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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主体理论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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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主体理论

第1篇

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健全民主制度,而制度的健全离不开制度创新。因此,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制度化必须加强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要贯穿于这一过程的始终。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保证实现依法治国、规范党政关系、优化公共资源的配置。尤其是在反腐倡廉方面,要充分利用公共管理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二、我国公共管理制度创新面临的困境

1.公共管理多元主体竞争不充分。

由于历史因素影响,我国公共权力的配置表现出单极化、单向性的特点。公共权力多为国家垄断,国家与社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划分不清晰。改革开放后,社会阶层日益分化,社会组织逐渐兴起,但不管在运行机制还是组建模式方面,都是政府占主导地位,突出表现在政社界限模糊、运行模式固化、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社会组织缺乏市场竞争的自主性。政府的行为模式是自上而下的贯彻执行并不是自下而上的公共抉择,加之法律制度与民主化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公共管理多元主体的竞争环境很不充分,多元利益与公共权力的分散不能很好地整合,一些社会组织的利益与公共事业的利益很可能发生矛盾,导致新的不稳定因素。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数量庞大的职能性社会团体挤压了公共主体的竞争空间,也造成了主体竞争不充分。

2.政府与民众面临的困境。

公共事业的决策者可能会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忽视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在公用事业的决策过程中,如果在决策中没有社会的监督,就有可能出现损害人民利益的情况发生。除此之外,政府部门存在行政效率低、执行力不强的问题。这些情况就要求公共事务的管理必须出现新思路、新方法。而民众的参与是现代社会治理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公共事务的管理有赖于民众的参与。但在公共事务的具体管理中,民众的参与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一些在经济上处于优势或者具有较强政治话语权的人或组织往往拒绝民众参与公共事业。

3.多元主体参与公共管理的措施。

第2篇

    论文摘要:在诸如大学生住宿安排方式等管理决策上,大学管理者应结合管理对象的属性认定、管理目标的价值认同、管理抉择的依据选判、管理决策的现实考量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针对大学组织结合的特性,大学管理者应突出会共决策过程中对公共性维度的把握。

    随着中国社会整体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高校对大学生的管理活动不断出现新变化,产生新问题。以大学生的住宿方式为例,“校方如何安排和管理才合适”就是一个极有争议的问题。目前校方提供给学生的住宿方式主要有两种:要么按同一班级人住,而不考虑学生及其家庭之间的经济差异;要么打破院系和班级编制,按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而选择不同收费档次的公寓或宿舍。这类问题看似微不足道,但如马斯诺所谓的“最低层次的需要”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会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如果推而广之,实际上关涉大学管理者如何理性决策,而其关键在于大学管理者如何把握公共决策中的公共性维度问题。

    就大学生的住宿方式问题来说,管理决策至少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判断:

    一、管理对象的属性认定

    为什么会产生大学生到底按班级住宿还是按经济能力安排的纷争,这里首先涉及大学生的身份认定问题,即管理对象的属性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与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强制性义务教育性质不同,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而是既带有教育性质,又带有服务行业商品化的性质。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制度就是这种商品化服务、经济性质的体现。我们通常在探讨教育的基本属性时,会说教育的政治属性、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但它的本质属性还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基于此,大学生相应地就具有双重身份属性—既是大学的客户,又是高等教育的对象和产品,是教育的对象和未来国家社会的公民。对于大学生的这种双重身份,视角和侧重点不同,相应的价值观和采取行动的抉择也不同。

    二、管理目标的价值认同

    对于大学生身份属性的不同认定,由此也引导出两种不同的高等教育的价值观—高等教育的平等和效率的矛盾对立。

    教育平等和民主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孔子“有教无类”的思想主张。我们所理解的高等教育平等的含义,有两个基本点:第一,教育平等与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等有密切关系,在不同历史时期,教育平等的内涵也有所不同,教育平等的概念只有放在特定的范围内才能确定出它的准确含义;第二,高等教育平等是一种理想和现实的复合体,作为一种理想,任何人都不受限制地享受高等教育的各种权力和资源,任何人为的障碍(个人的经济收人和社会地位的差异)都是不合理的,人们甚至还试图借助高等教育平等达到消除社会差异的目的。“高等教育平等”作为一种理想,包括三个方面:(一)进人高等学校的机会均等;(二)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平等;(三)接受高等教育的最后结果平等。

    由此可见,高等教育平等作为一种理想所追求的是绝对平等。然而,现实中的“高等教育平等”只是相对的,不平等则是绝对的。目前,任何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都未能实现理想的平等,高等教育存在着各种不平等的事实:城乡之间的不平等、贫富家庭之间的不平等,等等。从理论上讲,“高等教育平等”的实现程度可以不断提升,但永远不可能完全达到绝对的平等。随着人们对高等教育的要求不断增长,使得高等教育平等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教育平等主张每个人不受外部条件限制平等地享受教育权利(包括人学机会、各种教育资源等),而教育效率又涉及到投人和回报的比例关系,教育效率它追求资源的合理配置,追求投人与回报的利益最大化。显然这两种价值取向总是处在相互矛盾之中。把大学生当作客户,必然要追求高等教育的效率;把大学生当作受教育的对象和未来国家社会的公民,必然要追求高等教育的平等。是高平等低效率,还是低平等高效率?面对这种矛盾,到底是更注重其一还是兼顾两者,如此,抉择就需要依据。

    三、管理抉择的依据选判

    上述大学生的住宿方式问题,就管理对象的公众性、管理目标的社会性特征,无疑使对其管理成为一个公共决策的过程。英国政治哲学家戴维·米勒在《社会正义原则》一书中谈到了公共决策的合理性和正义性问题。他按组织、社区、群体和共同体的结合紧密程度,划分如下三种“公共性维度”:第一种是团结型社区(家庭、宗教团体、职业协会等紧密结合的小团体),其正义原则是按需分配;第二种是工具性联合体,如公司、社区等经济性关系,其正义的标准和原则是“应得”—所得与贡献相等;第三种是公民身份的联合体,如国家、民族等,其正义原则是“平等”,特别是“法律上的平等”,对应的主体是“公民的主体。”

    戴维·米勒的理论核心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公共性维度”是进行“公共决策”首先要考虑的前提条件。根据这个“公共决策”的原理来看大学,大学是第二种和第三种公共性维度的复合体,也就是说既有“工具性联合体”的特征,又具有“公民身份的联合体”的特征。相应地,大学在对学生的住宿安排和收费方式等问题上,是更注重“应得”地效率原则还是教育平等原则,取决于该大学的“公共性维度”或公益性程度如何。

    我们知道,国有大学和私立民办大学在“公共性维度”或公益性程度方面就有很大的差异。两者的差异主要由大学的资源配置方式决定并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国有大学的存在和发展主要依赖于国家、社会的投人,更多地反映为社会公众的共有性,而私立民办大学在创立之初主要依靠私人资本的注人,并依赖于办学维系其滚动发展,社会公众性较低;其二,尽管两者的培养对象都是未来国家社会的公民,具有“工具性联合体”的一致性,但国有大学的工具目地更加注重社会效益,因此其“工具性联合体”的特征实际很大程度上具有公众性,而私立民办大学因其生存、发展的需要,比较偏重于办学的工具性效益。而当大学的工具性特征比重偏高时,其“公共性维度”或公益性程度就会相应降低。

    由此可见,大学的公共性维度不同,进行公共管理的抉择和采取的行为方式也就应该区别对待。对于国有大学来说,应注重高等教育平等的考量,特别是精英大学,它的“公共性维度”的瞩目性及其自身作为优质资源的稀缺性,更加强化了高等教育平等的要求,一则是社会公共资源的倾斜要求公正、平等地分享国有精英大学的高等教育机会;二则是作为社会教化的重镇,也理应将公正、平等的理念落实于平常的管理活动中,熏陶现在的学子,未来的公民。而不能按家庭出生背景、经济条件等将尖子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对于私立民办大学,它更加注重对高等教育效率的追求来获得紧缺的办学资源,这也无可厚非。

    四、管理决策的现实考最

    然而,理性的决策离不开对现实的考量。决策的过程关键是达到一种合理与现实折中的平衡。对两种相互矛盾的高等教育价值取向进行抉择时,是“效率优先兼顾平等”,还是“平等优先兼顾效率”,要依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高等教育办学实力等具体国情而定:其一,我国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都还相当落后,我们是“穷国办大教育”,而国际竞争又相当激烈,这些都必须要提高高等教育的效率,从而实现社会与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其二,要正视高等教育过程中各种不平等的现实,兼顾“平等与效率”,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最大可能的平等:一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但另一方面,我们是“穷国办大教育”,因而对于不平等的地方,则只能用现实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在高等教育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需要提高高等教育的效率,而高校收费制度(住宿费只是其中一项)可以保证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有利。因此,现实选择与总的趋势是“效率优先,兼顾平等”。这也是大学作为一种复合体在当前的现实条件下,其“工具性联合体”的效用要求偏重于其公民身份联合体平等诉求的妥协与调整。

    从另一个角度看,突出人的主体精神(如心学)、道德人格(如理学)是中华文化的传统,只不过相同的主题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思想变奏;而中外哲人对人的道德和主体精神的探究,无疑对现实的高等教育的实践活动有重大指导意义,是大学管理者进行理性决策的又一个思想基础。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在“心与物的关系上”,就突出了“作用于物的心”的首要性和重要性,强调主体改造客体、心对物的改造,包含一种立足于现实、发挥每个个体的主体精神作用和自觉创造性的意蕴,体现出“进去向上”的人生观和新的人文精神。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对人的自由意志和“人为自己立法”的道德律进行了论述,人能够自己立法自己遵守就是意志自律,就是“自由”。人比自然界更高就在于人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产!所以,从道德层面来讲,即使把大学生当作了大学的客户,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人不完全是环境的产物,还应有人格意志和精神力量,要发扬“颜回精神”。当年西南联大师生住的是茅草房,头顶上还有日本的飞机和炸弹,依然能够培养出杰出的一流人才。这些事例集中说明了一个道理,就是逆境和贫穷首先给人带来的是困难,但是一旦当你克服它之后就变成了人生的巨大的财富。住宿方面的贫富差距的不平等并不是成才的实质和关键,能够在“穷国办大教育”的机遇中得到“有教无类”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已是在目前社会的现实条件下可以获得的最大的“教育平等”了。

第3篇

论文摘要:在诸如大学生住宿安排方式等管理决策上,大学管理者应结合管理对象的属性认定、管理目标的价值认同、管理抉择的依据选判、管理决策的现实考量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针对大学组织结合的特性,大学管理者应突出会共决策过程中对公共性维度的把握。

随着中国社会整体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高校对大学生的管理活动不断出现新变化,产生新问题。以大学生的住宿方式为例,“校方如何安排和管理才合适”就是一个极有争议的问题。目前校方提供给学生的住宿方式主要有两种:要么按同一班级人住,而不考虑学生及其家庭之间的经济差异;要么打破院系和班级编制,按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而选择不同收费档次的公寓或宿舍。这类问题看似微不足道,但如马斯诺所谓的“最低层次的需要”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会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如果推而广之,实际上关涉大学管理者如何理性决策,而其关键在于大学管理者如何把握公共决策中的公共性维度问题。

就大学生的住宿方式问题来说,管理决策至少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判断:

一、管理对象的属性认定

为什么会产生大学生到底按班级住宿还是按经济能力安排的纷争,这里首先涉及大学生的身份认定问题,即管理对象的属性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与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强制性义务教育性质不同,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而是既带有教育性质,又带有服务行业商品化的性质。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制度就是这种商品化服务、经济性质的体现。我们通常在探讨教育的基本属性时,会说教育的政治属性、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但它的本质属性还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基于此,大学生相应地就具有双重身份属性—既是大学的客户,又是高等教育的对象和产品,是教育的对象和未来国家社会的公民。对于大学生的这种双重身份,视角和侧重点不同,相应的价值观和采取行动的抉择也不同。

二、管理目标的价值认同

对于大学生身份属性的不同认定,由此也引导出两种不同的高等教育的价值观—高等教育的平等和效率的矛盾对立。

教育平等和民主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孔子“有教无类”的思想主张。我们所理解的高等教育平等的含义,有两个基本点:第一,教育平等与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等有密切关系,在不同历史时期,教育平等的内涵也有所不同,教育平等的概念只有放在特定的范围内才能确定出它的准确含义;第二,高等教育平等是一种理想和现实的复合体,作为一种理想,任何人都不受限制地享受高等教育的各种权力和资源,任何人为的障碍(个人的经济收人和社会地位的差异)都是不合理的,人们甚至还试图借助高等教育平等达到消除社会差异的目的。“高等教育平等”作为一种理想,包括三个方面:(一)进人高等学校的机会均等;(二)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平等;(三)接受高等教育的最后结果平等。

由此可见,高等教育平等作为一种理想所追求的是绝对平等。然而,现实中的“高等教育平等”只是相对的,不平等则是绝对的。目前,任何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都未能实现理想的平等,高等教育存在着各种不平等的事实:城乡之间的不平等、贫富家庭之间的不平等,等等。从理论上讲,“高等教育平等”的实现程度可以不断提升,但永远不可能完全达到绝对的平等。随着人们对高等教育的要求不断增长,使得高等教育平等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教育平等主张每个人不受外部条件限制平等地享受教育权利(包括人学机会、各种教育资源等),而教育效率又涉及到投人和回报的比例关系,教育效率它追求资源的合理配置,追求投人与回报的利益最大化。显然这两种价值取向总是处在相互矛盾之中。把大学生当作客户,必然要追求高等教育的效率;把大学生当作受教育的对象和未来国家社会的公民,必然要追求高等教育的平等。是高平等低效率,还是低平等高效率?面对这种矛盾,到底是更注重其一还是兼顾两者,如此,抉择就需要依据。

三、管理抉择的依据选判

上述大学生的住宿方式问题,就管理对象的公众性、管理目标的社会性特征,无疑使对其管理成为一个公共决策的过程。英国政治哲学家戴维·米勒在《社会正义原则》一书中谈到了公共决策的合理性和正义性问题。他按组织、社区、群体和共同体的结合紧密程度,划分如下三种“公共性维度”:第一种是团结型社区(家庭、宗教团体、职业协会等紧密结合的小团体),其正义原则是按需分配;第二种是工具性联合体,如公司、社区等经济性关系,其正义的标准和原则是“应得”—所得与贡献相等;第三种是公民身份的联合体,如国家、民族等,其正义原则是“平等”,特别是“法律上的平等”,对应的主体是“公民的主体。”

戴维·米勒的理论核心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公共性维度”是进行“公共决策”首先要考虑的前提条件。根据这个“公共决策”的原理来看大学,大学是第二种和第三种公共性维度的复合体,也就是说既有“工具性联合体”的特征,又具有“公民身份的联合体”的特征。相应地,大学在对学生的住宿安排和收费方式等问题上,是更注重“应得”地效率原则还是教育平等原则,取决于该大学的“公共性维度”或公益性程度如何。

我们知道,国有大学和私立民办大学在“公共性维度”或公益性程度方面就有很大的差异。两者的差异主要由大学的资源配置方式决定并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国有大学的存在和发展主要依赖于国家、社会的投人,更多地反映为社会公众的共有性,而私立民办大学在创立之初主要依靠私人资本的注人,并依赖于办学维系其滚动发展,社会公众性较低;其二,尽管两者的培养对象都是未来国家社会的公民,具有“工具性联合体”的一致性,但国有大学的工具目地更加注重社会效益,因此其“工具性联合体”的特征实际很大程度上具有公众性,而私立民办大学因其生存、发展的需要,比较偏重于办学的工具性效益。而当大学的工具性特征比重偏高时,其“公共性维度”或公益性程度就会相应降低。

由此可见,大学的公共性维度不同,进行公共管理的抉择和采取的行为方式也就应该区别对待。对于国有大学来说,应注重高等教育平等的考量,特别是精英大学,它的“公共性维度”的瞩目性及其自身作为优质资源的稀缺性,更加强化了高等教育平等的要求,一则是社会公共资源的倾斜要求公正、平等地分享国有精英大学的高等教育机会;二则是作为社会教化的重镇,也理应将公正、平等的理念落实于平常的管理活动中,熏陶现在的学子,未来的公民。而不能按家庭出生背景、经济条件等将尖子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对于私立民办大学,它更加注重对高等教育效率的追求来获得紧缺的办学资源,这也无可厚非。

四、管理决策的现实考最

然而,理性的决策离不开对现实的考量。决策的过程关键是达到一种合理与现实折中的平衡。对两种相互矛盾的高等教育价值取向进行抉择时,是“效率优先兼顾平等”,还是“平等优先兼顾效率”,要依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高等教育办学实力等具体国情而定:其一,我国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都还相当落后,我们是“穷国办大教育”,而国际竞争又相当激烈,这些都必须要提高高等教育的效率,从而实现社会与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其二,要正视高等教育过程中各种不平等的现实,兼顾“平等与效率”,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最大可能的平等:一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但另一方面,我们是“穷国办大教育”,因而对于不平等的地方,则只能用现实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在高等教育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需要提高高等教育的效率,而高校收费制度(住宿费只是其中一项)可以保证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有利。因此,现实选择与总的趋势是“效率优先,兼顾平等”。这也是大学作为一种复合体在当前的现实条件下,其“工具性联合体”的效用要求偏重于其公民身份联合体平等诉求的妥协与调整。

从另一个角度看,突出人的主体精神(如心学)、道德人格(如理学)是中华文化的传统,只不过相同的主题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思想变奏;而中外哲人对人的道德和主体精神的探究,无疑对现实的高等教育的实践活动有重大指导意义,是大学管理者进行理性决策的又一个思想基础。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在“心与物的关系上”,就突出了“作用于物的心”的首要性和重要性,强调主体改造客体、心对物的改造,包含一种立足于现实、发挥每个个体的主体精神作用和自觉创造性的意蕴,体现出“进去向上”的人生观和新的人文精神。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对人的自由意志和“人为自己立法”的道德律进行了论述,人能够自己立法自己遵守就是意志自律,就是“自由”。人比自然界更高就在于人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产!所以,从道德层面来讲,即使把大学生当作了大学的客户,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人不完全是环境的产物,还应有人格意志和精神力量,要发扬“颜回精神”。当年西南联大师生住的是茅草房,头顶上还有日本的飞机和炸弹,依然能够培养出杰出的一流人才。这些事例集中说明了一个道理,就是逆境和贫穷首先给人带来的是困难,但是一旦当你克服它之后就变成了人生的巨大的财富。住宿方面的贫富差距的不平等并不是成才的实质和关键,能够在“穷国办大教育”的机遇中得到“有教无类”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已是在目前社会的现实条件下可以获得的最大的“教育平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