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制度建设范文

制度建设范文

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范文第1篇

的约束和控制大体上可以分为自控、互控和监控三个方面。自控,即行为主体的自我约束,自觉地、规范地运用公共权力来谋取公共利益。互控,即行为主体之间的互相制约。监控,即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从外部对权力行为主体实施监督和控制。目前,在我们党内,这样的权力控制机制已大体上建立起来,但其运行还不够理想,笔者认为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控制机制不够完备,还不能有效地杜绝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要形成对严密而有效的控制,切实有效地铲除权力腐败现象滋生的温床,必须加强党内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控制机制。

一、加强权力自控机制建设

权力行为主体的自我控制,即自律,是防范腐败行为发生的第一道关卡。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建立健全制度是进行权力自控机制建设最有效的方法。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是我们的立身之本,只要这个总开关不出问题,无论置身什么环境,无论面对什么诱惑,都能做到身正行端,不犯错误。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是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和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关键,也是抓好制度建设的关键,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效果;制度建设是一种规范,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得权力行使者切实感受到来自制度的压力,并把它转变为自我控制和约束力,使自我控制由软性约束变为硬性约束。制度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保证,它能为监督主体了解、评判权力行为主体的行为,进而采取相应措施提供标准和根据,权力行为主体一旦表现不佳,就将要承担一定的后果。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加强权力自控机制,就要抓好这两个方面的建设。

首先要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是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关键。一要加强理论学习。理想信念是世界观的核心,是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凝炼。我们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把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体现到具体行动中去。还要努力学习掌握其它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包括现代科技、经济、法律、历史等。二要积极投身于实践。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体现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行动上,积极投身于建设实践;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接受严峻考验,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三要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性锻炼,必须严格党内生活,自觉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四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把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摆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不仅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而且还要常抓不懈;要紧密联系实际,针对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人们思想上产生的困惑加强理论研究,作出科学回答;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因地制宜,以取得更好的成效。

其次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得权力行使者切实受到来自制度的压力,并把它转变为自我控制和约束的动力,使自我约束由软性变为硬性。制度具有促使权力行为主体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功能,权力行为主体具有趋利避害的本性,具有有所作为、追求事业成功、获得良好社会评价的愿望。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制度能够促进他们自我约束。

在党内的各项制度中,民主管理干部的制度和公开制度最为重要。因此,要形成自控机制,必须首先抓好这两方面制度的建设。

(一)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干部的制度,把党的领导干部的命运交给党员群众掌握。

健全的民主管理干部制度,主要包括由党员群众选举、评议、弹劾、罢免党内干部的制度,其实质是党员群众与上级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分享管理干部的权力,使他们对干部的命运具有发言权、决定权。实行这样的制度,不仅可以减少和克服干部任用上存在的任人唯亲、唯派、唯利和卖官等腐败现象。而且还可以提高被任用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正确行使权力。

第一,完善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民主管理干部的主要制度,也是实现为政清廉的关键制度。健全民主选举制度,需要从实行普选制、差额选举和竞选制抓起。普选制是马克思早就提出要实行的制度。如果说我国目前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实行普选制还有一定困难的话,至少基层可以首先实行这种制度。要尽量减少委任制,因为委任制意味着领导干部的升迁去留不是取决于群众,而是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意见。这样必然导致领导干部从政只“唯上”而不“唯实”,只顾上级领导和脸色而不顾群众的意愿。今年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首次公开选拔县长,在全国首开先河。①这种形式,充分发挥群众在干部选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整个选拔过程都是在“阳光”下进行,打破了过去领导决策、群众旁观的模式。所以,减少委任制,尽可能实行普选制,对于从制度上形成自控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行普选制,应健全代表大会制,按照法定程序选举,候选人名单以民主的方式产生,并实行差额选举,废除等额选举制,使选举者有选择或调换的可能。对候选人一般要其直接和代表见面,并发表当选后如何工作的“施政演说”,并作出承诺,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进行咨询和了解,由候选人答辩,为选举人提供比较、鉴别和选择的机会。

第二,完善民主评议干部的制度。民主评议干部的制度是使干部考核工作民主化的重要制度,它使广大党员群众能直接参与干部的考核工作,既有利于对干部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也有利于形成一种约束机制。实行这项制度,关键是要使群众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行为,为此必须完善相关的制度,如公开制度、领导干部定期述职报告制度等。此外还要作为群众评价干部的重要指标,作为干部升迁去留的重要依据,使群众评议对干部的命运产生直接的影响。

第三,实行弹劾和罢免制度。由于本质和现象不能完全吻合,因情况不明而选举不准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又由于当选者的情况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决定了选举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因此,必须实行弹劾和罢免制,使党员群众有权检举违法失职、蜕化变质的党员干部,并随时撤换和罢免他们。对当选者,既权力受托者来说,这种制度是一种严肃而有力的警戒,促使他们正确用权,否则,就要被弹劾和撤免。目前,我们虽然有党员罢免权的的原则性规定,但缺乏实施细则,并没有形成真正起作用的制度。因此,必须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明确弹劾和罢免的程序,并为弹劾权和罢免权的行使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完善公开制度,全面增加权力运作的透明度

权力行使者的个人基本情况及其公务活动依据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克服政治的神秘化倾向,能够产生权力运作的公正机制,形成强大的促使权力行为主体自我约束的力量。正如列宁说,“完全的公开性、选举制和普遍监督的''''自然选择''''作用,使每个活动家最后都能''''各得其所'''',担负最适合于他的能力的工作,亲自尝到自已错误的一切后果,并在大家面前证明自己能够认识错误和避免错误。”②正因为公开有这些方面的作用,当今世界各国在廉政建设中都十分重视实行公开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由于受封建专制、政治传统及“左”的思想的影响,我们对政治透明性问题缺乏自觉的认识和重视,政治的神秘化倾向广泛存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推进,政务公开越来越受到重视。1988年3月,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在廉政建设中,尽可能地公开办事制度,此后,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群众意见最大、最关心的“热点”入手,从最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环节抓起,着眼的公开化,创造了“两公开、一监督”的制度,即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依靠群众监督。在农村、厂矿等基层单位,实行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与此同时,随着中央制定的《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实施,1997年3月,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所有这些,对制约党政干部权力的非公共运作,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实行公开制度目前还仅仅是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应去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把它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对公开的内容、方式、范围要进行周密的考虑和恰当的选择。一般来说,除涉及到党和国家机密以外的党内活动,应对全体公民公开,使他们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公开的方式,既可以通过会议方式,也可以通过大众传媒的公开报道,还可以通过公告和通报的方式。最关键的是需制定和完善有关的公开规定,并使其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公共官员申报财产制度,这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的一项政务公开制度。我国已有的收入申报规定并不完备,离真正的财产申报制度还有较大差距。应抓紧这方面的工作,使中国的“阳光法”尽早出台。

二、加强权力互控机制建设

权力行为主体之间的互相控制,其实质就是权力的互相制衡,即让权力结构能互相牵制,不能让其中任何一种权力超出其他权力之上,当一种权力超过其合法限度的就会引起其他相关权力的有效制止和纠正,各种权力之间处于良好的制衡状态。权力制衡理论的基本精神是通过分权来实现权力之间的互相制衡。大到国家机构之间的分权,小到一个组织内部不同领导者之间的权力划分,都是权力制约理论的运作和体现。在党内的制度中,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也直接体现了分权和制衡的思想,它们可以使党内的权力结构处于均衡状态,从而形成领导干部之间互相制约的机制。因此,要形成的互控机制,应重点健全这两项制度。

(一)完善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是我们党最基本的领导制度。基本要求是:凡是涉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要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集体决定的,应提请党委会、常务会或书记处,由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每个领导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显然,这种领导制度不仅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而且能够领导成员之间互相控制和制约,避免由个人专断而导致的权力失控。

要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必须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明确划分重大问题日常事务的界限。这个问题弄不清楚,必然产生两种倾向:要么本来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却由个人包办了,要么是把所有的工作包括日常事务不加选择地统统拿到会议桌上。在前一种情况下,互相制约就无从谈起,后一种情况会造成领导效率的低下。

第二,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关系。在领导集体讨论、表决重大问题时,第一把手和其他成员地位平等,书记只有普通一票,而无其他特权。否则集体领导就有名无实。

第三,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使集体决策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在具体操作上,应对议题的提出、问题的调查、会议讨论、表决等程序作出规定。领导班子在讨论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决策时,事先要提出议题,预先告之,不要在大家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提出重大议题进行讨论,更不要草率作出决定。班子成员应围绕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情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准备好发言材料。会议要在班子中的大多数成员都有了比较充分的准备之后进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要在大家都没有经过调查研究,没有做好准备时就开会。开会讨论时每个人都要发表意见,对自己的重要主张或主要观点,要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论证。这要在经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主要问题的认识基本趋于一致的情况下,在会议上进行表决。如果在主要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班子成员要围绕决策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分歧,再到群众中听取意见,必要时将不同意见在一定范围内的群众中进行讨论。经过再次调研之后,再次召开班子会议,对分歧进行充分讨论,尽可能达成共识。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同时,要允许有不同意见的少数人保留意见。

(二)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实现互相控制的一项重要制度。当前,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够健全:一是民主生活会不正常,很少开甚至长期不开;二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好人主义”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因此,要发挥这一制度的权力制约功能,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它。

第一,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使它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制度固定下来。

第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党员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并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第三,提高民主生活会会质量。在民主生活会上,党员干部要自觉站在党的立场上,从真诚地团结同志、帮助同志的愿望出发,开展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积极的思想斗争。

三、加强权力监控机制方面的制度建设

权力行为主体的自我控制和互相控制,对于防止权力腐败确实起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权力本身的特性,仅仅依靠这两套机制还不足以遏制腐败,还必须构建权力控制的第三道关卡,即对权力行为主体实施外部监控,也就是通过设立权力行为主体之外的专门监督机制,赋予其切实有效的监督权,对权力行为主体实施监督。

党内的权力监督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党纪检查制度,另一类是党员民主制度。要强化监控机制,应主要抓好这两类监督制度的建设。

(一)改革现行的纪检监察体制,完善党内专门监督制度

纪检制度是保证党纪得以遵守的一种监督制度,是由党的专门监督机关对党员和党组织违纪政纪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的制度,它是党内监督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制度在查处和打击党内各种行为和现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肌体健康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应该看到,纪检制度还有一些需要完善之处,最突出的问题是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表现在领导体制上,实行双重领导,即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纪检监察干部的任免由同级党委决定,人权、财权等都受制于同级党委,无形中纪检监察部门成为同级党委的“附属品”。我国古代掌握监察权的御史直接向皇权负责,不受旁人干涉。当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更是强调和保障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抛开其阶级本质不谈,从纯技术的角度看,这样的监督机制对腐败的遏制是非常有效的。我们是无产阶级政党,除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应该有自已私利,这就决定于我们的监督制度应该比剥削阶级国家更完备、更有效。首先,要理顺纪检机关和党组织的关系,纪检部门的领导由党的代表大会产生,向大会负责;其人员编制、工资福利、财政支出均由上一级机关审批,不受制于同级党委。其次,要从具体制度上确定纪检部门有权参加同级党委和政府的一切会议,有权查阅同级党委、政府的一切材料,如果受阻,有权向社会公开揭露。再次,应制定纪检监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的具体制度,如定期向党的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的制度,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自身的守则和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方面的具体制度,这样,才能保证纪检监察机关顺利行使自己的权力,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党内民主监督制度,是指党员群众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各级组织的行为实行监督的制度,其内容主要是对党的政策和决议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向党的领导机关和纪检部门反映党的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检举揭发各种违纪行为,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同危害党和人民的利益的现象作斗争。目前,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监督意识不强,监督缺乏权威性,监督权缺乏保障,监督滞后,监督的实效性不强。因此,必须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第一,强化监督意识。既要强化广大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的意识,也要强化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接受监督权的意识,应该使全体党员明白,在党内关系中,所有党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大家都有监督别人的权利,也都有接受监督的义务。

第二,确立监督的权威性。对公仆实施监督,是主人的权力。这个权力,除了人民群众自我行使之外,更多情况下是通过各级人大、检察等职能组织去行使、去体现。监督权受之于人民,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人民对国家公务人员的强制措施。因此,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在监督之列,都没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权。要确立监督权高于行政权、管理权的观念和运行机制,以权制权、以法制权,改变监督权受制于人的状况。

第三,建立监督保障机制。及其他党内规章对党员的民主监督权行使的形式和方法都做了规定,应保证其得到遵守和实施。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对党员民主监督权利的保护。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维护党员民利的专门性党内法规。它从党员民利的行使、党组织对党员各项权利的保护、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惩处、明确程序与责任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党组织和党员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工作和活动,明确了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原则和保障党员权利的措施。应严格执行这一条例,并不断完善它,为党员行使民利提供充分的保护,对任何侵犯党员监督权的行为,都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第四,增强监督的超前性。长期以来,我们过多偏重于权力行使系统的建设,而忽略了权力监督机制的建设,工作中纠偏型、追究型的措施多,制约型、防范型的措施比较少。而且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监督制约越薄弱。近年来,戚火贵、、等腐败案件的发生,再次印证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的规律,也再次敲响了监督防范应先于追究惩治的警钟。因此,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首先要严在平时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第五,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反腐败力度在不断加大,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依然没有遏制住,腐败分子依然有机可乘,症结何在?除了以上列举的原因之外,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实际监督检查中的实用主义、形式主义、机械主义等倾向,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显然,不在监督的实际效果上下功夫,再多的监督渠道,再多的监督形式,也会事倍功半。首先,要真抓实干,注重监督成果的实际运用。坚决纠正重部署轻检查、重制度轻落实、重批评教育轻责任追究的倾向。把监督检查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奖惩结合起来。如干部提拔使用时,需要进行事前监督,对达不到德才准标的,坚决不予提拔使用;干部任期内要进行动态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采取组织处理措施或严肃查处;干部任职期满或调离时,要进行离任审计监督,问题严重的,决不允许易地做官或既往不咎。其次,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权力监督的规律,克服由于长期分工造成的条分分割、株守一隅的线性思维定势,把视野拓展到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生活、社会情况、人际关系复杂多变的大环境之中,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环境的不同特点,有的放矢,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从而达到目的和手段、动机和效果、主观愿望和客观实际相统一。

在控制体系中,权力行为主体自控机制和互控机制在功能作用上偏重于预防,权力监控机制的功能和作用则主要着眼于纠正和惩处已经发生的各种错误行为,三种控制机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严密的权力控制网络。通过权力控制制度建设的途径,有效的促进党建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实践证明,只有适时推进党建的改革,把权力控制制度建设摆到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通过建立健全党内各项法规制度,具体有效地规范党的领导体制、领导方式、组织形式和工作规则,使党组织的运行建立在党内法规、制度及秩序的基础之上,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才能推动国家政治生活的法治化,推进全部政治制度和社会政治生活的不断完善。

注释

制度建设范文第2篇

能够起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无外乎来源于三条途径:一是相关制度的继承,即 对历史上形成的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安排让其进一步发扬光大;二是制度移 植,将别的国家或地区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移植进来;三是制度创新,就是制度发明。 从维系市场经济发展的系列制度来说,能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 主要是创新了的制度。这主要是因为,各国、各地区在不同的阶段经济发展所处的经济 条件和人文社会环境不同,对历史遗留下来的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相关制度的安排需要在 创新中继承;对于外来的制度安排,也要在改造的基础上借鉴,而不是简单地全盘照抄 照搬。

那么,如何通过制度规范和制度创新来优化相关的经济发展环境呢?

第一,规范政策制定和实施程序,优化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政府政策是决定和影响 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政府政策对经济发展的阻碍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 有的政策与经济发展相抵触,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二是政府政策朝令夕改, 缺乏基本的稳定性;三是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在各个环节被曲解或任意塞进人为意志;四 是激励经济发展的政策难以制定和落实;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规范 政策的制定程序、强化政策的实施程序、监督政策的落实程序。

第二,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的服务环境。经济发展的服务环境 由多方面的内容构成。首先是管理服务,它是由政府提供的,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取决于行政管理体制的制度安排;其次是商业,它是由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性组 织提供的;第三是社会服务,它是由社会非政府性、非商业性的公益性组织提供的,取 决于社会公益性组织的发展状况。它们共同构成经济发展所面对的服务环境。服务环境 的优劣关键在于管理服务的水平。优化管理服务,就必须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管理制度创新,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的改善,提高 办事效率和办事水平。

第三,强化立法、执法、守法的制度体系,优化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各种法律是属 于正规制度安排的主体部分,是经济发展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只有通过立法、执法、 守法的系列制度创新,才能够营造出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在营造法制环境 过程中,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守法是保证。这三个环节都需要系列的相关制度创 新来实现。

第四,推进市场制度创新,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市场经济的最基本原则是 等价交换、公平竞争。维护这一原则,保障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作保证。因此,需要通过系列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 系。

制度建设范文第3篇

能够起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无外乎来源于三条途径:一是相关制度的继承,即 对历史上形成的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安排让其进一步发扬光大;二是制度移 植,将别的国家或地区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移植进来;三是制度创新,就是制度发明。 从维系市场经济发展的系列制度来说,能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 主要是创新了的制度。这主要是因为,各国、各地区在不同的阶段经济发展所处的经济 条件和人文社会环境不同,对历史遗留下来的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相关制度的安排需要在 创新中继承;对于外来的制度安排,也要在改造的基础上借鉴,而不是简单地全盘照抄 照搬。

那么,如何通过制度规范和制度创新来优化相关的经济发展环境呢?

第一,规范政策制定和实施程序,优化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政府政策是决定和影响 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政府政策对经济发展的阻碍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 有的政策与经济发展相抵触,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二是政府政策朝令夕改, 缺乏基本的稳定性;三是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在各个环节被曲解或任意塞进人为意志;四 是激励经济发展的政策难以制定和落实;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规范 政策的制定程序、强化政策的实施程序、监督政策的落实程序。

第二,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的服务环境。经济发展的服务环境 由多方面的内容构成。首先是管理服务,它是由政府提供的,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取决于行政管理体制的制度安排;其次是商业性服务,它是由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性组 织提供的;第三是社会服务,它是由社会非政府性、非商业性的公益性组织提供的,取 决于社会公益性组织的发展状况。它们共同构成经济发展所面对的服务环境。服务环境 的优劣关键在于管理服务的水平。优化管理服务,就必须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管理制度创新,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的改善,提高 办事效率和办事水平。

第三,强化立法、执法、守法的制度体系,优化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各种法律是属 于正规制度安排的主体部分,是经济发展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只有通过立法、执法、 守法的系列制度创新,才能够营造出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在营造法制环境 过程中,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守法是保证。这三个环节都需要系列的相关制度创 新来实现。

第四,推进市场制度创新,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市场经济的最基本原则是 等价交换、公平竞争。维护这一原则,保障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作保证。因此,需要通过系列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 系。

制度建设范文第4篇

湖南:完善中职办学“三类”机制建设

完善部门联动推进机制。省、市、县分别成立了由教育部门一把手任组长,教育、人社和财政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本地区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与实施。各级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学校的规划、管理与指导;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建设经费的筹措与监管。3年来,省级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研究解决了遴选办法、保障政策、过程监控、检查验收等方面的10多个重大问题。

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湖南省出台的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规定,国家示范校财政预算内拨款在相应标准上上浮10%。组织开展的省级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遴选、表彰评优、教改项目申报等,明确要求向国家示范校重点倾斜、优先安排。近3年,为支持项目建设,省本级职教专项经费累计投入7200余万元。二是健全教师队伍保障机制。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编制标准规定,国家示范校人员编制数可在核定编制总数基础上上浮5%;同时,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也明确,国家示范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比其他学校可高出1 0%。

完善校企深度融合机制。一是省直七部门联合出台深入推进企校合作办学的政策文件,明确企校双方合作育人的责权利。随后,长沙、株洲等地纷纷出台具体深化企校合作的实施办法。二是积极搭建企校合作平台,开展多形式的校企对接对话活动。3年来,湖南省教育厅组织校企对话活动20余次,推动项目学校达成企校合作协议100多个。衡阳、岳阳等地积极组织校企合作论坛,推动项目学校重点专业与区域特色产业深度融合。三是扎实推进职教集团建设。引导项目学校与企业以优势产业为依托,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项目合作和专业群建设为纽带,构建产、学、研共融发展的深度协作机制。目前,各项目学校校均参加了2家以上省级职教集团、组建了1家以上区域性职教集团。

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推进理事会领导下的系主任负责制改革

组建理事会,搭建办学机制改革组织框架。学校组建了由教育局、人社局、商务局等政府部门领导担任顾问,学校校级领导和有关行业、企业专家、教师代表参加的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人数为21人,理事长由学校校长担任。理事会下设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经费使用监督委员会。

建章立制,为改革保驾护航。学校出台了《关于在旅游系进行办学机制改革试点的决定》《旅游系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旅游系理事会章程》等11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理顺各方关系。

赋予权力,发挥教学系的主观能动性。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系主任负责制,就是要在产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赋予教学系更多的权利,激活教学系的设备资源、人力资源、智力资源和人脉资源。

制度建设范文第5篇

第一条规划背景

为服务于广州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城市发展目标,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穗字[2007]2号,以下简称“惠民66条”)、《广州市关于加快住房和土地供应加强住房管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国房字[2007]258号,以下简称“穗七条”)和《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2010)》的要求,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不断健全广州特色多层次住房梯级供应和消费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努力做好“住有所居”各项工作,保持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实现广州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46号],结合本市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次住房建设规划范围包括市辖10个行政区,分别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和萝岗区。本规划所指广州市或全市是指市辖10个行政区。

第三条规划期限

根据《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46号],本次住房建设规划的期限为2008—2012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

本规划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20*〕37号)、《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165号)、《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46号];《关于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建房字[20*]103号);《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广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2010)》、《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2010)》、《广州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7-2010)》、“惠民66条”、“穗七条”和广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成果为依据。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规划期内,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住房需求为导向,以多渠道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1、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使广州成为广东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

2、切实落实“[20*]37号”、“建住房[20*]165号”和“建规[2008〕46号”文精神,从土地供应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的角度出发,科学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层次相适应的多层次住房供应和消费体系,促进住房一、二、三级市场均衡发展,努力改善民生,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

3、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争取在规划期内基本实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结合广州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以需定供”地确定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计划。在居住用地供应中优先安排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用地。创新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模式,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的建设投资渠道。针对广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多集中于旧城区的特点,将住房保障工作与旧城更新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紧密结合。探索采取购、租存量住房资源用于住房保障的方式,拓展政府保障型住房来源。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家庭对交通、公共服务等设施条件的需求,改善中低收入群众的生活环境,降低生活成本。

4、改善住房供求关系。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模式继续加快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以优先保障有效住房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商品住房供应规模,保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

5、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优先保障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住宅供应量,本年度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房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合理引导资源节约型住房消费和建设模式。

6、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积极盘活已收回闲置土地、烂尾地等各类存量土地,优先供应民生用地;结合城市旧城更新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制订居住用地供应计划,着力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坚持“生态优先、宜居为重”的原则,合理布局居住用地,引导住房建设与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相一致。

7、尊重房地产市场运行规律。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和政府土地储备实际规模,科学合理制订实施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着力创新房地产市场管理手段,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规划目标

规划以实现“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目标。

1、基本实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2、商品住房供应结构与居民收入层次结构相适应。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3、住房价格变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效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4、住房建设和供应规模与区域内居民的实际住房需求相适应,优先保障自住型、改善型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

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

第七条住房建设现状情况

根据全市20*年住房抽样调查结果,至2005年底,全市住房建筑总面积22500万平方米。

第八条住房建设需求情况

根据2008年广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成果,广州市市辖区内现有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条件的家庭77177户,考虑规划期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增量,全市辖区约需提供10万套保障型住房。结合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提供的2.6万套存量房源情况和住房调查成果,规划期内建设套数不少于7.42万套,建筑面积约为463万平方米;考虑城市旧城更新改造安置房源需要,最多要建设10.76万套,建筑面积约为680万平方米。

2001年以来,全市年均批准预售的新建商品住宅(以下简称一手住宅)规模约为700—750万平方米;一手住宅年均交易登记面积约为800万平方米。据此,预计规划期内每年的商品住房需求约为750—900万平方米,五年间商品住房总需求约为3750—4500万平方米。

综合以上情况,规划期内住房需求总量预计为4200—5200万平方米。

第三章住房建设目标及计划

第九条住房建设总量目标

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4213—5530万平方米,与预计的住房需求保持基本适应。

第十条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规划期内,单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应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廉租住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政府调控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第十一条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原则及建设目标

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土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建设涉及税费全免。

1、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为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保障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双特困家庭),具体保障标准和租金标准由市国土房管局、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并定期公布。规划期内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实现当年新增、当年解决;

2、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为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标准要实现与廉租住房紧密衔接又有所区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房价由政府指定,开发建设主体应更加多元化,积极探索政府建设、社会投资建设和在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的多种模式。社会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利润由政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予以严格控制。规划期内要着力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的公平、公正、公开分配。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际情况,完善租售并举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3、按照以人为本、公平普惠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化发展进度和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

4、建设政府保障型住房应与旧城更新改造、“城中村”改造相结合,坚持新建与购、租存量住房相结合。

5、规划期内,建设政府保障型住房7.42—10.76万套、建筑面积463—68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廉租住房1.82—2.16万套、建筑面积91—108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6—8.6万套,建筑面积372—572万平方米。

第十二条商品住房建设原则及建设目标

1、政府通过掌握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控制户型结构比例、发展限价商品住房、培育商品住房二、三级市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措施对商品住房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优先发展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满足中等收入阶层有效住房需求,引导树立节约、理性的住房消费理念;坚持以市场调节为主导发展面向中高收入阶层的其他商品住房。

2、规划期内,建设商品住房建筑面积3750—4850万平方米。

第十三条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1、2008年,各类住房建设总建筑面积850—1180万平方米。其中:

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1.56—2.76万套,建筑面积100—180万平方米,包括廉租住房建设1600套,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1.4—2.6万套,92—172万平方米。

建设商品住房建筑面积750—1000万平方米。

2、2009年,各类住房建设总建筑面积878—1190万平方米。其中:

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2.*—3万套,建筑面积128—190万平方米,包括廉租住房建设0.56—0.6万套,28—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1.5—2.4万套,100—160万平方米。

建设商品住房建筑面积750—1000万平方米。

3、2010年,各类住房建设总建筑面积840—1*0万平方米。其中:

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1.5—1.8万套,建筑面积90—110万平方米,包括廉租住房建设0.6万套,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0.9—1.2万套,60—80万平方米。

建设商品住房建筑面积750—950万平方米。

4、2011年,各类住房建设总建筑面积825—1050万平方米。其中:

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1.2—1.6万套,建筑面积75—100万平方米,包括廉租住房建设0.3—0.4万套,15—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0.9—1.2万套,60—80万平方米。

建设商品住房建筑面积750—950万平方米。

5、2012年,各类住房建设总建筑面积840—1*0万平方米。其中:

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1.1—1.6万套,建筑面积70—100万平方米,包括廉租住房建设0.2—0.4万套,10—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0.9—1.2万套,60—80万平方米。

建设商品住房建筑面积750—950万平方米。

第四章住房建设用地规划

第十四条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按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优先安排民生居住用地,重点保证政府保障型住房和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方向,以加快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合理抽疏老城区过于集中的人口和建筑密度,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在发展新区住宅建设的同时,加强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新区宜居程度,进一步引导住房需求与城市规划导向相一致。

1、按照“拉开建设,优化布局,新区先行,带动老区”的思路,坚持新区建设为主,旧城更新为辅的原则,贯彻实施“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的空间发展策略,推进重点地区的发展,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同时根据房地产市场需求,优先保证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供应。

2、金沙洲地区、白云北部地区、萝岗中心区、番禺北部地区、南沙中心区、广州新城和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等为新增居住用地主要地区(建议此处表述以规划局意见为准)。居住用地布局着重与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公共交通网络以及重大基础市政设施相结合,城市建设优先完善上述地区的基础设施,完善居住配套,改善居住环境;同时加大对中心镇等地区的居住用地储备,逐步解决新增人口的居住问题。

第十五条居住用地供应总量

规划期内,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为1482—2190公顷。其中,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232—340公顷,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1250—1850公顷。

第十六条居住用地供应结构指引

1、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规划期内,供应232—340公顷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其中:廉租住房用地46—54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86—286公顷。

2、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1250—1850公顷。其中,根据年度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通过“三限双竞”适度、适时地供应限价商品住房用地,限价商品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第十七条居住用地供应年度计划

1、2008年,各类居住用地供应总面积300—490公顷。其中:

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50—90公顷,包括廉租住房用地4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46—86公顷;

商品住房用地250—400公顷。

2、2009年,各类居住用地供应总面积314—495公顷。其中:

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64—95公顷,包括廉租住房用地14—15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50—80公顷;

商品住房用地250—400公顷。

3、2010年,各类居住用地供应总面积295—405公顷。其中:

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45—55公顷,包括廉租住房用地15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30—40公顷;

商品住房用地250—350公顷。

4、2011年,各类居住用地供应总面积288—400公顷。其中:

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38—50公顷,包括廉租住房用地8—10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30—40公顷;

商品住房用地250—350公顷。

5、2012年,各类居住用地供应总面积285—400公顷。其中:

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35—50公顷,包括廉租住房用地5—10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30—40公顷;

商品住房用地250—350公顷。

第五章住房建设政策与策略

第十八条土地供应与管理的政策与策略

1、继续加强居住用地的供应管理。

按照全市住房建设规划目标,确定居住用地储备规模、供应规模和供应结构。

从节约集约用地、缓解住房供求矛盾出发,在不提高建筑密度和增加绿化率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住房建设开发强度。

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居住用地供应。

2、继续加强住房开发建设管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加强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限价商品住房公开出让办法和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促进住宅产业化发展,激励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功能优化。

构建跨部门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监管网络,实现对开发建设的全过程监管,从制度上防止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烂尾、闲置。

优化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服务质量。

3、优先保障政府保障型住房供应。

政府保障型住房由市政府统一计划、统筹建设,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应优先储备、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优先供应。

加大政府保障型住房中的廉租住房建设量,提高政府保障型住房的居住配套功能。

保证全市年度土地出让金的一定比例应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资金监管,促进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资金合理、节约使用。

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制度,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交易过程的监管。

4、采取多种办法帮助中等收入阶层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和本市商品住房价格,合理确定限价商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和价格限定标准,灵活、适度地发展限价商品住房。在立足住房市场化、货币化改革方向的基础上,完善中等收入阶层住房指导政策。

进一步深化住房货币分配改造,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适应的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着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

5、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息披露和正确的舆论引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严格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审批,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内部认购、违规促销等违法销售行为,规范商品住房市场秩序。

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披露的监管,完善统计方式,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针对市场不正常的炒作行为,加强正面的舆论宣传,引导理性投资和理性消费。

进一步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和哄抬房价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强对预售监控款的全程监控。

6、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按造成土地闲置的不同原因,采取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土地置换、现状公开出让、依法收回并纳入土地储备等各类办法,对闲置土地积极予以盘活。

6、积极稳妥的开展旧城更新改造和城中村改造。

制定完善旧城更新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配套政策,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旧城更新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建立公平、合理的旧城更新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办法,激励改造范围内居民、村民主动参与改造工程。

7、进一步发展住房二级和三级市场。

进一步简化、优化存量住房交易程序,逐步促进存量住房流转信息的充分公开,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培育和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规范引导住房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健康发展,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供应,引导市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充分发挥存量住房市场对住房一级市场的补充作用。

第十九条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

采取政府主导建设保障型住房、政府调控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和由市场调节其他商品住房市场的办法,结合广州实际贯彻落实国家稳定住房价格的宏观调控措施。

1、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计划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确定,建设规模占整个规划建设总规模的12%左右。

2、政府调控的普通商品住房根据中等收入阶层的实际需求确定,建设规模占整个规划建设总规模的58%左右。

3、市场调节的其他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采取公开出让,建设规模占整个规划建设总规模的30%左右。

第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滚动编制住房建设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

对于在市场体制下快速发展的城市,每年滚动编制住房建设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可实现对住房建设规划进行适时调校,以滚动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增强住房建设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应明确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和住宅建筑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本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中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并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此点重点征求规划局意见)

第二十一条建立住房建设规划实施跟踪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评价工作,建立住房建设规划实施情况动态跟踪机制,对每年政府引导下的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实施绩效分析和评价,通过对每年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开工建设量、上市销售量和实际成交量的统计分析,确定下一年度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空间分布和建设量(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使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动态、互动的反馈环。

第二十二条加强住房建设规划的信息化

建立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电子数据库,数据库包含住宅建筑套密度、住宅面积净密度、容积率等相关控制指标,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同时通过对数据库的动态更新来及时掌握住房建设计划实施的进展。

第二十三条加强住房建设规划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制度以及行政纠正与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同级人大和政府、上级建设和国土部门有权对住房建设规划中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没有按要求进行土地、规划和建设审批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严肃查处;属于失职、渎职的,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其他政策与策略

1、加强各相关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衔接配合。

要将住房建设目标、土地供应目标、住房结构调整目标等,具体落实到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发展改革等部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作进度。

制度建设范文第6篇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及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经常性的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提高加强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重大决策民主化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和机构调整之机谋取私利。

(3)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为基层排忧解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自觉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下基层工作按标准就餐,严禁用公款搞吃喝宴请;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4)认真执行会议申报制度。凡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其会议地点、规模、时间、人员、经费由办公室统一审定。各类会议一律不得发放礼品和纪念品,不准组织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5)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和等活动。

制度建设范文第7篇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建监察,是指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对违反城建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建管理法规,是指有关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房地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第四条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和各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建监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建监察管理工作。

城建监察大队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同级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市、县城建监察大队内可设立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专业监察分队。

市、县城建监察大队可在区、镇设立综合监察分队。

第六条城建监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建监察大队管理制度,定期对城建监察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城建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城建监察水平。

第七条城建监察人员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持证上岗:

(一)熟悉城建业务,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作风正派,具有一定政策水平;

(二)热爱城建监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具有相当于中专(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法律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八条城建监察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大力宣传城建管理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树立服务观念,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秉公执法,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九条城建监察大队实施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房地产方面的监察,应完成各城建专业主管部门交办的监察任务,并可接受与城建相关密切部门的委托,承担有关方面的监察,但不得接受与城建不相关事项的监察任务。

第十条城建监察大队有权依照城建管理法规对下列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挖取沙、石、土的;

(二)损坏城市规划区内公共交通、供气、供热、供水、排水等公用设施,或未经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挖掘城市道路或损坏其附属设施的;

(三)侵占现有园林绿地,或未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砍伐、移植、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的;

(四)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或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的;

(五)不按指定地点卸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或交通工具在市内运行,造成泄漏、遗撒,或乱倒垃圾粪便、随地吐痰便溺焚烧树叶以及在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和树干上涂写、刻画、张帖的。

城建监察大队必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时起24小时内报相关的同级城建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城建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处罚不当的决定,在接到报备案之日起三日内有权予以变更或撤销,城建监察大队必须执行。

第十一条城建监察人员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实施现场处罚。

第十二条城建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城建监察人员应不少于二人;

(二)制作调查笔录并经被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三)现场勘验检查应通知行政执法相对人(以下简称相对人)到场,相对人不到场的,应邀请现场人员二人以上见证;

(四)勘验检查笔录应载明时间、地点、对象、内容,并经相对人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五)涉及专门性问题,应由法定部门鉴定。

第十三条城建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相对人出示并可复制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通知相对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接受询问;

(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城建监察人员在查清事实后,应当制作调查终结报告。调查终结报告应当包括案件概况、调查经过、处理意见及所依据的城市建设管理法规。

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调查终结报告由城建监察大队审批并作出处理决定;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调查终结报告应当报送同级城建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城建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城建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人民政府制作的《行政执法检查证》,并佩戴行政执法标志。

对不出示《行政执法检查证》和不佩戴行政执法标志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调查、询问和处罚。

第十六条城建监察大队应当使用省建设委员会统一制作的执法文书。

城建监察大队罚款收入,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七条城建监察人员办理的案件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相对人也可向城建监察大队或其主管部门要求他们回避。

第十八条城建监察大队应建立受理举报制度。

公民对违反城市建设管理法规的行为,对城建监察人员执法违法的行为,有权向城建监察大队或其主管部门举报。城建监察大队或其主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九条城建监察大队因行政执法不当而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应予纠正;造成损失的,由城建监察大队负责赔偿,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城建监察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第二十条城建监察人员、、的,由城建监察大队或城建监察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拒绝、阻碍城建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相对人对城建监察大队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城建监察大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制度建设范文第8篇

年来,党和国家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建设、促进企业和人才发展等方面出台系列方针和政策,传递出强烈信号:通过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快建设职业经理人队伍,推进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配置,已成为新经济背景下企业改革发展的题中之义和必然选择。

“职业经理人离不开制度建设,无论是培训、测评、培养、交流,还是职业经理人的退出和相关保障等都离不开制度和标准的建设。”国资委职业经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任王永利告诉《经济》记者,作为专业性的研究机构,中心在十年前就已经开始从事职业经理人的基础研究、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资质评价。“2009年由国资委负责业务指导,经国资委批准成立了全国职业经理人考试测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是由中心发起的,其秘书处也设在中心,专门拟定职业经理人的相关标准。截至2014年底委员会共制定了4项职业经理人国家标准,包括《职业经理人考试测评》、《职业经理人相关术语》、《职业经理人通用考评要素》和《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自2002年开始到现在中心共培训十万人次左右,其中取得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有4万人。”

职协作用不可忽视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要“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十年之后,2013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又明确提出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这些党和国家政策的出台对职业经理人协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背景。”葛兰玉说。据她介绍,截至目前,全国有职业经理人协会约90家,服务职业经理人的专业人员近400人。

“在早期的职业经理人协会建设工作中,各地职协并没有互通互联,都是分散在各地成立,相互没有隶属关系,仅仅围绕当地的产业、行业,根据当地职业经理人的特点,各自为政地开展工作。”泉州职业经理人协会秘书长刘志辉告诉记者,后来通过全国职协的不断努力,分散在全国各地的职协逐渐联系起来,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对接、交流和互动平台。“这样一来,职业经理人在信息互通、职业能力的提升和职业素养的打造等方面,突破了原来各自为政的局限,由之前各职协独立工作发展成现在的在全国平台上定期交流和互动,极大推动了全国职业经理人的职业化,提高了职业能力。”

作为主要推动人,葛兰玉表示,在推动全国职业经理人事业的进程中,全国职协联席会议的确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联席会议旨在增进沟通和相互学习,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各地方职协、企业和职业经理人,是实践和推进中国职业经理人事业的重要进程。”

国企应重视“经理人化”

在新经济、新常态下的国企改革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身份的确立、董事会的建立,都要求国企高管去行政化、走向职业化。对此,安徽省青年经理人联合会秘书长张耀峰认为,政府的经济主管部门应该主动参与和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到职业经理人的建设上来。“安徽省国有企业多一些,如果仅仅通过职业协会,在国有企业中是很难推动的,因为国企对职业经理人的重视程度还是不够的。”他认为,要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就需要由政府牵头和引导,行业协会和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共同推动,让国企了解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意义。“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专业化、职业化的职业经理人运作,最终只能走向僵尸企业,引入职业经理人才能满足企业的管理和运营需要。出资人、企业家做战略、做投资、做公益没有问题,但往往他们并不具备企业运营管理能力,把企业的运营和管理交给专业的职业经理人,这将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刘志辉也表示,以前国有企业在职业经理人建设方面的参与度的确很低,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也逐渐认识到职业经理人的作用,国有企业也编制出了一系列针对经营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业绩指标,并向社会公开招募职业经理人,提升管理水平。

迫切需要契约精神和第三方监督

不仅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职业经理人,民营企业的传承更需要职业经理人。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第一代民营企业的创业者大多到了事业交班的时候。十年内,我国预计将有300万家民营企业面临代际传承,这意味着巨大的职业经理人市场需求。

太原职业经理人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爱华告诉《经济》记者,目前大型民营企业聘用职业经理人是常态,但是在聘用职业经理人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问题,由于缺少严密的契约精神和社会第三方的监督,用人单位和职业经理人都“很受伤”。

“企业要注重契约精神,履行承诺。因为职业经理人一般采用年薪制,企业必须保证履行对职业经理人的年薪承诺。同时职业经理人自身也要秉持良好的职业操守,讲信用,全心全意地为企业服务,遵循竞业避让的原则。国家也应在立法层面细化关于聘用职业经理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这样能够有利于规避民营企业在聘用职业经理人上的风险,同时可以更有保障地让职业经理人为社会经济服务。”湖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执行会长曲中兵表示。

北京职业经理人协会会长、全国地方职业经理人协会联席会议主席候学东也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感受,“目前北职协的工作主要植根于中小企业,但是中小企业往往对自身内部团体关注度不够,对职业经理人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同时,也没有一个能够为职业经理人提供管理和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对于如何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督机构,张耀峰向记者介绍,“安徽省职业经理人联合会一方面着手培养本地的职业经理人,一方面与第三方评估机构探讨职业经理人诚信体系建设。从我们协会输出的职业经理人,在进入市场化配置的时候面临着是否能够得到企业家、出资人的认可,对此,我们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三方共同出具《职业经理人诚信报告》,这份报告会对职业经理人之前的工作经历、职业生涯、职业水平等背景调查进行说明,真实地反应职业经理人的能力和工作经历。”在他看来,职业经理人的诚信体系建设非常重要,需要客观、公正、负责地反映职业经理人的真实情况,这样才能让企业和出资人对其有一个比较公平的评价。

链 接

各协会工作进展

北京职业经理人协会:北职协立足中小企业提升职业经理人的管理水平和职业经理人的资质测评工作,我们还同国务院国资委职业经理研究中心签订《职业经理人才交流与服务项目书》,旨在为企业经营人才和管理人才提供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另外还得到职研中心的授权,开办“中国职业经理人大讲堂”让我们成为职业经理人事业分享和成长的平台。我们向有关部门购买信息服务,进行职业经理人的数据采集工作。与全国职业经理人考试测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签订协议,宣传和贯彻职业经理人相关的国家标准。同时与《经济》主办的“中国新经济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成立职业经理人发展中心,该中心与全国各地职协联动,将从明年开始每年一本中国职业经理人事业的白皮书。

广东省职业经理人协会:粤职协秉持“交流、友谊、合作、发展”的核心价值,定期举办职业经理人信息、业务交流活动,与广大从业人员分享优秀职业经理人的经营管理心得;为职业经理人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为职业经理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在职业经理人与企事业之间建立沟通渠道和对话平台,促进职业环境的良好和谐发展;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为职业经理人提供素质测评与职业能力方面的咨询、指导与评定,帮助职业经理人提高经营管理技能;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委托草拟有关职业经理人管理和运行机制的相关条例,制定职业经理人录用、管理、考核办法;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职业经理人群体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从事职业经理人制度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各层次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管理规律,编辑、出版、发行与职业经理人群体相关的报刊和书籍;加强与其他国内外同业、有关社团的联系与交流。

安徽省青年经理人联合会:本地协会为了推动职业经理人事业的发展,特设8名专职的工作人员来做协会的管理,有与政府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的专员若干。对于职业经理人的培养,我们采用协会和高校合作的方式,高校的理论基础和协会的实践经营结合,共同培养优秀的职业经理人。

宁波职业经理人协会:宁波职协通过建立理事会来聚集人气,通过智库的力量聚集了一大批人才。目前加入我们理事会的成员有四五百家企业,每年都要在宁波召开几百人的大会。建立微信等自媒体平台用于宣传职业经理人事业,同时注重社会公益事业,创立“明日甬商创业联盟”帮助在校大学生创业就业,组织创业大会和招聘会,充分调动大学生的参与热情。与当地高校宁波大学共建宁波职业经理人研究中心,每两年组织一次宁波职业经理人行业发展研讨会,研讨行业发展状况。建立职业经理人的表彰和评选体系,组织优秀HR经理评选活动,出台宁波百强品牌榜、甬商百富榜等榜单。

制度建设范文第9篇

能够起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无外乎来源于三条途径:一是相关制度的继承,即对历史上形成的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安排让其进一步发扬光大;二是制度移植,将别的国家或地区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移植进来;三是制度创新,就是制度发明。从维系市场经济发展的系列制度来说,能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主要是创新了的制度。这主要是因为,各国、各地区在不同的阶段经济发展所处的经济条件和人文社会环境不同,对历史遗留下来的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相关制度的安排需要在创新中继承;对于外来的制度安排,也要在改造的基础上借鉴,而不是简单地全盘照抄照搬。

那么,如何通过制度规范和制度创新来优化相关的经济发展环境呢?

第一,规范政策制定和实施程序,优化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政府政策是决定和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政府政策对经济发展的阻碍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有的政策与经济发展相抵触,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二是政府政策朝令夕改,缺乏基本的稳定性;三是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在各个环节被曲解或任意塞进人为意志;四是激励经济发展的政策难以制定和落实;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规范政策的制定程序、强化政策的实施程序、监督政策的落实程序。

第二,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的服务环境。经济发展的服务环境由多方面的内容构成。首先是管理服务,它是由政府提供的,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取决于行政管理体制的制度安排;其次是商业,它是由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性组织提供的;第三是社会服务,它是由社会非政府性、非商业性的公益性组织提供的,取决于社会公益性组织的发展状况。它们共同构成经济发展所面对的服务环境。服务环境的优劣关键在于管理服务的水平。优化管理服务,就必须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管理制度创新,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的改善,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水平。

第三,强化立法、执法、守法的制度体系,优化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各种法律是属于正规制度安排的主体部分,是经济发展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只有通过立法、执法、守法的系列制度创新,才能够营造出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在营造法制环境过程中,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守法是保证。这三个环节都需要系列的相关制度创新来实现。

第四,推进市场制度创新,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市场经济的最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公平竞争。维护这一原则,保障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作保证。因此,需要通过系列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范文第10篇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为完成受托责任而建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规模的扩大,会计信息市场出现了产权、股权分散、多人共有产权的局面,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专业化,使得产权所有者、投资者把控制权交给拥有相关知识的人,最终产生了两权: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投资者成了委托人,经营者、内部控制人成了当然人,在委托关系中,经营者为了完成受托责任,必须建立或依靠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随着委托人对人控制程度的越来越间接,经营管理活动日益成为公共物品,内部会计控制外部化趋势也将越来越显著。从专业性、权威性角度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都是要靠企业外部的政府或其他社会机构解决或促进的。我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财政部对内部会计控制问题制定的相对原则性的规定,并使之上升到了法规高度。

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执行和评价都是由人来完成的,并反过来影响着人的行动,因此,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非常强调“人”在组织中的重要性。内部控制人和被控制人都应对内部会计控制负有责任,而不仅仅把它看成是董事会、管理层的事,此目的在于强调企业的团队精神,发挥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以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构成企业内部会计控制重要的控制环境。

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一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首先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力求将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控制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

二是符合企业规模大小、行业特点、经营方式等实际情况。不能脱离企业实际而一味求大,应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分析其制度实施的可能性,制定出最适合本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三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是成本效益原则。控制点的设置必须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五是要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完善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1.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检查、监督不力,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弱化

    目前有不少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流于形式,稽核的范围有限,以偏概全、以点带面,缺乏完整性和全面性;执行的好坏也缺乏一个赏罚有度的奖惩制度,有的单位虽然也有一些奖惩制度,但没有完全制度化,致使部分人员认为执行与否无关紧要,加之无相应的检查、考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得力机构,使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大为削弱。

2.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较为严重

    目前仍有不少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基础薄弱,相当一部分单位的领导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对内部会计控制建设持冷漠态度。有的并未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残缺不全,甚至有的单位负责人超越内部会计控制行使职权,不支持会计工作,使内部会计控制执行起来大打折扣,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难以发挥应有的功效

    目前虽然有些单位建立了相关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从总体上看,仍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一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某些单位受利益驱动,重经营轻管理,自我防范、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内部会计控制的组织网络不健全,控制制度的健全让位于业务的发展,以至于既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失效;二是偏重于事后控制,事前的内部会计控制从总体上来看基本上属于以补救为主的事后控制,而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相对较弱;三是重钱财等有形资源的控制,轻人员素质、信息等无形资源的控制,重钱轻物现象严重,从而导致内部会计控制失去了应有的效力。

四、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对策

1.切实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单位负责人支配的权利与承担的责任比以前都有显著增加。在设立内部会计控制时,单位负责人的认识和态度至关重要。只有单位负责人不断提高自己执行财经法纪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理顺会计工作关系,才能保证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设置和有效执行。所以尽快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的认识,取得单位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理解和支持,对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显得十分重要。

2.注重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人员的选用和培养

    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其执行上,一项制度制定得再完善、再合理,如果没有负责的、称职的人来执行,其作用将大打折扣,甚至没有作用或起反作用。所以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发现并制止各种不合理、不合规定情况的出现与存在,我们必须重视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人员的选用、培训和考核,提高这部分人员的素质。

3.内部会计控制需要有相应的内部监督,同时强化外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必须通过纳入管理制度及相应活动来实现。因此为了确保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被切实执行且效果良好、内部控制能够随时适应新情况,企业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系统,加强对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正或改进控制政策。

各级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法定管理部门,应通过《会计法》执法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方式,检查、督促各单位实行规范性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法》规定了财政、审计、税务等监督检查部门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做出的检查结果能够满足其他监督部门履行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部门应当加以利用,从而提高外部监督的质量,促使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4.明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的主体,创造优良的控制环境

    为了保证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权威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的组织者必须是单位管理当局。由管理当局牵头组织设计,才有可能在会计信息处理系统之外,在整个单位营造一个顺畅的真实会计信息生成环境,才有可能有效建立和运作会计内控制度。

5.构筑严密的企业内控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应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企业一线业务的全过程中建立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第三个层次是以现有的稽核、审计、纪律检查部门为基础,成立一个直接归董事会管理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审计委员会,建立有效的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以上三个层次构筑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会计部门进行“防、堵、查”递进式的监督控制,对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和会计风险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6.强化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检查考核和评价机制,促使会计控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成效。检查考核和评价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并在此基础上,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要对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成效显著的单位、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对违反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使内控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7.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具体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和公司法人治理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与诚信会计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与组织创新的关系、硬控制与软控制的关系、内部控制效果与控制成本的关系、约束与激励的关系。

8.强化电算化内部控制制度

制度建设范文第11篇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为完成受托责任而建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规模的扩大,会计信息市场出现了产权、股权分散、多人共有产权的局面,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专业化,使得产权所有者、投资者把控制权交给拥有相关知识的人,最终产生了两权: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投资者成了委托人,经营者、内部控制人成了当然人,在委托关系中,经营者为了完成受托责任,必须建立或依靠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随着委托人对人控制程度的越来越间接,经营管理活动日益成为公共物品,内部会计控制外部化趋势也将越来越显著。从专业性、权威性角度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都是要靠企业外部的政府或其他社会机构解决或促进的。我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财政部对内部会计控制问题制定的相对原则性的规定,并使之上升到了法规高度。

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执行和评价都是由人来完成的,并反过来影响着人的行动,因此,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非常强调“人”在组织中的重要性。内部控制人和被控制人都应对内部会计控制负有责任,而不仅仅把它看成是董事会、管理层的事,此目的在于强调企业的团队精神,发挥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以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构成企业内部会计控制重要的控制环境。

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一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首先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力求将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控制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

二是符合企业规模大小、行业特点、经营方式等实际情况。不能脱离企业实际而一味求大,应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分析其制度实施的可能性,制定出最适合本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三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是成本效益原则。控制点的设置必须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五是要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完善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1.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检查、监督不力,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弱化

    目前有不少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流于形式,稽核的范围有限,以偏概全、以点带面,缺乏完整性和全面性;执行的好坏也缺乏一个赏罚有度的奖惩制度,有的单位虽然也有一些奖惩制度,但没有完全制度化,致使部分人员认为执行与否无关紧要,加之无相应的检查、考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得力机构,使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大为削弱。

2.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较为严重

    目前仍有不少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基础薄弱,相当一部分单位的领导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对内部会计控制建设持冷漠态度。有的并未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残缺不全,甚至有的单位负责人超越内部会计控制行使职权,不支持会计工作,使内部会计控制执行起来大打折扣,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难以发挥应有的功效

    目前虽然有些单位建立了相关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从总体上看,仍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一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某些单位受利益驱动,重经营轻管理,自我防范、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内部会计控制的组织网络不健全,控制制度的健全让位于业务的发展,以至于既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失效;二是偏重于事后控制,事前的内部会计控制从总体上来看基本上属于以补救为主的事后控制,而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相对较弱;三是重钱财等有形资源的控制,轻人员素质、信息等无形资源的控制,重钱轻物现象严重,从而导致内部会计控制失去了应有的效力。

四、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对策

1.切实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单位负责人支配的权利与承担的责任比以前都有显著增加。在设立内部会计控制时,单位负责人的认识和态度至关重要。只有单位负责人不断提高自己执行财经法纪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理顺会计工作关系,才能保证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设置和有效执行。所以尽快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的认识,取得单位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理解和支持,对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显得十分重要。

2.注重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人员的选用和培养

    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其执行上,一项制度制定得再完善、再合理,如果没有负责的、称职的人来执行,其作用将大打折扣,甚至没有作用或起反作用。所以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发现并制止各种不合理、不合规定情况的出现与存在,我们必须重视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人员的选用、培训和考核,提高这部分人员的素质。

3.内部会计控制需要有相应的内部监督,同时强化外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必须通过纳入管理制度及相应活动来实现。因此为了确保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被切实执行且效果良好、内部控制能够随时适应新情况,企业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系统,加强对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正或改进控制政策。

各级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法定管理部门,应通过《会计法》执法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方式,检查、督促各单位实行规范性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法》规定了财政、审计、税务等监督检查部门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做出的检查结果能够满足其他监督部门履行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部门应当加以利用,从而提高外部监督的质量,促使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4.明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的主体,创造优良的控制环境

    为了保证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权威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的组织者必须是单位管理当局。由管理当局牵头组织设计,才有可能在会计信息处理系统之外,在整个单位营造一个顺畅的真实会计信息生成环境,才有可能有效建立和运作会计内控制度。

5.构筑严密的企业内控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应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企业一线业务的全过程中建立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第三个层次是以现有的稽核、审计、纪律检查部门为基础,成立一个直接归董事会管理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审计委员会,建立有效的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以上三个层次构筑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会计部门进行“防、堵、查”递进式的监督控制,对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和会计风险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6.强化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检查考核和评价机制,促使会计控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成效。检查考核和评价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并在此基础上,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要对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成效显著的单位、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对违反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使内控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7.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具体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和公司法人治理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与诚信会计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与组织创新的关系、硬控制与软控制的关系、内部控制效果与控制成本的关系、约束与激励的关系。

8.强化电算化内部控制制度

制度建设范文第12篇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概述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为完成受托责任而建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规模的扩大,会计信息市场出现了产权、股权分散、多人共有产权的局面,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专业化,使得产权所有者、投资者把控制权交给拥有相关知识的人,最终产生了两权: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投资者成了委托人,经营者、内部控制人成了当然人,在委托关系中,经营者为了完成受托责任,必须建立或依靠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随着委托人对人控制程度的越来越间接,经营管理活动日益成为公共物品,内部会计控制外部化趋势也将越来越显着。从专业性、权威性角度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都是要靠企业外部的政府或其他社会机构解决或促进的。我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财政部对内部会计控制问题制定的相对原则性的规定,并使之上升到了法规高度。

    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执行和评价都是由人来完成的,并反过来影响着人的行动,因此,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非常强调"人"在组织中的重要性。内部控制人和被控制人都应对内部会计控制负有责任,而不仅仅把它看成是董事会、管理层的事,此目的在于强调企业的团队精神,发挥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以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构成企业内部会计控制重要的控制环境。

    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一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首先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力求将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控制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

    二是符合企业规模大小、行业特点、经营方式等实际情况。不能脱离企业实际而一味求大,应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分析其制度实施的可能性,制定出最适合本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三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是成本效益原则。控制点的设置必须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五是要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完善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1.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检查、监督不力,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弱化

    目前有不少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流于形式,稽核的范围有限,以偏概全、以点带面,缺乏完整性和全面性;执行的好坏也缺乏一个赏罚有度的奖惩制度,有的单位虽然也有一些奖惩制度,但没有完全制度化,致使部分人员认为执行与否无关紧要,加之无相应的检查、考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得力机构,使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大为削弱。

    2.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较为严重

    目前仍有不少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基础薄弱,相当一部分单位的领导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对内部会计控制建设持冷漠态度。有的并未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残缺不全,甚至有的单位负责人超越内部会计控制行使职权,不支持会计工作,使内部会计控制执行起来大打折扣,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难以发挥应有的功效

    目前虽然有些单位建立了相关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从总体上看,仍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一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某些单位受利益驱动,重经营轻管理,自我防范、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内部会计控制的组织网络不健全,控制制度的健全让位于业务的发展,以至于既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失效;二是偏重于事后控制,事前的内部会计控制从总体上来看基本上属于以补救为主的事后控制,而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相对较弱;三是重钱财等有形资源的控制,轻人员素质、信息等无形资源的控制,重钱轻物现象严重,从而导致内部会计控制失去了应有的效力。

    四、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对策

    1.切实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单位负责人支配的权利与承担的责任比以前都有显着增加。在设立内部会计控制时,单位负责人的认识和态度至关重要。只有单位负责人不断提高自己执行财经法纪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理顺会计工作关系,才能保证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设置和有效执行。所以尽快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的认识,取得单位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理解和支持,对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显得十分重要。

    2.注重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人员的选用和培养

    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其执行上,一项制度制定得再完善、再合理,如果没有负责的、称职的人来执行,其作用将大打折扣,甚至没有作用或起反作用。所以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发现并制止各种不合理、不合规定情况的出现与存在,我们必须重视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人员的选用、培训和考核,提高这部分人员的素质。

    3.内部会计控制需要有相应的内部监督,同时强化外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必须通过纳入管理制度及相应活动来实现。因此为了确保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被切实执行且效果良好、内部控制能够随时适应新情况,企业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系统,加强对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正或改进控制政策。

    各级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法定管理部门,应通过《会计法》执法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方式,检查、督促各单位实行规范性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法》规定了财政、审计、税务等监督检查部门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做出的检查结果能够满足其他监督部门履行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部门应当加以利用,从而提高外部监督的质量,促使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4.明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的主体,创造优良的控制环境

    为了保证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权威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的组织者必须是单位管理当局。由管理当局牵头组织设计,才有可能在会计信息处理系统之外,在整个单位营造一个顺畅的真实会计信息生成环境,才有可能有效建立和运作会计内控制度。

    5.构筑严密的企业内控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应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企业一线业务的全过程中建立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第三个层次是以现有的稽核、审计、纪律检查部门为基础,成立一个直接归董事会管理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审计委员会,建立有效的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以上三个层次构筑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会计部门进行"防、堵、查"递进式的监督控制,对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和会计风险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6.强化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检查考核和评价机制,促使会计控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成效。检查考核和评价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并在此基础上,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要对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成效显着的单位、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对违反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使内控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7.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具体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和公司法人治理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与诚信会计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与组织创新的关系、硬控制与软控制的关系、内部控制效果与控制成本的关系、约束与激励的关系。

    8.强化电算化内部控制制度

制度建设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风险 权益 作用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就是要做到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保证经营信息质量,确保各项经营活动规范化、合理化、合法化,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者的经济需求,这项工作需要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和配合。而会计控制是指会计职能所实施的控制,是内部控制在会计职能部门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单位一切有关资金的运作和资产的变化都要通过会计核算表现出来,因此会计核算所涉及的风险涵盖了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风险,而会计控制作为对这些风险所实施的控制,其内容构成了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只有先建立会计控制制度,才能切实有效地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下面就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作以探讨。

一、梳理业务流程,制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框架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防范企业风险的基础,建立一个有效的会计系统,并通过有效的会计控制活动才能保证内部会计控制目标的实现。企业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帐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定期审计制度、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定期内部自查制度以及定期召开经营情况分析会,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规范财务管理,防范违法犯罪,规避经营风险。

二、预算控制制度

企业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预算控制制度,在每次大的经营活动运行前,先由预算编制单位根据经营活动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单位实际情况编制资金预算,经有关决策部门审核后交有关部门遵照执行。执行部门如未完成预算,各单位要具体分析原因,将分析结果报预算部门,预算部门汇总分析结果后,确认属于合理请求后,经决策部门同意,可以重新修改预算。为了确保预算的严肃性,由内部审计部门全程负责监督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

三、财产安全控制

要做到财产安全,就要有制度的约束。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建立登记制度,保管制度,领用制度,定期检查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报废清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要建立台账、卡片,定期盘点。材料部门除建立上述制度外,还要建立库房管理制度,材料核算制度,等等。

要妥善保管财产,就必须:(1)定期会同各部门进行财产盘点,要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填写库存盘点表,对盘盈或盘亏的财产要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经管理层研究系分别情况进行处理。(2)对现金及有价证券要做到日清月结,当天收入一定要及时缴存银行,大额现金存取一定要有专人护送;每月银行对账后,要及时填写余额调节表,及时处理未达帐项;有关部位要做好安防措施,即使是内部人员也要限制无关人员接触。(3)要实行责任人制度。对各项固定资产要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发挥每一个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四、强化内部分工制度

根据岗位责任制,在公司内部合理分工,细化职责权限。各岗位之间要互相合作、互相牵制,每一项业务都必须经由制证、审核、会计主管等三个以上不相容的人员才能办理;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定期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轮换,既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又保护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防范了外部不良因素的侵入;设立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直接对管理层负责,避免可能发生的舞弊和掩盖舞弊,为投资者实现利益最大化创造一切条件;建立授权审批制度,应对突发事件。

五、建立内部报告制度

每月终,各部门要对各自当月所做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报有关部门,对不完善的制度要进行完善,比如预算制度、财产保险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企业财会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每月终了要写出财务情况说明书,详细说明当月各项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每月召开一次经营分析会,分析盈亏原因,指出需要并能够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向管理层及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年度和季度要写出经营情况分析,为管理层及投资者下一步的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六、完善风险评估制度

为了防范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企业要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经营活动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无论哪一种制度都离不开良好的生存环境,集团公司一定要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才能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参考文献

[1]林曙光.中国联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08).

制度建设范文第14篇

贾爱霞

(山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山西太原 030000)

党的制度建设之所以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由于一些党员、

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认识和行动上还存在着忽视制度、轻视制度、不

能有效运用制度的倾向。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依

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比以往

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一、党要把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和根本

性地位

(一)只有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才能保证党的坚强团结和集中

统一,永远保持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我党成员共有8500 多万,要很好的领导、治理我们这么大一

个党,显然比治理很多国家都要更加困难和复杂。一个几十万人乃

至上百万人的党,有可能仅仅靠领袖魅力、政治信念、思想教育乃

至政治运动等就可以凝聚起来,而一个数千万人的大党,则必须靠

制度才能实现政治统一、思想统一、组织统一、纪律统一和行动统

一,防止各自为政和各行其是。同时,与建党、新中国成立之初相比,

现在党员队伍的结构、素质和思想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少

年轻的党员干部没有经历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的

考验,对政治理想和政治信念的认识与体验远没有革命战争年代那

么牢固、深刻,这些都对依靠制度治党管党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

求。

(二)只有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才能保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

和依法行政,开辟靠制度治国理政的新路。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则是新

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这是我们党总结长期的执政经验,

积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体制的客观需要,主动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局势

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任务极其

繁重,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改革处于攻坚阶段,稳定处于关键

时期,这些都要求我们党必须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

行政,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

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

开辟一条依制度治国、靠制度执政的道路。而无论是依法治国、依

法执政还是依法行政,其前提、核心和关键都要求执政党必须首先

高度重视自身的制度建设,高度重视自身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正如

小平同志所一针见血指出的:“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

(三)只有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才能保证从严治党,实现新时

期党建工作的新突破。

我们党作为执政60 多年的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和政

权组织结构中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面临的执

政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的反腐压力之大也前所未有。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这是世界上一些大党、老党或者失去执政权、或者执政

权失而复得、或者最后终于垮台的深刻写照。1945 年黄炎培先生

在延安向毛泽东提出的著名的历史兴衰周期率问题,不仅适用于中

国封建王朝,而且适用于现代世界各国的执政党。毛泽东关于用民

主和监督两个方法保证人民政权跳出兴衰周期率的名言,对无产阶

级执政党具有同样深远的指导意义。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而要在党内实现广泛的民主和有效的监督,就必须依靠制度、重视

制度,使民主和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其不因领导人的

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在当前和今

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我们党需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新时期党建工

作的突破口,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

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从严治党的有效体制机制和制

度,奋力把党建工作推进到新水平和新阶段。

二、当前妨碍党的制度建设的几种倾向

一是习惯运用政策、讲话规范党内生活,不太习惯运用制度规

范党内生活。党的政策、领导人讲话和党规党法都是我们党治党管

党、治国理政十分重要的手段。政策和讲话主题集中、拟定快捷、

执行高效,具有迅速动员群众、鼓舞群众、解决问题的特点和作用。

但是,政策、讲话与制度相比,也存在着规范性、稳定性较差,公

开性、民主性不够,以及程序制约不足、没有强制力等弱点。因此,

我们不能把政策、讲话与制度混为一谈,更不能用政策、讲话代替

制度,而必须明确二者不同的适用范围和功能作用,做到各司其职、

相得益彰。否则,就必然会导致政策和讲话内容越来越多、篇幅越

来越长、要求越来越细、权威越来越高;而制度则越来越被虚化、

形式化和口号化。毋庸讳言,现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在

制度建设上下的功夫不够,集中注意力也不够,制定制度不注重调

查研究,不注重充分讨论,不注重解决问题,导致制定的制度好看

不好用,或者既不好看也不好用。这种现象应当切实予以纠正。

二是习惯发挥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作用,不太习惯发挥

制度的作用。事是人做的,我们当然要重视发挥人、特别是领导人

的作用。但是,人的作用的发挥应当以受到制度约束为前提,以遵

守制度规定为底线,以维护制度权威为保证。否则,领导干部特别

是一把手的作用发挥得越大,党的事业受到的危害就越大,“文革”

就是极为惨痛的教训。同志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

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我们要通

过健全、细化重大决策制度、选人用人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反腐

倡廉制度等各项重要制度,规范和制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

力,保证其在制度之下而不是制度之外,更不是制度之上发挥个人

作用,以从源头上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

手难以监督和制约的问题。

三是习惯通过一刀切的命令方式快速解决问题,不太习惯通过

健全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些问题发生急、发展快、突然爆发,

需要也可以用一刀切的命令方式迅速解决;而有些问题则盘根错节、

牵扯广泛、蔓延已久,需要深入调研、认真梳理后通过制定制度才

能从根子上彻底解决;还有些问题需要两种方法并用,先遏制、再

治理,既治标、也治本。当前,我国各种矛盾多发频发,社会管理

问题突出,权力腐败比较严重。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这些矛盾和问

题都必然会集中反映到党内生活中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

和习惯运用制度方式来解决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避免简单化,少

用一刀切。诚然,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的成效有一个从小到大、从

隐性到显性的过程,难以立竿见影,快速见效。但是,制度的导向、

预期和惩治作用却使其收益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雪球效应,制度执

行得越持久、越稳定,其成效就越成倍放大;而如果我们现在在一

些重要制度的建设上稍有松懈,未来出现的问题却可能是全局性、

长期性、甚至是灾难性的。近年来,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和干部制度

改革等方面加大了党内制度建设力度,注重系统规划、重点推进、

配套实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应当在进一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全面推开。

四是习惯以制度解决重点与突出问题,不太习惯以制度防范普

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问题、突出问题暴露得比较充

分,危害比较严重,解决这类问题的经验也会比较成熟,因而容易

引起重视,也不难制定制度。但由于积弊太深、法不责众,这类制

度往往执行成本较高,执行难度较大,效果往往要打折扣。而对那

些普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我们一开始或者比较迟钝麻木,

或者不愿认真面对,或者拿不出成熟的办法,结果错过了以制度及

时预防、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等到问题逐步恶化、不容拖延时再

去解决,则已事倍功半、积重难返。因此,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我

们既要强调把握重点,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注重见微知

著,善于防范普遍性的苗头问题。

三、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党的制度建设

同志多次强调指出:“要建设和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

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加

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习近

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伊始,就出台(转下页)

(接上页)“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带

头严格遵守和雷厉风行贯彻实施,从而有力推动了党风、政风和社

会风气的迅速好转,这充分说明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基础

性和全局性意义。

(一)高度重视党的制度建设质量和制度体系化建设。质量是

制度的生命。只有紧紧抓住党的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普遍性

问题,抓住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最期望解决、党的建设最需

要解决的紧迫问题,在深入调研、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制

定出切实可行的好制度,才能对有效规范党内生活产生重大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要大力加强党内法规的科学化、体系化建设,推动

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早

日形成和不断完善,努力形成制度合力和提高制度建设的整体质量。

(二)通过加强监督和问责提高制度执行力。没有责任的制度

如同没有牙齿的老虎,有责任但得不到严格追究的制度是纸老虎。

党内制度执行力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和问责是否坚决有

力。应当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试

行)》《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

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

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党内法规的实施情况专门部署一次执行检

查活动,以此为抓手,狠抓党内法规的执行和遵守。要铁面无私、

持之以恒,坚决惩治少数领导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乱纪

行为,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同时,要将监督问责与激励表彰

两种方式有效结合起来,注意两种方式的平衡,以发挥制度的综合

效力。如对权大责重、地位特殊的市县委书记、市县长群体,要建

立健全针对性强的专门制度,既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又加大激励

和表彰力度,以切实增强这一群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调动他

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在全党开展以强化制度意识和树立制度权威为主题的学

习宣传活动。一些党员干部制度意识淡薄甚至违法乱纪的一个重要

原因,就是不学、不知、不懂制度规定,所谓“无知者无畏”。需

要在党内外集中开展一次以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为主要

内容的制度大学习、大宣传专项活动,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公

务员认真学习制度、自觉遵守制度、切实贯彻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通过具体典型的案例和生动活泼的形式,强化制度意识,树立制度

权威,形成人人了解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良好社会氛围和

制度环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干部学院应当加大对党员干部

制度意识和制度知识的培训力度。

(四)加强对党的制度建设的理论研究。对党规党法的研究既

是党建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但目

前该领域研究成果甚少,研究力量薄弱,很大程度上成了党建理论

和法学理论工作者都关注不多、研究不力的空白地带。应当充分利

用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普通高校和其他科研机构的研究力量,

按照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和要求,集中力量分专题对党的制

制度建设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法制建设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法制建设尚存不足

1、建设工程监理制理念有待强化

中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是国家实行强行监理。社会上很多业主对监理知道不清,托付监理仅仅为了敷衍查看。一些业主在这种思维的指导下,一方面在投标过程中明投暗定、躲避监督、恣意压低工程监理的收费。另一方面,在托付监理后又认为请了监理,质量就必定没疑问,监理应对工程质量全权负责。业主对监理的性质、运作程序及作业方法都不明白,对监理组织恣意指使或挑剔,过多地干涉监理人员作业,使其不能正常地依照有关监理规则去行使其功能,从而无法有用地依照监理程序、监理方案开展作业。

2、建设工程监理制法令系统没有健全

中国现有的监理法制还很不健全,没构成一个完好的系统。即便己经出台并施行了的一些法令、法规的可操作性也较差,随意性大,存在较大的法令缝隙。一些主要的法令、法规跟不上开展需求,对建造范畴内从事新式作业,如工程咨询、工程监理等人员有关的养老稳妥、赋闲稳妥、医疗稳妥和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等方面的法令、法规缺少操作根据,极大地阻止了建造范畴内的各项改革进程。建造范畴与其它范畴内的标准商场主体竞赛行动相关的法令法规,如《报价法》、《反不正当竞赛法》等的衔接程度低。因为法规不健全,更有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各地便从各自的利益与需求动身,又拟定了一些当地维护性质政策、条文等当地性法规,直接与国家一些法规相对立,构成了新的当地割据。所以,立法不标准,执法不严格,是政府、出资、公司各方违法违规行动屡禁不止的缘由,并使得修建范畴当地维护、职业维护壁垒盛行,修建范畴变成最大的糜烂滋生地。

3、监理商场机制发育不成熟

中国的监理商场还没有构成有序竞赛机制、信赖机制、报价构成机制、危险防备机制、裁定机制等商场规矩和商场机制,未能依照商场经济体制需求树立“一致、敞开、有用”的、符合WTO规矩的商场系统。比方当前监理商场中贱价中标表象严峻,不少监理单位为承包使命而争相压价,乃至采取给回扣、好处费等不正当手段拉客户、揽使命;而一些管理经验不足的业主也通常为眼前利益所驱动而选择报价低的单位中标监理;商场条块分割的局势还没有打破,职业维护和区域维护主义思维也很严峻。

二、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原则的战略

1、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原则的晓得

缺少对建设工程监理原则的晓得,是阻止建设工程监理原则展开的重要因素,所以想要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原则,就有必要改动对建设工程监理原则的过错晓得,理解其在建设项目傍边的重要性。这提出的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原则认识,所说的不仅仅是施工单位,还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及质量监督结构。首要,建设程项目的业主认为工程监理原则是为自己效劳,所以工程监理原则的内容有必要要依照业主自己的需要来进行效劳;其次,许多施工单位仗着自己跟业主方的“特殊关系”并不把监理安排放在眼里,所以对其所提出的需要并不放在心上;再次,质量监督安排认为工程监理替代了自己对缔造工程商品功用,进而疏忽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各种过错晓得相加,使得建设工程监理处在了监理作用不可抱负,监理定见得不到履行,监理决议得不到实施的为难地步,使得近些年豆腐渣工程再三出现,确实正出现疑问时,职责却又归咎于缔造工程监理工作不到位,使得工程监理成了工程项目缔造傍边“费力不讨好”的有些。所以,想要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原则就有必要要改动建设工程各方对工程监理的晓得,使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降低工程造价、减少出资浪费,为我国国民经济展开供应强有力推进。

2、完善建筑商场办理体系

想要实在的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原则,就有必要对建筑商场的办理体系进行完善,保证给予完善建筑工程监理原则供应一个杰出的环境空气。本来,在我国在建筑工作所的法律法规傍边与工程监理工作有关的条款很多。但因为商场办理监督机制还比照单薄,使得建筑工程监理原则并不能极好地对建筑施工工程起到监督和捆绑的作用。想要净化建筑商场的次序,使工程监理原则的作用非常好的发挥出来,首要就应该做好对建筑工程监理公司的天分阅览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关,对于天分不可或请求方针不合格的公司坚决不予阅览,对那些违法对不合格监理公司进行天分阅览的缔造行政主管有些从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其次要加强对工程监理公司的年检工作,保证工程监理公司的每项工作行动都能够标准、合理,构成一种有用的捆绑机制,对于年检不合格公司需责令整改,坚决履行吊销该公司的工程监理天分,进而保证工程监理工作能够有杰出的环境,为完善缔造工程监理原则供应保证。

3、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服务性工作,其不仅对工作人员知识结构以及知识宽度有要求,其对于工作人员道德品质也是有一定要求的。然而,在实际工程监理工作当中,很多在岗监理工作人员并没有达到一个合格监理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一个合格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人员,不仅要具有工程项目施工经验,充分了解工程项目施工的各项环节,还应该具有一定经济知识和管理知识,还应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有充分了解,只有如此才能发挥出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作用,进而达到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效果。与此同时,监理企业还应该加大对现有工程监理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对于能够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要不断的更新他们的工作观念和专业技能;对于没有从业资格证工作人员,则必须要求他们参加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部门主持统一技能考试,做到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能够持证上岗,进而保障每一个从业人员都具有一个合格工程监理人员专业水平和思想素质。

结束语

中国建设工程监理准则是有着杰出发展前景向阳行业。咱们遇到疑问,诸如法令、法规不健全、商场机制发育不成熟,是每一个国家在商场经济发展之初都会遇到的疑问。法制建造和商场培育是一个绵长过程。咱们应当以积极进取态度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学习国际上通行做法,逐渐树立和健全中国监理商场法令、法规系统,使中国建设工程监理逐渐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轨迹。

参考文献

[1]刘伟.如何提高工程监理制度综合管理水平[J].赤子(上中旬),2014,13:213.

[2]郑俊巍,王孟钧.中国工程管理历史演进[J].科技管理研究,2014,23:24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