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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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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医生述职报告1本学期卫生保健工作在园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牢固树立健康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的思想,采取一系列的有效形式和措施,认真执行卫生保健工作计划,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园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局面,从而确保了全园幼儿的健康成长。现将本学期卫生保健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康检查工作:

1、格执行健康体检制度,本学期总共63名幼儿,新入园10名幼儿.抓好新入园幼儿的入园体检工作,做好健康档案建档事项,中途返回的幼儿,也要求其重新体检合格后才返园,入园体检率达100%。

本学期5月份市二院防保科医生对幼儿进行体检,在园体检率达100%。

2、严格执行晨检制度。

晨检时注重“看”、“摸”、“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确保每天出入园的幼儿身体健康。及时掌握生病幼儿的情况,晨检后反馈到班级,使带班教师可以对生病的儿童进行特殊护理,保育员及时反馈保健医生幼儿的当日情况,以便做好全日观察。

二、防病措施:

本学期,我们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的不同,对园内幼儿活动和生活场所、物品进行定期消毒。坚持开窗通风,每日为幼儿提供清洁安全的生活空间。在冬春季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和防流感期间,尤其是在预防手足口和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流感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了缺勤监测、报告与管理制度,对缺席幼儿进行家访,了解缺席原因,对患感冒、发热的幼儿作好观察隔离工作,并主动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配合,同时增加了预防服药,提高了消毒的密度与强度,同时每天向上级部门坚持零报告制度。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工作,对幼儿的疫苗接种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做好漏种幼儿的宣传发动工作,保证了每个适龄幼儿能按时得到接种,保证计划内免疫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

认真筛查体弱儿肥胖儿,对营养不良和有肥胖倾向的体弱儿肥胖儿进行个案管理,一日活动中从运动、餐点等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并及时与家长交流意见,使家长能够理解管理的意义,使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互相配合,共同管理。对幼儿体检中发现的疾病缺点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进行规范矫治,疾病矫治率达100%。

三、营养与膳食工作:

1、制定并公布食谱,在制定幼儿营养食谱时,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市场供应情况制订适合幼儿生长发育需要的食谱。

本学期每月召开膳食小组会议,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改进幼儿食谱,让食谱天天不重复、周周有创新。督促伙食费专款专用,伙食费盈亏不超过2%,每月张贴公布账目。每月用计算软件对幼儿食谱进行营养计算,提出分析及改进措施。

2、本学期重点抓炊事人员实际操作技能,提高食堂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严把进货质量关,实行所有食品进货索证,餐具每餐做到清洗消毒无污染,生食品后门进,熟食品前门出,确保伙房无外人进出。严格按人定量,力求做到不剩饭。

3、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进餐前,我们的老师会结合当天菜肴进行营养小知识的教育,减少幼儿偏食的产生;

进餐时,要求幼儿安静吃完自己的一份饭菜等等;进餐后,要求能自己进行桌面的清洁整理工作,碗筷轻轻放;并且培养幼儿饭后漱口、擦脸的好习惯。平时为幼儿提供水温合适的开水,保证了幼儿全日自由安全卫生饮水。

四、卫生消毒工作

抓好幼儿园室内外环境求各班保育老师严格按照卫生保健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分片包干,根据幼儿园的美化、净化、绿化、儿化特点,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保持园内外经常性的清洁,定期检查,后勤园长主管进行每月一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正,促进幼儿园环境的整洁。

消毒工作是幼儿身体健康的保障。保健室经常指导保育员和食堂人员做好消毒工作,使保育员能全面掌握消毒方法,在分餐点时做到规范操作。幼儿的生活学习用品严格按照消毒规范进行消毒保洁,各班保育员做好消毒记录。厕所每天用消毒水冲刷,做到无尿垢、无臭味。

食堂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规范操作,食物及用具按生、熟分开处理和存放,有效避免了交差污染。严格消毒制度,坚持幼儿食具一餐一消毒,有效避免了幼儿通过食具引起的交差感染,确保了幼儿在园的健康。为防止病从口入,保健室加强了饮食卫生管理,督促食堂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勤剪指甲,班前便后流动水洗手,上班时穿戴好工作衣帽。每天冲洗食堂,保持经常性的灶台、食具、用具清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不定期进行灭蚊灭蝇灭蟑灭鼠工作,确保幼儿饮食的卫生安全。

五、安全健康教育和检查

园部对大中型玩具及室内外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汇报,并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修,保障了幼儿活动环境的安全。在日常生活中保教人员也能时时绷紧安全这跟弦,有效防止了意外事故的发生。我们还利用一切有利机会对幼儿进行安全宣教,培养幼儿养成自我防护的意识,本学期进行了“紧急疏散演练”,各班还结合班级特点和幼儿年龄特点进行了安全教育。严格幼儿服药制度,幼儿自带药品均做到由家长填写好“药品委托记录”,写明药名、服药时间、服用方法、幼儿姓名、有无过敏史,并由家长亲自交到保健医生手中,服药时做好查对工作,确保核对无误后方可服用。

六、卫生宣传与家长联系工作

根据季节变化和幼儿发育的健康情况进行健康宣教,我们以一日活动为阵地、从不同角度,适时宣传安全卫生保健知识,本学期针对手足口和甲型h1n1流感高发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有关预防流感的专题宣传,有效提高了保教人员和家长的安全卫生保健意识。

七、其它工作:

认真钻研,大胆创新,经常向上级妇幼保健部门请教,虚心接受他们的指导。注重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上级专业部门的卫生专题培训,接受新的信息和新的要求,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配合各卫生防治机构完成工作。按规范的要求完成儿保的各种台帐簿卡的登记统计分析评价工作。确保幼儿园地的卫生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以上是我园这一年的工作总结,在这一年里,我深知还存在有许多问题。例如:保育员的卫生常识还没有过关,操作方法不到位……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厉,使卫生保健工作更上一层楼。

述职人: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健医生述职报告2在繁忙、紧张的工作中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忙碌之余静静回想,这学期做的工作确实很多,回顾过去的一学期,在园部领导及全体保教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园卫生保健方面围绕着学期初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其总结如下:

一、健康检查及防病工作:

开学初我们收缴了每位幼儿的健康档案卡,了解每位幼儿的健康状况,便于管理,同时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晨检时注重“一问、二看、三摸、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确保每天出入园的幼儿身体健康。及时掌握生病幼儿的情况,晨检后反馈到班级,让带班教师对生病的幼儿进行特殊护理,做好班级全日观察。4月份预防保健所对全园幼儿进行体检及护齿,龋齿覆盖率达100%,本学期总人数是235人,在园体检率达100%。血红素110g/l以上占98%,贫血幼儿人数3人,贫血患病率为1.2%,4岁以上幼儿进行视力检查,检查率为100%.抓好新入园教职工和已到期老职工体检工作,36位教职工一个也不漏进行全面体检,合格率达100%。

7月份对幼儿的体格发育进行评价,生长发育达标率达100%,年双增合格率达82%。

对于请假幼儿,安排老师跟踪请假事因,并认真登记好相关表格,期未统计出勤率为97.7%,常见病多发病,是发病率为2%.我们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的不同,对园内幼儿的生活场所、物品进行定期消毒。坚持开窗通风,每日为幼儿提供清洁安全的生活空间。在春季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和手足口病流行期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流感疫情预防、控制工

作,对缺席幼儿进行跟踪调查,了解缺席原因,对患感冒、发热的幼儿作好观察隔离工作,并主动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配合,提高消毒的密度与强度,保证了幼儿园的传染病的零发病率。配合二人医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对幼儿的疫苗接种进行统计,保证了每个适龄幼儿能按时得到接种,保证计划内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

认真筛查体弱儿肥胖儿,对营养不良和有肥胖倾向的体弱儿肥胖儿进行个案管理,一日活动中从运动、餐点等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并及时与家长交流意见,使家长能够理解管理的意义,使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互相配合,共同管理。对幼儿体检中发现的疾病缺点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并进行规范矫治。

二、认真制定菜谱,做好台帐统计工作:

为了幼儿的身体健康,根据幼儿身体需要营养素制定出合理营养的带量菜谱。根据菜谱及时组织购买新鲜荤蔬菜,食堂人员努力烹调出可口的饭菜,让幼儿吃饱、吃好。

三、严格消毒制度,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抓好幼儿园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要求保育老师严格按照卫生保健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分片包干,根据幼儿园的美化、净化、绿化、儿化特点,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保持园内外经常性的清洁。

消毒工作是幼儿身体健康的保障。每月组织指导保育员和食堂人员做好消毒工作,使保育员能全面掌握消毒方法,严格按照消毒规范进行消毒保洁,各班保育员做好消毒记录。食堂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规范操作,严格消毒制度,坚持幼儿食具一餐一消毒,有效避免了幼儿通过食具引起的交差感染,确保了幼儿在园的健康。为防止病从口入,保健室加强了饮食卫生管理,督促食堂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勤剪指甲,班前便后流动水洗手,上班时穿戴好工作衣帽。每天冲洗食堂,保持经常性的灶台、食具、用具清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不定期进行灭蚊灭蝇灭鼠工作,确保幼儿饮食的卫生安全。

四、加强安全检查,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幼儿园对大中型玩具及室内外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修,保障了幼儿活动环境的安全。在日常生活中保教人员也能时时绷紧安全这跟弦,有效防止了意外事故的发生。我们还利用一切有利机会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幼儿养成自我防护的意识,各班还结合班级特点和幼儿年龄特点进行了安全教育。根据季节变化和幼儿发育的健康情况进行健康教育,我们通过“保育专栏”,从不同角度,向家长宣传安全卫生保健知识,有效提高了保教人员和家长的安全卫生保健意识。

五、积极指导保育员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保育质量:

本学期,我们按照要求对保育员进行了工作指导,明确了分工,经常组织她们进行培训。现在,她们对工作已经熟悉,工作比较自觉。

六、其他方面:

平时认真做好保健知识的宣传版面,并经常更换、增添新内容,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理念、科学的饮食保健知识、介绍一周食谱,家园共育等,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全面细致地做好保健台帐和保健资料的收集、整理,使本园保健工作更为规范化。

保健医生述职报告3我从事妇幼保健,同时还负责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春华秋实,夏去冬来,过去的20____年是充实忙碌而又快乐的一年。在这岁末年初之际,我回首过去、展望未来。过去的一年里,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帮助及同事之间的友好合作下,我在工作上、学习上得到了很大的进步。在这一年里,总的来说我工作还算顺利、平稳。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了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为了让领导,同事们更好的监督指导我的工作,现做如下述职:

一、政治思想方面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是作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也是我多年来对自己的一贯要求。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中,我坚持抽时间、挤时间学习,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觉悟,做到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务实的态度,事争一流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牢固树立“一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理念,加强沟通,用“以人为本”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

二、工作方面

(一)妇幼保健工作

1、20____年妇幼保健的工作很多,压力大,责任大,在工作中,我们以实施“降消”项目为契机,把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作为我们的大事来抓,加大了妇产儿科规范化建设,畅通产科绿色通道,提高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能力和质量,降低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赢得了市场和社会的信赖。

在妇幼保健上我们先后做了以下工作:1、完成全区孕妇2879人的建册工作,建册率达99.48%;制定了《高危孕妇管理流程》,强化筛查和管理工作,全区筛查高危孕妇710人,管理率达100%;2、通过目标责任管理,强化城乡妇保医生母婴产后访视的次数和质量,全区母婴产后访视人数2870,访视率达99.31%。同时,我们还认真开展18—21周孕妇的产前筛查工作,全区筛查5609人,其中高风险441人并及时得到干预;3、对管辖范围内儿童进行了免费体检,共免费体检8515人,体检率达80.06%以上。认真进行儿童“4、2、1”体检,认真筛查体弱儿,使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得到了有效防治;4、对全区准发《卫生保健许可证》托幼机构的上岗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并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培训率达100%。5、对辖区6个社区450户居民以及400名0-36个月的婴幼儿进行营养状况调查。其中抽血159人,发放调查问卷400人。6、监测全区各监测医院和发生本区监测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医院,认真查阅病例和档案资料,监测全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20人,未出现漏报,全区婴儿死亡率为5.19‰。7、制定了《医疗助产机构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责任制度》等三个管理制度,为农村孕产妇救助151人,救助金额45300元;开展贫困孕产妇救助45人。8、截止到10月31日共婚检了111人。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下发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及管理细则。全年办理《出生医学证明》1224人,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资料整理,并归档。

(二)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

除了妇幼保健工作外我还负责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这是一项常规工作,今年增加了医改监测工作,省厅就医改监测工作进行了两次培训,在培训中我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做到了将业务知识学深、学透。卫生统计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在工作中我秉承实事求是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及认真细致的态度,切实做好了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统计工作。

三、存在不足

(一)、过去一年工作中主观能动性不够强的缺点,上下沟通不足,未能及时的把信息反馈到领导层,工作开展有些被动。团队精神没有完全发扬出来。毕竟妇幼保健,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不是个人行为,一个人的能力必竟有限,如果大家拧成一股绳,就能做到事半功倍。所以我要学会与部门、领导之间的沟通。

(二)、创新思维不足。面对工作形式的迅速变化,我在工作中对自己思想的解放程度不够高,面对一些新形势,新出现的问题,旧观点,老办法不能解决时我不能及时找出解决的办法,以至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这是我非常大的不足。20____年妇幼保健,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是我的工作重点之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在各位领导指导下,同事们的帮助下做了自己应做的一些工作,但是与领导的要求与同志们的期望还是有差距的,自己的许多问题也暴露出来了,而且很大。今后我要继续努力工作,克服困难,弥补不足。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的述职报告完了,谢谢大家。

述职人:____

20____.__.__

保健医生述职报告4学期已接近尾声,我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在市卫生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市教育局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园领导全体教职工的大力支持配合,团结一致积极工作,使我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有了很大进步。为了以后能更好地提高保健工作质量,现将本学期工作作一简单的总结:

一、坚持保教并重

在我园领导的重视下,开学初我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就纳入了新的轨道,切实地把卫生保健工作渗透到一日保教活动中去,使我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得以正常开展,为幼儿创设了一个安全、舒适、卫生的生活、学习、游戏的环境,针对期初的卫生保健计划,我园扎扎实实真正做到保教并重,以"保"为笼头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在一日活动环节中十分注重幼儿的体育锻炼,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各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每天坚持开展两小时的体育、游戏活动。每次进餐前都要进行适当的活动,特别是午餐后教师带领幼儿进行20分钟左右的散步。午睡时教师坚持巡视,及时观察幼儿有无身体不适,并给幼儿盖好被子,照顾好幼儿午睡。午睡后教师保育员帮助幼儿穿好衣服,梳好辫子,每天坚持做到让幼儿干干净净,整整齐齐,高高兴兴回家。

二、严格做好晨检工作

1、本学期坚持严把晨检关。

我园严格按"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来进行;并杜绝危险品的带入,及时向家长了解幼儿在家的健康情况,同时作为保健老师的我能指导保育员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发现异常或传染病做到及时隔离与治疗,并根据幼儿的情况发放红、黄牌标志,控制了传染病病菌的传播,把好了安全的第一关卡。

2、对患病儿我们将随时进行观察,做好记录,按时喂药;

及时了解班级幼儿的健康状况、协助班级共同做好生病幼儿的全日观察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坚持晨检与全日观察相结合,并做到有记录、有分析、有措施。

3、本学期,我园还积极配合卫生保健部门做好疾病的防治、防疫工作,并认真组织幼儿体检(体检率达100%),确保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加强卫生消毒工作

消毒应该是幼儿园日常工作中的一部分,制定消毒记录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全体教职工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学习了《重庆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方法实施细则》。在学习中保育员和老师们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卫生保健管理,提高保育质量是幼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因此我们坚持卫生消毒以及隔离制度,对于毛巾、茶杯、玩具、被褥、图书、空气等进行严格消毒,做到一人二巾一杯制,坚持幼儿餐具每日进行消毒,每次用餐前用消毒水擦洗桌面,为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每天一早打开门窗,以保证空气清新洁净,并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每周紫外线消毒1-2次(时间为半小时)。

床单被褥做到每月清洗一次、被褥每周晒一次、塑料玩具每周用消毒水浸泡消毒并日晒一次,环境卫生做到一周一大扫,早晚各小扫或拖抹一次;便所和清洁工具每周用消毒水浸泡一次等。我园还建立了一整套卫生消毒制度,并严格对照制度做好各种消毒工作,做到:餐具餐餐消毒,玩具积木、各种物品定期消毒,责任到人,责任到班,从而大大提高了我园卫生消毒工作质量,预防和控制了传染病的发生,使我园幼儿健康活泼地成长。

另外,在卫生消毒方面,各班的保育员和营养员对照卫生保健消毒制度,严格按顺序规范操作,定期对保育员、营养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与不定期的对保育员和营养员工作进行抽查,做到与月考核挂钩,使每位保育员、营养员都能规范操作。

消毒和减少疾病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我园重视了消毒工作,幼儿的出勤率一直很高,有效地保证了幼儿少生病或不生病。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消毒是幼儿健康的保护伞。

四、均衡合理安排

幼儿膳食我园本着卫生、安全、富有营养利于消化的总要求,每周认真为幼儿制定带量食谱,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并保证按量供给。对一些别的幼儿园的好食谱,积极采纳。采购中,我们抱着对孩子极端负责的态度,采购食品的质量与供应商签订安全责任书,强调提供的菜必须新鲜、无毒,严把食品的验收关。为了提高伙食质量,我们在菜肴的搭配、烹饪上下功夫,组织厨?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毖俺⑹孕虏穗取⑿碌阈牡闹谱鳎Vび锥员コ院茫眉页し判摹R恢币岳矗以按游捶⑸黄鹗澄镏卸鞠窒蟆?/p>每月我还及时认真做出营养分析,通过营养分析及结合召开膳委会,讨论改进措施,广泛听取教师、厨房人员、家长的意见和建议,适当调整幼儿食谱,保证幼儿各类营养素摄取更加均衡合理。同时我们还将每周食谱向家长公布,让家长了解自己孩子在园的用餐情况,增加幼儿伙食的透明度。幼儿伙食帐专人负责,与教师伙食严格分开,每月向家长公布幼儿的伙食盈亏情况,自觉让家长监督。

另外,我们还进一步做好餐前餐后的管理工作,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进餐前,我们的老师会结合当天菜肴进行营养小知识的教育,减少幼儿偏食的产生;进餐时,要求幼儿保持安静,有一定次序,小腿放在桌子的下面等等;进餐后,要求宝宝能进行自己桌面的清洁整理工作,碗筷轻轻放;并且培养幼儿饭后漱口、擦嘴等的好习惯。

五、加强幼儿安全工作

在幼儿园一日生活中,我们在做好各种卫生保健工作的同时,我园十分重视安全教育,建立了相应的安全制度,保教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为了扎实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我园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周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妥善处理,记录在册,杜绝了各种不安全因素。室内外环境及大型玩具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各班的消毒药品有专人保管,存放安全,标志醒目等。本学期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家园联系

为了让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卫生保健及安全工作,我园通过告家长书、家访、讲座、活动观摩、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一系列的家长活动,加强家园合作,使家长掌握科学的育儿知识及常用卫生保健知识,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每位家长懂得幼儿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能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回顾这一学期的保健工作,全园教职工也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工作得到了家长的肯定与赞扬。当然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开展好幼儿的保育工作。我们坚信没有,只有更好!

述职人:

保健医生述职报告5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及单位领导的关心下,通过我科室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中心儿童保健工作与上一年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完善。为了回顾并总结过去一年来的工作经验,以便在将来能够更好地开展儿童保健工作,现将我科室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概况:

本辖区包括____村以及____、____、____三个居委会。辖区内现有0-7岁本地(包含省外来厦居住满1年)儿童1104人,其中____777人,____236人,____63人。现有注册幼儿园所9所,其中市级幼儿园1所,区级幼儿园5所。儿童保健科现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本科学历3人,医师2人,助理医师1人。现配备有wzr-ec型儿童保健电脑2台;儿童电子身高体重测量仪1台;杠杆式磅秤2台;hb-1002型血红蛋白仪1台;儿童检查床2张,儿童保健资料柜2个,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车1台。

二、儿童的系统保健管理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根据儿童保健相关规定,我科室下大力气完善各项儿童系统管理制度。现已纳入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人数1104人,5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人数1034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人数764人。

在今年《建立健康检查记录卡》的本地儿童已经做到了《村级出生月报表》、《儿童系统保健卡名册》、《儿童系统管理记录簿》和《儿童健康检查记录卡》之间的一一对应,做到了“一人一卡一编号”,实现了本地儿童的生长发育保健及健康体检的及时通知和追访,督促在册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进行儿童保健体检,同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保健指导。

在7岁以下儿童中,广泛开展眼保健以及口腔保健工作。现管理体弱儿83人,3岁以下儿童中体弱儿管理人数33人,“五病”管理人数10人。并为其建立《体弱儿管理记录》,便于及时追访在管儿童,掌握其健康状态,及时进行保健指导及干预。

在日常儿童保健门诊工作中,严格规范儿童体检操作常规,认真做好一般儿童体格检查,并以此为契机,向儿童家长宣传正确的儿童喂养常识,倡导平衡膳食以及母乳喂养。在今年建立《建立健康检查记录卡》的443个儿童中进行调查,其中母乳喂养总人数达411人,母乳喂养率为92.7%。同时积极做好手足口病儿童的预检分诊和其他患病儿童的疾病保健宣教和转诊工作。

今年,在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参加“全国散居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肥胖干预)”工作,累计为50名儿童建立记录表。

三、托幼园所儿童保健指导工作:

在20____年11月和20____年5月对辖区内各托幼园所进行了儿童健康体检,累计体检儿童2660人次。及时了解在园儿童的健康情况,并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幼儿园及儿童家长。定期召开幼儿园保健老师工作例会,并开通辖区幼儿园儿童保健工作咨询电话,提高幼儿园保健老师的整体素质,为学龄前儿童的保健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现在园儿童中发现体弱儿50人,在册管理体弱儿50人。

在20____年4月至7月间,组织人员参加辖区内各幼儿园“手足口病专项督导工作”,并配合健教科下到幼儿园对在园老师及儿童家长进行手足口病、禽流感等主题宣讲。提高了幼儿园老师发现疾病处理疾病的能力及儿童家长的防病意识。为辖区内儿童疾病的一级预防添砖加瓦。

四、存在问题:

1、由于流动人口资料的不确定性较大,至今本辖区内流动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仍较低,列入管理的流动儿童中,《建立健康检查记录卡》有相当一部分无法做到标准的“四、二、一”规范记录。

给流动儿童的系统保健管理和流动儿童体弱儿管理工作增加了相当难度。

2、在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中,由于其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心防疫工作的相关性,在1岁以上的儿童中,由于疫苗接种针次的减少,使得部分家长失去了对儿童保健体检的重视,在及时提醒的前提下,仍无法做到按时前来体检,为中心儿童保健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3、在儿童保健门诊工作中,医生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以适应辖区内日益增长的儿童保健工作需要。

4、在儿童保健门诊量较大的情况下,门诊公共秩序容易出现混乱现象,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5、由于各项客观因素,我科室至今未开展儿童听力及心理保健工作。

6、在托幼园所体检工作中,体检结果未能做到及时汇总,缺乏流行病学和统计学分析资料。

同时也为年终各项工作报表的统计添加了难度。

7、由于我中心目前尚未开展临床门诊和检验科工作,所以,儿童的“五病”管理中的肺炎、腹泻、外伤这3部分工作存在一定的漏洞。

五、工作计划: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除了要夯实原有工作成果外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以当地街道办、公安局以及辖区内各大医院加强联系和配合,同时讲究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加大流动儿童保健工作力度。

2、与中心防疫科以及各村委会加强合作,加强儿童健康保健工作的宣传,提高健康体检知晓率和关注率。

3、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努力提高医生的自身素质。

4、设立固定人员在门诊量大的情况下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以提高日常儿童保健门诊工作效率。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我旗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13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7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1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旗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救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精神关爱而造成心理障碍,辍学、厌学,甚至成为问题儿童,因缺乏监护而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旗外出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36%。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增加将是我旗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x感和紧迫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要坚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年全旗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机制,在重点乡镇和服务内容上要有创新和突破。到x年,各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未成年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茁壮成长。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家庭监护,父母尽责。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旗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三)社会参与、全民关爱。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一)强化家庭文明监护意识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在政府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乡(镇)、村委会以乡约村规、邻里互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覆盖城乡三级(旗、乡、村)救助保护体系

旗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精准施策。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走访、专业社工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旗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特点参与关爱服务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妇女儿童之家、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等为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创造条件,提供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快推进“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维权岗”等关爱留守儿童服务平台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妇联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保护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举办村委会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日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促进全社会共同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

四、构建夯实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乡(镇)民政管理所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

五、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

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水平。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结合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相关项目,在有条件且符合整体布局要求的乡(镇)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建立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容纳能力,突出儿童特色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特征,积极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及“阳光庭院”“有福童享”“快乐学校”等标牌的关爱服务阵地,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留守儿童数量较少、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要将留守儿童送至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就读。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村委会、社区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等关爱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人员管理、有儿童档案、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台账、有经费保障的标准,强化建设和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要与基层文化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基层文化中心的多重服务保障作用。

(二)加强关爱服务能力建设。

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旗、乡、村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加强关爱服务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建立旗、乡、村专兼职工作人员微信群,互动交流,促进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专职人员、有制度措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师生比例,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工种结构。择优选拔优秀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对于兼职管护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创新关爱方式,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父母回归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一)调查摸排,实现精准帮扶

按照《**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统计台账。与学校合作,依托全市“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困境未成年人摸排工作,每季度最后月15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旗民政局,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

旗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旗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法治保障。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四)营造关爱保护氛围。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尊敬的领导:

您好!为更好地改进工作,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特向您提交本人07年度述职报告,望领导帮我指正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批评意见和工作要求。感谢您对我工作的帮助与支持!

自07年10月15日就职以来,我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以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工作积极性,不懈怠、不放松、高效率、高标准地履行工作职责,较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近三个月来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作为行政部、网络总编室的专职采编人员,我的工作职责为:

1、网站运营前期,协助技术人员完成对网站问题的修改;

2、负责“国家青少年儿童食品质量安全网”新闻、检验监测、食品安全知识、安全活动(展会信息、培训讲座)、国外专栏栏目内容的添加更新;

3、完成总编室新闻稿件的写作;

4、学习行政工作内容。

二、完成情况

1、汇集问题,及时传达给公司技术部和德科公司开发人员,每天监督核查网站问题修改情况;

2、每天,上午8:15左右从国内各权威媒体搜集新闻,准确添加到网站各栏目。其中,添加的新闻基本不少于15条,食品安全知识不少于3条,国外动态不少于3条。

另外,及时检查其它栏目负责人所负责栏目的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并督促修改;

3、完成《“国家青少年儿童食品质量安全网”开通运营》、《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第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召开》等15篇新闻稿件的写作;

4、编辑工作之余,认真学习iso9000认证等行政工作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

1、因工作性质,和其它部门如营销部沟通欠少;

2、工作记录不够完善;

3、工作流程把握不够。

四、改进措施

1、注意和公司同事在工作上、生活上积极沟通交流,相互帮助;

2、按时认真地记录工作日志,每天对工作细心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改进;

3、明确工作流程和所负职责,在流程下、职责内做好各项工作。

五、思想汇报

近三个月前,我满怀信心和热情来到华美龙,从领导的不懈引导、同事的耐心帮助到自己工作能力的不断提高和对工作的日渐熟稔,每天都感觉到自己在成长、在进步。领导的关怀、同事的帮助让我对喜欢的公司更热爱,对喜爱的工作更热忱,我把工作当事业,把工作当生活,对待各项工作,较好地做到了始终如一,一样的责任心,一样的态度。

我的工作中还有不少存在或潜在的问题,请领导和同事们批评指点,我将虚心请教、认真改正。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近年来,我县的免疫规划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共同努力,总体上较前几年有所进步,建卡建证率逐步提高,接种率有所上升,疫苗相关疾病的发病率有所降低,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及时审核率大幅提高。通过多年的努力,部分人群已接种了相应的疫苗,形成了一定的免疫屏障,为控制相应传染病打下了基础;但这些工作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同省内州内其他县市的工作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各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转变工作观念,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规范管理,扎扎实实的做好免疫规划和传染病报告工作。根据相关传染病发病情况及省州督导意见,现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免疫规划工作方面

免疫规划工作目前最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整体进展不平衡,免疫规划工作基础差、欠账大,适龄儿童底数不清,实际接种率低,冷链管理接种工作不规范,造成接种空白或无效接种,无法形成免疫屏障,导致相应传染病高发病。相关报表不及时,不准确,甚至闭门造车,影响全县的报表质量。免疫规划资料不完整,接种卡、证、簿、及强化免疫登记表等原始资料缺项严重,没有逻辑性连贯性,不能准确且有效的反映工作实际情况。并且不能按时汇总,归档。

(二)传染病报告方面

传染病报告方面存在部分医疗单位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现象,不认真按照诊断标准报告,报告卡严重缺项,报告麻疹等病例时采样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给及时流调和防控带来很多不便,影响州卫健局目标责任书任务的完成和总体得分。

(三)原因分析:

1、免疫规划工作还未能引起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由于目前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各单位领导忙于处理应付一些比较紧迫的工作,部分领导偏重医疗收入,还没有能把免疫规划工作摆上每天的议事日程,没有真正把免疫规划盯紧看牢抓实。

2、各医疗单位的配合还不够主动默契,疾控中心在报表的收集,传染病的反馈和新生儿三联单的反馈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

各接生单位存在不实名接生的情况,上报的乙肝疫苗三联单有很大一部分字迹不清晰,家庭住址不详,无联系方式,三联单的利用价值不高。各医疗单位对三联单等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资料未能很好的利用。县对乡级的督导存在老好人思想,不能把一些重要问题及时反馈给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缺乏培训,业务技能水平有待提高,责任心不强;乡级没有很好的发挥对村级的督导职能,督导流于形式,不能每月督导一次。乡镇卫生院在上报接种率报表时不核对村级接种的卡、证、簿,报告接种率不符合实际,甚至有虚报,瞒报的现象。

部分村级接种员在摸底时不够细致,不能挨门逐户地搜索适龄儿童,造成儿童底数不清,不能保证每月一次的入户接种,入户前心中无底,部分新生儿童不能够及时发现并建卡建证;接种时存在不严格按操作规程接种的现象,有可能造成无效接种;接种登后不按规定的要求填写接种卡证、登记表,漏缺项严重,不能形成有效的接种作证材料。还有个别接种为弄虚作假,笔下接种,疫苗的使用零上报的汇总数据与接种卡、证、簿、登记表严重不符,没有接种疫苗,给相应传染病发病甚至爆发埋下巨大隐患。

综上所述,我县免疫规划工作欠账大,又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没有更好的发挥职能,县、乡两级督导不够及时、认真,乡村两级保健网工作人员,责任性差,导致疫苗没有及时,有效地接种在适龄儿童身上,造成相关传染病发病。

 二、对免疫规划和传染病报告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今年全州的麻疹控制目标是发病人数在---万以下(不超过2例)。以县为单位必须要零发病。---年以来,我县甲肝报告发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根据国家疾控中心通报,我县甲肝报告发病数位于全国以县为单位发病率第3位,这充分说明,我县的免疫规划疫苗相关疾病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我县入户调查接种率突出体现“两差两低两高”现象,即:三级预防保健网底功能发挥差、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性差;群众的知晓率低、实际接种率低;报告接种率高、相应传染病发病率高。充分说明了我县免疫规划的实际状况。

今年,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甲肝等传染病的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但是也有许多有利因素和现实条件。主要是国家和省上对卫生事业非常重视,在预防保健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已与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州卫健局要对县卫健局进行免疫规划专项考核,充分体现了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免疫规划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具体贯彻,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难题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最主要最重要的职能。传染病报告工作是国家监测相关疫情、制定防控措施的重要监控平台,只有准确及时才能达到预期的监控目的。因此这两项工作务必要引起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高度重视。

二、靠实责任,充分履行好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

今年全州免疫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甲肝等传染病,夯实工作基础,遏制整体滑坡势头,改变被动局面,逐步提升免疫规划工作水平。主要目标任务是:无脊灰病例发生,麻疹发病人数控制在----万以下;认真开展常规免疫疫苗接种,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以上;适时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扎实搞好麻疹等疫苗的查漏补种和甲肝疫苗应急接种工作,消除免疫空白,扩大免疫覆盖面。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基础抓常规免疫、应急抓强化免疫、重点抓查漏补种的原则,切实加强基础免疫和强化免疫工作。要按照各自职责,努力从制度机制上找抓手、创新服务上强措施,破解制约免疫规划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卫生行政部门

(一)卫生行政部门要统揽全局,发挥免疫规划工作中领导协调组织职能,争取县上的支持,最大限度的调动全县力量,参与免疫规划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卫健局要牵极大地调动了村级接种员的积极性,为村级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经费基础。需进一步配置好免疫规划的人力和财力资源,落实好个医疗卫生单位的免疫规划和传防经费。要健全完善领导包片制、目标责任制、疫情通报制、工作规范制、业务考核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免疫规划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及时把免疫规划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落实到各工作人员身上,形成人人有压力、个个有责任的工作局面。

(二)-----要积极主动配合、加强业务培训和业务督导;

一要强化培训职能,加强对自身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督导和服务能力;加强对乡村两级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乡村两级的接种服务技能。二要切实加强冷链管理,及时运转,确保疫苗效价,并及时了解并向上级报送乡村两级冷链设备运转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疫苗需求和使用报告制度。三要加强免疫工作督导,对免疫规划工作每月督导一次,及时发现、帮助解决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导后,迅速拿出督导报告报送卫生行政部门,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免疫规划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的督促检查,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四要靠实工作责任,主动了解疫情动态,做好疫情分析,加强与相关单位的信息交流,并积极了解疫情进展,及时控制疫情,每旬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一次传染病的主动搜索,并收集住院分娩儿童信息;要加强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工作,建立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进行应急演练,提高控制重点传染病疫情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三、各接种单位和乡镇卫生院要切实把好免疫规划的前沿关口,履行好公共卫生基本服务的关键职能。

1、配强专干,强化培训,加强本级和村级卫生组织的建设。

2、从“实”字上下功夫,切实做好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一要加大摸底调查工作力度,实实在在摸清儿童底数。二要结合各自的实情,实行定点接种与入户接种相结合的接种方式做好常规接种,并长期开展查漏补种,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切实提高接种率;在入户的同时进行接种疫苗和相关疾病防治知识宣传,逐步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接种疫苗的主动性;要加强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工作,强化与外地的信息交流,及时主动的掌握外出人员的接种情况;要在每年开学期间在辖区内的小学和幼儿园开展新入学儿童的接种证查验,对漏种的及时补种疫苗,补发接种证。三要加强冷链管理,紧盯疫苗储存和接种的冷链环境,要做到规范接种,坚决违规操作和侥幸心理。每月按常规接种和查漏补种两部分向疾控提供疫苗需求报告。四要加强对村级的督导,务必做到每月对每村督导一次,督导必须要实事求是,紧盯村级的疫苗冷链状况,疫苗的使用量是否与儿童接种数相一致。必须有计划的入户调查接种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五要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和奖惩制度,坚决杜绝笔下接种,杜绝虚假数据,实事求是的统计上报数据。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一、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准时参加儿保例会,及时完成各项儿保工作,不弄虚作假;

二、儿保门诊定时开设,认真做好门诊同志的登记,耐心接待每位儿童及家长,并针对每个孩子的不同情况给予个性化指导,每次儿保门诊结束后,都及时填写儿童保健册,并录入计算机,20XX年儿童的42天建册率达100%,1岁组标准系管率达到85%以上;

三、对流动人口儿童也开始系统管理。并给予个性化指导,使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儿童也能得到科学的育儿指导,但是由于这类儿童的流动性较大,所以对流动儿童42天建册率及系管率均较低;

四、在平时儿保工作中能及时发现体弱儿童,并按常规随诊管理,较去年有所进步,对贫血的监测率也能达到85%以上,尤其是幼儿园儿童的血色素检验率达到100%;

五、在我院妇产科及五官科医师的配合下,我院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也达到秀洲区儿保要求;

六、认真督促好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及定期体检,儿童入托体检率达100%,能协助指导幼儿园保健老师进行集居儿童的管理。能每季下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指导及检查。

七、及时报告7岁以下儿童的死亡情况,并认真做好本辖区高危危重儿的随访追踪工作;

八、从20xx年3月起我院配合北医大开展了儿童哮喘筛查工作,至20XX年9月30日累计筛查91人次,可疑病例1人,先后两次接待美国专家及北医大教授、国家卫生部领导的考察,并受到上级的好评;

由于刚刚开始参加儿保工作,经验不足,儿保保健知识缺乏,对开展此项工作带来许多不利,今后我将虚心向兄弟单位儿保岗位上的同行学习求教,多学习专业知识,使我在今后的儿保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儿保科医生述职报告二在繁忙、紧张的工作中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回顾过去的一学期,在园部领导及全体保教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园卫生保健方面围绕着学期初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其总结如下:

一、健康检查及防病工作:

开学初我们收缴了每位幼儿的保健手册,了解每位幼儿的健康状况,便于管理,同时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晨检时注重“一问、二看、三摸、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确保每天出入园的幼儿身体健康。另外,要抓好新入园教职工和已到期老职工体检工作,39位教职工一个也不漏进行全面体检,合格率达100%。

1、对于请假幼儿,安排老师跟踪请假事因,并认真登记好相关表格,

儿保科医生述职报告

2、我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的不同,对园内幼儿的生活场所、物品进行定期消毒。坚持开窗通风,每日为幼儿提供清洁安全的生活空间。在春季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和手足口病流行期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流感疫情预防、控制工作,

3、配合新塘医院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二、严格消毒制度,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消毒工作是幼儿身体健康的保障。组织指导保育员和食堂人员做好消毒工作,使保育员能全面掌握消毒方法,严格按照消毒规范进行消毒保洁,各班保育员做好消毒记录。每周彻底大扫除,并且每周有检查有记录,不定期进行灭蚊灭蝇灭鼠工作,确保幼儿饮食的卫生安全。

三、加强安全检查,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幼儿园对大中型玩具及室内外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修,保障了幼儿活动环境的安全。

根据季节变化和幼儿发育的健康情况进行健康教育,我们通过“保健知识专栏”,从不同角度,向家长宣传安全卫生保健知识,有效提高了保教人员和家长的安全卫生保健意识。

另一方面,全面细致地做好保健台帐和保健资料表格的收集、整理,使本园保健工作更为规范化。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6篇

专家指出,不论是儿童保护还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留守儿童都是我国难以回避的重点人群。意见明确并强化有关各方责任,力争让每个孩子生活在爱的阳光下。

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指出,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制度。但在当前我国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农民工的频繁流动导致很多留守儿童处于缺乏父母关爱甚至有效监护的状态。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即使父母外出务工,也不能逃避这种法律责任。”佟丽华说,父母外出务工前要对子女进行妥善安置,《意见》具体提出了三种方案:一是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二是一方留家照料;三是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同时,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意见》明确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仅是提供吃穿住行保障孩子生存,还要承担管理、照顾、保护、教育等职责,所以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

基层乡镇政府和居村委会:强化监护监督职责和评估帮扶职责

以往很多留守儿童的案件,事发以后经媒体广泛报道社会才知晓,无法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早期对困境或问题家庭进行干预。佟丽华认为,《意见》强化了基层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的监护监督职责。如提出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意见》还明确要求农民工流入地政府为农民工家庭在落户、住房保障、照料、就学等方面提供更多帮扶支持。

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

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这是《意见》对中小学提出的工作要求。

“孩子成长过程中,第一重要的是家庭,其次是学校。”佟丽华说,为了保障学校有效落实上述要求,《意见》对教育行政部门也明确提出4项具体要求,包括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帮助儿童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行为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公安、民政:各司其职确保留守儿童权益保护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7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小琪”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县政府办:

根据要求,现将2020年我局“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中,涉及教育科技和体育工作的建议提案共3件,主要集中在师资配置、留守儿童关爱、校外教育阵地建设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我局聚力“三高”扎实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目前,3个主办件全部完成,其中A类(已经解决)2件,B类(正在解决)1件,实现了按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高点站位,主动履行职责。建议提案体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民生的真切关注。教育部门上下感同身受,满怀人民情怀,始终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履职尽责,主动承办,脚踏实地,努力把每一件建议提案办好,让一批师生或群众受益,让教育实实在在惠民利民。

二是坚持高标推进,严格办理流程。坚持局主要领导重点督办,分管领导跟进督办,局办公室全程督办。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完善工作方案,逐一细化工作任务、办理规程;局党委会每月“过堂”,办理汇报会逐件“会审”,局办公室对照时间表逐一“筛查”;明确基本流程,步步相扣,缺一不可;严格执行“答复意见书”格式标准,建立“层层把关”制度,确保件件达标过关。

三是坚持高质办理,强推事业发展。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阶段性头等大事,紧紧围绕新时代教育工作目标,认真梳理意见建议,聚焦热点焦点难点,有机融入全年工作重点。针对20号提案提出的“青少年校外阵地建设”,与当前研学实践紧密对接,着力打造县域研学旅行和劳动教育基地集群,作为青少年校外教育的重要载体和综合性校外阵地的有益补充。针对30号提案提出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动态化管理留守儿童档案信息,强化阵地建设、全方位构建留守儿童关爱网络,强化活动开展、多举措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针对61号提案提出的“城乡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多途径充实农村师资,近五年累计补充教师736人,其中2020年补充170人,大部分直接分配到农村学校;全力提升师资素质,组建首批县级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14个,引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扎实开展支教工作,选派331名城区学校教师到师资紧缺的农村学校支教;出台《西充县城乡学校一体化发展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切实做到教育理念联享、学校管理联抓、教师队伍联建、学生成长联育、教育资源联用、教育质量联提、问题矛盾联处。

三、努力方向

建议提案是代表履职行权、委员参政议政的具体实践。建议提案办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一是健全办理机制。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健全一套可定性、可量化、可考核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二是巩固办理成果。坚持“事要解决”原则,已经解决的要“回头看”、巩固成果形成经验,正在推进的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通报进展。三是主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压驱动、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朝着“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接力奋进、奋勇前行。

特此报告。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8篇

2007年英国成立了儿童、学校和家庭部,这是英国第一次将所有影响儿童和青少年的政策整合在一起。作为该部门的首长,政务大臣有权根据《儿童法》制定儿童保护的相关规章并监督、检查,而地方政府则具体肩负其保护儿童的职责。

根据《儿童法》的规定,英国地方政府对未满16岁处于困境中的儿童应该给予安置,或者由政府以外的机构提供安置,但政府应承担相应的安置费用。如果地方政府接到辖区内某一儿童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严重伤害的举报,或者获得某一儿童的紧急保护令,则应立即进行相关情况的调查。地方政府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应当向法院提出关于该儿童的申请或者是否采取其他措施,或者儿童被安置在政府以外的其他收容所或寄养是否有利于该儿童。如果在调查过程中,政府官员或者被政府授权实施调查的人员被拒绝接触相关儿童或拒绝提供相关儿童的信息,并且不能确信儿童能得到令人满意的保障,则该地方政府应立即提出关于该儿童的紧急保护令、儿童评估令、照管令或者监督令的申请。

国会有专门机构负责儿童立法

美国的儿童保护联邦行政机构主要是设置于卫生与公共服务部的儿童和家庭部,它主要是通过确定要求和指导原则,提供资助,支持各州开展儿童保护项目和服务。儿童和家庭部成立于1991年,关于儿童的部分,该机构并不负责教育和青少年司法行政工作,主要负责推动儿童的福利,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儿童,受虐待、遗弃的儿童,机构中或需要抚养、寄养的儿童,移民儿童及土著家庭儿童。

在联邦参议院,还有一个儿童和家庭小组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管辖权包括家庭医疗休假法案、儿童护理、抚养及其他涉及儿童、青少年和家庭的问题。如家庭医疗休假法案,让正在工作的美国人在不怕失去工作的情况下照顾家庭中生病的成员或者新出生的婴儿。健康、家庭和社区小组委员会则负责与儿童、家庭、社区有关的法案审查和听证等工作,重点集中在青少年项目、预防儿童虐待、低收入家庭能源补助、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等问题。

面对儿童遭受侵害

成年人有报告的义务

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儿童保护主要是州的责任领域,联邦政府没有设立相关机构,只是在儿童某些难点保护事项上设有专门机构。

在维多利亚州,担负儿童保护责任的是儿童、青年和家庭司,其下有两个部门负责儿童的家庭保护——儿童第一局和儿童保护局。

儿童第一局负责早期干预。任何与儿童保护相关的人都可以向儿童第一局报告他们发现的不利于儿童保护的信息。收到报告后,儿童第一局会与其他先前接触过儿童及其所在家庭的专业人士联系,收集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评估儿童的处境,根据需要,为这些家庭联系相应的社区服务组织。如果儿童第一局认为儿童处于危险中,他们将举报给儿童保护局。

维多利亚州有强制报告规定,要求工作对象为儿童的专业人士,如医生、护士、老师、警察等,在他们怀疑儿童受到伤害时,要向儿童保护局举报(在澳大利亚某些地方,甚至规定所有成年人都有强制报告义务)。儿童保护局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时,会通知儿童和所在家庭。如果家庭拒绝调查,儿童保护局会向儿童法院申请立即评估令以完成调查。

对于被带离家庭或改变监护的儿童,儿童保护局会和社区服务部门、儿童照顾者及儿童一起,制定一个保证儿童不再遭受伤害的照顾方案。

独立于政府之外的

儿童权益监察专员制度

挪威在1981年成为全世界最早建立儿童权益监察专员制度的国家,它是独立的部级主体机构,负责监督、促进、保护儿童权利和利益,作为儿童利益的代言人,可以看作是儿童与政府、社会沟通的渠道。

儿童的利益往往在政治中被忽视。在大多数社会中,儿童没有投票权,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也没有要求权利的途径。儿童的利益在政治程序或者决策中很少能够被代表,在决策、财政分配以及其他资源方面儿童也没有被给予优先权。而且,儿童的投诉机制以及司法制度一般也很有限。因此,儿童需要力量来放大他们的声音,使他们的意见和利益能够在政府和社会中得到有效代表,儿童权益监察专员制度正是这样一种特殊的安排。

在挪威,儿童权益监察专员负责监督法律和行政管理行为是否符合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如果国家立法与《儿童权利公约》冲突,公约优先。但是监察专员没有正式的权力行政决定,他的权力在于其声誉和中立正直,他的陈述和活动被看作改善儿童成长条件的工具。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9篇

一、目标人群、工作指标和时间安排

(一)目标人群

全县所有8月龄~14岁儿童。上述目标人群,无论其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如何,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的儿童均接种1剂次(0.5毫升)麻疹疫苗。

(二)工作指标

以乡镇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分年龄组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通过开展强化免疫,短期内迅速提高适龄儿童免疫水平,巩固人群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传播。

(三)时间安排

实施,分两个阶段进行。8月份为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实施、社会宣传动员和人员培训等;9月份为接种实施阶段,1-8日开展目标人群摸底调查,11-18日现场接种,21-30日评估总结。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相关部门职责

县政府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王宏伟副县长任组长,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药监局、县妇联、广电局、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本辖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和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理方案,负责活动全过程的技术培训与指导,督导和评估。卫生部门和疾控机构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保证接种安全和接种效果,及时有效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负责学校中1995年9月1日后出生学生的摸底调查、登记、报告、接种通知的发放和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所有在校14周岁以下年龄学生全部得到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临时接种点的场所安排和现场组织工作,确保接种安全,防止发生群体性心因反应。

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切实保障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经费,包括接种补助经费和宣传、培训、冷链运转、调查摸底、督导与评估等相关经费。

药监部门负责对强化免疫所需疫苗的流通环节进行监管,保证疫苗质量。

广电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社会宣传和跟踪报道。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及相关组织机构要层层召开会议,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强化免疫活动,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各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村(居)委会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居民的强化免疫活动宣传动员,并负责辖区8月龄至14周岁儿童的摸底调查、接种通知发放、登记和报告工作,尤其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和边远地区目标人群的主动搜索工作。

(二)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和宣传

疾控中心负责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应包括所有参与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强化免疫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宣传动员方法,目标人群摸底登记,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证和接种技术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与评估方法、总结报告的相关要求等。

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和动员,与媒体密切协作,利用公众关注高的主要时间、主要节目、主要版面,在全县集中营造强化免疫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公众及时了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意义,消除麻疹的策略和措施、麻疹的危害与预防方法和本次活动的具体形式、标识、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信息,强化公众对强化免疫的理性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配合工作人员接受摸底调查,并按照告知的时间及时到指定接种点接受麻疹疫苗接种。

(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

要提前做好辖区内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予以补建接种卡、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摸底调查人员采取入户或通过学校、托幼机构等方式给家长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通知单》(附件1),向公众面对面进行宣传动员,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时应携带接种证等事项,负责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2),对学龄前、散居校外儿童和在园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小区、楼群)、年龄组进行登记;在校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登记。并报告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3)。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调查摸底情况。县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地区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针对学龄前和散居校外儿童,农村地区由乡村医生会同乡村干部、村长、妇女主任逐村逐户进行摸底登记;县城区和乡镇街道由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和地段防疫医生、乡镇疾控人员会同社区(居委)干部分片挨家挨户进行摸底登记。学龄前在园儿童摸底登记由经过培训的老师会同地段防疫医生进行摸底登记。在校学生摸底登记由经过培训的老师分年级、班级登记造册进行摸底。农场、森工等系统的适龄儿童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摸底登记。

在摸底调查的同时,对6岁及以下儿童登记常规免疫接种情况,填写《全省0~6岁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5),并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汇总,填写《全省0~6岁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6)。

(四)接种准备与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做好强化免疫所需人员、物资(疫苗、注射器、急救药品和器材等)和经费保障。

1、疫苗准备。要在8月底前将强化免疫所需疫苗、注射器准备到位。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疾控中心根据疫苗需求计划逐级下发,相关单位要做好麻疹疫苗等相关物资的收发登记工作,保证麻疹疫苗、注射器和相关物资的合理分发,避免浪费。

2、接种点设置。要根据摸底儿童数和目标人群分布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接种点,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安排接种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强化免疫过程中,除已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点外,各地还可根据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在医疗机构、学校或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的设置须经县卫生局指定和许可,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学校可在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接种点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接种点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便于强化免疫工作的实施。对于无法到定点接种的目标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开展接种。为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各接种点实行日接种,并适当延长每天的服务时间。

3、人员准备。原则上常规免疫接种点地点及人员配置不变。为了满足强化免疫需求,可适当增配医务人员,增配医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安排足够人员,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在接种工作开展前确定好参与的人员、负责人等,并建立联系手册,便于沟通与联络。在农村或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进行再通知,再动员,尽量让应种儿童及早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

4、接种实施。每个强化免疫现场接种点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组织、预检登记、接种和异常反应监测处置等各环节,并根据目标人群多少适当增减工作人员数量。现场工作人员要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要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学校等集体单位临时设置的接种点,更要严密组织、严格实施,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次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予补证或补登;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对于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接种麻疹疫苗符合常规接种相应程序的,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登记入常规接种。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疾控部门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在强化免疫期间,建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双日报告”制度,所有接种单位每两日进行异常反应报告,无异常反应的进行零报告,报告从强化免疫开始时执行,至活动结束15天后停止。

结合强化免疫特点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方案,及时做好强化免疫活动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麻疹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相关信息。

四、督导检查和评估

(一)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强化免疫活动的督导。县级应保证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名县级人员进行督导。同时,各级还应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导。要做好督导人员的培训,统一督导内容、督导方法和评价表格,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督导工作在强化免疫的准备、实施及评估阶段均应开展。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强化免疫准备阶段重点督导经费保障、宣传、培训、摸底登记、物资和接种现场的准备情况;现场实施阶段重点督导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安全注射情况、接种人员资质、知晓率等情况;后期督导接种及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具体督导内容与方法参见《黑龙江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方案》。

(二)按照《黑龙江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评估方案》,强化免疫接种前和接种后的评估工作。免疫现场接种前,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等进行调查评估。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或系统评估,评估的重点应是麻疹发病高危地区或容易漏种的人群和区域。

五、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0篇

一、《强势开端Ⅳ: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产生的背景

《强势开端》是OECD启动的一个有关早期儿童保教质量的项目,该项目始于1988年。2001年和2006年OECD分别分布了《强势开端Ⅰ:早期儿童教育和保育》和《强势开端Ⅱ:早期儿童教育和保育》,分别提出了兴办有质量的早期教育和保育的八条建议和十条建议。2012年,OECD《强势开端Ⅲ:早期儿童教育和保育》,提出保障早期儿童保教质量的五条政策杠杆。《强势开端》前三份研究报告并未对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提供具体的建议。为了改变这种情况,OECD了第四个研究报告《强势开端Ⅳ》,提出了如何建立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体系的问题。

二、《强势开端Ⅳ: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的框架体系

《强势开端Ⅳ》认为通过对二十四个成员国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体系的调查研究认为,建立有效的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必须解决四个方面,即“谁来评估”“评估什么”“怎样评估”和“质量评估结果如何处理”的问题。

(一)谁来评估

建立有效的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体系,首先要解决评估主体的问题。《强势开端Ⅳ》认为,建立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体系,需要在确保儿童及其家庭福利和利益的最大化的情况下,视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文化背景而定,对于实行集权制的法国来说,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由国家负责,对于地方分权制的国家来说,质量评估依赖于地方政府,对于高度分权制的国家,如德国,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主要依靠早期儿童保教机构,负责管理这些机构的公共青年福利办公室只是派协调员进行协商而非派正式的监督员或督导员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评估。

(二)评估什么

建立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必须解决质量评估标准问题。《强势开端Ⅳ》认为,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标准的主要领域应是服务质量、教师队伍质量和儿童发展与成果,其中服务质量和教师队伍质量是早期儿童保教质量的关键领域。

1.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是早期儿童保教机构提供的有关早期儿童保教服务的质量。《强势开端Ⅳ》认为服务质量维度至少包含11个指标:安全管理、教师最低资格条件、卫生和营养管理、师幼比、室内外空间、学习和游戏材料的应用、工作计划或教师工作计划、课程实施、资金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在这些指标中,安全管理被认为是最重要的指标,教师最低资格条件、卫生和营养管理次之,师幼比再次之。《强势开端Ⅳ》确认的十一个服务质量指标在实施质量评估时会随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的对象的不同而变化,例如,对幼儿园服务质量评估时评估指标会比游戏中心或者托儿所多。也会随评估员采用的评估方式变化,如评估员到早教机构直接督查服务质量会比通过家长访谈了解服务质量选用指标多,外部评估会比内部评估选用指标多。

2.教师队伍质量

教师队伍质量与早期儿童保教质量密切相关。《强势开端Ⅳ》认为,教师队伍质量维度应该包含十二个指标:保教资格、过程质量、材料使用、时间管理、学科知识、课程设计和实施、团队合作与沟通、与家长沟通、管理与领导、工作条件、专业发展机会和儿童成果。

在评估教师队伍质量时,不同国家会根据本国早期教育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指标,例如对不同类型早期儿童保教机构的教师队伍质量进行评估时,一般会选用不完全一样的指标,即使对同一类型的早期儿童保教机构进行评估,也会根据评估方式的不同而选用不完全一样的指标。

3.儿童发展与成果

儿童发展与成果是早期儿童保教活动的结果。在《强势开端Ⅳ》中,儿童发展与成果维度包括十一个指标:语言与识字技能、计算技能、社会情感技能、运动技能、自治能力、创造性技能、实践技能、健康发展、福利、科学技能和信息计算机技能。

儿童发展与成果维度评估指标多,指标标准制定复杂,是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的一大难点。OECD各成员国由于语言、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在选用和制定指标评估标准时存在较大的差异。

(三)怎样评估

根据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采用适切的方法获取早期儿童保教质量的结果非常重要。《强势开端Ⅳ》认为,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应视不同的问题域、对象域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1.服务质量评估

在服务质量领域,《强势开端Ⅳ》采用外部评估和内部评估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外部评估包含督查和家长调查两种形式。内部评估一般采用自我评估。

(1)督查

在OECD成员国中,无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市一级层面,都设有专门机构对早期儿童保教服务质量进行督查。督查机构经常独立开展工作。

(2)家长调查

家长调查可以了解家长对早教机构服务质量的看法,了解早教机构服务质量在哪些方面需要完善。OECD大多数成员国采用这种评估方式。家长调查既可以对所有早期和保教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也可以只在幼儿园或学前班进行。

(3)自我评估

自我评估有利于早期儿童保教机构自我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OECD成员国大多数采用自我评估对早期儿童保教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不过,自我评估很少单独使用,它一般与督查一起使用。

《强势开端Ⅳ》重视采用评估工具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如早期儿童计划评估档案、早期儿童环境评估表、学前计划质量评估表和看护机构自我评估表等。

2.教师队伍质量评估

对于教师队伍质量评估,《强势开端Ⅳ》强调使用量表或问卷,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进行评估。

(1)外部评估

外部评估一般包含三种形式:督查、家长调查和同行评估。

OECD成员国广泛使用督查评估教师队伍质量。督查一般对早期儿童保教机构教师队伍质量的整体情况进行观察和评价,很少针对个别教师,督查不事先通知。督察员观察教师的教学,测试教师的职业准备情况,抽查学生作业,之后对教师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价。

在教师队伍质量评估中,家长调查很少是标准化的、强迫性的,它一般只作为调查早期儿童保教机构的一个选择。同行评估的评估专家来自被评估早教机构以外的其他早教机构,它主要对教师的专业素质进行全面评估。

(2)内部评估

内部评估包括自我评估、同行评估和教师测试。

自我评估是评估教师行为表现的常见方式。自我评估可采用问卷,也可使用自我反思报告、反思日志或者影像资料。

同行评估由同一早教机构的教师充当评估者,它主要是为了测试教师专业能力,一般针对新教师进行,测试结果常影响教师的任职和晋升。

OECD各成员国在评估教师队伍质量的过程中使用大量的评估工具:成人参与量表、早期儿童计划评估档案和课堂观察评分系统等。

3.儿童发展和成果质量评估

《强势开端Ⅳ》使用观察叙述评价法和直接评价法对儿童发展和成果质量指标进行评估,早期儿童的运动技能、社会情感技能和语言识字技能被认为最适合于采用观察叙述法进行评估。两种方法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采用一主一辅的策略,以使相互印证,相互补充。儿童发展和成果质量评估同样采用大量的评估工具,如年龄和阶段调查问卷、行为和情感鉴别表、儿童发展细目表等。

(四)质量评估结果如何处理

对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进行评估会获得一定数量的质量评估结果。OECD各成员国在公布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结果的态度和方式方面并不一致。

1.服务质量监控结果的使用

在OECD,大多数成员国都会将早期儿童保教机构服务质量的评估结果向公众开放,如新西兰国家教育评估办公室通过三种形式公布服务质量评估结果,一是在网络上供下载、查看和使用,二是出版纸质报告,三是向所有早期儿童保教机构发送评估报告;比利时和法国只将服务质量评估结果的总体情况向公众公布,涉及具体早期儿童保教机构服务质量的情况则不予公布。在德国,服务质量评估结果则由早期儿童保教机构自身来决定是否向公众公布。

2.教师队伍质量评估结果的使用

对于教师队伍质量评估结果,OECD大多数成员国,如澳大利亚和爱尔兰等都会向公众开放,但开放的一般是总体情况,而不是单个教师的绩效表现。在挪威、比利时等成员国中,教师队伍质量评估的结果只有公众提出要求才会开放,但教师个人情况同样出于隐私和保密的目的而不会向外开放。但在一些成员国,如法国,不但教师个人情况不向外公布,教师队伍质量评估的整体情况也不对外公布。

3.关于儿童发展和成果质量评估结果的使用

《强势开端Ⅳ》认为有关儿童发展和成果质量信息应该得到使用,不过在具体如何使用的问题上,OECD成T国内部存在分歧。一些成员国认为,有关儿童发展和成果质量的信息应该让小学分享,这样有利于幼小衔接,满足一些儿童的特殊需要。但另外一些成员国认为,有关儿童发展和成果质量的信息不应该向小学提供,即使向小学提供,也应经由家长的同意。

三、《强势开端Ⅳ: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实践运行经验

(一)正确认识地方政府在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中的作用

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体系由地方政府负责,可以发挥地方政府熟悉地方情况的优势,但同时可能也会带来风险:地方政府可能会为了地方利益和摆脱上级政府的问责而不能坚持国家标准;很难保证地方政府有足够的人力资源、财政能力和技术能力来实施质量评估,如OECD成员国墨西哥中央政府发现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和财力实施质量评估。

(二)平衡评估目的,建立易于理解、适应性强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强势开端Ⅳ》认为,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的目的一般有两个:问责和促进发展。如果评估的目的只在问责,不论是早教机构的举办者还是教师,都会对质量评估表现出强烈的排斥倾向。如果评估的目的重在促进早教机构和教师的发展,则举办者和教师更倾向于合作。基于此,《强势开端Ⅳ》认为,在实施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时,应坚持以促发展为主,问责为辅,问责为发展服务,以问责促发展的原则。

要使质量评估达到促进发展的目的,必须在评估中采用操作性强,易于理解的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使早期儿童保教机构举办者、教师和家长能理解质量评估指标,并在指标的指引下规范自身的办学行为或保教行为。另一方面,由于早期机构类型多样,办学水平不一,质量评估对象多,指标复杂,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应考虑设置多种类型的评估体系,增强灵活性,以满足各种质量评估的需要。

(三)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教师队伍质量评估

《强势开端Ⅳ》认为,应该采取多种途径加强教师队伍质量评估,一是要将教师队伍质量评估与教师专业发展联系起来,设立新教师质量标准,在其入职时进行质量评估。还要设立在职教师质量标准,通过自我评估、同行评估、督查和家长评估等形式促进在职教师的专业发展。二是要重视早期儿童保教机构对教师质量的评估。由于教师工作、生活在早期儿童保教机构,早期儿童保教机构有非常便利的条件对教师质量进行评估。三是要将教师队伍质量评估与儿童发展结合起来,尤其是要重视教师的教学策略对儿童发展的影响。澳大利亚和英格兰关于教师队伍质量评估的工具中含有不少关于教师教学策略对儿童发展影响的指标,为确认这些指标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家长常被邀请参与对这些指标的评估。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立法 建议

青少年犯罪往往与家庭教育的缺失或失误有很大关系。目前,我国尚未有专门的家庭教育立法,仅在《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对家庭教育责任做出了一些规定,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以下简称《监护侵害意见》),对家庭教育中监护人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新疆也于2009年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对家庭教育的责任做出了相应规定,但是现有国家和新疆地方立法过于原则、概括,缺乏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可操作性不强;同时,现有立法大多规范的是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未能涵盖家庭教育的其他方面,导致现有家庭教育立法部分内容缺失、滞后。建议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家庭教育做出指导和规范,使家庭教育切实发挥教育、保护青少年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家庭教育地位尴尬,迫切需要立法确认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一起构成完整的教育体系。由于家庭教育大多基于亲缘关系产生,而且影响人的一生,因此,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更能直接、深远的影响青少年的人格发展、人生观、价值观,是其他一切教育的起点和基石。目前,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法律地位都已通过立法得以确认,但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却始终没有得到法律确认,家庭教育大多是自发进行的,缺乏指导、监督和约束。由于家庭教育既具私人性,也具有社会性,因此,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当,既会给家庭造成损失,影响学校和社会教育的效果,阻碍青少年的未来发展,也会妨害他人正常生活,侵害社会秩序,给社会造成损失。家庭教育尴尬的地位严重影响到对家庭教育的引导和管理,不能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教育保护青少年,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因此,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确认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

(二)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需要立法进行明确

现有立法对家庭在青少年教育中应该做什么、禁止什么规定的较为全面,但对如何具体履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监护侵害意见》也仅对有关机关和个人在规范“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监护侵害行为方面进行了相应规定,对一般性的监护侵害行为和其他家庭教育责任履行和监督、帮扶,并没有做出相应规定。比如:由哪个部门或机构主管、监管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经费如何保障?青少年遭遇家庭教育危机时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救济?对没有教育能力或教育资金匮乏的家庭,应向哪个部门申请确认和帮扶?由哪个部门或机构负责提升家庭的教育能力?家庭教育的法律监督及帮扶援助由谁负责?这些内容的缺失使政府、社会和法律对家庭教育的约束和帮助很有限,造成原有立法对青少年教育保护的初衷不能完全实现。必须通过立法明确政府、社会和家庭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范围、权利和义务,才能保证家庭教育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三)现有立法不足以调整家庭教育充分发挥作用,需要整合规范

1.现有立法标准不清难于操作

家庭教育的责任内容,现有立法规定的较为全面,大致可归纳为:尊重和保障青少年受教育权的责任;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责任;依法履行对青少年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责任;创造良好、和睦家庭环境的责任;尊重和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的责任;教育和帮助青少年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责任。但是,现有立法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如何教育?教育什么?教育的效果如何检验?以什么为标准衡量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当行为已经需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介入、干预?细则的缺失,难以发挥立法的指导、规范和约束作用,导致家庭教育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较大,除造成严重后果的外,大多处于不涉的自发、自律状态。在国外,很多国家对家庭教育的履责标准规定的非常详细,如:美国明确规定,家长必须对孩子的逃课行为负责,孩子一学期逃课达到一定的量(一般为十几节),其监护人会被因此监禁15天,这样明细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衡量进和操作,值得我们借鉴。

2.监护制度尚不能保证家庭教育真正落实

监护履职是否到位决定家庭教育是否能正常发挥功能,现有相关立法虽然对青少年的监护做出了规定,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是,监护主体监护资格不够完善。只考虑了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情感的联系状况等”给青少年提供生活保障的抚养能力,没有考虑监护人是否具有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的品行,是否存在侵犯青少年利益的不端品格以及是否具有对青少年的教育能力。二是,存在监护人实质缺位的情况。比如:留守儿童委托监护的主体,现有立法仅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为:“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什么“是有监护能力”?认定委托监护人的资格应当遵循何种标准?立法均未作出规定。实践中,父母选任委托监护人的随意性较大,大多数留守未成年人被委托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其它老年亲戚监护,由于年龄、文化、健康等原因,很多被委托监护人根本无力承担对青少年的管教责任,甚至反过来需要被监护人对其进行扶养照顾,使留守未成年人处于“名义上被监护,实质上脱离监护”的状态。立法规定委托监护人只能是“其他成年人”,父母找不到“其他成年人”来承担监护责任时怎么办?实践中存在未成年人独自留守,处于无人监护的脱管状态的情况。监护缺位的情况在单亲儿童、残疾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中也都有出现,使这些这些孩子陷入亲情失落--生活失助--学业失教--安全失保--心理失衡―行为失范的恶性循环。三是,监护失当行为没有有效监督机制。刑法虽然规定有虐待罪、遗弃罪,但刑法的处置都是事后救济,起不到预防作用。而且基本上都是情节严重到犯罪的程度才有有关组织进行干预,对于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干预。必须建立事前、事中的干预机制,才能防患于未然。

3.惩罚力度不够或缺少相应罚则,不足以起到约束作用

第一,现有立法对家庭教育失职行为处罚过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教育缺失

失职行为的处罚仅限于:“劝诫、制止、行政处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同类行为的追责方法也仅限于:“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责令立即改正。”《婚姻法》对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的干预方法为:“劝阻、调解、制止、行政处罚”。上述追责方法使家庭教育失职行为责任过轻,不足以起到约束作用。《监护侵害意见》虽然通过设置了“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和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来约束监护人及保护未成年人,但由于其只针对监护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适用范围较窄,未能规范大量存在的一般性监护侵害行为、监护忽略行为和其他教育失职行为。英美国家认为:对监护人的惩罚越重,更能让他们感到责任重大,也就更有利于减少因监护真空而出现的安全问题。在美国,对家庭教育主体失职行为都会有与失职行为相当的处罚,比如:如果小孩逃课,家长每次最高可能被罚款100美元。如果小孩在商店偷东西,或从图书馆偷书,家长每次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如果小孩违反宵禁规定,父母可被罚缴纳运载费用等。我们不认为对于家庭教育失职行为必须给予严重的惩罚,但给予的惩罚至少应当能够让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主体产生应有的重视,否则,无法起到督促作用。

第二,禁止性、义务性规范缺乏相应的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与青少年家庭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对家庭的监护、教育职能以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的方式做出了较为全面地规定,但是现有立法缺乏相应的罚则规定。如,《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是违反了该项规定却没有任何的惩罚性规定,这就使立法失去了原本应有的约束力。

二、制定《条例》的可行性

第一,《条例》拥有立法法律根据和法制基础。我国1990年加入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料和协助,深信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作为家庭的所有成员,特别是儿童的成长和幸福的自然环境,应获得必要的保护和协助......”该规定强调了家庭对儿童成长的重要性以及家庭应当为儿童的成长提供“必要的保护和协助”。同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民法通则》、《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陆续对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家庭教育保护的责任及相关要求做出了规定。这都给条例的制定提供了立法法律根据和法制基础。

第二,《条例》拥有国家规划和政策基础。国务院1992年颁布实施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要建立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机制”,“制定完善有关保护儿童权益的专项法律”。1996年全国妇联、国家教委联合印发的《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提出“加强中国家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件成熟的地方可制定地方性家庭教育法规,使家庭教育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也都再次强调“推进、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建设”,“使家庭教育工作走上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轨道”。上述规划和文件,为条例的制定奠定了规划和政策基础。

第三,《条例》拥有前期地方立法经验借鉴基础。自2002年上海市人大代表提议制定《家庭教育条例》以来,全国各地已有很多省份组织专家组进行地方立法调研,论证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科学性,设计了家庭教育地方立法的基本框架和重要条款。 2014年重庆市更是将《家庭教育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各省份的有益尝试,给《条例》的制定提供了经验基础。

三、对《条例》的具体意见

(一)明确立法的宗旨、目的和基本原则

首先要明确《条例》的立法宗旨、目的,解决为什么要制定《条例》,《条例》解决什么的问题。其次,在《条例》中明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家庭教育平等的原则、政府主导的原则,全社会共同责任原则”,从立法层面保障“保护儿童最大利益;每一个青少年不分性别、民族、家庭经济情况都享有平等地享受家庭教育的权利;政府发挥管理、指导、保障作用;全社会共同参与”等家庭教育指导思想的贯彻实施。

(二)明确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

在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上,《条例》应当重点调节家庭教育管理和实施两大法律关系。

第一,理顺管理机制。《条例》重点要明确政府在家庭教育管理中的责任。首先要明确家庭教育由谁来管?具体落实家庭教育的主管机构、指导机构、帮扶机构、监督机构、经费保障渠道等。其次,要明确如何来管?必须细化家庭教育管理、指导、帮扶的组织管理、人员投入、经费保障的内容和程序。理顺管理机制才能确保《条例》有效运行。

第二,理顺实施机制。首先,明确家庭教育的内涵和外延,家庭教育的主体和客体。明确规定家庭教育的内容:一是养,保证青少年得到抚养,确保身体健康成长;二是护,切实承担起对青少年的保护作用,防止青少年受到侵害和腐蚀;三是育,包括对青少年身心、伦理、道德、行为习惯的规范和教育。通过立法明确家庭教育的内涵、外延和内容,发挥法对家庭教育的引导作用,促进教育主体依法规范家庭教育行为。其次,明确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责任和义务。一是,承担好对青少年的养护育的责任。在这部分内容里不能仅仅泛泛给出总则性的指导意见,更应对家庭教育行为给出规范的执行标准。二是,要求监护人主动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规律,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明确在什么情形下监护人必须接受强制学习以及学习后的考核标准。

(三)完善相关制度

1.完善家庭教育督导制度

家庭教育立法应重在事前预防,而非事后矫正,其立法重点不是惩戒,而是指导和服务。《条例》在制定时,可从两个层面建立家庭教育督导制度,及时对家庭教育缺失、失职行为进行干预,预防青少年受到来自家庭内部的侵害:

第一,政府层面。立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督导家庭教育的具体部门、督导的范围、方法、程序及问责办法。

第二,社会层面。借鉴国外做法,建立强制举报制度,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一是,规定任何人发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尽监护、教育职责,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或家庭教育管理部门举报。考虑到教师、医生、处理儿童工作的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会和家庭教育缺失、失当或监护不到位的孩子有近距离的接触,应当明确规定上述人员发现青少年处于监护、教育缺失、失职状态,必须及时向司法机关或家庭教育管理部门举报,否则,将受到相应制裁。二是,对于举报的家庭教育存在问题的范围,不应当要求“情节严重”,只要存在“可能对青少年产生危险或危害”就可以举报,否则,举报起到的更多的是对正在进行的严重侵害青少年权益行为的制止和惩罚作用,很难通过及时干预一般性的侵害行为而达到预防可能发生的严重侵害行为的。在美国,以下行为在各州都会被视为危害儿童罪:将子女单独留在家中或车内;车上载有儿童时酒后驾车;雇用有前科的人看护儿童;孩子无人看管或者交由其他儿童看管;子女面前制造;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危险地带等。任何人见到这种情形都有权向有关机关举报,父母可能会为此坐牢。甚至父母在酒店吃饭,让未成年孩子独自在酒店楼梯上玩耍,都面临有目击者要去报警的威胁。这种对监护、教育侵害行为举报范围尽可能大的设置,才能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对青少年不利后果。三是,明确规定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的处理程序和内容,包括可以代表被监护人侵害的青少年向法院提讼的权利。使家庭教育、监护缺失、不当的行为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干预。

2.完善家庭教育干预、追责制度

《条例》应当完善对监护、教育失职行为干预制度,同时制定与失职行为过错相当的处罚方法和力度。

第一,建立监护、教育失职行为的干预制度。建议在《监护侵害意见》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严重伤害青少年的监护人,建立暂时剥夺监护权制度,剥夺监护权案件调查期间及剥夺监护权后青少年的教育、监护转移、安置制度和被剥夺监护权的监护人的行为、品行评估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一般性监护失职行为和其他教育失职行为的及时干预制度,防止一般性的失职因为没有被及时干预而演变为严重失职行为。一是,可建立对一般性监护失职行为和其它教育失职行为的告诫及行政处罚制度,有关部门在发现或接到有关上述失职行为的报案、举报后,可视情节,对行为人进行口头告诫,经3次告诫行为人仍未改正的,可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二是,建立对被告诫行为人的跟踪评估制度,以评价行为人在被告诫之后是否改正,对未改正的及时督促或再次提出告诫。

第二,建立强制接受培训指导制度。《条例》应当明确相关家庭教育强制性指导和帮助的条款,强制教育方法不科学、缺乏教育能力的家庭或有偏差行为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接受有关部门的培训和指导,促使其从教育思想和方法上都能得到提升。在《条例》中应当明确由哪个部门或机构来确定父母或监护人是否应当接受强制培训、指导,由哪个部门或机构担任培训、指导的教学机构以及培训、指导的内容、范围和对学习效果的检测标准。

第三,细化行政追责条款。要细化《条例》中的追责条款,规定追责标准,便于监护人、管理部门和监督机构衡量、操作,做到义务性、禁止性规定都有相应罚则呼应,使《条例》发挥应有的约束力。

3.建立、完善特殊青少年家庭教育帮扶制度

《条例》应当针对对心智特质、生理特质、神经动作、感觉能力、社会行为和沟通能力偏离常态儿童的青少年,以及流动人口子女、贫困家庭子女、留守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单亲家庭的家庭教育问题建立家庭教育帮扶制度:一是,家庭教育福利制度。建立上述特殊青少年家庭教育补贴和社会活动补贴申领制度。在经济上保证特殊青少年享有公平教育的权利。二是,建立家庭教育帮助制度。对于上述特殊青少年的监护人,提供各类帮助、指导,帮助其承担好家庭教育职能。

英国教育家洛克指出:“家庭教育,给孩子深入骨髓的影响,是任何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代替不了的”。在国家层面《家庭教育法》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通过制定地方《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来规范家庭教育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实施,提升家庭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减少、纠正家庭教育的失职行为,预防家庭内部对青少年的侵害行为,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有着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乔磊.美国父母对子女为何有绝对的权利.新浪博客.2010.3-9

[2]袁志芬.台湾地区家庭教育立法的经验与启示.教育导刊.2014-5.

[3]关颖.预防青少年犯罪基础在家庭.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3-2.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2篇

一、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一是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情况。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青年思想、“7.2”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精神等,要求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始终坚持发扬民主,自觉遵守组织原则,始终坚持党性至上。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5次,要求全体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三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深入开展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中不执行“挂图作战”“按时施工”,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阳奉阴违、政令不畅,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等问题。

(二)履行领导责任情况

按照团市委班子分工,在年初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方案,并细化分解到人,定期、不定期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组汇报工作进展以及分管范围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三)推进作风建设情况

强化作风建设,按照专项治理“微腐败”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底线思维,抓好团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青年像素计划、“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活动,并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组织团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到团员青年当中去,扎根基层、接地气,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团结广大青少年的纽带作用,全面提升团干作风建设。

(四)加强教育监管情况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注重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对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提醒纠正。对分管工作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确保了党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深化源头治理情况

对市青少年宫、青年志愿者协会和本单位开展的各类帮扶、关爱类活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积极收集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及时了解工作中不足,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截止目前,没有发现团市委及下属单位,镇乡、部门、非公企业团委(支部)成员中存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六)坚决反对腐败情况

积极支持纪检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迄今为止,我委无一例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七)选好用好干部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一)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1. 执行政治纪律情况。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始终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较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维护领导班子团结。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没有发表过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从未做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事情。2. 执行组织纪律情况。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尤其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能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3. 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认真学习、遵守、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纯洁生活圈、交往圈。4. 执行工作纪律情况。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办公秩序;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二)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情况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没有配备公务用车。

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现办公房面积12㎡,与一名工作人员共用,未超标。

3.人情消费情况。没有以逢年过节、职务升迁、做生祝寿、婚丧嫁娶等名义借机敛财、收受红包礼金,没有没有出入过私人会所,也没有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4.职务消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没有违规进行职务消费。

5.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本年度没有因公因私出国(境)。

6.密切联系群众情况。一是深化青年志愿服务。为邛窑遗址公园开园活动、“成都国际友城青年音乐周—邛崃分会场”活动、马拉松比赛等大型活动提供志愿公益服务;开展“拾景添彩·聚爱小巷”系列活动5场;“九九重阳节”等志愿服务活动9场;组织大学生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二是青少年关爱落实到位。打造冉义镇成都市级“留守儿童之家”1个,开展“留爱童行”常态化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活动193场,关爱留守儿童3015人次;走访慰问留守儿童、贫困青年(大学生)等70人次;开展“圆梦计划”助学活动,帮助困难青年(大学生)共计55人次,受助资金达12.7万元。

(三)廉洁自律情况

按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不存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无接受函询、受到问责等情况,本人不存在参与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谋取私利情况。个人、家庭以及直系亲属中投资不存在违规违纪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3篇

经市级专家作快速评估调查,本次强化接种率达到了98.36%,县疾病控制中心快速评估抽查了火德红、龙树、小寨三乡9村270人,接种265人,接种率为98.15%。现简要总结如下:

县位于省东北部,牛栏江北岸,是市的西南门户,东北与昭阳区接界,东南与贵州省威宁县毗邻,南部和西部与会泽、巧家两县隔牛栏江相望。国土面积1487平方公里,辖9乡3镇84个村(居)民委员会,境内最高海拔3356米,最低海拔568米,立体气候突出,自然灾害频繁,返贫现象严重。2009年末,全县总人口414244人,出生儿童6875人,出生率为16.59‰,其中,回、彝、苗、仲等少数民族9万余人,贫困人口15.25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2336元,是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群众不利于健康的生活陋习较多,文化素质不高,卫生意识淡薄,卫生状况普遍较差,外出务工人口流动较多。

全县有县医院1所,中医院1所,保健院1所;2003年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编制60人,现有在岗职工47人,占编制数的78.33%,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6人。设有免疫规划科,有专业技术人员7人;有乡镇卫生院13所,下设防保组14个,乡级专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14人;村卫生所84个,乡村医生317人。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不仅关系到全县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县委、政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生、教育局长任副组长,宣传、财政、食药监、妇联、团委、广电、文化等部门领导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组。各单位、各乡镇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卫生局还成立了技术指导组、疑似异常反应诊断处理组、巡回督导组和宣传报道等相关组织。

二是年9月8日及时召开了全县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动员、培训会议,会议由县卫生局李兴旭副局长主持,卫生局王燕书记作了动员讲话,李副局长对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分别作了具体要求,县疾控中心就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领导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卫生院院长、防疫医生、保健医生、卫生局全体干部职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和抽调下乡人员参加了会议,参加培训会议人员约85人。9月10日前,各乡镇、各村(居)委会、卫生院相继召开二级培训会议,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三是制定了《县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处置预案》。

四是政府要求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大事来抓。

五是全卫生系统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为中心,王书记、李副局长要求举全卫生系统之力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在接种期间禁止饮酒,严肃工作纪律,启动工作问责制。

六是疫苗接种期间所有村卫生所在做好通知村民事由的前提下,停诊全力开展麻疹组份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组织有力宣传到位

全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抽调了业务骨干40人分赴各乡镇指导,并以持钩到各乡作督导的县疾病控制中心专业工作人员为督导组长;各乡派出每村至少1名的乡级医务人员85人深入各村指导317名乡村医生工作;乡村社领导及学校校长、老师等106人参与了此次工作。县卫生局成立了3个以李副局长、纪检徐书记、吴副局长为组长的督导组负责全县巡回督导,各乡镇分管领导、中心校校长、卫生院院长负责辖区内的巡回督导和指导;县人民医院被指定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定点医院。

各卫生院对全体职工、全体乡村医生进行了接种知识和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的业务培训,学校召开了“三个”会议,即领导班子和班主任会议、全体教职员工会议、学生家长座谈会,分别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了社长会议,村委会班子成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积极参与配合强化免疫接种工作。

县卫生局督导组、技术指导组重点帮助薄弱地区和容易引发的地区,对重点学校坚持守候在现场。做到了环环有人抓、步步有人盯、层层有落实,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为确保群体性接种的安全,县卫生局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使疫苗接种可能会出现的反应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实施告知,所有接种对象有家长签字。

三严格筛查禁忌症,首先由班主任筛查学生的慢性病如癫痫、精神病等;其次是医生再进行禁忌症把关筛查。

四是严格操作规范,确保安全注射。

为了确保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质量,疫苗从县到乡镇,乡镇到各接种点,均保证了疫苗适宜的温度下运转,并按照要求在接种前对疫苗进行清理核查,对临时接种的人数进行摸底登记,计划疫苗需用量,疫苗进行用冷藏箱或冷藏背包、冰箱保存,确保疫苗的效价。接种人员严格按照预防接种操作规程和培训要求,开展了接种前预检,实施安全注射,观察儿童接种后的反应。在观察室准备了各项急救药品和器械。接种完成后,各乡镇卫生院均及时对放置针具的安全盒进行了集中统一焚烧深埋处理。本次接种工作由于各乡在开展接种工作中准备充分,至接种完毕后,全县只发生1例过敏性皮疹。

通过社长和乡村医生入户宣传,学校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宣传,医院利用群众候诊之机宣传和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板报宣传、传单宣传、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并举,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深入村社、深入人心,受教育人员达30余万人,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年9月11日—20日,我县共出动宣传车31辆次负责流动宣传,张贴宣传标语587条、张贴宣传画102张、横幅107幅,发放宣传单4776张,发放家长告知书14400张,进行出黑板报、墙报96期次,赶集天利用广播宣传96次,有线电视每天晚间新闻播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通知10天;手机短信宣传8万余户。采取了以上各种各样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三)运作规范成效明显

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前,各村民委员会、社区严格按照《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至9月4日,全县摸底调查结束。各村派驻人员和疫苗分发于9月10日全部到位,年9月11日上午准时开展接种,9月20日全面结束。

根据上级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通过深入细致的分析,经县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研究,本次接种工作采取固定接种和入户接种相结合,接种点的设置和接种人员的资质卫生局专门下文作了认定。共设立临时固定接种点534个,固定接种点98个,学校严格禁止设立接种点,凡涉及学校学生接种,一律由家长带到卫生院或卫生所指定的固定接种点开展接种,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启动时县乡指导组具体到现场组织实施,示范接种程序。

全县8月龄至6岁儿童(即2004年1月1日至年1月10日出生儿童)应种为41801人(其中本地儿童40992人,外地儿童809人),除有禁忌症的儿童未及时开展接种外,全县实际接种40839人(其中本地儿童接种40039人,外地儿童800人),接种率为97.70%,实现了上级要求的95%的目标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乡两级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动员、培训会都是由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主要领导到会作动员讲话,逐级签订责任书,负责辖区内接种对象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卫生局李副局长、王书记、纪检徐书记、吴副局长亲临各乡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强化免疫接种工作。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自始致终参与强化免疫接种工作,调集并保障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

2、部门协调配合:各乡中心校校长全程参加每个学校的组织、发动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各班班主任参与接种禁忌症的筛查和接种后学生的观察。

3、卫生局组织有力:卫生局抽调了县直单位技术骨干40人、各乡卫生院医护人员85人和乡村医生317人组成接种组,并组织3个督导组巡回督导,接种期间全县84个村卫生所停诊关门,所有工作人员禁止饮酒,对98个固定接种点和534个临时接种点人员经培训后,以文件通知实行行政许可。

4、疾控中心技术指导有方:疾控中心被抽调的业务技术指导人员从业务培训、宣传、接种点的选择、组织接种、接种反应的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处理及资料收集汇总、报告均按《实施细则》要求有序开展。

5、各级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参加本次强化免疫接种活动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较强责任心投入强化免疫接种工作,许多工作同志白天参加紧张的接种活动,晚上打针输液,病人为健康人预防疾病,确保了本次接种不留死角。

6、规范操作,减少了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病例的出现:由于在接种前做好对接种禁忌症儿童的筛查和体检工作的培训,并做好各种反应药品的准备工作,县在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过程中只出现1例过敏性皮疹反应。

1、我县属“老、少、边、穷”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少数民族杂居县,财政基础薄弱,资金匮乏,无法配套工作经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预防接种单位缺乏必要疫苗运输车、工作督导车、冷链设备和必要的检查督导经费。

2、人民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卫生保健意识不强,主动接受力度不够。

3、县中心接到市中心下发麻疹疫苗40000人份;县级下发各接种点麻疹及麻疹组份疫苗42000人份(含8月常规运转接种2000人份麻腮风三联疫苗),其中2009年1月—年1月出生儿童未接种过麻疹组份疫苗的儿童一律使用麻腮风三联疫苗接种,其余年龄组或已接种过麻疹组份疫苗的儿童一律使用麻疹疫苗接种;为保证本次疫苗接种能够充分对适龄儿童开展接种,县中心要求各乡应充分发挥宣传动员工作,调动各乡、村卫生所确保接种率达95%的目标,要求各乡调动所有乡、村库存麻疹组份疫苗,完成本次强化接种工作,全县除市级供给的40000人份麻疹疫苗外,调出麻疹组份疫苗2880人份(县、乡、村三级库存麻腮风三联疫苗),本次实际使用42661人份麻疹及麻疹组份疫苗。

本次强化免疫工作中,根据各乡报告的接种情况,翠屏、龙树两乡镇接种率未达95%以上,应加强对生病或暂缓接种的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严防在今后的工作中发生麻疹发病;其次,上述两乡今后应重视摸底工作。

4、对患病儿童或发热儿童,要求各乡在儿童病愈后及时开展查漏补种工作,降低未接种疫苗而引起麻疹发病。

5、进一步加强麻疹疫苗常规免疫工作,做好适龄儿童建卡、建证工作,确保每个儿童接受到两剂次的麻疹疫苗接种,提高免疫接种率,消除免疫空白儿童。

6、严格执行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学校与卫生机构的相互协作配合,确保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未接种儿童补种工作的开展。

7、积极做好特殊人群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和边远贫困地区、厂矿薄弱地区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采取多种预防接种措施相结合,提高适龄儿童扩大免疫工作的预防接种。

8、开展麻疹流行病学监测,积极开展出疹病例的血清学监测,对可疑病例进行实验室诊断,及时做好疫情的监测报告,加强疫情监测的敏感性。

9、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扩大接种麻疹疫苗预防麻疹发病的宣传,开展不同形式的科普教育,使公众积极参与,提高自我保健意识。使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和疾病控制工作再上一个崭新的台阶!圆满实现到2012年中国消除麻疹的庄严承诺。

1、各级政府应将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改善基础设施和工作经费,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主体,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金,以保证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的预防接种反应赔偿机制。

3、农村外出流动儿童比例较大,流动人口管理难,到了学龄期,流动儿童都要回乡入学,建议在幼儿园、托儿所、小学学前班或一年级新生入学时开展每年一次的麻疹强化免疫或入学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查漏补种工作,以弥补常规免疫接种的不足。

4、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制作必要的宣传品,保证免疫规划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5、加强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县所有的冷链设施、设备远远满足不了疫苗运转的需要,要保证疫苗效价的稳定,具备必要的冷藏设施这是先决条件。

6、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建立一支长效机制的乡村预防保健医疗队伍。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4篇

经市级专家作快速评估调查,本次强化接种率达到了98.36%,县疾病控制中心快速评估抽查了火德红、龙树、小寨三乡9村270人,接种265人,接种率为98.15%。现简要总结如下:

县位于省东北部,牛栏江北岸,是市的西南门户,东北与昭阳区接界,东南与贵州省威宁县毗邻,南部和西部与会泽、巧家两县隔牛栏江相望。国土面积1487平方公里,辖9乡3镇84个村(居)民委员会,境内最高海拔3356米,最低海拔568米,立体气候突出,自然灾害频繁,返贫现象严重。年末,全县总人口414244人,出生儿童6875人,出生率为16.59‰,其中,回、彝、苗、仲等少数民族9万余人,贫困人口15.25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2336元,是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群众不利于健康的生活陋习较多,文化素质不高,卫生意识淡薄,卫生状况普遍较差,外出务工人口流动较多。

全县有县医院1所,中医院1所,保健院1所;2003年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编制60人,现有在岗职工47人,占编制数的78.33%,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6人。设有免疫规划科,有专业技术人员7人;有乡镇卫生院13所,下设防保组14个,乡级专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14人;村卫生所84个,乡村医生317人。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不仅关系到全县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县委、政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生、教育局长任副组长,宣传、财政、食药监、妇联、团委、广电、文化等部门领导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组。各单位、各乡镇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卫生局还成立了技术指导组、疑似异常反应诊断处理组、巡回督导组和宣传报道等相关组织。

二是年9月8日及时召开了全县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动员、培训会议,会议由县卫生局李副局长主持,卫生局王书记作了动员讲话,李副局长对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分别作了具体要求,县疾控中心就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领导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卫生院院长、防疫医生、保健医生、卫生局全体干部职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和抽调下乡人员参加了会议,参加培训会议人员约85人。9月10日前,各乡镇、各村(居)委会、卫生院相继召开二级培训会议,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三是制定了《县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处置预案》。

四是政府要求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大事来抓。

五是全卫生系统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为中心,王书记、李副局长要求举全卫生系统之力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在接种期间禁止饮酒,严肃工作纪律,启动工作问责制。

六是疫苗接种期间所有村卫生所在做好通知村民事由的前提下,停诊全力开展麻疹组份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组织有力宣传到位

全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抽调了业务骨干40人分赴各乡镇指导,并以持钩到各乡作督导的县疾病控制中心专业工作人员为督导组长;各乡派出每村至少1名的乡级医务人员85人深入各村指导317名乡村医生工作;乡村社领导及学校校长、老师等106人参与了此次工作。县卫生局成立了3个以李副局长、纪检书记徐嘉伟、吴献副局长为组长的督导组负责全县巡回督导,各乡镇分管领导、中心校校长、卫生院院长负责辖区内的巡回督导和指导;县人民医院被指定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定点医院。

各卫生院对全体职工、全体乡村医生进行了接种知识和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的业务培训,学校召开了“三个”会议,即领导班子和班主任会议、全体教职员工会议、学生家长座谈会,分别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了社长会议,村委会班子成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积极参与配合强化免疫接种工作。

县卫生局督导组、技术指导组重点帮助薄弱地区和容易引发的地区,对重点学校坚持守候在现场。做到了环环有人抓、步步有人盯、层层有落实,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为确保群体性接种的安全,县卫生局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使疫苗接种可能会出现的反应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实施告知,所有接种对象有家长签字。

三严格筛查禁忌症,首先由班主任筛查学生的慢性病如癫痫、精神病等;其次是医生再进行禁忌症把关筛查。

四是严格操作规范,确保安全注射。

为了确保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质量,疫苗从县到乡镇,乡镇到各接种点,均保证了疫苗适宜的温度下运转,并按照要求在接种前对疫苗进行清理核查,对临时接种的人数进行摸底登记,计划疫苗需用量,疫苗进行用冷藏箱或冷藏背包、冰箱保存,确保疫苗的效价。接种人员严格按照预防接种操作规程和培训要求,开展了接种前预检,实施安全注射,观察儿童接种后的反应。在观察室准备了各项急救药品和器械。接种完成后,各乡镇卫生院均及时对放置针具的安全盒进行了集中统一焚烧深埋处理。本次接种工作由于各乡在开展接种工作中准备充分,至接种完毕后,全县只发生1例过敏性皮疹。

通过社长和乡村医生入户宣传,学校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宣传,医院利用群众候诊之机宣传和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板报宣传、传单宣传、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并举,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深入村社、深入人心,受教育人员达30余万人,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年9月11日—20日,我县共出动宣传车31辆次负责流动宣传,张贴宣传标语587条、张贴宣传画102张、横幅107幅,发放宣传单4776张,发放家长告知书14400张,进行出黑板报、墙报96期次,赶集天利用广播宣传96次,有线电视每天晚间新闻播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通知10天;手机短信宣传8万余户。采取了以上各种各样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三)运作规范成效明显

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前,各村民委员会、社区严格按照《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至9月4日,全县摸底调查结束。各村派驻人员和疫苗分发于9月10日全部到位,年9月11日上午准时开展接种,9月20日全面结束。

根据上级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通过深入细致的分析,经县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研究,本次接种工作采取固定接种和入户接种相结合,接种点的设置和接种人员的资质卫生局专门下文作了认定。共设立临时固定接种点534个,固定接种点98个,学校严格禁止设立接种点,凡涉及学校学生接种,一律由家长带到卫生院或卫生所指定的固定接种点开展接种,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启动时县乡指导组具体到现场组织实施,示范接种程序。

全县8月龄至6岁儿童(即2004年1月1日至年1月10日出生儿童)应种为41801人(其中本地儿童40992人,外地儿童809人),除有禁忌症的儿童未及时开展接种外,全县实际接种40839人(其中本地儿童接种40039人,外地儿童800人),接种率为97.70%,实现了上级要求的95%的目标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乡两级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动员、培训会都是由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主要领导到会作动员讲话,逐级签订责任书,负责辖区内接种对象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卫生局李副局长、王书记、纪检徐书记、吴副局长亲临各乡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强化免疫接种工作。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自始致终参与强化免疫接种工作,调集并保障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

2、部门协调配合:各乡中心校校长全程参加每个学校的组织、发动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各班班主任参与接种禁忌症的筛查和接种后学生的观察。

3、卫生局组织有力:卫生局抽调了县直单位技术骨干40人、各乡卫生院医护人员85人和乡村医生317人组成接种组,并组织3个督导组巡回督导,接种期间全县84个村卫生所停诊关门,所有工作人员禁止饮酒,对98个固定接种点和534个临时接种点人员经培训后,以文件通知实行行政许可。

4、疾控中心技术指导有方:疾控中心被抽调的业务技术指导人员从业务培训、宣传、接种点的选择、组织接种、接种反应的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处理及资料收集汇总、报告均按《实施细则》要求有序开展。

5、各级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参加本次强化免疫接种活动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较强责任心投入强化免疫接种工作,许多工作同志白天参加紧张的接种活动,晚上打针输液,病人为健康人预防疾病,确保了本次接种不留死角。

6、规范操作,减少了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病例的出现:由于在接种前做好对接种禁忌症儿童的筛查和体检工作的培训,并做好各种反应药品的准备工作,县在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过程中只出现1例过敏性皮疹反应。

1、我县属“老、少、边、穷”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少数民族杂居县,财政基础薄弱,资金匮乏,无法配套工作经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预防接种单位缺乏必要疫苗运输车、工作督导车、冷链设备和必要的检查督导经费。

2、人民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卫生保健意识不强,主动接受力度不够。

3、县中心接到市中心下发麻疹疫苗40000人份;县级下发各接种点麻疹及麻疹组份疫苗42000人份(含8月常规运转接种2000人份麻腮风三联疫苗),其中年1月—年1月出生儿童未接种过麻疹组份疫苗的儿童一律使用麻腮风三联疫苗接种,其余年龄组或已接种过麻疹组份疫苗的儿童一律使用麻疹疫苗接种;为保证本次疫苗接种能够充分对适龄儿童开展接种,县中心要求各乡应充分发挥宣传动员工作,调动各乡、村卫生所确保接种率达95%的目标,要求各乡调动所有乡、村库存麻疹组份疫苗,完成本次强化接种工作,全县除市级供给的40000人份麻疹疫苗外,调出麻疹组份疫苗2880人份(县、乡、村三级库存麻腮风三联疫苗),本次实际使用42661人份麻疹及麻疹组份疫苗。

本次强化免疫工作中,根据各乡报告的接种情况,翠屏、龙树两乡镇接种率未达95%以上,应加强对生病或暂缓接种的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严防在今后的工作中发生麻疹发病;其次,上述两乡今后应重视摸底工作。

4、对患病儿童或发热儿童,要求各乡在儿童病愈后及时开展查漏补种工作,降低未接种疫苗而引起麻疹发病。

5、进一步加强麻疹疫苗常规免疫工作,做好适龄儿童建卡、建证工作,确保每个儿童接受到两剂次的麻疹疫苗接种,提高免疫接种率,消除免疫空白儿童。

6、严格执行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学校与卫生机构的相互协作配合,确保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未接种儿童补种工作的开展。

7、积极做好特殊人群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和边远贫困地区、厂矿薄弱地区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采取多种预防接种措施相结合,提高适龄儿童扩大免疫工作的预防接种。

8、开展麻疹流行病学监测,积极开展出疹病例的血清学监测,对可疑病例进行实验室诊断,及时做好疫情的监测报告,加强疫情监测的敏感性。

9、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扩大接种麻疹疫苗预防麻疹发病的宣传,开展不同形式的科普教育,使公众积极参与,提高自我保健意识。使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和疾病控制工作再上一个崭新的台阶!圆满实现到2012年中国消除麻疹的庄严承诺。

1、各级政府应将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改善基础设施和工作经费,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主体,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金,以保证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的预防接种反应赔偿机制。

3、农村外出流动儿童比例较大,流动人口管理难,到了学龄期,流动儿童都要回乡入学,建议在幼儿园、托儿所、小学学前班或一年级新生入学时开展每年一次的麻疹强化免疫或入学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查漏补种工作,以弥补常规免疫接种的不足。

4、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制作必要的宣传品,保证免疫规划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5、加强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县所有的冷链设施、设备远远满足不了疫苗运转的需要,要保证疫苗效价的稳定,具备必要的冷藏设施这是先决条件。

6、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建立一支长效机制的乡村预防保健医疗队伍。

儿童督导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5篇

妇女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十五”期间,我县认真贯彻实施《县妇女发展规划(—年)》,大力推进妇女事业的发展,切实保障妇女的各项权益,妇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了进一步贯彻,妇女参与民主决策和管理的程度有新的提高,县级四套班子都配备了女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均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县机关党政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女领导配备面分别为51.7%和100%;妇女受教育的程度不断提升,小学女生入学率达100%,初中女生入学率达99.68%;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妇女就业领域有较大的拓展;妇女健康保健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分别达94.13%和99.81%,孕产妇死亡率年为0;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得到实施;妇女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传统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县妇女发展仍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妇女的参政水平、就业层次、受教育质量、卫生保健水平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妇女的权益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实现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仍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十一五”期间,是我县集多重使命、多重挑战于一身的时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发展的黄金期、机遇期,也是我县妇女事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推动全县妇女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年)》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妇女发展的实际,特制定《县妇女发展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

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县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重点,以妇女民主参与、就业保障、素质技能、卫生保健、法律保障及社会环境为优先发展领域,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妇女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促进我县妇女的全面发展和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必须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二是坚持男女平等,优化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县妇女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妇女参与经济活动与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妇女平等就业和共享社会资源程度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程度明显提高,妇女各项政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妇女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深化,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得到提升;妇女卫生事业有新的发展,妇女卫生保健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法律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力争全县妇女发展水平与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共享社会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

——妇女享有平等的社会资本、信贷、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和有效服务的权利。

——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安置、社员股份量化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

2、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大中专女毕业生、失业妇女、农村妇女、残疾妇女、外来妇女的就业机会均等。

——扩大妇女就业领域,确保妇女就业率在“十五”基础上有所提高。

——改善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和行业的就业比例。

——提高妇女就业层次,逐步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3、女职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利。

——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安全及卫生保健设施。

——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落实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女职工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权利。妇女参加社会保险比例逐步增长。

——进一步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全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每年有所增加。

5、贫困、残疾妇女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妇女数量逐年减少。

(二)策略措施

1、将促进妇女创业与就业工作列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措施。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的就业需求,积极开发和拓展适合女性就业的行业和领域,实行更加灵活的就业形式,为妇女就业提供政策扶持。建立完善妇女平等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机制,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依法保障农村妇女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3、规范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信息网络,为妇女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提高妇女的就业率。

4、认真宣传贯彻《劳动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列入企业集体合同和女职工劳动合同中,逐步规范女职工劳动用工制度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设置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卫生设施,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及时查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女职工平等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服务。努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维护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

6、加强对妇女宣传和教育,积极组织妇女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进一步实施“农村女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确保每个有就业能力的农村妇女得到一次政府提供的就业培训,引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积极扶持发展“妇字号”产业基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巾帼创业带头人”。

7、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比例。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弱势妇女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二、妇女与决策管理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程度。

——县、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

——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配备正职女干部各达10%以上。

——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并有一定数量的正职女干部。

——县、乡镇人大女代表、县政协女委员的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

——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妇女人数比例较高的部门和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2、提高基层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中,妇女参与率达到90%以上。

——村民代表中,女代表达到15%以上。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应有1名以上的女性成员。

——职工代表中,女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

(二)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管理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成长的社会环境。在换届工作中,努力提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保障妇女平等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

2、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列入各级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按照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完成县、乡(镇)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目标,并将其作为领导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在各级领导班子换届时,要注意班子中的女性比例,班子候选人中女性比例不足时,由上级通过交流选派方式解决。

3、重视女党员的发展工作以及女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使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加大公开选拔女干部的力度,对年轻优秀的女干部要跟踪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教育和实践锻炼,在选派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学习时,保证女性有一定的比例。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在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坚持男女平等原则,除特殊职位外,不得设置性别要求。坚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干部选拔、聘用、晋升中为妇女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5、重视奖励、表彰妇女先进模范人物,加强对优秀女性的宣传,提高优秀女性的知名度,为女性的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发挥各级“女性人才库”的作用,扩大视野,及时发现和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6、在制定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政策时,要充分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各级妇联组织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7、关注女性的继续教育和再培训工作,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努力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女性管理人才,提高企事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在女职工较多的企业,提高职工代表中的女性比例。在发展新兴产业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中,重视高层次妇女人才的培养。

8、加强对妇女主动参政议政的教育,帮助妇女增强民主参与意识。在基层民主选举时,通过制定政策,加强宣传,鼓励妇女自觉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引导村(居)民推选优秀妇女担任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引导帮助妇女破除传统观念,积极参与竞争。在基层民主选举中,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竞争以及直接行使民利,使基层妇女参与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的比例逐步提高。

9、加强妇女组织建设,重视对妇代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对社区和村妇代会主任轮训,不断提高妇代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基层妇女组织中创新妇女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探索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基地。

三、妇女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适龄女童平等接受15年基础教育。

——3—5周岁学龄前女童入园率达到95%以上。

——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100%,初中教育阶段女童入学率达100%。

——初中毕业女生升入各类高中的比例达到95%以上。

——三类残疾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他阶段受教育率与正常女生基本保持一致。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中适龄女童受教育享受同城待遇。

——妇女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

2、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构建妇女终身教育体系,妇女接受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比例在“十五”基础上有所提高。

3、努力提高妇女的科技水平。

——提高妇女的科学素养,扩大城乡妇女实用技术培训覆盖面。

——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的比例。

——提高妇女的知识水平和科技应用能力。女科技人员的比例在“十五”基础上有所提高。

(二)策略措施

1、进—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完善适龄女生与男生接受同等教育的政策,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对农村家庭独生女接受教育实行优惠政策。

2、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调整、配置教育资源,为女性接受教育提供机会和条件。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和职业教育制度,提高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鼓励多种形式的社会办学,保障男女共享现代教育信息和教育资源,为妇女创造更多的受教育机会。

3、把性别平等观念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在中学阶段开设“四自”教育讲座,增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4、加大对农村和边远乡镇教育的投入,为贫困家庭女生接受教育提供补助。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资助困难家庭学生政策,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爱心营养餐工程”、“大学生助学计划”等社会助学活动,保证适龄女童完成15年基础教育,帮助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

5、完善成人、职业教育制度,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创造条件为残疾妇女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增强残疾妇女的生存发展能力。

6、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帮助妇女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建立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网络,并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妇女接受更高层次教育创造条件。全县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各类成人技术培训年平均量突破5000人次。

7、加强对农村妇女科技文化和实用技术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妇女的科学素质。在农村以“农函大”为阵地,推动“一专多能”、“农民技术员”等培训,使9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妇女掌握1-2门实用技术。

8、将流动人口中妇女的管理和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和管理之中,引导妇女接受职业培训。统筹考虑流动女童教育问题,争取以公办学校为主渠道,为女童提供平等接受15年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9、加强科技宣传和普及工作,吸引和鼓励优秀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现代管理的女性专业人才。

四、妇女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城乡妇女享有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90%以上的农村妇女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定期开展常见妇科病的筛查,提高妇女病普查率。

——农村妇幼卫生保健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基本享有与户籍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确保县妇幼卫生经费每年有所增长。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保健人员,按辖区管理人口15000∶1配置。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孕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比“十五”时期有所下降。

——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其中因产妇出血死亡比例控制在20%以下。

——积极开展更年期女性的卫生保健服务。

4、保障育龄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

——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到90%以上。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3/万以内。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5、增强妇女的健身意识,提高妇女的健康素质。

——妇女体育组织网络和多层次健身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二)策略措施

1、把妇女健康列入各级政府医疗卫生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将妇幼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贯彻落实以妇女健康和公共卫生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2、实施社区健康促进工程,把基本卫生服务落实到社区、家庭和妇女个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贫困妇女实行医疗救助,推广惠民医院政策,保障城乡妇女普遍享受卫生保健。

3、增加基层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特别加大对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使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卫生服务站形成分工合作、相互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圈,建立基础工作扎实、专业服务保障、综合服务落实的服务体系。提高卫生院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大对妇幼卫生保健人员的技术培训,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技术服务,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妇幼专业队伍。

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审批许可制度。依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内容,开展保健服务。加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的发生。加强妇女心理健康干预工作。

5、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建立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机制,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形成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作出特别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6、出台相关政策,提倡鼓励婚前医学检查,逐步实行免费婚检。加大妇女病的普查力度,为已婚妇女提供常见妇科病的筛查,城镇1—2年、农村2—3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查治工作。

7、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使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对已婚育龄妇女的技术服务随访率达到80%以上。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8、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强化对采供血机构和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在妇女中普及艾滋病防治及自我防范知识,使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镇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65%以上。

9、将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统一纳入管理,享受户籍地妇女同等的医疗保健服务。

10、重视对妇女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通过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家长学校、电视、广播、报刊、讲座、黑板报、健康处方等各种形式和途径,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妇女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妇女群众的保健知识。重视和提高中老年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女性生殖保健知识受教育率达90%以上。

11、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小康健身工程”为抓手,组织开展“十万妇女健身活动”。提倡社区资源共享,利用现有体育设施,在社区、公园兴建和开辟妇女健身场所,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健康素质。

五、妇女与法律保护

(一)主要目标

1、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2、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普及率。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3、依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有效打击侵害妇女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权、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4、健全和完善社会化的妇女维权网络。

——健全和完善县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妇女维权机构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健全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机制,使家庭暴力案件逐步减少。

——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二)策略措施

1、把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工作纳入建设“平安”、法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充分体现社会性别意识。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协同机制。

2、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五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开展妇女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等各种犯罪行为,依法处理对妇女的性骚扰行为。及时处理、审理涉及妇女婚姻和财产权利的民事案件,切实保护妇女的民事权利不受侵犯。

4、健全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女性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巾帼法律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5、坚决打击贩卖、吸食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不让进我家”和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家庭”活动,全面加强面向妇女的禁毒教育,引导和帮助妇女充分认识的危害性,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女性吸毒人员进行综合矫治。

6、全面开展“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社区”的创建活动。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充分发挥110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协作网络作用,及时处理家庭暴力事件,采取多种形式,向遭受暴力侵害和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医疗、精神、生活等方面的帮助。

7、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制度,为贫困妇女、残疾妇女、老年妇女、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8、健全接待制度,完善接待首问制和限时办结制度,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继续做好4665466妇女维权热线,为全县妇女维权投诉和倾诉提供方便。

六、妇女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树立保护和尊重妇女的良好风气。

——加强教育,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

——县委党校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

2、优化妇女的生活环境。

——创造适宜、安全、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动生活方式的更新。

——发展老年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事业。

3、改善妇女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策略措施

1、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县委党校要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课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管理决策者的性别意识,消除对妇女带有偏见和歧视的传统观念。

2、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妇女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宣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树立一批妇女典型;引导妇女培育和形成良好的社会礼仪、生活礼仪和职业礼仪,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文明道德风尚。

3、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精神作品,要扩大对妇女的正面宣传。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严禁组织、强迫、引诱、利用妇女进行表演等有伤风化的活动。

4、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和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动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体系和以扶老助困为主要内容的老年公益事业的发展,完善老年集中供养制度,保障老年妇女的晚年生活。

5、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失地妇女的生活和就业保障制度,帮助她们适应身份转化和生活环境转变。

6、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反对封建迷信,倡导文明、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以及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7、加强对妇女用品质量的监管,鼓励企业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妇女生活用品,不断提高妇女生活质量。

8、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标准体系,公共场所合理设置为妇女服务的公用设施。在社区加强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建设,丰富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9、强化城乡环境的综合治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集中处理的能力。围绕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加大农村改路、改水和改厕等力度,减少家庭、工作、生活场所及其他环境中有害物质对妇女的危害,为妇女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10、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的普及率。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消除白色污染,倡导绿色消费。

实事项目

一、实施“农村女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

针对我县农村女劳动力的状况,加大对妇女的实用技术和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女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二、继续实施欠发达地区“母婴健康工程”。

实施第二轮“母婴健康工程”,努力争取省、市的支持,改善妇幼保健工作的条件。

三、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

对农村符合一定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实行奖励扶助,以改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在生活、养老方面的状况。

四、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

通过对妇女定期进行妇科病普查,并将农村妇女的妇科病普查纳入“农民健康工程”。针对妇女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生殖健康、妇科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

五、建设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通过建立“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多功能的学习、活动场所,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组织领导

一、《县妇女发展规划(-年)》是县政府确定的县“十一五”规划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专项规划,实施妇女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职责。

县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将妇女发展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并作为本地区和职能部门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内容之一,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完成。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的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每年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县、乡镇人民政府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人力、经费保障。加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建设,确保做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配强”。《规划》的实施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专项保障,并根据财政增长逐步增加。

三、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明确行政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妇女发展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审等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

四、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管理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实施《规划》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监测评估

一、县政府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和全面反映达标情况。

二、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制度。

1、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妇女规划监测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定期编制监测统计报告,监测统计成果;根据监测评估结果,考核实施规划的绩效,提出相应对策。《规划》各项可量化的目标尽可能设立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调查。

2、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1)统计监测组由县统计局牵头,其职责是:制定《规划》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建立县妇女数据库,定期报送监测信息;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2)专家评估组由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其职责是: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对实施《规划》情况每年自查自评一次,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分别在2008年和年进行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审,编制评审报告,推进妇女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三、县政府建立实施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认真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监测评估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结合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质量监督、工商检查、警务监督等执法手段,相应建立自查、自评制度和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抓住实施过程中突出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干预对策,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五、建立县级妇女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方法,健全妇女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妇女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

县儿童发展规划(-年)

前言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保护儿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十五”期间,我县各地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和《县儿童发展规划(-年)》,儿童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11.64‰和13.43‰下降到年的8.97‰和10.39‰;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下降到1.03%;儿童“五苗”全程接种率达99.41%。儿童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全县已基本普及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基础教育,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99.97%,幼儿入园率92.34%,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8.8%。儿童权益得到保障,加强了保护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了打击侵犯儿童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儿童生存发展的环境日趋优化,全社会关心儿童、重视儿童事业的氛围初步形成。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儿童事业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儿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卫生保健、课外活动场所建设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协调,城乡之间儿童事业发展不平衡,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有待于进一步优化,贫困家庭儿童、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基础教育、法律保护等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因此,发展儿童事业仍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我县集多重使命、多重挑战于一身的时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发展的黄金期、机遇期,也是我县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口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的合格接班人,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儿童发展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县儿童发展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县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重点,以儿童的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生存发展环境为主要领域,强化政府职能,明确目标和对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县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必须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二是坚持儿童优先,注重优化儿童生存、发展的环境。三是坚持协调发展,注重推进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构建较为完善的儿童公共服务体系,儿童在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和生活环境等方面享有更加良好的资源和服务;优化儿童成长环境,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得到进一步保障;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儿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整体上得到提高;统筹城乡儿童事业发展,逐步缩小不同地区和不同家庭儿童发展的差距,努力实现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力争儿童发展主要指标赶上全市中等县市水平。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健康保健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增强新婚人员的婚检意识,提高婚检率。

-——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县产前筛查中心,开展产前筛查。-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55%以上。

2、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

3、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稳定在2%以下。

——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4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4%,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2%,儿童“五苗”接种率达95%以上。

——注重未成年人青春期心理教育,减少和控制儿童心理疾病的发生,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不断提高农村儿童享有卫生保健服务的水平。

——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

——城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率达90%。

——降低儿童的近视及弱视发病率。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防止未成年人吸毒。

5、加强儿童体育锻炼,增强儿童身体素质

——儿童参与体育锻炼人数达90%以上。

——幼儿园儿童体质抽样率达到30%以上,儿童体质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面达90%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练时间。

(二)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儿童健康,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规章及政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审批许可制度,规范儿童保健服务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行业管理,为儿童健康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完善医疗保健制度,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确保儿童享有基本卫生、医疗和保健服务。加强农村卫生及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增加对基层及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技术服务,提高医疗保健质量。

3、开展婚前保健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公民增强婚检自觉意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婚前医学检查,逐步实行免费婚检。完善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工作制度,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努力推进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工作。

4、加强孕产妇的保健服务,继续完善高危孕妇筛查,降低破宫产率。开展“爱婴行动”,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加强基层卫生院孕产妇门诊和儿童保健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使人员、设施、技术、管理达到相应水平。

5、继续推广计划免疫接种,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建设规范化接种站,实施安全接种。

6、建立流动儿童保健管理制度,使他们享受与户籍地儿童同等的医疗保健服务。多渠道筹集贫困儿童疾病救助基金,帮助困难家庭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

7、贯彻落实省、市、县《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管理和健康监测,提高在园幼儿的健康水平。加强对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的营养和卫生安全监管,实施“农村中小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加强碘盐合格情况的监督监测工作,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8、建立以医疗保健机构、幼儿园、学校、社区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通过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家长学校及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孕妇健康教育和儿童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健康教育质量和指导水平。

9、开展防毒拒毒宣传,创建“无毒社区”、“无毒家庭”。加强对未成年人青春期教育及预防吸烟、吸毒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10、加强对儿童心理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儿童和家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儿童心理发育偏离和行为发育落后状态进行早期识别与干预。加强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和辅导,中小学普遍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开设儿童心理咨询门诊。

11、把施行《国家体育锻练标准》工作列入学校综合考评内容,积极推行体育与健康个体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练习惯。加大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学龄前儿童的身体素质。

二、培养教育

(一)主要目标

1、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

——3—5周岁学龄前儿童入园率达到95%以上。

——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和达标率均达90%以上,建成2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5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达到95%。

——三类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9.5%以上,其他阶段受教育率与正常儿童基本保持一致。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中适龄儿童受教育享受同城待遇。

2、提高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

——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职高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0%、99%、98%、95%、85%以上。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分别达到30%和6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率60%以上。

——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校校通”工程,90%以上学校建成校园网,使我县中小学现代化教育装备和技术的总体水平居全市中等以上行列。

3、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提高各类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

——乡镇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90%以上,其中60%以上家长学校真正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0-5周岁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指导。

(二)策略措施

1、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县”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保证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省教育强县的目标。

2、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推进依法治教,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制意识。加强教育法制机制和队伍建设,全面实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3、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的实施办法,加快缩小城乡在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促进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快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争到年,全县省教育强乡镇比例达65%以上;制订教育系统“十一五”人才培养规划,通过三至五年努力,争取培养出20名以上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和100名以上县级学科骨干,其中女性不少于40%;培养出2名以上特级教师;教师学历合格率、超标率比“十五”期间有较大提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5、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道德实践活动,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已建成校园网的学校设立道德教育专页,推进德育教育进社区,向未成年人进行校内外一体化教育。

6、深化教育改革,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确立教育教学为人的发展服务理念,构建以人为本的学校文化、学校管理、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体系。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科学精神,形成保障学生公平发展的评价体系。完善中考改革体系。加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

7、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满足社会各阶层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城区以示范性托幼园(所)为骨干,建立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农村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核心,建立辐射农村托幼园(所)的管理、辅导网络。

8、根据城镇化发展的要求,调整好中小学学校的规划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积极推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的衔接工作。通过“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政策、制度,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9、重视和推进家庭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式的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家长学校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在磐会员的作用,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工作的新趋势、新规律。

三、法律保护

(一)主要目标

1、培养儿童的公民意识,保障儿童参与权。

——注重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维护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区有关活动和文化生活的权益。

2、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

——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

——杜绝违法使用童工。

3、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中小学生接受普法教育率达100%。

——设立社区儿童维权机构,建立健全儿童违法犯罪的预警机制。

——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案率和犯罪人数,力争使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控制在总犯罪人数的10%以下;失足青少年帮教好转率达85%以上。

——城镇中小学警校共建率达100%,幼儿园警校共建率达98%以上,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的覆盖率达80%。

4、加强儿童法律援助。

——健全和完善少年法庭制度。

——建立和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提高流浪儿童的接受教育率和回归安置率。

(二)策略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权益、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意识。制订和完善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政策,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2、尊重儿童和儿童组织的主体地位,培养儿童的自主意识和独立意识,保障儿童对影响本人或本群体利益的各种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3、巩固和完善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体系,中小学普遍设置法制教育课,扩大警校共建和法制副校长的覆盖面,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4、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和网络,实施对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的有效教育管理,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跟踪帮教、就业安置工作,全面实施“导航工程”,力争全县有4家以上企业发展成为安置帮教归正青少年的基地。

5、广泛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努力净化青少年成长的外部环境。

6、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把净化环境、保障儿童安全健康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的管理,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网吧、书摊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督查力度,严肃查禁危害儿童的视听产品,对儿童不宜观看的影视片和广告严格审定制度,严格规定播出时段。加强儿童网络安全保护,有效控制儿童网络成瘾、网络不良信息毒害以及网络犯罪。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接受安全教育率达100%。

7、加强对家庭暴力、危害儿童及儿童违法犯罪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的研究,科学构建以服务、管理和打防为一体的儿童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新体系,建立儿童违法犯罪状况定期分析、综合评价、公示制度。以警务室为平台,在学校、社区建立儿童违法犯罪预警站,整体推进快速处置学校意外事件和社区家庭暴力案件的预警机制建设。

8、严厉打击引诱、教唆和强迫未成年人犯罪及各种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保护,积极探索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方式改革。

9、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使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权利得到保障。加强对处于困境中的儿童的救助,做好流浪儿童的管理、收容、教育、遣返等工作。

10、关注单亲家庭儿童的身心健康,增强单亲家庭父母的法律意识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感,维护单亲家庭子女生存、保护、发展、参与的权利。

11、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现象。

四、成长环境

(一)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城镇空气质量全年70%左右的天数保持在Ⅰ级标准。

——城镇建成噪声达标区。

——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80%以上。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大于72%。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5%以上。

2、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将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至少建成一个综合性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加强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和科技教育基地建设,县城在综合公园内开辟儿童娱乐区。部分科普、体育、文化活动场所对儿童实行免费开放或优惠票价。

——不断扩大县图书馆少儿阅览室的规模,增加藏书量。

——全县少先队员参加雏鹰奖章活动城镇达80%,农村达70%。

——县电视台全部开通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电台和电视台均设置儿童专栏。

——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的安全合格率,保障儿童游乐设施安全无害。

3、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改善孤儿的供养、教育和医疗康复水平。

——提高聋哑、肢残、智障儿童康复训练率。

(二)策略措施

1、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政策、法规,遵循“儿童优先”原则,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关心儿童的良好风尚。

2、在儿童中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儿童的资源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儿童从小养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对大气、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加快农村安全饮用水建设,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加强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在扩大卫生厕所普及率的同时,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

4、将各类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列入城镇建设统一规划,创建儿童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和科技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对儿童的教育作用,提高青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活动质量。各类校外儿童活动场所实行资源共享,综合利用。

5、加强社区儿童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对儿童的服务、教育和管理功能,建立完善社区儿童工作机制。

6、进一步落实《浙江省雏鹰奖章实施细则》,引导少先队员参加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

7、丰富活跃儿童文艺生活,提高儿童艺术素养。重视对儿童进行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传播,突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8、加大对儿童食品、玩具、用品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健全安全监测机制,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定期检测与维护儿童娱乐设施和健身器材,防止儿童意外伤害。

10、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城镇规划及住宅小区建设中统筹安排儿童的教育与活动公共设施,保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成后不改变使用性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保障学校建筑用地、运动用地和绿化用地。

11、进一步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改善孤儿、弃婴的供养和教育。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和管理,增强社区和家庭对残疾儿童的康复功能。

12、关注流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加强对处于困境中的儿童的救助,探索解决贫困家庭儿童的医疗救助问题。

实事项目

一、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

对农村中小学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收课本费或住宿费,并逐步扩大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二、实施“农村中小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

对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的住校生,由学校每周免费提供2-3餐营养合理的爱心营养餐,增强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生食宿改造工程”。

对农村中小学宿舍、食堂进行全面改造,实现学生人均宿舍建筑面积3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1平方米的目标,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素质,推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五、继续实施欠发达地区“母婴健康工程”。

实施第二轮“母婴健康工程”,努力争取省、市的支持,进一步改善妇幼保健工作条件。

六、建设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通过建立“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多功能的学习、活动场所,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组织领导

一、《县儿童发展规划(-年)》是县政府确定的“十一五”规划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专项规划,实施儿童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职责。

县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乡镇儿童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将儿童发展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职责范围,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并作为本地区和职能部门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内容之一,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完成。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的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每年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县、乡镇人民政府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人力、经费保障。加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建设,确保做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配强”。《规划》的实施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专项保障,并根据财政增长逐步增加。

三、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明确行政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儿童发展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审等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各乡镇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四、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管理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实施《规划》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监测评估

一、县政府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和全面反映达标情况。

二、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制度。

1、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儿童规划监测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

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儿童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定期编制监测统计报告,监测统计成果;根据监测评估结果,考核实施规划的绩效,提出相应对策。

2、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1)统计监测组由县统计局牵头。其职责是:制定《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建立县儿童数据库,定期报送监测信息;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2)专家评估组由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其职责是: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实施《规划》情况每年自查自评一次,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分别在2008年和年进行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审,编制评审报告,推进儿童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三、建立实施儿童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认真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监测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