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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劳动生产资料基本归当地农村居民社区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生产劳动、共同经营,享有农村劳动经济果实的农村经济社会组织管理形式[1]。切实加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是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缓解农村城市二元化的经济矛盾、落实国家振兴乡村经济发展重大战略、保证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但是,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业经济现代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问题逐渐暴露。
2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缺少专业人才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人员工作已经逐渐呈现出了专业化的特点,需要广泛应用到各类型的社会经济财务软件、信息管理技术设备等,要求所有农村集体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社会信息管理技术专业素养[2]。一些农村集体财会人员年龄较大,虽然具有丰富的农村财务工作管理实践经验,但还是无法熟练掌握各种财务软件操作方法,影响了业务管理效率。
2.2财会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大部分地区农村集体经济财会软件管理制度可能存在缺陷,手工记账方式较多,自动记账方式还未普及,由于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人员业务技能不熟练,不会操作会计软件,使得在正常使用操作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会计数据丢失等情况,影响到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顺利进行[3]。
2.3信息透明化程度低
目前,中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账目没有真正实现透明化,缺乏具体操作细节,难以真正深入了解目前农村集体经济具体财务管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4]。针对此,相关财政主管部门还应深入研究,分析目前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相关账目及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有效建立财务账目信息公示及公开制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2.4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难以有效利用
农村所有集体土地可以分包给家庭和个人,但是一部分土地资源开发难度较大,要想提高经济收益需要集体合作,但由于分包的原因,导致荒滩、湖面等资源难以进行综合利用开发[5]。此外,由于城市规模快速扩张,一部分土地被直接纳入征收,而由于公共资源的补偿,在最终分配和管理层面上会发生各种情况,会直接导致农村经济风险管理问题的发生。2.5激励机制不完善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激励机制不完善,普通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地区村民的参与主动程度不高;部分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往往缺乏更具有效性的集体激励,对农村社会基本资源的利用综合管理开发、资本的管理综合利用与农村财政资金的经济管理综合运行等工作缺乏较强社会主体责任感与管理主动性,限制了集体经济管理发展的潜力[6]。
3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对策
3.1优化管理人才队伍,实现专业管理
不断加强乡村农民经济管理专业人才队伍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农村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不仅要熟练掌握基本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专业知识,而且应熟练掌握现代农村集体社会经济运行发展规律,具备基本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和现代农业信息化理论素养,有效应对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社会管理工作问题,建立稳定的经济管理专业人才队伍,保证集体经济稳步运行。
3.2转变发展观念,提高管理意识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建设正在加速发展,加大了农村基础配套设施的前期投资修建和政策扶持力度等,因此,必须要充分发挥好基层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基层管理者首先必须要具有经济发展的核心意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提出解决策略。
3.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实现透明化管理
在当前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中,逐步探索农村信息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逐步探索拓宽农村信息公开服务项目。注重提升农民的信息参与使用意识,引导农民接受相关信息,进而增强参与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能力。
3.4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机构
必须要建立完善的集体经济社会组织行政财务管理相关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效率,维护集体合法利益。
3.5引入企业管理机制,完善激励机制
随着中国现代农业集体经济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引入新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中国推进现代农村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新方向。在当前企业市场竞争大环境下,基层管理人员应在充分利用新的集体经营管理制度同时,引入多元化的的企业市场竞争机制,推动现代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激活现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完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体系。同时,要不断完善集体基层管理人员财务激励管理体制改革措施,调动集体及基层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村集体经济建设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实利益,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行政管理效率、强化生产市场监管建立机制等更是重中之重。因此,一定要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农村管理,促进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姜秀慧.农村经济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民致富之友,2017(1):152.
[2]李艳聪.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0(8):26.
[3]王玉新.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科学,2014,5(9):180.
[4]马国信.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2019(2):41-42.
[5]刘秀丽.浅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9(4):133-134.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理顺管理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堵塞管理漏洞的原则。坚持主要村务活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和及时公开制度,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农村“三资”保值增值新途径。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解决群众隐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促进农村稳定和谐发展,为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围绕当前我市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妥善化解和消除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的纠纷和隐患,维护好农村社会稳定。
通过“三资”清查,各镇村集体组织要达到:
资金——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资产——帐物相符、产权明晰、使用合理;
资源——底数清、坐落清、权属清。
三、方法步骤
此次清查治理活动,从今年7月20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20日—7月31日)
市农业局作为“三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三资”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三资”清查治理的日常工作由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负责。
此次清查治理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从农业、林业、牧业、水利、国土、建设、民政等部门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各镇、村,就当前我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现状、存在问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进行调查摸底,收集整理基本信息资料,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市纪委牵头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镇村对清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一)成立机构。市、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清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配齐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主管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集中时间和力量,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
(二)动员培训。对市、镇、村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明确集体“三资”管理的目的、意义;明确清产核资的具体要求和步骤。即自查申报、组织核对、复查、核定“三资”存量和填报“三资”清查表。
第二阶段:实施工作阶段(8月1日—9月10日)
(一)摸清存量。对全市8个镇的7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摸清底数,清查到位。
(二)明晰结构和清查范围。
1、农村集体资金:以2008年12月31日为时点,清查农村集体一切资金收入,包括原始积累、发包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利润收入、征用土地补偿费收入、变卖集体资产收入、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国家及上级拨入的资金收入和借入资金等。
2、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农村集体一切固定资产,按实际拥有量重新登记,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应列入固定资产登记。(1)集体所有的交通工具、建筑物;机电设备、通讯广播工具及其他办公设备等;(2)集体所有的农业机械、农业设施,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粉碎机、播种机、农田水利设施等;(3)集体所有的公共设施,包括村级公路、闲置校舍、生活用水设施等;(4)集体所有的企业资产,包括村集体兴办或合股、兼并的企业资产(包括在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集资建设的项目中,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及相应的增值资产);(5)集体所有的馈赠资产,包括单位和个人对村集体的无偿拨款、捐赠财物形成的资产。固定资产计价:对帐面有的固定资产价值按原值登记,有物无帐的固定资产价值按现行评估价(集体讨论确定大约价值)登记。清查村集体债权,包括应收款、应收帐款、农户往来欠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清查村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3、农村集体资源: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果园、草地、水面、滩涂、矿产、荒地(荒山、荒坡、荒滩、荒沟)等(可以评估的资源、资产价值,集体研究确定登记);人力资源:包括户数、人口、劳动力、劳务输出人数、常年劳务输出人数、省外劳务输出人数、技术特长人数等。
(三)核实产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对集体现有帐内资产、账外资产以及土地的权属进行核实、登记,确定其所有权的归属关系。
(四)理顺关系。对集体债权、进行清理、确认。对清产核资中暴露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妥善解决,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登记建档。在对各村“三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登记、审核的基础上,各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各村报账员,按本镇、本村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三资”清查表,形成台帐。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各镇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汇总好原始资料、相关文件、表格和数据,立卷归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检查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查看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转让、承包、流转等是否履行招投标程序;村级工程项目是否公开招投标,有无“人情”承包和“职权”承包现象。
二是检查二轮土地延包情况。查看二轮土地延包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机动地招标,合同证书未入户,土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检查合同管理情况。查看农业承包方案、发包民主程序、会议记录、承包合同等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四是检查工作作风情况。查看集体“三资”管理中是否存在办事拖拉,瞒报漏报,虚报乱报、记载不实和敷衍应付的问题。
对查出的上述问题,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清查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整改汇总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一是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对各镇上报数据进行汇总。
二是各镇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把整改结果上报市农业局。
三是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工作程序。
四、工作要求
1、确定全市统一的清查基准日为2009年7月20日。
2、注重工作中的主要环节:
(1)自查申报。首先由农村各集体经济组织以财务会计资料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把没有纳入会计核算资料的集体资产,进行全面的自清自查,填写“农村集体“三资”清查表”申报。
(2)组织核对复查,核定资产存量。在农村各集体经济组织自查申报的基础上,由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和市、镇工作组组织力量,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数据进行全面核对和重点复查,核定资产存量,处理好清查出来的各种问题,出现误差需要调整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镇共同调整。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便是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共同组成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所谓全民所有制主要是强调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全体成员的,而集体所有制的基本特点则是其生产资料所有权归属于其中部分成员,而不是全部成员。我国从市场经济实施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公有制体制的支持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集体所有制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可以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好与坏,对于我国公有制经济有着直接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目前有两种不一样的认知。第一,从传统认知入手,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的活动范围是农村地区,也是针对农民而服务的,农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第二,以为基础,农民以个人意愿的方式进行合作与帮助,这样的组织所产生的生产资料是集体共同拥有。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目前并没有严格的规定。但是随着广大学者的重视,已有了部分论述,很多学者根据不同的标准提出不同的阐述。不同的阐述之间也有共同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是一种经济组织,充分代表了农民行使对他们所掌握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这是我国集体所有制的一种基本形式。
因此,根据我国集体所有制的性质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财产都是集体财产,并同时受到《物权法》的保护,任何个人不得非法占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其收益不属于任何一个人,而属于集体成员。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能够帮助农民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在现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要重视民主公开管理,不仅包括基本的经济管理,还应该涉及到更高层次的经济管理内容,从而促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实现高效运作,保障农民的收益,促进农村经济更加健康的发展。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地位不明确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管理上主要是借鉴企业经济管理的理念,但是在法律上并没有具备真正的“法人”资格与地位,导致广大农民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认知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甚至不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的机制,对经济组织管理运营存在一定程度的“短板”。从农村村干部、村小组等反映内容来看,他们对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认证还没有形成完全独立化看待,通常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是村委会的附属内容之一,这些客观情况的存在表明了广大农民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认知程度不够高,而这些因素的存在也必然影响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管理顺利开展。之所以出现上述这些情况,笔者认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目前的法律地位不够明确所导致的,导致广大农民群众对于性质的界定、具体作用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误解”。
(二)信息公开程度不够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属于公共财产,其信息公开程度则非常重要,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遍存在信息公开不够高的问题。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公开是经济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因此,必须要得到我们的重视。首先,很多?r村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过程中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笔者根据调查所了解到,很多农村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将组织信息公开当做经济管理的内容之一。而且大部分情况,信息公开并不是主动的,而是非常被动的公开状态,在有所需求或者要求才会被公开;其次,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公开的内容明显不够。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人,经济管理则需要对农民负责,农民应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经营情况、财务信息以及经济决策等都享有对应的知情权。但是在实际的经济管理中,信息公开主要涉及到经济管理中的很多财务信息,导致很多信息公开之后也是存在模糊不清等问题。最终,农民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与经营状况的了解仅仅只存在于表面。而这些因素也是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顺利开展的因素之一,如果处理不好,甚至会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激励保障不充足
目前,我国很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日常运营中缺乏独立性,之所以会划分到村委会进行管理,主要还是因为农村地区集体经济发展不足的原因,另外也存在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激励保障不充足的问题。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没有达到理想上的规模,在经济管理中如果让其实现独立化运作,势必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人事问题。而人事问题必然会给经济能力本身就比较薄弱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一定的负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集体财产,为农民集体所有,目前也基本没有关于调动大家积极性的经济管理措施。由于激励保障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确认法律地位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管理,首先必须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目前《农业法》、《民法通则》当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明确,但是并没有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的规范化等方面有对应的条文规定。很多农村地区需要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对应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有关的条文规定。但是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又发现没有具体的推广意义,始终无法从法律的角度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因此,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该如何明确,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如果法律上无法给予地位上的明确,一切经济管理也是徒然,也就无法最大限度的行使相关的权利,也不利于农民保护自己的基本经济权益。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出台立法解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法人与法人制度的合法化。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管理,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仅仅只是第一步。为了提高经济管理的能力,还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的需求进行不断的完善。从而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真正意义上具有法律规范、权力与义务等。具体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第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管理,以这样的方式促进经济管理能够更好的运行,让农村经济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第二,不同的农村地区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台地方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办法,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更加规范化,将相关制度落实到一线,最大限度保障农民的权益。
(二)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目前,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很大的困难,需要通过经济管理来提升内部能力,同时还需要外部力量的支持才能得到快速的发展。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经济管理以这样稳定的方式来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成员的利益。例如,在基础设施投入方面,应该尝试实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大投资的政策。这样才能够降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压力,从而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能?蛟诟?好的环境中进行。
(三)提高民主管理意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在日常的运作中,往往在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环节上还存在着形式化、走过场的问题。例如,经济管理财务公开仅仅只是以简单的表格形式来呈现,当中缺乏具体的数据进行说明,关于某一笔款项的使用也没有对应的解释等。经济管理财务公开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导致经济管理失去本质上的作用。从这些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村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其实还是处于相当淡薄的阶段。在农村地区如果要真正推动农民参与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当中来,必须要有对应的手段才能真正将其调动。例如,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召开的相关会议,需要给予参会农民一定的误工费、会议费等,而这些已经在农村地区成为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因此,农村集体集中组织成员的民主管理意识非常淡薄,而且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地步,这些就需要不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意识、参与意识。不断提高民主管理,加强对经济管理的监督作用,积极履行自身的义务与权利,而不是需要外力来督促采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