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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计论文范文

行政审计论文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1篇

其次,要深化审计内容,重点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命题的提出,对审计内容提出了新要求。除了进行正常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外,更要关注三块,就是各单位执行国家政策法规、资金支出效益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检查。特别是有收费和罚款的执法单位能否按照规定执收执罚直接影响社会和谐。当前,一些单位因受部门利益驱动巧立名目,无证收费、超标收费等不依法行政现象仍然存在。为逃避检查,有的单位甚至将取消的收费项目另立名目移交下属单位继续收取,如工商。有些行政人员为谋取个人利益不依法办事现象也时有发生。比如,收费不服务的也经常遇见,如质量监督局。这些做法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了额外负担,导致不公平现象,这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易引发社会矛盾。为此,审计除了对单位执行其他法规政策情况检查外,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收费或罚款。

资金支出效益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如果管理不到位造成资金浪费或提供的公共产品效果不佳会招致公众不满,就会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因此,在真实合法审计的基础上,应加强支出的效益审计。效益审计国外比较多,如美国80%都是绩效审计,我国也是一个趋势,审计署提出07年绩效审计要占到比例达到50%,对基层审计机关还需要个过程,当然我们要有这样的意识。一项支出是否必要而且结果有效,前期决策十分重要。而现实中因决策失误造成公共资财损失浪费的情况也时常发生,因此应对单位的决策机制是否科学有效、重要支出的论证和审批等内容进行检查。支出是伴随着决策的执行、业务的开展而发生,若管理控制不当也会发生损失浪费现象。所以应对单位的管理控制制度健全性进行审查,即内控制度检查。另外可以利用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对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计,通过分析比较等方式判断有无更好的替代方式。公共资金使用不当会招致非议,激起社会矛盾。审计应通过比较单位工作目标和实际结果、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对资金支出的效果进行审计并提出建议,以改进被审计单位管理,增强公共资金支出效果,减少社会矛盾。

专项资金管理审计。这些资金包括住房公积金、教育专项资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专项资金和基金,窗体顶端,窗体底端。

专项资金的管理是否安全,使用方向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到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基金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维护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完整,促进构建社会保障的和谐环境服务,应是审计的重点内容。

最后,应积极发挥行政事业审计的防护性和建设性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行政事业审计涉及面较广,为充分发挥审计作用提供了便利条件。一方面,通过合理选择被审计单位,对单位存在的具体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确保国家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对于单位存在的管理问题,要积极提出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同时,要使审计成果的运用进入法纪监督领域,通过向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经济案件的审计查证工作,发挥审计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突出对典型问题的分析研究,增强审计成果的针对性和典型性;要在审计成果的归纳提炼上下功夫,突出对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能够从规律上找原因,对普遍出现的问题,能够从制度上提对策,提升审计成果的建设性,对于许多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可以及时反馈审计信息,为党委政府和决策机关及时采取措施改善宏观管理提供依据。通过审计处理和审计建议,促进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改善管理,合理用财,切实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现代政府审计;审计职能;职能定位;职能履行

一、从政府审计的演进看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

1.政府审计起源于会计,政府审计本质外延为查账。审计是会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适应会计检查的需要而产生的。(刘云,2005)为了保护皇室财产,封建帝王需要把委任给官员贵族的经济事务系统地记录下来,并以最简明的方式向上呈送,会计由此诞生。为了保证会计记录和报告的真实性,又必须对会计进行监督与检查,政府审计的“计”,一般指的就是会计的“计”,政府审计就是审查会计。中国历史上曾将政府审计表述为“听从会计”,古代的政府审计是由会计人员大声朗读会计记录,国家统治者和政府审计官员听取这些记录,进而判断会计记录是否正确。英语audit和法语audition,均源于拉丁语audire(听),在14世纪,英国的审计工程也是通过听取账户记录来进行。

最初的国家财产(财政)规模很小,封建帝王和政府官员以“听从会计”的形式便能达到监督的需要。然而,随着财政规模的扩大,国家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不断增强,导致记录和反映管理活动的会计信息量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由专业审计人员,运用一定的方法对会计账簿进行详细审查。随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政府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查账”,即检查会计记录和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政府审计本质内涵:解除经济责任。审计史学家理查德·布朗(RichardBrown)曾经指出:“审计的起源可追溯到与会计起源相距不远的时代……当文明的发展产生了需要某人受托管理他人财产的时候,显然就要求对前者的诚实性进行某种检查”。他在这里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受托责任(经济责任)的问题,并且明确地论述了它与审计的关系。

当政府审计发展到需要监督被审计对象的行为、评价政府官员业绩等内容的时候,政府审计的取证工作就超越了“查账”的范畴,以“查账”解释政府审计的本质已不能全面地概括政府审计的内容,现代人提出“经济责任”的概念,指明了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内涵。经济责任是当财产管理制度的发展出现了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时,财产所有者将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管理者而形成的一种委托和受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财产所有者既有监督和审查受托管理者管理财产收支的情况和结果的权利,也有解除受托者经济责任的义务;财产管理者既有要求对其收支行为和结果进行审计,以解除其责任的权利,又有忠实地管理受托财产并报告管理结果的义务。经济责任的定义摆脱了“查账”的束缚,从而使我们能更好地理解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调查等政府审计的新发展。

3.现代政府审计是民主的产物,“关系协调”是现代政府审计本质属性。近代自然法学家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中,人人都有自然权利并受到人类理性所演绎出的自然法的尊重。自然状态下的人们生活得自由平等,但这种享有却很不稳定,有不断受别人侵犯的威胁。这是因为自然状态缺乏公共的裁判者,当人们受到损害时,得不到理性和有效的救济,于是人们同意通过建立社会契约来组成“公民社会”,即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借助法律来保护和约束人们的自由,保护人们的财产权利。国家的产生基于人们的同意,民众是国家的者,政府是实现民意的机构。政府接受民众的委托管理公共事务。当公民以部分权力的让渡和财务资本(税收,土地等)的投入产生国家,公民冀望于政府能勤勉、高效地为他们工作。(张立民、聂新军,2006)

这种现代民主意识对政府审计本质属性的认识产生很大影响。传统的政府审计,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审计体制,监督权逐级向上负责,最后集中到君王一个人,维系着传统政府审计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一种个人性质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而现代政府审计理论认为,社会的主体存在于广大公众,权力存在于社会,所以必然负责于社会,这就决定了现代政府审计对公众乃至全社会负责,因而贯穿于现代政府审计的受托责任关系则是一种公共性质的受托责任关系。李金华审计长(2005)就强调,现代政府审计是民主和法治的产物,更是民主和法治的工具。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特征是在法律框架下对政府及公营事业运转的成果和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价的一项专业活动。

二、现代政府审计本质决定现代政府审计的基本职能

1.经济监督职能。有史记载,我国唐代“户部尚书控制国家财政,在财计方面进行全面统治。户部本司编制户籍计账,先依此作出预算,再据此征收赋税;国库则实行分签、分管、分算,凡钱帛之类财物入库于太府寺,其发放持金部签批凭据;凡粮谷之类财物入库于司农寺,其发放须持有仓部签批凭据;各库独立核算,定期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其整个核算受制于度之,形成内部监督制度。”封建王朝发展的鼎盛时期,国家财政客观上产生了设立专门审计机构的需要,审计开始从国家监察工作中独立出来,成为由专门机构、专门官员实施的专门职能。

政府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与政府审计的“查账”行为并行发展,是“查账”本质属性的具体表现。政府审计组织和人员通过审核、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加以纠正,保证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或正常的轨道上进行。它通常包括三个环节:(1)通过审查,了解被审计对象的真相;(2)以一定的法规或其他既定标准,判断事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3)督促被审计单位合法、合理、有效地进行经济活动,公允、真实地处理经济业务,反映经济活动情况。

2.经济评价职能。人民大众与政府官员、政府与其隶属行政单位之间存在一种受托责任关系,这是现代政府审计本质属性之一。为了解除他们(它们)之间受托经济责任,必须对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业绩进行评价。我国《审计法》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政府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是指审计组织和人员通过审核、检查,客观、公正、权威地评定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决策、计划和方案等是否先进、可行,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和目标进行,是否有经济效益,有关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关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履行是否圆满等。政府审计评价一般包括下列步骤:(1)通过审核、检查,确定需要评价资料的真实性;(2)按照评价目的的要求,确定评价指标,并计算其实际数值;(3)将评价指标的实际数值与事先确定的标准数值进行比较,确定是否存在差异;(4)本着客观、公正、全面积极的原则进行分析评价,并出具评价意见。3.民主职能。所谓现代政府审计的民主职能,就是政府审计帮助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职能,这是现代民主社会政府审计职能新的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的民主意识增强,政府审计的民主职能表现得更加突出。

按民主制原则,所有政府机构和官员均受人民的委托对公共资金和资源进行管理,政府机构和官员都应受到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度的约束。对这些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加以监督,乃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它为滥用权力、贪污盗窃和效率低下设置了障碍,满足了使用公共资金必须光明磊落、公正廉洁的要求,并实现了公民负责行使的基本权力。但是,在经济监督范畴内,财政监督、税务监督、银行监督、统计监督等部门的监督都是政府自身行为的延伸,从而不具有“独立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除了审计监督以外,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管理,不承担其他业务工作,和被审计单位没有直接利害关系,这保证了审计的客观、公正的地位。

三、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履行的方法和内容

(一)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实现的内容

1.财政财务审计。财政财务审计是政府审计的传统审计内容。在审计目的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为了查错防弊,保证政府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在审计对象上,财务审计主要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在审计方法上,财务审计主要采用的是会计资料的检查法,如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审阅法、复核法、核对法、调节法、盘点法等;在审计作用上,财务审计主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正确、合法,保护国家和集体资财的安全完整,其职能是保护性的;在审计标准上,财务审计主要是财政、财务、会计等法令、制度、规章、规范。

2.国有企业审计。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现代企业除了出资人与企业管理当局存在受托责任关系,企业与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等之间也存在一种契约关系。为了维护这些契约关系,出资人、债权人、供应商和消费者等,他们都需要利用企业的会计报表了解企业相关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因此,企业审计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审计。一般来说,企业财务报表审计都由社会审计来完成,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发表意见。政府审计机关主要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接受委托为国有企业财务账目进行查证的社会审计组织的质量进行监督。但是,政府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工具(李金华,2005),有关国计民生,涉及到人民大众集体利益的问题,政府审计应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出发,介入国有企业审计,甚至是民营企业等任何领域的审计。

3.审计结果公告。现代政府审计具有民主的职能,要实现这一职能,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审计结果公开和透明。国家的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人民群众就有权利了解钱是怎么花的,效益如何。这本身是一种政治文明。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告以后,社会各界都能知道国家财政收支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还有问题。事实将证明,一方面,很多问题在全社会的监督下,一定能改得更快,解决得更好。另一方面,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就把审计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实现的方法

1.经济效益审计。随着国家公共开支的增长,纳税规模的扩大以及人们民主意识的提高,纳税人对提高公营部门支出的效益和明确支出的经济责任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许多国家开始关注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果。审计部门适应公共经济责任发展的需要,不仅对政府经济活动的合规性进行严格监督,而且要对政府经济活动的合理性、有效性实施监督。20世纪60年代,美国提出“三E”审计,即对公营部门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经济性强调的是办事少花钱,效果性强调的是同样的钱多办事、办好事,而效率性的要求最高,强调的是要少花钱同时多办事、快办事和办好事。开展效益审计,是全社会民主进步的客观要求。

2.经济责任审计。政府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审计的人格化,是中国特色的一种审计形式。近年来,我国各级审计机关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全面推进了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扩大了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其作用愈来愈为世人所共识。

3.专项审计调查。所谓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机关主要通过审计的方法,对国有企业、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通常情况下,企业审计由社会审计完成,但对于人民大众特别关注、政府特别关心的特定事项,则由政府审计机关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相比一般项目审计,专项调查程序相对简化,审计调查覆盖面大,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被审计单位出现的问题,这一方面及时地缓解了矛盾,对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建设性作用;另一方面对其他政府审计对象也具有一定的威慑力。

四、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及其履行的理论框架

审计理论来源于审计实践,同时审计理论又指导和预测审计实践,审计实践将随着审计理论的不断提高而日臻完善。我们由抽象到具体,理论到实践的原则,沿着“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属性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具体职能的实现方法和内容”的逻辑,建立一个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定位及其实现的理论框架(如下图)。

参考文献:

[1]张立民,聂新军.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J].审计研究,2006,(2).

[2]张立民,聂新军.转型社会政府审计战略定位:一个分析框架[J].当代财经,2007,(4).

[3]李金华.关注责任,完善治理,促进民主与法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5,(1).

[4]葛笑天.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政府审计变革初探[J].审计研究,2005,(1).

[5]娄尔行,唐清亮.试论审计的本质[J].审计研究,1987,(2).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3篇

(一)绩效审计的思想观念落后

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强,对绩效审计的认识差距更大。对决策、体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对绩效的关注度普遍不高,绩效意识较差。二是审计人员对经济活动的深度与广度审查评价不够,绩效审计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的特点没有突出,审计思维、审计观念、审计方法和方式等相对全新的绩效审计需求而言已经落伍。

(二)绩效审计的信息收集比较困难

绩效审计是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数据等信息的基础上对其经济效益进行评价的。这些资料数据等信息涉及范围很广,既包括财务资料数据也包括非财务资料数据,而这些资料数据等信息都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绩效审计的评价才具有意义。由于我国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程度不同的存在着执法不严、信息失真的现象,这必然会影响到绩效审计的顺利开展。当分析同类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差距时,取得其他同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对比数据则比较困难。审计证据的不充分或缺乏证明力,会导致结论有失公正,同时造成严重后果。

(三)绩效审计缺乏评价标准

我国自建立审计制度以来,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审计有关的法律文件,这些法律文件并没有专门地规范绩效审计。我国的《审计法》及其它相关的审计制度仅仅指出审计要达到效益性的目的,而对如何开展绩效审计没有定论,也没有绩效审计方面的指标评价标准。

(四)绩效审计缺乏高素质的审计人才

绩效审计需要多样化和创新的方法,需要多学科的知识。我国审计队伍知识结构上单一,复合型人才少,技能素养差距较大。大多数审计人员对财务会计知识比较精通,技术经济、信息化、法律等方面知识严重不足。习惯于就账查账,宏观意识、评价行政事业单位绩效的意识不强,难以胜任绩效审计的要求。

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一)改变观念,提高对绩效审计的认识和理解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法律意识,提高对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运用绩效审计,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带动全民提高对绩效审计的认识,从而将审计模式由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转变为以绩效审计为主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并存的模式转变,更好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

(二)在审计证据收集和分析上下大力气,获取完整充分的绩效审计信息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性、绩效审计方法的灵活性和对象的复杂性及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审计缺少可供遵循的准则和程序。审计人员在收集审计证据时自始至终都要对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给与特别的关注。在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方面注入更多的精力,必须下大力气收集和分析审计证据,获取完整充分的绩效审计的信息,提高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以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从而为客观、科学地评价行政事业单位绩效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审计评价体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经济与社会绩效相统一原则。注重公共服务效率指标,遵循指标数据的可靠性、有效性、适用性、客观性、全面性和实用性原则。要能全面反应行政事业单位的绩效情况和绩效特点。要结合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绩效的一些因素,如经济绩效因素中的经费支出、资产评估、账户盈亏等情况,社会绩效因素,如民众评价、生态评价、职能评价等,科学合理设计评价体系。逐步制定绩效审计规则、指南,构建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标准规范体系,从而科学指导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审计工作。

(四)改善审计人员结构,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4篇

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机关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独立进行的监督活动。

依法行政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基本标志,它包含了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利;二是司法机关依法约束行政行为。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真正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均成为行政机关走上被告席的种种因素。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这是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根本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审计部门,以“法”治“审”,依法审计,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首要任务。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要求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其实质是对行政权力加以规范和约束。一切政府机关都要严格按规则办事、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审计监督工作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来进行,即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身的行为,这是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框架是市场经济赖以运行的基础。审计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行政监督执法部门,我们高度重视“法”的建设,将全面落实审计法,推进依法治国作为近五年审计机关的奋斗目标,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

审计监督工作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来进行,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身的行为。其基本要求表现在:

(一)要求审计机关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防止发生失职行为。国家审计的主要职责是依照审计法的要求所确立的,包括与收集、管理和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有关的事项,与国有资产的占有、管理、使用相关的事项,以及其他政府职责范围事项的审计。审计法要求审计机关全面履行以上法律所规定的职责。

(二)要求审计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来进行审计监督工作,防止发生越权行为和随意行政行为。国家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工作的性质是代表政府而进行的审计监督活动,职责范围也就不能超越政府的职责范围。任何超越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而进行的审计监督工作,就是越权行为和随意行政行为,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依法行政。

(三)要求审计机关建立和不断完善自身的工作标准,通过制订和颁布审计准则、职业道德、质量标准等部门规章来建立起自身的约束机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只有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职业道德、质量标准等部门规章来约束自身的行为,才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降低审计风险;也才能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所具有的促进财政经济活动依法开展,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的作用。

(四)要求审计机关在享有法律赋予的权限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迫使其严格依法审计,严格执业标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确定有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违法行使审计职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的执法违法行为,对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自觉依法审计,依法行政打下了基础。

(五)要求审计机关在做出审计评价和审计结论,进行审计处理处罚时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这就是严格意义上的审计程序性规范。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只有依照审计程序性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的基本程序,防止审计监督者克服主观随意性,也才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好务,推动审计工作逐步实现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防止审计监督的随意性

审计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卫士,是领导决策和民众的眼睛。审计工作十分重要,是政府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成立二十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坚持以真实性审计为基础,在财经领域打假治乱,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大对财经领域各种伪造票据和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绩。

二是坚持突出审计重点,揭露和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

三是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的审计,加强金融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人大加强预算管理与监督的重要依据,审计工作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认真进行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促进了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五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提高了审计质量。审计机关从2000年起实行审计经费自理,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切断了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维护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促进了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广大审计人员忠诚审计事业,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客观公正,廉洁奉公,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但是,由于我国的依法行政的监督体系和机制尚未完备,人治传统的影响还很深,计划经济年代行政权力至高无上的惯性还很强。特别是在经济领域,为了部门利益、单位利益、地区利益,甚至个人利益等而肆意践踏法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法不严,处理处罚随意性很大;执法监督不严,对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违法现象常做淡化处理,特别是涉及政府行为时,更是漠然处之。甚至于协助被审计单位做假,出具假证明。凡此种种,严重影响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影响了当地经济改革和发展。

为了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防止错用、滥用权力的现象频频发生,我们应该努力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就是要以促进体制改革为目标,以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内容,加大对重大案件和重要问题揭露、查处、分析的力度,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审计质量,实现我们的审计目标。各级审计机关从维护法律尊严和推进依法“治审”的高度,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为中心,加强审计法制建设,抓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各项审计准则的落实,以增强审计人员法制观念,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三、坚持和实行依法审计,需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坚持和实行依法审计,推进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就是要在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坚持和实行依法管理,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是要依靠法制手段维护国家利益,保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

在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浪潮中,作为国家审计执法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当地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一)要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树立起正确的执法观念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作为国家审计执法人员,要有很强的法制观念,要依法办事,依法保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决不能搞各种违法乱纪活动。同时,还要强化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决不能处处以管理者自居,耍特权,抖威风,。

(二)要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度,建立执法标准体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把执法任务、目标、要求、权责分解到各个执法岗位上,实现执法权责明确,责任到人。要制定明确的、操作性强的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

对执法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减少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的发生,要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建立审计复核制和审计执法责任制,有效减少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主观随意、等现象的发生,使审计质量和依法审计的水平稳步提高。

(三)要大力提高审计执法人员的素质当前审计执法工作中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审计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不强所致。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使之与承担的岗位执法任务相适应,对于经过培训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员,要进行调整或者辞退,对于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害群之马,要坚决清除。

我国审计机关把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完善审计法制建设、实现审计工作手段和技术方法现代化(简称“人、法、技”建设)作为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审计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实行年度整训和领导干部轮训制度,加强理论学习,拓展审计干部的知识面。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审计队伍的业务素质。实行了全员岗位资格培训和考试制度,即实行了从事审计工作的“准入证”制度。深入开展审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审计水平。

(四)要加强监督法制建设,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对于审计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执法过错,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造成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五)以改进审计工作和改善审计手段为重点,加强审计基础工作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牢固树立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业务指导思想,既要切实履行国家赋予的审计监督权,又要按照“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的要求,区别各种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结合好,提高审计处理水平。

1、加强对审计意见、决定和移交问题落实情况的跟踪。建立审计意见制订落实情况的回访制度,检查督促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和采纳审计意见的情况,每年向同级政府专题报告审计决定和审计移送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2、强化对审计质量的制约监督,提高审计报告水平。要提高审计质量,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李金华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一个指导思想、一个工作方针、六项审计措施、一个工作基础的要求,即“1161工程”,其中六项措施都是很重要的基础工作,这些工作做好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将会有明显的提高。基础工作包括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计算机审计的水平,使审计人员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具体审计工作中,要将“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落到实处,特别是要突出重点,通过突出重点提高审计成果的影响。要加强财务收支审计与审计调查的结合。通过审计调查,有利于发现行业和重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具有普遍性问题,有利于提出着眼宏观的高质量的建议,还可以为效益审计奠定基础。贯彻审计准则,完善复核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审计执法责任制。加强审前调查和审计方案的编制、审核,减少随意性。充分运用审计调查手段,加强综合分析,提供有价值、高质量、综合性的审计信息,为领导决策和经济建设服务。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5篇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问题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综合起来无外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审计对象和社会法律环境及自身组织建设方面的因素属于客观方面的原因,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及在审计过程中选用审计程序和方法等因素,则属于主观方面原因。

(一)客观原因。

首先,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欠缺直接带来审计风险。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部设置的机构,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单位内部管理服务。因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如外部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单位的利益限制,内部审计人员很难客观、公正地对所进行的审计事项发表准确、公正的审计意见。

其次,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作业标准不规范。虽然现在有国家审计署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但法律级次明显偏低,操作性不强,并且对于具体作业标准未有明确规定。因此,内部审计法律依据不充分、不健全,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只有依据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正确性,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主观原因。

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审计风险大小的主要因素,包括从事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的政策法律水平、专业知识、经验、业务技能、审计职业道德等。审计经验是审计人员应有的一种重要专业技能,需要实践的积累,相对于复杂多变的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如果经验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就会无从下手,使应该查出的问题没有查出来,出现漏审或查的不深不透,不能就一些现象和有价值的线索挖掘出深层次的问题,就会做出误判等。内部审计人员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工作责任心也影响审计风险。如审计工作中未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和应有的职业谨慎,循私舞弊、打击报复、故意放弃对重大问题的追查和披露、提供与事实不符的审计结论等,不仅直接影响审计质量,还大大增加审计风险。

此外,被审计对象制约也会导致审计风险。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有抵触情绪,有意无意地设置障碍,致使审计工作不能顺利开展,问题不能及时发现。

二、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问题的具体表现

(一)评价失误,影响被审单位积极性。

作为事业单位,其经济活动相对企业较少,内部审计更多的是对单位各部门执行国家政策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如果评价不实,就会给相关人员带来伤害,影响其工作积极性。

(二)建议失误,误导政策的制定。

现代内部审计的职能不仅局限在查错防弊,更多的是为内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内部审计部门接触的各种信息,对各管理环节都比较熟悉。因此,内部审计部门更多的是对单位的决策部门提供决策意见,如果提供的决策意见失误,就会误导政策的制定,造成隐性损失。

(三)审计质量低下,影响审计权威和自身进步。

审计质量低下主要表现为:审计报告失实、重大错弊未能有效发现、提出的审计建议无法实施或实施后造成巨大损失等。审计质量低下有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原因,也有审计方法和程序问题,但不管什么原因,后果均会使广大的职工特别是领导对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信任降低,影响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同时,如果内部审计人员不提高审计质量意识和审计风险意识,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其自身的进步。

(四)影响内部审计的生存。

内部审计的建立是为组织管理提供服务,如果内部审计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会出现存在价值危机,最终影响内部审计的生存和发展。

三、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防范及控制措施

内审工作要减少和规避风险,既有赖于内审工作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又更需要内审人员的自身努力,防范和减少审计风险。

(一)把握审计工作的精髓——审计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具有独立性,《审计法》第五条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也具有独立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决定》第四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以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优化审计活动的外部环境,必须从组织形式上有效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组织上和业务上实质性独立。要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充分实现其职能,就必须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职审计人员。内审组织机构在人员、工作、经费等方面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职能部门和个人干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时不受任何干扰,保持应有的客观公正态度,圆满完成审计任务,有效降低审计风险。

(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

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是高层次、综合性的经济监督,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扎实的会计、审计理论和审计技能,以及敏锐的分析能力、准确的判断能力及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还要具备经营管理知识,熟悉财政经济法规,对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有较深入的了解。加强内审行业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审计人才是推动内审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最有效措施。首先,必须改变用人机制,选派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内审队伍;其次,培养内审人员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第三,要加强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以适应发展需要。

(三)采用先进的审计理论和审计技术方法。

随着会计操作的电算化、网络化,传统的“一把算盘一支笔”的手工审计向计算机辅助审计转变,需要审计人员掌握运用计算机等辅助手段进行跟踪性的在线实时审计的知识和能力。此外,还应强化制度基础审计,对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信息予以充分重视,结合被审单位特点,正确地评价其内控制度,从而准确地把握审计重点和范围,获取应有的审计资料。

(四)切实加强与国家审计机关和民间审计组织的联系与协调。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主动与国家审计机关联系,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指导,并向审计机关了解内部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同时,要经常保持与民间审计组织和其他企业审计部门的协调和联系,交流内部审计技术和方法。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6篇

其次,要深化审计内容,重点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命题的提出,对审计内容提出了新要求。除了进行正常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外,更要关注三块,就是各单位执行国家政策法规、资金支出效益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检查。特别是有收费和罚款的执法单位能否按照规定执收执罚直接影响社会和谐。当前,一些单位因受部门利益驱动巧立名目,无证收费、超标收费等不依法行政现象仍然存在。为逃避检查,有的单位甚至将取消的收费项目另立名目移交下属单位继续收取,如工商。有些行政人员为谋取个人利益不依法办事现象也时有发生。比如,收费不服务的也经常遇见,如质量监督局。这些做法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了额外负担,导致不公平现象,这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易引发社会矛盾。为此,审计除了对单位执行其他法规政策情况检查外,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收费或罚款。

资金支出效益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如果管理不到位造成资金浪费或提供的公共产品效果不佳会招致公众不满,就会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因此,在真实合法审计的基础上,应加强支出的效益审计。效益审计国外比较多,如美国80%都是绩效审计,我国也是一个趋势,审计署提出07年绩效审计要占到比例达到50%,对基层审计机关还需要个过程,当然我们要有这样的意识。一项支出是否必要而且结果有效,前期决策十分重要。而现实中因决策失误造成公共资财损失浪费的情况也时常发生,因此应对单位的决策机制是否科学有效、重要支出的论证和审批等内容进行检查。支出是伴随着决策的执行、业务的开展而发生,若管理控制不当也会发生损失浪费现象。所以应对单位的管理控制制度健全性进行审查,即内控制度检查。另外可以利用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对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计,通过分析比较等方式判断有无更好的替代方式。公共资金使用不当会招致非议,激起社会矛盾。审计应通过比较单位工作目标和实际结果、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对资金支出的效果进行审计并提出建议,以改进被审计单位管理,增强公共资金支出效果,减少社会矛盾。

专项资金管理审计。这些资金包括住房公积金、教育专项资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专项资金和基金,窗体顶端,窗体底端。

专项资金的管理是否安全,使用方向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到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基金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维护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完整,促进构建社会保障的和谐环境服务,应是审计的重点内容。

最后,应积极发挥行政事业审计的防护性和建设性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行政事业审计涉及面较广,为充分发挥审计作用提供了便利条件。一方面,通过合理选择被审计单位,对单位存在的具体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确保国家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对于单位存在的管理问题,要积极提出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同时,要使审计成果的运用进入法纪监督领域,通过向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经济案件的审计查证工作,发挥审计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突出对典型问题的分析研究,增强审计成果的针对性和典型性;要在审计成果的归纳提炼上下功夫,突出对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能够从规律上找原因,对普遍出现的问题,能够从制度上提对策,提升审计成果的建设性,对于许多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可以及时反馈审计信息,为党委政府和决策机关及时采取措施改善宏观管理提供依据。通过审计处理和审计建议,促进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改善管理,合理用财,切实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7篇

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七种:将预算外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直接坐支;截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挤占挪用专项款弥补经费不足,专项款在银行储蓄专柜储存以谋求私利;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擅自处理固定资产;利用往来账户随意调节收入支出;私设“小金库”;超过规定列支招待费。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会计管理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收入项目多,收支频繁。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直接坐支现象严重。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既有单位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又有纳入预算管理的应缴财政收入、代管收入以及劳务性收入。⑴加强收入项目内容审计。是否与会计账科目核算内容一致,有无将应缴财政的各项收入作为单位管理的收入。⑵详细核对银行收支账。检查单位银行账户时,不能只简单地核对余额是否相符,要认真审核银行对账单的收入和支出发生额与单位会计账所列的收支额是否相符。查看检查单位有无将应缴预算款项直接列支的现象。

2加强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管理

要严格收费管理,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数具有执收执罚职能。要关注以下环节:⑴审查收费项目审批权限是否合法,对于由国务院和省级审批的基金和收费是否认真执行,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⑵审查收费入库管理及缴库级次是否正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由财政部逐年下文,分别划归预算内和预算外归口管理,看有无混淆预算内外列入渠道问题。一般来说,收费和罚没收入入库级次与执收执罚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直接相关。如省级管理部门的收费缴入省级财政专户,审计时应检查执收执罚单位有无为了单位利益将收费或罚没收入缴入地方国库,造成截留上级收入的问题。⑶审查收费和基金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有无隐瞒、截留、转移和坐收坐支预算资金等问题。⑷检查其票据领用及缴销和库存情况,对于自制和购买的收费票据应采取详查法,进行延伸审计。

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管理

行政单位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国家对行政机关的人员、房屋、车辆等编制及各项支出标准均有明确规定。审计时应注重审查其预算批复及预算执行情况,注重审查支出的合法性、效益性,检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和开支标准,有无挤占挪用、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挥霍浪费等问题。其次,要审查经费开支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将资金转移下属单位进行支出的问题。

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专项管理,严禁专款弥补经费不足

挪用专款将直接导致严重的经济后果,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贪腐现象的发生起初都是从挤占、挪用资金开始,进而无法弥补,导致越陷越深。加强系统内专项资金检查力度,提高检查质量。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搞好内部监督检查。为了防患于未然,在单位内部形成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使项目的开展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公开、透明。

5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1)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卡片账管理,并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工作,定期与实物核对,定期盘点,及时处理相关财务手续。

(2)加大领导重视力度,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有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并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为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各单位“一把手”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把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6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户的管理

往来账户是反映一个单位应收暂付或应付暂收款项的待结算账户。然而在现实当中,某些行政事业单位运用往来挂账的手法,随意调节财务收支,来达到转移隐瞒收入、虚列支出、预提费用的目的,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隐瞒收入,逃避国家税收。

7行政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的现象管理措施

(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全区范围内设立“小金库”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举报属实的,按查实的违法所得给予5%的个人奖励,最高奖励为1万元。

(2)建立定期检查和结果通报制度。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小金库”案件的发生。

(3)加大对单位及个人的处罚力度。对单位设置的“小金库”一经查实即没收非法所得,并对个人处以涉案金额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会计人员追究其相关责任,直至吊销其会计资格证书,并追究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资产清查;审计;管理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工作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对于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问题,资产盘盈、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以及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以提出改进建议,探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资产损益原因分析

(一)资产盘盈原因分析

第一,购置时只列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到位,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购置后只列费用支出,不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大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盈。

第二,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在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长期未入账,这种情况在乡卫生院中尤其突出,乡卫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卫生院占用土地多为成立时无偿划拨,多年来未估价入账;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电脑、打印机、汽车、家具用具、变压器等在收到实物时未做账务处理,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面未登记而实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盖、接受转让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由于未进行决算或未取得发票等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在资产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房屋、围墙、伙房等固定资产建盖时未计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本次资产清查时才发现这些固定资产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见其资产管理的混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转让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入账。

第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在受赠时未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盘亏原因分析

第一,已报废毁损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已无修复价值或已损坏无法修复的汽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及无法使用的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等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申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二,已转让、出售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汽车等固定资产,转让、出售收入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做减少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三,已被拆除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因鉴定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四,划拔资产及对外捐赠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资产,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赠送给扶贫点或其他单位的电子产品及家具用具,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电脑等资产被盗,或人员调动带走电脑,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二、资产清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第一,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有两个事业单位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产权已属于职工所有,固定资产未作减少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二,固定资产重复入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房屋等资产重复计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万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第三,历年清仓盘盈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存货项目出现会计差错,存货清仓盘盈及进销差价多年未作处理,本次清查出现较大金额的存货盘盈;或者历年清仓盘盈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长期不作处理。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乡卫生院

第四,收入长期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或房租收入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五,账表不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账面上事业结余为负数,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将事业结余反映为零,同时空增其他资产项目,造成账表不符。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六,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例如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计入了“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借入款项”科目核算。

三、在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第一,鉴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存续状态的动态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资产的现状掌握的信息滞后,建议每年年末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记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情况,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设备购置”明细科目用于专门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便于在年末及时查对账目,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漏记。

第三,在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有关的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不齐全,这种情况在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突出,建议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土地及房屋的产权证书以便于明晰产权,更好地明确本单位的不动产状况。

第四,对上级配给或外单位捐赠的实物,应建立同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的机制,及时将此类资产纳入管理;建议在今后对划入划出固定资产,应完备划转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对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及时根据相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严格划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第七,通过本次资产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议今后对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该入账、该报损的资产,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账帐相符。

第八,有些单位往来款项较多,有些款项账龄较长,本次清查审计中未能取得所有往来询证回函,建议今后清理往来款项,对挂账时间较长款项及形成坏账损失的款项及时取得发生损失的相关证据,报财政部门申报损失处理。

第九,对损毁固定资产及时报财政部门作损失处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对已报废损毁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取得报损材料及批复文件做账务处理。

参考文献:

[1]闫向军.从清产核资看行政事业单位的不良资产[J].中国农业会计,2006,(01).

[2]刘国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财政与发展,2006,(05).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9篇

(—)正面影响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1.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加强了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有利于单位依法理财,堵塞漏洞,强化预算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使单位资金的使用管理由以前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督,从而有效地阻止单位财务收支中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不合理开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由于会计核算得到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得到强化、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从而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内部审计风险。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2.有利子减少审计成本,突出审计重点……会计核算中心集中了各基层单位、部门的会计资料和信息,内部审计部门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可花费较少的审计成本就可以对各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工作,有利于确定审计重点,有利于确定宏观分析和全面评价。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3.有利于对“小金库”的确认和判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各进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银行帐户均被撤销,所有资金全部纳入核算中心。因此凡是没经批准遗留和新出现的中心之外的帐户和资金都应视为“帐外帐”、“小金库”。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二)负面影响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1.资金载体发生变化使内部审计客体增加,增大了责任认定了难度。在会计集中核算制下,资金载体发生了变化,内部审计部门与被审计的单位、部门之间增加了会计核算中心,因而审计对象由原来单一被审计单位、部门变为被审计单位、部门与会计核算中心两个客体。被审计单位、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虽然转移,但依然享有财务收支执行权、财产物资管理权、收入的筹集、支出的审批权,仍然是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管理的主体,也必然是被审计的主要客体;而核算中心成为审计的又一客体,是因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职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都由会计核算中心完成,并行使会计资料档案保管权力及资金管理权。因此在核算中心与被审计单位部门之间可能就一些会计核算责任问题相互推诿,以及要在两个客体间来回查阅和问询辩认,增大了一些责任认定难度。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2.准则规范的滞后,有待于完善。会计核算工作从被审计单位、部门分离出来后,谁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作出承诺,由谁签证、怎么签证,而现行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未能涵盖此类情况。按照会计集中核算体制的现状,在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被审计单位部门原来的会计责任在被审计单位、部门与核算中心之间发生一定转变。被审计单位、部门原承担的全部会计责任有部分转变到了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主要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代管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对会计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主体责任主体还是被审计单位领导人。因此,在会计责任变化后,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对这些问题作进一步研究探索,更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出台这方面的准则进行规范。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3.新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增添一些审计难度。成立中心后,一些单位、部门为逃避核算中心会计监督,采取更加隐蔽的违纪方式,将资金转变到与之相联系的二、三级单位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及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因此给内部审计检查难度加大。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4.进中心单位开支标准不统一,对违规违纪开支不好认定。由于各单位、部门收支状况原本不同,没有统一开支标准,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集中在一个桌面上,因此标准问题凸现出来。从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等大额费用支出,到差旅、电话费等小额费用支出,从招待、会议费的公务费用支出,到补贴、奖金等福利费用支出,因没有统一标准,不好确认其违规违纪问题。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5.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部门的经济事项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增加审计难度。会计核算中心人员不参与各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对各单位具体工作和开支项目不十分清楚,在会计核算上往往只是注重审核其票据要素是否齐全、报销手续是否完整,不能对其反映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以及相关的合法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增加具体审计的难度。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二、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后内部审计工作应采取的应对措施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面对会计集中核算后给内部审计工作带来的影响,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针对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只不过是多了一道会计监督环节,但其代替不了内部审计,不能理解为因为加强了会计监督,而要削弱或取消内部审计监督,相反由于资金载体的变化以及其带来的影响,而要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所属基层单位的内部审计任务不会从数量上发生变化,但在内部审计的客体、内容、重点、方式方法上面,要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从目前现状看,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分清责任主体、规范操作规程。会计集中核算后,审计客体和对象出现了两个层面。一是被审计基层单位、部门,二是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客观实际,各基层单位、部门的会计法律地位不变,其负责人仍是会计责任主体。应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被审计基层单位、部门和负责人仍是审计通知的主送单位,负责提供资料、承诺和签证。核算中心承担着各单位的会计核算职责,要对代管资金、会计核算、会计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负责,即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同时又因其是各基层单位、部门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的集中地,还必须积极配合内审部门对各单位、部门的审计,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核算中心。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二)适时调整审计目标,及时把握审计重点。在会计集中核算制下,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分开,分别由被审计单位、部门和核算中心承担相关责任,根据体制变化产生的影响,要适时调整方向,把握审计重点。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对被审计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核算中心在日常会计监督中涉及不到的和没有监督到位的会计事项进行审计监督,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否由于会计核算工作的转移,而丧失各项内控制度。二是收入(包括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真实和完整。重点检查收入来源是否合规,是否全部入帐,有无逃避会计核算中心将收入不及时报帐、漏报、瞒报、少报或不报帐,转移下级单位、形成单位的“小金库”,搞帐外帐。三是支出的合规效益性。审核支出的结构和效益情况如何、分析行政、事业成本的合理性、是否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是否体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另外还要注意真发票、假项目等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情况,尤其要对金额大,报销内容显失合理的支目予以重视。四是实物资产的管理,要突;出实物清查工作。就是要针对被审计单位部门实物资产管理薄弱的妻计集中核算制下,各单位、部门与所属下一级单位以及社团、工会等组织的财务联系更加紧密,出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因此在节计对象上要改变只审计一级财务单位的局限。鉴于以上几个方面,内部审计工作要及时改进审计的方式方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确保审计成效。具体要采取如下措施。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一是要做到二个现场审计的结合。首先,要将会计核算中心作为实施内部审计的主要现场,并要求被审单位、部门的报帐员到现场,对单位、部门有关经济事项进行解答,同时根据情况需要还要将被审单位作为现场,进行相关事项的检查和审核。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二是要注重调查和实物清查。对于核算中心提供的会计资料是否全面、真实的反映了被审单位、部门财务状况,要注重调查工作,来全面掌握被审单位、部门收支项目和财务事项的变化和真实情况。由于会计核算职能的移出,被审单位会出现财务管理弱化的现象,尤其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是较为薄弱的环节,因此要加大对实物资产的现场清查。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三是要强化延伸审计。要对被审单位、部门尚未纳入中心的资金、账户以及所属二、三级单位财务状况纳入审计。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四是要注重跟踪审计。对于在审计中发现的一些异常开支和往来款项要进行跟踪,查明是否存在与有关单位串通,采取虚列支出,转移收入等手段在外单位套现,违规列支等问题。会计集中核算制下,各单位、部门与所属下一级单位以及社团、工会等组织的财务联系更加紧密,出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因此在审计对象上要改变只审计一级财务单位的局限。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鉴于以上几个方面,内部审计工作要及时改进审计的方式方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确保审计成效。具体要采取如下措施。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一是要做到二个现场审计的结合。首先,要将会计核算中心作为实施内部审计的主要现场,并要求被审单位、部门的报帐员到现场,对单位、部门有关经济事项进行解答,同时根据情况需要还要将被审单位作为现场,进行相关事项的检查和审核。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二是要注重调查和实物清查。对于核算中心提供的会计资料是否全面、真实的反映了被审单位、部门财务状况,要注重调查工作,来全面掌握被审单位、部门收支项目和财务事项的变化和真实情况。由于会计核算职能的移出,被审单位会出现财务管理弱化的现象,尤其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是较为薄弱的环节,因此要加大对实物资产的现场清查。sQg中国国家审计网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10篇

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七种:将预算外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直接坐支;截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挤占挪用专项款弥补经费不足,专项款在银行储蓄专柜储存以谋求私利;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擅自处理固定资产;利用往来账户随意调节收入支出;私设“小金库”;超过规定列支招待费。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会计管理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收入项目多,收支频繁。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直接坐支现象严重。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既有单位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又有纳入预算管理的应缴财政收入、代管收入以及劳务性收入。⑴加强收入项目内容审计。是否与会计账科目核算内容一致,有无将应缴财政的各项收入作为单位管理的收入。⑵详细核对银行收支账。检查单位银行账户时,不能只简单地核对余额是否相符,要认真审核银行对账单的收入和支出发生额与单位会计账所列的收支额是否相符。查看检查单位有无将应缴预算款项直接列支的现象。

2加强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管理

要严格收费管理,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数具有执收执罚职能。要关注以下环节:⑴审查收费项目审批权限是否合法,对于由国务院和省级审批的基金和收费是否认真执行,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⑵审查收费入库管理及缴库级次是否正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由财政部逐年下文,分别划归预算内和预算外归口管理,看有无混淆预算内外列入渠道问题。一般来说,收费和罚没收入入库级次与执收执罚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直接相关。如省级管理部门的收费缴入省级财政专户,审计时应检查执收执罚单位有无为了单位利益将收费或罚没收入缴入地方国库,造成截留上级收入的问题。⑶审查收费和基金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有无隐瞒、截留、转移和坐收坐支预算资金等问题。⑷检查其票据领用及缴销和库存情况,对于自制和购买的收费票据应采取详查法,进行延伸审计。

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管理

行政单位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国家对行政机关的人员、房屋、车辆等编制及各项支出标准均有明确规定。审计时应注重审查其预算批复及预算执行情况,注重审查支出的合法性、效益性,检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和开支标准,有无挤占挪用、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挥霍浪费等问题。其次,要审查经费开支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将资金转移下属单位进行支出的问题。

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专项管理,严禁专款弥补经费不足

挪用专款将直接导致严重的经济后果,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贪腐现象的发生起初都是从挤占、挪用资金开始,进而无法弥补,导致越陷越深。加强系统内专项资金检查力度,提高检查质量。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搞好内部监督检查。为了防患于未然,在单位内部形成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使项目的开展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公开、透明。

5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1)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卡片账管理,并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工作,定期与实物核对,定期盘点,及时处理相关财务手续。

(2)加大领导重视力度,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有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并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为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各单位“一把手”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把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

6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户的管理

往来账户是反映一个单位应收暂付或应付暂收款项的待结算账户。然而在现实当中,某些行政事业单位运用往来挂账的手法,随意调节财务收支,来达到转移隐瞒收入、虚列支出、预提费用的目的,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隐瞒收入,逃避国家税收。

7行政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的现象管理措施

(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全区范围内设立“小金库”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举报属实的,按查实的违法所得给予5%的个人奖励,最高奖励为1万元。

(2)建立定期检查和结果通报制度。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小金库”案件的发生。

(3)加大对单位及个人的处罚力度。对单位设置的“小金库”一经查实即没收非法所得,并对个人处以涉案金额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会计人员追究其相关责任,直至吊销其会计资格证书,并追究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11篇

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但实际工作中因审计管理体制的局限以及诸多原因的限制,对行政事业领域的审计仍存在一些工作盲区,有的党政重要部门不仅没有进行过财务收支审计,甚至连日常性的专业检查也很少涉及。

为维护审计法的严肃性,消除行政事业审计工作的盲区。各级审计机关应积极争取本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将对本级党委、人大、政府等领导机关财务收支的审计纳入行政事业审计的计划中,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必要时通过“上审下”、统一组织等审计方式,安排对领导机关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促使审计职能依法落到实处。

加大审前调查力度,科学制定审计方案

审前调查和审计方案的制定是实施审计的首要环节,审前调查是编制审计方案的基础。为使审计方案充分体现重要性、谨慎性原则,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必须围绕审计的目的开展审前调查,以确定审计的范围、重点内容、审计方法和实施步骤。

审前调查可采取走访座谈法和个别谈话法。走访座谈法是以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为询问对象,通过座谈寻找审计线索的一种方法。通过走访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干部监管部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业务关联单位,听取部门、单位从各自角度所掌握的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介绍、评价,以及对其领导人或单位存在问题线索的介绍,并查阅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的检查和处理报告,以供审计参考,确定审计重点。个别座谈法是以被审计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为询问对象,通过谈话寻找审计重点的一种调查方法。分别与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或主要经营单位负责人或部分职工座谈,了解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和个人重大经济问题线索,以明确审计重点和方向,尤其要重视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内审、财务、基建、三产、人事等部门负责人的谈话内容。

实施科学的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

1.建立审计线索资料库。对日常审计中发现的审计线索和社会各界的举报信函进行认真分析、详细登记,将有价值信息在全局范围内及时反馈,做到审计资源共享,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

2.对难点、疑点问题实行集体“会诊”。对审计中发现的难点、疑点问题组织审计骨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研讨、分析,力争找出最佳处理方案。

3.采用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对“三有一多”单位(即有资金分配权、有罚没收入、有预算外收入和问题较多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审计及审计调查,坚持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4.适时进行现金、实物盘查。在审计进点时、审计中、审计结束前或审计复核时,对被审计单位现金、实物进行突击盘查。

5.注重效益审计,并确保审计决定的落实。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的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同时,对不按时落实审计决定的,采取分次、分期到位等方式落实;再不执行的,协调财政、法院等部门强制扣缴。

6.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培训,实施计算机审计,探索运用现代审计手段,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

强化账户审计,加大延伸力度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作为资金运行的载体,必然成为收支活动的“闸口”。它主要涉及开户单位、受理开户的银行、资金运行划入的来源、资金划出的去向四方面的关系,因此审计从账户入手就是抓住了问题的源头,掌握了这个单位资金运行的轨迹,顺着这个轨迹层层逐步延伸到其他单位、其他账户,可牵出各种存在问题。另外强化账户审计手段还可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还能查处截留、转移私分等违纪行为。它是保护国家财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手段。

创新审计成果,提高成果质量

审计的目的就是规范经济行为,为地方经济发展当好参谋,因此创新和提高审计成果质量尤为重要。

一是以真实、合法性审计为基础,着重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查深查透;

二是对审计结果进行分析、提炼和深加工,从宏观层面上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和改进建议;

三是加大审计成果转化为实际效果的力度,狠抓审计意见的落实;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12篇

二是转移违纪违规收支款项。随着近几年区纪委、财政、审计检查监督力度的加大,有些单位为逃避财政监督,将部分收支转移到其成立的各类协会、学会、工会、内部职工食堂及下属事业单位、各种经济实体等,使得一些违纪违规行为出现了“下沉”现象,给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是以会议费、招待费、维修费、往来款等名义虚列支出。有的单位采用虚开发票的方式以会议费、招待费、维修费等各种名义虚列支出;有的单位利用其下属二级单位,虚挂往来款,以达到套取财政资金目的。

四是将部分收入长期挂往来账,列收列支。有的单位将各种租赁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代扣手续费或违规收费等收入计入“暂存款”科目长期挂账,逃避纳税和监督检查;有的单位将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长期挂在“暂存款”科目,列收列支,以达到隐瞒应缴财政收入目的;有的单位将专项资金长期挂在“暂存款”科目,造成专项资金被挤占或挪用。

五是经费列支超预算现象较为普遍。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年终进行收支结转时出现超支的现象。部分单位对支出控制不严,预算细化不够和预算约束力不强,有的单位随意挤占专项资金、占用代管资金。

造成上述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领导和人员法纪意识淡薄,加上小团体利益驱动,认为集体研究,没有揣个人腰包就没有问题;二是“收支两条线”的执行日趋严格,有的单位害怕将资金上缴财政后,财政不能及时、正常保证单位用款,影响到工作开展;三是随着国库集中支付的逐步推行,有的单位为规避财政、审计的检查监督,将资金游离于体外;四是财务和相关人员缺乏必要的业务学习,自身知识更新慢,不能适应新情况、新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真正杜绝上述问题发生,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计建议:

一是理顺行政事业单位与下属单位、经济实体的关系,优化部门职能。针对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的下属单位、经济实体与其在财务上并未真正彻底脱钩。因日常经营中存在对权力的依赖性,这些经济实体也心甘情愿地与行政机关保持理不清的关系。因此,必须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与所属经济实体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的规定。部门应进一步优化其职能,整合资源,撤销不必要的内设机构。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13篇

1、要坚持重要性原则进行效益评价

由于我国目前缺乏科学、系统的效益评价体系,在实践中审计人员只能通过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依据审计事实来判断和评价,审计效益评价较为困难,审计结论容易引起争议,存在潜在的风险。为了便于审查判断,要坚持重要性原则,尽量选取利用现有法规、行业标准、运用分析论证手段可以判断的内容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成本管理和组织管理等管理学知识,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的评价方法和标准。首先,要将效益审计目标依据资金的性质和项目功能定位,分类选择相关考核评价指标,确定指标评价方法,建立适宜的效益审计指标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应从资金到位率、使用率、支出效果、项目采购方式和财务制度执行等方面来确定基本财务指标、国家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其次,要从不同的侧面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标来反映、从项目的实施对社会产生最大的宏观效益和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来确定具体的评价指标。

2、要注重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

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是效益审计的主要组成部分,以效益为导向,提高财政、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当前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新的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施行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行政事业单位大多都是一级预算的党政部门单位,所以要把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首先,应当注重抓住党政主管领导的“一支笔”。只要抓住了“一支笔”就等于抓住了效益审计的主要方面,就能通过“一支笔”促进部门单位增强预算管理的自觉性和规范性,看其预算安排的是否合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失和浪费,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经济性。其次,应当抓住重大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看其项目立项的科学性,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逐步探索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率性。最后,通过对重大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的审计,检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损失浪费情况,看其是否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判断其所蕴含事业发展的潜在效益等。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14篇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0YJA790050);西安市软科学研究项目(SF1018(3))

[作者简介]冯均科(1958― ),男,陕西扶风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陈淑芳(1962― ),女,陕西蒲城人,西安财经学院商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张丽达(1987― ),女,陕西西安人,西安财经学院商学院助教,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读博士,从事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

[摘要]从科学的高度剖析政府审计,以受托责任理论为切入点,利用审计的三方关系构建政府审计理论框架,是政府审计理论研究的突破口。政府审计是基于受托责任产生的,在政府审计中也存在着审计委托人、审计人和被审计人三方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是政府审计的本质体现,也是政府审计理论框架构建的逻辑基础和科学基础。基于受托责任构建的政府审计理论,有利于调整审计人在关系中的定位,对审计实务具有特殊的意义。

[关键词]政府审计;受托责任;审计关系;审计理论;框架;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审计动因

[中图分类号]F239.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833(2012)03000907

一、 引言

以某种审计职业(如,民间审计职业)构建审计理论框架,是审计界的惯常做法。文硕先生在所著的《世界审计史》中提出了“审计理论的三座里程碑”,这三座里程碑分别是莫茨和夏拉夫合著的《审计理论结构》,美国会计学会(AAA)的研究报告《基本审计概念说明》,以及尚德尔的《审计理论》,而这些著作都是探讨民间审计问题,对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几乎不予关注。尽管将民间审计研究的成果,视为对审计整体的研究成果存在以偏概全的缺陷,但是,几乎没有人会对该研究成果作为抽象的“审计”整体成果发生质疑。这可能产生的结果是,真正能够代表审计理论研究水平的民间审计的研究,在事实上带动了整个审计行业(也包括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的理论研究,因此,似乎不必苛求这个理论是属于谁。与此有关的一种现象是,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几乎所有的《审计学》教科书,都在清一色地讲述民间审计。这种审计理论研究结构失衡的状态,固然与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的行政化属性导致缺少自由选择的研究空间有关,但是,从学术本身而言,却留下了种种遗憾。基于财务报表特定对象的审计,满足报表使用者对报表可靠性的需求,在明确的目标下制定了具体的、规范化的作业流程,其技术性特征符合科学对理论的界定,这就是为什么民间审计理论盛极一时的真正原因。当然,国家审计、内部审计不考虑去行政化问题,可能永远无法超越民间审计理论的科学性。这是国家审计理论研究应当深思的一个重要问题,甚至也是国家审计发展应当关注的问题。

在我国,所谓的审计理论框架研究,一般都停留在民间审计的范畴。即研究者倾向于从民间审计视角来讨论审计理论框架的建设问题,而并不是从审计所包含的民间审计、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的整体上采用归纳法进行抽象的总括性研究。结果是以民间审计理论代替了包含丰富内涵的审计整体的科学理论的研究。只要查阅一下我国近三十年来关于审计理论框架研究的文献,就可以看到,1995年以前,研究审计理论的论文主要集中在政府审计方面,而此后,则主要是民间审计方面。这种变化的原因是当时会计制度改革的西方化导向,促成了审计课程教学内容的西方化,即以民间审计作为主要的研究内容。在我国已有的相关学术文献中,我们能够看到,基本上是以民间审计作为研究对象构建审计理论框架的。而以民间审计理论为依托的审计理论框架,与大统一视角下的审计理论框架有很大的距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科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审计理论研究的终极目标是建立大统一的审计科学的理论体系,虽然难度很大,但是,仍然具有科学上和逻辑上的可能性。在目前,建立这种体系的条件还不够成熟,因为,世界上还没有一个成熟的审计制度体系,还没有在充分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中获得足够的审计工作经验支持,我们所能得到的也只能是以一个主要审计职业或者几个不同审计职业为背景的局部性的审计理论。

不过,在还没有建立大统一的审计理论框架以前,从一种特定审计职业(如,政府审计职业)角度进行理论框架的研究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因为它为该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基于这种考虑,我们不应当排除这种研究的必要性。本文认为,政府审计理论框架是存在的,以受托责任理论为指导,建立基于审计关系的政府审计理论框架将可能带来研究上的新突破。

二、 受托责任理论对政府审计理论影响的分析

受托责任理论是关于审计动因问题研究的主流理论,它为我们构建政府审计理论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因此,应该从受托责任所引发的审计关系来讨论国家审计理论框架,这可能为我们的研究重新设定了一个新的逻辑起点。

(一) 从受托责任视角剖析政府审计关系

从审计角度来考察受托责任这个概念,也可以给出审计动因的表述。“凡是存在审计的地方,必然存在着受托责任关系;而受托责任关系是审计得以存在的重要条件”[1]。公共受托责任关系反映了委托人的社会需要,而委托人的社会需要在层次和水平上总是在不断地变化和提高,因此,受托责任关系的外延也总是在不断地演变。为了保证对受托责任关系的有效监督和证明,审计也随着受托责任关系外延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和创新。从这层意义上说,审计既在受托责任关系基础上产生,又随受托责任关系外延的演变而不断深化和发展。

目前,受托责任理论已经成为理解审计动因问题的一把钥匙。我们可以从现有的众多文献中看到政府审计受托责任的影子。国际最高审计组织(INTOSAI)在被称为政府审计“圣经”的《利马宣言》中明确指出:“对政府资金的管理是一种受托关系,因此,有政府财务管理就一定要有审计。”[2]宣言中明晰地阐述了受托责任产生政府审计的观点,当然,这种观点已被全世界许多国家的专业人士所接受。

公共管理促成了政府审计的形成,政府审计是公共管理的工具,政府审计处在一个复杂的受托责任体系之中。在公共管理所包含的委托关系中,委托人是全体人民,受托人是政府。全体人民将公共经济资源委托给政府,政府对该经济资源的完整性、增值性和安全性等负责。不论受托责任的内容如何,以及通过何种方式加以规定,必须对所有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加以监督,而政府审计就是受托责任的最好的控制者。政府审计是受托责任关系中联系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桥梁,通过审计活动来监督受托人的行为,保证受托责任得到全面有效的履行。如果公共权力的管理者愿意运用公共资源,那么,就意味着其从获得政权托管权的时刻起,就需要向委托人证明自己是否有效管理和使用权力,以解脱自身的公共责任,这都需要政府审计进行独立检查和评价。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将政府审计理解为专门机构依法对受托人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

当然,一个深层次的问题是政府在履行受托责任过程中可能发生失灵。从公共管理理论来分析,政府也是一个利益集合体,在这个集合体中,代表这个集合体履行有关职能的是公共管理人员,这些人员由于人性的自私与贪婪,可能会在使用公权力的过程中滥用权力,发生营私舞弊,这时,就需要一种特殊的权力,对公权力进行控制。政府审计正是在控制政府的个人可能出现滥用权力的背景下出现的。有个人的违规,就可能出现政府失灵;有政府失灵,就必须依靠审计等外部的强制力量制衡政府,消除或者控制政府失灵。政府审计是在政府可能失灵的条件下产生的,政府审计有利于治理政府的公共资金滥用行为。“国家审计的固有属性与公共资金的管理有关,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国家审计是促进政府规范财政行为的专业性、技术性手段,可以有效地矫正‘政府失灵’行为。”[3]这意味着,政府审计事实上是审计委托人治理政府失灵行为的一种工具。

(二) 以受托责任理论为基点构建政府审计理论框架

既然受托责任理论是政府审计的重要研究基础,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基于受托责任条件下政府审计关系构建政府审计理论框架。

图1政府审计理论框架

在受托责任理论指导下,以政府审计关系为研究内容的政府审计理论框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部分。

1. 政府审计环境理论。主要是研究政府审计所面临的各种环境要素以及这些要素与政府审计所具有的各种内在联系。

2. 政府审计关系理论。主要研究政府审计所包含的审计委托人、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三者之间所具有的各种关系。

3. 政府审计规范理论。主要研究政府审计的法律、法规、准则和职业道德建设等问题,提供政府审计机构与人员所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以上三个部分,它们是具有密切联系的。政府审计环境理论为政府审计活动提供了准确利用环境和改造环境的基本思路;而政府审计关系理论为审计活动提供了如何理顺各种审计关系人之间关系的基本技巧;最后是政府审计规范理论,它为政府审计活动的主体提供了行为指南。这三者之间,核心是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以及规范这些社会关系的规则,体现了审计学的社会科学属性。政府审计理论也应当研究政府审计活动如何面对各种关系,以便于提高政府审计的运行效率。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把基于受托责任理论的政府审计理论框架用图1表示。

三、 基于受托责任理论重构政府审计理论框架

受托责任与政府审计的关系表明,政府审计的产生不仅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更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受托责任的产生,导致政府审计活动必然出现。受托责任是政府审计产生的必要条件,因此,研究政府审计理论必须研究受托责任。依据政府审计的特点,笔者以政府审计关系人的三方关系为主线,重塑政府审计理论框架。明确了受托责任对政府审计理论框架的影响后,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地研究政府审计理论框架。

(一) 政府审计环境理论

政府审计环境理论之所以作为政府审计理论框架的第一部分,就是因为政府审计存在的基础是特定的社会环境。即环境对政府审计的需求,引发了政府审计制度的供给,而制度的供给促使政府审计机构的建立,人员的配备,政府审计机构相应职能活动的实施。政府审计环境对政府审计制度设立等一系列方面,具有重要影响,任何不考虑社会环境对政府审计影响的所谓的政府审计理论研究,都是没有根基的,也是残缺不全的。

政府审计环境理论主要是研究社会环境对政府审计的影响,以及政府审计对社会环境的能动作用。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两个层次研究政府审计环境理论。

1. 社会环境影响政府审计理论,该理论主要研究下述问题。

(1) 设立政府审计制度的条件研究。需要研究的内容是设立政府审计制度的政治条件、经济条件、文化条件和历史原因等。在一个没有设立政府审计的国家,这种理论有明显的指导意义;在一个已经设立政府审计的国家,这种理论对于强化社会环境对政府审计的需求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思路,意义也是明显的。

(2) 政府审计制度构架的研究。该研究主要是考虑如何基于一个国家主要的社会环境设立适用于国情的政府审计制度。该研究所涉及问题包括:研究政府审计机构的建制规格、工作职能、业务分工及与有关方面的关系模式等。政府审计制度构架的设计,既不是政府审计部门自行决定的,也不应当是政府或立法机构的个别官员决定的,在民主社会,它应当来源于社会民众公议的结果,而这一结果,需要进行理论研究,通过理论研究为社会民众的民主选择提供理论依据。

(3) 社会环境推动政府审计制度改进的理论研究。对一个正在运行中的政府审计机构而言,社会环境的变化经常可能会对政府审计制度的适应性产生挑战,可能需要改进政府审计工作模式或者其他方面,这意味着,在一个非稳定性的社会形态下,政府审计的改革是必然的,需要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进行有关的调整,以保证政府审计及时满足社会环境的要求。

2. 政府审计影响社会环境的理论,该理论主要研究下述问题。

(1) 政府审计影响政治制度建设的理论。在我国和其他国家,政府审计在国家有关公共权力的制衡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能够体现政府审计的国家治理功效。政府审计如何借助国家为审计机关搭建监督平台,为改进国家的政治制度出谋划策,是政府审计理论应当研究的重要问题。在现实中,政府审计在监督政府方面、在为立法机构提出立法建议方面、在反腐倡廉方面和在执法的监督方面,都具有不可低估的效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建设。

(2) 政府审计影响经济制度建设的理论。政府审计与经济制度建设密切相关,这源于政府审计监督公共资金使用效率的制度基础。市场失灵的情况下,通常需要审计介入。而政府审计理论的建设,应当考虑对市场失灵实施审计介入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和信息传递模式等。

(3) 政府审计影响其他社会环境的理论。政府审计对文化、教育和其他有关方面也会产生积极影响。政府审计主要是通过监督职能及其所衍生的建设,对社会环境发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政府审计理论将有意识地研究在特定历史时期如何有针对性地对某一个社会环境要素产生影响,这可能有助于扩展政府审计的功能,提高政府审计的影响力。

(二) 政府审计关系理论

政府审计关系理论是整个政府审计理论框架的核心。政府审计关系的存在,表明具备了政府审计存在的基础,因为政府审计活动正是基于这种关系而展开的。只是仅有政府审计环境理论是不够的,它无法解决政府审计的具体运行问题,必须通过政府审计关系理论作为构建政府审计理论框架的主体。

政府审计关系理论主要是解决政府审计中三方审计关系人之间各种关系处理与协调所遵循的原理与原则的理论,这种理论主要应当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 基于审计委托人的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是,研究在最优的审计关系模式中,谁作为最佳审计委托人的相关理论。在这里,审计委托人也可以从实际委托人与终极委托人两个方面来研究。在不同的国家,审计委托人表现为不同的形式,他们都可能基于不同的历史原因和政治背景。审计委托人通过什么形式授权、如何授权、授权时间、授权内容以及授权的限定等,都需要进行理论研究。虽然审计界在某种程度上无法改变法定的审计委托人的具体模式,但是,相关的研究仍然可以给审计委托人制度的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如果从审计关系角度进行研究,基于审计委托人的理论,也可以分为两个层次:①审计委托人对被审计人关系的理论。从审计角度来看,可以研究审计委托人委托被审计人实施有关公共管理的委托关系,通过这种关系的研究,为审计机关准确把握审计委托人所拥有的管理控制权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②审计委托人对审计人关系的理论。这种理论主要研究审计委托人对政府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的形式、时间、途径、内容和信息传递等事项的要求。

(2) 基于审计人的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是,研究最优的审计关系模式中,作为审计人代表的审计机关与实施主体――审计人员应当具有的胜任能力的理论。在这一理论中,针对审计机关进行的研究,应当包括: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审计机关层级的设置及不同层级之间的关系;审计机关职责范围与权限;审计机关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如果针对审计人员进行研究,应当包括:审计人员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构架;审计人员之间的关系模式;对审计人员的监督评价等。基于审计人的理论,也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审计人对审计委托人的关系理论。该理论主要研究审计人如何准确地理解审计委托人的授权及有关要求,并且提供对审计委托人效用最大化的审计信息,以满足其公共管理的需要。第二,审计人对被审计人的关系理论。该理论主要研究审计人应当如何把握被审计人的心理变化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审计策略和审计程序,并能够保证与被审计人进行最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达到审计效率的最大化。

(3) 基于被审计人的理论。从政府审计理论框架的属性来看,关于被审计人有关问题的研究,并不属于审计的专业问题,但是,考虑审计人是将被审计人作为审计对象实施监督的,因此有必要将有关被审计人的理论列入政府审计理论框架。基于被审计人的理论,其核心是审计应当监督谁,监督什么,如何监督,如何反馈信息,如何进行协调。在政府审计理论框架中,首先应当考虑如何基于公权力的法定范围,适当地划定政府审计监督的被审计人的范围及相关的业务内容;其次应当考虑如何有针对性地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实现审计目标。最后是研究如何与被审计人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对被审计人发生有效的影响。基于被审计人的理论,同样也可以分为两个层次:①被审计人对审计委托人的关系理论。该理论实际上是一种受托责任关系,从政府审计理论角度来看,应当研究作为人的被审计人,它对审计委托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履行哪些义务及其中存在的不当之处,由审计人给审计委托人提出有效控制被审计人的建议。②被审计人对审计人的关系理论。该理论主要研究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被审计人应当为审计人提供什么样的工作条件,以保证审计程序的顺利实施。

上述三个方面的理论,反映了政府审计理论应当研究审计关系中三个关系人之间的互动式的、双向交流的六种关系,理顺这六种关系,才能保证审计关系的有序性,使政府审计达到最优运行状态。

(三) 政府审计规范理论

事实上,人类的社会关系是需要通过规则来调节和管制的,对政府审计关系而言,这种规则也是不可缺少的。在这里,所谓的规则就是政府审计规范;所谓的政府审计规范理论,就是研究政府审计中各种关系人适用的规范的理论。

政府审计规范理论是一个相对庞杂的规则体系,这个体系应当是一个“金字塔”式的结构,即从上到下,搭建了一个适用面、强制力越来越小的体系。该理论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政府审计立法理论。该理论主要是解决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审计关系的有关问题。在该理论中,涉及立法的种类、立法依据、名词的法律界定、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规范的内容和条款的设计等内容。在世界范围内,通过《宪法》和《审计法》等法律形式规范审计关系的情况十分普遍,但是,就如何设计这些法律内容的相关研究却很少。政府审计规范理论应当为国家的审计立法提供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

2. 政府审计准则理论。该理论主要解决如何从规范管理的视角设计审计技术规则的问题和如何为外部机构评价政府审计质量提供依据的问题。审计的技术规则无论是从理性的逻辑推导而产生,还是从实务的惯例归纳而产生,都需要一定的理论支撑,政府审计理论研究通过研究政府审计准则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3. 政府审计职业道德理论。该理论主要解决对政府审计人员如何实施道德约束的问题。一旦国家的法律所采用的硬约束手段和审计行业的审计准则软约束手段不能发挥必要的作用时,就需要采用有形规则以外的无形规则――职业道德(在现实中,通常可能具有一定的规则形式)来约束。政府审计职业道德理论,应当主要研究如何通过政府审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自我约束能力的提高,实现对政府审计人员职业行为的有效控制。

政府审计规范理论可以为审计职业界和有关立法机构提供规范审计行为的重要理论依据。没有这种理论,可能使规则的制定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导致规则的实施缺乏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 一种预测:对新的政府审计理论框架前景的判断

基于受托责任研究政府审计理论框架,为政府审计理论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这种思路可以构建一个完整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为后续的研究奠定可靠的基础。

(一) 基于受托责任构建政府审计理论框架的可行性分析

构建政府审计理论框架,将基于受托责任的审计关系作为研究的主要内容,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可行性。

理论上的可行性。“科学理论是在经验知识的基础上概括、总结而成的逻辑体系,它通过一系列的范畴、概念、命题合乎逻辑的联系的转化,在思维中完整地再现事物的本质与其发展的规律性。”[4]政府审计的理论,也应当来源于对政府审计相关经验的归纳、总结、提炼。基于受托责任理论研究审计关系,在此基础上所提出的政府审计理论框架,包含了“受托责任”、“审计关系”、“审计关系人”、“审计委托人”、“被审计人”、“审计人”和其他的一系列的概念和范畴,并形成了对政府审计活动规律的总结,达到了科学性的要求。因此,具备作为一种独特的“审计学说”存在的条件。

实践上的可行性。基于受托责任所建立的政府审计理论框架,为现实的政府审计工作提供指导,由于它产生于对当代审计实践的概括,具备一定的普遍适用性。在构建政府审计理论框架时,由于建立了一种超国家化的逻辑起点,因而,所产生的指导意义应当是国际性的。“作为国家重要治理工具的国家审计,其国家特色就越来越弱,”[5]建立一个抽象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政府审计理论,仅仅考虑政府审计的工具属性,这就使得政府审计理论有了更宽广的应用范围。

(二) 基于受托责任构建政府审计理论框架的应用价值

在国内,专门研究政府审计理论框架的著作与论文很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前审计长李金华试图以“审计主体理论”、“审计客体理论”、“审计主客体关系的理论”和“审计运行的理论”为主体构建政府审计理论框架,其观点在政府审计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6]。这意味着,建立政府审计理论框架对政府审计行业的管理是有积极意义的。

在现代社会,世界各国都在考虑塑造责任政府,这意味着,中国在新的时期也应当考虑责任政府的构建。在这种特殊背景下,以受托责任为理论依据,研究新型的政府审计关系所包含的理论,有助于我们对责任政府的理解,进而促使政府审计对政府公共资金管理权力的制衡。从整体上说,受托责任告诉我们,无论是审计所面对的社会关系还是审计自身所体现的审计关系,都与受托责任有关,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那么,意味着责任社会、责任政府以及责任审计的建立,这无疑有益于现代审计的发展。从美国审计总署(GAO)更名也可以看出责任在政府审计中的重要性。“具有83年历史的GAO改变了其机构名称的用词。从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变为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前者直译为总会计办公室,后者直译为政府责任办公室。”[7]在现代政府审计中,无论是哪个国家,实际上都贯穿了受托责任这一主线。以受托责任为基础所构建的政府审计理论框架,无疑是一种十分实用的理论构架。我们能够看到,在世界范围内,政府的公民意识在加强,民心、民意和民生已经成为任何政府都不能忽略的头等大事,审计的“国民性”应当是一个未来的发展趋势。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是政府存续的基础,对公民的责任已经成为政府施政的风向标,政府审计也不断适应这种变化。在这种状况下,以受托责任为基础所构建的政府审计理论框架应当受到广泛的重视。

基于受托责任构建政府审计理论框架是一种初始性的尝试。虽然我们提出了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理论解释,但是,可能只能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我们期望在这个领域能够有更多的具有思想性的、具有恒久价值的成果问世。

参考文献:

[1]Flint D. Philosophy and principles of auditing: an introduction[M]. Macmillan Education Ltd,1988.

[2]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1977利马宣言[M].杨寿疆,译.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89:68.

[3]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基于国家治理的国家制度分析[M]//审计署办公厅、审计署科研所.纪念审计机关成立二十周年论文集.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123130.

[4]张巨青等.辩证逻辑[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1:255.

[5]冯均科.审计问责:理论研究与制度设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36.

[6]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17101.

[7]马丽丽.美国审计总署(GAO)更名[J].国外审计动态,2004(2):2025.

Constructing A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Government Auditing

Based on Entrusted with the Responsibility

FENG Junke1, CHEN Shufang2, ZHANG Lida1

(1.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orthwest University, Xian 710069, China;

2. School of Business, Xi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Xian 710100, China)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政府审计公告;审计报告

政府审计信息披露也可称为政府审计公告,是指审计机关对审计管辖范围内重要审计事项的内容、审计程序、过程、结果、举报方式等,采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的制度,包括公开审计活动及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公开审计处理、处罚意见等(湖北省审计学会课题组,2003)。

一、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的理论根源

法律社会学派从我国法律追根溯源寻找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或者从公民个体权利出发对公开政府审计信息提出要求。如尚兆燕(2007)认为以上两种“自下而上”的审视态度忽视了审计公告制度赖以生存的法律文化与民众社会根基。该学者借鉴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成果,“自上而下”,重新对这种制度产生和生长的法律、社会基础进行深层次考察。认为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法律与社会之间的断裂与融合地带,不能单纯的将审计信息披露视为一种处罚方式,而将其视为个体权利尤其是知情权的捍卫。要突破审计信息披露的“告”与“知”的限定,注重通过舆论在公告领域发挥社会控制作用。最后结合我国实际,说明在中国社会,政府审计信息披露有其特定的文化和制度背景,审计机关应把握并运用好好这些背景。给予政府审计信息披露制度极大启发,一方面中央应了解到披露的合理合法性,一方面中央还应完善相关法律,对审计信息披露制度能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

而更为主流的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学派,秦荣生(2004)认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政府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根据我国宪法,我国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一切资源为人民所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是各级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将人民公有的国家资源,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委托给人民选举出来的该级人民公仆(各级人民政府和他们的工作人员),按照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年度预算和国民经济计划所反映的人民意志,去经营管理。政府完成人民的委托,接受由人代会产生的审计机关进行的监督。对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独立认定后,必须向委托人即人民报告,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人民据此决定是否解除政府和公仆们的责任。可以说审计信息披露是受托责任的最终体现。

受托责任理论从国家审计的本质——国家审计受谁委托、为谁负责、向谁报告的问题出发,研究政府审计存在的核心意义,从而推导出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理论依据,与之前的理论相比更能抓住事物本质,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观点应成为以人民利益为宗旨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明确的概念。

二、结合我国审计公告制度现状的几点思考

目前我国相关的审计信息披露受限于保密法范围,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在实务中,对审计密级的确定不规范,对审计信息秘密的性质、重要程度难把握,没有可执行的定密程序,很难正确处理审计信息披露的保密性与透明度的关系。同时除保密范围之外应披露的信息仍旧不足,目前公布审计结果公告主要集中为大型国有企业审计及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对涉及资源环境项目审计报告较少,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民生资金和工程审计结果披露较少;另外后续的跟踪审计时间差过大,也使审计信息披露的效度受损。

同时,在建立“人本型”的服务型政府过程中仍有不足,应强调服务于群众需求,加大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审计项目结果的披露,同时督促基层审计的信息披露,从而不仅满足人民对政府运行管理状况的了解愿望,更能服务于上级政府需求,落实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

另外,我国目前依旧缺乏具备最高效力的正式法律法规,应明确赋予政府审计宪法意义上的法律权限,同时审计法于审计公告制度相关条文中的“可以”条文用语使披露审计结果成为带任意性的自由裁量行为,公开与否是审计机关及审计机关从属的政府机关的权利而非义务,将“可以”改为“应当”或者“必须”或许能为审计信息披露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并应对公告的内容有相应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减少审计人员在就披露内容与政府部门反复协调的无谓的重复的时间与精力的浪费。同时还应注意到在现今我国公民关于自身拥有政府审计信息的产权意识及知情权的认识不到位,对审计信息披露的热情还不够高涨。

通过审计信息公开披露来减少政府官员“经济人”属性导致的腐败,虽说是治标不治本,但不能忽视公开信息后营造的社会舆论氛围,这使得作为监督部门的审计机关也成为人民监督对象,从而敦促审计机关肃清机关内部的思想认识,积极的公布真实的、完整的审计信息。

明确政府审计信息的披露是履行受托责任的最终体现,并强化审计人员责任意识,同时采用民间审计轮换模式,具体的审计项目经常轮换相关负责人,强化审计问责制度;另外完善披露程序机制,形成一个如同民间审计一样完善的披露体系;同时为了更好的履行人民受托责任,应建立专门的信息反馈部门,了解每次信息披露后公众的反馈情况。

三、我国政府审计公告制度有待深化和改进之处

(一)贴合中国实际的理论体系尚未形成

自2002年以来关于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已成为热点,尽管众多学者纷纷从不同的理论学派的角度就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理论根源进行解释,流行观点有信息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法律社会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及受托责任理论等,但是应注意到这些都是利用已有的关于审计基础理论的初步研究成果或只是单纯的对国外新理论的评述,鲜有基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并融合独立性不强的行政型审计模式来系统地对信息披露进行研究。例如最流行的关于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受托责任理论是从最基础的审计理论根源中简单的分离出来的,关于我国特殊背景下的公共受托责任形成及推动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过程等问题,理论界给出的回答并不明晰。必须注意的是,只有形成了贴合中国实际的理论体系,才能完善上文提到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我国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要取得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二)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衔接不够紧密

政府审计信息披露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然其具有实务性、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特点,我国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披露具体机制之前还将有一段空白期,政府审计人员实际披露过程中许多问题无法可依,无制可据。因而理论界要注意加强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披露制度、过程的研究,不能单纯的引进国外新理论而忽视了贴合我国实务操作情况,降低了理论的实用价值。可以把理论界相关专家学者和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系统的相关高素质有经验的审计人员结合起来,组建研究小组,结合我国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现状,大胆探索审计信息披露的内容、过程及表出形式。(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