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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商务 诚信 物流
伴随着网络的兴起及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随之兴起而得到发展。什么是电子商务呢?国际商会关于电子商务最权威的概念阐述: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实现整个贸易活动的电子化。从涵盖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获得数据(共享数据库、电子公告牌)以及自动捕获数据(条形码)等。
电子商务从狭义的角度讲,是以互联网为主题,以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为支撑的先进的商务模式;广义的角度讲是基于电子信息网络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全新的社会经济活动。电子商务的涵盖范围在不断扩展,电子信息网络不仅仅是互联网,还包括电信网、电视网和其他的电子信息网络,这个网络是广泛的。
国家现在强调重视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目的就是将交易电子化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获得更大的利益。要达到电子商务的这样一个目标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诚信是基石
2009年2月23日《电脑报》头版写到:“‘淘宝此前假货超过70%,现在也还有30%。’当当网CEO李国庆炮轰淘宝是中国最大的假货交易平台。按照这种说法,淘宝2008年999.6亿人民币的规模,其假货价值超过300亿人民币,这已经超过一个小国的GDP。”这多么令人触目惊心。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现在已经处在了风口浪尖。
诚信,从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一直都是电子商务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瓶颈。由于消费者同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网页交流,双方很难有面对面直接沟通的机会,彼此的信任是通过感受和体验等比较初级的手段来建立的,并没有成熟的体制或者适合的载体来支持开放性的真实信息的传递。消费者无法准确地知道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和判断进行消费;经营者无法完全地了解消费者的真实程度,只能遵循着对方的需要和要求实现销售。双方在交易中的诚信度的衡量,没有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控制体系,这使中国的电子商务难免有许多尴尬和无奈,极低的交易成功率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要建立完善的诚信体制有以下三点:(1)完善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包括国家关于信用方面的立法、执法;政府对诚信行业的监督管理;行业自律等。(2)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制。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建立信用奖惩机制等,由此逐步建立一个实实在在的诚信社会。(3)培养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消费习惯。
二、安全是保障
众多的调查发现,另一个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是安全问题。美国密执安大学一个调查机构通过对23000名互联网用户的调查显示,超过60%的人由于担心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而不愿进行网上购物。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开放性、无缝连通性、共享性、动态性发展,使得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接入互联网,特别是“黑客”们可能会采用各种攻击手段进行破坏等犯罪活动。此外“黑客”的犯罪行为大都具有瞬时性、广域性、专业性、时空分离性等特点,通常“黑客”很难留下犯罪证据。可见,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问题远比传统商务的安全问题复杂得多。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体制和安全技术的提高是电子商务顺利发展的保障。
提高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可以通过以下方法:1.在技术层面上通过网络安全技术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自身安全能力;2.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3.通过各种形式的以第三方交易平台与认证平台等机构为电子商务安全提供保障。加强网络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方面的工作,切实提高电子商务安全。
三、交易模式的创新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源动力
中国电子商务大多数处于电子信息的层次,没有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创新的交易模式。大多数电子商务网站基本上都是货架式的交易模式,网站将产品信息陈列于网页之上,这些交易模式的共同特征就是交易形式的电子化,没有什么创新。在现有的交易的模式下,可以考虑发展下面两种模式:
(一)发展拍卖型的交易模式。通过控制合理竞价,提高交易效率,减少效益双方的风险。这种模式在如今的电子商务交易中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这个模式的要点是控制合理竞价。
(二)易货交易模式,就是以定量货物作为交易媒介(充当一般等价物),交易各方均由交易中心(独立第三方机构)接管。这种易货交易应该说是最原始的一种交易,在原始的时代只能做到一对一,如今有网络的支持,可以多方参与易货。多方易货的魅力就是依托网络的空间,为了交易的实现可以有第三方、第四方等多方的参与,加速货物的流转。同时这种交易模式可以产生一种新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定量货物,就是一种虚拟的货币。
四、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相关行业的强力支撑
电子商务是通过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相互制约与协调来完成交易的。
(一)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交易前提,包括数据采集、归纳、分析、处理等等,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将这一部分进行业务外包,由其相关行业(如:专业网络公司和软件公司)来完成,这样会更专业、更高效。
(二)资金流是电子商务交易顺利完成的保障,而资金流的安全需要第三方支持,如:网上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
(三)物流是电子商务交易由虚拟转换到现实,将货物送达买方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达到高效率和高利益而产生第三方物流和第四方物流形式,使物流独立于交易双方,促进了物流与相关行业的发展。
相关行业的支撑使得电子商务顺利、合理发展;同时电子商务也促进的相关行业的发展,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五、结束语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内涵与外延不断地扩展,对电子商务的理解也会不断的深入,这样能够更好的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随着科技和社会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含义与范围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本文从对电子商务概念的新认知切入,到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支撑:诚信、安全、创新和相关行业等方面进行阐述,从而对电子商务作一个全新的解读。
伴随着网络的兴起及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随之兴起而得到发展。什么是电子商务呢?国际商会关于电子商务最权威的概念阐述: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实现整个贸易活动的电子化。从涵盖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获得数据(共享数据库、电子公告牌)以及自动捕获数据(条形码)等。
电子商务从狭义的角度讲,是以互联网为主题,以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为支撑的先进的商务模式;广义的角度讲是基于电子信息网络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全新的社会经济活动。电子商务的涵盖范围在不断扩展,电子信息网络不仅仅是互联网,还包括电信网、电视网和其他的电子信息网络,这个网络是广泛的。
国家现在强调重视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目的就是将交易电子化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获得更大的利益。要达到电子商务的这样一个目标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诚信是基石
2009年2月23日《电脑报》头版写到:“‘淘宝此前假货超过70%,现在也还有30%。’当当网CEO李国庆炮轰淘宝是中国最大的假货交易平台。按照这种说法,淘宝2008年999.6亿人民币的规模,其假货价值超过300亿人民币,这已经超过一个小国的GDP。”这多么令人触目惊心。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现在已经处在了风口浪尖。
诚信,从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一直都是电子商务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瓶颈。由于消费者同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网页交流,双方很难有面对面直接沟通的机会,彼此的信任是通过感受和体验等比较初级的手段来建立的,并没有成熟的体制或者适合的载体来支持开放性的真实信息的传递。消费者无法准确地知道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和判断进行消费;经营者无法完全地了解消费者的真实程度,只能遵循着对方的需要和要求实现销售。双方在交易中的诚信度的衡量,没有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控制体系,这使中国的电子商务难免有许多尴尬和无奈,极低的交易成功率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要建立完善的诚信体制有以下三点:(1)完善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包括国家关于信用方面的立法、执法;政府对诚信行业的监督管理;行业自律等。(2)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制。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建立信用奖惩机制等,由此逐步建立一个实实在在的诚信社会。(3)培养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消费习惯。
二、安全是保障
众多的调查发现,另一个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是安全问题。美国密执安大学一个调查机构通过对23000名互联网用户的调查显示,超过60%的人由于担心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而不愿进行网上购物。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开放性、无缝连通性、共享性、动态性发展,使得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接入互联网,特别是“黑客”们可能会采用各种攻击手段进行破坏等犯罪活动。此外“黑客”的犯罪行为大都具有瞬时性、广域性、专业性、时空分离性等特点,通常“黑客”很难留下犯罪证据。可见,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问题远比传统商务的安全问题复杂得多。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体制和安全技术的提高是电子商务顺利发展的保障。
提高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可以通过以下方法:1.在技术层面上通过网络安全技术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自身安全能力;2.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3.通过各种形式的以第三方交易平台与认证平台等机构为电子商务安全提供保障。加强网络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方面的工作,切实提高电子商务安全。
三、交易模式的创新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源动力
中国电子商务大多数处于电子信息的层次,没有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创新的交易模式。大多数电子商务网站基本上都是货架式的交易模式,网站将产品信息陈列于网页之上,这些交易模式的共同特征就是交易形式的电子化,没有什么创新。在现有的交易的模式下,可以考虑发展下面两种模式:
(一)发展拍卖型的交易模式。通过控制合理竞价,提高交易效率,减少效益双方的风险。这种模式在如今的电子商务交易中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这个模式的要点是控制合理竞价。
(二)易货交易模式,就是以定量货物作为交易媒介(充当一般等价物),交易各方均由交易中心(独立第三方机构)接管。这种易货交易应该说是最原始的一种交易,在原始的时代只能做到一对一,如今有网络的支持,可以多方参与易货。多方易货的魅力就是依托网络的空间,为了交易的实现可以有第三方、第四方等多方的参与,加速货物的流转。同时这种交易模式可以产生一种新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定量货物,就是一种虚拟的货币。
四、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相关行业的强力支撑
电子商务是通过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相互制约与协调来完成交易的。
(一)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交易前提,包括数据采集、归纳、分析、处理等等,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将这一部分进行业务外包,由其相关行业(如:专业网络公司和软件公司)来完成,这样会更专业、更高效。
(二)资金流是电子商务交易顺利完成的保障,而资金流的安全需要第三方支持,如:网上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
(三)物流是电子商务交易由虚拟转换到现实,将货物送达买方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达到高效率和高利益而产生第三方物流和第四方物流形式,使物流独立于交易双方,促进了物流与相关行业的发展。
相关行业的支撑使得电子商务顺利、合理发展;同时电子商务也促进的相关行业的发展,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五、结束语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内涵与外延不断地扩展,对电子商务的理解也会不断的深入,这样能够更好的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1]陈月波,电子商务概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现阶段,电子商务领域引发了愈来愈多的专家与学者关注。当下,来自国内外的无数专家学者对电子商务展开了广泛地研究,然而从实际情况下,主要都基于部分形式案例所进行的微观意义上的分析。因电子商务所引发的商业模式革新,已扩展到了全球商务经济几乎所有角落,其发展有着整体性、综合性、以及多样性的特点,这样一来,就必然要以更为深入与宏观的维度展开研究。
电子商务系统与政府职能的维度分析
综合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态势和商业生态系统理论,基于全球化认知维度下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可以将其界定为:所谓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属于每一个经济主体通过互联网的作用视之为合作与交流的平台,并迈过空间性与功能性的区域紧密绑定在一起,利用虚拟企业(也可称之为动态联盟)等手段完成资源的有效共享与互补,互相吻合,满足彼此所需的商业生态系统[1]。
毋庸置疑,政府职能属于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极为关键的必要架构,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因此,在处理有关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疑问时,人们更需要富有进取意识的充分激活政府的职能功能。
第一,现下的电子商务市场有着较为明显的信息失衡,这也使得电子商务市场中出现朦胧选择,换言之,用户无法真实地掌握自身高价所买得的商品是否与其价格实际匹配,故而会以择取低价产品为消费主体,导致商品的价格与质量都出现降低。另外,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自我组织能力也无法彻底地规避诸如信用欺诈、黑客恶意攻击等信用问题,必然需政府职能部门出面予以解决[2]。
其次,因为信息网络的正效应,电子商务系统比较容易产生垄断现象,进而无法达到“三公”竞争的原则。诚然,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与成熟,让用户可以获取更多商品选择的便利,让商业市场更加趋近于完全竞争市场。同样,也因为信息网络有着正效应,电子商务的“巨头”对其旗下的客户价值会随数量的上升而显现出系数的增加,用户的基数如果愈大就愈能够吸引潜在用户,与此同时,也让用户对特定的商品形成依赖心理,最终产生“通吃”的现象,“巨头”企业在市场中主导地位无法被轻易打破,产生垄断局面。如此一来,一方面会让用户在购买此类产品时由于市场垄断支付更高资金,另一方面,长此以往对电子商务市场的整体有序竞争产生破坏。因此,应当积极地激活政府职能对市场的调节效力,在电子商务中对网络技术有着超强依赖性的商品坐拥独有资源、政府扶持、以及高效率供给商的垄断局面,致使市场不合理出现。在我国,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发展模式及其有关政策都尚未定型,还需要政府部门给予有关法律条件支撑,为其能够顺利发展奠定基础。此外,电子商务系统的自组织亦无法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人才的最优化供给、国家政策支持等问题。通过政府来进行介入来处理上述问题,是促进电子商务系统发展的决定性途径。
最后,在电子商务生态的核心系统中,政府职能往往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展开相关采购,抑或是实施资产拍卖等行为;而在电子商务生态的支撑系统中,政府职能往往会创建国有的信用评级机构、物流等契合与该系统的支撑性企业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建设出畅通的产业链条;在电子商务生态的外部环境系统中,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也更为复杂与关键,不论文化、政治、经济、教育等诸多领域都涵括了政府监管、规划、引导等职能表现。基于全球化认知维度下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的政府角色的不断变化,笔者分析政府对电子商务系统的影响是多个层面的,不仅要利用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所拥有的自组织性的作用机理来影响,也需要利用政府职能这种他组织自环境的外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3]。
政府利用颁布法律、法规可以系统地规范化电子商务系统内部的众多主体行为,确保电子商务内部能够保持有序发展。以最受到用户关注的安全问题为例,毫无疑问,这也是可能对电子商务系统发展造成相对阻滞的关键性问题。
税收制度改革在政府职能中的重要性
毋庸讳言,电子商务的出现对我国社会的各个领域都产生了较大的改变甚至是质的影响。由于法律特有的滞后属性,使其必然无法做到和经济社会保持绝对一致的同步发展。因此,如果在面临需要法律调整的全新领域时,立法上并不能展开第一时间的整合,导致税收法律在电子商务的适用上显得“力不从心”。税收制度的法律制定也惟有和其他部门的法律进行彼此协调,才可以发挥出较为优质的调整效果。然而,在法律规范并不健全完善的调整状态下,对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或个人来说,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对政府职能中的执法上来说,在法律并未授权的状态下是不可采取任何干预行为的。法律失位的问题,导致涵盖了诸如税务机关在内的众多职能部门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没有相关法律规范作为依据,工作进展困难。而在制定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时,立法机构在掌握了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基本现状时,更应当立足于国际视野,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期性需求,展开预见性和创新性制度规划,以此来加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在国际上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