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

保护动物的目的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1篇

大家上午好!

*月的*,阳光明媚,百花争艳。今天,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中外嘉宾聚集一堂,隆重纪念20*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我代表国家环保总局向出席会议的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今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主题是“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众所周知,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息息相关。一方面,气候变化会造成生物栖息地的退化与消失,改变物种的分布;另一方面,生物多样性减少也会影响到局部的气候变化。目前,全球变暖已成为不争事实,确定“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这个主题,就是要唤醒公众对两者关系的关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降低气候变化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最早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国家。*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基本形成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体系;建立完善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协调机制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和各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规划,各有关部门还以此为依据,制定和实施了各相应领域的专项保护计划,如在农业方面开展了农业动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等七大体系建设,在林业方面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六大工程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在相关规划和政策中已开始考虑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的因素,防止由于资源和土地过度利用对气候变化及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影响。

总之,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规划,实施就地和迁地保护,开展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等措施,*的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缓解。以自然保护区为例,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395个,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初步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布局相对合理、功能比较健全的全国自然保护区网络。这些自然保护区使我国75%的陆地生态系统、88%的野生动物、65%的高等植物和绝大多数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都得到有效保护。

尽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很大的成就,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正日益对*的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威胁。目前,*环境保护正面临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机遇,进入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阶段,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要抓住这个历史性机遇,进一步深化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律的认识,把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要求落实为具体的政策措施,推动201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的实现,通过创新管理理念和方法,强化生态保护统一监管,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一、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推进形成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其中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载体就是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现有17个具有全球保护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这些关键地区绝大多数分布在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内,要通过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到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格局中,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要依法禁止建设产生污染和破坏的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时要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作为重要内容,并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政府投入,在这些地区优先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生态省、市、县建设过程中,要把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加强城市和农村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系。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能力建设

19*年*颁布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成效,随着时间的推移,*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原《行动计划》中有关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资源的现状数据和信息需要更新和重新评估,有关优先行动和项目需要作相应调整。目前,我们联合《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协调组成员单位已经启动了行动计划的修订工作。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将突出生物多样性中长期保护战略目标与任务,制定优先行动和项目,同时将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家能力建设,通过重点完善“法规制度、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三个体系,提升“组织协调、政策研究、行政执法和国际交流”四种能力,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资金投入,强化预警监督,建立完善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加强科学研究,大力扶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技术的研发;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到各级政府经济发展规划中,提高国家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作为发展*家,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的理念、经验和技术;也愿意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201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的实现,发挥*负责任大国的建设性作用。近年来,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协助下,在各部委的积极参与下,*在环境领域,特别是在生物多样性领域,与很多国家开展了密切而广泛的合作。其中*和欧盟生物多样性项目就是一个典范。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自去年5月22日正式启动以来,围绕我国生物多样性领域的重点,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今天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地方示范项目将在这里举行签字仪式,这标志着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我相信,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将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四、推动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

生物多样性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有很多志愿者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政府要积极支持和倡导,最大程度地发挥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离不开公众的参与,青年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力军,结合今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主题,环保总局和团中央、教育部将共同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益活动方案征集”活动,此次活动面向青年、面向社区、面向农村,目的是使更多的人意识到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认识到生物多样性是重要的资源、是维护国际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在此,我呼吁,让我们大家,让每一个人,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做起,参与到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气候变化的行动中来。保护支撑我们生存、美化我们环境的生物多样性。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2篇

*月的*,阳光明媚,百花争艳。今天,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中外嘉宾聚集一堂,隆重纪念20*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我代表国家环保总局向出席会议的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今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主题是“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众所周知,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息息相关。一方面,气候变化会造成生物栖息地的退化与消失,改变物种的分布;另一方面,生物多样性减少也会影响到局部的气候变化。目前,全球变暖已成为不争事实,确定“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这个主题,就是要唤醒公众对两者关系的关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降低气候变化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最早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国家。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基本形成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体系;建立完善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协调机制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和各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规划,各有关部门还以此为依据,制定和实施了各相应领域的专项保护计划,如在农业方面开展了农业动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等七大体系建设,在林业方面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六大工程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目前在相关规划和政策中已开始考虑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的因素,防止由于资源和土地过度利用对气候变化及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影响。

总之,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规划,实施就地和迁地保护,开展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等措施,中国的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缓解。以自然保护区为例,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395个,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初步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布局相对合理、功能比较健全的全国自然保护区网络。这些自然保护区使我国75%的陆地生态系统、88%的野生动物、65%的高等植物和绝大多数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都得到有效保护。

尽管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很大的成就,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正日益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威胁。目前,中国环境保护正面临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机遇,进入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阶段,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要抓住这个历史性机遇,进一步深化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律的认识,把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要求落实为具体的政策措施,推动201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的实现,通过创新管理理念和方法,强化生态保护统一监管,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一、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推进形成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其中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载体就是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中国现有17个具有全球保护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这些关键地区绝大多数分布在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内,要通过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到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格局中,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要依法禁止建设产生污染和破坏的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时要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作为重要内容,并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政府投入,在这些地区优先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生态省、市、县建设过程中,要把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加强城市和农村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系。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能力建设

19*年中国颁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成效,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原《行动计划》中有关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资源的现状数据和信息需要更新和重新评估,有关优先行动和项目需要作相应调整。目前,我们联合《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协调组成员单位已经启动了行动计划的修订工作。新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将突出生物多样性中长期保护战略目标与任务,制定优先行动和项目,同时将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家能力建设,通过重点完善“法规制度、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三个体系,提升“组织协调、政策研究、行政执法和国际交流”四种能力,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资金投入,强化预警监督,建立完善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加强科学研究,大力扶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技术的研发;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到各级政府经济发展规划中,提高国家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的理念、经验和技术;也愿意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201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的实现,发挥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建设性作用。近年来,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协助下,在各部委的积极参与下,中国在环境领域,特别是在生物多样性领域,与很多国家开展了密切而广泛的合作。其中中国和欧盟生物多样性项目就是一个典范。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自去年5月22日正式启动以来,围绕我国生物多样性领域的重点,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今天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地方示范项目将在这里举行签字仪式,这标志着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我相信,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将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四、推动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

生物多样性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有很多志愿者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政府要积极支持和倡导,最大程度地发挥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离不开公众的参与,青年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力军,结合今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主题,环保总局和团中央、教育部将共同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益活动方案征集”活动,此次活动面向青年、面向社区、面向农村,目的是使更多的人意识到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认识到生物多样性是重要的资源、是维护国际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在此,我呼吁,让我们大家,让每一个人,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做起,参与到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气候变化的行动中来。保护支撑我们生存、美化我们环境的生物多样性。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3篇

关键词:濒危物种,保护,生态破坏

 

一、濒危物种的概念

什么是濒危物种?从字义理解,是指接近危险状态的那些物种。科学上说,是指种群小,野外数量不增的生物类群,这里有两层含义,其一,种群小,是指组成该物种种群总量的个体数量少,或者数量有限。但如果要问种群数量要低于多少才能认为是数量少呢?我们认为,不同的生物种类应有不同的准则。近年来有人提出最小有效种群的概念,有助于对此的理解。其二是野外数量不增。对有的长期适应进化,处于自然平衡状态的种群,其数量可能是不增的,对于有的受环境胁迫和人类干扰而处于退化状态的种群,其数量也可能是不增的;野外数量不增,可能意味着数量平衡,也可能意味着下降,如果这样的种又是上面所指的小种群,那么,就可称之为濒危物种。但真正要确定濒危物种,还要靠相关领域的专家集体完成。目前,确定一个物种是否是濒危物种的依据主要有,一是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编制的濒危物种红皮书(Red Data Book)及其相关的红色名录。二是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制定的濒危物种名录;三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该名录是国内有关专家,参考IUCN红皮书的内容,制定国内的红皮书,而后,以此为基础,根据我国有吴生物保护的法律而制定。在上述几种不同的名录中,对濒危物种又各自分为不同的等级。例如,我国出版的动物红皮书使用了灭绝、濒危、易危等级别(解众,汪松,1995;解众,陈焰,1997),不同濒危等级的制定可用于不同的场合。随着环境的不断变化,物种的濒危状况处在经常的变化状况,上述濒危物种名录需要不定期更新,这要有相应的专家组织来完成,表1是我国红皮书中选定的濒危动植物种类。通过与我国现存各类生物物种相比较(钱迎倩,1994),大致反映出不同类群生物的濒危状况。

二、濒危物种的保护

物种的保护,一般有三种主要类型,即自养保护、圈养保护和基因保护。

自养保护,即保护区保护,是指自然生态系统状态下保持物种的自然生长状态,使之不受环境及人为活动的干扰。建国以来,我国的保护区事业有很大的发展。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类型主要有四大类,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珍贵植物及各种植被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历史遗迹保护区。从1956年开始建立我国第一处自然保护区,截至1992年9月,中国已建立保护区708处,总面积560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5.84%(李渤生,1994);截至1996年底,中国已建立保护区7”处,总面积7185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7.19%(政府白皮书,1996)。《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的颁布为物种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圈养保护,即公园保护,指利用动物园、植物园以及相关的国家公园将动植物限制在特定范围内进行保护。以动物园的发展为例,1985年中国动物园协会成立以来,我国动物园发展很快,目前全国动物园和公园动物展区有170多处,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动物园有28个(李渤生,1994)。动物园的建设和发展为濒危动物设立了避难所,对动物的饲养、繁育、实验动物的研究、动物保护和动物学知识的宣传起到了重要作用。,生态破坏。

基因保护,即基因库保护,指利用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技术将生物的遗传基因保存下来的方法。例如,中国农科院系统的作物种质资源库和在青海省建立的国家作物种子资源库等等。

三、濒危物种的研究

九五以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系列调研报告陆续出版,如《植物科学》、《动物科学》、《生态学》发展战略等,发展战略对生命科学的项目申请起宏观调控作用。生命科学部在九五期间支持的重点项目中,包括“原生动物进化和多样性”、“川、滇、藏交界地区陆栖脊椎动物系统演化的研究”、“重要植物类群区系演化的研究”、“重要生物类群的分子系统与基因进化规律的研究”、“中国珍稀濒危鸟类的生态适应机制及保护对策”等等。上述项目与我国涉危动植物的保护有着密切的联系。,生态破坏。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在多大程度上推动我国保护生物学的研究,有赖于项目组主持人及相关单位科研处的共同努力,同时也关系到下个世纪初我国生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九五期间,重大项目“中国关键地区生物多样性保育的研究”也已开始批准实施,本项目将对生物多样性、物种濒危机制与保护开展研究,其研究结果对我国濒危物种的保护、生态系统的持续维护提供理论支持。“三志”在九五期间被基金委特批为重大项目继续给予支持。

四、分析与讨论

一般来说,濒危物种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物种不是从它产生那一天起就进入濒危的,而是有它自身的发展过程。另外,有的濒危物种也不一定总是处在濒危状态,也可能从濒危状态转向正常。因此,确定一个物种是否为濒危物种,除了上文提出的野外种群小,且数量不增两个必要条件外,还要对物种产生濒危的外在原因和内部条件进行全面分析,这样,才能给出客观准确的判断。我们清楚,虽说IUCN确定了红皮书和红色名录,我国也制定了重点保护动植物名录。这些名录也是需要不断修订的。,生态破坏。不仅应该关注名录内的物种,那在名录边缘的物种,也是需要认真对待的。,生态破坏。

在已经确定的濒危物种名录里面,那些物种是否得到有效保护,还有什么科学问题值得探索,是当前的紧迫问题。,生态破坏。我国保护区建设虽说已有很大发展,但不可能把所有的濒危物种都划入保护区内。,生态破坏。而且,保护区建设,保护区管理的研究是我国的薄弱环节。已经划入保护区的物种,其保护状况如何,有无值得深入研究的理论问题,跟其他发达国家的保护区理论研究有多少差距,是需要关注的。对没有划入保护区的圈养生物,既要开展其生物学、保育繁殖的研究,有条件的,还可能移栽或放归野外。对有的物种,可以使用野外保护和圈养保护相结合的办法。东北虎、朱鹤的研究可称为两个特例。

本文重点分析了濒危物种的确定准则,濒危物种保护的三种主要类型,即自养保护、圈养保护和基因保护。对自养保护的物种、保护区理论的研究、保护名录的编制、物种濒危状况和机制的研究是主要的研究领域。圈养保护的物种,有条件的可以开展保育和繁殖的研究、实验动物的研究、以及各种实验生理学和实验生态学的研究。对基因保护的物种,要开展保护方法、保护种类和保护机制的研究,要健全完善的法规,并争取跟国际接轨。中国的环境状况要靠自己的能力来改善,中国应当有能力改善环境状况,也同样有能力保护濒危物种。使物种保护和研究工作早日赶上国际水平。

参考文献:

[1]王加连,刘忠权.江苏盐城部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与对策[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05).

[2]安慧,崔萍,覃勇荣.关于木论部级自然保护区环境教育模式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10,(15).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4篇

多年来,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在建立生物圈保护区、推广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和保护思想、加强保护区交流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委员会的认真组织和有效推进下,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在我国得到蓬勃发展,截止到2010年,中国已有28个自然保护区被纳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形成了有142个成员的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更为重要的是,生物圈保护区的一些理念,如分区管理、社区参与、利益公平分享、国际合作、促进当地发展等,已成为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的重要原则。

截止2010年底,我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共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588个,总面积149万平方公里,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功能比较健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保护了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60%的高等植物群落和重要的自然历史遗迹,为保护生物战略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能源、资源、交通、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日益增多,一些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影响了保护区的功能和价值;保护区管护设施建设滞后,日常的保护、管理和运行维护费用尚未完全落实。

针对当前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加强自然保护区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并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12月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强化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管理,限期清理违法违规探矿和采矿活动,规范自然保护区土地和海域使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自然保护区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促进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战略行动计划》。2010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了今后20年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提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确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先领域、优先行动和优先项目。

为提高部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水平,环境保护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部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已对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2处部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管理评估。评估工作肯定了每个部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评估情况向国务院作了报告,评估意见向有关地方和自然保护区作了反馈,有利于促进部级自然保护区进一步提高管理效果。

为防止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环境保护部建立了项目会审制度,严格生态准入,否决了一些对自然保护区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完善了很多项目的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对于一些未按规定落实保护措施、完成恢复治理任务的地区和建设单位,实施了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限批”措施,暂停审批其新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初步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体系,及时了解自然保护区内的人类活动情况、开发建设情况和资源变化情况,为实地核查提供指导。

“十一五”以来,环境保护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累计投入5.5亿元,加强了部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提升了部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和宣教能力,带动了地方不断增加对自然保护区的资金支持,促进了部级自然保护区的规范管理,提高了部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成效。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5篇

1自然保护区植被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里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植被类型多样,根据资料统计保护区有各类植物群丛40个,其中湿地植被类型群丛就有28个,占群丛总数的70%,其面积约占70%。沼泽湿地低、中、高位沼泽类型齐全,由河流湿地、湖泊沼泽到沿岸带状湿地沼泽至高地森林植被构成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兴安里湿地自然保护区属生态系统类(A类)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区内湿地类型多样,有森林沼泽、灌丛沼泽、草甸沼泽、草丛沼泽、藓类沼泽、草塘沼泽,基本上囊括了北方林区所有湿地沼泽型、群系组、群系。区内繁殖和栖息着多种生物,根据考察和有关资料统计,兴安里湿地保护区内有高等植物774种,其中有维管植物650种,分属于79科275属。其中被子植物有67科253属612种,裸子植物2科4属7种,蕨类植物10科18属31种,此外还有苔藓植物35科62属124种。昆虫320种,大型真菌63种。植物组成中被子植物占绝对优势。兴安里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植物区系成分以东西伯利亚植物区系成分为主,为东北植物区系、蒙古植物区系、最少是华北植物区系。因此保护区植物组成较为繁杂多样,形成以寒温带地理成分为主的并混有温带地理成分混合型的特征。丰富的植物区系组成和复杂多样的植被类型,为兴安里湿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空间和栖息场所。通过资料统计,保护区范围内野生动物种类达302种。其中,兽类为50种,分别属于食虫目、翼手目、食肉目、兔形目、啮齿目和偶蹄目等6各目的15个科;鸟类共209种(亚种),分别属于鹈形目、鹳形目、雁形目、隼形目、鸡形目、鹤形目、鸥形目、鸽形目、鹃形目、夜鹰目、佛法僧目、裂形目、和雀形目等15个目的43个科。同时,还有丰富的爬行类动物、软体动物、两栖动物、水生动物等近80余种。从鸟类区系组成上看,保护区在动物地理区划上属于古北界东北区的大兴安岭亚区。代表性种类首推松鸡科鸟类,如花尾榛鸡、黑琴鸡、黑嘴松鸡等,表现出典型的古北界区系特色。保护区兽类区系组成仍以古北界动物组成为主,东洋界的种类不多。同时混生一部分广布种。古北界动物占85%以上,而东洋界动物仅占10%以下。保护区由于拥有大面积的水域、沼泽和林间湿地,所以又发现许多松嫩平原亚区的成分。因此,保护区野生动物区系成分较为复杂,具有寒温带林区的代表性,具有很高的保护意义和保护价值。

2自然保护区面积

自然保护区是以法律形式建立的土地管理单位,必须具有一定范围。假若自然保护区面积太小,就不能有效的保护水禽、食草动物或指定保护的物种和生态系统,而使保护区成为一个孤立的生态岛。自然保护区的面积是一个重要指标,一个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程度往往随着面积的增加而提高,一般是自然保护区面积越大越好,当然又要根据保护对象的不同而确定保护区的最适面积或最小面积。兴安里湿地自然保护区的面积为66381hm2,其中核心区面积44847hm2,缓冲区面积11716hm2,实验区9818hm2。保护区是大雁河上游及兴安里河、西海拉尔河、中海拉尔河、东海拉尔河、瓦交拉河、古利亚河和新采河等十几条河流均为海拉尔河的源头。而且一并划进了保护区,这样就保证保护区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使湿地特别是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它将是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地区西坡最大的湿地自然保护区。

3典型性、代表性

典型性或代表性是度量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区系、植被类型、群落结构和生态环境与所在生态地理区域的整个区系和生态系统的相似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保护区位于大兴安岭典型地带,因此该区的湿地是最为典型的大兴安岭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在大兴安岭原生植被几乎被消耗殆尽的今天,保护好湿地生态系统,对水资源的调控、水质的净化、减少旱涝灾害、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大雁河乃至海拉尔河流域的生态安全以及对珍贵野生动物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我国目前已经加入了《国际湿地保护公约》,因此更应努力保护好湿地,以维持和提高其在碳平衡方面的功能,从而对抑制全球的温室效应和气候变暖起到积极作用。

4稀有性

自然保护区的稀有性是用来衡量物种、生境和生态系统在自然界现存量的稀有程度。一般包括稀有物种、稀有群落和稀有生境。稀有性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根据分布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地方稀有性、国家稀有性和全球稀有性。兴安里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大兴安岭西坡中段,为海拉尔河发源地大雁河的源头,保护区的野生动物及其群落和生境在国内都是稀有的。据调查,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中有国家一、二级保护鸟类39余种,部级重点保护兽类有马鹿、驼鹿、猞猁、棕熊、紫貂和貂熊等6种。植物种类中,浮叶慈茹、乌苏里狐尾藻、北方黑三棱和钻天柳等均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之列。此外,保护区内具有发育良好的草塘、沼泽、草甸、灌丛、森林和河流湿地等类型的植被,这些独特的生境在国内并不多见。

5多样性

自然保护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反映保护区物种多度和种群丰富度的重要指标,而多样性又分为遗传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兴安里湿地自然保护区受其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而在其所处的气候和地理带具有高度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内不仅具有丰富的森林类型,而且拥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湿地类型有森林沼泽、灌丛沼泽、草丛沼泽、藓类沼泽和湖泊沼泽等,从沼泽发育阶段来看,高、中、低位沼泽类型齐全。这种复杂的湿地类型,决定了区域物种的多样性。据调查,保护区拥有各种植物774余种,野生动物302种。保护区内丰富的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生物物种多样性构成了遗传基因的多样性。同时,保护区周围以及缓冲区和实验区内,湖泊星罗棋布,峭壁林立,构成了保护区丰富的景观多样性。

6自然性

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性是度量保护区内保护对象受人为干扰程度的指标。绝大多数保护区在建立前后都或多或少遭受过人为的破坏或干扰,因此,自然性仅仅是一个相对性指标。自然性越高,表示所遭受到的人为干扰程度越小,其保护意义和价值越大。兴安里湿地自然保护区除20世纪60年代进行过小规模的营林生产经营活动外(已划入实验区),几乎是没有经过人类任何干扰的自然湿地生态系统,基本保持了原有湿地的景观外貌。保护区内自然湿地生态系统,包括有森林沼泽、灌丛沼泽、草丛沼泽和藓类沼泽以及湖泊水域形成的沼泽、河流湿地等类型。各生态系统类型均处于繁茂发育阶段,生物种群稳定、功能健全,食物网络复杂、结构完整,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处于动态平衡状态,保持着良好的自然性。森林沼泽分布于山下腹地势平坦的沟谷、河漫滩和阶地,地表常年过湿或积水,土壤为泥炭沼泽土,具明显的泥炭层和潜育层。泥炭是沼泽植物死亡后,在嫌气条件下难以分解而形成的,是沼泽的特有产物。沼泽地表积水状况不同,生长着不同种类的沼生植物及其所组成的植物群落,形成不同类型的沼泽。主要有泥炭藓、杜香、兴安落叶松沼泽林,苔草、柴桦、兴安落叶松沼泽林;苔草、柴桦、白桦沼泽林;水冬瓜赤杨沼泽林等;灌丛沼泽分布于草丛沼泽和森林沼泽过渡带,多数为原生的,也有森林沼泽被砍伐后形成的。主要有蒿柳沼泽灌丛;沼柳、柴桦沼柳灌丛;灰脉苔草、小叶杜鹃、柴桦沼柳灌丛。草丛沼泽分布在平缓的河滩地,主要小叶章沼泽草甸;乌拉苔草、灰脉苔草沼泽。藓类沼泽分布在湖滩、谷地低洼处,主要有泥炭藓沼泽。草塘分为沉水草塘、浮叶型草塘、漂浮型草塘、挺水型草塘。沉水草塘主要有轮叶孤尾藻;小狸藻、金鱼藻草塘;杉叶藻、苔草草塘。浮叶型草塘主要有睡莲草塘;小毛茛、伏水碎米荠。漂浮型草塘主要有水木贼、浮萍草塘。挺水型草塘主要有蒙古香蒲草塘;大穗苔草、矮黑三棱草塘。保护区除山坡上森林稍受到采伐外,基本保持了原有的湿地景观外貌,整个区域湿地原貌未被破坏,常年处于自然状态。保护区总面积达66381hm2足以维持区域内物种及其群落的自然繁衍,核心区面积44847hm2,占保护区面积的67.6%。区域内发育着良好的湿地植被,是生物物种繁衍的中心。缓冲区面积11716hm2,占保护区面积的17.6%,主要起着减少外界干扰对核心区的影响。合理的布局能够保证湿地自然保护区得以稳定和持续。#p#分页标题#e#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6篇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8号

《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由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017年3月2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认定、传承、传播、开发等保护活动以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三)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记录并建立档案;

(四)组织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实物的征集和保管工作;

(五)组织认定、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项目和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六)监督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情况;

(七)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教育、体育、旅游、民族宗教、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保护、传承以及开发利用。

第二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认定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代表性项目),建立健全本级代表性项目名录、资料体系。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申报代表性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单位可以向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申报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报本级人民政府认定并公布。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将本级代表性项目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推荐,经上一级人民政府认定后列入上一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十条代表性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具有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或者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传播的特点;

(四)具有地域或者民族特色,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

第十一条对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本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明确保护单位。

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项目保护与传承计划;

(二)全面收集与项目相关的实物、资料,并整理建档;

(三)确保项目不失去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传统工艺、技艺或者特点,开展传承、展示、展演、培训以及学术交流等活动;

(四)为项目传承以及相关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按照规定使用保护资金;

(六)向文化主管部门报告保护、传承等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代表性项目实行分类保护,对濒危、存续良好、生产性、少数民族等代表性项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和办法,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划。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代表性项目相对集中的区域应当实行整体性保护,有计划地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保护名镇、老街、传统村落原貌和原住民生活形态。

第十四条对具有生产性技艺和社会需求,能够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代表性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扶持和引导,实行生产性保护,使项目的核心技艺在生产实践中得以传承。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目录,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抢救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抢救性保护、保存。濒危项目目录报上一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在建立代表性项目名录时,对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六条鼓励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方法研究,鼓励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代表性项目的整理、出版等活动。

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传承人),建立本级传承人名单以及信息资料库。

第十八条传承人由代表性项目技艺持有者申报,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公示;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练掌握项目的技艺;

(二)在一定的区域或者领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传承人。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和传播活动;组织或者推荐其参加各类展示展演、学术交流、培训等活动,并提供必要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宣传、展示代表性项目,结合市民文化节、文化遗产日、传统节庆和民间习俗活动,展示代表性项目保护成果,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

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应当采取措施,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

鼓励公园、广场、车站等具有展示空间和条件的公共场所,对宣传、展示代表性项目给予支持、提供便利。

第二十二条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将本地优秀的代表性项目内容纳入素质教育,以开设相关课程等形式开展传播、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

鼓励和支持街道社区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及宣传活动。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展示和传承场所,展示和传承代表性项目。

第二十三条鼓励和支持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文化渊源的产品和服务,科学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资金投入、人员培训、代表性项目以及传承人申报、评审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传承人管理等制度。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活动纳入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需要设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展示)馆、传承基地(传习所)等基础设施,或者利用现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以及综合文化站(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集中开展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展示和展演等活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八条规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不予评审、认定,或者予以撤销。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保护单位不履行义务或者导致代表性项目失去传统工艺、技艺以及特点的,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保护单位资格。

第三十条未按照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的,由财政和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作出处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中有、、等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相关阅读:

《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制定工作起步较早,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及省文化厅先后多次赴省内各地及外省(市区)开展调研。多次召开由全省各相关职能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相关责任人和传承人参加的非遗立法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为《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制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先后通过了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人大常务会议审定。

《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全文共六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中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代表性项目相对集中的区域应当实行整体性保护,有计划地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保护名镇、老街、传统村落原貌和原住民生活形态。对具有生产性技艺和社会需求,能够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代表性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扶持和引导,实行生产性保护,使项目的核心技艺在生产实践中得以传承。该条例立足吉林省保护工作实际,充分凸显吉林的地方立法特色。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7篇

1研究区域概况

本研究区域位于云南省中部的哀牢山部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为保护区)的徐家坝地区(24°32′N,102°01′E),海拔2400~2600m。根据哀牢山森林生态系统研究站的长期监测资料,研究区域的平均年降雨量为1931mm,旱季、雨季分明,雨季(5~10月)的降雨量占年降雨量的85%左右。哀牢山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保护完好,主要由壳斗科、茶科、樟科和木兰科的树种组成。其中,壳斗科的硬壳柯、木果柯、变色锥,茶科的南洋木荷(Schimanoronhae)、翅柄紫茎(Stewartiapteropetiolata)、云南连蕊茶(Camelliaforrestii),樟科的黄心树(Machilusgamblei)、黄丹木姜子(Litseaelon-gata),木兰科的红花木莲(Manglietiainsignis)、多花含笑(Micheliafloribunda)是乔木层的主要优势种。哀牢山分布着多种区系的森林动物,被称为“动物王国”,是国内动物资源聚集的宝库之一。保护区的鸟、兽类多达460种,两栖爬行动物46种,其中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动物有黑长臂猿、黑叶猴、灰叶猴、蜂猴、懒猴、熊猴、短尾猴、水鹿、黑麂、穿山甲、苏门羚、斑羚、绿孔雀、云豹、金钱豹、金猫、大灵猫、岩羊、林麝、斑犀鸟、红腹角雉、锦鸡、肉角鸡等。此外还有大量的珍贵经济动物、药用动物和观赏鸟,罕见种的相思鸟、多种画眉、噪眉、太阳鸟、三索锦蛇、眼镜王蛇、黑熊和赤麂等。保护区研究区域毗邻社区为彝族聚集区,主要为王家村和大柏村。社区为典型的以种植业为主的村庄,居民主要收入来源为饲养牲畜、家禽和种植的经济作物(主要为核桃和烤烟)。

2研究方法

2.1调查方法本研究采用实地调查和问卷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保护区以及保护区紧邻的王家村和大柏村进行了调查。2013年10月至12月,项目人员一直在保护区内从事实验工作,对保护区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同时深入保护区毗邻社区进行访谈时问卷调查。此次调查,共发放90份问卷调查,回收88份,有效问卷85份。在湿地访问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获取了本次项目调查所需的基础数据。

2.2数据分析认知度=符合标准数量/样本总数。数据分析采用Excel2003和Origi数据处理软件。

3结果分析

3.1当地社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显示,保护区紧邻的社区为王家村和大柏村,总人口约为1885人。其中彝族为主要聚居民族占76.5%,其次为汉族和瑶族等。社区居民家庭主体为四口之家,五口之家和六口之家及以上分别占到28.2%和29.4%。社区家庭年收入5000元及以下的家庭占38.8%,5000~10000元占29.4%,10000~20000占9.4%,20000元以上只占到1.2%。在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上,务农占64.7%,外出打工占25.9%,生意或投资占2.4%,其他收入来源占5.9%。

3.2社区居民对保护区的认知程度保护区毗邻社区为少数民族聚居区,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造成了社区居民整体文化程度不高的结果。表1显示,社区居民对自然保护区内的国家保护动植物的认知程度不高,对保护动植物缺少有效认知的比例都超过了1/5。但值得高兴的是,占到1/3的居民对保护区受保护的动植物有较为良好的认知。调查中发现,近两年约62.4%的社区居民没有在保护区周边见过野生保护动物了,见过1种的居民为10.6%,见过两种的为5.9%,见过3种及以上的居民为5.9%。在涉及是否会自觉加入到保护野生动植物行动的调查显示,70.6%的社区居民会自觉加入该行列,11.8%的居民表示不会加入,另有17.6%的居民表示得看实际情况。由于两个社区毗邻保护区,所以野生动物对社区居民农作物的偷食和破坏一直存在。此次调查显示,近两年已经有77.6%的居民的农作物没有被野生动物偷食或破坏,只有22.4%的居民表示农作物依旧受到野生动物的破坏。当农作物受到野生动物破坏后,当地社区居民的态度各异。占75.3%的居民表示会想办法制止这种情况,14.1%的居民表示会置之不理,5.9%的居民会在农作物旁投食其他食物以减少农作物的受害,只有3.5%的居民表示会去捕获这些野生动物。国家对在保护区周边,因部级保护动物的偷食等行为对当地农作物造成损失的,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受损程度对农民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在调查中,只有35.3%的居民表示了解这一政策法规,一半以上的社区居民都不知道此项政策法规。

3.3社区生产生活与保护区的关系保护区与当地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一些居民在成立保护区之前就一直生活在保护区内。调查显示,占50.6%的居民移栽过保护区里面的野生植物,包括食用植物、中药材、优质树种等。余下49.4%的居民从未移栽过保护区里的野生植物。保护区里拥有丰富的植物种类,这些种类中不乏野生蔬菜、优质中药材、食用菌等。调查显示,有8.2%的区民会定期或不定期的进入保护区森林采摘具有实用和经济价值的野生植物,进入保护区采摘过1种野生植物的居民仅为3.5%,采摘过两种的居民占到31.8,采摘过3种的为2.4%,4种以上的只有3.5%。在对待野生保护动物方面,从未狩猎过的居民占到67.0%,27.1%的居民表示现在已经不再狩猎,而5.9%的居民表示偶尔还会进入保护区狩猎。

3.4保护区管理部门对社区的指导本次调查的两个社区为彝族聚居地,许多家庭饲养了黑山羊、牛等半放养的牲畜,保护区有时候也会成为他们的放牧地点。调查显示,94.1%的居民不会进入保护区放牧,4.7%的居民表示会进入保护区放牧,1.2%的居民会偶尔进入保护区放牧。保护区管理局为保护区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保护区管理和其他的相关事宜。调查中发现,68.2%的居民表示保护区管理局每年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保护区宣传教育相关活动,15.3%的居民表示没有开展,而16.5%的居民表示从未开展此项活动。在对保护区的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情情况上,29.4%的居民表示了解一部分,占51.8%的居民表示了解甚少,有18.8%的居民表示完全不知情。因此在对保护区管理局当前的宣传教育活动的满意度上,有18.8%的居民表示不满意,48.2%的居民基本满意,21.2%的居民表示满意,仅有11.8%的居民十分满意。

3.5当地旅游业发展情况保护区目前已经开展了规模适度的生态旅游项目,并在保护区里面修建了观景台和环湖观光道路。在保护区是否应该开展旅游活动的调查中,10.6%的居民认为不应该,40.0%的居民认为应该,49.4%的居民认为应该适度开展。目前保护区里已经没有居民居住,所以保护区发展旅游业之后,毗邻的村庄自然成了为一部分游客提供住宿和餐饮的最佳场所。在村庄是否应该积极参与到保护区旅游开发这一问题上,8.2%的居民认为不应该,28.2%的居民认为应该,而占到63.6%的居民表示听从政府安排即可。村庄积极参与到保护区旅游活动中有多种参与形式,12.9%的居民认为应该积极兴建农家乐;10.6%的居民认为应该修建具有民族特色的家庭旅馆;15.3%的居民认为应该打造具有本村庄特色的旅游项目;18.8%的居民则表示听从政府的统一安排;认为应该把修建具有民族特色的家庭旅馆和打造具有本村庄特色的旅游项目相结合的占到10.6%;认为应该将兴建农家乐、修建具有民族特色的家庭旅馆和打造具有本村庄特色的旅游项目三者相结合的居民占到17.6%。

4讨论分析

4.1提高社区居民对保护区的认知度从调查的结果来看,保护区毗邻社区居民对保护区中的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认知度很低,许多无意的破坏源于他们对这些物种的不了解。当地社区为彝族聚居地,居民的总体文化水平不高,很多家庭除了上学的孩子识字外,家庭成员的文盲率很高。但这并不影响对居民的教育,居民世代生活于保护区里或边缘,对保护区的野生动植物有属于他们自己的认知体系。在走访中发现,许多年迈的居民他们虽然不识字,但是他们认识和了解保护区里的许多野生动植物,特别是具有药用和经济价值的林间产品。所以,保护区管理局可以利用社区的学校作为教育基地。一方面,充分利用图文并茂的教育手段,加强孩子对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认知度;另一方面,利用社区居民农闲时间,组织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使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教会居民辨认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增强居民对保护区的认知度。通过此项措施的逐年推进,当地社区定会逐步对保护区产生全新的认识,并慢慢加入到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行列中。

4.2科学合理地利用保护区动植物资源保护区独特的地理位置,成就了独特的生物多样性。在众多的动植物资源中,被社区居民广泛利用的为植物资源,大体可分为药材、野生菌类、野生果实、经济林木四类。自然保护区一直沿用传统的“保垒式”保护方式,由于忽略了社区居民的利益,很少取得良好的保护效果。社区居民世代生活于此地,本就依靠仅有的自然资源生存。划为保护区后,由于实行绝对的封闭政策,使得许多居民丧失了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当地社区居民64.7%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务农,8.2%的居民会定期或不定期的进入保护区采摘具有经济价值的林间产品以补贴家用。保护区有超过50%的居民移栽过具有经济价值的野生植物,并且有近10%的居民会定期或不定期的进入保护区采集林间产品,这些表明当地社区和保护区是存在有非常紧密的经济利益链条。保护区南华县管理局在此方面做了许多努力,目前南华县大力推广境内野生食用菌保护工程,社区居民采集野生菌可达30t左右,产值近百万元。这一工程既提高了居民的收入,也极力增强了居民对保护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因此,保护区在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是野生可食合作。积极联系科研单位,对可利用植物资源进行质量和技术评估,科学合理地引导居民引种和合理采集,既增加居民的收入来源又增强他们对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信心。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8篇

【关键词】:观音山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问题;对策

陕西观音山部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8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2013年12月晋升为部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以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为主,兼有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动植物的功能。其目的在于保护大熊猫、金丝猴、羚牛等珍稀重点保护动物和其他珍稀野生植物资源及其繁衍栖息地,促进其种群数量的不断扩大和与周边地区动物间的遗传物质交流,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1、地理位置

陕西观音山部级自然保护区地处秦岭中段南坡,陕西省佛坪县境内。东部和陕西天华山部级自然保护区相接,西与佛坪部级自然保护区相邻,南与佛坪县长角坝镇接壤,北与周至部级自然保护区毗连。处于秦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位置,是大熊猫天华山种群和兴隆岭种群的连接地带。地理坐标为东经107°51′至108°01′,北纬33° 35′至33°45′,东西长约11km,南北宽约20km,总面积13534hm?,其中国有林12068hm?,集体林1466hm?,行政区域由佛坪县管辖。

2、 自然资源

2.1植物资源

保护区内植物资源极其丰富,有野生种子植物130科563属1326种,分别占全国种子植物科、属、种总数的43.2%、18.9%、5.4%,占秦岭地区种子植物科、属、种总数的82.3%、63.0%、42.4%;有蕨类植物21科44属92种,占全国蕨类植物科、属、种的33.3%、19.0%、3.5%,分别占秦岭蕨类植物的70.0%、57.1%、30.3%;有苔藓植物43科81属151种;有经济植物1000余种;有珍稀濒危重点保护植物19种【1】。

2.2植被资源

陕西观音山部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北亚热带北缘,具有明显的由亚热带向暖温带过度性质,加之地形和海拔的影响,植被类型十分繁多。按照《中国植被》分类原则和依据,本区植被共有4个植被型组,10个植被型,15个植被亚型或群系组,52个群系。从本区的植被构成看,森林占保护区总面积的92.5%,共有8个植被亚型或群系组,32个群系【1】。

2.3野生动物资源

保护区内有野生脊椎动物250种,隶属25目73科、171属。在这些脊椎动物中,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32种。其中Ⅰ级重点保护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羚牛、金雕、林麝、豹等6种,Ⅱ级重点保护动物26种【1】。

2.4昆虫资源

本保护区现已发现的昆虫有29目305科2788种。其中,鳞翅目58科954种,占所有已知昆虫的34.2%;鞘翅目54科657种,占所有已知昆虫总数的23.6%;膜翅目、同翅目、半翅目和双翅目的昆虫分别占已知昆虫总数的10.2%、9.4%、7.6%、和5.3%。常见的观赏昆虫有草绿彩丽金龟、双叉犀金龟、宽尾风蝶、达摩麝风蝶、金裳凤蝶、冰清绢蝶、云斑粉蝶等【1】。

2.5自然旅游资源

区内自然旅游资源丰富,有较为原始的北亚热带与暖温带交汇的山地森林生态系统,植物垂直带谱明显,其地貌形态、岩性、造型、水系特征l育充分【1】。高山草甸、瀑布、野生动植物景观独具特色,野趣浓郁。有神奇壮观的原始森林、神奇绝妙的千年古木、惹人喜爱的珍禽异兽、舒爽宜人的气候环境、雄浑秀丽的高山奇峰、幽曲深邃的长沟峡谷、清流跌宕的溪水流泉、曼妙多姿的云海日出等绚丽多彩的自然景观,还有别具一格的山村民居,淳朴独特的民俗风情等人文景观。

3、自然资源保护面临的问题

3.1盗伐、盗猎、盗采现象。由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周边社区群众对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部分群众受利益驱使在保护区内进行盗伐木材,安置套子、铁夹、投放毒饵等方式盗猎野生动物,利用农闲时间盗挖珍稀植物现象时有发生。

3.2农牧业生产开发蚕食现象和林副产品生产破坏性开发现象。一些当地村民在保护区林缘地带毁林开荒扩展耕地,在保护区内放牧牛羊,影响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安全。部分人员在保护区隐蔽地带非法采割生漆,盗伐木耳棒、香菇棒进行木耳、香菇种植,对保护区林木造成破坏。

3.3森林火灾隐患。一是当地村民烧荒、积肥、祭祀烧纸等野外用火隐患,二是进入林区的外来施工人员用火,游览人员吸烟、野炊用火,残障弱智人员随意生火等隐患。

3.4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对保护区造成威胁,如采土、采石、临时房建、临时道路修建、机械围栏等活动和设施对保护区整体规划和野生动物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3.5外来生物及病虫害对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造成灾害,如禁伐以后造林引种的日本落叶松、华北落叶松在造林地形成了优势树种,造成大熊猫栖息地质量下降,对大熊猫生存造成影响,同时还有一些常发性病虫害对森林资源造成危害,也有一些家养动物传染病随季节扩散对保护区野生动物造成潜在威胁。

4、对策

4.1加强保护区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合理编制管护人员,确定固定巡护样线和不固定巡护线路,对保护区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进行巡护,对盗伐、盗猎、盗采等破坏自然资源行为进行有效管控。对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通过森林公安力量,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快速侦破,精准打击。

4.2广泛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宣传教育,通过广播、传单、板报、会议等各种有效措施,进行生态文明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等思想教育宣传,同时积极宣传普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知识。根据当地自然资源状况,开展科学研究,合理筛选,引导农户树立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可持续经济,积极发展对自然资源没有破坏的中锋养殖、中药材种植等项目,增加农户收入。

4.3加强保护区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进行野外巡逻、监管工作。合理控制保护区域内生产、生活火源,防火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区域联防,制定防火预案,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4.4依照法律法规并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科学发展总体规划,限制破坏自然资源保护的生产经营项目及建设项目,按照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有序利用保护区自然资源。

4.5要加强对进入保护区的外来生物监管、检疫,对有可能造成生物入侵危害的要坚决禁止,对已经出现的病虫害危害要及时采取科学有效防治措施,切断其传播途径防止危害进一步扩散。通过生物防治、物理机械防治、化学防治等方法积极消灭。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9篇

目前,自然保护区的比重在我国越来越大,我国与对自然保护区的重视也越来越高,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自然保护区建立的同时需要对梯度资源、森林资源、动植物环境进行开发,同时在经济、社会、矿产、旅游业等社会活动给自然环境保护区带来一定的影响。保护区内出现环境污染、水污染、外来生物进入、物种灭绝、动物栖息地环境破坏等现象。制约并破坏着自然保护区的发展。

1 我国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在资源利用方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相关法律不完善、规范力度不到位。我国在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上已经实施各项管理措施,同时也颁布了环境及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但是,目前的法律体系并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导致保护区资源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和缺陷有待解决,法律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及管理。

(2)保护区与周边环境不符。我国很多自然保护区处于偏远及贫困地区,资源匮乏且环境恶劣。同时政府的优厚待遇并没有适应当地相应情况,使当地人类及生物对于当地环境依赖性过强,当地居民对于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激励支持,但是并没有在法律法规及规范下进行,缺乏政府的规范及指导,导致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受到限制,且不适应环境的发展。

(3)资源过度开发利用。

2 我国自然保护区内主要经济活动及影响

2.1 传统资源利用方式及其影响

自然保护区内资源利用过度开发或利用不当会给自然保护区造成主要影响方式有:(1)人类的破坏,包括人为踩踏、折断,大量开发利用,是生物及其多样性严重削减;(2)对自然保护区中动物保护造成影响,不仅困扰生物的栖息环境,同时给生物的生活习惯造成严重的影响;(3)在种植业中,大量农药的利用,给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同时给保护区带来严重的污染及损害;(4)人类的不适度放牧,使草资源减少,破坏了生态系统;(5)养殖业中各类禽类畜类的养殖,产生的粪便对地下水、土质、空气造成一定的污染,同时水厂养殖中使资源富营养化严重等现象。

2.2 旅游开发及其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据了解,80%以上的自然保护区不同程度的开展了生态旅游,就全国而言,旅游收益占总创收的50%以上。但是大量的游客仍会导致不良的生态影响:(1)景观影响,旅游设施的建设在原始的自然景观中引入了人工成分,造成景观破碎化及干扰事件增加;(2)生物环境的影响,游客行为对植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践踏、采集等,旅游设施的建设及游客行会对植被造成破坏和损伤,践踏可造成游径两侧的植物更新困难,对植被的破坏森林地带大于草地。对动物的影响主要为:改变动物的行为及习性,对动物觅食、迁徙和繁殖产生不良影响,破坏其生境,旅游区动物的种群数量及种类会因旅游开发而产生显著变化;(3)非生物环境影响,旅游开发期和运营期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与扬尘、交通噪声等对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大气与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与污染,运营期游客和管理人员产生大量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会对水体造成污染,旅游践踏使土壤保水保肥能力降低,有机质含量下降等;(4)社会环境影响,主要是游客的行为对景区周边居民的生活、文化及风俗产生影响。

2.3 道路建设及其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各类学者对于道路建设生态影响的研究较多,道路对于自然保护区动物和植物的影响主要有:(1)公路致死;(2)阻碍作用,阻碍植物的扩散和动物的移动;(3)廊道效应,公路两侧为许多野生动物和植物提供多样化的生存场所,如庇护所、食物和筑巢场所;(4)环境污染,包括建设期粉尘、盐分、重金属污染和运营期汽车尾气、噪声、光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4 建设项目及其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分析:首先,建设项目会对自然保护区的结构产生影响,自然保护区内项目可造成动物和植物生境破碎化,及自然景观的改变,保护区周边的项目对保护区结构影响不明显,但也会对保护区内生态系统造成胁迫,如上游水资源开发对下游湿地类保护区的影响;其二,对保护区功能的影响,施工期、营运期都会对自然保护区生态造成破坏、对野生动物和植物造成影响、造成生物量损失等;其三,对保护区保护对象的影响,工程建设用地会占用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繁殖地、迁徙路线等,建设噪声、污染会对野生动物造成干扰;最后,施工期的污染物(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的排放会对自然保护区环境造成污染。

3 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应遵循的原则

3.1 保护优先的原则

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为目的而建立的特殊区域,自然保护区内的资源与普通资源的不同之处在于,自然保护区内的资源具有脆弱性和保护性,它们抵御外界干扰的能力是有限的,尤其是在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不高,保护动机在一定程度上受各种利益驱使的情况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经济活动一定要处处强调保护的重要性,避免滥用保护区资源的局面出现。

3.2 可持续利用原则

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利用中,要以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为指导、保护目标和经济目标相结合、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资源利用与生态平衡向协调、实现保护区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10篇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劳动保护检要意义的认识

物探队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钻探工程公司有关劳动保护检查的工作精神,提高对劳动保护检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把加强劳动保护检查工作提上日常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生产经营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为做好劳动保护检查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加强领导,夯实劳动保护检查的工作基础

物探队十分重视劳动保护检查工作,根据上级部门与钻探工程公司的有关工作精神,结合本队项目实际情况,成立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队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各组负责人为组员,全面负责领导劳动保护检查工作。在各班组任命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负责本班组的劳动保护检查工作,及时向队领导反映劳动保护检查工作。与此同时,物探队制定劳动保护检查制度,严格按制度规定做好劳动保护检查工作;制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严格按工作职责,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三、狠抓落实,确保劳动保护检查的成效

物探队在成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劳动保护检查制度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狠抓落实工作,确保劳动保护检查的成效,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注意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和班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劳动保护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所有日常工作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的要求。二是注意生产过程监督检查。物探队始终认为劳动保护检查的关键在于生产过程,大多安全事故与不符合劳动保护的情况都出现在生产过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深入生产过程与班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一起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操作符合劳动保护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员工没有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第一次发现给予提醒、第二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三次发现给予惩罚。通过在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有效增强了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不受到意外伤害。三是注意特殊工种监督检查。特殊工种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容易受到劳动伤害。物探队始终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监督检查,确保特殊工种操作符合劳动保护的要求。

四、关爱员工,切实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物探队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关爱员工,切实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由于涉及施工人员多,跨春、夏、秋三季度,物探队认真细致做好劳动用品发放工作,夏、秋装与劳保鞋、手套都发放到位。夏季施工把雨衣、雨鞋发放到每一位施工人员,对炮班、下药组发放防爆头灯、防静电衣服。对民工野外作业,水壶、鞋子、药品(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发放到位,夏季给民工发放高温补贴,每人10元一天。还派队医到野外巡诊,切实做到有病早预防、早治疗。

五、成绩良好,劳动保护检查取得成效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11篇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文物工作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及不可移动文物的登记工作;审核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与不可移动文物的维修方案、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内和地下文物保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建设和区、县(市)文物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二、行政审批项目及审批程序

(一)文物考古勘探范围内的基建项目审批

项目名称:文物考古勘探范围内的基建项目审批

项目类别:行政审批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市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保护条例》

审批要件:(1)书面申请书。

(2)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份。

(3)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复印件2份。

(4)市规划局核发的1:500红线图复印件2份。

办理程序:审批大厅受理文物局审查组织考古人员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出具考古勘探意见书由审批大厅将审理决定告知当事人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1万平方米以下)

费用情况: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考古勘探收费情况:

(1)普通手工文物勘探收费:非老城区每平方米8.54元;老城区每平方米16.24元。

(2)考古发掘费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收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省文物勘探管理办法》

(3)《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许可

项目名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许可

项目类别:许可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审批要件:(1)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用途。

(2)工程位置图和工程设计方案。

(3)涉及地下遗存的,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办理程序:审批大厅受理文物局审查作出审理决定由审批大厅将审理决定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

项目名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

项目类别:许可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审批要件:(1)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保护措施名称、理由及主要内容。

(2)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

(3)保护措施具体方案。

办理程序:审批大厅受理文物局审查作出审理决定由审批大厅将审理决定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四)由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

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许可

项目名称:由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许可

项目类别:许可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审批要件:(1)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受转让、抵押人的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及修缮情况;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理由。

(2)政府出资证明。

(3)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具体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后的保护措施。

办理程序:审批大厅受理文物局审查作出审理决定由审批大厅将审理决定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即办

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五)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项目名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项目类别:许可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审批要件:(1)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名称、位置、类别和规模。

(2)勘察设计文件和维修方案。具体包括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图及相关技术文件;工程设计概算;必要时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

(3)维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办理程序:审批大厅受理文物局审查作出审理决定由审批大厅将审理决定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六)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

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许可

项目名称: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许可

项目类别:许可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

审批要件:(1)书面申请书。

(2)馆藏文物借用清单。

(3)展览活动批复报告。

(4)文物安全应急方案。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作出审理决定将审理决定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七)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许可

项目名称: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许可

项目类别:许可

项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审批要件:(1)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处理的原因和方式;须处理的文物或标本数量。

(2)文物或标本目录。内容包括: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相关照片。

(3)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专家的意见。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作出审理决定将审理决定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八)对“一宫两陵”古建筑进行测绘许可

项目名称:对“一宫两陵”古建筑进行测绘许可

项目类别:许可

项目依据:《*市故宫、福陵和昭陵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

审批要件:(1)书面申请书。

(2)测绘方案。

(3)文物安全的应急方案。

(4)测绘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作出审理决定将审理决定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九)博物馆设立的初审

项目名称:博物馆设立的初审

项目类别:初审

项目依据:《博物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审批要件:(1)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建馆宗旨、馆址、馆名、面积、展陈内容、藏品数量、种类、人员机构、经费来源等内容。

(2)馆舍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3)资金来源证明或验资报告。

(4)藏品目录及合法来源说明。

(5)陈列展览大纲。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

(7)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

(8)申请设立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同时提交博物馆章程草案。博物馆章程草案包括:办馆宗旨及藏品收藏标准;博物馆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出资人不要求取得经济回报的约定;博物馆终止时的藏品处置方式;章程修改程序。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初审项目不收费

(十)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项目名称: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项目类别:备案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审批要件:(1)书面申请书。

(2)改变用途的目的和对象的说明。

(3)转让、抵押的合同文本。

(4)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的保护措施。

(5)收授方的资信证明。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备案将备案文件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备案项目不收费

(十一)市级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的

藏品档案、管理制度备案

项目名称:市级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的藏品档案、管理制度备案

项目类别:备案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审批要件:(1)书面申请书。

(2)藏品档案、管理制度。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备案将备案文件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备案项目不收费

(十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

需借用馆藏文物备案

项目名称: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文物备案

项目类别:备案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

审批要件:(1)书面申请书。

(2)馆藏文物借用清单。

(3)双方签订的借用合同。

(4)文物展览场所及安全措施方案。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备案将备案文件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备案项目不收费

(十三)县(区)级馆藏文物档案备案

项目名称:县(区)级馆藏文物档案备案

项目类别:备案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审批要件:(1)书面申请书。

(2)馆藏文物档案。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备案将备案文件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备案项目不收费

三、行政处罚事项

1.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其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经规划行政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和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

2.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

3.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

4.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

5.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

6.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

7.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

8.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

9.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

10.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用途的。

11.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

12.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

13.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

14.未按规定处置国有馆藏文物的。

15.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

16.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的。

17.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

18.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

19.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

20.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

21.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拍摄馆藏文物的。

22.在进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时,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会同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调查勘探的,其选址事先未征得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的。

23.在文物勘探范围内未按照规定进行文物勘探的。

24.损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刻划、涂污或者损坏不可移动文物的。

25.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的非文物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建、扩建的。

26.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其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经规划行政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和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

27.改变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的。

28.损毁“一宫两陵”标志说明的。

29.在“一宫两陵”文物和保护设施上涂污、刻划的。

30.“一宫两陵”管理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设施的。

31.未经批准擅自修缮“一宫两陵”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

32.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一宫两陵”文物修缮的。

33.未经批准擅自在“一宫两陵”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

34.在“一宫两陵”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对“一宫两陵”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

四、执法依据及要求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博物馆管理办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省文物勘探管理办法》、《*市故宫、福陵和昭陵保护条例》、《*市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出示证件(《*省行政执法证》),并保证两人以上到场,否则,可视为无效。

(三)进行行政处罚时,须向当事人说明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同时告之当事人所享有的各项权利(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等)。

五、责任追究

(一)文物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行政违示责任:

1.办理勘探审批手续时,相关手续齐全、符合条件而不予受理的;

2.未按期予以办理的;

3.不认真审核有关手续或不履行法定程序审批而出现问题的;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侵害,造成不良后果的;

5.博物馆(所)工作人员违反《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规定的。

(二)对文物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的违示责任,视情节给予下列处罚:

1.行政处理:对当事人赔礼道歉、经济赔偿、通报、公开检查、调离岗位、辞退。

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

3.经济处罚:对违示者及其主管领导予以罚款;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农业野生植物 保护点 激励机制

2008年起,农业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GEF的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CWRC)项目在广西实施,建立示范点一个,推广点4个。在农业部国家项目办的领导下,经过地方领导的积极参与,当地农友的大力配合,已经取得显著效果。目前,广西野生稻等作物近缘野生植物采用了物理隔离保护方式(SP1)和与生产结合式(SP2)2种保护方式进行原生境保护。为其他农业野生近缘植物保护起到示范、榜样的促进作用,特别是SP2方式更加拉近与农民的距离,和谐了人与自然、生产与保护的关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1、方法

1.1 激励机制方案编制原则

激励机制是农业野生近缘植物保护项目采用与生产结合方式进行原生境保护的主要工作,是调动农民参与原生境野生植物遗传资源保护主要手段。因此在项目经费许可的框架内,编制激励机制极其重要。而编制激励机制的指导思想就是调动一切社会资源为项目服务,充分调动农民保护农业野生近缘植物。因此,我们制定了“民主协商、农民决策、技术支撑、领导参与、三方评估”的激励机制方案编制和实施原则。

1.1.1 民主协商原则

首先,项目领导说明项目实施的意义和目标要求;其次,由专家提出保护技术方法的要求;再之,在项目主持和实施部门的领导的发动下,由农民充分讨论,提出与保护目标物种最密切的建设性项目,解决他们最想解决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1.1.2 农民决策

经过认真的讨论,提出激励项目初步设想,在经过项目和地方领导研究其可行性,并与农友说明实施的资金、时间要求等的可能性,由他们做出最终的决定。

1.1.3 技术支撑

激励机制设计方案项目选定过程科学家始终参与,并由科学家负责执笔编写,制定出激励机制方案。把与保护目标物种最密切的建设性项目,解决他们最想解决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编入方案中,并在以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

1.1.4 领导参与

首先,地方领导根据项目实施的可能性,提出建议和完善意见。主要是结合地方建设项目进行协调,保障项目的完成。其次,项目领导则从整体安排上考量可行性,作出资金安排。

1.1.5 三方评估

CWRC项目是由联合国计划开发署/GEF联合实施的项目,项目实施效果由他们招聘国际专家,组成第三方联合评估团进行独立评估。

1.2 编制方法

激励机制编制程序,首先,农民提出的最想解决和急需解决的问题,项目科学家、技术人员记录和充分理解问题的实质。接着科学家对问题进行分析和提炼,设计出激励机制建设项目。其次,根据项目实施的经费可能,编制激励机制设计方案初稿。最后,再拿初稿与农民座谈、协商,由他们决定最能解决急需问题的项目。在整个编制过程,地方领导也参与其中,充分考虑激励机制建设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保障激励机制项目的完成,进而保障整个保护项目预期目标的完成。

1.3 技术培训

激励机制中的项目都是与生产相结合的建设性项目,需要地方实施部门,分类实施,基础建设项目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建设。与农业生产结合的项目需要进行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提高产量、质量和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进而提高保护农业野生近缘植物(野生稻、野生荔枝)的积极性。培训方法采用农民田间学校的田头现场培训和农民自己说教的办法,请专家、技术能人讲课,再让有经验的农民以切身经历交流学习体会,更快地掌握新技术新方法。同时教育培训农民以及当地的中小学生掌握野生稻等野生近缘植物保护的技术和方法,提高保护效果。

1.4 基线调查方法

广西野生稻的原生地多数分布点在山沟中,野生荔枝是高大乔木,零星分布在大范围的地方,树龄长短不等,树龄长的树树冠覆盖0.1-0.2亩地无法用小样方进行调查,也无法采用平原或大草原的十字等距离定样方的办法进行调查。因此,我们制定了新的方法。

1.4.1 野生稻种质资源调查方法

用GPS仪沿保护小区周边走一圈计算出面积。采用沿着山沟走向,在有野生稻分布的自然群落(居群)和没有野生稻的地方随机确定样地10-15个,每个样地1m2,设空样地2-3个,用GPS仪测出每一个样地的面积、经纬度、海拔高度,记录在调查本里。同时,在项目实施第一年起就进行每个样方的目标物种及伴生植物种类和株数进行基线数据调查,记录目标物种和伴生植物的数量。此后,每年均在相同月份内进行跟踪调查,统计其数量变化状况,证明保护效果。

按以下公式统计出目标物种的密度,即:目标物种密度=∑yl…15(20)/15(20)×10000。按公式统计出目标物种丰富度,即:目标物种丰富度=∑yl…15(20)/∑yl…15(20)+∑bl…15(20)。yl…15(20)表示目标物种在1至15个或20个样地的数值;bl…15(20)表示伴生植物在1至15个或20个样地的数值。

1.4.2 野生荔枝种质资源调查方法

用GPS仪沿保护小区周边走一圈计算出面积。在保护山地中点向四面定出十字线,沿线等距离选出10-15个样地,设空样地2-3个,每个样地100m2面积。调查目标物种和伴生植物数量时在每个样地的4个角和中央各划定1m2,进行调查,记录目标物种和伴生植物数量。用此公式算出每个样地的的数量,公式:∑yl…10(15)/5×100。然后,参照野生稻调查的计算方法,统计出整个野生荔枝保护小区的目标物种的密度和丰富度。以后每年定期跟踪调查,监测保护效果。

同时,找出该保护小区的主要威胁因素,以及威胁因素降低的安全标准,以后每年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威胁因素变化的评估。进一步说明保护的作用。

1.5 生态环境监测方法

野生稻等农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原生境保护效果往往受到生态环境因素变化的影响,因此,必须设定保护小区的生态环境监测因素和方法,每年定期进行监测,采集数据,评估生态环境变化对保护目标物种的影响作用。本项目的生态环境监测范围定在保护小区外1000米的范围,对其生产方式、工程建设、污染源、人为破坏、自然因子等5方面进行调查和数据采集。

2、结果与分析

在农业部国家项目办的领导下,在经过2008-2012年的实施,以及第三方的实地检查评估证明广西农业野生近缘植物保护点激励机制成效显著,从而有力推动示范点和推广点的野生稻和野生荔枝种质资源的有效保护。

2.1 保护政策法规机制

保护政策法规机制建设是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和可继续利用项目产出成果之一,是项目在当地实施必须确立的保障措施和关键所在。各保护点所在县(区)政府通过成立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保护通知,修订乡(镇)规民约、村规民约(公约),完善农业野生近缘植物资源保护政策法规机制,见表1。从而强化了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在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主导地位,引导群众自觉保护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取得良好效果。

2.2 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激励机制的重点内容。“要致富先修路”也是商品化社会的特点,是各保护点的所在县(区)政府积极参加保护小区建设最容易结合的切入点。通过“村村通硬化公路”、“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水利维修等计划项目,撬动配套经费,保证激励机制建设项目的完成。通过激励机制项目建设有效提高了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例如01保护示范点项目实施前,2007年该村人均收入1650元属于贫困村,到2012年人均收入达到2690元,收入明显增加,保护野生稻的积极性有了显著提升。

2.3 生计替代技术培训

由于长期以来,保护小区地处边远山区,其交通运输、生产基础设施、生活条件相对落后,农民整日为了生活而忙碌。他们对现代化生产知识和技能接触滞后,虽然,改革开放有许多年轻人进城打工开阔眼界,但是,保护项目任务的完成,激励机制的实施,生计替代技术培训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通过生计替代技术培训能够迅速地把先进的农业、加工业、第三产业的的技能教授给他们,提高他们知识和技术水平,增加经济收入,从而减少对野生植物原生地的开垦依赖,达到保护的目的。例如:02点联合县阳光工程项目办一起对原生地所在村民进行家政服务、酒店餐饮服务、服装加工、安全保卫知识和技术培训;其他各个保护点联合地方和基础的农业、水产畜牧等专家和技术能手在农民田间学校中进行具有很强针对性的栽培、养殖技术培训,取得很好的效果。

2.4 保护知识培训

建立原生境保护小区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提高当地农友的保护知识和技术水平,保护好目标物种的种质资源。因此,保护知识培训必不可少。国家、地方项目办和专家成员在各个保护小区都花大力进行保护知识培训,特别是在激励机制方案中设立中小学生的奖学金,使保护小区所在的乡镇中学、村小学的每一个学生都受到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保护知识和技能教育。普遍提高当地农友和中小学生的保护知识技能和保护意识,整体提高保护工作的水平,有效保护目标物种的种质资源。

2.5 资源保护结果

基线跟踪调查结果表明:广西各个保护点的目标物种得到很好的保护,种群数量增加,密度增加。例如01保护示范点的结果说明,项目实施以来种群密度得到增长,种群丰富度有了改变,目标物种生长向良好方向变化。资源状况指数为105。2012年调查发现,原来定位样地的居群面积普遍比2008年增加2.0-3.1倍,长势十分旺盛。2010年把示范点的经验向推广点进行推广,跟踪调查结果表明,各个推广点的情况也是有了明显好转,目标物种得到有效保护。详见表5。

2.6 生态保护结果

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结果表明,广西各个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小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在项目实施前人为破坏较严重,存在开垦、偷牧、砍伐现象。项目实施后,没有开垦、乱砍乱伐,以及工矿企业“三废”、畜舍和其他污染现象,降低了偷牧现象,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很好。

2.6.1 生产方式对目标物种保护的影响

1)种植业的影响。调查结果发现每个保护点的主栽作物相同,每年的生产方式也相同,对目标物种保护评价为中性或友好型。见表6。生产对原生地保护的影响主要在于开垦,项目实施后没有发生开垦现象,因此,影响的评价结果就改变了。

2)养殖业的影响。调查监测结果表明,广西各个保护点养猪基本上是圈养,对原生地影响不大。养牛、养鸡、养鸭在野生稻原生地上养殖很容易造成过度放牧,破坏是毁灭性的。养牛和林下养鸡业会造成放牧过度。各保护点的具体情况与评价,有一定的差异。见表7。

3)工程设施请况。广西各个保护小区除了原有村庄的房屋建设外,就是项目实施的基本建设,主要是道路设施、水利设施等。见表2。它们对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保护没有负作用,反而提高农民生产效率,降低了对资源过度开发和掠夺性利用的依赖,提高保护积极性。

4)自然因子情况。几年来的监测记录表明。各个保护小区的降雨、积温等自然因子都有所变化,但是都在正常变化范围,对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没有形成灾害影响。见表8。

2.7 项目亮点

2.7.1 制定了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政策

项目所有保护小区均制定了县(区)、乡镇和村委保护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的相关政策和保护措施,建立了运行机制,确定政府部门在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保护上的主导地位。并广泛宣传,提高了干部群众保护意识,鼓励他们自觉参与保护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同时也为其它部门支持项目点经济建设提供政策基础。

2.7.2 加强农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队伍建设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各个保护小区均成立了省、县(区)、乡镇、村4级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协作网,组成了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一支稳定的野生植物保护技术队伍。并且在激励机制项目实施、生计替代与保护知识培训、宣传活动,全面系统地培训了基层的县乡村干部、原生地的村民,以及中小学生,使他们比较全面地了解农业野生近缘植物保护知识和保护技术,全面提高了他们的保护意识和保护技能,以及生计替代技能。提高了经济建设和资源保护技术水平,确保了野生植物资源的可持续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7.3 经济建设和资源保护协调发展

社会经济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前后对比就可以看到,保护小区村民的人均收入有了明显增加。例如01保护示范点,在项目实施前的2007年人均收入为1650元,到2011年增加到2670元,增长61.81%。其他各个保护推广点的情况也有明显的增长,见表9。由于激励机制促进生产发展,减少了村民开垦野生植物的原生地,减少乱砍乱伐现象,有效地保护了野生植物种质资源。见表5。因而,取得经济建设和保护种质资源双丰收。

2.7.4 增强保护意识和自觉行动

通过几年来的宣传、培训,特别是保护法律知识宣传和生计替代技术的培训,保护点农民的野生近缘植物资源保护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人人都知道“谁破坏野生稻谁坐牢”,“谁破坏野生荔枝谁进监狱”的法律知识,保护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的积极性普遍提高。同时经济意识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在作物种植模式和畜禽养殖得以突破,多种作物的轮种、套种、种养加一条龙的产业化模式也在不断发展。

3、讨论

农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原生境保护与生产结合具有明显的特点,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原位保护途径。

3.1 激励机制方法切实可行

经过5年来的示范点和推广点的实践,以及在药用野生稻、普通野生稻以及野生荔枝等不同植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实践,证明激励机制这种与生产紧密结合的保护方式(SP2)是一种十分切实可行新模式。它能够弥补政府出钱进行物理隔离方式(SP1)保护的不足。SP1方式主要是政府的积极性起作用,农民处于被动的应付式的开展保护,消极因素相对较多。SP2能有效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增加经济收入,发挥农民保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的积极性,使他们明白,只有保护好野生植物种质资源,政府和世界各阶层的人们才支持他们,保护得越好越有贡献,越能得到回报。从而,在内心发出自觉的保护意识和自觉行动。SP2方式能够同时调动政府和农民两头的积极性,并由于加强中小学生的保护知识培训,可持续性较好。因此,通过激励机制的扶持,促进原生境保护的方法是切实可行的方法。

3.2 培训十分必要

在项目实施前,许多村民甚至县乡镇领导都不知道野生稻和野生荔枝是什么东西,样子怎样?项目实施时,首先对县乡镇各部门的领导进行实施项目的目的、意义以及保护野生稻、野生荔枝的重要性、保护意义和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和保护技术培训,接着对村干部和村民进行培训。还对中小学生进行培训,带他们到现场做实习课,开展保护知识竞赛,对“双优”学生进行奖励,建立奖学金制度。这就有效地提高各级领导和村民的保护意识、保护技能和自觉性,促进保护工作开展,提高保护效果。

在此同时,还进行生计替代项目技术培训,把现代化的种植、养殖,以及第三产业的服务技术教授给村民,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水平,增加经济收益。让他们感到项目对他们的真心帮助,只有做好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保护工作才得到国际和国内的资助,才能有效提高家庭的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

3.3 宣传很重要

宣传是现代社会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也是现代文明的体现。对农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原位保护项目来说,宣传很重要。由于这类项目太基础,基层领导和群众多数人不知道,不了解,工作起来会存在误解,增加工作的困难。本项目实施时就请中央电视台有关记者组进行宣传片的制作和电视播出,从一开始就传播保护的正能量。使得社会各界都知道保护野生稻等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的重要性,项目实施县也把项目实施作为一种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政绩开展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也作为出业绩的平台努力工作,从而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为项目实施服务,保障项目的高质量完成任务。

致谢:国家种质南宁野生稻圃的梁世春、曾华忠、徐志健、张烨同志,以及各个保护点的县区领导和有关局委办,特别是农业局的同志都做了很多野生稻保护工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参考文献

[1] 庞汉华,陈成斌著. 中国野生稻资源[M]. 南宁: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12

[2] 陈成斌,杨庆文著. 广西野生稻考察收集和保护[M]. 南宁: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4

[3] 杨庆文,陈大洲主编. 中国野生稻研究与利用 第一届全国野生稻大会论文集[M]. 北京:气象出版社,2004,8

[4] 陈成斌,潘大建等编著. 野生稻种质资源描述规范和数据标准[M].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11

[5] 陈成斌,张烨,曾华忠等. 广西野生稻保护进展与思考[J]. 植物遗传资源学报,2012,13(2):293-298

[6] 李克敌. 广西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建设的进展、问题和对策[J]. 植物遗传资源学报,2008,9(2):230-233

[7] 陈成斌,赖群珍,徐志健等. 广西野生稻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现状与展望[J]. 植物遗传资源学报,2009,10(2):338-342

[8] 陈成斌,李杨瑞,黄一波等. 广西野生稻原位保护示范区资源现状调查研究[J]. 广西农业科学,2005,36(3):269-272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13篇

一、从政府层面,加强引导,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

(一)《非遗法》出台,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011年国家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化遗产保护方针政策上升到了国家意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上升到了法律制度,各级政府部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上升到了法律责任,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长期、高效运行的坚实保障。从此,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

(二)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非遗保护中长期规划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是保护工作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各项工作切实推进的有效保障和客观依据。苍南县非遗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以“传承与创新”为主题,以融入现代生活为导向,强力推进非遗生态保护体系、传承发展体系、宣传展示体系和保护制度体系的建设,继续搭建各种传承和展示平台,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努力扩大社会参与,扩大传承人群,不断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促进苍南非遗保护事业的转型升级和深化提升。

(三)多种保护措施并举,非遗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决定了保护方式和保护措施的多样性。在保护工作中,我们逐渐探索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多种方式:非遗以项目为主要表现形式,因此在保护工作前期,以建立项目名录、保护项目为主要抓手;非遗主要依靠传承人口传心授进行传承,因此把传承人的保护放在关键地位;非遗与民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要尽可能运用生产性保护等积极保护的方式。非遗的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决定了我们把抢救性保护放在第一位;非遗特有的项目特点和传承规律,要求我们区别对待,分类制定保护措施。这些措施,为我县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非遗保护传承体系进一步完善,保护传承新格局逐步形成

首先,普查是非遗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08年的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县共收集7万多条线索,精心制作了6000多个项目调查表。并在2012年进行信息化录入,上传到省非遗数据平台进行保护。为做好普查成果的整理利用工作,我县成立了非遗保护工作小组和非遗专家库,不断挖掘、整理我县的非遗资源,并录入各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和基地的资料,建立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其次,项目保护体系建设、传承人保护和基地建设是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县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各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和基地的申报,进一步完善了非遗保护体系,壮大了队伍。我们在保护非遗本真性的前提下,对濒危项目开展了抢救性工作,全面记录、整理和保存了相关资料。截止2016年11月,我县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3项、省级24项、市级99项;部级传承人1人、省级18人、市级76人;省级非遗传承基地7个、市级13个;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个,民俗文化村2个。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项目、传承人体系基本形成。

(五)非遗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非遗保护意识日益深入人心

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拥有者和传承者。民众保护意识的提高,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保护。近年来,我县利用各种文化场馆、广场举办了大量的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非遗进校园、非遗进文化礼堂和“文化遗产日”期间的非遗系列活动已形成品牌。近几年,集中展示的非遗精品和运用非遗元素开发的各种衍生品,更让民众们更真切地体验到非遗的魅力,也展现了非遗传承的空间和潜力。非遗走亲,以“非遗”为载体,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互访,加深了不同地域间文化内涵的了解,非遗“互访”构建起了“相熟、相融、相亲”的非遗工作交流格局。

(六)推进硬件设施建设,打造非遗宣传主阵地

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展示中心和传承基地,组织经典非遗名录的展示展演,开展特色传承活动,宣传非遗阵地的作用不容小觑。“历史与人文并重,民族与民间同在,传统与现代交融”,这是我县非遗馆的明确定位。苍南县非遗展示馆,历时四年建设完成并对外开放。展馆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使用面积1700平方米,分序厅、古韵、遗风、巧技和尾厅五部分,共展出了我县的国家、省、市、县各级项目60余项。是一个了集展示展演、收集收藏、学术研究、公共教育、文化交流、传承传播于一体的综合性展馆。2015年初开馆后,接待过一大批各地领导、专家和学者,累计参观人数达几十万人次,群众好评如潮。“十二五”期间,我县还建设了乡镇非遗馆和民间艺术馆十余个,这些展馆每年均不同程度开展展示、展演活动,是县非遗馆的有力补充。

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内容既丰富又复杂,这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落实保护措施,挖掘现实价值,扎实有效地推进非遗保护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用发展的眼光,理顺思路,处理好非遗保护工作中的几个关系

(一)保o与利用的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在社会中的传统文化,它具有不可再生性,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使之世代传承,是当前我们面临的迫切任务。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重要特质,再深入发掘非遗的多重价值,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民众的生产生活中,才能获得生机和活力。所以,在利用开发的过程中,要牢记“保护重于利用”,保护是利用的保证、基础和前提。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利用,使之更好地融入社会、融入民众、融入生活,为当代人服务。

(二)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我们今天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认可、尊重和弘扬。继承是发展的必要前提,发展是继承的必然要求。我们要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传承、发展、衍变的规律,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传承。要全面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借鉴、W习其他地区在保护非遗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手段,充分吸收有益成果为我所用。

(三)保护与旅游的关系

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要“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相结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既要发挥与旅游的优势互补作用,又要注意处理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的关系,处理好非遗表现形式与文化创意产品、旅游产品的关系。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在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的基础上,组织非遗项目进入旅游景区,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该是千秋万代的事情。非遗保护工作的长远性,决定了我们要采取稳健扎实的,与民众生活密切结合的发展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保护、传承、传播,主要依靠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人担负着“传”与“承”双重任务,作为传承人,传承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因为,在传承人身上承载的不仅是一门技艺或知识,更是本地区历史、文件发展进程的一个缩影。

三、从传承人角度。明确职责,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

(一)鼓励传承人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传承人的保护与传习是促进非遗活态传承的关键。目前,我县共有部级传承人1位,省级18位,市级92位,县级163位。另外,还有市级非遗传承团体2个,市级非遗传承群体5个,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非遗传承人梯队。为确保传承培育有所作为,有效地促进活态传承,我县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力度,推行师徒传承协议制、传承基地责任制,鼓励老一辈传承人积极带徒授艺,对成功收授一位新徒弟的老艺人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并帮助学艺成功的新传承人,添置道具工具等。希望我们的传承人自觉承担传承义务,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另外,如何将传承人的概念拓展至传承人群,意在让传承成为人群的传承,而不仅是单个传承人的传承,这将是我们今后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鼓励传承人积极参与非遗公益性活动,确保传承常态化

县内非遗展示、展演活动方面,积极为部级、省、市、县级和其它民间艺人开展传承、演艺活动提供各种支持,并经常性开展非遗下基层、进社区、进校园、进文化礼堂,参加文化下乡巡回演出等公益性文化活动,为各种非遗项目提供展示平台,确保非遗传承有序开展。县外非遗宣传、交流活动方面,历年来,组织过优秀的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浙江好腔调”传统戏剧系列展演、年味温州等省、市举办的一系列非遗交流活动,组织过新编单档布袋戏剧目到周边各县、市演出等。非遗媒体传播方面,传承人们积极参与各级电视台非遗专题栏目、非遗数字电影《夹缬之恋》、县电视台《文化苍南》“走进非遗”等节目的拍摄,通过媒体渠道进入了公众视野。电影、电视、互联网为非遗传承助力,使传统文化焕发了新的活力。

(三)鼓励传承人不断创新非遗保护方式,让非遗融入现代生活

只有民众认可非遗的魅力,才能给非遗传承提供更广的空间和潜力。因此,我们要推进创新,努力使非遗更加多姿多彩、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对传统戏剧、曲艺类“非遗”项目,比如单档布袋戏、提线木偶戏、渔鼓、温州鼓词等,可以通过新编、改编剧本,融入现代元素,大胆尝试设计新动作,加入特技,结合现代的灯光、舞美等方式,带给观众耳目一新的感观效果。对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比如夹缬、夹苎漆器、矾塑、钩绣等,可以通过不同的设计与转化,将开发的创意作品和衍生品,变为生活用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传统舞蹈、传统音乐类“非遗”项目,比如道教音乐、畲族民歌、布龙舞、马灯舞等,可以通过电视节目、演出的制作,结合网络宣传,汇聚更多受众的目光。总之,只有不断创新非遗保护的方式,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非遗保护中来,才能真正与人们的经济、生活紧密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才有望真正活起来。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14篇

1保护现状

林业局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比较重视,其工作进展较好。截止2011年末:划为母树林11210公顷。建有湿地自然保护区一处。该湿地总面积31516公顷,其中核心区16000公顷、缓冲区6500公顷、实验区9016公顷,行政区划为黑龙江省虎林市。2009年保护区晋升部级后原有总体规划做了修改和完善,形成《黑龙江东方红湿地部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规划期限2010年-2020年,工程建设投资估算17842.6万元,该项目已完成投资529.6万元。林业局建有相对独立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建有各类野生动物保护站13处,出台了《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较好。拥有饶河县申请成立的饶河东北黑峰自然保护区,含该局面积170119公顷的林地。近几年来,林业局依法建立健全了生物多样性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统一了领导干部的认识,提高了全民保护意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逐步走向正轨。

2保护措施

2.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

2.2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自觉保护意识。

2.3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母树林进行经营,对毁坏种质资源的行为要依法处理。

2.4加大混交林造林比例,推广“栽针保阔-动态经营技术”,减少纯林数量,提高生物多样性。

2.5继续推行“天保工程”,保护好天然林。

2.6在采伐设计作业时,要坚持以生态林业为前提,保留珍稀植物,保护野生动物,为它们留足森林走廊。

2.7加强湿地、水地的管理,对区域内的湿地进行保护,需开发的要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8依据《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依法管好东方红湿地部级自然保护区。

2.9建议成立独立的各市、县、局、农场参加的大区域完达山东北黑峰自然保护管理区,科学有效的保护东北黑峰,加快发展完达山林区的黑峰养殖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好这一珍贵物种。

2.10加大各场(所)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

2.11积极开展东北虎保护区的申办工作,尽快建成以青山经营所、奇源林场、五林洞林场为核心的东北虎保护区。

2.12加强对经济植物开发利用的监管,加快黄菠萝、五味子等野生植物保护区的申办工作,加强对野生经济植物的监管,严禁超量采集。

2.13完善各场野生动物监测站,设专职监测人员,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

2.14积极工作,按《黑龙江东方红湿地部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及时完成各类投资计划。

2.15尽快改变现有保护区为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营的不合理运行体制。

保护动物的目的范文第15篇

近日,记者采访了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马自树先生。曾任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的马自树先生对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困难了解透彻,也为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的长远发展费尽心思。这一点从他话语中的点点滴滴都可以体会到。

《文物天地》: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在2005年第三届理事会成立后,如何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

马自树:2006年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通过理事和相关专家的努力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处于恢复草创阶段的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在完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的同时,按照既定宗旨稳步拓展业务领域。在思想建设方面,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基金管理条例》等,保证资金来源及利用透明。

组织建设则在继续扩大基金会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团队、完善基金会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的基础上,又聘请了法律顾问;在原有资金筹集部、事业发展部、培训部、那迦文物研究中心等基础上,又组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委员会、古陶瓷专业委员会和专项文物保护基金的筹备机构等。完成了基金会网站建设,2006年6月试运行至今,已两次更新栏目,不断增添内容;第三次大型改版已经准备就绪。改版后的基金会网站将新增文物保护知识讲座、媒体视角、文保法规、理事之窗、在线捐赠、推荐新的文物保护项目等新的内容。

制度建设则是起草完成了基金会各类规章制度十余种,《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2006-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关于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受赠及管理办法》、《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条例》等已经通过理事会审议;基金会内部的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也在完善中。对基金募集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基本设计思路是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中国文物保护事业;简化程序,统一模式,公正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为大规模、集群化推进基金会事业,并实现网上募资与海外募资打好基础。

《文物天地》: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的资金来源途径有哪些?

马自树: 主要来自国内较知名企业的捐赠。广州力讯投资有限公司以保护城市文脉,保护传统文化底蕴,构建和谐城市社区为目的,于2006年8月与我们洽谈合作,捐赠100万元专门用于保护古建筑。首批30万元款项已入基金会账户,另外70万元将于2007年10月底前到账。相关宣传、保护工作已在北京、成都、广州、佛山等地启动。

基金会通过策划、参加义拍义卖活动等筹集善款,探索多渠道募集资金,已通过参加《传世藏书》义拍活动募集资金近十万元。为筹备中的“中国文物之春-当代书画名家(文物保护)义展义卖”公益活动征集到欧阳中石、文怀沙、傅熹年等书画名家的佳作数十幅。

通过举办展览、开办网站等活动,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为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推进公益募集工作,2006年开展了一系列展览、展示、论坛、培训等公众活动如在深圳博物馆举办“宋金彩瓷展览”,展示目前全世界范围内质量最高、数量最大、种类最丰富的一批珍贵宋金彩瓷;与古源斋文化公司联合举办了文物鉴赏联谊活动,受到了文物鉴赏人士的热烈欢迎,到会者纷纷希望继续开展相关活动。

国务院批准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基金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启动。在首批518个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漆艺项目共计8项,基金会为此设立的漆艺传统工艺保护研究基地,已在福建厦门揭牌,这个基地将成为传承7000中华漆艺文化艺术的一个重要载体。

《文物天地》: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今年的工作重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