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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 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服务贸易己成为当今国际贸易发展最为迅速的领域。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整体竟争力低下。本文就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并提出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对策。首先,论文阐明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提供方式和特点,然后,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竞争力进行分析,总结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进而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服务贸易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一、国际服务贸易方式特点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一国服务提供者向另一国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外汇收入的交易过程。服务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辅助项目是二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日益崭露头角,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随着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多边贸易的谈判重点也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of Services,简称GATS),服务贸易被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对各国服务贸易,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都产生着重大影响。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通过四种提供方式被定义:过境服务 (C rossB orderS upply),即从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境外消费(ConsumptionA broad),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接受服务;商 业 存 在(CommercialP resence),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方境内建立经营企业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Movemento fP ersonnel),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个人到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国际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形式,其特点鲜明:第一,服务贸易是一种无形贸易,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服务出口方式多样化;第二,服务贸易的生产与消费往往同时发生,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在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进口和消费过程;第三,服务贸易的对象主要是智力,如专利、版权、法律和会计等,且贸易过程中通常不涉及服务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第四,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都与资本、劳动力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密切相关;第五,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一般只在各国的国际收支表中显示,而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没有显示;第六;对服务贸易的监控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海关关税的方式进行,而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 二、我国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入世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视程度在履行我国对WTO有关金融、通讯、旅游、教育和咨询等方面的各项承诺的过程中,我国服务贸易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受各种制约因素的限制,整体竞争力较弱。 1.发展速度快,但整体水平低下 中国产业结构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了标志性的变化,服务业比重于1985年开始超过农业,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农业、工业带动转为主要由工业、服务业带动。按可比价计算,在1990年~2011年GDP增长的9.3%中,5.8个百分点来自工业的贡献,2.5个百分点来自服务业,1.0个百分点来自农业。与此同时,中国的服务贸易取得快速发展,2003年进口总额为46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出口总额373亿美元,增长20%200 5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达到730亿美元,同比增长24.5%。显示出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 易中的地位正在日益上升。但是 ,我国服务贸易的整体水平仍然较低,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率仅占1%左右,这与我国的人口、总体经济实力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水平是极不相称的。并且我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2006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占整个对外贸易(货物和服务贸易)的比重为10.2%,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远低于货物贸易所占比重,说明中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 2.发展结构不合理 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我国服务贸易体系基本形成,从服务贸易进口看,已形成了以金融业、零售商业、旅游业民用航空运输业、房地产业、租赁业等为主的服务行业;从服务贸易的出口上看,已形成了以国际旅游业、国际金融业与保险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国际运输业为主的行业。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结构很不合理,我国目前仅能提供40多种服务,其中大部分是传统的消费性服务,如旅游业、商业、餐饮业等,生产性服务很不发达,许多种类的服务尚难以提供,特别是一些资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产业,有的刚刚起步,有的尚属空白。我国服务贸易收支中规模最大的三个项目仍然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基本特征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企业居主导地位,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企业所占比重十分低,以至于人们习惯于把服务业就业视作解决企业富余人员的渠道,其实这是我国服务业行业水平低给人们造成的误解。 3.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 我国服务贸易近几年国际收支逆差变动较大,并且逆差有不断加大的趋势。这说明我国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劣势。(1)国际运输支出增长迅速。 (2 )保险收支差额进一步扩大。(3)其他商业服务顺差有所回落。(4)专有权利和特许支出明显上升。 4.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入世后,中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将不断提高。过去禁止外商进入的领域,现在逐步开放,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贸易开放格局。根据实际情况,我国已先后在零售商业、金融保险、旅游和一些专业服务领域开放了国内市场。国外服务业的进入与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他们带来了先进技术、规范化的企业制度和管理经验,带来了国际通行做法与观念,为我国服务企业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建议 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分析,结合我国服务贸易实际情况及发展制约因素,我国需要从产业结构优化、发挥政府职能,以及其他方面选择符合国情的发展策略,以应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1.优化产业结构 (1)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我国服务业的总量偏小,比重偏低,服务贸易的扩大,尤其是服务出口的扩大,基础在于本国服务业的发展。只有不断发挥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并积极培育竞争优势,服务出口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我国服务业的 落后严重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增强我国服务业的整体实力,全面提高我国服务业的竞争能力,为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创造有利条件。按照《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要求,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断提高层次和水平。首先,国家要继续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使产业政策适度向第三产业倾斜,并明确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其次,要注意发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发展服务业中的作用。发展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服务业门类多,层次高低悬殊,仅靠某一方面力量是不行的,必须充分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由国家、集体、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一起上。 (2)调整服务业结构,增强竞争优势 从国内产业发展的基础看,我国具备了在“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基本条件。一是国内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在较快提升,包括汽车及零部件、数控机床、电站设备在内的一批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出口有望出现突破性的决速增长。二是传统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继续提升,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也可以从出口中获得更大的收益。三是外商投资企业继续提升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加强研发能力,有利于提升其出口商品的国内增值率。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优势资源是劳动力资源、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因此可根据服务产业部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增长速度和比较优势等方面的排序,确定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重点,优先发展旅游服务、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具有传统竞争优势的服务行业,提高这些行业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增加贸易的附加值,并不断挖掘其发展潜力。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我们还应注意培养新兴服务业的竞争优势,发展诸如咨询、金融、技术专利和通讯等高层次服务行业。加快建立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的市场供给能力。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应该建筑在高等要素的生成机制上,最终落实于人力资本要素上的竞争。我们在制定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时,要注意加大对教育、科研和开发等高等要素的投入,加速建立健全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的供给能力,这对于促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中国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是至关重要的。 2.调整政府职能 (1)灵活运用保护政策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一步开放服务业的,也没有一个国是毫无保留地开放所有服务部门的。因此,面对国际高水平服务业的冲击,中国必须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服务贸易总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若干特殊的优惠待遇、宽限期,以及保护措施,中国应充分加以利用。保护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有选择地、适度地开放国内服务市场。这样对未开放的国内服务市场客观上形成了保护。第二,在对外开放的服务市场领域,实行一定的进入限制,如对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资格限制等。第三,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在国内服务市场的竞争行业进行管理,如价格管理、垄断竞争行业管理等。第四,对国内部分服务行业和领域制定产业倾斜政策,在税收、财政、信贷、人员培训及科技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透明度 目前,我国已有限制地开放了部分服务市场,但由于缺乏配套的管理法规,使市场竞争中出现不应有的混乱场面。所以,为了促进服务贸易沿着正常、健康的轨道发展,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把对服务贸易的投资、税收及优惠条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尤其要制定一部我国服务贸易基本法,并加快各服务部门 的立法进度,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前,做好立法的准备,也是我们争取主动的一项措施。此外,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和机密的前提下,我们应进一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对有关各项服务的政策及有关规定予以公开,以便外国服务提供者更加了解中国服务市场,寻求合作机会,同时也防止了有些国家以此为借口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 (3)完善服务贸易体制 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对于服务业,一方面存在管制过多、过严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管制不力或缺乏管制的问题。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关键是要迅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首先,要明确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其次,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服务贸易涉及诸多部门,有必要成立全国性的服务贸易管理组织。 另外如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有选择的实施服务业对外开放等都是目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从长远来说,提高我国服务业竞争力、改善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状况的根本举措是加大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力度,深入开发人力资源。从本质上说,现代服务贸易是以人力资本密 集型服务为制高点的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更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 当今世界已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已是一国综合国力强弱的体现。在此背景下,本文首先简要介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然后进一步分析了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关建议。 【论文关键词】 服务贸易 逆差 竞争力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198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55.79亿美元;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2003年突破1000亿美元,2011年则达到1345.67亿美元.1985年~2011年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8.24%,其中出口年均增长17.21%,进口年均增长19.30%。1985年~2003年世界服务贸易年均增速为8.59%,我国的增速要远远高于世界水平。到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世界排名已上升到第7位,呈现出一种良好的发展势头。服务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贸易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有所增长,呈现出一种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从总量上看,我国服务贸易及出口总额在总体的国际进出口额市场占有率上一直比较低,维持在2%~4%,仅为美国的18%,英国的38%,日本的54%。而当今世界上发达工业化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75%以上,仍然是世界服务贸易的出口大国,因此,必须认识到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非常大,无论是服务贸易出口额的绝对数量,还是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中国都存在着很大差距。 二、我国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 1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低下,贸易逆差继续加大 衡量一国某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一般可以用贸易竞争力指数来测算。贸易竞争力指数,是一国某产业或产品的进出口差额与进出口总额之比。贸易竞争力指数越高,说明竞争力越强。 我国服务贸易从1995年起便从顺差变成逆差,贸易竞争力指数一直小于0,2000年~2003年连续为-0.08,到2011年达到-0.07。这表明我国服务贸易虽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其竞争力仍然较低,处于比较劣势地位。中国服务贸易在迅速的发展过程中,虽然规模增长较快,但是由于服务业发展水平低和国内对服务的旺盛需求,中国的服务贸易进口增加迅猛,贸易收支一直不平衡,进出口总额年年逆差,而且随着规模的扩大,逆差额更是逐年增大。同时,在服务贸易的主要项目中,除了旅游与其他商业服务项目外,其余项目基本上每年也都是逆差,1997年的服务贸易逆差为56亿美元,2000年服务贸易逆差67亿美元,2003服务贸易逆差86亿美元,而到了2005年服务贸易逆差达到了93.91亿美元,这8年间平均增长率在50%以上。中国的服务贸易逆差在总额上还比较小,不足以改变中国对外贸易出现顺差的格局。但是随着贸易环境的变化以及中国主动调节出口发展战略,货物贸易不断出现巨额顺差的难度在不断增大。因此,服务贸易的逆差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2.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新型服务业发展滞后 在我国服务贸易构成中,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占据较大比重,而金融、保险、咨询、邮电、航空运输、专业服务等技术、知识、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的比重不足。这表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传统服务贸易比重较大,现代服务贸易相对滞后。 1997年~2011年间,我国服务出口总额中,旅游服务一直居于首位,其比重基本锁定在31%~43%之间,2002年以前旅游出口在服务贸易总出口中一直占据半壁江山,就是在2003年因受SARS影响,比重降到31.94%:金融服务所占比重一直在1%以下;运输业伴随着货物贸易高速增长,在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逐步增大,从1998年的17.92%到2000年一直增加到21.17%,之后连续几年一直维持在22%以上。运输和旅游合计占服务贸易进出口的77%。而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兴服务业则是明显的弱项,像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高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较高的现代服务贸易占比很小,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收支的0.4%、4%和2.15%,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而其他行业变化不明显。2011年金融、保险、通讯和计算机信息在我国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0.17%、4.83%、0.68%、2.15%,合计为7.83%;而2002年美国这四项合计比重达54.77%。这说明我国新兴的技 术和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虽然有所发展,但比重偏低,有待加强。 3.服务贸易的高科技化增长缓慢,服务贸易交易方式落后 作为现代的新型交易方式的电子商务登上了历史舞台,在服务贸易领域中,也深刻地影响着全球市场结构和商业贸易形式。据统计,中国目前有各种不同的电子商务网站1000多个,其中以企业到企业交易方式 370家,企业到顾客677家,提供商620家,前年企业到企业交易额为67.7亿元人民币,企业到顾客交易额为3.9亿元人民币。并且存在有各种不同交易方式的商业模式和各种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和解决方案,呈现局部性、自发性、重复性、缺乏技术创新的缺点,整体规划和统一的规范缺乏,有很多网站并不适应中国实际国情商业模式,只是单纯模仿国外企业,并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内广泛的关注。另外,不同网络、不同行业之间不能相互联通,网络结构复杂,各种资源难以充分共享,网络实际操作远落后于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传统企业落后难以适应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已经是中国目前电子商务发展的真实现状。 三、发展我国服务贸易的若干对策 1.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增强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 应把调整服务贸易结构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中之重,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信息、科技、保险、法律等行业,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提高。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如房地产、旅游、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服务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主要是指由粗放型,外延型到集约型,内涵型的转变,使服务贸易的发展收入靠新兴服务行业上来,而不是靠一般劳动力的大量投入。从而优化我国的贸易结构,均衡我国传统行业与新兴行业的比例,从而整体提高我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 2.完善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律,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服务贸易的发展和市场都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的后盾。而我国目前服务贸易的立法工作还很落后,服务业中许多部门都无专项法律法规。因此,为保证服务贸易能沿着正常、健康的轨道发展,我们应学习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立法方面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服务贸易法规,理顺各种法律法规与服务行业内部之间的关系,使得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健全,相互协调,规范市场、开发新产品、消除市场制约,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打破条块分割,形成一个统一完善的服务贸易市场。健全服务贸易的创新机制,促进服务贸易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转变。 3.保持优势产业,加大新兴行业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由于投入成本低,劳务和旅游这两个方面一直是我国优势服务产业所在,在世界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是这两方面总的来说科技含量比较低,都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所以我们在保持优势的同时,也要加大这两方面的科技投入,提高劳务输出素质,要改善旅游环境,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我们的优势。另外,我们也要优化服务行业的产业结构,要让新兴服务行业在世界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对服务贸易的认识和创新也决定着各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所以我们要克服服务贸易中陈旧僵化的思想,正确应对服务贸易自由化潮流,尝新服务贸易的未识领域。电子商务靠网络技术所拥有的特别优势,大力发展中国的网络事业,建设统一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是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化发展的关键。”全球化时代的电子商务”专题会议的召开,为全球电子商务专家研究中国电子商务的应用机制、商业模式和基础设施以及技术标准等一系列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要大力推广和应用。 4.加快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扩大规模化经营,培育竞争优势 我们应有选择、有步骤、有条件的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因为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直接影响着我国与先进国家间的差距,把外国的先进的管理经验纳为己用,摒弃那些不好的,在国际竞争中主要加大我国服务贸易的规模,更新系统的管理,以超强的实力与跨国公司相抗衡。再者,努力开拓新市场,在新市场中形成主动与竞争者竞争,通过竞争换取效率与进步。变挑战为机遇,在竞争中学习和提高。另外,加强国际间服务部门的合作和交流,引进国外的先进的服务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服务产业的整体实力。 5.加快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工作 目前, 我国缺乏服务贸易方面的专门人才,因此,要加大对相关教育产业的投资,建立门类齐备的服务贸易培训机构,各高校也应该加开国际服务贸易专业课程,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让他们尽快了解和熟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建立服务业人才基地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健全人才政策、防止外资过程中国有服务企业的人才流失。 参考文献: 金锐:中国服务贸易新发展[J].中国经贸,2006年,第6期;10~16页 阎红梅王成云:中国服务贸易现状及发展对策[J]中国论文期刊网;2006年,第8期 高焰:中国服务贸易现状探析[J].中国论文期刊网;2007年,第1期;22~24页 牛宏莉:前中国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商场现代化,2006年,第6期;总第471期 李怀政: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现状及国家竞争优势战略[J] 薛荣久张汉林:国际服务贸易[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 王绍熙王寿椿: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学[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陈同仇薛荣久:国际贸易(1997年新编本)[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姚曾萌.国际贸易概论[M].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形势的分析[J].中国新闻网贸易评论文献;2006年,第2期:3~5页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 服务贸易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论文摘要] 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服务贸易己成为当今国际贸易发展最为迅速的领域。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整体竟争力低下。本文就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并提出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对策。首先,论文阐明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提供方式和特点,然后,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竞争力进行分析,总结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进而提出相关建议。 一、国际服务贸易方式特点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一国服务提供者向另一国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外汇收入的交易过程。服务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辅助项目是二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日益崭露头角,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随着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多边贸易的谈判重点也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of Services,简称GATS),服务贸易被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对各国服务贸易,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都产生着重大影响。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通过四种提供方式被定义:过境服务 (C rossB orderS upply),即从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境外消费(ConsumptionA broad),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接受服务;商 业 存 在(CommercialP resence),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方境内建立经营企业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Movemento fP ersonnel),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个人到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国际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形式,其特点鲜明:第一,服务贸易是一种无形贸易,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服务出口方式多样化;第二,服务贸易的生产与消费往往同时发生,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在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进口和消费过程;第三,服务贸易的对象主要是智力,如专利、版权、法律和会计等,且贸易过程中通常不涉及服务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第四,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都与资本、劳动力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密切相关;第五,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一般只在各国的国际收支表中显示,而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没有显示;第六;对服务贸易的监控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海关关税的方式进行,而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 二、我国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入世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视程度在履行我国对WTO有关金融、通讯、旅游、教育和咨询等方面的各项承诺的过程中,我国服务贸易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受各种制约因素的限制,整体竞争力较弱。 1.发展速度快,但整体水平低下 中国产业结构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了标志性的变化,服务业比重于1985年开始超过农业,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农业、工业带动转为主要由工业、服务业带动。按可比价计算,在1990年~2011年GDP增长的9.3%中,5.8个百分点来自工业的贡献,2.5个百分点来自服务业,1.0个百分点来自农业。与此同时,中国的服务贸易取得快速发展,2003年进口总额为46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出口总额373亿美元,增长20%200 5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达到730亿美元,同比增长24.5%。显示出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正在日益上升。但是 ,我国服务贸易的整体水平仍然较低,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率仅占1%左右,这与我国的人口、总体经济实力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水平是极不相称的。并且我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2006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占整个对外贸易(货物和服务贸易)的比重为10.2%,与上年同期基本 持平,远低于货物贸易所占比重,说明中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 2.发展结构不合理 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我国服务贸易体系基本形成,从服务贸易进口看,已形成了以金融业、零售商业、旅游业民用航空运输业、房地产业、租赁业等为主的服务行业;从服务贸易的出口上看,已形成了以国际旅游业、国际金融业与保险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国际运输业为主的行业。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结构很不合理,我国目前仅能提供40多种服务,其中大部分是传统的消费性服务,如旅游业、商业、餐饮业等,生产性服务很不发达,许多种类的服务尚难以提供,特别是一些资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产业,有的刚刚起步,有的尚属空白。我国服务贸易收支中规模最大的三个项目仍然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基本特征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企业居主导地位,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企业所占比重十分低,以至于人们习惯于把服务业就业视作解决企业富余人员的渠道,其实这是我国服务业行业水平低给人们造成的误解。 3.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 我国服务贸易近几年国际收支逆差变动较大,并且逆差有不断加大的趋势。这说明我国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劣势。(1)国际运输支出增长迅速。 (2 )保险收支差额进一步扩大。(3)其他商业服务顺差有所回落。(4)专有权利和特许支出明显上升。 4.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入世后,中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将不断提高。过去禁止外商进入的领域,现在逐步开放,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贸易开放格局。根据实际情况,我国已先后在零售商业、金融保险、旅游和一些专业服务领域开放了国内市场。国外服务业的进入与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他们带来了先进技术、规范化的企业制度和管理经验,带来了国际通行做法与观念,为我国服务企业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建议 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分析,结合我国服务贸易实际情况及发展制约因素,我国需要从产业结构优化、发挥政府职能,以及其他方面选择符合国情的发展策略,以应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1.优化产业结构 (1)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我国服务业的总量偏小,比重偏低,服务贸易的扩大,尤其是服务出口的扩大,基础在于本国服务业的发展。只有不断发挥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并积极培育竞争优势,服务出口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我国服务业的落后严重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增强我国服务业的整体实力,全面提高我国服务业的竞争能力,为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创造有利条件。按照《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要求,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断提高层次和水平。首先,国家要继续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使产业政策适度向第三产业倾斜,并明确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其次,要注意发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发展服务业中的作用。发展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服务业门类多,层次高低悬殊,仅靠某一方面力量是不行的,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由国家、集体、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一起上。 (2)调整服务业结构,增强竞争优势 从国内产业发展的基础看,我国具备了在“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基本条件。一是国内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在较快提升,包括汽车及零部件、数控机床、电站设备在内的一批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出口有望出现突破性的决速增长。二是传统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继续提升,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也可以从出口中获得更大的收益。三是外商投资企业继续提升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加强研发能力,有利于提升其出口商品的国内增值率。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优势资源是劳动力资源、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因此可根据服务产业部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增长速度和比较优势等方面的排序,确定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重点,优先发展旅游服务、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具有传统竞争优势的服务行业,提高这些行业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增加贸易的附加值,并不断挖掘其发展潜力。大力发 展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我们还应注意培养新兴服务业的竞争优势,发展诸如咨询、金融、技术专利和通讯等高层次服务行业。加快建立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的市场供给能力。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应该建筑在高等要素的生成机制上,最终落实于人力资本要素上的竞争。我们在制定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时,要注意加大对教育、科研和开发等高等要素的投入,加速建立健全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的供给能力,这对于促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中国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是至关重要的。 2.调整政府职能 (1)灵活运用保护政策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一步开放服务业的,也没有一个国是毫无保留地开放所有服务部门的。因此,面对国际高水平服务业的冲击,中国必须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服务贸易总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若干特殊的优惠待遇、宽限期,以及保护措施,中国应充分加以利用。保护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有选择地、适度地开放国内服务市场。这样对未开放的国内服务市场客观上形成了保护。第二,在对外开放的服务市场领域,实行一定的进入限制,如对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资格限制等。第三,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在国内服务市场的竞争行业进行管理,如价格管理、垄断竞争行业管理等。第四,对国内部分服务行业和领域制定产业倾斜政策,在税收、财政、信贷、人员培训及科技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透明度 目前,我国已有限制地开放了部分服务市场,但由于缺乏配套的管理法规,使市场竞争中出现不应有的混乱场面。所以,为了促进服务贸易沿着正常、健康的轨道发展,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把对服务贸易的投资、税收及优惠条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尤其要制定一部我国服务贸易基本法,并加快各服务部门 的立法进度,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前,做好立法的准备,也是我们争取主动的一项措施。此外,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和机密的前提下,我们应进一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对有关各项服务的政策及有关规定予以公开,以便外国服务提供者更加了解中国服务市场,寻求合作机会,同时也防止了有些国家以此为借口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 (3)完善服务贸易体制 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对于服务业,一方面存在管制过多、过严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管制不力或缺乏管制的问题。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关键是要迅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首先,要明确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其次,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服务贸易涉及诸多部门,有必要成立全国性的服务贸易管理组织。 另外如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有选择的实施服务业对外开放等都是目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从长远来说,提高我国服务业竞争力、改善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状况的根本举措是加大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力度,深入开发人力资源。从本质上说,现代服务贸易是以人力资本密集型服务为制高点的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更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 贸易自由化;中国;服务贸易;发展 【论文摘要】 在国际服务贸易不断增强的大趋势下,中国服务贸易不论从总量和结构方面都居于弱势地位,本文在基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快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提升中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2、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优化服务贸易结构;3、积极培育国内服务外包市场。 一、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1、服务业的跨国转移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 服务业跨国转移是当前经济全球化新的显著特征。促进服务业跨国转移的动因主要有:一是生产的国际化带动了服务的国际化。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生产活动,也需要获得全球化的贸易、金融、通讯、运输等服务,一些发达国家的生产性服务业也出现了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浪潮。二是以IT为主导的高新技术在世界服务业中的应用,取得重大突破,从而为服务业国际分工的全面深化打下基础。 2、世界服务贸易结构调整加快,新兴服务贸易快速增长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服务贸易结构日益向知识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全球信息技术革命的不断发展,增强了服务活动及其过程的可贸易性,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会计、咨询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扩张。世界服务贸易将逐渐由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 3、服务外包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20世纪90年代以来,离岸服务外包得到快速发展,服务发包市场仍是传统的美国、欧洲和日本,但接包市场除了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和印度等被视为发展最为成熟的离岸ITO与BPO接包市场之外,中国、菲律宾、墨西哥以及中东欧地区逐渐参与进来,成为强有力的竞争者。服务外包离岸外移及与其相伴的服务贸易全球化,已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并将对全球经济版图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分析 1、服务贸易总量分析 在国际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的服务贸易也得到了蓬勃发展。从规模来看,中国的服务贸易总额从1982年的44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1917亿美元,24年间增幅超过43倍,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从0.6%增长到3.6%。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6的第8位。从服务贸易增长率看,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年增长率一直保持着领先的增长趋势,不仅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也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2006年中国服务出口年增长率达24%,远高于美国的10%,英国的11%,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所占GDP的比重相当低。据世界银行统计,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60%以上,而我国2006年仅为39%。 2、服务贸易结构分析 服务贸易出口结构分析。根据1997-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分项目情况统计数据,旅游、运输、其他商业服务一直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三大主要部门。旅游服务出口比重一直居于首位。其他商业服务出口从1997-2005年一直占服务出口比重的第二位,但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从1997年的31.3%下降到2006年的21.5%,2006年位居第三位。运输服务2006年比重达23%,跃居第二位。此外,咨询业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占比达8.6%。其他服务部门出口比重较低。 服务贸易进口结构分析。根据1997-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分项目情况统计数据,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为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的三大主要部门,其中运输服务进口表现为先降后升的趋势,2003年跃居第一位,成为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第一大部门,2006年占比达34.3%。旅游服务表现为先升后降的趋势,自1997年29.3%升至2000年36.6%的高位,又降至2006年的24.2%,为第二大服务进口部门。其他商业服务所占比重在10.7%—21.3%之间波动。值得注意的是 保险、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它们所占比重分别达8.8%、8.4%、6.6%。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第一,无论出口还是进口,中国服务贸易都以传统的旅游、运输等行业作为支撑,其主要属于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而资本密集型服务如航空、通讯、建筑以及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如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部门对中国服务贸易的贡献微弱,中国的服务贸易仍以传统的落后方式增长。第二,中国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部门的比较优势在逐步减弱。逆差额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随着货物贸易的迅猛发展,运输服务需求量不断增加,中国运输部门尤其是航空运输在质量和价格方面与欧美一些大运输公司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第三,现代服务产品的需求迅速扩大,而中国在这些行业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需求,大力发展资本密集型、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不仅是应对国际服务业对中国服务业冲击的需要,也是满足中国服务业发展的需要。 三、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对策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提升中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服务贸易总体水平落后,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其中,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中国第三产业规模和比重较小,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服务部门、种类和设施尚不健全。为此,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稳步推进消费需求结构升级,提高服务消费比重。培育生产者服务市场,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加强产业链的连锁作用,加大相关产业的协调与支持力度,完善交通、文教、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推动技术和服务创新,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努力提升中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2、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按照积极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与扩大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扩大工程承包、设计咨询、技术转让、金融保险、国际运输、教育培训、信息技术、民族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充分利用外资,利用外资企业在新型服务贸易部门的示范、人员培训和产业前后向关联等途径实现的技术外溢效应,提高我国服务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手段,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3、积极培育国内服务外包市场 一是要积极稳妥地开放服务市场,放宽对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的限制,为跨国企业来我国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创造条件。二是制定鼓励承接服务外包的专门政策措施,进行外包企业认定,仿照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政策,为外包企业提供低息信贷,减免企业开展离岸外包的所得税和营业税,对用于提供外包所需的进口设备可以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三是积极推进服务外包商务环境建设。 【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从实证角度建立了中国服务贸易、货物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协整模型,检验得出我国服务贸易与GDP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大于货物贸易出口的贡献。 【论文关键词】 服务贸易进出口 经济增长 协整关系 一、引言 目前,发达国家已经进入服务经济社会,而我国的服务经济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的发展目标。 随着我国全面加入WTO,我国如何迎接这个“服务经济”时代的到来,发展服务经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中国服务贸易和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宏观经济数据往往都是非平稳的,应用古典回归计量方法所得到的估计量可能是有偏的,进而造成错误的回归结果。20世纪80年代恩格尔—格兰杰(Engle-Granger)提出了可对非平稳时间序列进行协整分析的计量方法。 1.指标的确定和样本的选取 选择1985年~2005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GDP)、服务贸易出口额、服务贸易进口额、货物贸易出口额和货物贸易进口额五个指标。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根据各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平衡表》计算得出。国民生产总值、货物贸易进出口额来源于各年《中国统计年鉴》,按美元计算。 为了消除各指标存在的异方差问题,将上述五个指标取自然对数,取对数后各指标分别表示为:国民生产总值:lngdp;服务贸易出口额:lnse;服务贸易进口额:lnsi;贸易出口额:lnge;贸易进口额:lngi。由于篇幅关系,不能列出各指标原值, 2.单位根检验 在进行各指标的协整关系检验之前,首先要确定各个指标的平稳性。采用ADF(Augmented Dickey-Fuller)检验进行时间序列的单位根检验。 ADF的检验结果见表1,取对数后的各指标均不能在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有单位根的原假设,即各指标是非平稳的。而其一阶差分后值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有单位根的原假设,因此取对数后的各指标均是I(1)单位根的时间序列。 表1 ADF单位根检验 注:*、**、***分别表示在10%、5%、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有单位根(非平稳)的原假设。 3.协整检验 为了克服小样本条件下EG两步法参数估计的不足, Johnsen和Juselius提出了自回归模型VAR,即建立VAR(p)来估计模型的长期均衡关系,以得到一个有效无偏估计量。 使用极大似然估计法检验经差分修正后的模型时对滞后量比较敏感,所以在滞后期数的选择上,本文参照赤池信息准则AIC(Akaike info criterion)和施瓦茨准则SC(Schwarz criterion)。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AIC和SC准则检验结果得出滞后量为2。 表2 滞后量检验(*表示准则选择的结果) 用JJ(Johansen-Jusdius)迹统计量协整检验法得知五个指标存在2个协整方程,用Eviews 5.1计算协整关系,标准化后各指标的协整方程如下(括号内为各变量的标准误差): LNGDP=7.68+5.41*LNSE-2.78*LNSI+1.29*LNGE-3.01*LNGI (2.77941)(1.46836)(0.80763) (1.97499) 从协整关系来看,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出口跟经济增长正相关,而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进口跟经济增长负相关。长期来看,结果表明,lnse关于Ingdp的长期弹性为5.41,表示如果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每增长1%,我国GDP会增长5.4%左右。lnge关于Ingdp的长期弹性为1.29,如果我国货物贸易进口总额每增长1%,我国GDP会增长1.29%左右。因此,每单位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大于货物贸易出口的贡献。 4.Granger因果检验 协整检验显示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这种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要Granger(1969)提出的因果关系检验。 根据AIC 和SC最小化准则,在进行Granger检验时本文选取滞后期为2,各指标的Granger因果检测结果如表3所示。 从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中可以看出,在5%置信度上服务贸易出口、货物贸易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之间存在单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而服务贸易进口、货物贸易进口和国民生产总值之间不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出口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反之不成立。 三、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对策 1.发展服务贸易出口,扭转服务贸易逆差 从协整模型来看,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大于货物贸易出口。发展服务贸易有利于我国改变目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改变“三高一低”粗放的局面。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还较低,服务贸易总体逆差,增长不稳定,国际市场占有率低,贸易竞争指数小。而服务贸易状况代表一个国家在世界经济分工中所处的地位,因此,我们要重视服务产业的出口。培育和发展我国服务产业,大力开发国外市场,增加服务出口,提高我国GDP的服务出口弹性,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来说,既是紧迫任务,也是长期战略选择。 2.保持合理服务贸易进口,改善对外贸易环境 从协整模型看,虽然服务贸易进口跟我国经济增长负相关,但是服务贸易进口推动了服务贸易出口的需求,为货物贸易提供了源动力。因此,我国的贸易政策同样应该重视服务贸易进口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我国服务贸易进口的产出弹性,使服务贸易进出口保持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从贸易中获益更多,以利于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3.以外贸结构转换为出发点,促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同发展 协整模型得出服务贸易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比货物贸易大。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货物贸易出口对服务贸易出口有显著的拉动效应;另一方面,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起着支撑和促进作用,货物贸易优势的发挥与竞争力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与相关服务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在我国外贸结构转变时必须大力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使我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同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张晓峒:计量经济分析[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 朱钟棣张秋菊:中国需要新的贸易模式[J].国际商务研究,2006年第2期: 5~5 张亮:我国服务贸易与 GDP 的协整分析[J].国际经贸探索,2006年5月:51 杨萍夏俊:浅议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及对策[J]. 商场现代化,2006年11月:26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 中国的服务贸易长期以来滞后于货物贸易的发展,随着中国服务业开放“保护性安排”的结束,服务贸易的发展面临新的挑战。本文通过对服务贸易TC指数的定量分析,指出目前我国服务贸易结构存在严重失衡的情况,对此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论文关键词】 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对策 服务贸易作为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随着全球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货物贸易的持续增长,发展十分迅猛。我国自2006年1月1日开始,服务业进入了全面开放的时期,目前服务业开放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涵盖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2个服务大类中的10个,目前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电信服务、分销等在内的100个服务贸易部门已全部向外资开放,占服务部门总数的62.5%。今后服务贸易领域将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点,本文通过对历年服务贸易总量和结构变化的分析,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 1.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概况 与我国货物贸易的快速发展和庞大规模相比,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长期滞后。从1982到1992年十年间,我国的服务贸易额都徘徊在100亿美元以下,直到2011年后才出现发展加速的局面,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达到914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量的3.4%,居世界第八位;进口1003亿美元,居世界第7位。服务贸易出口占货物贸易出口比重为9.4%,不到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2007年上半年服务贸易出口达到555.3亿美元,同比增长38.7%,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速。图1显示了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10年来发展变化情况。 2.基于TC指数的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 本文选用TC指数(Trade Competitive)即贸易竞争指数来进行分析。TC指数又称为比较优势指数,其计算公式为TC=(某国某种商品的出口-某国该种商品的进口)/(某国某种商品的出口+某国该种商品的进口)。TC指数接近与0,说明比较优势接近于平均水平,取值大于0,说明比较优势大,越接近于1,行业竞争力越强。反之,则说明比较优势小,越接近于-1,行业竞争力越小。为了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和评价,本文选用TC指数在服务贸易总体和分行业层次上,对中国的贸易竞争力状况进行定量分析,计量结果见表1和表2。 根据表1可以看出,近10年来中国的服务贸易TC指数一直为负值,只在2011年后才出现了竞争力略为上升的局面,但依然是服务贸易净进口国家。与世界服务贸易十年平均0.008的水平相比也有很大差距,服务贸易的竞争力非常弱。从此表中也看出,除2001年外,世界服务贸易竞争力呈现出不断加强的趋势,这与目前全球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贸易出现自由化的发展现实是吻合的。 以上分析只能从总体上判断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并不能准确反映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特征。而服务贸易中各个部门的国际竞争力强弱有着很大差别(见表2)。 资料来源:商务部网站:《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06》及相关数据计算整理 从表2可以看出,自加入世贸组织6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各部门的TC指数中,只有旅游业和其他商业服务的TC指数均为正值,但比较优势并不显著。建筑业6年内的TC指数逐渐增大,表明随着我国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开始走向海外市场,建筑业的国际竞争力在逐步提高,但中间也存在着一定波动。而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广告宣传部门除了在2002年数值为负,6年来随着开放的扩大承接服务外包的发展一直在稳步攀升,近两年竞争力优势开始显现。而保险、金融以及专利权使用费和特许费的TC指数一直为负值,而且相当小,6年来平均值分别为-0.870、-0.220、-0.922,说明这些服务部门的出口竞争力非常弱,特别是保险和专利权使用方面,出口竞争力极弱,几 乎接近只有进口没有出口的边缘。而一向被认为是劳动密集型的运输业,因其货物贸易关系非常紧密却在我国货物贸易连年顺差情况下,运输服务指数6年来一直为负,表明在国际远洋运输盛行的今天,我国的大部分货物贸易的运输服务仍然依赖进口,国际竞争力令人堪忧。 从6年来个部门的变化趋势来看,运输、旅游、咨询、广告、电影音像等部门的TC指数总体保持上升态势,表明这些部门的出口竞争力在逐渐增强,尽管运输业竞争力也在不断上升,但总体仍然处于竞争劣势。而建筑、通讯、计算机信息服务、金融、其他商业服务几个部门六年来TC指数波动幅度较大,表明其出口竞争力极不稳定,难以抵御国际市场波动,抗风险能力较弱。而在保险以及专利权使用费和特许费方面,TC指数6年来已经分别从-0.845和-0.892下降到了-0.885和-0.940,其出口竞争力不仅极弱而弱势在不断增强,需要引起特别的重视。 通过以上对服务贸易总量和变化趋势的分析可以得知:我国的服务贸易在劳动密集型的部门如旅游、建筑行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而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服务部门的出口竞争力极弱,特别是在知识和技术高度密集的保险、金融和专利权领域,面临着几乎没有任何竞争优势,全部依赖进口的严峻局面。服务贸易内部结构的失衡严重制约了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二、提高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政策建议 服务贸易是服务业进步的标志,无论是从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还是服务出口占对外贸易的比重看,中国服务业发展和服务贸易出口均低于相同发展水平的经济体。制造业发展对于土地、资源、环境的压力通常大于服务业,而“中国制造”在今后的发展将越来越面临严峻的土地、环境压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服务业,有利于改善经济结构、减轻环境和资源压力。而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对于优化外贸出口的整体结构,改善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促进中国产业结构调整,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中国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的发展目标。 今后要更好地以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为目标,带动整个服务业发展升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应当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从根本上提升服务业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在服务价值的构成中,人力素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决定一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根本性因素,在于该国的人力资本状况。高素质服务人才的匮乏直接导致了服务企业竞争力弱化、产业结构不合理。如今,国际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咨询、通讯、计算机软件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方面。而我国在这些领域起步较晚,人才储备不足,服务贸易的输出则主要集中在劳务工程承包、远洋运输、旅游等劳动密集型部门,大量专业服务和高技术领域则处于净进口的状态,影响到我国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要增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培养这些服务行业的专门人才,这包括一批熟悉服务贸易的研究人员、工商企业家、金融家、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和工程承包商等。 2.吸引外资更多流向服务业,扩大服务业的有序开放 从国际背景来看,目前全球国际直接投资中服务业所占的比例达到了60%。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服务业吸引外资。虽然我国FDI流入总量连续多年位列发展中国家首位。但长期以来,中国吸引的FDI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领域,而服务业利用外资则一直没有进入快速稳定增长的轨道。2002年~2005年,中国非金融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分别为140.11、 131.36、122.28和116.79亿美元,占全部外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6.57%、24.55%、20.17%和19.36%,呈下降趋势。从服务业外商投资的内部结构来看,受国内管制架构的制约,一些专业化服务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和产业化,仍具有一定程度的垄断性质,但这些行业如金融、电讯等却是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对于优化我国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培育要素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实践证明,开放得越早的行业发展的速度也越快。今后应当根据服务业各部门自身的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通过有序开放,不断提高产业素质和整体竞争力,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3.尽快制定服务业整体发展战略 鉴于我国服务贸易结构失衡和服务业技术与知识密集型部门发展的相对滞后,国家应当从产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尽快制定服务 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如对服务贸易比较发达的上海、江苏、广东、北京等地,可以根据中国不同地区服务贸易的特点和行业优势,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和中西部大城市为重点,培育中国服务贸易的增长带。政府也应出台相应的服务业产业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在服务业竞争能力培育中的作用。如对服务贸易企业尤其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政策倾斜与扶持力度,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完善财政、信贷等优惠措施,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整体竞争力。 参考文献: 韩玉军 陈华超:世界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兼评中国服务业的开放与对策[J].国际贸易,2006(10):39~45 赵 放 冯晓玲: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7(9):44~45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7篇

论文摘要:服务贸易是一种跨越国界进行服务品交易的商业活动。我国服务贸易近年来发展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贸易水平、贸易法规、贸易人才及规模等方面仍处于明显劣势,服务贸易逆差较为严重。因此,需要利用国内外环境和资源优势,通过政府的有效引导,企业的积极配合,在发展我国传统优势服务行业的同时,开拓更加广阔的服务贸易市场,提高服务贸易的水平,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论文关键词:中国;服务贸易;经济 “服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是一种跨越国界进行服务品交易的商业活动,具体包括旅游、运输、保险、金融、通信邮电、建筑安装与承包工程、计算机与信息、专利与技术许可、咨询、教育、医疗保健、广告宣传、电影音像、个人劳务等。国际经验表明,发展服务贸易对优化产业结构并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就业水平、增加城市综合竞争力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服务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服务贸易的年增长不仅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也高于国内服务业的增长速度,对推动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领域也逐步扩大,通信、金融、保险、技术贸易、经营管理咨询、人员培养等服务进出口随之迅速发展。通过这些服务贸易的发展,引进了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对中国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今,全球竞争的焦点有向服务业转移的趋势,提升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已成为我国在加入WTO后刻不容缓的任务。我国服务业虽然在改革开放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长期以来我国不重视发展服务业等多方面原因,导致服务业的发展滞后于其他产业,也落后于其他国家特别是欧美等发达国家。所以,总体来看,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尚处于发展初期,存在着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 (一)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 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仍然偏低,吸纳就业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一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可用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以及服务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来衡量。中国1998年的水平为32.1%,不仅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60%~80%的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45%~55%的比重水平。中国1998年服务业的就业人数占国内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为26.7%,低于发达国家的55%~75%和发展中国家的30%~55%。1999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在全球名列第14位,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2.0%,而同期中国商品贸易出口额在全球名列第9位,占世界商品贸易总额的3.5%;而且中国的服务贸易近年来一直都处于逆差状态,并且呈不断扩大的趋势。2011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额为96.98亿美元,2005年服务贸易逆差额94亿美元。 (二)服务贸易总体水平较低,出口结构不合理 目前,中国服务贸易额仅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3%,居世界排名20位之后,与世界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相比比较落后。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额与货物贸易额的比例为1∶10.2,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4.2。2000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中,国际旅游收入162.3亿美元,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53%,国际运输收入36.7亿美元,占12%,两项合计共占65%。可见,运输、旅游是中国服务贸易的支柱,中国服务贸易还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禀赋优势部门等传统服务业上,而在全球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服务行业,中国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三)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 近年来,虽然我国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立法未成体系,不少领域还是空白,即使已颁布的一些有关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也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一些规定与国际经贸规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服务贸易管理落后 目前,中国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主要由中央相关部委负责,但对应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求,这种管理体制是存在许多缺陷的,如中央和地方在服务业国际贸易政策和规章方面的差别性,服务业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容易造成行业垄断等。此外,中国对服务业的定义、统计范畴以及划分标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及国际惯例不一致,所有这些,都是阻碍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 (五)服务贸易行业人才匮乏 服务企业在组织规模、管理水平、经营效率和营销手段上与国外大型跨国公司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2007年财经蓝皮书《中国服务业发展报告——中国服务业体制改革与创新》指出,2005年我国服务业劳动就业率仅有30%多,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且大部分分布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以知识为基础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滞后。蓝皮书表明,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第三产业被认为是最可以容纳大量劳动力的领域,而我国第三产业容纳劳动力还未表现出明显的增长,这固然和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工业化发展进程迅速,第二产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有关,但还是衬托出我国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现实。国际经验表明,随着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和城镇化水平的加速,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会成为容纳劳动力的主渠道。 二、加快发展我国服务贸易的对策 (一)加快服务业发展步伐,提高服务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极大地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的潜力 早在20世纪30年代,经济学家们就注意到了服务业的就业效应。到目前为止,服务业的高就业增长效应,已为学术界、政府决策部门和经济学界所接受,并被各国的经济发展的历史所印证。服务业对就业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扩大就业岗位,而且能够促进就业质量的提高,改善就业结构。近些年,服务业的发展在吸纳一二产业转移富余劳动力上发挥了突出作用,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据有关部门分析,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可以为48.2万人创造就业机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防指出,从投入产出效果看,每投资100万元可提供的就业岗位,重工业是400个,轻工业是700个,第三产业是1 000个,说明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的就业吸纳能力之大 。我国政府一定要着力发展好服务业,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立足比较优势,提升竞争优势,调整服务业内部结构,提高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在保证海洋运输、旅游服务作为传统服务贸易领域优先发展的同时,将信息技术、金融、保险、咨询等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作为发展现代服务贸易的战略重点。加入WTO后,我国货物贸易规模日益扩大,对于运输服务业的需求更是有增无减,目前,世界经济中心已经开始向亚太地区转移,世界经济的发展也将会在西太平洋海岸掀起一股新的热潮,这为我国海洋运输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中国海洋运输业面对新的国际形势应作出新的战略选择,同时,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宏观调控,借鉴海运发达国家政府的经验,对兼并收购等联合行为采取积极支持态度,通过制定或完善法律、法规为我国集装箱航运企业兼并收购等联合活动最终创建一个公平、有序、健康的航运市场环境。 此外,我国的旅游业也有独特的发展优势。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旅游业已发展成为我国第三产业中最具活力与潜力的新兴产业,在大多数地方还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或先导产业,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得到巩固和提高。同时,旅游业的发展改善了我国整体投资环境,加快了对外开放步伐,带动了各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经济繁荣与社会发展。 (三)加快服务业立法,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规体系 我国目前服务贸易的立法工作还很落后,服务业中许多部门都无专项法律法规。因此,为保证服务贸易健康发展,应加强对GATT、GATS、WTO等有关条款原则的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国际法律准则的法律、法规。对服务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要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同时,依据GATS进行保护性立法,最大限度地缓和与减少外来的强大冲击波。 (四)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 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关键是要迅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首先,要明确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我国商务部作为服务业政策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宏观管理职能主要是规划进出口发展战略,制定或参与制定贸易法律、法规,对外协调与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关系,并落实“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其次,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服务贸易涉及诸多部门,有必要成立全国性的服务贸易管理组织。建议中央、国务院建立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协调小组或委员会,负责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立法、对外谈判和政策协调等 事宜。对服务业的管理并非政府通过经济或行政手段直接干预服务贸易市场,而是在政府的相关法规、政策引导下,对服务业进行法制化管理,并通过一些半官方和非官方的行业协会、同业组织引导和监督服务业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五)加大服务业人才培养力度,加速企业自主创新 大力培养和引进适应全球化发展的服务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短期培训,让他们尽快了解和熟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及中国服务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提高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加速服务业企业的自主创新,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提高服务业研究和基础设施的投人。引导企业要积极参与国际服务业竞争,继续开放服务市场,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有序承接国际现代服务业转移,还要改进外汇与资本流动管理,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企业到境外投资。 (六)将高等教育作为服务贸易发展的新领域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教育服务贸易已经成为一国对外经济中的重要投资和消费领域,通过经营能够产生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以澳大利亚为例,教育产业已成为其第三大出口业。我国对此也非常重视。目前,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而我国高等教育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在竞争中处于明显劣势。尽管加入WTO后我国留学生教育发展迅速,但进口远大于出口。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合作项目多集中在外语、经济、管理等投资成本较少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与国外名校的合作也不多等。在教育输出方面,目前还主要限于语言教育,局限性较大。 事实上,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还是有一定优势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较低的留学成本等都吸引了大量海外留学生到我国学习生活。但要提高高等教育对我国服务贸易的贡献率,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1.增加高等教育要素投入,提高办学规模和质量。有针对性地发展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加强教师之间的国际交流,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服务的层次和吸引力。 2.要规范整顿留学中介机构,加强对留学中介机构的资质鉴定工作,对留学中介机构进行总量控制。同时,着手拟订中介服务评估标准,督促中介提高服务质量,支持和鼓励优秀中介做大、做强。并且组织留学中介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对中介负责人加强法规、政策、经营等方面的教育。 3.要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外国学生来华留学工作宣传,开拓来华留学生生源,一些有实力的高校可以在教育部门的支持下联合起来到有关国家举办中国教育展,宣传中国高等教育,吸引更多来华留学生。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的有效实施,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并为我国服务贸易市场的做大、做强提供很好的支持。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8篇

【论文摘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服务贸易已成为当今全球贸易竞争的焦点。本文从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入手,运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等三个指标,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进行了定量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升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 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对策研究 一、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服务贸易取得了长足进展,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的颁布,服务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且增长速度超过了第一、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迅速提高。近几年来,由于改革的深入和高科技产业、现代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服务业的内部结构也发生了变化。1982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46亿美元,2003年,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达到1013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九大服务贸易国,到了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规模扩大到1582亿美元。从世界服务贸易范围来看,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率大大超过世界服务贸易的出口平均增长率。从1999年到2011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平均增长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约9个百分点,尤其是2003年达到13个百分点。1982年中国服务贸易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不到0.6%,居世界第三十四位,到2005年这一比重已提高到了3.48%,服务贸易出口位居世界第八,进口位居世界第七。 但是,无论从总数、份额还是质量上,我国的服务贸易很难与发达国家抗衡。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额的3.4%,其中美国14.6%,是中国的4.3倍。尽管当年中国贸易进出口额世界排名第三,但服务贸易出口只占贸易出口总额的9.8%,远低于18.8%的世界平均水平,且出现近94亿美元的逆差。中国服务贸易自1992年首次出现贸易逆差后,除个别年度(1994年)外,一直是逆差状态,且有不断扩大之势,这与我国总贸易顺差形成了鲜明对比。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占总贸易的较低份额表明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相对比较低,与国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反映了我国经济走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过程中还处于某种低层次水平。 二、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指标分析 通过对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的分析,本文选取了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三个指标,来具体衡量目前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1.国际市场占有率分析。国际市场占有率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一种产品或服务的出口额与该产品或服务的世界总出口额之比,它是衡量贸易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指标,直接表现一国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该指数数值越高,表明该产业的产品国际竞争力越强,则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越强。 表1 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的国际比较(单位:%) 资料来源:2001-2011年数据来自WTO,2005年数据来自:www.wto.org. 表1列出了近几年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为了便于比较,同时还列出了服务贸易出口位于世界前列的几个发达国家的市场占有率。从中可以清楚看到,近几年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但与服务贸易最发达的几个国家相比,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在全球中所占的比重仍较低。服务贸易出口居于世界首位的是美国,其占全球的份额保持在两位数,而中国的份额还不足4%。这样低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与中国整体的服务贸易地位是不相称的(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居世界排名第八位)。 2.贸易竞争(TC)指数分析。贸易竞争指数是反映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这一指标是用一个国家或地区某种贸易产品的进出口差额与其进出口总额相比,即TCi=(Xij-Mij)/(Xij+Mij),其中Xij为i国家第j种产品的出口,Mij为i国家第j种产品的进口,通常贸易竞争指数的取值范围为[-1,1];如果TCi>0,意味着i国是j产品的净出口国或净供应国,该国的j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果TCi<0,意味着i国是j产品的净进口国,该国在j产品上缺乏竞争力;如果TCi=0,则称之为中性竞争力。 表2 服务贸易 的贸易竞争指数的国际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 www.wto.org 和 www. stats. gov. cn 所统计的数据整理 从表2中不难看出,中国服务贸易的贸易竞争指数基本徘徊在﹣0.06~-0.1之间,一直为负数,这说明中国服务贸易整体上处于比较劣势,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较弱。再与美、英和法相比,中国的TC指数更是明显落后。日本的TC指数虽普遍小于中国,但其出口额远远大于中国服务贸易的出口额。 3.显示性比较优势(RCA)指数分析。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是用来测定该国或地区这一产品在世界出口格局中的地位,这一指标计算一个国家或地区某种产品出口占该国家或地区总值的份额与世界该类产品出口占世界总出口份额的比例,即RCAij=(Xij/Xit)/(Xwj/Xwt),其中RCAij是i国j产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Xij 是i国j产品的出口额,Xit 是i国的出口总额,Xwj 是世界j产品的出口总额,Xwt 是世界各类产品的总出口额。如果RCAij >2.5,表明i国在j产品上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ij介于1.25~2.5之间,表明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ij介于0.8~1.25之间,表明具有中度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ij<0.8,则表明国际竞争力较弱。 表3服务贸易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国际比较 资料来源:2001-2011年数据来自WTO 表3选取了美国、新加坡、印度三个国家分别作为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以便同中国的RCA指数进行比较。近年来,中国的RCA指数基本上徘徊在0.5~0.6左右,且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由此可见,中国属于服务业国际竞争力较弱的国家。而新加坡的服务业具有中度国际竞争力,美国和印度的服务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印度,印度与中国同为发展中国家,但其近几年服务业的RCA指数却超过了服务业最发达的美国。 三、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对策 通过对以上三个指标的具体分析可以看出,中国虽处于服务贸易大国之列,但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来说,服务贸易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还处于比较劣势。为了应对“入世”过度期后日趋激烈的竞争,提高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成为当务之急。 1.调整和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推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产业升级。目前,中国服务业内部结构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这是基于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基础上的现实选择。但是,中国想要使服务业有长远的发展,必须调整和优化服务业的内部结构,既要继续充分发挥传统服务产业的优势,又要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产业和新兴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产业升级。只有这样,才能尽快缩短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2.实施服务品牌战略,增强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竞争力。由于服务的无形性特征,使得市场对服务的识别不得不依赖于其品牌的影响力,因此信誉和商标往往成为服务企业向消费者传递信息的有力手段。鉴于此,首先要注意保护和发展我国服务企业中的老字号,如同仁堂、四季美等;其次要不断创造新的服务企业品牌,在世界范围内创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3.培养和引进精通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人才,提升服务贸易中的智力资本因素。目前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瓶颈是缺乏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这势必会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走内部开发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道路。一方面,可加强对企业现有员工的短期培训,以改善原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另一方面,可通过各种途径引进高素质人才,提升我国服务贸易中的智力资本因素。 4.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的法律体系,为服务贸易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立法未成体系,配套法规不完善,不少领域还是空白。为保证中国服务贸易能沿着正常的、健康的轨道发展,应尽快建立健全符合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目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使我国服务贸易真正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参考文献: 饶友玲张伯伟:国际服务贸易[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谢兰兰谢光亚: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对策研究[J].对外经贸实务,2005(11) 吕世平范蕾: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比较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6(2) 胡景岩:中国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思考[J].国际贸易问题,2006(11) 袁其刚时英张伟: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及对策分析[J].商业研究,2006(23)【论文摘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服务贸易已成为当今全球贸易竞争的焦点。本文从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入手,运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等三个指标,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进行了定量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升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9篇

【论文摘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服务贸易已成为当今全球贸易竞争的焦点。本文从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入手,运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等三个指标,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进行了定量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升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 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对策研究 一、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服务贸易取得了长足进展,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的颁布,服务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且增长速度超过了第一、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迅速提高。近几年来,由于改革的深入和高科技产业、现代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服务业的内部结构也发生了变化。1982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46亿美元,2003年,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达到1013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九大服务贸易国,到了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规模扩大到1582亿美元。从世界服务贸易范围来看,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率大大超过世界服务贸易的出口平均增长率。从1999年到2011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平均增长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约9个百分点,尤其是2003年达到13个百分点。1982年中国服务贸易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不到0.6%,居世界第三十四位,到2005年这一比重已提高到了3.48%,服务贸易出口位居世界第八,进口位居世界第七。 但是,无论从总数、份额还是质量上,我国的服务贸易很难与发达国家抗衡。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额的3.4%,其中美国14.6%,是中国的4.3倍。尽管当年中国贸易进出口额世界排名第三,但服务贸易出口只占贸易出口总额的9.8%,远低于18.8%的世界平均水平,且出现近94亿美元的逆差。中国服务贸易自1992年首次出现贸易逆差后,除个别年度(1994年)外,一直是逆差状态,且有不断扩大之势,这与我国总贸易顺差形成了鲜明对比。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占总贸易的较低份额表明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相对比较低,与国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反映了我国经济走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过程中还处于某种低层次水平。 二、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指标分析 通过对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的分析,本文选取了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三个指标,来具体衡量目前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1.国际市场占有率分析。国际市场占有率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一种产品或服务的出口额与该产品或服务的世界总出口额之比,它是衡量贸易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指标,直接表现一国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该指数数值越高,表明该产业的产品国际竞争力越强,则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越强。 表1 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的国际比较(单位:%) 资料来源:2001-2011年数据来自WTO,2005年数据来自:www.wto.org. 表1列出了近几年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为了便于比较,同时还列出了服务贸易出口位于世界前列的几个发达国家的市场占有率。从中可以清楚看到,近几年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但与服务贸易最发达的几个国家相比,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在全球中所占的比重仍较低。服务贸易出口居于世界首位的是美国,其占全球的份额保持在两位数,而中国的份额还不足4%。这样低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与中国整体的服务贸易地位是不相称的(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居世界排名第八位)。 2.贸易竞争(TC)指数分析。贸易竞争指数是反映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这一指标是用一个国家或地区某种贸易产品的进出口差额与其进出口总额相比,即TCi=(Xij-Mij)/(Xij+Mij),其中Xij为i国家第j种产品的出口,Mij为i国家第j种产品的进口,通常贸易竞争指数的取值范围为[-1,1];如果TCi>0,意味着i国是j产品的净出口国或净供应国,该国的j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果TCi<0,意味着i国是j产品的净进口国,该国在j产品上缺乏竞争力;如果TCi=0,则称之为中性竞争力。 表2 服务贸易 的贸易竞争指数的国际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 www.wto.org 和 www. stats. gov. cn 所统计的数据整理 从表2中不难看出,中国服务贸易的贸易竞争指数基本徘徊在﹣0.06~-0.1之间,一直为负数,这说明中国服务贸易整体上处于比较劣势,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较弱。再与美、英和法相比,中国的TC指数更是明显落后。日本的TC指数虽普遍小于中国,但其出口额远远大于中国服务贸易的出口额。 3.显示性比较优势(RCA)指数分析。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是用来测定该国或地区这一产品在世界出口格局中的地位,这一指标计算一个国家或地区某种产品出口占该国家或地区总值的份额与世界该类产品出口占世界总出口份额的比例,即RCAij=(Xij/Xit)/(Xwj/Xwt),其中RCAij是i国j产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Xij 是i国j产品的出口额,Xit 是i国的出口总额,Xwj 是世界j产品的出口总额,Xwt 是世界各类产品的总出口额。如果RCAij >2.5,表明i国在j产品上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ij介于1.25~2.5之间,表明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ij介于0.8~1.25之间,表明具有中度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ij<0.8,则表明国际竞争力较弱。 表3服务贸易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国际比较 资料来源:2001-2011年数据来自WTO 表3选取了美国、新加坡、印度三个国家分别作为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以便同中国的RCA指数进行比较。近年来,中国的RCA指数基本上徘徊在0.5~0.6左右,且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由此可见,中国属于服务业国际竞争力较弱的国家。而新加坡的服务业具有中度国际竞争力,美国和印度的服务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印度,印度与中国同为发展中国家,但其近几年服务业的RCA指数却超过了服务业最发达的美国。 三、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对策 通过对以上三个指标的具体分析可以看出,中国虽处于服务贸易大国之列,但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来说,服务贸易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还处于比较劣势。为了应对“入世”过度期后日趋激烈的竞争,提高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成为当务之急。 1.调整和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推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产业升级。目前,中国服务业内部结构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这是基于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基础上的现实选择。但是,中国想要使服务业有长远的发展,必须调整和优化服务业的内部结构,既要继续充分发挥传统服务产业的优势,又要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产业和新兴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产业升级。只有这样,才能尽快缩短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2.实施服务品牌战略,增强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竞争力。由于服务的无形性特征,使得市场对服务的识别不得不依赖于其品牌的影响力,因此信誉和商标往往成为服务企业向消费者传递信息的有力手段。鉴于此,首先要注意保护和发展我国服务企业中的老字号,如同仁堂、四季美等;其次要不断创造新的服务企业品牌,在世界范围内创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3.培养和引进精通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人才,提升服务贸易中的智力资本因素。目前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瓶颈是缺乏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这势必会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走内部开发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道路。一方面,可加强对企业现有员工的短期培训,以改善原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另一方面,可通过各种途径引进高素质人才,提升我国服务贸易中的智力资本因素。 4.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的法律体系,为服务贸易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立法未成体系,配套法规不完善,不少领域还是空白。为保证中国服务贸易能沿着正常的、健康的轨道发展,应尽快建立健全符合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目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使我国服务贸易真正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10篇

【论文摘要】 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同时对于双方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寻求推动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的对策,以期推动双方服务贸易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 服务贸易 对策 服务贸易是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2007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10国《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正式宣告了双方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同时也为2010年如期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中国应该以《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为契机,推动与东盟国家服务贸易的发展,政府和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企业要尽快进入CAFTA角色,有针对性地发展与东盟国家在此领域的合作,创新合作机制,提高服务贸易水平和质量。 一、进一步加大投入的力度,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培育服务市场 1.加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制定措施,加大对服务业基础设施的投入,鼓励各种经济形式对服务业进行投资,以现代化的技术装备改善国内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从总体上提高国内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2.大力推进服务业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手段在服务领域的应用。政府应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投资力度。 3.改善服务供给。第一要打破国家对一些服务业如银行、保险、电讯等服务业的垄断,允许国内非公有制形式对这些行业的投资或参与经营、鼓励国内民营资本涉足这些服务领域,并强化竞争机制。第二要彻底打破行业垄断,破除以自我服务为主的封闭模式,强化服务业的市场机制,不断提高服务业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第三,政府应不断激励各服务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与人才更新,鼓励国内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为服务产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二、进一步加快中国与东盟信息交流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对双方服务贸易的引导作用 国际贸易发展到今天,信息的重要作用愈发凸显。因此对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服务业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分析、管理和应用,实现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对于加快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重视对服务业信息源的研究,特别是对与国家战略需要相适应的战略信息源的研究,包括从有效分析、提取、传播、使用的层面加强研究。要重点从信息生态、外宣推力等方面考虑,善于主动整合信息资源,把信息引力牢牢抓在手中。其次要紧紧依靠中国和东盟媒体中的“国家队”,这是服务业信息交流和信息源构建的“主力军”、“集团军”。信息化应从信息源抓起,通过媒体整合与信息集群生成、充分流动,让东盟国家更全面和准确地了解并参与到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市场当中,包括让在中国第一轮对外开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华人华资再次发挥重大作用,引导中国和东盟的资金、技术、项目、政策和人才等各种要素向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领域聚集。 三、进一步推进泛北部湾服务贸易合作,以次区域合作带动整个区域合作 今后一段时间,泛北部湾服务贸易合作将是中国与东盟经济合作的重点。中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陆地相连,隔海相望,加强次区域服务贸易合作具有良好的条件,同时中方积极支持东盟一体化建设,鼓励中国企业参与次区域服务贸易合作,使次区域服务贸易合作成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一个新亮点。从近几年的发展来看,中国与东盟东部增长区、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增长三角、大湄公河等次区域服务贸易合作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协议》的签订,是推动双方次区域服务贸易合作的天赐良机,今后,双方可重点探讨开展泛北部湾服务贸易合作的可行性。需要关注的是,双方在推动泛北部湾服务贸易合作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东盟各国的需要,泛北部湾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可以先从港口建设、航运等交通物流以及旅游合作等方面切入。首先应充分研究区域合作有关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合作潜力,其次应充分考虑泛北部湾各国的需要,努力把泛北部湾服务贸易合作打造成为互利合作、务实合作、全面合作与创新合作的典范。 四、进一步发展出口导向型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出口 2006年上半年我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额达63亿美元,中国存在逆差14亿美元,而减少这一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发展对东盟的出口导向型服务业。双方《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对中国发展出口导向型服务业无疑是一个历史性机 遇。首先,随着出口导向型服务的发展,中国能够成为东盟各国跨国公司服务出口基地,不仅可以增加服务贸易出口收入、创造就业、提升人力资源和技能,更能提高服务业的国际综合竞争水平。通过吸收东盟10国服务业直接投资,可以为在中国长期发展的东盟国家跨国公司提供更便捷、更高质量的企业服务,创造更优越的投资环境,留住并且吸引更多的东盟国家跨国公司落户中国服务业。其次,如果中国大力发展这一新兴产业,不但可以促进服务业自身竞争力的提升,同样可以拓展产业链,使制造业与服务业形成良性互动。鉴于东盟各国跨国公司对中国的出口导向型服务业仅仅表现出兴趣,在这些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时,中国政府应采取激励措施和适当的出口业绩要求,鼓励他们将部分业务留给中国服务业,这并不违反WTO规定。这些跨国公司一但青睐中国的出口导向型服务业,其本身的巨大客户群就给我们开辟了理想的市场。再次,中国政府应当及时出台有效举措,大力扶持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出口导向型服务业。通过积极开展对外投资,推动中国企业拓展服务业国际市场,特别是以远洋运输为载体的现代物流业、工程设计咨询和建设业、旅游业、分销业等产业的对外投资,不仅增加本产业的出口收入和国际竞争力,而且将对中国货物贸易出口、其他产业对外投资以及吸收外资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11篇

【论文摘要】 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同时对于双方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寻求推动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的对策,以期推动双方服务贸易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 服务贸易 对策 服务贸易是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2007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10国《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正式宣告了双方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同时也为2010年如期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中国应该以《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为契机,推动与东盟国家服务贸易的发展,政府和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企业要尽快进入CAFTA角色,有针对性地发展与东盟国家在此领域的合作,创新合作机制,提高服务贸易水平和质量。 一、进一步加大投入的力度,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培育服务市场 1.加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制定措施,加大对服务业基础设施的投入,鼓励各种经济形式对服务业进行投资,以现代化的技术装备改善国内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从总体上提高国内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2.大力推进服务业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手段在服务领域的应用。政府应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投资力度。 3.改善服务供给。第一要打破国家对一些服务业如银行、保险、电讯等服务业的垄断,允许国内非公有制形式对这些行业的投资或参与经营、鼓励国内民营资本涉足这些服务领域,并强化竞争机制。第二要彻底打破行业垄断,破除以自我服务为主的封闭模式,强化服务业的市场机制,不断提高服务业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第三,政府应不断激励各服务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与人才更新,鼓励国内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为服务产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二、进一步加快中国与东盟信息交流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对双方服务贸易的引导作用 国际贸易发展到今天,信息的重要作用愈发凸显。因此对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服务业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分析、管理和应用,实现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对于加快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重视对服务业信息源的研究,特别是对与国家战略需要相适应的战略信息源的研究,包括从有效分析、提取、传播、使用的层面加强研究。要重点从信息生态、外宣推力等方面考虑,善于主动整合信息资源,把信息引力牢牢抓在手中。其次要紧紧依靠中国和东盟媒体中的“国家队”,这是服务业信息交流和信息源构建的“主力军”、“集团军”。信息化应从信息源抓起,通过媒体整合与信息集群生成、充分流动,让东盟国家更全面和准确地了解并参与到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市场当中,包括让在中国第一轮对外开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华人华资再次发挥重大作用,引导中国和东盟的资金、技术、项目、政策和人才等各种要素向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领域聚集。 三、进一步推进泛北部湾服务贸易合作,以次区域合作带动整个区域合作 今后一段时间,泛北部湾服务贸易合作将是中国与东盟经济合作的重点。中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陆地相连,隔海相望,加强次区域服务贸易合作具有良好的条件,同时中方积极支持东盟一体化建设,鼓励中国企业参与次区域服务贸易合作,使次区域服务贸易合作成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一个新亮点。从近几年的发展来看,中国与东盟东部增长区、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增长三角、大湄公河等次区域服务贸易合作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协议》的签订,是推动双方次区域服务贸易合作的天赐良机,今后,双方可重点探讨开展泛北部湾服务贸易合作的可行性。需要关注的是,双方在推动泛北部湾服务贸易合作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东盟各国的需要,泛北部湾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可以先从港口建设、航运等交通物流以及旅游合作等方面切入。首先应充分研究区域合作有关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合作潜力,其次应充分考虑泛北部湾各国的需要,努力把泛北部湾服务贸易合作打造成为互利合作、务实合作、全面合作与创新合作的典范。 四、进一步发展出口导向型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出口 2006年上半年我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额达63亿美元,中国存在逆差14亿美元,而减少这一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发展对东盟的出口导向型服务业。双方《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对中国发展出口导向型服务业无疑是一个历史性机 遇。首先,随着出口导向型服务的发展,中国能够成为东盟各国跨国公司服务出口基地,不仅可以增加服务贸易出口收入、创造就业、提升人力资源和技能,更能提高服务业的国际综合竞争水平。通过吸收东盟10国服务业直接投资,可以为在中国长期发展的东盟国家跨国公司提供更便捷、更高质量的企业服务,创造更优越的投资环境,留住并且吸引更多的东盟国家跨国公司落户中国服务业。其次,如果中国大力发展这一新兴产业,不但可以促进服务业自身竞争力的提升,同样可以拓展产业链,使制造业与服务业形成良性互动。鉴于东盟各国跨国公司对中国的出口导向型服务业仅仅表现出兴趣,在这些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时,中国政府应采取激励措施和适当的出口业绩要求,鼓励他们将部分业务留给中国服务业,这并不违反WTO规定。这些跨国公司一但青睐中国的出口导向型服务业,其本身的巨大客户群就给我们开辟了理想的市场。再次,中国政府应当及时出台有效举措,大力扶持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出口导向型服务业。通过积极开展对外投资,推动中国企业拓展服务业国际市场,特别是以远洋运输为载体的现代物流业、工程设计咨询和建设业、旅游业、分销业等产业的对外投资,不仅增加本产业的出口收入和国际竞争力,而且将对中国货物贸易出口、其他产业对外投资以及吸收外资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12篇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简介

世界贸易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起变得比以往更为复杂也更为重要。伴随着这股潮流,全球经济一体化急聚发展,而原关贸总协定所未能规范的国际投资领域一时间受到举世瞩目。在此情势下,大多数原关贸总协定成员认为启动新一轮谈判以图加强和扩展该多边贸易体系已迫在眉睫。于是一场划时代的贸易对话于1986年9月28日在乌拉圭拉开帷幕。历时七年之久,经过各种利益集团的不同较量、讨价还价以及相互妥协,遂产生了世人称之为乌拉圭回合的重要成果之一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二)一般原理

1.范围与定义

总协定覆盖的国际服务贸易:

A“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例如外贸海运;

B“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如境外旅游;

C“商业存再commercialpresence”比如某外资银行在他国成立分行并开展业务;

D“自然人流动presenceofnaturalpersons”例如,英国律师在香港提供法律服务。

2.机构与运行机制

服务贸易理事会(TheCouncilofTradeinServices)。服务贸易理事会实质上是总协定的行政管理机构,它行使总协定及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为其设置的诸项功能。此外,理事会必须审查被赋予(连续行使)超过5年以上的任何例外,并决定产生这种例外的基础是否有效存在。

争端解决机制与决议执行机制DisputeSettlementandEnforcement。本协定在处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时,仍沿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及程序的谅解》(UnderstandingonRulesandProceduresGoverningtheSettlementofDisputes-DSU)所采用的程序与规则。[1](三)普遍义务与准则

1.最惠国待遇TheMostFavourNation-MFN

最惠国待遇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中一项中心原则,它实质上是一项义务-即一国给予另一国及其公民的待遇不得低于(现在或将来)它给予/可能给予第三国及其公民的待遇。然而,这项普遍义务不适用于成员国在签订本协定时所作的保留与例外。[2]2.透明度原则Transparency

每一个成员国必须公布其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其参加的国际协定。但是,机密信息、披露将导致阻碍法律执行的信息、与公共利益相违背的信息以及使合法的商业利益受到损害的信息不在此限。

3.经济一体化EconomicIntegration4.国内规章DomesticRegulations

5.相互承认Recognition

鼓励成员国之间相互承认教育学历、资历、行业标准、许可证、资质证书以及相关协定。

6.支付与划拨PaymentandTransfers

7.政府采购GovernmentProcurement

几乎所有的国家使用其公共资金引导和发展产业尤其是国防和科研。此外,政府开支已成为创造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服务贸易总协定提请各成员国迅速将这一领域框架协议纳入多边贸易机制,希望在随后的各轮谈判中尽快达成一致协议。

8.一般例外GeneralExceptions

总协定对环保、人类健康和国防安全等“例外”做出解释。

9.补贴Subsidies

尽管世贸组织设专章(即以“补贴及抵消措施议定书”)将补贴问题纳入其一体化的管理,但服务贸易尚不适用该议定书。

(四)具体承诺

1.市场准入MarketAccess

乌拉圭回合就市场准入问题促成了一项初步对等的妥协方案。

2.国民待遇NationalTreatment

国民待遇是仅次于市场准入的重要义务。当一国制定其产业政策时,依照本协定它有义务将给予其国内服务和服务供应商同等的(没必要是完全一致)待遇扩大至其它成员国。

(五)有关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部长会议决定

部长会议决定旨在清理一系列(WTO协议生效前)未完成的工作。部长会议有关金融服务的决定结果是达成一份称之为《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五议定书》的文件;有关电信服务领域则达成《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四议定书》。此外就专业服务ProfessionalServices、船舶运输、自然人的流动、服务贸易总协定内部机构安排、争端解决程序以及服务贸易与环境保护等达成部长会议决定。

(六)对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简要评价

服务的种类包罗万象,而服务几乎囊括了现代经济发展的全部要素:资本流动、信息、技术与人员。今天,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紧急稳定增长的压力。确保实现这一目标的措施,似乎毫无争议也颇为直接:即在增加就业的同时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众所周知,服务业不但直接吸纳了大量的服就业人口还会在境内外间接得创造许多的就业机会。此外,随着服务水准的提高,人人均可从中受益。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不但符合多边贸易机制的利益,更是世界经济的根本潮流。[3]无可置疑,基于这种对竞争地位混合式的妥协性质,服务贸易总协定不可避免得存在结构性不足。例如,该总协定第二部分有关水平义务与纪律的规定被附加上不少的条件与限制。附条件的最惠国待遇连同自选式的例外,很可能剥夺某些成员国应享有的(贸易)自由化利益,而使另一部分成员成为规则的特权阶层。美国在金融领域武断且自行其是地罗列最惠国待遇例外就是最好的例证。其所持的态度颇为强硬:它可以灵活得评估其它成员国服务供应商的申请,并在对等的基础上(即美国企业可在对方市场享受的待遇条件)做出申请人能否进入美国市场的结论。[4]对服务贸易总协定持批评态度较多的方面还集中在其第十九章的规定上。因为它允许“针对不同的发展中国家,在它们开放新的部门、放宽某些交易、按照它们的发展水平逐步扩大市场准入以及当外国投资进入它们市场的条件成熟时,附加旨在促进它们参与世界经济的条件等方面采取‘适当’的灵活性。”这一点被认为赋予了发展中国家实质性特权,成为它们限制可能提供的开放措施的最有利屏障。[5]中国有句古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历史上看,被称之为无烟工业的服务贸易曾经一度,受各国非贸易壁垒的严重制约,这种壁垒往往也是无形的。许许多多的努力,如统一或规范有关服务贸易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均以失败告终。即便是广为世界各国所接受的《1980年维也那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也未能将服务贸易涵括在内。[6]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诞生使世界范围的自由化浪潮为之一振。它首开先河,为解放限制服务贸易的政府性措施而引入一套国际化的机制,使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约束自律。其潜在的影响在于:它为提高服务产业的运作效能、增加出口及和平解决争端,建立起一整套可预测的和以规则为导向的机制。[7]例如,依照金融服务的临时协议,所有成员国已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将它们的新承诺扩大到其它成员国。就连被称之为“规则的玩弄者”的美国,虽在谈判之初始终不愿做出最惠国待遇的承诺。最终,它还是采取积极态度重新考虑其广受批评相关贸易政策。

此外,针对透明度和垄断,该总协定既包括了一般性亦包括了附条件的义务条款;而针对支付与划拨及国内规范,仅规定了附条件的义务。这些均显示了总协定的灵活性。进一步讲,大量未完工的附件、部长级会议决定以及持续进行的谈判,似乎展示了总协定在服务贸易领域,不断增强的逐步和有效得消除歧视性和违反公平竞争的信誉度与能力。

作为一项框架性协议,总协定仅仅是最终使国际服务贸易迈向全面自由化的万里征程的第一步。伴随着服务产业近年来对全球经济的巨大贡献,总协定已成功得让全世界认识到其本身的价值。在全球经济越来越一体化的今天,对总协定的深远影响持怀疑态度的作法,必将被证明是不可取的。总而言之,无论总协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瑕疵与不足,它都是一次对全球贸易(含无形贸易)划时代得解放。[8]二十一世纪之初,全球经济增长速度开始减缓。面对金融和商品市场剧烈波动,倒退回保护主义、放弃对外开放与增加贸易机会、放弃经济改革的作法只能适得其反。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只有不断得扩大和加强经济合作,任何一个国家才能从一体化的经济中受益。

二、中国加入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问题

(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程序问题

Marrakesh《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2条2款规定:“附件1.2.3所含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是本协定的组成部分,对全体成员国均有约束力。”它隐含着,任何一方申请加入服务贸易总协定,必须首先成为WTO成员国。按照WTO的组织机构,总理事会依照上述《议定书》第十二条之规定,负责审查申请方的申请。第十二条,作为WTO准入规范,范围不够宽广且在精确的操作性程序缺方面缺乏细致的规定。这种局限性使WTO对形形申请方敞开大门,也造就WTO多元化的特征……若某个申请方是一个可观的经济大国,这意味着它迅速给它的贸易伙伴提供无数的商机。因此,必然吸引众多的WTO成员直接参与谈判-其后果是使谈判变得更为复杂和冗长。在某种意义上,WTO准入谈判的申请方与感兴趣成员国,就贸易妥协和期望的体制改革等问题上的讨价还价存在很大的偶然性。因此,以最后的加入议定书方式达成退让的机率,大小国家均等。虽然WTO本身以法理清晰和可预见性等原则作为其基石,但中国的加入过程却遵循了一条疲劳性谈判的不平坦道路。

(二)中国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问题[9]

1.我国的法律渊源

在我国对法律渊源的理解,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也就是说,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国实际存在着多个机关行使立法权的情况,即中国国内法律、法规、规章依它们的制定机关不同呈现出不同的等级效力。

2.国内法律渊源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定案依据的等级效力

我国各级法院必须遵守基本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可援引国务院各部门及各委员会、省、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政府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有这些法律、法规及规章均有不同的等级效力:除宪法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依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制定的行政规章,最后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政府制定的规章。

这种等级序列意味着处于低一级规章或法规若与高一级的法规或法律相抵触,即没有法律效力。例如,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法规,只有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法规不相抵触才具有约束力。就我国的法律系统而言,采纳高一级别法律规范的机关,有权识别该规范与低级别的规范之间的冲突,并进而宣布该低级别规范无效。换句话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和废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不当决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有权废止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及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机关颁布的地方法规;国务院有权废止其下属的各部门、各委员会及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依此类推等等。但任何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即便发现对于一个法律问题同时存在相互抵触的两个以上的不同级别的法律规范,也无权修改和废止低级别的法律规范。进一步说,依照我国《立法法》,法院无权提出动议制定、修改、或废止任何一部法律,因此它几乎不可能引用法律条文要求有权机关进行适当的修正。

这里有必要讨论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在我国的法律地位。我国宪法对此尚属空白。但考虑到统一适用法律的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有关的案件当中解释法律和法令。从以往的司法实践看,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理解是,它有权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就有关案件适用法律和法规,具体做出对各级法院有约束力的指令。因而在事实上,基于这种普遍的约束力,使它的各相指令享有了与法律、法规同等的法律效力。

3.我国批准和认可国际条约的法律与实践

我国宪法第89条第9项规定“国务院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该法第64条第14项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的权力”。而依照我国1990年《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第4项“条约和重要协定”系指,与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条约和协定。理论上讲,我国宪法隐含着“不重要”的国际协定无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事实上,《缔结条约程序法》第8条“其它法律文件需经国务院审核和通过。故从宪法角度出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在着拒绝批准某项条约或重要协定的可能性。

实践中,基于政治架构和权利运作的需要,谈判加入继而批准某项条约或重要协定往往是由中央最高领导层实质决策的。透过缔结和批准《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的整个过程,不难得出这样一种推论,若以国务院的名义缔结某项条约或重要协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质上不会行使其否决批准权,至少迄今尚无这样的先例。

4.条约作为法律渊源在我国国内法的地位

鉴于国际条约对于国家如何履行其条约义务并未形成统一的确定的规则,除非某项条约另有约定,它的履行和实施就取决于各缔约国的法律传统和宪法体制。换句话说,一项按正规程序缔结和批准的国际条约对各缔约方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条约必然成为某缔约国法律体系有机组成部分。各国的实践在理论上大体可归结为“一元论”和“二元论”。前者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并非两种彼此独立的法律,而是同一法律体系的不同组成部分。且传统意义上的一元论者主张国内法律规范是从国际法派生出来的,因此国际法可以自动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并且在效力上高于国内法。属于这种类型的主要是德国、法国、瑞士、日本等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后者则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国际法所调整的仅限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为国家创设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而国内法所调整的是本国权力管辖之下的法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因双方之间不存在彼此隶属关系,国际条约必须借助于国内法才能在国内层面发生效力,必须在转化为国内法之后才能得到适用,换句话说,对条约当事国来说可适用的是该国实施国际条约的法律,而非国际条约本身。奉行二元论的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

理论上讲,很难确定我国是属于“一元论”或“二元论”系统。实践上,我国在条约适用方面并未采取统一的或单一的模式。首先,我国宪法对条约的法律地位及适用问题未做出明确的规定,迄今也尚未确立一般性原则。从我国历次宪法的情况来看,宪法虽然也涉及条约事项,但基本上限于缔约程序方面,而未明确条约在国内法中应如何适用。1990年《缔结条约程序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对条约问题作了调整,但仍仅限于条约的缔结和国内审批程序而未涉及条约在国内的实施问题。其次,我国立法实践中有多种不同的条约实施方式:1)将条约转化为国内法律,在加入时制定专项法律,将条约的内容和原则在国内法中加以直接规定,或者虽不直接提及条约的规定,但在国内相关立法中体现条约的原则精神以实施国际条约。199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我国加入的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即是很好的立法例。2)不具体规定条约的内容,而是在立法中确立处理条约与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一般是明确国内法律与条约有不同规定的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8条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这里产生一个问题:在国际条约规定不允许有保留条款的前提下,国际条约是否应毫无保留得加以适用?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规定有限制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体系中之效用的嫌疑。因为,它们暗示只有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才考虑适用前者。这无疑会使WTO成员对我国履行加入承诺的诚信度,打上一个不大不小的问好。

5.法律、法规的统一性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在一些政策制定程序、法律体系和一些经济贸易、金融政策制度缺乏透明度,加之有些法规和政策在各地执行时不统一,已经给国内外的投资者造成很大的疑虑。因利益驱使,而导致的一些地方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表现出来的严重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更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之一。中国加入WTO后,会有更多的外国投资、外国服务进入中国市场,如果地方保护主义仍不解决,我国按WTO原则所做一系列承诺就会受到破坏,很有可能引发国家间的无休止的贸易争端。

WTO法无论在性质和内容上都与一般国际条约明显不同,这样一种国际协议在我国如何履行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无可置疑,对于WTO这样一个内容广泛以及经济贸易利益重要的协定,使得及时制定相应法律成为各国共同的必要选择。我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WTO多边贸易机制的有效合作。要取得其他贸易伙伴的信赖,除了用实际行动在经济领域展示我们扩大开放的诚意,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必将有助于使我们的理念获得世界广泛的认同。

(三)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实务问题

作为一名WTO成员,它必须保证接受WTO/GATS的全部条款而无所保留。它还必须确保,其本国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符合WTO/GATS项下的一揽子义务。这项义务发达国家须在WTO协议生效立后即执行;发展中国家5年内执行;最不发达国家10年内执行。

1.中国的谈判地位问题

服务贸易总协定包含了不少对发展中国家相对优惠的内容。因为在谈判之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认为它们的服务贸易产业十分脆弱无法与发达国家成员公平竞争,故而极不情愿加入到乌拉圭回合构筑起来的服务贸易大家庭。发展中国家的另一重忧虑聚焦于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可能给其本国脆弱的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值得庆幸的是,经过仔细权衡入关后可能获得的巨大经济、政治利益;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将会认可,它们为促进本国发展目标而制定和执行新的措施的特殊的经济权利与需要,最终都在协议上签了字。作为相互妥协的结果,总协定一方面许可给予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不同的甚至是优惠待遇及最低限度的承诺,以鼓励它们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提高这一领域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总协定敦促发达成员建立相关机制以资助发展中国家,在进入它们市场时获得与服务有关的信息、商业与技术帮助、注册登记、认可和获得专业资格证书。[10]例如,在其第四、五、十五、十九章等等,总协定提请将特殊的照顾和特别的灵活性赋予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以便它们加快逐步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但是,发展中国家也被期望采取积极和有效的措施充分得开放本国市场,以便在不久的将来使它们权利与义务逐渐趋于对等。

谈判之初,中国以何种身份(即发展中国家或发达国家)加入GATT/WTO(GATS),成为中外各方争执的法律焦点问题之一。虽然中国主张它日渐趋向市场经济(而大多数成员国并不认同这一点),但无可否认,中国经济在服务产业领域的开放程度较总协定的基本要求有明显的差距。不仅如此,中国的谈判对手们将中国视为极具潜在威胁的竞争者。大多数成员-发达国家和主要的发展中国家极力反对给予中国发展中国家的谈判地位;中国则据理力争要求对方充分考虑其承担一揽子义务与国内支持的承受能力问题。因为放弃这个“底线”,意味着中国在入关后立即承担起发达国家的义务,而不是像发展中国家那样有5年的过渡期。通常,所有的WTO成员无一例外要求一个申请方确保:统一国内贸易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取消所谓的不平等交易规则;公示其重要的对公平竞争可能产生影响的商业和司法文件以及采取其它的“透明”措施。换句话说,中国显然不能这排斥些服务贸易领域基本的义务。作为一个在上国际贸易领域上升的经济大国,中国自然会被期望承担超过其以往的义务。谈判往往是不同利益相互较量与妥协的结果。因此,中国的入关谈判可能需要突破GATT/WTO对市场经济国家的定义框架限制。举例说明,以中国现有的经济实力,似乎难以接受除广泛得使用“逐步推广”[11]以外的其它改革措施-尽管这样做,WTO成员依照长期形成的有关经济调整的国际贸易政策,会理解为“不公平”。任何一方必须共同面对这样一件事实:中国二十多年来养活着世界1/4的人口,这种处境在21‘世纪的前半叶不会有太大的改观。扣除中国官方公布的“下岗”[12](即失业)数字,任何来自外部世界对其稚嫩服务产业-创造新型就业的主要源泉的冲击,都会给其相对脆弱的社会保障体系带来难以承受的负担,甚至引发一场残酷的灾难。不给予这种“逐步推广”,中国内部现存的和未来的抵制势力会愈演愈烈,这种事态与各方达成协议的期望背道而驰。故而谈判的两方势必做出相当的退让。从另一种角度看,中国的社会机构尚处于剧烈得调整当中,企望它们(的运作)在入关之始就符合WTO的通行标准或许极不现实。相反,不经过充分计划而顿开国门(即开放商品和服务贸易),很难不引起恐慌;很难让各方取得预期的利益。[13]简而言之,为铺平达成最终协议的道路,必须充分考虑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监管能力的现实可能性。除了经济因素,“”亦是不可忽略的环节之一。历史的原因使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实质上形成了两个各自独立的关税区。但政治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迄今是全世界公认的代表“大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历来仅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出于国际法尊重国家以及兼顾这种复杂的政治现实,只有在中国大陆首先加入后,WTO才能接纳中国台湾以一个特别关税区的身份加入该组织。经济上,中国台湾长期以来早已是世界经济及世界市场重要一分子。尤其是自1992年以来,大陆与台湾双双晋升全球贸易排行榜的前十位。因此,缺乏大陆与台湾的共同参与,WTO的广泛使命就难以实现。

进一步说,中国的入世谈判不单纯是中国本身重要,因为针对中国这一特例而形成的原则,为今后可能进行的俄罗斯及其它前独联体国家的类似谈判活动设定一项先例,也必将对WTO框架下与服务贸易有关的事项(例如国营贸易)进行相应的修改产生深远的影响。[14]2.中国的国内法律、法规与总协定不符之处需要修正的问题

若中国成功得劝说总协定成员国接受其发展中国家的角色,那么直接影响中国入世的第二个法律实务问题则聚焦于,中国能否消除其现存的对服务贸易不公平限制。中国入世前,外资在华获许经营的服务行业的持股比例一直被中国法律限制在49%(例如1990年《中外合资经营法》及其实施细则)。此外,当地成分要求、外汇收支平衡条款、出口业绩要求、以及合资企业的经营计划必须备案审查等,在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屡见不鲜。因为不能以人民币进行业务结算以及不能参与面向公众业务[15],外资可以经营的范围仅仅边际性的,实质上被限制于以外币结算向外资企业提供服务。因此,消除与服务产业的国际规范不相符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是中国加入服务贸易总协定不可回避的一步。

这一点上,总协定反复强调:“每一个成员必需保持或尽速建立独立行使职权的司法、仲裁或行政裁决机构。应任何一个受影响的服务供应商请求,这些机构应尽快审查(被投诉的)影响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必要情况下,责成加害方对受损方进行公正、适当的补偿。”[16]关于修改这些不符点,目前中国仍存在着一个突出的问题:

中国的现行《宪法》对国际条约(如WTO协议)在其内国司法系统的法律地位未予以规定。而中央和地方的不少机构享有实际意义上的立法权;甚至法院无权废除相互矛盾的法律,也无权废止与法律相违背的行政性法规、规章。[17]针对中国如何在其国内法律领域兑现WTO协议,WTO成员绝对会要求中国进行大范围的司法体制改革。这样一来,难免牵涉到另一个复杂问题-因为,有时很难明确区分那些是经济问题那些是政治问题。其后果往往造成,阻碍了各方在《争端解决机制》的框架范围平息争议。

三、中国在服务贸易领域为执行服务贸易总协定所作的准备

普遍认为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在经营的本地化问题上存在着显著差异。前者往往通过投资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和雇用当地人员,将母公司先进的国际标准和经营方式引入宗主国。由于竞争带动资金、技术及管理的升级换代,服务产业不断向分工的纵深发展。这种趋势在扩大了就业的同时,反而将服务成本降低,最终使接受服务的消费者获益。中国的20多年改革开放,已经使广大民众品尝到商品贸易领域自由竞争的丰硕成果。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自然要将目光转向服务贸易领域。如同前者在开放之初要经历的阵痛一样,后者一定会在兑变中获得新生。这种求变既是普通民众的呼声,是那些真正经得起市场考验的商家的呼声,又符合现政府倡导的和平、稳定及发展的大局观。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解释,中国政府在入世谈判中所显示的决心与诚意是不容置疑的。

中国加入WTO以来,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履行承诺。中国政府根据所做出的承诺在一些重要的服务贸易部门颁布了新的审批外资进入中国的法规和条例,包括:《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等。对于以上的法规,中国政府各部门还将根据需要制定实施细则,以便使这些法规更具操作性。此外,还有一些法规正在积极制定之中,如《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审批规则》,其中《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审批规则》还在网上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以上法规在完成有关程序后将尽快公布。

四、结束语

成功得加入《服务贸易总协定》,使中国得以重新按市场规律配置资源、重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这些都是中国的当务之急。利用服务贸易创造就业的特征,将大多数农村和城镇剩余劳动力转化到服务产业,既是中国实现稳定走向繁荣富强的梦想,也是其成为区域性乃至全球贸易大国的必经之路。这种成功的转化离不开明确的司法保障和一系列有效的财产权保证,更应增强法治体系加大透明度和监管力度。总之,中国未来面临着沉重的任务和艰巨的考验。一旦抓住机遇,中国一定会履行她向自己的人民以及世界许下的诺言。18即便这一进程是缓慢的。

正如WTO总干事莫尔先生评论的那样: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13篇

论文关键词:世界服务贸易;中国服务贸易;制约因素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中国紧跟世界的步伐,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文章重点探讨了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当前国际新的形势及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若干能够促进中国服务贸易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 1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服务贸易不断发展,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排名不断上涨,贸易额不断加大。随着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不断提升,中国越来越成为全球服务贸易的重要国家之一。服务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也逐步提高,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看到,中国服务贸易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注意。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对于当前中国服务贸易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1.1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整体水平仍然偏低,缺乏整体竞争力 2007年,在世界15个经济体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与服务贸易进口额分列第7位和第5位,其规模较前几年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服务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为3.9%,位居世界第7位,与美国、英国和德国还存在较大差距;2007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额占商品与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9%,而我国服务出口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9.44%,在15个经济体中居于末位。按照WTO国际贸易统计数据计算,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指数自1992年以来基本为负数,且变动幅度不大。 1.2中国服务贸易知识含量不高,结构缺乏合理性 2008年上半年,运输和旅游收入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27%和28%,支出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支出的33%和23%,收支合计占服务贸易总规模的56%。而对于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服务、专利、版税和许可证费用等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占比重很低,呈现出贸易逆差。 1.3中国服务贸易地区发展不平衡,出现东强西弱的现象 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城市化水平较低,导致现代服务业地区发展也不平衡,服务贸易的地区分布过于集中,出现东强西弱的现象。东部沿海地区服务贸易发展态势良好,在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行业所占份额较大,中西部地区服务贸易虽然有所发展,但规模较小,所占份额仍然很小。同时服务贸易收支也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和广东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 2对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建议 针对上述提到的关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目前中国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使得中国服务贸易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2.1加快我国服务贸易的产业结构调整 现阶段,中国服务贸易总体水平落后,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其中,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中国第三产业规模和比重较小,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且服务部门、种类和设施尚不健全。为此,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大力发展有影响的战略产业与行业。要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信息、科技、会议等行业,从而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2.2积极稳妥地加大服务贸易的开放力度 有研究表明,政府管制总体上是不利于竞争的,政府管制对竞争性服务行业的影响更为显著,加大国内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力度,改革部分行业垄断经营严重,市场准入限制过严和透明度不高的状况,按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质量,逐步形成规范,统一的市场,有利于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可以吸引大量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增强创新动力,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落后的现状,最终将有利于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和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2.3加快服务贸易立法 针对目前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中国应客观地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对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和把握,找出在各个服务贸易领域中现存的基本法律法规缺位和不足的部分,在保持与服务贸易基本 法原则相一致、与服务贸易现行法律规范相对应、与现行非服务贸易的法律相协调的基础上,根据服务贸易领域中现行行政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和司法实践,制定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服务贸易法规,确保我国的服务贸易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得到稳定的发展。 2.4加快对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 我国服务贸易人才奇缺,尤其缺少知识密集型服务的外向型人才,应该加大对相关教育产业的投资,有计划地在现有高校中增设紧缺服务的专业,完善岗位和职业培训机制,建立门类齐备的服务贸易培训机构,多方面多渠道地培养服务贸易人才。同时还应注意人才的引进,防止人才流失,完善人才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发挥其创造性。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14篇

论文论文关键词:中国;服务贸易;对策;分析 论文论文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及产业结构的逐步改善,中国服务贸易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中国服务贸易的总量还较低,结构还不尽合理,服务贸易对国民经济的拉动还较低。从国际环境看,现代国际分工格局不利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从国内看,服务业发展滞后以及人力资本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中国服务贸易发展。 2006年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较好的一年,服务贸易继续呈现增长的良好势头,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改善,附加价值较高的服务产品收入有较大增加。但是,由于历史及国际经济格局的现状短期内还不能有所改变等原因,中国服务出口还缺乏竞争力,服务产品的档次还较低,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地位及国际竞争力需要不断努力,还需在要较长时间通过改善各种制约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利因素才能达到更高发展水平的目的。 1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 纵观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状况,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有令人幸喜的方面,也有较多不足的方面。 1.1令人欣喜的方面: 1.1.1中国服务贸易相对增长较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份额在不断扩大。2006年服务贸易收支总额1928亿美元,同比增长22%,增幅较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贸易收支总额与GDP之比为7%,与上年基本持平。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分别位于全球的第八位和第七位,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额的3.2%和3.8%。而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额1990年为0.7%,0.5%;2000年为1.99%,2.38%;2011年为2.51%3.0%,中国服务贸易的增长与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地位的提高是显而易见的。(见表1) 1.1.2中国服务贸易的结构在进一步改善。2006年,高附加值服务行业在服务贸易总额中占比略有上升,计算机信息服务、咨询以及广告和宣传合计占服务贸易总额的12%,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计算机信息服务顺差增长4.6倍,广告和宣传项目顺差增长25%,咨询项目逆差6亿美元,同比下降33%。 1.2不足方面: 1.2.1 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中所占的份额比较小,远落后于货物贸易的发展。2006年,对外贸易总额为1.9万亿美元(包括货物与服务贸易)其中货物贸易总额为1.7万亿美元,占89.93%;服务贸易总额为1928.32万亿美元,占10.07%。2006年我国货物贸易同比增长24%,服务贸易同比增长22%,服务贸易的增长慢于货物贸易增长速度。货物贸易总额的世界排名升至第3位,而服务贸易总额的世界排名为第7位。 1.2.2服务贸易结构单一,传统服务行业仍占主导地位。作为服务贸易收支的主要来源,旅游占服务贸易总额的30.22%、运输占服务贸易总额的28.72%和保险占服务贸易总额的4.86%,旅游、运输和保险合计占服务贸易总额的近三分之二。而高附加值行业中通讯服务,金融服务仅分别占服务贸易总额的0.78%和0.54%。贸易差额的结构也不合理,旅游项下顺差96亿美元,是最大的服务贸易顺差项目,运输、保险及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逆差分别为134亿美元、83亿美元和64.3亿美元,位居服务贸易逆差项目的前3位。 服务贸易伙伴高度集中。我国服务贸易收支的前十名伙伴国家(地区)占我国服务贸易收支的3/4。其中,服务贸易收入来源国(地区)排名前五位的是香港、美国、日本、中国台湾和韩国,支出目的国(地区)排名前五位的是香港、美国、日本、韩国和澳门。 2制约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原因 2.1中国服务业落后制约了服务贸易发展尽管中国服务贸易相对增长较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份额在不断扩大。 相对于国民收入水平而言,中国服务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较低。发达国家的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60%,美国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了72%有些发展中国家的比重也达到了64%(巴西),而同年中国的这一比重只有33.2%,2006年也只达到39.4%,2001年至2006年一直徘徊在40%左右。&nb sp; 中国服务业落后直接导致服务出口缺乏竞争力,从而造成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滞后于货物贸易。中国服务业落后是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等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必然导致较低水平的服务需求。 2.2当今国际分工格局不利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 国际分工及其格局的形成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的原因。1、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决定了国际分工的发展。2、国际生产关系制约了国际分工发展的方向和各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因此,当今国际分工格局由生产力先进国家决定,水平分工在现在的国际分工格局中占主导地位,该格局首先符合先进国家利益,后进国家也可能取得一定程度收益,但与先进国家的收益比是不对称、不平等的。而后进国家与先进国家之间的分工以垂直分工为主,当代国际分工的重要特征之一:先进国家主要从事产品的研究与开发,而后进国家则集中于产品的生产,它强化了分工参与者之间的不对称的相互依赖关系。在这种分工格局中,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有掠夺性与强制性,发展中国家只有被迫迎合这种分工格局才可能获得发展机会,因此,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滞后是正常的。 2.3人力资本投入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人力资本是指人们在学校教育、培训、医疗保健、迁移和信息取得等方面的投资所形成的资本。人力资本具有规模经济效应;而且人力资本是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首先,人力资本造成各国服务业生产技术及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为以各国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为基础的服务业中不同部门之间的贸易(部门间服务贸易)奠定了基础--亚产业间贸易。 其次,人力资本的作用导致服务的生产通常存在规模经济,而规模经济的存在导致服务业中相同部门之间的贸易(部门内服务贸易)成为可能--亚产业内贸易。 再者,从需求的角度看,人力资本与收入高度相关,收入与需求密切相连,服务需求量的放大和需求结构的多样化,成为服务贸易量扩大和贸易模式多元化的推动力。 3促进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3.1通过人力资本投入提升中国服务业比较优势。 我国服务产业结构的主要特征是劳动密集型,这既是我国的比较优势所在,但是从长远发展看劳动密集型服务由于缺乏高附加价值,竞争激烈,缺乏利润的获取力。当代世界服务产业结构的变动趋势正在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转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发挥传统比较优势,另一方面要培育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比较优势。具体来说,就是在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竞争优势、实现资本积累的同时,应分阶段、有重点地通过人力资本投入发展高层次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使服务业产业内部结构逐步优化。有重点地发展高层次的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服务业的增长方式实现向集约型、内涵式转变;以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为手段,解决服务业人员的结构性短缺。服务出口的发展路径应该是由以劳动力密集型服务出口为主、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为辅,到两者并举,最终到以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为主、劳动力密集型服务出口为辅。 3.2建立和谐均衡的世界经济新秩序。 在当今这个全球相互依赖的世界上,更为均衡的经济秩序,将使所有的国家受益。当代有2/3的人生活在低发展和越来越落后的国家里,有1/4的人营养不良和失业。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经济系统是岌岌可危的。更为均衡的秩序致力于弱化两极分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冲突和矛盾,致力于资源分配、资金流动、市场分割和利益共享方面,促成南北之间、东西之间的更加公平合理。通过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为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提供从全球化中获益的机会;应当以诚信为基础,以此来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为经济和社会活动有序地开展提供保障;应当以合作为途径,各国之间取长补短,互利互惠,发达国家应该做出更大的让步以促进发展在国家服务业的发展,从而为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增长创造更大的空间;应当以发展为核心,实现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环境保护的相互协调与促进,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优化。 3.3制定和完善服务贸易立法。 由于许多服务业如运输、通讯、金融、保险与医疗、教育等部门涉及一个国家的基础结构;同时发 展中国家存在着服务贸易逆差扩大问题,因此,一方面致力于振兴我国服务业并积极推进出口,另一方面对国内新兴服务业予以一定的保护。按WTO 规则建立我国服务贸易竞争规则发展服务贸易, 目前应尽快制定和完善既符合我国实际又不违背服务贸易总协定和WTO 规则的法律法规。 3.4强化政府职能,优化服务业市场秩序。 首先,要加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制定措施,加大对服务业基础设施的投入,鼓励各种经济形式对服务业进行投资,以现代化的技术装备改善国内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从总体上提高国内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其次,要大力推进服务业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手段在服务领域的应用。政府应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投资力度。第三,要改善服务供给。打破国家对一些服务业如银行、保险、电讯等服务业的垄断,允许国内非公有制形式对这些行业的投资或参与经营,鼓励国内民营资本涉足这些服务领域,并强化竞争机制。

中国服务贸易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中美服务贸易;后危机时代;服务贸易结构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愈加汹涌的背景之下,世界经济结构正在发生着深度变革,以金融及信息革命全球化发展为特征的科学技术革新浪潮正在推动世界服务业加速发展。如今服务业占各国经济比重越来越大。据统计,目前服务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发达国家已达70%,中等收入国家接近60%,而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也达到40%左右。随着服务业国际分工的发展,国际间的服务交换规模也在日益扩大,2009年,世界服务出口额达到了3.3万亿美元,数据来源于WorldBankDatabase、BEADatabase和中国商务部网站。

相比1970年的不足710亿美元增长了45倍,目前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世界贸易总出口额的1/5。同时,面对此次金融危机对全球贸易的影响,服务贸易占比较大的国家在后危机时代较快地出现了复苏势头,其恢复速度快于依赖货物贸易的国家。由此可见,服务贸易成为世界贸易的主流趋势已是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中美服务贸易比较

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服务贸易出口国,服务业高度发达。2009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15.4%,表现出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强劲优势地位。另外,中国服务贸易也一直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势头,服务业产值占GDP比重年均增长0.6%,但由于中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起步较晚,服务产品竞争力较弱,在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双边服务贸易中一直处于失衡状态,中国服务贸易无论是在整体服务贸易水平还是在部门结构等方面与美国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

1.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发展持续稳定,国民经济贡献度较高

服务业对美国的GDP及就业影响较大,以2005年为例,服务业产值占美国GDP的70.93%,当年从事服务业的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72.47%。自1984年开始,美国服务业产值占当年GDP比重就已超过60%,可见,伴随美国服务业发展,其服务贸易在美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性也日益显著。

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1997年的4220.2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8799.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8.3%。其中,美国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在1997—2003年间平均维持在28%左右,2004年达到30%并维持了4年,由于经济缓慢复苏,2009年小幅上升,达到33%。就服务贸易出口额总体而言,美国呈现上升态势,仅2009年有小幅下降。其中,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由1997年的2560.9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5091.8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1.99倍。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达到15.4%,世界排名第一位。美国服务贸易进口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在1997—2008年间平均维持在16%左右,仅1997年、2005年和2006年在16%以下,其余均大于16%,2009年明显提高达到19.2%。美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与其出口额类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美国服务贸易进口额由1997年的1659.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3707.6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2.23倍。2009年服务贸易进口虽有小幅下降,但其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达到11.9%,世界排名第一位。

(2)中国服务贸易增长速度较快,国民经济贡献度较低

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对中国的GDP及就业影响较小,以2009年为例,服务业产值占中国GDP的42.6%,当年从事服务业的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33.2%。中国经济结构中,由于第一、二产业占较大比重,第三产业比重较小,致使中国服务贸易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其对国民经济贡献度较低。

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1997年的522.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286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34.5%,是美国年均增长率的4倍多。其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在1997—2002年间平均维持在10%以上,2003年下降为9.57%并保持到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再次下降,降为8.7%左右,2007—2009年又小幅上升并维持在9%左右。就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而言,呈现总体上升的趋势,仅有2009年相比2008年下降12.11%。其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由1997年的245.0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286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5.25倍。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为3.88%,世界排名第五位。然而,中国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额仅是美国的1/4。中国服务贸易进口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在1997—2007年间由16.30%下降至11.91%,2008—2009年稍有上升维持在12%以上。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与出口额类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由1997年的277.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582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5.7倍。虽然2009年在世界服务贸易进口前十位国家中,中国是惟一与2008年相比没有出现下降的经济体(德国和英国进口额分别为2550亿美元和1600亿美元排名第二、三位,美德英进口额同比均出现10%左右的降幅),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为5%,世界排名第四位,但服务贸易总量只占到美国的1/3。

2.服务贸易结构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持续增加,各部门发展比较平衡

美国服务贸易自1971年起持续保持顺差状态。其中,1986年服务贸易顺差仅103亿美元,1997年则达到较高历史水平,增至902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7倍左右。2007年服务贸易顺差突破千亿美元,为1296亿美元,其中,服务贸易出口5048亿美元,进口1296亿美元。2008年和2009年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持续增加,2009年服务贸易顺差额相比2008年虽下降了4%,仍达到1384.2亿美元。

2007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出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分别是旅游、其他商业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运输和金融服务,其出口额各自分别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24.17%、17.63%、16.75%、15.65%和11.82%。同时,政府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通讯、建筑服务分别占比4.15%、3.18%、2.58%、2.09%、1.75%和0.24%,合计在15%以下。2007年,美国服务贸易进口结构中,进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分别是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和保险服务,其进口额分别占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25.27%、21.62%、13.91%和11.31%。同时,政府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通讯服务分别占比9.64%、6.62%、5.01%、3.92%和2.09%,而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建筑服务比重较小,分别是0.45%和0.16%。综合美国服务行业进出口所占比重,各个服务部门发展符合美国经济特点,没有出现比重极大的部门,即部门间发展未表现出严重失衡现象。同时,以资本、技术密集型为主的新兴服务部门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突出,在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处于主体地位。

(2)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扩大,各部门发展有所失衡

中国服务贸易在1984—1995年间保持小额顺差,1995年开始出现逆差,后进入持续逆差状态,并且自2002年开始逆差规模逐年扩大,特别是加入WTO后,服务贸易逆差更加显著。其中,2004年服务贸易逆差额达到最高值95.5亿美元,2004年以后服务贸易逆差呈现小幅缩小之势。但2008年和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进一步扩大,分别达到115.6亿美元和296亿美元,2008年服务贸易逆差额比2007年增长51.9%,2009年比2008年增长56.1%。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主要逆差行业为运输、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保险和旅游,逆差额分别是230、106、97和40亿美元。

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旅游服务贸易占比第一,2000年达到53.34%,自2004年之后呈现递减趋势。运输服务贸易占比第二,且在2000—2008年间占比逐年上升[1]。而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通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贸易占比最小。可见,中国一直以传统服务贸易为主,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与传统服务贸易相比差距较大。尽管如此,中国传统服务贸易所占比重呈现逐年缩减趋势,如旅游服务部门,而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部门占比逐年递增,尤其是咨询服务,2008年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12.33%。2008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结构中,进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分别是31.67%、22.75%和14.55%,合计70%左右。同时,咨询、保险与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分别占比8.52%、8.02%和6.49%,而建筑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分别占比2.75%和1.99%。通讯、金融、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占比较小,合计为2%以下。综合中国服务行业进出口占比,部分行业占比极大,中国服务部门出口出现严重不平衡现象。

3.服务贸易地理方向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多元,涵盖多个经济体类型

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墨西哥、爱尔兰、法国、瑞士、中国和荷兰是2008年美国前十大服务出口市场,占美国服务出口总额的55.19%。在前十大出口市场中,欧盟成员国占据五席,包括英国、德国、爱尔兰、法国和荷兰,合计占美国服务出口总额的27.77%。英国、德国、日本、加拿大、百慕大、法国、墨西哥、瑞士、印度和爱尔兰是2008年美国前十大服务进口来源地,占美国服务总进口额的56.29%。在前十大进口市场中,欧盟成员国占据四席,包括英国、德国、法国和爱尔兰,合计占美国服务进口总额的26.45%。事实上,欧盟、加拿大、日本、墨西哥和瑞士分别是美国前五大服务贸易伙伴。

欧盟是美国服务出口最大的目标市场,2008年,欧盟27国进口美国服务项目占全美服务出口总额的37.3%。同时,欧盟也是美国服务进口的最大来源国,从欧盟进口服务的增长率也高于从其他国家的进口增长率。就地区性而言,西欧和中欧国家是美国服务贸易的主要伙伴,交易多集中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及通讯服务。加拿大和日本是美国服务第二和第三大出口市场,分别占比8.71%和7.84%。加拿大与美国无论是地理位置、生活方式还是经济环境都有极大相似之处,因而加拿大不仅是美国服务输出的主要接受国,还是美国服务进口的主要来源地,这在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方面体现尤为显著。近年来,伴随着美国日益重视亚洲和环太平洋服务市场的拓展,韩国从1987年开始逐步成为美国生产出口的最大国家,同时,新加坡、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服务市场增速很快。据WTO统计,2008年美国与中国双边服务贸易额为260亿美元,同比增长13.1%,占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2.7%。其中,美国对中国服务出口160.9亿美元,同比增长13.3%;进口99.2亿美元,同比增长12.8%。美国对中国服务贸易顺差额为61.7亿美元,同比增长14%。

综合看来,欧盟、加拿大、日本、瑞士、墨西哥和中国等国家在美国十大服务出口目标国之列,也是美国十大服务进口来源国的一部分。可见,美国服务贸易市场以发达国家为主,同时也包括墨西哥和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呈现出市场多元化特点。

(2)中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集中,侧重发达国家和地区

2008年,香港地区、美国、欧盟、日本和东盟是中国前五大服务出口市场。香港地区、欧盟、美国、日本和东盟是中国前五大服务进口来源地。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集中在香港及发达国家和地区,近年来东盟各国市场在中国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才有所提升。

香港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政治、经济因素等特点,一直是中国服务出口主要目标市场,在旅游、运输、建筑服务和咨询服务方面体现尤其明显。在旅游服务方面,中国旅游市场主要集中在香港地区、中国台湾、日本和韩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占比60%左右,其中香港地区是旅游服务中的最大进出口市场。在运输服务方面,香港地区也是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占中国运输服务出口总额的33%。在建筑服务方面,香港地区不仅是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也是中国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仅次于东盟。此外,香港地区是中国咨询服务第一大出口市场,在咨询服务进口方面,香港地区和欧盟占据中国咨询服务市场50%的份额。近年来,伴随着东盟的日益强大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东盟不仅逐步成为中国货物贸易的主要市场,而且逐步成为中国服务贸易的重要伙伴,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越南等服务市场增速较快。与此同时,伴随中国经济增长,欧盟逐步超越美国成为中国服务贸易重要合作伙伴,在建筑、保险、咨询和计算机及信息服务方面贸易联系日益紧密。

4.服务贸易体制法规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较健全

美国服务业长期保持的比较优势和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与美国重视服务贸易发展密不可分,表现为美国完善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健全的法律法规。鉴于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差异,不能通过关税措施对服务贸易实施保护,所以一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规范对该国服务贸易发展意义重大。

在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方面,美国服务贸易管理机构主要是商务部和贸易代表办公室[2]。其中,商务部负责服务贸易的具体管理工作,如统计服务贸易数据、制定服务贸易政策等,贸易代表办公室则具体参与和负责服务贸易领域的国际谈判和协调等事务。这种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强大的谈判能力不仅能将有利于美国自身的贸易政策贯彻到世界服务贸易体系中,还能加强美国对服务贸易的执行与监督能力。第二,实现贸易促进和贸易救济相结合,在积极促进和扩大服务出口的同时,能够快速针对服务进口及国外服务企业对国内服务业带来的损害采取多种救济措施。

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方面,美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以国会和联邦政府行政命令为主[3],包括了对外贸易综合法案中的部分条款、对各个服务部门立法的相关条款和针对部分行业专门规定的市场准入制度等,但是各州也会单独对服务贸易立法,如保险业和专业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限制法令就是由美国各州各自制定的[4]。此外,美国各州也会依据自身优势行业制定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如针对证券交易、企业产权等方面分别制定了《证券交易法》、《商标法》等。

(2)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不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中国服务贸易整体水平处于世界中下游水平,究其原因是中国经济结构存在失衡,配套的立法工作没有快速、全面展开,导致中国还未形成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服务行业。所以,改革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健全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国服务贸易未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在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方面,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战略和政策主要由商务部通过服务贸易司具体制定和协调,隶属于商务部的服务贸易司还承担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双边及多边国际谈判等事务。但在实际中,以上大部分工作是由中央其它部委及地方政府执行。这种管理体制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第一,服务贸易整体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相互之间衔接不到位,降低了服务贸易管理效率,不利于中国服务贸易与国际市场接轨。第二,多头管理现象导致中国对服务业的划分标准、统计口径等缺乏统一性,这与世界发达经济体间缺乏一致性,在贸易往来中易引发摩擦[5]。

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方面,中国服务贸易立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核心,以国家颁布的外资法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各部分制定的具体规定为支撑,具体规范中国服务市场。一直以来,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相比中国发展速度严重滞后。中国虽然在近几年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海商法》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但互联网通讯、电子商务等许多领域仍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此外,在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之间,仍然存在有漏洞、有矛盾的现象,这严重削弱了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二、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综合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美国服务贸易的领先优势来源于其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间已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态势。具体而言,美国高度发达且结构合理的服务业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并保证了美国服务贸易的全球持续领先地位。服务出口的不断扩大吸引了国际更多资本和人才流入各个服务行业,这样既有利于先进技术和各个生产要素有效结合,保证了服务业竞争优势的最大发挥,也进一步推动了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伴随着信息技术的提高,美国服务贸易在原来基础上逐步趋向于服务贸易方式的网络化、服务贸易内容的广泛化和多元化以及服务贸易区域的国际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简言之,就是“国内经济领先—服务业发达—服务贸易发展”的循环路线。当然,美国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的全球领先地位,与健全的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服务业立法是分不开的。

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全球服务贸易虽然有所波动,但就服务贸易本身而言,其受到世界和国家经济的影响程度要远远小于货物贸易,换言之,国际金融危机只是暂缓了各国服务业的发展,全球服务贸易蓬勃发展的趋势没有改变。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将会呈现如下趋势。

1.服务贸易结构更加平衡

国内外诸多学者研究表明,发展服务贸易可以搞活经济,增强经济的灵活性,这样能有效应对外界冲击,实现经济结构的平衡发展。通过此次危机,各国充分认识到发展服务贸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世界产业结构将继续作用于服务贸易,驱动其快速发展。第一,随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加快,国际产业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将持续扩大。一是服务业较不发达的国家,其转移重心将从制造业转向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二是服务业发展有一定水平的国家,其服务业转移重心更倾向于从劳动密集型转向金融、保险和咨询等资本技术密集型,这些服务业也会成为后危机时代全球产业转移的重点领域。第二,伴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分工更加细化,许多原本依赖于制造业的服务行业逐步独立出来,使世界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第三,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世界范围内能源竞争加剧,环境问题日趋严峻,这给世界贸易发展带来巨大挑战。服务贸易自身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高经济贡献度、吸纳就业人数多的特点正好符合世界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各国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新动力。

因此,危机过后,伴随着各国越来越重视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新兴服务贸易,当前以货物贸易及传统服务贸易占较大比重的局面将得到明显改善,全球服务贸易结构将更加平衡。

2.服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此次危机中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促使发展中国家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并逐步开放各自服务市场,涉及旅游、运输、保险、咨询、金融、计算机和信息等服务市场,吸引外国资本和国际人才注入本国服务业,通过提升行业资本构成和人力资本构成,全面融入到全球服务市场中。近年来,亚洲地区普遍的开放性政策为亚洲各国自身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带来机会,推动亚洲地区逐步成为世界服务贸易的重要市场。后危机时代,无论是各国出于自身发展需要主动开放服务市场,还是外部因素作用被动开放服务市场,毋庸置疑的是世界各国服务业将更加开放,各国将逐步实现“服务业—服务贸易—国内经济”三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格局。

伴随着服务出口市场和进口市场逐步开放,市场呈现多元化态势,尽管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间服务业竞争力差距较大,但这种差距最终会越来越小。为了扩大服务市场份额,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全球服务市场上,伴随着服务提供者逐渐增多,出现同一市场存在多个服务提供者的局面,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3.服务贸易壁垒更加广泛

当代国际贸易已经从原来传统的货物贸易拓展到了涵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更广泛的领域。同时,伴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地位日益突出,服务贸易成为各国政府贸易保护的重点领域。第一,世界各国逐步开放相关服务业,服务业整体开放度不断上升,伴随全球服务业的发展,全球服务业各部门间融合度不断提高,新的服务贸易摩擦应运而生,这些摩擦不仅来源于发达国家,也来源于发展中国家。第二,由于国际服务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服务需求的复杂化、服务范围的广泛化,世界服务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各国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为保护本国银行、保险、信息等敏感部门免受外来竞争纷纷设立贸易壁垒。第三,危机过后,在世界经济从衰退走向缓慢复苏的进程中,由于全球主要经济体复苏进程的差异性,部分国家为提高国内就业率和保护国内市场,贸易摩擦也从货物贸易各项产品向服务贸易单个部门及整个行业扩散,这对未来产业遭受损害埋下隐患,由此进一步体现出服务贸易壁垒广泛化的趋势。

后危机时代,无论是世界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导致的服务贸易摩擦增多,还是由于各国政府为保护本国经济和国内市场设立服务贸易壁垒,其涉及服务业内容将更加广泛,服务贸易壁垒将更加普遍。

三、后危机时代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全球进入后危机时代,在世界服务贸易结构更加平衡、服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服务贸易壁垒更加广泛的背景下,中国应依据国情,加快国内相关服务业的发展,缩小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在提高服务业对国民经济贡献度的同时,健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真正提升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整体竞争力。

1.加快国内服务业发展,强化微观主体竞争能力

中国无论是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推动力度,还是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拉动力度均不足,服务业国际竞争力无论是出口方面还是进口方面均较弱。因此,中国若想从根本上提高国内服务业竞争力,缩小与美国在服务业及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必须从提高微观主体竞争力着手,在加大服务业科技研发及自主创新力度的同时,重点关注服务业人才培养。第一,加大服务业各部门技术投资,鼓励自主创新。技术投资具体表现为相关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如经济技术数据库、信息共享系统等,为技术创新奠定良好基础。此外,在引进先进技术过程中,服务业不能一味引进而不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要保证科学技术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所以,结合中国自身经济特点,在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实现有效的再创新,真正达到“科学技术—服务业—服务贸易”三者的循环效应。第二,注重服务业人才引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先进技术的引进必须与人力资本有机结合才能发挥出最大效应,才能促使中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发挥出来。因此,一是针对中国现有服务人员进行多层次培训,多渠道设立职业培训机构。二是依据中国服务业从业人数特点及其分布状况,有计划、有目的地适时调整高等院校及职业类院校相应专业设置。三是加强国际间合作与交流,多渠道引进高级短缺人才。通过人才培训、人才培育、人才引进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专业服务人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

2.缩小国内服务贸易逆差,把握服务业开放速度

服务业拉动经济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中国服务业只有个别部门如旅游、运输、建筑等发展突出,大部分行业及部门拉动经济发展的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在信息技术、金融、保险和资讯类等新兴服务业表现尤为明显。所以,中国应以缩小服务贸易逆差为目的,积极扩大传统服务贸易出口的同时,分层次、有重点地开放中国资本、技术、智力密集型服务业[6],并控制服务业开放速度。第一,维持中国传统服务贸易固有优势,积极扩大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一是加大传统服务部门的营销力度,提升传统服务部门的竞争力,提高传统服务部门对经济的拉动能力。如将旅游和文化相结合,衍生出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旅游服务产品,借助中国丰富旅游资源,扩大旅游服务贸易出口。二是重点发展运输服务贸易中的海运服务贸易。运输服务贸易是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最大来源,而海运服务贸易在运输服务贸易中占比最大,2003年开始这一比重就已超过60%。伴随着中国海运运力的快速上升,积极调整海运结构,加大海运领域国货国运的比重,在遵循海运逐步自由化的原则下,政府通过引导海运企业联合与重组,提升中国海运乃至运输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第二,适度开放资本、技术、智力密集型服务业,掌握服务业各部门开放速度。一是适度开放资本密集型行业,在开放的同时,完善这些行业的竞争机制,提高其在市场机制下承受考验的能力。同时,通过采用和引进国际标准,促进国内智力、技术密集型服务业相关标准的规范化。二是关注经济安全。服务业掌控大量资金、技术、信息的流进流出,影响着国内市场的稳定。如果本国服务业尚未具备国际竞争能力,过快开放可能对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在服务业开放的问题上,做到履行承诺但不做出超承诺的让渡。

3.拓展服务贸易地理方向,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服务贸易无论是出口市场,还是进口来源地都以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呈现市场单一化特点,这对后危机时代服务贸易寻求大发展极为不利。一旦贸易伙伴中个别区域经济遭受严重冲击,中国服务贸易及相关服务业必定受到牵连,这将阻碍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加快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和签订的进程,有效扩大市场半径,并拓展中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有效地分散服务贸易市场过于集中和单一的风险。第一,对于已经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应强化其所涉及的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如在中国与新加坡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主要服务合作领域包括医疗、教育和会计等服务业,因此中国要根据自由贸易协定侧重点的不同,合理利用区域贸易合作机制,有效促进中国卫生医疗、教育和财务会计等服务业的发展。第二,对于正在谈判的自由贸易协定,包括中国与海合会、澳大利亚、冰岛和挪威等,一是在谈判进程中,加强并拓展服务业合作领域,保障双方在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做出重要承诺。二是积极推进谈判进程,争取早日实现自由贸易区对服务贸易的促进作用,使双边服务贸易额迅速增长,实现其对经济的推动作用。第三,对于那些尚未与中国建立优惠制度安排的国家,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启动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如在金融、保险、咨询等资本密集型服务业中日本和韩国与中国有诸多合作,且日韩双方在以上领域具有国际领先优势。所以,中国在积极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基础上,需重点关注日韩具有优势而中国缺乏竞争力的相关资本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

4.健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完善服务贸易救济制度

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存在诸多缺陷,法律法规的制定也并不符合GATS要求。因此,制定和完善既符合中国实际又不违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法规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当务之急。就服务贸易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言,实现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性,同时,在贸易救济政策制定方面,经过全球经济危机后,更应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第一,从中国国内经济和就业增长出发,优先制定那些有利于环境、信息、能源、卫生医疗、交通物流及金融、保险等服务业的法律法规,以提高这些代表新经济的服务部门的竞争力。无论是对现存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还是新制定相关政策,需要通过引入国际竞争政策推动这一进程。第二,完善现存服务贸易的预警机制、应对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一是针对服务贸易风险分布的主要行业,及时跟踪国外相关产业及部门的政策变化,密切关注国外对中国某些行业进行知识产权调查的动向,迅速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从商务部到地方政府再到企业的顺利传递,同时实现预警信息从地方向中央政府的有效反馈。二是针对国外对中国服务企业贸易救济调查中的不合理、不公正做法,中国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应积极利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制度进行申诉。三是中国政府应积极争取国际谈判主动权,要求外国取消具有歧视性的服务贸易保护措施。同时,对国内不具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业和敏感业制定具有保护性质的法律条款,达到保护国内服务业和就业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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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丹辉.美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及其启示[J].亚太经济,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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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松洲.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J].经济与管理,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