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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学论文范文

民族文学论文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1篇

文化背景知识的了解是学生在学习藏族文化音乐中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教师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首先让学生了解该民族音乐背后的一些知识,让学生对其有一定的认识,打消学生的陌生感及恐惧感。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文化传统的地方,它的地域位置与民族独特的宗教传统文化决定了藏族当地民间音乐的特色性。藏族人民通过自己的辛勤劳作创造了很多灿烂的音乐。他们能歌善舞,性格开朗,热情奔放,而所唱的歌曲更是旋律优美辽阔、婉转动听、高亢嘹亮、曲调悠扬,将该地区独有的高原蓝天辽阔的景象淋漓尽致地通过音乐形式展示给听者,让听者感受到浓厚的高原文化。而且在社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由于藏族音乐的独特性,其不断地渗透到其他民族,甚至西方一些国家的音乐当中。我们在生活中了解到不少汉族和西方音乐中已经融入了藏族音乐的一些元素。

如韩红的《青藏高原》,这首歌曲将音乐中通俗的唱腔与藏族音乐中的民间歌唱方式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全新的处理模式更加展现了藏族音乐的激情及感染力;容中尔甲的《神奇的九寨》中,歌唱家充满磁性的歌唱声音及其独特的藏族音乐文化气质,能够让学生通过这首歌曲的训练不仅了解到民族文化背景知识,也能够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藏族民族音乐素养。在正规戏剧方面也有藏族民族音乐的展现方式,如,藏族传统歌剧《格萨尔王》,这是一部将藏族民族音乐与当地的民俗文化及风土人情紧密相连的歌剧,通过这台歌剧,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学习藏族民族音乐,也可以让学生更加深刻的了解藏族文化,感受藏族民族音乐的灵魂。

二、加强音乐教学资源建设,拓宽教学途径

目前,学生获取音乐基础知识的主要来源就是全国统一音乐教学教材,教学资源和设施相当匮乏,一定程度也束缚了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学生接受知识的途径仍比较单一,对最基本的音乐常识了解甚少。更谈不上通过对音乐作品的了解而体会到人文情怀及音乐的发展途径,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很难形成对音乐的广义理解。对藏族音乐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基本上是通过学唱教材上零星的具有藏族风格的歌曲获得,这明显是不够的。学校应该增加藏族音乐教学资源,学生不应该只是单学习课本知识,而且要通过其他可行途径了解和学习藏族音乐。第一,充分发掘学生资源实施模块教学。教师的能力是有限的,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很多学生都在音乐方面有着独特的长处。比如,一些班上的同学掌握一些教师所不了解的藏族音乐,这时候,教师可以让学生来进行课堂表演,以点带面。第二,利用区域音乐教师的资源。我校聘请一些校外的教师来进行授课,有条件的话,聘请一些藏族的音乐教师,这样更能让学生感受到藏族音乐的原汁原味。第三,利用社会资源。社会上会有一些藏族音乐社团或者演出,学校可以邀请他们来进行演出,让学生进行观摩。第四,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等设施,让学生在生活中时刻感受到藏族音乐的魅力。

三、在课堂上营造浓厚的音乐氛围

良好的学习状态和外部环境有很大关系,为学生创作一个氛围浓厚的学习环境,让学生可以拥有良好的心理状态,可以更加容易地学好藏族音乐。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号称“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培养了藏族人民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性格,铸就了他们自古以来能歌善舞的良好习惯及生活态度。独特的地理位置及环境孕育出了特色的藏族音乐,这个将民俗音乐、宗教音乐及宫廷音乐融为一体的少数民族音乐,使得藏族人民在中国文化遗产方面留下不可磨灭的作用,这仿佛是在验证着一句话“:越苦难的民族其歌声越美。”13世纪前后就出现了论述藏族民族音乐的著作,如萨迦班达智•贡格坚赞的《论音乐》等。教师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应该为学生营造一个适宜学习藏族音乐的学习环境,摆脱外界的干扰,注重学生在具体唱歌、舞蹈及乐器方面的训练,并让学生对自己所学知识进行反复的练习。比如,教师可以给学生展示著名藏族舞蹈家卓玛表演的《珠穆朗玛》《雅鲁藏布江》及《母亲》,让学生通过这些舞蹈的演绎感受到藏族民族人们坚韧的性格及不屈的个性,并进行具体的实践训练,让他们学习藏族音乐中那种独特而又优秀的民族音乐风格,了解藏族歌手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而造就了他们高亢嘹亮、声音集中、穿透力很强的音质,这在其他国家和民族中是很少见的,了解到优美的歌曲离不开歌手的演绎,提升自己本身音乐演绎能力及水平。

四、增加藏族音乐展示交流活动

音乐只有在不断地创新和发展中才能够适应时代的需求,才能够源远流长,成为世界的主流音乐。所以要积极扩展和增加藏族音乐展示和交流渠道,应该建立长期的交流合作的区级或更高级别的平台,增加音乐交流活动。让学生尽可能地多参与更高级别的展示或比赛活动,不仅可以推进教学事业的发展,而且还可以提高教师和学生自身的专业技能。通过音乐交流活动可以把优秀的经验更好地应用到各自学校的课堂教学或艺术活动中去,可以开阔学生的视野,为学生学习藏族音乐指明道路和方向。五、采取多元化教学方式,促进藏族音乐的与时俱进藏族音乐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古老的民族文化,所以其古老性的特色长久以来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在当代音乐舞台上,藏族音乐多以灵活多样且独具特色的特点闪耀,首先,教师应该让学生在藏族民族舞蹈、藏族民族乐器、当代乐器相结合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训练,将藏族民族的特性及时代性巧妙地进行结合。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其他音乐模式的训练,避免学生学习的单一化、枯燥化。其次,及时地吸收、整合外来音乐文化的优秀部分,融入现代西方音乐的成果。藏族音乐中不乏高亢嘹亮的旋律,却也多了一丝平缓的通俗音乐。还有藏族摇滚歌曲,用新的音乐手法、新的器乐和新的表达方式来演绎藏族歌曲,典型的有“唐古拉风暴系列”风靡雪域高原,而且传唱于大街小巷。最近用新科技产生的电子音乐演绎藏族宗教音乐,用超代音的混音处理,使原本单调的祈祷表达得极具音乐性和艺术性。丰富多彩的藏族音乐为我国音乐文化历史汇总增添了丰富的艺术文化色彩。

五、总结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2篇

1.母语体验与民族精神对于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十分重要可以肯定的是,网络的兴起与快速普及,不仅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而且几乎一夜之间将古老的族群观念和传统习俗晾晒在现代数字化信息桌面之上,逼使偏远山地文化与发达都市文化近距离对视、交流与磨合,促成汉民多元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处于紧张啮合状态,进而唤起少数民族作家“以新载体说老故事”的言说冲动和新奇感受。所以说,“网络出现之后,各地文学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在整体上推动了文学创作的繁荣发展,为造就文学新人开辟了一条新的航线。在某种程度上,少数民族地区反而成为这次传播革命的最大受益者。一根网线缩短了他们与文化发达地区的时空距离,改变了民族创作的生存空间,巨大而无形的网络为新生一代少数民族作家心灵还乡创造了条件。具体到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创作本身,作家主体的姓名符码、题材选择、母语认同、民族精神等无疑是必要而可靠的辨识维度。限于篇幅,这里只讨论关乎少数民族网络文学民族身份的两大核心指标:一是外在的母语运作,二是内在的精神期盼。少数民族网络作家的语言认同表现为三个基本层面:单一民族母语认同、汉语共同语认同和汉民双语互译认同。对于包括部分网络作家在内的年轻一代的少数民族作家而言,一般都有较高学历,出于民族自觉或母语崇拜,常常或不时用母语创作。有些民族作家坚持用母语方式走网络和纸质双边写作的道路,但多数作家更愿意采取将网络母语文学翻译成汉语纸质文学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方式。以藏族作家为例,毛尔盖•桑木旦、土登尼玛、昔扎、益西泽仁、列美平措、扎西班典、次仁顿珠、章戈•尼玛、根丘多吉、白玛娜珍、才旺瑙乳、旺秀才丹、牧丹、端智嘉、格德嘉、克珠、司徒、央珍、唯色、奔嘉、俄邛、班果等老中青作家中,大多都有双语创作体验,其中的部分青年作家在传统纸质文学和现代网络文学创作中均有实绩,有力推进了当代藏语文学的发展。这表明,网络文学只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学创作方式的时代延伸,而并非部分学者所想象的那样———是对原有文学传统的彻底颠覆。隐含在民族语言背后的则是更为深沉的民族精神。按照通行的理解,狭义的民族精神是指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所形成的民族意识、民族感情、民族文化、民族习俗、民族性格、民族信仰、民族宗教、民族价值观念等精神现象的综合体。对当代少数民族网络作家而言,首先要有最基本的民族感情,唯其如此,方能以全部身心拥抱民族生活,传扬民族精魂。“傈僳人民信息港”网站上的《我们是谁?》这样描述自己的民族记忆:“我们是一群傈僳族青年,来自无论是听来还是看来还是走来都非常遥远的地方。那是一个抬头一线天,低头一线江,脚下一线路的地方,是我们的祖先和我们的父辈和我们的儿时伙伴们生生不息的地方。虽然我们身在城市,但我们的心依旧在我们的山寨,在我们的家乡,在我们的民族。”①其民族情怀溢于言表,读来自然、真切、温暖。当然,在尊重少数民族网络作家民族感情的同时,也应戒备极端民族主义情绪的不当表达,以免过于沉重乃至变形的民族心理扭曲了本来健全的民族体魄。

2.少数民族网络文学是个业已开端但尚不尽如人意的文化之旅无论如何,少数民族网络文学是个业已开端但尚不尽如人意的民族文化之旅。换言之,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已经走进我们的生活,但也存在一些无可回避的问题。在克服这些问题的基础上继续拓进少数民族网络文学事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课题。总体上说,少数民族网络文学与中国网络文学一样充满希望。除网络文学本身的自律性发展外,相关他律性推进措施已经开始发挥作用:新闻出版总署将网络文学纳入中国出版政府奖评选范围;鲁迅文学奖已经向网络文学敞开大门;国内相关单位已举办多次网络文学研讨会;网络文学正式成为中国作协重点扶持项目。目前,中国网络文学联盟、中国青年网络文学联合会、中国网络诗歌学会、中国文艺理论学会网络文学研究会等已经相继成立并开展工作,中国民族文学网建网十余年来成效显著。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中国首家培养网络文学原创作者的公益性大学“网络文学大学”宣告成立,中文在线董事长童之磊任校长,莫言应邀担任名誉校长。这标志着网络文学作者得以由纯粹“自发式”创作阶段,步入“职业化”运作旅程。同时,继浙江网络作家学会、上海网络作家协会成立之后,中国作家协会拟于年内组建中国网络作家协会。大陆如此,台湾在一九九年代中期以后也陆续成立了山抹微云文艺专业站、尤里西斯文社、椰林风情、自己的房间、全方位艺术家联盟、台湾网路诗实验室、触电新诗网等文学网站,蔡智恒及其《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更是将诸如响葫芦、涩柿子、向阳、代橘、大蒙、白灵、海瑟、苏绍连、李顺兴、须文蔚、林群盛、衣剑舞等带入多媒体、超文本网络文学的殿堂。然而,网络文学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可以预期的前景并不能漂白其当下存在的问题,少数民族网络文学自然不能例外。因为市场经济体制、网上写作模式和网站现行运行机制的共同制约,网络文学创作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倾向的自我化、审美趣味的娱乐化、写作题材的类型化、表达技巧的粗鄙化、市场运作的商业化、民族身份的模糊化等,已经成为阻碍网络文学深度掘进的现实瓶颈。我们不妨将包括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在内的整体性网络文学症候概括为“五化”:虚幻化、浅薄化、粗糙化、趋利化、去民族化。网络文学崇尚玄幻,想象奇诡,偏好穿越,趋近世俗,但远离当下生活实际,存在明显的逃离、梦幻、虚脱色彩,总体上缺乏现实关怀、问题意识和救赎设计。网络让人个性绽放,书写自由,但门槛偏低,把关不严,时有暴力色情。与此相关,各大网站追名逐利,比学赶超,改编成风,盗版泛滥,致使各自为阵,无序竞争,整合乏力,精品不多。不仅如此,对于少数民族网络文学而言,还出现了民族性不断弱化的“去民族化”倾向,主要体现为观照视野从区域性到国家化、书写语言从民族性到汉语化、习得机制从自在性到体制化、精神向度从本土性到时尚化。藏族作家“心有些乱”(藏名扎西茨仁,汉名洛兵)是个名副其实的多面手———音乐、小说、绘画、电视剧,都很出彩。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熟悉他的歌曲《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梦里水乡》、《丢手绢》、《选择坚强》、《这一次我是真的留下来陪你》等,对其网络作品《护士小雯》、《青色片段》、《今天可能有爱情》、《天才及疯狂的冷漠:致罗琦》、《长发盈空的日子:致潘劲东》、《伤逝•悼高枫》、《那一夜的烟花:张国荣》、《雪村:游戏人生的快乐》等则相对陌生。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的去民族化症状,一方面彰显了民族文化交互发展的必然趋势,另一方面又表现出某些不利于民族文学区域化、民族化、多样化生态传承的现实隐忧。

二、特色性与经典化:对于文学史的三重建构

“网络文学能否进入文学史,回答是肯定的。作为一种体量巨大、影响深远的历史性存在,网络文学客观上丰富了文学史的内容;作为一种价值性存在,网络文学拓展了文学史的逻辑原点;作为一种功能性存在,网络文学则赋予文学史以更为开阔的意义空间和思维视阈……作为当代文学的重要一翼,网络文学有足够的资质进入当代文学史的场域,成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还应该构建‘网络文学史’。”①网络文学可以入史,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当然也能入史。从特色化与准经典性的应然立场出发,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对于当代文学史具有三重建构功能。

1.回到民族文学现场:强化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当代意识新中国成立后,陆续组编了相关族别文学史,出版了若干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或少数民族文学史论著作。但在中国总体文学史亦即全民族文学史的浩繁书写中,以下“三大缺席”长期存在:一是少数民族文学缺席;二是港澳台文学缺席;三是网络文学缺席。直到一九九七年,张炯等人主编的《中华文学通史》(全十册)由华艺出版社出版(后修订为十二卷本《中国文学通史》,江苏文艺出版社二一一年版)才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前两大缺憾。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的出场,不仅进一步填补了中国文学通史的缺憾,而且直接强化了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当代意识乃至民族特色。“六后”藏族网络作家“阿里狼客”(藏名旺秀才丹)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作家班进修,现任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副编审。早期在纸媒发表文学作品,二四年创办藏人文化网并任总监,先后担任天涯社区、天涯诗会等多家文学论坛版主,建有多个个人文学博客,发表诗作《大树》、《鲜花与酒徒》、《梦幻五章》、《平原的黄昏》及随笔《一代人的人文生活写意》等大量网络作品。一九九九年策划成立妙音工作室,以“朝觐心灵的圣地”为理念,策划、拍摄、编辑、出版《爱心中爆发的智慧书系》、《圣地梵音》等藏族文化书籍和音像制品。二七年与藏人文化网总编辑才旺瑙乳做客新浪,接受关于藏人文化网及藏族文化的访谈,并与万玛才旦联合出版莲花生大师传记《大师在》。这是一位有着清醒民族意识和强烈民族现场感的作家,其纸质作品、网络文学和一系列藏族文化实践活动彼此联动,互为印证,为藏文化的阐扬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相对而言,这种自觉回到民族现场的少数民族网络文学作家还有:藏族作家刚杰•索木东、嘎代才让(“西部藏人”)、白玛娜珍、梅卓,蒙古族作家格日勒其木格•黑鹤、沙•布和、萨娜,苗族作家杨昌祥,瑶族作家唐玉文,满族作家金子,土家族作家米米七月等。这些少数民族作家通过网络文学方式在主流文学的边缘地带虔诚坚守着自己的民族记忆,他们的作品因此具有了某种“抵抗遗忘”的悲壮气质。但是,毋庸讳言,目前这类作家数量偏少,大多年轻的少数民族网络文学作家除少数民族出身外,创作题材、主题、语言都严重汉化或去民族化。但也出现了另外一种有趣的现象,汉族作家的网络文学作品反倒蕴含着浓郁乃至深沉的少数民族文化意识。最突出的例证莫过于《藏地密码》的问世。汉族作家何马出生在藏区,前后深入十年之久,二八年在网络上集纳式发表关于自然、文化、社会的“百科全书式的小说”《藏地密码》,以至于很多人都误以为他是藏族作家。这说明,走进少数民族生活现场绝非少数民族作家的专利,汉民作家已经形成合力开创民族文学新局面的共识。同样令人欣慰的是,少数民族文学的网络化空间日渐拓展,原有网站不断改进,新建网站快速成长,就连《民族文学》也推出了网络版,甚至用汉、蒙、藏、维、哈、朝六种文字同时发行。凡此种种,预示着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的春天即将到来!

2.重建多元文学秩序:优化当代文学史的结构布局网络文学毫无疑义地隶属于当代文学的界域。从逻辑层面排序,少数民族网络文学首先应该是文学,其次应该是少数民族文学,再次才应该是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对于当代文学史结构布局的优化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补足原有文学板块,修正传统写作体制,确立新型文学秩序。首先是补足原有文学板块。如前所述,中国当代文学史原有体例中,少数民族文学和网络文学严重缺席,造成当代文学史结构布局的不完整性。在“重写文学史”的倡导中,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应被纳入“重写”轨道。真正意义上的少数民族网络文学,不仅客观上具有民族板块和网络构型上的文学史补足功能,而且它的自主性、区域性、民族性和多元性,相当程度上承担着步入后现代“去中心化”的文化意味。正视并重视这一事实,势必改变我们习焉不察、习以为常的文学观念,进而引发重构当代文学史的冲动。我们同时注意到,少数民族网络文学之所以具备进入当代文学史框架的资质,并不一定是因为率先考虑了它的民族属性,更重要的还在于必须顾及到数字化时代文学形态的异质新构特征以及“文学性”的网络流动本质。其次是修正传统写作体制。传统文学体制将文学视为社会意识形态,而在更为激进的革命年代,文学则“被齿轮和螺丝钉”化,要求文学、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为政治乃至阶级服务。与此相应,几乎所有的作家都被约束在一定的机制之中,如作协、文联、学会或其他相关院所。历史地看,传统作家体制和创作机制或许是必要的,但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并不断完善的今天,传统管理框架的惰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并日渐成为当今文学创新发展的桎梏。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等新型文学样态的诞生,不仅突破了传统的写作体制机制,而且也丰富了当代文学形态的审美内涵和文学史的构成方式,其对传统格式的解构和对当代文学“移动盘”的刷新功能有目共睹。因此,包括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在内的整个网络文学行业对于国家意识形态话语以及随之而来的宏大叙事就构成一种无形而巨大的修正力量,总体上优化了中国当代文学史的结构布局。再次是确立新型文学秩序。网络文学的创作、传播与接收方式,虽然适应了“去经典”的泛阅读、浅阅读需求,但文学史建构中的“汰滤机制”客观上又阻滞了网络文学快餐化、粗鄙化的倾向,或者说“文学史”书写的固有责任迫使网络文学尽可能走向精致和经典,亦即经典化。所谓网络文学经典化,主要包含四层含义:一是网络文学在其生成、发展过程中客观上受到了传统纸质文学经典潜移默化的影响;二是网络文学经由十余年的历练已经初步形成自身的写作传统和文体规范;三是正规出版或影视改编等再度创作对于原生性网络文学作品的思想渗透与艺术施加;四是文学史在吸纳网络文学入史时优胜劣汰机制的功能性发挥。这四种行为方式综合作用的结果,客观上促成了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的准经典性发生和相对意义上的经典效果。这从《夜上海》、《梦回大清》、《一霎移魂变古今》、《护士小雯》、《今天可能有爱情》、《一品闺秀》、《零度青春》、《砖头王老五相亲记》、《失落的村庄》、《神曲马头琴》、《一座城市的故事》、《瑶乡传奇》等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的准经典作品雏形中可见一斑。从文学史的“准入”机制来看,准经典网络文学通过正式刊物、正规出版社或影视动漫公司的刊发、出版或改编,有可能进入经典网络文学行列。

3.激活世界对话能量:提升中华文学史的国际形象网络传播具有速度快、立体化、多维度、无边界、交互性等特点,不仅加速了全球交流的频率和进程,而且改变了既定民族经济、国家、文化安全、世界和平的定义方式。正因为如此,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将互联网作为谋取优势国际地位的战略制高点,导致不对称信息暴力层出不穷,没有硝烟的“网络战争”一触即发,英语传播已然成为网络话语霸权的显要标志,网络文化入侵随之构成后殖民主义策略的基本组成部分。广大网民越来越确信,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早年的预言正在变成严峻现实———“世界已经离开了依靠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的人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正是在这种国际环境下,网络文学作为网络文化战略最为柔软的“人学”路径延伸开来。承前所论,网络文学不仅是我国民族文学新潮、当代文学气象,而且也是一种世界性的文化现象。中国网络文学虽然源自民间,但终归要凝聚为民族国家的文化力量,成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表征。随着网络写作的不断深化和网络技术的日臻完善,中国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必将也必须以自身的独特风采汇入中国当代网络文学的江河,从而使中国网络文学以更加丰厚的实力、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充沛的能量参与世界对话和全球竞争,进而提升中华文学史的国际形象。辩证地看,不同网络文学集群之间既有矛盾冲突的一面,也有交融互补的一面。否则,个人文学的民族化、民族文学的国家化、国家文学的世界化便不可想象。在此基点上,重温歌德、马克思、韦勒克等人关于世界文学的判断与向往或许是必要的。歌德谈及世界文学时曾说:“问题不在于各民族都应按照一个方式去思想,而在他们应该互相认识,互相了解;假如他们不肯互相喜爱至少也应学会互相宽容。”①歌德尊重民族文学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同时赞成不同民族文学间的互相认识、互相了解、互相喜爱、互相宽容。这四个“互相”,可视为处理当今世界网络文学关系的“外交指南”。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族沟通与国家交往打破了各自为阵的封闭状态,文学的世界性对话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马克思执笔写道:“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②显然,马克思主义原典作家十分看重各民族间的互相往来和互相依赖,其结果形成维系人类未来的共同的精神财产———“世界文学”。而在韦勒克眼中,“世界文学”至少有三种含义,但主要是指在各民族文学基础上文学构成方式的世界性,更多地估量到日趋密切的世界关系对于文学交流的重要意义,自然包括电子媒介对于文学传播的托举作用。因此,在网络时代,无论是少数民族原生性网络文学还是中华民族文学的网络化传播,都必然处在网状联系之中,都必须接受他者文化的熏染,都注定要在广义的文学间性语境中多元共生。这同时表明,在网络世界中,所谓文学的民族性其实是有限度的。

三、大数据时代与多民族文学史观:持续前行的潜力

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的历史发生、文化性状、现实处境以及对于当代文学史建构的多重功能,表明它正处在成长的路上。日新月异的网络技术支撑、多元一体民族文学史观的理论鼓励、持续拓展的现实机遇,合力规定了网络文学事业的开放性与未来性。

1.大数据时代助力网络文学的原生品格网络文学的生成与发展,与数字技术与媒体环境紧密相关。不过,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文学并非传统纸质文学的网络化“寄存”,而是借助数字网络技术创作、传播、接受并可在线生成互动性、多媒体、超文本效果的原生性(或称原创性)文学生产行为。也就是说,在技术因素成为文艺生产广义修辞方式的时代,网络媒介技术的生产力意味分外浓厚。作为技术化、信息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为网络文学的原生品格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证。大数据(bigdata)又称巨量数据,指在一定时间内无法用常规软件工具对其内容进行抓取、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具有数据体量巨大、数据类型多样、处理速度极快、价值密度较低等特点。大数据作为技术方式,也指从各种类型的海量数据中快速获取相关信息的技能,它适用于互联网、大规模数据库并行处理(MPP)、分布式数据库、分布式文件系统、云计算平台以及其他可扩展的存储系统。大数据的强大功能在于,它不仅成为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的结点和信息产业不断高速增长的动力,而且促使科研观念和手段发生重大转变,并开始发挥提高社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对于包括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在内的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战略而言,大数据的直接效能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拓宽创作路径;二是强化立体呈现;三是加快传播速率;四是扩充接受界面;五是增殖辐射效应。大数据的超强功效,与网络文学巨大而快速的增殖需求一拍即合,网络文学可望借此提高表达个人感情、民族意识、国家意志乃至人类愿景的效率与活力。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CNNIC第三十四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二一四年六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网民规模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为5.27亿,手机使用率达83.4%,首次超过传统PC整体80.9%的使用率,手机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更加巩固。①这表明,微博文学和手机在线阅读成为网络文学新趋向,我国作为第一网民大国“正以白蚁的生殖速度向文学的纵深前进”,移动互联网越来越显示出最大限度地释放网络文学价值空间的优势,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的发展前景未可限量。大数据时代网络技术的强力支撑,一方面刺激了我国包括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在内的原生性网络文学事业的转型欲求,另一方面也催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学批评和网络文学理论知识谱系的开创性尝试,诸多新思维、新概念、新范畴得到初步梳理和阐释,甚至出现了《网络文学论纲》、《网络文学本体论》一类的理论专著。中国作家网副主编马季长期关注少数民族网络创作,先后撰写了《网络时代的民族文学生态》、《民族作家队伍中的网络星辰》、《在虚实之间穿越与流浪———回族网络作家夜有轻寒、兰喜喜创作简论》等多篇论文。姚新勇也发表了《网络、文学、少数民族及知识—情感共同体》等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研究成果。从创作实践的拓展到理论批评的晋级,说明中国网络文学事业正向纵深迈进。

2.多民族文学史观激发少数民族文学生态的多样性大数据时代的技术力量固然重要,但技术至上主义并不可取,网络文学之为文学的人文情怀更为重要。这就涉及到文学史观问题。借用新历史主义的观点,我们不妨将中国文学史或中华文学史看作大写的单数的文学史,多民族文学史或少数民族文学史则是小写的复数的文学史,而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史可视为小写的单数文学史。小写的单数或复数文学史,终归要汇入大写的总体化单数文学史。费孝通用“多元一体”来涵括中华多民族大家庭的基本格局,中国文学特别是中国当代文学同样体现了“多元一体”的总体特征。倡导“多元一体”的包容性、整体性多民族文学史观,不仅符合中国多民族当代文学的多元需求和生动现实,而且有利于保护少数民族文学生态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有利于在世界文学视野中培育繁花似锦的中国文学总体形象。满族学者关纪新对此有过透彻分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学说,从‘多元’和‘一体’两个侧面及其相互关联上,诠释了我国民族历史发展和现实存在的本质。其中强调‘多元’是指各兄弟民族各有起源、形成、发展的历史,其文化、社会也各具特点而区别于另外的民族;‘一体’则是指各民族的发展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相互依存,与整体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和共同的民族利益。这一学说认为,中国文化不是单质板块,而是一个由多元多层次组成的网络体系……在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①在他看来,只有普遍具备了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才能真正开辟有效协调多民族文学关系的健康局面,从而走上亲近与尊重各兄弟民族文学的康庄道路。壮族学者梁庭望则从文化地理学的角度审视这一问题。他认为:“中华文化是由中原旱地农业文化圈、北方森林草原狩猎游牧文化圈、西南高原农牧文化圈、江南稻作文化圈构成的,以中原旱地农业文化圈的汉族文化为中华文化的主体,其他三个分布少数民族的文化圈呈‘匚’形围绕在中原文化圈周围。由于相邻文化区之间都有重合部分,遂使十一个文化区呈链形勾连,在时空上环环相扣。各文化圈、文化区之间的文化互相辐射,并由经济纽带、政治纽带、文化纽带和血缘纽带连在一起,从而使中华文化呈现出多元一体格局。正是这一格局,构成了中华文学的历史背景,使汉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此,中华文学是由汉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构成的,中华文学史应当是以汉文学为主体的多民族文学史。”②上述两位少数民族学者分别从方法论和构成论的层面阐述了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为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的持续发展和深层掘进提供了学理依据。多民族文学史观对于当代文学史最大的学理与伦理支持,便是对少数民族文学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高度尊重。多民族文学史观虽然不等于多民族文学史,但这种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可以帮助文学研究者进行方法论层面的具体操作,可以激励包括网络文学创作在内的少数民族作家醒脑提神、奋发有为,毅然肩负起振兴少数民族当代文学的历史使命。“多元一体”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包容性理论敞开,无疑有益于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等新型文学的空间配置和地位提升。

3.全球化、改革深化、西部大开发共建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平台少数民族文学特别是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的当展,除前述技术支撑和理论鼓励外,还有赖于民族地区交往与对话的三重现实契机,即国际上的全球化语境以及国内的深化改革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随着工业化、技术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类已经全面步入全球化时代,这已是无可争辩的现实境遇。问题在于,全球化语境为民族文化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什么?或者说在全球化语境下民族文化会不会丧失其独特性?钱中文的观点颇具启发性。在论述全球化趋势中民族文学与世界文学的复杂关系时,他深刻辨析了“两种全球化”的异同。他认为,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全球化几乎同时发生,但这两种全球化具有不同的发生机制和表现形态。在经济全球化的总体趋势中,文化全球化同时具有现实性和不可能性。“现实性在于物质性文化与表层的精神文化全球化、一体化是可能的、现实的;不可能性在于各个民族深层文化的原本的多元性特征和国家、民族赖以生存的文化传承、民族文化精神以及民族文化心理积淀、文化素质所形成的文化价值、精神使然……文学的生命力在于民族性与世界性之间,而不是越是世界的就越是民族的,也不是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①也就是说,在全球化大趋势的簇拥下,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各民族国家的文化集成,一方面具有趋同性,另一方面又具有趋异性,从而构成守正与创新的张力关系,这种张力关系状态恰恰是区域性民族文学持续高扬的增长点。全球化语境对于中国少数民族网络文学而言,更大的意义在于为其走出家门、走出国门进而走向世界提供了便捷的通道和展示的平台。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中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文化要素也经历了由经济附庸到软实力再到核心竞争力的跃升过程。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门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的总体要求。文化部随之面向边疆民族地区实施“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构建广覆盖、高效能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为民族地区网络文学更快发展增添了羽翼。与此同时,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已经凸显出多方面的“文学意义”:一是加速民族交往,推动观念更新;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刺激创作灵感;三是畅通信息渠道,解放网络创作生产力。西部大开发命题中的“西部”,是我国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地,在现有一百五十五个民族自治单元中,有五个自治区、二十七个自治州、八十四个自治县(旗)在西部,占西部地区总面积的86.4%。湖南湘西、湖北恩施两个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及吉林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虽然不在西部,但也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由此可见,西部大开发实际上就是民族地区大开发。伴随着西部大开发的鼓点,中国作协明确提出推进民族文学大发展的“八条思路”。通过数年实践,这些思路已经并将继续取得实效,尤其是少数民族作家培训班以及网络作家、编辑培训活动更是为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的深度推进做出了显著贡献。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3篇

树立品牌意识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要得到受众的青睐实属不易,畲族传统文化的网络传播要赢得受众的认同,树立良好、独特的文化形象十分重要。1.正确认识畲族独特的文化形象及其积极作用畲族的传统文化是畲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标识,它代表着畲族特有的文化价值信仰、思维模式、生活地域、民风民俗等特点。它对内发挥着民族认同与民族凝聚的功能,对外则起着展示畲族形象的作用。

任何一个自尊、自信、自觉的民族,都会促使自己民族积极塑造展示积极健康的民族形象。如在畲族的古老祖训中,有世代相传的“四不”:一是无食不讨;二是自丑不嫁;三是宁辱不屈;四是宁死不出卖朋友。这是畲族传统文化的精华,畲族历来把它作为治家做人的家规和准则。这种民族价值取向促使畲族人民形成一种互助、互让、协商、合作的道德风尚,树立了正面的民族形象。而民族形象的树立实际上是在打造民族品牌,在多民族的交往中,如果哪个民族在品质上存在污点,定会受到其他民族的鄙夷。所以,弘扬培育积极健康的民族精神,展示良好的民族形象,不仅仅是民族自尊心、自信心的要求,而且也是增强民族竞争力,使民族走向自强的必然要求。

2.利用网络塑造畲族传统文化品牌的良好形象

网络传播形式丰富多样,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要坚持“内容为王”,将畲族传统文化的精髓转化成数字化产品进行传播。当人们因各种原因无法直接面对畲族传统文化时,网络媒介便因拥有符号权利而拥有了对民族文化的解释权,它所提供的畲族信息,不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都将间接地在大众心中塑造畲族的形象。因此,在网络上多展示积极信息对树立畲族良好的品牌形象十分有益。特别要强调的是,网站作为畲族文化最重要的网络传播手段,更要注意自身的品牌建设,这样才能与其运载的内容互相促进。笔者在调研走访中了解到,许多畲族人尚不知有畲族网站,更遑论依此促进畲族传统文化品牌形象生成的问题了。因此,畲族各网站应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不论是打广告也好,还是培养忠实的“意见领袖”也罢,需尽快完成推广的步骤。在积累了一定数量人脉之后,还需想方设法让畲族传统文化的网络传播尽量丰富和生动起来,用独具特色的畲族文化占据网络资源优势。

搭建网络传播平台

1.官方网络平台

官方网络传播信息来源稳定、权威,经费有保障,因此官方网站势必成为畲族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2009年11月,全国首家政府官方畲族网站《福安畲族网》成立了,它由福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办,重在展现畲乡的特色风貌、在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谐上有重要意义。

此外,对于畲族文化传播还可依托政府官网来开辟专栏。比如依托政府网站开辟畲族专栏,把畲族的人文景观作为宁德的特色文化进行整合宣传,通过音乐、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的传播给人以由表及里的冲击,这自然会吸引大量的眼球。对一些畲族乡开办的政府官网的建设与发展也应重视,如福安市康厝乡人民政府网站、穆云乡人民政府网站等,它们对于畲族民俗民情的展示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网络的更多功能也要加强利用,比如链接知名网站以增强点击率,扩大影响力。通过有意识的自我推介,使更多人了解畲族的民风民俗,在此过程中畲族同胞必然也会增加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增强民族自信心与凝聚力。

当然,搭建理想状态下的官网平台能够有效宣传畲族文化,但是,现实的尴尬却不可避免。《福安畲族网》目前正面临着自己的困境:网站缺乏专门的管理人员,专项经费投入缺位,网站信息更新速度慢,深度也不尽如人意。与传统媒体之间缺乏联系导致信息资源无法实现共享,信息来源单一。但是这种种不足也恰恰为民间网络传播力量的崛起留下了发展的空间。

2.民间网络平台

相对官方网络传播而言,民间网络传播是个人因某种兴趣或情怀建立起来的网络平台。民间网络传播方式更灵活,既可以在各级网站开辟专栏,还可以通过微博、QQ、个人网站、社区等渠道进行全方位、多样化的传播。汇小流足以成江海,畲族同胞有意无意的宣传,虽然是自发的个人行为,但也弥补了官网的不足,使独具特色的畲族文化被越来越多的外族人所认知。同时,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众多畲族同胞表示,如果他们特别关注网络上与畲族相关信息,积极的民族文化宣传能够激起强烈的民族认同感与自豪感,在今后生活中他们自然会更自觉地传承畲族传统文化。

尤其难得的是,一些民间人士自发建立起畲族网站,他们作为畲族文化的传播者,在自建的网站上信息,与受访者互动。这种民间自建的网站相比较于前述另外几种网络行为显得更加专业,虽然目前数量较少,但难能可贵,传播的内容也较官网更为丰富。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创办于2004年10月的《畲族网》,《畲族网》的横空出世搭建了我国第一个畲族网上互动平台,意义重大。

但是,民间网络平台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如民间网站的信息没有严格把关,转载报道相对随意,信源令人怀疑。有些在学术领域尚存争鸣的问题被民间网站定性引用并广泛传播,特别是有些敏感性问题的随意刊载极易伤害民族感情,这使从事民族工作的官方人士倍感头疼。可见,民间自办畲族网站不光要有热情,还应加强网站管理人员的培训,深刻了解民族政策、积累民族工作经验,提升编辑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修养。

加强新旧媒体整合互动

虽然网络市场的开辟给畲族以一席展示自我风采的较为稳固的空间,不过,无论是官方的还是民办的畲族网站都鲜有专业记者的加入,也没有更多的新闻资源,这是畲族网站的软肋。笔者在福安调研期间,提及《福安畲族网》内容较贫乏、更新速度慢等问题时,该网负责人(福安民宗局干部)说,他们也想让网站更新得快一些、内容更丰富一些,不过苦于无人、无经费,也没有新闻信息来源。这是摆在畲族网站面前的一个很现实的障碍。人员与经费的问题多涉及到政策问题,何时能解决充满着不可知性。不过,在目前的状态下,拓展信息来源并非不能实现。

传统媒体虽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设置畲族的频道或专栏,却并不意味着畲族文化的传播要放弃这一块领地。面对畲族网站信息来源的窘境,整合传统媒体资源应成为畲族网站发展壮大的当务之急,因为这正是传统媒体的优势所在。宁德电视台及各县的电视台、宁德各广播电台、《闽东日报》等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它们对本地新闻的采集也有相对雄厚的实力,不论在新闻文字、图片、视频方面都给畲族网站的发展提供了借鉴的空间。畲族网站可与之进行互动整合,这样不仅可以将一条条零散的民族信息重新集中编排,在量上给畲族网站带来及时丰富的图文资讯,开拓网友的视野;而且,传统媒体的新闻资讯经过层层把关,是信息权威,较之一般网站的互相复制、粘贴在质量上要理想得多,对提升网站的美誉度大有帮助;此外,新闻媒体承载着记录现代历史的功能,随着越来越多的畲族信息的记录和保存,民族数据库也随之生成,对于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够让畲族人,尤其是成长在网络时代的畲族青少年,在搜索、阅读中找到自己的民族自尊心与自豪感,促进民族认同感的生成。为了实现新旧媒体更好地融合互动,网络在融合传统媒体资源上网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将网络媒体的内容“下网”。毕竟,就目前而言,传统媒体还是占绝对优势的媒体,既然宁德的传统媒体还没有畲族的专栏,畲族网站就该放下身段、主动出击,与传统媒体达成合作共识,创造条件在传统媒体上开辟专栏,用来刊播畲族网站的相关信息,着力塑造品牌,形成特色名牌栏目。做到网络上有传统媒体的内容———及时、全面,传统媒体上有畲族网络的内容———特色、精彩。

在具体操作上,笔者有一些建议:

1.进行项目策划畲族网站应加强与地方各大新闻媒体的联动,策划、组织和实施大型活动。如畲族传统祭祀礼仪活动“、三月三”对歌等。同时还可以策划专题项目,如特色旅游活动、畲族文物展等,争取在畲族特色文化上突出专业水准并确立此类新闻报道的龙头地位。

2.加强栏目建设

鉴于畲族社会的经济、文化教育水平的实际情况,网站要想扩大影响力绝不可走精英路线,栏目的建设一定要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实际。网站应加强服务性、实用性和娱乐性信息的输出,以平民视角取胜。比如开办有关农牧业生产、卫生咨询、文化教育等实用性较强的知识栏目;或为畲族网民提供脱贫致富信息、生产生活咨询、医药卫生常识等内容;还可以设置专栏展现畲族名人或畲家艺术的风采,争取让栏目创出本族特色,扩大影响力。当然,由于力量有限,畲族网站可集中精力,争创一两个名牌栏目,并以此带动其他栏目共同发展进步。

3.拓展广告业务

为了网站的可持续发展,畲族网站大可不必不食人间烟火。不过,由于受众针对性强,畲族网站的市场相对狭小,广告源受限,这也是事实。好在网络的四通八达与传统媒体的分级传播不同,它不受地域的限制,任何可以访问该网站的人都可以成为广告的潜在客户。如旅游公司、酒店等服务产业,或畲族乌米饭、宁德茶叶等特色产品在此打广告都很合适。为了吸引广告商,也吸引广告客户,可以用更多的优惠手段来夯实基础。另外,还可以采用传统与网络相结合的模式,在畲族网站上投放广告的客户,如果同时在传统媒体上投放广告,那么联动传统媒体予以优惠;同时,在地方传统媒体上投放广告的,畲族网站亦优惠予以投放。如此新旧媒体联动,强势推广,影响力大,易吸引广告客户。总之,民族网站也要遵循市场化规律,与传统媒体相互整合,取长补短,既可以节省畲族网站的建设经营成本,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又可以提高网站的品牌形象,获得良好的知名度,这样,才能让网站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4篇

1.为民族地区提供法学研究人才。相对于发达地区的法学院校,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培养特色法学人才时更具有优势,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地域优势,对于民族地区习惯法的研究不能够仅仅停留在文字研究或者是抽象思考,欲深入研究民间法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实地调研,虽然我国的交通较为发达,但是从发达地区到达研究地点其成本还是很高的,而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研究民间法的时候具有地域优势,更多时候研究成本较小,甚至可以“就地取材”,这为民间法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便利条件;第二,人员优势,基于我国目前的教育资源分配,民族地区法学院校招收的生源中大部分还是来自于本区域,因此,在研究民间法时文化差异更少,更容易理解民间法的真实内涵,对于民间法研究进度的推进作用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民族地区的习惯法研究主要解决的还是民间法和国家法之间的兼容性问题,现代法律思维与传统的民间法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的,“一方面现代民族法律文化意味着对传统民族法律文化的突破和否定,表现了历史发展中的间断性和阶段性。另一方面,现代民族法律文化还包含着对传统民族法律文化中积极因素的肯定和挖掘,体现了历史发展中的连接性或一体性。”[1]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必须立足于本身的特色和优势,才能够培养出真正适合民族地区法学研究的法学人才。

2.为民族地区提供法律实务人才。限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为滞后的现状,我国民族地区的法律人才也相对不足,从法治的角度来看,法律实务人才的不足也会影响法律的公正施行。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仅仅应当立足与培养合格、优秀的法学研究人才,同时要注重为民族地区输送大量的优质法律实务人才,法学研究得出的理论成果终究是要运用到司法实务中去的,大量先进的理论、法律文本施行的效果好坏是由战斗在第一线的法律实务工作者的素质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颁行、修订了大量的法律,这些法律在司法实践中也需要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来执行。在法学的人才体系中,研究型人才始终属于金字塔的上端,人数相比实务型人才要少得多,因此,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教学活动中必须紧抓实务人才培养这一重要工作目标,将目前稍显“瘦弱”的金字塔补全、补强。

3.为民族地区提供法律普及人才。民族地区对于法律的认识相对于发达地区而言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民事实践过程中,民间法、习惯法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推行国家法这项工程的进展过程中更需要的是法律普及工作者,单纯依靠法学研究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普及的效果不大,我们看到,在每年的公务员招考名录中,越来越多的政府机关,甚至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街道委员会都开始招收法科毕业生,这从侧面反映了法律普及工作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法制的进步不能够仅仅依靠法律文本的完善和司法机构的健全,更需要的是社会对于法律的崇尚,对于法律权威的信仰,而这才是法律能够得以蓬勃发展的土壤。

4.为民族地区提供先进的文化传播者。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相对于发达地区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法科毕业生肩负的不应当只是法律的传播、普及工作,而应当也是现代文化的传播者。这就要求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不能仅仅着眼于法学素养的塑造,而应当是全方位但有重点的入手。优秀的法科毕业生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对周边人群产生一定的辐射作用,既能够传播先进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能够成为民族地区群众与先进文化的纽带和桥梁。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一员。

二、如何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法学教学体系

前文提到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主要的四个使命,那么在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如何对现有的教学体系进行改进和完善,使培养出来的法科毕业生更为适应民族地区的工作,能够更好地为民族地区的法制发展、经济建设发挥作用,笔者认为,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设置适应民族地区特点的法学精品课程。在法科学生培养过程中,课程设置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素质,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加强对法科学生基本法学素养的培养,同时应该注重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法学精品课程,精品课程的作用不应该仅仅是立足于优化本身的教学水平,而应当是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注重教学深度的挖掘和广度的拓展,使学院的法学教学工作真正扎根于民族地区,吸收民族地区的文化养分,为了培养具有民族地区特色法科学生提供重要的社会资源,为特色法学教学提供重要的课程体系保障。从教学角度来看,要发挥精品课程的带动作用首先必须强化精品课程本身,只有精品课程本身得到了完善和进步,其对相关课程的牵引作用才会得以发挥,因此,在精品课程的建设过程中,尤其应当注重本身的强化和提升,在师资引进过程中应当注重引进更为优秀和全面的教学人才,力求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教学团队,以优秀的教学团队来带动和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树立精品课程的“品牌吸引力”。与此同时,在精品课程的建设过程中应当注重教材的重要作用,应当引进一些实用且符合民族地区特殊情况的优秀法学教材,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自主编订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法学教材,从而更为贴近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为法科学生提供更为贴切和真实的学习资料,为教学工作提供重要的指引。在教学过程中,师资和教材两者的重要作用对于精品课程建设而言是不可忽视的,只有在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引进等多方面的因素以后,精品课程的重要才能够得到真正的发挥,进而带动民族地区法学院校的发展。

2.建立更为贴近民族地区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如马克思所说:“社会不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按照统一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显然不能够更好地培养适应民族地区法制状况的法科毕业生,那么就应该在教学实践中构建真正适应民族地区情况的人才培养模式。笔者认为,在民族地区开展法学教育更应该关注的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设。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向更加强调法科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这与民族地区迫切需要大量的法律事务人才的愿望是相统一的,在教学过程中,欲更好地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必须注重理论课程的设置。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并不是片面强调应用能力的培养而忽视理论知识的教授,相反,若想培养出优秀的法律应用型人才,扎实的理论功底是必不可少的,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是法科毕业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重要基石,一旦具有了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法科毕业生在走上工作岗位时将能够更为娴熟地运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法律的理性和严谨要求我们的实践活动必须也是理性的、严谨的,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来的法科毕业生必须是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的同时还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的,因此,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对于理论课程的设置必须要重视。第二,强化实践课程的设置。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出既拥有理论功底同时又有实务能力的法科毕业生,那么,如何能够培养出学生的实务能力呢?笔者认为,最直接的途径仍然是在课程的设置方面进行调整,在课程设置上,除了保证必须的理论课程以外,应当强化实务课程的设置,为法科学生提供足够的实务课程学习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够仅仅将教学活动局限于学校的课堂之中,而应当大胆地让学生走向社会,走进法律实务的第一线,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从书本走向实务的过程必须要有实践过程来完成。在实务能力的培养过程中可通过例如实务性课程设置、模拟性教学课程等校内手段,也可采用诸如设置校外法律实习基地、延长实习时间等校外手段,其最终目的就是给予法科学生更多接触法律实务的机会,使学生能够在学校的关注下更为健康和稳定地适应法律实务工作,感受我国法律实践工作的气息。第三,注重引进实务型的教学人才。我国高校乃至法科院校中的教学团队更多的是倾向于理论研究型的,这对于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来说是不足的,要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必须引进一定量的实务型教学人才,这样能够更为直接地将实务性的知识、技能传授给法科学生,减少了接受知识到消化知识再到运用知识的时间。同时,可以考虑聘请在司法实务一线工作的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人员作为外聘教师。

3.为法科学生开拓“第二课堂”“文化素质课堂”。前文提到,民族地区的法科学生同样肩负着为民族地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使命,日常的理论教学以及实践性教学很难灌输给学生课堂以外的知识,那么如何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笔者认为,可以吸收其他学科在教学课程中开设“第二课堂”的做法,积极地为法科学生开设“法学第二课堂”,法学本身是一门应用型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理论知识不仅要依靠扎实的实践知识作为支撑,同时也需要一定的其它学科知识作为补充,这也是美国法学院校的法学教育直接定位在硕士阶层的原因,丰富的其他学科知识对于法律文本的执行和操作是具有积极作用的,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具有转换和生成功能的知识,这种知识能使专业知识与整体世界融会贯通,它是开放的体系,能通过与外部世界的交流汲取能量和信息,从而保持不断生长的活力。[3]“第二课堂”的一大目标就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弥补和缩小各学科之间的差异,使学生的知识面拓展,使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能够掌握跟多的知识,文化素质等能力也得到相应提高。要提高法科学生的文化素养,就应当重视通识教育的重要性。通识教育作为大学基础与核心教育,奠定学生学习的基础,并拓展学习的视野,是提升大学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对于发展国际一流大学理应扮演关键性角色。但是,遗憾的是,不仅是法学教育界,甚至是中国的教育界对于通识教育的重视程度仍然有待提高,从现状来看,通识教育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严谨的课程体系,虽然国内部分高校都开设有通识教育课程,但是就其体系来看仍然是不够严谨的;其次,用于通识教育的教学设施也有待改进,虽然部分学校建立了大学生人文素质基地等设施,但是从全国的整体来说,通识教育设施的数量还是不够的。强化法科法学的文化首先应当对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有足够的重视,不仅要灌输给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文化,同时,针对民族地区这一特色,还要适当的对学生传授民族地区的文化,培养学生的民族地区文化素质,使其能够充分认识到民族地区的文化特点和内涵,能够理解民族地区的风土人情,这对于学生走上司法实务岗位以后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其次,应当积极为学生建立、建设文化素质培养平台,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中,为本学院学生争取更多的文化素质教育机会;第三,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引进教师时也应当注意考核新进教师的文化素养,使本身的教学人才团队教授文化素质课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进而为学生创造更好的文化素质学习条件。现代的大学生走向社会承担着各项使命,民族地区的法学毕业生同样如此,学生在毕业走向社会后不仅是国家法律的宣传和普及者,同时又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丰富的文化素质有助于学生承担这以历史使命。

三、结语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5篇

关 键 词:民族文学艺术 语言艺术 表演艺术 造型艺术

民族文学艺术起源于人类社会的劳动和多种社会需求,一个民族本质上的特点充分蕴含在文学艺术的内容和形式之中,“每一个民族,不论其大小,都有它自己的,只属于它而为其他民族所没有的本质上的特点、特殊性。”①所谓的民族性格是指一个民族在共同的文化背景和特定的社会文化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对现实的稳定的、共同的态度和习惯化的行为模式。我们平时所说的基本人格类型、民族性以及社会性格等概念,就是指民族性格。

民族文学艺术可分为语言艺术(指神话、童谣、故事、谚语、文学等)、表演艺术(主要指音乐、舞蹈)、造型艺术(指绘画、雕塑、工艺美术、建筑、服饰等)和综合艺术(指戏剧、电影)等几大类型。每种艺术形式代代传承和发展,都深深地烙上了民族的印记。

一、语言艺术

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是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的间接反映。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一个时代、一个民族所特有的精神风貌。

文学所具有的民族性格是受各民族语言、生活方式、精神信仰和神话传说的影响,这些影响又具体体现在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以中国少数民族蒙古族文学为例。在蒙古族文学中,再现了“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自然景象,“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经济形态,“毛毡帐裙”“食唯肉酪”的传统生活方式,使蒙古族文学散发着清新浓郁的草原生活气息和一种刚健雄浑之美。这种独特的文学艺术风格只能归属于特定的民族文化范畴,也只能在特定的民族生活土壤中萌生、发芽。反映了蒙古族独特的民族性和社会性格。

文学作家在运用形象思维进行创作时,总会把他所要塑造的人物性格注入民族精神,使整个文学作品渗透着本民族人民的共同心理素质、共同审美习惯和共同的情感体验。如屠格涅夫的《父与子》,托尔斯泰的《复活》《安娜·卡列尼娜》,果戈理的《死魂灵》《钦差大人》等众多作品,都成为脍炙人口的传世佳作。众多文学大师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大多个性鲜明,人们既能够在作品中寻找到不同历史时期的鲜明的人物性格,又能够捕捉到该民族所具有的共同的民族性。

二、表演艺术

各民族的生态环境不同,历史发展的轨迹也不同,因此不同种族、文化和背景下的不同群体会形成迥然各异的表演风格,不同民族突显出不同文化的艺术表现形式。

1.舞蹈

舞蹈是以人体为媒介的表演艺术,它同歌唱一样在人类社会的初期伴随着人们的劳动和社会生活而产生。世界各民族的舞蹈是该民族历史、文化的标志之一,是民族风俗和民族生活的描绘和积淀,反映着本民族的民族心理、审美情趣和民族性格等文化现象。

在舞蹈形式的表演艺术中,朝鲜族舞蹈独具特色。鹤在朝鲜人民心目中是善良、纯洁、长寿的象征,是图腾崇拜的艺术形象。崇鹤心态经过长期的艺术加工与不断升华,形成舞蹈最基本的步态,这种柔韧、飘逸的鹤步充分展示出舞者典雅、飘逸、潇洒的风格,创造出不同的舞蹈境界。另外,朝鲜历史上曾多次遭受外来侵略,长期的反入侵斗争和抗暴斗争历练了朝鲜族人民勤奋团结、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反映在民间舞蹈中就形成了内韧外柔、柔中蕴藏着刚劲的民族性格。

塔吉克族是中国古老的高原民族,塔吉克人民世代生活在高原缺氧、风雪严寒的艰苦条件下,因此塑造了他们淳朴乐观、不畏艰辛的民族性格。正因为如此,塔吉克人把鹰作为英雄的象征,并且把对鹰的崇敬和喜爱之情融入民族舞蹈的表演之中:舞者展开双臂,像雄鹰般的勇猛矫健;身姿的起伏舒展、快速变化又表现了鹰起隼落的跳跃和扶摇直上的连续盘旋。塔吉克族舞蹈浓郁的民族风格和艺术特色是受特定的生态环境、民俗生活和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承载着民族文化的各种要素,印刻着民族所独有的标志,是民族认同的语言符号。

2.音乐

音乐是在时间过程中展示的诉诸听觉的一门表演艺术,它的基本手段是用有组织的乐音构成有特定精神内涵的音响结构形式。音乐中体现的丰富情感反映了各个民族的劳动生活、审美情趣和民族性格,成为表现民族心理的特定符号。

肖邦的玛祖卡舞曲素材主要是以民间玛祖尔舞曲为基础的,表现了“人民的灵魂”。玛祖尔舞的音乐节奏通常是强烈多变的重音,它可以落在小节的任何一拍、两拍甚至有时落在小节的所有三拍上,最常见的是重音在第二拍。这些好像“顿脚”一般的强烈重音,活现出斯拉夫民族特有的民间舞蹈风格,形成鲜明的音乐气派和风格。

19世纪30年代至20世纪初叶,俄罗斯出现了一批发展本民族音乐的作曲家——“强力五人组”。在音乐上除了继承和借鉴西欧古典和浪漫主义音乐的风格传统外,主要强调在自己的创作中采用民族的题材和民族形式,描写民族的风土人情和民间神话传说,体现自己民族的审美心理、美好夙愿和民族性格等。正是有了这样一批民族音乐家,才使俄罗斯民族音乐由自立走向世界,确立了俄罗斯民族音乐在世界乐坛不可撼动的地位,成为人类共同的、世界性的民族艺术。

三、造型艺术

造型艺术又称美术,指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塑造可视的平面或立体感性形式的艺术,故又称为“视觉艺术”或“空间艺术”,包括绘画、摄影、雕塑、建筑、工艺美术、服饰等。造型艺术带有显著的民族性格,集中反映了本民族对美的追求,在其作品中无不印着本民族精神的烙印。

1.绘画、雕刻

绘画、雕刻艺术在再现民族特有的生命形式时表现力尤为突出,传递了民族特定的文化背景、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生理心理诸多内外因素交互作用的民族审美情感,昭示着生命之光、民族之魂。

狩猎游牧民族用极具民族风采的绘画语言来表现民族独有的情。素有“世界屋脊上的民族”之称的藏族,其绘画追求流动卷曲的纹样,浑厚朴拙的造型,强烈对比的色彩,奔放刚劲的线条,充分显示出人对生命之渴望和对大自然的膜拜心理,强化着民族审美情感。另外,蒙古族用动态美的审美心理来刻画造型,(转第133页)(接第141页)捕捉大自然中奔腾跳跃、雄伟健美的生命瞬间;用放纵粗犷的笔触,凝重简练的线条,厚实雄浑的墨色来泼写民族精神和抒发真挚情感。

新西兰的毛利雕刻文化是毛利民族文化精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毛利雕刻记载了每个部落优美的故事和对祖先神灵的崇拜,渗透了毛利不同时期的社会特征与鲜明的民族性格。毛利的木雕、骨雕与玉雕构思奇特、细腻而又粗犷,具有强烈的民族气息与浓郁的古老毛利民族的文化特征。

2.工艺、服饰

工艺、服饰等艺术,同样体现着大量的民族文化信息、价值观、智慧和情趣。以服饰为例,各个民族的服饰文化都具有自己鲜明的,能够反映本民族历史、文化特点的个性特征。这种特征表现在款式、原料,也表现在工艺、色彩、刺绣图案等诸多方面。

属于渔猎采集经济文化类型区的鄂伦春、鄂温克、赫哲族,其服饰上留下了高寒地带和原始森林地理环境的浓厚印痕。为了适应寒冷的狩猎生活,鄂伦春、鄂温克人一年四季都要穿袍服,他们厚重的袍服都要用狍皮、旱皮、鹿皮等制成,呈现出古朴、粗犷、稚拙的美。赫哲人的鱼皮服同样说明了这一点。他们沿江而居,其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也在赫哲族的服饰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赫哲族早年穿的衣服从头到脚都用鱼皮为原料,如鱼皮帽、鱼皮衣裤、鱼皮套裤、手套、子及鱼皮等。

而草原畜牧类型民族的服饰,形成了特殊民族风格。草原大漠和延绵起伏的高山为草原民族提供了纵横驰骋的广阔场所,培养了他们的粗犷豪迈的个性,尤其在服饰方面体现出色彩艳丽、纹样线条分明的风格。如蒙古族、藏族服饰原料主要源于牲畜的皮毛。为了御寒,服装大多以样式宽大、厚重为主,尤其是藏族大部分地区都穿以水獭皮、豹皮、虎皮为边,锦缎为面的羊皮袍,头戴金花帽、狐狸帽、红缨穗白毡帽等。可见,服饰艺术是民族在特定环境背景下的产物,更是民族心理、民族性格的外化表现形式。

结语

一个民族凭借什么可以被国际尊重,让世界认同?只有民族的本土文化才是对世界文化和人类文明的独特贡献,才能不为其他民族所取代。“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文学艺术所具有的民族性格,不仅塑造了一个民族社会成员所独有的认知能力、审美心理、民族性和智力能力,强化了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感,更保持了世界民族文化的多样性。

注释:

①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民族、殖民地问题.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377页.

参考文献

[1]王军,董艳主编.民族文化传承与教育.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王宏建.艺术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125页.

[3]方铁,何星亮主编.民族文化与全球化.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

[4]陈自明著.世界民族音乐地图.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年版.

[5]梁一儒,宫承波著.民族审美心理学.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6篇

(一)学生现状。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语种交汇的地区,除了汉族和回族使用汉文字以外,其他少数民族民族都有自己通用的语言文字。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普遍不高,多数无法用汉语熟练交流。学生对专业教材能全部理解的仅占25%,70%以上的民族学生对汉语授课的部分课程基本能听懂,但让他们用汉语口述所学到的知识是很困难的,久而久之,对专业课程丧失兴趣。民族学生根据个人兴趣选择专业课的仅占52%,多数学生缺乏学习耐心和持久性,专业课考试通过率明显比汉族学生低。新疆少数民族大多数来自于农牧区,其在语言、心理、文化、价值观等方面具有本民族特质,有别于其他民族的思维方式、知识结构、价值观念。大部分民族学生民族身份自尊感很强,交往范围狭窄,易形成小团体,只与本民族学生来往的较多。

(二)教学现状。

1.教学方面

以课堂讲授方式为主,实践课较少,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探究式教学方法运用较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程度不高,被动教学现象突出;注重法条讲授,但对其法理讲授较少;用模拟法庭方式上课的占12%。司法考试作为法学教育质量的评估要素之一,对法学教育内容产生一定影响。调查发现,16%的教师在民族班上课完全以司法考试为主线。

2.法学教师的教学态度受到民族同学的肯定

访谈发现,多数法学教师在民族班上课语速减慢,与学生沟通频繁。多数民族学生认为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比较认真负责,教师会帮助学生解决一些生活中的问题,学生都很感谢老师。

二、民族法科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缺乏民族特色和针对性。

目前,民族法科课程设置主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民族法学欠缺,学生所学的知识与其生活的民族地区的生活环境不相适应。民族法科学生毕业后基本上都在本民族地区从事法科工作,是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维护者和推动者。因此,教学方式应当突出针对性和特色性,以满足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需要。

(二)教学方式不能完全适应民族特质。

由于学生语言水平参差不齐,任课教师能力有限,为帮助其顺利通过考试,灌输式授课方式最常见。此法的优点是可以帮助学生在较短时间内系统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缺点是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缺乏,极易出现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到法院旁听、律师实习等非常少,实习时间太短,实习制度不太严格,流于形式。僵化的教学模式培养出的民族法科学生,不能顺利融入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实践,影响就业。

(三)语言困境。

1.基础汉语水平偏低

民族法科学生学习中最大的障碍是语言。MHK考试虽然对提高汉语言理解、使用和表达能力有一定帮助,但多数学生汉语实际运用水平不高,缺乏汉文化底蕴。MHK考试形成应试教育的模式,不适应提高少数民族汉语言素养和素质教育的需要。而法学课程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很难掌握。

2.专业汉语课时太少

随着汉语预科教学的不断加强,专业汉语教学被逐渐淡化,甚至停止专业汉语教学的呼吁声音渐高。基础汉语的学习通常是针对日常生活、人文风俗、社会文化等方面进行锻炼,而法科涉及内容广泛的专业性词汇,基础汉语无法完成这项任务,严重影响专业教学质量。目前,虽开设了法学专业汉语课程,但课程课时太少,很难全面、充分、透彻地讲解专业词汇,对专业课的学习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十分不利。

3.课程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

首先,民族学生法学教育选用的教材一般是教育部法学专业本科核心课程的规划教材,内容的深度与民族学生的学习能力不相符,学生对教材的理解程度不高;适应民族地区的法律课程设置较少。因此,有必要在必修或者选修课中增加民族法律的课程。其次,理论课程较多,缺少培养职业技巧和职业技能的课程。

4.缺乏用双语撰写的法学专用教材

少数民族法学教材的适用对象有限,编写资金相对缺乏,少数民族法学教材建设相对落后。所使用的教材与汉族学生一样,阅读起来有一定难度;没有专业汉语教材,难以满足学习需要。

5.与司法考试衔接存在一定困难

少数民族法学学生的专业课程都是用汉语讲授的,但是因为他们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汉语理解能力不足以用参加汉语司法考试,所以只好用少数民族文字。民族语系的司法考试,又不知道各种法律词汇在民族语言中相应的称法,所以不得不通过参加本民族语言的辅导班的方式重新学习法律。

三、民族法科教育需采取的措施

(一)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及内容。

少数民族法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应该在全国相对统一的前提下,增设符合本地区需要、有民族特色的专业课程,从而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服务于民族地区法制建设。增设特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培养学生获得知识、沟通交流的能力,以及调解、谈判、辩论、法律文书写作等技能,使民族法科学生熟悉少数民族风俗及习惯,支持并熟悉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这样才能为民族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教材建设。

1.修订、编写民族法学教材

应尽快编写少数民族法学通用的专业教材。民族语言法学教材使用数量有限、编写资金缺乏,民族教材建设严重滞后。解决方法有:一是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布置专项教材资金,扶持双语法学教材的出版;二是鼓励专业教师充分利用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三是积极利用政府和社会资金出版双语法学教材。

2.编写民族法学课程的教学参考书及辅导资料

目前还没有一套适用于少数民族法科教育的案例教材。大部分民族法科教育是为民族地区培养人才,学生毕业后绝大部分会留在到当地。因此,案例的选用除了要考虑国情之外,还要考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现状,考虑到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这样才能真正为民族地区培养法律人才。因此,可以立足于党的民族政策,依据于民族地方法制建设特点,编写一套适合少数民族法学教育的案例教材。

3.加强专业汉语的学习

首先,少数民族学生可以利用课内外丰富的汉语信息资源,发挥自身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其次,专业汉语教学应巩固学生的专业词汇,强化听力和翻译能力,提高学生的口语和应用文写作能力,为写好毕业论文打下基础。这就要求教师革新、丰富教学方法,因材施教,课堂加强说、听、写训练。再次,笔者认为应当为每一门专业课编写一本专业汉语课本。最后,应当加大专业汉语的课时量,放在要开设专业课的上一学期,并且由双语教师教授,有利于学生学习与理解。

(三)丰富课堂教学手段,加强实践教学课程。

大法官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种法律实用主义倾向虽然遭到不少学者的批判,但我仍然赞同经验对于法律比逻辑更根本。培养民族法科人才过程中一定要大力加强实践性教学,注重学生法律运用能力的培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相促进,重点培养少数民族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使民族法科教育适应民族地方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

1.案例教学法

应将本地区发生的经典案例在教学中加以讲解和剖析,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抽象的法律理论。这样的教学方式更贴近民族地区的实际,少数民族法学教育也才能真正提高人才质量、提高科研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为民族地区和中国的法制建设作出贡献。

2.分层次教学法

民族法科教育实践中普遍存在学生需求差异大、教学层次多样的特点。在日常法学教育过程中,除要做好常规教学外,还应采取多样化措施以应对民族地区法学教育实际。为此,应采取教学大纲、教材、课件、习题、考试“五不同”,对民族学生和非民族学生分班教学、分层次教学。这样做的最大益处是结合不同层次的民族学生,因材施教,做到以人为本。

3.建立民族法科教育教学实践基地

除了在校内建设好模拟法庭和鼓励学生在校内外进行普法宣传外,还应与学校周边的司法、执法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学生的实习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双赢结果。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建立教学基地为民族学生的司法实践活动提供相对稳定的平台,对学生进行职业训练,延伸课堂教学内容,弥补案例教学的不足。另一方面,民族地区实践中缺乏大量的双语人才和应用型法律人才,教学基地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也可改变当地法务部门人手不足的局面,为当地法制建设提供人力支持。

4.重视少数民族法学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建立一支来自民族地区、熟练运用民族语言、了解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学专业师资队伍,针对民族法科学生的特质,加强其法学理论同法律实务之间的联系。其次,发达地区或国家名校应培养少数民族法学教师帮助民族自治地方高校。

5.民族法科教育适当结合国家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对于学生就业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民族法科教育应适当强化与司法考试的结合,分析历年真题,以帮助民族学生通过司法考试。结合司法考试进行民族语言培训,为民族地区输送合格的少数民族法学毕业生。

6.双语教学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7篇

(一)教学方式的转变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发展历程,其文化底蕴丰富,民族音乐作为中华民族的沉淀文化,是当前音乐行业中最具影响力的表现形式,从山歌到小调,从民族情感到民族色彩,民族音乐以独特的魅力带给人们听觉上的盛宴。互联网时代下媒体在高校民族音乐中的作用,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你讲我听”的教学方式,实现了教学方式上的转变。首先,高校民族音乐教学中教师不再是教学的主体,课堂内容不再是单纯的理论讲解,而是利用媒体为学生展现出民族音乐的学习技巧,让学生能够模仿音乐大师进行自我练习;其次,媒体的运用营造了良好的课堂气氛,无论是对视频的播放还是对音频的点击,都能够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提高自身对民族音乐课堂的喜爱。另外,媒体改变了传统教学方式所出现的局限性,学生与教师可以在课下利用网络进行交流、沟通与学习。

(二)教学内容的转变

传统教学模式中,教育内容无非是音乐理论、音乐知识、演唱演奏技巧、情感表达,由于民族音乐的乐理知识比较复杂与抽象,很多学生在理解与掌握中比较困难,对其本质含义无法理解。并且,在民族音乐教学中,视唱练耳是培养学生音乐能力的基础,但是,由于课程时间短,音乐教师在培养学生视唱练耳中缺乏时间因素,会导致部分学生视唱练耳成绩过低,进而影响后期的演唱与演奏技巧。但是,在互联网时代,各种有关民族音乐的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高校音乐教师利用音乐网站对其内容进行整理,将其中所包含的教学知识、教学重点以及教学技巧进行掌握,实现教学内容的转变,从根本上实现了以演唱与演奏基础为主体,演唱与演奏技巧为重点的教学内容。

(三)教学过程的转变

在传统的高校民族音乐教学中,教师是课堂的主体,学生往往处于被动形式,很多学生对民族音乐学习不感兴趣,认为民族音乐过于乏味、枯燥,甚至部分学生在音乐理论课程中出现“呼呼大睡”的现象,这种情况很难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无法提升民族音乐的教学质量。但是,互联网时代,音乐教师对媒体的运用,能够改变这一现状,比如,音乐教师在乐理讲解中播放音乐大师的访谈内容,并及时将乐理知识与访谈内容进行联系,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在演唱与演奏练习中,音乐教师可以利用媒体,将具有代表性的音乐表演进行下载,方便学生观看,特别是一些重点和难点部分,通过反复观看,仔细聆听,掌握其中的诀窍,使其能够在模仿他人的过程中寻找到适合自己的表演方式。

二、媒体对高校民族音乐教学带来的影响

媒体是互联网时代的标志,在互联网时代,媒体的作用与日俱增,其中,在高校民族音乐教学中,媒体以新的手段与方式,对高校民族音乐教学的思想、观念、模式、方法进行改善,使其与传统教学模式相分离。从本质上而言,媒体对高校民族音乐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媒体为民族音乐教学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

传统教学模式中,由于受到资金、传统观念的影响,高校民族音乐教学资源严重匮乏,教学资料基本上以书籍、录音带、VCD为主,且内容陈旧,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在该类教学资源的影响下,会导致学生与教学内容产生隔世之感,从根本上影响教学效果。互联网兴起后,媒体以独特的形式出现在高校民族音乐教学之中,并以丰富的教学资源改变了传统资源现状,教师可以利用互联网将媒体中所上传的音频、视频、曲谱等资源进行下载,利用网页查找相关音乐信息,欣赏到各个地区的优秀音乐表演,了解全国各地的音乐教学动态以及音乐研究成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网站有中国古曲网、华音网站、绿洲音乐网、洪恩在线等,在这些网站中可以查阅民族音乐乐理知识、音乐录音技术、音乐表演技巧等。此外,网络中所存在的各类媒体访谈节目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教学资源。由于互联网具备及时性、信息性、全球性,所以在信息更新中速度非常快,无论是音乐教师还是学生,均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相应的音乐知识,提高音乐成绩,增强自身的音乐素养。

(二)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更新教学观念

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书育人的重要条件,传统教学模式中师生之间难以形成良好的关系:传统模式中,教师是严肃的,高高在上的,是“传道授业解惑者”,学生需听从教师的意见,服从教师的命令,不与教师发生学术上的争执,虽然说这种模式强调了教师的重要地位,但是却限制了学生的思维开发,对学生的发展而言有着阻碍作用。在互联网时代,各种媒体的运用将这一局面改善,并且改变了教师的主体地位,实现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有效沟通与交流。比如,学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自己的音乐创作、演唱、演奏作品传递给教师,让教师给予指导与帮助;如果在课堂中学生对部分内容难以理解,但是却因为时间的原因无法在课堂中进行询问,则可以利用互联网媒介,像QQ、微信等通信软件,实现与教师的课下交流、互动。此外,教师可以设置官方微博,邀请同学对某类民族音乐节目进行评点,使学生能够充分表达出自己的意见,提高自身的音乐素养。但是,从整体而言,音乐教师要想真正与学生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形成新的教学观念,就需要将传统的主体角色进行改变,为学生提供互联网的使用方法,媒介产品的使用技巧,帮助学生利用媒体观看民族音乐表演,使学生在民族音乐道路上越走越好。

(三)提高音乐教师的音乐素养,提高教学质量

如上文所言,在互联网时代,教师不再是学生获取知识的唯一源泉,由于时代进步过快,社会发展迅速,部分民族音乐教师所具备的音乐素养呈现出落后、老旧的现象,针对这种现象,音乐教师需利用互联网时代的积极因素,利用媒体的发展特点,及时提高自身的音乐素养,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科学保障。

1.媒体的运用能够提升音乐教师的媒介素养

在社会的发展中,媒体的出现不仅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并且也是社会发展的潮流。在高校民族音乐教学中,教师要利用媒体的基本特点,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其中,教师要加强对媒介的认识与理解,对媒体的重要性进行分析与研究,并将自身的基本素养与媒体进行结合,在媒体信息化、媒介化的特点下,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比如,教师可以在日常生活中观看音乐节目表演、欣赏音乐演唱、演奏比赛,聆听专家的音乐讲座,从而提高自身的音乐素养与媒介素养,为民族音乐的媒体化发展奠定基础。

2.媒体的运用能够提高教师的专业修养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8篇

从对笔者的工作单位及其它艺术培训中心的观察,成人声乐的学习者主要有学前教育教师、从事音乐个体教学的教师、艺术类师范院校毕业的学生和来自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的爱好者。他们所呈现的特点是:

(一)学习者年龄一般偏大,工作中和生活上的事情比较繁琐,课后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去练习所学内容,对声乐的发展要求并不是很高,所以很少能够坚持学习。(二)声乐演唱技能水平偏低,相关理论知识匮乏。

(三)能够比较认真、刻苦练习,学习声乐知识积极主动。

二、因材施教成人声乐教学要分析

并掌握学生的个体特点,清晰看到学生具有的优点与缺点,遵循成人的培养目标,把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相结合,为每一位学习者制定可行的教学方案,选择更加合理的教学内容。目前的成人声乐教学基本上都是专业音乐学院院校的教学模式,在专业技能训练和理论知识传授方面偏重前者,结果是学生毕业后由于理论知识的匮乏,只能演唱,不能教学,所以我们应取长补短建立科学的成人声乐教学。如:教学过程中,教师对成人声乐学习者应尽量避免过多讲专业术语,这样会让其觉得枯燥乏味,将专业术语转化为生动且容易理解的语言进行教学,这样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还有就是每个人的嗓音条件不一样,在初学的时候要让成人学习者了解自己特有的嗓音条件,而不会盲目的模仿他人的音色,造成声音不自然,更不用说感动听众了,这样也避免了打消其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众所周知,声乐中的五个元音的发声练习,并不是适合每一个学习者,只有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才能唱出最自然的声音。

三、不同民族的音乐概念

从历史角度看,汉族“音乐”的概念,音乐与诗词曲是缺一不可的,曲牌的表达与“曲式”不能划等号,而西方音乐的不同在于,曲式的结构是第一位的,歌词与其相比是次要的,中国多民族音乐融入地方的方言,特别讲究歌唱发声特色比“曲式”更为重要。所以在成人声乐教学过程中,不能单一的认为只有一个声音概念。不同文化的音乐概念、没有统一的标准。不能说哪一种声音是正确的,哪一种个声音是错误的,只有唱出来的声音是自然的、优美的、和谐的,才会与听众产生共鸣。

四、对成人声乐教学的建议

(一)中西合璧。由于现如今的中国声乐教学内容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偏重于西方的歌剧为主,二是主要以中国民族音乐特别是汉民族的为主,故此,把一体的音乐文化与多元文化音乐视野结合尤为重要。对基本的发声原理进行科学而有效地结合。

(二)声音概念的形成。不同文化的音乐对声音的概念有着不同的解释,不能仅仅考虑单一的西方音乐学知识论或者中国民族音乐,还应该有着多元性的解释,使其更加合理。

(三)树立正确的音乐价值观,不要认为只有国外的发声方法先进,凡是中国的发声方法就落后,应该充分利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和建立多元的音乐价值观。

(四)和谐的教学方法。演唱者诠释作品过程中会涉及不同民族音乐的风格,这也是声乐作品演唱魅力之所在,作为教师不能偏重使用某一种,应该是多种风格都让学习者了解并掌握,保持和谐的教学风格。

五、结语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9篇

维吾尔族的舞蹈是我国民族舞蹈中具有很强代表性的物种,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和文化资源,历史上的维吾尔族舞蹈具有很强的民族性,人民的生存环境形成了其勇敢、乐观的性格,因此舞蹈是其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重要的节日都会用集体舞来进行庆祝,并且在舞蹈中,这种乐观的精神被渲染的淋漓尽致。从这个角度上看,维吾尔族舞蹈在性格色彩上可以分为三个地区,首先是东疆地域,带有与汉族兼并的维族风格舞蹈,其次是在巴楚、沙车、阿瓦提县等地盛行的刀郎舞,具有很强的民族特点,并且风格粗犷,最后是伊犁一带的舞蹈,发展相对比较成熟,并且受到多个民族舞蹈文化的影响,舞蹈规模宏大,曲调悠长,功能性和艺术性都非常强。伊犁舞蹈一般分为三种类型,其一是带有自娱性质的民间舞蹈,代表舞蹈为“赛乃姆”,其风格自由热烈、洒脱奔放,在音乐中达到高潮;其二是带有礼俗性质的民间舞蹈,与宗教的祭天活动有关,比如“萨玛舞”,一般在大型的祭祀活动中可以看到;其三是带有表演性质的民间舞蹈,这种舞蹈集合了所有舞蹈中的精髓,并且不断的进行加工和改进,具有非常好的艺术成就,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盘子舞”。维吾尔族的舞蹈与其民族的文化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的变化,因此在舞蹈的教学中需要结合音乐风格和文化特色来进行教学。

2维吾尔族的舞蹈教学规律

在舞蹈教学中,维吾尔族的舞蹈作为一门独立的舞蹈学科进行教学,可见其舞蹈的艺术魅力是非常大的,通过专业的教学,才能培养出更加出众的艺术人才。在维吾尔族民族舞蹈的教学中,通过系统的教学内容规划来设置曲目进行排练,并且在社会的各种表演活动中,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表演能力,提升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因此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管理能力非常重要。学生首先学习知识,并且在活动中进行实践,熟悉表演舞台,并且将这些系统化的结合到一起,互相渗透,彼此加强。维吾尔族的舞蹈与其他的舞蹈不同,但是在教学时仍然在遵循“倾、拧、园、曲”的特点,并且结合其风格特点来进行表演,比如维吾尔族舞蹈特有的姿势、眼神、步伐等,并且需要注意位子来表现其特征。在教学中,除了要传授舞蹈规范动作,还要注意情感的表达和动作之间的关联性,并且在表现中要重视舞蹈的创新和整合,采用开放式的教学,再运用自身的方法进行培养,从而让舞蹈更紧的贴近民族文化,进而得到更好的传承。学生在长期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研究的过程中,可以清晰的描绘出舞蹈的精致画面,并且学生也可以更好的懂得蕴藏在舞蹈中的精髓。学生在维吾尔族舞蹈的学习和民族文化的研究中,结合其民族生活特点、服装文化、审美特点等,将其生活习惯、文化特点形成一定的特征,按照这个规律来吸取其精华,再加上艺术的不断加工,在民间采风的过程中形成舞蹈的整体艺术,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很好的训练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从而提升教学的效果。

3舞蹈在教学中的注意事项

民族舞蹈中的动作和表演风格都是有一定内在联系的,因此在教学中需要让学生领悟其中的联系。表演动作是表演者在表演时的动作走向,这种走向具有很好的生活性和民族特点,在表演中通过细节来展现。表现的细节、画面、速度、队形等都是走向的表现形式,群舞中的分散、流动、单人舞中的走向、三人舞种的节奏、姿态等都在表现民族舞蹈中的走向,因此其表演风格的确定非常重要,在舞蹈过程中需要将走向和风格很好的结合在一起,才能将舞蹈所带有的形象很好的展示出来。在教学中需要注意表演的形成形式和民族特点的培养,这也是民族舞教学中最为重点的部分。教学中学生需要学会最基本的舞蹈动作和技术要领,配上最合适的舞蹈音乐,让学生在情感和肢体语言两个方面来引起共鸣,学生要从精神上感受其艺术魅力,从心里激发出对于舞蹈的热爱,从而将舞蹈以最佳的表现形式表演出来。

4维吾尔族的教学技巧

维吾尔族的舞蹈曲美精妙,具有一定的表演难度,其不仅要求舞蹈者具有很扎实的舞蹈基本功,还需要有很精湛的表演技术,比如具有代表性的舞蹈《顶碗舞》,其是一个女子集体舞,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欣赏性和技巧性,其表现了维吾尔族的姑娘在欢庆的节日里通过头顶茶碗、载歌载舞来表现对客人的欢迎,独特的脚步和音乐节奏,并且随着音乐来变化整体的队形,端庄和带有民族风格的舞蹈在表演中展现着大方、爽朗的性格特点,将维吾尔族人民热情好客、乐观爽快的性格充分的展现出来。还有很多需要手持道具的舞蹈比如《萨巴依舞》、《盘子舞》等舞蹈都是女子团队舞蹈,其动作优美、婀娜多姿,身体柔软、姿态性非常强,在表演时需要充分展现出手的姿态,因此需要表演者有很好的细节表演才能。因此要加强学生的细节训练,不断的总结表演的技巧,从而将舞蹈中的元素充分的展现。

5结束语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10篇

近几年,随着新课改的实施,语文教学水平总体有了很大提高。但少数民族乡镇中学由于受办学规模、教学资源等因素的制约,在语文教学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教学效果的进一步发展。首先,语文教材设置不够合理。文体混杂,没有侧重,教材选文忽视少数民族文化,不符合地区学生特点,能力要求脱离少数民族学生实际。教材编写要力求做到社会需求、学科体系和学生发展水平这三者的统一。而少数民族地区现行的教材,在编写上却是以翻译汉文教材为主,能力要求脱离少数民族学生的实际,以汉族学生为对象编写的,不适合少数民族学生心理规律。其次,学校基础设施落后。乡镇中学办学规模小,水平差,效益低,设施简陋,手段落后,教学课件和教学资源严重匮乏。少数民族多聚居在偏远地区,经济落后教育投资少,学校分布集中、数量少。学校硬件建设落后,缺乏信息化教学手段,教学方式落后,多数民族中小学的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建设条件差,图书资料短缺。再次,教师队伍差异大、能力素养和综合素质不高。民族地区乡镇中学的语文老师往往学历偏低,知识结构老化,大部分都在40岁以上,并且主要以中师学历为主,其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也不高,自主学习的条件也不具备,尤其在复式教学模式下,农村教师繁重的工作量致使其无法有时间更新观念。基层教师队伍不稳,由于条件相对较差,许多教师不安心在基层中小学任教,师资远不能满足各类学校的教学需要。最后,学生的辍学现象严重。部分乡镇学生辍学率甚至达到64%,出现了班级由低年级向高年级逐年递减的趋势,大大超过了“普九”关于把农村中学生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的要求。

二、少数民族乡镇中学语文教学问题的产生原因

首先,语文教材建设滞后于新课改要求,缺乏民族语文教学大纲。少数民族地区的教材长期与汉族地区教材一致,没有专门适合于当地学生的语文教学大纲,教材没有侧重点,缺乏对城乡差别的认识。自然也就没有对应的教材、民族教材教辅用书和参考用书、课外读物。其次,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缺乏教育经费。经济落后地区,由于交通不便,学生只能到较远地方入学。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西部三个省、自治区的调研表明,有近1/3的学生每天单程超过3公里,近1/8的学生单程在5~10公里之间。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2008年对全国8个县77个乡镇的调查也表明,经历了学校布局调整的小学生平均家校距离变远4.05公里,其中有10%的学生家校距离变近,有31.14%的学生家校距离没有发生变化,在58.86%的家校距离变远的小学生中,平均变远了9.19公里。少数民族乡镇中学教学点相对普通中学数量要少,往往几个乡镇共用一所少数民族学校,因此对于很多家远学生需要寄宿,而寄宿制学校要比非寄宿制学校支出费用高出很多,又因资金支持少等问题,导致大部分学校运转经费困难,给学校和教师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再次,忽视对少数民族乡镇中学教师的“继续教育”,教师的流动性大。部分乡镇学校引进人才力度不够,很多接受过正规现代高等教育的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很难入岗,不仅仅是待遇问题,往往还涉及编制等问题。同时部分代课教师以及在岗教师缺少培训,无法更新教学理念与教学技巧,新的知识与观点无法传授等。对于少数民族乡镇中学里少量的优质师资来说,乡镇中学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较艰苦与城市教师相比有着很大的差距,因此优质教师产生强烈的流动意愿。另外,风俗习惯及人情风物,观念意识的差异。少数民族的风俗对学生的受教育水平也有很大影响,由于早婚习惯家长对孩子尤其是女孩的教育要求不高,女孩往往17、18岁就被家里要求结婚、生子,从此失去了进一步受教育的机会。少数民族地区家长对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读书无用论”的思想在家长中流传,认为让孩子接受教育是“赔钱的买卖”。由于教育投资的风险大,收益时间长,很多家长宁愿让孩子早早辍学,到大城市里打工挣钱养家,而不愿让孩子继续读书,有的孩子甚至小学毕业就外出打工。

三、解决少数民族乡镇中学语文教学问题的对策

首先,政府要发展经济改变民族地区的落后面貌,增加教育投入。改变观念意识,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的受教育意识,变革保守狭隘的方面。中央民族学院和国家民委有关专家对民族地区教育与经济的衔接问题做了研究,指出了民族地区在经济发展与教育的衔接关系上的两种不同循环的趋向。“一是良性循环:经济发达高教育投资高素质的人高劳动生产率经济发达;二是恶性循环:经济不发达低教育投资低素质的人低劳动生产率经济不发达。”在地区经济发展自力更生的同时,倡导社会关注民族地区中学生学习状况,提高少数民族的认知水平,提高他们对教育重要性的认知度,从而最终达到少数民族乡镇地区经济发展的目的。其次,完善少数民族地区语文课本,创造性使用教材。“由于知识总是在特定的情境中生成并得到辩护的,因此我们对知识的考察与其关注普遍的准则,不如着眼于如何形成知识的具体的情境条件。”由于中学语文教材具有宏观性特征,需要考虑到全国中学生整体情况,且中国民族众多,条件差异较大,因此在文章与知识点的选择上无法做到满足每一个少数民族学生的需要。这就需要少数民族乡镇中学教师能够合理应运用地方性知识创造性使用教材,根据本民族、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教材,结合地方性知识与民族特色讲解课文。再次,学校要注意发掘、开发和利用少数民族乡镇地区现有语文资源,开发乡镇高中语文校本课程。要增强语文学习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意识,可开发的语文教学资源包括课堂教学资源和课外学习资源,例如:电影、电视、广播、网络、报告会、演讲会、辩论会、研讨会、戏剧表演、自然风光、文物古迹、风俗民情等。语文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中,应引导学生将知识与生活相结合,能够自己主动寻找、发现、利用身边的各类学习资源。另外,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应加快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实施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全面提高少数民族乡镇中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少数民族乡镇中学应结合本校的教学实践,对教师进行有关教育理论和教育科研方面的培训,从而提高乡镇中学教师分析、反思和研究教学行为的意识和能力,促使教师不断学习新的教学理论,以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11篇

杨振宁说:“当我们看一首中文诗与一首英文诗时,最大的感觉是西洋诗太明显,东西都给它讲尽了。讲尽了,诗意也就没有了……”[2]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二者的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是各不相同的。在中国传统诗歌创作中,尽管个体写作从思维到言说都独具个性,所表现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尽相同,但从中能够体验到他们感悟世界的方式与言说世界的方式是相互统一的。比如司空曙《喜外弟卢伦见宿》中的“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与温庭筠《商山早行》中的“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这种特定的统一是西方文化心理所不具有的,所以不仅西方诗人写不出这种“诗意”,甚至连通过翻译来“转述”这种“诗意”也几乎不可能。需要说明的是,在写作中思维与言说关系的“实”在与“虚”在两种形态中,正如前引陆机《文赋》所表明的那样,传统写作学研究早就关注到“实”在性的一面。在传统写作学研究中,对个体写作活动中思维与言说所处的相对分离而非必然统一的关系,对写作者如何消除这种分离以实现思维与言说的有机统一等等,都有具体深入地论述。对此,本文不再赘言。本文主要谈的是这种关系“虚”在性的一面,即呈现于集体写作中的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关系的必然统一性,以及由此引发的两个问题:一是在民族文化心理中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原本就是统一的,那么达成这种统一的那个载体是什么。二是集体写作必然会在无形中“潜移默化”地制约乃至支配个体写作的进行,这其中当然也就包括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关系的必然统一性对个体写作中思维与言说关系的影响,那么它是通过什么途径进入个体写作活动以发挥其作用的。能够解决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显然只可能是同一的,那就是语言。语言既是任何个体写作中思维活动与言说活动都离不开的工具,也是一种民族文化心理中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必然统一体。这便是为什么只有“中文诗”才写得出中国人认可的那份“诗意”,而“英文诗”不仅写不出这种“诗意”,甚至连用“英文”翻译来“转述”这种“诗意”都不可能的原因所在。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笔者认为写作的背后是语言。

语言的存在也有实与虚两层含义。当我们说语言既是所有个体写作中进行思维活动与言说活动都离不开的工具,也是一种民族文化心理中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统一体时,表明的正是语言的“实”在性与“虚”在性这样两层含义。同时,语言存在的实与虚两层含义之间也是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的,因此它才能够既作为思维与言说的工具而必然进入任何个体写作,又能借此而发挥其作为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统一体所具有的对个体写作中思维活动与言说活动及其关系建构的那种制约乃至支配的作用。应当指出的是,我们所说的语言存在有实与虚两层含义,与索绪尔对“言语”与“语言”所作的区分相类似,但也有不同。我们所说的“实”,指的是语言的工具性存在,人们通过它才能进行日常的思维活动与言说活动,写作当然也不例外。作为工具性存在的语言可以呈现为各种具体的言说方式:自我独白的、口头交流的、书面写作的……这种存在方式类似于索绪尔所说的“言语”。我们所说的“虚”,则是指作为工具性存在的语言整体中隐含的那种集体心理结构,即语言的本体性存在。索绪尔把语言的这种存在称为“语言”,即存在于所有具体“言语”方式背后的那种根本方式———语法体系,它是约定俗成的———集体性的。我们所说的语言的“虚”在性既包含了索绪尔的这层意思,同时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如果说“实”在的语言表现为各种具体言说方式,它是个人的、当下的,那么“虚”在的语言不仅是各种具体言说方式背后的那种根本方式———集体言说方式,它是约定俗成的,而且由于实现这种约定俗成的依据只能是民族文化心理中的那种集体思维方式,所以这种“虚”在的语言不再止于言说—表达的范畴,它实质上是一种民族文化心理中集体思维方式与集体言说方式的必然统一体。关于语言是一种民族文化心理中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必然统一体问题,洪堡特有过系统的论述。简要地回顾洪堡特的相关论述,对于理解“写作的背后是语言”,以及后面将要论到的“语言的背后是文化”所具有的写作学研究的方法论意义,十分必要。洪堡特关于语言特性的论述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语言从精神出发,再反作用于精神”[1]48(评序)需要说明的是,洪堡特所说的“精神”,一方面是泛指人或人类所具有的那种构成人类本性的智力(智能)———思维特性,尤其是指构成这种特性之内核的智力(智能)———思维方式。另一方面,洪堡特通常是在民族性意义上使用这一词语,所以他说的“精神”,通常是指向一种民族文化心理中的集体思维方式的。洪堡特说的“语言从精神出发,再反作用于精神”,就主要是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精神”一词。

从这种意义上来理解,洪堡特所说的“语言从精神出发”,强调的正是语言作为一个民族约定俗成的集体言说方式,其内在的依据就在于民族的集体思维方式,这两者之间是同构———同一的关系。用洪堡特的话说,就是“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属于某个人类群体的概念和想象方式的完整体系”[1]72-73。因此,“一个民族的精神特性和语言形成这两个方面的关系极为密切,不论我们从哪个方面入手,都可以从中推导出另一个方面。这是因为,智能的形式和语言的形式必须相互适合。语言仿佛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二者的同一程度超过了人们的任何想象”[1]52。一个民族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她创造出一种独特的文化,而这种独特文化的创造是建立在这个民族独特的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基础之上的,而这种独特的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又是“同一”(同构)于语言的,于是,语言也就自然成为了这个民族的根本标志,所以洪堡特说:“要给一个民族下定义,首先就必须从这个民族的语言出发。人所具有的人类本性的发展取决于语言的发展,因此,民族的定义应当直接通过语言给出:民族,也即一个以确定的方式构成语言的人类群体。”[1]203这个“确定的方式”,按索绪尔的说法是民族语言中内含的特定语法系统,但更深入地看,它就是洪堡特所说的“属于某个人类群体的概念和想象方式的完整体系”,亦即洪堡特所说的“民族精神”。洪堡特曾有意识地强调指出:“民族精神和民族语言怎样一起产生自我们的认识所不可企及的同一个源泉,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无法破释的谜。不过,虽然我们不想去断定上述二者中哪一方占据主导地位,却有必要把民族的精神力量看作真实的解释原则,看作决定着语言差异的实际原因。”[1]52-53这应当就是洪堡特提出语言是“从精神出发”的原因所在。一种语言的民族特性和生命力就来自于被它“同一”了的那种“民族精神”:“精神在语言中生下了根,并把生命赋予了语言,就好像把灵魂赋予了它所造就的肉体。语言的特性是民族精神特性对语言不断施予影响的自然结果。”[1]204总之,因为语言是“从精神出发”的,它通过将这种“精神”“同一”于自身而使“属于同一个民族的所有个人保持着民族同形性,这种民族同形性把每一具体的认识倾向与其他民族的类似的认识倾向区别了开来。从这样的民族同形性之中,从每一语言所特有的内在动力之中,便形成了语言的个性。每一种语言都通过民族性而获得确定的特性,并且也以同样确定的方式对民族性产生反作用”[1]202。这就涉及到语言“再反作用于精神”的问题了。

洪堡特从本体论意义上说明了语言是一种民族文化心理中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统一体之后,进一步提出语言又是“再反作用于精神”的,这是从价值论意义上来说明语言对一种民族文化的发展、传承所具有的根本作用。首先,在洪堡特看来,“语言是一个民族从事任何一项人类活动的工具”[1]52,这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一项人类活动当然是构成人类本性的智力—思维活动,而“人所具有的人类本性的发展取决于语言的发展”,是“语言使人逐渐上升到他所能企及的智力高度”[1]203。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洪堡特认为语言产生于人类发展自身智力—思维能力的需要,“语言产生自人类的某种内在需要,而不仅仅是出自人类维持共同交往的外部需要,语言发生的真正原因在于人类的本性之中。”[1]25语言的这种“使人逐渐上升到他所能企及的智力高度”的作用当然也表现在推动民族的集体智力的发展上,“因此,民族的智力特性或许同样可以被视为民族语言的作用结果”[1]47。其次,洪堡特不仅看到了语言对推动民族智力的发展及其特性的形成所具有的根本作用,而且看到了这种民族智力特性之所以得以形成和发展,在于它是可以为一代又一代的民族成员所传承的,而实现这种传承的“文化基因”只能是语言。由此,洪堡特提出了著名的“语言世界观”理论:语言作为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统一体,使得民族的智力特性得以代代传承(当然也包括传承中的丰富和发展),从而建构起一代又一代民族成员感知世界、言说世界的那种独特的智力—思维结构。洪堡特说:“没有语言,就不会有任何概念,同样,没有语言就不会有任何对象。因为对心灵来说,每一个外在的对象唯有借助概念才会获得完整的存在。……可见,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正如个别的音处在事物和人之间,整个语言也处在人与那一从内部和外部向人施加影响的自然之间。人用语音的世界把自己包围起来,以便接受和处理事物的世界。……人同事物生活在一起,他主要按照语言传递事物的方式生活……他完全按照语言的引导在生活。人从自身中造出语言,而通过同一种行为,他也把自己束缚在语言之中……因为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属于某个人类群体的概念和想象方式的完整体系。”[1]71-73洪堡特所说的,我们每个人都是通过语言才认识了这个世界,拥有了这个世界,生活在这个世界之中,这是可以由我们自己的经验来证实的,是可以为我们所自觉意识到的。但是,洪堡特所说的,不是我们在使用语言去生活,反而是“按照语言传递事物的方式生活”,“按照语言的引导在生活”,“因为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属于某个人类群体的概念和想象方式的完整体系”,语言在引导我们认识世界的同时,也把它所包含的这种“完整体系”(作为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统一体)传承给了我们,这却不是我们都能自觉意识到的,但的确是语言“反作用于精神”的伟大功绩所在。“民族精神”正是通过语言的这种“文化基因”的遗传功能而得以代代相传。

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语言“反作用于精神”的两方面作用之间,存在着一种相辅相成、互动共进的关系,即语言在推动民族智力特性提升发展的同时,意味着它自身作为“某个人类群体的概念和想象方式的完整体系”也是在不断丰富完善的,这意味着它作为一种“语言世界观”将会为后来的民族成员提供更为丰富完善、更为新颖独特的认知和言说世界的“完整体系”,引导他们去创造新的世界……一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历史,从根本上来说,的确是由这种无形虚在的语言“书写”出来的。综上所述,正因为“语言从精神出发”,所以它必然成为一种民族文化心理中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统一体。在此基础上,语言又是“再反作用于精神”的,它在引导我们认知和言说世界的同时,也建构起我们认知和言说世界的那种集体思维方式和言说方式。这种建构作用既发生在语言作为工具而为我们所用的一切日常思维与言说活动中,也发生在语言作为工具而进行的所有个体写作中,这便是世界上任何一种集体写作都带有鲜明的特定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相互统一烙印的根本原因:写作的背后是语言。杨振宁之所以谈到中西诗歌创作带给我们不同的感受时,要用“中文诗”、“英文诗”来表述,正凸显了写作的背后是语言。由此看来,杨振宁所感受到的“中文诗”富有“诗意”和“英文诗”缺少“诗意”,作为一种写作特性,还不应该只限于诗歌创作领域。既然写作的背后是语言,语言所具有的那种“从精神出发”而与生俱有的民族特性,在“反作用于精神”时,就应当会在包括诗歌创作在内的所有写作活动中普遍留下自身的烙印。事实的确如此。杨振宁把富有或缺少“诗意”看作是中文写作与英文写作的一种普遍差异,并认为其原因在于西方语言文法的结构比较准确,而中文的表达方式不够准确。钱基博也曾谈到过:“我国文章,尤有不同于欧美者。盖欧美重形式,而我国文章则重精神也”[3]23。并认为这种写作上呈现出来的差异,反映了各自背后语言特性的差异。这种语言特性的差异还可以从中西语言学发展的不同路数中见出,“数千年来,中国无如欧美之文法书,而欧美文法学说,则日新月异,岂非以形式可说,而精神不可说乎?”[3]27举例来说,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简史》中谈到“中国哲学家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时曾指出:“富于暗示,而不是明晰得一览无遗,是一切中国艺术的理想,诗歌、绘画以及其他无不如此。拿诗来说,诗人想要传达的往往不是诗中直接说了的,而是诗中没有说的。照中国的传统,好诗‘言有尽而意无穷’。所以聪明的读者能读出诗的言外之意,能读出书的行间之意。中国艺术这样的理想,也反映在中国哲学家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里。”[4]9于是,那些“习惯于精密推理和详细论证”的西方人“要了解这些中国哲学到底在说什么,简直感到茫然”,因为中国哲学写作与中国诗歌写作有异曲同工之妙,“中国哲学家惯于用名言隽语、比喻例证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名言隽语一定很简短,比喻例证一定无联系。因而名言隽语、比喻例证就不够明晰。它们明晰不足而暗示有余,前者从后者得到补偿。……正因为中国哲学家的言论、文章不很明晰,所以它们所暗示的几乎是无穷的”[4]10。在冯友兰看来,这正是中国哲学写作的魅力所在,因为“暗示才耐人寻味”,就像中国的好诗那样要“言有尽而意无穷”。

与中国哲学家一样,中国文学理论家的写作同样“惯于用名言隽语、比喻例证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例如所谓“诗话”就几乎是这样写作的。叶维廉曾从中西比较的角度论述过中西文论写作的不同特性,其结论与上述冯友兰从中西比较中对“中国哲学家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的认识可谓不谋而合。叶维廉指出,西方文论写作“依循颇为严谨的修辞的法则……不管用的是归纳还是演绎———而两者都是分析的,都是要把具体的经验解释为抽象的意念的程序”[5]3。这种写作采用抽象思维方式与逻辑言说方式的相互统一建构起“洋洋万言娓娓分析证明的巨幅”,即使有些采用诗歌体式写作的文论著作,如贺拉斯或布瓦洛的《诗的艺术》,也不过是韵文写成的论文而已。在这种写作中,文论家所要表达的思想可谓是“明晰得一览无遗”了,所以它只需要“聆听雅教”的读者。但“这种程序与方法在中国传统的批评文学中极为少见,就是偶有这样的例子,也是片段的”。中国文论家习惯于信手拈出文学中的例证,但并不作逻辑上的分析、推论,而是“只提供一些美学上的态度与观点”(名言隽语),至于这“态度与观点”与那些信手拈出的例证之间有何瓜葛,文论家“点到即止”,他想表达的思想全凭读者去感悟,所以叶维廉说:“中国传统的批评属于‘点、悟’式的批评”。这种写作的特性表现为,“在结构上,用‘言简而意繁’及‘点到即止’去激起读者意识中诗的活动,使诗的意境重现,是一种近乎诗的结构。”因此,这种写作需要的读者是能够“参与创造”的读者[5]9。值得强调的是,中国文论的写作除了普遍采用这种“近乎诗的结构”来表达思想,让“聪明的读者能读出诗的言外之意,能读出书的行间之意”外,还有一种直接采用“诗的结构”来表达思想的写作方式,它当然不是西方文论中的那种韵文写成的论文,而是一首首符合中国人“诗意”追求的诗歌作品,但与一般诗歌创作不同的是,它所传达的“诗意”是希望“参与创造”的读者能够悟出的文学之“道”。因此,这种文论写作方式可以说把中国文论写作的“诗意”特性发挥到了极致。例如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中的《典雅》:“玉壶,赏雨茅屋。坐中佳士,左右修竹。白云初晴,幽鸟相逐。眠琴绿荫,上有飞瀑。落花无言,人淡如菊。书之岁华,其曰可读。”如果说这首诗作为文论,为读者提供了什么“美学上的态度与观点”,那只能是它的标题“典雅”,而这首诗本身则成为写作者试图表达其文论思想的一个“例证”。熟悉中国传统诗歌创作的读者很自然地会从诗中读出他所感悟到的那份“诗意”,而这种感悟既是阅读者在标题引导下对什么是诗之“典雅”风格的理解,当然也是写作者如此写作的目的所在。因为“道不可道,只可暗示”,不仅“暗示才耐人寻味”,而且“暗示”才能“言有尽而意无穷”。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说西方文论写作“都是要把具体的经验解释为抽象的意念的程序”,这样一来,它便“明晰得一览无遗”了,而且这种“明晰”是被限定在写作者的“一家之言”上,那么,中国文论写作往往只表现包含“抽象的意念”的“具体的经验”,因此它虽然“不够明晰”,但却能借助“暗示”唤起阅读者的“参与创造”,从而获得了“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表达效果。

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哲学家、文论家都采用这种“诗意”的方式写作?这其中的道理说来也很简单,如前所述,作为个体写作,他们都使用汉语作为思维与言说的工具,其思维与言说活动自然都要接受这种“语言世界观”的内在制约乃至支配,因为“他主要按照语言传递事物的方式生活”,“按照语言的引导在生活”。那么,汉语作为一种“独特的世界观”,它是怎样为我们“传递”事物,如何“引导”我们的生活与写作的呢?对此,高名凯有关汉语特性的概括对我们认识这个问题很有启发。他说:“中国语言是表象主义的,是原子主义的———‘表象主义’就是中国人的说话,是要整个的、具体的,把他所要描绘的事体‘表象’出来。‘原子主义’的意思,是把这许多事物,一件一件,单独地排列出来,不用抽象的观念,而用原子的安排,让人看出其中所生的关系。”[6]高名凯所说的汉语的两大“主义”,借用汉字“六书”中的说法,就是“象形”与“会意”。而这两者,也正是汉字的根性所在。从语言是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统一体的角度来看,高名凯是从集体言说方式来解释“表象主义”的,当然也就同时反映了与这种集体言说方式“同一”的那种集体思维方式的特性,那就是在不脱离对事物的感性把握的基础上实现对事物认知的直觉思维———“目击而道存”。“道”既然是由“目击”而“存”的,要把它说出来,便只能是“立象以尽意”了。汉语的这种“表象主义”特性集中体现在那一个个“象形”的汉字之中,从而在为我们“传递”事物的同时,也“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和写作。

同样,高名凯也是从集体言说方式来解释“原子主义”的,反映出与之“同一”的那种集体思维方式的又一种特性,即是整体性思维。要想保证在不脱离对事物的感性把握的基础上所实现的对事物的认知具有“目击而道存”的本体性,就必须保证这种对事物的感性把握是建立在对世界的整体把握基础之上的,古代中国人把这种功夫叫做“仰观俯察”、“原始要终”。在这种心理世界中,纯粹个体事物的存在是无法确定其意义和价值的,它们只有被纳入到某种整体关系之中时,其意义和价值才能呈现出来。但要注意的是,对这种个体与整体关系的把握所采取的仍然是直觉的方式,而非抽象的、逻辑的归纳或演绎。高名凯把汉语中的这种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同一”特性称为“原子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汉语“道法自然”的文化特性。自然中存在的一切事物或现象,就如一个一个的“原子”,其存在的意义是要由将它们结合成整体的那种关系来确定的。西方语言是把这种关系抽象成一套严密的逻辑形式语法,其基本单位便是带有种种形态标志的单词,它们的意义和用法是被确定了的。汉语则是始终保持了这种关系的自然状态,至于“其中所生的关系”,那是要“让人看(直觉)出”来的,而不是通过语法关系来确定的。由此可以说,西方语言对关系的表达是直接的、外在的,汉语对关系的表达则是间接的、内在的。正如洪堡特指出的,“汉语只依靠词序,只依靠铸刻在精神内部的语法形式观念”[1]354来进行思维和言说。所谓“只依靠词序”,就是高名凯所说的“用原子的安排”。所谓“只依靠铸刻在精神内部的语法形式观念”,就是高名凯所说的“让人看出其中所生的关系”。在洪堡特看来,“在汉语里,完全要靠听话人自己努力去寻找几乎没有语音标志的语法关系”[1]177。因此,他从“语言世界观”的角度提出:“我仍坚持认为,恰恰是因为汉语从表面上看不具备任何语法,汉民族的精神才得以发展起一种能够明辨言语中的内在形式联系的敏锐意识。”[1]316高名凯所说的汉语只“用原子的安排”,就能“让人看出其中所生的关系”,正是由汉语培养起来的这种“敏锐意识”的体现。由此不难理解,中国传统诗歌创作中,如司空曙、温庭筠、司空图的作品中,所呈现的往往只是并无明确的逻辑关系的意象并置或叠加,为什么在读者的心理世界中却能生成完整的意境;中国哲学写作和文论写作中,普遍采用彼此并无直接联系的“比喻例证”的方式,写作者要么是“道不可道”,要么是“点到即止”,为什么同样让“聪明的读者能读出诗的言外之意,能读出书的行间之意”。这一切的答案首先就存在于汉语自身,汉语是一种要“让人看出其中所生的关系”,从而“会意”的语言。汉语的这种“原子主义”特性也集中体现在被索绪尔称之为汉人的“第二语言”的汉字上。在构成汉字造字基本方式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中,除象形之外,其余三种都是依靠构字部件的“原子的安排,让人看出其中所生的关系”,从而“会意”的。当汉字进入到言语活动(个体写作)中时,它的意义也是要通过“原子的安排,让人看出其中所生的关系”,才能为接受者所“会意”的。季羡林说:“使用惯了这种语言的中国人,特别是汉族,在潜意识里就习惯于普遍联系,习惯于整体理念。”[7]而习惯于这种“表象主义”、“原子主义”的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也就习惯于这样写诗,或是这样表达自己的哲学思想、文学思想。

在洪堡特的“语言从精神出发,再反作用于精神”的命题中,包含着洪堡特对语言的文化特性及文化地位的独特认识。作为一种方法论思想,它对今天的文化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其一,如前所述,洪堡特将民族语言视为与民族精神“同一”存在之物,“语言仿佛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它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集体的言说方式,就是因为它与集体的思维方式是“相互适合”的。其二,“我们有理由认为,语言属于某个更高的层次,它不是类同于其他精神造物的人类产品”[1]53,而是按其本性能够统摄所有文化创造活动及其产品的东西,不妨称其为“元文化”之物。因为任何一种文化创造活动及其产品,从本质上来看,都是一种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相互统一的活动过程及其结果,因此它们都可以被视为一种语言过程,语言所具有的作为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统一体的性质,必然会内在地制约乃至支配着一切文化创造活动的进行,并在文化产品上打上自己的烙印,这其中也包括写作。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洪堡特提出,语言总是处在“发生”(即活动)之中的,因为它只有通过对所有文化创造活动的必然地参与,它的文化特性才得以呈现,它才是“存在”的。因此,洪堡特说:“语言绝不是产品,而是一种创造活动。因此,语言的真正定义只能是发生学的定义。语言实际上是精神不断重复的活动……”[1]56作为“新洪堡特主义”派中唯一一位哲学家的卡西尔,就曾秉持洪堡特的这种语言观立场而提出,对文化人类学的任务而言:“我们寻求的不是结果的统一性而是活动的统一性;不是产品的统一性而是创造过程的统一性”[8]7。的确,只有从“语言实际上是精神不断重复的活动”的这种“元文化”立场出发,卓有成效地把握住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创造活动中存在的那种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活动的统一性”,即“创造过程的统一性”,由此实现对纷繁复杂的文化创造活动及其产品的整体性把握。这便是本文提出“写作的背后是语言”的用意所在。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停留于“写作的背后是语言”,因为我们目的在于探寻中国文学及文学理论的民族特性,而实现这一目的的有效途径仍在语言之中。前面说过,语言有作为日常思维和言说活动的工具的“实”在性,以及作为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统一体的“虚”在性。如果上升到更高层面来看,语言作为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统一体还可以区分出实与虚两种存在形态:“语言仿佛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相对而言它具有某种“实”在性,例如它可以通过对语言结构的分析而以语法体系的形式得以呈现。而“人类语言的结构之所以会有种种差异,是因为各个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有所不同。”[1]53洪堡特把语言结构中内含的“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视为一种语言的最根本的,也是最高的存在,它当然只是一种“虚”在。洪堡特把对语言结构中内含的这种“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的认识和把握视为揭示语言特性的“最高层次的、终极的解释原则”。[1]53作为一种方法论,洪堡特强调指出:“我们不应把精神特性孤立起来进行研究,然后用这种研究的结果来解释语言的特点。……在所有可以说明民族精神和民族特性的现象中,只有语言才适合于表述民族精神和民族特性最隐蔽的秘密。所以,如果我们把语言看作解释精神发展过程的依据,那当然就必须把语言的发生归因于民族的智能特性,而这种智能特性则需要到每一种语言的结构中去发现。”[1]53-54可以这样来梳理一下洪堡特的上述方法论思想,从文化发生的角度来看,“民族精神和民族语言怎样一起产生自我们的认识所不可企及的同一个源泉,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无法破释的谜。不过,虽然我们不想去断定上述二者中哪一方占据主导地位,却有必要把民族的精神力量看作真实的解释原则,看作决定着语言差异的实际原因。”这也就是说,从人之成为人,他拥有了智力和语言那一刻起,精神和语言便成为了统一体,“语言仿佛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而精神则是语言“最高层次的、终极的解释原则”。二者之间的这种关系将始终伴随一个民族的文化发展的全部过程。这是因为从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民族的精神特性的形成首先是建立在民族精神的代代传承基础上的,而能够承担这种文化遗传使命的,只能是将“某个人类群体的概念和想象方式的完整体系”“同一”于自身的语言。与此同时,精神的发展与语言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人在语言的工具作用下实现精神的发展,而这种精神的发展通过与语言的同构关系必然进入到语言之中。总之,是“语言使人逐渐上升到他所能企及的智力高度”。最后,如前所述,我们可以广义地把一个民族的所有文化创造活动视为一种语言活动,因为它们都必然地受到语言中内含的相互统一的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制约乃至支配。如果我们把这种文化创造活动成果视为集体言说方式的某种呈现的话,那么它所依据的只能是与之相应的那种集体思维方式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语言成为了一种民族文化中的“元文化”,而其“元”之所在,就是这个“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它只能到“每一种语言的结构中去发现”,而“不应把精神特性孤立起来进行研究”,这便是我们提出“语言的背后是文化”的用意所在。在这里,所谓“文化”指的是洪堡特视为揭示语言特性的“最高层次的、终极的解释原则”的“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洪堡特认为:“通过这样做,我们就可以使比较语言研究达到最终的、最高层次的目标。”而对我们而言,则可以实现认识和揭示中国文学及文学理论民族特性的目的。举例来说,如果我们将中国文论看作是一种写作现象,就会发现,中国古代关于文学的观念和理论的形成与表达,与西方相比,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它始终是与具体的文学文本结合在一起的,总是通过对具体文本的品味、感悟、评价来表达的,很少有脱离具体文本的、纯粹抽象的文学理论体系的独立建构。

它的所谓理论总是“散金碎玉”般地存在于对具体文本的品评之中,例如文本注释,例如诗话、词话、曲话,例如小说评点,甚至还有表达本身就采用文学文本形式的论诗诗。可以说,中国文论写作的特性就在于融文学理论的建构于具体的文本批评之中。从“写作的背后是语言”的角度来看,中国文论的写作之所以始终保持融文学理论建构于具体文本批评之中的特性,始终采取不脱离具体对象的、直觉领悟的,即叶维廉所说的“点、悟式”的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来进行文论写作,当然是受到以工具形式而必然进入写作活动过程之中的汉语所内含的相互统一的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的内在制约乃至支配的结果。对此,前面已有过论述,不再赘言。这里我们只简单说说最能集中体现汉语特性的汉字在这方面的阐释功能。中国人创造汉字,当然是为了达意,但其特点在于“立象以尽意”,它是通过具体的字符形式来“象”所要指涉的事物之“形”,而不是完全脱离事物之“形”纯抽象地指涉事物,所以我们说“象形”或“表象主义”是汉字的一种根性。而与汉字“象形”根性相辅相成的另一种根性,那就是“会意”。对汉字来说,“象形”只是手段,“立象”是为了“尽意”,只是这个“意”要让你去直觉的领悟。汉字的创造者通过对自然、社会、历史的“仰观俯察”、“原始要终”,把握其中所包含的“自然之道”,不仅将其融汇于“独体为文”的“象形”、“指事”字中,而且更进一步地将这些“独体为文”者作为构字部件,通过对其进行“原子的安排”,“让人看出其中所生的关系”,以达到表达更丰富、更深厚意蕴的目的。现在的问题是,当我们从汉语的“语言结构”中探寻到这种“民族语言”的结构特性时,它作为一种方法论的依据和途径,将会引导我们去发现怎样的“民族精神和民族特性最隐蔽的秘密”,或者说是“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这也就是我们所要完成的“语言的背后是文化”的任务所在。这当然是一项更为复杂、艰巨的工作,它涉及到对汉语语法特性的深入分析,对汉语特性与中国文化特性“同一”关系的深入考察,乃至对汉语起源与中国文化起源“同一”关系的深入探寻……这当然不是本文所能承担的。本文只能采取举例的方式,就以上所提出的由汉语写作,如中国文学、中国文论以及中国哲学的写作中呈现出来的汉语特性,简单谈谈它所反映出的中国文化“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是什么。在以上所谈到的中国文学、中国文论以及中国哲学的写作中,我们所看到的由汉语所内含的那种相互统一的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对这些写作活动所发挥的内在制约乃至支配的作用,集中而鲜明地表现为始终不脱离具体感性的言说方式,以及与之相互统一、相辅相成的直觉感悟的思维方式,它既是写作者之所以采用不脱离具体感性的言说方式的内在依据,也是接受者能够接受这种不脱离具体感性的言说方式的内在依据。当这种从大量的汉语个体写作的积淀重叠中呈现出的集体写作范式凸显于我们面前时,我们会很自然地将这种集体言说方式与思维方式的整体建构关系看作是一种实与虚的关系:言说所显者为“实”,思维所隐者为“虚”,两者相辅相成、相互统一。它们之间的这种建构关系又令我们想到了最能集中体现汉语特性的汉字特点,“象形”者当为“实”,而“会意”者则为“虚”。笔者认为,洪堡特之所以强调要探寻到“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必须而且只能“到每一种语言的结构中去发现”,在于他启示我们注重对隐含于汉语结构中的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作为一种整体建构所呈现出来的这种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关系之把握。因为只有在对这种关系的把握中,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作为揭示语言特性的“最高层次的、终极的解释原则”的那个“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的把握。

我们之所以把隐含于汉语结构中的集体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作为一种整体建构所呈现出来的那种虚与实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关系视为中国文化中“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当然是有与之相应的学理依据的。举例来说,张岱年在其《中国哲学大纲》中首先论述的是中国哲学中的“宇宙论”问题,因为“宇宙是一个总括一切的名词。万事万物,所有种种,总合为一,谓之宇宙。宇宙是至大无外的”[9]3。人当然是生活于“宇宙”中的,所以他自然需要思考、认识和把握关于“宇宙”的种种问题,并通过种种文化创造活动将这些认识传达出来,其中当然也包括写作活动。在这些认识中最具有根本意义的,即“宇宙中之最究竟者,古代哲学中谓之为‘本根’”[9]10,亦即西方哲学所说的“本体”。这样看来,如何认识和言说这个“本根”(本体),具有着体现一个“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的性质,而中西哲学的确是在这一点上呈现出其民族文化心理中的鲜明差异,“中国哲学家都承认本根不离事物。西洋哲学中常认为本根在现象背后,现象现而不实,本根实而不现,现象与本体是对立的两世界。这种‘本根是虚幻现象之背后实在’之观念,多数中国哲人,实不主持之。中国哲人绝不认为本根实而不现,事物现而不实,而以为事物亦实,本根亦现;于现象即见本根,于本根即含现象。”[9]20这里所涉及到的中西哲学对本体与现象关系把握的差异,用中国哲学的传统术语来表达,就正是一种对虚实关系把握的差异,它作为“最高层次的、终极的解释原则”,从根本上制约乃至支配着中西文化不同传统风貌的形成。

在西方,至少从柏拉图著名的“洞穴比喻”开始,就形成了“现象与本体是对立(分离)的两世界”的文化心理传统。可感的现实被认为是虚在的、不真实的;可思的本体才是实在的、真实的。这虚实两个世界是分离的。人们生活在“现而不实”的现象界,却把建构“实而不现”的本体界作为自己精神的皈依。西方语言采用纯抽象的拼音符号建构起一个精密的语法体系,所呈现的正是建立在这种虚实分离的“世界观”基础之上的那种“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在中国,至少从老子提出“道可道,非常道”开始,就鲜明地呈现出“本根不离事物”,“事物亦实,本根亦现;于现象即见本根,与本根即含现象”的文化心理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也包含“实”在与“虚”在两个层面:现象界因其可以感知,因而是“实”在的;本体界(道)因其只可意会,故而是“虚”在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两个世界不是分离的,而是统一的。现象界的“实”固然是因其可感,但更因其“于现象即见本根”;本体界的“虚”虽然是因其只可思虑,但“于本根即含现象”,“虚”是由“实”悟出。中国人的这种虚实两个世界融合为一的文化心理,呈现于汉语结构中便是“立象以尽意”的言说方式与直觉感悟的思维方式的相互统一,而那一个个从远古传至今天的汉字,更是时时刻刻都在让我们感受着“于现象即见本根”、“于本根即含现象”的虚实一体之“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来说,脱离汉语、汉字的民族文化心理特性而欲求得中国文论的不再“失语”,或是找到中国新诗的真正出路,之所以已被证明为不可能,原因就在于我们丧失了那个作为制约乃至支配汉语写作的“最高层次的、终极的解释原则”的“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而那才正是中国文化得以傲视于世界的大智慧之所在。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12篇

放眼世界,每一个民族不论大小、强弱,都有自己的民族文化精神。这种民族文化精神,决定了这个民族的价值理念和生活方式,也决定了他们在多元文化碰撞和融合的过程中会选择怎样的道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崇高的民族精神,优秀的民族性格,高尚的民族情感,良好的民族礼仪。在中国古代史上,中华民族文化中的许多精神理念如儒家仁义道德、法家法制精神等都在国家建设和社会秩序维护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样,这些民族文化精神在民众民族精神教育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民族文化精神具有一定的教育价值,它与语文、政治、哲学、艺术等学科结合起来,可以为个体民族心理培养、民族品格养成提供丰富的养料。这也是我国教育界一直提倡在大学语文教育中加强民族文化精神培养的根本原因。

2在大学语文教育培养民族文化精神的必要性

2.1培养学生民族文化精神的需要

我国大学语文教育至今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它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在发展中却始终存在课程目标模糊、教学定位失准等问题。近年来,我国大学语文教学大纲明确提出“发挥大学语文在民族文化精神培养中的积极作用,以培养大学生文化素养和个人品质”的要求。这就要求我国高校在语文教学中要改变过去那种过多的强调语文学科工具性和基础性的做法,进一步强化语文教学的开放性、语文知识的时代性和人文价值,发挥语文教育在在学生人文精神培养、民族文化精神传承中的作用,将民族文化精神根植于学生心中。

2.2时展的需要

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经济、文化实现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外来文化的侵入,网络文化的兴起,使社会文化导向和思想意识愈加混乱,这些都给大学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视享乐、炫富、叛逆为时尚,更多的人在物欲思想和现实主义理念的影响下,养成了行为不检点、自私自利、眼高手低的坏毛病,有关大学生炫富、傍大款、情杀的负面新闻也是层出不穷。面对这种让人痛心的现象,我国教育界一致提出“以语文、思想政治课堂为阵地,开展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人文精神教育”的口号。大学语文教育作为培养学生士人精神、塑造学生完美人格的重要手段,而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3如何在大学语文教育中培养学生的民族文化精神

3.1明确语文的学科地位,推进语文教学改革

在大学语文教学日趋边缘化的情况下,高校首先要确定语文的基础学科地位,并大力推进大学语文教学改革。具体来说,高校首先要更新语文教学内容,创编大学语文新教材,力求大学语文教材内容与学生兴趣、民族文化精神培养需求结合起来,使大学语文教材兼具人文性和时代性。其次,重新设置教学大纲,严格明确语文教学目标和教学宗旨,摈弃过去那种以学生语文基础知识培养、语文能力训练为主的教学模式,以学生人文精神、文化素养培养为目标,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使学生从更高的层次上去认识英勇无畏、舍生忘死、百折不挠、前赴后继的民族斗争精神,去学习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时代精神。其次,高校要适当增加语文课时,加强语文教学设施建设,在语文教学中国文学精华为主开展民族文化精神教育,让学生领略祖国灿烂的文化,吸收更多的民族文化精神养分。

3.2提高教师语文素养,丰富语文教学手段

教师是教学的主导者和参与者,语文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语文教学质量。严格来说,一个合格大学语文教师不但要具有高尚的人文素养和道德情操,还要具有渊博的知识和较高的信息素养。为了实现大学语文民族文化精神培养目标,大学语文教师有必要加强语文知识学习,以提高自身语文素养和语文教学能力。这就要求大学语文教师通过教学实践、自主学习、各类图书涉猎以不断充实民族文化知识,加强专业理论修养,满足大学语文教学需求。其次,大学语文教师要在优化原有知识结构的同时,还要学习网络、多媒体新知识,完善自身信息素养,以学习更多的传统文化知识,更好地运用多媒体教学、互联网资料加大民族文化精神教学的魅力。

3.3完善语文教学考核机制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13篇

民族文化和特征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区别于其他民族社会的显著特征,犹太民族文化和特征也是如此。虽然随着犹太移民不断地融入到美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犹太移民的诸多问题逐渐被搁置一边,他们可以与异族进行通婚,经济上也开始不断好转。这个时期的东西方冷战思想以及麦卡锡极端主义等文化外在的因素使美国社会淡忘了犹太民族的犹太性。但是这不意味着美国社会完全接受了犹太民族,这只是表明犹太人移居在美国社会中进入到一种更加复杂的社会处境。移民的文化困惑在这个时期没有消解反而更加严重了,反映在犹太作家的作品中就是通过犹太移民在美国的生活来表现文化冲突的困惑。这种困惑反映在文学中就是犹太作家通过对犹太民族性因素的挖掘和描写来表现他们在美国社会中的处境。主要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当代文学中出现了以索尔•贝娄、菲利普•罗斯、伯纳德•马拉默德等代表的犹太作家群,他们在美国当代文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力。通过对犹太民族中的犹太性因素和犹太特征进行加工整合,使他们文学作品中的犹太性表现得极其明显,这与该民族特有的历史文化特征有明显的关系。这些犹太作家并不局限于挖掘自己民族的历史文化特征,同时也通过对犹太民族文化特质的描写来揭示人类的生存困境和历史遭遇。犹太民族的“犹太性”在犹太作家群中的描写是非常清晰的,这是创作主体在长期的民族文化特征中形成的独特内涵,再与美国的社会生活相结合形成的犹太文学品质,与其他的犹太性具有很大的区别。虽然在具体的文学作品中犹太性的体现有轻重强弱之分,有时甚至比较隐晦,但是犹太文学的特征与影响力也恰恰体现在这里。比如犹太人出身的卡夫卡,在他的文学作品中很少出现“犹太”的字眼,但是只要仔细地阅读就能感受到作品中体现出来的犹太特征。因为犹太性与犹太民族的历史文化特征就是通过这些文学作品不断地表现出来。美国当代犹太作家中最有影响力的就是索尔•贝娄(SaulBellow),他在美国当代文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力,1976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以表彰他“对当代文化赋予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

贝娄在他的作品中创作出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当代流浪汉形象,这些人物形象在贝娄的小说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作品中主人公的流浪主要是通过空间的流浪和心理的流浪两个层面来展开的,在空间方面,主要是通过主人公在社会中找不到归宿,不得不到处流浪,从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这就是空间意义上的流浪。心理上的流浪主要是以主人公心理和情感为主要描写对象,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找不到心灵的归属和慰藉,所以他们的内心深处充满了困惑和焦虑之感,这在美国当代文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实,当代犹太作家在展现犹太民族在精神上困惑与受难的同时也在追寻人生的终极目的和意义。贝娄在1953年发表的长篇小说《奥吉•玛琪历险记》塑造了出身在社会底层中贫苦的犹太人———奥吉•玛琪。通过奥吉•玛琪自述的形式展示了他的流浪经历,他要做一个自我创造者,他从离开家之后经历了不同的社会生活,足迹遍布了欧洲、美洲,在各种不同的生活体验中认识到社会发展的不公平现象。他狩过猎、参过军,也逛过妓院,作者通过奥吉•玛琪流浪生活接触过的人和社会环境,向我们展示了探索社会生活的重要意义,而且他还继续坚持他的理想,在这个世界中不断地流浪下去。在《雨王汉德森》中,作者描写了汉德森这个典型的人物形象。汉德森是个继承大笔遗产的富人,由于对现实非常不满,于是他去非洲旅行,称自己为“雨王”。他在茫茫的沙漠中进行不断地思考、质问和探寻后,完成了自我精神使命的探索。终于明白了生活的意义和终极目标,他最后回到了美国,抱着一个捡来的孤儿,这不仅是作者的象征意义,而且是他新生活开始的象征。这些小说都体现了犹太作家对犹太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在此基础上把对民族文化与美国生活上升到人类生存的状态。所以,在这些作品中不仅有民族主义,而且有世界主义的存在。这表明了犹太作家在追求民族认同感的时候,往往把犹太人的困惑和追求上升到人类生存困境的追求,具有普遍形而上学的意义。这不仅体现了犹太民族在美国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现实生存困境,而且体现了在民族文化历史变迁过程中犹太作家在美国当代文学中的重要影响力,体现了他们对美国当代生活的领悟和感知。犹太文学民族性和整合性作为文学现象的特征存在。犹太民族在世界范围内基本上是以分散的方式居住在各个国家,形成了他们对不同文化的认同,但是属于犹太民族文化传统的特征在他们的创作过程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因为民族特征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最为显著的因素,不管历史如何发展,犹太文学在美国文学的发展过程中都非常重要。因为犹太作家群在美国当代文学中的地位是无法被其他人取代的。犹太文学的整合精神主要体现在不同的方面,如犹太作家都能够结合自己的民族特征和文化内涵,通过文学作品把它们表现出来。从美国当代文学的发展来看,美国犹太文学在美国当代文学中具有不可缺少的意义。当代西方社会正处在传统与现代性的交替转换之中,犹太作家描写的这些困惑不仅是犹太移民在美国社会中的困惑,也是美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犹太作家通过犹太民族文化表现出来的文学作品在当代美国文学中就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力。

二、犹太性对美国文学主题的影响

美国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社会文化发生了新的变化,美国犹太文学也出现了新的发展倾向。70年代之后,美国的多元化思想不断发展,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美国社会的许多群体开始重新寻找属于自己的民族文化特征,犹太民族也是如此。这对于工业化的发展来讲,不仅是一种解脱,更是一种慰藉。这个时期的美国犹太文学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但是美国主流文化却在存在主义思想的影响下陷入混乱状态。因此,犹太文化在犹太移民对其认同和挖掘中不断在美国当代文学中体现出来,主要的文学主题就是重返犹太家园,重新审视犹太价值观等方面。犹太民族文化中的犹太性对美国文学主题的影响主要集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和70年代之后。但是在此之后,一些犹太作家开始摆脱犹太性,追求回归犹太传统的趋势。与此同时,美国第三批犹太作家开始在美国当代文学中崭露头角,他们追求犹太文化的传统性,文学作品中体现出鲜明的犹太性。比如美国犹太移民的当代作家艾萨克•辛格(IsaacSinge)r,他的文学创作是美国当代文学中非常独特的现象,在他的文学创作中不仅体现了犹太原始的语言形式,而且小说主题基本上都是表现对犹太传统的回归。小说中的主人公几乎都是在各种利益与诱惑面前无法自拔,金钱、权利、欲望等都是他们罪孽的源头,都是在最后关头总能悔悟,回归到犹太传统。这些人物形象开始在社会中总是找不到自我,深深陷入各种诱惑之中无法自拔,他们违背了犹太人的原则,背弃了自己的宗教,成为社会的抛弃者。都是在关键的时刻达到了内心的醒悟,于是不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忏悔,他们不仅重新恢复了内心的平静,而且开始了新的人生,这是辛格小说中最主要的主体模式。辛格的《肖莎》充分体现了他作品中的回归主题模式。肖莎是艾伦的初恋情人,小说在开头简单地介绍过她,后面主要讲述了艾伦远离肖莎之后沉溺于放荡的生活,他和四个女人的关系纠缠不清,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作为犹太人的身份。但是当他看到肖莎时勾起了他所有的回忆,艾伦在肖莎身上看到的不仅是自己失去的美好品质,更是失去了内心的信仰和作为犹太人独有的特征。所以,他决定回到自己以前纯真的生活中去,他为了肖莎放弃了去美国,表现了他对回归犹太传统的坚定信心。这种“背弃—忏悔—回归”的小说模式不仅是辛格小说的主题模式,更是他创作的态度,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现代犹太人只有珍惜自己的生活和犹太的宗教传统,在犹太精神和文化传统的洗礼中才能得到回归,才能够真正体会世界的安宁和人生的意义。

三、新时期犹太作家对美国当代文学的影响

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文坛上出现了第三代犹太作家。这批作家与第二代犹太作家有很大的区别,以贝娄、罗斯和辛格为代表的第二代犹太作家的作品具有超越犹太性的意义,但是在这批第三代犹太作家中却有意识地凸显犹太民族的思想和文化特征,在文学作品中探索犹太人在美国的生活方式,甚至还有作家对英语的运用进行了探索,认为英语的运用不符合犹太人的思想交流和文化传播。这个时期美国当代犹太文学的犹太性就更加体现出来,深入到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这个层面上讲,第三代犹太作家的小说不再是美国当代文学中的同化现象,与此相反,他们在犹太文化传统中吸取经验,从历史发展与民族生活中寻找素材,在作品中表现出浓厚的救赎意识和思想观念,而且对犹太人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也进行了大量的描写。辛西娅•奥齐克、休•尼什桑和库尔特•莱文恩特等一批学者是第三代犹太作家的典型代表。其中成就比较高的要数奥齐克,他希望在英语环境中创作出一种属于犹太人的本土文化,虽然缺乏有力的证据和环境空间,但是他始终认为犹太文化复兴之路一定会到来。在他的论文《创新与救赎:文学的意义》中,他主张人有改变生活的自由和创造新文学的自由。在他的短篇小说集《漂浮:五个短篇故事》中,救赎仍然是他文学的主题。在《普特尔梅瑟:他的工作经历、她的家世和她的余生》中,女律师普特尔梅瑟是犹太文化传播的典范,她有犹太价值观,把自己的命运与犹太民族的发展联系在一起。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奥齐克通过普特尔梅瑟的行动与思想说明了犹太语言与犹太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只有不断地掌握犹太语言和民族文化传统,犹太民族的文化才能不断发扬光大。他的另外代表作《流血》也是突出救赎的主题思想,在这篇小说中奥齐克揭示了犹太人赎罪日的神学意义,向我们展示了犹太叛教者回归的心路历程。《律法》是尼什桑的代表作品,在这部作品中作者表现的是犹太人的宗教价值观,小说的主要思想就是肯定上帝对人的圣约,指出犹太人应该遵循古训。故事从叙述一个家庭面临的问题开始,其根源是是否继续遵守犹太教规,是否让口吃的儿子当众诵读摩西律法。父亲在年轻的时候对犹太教规和律法都不屑一顾,他们是被德国纳粹同化了的德国犹太人,心中早就没有犹太人的信仰和追求,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也没有按照犹太人的生活方式进行生活。但是德国人对犹太人进行疯狂的屠杀唤醒了他内心深处的那点民族意识和犹太情结,父亲决定抛弃祖父的教诲,把属于民族宗教的东西作为遗产传给了儿子,而且儿子非常高兴地承担宗教义务。这部作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二战时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残酷的杀害,告诫人们战争的残酷性,同时,说明了民族性是一个民族区别与其他民族的显著特征,盲目地追求同化是徒劳无益的。

这表明了在第三代犹太作家中,他们不断认识到犹太民族性特征对犹太民族历史发展的重要性,而且在美国社会中也越来越自信,从小说中反映出的对犹太民族特征的坚守,对犹太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挖掘都可以看出。他们通过其文学作品活跃在美国的当代文坛,对美国当代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以贝娄、辛格和马拉默德等为代表的第二代犹太作家,他们在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文学主题主要是关于战争带来的苦难,犹太人在美国的身份困惑以及美国对犹太人的排斥等。而且这些作品中主人公大部分是社会生活底层中的普通人物,他们大多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在社会中也是流浪汉的角色。但是以奥齐克和尼什森为代表的第三代犹太作家不管在描写主题还是表现手法方面与第二代作家都具有很大的不同,在他们的笔下,他们作品中的主人公大部分是精通犹太传统文化和了解犹太民族历史,都是精通犹太语言的虔诚的犹太教徒。这些在奥齐克的代表作品与尼什桑的代表作品中都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四、结语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14篇

针对民族高校中国现当代文学教学的以上情况,我们该如何来处理这些问题呢?如何把少数民族创作提供的“族群经验”和“中国经验”融合到文学史的讲述中?我们姑且采取传统的现代、当代文学的区分来分别探讨这一问题。众所周知,现代文学史的重要特征是经典作家、作品的讲述,鲁、郭、茅、巴、老、曹现代文学六大家始终是我们现代文学讲述的重点,其中老舍是满族作家,而现代文学史上另外还有一些著名的少数民族作家如苗族作家沈从文、蒙古族作家萧乾、满族作家端木蕻良等。对于这些在现代文学史上寥若晨星的少数民族作家,主流文学史或把他们放置在启蒙文学、或是革命文学、或是现代性文学的总体视野下予以观照,并不强调他们的族群身份,当然,这也符合现代文学史的一个客观事实,那就是在民国文学的格局中,少数民族文学并未作为一个独立、具有自足性的概念被提出来。但在民族高校现代文学史讲述中一个可行的实践是,我们可以从族群的历史文化渊源、族群身份认同等视角进入这些作家的写作,也许会发现一些不一样的解读。比如,近年来,对老舍的满族身份记忆和沈从文的苗族血统的研究,从另外的视野上拓展了这些著名作家研究的新空间。在课堂教学中,如果能够在老舍的文化批评、国民性批判、市民书写等视野之外关注他的族群身份,我们则可以发现老舍作为满族身份的童年记忆、少年成长和他作为作家对从前现代到现代的转型期社会文化批判所带来的独特性。同样,强调沈从文的苗族身份,也并不是为了单纯求证少数民族书写一起参与了整个现代文学的民族想象与国家想象,而是从“苗族”这一身份所携带的族群记忆透视沈从文田园牧歌背后的“深有隐痛”和他对乡土的审美书写背后的文化忧伤。

在当代文学的讲述中,这个问题可能会复杂的多。众所周知,“少数民族文学”这一概念是建国后才出现的,在1950年代初期,报纸、杂志上开始出现“兄弟民族的民间文学”、“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的提法,在1956年的中国作家协会第二次理事会上,老舍作了《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兄弟民族文学”的概念才正式被提出来。到195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召开座谈会提出“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或文学概况”的任务,“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一个有具体内涵的概念才被逐渐确立下来。因此,“少数民族文学”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一种国家建构和国家想象的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这也决定了建国后“少数民族文学”被主流文学进行文化整合、作为民族国家宏大叙事一部分的宿命。66相对于现代文学的经典作家、作品讲述,当代文学更多是一种文流讲述,从“十七年”时期一系列的文艺批判运动、革命历史叙事、农民写作等到1980年代之后的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寻根文学、先锋文学、新写实文学等,文学思潮的更迭是当代文学的重要特征之一。那么,在当代文学阶段,如何可操作性地渗透对少数民族文学的讲述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少数民族文学”在“十七年”文学中是作为一种建构性的因素出现的,也就是说,文学上的“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提出在总体上服务于多民族国家的合法化叙述。在建国后“一体化”的文学整合中,整个少数民族文学书写也被纳入了对革命的合法性、政权的合法性讲述中。这就不难理解彝族作家李乔的《欢笑的金沙江》、壮族作家陆地的《美丽的南方》、白族作家杨苏的《没有织完的筒裙》、蒙古族作家乌兰巴干的《草原烽火》、玛拉沁夫的《茫茫的草原》、李凖的《不能走那条路》等小说并没有多少属于民族记忆与民族经验的“越轨的笔致”,他们对火热的战斗生活的书写、对民族解放的艰难历程的讲述、对社会主义阶段民族建设的歌颂,都未曾超越主流的文学叙述。在这一历史时段,少数民族的文学不仅参与了当代文学的建构,而且,在这一宏大叙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异族风情”在当时是一个被贬斥的概念,即使以上的小说中有有关民族风情、民族日常生活的讲述,但是,这一切必须服从于整体的文学象征化叙述。因此,在“十七年”文学中,少数民族的文学叙述更像是对“一体化”的当代文学的“补充说明”。在这个意义上,对少数民族文学的讲述,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诠释、证明了当代文学“一体化”对主流的汉语书写以及少数民族书写的整合和规训。而主流文学叙事与少数民族文学并不是割裂的两个部分,而是互相渗透、互为他者,共同完成了建国后“多民族文学”的愿景。在八十年代的文学实践中,在“回到文学自身”、对“文学性”追求的潮流中,少数民族文学也渐次获得了自己的主体性,并有意识地构建族群书写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新时期文学之初的“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等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是“十七年”文学的一种惯性延续,虽然“”的结束开启了政治上的“新时期”,但文学和政治的关系依然亦步亦趋,“伤痕”、“反思”其实是借文学想象共同参与了对十年“”、“极左”思潮的控诉以及对新的历史时期的合法性讲述,这也是被之后的文学史称之为文学和政治不多见的“蜜月时期”。大约从“寻根文学”、“先锋文学”始,文学书写开始呈现出告别相对单一的政治化书写的努力,从“政治反思”到“文化反思”、从“政治启蒙”到“文化启蒙”,“文化”进入了文学书写的视野,少数族群的文学自觉也拉开了历史帷幕。韩少功、李杭育、阿城等走入少数民族聚集的崇山峻岭、密林幽谷中,寻求中国传统文化再生的资源,韩少功激赞在“湘西那苗、侗、瑶、土家所分布的崇山峻岭里找到了还活着的楚文化。那里的人惯于‘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披兰戴芷,佩饰纷繁,萦茅以占,结苣以信,能歌善舞,呼鬼呼神。只有在那里,你才能更好地体会到楚辞中那种神秘、奇丽、狂放、孤愤的境界。他们崇拜鸟,歌颂鸟,模仿鸟,作为‘鸟的传人’,其文化与黄河流域‘龙的传人’有明显的差别。”李杭育在《理一理我们的“根”》中,则认为汉族“规范文化”之外的各少数民族文化才是未来文化和文学发展的方向,它们“纯净而又绚烂,直接地、浑然地反映出他们的生存方式和精神信仰,是一种真实的文化,质朴的文化,生气勃勃的文化。”也是从“文化寻根”开始,扎西达娃的书写、张承志的蒙古草原、乌热尔图的鄂温克族群文化等开始进入主流文学的视野,在地域文化的意义上共同绘制了1980年代的文学地图。少数民族文学不再是作为“点缀”、而是作为不可缺少的、有机的、重要的一翼参与了1980年代的文学建构。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就不能把这一时期的少数民族写作作为主流文学思潮更迭的一种“补充说明”,而是应该深入、细致的分析这一时期的少数族群写作和主流文学之间纵横交错、互为借鉴的复杂关系。

当然,在现当代文学教学中,还应该关注的一个问题是,面对同一族群、同一地域,汉族作家和少数民族作家可能有不同的叙事姿态与精神诉求,从他们文学写作的耦合与分歧,可以考察少数民族的自我书写与“他者”书写之间构成的复杂的对话关系。比如,在“先锋文学”思潮中,同为对的文学想象,马原和扎西达娃就呈现出不同的写作面貌,当马原以“我是那个叫马原的汉人”的视角讲述时,“”不过是他形式实验的一个背景与资源,“拉萨河”和“麻风村”(《拉萨河女神》、《冈底斯的诱惑》、《虚构》等)的秘密,更多契合了他叙事的不可知,为那个被称之为“马原的叙事圈套”服务。而扎西达娃虽然也书写的“隐秘”(《,隐秘岁月》、《,系在皮绳扣上的魂》等),但在他的写作中,始终有意识地在逃离那种把想象为“神秘”的陷阱,他其实是把“神秘”视为宗教文化与本土生存的一种“真实”经验。因此,当我们把这样的两个写作者放置在一起讲述时,应该有意识的引导学生思考:作为“本土”书写者和作为“他者”书写者,在呈现某种族群经验的同时也必然会有所遮蔽,也就是学会读懂那些已然说出的故事背后未曾说出的故事。对民族高校的现当代文学课程设置来说,一般是在一个年度、也就是两个学期讲述完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因此,很难面面俱到,一个比较普遍的方式是在现代文学阶段注重经典作家、作品的讲述,而在当代文学阶段主要是文学思潮的讲现当代文学这门学科的特点之一,是与当代生活、当代生命经验的切近,所以,在授课中,一方面会站在“讲述历史的年代”对很多文学现象进行重新解释,另一方面,对于当代文学来说,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应该让学生明白,在我们当前生活的世界,有哪些重要的作家、作品,也就是常说的当下意识。对于民族高校的学生来说,如果能够把更多的当代文坛上正在写作的民族作家、作品介绍给他们,无疑可以增强他们的民族自豪感,同时也让他们了解自己族群的文学书写在当下文坛的位置和可能存在的问题。比如,讲到新世纪文学的创作现状时,我们会介绍获得茅盾文学奖的藏族作家阿来,他不仅是藏民族的骄傲,同时也给当代汉语书写带来了新的写作资源与中国经验,从《尘埃落定》到《空山》,阿来讲述部族传奇与英雄故事,也试图为一个藏族村落在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变幻立传。而不管是《尘埃落定》还是《空山》,他的写作又和主流的汉语书写构成了颇有意味的对话,从《尘埃落定》的“精神还乡”到《空山》中还乡“乡”已不再、“空山”已“空”,阿来对自己族群的历史书写和1990年代的“新历史写作”、新世纪的“后乡土”书写有呼应也有反抗。通过把少数族群的文学书写放置在当下的语境中,会使学生对少数民族文学在情感上的亲近之外,也有一个理性的分析与判断,既看到少数民族文学已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也看到他们可能存在的问题。

民族文学论文范文第15篇

    1 问题提出

    民族认同是指某一民族共同体的成员将自己和他人认同为同一民族,对这一民族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持亲近态度。回族是在中国分布最广的回少数民族,回族大学生是回族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认同状况及其与社会适应的关系,对于个体的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回族群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针对各种民族认同研究理论共存的现状,我们从认知、评价、情感和行为四个维度出发,综合民族认同的发展阶段和构成内容,自编回族大学生民族认同状况调查问卷,以期多维度、多学科综合地对回族大学生的民族认同状况进行调查。

    2 对象与方法

    2.1 被试

    随机抽取中南民族大学回族学生,发放问卷163份,回收问卷121份,有效问卷115份。其中男生59人,女生54人,缺失值2人;来自聚居区的52人,非聚居区61人,缺失值2人;来自城市39人,农村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