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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

资产评估的费用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1篇

鲁价费发〔2010〕253号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10]196号)规定,省物价局会同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3〕鲁价涉字第94号)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废止。

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两年,期满后另行公布。

附件:一、山东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二、山东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收费管理 资产评估 办法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附件一:

山东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法为委托人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收费行为。

省外资产评估机构来我省执行相关业务,其服务收费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资产评估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第六条 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确定收费标准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

(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八条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条 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即按计费基数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第十条 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第十一条 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服务业务收费合同(协议)或者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协议)或业务约定书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后,因故终止委托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采取招(投)标方式取得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投标报价。

第十四条 资产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

第十五条 资产评估机构向委托人收取评估费用,应当出具合法票据。

第十六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评估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保证评估质量,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督。

第十八条 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收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

(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三)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乱收费的;

(四)不按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五)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资产评估机构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价格违法行为,可向评估机构所在地的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举报、投诉。

第二十条 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发生收费纠纷,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资产评估机构受委托人委托,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开展资产评估服务收取费用,可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3〕鲁价涉字第94号)同时废止。

附件二:

山东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1、上述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为20%,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计费基数:单项资产评估按帐面原值,无帐面值资产按评估值;无形资产按评估值;企业价值评估按资产总额加30%的负债总额计。

3、企业整体改制、企业上市、中外合资、破产清算、法律纠纷、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服

服务收费,可按照评估项目的繁简、风险责任、时间要求等因素,在不超过上述标准150%0%范围内收取;司法鉴定业务按照涉案金额的1-10%收取。

二、计时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标准分为四档,各档次收费标准如下:

(一)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不超过1000元/人·时;

(二)合伙人、部门经理:不超过800元/人·时;

(三)注册评估师:不超过500元/人·时;

(四)助理人员:不超过300元/人·小时。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2篇

1.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

对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收费问题,国家林业局出台了有关规定(表1),在此基础上,福建、江西、湖南、湖北等省份相继出台了规定(表2),明确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办法及标准:从上表可以看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分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和森林资源资产勘察费。

1.2森林资源的资产勘察费

①分地类面积勾绘—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地形测量的一半计费用。每平方公里测量费用为14244元,其中难度系数为1-1.3。测量费用为=面积×每平方公里测量费×难度系数;地类面积勾绘费用按照测量费用的50%计算,每亩收费4.5~5元。②林地资源调查—调查内容:分林种、树种的胸径、树高、数量、蓄积;古大珍稀树种、国家保护树种专项调查;风景区、森林公园、野生动物专项调查等。林业行业标准:林业综合调查每亩调查费用为25~35元/亩计(按难度系数取费)。资源调查费=面积×每亩调查费

1.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的案例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各林业省份开始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林权交易平台的搭建。据统计,至2010年末,浙江省抵押贷款累计发生额为36.26亿元,借款农户涉及7.22万户;截止2011年底云南省16个州市的96个县(市、区)都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余额达74.11亿元。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建立1200多个林权交易机构。数据表明,林权改革已获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据目前各省及各银行的林权抵押贷款办法,贷款的额度不超过标的物的50-60%不等。以福建省农业信用社抵押办法为例,贷款额度不超过标的物的50%,贷款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现阶段一至三年的贷款利率为6.15%,农信社的林权抵押贷款利率上浮50%,按国家林业局规定,100万以下费率为9-15‰,森林资源资产勘察费为每亩25-35元(按难度系数取)。假设现有林权估值为50万(面积为500亩),则贷款额度为25万,应付资产评估费为4500-7500元,勘察费为12500-17500元(按30元每亩取),评估费将占到拟获得贷款额度的6.8-10%。如若拟贷款的林权估值较小,对于农户来说,相当不划算。

2.降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用的途径思考

笔者认为,应从高额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勘察费入手,利用政府协作职能降低费用。由于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属性,若是对于每个项目的估价对象,都进行逐项核对,无疑这个工程是巨大的,尤其是遇到结构组成复杂的杂种林木,清查工作更为繁琐,若是在此基础上有原始数据可供调用,再结合原始数据对估价对象内的林木进行抽查,再采用系数修正方法测算出结果,工作将大为减轻,费用也会相应减少。政府机构可以借助森林资源普查,对各个林区的资源进行摸底建档,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信息系统。

这样一来,当需要对某一片的森林资源进行评估时,我们可以直接从库里调用数据,结合这些数据抽查估价对象,然后结合各种林木的生长速率等参数,对估价对象进行相应修正,合理估算出估价对象现阶段的价值。政府机构对于调用数据,可以采取有偿使用的方式,确定一个收费标准。对于要搞活林木资源,促进其流转,一个方便便捷的系统是必不可少的,这样可以大大缩短评估工作的周期,使得评估工作更简洁。

3.结语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3篇

(1.国家电网公司运营监测(控)中心,北京100031;2.安徽南瑞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安徽合肥230088)

摘要:数据资产是企业重要的战略资源,为了促进公司运营数据资产应用价值提升,在对数据资产价值构成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引入层次分析模型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并利用层次分析法软件计算数据资产各项评估指标权重,建立了基于成本和应用考虑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对模型应用给出具体评估步骤,并将该模型应用于具体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区别于传统的数据评估方法,这里将评估的关注点从数据质量方面转向以往很少关注的数据资产价值方面。

关键词 :数据资产;数据资产价值评估;评估模型;层次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TN911?34;TP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73X(2015)20?0044?04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 of data asset value assessment model

ZHANG Zhigang1,YANG Dongshu2,WU Hongxia2

(1. Operation monitoring Center,Stat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Beijing 100031,China;2. Anhui Nari Jiyuan Software Co.,Ltd.,Hefei 230088,China)

Abstract:Data asset is an important strategic resource for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application value of data as?sets,the analytic hierarchy model is brought in to build an index evaluation system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value composi?tion of data asset and its main influence factors,the AHP software is used to calculate various evaluation index weights of dataassets. A data asset assessment model in view of cost and application was established,which provided the specific appraisal pro?cedure of model application and was applied to the value assessment of concrete data assets. Different from the traditionalmethod of data evaluation,it paid close attention to the value of data assets rather than data quality.

Keywords:data asset;data asset value assessment;assessment model;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0 引言

作为一项公司资产,数据的重要性正日益突显,这促进了新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发展。互联网和移动及智能技术的传播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商业数据的面貌和曝光度,数据量和数据种类不断增加。数据被越来越多地用于提升运营效率,将数据转化为价值的机会也将随之增多——至少在短期内可以这么说。因此,未来十年内,数据将成为一个重要的财富创造来源,并且将越来越多地被视为一项值得重视的企业资产,数据资产价值评估问题,也将成为公司估值的核心问题之一。数据资产作为新生事物,本身还需要不断研究、实践和完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更是一个持续的、不断完善的逐步过程。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仍然比较欠缺,主要的研究成果集中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之中。孙荣玲等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及价值实现的量化方面进行研究,把分散在企业各部门的无形资产贯穿起来,作为一种真正的资产加以管理与经营[1]。潘渭河强调无形资产不能脱离有形资产单独使用,无形资产的价值实际上是垄断价值,无形资产使用上的特殊性,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形成了重要的约束条件[2]。陈昌云提出传统的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已远远不能满足无形资产发展的需要,提出了无形资产评估的两种新的思路: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和EVA方法,并把它引入到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中[3]。贺业明分析指出传统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并不适合于小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并根据小企业自身的特点,提出为小企业的无形资产“量身打造”的价值评估方法[4]。

本文基于前人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数据资产本身的特点,引入层次分析模型构建指标评价体系;从数据资产的成本和应用两方面研究,构建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提出一套全新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1 相关理论

(1) 数据资产及其价值评估。数据资产是企业在运营活动中形成的,由企业拥有,在数据的产生、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和应用全过程可控,并能够给企业带来价值的数据。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是使数据的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一个可操作的量化指标,对数据进行多角度价值评估,利用评估结果对工作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数据运营管理水平。

(2) 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AHP)[5?8]是美国著名的运筹学家A.L.Satty等人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将一种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多准则决策方法。层次分析模型是把复杂的问题分成若干个组成因素,并按支配关系分组形成层次结构。然后通过两两比较的方式,综合决策者的判断,确定决策方案重要性的总排序。具体步骤如下:

① 分析各因素的关系,建立递阶层次结构;

② 对同一层次的多个元素,关于上一层中某一准则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构建比较判断矩阵;

③ 由判断矩阵计算比较元素对于该准则的相对权重,并检验一致性;

④ 计算合成权重,即全局权重。

2 研究思路

目前,管理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比较成熟,主要有以下4种:收益现值法[9];重置成本法[10];现行市价法[11];清算价格法[12]。无形资产也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13];市场法[14];收益折现法[15]。但是由于数据资产的评估标准和要素相差很大,因此上述这些方法并不能完全应用到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当中去。当前对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关于数据资产价值的精确定义。数据资产价值定义不统一,导致人们对数据资产价值理解出现多样化,难以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建立数据资产增值管理体系,必须明确数据资产价值的定义。

(2)没有形成一个权威性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或参考模型。大多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研究是针对很单一的问题进行的,解决系统中的比较重要的质量指标,比较系统的研究也只是提出了建模的观点,并给出了建模的步骤,但没有提出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的体系结构。

(3)没有形成系统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维度,从不同的维度对数据资产价值评估衡量的标准是不一样的。(4)针对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没有形成具体的量化标准,局限于概念和理论的研究。

数据资产价值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作为数据资产价值的生命线,是数据资产发挥价值的基础,亟需开展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工作以提升数据增值运营水平。在对数据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的时候,需要建立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从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维度、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等角度,设置校验规则,以提高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并提高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的效率,为进一步的数据增值运营水平提升、减少决策失误和避免经济损失打好基础。

本文探讨的运营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在对数据资产价值构成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基础上,引入层次分析模型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并利用YAAHP层次分析法软件计算数据资产成本和应用评估指标权重,建立了基于成本和应用考虑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并对模型应用给出了具体评估步骤。

3 数据资产价值构成及主要影响因素

与一般无形资产价值构成不同,由于数据资产价值形成过程的创造性、生产的一次性、获利能力的不确定性、成本费用的模糊性、价值转化过程的风险性等特征,影响数据资产价值形成的因素更加复杂、种类更多,从而导致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更大。

因此,必须深入分析影响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各种影响因素。

结合运营数据资产的特点,本文认为影响运营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主要因素是数据资产的成本和应用,所以从成本出发,结合应用过程,讨论数据资产价值构成及主要影响因素,并以此来评估数据资产价值。

3.1 数据资产成本

数据资产的成本是一个动态指标,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并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动,其中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数据资产成本主要来源于信息系统的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因此本文从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两个角度对数据资产成本进行评估,是比较科学有效的计算方法。

(1)建设费用。数据资产建设费用是从信息系统建设费用评估而来。信息系统的建设费用一般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间接费用等。

(2)运维费用。数据资产运维费用包括业务操作费和技术运维费,其中业务操作费包括对数据资产的监测费用和数据资产问题管理费用;技术运维费主要指数据资产台账维护费用。

不同的数据资产所包含的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的比例是不同的,例如有的数据资产侧重于信息系统建设,则其建设费用比重较大;有些数据资产侧重系统运维,则其运维费用比重较大。

3.2 数据资产应用

数据资产价值的关键是看似无限的再利用,即它的潜在价值。数据资产成本对其价值的影响固然至关重要,但还远远不够,因为大部分的数据资产价值在于它的应用,而不是占有本身。因此,研究数据资产价值构成时,就必须将数据资产应用纳入其中。

数据资产应用要根据不同的数据资产分类分别进行研究,关注于数据资产使用次数。对于不同的使用对象,也会产生不同的使用效果。因此,本文研究数据资产应用影响因素时,将数据资产的分类、使用次数、使用对象和使用效果评价作为主要的评估指标。

3.3 数据资产价值构成

通过对数据资产成本和应用情况分析,得出数据资产价值构成如图1所示。因此,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是将数据资产成本和数据资产应用通过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计算得出。

4 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

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是通过适宜的数据方法对影响运营数据资产价值的主要因素量化处理最终得到合理的评估值。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构建方法的操作步骤如图2所示。

4.1 计算数据资产成本

根据第3.1节的内容,数据资产成本影响因素包含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并且不同的数据资产所包含的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的比例是不同的。因此,每一个评估项对数据资产价值产生多大的影响,必须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评估值。

对数据资产成本影响因素进行处理,确定每一项评估指标的权重,从而计算出数据资产成本得分。

4.1.1 AHP法构建数据资产成本评价体系

根据对数据资产成本及影响因素的分析,采用AHP方法,得到如表1所示的指标体系。

表1 数据资产成本评估指标体系

4.1.2 采用YAAHP层次分析法软件计算成本YAAHP(Yet Another AHP)是一款层次分析法辅助软件,提供方便的层次模型构造、判断矩阵数据录入、排序权重计算、加权计算以及计算数据导出等功能。只需要具备初步的层次分析法知识,不需要理解层次分析法计算方面的各种细节,就可以使用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计算数据资产成本的步骤如下:

(1)绘制层次结构模型

按照数据资产成本评估指标体系,绘制层次结构模型(本文为了简化计算,忽略准则层),如图3所示。

(2)计算判断矩阵

确立思维判断定量化的标度。在两个因素互相比较时,需要有定量的标度,假设使用下面的标度方法,其含义如表2所示。

按照重要程度划分,根据公司业务专家意见,构造比较判断矩阵,如表3所示。

(3)计算结果显示

YAAHP软件自动完成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一致性检验通过后,计算得出成本评估指标的权重如表4所示。

假设数据资产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的得分分别是s1 ,s2 ,数据资产成本评估指标总得分Sp 可以通过加权计算公式得出:

根据公司业务专家意见,采用专家评分法得出数据资产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的得分分别是80,90,计算出该数据资产成本评估指标总得分情况:

4.2 评估数据资产应用

采取同样的方法,评估数据资产应用评估指标总得分。数据资产应用涉及数据资产的分类、使用次数、使用对象和使用效果评价4个指标,每一指标对数据资产价值产生多大的影响,必须给出1 个比较合理的评估值。因此,必须对数据资产应用评估指标影响因素进行处理,确定每一个应用评估指标的权重,从而计算出数据资产应用评估得分。

(1)采用AHP法构建应用指标评价体系根据对数据资产价值应用及评估项的分析,得到如表5所示的指标体系。(2)采用YAAHP层次分析法软件计算权重按照重要程度划分,根据公司业务专家意见,构造比较判断矩阵如表6所示。

YAAHP软件自动进行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一致性检验通过后计算应用评估指标的权重,结果如表7所示。

根据公司业务专家意见,采用专家评分法得出资产分类、使用次数、使用效果评价、使用对象的得分分别是80,70,60,90,根据加权计算公式,得出该数据资产应用评估指标总得分情况为:

4.3 数据资产价值评估

根据数据资产价值构成一节表述,数据资产价值是由成本和应用构成。综上所述,最终确定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计算模型:

数据资产价值= 数据资产成本得分+ 数据资产应用评估得分根据文中实例,对模型进行量化,最终得出该数据资产价值:

5 结语

本文建立的基于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从成本和应用的角度考虑了影响数据资产评估的主要因素,而且为了对数据资产的价值有一个更为精确地评估,在模型中采用了层次分析模型构建应用指标评价体系,并利用YAAHP层次分析法软件计算指标权重。从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中可以清楚的看出影响数据资产价值的因素,可以通过对数据资产进行问题管理,优化有关影响因素的得分,提高数据资产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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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陈昌云.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D].淮南:安徽理工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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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正明,张纪华,陈敏洁.基于层次分析法的企业有序用电模糊综合评估[J].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2013,41(7):137?141.

[6] 宾光富,李学军,Dhillon Balbir?S,等.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的设备状态系统量化评价新方法[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0,30(4):774?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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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戴勇.基于AHP的DEA分析基础上的虚拟物流企业联盟伙伴选择[J].系统工程,2002,20(3):47?51.

[9] 杨忠钰.资产评估的收益现值法[J].青春岁月,2012(14):36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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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肖作平,邵铁柱,王涌.评估清算价格方法的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1999(6):68?69.

[13] 赵军,杨凯.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研究进展[J].生态学报,2007(1):346?356.

[14] 杨天珍.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J].会计之友,2011(35):412?413.

[15] 耿明明,尉京红.收益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探讨[J].财会通信,2009(5):28?29.

作者简介:张志刚(1972—),男,辽宁人,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电力信息化、数据管理。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4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 失真 成因 治理

资产评估作为一项社会性、公正性的经济活动,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中介服务。在我国,资产评估在产权转让、企业重组、资产流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资产评估结果往往出现失真。本文针对这一问题,对其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资产评估结果失真原因分析

评估机构方面的原因

评估机构专业性不足,影响评估质量 从行业角度看,资产评估业是一个独立的专业化中介服务业。但在评估实践中,评估机构独立性不强,专业性不足,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可兼作资产评估业务。行业不独立必然导致一些评估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欠佳,从而使得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质量不高,有时甚至出现明显的差错和漏洞。

组织机构不合理,容易出现评估结果失真 目前,我国许多经过改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资产评估组织形式,其内在的风险较小,责任约束不足,因此容易导致评估失真。

评估机构规模偏小,不利于质量控制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数量众多,但规模偏小。多数评估公司的注册评估师不足10人,并且其中许多评估师并不参加实际工作,只是在公司挂名。这种现状必然不利于评估质量的控制。

评估机构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进行价格战 资产评估市场的低价竞争一直是困扰我国资产评估业发展的一个难题,尽管《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禁止以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同时不少地方财政部门、物价部门也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但实际上资产评估业中低价竞争行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全行业改制后,不少事务所把“压价”作为维系生存的主要竞争手段,从而使评估结果失真。

评估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 目前我国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人数有30000人左右,仅占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22.57%。而取得注册评估师资格,仅仅是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最低要求,一个合格的评估师在执业以后还需不断的学习和探索,但目前注册评估师后续教育并不令人乐观。有些评估人员道德素质不高,在评估过程中,责任心不强,仅凭主观意愿、个人经验评估;有的甚至一味的满足委托方要求评估资产价值,不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背弃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准则。这也是导致评估结果失真的一个重要因素。

评估行业协会和政府方面的原因

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功能尚未发挥到位 资产评估协会是一个社团法人,其应该对执业机构和执行人员的情况进行监督。但是,我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功能尚未发挥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对违规的评估机构和人员处理过轻。

政府行政干预的影响 资产评估属于社会中介机构,其评估程序和方法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来执行,不应受任何行政机关或社会团体的干扰。但是在我国,评估机构挂靠政府部门的现象比较严重,政府部门和评估机构的利益联结关系过于紧密,行政利益加上行政权力,使得评估工作的行政色彩浓厚,严重影响评估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

评估市场条块分割的多头管理 目前,涉及资产评估管理的部门主要有三家: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资产评估的资格相对应有三种,即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现行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不仅不利于对整个行业的统一规范管理,甚至严重阻碍了资产评估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调控力度不够 我国目前有关资产管理和评估的法规已有300多项,它们的颁布实施对加强资产评估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部门法规过多,导致立法质量下降,法律的权威性不够,特别是法规之间的冲突,使得管理十分混乱。例如,仅就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管理就有多个文件分别予以规定,从而造成多部门制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多部门审批资产评估资格、以行业或系统层层设置资产评估机构、以部门的管理职能强行争夺评估项目、自行确认评估结果的状况,从而给资产评估管理带来了混乱,影响了评估质量的提高。

评估理论与方法方面的原因

目前国内引用的西方评估理论与方法很多,但由于国内经济环境与西方国家差异较大,对有些理论生搬硬套,则容易导致评估结果失真。如西方国家对资产评估常用市场法,这是在有发达活跃的市场交易的前提条件下运用的。而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初期阶段,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资本市场、产权市场发育不成熟,有关的市场价格及投资收益等基本数据很难取得,这就使市场法在我国无法操作。此外,评估资料不全,数据不可靠,常用参数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全凭评估人员的主观判定,这些都严重地影响评估质量。

客户方面的原因

资产评估工作离不开客户的支持和配合。客户应为评估师提供有关信息,配合评估师的工作,并支付评估费用。在评估实践中,由于客户拥有信息优势和付费权利,那么就可能利用这种优势和权利,对评估人员和评估过程施加影响,使评估结果尽可能迎合自己的需求,造成评估结果背离资产的实际价值。

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解决对策

宏观层面,政府要为资产评估工作创造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

实行行业统一管理 首先,应尽快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行业要发展,应有直接的法律、法规指导和约束。其次,完善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核心是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取得。近年来,不同部门均规定了本行业的评估师,各种评估师执业标准不一,水平参差不齐。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必须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和统一。

规定适宜的资产评估组织形式 在我国,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合伙制和有限公司制两种形式。合伙制以其责任的无限性,加大了注册评估师执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对防范执业风险和提高执业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评估机构另一种主要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制。该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引进了法人治理结构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精髓,可以按照已有成熟的法律制度框架运行。它的不足之处是评估机构只是以其资产为限度负有限责任,容易淡化事务所和评估师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而对执业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为弥补这一组织形式的不足,建议政府行政机关对申请成立这一形式的评估机构严格加以限制,提高组织形式的门槛。

避免行政干预 政府的行政干预对资产评估工作的影响很大,它使得评估机构无法保持独立性,评估结果也往往受到人们的质疑。因此,评估机构要脱离与政府的挂靠关系,政府要避免干预评估工作,让评估机构成为真正独立的中介组织,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改革资产评估现有收费制度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有两种模式:一是按评估的工作量收费;二是按评估资产价值的一定比例收费。国外一般采用前一种收费方法,我国则基本上采用第二种方法进行收费。根据1992年12月10日国家物价局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公布的《资产评估收费暂行办法》,收费采用依评估价值的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法。这种收费办法客观上有违资产评估的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要求,存在着某些弊病和不利于资产评估业发展的一面。因此,有必要参照别的行业的收费办法和借鉴国际惯例对收费制度进行改革。

中观层面,加强资产评估协会职能

发挥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资产评估协会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组织体系和功能,组织体系的完整设立是为了保证自身应有功能的完善,而功能完善又是为了保证自身应有作用的发挥。资产评估协会要在维护市场秩序、协助政府管理、保证和提高执业人员的素质、规范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等方面发挥作用,提高整个行业的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

加强评估理论和标准的研究,建立资产评估体系 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中介行业,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它也存在诸多不足,亟待解决和完善。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评估基础理论研究严重滞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未建立,这已成为制约评估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在过去十几年外延式迅速发展的基础上,资产评估业需要转入偏重理论研究、制度规范和提高行业素质的内涵式发展阶段。其中制定资产评估准则就是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这是评估师的执业指南,也是行业质量的重要保证。

培养优秀的评估队伍,加强注册评估师队伍的建设 评估人员是评估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评估人员素质高低对评估结果影响最为直接。因此评估协会应该加强对评估执业人员法律规范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形成一种他律与自律相互结合的内部运行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

加强教育,提高评估人员后续培训的自觉性 实施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有助于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水平提高,后续教育是资产评估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应该大力研究并制定后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包括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建设、师资力量等,对后续教育的内容、方法、形式、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还应该营造一种氛围,改变目前强制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接受后续教育的做法,提高其参加后续教育培训的自觉性。

微观层面,资产评估机构要采取防范措施

健全内部质量监督机制 评估机构应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执业水平,这是防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关键所在。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质量监督机制,质量监督应贯穿评估业务的全过程。目前至少要考虑如下两点:其一,建立评估机构内部项目的风险监督制度,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引起风险的各个环节,对风险检查监督的内容和对象,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其二,加强评估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复核的质量责任分解到人。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5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重置成本

一、无形资产成本及其特性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30条:对占有单位的无形资产,区别下列情况,评定其价值:1.外购无形资产,根据购入成本及该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确定评估价值。2.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无形资产,根据无形资产形成时所需实际成本及该项无形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确定评估价值。3.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未单独计算成本的无形资产,根据该项无形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确定其评估价值。

无形资产成本指无形资产研制或取得、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无形资产按照其来源渠道可以分为外购和自创两种类型,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是由买价和购置费用两部分构成的;自创无形资产成本一般包括材料费用、工资费用、专用设备费用、咨询鉴定费用、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费、技术服务费等项。

二、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

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是指在现时市场条件下,重新创造或购置全新无形资产所耗费的全部货币性支出的总额。由于企业无形资产的来源不同,其重置成本的成本项目、评估方法和影响因素亦不同。

(一)外购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和购置费用。一般企业都有无形资产购置的原始记录资料,即使无账面记录资料,亦可找到市场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资料。(1)有账面记录资料时,采用物价指数法即以账面历史价格为基础,乘以自购置日至评估日的物价指数,将账面历史成本调整为重置成本。其公式为:

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无形资产账面成本×无形资产评估日物价指数

按物价指数确定重置成本时,关键的问题是物价指数的确定。从无形资产成本构成来看,主要有物质消耗费用和活劳动消耗费用,不同的无形资产,两类费用的构成相差很大。(2)有市场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资料,采用市价类比法。评估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时,若无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资料,可搜集市场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资料,并根据无形资产的功能以及技术先进性和适应性进行调整求得现行购买价格。

(二)自创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自创无形资产成本是由企业创造或研制无形资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物质资料消耗和活劳动消耗的总和组成。在实际评估业务中,自创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一般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账面历史成本法。自创无形资产有账面历史成本资料时,可以账面历史成本为基础,乘以相应的物价指数求得重置成本。无形资产重置成本为无形资产历史成本与自创立日至评估日物价指数之和。(2)财务核算法。无账面历史成本的自创无形资产可按该项无形资产创立时实际发生的材料、工时消耗的数量以及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确定其重置成本。

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物质资料实际消耗×现行价格+实耗工时×现行费用标准

由于无形资产属创造性智力成本,因此不能原样重置,其重置成本只能是复原重置成本,故上式中物质资料消耗量以及工时消耗量均按当时创立无形资产发生数计算,而不能按现行标准计算。(3)市价调整法。若市场有与自创无形资产相似的无形资产交易时,可按市场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及自制成本与售价的一定比率调整,求得自创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同类无形资产市价×成本售价系数式中:成本售价系数可根据本企业有代表性的已出售的无形资产的自创成本与售价的加权平均比率求得。

三、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影响因素分析

重置成本法评估的是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净值,其数额是由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和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决定的。而无形资产成新率又是由无形资产的损耗决定的,因此,确定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必须研究无形资产的损耗。无形资产的损耗是指由于无形资产的使用、技术进步以及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引起的无形资产价值的降低。通常可以分为无形资产时效性陈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三种情况。在实际评估业务中,对无形资产贬值的确定,是根据考虑三种贬值因素的综合成新率测定的。

无形资产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年限)×100%

式中:实际已使用年限较易确定;尚可使用年限,指无形资产能够为经营主体带来超额收益的年限,但是它不是指法定保护年限。在实际评估业务中,尚可使用年限可以采用下列方法确定:(1)专家对经济寿命预测法。该方法是通过聘请有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对被评估无形资产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以及技术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从而确定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2)技术更新周期法。该方法是根据同类无形资产的技术更新周期,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更新周期,从中扣掉无形资产已使用年限,便可得到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

四、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适用性探讨

(一)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的适用范围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单独使用重置成本法是以摊销为目的的无形资产评估、工程图纸转让、计算机软件转让、技术转让中最低价格的评估、收益额无法预测和市场无法比较的技术转让等。而更多的场合是重置成本法与收益法结合使用,如用于专利权、专有技术和整体无形资产的评估。当评估价格中重置成本部分远大于收益部分时,可以单独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当评估价格中重置成本部分远小于收益部分时,可以单独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二)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的局限性。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的局限性表现为:(1)无形资产的成本问题。以成本作为评估依据的基本条件:一是成本能够识别;二是成本能够计量。识别和计量的成本可以是被评估商品本身的成本,也可以是相同商品的再生产成本。为了排除贬值、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成本一般以再生产成本为计量对象。(2)在实际操作中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商誉、权利类和关系类无形资产的评估,由于其成本不能识别,也不能计量,因此,不适宜用重置成本法。

对标识形态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标识形态类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服务、标记、名牌等,最典型的商标,一般认为其创造成本是商标的设计费、注册登记费等,这些成本都很低,如果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显然是与其实际价值相背离的。反映商标价值的主要内容应该是使用该商标所生产的商品的质量、信誉和其社会形象,因此,不适宜用重置成本法。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6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重置成本

一、无形资产成本及其特性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30条:对占有单位的无形资产,区别下列情况,评定其价值:1.外购无形资产,根据购入成本及该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确定评估价值。2.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无形资产,根据无形资产形成时所需实际成本及该项无形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确定评估价值。3.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未单独计算成本的无形资产,根据该项无形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确定其评估价值。

无形资产成本指无形资产研制或取得、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无形资产按照其来源渠道可以分为外购和自创两种类型,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是由买价和购置费用两部分构成的;自创无形资产成本一般包括材料费用、工资费用、专用设备费用、咨询鉴定费用、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费、技术服务费等项。

二、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

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是指在现时市场条件下,重新创造或购置全新无形资产所耗费的全部货币性支出的总额。由于企业无形资产的来源不同,其重置成本的成本项目、评估方法和影响因素亦不同。

(一)外购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和购置费用。一般企业都有无形资产购置的原始记录资料,即使无账面记录资料,亦可找到市场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资料。(1)有账面记录资料时,采用物价指数法即以账面历史价格为基础,乘以自购置日至评估日的物价指数,将账面历史成本调整为重置成本。其公式为:

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无形资产账面成本×无形资产评估日物价指数

按物价指数确定重置成本时,关键的问题是物价指数的确定。从无形资产成本构成来看,主要有物质消耗费用和活劳动消耗费用,不同的无形资产,两类费用的构成相差很大。(2)有市场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资料,采用市价类比法。评估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时,若无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资料,可搜集市场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资料,并根据无形资产的功能以及技术先进性和适应性进行调整求得现行购买价格。

(二)自创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自创无形资产成本是由企业创造或研制无形资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物质资料消耗和活劳动消耗的总和组成。在实际评估业务中,自创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一般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账面历史成本法。自创无形资产有账面历史成本资料时,可以账面历史成本为基础,乘以相应的物价指数求得重置成本。无形资产重置成本为无形资产历史成本与自创立日至评估日物价指数之和。(2)财务核算法。无账面历史成本的自创无形资产可按该项无形资产创立时实际发生的材料、工时消耗的数量以及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确定其重置成本。

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物质资料实际消耗×现行价格+实耗工时×现行费用标准

由于无形资产属创造性智力成本,因此不能原样重置,其重置成本只能是复原重置成本,故上式中物质资料消耗量以及工时消耗量均按当时创立无形资产发生数计算,而不能按现行标准计算。(3)市价调整法。若市场有与自创无形资产相似的无形资产交易时,可按市场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及自制成本与售价的一定比率调整,求得自创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同类无形资产市价×成本售价系数式中:成本售价系数可根据本企业有代表性的已出售的无形资产的自创成本与售价的加权平均比率求得。

三、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影响因素分析

重置成本法评估的是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净值,其数额是由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和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决定的。而无形资产成新率又是由无形资产的损耗决定的,因此,确定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必须研究无形资产的损耗。无形资产的损耗是指由于无形资产的使用、技术进步以及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引起的无形资产价值的降低。通常可以分为无形资产时效性陈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三种情况。在实际评估业务中,对无形资产贬值的确定,是根据考虑三种贬值因素的综合成新率测定的。无形资产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年限)×100%

式中:实际已使用年限较易确定;尚可使用年限,指无形资产能够为经营主体带来超额收益的年限,但是它不是指法定保护年限。在实际评估业务中,尚可使用年限可以采用下列方法确定:(1)专家对经济寿命预测法。该方法是通过聘请有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对被评估无形资产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以及技术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从而确定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2)技术更新周期法。该方法是根据同类无形资产的技术更新周期,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更新周期,从中扣掉无形资产已使用年限,便可得到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

四、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适用性探讨

(一)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的适用范围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单独使用重置成本法是以摊销为目的的无形资产评估、工程图纸转让、计算机软件转让、技术转让中最低价格的评估、收益额无法预测和市场无法比较的技术转让等。而更多的场合是重置成本法与收益法结合使用,如用于专利权、专有技术和整体无形资产的评估。当评估价格中重置成本部分远大于收益部分时,可以单独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当评估价格中重置成本部分远小于收益部分时,可以单独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二)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的局限性。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的局限性表现为:(1)无形资产的成本问题。以成本作为评估依据的基本条件:一是成本能够识别;二是成本能够计量。识别和计量的成本可以是被评估商品本身的成本,也可以是相同商品的再生产成本。为了排除贬值、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成本一般以再生产成本为计量对象。(2)在实际操作中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商誉、权利类和关系类无形资产的评估,由于其成本不能识别,也不能计量,因此,不适宜用重置成本法。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7篇

【关键词】收费权 评估 现状 特点

收费权是收费企业经营获益能力的来源,作为一种权益具有一定的价值,早已被当做一种融资质押的标的物,借贷双方因此需要对收费权价值进行客观判断,从而促进了评估中介对收费权价值评估业务的开展。由于国内收费权种类式样繁多、特点各异,给收费权价值评估造成许多困难,因而现阶段收费权评估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以及相应风险亟需化解与防范。

一、国内收费权的分类及特点

收费权是指权利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政府的行政特许,享有的就特定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等收取费用的权利。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收费权有不同的分类及特点。

(一)收费权的分类

1.按照社会功能分类

收费权按照社会功能可划分为行政性收费权、事业性收费权和经营性收费权。行政性收费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政府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为加强社会、经济、技术管理收取费用的权利,其具体表现为收取管理费、登记费、手续费、审核费、评审费以及证明费等的权利。事业性收费权,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费用的权利,包括医院收费权、高校收费权等。经营性收费权,是指企业单位以盈利为目的,向顾客提供劳务所收取费用的权利,主要包括公路收费权、旅游景点收费权、电力收费权、电信收费权、自来水收费权、燃气收费权、有线电视收费权、污水处理收费权以及垃圾处理收费权等,其中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收费会包含部分事业性收费。另外医院、高校等单位的收费也会包含部分经营性收费项目。

2.按照提供物品的性质分类

收费权按照提供物品的性质可划分为提供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的收费权。提供公共物品的收费权,主要是指行政性收费权,政府通过提供登记、审核、证明等公共服务收取相应费用。由于准公共物品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不排除由企业提供准公共物品的可能,因此提供准公共物品的主体既有可能以盈利为目的也有可能非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包括公路收费权、旅游景点收费权、电力收费权、电信收费权、自来水收费权、燃气收费权、有线电视收费权、污水处理收费权以及垃圾处理收费权等。

3.按能否融资质押分类

收费权按能否融资质押可划分为能够出质的收费权和不能出质的收费权。能够出质的收费权,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收费权,包括公路收费权、旅游景点收费权、电力收费权、电信收费权、自来水收费权、燃气收费权以及有线电视收费权等。但以公益为目的设立的收费项目,如公立的幼儿园、医院、学校等承担公益服务领域的事业单位收费(不包括公益性质的民事主体纯粹以市场运作所产生的收费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使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和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收取的行政管理费用,由于这些收费都具有成本补偿的特性,一旦转让会对社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属于不能出质的收费权。

(二)收费权的特点

收费权在设立和取得过程当中,需要履行一定的行政程序,且该权利的取得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往往是通过行政许可而取得的,其费率也往往需要行政机关核定,按照固定费率收取费用。收费权类别不同,呈现的特点也各不相同,主要差异在于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具有更高的社会公益效益这一根本区别。

1.行政事业收费权的特点

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更高的社会公益效益,效用具有较大的溢出性,即所谓正的外部性,收费主要用于成本补偿,也有部分以市场运作产生的收费,大体上具有非营利性,收费权主体不可替代、收费权不可转让。

2.经营性收费权的特点

经营性单位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一般的社会公益效益,效用溢出性小,没有正的外部性,经营性单位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大都具有垄断性,存在较大盈利空间,价格往往受到政府监管或限制,具有营利性,收费权主体可替代、收费权可转让。

二、收费权评估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目前的收费权质押评估尚处于摸索阶段,虽然收费权评估业务早已开展,执业过程中也逐渐形成了一些惯例和做法,但评估工作中许多方面仍需进一步明确与规范。

(一)收费权评估的现状

目前,收费权质押贷款逐渐增加推动收费权评估业务逐渐增长,收费权评估通常应用于银行贷款业务,评估中介的委托方多为借款人或者贷款人,中介的收费权评估水平不一,报告结果的质量差距较大。

1.收费权评估业务稳定增长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物质文化的需求愈发丰富,大量具有收费权的企事业单位供给不足,从而刺激了以收费权作为质押物的贷款增量逐年增多,相应的评估业务也呈上升趋势。

2.收费权评估的用途较单一

收费权评估的用途主要有两个:一是向贷款人提供收费权质押时,需要对收费权价值进行评估,便于银行测定借款人偿债能力以及防范违约风险;二是贷款出现违约风险,银行为化解风险采取转让收费权的方式时,处置收费权前需要对收费权的价值进行评估,便于银行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确定拍卖、招标、挂牌等的底价。

3.收费权评估使用者较单一

由于收费权评估的用途单一,收费权评估结果的使用者也较单一,通常由借款人或贷款人委托中介机构对出质人的收费权进行评估,而后对评估结果进行应用,亦或由收费权质押权人或质押人在转让收费权时委托中介评估并加以使用,一般情况下,收费权评估的使用者仅为拥有收费权的企事业单位和银行,不包括社会投资者、监管部门等主体。

4.收费权评估的质量参差不齐

收费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权利,是针对不特定人发生的,并不是针对特定的人请求给付费用的权利,对收费权价值评估的数据取得和合理运用,评估机构将面临很大的困难,容易造成判断的较大偏离,以及预测的随意性。由于非专业人员,难以发现收费权评估的技术问题,因而存在个别评估机构为迎合使用者偏好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况。收费权的特性、评估技术的缺陷、中介机构的自律以及结果使用者的专业水平,造成了目前不同评估机构对收费权评估的质量差距较大。

(二)收费权评估的问题

收费权评估在价值类型选取、评估方法选用以及评估结果使用等方面具有自身特点,同时也存在一些的问题。

1.价值类型选取中的问题

收费权评估大多数情况下应用于为质押贷款服务,价值类型选取主要有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和质押价值。收费权的市场价值可理解为现行公开市场条件下可实现的价值,但由于收费权收益的不确定性和难预测性,在未来的市场条件下,收费权价值存在较大波动的可能性,因而若以收费权的市场价值作为质押物价值,将对借款方十分有利,不利于贷款人降低贷款违约后产生的损失。收费权的清算价值是指收费权以处于被迫出售、快速变现或其他非正常市场条件为依据进行估计的价值数额,一般情况下评估结果远低于其市场价值,将对贷款方十分有利,而不利于借款方扩大融资额度。收费权的抵押价值可以理解为在其市场价值的基础上考虑风险折扣后的抵押额度,但由于风险因素难于量化,故也存在现实评估工作中难操作的问题。

2.评估方法选用中的问题

收费权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与收益法两种,由于具有收费权的企事业单位情况各异,收费方式与规模不同,造成不同收费权之间可比性差,难于适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应用重置成本法对收费权评估,以生产费用价值理论为基础,从重新构建一项资产所需费用支出的角度评估收费权价值,实际上主要是对收费权所依托的实物资产价值的评估,往往忽略了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等无形资产对收费的影响。应用收益法对收费权评估,对收费权有效期内的各期收益采用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加总的数额,具体估算过程中需要合理估计收费期、预期收费收入和折现率等参数,方法难于把握,易出现估计的随意性,尤其易出现未将非营利性收入从总收费收入中扣除,未合理设定收费额增长规律及增长率,收费期限设定与政府授权不匹配等问题。

3.评估结果使用中的问题

对收费权的评估中,往往认为权利是一种特殊资产,与所付出的成本具有弱对应性,往往忽视运用成本法评估收费权的结果,甚至不用成本法对收费权进行评估。过于依赖收益法的结果,缺乏成本法结果的验证,致使难以直观了解收费权的现实价值,也难以通过成本法结论的验证,发现评估过程中的错误。

三、收费权评估的风险

收费权评估中,作为受托人的评估中介面临着承接业务和评估过程中的风险,一般作为报告使用者的借款人和银行面临着评估结果使用的风险。

(一)评估中介承接业务的风险

评估中介承接收费权评估业务的风险,主要发生在对收费权性质的鉴别上。现阶段,受政绩等因素影响,地方政府具有很大的投资冲动,但地方财政资金有限,难以支撑一些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项目,地方政府往往将这类项目收费权质押进行融资,评估中介若未考虑此类项目收费权非赢利性和公益性的特点,不加甄别地承接业务,将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一旦贷款形成损失,银行很有可能一并追究借款人和评估公司的责任。

(二)评估过程中的风险

在对一项资产进行评估前,评估师首先要了解该资产的权属情况。往往有些具有收费权的项目在评估时并未投入使用,行政许可更未取得。评估师在对此类项目进行评估时,尤其应该注意收费权是否最终可获得,并且应在评估报告的披露事项中提醒使用者关注有关情况,并且申明对收费权的权属情况不负有责任。运用收益法评估时,需要取得单位的财务报表,根据以往财务数据预测未来收费额。有些具有收费权的企事业单位刚刚成立不久,无法取得延续一定时期的财务报表,给预测带来相当大的困难,易造成预测数据因依据不足,与实际产生较大偏差的风险。而有些单位财务核算比较粗糙,收费项下未能区分公益性与非公益性收费,若评估师不加区分地利用,则可能造成高估收费权价值的风险。

(三)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结果的风险

选择市场价值类型的评估结果,若由银行使用,将给银行贷款损失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选择清算价值类型的评估结果,若由借款人使用,将给借款人的融资能力带来很大影响;选择质押价值类型的评估结果,对借贷双方都较公平,却往往被银行误用,质押价值本就应是在市场价值的基础上考虑未来的不确定性及变现等因素进行调减情况下的价值,而有些银行在应用时在质押价值基础上乘以质押率确定贷款最高额度,无形中主观降低了借款人收费权的融资能力,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不利于融资方扩大再生产,会影响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

四、收费权评估的有关建议

由于收费权评估中存在上述问题与风险,建议从有关立法、评估指导意见制定、建立数据库和引入专家意见等方面完善现有评估体系,提高评估水平。

(一)完善收费权质押有关立法

收费权评估主要用于质押融资,而现行法律并未对收费权有关内容进行明确规范,也未对收费权质押的合法性,以及收费权质押公示进行规定。上述收费权在法律方面的欠缺,造成评估中介在业务承接、价值判断等方面执业上的困难。因此,建议在物权法中明确收费权属于可质押的资产,并对公示程序规则等进行详细规定,从法律上确立收费权及其质押的合法性。

(二)制定有关收费权评估的指导意见

鉴于目前收费权业务不断扩大的现状,以及存在业务承接风险,和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急需制定一部有关收费权评估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可以就评估中介的业务承接,价值类型选取、,方法使用、参数选取以及有关收费权评估的披露事项等方面进行规定。

(三)建立收费权评估相关数据库

有关部门或者评估公司自身可建立有关收费权评估的数据库,建议将搜集的数据按照行业、地域、规模等条件进行归类整理,丰富的收费权相关数据,一方面可以帮助评估师探索市场法对收费权的评估;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数据对收费权风险因素进行量化,减少评估师主观判断的因素,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

(四)评估过程中更多引入专家意见

具有收费权的企事业单位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特殊性,有关专家对其收入构成、收费额增长规律以及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情况更加了解。评估过程中更多地引入专家意见,有利于防范评估师预测随意性的风险,增加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同时也有利于不断提高评估师自身的业务水平,从而提高评估报告的质量。

参考文献

[1]王利明. 收费权质押的若干问题探讨[J]. 法学杂志,2010(10).

[2]徐海成. 收益现值法与重置成本法评估公路收费权价值的对比分析[J]. 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学报,1998(04).

[3]王雪卿,王莉娜,秦晓丽. 论成本法在公路收费权评估中的不适用性[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16).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8篇

房地产兼并收购,主要有两种模式,公司层面战略合作,例如中交集团入股绿城中国;另一种则是项目公司层面进行接盘收购,如融创收购成都本土知名房企三个项目所有股权。本文以项目公司层面收购为案例,针对项目公司股权价值评估进行研究。

由于股权收购,交易价格最终由股权评估价值决定。大部分并购交易不仅涉及资产评估、而且还涉及审计工作,如果是国有企业出售,甚至涉及清产核资。现实中,往往出现:评估人员不懂财务知识,看不懂审计报告;而审计人员又不懂评估知识,看不懂评估报告等情况。本文主要贡献是,将审计与评估之间的复杂关系简单化,在假设开发法条件下,通过房地产开发的不同阶段为案例,让股权评估一目了然,转化为利用专家工作,更有利于投资者决策。

二、案列假设

本文价值评估不涉及品牌价值、规模经济效益价值,也不考虑项目公司拿地能力带来的期权价值等,完全是收购企业追求利润或者是快速进入市场的选择。

本文假设项目公司除开发成本、存货外,其他资产如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货币资金、银行借款、固定资产等,不发生增减值变动(如发生变动,处理相对简单),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为便于理解,根据实际情况,本文做如下假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0.5亿元,股东以现金出资;项目可售货值5亿元,不含税金;本项目缴纳增值税,不考虑应交增值税,但考虑增值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共计0.15亿元;项目开发成本(包含利息、但不包括管理费用、营销费用、税金)3亿元,已经完成投资2亿元;管理营销费用共计0.25亿元;所得税0.4亿元;由于是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仅涉及印花税,因为金额较小,忽略不计。

三、评估方法介绍

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己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市场法在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达的情况下得到广泛应用。

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收益法适用于有收益的房地产价值评估,如商场、写字楼、旅馆、公寓等。

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成本法与其他评估方法相比具有特殊用途,一般特别适用于房地产市场发育不成熟,成交实例不多,无法利用市场法、收益法等方法进行评估的情况。

假设开发法,又称剩余法、倒算法或预期开发法。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假设开发法主要适用于下列房地产的评估:待开发的土地的评估,用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减去建造费、专业费等;将生地开发成熟地的土地评估,用开发完成后的熟地价减去土地开发费用;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地产的评估。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宗地价格的方法。

四、评估案例

选取房地产开发的四个不同阶段,进行评估研究。其中:

房地产价值=房地产预期售价-(后续工程成本+后续工程费用、税金等)

(一)截止审计评估基准日,项目公司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如表1:

注:预收房款2亿元;工程款尚未支付,形成应付账款2亿元;尚未发生任何费用及税金。

开发成本价值=5-1-0.25-0.15-0.4=3.2

股权价值=0.5+(3.2-2)=1.7

(二)截止审计评估基准日,项目公司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如表2:

注:公司预收房款2亿元;工程款尚未支付,形成应付账款2亿元;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已经全部支付;尚未发生税金。

开发成本价值=5-1-0.15-0.4=3.45

股权价值=(0.5-0.25)+(3.45-2)=1.7

(三)截止审计评估基准日,项目公司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如表3:

注:公司预收房款2亿元;用现金支付工程款1亿元,尚未支付1亿元;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已经全部支付;尚未发生税金。

开发成本价值=5-1-0.15-0.4=3.45

股权价值=(0.5-0.25)+(3.45-2)=1.7

(四)截止审计评估基准日,项目公司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如表4:

注:公司预收房款2亿元;用现金支付工程款1亿元,尚未支付1亿元;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已经全部支付;增值税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已经支付(简单化处理,将其结转成本费用)。

开发成本价值=5-1-0.4=3.6

股权价值=(0.5-0.4)+(3.6-2)=1.7

五、本文运用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9篇

[关键词] 林木资源资产 资产评估 方法体系 方法选择

林木资源资产作为森林资源资产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资源资产中产权交易最为频繁的部分,因而它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最主要的内容。森林资源资产交易的大部分是林木资源资产的交易。因此,研究和探讨资产评估理论在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的运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林木资产评估要根据不同的林种,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和林分质量调整系数进行评定估算,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市场法:包括市场价格倒算法、现行市价法;(2)收益法:包括收益净现值法、收获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3)成本法:包括序列需工数法、重置成本法。

一、市场法

1.市场价倒算法

市场价倒算法是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取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有关税费)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的部分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1)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W――销售总收入;

C――木材经营成本(包括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

F――木材经营合理利润。

2.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以相同或类似林木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估算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2)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Kb――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G――参照物单位蓄积的交易价格(元/立方米);

M――被评估林木资产的蓄积量。

二、收益法

1.收益净现值法

收益净现值法是将被评估林木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各年的净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为现值,然后累计求和得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3)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Ai――第i年的收入;

Ci――第i年的年成本支出;

u――经营期;

p――折现率(根据当地营林平均投资收益状况具体确定);

n――林分年龄。

2.收获现值法

收获现值法是利用收获表预测被评估林木资产在主伐时纯收益的折现值,扣除评估后到主伐期间所支出的营林生产成本折现值的差额,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4)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Au――标准林分 年主伐时的纯收入(指木材销售收入扣除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有关税费、木材经营的合理利润后的部分);

Da、Db――标准林分第a、b年的间伐纯收入;

Ci――第i年的营林生产成本;

u――经营期;

n――林分年龄;

p――利率。

3.年金资本化法

年金资本化法是将被评估的林木资产每年的稳定收益作为资本投资的效益,按适当的投资收益率估算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5)

其中:En――林木资产的评估值;

A――年平均纯收益(扣除地租);

P――投资收益率(根据当地营林平均投资收益状况具体确定)。

三、成本法

1.序列需工数法

序列需工数法是以现时工日生产费用和林木资产经营中各工序的平均需工数估算林木资产重置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6)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Ni――第i年的需工数;

B――评估时以工日为单位计算的生产费用;

P――利率;

R――地租;

n――林分年龄。

2.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按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林木资产相类似的林分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7)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Ci――第i年以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计算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各年投入的工资、物质消耗、地租等;

n――林分年龄;

P――利率。

3.历史成本调整法

在会计核算基础较好,账面资料比较齐全,且账面历史成本与行业或地区的平均成本较为接近时,可采用历史成本调整法。

历史成本调整法是以投入时的成本为基础,根据投入时与评估时的物价指数变化情况确定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8)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Ci――第i年投入的实际成本;

B――评估时的物价指数;

Bi――投入时的物价指数;

P――利率;

n――林分年龄。

四、不同种类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选择

1.用材林(含薪炭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选择

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一般按森林经营类型分龄组进行:幼龄林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和序列需工数法。中龄林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收获现值法。在使用收获现值法时必须要有能反映当地生产过程的生长过程表或收获表。在没有这些数表时,也可利用当地的调查材料,拟合当地的林木平均生长过程,以取得预测值。近、成、过熟林主要选用现行市价法中的市场价倒算法。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时,要充分注意各龄组评估值之间的衔接。

2.经济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选择

经济林林木资产评估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在选用收益现值法时应考虑经济林经营的经济寿命期、各生长发育阶段的经济林产品的产量和成本的差异、经济寿命期末的林木残值。在选用重置成本法时应以盛产期前为重置期确定重置成本。进入盛产期后,还应根据收获年数确定调整系数(折耗系数)。

3.防护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选择

防护林是以国土保安、防风固沙、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等防护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森林。防护林资产评估包括林木的价值和生态防护效益的评定估算,林木价值评估一般选用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在选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时必须以按防护林经营时所能获的实际经济收益为基础。生态防护效益要通过实际调查确定标准和参数。

参考文献: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10篇

[关键词]收益法;公路收费权;价值评估

中图分类号: U412.36+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公路资产是一种不动产,对公路收费权进行价格评估是为了获得其最可能实现的市场价格。现行对公路资产进行评估的方法中主要有成本法和收益法。但成本法评估出来的价值是构成公路实物资产的价值,它说明的只是被评估公路所投入成本的现实价值,并非公路收费权的未来收益价值。而我们在对公路收费权进行价格评估的时候,不论是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双方关注的都是公路的获利能力。即对出让方来说,其目的是一次性获得对公路未来收益的现实价值,快速积累建设其它公路所需的资金;对受让方来说,它的目的是通过经营收费公路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因此,收益法是目前公认的比较合理的公路收费权价格评估方法。

1、收益法原理

收益法是一种期望价值理论,它从资产收益的角度出发,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从而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其优点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评估资产的本金化价格,其所得出的资产价值较容易被买卖双方所接受。

一般来说,使用收益法评估某个资产有四个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对象必须是经营性资产,且有持续获利的能力;二是被评估资产是能够且必须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或者整个资产;三是未来的经营风险必须能够用货币加以衡量;四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获利年限是可以预测的。显然,公路收费权是符合这四个前提条件的。

2、在公路收费权价值评估中影响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因素

将收益法运用于公路收费权价格评估中,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公路收费权的真实价值。即通过对一定经营时期内该公路的车流量、费率、经营成本、税金、折现率等参数进行科学、合理地设定,就能够较为真实、准确地估算出公路收费权的当前市场价格。其评估的数学原理模型如下所示:

其中,P代表收费权价值;Ft代表第t年的预期收益;i代表折现率;n代表收费年限。

由上式可知,采用收益法评估公路收费权的的关键在于要确定Ft,i,n这三个主要参数。下面将对这三个因素做以分析。

2.1年净收益的确定

年净收益可以通过预测车流量及相关的收费标准计算出来,用公式可以表示为:年净收益=车流量×收费标准—经营成本。

2.1.1车流量的预测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人均汽车拥有量会不断增加,因而车流量不断发生变动,难以做到精准的预测。车流量的预测不精确会给收费公路经营企业或者政府带来一定的损失:预测的过高,会使企业达不到预期的收益;预期的过低,实际收益额高于预期收益额就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这就需要我们在进行收费权转让行为中对由于车流量引起的收益差异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说明。

2.1.2收费标准的预测

收费标准是指过往车辆使用收费公路后所应缴纳的费用。预测未来年份的收费标准要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以及未来的车流量等因素。由于这些影响因素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和变动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对收费标准的确定也是有一定的困难的。

2.1.3经营成本

公路的经营成本包括企业对公路的管理、养护费用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向政府缴纳的税费,对它的测算一般是按照当年的预测总收益的比例进行预算。由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车流量和收费标准的预测存在一定的误差和不可确定性,因此在此基础上得出的经营成本预测值也会存在误差。

2.2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由安全利率和风险收益率组成,用数学公式可以表示为:折现率=安全利率+风险收益率。

2.2.1安全利率

安全利率也称为无风险报酬率或者无风险收益率,一般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的利率。需要注意的是,国债利率是用单利表示,而折现率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则是以复利形式计算的。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对国债利率进行修正:

式中,Rg是国债复利率;rg是国债但利率;n是所选国债剩余收益年限。

2.2.2风险收益率

风险收益率是投资收益率与安全收益率之差,即高于安全收益率的额外收益率。通常情况下,风险和收益是成正相关关系的,风险越大,风险收益就会越高。风险收益率一般可以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外在环境来进行预测。目前,在我国,公路行业属于垄断行业,行业风险较小,且受外部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也较小,因而在进行公路收费权评估时,风险收益率取值不应较大。

2.3收费年限的确定

公路收费权价值与其收费年限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来说,收费期限越长,公路收费权价值就会越大。按照我国《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且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性公路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30年。从实际情况来看,对公路收费权价值进行评估时,收费年限具体如何确定要看公路资产的未来剩余寿命期限如何,并经过评估人员鉴定、检测、分析,才能最后得出收费年限。

3、结语

科学、合理地确定公路收费权价格对于保障公路经营企业收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有很大的作用。通过以上对收益法的分析可以看到,它虽然可以克服成本法仅仅评估公路实物资产的局限性,但是在实践运用过程中存在着很多因素难以确定的困境,因此,为了更好、更有效地确定公路收费权价格,维护好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利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关于公路收费权价格评估的相关理论分析,并且要建立偏差纠正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车流量变化等影响因素来调整转受让双方风险、收益分担不均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徐海成.公路经济学[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91-95.

[2]徐海成,李琼.收益法评估公路收费权的缺陷及其对策建议.[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1(09).

[3]王利彬,曹艳华,胡方俊.我国公路收费权资产价值评估问题分析.[J].交通财会.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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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11篇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日常风险预警分析模型的建立

(一)建立日常纳税风险预警评估方程式 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预警评估是拦截及防范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异常的首道防线,为了避免被税务机关列为企业所得税预警管理名单转化为纳税异常户,作为立案对象移交稽查部门查处,企业在每个季末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前,借鉴税务机关制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15项指标,对利润表进行扩展,形成企业所得税进行日常纳税风险预警分析评估模型。

一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风险评估15项指标方程式。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营业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营业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费用-基期营业费用)÷基期营业费用×100%,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管理、财务费用-基期管理、财务费用)÷基期管理、财务费用×100%,成本费用率=期间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总资产周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100%,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100%,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基期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基期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收(付)账款变动率=(期末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100%。

二是计算单项指标偏离预警值程度。根据公式提供的纳税评估单项指标数值,根据税务制定的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单项指标预警值,计算出单项指标偏离程度,偏离预警值程度=(纳税人某指标数值-该指标预警值)/该指标预警值(绝对值)。当单项指标偏离预警值程度为±5%-1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20%,纳税申报安全零风险;偏离预警值程度为±10%-20%(含),该项指标总分的40%,纳税申报较安全零风险;偏离预警值程度为±20%-4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60%,纳税申报异常有被税务一般评估风险;偏离预警值程度为±30%-4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80%,纳税异常有被税务重点评估风险;偏离预警值程度为±40%-50%(含)、偏离预警值程度为±50%-60%(含)及偏离预警值程度为±60%-70%(含)及以上的,得该项指标总分的100%,纳税申报异常有被税务特重评估风险。单项指标偏离预警值程度的高低取决于单项指标预警值,平常要紧盯预警值。

(二)建立纳税申报风险日常评估模型以企业的利润表为主线,建立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申报风险评估模型。(1)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评估模型工作簿,在该工作簿中,把某制药股份公司2008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引用到Sheet1中,并将Sheet1命名为资产负债表,把该公司的2008年度的利润表引用在Sheet2 中,并命名为“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预警评估模型”中,对该模型中的利润表进行扩展,在相应的单元格内添加“增加减少金额”、“增加(减少)变动率”、“比值”、“预警值”、“预警值偏离程度”、“单项指标纳税申报风险被评估程度”、“单项指标纳税风险预警”、“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率”、“成本费用率”、“成本费用率利用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资产负债率”、“应收(付)账款变动率”栏次,扩展后的利润表把反映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产这五大类15项企业所得税日常通用评估指标尽收表中。(2)在相应单元格中输入公式:C22=0.33,D22=0.35,C23=(C10+C11+C12)

/C7,C24=C19/(C7+C11+C121+C13),C25=C20/((582789241+'资产负债表'!M22)/2),C26=(C18+C12)/(('资产负债表'!C24+814056403.87)/2),C27=C7/(('资产负债表'!C11+61209612.6)/2),C28='资产负债表'!C19/'资产负债表'!C18,C29='资产负债表'!M15/'资产负债表'!C24,C30='资产负债表'!C7-'资产负债表'!M6,D30='资产负债表'!D7-'资产负债表'!N6,然后利用自动填充功能,选中C21-C30单元格,按住C30单元格右下方的“+”填充柄往右拖拽至D30,系统根据这九个单元格默认的公式,在拖拽到的单元格内一次填充有规律的数据。E6=D6-C6,F6=IF(C6=0,0,E6/C6),G6=IF(D6=0,0,D6/C6),然后利用自动填充功能,选中E6-G6三个单元格,按住G6单元格右下方的“+”填充柄往下拖拽至G27,系统根据这三个单元格默认的公式,在拖拽到的单元格内一次填充有规律的数据。在H6-H30栏手工输入税收预警值(假设数据),I6=(G6-H6)/H6,J6=IF(AND(I6>=-5%,I6=-10%,I6=

-20%,I6=-30%,6=-40%,I6=-50,I6-60%,I6>70%),100%))))))),K6

为了更清晰了解15项通用指标的风险预警度,在“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中鼠标点击插入/数据透视表/选择一个表或一个区域表/'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A5:K31/新建一张工作表/命名为“15项通用指标纳税风险预警”,通过直接筛选把15项纳税评估通用指标单列出来,应用数据透视表中的“移动”功能,预警排列15项通用指标纳税风险,风险预警显示:模型中有4项指标在纳税较安全以上,有一项未有发生数,其它10项(把”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合并,把“财务费用”与“管理费用”合并)不同程度的存在将被税务机关评估或稽查风险。因此,会计应在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季报前检查调整账补税或给税务机关一个合理解释,将企业所得税纳税日常申报异常风险拦截在企业内部。如图2所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重点预警评估模型的建立

(一)建立纳税风险重点预警评估方程式 采取纳税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当会计将带有较多的纳税申报风险的季报已送达税务机关,企业有第二道措施拦截纳税申报风险,因为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期限是年末后的5个月内,这就给企业提供了一个充足空间来提高全面自核自查调账补税缴库。具体操作为:以行业预警值为参照对象,从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评估模型及资产负债表中提取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风险影响较大的11项风险指标,采用百分制,根据每个风险指标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程度进行分值分配,用每个风险与预警值进行对照,偏差程度越大得分就越高,再将各指标分值汇总,即为该企业纳税申报风险综合评估指标总分值,当分数值达到一定程度,纳税人将被税务机关计算机选案作为一般或重点评估及检查对象。11项风险指标指标计算公式:评估期营业收入比值=(评估期营业收入/基期营业收入)100%,分值为11分,评估期营业成本率=(评估期营业成本/评估期营业收入)100%,分值为13分,评估期营业成本率比值=(评估期营业成本率/基期营业成本率)100%,分值为9分,评估期期间费用收入率=(评估期期间费用/评估期营业收入)100%,分值为13分,评估期期间费用收入率比值=(评估期期间费用收入率/基期费用收入率)100% ,分值为9分,评估期利润率=(评估期利润总额/评估期营业收入)100%,分值为8分,评估期利润率差值=评估期利润率-基期利润率,分值为7分,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营业收入)100%,分值为12分,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比值=(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100%,分值为8分,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 (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利润总额)100%,分值为5分,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比值= 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 基期所得税负担率)100% ,分值为5分。

(二)建立纳税风险重点评估模型 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纳税风险评估模型工作簿中,新建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重点评估模型。 (1)打开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评估模型工作簿,在该工作簿中,把Sheet3命名为“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重点评估模型”,在相应的单元格增加11项风险指标,并在增加“单项风险评估指标所占综合指标百分比”、“预警值”、“单项评估指标数值”、“单项指标偏离预警值程度”、“单项指标纳税差异程度”、“单项指标纳税申报风险预警”、“综合指标纳税风险预警”,在C3-C13栏输入纳税申报风险评估指标异常分值,在D3-D13输入预警值。(2)在相应单元格输入公式:E3=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G6,E4=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7/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6,E5=E4/(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7/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6),E6=(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11+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12+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13)/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6,E7=E6/((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11+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12+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13)/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6),E8=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19/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6,E9=E8-(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19/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6),E10=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20/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6,E11=E10-(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20/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6),E12='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20/'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D19,E13=E12-(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20/企业所得税日常纳税风险评估模型!C19),F3=(E3-D3)/D3,G3=IF(AND(F3>=-5%,F3=-10%,F3=-20%,F3=-30%,F3=-40%,F3=-50%,F3=-60%,F3>70%),100%))))))),H3=IF(G3

当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完毕,企业未拦截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风险,会计仍然有最后的补救措施:只要在收到税务稽查通知书之前,企业快速纠正纳税错误并调账补税缴库,税务稽查局一般会从轻处理。另外还要强调一个前提,如果企业在三年之内连续亏损或跳跃性盈亏或享受减税或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将被税务机关作为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和跟踪分析监控的重点,因此这些企业采用Excel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风险评估的方法效果甚微。

参考文献:

[1]杨沛山:《大学计算机基础简明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12篇

一、煤矿企业价值和矿业权收益法评估模型

(一)煤矿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模型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我们在实践中一般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进行评估,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的现金流折算为现值,估算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即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折算成现实价值,得到企业价值。企业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其价值模型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企业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对外长期投资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价值-有息债务

营业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量现值

(二)矿业权收益法评估模型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NVS12100-2008),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包括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剩余现金流量法、剩余利润法、收入权益法和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五种。

实践中采用较多的是折现现金流量法,即DCF法。矿业权评估中的折现现金流量法是将矿业权所对应的矿产资源勘查作为现金流量系统,将评估计算年限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以与净现金流量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作为矿业权评估价值。其评估模型如下:

矿业权评估价值=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

净现金流量现值=净现金流量×折现系数

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

现金流入量=销售收入+回收固定资产净残(余)值+回收流动资产

现金流出量=后续地质勘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含土地使用权)+其他资产投资+更新改造资金(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更新投资)+流动资金+经营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二、煤矿企业价值和矿业权收益法评估模型的比较

(一)评估模型的内涵一致

两个评估模型为现金流折现方法(DCF)的不同反映模式,从形式看,好象差异较大,其实质完全一样,有异曲同工之效。

煤矿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模型对现金流的计算比较含蓄,以息税前利润为基础,剔除应流出的企业所得税,加上非付现的折旧及摊销,减去新增投资、生产经营中资产的正常更新投资及营运资金增加额得到企业自由现金流,算出了企业营业性资产价值。然后通过减去有息债务(即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而矿业权收益法评估模型,对企业自由现金流的计算相对直接一些,直接通过现金流入量减去现金流出量得到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出量中既包含了煤矿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模型中企业所得税、新增投资、生产经营中资产的正常更新投资及营运资金增加额内容,更以经营成本的方式直接将折旧及摊销、财务费用等非付现、非经营支出排除在外,起到与煤矿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模型相同的净现金流量效果。

(二)关于评估模型参数的选取

1.对收益年限的确定处理方式不同

煤矿企业的功能是开发矿产资源,矿山企业的收益源于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当矿产资源开采完毕、矿山闭坑,基于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企业收益途径就不存在。因此,理论上,煤矿企业的收益年限,直接取决于资源储量的大小,资源储量大,矿山服务年限长,企业收益年限长。但在实务中,估算的生产能力与服务年限得出的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超出已采取缴纳价款方式(或类似方式)有偿取得矿业权所对应的(或者经批准可动用的)资源储量时,需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确定收益年限。例如,对作价出资、企业改制设立公司等经济行为目的的评估时,确定或估算的生产能力与服务年限得出的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不应超过已采取缴纳价款方式(或类似方式)有偿取得矿业权所对应的(或者经批准可动用的)资源储量;而对出售、合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为目的的评估,如估算的生产能力与服务年限得出的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超过已采取缴纳价款方式(或类似方式)有偿取得矿业权所对应的(或者经批准可动用的)资源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当有偿处理,进而评估结论可能含负债性质应交矿业权价款的,虽然收益年限选取服务年限,但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该事项,提醒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在确定出售价格、合作权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补价、债务重组对价等时考虑。

2.对评估基准日已形成资产扣减口径不一致

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模型中对评估基准日前已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不再视同评估基准日后现金流出量,而仅对新增投资、生产经营中资产的正常更新投资视同现金流出量。而矿业权收益法评估模型不仅将评估基准日前已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视同评估基准日后现金流出量,同时也考虑新增投资、生产经营中资产的正常更新投资支出。比较而言,后者现金流出量的范围更大一些。

3.折现率取值方式不一致

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模型折现率一般采用国际上通用的WACC模型进行计算。

WACC=Ke×E/(D+E)+ Kd×D/(D+E)×(1-T)

其中: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矿业权评估模型的折现率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NVS12100-2008)介绍,包含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但在实践操作中,《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建议现阶段推荐采用区间指标8%-10%。勘探及生产矿山取低值,详查及以下取高值。对一些高风险、价格波动大的矿产,可以不限于上述区间范围,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分析确定。对需要向国家缴纳矿业权价款的矿业权出让评估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矿业权转让评估,由国土资源部具体折现率指标。

前者通过合理取值计算得到折现率,后者虽然也可以计算取值,但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取值之内,实践中取值一般比前者低。

三、煤矿企业价值和矿业权收益法评估模型与现行法规的冲突

目前评估实践中,不管是在煤矿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模型中计算息税前利润,还是在矿业权收益法评估模型中计算经营成本,都遵循以下原则计算维简费和安全费用:

(1)对采矿系统固定资产,按财政、税务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以原矿产量为基础计提维简费,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煤矿企业按原煤产量提取安全费用。

(3)煤矿可按扣除井巷工程基金(井巷费用)后的维简费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以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及全部安全费用(不含井巷工程)基金作为更新费用列入经营成本。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13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 影响因素 评估方法

一、无形资产的内涵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课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国际评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是: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备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收益的资源。”综上定义,将无形资产表述为“被特定权利主体拥有者或控制的,不具有独立物质实体,对生产经营或服务能持续发挥作用,并能为其拥有者或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可能更能反映无形资产的

本质。

二、无形资产评估考虑的因素

1、成本

无形资产的成本是指为获取无形资产所付出的费用,主要包括研究开发费、设计费、购置费、加工费、测试费、鉴定费、注册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同一类无形资产,不同经济主体间由于管理水平高低、研发能力强弱等诸多因素影响,致使其价值和成本之间的对应关系差,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很大。

2、获利能力

无形资产的价值高低同其为经济主体未来产生的经济效益的多少直接相关。如果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强,其经济价值就高,否则就低。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应预测其应用后的经济效益,一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主要取决于该项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期限的长短、该项无形资产的技术先进和成熟程度、未来涉及到该无形资产的技术发展趋势等。

3、使用期限

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是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相同获利能力的前提下,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越长,其价值就越多,反之价值越低。在确定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时,要考虑无形资产的法定使用期限及其经济使用期限。

4、市场供求状况

市场对一项无形资产的需求量是由该项无形资产对市场的适用程度决定的,该项无形资产的适用程度越高,市场的需求量就越大,该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就越强,其价值就会越高;一项无形资产的市场供应量大小主要依赖于开发该项无形资产技术水平的高低和难度的大小,以及有无替代产品或替代技术等因素,如果该项无形资产要求的技术水平很高、难度很大,同时市场又没有替代产品或替代技术,则该项无形资产的价值就会很高。

5、价格水平

如果所评估的无形资产存在同行业同类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由于同行业同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之间具有可比性,评估过程中必须认真考虑同行业的平均投资报酬率和行业投资风险等因素,因为这些指标的运用将直接影响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及应用情况

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所运用的方法与有形资产评估是一样的,即成本法、收益折现法、市场法。根据无形资产自身的特点,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评估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1、成本法

通过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需要把握两大基本要素:其一是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即在当年的条件下,重新取得该无形资产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其二是无形资产的功效损失,主要是无形资产的功能性和经济性贬值所形成的损失。除此之外,对于某些无形资产,由于特许他人使用,使原产权主体蒙受诸如市场份额减少、竞争加剧等损失,这种损失要求在其转让价格中得到补偿,这便形成了无形资产的转让机会成本。经过对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功效损失、转让成本分摊率及转让机成本的讨论和测算。运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要素便基本齐全,将这些要素按一定方式组合起来,便可以求得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用数学式表达如下: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1-×+无形资产转让的机会成本

由于无形资产自身的特点,其价值主要不是取决于它的“物化”的量,而是按带来的经济利益的量。因此,只有确信被估对象确有超额获利能力,运用成本法评估其价值才不至于出现重大失误。成本法是资产评估具体操作中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它的优点式评估出来的价值更接近实际、能够较真实、准确的反映资产的时间价值。但它的缺点式计算繁杂,而且常常遇到寻找同样或类似可比参照物困难的情况。此外,在判断资产贬值时,有很大程度依赖于评估专业人员的经验和判断力。由于成本法的技术思路和角度的因素,运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并不一定是最快捷、最有效和最安全的技术方法。这并不是说成本法不好,只是说运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可能会有一些困难。

2、市场法

市场法就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

(1)直接法。如果在市面上找到的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在结构、功能、新旧程度等方面相同,且参照物的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接近,则参照物的市场价格可直接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值。另外,若被评估资产是全新的或接近全新的资产,也可参照新资产的市场价格评估。

(2)市价折余法。市价折余法是以被评估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扣除其实际的损耗贬值(主要是实体性贬值),来估算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计算方法。这种方法基本思路是,被评估资产是已用若干年的资产,如果市场上仍有相同型号的资产出售,那么市场参考物价格就有引用的可能。此时类似于重置成本法只需将被评估资产的损耗贬值从全新价格中扣除即可得出评估值。其数学表达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全新资产现行市价-实体性贬值=全新资产现行市价× (3)类比法。又称为市场成交价格比较法。它是指一项被评估资产在公开市场上找不到与之完全相同的参照物资产,但在市场上能够找到相类似的资产,以此作为参照物,依其成交价格,作为必要的差异调整,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格。运用类比法的关键是通过严格筛选,找出最适合的参照物。参照物的主要差异因素为:时间因素(指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差异对价格的影响);地区因素(指资产所在地区或地段条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功能因素(指资产实体功能过剩或不足对价格的影响)。市场法的优点是:它通过销售价格比较来评估资产的价值,充分考虑了市场变化的因素,可以比较真实的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其缺点是: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困难,特别是在资产市场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很难找到适当的参照物;在寻找参照物时,主观判断的成份较高。从理论上讲,市场法应该时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首选方法。在西方国家其使用频率比较高,这是因为西方国家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各项资产一般都存在着一个发育比较完善的市场,参照物及各项比较指标能够比较容易获得。但是由于我国无形资产市场不发达,交易不频繁,参照物及各项比较指标不容易获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很难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科学、合理,因此,市场法的适用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

3、收益折现法

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主要是通过其超额获利能力体现出来的,运用收益折现法来衡量它的价值高低是适合于大多数无形资产评估项目的。收益折现法是从无形资产的收益入手的,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收益被界定为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将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资本化或折成现值,作为无形资产评估价值是收益折现法的基本技术思路。收益折现法涉及到三大基本参数,即超额收益、折线率和收益期限。其一,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是指因使用了无形资产,并由无形资产所增加的收益额。它的形成过程无非是由于无形资产作用的发挥,进一步挖掘了存量有形资产的作用并体现在产量、销量、售价的提高上,或成本费用的降低等方面。其来源渠道主要是: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形成了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存在和运用,节约了无形资产特许使用权费用。其二,折线率是将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换算成现值的比率。它本质上是从无形资产受让方的角度,作为受让方投资无形资产的投资报酬率。它的高低取决于无形资产投资的风险和社会正常的投资收益率。因此,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折现率是社会正常投资报酬率与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报酬率之和。其三,无形资产的收益时间也是影响其评估值的一大因素。无形资产能带来收益持续时间通常取决于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但是在无形资产转让或其他形式的产权变动过程中,由于转让的期限,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的年限等诸多因素都将影响某一具体无形资产的收益持续时间。当然,无形资产的种类不同,就要根据无形资产的具体特点采取恰当的方式加以判断。在确定了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折线率和收益期限后,便可按照将利求本的思路,运用收益折现法将无形资产在其发挥效用的年限内的超额收益折现累加取得评估值。其数学式表达为:

无形资产价值=(预计年超额收益额×相应的现值系数)

或:P=R×

式中:P为评估值;R为第i年的预期超额收益额;r折现率;n为收益持续的年限数;i为序号。

收益折现法的优点是:实和较准确地反映资产本金化地价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应用此法评估地资产价格易为买卖双方接受。其缺点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大,受较强地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在评估中一般适用与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的评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益能力是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最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要求。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是无形资产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根据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资本性资产的价值是该项资产所引起的未来现金净流量的贴现值之和。贴现的过程中,既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又要考虑收益的不确定性即风险价值因素。所以,收益能力法最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要求。

总而言之,评估方法一般包括成本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折现法,而收益折现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希望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水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随着无形资产评估实践的不断发展完善,无形资产的评估水平将会越来越高。并希望通过无形资产评估水平的提高,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在无形资产投资管理方面的水平提高,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作用,使企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获得尽可能多的超额收益。

【参考文献】

[1] 刘京城:无形资产价格形成及评估方法[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8.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14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 失真 成因 治理

资产评估作为一项社会性、公正性的经济活动,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中介服务。在我国,资产评估在产权转让、企业重组、资产流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资产评估结果往往出现失真。本文针对这一问题,对其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资产评估结果失真原因分析

评估机构方面的原因

评估机构专业性不足,影响评估质量 从行业角度看,资产评估业是一个独立的专业化中介服务业。但在评估实践中,评估机构独立性不强,专业性不足,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可兼作资产评估业务。行业不独立必然导致一些评估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欠佳,从而使得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质量不高,有时甚至出现明显的差错和漏洞。

组织机构不合理,容易出现评估结果失真 目前,我国许多经过改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资产评估组织形式,其内在的风险较小,责任约束不足,因此容易导致评估失真。

评估机构规模偏小,不利于质量控制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数量众多,但规模偏小。多数评估公司的注册评估师不足10人,并且其中许多评估师并不参加实际工作,只是在公司挂名。这种现状必然不利于评估质量的控制。

评估机构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进行价格战 资产评估市场的低价竞争一直是困扰我国资产评估业发展的一个难题,尽管《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禁止以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同时不少地方财政部门、物价部门也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但实际上资产评估业中低价竞争行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全行业改制后,不少事务所把“压价”作为维系生存的主要竞争手段,从而使评估结果失真。

评估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 目前我国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人数有30000人左右,仅占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22.57%。而取得注册评估师资格,仅仅是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最低要求,一个合格的评估师在执业以后还需不断的学习和探索,但目前注册评估师后续教育并不令人乐观。有些评估人员道德素质不高,在评估过程中,责任心不强,仅凭主观意愿、个人经验评估;有的甚至一味的满足委托方要求评估资产价值,不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背弃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准则。这也是导致评估结果失真的一个重要因素。

评估行业协会和政府方面的原因

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功能尚未发挥到位 资产评估协会是一个社团法人,其应该对执业机构和执行人员的情况进行监督。但是,我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功能尚未发挥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对违规的评估机构和人员处理过轻。

政府行政干预的影响 资产评估属于社会中介机构,其评估程序和方法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来执行,不应受任何行政机关或社会团体的干扰。但是在我国,评估机构挂靠政府部门的现象比较严重,政府部门和评估机构的利益联结关系过于紧密,行政利益加上行政权力,使得评估工作的行政色彩浓厚,严重影响评估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

评估市场条块分割的多头管理 目前,涉及资产评估管理的部门主要有三家: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资产评估的资格相对应有三种,即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现行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不仅不利于对整个行业的统一规范管理,甚至严重阻碍了资产评估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调控力度不够 我国目前有关资产管理和评估的法规已有300多项,它们的颁布实施对加强资产评估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部门法规过多,导致立法质量下降,法律的权威性不够,特别是法规之间的冲突,使得管理十分混乱。例如,仅就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管理就有多个文件分别予以规定,从而造成多部门制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多部门审批资产评估资格、以行业或系统层层设置资产评估机构、以部门的管理职能强行争夺评估项目、自行确认评估结果的状况,从而给资产评估管理带来了混乱,影响了评估质量的提高。

评估理论与方法方面的原因

目前国内引用的西方评估理论与方法很多,但由于国内经济环境与西方国家差异较大,对有些理论生搬硬套,则容易导致评估结果失真。如西方国家对资产评估常用市场法,这是在有发达活跃的市场交易的前提条件下运用的。而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初期阶段,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资本市场、产权市场发育不成熟,有关的市场价格及投资收益等基本数据很难取得,这就使市场法在我国无法操作。此外,评估资料不全,数据不可靠,常用参数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全凭评估人员的主观判定,这些都严重地影响评估质量。

客户方面的原因

资产评估工作离不开客户的支持和配合。客户应为评估师提供有关信息,配合评估师的工作,并支付评估费用。在评估实践中,由于客户拥有信息优势和付费权利,那么就可能利用这种优势和权利,对评估人员和评估过程施加影响,使评估结果尽可能迎合自己的需求,造成评估结果背离资产的实际价值。

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解决对策

宏观层面,政府要为资产评估工作创造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

实行行业统一管理 首先,应尽快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行业要发展,应有直接的法律、法规指导和约束。其次,完善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核心是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取得。近年来,不同部门均规定了本行业的评估师,各种评估师执业标准不一,水平参差不齐。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必须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和统一。

规定适宜的资产评估组织形式 在我国,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合伙制和有限公司制两种形式。合伙制以其责任的无限性,加大了注册评估师执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对防范执业风险和提高执业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评估机构另一种主要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制。该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引进了法人治理结构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精髓,可以按照已有成熟的法律制度框架运行。它的不足之处是评估机构只是以其资产为限度负有限责任,容易淡化事务所和评估师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而对执业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为弥补这一组织形式的不足,建议政府行政机关对申请成立这一形式的评估机构严格加以限制,提高组织形式的门槛。

避免行政干预 政府的行政干预对资产评估工作的影响很大,它使得评估机构无法保持独立性,评估结果也往往受到人们的质疑。因此,评估机构要脱离与政府的挂靠关系,政府要避免干预评估工作,让评估机构成为真正独立的中介组织,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改革资产评估现有收费制度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有两种模式:一是按评估的工作量收费;二是按评估资产价值的一定比例收费。国外一般采用前一种收费方法,我国则基本上采用第二种方法进行收费。根据1992年12月10日国家物价局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公布的《资产评估收费暂行办法》,收费采用依评估价值的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法。这种收费办法客观上有违资产评估的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要求,存在着某些弊病和不利于资产评估业发展的一面。因此,有必要参照别的行业的收费办法和借鉴国际惯例对收费制度进行改革。

中观层面,加强资产评估协会职能

发挥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资产评估协会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组织体系和功能,组织体系的完整设立是为了保证自身应有功能的完善,而功能完善又是为了保证自身应有作用的发挥。资产评估协会要在维护市场秩序、协助政府管理、保证和提高执业人员的素质、规范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等方面发挥作用,提高整个行业的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

加强评估理论和标准的研究,建立资产评估体系 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中介行业,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它也存在诸多不足,亟待解决和完善。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评估基础理论研究严重滞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未建立,这已成为制约评估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在过去十几年外延式迅速发展的基础上,资产评估业需要转入偏重理论研究、制度规范和提高行业素质的内涵式发展阶段。其中制定资产评估准则就是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这是评估师的执业指南,也是行业质量的重要保证。

培养优秀的评估队伍,加强注册评估师队伍的建设 评估人员是评估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评估人员素质高低对评估结果影响最为直接。因此评估协会应该加强对评估执业人员法律规范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形成一种他律与自律相互结合的内部运行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

加强教育,提高评估人员后续培训的自觉性 实施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有助于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水平提高,后续教育是资产评估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应该大力研究并制定后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包括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建设、师资力量等,对后续教育的内容、方法、形式、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还应该营造一种氛围,改变目前强制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接受后续教育的做法,提高其参加后续教育培训的自觉性。

微观层面,资产评估机构要采取防范措施

健全内部质量监督机制 评估机构应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执业水平,这是防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关键所在。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质量监督机制,质量监督应贯穿评估业务的全过程。目前至少要考虑如下两点:其一,建立评估机构内部项目的风险监督制度,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引起风险的各个环节,对风险检查监督的内容和对象,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其二,加强评估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复核的质量责任分解到人。

严格遵守评估工作的职业道德 评估机构全体执业人员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目前评估人员的风险意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其职业道德水平低所造成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就会使评估人员不注重评估质量,从而增加评估结果失真的可能性。因此评估机构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自觉防止评估结果失真现象的发生。

努力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 评估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评估失真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因此评估人员必须适应时展的需要,按照评估师协会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更新和提高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并掌握现行各种有关规定和实务标准,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同时,评估机构也应不断创造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强执业人员执行各种类型评估业务的经验,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徐海成.资产评估学[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

2.徐根银.资产评估结果失实探折[J].国有资产管理,1999(6)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15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 失真 成因 治理

资产评估作为一项社会性、公正性的经济活动,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中介服务。在我国,资产评估在产权转让、企业重组、资产流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资产评估结果往往出现失真。本文针对这一问题,对其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资产评估结果失真原因分析

评估机构方面的原因

评估机构专业性不足,影响评估质量 从行业角度看,资产评估业是一个独立的专业化中介服务业。但在评估实践中,评估机构独立性不强,专业性不足,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可兼作资产评估业务。行业不独立必然导致一些评估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欠佳,从而使得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质量不高,有时甚至出现明显的差错和漏洞。

组织机构不合理,容易出现评估结果失真 目前,我国许多经过改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资产评估组织形式,其内在的风险较小,责任约束不足,因此容易导致评估失真。

评估机构规模偏小,不利于质量控制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数量众多,但规模偏小。多数评估公司的注册评估师不足10人,并且其中许多评估师并不参加实际工作,只是在公司挂名。这种现状必然不利于评估质量的控制。

评估机构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进行价格战 资产评估市场的低价竞争一直是困扰我国资产评估业发展的一个难题,尽管《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禁止以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同时不少地方财政部门、物价部门也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但实际上资产评估业中低价竞争行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全行业改制后,不少事务所把“压价”作为维系生存的主要竞争手段,从而使评估结果失真。

评估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 目前我国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人数有30000人左右,仅占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22.57%。而取得注册评估师资格,仅仅是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最低要求,一个合格的评估师在执业以后还需不断的学习和探索,但目前注册评估师后续教育并不令人乐观。有些评估人员道德素质不高,在评估过程中,责任心不强,仅凭主观意愿、个人经验评估;有的甚至一味的满足委托方要求评估资产价值,不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背弃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准则。这也是导致评估结果失真的一个重要因素。

评估行业协会和政府方面的原因

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功能尚未发挥到位 资产评估协会是一个社团法人,其应该对执业机构和执行人员的情况进行监督。但是,我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功能尚未发挥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对违规的评估机构和人员处理过轻。

政府行政干预的影响 资产评估属于社会中介机构,其评估程序和方法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来执行,不应受任何行政机关或社会团体的干扰。但是在我国,评估机构挂靠政府部门的现象比较严重,政府部门和评估机构的利益联结关系过于紧密,行政利益加上行政权力,使得评估工作的行政色彩浓厚,严重影响评估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

评估市场条块分割的多头管理 目前,涉及资产评估管理的部门主要有三家: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资产评估的资格相对应有三种,即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现行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不仅不利于对整个行业的统一规范管理,甚至严重阻碍了资产评估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调控力度不够 我国目前有关资产管理和评估的法规已有300多项,它们的颁布实施对加强资产评估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部门法规过多,导致立法质量下降,法律的权威性不够,特别是法规之间的冲突,使得管理十分混乱。例如,仅就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管理就有多个文件分别予以规定,从而造成多部门制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多部门审批资产评估资格、以行业或系统层层设置资产评估机构、以部门的管理职能强行争夺评估项目、自行确认评估结果的状况,从而给资产评估管理带来了混乱,影响了评估质量的提高。

评估理论与方法方面的原因

目前国内引用的西方评估理论与方法很多,但由于国内经济环境与西方国家差异较大,对有些理论生搬硬套,则容易导致评估结果失真。如西方国家对资产评估常用市场法,这是在有发达活跃的市场交易的前提条件下运用的。而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初期阶段,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资本市场、产权市场发育不成熟,有关的市场价格及投资收益等基本数据很难取得,这就使市场法在我国无法操作。此外,评估资料不全,数据不可靠,常用参数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全凭评估人员的主观判定,这些都严重地影响评估质量。

客户方面的原因

资产评估工作离不开客户的支持和配合。客户应为评估师提供有关信息,配合评估师的工作,并支付评估费用。在评估实践中,由于客户拥有信息优势和付费权利,那么就可能利用这种优势和权利,对评估人员和评估过程施加影响,使评估结果尽可能迎合自己的需求,造成评估结果背离资产的实际价值。

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解决对策

宏观层面,政府要为资产评估工作创造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

实行行业统一管理 首先,应尽快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行业要发展,应有直接的法律、法规指导和约束。其次,完善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核心是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取得。近年来,不同部门均规定了本行业的评估师,各种评估师执业标准不一,水平参差不齐。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必须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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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适宜的资产评估组织形式 在我国,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合伙制和有限公司制两种形式。合伙制以其责任的无限性,加大了注册评估师执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对防范执业风险和提高执业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评估机构另一种主要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制。该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引进了法人治理结构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精髓,可以按照已有成熟的法律制度框架运行。它的不足之处是评估机构只是以其资产为限度负有限责任,容易淡化事务所和评估师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而对执业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为弥补这一组织形式的不足,建议政府行政机关对申请成立这一形式的评估机构严格加以限制,提高组织形式的门槛。

避免行政干预 政府的行政干预对资产评估工作的影响很大,它使得评估机构无法保持独立性,评估结果也往往受到人们的质疑。因此,评估机构要脱离与政府的挂靠关系,政府要避免干预评估工作,让评估机构成为真正独立的中介组织,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改革资产评估现有收费制度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有两种模式:一是按评估的工作量收费;二是按评估资产价值的一定比例收费。国外一般采用前一种收费方法,我国则基本上采用第二种方法进行收费。根据1992年12月10日国家物价局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公布的《资产评估收费暂行办法》,收费采用依评估价值的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法。这种收费办法客观上有违资产评估的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要求,存在着某些弊病和不利于资产评估业发展的一面。因此,有必要参照别的行业的收费办法和借鉴国际惯例对收费制度进行改革。

中观层面,加强资产评估协会职能

发挥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资产评估协会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组织体系和功能,组织体系的完整设立是为了保证自身应有功能的完善,而功能完善又是为了保证自身应有作用的发挥。资产评估协会要在维护市场秩序、协助政府管理、保证和提高执业人员的素质、规范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等方面发挥作用,提高整个行业的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

加强评估理论和标准的研究,建立资产评估体系 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中介行业,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它也存在诸多不足,亟待解决和完善。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评估基础理论研究严重滞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未建立,这已成为制约评估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在过去十几年外延式迅速发展的基础上,资产评估业需要转入偏重理论研究、制度规范和提高行业素质的内涵式发展阶段。其中制定资产评估准则就是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这是评估师的执业指南,也是行业质量的重要保证。

培养优秀的评估队伍,加强注册评估师队伍的建设 评估人员是评估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评估人员素质高低对评估结果影响最为直接。因此评估协会应该加强对评估执业人员法律规范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形成一种他律与自律相互结合的内部运行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

加强教育,提高评估人员后续培训的自觉性 实施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有助于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水平提高,后续教育是资产评估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应该大力研究并制定后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包括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建设、师资力量等,对后续教育的内容、方法、形式、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还应该营造一种氛围,改变目前强制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接受后续教育的做法,提高其参加后续教育培训的自觉性。

微观层面,资产评估机构要采取防范措施

健全内部质量监督机制 评估机构应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执业水平,这是防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关键所在。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质量监督机制,质量监督应贯穿评估业务的全过程。目前至少要考虑如下两点:其一,建立评估机构内部项目的风险监督制度,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引起风险的各个环节,对风险检查监督的内容和对象,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其二,加强评估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复核的质量责任分解到人。

严格遵守评估工作的职业道德 评估机构全体执业人员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目前评估人员的风险意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其职业道德水平低所造成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就会使评估人员不注重评估质量,从而增加评估结果失真的可能性。因此评估机构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自觉防止评估结果失真现象的发生。

努力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 评估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评估失真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因此评估人员必须适应时展的需要,按照评估师协会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更新和提高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并掌握现行各种有关规定和实务标准,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同时,评估机构也应不断创造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强执业人员执行各种类型评估业务的经验,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徐海成.资产评估学[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

2.徐根银.资产评估结果失实探折[J].国有资产管理,1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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