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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问题研究范文

民族问题研究

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民族问题;民族经济

民族问题伴随社会的变迁而发展变化,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和特点。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主要表现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人民要求更快的发展经济文化的问题。民族问题在社会主义时期将长期存在,这是民族问题发展的规律和我国的具体国情决定的。因为,“民族特点、民族差别还将长期存在;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的存在还将长期存在;在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还会反映到民族问题上来;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偏见、民族隔阂的残余,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完全消除;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影响的长期存在,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长期存在的一个原因。民族问题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一、民族问题的概念

民族问题就是与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相互联系的社会现象和矛盾的总称,凡是与民族这相关的社会现象,都属于民族问题,它包括各民族本身的特点、内容状况和发展趋势以及各民族间的关系和民族之间的矛盾等等。关于什么是民族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是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社会政治问题;是反对民族压迫、争取民族解放、实现民族平等和各民族共同繁荣问题;是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从产生、发展到消亡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基于民族差别而产生的一切问题的总和;从中国国情来看,仅仅指的是国内少数民族问题;是内涵是多层次的,概念是在发展中的,不应当片面的强调某一方面的内容,并把它看成固定不变的东西;民族问题是表示同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直接相联系的一系列社会现象的总括性的概念,凡是同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直接相关的社会现象,都属于民族问题;民族问题是在民族的活动、交往联系中发生的问题。

以上这些关于民族问题不同观点,既有相同的又有存在分歧的地方,民族关系问题、民族矛盾问题是民族问题的内容,而且是重要内容,这是一致的,分歧在于民族这个人们的共同体自身的事物和问题是否也包括在民族问题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们对民族问题的认识不断加深, 并从各个方面探寻其产生的根源。

二、产生民族问题的主要原因与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民族差异是民族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

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个民族之所以是该民族而不是别的民族, 正是由于其基本特征的差异, 以及在这些特征上形成的独特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等。各民族在接触和交往过程中, 这些各不相同的特点和差异, 便是造成互相矛盾的因素。“差异就是矛盾, 有民族差异就会有民族之间的矛盾”。“民族文化差异是民族问题产生的自然根源。”民族之间的差异和特点, 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发展形成的。各民族的特点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是,随着各民族的变迁,其相应的民族特点也会出现缓慢的变化发展,而不像社会的阶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更替那种急剧地变化。

(二)生产力水平的差异是民族差异产生的根本原因

“任何历史现象的终极原因, 都应从现实经济生活中寻找原因, 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民族差异表现在各个民族生产力水平、民族文化传统、民族发展的社会历史等等。形成民族差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经济因素, 是各民族之间生产力水平的不平衡性导致的差异。“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科学技术的逐步提高,各种主客观条件对人们的限制将被人类克服, 地区间、民族间的差异, 将在各地区、各民族高度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消除, 民族间的共同性、统一性将日益增多, 但民族差异和民族特点依然存在。但可以肯定: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民族差异、民族特点将最终消失。

(三)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表现

民族问题作为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始终受社会主要矛盾的制约,每个社会的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都与当时的社会总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以往在民族问题中存在的民族对抗因素基本消失,但是“就是因为存在着基于社会历史、地理环境、自然条件、文化特征等原因所造成的民族之间、地区之间显著地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使各民族人民在共同享有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各项社会公益权利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的权益格局也重新洗牌,社会阶层重新分层,贫富差距格局拉大并有结构固化的趋势。与此同时,民族地区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又同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形成了新的矛盾。这种体现在经济文化方面的发展差距和因此产生的矛盾,就构成了现阶段中国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

三、我国的民族经济与民族问题

我国民族地区面积616.2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64.2%。中华大地孕育了拥有各自独特灿烂文化的56个民族。“最初的民族,必然地是一群拥有密切经济联系的人当中形成。两个民族之间的融合程度,也往往是首先由各民族之间的经济联系的紧密程度决定的”。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是目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迫切愿望。在整个现代化建设中,加快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是国家政治稳定的需要,也是民族团结的需要。民族经济发展问题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同志指出:“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民族地区存在的所有困难和问题,归根结底要靠发展来解决。”

(一)民族地区资源丰富但有待开发

“十一五”期间,全国地质勘查投入3708亿元,新发现产地2839处,我国新探明的多处重要矿产资源大型储量地多数位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例如:“发现或评价塔河和华庆等7个亿吨级油田,苏里格和塔中1号等10个千亿立方米级气田,新疆准东煤田奇台县人井・将军庙矿区等3个百亿吨级煤田,辽宁本溪人台沟等2个十亿吨级铁矿,和曲龙等两个千万吨级铜矿”,最近又有媒体报道:“地质勘查人员近日在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探明一处超大型金矿,资源储量为148.5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各种矿产资源丰富,但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多处于自然环境相对较恶劣,各种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所以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源的开采和利用。

(二)基设施建设滞后,投资环境有待改善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由于基础设施供给短缺,丰富的资源优势不能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 经济发展中基础设施的“瓶颈”约束日益突出。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相对于中东部仍然很落后。基础设施的供给不足导致了投资环境的恶劣,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更加落后。基础设施长期落后积累的问题制约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我国各地区投资环境的评估表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环境的得分均居于全国末尾”。

(三)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较低

我国的对外开放是从沿海地区开始的,随着时间的演进,现在已经形成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沿边和沿江城市和内陆省会城市的总体格局。我国陆地边境2.2 万公里,在143 个陆地边境县中民族自治地方112 个,在漫长的边境线上,有30多个民族跨境而居,与境外民族血缘同根,语言文化同源,风俗习惯相似,相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与周边国家经济、文化往来的桥梁和纽带。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条件及部分政治因素,我国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低,相对封闭落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民族地区的发展滞后。

(四)教育水平落后,人才流失严重

建国以前,整个少数民族各方面的发展水平比较低,包括教育发展水平在内,都是处于一个比较低水平阶段。伴随着60年的发展,民族教育本身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起点低、基础薄弱,教育资源分配偏低等在诸多方面存在问题,民族地区教育还是相对发展不足。比如,民族地区的师资资源匮乏,少数民族群众居住比较分散,学校分不少量少;少数民族家庭贫困较多,为其子女教育投入较低。长期以来,东南沿海一直是我国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当然也是人才聚结的地方。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自然环境相对较差、教育落后、教育经费等资源投入少,本地区自己培养的人才也就偏少,再加上本地人才外流,外地人才不愿意调入,因此人才的匮乏不言而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缺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41%,而高等院校当中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只占6.23%”,研究生的比例就更低了。

四、解决民族地区经济问题的方针对策

笔者认为少数民族的发展应将经济民生发展和“文化”发展并重。“民族地区发展过程实际是一个民族因素、经济因素、地域因素等相互交融、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经济发展中摒弃那种GOP+维稳+民生的怪圈模式,在国家大力援助和帮扶下,更大的依赖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即尊重各民族自我发展的主体性,让个民族成员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去。“今后凡是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必须重视各个地方和民族的特殊情况,注意听取当地的意见,先试点后推行。”加强交通运输、通讯设施建设,改善供电供水状况,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务必做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行。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重视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兴办民族院校,举办少数民族师资培训班。从软硬件环境方面全面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民族地区的快速发展,真正做到社会主义发展成果与少数民族群众共享,实现各民族自由平等,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休戚与共、互助合作的紧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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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2篇

快速的城市化,使城市的人口数量与构成、城市建设、行政区划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不断冲击着原本就和谐与问题相伴的城市民族关系,使城市民族关系变得更加的复杂、敏感,与城市化进程联系紧密的民族关系新问题不断涌现。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立足与融入城市生活问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使少数民族在交往紧密的同时,民族间的差异性、竞争性与矛盾有所增强,突出表现在流动人口的就业、子女上学、医疗保障、居住条件等问题。1.就业与培训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说,外出工作是出于对更好生活的向往。在昆明的谷律地区,由于其距昆明较远,特别是团结镇最为边缘的乐苗村,村内无矿产或特色农业,因此外出打工,摆脱贫困生活成为此类地区的少数民族的不二选择。外出务工者多为年轻人,据统计,全村1400人中,长期在外打工的有240人,主要从事建筑业、汽车修理和做小生意。打工地多集中在昆明;全村还有短期工和季节性打工者300多人,其中苗族有10多个人,从事的职业依然是建筑工人。从统计数据来看,除去老人和小孩,1400人中,有近550个年轻劳动力,几乎是全村所有的主力劳动在外打工,可见外出务工对民族流动人口的意义。但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始终是以技术含量低、收入低、工作量大而辛苦的工作为主,且这种工作具有非稳定性、随意性与低层次性的特点。昆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相当一部分人的受教育程度较低。在非农就业转移过程中,较低的受教育程度制约了他们在城市就业的机会及收入水平,他们是需要提供就业教育培训帮助的弱势群体。据2012年统计数据,昆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没上过学的约占10%、小学文化水平约占20%、中学文化水平约占60%、高中或中专文化水平约占40%、大专文化以上约占10%。从现有的职业培训来看,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培训主要是技术含量低的手工技能培训,具有培训时间短、内容简单、见效快的特点,能够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快速实现非农就业。但是,这些低层次的技能培训无法真正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素质,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接受培训的实际情况来看,昆明的船房社区曾举办过以“家庭教育、亲子关系、电脑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妈妈学校”,在报名初期参与者的热情程度很高,但实际全程坚持的人寥寥无几。该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联系了西山区职业技校,针对青少年开展免费技能培训,三年学费全免,每个月还有500元的生活补助,保证就业,结果发出去4000多份招生传单,只有两个人愿意去技校参加培训。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注重眼前利益,且生计繁重,参加培训和接受教育的时间有限,所以此类活动的效果不显著。2.婚姻与家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很少有人在本地选择配偶结婚。因为工作在异地,且生活在城市,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悄然发生了变化,其结果导致与汉族普遍通婚。在昆明团结镇谷律村,全村30余对外出务工的年轻人,配偶几乎全是外地来的汉族。另外据昆明市民宗委2012年统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家庭出现问题的相关数据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其他少数民族通婚的情况开始变得普遍,这有利于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但是,由于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常年在外打工,使其在不同的家庭角色与关系中出现了因常年外出而产生的家庭矛盾问题。使本应该有利于民族关系的普遍通婚,与家庭矛盾交织在一起。造成夫妻两地分居、家庭矛盾、夫妻感情平淡等问题不断出现,破坏了家庭的稳定。3.创业与发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创业相对较少,最简单的创业形式就是常见的流动摊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因为普遍缺乏资金来源以及担保人脉,因而限制了其创业的可能。同时少数民族自身的管理能力差,以及缺乏创业技能,也是导致其创业难的因素。

少数起步较早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经从创业步入到了发展期,他们需求的政策空间越来越大。例如回族作为具有丰富的经商意识和抱团取暖思想的民族,进入城市后的发展步伐以及在某一领域的掌控能力强于其他少数民族,昆明的牛羊屠宰市场、粮油加工市场、废旧物品收购市场、二手车市场基本都由回族掌握,他们需要的支持与发展就会体现在经营地点的选择与扩大、内部员工的管理等方面。4.交往与融入城市少数民族,由于其选择的职业工作时间长且负荷重,下班后几乎没有过多空闲的时间,简单枯燥的业余生活使大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缺乏与外界沟通。(见表3)以上数据,说明昆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外界的交往不多,缺乏获得外界信息的能力。由于城中村拆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规模聚居的城市居住模式己被打破,其安全感变低,且主要居住在未改造的城中村、老旧小区、城郊结合地区。迫于收入,他们只能租住在环境相对较差、租金相对低廉的破旧小区,如位于昆明市北部二环一带的工厂家属区、佳园小区等。据统计,像佳园小区一类的社区,下岗工人在工厂资产的处置上和收入上一直有不满意的情绪,自身享受的公共服务资源又受到外来者的分享,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不安全感、无归属感和缺乏认同感的情绪也存在,二者的矛盾或者情绪有同性,这些都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困境,同时也是社会问题产生的潜在因素。

(二)城市建设超前性与少数民族失地人群的利益冲突问题城市的规划往往仅从城市自身建设与发展的角度去思考,却常常忽略的是人的利益与发展空间。因此,个人的发展在城市发展面前往往是弱势的、是妥协与牺牲的。2010年昆明市区待改造的城中村多达233个,为城市建设而暂时妥协的民族流动人口,他们的城市归属感、认同感、安全感受到巨大的冲击。城市行政区划的改变也造成了“二元户籍”与失地农民问题的尴尬局面,同时城市世居民族对撤乡建镇所引发的强烈反弹对快速城市化建设时期的昆明城市民族关系提出挑战。1.“二元”户籍制度城市化进程中以城中村问题为背景的少数民族失地农民与“二元”户籍制度问题以及因城中村拆迁给城市民族关系造成矛盾的趋势不断增加。城中村的出现是由于昆明快速城市化建设的需要,农民的土地被大量征用,政府仅给每户农民保留一定量的住宅用地,少数民族农民失去土地后无法从事农业生产,但其户籍、土地权属、经济组织形式和管理特征等仍然保留原有农村形态。少数民族失地农民一方面失去了生活的来源和保障,另一方面又缺乏必要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昆明快速城市化过程中逐渐沦为看客。在这种情况下,少数民族农民只能通过“种地”来维持生存,违法建私房屡禁不止。昆明呈贡新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作为现代新昆明建设的突破口、主战场,出现了大批的少数民族失地农民。而呈贡新区拥有世居少数民族近1.4万人,占全区人口的7%。这里的世居少数民族在沦为失地农民后,出现了失业与再就业、二元户籍与生活保障之间的矛盾等等。可以说城市化使世居少数民族农民由农业生产者变为社会弱势群体,而因失地外出打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则成为二元户籍制度下的“黑户”,生活保障无从谈起。2.“撤乡建镇”“撤乡建镇”而引起的民族关系矛盾是伴随昆明城市化进程的一大事件。其中最有代表的是谷律乡与团结乡的撤并。在这场撤并过程中,争论围绕着保留民族乡与直接撤乡建镇这一核心问题展开。世居少数民族群众认为,保留民族乡有利于向上级政府争取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党委政府则认为,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之所以仍然保留农业人口身份,就是因为城市化滞后造成的,撤乡建镇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结果党委政府的主张占了上风,团结镇于2005年10月18日正式成立。团结镇的彝族群众认为建镇是强行推行的结果,弊大于利。白族群众则担心撤乡建镇后谁来扶持团结镇的少数民族。而苗族群众则认为撤并是好事,为国家节约开支。上述意见,无疑给撤并后团结镇的民族关系带来了考验。撤乡建镇后的团结镇,由于行政区划的改变,原来的两个行政单位合为一个,这引发了一些新问题。以谷律地区与团结地区的合并为例,由于谷律地区的苗族没有矿砂资源,因此苗族被团结地区的彝族和白族排除在石英砂产业之外,苗族在该地区的民族交往中受到了显性或隐性的歧视。昆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尽管身处城市的中心区域,但实际是被城市生活边缘化的。由于就业层次低,且就业咨询多以“亲代亲,老乡带老乡”的模式,决定了其生活半径的有限性和单一性。民族交往尚未扩展到城市生活的大范围。长此以往会出现“微型民族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过分“扎堆抱团”,加大了昆明城市民族问题突发事件的爆发机率。世居少数民族在面对身份转变时,出现情绪的波动。由农业生产者转变为失地农民,由受政策照顾的民族地区群众转变为撤乡建镇后的普通地区群众等等一系列转变,使民族群众在心理上无法迅速接受。谁来照顾扶持撤乡建镇后的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谁来管?诸多疑问深入世居少数民族的内心,他们在心理上产生不适。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对新环境,求生存、谋发展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都很重,面对城乡差别往往心理失衡,遇事容易浮躁。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他们在享受农村医保和城市医保上出现尴尬局面,其子女求学考试方面的阻碍重重,诸因素易造成他们心理上较大的波动与不满。

(三)城市化水平不均衡与少数民族收入差距问题经济为社会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也是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制约了个体发展的水平与层次,直接体现在收入的差距上。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与整个昆明的城市化水平不协调。其中昆明最发达的五华区2010年的生产总值是540.8亿元,最不发达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0年生产总值仅为32.62亿元,两者相差近17倍,而其中两者的第二产业更惊人的相差近38倍,城市化率相差近12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十分突出。昆明城市少数民族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较昆明市平均水平有一定的差距。据2012年统计数据,昆明市年人均收入1.89万元,发展水平较高的盘龙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3万元;发展水平较低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45万元。两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0.58万元。另外从年收入水平统计区间来看,昆明城市少数民族年收入在1.8万以下的占41.8%;年收入在1.8万~2.4万之间的占34.8%;年收入在2.7万元的是以在昆明时间长且已经有一定事业的个体经营者为主。以上的数据说明了无论是世居少数民族的年收入,还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年收入,较昆明市的平均水平都有差距,那么较昆明最发达的地区,则差距更加明显。城市化水平的差异性不仅反映在民族地区与一般中心城区之间,而且也存在于民族地区内部。在合并后的团结镇各村镇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清晰可见。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团结镇发展水平最高的龙潭村,年农业生产总值2329万元,乡镇企业营业总收入24074万元;团结镇发展水平最低的苗朵村,年农业生产总值仅为586万元,乡镇企业营业总收入仅为350万元。发展水平最低的苗朵村委会和水平最高的龙潭村委会之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差1倍多,农业生产总值相差近4倍,乡镇企业营业总收入相差68倍。如此巨大的差距是昆明城市民族关系的问题和隐患。

(四)民族问题城市化与突发事件问题目前,国内出现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80%以上发生在城市,民族问题城市化的特点日趋突出。昆明市近几年所发生的影响民族关系和社会治安的大小事件,80%涉及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其中属于管理不当而引发事端的占20%,属于不服管理而引发事端的占47%,属于利益纠纷引发事端的占15%,属于社会治安及刑事犯罪的占8%,属于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而引发事端的占7%,因新闻和文艺作品伤害少数民族感情而引发事端的占3%。这些问题由于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而且相互交织,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直接与间接影响并存。

二、和谐城市民族关系构建的现实策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可见,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保障。构建和谐城市民族关系的现实策略是解决城市民族问题和调处城市民族关系的途径。它既有自身的目标价值取向,又具有多位一体和不同层次的体系结构,是调控方式的综合运用。它是动态发展的,但又不可一蹴而就,它需要在矛盾不断地变化发展中得到完善,使其适应民族关系调控过程的需要。民族关系调控体系建设的成败直接反映了政党的执政水平和科学的社会治理能力。

(一)不断提高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水平在就业与发展方面,对于已经落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重点是积极引导他们就业,畅通就业渠道,建立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对他们的就业指导,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学校、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举办单独面向他们的培训班,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和求职能力,城市公益性岗位和国有企业,尽可能的划定比列、单设岗位、放宽条件招收他们。对于已经站稳并寻求发展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在子女教育、医疗保障、获得相关发展政策的支持、赢得尊重和融入社会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对招收一定比列的少数民族员工的企业按现行的优惠政策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优惠。在婚姻家庭与交往融入方面,昆明市目前已经建立“少数民族婚姻服务所”,开展婚姻关系维护、家庭沟通技巧、家庭教育理念培育等利于家庭建设的培训。同时,引导外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积极主动参与所居住社区各项工作和活动,培养他们的集体意识和社区意识,增强他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与城市社区的发展相协调。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各项资源,通过提供培训、教育、保障等项目的服务,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知识和法律意识,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和帮助。

(二)不断提高对城市少数民族失地人群的保障与再就业平台建设着力解决城市民族失地人群、撤乡建镇地区城市世居少数民族的持续发展问题。城市少数民族失地人群与撤乡建镇地区的世居少数民族问题牵涉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必须站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角度从长远利益出发,进行系统规划和统筹兼顾,解决少数民族失地人群与撤乡建镇地区的世居少数民族的生活和生存问题。要将其社会保障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建立少数失地农民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制度,继续对撤乡建镇地区的世居少数民族完善各项补贴政策,将生活困难且没有就业的少数民族失地人群和撤乡建镇地区的世居少数民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要按照各级财政每年拨付一部分,街道、社区两级从征地补偿费、民族地区的各项扶持经费中拿出专项资金予以补助的方式,安排专项少数民族失地人群就业经费,加强其就业培训,建立创业基金,提高其就业率和创业率。要搭建发展平台,帮助撤乡建镇地区的世居少数民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利用自身资源投资或发展产业,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失地人群与撤乡建镇地区世居少数民族的持续发展问题。

(三)不断提高对城市少数民族弱势群体扶持政策的针对性针对昆明城市民族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差异性。首要任务是制定适应城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最好是“一村一策”,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扶持细则,动用更多的财政资金解决生产生活、教育、收入、就业的差距和不平衡问题。

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民族学 少数民族教育 问题 探究

【项目基金】 本文系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院级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关于民族学视角下的少数民族教育问题的若干探究”(项目编号:14XHXY12)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王宏涛,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师,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教学办主任,厦门大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系在读博士,研究方向是民族学、高等教育管理;章治宁,宁夏大学讲师,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2013级博士,研究方向是民族史学理论及西夏历史与文化等。

【中图分类号】 G7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5)01-0044-02

自古以来,我国都是一个多民族共居的国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个民族已经实现了地位的平等,并且进一步实现了民族的团结与融合。在这种背景下,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的质量和效率,能够推动民族教育的发展,也能够进一步提高国民教育水平,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基于此,本文立足于民族学视角,对少数民族教育问题进行若干研究,以期能够为相关人士提供有益参考,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并推动我国国民教育的进一步建设。

一、民族学视角下少数民族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不强

从实践调查的研究显示,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导致其不愿意主动积极的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不愿意在学习中付出足够的努力,最终使得少数民族教育得不到学生的配合,始终无法达到预期理想的效果。首先,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的族群相对较小,其自身的知识文化水平并不高。在这种背景下,这部分少数民族对知识的重要性没有明确的概念,对学习也就没有足够高的认识。其次,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少数民族家庭还不能承担相对高昂的教学费用。基于此,学生家长通常对学生的教育不够支持,而部分学生也从主观上认为学习是家庭的负担,也就不愿意主动积极的学习。最后,从宏观上说,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对落后,导致当地政府更加重视经济的发展,从主观上忽视教育的发展与建设,同时也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教育领域。在这种背景下,少数民族教育得不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也无法在当地起到有效的宣传作用。因此,少数民族居民的观念始终得不到改善,始终无法使其认真对待教育工作。可以说,少数民族教育始终难以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家庭的不支持,这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有极大关系。正因为经济和教育的欠发达,导致大部分少数民族家长不愿意支持学生的教育,导致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不强。

2. 辍学率较高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辍学率远高于汉族地区。简单地说,少数民族学生更容易在学习过程中放弃自己的学业,部分学生甚至没有接受完整的初中教育就走上了就业岗位。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相对落后,家庭难以承担较高的教育费用,只能让学生被迫放弃学业。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教育相对落后,办学的质量也相对较差。在这种背景下,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看不到希望,从主观上产生自暴自弃的情绪,对学习失去信心,无法在学习的道路上坚持下去,最终只能半途放弃学业。

3. 教材的不合用

我国少数民族教育使用的教材并不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独特文化,也无法迎合少数民族学生的基础与能力。具体地说,我国中小学课程设置和教材内容一直以来都是由国家统一管理制定的,虽然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有所改变,但现行的教材内容和课程设计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还存在诸多问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现行的教材内容和课程设计大多数是以发达地区和以主流文化――汉族文化为主,没有考虑到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实际情况,民族学生对有些脱离生活实际的课程内容难以理解。课程内容没有考虑到民族学生的学习接受能力,影响了教学效果,使得少数民族学生对课程和教材的学习兴趣不浓。其次是在实施双语教学的背景下,相当多的民族地区采用将汉语教材翻译为民族语言文字的教材教学,这样的教材不但受语言表达方式和翻译水平的影响难以保证质量,而且形式单调,内容陈旧,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不能调动民族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材更新速度慢,不能与时俱进,不受师生欢迎。在这种背景下,少数民族教育没有合适的教材进行有力支撑,进一步降低了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也降低了学生的学习信心,使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看不到学习的前途,而只能放弃学业走上工作岗位。

4. 教学资源的匮乏

从资源角度来说。少数民族教育相比于主流的交流而言,其拥有的教学资源明显更加匮乏,远远无法与城镇中学校所拥有的教学资源相比。首先,少数民族教育缺乏优秀的师资力量。因为经济的落后,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很难招收到优秀的教师,也就无法建设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其次,教育经费短缺也一直是少数民族学校头疼的问题。虽然在我国教育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国家在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但这种措施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学校经费短缺的问题。具体地说,少数民族地区学校难以配备完善的硬件设施,无法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的教学环境。最后,因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落后,当地政府无力为贫困学生承担学杂费,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无法进入学校学习,使得教育公平的机制受到进一步挑战,也成为少数民族教育的一大问题。

二、解决少数民族教育问题的策略

1. 加大投入,转变认识

要解决少数民族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首先要做的是进一步加大财政的投入,要通过更强有力的宣传,使少数民族家庭和学生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意义。随着宣传工作的开展,少数民族家庭和学生才能够意识到自身思想的局限性,才会产生“知识改变命运”的观念。基于此,少数民族家庭才会更支持学生进入学校参加学习,而学生才会产生学习的动力和积极性,进而在教学中更加努力获得更大的成就。

2. 要因地制宜发展少数民族职业教育

为了进一步转变少数民族家庭以及学生的意识,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因地制宜的观念,要在特定的地区发展少数民族职业教育。换言之,政府应该通过因地制宜的职业教育,使少数民族学生能够成为被市场需求的优秀人才,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问题,将教育的成效突显出来。随着职业教育的普及与发展,少数民族家庭与学生才能够感受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够进一步转变认识,从抵触到支持。这就需要政府充分考虑各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应该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需要制定职业教育的目标和专业,才能够培养被市场需求的应用型人才,显现出教育的巨大力量。

3. 对教材进行改革

同时,政府需要对少数民族教育现行的教材进行改革与创新。一方面,少数民族教育的教材应该具有民族语言的版本,特别是在中小学中,教材是否具有民族语言版本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具体地说,当前少数民族的教材往往是对汉族教材的直接翻译,这就导致部分教材在翻译过程中的表述不正确,使少数民族学生难以领会真实的意思,降低了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教育的教材应该能够融入少数民族的文化与历史,要能够切合各个民族不同的历史背景,要在提高学生知识技能的同时进一步继承与宣扬少数民族历史和文化。换言之,少数民族使用的教材不但要包括现代的科学文化知识,还应该囊括各个少数民族独有的文化风俗、工艺等知识。这样的教材更能体现出少数民族教育的特色,也更能迎合学生的需求和兴趣,能够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

4. 取得家庭教育的配合

要解决少数民族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达到切实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的目的,少数民族学校就应该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取得家庭教育的配合。从调查研究显示,少数民族教育成效不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家长对学习的不重视和不支持,以及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使学生的学习主动积极性逐步降低,同时也降低了学生的学习效率。因此,少数民族学校应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要改变家长错误的观念,使教育得到家长的支持,为学生的学习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家庭教育应该包括对学生家长的教育,要不断提高学生家长的素质和意识,使其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也要培养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

总的来说,少数民族教育关系到国民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也关系到民族的团结与融合。这就需要政府部分正确分析少数民族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参考文献:

[1] 雷明珠.民族学视角下的少数民族教育问题探析[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1,(01).

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4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二、三十年,对少数民族人口问题的研究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以后才开始起步,由于基础资料奇缺、已往研究成果贫乏及研究力量薄弱等原因,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起步十分艰难。

一、民族人口研究的进展取决于人口基本数据的提供状况

1953年和1964年的第一、二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仅有各民族人口数量和地区分布资料,而1982年的全国和民族自治地主的100%机器汇总资料和1%抽样资料(仅限于100万人口以上可用)则提供了各民族人口数量、分布、婚姻、家庭、生育、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行业、职业等重要基础数据,对民族人口的分析研究开始提供了空前的有利条件,从而第一次基本上弄清了民族人口的种种特点和存在的诸多问题。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机器汇总的民族人口资料,除了1982年的内容外,还具有更有价值的重要特点:第一,增加了民族人口迁移、死亡等项目;第二,按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对婚姻、生育、死亡、文化程度(分在校、毕业、肄业等)、文盲、职业、行业、年龄、性别等进行设计和交叉汇总,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唯一的,为分析各民族人口状况、特点和问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对推进中国民族人口学科发展起了空前的关键性作用。因此,有位美国人口学家反映,东南亚有的国家也准备效仿。 在多种抽样调查中的民族人口资料相当丰富,如1987年和1995年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88年全国2‰生育节育抽样调查资料、8个少数民族妇女婚育情况抽样调查数汇总等,对分析研究各民族人口、婚姻、生育等的现状和历史变迁,提供了可信依据。 典型调查和社区调查资料,从另一个侧面丰富了民族人口研究内容,《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1992)反映了20多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人口、社会、经济、自然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1995)涵盖了对9个民族(或地区)的人口调查资料分析研究外,还对全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和对策研究并提出了今后的任务。

二、国内、外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民族人口研究的展开

在奠基性和开拓性的研究过程中,受到了国家教委、国家计生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政部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联合国人口基金的积极扶持,除了资助民族人口专著出版外,还分别设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在“七五”期间,国家教委和国家社科基金分别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等课题,国家计生委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家庭、婚姻、生育、节育情况系列调查研究”课题;在“八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中国各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和“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策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教委的P04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统计局的P33项目“中国1990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计生委的P07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研究”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拉萨市流动人口调查研究”课题,国家民委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等。这些调查研究和分析研究的开展与完成,不仅扭转了少数民族人口资料缺乏的局面,而且可以说是世界各国中仅有的少数民族人口资料最丰富的国家,更可喜的是有的人口研究机构正在建立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库。

中国人口学会成立以来对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也给予了很大的关注, 早在80年代初期就在兰州、贵阳和昆明召开了三次“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90年代人口学会又设立了“中国民族人口专业委员会”,以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工作。

近20年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研讨会就召开了10多次大中型会议,还于1992年和1994年在新疆乌鲁木齐和云南昆明分别召开了两次国际会议,即“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学术研讨会”与“1990年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讨会”。

1987年在贵阳召开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筹划会”是第一次召开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和实际部门的联合调查尝试,与会人员来自15个省、市、自治区,以协调和组织该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确定了承担民族社区的调查单位和专家、学者,要求按照统一设计(经过试点调查修改)的调查问卷、说明书与汇总表进行调查,调查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和咨询报告。为了互通信息和交流情况,由综合研究协调办公室及时寄发简报。

1989年夏天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社区人口调查与研究成果评审会,在1993年出版了由张天路主编、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该书汇集了藏、彝、回、布依、朝鲜、满、瑶、京、黎、佤、拉祜、纳西(摩棱人)、基诺、畲、水、东乡、裕固、柯尔克孜、土、撒拉、锡伯21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调查报告。

1993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民族人口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计生委、统计局、高校、统战、民委、政协等系统的近100名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彭佩云、蒋正华等多位领导出席指导。会议共提交论文55篇文,对1990年人口普查的民族人口资料进行深入开发的同时,还进行了适当的补充调查,为各民族人口死亡率与平均寿命、各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特别是对各民族人口指标直接进行横向比较,首次开发出了少数民族赶上和超过汉族的多项人口指标,树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的新形象。会后出版了《中国民族人口演进》(张天路,1993)。

为了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的开展,经过张天路、马正亮的努力,在甘肃计生委提供出版经费的支持下,《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杂志(季刊)在1987年正式创刊,在马正亮副主编的主持下直到1999年已发行了48期。由于它是世界唯一的少数民族人口刊物,因此它的影响远远不仅限于国内。

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在80年代出版了10本专著,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10多份咨询报告。在专著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民族人口学》( 张天路 1989)。这标志着民族人口学科在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中正式建立起来,填补了社会科学领域的空白。90年代出版了31本专著,发表了5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40多篇咨询和调查报告。

三、少数民族人口研究涉及的主要范围和主要问题

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范围之广、问题之多和难度之大,不亚于(或者可以说还稍多于)全国(或地区)的人口内容,涉及的主要范围包括:民族人口学科的建立与完善问题;基础理论建设与应用研究问题;方法论与研究方法问题;人口数量变动因素中的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指更改民族成份)、民族通婚家庭子女的民族属性等定量与构成问题;婚姻和家庭户中的构成、初婚年龄等问题以外的民族通婚的比例变化问题,以及婚姻形式(或婚姻制度)对民族人口再生产与其后代的素质问题;民族因素对婚姻、生产、死亡、人口素质、生活质量等的下面或副面影响问题;民族人口政策问题;民族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的相互关系问题;民族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问题;民族人口指标达到或超过汉族水平等。

民族人口研究的主要困难有:第一,只有每10年进行的人口普查才有可能提供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重要数据;第二,分民族人口研究面临着对56个民族人口资料的分别计算、列表、制图、分析等复杂和困难问题;第三,对民族人口进行抽样调查或社区调查的经费难以解决等。

在近20年中出版的民族人口专著多达40多本,如《民族人口学》(张天路 1998)、《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与预测》(黄荣清 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演进》(张天路 1993)、《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 1995)、《中国穆斯林人口》(张天路等 1991)、《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 1993)、《中国藏族人口》(孙兢新 1994)、《中国蒙古族人口》(王镇等 1997)、《贵州少数民族人口研究》(严天华 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府研究》(邓宏碧 1997),《Population Development in Tibet and Related Issues (Zhang Tianlu 1997)》等。这些专著所论述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各个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历史变化、新中国时期的发展和未来50年的发展趋势;各个民族的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的变化与问题;各个民族的婚姻、生育、死亡、平均寿命和生活质量;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与效果;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内在联系和定量指标的设计以及发展模式的探索,人口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

民族人口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民族学与人口学的交叉学科或者边缘学科。直到1977年莫斯科出版社出版了《民族人口学》(B.U.科哥洛夫著),虽然缺乏定量数据,但主要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前苏联的民族政策方面阐述,原则性地提出了民族因素对民族人口过程的作用。由张天路编著的《民族人口学》于1989年出版第一版(约20万字)后,于1989年出版了经过修订的第二版(32.3万字),该书指出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为:应该把民族人口作为根本的立足点,既包括世界各国的各个民族,也包括中国的各个少数民族和汉族,它主要研究人口的民族构成、各民族的人口构成、人口再生产特点、人口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和民族演变所引起的人口过程,以及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相互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并分析各种社会、自然因素尤其是民族因素(包括政治、社会、宗教等所形成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对各民族人口数量、素质、婚姻、生病、死亡等的正负方面的作用。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方法

坚持以人口学的研究方法为主,并融入人类学和民族学的有关研究方法。除经常运用数学方法、比较法、分析与综合方法外,特别强调运用人口学的问卷调查与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民族学叫实地调查)相互结合的新型调查法,它既可以得到“是什么?”,也可以寻找到“为什么?”,从而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怎么办?”

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

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路线和民族政策的指引下,从各个时期的民族人口状况、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人士的意愿等实际情况出发,新中国的民族人口政策经历了人口兴旺(50~70年代初)、酝酿和准备计划生育阶段(1971~1981年)。但是,由于少数民族人口经过相当时期的高速增长,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等的矛盾和压力愈来愈大,有的地区相当严重,少数民族群众耳闻目染汉族家庭因开展计划生育而出现的生活条件、健康素质和文化素质都有所提高之后,便追求计划生育,甚至自发地行动起来,特别是1981年5月乌兰夫同志指出:“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还是要搞,问题是如何搞法,……”。在以上因素的影响和推动下,为了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的更快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赶上和达到汉族水平,便于1982年12月,经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六五》计划明确提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并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自然条件和人口状况,制定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1984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中说:“对于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可以考虑,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民族,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二胎,个别的可以生育三胎,不准生四胎,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有关的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政策,往往都是经过试行之后,逐步地予以完善。而其效果还是很不平衡,以致于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人口现代型行列,人口工作的重点已由控制人口数量型转为提高人口素质型;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则还处于高出生、高增长阶段,还面临着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等严峻问题、大多数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还处于由传统再生产类型向现代类型转变阶段。

少数民族人口总增长率超常规的因素分析

1953~1964年,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由3532.0万人增长到39998.4万人,平均每年递增1.11%;1982年增长到6723.9万人,1964~1982年平均每年递增2.94%;到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达到9132.4人,1982~1990年平均每年递增3.51%;据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少数民族人口为11123.8万人。根据黄荣清教授计算,近来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变动,除了自然变动、国际迁移变动因素外,还有更为重要的社会变动(包括更改民族成份和民族通婚子女选报为少数民族成份者)因素,必须加以量化,这是国内有关部门和国外人口专家所关心的问题。据计算,1982~1990年在少数民族新增人口数量中的社会变动占了56.64%,而自然增长部分仅为43.36%,汉族则因此减少了14.15%的人口。

少数民族妇女婚姻构成

从少数民族的婚姻特点出发,除了分析研究婚姻构成、平均初婚年龄等内容外,还要分析研究婚姻形式、民族通婚等对少数民族人口的作用。

1.各民族妇女婚姻构成的变化。1982~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婚姻构成,有的上升、有的下降,而且到1990年各民族间的高低也比较悬殊。1982~1990年未婚比率上升的有维吾尔、苗、布依、侗、瑶、白、土家等族,其中维吾尔族由13.4%上升为16.3%和苗族由21.0%上升为24.0%;其他民族都有所下降,其中以朝鲜族由25.6%下降为18.5%、蒙古族由30.9%降为27.1%、回族由25.5%降为21.4%较为突出。到1990年未婚比率相对较低的为维吾尔族(16.3)、哈尼族(18.1%)和朝鲜族(18.5%),而相对较高的则为哈萨克族(34.7%)、藏族(28.1%)和蒙古族(27.1%)。1982~1990年离婚比率升高的有回、朝鲜、满、侗等,以中以朝鲜族由0.6%上升为1.0%的升幅较大;而降幅最大的为哈尼族由2.3%降为0.7%。到1990年离婚比率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5.2%)、藏族(3.2%)和傣族(1.4%)。

2.各民族妇女平均初年龄。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相对较高的有藏族、哈萨克族和朝鲜族,分别为23.8岁、23.6岁和22.7岁,为什么前两个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如此之高?我们至今还不甚明白。相对较低者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傣族和彝族,分别为19.4岁、20.0岁、20.9岁和20.9岁。

3.各民族妇女的早婚问题。在民族学的研究成果中,有13岁或15岁的男女青年便举行成人仪式为“戴天头”、“ 穿裙子”、建“察房”、盖“公房”等,从此算作成人,可以正式参加恋爱或婚姻社交活动,《古兰经》规定:女子9岁、男子12岁为“出幼”(即离开了幼年,进成年期,即可以结婚。)据1985年调查资料反映,新疆墨玉县维吾尔族已婚妇女中在10~14岁和15~19岁年龄组的已婚比率分别为24.67%和77.18%;云南傣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0.98%和15.88%;云南布朗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2.23%和17.56%;云南佤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的已婚比例分别为0.92%和23.29%。1982~1990年,除个别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有所上升外,大多数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都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有瑶族、苗族和回族,分别下降了8.3、4.5和4.3个百分点,维吾尔族下降了6.9个百分点。直到1990年早婚比率相比较高的为维吾尔、哈尼族、傣族、彝族和藏族,而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哈萨克族妇女的早婚比率只有2.6%。

4.民族通婚。根据1990年中国各民族的民族通婚状况,民族复合家庭户和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户比例最高的都为满族、蒙古族和土家族,相对较低的都为维吾尔族、藏族和哈萨克族。民族通婚的积极作用占据着主流地位,有利于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和人口健康素质的提高。

少数民族妇女生育率的变化

少数民族正式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比汉族晚了10多年,即于1982年才正式展开,而且一对夫妻比汉族可以多生1~2个孩子。

1.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总和生育率在不断地下降,1989年经1981年下降了31.08%。当然,各个少数民族下降幅度很不平衡。80年代朝鲜族妇女总和生育率,不仅一直比汉族为低,而且一直在生育更替水平以下轨道运行,这与全民族的高文化素质、现代生育观念的树立有着直接的关系。80年代的满族实行一对夫妇生育2孩的政策,但由于文化素质较高和生育观念的积极转变,总和生育率也降到了生育更替水平线以下。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虽然1988年才正式开展计划生育,但总和生育率超前开展下降,到1989年已接近生育更替水平,与文化素质的提高,生育观念的先期转变有关。回族妇女总和生育率,是信仰伊斯兰民族中最低者。1981~1989总和生育率下降幅度相对最大的民族有黎族、侗族和壮族,分别下降了53.86%、35.79%和34.89%。1989年的总和生育率相对最高的为哈萨克族(5.07)和维吾尔族(5.45),其次为藏族(3.97)和布依族(3.79)。在百万人口以下民族中还有柯尔克族(6.14)、塔吉克族(6.13)、德昂族(5.03)、景颇族(4.23)、怒族(4.22)和撒拉族(4.15)等。 总之,除个别民族外,进一步降低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2.早育问题。各民族15~19岁妇女生育率高低相当悬殊,相当高的有拉祜族(103.1‰)、哈尼族(77.8‰)、维吾尔族(75.4‰)傣族(74.9‰)和柯尔克孜族(69.4‰),这与早婚比率较高有直接的联系,有的民族又相当的低,如裕固族(5.8‰),俄罗斯族(6.77‰),锡伯族(7.7‰)和朝鲜族(8.3‰)。

3.孩生育问题。1989年除了几个民族妇女多孩生育构成较低以外,大多数民族都较高,甚至更高达40%以上者,3孩及以上构成在40%以上有柯尔克孜、塔吉克等11个民族。1989年百万人口以上民族15~19岁妇女的多孩生育也比较严重,即各民族普遍都生育3孩,当然占该年龄组生育孩次的比例高低不等,如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1.6%)、哈萨克族(1.6%)、傣族(3.4%)和藏族(1.0%)生育4孩的有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瑶、哈尼、哈萨克和黎10个民族;甚至还有生育5孩及以上者,有藏、维吾尔、彝和黎4个民族,可以想像这些妇女生育第1胎时很有可能还处在少年时期,这对产妇和婴儿的健康都很不利。如果不及时降低对这些民族妇女、婴幼儿健康的危害以及人口高速增长势头等,给社会、经济、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和困难将是可以预料的。

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问题

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次提供了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数据,才有可能计算各民族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校正人口死亡率,相对较高的有佤(14.45‰)、鄂伦春(17.96‰)、珞巴(14.80‰)、拉祜(12.78‰)、门巴(13.43‰、珞巴(13.19‰)、德昂(13.16‰)、鄂伦春(13.24‰)、景颇(11.94‰)、傈僳(11.27‰)、哈尼(11.24‰)、独龙(11.31‰)、怒(11.50‰)、达斡尔(11.31‰)、布朗(12.91‰)和土(10.62‰)15个民族;人口死亡率相对很低的有京(5.01‰)、仫佬(5.15‰)、乌孜别克(5.74‰、锡伯(5.36‰)和满5.79‰)5个民族。

婴儿死亡率在50‰以上的有藏、维吾尔、苗、彝、布依、侗、傣、黎、傈僳、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撒拉、仫佬、阿昌、普来、怒、保东、京、独龙、门巴、基诺等30个民族,其中在100‰以上的还有哈尼、布朗、塔吉克、德昂和珞巴等族。当然也有低于20‰以下的,如满、达斡尔、锡伯、裕固等族。

平均寿命在70岁以上的有回、满、畲、高山、仫佬、锡伯、乌孜别克和京8个民族,而不足60岁的还有傈僳、佤、拉祜、景颇、布朗、怒、鄂伦春、德昂、独龙、门巴、珞巴和哈尼12个民族。

人口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高低以及平均寿命的长短,除了社会、经济、文化素质、医疗卫生等原因以外,还有消极生活方式的转变程序不同等因素在起作用。

人口文化素质现状和问题

由于现代教育是提高各民族人口文化素质、健康素质、转变消极传统观念、降低生育率、提高生产部门和管理行为的科学、技术水平等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民族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繁荣事业的基础性工程。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1.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状况。 1982~1990年,除门巴族外(原因待查),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都有所提高,但到1990年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相当悬殊。如果说综合均值5为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话,那么已有蒙古、朝鲜、满、哈萨克、高山、纳西、达斡尔、毛南、锡伯、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京、鄂伦春和赫哲15个少数民族,其中综合均值相对最高的为朝鲜族(8.54)、俄罗斯(8.12)、高山(7.99)、塔塔尔(7.60)、锡伯(7.15)和赫哲(7.11)6个民族;相对最低(≤2.0)的还有藏、拉祜、东乡、门巴和珞巴5个民族,约相当于小学二、三年级程度。

2.民族人口文盲比率下降与文盲人数增加问题。1949年以前除个别少数民族外,许多民族的人口文盲比率都在95%以上。1982~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合计)成人(15岁及以上)文盲比率由44.5%降为30.8%,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2.06%;土家族的文盲比率由36.1%降为25.2%,但文盲人数增加了65.23%;苗族文盲比率由60.2%降为41.9%,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16.7%;回族文盲比率由42.10%降为33.1%,文盲人数增加了0.9%;彝族文盲比率由63.8%降为49.7%,文盲人数增加了6.4%;侗族文盲比率由47.2%降为28.5%,文盲人数增加了17.3%;白族文盲比率由42.65降为30.2%,文盲人数增加了6.4%;哈尼族文盲比率由66.1%降为60.4%,文盲人也增加了8.5%(张天路 1998)等。这不仅表明这些民族小学义务教育和新生文盲形势严峻,也反映了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超越小学教育的承受能力,即影响了人口文化素质的更快提高。

民族人口生活质量问题研究

这是对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的首次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指标设计和两种不同的结果。其一,是依据美国海外开发委员会主席詹姆斯.格蒙特和客座研究贾大卫.莫里斯于1997年提出的衡量穷国贫困居民生活质量的测量方法。PQLI由婴儿死亡率、1多平均寿命和识字率3个指标组成,并经过换算成指数后之后的平均值,其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指数+1岁平均寿命指数+成人识字率/3

另一位作者则认为上述三指标中的成人识字率应以文化程度综合均值代替,其计算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1岁平均寿命+文化程度综合值数/3

用第二个方法计算出来的PQLI,普遍的比第一个方法的数值要低20多。究竟用哪种方法或者第三种方法更为科学、更有应用价值?不过国际上通用的是第一种方法,所得出的数值可以与世界各国直接进行比较。

国际上通常把PQLI值为65,又把PQLI值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80以上为高生活质量,发达国家的指数平均为92,其中西欧、北美接近95;60以下为低生活质量,最低的为非洲,平均仅为33,亚洲的平均值为58。

1990年中国百万人口以上民族,达到高生活质量的依次为满、朝鲜、汉、蒙古、壮和回6个民族;暂时还属于低生活质量的只有哈尼和藏两个民族。相对最低的哈尼族与相对最高的满族相比,相差达37个数值。

少数民族人口指标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问题的研究

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在社会、经济等方面都滞后或者大大滞后于汉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十分关心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并提出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的战略任务。由于人口指标是社会、经济等的综合反映指标,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一般要晚于汉族10多年,而且实行的又是适当放宽的生育政策。能不能赶上汉族?何时才能赶上汉族?有哪些民族在哪些方面先期赶上汉族?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都是国家、民族人士、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应该关心和研究的问题。

在开发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进行研究后发现,已有26个民族在人口自然增长比例、标准化出生率、4孩及以上孩次构成、15 ~19岁妇女早育率、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妇女平均初婚年龄、15~19岁组妇女早婚比率、标准化死亡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预期寿命、盲比率、15~19岁年龄组、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大专以上程度人数、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小学以上有文化人数、文化教育水平综合均值、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位数、少年儿童负担比、城镇化水平、第一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人口生活质量指数22项人口指标中不同程度地赶上汉族水平(张天路 1998)。

在 26个少数民族中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得项多少依次为:朝鲜族和满族各18项,锡伯族和俄罗斯族分别为14项和11项,达斡尔族和乌孜别克族各9项,蒙古族、高山族和鄂温克族各占8项,京族、回族、塔塔尔族和裕固族各为7项,赫哲族和裕固族各为6项,哈萨克族5项,土家族和仫佬族各4项,毛南族3项,哈尼、纳西、仫佬、藏和布依4个民族各得1项。但问题是:超过汉族指数的民族已占55个少数民族的47.27%,,其中超过汉族指标的10多个民族的得项还不多。

(十一)人口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和量化指标问题的探索

由于国家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而如何科学理解民族繁荣以及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从学术、实践等方面给民族人口学提出了新的课题,因为不仅在50~60年代甚至在90年代,社会上和某些专家、学者认为:“民族繁荣的基础和前提是人口增长快,人口规模大”等,国内某些国家领导人很希望能从学术上、理论上进行研究,以使在民族人口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中有一个比较科学的统一认识。为此,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1.关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人类历史上的民族繁荣不仅有其针对性和往往被后起之秀所取代,而且还大致存在着传统型和现代型两种类型。传统型民族繁荣存在于传统经济、传统人口再生产时代,人多力量大是其主要表现形式;现代型民族繁荣则存在于现代经济时代,要求人口增长慢、人口文化科学素质高,特别是进入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人口文化科学素质的高低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能否立身于世界之林的基础和前提。

中国所追求的确良民族繁荣,无疑是现代型民族繁荣。经过反复探索,设计了现代型民族繁荣(初级阶段)的15项参考性定量指标(张天路 1998),用以检验其发展进程。这些参考性定量指标分别是:(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500美元以上(根据1990、1991年世界人口数据表中的平均数设计);(2)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15%;(3)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45%以上;(4)农业劳动力在产业部门中占30%以下;(5)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50%以上;(6)成人识字率占同龄人口的95%以上;(7)中学入学率占同龄人口的80%以上;(8)高等教育入学学生占同龄人口的10%~15%(7、8项根据1988年、1989年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数据设计);(9)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数在1000人以下,医生密度能使患者在3小时内就医;(10)婴儿死亡率达到20‰左右;(11)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0岁;(12)实现了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以下,人口倍增时间延长到70年以上;(13) 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达2.0左右;(14)实现了成年型人口,使少年儿童系数达到25%以下,年龄中位数接近30岁;(15)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达到80以上。

实际上,这些指标一般地都高于当前发展中国家水平,都又低于或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因此,即使某个国家或民族全面实现了这些指标,但还需要更上一层楼。 在1990年的中国56个民族中,达到或超过指标项目的为朝鲜族最高,有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倍增长年限、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城镇人口比例、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倍数和生活质量10项;其次为锡伯族,有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成人识字率、年龄中位数和生活质量6项。蒙古、回、满、壮、俄罗斯、高山、裕回、畲、达斡尔、仫佬、毛南、塔塔尔、乌孜别克等族,在1项或几项达到了繁荣指标要求。存在的问题是:第一,达到繁荣指标的民族还不多,而且即使达到了繁荣指标的民族得项也还不高;第二,西部地区的众多民族特别是西南地区的民族,在达标方面还处于待起步状态。 2.“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这是日本和中国的朝鲜族在实施现代型民族繁荣过程中的重要经验和创新:第一,要实行计划生育,减慢人口增长速度,为普及小学、中学教育和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均经济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第二,把全民教育置于优先发展地位,由于人口文化素质的极大提高,为控制人口数量,降低人口死亡率、延长平均寿命和提供高素质劳动人力、提高产业部门的科技含量与经济效益等起了积极作用;第三,全力发展民族经济,深化市场经济实行开放政策,提高人均经济水平,为发展教育、控制人口工作和社会养老等事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总之,“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必然导致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振兴民族经济的协调与良性循环,可以说是实现现代型民族繁荣的有效途径。

(十二)人口研究的成效显著

由于位于世界最大、最高的高原腹地秘形成独特自然环境,且长期封闭;封建农奴制度延续了八、九个世纪,且社会经济远远滞后于内地;独有的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广泛流行;特殊的婚俗、生活方式和传统文化;达赖集团和国外一些人歪曲人口事实,不断编造人口谎言。因此,人口问题便具有独特性、神秘性和敏感性,自然受到了国内外某些部门和学者的关注与重视,80年代以来成为研究的热点,其研究成果之多、分析研究的之深、社会经济效益之突出、对人口学科的贡献性等,在中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名列前茅。据不完全统计,仅专著已有10本:《中国人口.分册》(刘瑞 1989)、《人口的变迁》(张天路 1989)、《当代中国人口》(孙兢新 1992)、《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资料调查报告集.卷》(常崇煊1989)、《边区开发论著.居民收入、消费中的城乡差异》(马戎等 1993);《中国简况.人口的过去、现状与未来趋势》(中文和多种外文本)(张天路 1994);《跨世纪的中国人口.卷》(晋美多吉等 1994)年、《中国藏族人口研究系列.藏族人口》(李永胜等 1997)、《Population Development in Tibet and Related Issues 》(张天路 1997年)等。此外,还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和调查报告。这些专著和论文,对人口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特点、问题与对策等进行了定性、定量的研究。

1.历史人口问题的严峻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口数量问题。在这块12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历史上最多有过多少人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曾有94.5万人、600万人,也有人说曾经达到1000万人甚至更有3300万人之说。各家之说的根据是什么呢?因为旧既没有户籍制度,又没有进行过人口普查,应该说都是一些估计数或者推算数。如果估计或推算一个地区人数都能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经济发育程度或者它具有养活多少人口的生产水平和经济实力作为依据,彼此的差距不至于大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总之,这个问题还远没有解决。二是婚姻、生育、死亡等问题十分严重。采用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的高年龄组人口的有关资料(因为他们都是出生在30年代以前,可以代表旧水平):65~69岁妇女的不婚比率达10.8%,分别比全国藏族(9.2%)维吾尔(0.2%)高1.6个和10.2个百分点;60~64岁妇女终身不育高达17.7%,比全国平均水平的1.4%高16.3个百分点;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在3.01~3.85之间徘徊,这与国内外的自发性生育在5.0以上的水差甚大;和平解放前的婴儿死亡率高达430‰,平均寿命只有35岁(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1995)。三是现代文化教育的空白。和平解放前的还处于以宗教寺院教育为主阶段,没有一所现代学校。因此,盲率高达90.6%,其中男性为80.0%,女性为97.6%;乡村盲率高达91.4%,其中男性为81.6%,女性为98.1% 。

2.人口的增长与民族构成的变化。1951年和平解放以后特别是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人口增长幅度明显加快。1951~1959年从和平解放至民主改革期间的平均每年增长率较低(0.92%);1959~1965年平均每年增长率最高(3.10%);1965~1985年从自治区成立至城镇少数民族开始计划生育期间,平均每年增长率较高(1.95%)。与此同时,人口的民族构成一直是以藏族人口占绝对优势,并在不断升高,如1982年藏族占全区人口的94.4%,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4.85%和0.75%;1990年则藏族上升为95.5%,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3.68%和0.82%;到1996年藏族、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全区人口的比例分别为96.3%、2 .9%和0 .8% 。

3.人口预测。以1990年为221.78万人为基数进行预测,三个方案到2000年分别为263 .75万人、266 .51万人和209 .63万人,2050年分别为401 .00万人、443 .10万人。以第二方案为例,除少儿比例不断下降外(由1990年上午35.5%下降到2050年的29.7%),其他各项数值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这对的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的压力很大(孙兢新 1992)。

4.生育率、死亡率水平的变化。首先是妇女未婚比率的下降。1990年时40~49岁的高育龄妇女的未婚比率虽然还高达7.43%(次仁多吉 1995)(比全国各民族都高),但比65~69岁终身不婚妇女的10.83%下降了3.4个百分点,这使更多妇女有了健全的家庭和生育的机会,但1995年又反弹为8.26%。其次是降低妇女不育率比例,1990年40~44岁妇女未(或者不)育率为9.4%,虽然比全国的1.1%还高8.3个百分点,但比60~64岁妇女不育率的17.7%降低了将近一半,不过1995年又反弹 9.9%。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民主改革前的中等生育水平,提高到1959~1989年的4.13~5.76的高水平(其中1961年为3.89)。

降低人口死亡率,特别是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的任务更为艰巨。为此,积极采取了综合性措施,如提高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水平,转变某些不利于人口存活的传统习俗,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包括西医、藏医等),实行全民公费医疗(这是中国大陆唯一享受此待遇的地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等。经过努力实施之后,的人口死亡率由1951年的28‰降为1967年的11.6‰,再降为1981年的9.72‰和1990年的7.4 ‰,1997年为7.9‰;婴儿死亡率则由1951年的430‰,降为1981年的155 .2‰ 和1987年的136.0‰,1990年已降至97.4‰,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332.9个百分点,下降幅度之大实为人类史上的罕见奇迹;孕产妇死亡率由1951年的500/万下降为1985年的143/万,再降为1989年和1994年的71/万和57/万,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443个百分点,又是一个大幅度下降的奇迹。人口平均寿命,由和平解放前的35岁,延长到1987年的56.95岁和1990年的59.61岁(常崇煊 1993)。

5.人口文化素质的变化。随着现代教育事业发展,人口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但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1982~1995年间的大学程度人口虽然已由0.42%提高到0.78%,但与全国平均水平(2.03%)相比相差甚远;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比率降为61.50%,但与全国的16.48%相比,还高45个百分点;文化教育程度综合均值已提高到2.19,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6.30)的34.76。因此,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及科技兴藏的任务还相当繁重。

四、21世纪的民族人口研究任务

经过本世纪近20年的研究,对中国各民族人口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因此,发现了各民族的人口特点、问题及其与民族因素间的联系和作用。

虽然有的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现代型行列或者正在向此类型靠近,但有更多的民族人口问题还相当严重或十分严重:人口数量增长过快和人口峰值还未显现;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还较低或者相当的低;人口构成大多数还停留在传统类型;贫困人口比例还相当高;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缓解的迹象,而且显现的和潜在的问题正在逐渐地深化和蔓延等。 为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21世纪民族人口研究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

1.稳定和完善民族人口政策的研究。这包括生育政策、医疗卫生政策、教育政策、扶贫到岗政策等的调查研究,为控制民族人口过快增长势头、提高民族人口素质及改善民族人口结构等提供多方位的服务。

2.坚持和完善民族人口统计工作。在坚持1990年人口普查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登记和汇总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登记的分民族人口项目。 3.进一步重视培养和扩大民族人口科研队伍。本来就十分薄弱的民族人口科研力量,随着年龄老化,进入21世纪的断层问题和持续发展问题更加严峻和更加突出,抓紧培养民族人口科研人才问题时不可待。

4.进一步加强民族人口科研工作。当前已出现民族人口科研课题小、经费少的严重局面,如果有关部门不予以解决,不能不影响到民族人口调查和分析的深入与质量,特别是危机到民族人口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持续发展问题。

5.重视民族人口现代化和繁荣发展的跟踪研究。在进行跟踪研究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民族人口现代化和民族繁荣进程新信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6.重视和加强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的研究。组织相关学科的协同政策,进行规范化的调查研究,为民族地区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7.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民族地区出现的人口与环境、资源问题已经十分严重,过去由于研究力量薄弱、科研经费不多、研究任务很重,很少对这方面进行调查研究。为了民族地区当前和长远利益以及可持续良性发展,必须及时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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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二、三十年,对少数民族人口问题的研究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以后才开始起步,由于基础资料奇缺、已往研究成果贫乏及研究力量薄弱等原因,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起步十分艰难。

一、民族人口研究的进展取决于人口基本数据的提供状况

1953年和1964年的第一、二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仅有各民族人口数量和地区分布资料,而1982年的全国和民族自治地主的100%机器汇总资料和1%抽样资料(仅限于100万人口以上可用)则提供了各民族人口数量、分布、婚姻、家庭、生育、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行业、职业等重要基础数据,对民族人口的分析研究开始提供了空前的有利条件,从而第一次基本上弄清了民族人口的种种特点和存在的诸多问题。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机器汇总的民族人口资料,除了1982年的内容外,还具有更有价值的重要特点:第一,增加了民族人口迁移、死亡等项目;第二,按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对婚姻、生育、死亡、文化程度(分在校、毕业、肄业等)、文盲、职业、行业、年龄、性别等进行设计和交叉汇总,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唯一的,为分析各民族人口状况、特点和问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对推进中国民族人口学科发展起了空前的关键性作用。因此,有位美国人口学家反映,东南亚有的国家也准备效仿。在多种抽样调查中的民族人口资料相当丰富,如1987年和1995年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88年全国2‰生育节育抽样调查资料、8个少数民族妇女婚育情况抽样调查数汇总等,对分析研究各民族人口、婚姻、生育等的现状和历史变迁,提供了可信依据。典型调查和社区调查资料,从另一个侧面丰富了民族人口研究内容,《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1992)反映了20多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人口、社会、经济、自然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1995)涵盖了对9个民族(或地区)的人口调查资料分析研究外,还对全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和对策研究并提出了今后的任务。

二、国内、外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民族人口研究的展开

在奠基性和开拓性的研究过程中,受到了国家教委、国家计生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政部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联合国人口基金的积极扶持,除了资助民族人口专著出版外,还分别设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在“七五”期间,国家教委和国家社科基金分别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等课题,国家计生委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家庭、婚姻、生育、节育情况系列调查研究”课题;在“八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中国各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和“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策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教委的P04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统计局的P33项目“中国1990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计生委的P07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研究”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拉萨市流动人口调查研究”课题,国家民委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等。这些调查研究和分析研究的开展与完成,不仅扭转了少数民族人口资料缺乏的局面,而且可以说是世界各国中仅有的少数民族人口资料最丰富的国家,更可喜的是有的人口研究机构正在建立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库。

中国人口学会成立以来对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也给予了很大的关注,早在80年代初期就在兰州、贵阳和昆明召开了三次“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90年代人口学会又设立了“中国民族人口专业委员会”,以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工作。

近20年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研讨会就召开了10多次大中型会议,还于1992年和1994年在新疆乌鲁木齐和云南昆明分别召开了两次国际会议,即“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学术研讨会”与“1990年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讨会”。

1987年在贵阳召开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筹划会”是第一次召开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和实际部门的联合调查尝试,与会人员来自15个省、市、自治区,以协调和组织该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确定了承担民族社区的调查单位和专家、学者,要求按照统一设计(经过试点调查修改)的调查问卷、说明书与汇总表进行调查,调查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和咨询报告。为了互通信息和交流情况,由综合研究协调办公室及时寄发简报。

1989年夏天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社区人口调查与研究成果评审会,在1993年出版了由张天路主编、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该书汇集了藏、彝、回、布依、朝鲜、满、瑶、京、黎、佤、拉祜、纳西(摩棱人)、基诺、畲、水、东乡、裕固、柯尔克孜、土、撒拉、锡伯21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调查报告。

1993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民族人口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计生委、统计局、高校、统战、民委、政协等系统的近100名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彭佩云、蒋正华等多位领导出席指导。会议共提交论文55篇文,对1990年人口普查的民族人口资料进行深入开发的同时,还进行了适当的补充调查,为各民族人口死亡率与平均寿命、各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特别是对各民族人口指标直接进行横向比较,首次开发出了少数民族赶上和超过汉族的多项人口指标,树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的新形象。会后出版了《中国民族人口演进》(张天路,1993)。

为了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的开展,经过张天路、马正亮的努力,在甘肃计生委提供出版经费的支持下,《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杂志(季刊)在1987年正式创刊,在马正亮副主编的主持下直到1999年已发行了48期。由于它是世界唯一的少数民族人口刊物,因此它的影响远远不仅限于国内。

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在80年代出版了10本专著,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10多份咨询报告。在专著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民族人口学》(张天路1989)。这标志着民族人口学科在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中正式建立起来,填补了社会科学领域的空白。90年代出版了31本专著,发表了5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40多篇咨询和调查报告。

三、少数民族人口研究涉及的主要范围和主要问题

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范围之广、问题之多和难度之大,不亚于(或者可以说还稍多于)全国(或地区)的人口内容,涉及的主要范围包括:民族人口学科的建立与完善问题;基础理论建设与应用研究问题;方法论与研究方法问题;人口数量变动因素中的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指更改民族成份)、民族通婚家庭子女的民族属性等定量与构成问题;婚姻和家庭户中的构成、初婚年龄等问题以外的民族通婚的比例变化问题,以及婚姻形式(或婚姻制度)对民族人口再生产与其后代的素质问题;民族因素对婚姻、生产、死亡、人口素质、生活质量等的下面或副面影响问题;民族人口政策问题;民族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的相互关系问题;民族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问题;民族人口指标达到或超过汉族水平等。

民族人口研究的主要困难有:第一,只有每10年进行的人口普查才有可能提供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重要数据;第二,分民族人口研究面临着对56个民族人口资料的分别计算、列表、制图、分析等复杂和困难问题;第三,对民族人口进行抽样调查或社区调查的经费难以解决等。

在近20年中出版的民族人口专著多达40多本,如《民族人口学》(张天路1998)、《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与预测》(黄荣清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演进》(张天路1993)、《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1995)、《中国穆斯林人口》(张天路等1991)、《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1993)、《中国藏族人口》(孙兢新1994)、《中国蒙古族人口》(王镇等1997)、《贵州少数民族人口研究》(严天华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府研究》(邓宏碧1997),《PopulationDevelopmentinTibetandRelatedIssues(ZhangTianlu1997)》等。这些专著所论述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各个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历史变化、新中国时期的发展和未来50年的发展趋势;各个民族的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的变化与问题;各个民族的婚姻、生育、死亡、平均寿命和生活质量;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与效果;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内在联系和定量指标的设计以及发展模式的探索,人口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

民族人口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民族学与人口学的交叉学科或者边缘学科。直到1977年莫斯科出版社出版了《民族人口学》(B.U.科哥洛夫著),虽然缺乏定量数据,但主要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前苏联的民族政策方面阐述,原则性地提出了民族因素对民族人口过程的作用。由张天路编著的《民族人口学》于1989年出版第一版(约20万字)后,于1989年出版了经过修订的第二版(32.3万字),该书指出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为:应该把民族人口作为根本的立足点,既包括世界各国的各个民族,也包括中国的各个少数民族和汉族,它主要研究人口的民族构成、各民族的人口构成、人口再生产特点、人口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和民族演变所引起的人口过程,以及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相互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并分析各种社会、自然因素尤其是民族因素(包括政治、社会、宗教等所形成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对各民族人口数量、素质、婚姻、生病、死亡等的正负方面的作用。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方法

坚持以人口学的研究方法为主,并融入人类学和民族学的有关研究方法。除经常运用数学方法、比较法、分析与综合方法外,特别强调运用人口学的问卷调查与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民族学叫实地调查)相互结合的新型调查法,它既可以得到“是什么?”,也可以寻找到“为什么?”,从而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怎么办?”

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

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路线和民族政策的指引下,从各个时期的民族人口状况、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人士的意愿等实际情况出发,新中国的民族人口政策经历了人口兴旺(50~70年代初)、酝酿和准备计划生育阶段(1971~1981年)。但是,由于少数民族人口经过相当时期的高速增长,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等的矛盾和压力愈来愈大,有的地区相当严重,少数民族群众耳闻目染汉族家庭因开展计划生育而出现的生活条件、健康素质和文化素质都有所提高之后,便追求计划生育,甚至自发地行动起来,特别是1981年5月乌兰夫同志指出:“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还是要搞,问题是如何搞法,……”。在以上因素的影响和推动下,为了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的更快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赶上和达到汉族水平,便于1982年12月,经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六五》计划明确提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并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自然条件和人口状况,制定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1984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中说:“对于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可以考虑,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民族,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二胎,个别的可以生育三胎,不准生四胎,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有关的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政策,往往都是经过试行之后,逐步地予以完善。而其效果还是很不平衡,以致于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人口现代型行列,人口工作的重点已由控制人口数量型转为提高人口素质型;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则还处于高出生、高增长阶段,还面临着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等严峻问题、大多数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还处于由传统再生产类型向现代类型转变阶段。

少数民族人口总增长率超常规的因素分析

1953~1964年,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由3532.0万人增长到39998.4万人,平均每年递增1.11%;1982年增长到6723.9万人,1964~1982年平均每年递增2.94%;到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达到9132.4人,1982~1990年平均每年递增3.51%;据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少数民族人口为11123.8万人。根据黄荣清教授计算,近来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变动,除了自然变动、国际迁移变动因素外,还有更为重要的社会变动(包括更改民族成份和民族通婚子女选报为少数民族成份者)因素,必须加以量化,这是国内有关部门和国外人口专家所关心的问题。据计算,1982~1990年在少数民族新增人口数量中的社会变动占了56.64%,而自然增长部分仅为43.36%,汉族则因此减少了14.15%的人口。

少数民族妇女婚姻构成

从少数民族的婚姻特点出发,除了分析研究婚姻构成、平均初婚年龄等内容外,还要分析研究婚姻形式、民族通婚等对少数民族人口的作用。

1.各民族妇女婚姻构成的变化。1982~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婚姻构成,有的上升、有的下降,而且到1990年各民族间的高低也比较悬殊。1982~1990年未婚比率上升的有维吾尔、苗、布依、侗、瑶、白、土家等族,其中维吾尔族由13.4%上升为16.3%和苗族由21.0%上升为24.0%;其他民族都有所下降,其中以朝鲜族由25.6%下降为18.5%、蒙古族由30.9%降为27.1%、回族由25.5%降为21.4%较为突出。到1990年未婚比率相对较低的为维吾尔族(16.3)、哈尼族(18.1%)和朝鲜族(18.5%),而相对较高的则为哈萨克族(34.7%)、藏族(28.1%)和蒙古族(27.1%)。1982~1990年离婚比率升高的有回、朝鲜、满、侗等,以中以朝鲜族由0.6%上升为1.0%的升幅较大;而降幅最大的为哈尼族由2.3%降为0.7%。到1990年离婚比率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5.2%)、藏族(3.2%)和傣族(1.4%)。

2.各民族妇女平均初年龄。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相对较高的有藏族、哈萨克族和朝鲜族,分别为23.8岁、23.6岁和22.7岁,为什么前两个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如此之高?我们至今还不甚明白。相对较低者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傣族和彝族,分别为19.4岁、20.0岁、20.9岁和20.9岁。

3.各民族妇女的早婚问题。在民族学的研究成果中,有13岁或15岁的男女青年便举行成人仪式为“戴天头”、“穿裙子”、建“察房”、盖“公房”等,从此算作成人,可以正式参加恋爱或婚姻社交活动,《古兰经》规定:女子9岁、男子12岁为“出幼”(即离开了幼年,进成年期,即可以结婚。)据1985年调查资料反映,新疆墨玉县维吾尔族已婚妇女中在10~14岁和15~19岁年龄组的已婚比率分别为24.67%和77.18%;云南傣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0.98%和15.88%;云南布朗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2.23%和17.56%;云南佤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的已婚比例分别为0.92%和23.29%。1982~1990年,除个别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有所上升外,大多数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都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有瑶族、苗族和回族,分别下降了8.3、4.5和4.3个百分点,维吾尔族下降了6.9个百分点。直到1990年早婚比率相比较高的为维吾尔、哈尼族、傣族、彝族和藏族,而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哈萨克族妇女的早婚比率只有2.6%。

4.民族通婚。根据1990年中国各民族的民族通婚状况,民族复合家庭户和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户比例最高的都为满族、蒙古族和土家族,相对较低的都为维吾尔族、藏族和哈萨克族。民族通婚的积极作用占据着主流地位,有利于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和人口健康素质的提高。

少数民族妇女生育率的变化

少数民族正式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比汉族晚了10多年,即于1982年才正式展开,而且一对夫妻比汉族可以多生1~2个孩子。

1.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总和生育率在不断地下降,1989年经1981年下降了31.08%。当然,各个少数民族下降幅度很不平衡。80年代朝鲜族妇女总和生育率,不仅一直比汉族为低,而且一直在生育更替水平以下轨道运行,这与全民族的高文化素质、现代生育观念的树立有着直接的关系。80年代的满族实行一对夫妇生育2孩的政策,但由于文化素质较高和生育观念的积极转变,总和生育率也降到了生育更替水平线以下。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虽然1988年才正式开展计划生育,但总和生育率超前开展下降,到1989年已接近生育更替水平,与文化素质的提高,生育观念的先期转变有关。回族妇女总和生育率,是信仰伊斯兰民族中最低者。1981~1989总和生育率下降幅度相对最大的民族有黎族、侗族和壮族,分别下降了53.86%、35.79%和34.89%。1989年的总和生育率相对最高的为哈萨克族(5.07)和维吾尔族(5.45),其次为藏族(3.97)和布依族(3.79)。在百万人口以下民族中还有柯尔克族(6.14)、塔吉克族(6.13)、德昂族(5.03)、景颇族(4.23)、怒族(4.22)和撒拉族(4.15)等。总之,除个别民族外,进一步降低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2.早育问题。各民族15~19岁妇女生育率高低相当悬殊,相当高的有拉祜族(103.1‰)、哈尼族(77.8‰)、维吾尔族(75.4‰)傣族(74.9‰)和柯尔克孜族(69.4‰),这与早婚比率较高有直接的联系,有的民族又相当的低,如裕固族(5.8‰),俄罗斯族(6.77‰),锡伯族(7.7‰)和朝鲜族(8.3‰)。

3.孩生育问题。1989年除了几个民族妇女多孩生育构成较低以外,大多数民族都较高,甚至更高达40%以上者,3孩及以上构成在40%以上有柯尔克孜、塔吉克等11个民族。1989年百万人口以上民族15~19岁妇女的多孩生育也比较严重,即各民族普遍都生育3孩,当然占该年龄组生育孩次的比例高低不等,如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1.6%)、哈萨克族(1.6%)、傣族(3.4%)和藏族(1.0%)生育4孩的有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瑶、哈尼、哈萨克和黎10个民族;甚至还有生育5孩及以上者,有藏、维吾尔、彝和黎4个民族,可以想像这些妇女生育第1胎时很有可能还处在少年时期,这对产妇和婴儿的健康都很不利。如果不及时降低对这些民族妇女、婴幼儿健康的危害以及人口高速增长势头等,给社会、经济、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和困难将是可以预料的。

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问题

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次提供了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数据,才有可能计算各民族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校正人口死亡率,相对较高的有佤(14.45‰)、鄂伦春(17.96‰)、珞巴(14.80‰)、拉祜(12.78‰)、门巴(13.43‰、珞巴(13.19‰)、德昂(13.16‰)、鄂伦春(13.24‰)、景颇(11.94‰)、傈僳(11.27‰)、哈尼(11.24‰)、独龙(11.31‰)、怒(11.50‰)、达斡尔(11.31‰)、布朗(12.91‰)和土(10.62‰)15个民族;人口死亡率相对很低的有京(5.01‰)、仫佬(5.15‰)、乌孜别克(5.74‰、锡伯(5.36‰)和满5.79‰)5个民族。

婴儿死亡率在50‰以上的有藏、维吾尔、苗、彝、布依、侗、傣、黎、傈僳、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撒拉、仫佬、阿昌、普来、怒、保东、京、独龙、门巴、基诺等30个民族,其中在100‰以上的还有哈尼、布朗、塔吉克、德昂和珞巴等族。当然也有低于20‰以下的,如满、达斡尔、锡伯、裕固等族。

平均寿命在70岁以上的有回、满、畲、高山、仫佬、锡伯、乌孜别克和京8个民族,而不足60岁的还有傈僳、佤、拉祜、景颇、布朗、怒、鄂伦春、德昂、独龙、门巴、珞巴和哈尼12个民族。

人口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高低以及平均寿命的长短,除了社会、经济、文化素质、医疗卫生等原因以外,还有消极生活方式的转变程序不同等因素在起作用。

人口文化素质现状和问题

由于现代教育是提高各民族人口文化素质、健康素质、转变消极传统观念、降低生育率、提高生产部门和管理行为的科学、技术水平等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民族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繁荣事业的基础性工程。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1.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状况。1982~1990年,除门巴族外(原因待查),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都有所提高,但到1990年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相当悬殊。如果说综合均值5为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话,那么已有蒙古、朝鲜、满、哈萨克、高山、纳西、达斡尔、毛南、锡伯、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京、鄂伦春和赫哲15个少数民族,其中综合均值相对最高的为朝鲜族(8.54)、俄罗斯(8.12)、高山(7.99)、塔塔尔(7.60)、锡伯(7.15)和赫哲(7.11)6个民族;相对最低(≤2.0)的还有藏、拉祜、东乡、门巴和珞巴5个民族,约相当于小学二、三年级程度。

2.民族人口文盲比率下降与文盲人数增加问题。1949年以前除个别少数民族外,许多民族的人口文盲比率都在95%以上。1982~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合计)成人(15岁及以上)文盲比率由44.5%降为30.8%,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2.06%;土家族的文盲比率由36.1%降为25.2%,但文盲人数增加了65.23%;苗族文盲比率由60.2%降为41.9%,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16.7%;回族文盲比率由42.10%降为33.1%,文盲人数增加了0.9%;彝族文盲比率由63.8%降为49.7%,文盲人数增加了6.4%;侗族文盲比率由47.2%降为28.5%,文盲人数增加了17.3%;白族文盲比率由42.65降为30.2%,文盲人数增加了6.4%;哈尼族文盲比率由66.1%降为60.4%,文盲人也增加了8.5%(张天路1998)等。这不仅表明这些民族小学义务教育和新生文盲形势严峻,也反映了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超越小学教育的承受能力,即影响了人口文化素质的更快提高。

民族人口生活质量问题研究

这是对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的首次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指标设计和两种不同的结果。其一,是依据美国海外开发委员会主席詹姆斯.格蒙特和客座研究贾大卫.莫里斯于1997年提出的衡量穷国贫困居民生活质量的测量方法。PQLI由婴儿死亡率、1多平均寿命和识字率3个指标组成,并经过换算成指数后之后的平均值,其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指数+1岁平均寿命指数+成人识字率/3

另一位作者则认为上述三指标中的成人识字率应以文化程度综合均值代替,其计算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1岁平均寿命+文化程度综合值数/3

用第二个方法计算出来的PQLI,普遍的比第一个方法的数值要低20多。究竟用哪种方法或者第三种方法更为科学、更有应用价值?不过国际上通用的是第一种方法,所得出的数值可以与世界各国直接进行比较。

国际上通常把PQLI值为65,又把PQLI值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80以上为高生活质量,发达国家的指数平均为92,其中西欧、北美接近95;60以下为低生活质量,最低的为非洲,平均仅为33,亚洲的平均值为58。

1990年中国百万人口以上民族,达到高生活质量的依次为满、朝鲜、汉、蒙古、壮和回6个民族;暂时还属于低生活质量的只有哈尼和藏两个民族。相对最低的哈尼族与相对最高的满族相比,相差达37个数值。

少数民族人口指标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问题的研究

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在社会、经济等方面都滞后或者大大滞后于汉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十分关心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并提出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的战略任务。由于人口指标是社会、经济等的综合反映指标,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一般要晚于汉族10多年,而且实行的又是适当放宽的生育政策。能不能赶上汉族?何时才能赶上汉族?有哪些民族在哪些方面先期赶上汉族?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都是国家、民族人士、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应该关心和研究的问题。

在开发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进行研究后发现,已有26个民族在人口自然增长比例、标准化出生率、4孩及以上孩次构成、15~19岁妇女早育率、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妇女平均初婚年龄、15~19岁组妇女早婚比率、标准化死亡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预期寿命、盲比率、15~19岁年龄组、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大专以上程度人数、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小学以上有文化人数、文化教育水平综合均值、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位数、少年儿童负担比、城镇化水平、第一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人口生活质量指数22项人口指标中不同程度地赶上汉族水平(张天路1998)。

在26个少数民族中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得项多少依次为:朝鲜族和满族各18项,锡伯族和俄罗斯族分别为14项和11项,达斡尔族和乌孜别克族各9项,蒙古族、高山族和鄂温克族各占8项,京族、回族、塔塔尔族和裕固族各为7项,赫哲族和裕固族各为6项,哈萨克族5项,土家族和仫佬族各4项,毛南族3项,哈尼、纳西、仫佬、藏和布依4个民族各得1项。但问题是:超过汉族指数的民族已占55个少数民族的47.27%,,其中超过汉族指标的10多个民族的得项还不多。

(十一)人口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和量化指标问题的探索

由于国家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而如何科学理解民族繁荣以及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从学术、实践等方面给民族人口学提出了新的课题,因为不仅在50~60年代甚至在90年代,社会上和某些专家、学者认为:“民族繁荣的基础和前提是人口增长快,人口规模大”等,国内某些国家领导人很希望能从学术上、理论上进行研究,以使在民族人口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中有一个比较科学的统一认识。为此,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1.关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人类历史上的民族繁荣不仅有其针对性和往往被后起之秀所取代,而且还大致存在着传统型和现代型两种类型。传统型民族繁荣存在于传统经济、传统人口再生产时代,人多力量大是其主要表现形式;现代型民族繁荣则存在于现代经济时代,要求人口增长慢、人口文化科学素质高,特别是进入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人口文化科学素质的高低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能否立身于世界之林的基础和前提。

中国所追求的确良民族繁荣,无疑是现代型民族繁荣。经过反复探索,设计了现代型民族繁荣(初级阶段)的15项参考性定量指标(张天路1998),用以检验其发展进程。这些参考性定量指标分别是:(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500美元以上(根据1990、1991年世界人口数据表中的平均数设计);(2)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15%;(3)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45%以上;(4)农业劳动力在产业部门中占30%以下;(5)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50%以上;(6)成人识字率占同龄人口的95%以上;(7)中学入学率占同龄人口的80%以上;(8)高等教育入学学生占同龄人口的10%~15%(7、8项根据1988年、1989年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数据设计);(9)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数在1000人以下,医生密度能使患者在3小时内就医;(10)婴儿死亡率达到20‰左右;(11)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0岁;(12)实现了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以下,人口倍增时间延长到70年以上;(13)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达2.0左右;(14)实现了成年型人口,使少年儿童系数达到25%以下,年龄中位数接近30岁;(15)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达到80以上。

实际上,这些指标一般地都高于当前发展中国家水平,都又低于或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因此,即使某个国家或民族全面实现了这些指标,但还需要更上一层楼。在1990年的中国56个民族中,达到或超过指标项目的为朝鲜族最高,有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倍增长年限、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城镇人口比例、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倍数和生活质量10项;其次为锡伯族,有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成人识字率、年龄中位数和生活质量6项。蒙古、回、满、壮、俄罗斯、高山、裕回、畲、达斡尔、仫佬、毛南、塔塔尔、乌孜别克等族,在1项或几项达到了繁荣指标要求。存在的问题是:第一,达到繁荣指标的民族还不多,而且即使达到了繁荣指标的民族得项也还不高;第二,西部地区的众多民族特别是西南地区的民族,在达标方面还处于待起步状态。2.“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这是日本和中国的朝鲜族在实施现代型民族繁荣过程中的重要经验和创新:第一,要实行计划生育,减慢人口增长速度,为普及小学、中学教育和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均经济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第二,把全民教育置于优先发展地位,由于人口文化素质的极大提高,为控制人口数量,降低人口死亡率、延长平均寿命和提供高素质劳动人力、提高产业部门的科技含量与经济效益等起了积极作用;第三,全力发展民族经济,深化市场经济实行开放政策,提高人均经济水平,为发展教育、控制人口工作和社会养老等事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总之,“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必然导致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振兴民族经济的协调与良性循环,可以说是实现现代型民族繁荣的有效途径。

(十二)人口研究的成效显著

由于位于世界最大、最高的高原腹地秘形成独特自然环境,且长期封闭;封建农奴制度延续了八、九个世纪,且社会经济远远滞后于内地;独有的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广泛流行;特殊的婚俗、生活方式和传统文化;达赖集团和国外一些人歪曲人口事实,不断编造人口谎言。因此,人口问题便具有独特性、神秘性和敏感性,自然受到了国内外某些部门和学者的关注与重视,80年代以来成为研究的热点,其研究成果之多、分析研究的之深、社会经济效益之突出、对人口学科的贡献性等,在中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名列前茅。据不完全统计,仅专著已有10本:《中国人口.分册》(刘瑞1989)、《人口的变迁》(张天路1989)、《当代中国人口》(孙兢新1992)、《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资料调查报告集.卷》(常崇煊1989)、《边区开发论著.居民收入、消费中的城乡差异》(马戎等1993);《中国简况.人口的过去、现状与未来趋势》(中文和多种外文本)(张天路1994);《跨世纪的中国人口.卷》(晋美多吉等1994)年、《中国藏族人口研究系列.藏族人口》(李永胜等1997)、《PopulationDevelopmentinTibetandRelatedIssues》(张天路1997年)等。此外,还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和调查报告。这些专著和论文,对人口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特点、问题与对策等进行了定性、定量的研究。

1.历史人口问题的严峻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口数量问题。在这块12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历史上最多有过多少人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曾有94.5万人、600万人,也有人说曾经达到1000万人甚至更有3300万人之说。各家之说的根据是什么呢?因为旧既没有户籍制度,又没有进行过人口普查,应该说都是一些估计数或者推算数。如果估计或推算一个地区人数都能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经济发育程度或者它具有养活多少人口的生产水平和经济实力作为依据,彼此的差距不至于大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总之,这个问题还远没有解决。二是婚姻、生育、死亡等问题十分严重。采用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的高年龄组人口的有关资料(因为他们都是出生在30年代以前,可以代表旧水平):65~69岁妇女的不婚比率达10.8%,分别比全国藏族(9.2%)维吾尔(0.2%)高1.6个和10.2个百分点;60~64岁妇女终身不育高达17.7%,比全国平均水平的1.4%高16.3个百分点;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在3.01~3.85之间徘徊,这与国内外的自发性生育在5.0以上的水差甚大;和平解放前的婴儿死亡率高达430‰,平均寿命只有35岁(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和计划生育办公室1995)。三是现代文化教育的空白。和平解放前的还处于以宗教寺院教育为主阶段,没有一所现代学校。因此,盲率高达90.6%,其中男性为80.0%,女性为97.6%;乡村盲率高达91.4%,其中男性为81.6%,女性为98.1%。

2.人口的增长与民族构成的变化。1951年和平解放以后特别是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人口增长幅度明显加快。1951~1959年从和平解放至民主改革期间的平均每年增长率较低(0.92%);1959~1965年平均每年增长率最高(3.10%);1965~1985年从自治区成立至城镇少数民族开始计划生育期间,平均每年增长率较高(1.95%)。与此同时,人口的民族构成一直是以藏族人口占绝对优势,并在不断升高,如1982年藏族占全区人口的94.4%,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4.85%和0.75%;1990年则藏族上升为95.5%,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3.68%和0.82%;到1996年藏族、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全区人口的比例分别为96.3%、2.9%和0.8%。

3.人口预测。以1990年为221.78万人为基数进行预测,三个方案到2000年分别为263.75万人、266.51万人和209.63万人,2050年分别为401.00万人、443.10万人。以第二方案为例,除少儿比例不断下降外(由1990年上午35.5%下降到2050年的29.7%),其他各项数值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这对的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的压力很大(孙兢新1992)。

4.生育率、死亡率水平的变化。首先是妇女未婚比率的下降。1990年时40~49岁的高育龄妇女的未婚比率虽然还高达7.43%(次仁多吉1995)(比全国各民族都高),但比65~69岁终身不婚妇女的10.83%下降了3.4个百分点,这使更多妇女有了健全的家庭和生育的机会,但1995年又反弹为8.26%。其次是降低妇女不育率比例,1990年40~44岁妇女未(或者不)育率为9.4%,虽然比全国的1.1%还高8.3个百分点,但比60~64岁妇女不育率的17.7%降低了将近一半,不过1995年又反弹9.9%。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民主改革前的中等生育水平,提高到1959~1989年的4.13~5.76的高水平(其中1961年为3.89)。

降低人口死亡率,特别是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的任务更为艰巨。为此,积极采取了综合性措施,如提高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水平,转变某些不利于人口存活的传统习俗,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包括西医、藏医等),实行全民公费医疗(这是中国大陆唯一享受此待遇的地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等。经过努力实施之后,的人口死亡率由1951年的28‰降为1967年的11.6‰,再降为1981年的9.72‰和1990年的7.4‰,1997年为7.9‰;婴儿死亡率则由1951年的430‰,降为1981年的155.2‰和1987年的136.0‰,1990年已降至97.4‰,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332.9个百分点,下降幅度之大实为人类史上的罕见奇迹;孕产妇死亡率由1951年的500/万下降为1985年的143/万,再降为1989年和1994年的71/万和57/万,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443个百分点,又是一个大幅度下降的奇迹。人口平均寿命,由和平解放前的35岁,延长到1987年的56.95岁和1990年的59.61岁(常崇煊1993)。

5.人口文化素质的变化。随着现代教育事业发展,人口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但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1982~1995年间的大学程度人口虽然已由0.42%提高到0.78%,但与全国平均水平(2.03%)相比相差甚远;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比率降为61.50%,但与全国的16.48%相比,还高45个百分点;文化教育程度综合均值已提高到2.19,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6.30)的34.76。因此,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及科技兴藏的任务还相当繁重。

四、21世纪的民族人口研究任务

经过本世纪近20年的研究,对中国各民族人口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因此,发现了各民族的人口特点、问题及其与民族因素间的联系和作用。

虽然有的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现代型行列或者正在向此类型靠近,但有更多的民族人口问题还相当严重或十分严重:人口数量增长过快和人口峰值还未显现;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还较低或者相当的低;人口构成大多数还停留在传统类型;贫困人口比例还相当高;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缓解的迹象,而且显现的和潜在的问题正在逐渐地深化和蔓延等。为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21世纪民族人口研究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

1.稳定和完善民族人口政策的研究。这包括生育政策、医疗卫生政策、教育政策、扶贫到岗政策等的调查研究,为控制民族人口过快增长势头、提高民族人口素质及改善民族人口结构等提供多方位的服务。

2.坚持和完善民族人口统计工作。在坚持1990年人口普查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登记和汇总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登记的分民族人口项目。3.进一步重视培养和扩大民族人口科研队伍。本来就十分薄弱的民族人口科研力量,随着年龄老化,进入21世纪的断层问题和持续发展问题更加严峻和更加突出,抓紧培养民族人口科研人才问题时不可待。

4.进一步加强民族人口科研工作。当前已出现民族人口科研课题小、经费少的严重局面,如果有关部门不予以解决,不能不影响到民族人口调查和分析的深入与质量,特别是危机到民族人口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持续发展问题。

5.重视民族人口现代化和繁荣发展的跟踪研究。在进行跟踪研究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民族人口现代化和民族繁荣进程新信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6.重视和加强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的研究。组织相关学科的协同政策,进行规范化的调查研究,为民族地区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7.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民族地区出现的人口与环境、资源问题已经十分严重,过去由于研究力量薄弱、科研经费不多、研究任务很重,很少对这方面进行调查研究。为了民族地区当前和长远利益以及可持续良性发展,必须及时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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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二、三十年,对少数民族人口问题的研究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以后才开始起步,由于基础资料奇缺、已往研究成果贫乏及研究力量薄弱等原因,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起步十分艰难。

一、民族人口研究的进展取决于人口基本数据的提供状况

1953年和1964年的第一、二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仅有各民族人口数量和地区分布资料,而1982年的全国和民族自治地主的100%机器汇总资料和1%抽样资料(仅限于100万人口以上可用)则提供了各民族人口数量、分布、婚姻、家庭、生育、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行业、职业等重要基础数据,对民族人口的分析研究开始提供了空前的有利条件,从而第一次基本上弄清了民族人口的种种特点和存在的诸多问题。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机器汇总的民族人口资料,除了1982年的内容外,还具有更有价值的重要特点:第一,增加了民族人口迁移、死亡等项目;第二,按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对婚姻、生育、死亡、文化程度(分在校、毕业、肄业等)、文盲、职业、行业、年龄、性别等进行设计和交叉汇总,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唯一的,为分析各民族人口状况、特点和问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对推进中国民族人口学科发展起了空前的关键性作用。因此,有位美国人口学家反映,东南亚有的国家也准备效仿。 在多种抽样调查中的民族人口资料相当丰富,如1987年和1995年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88年全国2‰生育节育抽样调查资料、8个少数民族妇女婚育情况抽样调查数汇总等,对分析研究各民族人口、婚姻、生育等的现状和历史变迁,提供了可信依据。 典型调查和社区调查资料,从另一个侧面丰富了民族人口研究内容,《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1992)反映了20多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人口、社会、经济、自然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1995)涵盖了对9个民族(或地区)的人口调查资料分析研究外,还对全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和对策研究并提出了今后的任务。

二、国内、外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民族人口研究的展开

在奠基性和开拓性的研究过程中,受到了国家教委、国家计生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政部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联合国人口基金的积极扶持,除了资助民族人口专著出版外,还分别设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在“七五”期间,国家教委和国家社科基金分别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等课题,国家计生委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家庭、婚姻、生育、节育情况系列调查研究”课题;在“八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中国各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和“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策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教委的P04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统计局的P33项目“中国1990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计生委的P07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研究”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拉萨市流动人口调查研究”课题,国家民委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等。这些调查研究和分析研究的开展与完成,不仅扭转了少数民族人口资料缺乏的局面,而且可以说是世界各国中仅有的少数民族人口资料最丰富的国家,更可喜的是有的人口研究机构正在建立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库。

中国人口学会成立以来对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也给予了很大的关注, 早在80年代初期就在兰州、贵阳和昆明召开了三次“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90年代人口学会又设立了“中国民族人口专业委员会”,以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工作。

近20年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研讨会就召开了10多次大中型会议,还于1992年和1994年在新疆乌鲁木齐和云南昆明分别召开了两次国际会议,即“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学术研讨会”与“1990年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讨会”。

1987年在贵阳召开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筹划会”是第一次召开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和实际部门的联合调查尝试,与会人员来自15个省、市、自治区,以协调和组织该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确定了承担民族社区的调查单位和专家、学者,要求按照统一设计(经过试点调查修改)的调查问卷、说明书与汇总表进行调查,调查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和咨询报告。为了互通信息和交流情况,由综合研究协调办公室及时寄发简报。

1989年夏天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社区人口调查与研究成果评审会,在1993年出版了由张天路主编、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该书汇集了藏、彝、回、布依、朝鲜、满、瑶、京、黎、佤、拉祜、纳西(摩棱人)、基诺、畲、水、东乡、裕固、柯尔克孜、土、撒拉、锡伯21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调查报告。

1993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民族人口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计生委、统计局、高校、统战、民委、政协等系统的近100名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彭佩云、蒋正华等多位领导出席指导。会议共提交论文55篇文,对1990年人口普查的民族人口资料进行深入开发的同时,还进行了适当的补充调查,为各民族人口死亡率与平均寿命、各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特别是对各民族人口指标直接进行横向比较,首次开发出了少数民族赶上和超过汉族的多项人口指标,树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的新形象。会后出版了《中国民族人口演进》(张天路,1993)。

为了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的开展,经过张天路、马正亮的努力,在甘肃计生委提供出版经费的支持下,《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杂志(季刊)在1987年正式创刊,在马正亮副主编的主持下直到1999年已发行了48期。由于它是世界唯一的少数民族人口刊物,因此它的影响远远不仅限于国内。

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在80年代出版了10本专著,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10多份咨询报告。在专著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民族人口学》( 张天路 1989)。这标志着民族人口学科在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中正式建立起来,填补了社会科学领域的空白。90年代出版了31本专著,发表了5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40多篇咨询和调查报告。

三、少数民族人口研究涉及的主要范围和主要问题

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范围之广、问题之多和难度之大,不亚于(或者可以说还稍多于)全国(或地区)的人口内容,涉及的主要范围包括:民族人口学科的建立与完善问题;基础理论建设与应用研究问题;方法论与研究方法问题;人口数量变动因素中的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指更改民族成份)、民族通婚家庭子女的民族属性等定量与构成问题;婚姻和家庭户中的构成、初婚年龄等问题以外的民族通婚的比例变化问题,以及婚姻形式(或婚姻制度)对民族人口再生产与其后代的素质问题;民族因素对婚姻、生产、死亡、人口素质、生活质量等的下面或副面影响问题;民族人口政策问题;民族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的相互关系问题;民族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问题;民族人口指标达到或超过汉族水平等。

民族人口研究的主要困难有:第一,只有每10年进行的人口普查才有可能提供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重要数据;第二,分民族人口研究面临着对56个民族人口资料的分别计算、列表、制图、分析等复杂和困难问题;第三,对民族人口进行抽样调查或社区调查的经费难以解决等。

在近20年中出版的民族人口专著多达40多本,如《民族人口学》(张天路 1998)、《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与预测》(黄荣清 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演进》(张天路 1993)、《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 1995)、《中国穆斯林人口》(张天路等 1991)、《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 1993)、《中国藏族人口》(孙兢新 1994)、《中国蒙古族人口》(王镇等 1997)、《贵州少数民族人口研究》(严天华 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府研究》(邓宏碧 1997),《Population Development in Tibet and Related Issues (Zhang Tianlu 1997)》等。这些专著所论述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各个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历史变化、新中国时期的发展和未来50年的发展趋势;各个民族的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的变化与问题;各个民族的婚姻、生育、死亡、平均寿命和生活质量;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与效果;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内在联系和定量指标的设计以及发展模式的探索,人口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

民族人口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民族学与人口学的交叉学科或者边缘学科。直到1977年莫斯科出版社出版了《民族人口学》(B.U.科哥洛夫著),虽然缺乏定量数据,但主要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前苏联的民族政策方面阐述,原则性地提出了民族因素对民族人口过程的作用。由张天路编著的《民族人口学》于1989年出版第一版(约20万字)后,于1989年出版了经过修订的第二版(32.3万字),该书指出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为:应该把民族人口作为根本的立足点,既包括世界各国的各个民族,也包括中国的各个少数民族和汉族,它主要研究人口的民族构成、各民族的人口构成、人口再生产特点、人口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和民族演变所引起的人口过程,以及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相互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并分析各种社会、自然因素尤其是民族因素(包括政治、社会、宗教等所形成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对各民族人口数量、素质、婚姻、生病、死亡等的正负方面的作用。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方法

坚持以人口学的研究方法为主,并融入人类学和民族学的有关研究方法。除经常运用数学方法、比较法、分析与综合方法外,特别强调运用人口学的问卷调查与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民族学叫实地调查)相互结合的新型调查法,它既可以得到“是什么?”,也可以寻找到“为什么?”,从而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怎么办?”

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

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路线和民族政策的指引下,从各个时期的民族人口状况、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人士的意愿等实际情况出发,新中国的民族人口政策经历了人口兴旺(50~70年代初)、酝酿和准备计划生育阶段(1971~1981年)。但是,由于少数民族人口经过相当时期的高速增长,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等的矛盾和压力愈来愈大,有的地区相当严重,少数民族群众耳闻目染汉族家庭因开展计划生育而出现的生活条件、健康素质和文化素质都有所提高之后,便追求计划生育,甚至自发地行动起来,特别是1981年5月乌兰夫同志指出:“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还是要搞,问题是如何搞法,……”。在以上因素的影响和推动下,为了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的更快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赶上和达到汉族水平,便于1982年12月,经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六五》计划明确提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并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自然条件和人口状况,制定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1984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中说:“对于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可以考虑,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民族,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二胎,个别的可以生育三胎,不准生四胎,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有关的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政策,往往都是经过试行之后,逐步地予以完善。而其效果还是很不平衡,以致于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人口现代型行列,人口工作的重点已由控制人口数量型转为提高人口素质型;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则还处于高出生、高增长阶段,还面临着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等严峻问题、大多数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还处于由传统再生产类型向现代类型转变阶段。

少数民族人口总增长率超常规的因素分析

1953~1964年,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由3532.0万人增长到39998.4万人,平均每年递增1.11%;1982年增长到6723.9万人,1964~1982年平均每年递增2.94%;到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达到9132.4人,1982~1990年平均每年递增3.51%;据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少数民族人口为11123.8万人。根据黄荣清教授计算,近来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变动,除了自然变动、国际迁移变动因素外,还有更为重要的社会变动(包括更改民族成份和民族通婚子女选报为少数民族成份者)因素,必须加以量化,这是国内有关部门和国外人口专家所关心的问题。据计算,1982~1990年在少数民族新增人口数量中的社会变动占了56.64%,而自然增长部分仅为43.36%,汉族则因此减少了14.15%的人口。

少数民族妇女婚姻构成

从少数民族的婚姻特点出发,除了分析研究婚姻构成、平均初婚年龄等内容外,还要分析研究婚姻形式、民族通婚等对少数民族人口的作用。

1.各民族妇女婚姻构成的变化。1982~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婚姻构成,有的上升、有的下降,而且到1990年各民族间的高低也比较悬殊。1982~1990年未婚比率上升的有维吾尔、苗、布依、侗、瑶、白、土家等族,其中维吾尔族由13.4%上升为16.3%和苗族由21.0%上升为24.0%;其他民族都有所下降,其中以朝鲜族由25.6%下降为18.5%、蒙古族由30.9%降为27.1%、回族由25.5%降为21.4%较为突出。到1990年未婚比率相对较低的为维吾尔族(16.3)、哈尼族(18.1%)和朝鲜族(18.5%),而相对较高的则为哈萨克族(34.7%)、藏族(28.1%)和蒙古族(27.1%)。1982~1990年离婚比率升高的有回、朝鲜、满、侗等,以中以朝鲜族由0.6%上升为1.0%的升幅较大;而降幅最大的为哈尼族由2.3%降为0.7%。到1990年离婚比率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5.2%)、藏族(3.2%)和傣族(1.4%)。

2.各民族妇女平均初年龄。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相对较高的有藏族、哈萨克族和朝鲜族,分别为23.8岁、23.6岁和22.7岁,为什么前两个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如此之高?我们至今还不甚明白。相对较低者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傣族和彝族,分别为19.4岁、20.0岁、20.9岁和20.9岁。

3.各民族妇女的早婚问题。在民族学的研究成果中,有13岁或15岁的男女青年便举行成人仪式为“戴天头”、“ 穿裙子”、建“察房”、盖“公房”等,从此算作成人,可以正式参加恋爱或婚姻社交活动,《古兰经》规定:女子9岁、男子12岁为“出幼”(即离开了幼年,进成年期,即可以结婚。)据1985年调查资料反映,新疆墨玉县维吾尔族已婚妇女中在10~14岁和15~19岁年龄组的已婚比率分别为24.67%和77.18%;云南傣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0.98%和15.88%;云南布朗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2.23%和17.56%;云南佤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的已婚比例分别为0.92%和23.29%。1982~1990年,除个别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有所上升外,大多数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都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有瑶族、苗族和回族,分别下降了8.3、4.5和4.3个百分点,维吾尔族下降了6.9个百分点。直到1990年早婚比率相比较高的为维吾尔、哈尼族、傣族、彝族和藏族,而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哈萨克族妇女的早婚比率只有2.6%。

4.民族通婚。根据1990年中国各民族的民族通婚状况,民族复合家庭户和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户比例最高的都为满族、蒙古族和土家族,相对较低的都为维吾尔族、藏族和哈萨克族。民族通婚的积极作用占据着主流地位,有利于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和人口健康素质的提高。

少数民族妇女生育率的变化

少数民族正式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比汉族晚了10多年,即于1982年才正式展开,而且一对夫妻比汉族可以多生1~2个孩子。

1.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总和生育率在不断地下降,1989年经1981年下降了31.08%。当然,各个少数民族下降幅度很不平衡。80年代朝鲜族妇女总和生育率,不仅一直比汉族为低,而且一直在生育更替水平以下轨道运行,这与全民族的高文化素质、现代生育观念的树立有着直接的关系。80年代的满族实行一对夫妇生育2孩的政策,但由于文化素质较高和生育观念的积极转变,总和生育率也降到了生育更替水平线以下。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虽然1988年才正式开展计划生育,但总和生育率超前开展下降,到1989年已接近生育更替水平,与文化素质的提高,生育观念的先期转变有关。回族妇女总和生育率,是信仰伊斯兰民族中最低者。1981~1989总和生育率下降幅度相对最大的民族有黎族、侗族和壮族,分别下降了53.86%、35.79%和34.89%。1989年的总和生育率相对最高的为哈萨克族(5.07)和维吾尔族(5.45),其次为藏族(3.97)和布依族(3.79)。在百万人口以下民族中还有柯尔克族(6.14)、塔吉克族(6.13)、德昂族(5.03)、景颇族(4.23)、怒族(4.22)和撒拉族(4.15)等。 总之,除个别民族外,进一步降低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的任务还相当艰巨。转贴于

2.早育问题。各民族15~19岁妇女生育率高低相当悬殊,相当高的有拉祜族(103.1‰)、哈尼族(77.8‰)、维吾尔族(75.4‰)傣族(74.9‰)和柯尔克孜族(69.4‰),这与早婚比率较高有直接的联系,有的民族又相当的低,如裕固族(5.8‰),俄罗斯族(6.77‰),锡伯族(7.7‰)和朝鲜族(8.3‰)。

3.孩生育问题。1989年除了几个民族妇女多孩生育构成较低以外,大多数民族都较高,甚至更高达40%以上者,3孩及以上构成在40%以上有柯尔克孜、塔吉克等11个民族。1989年百万人口以上民族15~19岁妇女的多孩生育也比较严重,即各民族普遍都生育3孩,当然占该年龄组生育孩次的比例高低不等,如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1.6%)、哈萨克族(1.6%)、傣族(3.4%)和藏族(1.0%)生育4孩的有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瑶、哈尼、哈萨克和黎10个民族;甚至还有生育5孩及以上者,有藏、维吾尔、彝和黎4个民族,可以想像这些妇女生育第1胎时很有可能还处在少年时期,这对产妇和婴儿的健康都很不利。如果不及时降低对这些民族妇女、婴幼儿健康的危害以及人口高速增长势头等,给社会、经济、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和困难将是可以预料的。

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问题

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次提供了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数据,才有可能计算各民族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校正人口死亡率,相对较高的有佤(14.45‰)、鄂伦春(17.96‰)、珞巴(14.80‰)、拉祜(12.78‰)、门巴(13.43‰、珞巴(13.19‰)、德昂(13.16‰)、鄂伦春(13.24‰)、景颇(11.94‰)、傈僳(11.27‰)、哈尼(11.24‰)、独龙(11.31‰)、怒(11.50‰)、达斡尔(11.31‰)、布朗(12.91‰)和土(10.62‰)15个民族;人口死亡率相对很低的有京(5.01‰)、仫佬(5.15‰)、乌孜别克(5.74‰、锡伯(5.36‰)和满5.79‰)5个民族。

婴儿死亡率在50‰以上的有藏、维吾尔、苗、彝、布依、侗、傣、黎、傈僳、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撒拉、仫佬、阿昌、普来、怒、保东、京、独龙、门巴、基诺等30个民族,其中在100‰以上的还有哈尼、布朗、塔吉克、德昂和珞巴等族。当然也有低于20‰以下的,如满、达斡尔、锡伯、裕固等族。

平均寿命在70岁以上的有回、满、畲、高山、仫佬、锡伯、乌孜别克和京8个民族,而不足60岁的还有傈僳、佤、拉祜、景颇、布朗、怒、鄂伦春、德昂、独龙、门巴、珞巴和哈尼12个民族。

人口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高低以及平均寿命的长短,除了社会、经济、文化素质、医疗卫生等原因以外,还有消极生活方式的转变程序不同等因素在起作用。

人口文化素质现状和问题

由于现代教育是提高各民族人口文化素质、健康素质、转变消极传统观念、降低生育率、提高生产部门和管理行为的科学、技术水平等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民族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繁荣事业的基础性工程。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1.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状况。 1982~1990年,除门巴族外(原因待查),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都有所提高,但到1990年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相当悬殊。如果说综合均值5为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话,那么已有蒙古、朝鲜、满、哈萨克、高山、纳西、达斡尔、毛南、锡伯、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京、鄂伦春和赫哲15个少数民族,其中综合均值相对最高的为朝鲜族(8.54)、俄罗斯(8.12)、高山(7.99)、塔塔尔(7.60)、锡伯(7.15)和赫哲(7.11)6个民族;相对最低(≤2.0)的还有藏、拉祜、东乡、门巴和珞巴5个民族,约相当于小学二、三年级程度。

2.民族人口文盲比率下降与文盲人数增加问题。1949年以前除个别少数民族外,许多民族的人口文盲比率都在95%以上。1982~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合计)成人(15岁及以上)文盲比率由44.5%降为30.8%,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2.06%;土家族的文盲比率由36.1%降为25.2%,但文盲人数增加了65.23%;苗族文盲比率由60.2%降为41.9%,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16.7%;回族文盲比率由42.10%降为33.1%,文盲人数增加了0.9%;彝族文盲比率由63.8%降为49.7%,文盲人数增加了6.4%;侗族文盲比率由47.2%降为28.5%,文盲人数增加了17.3%;白族文盲比率由42.65降为30.2%,文盲人数增加了6.4%;哈尼族文盲比率由66.1%降为60.4%,文盲人也增加了8.5%(张天路 1998)等。这不仅表明这些民族小学义务教育和新生文盲形势严峻,也反映了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超越小学教育的承受能力,即影响了人口文化素质的更快提高。

民族人口生活质量问题研究

这是对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的首次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指标设计和两种不同的结果。其一,是依据美国海外开发委员会主席詹姆斯.格蒙特和客座研究贾大卫.莫里斯于1997年提出的衡量穷国贫困居民生活质量的测量方法。PQLI由婴儿死亡率、1多平均寿命和识字率3个指标组成,并经过换算成指数后之后的平均值,其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指数+1岁平均寿命指数+成人识字率/3

另一位作者则认为上述三指标中的成人识字率应以文化程度综合均值代替,其计算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1岁平均寿命+文化程度综合值数/3

用第二个方法计算出来的PQLI,普遍的比第一个方法的数值要低20多。究竟用哪种方法或者第三种方法更为科学、更有应用价值?不过国际上通用的是第一种方法,所得出的数值可以与世界各国直接进行比较。

国际上通常把PQLI值为65,又把PQLI值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80以上为高生活质量,发达国家的指数平均为92,其中西欧、北美接近95;60以下为低生活质量,最低的为非洲,平均仅为33,亚洲的平均值为58。

1990年中国百万人口以上民族,达到高生活质量的依次为满、朝鲜、汉、蒙古、壮和回6个民族;暂时还属于低生活质量的只有哈尼和藏两个民族。相对最低的哈尼族与相对最高的满族相比,相差达37个数值。

少数民族人口指标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问题的研究

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在社会、经济等方面都滞后或者大大滞后于汉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十分关心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并提出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的战略任务。由于人口指标是社会、经济等的综合反映指标,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一般要晚于汉族10多年,而且实行的又是适当放宽的生育政策。能不能赶上汉族?何时才能赶上汉族?有哪些民族在哪些方面先期赶上汉族?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都是国家、民族人士、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应该关心和研究的问题。

在开发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进行研究后发现,已有26个民族在人口自然增长比例、标准化出生率、4孩及以上孩次构成、15 ~19岁妇女早育率、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妇女平均初婚年龄、15~19岁组妇女早婚比率、标准化死亡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预期寿命、成人文盲比率、15~19岁年龄组、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大专以上程度人数、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小学以上有文化人数、文化教育水平综合均值、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位数、少年儿童负担比、城镇化水平、第一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人口生活质量指数22项人口指标中不同程度地赶上汉族水平(张天路 1998)。

在 26个少数民族中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得项多少依次为:朝鲜族和满族各18项,锡伯族和俄罗斯族分别为14项和11项,达斡尔族和乌孜别克族各9项,蒙古族、高山族和鄂温克族各占8项,京族、回族、塔塔尔族和裕固族各为7项,赫哲族和裕固族各为6项,哈萨克族5项,土家族和仫佬族各4项,毛南族3项,哈尼、纳西、仫佬、藏和布依4个民族各得1项。但问题是:超过汉族指数的民族已占55个少数民族的47.27%,,其中超过汉族指标的10多个民族的得项还不多。

(十一)人口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和量化指标问题的探索

由于国家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而如何科学理解民族繁荣以及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从学术、实践等方面给民族人口学提出了新的课题,因为不仅在50~60年代甚至在90年代,社会上和某些专家、学者认为:“民族繁荣的基础和前提是人口增长快,人口规模大”等,国内某些国家领导人很希望能从学术上、理论上进行研究,以使在民族人口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中有一个比较科学的统一认识。为此,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1.关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人类历史上的民族繁荣不仅有其针对性和往往被后起之秀所取代,而且还大致存在着传统型和现代型两种类型。传统型民族繁荣存在于传统经济、传统人口再生产时代,人多力量大是其主要表现形式;现代型民族繁荣则存在于现代经济时代,要求人口增长慢、人口文化科学素质高,特别是进入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人口文化科学素质的高低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能否立身于世界之林的基础和前提。

中国所追求的确良民族繁荣,无疑是现代型民族繁荣。经过反复探索,设计了现代型民族繁荣(初级阶段)的15项参考性定量指标(张天路 1998),用以检验其发展进程。这些参考性定量指标分别是:(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500美元以上(根据1990、1991年世界人口数据表中的平均数设计);(2)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15%;(3)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45%以上;(4)农业劳动力在产业部门中占30%以下;(5)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50%以上;(6)成人识字率占同龄人口的95%以上;(7)中学入学率占同龄人口的80%以上;(8)高等教育入学学生占同龄人口的10%~15%(7、8项根据1988年、1989年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数据设计);(9)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数在1000人以下,医生密度能使患者在3小时内就医;(10)婴儿死亡率达到20‰左右;(11)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0岁;(12)实现了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以下,人口倍增时间延长到70年以上;(13) 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达2.0左右;(14)实现了成年型人口,使少年儿童系数达到25%以下,年龄中位数接近30岁;(15)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达到80以上。

实际上,这些指标一般地都高于当前发展中国家水平,都又低于或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因此,即使某个国家或民族全面实现了这些指标,但还需要更上一层楼。 在1990年的中国56个民族中,达到或超过指标项目的为朝鲜族最高,有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倍增长年限、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城镇人口比例、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倍数和生活质量10项;其次为锡伯族,有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成人识字率、年龄中位数和生活质量6项。蒙古、回、满、壮、俄罗斯、高山、裕回、畲、达斡尔、仫佬、毛南、塔塔尔、乌孜别克等族,在1项或几项达到了繁荣指标要求。存在的问题是:第一,达到繁荣指标的民族还不多,而且即使达到了繁荣指标的民族得项也还不高;第二,西部地区的众多民族特别是西南地区的民族,在达标方面还处于待起步状态。 2.“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这是日本和中国的朝鲜族在实施现代型民族繁荣过程中的重要经验和创新:第一,要实行计划生育,减慢人口增长速度,为普及小学、中学教育和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均经济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第二,把全民教育置于优先发展地位,由于人口文化素质的极大提高,为控制人口数量,降低人口死亡率、延长平均寿命和提供高素质劳动人力、提高产业部门的科技含量与经济效益等起了积极作用;第三,全力发展民族经济,深化市场经济实行开放政策,提高人均经济水平,为发展教育、控制人口工作和社会养老等事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总之,“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必然导致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振兴民族经济的协调与良性循环,可以说是实现现代型民族繁荣的有效途径。

(十二)西藏人口研究的成效显著

由于西藏位于世界最大、最高的高原腹地秘形成独特自然环境,且长期封闭;封建农奴制度延续了八、九个世纪,且社会经济远远滞后于内地;独有的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广泛流行;特殊的婚俗、生活方式和传统文化;达赖集团和国外一些人歪曲西藏人口事实,不断编造西藏人口谎言。因此,西藏人口问题便具有独特性、神秘性和敏感性,自然受到了国内外某些部门和学者的关注与重视,80年代以来成为研究的热点,其研究成果之多、分析研究的之深、社会经济效益之突出、对人口学科的贡献性等,在中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名列前茅。据不完全统计,仅专著已有10本:《中国人口.西藏分册》(刘瑞 1989)、《西藏人口的变迁》(张天路 1989)、《当代中国西藏人口》(孙兢新 1992)、《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资料调查报告集.西藏卷》(常崇煊1989)、《边区开发论著.西藏居民收入、消费中的城乡差异》(马戎等 1993);《中国简况.西藏人口的过去、现状与未来趋势》(中文和多种外文本)(张天路 1994);《跨世纪的中国人口.西藏卷》(晋美多吉等 1994)年、《中国藏族人口研究系列.西藏藏族人口》(李永胜等 1997)、《Population Development in Tibet and Related Issues 》(张天路 1997年)等。此外,还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和调查报告。这些专著和论文,对西藏人口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特点、问题与对策等进行了定性、定量的研究。转贴于

1.西藏历史人口问题的严峻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口数量问题。在西藏这块12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历史上最多有过多少人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曾有94.5万人、600万人,也有人说曾经达到1000万人甚至更有3300万人之说。各家之说的根据是什么呢?因为旧西藏既没有户籍制度,又没有进行过人口普查,应该说都是一些估计数或者推算数。如果估计或推算一个地区人数都能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经济发育程度或者它具有养活多少人口的生产水平和经济实力作为依据,彼此的差距不至于大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总之,这个问题还远没有解决。二是婚姻、生育、死亡等问题十分严重。采用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的高年龄组人口的有关资料(因为他们都是出生在30年代以前,可以代表旧西藏水平):65~69岁妇女的不婚比率达10.8%,分别比全国藏族(9.2%)维吾尔(0.2%)高1.6个和10.2个百分点;60~64岁妇女终身不育高达17.7%,比全国平均水平的1.4%高16.3个百分点;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在3.01~3.85之间徘徊,这与国内外的自发性生育在5.0以上的水平反差甚大;和平解放前的婴儿死亡率高达430‰,平均寿命只有35岁(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和西藏计划生育办公室 1995)。三是现代文化教育的空白。和平解放前的西藏还处于以宗教寺院教育为主阶段,没有一所现代学校。因此,成人文盲率高达90.6%,其中男性为80.0%,女性为97.6%;乡村成人文盲率高达91.4%,其中男性为81.6%,女性为98.1% 。

2.西藏人口的增长与民族构成的变化。1951年和平解放以后特别是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西藏人口增长幅度明显加快。1951~1959年从和平解放至民主改革期间的平均每年增长率较低(0.92%);1959~1965年平均每年增长率最高(3.10%);1965~1985年从自治区成立至城镇少数民族开始计划生育期间,平均每年增长率较高(1.95%)。与此同时,西藏人口的民族构成一直是以藏族人口占绝对优势,并在不断升高,如1982年藏族占全区人口的94.4%,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4.85%和0.75%;1990年则藏族上升为95.5%,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3.68%和0.82%;到1996年藏族、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全区人口的比例分别为96.3%、2 .9%和0 .8% 。

3.西藏人口预测。以1990年为221.78万人为基数进行预测,三个方案到2000年分别为263 .75万人、266 .51万人和209 .63万人,2050年分别为401 .00万人、443 .10万人。以第二方案为例,除少儿比例不断下降外(由1990年上午35.5%下降到2050年的29.7%),其他各项数值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这对西藏的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的压力很大(孙兢新 1992)。

4.生育率、死亡率水平的变化。首先是妇女未婚比率的下降。1990年时40~49岁的高育龄妇女的未婚比率虽然还高达7.43%(次仁多吉 1995)(比全国各民族都高),但比65~69岁终身不婚妇女的10.83%下降了3.4个百分点,这使更多妇女有了健全的家庭和生育的机会,但1995年又反弹为8.26%。其次是降低妇女不育率比例,1990年西藏40~44岁妇女未(或者不)育率为9.4%,虽然比全国的1.1%还高8.3个百分点,但比60~64岁妇女不育率的17.7%降低了将近一半,不过1995年又反弹 9.9%。西藏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民主改革前的中等生育水平,提高到1959~1989年的4.13~5.76的高水平(其中1961年为3.89)。

降低人口死亡率,特别是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的任务更为艰巨。为此,积极采取了综合性措施,如提高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水平,转变某些不利于人口存活的传统习俗,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包括西医、藏医等),实行全民公费医疗(这是中国大陆唯一享受此待遇的地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等。经过努力实施之后,西藏的人口死亡率由1951年的28‰降为1967年的11.6‰,再降为1981年的9.72‰和1990年的7.4 ‰,1997年为7.9‰;婴儿死亡率则由1951年的430‰,降为1981年的155 .2‰ 和1987年的136.0‰,1990年已降至97.4‰,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332.9个百分点,下降幅度之大实为人类史上的罕见奇迹;孕产妇死亡率由1951年的500/万下降为1985年的143/万,再降为1989年和1994年的71/万和57/万,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443个百分点,又是一个大幅度下降的奇迹。西藏人口平均寿命,由和平解放前的35岁,延长到1987年的56.95岁和1990年的59.61岁(常崇煊 1993)。转贴于

5.西藏人口文化素质的变化。随着西藏现代教育事业发展,人口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但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1982~1995年间的大学程度人口虽然已由0.42%提高到0.78%,但与全国平均水平(2.03%)相比相差甚远;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比率降为61.50%,但与全国的16.48%相比,还高45个百分点;文化教育程度综合均值已提高到2.19,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6.30)的34.76。因此,西藏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及科技兴藏的任务还相当繁重。

四、21世纪的民族人口研究任务

经过本世纪近20年的研究,对中国各民族人口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因此,发现了各民族的人口特点、问题及其与民族因素间的联系和作用。

虽然有的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现代型行列或者正在向此类型靠近,但有更多的民族人口问题还相当严重或十分严重:人口数量增长过快和人口峰值还未显现;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还较低或者相当的低;人口构成大多数还停留在传统类型;贫困人口比例还相当高;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缓解的迹象,而且显现的和潜在的问题正在逐渐地深化和蔓延等。 为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21世纪民族人口研究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

1.稳定和完善民族人口政策的研究。这包括生育政策、医疗卫生政策、教育政策、扶贫到岗政策等的调查研究,为控制民族人口过快增长势头、提高民族人口素质及改善民族人口结构等提供多方位的服务。

2.坚持和完善民族人口统计工作。在坚持1990年人口普查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登记和汇总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登记的分民族人口项目。 3.进一步重视培养和扩大民族人口科研队伍。本来就十分薄弱的民族人口科研力量,随着年龄老化,进入21世纪的断层问题和持续发展问题更加严峻和更加突出,抓紧培养民族人口科研人才问题时不可待。

4.进一步加强民族人口科研工作。当前已出现民族人口科研课题小、经费少的严重局面,如果有关部门不予以解决,不能不影响到民族人口调查和分析的深入与质量,特别是危机到民族人口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持续发展问题。

5.重视民族人口现代化和繁荣发展的跟踪研究。在进行跟踪研究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民族人口现代化和民族繁荣进程新信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6.重视和加强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的研究。组织相关学科的协同政策,进行规范化的调查研究,为民族地区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7.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民族地区出现的人口与环境、资源问题已经十分严重,过去由于研究力量薄弱、科研经费不多、研究任务很重,很少对这方面进行调查研究。为了民族地区当前和长远利益以及可持续良性发展,必须及时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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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西发编著.1995.中国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概论.新疆人民出版社

李永胜主编.1997.西藏藏族人口.中国统计出版社

林盛中著.1993.鄂伦春民族人口新论.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林盛中编著.1989.中国鄂伦春人口.黑龙江人口出版社

刘瑞主编.1989.中国人口.西藏分册.中国财经出版社

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7篇

1953年和1964年的第一、二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仅有各民族人口数量和地区分布资料,而1982年的全国和民族自治地主的100%机器汇总资料和1%抽样资料(仅限于100万人口以上可用)则提供了各民族人口数量、分布、婚姻、家庭、生育、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行业、职业等重要基础数据,对民族人口的 分析 研究开始提供了空前的有利条件,从而第一次基本上弄清了民族人口的种种特点和存在的诸多问题。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机器汇总的民族人口资料,除了1982年的 内容 外,还具有更有价值的重要特点:第一,增加了民族人口迁移、死亡等项目;第二,按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对婚姻、生育、死亡、文化程度(分在校、毕业、肄业等)、文盲、职业、行业、年龄、性别等进行设计和交叉汇总,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唯一的,为分析各民族人口状况、特点和问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对推进

1987年在贵阳召开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人口综合 研究 筹划会”是第一次召开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和实际部门的联合调查尝试,与会人员来自15个省、市、自治区,以协调和组织该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确定了承担民族社区的调查单位和专家、学者,要求按照统一设计(经过试点调查修改)的调查问卷、说明书与汇总表进行调查,调查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和咨询报告。为了互通信息和交流情况,由综合研究协调办公室及时寄发简报。

1989年夏天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社区人口调查与研究成果评审会,在1993年出版了由张天路主编、

民族人口学的 研究 对象

民族人口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民族学与人口学的交叉学科或者边缘学科。直到1977年莫斯科出版社出版了《民族人口学》(b.u.科哥洛夫著),虽然缺乏定量数据,但主要从马克思主义 理论 和前苏联的民族政策方面阐述,原则性地提出了民族因素对民族人口过程的作用。由张天路编著的《民族人口学》于1989年出版第一版(约20万字)后,于1989年出版了经过修订的第二版(32.3万字),该书指出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为:应该把民族人口作为根本的立足点,既包括世界各国的各个民族,也包括

少数民族妇女婚姻构成

从少数民族的婚姻特点出发,除了 分析 研究 婚姻构成、平均初婚年龄等 内容 外,还要分析研究婚姻形式、民族通婚等对少数民族人口的作用。

1.各民族妇女婚姻构成的变化。1982~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婚姻构成,有的上升、有的下降,而且到1990年各民族间的高低也比较悬殊。1982~1990年未婚比率上升的有维吾尔、苗、布依、侗、瑶、白、土家等族,其中维吾尔族由13.4%上升为16.3%和苗族由21.0%上升为24.0%;其他民族都有所下降,其中以朝鲜族由25.6%下降为18.5%、蒙古族由30.9%降为27.1%、回族由25.5%降为21.4%较为突出。到1990年未婚比率相对较低的为维吾尔族(16.3)、哈尼族(18.1%)和朝鲜族(18.5%),而相对较高的则为哈萨克族(34.7%)、藏族(28.1%)和蒙古族(27.1%)。1982~1990年离婚比率升高的有回、朝鲜、满、侗等,以中以朝鲜族由0.6%上升为1.0%的升幅较大;而降幅最大的为哈尼族由2.3%降为0.7%。到1990年离婚比率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5.2%)、藏族(3.2%)和傣族(1.4%)。

2.各民族妇女平均初年龄。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相对较高的有藏族、哈萨克族和朝鲜族,分别为23.8岁、23.6岁和22.7岁,为什么前两个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如此之高?我们至今还不甚明白。相对较低者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傣族和彝族,分别为19.4岁、20.0岁、20.9岁和20.9岁。

3.各民族妇女的早婚 问题 。在民族学的研究成果中,有13岁或15岁的男女青年便举行成人仪式为“戴天头”、“ 穿裙子”、建“察房”、盖“公房”等,从此算作成人,可以正式参加恋爱或婚姻社交活动,《古兰经》规定:女子9岁、男子12岁为“出幼”(即离开了幼年,进成年期,即可以结婚。)据1985年调查资料反映,新疆墨玉县维吾尔族已婚妇女中在10~14岁和15~19岁年龄组的已婚比率分别为24.67%和77.18%;云南傣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0.98%和15.88%;云南布朗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2.23%和17.56%;云南佤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的已婚比例分别为0.92%和23.29%。1982~1990年,除个别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有所上升外,大多数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都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有瑶族、苗族和回族,分别下降了8.3、4.5和4.3个百分点,维吾尔族下降了6.9个百分点。直到1990年早婚比率相比较高的为维吾尔、哈尼族、傣族、彝族和藏族,而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哈萨克族妇女的早婚比率只有2.6%。

4.民族通婚。根据1990年

2.早育 问题 。各民族15~19岁妇女生育率高低相当悬殊,相当高的有拉祜族(103.1‰)、哈尼族(77.8‰)、维吾尔族(75.4‰)傣族(74.9‰)和柯尔克孜族(69.4‰),这与早婚比率较高有直接的联系,有的民族又相当的低,如裕固族(5.8‰),俄罗斯族(6.77‰),锡伯族(7.7‰)和朝鲜族(8.3‰)。

3.孩生育问题。1989年除了几个民族妇女多孩生育构成较低以外,大多数民族都较高,甚至更高达40%以上者,3孩及以上构成在40%以上有柯尔克孜、塔吉克等11个民族。1989年百万人口以上民族15~19岁妇女的多孩生育也比较严重,即各民族普遍都生育3孩,当然占该年龄组生育孩次的比例高低不等,如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1.6%)、哈萨克族(1.6%)、傣族(3.4%)和藏族(1.0%)生育4孩的有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瑶、哈尼、哈萨克和黎10个民族;甚至还有生育5孩及以上者,有藏、维吾尔、彝和黎4个民族,可以想像这些妇女生育第1胎时很有可能还处在少年时期,这对产妇和婴儿的健康都很不利。如果不及时降低对这些民族妇女、婴幼儿健康的危害以及人口高速增长势头等,给 社会 、 经济 、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和困难将是可以预料的。

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问题

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次提供了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数据,才有可能 计算 各民族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校正人口死亡率,相对较高的有佤(14.45‰)、鄂伦春(17.96‰)、珞巴(14.80‰)、拉祜(12.78‰)、门巴(13.43‰、珞巴(13.19‰)、德昂(13.16‰)、鄂伦春(13.24‰)、景颇(11.94‰)、傈僳(11.27‰)、哈尼(11.24‰)、独龙(11.31‰)、怒(11.50‰)、达斡尔(11.31‰)、布朗(12.91‰)和土(10.62‰)15个民族;人口死亡率相对很低的有京(5.01‰)、仫佬(5.15‰)、乌孜别克(5.74‰、锡伯(5.36‰)和满5.79‰)5个民族。

婴儿死亡率在50‰以上的有藏、维吾尔、苗、彝、布依、侗、傣、黎、傈僳、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撒拉、仫佬、阿昌、普来、怒、保东、京、独龙、门巴、基诺等30个民族,其中在100‰以上的还有哈尼、布朗、塔吉克、德昂和珞巴等族。当然也有低于20‰以下的,如满、达斡尔、锡伯、裕固等族。

平均寿命在70岁以上的有回、满、畲、高山、仫佬、锡伯、乌孜别克和京8个民族,而不足60岁的还有傈僳、佤、拉祜、景颇、布朗、怒、鄂伦春、德昂、独龙、门巴、珞巴和哈尼12个民族。

人口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高低以及平均寿命的长短,除了社会、经济、文化素质、医疗卫生等原因以外,还有消极生活方式的转变程序不同等因素在起作用。

人口文化素质现状和问题

由于 现代 教育 是提高各民族人口文化素质、健康素质、转变消极传统观念、降低生育率、提高生产部门和管理行为的 科学 、技术水平等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民族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推进社会、经济 发展 和民族繁荣事业的基础性工程。新

民族人口生活质量 问题 研究

这是对

pqli=婴儿死亡率指数+1岁平均寿命指数+成人识字率/3

另一位作者则认为上述三指标中的成人识字率应以文化程度综合均值代替,其 计算 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1岁平均寿命+文化程度综合值数/3

用第二个方法计算出来的pqli,普遍的比第一个方法的数值要低20多。究竟用哪种方法或者第三种方法更为 科学 、更有 应用 价值?不过国际上通用的是第一种方法,所得出的数值可以与世界各国直接进行比较。

国际上通常把pqli值为65,又把pqli值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80以上为高生活质量,发达国家的指数平均为92,其中西欧、北美接近95;60以下为低生活质量,最低的为非洲,平均仅为33,亚洲的平均值为58。

1990年

1. 历史 人口 问题 的严峻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口数量问题。在这块12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历史上最多有过多少人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曾有94.5万人、600万人,也有人说曾经达到1000万人甚至更有3300万人之说。各家之说的根据是什么呢?因为旧既没有户籍制度,又没有进行过人口普查,应该说都是一些估计数或者推算数。如果估计或推算一个地区人数都能考虑到当时的 社会 、 经济 发育程度或者它具有养活多少人口的生产水平和经济实力作为依据,彼此的差距不至于大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总之,这个问题还远没有解决。二是婚姻、生育、死亡等问题十分严重。采用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的高年龄组人口的有关资料(因为他们都是出生在30年代以前,可以代表旧水平):65~69岁妇女的不婚比率达10.8%,分别比全国藏族(9.2%)维吾尔(0.2%)高1.6个和10.2个百分点;60~64岁妇女终身不育高达17.7%,比全国平均水平的1.4%高16.3个百分点;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在3.01~3.85之间徘徊,这与国内外的自发性生育在5.0以上的水差甚大;和平解放前的婴儿死亡率高达430‰,平均寿命只有35岁(

5.人口文化素质的变化。随着 现代 教育 事业 发展 ,人口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但还存在着不少的 问题 。1982~1995年间的大学程度人口虽然已由0.42%提高到0.78%,但与全国平均水平(2.03%)相比相差甚远;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比率降为61.50%,但与全国的16.48%相比,还高45个百分点;文化教育程度综合均值已提高到2.19,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6.30)的34.76。因此,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及 科技 兴藏的任务还相当繁重。

四、21世纪的民族人口 研究 任务

经过本世纪近20年的研究,对

钱建明等.1991.

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8篇

1953年和1964年的第一、二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仅有各民族人口数量和地区分布资料,而1982年的全国和民族自治地主的100%机器汇总资料和1%抽样资料(仅限于100万人口以上可用)则提供了各民族人口数量、分布、婚姻、家庭、生育、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行业、职业等重要基础数据,对民族人口的 分析 研究开始提供了空前的有利条件,从而第一次基本上弄清了民族人口的种种特点和存在的诸多问题。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机器汇总的民族人口资料,除了1982年的 内容 外,还具有更有价值的重要特点:第一,增加了民族人口迁移、死亡等项目;第二,按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对婚姻、生育、死亡、文化程度(分在校、毕业、肄业等)、文盲、职业、行业、年龄、性别等进行设计和交叉汇总,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唯一的,为分析各民族人口状况、特点和问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对推进

1987年在贵阳召开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人口综合 研究 筹划会”是第一次召开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和实际部门的联合调查尝试,与会人员来自15个省、市、自治区,以协调和组织该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确定了承担民族社区的调查单位和专家、学者,要求按照统一设计(经过试点调查修改)的调查问卷、说明书与汇总表进行调查,调查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和咨询报告。为了互通信息和交流情况,由综合研究协调办公室及时寄发简报。

1989年夏天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社区人口调查与研究成果评审会,在1993年出版了由张天路主编、

民族人口学的 研究 对象

民族人口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民族学与人口学的交叉学科或者边缘学科。直到1977年莫斯科出版社出版了《民族人口学》(b.u.科哥洛夫著),虽然缺乏定量数据,但主要从马克思主义 理论 和前苏联的民族政策方面阐述,原则性地提出了民族因素对民族人口过程的作用。由张天路编著的《民族人口学》于1989年出版第一版(约20万字)后,于1989年出版了经过修订的第二版(32.3万字),该书指出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为:应该把民族人口作为根本的立足点,既包括世界各国的各个民族,也包括

少数民族妇女婚姻构成

从少数民族的婚姻特点出发,除了 分析 研究 婚姻构成、平均初婚年龄等 内容 外,还要分析研究婚姻形式、民族通婚等对少数民族人口的作用。

1.各民族妇女婚姻构成的变化。1982~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婚姻构成,有的上升、有的下降,而且到1990年各民族间的高低也比较悬殊。1982~1990年未婚比率上升的有维吾尔、苗、布依、侗、瑶、白、土家等族,其中维吾尔族由13.4%上升为16.3%和苗族由21.0%上升为24.0%;其他民族都有所下降,其中以朝鲜族由25.6%下降为18.5%、蒙古族由30.9%降为27.1%、回族由25.5%降为21.4%较为突出。到1990年未婚比率相对较低的为维吾尔族(16.3)、哈尼族(18.1%)和朝鲜族(18.5%),而相对较高的则为哈萨克族(34.7%)、藏族(28.1%)和蒙古族(27.1%)。1982~1990年离婚比率升高的有回、朝鲜、满、侗等,以中以朝鲜族由0.6%上升为1.0%的升幅较大;而降幅最大的为哈尼族由2.3%降为0.7%。到1990年离婚比率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5.2%)、藏族(3.2%)和傣族(1.4%)。

2.各民族妇女平均初年龄。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相对较高的有藏族、哈萨克族和朝鲜族,分别为23.8岁、23.6岁和22.7岁,为什么前两个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如此之高?我们至今还不甚明白。相对较低者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傣族和彝族,分别为19.4岁、20.0岁、20.9岁和20.9岁。

3.各民族妇女的早婚 问题 。在民族学的研究成果中,有13岁或15岁的男女青年便举行成人仪式为“戴天头”、“ 穿裙子”、建“察房”、盖“公房”等,从此算作成人,可以正式参加恋爱或婚姻社交活动,《古兰经》规定:女子9岁、男子12岁为“出幼”(即离开了幼年,进成年期,即可以结婚。)据1985年调查资料反映,新疆墨玉县维吾尔族已婚妇女中在10~14岁和15~19岁年龄组的已婚比率分别为24.67%和77.18%;云南傣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0.98%和15.88%;云南布朗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2.23%和17.56%;云南佤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的已婚比例分别为0.92%和23.29%。1982~1990年,除个别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有所上升外,大多数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都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有瑶族、苗族和回族,分别下降了8.3、4.5和4.3个百分点,维吾尔族下降了6.9个百分点。直到1990年早婚比率相比较高的为维吾尔、哈尼族、傣族、彝族和藏族,而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哈萨克族妇女的早婚比率只有2.6%。

4.民族通婚。根据1990年

2.早育 问题 。各民族15~19岁妇女生育率高低相当悬殊,相当高的有拉祜族(103.1‰)、哈尼族(77.8‰)、维吾尔族(75.4‰)傣族(74.9‰)和柯尔克孜族(69.4‰),这与早婚比率较高有直接的联系,有的民族又相当的低,如裕固族(5.8‰),俄罗斯族(6.77‰),锡伯族(7.7‰)和朝鲜族(8.3‰)。

3.孩生育问题。1989年除了几个民族妇女多孩生育构成较低以外,大多数民族都较高,甚至更高达40%以上者,3孩及以上构成在40%以上有柯尔克孜、塔吉克等11个民族。1989年百万人口以上民族15~19岁妇女的多孩生育也比较严重,即各民族普遍都生育3孩,当然占该年龄组生育孩次的比例高低不等,如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1.6%)、哈萨克族(1.6%)、傣族(3.4%)和藏族(1.0%)生育4孩的有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瑶、哈尼、哈萨克和黎10个民族;甚至还有生育5孩及以上者,有藏、维吾尔、彝和黎4个民族,可以想像这些妇女生育第1胎时很有可能还处在少年时期,这对产妇和婴儿的健康都很不利。如果不及时降低对这些民族妇女、婴幼儿健康的危害以及人口高速增长势头等,给 社会 、 经济 、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和困难将是可以预料的。

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问题

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次提供了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数据,才有可能 计算 各民族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校正人口死亡率,相对较高的有佤(14.45‰)、鄂伦春(17.96‰)、珞巴(14.80‰)、拉祜(12.78‰)、门巴(13.43‰、珞巴(13.19‰)、德昂(13.16‰)、鄂伦春(13.24‰)、景颇(11.94‰)、傈僳(11.27‰)、哈尼(11.24‰)、独龙(11.31‰)、怒(11.50‰)、达斡尔(11.31‰)、布朗(12.91‰)和土(10.62‰)15个民族;人口死亡率相对很低的有京(5.01‰)、仫佬(5.15‰)、乌孜别克(5.74‰、锡伯(5.36‰)和满5.79‰)5个民族。

婴儿死亡率在50‰以上的有藏、维吾尔、苗、彝、布依、侗、傣、黎、傈僳、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撒拉、仫佬、阿昌、普来、怒、保东、京、独龙、门巴、基诺等30个民族,其中在100‰以上的还有哈尼、布朗、塔吉克、德昂和珞巴等族。当然也有低于20‰以下的,如满、达斡尔、锡伯、裕固等族。

平均寿命在70岁以上的有回、满、畲、高山、仫佬、锡伯、乌孜别克和京8个民族,而不足60岁的还有傈僳、佤、拉祜、景颇、布朗、怒、鄂伦春、德昂、独龙、门巴、珞巴和哈尼12个民族。

人口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高低以及平均寿命的长短,除了社会、经济、文化素质、医疗卫生等原因以外,还有消极生活方式的转变程序不同等因素在起作用。

人口文化素质现状和问题

由于 现代 教育 是提高各民族人口文化素质、健康素质、转变消极传统观念、降低生育率、提高生产部门和管理行为的 科学 、技术水平等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民族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推进社会、经济 发展 和民族繁荣事业的基础性工程。新

民族人口生活质量 问题 研究

这是对

pqli=婴儿死亡率指数+1岁平均寿命指数+成人识字率/3

另一位作者则认为上述三指标中的成人识字率应以文化程度综合均值代替,其 计算 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1岁平均寿命+文化程度综合值数/3

用第二个方法计算出来的pqli,普遍的比第一个方法的数值要低20多。究竟用哪种方法或者第三种方法更为 科学 、更有 应用 价值?不过国际上通用的是第一种方法,所得出的数值可以与世界各国直接进行比较。

国际上通常把pqli值为65,又把pqli值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80以上为高生活质量,发达国家的指数平均为92,其中西欧、北美接近95;60以下为低生活质量,最低的为非洲,平均仅为33,亚洲的平均值为58。

1990年

1.西藏 历史 人口 问题 的严峻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口数量问题。在西藏这块12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历史上最多有过多少人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曾有94.5万人、600万人,也有人说曾经达到1000万人甚至更有3300万人之说。各家之说的根据是什么呢?因为旧西藏既没有户籍制度,又没有进行过人口普查,应该说都是一些估计数或者推算数。如果估计或推算一个地区人数都能考虑到当时的 社会 、 经济 发育程度或者它具有养活多少人口的生产水平和经济实力作为依据,彼此的差距不至于大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总之,这个问题还远没有解决。二是婚姻、生育、死亡等问题十分严重。采用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的高年龄组人口的有关资料(因为他们都是出生在30年代以前,可以代表旧西藏水平):65~69岁妇女的不婚比率达10.8%,分别比全国藏族(9.2%)维吾尔(0.2%)高1.6个和10.2个百分点;60~64岁妇女终身不育高达17.7%,比全国平均水平的1.4%高16.3个百分点;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在3.01~3.85之间徘徊,这与国内外的自发性生育在5.0以上的水平反差甚大;和平解放前的婴儿死亡率高达430‰,平均寿命只有35岁(

5.西藏人口文化素质的变化。随着西藏 现代 教育 事业 发展 ,人口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但还存在着不少的 问题 。1982~1995年间的大学程度人口虽然已由0.42%提高到0.78%,但与全国平均水平(2.03%)相比相差甚远;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比率降为61.50%,但与全国的16.48%相比,还高45个百分点;文化教育程度综合均值已提高到2.19,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6.30)的34.76。因此,西藏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及 科技 兴藏的任务还相当繁重。

四、21世纪的民族人口 研究 任务

经过本世纪近20年的研究,对

钱建明等.1991.

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9篇

一、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宗教信仰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

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第二,个体民族心理研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民族心理研究的主流。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在某种程度上是西部民族地区的大开发。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进行,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开发商希望对西部各个民族有个全面的了解。西部各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下来的心理特征,必定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实施过程中以及在民族经济和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其中,民族心理的积极影响将促进西部大开发各项战略决策的实行和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如维吾尔族和回族善于经商的心理特点则有助于这两个民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消极影响则会阻碍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和民族地区发展,如一些民族闭关自守的心理特点则不利于该民族的发展和进步。许多从事民族心理研究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并深入西部民族地区,调查西部各个民族的心理特征,在此基础上,写出了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论文,并积极倡导各个民族发扬优秀的民族心理特征,抛弃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心理特征,使西部各个民族早目走上兴旺发达之路。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实施,个体民族心理研究会进一步深入发展。因为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的实施需要西部各个民族的配合,各个民族要配合国家的战略决策,首先要在心理方面充分地认识和理解西部大开发对西部各个民族带来的好处,然后才能在行为上支持和拥护国家的决策。

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 高等教育 教育公平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中的教育公平问题引起了社会民众和政府的关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平等问题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而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平等问题尤为突出。

一、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不公平现状概述

在我国为保障少数民族享受高等教育权利,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主要有三类院校承担。一是专业民族学院(大学)招生,我国共有民族学院(大学)12所,在校生有22000 余人,此类高校75%为少数民族大学生;二是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高等院校对本地少数民族进行大规模招生,如新疆师范大学等;最后一种是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民族预科班,通过以时间换空间的形式在政策上向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倾斜,这三种形成了中国独特的民族高等教育体系。

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虽然自成体系,对全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依然是杯水车薪。2004年各类民族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约80.73 万人,在校学生数量占总数的比重严重不足,即使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后,形势也不容乐观,截止到2012年底,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数为2536.5647万人,而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数不足一成。少数民族教育不公平问题成为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

二、国外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分析(以美国为例)

1.美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

美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也经历了一系列不公平的历史。美国从二战结束开始为少数民族提供优惠政策,从二战结束到20世纪60年代早期,他只针对个别群体且要求学业优秀的扶助政策,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实际上仍然存在。自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到70年代末。高等教育公平观兴起,他们提出 “为所有人提供尽量多的教育”。新自由主义成为美国当时的高等教育的主旋律,与此同时,美国联邦颁布了旨在促进机会均等的《高等教育法》、“肯定性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法规 。

2.美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经验分析

我国现阶段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与美国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到70年代末“肯定性行动计划”阶段比较相似,分析 “肯定性行动计划”有利于找到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改革的契机。

首先,突出的措施是少数民族学生录取名额优待,且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实施,对实施肯定性行动计划的学校予以数额巨大实质性资助,并对挪作他用的学校实行停止拨款的惩罚,促使了在招生时不得不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特殊的招生计划。

其次,对基础较差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入学后再教育”,促使其成功适应大学课程的学习需要。主要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成绩差,学习能动性低,学生入学后不是马上就接触和学学的课程,而是补习高中的知识使他们最终能够符合基本的学习要求。

最后,也是极为关键的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融合,聘用少数民族教师,在满足大学的校园多元化的需要的同时也解决了就业的需要。在聘用的同时,各学院还有意识的培养少数民族高校教师。正是因为有少数民族教师的加入,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课程设置也得到更为科学的设置,对促进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三、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不公平现象对策研究

1.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产生不公平现状的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有一些发展,但是不公平的现状还是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少数民族教育受到制约。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等很大一部分程度决定了这个地区教育水平的高低,而西部贫困地区如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大部分都处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状况,与东部发达地区差距悬殊,更为严重的是自治区内部较发达地区的学生高等教育入学率高于自治区贫困地区学生的不平等现象。高等教育领域成本分摊机制也决定经济尚不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经费的制约性,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家庭的困境,也影响学生继续升学深造的支持,这也是造成少数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与发达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因素。

我国少数民族基础教育薄弱,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不健全。在我国民族自治区内,大多数地区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基础教育薄弱,且招生机制等不利于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只能入读民族院校或预科班。与此同时,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依然存在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虽有许多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优惠政策,但是很多政策由于没有得到法律的保障无法实施,很多的资助政策也缺少了针对少数民族的规定,即使有也很真正难发放到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手里。所以通过立法促进教育公平是现阶段迫在眉睫的问题。

2.少数民族文化与传统中国传统文化融合有待加强

少数民族学生进入高等学校后,依然面临教育不公平现象,这也导致了少数民族青年对高等教育兴趣低下甚至失去兴趣,并未对高等教育产生认同感,这是由于几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方面由于课程设置上,许多学校的教材仅仅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生硬的翻译。这就造成了少数民族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不适应,并演变成不公平待;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教师的缺失,也间接的影响了少数民族文化与传统中国文化的交流与融合,这都不利于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动机和热情的调动,甚至有些还演变成对少数民族的偏见,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少数民族学生对高等教育认同的偏差。

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尤为突出。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不公平突出体现在大学生就业困难。经历了多年的扩招之后,大学生就业难已是不争的事实。根据教育部统计,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人数年年增加: 2011年是660万,2012年是680万,刚刚毕业的2013届毕业生毕业人数已达到690万,年年都在刷新最高数据。众所周知,高等教育的主要目的即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优质就业,如果毕业之后不能被社会接纳吸收,那么高等教育的公平只能是变成一句空谈,高等教育也将失去其应有的意义,如何利用少数民族的优势为其创造就业机会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3.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不公平现状的对策研究

增拨教育经费,多渠道的筹措教育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拨教育经费,多渠道的筹措教育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是发展民族高等教育事业的必由之路。民族地区高等院校应自主筹措资金,与国家援助双关齐下,才是最有益的结合,从美国“肯定性行动计划”也可以看出,美国联邦批准了大量的资助资金,甚至到了学校无法拒绝的地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通过经济的刺激打开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大门,从而从经济上给予民族教育发展所需的物质条件。

国家政策分层次加大优惠力度,加强少数民族教育立法工作。首先,分层次对少数民族学生进行扶持,分层次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有选择的对一些特别贫困的少数民族进行重点帮扶,通过国家发改委下拨大量专项资金,对贫困少数民族进行专项扶持;另外一方面是在学校方面进行层次的划分,指定一些高水平大学与特别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进行帮扶,每年定额拿出名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让教育的天平越来越趋于平衡。

其次,通过立法干预教育,进一步完善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立法工作,保证民族高等教育的顺利实施与开展。目前为止,我国教育法规日趋健全,如《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但在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并未展示出其推动能力。从长远来看制定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基本法《少数民族教育法》势在必行。利用少数民族教育法制法规建设,明确政府在民族教育与民族高等教育中作用,积极保障少数民族的受教育权和教育机会平等权、规定少数民族教育经费的来源、师资等核心问题,将大大促进少数民族教育和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

优化课程设置,促进文化融合。要使文化能过充分的融合,笔者认为应做三方面的努力,一是招聘民族教师,通过教师增加校园文化多元化交流,把少数民族的特色保留的同时促进与主流文化的融合;其二是对教材和课程的设置进行细分,不仅要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翻译,应该以充分挖掘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工艺与特色形成真正的实科教学,增强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动力;最后是提升少数民族学生对高等教育的认同感,制定不同于一般学生的考核办法,树立起学习的信心。

重视民族教师的培养,引导少数名族大学生回原地区工作。少数民族大学生应该成为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纽带,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者、先进科学技术的传播者,为民族地区的现代化作出自己的贡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就业问题,一是维持现在的就业政策的倾斜,在一些招考或招聘中给予少数民族政策上的倾斜;二是应该主动进行少数民族教师的培养,有意识的引导大学生从事高等教育事业。尤其是针对少数民族的优势专业要进行大力的弘扬,增强少数民族学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最后,由于民族院校大都以文科为主,这对于少数民族学生就业来说也有一定影响,为少数民族学生开设理科实用性专业还应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回原地区工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建设作出贡献,注重公平和效率的结合,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良性循环。

基金项目:该课题属于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十一五”(2009年)学科共建项目:“族内自救”与“教育公平”——以赣南畲族为视点的人类学考察。项目编号:09SH20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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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彭小孟(1976-)男,江西省临川人,中共党员,获硕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11篇

一、基于企业理论研究范式的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进展

(一)基于社会一文化范式的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

该范式遵循韦伯传统,主要是运用经济社会学的视角去探究家族化问题。所谓韦伯传统就是强调特定企业组织形态与其所处的文化制度环境(包括经济伦理环境、价值认定环境和社会交互环境等)之间的相关关系,通过比较蕴含在不同企业组织结构背后的“文化决定因子”来解释某种企业组织结构生成衰败原因的一般性命题。国内关于家族企业的研究文献集中体现传统文化论、家庭契约论和社会资本论。

1.循着费孝通(1985)的思路,传统文化论的主要观点有:中国传统的“家文化”特征和“差序格局”的信任关系(卢现祥,2000;陈立旭,2000;姚贤涛,王连娟,2002;李春来,2002)是民营企业家族化的文化动因。张之锋(2001)认为,家族制是民营企业在“私德有余而公德不足”条件下的“不得已的选择”。张强(2003)则从“自家人”和“外人”的角度对传统文化与家族经营的关系作了解释。

2.家庭契约论(贺志锋,2003)认为如果把具体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看成是外生变量,假设它们是同质的;由于家庭的行为规范是利他主义,思想感情的一致使家庭内部能够实现有效的劳动分工(贝克尔,1987),从而实现“有机的团结”(迪尔凯姆,1986)。当家族成员共同控制和管理企业时,企业的委托的契约性质、团队生产监督问题、人力资本专用性问题和信息特征都将发生改变;家族成员在长期的共同影响下,形成了一套基于感情的共同预期和非正式承诺,以家庭关系为基础的家族企业是一种“高信任”(这种信任是一种基于感情的感情信任,而不是基于能力的认知信任)的组织形式(Jones,1983),由此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契约;而且,在家族企业中,委托人对人的高度信任来源于人的行为和情感,而不是人的绩效。其契约特征表现为感情关系导向,而不是遵循经济理性,并且委托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影响,强度远高于非家族企业的董事会和CEO之间的影响。

3.社会资本论在家族制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对福山(1995)关于华人企业的研究结论给予足够的重视,社会资本与民企融资的关系(储小平,2003)借助行政权力和社会关系为企业获得各种资源(李路路,1995);周殿昆(2002)从作用范围、信息搜寻费用、防范道德风险机制、监督费用、违约失信概率和获取资源状况六个方面比较当前社会信用和家族信用,来说明家族信用是乡镇企业向家族企业回归的主要原因。程书强(2003)从信任与社会结构、制度变迁转型存在高度关联的角度分析社会信任对我国家族企业的影响。储小平(2003)把社会资本界定为社会财务资本、社会人力资本、社会关系网络资本和社会文化资本,指出家族企业在这四个层面的具有内在的作用机理。

(二)基于资源-能力范式的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

该范式运用企业管理理论从组织效率论、企业家能力论、企业文化(团队精神)论等角度对民营企业家族制作出解释。

1.组织效率论以Leibens-tein(1966)的X-效率理论为依据对民营企业家族化治理机制作运用性解释。强调特定企业组织形态与其在管理和技术层面所能达到的经济绩效之间的相关关系,通过比较不同“企业制度类型”在组织成本、管理能力、经营绩效等方面所可能存在的差异,得出某种“企业制度类型”之所以生成衰败的一般性解释。民营企业家的自我雇佣或家族化倾向在于它能低成本的减少X-效率从决策效率、对市场机会的捕捉和把握、企业凝聚力、减少内耗等方面说明家族企业的效率。如朱富强(2004)从显性协调和隐性协调角度论证家族企业长期存在的理由。

2.企业家能力论延续了熊彼特传统,即认为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是企业获取利润的源泉。主要观点是认为民营企业创业者的在企业的创建、成长和发展中具有特定的作用。邬爱其等人(2003)认为,企业家主导下的组织认知的一致性才是民营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民营 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将长期存在。石军伟(2003)基于企业家能力的内生性提出“建立企业家机制主导模式才是民营企业制度创新的目标”。这是对阿尔钦的古典企业论的明确坚持。

3.团队精神论(Alchian&Demsetz,1972)认为家族企业在创业的历程中具有天然的凝聚力和奋斗精神,为家族荣耀甚至为打造百年基业而努力工作:又因为亲属关系相互熟知,信息对称,建立心理契约比较容易。钟朋荣认为民营企业选择家族化经营,是因为家族企业拥有更多的关心企业资产的资源。

(三)基于制度范式的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

该范式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和企业家供求论的观点对家族企业进行制度分析。

1.交易成本理论。是从交易成本出发研究民营企业家族化的思路,故可以归结为科斯传统。所谓科斯传统就是经典的企业理论分析方法,即交易成本范式。由科斯的交易成本观点出发衍生的团队生产理论(Alchian&Demsetz)、资产专用性理论(Williamson)、理论(Fama,Grossman&Hart)、契约理论等成为企业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该论把这一现象归结为成本过高,主要的观点有非对称信息论、内部交易成本论、外部市场论。非对称信息论认为:市场制度环境的不完善(王连娟,2001)和“低文本文化”形成的信息非规范化和分散化(陈凌,1998)。外部市场论认为由于经理市场还是一个“柠檬市场”,所以发现优秀经理的信息搜寻成本很高;因为高昂的成本和残缺的社会信用使家族企业排斥外部职业经理,这种“寻找人的主观愿望和客观环境的矛盾”构成私营资本管理方式转换的障碍,这将使私营企业“管理青春期”跃迁要经历的一个长期过程(刘伟,2010);同时又由于“家族企业治理家族主义的信任结构”促使经理市场的失灵(李新春,2003);经理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制约了家族企业的制度创新(周立新,李传昭,2004;刘平青,2004);周立新,李传昭(2003)运用信息经济学方法建立一个外部市场模型。

2.制度变迁理论。可归结为诺斯传统。即从外部制度环境和企业整体制度变迁角度研究家族企业。在家族企业的研究中关于制度演化的分析范式运用,存在两种观点:制度变迁论和制度效率论。制度变迁论者主要从制度创新的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讨论当前家族企业走向公司制的约束条件(方晓军,高瑛,2004);从制度嵌入和制度耦合的角度寻求制度变迁与制度环境的兼容性,如在外部治理机制不健全条件下家族制虽非“最优”制度安排,但或许是“最不坏”的制度安排(郑家喜,蔡根女,2004);制度效率论从非正式规则的存在及其变化对企业制度选择的制约来论证一定制度环境下家族制的阶段合理性(何智美,2004),认为只有能对企业核心要素提供有效激励约束的制度就是有效率的制度;郑文哲(2003)建立了一个家族企业制度适用边界模型。

3.企业家供求论。任晓(2004)以温州为例从经理市场的供求状况探讨了企业家古典锁定的内在机理和外部条件:导致企业家供给水平低下的原因是逆淘汰支配下的企业家市场导致过低的预期收益增加了企业家专用性资产进入市场的风险,噪音化的职业市场信号加剧资产所有者的自我雇佣;企业家需求弱化的主要因素有“家庭及泛家族组织与企业生产梯队的整合”、“股份合作与企业家人力资源共享机制”以及“发达的专业化商品市场或专业化产销基地弱化了企业对企业家的需求”。张佩国(2004)对民营企业换帅提出自己的看法:个人权威与制度化结合不会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力。

(四)基于演化范式的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

组织演化论源于阿尔钦(1950)的达尔文主义市场选择论和纳尔逊和温特(1982)的“惯例性行为”论。前者认为,生存下来的是经过经济体系甄选后的成功者,因而是有效率的;后者认为组织创新的运动机制在于对惯例的承继和创生。在民营企业研究文献中,组织演化论者认为民营企业之所以选择家族化的产权形式或治理结构是适应现实经济环境的结果,运用演化经济学的方法和观点来深入探究“家族企业基因”与经济环境的关系,对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借助遗传、变异、自然选择等概念加以解释。刘平青(2003)关于“家族基因”的解释比较新颖,他认为决定家族企业“遗传”与“变异”的关键在于“家族基因”的四种“碱基”:利己人性、心智模式、利他人性和文化因子。陈文科(2005)认为,“家族基因”所形成的非契约凝聚力和适应性创造力是家族企业生命力保持持续发展活力的内生性因素。企业认为温铁军(2004)强调了环境的作用,认为大规模民营企业转制是在宏观经济波动的产物,不单纯是微观经济的结果。

(五)基于网络范式的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

网络是界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或叫经济组织形式)。专业化家族企业集群的生存多是依赖这种网络分工形式,以此降低风险。因为网络存在企业需要的关于“相似性活动”的知识,Richardson(1972)将企业间密切的合作关系称为产业组织网络模式,他开创的网络范式成为企业理论研究的前沿方法。拜尔恩(Byrne,1993)把企业网络定义为:独立企业间的短期结合,它没有总部和组织图、没有科层、没有纵向一体化,网络内成员企业的分工细致。浙江和珠三角一带兴起的企业集群吸引了国内学者的眼光。陈守明(2000)认为,小企业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稳定性强、效率高的特点,温州家族小企业正是通过由相关性强的企业组成企业网络组织这样一种形式克服规模局限获得竞争力。以温州打火机产业为例,家族企业网络的优势在于一是减少机会主义,如零部件生产的标准化和适度竞争、网络内道德信用、区域内企业集聚的低信息成本以及网络组织的柔性化都有助于克服机会主义;二是相对于大企业的比较优势,如对需求多样化适应性强,内部管理成本低,激励机制好,分工、合作、竞争导致核心能力的专注,以全价值链最优化来选择合作企业并进一步促进核心能力的提高。钟朋荣(2004)以绍兴纺织业的产业集群为例揭示了作为企业网络或产业集群中一个元素的中小民营企业,其走家族化之路仍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他提出一个公式:产业集群+家族制=竞争力。朱秋霞(1998)和陈凌(2003)则从家庭网络和企业网络的角度分析了家族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文化社会基础。

二、企业理论研究范式比较及其对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的启示

笔者根据对相关文献的内在逻

辑和主要概念做出上述分类,这种的归纳不一定与成果所有者本人的初衷完全一致,但它并不影响我们对研究方法本身的认识。社会一文化范式、资源一能力范式、制度范式、演化范式和网络范式是当前企业理论研究的主要分析方法,甚至可以说有的是主流方法,有的是前沿方法。这些方法用来解释家族制存在的合理性,展示了问题的不同侧面,深化了对家族企业演变的理解。不过,仅就观点而言,单一的视角不足以给出满意的答案。只有综合起来,才能形成对家族制的合理解释,才有可能对民营企业的未来变迁以及家族企业合理性空间的扩展做出有说服力的推测。传统文化论强调“家文化”特征和差序格局的信任关系对家族化的重要影响,但无法回答:使得家族化组织成为儒家文化圈中的主要和有效的治理模式。但这至多能部分解释为什么在儒家文化圈中,家族企业成为主要的企业治理模式。但它显然不能解释为什么在许多西方发达国家,2/3以上的企业也是家族企业。因此,对于中国当前盛行民营企业家族化现象,社会文化范式并不具备足够的解释力。

对于家族企业管理效率和组织能力的高度评价并不能掩盖其自身的缺陷。如强调创业者尤其是核心人物的领导作用的观点,这种解释随着第二代的更替已成为追忆的历史;而家族企业产权和治理的非经济性在一定条件下会被经济力量所穿透。

制度变迁理论强调制度环境约束和嵌入性要求,认为家族化锁定是市场和制度不完善的结果。但是它无法解释已经有不少的民营企业建立了现代公司制,一些家族企业逐渐地“泛家族化”。

在交易成本理论看来,企业组织形式的演进过程实际上就是企业不断把内部交易成本(组织成本)外部化的过程(交给市场解决),同时引入不可交易的且企业需要的部分。它犯了科斯同样的错误,就是只看到企业的交易功能,没看到企业的生产功能。因为企业的知识由契约性知识和生产性知识组成(刘刚,2002),前者可以根据收益成本比较从市场上购买,而后者是内生的,需要自身的投资。

能力范式在于解释那些企业内部不能交易也无法交易的现象,如企业的隐含知识、核心能力、关键性资源等。基于交易成本范式的资产专用性理论在一定程度靠近能力范式,但是还存在很大距离。刘伟(2001)把企业产权制度看作是要素市场制度的函数,产权结构是资产专用性程度的函数。这种观点有助于对家族制在交易成本理论和能力理论结合性方面进行解释,即民营企业选择家族化的产权形式和治理形式既降低了交易成本,又维持了关键性资源,而这正是要素市场(经理市场、资本市场)制度和资产专用性(核心人力资本和其他关键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

经济演化理论是研究民营企业制度的一个崭新视角,但是仅仅局限于达尔文主义的生物进化观点有时显得比较牵强,而且社会经济系统的演化与生物演化毕竟不可同日而语。

现有文献中的一个缺憾是关于网络范式在民营企业研究中的运用与经济现实相比远远不够。网络范式揭示了区域性产业集群或企业网络的形成机理,以及信息化时代的网络经济和虚拟组织的存在理由,它以企业能力理论为基础、辅之以经济社会学和交易成本理论,暗含着演化理论的逻辑,形成有现实感的理论魅力。在当前家族企业研究中,少数文献有所涉及,但缺乏理论自觉。家庭契约论和社会资本论以及产业集群论从非正式制度和规模效应的角度进行分析,显示出网络范式的痕迹,但似乎又有一种欲说还休、不够明快的感觉。网络范式以其特有的理论生命力显示出比制度范式(交易成本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和社会文化范式(也可成为经济社会学)对民营企业家族化有更强的解释力。尤其是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虚拟网络、社会网络与企业网络的交互作用,衍生出丰富多彩的企业组织形态,这些组织形式背后的逻辑到底是什么,需要我们运用新的理论去解释。

从国外企业理论的发展现状来看,理论、控制权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治理经济学)对中国民营企业有较强的解释力;在方法论上,新古典方法、制度分析和演化分析都有助于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当前企业理论出现了契约理论和能力理论合流的趋势,这将为研究中国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更新的视角,有待我们去吸收养分,灵活运用。

三、民营企业家族化现象的经济逻辑

企业组织形态(包括产权、治理结构、组织形式等)的变化是由经济系统运动的内在逻辑决定,它是企业自身的因素与经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用williamson的话来说,企业是一个适应性组织。在一个无强制性的经济体系中,企业之所以采取某种产权制度或治理方式是企业经济活动自生自发演进的结果,而不是某个人或组织理性设计的产物,这种企业从而具备了“自生能力”(林毅夫,2002)。根据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影响制度供给和需求的因素,企业演化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提高生产率;降低交易成本;市场规模的扩展;技术进步;制度环境的改善。而判断一种企业制度是否合理或具有效率,要看它是否适应所处的社会环境,要看它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中是否是低成本的(巴曙松,屠新曙,2002)。

民营企业作为一种本来意义上的企业,对市场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它的演变过程与市场进化过程息息相关。应焕红(2005)把民营企业的特点概括为:具有生存特质,是一个动态伸展的过程,是一个自觉学习的系统,是一群尖锐矛盾的集合,是一个不断演化的组织。基于这样的描述,大部分民营企业实行家族经营一方面是根据自身发展要求作出的制度选择,另一方面也是适应市场化发展进程的结果。中国民营企业成长在特殊的政治环境、经济生态和文化背景中,在经济转型时期,由于民营企业面临两种不信任,即在经理市场上,企业主不信任经理人,在资本市场上银行不信任民企(所谓金融恐私症),产权封闭化、治理家族化是无奈也是明智的制度选择。简言之,就是为克服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将成本和风险最小化。当然,即使是家族化治理,也会出现形态各异的制度形式,这就取决与不同企业具有不同的信息结构,不同的信息结构导致不同的控制权结构,从而形成不同的契约结构,最终在学习和适应的过程中选择不同的治理机制。而这种治理安排也并非静止不变,民营企业天生的学习、模仿、纠错能力使治理机制处于不断的优化调整之中。迷信现代企业制度、片面地追求所谓的新型企业制度、简单的否定家族制,不是科学的研究态度,更不是理性的经济决策行为。因为,这种否定“缺乏扎实的经验基础和令人信服的学理根据” (韩朝华,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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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12篇

丰子义(北京大学哲学系)

国际间的文化对话,使各种思想文化主张和多种研究成果得以充分地展示和交流,从而形成新的碰撞,产生新的思想火花,丰富和发展了民族精神研究。但是,一些思潮的兴起,又给民族精神研究带来不少新的问题和挑战。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需要对其中蕴含的深层理论问题加以廓清,而这离不开对当代诸多有影响的社会思潮的反思。就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过程中如何处理与新自由主义、民族主义、文化相对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关系作出较为系统的梳理和辨析,可以明示当代中华民族精神的发展方向。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约8000字

论“民族精神”概念内涵的规定性

李煌明(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

对于“民族精神”这一概念的内涵,学界争议颇多。但是通过仔细分析,这些观点之间的分歧只是表面的,它们之间不仅不冲突,而且正好构成了“民族精神”这一概念在内涵上的七个规定性,即历史性、核心性、时代性、开放性、特质性、共同性和广泛性。这七个规定性是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的一个整体。“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共同价值核心,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精神支撑,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灵魂和生命力之所在。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约4500字

对民族精神内涵的深层解析

孙文营(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往往通过该民族的行为方式和处世风格表现出来。但理解民族精神,不能仅从该民族的行为方式和处世风格层面分析,还要把握影响其行为方式和处事风格的深层原因。概括来说,民族精神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四个层面来把握:民族世界观是民族精神的基础;民族价值观是民族精神的核心;民族思维方式和民族情感是民族精神的基本内容;民族行为方式和处世风格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

《理论探索》2009年 第3期,约4000字

略议近代中国民族意识的四次觉醒

史革新(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13篇

一、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现状

1.办学基础设施薄弱

虽然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教学效果取得了明@进步,办学规模得到了扩大,各少数民族地区都在积极建设中小学校,使少数民族的学生都尽量能够接受教育,但是现阶段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设施还不太先进,有不少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提高。

2.教育观念相对落后

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观念方面与以前相比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但是一些地处偏远的地区,部分家长由于自身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对教育缺乏应有的重视。

3.经费不足,教育不均衡

尽管国家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但是由于少数民族分布比较分散,地域面积大,所以在经费分配、资源配置等方面不容易达到均衡,管理上比较困难。

4. 师资队伍缺乏稳定性

目前,我国从事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教师不断增多,教师的待遇也得到了相应提高,但是少数民族地区教师数量较少,质量相对较低,甚至一些学校还存在一个教师承担多科教学任务的情况。此外,和发达地区相比,教学环境还比较恶劣。所以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队伍还是不稳定,选择留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教师比较少。

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策

1.加大投入,推动基础设施教育进程

国家在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教育投入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基础设施教育,这是解决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存在问题的重中之重。要提高教学硬件设施, 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少数民族地区配备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提高教学基础设施;同时要大力推动少数民族的信息技术教育,为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设立自己的局域网,建立专门的计算机室,从整体提高教师的现代化教学设备运用能力,缩小和发达地区的差距;另外还可以设立帮扶体系,各少数民族地区之间实施互助,即条件相对好的地区对相对差的地区提供一定的帮助,共同实现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2. 改革教学内容,凸显民族特色

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要有较大的发展,就需要加大改革的力度,对教学内容进行大的改革,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进行调整,结合民族特色开发具有少数民族特点的课程,设立少数民族的地方课程,在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程度的同时,还要使具有少数民族自身特色的民族文化能够得到传承。另外,还要在完善双语教学的基础上,采取三语的教学方式,以缩小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之间的距离。同时,有条件的少数民族地区要逐步普及英语课程,采取三语教学方式。

3.运用多种举措,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力量

壮大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力量,确保师资力量的稳定性。首先,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针对现有教师普遍开展培训。其次,要持续加强本地区民族师范院校建设,针对本地老师以及具备本地特点的教师,要加大培养力度,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最后,构建教师队伍的保障机制,从而保障师资队伍的稳定性。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而言,教育是促进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关键支撑,我们要高度关注少数地区的教育现状,从各方面加大力度,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

参考文献:

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14篇

摘要: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各个名族在历史文化进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为中华民族的璀璨文明谱写了光辉的篇章.然而随着历史的沿革,区域的划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由于经济的落后进而制约了教育的发展,从而造成了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公平和接受教育机会的不均等,纵然国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致力于改善西部少数名族地区教育,但西部少数民族教育问题仍为突出,影响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水平的提高,制约着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所以针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问题,分析其原因和提出解决方案是重要且刻不容缓的。

关键词:西部少数民族地区; 教育问题;解决方案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指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西部省区,包括广西、云南、贵州、、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8省区。西部地区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战略位置重要。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问题突出落后,因此大力发展西部民族地区的高等教育尤为重要。不仅是为西部的振兴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对全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现状

(一)师资力量薄弱,一师多教的情况普遍,师资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少数名族地区教师年龄结构的状况是:中年教师过少,青年教师过多。教师年龄结构状况比例不均衡,对少数名族教育问题的发展有明显的负面影响,如:青年教师难免经验不足:教师队伍科研能力不强等。对于教育问题来说,学生需要学习的东西都来自于老师,因此师资在教育问题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少数名族地区往往经济发展缓慢,物质条件落后等因素导致没有教师愿意长期驻留教学。即便有各种各样的支教活动,但是由于支教人群的流动性太大,很难真正地改善该地区的教育问题。

(二)教学基础设施落后,无法提供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大部分边远地区的校园校舍极其简陋,甚至危房重重,用于学生锻炼身体的器材屈指可数甚至没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普及率低。许多长距离步行到校的学生来到学校,与之共处的不是令人期待的明亮的教室,干净的桌椅而是四面漏风的土墙,破旧不堪的书桌,这样的环境很难让所有学生在教室里都能安心地学习。

(三)教学质量存在入学率低、升学率更低、巩固率低、辍学率高地普片现象。2002年底,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为97.43%和54.7%,远远低于全国98.6%和90%的全国平均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不到60中八个省区中有7个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盲人数不断增加。2002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为77%,每年有500多万学生没有完成义务教育便辍学了,80%集中在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尤其是是初中辍学率居高不下。

二、 研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问题目的

中国是一个正处于蓬勃发展的国家,为力求我国缩小贫富差距,谋求均衡发展,取得共同富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近年来为了政府少数民族地区可是绞尽脑汁,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问题。少数民族聚居地一般是比较偏远的地方,无论硬件设施和软件部署都赶不上大中城市,并且许多人没接受过教育,导致少数民族的人民素质普遍低下,为解决这个难题,我国政府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少数民族地区,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的整体生活水平与人口素质。

想要从根本上提高少数名族的人口素质,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问题,扫除文盲,才能领引少数民族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近十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教育水平稳步提升。但由于诸多原因的影响,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育仍然存在师生比偏高、软硬件建设滞后、三低一高现象突出等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可采取合并学校、优化师资队伍、实行全体寄宿制、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等措施,积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促进地区农村教育良性发展。研究少数民族的教育问题,力求从根本上提高少数民族的人民素质。

三、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问题解决方案

(一)增加师源投资,提高教师自身素质。众所周知,教学质量的高低对一个地区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一个地区的师资力量的大小则起着关键的作用。就目前来看,少数民族地区教师数量不足,而且整体知识素质不够。因此,要加强教师进修学习和教育素质提高,发展成人教育要和发达地区的高等院校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培训师资。学习内容可以是某一项技能操作环节,也可以是整项专业技术。

(二)加大教学设施资金投入,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投资,重点建设学校教学的软件和硬件配套设施。教育困难的根本也就是缺乏教育资金,国家在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投资时,应该设立该项资金发放和实用监督机制,把教育资金真正发放到需要投资的学校手里,并监督学校把这笔专项资金全部用在建设学校教学软件和硬件配套设施上,在组建专家评估小组在各学校进行校园建设达标评估。

(三)加大宣传,逐步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古老观念,提高其注重教育意识,要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人民对教育的忽视问题,首先要提高当地政府注重教育的意识,建立各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落后惩罚机制。要尽全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调查发现,国家设立的“普九办公室”并没有得到当地居民的认可,很多居民根本不知道其存在。不过这也很有可能是为了迎合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政策,当地政府而做的表面文章或形式。国家和应该重视这些比较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一方面给政府官员强迫压力重视教育,让官员评优和升职和当地教育水平挂钩。优秀的单位可以加大拨放教育基金,当地官员可以得到各种精神或物质的奖励,另一方面加强对政府官员的教育意识培训。(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四川;成都;610039)

民族问题研究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慢性贫困;贫困代际传递;民族地区

中图分类号:F328;F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409(2013)06-0073-06

一、引言

贫困作为发展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关于贫困的研究学者们将重心主要放在致贫因素、贫困衡量、贫困的影响等研究领域,却往往忽视了贫困的“生命周期”,即一个人或家庭随着时间而摆脱(且经常返回)贫困的轨道。近年来西方发展经济学开始关注“慢性贫困”(Chronic Poverty)及相关研究。慢性贫困是指贫困状态持续多年(一般为5年或5年以上,甚至贯穿穷人一生)并且可能将贫困传递给下一代的贫困状况[1]。

慢性贫困研究是20世纪末21 世纪初兴起于西方经济发展研究领域中贫困问题研究的一个分支。其主要研究力量以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谢菲尔德大学、伯明翰大学的专家学者为主,并联合国际上十几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共同组建慢性贫困研究中心(Chronic Poverty Research Centre,CPRC)。2004年,CPRC了第一部慢性贫困研究报告(CPRC 2004~2005),“慢性贫困”是指一个个体经历了5年或5年以上的确切的能力剥夺[2]。2008年,CPRC了主题为“摆脱贫困陷阱”的第二部慢性贫困研究报告。近年来,国外研究人员开展大量的慢性贫困研究工作,研究主要聚焦于慢性贫困与环境(Parry M L,2004)、慢性贫困的动态分析(Davis P,2006)、慢性贫困的代际传递(Driscoll R等,2005)、残疾与慢性贫困(Levy S,2007)、脆弱性与慢性贫困(Prowse M等,2008)、慢性贫困与社会排斥(Janet S, 2003;Hoddinott J, 2010)等。

国内关于慢性贫困问题研究始于2002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02)》采用了瑞沃林(Ravallion)和加兰(Jalan)对于贫困动态中慢性贫困、暂时贫困的分类,对1997~2001年16000个调查户进行连续观察,以贫困线为标准,以人均纯收入作为衡量福利尺度,得出贫困指数的90%属于暂时贫困,仅10%属于慢性贫困。岳希明等(2007)采用罗杰斯(J Rodgers)的总体贫困分解法,把全部贫困分成暂时贫困和慢性贫困,其实证部分的工作与《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02)》做的贫困指数分解方法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后者对两类贫困的收入和消费方面做出更为详细的对比分析,并考查了贫困家庭户主年龄、教育程度及家庭规模对暂时贫困和慢性贫困的影响程度。同样的思路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的中期评估报告中也有所提及。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的奋斗目标。“人民生活持续改善,贫困人口显著减少”是我国“十二五”规划要努力实现的目标之一。我国虽然不是慢性贫困国家,但民族地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慢性贫困现象。深入研究民族地区慢性贫困问题,如贫困的代际传递现象、贫困的持续性、贫困的脆弱性等,是贫困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二、慢性贫困的理论分析

(一)慢性贫困的成因

根据CPRC(2004)研究估计,到2015年即使全球发展目标能够完全实现,全世界仍然有9亿人生活在贫困中。因此有必要对慢性贫困的成因进行梳理。Hulme D(2003)系统地将“生计分析”(Livelihoods Analysis)引入、应用到慢性贫困的成因分析中。“生计分析”是一种结合社会学、文化学、地理学、历史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缝隙方法,采取这种分析方法,能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理解慢性贫困的社会特征。“生计分析”法对导致贫困脆弱性的原因进行了许多研究。Hulme D在对贫困的“生计分析”过程中,采用贫困代际传递的分析框架(如表1)。

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缓解民族地区慢性贫困

(一)实施“第二代”发展式扶贫政策

我国的扶贫开发,尤其是开发式扶贫,大多数主要是面向当前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从代际关系来看,实际上扶贫政策设计时主要瞄准“父辈’,以解决“第一代”(父代)贫困人群的贫困问题为主,从短期来看,这种效果明显。但是随着扶贫减贫的边际效应递减,“第一代”为特征的反贫困战略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例,我国当前实行的“雨露计划”就是专门为此设立。一方面,“父代”经过长时间的成长环境影响,以知识资本、社会资本、健康资本为核心的人力资本提升空间将会变得越来越小,而人力资本提升的难度越来越大,人力资本投资的“成本—收益”分析中,成本显著增加,年老“父代”的获取收入时间随着年龄增加而越来越短。

相反,如果将同样的扶贫资源用于“子代”(第二代),其未来的预期收益将会变得更加乐观,因为从本质上说,孩童时期是开发一个人人力资本的最关键也是最佳时期,由于作为子辈的第二代相对第一代来说,可塑性要强很多,后天的营养状况、卫生状况、教育状况等对孩子具有终生影响。与其对剩存贫困人口“脱贫拔穷根”困难重重,还不如从长远计,对其家庭进行开发,尤其是对“第二代”进行人力资本开发。

另外,从反贫困的角度可以发现,中国农村的返贫现象非常突出,2010年,民族自治地方达到了153%,说明“第一代”为中心的扶贫开发政策对于扶贫效果的稳定性较差。正是基于上述理由,国家在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中明确指出,“巩固温饱成果”。返贫一方面是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造成,但归根结底是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差,导致贫困人口的抗风险能力弱。相反,如果反贫困政策以“第二代”(子辈)为中心,因为这种政策主要的目的就是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未来的自我发展能力,因此抗风险能力比较强。

当然,如果单纯实行以“第二代”为中心的反贫困政策,对现处在贫困泥沼中的人群却忽视或视而不见,这又会挑战社会公平。

实施“第二代”为中心的发展式扶贫政策,实际上对“第一代”为中心的开发式扶贫政策的有效弥补,不是取代,需要“第一代”为中心的开发式扶贫政策与“第二代”为中心的发展式扶贫政策通力协作。

(二)充分重视妇女在反贫困中的特殊作用,对民族地区女童教育实施“优先”发展计划

受传统文化、宗教等影响,男尊女卑等男女不平等观念在许多民族地区都长期存在。民族地区的女性,无论是未成年女性(包括女童)还是成年女性,其社会地位相对男性来说都要低得多。一个家庭的母亲对子女的成长影响比父亲对子女成长的影响更加显著。在男女不平等的情况下,许多母亲文化程度较低,因为贫困家庭“男主外、女主内”的现象普遍存在,负责孩子教育的重担就自然落在了“主内”的母亲身上。

一方面,母亲因为其自身受教育程度缺少,往往不能充分认识到教育对子女未来成长的重要性,导致母亲对孩子的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民族地区学校教育资源有限,如有些少数民族地区,很多孩子因为家庭学校之间距离太远,上课时间大大缩短,这些地区就更加需要“家庭教育”来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遗憾的是,民族地区父辈中的母亲,因其自身知识水平有限,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以知识为主)就更加困难;此外,母亲因长期受社会传统影响,往往产生“女儿嫁人后是泼出去的水”等观点,使得家庭中的女童相比男童来说,受教育的机会少很多。最终导致“男女不平等——母亲受教育少——子女家庭教育缺失——陷入贫困——强化男女不平等”。因男女不平等导致了成年母亲接受学校教育偏少甚至缺失,母亲文化程度低对子女人力资本影响比父亲大,所以母亲文化程度低容易使得子女因人力资本低陷入贫困,而贫困往往又强化了男女不平等的落后观念。

所以,政府在反贫困政策设计时,应该着眼长远,从保证女童的受教育权利着手,更为重要的是提高女性的知识文化水平。例如,可以参照农村养老保险做法,对于“只生一胎女儿的父母,年老之后每月多领取社会保险”。例如在民族地区实行“女童教育优先发展计划”,对那些超额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女童家庭,政府设立专项经费,给予父辈奖励,如女儿高中毕业,年老后父母每月多领100元养老金,家里如果有女孩大学毕业,年老后父母每月多领200元养老金。

(三)加强民族地区的卫生健康教育,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和健康干预计划

以可传染病、遗传病等为代表的疾病可以在代际之间进行恶性传递,导致很多贫困家庭的无辜孩子一出生就患先天性疾病。以四川凉山州彝族聚居区为例,近年来的以针头注射吸食为主要途径的问题,已经成为大小凉山地区反贫困工作中的一个严峻挑战。因吸食导致贫困甚至陷入破产的家庭非常多,这种“输入型贫困”的根本原因是民族地区群众卫生健康知识匮乏。

因产生的大小凉山地区艾滋病问题非常严重,大凉山地区已经成为中国艾滋病的高发地区。一些艾滋病的父母已经去世,留下“失依儿童”。据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政局统计,2010年末,父母双亡的孤儿接近7000人,其中昭觉县人数最多,接近4800人,而昭觉县也是凉山州和艾滋病问题最突出的、最严重的县。如果考虑艾滋病病毒(HIV)的母婴传染等因素,孩子受的影响将会更大。

同时,贫困家庭往往因为经济状况所限以及营养知识相对缺乏等原因,儿童营养不良现象突出,孩子身体健康状况堪忧。目前,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开展了中小学“免费午餐”项目试点,实际上,学龄前的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更为重要,尤其是对贫困家庭来说,例如贫困家庭父母“有病不能及时就医”比例相对较高,孩子健康受到威胁的几率更大。儿童营养和健康问题,一方面导致看病、吃药等费用支出显著增加,使贫困更加严重;另一方面,营养不良等又会导致孩子学习效率、学习质量下降,人力资本积累缓慢,成年之后陷入贫困风险大大高于营养健康的同龄人,形成贫困代际传递。

参考文献:

[1]Andrew ShepherdTackling Chronic Poverty[J].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2011,5(2):136-138.

[2]Chronic Poverty Research Centre.The Chronic Poverty Report 2004-05[M].Manchester Press,2005.

[3]Hulme D. Conceptualizing Chronic Poverty[J].World Development,2003 (3):403-423.

[4]Mc Gregor J A,Copestake J G ,Wood G. The Inter-generational Bargain: An Introduction[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1999,10(12):447-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