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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素养范文

法律专业素养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第1篇

关键词:班主任;生物制药;大学生;法律素养

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一般是指他们通过日常的生活、学习和相应的实践活动而逐渐培养出来的法律能力,主要包括法律知识能力、法律运用能力、法律信仰程度三个层次。其中,法律知识是法律素养的根基,法律能力是法律素养的关键,法律信仰是法律素养的灵魂[1]。班主任可以此为依据,判断他们在培养生物制药专业学生法律素养的实践中所取得的成效,并持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

1生物制药专业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分析

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整体不高,除了法律相关专业的学生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外,其他专业的学生基本上是法盲,这已经成为制约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中的短板。通过分析生物制药专业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找出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使班主任在掌握学生情况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提升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

1.1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缺乏法律素养的一般表现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严重不足。在中小学阶段,学生主要通过《思想政治》这门课程了解一些法律常识[2],对法律的认识水平只是停留在概念上;在大学阶段,主要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教给大学生一些法律知识[3],他们对法律的认知水平也停留在法律名称和极少部分内容上,而且学生对这种公共课根本就不重视,只是为了应付期末考试而临时突击学习一下;从大环境来看,我国现代法治体系的实践也是近几十年才大力提倡的,公民的整体法律知识都比较缺乏,家庭和社会对大学生的法制熏陶严重不足。因而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比较陌生,在行为处事中没有把法律装在心中。大学生缺乏法律运用能力。当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他人侵犯时,大学生不知道向哪个部门反映情况、该用哪些法律保护自己、维权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同时,维权意识还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大学生刚刚成年,而且由于常年在学校,社会实践经历较少,没有经济收入,平时上课时间很紧,挤出时间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有时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解决,致使大学生知难而退,最后只好忍气吞声或干脆放弃维权。大学生缺乏法律信仰。一方面,学校的封闭式管理将学生与社会隔绝,可能用到法律知识的机会较少,降低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重视。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看到社会中不少人有违法行为却逍遥法外,因而也跟着漠视法律,不再把法律当回事。值得庆幸的是,我国经过近几十年的法制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保障法律执行到位,如一些“潜规则”的破除、对判错案的法官实行终身追责[4],这些措施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使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程度在增加。

1.2在大学的不同时期,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缺乏法律素养的具体表现不一样对刚进校的大学生来说,一切都很新鲜,心态比较积极向上,但一般法律意识淡漠。首先,新生的思想很单纯,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煽动,而在网络上查阅、传播一些违法信息。其次,他们还有投机取巧的心理,在期末考试时作弊,特别是在英语四、六级等部级考试中抄袭,或者为了赚取一些利益,而冒名顶替其他高三学生参加高考。此外,他们的社会经验比较少,极易受到社会人员的欺骗,一些不良社会人员把他们当作网络诈骗的对象,而大一新生维权意识相对不高,不能很熟练地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大二、大三的学生而言,他们学习压力很大,大一时的成绩不好致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可能会“破罐子破摔”,而在游戏或网络上找存在感,动不动就与其他同学打架闹事,甚至跳楼自杀。同时,在寝室这个小集体里,有来自不同阶层、不同性格和不同经历的同学,在日常的相处中不可避免地会积聚一些矛盾。而现在的很多大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在家被宠坏了,高度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在遇到矛盾时均不相让,致使冲突迅速升级,甚至出现一些极端事件,如药家鑫事件、马加爵事件、林森浩投毒事件[5]等,性质均极其恶劣。对大四的同学来说,他们即将踏入社会,找到一份令自己和家人满意的工作是第一位的。但部分学生急于找到工作,尚未把对方单位的基本信息和薪金待遇情况了解清楚就盲目签约,而当他们遇到其他心仪的单位时又马上毁约,结果需要向单位赔付一定的违约金。有些企业在招聘时,承诺提供足以让人眼馋的薪水,但招聘后不兑现招聘承诺;另有一些企业因为计划调整,随意解聘录取的学生,而学生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不知所措。

1.3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缺乏法律素养的专业特殊性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直接关系到广大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因而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人员除了要遵守一般的法律外,还要严格恪守本行业里的一些专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这些基本法律知识是从事本行业的一项入门条件。而且这些专门法律更新得非常快,随时会补充一些新的条款,这就要求生物制药专业学生不断学习、终身学习。如果不牢固掌握这些法律条款,就很难在本行业里立足、站稳和做大做强。

2班主任提高生物制药专业学生法律素养的方法探究

高校班主任身兼“公民”、“老师”、“学生管理者”三重社会角色,战斗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与身心健康教育的最前沿,他们的言传身教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有助于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因此,班主任要利用自己的身份优势,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之上,系统研究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2.1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班主任首先要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班主任是与学生接触最广泛的老师,在督促学生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并负责化解学生和学校之间、学生之间、学生与任课老师之间的各种矛盾。班主任只有熟知法律,提升学生工作中的自律水平,依法解决各种纠纷,才能实现依法治校,在学生心目中树立践行法制精神的榜样。同时,生物制药专业学生必须掌握一些关键的法律知识,而班主任只有自身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时,才能更好地为同学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例如毕业生在就业时会遇到很多问题,包括三方协议的签订、违约金的赔付和五险一金的缴纳等,对这些常见的问题,班主任应该给学生一个法律意见以供他们参考,引导学生提前思考这些问题,避免后面遇到时手足无措。

2.2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时,要强化与专业教育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大学校园里,只有让学生把精力放在学习上,才会减少他们去干其他违法事情的可能性。班主任要向学生讲清本专业的光明前景,举一些本专业的杰出校友作为榜样,结合学校奖助学金的评选机制来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并辅助专业教师抓好学风建设,做好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良性互动。同时,班主任可以借助上专业课的机会或要求其他上专业课的教师多讲讲与专业知识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这些知识是生物制药专业学生在其它地方学不到的,是培养他们法律素养的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例如《生物制药工艺学》课程是生物制药专业里的一门核心课程,它把生物药物作为生产对象,描述了生物药物的制备、分离和纯化的基本原理,把生物药物生产的整个流程展现在学生面前,这里面就涉及了很多与法律相关的知识点,包括生物药物的生产过程中如何减少环境污染,符合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如何进行灭菌与除菌,强调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的重要性,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会严重影响灭菌效果,生产出的不合格生物药物会致人死亡;在发酵过程中菌种不能选用病原微生物,生产车间要给工人提供必需的防护措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菌种保藏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6],未经其他个人或组织的允许,不得私自保藏别人的菌种。

2.3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时,班主任要不断更新教育方式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的法律基础差,对其传授那些枯燥的法律基础知识,不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班主任要改变普法教育的组织形式,把学生的兴趣吸引到法律上面来。例如,可将传统的灌输式法制教育改成案例教学法。班主任可将大学生最容易用到的法律知识单独总结出来,汇编成册,每一条法律知识都找一个对应的案例,并借用漫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向大学生生动、直观地宣传法律条文的内涵,使学生快速掌握法律实践中的法律程序,提升大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遇到个别学生违纪违法时,可让该同学在班上现身说法,并利用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相关情形,甚至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观摩法院开庭,实地感受审案氛围,组织学生应用所学法律知识进行实际案例的分析、点评,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此外,班主任或学校还可开办法律咨询栏目,为学生提供一些法律帮助。

2.4根据学生所处的不同阶段,班主任要设计不同的法制教育内容新入学大学生一般法律意识淡漠,班主任可在学生刚入学时,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包括校园安全、大学生违法犯罪实例面面观、远离传销和网络贷款等内容,借用漫画、故事、案例等表现形式,以寓教于乐的手法向学生传授必备的法律知识,从而达到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与防范能力的目标。同时,班主任要在学生晚点名时,把学校里发生的所有可能受骗的情形给学生讲解清楚,学生后面遇到类似的情况时知道怎么正确处理。建议班主任用考试的方式检查学生的掌握情况,考试是否合格作为年终的评优、评奖的先决条件,最终达到提升学生法律素养的目标。大学二、三年级的学生正在学习专业知识,班主任要对他们严格要求,狠抓班风、学风建设,使他们在专业知识学习的关键期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及时了解学生之间的矛盾情况并予以化解,关注学生个人的心理状况,帮助他们学会宣泄心中的不良情绪,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对于重点关注的对象,班主任还可让他们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并写三千字的读后感与心得体会,使学生了解违法的严重后果,让学生在心中有所敬畏,引导学生懂得违法就会中止学业,犯罪就会断送自己的青春和前途,从而使学生自觉增强遵纪守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大四的学生对就业、求职和劳动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很渴求,班主任要借机把一些基本的劳动法知识传授给学生,多组织一些相关法律知识讲座,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学生理性签约,并培养学生的契约精神。同时,这一阶段的大学生背负着太多的压力,如不能按期毕业、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一对恋人要去不同的地方工作而面临分手等,班主任要对这部分学生做好心理疏导,预先把违法违纪的后果告诉他们,防止他们在学校打架闹事,在大学的最后阶段受到校规校纪的处罚,甚至法律的制裁。

3结语

生物制药专业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建设者,他们的法制观念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的法制建设,而他们严重缺乏法律素养,迫切需要强化他们的法制教育,并将法制精神渗透到校园生活中。班主任作为他们在校园里的直接管理者,在培育他们的法律素养的过程中,充当了核心传授者的角色。班主任要努力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改进法制教育方法,充分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他们顺利成才,不辜负家长、学生、学校对班主任的期望,做一名辛勤的园丁,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事业。

参考文献

[1]周儒.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素养的培植[J].高教研究与实践,2014,33(2):30-33.

[2]余秀丽.浅谈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策略[J].教学研究,2017(35):77-78.

[3]张露濛.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依托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J].法制博览,2018(16):239-240.

[4]彭玉伟.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功能反思与发展路径[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7(2):86-104.

[5]史歌.从林森浩投毒杀人案看我国故意杀人罪死刑的量刑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7(1):53-54.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职;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律素养

高等职业院校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是我国高等院校体育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职业院校体育专业人才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未来。但是,当前我国高职院校重视体育专业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忽视学生道德法律素质教育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提高高职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律素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一、加强体育专业师资队伍

道德法律素养建设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师资队伍道德法律素养的高低,关系到体育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成败。因此,必须要不断从道德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等角度对高职院校体育专业教师开展常规培训。只有不断提升他们自身的道德法律素养,才能够更好地开展相关体育教育工作,进而提升学生的体育道德法律素养。我国当前对学生的道德法律素养教育主要借助于《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等课程[1]。但是由于很多课程由非专业的教师或者辅导员老师负责,导致在具体的课程开展中,经常出现重道德教育,轻法律教育的现象。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很多法律知识如果不经历专业培养不可能完善的掌握。因此,高职院校在开展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律素养教育中,首先要解决的是部分教师自身道德法律素养较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具体做法如下:一是要不断开展师资队伍建设。有鉴于法律与道德在课程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性,可以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部分教学内容进行单独教学,不断建设适应上述不同教学内容的德育教师队伍和法律教师队伍。二是要不断挖掘自身优质资源,依托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认知特点和专业设置特点,不断创新道德与法律素养教育的内容。同时,为了解决相关师资不足问题,可以选聘一些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思想政治辅导员老师担当相应教学任务。三是要不断开展相关道德教育教师与法律教师的交流与合作。思想道德教师与法律教师应当共同研究当前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特点,制定协调一致的教育培训计划,共同促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发展,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真正发挥提升学生道德法律修养的积极作用。

二、创新体育技能培养模式,搭建道德法制素养培养新平台

传统高职体育专业学生培养侧重于对学生体育技能的教育,忽视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在学生道德法律素养培养方面更是存在明显的不足。随着我国高校大学生就业压力的加大,必须要实现学生与职业市场之间的零距离。而要想实现这种零距离,学生必须要不断提升自己多方面的素养,而除了专业技能素养之外,具备更强的道德法律素养的学生无疑会更受到人才市场的欢迎。因此,我国高职院校体育专业教育中,必须把对学生的专业技能教育与道德法律教育有机结合。高职院校不但要重视学生体育技能的锻炼,更要重视学生道德法律素养的教育。高职院校要努力建设道德法律素养的全新教育平台,实现学生真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积极开展道德法律实践活动,促进体育专业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道德法律实践是提升高校体育专业道德法律素养中不可忽视的环节。只有通过不断的法律道德实践,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才能够强化道德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通过体验不断强化自己的道德法律意识,进而树立自己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2]。高职院校必须要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更多道德法律实践机会,让学生通过各种道德法律实践,提升自己良好的行为品质。

四、积极利用互联网加强高职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制教育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是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本身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有利的方面,如让人们之间的交流更加便捷顺畅,能够实现在线互动、资源共享等,也有消极不利的方面,如一些不良网络信息趁机进入人们视野,容易导致人民群众思维混乱、价值观失衡等。就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来说,也受到上述互联网的积极和消极的影响。因此,我国高职院校必须要指导学生正确应用互联网,趋利避害。尤其是在借助互联网开展各种学生道德法律素养教育中,更是要对各种网络教育资源进行仔细的审核,去粗存精,去伪存真,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网络资源对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培养的积极作用。

五、结语

高职院校体育专业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新时期要想继续发挥高职院校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积极作用,必须要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体育专业教师自身道德法律素养,指导学生正确认识到道德法律素养是全面提升自己素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总之,只有不断提升我国高职院校体育专业人才的道德法律素养,才能够为我国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更多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廖军.体育道德法律化问题初探[J]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4):54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电子商务;法制素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每年录取人数都有大幅度地提升,该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是从事电子商务相关工作岗位,电子商务作为新兴行业,该行业的从业者在具备专业素养的同时还应当具备新时期的法制素养,才能成为知法、懂法、用法的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在学校课堂教育的基础上,还应创新提升学生法治素养的方法和途径,将高职院校电子商务学生法制素养的提升延续到学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学生真正感受到法就在身边,懂法、学法、用法他们将受益终身,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

第一,只有建设一支高法制素养的教师队伍,才能有效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制素养。教师自身法制素养的提高一方面需要教师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掌握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形成法律思维,能够将学习到的法律知识灵活运用到工作和学习中。特别是在和学生相处过程中,以法律标准来要求自己,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给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学校也应充分重视教师队伍法制素养的提高,将教师队伍资源进行整合。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法制素养提升应当以思想政治和法律教师为主力,同时专业课教师和辅导员等多方力量齐抓共管。思想政治和法律教师主要利用《思想政治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培育高职院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掌握基础法律知识,形成法制观念。专业课教师在讲授电子商务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能的同时,也要注重法律素养的提升,使学生真正意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遵守法律和运用法律才能合法保护自身权益,同时也会成为企业和社会需要的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做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高职院校辅导员一直都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坚力量,整合这些人员,使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法制素养提升更加全面,把提升法制素养的从课堂延伸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辅导员在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与学生接触最多,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深深地影响着学生,在辅导员队伍中加强法制素养提升,对学生法制素养的提升有直接的作用。

第二,充分发挥《思想政治修养与法律基础》在提升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法制素养的主力军作用。《思想政治修养与法律基础》在多数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放在了第一学期,其主要目的是让初入大学校园的高职院校学生,建设初步的统一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使依法治国的思想深入每位同学的内心。近年,《思想政治修养与法律基础》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离不开思想政治和法律基础教师努力提升自身法律修养,结合新形势及时调整《思想政治修养与法律基础》授课内容,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落实到法律基础知识点中,最终产生了高职院校学生整体的法制教育水平提升的良好效果。

第三,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应当开设电子商务专业法治教育课程。《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这门课程,有些高职院校还未开设,部分院校认为学生已经在大一期间开设了《思想政治修养与法律基础》,《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不必要重复开设。2019年开始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以往在从事电子商务行业工作中的一些灰色地带,该法律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譬如如何规范微商的经营行为、海外代购的合法界限、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等。如果不开设《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这门课程,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将来走向工作岗位,很可能会因为不知悉电子商务法律,而犯下错误付出昂贵的代价。所以,《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这门课程应当在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中开设,建议可以放到《思想政治修养与法律基础》之后,作为专业基础课程,开设在大一第二学期或者大二第一学期。

第四,充分借助互联网科技手段,利用新媒体技术提升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法制素养。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与其他专业学生相比,在日常学习中会接触到更多的新媒体技术,因此在提升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法制素养过程中要特别注重互联网媒体技术的使用。一方面,充分利用成熟的社交媒体,比如将法律课程制作成微课,利用微信群、QQ群及时传送给学生进行学习;有些高职院校开设微信公众号,利用公众号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在校创业的情况较多,常见情况有开设淘宝店、做微商等,但网络技术发展较快,互联网创业形式花样繁多,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创业过程中既要严守法律底线,诚信经营;又要擦亮双眼,不落入非法传销,不法商贩的圈套,谨防上当受骗。

[参考文献]

[1]康宇.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问题现状及成因分析[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3(12).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第4篇

关键词:权威;教师权威;法律素养

著名的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认为,权威由三部分构成。一种是传统的权威,即在长期的传统因素影响下形成的权威;第二种是感召的权威,是由个人魅力所获得的权威;第三种是合理合法的权威。本文探讨的就是三者之中的法定的权威。回顾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长久以来教育相关法律一直为教师群体提供着自身权威方面的法律支撑,但是这不应该仅仅被认为是一条单方面仅仅由某一方为某一方提供帮助的单行道。教师们也需要应和如今法制社会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社会环境大背景的要求,调动自身能动性去学习与自己职业、专业切实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与修养,从而做到两个方面,在法律保障教师群体合法权威的同时,教师们也通过学习法律提高法律素养,依照法律为教师们提出的要求规范自身教育教学行为,从侧面间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养与职业形象,进而获得来自社会、学校、学生等的认可与尊重,实现自身权威的正当合理性,促进教师提高法律素养,有利于挖掘埋藏在教育法律中的积极能动的因素,使法律法规不再仅仅只是一款款静态的条文,而是通过教师们的学习和内化融入到教学活动、思想行为,甚至日常生活等等方面中去,将法律法规和教育制度等等对教师素养和教师权威的积极效应充分发挥到最大。这既符合对教师权威中法律来源的思考,同时也反映了为适应新的时代背景下提升教师素养的呼声愈加强烈以及教师权威的不断变化应做出的主动出击。长期以来,外界持续密切关注的、通常是教师的专业水平、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等素养。教师的法律素养却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就是教师的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法律观念、遵守教育法律和维护行为的综合认知和行为特征。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依法治教是必要的,教师是教育和教学活动的主要实施者,作为教育公共生活中的一大主体,其法律素养是保障教育教学活动中体现依法执教的前提。我国也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在国家层面了相关法规,对教师的法律素养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在1991年,教育部的前身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的岗位要求(试行)》,《要求(试行)》中明确提出,学校校长必须认真学习“中小学教育法规的基本内容”,并通过学习“初步掌握与教育有关法规的基本知识”。同时,根据国家对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提出的一系列要求与法律法规,国内部分师范院校也增设了一定课时的教育法律课程。然而通过以往的调查显示,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培养趋势还不容乐观。此外,通过对教师教育法律知识的分析,研究者们发现,不同地区和教学阶段的教师在这三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城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法律知识的平均得分显著高于县城中小学的教师,初中教师的平均得分显著高于小学教师。调查结果与教师学校的地点和教学阶段密切相关。因此,该研究同时反映出了教师法律素养偏低,以及教师法律素养在地区以及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等等诸多问题。

一、教师法律素养的现状

1.教师缺乏自觉的法律意识部分教师在处理自己与学生、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关系时,没有将法律作为其思想和行事的基本标准,导致一些不应存在的不良趋势的出现和传播。与此同时,一些我们不愿见到的恶性事件,或教育悲剧也频频在大众媒体中被报道。例如全国多地幼教机构虐童事件持续受到各界广泛关注,并且随着相关执法人员的介入和调查,掌握和曝光越来越多的证据,以及媒体相继披露受害儿童及其家长描述的各种详细情节,致使事态不断发酵升级。一次又一次将教师这一群体推上了舆论风口浪尖,教师的权威及其教育行为的法律边界也一再地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质疑。

2.教师缺乏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的正规途径从研究结果来看,虽然有一半以上的教师自教学以来,参加过超过三次以上相关的教育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但是从教师学习法律法规的角度和方法来看,学校和教育机构组织的正式课堂学习并不是教师理解和掌握教育法知识的主要途径。通过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正规学习的比例不高,只有22.59%。许多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是以非正式的自学形式进行,这部分人占23.92%。最常被教师们采用的方法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和其他媒体的推广,比例高达42.19%。因此,学校、教育机构和教育当局组织教师以听取讲座、观看视频或要求教师自学的形式学习教育法。即学校、教育机构和教育部门多是以非正式的途径组织教师学习和研究教育法的,而非正规课程学习的形式。在没有任务和外部压力的情况下,光取决于教师对教育方法学习的主观意识和热情,其效果不见得尽如人意。此外,教师从各种不同的非正式渠道获得的教育法知识可能绝大多数是零星的、不完整的、不系统的,甚至是片面的和错误的。可以想象如果教师用上述漏洞百出的理论来指导教育实践,其后果令人忧心。调查显示,在中小学,绝大多数教师已经认识到依法教学的重要性,并积极努力学习教育法的知识。但是教育部门、学校和教育机构在组织教师学习法律知识方面做得还不够。

二、提高教师教育法律素养的建议

1.增设途径,促使教师掌握系统的教育法律知识一些教师对教育法律知识的认识是分散和肤浅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教师利用教育法律和相关法律知识解决矛盾和纠纷的能力。弱化了教师一切行为以法律为准则的意识。因此,社会、学校和培训机构应该通过多种途径,使教师们免于枯燥的或是片面的学习,将碎片化的法律知识有机整合,让广大教师们学习到系统的、连贯的、可操作的相关法律知识。学校可以开设法律宣传专题活动,介绍法律知识及应用手段,提倡将法治文化环境化作教师和学生共同的生活方式;在教师道德教育活动中,加强法制教育,组织教师开展系列讲座活动,可邀请法律届的专业人士来校做相关报告和培训;在对教师的综合评估中实施合理有益的教育法律素养的评估。从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机构的角度强调教学观念,教学技能等的同时,也将教师的法律素养纳入到职业评价的组成部分中去。学校之外的社会也应发挥其积极作用,充分利用新旧媒体的资源,对法律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形成一个了解法律、遵守法律、相信法律并使用法律的良好社会环境。

2.更新观念,提升教师的整体法律素养在传统的教师发展观中,不注意甚至忽视教师的法律素养,并认为教师的法律素养称不上是教师专业素养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教师具有法律知识,但是在教师职前和职后的培训中,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通常不太重视教师的法律素养。正是对意识形态概念的误解,使得教师不懂法律、不了解法律,尽管他们有强烈的责任感,优秀的业务水平,勤勉尽责,但是违反相关法规的案例却也屡见不鲜。例如就学生的个人尊严、隐私、声誉和荣誉等权利而言,绝大多数教师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但仍有许多教师缺乏遵守法律法规对其行为的约束和指导。现代的人类文明是建立在法制化的基础之上的,作为肩负着培养社会新生力量和新鲜血液的专业人员,教师的法律素养对于促进社会法治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教师应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这也是当代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体现。

三、总结

从教师权威的角度,将法律素养作为教师专业素养的一大组成部分,是时代赋予教师们的责任。不过回过头来看我国目前的教育相关法律,虽然纵向层面上,根据宪法建构了一套相对独立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但从横向内容的角度来看,规范不同教育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已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仍有待健全和完善。目前生效和实施的教育法律总体包括以下几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在学前教育、社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领域仍留有相当大的法律空白。教育法律体系不健全可能导致一些教育活动无法可依,更遑论强调其教育活动实施者的法律素养。因此,国家和政府部门在完善和补充我国教育法律体系,在提升教师法律素养和巩固教师合法权威方面拥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还需各方通力合作,携手并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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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黄崴.教育法学[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第5篇

当前,中国社会经济改革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召唤推动了高校创业教育正经历着由小众到大众、由概念到具体、由展示性到实操性的转变。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高低关乎创业成败,通过将创业法治素养培育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打造全新育人体系,将创业法治素养纳入创业竞赛评价体系,构建“政府、高校、行业协会”三位一体的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机制,最终实现“以创业带就业”,创新创业事业方能在“中国梦”实现的过程中绽放异彩。

关键词:

大学生;创业;法治素养;培育

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是以塑造大学生创业者创业法治意识和法律实践运用能力为根本目标的教育,使大学生创业者在创业实践中主动了解、掌握、遵守和运用与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创业政策;具备法治思维和法律理性,提升法律维权意识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一、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及研究现状

1.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现状。虽然现阶段各高校普遍加强了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比如高校广泛开设了大学生《创业基础》课及相关课程。但是,高校创业教育教学活动对于大学生创业者关注更多的是创业意识激发、创业能力和创业品质的培育,很少向学生讲授与创业相关的法律常识和专业法律程序,就算有所涉及也只是浅尝辄止。由此,导致大学生创业者普遍缺失基本的创业法治素养,更有部分创业者挺而走险,迈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此外,为数不少的大学生创业者缺乏基本的法律维权意识,导致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不能很好地运用现行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大挫伤了大学生的创业热情。从国家层面来看,现阶段关于大学生创业问题的规范多集中在政策规定层面,令出多门、杂乱、层次低且实操性有限,缺失立法位阶高、系统化的有关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法规,不利于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的培育和养成,同时也间接地削弱了大学生创业者创业动机的形成和创业能力的塑造。

2.“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研究状况。目前,我国对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的系统、专项研究较少。在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后发现,以“创业者”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有2558篇,以“大学生创业者”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只有41篇,占所有创业教育论文的1.6%,检索到的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仅有6篇;而以“大学生创业者”和“法治素养”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为0篇。由此不难看出,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理论研究严重滞后于社会现实发展需要。我国在现阶段对大学生创业者的研究偏重于对创业者的创业策略分析,对创业者思想道德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和身心素质等基本创业素质的研究,对创业者管理能力的研究和创业者部分个体特征的探索等。比如,李幼平(2011年)指出,“影响大学生创业的主要个体因素为自身能力、性格及学识……大学生创业特征直接对创业绩效发生作用。”[1]李海东(2013年)指出,“大学生创业者素质不仅是书本知识、间接经验和熟练的专门技能,更重要的是指有关的社会知识、经验以及处理社会关系、问题的技能和技巧……大学生创业者应当克服自己的弱点,将其转变为优势。”[2]此外,部分课题组也对大学生创业相关问题开展了专项研究,但研究层面大多停留在创业机制、创业路径和创业者个体创业素质的探索上,对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现状及培育问题较少涉及,课题研究的片面性可见一斑。故此,系统研究“创客”时代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的必要性

1.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是“法治中国梦”的应有之意。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我国未来法治建设的总目标和基本方向,勾画出了法治中国的美好蓝图。高校大学生肩负着实现“法治中国梦”的伟大历史使命,是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的中流砥柱;大学生创业者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其法治素养的高低必将对我国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进程产生影响。因此,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是推动“法治中国梦”实现的重要环节之一。

2.利于推动社会经济转型发展。高等学校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基本功能。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转型升级、各领域倡导创新驱动发展。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和创业人才培育主要阵地的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目前我国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的重要功能之一。高校主动探索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现状及培育路径,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刀阔斧地推进创业教育,有利于高校主动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

3.利于推动应用型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改革、全面深化高等教育改革。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3]2015年11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高校办学思路应“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4]当前,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唯有积极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和课程体系改革紧密衔接融合,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努力探索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的科学路径并付诸实践,才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超前实现自身转型发展的改革目标。

4.利于提高大学生创业绩效、实现以创业促就业。面对当前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针对如何破解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党和政府开出的一剂良方是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局面。但是,长期以来,大学生创业的现实情况异常严酷,大学生创业意愿高、践行少、成功率低。在此背景下,系统研究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问题,凝练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的内涵与外延、明确培育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的科学路径、培育大学生创业者法治思维,从而避免出现因不懂法、不守法或过失违法犯罪最终导致创业失败,对于有效提高大学生创业者的创业热情和成功率具有重要意义。

三、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的基本路径

1.将创业法治素养培育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打造全新育人体系。第一,统筹全局、将创业法治素养培育纳入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从高校层面出发,对创业者法治素养的培育并非某个院系一家之事,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培育应当有全局性的顶层设计。高校应将创业法治素养培育纳入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中、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专业教育与创业法治教育有机结合。在具体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时,应注重淡化专业界限,加强专业、学科之间的交叉与融合,强化实践运用能力的培养。以此实现促进教师和学生协同创新创业,这也是人才培养与社会实践紧密联结的需要。此外,创业法治教育还应具有针对性,与创业相关的部分核心法律课程应考虑作为必修课程开设;对与创业相关的次要法律课程可考虑作为任选课程或公共选修课程开设;对有实际创业需求的学生,可考虑设置专题选修课或开设双学位课程。在高校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可考虑在现有的通识课程中,适当进行课程改革,有针对性地加强大学生创业法治意识的教育,比如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适度通过课程改革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法治意识的教育,在就业指导课程中强调大学生劳动法律知识教育等,从而保证教育的连续性、覆盖学生从入校到毕业的整个时间段。

第二,深入开展课程改革、合力打造全新就业创业育人体系。对创业者法治素养的培育并非某一教学单位或某一职能部门单独作战就能完成的,应形成在学校统一协调下的教学单位与团委、学生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携手推进的育人体系。首先从课程体系设计层面来看,大学生创业者法治素养的培育应关注创业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法律基本实践运用能力的培育。在课程内容的设计上,可依据企业创办、经营、管理的时间轴线将创业者需要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市场主体相关的法律,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破产法等;二是与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相关的法律,如民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财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知识;三是与市场主体管理行为相关的法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四是与市场主体维权相关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调解法等。其次在具体教育教学实施层面来看,应打造以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的课程设计方案,应彻底改变过去“填鸭式”“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全面推行案例式教学、项目式教学、体验式教学和讨论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方式,逐步扩大学生自主选择课程的权利,形成学生主动参与课堂内外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有效提高。

2.将创业法治素养纳入创业竞赛评价体系。目前,在国内外影响力较大的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有“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际大学生物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牛津国际青年创业大赛(YBD)、哈佛大学“中国大智慧”(HSEC)、AWS全球创业大赛等赛事。统观以上赛事,国内竞赛多由政府主导,重点关注的是育人目标,旨在营造创业氛围、倡导创业文化,竞赛性和展示性明显多于创业实操性。而国外赛事则多由学会、企业、高校主办,政府参与极少,重点关注项目的后续转化和项目的经济效益。如何兼顾创业竞赛的教育性和实操性,提高创业竞赛的专业性和仿真性,实现由教育导向至实战导向的转型是当前我国创业竞赛及创业教育体系急需解决的问题。为避免创业者因缺失基本的法治素养而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或遭受他人非法侵害,应在改良创业竞赛评价体系时,将基本的创业法治素养凝练成具体的考核内容,科学合理地纳入创业竞赛评价体系。比如,可通过构建创业法律实训测试系统,来测试竞赛参与者处理创业相关法律事务的能力,主要包括模拟企业创办登记文件的填写、模拟经营性法律文书的签定、模拟法务事件的处理流程等等。

3.构建“国家、高校、行业协会”三位一体的创业法治培育机制。尽管大学生创业者在主观上具备法治思维、法律意识对提高创业绩效影响深远,但若只有主观意识而无具体实践行动,法治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及。为使大学生创业者法治实践和谐健康运行,应积极构建“国家、高校、行业协会”三位一体的创业法治培育机制。在此机制的运行过程中,国家主要负责优化创业法治环境,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层面有针对性地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良好的法治实践环境,包括可考虑有针对性地制定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专项法律援助等;高校应承担起大学生创业法治意识培养、创业法治常识教育普及和创业法治文化宣传的责任;行业协会则应积极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相关行业法治实践的培训、咨询和指导服务。

参考文献:

[1]李幼平.西部高校大学生创业者的个体特征研究[J].学术论坛,2011,(6).

[2]李海东.大学生创业者素质分析与培养[J].商业经济,2013,(1).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第6篇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教师;法律素养;职前培养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今年将开始小学教育德育师范专业方向招生,未来毕业生主要从事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工作、少先队工作以及学校德育工作,而道德与法治教学自当是主要工作。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的要求,本文将对教师的法律素养做一分析,以期为小学教师教育德育方向和职后教师培养提供一些参考。

一、道德与法治教师法律素养概述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素养指平日的修养,修养指理论、知识、艺术、思想等方面的一定水平,还指养成的正确的待人处事的态度。[1]在《辞海》中,修养指个人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知识技能等方面,经过长期锻炼和培养所达到一定水平。[2]由此看来,素养应是经过长期锻炼和培养在政治、思想、理论、知识、艺术、道德品质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法律素养,简言之,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3]该定义只是说明了法律素养的外在表现。我们认为,法律素养应该是内在法律修养与外在运用法律能力的相互统一,结合素养的一般定义,法律素养一般可以定义为:个人经过长期培养和锻炼在法律理论、知识、思维以及运用法律的能力所达到的一定水平。包括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律思想和观点、在社会生活中运用法律进行思考,以及运用法律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教师的法律素养指个人为了从事教师职业,经过一定后天的学习和培养,所获得的关于教师职业法规知识、能力以及在此过程中形成的相应思想观念、意识、态度等,也可以称为法律素质。[4]道德与法治教师属于一般教师范畴,但是,由于其在教学中需要运用大量法律理论、观点、知识,其法律素养应高于一般教师,不仅包括教师职业法律素养,还包括从事道德与法治教学应具备的法律素养。据此,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法律素养主要指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经过培养和锻炼所形成的具有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法律素养,以及按照国家法治教育方针、政策及课程标准要求,为从事法治教育教学所具备的法律素养。

二、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法律素养的具体要求

(一)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是法律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很难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及形成对法律的情感和信仰。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现有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标准(2011版)的要求,作为道德与法治教师应具备的法律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本的法律理论知识。道德与法治教师在法律理论基础知识方面,应了解法的产生和发展、法的概念及本质特征、法的价值,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关系,基本法律概念等。二是对宪法的深刻理解。《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道德与法治教材特别突出了宪法教育,教师必须对宪法有深刻的理解。掌握与宪法的有关的基本概念,如公民、国籍、基本权利、国体、政体、国家制度、国家体制、国家结构等;掌握宪法的特征、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的国家制度、国家结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认识理解宪政,正确看待当代宪政思潮。三是对于部门法的一定了解和掌握。依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道德与法治教材涉及的法律知识,教师需了解和掌握的部门法包括宪法,涉及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国籍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刑法,涉及刑法及刑法修正案等;民商法,涉及民法总则、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等;行政法,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禁毒法等;程序法,涉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经济法,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还包括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

(二)基本法律意识所谓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5]作为道德与法治教师首先要相信法律,能够正确认识法的作用和价值;树立积极的法律情感,加深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任;具备法律的观点和信仰,能从法律的视角分析社会现象和问题;能用法律思维的方法分析教育教学中的法律问题。

(三)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道德与法治教师要能够熟练运用掌握的法律知识,对教材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同时还能举一反三,拓展学生对问题的思考;对于学生平时提出的法律问题能进行初步的分析和解答;能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安排,对学生进行各种法律教育和宣传活动;对于侵犯师生权益行为能进行初步法律的分析,维护师生权益。

(四)法律语言的熟练使用语言是人们交流的工具,人类的任何交流活动都离不开语言,这就要求道德与法治教师在教学中能够准确使用和解释法律概念;准确引用法律条款,明确其中条、款、项的含义;准确区分相关概念,如公民与人民、国家机构与国家机关、权利与权力、国体与政体、罚款与罚金、定金与订金、违法与犯罪、期日与期限等;明确民事行为能力、行政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划分;还能用通俗的语言向学生解释专业的法律概念和术语。

三、道德与法治教师法律素养的养成路径

道德与法治教师法律素养的养成,主要通过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提升。为适应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师资需求,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今年将开设小学教育德育师范方向,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以适应教学一线的实际需要。

(一)以师范生法律课程设置引领教师素养提升为培养小学教育德育方向师范生的法律素养,除作为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通识教育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及作为培养教师法律素养的儿童权利与保障等专业基础课程外,将开设法学概论、法律思想史两门专业方向核心课程。其中,法学概论共计64学时,分两个学期开设,法律思想史32学时。法学概论主要介绍法的一般理论知识,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部门法的基本知识。法律思想史主要介绍中西方不同时期法律思想变化过程,以加深学生对法的深刻认识,更好地认识法的本质与价值。法学概论课是基础的法律教育课程,其教学具有的一般要求包括:一是注意法律概念和专业术语的解释。虽然德育方向师范生为非法律专业学生,但教师在课程教学中必须注意对法律概念和法律术语的解释。只有具备对法律概念和术语清晰的界定和把握,师范生未来才能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向学生阐释和分析法律问题,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当前的道德与法治教师队伍培训亦当如此。二是教学中要用法言法语表述法律问题。教师在教学中,以及现有道德与法治教师职后培训中,必须用法言法语表述法律问题,课堂教学中运用法律语言要做到规范、严谨、准确、平和[6]。只有这样才会给师范生和在职教师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使其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能运用法言法语去影响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产生法律情感。三是有效开展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教育方式,通过选取典型案例,对案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尤其可能涉及多个法律条款适用的案例,更具说服力和教育效果。道德与法治教材中涉及法律的知识,几乎全部以案例形式呈现。这为学生以及当下的道德与法治教师从事教学提供了模板,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除了情境教学法、情感教学法等之外,教师要善于在课堂上引入法学教育中常用的案例教学法,从社会热点案例、身边的案例入手,进行深入分析与解读。四是注意法律条款的运用与解释。任何法律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法律条款的适用问题。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许多实际案例的分析,都需要引用相应的法律条款以增强说服力。教师在教学中分析实际问题时,必须注意法律条款的引用,做到于法有据,这样也可以使学生养成运用条款的习惯。培养方案中的法律课程设置,希望能为当前普遍缺乏法学背景的道德与法治教师开展自主学习,提升法律素养,提供一定参考。

(二)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把握道德与法治的关系道德与法治课程意味着将“法治”主题正式与思想品德并列,进入中小学德育课程。从教学内容看,德育课程由“单核”变为并列的“双核”,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师的知识储备等方面,均需进行相应拓展;更重要的是,“双核”之间并非相互分离和独立,而是一个关系紧密的有机整体。因此,无论是师范生教育还是在职教师培训,都需要认真审视这门课程的内在逻辑关系,把握道德与法治这两大主题之间的衔接点,并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就道德与法治课程而言,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特别重视以下几层关系:一是道德和法治的结合性。法律并非凭空虚构的产物,而是与各种或明或暗的道德规范相互联系而成。一方面,法治的顺利推行依赖于一系列良好而有序的、包括道德在内的社会规范,社会道德为法治的存续提供了基本的社会条件。另一方面,道德也是法律的主要来源之一。

西方法学发展史上历史最为悠久的自然法学派就认为法律根源于人类的理性和良心,并且要以理性和良心对法进行检验。在现代国家,“道德法则会影响立法,它也对法官所造之法产生影响。每一代人的道德法典,混合了习俗、哲学与每一种中间等级的行为与信仰,它提供了行为规范或标准,这种规范或标准会努力使自身在法律之中得到体现。”[7]当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发生变革时,又会带来新的义务观念,并导致法律的变革。道德不仅是法治的来源,也是法律的权威和有效性的重要来源。法律的权威性首先来源于国家的强制力,但更重要的是,法律应当代表一种“正当”的权威,只有这种正当性才能激发人们守法的道德义务。人们守法不应只是因为害怕受到惩罚,更是因为相信它本身是对的。而法律这种正当性正是基于一种符合大众的、社会的道德价值。“法只能从伦理的有效性推导出自己的有效性,法的规则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们作为伦理规范而拥有道德之品格。”[8]所以,道德是人们尊重法律的基础,合道德性是考量法治观念能否深入人心的重要依据。在人类历史的很多时候,遵守法律本身就是一种道德义务。相应地,道德也是评价法律有效性的主要标准。“没有任何一套规则可以配称为法律,除非它和道德规范吻合,或至少能包含在道德规范之中。”[9]二是道德和法律的差异与互补性。道德和法律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异:首先,从根本的出发点上来看,“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的,而道德则是以义务为本位的。”[10]其次,道德的调整范围和适用范围远比法律广,包含了许多法律不会干涉的社会关系,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等。但法律会对公共生活有全面的调控,而道德则更多地聚焦于私人生活里的关系。再次,法律不干涉人们内心的想法与观念,只看重人的行为及其结果。而道德则要求从内心观念到外在行为都合乎标准。第四,法律较之道德有着显著的体系性,并有硬性的国家强制力作为支撑,等等。但更重要的是,法律和道德的目标、逻辑和标准,均有本质不同,不可相互替代。如果简单地用一般社会上的道德观和正义观替代法律的内在目标,可能最终根本无法建立法治秩序或者使原有的法治秩序受到破坏;同时也不能忽视对法律自身的内在道德的培育,否则容易出现以法律为名而实施各种邪恶。[11]因此,理解、尊重和恪守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差别,乃至它们和政策、纪律、风俗等其它社会规范形式之间的差别,是良好的法律素养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法治得以实施的基本保证。与此同时,道德和法律在内容和作用范围上的差异使之也能够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因此,教师应当了解和把握道德和法律各自的边界,比如见义勇为和义愤伤人之间的界限,并能够准确判断一种问题是属于道德范畴还是法律范畴。三是道德和法治的冲突性。在日常生活中,道德与法律的要求之间也常常会产生冲突。人们有时虽然做了法律上正确的事,但内心却感到不安,便是这种冲突的直观体现。

究其根源,这种冲突有几种不同的形成原因。首先,道德和法律可能会有不同的诉求原则。比如,法律要求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但道德有时却要求对弱者进行特殊关怀和差别对待。这就意味着法律和道德采用了不同的公平和正义原则。其次,宪法所保护的、公民的不同权利之间有可能会发生冲突,重大的宪法案例尤其会经常涉及到不同道德价值之间的选择。第三,比较而言,道德具有更为明显的阶级性和经济制约性,也会因不同的文化、亚文化而有所差异。有的道德甚至可能是以宗教信仰或迷信为基础,从而导致人们所持有的道德观念与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相去甚远。随着当前我国的社会日趋多元化,这些冲突在未来只会有增无减。因此,在教育教学中结合案例,教师充分展示和讲解道德与法治之间可能的冲突,以及化解之策,是提升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的重要一环。正确理解、把握和讲授道德与法治之间的关系,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内在要求。为此,在教学内容上应使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充分衔接和相互呼应,在讲述法治内容时要联系其道德根源,并引申到相应的法律原则和精神。在日常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要通过多样化的综合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践行民主政治、提升法治观念和意识的机会,比如班干部的民主选举、学生的自主管理、主题式的社区服务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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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第7篇

法学通识课程是通识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标建设的历史变迁规律遵循通识教育目标变迁的一般规律。

(一)高校法律通识课程教育目标的历史变迁

1.20世纪50~70年代,没有法律通识课程,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专业人才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全方位的除旧布新,随即进行高校院系调整,全面学习苏联教育模式和理念,采取专才教育,教育的目标是专门培养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1950年,全国召开高等教育会议,会上苏联专家阿尔辛杰夫出席并指出,新中国高等学校的任务“是培养具体的专门人才……”以适应当时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这一时期学习苏联的专才教育有其独特的社会背景,一方面,社会经济遭到极大破坏,各个行业百废待兴,国家急需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服务于经济建设,对教育产生的影响就是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当时整个国际格局分为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实行全面封锁,只有苏联伸出援助之手,而且苏联在经济社会领域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使得我国对苏联的各个领域都产生了崇拜,包括教育。受苏联教育理念的影响,中国许多大学被撤销,成立了很多专门学院,如财政学院,法政学院等。那个时候学校几乎不开设通识课程,少量的一些通识课也具有很强的政治色彩。这一时期,财经和法学专业分别以独立院校的形式开设,没有法学通识课之说,更谈不上教育目标。

2.20世纪90~21世纪初,有一般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随着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经济社会发生了显著变化,原有的专才教育目标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反而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通识教育逐渐提上了日程。1994年底,教育部提出了“三注”,即:“注重素质教育,注视创新能力培养,注意个性发展”。课程设置的目标是培养“有文化的专家”,既要重视专业技能的培养,又要注重文化素质、道德品质的培养。文化素质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科研创新人才,要求学生具备广博的知识,具有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而,这一时期各大高校除了开设专业课程之外,还开设了许多通识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与文化素质课程,且通识课程的比例接近占到总学分的四成左右,其中在大多数院校,《法律基础》课程也是公共必修课程之一。经过了对法制的严重破坏之后,国家重拾法律建设,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念,对于法律的认识,由“法制”向“法治”转变,因而国家开始自下而上的重视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这一时期,作为公共基础通识课程的法律课程,目标是在学生掌握各自专业,具备良好的专业基础之外能够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自觉的遵守国家法律,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在权利受到侵害之后,能够自觉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对我国法学通识课的目标变迁的评价

梳理通识课程目标体系建设,可以看出,整体而言我国的法学通识教育目标正在不断完善和成熟。但还存在着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开设法律基础理论课程的高校大部分仍然选择的是《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样一门公共课”,将思想修养课与法学课程合二为一,增设道德修养内容,压缩了法律课程的内容,明显弱化了法律通识课的地位,其次,这门课程的定位也属于公共伦理课的范畴,通常由政治教育专业的老师授课,因而法律知识难以全面传达,更不用说法律观念的普及、法律素养的熏陶和法律文化的传播。大部分学生通常称这门课程为“思修”,而非法律。而这样“不伦不类”的法律课程设置明显难以达到经济社会对“带有法律素养的专业人才”的需求。

21世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商业化大潮的冲击以及功利化价值。大学教学特别是地方高校教学。注重专业、注重技能,过分的强调实用,导致学生价值观偏差,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之风盛行,为了追求利益,不惜触犯法律。在青少年中,违法犯罪率逐年提升,更有甚者,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屡屡越过法律的底线,同时,许多大学生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采取的是消极忍让、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不敢、甚至没有意识到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成为一纸空文,仅具有宣示功能而没有执行意义。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一语成谶。以上这些问题突出的表现出我国当下的地方院校法律通识教育培养目标的偏差,只注重法律知识的面上传授,而忽视法律作为一种精神和法律技能的培育。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回到法学通识教育目标的原点上———法学通识课到底应该树立什么样的目标,培育什么样的人。

二、主要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法学通识课教育的异同

(一)主要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法学通识课的教育的差异

1.美国法学通识课教育社会经济的发展迫使美国也在不断探索通识课程的教育理念和方式。2006年10月,代表美国通识教育探索新成果的哈佛大学《通识教育工作小组初步报告》出台,与以往的通识课程设置相比,它更强调通识课程应该“走下天宫”,深入学生现在和将来的生活,“通识教育的任务也包括,将学生在哈佛所学的内容与日后的生活相联系。”美国一直倡导实用主义,服务生活、服务实践,关注现实是其通识课程的一大导向。《初步报告》倡导的通识教育目标有四个:其一,通识教育应使学生成为全球社会民主制度下的公民;其二,通识教育应教会学生理解自己是传统艺术、思想和价值观的产物和参与者;其三,通识教育应使学生学会适应变化;其四,通识教育应使学生对自身语言行为在道德方面的理解得以发展。因此,就法学通识课而言,也离不开上述目标,根据上述通识课程的目标,其法学通识课程的具体目标可以表述为:其一,法学通识教育应使学生理解全球的法律制度,成为全球法制公民;其二,法学通识教育赢教会学生理解领会本国的法律文化传统精华,理解法治精神;其三,法学通识教育应帮助学生掌握基本法律技能,更好的适应法治社会的需要;其四,法学通识教育应培养学生的法律道德情感,自觉守法、用法。

2.日本的法学通识课教育日本经过两次通识课程改革,刚性化的通识教育模式被舍弃,弹性化的通识教育制度逐步被各大学采用。以国立东京大学为例,保留了传统的“教养部”,但通过改革将教养教育重新定义,着重于培养学生与同时代知识有关的广博的见识、丰富的判断力以及不可或缺的基本技能,同时更希望学习一些能直接运用于未来工作的专业知识。日本人为现代意义上的通识教育是一种通专结合的通识教育。日本人认为,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虽然对人才培养的素质要求各不相同,但二者都是构成一个完整人格不可或缺的部分,偏重任何一方面都不利于健全人格的发展。就此而言,日本大学目前法学通识课程的培养目标是,第一,学习本国和其他国家的法律知识和制度,增加法律见闻,提升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信仰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第二,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判断力和独立思考能力等法律技能,第三,将法律与将来的职业相结合,为将来的工作提供帮助。第四,培养法律人格和法治精神,提升法律道德素养。

3.英国法学通识课程英国通识教育的理念本质上是一种自由教育。密尔、纽曼、怀特海等多位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阐述,总结起来,自由教育有如下含义:大学教育是一种博雅教育,它不带有任何的功利目的,仅仅是通过学习不同学科的知识,享受知识和智慧的创造,启迪人的心智,熏陶人的情感陶冶人的灵魂,以促进个性自由和人格健全。通识教育不等于通才教育,也不等于人文教育,它是一种培养独立、自由、博爱等完善人格的教育。由此,英国的法学通识课程也以追求自由为最高理念,法学通识课程培养的目标应该是追求自由、知识丰富、广博高雅的具有健全人格和法律素养的人。与美国和日本带有职业需求不同,它不带任何目的和功利性,是为了享受法律知识的愉悦、法律文化的熏陶,成为具有法律意识的公民是“无意而成”的。

4.台湾地区法学通识课程台湾师范大学认为,优质的通识课程需要在借鉴他国或地区现代的通识课教学理念,考量本校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的基础上,强调个人全面发展的全人理想的理念。这种全人教育的理念要通过各具特色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进行培养,同时注重培养学生文化素养、生命智慧、分析思辨能力、表达沟通技巧以及终身学习成长的动力等精神面貌。因此,台湾地区的法学通识课程的目标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法学通识课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第二,培养学生的法学文化素养和法律信仰;第三,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二)主要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法学通识课的教育的相同点主要教育发达国家在法学通识教育目标的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也有许多相同或相通之处:第一,法学通识课程的目标大都比较注重基本法律技能的训练。上述国家中,除了英国之外,美国、日本、台湾地区都明确提出法学通识课程应满足学生日后就业的需要,这是社会不断发展,法治意识日益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大量带有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决定的。第二,法学通识课程的目标大都比较注重法律素养的培育。法律素养包括法律知识的积累,法律思维的运用,法律意识的增强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法律素养才能更好的运用法律知识。上述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的都强调了这一点。第三,法学通识课程的目标大都比较注重基本法律道德文化的提升。法律道德文化对于一国的法制建设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只有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可,才能够发挥出其作用,否则法律就是束之高阁的一叠废纸。可见,培育和提升法律道德文化素质对于国家具有重要作用,理应成为法学通识课程的重要使命。

三、我国财经类院校法学通识课目标体系的构建

当今社会既是知识经济社会,也是法治社会。财经类院校的培育人才标准是培养高雅精明的“儒商”,如果不懂得一个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和秩序,不懂得如何平衡社会与个人关系的取舍,难免会失之偏颇,甚至游走于法律的边缘。地方财经类院校学生不仅仅要懂得金融、保险、贸易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同时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包括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的积累。具体而言,财经类院校法学通识课程应建立如下目标体系。

(一)基本的法律技能培养

1.理解技能理解技能是指运用相关知识对某一问题做出的理解与分析。具体到法律领域的理解技能是指运用法律知识对某一问题进行法律解读和分析的能力。法律理解技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技能,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是调解社会矛盾的最基本的工具,作为现代公民,法律理解技能不可或缺。

2.表达技能人具有社会属性,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生活在社会中必然要面临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因此,表达技能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规范,需要向外部表达,使人知晓才能发挥其应有功能。表达技能包括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通过法律通识课程的训练,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也是法学通识课的目标之一。

(二)法律素养培养

1.现场体验现场体验是一种运用技能,它是指有效的参与社会实践的一种能力,它包括现场感知、临场应变、事前预测、事后总结等能力,法律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案件都是对法学理论的一种检验。因此,通过法律通识课程也能够提高运用技能,提高现场体验的感知和观察能力。

2.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方式是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在现代法制国家中,法律思维方式的根本问题是用法律至上、权利平等、社会自治等核心观念来思考和评判一切涉及法的社会争议问题。法律思维对于非法科学生的重要性,西原春夫教授论述的非常精准,“法律家法律专家就是解决纠纷的专家但真正需要烦请这些人出马的只是纷争中极少的一部分,其余的大部分都在各自的社会环境中被用适当的方法解决掉了,这种适当的方法虽不仅限于法律,在日益复杂专业多元化的现代社会里成熟的具体的可操控的法律制度解决纠纷是最重要的途径。因此,如果具有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纷争就比较容易解决,这是事实。”

(三)法律道德培养

1.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指将法律看作是一种神圣的、不可践踏的宗旨,不论何种情况之下均不得违反,否则会受到自己内心的谴责。相比法律的强制性功能,法律信仰是一种自律的方式。法律只有被人们所信仰才真正能够发挥其作用。在法治时代,法律通识课目的应该是让学生正确认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树立法律权威观念,并最终形成自觉的守法精神,进而通过主体对法律价值的肯定与追求和对具体法律制度的信任与遵循,自觉地将自己的行为纳入法制的轨道和自觉地以法制为评判标准对社会生活和他人生活作出评价。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第8篇

现今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才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体现在人才的综合素质上。因此,对于注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民办高职院校来说,在专注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同时,应在管理过程中注重法律教育,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育,以更全面提升学生社会竞争力。

关键词: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法律教育

近年来,作为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社会单位之一的民办职业院校随着国家和社会经济的进步和要求,而不断发展壮大。同时社会对人才也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民办高职院校除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社会不断更新进步的技术水平,培养高技能专门人才,更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主要体现在学生管理、教育中,而法律教育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那么,法律教育对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到底有何重要性呢?有哪些途径呢?

一、法律教育在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法律教育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养民办高职院校在学生的培养上,除让学生学到一门扎实的技术外,更应加强综合素养培育,才能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原因在于,企业在用人一开始虽然重视技能水平,也将此作为门槛之一,但是随着职业发展深入,往往会看重人才的综合素质。同时,国家对法制化建设的日益重视,各行各业也重视法治方面的改革,法律知识和素质也是其中一个关键。因此,民办高职院校在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的过程中应加强法律教育,引导学生学习相关常识甚至知识,既充分响应国家要求,又有助于学生综合素养的提高。反过来,学生法律常识的提升,也有助于校风的有序化形成,更有助于学生管理。

(二)法律教育有助于学生加强自我保护在现实很多案例事件中,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大多数学生遇到侵害事件时,不能很好地保护自身权益。有时明知权益受到侵害,也不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因此,在学生日常管理中加强法律教育,引导学生储备足够的法律常识,才懂得并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加强自我保护。同时,又可以引导学生以国家法律法规作为日常行为规范,成为法律制度的忠实拥护者,这样助于法制化校园的建设与发展,利于学生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逐渐法制化。

(三)法律教育有助学生长远发展在社会中,很多案例的主人公往往是缺乏相关法律学习的吃了苦头。由于不懂法律,虽然付出了很多努力,劳动成果却被懂法的人窃取,还有一些不顾法律规定,干违法事情谋取利益,最后自毁前途。如果学生在学习期间就能接受到相关法律知识的教学,在工作生活中就能有一定的预判和处理能力,可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因此,在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中,坚持高职教育的目标,发展社会所需人才,社会需要什么,就应该相应的培养什么。尽管现今互联网+社会对技能需求日益精进,但仍需注重学生的长远发展所需的基本素质培育。特别是目前社会人才需要具备法律知识,学校就应加强日常学生管理中的法律教育,才有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

二、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教育对策

1、日常渗透,增强法律意识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进行法律教育,需通过日常不断反复的管理教育,渗透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班级思想政治辅导员可以通过班会课、班级活动以及日常教育等形式,引导学生认识法律,学习法律,学会如何运用法律,从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另外,学校可以聘请一些相关领域的专家进校园作讲座,利用权威知识不断强化法律知识学习,令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性。

2、结合专业,优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式一般情况下,高职院校只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和效果也不如预期。教学方式未优化是其中一个原因,法律基础知识在课程教学中所占比例较小是另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该课程应结合学生的专业。比如,对动漫专业的学生直接讲刑法很难达到效果,学生容易产生厌倦心理。但如果讲与动漫设计有关的权利保护而引发的刑罚案例,跟专业对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习兴趣,吸引学生,日后对学生的发展也有益处。所以老师应该因材施教,在教学方式上引用实际的案例,把抽象的法条具体化,让学生在实际案例当中体会法律的严密和威严。另外,在教学分班上,一般学校考虑师资情况,在教学班安排下,往往只考虑班级人数,没有考虑到专业分班上。为了更好的学习效果,应更注重专业班级集中学习,更有利于教师课程准备,也更有侧重。同时,教师在课程设置上,应加强法律基础知识的讲授,不要刻意分开道德和法律,而应将两者相结合,不断增加法律知识在课堂上的比例,与此同时又可以增添课堂趣味,可谓一举两得。

3、增加法律教育第二课堂,强化学生法律意识单纯的日常渗透教育以及单一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并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发展对学生法律知识储备的要求,特别是在高职院校中,往往在课程设置上,缺乏相关专业法律课程的设置,学生的能力培育上出现法律意识的缺失。因此,可以通过增加法律教育的第二课堂,比如通过选修的方式,要求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前提下,需要修得相应模块的法律知识学分,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并通过课堂形成体系化的法律知识,增加法律知识储备,强化法律意识。

总而言之,加强法律教育,对于民办高职院校,既可以形成良好的校风,使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更能符合办学目标,培养社会所需人才。因此,在日常学生管理中加强法律教育,能有效提升高职院学生的法律素养,为国家的建设做出更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朱长根,陈一健.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科协论坛,2007

[2]张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与培养[D].南京师范大学,2006

[3]王军梅.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