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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特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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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特点

第1篇

关于少数民族对婚姻法变通这一规定,应该从上世纪50年代说起,该法规定在少数民族密集地,省市地区和人民政府,必须按照少数民族婚姻法的具体状况,对本法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变通。随着婚姻法的不断改革,后来的一些法律法规,婚姻法也开始确定在民族地区内实施变通。近年,我国共建立了多个民族自治区、自治县和自治州等,其中有1/3的地区已经将婚姻法做了新的变通。婚姻法的多次变通,也使得国家婚姻法的各项规章制度越发完善,从而受益于更多需要被婚姻法保护的人群。

一、变通在民族地区婚姻法中的应用

万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所谓变通,就是在保持基本原则的同时,要打破常规,放眼看待一些事物。变通是理性的认识,是根据具体的目标,通过合理的变通达到所预期的效果。我们国家民族地区在婚姻法的变通上,应该依据当地民族的各种政治文化等进行必要的变通,只有这样的法律才能更好的适用于各民族和地区。我国婚姻法的种种条例规定,虽然在婚姻法开始实施时就确立了它的基本原则,但是这并不代表着能同时应用在人民的现实生活中,白纸黑字没错,可是与彻底的实施通用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尤其是在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都没有真正实现婚姻法带来的改变和革新。传统老套的婚姻家庭观念,仍然存在于这些民族和地区,甚至会越来越明显。所有的规定在出台以后,都是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过渡,才能真正发挥它的效果,婚姻法的变通实施的过程,也是需要时间的,我们国家对民族地区婚姻法变通的这一规定,有着诸多方面的原因和依据,也具有比较深刻的意义。我国是人口大国,地域辽阔,有着56个民族和诸多的民族自治地,因此,针对于民族和地区的法律变通,是相当必要的。每个民族都有其自己的特色和宝贵的传统文化,民族地区的变通,就起到了维护少数民族自身特点的作用。这种特点主要是关于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更多的是关于人民婚姻和家庭方面的风俗。所以,婚姻法是我国现行法律中变通次数最多的法律,就是为了能全方面的维护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

二、关于民族地区婚姻法变通的法理可行性思考

民族地区的婚姻法变通主要依据几个方面来完成:

(一)婚姻法的变通要有哲学依据

凡事都有一定的共性,做任何事情的同时,都应该从实际出发,理论结合实际,体现出马克思唯物主义的中心思想。然而我国的婚姻法的各项规章制度,也是根据当时社会的特点和汉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共同制定的,而对于少数民族的种种风俗习惯、地域文化、社会发展等不能详细考虑,因为某些内容根本不适应少数民族应有的特点。所以,我国婚姻法在变通时,首先考虑到的是民族地区的风俗人情等特点。

(二)婚姻法的变通要有法理依据

法律是衡量人类道德标准的唯一手段,法律是最公平公正的,但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人群分散广,要想做到人人平等,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对少数民族来说,更是不可能完全公平,我国少数民族大都集中在偏远、条件恶劣、经济发展缓慢的闭塞地区,这些地区的经济生活水平相对落后,公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思想较为薄弱,对于传统的风俗习惯和民族意识等,长时间的保留,而这些传统的东西会严重的阻碍公民接受和适应国家法律。国家在这些地区的法律变通上,也一再追求实质平等,尽可能的使少数民族公民与汉族公民享受平等的权力。

(三)婚姻法的变通有法律依据

国家宪法和法律明确的规定,民族享有婚姻立法的权力。民族地区还可以根据地方情况执行法律,民族地区的法律变通也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这些法律的规定,足以证明我们国家法律的变通是受法律和行政法规所保护的,这些法律和宪法的名门规定都是婚姻法变通的主要依据。婚姻法变通还来自于自治权。自治与他治不同的是,制定团体章程不是通过不相干的外人,而是由团体内部的成员根据本质来制定出相关的规章制度。民族自治机关还可以根据一些相关法律规定权限来充分行使自治权。自治区是国家法定的,为保障少数民族、行政区实现平等而制定的有利措施。法律变通权也是自治权的重要部分和核心内容,法律变通权是通过自治权产生的,法律所赋予自治机关的权力就是变通,这是与地方机关不同的一个标志。民族地区在婚姻法上的变通,也有着其漫长的发展过程,都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众人平等。

三、婚姻法变通的部分变通规定

我国婚姻法的变通除了那些重要规定外,还有一些相关的变通规定。

(一)关于男女结婚年龄的变通

我国最早的婚姻法曾规定的法定试婚年龄是男20岁,女18岁,那时的经济文化水平都还相对落后,人民群众对于这种规定的接受能力与当时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后来,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开始关注自己的身心健康、提高自己的自身能力,和计划生育工作等;再者考虑到自然因素和农村实际情况,不适合将法定试婚年龄提的太高,所以规定了男22岁,女20岁。但在很多少数民族和偏远地区,还存在着早婚私婚等现象,这就是残留在部分民族地区的传统婚姻习俗。要想婚姻法实施在民族地区内,必须做出变通。在少数民族婚姻法的变通规定中,只有一个地区还坚守着男22女20的规定,其

转贴于

他多数民族地区已经将婚姻法变通为:男20岁,女18岁。但由于使用面不同,很多都用在偏远的少数民族和汉族的部分偏远县城等。

(二)是关于不准近亲成婚的变通

所谓近亲结婚,就是指具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两个男女不可成婚。少数民族地区,大都地处偏远、人口稀少的山区或边疆地区,交通不便,使得人接触外界的能力有限,通婚的范围也就特别的小,很多民族就规定只与本民族的异性成婚,导致了近亲结婚的人数居多,有的地方更是有表兄妹成亲的习惯。后来,很多民族自治地方在近亲结婚上做了变通规定,像内蒙古、贵州苗族、甘肃某自治县等地方,就明确的规定不可近亲结婚,而且有的提倡四代或七代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回族更是推迟时间执行本规定的。这些例子就是根据少数民族不同的风俗习惯,来完成婚姻法的变通。

(三)是计划生育政策的改革和变通

国家发展到今天,人名的文化素质也都在随之提高,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但对于不同的地区和民族,国家也有不同的政策规定,有关的区域自治法就规定,民族自治机关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实行适合于本民族或自治区的规章制度。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稀少,关于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也是党和国家比较重视的人口政策问题。各少数民族有其各自的历史和现实状况,包括不同的信仰和文化,要想形成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有一定困难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国家采取的相关措施是,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的对待,民族人口不足千万的可以生二胎或三胎,个别地区和人口实在较少的民族地区,可以生育四胎或是不限制生育问题。这样的方针策略,既照顾到国家的利益,又照顾到各民族特点,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四、婚姻法变通具有深刻而长远的意义

我国现行的关于民族地区婚姻法的变通,很好的维护了少数民族和地区的婚姻问题,公平的对待每一个民族地区和每一个公民,56个民族真正是一家,坚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实现全民统一。少数名族在我国人口非常少,并且其风俗习惯等都独具特色,然而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正是代表一个民族的宝贵历史遗产,是经过漫长的历史年代,一点点积累发展而成的,具有深刻的意义。说到风俗习惯,就不得不想到文化,文化既是一个民族最显著的特点,也是一个民族最优良的传统美德,文化是最具民族尊严和价值的产物,每一种文化,都应该被世人保存和尊重,发展文化也是每个民族地区所特有的权利,是整个国家整个人类都为之崇拜的。而实行民族地区婚姻法的变通,必须遵循少数民族地区的这些人文特点,在不破坏其特色的基础上实行必要的变通措施,变通后的婚姻法能真正受益于每一个民族地区的公民,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很多民族和地区具有不同于汉族的传统习惯,尤其是在婚姻方面,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一个重要问题,婚姻法就是维系一个家庭和谐关系的有利保障,只有民族地区在婚姻法上做好变通规定,为了更好的维护每一个人民群众婚姻关系。保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依据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文风俗习惯,在婚姻法上做出相关的变通,是非常有必要的。

五、结语

第2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承;现代化

我国拥有五十六个民族,除人口基数最大的汉族外,其余的都是少数民族,各个民族在不同的地域中各自发展,形成了风格迥异的少数民族文化,是我国重要的文化资源。由于少数民族的人口较少,所以不具备较强的文化调节功能,在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与主流文化的交流和碰撞促使了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开始与现代社会融合,并且加速了少数民族文化的迁徙。在现代化背景下,如何有效传承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成为现代人民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保护生存空间,提高生活水平

站在文化生态学角度进行分析,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传统文化风貌主要是受到地理环境的整体属性的影响,因此不同的环境造就了不同民族的生产和生活的方式,形成了多种多样的风俗习惯。我国的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大多集中在边疆地区、山区和沙漠等,受到自然环境和文化条件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形式。例如在草原上诞生的蒙古族,正是拥有辽阔的草原和牧场的环境基础,才形成了蒙古族特色的蒙古包以及那达慕,才有了蒙古族嘹亮的歌声。蒙古族在特定的环境中形成了包含自身特色的草原文化,若是改变了蒙古族的生活环境,那么如何能够有效保护蒙古族的草原文化,若是失去了大草原,如何形成威武雄壮的蒙古人民,所以生存环境对文化的影响是深刻的。[1]

少数民族文化是在相对封闭的生存环境中形成的,拥有独特性特点,同时也受到生存环境的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当地人民的人均收入普遍较低。大部分的少数民族人民生活在茅草房和危房当中,缺少基本的生存条件,人民的生活质量受到极大的影响,并且也阻碍了少数民族地区与外界的文化交流。

虽然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条件落后,但是我国大部分的文化和自然资源都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内,形成了资源丰富、经济落后的现状。随着全球现代化的发展,多数地区都开始大力发展工业,希望通过现代化的工业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却破坏了当地人民的生存环境,对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冲击较大。例如广西政府针对南丹县开展的扶贫行动,通过现代化的建设来促进少数民族的发展,虽然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却产生了消极的作用。若是在展开扶贫计划的过程中,充分了解民族的文化,熟悉扶贫群体的真实需求,那么项目的开展就是成功的,反之则会起到破坏。所以在现代化背景下,要想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就需要符合当地的自然环境,传承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通过文化背景来挖掘现代经济建设。

二、正确对待传统文化,合理利用文化资源

虽然少数民族的经济落后,但是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民族文化,有部分人群认为,少数民族的地区发展缓慢是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导致的,将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认定为“落后习俗”,虽然少数民族文化当中存在有部分消极因素,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但是也存在有优秀的方面,需要我们自己去分辨。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当中,蕴含着许多传统的智慧,虽然现代化的发展促使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我们也应该关注民族传统中的积极因素。例如在安顺地区开设了一家作坊式的蜡染厂,其保留了传统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方法,也有效的利用现代化设备改善了生产的条件,合理的扩大生产规模。又如云南白药的生产以及四川刺梨酒等,都是在保留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对传统工艺进行了有效传承。[2]

三、拓展文化传播空间,增强民族自强意识

少数民族要想实现文化传承和发展,就需要依托于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现阶段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在教育方面和娱乐方面的设施设备都比较落后,也没有针对少数民族文化特定划分文化类别,并且我国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目的反映也比较少。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发展,广播电视已经深入到我国家家户户,但是对于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而言,还不能很好将自身的文化通过广播电视来进行传播,所以首先要为少数民族创造一个交流展示的平台,真正的为民族文化扩展展示的空间。

受到传播空间的限制,我国的少数人民中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往现代化的生活,认为自身的民族文化是落后的,尽可能的摆脱民族文化对自身的影响。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需要重视民族意识的教育,让少数民族人民感受到本民族文化在社会中的作用,感受大国家对民族文化的重视,从而增强少数民族人民的民族自豪感,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与现代化相结合。[3]

四、结语

文章试论了现代化背景下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传承,我们不仅要从少数民族人民的民俗文化进行分析,还需要从具体的生活层面进行深入的探讨,在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带领少数民族实现自我发展,有效传承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参考文献:

[1] (美)毕加霖,毕洁莲.瑶族社区扶贫与现代化建设[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7(2).

第3篇

[关键词]共生互补;散杂居民族关系;特点

[作者]岳雪莲,中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4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0)02-0055-005

“民族关系是社会交往关系中涉及民族性内容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涉及民族这个社会人们共同体的地位和待遇、民族这个社会利益群体的权力和利益、民族及其成员的民族意识和感情的社会关系问题。”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最复杂、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而散杂居民族关系在我国的民族关系中又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关系中的一些问题,很大一部分发生在散杂居少数民族身上,“在我国民族关系中有70%~80%都是来自散杂居民族关系中的问题”。因此分析散杂居民族关系的特点对于我们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民族关系问题,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尤为重要。

共生互补的理念是由中南民族大学许宪隆教授首先提出的,其基本内涵是指人类的活动及其结果要确保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的和睦共存、和谐共生、取长补短,互利双赢、互助互动、协同进化和发展。它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共生互补,又包括人类世界中的共生互补(个人与个人、集团与集团、民族与民族的关系等等)。它强调的是:共生单元间优势互补,互相借鉴,以收扬长避短之效;共生单元间互为依存,互利双赢;共生单元间有竞争和冲突,要在竞争中产生新的、创造性的互补性合作关系;存在竞争的共生单元间的相互理解和积极态度;共生系统中的任何一方单个都不可能达到的一种高水平关系;共生单元在尊重其它参与方(包括文化习俗、等)基础上,扩大各自的共享领域。在内容上它包括经济系统的共生互补、文化系统的共生互补、政治系统的共生互补和社会系统的共生互补四个方面。本文在共生互补这一理念的视角下,从民族构成、居住地域、民族意识、社会交往、风俗习惯、民族竞争和民族发展几方面来分析中国散杂居民族关系的特点,具体如下:

一、民族构成的多样性与分布的广泛性

首先,从民族构成上来看,民族成份的多样性。散杂居少数民族人口中,包括了我国55个少数民族成分的全部。其中,阿昌、基诺、德昂、门巴、珞巴、塔塔尔、俄罗斯、乌孜别克、赫哲、京、高山等11个民族,尽管人口总和只有16万多,仅占散杂居人口的0.55%,但由于他们没有建立自治地方,因而,在散杂居少数民族中,占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在建立了自治地方的44个少数民族中,满、回、朝鲜、瑶、傈僳、畲、东乡、土等8个民族的散杂居人口接近或超过了50%。其中,满族四分之三的人口、700多万为散杂居人口,居各少数民族之首。回族的散杂居人口占三分之二,近600万。其他各民族也都有部分人口散杂居于全国各地,壮、蒙古、朝鲜等民族的散杂居人口都超过了100万。藏族有20多万人散居在全国2000多个县市。即使居住比较集中的维吾尔族,还有10万多人散居在全国1100多个县市。

其次,从地域分布来看,民族分布的广泛性。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几乎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每个角落。散杂居少数民族人口遍及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台、港、澳未统计)以及全国97%的县、市,但相对集中在西南、东北以及中间的连接带上。云南、辽宁各有420多万,贵州380多万,广西120万,湖南220万,河南110万,河北130万,吉林140万,黑龙江190万,以上9省、区的散杂居少数民族人口总和为2200多万,占全国的四分之三。此外,新疆也是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一个地区,有230多万,占当地总人口的15.3%,比例列全国首位。

二、居住地域的交叉性与生活的交融性

首先,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分布广泛,全国98%以上的县市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成份。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既分布在民族自治地方,又分布在非民族自治地方;既分布在城市,又分布在农村。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在一定的地域内是几个或者几十个民族交错居住的,比如有一大半的省份其民族成份在40-50个,中等以上的城市或地区也大部分有十几个到几十个民族成份。各民族交错杂居,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分布格局,即使在民族自治地方,也往往形成多个民族共同生活居住的局面。比如,在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内有十余个民族交错而居。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散杂居少数民族的人口和分布仍有进一步发展和扩大的趋势。在民族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成分与人口数量将日益增加,全国各地多民族共居的现象将会增加。

其次,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居住形式决定了各民族生活上的交融性。散杂居民族与其他民族交错居住,各民族间交往频繁,共同的地域使各民族之间互相了解和学习,加强了民族间的团结,促进了共同的经济文化生活的发展,使各民族间共同的因素增多。同时,民族的独特性也显现出来又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散杂居民族关系中的互融性。比如,居住于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回族,其居住形式、衣饰等日常生活的许多方面都已经和当地的傣族不分彼此了;再比如,随着民族之间交往程度的加深,散杂居民族间异族通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在城市中,不同民族通婚尤其是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日益增多,据1990年统计,全国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的有6756042户,通婚户人口29798457人,这分别占全国少数民族户数和人口的42.2%和41.9%。

三、民族意识的自觉性与行为的同步性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共同的心理素质,它不会随着各民族散杂居而消失和淡薄。散杂居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相对于聚居区少数民族来说不断增强,具有自觉性。散杂居少数民族进入汉族地区,他们的民族认同感不断加强,即使原来素不相识,只要是同一民族就会倍感亲切,关系自然就会融洽,同一民族之间的亲近感得到加强。散杂居的少数民族居民脱离了本民族的居住与文化环境,在与当地主流文化交往的过程中无意识的暗中比较,两种民族文化的潜意识的较量使得散杂居的少数民族所保留的民族文化传统、反映到心理上的暗示会更加强化,民族自我意识不断增强。

在各民族自我意识不断强化和明晰的过程中,维系着民族群体的思想感情、民族的自我意识使得散杂居少数民族对本民族的尊严和民族利益表现出心理的敏感性。一般来说,散杂居少数民族,无论是在人口数量上,还是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都处于绝对少数,是容易受到伤害的脆弱群

体。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弱势性使得散杂居民族关系非常敏感。人口上的弱势导致了他们心理的敏感以及对周围事件、环境的敏感,在实际工作中,一点小的失误或考虑不周到就会损害到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利益,有时甚至因为一句话,就会导致矛盾的激化。尤其是居住在城市的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多,代表人物集中,他们的联系广,影响大,而且民族意识较强,对落实民族政策的要求较高,对不尊重和侮辱本民族的语言和行为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关系都十分敏感,因而稍不注意就容易产生摩擦和矛盾。心理的敏感性,往往会表现为行为的同步性。散杂居少数民族对关系他们利益的问题十分敏感,他们要求得到理解和尊重,获得平等权利,如果在某一件事情上触犯了他们的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往往会使他们产生为争取社会生活的平等权利而采取一些失当或过激的行为。

四、社会交往的联动性与流动的扩散性

首先,社会交往是社会个体成员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相关互动的形式和内容的总和。而民族之间的社会交往就是通过民族个体成员之间的相处和交往来表现的。散杂居少数民族关系的联动性是由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形成过程所决定的。散杂居少数民族从聚居地或发源地向四面八方流动迁移,尽管迁移后的居住地域很分散,但散杂居地区和本民族聚居区同源同种,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有高度的民族认同。尤其因为散杂居人口的稀少,更使散杂居地区与本民族聚居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既有散杂居地区主动加强和聚居区的联系,更多的是聚居区在注视散杂居地区的发展,所以“发生在本民族聚居地的一些重大事情,很容易传递到各地的散杂居民族中,同样,发生在散杂居民族中的一些事情,也很容易在其本民族的聚居地、边疆地区甚至全国发生影响,引起连锁反应。”前几年的智力抢答赛答题风波、“奇异的性婚俗”出版风波的发生和处理,在全国少数民族同胞中产生的影响,就是很清楚的说明。另外,对于一些跨境民族而言,他们往往和国外的民族有着天然的、历史的联系,一旦发生矛盾和纠纷,很容易扩及到国外、境外,造成大范围的影响。因此,散杂居民族关系这种联动性的特点,使得个别民族成员、局限于散杂居地区的事件可能会被认为是针对整个民族群体的民族性事件,从而上升为全局性的民族问题,即牵一发而动全身,使散杂居民族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散杂居民族关系的扩散性是由社会经济发展决定的,同时也与散杂居民族关系的联动性相联系。散杂居少数民族一般都是从相对封闭落后的地区流向较为开放发达的地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造成大量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众多的少数民族成员流向城市,流向内地,流向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少数民族大量流入城市的原因除了毕业分配、部队转业、工作调动、通婚等途径之外,主要还是务工经商。近年来,我国630多个城市都有少数民族流动,其中以大中城市为最多,并形成了一个个以少数民族经商人员为主的少数民族“聚落”。这些流动人口的增加,不仅使我国各民族散杂居程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而且散杂居的地域范围也得到了进一步扩大,散杂居地区民族关系的覆盖面也向更广的范围发展。

五、风俗习惯的相容性与信仰的重叠性

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具体反映,在不同程度上表现了该民族的生活方式,历史传统和心理情感。散杂居少数民族由于远离了民族聚居区,在风俗习惯上变化比较大,入乡随俗,与周围民族在风俗习惯上同习共俗的较多。风俗习惯的彼此了解不但能够加强民族之间的联系和交往,也会增进民族之间的相互尊重与合作,对促进民族关系的发展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同时,民族的风俗习惯与是交织在一起的,民族的风俗习惯、历来都是民族问题最敏感的因素。在散杂居地区,随着各民族相互交往的频次和深度的增加,不同宗教之间的容忍度也相应增加。宗教之间的客观差异虽然使各民族在认同方面有一定的界限,但是并没有因为的不同而导致或出现民族之间的隔阂。因为无论什么宗教、什么民族,作为社会的个体成员,必须在接受他人的过程中取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这一点在散杂居地区又尤为明显。所以说,在散杂居地区,宗教差异不再是民族关系融洽和谐的障碍,也不是社会成员划定交际圈、生活圈的参照。虽然散杂居民族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和有所变化,但仍具有本民族特点,因而,在民族交往中,仍然需要了解、尊重、理解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了解他们的吃、穿、住、用、婚仪、丧葬、信仰等,不触犯少数民族的忌讳,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特别是占散杂居少数民族人口多数的回族等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他们的特征比较明显。

六、民族竞争的互惠性与利益的协同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变得更为直接和尖锐。发展差距和贫富差距在迅速扩大,同时也导致了民族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促进各民族联系日益密切的同时,也大大激发了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积极寻求发展、缩小与先进民族之间发展差距的愿望和要求。同时,由于市场经济是以市场和公平竞争来调节经济活动,这强烈刺激起了各民族成员发展的愿望,使得各民族之间的竞争意识普遍得到加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民族之间的关系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被动”为“主动”所取代。

散杂居地区不同民族之间既有竞争、又有互助,通过竞争和互惠,加深各民族间的交往程度,加强不同民族间文化的沟通、理解、认同,催化民族文化的更新与创造,进而达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同步,形成新型的民族关系。各民族在获得各自利益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互助的关系,随着各民族关系的日渐加深,培养出各民族间深厚的情感,最终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共同繁荣。因此,散杂居少数民族在市场经济的竞争压力下,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加深了民族之间的理解和交往,最终达到利益的一致和协同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七、民族发展的层次性与目标的一致性

散杂居少数民族大多数居住在高寒山区、偏僻地区和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地方,自然条件较差,经济文化发展相对滞后。由于自然条件较差,目前散杂居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水平与汉族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即使是在散杂居少数民族内部,其经济发展也是不平衡的,特别是在不同区域的这种不平衡表现的比较明显。一般来说,城市少数民族的经济状况较好,平原地区的良族乡和其他的农村相对次之,山区、丘陵地区的民族乡和农村状况较差。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由于底子薄、不适应等原因给散杂居少数民族带来了诸多困难,地区之间的差距、同一行政区划内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差距在不断拉大。

一般来说,民族平等状况主要是通过少数民族与汉族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接近程度反映出来的,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良好的民族关系也是建立在民族平等发展、共同繁荣的基础之上。民族之间的经济结构状况及发展水映民族平等的实现程度,对民族关系产生重要的影响。不同民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放性要求当中,不可避免的因历史基础、自身及客观条件不同而出现差异性。在散杂居地区的经济发展上,少数民族和汉族是相互依赖的“谁也离不开谁”,所以少数民族与汉族要优势互补,汉族和少数民族必须把各自的优势、长处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加快民族间资本、技术、信息的交流,共同发展经济,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因此,虽然目前散杂居各个民族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经济和文化发展存在差距,具有层次性,但我国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指引下,最终会实现同一目标,即各个民族共同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小结

散杂居少数民族的民族关系是全方位的,具有广泛性,它既涉及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关系,也涉及少数民族之间和少数民族内部的关系;既涉及城市民族关系,也涉及广大农村地区的民族关系;既涉及到十一个未建立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也涉及到建立了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中聚居人口与散杂居人口之间的关系;既涉及政治平等权利问题、风俗习惯和的自由权利问题,也涉及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权利问题。总之,它涉及到所有少数民族、全国所有地区以及民族生活的所有领域,因而,散杂居地区的民族关系极其复杂。

第4篇

关键词:《桂海虞衡志》;志蛮;少数民族风俗

中图分类号:K8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11-0124-03

《桂海虞衡志》作者范成大(1126―1193),字致能,号石湖居士,平江府(今江苏省苏州市)吴县人。曾任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知静江府(今桂林市)。《桂海虞衡志》一书是他离桂赴蜀途中所作。该书原3卷,今仅存1卷,共13篇,分别是志岩洞、志金石、志香、志酒、志器、志禽、志兽、志虫鱼、志花、志果、志草木、杂志、志蛮。其中志蛮篇对当时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地理分布、民族居住方式、民族生产生活习惯都进行了详细描述。

东汉应劭《风俗通》序曰:“风者,天气有寒暖,地形有险易,水泉有美恶,草木有刚柔也。俗者,含血之类,像之而生。故言语歌谣异声,鼓舞动作殊形,或直或邪,或善或也。”应劭是从地理环境方面对人的影响形成的各种风俗而言。

《尔雅・释地》曰:“太平之人仁,丹穴之人智,大蒙之人信,空桐之人武。”说明自然环境对人的性格的形成也有很大影响。《礼记・王制》记载:“天子巡守,至于岱宗,觐诸侯,问百年者……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诗》三百篇,多言风俗之事。此风俗之考察皆为政治。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说明风俗的地方性很强,而不同民族自古传承各自的风俗习惯说明民族性也很强。这种风俗习惯对管理本民族或地区的一切民事活动具有教化、约束、凝聚、调节和审美功能。古代对民风考察的目的多在于政治需要,供统治者“知得失”、“自考正”。现在对各地风俗民情的考察主要是发现不同风俗的起源、发展、演变规律,从而发扬优良传统,革除陋习,让传统习俗为今天的人民发挥更好的服务作用。

《桂海虞衡志》中对广南少数民族风俗的记载独树一帜,范成大自序曰:“本书所录,仅为方志所未载”,“他州所有,皆不录”。此一特征使本书的内容有所限制,但仍不失其独具的特色。志蛮篇中少数民族风俗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居形式

由于广南少数民族地处偏远,且多居山区,经济相对落后,所以民居形式因地制宜,多是两层干栏式建筑,上层住人,下养牲畜。“志蛮”中载:“牛豕之秽,升闻栈罅,习惯之,亦以其地多虎狼,不尔则人畜俱不安。”此种居住方式在现在西南地区的苗、侗、瑶、壮、傣、哈尼、仡佬、僳僳、布依等族仍然保存。李《太平广记》卷四八三,引(唐)尉迟枢《南楚记闻》载:岭南诸僚,因气候湿热,多瘴疠病疫,人们居住的“干栏”为二层,上层住人,下层置物。海南黎族的船形屋也是古代干栏式建筑的一种遗留形式。此种干栏式建筑传承至今,可见为少数民族所喜爱,且有诸多方便之处。另外也是民族文化旅游的一处特色风景。而民则居住海上,“以舟楫为家,采海物为生。”这种居住习惯也保存至今。

二、婚丧习俗

宋代广南地区仍属蛮夷之地,文明开化晚,婚丧嫁娶习俗独特,与当地经济落后有直接关系。“杂志”篇中的“卷伴”婚和“志蛮”篇中的“入寮”婚,以及瑶族踏瑶时,“意相得,则男咿呜跃之女群,负所爱去,遂为夫妇,不由父母”。《太平广记》卷四八三,引(唐)尉迟枢《南楚记闻》载:岭南僚族女多男少,婚姻则女方用财货先向男方求婚,如女家贫,只能卖身为奴婢。这些都反映了当时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生产力低下,婚嫁习俗原始古朴,少数民族人性情强悍等特点。丧葬方面,“志蛮”载:“羁縻州洞人,亲始死,披发并持瓶瓮,恸哭水滨,掷铜钱纸币于水,汲归浴尸,谓之买水,否则,邻里以为不孝。”此为广南地区少数民族(并不限于壮族)买水洗尸送葬之俗。直至近代在广西部分少数民族中仍有此俗。他们认为这种方式才能使死者的灵魂回到祖先居住的地方。这是少数民族先民流传下来的习俗,有一定的宗教心理和神秘性蕴含其中。

三、服饰及纹身

志蛮篇中记载的几个少数民族多“椎髻跣足”,“或著木屐”。而衣服则各有不同。峒民“冬被鹅毛衣棉以为裘,夏缉蕉竹麻以为衣”;瑶族“衣斑斓布褐”;蛮“衣青花斑布”;黎女“衣裙皆五色吉贝,无裤襦,但系裙数重,制四围合缝,以足穿而系之”等。黎人头“插银铜锡钗,腰缭花布”。黎族男子多束发,盘椎髻。颈部佩戴颈饰,多用铜圈、铜钱、挂珠、狗骨等。黎族女“及笄绣面”,束发、穿耳、戴铜耳圈,手钏、足钏则可以是铜,是金,是玉等等。这些都反映了黎族人的审美情趣和传统观念。苗族女子,衣斜襟过膝,束腰穿裙,无文身俗。不同民族衣着服饰和喜好色彩不同,这与他们各自的民族图腾崇拜、和风俗习惯有密切关系。研究民族服饰就要追溯到他们的民族的历史渊源,民族服饰渗透着这些少数民族的深厚的文化内涵。有些少数民族的历史记载还是很悠久的,如僚族名最早出现于《三国志・霍峻传》,隋唐时分布很广且名称也多,有21余种。《新唐书》卷222下:“乌武僚,地多瘴毒,中者不能饮药,故自凿齿。”故有“凿齿僚”之名。黎族在8世纪末就有记载:“朱黎民三世保险不宾,佑讨平之。”(《新唐书・杜佑传》卷166)即是关于朱(海南岛)黎族的最早记载;唐代,“莫瑶”过着“莫瑶自生长,名字无符籍”的生活(《全唐诗・莫瑶歌》卷354)。据今人研究,“莫瑶”改写为“瑶”,“莫瑶”二音相切为“苗”。“瑶”的名称在宋时已大量使用(王钟翰《中国民族史概要》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第505页)。《宋史・梅山峒蛮传》卷494载,瑶族居住的山区“其山自衡州常宁县属桂阳、郴、连、贺、韶四州,环行千余里”。

四、饮食习惯

古代广南少数民族饮食习惯丰富多彩,迥异于中原汉人。研究这些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大有异趣。志蛮篇载:“獠,依山林而居,无酋长版籍,蛮之荒忽无常者也。以射生食动而活,虫豸能蠕动者皆取食。”峒民“团饭掬水,终食餍饱”。瑶族以“种禾、黍、粟、豆、山芋、杂以为粮,截竹筒而饮,暇则猎食山兽以续食”。另有东谢蛮“性好洁,数人共饭,一拌中置一匕,置杯水其旁,少长共匕而食,探匕于水,抄饭一哺许,抟之拌,令圆净,始加之匕上,跃以入口,盖不欲污匕妨他人。每饭极少,饮酒亦止一杯,数咽始能尽,盖腰腹束于绳故也。食盐矾胡椒,不食彘肉。食已必刷齿,故常皓然。甚恶秽气,野次有秽,必坎而覆之”(马端临《文献通考》卷328《四裔》5引文补)等等。黎族人喜饮酒,又喜食槟榔,尤嗜吸烟丝,无论男女老幼。这些古代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奇怪独特,且对现在少数民族的饮食都有一定影响。了解不同民族的饮食习惯才能走近这些民族,理解这些民族,和谐共存,达到各民族的大融合。

五、娱乐风俗

志蛮篇提到瑶族的踏瑶歌舞、各种瑶族乐器和志器中提到戏面和腰鼓、铜鼓,说明宋代时广南少数民族的娱乐形式还是比较丰富的。踏瑶是瑶族青年每年一次的集体歌舞形式,也是他们自由恋爱、自由婚配的好机会。瑶族乐器有“卢沙、铳鼓、葫芦笙、竹笛之属。其合乐时,众音竞共,击竹筒以为节,团栾跳跃,叫咏以相之”。这说明公元12世纪时广南少数民族的乐器就已经很丰富,今人对少数民族乐器及器乐的研究可以从中得到很多有价值的文献资料。《隋书》载:岭南诸郡铜鼓铸造水平很高,铜鼓制成后,均置于庭中,置酒相庆。今在高州(广东省西南部)一带曾发现粤式铜鼓40多面,花纹繁缛,铸造精美。戏面是指民间表演傩戏时用的木制假面具,“桂林人以木刻人面,穷极工巧,一枚或值万钱”,说明宋代桂林民间傩戏极为盛行。这些乐器和民间艺术形式的记载,对研究现代少数民族民族文艺形式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六、信仰习俗

古代广南少数民族的原始不同于别处,比如《桂海虞衡志》志蛮载黎族的“鸡卜”。“亦有用鸡卵卜者,握卵以卜,书墨于壳,记其四维,煮熟横截,视当墨处,辩壳中白之厚薄以定侬人吉凶。”

水卜,以水测旱涝。《桂海虞衡志》志蛮载:“僚依山林而居……岁首以土杯十二贮水,随辰位布列,郎火祷焉。乃集众往观,若寅有水而卯涸则知正月雨,二月旱,自以不差。”

《桂海虞衡志》:“(僚)人远出而归者,止于三十里外,家遣巫提竹篮,迓脱归人贴身衣贮之,篮以前导还家,言为行人收魂归矣。”

《宋史蛮夷四西南诸夷》曰:“疾病无医药,但击铜鼓、铜沙锣以祀神。”广源蛮地区有收魂习俗,这习俗反映了当时僚族的灵魂观念。

民国《马关县志风俗志》载:“(侬人)有病不求医,而求白马(夷巫之称),不拘贫富,家有病辄曰送鬼,杀鸡鸭犬猪甚多。必至病者痊或死而后已。白马以草签或鸡膀骨为封,能卜吉凶,查鬼祟,笃信为深。”

古代鸡卜形式多流行于西南地区如僚、瑶、壮、黎、彝等少数民族中,多用来占卜婚、葬、病、战争、狩猎、建筑等事情,由来已久,延至宋代。《宋朝事实类苑》卷四九《鸡卜》载:“《史记》称四夷各异卜,《汉书》称粤人以鸡卜,信有之矣。”《太平御览》卜法篇中记载有鸡卜、鸟卜、蚕卜、竹卜、牛蹄卜等多种卜筮法。“殊未央,更把鸡骨灼。”这是宋朝国史院编修官秦少游被贬雷州时描述当地习俗的诗句。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十载:“南人以鸡卜。”吴处厚《青箱杂记》卷三:“岭南又有鸟卜。”个别民族这种宗教习俗保持到近代。少数民族这些占卜形式、卜筮内容对现今国内外学者研究少数民族宗教包括巫师、占卜、魔法、民间禁忌等事项具有重要的史证价值。

总之,《桂海虞衡志》就广南少数民族风俗方面的记载为今人对该地区的少数民族各个方面的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历史资料,成为今人研究广南必提的历史文献,而且该书自宋时成书以来,就多被引用其中的内容,如黄震的《黄氏日钞》、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洪迈的《石屏记》、李石的《方舟集》、周必大的《省斋文稿》、李心传的《建炎以来年系要录》、王象之的《舆地纪胜》等都引用了该书的部分内容。马端临《文献通考・四裔考》引用文字达万字,范成大的好友周去非仿照该书体例写成《岭外代答》一书。为后代研究广南地区的风土、物产保存了非常珍贵的资料,尤其是志蛮篇中记载的广南少数民族的风俗事项,为后人研究广南地区少数民族各个方面的风俗文化,积极开发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提供了极有参考价值的历史史料。这也是《桂海虞衡志》这本书流传至今仍然为国内外学者不断学习研究的原因之一。

注 释:

①文中所引文字除标明出处外,皆引自《桂海虞衡志》志蛮篇。

参考文献:

〔1〕范成大撰,严沛校注.桂海虞衡志校注[M].广西人民出版社,1986.

〔2〕张亮采.中国风俗史[M].北京:团结出版社,2005.

〔3〕岑家梧.岑家梧民族研究文集[C].北京:民族出版社,1992.

〔4〕王钟翰.中国民族史概要[M].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

〔5〕张全明.《桂海虞衡志》生态文化史特色与价值[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3(1).

〔6〕韦步轩.从《桂海虞衡志》看宋代广西的文化和社会生活[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7(7).

〔7〕漆亚莉.《桂海虞衡志》民俗学价值浅析[J].广西地方志,2007(12).

第5篇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的不断重视,尤其是对少数民族教育的重视,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已成为国家教育的一大重点。国家从政策上调控,给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学生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这对于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少数民族特招生这一特殊群体日益成为学校关注的重点之一。这些学生的生活习惯、信仰风俗等各个方面都与其他学生有很大的差别,他们在校园中的生活、学习和课外生活等各方面都显现出了群体的特殊性以及需要注意和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深入研究少数民族学生是对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的重要前提

(一)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

1.求知欲较强2.民族意识较强3.心理素质相对脆弱4.汉语应用能力较差5.自主学习能力较弱6.被“特殊照顾”的心理较强

(二)要研究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对民族学生心理素质的隐性作用,探索民族教育途径和方法

民族是人们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因素的稳定的共同体。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包括宗教)则是这个民族的共同文化、共同心理因素的重要体现。在进行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的时候,就要注意尊重民族风俗、尊重学生人格,应当个别谈心,和风细雨,切忌简单粗暴,当众批评。要重视渗透性原则,积极开展既有民族性又有时代性的校园文化生活,发挥校园文化的隐性作用,对民族学生起到熏陶作用。要重视感情交流,对于不同民族生活在同一所学校,发挥民族学生团结友爱精神,以民族团结为中心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使学生从热爱本民族升华到热爱中华民族。因此,要充分了解少数民族学生,做好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工作。

二、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少数民族学生确立明确的学习目标

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思想素质教育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民族地区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但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又具有其特殊性,必须从民族团结、地区稳定的高度加强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

(一)加强民族观教育

每个民族的意识都有积极的因素,也有消极的因素。根据少数民族大学生民族意识较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少数民族学生健康积极的民族意识很有必要。为此,我们要了解少数民族的历史、现状和特点,熟悉他们的风俗习惯,尊重他们的语言文字和,引导他们建立健康文明的思想观念。要反对民族歧视,多开展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活动,使各民族学生从思想上真正树立起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观念,进一步增进民族团结。通过这种民族观的教育,使少数民族大学生更充分地了解中国民族情况和民族问题,掌握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同时,少数民族地区的思想政治教育需要与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相结合,使学生充分的了解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落后,激发他们毕业后报效家乡现代化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少数民族学生对民族问题和政治地位敏感的特点与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结合起来,激励他们为振兴民族、振兴中华而努力学习、立志成才。

(二)加强宗教观与无神论教育

少数民族大学生从小就生活在多元文化的氛围之中,由于没有形成正确的马列主义宗教观和民族观,少数民族大学生在面对一些稀奇新鲜的事物时尚不能以科学的思维对待和分析,也难于正确地面对境内外日益严峻的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因此,高校在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中,应旗帜鲜明地向他们进行宗教观、无神论的教育,使他们树立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民族观。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少数民族学生从自己做起,弘扬积极向上的民族意识和精神,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优秀传统。此外,应注重日常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学生教学管理模式,并把制度建设与校园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辅助教学活动、能力培训活动等,使少数民族学生获得更多的锻炼机会,通过活动充实他们的业余生活,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四)作为辅导员,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帮助他们

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应帮助他们争取助学金,解决他们经济上的困难;在学习上,经常与他们的任课老师沟通交流,并且定期找同学帮他们补习功课,共同帮助他们实现成绩的提高、学习上的进步;在生活上,经常走访他们的宿舍,解决管理员发现的问题,平衡他们和管理员以及其他同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发挥他们能歌善舞的特长,鼓励他们参加各种联欢活动。

第6篇

少数民族文化是少数民族地区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表现为特有的语言、习惯、风俗、心理、情感等。“当民族共同体在人类历史上形成并区别于其他各种人们共同体的类型以来,文化就总是表现为各不相同乃至千差万别的民族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具有天然的朴素性和地域性等特征,既是同一民族内部交往的媒介,更是不同民族相互区别的标志。在我国,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丰富多彩的文化,灿烂多样,各具特色,在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差别很大。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大众文化改变了少数民族文化的存在方式,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少数民族地区人们的价值取向、传统习惯和心理情感等。

1.少数民族地区使用汉语言的大趋势已经形成。

我国是多民族的大国,在众多少数民族中,只有回族、满族使用汉语言,其他少数民族都有自己本民族的语言。在中南和西南地区,分布着29个以汉藏语系为主的少数民族;在东北和西北地区,分布着17个以阿尔泰语系为主的少数民族。以前,各少数民族之间交往不多,民族内部只要有少数人懂得其他民族的语言,就能够满足民族间交往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同民族间物流人流交往的增多,语言作为交往的工具就显得尤为重要。信息化的社会使大众传媒无孔不入,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广播、电视、网络所传播的信息绝大部分以汉语为主,掌握汉语已经成为少数民族了解外部世界的基本途径,也是不同民族之间相互交流的主体媒介。我们注意到“如果语言上的差异,会导致文化上的差异”。汉语普及就会使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运用本民族语言交流的人数呈现递减状态,年轻人在以汉语为主体的大众文化影响下,已经能够很熟练地应用汉语,掌握汉语是他们改变现实向高层次发展的能力之一,其母语逐渐被边缘化,或沦为被保护、被研究的对象。

2.穿着服饰的改进。

衣着打扮是一个民族文化的外在表现,每一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特殊的服饰,五彩缤纷,样式各异,通过服装就可以判断一个人的民族归属。比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一些比较偏僻的农村,男女服饰的民族特征非常明显,男人们穿青布对襟上衣,布帕缠头。女子服饰更是丰富多彩,她们有的穿无领斜襟绣花滚边的上衣,有的头上还缠着各式方巾,喜欢戴银首饰。她们很擅长织布和刺绣,用自己所织的不同样式的壮布和壮锦点缀服饰、美化生活。又如,维吾尔族女子在家乡喜欢穿着丝绸连衣裙,配以深色绣花背心,头系鲜艳的头巾。可以说,每个少数民族都通过衣着打扮来展现自己的民族性,服饰已经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符号。在社会开放浪潮的推动下,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要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到经济繁荣的地方发展,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当他们离开家乡后,衣着打扮也就随乡入俗,服饰趋向大众化,尤其是青年受大众传媒的启发,更是追求服饰品牌化和名牌化,自己本民族的服饰逐步边缘化,逐渐成为民族节日的点缀,或者旅游景区的一道风景线。尤其是年轻人,即便在本民族聚居地区,他们日常穿本民族服装的现象也是凤毛麟角了。

3.风俗习惯的变迁。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各具特色,表征着不同民族之间的特殊性。其作用是“为了要加强团结,一个民族总是要设法巩固其共同心理。它总是要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上的特点,赋予强烈的感情,把它升华为代表这民族的标志”。如果从起源上看,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有的源于民族发展历史,有的发端于生产实践,有的是由于纪念重大的历史事件,有的是强化,有的是产生于居住环境,等等。丰富多样的生活方式,展现了形式迥异的风俗习惯,可以说“风俗习惯常常是一个民族一种”。每个少数民族都有各自独特的风俗习惯,如在饮食、婚姻、礼仪、节日、丧葬等方面差异很大。在少数民族地区现代性转型中,受大众文化的影响,他们的风俗习惯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世俗化、大众化的步伐在加快。如蒙古族的饮食曾经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而闻名,现在也养成粗细搭配、多吃蔬菜、多喝酸奶少喝酒的生活习惯。在居住方面,曾经流动的蒙古包被定居的砖瓦房取代,有的地方甚至盖起楼房,牧民也在向市民转变。此外,在婚姻的仪式、礼仪的变迁、节日的选择上都向大众化方向转变,本民族一些特有的风俗习惯只是被当做文物式文化保存下来,与普通人的日常生产和生活方式渐行渐远。由此可见,大众文化已经全方位地影响了少数民族地区人们的生活方式,成为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转型的主要力量。

二、多元文化的融合

大众文化自形成以来,就呈现出迅速壮大的态势,契合了社会商品化、生活娱乐化的特征,具有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凭借现代传媒构建多元融合和民族和谐的图景。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在突出民族文化特殊性的同时,更要体现各民族在精神价值上的相互交融,在突显各民族文化风采之时,又要展现文化之间的相互补充、相互交流和相互吸收,体现出少数民族文化现代性的样式。受环境、历史等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变革受到的文化阻力较大,表现得更为艰难和复杂。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很容易达成共识,对思想观念的变革则显得相对缓慢甚至有些滞后。因为改革是社会全方位变革,是整体性推进,任何一项改革措施的实施,都要牵动或者改变长期所形成的生活方式和思维习惯,从而引出新的社会问题。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展现社会变革的必要性,鼓励少数民族地区人们勇于迎接挑战,主动调整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媒体要有意识地积极疏导和引导,从更深层次解释、剖析在社会变革大潮下,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心理等方面正在发生着不可逆转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变化。特别需要关注的是,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少数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显著增长,社会逐步开放,文化进步繁荣,生活方式多元格局已经形成,人们的心理意识同步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尤其是西部各少数民族地区,都把民族文化的振兴与繁荣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而立足于文化全球化的大众文化,以现代传媒为手段,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介,在平等的氛围中推广自己的特色文化。通过,少数民族文化在得到尊重和认同的同时,普通大众也通过积极广泛的参与以获取精神愉悦,并分享文化多样性所带来的审美情趣。大众文化的平民性和普适性特征可以得到各民族的普遍认同,实现从不同视角再现少数民族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内在具有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发展的机制。大众文化借助大众传媒从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挖掘少数民族文化的现代样式,生动地讲述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社会结构,或显著、或隐匿、或巨大、或细小,从总体上全方位、多视角地反映少数民族的社会变革。比如,随着电视的普及,它已经成为观察社会的共同工具,可以说“电视如同一双眼睛,借助它,人们可以观察世界”。在电视的引导下,不同民族的人用同样的视角理解问题和观察社会,很容易形成共识。由于少数民族文化是由独特的历史、宗教和风俗习惯组成,是长期社会实践积淀的产物。而少数民族文化的重建,是要改变这些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肯定会引起社会冲突。面对复杂的社会矛盾,大众传媒有针对性报道少数民族社会的变迁,报道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变化,鼓励少数民族之间相互学习和借鉴,主动调整固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大众文化可以通过大众传媒典型性的描述,或形象直观,或图文并茂,借以展现少数民族文化的丰富性,并调动人的认识情趣。同时,可以不断重复再现,让人更准确地认识少数民族文化。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大众传媒都在大力宣传自己民族的独特文化,希望通过文化产业化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比如,被称为少数民族三大“英雄史诗”之一的蒙古族的《江格尔》,除了是一部大型史诗外,目前已经成为内蒙古的文化名片。为此成立江格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版《江格尔》微电影、动漫等,用现代传媒形式弘扬传统史诗,效果非常好。此外,各少数民族都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推陈出新、发扬光大,大量吸收并容纳现代文化。如蒙古长调、哈萨克族弹唱、侗族大歌、壮族山歌等少数民族文化样式,通过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形成共同的文化规范,出现了和而不同的“团结”局面。诚如德国学者阿克塞尔•霍奈特所说的:“‘团结’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因主体彼此对等重视而互相同情不同生活方式的互动关系。”大众文化构建平等宽容的文化氛围,促使少数民族文化走出民族地区并走向世界,使民族文化在更大范围内得到认可。大众文化实现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的充分交流,内在成为少数民族文化走向现代的动力。少数民族文化形成于独特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的生产生活方式,呈现出单一固定的模式。随着大众文化风靡,少数民族文化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大众传媒使少数民族文化间相互交流、相互借鉴、相互吸引、相互补充。那种原封不动地保护民族文化的观点,或者使民族文化变成僵化了的文化活化石的想法正在被摒弃,“民族文化的变迁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历史趋势。在电视、网络等媒介的影响下,民族文化变迁呈现出加速的态势”。可以说,大众文化顺应了少数民族文化交往的需要,适应现代文化发展的总体趋势,通过少数民族文化之间学习借鉴、取长补短,缩小了民族间的文化差异,从而实现文化认同基础上的文化融合。

三、公民意识的生成

大众文化的生成与传播必将对少数民族公民意识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大众文化为不同民族之间公共交往空间的形成提供了平台,克服了以往不同地域、不同族群人的交往的局限性和狭隘性,有利于形成共同认可、参与的公共领域,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人们的责任意识和自主意识,以构建共同的公民意识。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民族主体意识在增强,也更加注重理性精神和科学思维。以人为本理念的确立,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加快了少数民族公民意识的生成。一般认为,公民意识的生成主要是精英文化和主流文化引导的结果,与大众文化联系很少,或者认为大众文化只能起到相反作用。我认为,这是片面性的认识,因为现代社会再也不能用“商品性、娱乐性、浅表性”去简单地概括大众文化的特征。大众文化作为现代社会及其具有生命力的文化样式,是现代社会主要文化表达形式,融合了少数民族文化中最具活力的内容,通过影响少数民族地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来改进社会的整体结构,颠覆传统社会的认知路径,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培养现代公民意识。少数民族文化的现代构建,首先要克服把精英(或者经典)文化与大众文化对立起来的片面性观念。按照传统的思维方式,就会认为精英文化肩负着思想教育功能,决定社会的文化取向和价值定位,匡正国家的意识形态,以“经典”和“正统”方式存在。公民意识的构建,只能是由代表精英文化的知识分子进行顶层设计,对符合现实社会结构和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的文化进行筛选、整理和改造,通过文化政治化的手段,自上而下地宣传和推广,以证明其合理性和正确性。与精英(经典)文化不同的是,大众文化来源于普通群众,尤其是少数民族文化本身就是对民风民俗的加工,在民间有最广泛的基础。通过现代大众传媒的整理、修正和补充,使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深受欢迎,在赢得受众的同时,如果处理得当,对于少数民族公民意识的构建是大有裨益的。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公民意识形成过程中,不能简单地把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对立起来,大众文化有时也蕴含着精英文化的部分内核。如洛威尔所言“大众文化很可能表达着极其不同的观念、情感、价值和感受,其中一部分来自并合乎主流意识形态”。大众文化可以克服精英文化自上而下的单向度模式,而是采取自下而上的传播路径,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如果走从大众文化开始逐步上升到精英文化的路径,肯定会增强精英文化的影响力和生命力,进而达到一种双赢的局面,使少数民族公民意识的构建更加主动和自觉。认真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与大众文化的融合趋势,拓展公民意识的发展空间。从文化产生土壤以及价值导向来看,大众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有着很大的差异。但在当下的文化语境中,大众文化发展态势势不可挡,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不可小觑。在现代传媒包装下,原来只是表征少数民族风土人情的少数民族文化已经发生蜕变,与大众文化的差异不断被淡化和消解。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都把振兴、繁荣民族文化作为社会进步的推手,无形中提升了大众文化的话语权,同时少数民族文化在发展中也必须汲取大众文化的诸多特征,借以扩大影响,增强自身活力。从现代性角度看,大众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来源于民众,亲民性使它们之间融合的步伐加快,也使它们对普通大众的诉求颇为敏感,并且形成有效的反馈机制。由于所面临的主体都是大众,天然具有依靠大众、关注民生和趋向民主的内在品格,指向了开放的多元化的意识形式,培养积极主动的公民意识。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引入大众传媒,对传统的少数民族文化进行整理、加工和改造,逐步改变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分配格局,使某种少数民族文化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根据自身的文化资源创建新的公共文化场域,积累和壮大民族文化资本。在少数民族社会变迁中,大众文化改变了原来政治文化独大的单一局面,更加关注文化的经济效益,创立了满足不同层次和等级的文化消费样式,使少数民族各族群众更加自由、方便地选择自己的文化资源,润物细无声地改变着原先的生活方式,公民意识自然而然地进入制度化形态。

四、少数民族文化市场化观念的形成

第7篇

【摘要】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是电视剧家庭的重要一员,新世纪以来蓬勃发展,特色鲜明。保护和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的重点,新的可持续的保护和传承道路需不断探索。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中非遗元素的运用可以促进非遗的传播、增强群众基础进而推动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展开,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的创作者需要熟悉非遗项目并在剧中恰当有效地运用非遗元素。

关键词 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 非物质文化遗产 运用 保护 传承

在国产电视剧中,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所占比重一直很小,却是中国电视剧家族谱系中的一个重要类型。“在中国电视剧的家族谱系中,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以其独特的民族性格、新异的文化形态、瑰丽的自然景观、别样的生存状态和迥然的民族风俗,成为颇具审美价值和多元创作维度的类型。”①

一、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扫描

上海戏剧学院吴保和教授对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的定义简洁明了,“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是表现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生活和历史的电视剧。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反映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活,表现了本民族的传统与风俗习惯。” ②广西民族大学余宏超参照少数民族电影的界定模式,认为“所谓少数民族电视剧是相对于汉族电视剧而言的,它具有一定的宽泛性,凡是剧中反映的是除了汉民族以外的其他民族的生活与文化,能够展现独特的民族文化、凸显特有的民族心理和民族精神的电视剧,我们统称为少数民族电视剧。”③笔者认为“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的提法更明确,把少数民族历史题材、中国革命史上少数民族革命题材及少数民族现实题材等三大类作品统筹于少数民族题材这个大类型之内。

与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的重要地位成鲜明对比的是,学者对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的关注度偏低,著作和论文很少。为详细了解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的发展历程和研究相关问题,笔者整理了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各年代代表作(不完全统计),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绝对数量少。统计总数是48 部,占中国电视剧整体的比例极小。

第二,涉及的少数民族少。只涉及藏族、蒙古族、朝鲜族、满族、维吾尔族、回族、苗族、土家族等18 个民族,其中藏族17 部、蒙古族8 部。

第三,三大题材发展比较平衡。现实题材18 部,历史题材17 部,革命题材14部,三大题材的总体数量接近,受关注度接近。

根据我国电视剧和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的整体发展情况,这里将我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发展历程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1、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的发展历程

(1) 萌芽阶段:1977 年-1980 年(2部)。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始于1977 年,第一部是内蒙古电视台拍摄的《小活佛》,剧中通过主人公占布拉从人到神,又从神到人的变迁,揭示了“佛”本是人们制造的偶像这一哲理。④

(2) 初步发展阶段:1981 年-1989年(8 部)。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有所发展,主要是短篇电视剧,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地域特色和强烈的时代气息。1984年内蒙古电视台拍摄了《山林的雾》,通过描写两个鄂温克猎手,表现鄂温克族的民风民情。

(3)稳定发展阶段:1990 年-1999年(13 部)。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数量和质量都有提高,有优秀的短篇电视剧《达列什草原》,有史诗性的长篇电视连续剧,如《格萨尔王》、《成吉思汗》及表现九个少数民族的《茶马古道》。

这个阶段的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不仅讲述古代历史故事,还表现当代生活,如《拉萨往事》、《西藏风云》等。它们从各个方面表现各少数民族的故事和生活,也展现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

(4)蓬勃发展阶段:2000 年至今(25部)。这一阶段,电视剧无论是题材、风格、创作手法上,还是市场营销上都变得更为成熟,高收视率的电视热播剧数量密集,呈现多元繁盛局面。⑤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不仅数量上不断增加,在题材、创作水平上都更成熟。代表作品有《拉萨往事》等。

2、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具有少数民族文化特征

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的民族特色十分鲜明,是对民族自然景观、风俗习惯和生活环境的直接展示,能带动少数民族自然、文化资源的开发,进而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和社会发展。

(1)少数民族特色鲜明。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表现少数民族的生活和历史、传统和风俗习惯、民间故事,特色鲜明。

(2)带动少数民族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的开发。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对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从民族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意识形态文化资源和民族风情风俗文化资源三个大的方面进行。比较成功的有《成吉思汗》,首先,借助成吉思汗的文化影响力对草原历史名人文化资源进行了开发。其次,是对民族意识形态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包括蒙古民族的战争观、价值观、人生观以及这些意识观念指引下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再次,对蒙古民情风俗文化资源的开发彰显了草原文化的本质特色。⑥

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家庭里,也有很多项目与少数民族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着少数民族的文化基因和精神特质,展现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习俗、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和精神风貌。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中的运用,有利于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情况,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提供一种新渠道。

二、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的运用

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的运用是指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为创作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是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的有机组成部分,如背景元素等,同时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在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中的运用,是从无意识阶段向有意识阶段发展的。

本文选取2001 年至2013 年6 部藏族题材电视剧为量化研究的对象,它们是《八瓣格桑花》、《拉萨往事》、《格达活佛》、《雪域情》、《一路格桑花》、《西藏秘密》。基于两点考虑:第一,2000 年以前的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即使运用非遗元素,也是无意识的;第二,本文篇幅有限,集中分析有代表性的藏地藏族题材电视剧。

第一,非遗项目的呈现是“无意识的”。在这几部电视剧中,为了满足电视剧情或者背景的需要而呈现藏族的风俗和文化,非有意识地主动呈现,很难保证非遗项目的完整性,也很难给观众留下清晰、深刻的印象,传播效果不好。

第二,涉及项目和类别少且集中。以上六部藏族题材电视剧中出现的非遗项目少,最常见的只有藏族服饰(民俗)和唐卡(传统美术/ 民间美术),其他的几乎没有。

第三,与剧中角色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类型出现频率高。这与目前非遗项目保护的客观现实相同,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非遗项目才能得到重视、保护和传承,其他项目则被忽视。

三、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对策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在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中的运用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有意识的、具有针对性的运用很少,有些运用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的“变异”,造成了客观的伤害。

1、存在的问题

(1)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的数量少,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的运用少。据国家广电总局的数据,2012 年全国共计生产完成并获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剧目共计506 部17703 集,实际播出共计204 部7255 集,实际播出的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少之又少,具有代表性的只有《西藏秘密》、《木府风云》、《新乌龙山剿匪记》等。

《西藏秘密》主要的拍摄地是在拉萨,该剧向观众展现藏族的民族风情和历史环境,非有意识或针对性地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例,西藏自治区有格萨(斯)尔、藏戏、雪顿节等15 项入选,在《西藏秘密》里更多地是看到观众在其他藏族题材电视剧里也能看到的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比如喝青稞酒、信奉藏传佛教,只能看到藏族唐卡、藏族服饰等。

(2) 运用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的“变异”,造成客观的伤害。许多非遗元素在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中的运用是“变异”的,是碎片化的展示或者是不符合非遗项目真实性的展示,会对非遗项目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在《西藏秘密》中,藏族唐卡的出现就是非常碎片化的,无法给观众留下清晰印象。

2、发展对策

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模式是“静态”博物馆式的,主要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收集资料、建立档案,更进一步的是确定非遗传承人或者进行旅游、文化开发等生产性保护。笔者认为,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参与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是一种值得探索的新模式,是一种活态传承的模式;有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的参与,从而引起观众和社会的兴趣,才能推动非遗保护和传承。

首先,“非遗” 是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的重要组成元素。在电视剧创作初期就把“非遗”放在重要组成元素的地位,与电视剧剧情形成良好互动,避免碎片化甚至错误的处理,力争对非遗项目进行完整展示。

其次,通过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这个平台,将非遗项目作最充分的展示。优秀的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会吸引观众和社会的关注,非遗项目也会被关注,让观众对非遗项目形成认知,这是非遗项目保护和传承工作的一部分。

第三,在观众对非遗项目认知的基础上,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开展将拥有更好的群众基础。广泛的群众基础是非遗项目传承和保护的关键点所在,使广大群众认知非遗项目并最终参与到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中来是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目标。

最后,创作人员培养。加强创作人员的培养,增强创作人员保护和传承非遗的意识,让创作人员把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到电视剧创作中去。

参考文献

①杨洪涛,《新世纪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纵览》[J].《中国电视》,2013(4)

②④吴保和:《中国电视剧史教程》[M].文化艺术出版社,2012:123、124③余宏超,《中国少数民族电视剧发展综述》[J].《音乐时空》,2012(3)

⑤张瓃、王立新,《20 世纪80 年代以来中国电视剧发展分期综述及批评》[J].《编辑之友》,2012(2)

⑥张淑梅,《电视剧〈成吉思汗〉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第8篇

一、加强和谐民族关系教育,使不同民族学生之间建立起和谐融洽、互助互敬的友好关系

各民族都有着悠久的民族传统,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不同的风俗习惯、成长环境、、民族心理等。少数民族学生由于多来自经济、教育相对薄弱的地区,因此生活压力、学习压力乃至就业压力都较大。少数民族和汉族学生从小的生活环境不同,他们对本民族的风俗习惯、精神信仰等有着较强的认同感,加之语言沟通困难、社会化意识不强,就会导致不同民族同学在人际交往上的困难,由此产生自卑、封闭的心理,生活中仅愿意和本民族同学交往,从而产生同学之间人际关系的隔阂。

这是德育工作需首先解决的重要问题。我们在具体的德育教学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尊重、理解、服务少数民族学生,既要充分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情感意识,又要努力为其成长和成才服务。德育教师一定要克服简单说教和居高灌输的做法,要经常深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中,积极主动地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把思想教育和关心爱护学生结合起来,加强教育的感召力。要通过组织学习互助小组、社会实践小组、青年志愿者活动小组等方式,有意识地将不同民族同学、各少数民族组织在一起进行学习、活动,使各族学生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深刻体会同学之间的友爱,增进同学之间的了解,创建和谐融洽、互帮互助的民族关系。

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使其深刻认识到只有各民族和谐发展,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振兴与繁荣

在多民族地区,社会文化环境是多元的,不同民族的价值取向也有一定差异。少数民族学生对本民族的文化传统有着强烈的认同感,有着深厚的民族情节。伴随着个人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他们对民族关系、民族地位等问题会愈加关注。高职生的学习基础普遍较弱,少数民族学生表现得更加明显,在学习、生活等多重压力的影响下,同学之间易产生心理冲突。高职生源多数来自农村牧区,入校之后,他们与外界的社会文化交流骤然增多,经济的全球化潮流和网络的广泛普及,使他们的思想与多元文化产生碰撞形成思想冲突。因此,我们必须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掌握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使学生深刻认识到只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各民族和谐发展,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振兴与繁荣。在教学和生活中注重加强对学生正确民族观的教育,确立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信念,使少数民族同学能够坚决抵制民族分裂势力的影响。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德育教师的作用,通过他们的教育和现身说法,增强德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加强和谐民族文化教育,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精神的凝聚力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发展史,始终伴随着民族文化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历史实践反复证明,民族文化相容得好,才能实现社会安全稳定,经济向前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反之,则社会就出现动荡。只有各民族文化的融合与共生,才能实现各民族的高度团结,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民富国强的思想基础。高职学生是各民族的优秀分子,要让他们充分发扬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同时要引导他们充分尊重彼此的民族文化,相通相融,各取所长。通过民族文化的融合促进中华民族精神的不断凝聚,从而实现各民族的全面和谐发展。德育工作者必须深刻研究各民族文化的差异,把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与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如蒙古族素有团结合作、反对分裂、热爱家乡、诚信孝悌等优秀传统,我们就要紧紧抓住这一文化特点,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去体现和宣传这些美好的传统,从而实现思想教育的目的。要积极开展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如民族歌舞、体育等,使各民族学生从中陶冶情操。还可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对各族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

四、加强爱祖国、爱家乡教育,增强各族学生立志建设家乡的使命感

第9篇

民俗吉林之朝鲜族风俗习惯

中国的朝鲜族有200余万人,主要居住在东北三省,其中吉林省占60%以上。朝鲜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但语系未定。朝鲜族在我国各少数民族中,是物质生活比较好、文化水平较高的民族。

他们长期以垦荒为业,为开发培植我国高寒水稻,种植东北优质大米做出了贡献。朝鲜族的歌舞蛮声全国。朝鲜族人酷爱体育,讲究卫生,文明礼貌,特别是尊老爱幼的美德受到各族人民的好评。

朝鲜族是一个勤劳、智慧、乐观的民族,素以能歌善舞著称。朝鲜族是一个热情奔放的民族,喜载歌载舞,他们的农乐舞、龙鼓舞、婚礼舞、刀舞和槌衣舞倍受青睐。在大力弘扬传统民间文化的同时,民族工艺品,如绘画、雕刻、草编、剪纸等也具有鲜明的民族民间特色和浓厚的东北风格。

朝鲜族的婚礼习俗非常热闹,尊老习俗备受称道,有一日四 餐的饮食习惯。还有一个独特的习俗“捣衣”劳动。每到中秋左右,妇女们都要拆洗被褥衣服,进行晒喷浆,待其半干后叠成长方形在砧上捶打,这就是“捣衣”。

永吉县兴光村朝鲜族民俗村,已被辟为旅游景点。主要旅游活动有:村民与游客共同歌舞联欢;到村民家中参观民族生活习俗;在具有民族特点的火炕上品尝朝鲜族风味餐。朝鲜族的米饭、米酒、打糕、冷面、小咸菜、山野菜、狗肉全席等风味饮食和充满热情的招待令游客留连忘返。

像我们印象中的一样,朝鲜族的民族服饰极有特色。年轻女子往往穿着质地华贵、色彩艳丽的长衣裙,中年女子也一样身着漂亮的长筒裙,只是颜色以素色为主;男子则喜穿短上衣,外加坎肩,裤腿宽大,外出多穿长袍,儿童也着长裙,并在衣裙的袖口处配上七彩缎,色彩明亮。

朝鲜族的房子都以木搭架、屋顶四面坡用谷草或稻草、瓦片覆盖,墙壁多为泥墙刷白灰。现在砖瓦结构的住宅日益增多。

朝鲜族婚礼仪式隆重,分别在女方和男方家两次举行。朝鲜族家庭“男主外,女主内”风俗盛行,父子关系是一切人伦关系的基础,讲究父慈子孝,长子赡养父母。

朝鲜族有独特的家庭节日,如回甲节(六十周岁生日)、回婚节(结婚六十周年纪念日)。

民俗吉林之满族风俗习惯

吉林市是满族的发祥地和集居地之一。其中以永吉县乌拉街满族镇居住的满族人口为最多。在乌拉街满族镇,许多建筑带有满清特色,生活习俗也带有浓郁的民族色彩。其中以萨满教仪式和婚礼最具代表性。满族的萨满教风格独特,他们信奉水貂,尊奉“信神则在,不信不怪”。此外,满族语言的表达方式丰富多彩,人们能歌善舞,哈拉巴舞和笊蓠舞独具特色。

第10篇

摘要: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推动下,城市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交往不断加深。在不同文化、宗教习俗的影响下,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交往过程逐渐出现一些碰撞与摩擦,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城市穆斯林在其工作环境中的困境,针对此现象提出对策。

关键词:城市穆斯林;非穆斯林;工作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2.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1)-23-0249-01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和现代化浪潮的推动下,少数民族散杂居化趋势日益加快,城市少数民族散杂居趋势尤其明显。当前,城市各族群众正在进行着广泛深刻的交往,不同民族的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相互碰撞,相互影响、吸纳的程度和频率远远大于从前。散居于城市中的少数民族与汉民族一起互相交往,彼此影响,形成了新型的民族关系。城市穆斯林民族与非穆斯林民族在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上的碰撞更为突出。本文主要围绕城市穆斯林在他们的工作上所遭遇的困境及解决方法进行讨论。

城市穆斯林的生活环境是非穆斯林的生活环境,很多地区不但没有邦克声,也看不到礼拜的人群,有的地方甚至连一个礼拜的人也没有,因此,在这个环境里工作,更是难上加难。这就给城市穆斯林群体一个挑战,怎样让自己的工作融入非穆斯林环境,融入社会。摆在城市穆斯林面前的困难很多。诸如拜功时间和工作时间的冲突,怎样处理好和上级领导的关系。又如古兰经中规定穆斯林在饮食习惯上主要是禁食猪、马、骡、驴、狗、蛇、火鸡、自死肉、浮水鱼以及一切动物的血;禁饮酒等。对于穆斯林的饮食,绝对不只是“不吃猪肉”这么简单,“饮酒”是更大的罪过。当前社会,办事、谈生意常在饭桌、酒桌上进行。酬酢之间,互通殷情,待到酒酣耳热,自然一切好说。吃饭、饮酒已带有越来越强的功利性和目的性。而领导、老板们的秘书随从吃饭时喝酒是首当其冲的。这种现象无可避免的也发生在城市穆斯林群体当中。在领导、老板不是穆斯林的情况下,在非清真餐厅设宴的局面时有发生;教门紧、滴酒不沾的穆斯林要陪领导、老板赴宴,这两种情况经常使穆斯林群体在他们的工作环境中遭遇尴尬的境地。

城市少数民族具有知识分子数量多,民族的代表人物和知名人士相对集中,分布的行业多,社会联系广,与本民族地区有密切联系等特点。所以,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占本民族和所居城市人口中的比重虽然不大,但其作用绝不可忽视。一直以来,城市各民族人民和睦相处,社会稳定,城市民族工作部门的主要工作对象为少数民族中的上流人士,主要包括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士、高级知识分子、宗教人士以及从事民族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本身都是少数民族身份),而作为人数更多、范围更广的普通大众,却很少受到应有的关注和关心。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让城市穆斯林的工作环境、心理压力能够逐渐有所改变,要从城市民族工作部门、企业(单位)领导、职员(同事)以及城市穆斯林自身三方面着手,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从而解决这个问题,让城市穆斯林获得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在工作环境中找回自信。

一、城市民族工作部门

在检讨城市民族工作原有的管理模式、方式与管理理念的基础上,还要加强新时期的城市民族工作。

第一,从事民族工作,首先要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学习民族理论,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与穆斯林民族有关的知识。逐步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民族工作走上法治化的轨道。按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条例与政策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并根据新情况对此条例进行适时的补充改进;对一些不清晰的问题进行界定和规范。

第二,随着就业多元化、居住形式的变化,民族工作还没有适应新的变化,做得不够甚至没有做到,出现空当;探索新时期城市民族工作的社区化、单位化,及时了解穆斯林民族的生活、工作动态,定期检查,未雨绸缪,把工作做到前面显得极为迫切。

二、企业(单位)领导及其职员

首先,无论是企业(单位)的非穆斯林领导还是员工,或者由政府组织通过正当途径帮助非穆斯林群体或者以丰富自己的知识的途径了解伊斯兰教及其文化和风俗饮食习惯,培养非穆斯林群体尊重穆斯林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其次是要注意消除民族偏见。一方面要继续消除长期历史遗留下来的对穆斯林民族歧视的残余观念;另一方面,应注意不要把城市中某穆斯林民族个体的错误,任意上升为对整个穆斯林民族的偏见。再次是要给城市穆斯林员工给予各种平等的机会。包括再教育机会、干部培养任用机会、出国出境机会等等。妥善解决城市穆斯林员工物质和精神生活中的特殊问题。我国宪法规定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自由,在穆斯林的工作环境中理应有相应条件保障他们的这些权利,切实解决他们的特殊问题。加强穆斯林员工与非穆斯林员工的文化交流,是促进各民族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友爱、相互帮助的重要方式。因此,企业领导也可以安排为各民族开展文化交流、习惯交流的平台、渠道和机会。尽量避免穆斯林员工在工作环境中受到排斥、忽视,引发其心理抑郁、自卑的不良后果,导致他们的民族自卑感加深。

三、城市穆斯林自身

在冷静地面对现代社会现象挑战的同时,在寻找自己有利的生存空间机会时,城市穆斯林群体要主动、适时的应对不力局面,打破僵局。

1、首先一定要处理好与非穆斯林群体的关系。这一点在穆斯林向内地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寻找就业和经商机会的过程中尤其重要。回族分布于中国各地,是一个非常散居的民族。除了在西北和西南的一些地区回族与其他少数民族混合居住外,绝大多数的回族是与非穆斯林混杂在一起的,也就是被汉族文化包围的。这种情况也出现在其他穆斯林群体中。

2、包容和宽容其他不同的宗教和文化。有人信仰伊斯兰教,也有人不信仰伊斯兰教。有人是无神论者,也有人是有信仰的。因此在信仰上各人有自己的选择,不能随意强迫。

3、要发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学习《古兰经》和《圣训》的目的是要落实到实处。光学不用,一种再好的理论等于被束之高阁。可以仿效儒家文化传统的“经世致用”观。

城市穆斯林在工作中遇到的困境虽然是众多社会问题中的一个隐性问题,但如果没有及时改善这种状况,这个问题很可能会扩大,造成更坏的影响,所以,这一问题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组织、单位和个人的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民族高校;外国语学院;思政教育

我国有五十六个民族,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不同历史阶段,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创造等方面的地位与作用不同,但各民族都为中华民族的文化成就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中华民族的文化构成中包括主流民族文化和少数民族的文化。正如斯大林所说:“每一个民族不论其大小,都有它自己的本质上的特点,都有只属于该民族而为其他民族所没有的特性。这些特点便是每个民族对世界文化共同宝库的贡献,补充了它丰富了它。”[1]因此,在多民族国家中,应该包括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教育。如何在民族高校中有效地开展思政教育―――既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又照顾到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文化背景。民族高校外国语学院则又有新的文化交际,在学习外语过程中,必然要学习外语母语国家的历史文化和风俗等。因此,增强思政教育的的实效性是目前民族高校外国语学院思政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课题。

一、西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多元文化存在的现状

西南民族大学有56个民族师生近2.5万人,少数民族占65%,其中外国语学院有1280人,少数民族495人,有满族,朝鲜族,蒙古族,藏族,彝族等30多个民族,占全院的38.6%,现有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点一个,有英语、日语、法语、朝鲜(韩)语四个本科专业,一个应用英语专科专业,并且承担全校非英语专业的大学英语和研究生外语教学。在社会主义主旋律教育中,还存在着各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的沟通以及外语国家母语文化的交际,表现出多元文化共存的现象。这就要求思政工作者在思政教育方面积极思考,做到几个方面的兼顾,让学生在学习外语、接受外来文化的同时,既宣扬主旋律的思想教育,又发扬传承本民族文化。

二、民族院校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多元文化下存在的主要思想问题

1.人际交往和心理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

少数民族大学生大多数生活在民族地区,在一个比较淳朴的社会群体中长大,大多数少数民族同学比较粗犷、热情、好客。很多同学都是由于上大学读书,第一次来到大城市,大城市的文化氛围等和他们以往的生活环境截然不同。加上受到当地一些相对较为落后的生产方式,以及各民族的生活习惯、、语言文化和思维方式都有各自特点的制约,使很多少数民族同学陷入人际交往的边缘,人际交往的范围更加狭窄,与其他民族同学交往少,人际关系单纯,社会化程度还不够高。

笔者从事多年思政工作,发现很多少数民族同学在新生刚入学期间,大多数以同族或者同乡之间交往联系,而且有些同学在大学四年的择友改变不大。比如,新疆的大多数维吾尔族同学,由于语言和民族习惯,基本上是本民族交往比较多,很好的朋友也都是本民族同学,还有一些就是地缘和风俗习惯相近的(哈萨克族、回族等)民族进行交往。

外语学习跟外语基础有一定的关联。由于地方性差异,东部发达地区的外语教学水平要高于西部民族地区,很多民族在初高中阶段又是母语授课,汉语水平也不高,导致很多同学学习跟不上,丧失学习信心和兴趣。一部分新学生入学后,发现自己的在专业上没有任何优势,加之经济生活困难等,很容易产生自卑、封闭、孤独的心理,为他们人际交往带来负面影响,给少数民族大学生带来困惑和压力。

2.在学习外语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外国语学院的学生,从新生入学开始,所有的骨干课程基础都接触外国文化。从外语专业学课程分布的情况来分析中外文化的交际,以西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为例:大学一年级上学期开设基础英语(一)6个学分、英语口语(一)2个学分、英语听力(一)4个学分,英语阅读(一)2个学分、英语语言2个学分,下学期开设基础英语(二)6个学分,英语阅读(二)2个学分,英语听力(二)4个学分,英语口语(二)2个学分,英语语法2个学分;大二阶段开设基础英语(三)6个学分、英语阅读(三)2个学分、英语听力(三)4个学分、英语口语(三)2个学分、英语写作(一)2个学分、基础英语(四)6个学分、英语阅读(四)2个学分、英语听力(四)4个学分、英语口语(四)2个学分和英语写作(二)2个学分。基本上是一个学分一节课,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按修读指南要求须修满179.5个学分方取得毕业资格,其中有88个学分是英文授课的,而英语口语等课程则全部由外籍教师授课。

在英语专业大学本科一、二年级期间,专业课程受英美文化影响较大,很多专业教科书都是英美的专家编著,其中作品都赋予作者所在国家的文化和背景。在大学三,四年级还会增加高级英语,英美文学等课程,教师要进一步分析作者的背景,西方的文化等情况。很多同学(包括汉族)就在学习中盲目的崇拜西方的文化,认为西方的道理伦理和社会制度比较优越,开始学习西方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个别部分同学还出现了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极端现象。这样就会危及民族高等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危及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民族大团结。

3.社会主义主流文化教育中出现的问题

在当今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就是:以为指导,吸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世界优秀文化遗产的、具有先进性并体现时代精神,为人民服务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它是我国根本价值观之所在,是我国社会强大凝聚力之源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以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加集中、简洁地表达了我国当今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科学内涵。[2]一些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成长于本民族的宗教社会文化环境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着本民族固有的、理论道德、行为准则等,由于长期受民族心理的熏陶感染,在他们的心目中,与本民族的文化习俗、信仰相符的道德感、美感等定势心态早已形成,因此在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加强主流文化教育过程中,存在着“先入为主”的现象,一小部分少数民族同学在接受主流文化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难。

三、民族院校外国语学院思想教育工作的对策

民族院校外国学院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新问题很多。随着改革开发的的深入,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变化,这本身就是民族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时刻关注和探索的课题。为了使民族高校外语学院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顺利,笔者从多年思政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和思考,注重如下几个方面:

1.加强大学生心理教育,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在新生入学后,很多高校都开展了新生入学前的心理辅导等,但是由于民族院校的特殊性,加上学习外语后可能出现的多元文化的冲击,这就要求必须建立外语学院专门的长期心理干预体制。新生入学初,由于大多数少数民族大学生受民族地区发展滞后等影响,存在一定的民族狭隘心理,像自卑、多疑、敏感等不健康的心理特征及行为倾向。这就要求思政工作者,在开学初期就跟同学做好心理的沟通,消除他们自身的不足,通过开展班级活动,增加同学们的友谊,消除摩擦。要耐心指导学生适应新的环境,要满腔热情地帮助有困难的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在毕业时,鼓励少数民族同学回到西部民族地区就业,利用他们自身的语言和文化优势,更好的促进当地民族的进步和发展,使各民族共同繁荣。

2.勿忘民族文化,强化教师自身的民族文化素养

这里的民族文化包括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和各少数民族文化。在学习外语过程中,思政工作者要时刻注意大学生的思想变化,积极和外语专业老师沟通,强化教师自身的民族文化素养。使同学们在学习外国文化时候勿忘民族文化,引导同学们思考跨文化交际中的差异问题,培养学习者的文化差异敏感性,增加主流文化教育,在跨文化交际中,区分丑美善恶。既帮助学习者了解文化的多样性,又扩大了视野,形成对世界各族文化的正确态度。

3.在各方面充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

我国著名社会学家民族学家教授说:“一个民族总是要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的特点,赋予强烈的感情,把它升华为代表本民族的标志。”[3]少数民族成员有自己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如语言服饰、节日礼俗、生活习俗等。思想政治教育是做学生思想的工作,要从细微着手,在各个方面关系和照顾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维护他们的权益。建立起班级干部与辅导员合作的工作机制,在组织班级活动,比如出游,聚餐等,要充分考穆斯林同学的饮食习惯等。在少数民族节日时,班级同学一起祝福参见等,增加集体友谊,让各民族同学感受到家的温馨。

4.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开展专题主题活动

民族高校的将《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课作为必修课,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马克思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团结为基本内容的教育,包括民族实体,民族发展,民族关系,民族问题,民族观及民族政策等[4]。每个民族大学生都应有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和责任,任何出于狭隘的民族意识的利益之争都是有害的。但是理论学习与实践是有差距的,因此要开展丰富的民族团结的主题活动,增加同学们的主流文化意识。西南民族大学着力构建以“五讲五做五风尚”为主题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每年的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月”,在“主题月”期间,学校将集中开展多项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动员全校各单位和各族师生广泛参与,引导全校各民族师生弘扬“和合偕习自信自强”的民大精神,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外国语学院在结合本专业特点,开展团支部风采大赛,西南民族大学外语戏剧节等活动,把专业知识和主流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结合起来。

总之,随着民族高校外语学院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针对性地做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民族高校,外语教学,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特点,应着力从形式、方法、机制等方面进行理论创新和改革,更好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文化,民族高校少数民族文化,外国语学院外国语母语国家文化等多元文化交际,使民族高校外语学院思政工作更上一步,促进我们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参考文献

[1]斯大林.与民族、殖民地问题[M].张仲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381.

[2]陆岩.试论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建设[J].学习与探索,2007(2):14-16.

[3].关于民族识别问题[J].中国社会科学,1980(1).

第12篇

关键词:民族高校;预科生;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是从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出发,为民族地区培养合格大学生而设立的高等教育特殊形式,是保证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特殊有效措施。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相关精神,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指导委员会尤为重视对民族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模式及课程设置的创新性改革,其中,“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以下简称‘民理课’)被列为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公共必修课。民理课的开设对于帮助少数民族预科生树立民族观,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对民族问题的认知能力,提升少数民族学生的中华民族认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民族高校预科学生的基本情况

预科教育是民族高校的一个特殊层次,它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特点和实际水平,采取特殊教育措施,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水平,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为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举办预科教育是党和政府为了发展民族高等教育,落实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而采取的战略措施,体现了国家扶持民族高等教育的政策,为少数民族子女进入高等院校深造架起桥梁。

依据教民[200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是党和国家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的特殊政策措施,是高等学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工作,对促进民族地区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具有重要意义。民族预科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预备性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

民族高校预科学生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预科学生均为少数民族学生。②生源地较为分散,主要为中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③民族成分多。预科学生包括了国内大多数少数民族成分,包括一些人口较少民族如门巴族、珞巴族、普米族等。④民族文化差异性大。预科学生来自全国各少数民族地区,南方与北方、西南与西北等各地的少数民族在传统文化、生活习俗上都有较大差异。

上述民族高校预科学生的特点,以中南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2015级预科生为例,表1中数据显示2015级预科生(共498名)来自新疆、云南、、海南、黑龙江等23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新疆预科生人数最多,占总数的25.98%,湖北、广西、贵州等省市自治区学生人数也相对较多,生源分布较为分散。

表2中数据显示2015级预科生分属40个少数民族,其中土家族预科生人数最多,占总数的19.35%,维吾尔族、回族、壮族等民族学生人数也相对较多;此外,还包含一些人口较少民族,如珞巴族、门巴族。

从以上数据可以发现,少数民族预科生民族种类众多,生源地地理环境、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等民族文化差异性非常普遍。

二、民族高校预科开设民理课程具有紧迫性

民族高校预科学生的上述特点,为在预科教育中开设民理课程提出了基本而迫切的要求。民理课程的基本教学内容和核心教学目标,是向学生普及少数民族的一般知识,教育学生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帮助学生充分认识各民族共同开创祖国疆域、共同创造中华文化、共同反抗外来侵略、各民族血浓于水的民族关系等基本国情,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平等观、发展观,自觉形成“四个认同”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成为推进宣传和实践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复兴的新一代。可见,民理课程正是切合了民族预科学生教育与培养的需求,在民族高校预科学生中开设民理课程,恰逢其时,十分必要。

少数民族预科生大多来自于偏远的民族地区,由于民族的地理环境和长期的历史差距,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生活水平、经济水平较为落后,导致预科生很容易对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宗教、习俗等产生民族自卑感,进入民族高校后难以快速适应校园文化生活,在与其他同学的相处过程中由于长期的民族文化及风俗习惯差异造成隔阂、误解,甚至产生心理疾病。民理课的开设对于增强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心理认同,帮助少数民族预科生建立民族自信,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民理课教育是高校理论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形成大学生民族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少数民族预科生通过民理课的学习对于民族理论、我国的民族政策、民族关系、现阶段民族工作等内涵的了解可以有效地克服由于民族文化差异性引起的自卑感,更正对于民族问题的错误认识,消除由民族风俗习惯差异引起的各种矛盾,增强本民族及与其他民族的心理认同。

三、民族高校预科民理课程教学的重点

民族高校预科开设民理课程,其教育教学的重点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少数民族学生的中华民族认同

作为我国各民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统一体的归属心理,中华民族认同是我国各民族的民族认同心理的升华,是更高层次的民族认同心理,是民族观的具体体现。民理课教学的主要宗旨即为通过对于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核心思想的解读帮助学生增强中华民族认同。

第13篇

关键词:清真食品;少数民族;禁忌物;清真食品标识

一、清真食品的定义

目前关于清真食品的定义还未形成统一意见,依据目前立法主要有宗教说、风俗说和折衷说。

宗教说认为清真食品是符合伊斯兰教要求加工、生产、经营的食品。例如《孟村回族自治县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照自治县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风俗屠宰、加工、制作的肉制品和其它食品。

风俗说认为清真食品是符合回族、东乡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有清真食品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的食品。例如《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照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的食品。

折衷说认为清真食品是按照回族、东乡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加工、生产、经营的食品的总称。例如《额尔古纳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的风俗习惯生产的肉食、肉制品、乳制品、冷食、糕点、糖果等食品。

我们认为风俗说不能很好的定义清真食品的内涵,相反宗教说可能具有更强的理论涵摄性。主要原因有:首先在我国很多汉族等其他民族的群众也信仰伊斯兰教,且食用清真食品,把清真食品界定为符合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食品不能完全概括食用清真食品的其他人群。其次,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众对清真食品的要求要比有清真食品饮食习惯而不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群众更加严格。再次食用清真食品的习惯来源于伊斯兰教并非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基于上述原因,本文认为应当将清真食品界定为:清真食品是指原料、生产、加工、经营、贮藏、装潢等严格符合伊斯兰教教义要求的食品。

二、清真食品的禁忌物

禁忌物是清真食品最大的特点。《古兰经》和“圣训”倡导人们吃洁净的、美味的佳肴同时禁止人们食用一些食物。根据《古兰经》和“圣训”清真食品的禁忌物主要有:

1 死物、血液、猪肉、以及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可以食用;

2 任何酒或含有酒精的食品及饮料。关于酒精的含量笔者比较赞同大多数人的主张就是清真食品内绝对不能含有酒精;

3 凶禽猛兽、家养的驴(野生的除外);

4 非反刍、非偶蹄的哺乳动物;

5 麻醉品(包括);

6 未经屠宰而自然死亡的;

7 非诵“真正之名”而屠宰的。

从伊斯兰教义出发在清真食品的加工、生产、贮藏、运输、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防范清真食品的禁忌物。

三 清真食品的操作规范

基于清真食品生产、消费的特殊性,在清真食品生产、贮藏、运输等各个环节都应该遵守严格的操作规范。对此清真食品立法管理大都对清真食品的操作规范加以规定,以此来保证清真食品的“至清至真”。

1 原料、辅料

清真食品的原料选材必须是洁净且保证不含有清真食品的禁忌物。清真食品的辅料也必须是清真的,且应当是经过认证或者是标有经过伊斯兰协会监制的标识。禁止以含有清真食品的禁忌物的原料作为清真食品的原料。对于近几年来一直争论的“料酒”的问题,本文认为“料酒”不能作为清真食品的辅料。

2 加工

在清真食品的加工过程中首先要诵“以真主之名”开始加工食品,且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防范“禁忌物”或者“不洁净”之物(如苍蝇)等掺入清真食品。另外加工清真食品的操作用具要保证专用。

3 运输

清真食品的运输要严格地与非清真食品相隔离,最好是能保证专门的运输工具。

杜绝诸如“蒙牛雪糕”等类似事件的发生。

4 贮藏、经营

有条件的地方应该设立清真食品专柜、专区来经营清真食品。没有条件的也应该设立屏障,将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严格隔开,而不能像有些省份规定隔开三米或者五米的距离。清真食品的贮藏也要严格的与非清真食品隔离,尽量保证贮藏地点专用,且贮藏地洁净。

5 包装

清真食品的包装也应符合清真食品的要求,包装上禁止出现与清真食品的禁忌物有关的图案或文字等。应该在包装的显著位置上标明清真食品的认证或者监制的标识。

6 禽、兽类的屠宰

对于清真食品中禽、兽的屠宰,《古兰经》和“圣训”都有严格的要求:屠宰人员必须是理智健全、懂得伊斯兰教屠宰程序的穆斯林;被屠宰的动物必须是伊斯兰教法认为是合法的动物;动物必须是活的或者宰前被认定为活的;屠宰每一只动物之前必须口念“奉普慈特慈的乎之名”;屠宰工具必须锋利,动作迅速,减少动物疼痛;屠宰时须切断牲畜的气管、食管、主动脉。

四、目前清真食品的立法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立法的位阶不高

目前我国清真食品的管理法规仅停留在地方性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本文认为鉴于我国清真食品与少数民族之间的重要关系,使得清真食品的管理,不仅仅是保障食用者的合法的权益,同时还涉及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关系着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的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应当将清真食品的管理法规上升到法律层面上。

2 标准不统一

目前清真食品的标准不统一,主要是对清真食品的不同理解所造成的。例如《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规定:“清真食品专柜与非清真食品柜台应间隔3米左右。”广州市的相关规定则规定:“市场内经营清真食品的摊位,应当与清真习俗禁忌的食品摊位分隔开五米以上距离,分别经营。”还有,对清真食品生产企业中食用清真食品的从业人员比例的要求也不统一。有的省份要求25%,有的省份要求45%。标准的不统一造成了很多信教群众对有些省份清真食品的质疑,影响了民族感情。对清真食品认定标准的不一致,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清真食品在不同地区间正常的市场流通。

除此之外我国清真食品的标识也没有统一。各个省份都有自己的标识,甚至有些地方县与县的标识也不统一。所有这一切都给食用清真食品者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同时也给清真食品的管理增加了难度。

3 没有形成日常管理机制

清真食品的标识由各地民族委员会或者伊斯兰教协会发放,由于缺乏日常管理机制,有些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几经易主却还挂有清真食品的标识;有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达不到清真食品管理办法要求的比例,却依然挂有清真食品的标识。

4 清真食品标识管理不严

清真食品标识管理不严,有些非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也写有“回族、穆斯林”等字样。据统计,北京市近3000家

“挂牌”清真食品的销售点,是“自封”的。经过民族、工商部门审核批准,挂牌单位只有1200家。还有前些年出现的“清汤牛肉面”竟然把标识弄得跟清真食品的一样印有“新月”的标识。近年来屡次发生类似“阳信事件”,正反映出我们清真食品标识管理的混乱。

五、对加强清真食品立法与管理的建议

1 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虽然已经纳入立法议程,国家民委为此也进行了一些调研、座谈会等,并基本已经形成草案,但却迟迟没有被纳入正式的立法程序。基于上述分析应该尽快将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纳入正式的立法议程,以此来统一清真食品的标准,杜绝清真食品的“不清真”问题,保证清真食品的“至清至真”。

2 制定统一的标准

(1)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应当将各地的标准统一起来,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应当隔几米、清真食品的生产企业中食用清真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比例应该是多少,都应该做出统一的规定。

(2)国家民委或者伊斯兰教协会应当将清真食品的标识统一化,不能再保持目前各地“特色”的标识制度。本文建议清真食品管理部门将全国的清真食品标识统一,比如印有“新月”“穆斯林”的标识或者采用世界上基本统一的标识“yy”。这样,也有利于我国清真食品的国际流通和出易。

(3)本文建议清真食品的管理部门应当将全国统一的清真食品标识申请集体商标,以更好的保证清真食品“清”和“真”的问题。

(4)本文建议各地的伊斯兰教协会或者清真寺建立自己的“清真屠宰厂”,由专门的阿訇或者符合伊斯兰教教法或者律例规定的人员屠宰,然后由这些人员给予证明才能进入清真食品加工、生产企业,杜绝不符伊斯兰教法规定人员屠宰的或者清真食品禁忌物进入清真食品。

3 建立清真食品标识的日常管理机制

清真食品标识的管理应该建立日常管理机制。清真食品的管理部门应该为清真食品标识设置年检制度,并定期检查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是否符合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可以建立日常的抽查机制随时随地的抽查任何标有“清真”字样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4 应当将清真食品管理机构专业化

目前我国清真食品管理机构没有专业化,呈现出多头管理。各地民委、伊斯兰教协会、甚至有些清真寺等都从不同角度参与了清真食品的管理,但是由于多部门的管理没有形成完全统一的标准使得管理秩序混乱、相互扯皮的现象时常发生。本文认为可以在各地民委下设一个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来统一管理清真食品,办公室也可以吸收各地伊斯兰教协会的人员参与管理。

5 建立清真食品的认证体系

清真食品认证就是要证明被认证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是否符合伊斯兰教义的要求。清真食品认证是维护穆斯林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措施,印度尼西亚、阿联酋、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都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符合伊斯兰的清真食品认证制度,它对于确保清真食品的真实性、合法性,促进清真食品的国际贸易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虽然国家认监委(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宁夏民委所属“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试行开展清真食品认证工作。但是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官方、半官方)认证机构采用统一的标识来保障清真食品的“至清至真”,促进我国的清真食品走向国外。

本文建议我国可以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官方、半官方)清真食品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可以引入全球统一的HACCP(Hazard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即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建立清真食品的关键点控制系统,即在清真食品的原料、加工、运输、贮藏、包装、禽兽类的屠宰等过程中设立控制点,由清真食品的食用者亲自监督并建立档案。认证机构可以建立网站或者杂志,定期向社会披露清真食品的认证和监督情况。

6 加大对清真食品的宣传力度

由于社会上很多普通民众人根本不了解“清真”二字的真实含义,以为所谓的“清真食品”就是不含有猪肉的食品,所以近年来连续发生不法商贩以非清真食品冒充清真食品引起清真食品食用者的强烈的不满。这些事件是对食用清真食品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真食品宣传的滞后。因此新闻媒体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清真食品的真实内涵。

第14篇

关键词: 起源与发展 运动形式 运动特点 社会价值

在我国960万平公里的土地上,居住着55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04%。他们人口虽少,但分布较广,并且多居高山、丛林,地理环境恶劣,环境的多样性与复杂性,造就了少数民族体育的多样性。他们世代相传的体育活动,渗透着本民族的历史、和文学艺术,反映出各具特色的经济生活和风俗习惯,是祖国文化宝库中一串璀璨夺目的珍珠。三人板鞋就是一项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一、三人板鞋的起源及发展

三人穿板鞋接力是广西河池地区壮族民间的传统竞技类体育项目,源于明代。据传,明代时倭寇侵扰我国沿海,广西土官瓦氏夫人奉旨率“狼兵”(壮族勇士)赴江浙抗倭。瓦夫人为让“狼兵”步伐整齐、步调一致,令每三人同穿一双木板鞋“齐步”跑。经过长期训练,“狼兵”素质大大提高,纪律严明,战斗力强,所向披靡,屡败倭寇。后来,河池地区南丹县那地土州壮族民间效仿瓦氏夫人的“同步”练兵法,在田头地角、房前屋后开展三人穿板鞋竞速运动。当地人民开展以三人板鞋为主的竞技活动自娱自乐,相袭成俗,流传至今。专家们认为,该项目思想内容健康,同时具有浓厚的民族性、传统性、竞技性、开放性、普及性,是全民健身运动的理想项目。

二、三人板鞋的运动形式

1.民间板鞋竞技的形式。有穿板鞋抢粽子、板鞋秧歌舞、板鞋戏水、板鞋采香包(壮族一种吉祥物)、板鞋抛绣球、板鞋扇舞、板鞋拳术、板鞋踩气球等,形式多种多样。在广西右江花山壁画中,古代壮族士兵穿着板鞋练兵,一个个身强体壮,精神饱满,真实地记载了三人板鞋竞技在壮族军事、体育中的作用。

2.现代板鞋竞技的形式。男子60米、100米,女子60米、100米,以及2×100米混合接力等。

3.板鞋竞技的表演形式。“板鞋舞”是生长于壮族民间艺术沃土上的一朵瑰丽奇葩,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表现力丰富,它借助道具敲打和音乐伴奏,跳出协调一致的优美舞姿。一般由九位壮族男女青年三人一组,穿着三双近两米长的板鞋,伴着优美的旋律舞动,姑娘小伙们饶有风趣,随着乐曲转换,姑娘小伙们还能穿着长板鞋欢快地跳起现代三步舞。还可以手上可持扇子、绸带等装饰物,边走边舞,队形有直线形、曲线形、圆形,可向前走、侧走、转弯或后退,配合各种花样的舞步动作,把舞台艺术与体育动作融为一体,呈现出独特的民族风格。

三、板鞋竞技的运动特点

三人板鞋竞速在标准的田径场地上进行,场地线宽为5厘米,跑道分道宽2.44至2.50米。比赛板鞋以长度为100厘米、宽度为9厘米、厚度为3厘米的木料制成(以三人板鞋为例)。每只板鞋配有三块宽度为5厘米护足面皮,分别固定在板鞋规定的距离上,第一块护皮前沿距板鞋前端7厘米,第二块护皮在第一块护皮与第三块护皮的中间,第三块护皮后沿距板鞋末端15厘米。三人穿板鞋竞速采用田径比赛规则,行进中跌倒或脚脱出板鞋,必须在原地穿好板鞋后才能继续前进。板鞋竞速时,可允许队员攀肩、扶腰前跑。比赛分道进行,绕过指定点才能往回跑,以速度、时间快者或取得的物品多者为胜。趣味性、竞技性和民族性等特点是三人板鞋技巧、协作、和谐的主要体现。

四、板鞋竞技的社会价值

板鞋竞技的发展与壮族人民生活的自然环境、生产特点和风俗习惯密切相关。它既是壮族人民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智慧结晶,又是壮族人民强筋健骨、锻炼身体的一项传统体育运动。

1.提高身体素质。身体素质主要包括速度、力量、耐力、灵敏性、柔韧性等五项素质。三人板鞋竞速不但要求要有很好的爆发力、臂力、腰腹力、腿部力量等全身的力量协调配合,还要有很好的耐力。竞速本身就是比谁跑得快,这就要求速度要快。不论是竞速还是对抗,首先要做到三人步调一致,要能做出三人板鞋竞速表演的各种动作,尤其是高难动作,没有良好的柔韧性素质是不能完成的。因此,优秀的三人板鞋竞速选手,速度、力量、耐力、灵敏性、柔韧性等素质是全面发展的。

2.培养勇敢顽强、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三人板鞋竞速与幼儿学步一样,不是一学即会,总是经过从不会到逐步学会走步,身体容易受到损伤,练习比较艰苦,这就要求练习者既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还要有勇敢顽强的拼搏精神。所以三人板鞋竞速能培养练习者勇敢顽强、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顽强拼搏的作风。

3.培养团结协作的精神。团结协作是指一种团结一致、互帮互助,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坚持奋斗到底的精神。目前,在青少年甚至成年人中都存在着一意孤行、缺乏团队精神的现象。什么体育项目是最需要默契的项目?在民族运动会的板鞋竞速的赛场,我们真正明白了什么项目需要最高程度的默契――在这里,稍有不协调,便会人仰板翻。

五、结语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它代表着少数民族悠远历史的遗存,同时,少数民族体育又是剖析体育起源和发展各阶段诸形态的活化石,是挖掘和创造新的体育项目和形式的源泉,是一笔特殊的宝贵财富。因此,研究三人板鞋竞速运动是对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

参考文献:

[1]龙佩林.大学体育与健康教育[M].民族出版社,2001.

[2]白晋湘,刘少英,龙佩林,宋加华.民族传统体育教程[M].中国工业大学出版社,2000.

第15篇

(一)研究对象

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全省少数民族人口1400多万,占全省总人口的l/3.人口超过5000人的世居少数民族25个,其中15个为云南独有;人口超过100万的少数民族有彝、白、哈尼、傣、壮5个;全省有15种少数民族跨国境而居。经过千百年的发展,云南各民族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和民俗风情,如纳西族的东巴文化、傣族的贝叶文化、彝族的太阳历文化、哈尼族的梯田文化等。这些文化和习俗源于自然,顺乎人性,在今天仍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意义

民族体育文化资源中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容,他不仅体现了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宗教等文化因子,而且互相之间相互影响,反应了各民族在、思想理论、文学艺术、民居建筑、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多样性,对于维护人类的文化安全和文化多样性具有一定的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云南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资源的价值

(一)民族体育文化资源是实现云南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的重要资源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重要支撑。一个民族的文化,凝聚着这个民族对世界和生命的历史认知和现实感受,积淀着这个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这些为全民族认同的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以其巨大的凝聚力量、动员力量和鼓舞力量,促进着云南的民族团结和谐,推动着国家的发展进步。

(二)民族体育文化资源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信息载体,彰显了民族精神

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文化的发展,都是在既有文化传统基础上进行的文化传承、变革与创新。如果离开传统、割断血脉,文化将迷失方向、丧失根本。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需要我们全面认识我国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和弘扬传统文化有益价值。云南民族体育文化资源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作为世世代代生活在云南大地上各少数民族的民俗风情的信息载体,蕴涵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信息。它渗透于民族传统的各个领域,反映着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积淀所传承下来的特有的传统、习惯、风俗、精神、心理、情感等,是他们生存发展的支撑、身份归宿的标志。

(三)民族体育文化资源是民族认同、民族团结的重要载体

民族体育文化资源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民族性,民族性是指民族体育文化资源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各民族社会生活的综合反映,是一个民族的群体品格,具有鲜明的民族特性。任何一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都与本民族所处的地域环境、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民族、价值观念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正是由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具有独特的民族性,才使本民族人民在体育的实践活动中不断认知本民族所创造的历史文化知识,包括本民族的特性、历史、习俗和其他民族差异的特征,通过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来确定自己的身份认同,在活动中让人们产生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

(四)民族体育文化资源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

民族体育活动能调节人们的情绪、放松身心,在庄严神圣的祭祀氛围中消除抑郁;在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中的丰馔美食、漂亮服饰可以使人们心情欢愉;在族人团聚的融融亲情中引发人们的美好情感。它之所以深深地吸引着每一个人,也正在人们通过眼看、耳听各民族或农耕、或狩猎,或游牧的内容和动作,给人以美的享受。比如,藏族群众以马上动作为背景,运用形、色等肢体语言,展示挥杆套马、绳索套马等高难度动作,给人以原始的、接近自然的感受。除惊险刺激外,各少数民族还有以静制静的体育项目,像各种棋类就给人以闲情逸致、自然淡泊的美感。另外,许多民族体育项目可以启迪人性,使人知礼仪,懂修养,讲道德,在实际生活中追求真善美,鞭挞假丑恶,把“重义”、“求善”以及“重义轻利”的思想落实到表演活动中。民族传统体育正是通过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提高人们的思想品格和精神素质,推动着社会的文明进步。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来说,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需要。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能够陶冶情操、愉悦身心、温润心灵,可以充实精神世界、提高生活质量、舒缓心理压力,从而有助于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三、结论

民族体育文化资源中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容,他不仅体现了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宗教等文化因子,而且互相之间相互影响,反应了各民族在、思想理论、文学艺术、民居建筑、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多样性,对于维护人类的文化安全和文化多样性具有一定的价值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陈安槐,陈萌生.体育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