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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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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防溺水教育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1篇

一、工作思路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相关单位的社会监管责任、教育部门的主体教育责任和家长的主体监护责任,形成政府、学校、家长、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工作目标

负责辖区内少年儿童溺水预防、救助和处置工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少年儿童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隐患的危险水域,进行必要的治理防护,做到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治理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安监所工作人员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业务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要特别做好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学生的安全教育。

(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落实工作责任制。各村、辖区内各学校要将学校开学及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村干部和辖区内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做到计划、有安排、有措施,将预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

2、告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致家长—封信、家访、签订《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法定监护责任承诺书》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校外监管责任,将防溺水提醒、引导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要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将《致家长—封信》送达家长。对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将《致家长—封信》送达家长,确保不漏一人,确保有家长反馈。

(四)强化防范工作措施

1、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各村、辖区内各学校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做到不留死角。对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必须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地段要安排人员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对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学生假期要落实家长或相关人员监护;二是各社区、各村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爱心监护,组织有爰心、有热情、有能力的邻居与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行动,使留守儿童在假日期间得到有效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辖区内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辖区内管理责任,认真安排部署预防溺水教育措施,逐项抓好落实。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今年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2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因人事分工变动,我镇调整了镇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办公室负责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镇党政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围绕专项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将工作情况向领导反馈,并及时反馈给部门,对于领导布置的工作认真落实到部门,同时做好检查工作。

(二)镇宣传口: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形式,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镇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

(三)镇综治办: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四)团委:组建预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暑期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巡逻劝导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参与暑假期间防溺水的相关专题宣传。

(五)镇安监口: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六)镇农业农村口: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八)学校:及时向学生及家长科普防溺水知识,发放《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利用主题班会、宣传展板等途径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九)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各村(居、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的池塘、溪流、河道、沟渠、水库等易发生溺水地段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树立警示标志,放置救生杆。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三、工作重点

重点以宣传教育为主,突出做好预防工作;把牢6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池塘、水库、积水坑低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居、场)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江河湖泊、水库、池塘、废弃水坑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各中小学利用校园广播和主题班会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悬挂宣传标语,布置宣传专栏、板报,每学期召开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节假日及放学前做一次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教育,不停的加大力度宣传安全教育工作,扩大学生的安全知识面,对安全知识理解更深刻;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同时,组织开展预防溺水每月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人人增强安全意识、人人掌握自救知识。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场)要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权属主体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要在暑假期间会同团委、妇联、关工委等进行关于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建立安全家访机制。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在每学期和每年暑假期间开展安全家访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家长。要突出抓好各类考试毕业离校后及暑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制度,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保卫制度。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各校、各村(居、场)、各单位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5日前)。全镇各村(居、场)、学校及有关部门单位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全面部署预防溺水工作,认真做好关于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6日—6月15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成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2020年6月16日—10月31日)。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强化常态巡查。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严格倒查并问责,并将溺水亡人事故纳入平安创建和综治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场)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镇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以确保我区不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为目标,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双凤开发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办副主任、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副组长:(工委副书记)、(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工委委员、安管局局长),成员:(社管局局长)、(社管局副局长)(双凤中心校校长)、(阿奎利亚学校校长)、(凤霞社居委书记)、(凤梅社居委书记)、(徐桥社居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为副主任,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三、具体措施

1、高度重视

相关责任部门、各社居委、各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针对暑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的特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暑期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避免我区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广泛开展以溺水防范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覆盖面。社居委在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边、湖边、水塘边等地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学校要将《告广大家长的一封信》分发到户,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

3、建立联防联动机制

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要切实加强学校、家长、社区的联系,社居委、学校、家长三方联动,共同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预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确定专人值守,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组织实施抢救。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上一阶段工作做出总结,补缺补差,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部署。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4篇

近年来,溺水事故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特别是今年4月以来,国内连续发生数起学生溺水死亡事件,其中,2012年5月5日,省聊城市接连发生两起学生溺水事件,5名学生溺水身亡;5月6日,安徽省铜陵市5名大学生溺水死亡,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5名留守儿童溺水死亡;5月上旬,胶州市发生一起学生溺水事件,2名学生死亡;6月9日,黑龙江、湖南和我省莱芜市发生3起群体性学生溺水事件,共有16名学生溺水死亡。近日,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全街道学生防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迫感

学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孩子”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大管理力度,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学生溺水的宣传氛围

(一)街道教委办要督促指导学校以“珍爱生命,远离水域”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警示教育。将近年来区内外发生的学生溺水典型事故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主要素材,以血的教训警示教育学生;在每周五放学前和节假日的前一天,要对学生专门进行一次不少于10分钟的防溺水提醒教育;暑假前,学校要召开一次全校性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向学生广泛深入地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家长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尤其是在暑假、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孩子防溺水的监护。

(二)各社区要在辖区内的的河道、池塘、水库醒目位置悬挂(粉刷)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设立防溺水宣传板报(墙报),宣传普及防溺水知识,要利用社区广播等形式,宣传普及防溺水知识,提醒学生、家长及居民增强安全意识,发动社区群众共同监督,教育和监督学生自觉远离危险区域,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齐抓共管,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

(一)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组织社区两委成员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明确职责、落实分工,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水域进行全面隐患排查,设置足量、醒目的警示标志;对警示牌老化、偏小、不明显或损毁的要及时更换;对存在溺水风险较大的水域,要安装防护栏或隔离网等设施;对辖区内水库、池塘等水域落实专人看管;成立社区防溺水巡查队伍,对辖区内水域进行巡查,在重点时段(每天中午至下午5:00)要加大巡查密度。

(二)农业、水利及城建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社区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生溺水防范工作。

(三)公安及边防派出所要加强对河塘沟坝等水域的巡视,以分片包警的形式建立责任制。安排巡逻车延伸巡逻路线,增加巡逻密度,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劝阻,及时组织施救。

(四)街道综治办要做好全街道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协调、督查工作;要会同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社区及有关单位开展的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职能,减少乃至避免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工作主题及目标

通过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完善学校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制度,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乃至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一)活动主题:加强游泳安全、杜绝溺水事故。

(二)活动目标:普及学生游泳安全知识及自救、互救常识,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及领导机构:

20**年*月----*月

组长:

副组长:

后勤保障:

组员:团支部、学生会年级组长各班组班主任

四、活动内容及方法

序号内容责任单位参加对象时间备注

1举行一次国旗下主题教育国旗下讲话,强调“五不”规定,(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监护人和教师看护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安全办全校师生3月22日

2利用校园广播向学生进行防溺水知识讲座和签订防溺水目标责任书安全办

团支部全校师生*月22起至*月1日

3各班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深入浅出地将安全知识普及学生。同时举办防溺水安全承诺活动团支部、

各班全校师生*月2日

4开展一次排查安全隐患活动,配合政府在危险水域的入口醒目位置,设立一块警示牌。

行政领导政府*月5日

5举行一次“关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德育处全体教师

全校师生*月

6时刻关注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设立义务监管员团支部

各班全校师生*月下旬

7检查总结评比(班会纲要、墙报检查、

通讯稿件评比、相关图片、好人好事材料等)团支部

全校师生*月下旬

五、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及几点要求

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教育,重点时段教育,遵守纪律教育;严明纪律,明确要求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监护人和教师看护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断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1、预防溺水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在日常工作中长鸣警钟,把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之中,抓紧抓好。

2、加强与家长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知晓并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到校要求,杜绝管理盲点。

3、关爱留守儿童,关心走读学生,关注嬉水学生,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排查存在隐患,整改存在问题,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6篇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省、市、县有关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全镇各村(社区)预防溺水工作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教会青少年自救的技能,提高青少年自护和防范能力;做好家校配合、联防联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着力建立预防青少年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青少年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切实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责任落实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检查力度,最大限度降低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在全镇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抓好以下“十个一”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

1.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各班主任组织青少年观看安全教育平台的防溺水视频,作好记录。

2.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学校利用广播、晨会、电子显示屏,进行防溺水警示。

3.组织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布置自主学习,制作的手抄报。

4.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

5.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

6.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各班主任尤其针对的孩子进行专访、提醒。

7.印发一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收回“回执”留存。

8.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9.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及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各班班主任周五晨会安全主题时间可组织青少年通过平台视频学习、教师讲授、青少年交流学习等。

10.悬挂一幅预防溺水宣传横幅,可以通过电子屏将“六不一会”向师生、家长宣传。

11.开展一次青少年防溺水集体签名和宣誓活动、宣誓、签名。通过以上活动,强化青少年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

二是重点教育青少年做到“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责任单位:镇政府、村、社区及学校)

三是拓展青少年自我教育的形式。采取召开主题班会、手抄报、宣传橱窗的设计、“一长两员”制、让青少年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等形式,调动青少年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相互监督的积极性,让青少年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青少年自我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切实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责任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

四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教育。特别要关注低年级青少年,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以近年来,镇内外青少年溺水死亡的典型案例进行教育,使青少年情感上有触动,避免空洞说教。对爱好游泳、玩水的青少年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落实好教育和监管的措施,讲清擅自游泳的严重后果,让防溺水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青少年心中。(责任单位:镇政府、村、社区及学校)

(二)增强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假期、双休日、节日的安全管理。将安全教育延伸到节日、假期,做到青少年放假,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放假”。做到节日、假期青少年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责任单位及人员:村、社区及学生监护人)

二是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青少年校外监管责任,将防溺水提醒、引导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青少年家长。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青少年家长的一封信》发给家长,让家长认真阅读,切实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不断提醒青少年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孩子外出要“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责任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

三是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协调中心校、各村对学校周边、青少年上下学途中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造册登记,及时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网。(责任单位:镇政府、村、社区及学校)

(三)加强联动,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青少年,要落实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二要加强青少年午间管理,特别是午托青少年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青少年动向,严防青少年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假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青少年的日常管理;四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青少年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青少年在校期间外出游泳。(责任单位及人员:学校及学生监护人)

二是完善落实学校周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所在街道、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开挖的大水坑、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所在街道、村委员会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设置“公益岗”,安排专人“看水域”,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青少年及时予以制止;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要求镇各矿区内的大水坑也要有警示标志,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通过张贴宣传画、反复播放公益宣传语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镇政府相关部门、村、社区及厂矿企业)

五、工作要求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7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学校要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校长(园长)为本单位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着力构建一支既富有朝气又具有很强战斗力的安全工作管理队伍。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判安全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校园安全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严格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

2.落实工作责任制。校长(园长)对校园安全工作负总责,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副园长)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学校要与校内各处室、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管理层,落实到每位教职员工。要按照“范围定格、网络定人、人员定责”的要求,根据实施设备、功能场所、人员岗位等因素,科学划分最小风险责任单元,做到校园内责任单元空间、时间全覆盖,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事事有责、时时有责、处处有责”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三、扎实抓好各项常规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应急值守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防溺水宣传教育制度;防拥挤踩踏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危房管理与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宣传教育制度;晨午检和缺课学生病因追踪制度;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校园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时段(课间、午间、课外活动与晚自习)安全管理制度;住校生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和上报审批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与报送制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午餐与午间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安全形势研判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深化日常安全教育

4.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学校要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之中。学校必须按要求开设安全教育课,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寻找身边的安全隐患”等主题活动,严格执行“一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制度(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由任课老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的制度),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继续抓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星期一)、“全省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活动周”(每年4月第一周)、“全民营养周”(每年5月第三周)、“中国学生营养日”(每年5月20日)、“安全生产月”(每年6月份)、“禁毒宣传月”(每年6月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每年6月份)、“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年12月2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省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大赛和市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禁毒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各种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5.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系,落实并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积极开展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预防人身伤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危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初中以上学校要积极创建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继续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专项行动。

6.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通过升旗仪式、班团队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开展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和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的教育。每年度(学年度)学校要同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教育学生不乘坐无证、无牌、无保险和超员超速车辆;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要教育学生乘坐车辆时,不要将头和手伸出窗外,上下车时需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等;教育学生未到法定年龄不得驾驶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在铁路沿线的学校要经常教育学生“严禁在铁路上行走、玩耍”。

7.强化防拥挤踩踏安全教育。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防拥挤踩踏教育,在教室、食堂、会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楼道要张贴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等标识。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互相推拉。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得追逐打闹,上下学有序进出校园。在校园内拥挤踩踏事故易发的地段、时段,要安排足够人员值守,有序引导学生,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开展大型活动或大型集会,要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安排足够人员值守,有序引导分流学生。

8.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继续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按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或选修课。着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心理咨询室建设。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学困生和有特异体质、心理异常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相关心理咨询或心理辅导活动。

9.继续抓好安全管理队伍教育培训。要将校园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内容纳入学年度培训计划,经常组织行管人员、教师、安保人员和后勤服务等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着力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与安全防范能力。

(三)有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10.切实加强学校门卫管理。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上课期间,要封闭校园,实行严格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入校验证、登记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进入校园,严防外来人员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品带入校园,严防违法犯罪分子到校伺机伤害师生员工。要加强对学校安保人员的教育与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职。

11.加大投入,着力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要认真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学校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能做到布点到位、数量合理、功能完好、工作正常;着力解决校舍维修、食堂硬件达标、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配置等问题;民办幼儿园必须按规范要求配备专职保安,全力构建一支乐于奉献、富有活力、数量够用的安全工作队伍。

12.全力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学校要坚持“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大力开展健康教育,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的饮食习惯;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着力抓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定期清扫校园,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消除校园卫生死角,确保校园环境卫生整洁。

(2)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肺炎、结核病、手足口病、肠道传染病、艾滋病、流脑、流感、麻疹、水痘等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

(3)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要扎实抓好日常晨午检工作,严格执行因病缺课学生追踪制度,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须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切断传染源,有效遏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传播。要认真做好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各校要高度重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重点落实以下防控措施: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认真做好在校师生员工相关信息摸排登记与报送工作;全力做好节假日期间师生员工活动轨迹等相关信息摸排登记与报送工作;扎实抓好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及缺勤缺课人员追踪工作;重视师生员工个人防护工作;规范做好生病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做好教室、寝室、食堂等公用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能够适量持续储备到位。学校若发现传染病疫情要有专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3.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有食堂的学校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持证经营,鼓励学校积极创建A级食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全面落实领导陪餐制度,严防各种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食堂要严格规范采购、运输、加工、出售和储存等各工作环节,做到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率达100%,饭菜留样率达100%,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合格率达100%。要严格食堂内设的小卖部管理,做到持证经营,严禁小卖部销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严禁销售“三无”食品或过期变质食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要自主经营,不得外包;其他学段学校食堂若对外承租,要与食堂承租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的监督:成立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师生代表定期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合理化意见,做到及时整改到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有食堂的各学段学校须设置专(兼)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负责对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学校的自备水(井水)必须全部定期送检,符合饮用标准方可使用;对于桶装水,要严格实行索证制度,对饮水设备要定期进行消毒,保证师生饮水安全。

实行午餐配送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学校领导、午餐及午间管理员、班主任的工作职责,着力履行岗位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家校沟通,加强午间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14.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查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着力提高学校“检查消除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各校要按规定配足、配齐常用灭火器材和应急照明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能按规定及时打压换药、保持有效;确保消火栓各功能部件配置齐全,保证水压充足,能正常出水)。严禁堵塞、锁闭消防通道、消防应急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确保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学生将火种带入校园;严禁学生在校内乱拉电线、乱接电源;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燃点明火;严禁学生和宿舍管理员在宿舍区使用大功率电器,杜绝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

15.进一步加强专用校车、租赁车辆和校内交通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专用校车日常管理。

加强校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一律不准上路,校车责任单位(学校举办者)要按相关规定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每半年对校车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严禁校车带病上路、违法行驶;严禁未注册幼儿园使用校车。

严把驾驶员资质审查关:校车驾驶员需身心健康,依法获得驾驶证,严禁不具备资质的驾驶员驾驶校车。

重视档案建设:学校(校车公司)要建立完备的专用校车和驾驶员档案,并根据驾驶员工作变动情况适时调整驾驶员档案。

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校车责任单位要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并同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要经常性的对乘坐校车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学年度(年度)要同乘坐校车的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车交通安全责任书”。

加大校车监管力度:各校要对校车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作为,若发现校车在运营中存在相关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治,并迅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当地交警、交通等主管部门。公办学校专用校车在运营中若发现问题和隐患,各学区管委会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校车运营公司并督促校车运营公司限时整改。巢城教办、学区管委会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校车的监管力度,督促举办者严格执行《校车安全条例》。

加强“随车照管员”队伍建设:学校必须为每部校车配齐“随车照管员”,并经常对其进行培训,“随车照管员”要严格落实跟车、收车验车与学生上下车清点核对人数制度,严防将学生、幼儿遗忘在车内而发生安全事故;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缺坐校车,要扎实做好追踪服务工作。

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学校(校车营运公司)要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学生避险逃生能力。要制定有效应对特殊天气特别是冰冻、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行车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强化“租赁车辆”安全管理

民办学校(不含民办幼儿园)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必须完备相关手续,所租赁车辆的安全技术条件必须合格,驾驶员资质必须合格;学校必须为所租赁的每部车配齐“随车管理员”,并经常检查督促“随车管理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学生春游、秋游以及开展研学活动时,学校临时租赁车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备相关手续;学校要切实加强相关活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切实加大对民办幼儿园违法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监管力度

严禁民办幼儿园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幼儿或租用社会非专用校车接送幼儿上下学;严禁民办幼儿园幼儿家长联合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各学区管委会、巢城教办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违法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监管力度,在日常监管中若发现民办幼儿园违法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等现象要及时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汇报,并迅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当地交警、交通等主管部门,积极协助相关部门立即加以整治。

(4)关注校内车辆管理。要切实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管理。允许机动车辆进入校园行驶、停放的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的主要出入口须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与驾驶私家车进出校园的教职工签订“校园内交通安全责任书”。不允许机动车辆进入校园行驶、停放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园主要出入口设置醒目的“告示牌”。要按规定划设停车场地,做到校园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等)停放有序、管理规范,不构成隐患。严禁上课期间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上下学人流高峰期间,严禁机动车辆进出校园,非机动车辆进出校园须推行。

16.强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相关学校要强化制度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危化品采购、入库验收、保管、领取、使用、回收与废弃化学品销毁等各工作环节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危化品管理双人购买(运输)、双人保管(双锁)、双人领用、双帐、双人销毁等制度;要规范危化品台账建设,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要高度重视“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不发生危化品管理安全事故。

17.切实加强住校生安全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巢教字〔2017〕376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着力提高学生宿舍管理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坚持晚间查铺和陪寝制度,认真落实住校生因病、因事请假和返校销假制度。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卫生保洁与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好学生宿舍消防、用电等设备设施,高度重视学生宿舍防火工作,严禁堵塞、锁闭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确保消防通道、消防应急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畅通。

18.完善联动机制,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每年4月至10月是防溺水工作的关键时期,各校须制定《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方案》和《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措施。

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要组织开展好“上一堂防溺水专题教育课、集中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组织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识竞赛或展板宣传、召开一次防溺水家长会、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项家访、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求学生写一篇防溺水方面的文章、敦促家长对学生制定一份安全约定、每周进行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建立每日一次防溺水安全提醒制度”(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前,任课教师提醒本班级学生预防溺水)等“十个一”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青少年儿童“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是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要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做到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

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并利用微信、短信、校讯通、校园广播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预防溺水知识。

积极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措施,做到早部署、早开展、早预防、早落实。节假日和中、高考期间,学校要与每名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名学生家长(监护人);学校要继续落实防溺水包保责任制,深入开展“大家访”活动,将教师编组包村、包保到生,做到家校联动、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要积极协助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在河、湖、塘、沟、坝等水域插上防溺水警示标识,形成多方联动的预防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社会防控氛围。

19.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学校要继续加大“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加强留守学生的日常管理,与其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并签订“留守学生安全监护责任书”。学校应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留守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加大与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的合作,协同做好“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0.积极应对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学校要认真做好防暴雨、雷电、洪水、雨雪、大风、大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21.扎实推进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实效化。各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忧患意识,扎实抓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要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隐患整治要务求实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安全隐患,要迅速采取隔离等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防发生安全事故。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围墙、楼道栏杆、学生宿舍、食堂、教学用房、实验室危化品贮藏室、图书馆(室)、会堂(礼堂)、运动设施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每月要规范填写《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自查自评表》(巢教字〔2018〕338号文件附件2-1至2-8),每月17日至20日各校要按时上报《市校园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月报表》(巢教字〔2018〕338号文件附件1-1至1-9)。

22.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要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教体系统全面推进管控校园安全风险的“六项机制”(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建设,把“六项机制”建设贯穿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全过程。

23.抓好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学校要扎实抓好春秋季开学、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节、春节及期末放假前等重点时段的学校安全工作,认真做好节假日前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昼夜值班的护校制度。要进一步加强上下学时段安全管理,做到有领导带班,有门卫和教师值守,有序引导、护卫学生进出校门。要建立幼儿园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度,与家长签订“接送协议书”,做到家校无缝对接,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农村小学学段要切实做好路队护送工作。加强上下操、上下学、集会、下晚自习、就餐等关键时段的安全管理,要安排专人在关键地段、关键时段值守并有序疏导,防止发生群体性踩踏事故。规模较大的学校,必要时实行错时放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学校应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告示栏、电子显示屏、微信、QQ、短信等多种形式,将上下学学生到校时间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家长,督促家长做好孩子在校外活动时的监护工作。各校应根据季节特点,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表。如遇暴雨、冰雹、洪涝、雾霾、冰冻、大雪等恶劣天气,应及时调整课程安排,必要时可安排学生放假,学校作出此类决定,应及时向市教体局报告并同家长保持密切联系。

24.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预案。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市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到各类应急预案制定齐全,应急处置预案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5.切实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结合开展活动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防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学校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或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6.加强安全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精神,原则上中小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特别是要加强以防震、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防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27.全力化解校园各类矛盾纠纷。各校要常态化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全面梳理涉校涉生各类矛盾纠纷,全力化解各类矛盾,将各类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和暴力行为发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

28.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各校要积极配合警方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治安联防网络建设,进一步治理好学校的周边治安环境。各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台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重点人员、出租屋、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台球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流动)摊点经营户、环境卫生、违章建筑、危险设施和治安环境等进行摸排登记,并有效治理,及时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在公路沿线的学校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醒目位置设置或施划警示牌、减速带、斑马线等。

29.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校要按照“平安校园”创建标准,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三防”建设的投入,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30.扎实抓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通过张贴“禁放”公告、开辟宣传专栏、召开家长会与主题班会,与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签订“禁放承诺书”等形式,同时还需通过短信、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QQ群、校讯通、LED显示屏等媒介,持续抓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冬至以及春、秋季开学(含高考升学宴)期间等关键时间节点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各高考报名点学校要积极做好高考考生高校录取信息报送工作。

四、严格执行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31.注重应急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根据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要求,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如学生离校出走、校园内意外伤害、传染病疫情等),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以电话口头形式向主管部门报告,1小时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市教体局和相关单位报告。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

五、认真执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32.严格安全履职奖惩。学校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市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市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把学校各部门与每名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学校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考核结果作为每名教职员工评先评优与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各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进行考核。对因不能认真履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六、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3.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做到校园安全“有责必但、失责必追、追责必严”,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责照单问责”的责任制要求,对因学校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从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市教体局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对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儿童防溺水教育范文第8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学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建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凤台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含经济开发区,下同)、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经信委、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参照县里做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职责

(一)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领导指示精神。

(二)听取并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情况。

(三)研究、协调解决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四)督促、检查、指导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全县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在溺水易发时期,刊登播放预防溺水公益广告,引导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规范稿件送审程序。

(二)县教育局: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工作。

(三)县安监局: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四)县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五)县民政局:指导村(居)委会发挥熟悉当地情况的作用,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在水边设立警示标牌,并建立水域巡查制度。

(六)县交运局: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牌。

(七)县水利局:督促水利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管辖范围内,对发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八)县卫生局: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九)县气象局: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及时高温、暴雨天气预报,向社会预警。

(十)县经信委:在高温、多雨等溺水事故易发期,配合有关部门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向社会预警。

(十一)团县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十二)县妇联、县关工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各类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作用,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水域隐患排查,设立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牌,实行包保责任制,落实管理职责;督促乡镇村(居)委会与学校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乡镇村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工作机制

(一)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或县领导指示可临时召集会议。

(二)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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