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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

保护动物的好处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时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不可移动文物是人类过去生活的象征,是人类活动的物质表现,是沟通人类与历史的桥梁。上海市闵行区境现有147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4处,闵行区文物保护单位34处。这些不可移动文物承载着千百年来这块土地的历史记忆,是一代又一代乡人的精神家园,它不仅是记忆城市足迹的珍贵遗存,是城市文脉不可或缺的重要历史资源,是值得我们倍加珍惜和开发利用的,更是我们在城市化进程中寻求心灵栖息和诗意存在的文化乡愁。为了确保区域优秀历史文化资源得到很好地保护与传承,并以此激发区域居民自豪感和自信息,助力今天的城市发展,闵行区近年来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尝试,收效明显。

一、加强机制体制建设,确保文物管理工作高效有序

1.签署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明确文物安全责任

闵行区的147处不可移动文物分散在本区9个镇、街道的各个行政村、居委及相关单位,为加强区域文物安全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各类组织的文物安全责任,及时、准确掌握每一处文物的安全动态,完善文物安全制度,切实保护好闵行区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2012年,闵行区人民政府、区文广局、文物分布点所在地镇政府、街道街道办事处及相应文化体育发展中心,四方共同签署了《上海市闵行区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文物安全负总责。要求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把文物安全作为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确保本辖区文物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在签署目标责任书的同时,制定《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了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范围、保护内容;明确了区文广局在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中应起到业务培训、督查抽查和考核奖励的作用;明确了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所辖区域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负总责,负责落实所辖区域文物保护工作经费,负责组建本辖区文物工作信息员、文物安全巡查员队伍,负责所辖区域不可移动文物的巡查、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按照文物保护法及相关规定,负责所辖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管理办法》同时明确了文物工作信息员、文物安全巡查员的职责、巡查周期及信息上报周期等。

在区级层面签署《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管理办法》的同时,区文广局一方面争取到一定的文物保护工作奖励经费,另一方面,指导相应的镇、街道,与文物所在地的村委、居委签署了《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这样,闵行区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安全责任明确到最前沿。

安全责任书的签署、奖励经费的到位,促进了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有序、规范化管理。

2.建立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能部门保护职责

区域文物安全工作不仅是文物行政部门、各级政府、组织的职责,也是区内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共同责任,为进一步加大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建立文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避免部门之间因协同不够造成损伤文物事件的发生,经闵行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区级层面,建立了由区文广局、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等12家单位(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闵行区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全区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打击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文物安全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文物安全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文物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办理市、区两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区文广局为牵头单位,区人民政府分管文化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明确了法律赋予的各成员单位保障文物安全的法定职责;明确了区文广局可以根据文物安全的实际需要,组织由全体成员、部分成员并且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部门参加的多种形式的联席会议,确保文物安全。

在区级层面建立灵活能动的文物安全信息沟通与协调工作的长效机制,是闵行区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机制体制建设的又一举措。这一举措,明显增强了职能部门的文物安全、文物保护和部门配合意识,形成了工程前、工程中始终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的工作局面。

二、制定文物保护经费管理办法,形成奖励性工作机制

为切实落实《上海市闵行区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及《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区文广局在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中督查抽查和考核奖励的作用,使文物保护工作奖励经费确实起到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促进全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形成激励性工作机制,2013年,区文广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制定《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经费暂行管理办法》。《文物保护经费暂行管理办法》将基层长效性机制体制建设;是否具有一支稳定的文物工作信息员、文物安全巡查员队伍;是否能够按照《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文物动态信息;文物突发事件上报的及时性;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纸质档案管理的完整性;文物隐患整改的及时性等列为考核量化指标,同时对于文物保护经费的实施主体、发放办法等也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举办“两员”队伍培训,提高从业者的文物安全保护意识

为了加强闵行区区域文物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文物工作信息员、文物安全巡查员(简称“两员”)依法保护文物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使组建起来的“两员”队伍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能够按照《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规定,准确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切实做好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自“两员”队伍组建以来,闵行区每年定期举办“两员”培训,内容包括“两员”职责解读;《闵行区文物巡查信息表》、《闵行区文物巡查信息汇总表》填写方法的辅导;《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经费暂行管理办法》的详释;《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学习辅导;为了进一步提高“两员”对于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急迫性的认识,闵行区在自行组织“两员”培训的同时,还邀请上海市文保专家对“两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从业者文物安全保护意识。

四、采取多种宣传途径,提高区域居民文物保护的整体意识

为提高区域居民保护文物的整体意识,在闵行区域内形成文物保护全民参与的氛围,2013年起,闵行区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把需要广大居民了解、知晓的有关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制作成《博物馆法规文件选编》宣传册,利用本区13个街镇大型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平台向广大居民发放,普及并提高居民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为增强区域居民对区域历史、区域历史文化的认知,激发居民自觉保护文物的意识,邀请上海市考古专家,先后在闵行区春申文化广场、部分街镇文体中心、学校开展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方面的专题讲座。

五、挖掘文物包涵的历史故事,使人们在阅读故事中形成保护文物的自觉

闵行区的147处不可移动文物,每一处文物都有其产生的时代背景,承载着珍贵的历史信息,包涵着一段独有的历史故事。147个珍贵的历史信息,147段独有的历史故事,形成了独具闵行特色的历史文化符号。为了使这些文化符号发挥其涵养历史、激发民众,使人们在阅读故事中形成保护文物的自觉,闵行区首批从全国重点文物单位、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闵行区文物保护单位入手,对每一处文物保护单位隐含的历史故事进行了挖掘整理,出版“《闵行往事》――上海闵行文物保护单位故事集”图书,讲述每一处文物保护单位包涵的历史故事。该书将以13个街镇文体中心为平台,免费向区域居民发放。

保护与传承优秀的历史文化资源与提高区域综合实力一脉相承。近年来,闵行区的如何保护好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尝试,有了一些成效,但是,保护传承好这些优秀的历史资源,使其真正发挥文化汇聚、精神凝聚的作用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系统工作,需要不断地努力与探索。相信,随着全社会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视、全民保护意识的提高,不可移动文物这一特殊形式的历史文化资源在新的历史时期,会得到更好地保护。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2篇

我市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两千多年的历史积淀留下了众多文物古迹。保护和利用好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对于弘扬历史文化,建设文化名市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市政府在1986年核定并公布了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今年,市政府根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情况,核定了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提高文物保护意识。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为保护文物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文物保护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等遭到破坏,文物损毁事件时有发生等。因此,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显得尤为迫切。各级各部门要从对国家、历史、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物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保护文物的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增强文物保护的针对性。对各级政府普查登记并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批准不得拆改、损坏、乱占、乱用、乱挖文物;不得在文物保护范围内搞农田开发、平整土地、挖沟修渠、修路、取土、采砂、滥砍乱伐等危害文物安全和环境的行为等;不得拆掉建筑构件倒卖、涂改(抹)雕刻、彩绘图案等;使用不可移动文物,不得改变文物原状。同时,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要坚持尽可能避开文物保护区、先行文物调查和文物勘探的原则;工程项目立项选址前,应事先征求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论证意见;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单位应事先确定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对文物本体不造成损坏的,应当事先征得市政府同意。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3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经营、捕杀、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协助县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镇行政区域内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商、公安、海关、铁道、航空、航运、公路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

(二)调查、保护、管理野生动物资源;

(三)依法查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及其责任人;

(四)救护和处理被没收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体和死体、产品;

(五)根据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核发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许可证、运输证;

(六)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征收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县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由同级人民政府参照前款作出规定。镇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职责,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六条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设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被没收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接收、救护、饲养、放生和上交工作。所需经费由市人民政府安排。

第七条捕杀、驯养、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出售、收购、利用、运输、携带、邮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经营、运输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提供储存场所和运输工具。

第八条宾馆、茶楼、饭店、餐厅、招待所和个体饮食摊档等行业,不得收购、杀害、经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得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称或别称作菜谱招徕顾客。

第九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工作。经人工驯养繁殖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后代及其产品,由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指定单位收购、经营。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加工制作、经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皮张及其他产品。

第十一条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检查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和责任人;

(二)调查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的有关活动;

(三)扣留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行为人所使用的物品和工具;

(四)查阅、复制、封存、扣留有关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和其它资料。

第十二条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检查证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检查。

第十三条依法被没收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应妥善保护,按国家规定送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除没收实物、违法所得、猎捕工具和吊销有关证件外,并处罚款。罚款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一)非法捕杀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和加工制作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

(二)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伪造、倒卖、转让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证、驯养许可证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重犯上述行为的,从重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予协作;在集贸市场以外违法经营、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

第十六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被查处的案件涉及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由查处单位依法一并处理,其他单位不再重复处罚。

第十七条对检举揭发或者协助查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奖励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八条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者,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6年12月18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7年7月26日*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决定对*2年12月23日起施行的《*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四条修改为:“有下列行为者,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除没收实物、违法所得、猎捕工具和吊销有关证件外,并处罚款。罚款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一)非法捕杀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和加工制作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

(二)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伪造、倒卖、转让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证、驯养许可证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重犯上述行为的,从重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删去“规定”第十五条。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4篇

一、全县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介绍

我县共有自然保护地四处,分别是****国家湿地公园、**部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总面积*****公顷。其中:*****。

二、野保股工作主要做法

1、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一)全面摸排清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文件要求,野保科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清理排查的问题清单,我们密切配合,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对需要整改项目做了重点督查,积极填报了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督促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二)加大对林业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严厉打击盗猎滥猎野生动物和滥采乱挖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结合林政执法和“绿盾行动”“候鸟行动”等专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典型教育,有效制止了非法开采、乱捕乱猎、盗伐等破坏活动,积极处理了冷集镇**流域非法布设拦鸟网的举报信息,部署冷集林业管理站积极进行拆除处理。把破坏自然保护区内林业生态建设的人为因素降到了最低,为生态环境的快速恢复提供了保障。

(三)确标立界工作顺利推动。重点协调**保护区管理局开展好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经过现场踏界,目前已布设界桩界碑预布设界桩点,基本完成确标立界工作任务。仅有边远、河流和功能区界桩因自然因素影响未布设到位。

(四)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环保厅文件要求,积极安排部署,抽调专人成立专班,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全面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回头看和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工作,确保自然保护区各类问题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全县各级自然保护区联合开展的各项执法检查。主要是***坚决整改等,完成自然保护地环境突出问题验收整改销号工作。

2、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一)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保护管理责任措施,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日常管理。

(二)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学习了解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保护管理流程、制度,严格坚持审核审批程序,依法办证,积极鼓励驯养繁殖、基地种植和合理开展经营利用活动,不断扩大建设规模,努力把好全县野生动植物养殖种植关。

(三)积极开展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协同联合森林公安、资源林政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全县清理整治集贸县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查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收缴、处置等工作。达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四)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以“爱鸟周”摄影展为突破口,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政策法规和舆论宣传。

3、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一)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围绕“宣传月”、“爱鸟周”活动主题,结合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重点和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在县区举办了宣传展板。各自然保护地和基层林管站相继组织人员深入重点林区、集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认真开展野生鸟类疫源疫病布线监测活动。每年秋冬季,大批候鸟从北方迁飞途径我县,大量冬候鸟陆续迁至我县越冬,是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关键时期。按照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要求,及早安排部署,加大陆生野生保护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力度,切实做好以禽流感为主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湿地鸟类活动动态,有效防范突发性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猎杀猎捕案件和疫情的发生,确保了生态安全,全年计划共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活动达*以上。

4、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

(一)对**湿地公园已争取的中央、省财政补助等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湿地公园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同时做好相关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的协助争取工作。通过开展湿地恢复工程、湿地保护工程、科普宣教工程的,实施围绕加大生态保护力度,进一步推动适度人工干预。围绕推动生态保护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公园旅游战略提升。围绕构建生态**战略支点,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公园科普宣教工作。改善了湿地生态修复,为当地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用水安全保障。

(二)加强**部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争取力度,确保能力建设资金,加大社会资金投资力度,实现社会投资零突破,加大生态监测投资争取力度,确保生态监测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保护措施,切实抓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有关全县各自然保护地抓好对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建设,积极开展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调研和检查,进一步强化基层保护工作。督促各保护区落实管理和巡护制度,加强对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地及其湿地的保护,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清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乱建、非法开采、乱捕乱猎、盗伐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的各项保护管理工作,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

(二)提高政治站位,健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全面停止核心区、缓冲区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严格依法规范资源保护开发和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工作。严厉查处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全面完成。

(三)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工作步伐,完善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针对个别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界限不清等问题。做好勘界立标工作,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工作步伐,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职能作用。

(四)积极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各自然保护区监控工作。

(五)加快对**、**总体规划的上报审批工作,积极督促森林公园按照规划既定的方案逐步落实。

(六)开展调查监测及野生动物经营驯养繁殖户的管理工作。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专项调查。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开展常规性观测监测。加强野生动物人工养殖户、经营户管理。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5篇

一、圆满完成了文物处和博物馆的分设,对景点和景区经营管理实行了市场化的运作;组建了新的市文物处和市博物馆领导班子,调整了工作队伍。

二、对文物景点的非在编人员进行了改制,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劳动关系问题。经过有关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补偿核算,与参与改制个人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社保、医保已经到位,各种补偿款项发放到人,改制工作圆满结束。

(三)继续开展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年的主要是完成野外普查任务,10个月来,完成了城区及部分乡镇的实地调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市野外实地调查启动率达到100;实地调查覆盖率,市直(含谯城区)及三县均达到90以上。实地调查并已输入数据形成电子文本的不可移动文物440处,其中新发现文物191处,复查文物249处。我市三县一区同时对辖区内的乡土建筑、工业遗产、老字号、水利设施、林业设施、军事设施等遗产均进行了摸底排查。为了配合北关历史街区改造和涡河治理,我们率先公布了一批10处市保文物单位。

(四)重点文化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年,我们配合文广局相继完成了花戏楼4a建设工程、花戏楼陈列工程,华佗中医药文化博物馆陈列工程。

(五)积极申报第7批部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正在积极申报古井贡酒窖池(含古井)申报为第7批部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还将华祖庵、南京巷钱庄、钓鱼台遗址、江宁会馆、道德中宫等省保单位申报第7批部级文物保m护单位。

(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年以来,我们加大了文物执法力度。对施工中发现文物墓葬隐匿不报,文物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内违规建设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今年5月份国保单位张园汉墓保护范围内有居民违规建房,我们联合××市行政执法局对其违规建筑强行进行了拆除。同时我们对文物保护单位内的正常居民危房改造和市建委联合把关。按照程序进行报批,保证了文物单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需求。

(七)举办了第4个中国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几年6月13日是第4个中国文化遗产日,我们开展了街头咨询、散发传单4000多份,悬挂街头标语,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展,举办知识竞赛等活动,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了广泛的宣传。

(八)深入开展了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留守儿童“一对一”帮扶等活动。

二、**主要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第7批国保单位申报工作。按照国家局的规定于**年12月31日前报送国家文物局。**年4月完成文本初审,8月份完成现场勘查,**年年底公布第7批国保文物单位名单。我们将积极做好争取工作,力争有更多的文物被公布为国保文物单位。

(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经入验收阶段,**年11月份至**年2月份为验收时间安排。我们要更加积极地完成余下的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第三次文物普查野外调查的验收工作。充分利用普查成果,做好野外文物的保护和市保文物的公布工作。

(三)理顺文物管理体制,加大对农村的文物执法。按照《文物保护法》的原则,有谯城区文化旅游局承担谯城农村的文物执法,加大执法力度。

(四)做好文物基础资料的整理,建立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档案,并实现数字化管理。

(五)做好**年重点文物保护修缮项目的编制,积极向上级文物行政部门争取文物保护经费。

(六)拟报请修复八角台作为**年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建设,积极谋划,组织推进实施。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6篇

文物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中,都是采用化学原理或化学方法来实现的:通过仪器分析文物的化学成分和结构,结合化学原理来研究文物的损害机制,根据不同的机制选择保护文物的最好材料和有效措施,使其能够尽量保持文物良好的状态形象,减缓其氧化过程,减少其他物质的腐蚀性破坏。化学溶剂在文物保护中主要用于文物的外层保护,作为防护剂或缓蚀剂来保护文物,隔绝或减缓外部环境对文物的侵蚀破坏,但对于不同类型的文物所采取的保护处理措施需要根据文物自身的特性以及破坏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文物根据不同材质主要分为:金属文物、石质文物、竹木文物、丝织文物、纸质文物等,每一种类型的文物都有量身定制的保护处理方法,同一类型的不同文物也需要区别对待,保证每件文物的保护措施都可以收到理想效果。金属文物,主要是青铜器和铁器,主要保护措施是对其进行防腐蚀处理,主要处理程序是对文物进行除锈后,外表涂缓蚀剂,减缓环境中的空气、水、土壤等对文物的腐蚀作用,主要采用有机硅材料、微晶石蜡、醋酸乳液、丙烯酸乳液进行金属文物的保护作用。石质文物,包括可移动的文物和不可移动的文物,主要保护措施是对其进行防风化处理,主要处理程序是对文物进行清洗后加固,然后外表层涂刷防护剂,保护文物不受外界环境的侵蚀。由于不可移动的文物环境复杂,对化学溶剂的要求比较高,需要有防水性、透气性、耐候性等特性,目前主要采用硅树脂和氟树脂作为石质文物防护剂。竹木文物,由于其自身比较难于保存,所以需要更好的文物保护措施,主要处理程序是对文物进行干燥后,进行灭虫,最后涂防火材料,保证文物的安全性,对文物的干燥可采取自然干燥法、醇醚联浸、冰冻升华、高分子材料渗透聚合法等,文物防火材料可以选用过氯乙烯树脂、氯化橡胶、酚醛树脂和氨基树脂等进行处理。丝织和纸质文物,主要是防霉、防蛀、防老化,由于文物比较脆弱,所以并不是适合采用化学溶剂进行保护。

在目前文物保护工作中常用的化学溶剂多为合成高分子材料,但这些材料大多都采用以苯、甲苯、丙酮、醇等挥发性有机溶剂,不仅制作成本高,还会在文物保护使用中造成环境污染,而且保护效果也不是十分理想。例如溶剂型有机硅树脂作为石质文物的防护剂时,由于下大雨时水能渗透到薄层底下并溶解岩石表面的盐分,气候变干后盐分结晶生长,增加壁孔压力,这样多次循环后使处理层附着力变弱,以致剥落。而其他溶剂也会在石头表面形成了不可渗透的薄膜,石头表面的水不易干燥,于是水向石头深处渗入,将盐分移动到石头表面附近沉积为风化物,久而久之使石头破裂。绿色化溶剂就解决了上述问题,绿色化溶剂的透气性比溶剂型树脂好得多,更适合于石质文物的保护。例如最新研究成果双组分水性氟树脂,透气性和环保意义均优于传统溶剂,耐沾污性、耐水性、耐酸性都相当好,同时无光泽,符合修旧如旧的原则,而且透气性很好,在常温常压下,可使涂层内的水分挥发出来,保持石质文物内水的平衡,漆膜不易起泡脱落,这种溶剂将会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绿色化溶剂对文物保护的影响

绿色化溶剂作为新兴的研究成果,为文物保护带来了新的研究方向,不再拘泥于传统合成高分子材料的应用研究,改变了以往文物保护中材料选择的局限性,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相信有更多的适用于文物保护的绿色化溶剂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这不仅仅是材料的革新,更是文物保护中的绿色环保意识的成熟。绿色化溶剂以其成本低廉,环保健康的特点,比传统材料更具优势,在性能上也更胜一筹,在文物保护领域将会逐渐扩大适用范围,逐步替代传统高污染的材料,也会给文物保护带来更深远的影响。首先,绿色化溶剂大幅度减少了文物保护工作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传统的文物保护材料中有大量的挥发性物质,这些物质挥发后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污染和破坏,尤其对于一些大型的不可移动文物,需要进行大规模的防护保护,必然会使用大量的防护剂,完成文物保护后,这些挥发物质污染文物附近的空气、土壤和水源等,甚至会反过来污染文物,造成文物的损坏加剧。而绿色化溶剂就解决了环境污染的问题,主要以水为溶剂的防护剂,对环境是无害的,对文物周围的环境基本没有影响,对文物本身也不会造成污染,而且对文物保护工作人员也是无毒无害的,也保证了工作人员的免受污染影响。其次,绿色化溶剂提高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效率。本着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目的而进行的绿色化溶剂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引进绿色化溶剂,得到的结论是明显优于传统的高分子材料。优势不仅仅体现在环保的方面,在文物保护的透气性、耐久性等特性上都略胜一筹,而且制作成本也明显降低,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成果。这不仅可以解决了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污染和自身保护问题,还提高了文物保护的效率和资金利用,改善了传统材料容易失效,需要反复保护的缺点,为文物保护工作赢得了更多的优势。再次,绿色化溶剂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领域的绿色意识。绿色化溶剂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采用,不仅解决了环境污染的问题,还提高了效率,这大大促进了在文物保护领域的绿色环保意识,在采用环保措施的同时,其他方面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这将会是一个双赢的局面,降低成本也会促进更多方面采用环保的材料,从文物保护领域也可以扩展到其他领域,促进环保产业的不断发展,也同样会带动文物保护领域的研究新进展。

三、总结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7篇

[关键词]文物保护基层工作;四有建设

一、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必须做到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相结合

文物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宣传国家文物政策法令,宣传文物的价值和作用,普及文物和文物保护知识等。它的目的在于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树立和增加人民群众的文物意识,文物法制观念,把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政策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起全社会共同承担保护祖国文物的义务。文物执法工作是指依照《文物保护法》等国家法律严厉打击和制止文物犯罪、文物破坏的违法行为,以法律的威力来保护国家文化遗产,其目的同宣传教育工作是一致的。

总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可以为贯切执行文物法规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人人自觉依法保护文物,又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开展,扩大了声势和效果。一手抓宣传,做到细致深入,一手抓发展,做到严肃法纪公正不阿,二者结合进行,相得益彰,我们应正视和运用这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工作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二、必须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生产建设的关系

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生产建设的关系,是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出课题,也是工作中的难点重点之所在。二者关系处理不当,往往给文物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生产建设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文物一旦破坏,便不能再生产。文物部门要对遗址作详细的考古调查,划定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根据文物法分别制定不同保护区农民生产活动用遵守的规定。将遗址纳入法治管理轨道。

对于历史原因文物保护单位被破坏性占用的,如在古遗址中的夯土建筑基址或城墙基址上开辟耕地、建筑房屋的,耕地要立即收回,并应有当地政府另择建房用地,逐步迁出该处的房屋,严禁在搞任何建筑施工。对于厂矿企业地处遗址范围内或遗址附近的,其生产活动已经给文物造成较为严重的破会或安全威胁。这种情况往往是生产单位建于遗址被发现确认之前。解决这种生产与文物保护发生的矛盾,仍然要以保护文物为重。由政府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或搬迁,所需经费有生产单位和各级政府筹措解决。此外,文物干部应根据本地文物古遗址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研究制定文物保护利用规划,要求政府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之中。是城市建设的决策者能把文物保护这一关,在城乡基本建设时,既要考虑如何有利于逐步实现城乡现代化,又必须充分考虑如何保存和发扬文保单位的历史文化物点。根据文物不能再创建的特点,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一旦出现矛盾,基本建设要给文物保护让路。

三、做好基础工作是依法保护管理文物的前提

文管所的基础工作主要包括:文物调查、普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建设文物藏品管理,考古发掘等资料的整理研究、文物安全保卫以及队伍建设等几方面工作。发现于宝马城东附近的一处遗址时,经调查初步认定是古代居民遗址,但整个遗址已被挖沙取土破坏殆尽:据当地群众讲,近年常有人发现陶片、瓷片等文物残片。我们专程调查,由于现场遭自然和人为破坏,无所收获。吸取这类教训,三普结束后,我们又接到群众报告发现了几处在耕地时捡到了不少陶片、瓦片的地方,我们马上到野外群众报告的地方去进行考古调查,又发现了几处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类遗址,考古调查取得了一些较好的成果。由于调查及时有效的使这些遗址的历史信息得到了完整的录入,不然的话,这些重要遗址很可能会被毁掉。因此我们决不能陶醉于己取得的成果上,使我们的基础工作停滞不前,给事业造成损失。

使文物保护执法前置不流于口头形式。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①在土地被征用和占用之前,其生产建设部门应严格依法向文物部门申请进行文物勘察,在取得相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占地征用;②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在基本建设的过程中始终注重对文物的保护,促成二者之间高度的和谐和统一;③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城市化建设的关系。城市的建设工作绝不能以损毁祖先留下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为代价,必须把文物的保护工作放在首位进行统筹规划;④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关系。许多旅游开发可能其初衷就是要利用文物这块“亮点”牌,但必须加强这中间的管理,文物资源的利用必须是在保护性质的基础上进行,只有将保护和利用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使“人类瑰宝”文物遗产得到永恒的持久的传承,泽被今人,惠及后人。

最后谈谈文物工作的队伍建设,由于各县文管所的人员大多数是“半路出家”仅少数同志过去做过兼职或专职文物工作,再有文物工作专业性比较强,队伍人员业务素质低是基层文物机构中又一普遍问题。有些同志常年抱怨基层文物工作没有受到社会的应有重视,这是现实,但解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要靠我们有一个过硬的队伍,拿出自己出色的工作来,就目前看,我们队伍状况和我们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应看到加强队伍建设的迫切性。上级管理部门要多为基础文物干部创造和提供学习培训锻炼的机会条件,调动各级办学的积极性,着力培养一批思想好、作风好、业务精的基层文物干部,而我们自身要争取和不放过任何学习提高的机会,并勇于在艰苦的工作中,磨练自己成为有专业水平,有奉献精神愿从事文博工作为祖国文化遗产而奋斗的文物工作者,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基层文物工作还要主动协助政府组建培养一批业余文保队伍,以解决文物工作乡村没“腿”难以向基层延伸,而文物保护工作又必须落实到基层的矛盾。

总之要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做好基层工作是前提,只有踏踏实实一项一项地做好这些工作,才能保证我们基层文物事业发展有后劲,有前途。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8篇

周至县自古为京畿之地,文物资源丰富,名胜古迹荟萃,是文物大县,全县拥有部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6处。各个时期的地下文化遗存350多处,共有馆藏文物6000多件,并且地理环境优美,南依秦岭,北临渭水,交通发达。既然我县具有如此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那么如何对文物进行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头等大事。刻载着沧桑岁月,是历史文化的沉积,从信息学角度来看,文物是最耐久最稳定的符号。因此文物具有研究历史、认识历史的作用,具有科技文化的见证和研究作用。如周至县的楼观台是道教文化的发祥地;闻名遐迩的仙游寺;座落在秦岭深处的老县城遗址等,都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到此观光旅游者络绎不绝,说到底都是沾了文物的光。文物的宣传作用有谁不能认可呢?文物是旅游业的重要资源,是旅游业存在与发展的主要依托。经过若干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县把旅游业定位为主导产业,并制定了“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兴县战略。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可见文物在当今社会中起到的物质文明建设作用不可低估。我县每年举办老子道教文化艺术节大型文化交流活动、仙游寺举办佛教文化珍品展,产生了强大的社会效益和丰厚的经济效益,即加强了县与市、县与县、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横向联合,又架起了友谊桥梁。文化交流,经济合作,互利互惠,文物当红娘。

文物的作用如此之大,那么对文物如何进行有效保护呢?我以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抓“四有”,落实“五纳入”。文保单位的“四有”是做好文保工作的四项措施,就是:有保护组织,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科学记录档案。这“四有”是做好文保工作的基础,有保护组织和专门管理人员突出强调了人的因素是第一的,因此这个组织要立体化,网络化。每个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要强,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能及时妥善处理文保工作中的一切问题。“四有”中最主要的工作是科学记录档案,因为档案是关系到千秋万代的事,要留给后人查阅的,所以此项工作务求准确详实,整洁清晰。所谓的“五纳入”就是文物保护要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纳入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要纳入财政预算;要纳入管理体制改革;要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第二,认真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保工作方针,制定周密的抢修方案和修缮复原的长远规划,集中财力、物力专款专用,合理支配,使文保工作科学化。

第三,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这一原则,积极探索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处理好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尤其是向全社会加强文保知识、文保法律方面的宣传,依法护宝,提高全民文保意识并自觉加入到文保行列中来,使文保工作社会化,法制化,这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务必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第四,时时刻刻做好“三防四护”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保护文物古建筑、保护古遗址、保护古树”。由于文物不可再生,防火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这项工作是文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只可成功不可失误,做好“三防四护”工作,文保工作就有了最可靠的保障。

第五,加强对文物古建筑、古遗址、古树的周围和环境保护。保护文物古建筑、古遗址、古树不能仅限于一楼一塔一树,而且必须要注意其周围的整体环境保护。保护范围要明确,在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内必须按有关法规和城市规划要求实施和谐有效的环境建设、改造和保护。正确处理好这些关系就能对文物周围环境实施最佳的保护方案,就不会做出愧对子孙的事。

第六,抓好维修工程。常言道“小洞不补大洞叫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说明凡事要防微杜渐,从点滴严格做起,对古建的维修亦要如此,要常检常修。抓好这一日常工程,既有效地保护了文物,又不致于酿成大的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工程虽不成规模但万不可忽视。

我们深知文物的作用,当然就知道了他的用处,也就是利用。保护不是最终的目的,利用要恰到好处。这里我主要谈在利用中如何做到合理。

第一,在宣传促销巡展中对于移动文物,首先要注意安全和防止破损,更要注意不可丢失,还要注意文物的质地和使用频率,如纸质文物就要特别当心。

第二,在旅游开发中切切注意某些名胜古迹的容量与承载量,据报道,北岳恒山下的悬空寺“五一”期间每天达5000人,蜂拥而上的游客已使这座古老的悬空寺建筑岌岌可危。所以控制游客流量,既不使景点人满为患不利于观瞻和安全,又有效地保护了古迹。切不可只图一时的经济效益忽视长远利益而丧失了最根本的东西,得不偿失。

第三,切不可在名胜古迹内搞不伦不类的开发项目。如把名胜古迹搞成吃喝玩乐一条龙的景点,使其商业化、现代化、人工化,使文物景区的人文价值、审美价值大大下降,严重削弱了其精神文化功能。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9篇

一、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大部分县城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着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10篇

一、全市文物资源资产分布与管理情况

(一)文物资源资产分布等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全市各地共有各级各类文物点5768处,位居全省第一,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73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45处。

2、文物藏品:全市各地国有博物馆的文物藏品总计近14.7万件套。其中,珍贵文物数量共计3901件(套)。珍贵文物中,一级文物数量123件(套),二级文物数量438件(套),三级文物数量3340件(套)。 黄冈市博物馆作为全市综合性大馆,馆藏文物总数达4.1万件(套),在全省各市州排第3名(前两名分别是荆州博物馆13.6万件,襄阳博物馆7.3万件)。

3、文博场馆: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共计23家。其中,国有博物馆 13家,国有纪念馆8家,民办博物馆1家,行业性博物馆1家,总占地面积42.94万平方米,总展厅面积4.7万平方米,基本陈列65个,临时展览53个,共策划宣教项目7513项,实施教育活动2725次。

4、文博管理机构:机构改革前全市文博管理机构共有10个(除武穴以外均有文物局)。机构改革后保留文物局牌子的仅有2个。

5、从业人员:全市文物系统在编职工354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35人,中级职称117人。

6、免费开放:全市各地博物馆、纪念馆参与了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共计22家, 2018年统计免费参观人数数据共计为721.23万人,其中,未成年观众197.41万人,境外观众3.958万人。

(二)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普查,施行动态管理。2013-2017年,我市开展了为期5年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总数为147072件/套。建立了《**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名录》及《**市国有可移动文物名录》。系统掌握了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分布和保存情况,建立了“文物身份证”和管理体系,初步实现本行政区域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标准化、动态化、数据化管理。从而为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提供了依据,为各级政府统一配置与管理文物资源、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效益提供了支持,也为文物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和提高文物保护利用整体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保护机制。市政府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2017年3月,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文物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全面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做到“文物部门前置许可、规划部门红线控制、国土部门严格用地、公安部门配合打击、财政部门资金保障、宣传部门舆论支持”。**10个县市区对包括革命文化保护单位在内的省保以上的文保单位,全面落实了“一处一策”工作机制,共签订市、县、镇政府及村、组、责任人的《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435份,签订《文物保护单位管护协议书》290份,制作《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保护“一处一策”保护档案》145册。

三是落实“五有”措施,实施修缮保护。2012年成立市文物局、大别山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局后,对5768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分批次启动了“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档案、有文物保护员、有群众动员大会”的“五有”保护措施。截止目前,全市各地累计投入“五有”经费300余万,安装保护标志两千余座,第一批次(共计1700处)“五有”任务全部完成,第二批次(共计1800处)“五有”任务已完成了70%。市文物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对境内不可移动的革命文化进行了复查,形成了革命文化名录和基础数据库。在国家和省局支持下,先后对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指挥部旧址、段氏宅革命旧址、董必武故居、李先念故居、王近山将军故居、陈潭秋故居开展了抢救性保护修缮工程,为全面实施革命遗址保护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四是争取上级重视,保护革命文物。2013年6月,邀请湖北社科专家咨询团开展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专题咨询活动,为打造我市文物资源品牌提供决策依据。201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就大别山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区建设作出重要批示,省文物局先后召开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利用专题研讨会、鄂豫皖三省专题座谈会。2015年我市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利用项目成功列入了国务院《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2016年11月国家文物局将大别山区红色文化大遗址项目纳入文物事业“十三五”规划。2016年12月,我市红色文化大遗址项目纳入鄂豫皖三省“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三五行动计划” 。2017年6月,鄂豫皖三省文物局启动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纳入战略规划编制范围。2018年2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五是加大文旅融合,助推产业发展。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贯通7个县市、涵盖38个红色景点,使红色旅游景点“一线串珠”。我市是全国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之一,成为湖北红色旅游的主体,“武汉—麻城—红安—新县—信阳”列入全国重点建设的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累计打造红色旅游A级景区20家,其中4A景区3家,创建红色“旅游强县”1个、红色“旅游名镇”1个。一批反映我市革命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铁血红安》、《红安回响》相继完成,并在央视播出。红安将军影视城等红色经典景区建成并成功运营。革命文化与旅游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格局初步显现。

六是加强利用传承,弘扬老区精神。大量珍贵的革命文物和历史文物背后都有着众多传颂不息、脍炙人口的动听故事。“十二五”期间,我市多数县市投巨资建设了新博物馆,从不同角度对文物资源、历史文化进行宣传展示。一大批文物保护单位成为全省、全国重要的青少年教育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每年约有200余万人次前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学院先后被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百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优秀社会实践基地”。

二、黄梅红安基本情况

我市历史悠久,名人辈出,重大革命事件众多,文物资源富集,黄梅、红安两县最具代表性。黄梅县历史文物数量多、级别高,红安县革命文物富集、保护状况较好。通过对两地的现场调研和走访座谈,发现其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一)家底清。两地职能部门对本地文物资源资产情况多次开展文物调查普查和认定申报。黄梅县是文物资源大县,在2007年4月至2011年12月历时5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共上报认定不可移动文物点693处(含龙感湖管理区15处),它们不均匀地分布于全县各地,尤以北部山区居多。这些文物点从类别上看,古遗址235处,古墓葬150处、古建筑148处、古石刻36处、近现代109处;从保护级别上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四祖寺、五祖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66处。通过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县国有单位普查认定的可移动文物总数为8330件套。其中,博物馆馆藏各类文物共8298件套,已经鉴定的一级文物5件、二级文物29件、三级文物92件。它们是黄梅先民聪明智慧的结晶,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和无可估价的宝贵财富。红安县文物资源非常丰富,根据第三次文物普查统计数据,红安县不可移动文物总计46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共41个文物点,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共33个文物点,红安县文物保护单位143处。根据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馆藏文物统计数据,红安县国有单位可移动文物藏品总数18968件,其中一级文物14件,二级文物39件,三级文物130件。所有不可移动及国有可移动文物均已采集各类数据,建立了数据库及电子、纸质档案。 红安县469处不可移动文物中,191处产权归国家所有,其管理机构分别为红安县文物事业管理局、董必武故居纪念馆、李先念故居纪念馆、红安县七里坪文物管理所、黄麻纪念园管理处、七里坪革命纪念馆等;162处产权归集体所有,其管理单位为文物点所在地村委会;116处产权归个人所有,管理人为文物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

(二)思路明。两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黄梅县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和第一主任的黄梅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文化安全专业委员会,建立了文物协调工作机制和巡查工作机制,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观考核重要内容。从2016年开始,又按照原省文物局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了文物“一处一策”保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履行文物安全保护的主体责任。2016年12月,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会议,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深刻认识文物工作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文物工作总体目标、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体系、实施五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充分发挥文物价值作用、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追究和完善文物保护保障机制等七个方面对做好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建立了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协调机制。建立了项目审批制度、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等,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县综治部门将文物安全作为综治考核的内容之一,逐级落实了文物安全责任制。红安县政府自2017年至今,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研究解决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文物保护利用各项工作。2016年,经湖北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正处级机构“湖北红安革命纪念地管理中心(董必武故居纪念园管理处)”,负责红安革命文物保护及利用工作。2016年,县文物局设立八里、高桥两处文物管理所,与原七里坪文物管理所形成县南部、中部、北部三个管理片区,编制9人。

(三)措施硬。一是压实责任。黄梅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与所辖村(社区)、村(社区)与文物管理人,层层签订了《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构建了县、乡(镇)、村(社区)、管理人或使用人四级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了相关人员职责。在全县聘请了100多名文物保护员,县文新广局与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县文物局与全县文物保护员分别签订了《文物保护单位管护协议书》,构建了县文化文物部门、乡(镇)文化站、文物保护员三级文物安全保护管理网络,明确了相关人员职责。红安县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一处一策”和“四有"要求,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按照县、乡镇,村、文物保护员四级管理机制,层层签订文物保护工作责任书,落实四级责任。二是推进“五有”。黄梅县分四批公布了全县483处文物点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全县678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对333处文物点实施“五有”保护措施,按照整体部署、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从2012年开始每年完成100多处,2015年底全面完成。红安县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143处红安县文物保护单位均已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所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均已制作安装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及说明牌,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均按《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编制规范》编制了电子、纸质档案及备份。红安县文物局每年均在不同片区召开群众文物保护大会。三是落实经费。黄梅县第三次文物普查投入经费69万元,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投入50万元,从2012年起,县财政每年预算文物“五有”经费20万元、文物安全经费5万元,2018年增加文物保护经费12万元。红安县按照“两早三全四到位”(早谋划、早部署,队伍建设全覆盖、设施配备全覆盖、技术培训全覆盖,管理到位、巡查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的工作模式,持续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近三年,先后争取上级专项资金6500万元用于文物保护修缮和展陈利用。县政府将新增机构办公经费、人员经费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红安革命纪念地管理中心向省级财政争取了每年400万元的省级专项补助用于红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运行补助和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同时,将文物保护与红色旅游、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四是修缮保护。黄梅县通过向上争取项目,新建了博物馆新馆、实施了五祖寺和四祖寺塔安防消防工程及灵润桥、明月桥等维修保护项目,累计争取资金达3000多万元。红安县先后对61位开国将军故居进行维修,保护修缮了列宁小学旧址、红二十五军军部和鄂东北道委会旧址、中共红安中心县委会旧址、鄂豫皖省委会旧址等,复原建设了董必武故居纪念园,改扩建了长胜街,修复了七里坪革命法庭和陂安南苏维埃政府旧址,完成了湖北红安干部学院、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纪念馆、李先念故居纪念园、鄂豫皖中心烈士陵园等重大项目建设。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尽管各级政府在加强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管理难度较大。由于保护意识不强且交通不便、信息封闭、手段落后、村民搬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点无人看管,有些旧址旧居产权归属农民个人,管理工作难度大。部分遗址遗迹遭受自然风化十分严重。

(二)文保经费短缺。市县两级投入的经费主要以养人为主,一些急需抢救、保护、维修和利用的文物资源,没有办法保护和利用。

 (三)宣传推介不足。革命文物资源是我市最大特色,但未能挖掘总结提炼出大别山精神内涵,文物资源未能纳入“书香荆楚 文化湖北”工程,传承渠道和方式十分有限,加之推介不足,至今多数本地人还不知道本地文物资源中有多少个全国第一。不知道是红军的故乡。

(四)开发利用滞后。大别山区文化内涵挖掘与开发利用结合不紧,部分具有重要文化价值与古建筑艺术价值的文物资源未能发挥作用。文物景点“可玩、可看、可互动、可体验”不多,无法吸引和留住游客。

(五)监督力度不够。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在各级政府,市本级和县市区均未建立起文物资源资产情况报告制度,县市区政府未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四、几点建议

 (一)认识要加深。文物蕴含光辉历史、民族精神和地方特色。管理好黄冈文物资源资产是保管历史、传承文明、延续血脉的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不能让珍贵的文物资源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遗失和损毁,这是对历史负责,是对先辈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大事。把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抓实、抓好,就抓住了文化特色和品牌,可以理直气壮地在国家和省级层面争项目,可以大张旗鼓地宣传、推介我市,可以激发全市750万人民自豪感、责任感,增强同心干事的合力,是发挥我市比较优势,实行差异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规划要加力。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编制规划,对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科学顶层设计。按照“保护为先,重在岁修”的思路,建立保护名录,设立保护区域,明确保护措施,确定保护对象,持续推进实施“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档案、有文物保护员、有群众动员大会”的“五有”保护措施。要聘请国内一流文化和旅游产业规划专家,策划产业项目,编制产业规划,将文物资源与旅游项目结合,与申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结合,无缝对接《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鄂豫皖三省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和即将编制的《鄂豫皖三省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战略规划》,以项目带动文物资源保护,以文物资源资产推进项目建设。

(三)管理要加强。要督促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做到有人办事。每年要对本地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深度检查,对文物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研究,要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各负其责,形成合力。通过政府、市场同时发力,通过制度与机制的不断创新,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浅析; 天华山保护区; 管理成效

中图分类号: S75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3)02-0016-01

天华山位于秦岭中部,地处宁陕县与佛坪县交界区域。这里是秦岭大熊猫六大局域种群―天华山种群的核心分布区,基于良好的生态环境、重要的生态区位以及在秦岭大熊猫栖息地中的重要廊道作用,2002年经陕西省政府批准建立了陕西天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并于2008年 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部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建立以来,先后成立了组织管理机构,落实了保护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保护管理制度,完成了划界立标工作,开展了本底资源调查,完成了综合科学考察,编制了总体规划,出版发行了《陕西天华山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与研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初见规模。积极开展野外大熊猫及其栖息地巡护监测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大型宣传牌、解说牌、印发宣传册等。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行为,保护区内的大熊猫、金丝猴、羚牛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数量逐渐增加、种群不断扩大,大熊猫栖息地“岛屿化”现状得到了有效改善,天华山种群有效栖息地面积不断扩大,栖息地质量明显优化,区内林政案件发生率显著下降,保护区的保护效能已经显现。通过对两年野外巡护监测结果对比分析,进一步从量化指标探讨保护管理成效及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意义。

一、研究地区概况

天华山自然保护区位于陕西秦岭中段南坡上部、蒲河上游。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8°02′~108°14′、北纬33°30′~33°44′之间。东西宽约17.3公里,南北长约24.5公里,总面积25485公顷。辖区地域辽阔,人烟稀少,森林茂密,良好的森林环境和气候条件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场所和食物基地,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据天华山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保护区分布有野生种子植物137科,618属,1528种;分布有野生脊椎动物227种,占陕西省脊椎动物总数739种(许涛清、曹永汉,1996)的30.7%。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大熊猫、金丝猴、羚牛、云豹、金雕和林麝等。

天华山保护区地处秦岭中段腹地,不仅是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点地区之一;还是我国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水源地;同时又是我省引汉济渭工程的直接主要供水地区;更是秦岭大熊猫种群之一天华山大熊猫种群的核心分布区。其保护价值尤其是生态区位、生态保护价值十分重要。

二、研究方法

保护区建立以来,十分重视保护管理工作,早在2004年就开始了较为系统规范的野外巡护监测,此后又分别于2006至 2011年相继在天华山保护区组织开展了16次野外巡护监测专项工作,其中:2004年4次(每季度进行一次),其余年份每年进行两次(每年4月、10月各进行一次),按照兼顾不同地形地貌,穿越较多生境类型的布点原则,区内机械布设监测样线23条,累计长度115公里,监测范围涵盖整个天华山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穿越了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针叶林、高山草甸等多种植被类型,具有典型的代表性。

三、监测数据整理

为了进一步研究保护管理成效,我们选择了2004年、2011年两年巡护监测结果为研究对象,将野外调查数据进行归类整理、统计与分析,并重点对大熊猫、金丝猴、羚牛等珍稀濒危重点保护动物的监测结果进行了比较。结果显示:2004年遇见羚牛活体48头,遇见率为1.04,痕迹38处,遇见率为0.82;金丝猴活体40只,遇见率为0.86、痕迹12处,遇见率为0.26;其他动物实体及痕迹计170处/次,遇见率为3.69;2011年遇见大熊猫粪便3处,遇见率为0.06,足迹4处,遇见率为0.08,羚牛活体128头,遇见率为2.78;痕迹93处,遇见率为2.02;金丝猴活体65只,遇见率为1.41,痕迹5处,遇见率为0.10;其他动物实体及痕迹计233处/次,遇见率为5.06;并且在户菜路秦岭梁段,过往车辆多人多次遇见国家一级珍稀保护动物,在2009年的全国森林资源一类调查过程中,也多次遇见大型或大群野生动物,如羚牛群、川金丝猴群、鬣羚、斑羚等。

四、保护成效分析

从上述统计结果不难看出:2004年保护区刚建立时,区内野生动物实体较少,遇见率低,发现活动痕迹较少;2011年,区内野生动物实体明显增加,其中:大熊猫痕迹较2004年增加3处,遇见率提高0.06%;金丝猴实体较2004年增加25只,遇见率提高0.55,羚牛实体较2004年增加80头,遇见率提高1.71,其他动物实体及痕迹较2004年增加63处/次,遇见率提高1.37;另外,人为干扰因子越来越少,干扰程度也越来越轻。

天华山保护区成立11年、巡护监测工作开展七年以来,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积极组织社区居民互动式参与保护管理,社区居民的生态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区内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加,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不断扩大,遇见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曾经存在的盗伐和偷猎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保护区的保护效能已经显现。

五、存在的问题

1.监测样线偏少,有些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没有布设监测样线,影响评估绩效。

2.监测时间不连续,监测数据可比性有待改进。

3.监测范围较小,没有将保护区周边社区纳入监测内容之中。

4.监测经费紧缺。

5.科研工作相对滞后。

六、建议

1.继续加大秦岭林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一是对尚未建立自然保护区且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尽快建立自然保护区,不断扩大保护面;二是不断加快已建保护区晋级步伐,尤其是晋升部级的步伐,实现重点保护;三是继续加大对已建保护区的投资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保护管理层次。

2.适时开展巡护监测。从过去管理经验分析,除日常保护管理之外,野外巡护监测是提高保护管理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布设巡护监测样线、定时进行巡护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能够及时掌握保护区野生动物适时动态,为制定保护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是保护区发展的生命,保护区要发展就离不开科学研究,由于保护区大都地处交通欠发达的区域,食宿条件较差,环境艰苦,许多科研工作者不愿涉足,对此,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支持科研工作,吸引更多的科研工作者前来保护区进行科学研究。一方面通过科研成果推广推动保护管理,提升管理层次;另一方面通过众多科研成果展示提高保护区知名度。同时,还要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带动保护区快速发展。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12篇

关键词:野生动物;现状;对策

大自然生态系统的总体平稳和野生动物的生存有着密切联系,它们已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资源。我国幅员辽阔,野生动物种类繁多,特有物种较多,并且不同地域环境差异较大。

1.我国野生动物资源情况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和气候多样,有着丰富的野生物种,我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繁多的国家之一。还有很多野生动物是我国特有,例如,大熊猫、金丝猴、朱鹦等。从目前隋况来看,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数量稳中有升,但我国部分野生动物处于极度濒危状态,单一种群物种面临绝迹的危险。白臀叶猴多年来一直未曾发现,这次调查仍未见到任何踪迹,可能已经绝迹。四爪陆龟、扬子鳄、莽山烙铁头、鳄蜥、朱鹦、黔金丝猴、海南长臂猿、坡鹿、普氏原羚、河狸等单一种群物种不仅种群数量少,而且分布狭窄,一旦遭受自然灾害、疫情或其它威胁,则面临绝迹的危险。

2.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现状

2.1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我国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先后共有30多种。正是因为相关法律的陆续出台,这让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了强大的法律支持。

2.2我国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现状

建国后,我国一直加大了对自然保护的投入,积极建设保护区,以此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现状。为了更好地开展保护工作,也依托林业部门建立了专门的机构。目前,我国已建立各类型自然保护区2600处,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这些举措使得我国的大部分野生动物,尤其是珍贵野生动物得到了很好地保护。但也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很多野生动物园片面追求利益,没有形成良好的规划与布局,尤其是一些园内都没有满足动物基本需求的设施。此外,因为没有因地制宜,吸收当地特色,导致不少资源的消失。大部分野生动物园是产业化运作,一般由私人投资,面对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波动风险,应对能力弱,这些致使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的能力不足,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野生动物救助机构、人员严重不足,《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对滞后,《野生动物保护法》自1989年3月1日实施以来,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直到2016年7月,才经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修订,同时,法律也没有很好地规范动物园的行为。

2.3民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改革开放的大潮下,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再加上商家的不断宣传,社会攀比心理的形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逐渐成为民众身上的装饰品、服装、餐桌上的佳肴。还有很多人存在错误的理念,片面地认为野味时尚、有营养、高档。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一个以动物为原料的消费链条由此产生。

2.4药用野生动物替代的现状

在医学角度上,一些药物会用部分野生动物为材料,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动物的生命状况。社会上很多人将所有物种濒危的根源全部都归结为药用的需求,这种观点有些片面、夸大且也不科学。近年来,随着我国科学事业的不断进步,我国医药科学家们在替代野生动物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多业绩。例如,采用水牛角、人工制造牛黄素代替原来的动物原料,穿山甲人工繁育,提高饲养种群的数量和相关制品的产量和质量,进一步降低使用野生动物的数量,从而保护野生动物群体。

3.野生动物保护的对策

3.1加大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力度

对野生动物保护区,一定要采取优先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在野生动物保护区要做到全方面的保护,主要做到:防止盗取野生动物行为、防止火灾的威胁、防止破坏保护区的植被、防止捕杀野生动物。禁止法律法规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投入市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买卖和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在野生动物保护区放养其它无关生物,禁止未经允许在自然保护区开展其它生产活动。

3.2完善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

要通过法律法规,进一步规定国家享受野生动物资源的所有权,它们都属于国家公共性质的资产。这种规定就为那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且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由有关机关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提供了相关法律支持。针对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打击,此外还要出台细则明确如何对不法行为进行惩罚。加强立法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于国家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交易的,必须给予行政或者刑事上的处罚。为了加强野生动物的管理以及相关法律的执行,相关法规也要明确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和分工,当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处理,防止推脱。同时,当出现问题事件后,不同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通过这种形式能够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3.3提导科学的生态伦理道德观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页、法律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积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保护,从而提高民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宣传文明的消费习惯,改变过去那种偏好食用野生动物的不文明习惯,倡导新习惯,让民众能够自愿地同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作斗争。

3.4坚持科学的保护、发展观,合理开发和利用野生动物资源

任何一种资源只有科学合理地利用才能使它更好地发展,野生动物也是如此。野生动物作为生态系统中关键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野生动物对于整个生态系统乃至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意义非凡。因此,当我们在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时必须坚持适度的原则,对宝贵资源做到可持续利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动物资源,而且能够更好地维护生态平衡。

3.5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事关全球生态系统安全,事关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全球应该加强协作、共同保护。当前,科学高效的解决和管理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以及维护动物种类的多样性已是大势所趋,而且这已变成全球性的问题。跨境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及周边国家生物的安全,此外,很多境外的野生物种进入国内也造成了生态入侵,影响了国内生物安全。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13篇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省文物局领导班子对我省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现状的认识更加清醒,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愿望的迫切性和自觉性更加强烈。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破解科学发展难题,进一步创新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文物保护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围绕上述目标,**省文物局在深入学习调研和查找剖析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

一、整改落实项目

文物保护事业是一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是文物资源大省,文物保护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但是,面对科学发展观要求,仍然有不少突出问题需要下决心予以解决。

(一)活动期间可以解决的:

1、领导班子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物保护事业的意识还不够强,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科学发展观对文物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正确处理文物保护的各种关系,就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积极实践,必须以科学发展的观点认识和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2、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不够。局机关全体人员定期集体学习制度的落实不太到位,对下组织学习培训充分,对内开展全员培训不足。学习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够。思想观念更多地还停留在传统层面上。

3、局机关整体上的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细致,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够,行政效能距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差距。重审批、轻监管,重行政手段、轻法律手段,重经费分配、轻工作指导,重文件会议形式、轻深入基层一线,行政审批程序复杂、缺乏科学有效评估机制。

(二)近期能够解决的:

1、局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一方面班子成员配备不足,另一方面班子自身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团结协作精神、整体功能的发挥需要加强。

2、继续推进“全省名人故居、古民居抢救保护工程”。

3、继续推进全省文化(文物)系统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

4、继续推进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

(三)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

1、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特别是城市改造、城镇化建设的矛盾比较突出,有的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区面临损毁、消失的危险。

2、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文物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薄弱。科学有效的文物保护机制有待建立,文物保护经费政府投入不足、民间资本进入面临法律障碍的问题普遍存在。

3、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文物保护专业拔尖人才、领军人才不多,文物保护事业后继乏力。

4、文物行政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远不能适应文物保护事业发展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文物保护的法治环境亟待强化。

二、整改落实措施

(一)活动期间及近期可以解决的问题: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局机关理论学习制度,确保每月局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习一次以上,结合“五五”普法宣传,在学习内容、学习重点、学习目的等方面提前做好安排。

2、切实落实“4·7省政府全体会议”和罗志军省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落实政务公开,减少发文和会议数量,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不发文、发短文,多深入基层一线,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3、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做好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对苏北、苏中地区的倾斜扶持,推动全省文物保护工作整体发展。

4、加强文物保护人才培训工作,加强专业技能培训。适当增加每年各类培训班的数量,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面向基层组织的业务培训,适当安排局机关有关人员参加。确保培训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

5、落实《**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各类保护规划的制定,对现有规划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6、抓紧推进“全省名人故居、古民居抢救保护工程”。该工程自20xx年启动以来,进展顺利,目前已经完成无锡阿炳故居等5个维修项目,并向社会免费开放,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20xx年确保完成常州管干贞故居、泰州梅兰芳纪念馆、高淳吴氏宗祠和东台鲍氏大楼4个维修项目,并向社会免费开放。

7、推进全省文化(文物)系统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目前全省文化(文物)系统已有82家博物馆、纪念馆实现免费开放,省文物局正在对前一阶段免费开放工作进行调研总结,争取年底前全省文化(文物)系统符合免费开放条件的博物馆、纪念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

8、不折不扣地完成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第二阶段工作 自20xx年9月30日全面展开,并列入省政府20xx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目前进展并不平衡,少数市县滞后,数据质量不完全符合要求。省普查办将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年底前高标准提前完成野外实地调查任务和普查数据的采集登录工作。

9、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9月底完成全省范围内的文物行政执法大检查;10月底完成全省文物行政执法案卷评比;对常州等地文化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经验及时总结,适时推广。

10、加大文物保护宣传。择机召开全省文物宣传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全省文博宣传通讯员网络,落实文物信息宣传考核评估制度。加强与各类媒体机构的密切联系,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重大文博节庆活动,营造文物保护浓烈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有困难、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

1、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完善专家论证制度,积极创新文物保护科学发展机制。

2、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同时探索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引导民间资金参与文物保护。

3、加强文物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一支专业全面、学科完备、较为稳定的文博队伍。

4、推进文物保护体制改革,整合文物资源,理清产权关系,加强行业管理。

三、整改落实责任(详见附表)

我局按照“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的总要求,围绕影响和制约**文物保护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的基础上,建立起由副局长负总责、局机关各处处长各负其责、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的责任制,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一)省文物局各处室整改落实责任项目(分管领导均为副局长刘谨胜):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局党支部/刘谨胜)。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综合处/苏同林)。

3、加强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与管理(局机关各处/各处处长)。

4、加强文博人才培训(局机关各处/各处处长)。

5、推进“全省名人故居、古民居抢救保护工程”(文保处/束有春)。

6、推进全省文化(文物)系统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博物馆处/李民昌)。

7、完成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任务(普查办/束有春)。

8、做好文物保护事业规划(局机关各处/各处处长)。

9、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法规处/张农)。

10、加强文博宣传工作(法规处、综合处/张农、苏同林)。

(二)涉及部门较多、时间较长的整改落实责任项目:

1、推动文物保护机制创新(文物局/刘谨胜,省有关部门)。

2、增加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文物局/刘谨胜,省有关部门)。

3、加强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文物局/刘谨胜,省有关部门)。

4、深化文物保护体制改革(文物局/刘谨胜,省有关部门)。

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目标和措施

1、加强思想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强化改革创新的意识。

2、加强组织建设,落实科学发展内在要求。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决定的提交全体党员会议讨论决定;提高分工负责的透明度,增强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思想交流,形成整体合力。

3、加强能力建设,不断增强科学发展能力。一是提高把握方向的能力,确保文物保护事业正确发展方向。二是提高谋划发展的能力,使文物保护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三是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勇于破解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难题。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14篇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省文物局领导班子对我省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现状的认识更加清醒,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愿望的迫切性和自觉性更加强烈。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破解科学发展难题,进一步创新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文物保护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围绕上述目标,**省文物局在深入学习调研和查找剖析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

一、整改落实项目

文物保护事业是一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是文物资源大省,文物保护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但是,面对科学发展观要求,仍然有不少突出问题需要下决心予以解决。

(一)活动期间可以解决的:

1、领导班子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物保护事业的意识还不够强,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科学发展观对文物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正确处理文物保护的各种关系,就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积极实践,必须以科学发展的观点认识和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2、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不够。局机关全体人员定期集体学习制度的落实不太到位,对下组织学习培训充分,对内开展全员培训不足。学习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够。思想观念更多地还停留在传统层面上。

3、局机关整体上的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细致,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够,行政效能距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差距。重审批、轻监管,重行政手段、轻法律手段,重经费分配、轻工作指导,重文件会议形式、轻深入基层一线,行政审批程序复杂、缺乏科学有效评估机制。

(二)近期能够解决的:

1、局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一方面班子成员配备不足,另一方面班子自身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团结协作精神、整体功能的发挥需要加强。

2、继续推进“全省名人故居、古民居抢救保护工程”。

3、继续推进全省文化(文物)系统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

4、继续推进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

(三)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

1、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特别是城市改造、城镇化建设的矛盾比较突出,有的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区面临损毁、消失的危险。

2、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文物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薄弱。科学有效的文物保护机制有待建立,文物保护经费政府投入不足、民间资本进入面临法律障碍的问题普遍存在。

3、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文物保护专业拔尖人才、领军人才不多,文物保护事业后继乏力。

4、文物行政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远不能适应文物保护事业发展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文物保护的法治环境亟待强化。

二、整改落实措施

(一)活动期间及近期可以解决的问题: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局机关理论学习制度,确保每月局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习一次以上,结合“五五”普法宣传,在学习内容、学习重点、学习目的等方面提前做好安排。

2、切实落实“4·7省政府全体会议”和罗志军省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落实政务公开,减少发文和会议数量,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不发文、发短文,多深入基层一线,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3、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做好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对苏北、苏中地区的倾斜扶持,推动全省文物保护工作整体发展。

4、加强文物保护人才培训工作,加强专业技能培训。适当增加每年各类培训班的数量,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面向基层组织的业务培训,适当安排局机关有关人员参加。确保培训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

5、落实《**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各类保护规划的制定,对现有规划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6、抓紧推进“全省名人故居、古民居抢救保护工程”。该工程自20xx年启动以来,进展顺利,目前已经完成无锡阿炳故居等5个维修项目,并向社会免费开放,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20xx年确保完成常州管干贞故居、泰州梅兰芳纪念馆、高淳吴氏宗祠和东台鲍氏大楼4个维修项目,并向社会免费开放。

7、推进全省文化(文物)系统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目前全省文化(文物)系统已有82家博物馆、纪念馆实现免费开放,省文物局正在对前一阶段免费开放工作进行调研总结,争取年底前全省文化(文物)系统符合免费开放条件的博物馆、纪念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

8、不折不扣地完成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第二阶段工作 自20xx年9月30日全面展开,并列入省政府20xx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目前进展并不平衡,少数市县滞后,数据质量不完全符合要求。省普查办将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年底前高标准提前完成野外实地调查任务和普查数据的采集登录工作。

9、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9月底完成全省范围内的文物行政执法大检查;10月底完成全省文物行政执法案卷评比;对常州等地文化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经验及时总结,适时推广。

10、加大文物保护宣传。择机召开全省文物宣传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全省文博宣传通讯员网络,落实文物信息宣传考核评估制度。加强与各类媒体机构的密切联系,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重大文博节庆活动,营造文物保护浓烈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有困难、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

1、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完善专家论证制度,积极创新文物保护科学发展机制。

2、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同时探索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引导民间资金参与文物保护。

3、加强文物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一支专业全面、学科完备、较为稳定的文博队伍。

4、推进文物保护体制改革,整合文物资源,理清产权关系,加强行业管理。

三、整改落实责任(详见附表)

我局按照“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的总要求,围绕影响和制约**文物保护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的基础上,建立起由副局长负总责、局机关各处处长各负其责、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的责任制,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一)省文物局各处室整改落实责任项目(分管领导均为副局长刘谨胜):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局党支部/刘谨胜)。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综合处/苏同林)。

3、加强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与管理(局机关各处/各处处长)。

4、加强文博人才培训(局机关各处/各处处长)。

5、推进“全省名人故居、古民居抢救保护工程”(文保处/束有春)。

6、推进全省文化(文物)系统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博物馆处/李民昌)。

7、完成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任务(普查办/束有春)。

8、做好文物保护事业规划(局机关各处/各处处长)。

9、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法规处/张农)。

10、加强文博宣传工作(法规处、综合处/张农、苏同林)。

(二)涉及部门较多、时间较长的整改落实责任项目:

1、推动文物保护机制创新(文物局/刘谨胜,省有关部门)。

2、增加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文物局/刘谨胜,省有关部门)。

3、加强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文物局/刘谨胜,省有关部门)。

4、深化文物保护体制改革(文物局/刘谨胜,省有关部门)。

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目标和措施

1、加强思想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强化改革创新的意识。

2、加强组织建设,落实科学发展内在要求。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决定的提交全体党员会议讨论决定;提高分工负责的透明度,增强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思想交流,形成整体合力。

3、加强能力建设,不断增强科学发展能力。一是提高把握方向的能力,确保文物保护事业正确发展方向。二是提高谋划发展的能力,使文物保护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三是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勇于破解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难题。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15篇

摘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地下埋藏的文物,保护好这些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涉及到文物保护意识的提高,经济利益与文物发掘的矛盾冲突,以及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健全。在基本建设大发展的今天,如何处理好这些现实的问题,作者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改进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文物保护;法律

一、建筑施工过程中地下发现文物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文明古国,地下埋藏文物众多,特别是像陕西、河南等一些文物大省,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地下文物。保护好这些文物既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尽的义务,也是法律的要求。

保护好的一些案例,像长沙马王堆汉墓、满城陵山汉墓等。当然,也有一些保护不好的,像2006年的“湖南宁乡50余座古墓因施工方施工不当受损”、2008年“西安法士特汽车传动有限公司齿轮研究所项目,唐代官吏墓室受损”、2009年“包西铁路浦城段施工致古墓损毁”等,很是让人痛心。

二、保护文物的重要性

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载体,对于研究历史上各个朝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从国家、民族的高度来讲,保护好文物可以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人们的爱国热情。对文物的研究、学习、参观就是一堂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课。即可增进历史文化知识,又可陶冶情操,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遭到破坏,损失难以弥补。所以,保护好历史文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应遵守的法律。

三、相关法律要求

涉及施工中文物保护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具体相关条款摘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规定: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

依照前款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一)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

(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

(三)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

(四)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

(五)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

(六)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

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第八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四、不容乐观的现实

虽然有上述一些法律条文,但在现实施工中文物保护工作并不乐观。

例如,国家《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应事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调查、勘探。

但是,目前有许多建设单位有意逃避考古勘探,能躲就躲,能拖就拖,相当一部分项目是未经考古勘探即直接开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正是由于不愿承担这笔勘探费用,使拒绝考古勘探成为时下许多工程项目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不愿让文物部门进行考古勘探,一些建设单位在擅自施工后发现文物,既怕承担责任,又怕影响工程进度,于是便瞒天过海,私自处理。导致文物被严重损毁。

在文物执法方面也很尴尬。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故意或过失损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但在现实中很少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往往罚款了事。因为基建施工中的文物破坏案例,大都属于法人违法,而要处罚一个单位则需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会研究通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关系单位“活动活动”,文物处罚的提议最后也就不了了之。所以,当地政府是否重视支持,其他部门是否积极配合,对文物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现实情况往往是,当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经济利益产生矛盾时,一些地方的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更看重基本建设和经济利益,而忽视文物保护。

五、建议及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

2.提高政府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文物保护意识,实行问责制。

3.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处罚力度,增加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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