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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1篇

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和谐发展的理念。把遏制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重大举措,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平安和谐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全年道路交通事故4项指数与上年相比实现零增长。

(二)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通往龟山、薄刀峰、吴家山、太平寨、挪步园等五大旅游景区的150公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治理合格率达到100%对车流量大、危险性大的国省道、县乡村道路平交处,治理合格率达到100%

(四)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公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机动车交强险投保率达95%以上。县(市)城区驾乘摩托车佩戴头盔率达70%以上,2007年底前实现彻底“禁麻”目标。

(五)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

(六)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公安、交通、宣传、教育、司法、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整合力量,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通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和点评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春运前,各级政府要组织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要在主要国、省道、旅游公路沿线和集镇、公路叉口等车流大的地方悬挂、张贴、刷写警示性的宣传横幅和标语,大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声势。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宣传。一是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把大中型客货运输企业和车辆驾驶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摩托车驾驶人以及驾龄在3年以下的机动车驾驶人作为重点,建立重点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档案,定期开展培训教育。二是加强对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对外出务工农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其自觉不坐超员超速车、不坐疲劳驾驶车,主动制止和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按照五进”宣传活动的有关要求,大力开展创建交通安全学校活动,指导和督促学校搞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加强客运企业及驾驶员整顿。做到三定一公开”即:定人、定责、定岗,公开姓名和联系方式。二是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车辆保养定期报告制度。客运企业应每月主动向驻站工作组和管辖地交警部门报告企业安全检查及车辆保养情况,根据企业报告的情况,公安、安全监管、交通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发现企业报告不实或存在问题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严禁“病车”和报废车上路行驶。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要根据辖区客运企业情况,将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并签订责任状。交警部门要落实专人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将有关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及时告知责任人,从而落实客运车辆定期检验、驾驶人审验(送体检证明)以及记满分应取消营运资格等管理要求。年月底,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安全监管、建设、旅游等部门开展4项清理:即对客运企业的交通安全制度的清理整顿;客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记录以及事故情况的清理整顿;客运车辆权属关系普查清理整顿;夜间通行山区及三级以下公路客运班次的清理整顿。

(三)加强道路通行秩序整治。1客运车辆超员、驾驶员疲劳驾驶、长途客运车辆未按规定配备2名以上具有营业性公路客运车辆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随意停车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2机动车超速行驶;3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4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5违法运输剧毒化学品;6无牌无证无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以上整治工作以公安交警部门为主,交通、农机、教育等部门要大力配合。

(四)加强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交通、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对辖区通车公路的交通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危险路段,提出整改建议,书面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并分别报上级交通、公安(交警)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列入年整治计划的57处事故多发点(段)和重点危险路段(其中省级2处、市级26处、县级29处)市交通局、市公路局要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整改方案、具体措施、整治经费、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治到位。对年底前难以完成整治任务的危险路段,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提醒过往车辆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要加强三级以下公路的客运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坚决禁止通行;对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要规定时间禁止客运车辆通行。

(五)加强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的归口管理。各级政府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公安部、农业部的有关要求。督促农机部门迅速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档案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管理。此项工作必须在年底完成。各级监察、司法机关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超越职权违法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办牌办证的行为,要组织联合调查,一查到底,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纪责任。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2篇

县交通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纪要本次会议于4月15日下午在我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到会人员为交通局全体工作人员、公路分局安监员、各运输、维修企业和公路施工单位负责人及安监员(详见会议签到表,附后)。会议由交通局党总支余求进书记主持。一、会议主要内容:1、传达市交通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精神;2、学习《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治理及大检查的文件精神。3、部署汛期公路、水路防汛工作,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防汛备汛各项措施;4、落实公路客货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的“三个集中两个加强”活动措施;5、部署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6、部署五一、端午期间我县交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二、具体要求:(一)吸取教训,增强责任,强化监管。要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加强”,以预防为主、突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措施。要继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狠抓三个《暂行规定》的落实。要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特别是要以落实“世博会”安全保障工作为契机,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要克服春运之后松一口气的思想,认真分析今年来安全生产态势,以“4.3”事故为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剖析原因,吸取教训。从这起事故中我们感到基层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还不够扎实,有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落实,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务必狠抓安全监管,切实落实县政府和市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努力确保全县道路交通运输不再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水上交通安全不发生死亡责任事故、公路及水运工程施工不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直属单位不发生火灾和工伤责任事故。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在日常监管措施中,认真总结和吸取去年“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以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六个严查”专项活动的经验,继续采取“五项措施并举”的综合监管方式,在巩固成果的同时,不断提升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二)突出汛期特点,加强隐患排查,促进专项治理。根据气象、水文、防汛等部门预测,今年雨季开始将比常年略早,雨季期间降雨量正常略多,降水相对高峰期出现在5月中旬中前期和6月中旬中期,这期间金溪流域将可能出现洪涝灾害。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县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并结合二季度汛期特点,围绕安全度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重点抓好道路运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交通工程建设安全和公路安全养护方面的专项治理,要把汛期安全防汛度汛措施贯穿在专项整治之中,实现动态监管。1.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一是结合山区汛期特点抓防控。要认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闽政办〔〕149号)、《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闽政办〔〕6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 号)以及加强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等一系列文件的部署,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所属驾驶员的汛期行车安全专题教育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重点监管。切实做好客车“两见面、三交代”工作,当班领导对客车发车前的安全教育负有直接责任,要重点警示教育驾驶从业人员注意雨季期间雨天路滑,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防止汛期冒险运行和超速行驶或途中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加强针对性教育。要教育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要保持中速行驶,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追尾事故。在国省道干线公路混合交通路段行驶中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中速行驶;在山区临崖、临水、长下坡、急弯、陡坡及有地质灾害、滑坡路段行驶时,必须坚持中速行驶,防止开快车、盲目超车或冒险通行。各客运企业要随时注视雨情、路况的变化,该调整或停开的线路要及时调整或停开。要重视旅游包车和景区旅游客车运行安全监管。运管部门要加强已审批的公交客车的安全运行监管,防止开快车及盲目超载。四是要督促各运输企业在雨季汛期中要特别加强对营运车辆gps安全监控系统的运用和监管,积极发挥gps安全监控系统的动态监管作用。五是加强调度管理。运输站要注意气象预报信息,及加强与路政部门的联系,注意雷电暴雨造成的塌方路阻,汛期道路状况不明的,客运站不得予以盲目发车;并对夜班车及长途班车有夜间返回的,要防止在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通行,必要时要通知对方调整发车时间,确保汛期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同时在汛期要注意加强对危货运输车辆的监管,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六是加强联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黑车”及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和制止货车载客、人货混装行为。2.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一是地方海事机构要督促有关乡镇和船主认真落实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明安委〔〕4号)及市局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治理,严把“三关”(企业资质关、船舶检验关、船员素质关),督促加强各类船舶落实防汛措施,要对辖区内的所有船舶的适航状况和高水位岸锚进行逐个单位和逐艘船舶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防止船舶漂流。二是加强各类船舶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强部门联动。要加强与水利、旅游、渔业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形成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合力,积极开展汛期安全监管联动,督促加强对捞砂船以及乡镇船舶等各类船舶的安全渡汛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要针对山区洪水位高及库区洪水急涨急退的特殊情况,认真研究船舶防撞桥、防污染和防漂流的“三防”应对措施,切实防止船舶漂流事故。五是要加强预警预案。要督促有关乡镇认真组织修订并完善安全防汛工作方案及防漂流预案,确保有关乡镇防漂流预案的可行性和高水位系泊点的有效性。并要组织有关乡镇进行防洪防汛的预案演练,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要注视雨情水情和水位的变化,督促加强辖区内的乡镇船舶的安全防汛的自我监管,进行逐艘排查和通知,严格关注船舶安全警戒水位,对该转移系泊或停航、停渡的要及时转移系泊或停航、停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3.加强工程施工安全。一是要加强隐患排查。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结合汛期特点,督促工程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要在主汛期来到之前全面完成水下工程,确保各项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二是要落实防范措施。对汛期前确实难以完工的工程,要落实好应急渡汛措施,确保安全渡汛。要切实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做好汛期在建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国省道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等交通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必要时要立即组织人员和物资转移。三是要注重施工现场监管。认真落实水上水下安全许可证制度,对水下工程、施工便桥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渡汛要逐一落实;对高空作业设施要全面检查、加固;对低洼、山边施工人员在主汛期要及时撤离现场,确保安全,减少损失。同时,施工期间要确保安全用电和野外安全用火。4.加强公路安全保畅。要进一步做好公路、桥涵、隐患点段的巡查工作,继续落实“安保工程”,突出加强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全面消除水毁和安全隐患。公路部门要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控和危险路段的重点防范,加强路面巡查,防止滑坡造成重大险情。雷电暴雨期间出现塌方路阻等重大险情和交通中断的,要立即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组织力量抢修险情路段,并在危险路段增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和公路管制工作。5.加强应急管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按照各自职责,明确责任,制定措施,抓紧修订和完善防汛防漂流各项应急预案的,落实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储备工作,组织好专业抢险队伍和群防队伍,防范于未然。同时,要加强应急预案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增强防御各类灾害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汛期一旦出现重大水毁和安全险情时要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处置,并将紧急情况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和市局办公室。各级各单位在汛期要安排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出现灾情的地方要在组织抗灾的同时,研究灾后恢复的相应措施和方案。(三)认真组织部署,强化源头监管,确保“世博”期间安全。今年“五一”、“端午”小长假即将来临,特别是5月1日恰逢上海世博会开幕,加上春暖花开,气候宜人,旅游、探亲旅客及学生旅客较多,特别是前往上海方向的旅客可能大量增加。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不仅要积极准备好运力,而且要切实抓好“五一”、“端午”小长假和世博会期间(5月1日-10月31日,为期184天)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世博会”跨度时间长,二季度安全生产监管的任务和责任十分重大。1.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将成立交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加强小长假以及整个“世博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协调指导。2.加强安全监管。一是以源头管理为重点,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责,围绕“人、车、场、站、路”五大要素,以客运安全为重点,重点强化对从业人员尤其是营运客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把关,进一步规范营运驾驶员管理工作;重视加强岗前教育,严格持证上岗。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强化车辆(船舶)维修,加强技术检验,提高车辆(船舶)技术质量。重点强化源头监管,督促各车站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加强安全乘车秩序管理,实现“人车分流、客货分营”;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检查,严禁携带“三品”的人进站、上车;加强客车日趟检工作,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加强客运班次管理和安全调度,防止三级路以下(含三级)违规通行夜班车等问题;水上交通安全要重点督促有关乡镇加强源头管理,防止小长假出行人员增多造成乡镇船舶冒险航行、违章载人、人货混装,确保渡运安全。二是要加强现场监督,落实防控措施。运管部门要增加驻站力量和增强监督责任,科学调度和合理安排班次,以免驾驶员疲劳驾驶和防止客车出站超载;督促运输企业领导到现场,落实“两见面三交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加班车和包车客车、超长途客车、农村客运班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杜绝人为责任事故;督促运输企业重点加强“世博会”期间进沪客车和危货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把往上海方向包车等运行的企业资质、车辆技术、驾驶员素质和进沪审批手续“四个关”,旅游客车包车违反规定的不得入沪;按职责共同抓好对农村客运班次、周末学生班次和墟日班次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和管理,要采取灵活方式增加运力和运行班次,严禁短途客车途中超速超载,确保农村客运安全。三是深入通航水域和渡口码头现场监管。四是公路部门要结合防汛加强公路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通往重点景区的管养公路的检查维护,加强对公路危桥、公路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危桥改造地段及加强对雨雾天气和水毁及刚修复的路段的现场巡查,增加警示标志和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3.加强信息沟通。“五一”(端午)及“世博会”开幕期间各单位要按上级和当地政府的部署,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安排情况要报送县局办公室;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做好数据信息的报送工作,并做好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与气象、交警、安监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和天气情况和路况安全信息。一旦发生重大隐患和事故,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全力参与组织抢救及事故处理,并按照事故情况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打牢安全生产基础。抓好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重中之重。今年来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多数是驾驶员思想麻痹、车速过快、操作不当等原因所致。一是要明确活动要求。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占社会各类事故的90%左右,交通安全事故主要责任在驾驶人员。因此, 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确定要用两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对客货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方面教育。因此,要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客货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的紧急通知》(闽交办法明电〔〕34号)文件要求。结合《将乐县交通局公路客货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认真部署开展公路客货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活动,以抓好“三个集中两个加强”、落实“六个严查”为重点,促进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对照自查自纠。在为期2个月的客货驾驶员专项安全教育整治活动中,各级各单位要逐项对照市局《三明市交通系统开展“三个集中两个加强”内容落实情况检查表》内容,扎扎实实用两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对客车为重点的驾驶员的专项教育和管理,结合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千万不能走过场。今后发生事故或有重大隐患,首先要查所在单位对驾驶员安全教育整治是否有走过场和流于形式。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及时进行整改。三是要突出安全教育。重要的是“要集中开展一次普遍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内容重点要突出,要突出开展“三个集中两个加强”、“六个严查”、事故案例、应急知识教育;并建立补课制度,切实对营运驾驶员起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四是要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方式。安全教育也绝不是一次性解决的问题。在两个月中,各单位要用多种形式开展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专题教育。要通过抓好“四个五”,不断增强安全生产专项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四个五”:一是侧重“五个层级”抓教育,加强责任意识。采取分层次、有重点地督促抓好企业内部的“公司领导层、部门(路段)管理层、(标段)车间、班组(行车专线)、驾驶从业者”为重点的“五个层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教育。二是采取“五种方式”抓教育,加强综合监管。要采取“学习培训、警示教育、动态信息、违章抄告和荣誉激励”五种方式结合,促进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三是把握“五个特点”抓教育,加强动态防控。要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特点、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变化特点、重点区域(水域、路况)变化特点、重要岗位技能变化特点和客运驾驶员生理情绪变化特点”,抓安全生产防控教育,通过把握“五个特点”,促进加强安全生产的动态防控。四是突出“五项内容”抓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以客运驾驶员的“社会责任、职业道德、岗位技能、职业操守、家庭温情”五方面为主要内容,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生产综合素质教育,促进和增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各级各单位要综合运用安全生产教育管理的各种方式,促进综合教育管理水平的提高。(五)加强检查监督,促进措施落实。为确保“世博会”期间安全稳定,国务院安委会通知从现在起至五月底,要开展全国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市的部署,按市政府安委会和省厅、市局的通知要求,结合二季度汛期安全和“五一”、“端午”小长假期间交通安全保障,以客运安全、旅游车辆和旅游船舶运行安全为重点,立即开展全面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抓自查。各单位和各交通企业在4月底前,要逐个单位(含工程项目)的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抓好自查自纠;各级各单位务必按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检查中发现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到位,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停航整顿。要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基础性台帐、报表和资料,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登记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倒查制度,对多次检查中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二是抓检查。4月底,市局要结合“五一”前安全检查,拟组成五个组,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三个集中两个加强”和“六个严查”的工作情况,对汛期安全中的道路运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和公路安全保畅工作情况一并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抓迎检。5月上旬,要迎接市政府安委会及省厅、省政府安委会的检查。为给“世博会”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这里要重申,凡是在这次全国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对安全自查工作不认真的是属于失察行为;凡是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不彻底整治的,是属于失职行为。一旦酿成事故的,要严加追究。(六)扎实推进等级评定,促进增强主体责任。各级各单位要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工作,促进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制定好“三年行动”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阶段性任务。,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抓分步整改。总体要求是: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给予挂牌督办。决不能初评完或材料整完就了事。贯穿三年行动,每年要迈一大步,三年要迈出三大步。二是要认真围绕“三个百分百”(企业百分百调查登记、百分百自评上报、百分百参评合格)的要求,落实好“五查五对”(即:一是查企业数,核对调查摸底时登记的企业数和实际开展级别评定的企业数是否相符;二是查评定数,核对境内需参加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的企业是否都参加了初评的自查自纠;三是查评定资料,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级别评定中有无按千分制的公共部分(700分)和行业管理(300分)分项整理材料;四是查进度,核对境内企业是否都按程序并完成了行业管理部分的复核初评;五是查整改措施,核对重大安全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以及扣分项目是否进行补缺补漏)。第二季度要认真组织核对和检查交通行业内各类企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的数量和整治情况。要防止遗漏及复核评定走过场。三是要突出加强重点环节。要继续以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为抓手,落实好市局在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工作现场会上提出的“三个统一”、“四个结合”、“五个明确”、“六个对照”和抓好“八个重点环节”的总体要求。各单位要把这个做法贯穿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全过程,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监控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3篇

对于用工时间在15天及以下的劳务工,由车间根据岗位实际,明确培训内容;报职教科审核,由车间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成绩为100分),留存试卷备查。对于用工时间在15天以上3个月以下的劳务工,由车间根据施工安全实际,结合工作性质、岗位基本知识、人身安全要求等,编制培训计划,开展不少于6学时的培训,并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成绩为100分),留存资料试卷备查。对于用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劳务工,由段根据施工安全实际,结合岗位工作性质、岗位基本知识、人身安全要求等,编制培训计划,进行不少于12学时的培训,安全、业务考试合格(安全合格成绩为100分,业务合格成绩90分及以上)后,由段签发《劳务工培训合格卡》,持证上岗(如发放岗位培训合格证或大机操作证可不用发放劳务工培训合格卡),培训及考试资料由段职教科保存备查。临时雇用(劳务)工岗前培训管理工作的检查采取抽查和定期检查方式。凡未按要求进行临时雇用(劳务)工岗前培训的车间纳入段月度安全考核,并通报批评,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劳务工的安全教育

劳务工的安全教育应分为三级教育进行,一,一级安全教育培训由段负责,在劳务工经过上岗前的脱产培训进行岗前教育和进行段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含职业道德教育、团知识、青年先锋作用、计划生育知识、铁路基本知识、行车安全,施工现场控制,事规放行列车条件、施工网络图无缝线路知识、思想政治工作、防伤措施、大型养路机械知识、人力资源配置、工人管理,路局、段职工奖惩实施办法、线路大维修施工管理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高速铁路知识、事故案例、职工法律知识、人身安全施工管理、世界铁路高新知识、防护基本知识;二,车间结合生产和安全重点每月制定学习计划,安全学习教育内容纳入月度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和考试。由各班组认真落实。三,班组结合劳务工日常业务学习和班组每日分工会进行安全教育。三层管理做好劳务工安全教育,提高劳务工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3抓好现场劳务工控制,上道作业的安全控制

一是,班组长的引领作用发挥,带领作业人员上下班时,统一安排,集中上下班,夜间清点人数,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防护工作,来车时及时组织人员迎车,作业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走道心和枕木头。施工作业结束,车辆返回车站后,停留车辆两端必须设好防溜及夜间防护灯;作业人员进出车站时要统一组织,严格遵守车站规定,横跨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股道。二是,劳务工自控方面,加强劳务工日常安全教育,不定期开展劳动安全“回头望”活动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近期安全事故和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劳务工自身安全意识,并对日常安全学习纳入劳务工等级评价机制。三是,选好劳务工的负责人;选择以往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职工进行担任,或有工班长统一进行带领,并对带工人员带工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脱产培训。

4劳务工管理的检查监督

严控“三个风险”,坚持“四个紧贴”,实施“五卡死”制度。严控未经培训上岗、培训不合格上岗、未持证上岗三大风险。坚持培训工作紧贴安全生产、紧贴现场实际。卡死持证上岗“、新职、转岗、晋升”人员岗前培训、班组长“先培训、后任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定期复审五项制度。落实教育培训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从组织领导、培训条件、培训实施、培训管理、质量保障和基础工作等方面,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考核评价。开展培训工作质量评估活动。严格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标准,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质量评估考核办法,每年在全段开展一次培训工作质量评估考核活动,选树优秀车间、部门。严格落实职工培训工作督导检查考核制度。建立问题督导整改机制,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的日常检查督导,实施问题库管理,每季度下发职教工作通报,对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培训计划不落实,工作弄虚作假等问题,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并纳入考核。本文来自于《科技创新与应用》杂志。科技创新与应用杂志简介详见

5结束语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4篇

这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今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预防和治理交通事故的措施,杜绝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完成省上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刚才,俊强同志通报了第一季度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并对下一步的预防和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交通、教育、城建三个部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好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联度会议各成员单位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工作,道路交通事故与往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重大事故明显下降,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从全省一季度的情况来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发生了汉中一次死亡25人的特大恶通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为此,省政府于3月12日召开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3月19日,刚刚参加完全国“两会”的袁纯清省长,又亲自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扭转事故频发势头。深刻反思我市的形势,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麻痹和松懈。因为,事故隐患和预防漏洞依然存在,工作中的问题还不少。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从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看,全市1至3月份共发生交通事故91起,死亡36人,受伤88人,直接经济损失138547元。特别是彬县、永寿、三原分别发生了一起重特大事故,死亡12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尚未形成合力,安全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预防事故的联合工作机制还未形成。市、县两级政府虽已按要求建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但绝大多数未真正开展工作,部门、行业职责不清,管理上出现空档,责任制尚未完全落实。

三是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及工作对策缺乏科学研究,监管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较差。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公安交警管辖道路里程大幅增加,警力缺乏的矛盾日趋突出。部分区域、路段路面监控缺位,特别是农村公路基本处于失管、失控状态,农用车载客现象大量存在。

四是源头管理存在漏洞。驾照发放、车辆检验审验把关不严,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缺失,导致驾驶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淡薄,违法驾驶、带病车辆上路行驶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部分地区路面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存在重罚款、轻纠违现象,路面行车秩序混乱,交通违法现象依然存在。

五是道路运输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企业资质等级较低,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与运力的快速增长矛盾较为突出。部分地区运输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营运车辆挂靠经营、个体车辆从事营运现象较为普遍;个别地区行业监管部门对运输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不力,对运输行业“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把关不严,规范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起来。

六是道路交通安全投入不足,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力度不够,个别路段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从今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看,要么无防护设施,要么防护设施不坚固、无警示牌或无减速带等;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科技含量低,监管手段落后,电子监控装置、雷达测速等先进技术设备在国省道主干线使用较少,也是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七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够,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遵章守法观念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全社会安全文化氛围尚未形成。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分别占到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数的50%和80%左右。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是否得力,对于能否保持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对于能否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县市区、各行业管理部门一定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大监管和考核力度,强化管理和培训,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二、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近年来,市、县两级进一步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相继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联席会议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专项整治、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和整顿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要更加重视发挥联席会议在参谋策划、联系协调、督促指导、监督落实等方面的作用,认真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订落实规划、完善政策措施。特别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路段的特点,着重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治措施,督促限期进行整改,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扎实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要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作为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抓好。一是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领导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履行好安全职责。二是要严格道路通行管理,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城市主干道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管控,充分发挥县乡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农机监理人员的作用,做好车辆管理、道路管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维护农村道路交通正常秩序。三是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开展创建活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四是市联席会议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对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注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工作经验,提出一批平安畅通示范县区,切实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履行职责,全力做好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认真履行好相应职责,进一步夯实事故预防基础,消除事故隐患。要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为全市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一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运输企业,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二要深入开展源头整治。公安和交通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各自职责,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和发证关。公安交警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处罚。交通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条例》及其配套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剧毒物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实施安全评估,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交通运输企业尽快落实整改措施。三要加大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监管治理力度。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加大资金投入,要有针对性地抓好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改工作,逐年减少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坚决改变只排查不治理或排查多治理少的现象。对新建道路要同步完善安全设施,避免产生新的危险路段。要强化执法责任和行政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要严肃处理。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我市农村特别是山区道路状况差,低速货车、拖拉机载人安全隐患大。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度,继续采取委托基层派出所代履行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聘用乡镇交通安全协管员等措施,巩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目前,我市市县乡(镇、街道)预防事故的三级管理平台已经初步搭建,但是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仍很薄弱,存在的问题不少。为尽快扭转这种被动局面,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是警力要向基层倾斜。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出警及时的优势,积极推进乡镇公安派出所履行部分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工作,切实加大对县、乡道路交通管理力度。二是要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还没有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乡镇,要采取措施尽快落实。三是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解决措施,从根本上遏制对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的状况。四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从客运管理、税费征收等方面,研究制定扶持农村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客运市场的发展。同时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道路安全设施,切实改善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从源头上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

六、加强路面管控,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公安部门要针对交通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重处交通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一是要落实勤务制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向路面,将警力重点投向危险和事故多发点段、高速公路等主要线路,科学部署警力,切实加大管控力度。二是对影响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超速、客运车辆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坚决做到“严处一批,曝光一批,吊销一批,拘留一批”,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要将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相结合,管理与教育相结合,尽量扩大教育面,减少处罚面。四是要与有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处理,及时清障,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的堵塞影响车辆通行。

七、推进交通安全宣传,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依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疏通县区”活动为切入点,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平安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我市推进决战决胜工业500亿战略举措发明更加平安疏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㈠总目标: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使县区道路交通平安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平安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疏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

㈡具体目标

1领导机构健全。全市县区及乡镇均建立道路交通平安工作机构。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县区综治委的领导下,发明一条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路的县乡村三级管理新机制,特大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

2平安设施齐全。全市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平安防护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县乡道路平安通行条件得到改善。

3执法公正规范。交通平安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公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明显缓解。

4源头管理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平安制度建立健全。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

5宣传教育深入。交通平安宣传“五进”进一步深入。公路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交通守法率分别达到70%80%和90%城区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交通守法率分别达到80%90%和95%

6事故明显下降。道路交通事故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㈠县区人民政府履行交通平安责任

1加强对道路交通平安工作的领导。年年底前。务必建立起由政府主管平安工作的副县(区)长担任组长的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平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同时,要积极推动乡(镇)政府建立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平安工作。年底,全市省道以上沿线乡镇都要建立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领导机构,年底,全市所有乡镇都要建立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领导机构。

2将道路交通平安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平安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平安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部署。

3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平安规划。年年底前。制定县区道路交通平安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

4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平安工作责任制。从年起。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奖励。

5认真落实专报和检查制度。依照《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平安工作专报制度和检查制度的通知》交安〔〕3号)要求。要在事故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书面检查演讲。向省政府上报检查演讲的同时,抄送省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县级人民政府的检查演讲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省政府。

6加强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研究。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平安、经济、实用型客车,有效减少非法载客运输,力争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

㈡强化道路交通平安知识普及

1组织开展“五进”宣传。县、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道路交通平安宣传教育计划。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道路交通平安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

2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司法行政部门将《道路交通平安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平安内容。

3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平安宣传栏目。宣传交通平安法规,普及交通平安知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4建立基层宣传网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平安宣传橱窗或板报;50人以上单位设立负责交通平安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

5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公安部门在车管所(站)驾驶人考试场、交通违法处置、事故处置等窗口。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展出宣传挂图。加强对社会交通平安宣传教育的指导,定期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提供给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及社区、单位、学校等。农业(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平安宣传教育。

除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监察部门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还要会同平安监管部门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㈢严格道路通行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要结合外地实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等行动。要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变型机,下同)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平安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2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公安、乡村管理部门要针对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停车管理,统一占用、挖掘道路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清理非交通占道;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管理,严格按道行驶,确保城区交通疏通。

3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平安管理。交通、公安、平安监管部门要严禁客运班车通行达不到夜间平安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

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公安部门在机动车保有量大、县乡道路里程长、事故多发的重点乡镇建立交警中队。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和车辆及驾驶人的平安教育。

5完善快速抢救机制。卫生、公安等部门及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

㈣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1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交通、农业(农机)公安部门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农业(农机)公安部门要严格驾驶人的考试和发证工作。依照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不依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并处理。

2加强对机动车平安技术检测工作的监督。质检、公安部门对检测站实行定期抽查。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

3落实“三关一监督”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

4加强低速货车和拖拉机平安管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车辆档案及驾驶证档案交接后。严格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验、审验。农业(农机)部门切实把好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平安监管。

5规范校车管理。教育、公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

6实行管理信息共享。公安部门年年底前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公安部门要将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通报同级交通运管部门。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由交通部门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

㈤完善道路平安设施

1实施公路平安保证工程。交通部门要依照实施公路平安保证工程的要求。逐步改善道路平安通行条件,逐步完善县乡道路上交通平安防护设施。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2完善公路的平安设施。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依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应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平安设施。

3改善城区交通设施。公安、建设部门制定并实施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设置方案。年年底前。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规划设置停车场。

4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平安隐患。重点在县区周边二级以上等级公路、主要旅游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完善警示标志标线等平安防护设施。

四、考核评价

并组织对创建活动进行评价,市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创建“平安疏通县区”评价规范和具体的评价方法。重点考评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平安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及道路交通秩序和平安疏通水平、公众交通平安意识等内容。市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评价实施方法,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县区创建活动进行初评,评价结果报省级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将组织对达到复评条件的县区进行复评,复评结果报全国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省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达到复评条件的县区进行抽查或者互检,并公布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惩处。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区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领导机构要根据外地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日常工作。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将道路交通平安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生产达标的重要内容,统筹布置,整体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平安工作协调发展。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6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乡镇(场、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推动交通安全宣传组织社会化、宣传工作制度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系统化,使广大驾驶人、学生、企业员工、城乡居民等民众的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使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活动从年11月1日开始,至年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年11月10日)。县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安办,具体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并成立5个宣传教育工作督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挂钩乡镇(场、区)开展工作。

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11月11日至年月15日)。紧紧围绕“六个结合”(即: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各级各部门安创建活动相结合;与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相结合;与反超载、反超限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与抓好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具体在“十个一”上下功夫、见成效。

1、新闻部门在有线电视台上开辟一个宣传窗口和专栏,以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

2、各乡镇(场、区)定点设立一些长期固定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有条件的可设置电子显示屏。

3、各乡镇(场、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送电影下乡”活动,在农村、工业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电影前,先播放一段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

4、交警部门每周开展一次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邀请媒体记者参与,处理、曝光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

5、交警部门每月到集镇、圩市开展一次交通事故图片展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6、县道路交通预防办每月编印一期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内容的简报,向广大群众发放,数量不少于1万份。

7、交通部门在的士、公交、长途客运车辆上的LED电子显示屏、影视播放机上播放一段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示短片等。

8、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公司每周向广大手机客户发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9、文体部门在KTV、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电视、电脑上播放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语。

10、教育部门开展一次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征文比赛。

(三)考核验收阶段(年月16日至年月31日)。县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场、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和通报,以达到预期目标。

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对不同时段的工作作适当调整。同时,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巩固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建立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一)乡镇(场、区):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协调解决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县公安交警大队: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牵头主导作用,深入持久地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着重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结合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开展不同时段、不同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对各交警中队进行工作督导;加强与其它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主题,全面、细致、扎实地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各项工作。

(三)县交通局:以客货运输企业和驾校为重点,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机制,配强师资力量,丰富教学内容,定期举办各种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运输企业驾驶员、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测人员的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将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情况纳入个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发挥车站等场所的宣传优势,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在建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进行施工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县安监局:负责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监管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考核和监督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对交通安全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加强检查与监督,督促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整改隐患;定期对道路交通事故超序时控制进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场、区)实行预警通报。

(五)县新闻中心:及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新闻采访报道,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在有线电视台上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利用电视、广播宣传速度快,宣传接受群体多等优势,及时播放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常识和专题,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县教育局: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积极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校车和学校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和其他不安全的车辆,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行动;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有效联动机制,对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学生强化管理。

(七)县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城镇公交运输和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所辖单位强化对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增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督促城镇公共运输企业、市政、园林、风景名胜景区落实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推动建设施工企业参与“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拓宽交通安全宣传面;在县城区广场、公园等公共聚集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深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八)县文体局:负责督促、指导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建立社会公益事业宣传教育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其中,充分发挥公共聚集场所宣传载体的功能,提高宣传教育效果;指导、督促各乡镇文化站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九)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监督旅游业企业(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检查、督促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监督检查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是否租用或聘用有资质的车辆或人员参与旅游运输;指导、督促各景区做好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旅游企业的旅游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县农机站:建立农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大对农村地区农用车驾驶人的管理,加强对农用车驾驶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农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打击农用车辆非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公司、中国电信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等通信运营商负责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公益事业信息发送台,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其中,充分利用信息受众多、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向广大人民群众发送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短信;加强与负有道路交通管理职能部门的沟通,搞好企业公共关系,举办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其它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要求,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强化措施,确保宣传教育有序开展。各乡镇(场、区)、有关部门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专门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目标,推动宣传教育活动长效化。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认真筹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交警、交通、新闻、建设、教育、农机、安监、旅游、文体、通信运营商等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作为打造我县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的治本之策。宣传、新闻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形成强大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声势,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7篇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平安、枢纽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发〔〕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314”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推进“平安”、“枢纽”建设,按照“落实责任、夯实基层、打牢基础、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要求,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从业单位(企业)和个人的主体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大科学技术应用力度,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人、车、路、场站、运输企业、路检路查、环境条件“七个要素”,进一步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安全监管、安全教育、科技支撑“四大体系”,力争到2012年,全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能力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主城领先、全市一流,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实现“安全区”、“放心区”的工作目标。具体目标为:

——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力争到2012年,万车死亡率比年下降50%,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深化“平安畅通区县”创建活动,到2012年,达到“平安畅通区县”一等标准(部级)。

——大力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向镇村公路延伸,到2012年,全区新安装危岩、陡坡等危险路段防撞护栏136公里,形成512公里的“生命保障线”;整治危桥(涵洞)120座;确保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100%。

——推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标准化,大力推进客运企业隐患台帐、驾驶员台帐及车辆监控体系建设,全面实行客运企业等级管理,到2012年,全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1.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一是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一岗双责”安全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开展月、季、半年、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落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管理层级分级实施年度考核。二是区政府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公安分局要牵头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区交委要建立道路隐患排查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和客运企业、客运场站联系会议制度;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检查督促联席会议落实情况,评估月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要建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组织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体措施,切实形成政府领导有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2.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部门监管责任。按照“部门依法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安监部门: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负责查处客货企业安全事故和责任追究。

公安部门:负责牵头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道路交通路面执法、车辆登记、注册管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管理等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公路养护、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监督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公路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市政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和道路排水、窨井盖、桥梁和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道路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农业部门:负责拖拉机登记注册和拖拉机驾驶证核发管理工作,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质监部门: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各类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防范措施。

旅游部门:负责旅游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旅行社、景区等旅游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气象部门:及时向媒体、道路业主及运输业主、场站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醒交通部门根据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督促检查道路业主、客运企业、场站道路交通安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救援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机动车及零配件、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经营企业合法性的监督管理。

林业、煤矿、非煤矿山、水利、电力、港口、码头和沿江下河道路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有关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督促道路业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3.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运输企业是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对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它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生产与安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协调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各环节的组织、协调、隐患排查,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依法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岗位、人员,做到企业生产和安全效益紧密挂钩、协调发展,坚决杜绝重生产、轻安全的弊病。

4.严格落实学校包车、校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安全管理责任。一是学校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禁使用校车运送学生从事旅游和跨区县运行。校车载运师生参加相关教学活动,学校应将车辆安全性能、驾驶人资质、运行线路、时间和载运人员情况等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将车辆安全性能、驾驶人资质、运行线路分别抄告学校所在地质监、公安交管、运管等部门。学校包车载运师生应当使用合法客运企业具备资质的客运驾驶人和车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严禁学校租用社会车辆集体出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包车、校车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包车和校车管理制度。二是承担学校学生包车的客运企业要建立包车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包车驾驶人的资质审查,凡不合格的,一律不得驾驶学生包车。要建立并落实车辆安全检测和出车前安全检查制度,车辆必须上线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的,方能准许包车客运。客运企业从事学校学生包车客运的车辆、驾驶人资质、运行线路等,按交通运管部门包车管理规定办理。严禁任何单位的自备客车从事学校学生包车或运送学校师生进行长途和跨区县运行。三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内部管理,规范运输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安全运输规章制度,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上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仪,检查运输行驶线路,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5.全面落实道路业主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公路、城市道路、港口、码头和沿江下河道路、旅游景区道路、林场、农场、水库、电站、矿区、非煤矿山等道路业主是道路建设、维护、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接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做到“四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6.全面落实其它行业、部门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旅游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企业、机动车生产和维修企业、机动车检验机构、学校、医院等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的行业和部门,应当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接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7.严格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事权划分和职能职责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预防责任。运输企业和场站主要负责人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承担事故预防的主要责任;负责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分管负责人要承担事故预防的直接责任。区监察、安监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3人以上交通事故和运输企业车辆重大事故开展责任倒查,要依照《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等规定,严肃追究事故有关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强化“双基”,严格监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

1.加强驾驶人安全监管。一是驾驶人培训机构(学校)要严格按照培训考试要求,组织驾驶学员培训,着力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增加交通安全教育课比重,增强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驾训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培训质量考核评比制度,建立驾驶培训学校准入和退出机制。公安交管、农机部门要严格审核驾驶证申请人条件,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试标准,严肃考试纪律,严把考试质量关。二是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客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建立客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审验制度,对不符合营运要求的驾驶人取消营运资质。完善驾驶员准入机制,提高准入门槛。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客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责任交通事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情况记录在案,并报送交通运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录入市驾驶员安全信用平台,实施累计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客运驾驶人实行“终身禁驾”规定。运输企业要抓好所属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学习,将学习情况与驾驶人的绩效考核挂钩。交通运管部门要将客运企业和场站对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每年定期审验营运资质的依据。三是农机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上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实施安全监管,并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通驾驶证发放资料、数据以及对驾驶人的处罚情况。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章、制度等规定,加强自备9座以上客车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进行常态化检查,严禁从事有偿服务;跨省(市、区)及区县(自治县)运行,必须将运行线路和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交通执法、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自备车非法营运。旅游企业要按照客运企业的管理要求,加强旅游客车及驾驶人管理,严格遵守客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2.加强车辆安全监管。一是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客运企业在长途客运车辆上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车记录仪或GPS。质监部门要严格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通过安全检测。二是车辆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使用、维修、保养、检测制度,淘汰、更新老旧、报废车辆及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档案;定期开展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三是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辆和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非法拼装车辆的行为。四是质监部门要对生产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的厂家依法进行查处;对检测设备未通过检定、未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依法进行查处;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只收费不检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未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许可的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其停止检验工作。五是农机部门要严格核对拖拉机参数,对不属于拖拉机范围的车辆,不得为其办理注册登记,对违反规定办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拖拉机号牌和证书,依法严格追究登记机关的责任,并责成车辆所有人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农机部门要与公安交管部门定期互通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资料、数据和拖拉机交通事故等情况。

3.加强道路安全监管。一是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道路建设、经营管理单位、道路业主,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管理范围内道路及设施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经费,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巡查。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通安全设施,凡未同步设置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需要建设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的,应当纳入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范围。二是交通、市政部门要对所有通行客运车辆的国、省、县道和属于“五纵五横”道路及城市街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道路业主进行整治,按计划分步落实6米以上高路堤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安装防撞护栏。四级或四级以下道路和6米以上高路堤未安装防撞护栏的道路,一律不得通行9座(含)以上客运车辆。严禁三级或三级以下公路在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6时通行客运车辆。要加强对临崖、临水、急弯、陡坡、桥梁等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并优先计划安装防撞护栏,逐步拓展“公路安保工程”覆盖面。三是公路、旅游景区、林业、农场、煤矿、非煤矿山、水利、电站、港口、码头和沿江下河道路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道路业主整治隐患。公路、市政道路主管部门要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制度,加强汛期以及雨、雾、冰雪恶劣天气下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制订整治方案并及时整治。对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漫水路、漫水桥等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敏感点,公路、市政道路及气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和完善安全警示标志的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负责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改善农村道路的交通信号和安全设施,规范“村村通公路”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对镇村道路管理范围进行清理,建立台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提出针对性的整治、预防措施报当地政府。要严厉打击损坏、盗窃交通标志标牌、护栏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涉及交通肇事损坏公路安全设施的,应告知路政管理部门协助处理。

各级道路主管部门应按职责和事权加强占用、挖掘道路施工以及道路养护施工的审批和监管。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措施,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后要立即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安监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道路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业主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验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未按要求排查整治的,要责令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及时排查整治,因排查整治不力引发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4.加强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安全监管。一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建立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估制度,完善企业安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对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企业市场准入、奖优罚劣以及有关部门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金标准的重要依据。对客运企业一年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当年不能新增客运线路和参与线路招投标;超过2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要停业整顿;发生2次死亡10人以上或1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的,要取消该线路经营权。同时,对连续2年、3年、5年没有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要给予线路配置等方面的优先和奖励。要深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公安交管部门要建立客运企业、客运场站道路交通安全例会制度,定期通报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和车辆、驾驶人年检年审情况。三是客运企业、场站要严格客运驾驶人、客运车辆和客运线路动态监管,做到客运驾驶人、所驾客运车辆、运行线路“三统一”,严禁临时调整客运驾驶人、车辆和运行线路。要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评析例会,通报驾驶人、从业人员和机动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以及企业、场站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采取坚决措施,对发生1次重大以上负同等以上(包括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的,驾驶人3年内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在违法记分未消除之前不得从事客运车辆驾驶;对累计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及有超载20%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强制调整下车接受处罚,并按规定组织学习;车辆有3次以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或擅自加座的,立即停运,严格整改;凡在车辆制动系统上加装其它附属装置的,一律撤除。要建立客运车辆方向、制动、轮胎、灯光、雨刮、消防器材、急救器材安全锤等部位的日常例检、客运驾驶人资质日常审查、客运线路定期巡查制度,准确掌握人、车、路、管理等动态情况,并严格登记备查。客运场站要在客运车辆发车前,查询驾驶人、车辆的安全资质和交通违法情况,客运班车出站运行前安全检查率达到100%,坚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发班出站。四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严格从业资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对不按规定线路、时间和安全要求运输的,依法予以处罚。

5.加强路检路查。一是公安交管部门要狠抓路面管控,从严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和报废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规范路检路查工作,实现路检路查制度化、常态化。二是交通部门要继续加大机动车非法营运打击力度,开展长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及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要求,履行镇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镇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加大对区间客车超速、超载、低速货车、拖拉机载客、摩托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安、农机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监管工作。

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交通安全管理环境条件。一是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监管力量。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镇(街)管理镇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要建立镇(街)“六位一体”(安监、综治、、公安、司法、人武)和村(居)“七位一体”(安监、综治、、警务、调解、治保、民兵)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及联合执法机制,分别落实、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机构、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镇(街)和村(居)干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员,并确定1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充实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扭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基层脆弱、管控不力的现状。各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执法培训和指导,统一执法标识,切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台账。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要建立完善镇村道路、车辆、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职责等12个方面的基础台账。村(居)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应的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扶持农村客运加快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道路技术等级,依法制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同时,要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秩序、站场和市场监管及农村公路管理等工作。

(三)以人为本,广泛宣传,构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

1.各级各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规划,安排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将交通安全宣传融入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中认真组织实施。到2012年,力争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面达95%以上。

2.驻区部队,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委会以及其它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组织体系,对本单位职工及社会车辆驾驶人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习。要明确专人,层层落实责任和任务,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3.公安交管部门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突出对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可接受性,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传播和谐交通理念,倡导文明交通风尚,抵制不良交通行为。

4.司法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5.教育部门应制定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学校考评工作。学校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制订学年交通安全宣传教学计划,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6.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和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对社会公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宣传部门要对主流媒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7.运输企业要对本单位驾驶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专门知识教育、道德和责任教育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培育安全诚信理念,强化安全道德意识,广泛开展“零死亡”活动,构建富有特色的企业交通安全文化。

(四)依靠科技,强化运用,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科技体系

1.加强道路交通科技应用和信息建设。一是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要加快推进道路交通智能化系统(ITS)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道路的自动化检测;建立交通事故地理信息系统(GIS)和道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系统,增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动态预警功能。二是交通运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建立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通过推广使用科技手段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三是安监、交通运管、公安交管等部门要整合客运驾驶人、客运车辆、客运场站安全管理信息资源,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客运车辆安全运行动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对客运车辆、企业和场站的动态监管。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科研建设。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交通事故预防、交通事故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等专家库,定期组织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学术和研究水平,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安全标准制定、安全评价评估、安全检

测检验、事故调查、隐患治理、专业人才培训等技术支撑。

3.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设施建设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电子警察等交通管理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等予以实施。增设中小学、幼儿园附近机动车道行人过街设施,提高安全系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领导、政策、体制、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与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法制保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法规、行业标准、规章和规定。进一步强化各级综合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制度,严格安全资质审查;建立安全资质淘汰机制,坚决依法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应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性投入。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规范管理,专项用于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宣传、科技建设、装备建设、人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应逐年保持一定比例的增长。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8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平安督查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平安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平安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整改,使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以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国道三条主干线为重点,针对等省市过境车辆在我县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特点,纠正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的超速、超员、超载、违法超车、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超常规手段,对辖区内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载、违法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罗安平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局长赵彧担任,成员由县安监、交通、公路、农机等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韦元朝担任,负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根据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对全县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全县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的底数,按主干线优先和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进行整改。对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国道等主要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采取设置减速带、黄闪警示灯、警示标志牌、防护栏等措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截至月日,县政府已投入19.8万元在县城城区内施划让行交通标志、标线、班马线等,投入10.9万元改造木棉十字路通设施。

(二)针对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国道等主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这一情况,抽调交警、安监、交通、农机、公路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在上马二级公路设立了弄北、古零检查点和1个流动巡逻组,另外还设立勉圩、杨圩检查点和3个巡逻组,负责对上马线、马大线以及国道路过境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要重点查纠客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停车、车辆灯光装置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重点查验客运车辆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特别询问客运车辆近期所进行的例保和维修情况,防止隐患;农机部门重点检查拖拉机载客,包括由农机部门所核发的牌照;公路部门重点检查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通过严管严查,使重点路段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活动,积极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对中小学校、沿公路主干线自然村逐校逐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计划地建成一些具有影响力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村;农机中心要结合平安农机示范县建设,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屯,对所有拖拉机驾驶员以及所有由农机部门发牌的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提醒他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做到谁发牌谁负责;在春节前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下乡宣传演出25场;制作重特大交通事故宣传板报深入各乡镇、村屯、学校巡回展览;组织驾驶人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在县电视台开展曝光典型交通事故、曝光交通违法突出个人活动,以案说法,达到到警示众人目的;结合上路检查,加强对外地驾驶人面对面宣传教育,重点提醒其在我县道路驾驶应注意的安全事宜。

(四)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定集中整治措施,负责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检查,查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载、违法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站在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以高度责任感投入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当中。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文明素质为宗旨,充分发挥妇女作为母亲、妻子、女儿的特殊作用,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教育、提醒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家庭幸福和安全,为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开展“文明交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以下目标: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对家庭成员教育监督的责任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家庭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率进一步提高;私家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整改;对家庭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管显著增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

市妇联、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举办全市“文明交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各级妇联组织和公安部门要齐抓共管,层层召开会议,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组织优势,发动广大妇女争做文明出行的义务宣传员,提高家庭成员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

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与本地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制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题片、编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各级妇联要利用妇女之家、家长学校、远程教育网络等阵地,通过请交警进行宣讲、播放专题教育片等形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妇女及家庭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使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组织家庭开展“文明出行”大讨论活动。以村居(社区)为单位,以“珍惜生命、珍爱家庭、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广大家庭成员开展“常识进家庭、监督在家庭、提醒在家庭、欢乐在家庭”文明出行大讨论活动,发动妇女和家庭成员经常提醒、教育身边的亲人文明出行,培养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以“倡导文明出行,打造平安家庭”为主题,以家庭成员应知应会的道路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群众自愿答题和组织重点人群答题,提高广大家庭的参与率,进一步提高家庭成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增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自觉性。

(三)总结表彰阶段

在各县区进行活动总结的基础上,市妇联与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评选“全市优秀妇女道路交通知识宣传员”、“全市优秀道路交通安全家庭”和“全市‘文明交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等,对积极开展和参与“文明交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进一步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妇联、市公安局联合成立全市“文明交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检查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好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搞好结合,确保实效。各县区要把“文明交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与“五五”普法工作、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以及廉洁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评活动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积极向社会宣传活动中的有效措施和先进经验等,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发挥巾帼文明队的作用,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号召全市广大妇女从自身做起,争当文明出行的宣传员和监督员,争做文明出行的表率,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10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确立的方法,利用柯氏的“四级评估模型”和考夫曼“五级评估模型”理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效果评估从满意度层面、影响力层面两个大的层面来开展,由于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社会影响较小,评估重点在于对受教者的改变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效果的评估相对于工作层次、项目层次的效果评估要简单,评估主要采用实施者自评的形式来完成,目的是完成对日常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改善,是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微观层次,也是构成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和项目的基础。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效果评估指标值的确立方法的指导下确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效果评估指标值,实现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效果的综合评估。

2评估指标的含义

(1)满意度满意度指标的含义主要指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后,受教者的主观感受情况,重点是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后,受教者对教育内容、教育形式与方法、施教者、教品教具是不是感到满意,是主观性的指标。

(2)影响力影响力指标的含义主要指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后,受教者道路交通安全受教的知识、态度与意识、行为与技能的变化情况,考虑的是影响受教者的情况,是客观性的指标。

3评估流程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效果评估,相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项目的效果评估要简单,评估形式采用施教者“自评估”的形式,评估流程主要如下。

3.1评估准备

第一步:明确评估目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效果评估的目的是为基层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服务,测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供交警部门自查、自评,通过反馈控制持续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第二步:明确评估主体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效果评估主体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施教者,主要是基层道路交通警察。

3.2评估实施

第一步:随机分组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施教者进行随机分组,分成实验组和控制组,分组时考虑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的均衡,希望实验组和控制组的组间系统误差最小。第二步:事前评估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前,对控制组的受教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测试,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受教者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知识掌握情况、受教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与态度改变情况、受教者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自报告行为改变情况三项内容。第三步:事后评估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后,对实验组的受教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测试,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受教者主观感受——满意度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知识掌握情况、受教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与态度改变情况、受教者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自报告行为改变情况四项项内容。其中受教者主观感受——满意度情况测评,除测试是否满意外还需要受教者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施教内容、施教的形式与方法、教品教具以及施教者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做定性分析使用。

3.3评估分析

第一步:对比分析分析实验组和控制组的受教者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知识掌握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与态度改变情况、受教者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自报告行为改变情况三项内容进行对比分析,将实验组与控制组之间的差别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直接提升的效果,这是纵向对比。除此以外,相同教育主题在不同的受教人群上的效果对比,称之为横向对比。第二步:综合分析分析实验组受教者主观感受——满意度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知识掌握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与态度改变情况、受教者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自报告行为改变情况四项内容,进行定量化评分,通过专家问卷法得到各项具体指标之间的权重,综合分析,得到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总得分,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整体效果。并对受教者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施教内容、施教的形式与方法、教品教具以及施教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归纳。

3.4反馈控制

第一步:结果反馈道路交通教育活动过程中受教者反映的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施教内容、施教形式与方法、教品教具以及施教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理归纳结果以及对比分析、综合分析的结果,寻找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二步:结果控制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效果评估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进行改善,以更好地开展下一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3.5结果存档

第一步:活动材料存档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资料、图片资料、音频、视频等进行整理,存入档案或数据库。第二步:评估材料存档对评估过程采集的问卷资料和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存入档案或录入数据库。第三步:评估结果材料存档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效果评估分析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存入档案或录入数据库。第四步:结果反馈控制资料存档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效果评估结果分析所得出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意见的资料进行整理,存入档案或录入数据库。评估实施的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4结语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11篇

一、进一步明确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模式建设,重点夯实村、学校、企业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力争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态势得到根本转变,为“平安”建设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一)各县政府要立足我州农村牧区道路安全特点,高度重视农牧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农牧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研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夯实交通安全基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等方面的作用。

(二)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禁“酒驾”、治“超速”及强行超车、侵占道路等其它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改善路面行车秩序。要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本地区的交通安全形势,结合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找准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查摆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管理措施,因地制宜地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积极有效的掌握交通事故预防主动权。

(三)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运输市场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整治行动,积极发挥公路检查站的功能作用,坚决打击站外组客、非法营运等行为。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对无证经营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的监管机制,重点打击城镇内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四)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公安交警部门在治超过程中要加大对冲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治超工作的执法环境,完善车辆超限超载监控网络,进一步加强流动治超。经省政府批准的超限运输检测站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执法机制,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制度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

(五)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教育,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根据“三关一监督”工作要求,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对道路运输企业开业及新增运力的安全审核。对多次发生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企业及其驾驶人,要依法追究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严把车辆技术关和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审核关,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和培训。

三、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一)各级交通部门要严格道路建设程序,重点做好设计审查和交竣工验收工作,严格规范道路养护,保持道路及其设施的完好状态。对新建、改建道路要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施工质量控制,杜绝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二)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继续进行排查治理。加强对公路路口的安全监管,优化道路通行条件。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安监、交通部门共同确定整治计划,进行分级上报或挂牌督办,地方政府加大隐患治理资金投入,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督办机制,保障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三)各县政府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配套资金,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改善安全通行条件。要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新一轮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规划。

(四)各县政府城建和交通部门要科学、规范、合理设置道路标志标线,充分发挥标志标线引导交通的作用,促进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按照新国标要求,做好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和维护工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标志标线,科学、合理设置标志标线,对不符合要求的标志标线进行更换。科学设定道路通行速度,确需调整限速的,需经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安全论证后确定。有计划地做好城镇街道及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和维护工程,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五)以交通管理科技建设为突破口,转变执法管理模式,推进执法规范化和执法手段的创新,提升城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各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视频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含量投入。同时要增加财政投入,充实交通协警力量,提高民警与协警比例,切实缓解当前警力不足的矛盾和压力。

(六)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普法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通过各级新闻媒体播发交通安全公益广告。

四、进一步狠抓工作措施落实

(一)各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各县政府要积极谋划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研究提出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措施,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的科学发展。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12篇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分管市长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公安、交通、安监、农业、建设等有关部门的领导为副组长,下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人:刘海,联系电话:86258668),具体负责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等各项工作措施,狠抓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努力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目标

(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有效。市、镇(街道)、村三级交通安全领导和管理组织运转正常,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站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相关部门工作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与责任倒查制得到严格落实。

(二)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下降。确保不突破今年上级下达的交通死人事故控制指标,实现交通事故“三项指数”零增长,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10月底前省地市挂牌督办事故多发路段和高落差(临水临涯)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治理达100%。其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实现“五同步”,“康庄工程”道路养护经费及时到位。

(四)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普及率达到90%以上;居民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客运驾驶人员、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率达到100%,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加大交通事故危险路段的整治。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要求,定期排查交通事故危险路段,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对短期内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设置警告标志、限速行驶等过渡性应急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对高路堤、临崖道路路侧落差4米以上,临水道路(路侧距离路肩边缘3米内有河塘等)应安装防护拦或防撞墙(墩),彻底消除安全危险隐患。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综合监管,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对因整治工作不落实而继续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完善公路安全设施。交通部门应根据公路管理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公路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作。新建、改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投入使用。对已建成的农村“康庄工程”公路,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标志标线的施划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农村二级以上公路、主要旅游公路必须做到标志标线齐全、安全设施有效,各路口限速、让行、指路标志设置规范、合理。学校、医院、商店等与道路交叉的道口,要设置警告标志、减速道钉、施划人行横道线,完善安全设施,改善通行环境。

3、改善城区交通设施。公安、建设部门要及时制订并实施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设置方案。要按照“畅通工程”二等水平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监控设施,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规划设置停车场。

4、开展公路路口专项治理工作。以国道和主干公路为重点,对公路路口实行专项排查和整治,规范道路开口审批制度,对不合理的公路路口,坚决予以封闭;对不符合公路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绿篱、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予以清除,以保持良好安全行车视线;对事故多发路段、路口应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有照明设备的,应保证夜晚照明用电。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

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工程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辖区内客运企业、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主体,掌握车辆动态。要求做到对客运驾驶人的资格进行不定期的全面审查,对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驾驶人,向客运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抄告交通主管部门。要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系,加强配合,对不符合驾驶资格的,坚决停止其驾驶机动车辆。对有违法记录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必须到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进行集中教育。联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企业和车辆的行车记录仪、GPS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要求做到对辖区所有9座以上客车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逐车逐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签订安全责任书,逐一登记造册,并对所有驾驶人不定期地开展集中安全教育。对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向车单位或车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交通、运管和安监等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消除各项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源头。

(三)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始终坚持“从严从严再从严”的方针,突出对超速、超员、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违法停车等十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要不定期开展超速、客车超员及无牌无证车辆整治,会同交通路政部门开展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要把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措施,结合“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专项行动,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依法严格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静态管理,提高通行能力。应编制《停车场建设发展规划》,将新建、改建建筑物配套建设停车场纳入城市交通影响评价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停车场统一管理机制以及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停车收费机制,完善停车场设施。公安、建设、交通部门应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建立健全统一占用、挖掘道路审批制度,清理非交通占道。

3、严格客运班线的安全管理。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严禁客运班车夜间通行。未达到客运车辆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不得开通客运线路。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管理。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62号)精神,推动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镇(街道)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在镇(街道)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村居建立交通安全协管(信息)员制度,不断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级管理网络,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镇(街道)交通安全工作站主要任务是负责对辖区人、车、路的基础排查,维护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各镇(街道)要积极整合管理力量,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事故多发的路口和学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实行定人定时定点看管,严防各类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实现村村通公交,方便农村群众出行。

(五)不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要继续深化“五进”宣传活动,全面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特别要加强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重点抓好省文明办组织开展的“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在继续深化中小学生和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宣传教育的同时,要突出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企业”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评定并进行表彰,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传媒的作用,在进一步加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的同时,积极开拓公益资源进行公共安全宣传,争取在新闻媒体多播(刊)出公益广告等宣传作品,切实增加宣传的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是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零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各地和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把交通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并建立健全督查和考核机制,推动“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的落实,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社会化,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要制定和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所有镇(街道)都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议事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对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生重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安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要积极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站、农机联络室、村(居)两委基层组织的作用,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格局。整治工作一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巩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1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关于印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努力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在全市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配合”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人、车、路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迅速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0年2月—5月)。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着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构、人员、场地、办公设施等,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内容为:

1.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办公场所,责成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一至两名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备案。对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实行分级培训,培训合格的,取得证书,持证上岗。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司法助理员兼任交通安全协管员,并安排一至两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由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动车、驾驶员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并将结果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责成拥有机动车30辆(包括单位职工自有车辆)以上或机动车驾驶员50名(包括单位职工家属)以上的单位,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并确定一至两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同时要健全相关信息沟通机制。

4.在行政村、社区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聘请治保主任、社区主任担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5.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指导督促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一职三档五制度。一职即明确工作职责;三档即建立机动车基础档案,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机动车和驾驶员动态管理档案;五项制度即:《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机动车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管理员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特点,建立其它相应工作制度。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6月—7月)。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将组织专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考核验收工作。

三、工作机制及任务

(一)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局性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2.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解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措施;

3.督促检查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

4.审定和下达年度交通安全控制考核指标;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6.组织、协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7.指导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接受市安委会的组织、领导、协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负责本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性工作事务。

主要职责:

1.承担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办会议及安排重要活动;

2.监督检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3.具体组织安排交通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参与研究制定有关部门在交通、城建、道路、规划,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涉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

5.组织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对省、*市、市安委会下达的交通安全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并组织对交通安全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7.指导协调交通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安委会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9.负责与各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协调制度;

10.承办市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制定本级预防交通事故对策,科学论证、合理布建辖区交通安全规划的长期目标;

2.根据上级安排或工作需要,组织辖区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3.监督、协调和考核有关职能部门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督促各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创建符合当地社情的交通安全教育模式,促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其它法制教育并轨;

5.协调构建交通事故救援与急救系统,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预防特大交通事故方案和特大交通应急预案;

6.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建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负责制定招募细则,广泛在全社会招募交通安全志愿者,并明确服务内容,指导志愿者队伍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五)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管区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基础性工作档案;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管区所辖机动车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3.协助交警部门抓好管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事故报警、救助伤员、维护事故现场等;

4.对管区的交通事故黑点进行排查、建档,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对涉及管区居民的交通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6.协助管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办理车辆管理业务、驾驶证业务等相关事宜;

7.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六)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

1.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要求,发放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宣传资料;

2.全面掌握所辖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清理登记无牌无证车辆和无证驾车人员,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上牌落户,督促无证驾驶人员参加培训考证;

3.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传达上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督促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

4.对危险路段进行排查登记,并上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

5.组织相关人员在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婚丧嫁娶等群众集中的地方,劝说群众不乘坐拖拉机、低速汽车等不安全车辆,教育群众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客、违法驾驶等,对不听从劝阻的违法人员,要及时告知交警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6.建立本辖区交通管理基础台帐。认真填写、统一制作的《机动车辆登记台帐》、《机动车驾驶员登记台帐》、《辖区无牌机动车排查统计表》、《辖区无证机动车驾驶员排查统计表》、《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记录》、《交通安全宣传登记表》、《辖区事故隐患(黑点)排查整改情况登记》,及时掌握机动车和驾驶员变动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抓紧、抓好、抓落实。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当地实际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在实处,抓出成效。

(二)强化工作运行,建立管理机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下管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结合省、*市要求建立《*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市交通安全管理举报奖励制度》、《*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专项督查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见附件)。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严格结合四项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每季度召开专门会议,对前一阶段全市事故预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批评和表彰,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14篇

促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平安、枢纽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314总体部署。围绕推进“平安”枢纽”建设,按照“落实责任、夯实基层、打牢基础、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要求,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从业单位(企业)和个人的主体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大科学技术应用力度,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目标

全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能力全面提升,紧紧围绕人、车、路、场站、运输企业、路检路查、环境条件“七个要素”进一步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安全监管、安全教育、科技支撑“四大体系”力争到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主城领先、全市一流,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实现“安全区”放心区”工作目标。具体目标为:

力争到2012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万车死亡率比2008年下降50%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2012年,深化“平安畅通区县”创建活动。达到平安畅通区县”一等标准(部级)

2012年,大力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向镇村公路延伸。全区新安装危岩、陡坡等危险路段防撞护栏136公里,形成512公里的生命保障线”整治危桥(涵洞)120座;确保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100%

大力推进客运企业隐患台帐、驾驶员台帐及车辆监控体系建设,推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面实行客运企业等级管理,2012年,全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1.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一是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一岗双责”安全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开展月、季、半年、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落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管理层级分级实施年度考核。二是区政府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公安分局要牵头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区交委要建立道路隐患排查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和客运企业、客运场站联系会议制度;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检查督促联席会议落实情况,评估月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要建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组织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体措施,切实形成政府领导有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谁主管谁负责,2.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部门监管责任。按照“部门依法监管。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依法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负责查处客货企业安全事故和责任追究。安监部门: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负责全区道路交通路面执法、车辆登记、注册管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管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牵头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督促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公路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交通部门: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公路养护、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监督管理。

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分别做好有关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林业、煤矿、非煤矿山、水利、电力、港口、码头和沿江下河道路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道路业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要切实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3.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运输企业是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它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生产与安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协调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各环节的组织、协调、隐患排查,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依法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岗位、人员,做到企业生产和安全效益紧密挂钩、协调发展,坚决杜绝重生产、轻安全的弊病。

严禁使用校车运送学生从事旅游和跨区县运行。校车载运师生参加相关教学活动,4.严格落实学校包车、校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安全管理责任。一是学校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学校应将车辆安全性能、驾驶人资质、运行线路、时间和载运人员情况等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将车辆安全性能、驾驶人资质、运行线路分别抄告学校所在地质监、公安交管、运管等部门。学校包车载运师生应当使用合法客运企业具备资质的客运驾驶人和车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严禁学校租用社会车辆集体出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包车、校车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包车和校车管理制度。二是承担学校学生包车的客运企业要建立包车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包车驾驶人的资质审查,凡不合格的一律不得驾驶学生包车。要建立并落实车辆安全检测和出车前安全检查制度,车辆必须上线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的方能准许包车客运。客运企业从事学校学生包车客运的车辆、驾驶人资质、运行线路等,按交通运管部门包车管理规定办理。严禁任何单位的自备客车从事学校学生包车或运送学校师生进行长途和跨区县运行。三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内部管理,规范运输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安全运输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上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仪,检查运输行驶线路,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必须接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全面落实道路业主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公路、城市道路、港口、码头和沿江下河道路、旅游景区道路、林场、农场、水库、电站、矿区、非煤矿山等道路业主是道路建设、维护、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做到四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应当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6.全面落实其它行业、部门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旅游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企业、机动车生产和维修企业、机动车检验机构、学校、医院等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的行业和部门。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接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7.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预防责任。严格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事权划分和职能职责规定。要承担事故预防的主要责任;负责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分管负责人要承担事故预防的直接责任。区监察、安监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3人以上交通事故和运输企业车辆重大事故开展责任倒查,要依照《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等规定,严肃追究事故有关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双基”严格监管。

组织驾驶学员培训,1.加强驾驶人安全监管。一是驾驶人培训机构(学校)要严格按照培训考试要求。着力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增加交通安全教育课比重,增强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驾训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培训质量考核评比制度,建立驾驶培训学校准入和退出机制。公安交管、农机部门要严格审核驾驶证申请人条件,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试标准,严肃考试纪律,严把考试质量关。二是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客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建立客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审验制度,对不符合营运要求的驾驶人取消营运资质。完善驾驶员准入机制,提高准入门槛。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客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责任交通事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情况记录在案,并报送交通运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录入市驾驶员安全信用平台,实施累计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客运驾驶人实行“终身禁驾”规定。运输企业要抓好所属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学习,将学习情况与驾驶人的绩效考核挂钩。交通运管部门要将客运企业和场站对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每年定期审验营运资质的依据。三是农机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上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实施安全监管,并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通驾驶证发放资料、数据以及对驾驶人的处罚情况。

加强自备9座以上客车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章、制度等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进行常态化检查,严禁从事有偿服务;跨省(市、区)及区县(自治县)运行,必须将运行线路和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交通执法、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自备车非法营运。旅游企业要按照客运企业的管理要求,加强旅游客车及驾驶人管理,严格遵守客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督促客运企业在长途客运车辆上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车记录仪或GPS质监部门要严格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2.加强车辆安全监管。一是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通过安全检测。二是车辆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使用、维修、保养、检测制度,淘汰、更新老旧、报废车辆及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档案;定期开展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三是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辆和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非法拼装车辆的行为。四是质监部门要对生产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的厂家依法进行查处;对检测设备未通过检定、未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依法进行查处;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只收费不检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未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许可的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其停止检验工作。五是农机部门要严格核对拖拉机参数,对不属于拖拉机范围的车辆,不得为其办理注册登记,对违反规定办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拖拉机号牌和证书,依法严格追究登记机关的责任,并责成车辆所有人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农机部门要与公安交管部门定期互通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资料、数据和拖拉机交通事故等情况。

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管理范围内道路及设施的安全管理,3.加强道路安全监管。一是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道路建设、经营管理单位、道路业主。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经费,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巡查。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通安全设施,凡未同步设置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需要建设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的应当纳入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范围。二是交通、市政部门要对所有通行客运车辆的国、省、县道和属于“五纵五横”道路及城市街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道路业主进行整治,按计划分步落实6米以上高路堤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安装防撞护栏。四级或四级以下道路和6米以上高路堤未安装防撞护栏的道路,一律不得通行9座(含)以上客运车辆。严禁三级或三级以下公路在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6时通行客运车辆。要加强对临崖、临水、急弯、陡坡、桥梁等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并优先计划安装防撞护栏,逐步拓展“公路安保工程”覆盖面。三是公路、旅游景区、林业、农场、煤矿、非煤矿山、水利、电站、港口、码头和沿江下河道路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道路业主整治隐患。公路、市政道路主管部门要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制度,加强汛期以及雨、雾、冰雪恶劣天气下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制订整治方案并及时整治。对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漫水路、漫水桥等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敏感点,公路、市政道路及气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和完善安全警示标志的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负责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改善农村道路的交通信号和安全设施,规范“村村通公路”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对镇村道路管理范围进行清理,建立台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提出针对性的整治、预防措施报当地政府。要严厉打击损坏、盗窃交通标志标牌、护栏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涉及交通肇事损坏公路安全设施的应告知路政管理部门协助处理。

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各级道路主管部门应按职责和事权加强占用、挖掘道路施工以及道路养护施工的审批和监管。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措施。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后要立即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业主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监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验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未按要求排查整治的要责令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及时排查整治,因排查整治不力引发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完善企业安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对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4.加强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安全监管。一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建立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估制度。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企业市场准入、奖优罚劣以及有关部门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金标准的重要依据。对客运企业一年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当年不能新增客运线路和参与线路招投标;超过2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要停业整顿;发生2次死亡10人以上或1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的要取消该线路经营权。同时,对连续2年、3年、5年没有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要给予线路配置等方面的优先和奖励。要深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公安交管部门要建立客运企业、客运场站道路交通安全例会制度,定期通报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和车辆、驾驶人年检年审情况。三是客运企业、场站要严格客运驾驶人、客运车辆和客运线路动态监管,做到客运驾驶人、所驾客运车辆、运行线路“三统一”严禁临时调整客运驾驶人、车辆和运行线路。要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评析例会,通报驾驶人、从业人员和机动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以及企业、场站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采取坚决措施,对发生1次重大以上负同等以上(包括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的驾驶人3年内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未消除之前不得从事客运车辆驾驶;对累计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及有超载20%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强制调整下车接受处罚,并按规定组织学习;车辆有3次以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或擅自加座的立即停运,严格整改;凡在车辆制动系统上加装其它附属装置的一律撤除。要建立客运车辆方向、制动、轮胎、灯光、雨刮、消防器材、急救器材安全锤等部位的日常例检、客运驾驶人资质日常审查、客运线路定期巡查制度,准确掌握人、车、路、管理等动态情况,并严格登记备查。客运场站要在客运车辆发车前,查询驾驶人、车辆的安全资质和交通违法情况,客运班车出站运行前安全检查率达到100%坚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发班出站。四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严格从业资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对不按规定线路、时间和安全要求运输的依法予以处罚。

从严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和报废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加强路检路查。一是公安交管部门要狠抓路面管控。大力规范路检路查工作,实现路检路查制度化、常态化。二是交通部门要继续加大机动车非法营运打击力度,开展长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及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要求,履行镇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镇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加大对区间客车超速、超载、低速货车、拖拉机载客、摩托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安、农机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监管工作。

改善交通安全管理环境条件。一是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监管力量。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要安排专项经费,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用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镇(街)管理镇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要建立镇(街)六位一体”安监、综治、、公安、司法、人武)和村(居)七位一体”安监、综治、、警务、调解、治保、民兵)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及联合执法机制,分别落实、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机构、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镇(街)和村(居)干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员,并确定1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充实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扭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基层脆弱、管控不力的现状。各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执法培训和指导,统一执法标识,切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台账。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要建立完善镇村道路、车辆、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职责等12个方面的基础台账。村(居)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应的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扶持农村客运加快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道路技术等级,依法制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同时,要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站场和市场监管及农村公路管理等工作。

三)广泛宣传,以人为本。构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

按照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规划,1.各级各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安排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将交通安全宣传融入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中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力争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面达95%以上。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委会以及其它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2.驻区部队。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组织体系,对本单位职工及社会车辆驾驶人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习。要明确专人,层层落实责任和任务,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突出对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3.公安交管部门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可接受性,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传播和谐交通理念,倡导文明交通风尚,抵制不良交通行为。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4.司法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

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5.教育部门应制定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将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学校考评工作。学校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制订学年交通安全宣传教学计划,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普及交通安全知识,6.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和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对社会公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宣传部门要对主流媒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培育安全诚信理念,7.运输企业要对本单位驾驶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专门知识教育、道德和责任教育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安全道德意识,广泛开展“零死亡”活动,构建富有特色的企业交通安全文化。

强化运用,四)依靠科技。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科技体系

完善道路安全电子监控系统,1.加强道路交通科技应用和信息建设。一是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要加快推进道路交通智能化系统(ITS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加强对车辆、道路的自动化检测;建立交通事故地理信息系统(GIS和道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系统,增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动态预警功能。二是交通运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建立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通过推广使用科技手段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三是安监、交通运管、公安交管等部门要整合客运驾驶人、客运车辆、客运场站安全管理信息资源,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客运车辆安全运行动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对客运车辆、企业和场站的动态监管。

定期组织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科研建设。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交通事故预防、交通事故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等专家库。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学术和研究水平,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安全标准制定、安全评价评估、安全检

测检验、事故调查、隐患治理、专业人才培训等技术支撑。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等予以实施。增设中小学、幼儿园附近机动车道行人过街设施,3.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设施建设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电子警察等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系数。

四、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思想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领导、政策、体制、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与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大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制度,强化法制保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法规、行业标准、规章和规定。进一步强化各级综合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安全资质审查;建立安全资质淘汰机制,坚决依法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道路施工三级安全教育范文第15篇

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级公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纵横向干扰冲突。在对常规交通冲突采取道路工程改善措施以后,还需要驾驶员和行人在使用道路的过程中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才能减少和消除非常规交通冲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的重要途径,对预防和控制道路交通事故起着重要的作用。一级公路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应从建设之初就开始进行。针对沿线村镇教育水平较低、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规行为较为普遍的现状,一级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点应放在中小学生群体和沿线居民群体。

1.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应注重培养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教授他们交通安全知识,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此外,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可以带动尊生家长一起学,进而促进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应注重对一级公路上行走横穿等交通行为的讲解,具体宣传教育可以灵活多样。

(1)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级公路通车运营前,建设部门、公安部门应沿线中小学相互配合,针对中/J学生的特点,采取专题讲座、专题展板、散发卡通宣传画册播放卡通宣传短片、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作文竞赛和演讨比赛等宣传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学校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一级公路沿线的学校应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教育部f一应对这些学校开设专项法制教育课程提出要求。同时,尊校还可将主修课程与交通安全知识考核相结合,将学生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

(3)交通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公安交管部门应在一公路沿线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活动,l≥每学期上一堂交通安全课的形式,帮助和督促中小学落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和形式;教育部门应把交通安全作为“明学校”的评比条件之一,确保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进行。

2.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社会交通安全教育的目标是提高沿线居民的交通妄全意识,使得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葺驾驶员遵守行驶规则,督促无证驾驶人员学习交通法律规并接受专业的驾驶培训。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面『占的对象是沿线居民,应针对不同的时节有选择针对性的重传教育内容,如收获时节针对农用车交通事故、路侧交遁事故进行宣传教育,节假日、庙会针对酒后驾驶、超载超等行为进行宣传教育。由于一级公路沿线村镇的经济水平低、车辆利用率低、农用车驾驶员素质较低甚至是无证驾驶,因此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应包含安全驾驶知识。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应选择在人员密集的地点(如集市、大型交叉口的相交道路上进行,能够做到效率高、效果好。

(1)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级公路建设运营期间,建设部门、公安部门应与地方政府相互配合,对沿线村镇居民进行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可采用的宣传教育形式有收费站散发传单、张贴宣传标语、摆放专题展板、地方电视台播放宣传教育短片等。

(2)村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沿线村镇应在农闲或晚间定期组织居民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特别是要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学习安全驾驶知识。在农闲时节,还可以组织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村委会可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参与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家庭”的重要条件。

(3)村镇交通安全宣传栏。沿线村镇应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根据时事和节气进行更新,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居民注意交通安全。

(4)交通安全文明村。公安部门可在沿线村镇举办“交通安全文明村”的评比表彰活动,考核指标包括举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内容及效果等情况,鼓励和帮助村委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5)媒体宣传。一级公路沿线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如地方报纸、电视台公益广告、网站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实时对交通安全文明单位进行表彰和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二、公安交通安全管理

交通安全管理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加大对一级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力度,对交通参与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严格纠正和惩处交通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确保交通安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把超速行驶、违规超车、酒后驾驶、超载超员、随意占道、不佩带安全带和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管理重点,在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时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于一级公路而言,车速管理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一级公路的车速管理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电子警察电子警察由雷达测速设施和超速抓拍设施构成。雷达测速设施应用多普勒效应,根据接收到的反射波频移量计算可得出车辆的瞬时速度,超速抓拍设施记录超速车辆的牌照,对超速驾驶员进行处罚,可以起到限制车速的作用,是公安部门最为常用、最为有效的速度管理方式。其查,一旦发现塌方,应立即管制、疏散交通并尽快清理路面障碍物。准确合理的交通安全设施可以降低交通事故次数,也是规范交通参与者行为的重要前提。然而,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被盗、被损难以避免,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巡查时及时发现并修复被盗、被损设施,以免因此而引发交通事故或加重交通事故。此外,一级公路建设、养护过程中往往无法完全封闭交通,此时应严格按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设置完善的施工交通安全设施。

2.仿真警察在需要注意控制车速的地点设置仿真警察(见图1)进行警示,可以起到较好的车速管理效果。公安部门警力和资金不足时,可以考虑采用仿真警察的方式进行车速管理。图1仿真警察

3.车速反馈标志车速反馈标志(见图2)通过雷达测速将车辆的速度显示在屏幕上,告诫驾驶员注意控制车速。调查显示,车速反馈标志可以有效降低车速。车速反馈标志与雷达测速同样测定车速,但是其让驾驶员自觉降低车速显得更为人性化。固定式车速反馈标志防盗性较差,在一级公路上应用有些不便移动式车速反馈标志可以用于特殊时期的特殊位置,如赶集时间穿越村镇路段的起点位置等。图2车速反馈标志

三、路政交通安全管理为了保障一级公路运营期间的交通安全,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路政管理。

1.路面交通安全管理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在路政巡查时应注意清除路面障碍物,对公路上打场、晒粮、堆肥、倾倒废物、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集市贸易及其他侵占公路妨碍交通的违法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