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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形象论文范文

艺术形象论文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1篇

视觉艺术形象主要为特定商业内容和主题而设计的,所以要求视觉形象本身必须和设计主题相关联,使形象与特定的活动、产品、企业的性质、企业的类型等等建立广泛的视觉联系,以达到视觉形象本身与设计内容溶为一体,最终形成观其形明其意具有“意味”的视觉形象。视觉艺术形象缺乏这种关联性,它就失去了它的商业价值和存在的合理性,成为徒有其表的图形符号和装饰纹样。现代商业种类繁多,企业本身形式多样,各种不同性质和目的的活动纷繁复杂,它们都有自身的本质特点与独特的元素,这些特点和元素都要通过形象的视觉造型表现出来,从而将设计主题和企业特征固化于形象的外形中。在进行视觉艺术形象设计中,应充分分析设计主体的本质特征,研究需要表现的本质元素,将设计主题的表现元素一一提取出来,通过于设计主题的相关人员讨论确定重点表现那些元素及以何种视觉造型形式表现。视觉艺术形象视觉元素的关联性的体现依靠视觉经验和生活经验,将视觉经验和生活经验中与主题相关的视觉元素整合重组形成形象雏形。现实生活中能反映事物本质特征的视觉元素相当的多,一部分元素能通过人的感官直接感受到,如物体的外形、行为动作、色调等等,另一部分视觉元素是通过人长期的感受形成一种综合的视觉印象,如人物和动物的个性、人的精神风貌等等。而视觉艺术形象正是通过剥离出原始主题形象的本质特征,将其创造性的融入到自身形象之中,使形象与主题自然关联在一起。如:多哈亚运会吉祥物“奥利“(ORRY)通过对典型视觉元素——代表亚运会主办国特征的卡塔尔羚羊的解构,将其从意识形态的语境中解脱出来,消除其中的原始意味并赋予了形象新的运动的元素。通过这样的设计把主办国的地域特色、亚运会的主题思想与这一视觉艺术形象完美的关联在一起。

二、视觉艺术形象设计视觉独创性原则

视觉艺术形象的独创性是指形象的视觉特征和视觉感受是独一无二的,形象的造型风格、基本色彩、声音、形态动作、性格特征都必须有区别于其他任何形象,形成自身独特的韵味。视觉艺术形象设计时,通常要根据设计的主题分析其主题元素中区别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本质特征,提取表现本质特征的视觉元素确定形象的原型及形象本体视像特征。真正具有独特性、生活气息的角色,是由这个角色典型的视觉元素与形象的表意特性决定。典型的视觉元素构成了形象的独特表征形态,它既有符号性的直观描述,也具有典型的寓意内涵;既有艺术视觉传达的视觉特征,也有符合情景的时空结构。视觉艺术形象典型视觉元素的提取必须必须依靠视觉现象的条件,不同立场提取的独特元素有所不同,如传达对象的质、量、形、时空和环境的关系等等。典型的视觉元素的提取与视觉感知之间的关系是不可分离的。形象的独特视觉元素的产生于也与当时的社会风潮密不可分,如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流行皮肤白皙,眼睛大大的女孩,于是迪斯尼创造了白雪公主。迪斯尼赋予了这个童话人物真正的生命和近乎完美的形象。它的皮肤洁白如雪、双眼明亮动人、红红的嘴唇、乌黑的头发、这些都是这个时代美丽的符号。直到21世纪的今天,白雪公主仍然是全世界观众心中永远不老的青春偶像。1950年随着《飞瀑怒潮(Niagara)》的上演,玛丽莲.梦露式的金发美女形象成为那时的流行元素,这自然变成了迪斯尼50年代角色形象的标准。1950年的灰姑娘,1951年的爱丽丝,以及1953年的《小飞侠》中的角色形象等等无一不是金色长发。韩国设计的视觉艺术形象PuppyRed选取了动物典型视觉特征包括颜色、形态等作为设计的参考,成功俘获了大量的女性。

三、视觉艺术形象设计视觉性格气质塑造原则

视觉艺术形象设计时必须考虑拟人化的赋予形象“生命特征”,只有当视觉艺术形象具有了“生命特征”,形象才会具有艺术感染力、强大的传播效应和与大众的沟通能力。而无论人或拟人动物最能被人们感受和吸引的生命特征是他们的性格和气质。性格和气质是塑造他们自身独特内在特征的重要因素。因此,视觉艺术形象的性格和气质的塑造将是形象推广和应用的关键因素。个性鲜明、气质出众的形象将会得到更多受众的认可和喜爱。

1.视觉艺术形象的性格塑造

通常性格是指表现在人物对周围世界的态度和相应的行为方式中的比较稳定的、具有核心意义的个性心理特征,是一种与社会相关最密切的人格特征,是内化于人物外表和言行中的内在生命特征,现实生活中人物的性格主要体现在对自己、对别人、对事物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言行中。现实中的人物众多,千千万万中的人物性格都不尽相同,这里我们可以列举一些典型的性格特征如:活泼开朗、温文尔雅、重情重义、乐天达观、成熟稳重、幼稚调皮、郁郁寡欢、正义正直、疑神疑鬼、多愁善感、豪放不羁、老实巴交、圆滑老练、脾气暴躁等等。人物的性格特征是多方面的,可能在情感方面他多愁善感;在行为处事方面他重情重义;也可能在言行举止方面豪放不羁。视觉艺术形象在设计时首先应该模拟人物的性格特征结合形象设计主题与应用领域和相关人员沟通设定形象的性格总特征,对形象的性格进行精准的定位,再通过与设计主题相关人员沟通确定如何有效的使用视觉表现手段塑造形象的性格。视觉艺术形象性格塑造主要通过形象的面部形象表情、形象的外表、形象的声音语言、动画中的故事情节、动画形象的言行等等来表现。面部形象表情是反应性格的最直观的视觉方式,不同的眼神、不同的五官和面部会给人不同的性格感受。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第一时间体会到的是人物面部形象表情带来的视觉感受,不同的面部形象往往是人物性格判读的第一要素,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察言观色,因此,在形象性格设计塑造时首先对形象的五官、面部特征及常用的表情进行精确的设定。形象的外表主要是形象的衣着、配饰、静态动作等,衣着及配饰也会从另一个侧面反应人物的性格,夸张色彩与造型的服饰和张扬的静态动作常常给人活泼开朗、豪放不羁、古灵精怪、追求刺激等性格特征,中性色彩、传统正规的服饰和内敛的静态行为诠释着温文尔雅、成熟稳重、小心谨慎和务实实际的性格特质。动画是塑造视觉艺术形象个性特征最为全面的视觉表现手段,形象的性格可以通过动画的故事情节、声音语言和动作行为全方位塑造。

2.视觉艺术形象的气质塑造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2篇

蒙古族民歌绚丽多姿,异彩纷呈,即有属于全民族共同的特性和风格,又有各个地区自己独特的特性和风格。蒙古族民歌从音乐特点上大体可以分为“长调”与“短调”两大类。根据题材大致可以把蒙古族民歌分为赞歌、牧歌、礼仪歌、短歌、叙事歌等几种形式。无论哪一种形式的蒙古族民歌,都有大量对马和赛马骑手赞美的作品,尤其是赞歌和叙事歌两种艺术形式最为突出。因为马是游牧民族生命的源泉,是游牧生活中忠实可靠的伴侣,是推动游牧文化发展的动力。赞颂马的民歌中既有高亢悠扬的曲调,又有深沉雄厚的曲调。这些民歌有的是赞颂马的灵性与功绩,有的是描写马的形态与风采,有的是形容马奔跑的速度与雄姿,有的是赞美马与蒙古人的亲密关系和感恩马给予蒙古人的恩德。这些赞马歌是蒙古人对马的感情的真实流露,并且从不同角度将骏马形象、对马的情感和灵性诠释得真真切切,并与旋律曲调完美结合。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主要有锡林郭勒盟长调民歌《小黄马》、《走马》;呼伦贝尔盟长调民歌《四岁的海骝马》、《盗马姑娘》,科尔沁民歌《乌尤黛》,鄂尔多斯民歌《圣主的两匹骏马》、《紫檀栗马》;还有很多赞美赞颂骏马的民歌,如:《羁绊的栆红马》、《青海骝马》、《铁青马》、《小青马》、《黄骏马的汗珠》、《飞快的紫骝马》、《栗骠马》、《赤兔马》、《快腿马》、《斑斓的骏马》、《秀青马》、《粉嘴的海骝马》、《金色的杭盖的骏马》、《天马》、《呼和苏勒的骏马》、《骏马的四蹄是珍宝》等。《青海骝马》中唱道“:我的青海骝呦,走起来如同出弦的箭;我的海骝马呦,跑起来如同出膛的弹。”《蒙古马之歌》讴歌战马在战场上对主人的忠贞。歌中唱道:“护着受伤的主人,不让敌人靠近;望着牺牲的主人,两眼泪雨倾盆。仁慈的蒙古马呦,英雄的蒙古马呦。”作为蒙古人的主要交通工具,马的不同步态表达着主人的不同心情。如伊克昭民歌《嫁女歌》巧妙地运用骏马拖步的姿态、律动和节奏,表达了妈妈对远嫁他乡女儿依依不舍之情。锡林郭勒民歌《万里》用骏马轻快自如地小跑节奏,描绘了牧人略饮小酒、悠闲自得地骑在马背上哼着小曲、无拘无束的心境。科尔沁叙事民歌《乌尤黛》,表达了一个痴情的小伙子思念远方的姑娘却无法向她倾诉,只能在月光的沐浴下梳理着骏马的棕毛向骏马述说,而他的骏马好似听懂了主人的话,轻轻摇着头安慰着被离愁萦绕的主人。蒙古人之所以成为马背民族,不仅仅是把骏马当做生活、生产的工具,更重要的是把马作为自己心灵上的伙伴和可靠朋友。

二、蒙古族舞蹈中的马形象

蒙古族舞蹈里对于马形象的描写同样是丰富多彩,无论是表演性舞蹈还是自娱性舞蹈,舞者们都有利用肢体语言表达对于骏马强烈的感情,马在奔驰中产生的节奏就构成了蒙古族欢快音乐独特的审美节奏。“马舞”系列是蒙古舞蹈文化的根基,是蒙古舞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马舞”充分体现了蒙古人积极向上、热情奔放的英雄主义气魄。蒙古舞中表现骏马题材的舞蹈最常见的有“走马”、“骑马”、“赛马”“、驯马”、“套马”等。由于受舞台表演空间的限制,在表现马奔跑时全靠演员的艺术想象来实现,演员在舞台上“骑”的是内心想象的“马”,通过平步、碎步、吸腿步、踮步和跳步等腿部技巧展示来生动地展示骏马的运动形态。通过艺术家高度的艺术表现力,使得人与骏马之间真正做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把对马的崇敬和喜爱表现得淋漓尽致。从上世纪中叶开始,老一辈舞蹈艺术家们就编创了许多表现马的舞蹈作品,如《马刀舞》、《布里雅特婚礼舞》、《牧人舞》、《牧马舞》等。近些年来新一代舞蹈家又创作出很多将骏马精神时代化、形式化的优秀作品,如《米力嘎》、《套马杆》、《驯马手》,在这些舞蹈中,“马舞”动作的语汇和技艺,即表现了蒙古民族审美情趣,又成功展示了蒙古民族的独特性格和豪放气派。

三、蒙古族英雄史诗的马形象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3篇

1.教师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为学生提供直观的学习内容

心理学研究表明,运用多角度、多层次的立体画面刺激人的大脑,可以使人产生强烈的条件反射,更容易使人形成记忆。正如电影、电视叙述的内容更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的多媒体教学也具备了这种条件。图像、色彩等可以为学生提供直观的视觉体验。因此,理论课的讲解不仅需要教师生动、形象的语言,还要在实际的教学中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与课程相关的图片和节目,综合运用影像、投影、动画等多媒体形式,将理论知识的学习直观化和娱乐化。如,在讲解中国古代建筑中的支摘窗时,教师单纯按照概念给学生解释,学生很难获得清晰的认识。但是,通过多媒体将民居和园林中的支摘窗图片展示给学生,这就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多媒体技术及合理的素材运用可以使抽象的理论具体化,解决传统理论教学中凭空想象的问题,这既有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又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观察力和想象力,促进其形象思维的发展。

2.通过校外课堂的考察,为学生提供更形象的学习环境

对于高校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单纯依靠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讲解还远远不够。在理论知识的讲授中只有理论的引导而缺乏实物的参照,会使学生对事物的真实状况缺乏透彻的理解和把握。因此,理论课的学习也要留出一定的课时让学生亲身体验教师所讲解的知识,或者在学习的过程中打破以往的课堂教学模式,带领学生到博物馆或实地考察。如,在讲解中国传统古建筑中的坛庙建筑这一章节时,笔者将学生领到泰安岱庙进行现场教学。在这座古老的建筑面前,笔者先提示学生注意对建筑的布局、环境、结构、装饰等方面进行观察,让学生亲身体验并思考之后再结合建筑的实体结构和历史文化进行讲解,把教材中的文字理论变得形象化和实体化,使学生学习起来比较轻松,记忆也较为深刻,从而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3.利用学生头脑已有的形象,启发学生进一步思考

高校的学生已经具备了成熟的思考能力,已经不能满足于教师单方面的讲授,他们更喜欢独立思考,并形成自己的观点。因此,设计理论课的讲解不能是教师单纯的讲授,也应该让学生主动学习。形象思维的主要形式是联想和想象,理论课教学中的教师应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直观的形象,并利用学生头脑中的已有的形象进行启发和引导,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信息进行联想、想象或推理,进一步了解形象背后的相关知识。如,在讲解西欧现代主义五位建筑大师的时候,教师可以先找一些大师的作品向学生展示,提示学生根据作品的形式,分析设计师的设计思想和特点,然后把五位建筑师的作品作横向和纵向的分析,分成小组进行讨论,让学生动脑思考,讨论掌握这五位建筑大师的设计思想及其作品的特点。教师要进行适当的启发和引导,改变以往教师讲授、学生被动接受的状况,强化了学习印象。

二、结语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4篇

这是个商品广告无处不在的时代。商品广告的情节和语言越来越具创意,画面色彩越来越丰富,这已不仅是商品信息的简单传递,它对大众的消费理念乃至整个文化价值的追求起着越来越强的诱导和影响作用,而且更多的是在为大众设定“时尚”和“趣味”的范畴,激发观众许多虚妄和偏执的需要。商品广告往往为迎合大众的审美趣味而做,它包含和反映了现代人的价值取向和审美追求,日益成为大众审美文化的极为敏感而复杂的部分。

调查表明:国内媒体上,女性做广告的比例占有绝对优势:护肤、化妆、洗浴用品的广告似乎无一例外地由女性来做;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的广告绝大多数也由女性做主角,甚至手机、领带、西服这类被看作男人世界里的商品,其广告也着意渲染女性对男性似乎是必然的崇拜、臣服和温柔。为什么千百年来一直处于“第二性”的女性在现代商品广告世界中成了“第一性”(就数量而言)?为什么女性在广告中的形象如此模式化?这种现象实际上反映了现代人(男人)对女性的价值取向和审美追求,反映了女性的现实社会和文化状况的某些侧面以及社会(男人)对女性的角色期待和价值规范。

探讨商品广告中的女性形象问题,不仅是商品广告文化研究问题中有其意义,也是女性文化研究或两性文化研究的课题。

一艺术史中的女性形象

艺术永远钟情于人类两性世界,女性形象是艺术的永恒主题,但就女性的美而言并非从来就是女性崇拜的至高标准。

在旧石器时代后期的艺术里就有代表女性形象的图象和符号,如《威伦道夫维纳斯》,她们的丰乳肥臀与纤细的手臂几瘦削的小腿形成鲜明的对比。头很小且面无表情,并且通常无任何容貌特点。很明显这些造型突出表现女性的、腹部、大腿等,夸张女性生理特征,不论是写实的还是抽象的,都与人类繁衍的身体部位有关,一种对女性生殖崇拜,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原始社会时期女性是被放在一个至高无上的位置的,是女神。

希腊罗马对女性的赞美不再是一种对生殖力的宗教般的崇拜,而是对躯体的纯粹形式化的讴歌,其目的也只是想塑造理想中的美貌。到了中世纪,女性美与堕落之间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文艺复兴时期,女性终于登上了美的化身的最高宝座,摆脱了原有的与罪恶的联系,而被视为能反映出人的善良和内心美好的可贵品质,外表美成为心灵美的标志。此时大师笔下的形象是作为完美和永恒的人出现的,灵性和,神的光辉和人的真实统一,即使是鲁本斯笔下的那丰腴的、肉感的女人体,也笼罩着一种神性的精神光辉。

然而,印象派开始,女性形象开始处于被凝视、被控制状态,画成了真正的画,是欲望的对象。高更所描绘的塔希提岛土著女看似纯朴的原始美,但实际这个天堂是虚伪的,那不是乐园,而是殖民地,那不是高贵的蛮人,而是。马蒂斯所描绘的那些或半的女性横卧或斜坐在沙发上,既妩媚又极具性。卢梭的《梦》中一位裸妇斜坐躺在一个放置在露天环境下的沙发上,一个开放的空间,使裸妇更具有一种被凝视感,更易勾起人的。毕加索的《亚威农少女们》是对们向顾客展示自己的描绘,五位少女被任何一位观看者凝视。艺术史中的这一系列的被凝视的女性形象,传达着性的渴望。而蒙克更把女性看成是妖妇、吸血鬼,是唤起的工具。从这一系列画家画中的女性形象中可以看出,女性越来越被当成泄欲工具,一种弱者形象,一种被凝视的对象。

二当代广告中的女性形象及文化内涵

(一)以女性形象美为创意的广告

当前我国电视商业广告中频频出现女性形象,广告中常见的女性形象年轻貌美,出众的五官和形体在摄影机特写镜头的刻画下显得迷人、性感,是镁光灯的焦点与男性目光追逐的对象。

这些广告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情节性的,涉及女性的社会角色和文化形象,女性在其中承担某一角色,而整个广告可以被看作一段故事。有在其中承担恋人角色的。有承担的“站在成功男人背后的伟大女性”的角色。另外,在广告中对母亲这一角色的表现也颇多,凡涉及到婴幼儿或少年儿童的保健品、营养品以及其他各类用品的广告,一般都由“母亲”来做。“母亲”在广告中无一例外地表现着温柔、慈爱、耐心。

另一类只借助女性的外在形象,展现女性的外在形象美。

就最直观的外形而言,“女性形体轮廓的主要特点呈现为许多弧度大小不等的曲线的多样变化与柔和平滑的过渡形成的和谐统一。线条柔和、流畅、圆润、多变,富于弹性和质感,洋溢着和谐的美。”18世纪著名美学家贺拉斯曾指出:“蛇形线是最美的线条。”而女性的形体轮廓恰恰由许多蛇形线构成。西蒙·德·波娃也承认:“女性较男性可爱。”“因为她们吸引人、较温柔、皮肤较好。一般说来,女人较有魅力。在已婚的夫妇中,太太常比先生活泼可亲、言行有趣、引人入胜。”可见,男女两性间的差别是明显存在的事实。这也是女性形象大量运用于广告的原因之一。如洗发液广告一般只利用女性的秀发,化妆品广告利用女性的容颜。还有一些广告画面,女性在其中的作用无异于一瓶花,只是她比花更有吸引力、更有动感和魅力。

这些以女性形象美为创意的广告有着如下的特点:

1以女性的形象美来强化对观众的视觉冲击力,引起观众注意,有利于增强观众对广告的记忆度。

引起注意,是广告成功的前提。在广告创意的方法中,有一项比较流行并且屡试不爽的黄金法则"3B"原则,所谓"3B",是美女(Beauty)、婴儿(Baby)、动物(Beast)。很多广告人将其视为指导广告创作的瑰宝,或称之为黄金法则,认为这三者最容易抓住消费者的眼球,赢得受众的喜爱。提出独特的销售主张的广告大师罗瑟·瑞夫斯也说过:多少次站在便道上和朋友谈兴正浓,我却忘了谈话的主题——都是因为当时有漂亮女郎在穿越马路。有广告大师的金科玉律,广告人对“3B”原则趋之若鹜。女性作为一种很重要的审美对象,自有其特殊的魅力。女性的魅力最易觉察到的是外部形体美。当人们在广告画面中看到一个个风姿绰约的女性,谁都想多看上几眼。这是受众对审美对象所引起的美感。美感是一种心理现象,是一种愉快的情感。女性美的形象运用于广告上,满足了人们的情感需要和审美心理,成为一种能引起注意的刺激因素,因而能有效地吸引受众的目光,激发有对广告的兴趣。

2以女性的形象美来显示商品(服务)的优良品质,预示将带给受众某种利益和好处。

在商品广告中,模特儿的言行是为展示商品的卓越品质、独特功能和优良服务等服务的。“你想跟我一样”,青春偶像范晓萱成为“洁莱雅”的广告代言人,她关戴与产品包装统一的花环,唱着大家熟悉的“健康歌”,其积极乐观、健康开朗的阳光少女形象与洁面产品特征非常吻合,因而洁莱雅产品深受女性消费者喜爱。青春靓丽女性的示范表演,给人们直观形象的利益性展示。人们可以从中直接了解到拥有该商品的利益和好处,增强对商品的喜爱和信任。

3以女性的形象美刺激受众的购买欲望,激发受众的购买行为。

这类模特通常是万众瞩目的明星,是某一领域的“意见领袖”,如成就卓著的影视、体育明星,由于她们的职业专长,往往被公认为某种商品(如化妆品、体育用品等)的使用和消费权威,成为大众特别是广大妇女、青年崇拜和仿效的对象,并在社会上形成种种消费“追星族”。她们在广告中频频亮相,为某个商品作宣传,拉近了消费者和商品的距离,引发了受众对女明星生活方式的追求、模仿心态。女明星真切的表演与语言能使具有从众心理与崇尚名人心理的受众注目,并相信其推荐的商品好,从而激发受众的购买行为。

4以女性的形象美烘托一种梦幻浪漫般的情境,增强广告作品的感染力。

这类广告往往利用女性温柔、细腻、浪漫、多情的外形与心理特质,渲染非同一般的美感魅力和美好情境,增强广告作品的感染力,使受众接受信息于愉悦之中。杜邦的报纸平面广告以硕大的画面铺以简练的文字,有着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宁静的空间里,有一位伴着平和的心情、做着美梦的美女,美丽的卧姿睡态,一定是为了更彻底地享受杜邦舒适柔软的床上用品。著名的爱立信手机广告“邂逅篇”,广告将热烈宏大的场面、高雅浪漫的情境、港星张曼玉典雅华贵的气质和她手中精致小巧的爱立信GF788手机联系在一起,赋予了爱立信手机优雅浪漫的特质。广告虽然近乎幻想式的浪漫,却充满令人心动的力量。

(二)男性话语下的女性形象

女性形象大量用于广告也有另外一层原因,男性话语仍在社会各领域占据绝对优势,男性作为具有主动性的主体,对女性有着欣赏的资格和评价的权利。从男性视角出发所展示的女性身体,不是在广告中被切割,被物化,处于被凝视的地位,就是被超越现实地完美再现。

1女性被切割、物化

在众多宣传女性用品的广告里,广告不仅将女性自身作为描绘的重点,更倾向于把女性置于男性的审视之下。男性赞许、认可的目光成为女性美的衡量标准。摄像机以男性视角为基准,分离刻画女性身体的各个部分,用部分肢体替代整体。

以下面这则广告为例:浪沙丝袜。画面开始,一位穿着超短裙的年轻女郎手拎购物袋,优雅自信地从几位男士身边走过,引起他们回头凝望。在扩大了的男士的瞳仁中反射出女郎婀娜性感的背影。女郎似乎也注意到他人的注视,跨入跑车时对观众露出盈盈笑意。整个广告由男性声音解说:时尚…高雅…动人…不只是吸引——浪沙丝袜。

这则广告虽以女性为中心,但浪沙丝袜广告中瞳仁的特写镜头显示了女性的被看地位。广告意在传达这样的信息:女性的魅力,只有通过男性来赋予,仿佛女性的存在是为了满足男性的窥看欲,男性是旁观者、是鉴赏者、是品论者。男性与女性看与被看的关系中暗含着主动与被动、强势与弱势的关系。背景中的男性配音也从另一个层面上说明操纵与纵的关系。一些沐浴露广告中虽未直接出现男性的注视,但暗示了隐形的男性窥看者——摄影师和观众。她们都“意识到了她们对别人的吸引和对别人的依赖。她们含有‘需要被观看’的性质,等待别人赞赏或到来。她们道出观者的缺席,而且把女人定义为不完善。同时,引诱、招呼、和渴望着不在场的男性。”

广告中从男性角度出发,把女性描绘成被观看的对象的手法,否定了女性的行为能力和主观性,她们被迫屈就于男性的目光与需求。

玛丽莲·麦克凯迪(MarianMacCurdy)曾作出类似的评论:“MTV中最普遍的主题就是着装极少的女性被男性所拍摄,她们的身体被摄影机所分割,说明女性可作为物品被注视。”在浪沙丝袜另一则片段版广告中,女主角并未全身出现,只有穿着丝袜的双腿和商品品牌被反复强调。类似图景还多见于其他产品如浴液及化妆品的广告中。女性身体的各部分——眼、唇、面部、手臂、腿部、背部等——从整个身体游离出来,成为不相连的散乱碎片。

甚至在一些与女性毫无关联的广告中,女性身体也被肆意物化以作为招徕物吸引潜在的男性消费者。在一则品名为“妖鱼”的男性保健药品的电视广告中,女性形体被塑造成人鱼形象,手持与其造型一致的商品包装,而多幅复制的图像强调了两者的雷同。一些酒类广告牵强地将女性与产品相联系,暗示女性的容貌与形体仅具观赏价值和装饰意义,可与商品一起,通过购买来使用和消费,甚至可作为购买商品之后免费赠送的奖品。女性的客体化否定了女性自我实现的能力,似乎女性的自信,源自于男性的注视。男性品评的目光无形中设立了女性性感的标准。而此标准本身的可靠程度与公正性却没有得到任何质疑。相反,女性为使自身得到男性的承认,更将此人为设置的标准奉为约束自身的公正的准则,凡不符合传统定义上的女性特质的女性被认为是“不自然”或“反常”,从而会遭到别人厌恶的目光。既然女性形象可以作为商品一样展示、交易、消费,而这种形象通常是以性感吸引力来定义,女性,作为男性品评的对象,就要努力使自身更性感以赢得男性——而并非自己——赞许的目光。根据广告所传递的信息,这种性感可以简单地通过购买一件商品来获得。这样,广告把一个复杂的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通过商品化而简单化了。

2女性形象:被超现实完美再现

广告将艺术与商业结合,利用高科技对原始图像进行复杂的合理处理,从而创造出一种类似乌托邦的完美图景,其中女性形象也得到了理想化的再现。

广告中女性大都年轻靓丽,拥有骄人的身段、娇柔无瑕疵的肌肤和出色的外表。其形象之完美远高于普通标准,是现实中大多数女性所不能达到的。对女性特质夸张性的描述(如力士洗发水新版广告中女模特亮泽的黑发竟反射出洗发水的瓶身轮廓;以及化妆品广告中女性娇嫩皮肤特写处理等)并不是对现实中女性的真实表现,而在更大的程度上是男性所幻想、所希冀的女性形象:香甜却不具有威胁力;性感却依照男性臆想所塑造;完美但却服务于男性的需求。广告中超现实完美再现的意向通过大量出现的女性抚摸动作得到加强。典型的表现是指尖优雅地轻划过自己的面部、颈部、手臂、腿部等肌肤,有时还会划过商品包装的轮廓和放置物品的平面。此类抚摸是不具有任何功能性色彩的,作为一种外在的形式,它是女性自恋的体现。女性欣赏自己完美的肢体并乐于将肢体展现与人,吸引着别人(更多意义上,是男人)也来欣赏。这种自恋性的抚摸,配合广告里女性自我陶醉的表情、飘逸的发丝、半遮半掩的肢体以及朦胧的自然背景,构造出一幅完美但却不真实的乌托邦图景,明显地带有虚幻的一面。

女性的完美化再现是从男性的视角,男性的渴望出发的,它不仅依照男权社会的价值体系与思想模式而塑造,而且其所营造的美好的浪漫气息更诱导女性将此模式内在化,自我认同于广告中的女主角,并“快乐地”融合到这一复杂的体系中。自恋意味着自我满足。广告的特写镜头突出表现了女性对外表的自恋情结,将女性的发展局限到一个仅重外在形象的小圈子里。它不仅将女性拉入到一个仅起陪衬作用的边缘化的角色中,而且意在造成一种美好的假象:即使在这样一个被边缘化的小圈子里,也能达到完美的、令人满意的境界。广告抑制了女性通过各种奋斗而不断进取的意识,将她们的抱负、目标引入理想化的自满之中,使她们安于现状。经过慢化处理的画面和轻柔、梦幻的话外音更配合广告“温和地”、不露声色地打击女性进入竞争激烈的社会的意念,鼓励女性放弃与男性争夺主流社会核心地位的“企图”。广告误导女性相信身体的外在完美是女性实现自我价值的最佳途径,仅通过使用一些肤浅的化妆手法使外型更具吸引力,女性便可达到改变个性,甚至改变生活方式的目的。这里,女性的主动性并没有被完全否定,而是被有意识地引到了一个不同的轨道:在边缘角色中发挥主动性,在男性已严格划分好的领域中找到满足,达到完美。

3女性形象被肤浅地转变为色的代言人

孔子曰:食色,性也。越来越开放的思想也让男人们的好色有了更多的理由和渠道。那么什么是色呢?在中国大人总是称带有性镜头的电影为黄,而在欧美地区则对带有色情成分的东西引申为:blue。所以说所谓的色只不过是人眼睛里,意识里的东西,而这里边就有一个区分了,那就是每个人的眼睛和意识是不同的,所以我们要先确定一下色的统一概念。色是什么呢?仅仅是指美色吗?不是。我认为色是人内心深处最原始的一种欲望的现实体现目标,是对性的占有欲所产生的由精神化转变的一种物质导向,这种导向因人而异,所表现出来的多少受人的心理素质,教育程度,性格,环境等等因素影响,大多数人因为从小接受教育和其他因素影响而没表现出自己对色的欲望,或者表现的很委婉。比如说在广告中对美女的偏爱和喜好,就是男人对色的一种最基本体现。

美丽的女人对于每个正常的男人都是最大的诱惑,对于异性的欣赏和占有是男人的一种本能。但是不是每个男人都可以拥有美丽的女人,所以欣赏对于大部分男人就显得格外的重要。有人统计过,一个人一辈子大概能接触到1万个人,这一万个人当中美女当然是少之又少了。因此给一个男人想要欣赏大量不认识的美女便需要各种渠道了,电视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

电视给男人一个欣赏众多美女的机会,可以让每个男人舒舒服服的坐在沙发上欣赏着世界各地各种各样,形形的美女,平时看不到的美女,在电视里可以看到,自己喜欢的美女明星,在电视里可以看到。然而,广告这个话题摆在每个看电视人的面前。不是每个广告都可以拥有艺术性和欣赏性的,单纯的追求广告效应导致频繁,乏味的广告充斥着荧屏。这样的广告拿什么来吸引人呢?美女!是众多广告商的选择。因为你好色,你想看美女,那我就给你看,还给你看漂亮的,不管什么商品什么定位,就让美女出镜,看你看是不看,只要你看了,那我的初期目的就达到了,看一次你记不住是什么商品,那我就每天都让你看,每天让你看N次----------针对男人的好色心理,广告商就是这样片面的追求BEAUTY效应。现在的电视广告大部分是插播在电视剧,电影中间的,如果在这样的广告中出现一个美女或者几个美女,对于一个每天陪着妻子看肥皂剧的以婚男人来说将是一种最好的享受,最关键的是还不会让妻子产生误会。因为每个妻子都不会愿意让自己的丈夫去欣赏别的女人,更不可能让自己的丈夫专门在电视上用大量的时间去看美女。因此,广告单纯的追求美女效应也算是有的放矢了,谁让你好色的呢。可千万不要说,那只是在欣赏美,欣赏艺术,同样乏味无聊的广告,把美女换成美男,有几个男人还会喜欢看呢?男人自己心理最明白了。

因此,女性形象在这种变质的受众心理影响下被广告商肤浅的转化为色的代言人。广告商单纯的追求美女效应和产品销售,使创意落入了俗套,黄金3B原则也走入了广告创作的误区。

(三)广告中的男性:科技的权威,世界的主宰

与广告中的女性形象相反,男性的价值不在容貌,不在年龄,不在体形,而在于智慧,在于成功的事业,这是对男性的角色定型。主流文化所赞同的进取精神、理性思维和领导才能一般归为男性的特征,而被动、缺乏理性等消极特征被归为女性所有。男性在广告中多被描写成科技的权威,世界的主宰,是“跨越千里,永往直前”(一西装店广告)的开拓者,是“仪表出众、处事果断、以事业为第一生命”(一领带广告)的英雄。

结论

现时是一个男女性别仍不平等的社会。这种不平等在以不同形式表现出来。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可看到,男权社会中对男女社会性别差异的界定及男性中心的意识形态,在广告中通过多种手段传达给受众。广告不仅指导人们的消费,潜移默化中也影响及改变人们的价值取向、社会关系和文化心理。当然,我们不应该,也没有充足证据,过分强调广告在塑造人们意识方面的强大威力,夸大广告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教化功能。这样做,等于无视观众对广告信息的筛选和鉴别能力,将观众(尤其是女观众)视为被动接受信息的弱势一方。但有一点不可否认的是,广告强化了两性差别的既定印象,并帮助人们将此印象内在化、自然化。

但是,反过来看一看,给女性与男性相同的权力,她们愿不愿意?让她们上身的权力?让她们去掉追求美丽的“负担”,用广告鼓励她们展示自己的深沉和刚毅,她们是否认为是符合自己利益的女性主义,是否愿意为了身份而牺牲利益?

参考文献

[1]傅汉章、邝铁军.《广告学》.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金励勤.《中国广告创意十五人谈》.知识出版社,2000

[3]张国良.《传播学原理》.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

[4]吉尔·里波韦兹基著.《第三类女性——女性地位的不变性与可变性》.田常晖张峰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0年

[5]牧原.《给女人讨个说法》.华龄出版社,1995年

[6]李巍.《设计家——女性形象广告》.浙江人民出版社,1997年

[7]廖雯.《女性主义作为方式》.吉林美术出版社,2000年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酒店公关部应根据市场的形势,紧密结合当前的时事,讲究酒店内部公关和外部公关的艺术性,从酒店内部员工的公关管理到外部公关的巧妙借力,对客人做到贴心加超常服务,精心策划公关活动,方能推动酒店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酒店公关内外公关艺术员工公关管理借势艺术

一、内部公关重全员,美化酒店形象

酒店内部公关,即对酒店全体员工进行公关管理,即“全员PR管理”,是对酒店的每个员工在意识上进行公关培养的一种方法和艺术。它要求酒店全体员工一举一动都有代表酒店形象的观念。“饭店从上到下树立正确的公共关系思想,是饭店取得经营成功的基础。”酒店公关的成功,不只依靠专职的公关部门和公关人员的不懈努力,而且有赖于酒店的各个部门和全体员工的整体配合,需要对酒店上到最高领导,下到每一个员工实施全员公关管理。

所谓“全员PR管理”,即通过全员的公关教育与培训,增强全员的公关意识,提高全员公关行为的自觉性,加强整体的公关配合与协调,全面发动全员的公关努力,形成浓厚的组织公关氛围与公关文化。可以在酒店内部普及公关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都认识到,酒店的形象、信誉等无形资产比有形资金、设备更为珍贵。良好的形象能使酒店所拥有的事物资产增值;恶劣的形象会使酒店的有形资产贬值。而创造和维护良好的酒店形象和声誉人人有责。

正如2008年奥运会在中国北京的成功举办,中国、北京的声誉在全世界得到了好评,酒店也随之得到了难得发展机会。酒店全体员工的塑造形象意识、服务公众意识、创新审美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随着奥运的进程得到了有效的强化。全体员工在与酒店公众交往、服务过程中从言谈举止、仪表仪容都体现出良好的礼仪。在为客人服务的过程中,真正把顾客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到细致周到而贴心的服务,使顾客对酒店产生信任感和亲切感,从而进一步美化了酒店形象。

二、外部公关巧借力,提升酒店美誉与知名

1.巧借媒体造势艺术

借助媒体进行造势,是企业公关发展自己的一种绝好的艺术。比如北京奥运赛事期间,各国媒体蜂拥而至,媒体的力量不可忽视。巧妙地借助媒体对奥运赛事报道契机来宣传酒店,是酒店公关的一种巧妙的手法。

“北京长城饭店借媒体之力腾飞”在酒店业界是一个典型的案例。1984年初,美国总统里根访华的消息传到了刚刚开业的北京长城饭店。长城饭店的经理和公关人员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如能邀请里根总统光顾,将给“长城”带来良好声誉,对饭店前途产生极大影响。于是他们经过多方努力,终于争取到了里根总统在“长城”举行答谢宴会的机会,美国总统访华的答谢宴会从人民大会堂的宴会厅搬到了刚开业的北京长城饭店。1984年4月28日,来自世界各地的500多名记者,聚集在长城饭店,向世界各地发出了里根举行告别宴会的消息。这些消息,无一不提到长城饭店。于是,长城饭店在全世界名声大振。后来,许多外国来宾一下飞机,就想到“长城”住宿。之后的头两年长城饭店70%以上的客人来自美国。1989年,美国总统布什来华访问,长城饭店凭着自己一流的设施和服务质量,又把布什“抢”到了长城饭店,举行了一次盛大的宴会。2月26日晚,500位宾客在长城饭店与布什总统一道品尝德克萨斯烤肉。这使长城饭店又一次成为了世界各地新闻报道的中心。从此,北京长城饭店便深入了世界人们的心中。

2.发挥名人轰动艺术

利用名人影响公众,是酒店公关工作的一大创新技巧。就如北京奥运会期间,世界各地各界名人云集北京,体育明星成了世界公众关注的焦点,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影响着公众。整个北京,都像重大节庆日一样欢腾。这是公关界历来倡导的绝好的公关时机。

利用名人进行公关,要注意以下工作的必须到位:一是收集名人(尤其是已经预定住宿的名人)信息资料并加以整理;二是对名人进行超常服务以获得他(或她)对酒店的最佳印象;三是通过住店吸引新闻媒介大力渲染传播,以影响公众。

比如上海金沙江大酒店,在高莉莉任公关部经理时还缺乏知名度。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从记者朋友处得知:因成功扮演“真由美”而轰动当时世界影坛的日本著名影星中野良子,完婚后将偕她的新婚丈夫悄悄赴中国旅行结婚。于是她立即努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争取到了接待客人的机会,接着大酒店征得“真由美”的同意,策划和组织了别开生面的“洞房花烛夜”欢迎仪式。

当中野良子夫妇到达上海金沙江大酒店时,等待他们的是一个洋溢着浓烈的喜庆气氛的“迎亲”场面:一片热烈的鞭炮声里,中野良子夫妇被超过40位的中外记者及酒店上百名员工簇拥进一个中国传统式的“洞房”——正墙上大红“喜”字熠熠生辉,两旁对联写着“富士山头紫燕双飞白头偕老,黄浦江畔鸾凤和鸣永结同心”。在笑声、掌声此起彼伏的“闹洞房”仪式中,新婚夫妇还品尝了象征“甜甜蜜弥”、“早生贵子”的哈密瓜、桂圆、红枣等,在异国他乡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欢乐之夜。

第二天,众多记者纷纷在各自的媒体上报道了这则极富情趣的新闻,大酒店成立公众关注的热点。酒店也随着这些报道在一夜之间阳明海内外,特别是在中国公众和日本公众心目中留下深刻而美好的印象。

3.利用普通顾客口碑艺术

酒店通过对普通顾客实施贴心加超常的服务,获得顾客的良好口碑,也能全面地提升酒店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每次大型体育运动会,体育代表团下榻的酒店,往往会成为众多体育爱好者的关注对象。这些体育爱好者作为普通的酒店客人,通常不是独自活动的,他们往往是一个团体、一个协会、一个俱乐部等等,他们对当地的体育活动存在一定的号召力,口碑效应有巨大潜力。

譬如北京奥运会期间,酒店实施贴心服务,在公共场所往往转播或直播奥运赛事情况,这样既满足了顾客观看赛事进程的愿望,同时也吸纳人气,同时还带动了酒店的饮料、水果、茶点,以及整个餐饮住宿。

对顾客的贴心加超常服务,能迅速获得顾客对酒店的忠诚,同时通过他的经历、他的口碑,也获得他的社交圈的朋友对酒店的知名与美誉。北京长城饭店的一个案例很具有典型性。一次,有位服务员在打扫房间时,发现客人床头摊放着一本书,服务员没有挪动书的位置,也未信手将书合上,而是细心地在书摊开处加进了一张小纸条,以起书签的作用。事后,客人对服务员细微的服务倍加称赞,并将此事告诉了同来的几十名同事,以及她所认识的所有朋友。注重细节艺术,让长城饭店受益匪浅。

对普通顾客的服务切实做到“满意+惊喜”,从细微处做起,力求无可挑剔,利用顾客的口碑,巧妙地将酒店品牌深入人心。

总之,讲究公关艺术的酒店,其良好的品牌形象定能通过酒店员工自上而下的团结协作,随着媒体的报道、名人的效应以及普通客人的口碑等多角度、多层次地得到广大公众的认可,从而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贺学良.酒店公关部运行与管理[M].旅游教育出版社,2003,01:15.

[2]廖为建.公共关系简明教程[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08:65.

[3]王湜.旅游公共关系[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03:1.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理性感性逻辑思维

形象思维当谈到理性与感性时,人们很自然就会联系到“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必然发展”:“感性认识阶段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等等这一系列的哲学论题。的确,就认识事物的过程来看,认识必须经历多次反复最终形成无限发展。同样的道理,作为20世纪新兴学科的艺术设计,其被认识的过程也是必然要经历这种阶段的。虽然今天它所涵盖的内容及形式应该说已基本完善。但是,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所谓的纯艺术思维方式之间的矛盾纠葛一直是如何较为正确认识艺术设计所面临的课题之一。人们通常孤立地看待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认为前者过于理性,是哲学家的思考方式,而后者比较感性,这才是真正的艺术思考方式。一些从事设计艺术实践创造的工作者很容易陷入所谓的纯感性的经验思考中去,并且始终把持着这种不科学的思维方式而津津乐道。甚至连某些相关教育工作者也只是流于表面地利用一些思路不甚清晰的经验或教条来传道授业,而很少能在较深层次去探讨设计艺术在思考与制作过程中的科学因素。毋庸置疑,这种做法是极其有害的,这种现状是令人担忧的。因此,本文试图就艺术设计在创造及实践过程中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之区别与联系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旨在引起对设计思维如何以更科学面貌出现这一问题的关注。

一、艺术设计中的逻辑思维

“逻辑”和“思维”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一方面,在传统逻辑影响下,“逻辑”被认为是研究思维的科学。而在现代逻辑中,它却被普遍定义为研究推理的科学。事实上,由于传统逻辑把逻辑和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混淆了,带有严重的心理主义色彩,因此“逻辑研究推理并且主要是研究推理形式”⑴这一解释则更显得合理一些。逻辑本身存在着一种内在机制(也可以说是本质),即“必然地得出”。逻辑创始人亚里士多德在《论辩篇》中这样写到:“推理是一种论证,其中有些被设定为前提,另外的判断则必然地由它们发生。”⑵亚里士多德通过其创立地四谓词理论和三段论具体阐述了这种“必然地得出”乃是可以依据一种能行的方法一步一步进行的。现代逻辑在传统逻辑观念上有了重大突破,并且得出了逻辑的两个明显特征:一个是构造形式语言,另一个是建立演算系统。在今天,通过这两种特征的实施及运用,“必然的得出”有了更明确的有效性。因而,我们可以看出逻辑是一种有规律的,严谨的科学方法。

另一方面,“思维”相对来说则主要在于心理范畴,它是“感觉、知觉、记忆、思想、情绪、意志这一系列心理过程中的一种心理活动”⑶。它的类型也是非常繁多的,“譬如从表述的角度说,有形象思维、技术思维、逻辑思维;从认识的角度说,有抽象思维、形象思维、知觉思维、灵感思维;从哲学的角度讲,有具体思维、抽象思维,此外还有单一性思维和系统性思维,顺向性思维和反馈性思维,等等”⑷。

逻辑因素在思维领域中起作用就是一种“逻辑思维”(或“抽象思维”)。逻辑思维是以推理为表征的,极不同于想象、联想,也不同于音乐、美术所体现的形象表达(虽然音乐、美术中也有某些逻辑因素的存在,但主要还是以形象因素为构件的)。推理不仅可以使人们获得不能由经验直接得到的知识,而且还能获得不能由感觉和知觉直接得到的知识,因此可以说是一种较纯粹理性思维活动,更多地以必然的前提推导出必然的结果,尽管其推理形式可以是多样的,但最终“必然地得出”却是唯一的。

逻辑思维对于艺术设计来说是有重要意义的。逻辑思维的进行是通过一系列的推理而寻求“必然地得出”。而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那样,艺术设计具有强烈的目的性,它的最终结果就是要获得“必然地得出”——在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领域中满足目标市场,体现多种功能,实现复合价值。因此,当逻辑思维被引入设计领域时,它便可以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理性方法或工具,从而指导艺术设计的思考及实践过程。

艺术设计在实施制作之前肯定受到某种需要、目的或精神趋向的限制和驱使,这就需要运用一定的逻辑思维对各类相关因素进行充分理性的分析和理解,从而力求在造物过程和造物产品中体现这种需要、目的或精神趋向。在这一阶段,艺术设计首先获得的是一些必然的前提(在此可被称为“命题”),逻辑思维的作用就是以这些命题为基础,通过多样性的推论形式最终获得“必然地得出”这一结果。我们以对一个椅子的设计为例来进一步说明逻辑思维的运用。在设计椅子之前,设计者获得了如下信息:A.人们正需要一种造物,可以满足“坐”(有时可能是“躺”)的需求;B.这种造物必须让人在生理上感到舒适;C.此造物应符合一类人的文化心理;D.这一造物须被安置在恰当功能空间中。首先,根据第一条命题的规定,设计者通过逻辑思维得出这样的推论:应该设计出一种有一承重面一支撑体或有多承受面多支撑体的造物;其次,通过第二条命题,设计者推导出了需要一种符合人体工学的一承重面一支撑体或多承重面多支撑体的造物;第三条命题则进一步使推论走向对造型和色彩以及心理因素的思考中去;而在最后一条命题中不难发现,这种逻辑推论最终结果必然会要求一种实用的、体现功能的、在一定条件下体现文化内涵的、多联系的造物。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例子只能体现一个简单的逻辑思考过程,实际设计思维中可能会有更复杂的成分,推理顺序可能并不像此例一步一步进行,推理的形式也可能是多样化的,并且还可能伴随着形象思维的参与。但值得肯定的一点是在这种理性思考过程中,设计须掌握较为清晰、明确的设计目的,以便通过随后相关思维活动将其转化为设计方案或实际造物。

前面我们已提到过现代逻辑的两个特征:构造形式语言和建立演算系统。当建立演算系统这一特征体现在思维活动中时就能转化成一种科学的方法对艺术设计过程予以指导,尽可能摆脱盲目的经验化技术表现。

众所周知,物质世界存在着三种规则基本形:圆形、矩形和三角形。艺术设计总是以这三种基本形为基础创造出千变万化的复杂形态的。但是,如果缺乏演算系统推论的话,设计者所创造的复杂形很可能存在着过于感性的因素。换句话说,当没有逻辑演算参与形的创造时,感性直接创造的复杂形很难以规律的形式体现,符合功能和审美造型原则的几率是很小的。这就会导致浪费大量资源、资金和时间用于经验的探索,得不偿失。所以,建立了演算系统的艺术设计就有了产生造型推理规则的可能性。同理,艺术设计如果在色彩领域运用逻辑思维进行演算推理一样可以掌握适当的色彩规律,尽量避免了视觉或感觉带来的误差。以色彩调和为例,孟谢尔从均衡的角度提出了互为补色的一对色彩调和关系上的分量方法。他用公式表示了色面积的均衡,这可以通过色彩明度数字与纯度数字的乘积比例来完成,即

(A色的明度×纯度):(B色的明度×纯度)=B面积:A面积。

综上所述,在艺术设计中引入逻辑思维是大有裨益的。至少,逻辑思维可以作为一种方法或工具被用来减少可能由感性材料和认识局限所产生的偏差,拓展了形象思维的作用发挥范围,并与之共同发展构成较科学的方法论。

二、艺术设计中的形象思维

在谈及逻辑思维重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决不能忽视和否认形象思维的存在和意义。作为思维方式的一种特殊状态,形象思维是一种较感性的思维活动,具有与其他思维方式极为不同的特征。

首先,“形象”要素是其核心。

人类对事物的感知最初是通过感觉器官进行的,这些事物的信息以各种形式的形象作为载体,通过感觉器官传达给人类大脑,从而形成诸如视觉、听觉、味觉、触觉、嗅觉等感觉形象类型。艺术设计“既是艺术的,又是科学的一个部门”⑸,其成果既是艺术品又是一种产品。从艺术的角度说,形象是艺术作品的基本特征,从产品角度说,形象是设计产品的视觉叙述。没有了形象,设计艺术就没有了思维载体和表达语言。它与文学、音乐等其他文艺形式有所不同:“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是不能凭感官直接把握的,需要通过语言的中介,经过读者的联想与想象才能得以实现;音乐虽可以直接作用于人们的听觉,但其创造的形象却是不够明晰、不够确定的,仍然需要通过声音的中介,引起听众的联想与想象。”⑹艺术设计中的形象则不同,它是一种视觉形象,在时空中有明确的形式,感官可直接把握。

第二,“想象”是形象思维的基础。

古代哲学家很早就把想象力看作是人类认识自然,认识自我的一种心理机制。黑格尔曾说过:“如果谈到本领,最杰出的艺术本领就是想象”⑺。心理学通常认为:“想象是人脑对已有表象加工改造而创造新形象的过程”⑻。因此,想象是形象思维的较高级阶段,也是艺术设计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思考方式。一般情况下,它要通过两个阶段才能体现创造性。第一个阶段是掌握现实形象阶段。此时,想象通过各类感觉器官获取大量具体详实的形象资料。这就为进入下个阶段做了一个现实预备,从而使形象思维的运转拥有了切实的原材料。第二个阶段是选择加工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理性因素已开始启动,即通过蕴涵在设计作品中的目的性和设计者自律的目的性对感性形象进行规定,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筛选出合目的性的形象素材。

第三,“联想”是形象思维重要手段。

休谟曾认为:“当心灵由一个对象的观念或印象推到另一个对象的观念或信息的时候,它并不是被理性所决定的,而是被联结这些对象的观念并在想象中加以结合的某些原则所决定的”⑼。在想象的基础上将各类因素观念进行有机结合,艺术设计的创造性便可以得到发挥。因为设计者经历过想象过程后,在思维中已有了一个感性到理性上升的阶段,而联想则将理性阶段再次溶于一种感性范围中去,并通过感性形式表现,从而取得合乎设计要求的形象。

由此可见,形象思维是一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可以发挥很大的主观能动性借助想象、联想甚至幻想、虚构来达到创造新形象的思维过程,它具有浪漫色彩,并也因此极不同于以理性判断、推理为基础的逻辑思维。

那么形象思维在进行过程中有哪些方式呢?从一般意义上说,设计者在运用形象思维创造时通常采用三种方法:第一种是“深化法”,即通过对来自生活但比生活更典型更集中的形象进行加工和深化,在思维中创造较为生动的新形象。值得强调的是这种加强和深化必须以现实生活为依据,在客观基础上进行分析。第二种是“分化法”,它类似于图案中的写生变化,即由一种形象拓展出多种形象,并保持原形态的基本特征和主要符号。这种方法在心理学上被称作再创造,它主要是以再想象为基础的。第三种是“变异法”。在这种方法指导下,思维活动中往往带有某种虚构和幻想成分,同时也最具创造性。设计者可以不受时空限制,在已有的形象资料基础上分解、组合、打散、构成为不同新的形象。这种思维方法在毕加索的绘画中比较常见。他的《亚维农少女》就曾将处在右下方的一位少女形象通过打散构成创造出一种耳目一新的造型。

形象思维通过上述的特征及方法在设计过程中体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它作为设计思维的重要组成部分,给设计者提供三种具体表现形式:首先是原形模仿表现形式。这是一种建立在深化法形象思维基础上的表现形式。设计者在设计实践中以各种原始的生活形象为原型,通过深化法,以一种模拟写实的手法表现出来,使目标消费市场产生共鸣,达到最终审美目的和实用目的,完成多种价值的实现。其次是象征表现形式。它可被视为分化法形象思维的具体表现。设计者主要从原始形象中提炼出一般性共同特征,并以自己创造的抽象、形象语汇和符号以象征的手法分化出一般性质的形象。这种形式多用于标志设计中。最后一种是规定性表现方式。这种表现形式是建立在变异法形象思维之上的。一般来说它又可分为两种规定性:其一为原始规定,即设计者以约定俗成的形分接、组合成其他约定俗成的形,或以抽象、再造形象创造出约定俗成的形;其二为现场规定,即设计者以约定俗成的形象打散、构成为另一种新的抽象、再造形并在与目标市场交流过程中现场传达新形象的特性,或以新的抽象、再造形组合构成另一种新的抽象、再造形并在与目标市场交流过程中现场传达新形象的特性。总之,无论哪一种表现方法都是形象思维在设计活动中的具体应用,它是一种实用的方法,在实践中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三、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的联系

无论是逻辑思维还是形象思维,它们在艺术设计中总是互不可分的,既有本质不同又是相互统一紧密联系的。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前者以抽象思维活动为主,而后者则是一种具像的思维活动方式,其各自特点前面已有阐述,而二者的联系则表现为:

一、逻辑思维的推进往往伴随着形象思维的发生。以刚才那个椅子的设计为例,在涉及每个命题步骤时,设计者不可能抛开一切形象只单纯抽象地进行推理或只是以抽象概念为理解基础进行抽象推理,而肯定会在大脑中浮现与各个命题步骤相关的形象。比如,第一个命题规定的是一种造物,可以满足“坐”(有时可能是“躺”)的需要,这时设计者至少可以通过想象和联想得出这种“坐”或“躺”的情景以及用于“坐”或“躺”的承受物一般意义上的形象。另外,在建立演算系统进行推理而获得符合规律的形式及色彩关系活动中,基本形和色彩形象是肯定会伴随推理发生。

二、在设计中,以逻辑思维为主的理性思考指导着形象思维的具体运用。前述形象思维的“深化法”、“分化法”、“变异法”等多是在推导或建立演算系统的方式下进行的。以一个或多个命题为基础,建立多项演算系统,得出符合设想或构想的最终形象,体现审美规律的同时,满足市场需求。

三、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发生的先后次序不以二者各自特点而孤立地、明确地体现出来。更多情况下,二者可能同时发生或间歇式发生,并无先后顺序。在逻辑推理和逻辑运算的过程中包括了各种对形象的运用和理解;在运用形象思维进行发散和创造时,也有逻辑规律的运用和指导。

需要指出的是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要共同经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将理性与感性互溶,第二个阶段是通过感性形式表现出来。也就是说,在第一个阶段(接受计划酝酿方案时期),以逻辑思维为主的理性思考及创作思维需要和以形象思维为主的感性思考及创作思维结合,但设计者偏重于理性的指导,寻求规律,抽象地或概念性地描述设计对象;在第二个阶段(表现方案逐步实施时期),理性和感性的思考及创作思维成果需要通过感性的表达方式体现出来,设计者需要以形象、想象、联想为主要思考方式,抓住逻辑规律,运用形象语言。总而言之,虽然我们将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相互界定,但是二者的统一性却不能被湮没在纯的对立性中的,设计者需要把握逻辑思维和抽象思维的特性灵活运用。

对于感性与理性在艺术相关问题上的探讨由来已久,并且形成了多种不同的但都相对完善的理论和观点。然而,认识是不断发展的,对感性与理性对立统一的进一步认识只能会更趋成熟。设计艺术作为一种较为年轻的艺术科学,也是应该努力寻求其感性与理性最佳契合方式。而在通过对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分析中,这种契合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已初现端倪。艺术设计既具有严谨、理性的一面,又有轻松、活泼、感情丰富的一面,只有将理性和感性共同融会于其中,科学与艺术那种紧密的结合才会以独具特色的方式在艺术设计中体现出来。

参考文献:

⑴王路。理性与智慧[M],46页。上海三联书店,2000.

⑵苗田力。亚里士多德全集[M],35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⑶王路。理性与智慧[M],40页。上海三联书店,2000.

⑷王路。理性与智慧[M],41页。上海三联书店,2000.

⑸诸葛铠。图案设计原理[M],61页。江苏美术出版社,1998.

⑹王宏建,袁宝林。美术概论[M],87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⑺瑜青。黑格尔经典文存[M],32页。上海大学出版社,2001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7篇

贾政者,假正也。”[1]或曰:贾政是“典型的伪君子”、[2]“不学无术的欺世盗名的假道学”。[3]如此评价,有失公允。贾政诚然是以封建叛逆思想的对立面出现于《红楼梦》之中,但他有别

于贾赦、王熙凤之流,品行还是端正的。他恪守封建道德教条,尽力做到为臣忠、事亲孝、教子严,其言行举止都不失为是封建末世的一位正统文人。

俞平伯先生认为,在《红楼梦》中,贾政这一名字作者是用了谐音法,即贾政是“假正”、“假正经”的意思。作者对他虽然是“有贬无褒的,退多少步说,亦贬多于褒。”[4]的确,《红楼梦》中的

人名作者常用谐音法以暗示对人物的褒贬爱憎。如:甄英莲为“真应怜”,冯渊意即“逢冤”;而贾化、卜世仁又分别是“假话”、“不是人”之意。至于贾政,作者是否也用此法予以贬斥呢?恐非如此

。我们去看《红楼梦》的早期抄本,就会发现凡是小说中用了谐音法的人名,批书人脂砚斋等都一一注明。如写到贾政门下清客相公詹光、单聘仁时,脂砚斋先后下注云:“妙,盖沾光意”。“更妙,

盖善于骗人之意。”却独不于贾政名下注明贾政“盖假正经之意”。假如贾政真的是作者所贬斥、嘲讽的人物,脂砚斋又何以不道破在此处也用了谐音法呢?脂砚斋究系何人,目前尚无定论。可有一点,

专家的意见还是相当一致的,即他(她?)与曹雪芹的关系非同一般。他不仅评书,还参与改书,且看过后三十回手稿,因此其批语的可靠是不容否定的,我们不能等闲视之。其实,我们大可不必在人名。

多做文章,评判作者对某一人物是褒是贬,主要地要看所塑造的这一人物的言行举止。大凡名著,作者的爱憎感情总是能“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5]《红楼梦》当然不会例外。

《评政治历史小说(红楼梦)》一书认为:贾政是一个“典型的伪君子”,“杀害奴隶的罪魁祸首”。依此说法,贾政与贾赦、王熙凤之流就毫无区别了。这种观点难以让人接受。在贾府中。贾政与贾赦

待人虽同属荣国府的上层人物,但在为人、思想情趣等方面都是有很大差异的。谁都知道,贾赦是一个依仗财势,为非作歹之徒。他贪婪成性,以“拖欠官锿”之莫须有罪名强加于人,硬是把石呆子的

二干把古扇占为已有;他色胆包天。吃在碗里,看在锅里,妻妾整天与他饮酒作乐尚不满足,还要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叫鸳鸯就范,结果在老祖宗面前讨了个没趣。对于这些,作者是毫不留情地加以鞭

挞的。王熙凤呢?用兴儿的话说,她是“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笑着,脚下就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6](第六十五回)的奸诈人物。包揽诉讼、借刀杀人,扣发月钱放高利贷

等伤天害理之事,她都可昧着良心去干。贾政却是另一种人。他是荣国公的次子,“自幼酷喜读书,祖父最疼”(第二回);为人“谦恭厚道,大有祖父遗风,非膏粱轻薄仕宦之流”(第三回)。在作品的

具体描写中,我们也确实看不到他有贾赦、贾琏父子偷鸡摸狗、眠花宿柳的败行,也绝无王熙凤等人虚伪、贪婪、残暴的恶德。平心而论;在这个贵族大家庭的上层人物当中,贾政真算得上是一个正人

君子了。贾府发生的诸如金钏儿。林黛玉之死也很难归罪于贾政。从作品可知,置金钏儿于死地的是王夫人。贾政只是在事后听说,并十分惊诧:“好端端的,谁去跳井?我家从无这样事情,自祖宗以来

,皆是宽柔以待下人。——大约我近年于家务疏懒,自然执事人操克夺之权,致使生出这暴殄轻生的祸患”。(第三十三回)显然,贾政作为一个封建正统派人物,是绝对不允许,也根本没想到自己家族

会发生如此有损于家风的丑闻的,于是在言谈中便自然地流露出一种既惊讶又反感的情绪来。他压根儿就没想到这一人命案是自己儿子与夫人所导致,因此便归罪于“执事者”了。但是,我们切不能由

此就武断地认为是贾政有意“抹去贾府主子们手上的鲜血”。[7]

至于拆散“木石前盟”,缔结“金玉良缘”,也由这个“老爷作主”,从而葬送了林黛玉的生命,这种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姑且不论后四十回续书在林黛玉命运归宿的安排上是否符合原作精神,

[8]即便依据续书的描写,也不能将林黛玉之死归罪子贾政。续书写贾府真正把宝玉婚事摆上议事日程当在宝玉失玉之后。当时贾宝玉因失却通灵宝玉而迷失本性,变得痴呆疯癫,为了“冲喜”,贾母

又将业已提及的“金玉良缘”再次摆到桌面上来,“请老爷”过来“商量商量”。贾母说明意图后就问贾政,你们夫妇“还是要宝玉好呢?还是随他去呢?”(第九十六回)说“商量”那是老祖宗给儿子一

点面子,其实这话哪有商量的余地?连征求意见都谈不上。谁都清楚,贾政虽说是一家之长,其实一切都由老祖宗说了算。宝玉婚事,电不例外。贾政纵然不愿,又将奈何?在这一点上,续书还是写得很

分明的。贾政听了贾母的话便站起来说:“老太太这么大年纪,想法儿疼孙子,做儿子的还敢违拗?老太太主意该怎幺便怎么就是了”。(同上)为宝玉“冲喜”的主意是老祖宗拿的,“调包汁”的“奇谋

”是王熙凤设的,却硬要贾政充当替罪羊,这总不合理吧!有人认为贾政是个“不学无术的欺世盗名的假道学”,此论也欠公允。贾政作为一个封建政治思想的代表人物,他具有封建时代文人士大夫迂

腐保守,名利观念严重的共性。我们知道,自明代以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实行之日始,一般的封建文人只重文章而不屑诗赋。正如章学诚所云:明清两代儒林士予皆以“四书之义相为矜尚”,而视“通

今服古谓之杂学,诗古辞谓之杂作,士不工四书文,不得为通”,[9]贾政正是这一时代风尚的产物。尽管自己不是由科举这一正途步入官场,但在他看来,读书的目的只是为了科举,为了做官。所以

他认为读诗经古文都是“虚应故事”、唯有读“四书”才算是真正的读书。由这样的思想支配着言行,就自然不能使他成为一个博学多识的通儒了。不过,作为他那个时代,那样的家庭出身和社会地位

的一般文人所应有的文学修养,贾政还是具备的。

我们先看贾政的一段自白。在大观园落成题匾额、对联时,他对众清客说:“你们不知,我自幼于花鸟山水题咏上就平平;如今上了年纪,且案赎劳烦,于这怡情悦性文章上更生疏了。纵拟了出来,不

免迂腐古板,反不能使花柳园亭生色,似不妥协,反没意思”。(第十七至十八回)这说明他对自己的文学才能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借用舒芜先生的话来说,“这个自知之明并不容易,眼高,才看得出

自己手低。”[10]另外,也不得不承认贾政的鉴赏能力。题咏时,尽管他始终拿不出任何佳句来,但对于众清客拟题的优劣却能作出中肯的评判,不仅看得出,而且还道得明优劣的所以然来,这也很

不简单。沁芳亭,众清客原取欧阳修《醉翁亭记》“有亭翼然”句意,题为“翼然”。贾政批评道:“‘翼然’虽佳,但此亭压水而成,还须偏于水题方称。”(同上)这样的议论恐非不学无术者所能发

出。至蘅芜院,宝玉应景题了一联:“吟成豆蔻才犹艳,睡足酴醿梦也香。”(同上)贾政马上指出,此乃套用了“书成蕉叶文犹绿”句式,可见他对前人诗赋也并非一无所知。总之,我们不能因其“文

不能提笔作赋”就简单地斥之为“不学无术”。

中国封建道德观念体系的最高标准是“忠孝”二字。历代帝王正是以此来维系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秩序的。纵观贾政的一生,他所信奉的正是儒家经典。“忠孝节义”这一传统的纲常伦理是他为人处世

的准则。从作品的具体描写可见,贾政思想性格的突出之点,就是对皇上的忠,对祖辈的孝。

《红楼梦》直接描写君臣关系的地方不多,但“贾妃省亲”一回文字,却能充分体现出贾政对最高统治者的愚忠思想。元眷是贾政的长女,“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中作女史”(第二回),后“晋封为凤藻

富尚书,加封贤德妃”(第十六回)。这对贾府来说真可谓是天大的喜事。而元春本人并不如此看。她觉得那皇宫是个“不得见人的去处”,行动不得自由,一年四季难得与家人见上一面一归省之时不免

“满眼垂涓”。他含泪对父亲说:“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第十七至十八回)此乃父母儿女的骨肉之情。贾政闻此肺腑之言也不免双眼含泪

。但他毕竟是一个讲究纲常伦理的正人君子,深明“君臣父子”的主次关系,故含涸启道;

臣,草莽寒门,鸩群鸭属之中,岂意得征风鸾之瑞。拿贵人上锡天恩,下昭祖德,此皆山川日月之精奇,祖宗之远德钟于一人,幸及政夫妇。且今上启天地生物之大德,垂古今未有之旷思,虽肝脑涂地

,臣子岂能得报于万一!惟朝乾夕惕,忠于厥职外,愿我君万寿千秋,乃天下苍生之同幸也。(同上)并劝贵妃“切勿以政夫妇残年为念,懑愤金怀,更祈自加珍爱。惟业业兢兢,勤慎恭肃以侍上,庶不

负上体贴眷爱之隆恩也。”(同上)这种舍骨肉之情从“启臣大义”的言行,是完全符合“为人臣,止于敬”的封建道德标准的。

“老学士闲征姽婳词”一回叙贾政与众幕宾讲“姽婳将军”这一历史故事,言谈当中明确表示了对林四娘为国捐躯之义举的无比崇敬,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贾政的忠君思想。

当然,要做到“为臣而忠”就必须先“为子而孝”,所谓“以孝治天下”便是这个意思。《孝经》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换言之,即孝是根本,

在家对父母能够行孝,在朝对君主便能尽忠。贾政之于读者的印象正是如此。他不仅是那个时代忠臣的典范。同时也是孝子的代表。最突出的一例是第三十三回贾政笞挞宝玉,贾母闻讯赶划。埋怨贾政

不该下死手打宝玉。虽然贾政心里对贾母这种无原则的溺爱是不满的,但她毕竟是一家之中的权威,尽管其斥责有些强词夺理只好忍气吞声了。书中写道:贾政见他母亲来了,又急又痛,连忙迎接出来

。……上前躬身陪笑道:“大暑热天,母亲有何生气亲自走来?有话只该了儿子进去吩咐。”贾母听说便止住喘息一回,厉声说道:原来是和我说话!我倒有话吩咐,只是可怜我一生没养个好儿子,却教

我和谁说去!”贾政听这话不象,忙跪下含泪说道“为儿的教训儿子,也为的是光宗耀祖。母亲这话,我做儿的一何禁得起?”贾母听说,便啐了一口。说道:“我说一句话,但就禁不起,你那样下死手

的板子,难道宝玉就禁得起了……”说着,不觉就滚下泪来。贾政又陪笑道:“母亲也不必伤感,皆是作儿的一时性起,从此以后再不打他了……。”……母又叫王夫人道:“你也不必哭了。……你如

今倒不要疼他,只怕将来还少生一口气呢。”贾政听说,忙叩头哭道:“母亲如此说,贾政无立足之地。”贾母冷笑道:“你分明使我无立足之地你反说起你来!只是我们回去了,你心里干净,看有谁来

许你打。”……贾政苦苦叩求认罪。(第三十三回)

可见贾政当时是满心受了委曲的,但他并没多少怨言,相反只是“苦苦叩求认罪”。若是现在,贾政的言行似不好理解,你既认为教训儿子在理,那就应该据理力争,岂可无原则让步?可在那个时代,就

只能如此,以言语冒犯长辈就是不孝,“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似乎成了不是真理的真理。推究起来,贾政之所以能做到逆来顺受。其害也只是“孝思”在起作用。在那种场合。他精神上的唯一支柱

恐怕也只有一个“孝”字了。在今天。愚忠自然不值得提倡,“事亲而孝”这一传统的伦理道德也只能批判地继承。而在封建社会。忠孝两全就是一种美德了。古往今来,多少青史留名、众口皆碑的文

臣武将,又何尝不是忠臣孝子呢?杜甫,陆游如此,岳飞、文天祥如此。周顺昌、史可法等都是如此。当然,贾政是不能与他们相提并论,但对他那种忠孝思想以也不必苛责,至少得承认他在贾府中尚不

失为一个正人君子吧。

前面我们说过,贾政不同于贾赦一类“败家子”,但他又丝毫不许他的周围有离经叛道的思想言行存在。

他站在封建正统思想的立场上,要求儿子能依照他的理想成为象他祖先一样正规而又出色的人物。谁曾料宝玉偏偏是个“潦倒不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第三回)的“不肖子孙”!宝玉周

岁时,贾政“要试他将来的志向,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与他抓取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那些脂粉钗环抓来。贾政老爹便大怒了,说:‘将来酒色之徒耳!’因此便大不喜悦”(第回),自此

便埋下了上下两代人思想性格分歧的种子。简言之,贾政之所以对宝玉不满、反感,甚至于斥骂,根本原因在于宝玉不愿读书,厌恶仁途经济,鄙视功名利禄和追求个性解放。 他每次与宝玉会面,总

是以严厉的口吻教诲宝玉要留心学业。而宝玉却在祖母的保护伞下三番五次地逃学,终日与众姐妹在大观园里厮混,见此做父亲的心里怎能不急?因此当宝玉忽然提起要上学读书时,贾政冷笑道:“你如

果再提‘上学’两个字,连我也羞死了。依我的话,你竟玩你的去是正理。仔细站脏了我这地。靠脏了我的门!”(第九回)“戚序本”于此有双行夹批云:“这一句才补出已[以]往许多文字是严父之声。

”脂批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启示:贾政在《红楼梦》中除以宝玉思想性格之对立面存在之外,还以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的严父形象出现。在作品中,我们所看到的似乎宝玉每见贾政一面,都要遭到严厉的斥骂,好象这个做父亲的很不通情达理,其实是“恨淡不成钢”,恨他不能遵循自己所指定的“读书——科举——做官这一三部曲”式的人生道路前进。因此,这恨其实是一种爱,是封建家庭的严父之爱。

有两桩事使贾政尤为恼火。这就是私匿优伶琪官,调戏母婢金钏儿,因为前者得罪了王公贵胄,后者致使丫环跳井伤害了祖宗颜面。这样的离经叛道行为与贾政的正统思想自然是格格不入的,从而导致

了“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一回中父子之间一场正统观念与叛逆思想的激烈的矛盾冲突。当宝玉挨打,众门客前往劝阻时,贾政道:“素日皆是你们这些人把他酿坏了,……明日酿到弑父弑君你们才劝不

成!”(第三十四回)因此贾政的“板子越发下去的又狠又快”,还说要用绳子勒死他,“以绝将来之患”。从这一冲突中,我们看到的是两种力量的抗衡,即代表终将灭亡却力求巩固的封建社会旧统治力

量与萌动于封建躯壳,要求个性解放的具有初步民主主义思想意识的新生力量之间的抗衡。这样写。无疑使贾政这个封建末世统治阶级正统文人的典型性格进一步完整化了。

但是就事件本身而言,我们又必须看到贾政教子的用心良苦。大家知道,贾政的长子贾珠本可按他的意愿去习“仕途经济”,他十四岁进了学,所不幸的是年纪轻轻的便抛妻别子病故了。贾环庶出,而

且人物猥琐,举止庸俗,一看就知成不了大器。贾兰呢,虽在母亲李纨的悉心教诲之下,大有成材之望,然毕竟年纪太小,且又属再下一代,暂时还谈不上让他去光宗耀祖。眼前唯有宝玉,是王夫人所

生,属于嫡子,若论天赋、仪态举止,较之贾环均要高出不少。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贾政自然要把继承祖业、振兴门庭的希望寄托在宝玉身上了。他多么希望宝玉能按照他所指定的人生道路前进,通过

举业而获得一官半职,成为一个有出息的,能为祖宗增添一线光彩的正人君子!然而,事实好象有意跟他作对,宝玉偏偏跟他背道而驰,做出了无数在他看来是有损于门庭家风的恶德败行。这就难怪他要

火冒三丈,怒发冲冠,把宝玉这个“不肖之子”狠揍一顿了。故此考其实际,他打宝玉,虽然嘴上说得很硬。要勒死他。事实上他不是要把这个儿子打死,而是要把他打活,活得象他自己一样,多学点

仕途经济以维持并发展家业。这一层意思,小说表达得是相当明确的。

应该承认,贾政对于宝玉有浓词艳诗这份“歪才”还是欣赏的。贾政命宝玉同游省亲别墅,目的就是为了试试他“情思之清浊”(第十七至十八回)。事实证明,宝玉的天赋不低,至少要比众清客高出许

多,对此贾政是首肯的。贾妃省亲时,他欣喜地告诉元春:“园中所有亭台轩馆,皆系宝玉所题;如果有一二稍可寓目者,请别赐名为幸。”(同上)有人要问,题咏时又何以“一父一子走一处、问一处

、答一处、骂一处”[11]呢?其实这不难理解。这是父亲对儿子的严厉教育,同时在众人面前这是“礼”,是知书识礼家庭的为父之道。做父亲的若一味夸奖儿子,那宝玉岂不飘飘然了?正因为此,当

众清客称赞宝玉“天分高,才情远”时,贾政便道:“不可谬奖,他年少,不过以一知充十用,取笑罢了。”(同上)这是严父风范,岂可认为是父亲嫉妒儿子之才!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红楼梦》“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12]贾政就是这样一个“

真的人物”。他有当时一般文人思想正统,为人正直的一面,也有迂腐、昏庸、无能的一面。迂腐,前面已有说明。至于昏庸。从他所荐举、信赖的人物贾雨村,以及其手下所用的一批专事趋炎附势、

阿谀奉承的帮闲清客就可略见一斑。无能则自不待言了。在日益败落的处境面前,他一筹莫展,只得眼看着这个喧赫一时的贵族世家一步步地走向衰亡,因而不时流露出一种对前途无可奈何甚而绝望的

心境来。所谓“治家无方,有忝祖德”,[13]正说明了贾政才干的低下,是为公正之论。

扩而大之,整个封建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一方面,类似贾赦、贾珍之流的统治阶级上层人物,不以国事为重,终日鱼肉百姓,草菅人命,过着花天酒地、荒淫无耻的腐朽生活,他们犹如一条条寄生于封

建大厦中的蛀虫,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挖自己所赖以生存的封建社会墙脚;另一方面,贾宝玉、林黛玉式的在统治阶级中具有初步民主主义思想的激进人物,又不断地、强烈地冲击和动摇着历经数千

年的封建社会根基;而为数不多的贾政一类封建正统人物虽企图维持原状,但终究力不从心,回天乏术,支撑不住这行将倾覆的封建大厦。作者本人未必能用意如此之深,然而作品的客观意蕴正是如此

。毋庸置疑,贾政正是当时封建社会正统文人的一个缩影。

[1][4]俞平伯《读(红楼梦)随笔》,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6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

[2][7]《评政治历史小说(红楼梦>》第8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3]见《关于(红楼梦)问题研究参考资料》第241页。

[5]恩格斯《致敏·考茨基》,见《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选》第229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6]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均引自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红楼梦》。

[8]据专家考证,曹雪芹原本构思的“黛玉之死”跟贾母、王熙凤等人并

关联,若真要追究责任的话,也只能归罪于贾妃元春。参见蔡义江《佚稿》,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张之《(红楼梦)新补》,山西人民出版社l984年版。

[9]章学诚《答沈枫墀论学书》,见《章氏遗书》卷九。

[10]舒芜《说梦录》第23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11]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第l52页。三联书店1983年版。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8篇

贾政者,假正也。”[1]或曰:贾政是“典型的伪君子”、[2]“不学无术的欺世盗名的假道学”。[3]如此评价,有失公允。贾政诚然是以封建叛逆思想的对立面出现于《红楼梦》之中,但他有别

于贾赦、王熙凤之流,品行还是端正的。他恪守封建道德教条,尽力做到为臣忠、事亲孝、教子严,其言行举止都不失为是封建末世的一位正统文人。

俞平伯先生认为,在《红楼梦》中,贾政这一名字作者是用了谐音法,即贾政是“假正”、“假正经”的意思。作者对他虽然是“有贬无褒的,退多少步说,亦贬多于褒。”[4]的确,《红楼梦》中的

人名作者常用谐音法以暗示对人物的褒贬爱憎。如:甄英莲为“真应怜”,冯渊意即“逢冤”;而贾化、卜世仁又分别是“假话”、“不是人”之意。至于贾政,作者是否也用此法予以贬斥呢?恐非如此

。我们去看《红楼梦》的早期抄本,就会发现凡是小说中用了谐音法的人名,批书人脂砚斋等都一一注明。如写到贾政门下清客相公詹光、单聘仁时,脂砚斋先后下注云:“妙,盖沾光意”。“更妙,

盖善于骗人之意。”却独不于贾政名下注明贾政“盖假正经之意”。假如贾政真的是作者所贬斥、嘲讽的人物,脂砚斋又何以不道破在此处也用了谐音法呢?脂砚斋究系何人, 目前 尚无定论。可有一点,

专家的意见还是相当一致的,即他(她?)与曹雪芹的关系非同一般。他不仅评书,还参与改书,且看过后三十回手稿,因此其批语的可靠是不容否定的,我们不能等闲视之。其实,我们大可不必在人名。

多做文章,评判作者对某一人物是褒是贬,主要地要看所塑造的这一人物的言行举止。大凡名着,作者的爱憎感情总是能“从场面和情节中 自然 而然地流露出来”。[5]《红楼梦》当然不会例外。

《评 政治 历史 小说(红楼梦)》一书认为:贾政是一个“典型的伪君子”,“杀害奴隶的罪魁祸首”。依此说法,贾政与贾赦、王熙凤之流就毫无区别了。这种观点难以让人接受。在贾府中。贾政与贾赦

待人虽同属荣国府的上层人物,但在为人、思想情趣等方面都是有很大差异的。谁都知道,贾赦是一个依仗财势,为非作歹之徒。他贪婪成性,以“拖欠官锿”之莫须有罪名强加于人,硬是把石呆子的

二干把古扇占为已有;他色胆包天。吃在碗里,看在锅里,妻妾整天与他饮酒作乐尚不满足,还要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叫鸳鸯就范,结果在老祖宗面前讨了个没趣。对于这些,作者是毫不留情地加以鞭

挞的。王熙凤呢?用兴儿的话说,她是“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笑着,脚下就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6](第六十五回)的奸诈人物。包揽诉讼、借刀杀人,扣发月钱放高利贷

等伤天害理之事,她都可昧着良心去干。贾政却是另一种人。他是荣国公的次子,“自幼酷喜读书,祖父最疼”(第二回);为人“谦恭厚道,大有祖父遗风,非膏粱轻薄仕宦之流”(第三回)。在作品的

具体描写中,我们也确实看不到他有贾赦、贾琏父子偷鸡摸狗、眠花宿柳的败行,也绝无王熙凤等人虚伪、贪婪、残暴的恶德。平心而论;在这个贵族大家庭的上层人物当中,贾政真算得上是一个正人

君子了。贾府发生的诸如金钏儿。林黛玉之死也很难归罪于贾政。从作品可知,置金钏儿于死地的是王夫人。贾政只是在事后听说,并十分惊诧:“好端端的,谁去跳井?我家从无这样事情,自祖宗以来

,皆是宽柔以待下人。——大约我近年于家务疏懒,自然执事人操克夺之权,致使生出这暴殄轻生的祸患”。(第三十三回)显然,贾政作为一个封建正统派人物,是绝对不允许,也根本没想到自己家族

会发生如此有损于家风的丑闻的,于是在言谈中便自然地流露出一种既惊讶又反感的情绪来。他压根儿就没想到这一人命案是自己儿子与夫人所导致,因此便归罪于“执事者”了。但是,我们切不能由

此就武断地认为是贾政有意“抹去贾府主子们手上的鲜血”。[7]

至于拆散“木石前盟”,缔结“金玉良缘”,也由这个“老爷作主”,从而葬送了林黛玉的生命,这种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姑且不论后四十回续书在林黛玉命运归宿的安排上是否符合原作精神,

[8]即便依据续书的描写,也不能将林黛玉之死归罪子贾政。续书写贾府真正把宝玉婚事摆上议事日程当在宝玉失玉之后。当时贾宝玉因失却通灵宝玉而迷失本性,变得痴呆疯癫,为了“冲喜”,贾母

又将业已提及的“金玉良缘”再次摆到桌面上来,“请老爷”过来“商量商量”。贾母说明意图后就问贾政,你们夫妇“还是要宝玉好呢?还是随他去呢?”(第九十六回)说“商量”那是老祖宗给儿子一

点面子,其实这话哪有商量的余地?连征求意见都谈不上。谁都清楚,贾政虽说是一家之长,其实一切都由老祖宗说了算。宝玉婚事,电不例外。贾政纵然不愿,又将奈何?在这一点上,续书还是写得很

分明的。贾政听了贾母的话便站起来说:“老太太这么大年纪,想法儿疼孙子,做儿子的还敢违拗?老太太主意该怎幺便怎么就是了”。(同上)为宝玉“冲喜”的主意是老祖宗拿的,“调包汁”的“奇谋

”是王熙凤设的,却硬要贾政充当替罪羊,这总不合理吧!有人认为贾政是个“不学无术的欺世盗名的假道学”,此论也欠公允。贾政作为一个封建政治思想的代表人物,他具有封建 时代 文人士大夫迂

腐保守,名利观念严重的共性。我们知道,自明代以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实行之日始,一般的封建文人只重文章而不屑诗赋。正如章学诚所云:明清两代儒林士予皆以“四书之义相为矜尚”,而视“通

今服古谓之杂学,诗古辞谓之杂作,士不工四书文,不得为通”,[9]贾政正是这一时代风尚的产物。尽管自己不是由科举这一正途步入官场,但在他看来,读书的目的只是为了科举,为了做官。所以

他认为读诗经古文都是“虚应故事”、唯有读“四书”才算是真正的读书。由这样的思想支配着言行,就自然不能使他成为一个博学多识的通儒了。不过,作为他那个时代,那样的家庭出身和 社会 地位

的一般文人所应有的文学修养,贾政还是具备的。

我们先看贾政的一段自白。在大观园落成题匾额、对联时,他对众清客说:“你们不知,我自幼于花鸟山水题咏上就平平;如今上了年纪,且案赎劳烦,于这怡情悦性文章上更生疏了。纵拟了出来,不

免迂腐古板,反不能使花柳园亭生色,似不妥协,反没意思”。(第十七至十八回)这说明他对自己的文学才能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借用舒芜先生的话来说,“这个自知之明并不容易,眼高,才看得出

自己手低。”[10]另外,也不得不承认贾政的鉴赏能力。题咏时,尽管他始终拿不出任何佳句来,但对于众清客拟题的优劣却能作出中肯的评判,不仅看得出,而且还道得明优劣的所以然来,这也很

不简单。沁芳亭,众清客原取欧阳修《醉翁亭记》“有亭翼然”句意,题为“翼然”。贾政批评道:“‘翼然’虽佳,但此亭压水而成,还须偏于水题方称。”(同上)这样的议论恐非不学无术者所能发

出。至蘅芜院,宝玉应景题了一联:“吟成豆蔻才犹艳,睡足酴醿梦也香。”(同上)贾政马上指出,此乃套用了“书成蕉叶文犹绿”句式,可见他对前人诗赋也并非一无所知。总之,我们不能因其“文

不能提笔作赋”就简单地斥之为“不学无术”。

中国 封建道德观念体系的最高标准是“忠孝”二字。历代帝王正是以此来维系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秩序的。纵观贾政的一生,他所信奉的正是儒家经典。“忠孝节义”这一传统的纲常伦理是他为人处世

的准则。从作品的具体描写可见,贾政思想性格的突出之点,就是对皇上的忠,对祖辈的孝。

《红楼梦》直接描写君臣关系的地方不多,但“贾妃省亲”一回文字,却能充分体现出贾政对最高统治者的愚忠思想。元眷是贾政的长女,“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中作女史”(第二回),后“晋封为凤藻

富尚书,加封贤德妃”(第十六回)。这对贾府来说真可谓是天大的喜事。而元春本人并不如此看。她觉得那皇宫是个“不得见人的去处”,行动不得自由,一年四季难得与家人见上一面一归省之时不免

“满眼垂涓”。他含泪对父亲说:“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第十七至十八回)此乃父母儿女的骨肉之情。贾政闻此肺腑之言也不免双眼含泪

。但他毕竟是一个讲究纲常伦理的正人君子,深明“君臣父子”的主次关系,故含涸启道;

臣,草莽寒门,鸩群鸭属之中,岂意得征风鸾之瑞。拿贵人上锡天恩,下昭祖德,此皆山川日月之精奇,祖宗之远德钟于一人,幸及政夫妇。且今上启天地生物之大德,垂古今未有之旷思,虽肝脑涂地

,臣子岂能得报于万一!惟朝乾夕惕,忠于厥职外,愿我君万寿千秋,乃天下苍生之同幸也。(同上)并劝贵妃“切勿以政夫妇残年为念,懑愤金怀,更祈自加珍爱。惟业业兢兢,勤慎恭肃以侍上,庶不

负上体贴眷爱之隆恩也。”(同上)这种舍骨肉之情从“启臣大义”的言行,是完全符合“为人臣,止于敬”的封建道德标准的。

“老学士闲征姽婳词”一回叙贾政与众幕宾讲“姽婳将军”这一历史故事,言谈当中明确表示了对林四娘为国捐躯之义举的无比崇敬,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贾政的忠君思想。

当然,要做到“为臣而忠”就必须先“为子而孝”,所谓“以孝治天下”便是这个意思。《孝经》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换言之,即孝是根本,

在家对父母能够行孝,在朝对君主便能尽忠。贾政之于读者的印象正是如此。他不仅是那个时代忠臣的典范。同时也是孝子的代表。最突出的一例是第三十三回贾政笞挞宝玉,贾母闻讯赶划。埋怨贾政

不该下死手打宝玉。虽然贾政心里对贾母这种无原则的溺爱是不满的,但她毕竟是一家之中的权威,尽管其斥责有些强词夺理只好忍气吞声了。书中写道:贾政见他母亲来了,又急又痛,连忙迎接出来

。……上前躬身陪笑道:“大暑热天,母亲有何生气亲自走来?有话只该了儿子进去吩咐。”贾母听说便止住喘息一回,厉声说道:原来是和我说话!我倒有话吩咐,只是可怜我一生没养个好儿子,却教

我和谁说去!”贾政听这话不象,忙跪下含泪说道“为儿的教训儿子,也为的是光宗耀祖。母亲这话,我做儿的一何禁得起?”贾母听说,便啐了一口。说道:“我说一句话,但就禁不起,你那样下死手

的板子,难道宝玉就禁得起了……”说着,不觉就滚下泪来。贾政又陪笑道:“母亲也不必伤感,皆是作儿的一时性起,从此以后再不打他了……。”……母又叫王夫人道:“你也不必哭了。……你如

今倒不要疼他,只怕将来还少生一口气呢。”贾政听说,忙叩头哭道:“母亲如此说,贾政无立足之地。”贾母冷笑道:“你分明使我无立足之地你反说起你来!只是我们回去了,你心里干净,看有谁来

许你打。”……贾政苦苦叩求认罪。(第三十三回)

可见贾政当时是满心受了委曲的,但他并没多少怨言,相反只是“苦苦叩求认罪”。若是现在,贾政的言行似不好理解,你既认为教训儿子在理,那就应该据理力争,岂可无原则让步?可在那个时代,就

只能如此,以言语冒犯长辈就是不孝,“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似乎成了不是真理的真理。推究起来,贾政之所以能做到逆来顺受。其害也只是“孝思”在起作用。在那种场合。他精神上的唯一支柱

恐怕也只有一个“孝”字了。在今天。愚忠自然不值得提倡,“事亲而孝”这一传统的伦理道德也只能批判地继承。而在封建社会。忠孝两全就是一种美德了。古往今来,多少青史留名、众口皆碑的文

臣武将,又何尝不是忠臣孝子呢?杜甫,陆游如此,岳飞、文天祥如此。周顺昌、史可法等都是如此。当然,贾政是不能与他们相提并论,但对他那种忠孝思想以也不必苛责,至少得承认他在贾府中尚不

失为一个正人君子吧。

前面我们说过,贾政不同于贾赦一类“败家子”,但他又丝毫不许他的周围有离经叛道的思想言行存在。

他站在封建正统思想的立场上,要求儿子能依照他的理想成为象他祖先一样正规而又出色的人物。谁曾料宝玉偏偏是个“潦倒不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第三回)的“不肖子孙”!宝玉周

岁时,贾政“要试他将来的志向,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与他抓取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那些脂粉钗环抓来。贾政老爹便大怒了,说:‘将来酒色之徒耳!’因此便大不喜悦”(第回),自此

便埋下了上下两代人思想性格分歧的种子。简言之,贾政之所以对宝玉不满、反感,甚至于斥骂,根本原因在于宝玉不愿读书,厌恶仁途 经济 ,鄙视功名利禄和追求个性解放。  他每次与宝玉会面,总

是以严厉的口吻教诲宝玉要留心学业。而宝玉却在祖母的保护伞下三番五次地逃学,终日与众姐妹在大观园里厮混,见此做父亲的心里怎能不急?因此当宝玉忽然提起要上学读书时,贾政冷笑道:“你如

果再提‘上学’两个字,连我也羞死了。依我的话,你竟玩你的去是正理。仔细站脏了我这地。靠脏了我的门!”(第九回)“戚序本”于此有双行夹批云:“这一句才补出已[以]往许多文字是严父之声。

”脂批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启示:贾政在《红楼梦》中除以宝玉思想性格之对立面存在之外,还以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的严父形象出现。在作品中,我们所看到的似乎宝玉每见贾政一面,都要遭到严厉的斥骂,好象这个做父亲的很不通情达理,其实是“恨淡不成钢”,恨他不能遵循自己所指定的“读书——科举——做官这一三部曲”式的人生道路前进。因此,这恨其实是一种爱,是封建家庭的严父之爱。

有两桩事使贾政尤为恼火。这就是私匿优伶琪官,调戏母婢金钏儿,因为前者得罪了王公贵胄,后者致使丫环跳井伤害了祖宗颜面。这样的离经叛道行为与贾政的正统思想 自然 是格格不入的,从而导致

了“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一回中父子之间一场正统观念与叛逆思想的激烈的矛盾冲突。当宝玉挨打,众门客前往劝阻时,贾政道:“素日皆是你们这些人把他酿坏了,……明日酿到弑父弑君你们才劝不

成!”(第三十四回)因此贾政的“板子越发下去的又狠又快”,还说要用绳子勒死他,“以绝将来之患”。从这一冲突中,我们看到的是两种力量的抗衡,即代表终将灭亡却力求巩固的封建 社会 旧统治力

量与萌动于封建躯壳,要求个性解放的具有初步民主主义思想意识的新生力量之间的抗衡。这样写。无疑使贾政这个封建末世统治阶级正统文人的典型性格进一步完整化了。

但是就事件本身而言,我们又必须看到贾政教子的用心良苦。大家知道,贾政的长子贾珠本可按他的意愿去习“仕途经济”,他十四岁进了学,所不幸的是年纪轻轻的便抛妻别子病故了。贾环庶出,而

且人物猥琐,举止庸俗,一看就知成不了大器。贾兰呢,虽在母亲李纨的悉心教诲之下,大有成材之望,然毕竟年纪太小,且又属再下一代,暂时还谈不上让他去光宗耀祖。眼前唯有宝玉,是王夫人所

生,属于嫡子,若论天赋、仪态举止,较之贾环均要高出不少。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贾政自然要把继承祖业、振兴门庭的希望寄托在宝玉身上了。他多么希望宝玉能按照他所指定的人生道路前进,通过

举业而获得一官半职,成为一个有出息的,能为祖宗增添一线光彩的正人君子!然而,事实好象有意跟他作对,宝玉偏偏跟他背道而驰,做出了无数在他看来是有损于门庭家风的恶德败行。这就难怪他要

火冒三丈,怒发冲冠,把宝玉这个“不肖之子”狠揍一顿了。故此考其实际,他打宝玉,虽然嘴上说得很硬。要勒死他。事实上他不是要把这个儿子打死,而是要把他打活,活得象他自己一样,多学点

仕途经济以维持并 发展 家业。这一层意思,小说表达得是相当明确的。

应该承认,贾政对于宝玉有浓词艳诗这份“歪才”还是欣赏的。贾政命宝玉同游省亲别墅,目的就是为了试试他“情思之清浊”(第十七至十八回)。事实证明,宝玉的天赋不低,至少要比众清客高出许

多,对此贾政是首肯的。贾妃省亲时,他欣喜地告诉元春:“园中所有亭台轩馆,皆系宝玉所题;如果有一二稍可寓目者,请别赐名为幸。”(同上)有人要问,题咏时又何以“一父一子走一处、问一处

、答一处、骂一处”[11]呢?其实这不难理解。这是父亲对儿子的严厉 教育 ,同时在众人面前这是“礼”,是知书识礼家庭的为父之道。做父亲的若一味夸奖儿子,那宝玉岂不飘飘然了?正因为此,当

众清客称赞宝玉“天分高,才情远”时,贾政便道:“不可谬奖,他年少,不过以一知充十用,取笑罢了。”(同上)这是严父风范,岂可认为是父亲嫉妒儿子之才!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红楼梦》“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12]贾政就是这样一个“

真的人物”。他有当时一般文人思想正统,为人正直的一面,也有迂腐、昏庸、无能的一面。迂腐,前面已有说明。至于昏庸。从他所荐举、信赖的人物贾雨村,以及其手下所用的一批专事趋炎附势、

阿谀奉承的帮闲清客就可略见一斑。无能则自不待言了。在日益败落的处境面前,他一筹莫展,只得眼看着这个喧赫一时的贵族世家一步步地走向衰亡,因而不时流露出一种对前途无可奈何甚而绝望的

心境来。所谓“治家无方,有忝祖德”,[13]正说明了贾政才干的低下,是为公正之论。

扩而大之,整个封建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一方面,类似贾赦、贾珍之流的统治阶级上层人物,不以国事为重,终日鱼肉百姓,草菅人命,过着花天酒地、荒淫无耻的腐朽生活,他们犹如一条条寄生于封

建大厦中的蛀虫,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挖自己所赖以生存的封建社会墙脚;另一方面,贾宝玉、林黛玉式的在统治阶级中具有初步民主主义思想的激进人物,又不断地、强烈地冲击和动摇着历经数千

年的封建社会根基;而为数不多的贾政一类封建正统人物虽企图维持原状,但终究力不从心,回天乏术,支撑不住这行将倾覆的封建大厦。作者本人未必能用意如此之深,然而作品的客观意蕴正是如此

。毋庸置疑,贾政正是当时封建社会正统文人的一个缩影。

[1][4]俞平伯《读(红楼梦)随笔》,见《(红楼梦) 研究 参考 资料选辑》第6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

[2][7]《评 政治 历史 小说(红楼梦》第8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3]见《关于(红楼梦) 问题 研究参考资料》第241页。

[5]恩格斯《致敏·考茨基》,见《马克思主义文艺论着选》第229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6]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均引自由 中国 艺术 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红楼梦》。

[8]据专家考证,曹雪芹原本构思的“黛玉之死”跟贾母、王熙凤等人并

关联,若真要追究责任的话,也只能归罪于贾妃元春。参见蔡义江《红楼梦佚稿》,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张之《(红楼梦)新补》,山西人民出版社l984年版。

[9]章学诚《答沈枫墀论学书》,见《章氏遗书》卷九。

[10]舒芜《说梦录》第23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11]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第l52页。三联书店1983年版。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9篇

—《红楼梦》晴雯艺术形象及悲剧命运分析

摘 要:晴雯风流灵巧,心比天高,出身低贱却渴望着自由平等,但在这个充满奴役的黑暗封建社会,这种想法只能是“空中楼阁”,华丽而又不切合实际。本文试从晴雯的身世、性格以及与红楼其他人物的对比中,分析晴雯的艺术形象及她的悲剧命运。晴雯的美和叛逆性格是造成她悲剧命运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黑暗的封建制度则是造成悲剧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纯洁美丽、风流灵巧、大胆叛逆、反奴性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①

这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给作品中贾宝玉的大丫环晴雯的判词。“霁”意为雨、雪停止,天放晴;“雯”意为成花纹的云彩。“晴雯”这个名字由此提炼而成,就像那芙蓉本是出污泥而不染之物,自是高贵不凡,用来比喻晴雯最是恰当不过了。

在《红楼梦》400多位人物当中,有爱博而心劳的贾宝玉,有博雅多思的林黛玉和儒雅时尚的薛宝钗,有看似慈爱宽容、内心冷酷无情的封建卫道士的贾母和王夫人,还有隐忍顺从、遵守封建道德的袭人等等,人物千姿百态,而又性格迥异。在《红楼梦》中,晴雯自第8回出场到第77回病亡,作者用极富精炼的文字把一位独具风采和个性魅力的小人物写得栩栩如生,她美丽纯洁、热情率真、大胆叛逆,虽然只是一个卑微的奴婢,却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敢于反抗封建统治阶级。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出身背景,连亲身父母是谁都不知道的丫环,作者却让她位居“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由此可见曹雪芹对她的评价之高,对她的喜爱之极。

一、晴雯的身世以及基本人物形象

晴雯的一生是悲剧性的一生,她的身世可怜,临死也是含恨而亡。在判词中,作者曹雪芹就已经提到了“身为下贱”这样的字眼。晴雯十岁时被贾府的奴仆赖大买来,变成了奴隶下的奴隶,因为“贾母见了喜欢”,就被做为一件小玩艺儿“孝敬了贾母”。后来因为晴雯长得乖巧,手工又好,被贾母派到怡红院服待贾宝玉。直到第77回被诬陷被逐,病亡时的年纪也不过是二十出头。她除了个叫吴贵的姑舅哥哥外,就再也没有了亲人,她甚至连自己原来的姓名和父母的样子都记不清了,所以她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没有品尝过所谓父母之爱和天伦之乐的孤儿。所以说,晴雯的命运是十分悲惨的,令人扼腕叹息!

谈到晴雯的基本形象,首先可以肯定一点的是,晴雯是怡红院中相貌极其出众的一位。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虽然没有正面描述晴雯的美丽,但作者却用铺垫渲染的手法,让我们从间接的描写中就可以看出她的光彩夺目。例如,贾宝玉就曾说晴雯“是一盆才透出嫩箭的兰花”,王夫人也曾说晴雯“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象你林妹妹的”②。大观园中美女如云、群芳荟萃,就连丫环们也是俏丽甜美、光彩照人。在丫环里,袭人也是美丽的,但她都是绫罗绸缎、珠光宝气和浓妆艳抹包装出来的美丽,例如第51回描写袭人“上戴着几枝金钗珠钏,倒华丽,又看身上穿着桃红百子刻丝银鼠袄子,葱绿盘金彩绣绵裙,外面穿着青缎灰鼠褂”。而作者对晴雯的描写则截然不同,几乎没有什么关于她头上的饰物和身上华丽衣服的突出描写,如第74回晴雯见王夫人时,只是“钗、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而已。这也就是晴雯的美与众多丫环的不同之处:与生俱来、不经刻意雕琢、并非庸脂俗粉的美。

晴雯不但在丫环里出类拔萃,即使与小姐们纵向比较,她的美也毫不逊色。林黛玉的美是一种病态的美,“是个美人儿灯,风吹吹就坏了”。晴雯虽然模样像她,但却是一种健康的美,泼泼辣辣,富有生气的。薛宝钗是个天生的冷美人,“任是无情也动人”,“不关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青春活泼热情的晴雯,则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受。晴雯的美丽,倘若说只是外表,那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味,她最能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她的生气,没有任何的顾忌,可以说是漂亮到惊天动地。

二、晴雯的人物性格分析

晴雯的性格是十分丰富、复杂且又鲜明的。作者曹雪芹没有把她刻画成一个完美的女子,而是一个有血有肉、亮点与缺点并存的丰满人物。她既有天真纯洁、高傲自尊、风流灵巧等积极正面的性格,又有性格张扬、泼辣苛刻、脾气暴烈的较为负面的性格,总的来说,主要是纯洁热情、高傲自尊、心灵手巧、疾恶如仇、具有反抗精神,这些在当时的社会、当时的环境是极为难得,极为可贵的。最能表现其鲜明个性及生活轨迹的故事情节主要有三个:即第31回的“跌扇撕扇”、第52回的“补孔雀裘”和第74回的“反抄检”。

(一)天真纯洁、疾恶如仇。晴雯在大观园里上演了一个天真无邪、朴实无华的怡红女儿形象。《红楼梦》中对她有过这样的描写:她“也不披衣服,只穿着小袄”,大寒冷天深更半夜跑到门外唬麝月一玩笑,又跑到宝玉被子里来渥渥(第51回);与芳官等“在那里抓子儿赢瓜子儿”玩笑(第64回),以及清晨早起,“只穿葱绿院绸小袄,红小衣红鞋,披着头发,骑在雄奴(笔者注:芳官)身上”,又“和宝玉对抓”(第70回)。还有私自将赖大娘送给宝玉的风筝放走(第70回)等等。晴雯的心地纯洁善良,她的心里容不得一点肮脏。晴雯是很喜欢贾宝玉的,可宝玉要晴雯和他一块洗澡,她珍爱自己清白的女儿身,不愿意有任何不纯洁的事情,就故意说今儿天凉她不洗澡了。

也正是由于晴雯心里容不得一点肮脏,使她认为其他人也应该和她一样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如果出现了“不妥之处”,晴雯就觉得很有必要“调教”一番。于是便出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丫环姊妹们少有没和她拌过嘴、挨过她打的,老婆子也基本上被她骂遍了。第52回“俏平儿情掩虾须镯”中,晴雯一听到坠儿偷了虾须镯,立刻“气的蛾眉倒蹙,凤眼圆睁,即时就叫坠儿”。尽管宝玉劝了又劝,晴雯到底没能忍住,没过多久就将坠儿叫到身旁,“冷不防欠身一把将他的手抓住,向枕边取了一丈青,向他手上乱戳,口内骂道:“要这爪子作什么?拈不得针,拿不动线,只会偷嘴吃。眼皮子又浅,爪子又轻,打嘴现世的,不如戳烂了!”晴雯的疾恶如仇由此可见一斑。

(二)自卑自重、高傲自尊。晴雯身世卑微,让她或多或少地有自卑心理,这也从另一个侧面激发了她对于自由与平等的渴求。因为“心比天高”,使她懂得自省自重。她从不曾也不愿去讨好她的主子,宝玉屋里的小红巴结了王熙凤,她就冷笑讥讽小红“爬上高枝儿”。例如在第37回中,秋纹得到王夫人赏的两件衣服而得意忘形时,晴雯立刻就说:“呸!好没见识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下的才给你,你还冲有脸呢!……一样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他,剩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

高傲自尊可在晴雯与贾宝玉的关系中可窥一斑。第31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中,宝玉参加宴会归来,因金钏儿被逐,又因挨了宝钗的讥讽,心中闷闷不乐,偏偏此时晴雯上来为宝玉换衣时失手跌折了扇股,宝玉便借此出气,责骂晴雯为蠢才,并训斥了一番。晴雯也不甘示弱顶起嘴来,她之所以敢和宝玉如此,是因为晴雯和宝玉之间有着密切的友谊,让她感觉到精神上的平等,而现在宝玉却一反常态,这就让晴雯格外伤心。晴雯的伤心,是因宝玉挫伤了她的自尊心,损害了他们之间那种平等相处的友谊,而这种真情也只有宝玉能够省悟,于是便有了紧接着的“撕扇”这一《红楼梦》中最动人的情节。此时的宝玉满怀歉意,比平日更显得谦和和宽容,他对晴雯说:“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这里的隐含之意实际上是只要你高兴就成。没想到晴雯果真痛快利落地几下撕碎了宝玉的扇子,接着又撕碎了宝玉从麝月手中抢过来递到她手中的扇子。伴随着“嗤、嗤、嗤”的响声,他们二人都放声大笑。在这里不难看出,晴雯是借撕扇之事来寻求心理上的平衡,来证明宝玉对她的情谊并未有所改变。在这笑声中,宝玉趾高气扬的主子身份消失了,晴雯也为自己找回了尊严,晴雯的自由个性和自身价值得到了认可和尊重。

(三)英勇果敢、心灵手巧。最能体现晴雯“风流灵巧”的是第52回“勇晴雯病补孔雀裘”,这一章节与撕扇一节遥相呼应,一撕一补,重在反映晴雯身上的那个“勇”字,也是她心灵手巧的最充分显现。贾母赏给宝玉一件产自俄罗斯国用孔雀毛捻成线后织成的雀金裘,这件披衣是一件非常珍贵的衣服,堪称稀世珍宝。不料宝玉刚披上就被手炉中迸出的炭火烧了一个指顶大的洞。恰巧第二天是正日子,老太太嘱咐了要穿去见她。宝玉心急火燎,让婆子拿出去缝补,能工巧匠们没有一个敢揽这个活。此时的晴雯正在生病,“只觉头重身轻,满眼金星乱迸,实实撑不住。待不做,又怕宝玉着急,少不得狠命咬牙捱着。”她带着病体,补不上三五针,便伏在枕上歇一会。即便这样,她还担心宝玉,见宝玉不过意,围着她打转转,急得央道:“小祖宗,你只管睡罢,再熬上半夜,明儿眼睛抠搂了,那可怎么好?”而她自己则撑到天明补完时,已经是精疲力竭。晴雯之所以拼命,纯粹是一种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侠之气,颇具“士为知己者死”的风度,难怪连作者曹雪芹都要称她为“勇晴雯”。在古代文献中,“勇”除了有勇敢、勇猛的意思,还有果敢决断的意思。晴雯抱病补裘,表现出了一种毫不动摇、坚决要把一件事情完成的性格,而这样的至情至性又是纯真无邪的。

(四)脾气暴烈、大胆叛逆。在“俏平儿情掩虾须镯”一节中,平儿曾说过晴雯“是块暴炭”,事实也正像平儿所想的那样。在第74回“抄检大观园”中,袭人秋纹之辈听闻抄检,吓得唯唯诺诺,开箱子,打包袱,听之任之,毫无怨言。再看看晴雯,先是不开箱,然后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朗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箱子,往地下一倒,将所有物尽都倒了出来”,这大胆的举措,连奴才“王善保家的也觉没趣”。这愤怒的一“掀”一“倒”,似当头一捧,不只击在了王善保家的身上,更击在王熙凤、王夫人等贾府政权统治者的身上,简直让他们“心惊肉跳”。脾气暴烈是晴雯性格中的负面东西,但是从另一个侧面上看,一个弱女子能把抗争的矛头直指黑暗的封建统治势力,实在是令人可叹可敬!

晴雯另一个性格特点就是具有反抗精神,具体来说就是她那英勇刚毅、蔑视权贵、敢怒敢言、坚贞不屈的叛逆性格,这在很多事中都能看出来。如在第77回“俏丫环抱屈天风流”中,晴雯被逐后“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但她仍是决不屈挠,决不向统治势力低头。她曾这样对宝玉说:“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晴雯带着自己忠贞不渝的风骨,带着对统治势力满腔的愤恨,英勇悲壮地死了。临死前,她“将左手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并“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一并交给宝玉收藏纪念,并坦然道:“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我想,这里的晴雯所谓的“他们”,不仅指袭人之流,当然也包括王熙凤和王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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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晴雯与其他红楼人物的性格比较

(一)晴雯与宝玉。宝玉生命途中志同道合的伴侣自然是黛玉,除她之外,宝玉最可信赖的人就是晴雯了。在《红楼梦》书中屡次表示出贾宝玉与薛宝钗的人生观之抵触,宝玉又总想挣脱袭人的束缚。因此宝玉尽可重视宝钗之才,羡慕宝钗之貌,享受袭人的服侍,承认袭人的尽心,可是他的内心深处,对宝钗、袭人是疏远的。麝月、秋纹、碧痕都是宝玉所说“袭人陶冶教育出来的”,那么除了晴雯,谁是真能和宝玉内心共鸣的呢?当宝玉挨打之后,急需有人去与黛玉一通消息,而这一使者,只有晴雯,也就足见宝玉心中晴雯的地位了。应该说,宝玉与晴雯名为主仆,实为精神上的朋友。宝玉所欣赏的就是晴雯身上自然、任性、无雕饰且毫不虚掩的那种独特气质。

(二)晴雯与黛玉。“晴为黛影”,这句话是有几分道理的。晴雯在相貌、气质以及命运上和黛玉都有几分相似之处。晴雯冰雪聪明,资质极佳,可惜她只是个丫鬟,没有资格学什么琴棋书画,否则才情不会在钗、黛二人之下。即便如此,她的针线在一大群心灵手巧的丫环之中还很出众的。晴雯的命运即为黛玉命运的暗示,她们二人的命运其实是殊途同归的。在第63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在场的丫环小姐全都占了花名,惟独没写晴雯占,因为林黛玉已经掣了一枝“芙蓉签”在手。在此曹雪芹已有意将二人命运统一,暗寓于芙蓉之中,即以芙蓉花代表黛、晴二人的共同命运。后来晴雯死了,宝玉悲痛地对黛玉说:“素日你又待她最厚”。在这一句话里,透露出来黛玉和晴雯的深厚感情,也说明在那封建堡垒里,这一对爱人和那一位朋友,在叛逆精神的契合上是紧紧结合在一起的。

当然,晴雯和黛玉的相似之处还可以找出很多,但个性的东西不能被共性掩盖。晴雯是晴雯,黛玉是黛玉,虽然晴雯在某些方面可以影射黛玉,但她并不等于黛玉,两个人有本质上的区别。如果说林黛玉是一株清雅绝俗的仙草,那么晴雯堪比草叶上的一颗露珠,映射仙草,却不等同与仙草。虽然两个人都可算是在尘世匆匆而过的世外仙姝,是清高寂寞的,但晴雯更为要强、勇敢、自尊,她从来没有向命运低过头。

(三)晴雯与袭人。宝玉显然是很喜欢晴雯的,并对晴雯似乎有些纵容。晴雯像是一匹没有上笼套的小马,而宝玉对她的纵容,就给她暂时提供了一片自由驰骋的天地。同时,她又像个娇纵的小孩子,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而不知道去掩饰。而袭人则更具一些成人的特征,处世比较温和、圆通、隐忍。她挨了宝玉的“窝心脚”,也不多说什么,这不禁让人有些怜悯。袭人没有太高的理想,她的目标很实际,那就是做宝玉的屋里人。因此,晴雯和袭人从内心来讲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只不过一个是毫不掩饰自己的感受,一个是把它压在心底罢了。晴雯自始至终都表现着被压迫在封建统治下反抗者的本质——骨气。晴雯性格中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是身居奴才的地位,却坚决反对奴才们掐媚主子、出卖自己的卑劣品质,简单地说,就是反奴性。这是袭人所不具备的。

(四)晴雯与探春。这两个人物之间可能没有过多的可比性,一个是小丫环,一个是大小姐,但两人都有对世俗的反抗,具体表现在“抄检大观园”中可见端倪。在王善保家的怀揣王夫人的旨意大摇大摆闯入大观园抄检时,独有晴雯不予配合。这对于急于以抄检来摆脱治家不严教子无方尴尬境地的王夫人来说,无疑是晴雯对她的一种挑战,一种极度的蔑视。而综观整个抄检过程,只有探春和晴雯敢于反抗抄检。探春的反抗也许还有着主子身份不容侵犯的优越感和对贾府封建家庭的失望。敢于以奴才身份公然反抗的唯有晴雯,甚至连一向“孤高傲僻”的林妹妹也不曾有什么反抗,实在是难得,也更映射出了晴雯人格的可贵之处。

四、晴雯悲剧命运探析

晴雯的命运是一个悲剧。悲剧局面的出现,除历史背景、社会环境等客观原因外,个人的性格、意志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等主观原因也是造成悲剧的重要因素。晴雯出身低贱却渴望着平等与自由,这种“心”与“身”之间无法弥合的差距,构成了她性格与命运的对立和冲突,而这种“身”与“心”的不平衡状态使她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是值得人们深思的。

(一)晴雯的美丽是造成悲剧的直接原因。晴雯的“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最直接的原因就源于她的“风流灵巧”。本来,漂亮而又能干的女孩理应有更多生活的欢乐和美好的前程。无奈,晴雯生不逢时。在封建专制的社会中,在贾府那样的尊卑分明的环境里,一个丫头的“风流灵巧”恰恰又成了她悲剧命运的根源。也正是因为她的美丽,使她自恃过高,虚妄地追求着一种不切实际的平等。在等级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她的这种反叛精神必将遭到统治阶级残酷的镇压。在晴雯被逐出大观园后,宝玉也曾哭着对袭人说:“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袭人道:“太太只嫌他生得太好了,未免轻佻些。太太是深知这样的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静,所以恨嫌他,象我们这粗粗笨笨的倒好。”③这里自谦“粗笨”的袭人,倒是一下子击中了王夫人们心理。在她们的阶级偏见中,地位卑下的丫头生得太好了,就一定轻佻,这本身就是罪过,更何况美丽又有本事,那就是罪上加罪了。王夫人曾对贾母就晴雯的事说过:“有本事的人未免就有些调歪”④。她一一检示过大观园的丫头,凡不顺眼的都赶了出去。然后,到贾母处讲的却是晴雯得了“女儿痨”。她不敢说晴雯有什么行为不端处,是因为知道贾母将晴雯放在大观园的道理,贾母信得过晴雯的清白。如此一来,贾母虽着实惋惜一回,也是没有法子了。至此,我们也终于明白了“风流灵巧”的晴雯,会如此“招人怨”到必将其置之死地而后快了。

(二)晴雯的叛逆是造成悲剧的间接原因。专制制度从来是“顺民性格”的制造者,对于被他们奴役的人来说,就只能顺从、安分、规规矩矩,倘有任何些许反叛,都会被当作大逆不道而加以拒杀,千百年来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麻木了多少渴望发展的灵魂。鲁迅曾说:“自己明知道是奴隶,打熬着,并且不平着,挣扎着,一面‘意图’挣扎,以至于实行挣扎的,即使暂时失败,还是套上镣铐罢,他却不过是单单的奴隶。如果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摸、陶醉,那可简直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别人永远安住于这生活。”⑤在“抄检大观园”时,晴雯的这种性格与心态表现得更为充分。她的这种大胆反抗,表面上虽然是对着王善保家的,实际上她倒出的绝不仅仅是对这一恶奴的怒气,其中也还包括王夫人。所以当王善保家的抬出王夫人这一“尊神”来震慑压服她的时候,她更加怒火中烧,反映着王善保家的的脸说道:“你说你是太太打发来的,我还是太太打发来的呢!太太那边的人我都见过,就只没看见你这么个有头有脸大管事的奶奶!”⑥可以说,“反抄检”是表现晴雯悲剧性格最动人篇章。就是晴雯疾恶如仇、心直口快,具有反抗精神的这种性格,使千百读者为之赞叹,也正是她这种特力独行的性格,导致了她最后可悲而凄婉地死。一个小人物,要想快意人生,简直是一种奢望,晴雯的失败就在这里。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晴雯那与封建礼教格格不入的个性,最终招致了封建卫道者的诽谤污蔑,从而断送了她美丽青春的生命,只留下多情公子的一番牵念。

(三)令人窒息的封建制度是造成悲剧的根本原因。奴婢制度是一种萎缩了的奴隶制度,是封建社会的副产物及补充。清代中叶,蓄奴现象较为严重,《红楼梦》对此作了大量的揭露。贾府的奴婢很多,主要来源有两种:一种是所谓的世代袭传的“家生子”,另一种是因偿还不起债务而被迫出卖的。晴雯就属于后一种。奴婢们的反抗斗争是令主子们“心惊肉跳”的,于是他们便利用手中的特有权力加以镇压,来维护其摇摇欲坠的统治,以便敬延残喘,“抄检大观园”即是镇压之开端。在这里,那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林妹妹的”晴雯,着实令王夫人恐慌了好一阵。其实,王夫人恐慌的并非晴雯模样标致,“有点像林妹妹”,而是她的叛逆性格可能“勾引坏了”宝玉,使宝玉“误入歧途”、“断了祖宗继业”,因而大肆屠戮,不仅驱逐了晴雯,而且“洗劫”了怡红院,“净化”了宝玉身边的人,最终将悲剧扩大延伸,冷酷凶残地拆散了“木石姻缘”的宝玉和黛玉。但是,他们的疯狂和暴虐,正好表现他们色厉内荏的本质,也为他们自己的覆灭敲响了丧钟。晴雯结局是悲惨的,她在传统势力与邪恶势力的双重打击下,她纯洁、清白的生命承受不起,终于成了彻底的牺牲者,成了曹雪芹笔下受屈辱最大的一位女性。晴雯“心比天高”的自我追求,终难超越“身为下贱”的社会地位的牵制,最终成为现实社会的牺牲品,引起我们深深的同情和对社会历史深深的反思。

五、结论

晴雯是美丽的,又是天真无邪、自尊自爱、大胆叛逆的。她有天使的脸庞,芙蓉花的婷婷玉立,她是大观园中最美丽、最光彩照人的丫环。晴雯在平时的生活中,她活泼好动;在别人有困难时,她会热情帮助;在尊严受到侵犯时,她会毫不犹豫地去捍卫。在这些当时的环境、当时的社会是非常难得,非常可贵的。晴雯的这种鲜明个性不知赢得了多少读者的喜爱和敬佩,可在当时的社会却容不下这样一个天真活泼、追求自由的女孩儿,最终沦为社会的牺牲品。她个人的性格、意志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等主观原因是造成悲剧的重要因素,而最魁祸首是当时腐朽的封建制度。一个活泼的、“不合规矩”的女子,纵然天真可爱,在当时的社会注定了是要被摧残的。晴雯是死了,但她有知己为她伤心落泪,为她撰写诔文,又有作者为她安排一个司掌芙蓉花神的浪漫归宿。她的死,不仅仅是贾宝玉的悲哀,更是当时那个时代的悲哀,是那个时代对真、善、美的无情摧残的悲哀!

注 释:

①—④、⑥自《红楼梦》曹雪芹、高鹗著 浙江古籍出版社 2005年2月第一版

⑤自《鲁迅全集(第4卷)》 鲁迅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1年

参考文献:

[1]自《红楼梦》 曹雪芹、高鹗著 浙江古籍出版社 2005年2月第一版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 表现主义;形式差异;艺术抽象;模仿

一、引言

抽象思辩属于纯理论形态的思维,又称科学思维或科学方法。它从艺术或哲学原理出发,运用概念进行抽象化,对艺术作整体性观照,是一种逻辑推理过程和抽象概括方式。把这一科学思维方法移植于文学翻译活动中,理解它担负着认识原文艺术和传达原文艺术的双重功用,把原文的形式,通过译者的理解、艺术再现,产生一个独特的审美艺术世界,对原文形式进行抽象表现,使原文内容形式得到艺术抽象的提升。

二、文学翻译的形式模仿

20世纪的哲学转向,意味着哲学从以“我思”为中心的认识论转向了以语言为中心的存在论。提出了对传统认识论主客关系解构的必要性,存在论讨论了“存在物与存在的差异”这一前所未有的问题。存在论认为,语言是让存在到场显现的唯一途径。存在论对认识论传统的形而上学解构。提出的“存在论差异”原则,为文学翻译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野。

在西方艺术理论史上,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较为全面阐述艺术本质理论的人。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理论认为艺术就是现实的模仿,艺术形式是艺术的整体存在,它是艺术确定自身的标志,是决定艺术成为艺术的先决条件。

文学创造的对象是生活,是我们周围的世界;而翻译创造的对象是原文文本,其创造自由度是非常有限的。翻译创造的自由度发挥不能超越原文文本的意义规定性,文学创造可以说是模仿世界,翻译创造只能是模仿原文文本,意义只囿于原文意义描述。

原文与译文的内容都是以其某种形式而存在,形式即差异,差异即本质。各种艺术不同的差别主要不在于模仿,而在于形式之间的差异性。双语的形式差异性是绝对的,形式共性方式相对的。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形式本体论,艺术的整体形式决定了艺术的本质属性。为此,库恩作出了这样的解释:诗的两个起因之一是最低程度的模仿,即艺术的灵魂——内容;起因之二是最高程度的模仿,即从一个整体的本质引出的感受—形式。

由于世界上语言表达思维各异,形成了翻译中寻求目的语与原语形式与内容转换的矛盾。以英语和汉语为例,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前者意义是靠语调及逻辑关系连词来区别。后者意义是靠四声和语内逻辑关系来区别。这就很大程度上阻碍这两种语言之间的形式对译。

下面以唐句为例来说形式转换问题。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刘禹锡《竹枝词》

原文中“晴”是一语双关,利用同音异义的手法。但译文中没能把“晴”和“情”同音译出,只是利用fair 和foul的近音(near sound)来译出。译文难以完整两现原文。除失去原文的形式意义外,还有诗歌中的格律与音韵问题。在韵角的分布上,英汉两种语言相当不一致。用汉语的音顿(sound group)来替代英语中的音步(foot)。译文失去了原文的形式意义。译文以一种有异于原文的艺术形式出现,这也正是艺术创作所追求的目的。艺术创作的否定性拒绝了同一逻辑性,而转向模仿逻辑。

三、表现性形式——抽象

在文学翻译的研究中,艺术抽象是翻译效果的核心问题之一,翻译主体对原文文本的反映,不是概念的判断,而是对形象的理解。构建翻译艺术世界,是一种对原文艺术对象抽象理解的艺术,从原文到译文,是一个从“对象化”到“形式化”,从“形式化”到“抽象化”的过程,是一种艺术抽象提升的创造过程。文学翻译应解译为,是对原文艺术符号进行艺术抽象的产物。

艺术作为表现人类情感的表现性形式,它与人类情感具有相同或相似的逻辑形式,这就使艺术符号具有了其他人类文化符号所不具备的表现功能。把握情感的逻辑形式是抽象的,艺术抽象绝对离不开具体事物和形式。艺术抽象对具体感性材料的抽象过程,就是对感性材料重新构形的过程,使抽象对象的表现性形式突现出来。

文学翻译的研究如何借鉴艺术符号研究理论,是翻译活动值的思考的问题。翻译主体从一个具体的材料去抽象,用表现性形式把内容抽象出来。翻译抽象的内容是原文思想,译文的内容应是原文内容抽象的产物。双语在同一形象上的感知与联系存在差异,在翻译中很容易形成形象意义的损失或歪曲,译者只有通过抽象描述手法对原文意义进行解释,才能从新的译文形式中给译文带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but if such has the power,I am he. ”英语形象意义是“排除如存在这种能力的人,世上只有我”,译者面对双语形式、文化、形象等方面的差异,只有对原文意义进行抽象处理,才有可能展现原文的意蕴。

四、结语

译文中原文形式的消解,也并不是对其内容的机械对等复制。文字作为艺术符号其能指与所指是相互对应的,并以一定逻辑关系而存在。译文用语言符号通过原文形式对内容进行逻辑结构的抽象。最终达到了对原文形式的抽象。译文的逻辑形式与译者的“表现性”是同一性的。表达的就是译者主体对原文形式与内容的理解、想象及情感。译文的语言符号所创造的就是抽象出了原文内容情感的逻辑形式。

参考文献:

[1]李明生,《亚里士多德的艺术本质论》社会科学研究,1998.2,129-134

[2]李敏 ,《文学翻译的存在与困惑》 重庆工学院学报,2005.09

基金项目:此论文为2009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课题编号YY0909。(一定注明)。

作者简介:于无声(1978—),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高校外语教学。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形象思维;情感;想象

形象思维的历史背景

关于“形象思维”问题,新中国成立后,美学界、文学界展开过两次大规模的论证,第一次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期,历时10年左右,这是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冷战的国际格局,规约了中国对外部世界的态度,也严峻的影响了中国当时的学术界、思想界。实际上这场论争只是前苏联关于同一问题论争的移植和接续。当时中国知识界热忱的学习和吸取前苏联同行们的经验,前苏联知识界成了中国同行们学术观点乃至思想与灵感的唯一源泉。在“形象思维”问题上,中国文论家与苏联学者一样,分成了两派:一派,少数国人学者认为哲学认识论已经包含人类认识的所有规律,根本不存在“形象思维”这种特殊的思维形式;另一派,多数学者认为“形象思维”是确实存在的,它是阐释文学艺术特征的最合适的理论概念。五十年代前期,中国文学艺术界在创作上出现公式化概念化倾向,理论阐述上则表现为庸俗社会学观点。也是由于这种创作上的错误倾向和观点,引发了关于文学艺术特征问题的再思考。关于“形象思维”的第一次大规模论争,也是从如何表述艺术的特殊性,围绕“形象思维”概念展开阐述和论争的。中国文论家们探讨艺术特征争论“形象思维”问题的热烈、专注与执着,反映了当年中国文论界学术旨趣的单一和偏枯。直到1966年,郑季翘在《红旗》杂志第五期发表《文艺领域里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一文,对“形象思维”理论,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批判和声讨。郑季翘的文章没有从学术上总结但又终结了中国学术界持续了10年之久得关于“形象思维”的第一次论争,从文艺学命题演变成了一个政治问题,就这样戏剧性的拉下了帷幕。中国关于第二次“形象思维”问题论争,是以披露给谈诗的一封信为序幕的。信得公开发表,出现了整个文化界尤其是文艺界都在谈论“形象思维”的现象。50年代以来,国内文艺界、学术界就一个学术问题的论争,往往预示着一场大规模的政治运动。20世纪下半叶,中国关于“形象思维”的两次大规模论争于80年代中期终结。

李泽厚对形象思维的问题也非常重视,在其《美学论集》中,共25篇论文,关于形象思维的文章就有5篇,他为什么这么重视形象思维呢?因为他认为形象思维和美感联系,又和艺术家的创作走某些联系,前者涉及到了直觉性,后者涉及了无意识,这与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塑造新感性有关,又与推陈出新和创作优秀作品有关。

什么是形象思维?

李泽厚在《关于形象思维》一文中,说“如果硬要用一句话概括,可以说,不脱离形象想象和情感的思维,就叫形象思维。”①在《形象思维续谈》中说“形象思维可以说是达到本质认识的艺术想象”②。另,在《形象思维再续谈》一文中说“我理解艺术创作的形象思维……s是艺术想象,是包含想象、情感、理解、感知等多种心理因素,心理机能的有机综合体。”③虽然这些关于形象思维的表述不同,但总的来说,它是和“艺术想象”等同的东西,在西方,艺术想象便是思维的本意,但形象思维一词已约定俗成,不需要用艺术想象来代替之了。而且,“思维”可以表达反映事物本质的意思。但这里的“思维”并不等同于逻辑思维,形象思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思维。这种思维与艺术创作中的形象思维有同有异,在《谈谈形象思维问题》中就可以知道,“在严格意义上,如果用一句醒目的话,可以这么说,‘形象思维并非思维’”。

形象思维的特征

形象思维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认识过程,一种从感性到理性的一种认识过程,李泽厚认为,形象思维的基本特征,一是本质化与个性化的同时进行,另一个特征是,它永远伴随着情感。一句话,形象思维的特征是:以情感为中介,个 性化与本质化的同时进行。

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关系

关于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的关系。对此学术界主要有三种意见。1,否定说2,平行说3,艺术想象。李泽厚是第三种看法。否定说公开不公开的通过否定形象思维的存在,实际否定艺术创作的独特规律,认为艺术创作是一个认识过程。平行说则把形象思维看成是独立于逻辑思维而与之平行的思维。李泽厚在《论美感、美和艺术》反对的一个公式:形象――逻辑――形象,恰好是十年后郑季翘所提出的否定形象思维的公式。不同意平行说的意见是在《审美意识与创作方法》一文中表述的.李泽厚所以既不同意平行说,又不同意否定说,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二者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把艺术看成是认识.这正是李泽厚所一贯反对的观点。他对此有三种看法:1 逻辑思维是形象思维的基础;2 艺术不只是认识;3 创作中的无意识。

形象思维的不同特色④

1 随着艺术种类和形式的区别,各门艺术的形象思维也各具特色

2 随着创作方法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3形象思维的民族特色问题

4 随着艺术家个人的才情性格不同

其实,关于形象思维,本人觉得它还是属于一种认识,因为在关于形象思维的讨论中,实质上我们还是在围绕我们对艺术的种种认识展开的,只是它是以多种方式存在的。通过这种认识,提高了我们对艺术乃至生活的认识。

参考文献

[1]李泽厚:《关于形象思维》,参见李泽厚《美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263页

[2]李泽厚:《形象思维续谈》,参见李泽厚《美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269页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12篇

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路径与指向

在学界有一个基本共识,就是对任何一种理论研究、一种学问乃至一门学科,都认为应该是有特定的指向、依据特定的视角研究现象世界的特定方面,从中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抽象提升而形成概念、范畴及其逻辑体系。当我们运用这些已知的规律或范畴去探究未知世界时,它们便成了方法。由此可知,理论研究乃至一门学科的研究方向的确立,其规律、范畴与方法是对同一“智识”的不同认知或不同表述;另一方面所谓研究、学问、学科可以由两种不同的路径来完成,一是自上而下,一是自下而上。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也是如此。很显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研究方向,以及学位论文的选题也不例外。如上所述,艺术学理论研究应该从高度抽象的艺术理论(即艺术学原理)出发,运用艺术学所特有的范畴与方法研究具体的艺术现象,解决各艺术门类之间的具体问题,这便是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我相信,艺术学理论也应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那样,有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具有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也热切希望我们的研究生能够做出这样的理论文章。然而,常识告诉我们,艺术的一般规律正是从艺术门类的特殊规律中抽绎出来的。没有一种艺术的一般规律,可以脱离各种艺术门类而存在,因此从艺术门类研究中抽绎出的艺术学理论一般规律,这便是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从学理上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这两种研究路径是相辅相成的,相互间也是不可偏废的。但是,鉴于艺术学理论学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我们的研究生实际的知识积累与研究能力,我们又不能不对这两种路径作务实的考量。首先,我们应当认清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它与文学学或文艺学的研究对象有显著的不同。文学学或文艺学属下的各文学门类(如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虽然同样存在着形式的差异性和规律的特殊性,但它们都是以语言文字作为自己的物质载体和表现手段,应当说,文学学或文艺学研究者作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相对方便一些。而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则大不同,不仅美术、设计等造型艺术门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音乐、舞蹈、影视等表演艺术门类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直至造型艺术门类与表演艺术门类之间更是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对于研究者几乎可以说是隔行如隔山。这给艺术学理论研究进行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想,西方的一些艺术学理论学者常常将自己的研究设定在某一领域也是依据其差异而定的,比如有选择造型艺术门类范围,或者说设定在相邻近的几种艺术门类的范围。也许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专家们跨门类跨得太大,难免要说外行话,闹出大笑话。换言之,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选题,不仅需要有抽象思辨能力和对艺术学原理的把握,还需要具备既广阔又深厚的艺术门类研究的积累,二者缺一不可。依此推论,没有对各种艺术门类既深且博的研究,绝无可能做好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研究。从现实状况看,我们的大部分研究生,不仅硕士生很难有这样的知识积累,博士生也很少有能这样精通两门或者更多艺术门类专业知识的储备。即便是我们的教师,在这方面的积累又能做到什么样程度呢?再者来看看艺术学理论这一学科的研究现状,尤其是它在我国的发展,也同样制约着我们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在西方,现代意义的艺术学理论研究虽说是建立于19世纪末,但始终是被当作处于变幻流动的学术研究,没有真正进入到高等教育的常态化教学体系。所以,它可以不断出现新视角、新指向,产生新观点、新方法,却难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等其他学科那样形成精密完备的、具有经典意义与权威性的理论体系。西方艺术学早在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传入我国,但真正全面产生影响,以至在我国学界获得认同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的事。而且,在我国又有一个特殊现象,就是艺术学学科设立在前,理论研究反而滞后。就是说,我们已经培养出一批又一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有一些学者在努力撰写这方面的理论著作,但由于学界至今对艺术学理论的基本理念、基本构架、基本范畴还没有形成较为明确的共识,甚至还在为“什么是艺术学”争论不休,还在为艺术学学科究竟是不是一个“伪命题”存有疑虑,因而学界始终没有能拿出一部普遍认可的艺术学理论教材。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求研究生作自上而下的研究呢?因此,我认为,现阶段的自下而上的艺术学理论研究,绝不仅仅是由于个人能力或整体研究的不足而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可以说,这主要是一种务实的、有利于学科建设的长久之计。当然,我们不能要求艺术学理论研究者精通每一门艺术,但同时我们也无法相信,一个甚至连某一个艺术门类都不精通的人会成为真正的艺术学理论家。这种说法可能会引起争议,但在这里,我只是就共性而言,就事论事。事实上,倘若研究者不能根植于艺术门类的研究,甚至连研究对象的学术发展状况、学术前沿都不了解,又如何去深入研究,揭示出规律性的问题呢?同样,对各艺术门类都只知道一点皮毛,不深入了解研究对象,就急于提升上去,描述一般性规律,犹如沙滩上造房,没有不失败的。我们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我们教师在内,如果能够扎扎实实地以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从中抽绎出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的艺术学理论,逐步形成高度抽象、较为完备的艺术学理论体系,这无疑是对艺术学学科建设极有价值的贡献;也只有学科建设发展到这一阶段,才能有真正属于这个学科的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

艺术学理论与美学的区分

说到这里,有必要谈一谈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因为,艺术学理论偏重思辨、指向一般的特征,从表面上看与同样以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美学(这里主要是指18世纪末以来又被称为“艺术哲学”的美学概念)很近似,所以人们常常将二者混淆起来。现在有不少采取自上而下研究路径的艺术学研究论文,实际上是不自觉地从美学立场出发的。我在这里不能不加以辨析。大家知道,艺术学创立之初,是因为其时对艺术做理论研究的任务主要由美学(艺术哲学)承担。然而,美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来自于对人的感性认识的研究。艺术之美包括形的美、音的美、色彩之美,乃至风格之美,固然也是美学的研究对象,与艺术学理论在研究对象上有一定的交叉重合,但由学科性质所决定,美学对艺术现象的哲学思考是指向人类的一般认识规律的,与艺术学理论对艺术现象的研究指向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大相径庭。由此,也决定了二者的着眼点、思维方法的不同。换句话说,美学(艺术哲学)是从美学本身的观念原则出发评判艺术,它对艺术品的研究方法、所获结论,与其把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在内的一切美作为对象,并没有根本的不同;美学的任务,是要揭示人类感性认识的基本规律,揭示作为人类认识“初级阶段”或“低级形式”的审美活动,有怎样的独立价值、特殊意义,以及如何发展与完善人类的感性认识。这种以艺术作为典型性对象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对于以往偏重理性认识进行研究的哲学,当然是极为重要的补充,但对于艺术领域涉及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来说,却显得有点不着边际,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弊。美学家可以不精通艺术门类,艺术家也可以不懂美学(艺术哲学)。正因为如此,艺术学应运而生便有了自己的存在空间。进言之,与美学(艺术哲学)不同,艺术学理论的研究不论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其指向必须是包括艺术起源、艺术本质、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发展规律等等在内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换言之,艺术学理论不仅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与出发点,更把艺术作为自己研究的终极指向。费德勒曾经严辞批评美学对艺术的研究只是抓住了艺术表层的、部分的附加属性,而无法深入研究艺术活动内层的本质,这样的研究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是有害的。因此,他在创建现代形式的艺术学的同时,努力与美学划清界限、分道扬镳。用日本学者黑田鹏信的话说:“美学,把美做对象,是最稳妥的事。倘使把艺术当作对象,还是艺术学来得妥当。”④由此可见,美学(艺术哲学)理论体系再高深、再抽象、再完备,也不是今天的艺术学理论应该直接拿来作为自上而下研究的逻辑起点的。如果我们仍以美学(艺术哲学)的立场来讨论艺术学,那只能是走回老路,扼杀艺术学。了解这段历史,认清艺术学与美学(艺术哲学)关系的目的性,是要提醒我们的研究生不要把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写成纯粹的美学文章。艺术学理论研究偏重思辨、指向一般,唯有深刻的理论抽象与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揭示,艺术学理论才有可能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产生启发、引领的作用;但它的抽象上升是有特定的范围的,也就是说,艺术学理论研究只能抽象上升到艺术一般,而不需要像美学(艺术哲学)那样指向认识一般。由此,我想概括出以下几点艺术学理论研究应有的特征:1.艺术学理论论文应立足于艺术本身并且以艺术活动为终极指向,而不是泛泛地立足于哲学,并且以哲学认识为终极指向;研究对象不是以艺术为典型的感性认识,而是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本身。2.艺术学理论论文选题应侧重研究艺术创造者与艺术活动之间的关系,研究艺术创造者如何从事艺术创造,其基本问题是艺术创造者与艺术对象之间、与艺术创造之间的关系。3.艺术学理论论文主要是考察具体的艺术活动,从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中总结抽绎而来,所要揭示的应是艺术活动内在规律,或者艺术创造者观照现实、从事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而不是从一般美学原则演绎而来,以主观性原则对艺术现象作一般的价值判断。4.艺术学理论研究中的艺术主体可以是艺术接受者,但更主要指向艺术家,艺术创造可以涉及艺术审美,但主要指向艺术品的创造、传播过程。5.艺术学理论论文的研究结论,不应是给艺术家一些何为美与不美或者如何判别美与不美的抽象原则,而是必须对艺术家及其创作行为具有直接的引领作用。可以说,是艺术家迫切需要的,对艺术活动有指导、引领意义的研究命题,就是艺术学理论论文的好选题。如此说来,对于艺术学理论研究并不意味着我们绝对排斥借鉴美学的一些理论来研究艺术学。为什么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各种学科的观点或方法来研究艺术现象,却独独不能借鉴美学的观点或方法呢?当然不是。艺术学研究可以从政治学、历史学、文化学、社会学等各种学科获取营养和方法,当然也可以从美学中获取营养和方法。我们反对的是,不知道艺术学与美学的分工,直接以美学原理来研究艺术,甚至以美学取代艺术学,以为这就是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结果一脚踩空,得出一些大而无当的结论。

艺术学理论研究

所谓广度,是衡量涉猎艺术门类或多或寡、运用方法或综合或单一、研究结论或普适或专门的维度。所谓深度,则是衡量我们的研究无论抽象提升,还是深入挖掘,所能达到的透彻程度的一个维度。相对而言,广度是一种横向的研究视角,而深度则是一种纵向的研究视角。这两种视角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例如,我们可以借鉴、运用多种其他学科的范畴或方法来考察某一艺术现象。从跨学科的开阔视野或方法的综合运用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全面认识、深入理解这一艺术现象,那么,这种研究的广度也同时具有深度的体现。但如果对所运用的各种范畴或方法缺少深刻的理解,对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缺少深层次把握,这样的研究必然是杂芜零碎的,既没有深度,也不见广度。同样,我们可以用一种范畴或方法来考察多种艺术门类,从涉猎的范围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从多种艺术现象中认识艺术一般规律,它又体现出另一种深度。但如果不精通所涉猎的多种艺术门类,对它们的共同艺术规律缺少把握与抽绎能力,这样的研究又只能是生搬硬套的,同样是既没有深度、也没有广度。此外,从揭示某一艺术现象所隐含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一反三的研究,也可视为既有深度又有广度;同样,从综合考察多种艺术现象所共有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三证一的研究,也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但如果举一而不能反三,其深度必然大打折扣;举三而无法证一,其广度也会受到质疑。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广度与深度,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在这里,我想侧重谈谈艺术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的关系。从目前本学科研究状况看,艺术学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艺术自律”的认识,将艺术视为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艺术家特有的精神活动,侧重于艺术形式、艺术活动自身规律的内部研究;这样的研究被称为艺术形式分析。一是基于艺术是人类精神活动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认识,认为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始终处于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学术、宗教、风俗乃至技术的全面包围与直接影响之中,努力揭示社会文化与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必然联系;这样的外部研究被称为艺术文化学。据此来说,无论艺术形式分析(内部研究)还是艺术文化学(外部研究),这两类论文选题也都属于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范畴,都是我们需要和欢迎的。至于艺术形式分析大多表现为对深度的追求,艺术文化学大多体现出研究的广度,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错误认为,艺术形式分析方面的论文只应追求深度而无须考虑广度,或者艺术文化学方面的论文只需追求广度而可以不考虑深度,那样做,我们不可能有真正的深度或广度。如前所述,在艺术学理论研究中,深度与广度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内部研究,艺术形式分析既可以侧重研究艺术一般,也可以重点考察艺术特殊;既可以从艺术一般出发而指向艺术特殊,也可以从艺术特殊出发而指向艺术一般。可见,它的广度,可以表现为对多种门类艺术中存在的共性形式因素的综合考察与比较研究,也可以是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某一艺术门类的某种形式的考察,甚至还可以表现为某一艺术门类某种形式的研究结论具有较为广阔的艺术学意义。假设这样的研究只限定在某一门类艺术的某种形式,只会运用某一种方法作就事论事的研究,获得的结论也仅仅局限于此而不具有艺术一般的意义,那么,它既没有广度,也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如果说它有价值,充其量也只是艺术门类研究的价值。反过来看,假设艺术形式分析虽然横跨几种艺术门类,但考察的形式因素并不真正具有跨艺术门类的共性;运用的研究方法虽然种类繁多,但研究者并没有理解这些方法各自的功能、适用范围以及它们之间的互补性;获得的结论虽然抽象、具有一般意义,但超出艺术之外而指向其他学科,那么,虽然表面上看它有广度,但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因而这种广度也是虚假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外部研究,艺术文化学同样必须是广度与深度的统一。其深度的体现,主要是研究者能够深刻把握与透彻阐发社会文化(包括政治、经济、学术、宗教、习俗乃至技术)对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影响作用。实际上,在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之间,存在着各种层面的联系与种种发生作用的中介环节。假设这类研究不能揭示出其间真正的联系,做实中介环节,也就是说,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缺少深度,便会造成两张皮的现象,其广度只能是虚假的。假设这类研究虽然揭示出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联系与种种中介环节,但只停留于表面,而未能深入到艺术形式内部考察社会文化因素如何影响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或者所得的结论不是指向艺术,而是指向社会文化,那么,它既不见深度,也不具有艺术学理论意义的广度。进言之,艺术形式分析如果真正做到了研究深度与广度的统一,常常会类似于艺术文化学研究。同样,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真正能够深入,又常常与艺术形式分析有相似之处。换言之,艺术形式分析与艺术文化学这两种研究仅仅是各有侧重,而不应该绝对的对立起来。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艺术形式分析如果能够有效地引入艺术文化学的一些观点与方法,便获得了研究的广度;艺术文化学如果能够有效地进入艺术形式分析的层面,便获得了研究的深度———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们乐于见到的。

关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基本意见

当然,我的这一说法和提倡也多为个人意见,是根据现实状况而提出的,期待大家的讨论。最后,我想补充谈一下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下的各类二级学科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我们硕士生和博士生所选择的不同研究方向之间的关系。它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也有直接的影响。我们知道,在艺术学理论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艺术理论侧重研究艺术本质、艺术起源、艺术分类、艺术活动(包括艺术创作和艺术形式)的基本范畴或基本规律等等。艺术史侧重研究作为历史现象的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可以包括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又可切块为艺术通史、艺术断代史、艺术思想史、艺术风格史、艺术类型史、艺术接受史、艺术传播史、地域艺术史、民间艺术史、艺术考古等等。这是两门最主要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学科,也是目前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主要选择的研究方向。作为应用理论研究,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也可以涉及多方面领域,包括古代的、现代的,研究领域所涉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在史与论、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之间,我们不能只注意专业方向之间的差异性,而忽略它们的相互关系。否则,将它们孤立对待,只能作茧自缚,致使研究思路受到很多限制。再进一步说,如果我们仅着眼于二级学科之间的差别性,这些专业方向看起来很细碎、很繁杂,但实际上,它们是密切联系的,是我们研究同一艺术问题的不同观照侧面。同样以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为对象,艺术理论侧重于观念体系、范畴体系、方法论体系的研究,虽然比较抽象,但却是靠艺术史研究支撑的,是从艺术史研究中抽绎出来的。艺术史侧重于对已经发生的历史现象的研究,从中揭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发展规律,这样的研究显然也离不开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支持。而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作为直接干预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研究,更是以艺术理论与艺术史的把握为根据的。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依据对艺术学理论研究与艺术门类研究的关系的认识,从总体上把握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命题的性质,确保其属于艺术学研究界域;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认清艺术学理论各专业方向的各自侧重及其相互关系,使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既有明晰的专业方向的指向性,又不至于割裂地看问题,而能综合运用艺术学理论各二级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展开史论结合、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结合的研究。关于艺术史研究,有必要多说两句。现今西方的艺术史研究,大多放在历史学的门下。研究的对象主要是造型艺术史,除绘画外,建筑、雕塑和陶瓷等工艺美术及其他造型艺术都包括了。这相当于我国在美术与建筑、设计分家之前的美术史范畴。我们可以把它称为狭义的艺术史。前面我已经提到,造型艺术史之外,包括音乐史、舞蹈史、影视艺术史在内的表演艺术史研究,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狭义的艺术史呢?西方的艺术史似乎不包括它们;我国现在设置在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中的二级学科艺术史,与西方现存的艺术史最大的不同,是不仅将造型艺术作为研究的对象,也把音乐、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等作为研究对象。概括来说,视觉艺术史、听觉艺术史、表演艺术史都涵盖了,我们可以称之为广义的艺术史。我们如果注意到艺术史研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就应该根据研究者的学术背景的不同,对其研究范围的广、狭采取包容的态度。要一位艺术学理论学者什么门类艺术都懂才能做研究,无异于天方夜谭。但是,我们可以要求研究者能够将一般落实到特殊、在特殊中抽取出一般,能够将研究的广度与深度统一起来,将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融汇起来,将史、论研究结合起来。那么,什么样的命题才是艺术史的研究对象而有别于常见的门类艺术史的研究对象呢?我提出如下几点仅供参考:1.以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但研究宗旨是讨论艺术本质、艺术分类、艺术起源、艺术形式的发生与演变等问题。2.以两个和数个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3.以历史上重大艺术现象为研究对象,而这些艺术现象并非局限于某一艺术门类,而是多种艺术门类共有的表现,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4.以历史上某门类艺术的艺术现象、艺术作品、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运用社会学、历史学、伦理学、人类学、文化学、语言学、图像学、经济学、政治学、考古学、民俗学、宗教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抽绎出其中与其他艺术门类具有共性的规律。5.以历史上某一艺术流派、团体或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讨论其与社会之间产生的多种相互影响,揭示其艺术思想、风格、传播等在社会历史中的发展规律。6.以上诸种研究的交叉研究。总之,不论是从两种或数种门类艺术素材出发,还是从一种门类艺术的素材出发,艺术史的研究,在总体上表现为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它可以做微观的研究,但必须回到宏观的宗旨上来;它可以深入地剖析研究对象,但必须揭示某个具有共性的艺术规律问题。从一般到特殊,再从特殊回到一般。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的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必须从特殊上升到一般,上升到“艺术一般”。如果我们的研究仅仅满足于从特殊到特殊,仅仅在某个自己熟悉的艺术门类中兜圈子,不去思考或者没有能力从自己的特殊研究中抽绎出艺术一般规律,我们就无法真正建构起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框架,而只能永远停留在艺术门类研究的层面上,这同样是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扼杀。

结语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13篇

    一与万

    这是指古代文艺理论中所说的一与万的关系,其核心是讲的艺术形象塑造中的典型概括问题。艺术形象总是具体的、个别的,但往往又是普遍的、代表性的,体现出一般的意义。古代的所谓“一”指的是艺术形象的个别性;“万”指的是艺术形象的代表性。苏轼在其《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中有“谁知一点红,解寄无边春。”用“一点红”来写出“无边春”,充分体现出艺术的典型化特征。这种在生活中原本存在的现象,则看艺术家如何具有这样的敏感性,能从众多的生活现象中去发现它。艺术典型化的源泉是在现实生活之中。山水诗人谢灵运的《登池上楼》中的名句:“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及时通过春草、园柳、鸣禽来体现春到人间、一片喜悦之景象的。通过具体、生动、形象的个别来反映一般,创造一个具有高度典型概括性的优美艺术形象,来表明明媚的春光。这在我国古代艺术创作中较为常见,通过“一”来概括“万”,“万”又借“一”而体现出来。“一”必须是具体、生动、形象,又具独特性;“万”反映出一般,具有概括性。汉代的《毛诗大序》正是运用这种人士来分析《诗经》的创作特点的,认为其中各篇诗歌,都不是诗人个人之言、个人之事、个人之情,而是体现了“一国之事”或“天下之事”的,亦即诗中所写虽是个别的言、事、情,然而却是有代表性的,有广泛的概括意义,是一国或天下之言、之事之情的集中表现。在讲到诗歌产生时认为“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而诗人之心不是他个人之心,而是要“览一国之意以为己心”;世人之所以言,并非只是言个人之事,而是代表着“一国之事”的。艺术作品的典型概括意义的宽与狭,主要是看它的内容所反映现实意义之大小,而不是看所写的一风、一雅,代表“诸侯之国”的许多“风”诗,远比代表“天下之政”的“雅”诗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作用要大得多。这种典型意义的概括作用,是很有价值的,揭示出艺术作品的普遍概括意义愈广阔愈好。《毛诗大序》虽然表现了对艺术的典型概括作用有较深入的认识,但主要是从艺术的社会作用、社会效果角度来讲的,而不是从创作的角度来讲的。刘勰的《文心雕龙》是中国古代着名的文艺理论专着,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对艺术创作中的典型概括特征做了分析。首先是从具体的艺术形象和它所体现的思想意义的关系上,提出了文艺创作中的“称名也小,取类也大”的问题。艺术反映现实的特点是具体性和形象性,因此,它必然是“小”的,是“一”;然而,艺术又包含有广阔的代表意义,故又是“大”的,是“万”。刘勰所强调和倡导的“以小寓大”,是难能可贵的。其次,指出艺术创作应当通过对现实生活景象中的个别的特征的描写,来展现整个现实生活景象,笔墨要简要,来画出丰富而完整的形象图画,被称之为“以少总多,情貌无遗。”这是从具体的艺术描写上来讲的。艺术描写现实须“以少总多”,善于抓住客观对象的典型特征,做出切中要害的真实描写,就可以把客观事物的形貌神态生动地再现出来。但刘勰的这种“以少总多”更多是停留在对自然景色的描写上,并没有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描写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再次,从作家的艺术构思过程,分析了艺术创造中通过个别来反映一般的特征。他提出“言之秀矣,万虑一交”的问题。“秀”指的是艺术形象;“言之秀矣”是指用语言构成艺术形象。“万虑一交”正是说的艺术构思过程中,作家经过对无数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现象的反复思虑,最后凝聚成为一个生动的艺术形象。这种艺术形象的产生是艺术家从“万虑”中集中、概括、提炼而后所获得的,即“一交”的。艺术家把现实生活中的千景万象熔铸到一个艺术形象中,是非常不易的,需要创造和提炼。艺术家往往是概括了广泛的现实生活内容,通过具体的个别的形象来表现结果。总之,这三方面都是说明艺术作品都是典型概括的产物,都要通过个别来反映一般。刘勰的这种文艺思想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是很先进的,很有创造性的,给后代以很大启发,对深入探讨艺术的典型概括特征,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国古代文艺理论中对“一”与“万”的关系论述,不仅是重视了艺术形象以“一”驭“万”的概括作用,而且特别重视“万”寓于“一”的个别特征。艺术创作必须要以新颖独特的“数言”去统“万形”,这样才能有迷人的艺术魅力。以为以“一”驭“万”,更侧重在“一”的特殊性的典型概括思想。在我国古代小说理论中有突出的反映。金圣叹在其小说评点中,特别强调我国古典小说中善于刻划具有特殊个性的人物形象来体现现实生活中同类人物的特点。《水浒》中的潘金莲、武松、武大郎、王婆等,都是非常生动的人物,各自有异常鲜明的个性特征,又有着淫妇、烈汉呆子等这些不同类型人物的共同本质特征。从“一”和“万”的关系上来说,要在肯定“一”中寓“万”的前提,着重强调“一”的个别性特点。

    情与理

    这一关系是我国古代文艺思想史上的非常重大的问题,对各个时代的艺术创作的方向影响甚大。情与理的关系实质上就是艺术创作中的感情与思想的关系。普列汉诺夫的《艺术论》指出:“艺术既表现人们的感情,也表现人们的思想,但是并非抽象地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来表现,这就是艺术的最主要特点。”这一结论相当深刻,是经过文艺史的实践所检验的。普列汉诺夫的观点有两层意思:一是艺术作品表现感情,也表现思想,就是说既有情,也有理。二是艺术作品中的思想不是抽象的,是通过生动的形象来表达的。我国文艺创作中对情与理关系的认识,最早实在是个本质问题的探讨上的“言志”和“缘情”的两派斗争。如《论语?公冶长》中所涉及的“志”,是指儒家的政治理想和人生处世态度。到了唐代的孔颖达就提出:“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可以看出这时的观点已包括了文学是既表现思想,又表现感情,其“志”中既有情又有理的。直到刘勰提出“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之一观点,认为文学创作中情理是不能偏废的。他认为:在文学作品中,情和理是构成作品内容的基本因素;而且二者之间是相互依赖并存的。所以说情发而理昭。理常常是寓于情中的,情又要以理为基础。其间的辩证关系十分清晰、明了。文艺创作中当然都要有“理”的,但理不能排斥情,而是应当通过抒情而寓理于其中。理不应当以抽象的形式出现,而应从具体的形象中流露出来。

    文与质

    这一关系在古代文学理论中,被称之为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同时还具有文华与质朴的含义。此概念最早是由孔子提出来的。孔子讲文质关系并不是指文学作品,而是指人的内在思想品质与外在的礼节学问之间的关系。对于孔子这种对人的修养的要求,后来被引申到文学创作领域中,用来比喻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要求。《论语?颜渊》中说:“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质必须以一定的文表现出来,而文又必须是反映了一定的质的。对文质关系的辩证认识,反映在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关系的认识上,就是强调内容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体现出来,而形式又总是反映一定的内容的。这种文质观点,对文学作品在内容和形式关系的要求上是比较全面的。虽然,在我国古代对此问题上也曾有过争议,或重质轻文,或重文轻质。但刘勰的《文心雕龙》中的文质观对这一问题作了较为全面而深刻的理论分析。提出了文质并茂的理论,是我国古代文艺思想史上对文质关系阐述的最好的最深刻的。文学创作只有以内容为主,形式才具有了具体的目的和方向,也就是刘勰所说的“经正而后纬成,理定然后辞畅”的意思。刘勰对文质辩证关系的论述,既避免了形式主义重文轻质,又对片面化的重质轻文指出弊端,进而在文学创作上要求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发明的一个有机整体,对我国古代文学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积极作用。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14篇

2005年7月,首届华夏雅石艺术论坛以“奇石是否为艺术品”为题展开了学术讨论,参与名家各抒己见,但“是”与“不是”,没有最终定论;此后,上海藏家梁志伟以《奇石艺术品化将成为潮流》一文明确表态,但也仅是给处境略显尴尬的奇石一个比较中和的定位。时隔几载,业界均以奇石“是天然艺术品”和“终究成为艺术品”相守。但,只要尘埃尚未落定,就有被反复审视的可能。

此文从艺术品、美学理论的专业视角入手,环环相扣,从正反两方面对“奇石是艺术品”做了相应论证。刊登此文,只望给石界更充实的领悟。

有人说,“奇石是具有观赏价值和收藏价值的天然石品”。这种说法认为艺术品是人创造的,能反映社会生活,而奇石是大自然创造的,不能反映社会生活,所以奇石不是艺术品,没有艺术性。我们认为,判定奇石是否为艺术品,决定于其赖以产生的社会实践,而不是局限于一个僵硬的概念。笔者拟从艺术品概念内涵扩展的必然性和奇石文化实践两方面进行论证。

一、艺术品概念内涵扩展的必然性

“春秋战国时期,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经历着急剧的动荡和变革。这时,一方面是旧的阶级关系正在瓦解、破裂;另一方面是新的社会力量不断解放、壮大。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事物的称谓和它所指的实际事物之间发生了各种各样的矛盾。或是旧的称谓没有改变,但它所指的实际事物已经发生了变化;或是出现了新的事物,旧的称谓不足以表明它的新内容。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所谓‘名实相怨’的状况,先秦时期关于名实关系的争论,正是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下提出来的。”(见《哲学三百体》第48页,夏乃儒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这表明文化的发展过程,就是旧的观念(概念)不断消失、新的观念(概念)不断形成的过程。春秋战国时期刑名、名实之辩的结果,已经揭示了内涵随外延变化而变化的概念辩证法规律。越是具体概念,如猪、马、牛、羊等,其名(概念的内涵)实(概念的外延)对应关系越相对稳定;越是抽象概念,随着社会实践的逐步深入,其内涵和外延的对应关系发生的重组变化越剧烈。(以上参见拙作《奇石立法的意义与可行性研究》一文)由此可见,当一种文化形态的内容――概念的外延随实践的深化发生了本质变化时,规范这种文化形态的思维形式――概念的内涵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这是概念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具体到文化艺术领域,即艺术品概念的内涵随艺术实践的变化而变化实为客观必然。

二、奇石文化实践对艺术品概念造成的冲击

下面我们来考察艺术品概念的外延都有哪些本质变化,或说奇石文化实践在哪些方面的突破对原艺术品概念的内涵造成了革命性冲击。当代奇石文化实践给我们提供了具体而典型的审美案例,通过与艺术、美学理论的结合,我们可以了解到奇石文化欣赏活动的基本特点:

(一)奇石文化欣赏活动具有一般艺术活动的四要素特征

“美国当代文艺批评家、康乃尔大学教授艾布拉姆斯于1953年将艺术活动的要素归结为艺术品、艺术家、宇宙、观赏者四个方面。”(见《艺术概论》第10页,李胜利编著,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我们姑且简称为“四要素说”。对比这个学说,奇石采集、装饰、鉴赏和赏析艺术家构成的人才队伍相当于“艺术家”;“宇宙”范畴,笔者理解它是一个包括艺术实践、主体活动环境及反映对象的“泛实践”概念;奇石文化受众即观赏者;奇石自然与“艺术品”相对应。从奇石产出到受众欣赏的过程,具有艺术活动的四要素特征。因此,奇石文化欣赏活动是艺术活动,这是奇石是艺术品的论据之一。

(二)奇石具有艺术品的结构

我们先来看一段关于艺术品结构的论述:“艺术作品(艺术品)由文本(直接载体)和载体(间接载体)构成。所谓文本,即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艺术作品,是艺术主体影响、作用于受体的直接媒介,由语言、结构、意象、主题等层次构成。所谓载体(间接载体),即艺术作品寄身其上的物质手段,是艺术作品与主体之间的媒介,譬如,声音是音乐的载体,画布与颜料是绘画的载体,胶片是电影的载体。”(见《艺术概论》第154页,李胜利编著,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出版)由此可见,奇石的形象(即意象)、意境、神韵、主题等层次结构,是直接载体,是意识形态的艺术要素。形态、色彩、纹理、质地等是间接载体,是塑造艺术形象的物质手段。两种载体离不开物质的形成与演化过程,分化又统一于社会实践。因此,奇石具有艺术品的结构特征。这是奇石是艺术品的又一论据。

(三)奇石具有艺术品的美学功能

1、从美的形态看,奇石美具有现实美和反映美两种形态。前者指自然美,后者包括社会美、艺术美、形式美和科学美。

自然美 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自然人化程度不断深化,奇石作为自然事物的典型代表之一,逐渐进入人类的实践和认知范畴,成为人类审美实践的对象和结果。自然质朴的感性特征,不仅契合了现有书法、绘画、雕塑等造型艺术的表现手法和效果,而且以自然天成、匪夷所思的艺术形象超越传统艺术形式,大有开宗立坛之势。奇石美是自然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双重作用的结果。因此,自然美是奇石的类本质所体现出的现实美。

社会美和艺术美 奇石反映美的形象性和审美主体的发现性,引申出奇石的社会美和艺术美。奇石的社会美是对现实社会美的反映,奇石的艺术美是就它与艺术美都具有以形象反映现实美的共性而言的,它们不是社会美和艺术美本身。因此,我们不能以社会美的具体、生动性和艺术美 “自由”与“自主”的创造性否认奇石美的社会性和艺术性,进而否定奇石艺术品的定位。

形式美 形态、色彩、纹理和质地等自然形式,本来有具体内容,经过长期的重复、仿制、演化和反映,成为脱离内容的规范化形式。因此,奇石的形态、色彩、纹理和质地可以作为单独的审美对象而成为形式美。

科学美 隐含在奇石及其表现形式中的物质及生命演化信息,是科学认识的对象。在科学认识的过程中,作为客体和规律性(真)与主体和目的性(善)相统一的美感,是引导科学家实现科学发明、发现的重要途径。有科学素养的赏石者,可以体会科学家探索过程的趣旨和审美情感。因此,奇石具有科学美。尤其是矿晶、化石和陨石等标本类奇石,作为科学美的集中体现者而具有审美价值。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观察奇石的微观审美特征和利用现代科学理论提高主体的审美能力是奇石科学审美手段的两个基本发展方向。

奇石美包含所有美的形态和种类。与传统美学的社会美、自然美、艺术美、形式美、科学美的并列与辩证关系不同,奇石美是以自然美为基础、社会美和科学美为反映对象、艺术美和形式美为表现形式的塔形结构。

2、从美的本质和特征看,奇石美的本质与传统美的本质相同,也是在人类实践的基础上,主客体交互作用的产物,是反映人的自由创造和生命活力的生动形象。与“形象”的狭义感性物质创造说不同,笔者认为,奇石的自然本质规定性与人工性的矛盾,决定了奇石“形象”的创造性,不能存在于“形象”之内,只能存在于“形象”之外。存在于奇石的采集、装饰、鉴赏、展出等感性物质的选择活动和奇石鉴赏过程中的理性发现两种基本形式中。奇石美的特征也具有美的形象性、感染性和社会性。由于奇石在表现人类认知范围内的社会和自然事物形象的同时,还表现人类认知范围外的社会和自然事物的形象,以特有的形式丰富着人类对自然美的认识,所以,奇石美具有传统美学形式并不突出的自然性的本质特征。

3、从美感的产生看,奇石美感与一般美感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

相同点:都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由实用形式感到审美形式感、由不自觉到自觉、由狭窄到广阔、由肤浅到细致深入的过程。是先民“比德”、“畅神”、“移情”等审美实践的结果或产物。

不同点:奇石美感是借鉴绘画、雕塑艺术的审美模式或经验,以现代美学理论为指导和最新发展形式的艺术感知。

4、从美感的特征看,奇石美感与传统美感的特征有同有异。

直觉性:传统美感有潜藏着理性的个体直觉性,本质上是直觉审美。奇石美感是个体直觉性与理性认识的统一,本质上是理性感悟,是“养眼、养心和悟道”的升华过程。

情感性:传统美感和奇石美感都是人在自己所创造(或选择)的对象世界中直观自身的心理活动,是区别于科学意识、道德意识的对对象世界的特殊反映形式,是以认识为前提的情感判断。

愉悦性:奇石美感与一般美感是相同的。从个体审美看,表现为无功利的纯审美性;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个体超功利审美所依赖的观念,却是功利的延伸物。所以,奇石美感和传统美感都是个体无功利性与社会功利性的统一。

(四)奇石(及文化欣赏活动)与传统艺术品(及艺术活动)比较

综合以上三点,可比较如下:

相同点:(1)奇石文化欣赏活动与传统艺术活动都具有四要素特征。(2)奇石和造型艺术品的结构都由直接载体和间接载体组成。(3)都有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形式美和科学美五类美学形态。(4)艺术性都通过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生活、表达思想感情的完美程度得以体现。(5)塑造艺术形象的手段都是形态、色彩、线条(或纹理)或质地。(6)传统造型艺术规律对奇石欣赏活动具有借鉴意义,遵循基本相同的审美规律。(7)都具有审美价值。(8)都具有保值、流通功能,因而具有收藏价值。

不同点是:(1)传统艺术创作的主体是艺术家,艺术家是具体的人或有组织的创作集体,创作活动基本是一次性完成。完成的标志是产品的产出。奇石文化欣赏活动是“人的创造和大自然创造的统一”(见陈慧明《浅论我国赏石文化现状与展望》)。创作活动是由采集、装饰、鉴赏和展出过程的人才结构,独立或分散逐步完成。完成的标志是艺术形象(谱)的确立和摆放方式的确定。(2)在由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中,传统造型艺术是先有艺术意象,再有艺术形象,最后又有艺术意象。艺术形象已经产生相对稳定。两个意象分布分明和作用不同。第一个意象的产生来源于艺术家的生活积累。意象向形象的转化,在艺术家的感性物质的创造活动中完成。在消费者的审美过程中,完成由艺术品的形象到消费审美主体的审美意象的转化。在奇石文化欣赏活动中,也有艺术形象和意象。当奇石进入第一个采集收藏者的收藏审美过程中,审美意象和形象就结伴产生,审美形象(谱)随摆放方式的确定而相对确定。当这种形象在展出或流通过程中得到普遍认可,或者被具有相应资历的鉴赏家鉴评后,审美形象转化为艺术形象。当奇石进入爱好者(消费者)的审美消费过程中,艺术形象最终转化为艺术意象。奇石的艺术形象和意象不像传统造型艺术那样易于区分,因而有较多的再发现机会。(3)传统造型艺术的创造性,体现于艺术形象之内,奇石艺术的创造性体现于艺术形象之外。(4)五类美学形态的结构不同。

三、奇石艺术品悖论辨析

要论证奇石是艺术品,除了正面论证之外,还要从反面论证一些代表性观点的错误和局限性。本文开篇所引观点和美学家王朝闻只承认奇石“具有相对意义的艺术性”而不是“艺术品”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是流与源的关系。因而后者是我们论证的重点。诚然,作为唯一一个关心、垂顾奇石文化事业的大师级雕塑艺术家、美学家、艺术理论家,留下堪称经典的《石道因缘》等宏论,我们每一位石友都发自内心地感谢他。但为了实现大师“终有一天能够穿越探索石道的艰辛,出现系统化、民族化为举世公认、名实相符的赏石美学”(见《石道因缘》第150页,王朝闻著,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的愿望,我们不得不对大师的部分观点提出保留意见。

“客:对于观赏石,有人说它也是艺术品,你说对吗?主:我先问你观赏石所引起的美感,和艺术品所引起的美感,对你有没有明显的差别?客:不消说,艺术不止反映客观的美,它还创造艺术美……石头虽能引起美感,但这种美与人们精心创造的美不同。”(同上,第12页)用美感的差异性否定奇石是艺术品。这是大师否定奇石艺术品的第一个观点。从本质上讲奇石美是自然美,进一步说,奇石的自然美中契合了社会生活、自然事物的艺术形象,具有社会美、艺术美,与传统艺术美的平衡、对称、整齐划一、随心所欲等“主观性与独创性”的特点不能等而论之。但它对社会美和自然美的表现力,是传统艺术家意想不到、传统艺术美无法企及的。因此,奇石的艺术美是对传统(人工)艺术美的拓展与补充。奇石艺术美与传统艺术美是对立统一关系。用传统艺术美感的标准去衡量奇石美,就是只看到事物的差异性没看到事物的统一性,是形而上学艺术观的表现形式。

“主:说简单点,凡是未经过人类加工的观赏对象,包括具有审美作用的石头,不论它的形体、色彩、斑纹和硬度多么接近动人的艺术品,我只承认它们具有相对的艺术性。客:‘品’与‘性’的概念不能混淆。观赏石的美,在于观赏主体的发现,而不在于它的创造。”(同上,第12页)用感性物质活动对艺术形象的规范性,否定奇石的艺术品定位。这是大师否定奇石艺术品的第二个观点。我们拥护大师对“感性物质活动”的坚持,因为这是唯物主义的基本路线。不坚持这条基本路线,艺术品概念将变得宽泛无比,所有具审美功能的自然景物都将进入艺术品范畴,这无异于取消艺术品概念的规范性。大师认为“从事选石、配基座、选择拍摄角度和命名等活动……这一切活动都具有一定的创造性;不过,这些活动还不会从根本上改变观赏石的审美特性与价值”(同上,第17页),“能够发现观赏石的美,也表现出主体的感受有创造性。但实际上并没有改造观赏对象”(同上,第12页)。由此可见,大师对“选石、配基座”等感性物质活动和感受发现过程的创造性地肯定与对艺术形象感性物质创造性地坚持。但他忽视了奇石的自然本质规定性与人工性的矛盾决定了奇石“形象”的创造性,不能存在于“形象”之内,只能存在于“形象”之外。存在于奇石的采集、装饰、鉴赏、展出等感性物质的选择活动与奇石鉴赏审美过程中发现性的统一。在互为前提的条件下,感性物质的选择活动和鉴赏过程中的发现都具有“创造性”。

美学家王朝闻虽然发现了奇石文化欣赏活动中的创造性,但囿于艺术品概念的既定模式,得出了违反概念辩证法的错误结论,不经意间为奇石文化设置了新的障碍,这是奇石文化理论建构中必须扬弃的。

四、结论

艺术形象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形式美;…抽象绘画;影像时代

艺术在起源上往往兼具实用性与审美愉悦,例如岩画就被认为是有着叙事、教育等实用性意义与审美意义。然而,美是艺术的特殊的目的,如果放弃了美,艺术就不再是艺术了(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2页)。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进步就体现在提升审美意义而降低实用性意义的过程之中。

一、绘画作为纯粹的艺术

美在于形式,这大概是东西方艺术理论家们的共同认识。形式被认为是艺术表达的语言符号。在绘画艺术中,通过对点、线、面、色彩以及构图等绘画形式在画面空间上的合乎规律的排列组合,从而使得主体产生审美冲动,这样的形式规律就被认为是形式美或者形式美法则。西方艺术史上对形式美的讨论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将世界解释为数以及数的关系,甚至图形也被分解为数,诸如三角形数、正方形数,等等。比例与和谐很自然地就成为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美的形式原则。苏格拉底强调知识是具有普遍性的东西,而柏拉图强调美在于普遍性与永恒性,提出形式美是绝对的,而具体事物表现出来的美不过是美的理念(形式美)的模仿和分有,是相对的有局限性的。柏拉图具体地说明了形式美在于图形的几何形状的美:“形式美指的不是多数人所了解的关于动物或绘画的美,而是直线和圆以及用尺、规和矩做出直线和圆所形成的平面形和立体形。”(柏拉图《文艺对话录.斐力布斯篇》,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298页)尽管美在于形式从古希腊一直到黑格尔都作为确定不移的观点,但在二十世纪之前,对形式美的艺术表达仍然植根于具象绘画之中,这一时期的形式美通过具象描绘来体现和展示,由画面内容间接地表达出来。尤其是在欧洲文明发展史中的两个具有重要影响的阶段:古代希腊和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家们热衷于系统地探索再现自然的方法,使得绘画意象尽可能地接近其表达的可视外部世界。艺术创造发展的同时,古希腊以来的由亚里士多德所提倡的“摹仿论”和文艺复兴时期以达.芬奇为代表的逼真写实绘画理论得到了非常丰富而全面的发展。具象绘画尽管也有着形式美的追求,甚至还有相当高程度的抽象,例如中世纪时期的某些教堂绘画,但是总的说来,这种追求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和方法,艺术评论家们对那一时期的绘画的赞誉往往是“栩栩如生”(架上画与绘画秩序,托马斯.普特法肯,新美术,2014年第5期)。真正对形式美进行自觉主动地追求还是在于由摄影技术导致的抽象绘画的兴起。摄影技术的发明对绘画艺术的冲击和推动是科学技术影响艺术发展的一个典型案例。当绘画作为一种被阿瑟.丹托称之为“模仿的艺术模式”而被摄影在再现的真实性上超越的时候,是艺术的进步还是艺术的终结?在科学提供的技术工具基础上,艺术作为一个概念,其内涵和外延经历了巨大的调整。由此说明艺术本身,不管是材料、内容还是表现形式具有时代性是非常有趣的。例如说,文艺复兴时期,光学、解剖学、透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的发现和技术发明进入艺术领域,艺术家由此创造出“薄雾法”、“阴影法”、“远近法”等等对于绘画艺术而言的前所未有的新颖表现方法,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绘画艺术的发展。而油画这一现代绘画艺术的瑰宝,之所以能够在文艺复兴时期诞生,全赖于扬•凡•艾克(JanVanEyck)发明能够调和颜料的油剂。摄影技术的出现使得“真”与“美”的区别界限较之以往更清晰地显现出来,再现的艺术与表现的艺术分道扬镳的速度越来越快。绘画在以实用性为目的的领域中的地位被摄影技术所取代,而在以艺术美感为目的的价值领域中则恰恰得到了广阔发展的空间。正如利奥塔所言:“人们不再为艺术在‘技术上的可仿制性’而痛苦,人们懂得,工业并不意味着艺术的结束,而是意味着艺术的变革。”(利奥塔:《非人》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罗国祥译,第132页)。尽管抽象绘画直至二十世纪才成为一种主要思潮,但在绘画艺术中具有抽象性则是伴随着绘画艺术活动与之俱来的。王鲲区别了“绘画的抽象性”与“抽象绘画”(抽象绘画与西方绘画的抽象性,王鲲,文艺研究,2010年第5期),他认为西方绘画在二十世纪以前都属于传统绘画,其特征是以具象表达为主,不过在具象性之后仍然潜藏着抽象性。就绘画艺术本身来说,早期作品的抽象性是非常明显的,例如岩画、洞穴壁画、陶制品上的装饰画等等,只是它们的抽象是符号和简单技法相结合的产物,而非其目的本身就是为着抽象的。区别于具象绘画以画面内容来给人以美感体验,抽象绘画通过画面的形式直接地展示美。这种形式展示的直接性的美感体验摆脱了对画面内容的依赖,脱离了具象绘画对外在真实性再现的述求,从而得以直接地追求“美本身”,这样绘画就作为纯粹的艺术而产生了新的形式美观念。潘公凯认为,现代主义之前的艺术家,强调艺术始终要服务于社会性意义,这种社会性意义或者是宗教的或者是政治的,只有在现代主义之后,艺术家们才“认识到形式语言所具有的独立的审美价值,使‘艺术’成为‘艺术’本身。”(潘公凯,绘画性抽象,美术研究,2013年第1期)这种工业时代科学技术发展与艺术思想和流派变迁发展在时间进程上的顺序基本一致并非是一种巧合。易英明确地指出抽象运动的动力是工业社会技术支持下的新艺术运动(艺术思潮与抽象绘画——中国当代抽象绘画述论,美苑,1995年第5期)。只有在影像技术确定了在图像真实性上的决定性优势之后,摆脱了实用性目的绘画才能够作为一种“纯粹的”艺术获得独立的发展,绘画艺术于是走向了抽象绘画阶段。

二、影像时代抽象绘画的形式美表达

摄影技术产生之后,对绘画艺术形式美的讨论在现实的冲击面前异常地热烈起来,其中产生了很大影响的是克莱夫.贝尔的理论。在1913年出版的《艺术》一书中,贝尔像一个柏拉图主义者一样,讨论着艺术的本质即艺术何以成为艺术的问题:“什么性质是圣.索非亚教堂、卡尔特修道院的窗子、墨西哥的雕塑、波斯的古碗、中国的地毯、帕多瓦的乔托的壁画,以及普辛、皮埃罗.德拉、弗朗切斯卡河塞尚的作品中所共有的性质呢?看来,可作解释的回答只有一个,那就是‘有意味的形式’。”(克莱夫.贝尔,《艺术》,周金环、马钟元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4页)贝尔的“有意味的形式”包含两个部分的内容,一是由线条和色彩构成的关系和组合,一是这些关系和组合能够“激起我们的审美情感”(克莱夫.贝尔,《艺术》,周金环、马钟元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4页)。这两部分内容一个是纯客观的,一个则是主体性的。“有意味的形式”是这两者的综合,共同构成了审美地感人的形式。贝尔的理论是与古希腊已降的形式美理论一脉相承的,但贝尔更直接地强调了主客观的统一。不过正如林木等人隐晦地指出的,贝尔的主客观统一在阐释上并没有说清楚,前后还有一些地方不尽一致。贝尔将“审美地感人”建立在个人的审美体验上,强调审美的“个人鉴赏力”,从而对于什么是“审美地感人的形式”如何具有普遍性就无法说清楚。同时他又认为“按照某种不为人知的神秘规律排列和组合的形式,会以某种特殊的方式感动我们”,那么这种“神秘规律”的形式似乎又是先在的而不需要主体的“个人鉴赏力”就可以感动我们(克莱夫.贝尔,《艺术》,周金环、马钟元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5-7页),这就使得这两者到底是什么样的先后关系明显地有着解释不清的问题。贝尔的主要理论贡献在于将绘画艺术与描述性的或者说叙事性的绘画、影像作品区别开来。他否认那些叙事性绘画的作品为艺术品。在谈到弗里斯的《帕丁顿火车站》时(克莱夫.贝尔,《艺术》,周金环、马钟元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10-11页),贝尔认为,这幅画尽管有着绚丽多彩的细节,而且给人们带来了“如痴如狂的”,但是《帕丁顿火车站》不是艺术品,而只是一个能够吸引人的历史文献而已,因为这一绘画作品并没有唤起审美情感。他指出:“《帕丁顿火车站》传达的思想和信息是如此娱人、如此恰如其分,致使这幅画有了相当高的价值并值得珍藏,但是,随着能够原原本本地反映事物的摄影和电影艺术的逐步发展,这一类绘画变得愈来愈多余了。”(克莱夫.贝尔,《艺术》,周金环、马钟元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11页)叙事性作品是用来交流与传达信息和思想的,而艺术品则是用来唤起审美情感。一件作品当然可以既有叙事性的要素又能够唤起审美情感,但是说一件作品是艺术品只能根据后一个标准。贝尔反对艺术作品受到政治的、历史的等等因素的污染,赞同西方艺术史上的艺术是“中立性”的观点。贝尔提出了好的艺术品的三个共同性质:没有现实的再现,没有技术上的装模作样,唯有给人异常深刻印象的形式(克莱夫.贝尔,《艺术》,周金环、马钟元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第14页)。根据这样的标准,具象绘画的对细节的追求可能具有历史纪念意义或者有对生活的真实性的描述而引起的个人的情感色彩,但是这样的意义不是艺术性的。对生活的再现对于艺术来说就成为无关紧要的了。只追求有意味的形式的抽象绘画才是最为纯粹的艺术品。贝尔的艺术理论全面地颠覆了古希腊以来的“摹仿论”,将艺术从生活的羁绊和科技发展带来的迷惑中解放出来,从而极大地开拓了艺术家们自由发挥的艺术空间。贝尔与同时代的弗莱、沃林格尔等人的艺术理论成为影像时代之后抽象绘画艺术蓬勃发展起来的理论基础。而二十世纪早中期卓有成就的绘画艺术大家例如马列维奇、康定斯基、蒙德里安以及波洛夫等人都基本都接受贝尔等倡导的纯粹艺术的形式美主张,这也使得二十世纪中期抽象主义成为绘画艺术的主流,形成了各种抽象主义的流派和多姿多彩的风格。康定斯基被称之为抽象主义绘画的创始人,是现代抽象绘画的第一个有着世界性影响的画家和理论家。他沿着贝尔等人强调艺术在于形式的美学道路,强调艺术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构图,二是形状,这两部分通过有序组合形成整体协调。康定斯基认为绘画的形和色有着自己的内在生命力,绘画的内容则会破坏美的体验:“形越抽象,它的感染力就越清晰和越直接,在一幅构图中,物质因素或多或少有些多余,多少会被抽象的形取而代之。”(康定斯基,《艺术中的精神》,查立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页。)康定斯基的形主要是指几何图形,他认为那些圆形、三角形、菱形和梯形等简单的几何形式是“非物质的精神实体”。他还用视觉心理学的理论将这些简单几何图形和色彩结合,与审美感受对应起来,例如圆形适合于柔和深沉的色彩,而尖锐的三角形适合于醒目的色彩,于是就有诸如“黄色的三角形”和“蓝色的圆形”这样的具有审美感染力的形式。康定斯基于1910年创作的《最初的抽象水彩》没有采用任何外界可视的自然物而单纯用线条、形和各种变化的色块构成,但在构图上却给人一种具有音乐般旋律的美感体验。这一作品被美术史家认为是抽象主义的第一个成功例子。康定斯基具体地分析了形式与美感体验之间的对应关系,这可以看作是对贝尔理论的一个发展,不过这一发展似乎破坏了美感体验的神秘色彩,只需要通过客观的形色的构成就可以达到康定斯基的“主观需要”,这就是说贝尔的主观审美体验被康定斯基客观化了。蒙德里安接受了康定斯基提倡的使用简洁的几何图形来表达审美情感的主张,但是其数学化的倾向更为明显,他提出了一个格状结构的绘图公式,这一绘图公式由水平线、垂直线、红黄蓝三彩色和黑白灰三非彩色共八种基本要素通过结构、比例和色彩的不同搭配构成,其代表作品《红黄蓝构图》就是用三原色构造简单的色块和线条,通过线条和色块的合乎比例的视觉上的冲突与均衡来达到一种和谐的美感体验。艺术评论家将康定斯基的抽象风格称之为“热抽象”,将蒙德里安的抽象风格称之为“冷抽象”,是由于蒙德里安的绘画就像数学计算一样,通过冷静地处理画面的色彩、形式和结构来完成。于是美就成为客观的再现,贝尔的“有意味的形式”被改造成由形式来表达意味,美感体验在这里成为被动的甚至是消失了。康定斯基和蒙德里安等艺术家实际上就是画布上的毕达哥拉斯主义者。总体来说,纯粹艺术的形式美是在贝尔倡导的大方向下展开理论讨论和实践创作的。这样的艺术思想和创作为二十世纪的艺术发展谱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是抽象绘画发展起来的各种风格和流派很快就陷入到理论上走到极致之后的贫乏和创作实践上的刻意模仿,影像时代抽象绘画艺术的各种问题随之凸显出来。

三、影像时代形式美的问题与讨论

现代艺术特别是抽象绘画艺术是在“艺术死了”的哀怨中发展起来的,然后在繁华与喧嚣走向迷失。这一迷失不仅是创作上的而且是在艺术理论上的。如前所述,康定斯基和蒙德里安的创作和理论已经带有背离贝尔与弗莱等开创的纯粹的形式美道路的倾向。这一倾向并非是一些评论家所批评的那样是由于内容的缺乏或者脱离现实,而是在于形式美本身的问题。一大批抽象绘画艺术的追随者陷入了贝尔所批评的对抽象形式毫无了解而盲目模仿之中。即使是大师级的抽象艺术家的作品也对抽象艺术理论本身形成冲击,例如杜尚的作品《泉》就很难说是形式美的艺术创作。正如丹托批评的那样,“将男用小便器仅仅当成有点像曲线变化优美并白得耀眼多泰姬陵那样的审美对象来看待是天真的”(阿瑟.丹托,《艺术的终结》,欧阳英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7页)。这一作品及其所导致的争论在某种程度上也宣告了现代艺术的迷惘。正如易英所说:“就单纯的形式构成而言,其空间范围极其有限,没有思想的支持和技术的含量,唯美的形式很快就会走到尽头。”(易英,大众文化视域中的抽象绘画及其衰变,文艺研究,2010年第9期。)贝尔等人的主张可以看作是从古希腊以来的对形式美追求的很自然的发展,即从自发的对永恒的美的追求(用柏拉图的话说,就是美就是美,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显得美)到自觉地追求“纯粹的美”。艺术的这种“纯粹的美”不掺杂有任何社会生活的杂质,通过艺术,人能够从人自身形成的人类社会的秩序中解脱出来,以一种超然的因而是中立的、静观的态度来欣赏这个社会,从而体验到一种对自身的超越而产生的审美愉悦。这样的审美愉悦既然是超越的,对人类社会本身而言是无用的,但其带有一种宗教性的升华色彩,因而带有至高无上的情怀,是一种极致的美的追求。理所当然地,这种完全理想性的追求也就只能在完全理想性的条件才能得到满足。形式美本身就不可能到达完全理想的条件。就形式美来说,不管是对称与均衡、单纯齐一与多样、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过渡与照应、稳定与轻巧、渗透与层次、质感与肌理、调和与对比,等等,通过画面展示出来的总只能是它们的一个例示而不可能是唯一的形式。当我们说某一个艺术作品的时候,它只能是这一个艺术作品即使它是完美的艺术作品,与之对应的就还有别的同样完美的艺术作品。形式美本身的多样性破坏了它的纯粹性,当纯粹的美在理论上可以通过无穷的形式来表现的时候,这一理论陷入迷失就是不可避免的了。自然地,当纯粹抽象的形式美追求走到极致而出现衰退的时候,寻求突破的目光试图从历史演绎中得到启示,以摹仿自然而得到美的具象绘画再一次回到了艺术家的视野中。摹仿的范式与形式美的范式相比有着简单的优点:美的山丘、美的花树、美的女人,不需要去追问美是什么,美就在那里。我们只需要把美再现出来。这样的美就是我觉得美,直接的美感体验纯粹到连一丝理性哲学的污染都没有,难道就不是一种比形式美更为纯粹的美?随着影像技术的成熟,照相、摄影、计算机制图等的出现和普及化,艺术家们也从早先对影像的拒斥中走出来。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就有了所谓的超级写实主义,从此开始了绘画与影像的融合而不是借用。这一融合是从具象开始的,即全面真实地用绘画将照片再现出来,例如莱斯利.克洛斯的作品。这是对具象绘画的回归,当然也就是对抽象绘画的反动。影像绘画的艺术发展宣告了抽象绘画走向形式美的极致是不可能的,这种不可能并非是说美在于形式的理论方向有问题,而是实现这一理论的条件太过于理想化。影像绘画在对完全抽象反思的同时,仍然坚持了形式美的道理,因此影像绘画从具象开始,然后依然走向了抽象。格哈德.里希特的影像绘画是比较典型地展示了这一发展历程。格哈德.里希特的早期作品带有明显的具象绘画特征,但和早先的照片写实主义已经有了明显的区别。他通过对照片的模糊化、虚化来屏蔽照片给人的直接影响,使得欣赏者需要通过对整个画面而不是细节来获得对作品的美感体验,这些作品仍然是图像性的,但是已经在色彩、形象等方面进行了形式化的处理。而里希特中后期的作品则抽象绘画的意味很强甚至是完全的抽象绘画,典型的如《红黄蓝》、《车站》、《停驻》等,王志亮认为这是里希特在绘画风格上穿梭于具象与抽象之间(王志亮,格哈德.里希特给我们带来了什么,美术观察,2008年第1期。)我们感兴趣的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穿梭?对此杨中华的解读是很有见地的,他认为里希特的风格变化在于对形式上的完善,“纯粹是光影与色彩的变化”,这种完善“最终过渡到手法和思维乃至于与时代思考的最终吻合呈现。”(杨中华,格哈德.里希特影像绘画呈现的真实性,美苑,2009年第1期。)总的说来,影像时代的形式美诉求在抽象绘画那里得到了极致的表达,但是依赖于抽象绘画本身则无法达到纯粹的美。这也是影像时代绘画艺术最后走向了抽象和具象相融合的原因,而对形式美的追求仍然在漫长的艺术道路上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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