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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公共管理;缺失与创新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不仅给人类的身体和健康带来重大损害或构成严重威胁,也给消费者和食品相关产业造成十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的重要课题。

一、食品安全需要公共经济主体更多介入

按照公共经济学的原理,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物品应当由政府提供,或者由第三方组织来提供。食品安全是一种公共产品。一是食品安全问题存在外部效应,食品市场上的守法厂商对消费者和不法厂商产生正的外部性,守法厂商生产并出售合乎标准的食品,给消费者以信任感,消费者去购买同类但却是不法厂商生产的伪劣产品,结果给不法厂商带来了收益,守法厂商对于不法厂商产生正外部效应。而不法厂商对于消费者和守法厂商则产生负的外部效应,甚至可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因此如果仅仅依靠市场机制,不法食品供应人或厂商行为可以损害他方,并且可以得到守法厂商带来的边际收益。二是食品安全问题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生产、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消费者的“逆向选择”,如果仅仅依靠市场和消费者自身来获取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是不可行的,这里既有能力问题也有成本问题。基于上述两点,食品安全的提供需要政府和第三方的参与。

世界上食品安全监管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多部门共同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以美、日为代表;二是由一个独立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以欧盟为代表;三是由一个部门统一协调的综合性监管体制,以加拿大为代表。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我们提供了可以参照的模式,但是这些不同的模式并非完美无缺,各自都存在不足,各国也都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相比发达国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要大得多,也复杂很多。近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方面进行了不断的探索,2003年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制;200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食品安全具体监管体制又进行了调整,确定了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具体监管体制。目前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监督部门对食物链的各个环节实行分段监管。在中央一级,卫生部门承担综合监督的职能,生产环节由质检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行业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由农业部负责。在地方一级,由地方政府依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二、食品安全公共管理制度的缺失

在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和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加上法律完善,处罚严厉,发达国家人为造假制劣的现象较少,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较大,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主要是控制微生物污染和食品工程新技术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而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不长,全社会的法律观念和诚信意识不强,造成各种食品安全问题的人为因素较多。因此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要针对本国的国情。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由各级监管部门对食物链的各个环节实行分段监管的管理制度。主要是按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各相关部门进行分工监管。从法律法规设计上看,法规、规章、文件覆盖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方方面面,规定十分详细周全,无所不有。那么为什么这么完善的体系没有很好发挥应有的作用?从目前的管理制度看,在某些方面还有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段监管体制不完善

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改革并未就多头、分段的管理体制作出实质改变,而只是选择在既有框架内“微调”。分段监管虽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每一段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环节,也无法仅由一个部门来承担。有些食品安全问题,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都有可能出现,并不明显属于哪个环节,因分段监管导致的监管盲区仍然存在。从体制上看,即有兼顾责任,又有兼顾收费利益之嫌,如此分散监管,难免出现政出多门,相互扯皮,有责任相互推诿,有利益相互争抢,再加上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不通,既浪费国家投入大量的检验设备和资金,同时,各个环节重复收费,又增加了食品生产成本,也制约了食品行业发展。如何在“分”为主的基础上,增强“统”的力量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一个重要内容。

2、有关食品安全信息不完善

食品安全信息不权威影响管理效果。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促进食品安全信息的传递可以影响消费者以及生产者的行为,以达到最大限度地改善市场环境、提高市场效率的政策目标。如质量认证是世界各国为保障消费者健康而建立的一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证是将不能观测的质量信息通过一个担保系统传递给消费者,认证标志有助于消费者将优质安全食品与劣质食品加以区别,但认证机制有效运行的关键是取得消费者对认证标志的认可与信任。假若认证管理不规范、不统一,就可能影响信号质量,降低消费者对认证信息的利用效果。我国目前多部门各自为政的食品质量认证体制以及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放心食品等存在互相交叉重叠的多种认证标志,不仅造成消费者混淆,也给生产者带来混乱,以至于在标准上无所适从,从而让政府监管的效果大打折扣。

食品溯源信息缺失影响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控。食品溯源信息通过向消费者提供生产商和加工商的全面信息,从而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真实情况;强化产业链上企业的责任,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将被迫退出市场,而生产质量好的企业则可以建立信誉。政府监管部门可通过这一体系搜集有关信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市场信用缺失,推行食品溯源制度可以明确责任主体。而国内目前建立可溯源系统的企业很少,一是有用信息太少,消费者的使用率不高;二是建立可溯源系统成本太高。

3、监管手段有偏差

中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太注重危机的处理,而忽视了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工作,应更多地在源头上解决问题;监管方式和手段落后,还未能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开展日常监管执法,把检测误认为是监管,把罚款当做是一种管制,把直接监督单个生产者、经营者行为作为目标,实际上这样既不可能也不经济。监管手段应该是社

会管制,更多的是通过对各个环节设计一种手段从源头上抑制生产者、经营者容易滋生的投机行为,这样的监管才更为有效。

政府监管的手段过于依赖直接管制。目前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手段单一,过于依赖行政手段,而在增强生产者或流通者自我管制和第三方管制方面重视不够,从而制约管制结果正效应的最大化。比如食品安全问题与我国企业的信用体系不健全有很大关系,这就要求政府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场信用制度以及具有约束力的行业规范。为减少失信行为,必须建立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使市场交易的参与者加大失信成本,最终放弃失信的决策。现在政府对行业内失信企业的惩戒缺乏手段,或者惩罚力度较小,起不到警示作用,没有为守信经营的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府在间接管制方面要做的事还很多。

三、食品安全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构想

1、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茧

可以考虑“分步走”的方式进行改革。第一阶段整合监管资源,归并监管职能,减少监管环节、延长监管链条,建立和完善综合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逐步实现以一个部门为主的“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模式;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决策核心作用,统筹监管,防止各部门因自身利益及专业偏见而导致政策混乱,为处理部门之间的权限纠纷提供一个各方都共同认同和接受的规则体系。第二阶段建立独立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将农业、工商、质监、卫生、商务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划出来,组建一个新型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实现食品监管行政机构与职能统一监管的新型模式。

2、建立消费者获取安全信息的渠道

应逐步规范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市场,确保认证标志的可信赖性,使质量认证真正成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信息的有效工具。认证应该由在某一专业领域中享有声誉的组织,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信用,为企业的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政府应成为“认证者的认证者而不是产品的认证者”。在政府直接管制放松、加强利用第三方资源的大背景下,通过支持专业组织进行第三方管制和认证,来完善对食品的管制。

逐步建立食品安全标志与追溯制度。从源头上监管,即明确责任主体的一个有效制度是食品溯源制度。食品溯源就是指在食品产销的各个环节(包括种养殖、生产、流通以及销售等)中,食品及其相关信息能够被顺向追踪(生产源头一消费终端)和逆向回溯(消费终端一生产源头),使食品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始终处于有效地监控之中。推行食品溯源制度,应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从食品生产源头开始,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存档,食品要加贴标签、标志,记录和标签、标志可以溯源,推行“产地和销地”、“市场与基地”、“屠宰场与养殖场”的对接与互认。通过食品标识、责任可追溯系统与相应的处罚制度,可促使生产者负有全程的质量安全责任,并激励企业持续地改进食品质量安全,同时消费者获得相关质量信息的知情权。

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信息组织管理系统。目前食品安全的各个监管部门在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同时,都从不同方面搜集了大量信息。但还存在着信息不够全面系统,已有资源分散、缺乏共享机制、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安全信息透明度不高,由此,应有效地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发挥政府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的作用。

3、倡导企业自我管制和第三方管制

激励企业自我管制,既降低了政府监管成本,也是成熟市场经济发展趋势,这就要求政府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方面做更多工作。第三方作为公共经济主体之一,主要包括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等。第三方在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比如贴近基层、灵活、效率、专业等。在食品安全方面,可以考虑确立社会中介组织的法律地位,赋予其部分公共管理职能,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服务,对生产销售者进行社会监督,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政府监管体系的设计要指导和帮助社会力量监督食品经营者和生产者。建立多向信息途径,提高市场经济信息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能对消费者和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冲突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

参考文献:

[1]黄恒学,公共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吕亚荣,食品安全管制中的政府责任及策略[J],改革,2006,(6).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一、总则

1、为了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行车安全,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杜绝特大,重大伤亡和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增强对公司、对他人、对自己的责任心,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始终要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认真吸取别人血的教训,确保行车安全。

3、服从交通民警指挥,积极配合交通民警的管理工作。

4、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并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例会。

5、不闯红灯、不超越黄线、不酒后驾车、不违法变道、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法超车、不开带病车、不违法会车、不违法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

6、车辆因故障等原因确不能行驶时,须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警示措施。

7、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求伤者及时报警,通知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二、驾驶员岗位职责

1、谨慎驾驶,保证安全,正点行车,努力完成各项技术指标。

2、遵守交通规则,服从民警的指挥与管理。

3、行车中做到“三稳五不”(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起步不闯、换挡不响、拐弯不晃、进站不猛、停车不冲)。

4、不争不抢,速度适当,不开“英雄车”、不开财气车、不开冒险车,安全滑行,节油节料。

5、认真执行“三检”(出场前、行驶中、回场后)制度,做好车辆例行保养。

出场前

1、查看车辆报修登记及检修后的完好通知,坚持带病车不出场。

2、遇雪天应清除车顶、挡风玻璃上的积雪,保证视线良好。

3、做好出场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1)轮胎气压,轮胎螺丝及半轴螺丝。

(2)脚、手、制动。

(3)转向机及横直拉杆。

(4)检查各种仪表、指示灯、指示器械。

运行中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不违章、不斗气、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酒后开车、不让非司机开车。

2、驾车时精神集中,姿势端正,不闲谈、不吸烟、不饮食、不转移视线,不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

3、根据车速和交通情况同其它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遇有车辆超越要按规定减速让道,随时注意车辆行人动态。

4、车辆进、出站,注意车辆行人动向,不截头猛拐,不抢行进站,按规定靠边、停直、停正,后门对准站牌,停稳开门,注意关门及发车信号,关好门后起步,车辆出入非机动车道时,要注意避让非机动车。

5、行车中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指示灯,注意发现各部机件有无异响或气味,发现车辆有影响安全和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故障,要及时排除。

特殊情况下的安全事项

1、冰雪道路,雾天行车应注意事项:严格控制车速,保持纵横向间距,不得空档滑行。

2、要随时清除挡风玻璃上的积雪,保证视线良好。

3、车辆进站时应提前减速轻踩刹车,汽车可利用发动机制动,防止车辆侧滑。

4、必要时应装防滑链条。

5、遇大雾或大风尘土飞扬,视线受到限制,应开雾灯或近光灯,同时按交通规则控制车辆,视线在5公尺以内,车辆暂停行驶。

6、雨天行车视线受阻刹车效能降低,涉水行车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涉水深度超过轴头中心以下100毫米时,应暂停行驶或改道通过。

7、雨天公路行车,会车或停车要在有效路面上,防止路基塌陷,造成事故。

三、线路长岗位职责

1、线路长在本单位,要全面细致的掌握车辆和驾驶员的情况,做到对每辆车每年驾驶员都心中有数。

2、线路长必须对车辆出车前、回场后进行细致的检查,做好安全检查,不漏查一辆车,并对行车日志进行监督,做好填写工作。

3、在营运中,线路长要在安全处的领导下,到各条线路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并对不安全驾驶员进行处理。

4、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各分公司线路线路长必须提前到达线路,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的宣传,确保线路安全营运。

5、线路长到线路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以备查验。

6、各分公司线路长要在每周二上午8:30分到安全处,对一周检查进行汇总,针对有安全隐患的,安全处将协助分公司重点检查和处理。

7、各分公司线路长要在每月的30号把本月的各种事故汇总,交安全处备案。

四、交通事故的处罚

1、驾驶员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损失部分,根据责任大小由总公司安全处对驾驶员进行处罚,负全部责任的驾驶员承担30%;负主要责任驾驶员承担25%,负同等责任驾驶员承担15%,负次要责任驾驶员承担5%。

2、事故发生后,应由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费,2000元以内的一次交清,超过2000元的列出还款计划,按计划交清。3、发生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发生死亡事故,负全部和主要责任的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5、事故处理不完,驾驶员罚款交不清的,不安排工作(特殊情况,由分公司写出书面申请报安全处,由安全处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6、凡发生无责任事故和照顾性赔偿的,驾驶员不承担经济损失。

7、以上所有罚款均由安委会处罚,并上缴财务统管中心。

五、安全违纪处罚

1、行车中,穿高跟鞋、后底鞋、托鞋、裙子、光背者,每项处10元罚款。

2、行车中,吸烟、接打手机、开门行车、时速超过35公里/小时者处20元罚款。

3、酒后驾驶车辆的,无驾驶证驾驶车辆的,将车交给无驾驶证或外单位人员驾驶的,带实习驾驶员私自离岗的,处200元罚款。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为了加强本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

本办法所称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术防范)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制止、延缓盗窃、抢劫、非法入侵、破坏、爆炸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术防范产品)是指:用于技术防范活动,具有入侵探测、防盗报警、出入口控制、安全检查等功能的专用设备。

本办法所称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术防范工程)是指:运用技术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技术防范产品的安装、维修、使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主管与协管)

*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是本市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公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的技术防范管理工作。

工商、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技术防范管理工作。

第五条(配建技术防范工程范围)

下列场所和部位应当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生产、存放场所;

(二)广播、电视、电信单位的要害场所或者部位;

(三)集中存放重要档案资料的馆、库;

(四)存放重要计算机数据库的场所;

(五)金银等贵重金属、珠宝的加工、储存、经销场所;

(六)货币、有价证券的制造、存放场所和金融营业以及金融信息运行、存储等场所;

(七)博物馆、展览馆、文物店等集中陈列、存放、经销文物、珍宝和贵重物品的场所;

(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致病性细菌、病毒的集中存放场所;

(九)星级饭店、高级商务楼及大型活动场所的重要部位;

(十)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采取技术防范措施的其他场所和部位。

第六条(技术防范产品管理)

本市产品的质量监督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量技监局)负责。本市技术防范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由市公安局在市质量技监局的指导下实施。

从事安装、维修技术防范产品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事先报经市公安局核准。

第七条(技术防范工程产品的标准)

技术防范工程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由市质量技监局会同市公安局制定地方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安装使用。

第八条(技术防范工程的标准和规范)

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修,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执行。

第九条(技术防范工程的建筑设计)

本市技术防范工程建筑设计规范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制定,并纳入本市建设工程设计规范。设计部门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当遵守技术防范工程建筑设计规范。

第十条(技术防范工程的使用)

使用技术防范工程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防范工程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技术防范工程的正常、有效运行,并接受公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技术防范工程从业和使用单位的要求)

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和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国家和本市安全保密规定;

(二)加强对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安全保密制度;

(三)严格限制技术防范工程知密人员的范围,并登记注册;

(四)妥善保管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图纸以及有关资料;

(五)不使用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人员。

第十二条(禁止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技术防范工程使用规定,禁止下列行为:

(一)毁坏技术防范工程的设备、设施;

(二)擅自改变技术防范工程的用途;

(三)泄露技术防范工程的秘密;

(四)影响技术防范工程使用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六条第二款、第八条规定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对非经营的,罚款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执法保障)

公安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索贿受贿、枉法执行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规定)

建筑项目中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应用解释部门)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管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1]朱正威,张莹.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理念述论.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3(1).

[2]黄德林,田家华.公共管理学概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9.

[3]张晓峰.浅析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与秩序行政.《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

[4]雷仲敏.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构想[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1.

[5]刘铁.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学习与探索.2004,(5).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 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管理 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管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 [2]。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3]。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 [4]。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5]。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5]。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1] 朱正威,张莹.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理念述论.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3(1).

    [2] 黄德林,田家华.公共管理学概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9.

    [3] 张晓峰.浅析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与秩序行政.《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

    [4] 雷仲敏.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构想[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1.

    [5] 刘铁.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学习与探索.2004,(5).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管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2]。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3]。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4]。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5]。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5]。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1]朱正威,张莹.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理念述论.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3(1).

[2]黄德林,田家华.公共管理学概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9.

[3]张晓峰.浅析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与秩序行政.《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

[4]雷仲敏.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构想[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1.

[5]刘铁.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学习与探索.2004,(5).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7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管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2]。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3]。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4]。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5]。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5]。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1]朱正威,张莹.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理念述论.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3(1).

[2]黄德林,田家华.公共管理学概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9.

[3]张晓峰.浅析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与秩序行政.《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

[4]雷仲敏.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构想[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1.

[5]刘铁.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学习与探索.2004,(5).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8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管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2]。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3]。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4]。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5]。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

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5]。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1]朱正威,张莹.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理念述论.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3(1).

[2]黄德林,田家华.公共管理学概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9.

[3]张晓峰.浅析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与秩序行政.《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

[4]雷仲敏.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构想[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1.

[5]刘铁.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学习与探索.(5).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9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管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2]。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3]。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4]。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5]。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5]。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1]朱正威,张莹.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理念述论.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3(1).

[2]黄德林,田家华.公共管理学概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9.

[3]张晓峰.浅析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与秩序行政.《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

[4]雷仲敏.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构想[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1.

[5]刘铁.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学习与探索.2004,(5).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公共安全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6-0376-01

在当前国内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传统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体制与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与现代经济社会的极端不匹配,使得部分地区重经济管理、轻公共服务的现状仍未改变,公共消防力量、消防设备与基础设施虽然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不能满足社会消防安全的总体需求。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安全服务的不平衡,将直接影响城市防御火灾的整体质量。因此,加强有关公共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的探讨,对于提高当前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公共场所消防基础设施不足,消防管理机制传统

(1)在部分社区范围内消防设施的供应率不高,且管理水平较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消防设备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加上消防经费不足,对于社区内存在的大量消防隐患未能及时整改,消防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责任意识也不高。另外一些公共社区虽然配置了较为完善的消防设施,但因为整体管理水平低下及物业管理混乱等造成消防设施长期得不到正确有效维护,这对于火灾的扑救等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2)由于现代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员流动的广度与规模也不断扩大,城市中的房屋租赁状况也在增加,而大量的流动人群普遍缺乏灭火、防火及逃生的相关知识与技能,消防安全意识较弱;部分可燃易燃物品的混乱堆放等也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3)部分基层消防管理部门只重视具体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忽视对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把握,对于消防规划的完善、消防规章的制定等缺乏全局性的深入;在公共社区管理部门与消防管理部门间缺乏沟通协调,使得消防工作落实水平较低;(4)部分老旧城区的消防基础设施短缺,建筑的耐火等级相对较低,布局不恰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难以开展。

(二)城市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与消防需要不相适应

(1)道路建设。城市道路建设中对于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因素考虑不足,人员与车辆通行密集,导致消防车来往困难;在部分消防隐患较大的厂房、仓库、大型公共建筑与高层建筑周围未安置有效的消防工作面或环形消防车道,在火灾发生过程中消防车难以接近建筑物;部分地区棚户区建筑集中,道路弯曲狭窄,消防车辆难以通行,容易酿成大面积火灾((2)供水系统建设。部分城市在供水系统设计与建设时仅考虑生活与生产用水状况,其供水管网的压力与流量明显较低,且不能实现全天候供水;消防给水系统功能不足((3)消防管理不规范。部分地区基层管理部门对于《消防法》等管理规定的落实不足,未按照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审批,且部分公共场所仅考虑经济利益,忽视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在未得到相关审批条件下便私自动工、使用或开业,致使消防隐患大量增加(4)消防站。部分地区消防站数量与消防等级不适应,责任区面积超出设计范围,且位置设置不合理,特勤消防设备供应短缺(5)远程监控系统。一些公共场所未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进行连接,且无消防专线与火警调度中心连通,火灾发生时对于火灾的报警与监控处理不及时,错失了灭火时机。

(三)消防制度不完善

(1)消防执法效率较低。由于消防监督机制的缺乏,部分消防管理部门未设置相关的监督单位及监督人员,或安置监督单位后未进行责任约束,缺少执法过错追宄机制,造成消防监管力度不足;部分消防执法未能全面掌握消防法律法规,整体素质较低,消防技能短缺,难以保证较高的消防执法水平;(2)消防制度存在缺陷。虽然现行的《消防法》提高了法律的有效性及实践水平,但相比较具体情况的复杂性,其仍存在缺陷:未实施有效的消防备案抽查制度,按照“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对不备案行为进行处罚,造成不备案的法律责任要比备案的更轻,容易引发大量不备案行为的发生;对于过失引发火灾的责任仅考虑个人因素,未对责任单位进行界定等。

二、完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部门联动性与消防管理规范化

(1)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在工程项目审核完成后,应当采取全过程监督方式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进行检查,若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未按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的要及时给予修正;(2)加强消防管理的规范化,相关住建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将消防审核作为施工许可证、产权证、预售证等发放的基本条件;规划单位要将防火间距、建筑消防通道作为规划许可证发放的基本条件,消防管理部门要陆续制定各项消防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提高管理的科学性;(3)基层消防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切实加大消防制度的深度与力度,对于违反消防规范的个人及单位要给予纠正及处罚,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

(二)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加强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确保消防车辆通行顺利。对于为消防车提供水源的消防水池、天然水源、大型居住区与集贸市场要安置恰当的消防通道;在交通拥挤路口要设置地下通道、人行天桥或立交桥;(2)改善城市消防给水设施管理、建设与规划,适应城市消防用水标准。在居住区、城镇与企事业单位规划建设中要加强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恰当计算消防水压及用水量;要建设功能先进的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综合管理火警受力、火警指挥、消防通信等过程。

(三)健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消防执法效率

要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与建设,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与政策,明确各级单位在公共消防设计管理、建设与维护中的责任,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机制,促进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要加强消防执法队伍建设,发挥竞争机制的优良作用,将高水平、高技能的专业人才引入到消防队伍中,积极开展消防知识培训与讲座,改善消防人员知识结构与技能水平;将消防制度监督向基层推进,提高消防执法监督水平与广度,逐步形成以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消防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消防税费改革,创新消防经费筹集方式,促进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发展。

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与质量将直接关系着公共场所的安全质量,因此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加强有关公共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分析,多方面、多层次综合考虑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质量的因素,采取相关制度、技术措施以逐步改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麦晓琳.我国消防安全管理研究.大连海事大学.2012(14).

[2] 宁永军.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13(29).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1篇

关键词:社区;问题;对策;公共安全管理

目前我国十分重视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致力于解决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社会的和谐发展是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因此构建和谐社会成为我国当前的首要任务。社区作为城市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即作为一种城市管理单元。目前我国制订了较为明确的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保障体系,为城市居民安全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成为社区安全、社会安定、生产安全的基本保障。本文首先即将对城市社区安全管理进行概述,分析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以便广大城市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参考。

一、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概述

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大致分为两部分,即社区安全和城市管理。社区安全建设直接体现了城市的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社区的安全保障建设的提高可以完善城市管理功能。社区安全的概念基本可以理解为社会机构与各类组织之间的联结纽带,为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大众的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大众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内的各项事业可由社区安全管理作为基本保障,进而建立起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保障体制。城市管理是在保障社区发展的基础上,推动整个社区的平衡发展。城市管理的范围基本包括大众的工作场所、日常娱乐、运动场所、学校、医院、商业圈等城市基本单元。城市管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降低社会的暴力伤害、职业伤害、日常伤害以及有效处理各种突发意外。因此,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

二、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在社会管理过程中能够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并为居民提供多样,根据国内外城市发展的实践进程研究,可以看出城市规模越大,城市功能也就更为复杂,而经济发展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潜在的危机。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安全也面临更大挑战。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能够从社会治安、居住环境、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加强社会管理的多样,因此城市管理应当充分重视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明确认识到社区安全管理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城市发展的角度,对社区安全保障功能进行探究。

三、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中时期,城市化水平在不断提高,同时城市人口也在不断增长,因此会导致城市内部的发展失衡,整体协调性有待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基本包括:重视程度不足、人员素质不强、管理方法不合理等。

1.重视程度不足

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主要体现在社区安全体系还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强,因此存在诸多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在利益冲突与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今天,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智利存在诸多问题,城市、政府、社区之间的在互动机制上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良好的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是社会安全与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但目前我国对于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的管理不够重视,在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中,社区治理、专业治理、自治治理、三者之间都站在自己的利益立场去进行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而不是做到真正的重视社区治理的中体效能,极大的减弱了社区安全的保障性。社区治理的关键在于将城市构建的具体框架、街道、社区之间关系进行明确定位。进而从自治治理、专业治理、社区治理三个方面制定明确的管理体制方案。因此,加大对于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2.人员素质不强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人员素质不强,其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共安全教育的培训体系较为薄弱。据调查,我国对社会群众进行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社会群众普遍存在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缺乏安全意识以及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这种情况直接体现出我国对于国民的消防安全教育方面的重视不够,因此,导致我国人员素质不强。我国在国民的安全教育的培训方面的制度,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国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国民普遍存在应急处置能力以及公共安全保障素质能力较低,社会安全的保障性存在较大隐患。当前我国的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养成忧患意识,导致面对安全危害时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极大降低了日常生活的安全性,缺乏城市社区公共安全基础保障。因此,加强我国国民整体的安全意识以及消防安全常识显得尤为重要,进而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增强城市以及群众抵御各种灾害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管理方法不合理

我国在社区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管理方法不合理,管理体制不尽完善,其主要体现在社区治理的规章制度不够明确。社区是构成城市的基本单元,而社区中又由区、街、居三级组织机构构成。做到有效的社区治理需要做到发挥其综合能力,然而管理方法不合理是导致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制定明确制度程序与运行机制,协调组织各成员之间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我国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政府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与服务之间的界限不够明确,另一方面,社区组织的行为没有形成有效的规范形象,导致部分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部门的权力过于集中,工作质量和自身行为规范的监督与制约力度不够。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首先应当解决管理方法不合理这一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

四、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对策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对此,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对策显得尤为重要。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的管理对策基本包括:加强重视程度、强化人员素质、完善管理方法等三个方面。

1.加强重视程度

针对我国对于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重视程度。完善社区安全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进一步完善城市、政府、社区之间的互动机制。进而对城市构建的具体框架、街道、社区之间关系进行明确定位,加大对于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

2.强化人员素质

强化人员素质主要体现在强化公共安全教育的培训体系,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以及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减少与其他发达国家之间国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差距。提高国民的应急处置能力以及公共安全保障素质能力,减少社会安全的保障性存在的隐患。强化城市社区公共安全基础保障,进而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增强城市以及群众抵御各种灾害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完善管理方法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首先应当解决管理方法不合理这一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制定明确制度程序与运行机制,协调组织各成员之间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

参考文献: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城市公共安全;地铁电梯事故;政府监管缺位

一、各地频发的地铁电梯事故回顾

据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报道,近年来,各地“电梯惊魂”一再上演。2007年12月21日,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世纪大道站一部上行的自动扶梯突然逆行,造成5人重伤。2009年12月21日,上海地铁早高峰期间,一自动扶梯因故障导致踩踏事故,4名乘客骨折。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A出口奥的斯自动扶梯在上行过程中突然逆转下行,造成1人死亡,30人受伤;而在事故发生几天后,7月10晚,深圳地铁四号线清湖站自动扶梯又发生事故,造成2人受伤……

二、城市地铁电梯安全的理论依据分析

1.城市公共安全与城市公共安全监管的概念与内涵理解。城市公共安全是指“在城市规模和生产的集约化发展过程中不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事件)等的状态和能力,使社会和公民个人在从事和进行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时有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而作为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管主体则是以政府为核心的众多的公共管理部门,包括公安、安监、交通、铁道、民航、卫生、环保、气象、林业等等各个部门。概言之,城市公共安全监管就是指城市公共安全监管的主体,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而做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

2.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城市公共安全监管的意义。城市公共安全监管,属于公共物品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其涉及面广,危害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和事件,即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加强和改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必然要求,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历史任务。

三、频发的地铁电梯事故中折射出的政府监管缺位问题

1.城市地铁电梯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尽管关于城市地铁电梯的安全问题,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在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将特种设备纳入监管的环节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几个方面。”但从现实来看,政府在城市地铁电梯领域的立法仍存在不完善之处。具体表现为:1.地铁电梯标准缺乏法律规范2.电梯使用年限及强制报废制度缺乏法律依据3.有关监督执行的法律缺失。

2.建立完善的地铁电梯管理制度的缺位。一方面电梯安全监管制度尚不完善。从安全角度来讲,电梯维修期到了一定要进行维修,大修年限到了一定要大修,但目前政府在这一方面的监管仍有所缺失,进而导致目前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的电梯没有安全检验合格证却仍在运行。另一方面政府对维保单位的监督不到位,致使维保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目前电梯管理部门普遍实行电梯维保外包,而一些大单位接包后又会转包给挂靠在旗下的一些小公司以收取管理费,这样一旦电梯出现安全问题,就有可能出现多方推诿的情况。

3.构建健全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缺位。自2003年抗击“非典”以来,我国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近年来城市频发的一系列公共安全事件又暴露出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具体表现为:第一,预案体系内容涵盖不全,定位不明。第二,城市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机制运行问题诸多,如体制方面,表现为机构设置和功能都不健全;而运行机制方面,突出表现为权责不明,相互间协调不够,沟通不畅。第三,国家虽然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为突发公共危机的处置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各地配套的应对法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致使贯彻落实工作远未到位。

四、加强和完善政府对城市地铁电梯监管的举措

1.建立健全城市公共电梯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政府要更加重视地铁电梯的设计与制造问题,尽快将地铁电梯制造纳入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管理中来,出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政府还要积极出台关于电梯标准和强制报废的相关法律,并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对法律贯彻的监督。进而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察,深入排查电梯安全隐患,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2.完善地铁电梯管理制度,落实问责制。公共安全管理是行政公权在公共安全领域中的适用过程。政府在公共安全管理中负有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因此“公务人员问责制”要制度化、法制化,即公务人员若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行为,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政治责任(引咎辞职、调离现职等),绝不能以政治责任代替法律责任,必须落实责任追究制,体现真正的权责一致。因此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电梯行业的监管,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并大力落实问责制,进而优化城市公共安全的治理模式。

3.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仍存在诸多问题,与现实要求还有一段差距。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完善:第一,深化城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案必须具体详细,有可操作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并定期完善修改;进行培训演练;要在城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第二,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第三,加强城市应急机制建设。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应急信息传递机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形成对全社会有效覆盖和管理的体系;建立健全公众沟通和动员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监督机制和协调机制等。

总之,政府在公共安全领域要持续努力,不断完善自身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使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中来;使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把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范维澄.城市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思考[J].城市管理前沿,2008(5).

[2]罗时.频发电梯事故折射出什么[EB/OL].http:///.

[3]兰贵兴.城市公共安全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42.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公共安全 美国 政府 启示

最近几年我国公共安全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南方冰雪灾难,汶川地震,烧事件,瓮安事件,云南孟连袭警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等。接连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及这些事件抵御之困难和危害之大都显示着我国即将进入“高风险社会”。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矛盾激化。2006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明确了国务院在公共安全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建立了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家和地方突发事件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负责,在地方政府的参与下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体系。中国政府积极应对各公共危机事件,在公共安全管理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但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上还存在种种问题,如缺乏理论支撑,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特别是政府在应对非传统安全上缺乏管理经验。

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公共安全管理发展迅速并形成一门学科。西方学者从政府、组织和个人等管理主体和法律、宣传、运行、后勤等制度层面研究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提出了许多政府关于公共安全的管理方案和理论创新。美国的公共安全管理效率高,制度合理,成果显著。其公共安全管理制度为世界各国广泛认同,代表了西方国家公共安全管理的高水平。中美两国在国家公共安全管理上存在诸多相同类似之处,如中国和美国在应对公共危机上都重视发挥行政首长的指挥领导作用,都建立了紧急事态和突发公共事件行动预案,都很重视事后处理和恢复。但中美两国公共安全管理也各有特点,存在许多不同之处,如美国在公共危机处理中以地方政府为主力,联邦政府起到监督的作用,中国主要以中央政府为领导核心,为指挥领导机关,同时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政府是公共安全管理的承担者和责任人,研究美国的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分析美国公共安全管理的合理因素和制度优势可以使我国政府应对公共危机得到有益启示。

一、“公共安全”的界定

美国的合众国法典中指出,公共安全事件是由总统决定的,在联邦政府的帮助下,以州和地方政府为救援主体来挽救人民生命,财产和健康,以减轻来自任何地方的威胁和危害。美国对公共安全危机的界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自然灾害和人为灾难都是公共安全事件的范围,紧急事件危机、灾难性事件都可能成为公共安全事件。

对公共安全的界定和范围关系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美国等联邦制国家是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资源应急级别和社会动员程度,标准不同,对待和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各国对公共安全的界定也不尽相同。公共安全危机具有阶段性特征,各国面对的具体情况不同,需要根据特定的国情和公共危机发展趋势来界定其范围。

在我国,传统的公共安全事件有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煤矿安全、公民犯罪等。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也是公共安全事件,属于食品安全领域。除了食品安全领域,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全球化发展加快,还出现了经济安全、信息安全、环境污染、恐怖袭击等新的公共安全问题,这些区别于传统的公共安全危机被称为“非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威胁具有多样性,隐蔽性,突发性和跨国界跨地区等特点。国政府在应对“非传统安全”危机上还缺乏经验,危机管理有待改善。

鉴于我国国情和我国公共安全危机多发、突发以及“非传统安全”成为政府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中的不稳定因素等情况。笔者认为我国的公共安全事件应包括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危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其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个人恐怖犯罪活动造成的公共安全事件。这类事件参与人数少,但危害大,处理不好会造成严重社会问题,甚至引发社会危机。二、传统意义上的公共安全问题。除了自然灾害外,还包括煤矿瓦斯爆炸,铁路、公路、航空等交通安全事件,建筑物倒塌,公共设施安全等公共安全问题。三、非传统安全问题。如恐怖袭击,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等新的公共安全问题。

二、美国公共安全管理特点

1.公共安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20世纪30年代,美国政府为应对经济危机颁布了《洪水控制法》和《全国产业复兴法》,50年代又出台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灾难救济法》(Disaster Relief Act),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总统可以公布国家进入灾难状态,这部法律是为美国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上的制度性的立法。此法在随后几十年里不断完善。美国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20世纪60年代,美国本土遭受了多次飓风袭击和两次强烈地震(一次在阿拉斯加,里氏9.2级),这些自然灾害给美国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1961年,肯尼迪政府设立紧急事态准备办公室,专门应对自然灾害。1968年,美国政府出台《全国洪水保险法》,还根据《全国洪水保险法》开展洪水保险计划,把保险的领域扩展到救灾方面。1972年,美国政府出台新的《洪水保险法》。

20世纪70年代,不断发生的自然灾害促使政府向全面的灾难救助的立法。1970年,新的《灾难救济法》规定政府直接对受灾的人提供帮助。1971年,美国发生了旧金山大地震,政府在危机管理中存在种种问题,促使政府在1974年出台了新的《灾难救济法》。

到目前为止,美国产生了100多项关于安全管理的法律,完善而严谨的公共安全法律体系使国家公共安全管理有法可依,规定应对公共安全问题的各主体职责和权力,有利于协调各部门,联邦和地方,组织和个人的行动,保证了公共安全管理的高效率。

2.政府对公共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参与

政府对公共安全产生的全过程参与,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减除、准备、应对和恢复。全过程管理师以“四阶段理论”为理论基础而产生和完善。20世纪70年代,美国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认同了“全危险方法”后,它将公共危机的政策和活动项目区分为四个连续的功能区:减除、准备、应对和恢复,成为四阶段理论或者生命周期理论。

减除,即预防危害发生,主要内容有区域规划、建筑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重设安全改进法规等。

准备,即危机发生的设想及应当具备的动员资源和救援素质。主要包括灾难预案,撤离预案、危机事态通讯、预警系统设置、资源和特别资源的供给和储备。

应对,即应对安全危机采取有效的举措。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方案、预警、资源的动员和管理、提供救援等。

恢复,即对遭受损失的社区提供帮助。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咨询、重建公共设施、建设临时住处,国家财政支持、政策倾斜和情报收集等。

在整个过程管理中,减除和准备是危机发生前的活动,应对是危机发生时的活动,恢复是危机发生后的行为。一般而言,整个过程环环相扣,互有交叉。如在应对活动中就应当就危害程度和救援行动的各方面综合做出善后处理方案,应对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恢复工作,而恢复工作过程中也应该认真考虑下一次类似公共危机的减除和准备工作。美国的公共安全管理重视危机管理中的管理过程,有利于从源头切除问题和最大幅度减轻危机的损失。

3.发挥有准备社区的作用

公共危机管理中三个极重要的主体是政府,非政府组织和个人。三者的有机协调构成了“有准备社区的基本内容”。

个人在社区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个人了解地区公共安全隐患和存在的危机,个人通过加入社区内的非政府组织成为志愿者中的一员,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发挥重要作用。个人和自愿者组织只有参与到社区中来,进入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它们才能有所作为。

美国的有准备社区在“9・11”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恐怖袭击发生以后,除了政府派出警察维持治安,曼哈顿附近居民自发上街提供帮助,许多自愿者组织也纷纷行动起来。人数越来越多,这些自愿者也越来越组织化,形成全国性的救援组织。

自愿者组织是社区的一个重要环节,美国十分重视自愿者组织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自愿者组织在公共安全事件中往往最先到达现场并参与救援。他们能利用自己的技能快速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减少伤亡人数,降低损失。自愿者组织在美国公共安全管理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4.地方在公共安全管理的主导作用

美国建立了以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为主力的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只有涉及全国性和影响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才由联邦管理。以地方的政府来管理公共安全事件,中央政府只是进行监督。

地方政府最早接触公共安全事件,是第一反应者,对问题有较清晰的认识,了解问题的来源和应对方法,地方本位的危机管理模式有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节约资源,最大限度减少危害程度。

美国从联邦到地方都有各自公共安全管理机构。联邦有联邦国土安全部、司法部、国防部等联邦管理机构。州政府设有州紧急事态管理部门。重大安全事件时启动联邦公共安全管理系统,总统为最高负责人,由联邦辐射到地方管理机构。一般情况下由地方主导公共安全管理过程。

三、美国公共安全管理模式对我国政府的启示

1.完善公共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完善的公共安全法律体系可以让各责任方有法可依,弄清自己职责,协调各部门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性和规范化。美国从30年代的经济危机开始制定了各种公共安全法,建立了完整的系统的公共安全管理法律体系,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国政府出台了一些关于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如《防震减灾法》、《消防法》等有关自然灾害的法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公共卫生的法律;《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这些法律具有强烈的部门性,有些法律不适合管理的要求,法律的执行也需要监督。为应对我国新的安全形势和非传统安全威胁,需要出台相关法律,如《信息安全法》、《经济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2006年1月,国家出台《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职责,但它属于行政性法规。我国需要建立一个整体的国家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协调各方行动,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国家公共安全管理法律体系。

2.加强非政府力量的参与

政府是公共安全管理的主要力量,但各自愿者组织和公民个人等非政府力量都是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参与者。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以行政手段为主,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协作,分级管理,自愿者组织和个人在危机管理中的参与不够,没有发挥自愿者组织和个人在危机救援中的积极作用,没有有效发挥有准备社区在公共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自愿者组织和个人是最先接触到公共安全危机的力量,能够在最短的时间抢救伤者,减少损失。自愿者组织参与公共安全管理中应对和恢复环节,降低危机带来的损害,也减少了政府的压力。2008年5月,汶川地震中我国志愿者组织和公民主动奔赴现场开展救援,抢救了多条生命,挽救了人民的损失,在这次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政府应当认识到非政府力量的重要作用,支持鼓励社区的参与,加强其独立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发挥非政府力量的积极作用。但是应该考虑到美国的社区发展完善,我国社区发展远未成熟,不能照搬美国的经验。我国政府可以参考借鉴美国有准备社区参与模式,优先发展自愿者组织在公共安全管理的作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3.加强地方政府在公共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我国采用的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强调统一领导安排。虽然有利于加强领导,但是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客观上影响了公共安全管理的效果。我国一些省份已经建立了公共安全管理的应急机制,但是政府内部缺乏协调和沟通,这种机制属于分散管理,难以从宏观层面统筹协调。地方政府在危机发生后快速反应,应当在第一时间积极行动,指挥协调。

我国地方政府在公共安全管理中应加强地方政府之间协作。在公共安全管理中,增强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发挥地方政府在公共安全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对于跨界跨地区的公共安全事件,应加强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情报共享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沟通协调,加强地方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的战略规划,从全局和整体的高度处理公共安全事件。

4.加大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教育

加强公民的公共安全教育不仅可以降低危机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公民的危机反应力,还可以提高政府和社会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减轻公共危机带来的损失。美国十分重视对公民的公共安全教育,联邦政府加强对公民公共安全意识的培养和防灾救灾的培训。政府不仅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公共安全保卫工作,而且通过加强公民公共安全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公共安全培训等手段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危机应对能力。

我国政府对公民安全教育的普及工作不到位,多数人不知道地震前有哪些预兆,地震中应怎么办,政府本身也缺少公共安全意识。汶川地震中所有房屋几乎毁于一旦,房屋质量不合格,抗震强度差,这些是预防意识弱导致的。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安全意识;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政府部门和公民公共安全培训,提高政府和公民应对公共安全的能力,从减除、准备和应付三个环节应对公共安全危机。

参考文献:

[1]夏宝成.西方公共安全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6).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4篇

一、守土有责: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职责目标

广义上而言,城市任何的安全问题都可以归入公共安全的范畴,因此,城市政府对辖区内出现的安全问题都需要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进行管理。从狭义上而言,城市公共安全则是指具有公共性的城市安全问题,理论上政府公安系统所需负责的事项都归入公共安全范畴。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从环节上可以分为日常预防、预警准备、应急响应、恢复学习;从内容上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简单的可以分为自然灾害管理和人为灾害管理,从应急管理角度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四大类。由于安全问题包罗万象,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因此,对于城市政府而言,公共安全管理的目标就在于减少,甚至减除这些安全问题对个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一方面,对于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政府应当把损失降到最低,甚至不造成损失;而对于可以避免的人为灾害,则应当力争不发生或少发生,即使发生了也应当将其危害降到最低或零。当然,如何评价损失最低、发生最少等虽然属于一个相对的概念,因为这一程度是基于城市既有的自然环境、技术水平、经济水平和市民素质等来综合评判的,没有相应的情景和试验(城市发展历程无法重复、无法完全复制检验)来证明此时此刻城市安全管理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但是,如果将某一指标与全球同类型城市做比较,则仍可以得到一些参考性的结果。例如,中国建国以来在“直接经济损失/GDP”和“直接经济损失/财政收入”上的指标就大大高于美国和日本。

中国城市发展中导致的大量安全现象既有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十分复杂,以及城市自身具有的高复杂和高密度导致灾害(特别是人为灾害)发生概率大幅提高和灾害影响更加严重的客观因素,更有经济发展模式粗放、社会服务不到位、规划建设不合理、百姓期待日益提升等多方面的主观因素,因此,从某种意义而言,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具有更大的主观改造空间。

不能保障好城市的公共安全,城市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将失去意义。这正如《全球城市史》的作者乔尔·科特金指出的那样:只有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通过积极大胆的方法解决安全问题,现代城市才能在新世纪生存和繁荣。[2]

二、制度短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瓶颈问题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未能实现制度均衡是我国城市灾害频发、重发、广发的重要原因,而其制度短缺的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防管理少

2006年随着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地政府对应急管理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的“一案三制”(“一案”指应急预案,“三制”指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逐步建立。[3]例如,浦东新区目前已形成一办(应急管理办公室)、一室(总值班室)、一处(区府办应急管理协调处)“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尽管应急管理为城市公共安全的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2013年浦东接报突发事件803件,成功处置金海路地铁工地事故、“1·6”北蔡上农批火灾、临港上汽物流园区事故、外环线金海路、芳甸路槽罐车交通事故等20余起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以及紧急敏感事件。2014年,新区相关部门成功应对、处置了G1501(外圈)近金海路危化品槽罐车侧翻事故、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事件、洋山港旅游大巴侧翻事故等10余起较大或紧急敏感事件。然而,对于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管理而言,更为重要的环节在于日常的预防管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上海浦东新区在“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尽管大幅压缩了专项规划的数量,但却从更加注重城市公共安全日常管理的角度,首次提出了增设《浦东新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十三五”规划》。在通常的理解中,由于强化日常预防管理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人财物,但由于公共安全问题发生的随机性,人们会觉得“没有必要”,即一旦投入大量精力但事件没有发生,就会被误解为投入成为了“沉没成本”。这一误区在政府管理观念中也时有存在,也导致了公共安全预防管理的“缺位”。确实,从世界范围来看,公共安全预防管理往往也是“事件推动型”的管理,即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政府往往对这类灾害的预防不能意识或意识不强。而一旦发生了重大灾难,也才逐渐配置更多的资源到预防管理上。例如,日本在阪神-淡路大地震发生前,兵库县只有3~4位官员负责防灾事务,并且没有专门的灾害管理部门;地震后,兵库县设立了防灾监一职,是该县名列第三的高官,并且设立了防灾企划局和灾害对策局,下设拥有80多名专职防灾官员的防灾中心。[4]但是中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理应借鉴先行国家的诸多经验,因地制宜、高效精简地开展安全预防管理。

(二)统筹管理难

城市安全管理是渗透到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建设管理等方方面面的管理工作,每个委办局条线都在自己负责的公共领域内进行安全管理。部门化的安全管理一方面可以保障专业性,一方面维持各条线业务的延续性。但是,在城镇化深度推进过程中,公共安全的问题复杂性越来越大,管理涉及面越来越广,处置周期也越来越长,这些都对传统条线化管理带来了挑战。例如,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上,目前的格局是它们在进入

医院之前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而在进入医院后则由医院管理方负责监管,这使得药品医疗器械的全过程监管被划分为几个部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管效率。又例如,食品安全的监管、事故的认定工作由卫计委来管理,但执法则等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如果两个环节之间不能很好地衔接,也可能造成监管出现问题。再比如,城市道路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市容环保局负责,但由于在规划阶段由规土局负责,建设阶段由建交委负责,如果各环节衔接不好或标准执行不严,可能造成前道工作留下的隐患落到市容环保局,这种部门间职责的不对等可能降低安全管理的效率。 尽管在目前管理体制中,应急办在信息的及时汇总、上传下达方面可以起到一个较好的统筹协调作用,但是对于非应急环节的公共安全管理而言,这一体制还难以承担起统一协同的作用。 (三)精准管理弱

安全问题无所不在无处不在,由于全覆盖、全领域的重视可能导致管理成本高昂,需要在日常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因此,提前预防预警的关键是能抓住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管理、精准管理来达到“有的放矢”的预防管理。然而,在现实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过程中,重点的确认往往更多根据指示或听从领导或依据经验,对于本区域真正个性化、地方性的安全问题则可能被忽视。例如,每次发生全国性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往往地方城市政府就将重点放到类似的安全问题领域,而本地区的自身重大隐患可能未能重点关注,这极易导致新的领域的安全重特大事故,这可能也是全国“接二连三”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尽管地方领导可能对本辖区发展情况更为熟稔,工作部门的人员也在长期工作中积累了地方经验,但是对于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环境、方兴未艾的各类新生事物,都催生了诸多新的安全管理问题,如网上送餐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自动售货鲜果汁的监管、网络诈骗、预付卡监管,输入性公共卫生安全、金融危机、跨国犯罪等。

(四)社会共治缺

“保一方平安”作为地方政府的底线职责,确实应由政府负主要责任,但是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公共安全管理中来,不仅是政府“大包大揽”已无力承担、也不能承担的必然选择,也是“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题中应有之义。城市作为公共安全的“双刃剑”,在增添了安全风险的同时,也通过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文明提升等方式为解决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了更多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化企业在安全服务上的高效性,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高新技术企业在3S、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技术上的优势对安全管理的支撑,专家队伍在公共安全管理上的专业性和科学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公共安全管理上的示范带动和精神引领作用,居民在问题及时发现、危险自我保护等方面的优势,是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路径。但是在现实运作中,政府往往囿于传统思维习惯、压力型管理体制等原因,往往在所有公共安全管理领域和环节都采取行政化管理模式,而缺乏更多灵活的安全管理和服务方式。其实,由于城市安全感所具有的相对性,只有通过鼓励全民参与才能更好地配置职责、形成合力,在各负其责中减轻政府负担、提升城市居民对公共安全工作的认可度。

三、治理优化: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方向

针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制度上出现的问题,拟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统一

一方面要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切实增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强化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编制各类预案清单、3D模拟演练系统、城市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清单等,把危险和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应加快应急指挥和处置的速度,包括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联动指挥系统、搭建多渠道的安全信息平台、构建多元主体联动的应急救助系统以及生产恢复、精神疏导和善后学习工作。

(二)全面覆盖与聚焦重点相统一

一方面,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摸清城市公共安全的所有隐患,做到地域全覆盖、领域全覆盖,编制城市风险分布地图,并明确各部门各层级政府的职责范围。另一方面,通过问卷调查汇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切的问题,以民主化的方式明确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短板和重点;通过智能化和大数据等技术分析城市的敏感空间区域,以科学化方式确定重点区域和领域。

(三)顶层设计与强化基层相统一

一方面,从城市整体层面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统一管理体系,包括安全和风险的发现报告制度、处置阶段的指挥调度体系和任务分解机制,安全处置后的反馈评价机制等,要有一个明确的职责分工、权威的指挥调度、高效的协同合作制度。另一方面,维护公共安全体系,要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在整合基层安全管理相关队伍、资源和信息技术上,实现城乡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

(四)政府统筹与多元参与相统一

一方面,强化政府内部统筹的力度,包括建立健全城市应急办、公安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部门(消防)和城市网格办等相关职能机构组成的“3+X”定期会商机制和主要联动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机制,加快建立公共安全的差别化勤务管控机制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加快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在重点难点领域推进“行刑衔接”。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企业、专家队伍、社区精英和普通老百姓的积极性,发挥各主体的优势,共同构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包括设立专家库、咨询委员会、政府购买安全服务清单等。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5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公共管理分析

作者简介:杜万阳(1978.7-),女,江西南昌人,西华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硕士,从事公共管理及经济伦理等问题研究。

一、食品安全管理与公共管理建设

管制是指为纠正市场失灵,保证市场秩序,拥有法律授权的管制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管制者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控制和监督活动。依据管制主体不同,管制可分为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管制两大类。政府管制是指政府基于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目的,依据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对被管制者的活动进行的管制。政府管制作为一种政策工具,是政府治理的手段之一,是为实现政策目标而经常采用的具体治理方式。作为政府管制行为的一种,食品安全管制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食品质量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技术标准,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食品进行检验和监督,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控制,以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在我国食品安全关系到13亿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而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构成了对13亿人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也影响了食品行业自身的有序发展,政府对食品安全进行管制是维护消费者和合法生产者的利益,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消除社会对食品不安全的防范心理,降低社会成本的有效手段,是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管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政府多头管制,权责不明,管制的交叉与空白问题突出;政府管制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管制所依据的标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总体表现出食品安全政府管制水平较低,管制效果不理想。

二、我国公共管理下的食品安全管理解析

近些年,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从“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这种行业性事件,到我们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能遇到的“地沟油”、“毒馒头”以及各种食用添加剂等,这些事件层出不穷的拷打着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信心。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问题上暴露出来的管理缺失、监控失灵已经大大影响了公众对于食品消费的信心。

(一)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范围广泛,政府经验欠缺

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管制模式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集权模式和转型时期的政府主导模式两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建立的是高度集权的国家控制体系,政企不分,国家社会高度一体化。国营企业是食品生产的主体,生产安全的食品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的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既直接参加食品企业的生产又对食品企业实施管理监督。改革开放以后,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和政府管制制度也未能及时地建立和完善起来,加上食品生产技术越来越复杂,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各地发展不均衡,食品生产从简单的手工作坊到现代高科技方式同时存在,管理难度大,管制方式单一,手段也只限于行政干预,缺少市场力量、社会中介、行业自律等多种途径和力量的参与,政府管制水平较低,效果有限。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呈现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特点。

(二)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欠缺

我国的政府职能部门体系,在改革开放以后经过不断的调整和完善,职能分工已经日趋明确。过去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重点一直都放在推进国家经济发展,增加国民收入的问题上,对经济建设的热情高于其他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热情,对于食品安全这种问题,在各种大型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出现以前,是没有的得到重视的。从“三聚氰胺”事件以后,公众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的责任进行了质问,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才开始在我国建立。这种被动推进食品安全管理的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过去政府对食品安全管理重要性的忽视,没有在各级政府体系中针对食品安全管制进行明确的规定,没有建立问责体系,缺乏系统的调查和监管。大多数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并没有从落到实处,这是导致政府监控失灵的重要原因。

(三)公共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存在着体系性缺陷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国家,无论是食品安全管理还是其他各项公共事业的管理,都需要从中央到地方多层次体系的建设,单独的依靠中央监管或者地方政府负责是难以达成预期的监管效果的。并且,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个涉及范围较广的公共事业,不仅需要这种纵向的监管配合,而且会涉及到多个平行部门、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例如会涉及到工商局、质监局、卫生部门等相关机构。在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食品卫生法》是重要的评判依据,食品卫生管理确立的主要责任机构是卫生部门,其余部门处于辅助地位。这种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从形式和组织架构上来看,是满足公共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的,但是在具体的执行和实施中,效果会大打折扣。因为食品卫生管理需要涉及到食品流通的整个体系中,单独的依靠卫生部门的卫生检查是难以达到效果的,其余辅助部门由于没有明确的问责权限、责任承担,也是难有大的作为。这就造成了在问题出现以后,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责任。公共安全卫生的管理,不应该继续停留在卫生事件爆发以后,上级领导以后,公公开始质疑以后,我们的监管体系才有所作为,有所行动,这种以牺牲公共利益的代价换来体系的被动型建设的习惯是不可取的。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这样才能促进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执行效果的进步。

(四)管理者对利益的不合理追求

我国在将计划经济体制改为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便成为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政府在微观调控方面逐渐淡出,更多的是在宏观调控上予以大局性的把控。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不完全排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同样,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也并不是对市场经济自由性的否定。两者的并存是一种现实需要,无论是政府调控还是市场自发调控,都会出现失灵的情况。“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互相配合,能够帮助经济运行实现最大程度的稳定。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的职能机构,虽然不以经济主体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但是它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特别是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管理者很容易因为对经济利益的不合理追求造成安全监控方面的漏洞、疏忽或者故意的放任。我国地方各级政府,不仅肩负着一般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责,而且承担者发展地方经济的职责。地方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种企业的创办、企业收益的增加、企业规模的扩大等方面,政府与企业之间会在某一定的经济利益范围内形成意识上的趋同,政府对这种利益的追求,更多的是从公共经济发展需要的角度出发,但是由此而引发的过度保护企业的经济发展而带来的不安全问题就会出现。这也是当前为什么很多地方政府对于本区域内的企业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以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重要原因所在,平衡经济效益与公众安全是许多地方政府需要重新衡量的问题。

(五)公共管理自身存在着局限

政府的公共管理,是一个国家、社会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但是,政府的公共管理并不是全效的,它在某些环节、某些领域也可能会存在无法调整和规范的障碍。对于公共食品的安全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出现失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共管理与企业生产之间存在着客观环境的差异,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管理,都需要对被管理的对象有较为清楚的了解,但是公共管理与企业生产之间的客观环境差异,决定了政府在信息的获取上面存在着阻碍,特别是对于企业的生产信息,很难完全清楚的掌握。管理者单独的行使自己的管理职能,很难了解到企业生产的真实状况,这是客观存在的管理障碍。第二,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决定了政府的公共管理存在着障碍。除了客观环境的差异以外,双方的地位或者角色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种对立,这就加大了管理者的工作开展难度,并且对于企业的一些处于灰色地带的行为,难以通过公共管理的职能进行规制和处罚,这是政府公共管理自身存在的局限。

三、公共管理视角下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对于社会的发展、国家的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也反映了当前公共管理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上的不足。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加强食品安全监控管理是一种必然选择。

(一)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划分

权责不明是影响我国公共管理效果的重要原因,对于食品安全卫生管理,需要涉及到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选择性、任意性的规范机制只会导致各个责任主体之间在问题出现以后互相推诿,难以找到明确的负责机构,无法对其进行处罚,这就导致了下一次恶性事件继续发生的可能性增加。确立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是当前我们进行安全管理建设的首要任务,对于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部门之间,进行明确的分工,甚至在部门内部将具体的职责落实到个人,明确的责任主体能够使我们在问题出现以后及时的做出应对和反应,并且严厉的惩罚制度能够加强单位和个人对与安全问题的事前监管,较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

(二)加强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设

无论是中央政府部门还是地方政府,国家都授予了他们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权利。加强立法建设成为当前完善我国食品卫生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从基本法的体系来看,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并没有建立独立的法律部门,对消费者的保护大多数笼统的归类在经济法的相关条文中。在这种法律规范并不完善的情形下,除了国家立法机关应当重视和加强法制建设以外,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应的规章对自己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管理进行规范和调节,这种规范能够使政府因地制宜的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措施和方法,实现效果的最佳。

(三)加强食品生产者自身安全意识的教育

政府各种公共管理措施的实施运行,都是从外部环境、外部压力来对这一问题进行规制。食品安全管理除了外部压力的施加这种方式以外,还需要食品生产者自身意识、自身素质的提高,这才是解决问题最根本的方法。这种生产者自身安全意识的提高,除了提高自身的诚信建设、自身的素质建设以外,形成全行业的规范体制也是一种重要的方法。通过行业的规制提高行业的整体质量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可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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