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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1篇

关于实践内涵的界定,不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都有涉及。只有马克思主义才第一次对实践范畴作出了科学的规定,揭示了实践的本质内涵。然而,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实践范畴的论述散见于众多的经典著作中,人们对它的理解和把握也是见仁见智,不一而足。现在高校普遍采用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材中,对实践界定为“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这一定义虽指出了主体客体间的认识和实践关系,但没有进一步揭示出实践是一种什么性质、怎样的相互作用,因而显得有些宽泛了。

要准确把握实践的内涵,还要从马克思主义的文本中来找根据。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在这里,马克思批评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理解感性世界的片面性,主张既从人的、主体的方面,又从物的、客体的方面来把握感性世界,强调主体与客体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马克思认为,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一方面主体具有积极、能动地反映客体本质的功能,另一方面也要受客体本质与规律的规定或制约。这不仅是作为实践活动主体即人的能动性的重要表现,也是客体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即客体主体化的表现,这就克服了费尔巴哈只是以“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客体的不足。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改造,马克思认为,一方面主体要受到客体本质与规律的制约,另一方面主体在实践中具有积极能动改造客体的功能。这不仅是主体人的能动作用的突出表现,也是主体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即主体客体化的表现,这就克服了黑格尔神化或“抽象地发展”主体“能动的方面”的缺失。

基于上面的分析,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范畴的内涵可概括为人的自觉自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也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和对对象化扬弃的活动过程[2]。实践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就是主体人能够自觉地把外部对象作为他所需要的对象、作为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的对象来加以改造,根据自己的主观要求和价值目标,使客体由自在之物不断地转化成为我之物。实践是人对对象化扬弃的活动,就是说,人在实践中改造外部世界的同时,也改造着自身。“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它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3]人不仅构造对象世界,也现实地塑造自身,“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了他自身的自然。”[4]总而言之,实践作为人的感性对象性的活动,一方面否定并超越着人和世界的既定状态,另一方面则为人在世界中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可能。通过实践,人与世界形成全面的“为我”关系,人成为“自为”的存在物。可见,实践不仅是人现实地把握世界的方式,还是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手段,是人的一种独特的存在方式。

二、厘清实践、认识、真理、价值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

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在讲这对关系时,可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在认识问题上的不同回答入手,导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认识本质的科学回答,即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一方面,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中产生的,并为实践服务,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受实践的检验。可见,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另一方面,认识特别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对实践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

实践和真理的关系。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人类的认识活动从总体上讲是为了获得真理,并用真理指导实践,以取得实践的成功。在讲这一对关系时,可先阐明真理是什么,什么样的认识才是真理,说明真理的本质特征及其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突出只有实践才能发现真理、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当然,人们在实践中也必须遵循反映了实践对象的客观规律和本质的真理,用真理来指导人们更好地实践。这就是实践的真理尺度。

实践和价值的关系。讲述这对关系时,首先要分辨哲学上的价值概念与其他学科所讲的价值概念的区别与联系,概括出哲学上价值概念的内涵及特性。然后分析价值评价的特点和功能,最后引申出实践和价值关系的三层意思:一是实践是价值形成的基础。价值的形成离不开价值主体、价值客体、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等基本要素,而这些基本要素无一不是实践造就的。二是实践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只有改造客观世界的创造性活动的产物才包含有价值,创造价值的源泉只能是社会实践。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单纯的自然物质,只要没有人类劳动物化其中,也就是说,只要它是不依赖于人类劳动而存在的单纯物质,它就没有价值,因为价值只不过是物化的劳动。”[4]三是实践的价值尺度,即人们在实践中必须要遵循以满足人们需要为内容的价值目标。

真理和价值的关系。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基础上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为前提的,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须是既遵循真理尺度即按科学规律办事,又符合价值尺度即满足人的需要,并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另一方面,价值的形成和实现是以坚持真理为前提的,而真理又必然是具有价值的。人们对实现价值的追求,构成了实践的动因,但价值的实现必须以对相关真理的正确把握为前提。总之,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是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的,真理的发展促进价值的实现,而价值的实现又推动真理不断的发展。三、全面阐述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理论意义、方法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理论意义。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在批判继承前人认识论成果的基础上,一方面把实践观点引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科学地规定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认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首先是一种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才产生了它们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关系。就是说,主体是为了实现一定认识目的而自觉地、主动地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反映世界的,人们对世界的反映能力也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双向互动过程,是一个认识主体能动地创造的过程。另一方面则把辩证法运用于反映论,科学揭示了认识过程的辩证性质,把认识看成一个由不知到知、由浅入深的充满矛盾的能动的认识过程,是一个创造性的过程,认识就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从而创立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认识的产生和发展规律问题,实现了人类认识史的伟大变革,为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方法论意义。首先,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使哲学思维方式由黑格尔思辨思维方式经费尔巴哈人本思维方式向实践思维方式转变,这是对一切旧哲学根本思维方式的变革,是人类思维把握存在的根本方式合规律性发展的伟大成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次,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将传统哲学的抽象辩证法改造为实践的主客体辩证法,从而最终克服了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原则和旧唯物主义机械决定论原则的局限,建立了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的辩证决定论的方法,为哲学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正确的方法论。再次,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克服了旧唯物主义把自然界和历史之间对立的缺陷,既从历史考察自然,也从自然考察历史,确立了“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的唯物史观,实现了自然观和历史观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来源于实践,也指导实践,它要求人们不把理论当教条,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相连,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理论。正是在这一思想的基础上,才形成了党的理论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走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这无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和实践的深入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尤其是当代大学生,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要想成为“四有”新人,成为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必须掌握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工具,牢固树立实践的观点,在学习和工作中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积极改造主观世界,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识能力,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只有这样,青年大学生才能有所作为,才能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

摘要: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教学中要注意三个层次:首先,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核心范畴即实践为起点,科学把握实践的内涵;其次,要厘清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理论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最后,要全面阐述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理论意义、方法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实践观;认识;真理;价值;教学;马克思主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4.

[2]光.如何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M].北京:教学与研究,1996,(2):27.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科学发展观

从哲学意蕴上来说,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当代实现方式。马克思实践哲学体现着对人的本质和生存方式的深刻把握,体现着对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进一步把握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当代价值,对于我们以理论自觉的态度去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实践总体性与发展总体性

实践是贯穿哲学发展史的基本线索,是任何一个哲学流派建构其哲学体系都绕不过去的中心话语。因为实践表达着人们对世界真和善的感悟。但从古至今,人们对实践的解读就一直存在着分岐。

众所周知,亚里斯多德是最先提出实践概念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亚里斯多德也是从人类活动的总体性上来理解实践哲学的。在他看来,对超越具体功利的“善”的追求和向往,构成了人类一切活动的价值指向。这也正是人的活动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根本区别。他认为:“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1]但也许是过于注重对实践的价值属性的指认,所以他又在对实践的界定上出现了二元分离,即将人的价值指向和客体存在分离开来。在他看来,实践是人类自身精神活动的自由创造,具有强烈的自我价值的属性。人的超越功利超越外在束缚的道德选择,构成了实践的本质。因此,在其总体实践框架中,以追求人类价值的道德实践与以把握外在世界及其规律的技术实践出现了必然的分离。从总体实践退守到道德实践,实际上意味着在两个方面的退守。一是将人类总体实践活动方式退守到以道德把握世界的单向选择中。为此,他将人的活动分为两类:实践和创制。实践是人的内心话语,是人自身的是非功利的道德选择,创制只是完成面对外部事物功利性的劳作活动。实践体现着人自身的目的,具有终极价值关怀的的意味,创制则是现世的短暂的应对外物的技巧和手段。二是将人类总体实践退守到极少部分人的“高雅”精神旨趣。在他看来,只有极少部分人(主要是奴隶主)可能在实践中找到自我,可以摆脱世俗的烦忧,也只有他们才有资质从事实践活动。而大部分从事劳作的工匠,不可能在实践活动中寻找和实现自我,他们往往被外在的功利所掌控,他们的活动只能是机械的没有永久意义的谋生手段。

正是亚里斯多德对实践哲学的两分法,埋下了后人以不同路径理解实践哲学的伏笔。

康德对实践哲学的理解与亚里斯多德就是同一个理路。他将实践哲学区分为道德上的实践和技术上的实践,并更注重道德实践所体现的自由价值。康德认为,真正的实践活动就是人的纯粹自由意志活动,这种活动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左右,完全是自身对自由意志的尊重和认同。这也就是“纯粹实践理性的基本法则”,即超脱的纯粹普遍的自由理性。在康德看来,人是茫茫宇宙中微不足道的一粒灰尘,但人的高贵和尊严就在于人“心中的道德律”,它可以使人不受特定的条件所限,超越尘俗,进入无限。因此,康德进一步强化了两种实践内涵的区别,在对现实自然界的把握过程中,实践作为主体作用于客体的中介,其目的就是达到对因果规律的把握,这属于一种技术性的实践。而真正可以观照人的道德理想、确立人的终极价值指向,才是实践的最高层次和目的。从根本上说,实践就是要履行人类的“至善”。

创制概念尽管在亚里斯多德的实践哲学中得不到重视,但随着文艺复兴和欧洲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看到,改变世界的物质力量难以从道德的储备中自然产生,只有注重客观世界的因果变化,探索改造世界的具体法则,才能不断创造财富,推动世界发展。培根和百科全书派就开始把亚里斯多德不屑的手工业和技术工艺提到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培根认为,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仅仅停留在道德的沉思上是没有意义的,人要面向自然,探究自然奥秘,揭示客观真理。追求自然的因果规律并将其运用于改造世界的客观活动,并不是工匠的卑微手艺,而是关系到影响人类进步的根本价值所在。知识、功用、工艺、真理成了培根阐解实践的关键词。应当说,强调实践的真理和功用价值,这当然是对的,并且这种思想也直接影响了西方自然科学和生产力的发展,但由此消解实践哲学中人对终极价值的反思,也会使得实践作为人的活动方式这一具有历史底蕴的概念显得单薄和片面。

马克思在吸取历史上关于实践哲学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的总体性的实践观,从而超越了实践二元论。在马克思看来,实践当然必须以技术和工业为基础。人在这个世界上要摆脱动物般的受动性,就必须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探究自然、挑战自然,这是人的生存方式的根本体现,人的本质力量的根本体现。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明确表达了工业和技术的历史意义。“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人格的完善,人对善价值的获取,仅靠内心的沉思和文化心理的内在提升是难以完善的,必须通过实践活动。实践在这里成为了促进人格丰富完善、人的道德提升进而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环节,也就是说,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本身就是人的理想、智慧、激情的释放,人的纯粹自由理性、人的文化心理结构的完善就是在客观的实践中完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感觉通过自已的实践变成了理论家”。

科学发展观是在对人类实践行为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不难看出,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正是由于实践哲学的二元分离,导致了发展过程和目标的偏差。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人们普遍意识到必须通过发展生产力来加快经济增长速度,这当然无可厚非,但由此将人类社会的发展简单归结为经济增长,将发展的水平和程度简单归结为经济增长的水平和程度,这当然就偏离了科学发展的轨道。这种发展理论和实践,在20世纪60—70年代盛行一时,以至成为掌控人类发展行为的意识形态。在这一时期,人们对人本身改造自然的能力充满神话般的期待。人类改造自然创造财富的能力是无限的,人是改造自然创造财富的主体,完全没有必要在征服自然的征程中忧心忡忡。但时间不长,人们就已经感受到这种经济增长观所带来的负面效应。经济社会结构失衡,贫富差距扩大,失业增加,政治动荡,环境污染,能源、资源日趋紧张,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的《增长的极限》指出,这种经济增长观将会带来全球性危机。

从实践哲学的角度来总结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我们就会发现,只有从总体性意义上理解人类实践的功能,才能使人类的活动方式步入健康可持续的轨道。也就是,只有冲破实践分离的藩篱,从技术创造与人的本质内在统一的角度来理解实践行为,才能够真正解决对经济增长的盲目崇拜。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根本解决,人们的经济增长的冲动还会以不同的方式出现。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一场发展观的变革,但这种变革应当说还有相当的难度。经济增长速度过快,已经在表明人们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还没有完全到位,还总是以为,经济增长是硬指标,社会发展是软指标。要纠正这一思想认识,从哲学层面上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基本内容和价值指向。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离不开技术创造和文化价值选择的统一,游离于人的总体实践活动来审视技术革新创造,就必然会把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增长指标视为人类实践活动的根本归宿。

二、实践哲学与技术、制度、文化的共生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体现着一种实践总体性。在这种总体性框架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的活动通过技术、制度、文化的相互影响,共生出一种发展文明方式。这种发展文明方式,显现出一种内在活力和历史文化传承。

马克思生活在经济增长和革命不断爆发的时代,分析资本主义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指出资本主义制度衍生的矛盾及其历史命运,构成了马克思关于发展思想的主要内容。如何走进资本主义又跳出资本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提出运用社会基本矛盾的观点来分析资本主义的走势,进而分析人类社会发展的走势,这一理论凝炼,无疑是拨开了社会历史上空的迷雾,为人类追寻进步发展指明了方向。这种分析体现着马克思、恩格斯对技术、制度与文化在实践基础上共生共长的深刻思考。

关于发展,目前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意见。一种是针对浪头一浪高过一浪的发展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批评的观点:一是它造成环境资源的破坏;二是它带来一系列社会矛盾和危害,如社会不平等、异化现象、官僚化、心理疾患等;三是认定发展的理性主义文化基础已经失去,人的理性和对自然的征服力已不再能包打天下了。对上述观点的反对意见也针锋相对:一是低估了人的发明创新能力;二是问题不在生产方面,而更在分配上,通过合理地调整分配,不平等等问题会得以解决;三是物质性富足与自由、民主密不可分,是它们的基础;四是从理论主张的社会分层来看,限制增长、保护环境、质量高于数量等观点往往都是富人们的主张。[2]应当说,这两种观点都不无道理,但这两种观点都没有跳出发展来看发展,都没有从实践哲学的角度来看待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价值诉求。

对于发展认识的分岐,无论是来自哲学理论层面还是现实问题层面,从根本上来说,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去认识马克思的实践哲学的历史和现实指向,从中我们会发现,对马克思发展理论的疑惑,还在于我们没有完全把握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宏大叙事。

从马克思实践哲学总体性要求来看待发展的内涵,我们可以看到,在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总体框图中,技术、制度、文化作为实践中枢神经左右着实践活动的纵横驰骋。马克思认为“社会物质生产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获得这种性质:(1)劳动具有社会性;(2)劳动具有科学性,同时又是一般的劳动,是这样的人的紧张活动,这种人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种主体不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3]。从根本上来说,技术创新所引起的生产力发展,是实践哲学基础和社会发展的显性的成果。重视技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功能,构成马克思唯物史观超越传统哲学的一个重要标志。技术所呈现的感性的物质力量,是实践统摄包括理论在内的一切自然社会资源的中介。这也正是马克思实践哲学得以立足的基础。就这一点而言,包括阿伦特等对马克思关于劳动概念的指责显得很苍白,因为不讲人的感性活动在历史中的影响,不将实践从理论中解放出来,实践作为人类存在发展的基础性条件就无法显现,人们对人类活动及其影响的分析和评估也就无从谈起。

其实,强调技术、工业的感性活动,绝不意味着将人的实践活动自然化、生理化。因为技术物质活动从来就不可能单独发生作用。从静态的概念界定我们可以找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差别,但从生产力的产生和变化来看,它从来就和包括生产关系在内的其他因素密不可分离。

技术和工业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是通过制度作用实现的。美国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斯提出,制度是社会变迁的根本。他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4]诺斯也是从这个角度来解读马克思经济发展理论,认为马克思从来都没有单独阐述技术和工业的作用,而是将技术工业和制度统一起来,并通过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来解释经济发展的。他指出:“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马克思强调在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中产权的重要作用,以及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与新技术的生产潜力之间产生的不适应性。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贡献。”[5]制度是实践在社会历史产生作用的方式和结果。马克思认为,社会历史的本质是实践。实践作为人的本质的实现,只有在社会交往中才能真正成为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只有当对象对人说来成为社会的对象,人本身对自己说来成为社会的存在物,而社会在这个对象中对人说来成为本质的时候,这种情况才是可能的。”[6]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得以实现的基本方式,必然体现着人的本质的全部。文化作为人的实践的内在要素,当然也不能排除在外。有的国外学者包括萨林斯等认为,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过多强调满足人的物质需要的劳动,劳动成了没有思想价值的生物驱动。他认为,在马克思的实践框图中,文化成了物质实践的结果,而不是渗透在实践结构中的。这与他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理解有关,事实上,马克思是十分注重文化创造作为实践的表征意义的,有人提出,从哲学史上来看,人们对实践理解可以概括为三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亚里斯多德的伦理——行为的理解类型;一种是从洛克、斯密到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技术——功利类型;一种就是马克思的艺术——生产类型。[7]笔者以为,这种归纳还是很有见地的。审美指向是马克思实践哲学超越其他上述两种实践理解的重要标志,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是人的本质在最高意义上的升华。

在马克思实践哲学中,技术、制度、文化从来就不是单独发生作用,而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和谐共生的,这种有机统一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的整体性和创造性。科学发展观要矫正社会发展中的唯经济主义倾向,并非是一个资源配置上的重新平衡,而必须从马克思实践范式入手,抛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简单对立的思维方式,将技术、制度、文化作为一个有机体统一纳入到实践结构,按照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内在要求,不断调整社会发展的整体进程。

三、实践哲学与以人为本

实践作为人的存在和活动方式,是确证以人为本的哲学基石。对以人为本有不同的解读,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思想是建立在实践人学基础上的。

第一,实践确证了人是历史的本质。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离开人,社会历史也就不可能存在。在历史唯物主义产生之前,人们通常对历史本质作出两方面的解读:一是把社会历史自然化。用自然界及其规律来比附社会历史的变化。费尔巴哈哲学的直观性就集中表现在用自然界来归纳人类历史的存在及其规律。马克思曾指出:“费尔巴哈从来不谈人的世界,而是每次都求教于外部自然界,而且是那个尚未置于人的统治之下的自然界”[8];另一种是把生动的社会历史图景抽象化、概念化,变成人的缺位的概念、范畴发展史。针对黑格尔、蒲鲁东等把历史非人化的观点,马克思曾指出:“蒲鲁东先生无法探索出历史的实在进程,他就给我们提供了一套怪论,一套妄图充当辩证怪论的怪论。——他的历史是在想象的云雾中发生并高高超越于时间和空间的。一句话,这是黑格尔式的废物,这不是历史,不是世俗的历史——人类的历史,而是神圣的历史——观念的历史。在他看来,人不过是观念或永恒理性为了自身的发展而使用的工具。”[9]人所以是历史的本质,是因为人的实践活动使然。人的实践活动创造了社会、创造了历史。人作为一种生命存在物,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求决定了人的劳动实践的历史必然性。科学发展观中讲的以人为本,不仅仅是讲如何维护、发展人的利益,而首先要肯定以人为本的历史观价值,肯定人作为历史本质的主体创造意义。“‘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0]

第二,实践确证了自然的人化意义。相对自然而言,以人为本的提出既不是指人是自然的主人,也不是简单的强调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要尊重自然,而是意味着由于人的实践,人与自然的社会属性的渗入,自然逐步走向“人化”的历史进程。人的实践活动,使得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相互交织、相互制约。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这里立即可以看出,这种自然宗教或对自然界的这种特定关系,是由社会形式决定的,反过来也是一样。”[11]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由于人的实践活动内容和方式的限制,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浑然一体,人与自然和人与人都处于狭隘的关系纽带中。进入资本主义,人对自然的实践征服能力大大增强,人对物的依赖构成人与人和人与自然联系的中介点。马克思指出:“毫无疑问,这种物的联系比单个人之间没有联系要好,或者比只是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要好。同样,在个人创造出他们自已的社会联系之前,他们不可能把这种联系置于自已支配之下。”[12]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实践打破了人与自然的狭隘关系,生成了新型的平等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由此也形成了新型的人与自然关系。这也就生成了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践哲学基础。

第三,实践确证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就是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由于人类实践的历史变革,形成了人对自然、人与社会、人对人的真正占有。人的本质力量在现实中真正得以实现。首先讲人对自然的真正占有,人化自然的程度越来越高,人们创造的生产力自然成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性条件。物质产品成了属人的产品,人在客体对象中观照到人的本质力量。二是讲人对社会的真正占有,是人创造了丰富的全面的社会关系,人的解放已成为现实。人的本质是建立在社会关系基础上的,全面的丰富的社会关系自然会展示人的本质的丰富性,自然会促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三是讲人对人的真正占有,新的实践活动,创就了丰富的完整的人,人的感觉积淀了新的文明和审美,变成“具有丰富的、全面而深刻的感觉的人”。

注释:

[1]亚里斯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

[2]刘森林.重思发展——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当代价值[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39.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46(下):113.

[4]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3.

[5]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68.

[6][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42):124,169.

[7]王南湜.马克思哲学在何种意义上是一种实践哲学[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1).

[8][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2.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实事求是,实践,存在论

“实事求是”本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命题,(1)、邓小平等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它进行了实践论的重新解说,使之成为一个集中表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精神的命题。

然而迄今为止,通常对“实事求是”都是从纯粹认识论的角度加以理解的。人们即使将“实事求是”跟“实践”联系起来,但“实践”本身仅仅被理解为一个纯粹认识论范畴。例如对此有一个著名的解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2)据此,“实事求是”就是去研究客观存在着的事物的规律性。按照传统的理解,这里所谓“客观存在着的”就是所谓“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就是说,“实事”可以是在人类实践之外存在着的,如纯粹的自然界;“是”就是这种纯粹客观事实的纯粹客观的“规律性”。先有了这种“客观存在”,然后才有人对它们的认识,再后才有人对它们的改造亦即实践。于是就有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样的将认识和实践割裂开来的公式。这里,作为纯粹认识的“实事求是”是在实践之前、之外进行的。

之所以产生这样一种观念,是因为:“实事”不是被人们理解为实践本身,而是被理解为实践之前、之外的作为纯粹认识对象的东西;因而“求是”也就不在实践之内,而在实践之外。显然,“实践”范畴仅仅被理解为一个用以界定“认识”的参照或者逻辑工具,换句话说,“实践”仍然仅仅是一个认识论范畴。例如列宁说过:“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3)与此相关的另外一种说法,那就是流行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样一种说法。这里,实践显然失去了作为改造世界的本质力量的存在论意义,而仅仅只具有认识论的功能了。这种纯粹认识论的“反映论”的理解,其实并不符合马克思的实践观。

这里,我们尝试以一种新的理论视角棗马克思哲学的存在论视角,亦即“实践主义”(4)哲学的视角,对“实事求是”作出一种新的阐释。

作为马克思哲学存在论的“实践主义”,我们理解有以下基本特征:它是对马克思哲学“本体论”(5)的一种新的理解,这种理解认为,“物质”并不是马克思哲学的“本体”,因而也不是它的逻辑起点;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实践才是唯一的“存在”或“实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

马克思这种“实践主义”哲学,必然要求对“实事求是”的命题作出存在论层面上的阐释:如果说“实践”是马克思存在论的初始范畴,那么“实事求是”,作为对实践范畴的中国式表述,就是人自身的存在论事实。“实事”作为生活实践,并不是外在于人的存在的什么东西,而就是人之存在、即人的生活实践本身;“是”也并不是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就是关于人自己的存在或者生活实践的真理;“求”作为对这种存在论真理的追求,本身也属于人自己的生活实践,因而也是一种存在论事实。因此,“实事求是”就不仅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活动,而首先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活动。

1.实事:生活实践

人们通常易于持有的那种朴素的“自然视点”(naturalviewpoint,胡塞尔语)使他们去寻求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例如古希腊的本体论哲学追寻世界的“本体”。这种“离人而言天”的企图,已被哲学的历史证明是失败的。近代认识论哲学虽然开始检讨我们对本体的这种“认识”本身的问题,但其前提仍然是对这种“本体”的承诺。这种本体被设想为某种“实体”,或者被设想为这种实体的某种“本质”属性;总之,那是可以离开人的存在来谈论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的东西。结果,经验主义走向了不可知论,理性主义则走向了先验论,表明了“离人而言天”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都是“此路不通”的。自从“物自身”被康德宣布为不可知,认识论时代便结束了。现代哲学发生了所谓“语言学转向”,关于“实在”的问题被视为“形而上学”而被“拒斥”或搁置起来。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无法找到真正实在的“实在”。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最伟大的贡献,就是找到了通往真正的“实在”的道路,那就是“实践”。在马克思看来,实践即是实在,实在便是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实在,实践之外别无实在。如果我们仍然试图在那里寻求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例如“物质”抽象,那不过是“前马克思”的法国唯物主义水平的东西而已,对于这种“马克思主义哲学”,正用得上马克思自己说过的:我只知道我自己决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在马克思看来,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只能是人的实践。胡塞尔要求“面向事情本身”,马克思要求面向实践本身。前者只是一种纯粹先验理性的存在,后者则是现实生活实践的存在。而此实践乃是人自己的“事”。这种“事”是唯一的“实在”,故称“实事”;而离开了人的实践的东西只是“虚无”,所以马克思说:“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6)因此,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实事”,即马克思的“实践”概念。这种作为唯一实在的“实事”,不是任何一种类型的“实体”,而是人的“活动”本身,人的“事情”本身、“生活”本身。“事情”乃是离不开人的“事”,而非与人无关的“物”。

说到“事”与“物”之区分,我们似有必要讨论一下宋明理学关于“格物致知”之“物”的辩论。“格物致知”是《大学》中提出的一个著名命题:“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这就是儒家的认识论纲领。此所谓“知”,就是知识或者真理;此所谓“物”,就是存在或者实在。但儒家理学各派对“格物致知”是有不同理解的,其焦点集中在对“物”的理解上。程朱的理解是“物犹理也”(程颐),主张“即物穷理”(朱熹);此处之“物”具有“实体”的意味,是在实践之前、之外的预设。心学家的理解则是“物犹事也”(王阳明),此处之“物”殊非离人而在的实体,而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心学家讲“格物便是致知”,也就是讲“实事求是”,讲“理在事中”,讲“知行合一”。此说由来久远,东汉郑玄《礼记注》就说过:“物犹事也。”后来清代颜元《四书正误·大学》把“格物”解释为“犯手实做其事”(7)。这与“实事求是”的观念是吻合的,是很有道理的。心学把“物”理解为“事”,此“事”具有双重含义:狭义地、历史地看,是指的道德践履之事;但是如果推扩开来、超越地看,此“事”可以泛指人的实践活动或现实生活。

这种“实事”作为唯一的实在,就是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哲学所理解的“存在”,即人的存在。“实事”不是那种与人无关的东西,而是那种ofpeople,bypeople,forpeople(8)的东西。“实事”作为人的存在,也就是实践。实践就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因为对人来说,人的存在也就是世界的存在。这就是说,世界是存在于人的实践域之中的,是内在于人的存在、内在于实践的。一切实体棗自然、物质、理念、上帝等等,都在实践的“视域”(Horizon)之内,都在人的存在背景上呈现,因而都是人自己的“事”。

2.是:存在论真理

通常理解,“是”即真理、客观规律。然而“真理”和“规律”其实是大有区别的:一般认为,前者是认识论范畴,后者是存在论范畴,不能混为一谈;然而同时,它们又都在人的存在论背景上呈现,因而都具有存在论意义。下面分别加以考察。

一是关于“客观规律”的问题。

“实事”作为实践,既然本身就是客观存在,就有一个去认识和把握它的问题,亦即所谓“实事求是”的问题。但严格说来,这里的“是”不是指的规律本身,而是指的对它的认识,亦即真理。规律作为我们认识的对象,本身是一种存在论性质的东西。规律不是“是”,而是“事”。而且,这里作为认识对象的规律,并非存在于人的实践“实事”之外的。我们所预设的认识对象,与传统意义上的认识对象已有根本的不同:原来的认识对象“规律”实际上是被预设为纯粹的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东西,认识就是对这种“客观规律”的把握;而马克思哲学所预设的认识对象则是人的存在本身、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亦即“实事”的内在联系。此事乃是人自己的事,因而其中之规律本质上是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求是”不是寻求那种纯粹自在的所谓“客观规律”(近代哲学史和科学史均已表明,这是不可能的),而是对人的实践活动内在联系本身的反思。

根据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存在论,客观存在是实践的内在要素,相应地,客观规律是实践的内在联系。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这不仅是一个认识受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影响的问题,而且是认识的对象包括“规律”本身就是人的活动的问题。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然而,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马克思哲学的规律论的实质其实也在于此:他对社会本质、历史规律的揭示,实际上就是对人自身活动的本质与规律的揭示。

二是关于“真理”的问题。

如上所述,严格说来,实事求是所求之“是”,所指的不是客观规律,而是真理。人们通常把“真理”范畴与“规律”范畴等价看待,那是不对的。“规律”是一个存在论范畴,而“真理”则是一个认识论范畴。换句话说,所谓真理并非客观规律本身,亦即并非某种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是认识的结果,“求是”的结果。由于这种真理或“是”乃是认识棗更确切地说,是意识棗的结果,它只能是主观性(意识)与客观性(客观规律)的统一。

但是正如上文谈到的,所谓“客观规律”其实是在人的实践域内的。如果说规律的所谓“客观性”是在“上一次”的“事”或实践域内,从而是在“上一次”的意识域内;那么关于客观规律的“是”或“真理”也就总是处在“当下”的、“这一次”的实践域内,从而总是处在“当下”的、“这一次”的意识域内。事实上,这一点已经为现代科学所证实。例如现代物理学已表明,企图寻求完全独立于实验者的实验意识和实验手段之外的所谓纯粹客观的物理规律,那是不可能的事。因此,我们所“求”之“是”即真理,是实践的产物,因而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作为实践的内在要素的意识的产物。

关于这个问题,通常存在的一个误区在于:把真理的客观性理解为在人的实践之外的对象的客观性;换句话说,即看不到实践本身的客观性及其意识本身的客观性。其实,实践本身就是客观的,在马克思看来,甚至只有实践才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作为实践的内在要素,意识本身也是客观的。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真理就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说法并不确切。如果说真理必须符合什么东西,那么这个东西只能是实践本身。真理其实不是关于对象本身“客观规律”的镜像似“反映”,而是关于实践及其内在意识规律的自返性意识,因为,所谓客观对象及其规律也不过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在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存在论看来,不仅实践、而且意识也都是一种存在论事实。如果说“实事”或实践是存在论的全部事实,那么“是”就是在这种存在论意义上的真理。

3.求:作为一种存在论事实

实事求是,“求”是关键。怎样去“求”?这不仅是个方法论问题,而同样是一个存在论问题。“求”当然是一种“认识”活动,但它本身也是人的实践的一个内在环节,因而也具有存在论意义。根据实践主义的观点,任何认识都是“反思”棗对人自己的“实事”、即人的实践活动本身的反思;同时,这种认识或者反思活动本身,也是人的“事”、即人的实践活动的一个环节。我们不能像康德那样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截然对立起来,更不能把它们都归结为“理性”。它们都是实践,都内在于实践。换句话说,“求是”本身也是一种“实事”。撇开王阳明思想的伦理狭隘性,那么,认识和实践的这种内在而非外在的关联性,也就是他所说的“知行合一”。“知”就是“是”,“致知”就是“求是”;“行”就是“事”,“格物”就是推行“实事”;“知行合一”就是“是事统一”,亦即认识和实践在存在论层面上的同一性。

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就是我们在“实事”中“求是”的两种极典型的方法。自然科学是“求”实践域内客体方面之“是”,社会科学是“求”实践域内主体方面之“是”,哲学则是“求”实践域内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的整体根本之“是”。它们都具有存在论意义,从而都具有实践性品格。

科学的目的,在于揭示关于人之“实事”即实践活动当中的经验层面之“是”即事实真理。经验原则无疑是科学的第一位原则。尽管经验原则本身在现代哲学中早已受到质疑,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它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具有普遍有效性。这就是说,经验实证原则作为科学的根本原则,虽然在今天被发现是有限的、非绝对的,但这丝毫也不等于说它就是无效的、没有意义的。因为从根本上看,经验世界本身就是人的实践活动这种“客观实在”的一个层面,只要承认实践活动是客观实在的,就不能不承认经验世界是客观实在的。科学就是在经验世界范围内“求”具有普遍性的“是”,它所揭示的就是关于经验事实的普遍真理。但是经验本身也是实践的一个层面,“实践经验”这个常用短语充分地提示出这一点。当然,实践并不等于经验(9);但是,人在实践中所求得的认识,作为其基础的“原初给与”(theprimordialgiven)无疑是经验(10)。

社会科学更直接鲜明地表现出了认识作为人自身的实践活动的内在自返性。譬如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它们反映的无不是人的活动“实事”的内在的相互作用之“是”。其实,现代自然科学也发展到了这样一步:那种关于纯粹“自在”自然界的预设显然已经为愈来愈多的自然科学家所抛弃,他们不再以这种纯粹自然主义为预设,他们的活动越来越成为对人的活动与被观察的对象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反思与描述。这样一来,自然科学的人的自我反思性质也更加突显了出来。

但人对自己存在的把握又不能仅仅停留于经验的层面。经验实证的方法确实可以解决许多具体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问题。任何认识活动都必以一个关于存在的预设或存在的观念为前提,而恰恰就是这个关于存在的预设本身不是经验可以给出的。换句话说,恰恰是作为经验之前提的人的一般“存在”观念,在经验世界中没有对应物,它是思想的直接对象,属于“超验”的领域。这个领域就是哲学的对象。借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语,哲学是关于“存在之为存在”的学问。哲学所要反思的就是人们关于存在的观念本身;而在马克思的实践主义视域中,存在本身就是实践本身、“实事”本身。哲学所求之“是”类似海德格尔所求之“是”,也就是说,不是“在者之为在者”,而是“在之为在”;而在马克思实践主义视域中,此“在之为在”也就是“实事(实是)之为真是”。

显然,哲学提出的这些问题不是经验实证的方法可以解决的。哲学所求的不是“存在者”而是“存在”本身;不是“实践者”而是“实践”本身,即不是“是者”、“求者”而是“是”本身、“求”本身。存在意义的揭示要靠哲学的方法。而所谓哲学的方法,在中国哲学中所能找到的最恰当的名称就是“体悟”。人不可能在“存在”之外来把握存在的意义,而是于“亲临”存在中把握着存在。“亲临存在”意味着他总是亲身地体验着自己的“事”、自己的存在、自己的实践、自己的生活。这种“亲身体验”不是经验意义上的,而是体察意义上的。哲学当然需要经验的基础、理性的基础;但它本质上是“超验”(超越经验)、“超智”(超越理智)的。唯其如此,马克思的哲学存在论超越了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包括现代逻辑实证主义的所谓“分析哲学”。

顺便指出,哲学所“求”之“是”,即其关于存在意义的把握,不仅统摄着关于事实的认识论问题,统摄着关于价值的评价论问题。在马克思那里,关于人的存在之“实事”的事实真理与价值真理是完全统一的。在经验科学的范围内,从一个事实判断确实推不出一个价值判断;但在马克思实践主义存在论的基础上,关于存在的真理与关于价值的真理是直接同一的。“实事”按其本真意义“是”怎样的,也就“应当是”怎样的;也就是说,人之“在”的事实直接规定着人之“在”的价值;或者说,价值的真理乃是直接从存在的真理上生长出来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价值与事实在根本上是不可分,人们获得存在观念的同时,也就获得了价值根据的观念。

总而言之,“实事求是”就是:在人的生活实践这个存在论事实中去求得具有存在论意义的真理。

注释:

1、初见于《汉书·河间献王传》:“修学好古,实事求是。”颜师古注:“务得实事,每求真是。”后来儒家、尤其宋儒对它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2、:《改造我们的学习》,《选集》第3卷,第759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

3、《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

4、参见拙文《实践主义——马克思哲学论》,《学术界》2000年第4期;《实践主义: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新理解》,《理论学刊》2000年第4期。

5、“本体论”和“存在论”在西语中本是同一词ontology。但据海德格尔考察,ontology本应是对作为一种状态的“存在”(on/Sein)本身的探究,但是从古希腊以来,人们即已误入歧途,成了对“存在者”(ousia/Seiende)亦即某种实体的研究。据此,我们理解,传统意义的本体论可译“本体论”,因其本体乃是某种实体substance(这可以跟中国古代的实体性本体论的“本末”“体用”范畴联系起来考察);而今理解的本体论、尤其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当译“存在论”,因其“本体”例如“实践”,已非某种实体,而是某种存在“状态”。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78页。

7、海德格尔所谓“上手的”,与此义近。

8、美国总统林肯的名言:“governmentofthepeople,bythepeople,forthepeople”(“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出自“AFewAppropriateRemarks”,1863。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解读;现实解读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读,关系到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生存与发展,更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从历史来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就是一个被不断理解和解读的过程。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史同时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史、解读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得到了不同的解读,因此也表现出多种理论形式,诸如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等。这些对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理论的不同理解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深化了对当时社会历史问题的认识,指导和推动了当时社会的发展与变革,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

同样,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要发展,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就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地被解读、被理解、被运用。一方面,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新的考证版本的出现和一系列以前未公开的论著的出版,我们必须研读马克思主义的这些新文本,以求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有一个全新的、更为系统的把握,这是新时期研究马克思主义不可忽视的重要任务和理论必需。另一方面,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和社会转型阶段,社会各种矛盾和弊端日益暴露和明朗化。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正确的理论作指导。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就是以实践为出发点,以“改变世界”为己任的理论。我们必须站在实践的基础上,以现代的眼光来解读马克思主义,从而为我们解决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供指导。此外,当前理论界在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与现实关系的理解中,甚至还存在一些误读、误解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不利于马克思主义的健康发展。基于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反思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读方法,以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理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理论界已经普遍意识到了重新解读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性,并作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探讨。其中,有的学者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研究应该“回到马克思”、“走进马克思”,有的提出了解读马克思主义应使马克思主义“回到生活中来”,有的还运用西方解释学理论来研究马克思主义。限于篇幅,本文不予展开。我们认为,在当代解读马克思主义应从两方面出发:一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文本进行解读,即返本,目的是实事求是地走进马克思主义;另一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关系进行解读,即开新,目的是与时俱进地让马克思主义走向当代,更好地服务于当代。下面我们就分别加以论述。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文本解读

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进行解读,就是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经典文本,忠实于原著,尊重经典作家,通过原著的精读和深研,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走进马克思主义。在文本解读方面,西方的解释学理论已经做了大量而深入的探讨。我们不妨从西方解释学发展中触及一下文本解读的根本问题,以此导入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解读方法的探讨。

解释学是一种关于意义、理解和解释的理论。纵观其发展过程,解释学可以分为客观主义解释学和主观主义解释学或

存在论意义上的解释学两种理论形态。前者主张人们能够从作为历史内容的文献、作品、行为记载出发,通过知觉、移情或想象纯粹客观地理解文本的意义,代表人物为狄尔泰、施莱尔马赫;后者则认为,人们根本无法纯客观地理解文本,任何理解和解释都会受到理解者和解释者个人原有思想的制约,因而理解会因人而异,人们始终不能达到对作者原本思想的理解,代表人物为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

从对解释学发展的简单叙述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文本解读过程中,解释的主体性与客观性是解释学的根本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认为,正如认识的客观性与认识的主体性不是绝对对立的一样,解释的客观性与主体性也不是相互矛盾的。当解释符合客观文本和实际时,它就是正确的,反之则是错误的。这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研究中应遵循的一条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原则。也就是说,在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时应辩证地处理好解释的客观性与主体性问题,即要坚持以客观性为主,主体性与客观性相结合的原则。我们在解读马克思主义文本的过程中应忠实于原著,尊重作者,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力求反映作者的思想。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使自己的主观状态(包括思想、心理、情感等)为追求文本的客观性提供方法、服务。这一解读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肯定理解对象的客观存在,并且它有不依赖于读者的意义,这是对理解对象的客观性解读。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的解读,进而走进马克思主义,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这就是作为我们理解对象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是在理解者之外存在的,是不依赖于理解者的。马克思主义著作的原意是马克思主义著作者赋予的,而不是由读者赋予的,一旦马克思主义著作者赋予文本以意义,这种意义就是特定的,它不会随着时代和读者的变化而变化。肯定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对象的客观性,是解读马克思主义的前提条件。

第二,肯定文本的意义可以为读者正确理解,这是对文本对象的可理解性的客观性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种可知论,解读马克思主义著作也要坚持可知论。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意义的可知性,我们才有可能去走进马克思主义。如果只认为文本有原意,但不认为文本的意义可以为读者所理解,那么,同样不可能去探讨马克思主义的本真。

第三,肯定对文本的理解有正确与错误之分,这是对文本解读的标准的客观性解读。关于马克思主义是什么的争论由来已久,这是马克思主义发展所不可避免的,因为文本的理解者各不相同,他们各自所处时代、立场、条件和运用的解读方法决定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解的差异。这种理解差异不仅存在于不同的理解者当中,而且也存在于同一理解者的不同认知阶段。但是,这些差异并不能否认马克思主义理解有其正确的衡量标准,这个标准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的原意,它是衡量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解正确与否的准绳。

明确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解读的基本原则后,那么,在阅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时应如何贯彻这个原则呢?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

首先,站在马克思主义文本的历史背景、环境中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列宁曾说过:“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历史范围之内。”

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作为我们了解经典作家思想的直接研究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它的产生是为了回答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和社会历史发展所提出的种种问题,这些文本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它们对当时时代问题的回应。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要解读马克思主义,必须把它们置于一定的历史的环境中,从它所面对和回答的问题中,去寻找文本的意义。离开了对产生它的环境的深刻把握,就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的意义。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与产生的历史环境、背景是密切相联的,我们必须把二者相统一起来,才有可能理解马克思主义。

其次,站在马克思主义所持的立场、观点、方法上去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诞生以来,其立场就是鲜明的: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追求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它的一切理论都是基于这一最基本立场。所以,它的观点和方法都具有独特的批判性、实践性和辩证性。我们在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时,必须从马克思主义的这些最基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出发,而不能违背。例如,在解读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时,首先必须摒弃资产阶级“英雄史观”,站在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基础上,进而才能真正理解“群众路线”的方法。

再次,处理好马克思主义文本解读中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是一个有机整体,要理解它就必须系统完整地理解它的整个思想体系,而不能片面地理解。然而,整体又是由部分构成的,要把握整体就必须以对部分的深入理解和研究作基础。同时,要正确地理解部分,同样也要依赖于对整个体系的把握。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的解读中,应该把握整体与部分的相互联系,既要看到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个有机整体,又要看到其各个组成部分的相对独立性,从而在整体与部分的联系研究中达到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把握。

最后,处理好马克思主义文本解读中原初文本与衍生文本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他们的思想又被其后继者不断地理解和阐释,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各种时代形态。从这种意义而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是原初文本,而列宁、、邓小平的思想则是衍生文本。我们应该明确原初文本与衍生文本之间的关系,承认不同马克思主义著作者思想的相对差异性,但把这种差异性看作是相互补充,而不是绝对对立;更为重要的是,要看到他们思想之间的同一性和继承性,把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看成原初文本,把列宁、、邓小平的思想看作是对原初文本的发展和完善,进而在原初文本与衍生文本的统一中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读要坚持文本理解的“客观性”原则,但是这还不足以真正解读马克思主义。单纯进行文本解读可能导致文本中心主义,即认为研究马克思主义只依靠文本,把文本作为解读马克思主义的最终依据。这实际上是一种本本主义或教条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时代的产物,实践的产物。因此,我们还必须立足于时代,立足于当代现实和实践,对马克思主义进行现实的解读,让马克思主义回归于现实,这才是解读马克思主义的必要性和最终目的所在。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现实解读

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现实解读,就是要立足于当代社会实践,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代社会实践的互动关系角度来理解马克思主义,最终“让马克思主义走向当代”。之所以从这个角度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因在于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一种基于现实与实践而又归于现实与实践的理论。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理论以社会实践为其出发点和生长点。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他们研究社会问题的出发点时指出:“德国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这一生活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从实践出发来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不仅如此,他们还把实践作为其理论的生长点。正如他们所言:“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如果脱离了时展,脱离了社会实践,真正理论的建立是毫无可能的。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理论又以社会现实和实践为其目的和归宿。在理论与实践关系上,马克思主义向来主张理论以实践为基础,它产生于实践,反过来又必须为实践服务。所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从事理论研究时坚决反对理论脱离实际。马克思曾尖锐地批评费尔巴哈等旧哲学“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对于实践唯物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马克思主义“绝不提供可以适用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相反,它要研究“每个时代的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在理解马克思主义时必须与现实结合,并进行现实的解读。这一解读同样需要遵循一个原则,即“立足于客观性,发挥主观能动性”。这就是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现实解读的过程中,要在尊重马克思主义文本的前提下,积极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把时代、实践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联系起来,在实践中理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让马克思主义走向当代。具体而言,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肯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可能性。马克思主义理论尽管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具有其时代特征和独特的时代内涵,从这一点而言,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其固定的内容。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造了其理论的同时,也为其理论体系的发展找到了依据,提出了“实践”这一重要范畴。“实践”特别是“社会实践”这一范畴的特殊性和开放性,使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成为可能,同时也使其发展成为现实。只要是存在人类、人类社会的地方,就存在有实践,就会存在以实践为基点科学理论的可能性。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性正是其发展的源泉和不竭动力。

第二,肯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阶段性。承认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性,实际上就承认了马克思主义具有无限的发展空间,它是与时代的发展紧密联系的。时代在不断地变迁,社会在不断地变化,马克思主义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实践条件,就会有不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资本主义时代产生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在帝国主义时代产生了列宁主义,在中国革命战争时代产生了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产生了邓小平理论。其中,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是其后继者理论的最初阶段,而其他后继者理论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在不同阶段的运用、补充、发展和完善。

第三,肯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相对性。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必须看到各个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相对性和条件性,不能用同一实践标准来衡量,而要用当时的社会实践来衡量。例如,马克思在晚年论述俄国能否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时,着重论述了其可能性。而在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同一问题上着重论述了其不可能性。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社会条件的不同。我们不能用恩格斯的论述来评价马克思,也不能用马克思的理论来评价恩格斯。因此,肯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相对性和相对标准,并不否认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

明确了在现实中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原则,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在当代实践条件下解读马克思主义,让马克思主义走向当代呢?本文认为有以下三种途径:

首先,从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当代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角度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作为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有的具有时代性,有的具有普遍性。对于具有时代性的基本原理而言,我们应该根据它所产生的时代背景,社会实践来理解它。

而对于具有普遍性的基本原理,我们不仅要了解其产生、发展的基本时代背景,更重要的是要把这些普遍原理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起来,在当代实践中理解、发展马克思主义原理。例如,马克思在谈到人的全面发展时,指出:“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对当时资本主义人性的异化和抽象的人道主义异化观批判的结果。而对于今天,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就要把它与我们当代社会实践结合,充分正视当今全球化浪潮带来的社会交往的频繁性,当今经济主体的多样性,社会交往方式的多样化,并结合人的发展环境的这些变化,丰富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探索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更加有效的途径。

其次,从创立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方法论与当代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角度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既是一种世界观,同时也是方法论。它的产生过程,既是其基本原理形成的过程,也是其方法论形成的过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尽管有一些理论具有一定的时代限制性,但是,马克思在创立、形成理论的过程中所运用的方法则对我们大有启示,它可以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实践问题时提供指导。因此,从当代现实角度解读马克思主义,还必须从方法论角度着眼。从这种意义而言,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要把它的方法论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方法的理解,从而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整个体系的理解。

再次,从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代中国的具体实践关系角度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根源于实践的。在不同的社会实践、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它都会有着相对的理论体系。这表现为每一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具体内容都会有一些区别和差异,每一时代都是对上一时论的坚持、发展、补充和完善。例如,基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列宁分析了资本主义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历史性变化,提出了帝国主义理论,而、邓小平则根据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具体情况提出了其各自的思想体系;又如,马克思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邓小平则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剥离开来,创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所以,要理解新时代的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必须联系新的实践。要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就必须明确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中国发展对经济模式的要求。同样,要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也必须联系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人民群众在中国当代社会发展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否则就无法正确把握当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

从当代现实角度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时也要避免一种倾向,即只从实践而不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文本和基本原理的倾向。这种倾向是一种“唯现实主义”,它只是片面地、相对地在实践中“发展、补充、完善”马克思主义,而不明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精神所在,实质上是一种文本虚无主义。所以,正确处理好解读马克思主义过程中文本解读与现实解读的关系是异常重要的。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理论 文本解读 现实解读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读,关系到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生存与发展。更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从历史来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就是一个被不断理解和解读的过程。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史同时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史、解读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得到了不同的解读,因此也表现m多种理论形式,诸如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等。这些对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理论的不同理解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深化了对社会历史问题的认识,指导和推动了一定阶段社会的发展与变革,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

同样,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要继续发展,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继续发挥巨大作用,就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地被解读、被理解、被运用。可喜的是,我国理论界已经普遍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并作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探讨。例如,有的学者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研究应该“回到马克思”、“走进马克思”:有的提出了解读马克思主义应使马克思主义“回到生活中来”;有的还运用西方解释学理论来研究马克思主义。限于篇幅,本文不予展开。我们认为,在当代解读马克思主义应从两个维度出发:一个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文本解读,即返本,目的是实事求是地走进马克思主义;另一个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现实解读,即开新,目的是与时俱进地让马克思主义走向当代,更好地服务于当代。下面我们就分别加以论述。

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文本解读,就是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经典文本,忠实于原著,尊重经典作家,通过原著的精读和深研,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走进马克思主义。在文本解读方面,西方的解释学理论已经做了大量而深入的探讨。我们不妨从西方解释学发展中触及一下文本解读的根本问题,以此导人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解读方法的探讨。

解释学是一种关于意义、理解和解释的理论。纵观其发展过程,解释学可以分为客观主义解释学和主观主义解释学或存在论意义上的解释学两种理论形态。前者主张人们能够从作为历史内容的文献、作品、行为记载出发,通过知觉、移情或想象纯粹客观的理解文本的意义,代表人物为狄尔泰、施莱尔马赫;后者则认为,人们根本无法纯客观地理解文本,任何理解和解释都会受到理解者和解释者个人原有思想的制约,因而理解会因人而异,人们始终不能达到对作者原本思想的理解,代表人物为海德格尔、伽达默尔。

从解释学的基本观点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文本解读过程中,解释的主体性与客观性是解释学的根本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认为,正如认识的客观性与认识的主体性不是绝对对立的一样,解释的客观性与主体性也不是相互矛盾的。当解释符合客观文本和实际时,它就是正确的;反之则是错误的。这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研究中应遵循的一条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原则。也就是说,在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时应辩证地处理好解释的客观性与主体性问题,即要坚持以客观性为主,主体性与客观性相结合的原则。我们在解读马克思主义文本的过程中应忠实于原著,尊重作者,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力求反映作者的思想。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使自己的主观状态(包括思想、心理、情感等)为追求文本的客观性提供方法、服务。这一解读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肯定理解对象的客观存在,并且它有不依赖于读者的意义。这是对理解对象的客观性解读。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的解读,进而走进马克思主义,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这就是作为我们理解对象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是在理解者之外存在的,是不依赖于理解者的。马克思主义著作的原意是马克思主义著作者赋予的,而不是由读者赋予的,一旦马克思主义著作者赋予文本以意义,这种意义就是特定的,它不会随着时代和读者的变化而变化。肯定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对象的客观性,是解读马克思主义的前提条件。

第二,肯定文本的意义可以为读者正确理解,这是对文本对象的可理解性的客观性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种可知论,解读马克思主义著作也要坚持可知论。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意义的可知性,我们才有可能去走进马克思主义。如果只认为文本有原意,但不认为文本意义可以为读者理解,那么,同样不可能去探讨马克思主义的本真。

第三,肯定对文本的理解有正确与错误之分,这是对文本解读的标准的客观I生解读。关于马克思主义是什么的争论由来已久,这是马克思主义发展所不可避免的,因为文本的理解者各不相同,他们各自所处时代、立场、条件和运用的解读方法决定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解的差异。这种理解差异不仅存在于不同的理解者当中,而且也存在于同一理解者的不同认知阶段。但是,这些差异并不能否认马克思主义理解有其正确的衡量标准,这个标准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的原意,它是衡量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解正确与否的准绳。

明确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解读的基本原则后,那么,在阅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时应如何贯彻这个原则呢?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

第一,站在马克思主义文本的历史背景、环境中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列宁曾说过:“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历史范围之内。”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作为我们了解经典作家思想的直接研究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它的产生是为了回答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和社会历史发展所提出的种种问题,这些文本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它们对当时时代问题的回应。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要解读马克思主义,必须把它们置于一定的历史的环境中,从它所面对和回答的问题中,去寻找文本的意义。离开了对产生它的环境的深刻把握,就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的意义。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与产生的历史环境、背景是密切相联的,我们必须把二者相统一起来,才有可能理解马克思主义。

第二,站在马克思主义所持的立场、观点、方法上去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诞生以来,其立场就是鲜明的: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追求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它的一切理论都是基于这一最基本立场。所以,它的观点和方法都具有独特的批判性、实践性、辩证性。我们在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时,必须从马克思主义的这些最基本的立场、观点、方法出发,而不能违背。例如,在解读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时,首先必须摒弃资产阶级“英雄史观”,站在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基础上,才能真正理解“群众路线”的方法。

第三,处理好马克思主义文本解读中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是一个有机整体,要理解它就必须系统完整地理解它的整个思想体系,而不能片面地理解。然而,整体又是由部分构成的,要把握整体就必须以对部分深入理解和研究作基础。同时,要正确的理解部分,同样也要依赖于对整个体系的把握。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的解读中,应该把握整体与部分的相互联系,既要看到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个有机整体,又要看到其各个组成部分的相对独立性从而在整体与部分的联系研究中达到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把握。

第四,处理好马克思主义文本解读中原初文本与衍生文本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他们的思想又被其后继者不断地理解、阐释,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各种时代形态。从这种意义而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是原初文本,而列宁、、邓小平的思想则是衍生文本。我们应该明确原初文本与衍生文本之间的关系,承认不同马克思主义著作者思想的相对差异性,但把这种差异性看作是相互补充,而不是绝对对立;更为重要的是,要看到他们思想之间的同一性、继承性,把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看成原初文本,把列宁、、邓小平的思想看作是对原初文本的发展和完善,进而在原初文本与衍生文本的统一中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读要坚持文本理解的“客观性”原则,但是这还不足以真正解读马克思主义。单纯进行文本解读可能导致文本中心主义,即认为研究马克思主义只依靠文本,把文本作为解读马克思主义的最终依据。这实际上是一种本本主义或教条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时代的产物,实践的产物。我们还必须立足于时代,立足于当代现实、实践,对马克思主义进行现实的解读,让马克思主义回归现实,这才是解读马克思主义的必要性和最终目的所在。

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现实解读,就是要立足于当代社会实践,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代社会实践的互动关系维度来理解马克思主义,最终“让马克思主义走向当代”。之所以从这个维度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因在于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一种基于现实与实践而又归于现实与实践的理论。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理论以社会实践为其出发点和生长点。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他们研究社会问题的出发点时指出:“德国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这一生活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从实践出发来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他们还把实践作为其理论的生长点。正如他们所言:“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如果脱离了时展,脱离了社会实践,真正理论的建立是毫无可能的。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理论又以社会现实和实践为其目的和归宿。在理论与实践关系上,马克思主义向来主张理论以实践为基础,它产生于实践,反过来又必须为实践服务。所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从事理论研究时坚决反对理论脱离实际。马克思曾尖锐地批评费尔巴哈等旧哲学“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对于实践唯物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马克思主义“绝不提供可以适用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相反,它要研究“每个时代的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在理解马克思主义时必须与现实结合,进行现实解读。这一解读同样需要遵循一个原则,即“立足于客观性,发挥主观能动”。这就是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现实解读的过程中,要在尊重马克思主义文本的前提下,积极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把时代、实践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联系起来,在实践中理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让马克思主义走向当代。具体而肓,这一原则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肯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可能性。马克思主义理论尽管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具有其时代特征和独特的时代内涵,从这一点而言,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其固定的内容。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造了其理论的同时,也为其理论体系的发展找到了依据,提出了“实践”这一重要范畴。“实践”特别是“社会实践”这一范畴的特殊性和开放性,使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成为可能,同时也使其发展成为现实。只要是存在人类、人类社会的地方,就存在有实践,就会存在以实践为基点科学理论的可能性。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性正是其发展的源泉和不竭动力。

第二,肯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阶段性。承认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性,实际上就承认了马克思主义具有无限的发展空间,它是与时代的发展紧密联系的。时代在不断地变迁,社会在不断地变化,马克思主义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实践条件,就会有不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资本主义时代产生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在帝国主义时代产生了列宁主义,在中国革命战争时代产生了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产生了邓小平理论。其中,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是其后继者理论的最初阶段,而其它后继者理论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在不同阶段的运用、补充、发展和完善。

第三,肯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相对性。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必须看到各个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相对性、条件性,不能用同一实践标准来衡量,而要用当时的社会实践来衡量。例如,马克思在晚年论述俄国能否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时,着重论述了其可能性。而在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同一问题上着重论述了其不可能性。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社会条件的不同。我们不能用恩格斯的论述来评价马克思,也不能用马克思的理论来评价恩格斯。因此,肯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相对性和相对标准,并不否认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明确了在现实中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原则,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在当代实践条件下解读马克思主义,让马克思主义走向当代呢?

本文认为有以下三种途径:

第一,从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当代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角度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作为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有的具有时代性,有的具有普遍性。对于具有时代性的基本原理而言,我们应该根据它所产生的时代背景、社会实践来理解它。而对于具有普遍性的基本原理,我们不仅要了解其产生、发展的基本时代背景,更重要的是要把这些普遍原理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起来,在当代实践中理解、发展马克思主义原理。例如,马克思在谈到人的全面发展时,指出:“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对当时资本主义人性的异化和抽象的人道主义异化观批判的结果。而对于今天,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就要把其与我们当代社会实践结合,充分正视当今全球化浪潮带来的社会交往的频繁性,当今经济主体的多样性,社会交往方式的多样化,并结合人的发展环境的这些变化,丰富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探索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更加有效途径。

第二,从创立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方法论与当代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角度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既是一种世界观,同时也是方法论。它的产生过程,既是其基本原理形成的过程,也是其方法论形成的过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尽管有一些理论具有一定的时代限制性,但是,马克思在创立、形成理论的过程中所运用的方法则对我们大有启示,它可以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实践问题时提供指导。因此,从当代现实角度解读马克思主义,还必须从方法论角度着眼。从这种意义而言,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要把它的方法论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方法的理解,从而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整个体系的理解。

第三,从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代中国的具体实践关系角度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根源于实践的。在不同的社会实践、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它都会有着相对的理论体系。这表现为每一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具体内容都会有一些区别和差异,每一时代都是对上一时论的坚持、发展、补充和完善。例如,基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列宁分析了资本主义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历史性变化,提出了帝国主义理论,而、邓小平则根据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具体情况提出了其各自的思想体系;又如,马克思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邓小平则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剥离开来,创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所以,要理解新时代的被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必须联系新的实践。要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就必须明确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中国发展对经济模式的要求。同样,要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也必须联系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人民群众在中国当代社会发展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否则就无法正确把握当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从当代现实角度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

同时也要避免一种倾向,即只从实践而不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文本和基本原理的倾向。这种倾向是一种“唯现实主义”,它只是片面地、相对地在实践中“发展、补充、完善”马克思主义,而不明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精神所在,实质上是一种文本虚无主义。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马克思理论;科学性;哲学性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29-0265-01

一、马克思理论的科学性

马克思理论科学性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对客观世界中的有限对象的客观必然性进行揭示。马克思理论的科学性,主要是指其现实且具体把握人类生存状况,并大胆提出人类社会运行规律方面来说的。马克思理论具有科学性主要体现在两个主要:一是马克思提出的“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这一观点为具有哲学属性的马克思理论转变成具有科学属性的马克思理论创造了概念上的前提。当马克思理论将关注点集中到对时代精华的揭示时,哲学研究的对象被锁定在有限的时空内,哲学开始关注有限时空内的人类生存现实,从而实现了哲学理论实现了对人类的生活状态的关切,为马克思理论对人类的生产进行科学考察提供了条件。二是马克思理论的实践观点引发了哲学革命,为马克思理论科学属性提供了现实可能。通过实践论观点,马克思理论从抽象观察人类的生存状态转变到关系特定的人的现实生活,逐步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使得马克思理论呈现出科学的属性。

二、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性

马克思理论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是历史的、辩证的唯物主义。马克思理论不是对旧哲学的修正,而是对旧哲学的革命,彻底抛弃了旧哲学。马克思理论以总体性为标志,它要求人们将社会和历史看作一个整体,将过去、现在和未来有机联系起来,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均发生在历史之中,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考察也应当置于社会历史之中。马克思理论哲学属性的实质是对人类现实生存状态的理论表征,以追求人的自由解放为最高追求,通过实践观点思维方式引发哲学界革命,将人的生存状况从理论层面过渡到现实层面。同时,马克思理论在实践论的基础上建立了属人世界和自然界的对立统一理论,只有实践活动才能将属人世界和自然世界达成真正统一。毫不夸张的说,马克思理论的实践观点是迄今人类思维所达到的最高成果的哲学理论。

三、作为科学和哲学的马克思理论的当代价值

(一)批判反思和实践论的思维方式

马克思理论的实践观点是以反思批判的形式展开的,不仅是哲学史上的革命,同时也是人类思维方式的变革,实践论认为统一主体和课题的唯一途径就是实践,实践贯穿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各个方面。马克思理论的实践观点是在黑格尔对主客体理论批判继承基础上得出来的,马克思理论批判了黑格尔实践观点的唯心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论和本体论的统一,突显了马克思理论的特色。实践的观点贯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该《提纲》被称为是天才的发现,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对认识论和历史观做出合理、科学的解释,首次引入实践观点,解决人与自然如何统一的难题。认为只用具备能动性的人类使得实践具有意义,人类存在于其他存在之中,劳动使人类具有了社会性,不断通过劳动发现和改变实践,将客观事物纳入自己的活动范围,主客体之间相互依存。可以说,哲学争论过程中关于思维与存在关系的问题,其答案就是实践,是人类思维方式的变革。

(二)揭示资本主义本质

马克思理论对于资本逻辑的揭示将长期起作用,除非资本主义制度发生改变。马克思理论关于资本的理论经历了长久的争论仍影响深远,部分学者的马克思资本理论存在怀疑,认为马克思理论产生于自由竞争时代,而当今社会已经不如全球化和后资本主义时期,理论的知道意义已不如几十年前了,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新的理论来支撑。不管争论如何,我们应当用实践论观点来分析阐述马克思的基本思想,对这些争论做出辩证、科学的回答,而不能单纯从个人主观好恶进行评判。马克思理论中社会发展问题说明产生于对资本主义社会批判时期,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并没有发展实质变化,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社会发展主要方向仍然是按照资本主义社会运行规律在进行的。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理论一个不断发展进度的整体的开放体系,需要不断汲取和借鉴人类的文明成果。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德国的古典哲学、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进行批判继承,创立自己的科学理论。我国要不断深入研究马克思的众多理论,探讨其与我国当前社会实际的连接程度,明确马克思理论在我国的价值,推进马克思理论的应用。在我国,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都是以马克思理论为基础,结合中国国情创造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起整个世界的广泛关注。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马克思;哲学范式;合法性;文化哲学

有幸在《哲学研究》2005年第8期上读到衣俊卿先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演化的内在机制研究》[1]一文(以下简称《机制研究》),仔细研读,多有对话之冲动,故不揣冒昧,提出与衣俊卿先生共同探究。该文表征了我国哲学界的一种主流哲学话语,提出在哲学研究上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范式蕴含的内在演化机制的逻辑转换是我们更加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一条重要路径。文章从实践哲学范式与意识哲学范式的划分,追寻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架设哲学范式演进史这一坐标来奠基“西马化”方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合法性,并指出文化哲学是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的选择。

一、“实践哲学范式”与“意识哲学方式”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演进范式

《机制研究》一文第一部分,对西方哲学史上的两类哲学范式作了一种目的性的梳理,引文德尔班语指出:“一种是追求普遍性知识的、思辨的理论哲学或意识哲学范式,另一种是关注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实践哲学或文化哲学范式”。WWw.133229.cOM让我们暂时搁置这一划分,先来重新考察实践哲学与意识哲学的源流及其意义。“实践”一词在古希腊文献中早已有之,经过亚里士多德得以系统归纳,他认为,存在着两种实践形式,即为了外在目标的实践和本身即是目的之实践[2](p-227)。并接着说前一种形式属于“做”、“生产”。后一种为哲学意义上的实践。这里是说实践的行为是与一般的“做”有严格的区分的。真正的实践是趋向目的的过程和以本身为目的的行为活动。当然这里只是对行为过程中的伦理致意“善”的确证,并无对实践的形而上学探讨。在中世纪时把“实践”理解为“poiesis”(生产)、思辨、意志选择等,“实践”的理解愈加狭隘,实践被局限在宗教生活的视野中。近代由启蒙运动肇始的科学主义,信奉‘实践=生产’这样一个公式化的思维,更是致使亚里士多德的伦理之知日益被边缘于知识之外。正是在这样一个实践哲学失落与遗忘的时代,经由康德的先验哲学的全面清查,在此实践哲学的得以公开明确的恢复,在无法克服的二元对立的困境下,高扬主体意识。它的蕴意触及了人的行为道德价值问题,人的国家、法律、社会的本质问题,并且确信了三个理念的假设(上帝、灵魂、意志的存在)。但他是从先验的形而上学的角度提出实践的终极至善的目标,没有能够把此种实践置于社会现实,因而是“空洞式实践。德国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则在前人基础上,认为“理念,只要概念现在是自为地确定为自在的概念,就是实践的理念、行为”。[3](p-411)

而意识哲学实际上就是指由笛卡尔“我思”哲学所开创的,由洛克经验主义认识论特别是康德的先验哲学理论确立起来,而在黑格尔哲学中达到鼎盛状态的近代认识论哲学。意识哲学的核心即认识论或知性的思维方式。它具有同一性的特点,在主客体二元对峙的视角下,造成主体对对象世界形成了虚假意识,试图通过理论的体系化来反观世界。强调唯我论,即在缺乏认识的能力的前提性批判与身处的外在世界的尚未达到充分自觉地情况下,断言“我思故我在”后经康德、黑格尔拓展。而且意识哲学也强烈渴求知识的客观化,希冀人对知识在解释客观世界中的完备化。知识学上的客观性反证了唯我论的先验性,而观念上的唯我论又必然要求建构起客观的知识学——因为经验主义始终是西方人试图摆脱、而又难以摆脱的思维痼疾。康德把观念的唯我论看成是先验的东西,把知识学的客观性交付于是现象界,进而不再把先前在经验论及唯理论那里贯注于知识体系中的哲学“基础”作为客体看待,而是直接看成需要进一步考察其合法性的“命题”。

古代与近代的西方哲学在主客二元对立的实体性思维中,无法跳出实践理解的“黑洞”,因而也就谈不上从实践视角理解人与世界以及唤醒鲜活生命的“自我”。文德尔班两种哲学范式的划分本身是从他虚构的二重世界出发理解价值论的一种反映,两者分立本身就陷入了虚无与机械。在现代西方哲学中最为典型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海德格尔的“此在”,无不是在寻求回返自我之境域,是在理性和科学知识压抑和****中阐扬生命的“真我”是对哲学研究的一种转向的推进。但我们应该看到在表达之中我们不能知道西方哲学界那个既不主体也不客体的我是实体还是虚无。如果按照衣文的理解整个西方哲学史中无疑是没有人走出意识哲学领地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哲学不同,它从一诞生就是反对纯粹思辨性质的哲学。他是无产阶级阶级解放的理论武器,也是现代中国建设的伟大旗帜,它从方法论或认识论角度来看实践而不是以此作为本体论。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实践与以往的实践理解根本不同。它是在诉诸无产阶级****资产阶级的革命中寻求到的新的实践——革命的实践。以往的实践是抽象的实践,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践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 [4](p-75)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获得了双重含义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并以此获得了哲学上的革命的变革,“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 [5](p-57)同时,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是具有社会和个人的二重性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通过异化劳动的原因、形式和结果的分析得出了实践是以人自身为目的的对象性活动的结论。实践自身应具有现实性、发展性、唯我性以及不断与外界进行综合交换的特性。晚年的马克思以及马克思主义深入研究和丰富了实践的内涵,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论等著作中,不断发展马克思的实践理论。基于无产阶级的革命现实的需要,列宁着重从认识论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 [6](p-1837并且强调“如果把实践标准作为认识的基础,那么,我们就必然得出唯物主义” [7](p-1397正是在发展的实践的路径下,不断取得革命与建设的伟大成就。这里从纵向看实践的发展,可知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直是指导无产阶级解放革命变革的实践理论而从不是什么意识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中,特别如在1859年马克思回顾他的思想发展过程时,阐明他在布鲁塞尔继续研究政治经济学所得到“总的结论”时,甚至根本不提“实践”二字,只从生产出发,经典地概括了他的唯物史观,并在这种观点指导下,进而发现了剩余价值学说,使共产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把实践概念化,而是深入他的理论体系中,深入他们要奋斗的事业中去。因此,想用“实践唯物主义”重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确实是“突破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但是,这和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进程正好背道而驰,所以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发展”,而是要倒退到他已经抛弃掉的哲学上去。

考察西方实践哲学与意识哲学历史发展,是为了认清这两种划分的局限。现在就让我们在回头看文德尔班的这两种划分以及文中“前一种是围绕着理论问题展开的哲学,即围绕着“那些一部分属于对现实世界的认识问题,一部分属于对认知过程本身的研究问题”,主要表现为形而上学和认识论;后一种是围绕着实践问题展开的哲学,即围绕着“在研究被目的所决定的人类活动时所产生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伦理学或道德哲学、社会哲学、美学、宗教哲学等”。文中引借新康德主义文德尔班对实践的认识只不过是康德实践哲学的进一步“变种”,仍然还是在近代传统思维下对西方实践哲学的一种抽象性积淀的理解中加以阐述。他所阐明的实践与马克思对于实践的本质相距甚远。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视野下的实践是具体而且是现实的,置于了社会生活中。但文德尔班的实践是一种抽象、空洞的,没有站在社会现实中,还没有回归现实大地。作者当然明白,那为何还要以此来作坐标呢?目的当然是要辩护实践本体论并划破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其实关于这种划分并不是什么新的可以刺透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利剑。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屡见不鲜,从19世纪90年代后半期,伯恩施坦修正主义正是利用新康德主义作为自己直接理论来源,主观臆造马克思和晚年恩格斯的对立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面篡改。在这个划分中以及西方的理性主义对主体性人的淹没的反思中,高度重视人的价值性生成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把这个作为划分马克思主义哲学演进过程中范式变化的坐标系,是异质相比,是不合法的的。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与新康的主义文德尔班的实践理解的有着本质性区别那么它的范式划分显然是不能套用和解读马克思主义发展历程的,而且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在也不存在这一内在逻辑性,只不过是衣文“一厢情愿”罢了。

衣文第二部分叙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演进过程的范式变换,主要理论逻辑如文中所说:“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变革通过彻底的批判精神明确无误地展示出实践哲学或社会哲学的范式;尔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体系化和科学化过程中明显转向了理论哲学或意识哲学的范式。”(《机制研究》)我们在这里不必套用实践哲学范式与意识哲学范式来一一澄清,下文(第二部分)将结合马克思早期哲学评价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西马化”具体说明,马克思晚年以及以后的马克思主义不是意识哲学范式下的哲学。这里想强调二个问题: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决不是空洞的实践哲学即当前学界的“实践本体论”;二是辩证唯物主义体系具有历史合法性,马克思以及以后的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文中刻意叙述马克思内在存有两种范式逻辑转换,都是对马克思学说的片面解读,不仅导致了对马克思学说整体构成的遮蔽,而且也因为看不到动机而导致对马克思学说建构过程的遮蔽。因此,这种解读的方法的解读就不是解读马克思[8](p-337)。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学说,他的整个理论的学说也是站在这样一种制高点来扬弃以往旧哲学的,他已经超越了近代的哲学思维方式。文中的两种范式是近代思维范式与马克思主义思维范式本质相距甚远。依据这样的划分不是发现、发展马克思,而是随意依据“不合法的依据”(像借文德尔班、)随意解读马克思,结果是令人难以置信,往往背离了马克思。

二、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西马化”的问题

文中作者用了较长的篇幅叙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式转变,套用文中的话语格式就是,其宗旨不只是为了探讨演化的内在机制,而是要为“回到早期马克思”以及论证衣先生一贯主张的“实践本体论”提供一个重要的坐标。其实,国内学界对于像“走进马克思“ 、“走近马克思“、“回到马克思“等口号,学界已经耳熟能详。关于马克思早期思想的正确评价问题,学术争鸣强烈。我国主流诸多学者,以西方马克思主义为理论的蓄水池,采用几十年以前、特别国外在“非斯大林化”时代下,修正马克思主时所采用的手法来试图为世人展现出一个中国式“本真的马克思”。当然蕴涵合理性成分是毋庸置疑的,但这恰好证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要不断发展与创新的。

文中从19世纪50年后开启意识哲学范式的厘定。首先,“50年代后,马克思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于现存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和政治运动的危机本性,专注于《资本论》的写作。马克思在具体探讨现代社会的经济运行机制的同时,还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总的结果”进行概括,提炼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思想,作出了关于唯物史观的“经典概括”。这里把50年后划分出来意图在于明示早期哲学才是我们要真正回到的“本真马克思”。接着文章说,“半是由于批判杜林哲学体系的需要,半是由于自然科学研究的兴趣,恩格斯在进行马克思哲学体系化的过程中,逐步推动哲学范式从实践哲学向意识哲学或理论哲学转变,他的兴奋点逐步从马克思视野中与现存社会历史条件密切关联的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运动的内在机制,转向不受具体历史条件局限的普遍规律”。这里以实践哲学范式把恩格斯基本上限定于一种应当极力剔除的“马克思主义”的渊薮。文章又说:“然而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身后,经过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和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化过程的纯粹意识哲学或思辨理论哲学的范式逐步取代了马克思的实践哲学范式”,以及“体系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基本上回到了纯粹意识哲学或思辨理论哲学的范式”。到这里,读者一定清楚了作者的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划分的梳理、早年马克思是本真所在等基本要道说的命题。那么有两个问题《机制研究》中显性指出并且是我们必须回答的,一是早期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是“本真马克思主义”?二是马克思晚年以及马克思主义是否是所谓的“意识哲学范式”下的哲学?

首先看第一个问题,马克思在早期阶段大致从对康德、费希特哲学转向对“应有”和“现有”作辩证理解的黑格尔主义开始(1835年底),一直到马克思恩格斯发表的《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新世界观的问世(1848年初)。其间主要可以细分为三个阶段:世界观转变阶段、对科学世界观探索阶段、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问世阶段。1、在世界观转变期间,1839—1840年的黑格尔派的马克思致力于研究古希腊晚期哲学,于1841年3月完成了博士论文,大学毕业后参加《莱茵报》的筹办与编辑,此时基本倾向仍然属于辩证唯心主义。1843年马克思前往“新世界观的新首府”的巴黎,创办德法革命者的刊物——《德法年鉴》。这一时期实现了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转变。期间作品《论犹太人问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2、在对科学世界观探索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在实现乡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转变之后,开始了建立新世界观科学体系的探索过程,继续深化他们的理论”。[9](p-28) 主要从1844年4月写作《手稿》到1852年与恩格斯合著《神圣家族》。3、1845年春天,马克思写作《提纲》,1845—1846年又与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并且1847年马恩发表《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标志了马克思主义的问世。

赘述了早期大致发展进程之后,现在首观马克思与恩格斯本人在后期著作中对早期的评介。任何回到早期马克思合法根据的诠释在与马恩自己对早期的著作的评价比较上总是相形见绌的。马克思对于早年哲学认为它是一种前成熟性与过渡时期的哲学。1、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影响。青年马克思在20岁上下,已经在黑格尔分子之中赢得了很高的威望,并成为了核心人物之一。在马克思博士论文期间,马克思和青年黑格尔一样,把自我意识看作世界发展的决定力量,强调哲学对于世界改造的作用。此时仍按精神比物质优先来思考宗教与社会历史等问题。在《莱茵报》工作期间,曾写《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制度令》等文章,从理性原则出发,强调“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本质” [10](p-67),仍然具有很多唯心主义的观点蕴含其中。把出版自由看成为是为了实现理性的自由。在1842年《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文中把林木占有者的“利益占有了法的上风”驳斥为“下流的唯物主义”均可见黑格尔的影子。2、费尔巴哈德人本学唯物主义的影响。马克思在1843年费尔巴哈出版了《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和《未来哲学原理》两书以后,深受其影响,也就是在这一时期马克思多次指出新哲学以人为核心,实现“真正人道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在斯大化时代背景下,努力划破苏联理论意识形态笼罩的网衣,突显人的价值、主体性,摈弃原有理论的“人本学空场”。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成果对于发展马克思主义是毋庸置疑的,但他们共同的思想历程是把青年马克思的批判的人本主义哲学构想作为自己理论的活水源头[11](p-53),并奉《手稿》为圣经,把马克思早期与晚期以及马克思主义断然区分。实质上,早期的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理解仍然还是带有孤立性与抽象性的。在1845年春天《提纲》中第六条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此时人的本质问题才得以真正意义上解决。3、早期的异化问题,在西方马克思主义那里,异化范畴成了马克思学说的精髓。但他们的异化理论的落脚点仍在人本主义的框架之内。提倡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的列菲伏尔曾经写道,异化问题是哲学的核心问题,特别是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最重要的问题。因为,异化理论是“马克思思想中的酵母“,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谛正是以异化为深层逻辑框架的。他埋怨马克思一度受了“实证主义的东西很多而哲学的东西很少的恩格斯的影响”,在后期著作中很少使用异化概念,以至于后来“列宁把异化丢在一边,或忽视了”,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之所以贫乏、简单为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根本症结在于失落了异化这个根本[12](p-152)青年马克思以异化分析与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但是应当看到此时的马克思并不是着眼于现实的社会关系,只是从异化劳动进而到劳动、劳动产品与劳动者之间关系加以阐述,仍然留有费尔巴哈的抽象表达的方式。青年马克思在共产主义的论证中,以异化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历史暂时性。他指出:“与其说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还不如说它是外化劳动的结果,……后来,这种关系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13](p-100) “劳动和资本的这种对立一旦达到极限,就必然成为全部私有财产关系的顶点、最高级和灭亡。” [14](p-106)此时的马克思仍然受着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影响,不时使用他的术语,期间马克思的历史的基本理论还是没有摆脱人本主义的模式。4、早期哲学是过度性质的,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曾说道:“我们决定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这个心愿是以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形式来实现的。” [15](p-34)这里马克思是说,1845年以前的哲学思想还深受德国古典哲学的影响,印刻着古典哲学的痕迹,其间的马克思恩格斯哲学势必也受到德国古典哲学局限性的制约。在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时的马克思俨然肯定了青年时期哲学的前成熟性和过渡性。在马克思思想历程中,青年马克思既不满意黑格尔的思辨性唯心主义辩证法,也不赞成费尔巴哈历史观的抽象性。正是这样的批判情结,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得以形成。

再看第二个问题,恩格斯、列宁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是否就只是一种唯我论、形而上学和试图把自身的理论客观化的意识哲学呢?当然不是。这里实质性在于如何看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问题。恩格斯的哲学思维方式与马克思哲学的思维是内在一致的,包括《反杜林论》中一些被认为是“恩格斯在进行马克思哲学体系化的过程中,逐步推动哲学范式从实践哲学向意识哲学或理论哲学转变”的著作,其实恩格斯曾经早已给予了回应 “本书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有马克思确立和阐发的,只有极小的部分属于我的,所以,我的这部著作不可能在他不了解的情况下完成,这在我们相互间是不言而喻的”。[16](p-341) 以及我们知道当初杜林哲学正是一种体系庞大的哲学,恩格斯也是从反对意识体系化的角度加以批驳的。恩格斯和其后的马克思主义注意者无意进行意识哲学的创作,他们秉承无产阶级使命,不断在实践的探寻中求得理论的创新。衣文在于用隐性显露实践本体论来抛弃辩证唯物主义,实践本体论用一种抽象的实践作为最终的存在而否定物质本体论,但是忘却了“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保持着”。[17](p-50)虽然辩证唯物主义体系不够严密,有些理论是要随时代而得以修正、丰富、发展,但它是符合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马克思肯定物质本体论、客观辩证法这是有确凿的文本依据。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思想,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有机整体。况且实践本体论也不具有代替辩证唯物主义的功能。实践不是世界观的范畴,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基本观点,而是认识论和历史观的首要基本观点。实践本体论哲学中的实践是一种空洞的实践,我们暂且可以叫做“口号式实践”。仍然,如衣教授率先提倡西方“日常生活世界”理论一样,口号响亮诱人,但是这种实践却是脱离现实的漂浮物,本质上仍然是旧哲学的实践观。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是“现实式实践”;是立足于现实社会和现实的每个人,更重要的一点还是一种发展实践观。马克思主义哲学传承到当今,实践的理论一直是以与时俱进的姿态张扬着魅力。

上述两个问题,抵制了马克思早期为“本真”,恩格斯及后期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意识哲学的划分的不合法性。这些试图断裂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的声音正是在哲学研究“西马化”语境中产生的,占据了哲学主流话语,在马克思哲学界广泛借鉴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成果时,对其中偏颇之处需要认真反思,当然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是大有必要的,具有当代的现实意义。有助于我们领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精神”;更有助于我们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的真实关系[18]。但是这决不等于说它可以占据我们哲学形态的主流话语,也决不等于说西方马克思主义才是本真的马克思主义。对于西方马克思主义主义的借鉴,我认为必须考虑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阈与我们目前现实是否相同;西方马克思主义本身解决它们现实的程度如何;我们借鉴的理论土壤与之适应性如何等等问题。《机制研究》一文在区分两种范式下以求造就马克思早期和以后的马克思主义的对立,只不过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迫切寻求理论指导的盲目的选择,并严重影响了构建当代中国新哲学的历程。这种理论是一种中国现实的空场。正如有的学者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本质揭露的那样“虽然自称把探索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道路作为自己的目标,但是从西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看,虽然他们提出了一些有益的观点,但是从来没有真正的探索到一条西方无产阶级革命和解放的道路。” [19]令人痛心的是,我们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理论指导下,高度享用改革成果的一批主流学者,却打着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套变种理论在不顾中国实际情况的同时,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即使他们还肯定马克思,但是留下一个孤立的马克思而不要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反辩证法的。再深层次来讲,孤立的马克思必然会遭到悬置,那么试问悬置的早年马克思还能给我们指导些什么?我们走什么道路呢?所以应当在中国哲学新形态的创建上,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转型上,在中国固有的理论形态上多元视角地审视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汲取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而不是高举或甘心做西方马克思主义继承人。

三、“文化哲学是当今实践哲学范式的基本形态”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展望

《机制研究》一文中最后提出了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式选择——文化哲学的问题,作者认为“实践哲学的复兴和回归生活世界的导向,无疑是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正确路向。……究其原因,我们目前的实践哲学和生活世界理论还没有彻底实现从纯粹意识哲学范式向马克思实践哲学范式的回归”。“因此,我认为,新时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不仅要从主题上和命题上回归生活世界,而且必须完成自觉地哲学范式的重新选择,即回归真正的实践哲学和文化哲学”。作者本意弘扬一种人文关怀,关注生命的我,这是令人共鸣的。但是这种关怀本身就是一种学理上的关怀,若刻意按照衣文赞赏的范式分类法,作者是难逃意识哲学这一定论的。文化哲学在当今的哲学领域越来越受到关注,衣文中把文化哲学作为一种重要的哲学范式、一种最能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方式的哲学形态。其实马克思与恩格斯曾对当时兴起的人类学保持着坚定的批评态度(人类学——一种重要的文化哲学)。他们说他们只承认一门学科——历史学科,主要指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与文中的空泛而论的文化哲学有着本质性的差别。作者试图以文化哲学来解释历史进程的斯芬克斯之谜。但我们知道,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是一种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发展的客观的自然过程,文化只是渗透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的整合剂,并不具有决定性作用。作者极力主张文化哲学,要求首先“建立一种文化哲学为基本形态的实践哲学范式”以及“这必须是我们进行哲学方式选择的基点”。这里作者是把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支学科的文化哲学加以功能性主观放大,明显透露出泛文化主义的特点,文化决定论色彩以隐性方式运作。文化只是人类生活的一种精神现象,文化哲学必须以人类的物质生产实践为基础。不是文化决定的生活,相反是生活决定了文化。文中的文化哲学是忘却了中国现实的哲学形态,仍然是一种不入现实的意识哲学范式。这也是文中矛与盾的无法调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热衷于对文化进行批判,目的是从批判文化达到对现实的改造,这与他们大多是知识分子,远离现实不无关系。文化哲学的历史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要深度关切中国现实,不能在研究上犯“洋教条主义”。

八十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出现了多种界定的倾向:新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人道的唯物主义。[20](p382)其实,无论如何地追求出新,无论怎样使西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以变种的方式出现,都不能够真正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因为西马只是一种“问题式”而缺乏“改造性”。我们所认为原有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实质上是更加贴切中国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准确表达式。是清醒认识当代大实践、大世界的背景下,深刻反省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不断深思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上再次确定的。但这不是说,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最完善的,它需要不断的发展。在这一框架内进行多元路径的深入研究才是有意义的。当代中国哲学研究者应本着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以一种批判意识、超越意识既回顾过去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我们的成就之路,又放眼未来发展与完善马克思主义。更加注重对当今现实的哲学反思,概括出满足时代与实践需要的新的理论和思想资源,在马克思主义指导原则下努力构建中西马融会贯通的当代中国哲学。

参考文献:

[1] 衣俊卿:《马克思主义哲学演化的内在机制》,[j]载《哲学研究》2005年第8期。

[2] 苗力田译,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3] [德]黑格尔 :《小逻辑》,[m] 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6] 《列宁全集》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7] 《列宁选集》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8] 郝敬之:《回到整体马克思》[m] 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

[9] 黄楠森:《马克思主义哲学史》[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10][13][14]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2卷;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1] 黄楠森:《马克思主义哲学史》[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12][法]列菲伏尔,转引自张一兵:《西方马克思主义历史逻辑[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5][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8]陈学明,《论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意义》[j].南京大学学报,2005,(2).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实践观 发展 意义

[中图分类号]A8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7-0096-01

马克思在其发表于1988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是用“实践”的观点来批判以往一切哲学的缺陷。马克思指出:“以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是马克思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科学实践观,认为实践是自觉自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揭示了实践在认识和改造世界中的决定作用。而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等著作中都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做了补充和发展。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列宁等马克思主义者也对实践观的丰富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列宁在其《哲学笔记》中提出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以及必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时需要遵循的基本规律和准则。在中国,首先在其《实践论》中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行”加以改造,使之与实践观相联系,接着,又在《论持久战》一文中规定了实践的概念,认为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直接改造现实世界,使之发生变化。继之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均有对实践观的发展,而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中国的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既然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马克思主义者不断地发展和升华,那么它必然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具体来说,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具有其理论意义、方法论意义以及现实意义。

首先,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具有理论意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使得人们能够更加科学地认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它认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也就是人的意识与人的物质活动的关系,而人的物质活动即为人的实践活动。因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就可以理解为意识与实践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也是马克思对世界存在状态的科学理解,实践活动就是人对外部世界能动的、否定性的改造活动,因此,其本身就包含着辩证性,这就使马克思主义成为一种辩证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还使认识论发展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旧哲学的认识论是离开实践来研究认识论的问题,而马克思指出:“人的认识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

其次,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具有方法论的意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第一次将实践作为哲学的思维方式,它改变了旧唯物主义从自然存在出发的思维方式,强调从实践出发来理解以及说明人的意识、本质和社会生活的本质。也就是在对待外部世界和自己的方式上,从人的历史和现实的真实本质出发来注入人的观点和态度。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还为哲学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它确立了主客体辩证法,从而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机械决定论以及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形成了以实践观为基础的辩证决定论的方法。

再次,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马克思说过“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才能够改变世界,而也只有在改变世界的过程中才能体现出实践的意义。接下来我将从本国出发来谈谈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现实意义。第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对现实政治具有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明确地指出认识来源于实践同时又要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在改革开放的几十年间,我们党根据变化着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这些方针政策就是来源于实践的认识。而将这些方针政策运用于具体的政治中,则又体现了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第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推动作用。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基础,也是人类得以存在的条件。就中国而言,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要求牢牢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第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对文化教育的发展有促进作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能够指导人们的具体实践,从而能使人们在新的实践过程中获得新的认识,形成新的文化观念。中国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发展提出了实践育人的观念,强调在对学生的教育中应该弘扬并且能够践行实践精神,以达到育人的效果。在实践育人中,应注重加强学生的实践锻炼,而不只是专注于课堂教育以及书本教育。同时,实践育人也要求加强教材与实践的联系,倡导“务实”与“务虚”相结合。

通过以上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了解,我们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更应该牢牢树立实践的观点,坚持一切从实践出发,坚定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开拓创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2.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9篇

>> 试论马克思主义交往实践观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论马克思主义交往实践观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马克思主义交往实践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及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理念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马克思主义人学反思 马克思主义交往观指导下的思想政治教育试论 马克思生态正义观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马克思主义文化观视阈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指导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马克思交往理论对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及其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对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贡献 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 马克思主义人学视域下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考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马克思主义交往理论视域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研究 浅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意义 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教育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吴毅.马克思的交往实践观及其现实意义[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

[3]王玉升.于成学.交往实践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本质探讨[J].思想教育研究,2013(6).

作者简介:邸春玲(1974-),女,辽宁省康平县人,哈尔滨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实现;原则

完善自我、发展自我、超越自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本性和实践品格的要求。只有扎根于社会实践,倾听实践的呼声,汲取实践的智慧,接受实践的检验,周而复始,才能不断开拓创新。哲学研究的根据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唯物辩证法作为现实的哲学,要求对民族、国家和人类前途命运的根本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局限于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从纯粹概念出发去构建林林总总的哲学体系,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路。

一、马克思主义的文本研究是哲学创新的基础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理论特征。马克思主义的具体结论和问题域是可以被超越的,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在总体上是无法超越的,马克思的思考方式不会过时。我们不但要研究马克思究竟“说了些什么”,更要研究马克思是“怎么说出来的”,研究马克思面对历史和现实的反思方法,而不是拘泥于他的种种结论。因为时代已经变迁,我们面临着全新的社会环境,不可能拘泥于马克思所涉及的那些具体问题和具体语境。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仍然存在于现代社会的结构之中,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依然蓬勃地活在现代社会里,马克思主义是现代社会客观存在的一支强劲的影响力和支配力,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藏于文本之中,因此,文本研究是哲学创新的基础,我们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研究。经典文本尽管不可能给我们直接提供针对现代社会发展现实情境的理论,但它提供了蕴涵着马克思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宝藏。脱离文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就不能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要全面而透彻地解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与其他人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开来,挖掘那些蕴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中极具价值却未具体展开的论述,澄清以往甚至现在被误读的思想。展开马克思文本研究需要做到:

(一)坚持历史性原则。杜绝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

结合作者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来理解文本对于把握文本的本真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要求我们一定要努力贯彻历史性原则。对于我们而言,要想真正按照历史性原则研究马克思文本,就要通晓马克思文本所形成的欧洲资本主义的历史。阿尔都塞提出,要真正历史地进入到马克思自身的问题与思想深处,回到马克思当年思考与提出革命性理论的具体语境中去,研究马克思如何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唯心主义襁褓中挣脱出来、走向现实的科学的视野,必须承认真实历史对意识形态本身的影响,而不能内在目的论式地研究马克思。在研究中,要防止主观地把自己的思想粘贴到马克思身上。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进程中,存在过和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粘贴现象”,使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受到极大的误解和扭曲。只有坚持历史性原则,尽力杜绝教条主义地理解马克思文本,我们才能避免走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死路,才可能真正历史地理解马克思的本真思想。

(二)采用“问题对话一视域融合”的解读模式

伽达默尔指出:“我们可以这样来规定处境概念,即它表现了一种限制视觉可能性的立足点。因此视域(Horizont)概念本质上就属于处境概念……谁具有视域,谁就知道按照近和远、大和小去正确评价这个视域内的一切东西的意义。因此,诠释学处境的作用就意味着对于那些我们面对流传物而向自己提出的问题赢得一种正确的问题视域。”赢得“问题视域”是在更普遍性意义上理解文本的必要条件。在马克思文本研究中,解释者必须重视“问题视域”的存在,努力赢得问题视域,融汇自己的问题视域和所要理解的文本的问题视域,实现与马克思文本的对话,诠释出文本的鲜活意义,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有效应用于社会实践的领域。显然,“问题对话——视域融合”解读模式比起极具针对性、指向性的带着某一或某些具体问题的文本解读拥有较为宽广的视界、较为宏大的问题容量和因此产生的较高的回答社会实践提问的效率,这对于我们成功应对当前崭新的社会主义实践提出的问题与挑战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崭新的社会主义实践的基础上将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结合起来

有人认为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文本和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已失去了理论价值,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割裂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实践有机统一的关系。背弃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使社会主义事业终归瓦解。我们进行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所选择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和精神支柱的,我们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结合我国国情,建构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新形态,我们的事业才获得成功。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科学世界观和生成性思维,其基本精神是回归现实生活,哲学的创新更要以回归现实生活为依据。不断地制造“新”名词、“新”概念不是哲学的创新,只有在文本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中国现实、深刻反思中国问题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的根本出路。我们应当从正在研究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出发,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进行新的挖掘、新的研究、新的阐释和新的运用。离开了现实问题的关注,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进行孤立的抽象的研究、解释,并把自己的诠释说成“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正宗的马克思主义”,这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作风。

文本研究的对象是文本的理论,但研究的指向却是现实的实践。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的问题非常广泛,哪些问题需要密切关注、迫切说明是由时代的主题、社会实践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决定的。我们主张在研究当代现实特别是当代中国实践的新问题中,通过对崭新实践的科学概括和现当代科学成就的提炼,实现哲学的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有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时代特征和时代精神,对时代的重大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凝炼出富于建设性、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才能在文本研究和现实研究的互动中成功地发展自身。

同一文本、同一理论,由于研究视野和视角的变换,解读者理解的深度和广度可能大不一样。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深刻内涵往往会通过研究视野和视角的变换与调整而得到进一步的揭示。而研究视野和视角的调整和切换,主要依据是对现实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关注与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不仅要关注我们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而且应该胸怀世界,充分考虑到当代世界的变化、当代科学技术的新发展以及国外哲学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成果和提出的新问题,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他哲学和文化的沟通与交流,吸纳人类新的优秀文化成果,进一步推进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三、寻求文本研究与现实研究的互动与平衡

学界有两种代表性的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主张:其一,主张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研究,回到马克思,重新理解马克思;其二,主张面向当代社会实践,加强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凸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性。这两种主张都是形而上学地理解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把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分别看成纯文本的学理探讨和无根的现实关切,背离了两方面研究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辩证关系。简单地“回到马克思”,导致马克思主义研究被限定在文本之中,容易诱发新的本本主义,丧失马克思主义哲学应有的现实精神。只有准确而深刻地把握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并立足于我国的现实社会生活的变化实际,才能对现存的众多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符合时代要求、体现中国社会变化的理论成果来,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因此,保持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之间合理的互动,寻求二者之间平衡点,把“回到马克思”与“回到现实中来”结合起来,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创新的正确途径。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需要注意的原则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开放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开放性是针对哲学与各门具体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形态之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关系说的。坚持哲学的开放性就必须走出哲学,又返回哲学,进而发展哲学。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不仅应当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为基础,而且应当在与自由主义理论的对立与互动中发展。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与自由主义实现对立与互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任何意识形态,除了它具有的维护特定的阶级与利益集团的辩护功能(价值—信仰层面)以外,它还具有知识的功能(认知一解释层面)与实施(目标一策略层面)的功能,从而同时也是人类精神文明的成果。

(二)强化哲学的现实品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克服危机、走出困境的唯一途径就是恢复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实的本真关系。哲学研究不能脱离现实,不应逃避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不要成为那种徘徊于概念和范畴问的纯逻辑推演式的学问,也不能沦为那种对现实生活世界漠不关心的、踏上纯粹思想自我构造道路的文字游戏。必须突破那种对学术的纯形式主义理解,特别是要扫除将学术与政治、学术与现实对立的陋识,注重从当代世界和当代中国的现实、特别是从全球化和中国现代化的实践中获取真正的资源,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脱离无产阶级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伟大实践,“思想的闪电”偏离“人民园地”,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可能永葆其生命的活力。真正的哲学不是游离于现实之外的遐想,它是在思维中被把握住的它的时代,哲学研究则是时代的使命和工作。哲学对于现实是一种要投入更要超越的关系,假如我们能够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这样那样的新问题作出有力的回答,并对实践予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我们的哲学就一定能走出窘境。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主体性;生态文明;理论指导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2-0065-02 

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生态哲学这一概念,但是他们的生态学哲学理念已经产生。资本主义大工业所带来的社会矛盾、阶级矛盾急剧加深;工业发展使人们对土地疯狂掠夺,对森林植被无限破坏,使马克思和恩格斯预见到生态问题对人类产生的严重影响,预示生态哲学的发展。生态学是探讨人、自然、社会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的学术。这些关系都是阐明人与自然之间如何相处的哲学关系,生态学必然会发展到生态哲学。生态哲学是从生态学发展而来,主要是研究生态问题的哲学理论。生态哲学从人与自然关系出发,着重研究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统一,探讨人、社会、技术、工具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人与自然关系是否和谐统一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不断改变世界、认识世界是否成功的关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就要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马克思生态哲学以人为主体,从人的角度出发以整个物质世界为研究对象,阐明了生态哲学是按照什么样的自然规律运行,揭示了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如今,社会发展迅速,生态破坏严重,马克思生态哲学对社会发展具有理论指导作用。 

一、马克思生态哲学内容概述 

1.人是第一主体 

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观里与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思想相一致。马克思生态哲学观中人来自于自然,创造出社会,最终人与自然、社会之间是和谐统一才会保持整个生态系统正常运行。人与自然、社会是整体与部分、系统与元素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最高目标,也是实现人类自身的价值目标。马克思与通过人的主体性很好地与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相吻合,被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接纳。马克思生态哲学“以人为本”,人是第一主体。从人主体利益出发来阐述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以人为本”是把人视为改造世界的主体,从人的角度来看自然界。人的利益最终实现,就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马克思曾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足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足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1]。以人为主体,就是从人主体利益出发,来协调人、社会、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维护整体利益,不能因私而忘公,要保护生态环境,使自然界与社会都得到持续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物质大生产,物质欲望大于一切,对自然界无止境地掠夺,造成水土流失、草地退化、荒漠扩张,严重的自私自利行为给整个自然界带来了巨大伤害。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把双刃剑,它推动人类文明向前发展,但又携带着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挑战自然界生态承载能力。于是,我们不能一味地坚持经济飞速发展,要从人类社会长久发展出发,寻找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 

2.科学性是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主要特点 

马克思关于生态危机的描述为“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即使如此,马克思也不是对科学、经济和思维意识形态等社会存在的因素做简单直列式评述,而是运用经得起考验的理论来帮助人们实现对哲学的掌握,要遵循基本理论规律,按照特定的原则如:抽象到具体、个别到一般等原则进行实践。马克思运用这些原则本质地揭露资本主义利润为上的社会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之间的尖锐矛盾冲突,揭示生态破坏带来的宏观与微观的后果。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是一门科学,具有浓厚的科学性。第一,马克思生态哲学从自然科学理论出发,以自然生态规律为基础,发展生态哲学。第二,马克思生态哲学坚持物质第一性,从唯物主义思想出发,物质决定意识,人只要遵守自然运行规律就可以创造物质,按照自然规律开展实践活动,就可以可持续地从自然界获得物质生产资料。不然就会造成生态资源枯竭,受到自然界的恶性反馈。第三,马克思生态哲学找到了引发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所在,也找到了改善生态的方法。马克思以及恩格斯都认为,资本主义掠夺式的生产是造成生态破坏最主要的原因,旧生产方式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只会给社会发展带来阻碍,寻找新生产发展方式迫在眉睫。只有找到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方式,才能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如今,建立生态文明社会是解决生态问题的最佳途经。第四,马克思生态哲学是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有机统一。生态哲学辩证法就是物质世界与主观世界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也是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本理论基础。 

3.实践性的特征 

马克思的“批判的和革命的”思想精神透露着实践观点,与实践观点存在严密的逻辑性。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批判和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直观感性批判做了深刻的批判。马克思认为世界存在的万物都要通过实践去了解掌握,物质生产实践以及其他的社会关系实践才能顺利地开展。实践主体性是为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基本特性。第一,马克思从实践与认识之间的关系出发来研究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旧生态哲学无视实践,忽视人是实践主体性,因而不能正确阐述人与自然界的关系。马克思生态哲学把实践当作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活动,人通过实践来掌握世界运行的一般规律,总结经验得出结论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第二,马克思生态哲学认为实践是解决生态问题的根本方法,人通过实践作用于自然界,使自然界产生相应效应。实践是人与自然界互相联系的媒介。实践是人作用于自然界的方式,实践产生生态问题,人也要通过实践来解决生态问题,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 

总的来说,马克思生态哲学就是以人为根本、以实践为基础、以促进人与自然界和谐发展为目的的哲学理论[2]。体现了辩证法与方法论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二、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意义 

1.马克思生态哲学有助于我国人民发展理念的转变 

马克思生态哲学特点很好地转变了我国人民对生产、生活的发展理念,深刻改变了我国人民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旧思维。从传统发展来看生态危机的产生都是人们思想认识上的错误造成的,传统理念的转变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我们要摒弃传统中不良的思想,要将物质生产与环境和谐放在一个整体中考虑,放在一个有机系统中进行分析研究。树立新的经济发展理念,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达到不以损坏未来为代价的可持续发展。实践需要理论指导,在正确理论指导下,实践才会按照正确的方向发展。马克思生态哲学就为我们指明了道路。第一,掌握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坚持以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指导。熟悉马克思生态哲学,就掌握了以人为主体思想理论,排除了以物为本的错误思想,建立了正确价值观。第二,马克思生态哲学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指导。马克思生态哲学为人的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生态学是马克思生态哲学科学基础,从生态学出发把握马克思生态哲学更好地指导我们建立生态文明社会。第三,坚持马克思生态哲学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马克思生态哲学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只要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建立生态文明社会。人的实践促进了自然发展,就是掌握了正确科学理论;相反阻碍了自然发展,就是被错误的理论所误导。掌握马克思生态哲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所以,马克思生态哲学促进生态世界、主观世界、客观世界相互和谐统一的基础,学习和研究马克思生态哲学,有助于实现真、善、美的有机统一[3]。 

2.马克思生态哲学提供了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方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批判人与自然界对立起来的观点。他们指出环境创造并影响着人,人也通过实践活动来反作用地改造环境,人在适合于人本性的条件下合理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以马克思生态哲学为理论指导[4]。第一,马克思生态哲学是实践哲学理论发展的基础。要掌握以人为本的科学理论,就要理解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马克思生态哲学主体思想就是以人为本,维护主体利益解决生态问题,促进整体利益的发展。掌握好马克思生态哲学为更好地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打下基础,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可持续发展。马克思生态哲学体现了人与自然界辩证统一的关系,它要求我们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要掌握好全体利益,也为后代子孙利益考虑,维护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二,马克思生态哲学要求我们掌握自然基本规律,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生产实践活动越多对自然界认识就越丰富,掌握自然规律的能力越大就更容易创造多样性的生产活动。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关注生态文明的建设。马克思生态哲学是辩证的自然观,需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通过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达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和谐统一发展,完成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促进社会可持续向前发展,马克思生态哲学为我们指明了方向。 

3.生态哲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指导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经济处于严重落后状态加上传统的经济发展思想,我国较长的一段时间采用了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忽略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同发展,为未来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的隐患,激起了人与自然之间的深刻矛盾。因此,我们要立足国情从我国的基本情况出发,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正确的生态理论引导下做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处理好人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提高了广大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勇气。以现在为代表的科学社会主义发展观就是结合马克思生态哲学,把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很好地融合起来,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是指导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最全面的生态理论。 

当今,经济得到了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快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使人类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生态恶化问题,为了改善生态,人要掌握生态哲学理论,坚持正确理论指导,按照正确方法从事实践,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马克思生态哲学理论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为解决生态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指导。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关春玲.生态哲学的重生:论马克思实践观的生态哲学意义[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12篇

论文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 中国化 法律思想

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一直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中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有关问题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与重视,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专家和学者最为关注的是中国化的路径问题,这就直接关系到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成败与否,因此从实践与理论的角度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如雨后春笋,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从哲学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应该是怎样的一条路径,取得过哪些研究成果,本文就这一问题试进行探讨研究。

一、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哲学内涵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伟大的哲学,具有深厚的哲学内涵,在引领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就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而言,作为唯一的科学的法律哲学,其具有深刻的哲学内涵与现实指导意义。

在哲学领域,马克思将唯物主义及辩证法广泛运用于社会历史的各个领域,认为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社会意识反过来可以直接或间接的作用于社会存在,两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作用的逻辑关系。同样,在法律领域,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作为一种在阶级社会矛盾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意识形态的产物,其产生与发展会随着阶级和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同时他还提出,在阶级社会,作为经济关系的维护者,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是法律化了的或者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国家意志。这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

在我们今天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普遍认为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的合理的法律观,从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来看,我们对社会文明的深刻研究就会发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具有人类文明的影子,带有浓郁的文明社会所特有的法律思想体系之精华,除此之外,它还从法与权力、法与利益,法与自由,以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等角度对法律的真正价值属性进行了阐释。此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这种法律思想由于受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影响,处于一种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学阶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非马克思主义的,这也就是有部分学者认为马克思早起并不是一位纯粹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家。但是我们并不能就此彻底否认马克思早期法律思想的存在价值与社会意义。从发展变化的规律还看,马克思早起的这种由于受唯心主义影响而建立起来的法律思想对后期历史唯物主义法律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而且从这种转变发展过程中,我们也可以更清晰的看到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发展脉络与发展规律,这对我们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问题的深入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实践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新旧思想的替代与转变过程中,并没有被旧的新理性批判主义所束缚,在新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引领与影响下,他始终以一种实践的态度对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的法律制度进行调查研究,并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建设性观点看法。例如针对普鲁士书报检查制度的具体实践问题,他针对弊端,主张出版自由权,对后来就有深远的影响,同时,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也是在这一时期通过对法律实践问题的深层次研究而逐渐形成与完善起来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具有深厚的哲学内涵与实践指导意义,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有必要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哲学内涵角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新定位与审视,得出科学的方法策略。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哲学路径

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开始,其传播与中国化的历程是漫长的,在长期的法律思想中国化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历史的深入研究,我们会发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与融入,实际上是中西思想理论的碰撞与结合,更是马克思主义先进理论与中国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验证的过程。从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理论,从三个代表到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到中国梦,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密切相关。

作为马克主义哲学理论中国化的一个代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缩影,在这一中国化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与中国社会实践密切结合,取得了丰硕的成绩。在毛泽东思想理论体系中,他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密切联系在一起,同时这也是毛泽东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所在。在这一时期的法律理论界,我们讲究一种革命性的法制思想,通过“批判”、“解构”、“重建”等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内涵对中国的法制思想与实践性进行引导。到了邓小平时期,中国的法律思想进入了全面建设时期,强调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对中国的法学进行建设性的引领。在这一时期,我们认为邓小平的法律思想是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基础而形成发展起来的,它在保证经济的建设与社会的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随后的发展历程中,中国的社会制度不断完善,经济文化事业不断繁荣,在这一前提基础上,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中国化呈现出了新的特点,从开始的促进与指导法律的构建与完善,演变为指引中国法律体系的创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法律理念与司法体系。特别是在今天“和谐社会”发展观念的引导下,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更体现为对中国社会稳定与和谐的理论指导,以及对改革创新中法律问题的解释说明。

   从中国化的具体路径上来看,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方式路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即世界观路径,方法论路径,以及其中国化的具体实践方式路径等。首先,从世界观路径来看,世界观作为人们对世界整体的观念看法,对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具有十分重要的引导作用。马克思从唯物主义出发,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完全对立开来,从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角度对客观存在的事物进行辨证看待,其中包括法律问题。在马克思主义法律理念中,运用唯物主义的观点,对法律存在的本质及法律的起源与历史发展规律等问题进行阐释说明。再到后来,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完善,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与重要性,于是其唯物史观、辨证论等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理念在国内的传播与发展过程中得到认可与接收,并且随着与中国国内社会生活实践地不断结合,融入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理论内涵,逐渐发展形成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其次,从哲学方法论的范畴来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进行审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这一共性理论与中国社会实际这一个性问题的融合过程。深入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我们会知道,马克思主义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大量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方法论与世界观,而中国是具有个性特点的客观存在对象,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化的过程是一种共性理论与具体矛盾与现状相互结合的过程。最后,我们从实践思维方式的路径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问题进行探究说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其理论特点带有很大的实践性特点,同样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也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完善和形成的。从毛泽东的《实践论》开始,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法律实践观念的不断学习借鉴,最终形成了具有革命特色的毛泽东法律思想。邓小平也始终坚持实践的观点,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我们逐渐形成了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同样,“三个代表”作为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也是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基础上形成的,在党的十五大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理念。再到后来的和谐社会,“中国梦”,中国的法律实践更加注重对社会和谐,人们幸福的维护,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律中国化必然结果。

三、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对我们的启示

在与中国特殊社会矛盾长期的结合碰撞与创新发展之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中国化的道路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我国目前的法律理论与实践角度来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支撑,从中国的实践角度出发,探讨行之有效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道路。

首先,针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这样中国化,以及其中国化的具体过程中,我们必须站在中国社会实际的角度,针对我国法律实践中的个性问题,只有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指导,结合具体问题分析,才能得出科学有效的解决策略。而且我们也必须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特殊产生背景,在资本主义时代,其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生活相适应,因此,我们在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运用到社会主义法律理论与制度的建设时候,就必须着眼于中国法律社会实践中产生的诸多问题,面对法制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能一概照搬照抄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成果,只有在中国社会情况基础上的借鉴性创新运用,才能更好的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13篇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理论特征。马克思主义的具体结论和问题域是可以被超越的,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在总体上是无法超越的,马克思的思考方式不会过时。我们不但要研究马克思究竟“说了些什么”,更要研究马克思是“怎么说出来的”,研究马克思面对历史和现实的反思方法,而不是拘泥于他的种种结论。因为时代已经变迁,我们面临着全新的社会环境,不可能拘泥于马克思所涉及的那些具体问题和具体语境。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仍然存在于现代社会的结构之中,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依然蓬勃地活在现代社会里,马克思主义是现代社会客观存在的一支强劲的影响力和支配力,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藏于文本之中,因此,文本研究是哲学创新的基础,我们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研究。经典文本尽管不可能给我们直接提供针对现代社会发展现实情境的理论,但它提供了蕴涵着马克思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宝藏。脱离文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就不能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要全面而透彻地解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与其他人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开来,挖掘那些蕴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中极具价值却未具体展开的论述,澄清以往甚至现在被误读的思想。展开马克思文本研究需要做到:

(一)坚持历史性原则。杜绝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

结合作者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来理解文本对于把握文本的本真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要求我们一定要努力贯彻历史性原则。对于我们而言,要想真正按照历史性原则研究马克思文本,就要通晓马克思文本所形成的欧洲资本主义的历史。阿尔都塞提出,要真正历史地进入到马克思自身的问题与思想深处,回到马克思当年思考与提出革命性理论的具体语境中去,研究马克思如何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唯心主义襁褓中挣脱出来、走向现实的科学的视野,必须承认真实历史对意识形态本身的影响,而不能内在目的论式地研究马克思。在研究中,要防止主观地把自己的思想粘贴到马克思身上。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进程中,存在过和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粘贴现象”,使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受到极大的误解和扭曲。只有坚持历史性原则,尽力杜绝教条主义地理解马克思文本,我们才能避免走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死路,才可能真正历史地理解马克思的本真思想。

(二)采用“问题对话一视域融合”的解读模式

伽达默尔指出:“我们可以这样来规定处境概念,即它表现了一种限制视觉可能性的立足点。因此视域(Horizont)概念本质上就属于处境概念……谁具有视域,谁就知道按照近和远、大和小去正确评价这个视域内的一切东西的意义。因此,诠释学处境的作用就意味着对于那些我们面对流传物而向自己提出的问题赢得一种正确的问题视域。”赢得“问题视域”是在更普遍性意义上理解文本的必要条件。在马克思文本研究中,解释者必须重视“问题视域”的存在,努力赢得问题视域,融汇自己的问题视域和所要理解的文本的问题视域,实现与马克思文本的对话,诠释出文本的鲜活意义,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有效应用于社会实践的领域。显然,“问题对话——视域融合”解读模式比起极具针对性、指向性的带着某一或某些具体问题的文本解读拥有较为宽广的视界、较为宏大的问题容量和因此产生的较高的回答社会实践提问的效率,这对于我们成功应对当前崭新的社会主义实践提出的问题与挑战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崭新的社会主义实践的基础上将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结合起来

有人认为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文本和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已失去了理论价值,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割裂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实践有机统一的关系。背弃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使社会主义事业终归瓦解。我们进行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所选择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和精神支柱的,我们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结合我国国情,建构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新形态,我们的事业才获得成功。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科学世界观和生成性思维,其基本精神是回归现实生活,哲学的创新更要以回归现实生活为依据。不断地制造“新”名词、“新”概念不是哲学的创新,只有在文本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中国现实、深刻反思中国问题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的根本出路。我们应当从正在研究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出发,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进行新的挖掘、新的研究、新的阐释和新的运用。离开了现实问题的关注,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进行孤立的抽象的研究、解释,并把自己的诠释说成“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正宗的马克思主义”,这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作风。

文本研究的对象是文本的理论,但研究的指向却是现实的实践。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的问题非常广泛,哪些问题需要密切关注、迫切说明是由时代的主题、社会实践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决定的。我们主张在研究当代现实特别是当代中国实践的新问题中,通过对崭新实践的科学概括和现当代科学成就的提炼,实现哲学的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有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时代特征和时代精神,对时代的重大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凝炼出富于建设性、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才能在文本研究和现实研究的互动中成功地发展自身。

同一文本、同一理论,由于研究视野和视角的变换,解读者理解的深度和广度可能大不一样。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深刻内涵往往会通过研究视野和视角的变换与调整而得到进一步的揭示。而研究视野和视角的调整和切换,主要依据是对现实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关注与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不仅要关注我们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而且应该胸怀世界,充分考虑到当代世界的变化、当代科学技术的新发展以及国外哲学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成果和提出的新问题,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他哲学和文化的沟通与交流,吸纳人类新的优秀文化成果,进一步推进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

三、寻求文本研究与现实研究的互动与平衡

学界有两种代表性的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主张:其一,主张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研究,回到马克思,重新理解马克思;其二,主张面向当代社会实践,加强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凸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性。这两种主张都是形而上学地理解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把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分别看成纯文本的学理探讨和无根的现实关切,背离了两方面研究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辩证关系。简单地“回到马克思”,导致马克思主义研究被限定在文本之中,容易诱发新的本本主义,丧失马克思主义哲学应有的现实精神。只有准确而深刻地把握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并立足于我国的现实社会生活的变化实际,才能对现存的众多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符合时代要求、体现中国社会变化的理论成果来,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因此,保持文本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之间合理的互动,寻求二者之间平衡点,把“回到马克思”与“回到现实中来”结合起来,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创新的正确途径。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需要注意的原则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开放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开放性是针对哲学与各门具体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形态之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关系说的。坚持哲学的开放性就必须走出哲学,又返回哲学,进而发展哲学。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不仅应当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为基础,而且应当在与自由主义理论的对立与互动中发展。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与自由主义实现对立与互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任何意识形态,除了它具有的维护特定的阶级与利益集团的辩护功能(价值—信仰层面)以外,它还具有知识的功能(认知一解释层面)与实施(目标一策略层面)的功能,从而同时也是人类精神文明的成果。

(二)强化哲学的现实品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克服危机、走出困境的唯一途径就是恢复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实的本真关系。哲学研究不能脱离现实,不应逃避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不要成为那种徘徊于概念和范畴问的纯逻辑推演式的学问,也不能沦为那种对现实生活世界漠不关心的、踏上纯粹思想自我构造道路的文字游戏。必须突破那种对学术的纯形式主义理解,特别是要扫除将学术与政治、学术与现实对立的陋识,注重从当代世界和当代中国的现实、特别是从全球化和中国现代化的实践中获取真正的资源,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脱离无产阶级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伟大实践,“思想的闪电”偏离“人民园地”,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可能永葆其生命的活力。真正的哲学不是游离于现实之外的遐想,它是在思维中被把握住的它的时代,哲学研究则是时代的使命和工作。哲学对于现实是一种要投入更要超越的关系,假如我们能够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这样那样的新问题作出有力的回答,并对实践予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我们的哲学就一定能走出窘境。

(三)勿失批判精神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批判与实践批判是不可分离的,前者拓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论域,使理论更具现实针对性,更深刻更具群众基础;后者则是合规律性与目的性的统一,使现实世界与思维世界进一步通达。理论批判是实践批判的指针和导向,科学的正确的理论掌握群众源自理论批判;实践的批判是理论批判的继续与深化。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没有实践批判的理论批判是空洞的批判,没有理论批判的实践批判是无根的批判。批判不能滞留于理论层面,必须推进到实践的批判。没有自我批判的实践批判和理论批判是不彻底的批判。理论批判、实践批判和自我批判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分别赋予哲学革命性、现实性和发展性的品格。科学的批判本身就是建设,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创造新的世界”,坚持哲学的批判性,才能使哲学走出困境。

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完善自我、发展自我、超越自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本性和实践品格的要求。马克思主义的文本研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的基础,要在崭新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将文本研究和现实研究结合起来,寻求文本研究与现实研究的互动与平衡。哲学创新要注意开放性和批判性的原则。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14篇

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时代化是其体现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并成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历程中一以贯之的常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是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历史性成果。在当今世界深刻变化、当代中国深刻变革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成为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必须切实回答的现实课题。

时代化是马克思主义实践属性的客观规定

回首马克思主义产生发展的光辉历程,其以鲜明的实践品格和时代化的形式不断地回应着时代的挑战,指引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

时代化是由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价值取向决定的。这就要从实践所具有的特征以及实践本身发展的需要出发,分析实践与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内在联系。首先,实践具有客观具体性及其社会历史性。实践的这种客观具体性体现在作为实践主体的人,作为实践对象的客观世界,作为实践手段的各种工具,乃至作为实践的各种结果,都是客观具体的。而这种客观具体性又内在地包含着社会历史性。因而,实践的客观具体性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客观具体,脱离历史的实践将不再成其为实践,更谈不上客观具体性。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特性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置于历史和时代的双重背景之下。一方面,没有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产生与发展;另一方面,没有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就没有马克思主义鲜活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历史推动力。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深刻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①这就给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根据。其次,实践的不断发展需要科学的理论做向导。在指导无产阶级运动与人类解放的伟大事业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从一个历史性阶段迈向一个新的历史性阶段,无产阶级运动实践也从一个历史性胜利走向另一个历史性胜利。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其对现实实践的指导作用,也必须建立在时代化的基础之上,惟其如此,才能避免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化。恩格斯在晚年曾指出:“如果不把唯物主义的方法作为研究历史的指南,而是把它当作现成的公式,由它来裁剪各种历史事实,那它就会转变成自己的对立物。”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客观实践辩证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在实践的不断检验中,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也在不断丰富、完善与成熟。

时代化伴随着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整个历史进程。马克思主义从产生到发展,再到深化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打上了时代化的深刻烙印。首先,马克思主义的产生与发展是时代化的产物。19世纪30~40年代欧洲工人运动蓬勃发展,迫切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马克思和恩格斯立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在批判地吸收和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思想文化成果的基础上,第一次发现了唯物史观这一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的巨大飞跃。19世纪50~6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入研究政治经济学,经过艰辛的努力写出了《资本论》,发现并深刻阐述了剩余价值理论的特殊规律,在此基础上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本身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和资本主义制度最终走向灭亡的历史命运。其次,马克思主义的深化与创新,同样体现了时代的变化,反映了时代的要求。19世纪60年代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资本主义发展的新特点,结合国际工人运动的实践状况,在对当时科学研究的新成果和新发现批判吸收的基础上,从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相结合、无产阶级革命道路和策略理论等方面开拓了新视域,马克思主义在时代化的社会历史发展大潮中不断走向丰富与完善。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列宁为代表的布尔什维克党在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特征,创立了列宁主义,在相对落后的俄国首先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实质性飞跃,把马克思主义发展到新阶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新创造。

时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必然结果和最新表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探索与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取得的辉煌成就,极大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完善与发展,使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在当今时代展现出强大的活力。

时代化蕴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时代产物,具有深刻的时代内涵,在客观地反映时代变化与要求基础上,不断地回答着时代提出的历史任务。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一个整体具有鲜明的时代化特征。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马克思主义只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与时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③基于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角度,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方位。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所存在的逻辑的、历史的统一关系中,也体现着时代化风采。邓小平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等问题,成功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刻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既继承了我们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思想,又结合时代变化与实践要求,进一步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时代化的基础上,构成一种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互动关系。

时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展现出勃勃生机。然而站在今天这样一个崭新的历史节点上,我们既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首先,站在中国的角度看世界,科技革命一日千里,新的生产、交通、通信、交流工具层出不穷,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扩散。这既给发展中国家借鉴、利用发达国家的先进科技成果带来有利条件,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能,也给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冲击与挑战。其次,站在世界的角度看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在一些国际和地区性事务的解决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也应清楚地看到,当代中国的国情与主要矛盾仍然没有发生变化,西方发达国家曾经存在的数百年的社会矛盾在我国当前集中涌现,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加快发展的难度不断加大。所有这些问题与挑战都要求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创新予以解答和引领。

时代化是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现实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人们的思想文化与价值观念也在经历着深刻的变化,日益走向多元化与多样化,给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带来冲击与挑战,需要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予以回应。

时代化是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重要前提。我国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我们时刻都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对此不能有丝毫的放松与动摇。首先,马克思主义是引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前进最为根本的思想保障。只有通过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所形成的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才能富有活力,永葆青春。其次,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依靠力量与实践主体,他们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认同与否,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只有真正做到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密切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将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所形成的新智慧、新经验、新方法、新手段不断地以时代化的形式进行理论升华,才能有利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与完善,才能使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真正深入人心,成为人民群众思想意识的自觉组成部分。

时代化是马克思主义应对多元文化挑战的根本保障。文化多样性是当今世界的一种客观存在。不同文明之间的相互交融与激荡,既给我国吸收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思想文化成果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给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首先,从世界的角度来看,不同文化之间的交织与交融、碰撞与摩擦构成了当今世界一个重要现象。在这种状况中,西方发达国家在文化交往中处于强势地位,给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民族文化与传统造成巨大冲击,甚至引发了一些国家的社会动荡。与此同时,西方敌对势力一刻都没有放松利用意识形态对我国的颠覆战略,他们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与形式,对我国进行文化输出与思想渗透,争夺思想舆论的主导权,冲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其次,从国内的角度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利益格局出现了较大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也经历着巨大的变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居于指导地位,但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思潮及其影响也越来越不容忽视。面对国内外多元思想文化的冲击与挑战,马克思主义只有站在世界发展的大潮之上,以海纳百川的胸怀与气魄,通过不断的理论创新,在统领国内多元思想文化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引领整个世界文化发展的前进方向,彰显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强大生命力。

时代化是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重要路径

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路径选择,应该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要求,着眼于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与历史作用。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应包括三个基本路径,即理论路径、实践路径、主体路径,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其他路径。

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理论路径。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必须有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和创新的眼光。站在当今时代与世情国情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具有很多有利条件。首先,当今世界是一个日益走向开放的世界,各国之间的交往与交流日益频繁,各个国家和民族都在这种相互交流与借鉴中推动着自身思想文化的进步。因此,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必须加快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也必须以一种世界的、历史的眼光,批判吸收和借鉴世界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其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也积累了极其宝贵的历史经验,为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奠定了重要基础与前提。再次,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必须立足中国,立足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反映中国的国情和中国人民的要求。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国传统文化思想博大精深且源远流长,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

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实践路径。实践路径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最根本、最重要的路径。通过实践路径推动马克思主义时代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首先,从认识论的角度讲,理论来自于实践,并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实践作为一种动态的、永续发展的过程,为认识的发展和理论的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驱动力。因此,推动马克思主义时代化,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最根本的立足点在于实践。从现实的角度来说,就是要求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的历史经验,使其上升到新的理论高度。其次,理论作为实践的向导,一方面不断地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另一方面又对实践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④只有用时代化的、创新的马克思主义引导实践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才能真正成为可能。

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主体路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也是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最重要的创造者和推动力量。人民群众对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主体,在他们当中蕴含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为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与源泉。因此,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使其成为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强大推动力量。⑤其次,作为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理论成果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要真正转化为现实的物质力量,人民群众的认同、信仰与支持是决定性因素。因此,必须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正确引导,使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真正成为指导人民群众伟大创造的精神力量。再次,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时代化的推动者和代表者,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推动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领导力量。只有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使我们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永葆先进性,才能为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提供根本保证。(作者分别为: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博导;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沈阳化工大学讲师;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2010年度课题《当代大学生思想特点、成长规律与高校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10JD710063)

注释

①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48、688页。

马克思实践观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接受认同 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

中国马克思主义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呈现为两种基本路向交叉行进,一种是在认同苏俄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以苏俄马克思主义的视角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种是根据中国自身的现实和时代要求,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深化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因此,中国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哲学的解读呈现为两种基本模式: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国传统教科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读

对苏俄马克思主义认同的模式,即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体现在把马克思哲学解读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1917年,随着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俄国布尔什维克建立的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影响不断深入,中国共产党积极地向苏俄学习马克思主义,苏俄逐渐成为中国了解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渠道,中国由此形成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模式。

1938年,斯大林亲自参与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单行本的形式出版,标志着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经典内容,作为20世纪存在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传统教科书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基本框架的形成。由于在当时的社会主义阵营中,苏联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都处于绝对的领导地位,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当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形式,在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得到广泛传播,对我国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产生了深远影响。我国首本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教科书是1961年出版的,由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本教科书的基本结构与苏联教科书的模式大致相同,总体上由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块构成,具体的由唯物主义(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唯物史观四小块构成,基本内容也有许多相同之处,但中国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融入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产生的新的理论,如哲学思想。尽管这本教科书在内容上还存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不够完善,甚至不确切等问题。但这一体系化的哲学教科书浅显易懂,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的概念和原理,使普通民众能够较快地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我国的普及和宣传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它有一个缺陷,就是没有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现代哲学,是对近代一切体系哲学的基本精神的超越,是对近代哲学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超越。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特质和历史主义原则没有得到体现,造成了认识中历史主义和实践思维方式的缺乏。

尽管如此,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一直沿用这一体系,只是个别内容有所变动,基本的框架结构及解读思维模式并没有根本的变动。

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自“五四”运动开始,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就大力宣扬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紧扣中国的时代主旋律,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紧密联系,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这是一个不断深化、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过程。

第一阶段是从之后至20世纪30年代,这一时期主要从唯物史观理解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主要有、陈独秀、蔡和森、杨明斋等。1919年的“五四”反帝爱国运动,使中国革命发生了新的历史转变,即由旧民主主义革命转入新民主主义革命。由于中国处于社会历史变革时期,中国社会急需完全不同于古老中国封建制度的理论来指导、探索中国历史变革的方向。当时的先进知识分子、革命仁人志士在接触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以后,认为唯物史观才是指导中国走出黑暗的思想武器。因此,他们不仅自觉地接受唯物史观,而且大力宣扬和传播唯物史观,并用于指导中国革命的实践,开启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道路。

陈博贤是第一个将唯物史观在中国传播的先进知识分子。他在1919年北京《晨报》副刊“马克思研究”专栏,以“渊泉”的名字连续刊载了他的译文《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这篇译文节译了《共产党宣言》第一节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标志着唯物史观在中国的启蒙。这一时期,如北京《晨报》副刊、上海的《新青年》等众多的报刊,发表了许多介绍、宣传和研究、应用唯物史观的文章。这些文章节译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唯物史观的论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的大体过程和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对唯物史观进行了学理的应用。《晨报》还连载了陈博贤译著的《马氏资本论释义》,即考茨基的《马克思经济学说》。这本著名的马克思主义通俗著作,对传播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起到了启蒙作用。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都自觉地阐述关于唯物史观的认识,并用唯物史观思考中国的现实问题,如用唯物史观重新解释新文化运动和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认为不是思想、道德、文化造成的,而是经济基础变动的原因;陈独秀则用唯物史观解释了“民主”,提出了建立无产阶级主体的新民主的思想,并阐述了民主、阶级、革命、国家等政治问题。总之,当时唯物史观让中国知识分子以全新的视角认识中国现实、剖析中国问题,并且由于唯物史观自身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使得他们的分析更准确和深刻,更能揭示中国问题的症结所在,更有利于指导他们的革命实践活动。

第二阶段是从20世纪20年代初到30年代末。这一时期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热点是辩证唯物主义,代表人物是瞿秋白、艾思奇、李达。瞿秋白是第一个在中国传播辩证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这源于他在苏联的工作经历,他亲历了列宁实行的新经济政策,高度赞扬列宁以辩证唯物主义对俄国问题的解答。所以当他回国后,就撰写并出版了一系列的关于辩证唯物主义的讲义和论文等,在中国宣扬辩证唯物主义,并自觉用辩证唯物主义分析中国的现实和问题。他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既是方法,又是革命的理论。他用辩证唯物主义分析中国当时的国民革命,分析中国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在国民革命中的地位与关系,分析无产阶级在国民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认为国民革命既不由,又不由共产党领导的,而是由共产党联合领导的。他认为中国的无产阶级成分复杂,既有革命的动机,一部分无产者中又充斥流氓习性,认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既可以得到世界无产阶级的支持,但自身更要联合农民。瞿秋白的辩证唯物主义分析与唯物史观的不同,使得中国知识分子不再仅限于唯物史观分析中国问题,打开了思维视野,同时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他开启的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实践具有重大意义。由于时展、资料的限制等,他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是有局限的,由于缺乏实践观,无法正确区分辩证唯物主义和其他唯物主义的关系,在面对中国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和问题时,不能作出较为准确和全面的分析,这也是他在后来革命实践中造成“左倾”思想路线错误的原因之一。

在20世纪30年代,关于马克思哲学,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潮的论战,艾思奇是马克思主义阵营的主要代表人物。通过论战,艾思奇开启了建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思路,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他将唯物辩证法分为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三个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这三者统一的整体,他在《大众哲学》中阐述了他的思想、观点,自1935年来,12年间《大众哲学》出版了32次,在中国影响非常大。他强调实践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性作用,强调人的活动和实践的意义,但他主要是从认识论意义来阐述实践的,这一点对的影响是深远的。艾思奇的《大众哲学》浅显易懂,开辟了哲学大众化、通俗化道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现实化进行了初步探索。他的哲学思想和理论对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实践的指导意义非同凡响,从一定意义上讲,他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鼻祖。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使得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阐述不够准确、严谨和深刻,对某些观点的论述不够充分,理论层次不够高,理论范围还不够宽,有些理论存在片面甚至错误的地方,等等,但这些都不妨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在中国的巨大贡献和深远的影响。

李达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倡导者,他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同样是功勋卓著。他在艾思奇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实践唯物论”,用“实践唯物论”概括表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中国马克思主义认识的一大进步,它既强调唯物辩证法,又突出实践在唯物论中的地位。李达主要是从本体论和认识论来理解实践的,但他更为强调实践在认识论方面的意义,“唯物辩证法,当做哲学的科学看,原是认识论,它的更进的具体化,是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观和自然观”[1]61。这个观点深深地影响他以后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读、对实践概念的解读。李达的“实践唯物论”理论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一个里程碑,尽管这种认识有局限和不完善的地方,但他开启了以实践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先河。并且他的理论被中国革命实践家,如接受并运用指导于中国革命实践,对中国革命实践的成功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个阶段是从20世纪3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这一阶段是从认识论来解读马克思主义的,这其中也穿插了应运政治批判需要的讨论热点,如异化、人道主义、文化理论思考、生产力标准讨,等等,但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认识的思维模式。这一时期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已是蓬勃发展,出现了许许多多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革命家,、邓小平是突出的代表。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标志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研究转向,在《实践论》中充分体现;而邓小平倡导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则是再次掀起了认识论发展的高潮。认为,认识论、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真谛所在,只有掌握了认识论、方法论,才真正学懂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实践论》中,系统地论述了实践与认识的关系,他始终强调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将认识活动划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揭示它们的辩证关系,强调社会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揭示人的认识是无限的接近真理的过程。他还揭示了著名的认识的发展公式:“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的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2]297在以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理论,标志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正式形成。从此,中国开启了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核心思想指导中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

“”结束后,1978年5月,中国掀起了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邓小平提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强调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指出:“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就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3]278

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相结合,成为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取得了极大发展,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的胜利立下汗马功劳。但是作为认识论来解读马克思,仍存在某些误解,突出的一点就是马克思的“实践”、“历史”概念都是从认识论来理解的,这种解读在一定程度没有走出“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一切都是认识的开始和结果,哲学所面对的是认识的结果,即表象,现存世界是不证自明的存在。这样的认识在一定程度制约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正是在反思这一解读模式的基础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走进了以“实践”解读马克思主义的阶段。

第四阶段是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这一时期的中国马克思主义主要是从“实践”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随着改革开放的兴起和发展,认识论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模式,无论是从中国马克思主义自身理论发展的要求来看,还是从指导中国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实践来看,都应当与时俱进,改革开放就要建立市场经济,就要大力发展工业,这些都诉诸人的主体性,真正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历史的辩证关系的。

20世纪80年代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以实践为主解读马克思主义的同时,人们试图从各种视角解读马克思哲学,如人学、历史哲学、文化哲学,等等。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发展不仅是理论层面的,更重要的是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所体现出来的巨大作用,马克思主义是引领中国改革开放、确定和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方向必不可少的条件。

参考文献:

[1]李达.李达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