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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1篇

各种野味珍馐、草木生灵,这些上餐桌的食物无一不取自自然,因而也就与自然界生态系统息息相关。在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深入了解并有效管理人类饮食背后勾连的复杂社会生态系统,这对于应对急剧变迁的生态环境、消退的自然资源,缓解日益严峻的贫富不均与社会分化,以及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基于笔者在南非开普敦沿海社区调研所获得的实地资料,以南非鲍鱼为例,探讨全球化时代,中国人独特的饮食文化对世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产生的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生态系统的变化。鲍鱼因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易造成过度捕捞,从而产生资源环境问题。然而,本文之所以选择以南非鲍鱼为研究对象,不仅仅因为如此,更为重要的是,南非鲍鱼过度捕捞的背后隐含着对东亚社会奢侈饮食文化的反思。因此,对这一现象的探讨更有利于我们分析全球化时代饮食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复杂的社会关联。

二、奢侈饮食文化与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

人是一种杂食动物,早在旧石器时代,远古人类就知道利用海洋来获取食物,并完成人类的演化。海洋孕育着丰富的生物和渔业资源,为人类提供着各种食物、医药等原材料,改善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并构成人类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中国素以乡土文化著称于世,饮食亦更偏向于向土地获取食材,然而,中国同样是个具有多生态环境的国家,长达3.2万公里的海岸线及丰富的海洋渔业资源使得包括鲍鱼在内的一系列海产品也一直位列中国人的食谱之中。作为世界著名的饮食文化大国,自古以来,在中国社会,“吃什么”与“怎样吃”直接与权力、财富、地位等身份象征挂钩。在中国人的饮食文化观念之中,不仅追求食物口味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同时,也讲究原材料的“物以稀为贵”,刻意追求食物的“珍、奇、稀、异”,并形成一种崇尚山珍海味的奢侈饮食文化。在古代中国,大部分人远居内陆,由于交通条件落后,加之海鲜保质期短,使得长距离的海鲜运输以及长时间的海鲜保存较难实现,因此,海鲜便被视为盘中珍馐,而得食鲍鱼、鱼翅等此类稀贵海产品则更被视为财富与身份的象征。中医认为,鲍鱼能够滋阴壮阳、养肝明目、治疗肝肾阴虚,历来被誉为“海味珍品之冠”,因此,被大力推崇。然而,鲍鱼生长期长,且产量稀少,外加制作工艺复杂,所以价格高昂,有“一口鲍鱼一口金”之说。在中国悠久饮食文化的历史脉络中,鲍鱼一直享有非常高的地位。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与消费能力的提高,人们对鲍鱼的需求量也与日俱增。消费潜力的大爆发导致对野生鲍鱼的过度捕捞,不仅造成鲍鱼数量直线下降,而且,大部分野生鲍鱼品种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剩下为数不多的品种也处于退化之中。这使得中国海洋渔业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系统严重失衡。中国近海四大渔场(渤海渔场、舟山渔场、南海沿岸渔场和北部湾渔场)的渔业资源普遍面临枯竭,水域生态环境也逐步恶化。伴随捕捞成本的不断增加,本地渔民的生产、生计亦难以为续,因越境捕捞引起的海洋争端也日渐增多。虽然从辽宁大连的獐子岛到广西北海的北部湾这一漫长的大陆海岸线上,凡是能够进行人工养殖的地方都建有鲍鱼养殖厂,这也使得中国人工养殖鲍鱼数量跃居世界第一。但是,由于鲍鱼品种的退化以及养殖过程之中的药物污染等问题,人工养殖的鲍鱼并不能满足国人的胃口,对野生鲍鱼以及其它稀缺野味的强劲需求促使着中国人将目光放到海外,南非鲍鱼因此得以进入中国人的餐桌。

三、“白金”与“黑市”:南非鲍鱼的非法贸易

尽管东亚文化将鲍鱼视为奢侈饮食文化的代表,并被认为是财富与社会地位的象征,但是,直到目前为止,包括南非在内的世界大多数国家并没有食用鲍鱼的习惯。因此,南非鲍鱼几乎100%出口到香港,然后再由香港转口贸易到中国大陆。因为南非鲍鱼的个头大(成年南非鲍鱼能够达到500克一头),而且肉质肥厚,是极品鲍鱼的一种,因而价格非常昂贵。在春节期间,一公斤南非干鲍的价格能够达到将近1000美元,在高档饭店消费一只半斤以上的鲍鱼通常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由于成年南非鲍鱼的肉质偏白,而且价格昂贵,因此在许多香港和中国的高档饭店里,南非鲍鱼被食客们称为“白金”。尽管价格如此昂贵,但由于南非鲍鱼货源较少,因此,具有消费能力的食客们对于南非鲍鱼仍然趋之如骛。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大陆经济迅速发展,出口到中国的南非鲍鱼数量和价格都有了一个质的攀升。香港是世界性的鲍鱼贸易中心,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统计资料表明,香港占全球鲍鱼进口总量的50%以上,而南非则是香港最主要的鲍鱼供应商之一,仅就干鲍而言,南非占到了香港进口总量的40%左右。出于保护生态环境与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南非政府将鲍鱼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限制野生鲍鱼捕捞量与出口量,并通过各种途径,包括颁发捕捞执照、加强对非法捕捞的惩罚力度,甚至动用海军来强化对野生鲍鱼等近海渔业资源的保护。如此严格的制度约束使大规模的野生鲍鱼贸易难以实现,而近年来鲍鱼在东亚消费市场的行情又持续看涨,这促使南非鲍鱼养殖业快速崛起,西开普敦沿海的鲍鱼养殖发展迅速。在南非的正规出口市场,人工养殖的鲍鱼占据主导地位。然而,尽管南非鲍鱼养殖规模日渐扩大,但是,由于养殖的南非鲍鱼体格与质量并不能满足日益挑剔的东亚食客的要求,在野生的比养殖的更有营养价值的理念影响下,南非野生鲍鱼具有广阔的市场。在西开普敦南部沿海,丰厚的利润使鲍鱼的非法开采与贸易仍屡禁不止,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关于南非鲍鱼的黑市。南非野生鲍鱼的偷猎基本上由“地下黑帮集团”控制,并形成偷采、黑市交易、非法加工、走私与销售一条龙的有组织的犯罪,在这一偷猎犯罪网络之中,来自香港的黑帮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并成为南非鲍鱼黑市贸易的源头。这些犯罪集团一般会高价雇用一批当地渔业社区的潜水员到海底偷采鲍鱼。由于当地渔业社区的收入低,而偷猎则来钱容易,因而在开普敦沿海的许多社区,很多年轻黑人或有色渔民到了15岁以后就不再去上学,而是受雇用充当鲍鱼偷猎者。鲍鱼交易一般在海上进行,偷猎者将非法捕捞的鲍鱼通过冲锋舟运送至停靠在海上的渔船里,然后卖给黑帮分子。根据鲍鱼个头的大小,偷猎者平均每公斤可以获得100美金左右的酬劳,这在当地已经是相当高的收入。有的时候,为了方便双方交易和避免政府的追查,黑市交易会采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来取代现金交易,比如,黑帮会用和枪支来与偷猎者直接交换鲍鱼。南非野生鲍鱼偷猎犯罪网络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南非一国之内,其周边一些邻近国家也被囊括进来,形成一个庞大的网络集团。诸如莫桑比克等南非邻国本身并没有鲍鱼的商业开采行为,而津巴布韦和斯威士兰则是内陆国家,但是这些国家有很大量的鲍鱼出口。这是因为许多盗猎的鲍鱼一般先在南非内陆农村经过加工处理和风干后,再通过非法渠道走私到南非的这些邻国,然后通过合法的手续出口到香港与中国大陆。

四、鲍鱼偷猎与海洋生态危机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2篇

利用海洋资源大力开发海洋旅游,必须关注海洋旅游发展的可持续性。海洋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就是推动海洋生态旅游,这也是世界旅游业发展的方向。除了海洋以外,其基本类型还包括山地、森林、草地、各种水域及沼泽等。在可持续发展理论视域中,提倡海洋旅游资源的适度和合理的开发,密切关注海洋生态环境,真正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三者和谐统一,需要不断的努力。

一、海洋旅游的发展对环境的影响

海洋旅游是指人们以海洋资源为基础的包括观光、度假和特种旅游的各类旅游形式的总称。亚热带海滨旅游是从19世纪末在地中海北岸兴起的,热带海岛海滨旅游则是从二战之后才兴起,但由于海洋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其发展速度惊人,拥有广阔的前景。我国的海洋旅游近年来发展迅速,但在东南沿海和南中国海仍然有许多海洋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尚未开发或充分开发。太平洋中的岛屿、印度洋沿岸、非洲大陆沿岸、南美洲大陆沿海等也有许多可以开发的海洋旅游资源,这些海洋旅游资源的开发将会推动海洋旅游在世界旅游中的地位继续上升。

此外,海洋高新技术突破和发展也将继续丰富海洋旅游活动。随着海洋科技的发展,新的海洋旅游活动形式不断涌现,人们能够潜入更深的海底,能够看到海床上喷发的热液与矿物的火山,甚至能够潜入北极厚厚的冰层以下,观赏亘古不变的冰川与海床。这些旅游活动和项目高新技术含量高,以其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真实性吸引着大批旅游者,带动了海洋旅游的进一步发展。

一方面,海洋旅游的发展推动了地区经济的有效增长,另一方面,也给当地的生态和社会环境带来诸多影响,这些影响大部分是负面的。规划和开发不当,使自然和人文环境发生退化,而这恰恰是对旅游者的核心吸引力。海洋旅游开发所带来的对环境影响的失控是危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旅游景区环境污染严重。旅游促销和宣传带来了大量的客源,许多海洋旅游区在旺季时,游客猛增,接待量远远超出该区域旅游的承载能力,加剧了大气水体的污染,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增加了景区环境的压力,拥挤的游人又造成了景观视觉污染,尤其是旅游“黄金周”产生的大量客流,使景区交通拥堵,大量消耗了物质和能源。

2、生态环境系统失调。海洋旅游热潮使海洋旅游开发受到了沿海各级政府前所未有的关注,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而大力发展。从我国大部分沿海省市的海洋旅游发展规划来看,未来十几年我国将面临新一轮旅游资源大规模开发的热潮,滨海、海岛、沙滩等海洋自然区域则是开发的重点。这些区域往往是生态敏感和脆弱区域,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势必对其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3、旅游热造成基础设施压力。旅游热潮带来的最大影响莫过于人流拥挤和交通阻塞,影响了旅游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也降低了游览质量,给旅游地的社会和文化也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此外由于游客管理措施不力,景区内随意丢弃废物、乱刻乱画等污染现象大量存在,这些影响在短期内是难以消除的。

二、生态旅游及海洋生态旅游的理论基础

与传统的大众旅游相比较,生态旅游是指对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并重,强调适度的开发规模,保持合理的游客密度,争取最小环境影响的一种旅游活动。生态旅游旨在使旅游产业与环境保护之间达到平衡与协调,保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生态旅游肩负着保护环境的责任,是一种高品位、高档次、高格调的旅游活动。目前,生态旅游已经成为全球热点并继续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逐渐成为一种时尚。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生态美理论及可持续发展理论是目前理论界公认的指导生态旅游发展的三大理论基石,其基本概念、观点及体现的生态旅游价值可归纳为表1。这三大理论体系已经较为成熟,在生态旅游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表1 生态旅游三大理论及其生态旅游价值体现

理论 基本概念 基本观点及生态旅游价值体现

人与自然关系理论 是主要研究人与各个自然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论 包括人类中心论、人与自然协调论、倒退论及生态人文论。其生态旅游价值体现为人与自然共存共生,相互协调;对于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必须慎重的加以保护。

生态美理论 是主要研究生态系统中存在的美的现象及其本质的理论,也包括对审美活动的研究 包括自然生态美、人文生态美两种。其生态旅游价值体现为以美的体验和对美的欣赏为出发点,营造美好的生态环境,并加大保护力度。

可持续发展理论 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包括公平原则、持续性原则、共同性原则。其生态旅游价值体现为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提升环保意识,将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观点贯穿于工作的始终。

海洋生态旅游除了以上述三大理论为研究基础外,还涉及到海洋科学、环境伦理学、景观生态学、生态环境承载力理论、清洁生产理论、旅游经济学、循环经济学、旅游管理学等跨学科的理论,对这些理论成果的交叉研究有助于推进海洋生态旅游的实践。

三、海洋生态旅游开发中的主要问题

我国海洋旅游产业较国际市场起步较晚,因此在海洋生态旅游开发思路上尚不成熟,与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旅游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相关的理论研究、法制建设、管理运作及人们的生态认识和观念等都相对滞后,导致在旅游开发活动中,海洋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海洋资源浪费较为严重,阻碍了海洋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态意识比较淡薄,认识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海洋污染、海洋环境质量恶化的总体趋势并未有效地遏制,污染范围仍在不断扩大。如有机污染、油污染、重金属污染、海洋垃圾、赤潮等环境污染事件频发,海洋生态环境仍不断遭到破坏。这与海洋旅游相关者(决策者、规划者、管理者等)的生态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不注重对生态和环保的综合考虑,缺乏对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认真思考。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缺乏对生态和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了解,没有正确认识生态旅游中人与自然之间存在互为保护作用。加上一些旅游者素质尚待提高,不文明的旅游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旅游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二)海洋生态旅游规划设计和管理不科学,缺乏对科学开发规律的正确把握。

快速扩张的海洋旅游需求导致游客过多,在造成对旅游目的巨大压力的同时也与脆弱的海洋生态环境形成了强烈反差。大多数地区尚未建立科学完善的资源开发评价体系,存在旅游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低水平开发问题以及海洋资源错位使用,功能重复交叉甚至相互干扰的情况,盲目围海造地及不合理的建设已引起部分海洋旅游区沙质海岸向泥岸退化。大量适合于海洋旅游开发的优势资源被污染严重的工业、能源、港口、养殖等产业占用,自然生态无法复原,失去了发展海洋旅游的机会。海南陵水县新村港珍稀红树林因“向海要粮”(围海造田)被砍伐,濒临灭绝,造成生态严重失衡,虽然海南省正积极弥补,但是生态环境破坏造成的损失是不可逆转的,直接导致当地生态旅游价值的消失。因此,在决策时,对旅游项目的性质、功能论证不足,定位不准确,出现功能之间的相互冲突和排斥,将导致海洋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破坏。

(三)海洋旅游产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缺少自主和创新品牌。

目前,我国海洋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尚不充分,导致海洋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就海洋旅游业来讲,已经开发利用的海洋旅游资源占总资源的30%,总体经济规模排名大体处于中等水平,产业素质不高,具体表现为产业链不完整,海洋旅游产品设计不健全,难以发挥整体效益;海洋资源开发技术水平发展不平衡,有些资源开发技术和设施还比较落后,科技含量不高,缺少自主和创新品牌,导致海洋开发效率低、集约化程度低、资源浪费严重。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海洋生态旅游专业人才。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生态旅游的专门法规或者规定,即使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有一些涉及旅游的法律条款,也往往缺乏准确性,对生态旅游行为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约束。

缺乏海洋生态旅游相关的专业管理人才,大部分生态旅游管理者没有经过系统的专门培训,也没有长期从事旅游及环保方面的工作经验,缺乏专业知识、职业操守、社会责任以及法制、政策方面的教育。偏远地区的海洋旅游开发基本始于本地自发开展,有比较浓重的原始色彩,由于缺乏先进的发展理念,文化、技术、信息等多方面条件有限,其旅游策划及管理水平低下,造成内耗式的竞争。此外,服务水平的缺失也给海洋旅游业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旅游资源作为一切自然资源和人文社会资源的集合,其丰裕程度和品质优良程度是十分重要的,它是旅游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丰厚而独特的海洋旅游资源,也就失去了旅游地开发的基础;同样,旅游活动从本质上看是人类与周围环境之间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过程,海洋旅游的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的关系密不可分,相辅相成,优良的海洋生态环境条件是促进海洋旅游经济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3篇

【关 键 词】马克思主义哲学 海洋生态 道德关怀

浩瀚的宇宙带给人们无限的遐想,同样人类也从未停止过对海洋的探索。海洋生态系统中蕴含着无数的生命,同时也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说,海洋中的动植物就是我们这个地球的清洁工。在整个海洋生态环境食物链中的所有动植物,都在有机地运动着循环着。它们构成了一个可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食物链。海洋中海蕴含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譬如石油、天然气、煤矿、铁矿、可燃冰等等。海洋中几乎含有陆地上所有类型资源,甚至于还有一些陆地上没有的资源。然而一直以来人类过度的捕捞和开采海洋资源,造成了海洋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同时,各种类型的海洋污染也是罪魁祸首。特别是近海海域污染严重,一些沿海城市基本都是人口密集区,同时也是工业发达地区。这里每天都会产出大量的工业垃圾,其中含有严重超标的铅、镉、汞等有害污染物。据统计,全球每年有上百亿吨的工业污染物排放入大海之中,这些污染物使得海洋生态环境变得非常脆弱。此外由于富含高营养物的污水大量排放入海洋,导致近海水域赤潮频繁发生,给各个国家的近海养殖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近海岸的人工挖沙采礁、人工填海造城等活动造成海岸线严重破坏。现如今人类已经深切的感受到由于自身的破坏所带来的惨痛代价,如何才能够更好的保护海洋环境,重建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系统已经迫在眉睫。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自然、人、社会三者的关系是马克思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而在其所有研究分析的范围中,最重要的也是话题最多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自然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论,它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发展而来的。马克思把大自然看作是人类自身感性生活中的一部分,并在这个理论的基础上将人与自然的关系深刻地解释清楚。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的存在物,人不能离开自然界而生存。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人类不仅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且以劳动为媒介与自然界进行相互改造。人通过实践活动改变着大自然,从而不断地去认识和感知大自然。人类对自然界改造的每一次进步,即意味着人类受制于自然界方面也同时前进了一步。改造得越深刻,受制愈强烈。因此,人类在改造自然的时候,必须要遵循自然界的规律。只有不断地认识和遵循自然规律,人类才能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社会发展,从而发展人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生态自然观。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时,要特别注意反对两种错误观点,一是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即形而上学的机械式自然观,认为大自然是由大量的个体组成,彼此之间没有什么联系,把大自然看作是静止的僵死的。二是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即只看到大自然这个系统,而忽略了人类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以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看待人与海洋的关系,必须坚持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的时候,要遵循海洋发展规律,保护海洋,保护海洋生态。反对那种借口人类利益高于一切,为了利益不惜破坏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思想和行为。当然那种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借口,反对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思想和行为也是不可取的。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生态道德的理论基础。给自然以道德关怀是人类发展的进步的标志。生态道德理论在自然观上,摒弃人类中心主义,推崇自然循环理论,认为大自然是一个统一的运动的有机整体;在认识论上,反对将人与自然分开而论,主张人与自然的相互依赖性;在价值观上,认同构成价值的内容是多样的,是具有普遍性的。也就是说,以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为基础的生态道德观告诉我们,人类不能只对人自身讲道德,对于自然也应该给予道德的关怀即要有生态道德。原始人类基本都是以最基本的生产工具从大自然获取生活必需品,那时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很小。但是随着人类自然科学的不断发展,大自然也遭到了人类空前的掠夺式开采。从大自然中得到发展的科学技术,再利用到破坏大自然上显然违背了生态道德理论。现在的海洋生态系统受到人类严重破坏,也都是由于人们没有深刻地认识到海洋和自身生活的密切关系,以人类中心理论去判断自身的发展方向的结果。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现在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并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是由于人类日积月累的进行海洋资源的掠夺、对海洋生态的践踏所导致的。因此,改变原有的对待海洋的态度和方法,给海洋以德关怀,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自然观的、道德观的完整体现。

海洋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对海洋环境的重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也相继出台。关于海洋生态环境的道德关怀理论建设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制定经济与海洋环境相互协调发展的政策

一些主要依靠海洋进行经济发展的国家和地区,一定要以科学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海洋与自身经济发展的关系。针对那些近海地区,一定要严格控制陆地污染物向海洋中的排放。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沿海地区近海环境的污染程度也在不断的加重,要加紧一些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又要针对性的将污水中重要污染物进行根本性清除。加强对入海排污口的管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一律清除。同时农业发展所带来的污染也应该受到重视,鼓励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减少各种农业化肥或者农药的使用。“海洋容量”的提出是为了能够控制陆地向海洋排放废弃物的总量,一定要对所排放区域的海洋环境进行调查研究测算,分析这片海域的自然降解速度,坚决遵守河海统一,陆海兼顾的原则,根据所测定出来的海洋污染物总容容纳,列出每个海域所允许的污染物排放量,未经许可坚决不能向这片海域排放更多的废弃物。

绝对禁止向海洋中排放具有放射性的污染物,在进行海上废弃物倾倒时一定要对倾倒区域进行海洋生态环境检测,防止对该区域动植物生命的危害。同时要不间断地对该区域进行环境检测,观察该区域生态环境的变化,分析倾倒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严格控制海上交通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加强船舶防铅泄露设备的维护,同时加强大型港口处有关船舶废水、废油、废渣处理工程的实施,制定相关的政策。近些年来海上船舶漏油以及有毒物泄露情况多有发生,一定要制定有关的防范措施以及补救措施,从根本上遏制这些事故的发生。

2.大力推行海洋生态保护区

通过各种监测手段进行海洋生态环境评价,逐步地推行海洋生态保护区的构建。针对于一些海洋濒危物种的生活区域,建立实时的监测系统,保证这些动植物的正常生活环境不受到危害。譬如我国广东省到目前为止就建立了将近50个海洋生态保护区,所保护的海洋面积达到55万公顷。在所保护的海洋面积内生活着如豚类、大鲵、文昌鱼等珍贵的海洋濒危动物,大黄鱼等重要经济水产品的生活繁殖区域,红树林等对海洋环境有着重要生态循环作用的植物。自2004年发生了印度海啸以来,各国纷纷开始注重海洋生态防护林的建设,从之前的单一体系防护林,发展为现如今的滨海湿地防护,滩涂红树林防护以及城镇乡村防护、荒山绿化防护等多层地多级别的防护林体系。

3.不断加强海洋生态的监测能力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为我们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持,现如今可以利用卫星、飞机、海洋监测船、海上基站等多种检测手段相结合,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的全方位立体实时监控。同时,还应该加强海洋生物的监测,海岸线的监测,严重海洋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的构建,监测区域内的污水入海口监测,入海污染物成分鉴定。

4.提高人们对于海洋环境的道德关怀认识

海洋面积占地球总面积的71%,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重要组成部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和海洋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人类在向海洋索取资源时,切记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只有这样人与海洋才能够和谐相处,人类生活才能够得到海洋的恩惠。现在各国都在增加对海洋资源的探测,同时彼此之间也在不断的争夺海洋资源。鉴于此,各国一定要增强海洋生态环境道德关怀理论的建设,不断地提高自身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从根本上来防止海洋污染的发生。海洋生态道德教育可以从基本的海洋生态组成,海洋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基本知识开始,提高海洋环境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发展的知识教育。教育人们如何进行海洋环境保护,怎样才算保护海洋环境。重视舆论引导的作用,让人们能够意识到保护海洋环境是一个人素质高低的体现。2012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一些媒体报道,海南沙滩环卫工人一天就要从海滩上清理出8吨的垃圾,这就是人们不注意保护环境最直接的体现。所以,海洋生态道德教育还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发展去学习。

人要追问自身的终极意义,满足自身的根本追求,表达自身的精神本性,就必须借助于哲学的理论反思方式。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具备科学形态的哲学理论,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渗透到各种素质的培养之中,理应强调哲学教育中的人文关怀,即包括对人类生存状态、对人的尊严和符合人的生存条件肯定等内容。我们在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的时候,把海洋生态道德内容融入这个教学中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倡海洋生态道德关怀将有助于海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助于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海洋生态道德素质,为建设人海和谐的新世界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恩格斯.反杜林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2]余正荣.中国生态伦理传统的诠释与重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包容性增长;海洋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7-0107-03

一、包容性增长

“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最初是在2007年由亚洲发展银行提出,具有极为丰富的含义。按照亚行的解释,所谓“包容性增长”指的是社会和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单纯的经济增长相对立,“包容性增长”倡导一种机会平等的增长,其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

2010年9月,总书记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上以国家层面发表了“包容性增长”的论述之后,国内外理论界对包容性增长的现实背景、科学内涵、理论贡献、影响因素、实践路径等都进行了较为深入地论述。

包容性增长具有三大立足点:首先是平衡发展观的思想认识,其次是公平发展观的思想认识,最后是全面发展观的思想认识。包容性增长实际上是近几年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发展,是一种发展模式认识上的精炼和升华。

包容性增长这一全新理念包含的首要思想就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把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保护结合起来。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发展海洋经济时,如果不能建设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就无法实现包容性增长所要求的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保护相结合,就很难实现和享受生态经济带来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海洋生态经济系统

海洋生态经济是指在海洋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工程方法,挖掘海洋资源潜力来建设的经济发达、生态高效的海洋产业经济。海洋生态经济,是实现海洋社会和谐、海洋生态健康的海洋经济,是实现经济与海洋环境保护、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高度统一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

海洋生态经济系统(eco-economic system)是由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经济系统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相互耦合而成的复合系统。海洋生态经济系统需要与外界系统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同时,其内部子系统也时刻地进行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转换,是一个开放的耗散结构系统。

目前,浙江省海洋经济的发展模式很大程度上属于消耗较大、污染较高和效益较低的粗放扩张型海洋经济增长方式。浙江的海洋生态经济系统面临着较为严重的冲击和挑战,与浙江省正大力促进的“海洋兴省战略”的要求有着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1)海洋经济的发展以海洋环境受到破坏和恶化为代价。部分海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入海排污口污水超标排放依然比较严重,海水增养殖区水体富营养化趋势未见缓解。(2)海洋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海洋第三产业虽经多年努力已经大幅提高,但比重依然偏低;浙江省海洋捕捞产量占海洋渔业的比重仍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海洋养殖业发展相对滞后;并且,对于浙江目前经济结构中轻工业比例过高、重化工业不足的情况而言,在海洋经济的发展中能充分发挥浙江临港优势的重化工业依然不足,无法为浙江经济打造更强大的经济骨架。(3)对海洋的开发利用不合理。对海洋资源的掠夺式开发,造成了海洋资源的破坏较为严重。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种类的多样性保护迫在眉睫。(4)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偏低,海洋专业技术人员比较匮乏。“九五”以来,浙江省围绕发展海洋经济总体目标,全面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浙江省海洋科技现状与海洋经济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作为海洋资源大省,海洋科研机构及院校和海洋开发人才相对缺乏[1]。

综合以上分析,目前在发展海洋经济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生态目标与经济目标的冲突。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海洋开发必须实行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但是在种种原因下,很容易重视经济目标、忽视生态目标,另外,由于资金缺乏、技术手段不足以及其他原因,在海洋发展经济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之间,也往往处于两难境地。

总书记曾指出,“要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为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发展指明了重要方向,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发展海洋生态经济的重大意义,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经济。

三、在包容性增长的视角下建设浙江海洋生态经济系统

包容性增长这一新的发展理念进一步促进了人们对生态环境的深度关注,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时,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经济系统,走出一条以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为基础、海洋经济的可持续性为中心、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为目的的发展道路,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包容性增长思想对于发展海洋生态经济系统的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包容性增长作为一种全员共享成长、实现持续发展的理念,体现了一种生态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要求把生态环境放到应有的高度,为海洋经济的良性发展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二是包容性增长思想作为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发展,体现了统一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要求的发展海洋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是包容性增长的重要目标,包容性增长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价值观念上所做的又一跨越式发展。

在包容性增长重要思想的指导下,为尽快实现浙江省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健康、可持续地发展,必须大力发展海洋低碳经济、海洋循环经济、海洋绿色经济,建设和完善海洋生态经济系统,以实现包容性增长所要求的人类与海洋的和谐共处。

(一)发展浙江海洋低碳经济,实现海洋生态系统低碳化的持续发展

低碳经济是环境与经济相融合,以低碳发展为发展方向,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海洋低碳经济是注重海洋的深度科学开发和保护、注重科技创新积极引领海洋高端产业发展、注重海洋统筹布局、注重突出海洋生态文明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强化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永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海洋低碳经济为在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统筹海洋资源与环境问题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因此,强化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大力发展海洋低碳经济势在必行。

发展海洋低碳经济对浙江发展海洋经济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实现浙江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实现海洋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必须强化经济发展的低碳意识、充分认识海洋碳汇的作用,必须尽快采取行动积极应对资源与环境的严峻挑战,实现海洋经济低碳转型。

发展海洋低碳经济,要以低碳技术改造传统海洋产业,并大力发展海洋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要以碳中和技术的应用为重点发展海洋新能源及碳封存产业,发展海洋新能源、探索海底封存二氧化碳技术;要推进海洋领域的节能减排,以实现海洋经济的低碳发展。

(二)发展浙江海洋循环经济,实现海洋生态系统可循环的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2]。循环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重构经济系统,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的过程中,建立起一种新形态的经济[3]。循环经济通过改善资源利用的方式,不仅缓解了经济发展与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还将环保理念引入经济运行机制,将环境保护渗透到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是遵循海洋生态学规律,把海洋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自然海洋生态系统之中,在海洋资源高效利用的基础上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是通过更有效地利用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海洋循环经济是具有海洋特色的循环经济,是发展海洋生态经济重要的发展模式。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是解决海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实施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手段,是沿海实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途径之一。海洋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海洋生态环境也必然会随着开发力度的加大而遭到破坏。因此,如何既保护好海洋资源,又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在发展浙江海洋经济时,把循环经济作为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优先模式是浙江实现海洋生态经济、创新海洋经济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是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以海洋资源的高效与循环利用为核心,依托循环经济理念和技术,整合相关资源,实现海陆经济大循环,实现浙江经济发展与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的有机协调和统一。

(三)发展绿色海洋经济,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绿色的持续发展

绿色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产业经济为基础,以经济、环境和谐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经济形式。它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遵循生态经济规律,将先进技术、制度创新融入到经济建设中,使得一定时期内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实现提高,最终实现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绿色经济要求不能因追求经济增长而造成社会的分裂和生态的危机,也不能因追求经济增长带来自然资源耗竭而无法持续发展。

绿色海洋经济以海洋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标,将绿色理念融入到海洋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部分,通过技术创新、海洋绿色制度创新以及与环境无对抗的经济行为,最终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绿色海洋生态经济,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要提高绿色海洋意识。要提升社会的环保危机感和责任感,把环境保护问题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核心工作和任务,发挥主导作用。其次,要建立海洋经济绿色评价体系。评价对经济工作起到了“扳道岔”的作用,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建立和完善海洋经济核算体系和评价体系,对海洋经济的科学管理和决策有着深远的意义。最后,要大力推进海洋绿色制度创新。要建立海洋排污权交易制度和海洋生态环境补偿金制度。通过制度创新促使、推动绿色海洋的建设。通过实施海洋排污权交易制度,不仅可以限定现有的环境容量下海洋排污的最大量,而且可以通过市场定价机制优化排污权利的资源配置。通过实施生态环境补偿金制度,对开发、利用海洋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程度或污染破坏海洋环境资源的程度征收的一种补偿金,可以实现最大程度的保护海洋环境与资源。

参考文献:

[1] 黄蔚艳,蒋逸民.浙江海洋产业发展现状、绩效及问题分析――基于产业协同角度[J].管理观察,2011,(13).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5篇

(广东海洋大学,广东 湛江524088)

摘要:海洋生态系统在人类社会的不断开发中面临着资源枯竭、种群衰退、生态破坏严重等问题。传统的海洋管理模式无法应对这些突发问题,亟需人类运用生态系统方法对其进行综合性的管理。本文从生态系统的定义出发、立足于海洋生态系统的理论基础,探索了海洋综合管理的体系构建。旨在为海洋综合管理提供新的理论,来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生态系统;海洋综合管理;内涵界定;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广东省宣传文化人才专项资金项目:“基于海洋生态系统的我国海洋综合管理研究”(编号 XCWHRCZXSK2013-26)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吴杰(1988-),男,广东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海洋管理与政策。Wujie124218@163.com

谢红燕(1990-),女,祖籍安徽安庆,广东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4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通讯作者:宁凌(1967- ),男,祖籍安徽安庆,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广东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海洋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方向:产业经济与发展、海洋管理与政策。

DOI:10.3969/j.issn.1004-6755.2015.09.020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在对海洋认识加深的同时,也不断强化着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但由于缺乏科学的手段和合理的规划,海洋生态系统破坏严重,海生生物逐渐灭绝,海洋危机不断加深。据有关资料显示:“约有一半以上的海洋生态系统正处在退化状态,这一数据可占全球的60%”,如何拯救海洋生态系统?这是人类急需解决的问题。

1海洋生态系统的发展及概况

海洋生态系统(Marine Ecosystem)是海洋中由生物群落及其环境相互作用所构成的自然系统[1]。要明确海洋生态系统的内涵,首先我们应从生态系统(Ecosystem)的由来入手。

1.1生态系统的产生及其发展

生态系统(Ecosystem)是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才产生的,其发展历程(图1)可分为4个阶段:萌芽时期;产生时期;发展演化;学科分支。

生态系统(Ecosystem)一词,由英国生态学者阿瑟·乔治·斯坦利(Arthur George Tansley )于1935年提出。他认为生物与其周围的环境有着不可分割的依存关系,首次将“系统”这一概念引入生态学中,标志着生态学的产生。而在此之前,有记载显示德国人K.A.默比乌斯于1877年和美国人S.A.福布斯于1887年曾分别用生物群落 (Biocoenosis)和小宇宙 (Microcosm)这两个词,描述了类似内容,可视为生态学的萌芽阶段。

A.G.斯坦利的这一“生态系”理论后来经过充实和发展,逐渐成为生态学的一个重要分支。20世纪40年代后,生态系统由理论进入实验阶段。特别是1960年以后,基于数学、系统分析、计算机和控制论的生态系统研究,使生态系统研究逐渐由定性走向定量,并逐渐形成了生态系统的若干边缘分支。海洋生态系统就是其中的一个分支。

1.2海洋生态系统的路径及其表述

相比于其他领域生态方面的研究,海洋生态研究的起步要晚的多,于1970年后才开始。1972年美国、日本、加拿大学者基于慢性污染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所进行的“控制生态系统污染实验” (简称CEPEX)揭开了海洋生态科学研究的序幕。而在世纪之交,由于海岸带、河流入海口等地方的环境不断恶化、资源持续衰退,从而引起了世界海洋国家的普遍关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简称UNCED,在借鉴陆地-“基于生态系统管理”(EBM)概念[2]的基础上,提出了要从生态系统的整体出发,来管理海洋资源和开发海洋活动,从而实现沿岸和近海环境综合管和持续发展。这标志着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概念的形成,为以后海洋生态系统的研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随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建立了类似于CEPEX的装置,研究了包括海-气界面相互关系,水-沉积物相互关系,生物海洋学等海洋分支系统,为划分详细的海洋生态学科打下了基础。参考了大量国内外海洋生态文献,并具体研究了海洋生态系统代表性概念之后,本文从以下三方面对海洋生态系统做表述:

(1)海洋生态系统在空间上包含近岸和大洋2大部分。近岸海洋生态系统泛指海、陆交汇与过渡地带。学者王其翔, 唐学玺(2010)[3]对此做了详细研究,并把海湾、河口、盐沼区、红树林、上升流区、珊瑚礁等9大不同类别生态系统规划为近岸生态系统。大洋生态系统指远离大陆、受人类影响小、自然调控能力强的生态系统。

(2)海洋生态系统在内容上由生物、非生物环境构成。生物环境包含海洋动、植物以及水中微生物。非生物环境由有机物、无机物、海水盐度、深度、光照、水团、潮汐等构成。崔木花,侯永轶(2008)认为这两部分对于海洋生态系统同等重要[4],无论缺少哪一方,都会丧失海洋生态系统的功能。

(3)海洋生态系统在类别上是一种动力学系统,具有高度的复杂性。既囊括了海生生物群体与非生物环境之间互助、互动、互相影响的庞大动力学系统:又涵盖了包括生物、生物化学、地质、物理等在内的相互叠加过程及其非线性作用,具有高度的复杂性[5]。

2海洋综合管理的发展路径

海洋综合管理是现代政府对特定海域进行的高层次形态管理,世界上实施海洋综合管理最早的国家是美国。海洋综合管理概念的发展在国际上也经历了一个复杂的过程。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序言唤醒了沿海国家的海洋意识,并引发了学者对海洋综合管理理论的探讨。其中代表性的有:A.温内达赫尔(1980)论述了海洋综合政策的重要性;J.M阿姆斯特朗和P.C赖纳[6]对海洋综合管理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并将其纳入了美国九大海洋管理种类之中;A.D.库珀[7](1992)通过将海洋管理与土地利用管理进行比较,得出了海洋综合管理的难度更大,复杂性更强等特点,剖析了管理复杂性的原因,提出通过制定适宜的管理体系,从而获得最大化的海洋整体利益;G.皮特[8](1992)则认为任何单一的海洋管理体系都难以应对和管理海洋系统,我们必须制定出海洋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框架,并通过国家间的协作,实现海洋的整体优化;B.塞亚·恩[9](1993)则认为要通过建立一种动态平衡机制,来实现海洋综合管理的长期发展。

中国在海洋综合管理方面也做了大量研究。学者鹿守本[10]开创了我国海洋综合管理的先河,并在其著作《海洋管理通论》中对海洋价值、海洋管理特点和海洋基本理论进行了系统的、全面的论述;学者陈东胜[11](1998)认为应在海洋权益、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三者相协调的条件下进行海洋综合管理:胡增祥等[12](2001)则认为要制定适应本国国情的海洋综合管理模式,并将海洋综合管理的范围延伸到了公海区域,认为其理应受到各国保护;学者吕建华[13](2004)则直接提出构建我国海洋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谭柏平[14](2008)则认为应该将海洋资源管理作为海洋综合管理的核心内容,并且提出了一整套海洋综合管理方案:此外政府出台的《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对海洋综合管理内涵、海洋管理的预期目标也进行了明确阐述。

总体而言,国内外学者对于海洋综合管理都进行了相关研究,但研究基本停留在问题的提出阶段,缺乏定量化的数据研究,不能促进海洋综合管理的深入化发展。

3海洋生态系统综合化管理体系的构建

通过对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综合管理的系统分析之后,本文从海洋管理的范围选取、目标确立、方法制定和实施原则4个方面来构建综合化的海洋生态管理体系。(图2)

图注: 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是以实现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生态系统循环发展、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共赢为三大基本目标,在空间上包括近岸和大洋2大生态系统,在内容上应涵盖生物种群和非生物环境两大部分,通过立法、行政、经济三大管理方法,在遵循合理性、适应性、可持续性对策原则的条件下,来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的多层次目标发展。图中的海洋非生物环境系统因其自身的循环、调节和再平衡功能,可在非人类干预下、通过自身功能来实现部分海洋综合管理目标。图2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内涵解析图

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涉及空间、内容两大管理范围。(1)空间上:囊括近岸和大洋2大生态系统。如表1所示,近岸生态系统管理所涉及的范围较广,包含河口、海湾、盐沼区等9大不同种类生态系统,需要针对9大种类系统的不同特征,制定相应的管理模式;大洋生态系统包括远洋、极地两类生态系统,需要根据生态环境进行细致化管理。(2)内容上:涵盖生物种群和非生物环境2大部分。生物种群的管理需要对水中动、植物、微生物利用特制工具,对其进行专业化分类管理。非生物环境的管理需要涉及到有机物、无机物、潮间带以及海水盐度、深度等众多问题。

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包含三大管理目标。(1)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目标。海洋生态管理应强化生态资源的持续化管理,通过纵向整合生物资源、横向发展生物链条,达到生物资源的持续化发展;(2)生态系统循环发展目标,这是海洋综合管理的难点。因为要实现近岸9大生态系统的合理循环,2大远洋生态系统的科学发展和数以亿计的种群发展,需要在综合管理的过程中做到主次分明、统筹兼顾,从而实现整体海洋生态系统的循环发展;(3)生态与经济价值共赢目标。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的协调化发展是海洋综合管理的最终落脚点。人类对海洋进行综合管理的目的,就是在实现海洋发展的同时,来为人类提供各种价值,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经济价值。所以海洋综合管理的终极目标是将人类经济价值附加到海洋生态价值之中,在实现生态价值的同时,来获得人类所需的经济价值。

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的三大管理方法。(1)海洋立法:根本保障海洋综合管理坚决执行的措施是构建海洋生态立法,形成一套生态管理的立法体系。这一体系的立法应该包括海洋资源管理立法、海洋环境检测立法、海洋经济发展立法以及海洋生态评估立法这四大方面;(2)行政管理:这是实现海洋综合管理的必要手段。在海洋生态立法的基础上,只有依靠国家的行政机构,依靠海洋执法人员的宣传、贯彻和执行,才能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的科学性、合理性发展,才能促使我国的海洋综合管理走向持续化、正轨化的道路;(3)经济措施:有效的经济措施可实现海洋综合管理的全面发展。通过奖-惩结合来保证生物多样性发展;通过高科技技术投入来实现海洋生态化发展。

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的对策实施应遵循三大原则。(1)合理性原则:在实施海洋综合管理的对策过程中,首先应该把握对策的合理性原则,根据其海洋生态种群的特性合理地、适中地执行管理政策,以达到政策预期的最高值;(2)适应性原则:要根据生态系统的变化程度、受污染的严重程度来实施相应的对策,做到政策适应环境,对策解决问题等效果;(3)可持续性原则:在既不影响海洋自身长足发展的同时,来实施满足人类需求的适当性海洋开发活动。

4结论和讨论

通过上述分析,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具有如下特征:它是以实现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生态系统可循环发展、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共赢为基本目标,在空间上包括近岸和大洋2大生态系统,在内容上应涵盖生物种群和非生物环境2大部分,通过立法、行政、经济三大方法管理,在遵循合理性、适应性、可持续性对策原则的条件下,达到多层海洋管理目标的协调发展。

要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的综合化管理,需要国家、政府、人民的共同参与和推动,更需要高科技和先进技术的支撑,并通过建立海洋综合管理的评估系统和评价体系来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改和完善。本文只是对概念进行了界定,以后还需做大量定量分析,在生态系统综合管理评估以及评估体系建立等方面做更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baike.baidu.com/view/381042.htm

[2] Crumbine R E. What is ecosystem management [J].Conservation Biology, 1994(8):27-38

[3] 王其翔, 唐学玺. 海洋生态系统服务的内涵与分类.海洋环境科学,2010,29(1): 131-138

[4] 崔木花,侯永轶. 海洋开发中的生态管理探析[J]. 特区经济,2008(05):145-147

[5] 刘慧,苏纪兰.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理论与实践[J].地球科学进展,2014,29(2):275-284.

[6] J.M.阿姆斯特朗,P.C.赖纳著.美国海洋管理[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6

[7] Alistair D. Couper. History of ocean management.[A]/ / Paolo Fabbri . Ocean Management in Global Change [C].London: Elsevier Applied science,1992

[8] Gerard Peer. Ocean management in practice[A]/ / Paolo Fabbri. Ocean Management in Global Change[C].London: Elsevier Applied Science, 1992

[9] Biliana Cicin-Sai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integrated coastal management[J]. Ocean and Coastal Management, 1993, 21:1-3

[10] 鹿守本.海洋管理通论[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7.

[11] 陈东胜.海洋综合管理基本概念、要素和特点[J].广东科技,1998(12):5-7

[12] 胡增祥,马英杰 ,解新英.对我国海洋综合管理政策与法律框架的思考[J].青岛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56-59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6篇

审计6班17011056 黄董文希

【摘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其中绿色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是促进海洋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本文以新发展理念下绿色发展的视角出发,结合审计理论和绿色发展相关理论,探讨了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框架,探索海洋资源绩效审计发展现状,并通过案例分析印证理论框架,最后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完善审计技术方法和重视绩效审计评价四个方面提出可行建议。

【关键词】海洋资源环境;绿色发展;绩效审计

Research 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w Development Concepts

Abstract:The 13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pass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into the constitution, in which green development is the key to building a beautiful China. The goal of the marine resource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 i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use of marine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 while achieving economic, social and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 Start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reen development under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 resources, explor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marine resource performance auditing, and confirm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through case analysis, combining audit theories and related theories of green development.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udit team, improve the audit technology and methods, and pay attention to performance audit evaluation.

Key words:marine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green developmentperformance audit

目录

摘 要…………………………………………………………………………………………i

Abstract ………………………………………………………………………………………ii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 …………………………………………………………………………………1

三、理论研究 …………………………………………………………………………………2

(一)相关概念…………………………………………………………………………2

(二)理论基础…………………………………………………………………………3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5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6

(一)实践情况…………………………………………………………………………6

(二)实践评价…………………………………………………………………………6

五、案例分析 …………………………………………………………………………………7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7

(二)审计目标…………………………………………………………………………7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7

(四)审计结果…………………………………………………………………………8

六、新发展理念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9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9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9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9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9

参考文献………………………………………………………………………………………10

致谢………………………………………………………………………………………11

一、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由于人口众多,并且浪费和污染现象严重,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作为水资源利用的一部分,近年来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也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中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能源产业等主要海洋经济产业都必须依托在良好的海洋资源环境上,若不加以管理和监督,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将对这些产业经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出,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海洋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本文在新发展理念的视角下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兼顾海洋资源利用的经济性、效益型、效果性以及公平性和环境性,望有助于我国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文献综述

对于水环境审计,国外起步早于我国,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已发展较为成熟。美国、荷兰、加拿大等国家在上世纪就陆续颁布了关于水环境保护的法律,加拿大在水资源利用保护环境审计方面走在国际前列,就是得益于较早关注环境问题并提供法律支持,如《海洋废弃物倾倒控制法》、《加拿大水法》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审计实践方面,国际注册环境审计师委员会了相关实务准则,INTOSAI在2001年还颁布了一项指南,专门指导审计人员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工作,该指南海阐述了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为我国政府执行环境审计提供思路。在我国也已有多部关于水环境的立法,但环境审计的主要法律依据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骆良彬(2019)认为,审计法虽然赋予了国家审计机关监督财政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性的责任,但审计机关对于公共环境管理绩效水平的评价依据仍然不足。我国虽然起步晚,但在审计实践方面也有了一定的成就,2001年至2007年,审计署对“三河三湖”进行了水污染防治情况审查;2009年,我国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为我国水环境审计的发展明确方向。

海洋资源审计是水环境审计下具体的一类,现阶段国内外学者对理论的研究还较少,而更多针对是资源环境审计这一大门类。这里列举一部分学者的研究。Ernst(2001)根据环境管理、服务、能源以及生物多样化为水利相关行业建立了四个层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Gray(2010)从环境、社会和可持续方面的角度出发,指出当前环境审计鉴证实践的一些弱项;Boiral(2010)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审计为研究方向,分析和批判了可持续发展绩效的相关理论。国内对于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研究近年来会相对多一些,胡文霞(2018)阐述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客体、内容和重点以及标准,搭建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实施框架;张奇琦等(2020)基于PSR模型对海洋资源审计评价体系进行了探究;彭兰香等(2015)创造性地将PSR与绩效棱柱理论,针对浙江省“五水共治”绩效审计构建了评价体系。

再具体到水资源绩效审计,我国早已有了很多实践,但理论研究也仍然较少,从而也限制了实践的发展。李璐(2012)认为我国水环境审计报告虽然有绩效字眼,但内容上大部分还是财务的合规性问题,还未更进一步在合规性的基础上分析制度政策的合理性、评价环保资金的效益性等等;韩杰等(2018)认为水环境绩效审计是对社会各界给予水环境保护采取的措施通过统一指标体系进行鉴证评价,并给出建议;史金鑫等(2019)指出,审计机关应当在监督财政财务资金收支过程中,考虑环境效益问题,把环境绩效审计当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力工具。大多数学者的态度表明,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将发展为环境审计的主流,并且将更多的关注点从经济发展转移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上去。

三、理论研究

(一)、相关概念

1.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理念指的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是我国“十三五时期”甚至更长一段时期的发展思路,本文研究资源环境方面的审计,所以将更加关注绿色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增长,代价便是环境的严重破坏。其实不仅是我国,国际上大部分国家都是通过牺牲环境效益来换取经济利益的,201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可持续发展大会就提出要持续关注绿色经济,即相比于以往,各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也关注社会环境效益,对于环境责任不能再是零成本。这几年,我国在治理环境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低碳产业也作出了许多努力,获取了一些成就。2017年,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首次奖建设“美丽中国”加入到本世纪中叶的强国目标中去;2018年,党的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所蕴含的内涵,就是要摒弃以往先开发再保护的错误思想,区别于单纯保护生态环境下的发展,而是要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有机统一,将资源资产、经济资产与财富有机统一,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水资源审计及海洋资源环境审计

我国虽然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相对于十几亿的人口来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甚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为解决水污染严重、水资源匮乏的问题,我国加大了对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投资,于是相关水资源的审计也尤为重要。根据世界权威机构WGEA的定义,水资源审计是环境审计的一部分,同样也可以包括财务真实性审计、合规性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等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又是水资源审计的细分,主要是针对海洋资源开发、海洋资源利用、海洋资源治理和海洋资源收益等内容进行审计。

3.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

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简单来看是资源环境审计和绩效审计的结合,但其中理论联系学术界还未有确切定论。从广义来讲,绩效是指人对委托人期望的履行情况,委托人对人的全部期望组成了绩效的内容,即绩效审计就由真实性审计、合规审计和效益性审计的加总。那么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就是委托人对海洋资源的管理利用方,即涉海相关部门、企业及人员在涉海资金管理利用、相关法规政策制订与执行情况及目标达成和资源使用效率情况进行鉴证评价。从狭义来看,即把真实、合规和效益相独立开来,认为绩效审计是根据审计目标来确定的,把效益性审计单独称为绩效审计,这样情况下,绩效审计的核心就是鉴证、提供目标达成情况及资源利用是否效率的相关信息。具体到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我们可以理解为其就是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真实、合规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价资金使用时候具有效率,是否同时有益于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

(二)、理论基础

在生态文明的视角下来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除了最基础的受托责任理论,学界中认同的理论还有可持续发展论、资源环境价值论、外部性理论。

1.受托责任理论

审计因受托责任产生而产生,在本课题中,受托责任主要是受托管理资源环境的责任。根据我国性质,自然资源理应归全体公民所有,但个体公民是无法对如此丰富的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利用的,于是各级政府则受托管理这些自然资源,并有义务向委托人说明其行为过程及结果。作为独立的监督者,审计机关应接受这些资源财产所有者的共同代表,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委托,对公共资源的管理者进行监督,这就是自然资源审计的三方关系。将该理论应用于本课题,海洋资源无疑具有公共性、共享性的特点,各级政府及有关企业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利益的同时,可能会为了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而过度开发、忽视保护或事违规利用,危害环境的同时也危害了资源所有者——公民的利益,所以审计机关应推进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有关资源的战略规划情况,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就是资源要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不对后代人发展对资源的需要构成危害。建国以来,在我们经济力量不够雄厚的时候,粗放式的发展方式对资源环境造成了难以逆转的破坏,并引起了严重的代际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为弥补以往的过失,我们往往需要花更大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去修复环境。但其实,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反而能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因此,政府应该重视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环境绩效审计。对于海洋资源,虽然海洋幅员辽阔,但我们目前有能力利用的资源只有一部分。另外,水源具有流动性,一定区域的污染很有可能蔓延出去,造成恶性循环。因此,绩效审计应当充分关注各海洋资源管理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海洋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等,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长远战略的制订提供有用信息。

3.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原来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可以理解为一个行为主体对其他个体造成的非市场行为,但其实经济学家们并未统一外部性的定义。现在,外部性早已不光光是生产领域或事消费领域中的问题了,而是被赋予了更广阔的空间概念,即代内和代际的外部性,代内的外部性就是要考虑资源是否合理利用和配置,代际的外部性则是要解决我们人类代际之间对资源环境利用行为的影响,这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基本相似的。海洋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且并不具备绝对的排他性,使得经济主体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并不会自觉得加以保护,对资源的再利用造成阻碍。这种行为是无法自发调节的,必须借助国家审计的监督力量。

4.环境资源价值理论

该理论认为环境中蕴含着资源,有资源就一定有价值。环境资源价值是指环境资源本身具有一定的存在价值,当这种价值表现为总经济价值,则可分为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学界对环境资源价值已有一些评估方法,基于“支付意愿”理论,人们可以通过直接市场评价法、揭示偏好价值评价法等方法对一定区域的环境资源做量化评价,分析这些资源在合理期间内对经济带来的价值,甚至可以把资源的损耗、环境的破坏作为影响因子加以考虑,这就能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设计提供一些思路。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

1.审计客体

对于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审计客体一定是受托管理海洋资源的相关部门和领导人员,主要包括沿海地区的政府部门,涉及海洋开发和保护的部门如海事局、水务局、渔政等部门,当然,涉海资金流动轨迹上的所有部门和企业也都可以延伸作为审计的对象。

2.审计主体

审计主体通常包括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本文认为政府审计最适合作为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体,这一结论的得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政府部门本身作为审计客体,从权力等级上来讲,审计主体就应该是上级审计机关或特殊情况下的同级政府审计机关,也只有政府审计有必需的强制力。另一方面,可以考虑海洋资源环境的特点,海洋流域大、影响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广、涉及的资金量庞杂、需要的专业技术难,而民间升级和内部审计的专业领域、人员设施配备可能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的项目,所以依靠政府资源调动、人员培训、资金调配的能力,在合理的成本效益下实施审计工作。

3.审计目标

从宏观上来看,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就是维护海洋资源的利益,保障海洋资源环境安全,并能够促进海洋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和发展。若更多从绩效审计鉴证和评价功能去思考,在制定目标时还可以考虑对绩效信息的真实性的鉴证和相关绩效水平的提高。

4.审计内容和重点

根据WGEA在2001年的指南,本文将海洋资源环境的绩效审计内容概括为五部分,分别是对政府涉海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针对海洋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的审计、对政府其他项目对海洋资源环境造成影响情况的审计、对海洋环境管理监管系统的审计和对计划的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保护政策和项目可行性、科学性的评估。针对具体项目的审计重点,可以从“5E”理论出发来考虑。经济性可以是海洋资境治理资金预算是否合理、各项经济资源的利用是否节约;效率性主要考虑成本效益,投入资金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否有不必要的支出;效果性反映目标执行结果,比如有关海洋的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是否有效执行、环境治理项目是否达到改善环境目标等;公平性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影响,比如说代际公平,资源环境的管理利用和保护能否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是否有只开发不保护的现象;环境性反映环境影响,要评估政府涉海项目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水质等情况的影响大小、范围,从而合理开发、有效保护。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一)、实践情况

下面简单例举2018年的几个审计项目:

浙江省嵊泗县审计局对全县海洋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审计。此次审计重点关注了东部乡镇的贻贝养殖情况,并发现存在养殖海域未批准私自启用、违规扩张养殖海域而阻碍航道等问题,同时发现海洋局与渔业局在海洋特别保护区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不完善的问题。后期整改中,该县一是细化了法规,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与环保、边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推进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双重保护;二是追回了欠缴的海洋生态补偿金、海域使用金等未收款项,加强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深圳办在Y省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将审计重点确定为海岸带管理、围填海项目和海水养殖,旨在推动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此次审计发现了违规下放围填海项目管理审批权、优质海岸线资源被占用、无序粗放建设、海水养殖入海排污造成局部污染等众多问题。

山东青岛省围绕海洋资源资产基本情况、海洋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修复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此次审计重点落在了胶州湾保护、渔业养殖清理、排污总量控制等的专项资金审查,对涉及污染防治的海洋渔业执法、涉及海岛海域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的责任落实,并且利用了卫星遥感技术等创新技术方法。

(二)、实践评价

从审计署官网公布的审计信息来看,近年来,审计机构越来越频繁地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利用和保护进行审计或是在临海省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中关注海洋资源利用。我国海洋资源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也越发丰富,涵盖了海洋资源政策、资金使用、资源开发保护和收益等方面,但是也可以发现,这些审计工作大部分围绕了专项资金使用真实性、合法性和政策执行的合规性,而通过量化绩效评价指标来对工作绩效做评价考察的实践较少。海洋资源,甚至自然资源管理,目的就是要兼顾开发和保护资源,在当期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维护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所以推行绩效审计是趋势,即在合规和财务真实性审计的同时,还要关注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五、案例分析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SZ是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示范市,其地理位置优越,共有东西两大港口群,将近260公里的海岸线分隔开。西部港区水深港阔,四通八达,可与国内沿海及世界港口相通;东部港区海面开阔,风平浪静,是华南地区的天然优良港湾。

据统计,2005年,SZ港外贸货物吞吐量首次突破了亿吨大关,同比增长20%。2017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4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约2520万标箱,已经连续五年成为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枢纽港。到2018年底,SZ港共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239条,形成了完善的班轮运输结构。尽管SZ市港口建设水平世界领先,海洋经济总量持续上涨,但其海洋经济发展也面临着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生产风险突出等问题。为面向未来,进一步建设绿色港口,国家审计决定对SZ市开展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以护卫经济发展。

(二)、审计目标

本次审计是为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求,为实现海洋经济良性发展而开展的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直接目标是为了鉴证和提供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各项涉海资金使用效益、海洋环境治理及生产安全风险防护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识别绩效差异,寻找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最终提升海洋资源利用的绩效水平。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

本案例审计对象主要为市海洋局、海事局、市财政委、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及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部分审计内容如下:

一是海洋综合管理法规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012年,市政府将海洋综合管理职能划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从机构上实现了陆海的统一。下一步就是要积极推进海洋管理的立法和制定海洋规划。由于海陆统筹涉及多部门分工与合作,所以需要建立相关的综合管理体系,区分职责、明确责任。另外海洋整体发展规划完善与否也是审计的一方面,从过去偏重对陆地的开发,到现阶段对海洋经济资源利用的重视,需要对本市海域整体利用和规划,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海洋资源进行可持续发展利用,使得投入资金达到最优效益。

二是海洋污染的防护与治理情况。本市设立了113个海洋监测站点,形成了全市海域监测站网,定期公开数据、公告。本次审计应对这些海洋监测站点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生成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同时,审计组了解到该市海洋污染主要来自陆地,因此对入海口排污情况,及相关责任单位如市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在海洋污染情况的监控、防治和管理等方面通力合作情况也要做绩效评价。

三是海上及港口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情况。对于海港,每日货轮来往频繁,针对海面溢油事件的处理能力一般都是审计的重点之一。另外,对其他海上危险化学品泄露的处理能力和相关装备物资的储备情况也是审计需要关注的方面。

(四)、审计结果

第一,海洋资源规划布局缺乏战略性。检查文件发现,该市在2004年制定了《SZ市海洋功能区划》对2005~2010年的海洋资源开发作出了指导,但随着国家战略布局及相关功能区划的标准发生变化,该市《功能区划》未能及时修订,同时也未按《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配套规划。对于SZ市丰富的海洋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长期利用和保护规划,以及中短期功能区划及产业布局,做到在保护中利用海洋资源,在绿色发展的指导下发展海洋经济。但是审计发现实际规划严重不足,以沙滩资源为例,东部海滩约有50余个沙滩,仅个位数合法取得海域使用证,开发海水浴场等旅游产业,其余海滩无人管理或被私自使用,并经常能看到垃圾在未经批准的沙滩上堆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

第二,部分海域污染严重,污染排放严重超标。审计组以海水水质标准为评价依据,发现西部海域海水水质标准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1倍以上,远差于东部海域。经过了解,该市海域污染主要来自于陆地,即污水排放。检测结果显示,15个入海排污口中有6个排污口排放超标,这表明海陆共治维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并没有实现,投入建设的排污管道、污水处理厂、监测站点等设施的使用绩效低下。追责到有关部门,审计组发现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相关部门在污染防治方面并没有相互协调合作,从而导致污染防治的海陆脱节,违规现象暗中滋生。

第三,面对突发生产安全问题能力存有缺陷。首先,面对海面溢油的意外情况应对能力不足。SZ港运输等业务发展迅速,常有上万吨级别的邮轮停靠,万一发生溢油事件,溢油扩散出港区外,可能对海洋生态和资源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SZ港能够处理的溢油吨数应大于邮轮油舱破损的最大溢油量,才能保证安全,然而根据调查,该市海域油污清除能力仅在50吨左右,远低于标准。另外,SZ港对危险化工物品泄漏的防控抢险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应急设备库的建设也还没有启动。目前海事等部门仅有一些初级的检测防护设备,应急部门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技术和能力不足,这方面隐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六、新发展理念视角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

我国还没有一套专门指导水环境审计的准则。政府审计依据《审计法》开展工作,但对水环境审计工作针对性不强,对于水资源的特殊性,应该专门制订一套水环境审计准则为理论指导。我国已有的一些与水资源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如《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等,都是以治理环境,绿色发展为出发点的,可以作为审计标准应用,但这些法律多是阐述合规性问题,并未提供相对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国应针对水环境绩效审计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库,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三层次综合评价资源利用绩效水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绿色发展。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

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不同于常规的财务审计,不仅需要审计人员懂得财会和审计知识,还要要求审计组中有如环境工程、化学、水利、地理等跨专业人才。对于现有审计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更新知识;对于疑难问题,还应当合理利用专家工作。同时,审计机构应该与海事局、环保局、水务局这类相关机构建立联系,共享信息,这样可以大大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

针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审计涉及面广,不仅仅是海域内资源,海岸带、港口,甚至城市内排污管都可能在审计范围内。在自然资源审计中,最常见到的就是遥感技术,通过空间图像与数据信息的结合,可以帮助捕捉审计疑点。另外,根据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涉及的数据种类多、变化快等特点,可以将海域开发利用、海岸线开发治理等相关矢量数据进行空间叠加,建立一个动态的信息数据管理监控系统,这样可以全方位的评价资源管理绩效。在海洋污染防治中,还需要进行一系列跟踪审计,并适当评价治理绩效,提出优化意见,提高治污水平。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

资源环境绩效评价是发展趋势,并不是要我们忽视财务审计,对于一个庞大项目,财政资金流转到哪里,相关责任就落到哪里。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对于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审查可以帮助审计人员快速发现疑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但是,财务审计并不是终点,不能以“配套资金未及时拨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这样的字眼评价绩效,而是把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管理作为绩效评价的一个方面,融合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去综合考虑。比如在评价海洋资源开发环节的绩效水平时,可以考虑资金拨付率;在资源利用环节,可以计算海洋产值增值量占投资的比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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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7篇

生态旅游景区是一系列生态旅游点组合而成的、具有生态美学特征的、具有较为明确的主题和功能的一个旅游地域系统[(杨桂华,2004)。按照现阶段人们开展海洋旅游活动的区域,海洋旅游基本可以分为海岸带旅游(coastaltourism)、海岛旅游(island tom'ism)、远海和深海旅游(oceantourism)(潘海颖,2007)。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可以定义为:以海岸带、海岛、远海和深海等海洋空间区域为依托,具有鲜明生态特征,注重亲近自然、保护自然,具有一定景观和界域的旅游地域系统。其中包含具有观赏和保护价值的海洋动植物、海洋地质构造、海域等自然资源,也包括一些相关的人工要素。

开发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其本质是将资源转变为产业的社会劳动过程。旅游开发往往强调因地制宜,有着鲜明的地域性。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开发既是海洋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又是海洋生态旅游市场的开发,资源是推力,市场是拉力;调查、规划、建设、经营、评估贯穿着开发的始终。

二、生态旅游景区开发研究回顾

国内外最早和最为系统的生态旅游景区是通过自然保护区或国家公园来开发的。生态景区的理论研究晚于实际生态景区的开发。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外对海洋生态旅游景区的研究较多。岛屿以及小岛国最具代表意义的3s度假胜地受到较大关注,研究方向有物种特有性、生态系统独特性、地方人文感觉(sense nfplace)、旅游业依赖性、近海珊瑚礁开发、岛屿脆弱性等(David Weaver,2001)。

瑞士学者以西班牙东部巴利阿里群岛(BalembicIslands)等4个地中海岛屿的生态开发为研究对象,在生态旅游需求量、旅游者结构、当地居民生存方式,生态措施(当地政府政策保证、ISOl4000论证、生态标签)等方面做了详尽分析,提出了海洋旅游生态景区的九项评估指标(Dimitrios Diamantis,2000)。在《海洋生态旅游:议题与实践》专著中,作者一方面概括了海滩、海面、海岸带的生态旅游规划、管理和调控理论;另一方面,用6个案例来考察海洋生态旅游景区的实践,比如马来西亚Sipadan小岛的潜水旅游、爱尔兰Shannon Estuary海滨的观鲸活动等(B.Garrod,B.Wilson and J.Wilson,2003)。

在我国,针对区域海洋旅游开发的研究,大多提到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原则。2002年,朱龙研究了蓬莱旅游度假区的再开发,提出蓬莱、长岛的生态旅游开发;周国忠等在200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发表了系列论文,如《海洋旅游产品调整优化研究――以浙江为例》(2006)等。但涉及具体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开发的论著,较为鲜见。

三、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开发范式

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开发中需要贯彻的核心思想是:旅游景区开发原理与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的结合,在旅游景区开发中注重事前预防、超前定位、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其实质是合理开发海洋旅游资源,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时避免旅游资源开发导致环境恶化。

(一)景区开发条件分析阶段

在海洋生态旅游景区的开发中,除了旅游资源分析和市场分析(本文对此两项分析,不再展开)以外,首先要考虑景区环境质量,其直接影响景区的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景区开发项目的环境调查范围至少应是景区半径的1.2~1.5倍,通常需要确定景区环境调查的指标体系。

第一,景区生态环境调查。完整的景区生态环境调查包括社会、自然、经济三个亚系统,其中自然亚系统是环境调查的重点;既包括现状调查,也包括历史变迁的调查。主要的调查内容有:海岸带和海岛地理地质、海水、动植物、气候、土壤及土地资源、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自然灾害、污染危害)等等,重点是海岸与海洋资源状况、利用状况与利用潜力,特殊环境(如:河口、海湾、盐沼、红树林、珊瑚礁、海藻床等)环境特点与问题。

第二,景区生态系统分析与评价。包括景区生态系统分析、资源态势分析和综合分析。景区生态系统分析着重景区生态结构分析(即生态系统类型、空间分布、各生态系统的组成及特点)、过程分析(分析生态运行过程,各系统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景区内外生态系统相互关联和作用)和功能分析(分析景区生态系统的资源生产功能和环境服务功能,分析生态环境功能需求以及评价生态系统对这种需求的满足程度)。资源态势分析着重景区的资源种类分析和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等,尤其是要分析景区特有的旅游资源和海洋资源优势;考虑资源的稀有性和特殊用途,保护稀缺资源,做到用养结合、采补平衡。综合分析的重点是景区生态环境承载力分析,如淡水资源的供应量和利用量,海洋物种的保有量,海水污染承载能力;其次是生态环境与资源的相关性分析:明确景区生态系统特点和可以利用的生态资源,分析景观资源开发对环境保护的依赖程度和保护要求。

(二)景区生态功能区划阶段

在景区生态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需要提炼出景区生态特征、确立景区的生态保护原则、明确景区生态保护对象。具体海洋生态旅游景区的生态特征和保护对象各不相同。比如河北昌黎黄金海岸自然保护区,沙质海岸分布有40余列沙丘,最高处达44米,为我国海岸沙丘的最高峰,构成了国内独有的海洋大漠风光;其主要保护对象为:沙丘、沙堤、泻湖、林带和海洋生物等构成的沙质海岸自然景观及所在海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浙江南麂列岛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我国海域重要的贝藻类基因库,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海岛海域生态自然保护区;其保护对象是岛屿及海域生态系统、贝藻类。

景区功能区划分一般以土地合理利用为最终表达形式。海洋是景区开发的主体资源,海水是起决定性作用的生态因子,旅游是其主体产业。常见的海洋旅游景区的功能区有:自然保护区、特殊环境、风景旅游区、公园、特殊保护地、特产地、居住区等。生态功能区有明确的界域和明确的功能目标或指标。景区总是处在不断发展与变动之中,其功能区划也必须具有一定的可调整性,以适应不断发生的变化。

(三)景区市场运作阶段

虽然海洋是生物圈中最庞大的生态系统,但现阶段,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往往依托于一些海洋保护区和珊瑚礁生境。在坚持景区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经济、社会的可持续也能有效地实现生态环境的总体平衡。遵循旅游开发的原理,进行景区的合理定位、设计和建设,进行品牌建设,有助于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广东省南澳岛于2005年成为中国首个国家4A级海岛生态旅游景区。该岛海上生态游、渔区风情游、风车阵浏览、国际候鸟天堂岛屿观鸟游、搜猎海洋奇观、观看南粤第一道曙光等20多项海上生态游乐项目备受游客青睐,形成独特的南国海岛生态旅游品牌。

2005年,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区以优秀的生态资源、优越的人居环境被联合国国际交流与合作委员会(CCC/UN)授予了“全球优秀生态旅游景区”光荣称号,结合宗教旅游资源优势,推进“世界佛教圣地、国际旅游胜地”的建设。

(四)景区动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阶段

景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景区水环境影响评价、景区空气环境影响评价、景区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景区动植物影响评价、景区景观环境影响评价(石强等,2007)。而海洋生态旅游景区所依托的海洋生态系统,是一个可以称谓而又很难准确描述的术语。根据海洋生态系统的环境特点,除潮间带外,一般可以分为浅海带或叫沿岸带和外海带两类生态系统(毛永文,2003)。在现阶段,海洋生态旅游景区多位于浅海带生态系统,即自海岸线起到水深200米以内的全部大陆架,其湾、红树林、沼泽地带等区域较为重要;一些海洋生物的观赏,比如观鲸,需要考虑到远洋海区的生态状况。

第一,景区水体影响评价。其指导依据主要有海水水质标准GB309q、《中国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海洋监测规范HY003.1-HY/T003.10等。

第二,景区物种影响评价。主要关注海洋动物习性改变、生境变化、物种迁移和繁殖能力变化等方面,主要指标有物种数量、多度、性比、年龄比。

第三,景区景观影响评价。斑块、廊道和基质是其主要对象,景区开发项目与风景资源背景之间景观相融性可以用来进行景观影响评价。主要有形态、线形、色彩和质感等。

四、结论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 海洋强国 海洋环境法 海洋资源法

一、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土空间

(一)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土空间

生态文明是现代人类文明的最先进形式。生态文明,是认识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反对漠视自然、糟践自然、滥用自然和盲目干预自然,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十报告对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四项工作要求,包括“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和“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

国土和领土是两个不同的称谓,但是其指向和具体的涵盖范围是相同的。国土是国内法的概念,而领土是国际法的概念。国家领土是指隶属于国家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国家领土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国家行使其最高权威的空间。国家领土是国际法的客体,国际法承认每一个国家在其领土内的最高权威。一个国家的领土首先是其疆界以内的陆地。如果是一个有海岸的国家,它的领土就包括在其陆地疆界内或与其陆地相邻接的某些水域。领海是海洋的一部分,它与公海不同,是在沿岸国管辖权之下的。 国际法建立在国家的观念之上,而国家的基础则是。,以一系列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为表现形态,建立于领土这个事实之上。没有国家领土,一个法律实体不能成其为国家。领海是海洋的一部分,但是它不同于公海,一个国家的领海是从属于国家海岸线的那一部分海域。 我国的领海是我国国土很重要的一部分。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第二条规定,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规定。这些领海区域都属于我国的国土空间。

(二)海洋强国战略

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1%,与人类的生存息息相关,与国家兴衰紧密相连,海洋是人类未来前途之所系。“人类重返海洋”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共识。正如《我们共同的未来》所指出的:“展望下一个世纪,委员会认为,可持续发展,如果不是生存本身,取决于海洋管理的重大进展。”“建设海洋强国”概念进入十报告,是指在开发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管控海洋方面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国家。建设生态文明和海洋强国依靠法律保障,制度先行。中国要在二十一世纪中和平崛起就必须成为海洋强国,而海洋强国也必须是建立在海洋法制基础之上,受法律保护,并依法行事的国家。否则,中国的最终国家利益将受到损害。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必须重视海洋法制的发展,并积极参加和主导其发展的原因。我国的海洋法和发达国家海洋法以及我国其他部门法法律体系相比,发展时间短,有很多不完善方面。建设生态文明国家和海洋强国应该以健全海洋法体系为第一要务。

二、生态文明建设与海洋法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领域的海洋法,是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法特征的法律部门,有着其独有的特性。

1、1982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国际海洋法秩序的基本原则和基础,我国国内制定海洋法应该以此公约的规定为基础。《海洋法公约》创立的许多新规则和权利,其使用和解释有待讨论和澄清。每个国家在海洋法领域的作为都构成对公约某些条款的诠注和解释。 我国国内海洋法的制定和完善应该是建立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之上。

2、海洋法虽然是一个极为古老的领域,但是由于现代海洋冲突的不断升级和国际海洋法规则的不完善,海洋法在这样的背景下成为一个拥有很多立法机会和创新的领域。我国国内立法应该积极主动地利用国际规则,制定和完善国内海洋立法,尽量大地保护我国海洋现实和长远利益。否则,我国就永远不能与规则同步成长,我国将永远只能是受规则约束者,而不能真正加入规则制定者的行列。

3、生态文明建设关切的主要是两大领域: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本文着重探讨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这两个领域——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洋资源法。资源节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所在。我国的海洋环境资源法如何作为,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海洋污染如何预防,海洋生态环境如何保护和修复;二是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囿于篇幅,本文只探讨国内海洋环境资源法完善问题,至于国际海洋法则另著文探讨。

三、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完善

我国十分重视防治海洋环境污染、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的法制建设,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陆续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和《渔业法》、《防止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等有关保护海洋环境、防止海洋污染损害的法律、法规,还制定了一些防治海洋环境污染、保护海洋环境的部门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标准,例如《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以我国《海洋环境法》为核心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体系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作出了很多首创制度的贡献。 但是,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目标相比,现行海洋环境法有诸多问题和缺陷。迫切需要加大海洋环境法制度创新和完善,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有序、健康、有效地推进。

(一)确立海洋在宪法中的地位

在我国历史上,我国的宪法曾经涉及海洋问题,如起到临时宪法作用的1654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三十四条第3款规定“保护沿海渔场,发展水产业”,1978年宪法第六条第2款规定:“矿藏水流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海陆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但是,我国宪法历经数次修订,却始终没有出现“海”或“海洋”的规定。我国海洋立法的宪法依据是不充分的。“海洋”不能入宪,不利于提高全民海洋意识,也不利于我国海洋法律制度的完善。因此,有必要确立海洋在宪法中的地位,这是完善我国海洋环境法和海洋资源法的第一要务。建议将宪法第9条第1款修改为“矿藏、水流、海洋、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除外。”

(二)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

近年来我国海洋环境污染事件频繁,给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现实是,对于海洋生态损害进行赔偿的诉求得不到保证。有关海洋生态损害的国际公约,我国加入了《1969年民事国际油污损害责任公约》、1992年《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但是没有加入《1971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国际公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当国内法与国际公约规定不一致时,国际公约优先适用;而当国际公约没有规定时,只能以国内法作为依据。 对于海洋生态损害的索赔在国际公约不足的情况下应该按照我国国内法的规定执行。我国国内法有关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包括《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商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水域污染事故渔业损失计算方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可见,我国没有直接规范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国家立法,无法为海洋生态索赔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据,援引其他法律中的有关制度来解决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问题总是“捉襟见肘”。造成我国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困难的原因就在于此。我国亟待立法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完备的海洋生态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必须涵盖以下层面:第一,海洋生态损害基本概念界定;第二,构建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全新理念:综合生态系统管理、风险预防;第三,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本范畴:索赔主体、责任形式等;第四,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范围;第五,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第六,海洋生态损害索赔途径,包括诉讼形式、社会化途径等等。

(三)完善海洋污染刑事责任制度

近几年我国公布的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未有好转,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案件年年递增,但至今很少有被依法移送到司法部门给予刑事制裁的。我国在立法上非常重视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1条、《海洋工程条例》第50条、第52条、《刑法》第338条分别对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刑事责任进行规定。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认定某一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是区分行为性质是行政违法还是刑事犯罪的关键。然而,何为“重大事故”、“重大损失”、“严重后果”这些模糊的、不具有现实操作性的犯罪构成量化标准,主观性强,在目前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都缺乏切实明确的内容。

我国成倍增长的海洋违法案件,与海洋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严惩不无关系。完善我国海洋污染刑事责任制度,应该对海洋行政法律、法规与目前的刑法进行比照研究,结合海洋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可能遇到的犯罪情况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解释,规定海洋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案标准等具体适用《刑法》的情形,对于海洋环境资源犯罪认定中的“重大事故”、“重大损失”、“严重后果”等予以细化和明确。

四、我国海洋资源法完善

海洋资源是指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海洋中的一切对人类有用或有使用价值的物质和能量。我国已经出台的海洋资源法律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以及涉海资源法律《渔业法》。相对海洋环境法,我国的海洋资源立法比较薄弱,我国海洋资源法的完善主要应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洋资源法融合

现代环境经济学和资源生态学的发展,赋予环境以资源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表现,同时要求自然资源开发必须协调自然资源的自然再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这种“环境资源化”和“资源生态化”反映了环境与资源的趋同化,使环境与资源的概念边际变得模糊,也促进了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策略的融合,使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呈现一体化的趋势。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立法目的是“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海洋资源仅仅在章节中作了原则性规定,这个法律现状说明我国海洋环境资源立法中还没有贯彻“海洋环境资源一体”观念,这对于海洋资源的生态保护是非常不利的。

在今后的法律修订和理论探讨过程中,应该加强海洋环境资源一体化的研究,从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协调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开发保护。一方面,我国的《海洋环境法》在今后修订过程中应该强化海洋资源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海洋资源立法方面,我国还需加强《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洋岛屿开发管理法》、《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法》、《海岸带开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完备的海洋资源法律体系。完备的海洋资源法律可以促进我国海洋资源法与国际法接轨,扩大海洋立法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二)明确海洋资源法律权属

我国《物权法》(2007年)第46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122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根据《物权法》的上述规定和物权的属性,《物权法》规定的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都是排他性的权利。而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条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从《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其一,海域在我国是国家所有;其二,国务院以及各级有关行政机关对于海域

享有管理权;其三,海域使用权人对于海域的使用权并非排他性权利。这三点似乎有些矛盾,矛盾的根本原因在于海域的公共物品属性。海域作为公共物品,《物权法》或者《海域使用管理法》笼统地规定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是排他性的权利,是不适当的。

由于海域的公共物品性质,海洋的自然属性,以国家为所有权的主体对海域施加类似私人财产权的排他性所有权是不可能的,因此,对海域规定国家排他性所有权只能是一个幻象。明确海洋权属关系到海洋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制度。一方面,海域的根本属性应该是公共物品,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海域,而且任何人的使用都不是排他性的使用。另一方面,国家对于海域不拥有所有权,而是受公众委托享有管理权,国家管理海域应该贯彻公共利益优先的理念。

(三)建立海洋资源综合管理体制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现实是,海洋资源的开发涉及多个政府行政部门,在我国有“九龙闹海”之称,这种状况与海洋环境资源的整体属性是相悖的,对于海洋环境资源的一体化非常不利。根据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7条的规定,我国目前海洋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管理与分部门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今后我国海洋资源管理体制的完善方向应该是海洋环境综合管理。海洋综合管理是指以国家的海洋整体利益为目标,通过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区划、立法、执法等行为,对国家管辖的海域的空间、资源、环境和权益,在统一管理与分部门、分级管理的体制下,实施统筹协调管理,以达到提高海洋资源利用的系统功效,协调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资源与海洋环境和国家海洋权益的目的,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代结语:生态文明和海洋强国的期待

生态文明的号角已经吹响,将指引着全社会各个层面的建设。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海洋强国,这些都需要通过完备的法律保障。“控制海洋是一个决定国家的领导地位和繁荣的主要因素,同时也常常是决定一个国家存亡的主要因素。” 建设生态文明和海洋强国,一方面应该以尊重国际法为基础;另一方面,应该完善健全本国海洋环境资源法。建设生态文明的中国需要全新的海洋意识和完备的海洋法。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项目编号10YJC820119)和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项目编号CLS(2012)C84)的阶段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谷树忠,曹小奇,张亮.科学理解、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J].人民日报,2012,11.

[2]2012年1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共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八、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J].人民日报,2012,11.

[3][英]劳特派特修订:《奥本海国际法》(上卷 第二分册),王铁崖、陈体强译,商务印书馆1989.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9篇

    论文关键词 海岛及周边海域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海洋综合管理 风险预防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或岛是指四面环水并在涨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我国拥有6536个面积大于500m2的海岛,海岛总面积约80km2。海岛四周被海水包围,成因、形态和价值各不相同,但都与其周边相关海域一起形成了特殊的生态环境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中,由于偏重海岛海域的经济开发,而忽视了对海岛海域环境的保护,造成目前海岛海域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局面。

    我国作为海洋大国,近40年来,与海洋相关的法制建设已得到重视,在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基础上,我国关于海洋的综合立法和单独立法陆续出台。一些海洋、海岛和海域环境保护立法的研究也在不断地深入,研究成果逐步为各级立法机关所采纳,海域环境保护立法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

    尽管如此,由于各种原因,与主要海洋国家相比,我国海域环境保护立法,尤其是在海岛海域环境保护立法上仍相对落后。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中叶以来,国际环境保护立法中出现了一些适应海洋发展需要的新原则和新理论,例如风险预防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海洋综合管理理论、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以及生态修复原则等。但我国现行海洋环境保护立法中对上述原则和理论的借鉴和体现还显不足。我国需要将海岛及其周边海域作为整体,综合考虑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建立立足国情并与世界接轨的环境保护法律框架。

    一、我国海岛及周边海域的环境问题

    由于海岛生态系统十分脆弱、稳定性差、易遭到损害且被认知度不足,一旦受到人为的破坏,就难以或根本不能得到恢复。目前我国海岛及其周边海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第一,资源开发无序。很多无居民海岛上存在掠夺式的开采现象,采石、挖沙、挖掘珊瑚礁和贝壳堤、砍伐树木和捕捉岛鸟等,都严重干扰和破坏海岛资源。第二,海岛海域生态失衡严重。由于非法开发及陆源污染物的影响,在华东、华南的海岛周围海域赤潮频发,不顾及海岛的环境容量,超负荷接待游客,加剧了海岛及周边海域污染、干扰海岛生物的繁衍栖息和生存、造成了海岛及周边海域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失衡。第三,监管不力。海岛具有四面环水的自然特点,这也就决定其与大陆之间交通不便,经济交流不畅,国家对海岛进行法制监管存在困难。我国相当一部分海岛仍存在着炸岛、炸礁,修建实体连岛坝和海岛大面积围垦等严重改变海岛自然属性的行为。

    二、我国的相关立法及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高速发展和海岛资源全面开发中,我国政府非常重视海洋和海岛开发中的可持续发展问题,逐渐加强了海洋、海岛相关立法。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21世纪议程》,中国政府作出了履行《21世纪议程》等文件的庄严承诺,于1994制定颁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我国第一部关于海岛保护与管理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以下简称海岛保护法)于2010年3月1日开始施行,这填补了我国海岛保护法律体系的立法空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一道初步建立起海岛及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在规范海洋环境保护行为中起到一定作用。但是,我国海岛及海域环境保护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多方面尚未成熟,表现在立法上就会出现一些立法空白,例如,严重改变海岛自然属性的行为,海岛及周边海域自然矿产资源的勘探,鱼类资源开发及合理捕捞,旅游资源的开发等影响海岛海域环境的问题都亟需法规制度建设。

    三、思考与探究

    在海岛和海洋环境保护领域,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已明显不能满足海岛海域环境保护对立法的需求。在国际层面,一些理念和原则被逐渐引入国际海洋环境保护立法中。因此,应该放眼世界,针对我国海岛海域环境的现状,在我国现行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借鉴先进的立法原则和技术来改良整个海岛及海洋保护立法体系,以达到国内海岛海域环境立法与国际相关先进立法的无缝对接。

    第一,在我国海岛海域环境保护立法中规定风险预防原则,以弥补法律法规制定的滞后性。风险预防原则最早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德国,并逐渐发展到区域海洋环境保护领域,在1984年的第二届国际北海保护会议中获得共识并被采纳,会后发表的《伦敦宣言》中,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风险预防原则。1992年《里约宣言》中的第十五项原则对风险预防作了最为权威的表达 。1990年以后生效的所有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性法律文件几乎都就风险预防原则进行了规定,例如《波罗的海海域环境保护协定》及《联合国跨界与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公约》等。随着风险预防原则在国际及各国立法中逐步被借鉴和采纳,其适用范围也从海洋环境保护领域逐步扩展到环境法的其他领域,并日渐成为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风险预防原则是近二十几年来国际环境立法中最具创新性,最具影响力,且最重要的新兴概念和原则,现今许多国家在国内海洋环境立法中都引入风险预防原则,例如《比利时海洋保护法》、《加拿大海洋法》、《英国防止石油污染法》及《澳大利亚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等。然而,在我国现行环境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岛保护法中都还没有规定风险预防原则,但在2002年10月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风险预防原则已有体现,该法规定建立环境预测和评估机制,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国内法学界,尤其是在环境法学研究领域,对风险预防原则不乏探讨,经过多年研究,学者们对风险预防原则的基本内容、基本构成和内在逻辑性已经有了十分清晰的阐述和分析。也有学者提出,未来我国有必要在对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时引入风险预防原则。但我国传统“治理已造成损害的环境污染”的环境价值理念与该原则有所冲突,因此,我国有必要制定出“以法为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基本政策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新的环境问题。

    第二,探讨将海洋综合管理理论应用于海岛海域环境保护立法之中,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海域环境保护立法。海洋综合管理是政府对特定海域涉海事务进行管理的高层次形态,20世纪30年代起源于美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序言中指出,各海洋区域的种种问题都是彼此密切相关的,有必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考虑。有学者对其可行性提出了质疑,因为海洋难以用一种单一的海洋综合管理系统来管理。我国学者最早于1997年阐述了海洋综合管理的概念、客观基础及其与行业管理的关系。海洋综合管理的“综合”是把海洋区域作为一个资源和使用者的完善系统来管理,是国家通过各级政府对海洋的空间资源环境和权益等进行的全面的统筹协调的管理活动,以在整个国家或地区建立起海洋综合管理的立法框架。此外,对海洋综合管理模式的选择应适合各个国家自身的特点,例如,中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海岛管理中存在一些职责交叉、条块分割以及权力和义务混乱的局面,因而我国有必要调整国家海洋管理模式,建立并实行以综合管理为主,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三,要充分考虑海岛及海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国海岛海域环境劣化的现实,开展海岛海域环境修复的立法。我国海岛保护法已提及对遭受建设工程项目破坏的海岛进行修复,但是在海岛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中没有涉及海岛及海洋环境生态修复的规定。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应政策提出加强海岛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的同时,应尽早将生态修复作为保护海岛及海洋环境的重点内容进行立法,使得我国海岛海域生态可持续发展有法律的保障。当然,在海岛海域生态修复的立法过程中,必然面临着问题和挑战,一方面选择何种方式对海岛及其周边海域进行修复需要跨学科深入研究;另一方面,要保障相关法律有效施行,制定法律法规的目的还是在于并付诸实施。未来的法律要在加大整治和修复力度,推进景观保护,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大海岛监管力度,打击非法活动,促进海岛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配合行政法律规定,明确相应机关的权力和责任,切实推进海岛及其海域生态修复。

    世界离不开中国,海岛海域环境保护是国际责任,割裂中国与世界的海洋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的关系无疑是非理性选择。因此,我国在研究制定海岛海域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时,应充分考虑国际公约的各项原则,也要借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海岛及海洋立法的成功先例,以国际的视角,从立法到执法尽可能多的和国际环境法形成协调一致。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10篇

论文关键词 海岛及周边海域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海洋综合管理 风险预防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或岛是指四面环水并在涨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我国拥有6536个面积大于500m2的海岛,海岛总面积约80km2。海岛四周被海水包围,成因、形态和价值各不相同,但都与其周边相关海域一起形成了特殊的生态环境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中,由于偏重海岛海域的经济开发,而忽视了对海岛海域环境的保护,造成目前海岛海域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局面。

我国作为海洋大国,近40年来,与海洋相关的法制建设已得到重视,在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基础上,我国关于海洋的综合立法和单独立法陆续出台。一些海洋、海岛和海域环境保护立法的研究也在不断地深入,研究成果逐步为各级立法机关所采纳,海域环境保护立法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

尽管如此,由于各种原因,与主要海洋国家相比,我国海域环境保护立法,尤其是在海岛海域环境保护立法上仍相对落后。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中叶以来,国际环境保护立法中出现了一些适应海洋发展需要的新原则和新理论,例如风险预防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海洋综合管理理论、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以及生态修复原则等。但我国现行海洋环境保护立法中对上述原则和理论的借鉴和体现还显不足。我国需要将海岛及其周边海域作为整体,综合考虑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建立立足国情并与世界接轨的环境保护法律框架。

一、我国海岛及周边海域的环境问题

由于海岛生态系统十分脆弱、稳定性差、易遭到损害且被认知度不足,一旦受到人为的破坏,就难以或根本不能得到恢复。目前我国海岛及其周边海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第一,资源开发无序。很多无居民海岛上存在掠夺式的开采现象,采石、挖沙、挖掘珊瑚礁和贝壳堤、砍伐树木和捕捉岛鸟等,都严重干扰和破坏海岛资源。第二,海岛海域生态失衡严重。由于非法开发及陆源污染物的影响,在华东、华南的海岛周围海域赤潮频发,不顾及海岛的环境容量,超负荷接待游客,加剧了海岛及周边海域污染、干扰海岛生物的繁衍栖息和生存、造成了海岛及周边海域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失衡。第三,监管不力。海岛具有四面环水的自然特点,这也就决定其与大陆之间交通不便,经济交流不畅,国家对海岛进行法制监管存在困难。我国相当一部分海岛仍存在着炸岛、炸礁,修建实体连岛坝和海岛大面积围垦等严重改变海岛自然属性的行为。

二、我国的相关立法及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高速发展和海岛资源全面开发中,我国政府非常重视海洋和海岛开发中的可持续发展问题,逐渐加强了海洋、海岛相关立法。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21世纪议程》,中国政府作出了履行《21世纪议程》等文件的庄严承诺,于1994制定颁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我国第一部关于海岛保护与管理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以下简称海岛保护法)于2010年3月1日开始施行,这填补了我国海岛保护法律体系的立法空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一道初步建立起海岛及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在规范海洋环境保护行为中起到一定作用。但是,我国海岛及海域环境保护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多方面尚未成熟,表现在立法上就会出现一些立法空白,例如,严重改变海岛自然属性的行为,海岛及周边海域自然矿产资源的勘探,鱼类资源开发及合理捕捞,旅游资源的开发等影响海岛海域环境的问题都亟需法规制度建设。

三、思考与探究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字:海洋伦理;生态伦理;体系建构

目前人类各项涉海活动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涉海活动的频繁性、多样性与公共性。随着人类各项涉海活动的日益增加,海洋环境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如何对海洋资源进行文明有效的开发管理亦成为学者们探讨的热点问题。我国目前对于海洋伦理相关问题的研究已开始起步,更多的学者与专家对于海洋伦理在人类涉海活动过程中的重要影响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重视。将海洋伦理作为一种完整的规范的体系应用于促进各项涉海活动以及提高人类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之前,将其理论性质与规范体系做出详细的界定与条理的分析至关重要。目前学界对于海洋伦理的研究大致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海洋伦理的内涵

清晰的概念界定是研究相关问题的基础。对于概念、内涵的模糊性势必导致研究方向的盲目性。对于"海洋伦理"的定义应从其根基--"伦理"的内涵开始研究。"伦理"因其内涵和外延的特性而多种多样。伦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内心信念来维系的,表现为善恶对立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1]其有两种存在状态:一是人们观念中由思辨把握的伦理,一是存在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伦理。[2]

对于"海洋伦理"的定义,国内学者并未达成一致见解。侧重于不同的研究领域与视角就会形成思路不同的概念界定。目前学界主要从生态伦理、公共伦理和公共行政伦理三个领域对其做出了相关阐释。

学者邱文彦、吴成根,滕娜以及王刚、吕建华从生态伦理三个角度对海洋伦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海洋伦理"一词较早出现于台湾海洋大学海洋资源管理研究所邱文彦教授的《海洋新伦理--跨世纪的环境正义》一文当中,其主要思想是将海洋作为一国国土,质疑了台湾现有法律的现实执行性。他认为我国的海洋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在"永续性"和"跨时代公平正义"上,还有很多有待商榷的余地。[3]但其仅将海洋伦理作为生态伦理和环境正义来探讨而未对海洋伦理的内涵及特殊性作详细阐述。学者吴成根结合人类涉海活动愈加频繁,由诸多海洋行为引发了道德关注的现实状况,从全球范围和国家层面将海洋伦理体系的建构上升到海洋伦理学这一学科理论的创建层面。[4]其更多的将伦理学作为海洋伦理的研究基石,以生态伦理的观念阐述海洋伦理体系的建构,对于海洋伦理的内涵阐述欠充分。滕娜认为海洋伦理是一种海洋环境道德,是人们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而自觉调整人与海洋的关系而形成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和行为实践的总和。[5]其更多的是将伦理与道德,手段与目的相等同,仅仅将人与海洋作为海洋伦理的调整对象。学者王刚,吕建华从生态伦理角度探讨了海洋伦理的内涵。他们认为海洋伦理是一种生态伦理,我们在构建海洋伦理的过程中所关注的不是"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中心主义"之间关于人类是否是自然界唯一的价值体的争论, 而是他们对全球生态环境的一种保护和敬畏的心态, 这种心态对于海洋开发显得尤为重要。[6]与此同时,他们认为海洋伦理也是一种公共伦理。

学者俞树彪将公共管理学作为海洋伦理学的元理论,以海洋科学、海洋管理学、伦理学为学科基础,认为对于海洋伦理内涵的界定至少应当包括:生态公平,公共正义,全球责任,人海和谐,敬畏生命,大海有机和边际效应七个方面。[7]其将人类作为价值论的本体,更着重强调人类涉海活动是一种管理行为。

学者吕建华,吴失在海洋伦理内涵方面加入了公共行政伦理这个创新性的视角,以公共性为基础元素,将海洋伦理纳入到公共行政管理的范畴。其从海洋伦理的诸多特性进行探讨:生态性、公共性以及行政性,探讨层面相对较广泛。

综上所述,海洋伦理的概念尚未被进行确切、清晰的界定,缺乏系统的、可以引以为标准的海洋伦理概念。概念的模糊性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海洋伦理的理论性质的研究具有延展性。但不论学者从何种视角进行阐述,海洋伦理本质所具有的,以及其区别于生态伦理,大地伦理等的特殊性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依据海洋的自然属性以及海洋活动的公共性与外部性,海洋伦理应具有"公共性";二是从探讨海洋伦理的根本目的出发,在保护海洋环境及合理、有效利用海洋资源的前提下,约束人类各项涉海活动,使得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是我们研究海洋伦理,建构海洋伦理体系的初衷。因此,海洋伦理在根本上具有"生态性";三是立足于人类涉海活动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人类的各项涉海实践是满足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管理海洋的需要。与此同时,海域的权属归于国家,从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角度看,海洋伦理还具有"行政性"。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海洋环境;生态保护;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P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2-0126-02

我国有18 000多千米的大陆海岸线,是中华民族繁荣稳定发展的摇篮;在这富饶的海岸带上,我国国土利用程度最高,经济水平最发达,人口最密集。与此同时,由于海岸带是陆地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结合部,近海岸陆地受海洋生态系统影响较大,部分陆地物种不得不依存于海洋生态系统所存在,因此保证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至关重要,它不仅影响着海洋生态系统自身的生物链,还影响着与其相关的陆地资源,故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实现海洋资源合理利用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海洋资源发展的趋势

陆地资源是目前利用率较高的自然资源,但一些地区受限于地形地势等环境因素的限制,开发成本较高,开发前景不明朗,因此,在注重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同时,把目光关注海洋资源,尽可能让土地资源和海洋资源都能发挥出极大的经济价值。但是,现代海洋资源在开发过程中展现其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衍生出一系列环境问题。例如,海洋生物多样性与海洋渔业日益发展的矛盾,海洋石油资源开发与海洋环境污染的矛盾,近海岸围海养殖、围填海与海洋生态环境稳定性的矛盾。这些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或多或少的影响着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这就要求实现海洋经济开发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从“先开发后保护”到“开发和保护并举”的发展趋势。

随着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基于海洋产业所衍生的工业链已经成为中国沿海经济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沿海地区逐渐形成了大力发展重点海域,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的海洋经济产业。沿海地区占13%国土总面积却拥有40%的人口,沿海经济占全国GDP中的比重高达60%。因此,在大力开发陆地资源的同时开发海洋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海域环境状况

20世纪70年代以前,由于海洋开发不明显,我国的海洋环境未受到较大破坏和污染,海洋生态系统较好。70年代末期至90年代,沿海经济迅速腾飞,近海岸地区海洋开发日益频繁,海洋生物链失调,海水污染严重给海洋生态系统带来巨大压力,与此同时,海洋石油工业蓬勃发展,石油泄漏事件偶尔发生,海洋环境问题日益加剧。至20世纪末,我国约有4万平方公里海域污染较重,20万平方公里的近岸海域受到污染,海洋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自然灾害次数增多。因此,我国需要大力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并利用实时人为监控、合理制定区域规划等方法对与海洋资源息息相关的沿海作业进行严格监测监管,把灾害指数尽可能的降到最低,减少经济损失,在不影响海洋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确保海洋资源的可再生循环利用。

最近十年以来,我国海洋环境恶化的势头受到了有效地制约。海洋污染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全国近海岸海域污染程度略有减轻,但是局部海域尤其是重点海域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仍不乐观。海洋石油作业区和大部分河口、海湾地区有机物污染、油污染和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局部区域污染对近海岸的鱼虾类的总量和质量影响较大,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沿海地区人民的日常生活,因此,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沿海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是未来十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三、局部海域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

1.海上污染

海洋石油工业操作失误导致石油污染;化学品运输过程中有害物质泄漏;近海岸地区大量违规倾倒废弃物;围海养殖密度过大,造成海洋生物链失调,局部海水含氧量下降,导致海洋环境失衡。

2.近海岸陆源污染

盲目开发近海岸陆地旅游资源,导致局部生态系统失调;内陆地区在主要入海河流大量倾倒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导致出海和海湾地区水体变质,污染严重;盲目引进某些外来物种,使本地物种安全受到侵害。

3.不合理的开发和管理

渔业资源的过分捕捞,超过了其可再生的能力,导致鱼类总量下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对沿海地区进行过量围填海,建设大量工业用地或海景房,打破原有的区域生态平衡,破坏海岸带生态环境。

4.全球海洋环境的影响

海水是动态的,不断流动的,某个地区的海洋环境发生变化势必对其他地区或多或少影响着。例如,周边邻国污染物泄露流入我国海域;全球温度的升高,导致南北极冰川融化,海平面升高,影响了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四、海洋污染和防治的采取措施

为了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经济相互协调,共同发展,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关键性。因此,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来遏止海洋环境持续恶化的势头。

1.加强沿海地区的法制建设

根据不断出现的实时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继续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弥补在海岸带管理方面的某些空白,只有不断地完善和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制度处理相关问题,才能提高我国海洋保护的依据性和可协调性,为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2.控制陆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的扩散

对工业废水的排废量进行控制,严格审批入海口和排污口;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脱氮、脱磷工艺水平,引进先进仪器,淘汰落后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实现农业的清洁生产,降低农药和化肥的利用率;严格管理海上石油作业的安全性,严格审查携带化学品的过往船只的安全性,尽可能把发生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

3.加强海洋环境监测

全方位海域监测和部分区域监测有效地结合起来,利用人工定点监测和遥感卫星总体监测等方法及时发现污染源或不合理的海洋资源利用项目,做到及时治理,把污染源扼杀在萌芽中,减少经济损失。进一步加大入海排污口、近海旅游度假区和典型海洋生态脆弱区的监测力度。从根本上,处理一切不利于海洋生态环境的状况发生,有效的保护海洋环境。

4.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

合理开发海洋资源,对一些不利于海洋生态系统的项目工程,少开发或不开发,科学的论证海域使用的合理性,从源头上严格审批海洋资源利用的方案,对正在进行的污染和破坏海洋生态系统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从而有效地保护海洋环境。

5.提高公民保护海洋意识

普及海洋知识,举行海洋保护专题讲座,印发海洋保护宣传册,把最切实的海洋环境问题传达给公众,提高公民的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自觉性。从思想上重视就能在行动上制约。

五、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海洋生态系统稳定与否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紧密相关,海洋生态环境稳定则生物多样性趋于平衡,反之,则生物多样性减少,目前的由于海洋生态系统不断受到外来人为因素的影响,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已被逐渐打破,海洋生物种类也因此逐年减少,其后果直接影响到当代人的利益,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对后代人产生了积累性不良后果。因此,我们当代人应肩负起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证海洋生物可再生循环繁衍的历史使命,遏制住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从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这一前提出发,建立满足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环境,即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相协调的同时,要特别突出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因此,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和方案致力于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1.形成严格的捕捞制度

在大力发展渔业及其附属产业的同时,严格控制渔业捕捞强度,做好渔业资源的增殖和养护,对特定鱼类根据其繁殖特性进行分季节分批次的捕捞,禁止非法大规模持续性捕捞,保证渔业资源的可持续性,与此同时,调整和完善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条件,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区,确保海洋生物资源平稳,有效的利用。

2.建立海洋管理试验区

以改善海岸带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为目标,可建立海洋管理试验区,在尽可能不影响海洋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布局,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建立一套海洋管理的指标体系,并根据实验区所呈现出来的问题,不断完善海洋管理,同时深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评价和海域监督管理,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3.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

随着海洋经济的大力发展,海洋资源开发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矛盾日益严重,我国已有文昌鱼、斑海豹等多个稀有物种濒临灭绝,因此,应大力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合理规划布局自然保护区,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极大限度确保稀有物种的正常繁殖。

4.防护林建设和赤潮防治的监测

防护林建设不仅在防护海潮效果明显,在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也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赤潮是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海水中某些浮游植物、原生动物等爆发性增殖引起水体变质的灾害,灾害形成时间长,范围广,因此应高度重视避免赤潮灾害的发生,即为建设海域赤潮监测监视预警网络,并对重点海域和赤潮多发海域实施严密的监视监测,减少赤潮灾害所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展望

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我们既要大力开发海洋经济也要加大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实现合理、有条不紊、互不冲突的发展。针对重点海域,要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从先污染再治理转变为先规划再开发,科学的总结历史经验,保证海洋经济开发的可行性,减少海洋环境保护成本。与此同时,我们应制定沿海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相互协调的科学发展方针,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不断深化海洋生态保护的思想意识,走一条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经济发展和谐与稳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郭院.论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理论和实践[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2]王斌.中国海洋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J].环境保护,2006,(20).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评价;方法

我国沿海区域正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培育发展海洋化工、石化、钢铁、能源、海洋装备制造等高端临海产业和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建设高端产业集聚的“黄金海岸”。向海洋要资源、要环境、要空间是我国沿海区域发展的必然选择和重要发展战略。在这个背景下,深入贯彻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对于推动海洋经济科学发展,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必将发挥新的重大作用,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海洋功能区,是根据海域及海岛的自然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地理区位、开发利用现状,并考虑国家或地区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所划定的具有最佳功能的区域[1]。海洋功能区确立了海洋开发方向和主导功能,实现了科学的海洋开发利用秩序,为实现海域的合理开发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海洋的需求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规定,“我国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也规定,“国家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制定全国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海域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合理布局”。因此海洋功能区在海洋保护与海洋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海洋功能区划介绍

201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该区划文件,确立了以自然属性为基础、科学发展为导向、保护渔业为重点、保护环境为前提、陆海统筹为准则、国家安全为关键6项原则;区划将我国全部管辖海域划分为农渔业、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用海、矿产与能源、旅游休闲娱乐、海洋保护、特殊利用、保留等八类海洋功能区。同时,基于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了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海域等五大海区的总体管控要求,将我国管辖海域划分为29个重点海域,并确定了重点海域主要功能和开发保护方向。

将海域及海岛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海洋功能区的海洋功能区划理论是由中国学者提出,并逐渐得到发展和应用的。早在1989年中国就开展了渤海海区海洋功能区划试点工作,之后开展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并于2002年8月得到国务院的批复;《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02)》实施期满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于 2012年3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沿海各省市遵循《海域使用管理法》确定的编制原则,在《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指导下,编制或修订了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至此,中国逐步建立起了四级海洋功能区划体系。海洋功能区划是海洋开发与管理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海域区位、自然资源的环境条件和开发利用的要求,按照海洋功能区分类体系标准,将海域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功能区,确定海域使用的最佳功能顺序,以控制和引导海域的使用方向,为合理使用海域提供科学依据。

《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于2012年10月通过国务院的批复,明确到2020年,江苏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26450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30万公顷,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管辖海域面积的11%以上,保留区面积比例不低于1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300公里。

在国际上,除了个别国家如韩国效仿中国开展海洋功能区划外,基本没有开展这项基础性工作。海洋功能区的功能使用归根结底是对海洋资源的利用,很多发达的海洋国家是根据海洋资源的特点进行分区管理,但主要是从岸线区划的角度进行管理,如荷兰等一些国家主要实行资源区划,不同的区域实行不同的管理对策,如美国夏威夷和阿拉斯加州。应该说,这些都具有海洋功能区划的某些属性。许多国家,在海岸带资源与环境管理中实施有针对性的区划、规划和计划,如1991年在美国California州召开的第七届国际海洋和海岸带管理研讨会上就己有很多文章论及要实行海岸带和海洋分区管理(Alan T. White and Nelson Lopez, 1991),通过执行税收政策和环境引导达到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目前国际许多国家,在沿海保护中开展了规划、区划的管理实践,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将自然保留地划分为特定利用配置区(如潜水、自然研究、鱼钓、繁殖区、水上运动等)海岸带资源与环境管理,澳大利亚大堡礁海洋公园管理局的保护计划、马来西亚帕劳雷当海洋公园的海洋保留计划、巴巴多斯的霍尔顿海洋保留地都体现了这一思想;二是按法规及沿海土地利用规划,划定某些特殊利用区如宾馆、水产养殖、通航、绿色带、商业捕捞、自然保留地。这些研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 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现状

随着海洋功能区划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检验功能区运行质量,海洋功能区评价逐渐为人们所关注,陆续展开。如何能对执行多年的海洋功能区划进行优化与修订,如何对已完成区划的功能区实施科学监督,掌握海洋功能区的优势、劣势,扬长避短,在海洋环境不被破坏的前提下,使海洋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仍然是摆在管理者面前的重要任务。海洋功能区的评价目的亦在于此,因此,对海洋功能区进行评价,不仅能科学地反映海洋功能区的开发活动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而且可以科学、客观地评价海洋功能区的运行质量,让管理者全方位了解功能区优劣情况,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为海洋功能区划理论提供修订的参考方向。

近几年国内开展了一些对海洋功能区的评价方法的探讨,如杨晗熠[2]将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判方法相结合,提出了一种新的定量的港口功能评价方法,并给出了港口功能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模型。该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主观因素对评价的影响并使定性问题定量化。吴姗姗[3]借鉴旅游地综合评估理论,进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价值定量评价及级划分研究,同时以放鸡岛为例进行验证,为合理发展无居民海岛旅游提供有益的参考。杨新梅[4]应用模糊数学的加权评分法和层次分析法对辽宁省海洋自然保护区环境和资源现状进行了综合的评价。陈剑[5]等应用系统工程理论方法,结合区位理论、宏观经济分析方法及计算机技术等对城市功能区划进行了深入研究,建立了关于胶州湾功能区划的多目标动态决策分析模型,经过求解模型得到了满意的区划方案。

目前国际上对海洋及海岸带资源评价的指标框架通常有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提出的PSR 模型(Pressure-State-Response, 1994) 和DSR 模型(Driving force-State-Response,1996)、Corvalán等人提出的DPSEEA 模型(Driving force-Pressure-State- Exposure- Effect-Action, 1996)、EEA (European Environment Agency,1998) 采用的DPSIR 模型(Driving force-Pressure-State- Impact-Response) 等[6-8]。这些模型均不同程度的考虑了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压力,自然资源的质和量的变化,以及人们对这些变化的响应。

相对于陆地区域的评价来说,海洋功能区的评价还只是刚刚起步,还很不完善、不成熟。在目前的业务化海洋监测与评价体系中,海洋功能区的监测与评价仍然停留在从常规的氮、磷、COD、石油类几种监测项目的监测数据中对环境质量状况做出简单的常规评价。对海洋功能区的监测项目设置、评价方法与评价指标均未反映出各功能区的使用功能与服务特点。海洋功能区没有针对功能区的固定监测站位,监测项目缺少针对性。评价方法只能依据单因子指数法,方法过于单一、没有针对性,而评价标准选用的均为常规国家水质、沉积物标准,评价标准分级过于宽泛、一些反应功能区特征的指标缺少标准,尤其是反映功能区环境质量主要因素的生物群落结构等缺少评价标准,因此,当前对于海洋功能区的评价结果多为笼统结论或定性结论缺少定量指标:如对海洋自然保护区的评价结论只能简单的反映水质是否满足保护区的海水质量要求,缺少对珍惜保护物种及其栖息环境的监测与评价、海洋倾倒区缺少对污染生物的监测与评价,海水浴场的监测与评价项目中的某些常规水质指标(氮、磷等),对浴场使用功能发挥和人体健康没有直接的影响等。由于目前海洋功能区监测与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导致了目前功能区的评价结果不能给功能区的使用与管理提供直接指导依据。

3 构建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海洋生态系统是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海洋生态系统要持久地维持或支持其内在的组织结构功能和动态健康必须实现其生态合理性、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可接受性。因此,海洋功能区评价主要是建立基于海洋功能区的自然属性、使用功能、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的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9-10]。

评价原则需考虑评价的综合整体性、评价因子体系化与全面化、评价技术的系统化与定量化[11]。其中筛选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是构建的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关键部分。评价指标的筛选应遵循完整性、可操作性、重要性、独立性、评价性原则。在分析各种类型功能区的自然属性、功能特点、海洋环境保护目标及目前的环境与生态问题的基础上,筛选功能区环境质量代表性指标或因子。笔者认为海水浴场、海水养殖区、海洋保护区、海洋倾倒区等典型海洋功能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

海水浴场:环境状况(海水质量、垃圾、是否有影响浴场环境的生物等方面)、使用价值(沿岸游憩的价值、资源吸引力、市场推动力等方面)、周边资源(交通、服务资源、周边环境等)等方面;

海水养殖区:养殖基本状况(养殖方式、种类、面积、密度)、养殖环境(海水质量、沉积物质量、生物体质量等)、养殖病害(发病率、投药种类、药残量)等方面;

海洋保护区: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物种丰度、生态系统多样性)、稀有性(物种濒危程度、物种地区分布、生境或生态系统稀有性)、脆弱性(生态系统功能稳定性、生境稳定性)、环境状况(海水质量、沉积物质量、生物体质量)等;

海洋倾倒区:倾倒状况(倾倒种类、数量、污染状况)、倾倒引起的环境状况(水质变化、沉积物变化、生物群落变化、水深地形变化等)等。

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及其体系的基础是各种海洋功能区功能特点和环境保护要求及其管理目标[12]。因此,海洋功能区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的选择需要考虑到方法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目前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中已经相对成熟,因此可以根据海洋功能区评价目标的不同将目前的环境指数法与层次分析、专家打分法等方法相结合,建立适合海洋功能区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的制定需要根据评价指标和评价单元质量的定量化描述需求及其生态效应进行分析后确定,还要考虑功能区的功能特点、环境质量现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或研究成果、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环境保护目标等方面。

4 结论

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不仅能够反映海洋功能区的资源条件和环境状况,还能反映其开发利用状况以和服务功能的发挥情况,从而为海洋功能区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提供依据[13]。因此应尽快开展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及其指标体系的研究,出台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评价技术标准或规范,以实现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评价的业务化运行,为海洋功能区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功能区功能的正常发挥。

【参考文献】

[1]张宏声.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概要[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3:1-2.

[2]杨晗熠,于定勇.基于AHP-模糊综合评判的港口功能评价方法的研究[J].港工技术,2006,18(3):7-9.

[3]吴姗姗,王忠,齐连明.旅游用无居民海岛定量评价及等级划分研究[J].海洋开发与理,2006,23(6):137-140.

[4]杨新梅,刘娟.模糊数学在辽宁省海洋自然保护区资源现状综合评价中的应用[J].海洋环境科学,1997,16(4):16-20.

[5]陈剑,黄京炜.胶州湾及其邻近海岸带功能区划数学模型研究[J].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8,38(2):95-99.

[6]J. G. Ferreira. Development of an estuarine quality in debased on key physical and biogeochemical features. Oeean & Costal Management[J]. 2000,43(1):99-122.

[7]P.K. Dinesh Kumar,P. Vethamony ,et al. Oceanographic Studies off Beypore Port,West Coast of India to Locate a Dredge Dumping Site[J].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2004(90):269-288.

[8]Mark Hoyer,Thomas Frazer et al. Vegetative characteristics of three low-lying Florida coastal rivers in relation to flow,light,salinity and nutrients[J]. Hydrobiology,2004(528):31-43.

[9]曹卫东,曹有挥.港口体系区域基础的综合评价研究[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27(2):195-199.

[10]董洁霜,范炳全.国外港口区位相关研究理论回顾与评价[J].城市规划,2006,30(2):83-88.

[11]李娜,赵伊川.葫芦岛市港口资源评价与潜力分析[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26(1):87-90.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海洋运输;海洋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S9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165(2012)03007305

21世纪初,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的价值观进入人类现实生活中。这是人们从文化的视角思考环境问题的结果,是人类文明的一次重大进步。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在海洋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的今天,如何坚持生态航运建设,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运输,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建立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是一个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问题。

一、 以生态文明为基点促进海洋运输发展

1.生态文明的内涵 。生态是指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存在和发展的状态。[1]文明是社会的进步状态,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则指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生共荣为目标的社会进步状态,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文明。它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据,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为基点。人类文明大体上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阶段,现在正在向生态文明阶段迈进。生态文明的提出,是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理论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不但成为新时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也是发展生态海运的基点。

2.我国海洋运输的历史与现状。海洋运输简称海运,是国际物流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通常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一种方式。海洋运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中国,7000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刳木为舟,剡木为楫”;到了隋唐五代和宋元时期,海上丝绸之路形成并繁荣起来;我国航海家郑和先后七次下西洋,遍访亚非各国,在整个世界航海史上,竖起了一座永垂史册的丰碑。人类海洋运输的初始动力主要是依靠人力与自然力,海洋运输范围有限,再加上世界经济贸易数量较小等原因,近代以前的海洋运输并没有给海洋环境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

当今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航运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海洋运输发展迅猛。表现为船舶大型化、专业化、高速化、自动化、电子化……发生了划时代的变革。 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海运大国之一。港口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迅速发展,如上海港吞吐量自2005年跃居世界第一大港。我国沿海矿、煤、油、箱、粮五大运输系统基本建立,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连续五年位居世界第一。目前,随着21世纪海洋战略地位的凸显,人类纷纷把目光投向海洋,中国近海海域已成为世界上最繁忙的海域之一,海洋运输进入了深度发展的时代,同时对海洋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愈演愈烈。

3.发展生态海运的必要性。从徐福东渡到麦哲伦远航,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到郑和多番下西洋,海洋为人类文明的历史发展提供了波澜壮阔的舞台;从姜根迪如的第一颗冰融到崇明岛外的碧波浩渺;从河姆渡的独木之舟到万吨巨轮乘风破浪连通了五洲四海,我国的航运业正由一个海运大国向一个海运强国迈进。据专家分析,进入21世纪,我国海运发展大体经历2001—2004年的战略准备阶段,2005—2010年战略框架阶段,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海运强国。

长期以来,海运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和服务性产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基本的运输方式, 古往今来,海洋运输以其运量大、运费低、航道四通八达等优势备受人们青睐。当今世界经济联系更为紧密,贸易往来频繁,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2/3以上,我国进出口货运总量的约90%以上都是利用海上运输。它不仅节省了大量外汇支付,而且还赚取了更多的外汇收入。既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又提高国际地位。虽然随着航运事业的蓬勃发展,人类利用海洋创造了空前的经济繁荣景象。但是,海洋运输的负面效应不容小觑。因而发展生态海运是“海洋全球化”的时代要求,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以生态文明为视角审视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

海上运输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船舶运输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不容忽视。最近相关研究发现,仅200多艘商船每年排放的颗粒物就达约9980吨,而全球每年排放的氮氧化物气体中30%来自海上船舶。[2]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大抵可为以下方面:

海洋生态环境论文范文第15篇

21世纪初,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的价值观进入人类现实生活中。这是人们从文化的视角思考环境问题的结果,是人类文明的一次重大进步。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在海洋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的今天,如何坚持生态航运建设,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运输,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建立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是一个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问题。

一、 以生态文明为基点促进海洋运输发展

1.生态文明的内涵 。生态是指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存在和发展的状态。[1]文明是社会的进步状态,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则指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生共荣为目标的社会进步状态,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文明。它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据,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为基点。人类文明大体上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阶段,现在正在向生态文明阶段迈进。生态文明的提出,是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理论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不但成为新时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也是发展生态海运的基点。

2.我国海洋运输的历史与现状。海洋运输简称海运,是国际物流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通常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一种方式。海洋运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中国,7000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刳木为舟,剡木为楫”;到了隋唐五代和宋元时期,海上丝绸之路形成并繁荣起来;我国航海家郑和先后七次下西洋,遍访亚非各国,在整个世界航海史上,竖起了一座永垂史册的丰碑。Www.133229.coM人类海洋运输的初始动力主要是依靠人力与自然力,海洋运输范围有限,再加上世界经济贸易数量较小等原因,近代以前的海洋运输并没有给海洋环境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

当今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航运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海洋运输发展迅猛。表现为船舶大型化、专业化、高速化、自动化、电子化……发生了划时代的变革。 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海运大国之一。港口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迅速发展,如上海港吞吐量自2005年跃居世界第一大港。我国沿海矿、煤、油、箱、粮五大运输系统基本建立,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连续五年位居世界第一。目前,随着21世纪海洋战略地位的凸显,人类纷纷把目光投向海洋,中国近海海域已成为世界上最繁忙的海域之一,海洋运输进入了深度发展的时代,同时对海洋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愈演愈烈。

3.发展生态海运的必要性。从徐福东渡到麦哲伦远航,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到郑和多番下西洋,海洋为人类文明的历史发展提供了波澜壮阔的舞台;从姜根迪如的第一颗冰融到崇明岛外的碧波浩渺;从河姆渡的独木之舟到万吨巨轮乘风本文由http://收集整理破浪连通了五洲四海,我国的航运业正由一个海运大国向一个海运强国迈进。据专家分析,进入21世纪,我国海运发展大体经历2001—2004年的战略准备阶段,2005—2010年战略框架阶段,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海运强国。

长期以来,海运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和服务性产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基本的运输方式, 古往今来,海洋运输以其运量大、运费低、航道四通八达等优势备受人们青睐。当今世界经济联系更为紧密,贸易往来频繁,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2/3以上,我国进出口货运总量的约90%以上都是利用海上运输。它不仅节省了大量外汇支付,而且还赚取了更多的外汇收入。既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又提高国际地位。虽然随着航运事业的蓬勃发展,人类利用海洋创造了空前的经济繁荣景象。但是,海洋运输的负面效应不容小觑。因而发展生态海运是“海洋全球化”的时代要求,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以生态文明为视角审视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

海上运输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船舶运输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不容忽视。最近相关研究发现,仅200多艘商船每年排放的颗粒物就达约9980吨,而全球每年排放的氮氧化物气体中30%来自海上船舶。[2]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大抵可为以下方面:

首先,船舶航行产生的海洋垃圾污染使大海遭受了致命的劫难。20世纪末全世界每天大约有近2000万名乘客在海上旅行,每年产生垃圾近3万吨。以此做不完全推算,全世界每天在海上航行的商船约万艘,游艇数百万艘,渔船约几十万艘,加之各国在海上游弋的军舰、航母等产生的垃圾和由于各种海难事故沉没的船体均计算在内,那么全世界由于海上航行每年产生的固体垃圾总计有600多万吨。大量废物堆积在海底,使五彩斑斓的海底世界严重污染,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急剧恶化。[3] 

其次,海上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 我国是航运大国,也是石油进口大国,近年来的石油进口量均在亿吨以上。石油水上运输量的逐年递增,也增加了船舶发生溢油事故的风险。何谓海上船舶溢油?一般指油船在航行途中由于意外状况而发生的海难事故,以至在很短时间内使大量石油倾泻进海洋,造成海洋环境污染。这种溢油事故频繁发生,仅在21世纪的前5年内,我国海域发生的大型溢油污染事件就已经多达80多起。据有关资料显示,2009年11月1日凌晨2时55分左右,受强风浪影响,靠泊在长江口嵊泗绿华锚地的伊朗籍“zoorik”轮发生移锚后在西绿华山北岸触礁,船体破损进水,11月3日船体发生断裂,船舱内500余吨重燃油及100余吨轻质燃油大量外泄。事故发生后,虽然海事部门及时采取了拦油、吸油等清污、打捞措施,但仍有近100吨燃料油泄漏入海,油污在海流、风浪、潮汐的共同作用下迅速扩散,造成绿华海域严重污染。经有关部门评估,这次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和当地养殖企业造成的损失高达人民币7000余万元,为清理油污支付的费用达3000余万元。但是,生态学家认为,赔偿额再大,也无法弥补污染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4]因此原油泄漏往往会给海域的生态系统带来灾难性的破坏。国家海洋局相关数据显示,由重大船舶油污事故、石油勘探开发等造成的原油污染事件屡屡发生,给国家经济、海洋环境以及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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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危险化学物品泄漏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目前,我国危险品运输量年均超过100万吨。化学品一旦发生大规模泄漏,通常会引起严重的环境灾难。有些化学品干扰生物体的细胞生长过程,并且因此而直接导致其死亡;有些化学物质虽不会直接引起生物体死亡,但会破坏其生理或行为活动(例如减少产卵、繁殖量等),或产生某些生物体和分子化学影响(如破坏卵体基因,使染色体反常,抑制免疫力等);某些化学品在一定环境达到一定的浓度值后,可能会对生态系统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损害生态,破坏物种,降低生物多样性,降低能量流,较大型生物迁居,寿命较短物种幸存数量减少)。[5]危化物泄漏往往对海洋生物产生灭顶之灾。

最后,部分海员海洋环保意识淡薄,故意违章排放。为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船舶所有人按照相关公约、法规的要求配置了相应的船舶设备、装置和材料,配备适任、健康、合格的海员。但仍有部分海员素质不高,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不能严格遵守有关公约、法律、规范中关于船舶防污染的规定,对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够,管理不善,未使机器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随时启动船舶防污设备。未运用良好的船艺靠离码头、安全航行,未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故意违章排放污染物,造成了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此外,由于其他海上事故、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以及因人为进行海上倾废等原因致使各类有害物质进入海洋等,海洋生态系统平衡也因此遭到严重破坏。目前每年排入海洋的石油污染物约1000万吨,此种情况的出现,致使大面积海水被油膜覆盖,海洋生物大量死亡,严重影响海产品的价值,以及其他海上活动。

三、以生态文明为目标强化海洋环境保护的对策

建设生态海运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的努力。我们要坚持建设生态文明、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海洋运输业。必须加强培育船员爱护海洋的意识,积极开展低碳环保的道德实践,同时还要让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强化我国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有效对策。

1.培养海员海洋环境保护理念。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海员是最重要的参与者。因而,海洋环境的有效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海员。必须培养他们爱护海洋的理念,对他们进行系统、全面、专业的海洋环保、建设生态海运教育。深入宣传、普及《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使其清楚地意识到船舶泄漏或排放污染物造成海域污染、人身伤亡及其他经济损失,可归结为海上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其他责任,从而积极地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珍惜海洋资源,保持大海的清澈湛蓝,使海员们自觉严守《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其他防污染的条例、公约,按照排污规定严格控制排放含油、含有毒的污水,严防有害物质跑冒滴漏现象的出现。

2.开展海洋运输低碳、环保的道德实践活动。海洋运输行业是耗能大户,具有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要加快建立以低碳环保为特征的海洋运输体系。加强节能技术的创新、推广和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以及对能源的消耗。有学者指出,科学谨慎地规划航线,在不违反避碰规则,不影响航行安全的条件下,使船舶跑经济航速和经济航线,努力降低燃油单耗;合理配载,适当调整吃水和吃水差,在尽量减少压载水操作、保证船舶稳定性和强度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减少燃油消耗。在日常生活中,教育海员不准随意排放污染物,油轮或油糟的压载水、洗舱水以及船底含油污水、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污水,都不得随意排放入海,均会减少海洋污染。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先进典型示范推广等活动,使其在海洋运输低碳、环保的道德实践活动中起到引领作用。

3.培育全民性海洋环境保护伦理观。为了更好地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环境,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与公德意识,基层单位,社区组织,每个家庭,都要弘扬生态文明,传播环保文化,积极行动起来,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为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积极落实 “十二五”规划,真正把海洋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崇高的事业来做。应采用多种方式,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不断增强人们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工作自觉性、创造性。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节约、清洁、生态消费、保护海洋环境的科学理念,建设生态文明新风尚。

4.发展技术创新,控制船舶溢油与其他海洋油气污染。航运科技创新在控制船舶溢油与其他海洋油气污染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据专家分析,首先要大力开发和引进船舶节能减排新技术,包括研发应用新一代节能环保型运输船舶,提高主机运行效率,达到高效航运,使得船体在水中的阻力减轻,油耗减低,废气排放减少,达到既节能又环保的目标。并且要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创新之路,有效控制船舶溢油,努力引领国际生态海洋运输技术发展。不断推进我国海洋运输业国际竞争力的整体跃升。

5.完善航运法律、法规与海洋环境保护伦理规制。全面实施生态航运,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我国有关方面持续不懈地努力与全社会的关注。首先应切实履行相关国际公约、法规。还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其制订、修订工作,结合我国的利益需要和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努力把船舶运输对海洋环境的危害降至最低水平。并且在行业部门广泛、深入地宣传相关的法律规章。各级主管部门、航运企业在管理中实行责任到人,追究相应的直接事故责任、领导连带责任,强化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伦理规制,海运各行各业规范职业道德准则,确实使生态航运与海洋环境保护落实到位。

6.建立油污灾害修复基金与船舶运输海洋环境保护表彰基金。由于石油使用广泛且污染潜在危害大,海运石油的货主、储存、运输和使用者应共同对石油的潜在油污危险负有环境保护的责任。不应完全归责于政府,而应对油污责任方收取一定数量的防治石油污染损害费用,建立油污灾害修复基金。为油污损害评估、赔付、清除油污行动、复原环境、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提供资保障。并建立船舶运输海洋环境保护表彰基金,抓好先进典型,树立海洋环保奋斗目标。大型航运企业、港口公司应与政府携手定期举办各种类型国际海运发展论坛,积极参与国际海运问题研究。应加强与各航运国的联系、合作与交流工作,保证国际海上运输多快好省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