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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论文范文

文化体制论文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文化体制;深化改革;思路探索

文化可以是多元并存的,但文化体制却只能是统一实行的。我们在文化体制改革中虽然倡导各地创新与探索,但毕竟摆脱不了历史遗产的影响和由这些遗产所决定的选择。笔者探讨的问题也许带有许多共性,然而正由于此,它对区位化改革而言才有其策应的意义。

1、关于文化产权的公益性与经营性划分问题

试点城市大文化系统(含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的改革逐渐由内部分配制度的单项改革转入产权重组、人事分配、社会保障等综合性改革实验阶段,尽管遇到重重困难,但总体指导思路还是明晰的。不过,在许多疑难问题中一直存在较大争议的是不同文化单位“公益性”含量的判别问题。一些单位总是强调自身的公益特性,不愿进经营性行业的笼子,说到底是惧怕政府财政对其完全“断奶”。我们认为,关于公益性与经营性的行业划分,虽说中央已有一个实验性框架出台,但简单硬性的行政划分并不能建立一个运行良好的文化生产投入产出机制。即使一些单位(如图书馆、博物馆和文化馆等)被划进新拟定的事业单位范畴,维持差额拨款甚至全额拨款,但在传统的拨款方式(基数加增量微调)下,这些单位的文化生产仍不会走出紧运行状态,因为决定这种拨款方式的政府信息有限程度和文化单位“财政投资幻觉”(即认为政府投资可直接形成文化生产力,中间不存在制度性“渗漏”的感觉)都依然如故。应当指出,影响政府对相关文化资讯获取程度和打破“财政投资幻觉”的主动权始终操持在具体的文化单位手中。这样,文化单位在资源和经营权都受到限制的情况下,还是可以把内部管理失效的责任模糊化。这里的关键是,这些公益性文化单位没有能力和积极性去获取由市场分配的资源,因为它们的专业特性使其文化产品很难成为私人物品或为排他性目的所用。在先赋性产权收益差异(指文化部门甚至其中单位间的劳动分配上所出现的天然差别,它与各单位间的产权收益有关,而与其间个人劳动的努力程度则没有关系)长期存在并越来越大的社会环境中,这些单位的员工在文化生产中就难以保持创新动力。

我们认为走出上述困境的最好办法,莫过于缩小公益性产权与经营性产权之间先赋性的收益差距,使公益性产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市场资源分配。相关调查给我们的启发是,在广电和新闻出版单位中,媒体与广告、印刷、发行等部门所做的公益性与经营性业务分离并未影响它们作为一个共同体参与市场资源的分配。这就是说,只要进行相应的资产组合,公益性产权与经营性产权的先赋性收益差异就可得到有效的抑制;当公益性产权与经营性产权在分离过程中又保持一定的结合时,拥有公益性产权的主体就会在没有市场排斥感的精神状态下激活生产创新力。在产权改革中,某市一些文化小系统做了许多打破文化资源“单位化”定制的工作,如把有线电视的企业网络收编入全市区域网络。这样做在经济技术上可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产权安排上并不算(帕累托)最优,它只是把资源的“单位化”变成了“部门化”。相反,在该市的一些乡镇中,广电与文化合并在一起,广电所获得的市场收益的一部分可大大缓解文化投入不足的困难,使两方面的文化生产都充满活力。也许这个事例所列举的产权安排不见得完善,但它至少给了我们改革事业制财政拨款方式的一种思路。假如我们将扶持图书馆事业的一部分款项不直接划拨给它,而是作为资本股金投入到其他具有较大市场收益势能的文化单位,让图书馆作为非控股单位参与共同体产权分配,同时将图书馆聘用人的质询权转入共同体,那么图书馆就不但在与共同体的相互监督中获得了争取事业发展的商业资源,而且还会平抑双方间不同产权先赋性收益扩大的势差。

按这种思路尝试寻找突破口,虽然一时会打乱事业编制与产业实体间的行政划分框架,但最终却能为组建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实现多媒体经营和跨地区发展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2.废除单位制与坚持“四个不变”原则的统一性问题

前一阶段,一些地方在一部分生存与发展困难的文化单位推行了“法人买断资产,职工买断工龄”(笔者认为此提法有误,另文批评,这里仅引用原意)的改革,不仅使这些单位由事业转换为企业,而且将其员工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由于这一改革从根本上毁坏了已实行几十年的单位制架构,因而在当地文化大系统中引起了人们心理上的巨大震动。在人们(尤其是中年以上的人群)早就习惯以“公家人”身份所组成的利益圈子(体制内)生活后,突然让他们面对将在一夜间骤然失去“公家人”身份保护的严峻现实,以致其产生的社会心理障碍应在预料之中。然而,当中央规定媒体仍保持事业编制不变的政策后,一些媒体单位就要求按“四个不变”原则保留单位体制的组织结构,给推进单位制改革设置了一道栏栅。这就引出两个相关的问题:一是单位制是否构成了主导文化事业发展方向的充要条件?二是在媒体单位是否仍然需要保留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双轨”人事制度?

我们认为,单位制是主导文化事业发展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表面上看,是单位制组织主导了文化事业发展的方向,实际上是单位制中的委托关系实现了这一点。换句话说,即使废除单位制但只要建立以国家资产作基础的委托关系,就可以完全确保主导文化事业发展的方向和进程。例如,实行国有民营(含国有控股)制度的单位照样能够履行“四个不变”原则的使命。新中国建立以来几十年,虽然单位制与文化事业相结合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但它所固有的内在矛盾又部分地限制了文化事业的发展。单位体制实行的是一种多级循环的委托关系,所有成员都具有上一级委托人和下一级人的双重身份,因而它是一个委托人监督成本较高而人监督积极性不足的体制,以致职务寻租和懈怠搭便车行为被效法不止,结果常使生产投入和利润剩余出现“合法性”渗漏。改革以来,人们通过不断摸索,终于找到了一些在国有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克服单位制弊端的实验性途径。如国有民营机制,它是原来(国有国营)委托关系的一次改进或变形。它真正的变化是取消单位内所有成员的委托人身份,使其都变成单位的雇员(即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这样就把原来国家、单位、个人之间的三重关系简化成只有国家与单位和单位与个人的二重关

国家将所投入的资产委托给一个单位的总人,而不再与单位的其他成员发生直接关系;从此使用人权回归单位并且高度统一,这从根本上破坏了单位内派系结构对抗的基础,提高了单位系统的运作效率。另外,国家(委托人)与人之间比较明确地划分了剩余分割权,将剩余的一定份额以年薪制形式交给人,用以卖断委托人的监督权和激励人的监督积极性。委托关系的这些变化所带来的新机制,可有效抑制单位体制下职务寻租和搭便车的懈怠行为,防止投入与利润的点滴性渗漏。不过这种新机制还有一个人风险的防范问题未解决,使其推广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较成熟的办法是用单位相互参股的方法来改变委托人虚位的问题,收回并强化委托人监督权;建立人(经理)市场,对风险经营者实行失败淘汰制度,提高其准入门槛。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不论单位的产权属性是事业还是企业,对传统的单位制实行改革的必要性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应根据市场与社会条件的成熟状况,分别并逐步地推行之。在事业单位内保持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双轨”人事制度,既破坏效率,又显失公平,必须断然地进行并轨改革,统一采用市场用人机制。

3.文化体制改革中的“分蛋糕”与“做蛋糕”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一些地方文化单位对改革的意愿似乎有较明显的分野。市场能力差的单位要比市场能力强的单位更有迫切性和承受力,但实际上两类单位大多有个共同点,即对改革的呼吁多半出于变革各自单位财源的组织与分配机制这一要求上,而对全面改革单位制的思想准备好像还不足。因此改革基本上是由上而下推进的,基层单位的被动性较大。这使“投资幻觉”在文化系统内仍保持着亢奋状态,严重影响了人们将改革与发展联系起来的创造性思维发挥。例如,某市图书馆经过人事分配制度的单项改革,并没有全面开创工作新局面,还是维持着进书经采编流程下来后比书店晚上市一年左右的供书程式。因为他们始终认为,文化生产力萎缩(如藏书增量下降,围绕读书的座谈、评奖、办讲座、搞培训等活动减少)主要是源于财政投入不足。一旦财源状况改善,这些问题皆可解决。然而事实上,他们还是习惯于将文化事业单位的生产性活动变为占用社会资源的转移性活动的工作方式,即刻板地信守“上面给多少钱下面才能办多少事”的行动逻辑,而不能开拓视野,通过自身创造性的生产活动为社会增加新财富(资源)。如果改革不是囿于关起门来“分蛋糕”(尽管我们在要素分配上相对地解决了“劳动时间测不准”的问题,但它仍是一个“分蛋糕”问题),倒是奉行开放门户“做蛋糕”的策略(“分蛋糕”只能分散人心,“做蛋糕”才能吸引人才),那么,该市图书馆就能联袂各行各业,继续开办好专业文献导读等等特色业务,并通过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向公众提供信息领航,组织与开发技术指导和服务。按此思维推论,社会图书馆的公共产品特征也可部分地实现适用排他性目的且获得市场回报的性能转化,这样将在财政改善的同时,提高它们馆藏及交流资源的针对性和利用率。

4、实行“管办分离”体制改革的真实含义问题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公民文化是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混合型政治文化。中国公民文化继承了传统儒家的政治文化,同时又融合了现代文化与西方文化的特点,表现出传统与现代两个层面的基本特征。公民文化建设对完善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促进其目标的实现以及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公民文化建设之未来展望则显得尤其重要。

一、“公民文化”的界定

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和维巴在《公民政治文化》一书将人们政治心理取向模式的政治文化界定为三种类型:地域型文化、臣民型文化和参与型文化。西方学者后来根据阿尔蒙德和维巴的这种分类归纳出这三种类型政治文化的具体含义。他们认为:“一、地域型政治文化是指人们只能朦胧地意识到一个中央政权的存在,他们对于这个政权的感情是不确定的或消极的,也没有把任何规定他们与政权的关系的准则内化。即人们对政治系统,它的如何运作以及作为能动参与者的自我,均缺乏起码的认识和情感;二、依附型政治文化‘又称驯顺型或臣民政治文化)是指人们对政治运作的取向明确,但是他们与政治系统的联系是一种被动的联系。有这种政治文化取向的人对国家的政治系统只是情感的、规范的,而非认识的;三、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指社会成员对整体的制度和政治系统的运作均表现出明确的取向。同时,个人在政治体系中倾向于一种自我活动者的角色;个人对这种角色的情感取向和评价的取向,可能接受也可能反对。

任何国家的政治文化都不是绝对单一的文化类型,往往是不同类型的政治文化以不同的程度和方式结合、融合或混同在一起,从而形成各国政治文化最显著的特征。这正如阿尔蒙德的“公民文化”学说:公民文化是由这三种类型政治文化交汇而成的,它是一种混合型政治文化。公民文化指的就是参与型复合政治文化。它不是一种现代文化,而是一种复合的,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文化。因此,它既带有传统文化的特征,又带有现代文化的特征。中国的公民文化也不例外,它是一种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混合政治文化。

二、中国公民文化的特征

首先,人文主义与专制主义的有机结合,并具有极强的封闭性和排异性。它所强调的往往是人的义务,而不是个人的价值。同时又把人性也分为若干个等级,诸如圣人之性等等。

其次,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流是儒学,而经学又是传统儒学的制高点。这种经学的思维方式把自己的思维视野囿于儒家经典之内,同时把圣人之言、经传所云视为人的政治行为的规范和治理国家的准则。川由于政治文化的历史继承性,不可避免地使中国当前政治文化带有传统政治文化的痕迹。

2.传统的公民政治文化与西方文化的融合。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中国国内经济政治体制的转型,西方许多具有现代特征的政治价值观念也逐渐为中国人所接受,从而形成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等级观念与西方政治文化中平等自由思想共存,传统人治思想与现代法治思想共处,王权主义与三权分立思想的并存的特点。同时也使当前中国政治文化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分化。这必然导致中国民众政治心理复杂多样且政治价值取向不一,阻碍了政治文化的凝聚力和整合功能的发挥。但相对于主流政治文化的理性化和世俗化而言,政治文化的分化处于次要从属地位,其消极影响也是次要和局部的。

3.中国公民政治文化纵向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首先表现在其纵向分布上领袖阶层公民政治文化与大众阶层公民政治文化的基本一致:大多数干部和群众具有共同的政治理想和政治信仰,即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具有共同的政治情感和政治认同倾向,即爱祖国、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国家制度、支持和推动政治体制改革、赞成和维护国家宪法、法令及政策。在对政治现象的评价上,也具有基本一致的政治价值观,在对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的认识上也具有基本一致的态度。

4.中国公民政治文化横向的差异性。公民政治文化的一致性只是当今中国公民政治文化的一个方面,在中国现阶段公民政治文化结构内,但其水平和程度上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和不平衡。其主要表现在各阶级阶层、各职业团体、各地区、各民族、各年龄层次、各文化层次及性别不同的公民之间的差异。它包括政治认识、政治热情、政治评价、参与意识、效能意识、政治安全感和政治自信心各变量的吻合与分歧:包括人们对政治制度、政治结构、政治权力、政治人物、政治过程、政治改革、政治透明度、政策产品的偏好和取舍等等。

三、公民文化建设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诉求

1.公民文化建设推动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任何政治系统都是由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两大部分组成,两者分别构成政治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关系密切。有人曾形容说,公民文化似大海里的水,而政治体制则是漂浮在海上的冰山。社会的政治机构与政治过程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中设定,又在一定的文化中生长。当代中国公民文化既然是当代中国现实政治的反映,它也必定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研究当代中国公民文化,就是揭示公民与政治体系、政治文化与政治体制的互动过程,从公民文化的角度来认识中国的政治体制,规定其改革的方向、目标与任务,增强改革的可预见性。长期以来,中国形成了一个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这种体制正是公民文化不发达的产物,反过来它又进一步阻碍了公民文化的发展。它压抑了人民群众对政治的自主参与和对国家事务的有效管理,造成公民主体意识低下、政治效能感下降、政治感情冷漠,而政治体制的弊端因此能长期存在下去,形成公民政治文化与政治体制的恶性循环。由此可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革新公民政治文化,只有培养现代民主的公民文化,政治体制民主化的目标才能最终实现。

2.公民文化建设完善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邓小平进行了长期的思考,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党政分开,主要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权力下放,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地方各级的权力下放;精简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从广义上来说,是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体现。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本质上是王权主义,突出体现为泯灭个性、重人治轻法治和愚民政策。而现代公民文化建设是对这些传统政治文化的扬弃,进而发展为尊重个性,重民主和法制建设,重政治主动参与性,从而促进政治体制改革中的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这种公民文化建设的价值观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体现是一致的,它们共同体现了实现民主和法制的要求,这也进一步调动了公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并维护、支持和促进了民主政治的正常、健康运行。

四、公民文化建设之未来展望

公民文化建设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朝着良性、健康的方向上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加强公民文化建设则显得尤其重要。

1.要大力培养公民意识。公民文化建设需要大力培养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一种理性处世论事的政治意识,它是民众对权力公共性质的认可以及监督;它是对公共利益的自觉维护和积极参与。具体说来,公民意识就是民众对自己在国家政治和法律生活中所处地位的认识,在认知上对其自身公民角色的了解;在情感上对国家和特定社群的认同,懂得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价值选择上奉行有序参与、平等节制、妥协宽容的理性议事规则。

公民意识包括政治主体意识、政治认同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首先,政治主体意识是置身于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对自身的反省意识,是公民自立为政治主体并对于自身的政治主体地位、政治主体功能、政治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是政治主体自主性和能动性的观念表现。其次,政治认同意识,没有政治认同,就没有政治目标的统一,也就没有公民文化的一致性。再次,政治参与意识也是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只有实现广泛的真正的公民的政治参与,中国的公民文化建设才能达到更高一级的程度。

2.加强公民的政治实践。公民文化建设成功的关键是加强公民的政治实践,在大量的政治实践中丰富公民文化,推动公民文化不断向前发展。公民的政治实践,是指公民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维护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实施公共监督,参加社团组织等等。政治实践是客观政治世界达之于人们主观政治心理和政治意识的最重要的桥梁,一次成功的政治实践比十堂政治课更有效果。

3.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以法制来保障民主。要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公民就必须要拥有各种基本的政治权利。如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批评建议的权利,有检举控告的权利。公民有权选举他们认为合格的人作为行政首长,并有权撤换和罢免不合格的行政首长;公民有权了解政府的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等。但仅仅拥有各种政治权利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要有明确而又具体的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由于政府公权力具有相当的扩张性,因而它成为公民政治权利的最大敌人,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各项法律制度。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3篇

(一)行政体制改革法治化是科学改革的必然要求

行政体制改革主要包括行政权的重新界定,行政组织结构、规模变化,行政机关的调整和公务员制度的完善等。行政体制改革作为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其改革的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中间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很可能影响其他环节的改革顺利进行,最终影响改革效率及效果。法治化要求行政体制改革纳入法治轨道:首先,改革之前要经过一系列科学的论证,确定改革方案;其次,改革推行的过程要通过法律规范确定有关原则指导,明确相关程序,规则;再次,改革过程中要进行阶段性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法治化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和要求,有助于在改革过程中做出预测,保持秩序,有效地处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对程序的认知,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革过程中的主观偏向,使改革尽量客观科学。另外,程序的另一重要功能是可以将复杂庞大的工作工程分成不同的阶段,明确责任。通过法治化可以使改革更具合理性、可行性,有效防止改革中的专断和任性。

(二)行政体制改革法治化是及时确认巩固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

我国自建国以来已经进行了多次机构改革,每一次改革都是由政府设计并且由政府推行,虽然政府的一部分改革方案须权力机关批准,但是,权力机关在改革过程中介入的非常有限,基本上改革都是政府策划政府推行自我监督。这种方式有利于改革迅速推进,在短时间内取得显著效果,但是也存在着许多内在的缺陷。由于改革过程中集权严重,改革者主观随意性大,改革方案也往往缺乏细致的论证,改革成功与否全依赖政府自身的智慧和魄力。改革的集权也导致了改革成果难以巩固。法治化的过程就是将改革的权力、方案,推进模式,成果巩固都通过法律规范予以规定,形成良好的改革秩序。权力的法治化,就是首先要对改革权进行合法授予,通过权力的授予相应的责任也就更加明晰,从而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改革的专断和任性。方案推进模式的法治化,就是讲改革方案,推进模式的大体步骤通过法律规范予以固定,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有助于减少改革过程中的主观偏见,提高改革过程的科学性。成果巩固的法治化,主要是将改革成果及时予以固定,这样有助于防止改革的成效出现反弹。

二、行政体制改革法治化的路径选择

(一)实现行政体制改革法治化需要通过立法推进改革

1.对改革权的授予采取法律保留原则。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将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由外延式逐渐向内涵式推进。所谓内涵式行政体制改革,是指政府职能调整整合、政府机构再构和政府运行机制再造的统一。内涵式的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对政府职能、结构做出调整,对政府本身做出改革已经超越了行政权的范畴,属于国家权力的范畴。国家权力的行使主体属于全国人大,因此,改革权的设定主体当然地属于全国人大,设定形式采取法律保留原则,通过宪法或者法律来设定。采取法律保留原则设定改革权有利于保证改革进程的稳定性,避免随着领导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更换影响改革进度。为了适应社会转型遇到的紧急情况和改革中的偶然性,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改革设定、变更权是必要的,但是要由法律进行特别授权,对设定、变更的情形做出严格的规定,并且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冲突。2.制定统一的《行政体制改革程序法》。程序是可以反复适用的工作机制,通过程序性的规定,可以有效防止改革的任意性、随意性。行政体制改革是法治在行政领域的深化,也是行政对法治的有力回应。为适应法治经济带来的社会转型的行政体制改革,本身也应该走法治化道路。法治一方面要求行政体制改革要依据相应的实体法,另一方面也需要依据法定程序理性推进。作为行使改革权的机关,全国人大应当制定统一的《行政体制改革程序法》,对行政体制改革基本方案的提出、方案论证与评估以及方案的实施与监督做出基本的框架性规定。我国的历次改革都是政府内部提出,由人大进行审议通过,可以看出我国的行政改革动力基本靠政府自身的内在觉悟,人大的审议虽然能对改革的权力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督,但是目前政府绝大部分的改革都是由国务院内部文件决定。在《行政体制改革程序法》的制定中,要完善行政体制的决策制度,须加强人大的审议权。行政体制改革涉及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尤其是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行政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后,应当赋予行政相对人听证的权利,广泛听取社会民众对改革的建议、意见,增强改革的合理性、可行性。3.完善《行政组织法》和制定《行政编制法》。目前,我国现行的两部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都是施行于上世纪80年代,虽然《地方组织法》经过了多次修改,但从总体上来看,这两部《组织法》规定都相对原则,在机构的权限规定上缺乏细致、可操作的规定,尤其是传统行政组织法的理念,很少关注行政机构自身承担的功能和行政任务。在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机构的改革成为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必然需要完善我国相关《行政组织法》,在逐步细化现有组织法的基础上,立法理念的更新尤为重要。在今后的组织建构中,要充分考虑到行政功能所引发的对机构设置要求,对行政机构的设置采取一种多元的、开放的态度,对于符合实质法治的机构设置也应予以认可,在满足法治的基础上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行政任务为机构设置要求。我国机构管理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机构繁杂,人员庞大,我国编制管理的困境主要表现为管理基本制度的缺乏,我国编制管理的法律依据多是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层面上的,缺乏统一的立法层面上的规范。要解决编制管理的困境,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应当采取由人大立法的模式,制定统一的《行政编制法》,仿效台湾采取的总员定额制度,通过法律对行政编制人员进行严格的控制,使我国的行政编制逐步走上法治化道路。

(二)实现行政体制改革法治化需要转变观念

法治的完整意义在于市民社会公民按照既成的规则有序而自由地交往,公权力通过维护政治秩序,服务于市民社会的自由交往。无论是私法之治的形成还是公法之治的建立,权利意识、法治观念的形成至关重要。中国市民社会的缺位造成了权利意识的淡薄,因此,在行政体制改革中,不仅要注重体制本身的优化,也要注重法治意识的启蒙。

1.转变政府行政观念

行政体制改革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个人、政府与市场、政府之间的关系,核心就是确定政府的职能,解决政府权力的界限和内部配置问题,变传统的全能政府为有限、有为的政府。要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观念的转变至关重要。首先,政府要树立服务观念。传统的行政体制是建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之上的,突出人的作用,强调对社会的管制。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与深化,传统的行政管制观念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的发展需求,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政府成为政府改革的主要方向。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方面就是要优化政府结构,使之服务于经济发展,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但是政府服务职能的发挥关键在于观念的更新,只有从深层次转变政府行政观念,建立服务理念,政府结构优化所带来的积极作用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发挥。其次,树立责任观念。行政权力涉及公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缺乏审慎思考的改革举措有可能造成全社会改革成本的增加,最终背离改革目的。权力与责任是对应发生的,责任的建立能够有效遏制权力的任意,行政体制改革关涉国家的全局发展,政府树立责任观念,能够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改革的随意性,使改革始终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目的。

2.转变公民观念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4篇

旅游文化产业的法制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就,集中体现在该产业的地方性法律体系上。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由此基本形成了该产业的地方性法律体系,为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制度上的保障。通过筛查梳理有关法律,按立法主体的分类进行概况,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有:2004年4月20日颁布的《齐齐哈尔市旅游条例》,2011年10月25日公布的《齐齐哈尔市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4年10月25日颁布的《齐齐哈尔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政府规章有:2006年4月6日颁布的《齐齐哈尔市公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有:2013年12月10日颁布的《齐齐哈尔市城市雕塑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12月4日颁布的《齐齐哈尔市建筑环境审查暂行规定》,2013年11月15日颁布的《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城市色彩建筑风格技术规范》等。这些各层级的立法组成了有效的行政法律体系,构筑了法制保障的基础。市人大于2011年颁布了《齐齐哈尔市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原实施的《齐齐哈尔市保护街区和保护建筑条例》同时废止。不到六年,就重新制定了一部更加适应市情的法律,可见人大机关对我市旅游文化产业立法的重视。《齐齐哈尔市一日游管理规定》业经2014市政府十五届十八次常务会议予以废止,市政府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的及时清理,为旅游文化市场和谐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随着齐齐哈尔市旅游文化产业法律体系的基本建立,其机关制度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立法机关的立法制度、监督制度,行政机关的办公制度、执法制度,司法机关的办案制度等,有效的保障了地方性法律的实施、矫正、完善,促进了地方性法律的发展。这些制度与地方性法律共同构筑了旅游文化产业法制保障体系,保障了我市旅游文化产业的稳步发展,使我市的旅游文化建设走进全省的前列。

二、齐齐哈尔市旅游文化产业政策激励机制与法制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法律是由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表现。而政策未被制定或认可为法律规范之前,是由纲领、决定、决议、指示、宣言、命令、声明、通知、会议纪要、领导人讲话或报告等形式表现的。法律稳定,构筑着法治社会的核心内容和规则秩序;政策灵活,决定着法治社会的进步速度与发展幅度。齐齐哈尔市旅游文化产业政策与法制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着旅游文化的发展,但两者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齐齐哈尔市旅游文化产业政策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1.围绕“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定位研究不足。历史文化是旅游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构筑城市文明的主要因素,城市文明又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源动力之一,我市在历史文化名城定位中所论及的项目都很零散,缺乏集中,不能产生整体品牌效应。2.财政的倾斜赶不上产业发展的速度。市委市政府把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来培育,把文化作为五位一体战略的基本支点来建设,对旅游文化加大财政投入。但旅游、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更多资金,而实际的投入不足,无法走出资金的困境,难以适应市场和管理的需求。3.旅游文化产业未形成发展合力。旅游、文化两部门工作有很多关联,但却没有联动工作的机制,没有形成发展合力,浪费了行政资源,减弱了行政效能。例:文化部门有建设“卜奎一条街”的社会需求和设计构想,旅游部门也有建设“旅游步行街”的市场需求。文化部门的规划设计侧重宣传效果和文化普及,而旅游部门侧重旅游环境和文化定位,两部门有相似的规划构想,但却从未合作。4.行政执法政策不完善。⑴检查人员相对来较少,执法检查的幅度和频度并不能达到市场的需求。⑵一些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还在进行改革,这方面的改革力度还不够。⑶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重点是培育市场、开拓市场,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宜进行部分调整。

(二)齐齐哈尔市旅游文化产业法制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1.法律条款的不适应与缺失。例如2006年的《齐齐哈尔市公园管理办法》一些条款需要修改,2004年的《齐齐哈尔市旅游条例》与2013年全国人大颁布的《旅游法》存在一些矛盾,需要修改。2.法律保障体系的不完善。文化建设方面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没有文化产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主要涉及的是旅游、城市建筑等领域的内容,这种现状与文化强市的地位不相符。

三、齐齐哈尔市旅游文化产业政策激励机制与法制保障体系发展构想

(一)齐齐哈尔市旅游文化产业政策激励机制发展构想1.规划立项突出“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定位。现有的鹤文化是生态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旅游胜地”发展定位的核心文化之一。但历史文化名城没有与此城市品牌相媲美的项目。这需要构建一个重大的品牌立项,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定位。如军政省会古城(即卜奎古城内城)的项目,突出了资源集群的优势,能发挥巨大的品牌效应,全中国只有新疆伊犁将军府可以和齐市的黑龙江将军府媲美,如果回迁将军府,复建南门迎恩门,文庙魁星楼和部分城墙,并打造东二道街为卜奎一条街,那么卜奎古城就能叫响中国,鹤城就可以成就全国最美的军政省会(省府)古城。那么历史文化古城就可以真正成为我市的城市品牌,由古城打造的抗争文化与和谐文化将与鹤文化齐名。2.制定财政倾斜政策、拓宽投资融资渠道。继续加大财政倾斜,各级政府要制定旅游发展金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创新投资融资体系,扩大招商引资,鼓励民资进入市场,加大银行对文化产业的贷款力度等。制定优惠政策,对相关企业给予税收、水电费等方面的优惠等。激励各方资金参与开发建设,促使旅游文化产业成为社会投资的热点和重点。3.打造旅游、文化的发展合力。破除部门的领域保护与利益归属,建立旅游、文化的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打造卜奎一条街项目。对于一些文化立项、研讨等工作可邀请旅游部门参加。对于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评审、维护、建设的一些重要环节,旅游部门可提出相关建议。对于城市小品、主题公园、公共设施的建设,相关部门可共同规划,实现规划、文化、旅游的共襄发展。4.完善行政执法政策。⑴加强行政检查的幅度与频度。需要配备更多的执法一线人员,提高执法水平,完善这方面的机制。⑵强化行政许可的梳理与调适。这方面的政策略有不足,比如导游证核发及管理其性质为行政许可,宜应行政机关直接负责该项工作。⑶做好行政确认的指导与放权。这类的行政审批宜下放到协会等部门进行管理,比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宜下放到行业自治部门管理。⑷确立行政处罚的规制与重点。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宜增加法治建设的内容。部门法定代表人宜在处罚一线中展现其领导价值,具体表现在制度设计中宜规定直管处罚机构,同时配备副职领导协管。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化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3-0-02

一、从管文化到办文化――实现政府身份和职能的转变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文化管理体制,其主要特点就是政府对文化生产和流通领域直接、严格的管理。传统文化管理体制过于强调文化作为思想教育手段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属性,忽视文化产品的商品属性,忽视了市场经济体制下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和趋势。面对新的文化发展形式和要求,原有的文化体制不断暴露出种种不适应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严重阻碍了文化发展应有的进程。原有的文化管理体制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文化、办文化,政企不分、管办不分,把经营性文化产业混同于公益性文化事业,由政府统包统揽。在这种管理体制下,许多国有文化生产单位按行政领导或少数所谓专家的喜好进行生产,缺乏活力,缺乏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力。实现政府身份和职能的转变已成为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

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实行政企、政事分开。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要实现文化经营单位从事业型向产业型转制,必须首先实现政府从“管”文化向“办”文化转变,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通过“服务、咨询、监督、调控”等方式,把文化市场的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文化行政部门只承担审计、监督、规划等行政职能,把政府职能与文化生产功能分开,文化企业单位应按现代企业制度转制。为了实现政企分开,需要建立一个国有资产授权机构负责文化资产的经营管理,这种文化资产公司承担文化资产的经营管理,通过该机构行使国有文化资产出资者权利和法人产权,这样实现了所有权、财产权、监督权分离,从而明确了投资主体与产权的关系。在实行政企分开的同时,必须转变政府的事业角色,把一些事务性、技术性的职能下放给文化事业单位,扩大它们的自,实现政事分开。加强文化领域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建设,发挥群众文化组织在提供文化服务、活跃文化市场、规范行业行为中的重要作用。

二、脱官入民――实现文化产业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

传统文化管理体制政府直接办文化,国有文化单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文化单位的运行经费全部由政府财政负担。文化和市场是完全隔离的两个领域。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国外文化不断涌入、文化市场空前繁荣的新形势,一些国有文化生产单位逐步被边缘化,有的甚至难以为继。文化事业单位依靠政府财政的全额或差额拨款,则成为一段时期以来一成不变的思维定式。这种单纯、僵化、凝固的生产管理机制,一方面使政府长期背着沉重负担,另一方面使文化事业单位产生依赖心理,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活力,使文化生产队伍庞大而臃肿,表演形式亦缺乏变革,趋于单一和老化,已远不能适应多样化、新型化的市场需求。

这就必须实现文化产业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文化经营单位实现企业化转制后,要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使文化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实现文化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既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也需要健全的内部经营机制。就外部环境而言,客观上要求政府转变文化管理职权,制定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等。就内部环境而言,当前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实现思想观念上的转变,树立文化产业观念;树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树立竞争、风险、人才、法制、效益等观念。二是实现经营方式的转变。随着文化企业产权的流动和资产的重组,各文化产业部门可灵活地选择租赁、股份、股份合作等经营方式,甚至拍卖出售。选择哪种经营方式要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各种经济成份或投资主体责权利的合理划分,有利于优化经营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益。三是实现现代管理方式的转变。要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陈旧用人观念,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为有本事、想干事、会干事的文化人才提供合适的舞台,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激发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以优厚的条件和良好的用人环境,留住和吸引懂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和拔尖的专业人才,确保优秀人才不流失。

要坚持用市场的思路和办法,激发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活力。用市场手段搞活文化生产。文化产品无论是生产还是营销,在坚持正确导向的同时,都要面向市场。要认真分析消费心理和市场需求,努力生产代表一个地方的文化品位、叫得响、卖得好的艺术精品,特别要形成有自主创新能力、有市场竞争能力的文化品牌;用市场手段盘活文化资产。鼓励社会力量通过产权交易、共同投资、联合开发等形式,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盘活国有文化单位的沉淀资产,解决国有文化单位“捧着金饭碗讨饭”的问题;用市场手段搞活文化融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坚持国有文化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同时,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方式,大胆吸收民营资本与外来资本参与文化产业。支持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三、由点到面――建立“文化特区”实现文化体制改革探索方式的转变

从改革的路径选择看,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要充分借鉴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采取先试点、再推广,逐步推进的方式。为此,我们要充分考虑文化艺术的特殊发展规律,认识到文化发展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是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建设文化特区要具备四个特色:

(一)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文化试验区。作为提升中国文化发展自觉性和科学性的战略平台,文化特区建设以新的理念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并以文化为先导和动力,激活经济、政治、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的全方位深层次改革和一体化发展,使特区制度、管理、环境、文化等方面的“软实力”全面提升。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综合配套先行区。建设全方位多领域综合配套的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在市场准入制度、审批制度、文化投资融资政策、文化事业改革、公益文化运营改革、人才政策、文化国际化、文化走出去、文化监管、文化微观组织等方面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把特区打造成在大中华圈具有高度影响力的文化发展高地、创意产业集聚中心、文化艺术先锋区。打破行政垄断,放宽市场准入,争取允许民间资本在特区进入报刊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网络视听服务等目前受限的文化领域;创新准入机制,争取特区在文化领域拥有较为独立的行政许可权,进行行政许可事项改为“注册制”、“登记制”或“备案制”的改革试点;实行区域进入无障碍制度,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国内任何电台、电视台、报刊社等文化单位,均可在特区设立分支机构。创新文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文化社会组织的审批注册制度与双重管理制度。改进文化企业创业环境,修订或废止阻碍企业公平发展的政策规定。

(三)文化开放合作前沿地。在保障文化安全和文化前提下,在文化开放合作方面进行先行先试的探索,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双向的文化开放合作格局。打造跨境文化合作区、中国文化产品出口基地、文化国际化窗口区。深化国际文化合作,推进人员往来、文化产品进出口和文化活动交往便利化改革,赋予特区更大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审批权和文化交流自。推动建设特区文化圈,实现特区与周边城市在文化资源、文化分工、文化市场的共享与合作。

(四)中华文化形象展示区。依托地方特色历史人文、现代文明元素,把特区打造成中华文化集中展示、传播基地。将生态优势和文化优势相结合,着力发展特色文博业、文化旅游业和原创艺术.以会同古村为切入点,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民间博物馆群”、“艺术收藏品展示交易中心”、“原创艺术基地”。依托地方文化产业园,建设新闻出版产业“实验基地”,打造成数字出版产业基地。

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是推动文化建设的关键,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强有力的工作把文化体制改革的蓝图变成现实。

参考文献:

[1]向有明,王玉明.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1,(07).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6篇

【论文关键词】 会计监督; 内部控制; 必要性

【论文摘要】 近年来,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件的连续曝光,使人们更加关注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强化会计监督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阐述了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必要性,通过对会计监督施行的现状及其弱化原因的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职能的途径和对策。

一、加强会计监督职能的必要性

会计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监督职能,对于改善单位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监督职能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出来。

第一,有效实现单位经营方针和目标的需要。会计监督利用会计核算所提供的资金、成本、利润等价值指标,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控制与指导调节,以此促进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从而实现其经营方针和目标。

第二,保护单位各项资产安全和完整的需要。会计监督职能通过对资产的控制,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对资产的接触,防止贪污、盗窃现象的发生;通过定期的财产清查,确定各项资产的实存数和账面数,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和责任,从而加强对资产的保护,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保证单位财务活动合法性的需要。会计工作是一切财务收支的“关口”,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只有通过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程序后,才能得以认可和实现,并在会计上进行真实、完整的反映。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便是真正起到“把关守口”的作用,财务收支中的任何违法违纪问题都会得到有效的制止和纠正,从而保证单位各项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第四,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需要。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越来越严重,2006年审计署组织力量对1290家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会计报表严重失真的企业占68%,各类违纪问题金额达1000多亿元,上市公司中也出现了严重的会计造假事件。会计信息失真已严重影响到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经济建设。因此,加强会计监督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效途径。

第五,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活而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只有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规范会计行为,打击违法犯罪,才能促进有序竞争和有效配置资源,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既然会计监督职能在改善经营管理、保护资产完整、控制财务收支、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那近年来会计监督职能又是怎样一种状况呢?

二、我国会计监督施行的现状

会计监督职能伴随着会计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我国经过了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生活逐步与国际接轨,会计监督体系逐渐建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现阶段也还存在着不足。

三、会计监督弱化原因的分析

(一)我国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

新的《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前几年发生的“琼民源”事件,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了巨大冲击,严重损害了公众股东的利益,但是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对其直接责任人进行制裁,使得会计监督形同虚设。再者,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比如说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概念模糊,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有待明确。很多企业将审计监督等同于会计监督,而事实上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它侧重于事后监督,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同一经济事项的监督有着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如果会计监督体系还不健全,也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

(二)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

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是根本就没有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徇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内部控制的缺失和缺陷难逃其咎。

(三)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

一般来说,企业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于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会计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因此前些年我国会计人员奇缺,而现阶段,虽解决了量方面的问题,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理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四、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的对策

会计监督的功能是指会计监督对社会经济以及企业经营的作用。从宏观上来讲,合理地利用会计监督,可以促进社会经济运行的规范化和合理化,排除社会经济运行中不必要的阻力,也能推进廉政建设,节约使用资金,使社会经济运行更加秩序化,并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从微观上讲,通过有效地履行会计监督,至少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有利于企业经济活动更加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利于企业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约束财产所有者、企业经营者的经济行为;有利于企业节约开支,提高经营效益。由此可见,会计监督权利的履行对国家和企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健全会计监督法律保障体系,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必须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准则,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强化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强化完善内部监督

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可以看作是内部控制制度在会计工作方面的具体规定,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企业经营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相应的内部控制。

三、会计监督弱化原因的分析

(一)我国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

新的《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前几年发生的“琼民源”事件,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了巨大冲击,严重损害了公众股东的利益,但是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对其直接责任人进行制裁,使得会计监督形同虚设。再者,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比如说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概念模糊,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有待明确。很多企业将审计监督等同于会计监督,而事实上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它侧重于事后监督,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同一经济事项的监督有着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如果会计监督体系还不健全,也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

(二)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

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是根本就没有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徇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内部控制的缺失和缺陷难逃其咎。

(三)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

一般来说,企业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于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会计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因此前些年我国会计人员奇缺,而现阶段,虽解决了量方面的问题,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理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四、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的对策

会计监督的功能是指会计监督对社会经济以及企业经营的作用。从宏观上来讲,合理地利用会计监督,可以促进社会经济运行的规范化和合理化,排除社会经济运行中不必要的阻力,也能推进廉政建设,节约使用资金,使社会经济运行更加秩序化,并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从微观上讲,通过有效地履行会计监督,至少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有利于企业经济活动更加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利于企业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约束财产所有者、企业经营者的经济行为;有利于企业节约开支,提高经营效益。由此可见,会计监督权利的履行对国家和企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健全会计监督法律保障体系,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必须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准则,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强化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强化完善内部监督

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可以看作是内部控制制度在会计工作方面的具体规定,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企业经营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相应的内部控制。

这就要求各单位依法建立严格的会计核算程序,提出可操作性强的防错纠弊的内部控制办法。此外,企业还应当对参与购货、销售、生产等经营活动的各部门制定互相控制、互相监督措施,建立违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追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切实执行。

(三)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财务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加,一大批人员加入到会计队伍中来,使会计队伍迅速发展壮大,但就其个人素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另外,新的经济现象不断涌现,会计方面所涉及的学科和内容不断增加,需要进行研究,很有必要进行培训,以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水平。

(四)加大职能部门监督力度

国家财政、审计、税务、银行、证券监管等职能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单位外部监督层次,将内部监督配合协调一致,为会计人员创造了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为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奠定了科学的基础。税务监督是政府部门对各企业会计工作监督的主要手段,财务会计资料是其监督的基本内容之一。因此,如果税务监督的职能到位,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财务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财政监督应当以会计信息质量为主要对象。各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秩序,财政部门作为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承担起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五)加强和规范社会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社会监督应该以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为主。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使得会计监督不再仅是依靠企业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约束进行,而是成为一种有社会独立审计中介机构和政府官员参加的有保障的制度,也使得这种监督得以长期卓有成效地维持下去。通过注册会计师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审计,可以规范会计秩序,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纠正会计信息差错,提高会计信息信誉,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

新闻媒体监督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监督形式。由于新闻媒体是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具有导向作用,所以能够对企业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在我国,新闻媒体监督日渐成熟,许多会计造假事件就是由新闻媒体揭露出来的,体现了媒体监督的威力。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给信息传递所带来的便利优势,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从而更好地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全方位地实施会计监督。

综上所述,会计监督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不仅是企业对过去经营状态的终结,也是企业对现阶段经营发展的一种促进力量,是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在各项投资中取得最大效益的保证。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做好会计监督工作,才能在市场经济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中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

[2] 邵洁.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太松还是太紧[J].中国青年报,2006,4:33.

[4] 赵玉民.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J].林业财务与会计,2002,10:36.

[5] 吕一兵.关于现行会计监督体系的思考[J].锦州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6] 岳本晓.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5.

[7] 徐远征.浅谈会计监督体系的建立方法[J].审计月刊,2005,4:15.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7篇

中职机械制造一体化模块式教学的开展,可以实现现代机械制造课堂内容逐步丰富,学生的知识学习领域进一步拓宽,为了满足学生课堂学习的知识广泛性,发挥学生课堂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中职院校必须保障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教师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例如:教师结合机械制造的专业知识,对教学中遇到的机械运动课堂记录进行认真反思,结合学生的学习状态,合理调整教学形式和教学理论,优化中职课堂教育的教学效果,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另一方面,中职机械制造卡开展一体化模块教学,中职学校可以进行教师动手实践,积极组织教师进行学科调研,例如:某中职学校积极开展机械制造指导教师进行一线实践,并组织调研成果比赛,该校机械制造教学教师能够充分应用本次调研机会,合理进行中职机械制造一体化模块教学的师资力量在实践中得到全面提高。此外,中职机械制造一体化模块教学实现师资队伍建设不仅对教师的专业能力进行提高,同时进行加强中职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的引导,中职机械制造的学生的文化素质较低,教师进行机械制造的专业知识教学中,也要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和引导,达到一体化模块教学的研究全面性开展。

二、整合教学资源

机械制造专业的一体化模块教学开展,院校实现教育资源的综合应用。机械制造的理论知识开展模块式教学时,要善于抓住理论知识的教学重点。例如:机械制造中对于机械的运动的探究,主要分析运动的有用功和机械运作的受压能力。依据教学的理论知识,教师进行实践指导,从而实现现代机械制造领域的知识进一步优化与探究。

三、优化配置教学知识结构

一体化模块教学的开展,也需要机械制造教学知识结构的优化配置,中职学生的教学知识结构相对庞大,知识结构零散,为了发挥一体化教学的优势,中职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前,做好教学知识的教学规划。例如:机械制造中进行技术教学时,将机械制造的知识结构分为大型机械的知识理论,精密机械零件加工的知识结构,为中职教学的开展提供了相对优化的教学配置,发挥中职机械制造一体化模块教学的作用,达到中职机械制造教学学科的人才培养结构的完善。

四、提倡创新型教学

中职机械制造一体化模块教学的开展,是现代教育体制得到进一步优化完善的重要体现,教师开展教学中,必须坚持一体化模块教学模式适应学生的学习模式,实施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型教学模式。例如:教师开展机械制造一体化模块教学中,采取教师示范,学生进行实践模仿,同时开展课堂教学课堂讨论,学生能够依据学习的理论知识,进行主动的动手探究,对机械制造中,零件加工和机械有用功的计算进行分析,并分析不同状态中机械运作的速率,机械后期应用的寿命评估等技术形式,充分发挥学生是教学课堂主体的作用,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机会一体化,同时也进行现代知识的应用规划,发挥一体化模块教学在中职机械制造课堂教学中的作用。

五、多样的新型教育手段

一体化模块教学的开展,需要新型教学手段作为基础,例如:计算机大数据处理技术,计算机智能化系统的开发,机械制造材料加工自动雕刻,机械零件尺寸检验矫正技术,中职机械制造一体化模块教学的开展,应用多种新技术作为现代教学课堂学习与操作的一项内容。这种新技术的探究应用,使中职机械制造一体化模块教学的内容更丰富,为现代中职学生的专业知识的深入探究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

总之,社会经济发展速率的提高,为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教育人才培养方式也逐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以综合性人才为主,达到中职专业人才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同步提高。教学体制一体化模块化教学,实现了教学知识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的教学,一体化模块化教学将中职教育的内容进一步丰富,使教学结构更加完善,为学生的专业技术应用与创新提供了发展平台,也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发展的直接体现。

作者:彭平 单位:甘肃省定西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参考文献:

[1]孙庆志.中职机械制造一体化模块式教学的实践[J].科学中国人,2016,21:310.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8篇

论文摘要:文章借鉴国外典型都市区发展的经验,对我国都市化地区的发展,提出行政管理上应注意石坪究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都市区行政管理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在世界城市化进程中.都市区先后出现于西欧、北美、亚太以至全球,伴随都市区的出现与发展,都市区的行政组织与管理问题成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广泛关注和学术争论的重要问题.近半个世纪以来,城市聚集化及百万人口以上的大都市的发展更是引人注目。

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新兴城市大批出现,城市化进程大大加速,在东部沿海地带特别是原有的城市群区域(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写京津唐、辽中南、夏漳泉、.山东半岛等),都市区的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现代化水平大大提高,与此同时,中部地区的一些城市群也将崛起,如:江汉平原、中原地区、成都平原、湘中地区、陕西关中盆地等。这些地区在向都市化迈进过程中,都市范围的确定、都市行政管理的职能、都市发展的模式等问题相伴产生,借鉴国外都市区发展中的一些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探讨这些问题,对于改革我国现行都市区的行政区划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1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范围的确定.

所谓都市区是指由一定规模以上的中心市及与其保持密切社会经济联系,非农业活动发达的地区共同组成的具有城乡一体化倾向的城市功能地域。据此,在划定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的合理范围时,需严格分析考察其区域一体化的表现程度。范围过大.不仅不利于区域一体化发展,而且影响都市区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范围过小,又会抑制甚至阻碍都布区的发展。英国曼彻斯特大都市政府之所以解体,除了重要的政治因素外,与其行政范围被缩小有直接关系图。这对于我国都市区行政范围的合理确定,是一个可供参考的例子。

2都市区行政组织与管理模式的建立

都市区内若干城市在地域上的连续性,某些服务的共享性,使得在都市区建立统一的政府和管理机构成为必然,在国外大都市区政府管理演变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典型的、体制不同的组织方式,即“大都市政府”和一系列松散的职能单一的政府联合委员会,以提供和协调大都市范围的公共服务,如计划、交通、供水、金融等,前者被称为单中心体制,后者被称为多中心体制[’1.象伦敦、墨尔本、多伦多等都市区属单中心体制,曼彻斯特、旧金山等都市区则属多中心体制.两种体制在国外都市区的发展实践中,各表现出自身的优缺点。单中心体制,亦称一元化体制,是指在大都市地区具有唯一的决策中心,有“一个统一的大城市机构”。在这种体制下,可以剔除或减少有害于大城市发展的竟争和冲突,可以使资源流动更为畅通,可以在解决主要问题时适应大都市地区的战略;但这种体制又易陷入等级化的官徐结构危机,突出地表现在对居民日常需求反映的迟钝,不能代表当地的公共利益。呈尔本大都市政府行政结构的演化也体现了这一点。多中心体制又称多元化体侧,是指在大部市地区存在相互独立的多个决策中心,包括正式的综合的政府单位(州、城市、镇等)和大t重登的特殊区域(学区和非学区),各种管理区域的划分和变动以及协调组织的建立,都是谋求特定的公共服务的经济利益的结果.多中心体制试图以此来满足居民的种种孺求和偏好。由于政府较小.公众容易参与鉴督,因而政府对当地居民的需求及其变化更具有弹性,反应更加灵敏。美国堪萨斯市的协调机构—美国中部区域委员会就是这样做的。多中心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实现大都市区内超越各种功能小区的更大地区范圈内的公共利益问题。实现这种公共利益只有通过各地方单位的合作、竞争和协商来提供大规棋的公共服务。事实上,这种合作是相当困难的。

我国是一个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多民族的发展中国家,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科技水平乃至管理水平、思想观念等都有很大差异,而且在近期之内,这些地区之间的差距还会拉大.因此,在分析借鉴国外两种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模式的同时.还应因地创宜,走多棋式发展的道路[.]。例:在我国的京津唐、苏锡常、厦潭泉等地区,可借鉴多中心体制的实践经验,在我国特有的国体、政体下,探索中国式的地域性和专业性的协调方式,建立市与市、市与县(市)之间的有权威的高效能协调机制,在上海、重庆、武汉、广州等都市区,借鉴单中心体制的实践经验,在适当时候、适当地区,尤其是跨界城市区,建立联合政府,是适应我国城市发展进免或解决“城市病”的一条可行途径。

3明确都市区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

在都市区设立跨城市的区域性的联合政府、机构,对单一城市政府的职能必然产生影响,使单一城市政府的职能相对减少.例如:学区的设立,环保、公共交通、消防、供水等委员会的设立.都减少了单一城市政府的此项功能。因此,如何处理好都市政府与各地方政府职能的关系,成为都市区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多伦多都市政府作为解决都市问题、处理地方政府关系的成功范例,对世界城市的发展与管理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71。我国与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国体、政体不同,在都市化发展中其组织与管理模式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但多伦多大都市组织与管理成功的经验,对于解决我国都市化地区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问题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多伦多大都市政府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即是各级政府有较为明确的职责分工,使各级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责、有所不责,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目前我国政府职能分配中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有些事务,从低级地方政府、高级地方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插手管理,这样常常不是各级政府管理效果的盛加,而是相互挤兑、相互推诱,造成管理混乱、行政效串低下.因此,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明确各级政府与都市区政府的职责,实行合理分工是极为重要的。

4都市区内地方政府利益的协调

从国外众多都市区的发展来看,无论是大伦敦、多伦多、墨尔本,还是曼彻斯特、旧金山等,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都充满着区域内各城市政府利益间的矛盾,因此,怎样在区域范围内解决各城市共同面对的间题,成为都市区研究的热点。

在我国,由于长期实行中央集权性质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中国特有的“行政区经济”[8]现象进一步加强,区域内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冲突更为加剐,因此处理好都市区各地方政府间利益关系显得异常重要.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城市地区MUC和RCM体系的建立.便是试图在一事定区域范围内联合解决区域性问题的实例之一.在理论上,西方一些学者建立和发展了“公共经济学”力图从规模经济的角度分析和解决这类问题.“公共经济学”认为,城市间的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边界与市政公共设施的服务空间的不一致。从“公共经济学”的砚点看,城市政府具有生产和提供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理想的城市政府行政边界.

应当大体上与公共设施的空间服务范围的自然边界相符。事实上,由于不同的公共设施有不同的服务空间范围,因而在西方城乡分治、“切块设市”的体制下,一个城市政府管箱的行政边界不可能与所有的公共设施的自然边界相适应,相邻的区域之间,地域相连的城市之间,公共服务相互渗透,而公共服务的费用支付,却被限定在行政边界范围内。如何建立大城市地区合理的行政管理结构和组织,从而使城市公共设施和服务达到最佳经济规棋,便成为西方管理及经济学者十分关注和争论的热门课题。一些学者认为应通过联合所有的政府服务(总费用)来考察规模经济.在都市化区域实行一元化管理体制,有利于组织公共服务,使其达到规模经济;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地方政府的合并或联合造成了公共服务费用的增加,而不是减少.也就是说,在都市化区域实行多中心政府管理体制更为有利.它比一元化的体制更富有弹性。

尽管我国和西方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设置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西方学者用“公共经济学”的观点解释和研究都市化地区城市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路,对我国,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大城市地区城市间的利益冲突,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5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的法制建设

市场经济是个法治的经济,健全法制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之一。国家要依法治理,行政区划也要依法管理。美国的行政区划管理既有资产阶级政治的糟粕,也有人类行政管理的普遍经验。我们完全可以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加以扬弃吸纳。在美国、法律的实施是市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我国也有必要通过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完善各项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将各市施政纳入法制轨道,让市政府自主地依照法律实行行政管理,并接受人大和上级政府的法律监督和公众舆论鉴督.逐步改革凡事均需逐级请示审批的人治传统习惯,以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

参考文献

l史育龙,周一星.戈特曼关于大都市带的学术思想评介,经济地理.1996(3):32一36

2吴健平,曼彻斯特大都市政府的形成发展评述.中国方域.l996(1沙:19一21

3刘君德.张玉枝.国外大都市区行政组织与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城市规划汇刊,1995(3)

4许晓辉.墨尔本大都市行政管理模式研究.中国方域.199别5):27一29

5王文.美国都市化行政管理考察.中国方域,1995(6):21一23

6刘君德.世纪之交:中国城市化发展与城市型行政区划改革新思路.中国方域.1995(妇:2一6

7刘君德,王德忠.多伦多大都市政府形成发展及其借鉴意义.中国方域,1995(2):14一17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理实一体化;教学

高等教育改革深入推进环境背景下,社会对当代大学生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来说,要想满足企业对一线专业人员的需求,学校必须革新教育理念,推进教学模式的改革,探讨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才能更好地与时代接轨,把学生培养成时代需要的综合型人才,才能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显然,就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理实一体化教学这一课题展开论析,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理实一体化教学实践研究

(一)研究对象。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00名学生作为实验和研究对象,其中男生78名,女生22名,各进行为期四轮的教学,轮次一个授课班,教学时数为8学时。(二)研究方法。1.文献资料法:查阅有关高校、高职院校开展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理实一体化教学的期刊、文献等相关资料,为本研究提供充足的理论基础依据。2.问卷调查法: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00学生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问卷98份,回收率98%,有效问卷90份,有效率91.8%。其中,男生70名,女生20名。通过对实验对象授课前、授课后的问卷调查,取得了学生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的期望、学习认知和学习建议等实验的第一手材料,对分析研究理实一体化教学的意义、教学质量和学生满意度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3.数理统计法:运用SPSS11.5统计软件对调查结果进行相关分析。(三)结果与分析。经过四轮教学后,调查结果表明:93.1%的学生认为在理实一体化教学有较强的实用性;95.4%的学生对该教学模式有参与兴趣;97.2%的学生赞成开设理实一体化教学;91.6%的学生在理实一体化教学中获得成就感,认为自己表现出色。

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理实一体化教学实施策略

(一)丰富教学理论,夯实一体化教学基础。虽然说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理实一体化教学的核心是实践,但是在推进教学改革的过程中,要想做到与时代接轨,就必须丰富教学的指导性理论,为教学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当然,教师在研究指导性理论的过程中要理性、系统地进行。教师必须实现思想上的转变,在正确把握教学改革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教学思想进行一次全面、深刻的思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探索新的教学思想,丰富自己的教学理论,从而使这些教学理论能够更好地实现与一体化教育理念的融合,指导教学活动的实施。此外,教师在丰富教学思想和理念的过程中,还要积极寻找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理实一体化教学的发展规律,提高自己的逻辑分析能力,使课堂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学习,促进他们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二)调整教学内容,切实增强教学成效。教学内容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支撑,同时也是学生进行学习的条件之一。但是,就当前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教学内容来看,它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如内容与时代脱轨、编排固定化、知识资源有限等。针对教学内容所存在的不足,教师要勇于自我创新,打破教材的束缚,创新性地去运用教材,并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进行创新和整合。具体来说,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理实一体化教学重点在于机械传动,常用机构,通用机械零部件的工作原理、结构特点、加工工艺、材料选择、使用维护等。教师应重点教会学生如何运用设计方法以及技术标准来查找、确定所需要的参数,以解决工程设计的实际问题,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三)采用模块教学,满足学生发展需求。模块教学是一种重视学生学习过程的教学活动,其以具体的项目为中心,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逐步参与其中,最后能有效达到发展学生实践性能力的目的。就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特点来说,实施模块教学,能够帮助学生进一步提高实践能力。为此,学校应打破章节的限制,把几门相近的课程融合,将培养目标相关的内容集合到一个模块中,使知识更加系统化,培养目标明确化。例如,在学习传动这一个模块章节时,就可以融入电动机的选择,并在《学生工作任务书》中要求学生在学习完传动模块后,计算带式输送机减速器需要的输入功率,确定电机转速,根据功率和电机转速选择电动机,从而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效果,进一步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

总之,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社会对综合型技术人才需求的不断提升,实现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教育的改革,加快理实一体化教学已是必然。为此,学校应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指导下,按照学校需要的核心素质培养要求,积极推行理实一体化教学,为社会培养更多的综合素质人才。

作者:张成 赵鹏 单位:河北秦皇岛技师学院

参考文献: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10篇

一、教育是最基本的人力资源开发产业

人力资本是西方教育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由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首创。其基本观点集中反映在他1969年出版的《人力资本投资──教育和研究的作用》一书中。在这本书中,舒尔茨指出:人们获得的有用的技能和知识是一种资本形态。这种资本在很大程度上是慎重投资的结果。这种结果同其他人力投资结合在一起,是造成技术先进国家生产优势的重要原因。应将大多数科学研究以及大部分教育和其他产生技能的活动看成是产生新型资本的“行业”,这些新型资本比特定的旧式资本更有效。教育(包括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主要是一项投资活动,是一种创造资本的方法。国民收入增长中未经解释的很大一部分(即所为“现代富裕之迷”。指现实经济增长中,实际增长率大大高于总投入增长率的那一部分)可以归因于这种资本的形成。人力资本理论的出发点,是认为无论实物形态的资本还是科学进步,都不能解释生产力提高的全部原因。只有人力获得的能力是尚未得到解释的生产力提高的至关重要的源泉。而劳动力要获得有用的技能和知识,是需要花费代价和成本的(如各种教育费用和研究费用开支),这实际上是一种投资。事实上,人类对自身的投资一直是很大的,只是按照传统的经济观点,这些费用开支没有被看作投资,仅被看作是一种消费。而只有把这些开支看作是人力资本投资,经济增长中的许多疑难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也才能真正解开“现代富裕之迷”。

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人力资源潜在优势极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和实用价值,对推动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及顺利实现科教兴国战略,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主张运用这一理论来重新审视我国现有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观念及相应的政策,特别是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引入资本、投资及产业化发展的概念,把劳动力知识、技能及其他与生产相关的素质的提高,作为一种经济性的投资行为和结果,并进一步地把进行这种投资性活动的事业转化为一种产业。具体而言,就是今后不要再把我国的教育、培训、研究开发等看作是一种消费社会资源的事业,而是作为一种进行人力资本创造和增值的产业。这一产业的主要任务和作用,就是充分开发我国极为丰沛的人力资源,将其转化为人力资本,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质量不断提高的人力资本要素。与此同时,我国教育、培训和研究开发机构,也要相应地转变到投产业发展方式进行运营和成长的轨道上来。

二、教育应成为我国的支柱性产业

无论目前还是未来,教育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已是《中国人力资源开发》1997年第7期7页毋庸置疑的了。而一旦教育实现了产业化,那么,教育在各产业中占据支柱性的地位,也将是不争之事实。

(一)教育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决定性意义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国民的受教育程度与科学文化素养,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根本潜力所在。

目前世界上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的重要特征,就是国民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国家和社会对教育的投入,明显地高于其他国家。近几十年间,一些发展迅速的新兴国家和地区也有同样的特点。在未来的世界发展中,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将日益增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谁占领了教育的制高点,谁就真正掌握了通向美好未来的钥匙。近几年来,人们广泛议论的一个话题是科技竞争力对一国综合国力强弱与兴衰的重大影响。同时,人们也绝不会相信,在文盲半文盲或较低教育程度的基础上,会产生较强的科技竞争力与综合国力。在现代社会中,教育对于科技,对于综合国力,以及对于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事业来说,都可以说是载舟之水、植木之壤。水涨而船高,土沃而木荣。教育将在更根本的层次上,制约和决定着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水平及质量。1995年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综观世纪之交的国内外形势和我们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郑重地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并明确指出:“振兴科技和繁荣经济,必须坚持教育为本。”这个战略方针的确立,正是基于对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的正确认识和敏锐把握,对指导我国未来经济与社会全面、健康地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教育是当代和未来最具普遍性和需求扩张性的产业教育是个历史范畴,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和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的产物。

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社会条件下,作为一种专门的职业,教育的规模很小,受教育也只能是少数人的事,教育对国家兴衰强弱的作用比较有限。但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增强,教育本身的规模及对社会的渗透也日益扩大和广泛。推动教育的发展日益成为各国政府的基本社会责任,同时,受教育也日益成为人们追求个人全面发展的普遍性需求。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人们在满足了基本物质生活需求之后(如吃、注用、行等),进一步的目标就是要追求社会以及个人的全面发展与自我完善。这种全面发展和自我完善,必须以人类社会的大量知识积累为基础,以人类特有的开发创造能力为手段。而在现代社会中,接受全面和良好的教育,则是获得这一切的基本途径。当前,使人人接受教育,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追求的基本目标,越来越多的国家正为此而进行不懈的努力。由此不难看出,教育现在是,未来将更是具有最广泛公众基础的、最具有生长活力和潜力的产业。只要人类存在,只要人类不停止对自身发展的追求,教育就永远不会衰落。实践告诉我们,一个具有广泛和巨大社会需求基础及巨大发展潜力的产业,必定会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性产业。不仅如此,由于教育发展与人类社会发展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还决定了教育将永远是一个朝阳性产业。

(三)教育的要素投入巨大,投入产出效率较高具体分析,教育的投入产出状况(以我国为例)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显示出来。

1.从人力资源投入看。

1995年,在全国各行业的职工人数中,教育行业为1186.3万,占全国职工总数的近8%,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仅次于制造业和批发定售贸易餐饮业,居第三位。不仅如此,教育行业中人员的素质也相对较高,其人才密集度在各行业中居于前列。因此,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看,教育都是我国人力资源投入较多的行业。并且,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行业仍将进一步发展,还会有更多的人力资源向其投入。

2.教育还是各行业中资金投入以及资产占有较多的行业。

例如,1995年,全国用于教育的固定资产投资约400亿元,在全国16个部门中居第七位。1995年在国家财政总支出中,教育支出为1193.8亿元,仅次于经济建设费支出占第二位,此外,社会各界及居民个人每年也以各种方式向教育进行直接投入,其中包括各类学校收取的书本费、学杂费,一些学生交纳的择校费,社会各方面向教育的各种捐献,企业办学中的各种明贴暗补,各种校办企业等经济实体享受的免税待遇,等等。大体估计,每年国家、社会和居民个人在教育上的直接投资可达1800-2000亿元。同时,经过多年积累,目前我国教育部门还占有数千亿元的资产。

3.教育的投入产出效益较高。

这可以从两个方面观察。首先看社会收益率,主要是计算一定时期内教育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据美国经济学家爱德华·f·丹尼森对1929-1957年美国经济增长的研究,发现其增长中似乎有20%是由教育引起的。西奥多·w·舒尔茨的研究结果也大体相同。当然,国与国之间不完全相同。由于教育本身的特点,贡献率的计算方法目前尚不明确,但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与作用则是客观存在的。1981-1995年,我国经济平均每年递增10.1%。同时,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无论教育的规模、投入、义务教育普及率,文盲半文盲降低率,还是大专以上文化人数占人口的比重,都有明显的进步,这些都必然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我国教育的贡献率即使仅按10%估算。1995年我国教育的社会收益率(投入产出比)也将达到28%-30%。另外,教育对社会发展其他方面(如社会文明、道德修养、公共秩序、社会环境等等)的贡献也是巨大的。其次是看个人收益率。这主要是个人受教育程度及相应的投入与其收入的对比。从各国情况看,受教育程度高的人,一般可以谋取较好的职位和较高的收入,其终生收益也远高于投入。我国因体制原因,曾长期存在所谓“脑体倒挂”现象。但近几年这一状况已有较大改变。据国家统计局1994年抽样调查分析,在企业人员中,硕士以上学历者的平均工资比大学本科者高22.6%,大学本科者比大专学历者高13.1%,大专学历者比高中学历者高5.8%。同时,企业处级干部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比科级也高8%。机关人员也存在同样现象,只是差距略校今后,随着教育投入(特别是个人投入)的增加,个人收入上的这种差别将继续扩大。教育的这种高收益率,正是推动教育产业化并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柱产业的基本动力。

(四)教育产业的市场十分广阔,开发潜力巨大从一定意义上讲,教育的市场资源可以是无限的。

这主要根源于四个条件:一是教育的对象是人类自身。人口的一定数量及其不断地生育繁衍,为教育提供着巨大的、源源不断的生产对象。二是教育所消耗的“原料”──知识、技能及其传播培养方式,也是不断地积累和可再生的,并且在积累与再生过程中不断创新和提高。历史地看,教育所用的“原料”供给与人类社会的发展成正比,只要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仍在继续,这种“原料”来源就不会衰竭。三是实践证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将把更多的收入投资于教育,这既表明社会对教育的有效需求不断增加,也相应地扩大了教育投资的源泉。四是教育具有不断地向广度和深度扩展与开拓的无限性。这主要是因为教育有一种内生的发展机制。这种机制同样来源于人类自身。因为人类自身既是受教育者,又是创造教育者。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对知识、技能的获得与创新的追求是无限的。人们在受教育的同时,又在进一步创造新的、更好的教育。这两种“无限”之间构成了一种有机的、永恒的“螺旋”,促进教育产业不断发展。

三、如何把教育转化为产业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产业的形成是逐步的。只有某种技能、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具备了产业的基本特征(如有一定的专业化程度和规模,有较强的独立性等),便会自然地从其他行业、部门中脱离出来,形成独立的产业。如第一、二、三次产业的形成和划分。教育发展到今天,应该说也已具备了产业的基本特征,因此,也完全可以从文教部门中脱离出来(在现在的文教部门中,教育也已占大头),与研究开发一起构筑成一个独立的产业,比如说“第四产业”,并按产业发展的基本要求来规范和支持其发展,把其培育成支柱产业。如何实现这个转变?从我国情况出发,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彻底转变观念,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审视教育,把教育当做产业来看待和对待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教育当做一种事业来对待,这是历史条件决定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演化,我国已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配置社会资源中开始发挥基础性作用,劳动力作为一种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也已进入市常然而,作为培养和提高劳动力素质(使要素增值)的教育却仍站在市场之外,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实践证明,经济体制的市场化,必然要求各种生产要素的行业产业化与市场化。因为只有产业化,才能顺理成章和比较规范地使这些要素和行业进入市场,按市场规律进行合理地配置,充分发挥其作用。教育作为培养、提高劳动力素质的基本行业,其产业化和市场化也具备有这种客观必然性。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改变现有的把教育看作一项社会事业的观念,把教育作为一个产业来看待和对待。

教育的产业化无论对社会还是对教育自身的发展都极有好处。首先,作为产业,必须要进行产品的生产和价值创造,必然要追求价值增值。这就为教育提供了一种内在的自我发展机制和扩大再生产的内部资本来源。其次,产业化使教育由一种纯消费行为变为投资行为。投资必然要讲求收益率。而有明确的、较高收益率的产业,肯定会引来社会的广泛投资。第三,产业化和市场化之后,经营意识和市场竞争机制将被引人教育产业,这将有利于教育本身素质的提高和结构的合理调整,使其更符合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尽快研究和设立直接计算教育投入与产出的指标体系

目前不仅我国,而且国际上对此也尚没有统一、规范的计算方法,因此这仍是一个探索性问题。而这一问题不解决,教育的产业化则很难实现。因为这会使教育无法像其他产业那样,通过具体的估价来反映其运营特点与经营成果。所以,这一套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的设立,是教育产业化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对教育的投入,目前我国主要通过国家财政中用于教育事业费的支出来反映,其较大的缺陷是没有反映社会其他方面(如企业、社会团体、家庭与个人)对教育的投入。而随着经济发展的体制变化,这一部分呈不断扩大之势,最保守地估计,目前也与国家投入相差不多。由此可知,目前我国对教育投入的计算明显偏校按照人力资本理论,对教育的投入应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用于教育的所有费用,甚至还应包括学习期间放弃的收入(即机会成本)。我们可以按这一思路来设计教育投入指标及计算方法。

教育的产出从实物形态看,可以用不同学历及特殊学习经历(如各种专业、技能培训及正规、系统教育外的附加教育)的受教育者人数(实际上主要是通过不同学历者的人数来反映通过教育增加在人身上的不同技能与知识量,因此这是一种间接计算法)来反映。他们构成了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教育产业“产品”。价值形态的计算相对复杂。主要是涉及到如何对知识、技能的评估计价问题。我考虑目前可用三种方法来解决。一是通过个人参加工作时一般的起点收入(在特定领域,如公务员中,由国家按不同学历规定起点工资)来计算。二是通过劳动力市场对不同受教育者的选择及相应确定的收入待遇来计算。三是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委托学校培养学生的付费水平来计算。

教育产业的收益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是计算教育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通过贡献率来计算教育的总收益率。贡献率的计算主要是需要把教育确定为国民经济总合生产函数中的一个变量,并给出一定的系数。这在当前尚较困难。国外的研究正在不断深入,我国则研究较少。但结合我国实际,参照别国经验,可以先提出一个不十分精确但大体可用的系数值,然后再不断校准。贡献率确定后,再根据社会对教育的总投入,就可计算出总收益率。二是个人收益率,主要由个人的预期终生(或一定时期)收入水平与其向教育的投资(主要是个人投资)来计算。随着社会市场化程度提高,个人交费上学的范围及比重将不断扩大与上升,这一计算将更有客观基础和实用价值。

(三)对教育机构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对义务教育,仍主要由国家投入,同时鼓励个人积极参与。这一阶段的教育机构,仍主要是事业性的。

对于非义务教育(高中段以上及各种培训),则应逐步引入企业化管理运作方式。事实上,近几年我国已有不少学校引入了企业化管理方式。实践证明,凡是引入了企业化管理方式的教育机构,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这些学校与机构之间实际上已经展开了或明或暗的市场竞争。其争夺的主要对象就是学生资源以及市场资源(学生的就业渠道)。可以肯定地说,这种竞争将愈演越烈。因此,学校或教育培训性机构的企业化、市场化,乃至整个教育的产业化,实际上已经自觉不自觉地开始了。我们应该对此进行积极的引导和支持,将其纳入合理、规范和有序的轨道。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11篇

一、学馆与塾师的笑话

唐敖一行路过白民国学塾,听到塾师在教学生学经,大声朗读着切吾切,以反人之切、永之兴,柳兴之兴等奇异的句子,茫然不知所云,因为在黑齿国的教训,以为是什么闻所未闻的秘经而佩服得大气也不敢出,后来偷看其书,才发现竟然分别是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求之与,抑与之与。原来塾师把字全念错了。也是在这个塾师桌上,还有一本破题,其题目为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学生做的破题为闻其声焉,所以不忍食其肉也;而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也,破题则为一倾之壤,能致力焉,则四双人丁,庶几有饭吃焉!令人捧腹。在晚明以降,此类塾师笑话非常多,一方面反映了社会上一般人看不起没有能力考取功名、只好狼狈地到各处混馆糊口的落魄书生的社会风气,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童蒙塾师大多文化水平不高,在教学中错漏百出的真实情况。其实塾师读白字,也从侧面反映了汉字(尤其是繁体汉字)认读的困难。西文多是表音文字,见其形就会读其音,也易识其义。汉字的造字方式有象形、形声、指示、会意、假借、转注等多种,到后来,许多字音、形、意已经完全脱节,能准确地读出其音并释出其意已经是学者们衡量彼此学问的标尺,普通人难免张冠李戴,如坠云雾。而中国的童蒙教育,本来就以背为主,圣人都说可以读书不求甚解,何况塾师顽童乎!不管意思如何,死记硬背能够成诵即可,难怪白字先生可以安居塾师之位,谬之千里而不自知。正因为这种只讲究背诵,不讲解含义的教学,使得学生无法了解文句的含义,只好胡乱破题,或照搬原文,或生解词句了。

晚明及清朝还有不少戏谑塾师曲解儒家经典的笑话。在明人殷启圣辑录的《尧天乐》里,记述了这么一则塾师笑话:

宰予昼寝

昔一师喜昼睡,弟子曰:宰予昼寝之意,何解?师曰:我不讲,你怎的晓得?宰者,杀也;予者,我也;昼者,昼时也;寝者,睡一觉也。合而言之,便杀我定要昼时睡一觉也。②

如此曲解人所熟知的儒家经典,自然构成了对塾师极大的讽刺和嘲弄。但也许是塾师明知学生问此句时所隐含的揶揄意味,于是故意曲解经典,反戈一击,使学生哑口无言。笑话自然是夸张的,但在日常学习过程中,即使是饱学之士,也不敢说自己对经典的解读就是完美无缺的。或是碍于记录和保存方面的不易,中国古代典籍本来就用词简洁、惜墨如金,而写作者和记录者又多推崇《春秋》微言大义,再加上古代单音节词过多,代代传习下来,难免以讹传讹,人们越来越难以明确它们本来的含义。中国传统本来就厚古而薄今,科举考试制度更加深了这一倾向,使得读书人无论是学习还是创作,使用的文字、句法都完全与时代的口语脱节,那么,对于经典的误读,无论是读音错误、破题乖张,还是解读荒谬,都是不可避免了。塾师以误读的内容教育学生,学生以误读的方式理解儒家经典,这样的教育难免走入死胡同。正因为如此,反对使用死去的语言,提倡吾手写吾口的文学革命才会在神州大地上兴起。

对课也是传统童蒙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塾师利用对子来考察和训练学生的写作基本功。《镜花缘》中有林之洋在淑士国书馆对课的趣事:

俺见有两个小学生在那里对对子:先生出的是云中雁,一个对水上鸥,一个对水底鱼。俺道:鸟枪打。他们听了,都发愣不懂,求俺下个注解。俺道:难为你们还是生童,连这意思也不懂?你们只知云中雁拿那水上鸥、水底鱼来对,请教这些字面与那云中雁有甚爪葛?俺对的这个鸟枪打,却从云中雁生出的。他们又问:这三字为何从云中雁生发的?倒要请教。俺道:一抬头看见云中雁,随即就用鸟枪打,如何不从云中雁生出的?他们听了,这才明白,都道:果然用意甚奇,无怪他说诸子百家都读过,据这意思,只怕还从《庄子》见弹而求 炙套出来的。③

明明是胸无点墨的商人林之洋信口胡诌,塾师和学生们却信以为真,大加佩服,以为正合《庄子》风旨,真可谓胶柱鼓瑟、迂腐拘泥了。

《镜花缘》中写有新科才女们的斗草游戏,其实也属于对课中的一种就近取物入对,这种形式虽然有眼前事物,容易启发联想,不过内容仅限制在植物名称上,不但要考察参与者的才思,更要求其有广博的植物学知识,反而更难一些。对课虽然是创作古典诗词、骈文等必不可少的基本功,但塾师只重视这方面的训练,却忘了为诗为文更重要的是内容和情感的表达,而只孜孜于形式,可谓舍本求末。有一则流传甚广的关于塾师对课过分死板的笑话:纪晓岚(一说是蒲松龄)幼时读私塾,偷养家雀塞进墙洞里,再用砖头把洞堵上,其塾师石先生发现这个秘密,怪其淘气顽劣,便偷偷将家雀摔死又放入洞中,然后在堵洞口的砖上戏题一上联:细羽家禽砖后死,纪晓岚下课又去喂家雀,见墨迹未干而家雀已死,知是石先生所为,一气之下在旁边续对下联: 粗毛野兽石先生。石先生看到续联大为恼火,手持教鞭责问纪晓岚,怎敢大胆辱骂先生?纪晓岚不慌不忙答辩说:我是按先生的上联续对的下联。请看,粗对细,毛对羽,野对家,兽对禽,石对砖,先对后,生对死。哪里错了,请先生指教。石先生无言对答,只好拂袖而去。④这些以学馆、私塾为背景的笑话,正反映了中国传统教育从教学方法到教学内容都出现的痼疾,它们嘲弄的对象看似是迂腐庸碌的塾师,但他们是传统教育的执行者,是传统文化教育制度的基础。《镜花缘》以及流行于那一时期的这类笑话,以戏谑的手法完成了对传统教育在根基上的消解。

二、灯谜和酒令

以儒家经典或官方经典入灯谜和酒令,也是流行在当时文人阶层的一种时尚。这类雅谑不仅要考察参与者的机智灵敏,更要考验其对于经典的熟悉程度。《镜花缘》中多次写到灯谜游戏,比如唐敖在智佳国,见一家门首贴着一个纸条,上写春社候教字样,便是一家学馆举行灯谜游戏。曾在幼时饱读诗书的唐敖和多九公一时兴起,猜到不少灯谜。商人林之洋读书不精,在猜对了几个用戏曲俗文如腿儿相压、脸儿相偎之类作谜面的灯谜后,兴致勃发,在与经典有关的灯谜面前大出其丑:不但把谜面永锡难老读作永赐难老,更是杜撰经典,使唐敖等人狼狈不堪,只好迅速逃出学馆。《镜花缘》中另一次集中写灯谜游戏则是在众才女科举得中,雅集游园之时,这一次众人现场制打灯谜,全部与经典相关,可见这类雅谜已成当时文人聚会中交游玩乐、炫才斗智的一项极为平常的游戏。《镜花缘》一书中的灯谜与中国传统典籍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

1.谜面、谜底均为五经或儒家典籍、经典辞章中的字句:

红旗报捷 打《孟子》一句克告于君

斯已而已矣 打《孟子》一句可以止则止

无人不道看花回 打《论语》一句言游过矣

2.谜面为戏曲词句、俗物、俗语甚至不雅语句,谜底为五经或儒家典籍、经典辞章中的字句:

游方僧 打《孟子》五字所过者化

直把官场作戏场 打《论语》一句仕而优

嫁个丈夫是乌龟 打《论语》一句适蔡

3.谜面为五经或儒家典籍、经典辞章中的字句,谜底为药名、物名、地名等:

橘逾淮北为枳,橘至江北为橙 打一州名果化

天上碧桃和露种,日边红杏倚云栽 打一花名凌霄花

其涸也可立而待也 打一药名无根水

此类游戏,无论是制谜者还是猜谜者,必须对中国传统经史子集都十分熟悉,才有可能在此基础上推陈出新、应用自如。这是考察参与者掌握典籍的程度,又可以对非我族类者进行区分。然而其中许多谜语,却是以误解曲解经典作为制谜的不二法门的,那些死读书、读死书,或者以经典作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神物来供着的腐儒只怕难以悠游其中。就《镜花缘》所载谜语来说,上述第二类最多,可见这类谜语比较为时人喜爱。吊诡的是也正是这类谜语,不但以大俗对大雅,还进一步将经典带入了传统道德的禁地,比如谜语嫁个丈夫是乌龟,谜底是适蔡,谜面俗不可耐,谜底似雅而实俗,并包含有关王室宫廷为人所不齿的秘史,只有熟读儒家经史子集的人才能制、打此谜,并深刻领会到其中蕴含的讽刺乃至猥亵的味道。能够制作或猜出此类文人雅谜,是雅与俗的分野,而这类谜语又混淆了雅俗的界限,甚至以俗入雅,将经典拉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镜花缘》所显示的当时的文人聚会中,除了制作雅谜,更会在宴饮时行酒令。当然,读书人所行酒令,自然不屑于掷色豁拳之类的市井俗令,也是炫才斗智的一种手段了。《镜花缘》使用大量篇幅描写众才女飞句,又是双声叠韵,又是宝塔式联句,玩得不亦乐乎,在逞才逗趣中不但可以见到各人对经典的熟悉程度,更能发现其中谁更才思敏捷。如果把众才女一边吟诵官方经典,一边大口喝酒、猛嚼肉丸子的情节,与儒家的祖师爷孔子在卫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对经典的痴迷以至于忽视了生理感受的故事相对照,真能令人起今昔之叹。以经典入酒令,其实性质与雅谜一样,客观上起到了消解经典的作用。

三、女科

李汝珍在《镜花缘》前言中说他做此书的目的是表现闺阁中历历有人,不惟金玉其质,亦且冰雪为心。从女状元、女驸马到舍身救父、 替父(夫)从军,《镜花缘》几乎把中国传统文化中那些同女性有关的英雄事迹囊括一空,确实体现了作者的初衷。书中花了很大篇幅描写作者幻想中的女科盛事:《镜花缘》假托故事发生在唐朝,让武则天这一女皇帝为被贬下凡的百花们开了一届女科,让藏于深闺中的女子们也有了一次向天下展示才华,并获得官方承认的机会。虽然与男子科举取士相比,女科形同儿戏,但这也是一次极为大胆脱俗的想象。历史上女皇虽实有其人,开女科却纯属作者杜撰。中国虽然一直有表彰个别女性的传统,但大都限于对女性救父救夫之类孝道、妻道的赞扬,宣扬女子为父亲乃至从未见面的丈夫牺牲,实际上是从另一个方面肯定了男性在社会和家庭中的绝对统治地位。中国历史上也有一些被人津津乐道的才女,但她们或者出身名门,身上闪耀的更多是其父兄光彩的余晖;或者辱入娼门,才华不过是满足男人好色猎奇心理的补充而已。即使是大名鼎鼎的李清照,在某些自名为正统的道德卫士心中,也不过是德不足以胜其才。开女科,不以姿色定其优劣,而以才华品其等级,虽然给予女子的只是虚名,并无男子科举取士之实,也已经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了。要知道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名言正是大成至圣先师孔圣人说的!其实《镜花缘》故事以武则天建立的周朝为背景,已经十分特殊,要知这个时代不仅是谋权篡位,更兼牝鸡司晨,是传统文人都不愿面对并提起的时代。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12篇

作者简介:李长安(1964—),男,辽宁本溪人,浙江科技学院经管学院副教授,系主任。

摘要: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产业产权体制和大文化体制,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灵活运用各种手段的调控机制和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才能促进中国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文化产业;体制;机制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8002702

一般说来,体制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制度。相对于机制来说,体制一经确定就具有相对稳定性。机制指的是体制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相对于体制来说,机制则需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不断地调整。体制和机制是一个组织机构的两个方面,一定的体制总是与一定的机制相联系。体制是机制的基础,机制要在某种体制下才能发挥作用;机制是体制的体现,体制通过机制才能起作用。因此,我们在建立文化产业的体制和机制时,必须双管齐下,体制和机制必须相互配套。

1 中国文化产业的产权体制和大文化体制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进行公司制改造,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按照这样要求,文化产业体制的建立首先是产权制度问题。

从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文化单位一直是事业体制。这样的文化事业体制对当前的文化产业产权制度仍然影响明显,有较多的文化生产单位,仍是计划经济模式,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晰,政府依然行使着产权所有者的职责,使文化产业部门缺少一个人格化的风险、利益承担者。这导致文化产业部门难以摆脱原文化事业的体制模式,政府依然是文化产业部门的主导者,政府意图往往压倒市场导向,文化产业部门难以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运作。目前,全国大部分文化企事业单位还是国家所有,其他所有制文化企业很少,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文化企业更少,畸形的所有制结构造成文化企事业单位投融资渠道单一,文化市场缺乏充分竞争,文化企业经营没有活力,经济效益不高。

建立现代文化产业,就是要成立规范的文化股份制公司,股份制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是被实践证明的现代企业有效的组织形式。这有利于文化投资多元化、社会化,依靠社会力量,实行社会文化社会办;有利于文化行政部门同文化企业脱钩,由过去具体办文化逐步过渡到管理文化,文化企业单位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文化企业的效益和市场化程度,在加入WTO后,与国际同行业竞争。我国要建立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群体。以国有制为我国文化产业的主导,从而保证文化产业的社会主义方向。集体、个体、私营、中外合资文化企业应该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产业的主体,必须大力加以发展。对关系国家大政方针、社会安定和综合国力竞争的文化产业和企业,如重要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国有成分必须居支配地位;其余艺术表演、文化娱乐、音像、出版、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都可以创办集体、个体、私营和中外合资的文化企业。为加速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加入WTO以后,在控股的前提下,应充分吸收利用外资。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资体制,可以吸引社会资金办文化,解决文化产业投入不足的问题。而且通过各类所有制文化单位之间的公平竞争,解决它们内部机制活力匮乏、经济效益低下以及出资人缺位、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从而提升文化产品的质量和水平,降低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成本,提高文化生产的创新能力。只有这样,中国文化产业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并逐步扩大影响力。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的文化产业中出现了一些联合发展的形式,如新闻出版、广电、文化等不同系统之间的一些大公司捆绑在一起的集团公司,有的甚至是系统与国外投资者的联合。这种现象给人们提出了一个问题,政府文化管理的目标是建立统一的文化市场抑或遵循现状对市场进行分而治之。目前,我国分管文化的行政机构交叉重叠、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责不清。文化部门主管演出娱乐,广电部门主管音像,新闻出版部门主管图书报刊,这些管理又互有交错,协调较难。在这种管理体制下,我国文化资源的整体优势被分散消解。如文化资源大部分又是旅游资源,旅游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传媒产业传播的节目源和生产制作节目的人才又大都在文化部门掌握中,文化部门掌握大量文化资源优势,却没有广播电视网络优势。面对文化产业不同系统、不同所有制大联合的态势,政府要彻底打破部门所有和地方所有的观念,要有全局战略眼光,树立发展全社会办文化产业的观念,建立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演出、娱乐、音像、影视、出版、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尽快改变政出多门、部门分管、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状况。这样有利于发挥大文化体制的功能作用和规模效益,有利于加强宏观管理,协同作战,由部门行为下的资源配置过渡到集约化的资源综合开发,有利于文化产业的结构调整,走集约化、规模化的统筹发展道路。

2 中国文化产业的决策机制、调控机制和约束监督机制

文化产业的机制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如投资机制、生产机制、营销机制、分配机制以及决策机制、调控机制、激励机制、约束监督机制等。以下谈谈决策机制、调控机制和约束监督机制。

其一,决策机制。文化产业的决策机制主要包括文化产业的立项、投资、开发、生产、营销等。市场经济复杂多变,而且经营文化产业比经营其他产业具有更大风险性,这对于从事业向产业转轨的我国文化企业来说,既是一个发展的机遇,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文化产业经营者为提高成功率、避免失误,在对文化产业经营项目做出决策前,必须充分地发挥决策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预测、可行性分析、专家评议、模拟论证、征求群众意见、董事会讨论、上级把关等多种途径,对项目的开发、经营网点的布局、经营的规模、经营成果的好坏、发展的后劲、可能出现的问题等尽可能进行具体、全面、长远的规划。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经营者在决策过程中必须特别注意其经营的文化商品或服务是否为市场所需求,找准文化市场需求是经营项目的关键;是否将其经营项目的风险估计充分并有相应的防范措施。经营者必须防止主观臆断,不顾市场,盲目上马,血本无归。杜绝经营决策轻率拍脑壳,市场预测想当然拍胸脯,一旦决策失误后悔不迭拍大腿的现象。

其二,调控机制。文化产业在整个运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经营者或国家必须因时因地制宜,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调控,使其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首先,经营者可以利用价格机制进行调控,一方面通过适当调高价格或降低价格来刺激或限制某种文化商品或服务;另一方面则通过观察某种文化商品或服务的供求关系来制定消费者可接受的价格。其次,国家可通过税收政策,即利用加税、减税或免税来限制或鼓励某种文化商品或服务。如视文化产业社会效益的不同,实行差别税收。除此之外,国家还可通过信贷、租赁等经济手段调节文化产业各部门的平衡发展。再次,文化产业虽然面向市场经济,注重市场需求,但也并不意味着一切生产都必须迎合市场。国家可通过一定的行政、舆论手段,积极引导调整经营者生产健康向上的优秀文化产品,努力达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类型的文化需求,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其三,约束监督机制。随着文化企业经营自的扩大,我们必须加强对经营决策者的约束和监督。首先要对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定向跟踪,定期审计考核其政绩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政绩与任用紧密挂钩,能者上,庸者下,违纪违法者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其次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重大决策等进行检查监督,通过党政工、职代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上级审计等多种途径实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集体决策等。防止一个人或少数人无约束地说了算,杜绝损公利己、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避免企业严重亏损。

由于文化产业关系国家意识形态和安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府必须对文化企业的经营方向和行为进行监督。这是文化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政府可以通过法律、舆论、专业、群众等进行监督。法律监督主要通过有关部门对文化产业各种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舆论监督主要发挥舆论时效性强、影响广泛的功能,激浊扬清,积极引导文化经营者生产、消费者接受优秀的文化商品或服务,自觉抵制落后、腐朽、反动的文化产品;专业监督是建立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评审组织,有计划分专业对文化商品或服务进行审查评论,及时发现问题,报请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群众监督是最基层广泛的监督,可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充分发动群众,对有重大问题的文化产品、违法经营的文化企业以及一切违法乱纪行为等均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参考文献

[1]范玉刚.完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探究[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3,(2).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文化产品 放映限额 补贴

某些作为贸易对象的货物和服务都兼具文化和经济价值,每一成员对于进口这些产品可以实施贸易限制或歧视措施,以保护和促进本土文化或者对这些产品的生产者进行保护。特定产品的文化价值不仅可以在产品的性质上反映出来,而且还可以在其他的生产或消费的方式上,或在对本土文化特征的影响上反映出来,这就是贸易和文化之间的关键问题所在。文化保护的目标也在于使一个国家免受国外文化的影响。贸易自由化的目标与文化保护的目标存在着冲突,也就是说贸易价值与文化价值存在着冲突。

允许对文化产品实施歧视性文化政策措施,同时又对贸易自由化的限制减少到最低,在WTO体制下,当前的GATT1994和GATS之下的例外是否能够满足这一目标?通过对与文化产品密切相关的例外的分析发现,GATT1994和GATS之间的这些例外是不确定的。

一、GATS项下政府提供的服务例外

GATS对于政府提供的服务仅仅定义为,“服务包括任何部门的任何服务,但在行使政府职权时提供的服务除外”,“行使政府职权时提供的服务”指既不依据商业基础提供,也不与一个或多个服务提供者竞争的任何服务。一些国家的政府在文化产业领域提供服务,比如通过公共广播系统提供。在德国,通过对电视和无线电收音机使用者或所有者征收许可费用以对公共广播业者进行部分资助。和其他国家的公共广播系统一样,德国的公共电视频道对于广告收入的依赖非常小,并且因此依赖于观众的数量,因此他们的业务大多导向信息节目和文化节目,较少的涉及娱乐,小说和广告。

如果GATS不适用于这些政府提供的服务,那么公共广播系统将只选择播出本土节目,而不考虑对相关WTO成员所做的承诺,也不会去考虑这一选择是否是公正。然而,这些服务可能并不是政府在行使职权时提供的,因为许多公共广播与私营广播相竞争,并且公共广播逐渐增加了其在商业上的业务,因此这些服务将会经常受制于GATS的调整。GATS对与独占和垄断的服务提供者相关联的成员实施了额外的义务,这些相关联的成员就可能包括一些公共广播。

在某些情形下政府也可能自己进行电影的生产和创作,或者他们自己经营电影放映业务,例如埃及。尽管埃及在1971年表示停止生产故事片,并且1970年开始就已经开始出售曾经属于政府所有的电影院。但是在2001年,埃及政府通过建立新的电影生产和销售机构开始从事生产故事片。同样,埃及政府也不属于那些以高利润为导向的电影记录短片的主要生产者。然而在很多情形下,埃及政府所提供的这些服务将仍然会受到GATS的调整,就是因为他们既是以商业方式为基础而进行的提供,又是以与其他服务提供商相竞争的方式提供。

因此,根据GATS项下对于政府提供服务的例外来看,这一例外似乎并不能为各成员方提供一个合理的方式用以实施歧视性文化政策措施。同样,这一例外也不能对GATT1994和GATS项下针对这些措施规定的例外而产生的不确定提供补救。

二、放映限额例外

当GATT1947在起草国民待遇这一义务时,一些国家就认为在保护国内电影产业时只是运用关税这一措施是不够的,他们认为必需对电影产品实施放映限额这一措施。他们主张,与出于对经济方面的考虑相比,针对调整电影产业的规则与国内文化政策更加相关。GATT1994的第4条就反映了WTO各成员方在文化产品待遇方面所达成的妥协,至少在以货物形式进行贸易的文化产品是如此。

从一个方面来看,GATT1994第4条规定包含了针对国民待遇义务的例外,也就是允许各成员方对于国产电影的放映实施最低限度的放映限额,这一例外在第3条第10款被明确的承认。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第4条对于保护国产电影而实施了特定的规则,例如定量调节的要求是以放映限额的形式,而不是以任何其他的形式出现,并且那些放映限额符合第4条(a)所规定的条件。类似的,对于一般最惠国待遇义务,第4条提供了一个有限的例外,也就是说可以根据4(a)规定的条件,允许对某一特定来源的电影采用最低放映限额,但是所保留的最低比例不得提高至超过1947年4月10日已实施的水平。

第4条(d)中关于将来所需要进行的谈判的规定表明,有关电影片的特殊规定的争论在1947年并没有结束,或者说这一争论一直持续到1995年。一些国家实施了那些根据第4条的规定而将会被推定为正当的放映限额。第4条的规定也扩展适用于在新西兰1947年4月10日生效的出租电影限额。然而,第4条的适用范围仍然不是很确定。

在1961年,根据美国的请求建立了一个工作组,检查GATT1947对电视节目的适用。美国主张,电视节目根据GATT1947是货物,但是第四条不得扩展适用于这些节目,因为与电影片相比这一产业具有不同的性质。相反他却提出建议,要求缔约方在为本土生产者保留的播出时间的任何法规与合理的观看外国节目的相关规定之间进行平衡。工作组的其他成员建议第四条应该同样的适用于电视节目,否则电视节目是属于没有被GATT1947所涵盖的服务。工作组提出了建议草案但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

在1989年10月3日,EC委员会通过了无国界电视指令。美国要求在GATT1947之下与EC和几个欧洲国家就指令进行谈判,认为指令的一些规定可能要求EC的成员国采取那些将可能会违反GATT的措施。美国贸易代表同样也把EC到特别301条款优先观察名单中。EC却主张指令不在GATT1947之内。最终,这一争端被纳入到乌拉圭回合关于服务的磋商中。一些评论者主张,根据各成方在此方面的一些实践,GATT第4条现在也不能认为可以适用于电视节目,相反电视节目应该由GATS的视听服务待遇加以调整。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很容易看出,对GATT第4条作出清晰而确实的解释是十分困难的。然而,这类不确定性在WTO各协定中,国际条约中,甚至是在国内法中也是非常普遍的。这就是为什么需要争端解决机构对WTO的规定加以解释或加以澄清说明。对GATT第4条而言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在GATS项下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条款。因此,根据GATT第4条的规定,放映限额这一例外是正当的,但是适用这一例外似乎将会违反GATS的第16条关于市场准入的承诺。

在以上情形下,笔者认为GATT1994第4条和GATS第16条同时都可以适用于文化产品,如果把GATT1994的第4条取消的话,那就意味着电影配额将受制于GATT1994的一般原则和例外。然而基于各成员方对第4条信赖,又因成员方之间适用GATT1994第4条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因此达成取消第4条的共识将会非常困难。假若保留GATT1994第4条,那就必须对GATS做出一定的变更。笔者认为,以下两点值得重新思考:首先,消除适用GATT1994第4条的不确定性。即如果成员之间同意适用GATT1994第4条,就必须在GATS框架下确认第四条的适用不违反其规定;其次,可以考虑在GATS框架下允许一定的配额存在。也就是说可以允许成员方在电视、广播播出内容方面就其本土内容的最低限额做出限制,因为GATS的国民待遇承诺并未阻止成员方维持或增加对视听节目本土内容最低限度的要求。

在GATS框架下对文化产品做出配额限制,这种方法迎合了成员方对其文化政策措施关注的需要。以视听产业最为发达的美国为例,分析其与其他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可以认为他能够接受这种修改。例如在2005年1月1日生效的美国与澳大利亚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澳大利亚保留了对其本土内容的视听节目最低限度要求的这一权利,而这一最低限度和其与美国签署协议时的水平保持一致。另外,在2004年1月1日生效的美国和智利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也有相类似的规定,“作为一般性的要求,智利民族电视委员会可以确定通过公开渠道向公众提供开放的电视频道所播放的智利本地节目多达40%。”所以其他成员方也希望采取相类似的措施,即当市场没有能力调节本地节目所达到最低限度时,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干预。

三、GATT第3条以及第16条补贴的例外

通过对进口文化产品提供低于同类国产品待遇水平方式对国内文化产品的生产者提供补贴,这一方式可能会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但是GATT1994第3条8(b)明确的说明,“本条的规定不阻止仅给予国内生产者的补贴支付”。一个特定的支付是否属于第3条8(b)所说的支付将取决于支付当时的情形,包括支付来自于谁和支付给谁,支付的程序,以及是否任何人都能从这一支付中受益。如果支付不属于第3条8(b)所说的支付,“以直接或间接增加自其领土出口的任何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进口的任何产品的方式实施补贴,则该缔约方应将该补贴的范围和性质、该补贴对自其领土出口、向其领土进口的受影响产品的数量所产生的预计影响以及使该补贴成为必要的情况向缔约方全体作出书面通知,”这也就是说要受透明度原则的限制。此外,根据第3条8(b)所规定的例外而没有违反国民待遇义务的补贴,仍然要遵守GATT1994第16条“对出口补贴的附加规定”。

美国诉加拿大期刊进口措施案(Canada-Periodicals),是成员方可以根据第3条8(b)主张文化政策措施国民待遇例外的典型案例,本案说明了加拿大政府对加拿大邮政公司的支付的性质属于第3条8(b)规定的例外。在这一案例中,美国政府对加拿大政府规定提出了指控,这一规定是加拿大政府资助加拿大邮政公司以对合格的包括期刊在内的出版物提供较低的邮寄费率(资助费率)。[5]适格的条件包括对出版物加拿大人拥有所有权以及控制权,并且为在加拿大运输的目的,期刊在加拿大出版、印刷以及邮寄。对于资助费率不适格的从业者在加拿大境内大规模的邮寄期刊,其可以通过申请和加拿大邮政公司签订协议以获取较低的邮寄费率(商业费率)。对于在加拿大出版和印刷的期刊,其商业费率要比那些在其他任何地方出版的期刊要低,并且前者可以额外获得折扣而后者却不能享有。

专家小组裁定商业费用违反了GATT第3条第4款,但加拿大没有对这一裁定提起上诉。专家小组裁定资助费用也违反第3条第4款,但是加拿大辩称资助费用根据第3条第8(b)所提供的补贴。美国认为第3条第8款(b)不能适用,因为政府资助的不是加拿大的出口商(生产者),而是加拿大邮政公司。美国根据EEC-Oilseeds I的GATT案例中专家组的陈述,“可以合适的推断,不是直接给予生产者的支付并不是专属于他们的支付。”[6]尽管专家小组同意这一先前专家小组的报告,但是专家组否定了美国的观点,因为专家组认为加拿大邮政公司并未从“受资助”的邮政费率的规定上获得经济利益,事实上,补贴的支付不是针对加拿大邮政公司,而是专门针对合格的加拿大出版商的。因此,专家组裁定加拿大邮政资助符合GATT第3条第8款b项。

在上诉过程中,上诉机构指出EEC-Oilseeds I一案中的专家小组就支付的直接性质的评论是属于法官的附带意见。这就表明,对国内生产者提供的间接的支付可能就会符合第3条第8款(b)中所规定的补贴。然而,上诉机构认为第3条第8款(b)是指的支付,包括了政府提供的财政支付。对国内产品或生产者的税收的扣除或减免被第3条第8款(b)排除在外,这些应该由第3条的第2款和第4款加以调整。上诉机构认为没有理由在产品税率的减少与运输或邮寄费率的减少之间进行区别。尽管政府资金发生了内部转移,这样就可以使加拿大邮局对国内期刊生产者提供资助费率,尽管这些生产者可以因此而获取低邮寄的费用的利益,但是加拿大实际上并未对他们进行任何支付。因此资助费率不是补贴,上诉机构认为专家组报告中对这一问题的解释是错误的。上诉机构了专家组关于加拿大资助费率符合GATT第3条第8款(b)的结论。

然而,如果这种支付符合了包括政府支出在内的相关要件的话,GATT1994第3条第8款b项为那些希望为他们的文化产业进行补贴的成员方提供了巨大的灵活性。

四、GATS 第15条补贴的例外

第十五条第一款这样规定,“各成员认识到,在某些情况下,补贴可对服务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由于在乌拉圭回合的最后阶段就如何约束对服务提供补贴缺少一个相关的协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继续规定,“各成员应进行谈判,以期制定必要的多边纪律,以避免此类贸易扭曲作用”。

假如说第十五条之下的规则能够最终达成,GATS对于给予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补贴施加了非常少的义务要求。GATS所规定的主要义务体现在第十五条第二款,即“任何成员如认为受到另一指成员补贴的不利影响,则可请求与该成员就此事项进行磋商。对此类请求,应给予积极考虑。”对成员方而言这是一个相当有限的义务,并且想要去违反这一义务也是非常困难的。这好像就类似于上诉机构和专家小组在实践中已经表明的态度,即他们不愿意裁定成员方违反了他们的“善意”义务,也不愿意裁定成员方对于根据第15条第2款所提出的磋商请求未能给予“积极考虑”。因此,如果针对这一条没有修正的话,对于那些受到另一成员补贴的不利影响的成员来说,这一条的规定似乎用处不大,不管是在视听服务部门还是其他的服务部门都是一样的。1993年GATT的总干事Peter Sutherland在乌拉圭回合接近结束时,针对与视听部门相关的争议表达了他自己的看法。Sutherland强调GATS中的任何规定都将不可能阻止政府资助视听项目。显然,许多的本土电影生产者是依赖于政府的支持的。

然而,GATS在一个关键的方式上可以禁止成员给予补贴。GATS第17条的国民待遇规则中没有包含与GATT第3条第8款(b)补贴国民待遇例外相对应的针对于补贴提供例外的规定。由于以上原因,1993年的安排指南中包含了这样的规定:“第17条以适用于所有其他措施相同的方式而适用于补贴类型的措施。所以任何补贴,也就是在第17条含义之内的歧视性措施,将必需以对国民待遇进行限制的方式加以安排或使其与第17条的规定相一致。补贴类型的措施同样也不能从第二条的范围内排除(MFN)。这一措施的例外将需要对补贴作出一个法律上界定,但这一界定当前在GATS中并没有规定。

2001年的安排指南包含了一个类似的规定。然而指南也增加了这样的规定,第十七条关于授权补贴的约束并不要求一个成员为位于其他成员领土之内的服务提供者提供这一补贴,因为GATS不强迫各成员方在他们领土管辖权之外采取措施。

尽管1993年的安排指南既没有构成解释成员方GATS承诺表的背景,也没有构成对GATS第十七条的权威解释。上诉机构已作出裁定,对于GATS中含糊不清的规定,在确定其含义时,他们可以用作补充的解释方法。上诉机构同样也作出声明,在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b)对GATS规则或GATS承诺表进行解释的时候,2001安排指南也不构成嗣后惯例。

但是,如果被两个安排指南所采纳的解释是正确的,这就意味着GATS在关于提供歧视补贴这一问题上强加了一个潜在的强有力的规则。此外,正是为了避免了这一原则,才导致了一些成员可以拒绝就补贴服务部门作出国民待遇承诺。如果GATS项下有关补贴的规定缺乏国民待遇一般性例外的承诺,那么采取补贴的措施就会违反GATS。但是如果针对文化产品的补贴是根据GATT1994和SCM协议做出的,又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由于在某些情形下服务会包含在货物之内,比如刻录有音乐的光盘,一些影响服务的补贴会以对货物做出补贴的方式做出。这些都说明,如果与文化产品相关的WTO协议之间存在冲突,将会带来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WTO. CTS. Work Programme on Electronic Commerce:Background Note by the Secretariat. G/C/W/128 (5 November 1998) [1.2]

[2]Ghoneim, Ahmed Farouk, The Audio-Visual Sector in Egypt, Cheltenham: Edward Elgar, 2005, 192

[3]GATT Application of GATT to International Trade in Television Programmes:Report of the Working Party, L/1741 (13 March 1962) annex 1

[4]GATT, EEC-Directive on Transfrontier Television: Response to Request for Consultations under Article XXII:1 by the United States. DS4/4 (8 November 1989) 1

[5]Panel Report. Canada -Periodicals, [2.10]~[2.19]

[6]GATT Panel Report, EEC -Oilseeds I, [137]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14篇

一、校园文学建设的工作目标和思路

(一)工作思路

通过物质、制度、精神三个层面的建设促进校园文学的发展,充实校园文化建设。

1.物质层面。以文学社团为载体,以社团刊物、文学沙龙等为平台,积极构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学校的室内外环境装饰、布置等物质条件有意识地加入一定的文学内涵,以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方式进行文学渗透,如在中文系所在楼层的柱子上悬挂古今中外文学大家的照片和简介,建立昭通文学陈列室等。举办各类文学活动,营造文学创作氛围,夯实文学创作基础。

2.制度层面。建立健全《昭通学院文学社团管理办法》等专项制度,有意识在其他管理制度中渗透文学建设意识,实现心理体验和引导。例如每年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校园文学社团的建设;教师发表的文学作品与学术论文具有同等地位,都可以参与职称晋升;学生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作为能力分纳入综合考评内容等。通过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使得师生们对文学的爱好和需求得到主动发展,形成良好的制度氛围。

3.精神层面。在学习人类社会尤其是与昭通师专有关的优秀文学成果的同时,精神受到陶冶,思想得到升华,培养开拓进取的气质和健全高尚的人格。在学习生活的环境中营造校园文学的核心感召力,利用文学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营造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构建具有昭通学院特色的高校校园文化。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校园文学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引导学生学会思维,传授学生基本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基本知识,提高学生写作、创作能力。

2.通过环境熏陶、创作实践等方式将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传授给学生,使这些成果内化为学生内在的相对稳定的人格、气质、修养等品质。

3.以文学鉴赏、文学创作实践、文学讲座、文学创作大赛等各类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指导学生处理自身的意志、情感、理性等方面的问题。

4.通过各类文学活动加深学生的知识背景,开拓学生的视野,促进学生的创新思维,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引导学生审视、思考、解决社会现实问题。

二、实施方法与过程

(一)学校领导重视,尽最大努力提供资金保障和场地保障。学校领导对校园文学建设的重视最早可以追溯到“野草”创立之初。校长李力亲自参加“野草”文学社成立大会,书法家陈孝宁亲自题写刊名。这个优秀传统被后来的历任校领导继承并发扬,如今更是形成了制度。

(二)文学社团活动如火如荼。金秋九月对于农民来说是收获的季节,而对于昭通学院的各个社团来说,却是播种的日子。“野草文学社”是拥有超过一千会员的社团,在五、六千人的地州院校中也许是仅此一家;再加上“太阳潮读书社”等文学社团的推波助澜,这是一支何等浩浩荡荡的文学大军啊!这些种子撒播到昭通的山山水水,又怎能不结出丰硕的果实!

(三)师生创作薪火相传。如果说《守望者》等校园文学刊物是学生们的练兵场地,那教师们的创作则是飘扬的旗帜。宋家宏、李骞等老师已经转战昆明,但依然经常回来做文学讲座,参加文学沙龙;杨昭、吕翼等则坚守昭通,带着一帮文学爱好者激扬文字;2008年加入队伍的年轻教师符树芬已有六十余万字见诸各文学报刊;2011年有近10本诗集及专著公开出版发行的著名女诗人夏玲调入我校,加强了文学创作及教学队伍。

(四)文学平台多层建设。在传统领域,各种文学活动、刊物发行一如既往。据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以来,有记录可查的文学讲座、文学沙龙、文学研讨会、文学创作大赛等活动有40余场。同时,多层次开发其他文学平台:2006年,语文教育专业成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同年,成立“昭通文学现象暨文学评论中心”;2010年,昭通师专文学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挂牌,同年,昭通市文学人才培养基地落户学校;2011年,中文系网站增设“昭通文学”栏目;同年,昭通文学陈列室建成并投入使用。这个陈列室收集了目前昭通作家群发表的大多数作品。它成为昭通学院的一个亮点,成为对外介绍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一个窗口和阵地。这些文学平台的建设为校园文学的繁荣和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囊,输送了丰富的营养。

三、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

昭通作家群和昭通文学现象如今已经是中国文坛的热名词,而昭通作家群雏形的形成与20世纪80年代昭通师专(昭通学院前身)活跃的校园文化密不可分则是大多研究者的共识。1982年底,昭通师专成立了第一个文学社团“野草”,与当时昆明师院的“银杏”共同书写校园文学活动的新篇章。随后成立“荒原”文学社。荒原“野草”生生不息,昭通学院先后云集了曾令云、陈孝宁、宋家宏、黄玲、胡性能、李骞、杨昭等一大批知名作家学者,他们在文学创作方面的积极参与和示范作用对校园文学的繁荣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野草”、“茂林”等十余个文学社团活跃在校园里;《野草》《茂林》等十余种刊物成为学校生生不息的独特风景。野草文学社的创办者们也许没有想到一颗野草却长出了茂盛的虬枝:“1995年,该社刊物《守望者》跻身‘全国百佳民间文学报刊’;‘荒原’文学社社长夏天敏、野草文学社社长雷平阳先后成为鲁迅文学奖得主。”当年的文学爱好者如今成为了文学大家或新秀:1999年,云南省作家协会首期签约作家23人中有7人与昭通学院有割不断的联系,夏天敏、雷平阳、黄玲、李骞、胡性能、樊忠慰是昭通师专的教师或学生,而军旅作家刘广雄则是在师专校园内长大的;其他从昭通师专走向文坛的知名作家及文学新秀可以列出曾令云、宋家宏、吕翼、刘洋、沈洋等一大串名单,截至2012年9月,学院师生进入中国作家协会的有雷平阳等8人,进入云南省作协的有樊忠慰等23人。荣获鲁迅文学奖、华语文学奖、人民 文学奖、十月诗歌奖等文学奖项不胜枚举。

其实,以上只是昭通学院校园文学发展比较突出的风景,而昭通学院校园文学更大的意义在于这里有肥沃的文学土壤和丰富的文学营养!这里有厚重的文学积淀和三十年薪火相传的文学执着!更多的默默无闻的学生受到文学的感染与引领。

四、校园文学对校园文化建设的示范作用

校园文化是一个立体化、开放性的概念。它包括了诸多的因素。校园文学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校园文学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切入点;校园文学社团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建设平台;校园文学是校园文化积淀的一种显性载体。学校需要一种氛围。校园文化重在涵养、重在熏陶、重在本文选自《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旬刊》2014年第4期,版权归原作者和期刊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感染,而校园文学恰恰对此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校园文学能起到文化积淀的作用,进而影响和改变一方水土,一方习俗,一方人民。著名学者与作家余秋雨先生便常在他的“文化散文”中启示人们:从长远历史看,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荣辱兴衰之命运,往往取决于该国家与该地区的文化积淀深度如何,教育发展程度如何。校园文学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生力军,也必将对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建设起到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文化体制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多元化证券监管体制

证券监管包括证券监督和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确立有效的监管体制模式,能够提高监管的效率,避免证券市场过分波动。2005年10月修订的《证券法》进一步加强了我国的证券监督体制,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政府,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监管为主导的集中监管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但实践中,政府型监管体制的局限以及市场监管的失灵导致证券市场监管出现漏洞,为有效规范不断发展的证券市场,构建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多元化监督体制就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及特点

(一)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模式变迁:从地方监管到中央监管,由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

多头监管阶段。1992年以前,证券监管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导,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原体改委等多方参与为格局,实际操作中由于多头监管显得十分混乱。

证券委员会和证监会统一监管阶段。1992年国务院设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中证券委为证券市场主管机构,证监会为具体执行机构。

中国证监会集中监管阶段。1998年至今,国务院决定将证券委与证监会合并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将央行的证券监管职能移交证监会统一行使,地方证券监管机构改组为证监会派出机构,由证监会垂直领导。至此,我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大体形成。

(二)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特点

实行以政府监管为主导、自律监管为辅的监管体系。新修订的《证券法》规定,“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政府对证券的监管主要由中国证监会进行,政府作为监管者可以集中行使监管职责,解决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而引致监管效率耗损问题。

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按照《证券法》的明确规定,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的监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了中国证监会的职责和权限,明显提升了证监会的地位,也形成了我国证券市场上集中统一管理的监督体制。

实行证券业、保险业、银行、信托业分业管理。证券和银行、信托、保险活动应有各自的规则和业务范围,证券业不得直接从事银行业务、信托业务、保险业务,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也不能直接从事证券业务,比如不能直接买卖证券等。

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存在的缺陷

政府主导监管体制的局限。政府行政监督权限过大,缺乏对政府监管的监督。证监会集中统一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行使的是典型的行政权力,涉及证券活动的方方面面。虽然政府监管能够从宏观上总体把握问题,弥补了由于市场失灵带来的缺陷,提高了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但是过度监管权限的集中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和政府本身监管的失灵。而从我国目前的证券监管制度来看,并没有专门针对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这样当政府监管失灵时并不能有效地起到监管作用。

未充分发挥自律监管机制的作用。证券市场的规范化运作需要政府的监管,但仅靠政府监管不够,市场自律始终是维持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重要机制。自律组织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但从目前的监管现状来看,虽然我国实行政府监管为主、自律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但实际上我国证券监管过度重视政府监管,忽视了自律机构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作用,导致其无法有效发挥。具体表现为:

证券交易所缺乏独立决策权。我国实行政府主导的集中统一管理机制,证券交易所没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交易所的规则多数由政府政策决定,而国外多数国家由证券交易所自由决定,这样证券所自律监管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证券交易所缺乏独立监督权力。证券交易所由于不能自主制定自律监管规则,没有足够的监督权力,完全依靠政府的政策导向,而且现行制度并未授予其独立监督权力的权限,从而导致实践中证券交易所的监督效力不足。多元化证券监管体制构建思路

(一)构建多元化证券监管体制框架

为了保证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有必要建立有效的证券监管体制,针对目前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缺陷,构建有效的证券监管体制,通过引入社会监管力量,形成证监会、行业自律监管与社会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具体为:通过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政府监管限定在合理边界内,同时采取措施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并建立独立的社会监管机构,引入社会监管,从而通过“三位一体”的协作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并推行社会力量的监督

投资者、上市公司、证券交易商、自律组织等,是证券市场上的不同利益主体,但是由于目前政府主导监管、自律组织辅助监管体制并不能有效的协调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冲突,实践中一些个人和社会组织自发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但是由于没有法律的授权,他们的监督力量并不能满足证券市场的监督要求。因此,若能借鉴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模式,成立独立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监督机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并通过法律授权和国家制度、政策的保障,以及机构本身行为准则、治理结构、资金获取、监督方式等内容建立,才能最终发挥它的作用。当然,关于这种监督方式的可行性有待进一步探讨。

(三)加强多元化监管体制之间的协调

适度放松政府管制。由于政府监管本身属于行政性监督,为防止政府监管权力的过度膨胀和滥用导致政府监管失灵现象出现,应将政府监管限制在“适度”范畴内,将政府监管的权限限定在宏观决策、事后制裁、强制执行等方面。

加强自律组织的监管作用。自律组织的自限不足是导致自律组织监督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的主要因素。因此,完善自律监督体制首先要完善自律组织的治理结构,充分配置自律监管组织职权,保证其独立自主决策权的行使。本文建议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中,如《证券法》中明确规定证券交易所自律地位,并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对会员实施自律监管,交易所有权对会员及其雇员等进行检查、调查、处分,交易所可以设立解决会员之间或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的调节或仲裁制度”。

建立协调均衡的证券监管体系。即通过合理界定各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划分,明确各机构具体职责,并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一个有效的监管体制应当是稳定而均衡的,虽然上文针对我国证券监管的实际提出了构建“三位一体”的证券监管体制,但是各组成部分之间并不是完全相互独立的,而是要形成稳定、协调和制衡的现代监管体系。

建立政府监管预警机制。由于政府监管主体权限集中再加上政府监管本身的缺陷,会出现政府监管失灵的现象,为有效阻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建立政府监管预警机制就具有必要性。明确各监督机构职能,确立稳定的立法机制。各机构职能的明确划分和确定是保证各机构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并保证充分发挥各机构的职能。目前的证券立法多数由行政机构来进行,政策的制定和政策的执行有时属于同一机构,这样不利于证券政策的稳定,为保证政策的科学、规范和稳定,应“将政策的制定者和政策的执行者区分,分属各自不同归属的机构独立操作”。

参考文献:

1.郑泰安.我国证券监管理念探析[J].理论与改革,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