖各级排水沟道9229条,长4613公里,兴修排水站56座,118台机组,装机容量6063千瓦,机排面积23.37万亩,配套桥涵闸等各类建筑物2235座。

(四)饮水工程

共打人畜饮水井111眼,防氟改水井27眼,共解决供水人口3.43万人,牲畜饮水1.89万头,解决了丘陵山区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五)水土保持工程

县内原有水土流失面积210.76万亩,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2.8万亩,其中修水平梯田7.5万亩,植水土保持林48万亩,经济林5.8万亩,牧场7.3万亩,其它治理面积54.2万亩。

上述这些工程,对改变__县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县城经济发挥或继续发挥着巨大作用。仅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变化看,全县粮食产量从3亿斤增加到近10亿斤,翻了一翻半多;农民人均收入由100元增加到最多年份时达到1876元,增长17陪之多;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除有政策上的因素、科技进步因素外,农田基本建设的成就和作用不可低估。这一点,全县上下,从干部到群众已成不争的事实。

二、__县今后农田基本建设的任务不能忽视

明确今后农田基本建设任务、目标,看到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是继续搞好农田基本建设不可缺少的条件。

(一)按着与时俱进的要求,农田基本建设要不断提高水平和标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进步,形势在变化,生产在发展,这些都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是农业现代化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业现代化最起码的要求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农田水利化,大地园田化,农业科技化。而__县现在农田基本建设按现代化要求相差甚远,需要提高。

二是农业产业化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业产业化最基础的条件是建立各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而__县现在土地连片差,经营规模小,按产业化高标准原料基地的要求,都需要进一步建设和提高。

三是农民迫切要求通过发展高效农业增加收入,早日脱贫致富。高效农业要有高效农业的农田基本建设设施为条件,而现在高效农业的比重很小,需进一步发展。

四是__县十年九旱的自然气候特点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客观要求。需要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大力发展以保护地为主的设施农业、避灾农业等。

所有这些,对__县农田基本建设无论是现在的还是今后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从__县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看,今后农田基本建设的任务仍然很重。

__县十年九旱,特别是近年来出现连年严重干旱和沙尘暴天气,给全县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很大损失,同时也是暴露出农田水利设施抗御发 生灾害能力还不够,主要问题是:一是灌溉工程少,且分布不均,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损失浪费大;二是防洪排涝标准不高,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经常出现,严重威胁堤防安全。病险水库较多,严重影响防洪灌溉、养鱼的正常效益;三是县内主要涝区按省要求尚未完全达标,排水站已运行20多年,机电设备老化失修,效率低,急需更新改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必须抓好的工作。

(三)今后农田基本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按照《__县20__—20__年水利工程规划》,到20__年要实现如下目标:

—全县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5万亩,改造灌溉面积1万亩;

—治涝工程改善涝区面积25万亩;

—水库工程除险加固水库13座;

—新打人畜饮水井200眼;

—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30万亩;

—河道工程治理河流、堤坝53.55公里;

—新增水产品产量6000吨。

工作重点是大力兴建水源工程,发展节水灌溉,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完善项目区建筑物及设备配套,消除河流、水库的险工险段,防止丘陵山区水土流失,增强保水保土能力,增加植被建设,防止风沙危害,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__县今后几年农田基本建设不论从工程量上看,还是从要求标准上看都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是不可忽视的。需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把农田基本建设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三、学好文件,掌握政策,探索办法,继续搞好农田基本建设

农村税费改革将使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理顺,达到规范化、法制化,同时,推动农村上层建筑的变革,通过改革将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农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面临这些新的变化,新的形势,农村水利工作,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怎样才能适应呢?笔者认为,我们要求认真学好党中央、国务院税费改革文件,掌握相关政策,深入实际,通过实践,积极探索农田基本建设新的组织形式和实现方式。

(一)明确中央关于农村“两工”的政策规定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__]7号)文件规定:“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同时规定: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及公益事业所需劳务,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村内用工实行上限控制。”同时哈规定:“除遇到特大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外,任何地方和部门均不得无偿动用出村劳动力。”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5号)文件规定:“取消‘两工’后,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和维护所需要的资金投入。”“今后,凡属于沿长江、黄河、松花江、辽河、渭河、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大江大湖地区,进行大中型水利基础设施修建和维修,所需资金应在国家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安排资金。”“坚决取消基本建设投资中要求农民出资出劳进行配套的做法。”同时规定:“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的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设施等基本建设应按照‘谁建设,谁拿钱’和量力而行的原则,不留投资缺口。”同时还规定:“属于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但也要明确规定动用期限和数量。”“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用工,严格实行‘一事一议’和上限控制的原则,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除此之外,动用农村劳动力应当实行自愿有偿的原则。”

3、《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__]12号)文件规定:“农业综合开发中农民筹资投劳,应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其范围只限于收益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并与农民商议,由农民签字认可,实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准搞强迫命令。确需农民投劳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农民只出工,不得要求农民以资代劳,不得跨村筹劳;确需跨村使用劳动力的,应采取借工、换工或有偿用工等形式,不能平调使用农村劳动力。”

(二)准确把握文件的核心和重点

上述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文件对农民“两工”问题规定的明确、具体、严格、针对性强,具有广泛的使用性和可操作性。笔者通过学习文件,认为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深刻领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农村“两工”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两工”政策规定的根本出发点是减轻负担,尊重民意,保护民利,即减轻农民的劳务负担,尊重农民的意愿,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让农民得到实惠。

二是要把握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两工”政策界限的严格规定性。如文件规定国家承担大江大河大湖地区的水利设施修建投资,对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的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设施的基本建设,提出了“谁建设,谁拿钱”和量力而行的原则,不留投资缺口。规定了村民“一事一议”的范围,规定了抗洪、抢险动用农村劳动力的权限,并规定不准强迫命令,不得强行以资代劳,不准平调使用农村劳动力,对确需跨村使用劳动力的规定了借工、换工或有偿用工等用工形式。这些政策界限是我们今后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必须严格掌握的。

(三)__县今后农田基本建设组织形式的选择

__县属国家贫困县,县乡两级财政困难,村级集体经济十分薄弱,农民收入水平低。这样的实情决定了农田基本建设组织形式的选择,必须从县情出发,基于这种情况,笔者认为__县今后一个时期的农田基本建设应重点选择以下组织形式:

第一,安排农村一事一议多向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倾斜。

第二,对跨村使用劳动力的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采取换工或借工等方式。即受益村一村干不了的,需要别村帮助的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可试行由乡镇政府出面搭桥,经受益村和换工(或借工)村双方协商,双方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三,对综合经营性水库除险加固修善,按照谁经营谁出钱,谁受益谁修善的原则组织修善。

第四,对有受益性的水田开发、草场开发、经济林开发和“四荒”开发等项目采取招商引资向社会招投资的方式进行。

第五,对一村或几村受益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可以按《辽宁省农村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组织修建。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8篇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及管理

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生产的命脉,近年来,各地区都比较重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但由于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在建设和管理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农业生产、管理的正常进行。因此,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标准化建设及管理的探讨,十分必要。下面先讲一讲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监管制度缺失,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如使用劣质材料,不按图纸施工等)难以被及时发现;②缺乏统一规划,无论是施工前,施工中还是施工后,都缺乏统一的依据及评价指标;③施工人员素质问题;④资金投入问题。

2农田水利工程的标准化建设措施

2.1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审批机制

规划是工程建设的开端和前提,只有进行科学规划才能为工程的标准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只有细致规划、合理决策,才能确保工程建设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进而发挥出工程最大价值。为此,地方政府在修建水利工程前,必须向上级部门进行申报,明确工程建设的地点、规模、工程投入、投资计划等。

2.2加强监督管理

从施工开始到工程验收,都必须接受严格的监督管理。要明确监管目标,制定监管计划,掌握质量标准,尤其是要加强对原材料及工程质量的管理。在施工前,要确保一切准备工作都可以满足施工所需;在施工中,要加强对施工材料、施工人员、施工方案的监管,一旦出现问题,必须根据预案采取应对措施,积极处理;在施工后,要对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管,对工程的完成质量进行评估。

2.3加强技术力量

高技术水平的人才队伍是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要保障。所有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人员,无论是一线工人还是管理人员,都必须接受严格、专业的培训和学习。对于一线施工人员,一定要接受思想培训及技术培训,持证上岗,避免因人为因素而影响工程整体质量;对于管理人员,一定要在提高其业务水平的同时使其具备基础的施工只是,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施管理。

2.4提高施工规划水平

施工前,必须组织专业人员确定规划方案,做足施工准备。首先,要进行前提调研,收集各种资料和数据,合理安排人力、物力,为工程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在在分析和处理各项数据、资料后,专业人员要制定合理、科学的设计方案,明确管理目标,施工进度,规定各工序、环节的施工标准,验收标准,并加强各个施工环节的衔接及协调;最后,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责任制,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

2.5增加资金投入

资金不足是制约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的一大突出难题,施工人员的培训,先进设备的采购,老旧设备的养护,工程施工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相关部门、各级政府有必要增加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投入。从长远来看,增加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投入有利于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提高农民收入,收到更多的回报。

2.6加强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

水利工程建设是效益长期的工程,建设规划必须具有发展的眼光。因而,要大力推广各种先进适用的农村水利科技成果,尽快改变传统落后的农村水利技术和方法,针对农村水利的技术难点,组织科技攻关,研制开发适合国情、质优价廉的农村水利设备,建立农村水利技术开发、推广和服务体系。抓好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抓好工程建设中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让农田水利建设与日益反展的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相适应。

3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农田水利工程的整个寿命周期中,其建设只占很短的时间,而维护管理却可以说是贯穿始终,可以说,有效、到位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可以大大延长工程的使用寿命,质量,而不到位的农田水利工程必然会影响工程功能的发挥,甚至酿成各种风险。就当前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来说,以下几个问题表现突出:

3.1农民参与程度低

农民是农田水利工程的直接使用者、受益者,但是,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健全,农民群体参与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积极性并不高,并没有把农田水利工程当做与切身利益相关的设施。在很多农村地区,农民们不但不知道与农田水利工程相关的决策、管理,也不知道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需要建立管理组织,不知道管理组织的成员如何产生,很少有农民自愿去管理,或是投票选举管理人员。群众基础的缺乏导致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3.2重建设,轻管理

重建设,轻管理是农田水利工程的普遍现状,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点:①产权不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来源包括国家拨付、乡镇自筹等,投资主体不明确,工程一出毛病,谁也不愿管;②管理经费没有落实,工程越减越多,管理经费包袱越来越大,形成恶性循环;③部分领导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意识。

3.3管理水平不高

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不高的表现主要有:有的农田水利工程功能开发较为单一,到了使用较少的季节就被荒废;管理机构既不是事业单位,又不像企业单位,员工的待遇增加、保险办理难度大,管理积极性被严重挫伤,等。

3.4投入不足

投入不足是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根据当前工程设施的分级管理策略,农田水利工程的主要受益人是当地农民,主要投入方是当地政府,因此这两者应对其管理负主要责任,可以借助加大投资来改善工程运行状况,提升水利服务能力。但目前而言,后续管理及维护不足是国内农田水利工程所面临的通病,多数工程建成之后,便不在增加管理资金,导致后期管理十分散漫,设施损坏严重,未能发挥出应有的农业服务功能。

4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措施

4.1转变观念,全民参与

农田水利工程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保障。首先,各级水管部门必须贯彻落实各项水利工作方针,改革并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建设是管理的开始,管理是建设的延续”的理念,向管理要发展,向管理要效益;其次,要调动各阶层的管理积极性,尤其是广大农民的管理积极性。农民是农田水利工程使用的主体,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依靠农民的力量,鼓励广大农民踊跃参与到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允许广大农民投票选举信任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团队;最后,要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主体,用工程收益吸引社会各方的管理积极性,各级政府要在政策、资金、法律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

4.2明确管理主体,依法管水

目前,大多数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属于国家和机体,中央、地方、农民都有份,这是导致农田水利工程产权不明确,管理责任不清晰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产权与水权来确定管理主体,在确定管理主体后,可以允许其通过租赁、经营、拍卖、股份等方式实现共产保值增值,只要能够保障工程效益的发挥,有利于农村稳定及农民增收,就可以尝试这种方式。健全的水利法规政策是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健全的水利法规政策,重点在于将这些法律落到实处。要加强水政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其执法能力,消除执法疲软现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涉水案件,严厉打击偷盗、破坏农田水利工程的行为,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水事环境。此外,也有必要加强水利信息的自动化建设,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的现代化水平,建设节水型社会信息项目。

4.3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科学性管理

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组建一支专业、稳定的水利工程管理队伍。其次,水利工程管理人员要正确认识到其岗位工作的重要性,把水利工程管理当作一项重要的使命来对待。第三,要强化财务会计监督,督促水利建设管理部门按时做好财务管理的审计工作,保证水利工程管理资金的专项专用。第四,对于工程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应如期交给相关企业及个人,为其确权颁证,或者实行专业性的管理维护策略,通过拍卖、经营、承包等方式,构建一套符合地方情况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模式,确保新旧农田水利工程能够长期稳定的运行下去。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确保其安全运行,发挥其功能效益,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当认识到,在当今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使得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技术、资金、管理、人力等各方面提供支持,结合国情、县情、乡镇情况,做好农田水利工程的标准化建设及管理,保障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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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皓君,雷兆伟.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问题分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3(15).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9篇

[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 建设策略 规章制度 资金投入

[中图分类号] S2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6)10-0285-01

引言

随着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为促进农作物更好成长,增加农作物产量和农民收入,重视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是必要的。但目前该项工作存在不足,对农业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需要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落实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增加农作物产量,推动现代农业增产增收与可持续发展。

1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意义

落实相关的技术措施,注重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也逐渐受到关注。

1.1 改造现有工程。一些水利工程的使用时间较长,再加上维修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修复存在的质量缺陷,对提高灌溉效率带来不利影响。而通过落实高标准建设的各项要求,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能弥补这些不足,对现有工程实行改造,促进水利工程运营效益提升。

1.2 实现机械化生产。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设施完善,注重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的机械化水平。通过合理配置机械设备,进而更好约束和规范农田水利灌溉和农作物种植的各项工作,实现机械化生产,提高防洪、抗涝水平,为农作物种植创造良好条件。

1.3 促进农业发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能极大的节省人力和物力,构建完善的农田水利沟渠网,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防止灌溉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并且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绿色环保,降低对周围环境破坏,推动农业现代化及其可持续发展。

2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不足

工程建设中,由于相关制度没有严格落实,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有待提升,制约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效果提升,存在的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

2.1 方向不明确。没有明确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向,相关制度措施和技术规范要求没有严格落实,制约施工建设顺利进行,对工程运营也带来不利影响。

2.2 标准不统一。相关规范标准没有得到严格遵循,一些地方的标准不完善,导致不同地区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不统一,对农业生产和作物灌溉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2.3 制度不健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措施,或者工程管理制度、运营维护制度不健全,难以全面提升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水平。

2.4 资金较缺乏。当地政府资金预算不到位,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没有调动社会的力量来融资,导致资金短缺,难以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和水平。

2.5 人员素质低。一些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偏低,没有严格执行高标准工程建设要求,管理工作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维护不到位。

3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策略

为弥补工程建设的不足,落实高标准工程建设要求,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3.1 明确高标准工程方向。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明确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向,为工程建设和各项规范标准落实提供指导。要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根据区域农业发展和农田水利建设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有效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并且因地制宜,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更好指导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3.2 制定统一的规范标准。构建行业规范标准,明确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向和具体要求,同时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结合水利专家的建议,善于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修订和完善,制定统一的规范标准,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有效指导。

3.3 建立并健全规章制度。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农田特点,制定符合本地的规章制度。同时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明确相关人员职责,构建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制。健全奖惩激励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让施工人员为农田水利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定期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的缺陷并及时改进和完善,推动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

3.4 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当地政府要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做好预算工作,保证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需要。积极吸纳企业和私人资金,组织社会募捐,确保资金来源多样化。根据农田水利建设需要,对资金使用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并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资金得到全面落实,防止资金出现被挤占或挪用现象。加强审计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努力破解资金困难,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5 提高建设队伍的素质。加强施工队伍建设,确保他们的施工技术水平较高,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意识强。重视项目建设过程管理,重视施工材料质量检测验收,保证原材料质量合格。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综合技能,完善奖惩激励制度,让他们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贡献力量。

4 结束语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应该认识其重要意义,明确存在的不足。然后从规范标准、规章制度、资金投入、建设队伍等方面采取对策,推动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提高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同时还要加强运营维护,及时处理存在的缺陷,促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更好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杜正力.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现状与对策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6(17), 265-266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10篇

农田水利设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我国现有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大都建于20世纪50至70年代,相当一部分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不完善,配套率低,欠账较多,对现有灌区全面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的任务十分艰巨。在人增地减水少的严峻形势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因而也需要更多的投入。但与此同时,近年来,全国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呈下滑趋势,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后,农民群众的投工投劳数量大幅度减少。农田水利建设滑坡,不仅直接影响当前的粮食增产,而且严重制约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持续提高。因此,尽快建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组织试点,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加强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新时期农田水利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以政府安排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以加强组

织动员为纽带,以加快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逐步建立起保障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原则。

1.坚持政府支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国家要逐步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重点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同时,要把加大政府投入与增加农民劳动积累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和引导农民尽可能增加劳动积累。

2.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的原则。要严格区分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与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界限,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以政府加大投入为契机,通过有效的组织工作,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同时,要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程序,控制筹资筹劳标准。

3.坚持规划先行、注重实效的原则。要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把规划作为乡村两级组织农民出资出劳的必要条件和国家安排补助投资的重要依据,科学有效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的原则。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快农田水利管理体制和小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调动广大农民投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三、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工作重点

(一)增加政府投入,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财政部门要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补助,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时,继续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中低产田改造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展改革部门要调整投资结构,切实增加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要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要整合国家现有的各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安排,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应切实承担起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责任,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纳入投资和财政预算,逐步形成适度规模。

(二)认真做好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采取以县为单位、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县都要编制。编制规划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规划按程序经过审批后,即为安排国家补助资金的依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水利部门要从全国和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出发,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积极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三)规范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一是明确资金投向。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重点用于补助粮食主产县。二是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是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农民联合体或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三是完善补助方式。主要用于补助项目建设的材料费、设备费及机械作业费,具体方式可采取项目管理或“以奖代补”的办法。四是制订补助标准。根据工程性质、农民在限额内筹资筹劳情况,制订不同的补助标准,筹补结合、多筹多补。五是健全申报程序。由县级有关部门对项目主体的申请进行审查、公示后联合上报。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项目,应经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对政府给予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的斗渠、相邻村共用的村级小型水塘(库)和圩堤等农民受益的农田水利工程,可以村级为基础进行“一事一议”,按照乡镇协调、分村议事、联合申报、统一施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分村落实建设任务的程序和办法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限额标准由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在不影响村整体利益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可按受益群体议事。要加强资金和劳务的监管,对国家引导资金和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和劳务,都要实行全过程公开、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强行以资代劳或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提高资金和劳务使用效率。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11篇

为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2015年,国家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要调整措施是:一是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鼓励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这部分补贴资金以现金直补到户。2015年选择在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开展试点。二是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将在全国范围推开。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各省可结合实际从中确定具体补贴机具种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标准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一般机具的中央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3.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继续在江苏等17个省(市、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自主决定是否开展,鼓励非试点省份结合本省实际开展试点,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补贴机具种类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4.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6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201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早籼稻比2015年下调2元,中晚籼稻和粳稻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5.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政策

为更有效地发挥市场作用和保护农民利益,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发展要求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2014年国家启动了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取消棉花、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水平时,由中央财政向试点地区生产者提供补贴。2016年国家继续深入推进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6.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71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2015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分配到县。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9-2013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按粮食产量扣除农民口粮、饲料粮、种子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中央财政对2009-2013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列全国前100名的产粮大县,作为超级产粮大县给予重点奖励。奖励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绩效评价权重分别为60%、20%、18%、2%,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奖励系数,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700-9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产油大县奖励入围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2015年产油大县存量奖励资金分配由中央财政根据2011-2013年分省分品种油料(含油料作物、大豆、棉籽、油茶籽)产量及折油脂比率,测算各省(区、市)三年平均油脂产量,作为奖励因素。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牛羊)养殖积极性,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5亿元。奖励资金管理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责权对等、注重绩效”的原则。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牛羊调出大县资金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三个部分。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三年年均生猪(牛羊)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对生猪调出大县前500名、牛羊调出大县前100名给予支持。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到省(区、市),分配因素包括各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量、消费量等。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2016年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8.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100多个县整建制创建。在实施内容上,重点开展技术瓶颈攻关和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在创建作物上,以粮食作物为主,适当兼顾部分地区优势作物。在创建内容上,一是围绕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效能提升等方面,示范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二是针对分区域分作物的资源瓶颈、技术瓶颈、效益瓶颈,组织开展试验试点和联合攻关。三是依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9.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

纳入《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省份可结合实际,在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项目,所需资金从2016年中央财政下达各省(垦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的农民(包括农场职工),或者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项目区以外的,暂不享受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由各有关省(垦区)综合考虑本地农机深松整地的技术模式、成本费用、农民意愿、规划任务等因素自主确定。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向农民或农机户发放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

10.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结合“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创新实施方式,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农化服务组织,集中连片整体实施,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提质增效,着力提升科学施肥水平。2016年,项目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显著提高,配方肥推广面积和数量实现“双增”,主要农作物施肥结构、施肥方式进一步优化。

11.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政策

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农业部在开展实地调研并组织专家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提出今后5年轮作休耕试点的思路原则、目标任务、技术路径、重点区域、补助标准和保障措施。总的考虑,坚持生态优先、轮作为主、休耕为辅、自然恢复的方针,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耕作制度体系。对于轮作,重点在“镰刀弯”地区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粮豆、粮油、粮饲等轮作制度。对于休耕,选择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探索建立季节性、年度性休耕模式,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和农业持续发展。按照五中全会建议说明中提出的“对休耕农民给予必要的粮食或现金补助”的要求,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整合现有项目资金的同时,结合湖南重金属污染区综合治理试点和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支持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12.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

当前,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重点是在强基础、提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在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域集中连片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过程中,与老果(茶)园改造、农业综合开发、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等项目实施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的高标准、高水平的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标准化示范区。

为解决蔬菜周年均衡供应问题,从2013年开始,农业部在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中启动了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力争形成南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与北方城市设施蔬菜开发统筹协调,黄土高原、云贵高原和北部高纬度地区夏秋蔬菜、华南及西南、长江流域地区冬春蔬菜及黄淮海及环渤海地区重点设施蔬菜档期互补的生产布局。今后,在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的资金安排上,将加大对种植大户、专业化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适度规模化生产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园艺作物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

13.化肥、农药零增长支持政策

2016年,按照《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的要求,以用肥量大的玉米、蔬菜、水果等作物为重点,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一是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依托规模化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示范带动农户采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进农机农艺结合改进施肥方式,提高化肥利用率。二是大力推动配方肥到田。开展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活动,探索实施配方肥、有机肥到田补贴,推动配方肥、有机肥和高效新型肥料进村入户到田,优化肥料使用结构。三是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有效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社会化农化服务组织开展科学施肥服务,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

2016年,按照《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大力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科学用药,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率。一是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结合实施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项目,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实现病虫综合防治、农药减量控害。二是开展蜜蜂授粉与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扶持建立一批示范区,组装集成技术模式,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保护利用蜜蜂授粉,实现增产、提质、增收及农药减量。三是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试点。2016年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继续在北京等17个省(市)的48个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生产大县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补助农民因采用低毒生物农药增加的用药支出,鼓励和带动低毒生物农药推广应用。

14.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在全国部分县(场、单位),开展耕地质量建设试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的原则,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技术模式。一是退化耕地综合治理。重点是南方土壤酸化(包括潜育化)和北方土壤盐渍化的综合治理。施用石灰和土壤调理剂,开展秸秆还田或种植绿肥等。二是污染耕地阻控修复。重点是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和白色(残膜)污染防控。施用石灰和土壤调理剂调酸钝化重金属,开展秸秆还田或种植绿肥等。三是土壤肥力保护提升。重点是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此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继续在东北四省区17个县(场)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综合运用复合型农艺措施,遏制黑土退化趋势,探索黑土地保护利用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

15.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政策

2013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2014年,为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建设要求,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目前,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主要有,国土资源部国土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和水利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等。

16.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2014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进一步完善了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一是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在原有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基础上,明确“配套设施用地”为设施农用地。将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二是将设施农用地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按照国务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设施农用地实行备案制管理,细化用地原则、标准和规模等规定,强化乡镇、县级人民政府和国土、农业部门监管职责。三是细化设施农用地管理要求。明确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不需补充耕地,使用后复垦,解决了“占一补一”难题。鼓励地方政府统一建设公用设施,提高农用设施利用效率。对于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规定。

17.种植业结构调整政策

2015年11月,农业部制定下发《农业部关于“镰刀弯”地区玉米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适宜性调整、种养结合型调整、生态保护型调整、种地养地结合型调整、有保有压调整、围绕市场调整等路径,调整优化非优势区玉米结构,力争到2020年,“镰刀弯”地区玉米面积调减5000万亩以上。重点发展青贮玉米、大豆、优质饲草、杂粮杂豆、春小麦、经济林果和生态功能型植物等,推动农牧紧密结合、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业效益提升和产业升级。2016年,农业部整合项目资金,支持“镰刀弯”地区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改变玉米连作模式,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开展马铃薯产业开发试点,研发不同马铃薯粉配比的馒头、面条、米线及其他区域性特色产品,改善居民饮食结构,打造小康社会主食文化。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2016年,国家继续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强化种业政策支持,促进现代种业发展。一是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在总结权益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出台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指导性文件,通过探索实践科研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政策机制,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创新潜能,促进科研人员依法有序向企业流动,切实将改革成果从试点单位扩大到全国种业领域,推动我国种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种业强国建设。二是推进现代种业工程建设。2016年根据《“十三32”现代种业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指南要求,建设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体系、品种审定试验体系、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以及品种登记及认证测试能力建设,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提升育种创新能力,推进海南、甘肃和四川部级育制种基地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全面提升现代种业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三是继续实施中央财政对国家制种大县(含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大县)奖励政策,采取择优滚动支持的方式加大奖补力度,支持制种产业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12篇

一、意义和目标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规划,以土地整理项目为载体,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在一定区域内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建成较大面积的连片高标准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优化区域土地利用布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业向规模经营转变,促进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加快构建具有*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现代农业,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总的目标是,通过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每年建成高标准农田5万亩,增加耕地面积3000亩。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与土地整理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结合,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结合,与农村住宅置换安置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通过实施万顷良田工程建设,着力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村“三集中”,转变农村发展方式,全力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提升农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水平,实现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和市场资源集聚。

三、基本原则

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应在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农民利益不损害的前提下进行。

(一)科学规划,城乡统筹。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方案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等相衔接,实现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用地布局优化。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县)、区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探索企业化运作和市场化经营路子,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

(三)规范操作,稳步推进。坚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量力而行。加强对农村住宅置换安置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就业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保等问题进行探索研究,试点先行,逐步推开。

(四)突出重点,连片整理。以建成大面积连片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确保建设工程实施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行规模化生产,发展现代化农业。

(五)依法维权,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依法组织和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办事,阳光操作。

四、申报条件

(一)工程项目区总面积1000公顷以上、分片面积300公顷以上。工程项目区总面积达不到1000公顷的,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少于500公顷,分片面积不得小于200公顷;

(二)镇、村积极支持,具有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政府财政或社会化资源配套能力;

(三)征得工程项目区内集体经济组织70%以上成员同意;

(四)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规划;

(五)工程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五、方案编制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方案编制可参照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规划方案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工程项目区规模与范围;

(二)土地利用现状(以最新地籍资料为准)与权属及人口等基本情况;

(三)土地整理潜力分析;

(四)拆迁补偿和迁建方案;

(五)农业人口安置方案;

(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平衡方案;

(七)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八)资金预算与筹措方案;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案;

(十)工程实施时序安排;

(十一)综合效益评价;

(十二)工程项目区现状图与规划图。

六、操作程序

(一)编制方案。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专项方案。工程项目区建设最长不得超过3年,方案应明确分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时序安排。方案在工程项目区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二)项目审批。项目区总面积1000公顷以上、分片面积300公顷以上的,市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后出具初审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立项。项目区总面积1000公顷以下、分片面积200公顷以上的,由市级立项,市国土资源、财政局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项目实施。市(县)、区政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年度实施计划以及下达的资金安排,进行工程项目设计预算,具体实施工程项目区土地整理、城镇集中安置区建设等工作。

(四)检查验收。市国土资源、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适时组织督查并通报。工程全部完工后,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编制项目竣工图,并申请验收。市国土资源、财政局组织对照工程方案和设计预算进行初验,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七、相关政策

(一)建设工程项目区内的土地整理,符合省级立项要求的,申报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区土地整理资金由省全额拨付;达不到省级立项要求的由市级立项,参照市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有关政策管理,资金由市和各市(县)、区两级共同投资。

(二)建设工程项目区内的建设用地整理,享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申请省优先安排挂钩周转指标。对工程中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耕地和农用地指标,可等面积置换优先用于农民安置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剩余指标可用于城镇建设。

(三)建设工程项目区内经合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因城乡规划调整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批而未用”的,可参照《关于调整盘活批而未用土地的意见》(省国土资发〔*〕242号)的规定进行调整盘活。

(四)建设工程项目区内被搬迁农户,依照当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其安置、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及社保待遇按市农村住宅置换安置房政策规定执行。

(五)建设工程项目区内农民宅基地等建设用地整理建成耕地或其它农用地的,在项目资金到位的基础上,市政府每年按实际通过验收面积落实相关奖励政策,以奖代补。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审核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政策,跟踪工作情况,评估工作成效,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协调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具体工作。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13篇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粮食安全为总目标,按照“保面积、保产量、保储备、保质量、稳价格”的总体要求,通过全面开展机制创新和科技提升,着力建设一批良种、良技、良器相结合的吨粮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功能区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基本普及,良种覆盖率100%,复种指数200%以上,至少有一季种植粮食作物,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80%以上,使功能区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区、高产高效模式的示范区、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区、规模经营的先导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和统一服务的先行区。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考核指标和我市现有粮食生产规模、生产条件等实际,结合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力争通过10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建成1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整体达到亩产吨粮的生产能力。其中,年底建成12万亩。

三、建设原则

(一)政府主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建设,每个项目区应确定责任单位,由乡镇政府担负项目建设主要责任。

(二)统筹规划。统筹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用地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用地的关系,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要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等相衔接,确保功能区建成后在较长时期内不被征占用。

(三)重点扶持。县(市、区)政府要将粮食生产功能区作为本地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整合粮食生产政策,整合支农资金及人员力量,重点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四)社会参与。鼓励工商企业、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增加投入,加快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选准空间。粮食生产功能区应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标准农田档案资料,选择适宜种植水稻、地势平坦、田面平整、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0亩(山区30亩)以上的标准农田进行建设。

(二)搞好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里下达的计划任务,根据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和要求,科学合理编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含分年度实施计划),并在年月底前随同电子地图、数据库,报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市农业局。

(三)加快建设。按照耕地集中连片,沟、渠、路、电综合配套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通过秸杆还田、种植绿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善标准农田地力状况。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育发展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推广统一供种、育秧、插种、防治、收割、烘干、加工等社会化服务。全面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示范应用粮食生产的高产高效集成技术和稳粮增效种植模式,提升功能区科技含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科学管护。实行严格的验收认定制度,每年统一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验收认定工作。验收认定后统一编号命名,并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档案。对建成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严格实行项目化管理保护,并明确乡镇行政负责人为管理保护责任人。严格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建成后原则上不得占用,对因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征占用的,必须严格按“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要求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市政府成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农业部门具体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的指导、监督、考核和政策实施等工作。发改、国土、水利、交通、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合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二)加强责任考核。各地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分解落实计划任务,切实把建设任务落实到乡(镇)、村,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员,实施内容落实到田块。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水利;投资;产业

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不断强调“三农”问题的重要性之后,2010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指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要把水利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快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拓宽水利建设基金筹资渠道,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新增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支持山丘区建设雨水集蓄等小微型水利设施,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加大财政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加强基层抗旱排涝和农村水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这说明国家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足够的重视,那么怎样才能加强临朐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呢?本文提出了以下若干建议。

1 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方式

思想认识是决定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成败的“指挥棒”。要使山东省临朐县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大的改善,保障全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全民是基础,领导是关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 2009 年 1 号文件精神,按照“饮水安全方便、灌排设施完善、水生态环境良好、工程技术先进、管理高效有力”的现代新型农村水利总体目标,突出现代农田水网工程建设,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县乡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放在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政府要立足大干、早干、干好,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科学决策,周密部署,舍得下大力气、花大功夫搞好农田水利建设。要搞好宜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水危机意识。应采取各种有效的宜传形式,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舆论工具进行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和公众不断了解水资源家底,熟悉水法律法规,掌握科学的水知识,树立正确的水观念,增强水的优患意识和防洪减灾意识,转变落后的用水观念和用水习惯。大力宣传和推广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好方法、好经验,加强舆论监督,对浪费水、污染水质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让关心水、珍惜水、保护水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的良好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2 建立科学的水利产业政策

水利产业目前已被列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首位,但作为基础产业重要部分的灌区,其产业政策没有界定。当前,灌区水管单位地位比较模糊,虽然在名义上被列为事业单位,执行政府制订的水费标准,本应由政府财政向灌区补贴的水费成本与水费标准之间的差额费用,实际上由灌区自行负担。灌区用水调度权不能自主,行政干预比较严重。在机制上,实行自收自支,使灌区经济状况陷入困境。因此,应该尽快界定灌区的产业政策,既为接受政府领导的事业单位,并执行政府的指令性水费标准,就应享受事业单位在经济上应应有的权力,实行全员供给或将水费纳入预算,进行全额补贴。若按企业管理,就应只接受政府宏观政策的指导,水费标准实行市场价格,按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运行标准执行。

3 抓住机遇,加大灌溉工程改造力度

目前国家把泵站续建配套与节水技术改造列为水利产业的三个重点投资方面之一,因此水管单位要以为契机,抓住机遇,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积极争取政府对泵站工程续建配套早日实施。二是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编制出具有综合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灌区节水改造规划,制定规划的要求是:围绕节水增效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这个中心,充分体现科技兴农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两大战略,从单纯为农业服务转变为农业、农村全面服务,从过去以新建为主,转到以配套改造为主,以开源转到节流为主,从粗放的管理逐步转到依靠科技化、信息化、现代化的管理上来。三是在实施过程中,讲求投资的整体性。国家投资只负责骨干工程的改造,因此多渠道、多层次增加泵站工程改造资金投放渠道,积极引导,吸收社会各方面的资金,使田间工程同时配套,保证泵站配套工程实施的完整性,充分发挥工程资金的总体效益。四是要严格按照国家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4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机制

临朐县水利体制改革和工程改造要同步进行,在工程管理上实行抓大放小的管理方式,让用水户对于管理,充分调动全社会共同办水利的积极性。水管单位只管支线以上的骨干工程。对于支线以下工程的管理,根据不同情况,让用水户参与管理,个人或者服务队外包,公开拍卖等多种方式。在人事管理上,在“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以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作用制,加强目标管理和工作业绩的考核,实行“优胜劣汰”的人事动态管理机制。

开展综合管理经营是目前解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经费不足、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的途径之一,同时也是机构改革和人员安置的有力保障。因此,在做好水利管理单位工作的同时,应充分发挥水资源优势,发展制件加工安装、水产养殖、经济林栽种等多种经营创收实体,提高职工收入,稳定职工思想,为促进临朐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5 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创新投资模式

在进一步增加各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多种形式的投资和融资,加快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受益户积极投入、社会各级踊跃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拍卖经营权等形式,扩大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率,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进程。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于乡镇级的重点工程项目,工程完成后,水利部门会同财政、审计部门进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通过工程审计后,政府按工程投资额给予适当奖励。县级重点工程项目由县政府筹措资金。

结束语

本文着重指出推动临朐县域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方式,要建立科学的水利产业政策,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创新投资模式,要抓住当前国家大力投资农村基础设施的良好机遇,加大灌溉工程建造、改造力度,建立科学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机制,加大综合管理经营力度,对于完善临朐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魏新亚. 中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构成的地区差异[J]. 上海经济研究.2002(12).

[2] 刘立峰. 国债政策可持续性及财政风险度量[J]. 宏观经济研究. 2001(8).

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第15篇

【关键词】东平县农田水利;“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做法

1.“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东平县位于鲁西南,辖14个乡镇(街道),716个村居,总人口80万,总面积13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3万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2%。全县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山东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提出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部署。按照上级要求,东平县把2011-2012年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土地整治、农业开发、现代农业小麦产业等7万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建成了“农田成方、集中连片、设施配套、技术先进、道路畅通、设计规范、林网适宜、生态良好、土地平整、土壤肥沃、科学种植、产业明显、高产稳定、优质高效、管理严格、运行畅通”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截至2012年底,全县累计投入劳力113.5万个;完成土石方30万立方米,铺设压力管道327公里,建设桥涵1070座,新挖、整修排水沟182公里,新打维修机井510眼,新修生产路110公里,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达14700万元。新增高标准农田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土地综合治理面积2万亩。

通过7万亩“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等多重效益。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年新增节水能力可达1235万m3,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二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有明显提高。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3.3%,年增加粮食生产能力1215万kg,增产值2065万元,农民年人均增收219.5元。三是生态及环境效益显著。通过田间斗农渠的节水改造新技术的应用及水土流失面积的有效治理,大大降低了灌水定额,减少了灌溉水渗漏,提高了肥料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地下水污染,同时进一步改善下游河道、渠道内的水环境条件和水质。增加了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优化美化了农村生态环境。

2.“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做法

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东平县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如下:

2.1提高认识、科学规划,扎实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

“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决定性因素。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东平县农田灌排条件持续改善,抗御旱涝灾害能力显著增强。但从整体上看,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农田水利“最后1公里”问题比较突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2%,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最大制约因素。加快转变传统的水利建管模式,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由传统向现代先进模式的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刻不容缓。为此,东平县紧密结合本县水土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需求,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综合分析基础上,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思路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水源配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稽查验收、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调度运行”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科学配置水资源”的原则,相继编制完成了《2010-2020年东平县农田水利规划》、《东平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东平县现代水网规划》、《东平县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水利建设规划。计划2012-2020年,全县新增灌溉面积13.6万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45.3万亩,提升灌溉面积30.9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新增节水能力3073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6万吨,年新增经济作物产量478.9万元。通过集中资金投入,相对集中连片建设、配套改造,形成规模,发挥工程总体效益,彻底改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2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县委、县政府对“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富县强镇目标的重要举措来抓。经研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工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农重点县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把项目列入了县委年度1号文件,确定为全县实施的重点项目及十一件为民办的实事之一。县政府与有关乡镇签订了责任书,纳入了有关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全面实行 “四制”管理。严格按程序组建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懂规范、精技术的单位来承担施工和监理,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长期发挥效益,制定出台了《东平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法》。县水利、发改、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业务人员联合成立“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技术指导、安全检查等工作。同时建立起政府监督、监理检查、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了资金安全、干部优秀、工程优良、农民受益。

2.3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农村水利工程建管协调发展

为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我们狠抓长效管护机制建设。采用“协会+用水户”的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明确管护责任,2010年以来全县所有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完工后全部移交给用水者协会,由协会负责建后运行管护,明确产权和落实管护责任到用水户,坚持权、责、利相统一,有效确保了工程长久发挥效益。通过深入调研、座谈讨论、征求群众意见,物价、水利两部门有关专家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和“补偿成本、维持运行、受益负担、逐步到位”的原则,共同编制了水价改革方案,核定了项目区终端水价。在项目区全面推行“以水养水”的建后管护新机制,使工程平时有人管、坏了有人修、更新有能力,确保工程长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