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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

资产基础估值法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1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评估的需求越来越多。本文通过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评估适用方法的分析,得出了一些对于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启示,并希望对今后国有企业股权价值的评估有所帮助。

【关键词】

股权价值;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近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务院指示国有企业走增资扩股的改革之路,增资扩股已成为国企时下改革的潮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60号)文件明确指出:“企业实施改制必须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确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这些变化使得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评估的需求不断增加,对股权价值评估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1 我国国有企业适用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分析

目前国内外通用的股权价值评估的理论方法主要有市场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市场法一直被认为是最容易被人理解的一种评估方法,但在股权价值评估领域,我国相关的评估案例较少,又缺乏对评估成功案例资料库的分享,尤其是在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评估领域,国内几乎没有可以参照的评估案例,所以市场法不适用于国有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

资产基础法以企业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作为导向,操作简单,是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实务界广泛使用的一种评估方法。该方法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具有时间性和多变性,因而对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实际调整,才能使之更加反映公司的实际股权价值。但资产基础法无法体现帐外的无形资产,如人力资本、品牌价值和商誉等的价值,这也是资产基础法的一大缺陷。

收益法是以被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能力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方法,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对企业预期收益做出贡献的不仅仅有各项账面资产,还包括账外无形资产等。一些国有企业的商誉、品牌价值、优良的管理经验、市场渠道、客户、行业声誉、各类专有技术及设计施工方法等综合因素形成的各种无形资产也是企业不可忽略的价值组成部分。非账面无形资产及各项资产的综合协同效应,对企业股权价值产生的贡献,在收益法评估结果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一点充分体现了收益法的优势。但该方法实务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且主观性较强。

收益法考虑了企业所有预期收益的情况,但是其也存在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在评估过程中大多靠实务经验和借鉴以往的数据进行推测,主观性较强。资产基础法虽然不能反应企业帐外无形资产的价值,但操作简单,且比较尊重实际。如果将二者结合起来,将资产基础法作为收益法的辅佐方法,可以适当弥补收益法的缺陷。参照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可以使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有所参照,使其不致于因为主观性而偏离实际太远。如果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相差太远,则需要考虑公司的账外无形资产价值的大小。确定帐外无形资产的价值确实较大的,则采用原收益法评估结论;如果找不到收益法增值较大的客观事实原因,则需要重新考量收益法的各个指标,谨慎地对每一个指标进行反复推测和验证,以确保评估的准确和合理性。

如某国有企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最终结果收益现值法比资产基础法多出30.07%。采用收益法评估时考虑到了无法通过会计报表中的具体单项资产和账面金额所反映的价值,比较客观反映企业价值和股东权益价值,形成一定的增值。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相差不大,可以推测增值为资产基础法无法测算的而收益法擅长的对账外无形资产的评估,即该国有企业的商誉和人力资本等。所以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值为评估结果。

可见,以资产基础法作为收益法的辅佐方法,可以使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为准确。

2 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几点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的评估提出的以下几点建议,希望对今后国有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有所帮助。

2.1 优先选择收益法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运用收益法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可以克服资产基础法的一些弊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由于无形资产的评估较为困难,尤其是像人力资本、品牌价值和商誉这样的帐外无形资产,在评估过程中会出现漏估、定价不准和虚假评估的现象。无形资产的流失具有很大隐蔽性,客观上无形资产流失了,在财务报表上却不能发现对应的数字变化,在管理现场也不会发现少了一些实物。这样,很容易就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收益法较好的体现了企业各方面资产的价值和公司的运营特征与生产要素的完整构成,考虑了无形资产尤其是帐外无形资产对企业股权价值的影响。

2.2 关注少数股权问题

随着国有企业的放开和发展,少数股权现象越来越普遍。在运用收益法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时,一般为估算企业的整体股权价值,因而在评估时应对少数股权的价值予以扣除。少数股权价值在企业股权价值评估中也具有一定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

2.3 结合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对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予以加回或扣减

国有企业具有特殊性,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并予以修正。国有企业一般存在较多的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在运用收益法时要注意对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予以加回或者扣减。

2.4 应用资产基础法要对每一项资产和负债予以相应调整

在应用资产基础法时不能简单的以各项资产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或审计价值为准,应对各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实际调查和核准,以实地调查的结果为准确定每单项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值。

2.5 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结合起来评估国有企业股权价值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二者的结合,能较好地弥补各自的弱点和缺陷。收益法评估的全面性弥补了资产基础法的不完整性,资产基础法的客观实际性弥补了收益法的主观性。在国有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中,将二者结合起来,以收益法为主,资产基础法作为辅助方法,更能反映国有企业本身的股权价值。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2篇

北京工商大学 谢志华专栏

资产价值分为实体价值和功能价值,这两种价值是不断变化的,这就带来了资产价值的估值问题。资产价值估值的必要性不仅发生在资产买卖场合,更多地发生在企业资本规模和资本结构调整以及企业并购之中。

就实体资产价值的估值而言,传统上都采取历史成本法,即按照资产当时的购建价格估值。这种方法是以实体资产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和建造价格作为资产价值的计算基础,它有如下特征:(1)是以单项资产作为估值对象,不考虑某一单项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功能协调所产生的价值;(2)是以供货双方进行该项资产交易时确定的价格,或建造时所实际支付的成本作为估价的基础,不考虑资产使用后资产价格的变动;(3)是把单项实体资产作为一个市场上交易的商品予以估值的。对于购进的资产,供货商是以出售其存货的方式将单项实体资产卖给企业,而对买入企业无非是购进一个商品。对于建造的资产,供货商是以存货的方式将建筑资产所需的原材料卖给企业,而对于买入企业仍然是购进建筑资产所用的各种原材料商品。在这些存货的交易中,交易双方只是把交易物作为实体资产,而不是功能性资产来看待。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公司并购;价值评估;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发展和深入,国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愈发频繁,市场急需解决的问题便是如何对公司资产合理估值定价。为使在价值评估中更加合理的评价公司价值,选择何种评估方法便成为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情况,比较不同方法在公司并购中的应用,并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公司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应用趋势进行了展望。

一、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原则

(一)成本效率原则。评估机构介入公司并购,并作为独立于并购双方的经济主体,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市场化运作。因此在评估方法选择时,评估机构需要考虑各种评估方法在时间,物质以及人力成本等方面的耗费,在合理的法规框架内对评估方法做出选择,使其符合并购双方的要求,保证所用方法低成本高效率。

(二)风险规避原则。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的风险是指由于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判断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是由于数据处理不当的内部风险,也有可能是由于外部因素的干扰。因此选择评估方法时要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分析可能产生的评估风险。

(三)客观公正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是指在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角度,根据目前市场上采取的数据对目标企业进行客观分析,避免从个人的角度主观臆断,排除市场利益对机构的干扰,贯彻平等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方法选用情况分析

近年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价值评估方法逐渐由单一方法向同多种方法转变,价值评估中同时使用两种方法的比例已逐渐从2009年的65%上升到2013年的85%。在我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的情况占了绝大多数,而市场法的应用比较少,但其比例在逐渐提升。目前对我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评估方法选用情况的基本分析如下:

(一)运用资产基础法的比例较高,并且在未来一段时间任将持续。通过对我国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发现资产基础法已经成为价值评估中使用最广泛并且最重要的方法,究其原因,归于以下几点:

(1)相比于收益法和市场法,使用资产基础法时评估参数更易选取,并且方法简便,在论证检验时更适合操作,因此评估机构在资产基础法和其他方法并无的多大差别的情况下,更倾向于选用资产基础法。同时,使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还会过滤掉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对评估过程的干扰。

(2)我国特殊的政策层面原因。我国的资产评估体系的发展最早源于国有资产管理,我国目前的很多重大的公司并购中都能看到国有企业的身影,在对国有资产的评估中评估方法以及评估结果的可验证性和可复核性一直都是国有资产管理非常强调的问题,使用资产基础法便能使得这一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3)使用资产基础法的宽松性。由于使用资产基础法的条件比较宽松,不像收益法和市场法所要求的那么严格,所以较多的公司在并购中只能考虑使用资产基础法。

(二)收益法正在越来越多的使用于各种公司并购的价值评估中。在2012年的公司并购案例中有半数以上的公司采用了收益法评估公司并购中的企业价值。究其原因,是由于目前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由后股权分置时代向全流通时代的迈进,我国上市公司不再单单关注公司的既有资产,而是对于并购时能否吸收优质资产,这些优质资产未来的盈利能力如何。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便能很好的从并购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着手揭示企业的增长潜力,符合投资者和公司管理者的期望。

(三)市场法在我国的市场上还有待发展。市场法是一种最简单、有效的评估方法,因为在评估过程中的数据资料均直接来源于市场本身,但是市场法需要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本市场,并且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资本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所以目前虽然市场法在我国企业评估中并没有作为一种主要的方法使用,但是我相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法将会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资产评估方法。

三、我国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时出现的问题

纵观我国近年的公司并购案例,公司并购时选取的价值评估方法都能符合自身的条件,并比较准确的评估公司的价值,但是有部分公司在选择方法时却出现了一些问题:

1、评估方法选择不当。不同行业的企业资产性质、主营特点以及核心业务不同,所以在对其进行资产评估时侧重点便不同,因此需要恰当的选择评估方法。传统制造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可在评估中通过资产基础法反映企业资产的当前构建成本,并通过收益法验证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保证并购时资产评估的合理性。如果对房地产企业采用市场法评估,便会得到偏离目标公司公允价值的结果。

2、有多种评估方法可行时只是用单一的方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机构在满足市场法或收益法应用的条件下却只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不符合法规规定。

四、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展望

(一)评估方法选择的市场化

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转型阶段,越来越多的经济法规逐步出台,市场经济逐步完善,资本市场中公司并购选取的评估方法越来越多样化,不管是关注未来盈利能力的收益法,还是参照类似评估对象而确定价格的市场法或者单项资产加和的资产基础法,只要所选用的评估方法能正确反映企业价值,满足资产管理的真实需求,便可以采纳。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4篇

目前大多数评估机构在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中常有“本报告中一般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负问题,委托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当仔细考虑税负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语句,以此来规避评估中各类资产评估增减值的税务处理问题。但由于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大部分企业拥有的房地产在评估时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值,对于该部分增值,如果还是和以往一样不考虑税负问题,往往会对企业价值的判断带来较大幅度的偏差。笔者认为,无论从理论还是案例实践来分析,在使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时,涉及房地产增值的税务问题应纳入到评估考虑范畴中。

一、从评估理论角度分析是否应考虑房地产增值带来的税收问题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即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成本法是从成本的角度来衡量资产的价值。根据替代性原则,在进行资产交易时,购买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按市场标准重新购置或构建该项资产所付出的成本。如果被评估资产已经使用过,则应该从重置成本中扣减使用过程中的自然磨损、技术进步或外部经济环境导致的各种贬值。因此,成本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和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

由此可知,在使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时,企业拥有的房地产的评估价值应与购买者该时点在市场上购买该资产所付出的成本相同。购买者所付出的成本不仅包含了购买者在该时点实际支付的对价,还应包括购买者购买了该资产后,在拥有该资产时未来所会发生或可以抵扣的成本。如果一个房产市场价值为1亿元,该房产企业账面成本为2000万元,那么从理论角度分析:

情形一:假设这是一家以出售房产为主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其从市场上购买该房产所付出的实际成本为1亿元的对价及今后在出售房地产时可抵扣的1亿元成本(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成本计算基础)的权益;如果购买者是通过购买该企业股权获得该房产,则购买者对于房产实际付出的对价为1亿元成本及未来在出售房地产时可抵扣的2000万元成本的权益。从付出成本需要对等的要求而言,评估时应考虑将未来获得的可抵扣的税收成本权益不同而带来的差异进行扣减。

情形二:假设这是一家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该房地产是其生产经营的场所。其从市场上购买该房地产所付出的实际成本为1亿元的对价及今后每年可享受的250万元(假设按40年折旧)房地产折旧税前成本列支;如果购买者是通过购买该企业股权获得该房产,则购买者对于房产实际付出的对价为1亿元及今后每年可享受的50万元房地产折旧税前成本列支。同样从付出成本需要对等的要求而言,未来折旧税前成本列支的差异应在评估时得到充分的考虑。

由此,笔者认为从理论角度分析,在企业价值评估中,房地产评估增值所带来的税收问题应在评估中得到考虑。

二、从评估案例实践角度对房地产增值带来的税收问题的分析

同样根据企业经营性质的不同分两种情形进行分析:

情形一:假设这是一家以开发出售房地产为主业的公司。企业账面将房地产列入存货科目,开发成本2000万元,评估值为1亿元,假设企业无其他资产,企业账面净资产为2000万元。如果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则在考虑企业现金流时,企业出售该房产带来的现金流=房产出售价格-房产出售带来的各类税费(如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假设这些税费为3000万元,则企业出售房产带来的现金流为5000万元,在不考虑折现的情况下,企业净资产为7000万元。如果我们在资产基础法中不考虑房产增值带来的税收问题,则企业净资产评估值为1亿元。在对房产市场价值认定相同的情况下,两种方法的评估差异巨大,而这种巨大差异造成的原因显而易见是由于在资产基础法中未考虑房产评估增值带来的税收问题所致。因此笔者认为,在对以开发出售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其企业价值时,对于房地产增值部分应根据税法充分考虑其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税收,作为房产评估值的扣减项。

情形二:假设这是一家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该房地产是其生产经营的场所,在企业房产账面成本为2000万元的情况下,每年房产折旧为50万元,因税前抵扣而少缴纳的所得税为7.5万元(按25%的所得税计);在购买者从市场上购买该房产的情况下,每年房产折旧为250万元,因税前抵扣而少缴纳的所得税为62.5万元。两者相比,每年的现金流差异为55万元,在采用收益现值法估值时,该部分差异将导致企业价值评估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显然是购买实际价值1亿元但账面成本2000万元的房产比从市场直接购买1亿元成本的房产每年因税收抵扣问题而实际流出的现金要多,由此使得该情况下企业评估值降低,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房地产增值所带来的税收问题在收益现值法中得到了充分的考虑。但是,在资产基础法中,若忽视该问题,则会导致在购买账面成本2000万元的房产和购买账面成本1亿元的房产(实际市场价为1亿元)时评估出的企业价值相同这一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结论。所以,笔者认为,在以一般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中,对于房地产增值部分应考虑将其导致的未来每年所得税抵扣差异进行折现后,作为房产评估值的扣减项。在本案例中,应将未来每年55万元的现金流差异折现后的值作为房地产评估值的扣减项。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5篇

一、企业并购中常用的价值评估方法

(一)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任何一个理智的购买者,在购买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货币额,不会高于所购置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回报。运用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前提条件是,预期收益可以量化、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与折现密切相关的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随着我国股权交易的日益活跃,企业价值评估的需求增长,收益法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二)市场法

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市场法主要分为两种方法: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第一种比较方法,主要是把需要进行价值评估的企业和同行业中某一个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其主要对比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第二种比较方法,主要是对与待评估企业在同一行业的某一个上市公司中的收购方案或者买卖方案进行详细的分析,据此得出有参考性的价值比率和经济指标。市场法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首先,这种方法在没有相应的参考企业时,是无法采用;其次,在确定需要评估价值的企业和参考企业的可比性上,存在很大的难度和问题。这种办法,适用于并购案相对较多的国家的企业中。

(三)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其本质是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被评估企业所有可辨认的资产和负债按公允的价值评估后累加求和,得出的总值即企业整体市场价值。资本市场的大量案例证明,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的范围内,以加总的结果作为企业的交易价值,是被市场所接受的。正确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其关键,首先在于对每一可辨认的资产和负债以其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贡献给出合理的评估值。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以资产负债表的形式来表述,数据比较明确。但其局限在于,通常不能向投资者充分地展示出企业实际运行的效能和效率。

(四)期权法

期权是一种允许持有者在未来某一天,按照某一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某种特定资产的权利。由于很多企业会受外界的环境的影响,而很多的外界经济条件也会影响企业的价值,期权法能够为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并购提供一种心得思路和方法。

(五)市盈率法

市盈率法也称为收益倍数法,其实质是市场法的简易版本。它明确表示了股票市场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在实际的评估过程中,这种办法被使用得最为广泛,能够较为准确地评估企业的价值,用公式表示为:市盈率=股票市值÷股票收益=每股价格÷每股收益。应用市盈率法主要分为几个方面:首先,在评估的过程中,要对被收购企业最近一段时间所产生的利润进行一个详细的调查;其次,还要在评估的过程中排除能够直接影响企业在经营过程产生的收益的影响因素,再去计算公司所能产生的收益的指标的多少;然后,是评估企业在被收购之后所能产生的利益额,主要是在基础不变的情况下来计算的;最后,就是对市盈率进行一个有效的选择,应选择合理的符合标准的市盈率。

二、我国企业并购价值评估中现存的问题

(一)企业并购中,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取不当

由于国内资产评估,起源于国有企业改革、清产核资、资产处置等,资产基础法仍然是我国目前企业进行价值评估较常使用的方法,其方法选取的频繁度与西方发达国家则有着较大的出入。资产基础法,是用来反映企业重新构建全部资产、负债的方法,能够更好地让并购双方直观地了解到企业目前的状况,让人比较容易理解。但是,由于对完整性的把握不当,这种方法可能被心怀不轨的人所操控。比如,企业可能存在账外的具有超额获利能力的无形资产,如商标、专有技术、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等,同时也有可能存在着负资产,如合同权益损失、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离退休的员工工资成本负担等,如果忽视了其中的一些价值量大的资产,会直接导致估值无法客观的反映企业内涵价值。

(二)企业并购中,忽视交易方案对最终估值结论的影响

众所周知,不同的付款方式、货币(现金/股票)购买,会带来不同的交易折扣。比如:一次性付款和分阶段付款,由于后期潜在的付款风险,使得前者会享有一定的折扣,以支付现金和支付股票作为对价,也会带来一定的折扣差异。在资本市场的并购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这一原则。交易对手却往往会忽视交易方案对估值结论的影响:在锁定股票价格偏高的阶段,势必会推动被并购方企业价值的偏高,从而导致并购价格可能地严重偏离正常的内涵价值体系。

2016年深交所的《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公司2015年报实证分析报告》称:2013年至2015年期间,深市上市公司的商誉总值分别为707亿元、1581亿元和3544亿元。2015年,共有210家公司的商誉增长幅度超过100%。同时从A股市场整体情况来看,沪深两市2015年的1490份上市公司年报中,商誉总值高达6400余亿元,与2014年相比增幅超过90%。这些数据,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并购市场火爆的影响,同时,也反映了由于锁定的发行股票价格偏高而带来相应估值的偏离。

(三)企业并购中,供需关系失衡导致价值偏离

受中国宏观经济大环境的影响,目前“钱多项目少”已成为资本市场的常态,许多资金无法寻找到合适的标的。实业经济发展的漫长与新兴行业的爆发性增长,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使投资者都急于寻找短平快、收效高的项目,导致资金投向集中在了手游行业、影视行业、“互联网加”、“P2P”等行业,其直接后果就是谈判对价偏高。

(四)企业并购中,投资银行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西方国家的并购案,通常都是通过银行来完成的,由银行派出财务顾问做出一系列的收购策划。相对于西方国家,我国的投资银行目前刚刚起步,在企业并购中尚未充分地发挥作用。随着投资银行的日趋成熟及业务能力的提升,未来其将在企业并购中发挥重大的作用。

三、结语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6篇

《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颁布,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报告都作出具体规定,并给出具体的操作规范。如表1所示:

通过对资产期末计价有关规定的分析,资产期末后续计量可以概括为三类。一是会计期末取消计提减值准备,按公允价值反映,公允价值与初始计量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二是会计期末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当资产价值恢复时,可在已计提的资产减值范围内转回。如持有至到期的投资、贷款、应收账款、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三是会计期末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当资产价值恢复时,不得转回。如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量模式)、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及无形资产。

二、资产减值计量基础的比较

(一)IASB使用可收回金额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IASB指出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IASB36把使用价值定义为: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预期者所站的角度是企业而非市场。使用价值是特定个体价值的一种形式。IASB36(1998)将销售净价定义为:在熟悉情况的交易各方之间自愿进行的公平交易中,通过销售资产取得的、扣除资产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修订后的IASB36(2004)用扣除出售费用后的公允价值取代了销售净价这一术语,但内涵一致。IASB36(1998)明确指出,资产销售净价的最佳证据是正常交易中约束性销售协议规定的价格,用可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费用加以调整;如果没有约束性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市场,则销售净价是资产的市场价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通常,恰当的市场价格是当前的买方出价;如果当前的买方出价不易获得,则最近的交易价格可以为估计销售净价提供基础,如果交易日与估计日之间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话);如果没有约束性销售协议或活跃市场,则销售净价应建立在可获取的最佳信息的基础上,以反映在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的公平交易中,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处置资产能够获取的、扣除资产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IASB使用可收回金额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主要是基于管理者的理。当资产发生减值后,企业或者将其保留,或者将其出售,相应地,管理者要作出这一决策就需要估计资产的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并进行比较。估计销售净价时,强调公平、自愿交易。而在估计使用价值时,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较多地依赖特定主体的估计。IASB使用可收回金额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并没有排斥公允价值的运用,相反,在确定可收回金额时,销售净价的确定必须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二)FASB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FASB在SFAS144中指出,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当前交易中,双方自愿买入(承担)或卖出(清偿)一项资产(负债)所使用的金额。如果可获得,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是公允价值的最佳证据,所以应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FASB在解释为什么采纳公允价值作为计量资产减值的标准时就明确表示,许多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很容易地获得。但是,在许多情况下,SFAS144规范的长期资产或资产组合不可能取得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此时,公允价值的估计应以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包括类似资产或资产组合的市场价格以及采用其他估价技术的结果为基础。

FASB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主要是基于从经济角度讲,决定继续使用而不是出售已减值资产类似于对该资产的投资,因此,已减值资产应以公允价值计量。此外,FASB认为,许多情况下,对于SFAS144规范的长期资产或资产组合而言,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不易获得;对于这些长期资产或资产组合而言,现值技术通常是可获得的估计公允价值的最佳估价技术。虽然采用现值或其他估价技术的目的在于确定公允价值,但FASB意识到,不需要成本和努力就可获得的用来估计公允价值的唯一信息就是主体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FASB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并没有排斥现值技术的运用,在运用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的过程中,也没有排斥特定主体对现金流量的估计。

(三)我国采用可收回金额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结果进行估计。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采用了IASB使用可收回金额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的观点。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在描述上有区别,但含义是相同的。原因在于:一是可收回金额测试的目的是确保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其未来产生的经济利益,这一目标暗含的意思是,评估资产的可收回性时应当考虑特定企业的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对于同一项资产,市场参与者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通常要小于拥有它的企业所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特别是对于一些专用厂房及设备,因此,公允价值并不一定能确切地反映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二是如果通过使用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比通过销售产生的现金流量多,那么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建立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可能会引起误解,因为理性的公司可能不愿意出售资产。三是FASB在解释为什么采纳公允价值作为计量资产减值的标准时就明确表示,许多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很容易地获得,而我国的市场环境和信息传递能力并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四是SFAS在准则中规定,如果不能获得资产的公开市场报价,应当采用其他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其中的一种方法就是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这表明使用价值通常情况下是能够得到的,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观点更加切实可行。五是在考虑和解决会计计量是否广泛采用公允价值以前,修订以前准则中为确定可收回金额而采取的计量基础并不合适。六是将可收回金额定义为资产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实践基础。

三、应用公允价值净价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注意的问题

(一)充分推广现值技术理论并在会计实践中完善现值理论在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中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有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明确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目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中应包含的要素、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方法的选择、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中折现率的确定等问题。但由于我国开展现值理论研究的时间比较短,且实际应用较少,使得会计人员对现值理论较生疏。因此,需采取多种措施充分推广现值理论。一方面,应提高会计主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各单位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主管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他们对本企业的资产减值业务进行现值计量模拟,以提高胜任能力和监管水平。另一方面是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编制连续的财务预算或预测、估计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选择恰当的折现率都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较高的要求。

现值理论在会计实践中会遇到各种具体问题。准则制定机构应专门就相关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开展研讨活动。让更多的会计专业人士,包括职业会计师和会计学术界专家参与讨论,探讨适合我国经济活动情况的现值理论。

(二)将预算体系纳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西方国家为了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许多企业都编制弹性预算和滚动式的五年预算。尽管预算的编制首先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但无疑弹性和滚动式的预算为西方企业在资产减值会计中应用现值计量方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3至5年)现金流量预算的惯例,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1995年前后,我国证监会曾强制性要求拟发行新股或拟配股的上市公司提供3年期的盈利预测,结果显示,许多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可靠性极低,后来证监会不得不改为只提供1年的盈利预测,但结果仍然很不理想,证监会最终只好将盈利预测作为自愿披露的信息。可见,我国在建立预算体系方面任重而道远。笔者认为,为了尽快建立健全我国的预算体系,首先应将预算体系纳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上市公司每年编制弹性预算、滚动预算。在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考核时,将其纳入考核范围。其次,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必须提供长期(3至5年)现金流量预算。

(三)规范资产评估机构,提高评估质量首先,要统一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标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当前,要以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作为管理政府各部门评估的基本准则,政府各部门如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要以财政部的这个基本准则为依据来规范评估行为;要加大对注册评估师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注册评估师黑名单制度,对出具虚假与误导性资产评估报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当事人权益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次,要进一步加快改革的步伐,全力推进合伙制评估事务所发展,使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真实性承担无限责任,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第三,要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信誉求生存的意识,在执业中评估机构必须采取谨慎原则,不做与其执业能力、执业水平不相符的业务,确保评估质量。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7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 计量属性 公允价值 市场价格

从资产评估的角度,为交易双方提供资产在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是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其中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非市场价值则是公允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无论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还是非市场价值都可以通过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获得,三种基本评估方法为资产评估一般目的的实现提供了各种技术手段。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五种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会计不同的计量属性也说明了在会计中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的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本文从资产评估的角度对会计计量属性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评估价值结果与会计计量属性类型的比较

(一)收益现值与现值的比较在资产评估中,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通过此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结果称为收益现值。该方法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购买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回报。收益法对价值的评估,是从购买者(需求者)的角度来进行的。在新会计准则中,现值作为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其具体含义是指: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通过上述对比可以得出:评估中的“收益现值”与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在估价上具有相同的思想,即资产的价值是由其预期的未来收益决定的,两者在本质是相同的。只不过资产评估中的未来收益具有更为宽泛的概念,在具体的评估操作中,该未来收益会由于评估对象的不同而表现为不同形式,如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而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对未来收益明确界定为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相比较而言,净现金流量是比净利润更为科学、合理的指标,其不会受到会计政策不同的影响。采用现值的计量属性,从会计中对资产概念界定的角度来说,使得资产在概念上和计量上获得了统一,即资产是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价值衡量在于能够带来未来收益的多少。

(二)重置成本的比较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是通过成本法获得的评估价值结果,成本法是指从现在重置同样全新资产的价值中(即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扣除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该方法所体现的思想是: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即劳动中的消耗(成本)是形成资产价值的基础,同时这些消耗应体现社会或行业平均水平。在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采用重置成本计量属性时,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资产评估中得到的“重置成本”与会计计量属性中采用的“重置成本”,在各自含义的表述上具有一些差别,但二者具有相同的估价思想,即都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两者在最终的表现结果上应该是趋于一致的。区别在于成本法中获取的重置成本是从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中做一些贬值因素的扣除之后取得,而会计中的重置成本则是直接地获取同样状态的资产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三)市场价格与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的比较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格是通过市场法的评估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结果。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可见市场法直接利用了市场交易中的现行市价来进行资产价值的评定估算。新会计准则中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时,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时,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格与会计计量属性中的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也存在联系。市场价格是会随着时间经常发生变化的,市场价格按照时态可分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三种。过去的市场价格在会计中的反映是: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在其发生时买卖双方所达成的按那时的相同商品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参照这一报价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所作调整的成交金额。这种成交金额在会计上会转化为历史成本,即过去的市场价格转化为会计的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的获取也要依赖于资产现在或未来在市场上销售时所能实现的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扣除相关成本、税费,即现在或未来的市场价格是获得可变现净值的基础。

(四)公允价值的比较不论是在会计中还是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都是一个被广泛使用的重要术语。但在这两个不同的专业领域中公允价值具有不同的地位、作用、表现形式以及涵盖的内容。在资产评估中,提供资产在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作为资产评估要达到的一般目的,提供的评估价值是否公允是衡量资产评估结果的标准,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是获取公允价值的不同的技术手段。即从资产评估的角度,公允价值是作为一种价值衡量标准而存在的,其作用在于明确资产评估的行为方向和工作目标。公允价值是一种相对合理的评估价值,是一种相对于当事人各方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面临的市场条件的合理的评估价值,是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以及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对被评估资产客观交换价值的合理估计值。公允价值的显著特点是,其与相关当事人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并没有损害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市场价值界定为:“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的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关于对市场价值的其他补充说明,我国将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定义为: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也称非市场价值,《国际评估准则》并没有直接定义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而是指出凡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属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而是一系列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如在用价值、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保险价值等等。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市场价值是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是资产处于最佳使用状态下的价值;是资产评估中最为典型的公允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坐标。在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的一种,与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等其他计量属性并列存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时,

资产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计量。通过上述对比可以看出,会计中公允价值产生的市场条件是公平市场,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既包括了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也包括了在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这是由于资产评估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资产及市场条件,既要提供处于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值,也要评估处于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值。不论评估什么样的资产和处于什么市场环境中的资产,资产评估的第一任务都是要给出与资产自身条件和市场条件相吻合的合理价值。因此,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只是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一个典型,即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的实现值。而对于资产评估而言,只要评估结果与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评估时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没有损害交易各方的正当权益,亦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利益,这个评估结果就可以被认为是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在会计计量属性中的定位及衡量标准

(一)公允价值的定位在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衡量评估价值结果的标准、检验尺度而存在,其定位十分清晰,获取的途径也很明确,三种评估结果共同服务于一个目的,受一个标准检验,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也很明确。而在新会计准则中,各种计量属性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不是十分清晰,而且关于公允价值并没有明确其获取的途径。关于公允价值能否作为单独的计量属性及与其他计量属性的关系,本文主要从资产评估的角度探讨。目前我国学术界较为流行的一个观点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全新的复合计量属性,并非特指某一种计量属性,而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这一观点是根据公允价值的多种获取途径和表现形式而提出的,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可分为三个主要层次:第一层次,当资产存在活跃市场时,以活跃市场上资产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的金额。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计量所反映的信息是相同的,都是以资产取得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所以可靠性程度最高;第二层次,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可以使用活跃市场上与被计量资产类似的项目来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且无法找到与被计量资产类似的参考项目的情况,需要通过价值评估来确定公允价值,价值评估方法包括前述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即此时公允价值也可以表现为重置成本、现值等计量属性。通过上述公允价值的获取途径可知,资产评估和会计在进行价值确定方面存在着密切关系,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和会计计量属性中公允价值的获取完全联系在一起了。不论是在资产评估中还是在会计中,公允价值都表现为多种计量属性的复合体。

(二)会计计量属性衡量标准从财务会计的目标来看,财务会计是要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有助于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但目前为止,为实现该目标的会计计量属性方面没有一个可以用于检验的标准,而是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局面,而多个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十分明确。葛家澍、徐跃(2006)指出,市场价格是会计的一切计量属性的基础,是会计计量最公允的估计,其他货币性的计量属性皆衍生于市场价格。这一观点与资产评估中市场价值(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是衡量各种评估价值结果的标准有共同之处,两者都是以资产在市场上表现出来的合理价格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在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评估方法中,直接利用目前市场价格获取评估价值的市场法是其中最为直接,最具有说服力的评估方法,也是首选的评估方法。在市场法受限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收益法、成本法,但这两种评估方法的运用仍都需要以市场数据为基础。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关系,也说明了市场价格在估价、计量中所起的基础的、重要的作用。在新会计准则中,市场价格(现行市价)并没有作为一个计量属性而存在,但是已经列举的五种计量属性都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前述已指出:历史成本是过去的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需要以资产现在或未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此外,重置成本的获取以现行的市价为基础(现在重新购买所需要支付的金额)。现值计量下,在估算各种参数时离不开对市场情况、市场价格的分析、预测。公允价值首选的获取途径也是在市场条件下的公平交易中形成的市场价格,即采用任何一种计量属性所获取的资产的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可靠、相关,都应该置于市场接受检验,市场对该价值是否认可应作为检验会计计量结果的标准。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8篇

[关键词]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会计计量;属性;关系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7. 004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7- 0008- 02

1 资产评估价值的涵义及分类

资产评估价值并不是经济上的价值定义,而是一个评估各当事人都可以接受的公允价值,是资产的使用价值或对效用的估价,资产的使用价值决定资产评估价值,它不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无差别人类劳动,不是市场价格。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不同的评估目的决定相对应的价值种类,不同的价值类型从不同的角度反映资产评估价值的属性和特征,不同属性的价值类型所代表的资产评估价值不仅在性质上不同的,在数量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第一,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表述的价值类型,包括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4种。第二,从资产评估假设的角度来表述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继续使用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3种。第三,从资产业务的性质来划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抵押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投资价值、转让价值、保全价值、交易价值、兼并价值、拍卖价值、租赁价值、补偿价值等。第四,从资产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以及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来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

2 会计计量属性及原则

会计计量是选择一定的计量基础和计量单位,确定应记录项目金额的会计处理过程。会计计量的目标有两种:满足对外报告的需要和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会计计量的目标之一是通过财务报告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投资者通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可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做出继续投资和收回投资的决策。会计计量的另一目标是为管理当局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企业管理当局所需要的会计信息与投资者和债权人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并不相同。投资者主要关心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债权人主要关心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而企业管理当局关心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各个方面、领域、环节和单位及个人的全部信息。

会计计量的原则主要有:第一,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作为计价基础的理由是:①历史成本是买卖双方在市场上通过交易客观地确定下来的,或者是企业的财产物资在构建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因而比较客观。②历史成本有原始凭证作为依据,因而可以随时进行验证,既获取方便又真实可信。③历史成本计价可以使企业核算手续大大简化,由于不需经常调整项目,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企业随意改动资产价值而造成经营成果虚假。④历史成本计价下的经营费用是以实际损耗(实际成本)来计量,收入又是销售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收入与费用的配合和收益衡量都建立在实际交易基础之上,也就不容易歪曲或任意操纵企业经营收益。第二,可比性原则,是指不同企业之间应用类似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将不同企业的会计报表编制建立在相同的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上,从而便于报表的使用者进行企业间的比较,以有效地判断企业经营的业绩,据以作出投资决策。可比性一般以会计准则为判断标准,强调的是不同企业的会计报表和会计信息具有共同或类似的特征,可作为比较的基础。第三,一致性原则,是指一个企业在不同时期所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应当是相同的。为了考核、衔接和控制不同期间的经营活动,会计提供的信息必须具有一致性。否则,不同期间的会计信息就无法比较,而且容易产生误解。为此《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一致性与可比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致性是对某一会计主体而言,强调的是一个企业在不同的会计期间中的会计处理方法要连贯一致;而可比性原则,主要是对不同企业而言的,几个企业所遵循的会计核算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使得提供的会计信息相互可比。第四,考核性及追溯性原则,正确全面反映责任单位及个人业务,同时完整反映实际的经营过程与结果的构成因素及其作用状态,便于及时揭示问题,引导经营活动有效实现其各项目标。第五,目标性原则,明确单位经营活动各领域、单位应达到的目标及其途径,为实际经营过程提供系统的约束和指导。

3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与会计计量属性的差异

(1)前提不同。在通常情况下,会计计量的前提是持续使用,而评估价值类型选择的前提是终止使用。

(2)基础不同。会计计量的基础是历史成本,而评估价值类型并没有严格一致的基础,如果有的话,那就是人们常说的市场价值。

(3)原理不同。会计计量属性的原理是要求以真实可靠的历史数据为凭,而评估价值属性的原理是假设交易,无论是否以真实的交易为背景的评估,选择价值属性时都以假设交易为基础,大多数参数的选取都是假定性的。

(4)适用性质不同。我们说评估价值类型包含的诸多因素都具有假设性,而会计计量属性所包含的因素通常要求有据可查。如果将二者联系起来放在同一项有现实交易背景的经济业务中,我们就会注意到,现实的交易对会计计量而言是前置的原因,对评估而言则通常是后续的目的。虽然我们也常常在评估中收集现实的交易案例,但这是为了构建所预期的(设定的)现实交易的估价模型,而不是其本身。而对于会计计量而言,100种先进的估值技术所确定的评估价值也不如一个实际交易来得真切,但在有时候,评估和会计计量的关系事实上有着质的差异。

(5)相同或相近概念的内涵不同。比如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的公允价值,在评估中则不是一种价值类型,而是对所有评估结论的一个基本要求和统称。还有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的现值,实际上不是一种计量属性,也不是一种价值类型,而是一种计量技术或者确定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

(6)约束性不同。会计计量属性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实际也是一个基本的约束,而评估价值类型并没有类似的约束性,而是因评估目的而选定。

4 资产评估价值与会计计量属性的关系

(1)会计计量属性的已有成果。按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的思路,会计计量属性包括5种: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征询意见稿中指出:在符合会计准则计量属性规定的条件时,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一般而言等同于本指导意见下的市场价值;从评估的角度看,会计准则涉及的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余额、现值或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以理解为相对应的市场价值以外的其他价值类型。但本文认为并不能简单地将这段话理解为对应的评估价值类型就是相应的会计计量属性。会计计量问题是财务会计之基石。而会计计量通常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是要解决以多少金额确认入账的问题,而后续计量主要包括折耗和摊销、后续支出入账、资产减值、终止确认转销以及价值变动调整等。而对这些方面的确定,就要运用上述的计量属性来确定如何恰当计量。会计计量属性的运用有诸多内涵前提在里面:首先,会计应该有一个基本目标要明确,而后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基础,即权责发生制;其次对于会计信息质量有一些具体的要求。总之,会计信息的提供是以财务报告为载体,而不是具体的会计账簿,更不是原始凭证。只有每一笔业务、每一张原始凭证的处理都遵循了公认会计原则,所形成的财务报告才有可比性,才能为决策提供可用信息。而会计计量属性所起的作用就是让会计计量行为规范,可比,明晰。

(2)会计计量可以借助评估结论。有些情况下,比如盘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的确定,会计上可以采用重置成本计量,这时就可以借助评估结论。评估价值类型理论及其实践可以充分吸收和借鉴会计理论和实践的已有成果。只要研究清楚了会计计量和评估价值的关系,并充分掌握了评估价值类型理论和实践操作规范,就可以调动一切有利资源为估值服务,那么与之关系密切的会计学体系以及财务会计等会计学科的已有成果肯定可以为评估提供帮助。比如对成本构成的认识,还是会计学科更为系统而深入,这样评估价值类型理论研究就可以直接借用其已有成果。会计信息也可以被评估借鉴,既可以是指单独某一个企业的会计信息,也可以是一个行业的财务统计信息,还可以是某一类型企业的会计信息,可以为具体评估项目的价值类型选择提供充分的信息资料。

(3)从评估计价与会计计价的市场性来看,资产评估与会计具有密切的联系,其本源在于评估与会计在资产披露问题上均是关于资产确认、计价和报告的科学。从会计理论的发展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来看,资产评估与会计具有功能上的互补性。

理论上讲,企业之所以无需调整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数据,是因为对于一个持续经营的特定主体来说,权益所有者关心的不是资产的公允价值,而是以权益为基础依据的收益,而且从成本收益法则和信息的相关性而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信息更适用,更可靠,没有通过资产评估来重新确认账面价值的必要。中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但从另一种需要来看,作为收益重新安排的依据和基础的权益一旦发生变化(例如资产重组),权益所有者关注资产价值的程度远远超过收益的本身,在这方面包括国家资本在内的任何权益所有者都是一样的,这也是国有资产评估有关规定的出发点,即保护国有资产。任何权益所有者都清楚本文前面提到的,账内反映的资产的历史成本与公允的资产价值是背离的,作为完整获利主体的企业收益并非完全、有时完全不是账内资产产生的,也并不是从资本的本质(产生收益)的角度去计量资本的价值的,尽管是确定的(会计中的客观性),但同时是不正确的,这就必然产生通过重新计量、反映资产公允价值,从而在公允价值的基础上重新安排权益的需求。

同属资产计价方法的资产评估和会计,人们对其产生了理解上的差异,甚至在两种方法的技术规范中不乏争议和矛盾,评估技术规范与会计制度不完全对接,从而导致了重组后企业账务处理的矛盾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因此,讨论资产评估的计量属性,对会计计量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对资产重组中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衔接,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1]刘萍,徐泓.资产评估会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9篇

关键词:品牌资产;品牌资产评估;超额收益现值调整法

一、品牌资产定义及实质

(一)品牌定义

在定义品牌资产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品牌的定义,过去人们总简单的将品牌等同于商标,直到资本主义进去垄断时期,品牌已经成为企业重要竞争力的核心组成部分,在竞争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品牌是能够为品牌拥有者产生增值的一种无形资产,它以产品和服务为载体,是拥有者与社会、市场以及消费者之间帅相互关系的产物。品牌是通过产品或服务将企业与消费者以及市场联系起来的,它是需要企业主动维护的一种关系,只有逐步建立企业与市场消费者这一稳定关系,才能铸就一个企业的品牌资产。

(二)品牌资产概念及实质

品牌资产概念实质上将营销学中抽象的品牌进行了价值量化,并以此对品牌进行评估。不同的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品牌资产,大多分为三类,一是从财务会计层面,而是基于市场分析,三是基于消费者层面分析。笔者认为品牌资产是依附于企业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至少,并且能带来附加价值的资产类别。企业的未来收益可以从企业树立品牌后的产品和服务中获取。因此,品牌资产评估是资产评估范畴内的概念。

二、品牌资产评估基础理论

(一)品牌资产评估应该考虑的主要因素

为了更加全面的考察品牌资产的价值,在评估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因素:1、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该指标是体现企业品牌资产价值的首要指标,针对不同企业的规模和类型,考察范围有所差异,总体分为区域性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三方面考察产品占有率。2、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品牌发展受到产品所属行业发展总体趋势的影响,处于朝阳行业和成长期的行业,具有广阔前景的行业,品牌评估价值自然较高。3、市场竞争。同类其他企业的竞争是品牌评估中不可忽视的因素,竞争者的新技术和品牌造成的冲击都会影响企业品牌资产的估值。4、品牌收益。预测品牌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是品牌资产评估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一般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指标分析企业品牌净利润等。5、品牌的宣传和维护费用。营销学认为,提升企业品牌价值需要依靠不断的投入支持。6、品牌的发展潜力。品牌资产的估值并非完全取决于过去和当前的盈利能力,更重要的是未来获得收益率的可能性,只有综合考察品牌未来发展前景,才能正确评估品牌资产价值。

(二)品牌资产评估方法评析

1、基于财务要素的评估方法

传统工业经济时代,大多从财务会计角度对品牌资产进行评估,包括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其他方法。市场法是基于品牌资产所有权未来能带来的收益为基础,通过分析市场上同类企业品牌的交易价格,进行综合比较分析计算出本企业的品牌资产价值。成本法评估是根据品牌资产在初期开发或购置时原始价值为依据,从品牌开发成本与损耗等方面核算以此确定品牌资产价值。收益法是通过预测品牌资产未来的现金流的现值来评估和评价品牌资产价值,是各类评价方式中较为合理,评估较为准确的方法之一。

2、基于市场要素的评估方法

成立于1974的全球最大综合性品牌咨询公司Interbrand长期一直致力于为大学品牌客户提供全方面,专业的品牌资产咨询业务。Interbrand法是在研究了被评估企业品牌资产过去相关财务指标和综合分析基础上,预测未来品牌资产可能带来的收益、净利润等指标来评估企业品牌资产价值。市场力、领导力、稳定力、支持力、趋势力、国际力和保护力这七方面因素成为品牌强度倍数是该评估方法评估中重点考察对象。根据评估,每项得分越高则系数越大。七个因素基本涵盖了一个企业品牌资产价值的重要方面,但是每项因素的权重比例分配仍值得商榷。这种评估方式适合考察处于成熟阶段的品牌资产,但是此方法也有局限性,例如计算品牌净利润时,是以未来收益为基础,但是现实中未来收益受到市场多方面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进而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

3、基于消费者要素的评估方法

消费者品牌评估方法是比较主观的评估方法,通常是企业内部自我调研评估,看消费者对品牌的反响度和忠诚度分析,识别品牌在市场的优劣势,据此实施有效的营销策略。目前主要有十要素法。此评估方法认为品牌认知、品牌知名度、品牌忠诚度、专有资产和品牌联想五项构成了品牌资产,并通过市场研究方法考察上述五方面。评估中将10个核心指标分为5大类,前4组由品牌认知、品牌忠诚度、知名度、联想度构成,代表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程度,第5组为市场状况。这种评估方法更为详细、客观、全面,从品牌的受众方即消费者和市场两方面综合考评,既可以用于专项研究也适用于连续性研究。但应注意该评估方法运用于不同行业的品牌资产评估应做相应调整,考虑特定行业品牌的特殊性。

4、对上述评估方法的总体评价

品牌资产评估方式的多元化是由品牌资产概念的多元化引起的,评估方法均具有合理性和实用性,在融合考虑了多种要素的基础上预测分析,但是每种方法又尤其的缺陷性。从财务会计角度评估品牌资产价值的方式为体现出品牌资产丰富多样的内在价值,过多关注短期财务指标;基础市场角度的评估方式忽略了消费者对品牌的感知,夸大了品牌的扩张能力对品牌资产价值的影响力;而基于消费者考察的方式主观性过强,随意性较大,可能导致品牌资产评估的不准确性。以上三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实际运用中应结合客观的数据分析和主观的分析判断,合理选择恰当的评估方式。(作者单位:上海电机学院)

参考文献:

[1] 柳思维.《企业无形资产》[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12

[2] 于玉林.《现代无形资产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2

[3] 黎波涛周清明.《关于无形资产价值基础的几个问题》[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2(12)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10篇

内容摘要: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基本理论是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在实践中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评估实际,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概念及特点、评估理论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农业无形资产 评估 假设 原则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无形资产资源丰富,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国不是农业强国,关键是我国在农业方面的无形资产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在世界上都没有占优势地位。这固然和人们对农业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不强有关,但更主要应归因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理论产生的滞后性,致使人们没有意识到、更没有体会到拥有农业无形资产这一宝贵资源为其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和好处。基于此,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进行理论研究尤为必要,这不仅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特点

(一)具有时机特征

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无形资产在农业资产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加之农业生产易受自然环境等不可抗因素的影响,如不及时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则一方面不能真实地反映农业资产全貌,另一方面由于特定主体看不到所拥有的农业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从而疏于对农业无形资产的保护,致使宝贵的农业无形资产资源不断流失,给国家和人们财产造成更大损失。因此,不能只在产权发生变动时才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而应随时进行评估。

(二)相对复杂性

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受气候、降雨量、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制约,具有地域性特点,相应地农业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也必然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只能在一定范围推广,而不像工业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在全国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这种地域性会直接影响农业无形资产使用价值的发挥,地域限制越明显,其发挥作用的广度越低,其评估价值也越低,反之亦然;另一方面,农业无形资产种类繁多,彼此之间又不具有很高的可比性,因此,每次对具体的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都要对其性能、收益期间、不可抗力的影响等因素作专门分析研究,情况复杂,评估工作量大。

(三)潜在风险高

首先,受冰雹、降水量等自然因素及农业无形资产依附载体自身特点的影响,培养一个农业动、植物新品种,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有的甚至耗费科研人员毕生精力,期间不确定因素较多,评估风险较大。其次,一项农业无形资产从研究到运用该项无形资产获取收益一般要经历漫长时间,因此,很难根据现在的情况对其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评估潜在风险高。再次,由于很多农产品具有生命性、鲜活性等特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即使是具有较高价值的农业无形资产,也有可能受风灾、水灾等不可抗力因素的侵害,而变得毫无评估价值。因此,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一定要对其潜在的高风险予以充分的估计,以确保评估值的合理性。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理论依据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构成理论

劳动价值论认为:第一,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劳动是形成价值的源泉,也就是决定性因素。劳动具有二重性,即体力劳动(也叫具体劳动)和脑力劳动(也称抽象劳动),体力劳动创造出商品的使用价值,脑力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使用价值和价值构成资产价值的全部来源;第二,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量是衡量价值量的唯一尺度。第三,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而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劳动价值论告诉我们,在农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必须把被评估无形资产置于技术水平变化的动态中去考虑,站在静态的立场是无法准确评估农业无形资产价值的。必须考虑科技进步带来的技术淘汰率问题以及由科技进步引起的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对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所生产的商品的需求变化,使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真正做到科学合理。此外,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资产的价值是由凝结在资产中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及其创造的价值所决定的,这是生产成本决定价值论,是从资产的供给角度来衡量资产的实际价值,因此,劳动价值论是运用重置成本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理论基础。

(二)经济效益分成理论

经济效益分成理论认为:无形资产的价值来自其创造的经济效益中无形资产应占的份额。即以使用价值为基础,就实施该项技术创造的经济效益(节约的劳动时间)中技术应占的份额来确定技术成果的价值。联合国有关技术贸易的规定也倾向于采用这种理论,称这种理论为“利润分成率”,也叫LSLP(Licensor's Share on Licensee's Profit)。

企业整体资产创造的经济效益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合理确定,而整体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又包括有形资产,是二者的结合体。由于无形资产创造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很难通过评估方法确定其价值,有形资产则不然,其创造的价值是具体的、特定的,可以运用特定方法准确计算出其给企业创造的收益。在企业整体资产创造的收益既定的情况下,以有形资产价值为参照,运用比例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理论依据就在于此。

(三)效用价值论

效用价值论的主要观点是:资产的价值由资产为其占有者带来的效用决定,效用越大,资产的价值就越高。资产的效用也就是指资产为其所有者带来的收益,只有尽可能地使收益最大化,才能使资产占有者得到最大的满足。

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角度来看,对无形资产占有者来说,效益意味着收益,收益决定着无形资产的价值,收益高,无形资产的价值就大。而无形资产的收益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收入,货币收入又具有时间价值,为了评定估算出农业无形资产的现时价值,就必须对未来年份的收益进行预测并将其折算成现值,以此来表示农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即农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这也正是收益现值法评估农业无形资产的基本思想,效益价值论是农业无形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的理论基础。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基本假设

(一)农业无形资产的效能正常发挥

由于影响农业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受其牵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风险较大,为了规避较高的资产评估风险,使评估结果趋近于合理,就需要假设其效能的发挥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首先,假设在农业无形资产正常发挥作用的期间不会遭受洪水、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其获利能力能有效发挥;其次,假设技术进步对农业无形资产的影响可以预知,也就是说农业无形资产的技术成新率是可以确定的;再次,在农业无形资产存续期间,不会发生通货膨胀引起货币贬值,进而导致预期收益率虚增。

(二)农业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可以预知

农业无形资产依附的载体多数具有生命性,很容易受外部环境的干扰,从而引起其性能发生改变,这直接影响到其使用年限的长短。如果不能合理的预计农业无形资产发挥作用的年限,势必对其评估值产生重大影响,不仅加大了评估风险,更严重误导了评估结果使用人,导致其做出错误判断,易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因此,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时,必须合理确定其使用年限,使评估结果在假定的范围内更接近真实值。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原则

(一)基本原则

独立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是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衡量资产评估师评估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是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业务能力和品德操行提出基本要求,可以说是独立性原则资产评估工作的“灵魂”。

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要求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必须遵循客观情况,实事求是,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以科学的态度为指导,脚踏实地的得出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要求评估工作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遵循科学的评估标准,以科学的态度制定评估流程,并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工作科学与否对评估结果有很大影响,科学的规范、流程、操作方法等会使评估结果更加合理可靠,反之,不但会导致错误的评估结果,还会误导评估结果使用人做出错误的判断,造成不良后果。

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也称公允性、公平性原则,就是指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事情做到合情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不能以牺牲一方的利益而去讨好另一方,应始终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以中立的身份客观公允地进行评估。

(二)具体原则

可行性原则。可行性原则要求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应根据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的特征,所处的环境状况及其自身所具有的评估条件和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并采取有效的评估方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在确保评估质量的前提下,评估方法应尽量简便易行,使大家能普遍接受和理解。

评估时点原则。评估时点原则要求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必须要有评估基准日,评估值就是评估基准日的农业无形资产价值。任何资产都处在不断变化过程中,农业无形资产也不例外,其价值会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改变。为了使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可以被市场接受和检验,评估时,必须固定到某一时点,这一时点就是评估基准日。

保密原则。农业无形资产能够带来超额收益的前提条件就是其具有垄断性特征,这是有形资产无法比拟的。正是由于农业无形资产享有的这种独占性特征,要求农业无形资产具有高度保密性。因此,评估机构及人员在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必须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为被评估主体保守商业秘密。

收益可靠性原则。农业无形资产具有价值的基础就是能在未来使用中给其特定主体带来超额收益,如果农业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其特定主体创造超额收益,该项农业无形资产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源泉。因此,农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必须建立在可靠的经济效益基础之上,对评估对象获益的真实性和能力加以认真的分析、研究和预测,即使农业无形资产有很好的市场前景,但如果其未来经济效益的可靠性难以预测,对其评估也就失去了意义。

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要求小心的处理评估过程中影响各种事项的不确定性因素,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予以足够充分的考虑,谨慎的做出科学的评价和判断。农业无形资产依托的载体具有生命性,易受各种外部环境的影响,如不能对这些影响因素加以稳健、谨慎的处理,势必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评估时应该全面周到地考虑影响评估结果的各种可能因素,谨慎地进行评估。

灵活性原则。该原则要求在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要注意灵活性的运用,切忌生搬硬套,不知变通。由于影响农业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运用灵活性原则,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去除那些影响较小或根本不会产生影响的因素,而着重关注那些影响较大的因素,对其加以认真分析,既可以提高评估工作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可以将影响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因素减少,从而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上述各项原则是相辅相成的。其中,基本原则是具体原则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对具体原则具有指导作用,而具体原则是对基本原则的补充和说明,二者共同构成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原则整体。在运用具体原则时,一定要注意以基础原则为基础和指导,在运用基本原则时一定要兼顾具体原则,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在评估的整个过程中应综合运用这些原则,以不断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余恕莲.无形资产评估[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3

2.张华林.关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探讨[J].农业技术经济,2002(1)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收益现值法;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种衣剂

由于对农业无形资产转让或投资不是以其物化价值为基础,而是以其未来能带来的价值即垄断利润和超额利润为前提,所以收益现值法是进行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常用的方法之一,在评估实践中,应用极为广泛。

一、收益现值法解析

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简称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在未来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借以确定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收益现值法评估模型

在考虑出让方分享收益比例的情况下,本文构建的收益评估农业无形资产模型如下:

V=k×

式中:V——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值;k ——收益分成率;Rt——为使用该农业无形资产后第t年增加的预期收益额;n——为农业无形资产预计有效使用年限;i——为折现率。

三、收益现值法在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的应用

现以河北某农药研制开发中心A农业无形资产专有技术评估为例进行实证分析。为保护商业秘密,本案例略去了农业专业技术主、客体名称,并对有关内容作了一定处理。

(一)案例背景资料

A农药研制开发中心研制出一种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这种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与国内多种种衣剂进行试验比较,各项技术指标处于领先水平。成膜时间、脱落率与包衣种子含水率已达到或超过国外同类产品指标。包衣时固化时间约0.5分钟,包衣比例为1∶120kg~140kg;包衣后脱落率(占总有效成分)≤0.5%;种子包衣时制剂可根据需要兑水。该种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解决了目前国产种衣剂存在的问题,如:种衣剂沉淀,造成种衣脱落等。该技术经中国农科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进行科技查新检索,被认定为“主要研究内容及其技术指标均有新颖性。”“预计经济效益大,生产投资少,工艺简单,技术简便,易推广使用。”该农业技术产品还通过了河北省农药检定所的药效试验,河北省医学科学院检测中心的毒性试验等多项验证,确定了其技术的可行性和先进性。该技术产品已被河北省计委、河北省农业厅列为种衣剂的重点推广项目,同意建设年产2 000吨的种衣剂厂。

评估委托方:A农药研制开发中心

评估对象:A农药研制开发中心研制的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生产技术

评估目的:以该项农业专有技术作价投资,组建河北B种衣剂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20××年×月×日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本案例评估目的及评估对象的要求,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生产技术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投入后所创造的超额收益方面,宜采用本文提出的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评估基本公式同上。

(三)评估程序中主要参数的选取

1.超额收益期限的确定

据相关专家的分析预测,考虑到目前生产原有种衣剂的厂家较多,市场竞争也比较激烈。因此,本次评估在综合各种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其超额收益期为四年。

2.预期收益额的确定

由于本次评估的农业专有技术主要用来组建一个新的企业,在采用收益分成折现法评估的基础上,利用销售预测法,选取净现金流量指标作为收益估算指标。其计算为:年净现金流量=年现金流入量-年现金流出量。数据如表1所示:

各项因素的确定如下:

(1)营业收入。经调查分析得知,与该技术产品同类的产品近几年价格变动不大,可以近几年同类技术产品的平均售价5万元/吨作为评估对象的销售单价。据河北省农业厅“种子工程”的实施计划,全省玉米的包衣率达到90%,则需要高浓度种衣剂6 000吨。A农药研制中心研制的高浓度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预计实现新型种衣剂助剂销售量500吨/年,玉米种衣剂销售量900吨/年的计划是可以实现的。预计在投产期第一年,生产能力达30%,第二年生产能力预计达50%,以后两年预计达产率为100%,生产规模实现年产2 000吨。计算过程(见表2):

(2)经营成本。经营成本可按如下公式测算: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摊销费+财务费用 。估算数据及计算过程(见表3):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确定。由于应交增值税的预测与销售收入、原材料采购、增值税率等多种因素有关,很难估算出其具体数额,故本案以销售额为基础,综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按增值税率与销售税金及附加税率乘积的和约2%(17%×10.5%+6%×10.5%)作为本次评估使用的销售税金及附加税率。计算过程(见表4):

表4 销售税金及附加预测表单位:万元

(4)所得税。由于该项农业专有技术属于高科技项目,投产后将享受国家所得税“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以后各年则不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一律按33%的税率计征。计算(见表5):

表5 所得税预测表单位:万元

(5)建设投资。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流动资金投入。本次评估在参考投资规模及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估算在建设初期B有限责任公司将会一次性投入固定资产350万元,流动资金300万元,不在涉及其他资产的投资。

3.收益分成率的确定

根据中国农科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的鉴定,该项农业技术具有较高的新颖性、先进性、可行性。因此,在对评估对象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将中国最高的技术分成率与该项农业技术的加权平均得分相乘求和,从而确定出被评估的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生产技术的收益分成率为25.8%,即该项技术在其创造的收益额中所占的比重为25.8%。计算过程(见表6):

表6 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技术综合评价表

4.折现率的确定

本评估折现率的确定主要依据筛选法,以上市公司同类农药生产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为基础计算的。考虑到评估对象的风险性,选取有代表性的三家农药生产企业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约16%作为本次评估使用的折现率。计算过程(见表7):

表7 收益折现率估算表

注:以上数据资料来自同期上市公司年终财务报告。

(四)评估结果的确定

该项农业专有技术的评估结果值=25.8%×846.99

=218.52万元,具体计算过程(见表8):

参考文献:

[1]蔡吉祥.无形资产学:第3版[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2.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现值计量 目的方法 现金流量 折现率

从《资产减值》准则第二条“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及第六条“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的规定可以看出,资产减值的计量问题集中在公允价值和现值的计量。比较而言,难点在于现值的计量。

一、现值计量的目的

现值是基于资金时间价值基础上的现行价值计量属性,一般用于描述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等会计要素未来现金流量的现行价值。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2000年2月颁布了第7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会计计量中应用现金流量信息与现值》,着重推荐了在缺乏市场价格的条件下应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确定公允价值,通过现值计量,应能捕捉到形成公允价值的各项要素,并考虑这些要素产生的经济差异:第一,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或者在较复杂的案例中对一系列未来现金流量按其发生的不同时间的估计;第二,对这些现金流量的金额与时间安排的可能变量的预期;第三,用无风险利率表示的货币时间价值;第四,内含于资产或负债中的价格的不确定性;第五,其他难以识别的因素,包括不能变现、市场不完善等等。故FASB主张以公允价值作为现值计量的唯一目标。

而IASC于1998年4月把“折现”(Discounting)改称“现值”(Present Value),并在2001年的《现值问题文稿》中指出:在财务报告中,现值计量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保证,如果各现金流量在经济上是不同的,就按不同的金额计量;如果各现金流量在经济上是相同的,就按相同的金额计量。在财务报告中使用现值是为了满足三种主要的计量目的,即当公允价值不能直接在市场上观察到时,估计有关项目的公允价值;决定采用实际利率法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决定资产或负债的特定主体价值。虽然IASC的观点中同样把估计公允价值作为现值计量的目的之一,但因为资产减值计量的基础是可收回金额,其计量是从管理者的理性决策出发的,即当资产发生减值后,企业或者将其保留,或者将其出售,管理者要做出这一决策就需要估计资产的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并进行比较以此做出决策。因此, 从其实质内容来看,资产减值中现值技术的运用应该是用于决定资产的特定主体价值。可见,IASC认为运用现值技术计量的目的主要是决定资产的特定主体价值。

我国作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成员国,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也主要采用IASC的观点。根据《资产减值》第八条“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的规定,按照一般认识,如果某资产或负债或某基本类似的资产或负债的价格(价值)在市场上可被观察到,就没有必要用现值(现值的市场估价已被包含在价格中),然而如果被观察的价格不能得到,现值计量常常就是估计该价格(价值)应为多少的唯一可用的技术,因此可以认为在资产减值准则中现值的计量目的就是为了估计可回收金额,即特定资产的价值。

二、现值的计量方法

现值计量方法的选择是现值计量中的核心环节,现值计量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期望现金流量法(也称期望现值法),采用反映可能结果范围的复合现金流量和无风险利率来估计公允价值。另一种是传统现值法,采用一套单一的估计现金流量和单一利率来估计公允价值。IASC和FASB均允许主体在两种方法中进行选择,但现值计量的目的不同,其计量方法也就不同。

FASB在第7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会计计量中应用现金流量信息与现值》中对比了两种计算现值的方法——传统法(Traditional Approach)和期望现金流量法(Expected Cash Now Approach)。这两种方法在不同的环境下,都可以用来估计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告认为,无论是哪种方法,在具体应用时都应该遵循以下4条指导原则:(l)在可能的程度内,对未来现金流量和利率的估计应该反映对有关未来事项和不确定性的假设,这些假设是市场参与者在决定是否通过公允的现金交易来获取一项资产或一组资产时必须要考虑的。(2)用来折现现金流量的利率所内含的各种假设应该与估计现金流量时所内含的假设相一致。否则,一些假设的影响将会被重复考虑或者被忽略掉。例如,10%的利率可以被用于贷款时的合同约定现金流量(Contractual Cash Flows),它反映了这笔贷款未来特有的违约风险;但同样的10%不能用来对这些预期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因为这些约定现金流量中已经包含了未来违约相对应的风险溢酬。(3)现金流量和利率的估计不应受主观偏见和其他与被估资产和负债无关的因素的干扰。例如,如果故意低估净现金流量,以增强某项资产未来表面的获利能力,就会使计量产生偏差。(4)现金流量和利率的估计应该反映可能结果的范围,而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最可能、最悲观或最乐观的金额。

《资产减值》准则由于没有规定具体的计量方法,因此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但就目前资产减值的计量而言,既然现值计量的目的主要是决定资产的特定主体价值,那么现值就应反映市场的期望,而市场的期望又不是唯一的,市场行情瞬息万变,如果确定一套单一的估计现金流量和单一利率根本无法反映市场的期望,并且这一套单一的估计现金流量和单一利率也无法较为准确地确定,计量的可靠性不强,不符合会计的基本原则。只有用概率对市场行情进行估计,做出各种假设,考虑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的期望值和概率而不是只寻找一个最可能的现金流量期望,才更为完全、科学和合理。正因为期望现法把计量的重心直接放在了对现金流量的分析和计量时所采用的各种假设上,能有效地处理未来现金流量在金额、时点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因此期望现值法比较合适作为资产减值中现值的计量方法。

如果计量方法不统一,必然在操作上留下人为选择的空间,为操纵会计处理,粉饰会计信息提供了机会。

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确定

《资产减值》准则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内容及确定依据等规范问题都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1、现金流量的内容

根据《资产减值》第十条规定,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1)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2)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该现金流出应当是可直接归属于或者可通过合理而一致的基础分配到资产中的现金流出;(3)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支付的净现金流量,该现金流量应当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志愿进行交易时,企业预期可从资产的处置中获取或者支付的、减去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2、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确定原则

《资产减值》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企业管理层应当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经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可以以递增的增长率为基础。建立在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年,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在对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所使用的增长率除了企业能够证明更高的增长率是合理的之外,不应当超过企业经营的产品、市场、所处的行业或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或者该资产所处市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也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现金流量的确定有几个方面的风险调整:首先,现金流量的确定必须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以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及该预算或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其次,增长率不应当超过企业经营的产品、市场、所处的行业或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或者该资产所处市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第三,现金流量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经过三方面的风险调整,从而使确定的现金流量考虑了相关的风险。

3、折现率的确定

在现值计量中除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外,还需要估计折现率。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折现率的估计同样取决于现值计量的特定方法,因为折现率的估计必须和现金流量的估计一致,避免风险因素的双重计算或漏计,如果现金流量是按税前基础确定的,折现率也应按税前基础确定,如果现金流量的计算已包含了相关的风险调整,折现率就不应反映这些风险。反之,如果现金流量是按税后基础确定的,折现率也应按税后基础确定,如果现金流量的计算未包含相关的风险调整,则折现率必须应反映这些风险。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13篇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简介

企业名称: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维佳新能源”)

住所:凤阳县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70264000005730

发照机关:凤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1月30日,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表

二、评估目的

根据需要,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09年11月30 日的市场价值,为企业自我资产清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09年11月30 日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二)评估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30 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截止2009年11月30日,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的委估资产和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2)非流动资产合计8,970,426.67元,其中:无形资产8,970,426.67元;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4)流动负债合计7,565,368.6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7,565,368.60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价值的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1月30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商定,以 2009年11月30 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有关的主管部门。

七、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一)遵循独立性原则。作为独立的社会公正性机构,评估工作始终坚持独立的第三者立场,不受外界干扰和委托者意图的影响;

(二)遵循客观性原则。评估人员从实际出发,通过现场调查,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运用科学的方法,使得评估结果具备充分的事实依据;

(三)遵循科学性原则。评估人员根据各类资产的特点确定了科学的评估方法,使资产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四)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即以委评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假设前提,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现行市场价值;

(五)遵循资产持续使用的原则。即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六)遵循替代性原则。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选用以较低的价格为基准,不充分考虑由于特殊交易性为、交易背景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八、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财政部颁发的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4年8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准则依据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2003]18 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3、财政部令第 33 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06]3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人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依据

1、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3、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协议、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与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4、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诺函》;

5、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本人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2、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有关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

3、本评估机构掌握的其他价格资料;

4、关于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省政办发(2005)47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6〕20号)。

(六)参考资料及其它

1、李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及价格信息资料;

3、其他资料。

九、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由于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较差,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构成,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现场清查办法和评估方法,现将其简述如下:

1、货币资金的评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采用不同币种分别计算的方法,按照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提供的评估基准日2009年11月30日的银行对账单或收到的询证函,对公司拥有的不同币种的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实,对于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之间存在的未达账项,在逐笔了解核实的情况下,由公司财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确定了公司财务账户与开户银行账户两者金额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最终按照公司财务账户余额确定银行存款评估值。

公司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账面余额调节公式如下:

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余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金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金额=银行对账单账面余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金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金额。

2、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首先了解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并与账务记录和会计报表进行核对,确认该项业务的真实性。

对于预付账款,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

根据评估对象土地实际情况,并结合此次评估目的,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成本逼近法计算公式:地价=土地取得费用+土地开发费用+土地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三)负债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为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为零。

对于负债,评估人员首先查询了企业的历史资料,调查负债形成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欠款原因、欠款清理等情况,在核实了解基础上,对负债科目中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抽查核实并发放询证函,抽查核实主要通过核实项目的往来款项和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原始凭证等资料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对。在核对各项负债账账、账实一致基础上,以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十、评估过程

具体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及评估准备 2、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有利于减少事后调整事项的原则确定评估基准日;

3、通过调查了解,制定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现场清查核实 1、听取产权持有者有关人员对企业的历史及现状、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评估对象情况介绍;

2、指导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清查资产与收集相关资料;

3、组成项目评估组,拟定资产评估工作方案;

4、根据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评估组成员在现场对各类资产和负债进行清查核实。同时通过现场勘察,对重点资产状况作了深入了解;

5、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

6、根据资产状况和现场核查情况完善和充实工作底稿;

7、现场查询和收集委估资产的价格信息。

(三)评定估算

1、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评估方法;

2、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

3、根据工作底稿和收集到的资料、价格信息对有关资产和负债进行评定估算,起草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草稿。

(四)评估汇总

1、初步汇总资产评估结果;

2、分析评估结果,确认有无重复和漏评,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3、项目负责人汇总、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

4、三级复核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说明。

(五)提交报告

经与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进行必要交流后,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十一、评估假设

由于产权持有者各项资产和负债所处宏观、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充分支持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在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评估假设如下:

(一)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委估资产处于一个充分活跃的公开市场中,市场中的交易各方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获得相关资产的各种信息,并作出合理的决策。

(二)持续经营假设,假设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资产在2009年 11 月 30 日后能够继续以目前的经营范围、规模、方式在合理投入的基础上持续经营。

(三)产权主体变动假设,即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假设前提。

(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金融政策无重大变化,委估企业所在的电子产品制造行业不出现重大变化和波动。

(五)无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委估资产的重大不利影响。

本人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本人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得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十二、评估结论

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二)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由本人作出的,本人与委托方或其他当事人无任何利害关系,本人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的努力。

(三)由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针对本项目,本人进行了必要的、独立的核实工作,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四)本人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评估师执业范围。评估过程中,本人已对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本次评估主要是对委估资产在合法存在的前提下,对其价值进行评估,而非对委估资产完整产权的界定和确认。

(五)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本人执行评估程序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本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评估结论是本人给出的,受本人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七)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只在报告阐明的假设前提及限制条件下有效,它们代表本人不带有偏见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

(八)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九)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构成本报告重要组成部分,与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述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根据前述的原则、依据、评估假设、方法、程序得出的,并只有在上述原则、依据、评估假设存在的条件下方能成立。

(二)本评估报告书及相应的评估结论系对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反映,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三)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四)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使用和送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查使用。本评估报告书的所有权归本人所有,未征得本人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五、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形成评估结论的日期为2009年12月15日。

评估人员:曾亿武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14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编写依据;设计思路

一、《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编写背景

人类进入新世纪以来,企业环境变化更加显著,知识化、信息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剧,企业经营面临更多、更复杂的风险,这必然导致企业管理面临更多、更大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之下,对企业价值的衡量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投资者和管理者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投资者通过价值评估,可以正确分析企业的价值,合理预测发展前景,从而作出收购、兼并、出售等有关资本运营的重要决策;企业管理者通过价值评估可以以价值提升为行动的标杆,增强企业价值管理意识,从而提升企业市场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自20世纪50年代产生以来,在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并被广泛运用于实践中;但是在中国,企业价值评估还是一个新的评估领域,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估理论体系。如果说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投资者和管理者不懈追求的目标,那么合理确定企业的价值则将成为价值评估师和投资分析师的重要责任和评估发展方向。

根植于现代经济的企业价值评估与传统的单项资产评估有着很大的不同,它是建立在企业整体价值分析和价值管理的基础上,把企业作为一个经营整体并主要依据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来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活动。企业价值评估考虑的因素更全面、更复杂,不但涉及到企业的“外环境”,它包括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结构、市场需求等因素,还涉及到企业内部的“硬资源”,如厂房设备、土地、原材料等,以及企业内部的“软资源”,如核心技术、战略思想、组织文化、品牌和商标、经营模式、销售渠道等。因此,在资产管理(专门化)专业教材体系中单独编写一本《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就显得完全有必要。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在资产评估(专门化)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十分明确。这是由于,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在我们国家企业价值评估事业才刚刚起步,将企业价值评估作为完整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加以研究,只是近十年的事情。企业价值评估完整的理论体系尚未形成,企业价值评估实践面临许多问题与新的课题,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运用上也仍然处于模仿阶段,迫切需要进行理论上的升华、实践上的总结和方法上的创新,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体系。

基于这一现实,《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编写具有重要意义,它属于资产评估专业的基础课程教材,将全面系统地介绍资产评估重要分支——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为培养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未来高端人才奠定基础。同时《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也可作为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全面学习与应用企业价值评估知识和技能的通用教材。

二、国内外《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比较研究

目前国外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种类繁多,层次不一,应用较为普遍的是美国布瑞德福特康纳尔的《公司价值评估——有效评估与决策的工具》(2001)、美国阿斯沃思·迭蒙德理的《价值评估:证券分析、投资评估与公司理财》(2003)、美国汤姆·科普兰等的《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3版)》(2005年)、瑞典戴维·弗里克曼等人的《公司价值评估》(2006)。应该说,国外的这些教材系统介绍了企业价值评估的主流方法,如折现现金流量法、相对价值评估法、期权定价评估法,并不追求面面俱到;强调企业价值评估的动机,并指出企业管理者应该重视价值评估和价值管理;突出企业价值评估的应用,穿插了大量的实例。这些都可以成为我们借鉴的地方。

当然,国外教材也具有一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未结合中国国情。国外教材所介绍的方法和所举的实例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实践,比如有人就曾质疑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中国资本市场应用的可行性。其二,未形成完整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国外教材的编写并不追求体系的完整性,而是往往着眼于某一种或某几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的原理与流程,这未必符合我国国情。

由于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实践才刚刚起步,因此有关企业价值评估的教材也比较少。主要具有代表性的包括:俞明轩主编的《企业价值评估》(2004)、汪海粟主编的《企业价值评估》(2005)、王少豪著的《企业价值评估:观点、方法与实务》(2005)、成京联、阮梓坪:《企业价值评估》(2006)。应该说这些教材各有千秋,有的强调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完整性,有的注重实务的操作和案例的点评,有的紧密结合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内容。

但总体来看,国内现行教材的编写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定位问题。在编写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教材的阅读对象,现行的教材在这一问题上不够明确,导致内容要么太多、要么太深,其实有些研究性的内容可放在研究生层次再探讨。第二,体系问题。一本适合于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学习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究竟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内容体系,是按照评估流程还是突出方法介绍?现行教材并没有就这一问题达成共识。第三,应用问题。目前我国大学本科教学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动手操作、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现有的教材大部分注重的是理论的介绍,而不是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导致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第四,创新问题。一本好的教材应该与时俱进,反映国内外本课程理论与实务的最新进展。现有的教材有的注意了,有的没有注意。第五,大部分教材的编写形式不够灵活,缺乏生动性,难以吸引现在的80后、90后大学生的眼球。

三、《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设计思路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编写的总体目标是:为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编一本系统、实用、创新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我们力求达到如下要求:

1、搏采众长。既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研究成果,又要总结和考虑中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成功经验。在教材编写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广泛参考和吸取国内外相关教材的优点,尽量做到既反映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发展潮流,又切实体现中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实际状况。

2、强调应用。鉴于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门技术含量高、实用性强的课程,我们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尽量做到结合中国国情,有选择地引入一些实际案例,既有贯彻整章的大案例,又有解释某一知识点的小案例,同时专门设计一板块,以体现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相关最新制度规范的内容,反映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的难点问题。

3、突出创新。我们力争在参考和借鉴已有国内外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基础上,在教材体系、内容和形式等方面有所创新。在体系上,追求完整系统;在内容上,既反映国际最新发展趋势,又反映中国实践现状;在形式上,改变过去教材编写注重模型推导的传统,强调模型蕴涵的原理和应用的过程,并通过一些小栏目(如名人名言、背景知识)的设计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促进学生的思考。

本教材的编写思路是: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5年初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为依据,以我国现阶段企业为对象,在反思我国过去企业价值评估以成本法为中心的评估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既强调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和原理的介绍,又进一步拓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因此我们将教材的全部内容划分为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企业价值评估技术和企业价值评估应用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企业价值评估理论。首先回顾了企业价值评估产生和发展历史,介绍企业价值评估国内外最新动态;从企业理论、企业价值创造理论和企业价值类型三个方面分别阐述了企业本质,界定了企业价值评估定义,明确了企业价值评估目标;在此基础上,介绍企业价值评估地位与作用、企业价值评估种类与内容。

第二板块:企业价值评估技术。本板块一方面注重介绍企业价值评估操作程序及其细节问题,同时针对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暴露出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另一方面着重阐述了目前较为流行的三种主要方法,包括基于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评估、基于EVA的企业价值评估、基于价格比率的企业价值评估等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程序,同时引入相应的案例,以进一步掌握这三种方法的应用。

第三板块:企业价值评估应用。本板块是对以上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技术的拓展应用,主要围绕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热点问题,探索了特殊情形的企业价值评估、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企业价值评估、企业价值管理与企业价值评估等三个专题。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在体系构建、内容阐述和形式设计方面将体现以下特色:

第一,系统性。本教材提出了一个相对完善的适用于我国国情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体系,包括企业价值评估基础、企业价值评估实务和企业价值评估应用三大板块,体现了基础与应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联系。

第二,基础性。本教材不搞“大而全”,避免“面面俱到”,而是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5年初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为依据,强调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原理和基本流程的介绍。

资产基础估值法范文第15篇

一、制定本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

(一)完善了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填补了国际空白

无论是我国还是其他国家以及国际评估准则,都没有针对实物期权评估的指导和规范。本指导意见的制定,不仅有利于我国评估准则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也有利于促进各国和国际评估准则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二)创新了评估方法的运用,有助于合理发现特殊收益形式资产的价值,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企业和各种资产的价值来源于未来的现金流量或收益,除了市场法和成本法,目前主要通过未来收益折现的方法来评估价值。未来的收益可以分为波动的和或有的两大类。波动的收益可以用常规的收益折现方法评估。或有的收益是实物期权,理论上不能用收益折现方法评估,只能应用期权定价方法来评估。所以,制定实物期权评估方面的准则,推广实物期权评估方法,有利于促进和规范实物期权评估方法的应用,提高评估过程和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有利于更全面地评估企业及有关资产的价值,特别是其中资产拥有者灵活选择的价值,有利于发展和提高评估技术,完善资产评估方法体系。

(三)拓展了评估服务范围,有助于促进评估行业服务市场需求

随着市场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创业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和网络公司越来越多。这些公司的价值与公司有形资产的关系不大,与公司目前业务的未来收益关系也不大。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各种无形资产的作用和价值,包括各种技术专利以及文学、艺术和娱乐作品等。其价值更多地体现在作为一个发展基础或平台,蕴涵着丰富的未来发展机会和巨大的发展空间。对于这类公司及其有关资产的价值评估应该采用期权定价方法评估理论。中评协考虑了新兴市场的需求,适时制定了本准则项目,不仅满足了市场对评估服务的需求,也引领了相应的评估业务。

(四)顺应了经济发展要求,有利于更好地为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交易服务

通俗而言,实物期权或资产的或有收益就是资产未来运用中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是普遍存在的。因此,期权定价理论在价值评估领域有巨大的应用潜力。目前的金融和经济危机为新理论的应用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只有充分利用资产定价理论成果,从制度、方法与能力等多方面加强自身的功力,才能适应这种经济条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制定本指导意见,正是为担当起理所应当的历史责任所做的必要准备。

二、本指导意见的主要创新点和难点

由于国内和国际上都还没有实物期权方面的评估准则可供借鉴,本指导意见的编写可以说是全新的任务。本指导意见的主要难点和创新点包括实物期权的概念、分类和评估参数的估计等几个方面。

(一)关于实物期权的基本概念

包括“实物期权”名称提出者Myers、期权定价模型的创立者Merton以及其他权威学者和文献中都没有给实物期权一个全面而确切的定义。研究者多是根据自己的研究对象或领域定义实物期权。比如,常见的说法有实物期权是与金融期权相对的概念,实物期权是以实物资产为基础资产的期权,等等。

我们通常接触较多的期权类型包括金融期权和商品期权。金融期权以股票、债券、外汇、期货、股票指数等金融产品为基础资产;而商品期权以石油、各种成品油、各种金属以及各种粮食和农副产品等大宗商品为基础资产。由此可见,以实物资产为基础资产的期权是商品期权,而非实物期权。确定无疑的是,金融期权和商品期权都不是实物期权。

与金融和商品期权相比,实物期权的最大不同是“天然存在”。除此之外,实物期权作为一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特征,就是“只有权力而没有相应义务”或“可以而不是必须”的期权特征。因此,本指导意见第一章第二条按照这样两个特征来定义实物期权,即“附着于企业整体资产或者单项资产上的非人为设计的选择权”;并进一步解释为“现实中存在的发展或者增长机会、收缩或者退出机会等”。

(二)关于实物期权的分类

对实物期权分类的界定,一方面有利于识别实物期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选择正确的模型评估期权。本指导意见在第三章中通过实物期权的主要类型说明了实物期权的评估对象。

关于实物期权的种类,至今为止得到认可度较高的有两个版本,一个是Richard A. Brealey和Stewart C. Myers(2007)在其国际流行财务课本“Principles of Corporate Finance”中的分类,即分为增长期权、退出期权、等待期权和经营期权四大类。另一个是Trigeogis(1996)对实物期权的分类,即分为七类:延迟投资期权、改变规模期权、转换用途期权、放弃期权、增长期权、分阶段投资期权和复合期权。

Trigeogis的七类实物期权除了复合期权都可以归并到Brealey和Myers的四类中。本指导意见本着便于理解和评估操作、删繁就简的原则,将Brealey和Myers的四类实物期权作为分类的基础。在这四类实物期权中,经营期权相对数量多、价值小,对评估结果没有大的影响,为减少评估难度和工作量,将经营期权从评估对象中排除。在其余的三类期权中,等待期权有些情况下与增长期权类似,保留下来容易造成混乱和重复考虑。因此,从易于理解和操作以及稳健原则考虑,将等待期权也从评估对象中排除。

复合期权是有相互关系的期权组合,即期权上的期权,其评估比独立的单个期权要复杂得多。从方便理解和操作、减少不确定性以及稳健原则多方面考虑,本指导意见通过规定实物期权评估程序,在第一步期权的识别中强调严格筛选,最终选择出不可忽视的重要期权,再进入后续评估步骤,将复合期权的价值评估问题予以排除。

这样,只保留了增长期权和退出期权作为评估的重点考虑。具体而言,增长期权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投资和资产,从而扩大业务规模或者扩展经营范围的期权。退出期权指在前景不好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理价格即没有明显损失地将部分或者全部资产变卖,或者低成本地改变资产用途,从而收缩业务规模或者范围以至完全退出经营的期权。可以理解,这样的“指导意见”有利于减轻学习和掌握实物期权评估的难度,也有利于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实物期权业务时的评估操作,进而有利于评估结论的稳健性和可靠性。

(三)关于实物期权评估参数的估计

实物期权的主要评估模型是布莱克—舒尔斯模型和二项树模型。因此,要评估识别出的重要实物期权,就要估计这两个模型所需要的有关参数,包括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价值、波动率、行权价格、行权期限和无风险收益率等。根据传统方法评估的经验可知,最终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依赖于模型的运用,也依赖于这些参数估计的质量。

要确保实物期权评估参数估计的正确性,还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必须正确确认实物期权标的资产即实物期权所对应的基础资产。为此,本指导意见在第十五条即强调,识别实物期权时就应该明确实物期权的标的资产。第十七条又进一步明确,“标的资产即实物期权所对应的基础资产。增长期权是买方期权,其标的资产是当前资产带来的潜在业务或者项目;退出期权是卖方期权,其标的资产是实物期权所依附的当前资产。”

在此基础上,再说明实物期权评估的各个参数及其估计的要求。这样,就为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实物期权提供了完整而清晰的思路。在实物期权评估所需的五大参数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价值和无风险收益率的估计可以沿用目前资产评估中的方法。所以,估计上有特殊性和难度的参数主要是波动率、行权价格、行权期限。为此,本指导意见第十七条以及附录中有具体说明。可以想象,估计出五大参数数据,利用期权定价模型,就可以得到实物期权的价值了。

(四)不必评估的实物期权

鉴于实物期权评估的难度,本指导意见本着应用方便和可行的指导思想,规定了若干不必评估实物期权的情况。这些规定分散在各章中,梳理总结如下:

1. 待评估资产中包含有实物期权,但没有较为重要的实物期权,即实物期权价值不大,或者实物期权执行的可能性不大,可以忽视;

2. 待评估资产中包含重要的实物期权,但由于基础信息、资料方面的限制而无法估计评估所需要的参数,或价值变化过于复杂而无法应用期权评估方法;

3. 待评估资产中包含重要的实物期权,也具备评估相应实物期权的条件,但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认为不需要评估资产中包含的实物期权。

在待评估资产中包含有重要的实物期权,期权执行的可能性很大;具备评估相应实物期权的资料、信息和技术条件;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也同意或认为需要评估资产中包含的实物期权等这些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就应当评估相应的实物期权。

三、未来展望

实物期权是许多单项和整体资产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由于期权定价理论研究的突破,实物期权评估在投资决策等领域有越来越广泛的应用。随着科技进步和资本市场的发展,随着人们对实物期权的认识,公司发展和并购中将有越来越多的实物期权需要评估,实物期权评估将成为评估行业的重要业务之一。

评估行业从单纯评估资产价值到兼营管理咨询将是行业和机构从小到大、不断升级发展的必由之路;未来管理咨询的发展潜力也许会超过评估业务。实物期权其实代表着相应资产运用的未来设想。因此,对整体或单项资产中实物期权的评估将促进企业或资产持有方的长远战略考虑,也有助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咨询功能。

此外,所谓实物期权评估也就是期权定价方法在现实期权中的应用。其实,期权定价方法与传统的收益折现方法是互补的方法。收益法无能为力或应用不恰当的地方往往可以应用期权定价方法加以妥善解决。所以,在熟练掌握之后,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广泛运用期权定价方法评估有关资产的价值,特别是解决评估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如,传统上难以解决的公司最优资本结构问题可以通过期权定价方法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