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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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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管理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工作意见

各镇、街道文化站: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3年9月8日以文化部令的形式颁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根据《办法》精神以及文化部、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办法》意见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对文化站建设的重视度。

制定宣传、学习方案,通过多种有效形式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办法》。一方面通过网络、报刊、媒体等形式全面公布《办法》。在区文体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新》报等全文刊登《办法》,提高《办法》在广大领导干部群众中的知晓率及重视度。另一方面组织专门讲座,深入解读《办法》。由区文体局牵头组织一次讲座,向广大文化干部及文化从业人员详细介绍《办法》颁布的意义、实质内容以及如何对照《办法》加强文化站自身建设。

二、加强培训,提升文化从业人员整体水平。

根据《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文化站长培训,提高文化站从业人员在文化站建设和管理中的科学性和服务性,提升全区文化站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一是要求每个文化站长参加市文广新局组织的一年一度的文化站长培训。通过培训,吃透《办法》精神,结合市《两馆一站考核办法》,在文化站的阵地建设、运行管理、功能发挥、队伍建设、活动开展、业务管理上有一次新的理论提升。二是组织专门的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为使《办法》的各项精神能够真正体现到文化站日常工作当中,每年由区文体局、区文化馆组织针对全区文化站长和文化干部的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以此推动文化站工作更好更优开展。

三、加强自查,对照《办法》及时整改到位。

年内,各文化站组织一次自查,对照《办法》的细则及有关要求,查漏补缺。对于当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当前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有效的落实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及时间期限,整改方案上报区文体局。同时各文化站要把本年度还未达到《办法》规定要求的工作列入明年文化站建设重点任务,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以改善提高,逐步实现文化站建设、管理、运行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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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站补助资金管理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5号)和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美术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办发〔〕139号)文件精神,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助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县财政专项补助。

第三条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遵循“突出重点、激励先进、奖补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文化广电局进行管理。

第二章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资金用于全县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免费开放补助,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享受补助资金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必须取消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收费,包括图书室办证费、电子阅览室上网费、群众文化艺术辅导和培训费、社会文艺骨干培训费、公益性讲座和展览收费等;限期收回出租设施,要严格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维护文化站的公益性质,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已挪作它用的限期收回;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对非基本服务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按成本收取费用。

第五条对免费开放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乡镇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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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管理体制的革新

1.2005年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前的情况

2005年改革前,金堂县兽医管理部门为畜牧食品局,是县政府下属的二级局。下设畜牧站、兽医站、检疫站、饲料工业站4个局属事业站、21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局机关事业站在编在岗人员150人,乡镇站事业人员289人。县局属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县财政解决。乡镇站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财、物“三权”归县局管理,承担所在乡镇畜牧发展、防疫、检疫、兽药饲料管理工作,经费保障主要依靠防检收费、服务收入。乡镇站收取防检费的34%上交县局使用,用于解决局属事业站工作经费不足部分。收取防检费的66%归乡镇站使用,用于解决乡镇站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等开支。随着国家取消收取动物防疫费,下调检疫收费标准的政策落实,依靠检疫收费保障乡镇站经费运转的体制被打破。全县的动物防检费收入由过去300多万元下降到150万元左右,导致乡镇站工资发不起、养老保险缴不起、职工工作积极性下降,出现了乡镇站职工轻防疫、重诊疗、搞兽药饲料经营等被动工作局面。由于诸多历史原因,乡镇站人员进站关系复杂、“三定”工作又未落实、大部分人员没有编制,要把这一部分人员全部纳入县财政解决相当困难,因此乡镇站这部分人员的生存问题面临抉择,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2005年县政府下决心进行了畜牧系统乡镇站改革。

2.2005年改革后到2011年之间兽医管理体制的情况

2005年的改革,主要是针对乡镇站。县上撤销了畜牧食品局,成立县级兽医管理部门畜牧食品产业推进办公室,属县政府二级局。下设畜牧站、兽医站、检疫站、奶管站和饲料工作站。撤销21个建制乡镇畜牧兽医站,按区域成立了9个片区畜牧防疫检疫站,“三权”归县管理,下派县级事业站人员和划转原乡镇站招聘干部大中专生到片区站工作,核定编制50人,作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承担县级事业站职责职能的延伸。对原乡镇站未纳入财政编制人员进行了分流清退,由财政借出300万元对分流清退人员一次性买断工龄给予补偿,对原乡镇站房屋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变现偿还财政借支。这次改革共分流乡镇站人员289人,一部分人员有财政编制进入了片区站工作,一部分人自愿加入了新组建的乡镇兽医院团体组织,从事村防疫、诊疗、兽药饲料经营业务工作,一部分的人选择重新就业。这次改革是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是一次成功的改革。彻底解决了乡镇站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业务分离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乡镇站历史遗留下来的人员问题,乡镇站的包袱少了,人员经费又纳入了财政。新的乡镇片区站运转6年来,切实承担起了公益性职能,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益大幅度提高,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成效明显。

3.2011年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大部门管理后的情况

3.1机构人员编制2011年,金堂县进行大部门机构改革,畜牧局、农业局、农机局合并组建成一个大部门县农村发展局,负责农业、畜牧、农机管理职能,属县政府一级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兽医管理机构3个。局机关设畜牧兽医科,局机关公务员编制。局事业站所设畜牧产业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站,畜牧产业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站为全民事业单位,定编32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参公事业单位,定编151人。下设21个乡镇农业产业综合服务站派出机构,属全民事业单位。乡镇设村(社区)级动物防疫员,属非全日制用工,按全县现有自然村(社区)设221名。

3.2机构人员管理县级兽医管理机构的人、财、物“三权”统一由农村发展局管理。乡镇农业产业综合服务站人员编制和业务由农村发展局管理,人、财、物“三权”下放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由村上聘用,乡镇和村(社区)管理。

3.3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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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财政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财政管理,促进各乡镇全面完成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012年乡镇财税收入和财政管理工作继续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完成财税收入(含协税护税工作)情况。其中,国税零散税收任务,根据各乡镇项目建设情况及个体工商户数量、经营规模、税源情况综合核定;煤炭税费、矿产品税费、烟花爆竹税费任务,根据2011年实际完成数及2012年企业生产经营、税费政策变化等情况综合核定;“两会一部”清欠任务,按乡镇“两会一部”欠款总额的10%确定;归还财政借款任务,按乡镇借款数额及还款能力确定。

(二)乡镇财政管理情况。其中2012年接待费、小车费和会议费三项费用,以各乡镇签订的《2012年厉行节约承诺书》中的金额为控制数。特殊情况需超控制额度支出的须按程序报批,以批复数为准。严控外出考察和公费旅游。

(三)乡镇财源建设。

二、考核办法

本着突出重点、切实有效、推动工作的原则,坚持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督查考核相结合,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综合考核评分。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财税收入50分、乡镇财政管理50分(其中:预算编制执行5分、工资发放管理4分、厉行节约4分、涉农等专项资金管理15分、农业保险3分、村级财务管理7分、乡镇财务管理14分),乡镇财源建设作加、减分项目,加分项目最高加15分,减分项目最高减20分。各乡镇要及时将新上财源项目的工商、税务等资料报县财政局预算股备案。具体评分项目设置及计分方法见附件。

三、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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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小城镇创建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城镇化、产业化和特色化“三化”并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步伐,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镇功能,提高发展品位和发展质量,为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

二、创建对象

按照“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能发挥区域带动作用”的标准,综合考虑小城镇规模等级、职能组合、空间分布,在具备以下条件的小城镇中选择:一是乡镇区域位置适宜,建成区规模较大,建成区人口在8000人以上;二是乡镇经济基础较好,具有较强历史文化或产业特色,发展潜力较大,对周边乡镇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三是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定规模、功能配套完善,对周边乡镇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参与精品小城镇创建的乡镇由各县(区)政府申报,原则上在确定的省、市重点中心镇范围内选择,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适当延伸,每个县(区)申报3—5个,由市建设局会市规划局初审后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各县(区)政府要在4月20日前将《精品小城镇创建申报表》(附件1)报至市建设局。

三、创建目标

精品小城镇创建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一部分精品小城镇成为省内知名小城镇,一部分精品小城镇发展成为功能完善的县域次中心。

精品小城镇创建的具体目标,按照《精品小城镇创建考核评分表》(附件2)确定。由于小城镇在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现状、区位条件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更高的创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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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乡镇财政管理论文

一、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预算管理到位难

1.预算编制不严肃。预算编制过于简单,收支只列总额,不列明细,预算项目不能对应部门职能准确分类,未按经济用途细化测算;有的甚至只编收入预算,不编支出预算。

2.决算报表编制不真实,虚假成分多。有的决算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支出,按县级下达的指标数列编;有的为了迎合县级财政对上争取的需要,按县财政的指令数编制决算。

3.预算执行不力。乡镇财政预算执行中经常出现随意增减指标的现象,没有经过人大审批,超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监督,部分支出存在相互串用现象。

(二)规范支出难

财政监管部门在支出上的合规性审核,把住了支出关口,但有些合理不合规的支出只得造假才能核销上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忽视乡镇非税收入管理,坐收坐支等违规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重财务管理、轻资产、债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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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环卫整顿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文件及《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县公路沿线及副县级镇、工业园区、乡镇和村(居)。

二、考核标准与评分细则

考核标准与评分细则详见附表。

三、考核组织与方法

(一)考核组织

集中整治期间,考核工作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牵头组织,指挥部办公室参加,组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检查组进行考核;转入长效管理后,由县城管局负责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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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文化站建设监管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性质和职能

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政府举办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娱乐、科普培训、信息服务、体育健身等各类文化活动于一体,服务于当地农村群众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机构。

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具体职能有: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和指导电影、电视、录相放映活动;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报刊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读报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当地的文物宣传保护工作;受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二、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与管理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健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设施网络,改善基础设备条件,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有人员、有经费、有阵地。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工作队伍,确立政府投入机制,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建成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机制灵活、保障有力、服务优良的示范性综合文化站,充分发挥其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和管理,夯实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

1.合理规划建设。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过程中,一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文化厅共同下发的《关于印发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三室二厅”及室外基本功能齐全,并按要求统一设置标牌、悬挂统一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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