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培训班次

(一)利用纪检监察视频系统举办6期培训班

培训对象:各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2012年7月起,将各县乡镇纪检干部一并纳入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以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

培训地点:州纪委设主会场,各县纪委设分会场。

授课教师:第一期邀请州委党校和州委宣传部相关人员授课,其余各期由委局机关分管领导或相关室主任授课。

第一期:时间:2013年5月17日上午8:30。培训内容:1、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2、全州政治经济形势。

第二期:时间:2013年6月。培训内容:1、惩防体系建设。2、业务知识。

第三期:时间:2013年7月。培训内容:1、案件检查业务知识。2、案件审理业务知识。

第四期:时间:2013年8月。培训内容:1、执法监察业务知识。2、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知识。

第五期:时间:2013年9月。培训内容:1、招投标监督业务知识。2、纠风工作业务知识。

第六期:时间:2013年10月。培训内容:1、行政效能业务知识。2、案件监督管理业务知识。

(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培训班

培训对象:各县(海管局)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州纪委派驻州级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委局机关各室主任、副主任(70人左右)

培训时间:6月上旬。

培训方案见下表

2013年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培训班计划表

培训时间(三天)内 容授课老师

第一天上午开学典礼案件检查业务知识省纪委聘请

第一天下午案件审理业务知识省纪委聘请

第二天上午执法监察业务工作省纪委聘请

第二天下午招投标监督业务工作省纪委聘请

第三天上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州发改委聘请

第三天下午统战宗教工作州委统战部聘请

(三)派员参加全省纪检监察基本知识培训班

培训对象:2013年以来从系统外交流到州、县的纪检监察干部。

(四)选派干部参加中央纪委调训和培训

根据省纪委下达的培训计划,选派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各县纪委、县监察局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培训中心、杭州培训中心的调训和培训。

(五)选派干部参加州委组织部统筹的培训班

根据州委组织部的统筹安排,组织委局机关班子成员、科室主任参加省委党校或州委党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

(六)选派干部参加省纪委运用纪检监察视频系统举办的1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培训对象: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七)开展各类专项培训

按省纪委培训计划,组织委局机关、各县纪委监察局业务科室人员接受省纪委监察厅各业务科室举办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网络信息技能、纠风执法、招投标监督、处理、案件查办等专项培训。

培训方式:采取视频、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

(八)开展专家讲座培训

按照省纪委安排,组织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接受省纪委聘请的省内外一些领域的专家,利用高清视频系统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举办的专题讲座。

(九)大力推广网上自学

鼓励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省纪委纪检监察网站“自学快线”专栏推出的纪检监察基础知识培训。

(十)采取挂职锻炼方式培训全州纪检监察干部

选派各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挂职锻炼,委局机关干部到省纪委、省监察厅挂职锻炼。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党的十以来,伴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深入推进,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整体而言,受主客观条件限制和历史积弊等因素影响,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与“高素质、强能力、硬作风”的干部素质要求,特别是与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的目标任务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不少突出问题亟待改善和解决。

一、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当前,我国高校纪检监察系统实施的是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双重领导的运行机制,工作中既要接受本级党委、行政的领导,又要对其开展纪检监督。纪检监察工作要在被监督对象的领导下开展并对其负责,这在实践中造成了不小的工作制约和困扰,特别是人、财、物、事等各项权限全面受制于被监督对象,导致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力不从心,干部队伍建设明显脱节滞后,难以胜任新的形势发展:

(一)力量薄弱,干部配备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

一是部门岗位职数不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不少高校曾经长期把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干部照顾性安置的场所,不仅岗位职数少,而且干部队伍普遍年龄偏大,专业、学历、职称结构不合理,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胜任形势发展的要求。

二是干部队伍建设断层,专业化、复合型干部紧缺。纪检监察岗位收入低、压力大,晋升空间小等现实处境导致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特别是适应新时期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要求的经济、管理、信息、基建、法律等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紧缺,干部队伍断层问题日益凸显。

(二)脱节滞后,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亟待加强。

一是选聘晋升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干部选聘的入口不严,安置干部和“万金油”干部比例过高,在队伍规模、结构、年龄、专业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考量过少,导致干部队伍整体执纪监督能力不强,不少工作流于表面,难有实效;另一方面,干部晋升的出口不畅,由于长期从事幕后工作,鲜有走到前台展示的机会,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才华很难被领导和群众所了解,加上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在本单位产生等因素影响,干部队伍的提拔晋升相对更为困难。

二是教育培养机制不到位。现有的教育培训活动大多泛华、零散,缺乏系统设计和科学规划,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所不足。特别是由于投入不够、人员不足等客观条件限制,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进修机会明显过少,办案实务训练、专项业务培训、外出交流学习、挂职锻炼、顶岗实习等实践经验积累相当有限,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存在现实困难,专家型、精英型干部难以涌现。

三是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实践中绩效考核体系尚未有效落地,机关平均主义、中庸主义、一团和气的风气尚未有效改变:一方面对能力突出、身挑重担的业务骨干考核激励不到位,积极性不能得到有效调动;另一方面对于部分消极怠工的不作为、懒作为现象又不能有效制约。奖优罚劣,绩效导向的工作机制亟待形成。

四是内控管理机制不完善。实践中有的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不足,工作中少套路、缺方法,不善驾驭复杂局面、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却依然尸位素餐;有的干部担当精神不足,怕伤情面得罪人、遭人打击报复、影响私人关系等,工作开展经常避实就虚、充当“老好人”;有些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出现“灯下黑”和“跑风漏气”等违纪违规问题,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和士气。所有这一切都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控管理机制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二、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思考

学校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着眼,深刻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责任分工,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坚决按照“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强能力、硬作风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具体来说应该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目标、把握方向,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关键。高校应当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以知识、专业和岗位特点相匹配为前提,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形式,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选拔任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综合素质高、年富力强、有作为、敢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确实保障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坚决杜绝照顾性或安排性任职情况的发生。具体来说,笔者认为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一是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作风。这是由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是我们选人用人的第一前提。二是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专业业务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经济、管理、信息、基建、法律等专业业务能力;三是具备很强的学习专研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纪检监察工作面临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专业化挑战日益严峻,我们的干部队伍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学习,要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高校纪检 改革 转职能 转方式 转作风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1“三转”的意义

“三转”使高校纪检部门适应新时代环境,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在新时期应对更大的挑战,充分、准确履行职责,继续发挥监督作用。

2高校纪检部门问题

(1)部分高校采取了兼职纪委委员制度。即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纪委书记,兼管党风廉政建设,在校内各院系或部门相关领导中选举或直接由组织任命纪委委员,定期在学校召开纪委全会以开展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

(2)高校贪腐案件已存在经济领域的各个层面。涉案人员反侦察能力不断提升,作案手段更加隐蔽。

(3)根据一项15所综合性大学纪检部门人员调查的专业结构表明:文科的专业纪检人员占67%,理科专业纪检人员占27%。在文科毕业的纪检人员中,极少数毕业于政法专业。因此,在纪检人员遇到的经济问题中,由于缺乏财经、金融、基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很难去处理。

(4)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很难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一些长期在这方面工作的纪检人员感到很难被广大教职工以及家人理解。

3分析原因

(1)兼职的纪委委员大都公务繁忙,无法完全集中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此外,高校纪委委员履行监督的职能主要是以参加纪委全会的问题讨论,发挥建言献策的作用为主,并没有明确的权责划分和工作范围,对案件的侦办一般也不介入,使得兼职纪委委员的监督作用发挥十分有限。

(2)高校纪检人员相对缺乏金融、法律、财会、审计等相关知识背景,这对于在高校部门越来越细化的情况下,很难发现监督的漏洞。

(3)决策层面还没足够重视新的办学模式下纪检工作的部署,纪检部门的调整不够及时。

4改变现状

4.1转职能

本人结合其他学者的观点,认为高校的纪检职能包含两条:党的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职能,这个要求纪检部门要准确把握;在日常执法监察工作中,要履行好行政监察职能,做好行政监察工作。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得到了贯彻实施。

高校纪检可在独立办事过程中找出突出矛盾,要转变职能,准确定位,做到科学合理地行使监督职能。

高校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人、财物、基建、采购等重点部门的监督。针对于这些部门的特殊情况和关键的运转环节的发展状况,采取切实的措施以及制定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制度,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

4.2转方式

加强高校纪检干部调查研究能力,这是履行好职责的前提条件。调研要有明确的目的,思路要清晰,注意运用合理的调研方式,要走群众路线,多收集与学校问题相关的师生反映; 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建立起求真务实的作风,工作出现错误,要立即修改。

纪检干部队伍里要补充财经、金融、基建等专业型人才,以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利用办公自动化平台,增强各部门的信息交流,开发利用纪检监察信息资源。组织开展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活动,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加强专业化的同时,整体具备较强的信息化素质基础。

建全网上举报平台、暗访器材取得关键证据等。重要的案件调查实行全程录像录音、用电脑随机选出参评人员,建立干部管理动态数据库和廉政档案数据库。

发挥高校党委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系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涵盖面广、时间长,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既包含党建工作,也涉及具体教学和管理事务。

4.3转作风

转变作风从转变思想抓起,强化高校纪检干部的思想,坚持用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头脑。加强对纪检人员的专业培训。

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高校自身优势,建立民主监督,把监督权力下放到每一位教职工生,使其增强责任意识,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监督体系。

5总结

高校纪检部门除了要通过“三转”来转变,还要加强制度建设以及强化管理机制。通过制度的建立,发挥制约作用。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紧绕高校中心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三转既是党的事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纪检监察部门适应新时期的高校运行环境的必备条件。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4年广东海洋大学廉政课题《高校纪委监察机关“三转”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第九届四次全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全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部署安排教育系统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主要任务。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把握趋势,进一步坚定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教育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经受了严峻形势的考验,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一手抓复学复课和事业发展,把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化作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落实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增添措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1、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有了新提高

把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作为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机关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与反思》教育片,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2008-2012年工作规划》知识竞赛和《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学习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廉政嘹望》为基本教材,广泛开展读报思廉活动,拓展了教育的内容,改进了教育的方法,收取了良好的效果。此外,各县(区)结合廉政文化进校园、进机关广泛开展了演讲会、文艺演出会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和氛围,有力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治校。引导广大教职工参与廉政书画创作,征集廉政书画600余幅,选送到省纪委参评6幅,获奖2幅。

2、监督力度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1)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高压态势。认真执行收费公示、责任追究、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制度,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了治理工作的合力。一年来,受理群众涉及教育乱收费的42件,查实9件,清退违规收费金额9.36万元。(2)整顿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针对一些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存在管理松散、不按规定学制年限办学、违规招生、办学条件差、不按核定标准进行收费等问题,对全市民办中职学校进行了督导评估和集中整顿。通过评估整顿,取消了一所民办中职学校举办学历教育的资格,对三所评估不合格的学校限期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民办中职教育的办学行为。同时,注重对全市民办普通中小学的监管,特别是受政府委托举办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其收费、落实惠民政策等方面进行了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平接受教育。(3)清理整顿和规范乱补课乱办班行为。市教育局联合市纠风办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办班行为和社会力量举办文化补习机构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和规范,取消了40家不具备举办文化补习条件的培训机构,有9名教师受到了行政记过、警告处分,有2名教师从城市学校调到边远农村学校工作,有3名教师调离了工作岗位,在教师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违规补课办班行为得到了较好的遏制。(4)加强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对180余所学校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48名该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而未享受的,责令学校进行了补发,对3所民办学校未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的,进行了跟踪督促落实,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5)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教育行风校风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的统一部署,采取三级联动对教育行风校风进行了民主评议,群众对教育行风的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3、大力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有了新起色

市、县(区)教育部门认真落实市委仲彬书记的指示要求,制定了“问人、问事、问责”实施办法和《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4、加强案件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2008年受理举报52件,其中,涉及学校或个人乱收费的共42件,涉及个人经济、作风及其它问题共10件,1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发挥了惩戒警示作用。

市、县(区)两级教育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了对重要岗位、重要人员的经常性监督和教育,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手段和措施,同时还与检察机关建立了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08年全市教育系统未出现职务犯罪案件。

2008年,我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我们应该看到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制度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有制度不用的问题还较突出。二是一些领导和学校校长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决策机制不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不好。三是个别单位财务管理还存在漏洞,铺张浪费的现象还较突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在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措施中侵占国家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一些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中还存在。四是教育收费和招生中不正之风还有一定的市场。乱收费的现象在个别地方个别学校群众反映还较大,中职招生中买卖生源的问题还较突出。五是一些单位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视不够。对有的问题纠正不及时,查处不坚决,甚至存在包庇遮掩,纪律的威慑作用发挥不够。

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薄弱的环节,我们必须充分地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加快教育系统灾后重建,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展的关键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两个强力推进”的目标和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推进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重点,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履行职责,努力开创教育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以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中心,强化监督检查,狠抓纪律规定的落实

一是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促进科学发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正确实施。教育系统是党的意识形态重要阵地,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尤为重要。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定信念不动摇,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研究无、宣讲有纪律,严禁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学校的稳定。

二是要加强教育系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及灾后重建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即:监督检查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监督检查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投资是否符合科学发展和上级的要求规定;监督检查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监督检查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财经规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建筑标准。要确保学校建设项目优质,杜绝“豆腐渣”工程;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廉洁重建,防止楼房建起来、干部倒下去。此外,要强化对大额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管,及时纠正已经发现的隐患和暴露出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要积极开展对“两免一补”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等工作的检查,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以加强党性修养为根本,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狠抓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的落实

党性关系党风、体现政风、反映作风,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融入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和日常管理中,把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工作措施上来,推进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要把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争做“朴实、吃苦、感恩的*人”相结合,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求真务实、扎实苦干,发扬民主、科学决策等优良作风。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党风、政风、学风、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促进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作风不断好转。

(三)以贯彻《工作规划》、《意见》为突破口,强化改革创新,狠抓监督制度的落实

围绕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市委的《实施意见》,坚持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一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党委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蕴酿、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积极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内容目录管理和决策事项报告备案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过党委会议集体决定,防止个人决断或少数人决策、“暗箱操作”。要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和不遵守制度的行为,真正做到有章可循、令行禁止,切实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要从关心、爱护、保护干部出发,通过交心谈心、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质询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养;要按照科学、管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完善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有效途径。

三要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管理,加强干部人事、计划财务、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后勤服务、招生收费等方面的监督,把反腐倡廉的要求与加强内部管理结合起来,深入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约束权力。

四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履行好反腐倡廉的职责分工。要确立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地位,强化层层落实“一岗双责”的意识和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与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要构建责任体系,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把履行反腐倡廉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四)以党风廉政教育为基础,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狠抓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廉洁从政的纪律教育,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特别要加强重要岗位、重点部位人员的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等教育培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预防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要重视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要认真落实《关于在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要通过抓教育,使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如果触犯了法律底线、政策红线和纪律高压线,不仅自毁前程,给单位和家庭、亲友、同事带来影响,还会对事业造成严重损害。

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重是以下五项要求,(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3)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4)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5)严格执行公务员和教师津补贴政策,严禁滥发钱物。

(五)以维护群众利益为着力点,强化纠风专项治理,狠抓教育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

教育收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行业风气,要加大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力度,坚决纠正“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严防乱收费行为反弹。一是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学校公用经费收支管理,坚决纠正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推动教育惠民工程顺利实施。二是巩固义务教育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规范办学、招生、收费审核监管;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三是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切实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捐资助学费的收支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四是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和承诺制,坚决禁止中职学校的各种乱收费行为。五是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评选表彰活动。六是进一步巩固民主评议行风校风工作成果,抓好回头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治理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和校外兼职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和廉洁校园建设,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不断改进教育行风、校风评议机制和考核方式,健全教育行风监督体系。七是加强对中职学校招生录取的执法监察工作。坚决打击、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学校买卖生源,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学校管理的十条规定》和《关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规定》两个文件精神。

(六)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为重点,强化典型案件查处,狠抓惩治和预防体系的落实

查办案件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的案件;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教育经费的案件;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的案件。纪检监察部门对违纪违规等重要案件线索,必须按照管理权限主动调查核实,凡涉及的大要案件,务必加强协调配合,整合办案力量,排除内外干扰,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改进和完善办案机制,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端正一片风气”。只有坚持抓惩治、抓警示、抓防范,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把那些已经走到悬崖边的同志挽救回来。同时,要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建立有效防治的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条例》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规定,依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举报工作,注重发现案件线索和影响稳定、危害事业发展的热点问题,主动化解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

扎实推进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的要求,主动配合当地监督部门和司法机关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强化监管,不断完善组织协调和防控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发生职务犯罪案件。

(七)以保证教育资金安全为关键,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狠抓灾后重建项目的落实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特别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计法》、《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坚持资金流向哪里,审计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今年要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除审计部门安排的审计外,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对其它所有实施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通过内部审计,不仅要揭露和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违规使用等行为,更重要的是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针对资金运行、管理上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从根本解决问题的制度规范。各县(区)教育局要重视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机构设置不合理的要调整机构,人员编制不齐的要补充人员,确保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必须特别强调,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一分钱也不乱用,一分钱也不出差距,对发现的问题必须依纪依法从重从严处理。要扩大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督渠道,全面实施基建(修缮)项目、资金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项目、资金信息公开要作为今年一项特色工作,请大家认真研究,抓好落实,我们将开展重点检查。

三、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肩负起维护改革、稳定、发展的政治使命

加强自身建设,既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重要保障,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1、不辱使命,认真履行职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维护党纪、实施内部监督的重任。在教育系统灾后重建和事业发展进入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考验,对我们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把握形势、坚定信心。既看到中央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为我们创造的有利条件,又充分估计在与腐败行为斗争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其次要紧密联系实际,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争取上级和党委的领导,充分依靠广大干部职工的支持和参与,形成工作的良性互动,以扎实的成效取信于广大党员和群众。

2、大胆实践,努力提高水平。要准确把握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来谋划反腐倡廉工作,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研究新情况,增添新举措,解决新问题。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用科学发展观统筹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要大胆实践和探索,以建章立制为重点,努力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专项检查、纠风和执法监察等业务流程,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内部分工和协作机制。要不断增强组织协调能力,按照全面协调的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充分调动和依靠有关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共同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使业务能力达到新水平、自身建设跃上新台阶。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2009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通过发挥制度的强制力和规范性、约束性作用,实现局决策、运行管理、监督制约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为教育改革发展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1.拟于3月上旬召开本年度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纪委、教育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签定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结合实际部署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2.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并拟于四月上旬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3.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内容的学习研究会或专题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研讨落实方案。

4.上半年计划举办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主讲一次廉政党课为内容的“廉政建设大讲堂”活动。

5.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以橱窗陈列、网站宣传等形式,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6.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以招生、工程招标、职称评定、物品采购、财务和人事管理等重点岗位的干部为重点,组织领导干部经常开展反腐倡廉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努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7.积极拓展廉政文化宣传的阵营,整合宣传教育资源。通过网站、校报、学校宣传栏、宣传展板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语论宣传强势,宣传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思路,营造校园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

8.请纪委、检察领导、专家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制度,并对近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运用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引导。

(二)建立健全防腐倡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1.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和区纪委有关文件为指导,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2.总结区纪委对我局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查工作,在巩固成绩的同时,查摆不足,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整章建制,建立健全防腐倡廉制度体系。

3.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9号)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抓好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4.本着“科学、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实行任职谈话、廉洁自律谈话、诫勉谈话和谈话等各项廉政制度。

5.依据岗位职责制,分别与各校负责人签署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责任状,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终,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要对各校负责人责任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努力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评,责任要追究,奖惩要分明”,推进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度融合,保障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落实。

(三)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1.暑假期间区教育监察室将继续开展校领导干部与基层群众的谈心活动,通过更深入地了解情况,沟通感情,改进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谈话主要内容是:了解基层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了解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积极巩固反商业贿赂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继续关注图书、教材、基建等与外界经济往来较多的部门,做到既能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能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3.继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设备招投标、干部考核、职称评定、招生、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进行监督。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发挥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4.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不合理的收费和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5.继续强化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的党政监督,以行风监督员牵头的民主监督,以政策宣传牵头的舆论监督以及以案件牵头的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体系。

6.落实特邀监察员参与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权利。定期听取特邀监察员收集的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应学校,并协助解决。

7.探索进行效能监察的有效途径,按照工作安排对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形成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四)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健全办案程序,严格案件管理,严明办案纪律,确保办案质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注意保护举报人。完善内部案件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警示教育。

1.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政纪的行为以及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等方面的案件,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预防和治本功能。

2.积极整合资源,畅通诉求渠道,提高工作质量,妥善解决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维护教育稳定,促进校园和谐。

3.继续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力度,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

4.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逐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基固本,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1.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的有关指导精神,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拓宽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效能监察制度的建设缺乏主动性。

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是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两项基本职能,但是,目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效能监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纪检监察部门很少下院系、部门了解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情况,大多只是根据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才下去了解情况、调查事实,较少主动给予指导、帮助和督促,主动研究效能监察工作欠缺,存在重廉政监察、轻效能监察的现象。

(二)效能监察制度的建设缺乏规范性。

由于高校效能监察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难免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效能监察制度建设在某些方面存在制度空白,造成某些领域或环节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有些效能监察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或实施细则,在具体操作中难度较大,甚至难以执行;有些效能监察制度缺乏强制性,一旦进入操作领域,往往会“走样”。(三)效能监察制度的建设缺乏沟通性。由于缺乏沟通机制,纪检监察部门难免存在同其他职能部门之间沟通不够的现象。比如,制度由某一职能部门自行起草,缺乏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缺乏相关单位的参与和监督,甚至受利益驱动、视野局限、政策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影响,制度的制定往往存在不够全面、科学甚至不够公正等问题。

二、学校效能监察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重廉政监察、轻效能监察的认识偏差。

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都是属于行政监察的基本职能,两者监察的侧重点不同,廉政监察重点是对监督对象行为的纠举处理,而效能监察则主要是对监察对象在“责”方面的问题,即是否勤政,是否讲求效率、效益、效果,有无违反职责的行为,查处严重失职渎职的问题。充分发挥廉政监察与效能监察的两种职能,才能使两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相辅相成。其次,高校领导对行政效能监察的性质、任务及其在行政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没有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作为加强行政管理、促进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加以充分应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再次,纪检监察部门的一些同志中存在畏难情绪,片面认为对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无从着手。因此,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中,常常出现效能监察的缺项。不能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此外,由于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职能扩大,工作面宽,任务重,要求高,缺乏必要分工,致使纪检监察部门难以把效能监察提到议事日程。

(二)重柔性、轻刚性的管理缺陷。

由于高校是知识分子集中的地方,长期以来倡导自主管理、柔性管理,而忽视刚性制度建设。加之对效能监察认识上的偏差,造成重视廉政监察制度建设,忽视效能监察制度建设。尤其是对学校管理开展效能监察的规章制度的缺项,有的不够完善,有的缺乏刚性,有的方面几乎空白。目前国内高校大多尚未建立首问责任制度,没有决策程序制,没有限时办结制,没有效能投诉制度,没有效能评估制度,没有绩效考核制等等。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制度还执行不力,无论从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还是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都不难看出责任追究的不力。

(三)重面上监察、轻项目过程中监察误区。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长期以来对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工作停留在面上的多,深入的少;事后监察的多,事前监察和事中监察的少。表现为在对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工作中缺乏“三个融入”:一是缺乏融入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的改革之中;二是缺乏融入到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三是缺乏融入到学校的制度建设之中。由此导致了纪检监察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和各院系(所)之间的沟通不够,尤其是在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中,纪检监察部门一起参与不够,造成了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所)在工作中某种程度的分离,难以形成合力,影响了效能监察职能的发挥。此外,目前学校缺乏一个统一开展效能监察的组织协调机构,仅靠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难以行使权力,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同其他职能部门互相沟通不够,共同规划更少,各发各的文,各做各的事,这就无疑影响其他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学校管理制度的力度。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定位不准、职责不清等问题,也影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的力度。

三、促进学校效能监察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

效能监察工作的地位日显重要,管理活动中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效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内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均需要监察部门加以监督和推进。对校、院系两级行政机构的效能监察来说,效能监察工作包括对行政工作决策过程的效能监察,对行政工作执行过程的效能监察,对行政工作效率情况的效能监察,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责任人的追究等等。提高认识,加强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是做好效能监察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证。首先,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各级领导对效能监察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对其他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思想教育,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教育的侧重点是培养其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和提高工作效能的自觉性,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效能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人员,要引导他们认识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部门多、领域广、要求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严格做到忠于职守、严肃执法、高效廉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建立由学校行政主要领导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专业职能部门参加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分析学校效能监察情况,主要负责工作部署,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督促落实监察建议。把效能监察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风廉政建设、行政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总结。同时,建议在纪检监察部门增设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效能监察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及时向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提出行政效能监察立项、实施的建议;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效能监察工作;推动和指导面上的工作,加强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制度,强化效能监察的保障作用。

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学校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廉政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和监督,才能使反腐倡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并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廉洁办学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努力形成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的合力,对监察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多侧面、深层次的了解。学校应当确定集体决策、事务公开、财务管理、招标投标、特殊类型招生等领域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项目,切实加强管事、管人、管物、管财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初步构建起覆盖全校各个方面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做保障。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自身制度建设,在实践中认真总结效能监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探索效能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明确效能监察的内容、方式、程序、手段和时效等,不断健全科学规范的、操作性强的工作办法和制度,尤其要强化效能监察的刚性作用。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针对在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职能部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或薄弱环节,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建章立制,用刚性制度规范其管理行为,真正体现对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是管理中的再服务,监督中的再落实。强化管理流程和技术防控,学校应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延伸,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检查防范效果、及时进行整改,构建起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制度体系,根据当前学校的发展及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实际,围绕“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要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入手,逐步推进各项制度的完善。

(三)创新体制,发挥效能监察的整体合力。

效能监察是高校保证政令畅通、防治腐败、提高工作效能、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纪检监察部门要注重组织协调,在开展效能监察时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作用,发挥效能监察的整体合力。要抓住监督管理这个关键,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学校要遵循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解决妨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优化效能监察的环境,促进学校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对策措施,该修订的要修订,该充实的要充实,该强化的要强化,使各项举措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服务。要在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整体效能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各有侧重,不能偏废;三者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教育为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的切实有效奠定思想基础;制度为巩固教育和监督的成果提供有力保障;监督为教育的持久深入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必不可少的硬性约束。因此,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整体推进,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

四、结语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高校效能监察是高校监察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针对行政管理的效率、效能以及校内教学单位管理工作的质量、效果、效率、效益等情况开展的一项监督检查活动。它既包括对高校内部行政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学校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效力、效果、效益的监督检查,也包括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违法失职行为的查处。加强高校效能监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理念,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发展质量与效益的客观要求;是顺应教育发展规律,破解发展难题,强化科学管理,加强监督控制,健全发展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环节;是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优势,靠纪检监察的特殊手段保证规范管理,促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途径。

作为行政监察法赋予高校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职责,高校效能监察的目标和功能是:促进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发展理念和思想的转变,尤其是在“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大学(学院)”和“怎样建设这样的大学(学院)”两个问题方面达成高度的统一;促进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努力提升决策水平和政策水平,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校长在潜心办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专家教授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领域的治学、治校作用;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执行力;促进高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最大限度地提高学校办学资源的使用效能,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基地建设等方面形成完善有效的运行规则体系;规范学校经济秩序,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有效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促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从整体上对高校的制度建设作出系统的规划和思考。

如何加强高校效能监察的机制与体系建设?一是构建高校效能监察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将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监察监督协调,群众积极参与,作为效能监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责任制的龙头作用,确定高校各责任主体在落实效能建设责任制中承担的责任,通过细化责任、统一标准、量化指标,明确违纪违法问题之外的效能责任追究依据,努力把“下管一级”和“上追一级”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有效解决“过错难认定,责任难划分,追究难处理”的难题。二是建立健全高校效能监察的制度体系。通过建章立制明确效能建设工作的依据、内容、目标,明确效能监察工作机构的地位、职责、权限、手段、工作程序、管理体制等。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将日常行之有效的效能建设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根据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部署,以及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现将本局各科室、直属单位200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

(一)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总支负责,办公室配合)

(二)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工作思路。(纪检组负责,办公室、人事科配合)

(三)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会。(纪检组负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以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

(一)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人事科、纪检组共同负责)

(二)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纪检组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监察室负责,计财科配合)

(四)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纪检组负责)

(五)清理和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纪检组负责)

(六)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考试招生、基建工程、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组织纪律,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纪检组负责)

三、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我市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加强检查督促,加强调查研究,抓紧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纪检组负责)

(二)加强市直属学校单位基建项目工程全过程审计,每个阶段审计情况要报送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监察审计室负责,计财科配合)

四、继续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和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一)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廉洁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抓好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纪检组负责)

(二)积极督促全市大中小学开设《廉洁修身》课程,认真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检查《廉洁修身》循环使用教材的规范使用和保管情况。(监察室负责)

五、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校办企业、物资采购及教育乱收费等领域的案件。认真做好举报、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要建立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纪检组负责)

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督促做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工作。严格规范招生及收费行为,制定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决策机制和公示制度,严禁学校以改学分制为名乱收费;坚决抵制“搭车收费”和制止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等行为。(计财科负责)

(二)进一步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基教科负责)

(三)严禁中小学校强制学生或变相强制购买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监察室负责,办公室、教研室配合)

(四)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纪检组负责,计财科配合)

(五)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纪检组负责,办公室配合)

(六)贯彻落实《2009年*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纪检组负责,各科室配合)

(七)组织开展中小学春秋季教育收费检查。(纪检组负责,计财科配合)

七、继续抓好校务公开和执法监察工作,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积极开展检查工作,推进《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校务公开暂行条例》和《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市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工会配合)

(二)要以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和《广东省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推进和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切实加强监督。(监察室负责,办公室配合)

(三)要继续深入做好高中招生考试的监察工作,监督和协助抓好招生录取工作“六公开”,实行“阳光招生”,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监察室负责,招考班、基教科、电教站配合)

(四)加强对学校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图书与教材采购等工作的执法监察,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监察室负责)

(五)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尤其是校服、食品订购,质量保证等方面的问题。(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关键词]高校;招生;管理

[中图分类号]G4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0)12-0235-01

高等教育是培养国家栋梁、提升全民族素质必不可少的阶段。当选拔人才的这个过程被赋予更多意义的时侯,高校招生工作也随着一步步变革走到前台,真正成为焦点。从1999年扩大招生计划以来,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向普通教育,走向大众化,改变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状况,高考、招生工作关系到千万个家庭,越来越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2004年北航事件集中地暴露了招生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一、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一)提高认识。学校要提高对招生工作的认识,对招生工作整体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把高校招生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针对招生工作规模大、战线长、组织工作繁复等特点,进一步确定工作思路,必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同时成立纪检监查小组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的各项工作内容严格划分责任,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层层审批制度。统一制定相关方针、政策,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重视特殊招生工作,如艺体类单招工作等,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要求有纪检、保卫、财务、后勤、设备等部门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并在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章程、特色专业的宣传方案、工作制度等诸多重大事项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

(二)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应该不断地提高对招生工作的认识。招生工作是一个学校办学、发展的基本工作,应该动员全校教职员工提高对招生工作的认识,转变招生工作观念,拓宽招生工作的思路。有利于招生工作的发展,也有利于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监督。

二、保证招生工作的制度化

从制度上全面完善制度建设,从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考试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出台、艺体类考试工作方案的不断更新,从制度上推动招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进程,进而提高管理质量。全力完善规章制度建设,针对招生工作变化形势更新速度快,执行有力。建章立制,严格管理保证了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招生高校要公布《招生章程》,制定《招生考试管理制度》《考试管理办法》《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等规则制度,对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同时遵守基本招生规范,制定《招生工作纪律》和《招生工作准则》,及时对招生工作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及时公布制度的变化情况。

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招生考试的各项制度与规定,充分领会招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招生纪检工作的认识。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各类招生的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依法对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招生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的检查和监督。

三、纪检监查全程参与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纪检负责人组成的纪检监查小组,统一领导、部署网上录取工作,并对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监督。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制定了严格的远程录取制度和办法。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要求有封闭、单独的工作环境,操作人员进行下载、打印,报领导审批,由纪检监查小组人员签字方可上传。

纪检监查小组全程介入艺术类、体育类、普通本科生的录取工作,参与术科考试、面试等环节,对考场秩序和评分现场严加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衡量德、智、体、美的原则择优录取。

纪检监察小组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时,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招生纪检监察小组对学校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1.学习贯彻上级纪委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中共总书记、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报告中有关教育方面内容的重要讲话以及省教育厅厅长王健、省教育纪工委书记蒋吉生在年全省教育纪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4月份先后学习并转发了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年部省属高校涉嫌违法案件情况通报》和市纪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各党总支(党委)也能认真组织好中心组成员和教职工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及任务的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继续深入开展“廉洁师大”创建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校从年3月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了创建“廉洁师大”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创建成果,年4月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创建“廉洁”活动先进单位。为进一步巩固创建“廉洁师大”活动成果,年5月,校纪委起草的《中共师范大学委员会师范大学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廉洁师大”活动的意见》(徐师大委发5号)由校党委印发实施,协助召开了创建“廉洁师大”活动推进会,对年创建“廉洁师大”活动的工作重点等作了具体布置,各总支(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对全校廉洁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开展了构建家庭“护廉网”和“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校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处、团委、妇委会等六部门通过廉政贺卡形式,向全校领导干部及家属发送了以“树清廉家风,建文明家庭”为内容的公开信等。

3.及时学习并转发了省教育纪工委《关于转发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教纪工3号)、《中共市纪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徐纪办发6号)等文件,以指导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总支(党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市纪委《实施意见》规定的有关要求,能够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扎实推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内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工作。

4.做好推荐表彰勤政廉政先进个人工作。4月份,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推荐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通知》(徐纪发7号)文件精神,通过各总支(党委)两轮推荐、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报送张爱华、鲁斌宏、王莹章等三位同志参加市纪委和省教育纪工委参加勤政廉政先进个人评选。“七一”前夕,我校开展了勤政廉政先进个人评选和典型示范教育活动,有15名领导干部被校党委表彰。同时,根据省教委、教育厅关于评选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文件要求,经过层层推荐、党委公示等评选程序,我校纪委监察处和纪委办公室主任张光辉被推荐到省教委参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经常性教育。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方便各总支(党委)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我们选购了《警示与反思》、《勤廉风采》、《廉政中国》等一批警示与示范教育电教片,要求基层单位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观看。同时注意发挥《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读文思廉》等学习材料以及纪检监察网站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及时做好征订发放和相关内容的更新维护工作。4月份,我们还将校纪检监察网中《学习园地》栏目上报省教育纪工委参加省纪委反腐倡廉宣传优秀栏目评选活动。

二、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校纪委起草制定的《中共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徐师大委发15号)已由校党委印发执行。同时组织了全校2237名在职党员、学生党员和非党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知识答题活动。另外,重新修订并颁布了《师范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办法》、《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41个党政工作规章制度。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苏教纪工3号《关于转发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认真总结了近几年来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断完善有关文件制度。6月份,我们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在采取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共师范大学委员会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徐师大委发7号),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

3.规范公务通信费用管理,促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省、市纪委等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小灵通”等通讯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及时对利用“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全校27个党总支(党委)中,有9个党总支(党委)没有使用“小灵通”等捆绑办公电话,其余18个党总支(党委)中有使用各类捆绑业务的办公电话共计165部(其中:处级及以上干部104部,科级干部38部,其他工作人员23部),在9月30日前全部解除了捆绑关系。同时机、卡一律由所在党总支(党委)收缴封存。

4.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针对材料中反映有的处级干部公车私用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对其认真地进行廉政谈话。被谈话的同志同时也表示一定要严于律己,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不辜负党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5.不断充实完善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开好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为认真落实处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去年我们设计并建立了处级廉政档案,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督促领导干部按时填写个人收入申报表,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暑假前后,我校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好本学期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并认真做好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调阅通报工作。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监督监察工作的力度

1.强化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全年我们全程参与了信传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等单位相关专业的招生考试、暑期招生录取、以及研究生考试、专转本考试、英语四六级等考试的监督工作。在参与上述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从出卷、组织考试、阅卷到成绩处理,对参与各项工作的同志进行招生考试纪律教育,签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近2000余份,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研究招生录取标准,处理考试中的作弊行为。5月份,针对以往监督中发现的高水平运动员等级证书造假现象比较突出的实际情况,由校纪委牵头,主动出击,严格核查,多次与江苏、北京等10省市28个体育局联系,对每一名拟录取的101名考生等级证书的真伪逐一核实,查出28名考生持有假证,维护了招生考试的严肃性,受到了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的信任和好评。

2.加强了对重要经济活动过程的监督。本年度参加了设备购置、物资采购、建筑工程等招投标工作,严格把好投标厂商的资格预审关,努力保证招标工作公平、公正、规范,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对科文学院二期工程这样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环节较多的重大项目,我们实行全程监督,相继赴福建、河南、上海等地参与对投标厂家的实地考察,通过对生产单位的管理水平、生产质量、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然后形成针对性很强的考察报告,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进一步规范了特邀监察员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台了《师范大学特邀监察员工作规定》,明确了特邀监察员权利义务、聘任程序、组织管理等,从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我校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察工作机制,改进和规范了特邀监察员工作。

4.参与了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参与了法政学院、文学院等单位领导班子缺额推荐和个别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满考核等工作,在考察干部过程中,我们能按照干部考察程序,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四、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1.本年度纪委监察处共收到来信来访来电反映问题材料33件(其中实名举报7件,上级纪委转办5件),主要涉及到职工福利、干部作风、工程招投标、奖学金评定等方面的一些问题,比去年相比下降30%。在接访及处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工作制度,热情接待来访的教职工,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安排人员对来信来访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坚持重事实,重证据。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对实名的举报、来访,及时反馈调查结果,既维护了师生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学校的稳定。

2.及时查处违纪案件。年初,我校计财处原处长倪同志因涉嫌被逮捕,年12月被铜山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倪同志不服,提出上诉,年3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我校及时给予倪同志行政开除处分,同时向市委报送了开除其党籍的请示。5月份,我们还根据群众举报,对个别干部生活作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其党内警告纪律处分。

3.做好及查办案件等信息上报工作。根据省教育纪工委、市纪委的要求,全面、认真、及时地填报各类信息报表共20余份,包括《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举报统计表》、《纪检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登记表》、《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以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统计等,切实做到下情上达,准确无误。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认真搞好中共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实施10周年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认真贯彻校党政《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等关键环节,及时调整、充实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2.检查督促各总支(党委)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教学、科研等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1.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认真学习上级纪委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把握政策、运用政策能力;重视业务知识学习,参加了省委教育纪工委和市纪委举办的贯彻中央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计划等内容的业务培训等,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业务知识,努力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正确理解和把握党在纪检监察方面的方针政策,并切实用以指导和规范纪检实际工作。

2.加强对纪检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纪检工作水平。5月份,我校在全市教育系统召开深入推进“廉洁教育”活动座谈会上以《认真开展创廉活动,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题的进行了大会交流;7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省校园廉洁文化工作经验交流会,我校撰写的反映我校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材料在大会上书面交流并收入大会《材料汇编》。另外,还在《风纪》和校报上发表了相关文章。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关键词]高校;反腐倡廉;效能监察;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D26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4)09-0042-03

近十多年来,随着国家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各高校建设投入大大提高,招生、基建、设备、科研领域的腐败问题也随之而来。如何结合高校自身的特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升清廉文化意识,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是一个紧迫而必要的现实使命。

效能监察是一项通过行政监督手段,促进管理人员廉洁守法、勤谨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途径。然而影响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监察作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涉及体制机制、管理制度、队伍建设、监督方法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效能监察制度建设的保障作用不够。要进一步提高高校当前效能监察的作用,在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及重大改革政策的制定,对权力运行程序进行规范制约,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预防腐败及规范工作程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克服权力使用的随意性,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一、学校加强效能监察制度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效能监察制度的建设缺乏主动性。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是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两项基本职能,但是,目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效能监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纪检监察部门很少下院系、部门了解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情况,大多只是根据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才下去了解情况、调查事实,较少主动给予指导、帮助和督促,主动研究效能监察工作欠缺,存在重廉政监察、轻效能监察的现象。

(二)效能监察制度的建设缺乏规范性。由于高校效能监察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难免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效能监察制度建设在某些方面存在制度空白,造成某些领域或环节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有些效能监察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或实施细则,在具体操作中难度较大,甚至难以执行;有些效能监察制度缺乏强制性,一旦进入操作领域,往往会“走样”。

(三)效能监察制度的建设缺乏沟通性。由于缺乏沟通机制,纪检监察部门难免存在同其他职能部门之间沟通不够的现象。比如,制度由某一职能部门自行起草,缺乏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缺乏相关单位的参与和监督,甚至受利益驱动、视野局限、政策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影响,制度的制定往往存在不够全面、科学甚至不够公正等问题。

二、学校效能监察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重廉政监察、轻效能监察的认识偏差。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都是属于行政监察的基本职能,两者监察的侧重点不同,廉政监察重点是对监督对象行为的纠举处理,而效能监察则主要是对监察对象在“责”方面的问题,即是否勤政,是否讲求效率、效益、效果,有无违反职责的行为,查处严重失职渎职的问题。充分发挥廉政监察与效能监察的两种职能,才能使两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相辅相成。

其次,高校领导对行政效能监察的性质、任务及其在行政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没有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作为加强行政管理、促进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加以充分应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再次,纪检监察部门的一些同志中存在畏难情绪,片面认为对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无从着手。因此,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中,常常出现效能监察的缺项。不能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此外,由于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职能扩大,工作面宽,任务重,要求高,缺乏必要分工,致使纪检监察部门难以把效能监察提到议事日程。

(二)重柔性、轻刚性的管理缺陷。由于高校是知识分子集中的地方,长期以来倡导自主管理、柔性管理,而忽视刚性制度建设。加之对效能监察认识上的偏差,造成重视廉政监察制度建设,忽视效能监察制度建设。尤其是对学校管理开展效能监察的规章制度的缺项,有的不够完善,有的缺乏刚性,有的方面几乎空白。

目前国内高校大多尚未建立首问责任制度,没有决策程序制,没有限时办结制,没有效能投诉制度,没有效能评估制度,没有绩效考核制等等。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制度还执行不力,无论从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还是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都不难看出责任追究的不力。

(三)重面上监察、轻项目过程中监察误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长期以来对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工作停留在面上的多,深入的少;事后监察的多,事前监察和事中监察的少。表现为在对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工作中缺乏“三个融入”:一是缺乏融入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的改革之中;二是缺乏融入到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三是缺乏融入到学校的制度建设之中。

由此导致了纪检监察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和各院系(所)之间的沟通不够,尤其是在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中,纪检监察部门一起参与不够,造成了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所)在工作中某种程度的分离,难以形成合力,影响了效能监察职能的发挥。

此外,目前学校缺乏一个统一开展效能监察的组织协调机构,仅靠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难以行使权力,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同其他职能部门互相沟通不够,共同规划更少,各发各的文,各做各的事,这就无疑影响其他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学校管理制度的力度。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定位不准、职责不清等问题,也影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的力度。

三、促进学校效能监察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效能监察工作的地位日显重要,管理活动中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效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内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均需要监察部门加以监督和推进。对校、院系两级行政机构的效能监察来说,效能监察工作包括对行政工作决策过程的效能监察,对行政工作执行过程的效能监察,对行政工作效率情况的效能监察,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责任人的追究等等。

提高认识,加强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是做好效能监察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证。首先,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各级领导对效能监察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对其他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思想教育,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教育的侧重点是培养其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和提高工作效能的自觉性,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效能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人员,要引导他们认识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部门多、领域广、要求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严格做到忠于职守、严肃执法、高效廉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建立由学校行政主要领导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专业职能部门参加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分析学校效能监察情况,主要负责工作部署,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督促落实监察建议。把效能监察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风廉政建设、行政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总结。同时,建议在纪检监察部门增设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效能监察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及时向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提出行政效能监察立项、实施的建议;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效能监察工作;推动和指导面上的工作,加强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制度,强化效能监察的保障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学校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廉政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和监督,才能使反腐倡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并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廉洁办学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努力形成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的合力,对监察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多侧面、深层次的了解。学校应当确定集体决策、事务公开、财务管理、招标投标、特殊类型招生等领域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项目,切实加强管事、管人、管物、管财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初步构建起覆盖全校各个方面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

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做保障。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自身制度建设,在实践中认真总结效能监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探索效能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明确效能监察的内容、方式、程序、手段和时效等,不断健全科学规范的、操作性强的工作办法和制度,尤其要强化效能监察的刚性作用。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

针对在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职能部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或薄弱环节,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建章立制,用刚性制度规范其管理行为,真正体现对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是管理中的再服务,监督中的再落实。强化管理流程和技术防控,学校应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延伸,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检查防范效果、及时进行整改,构建起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制度体系,根据当前学校的发展及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实际,围绕“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要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入手,逐步推进各项制度的完善。

(三)创新体制,发挥效能监察的整体合力。

效能监察是高校保证政令畅通、防治腐败、提高工作效能、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纪检监察部门要注重组织协调,在开展效能监察时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作用,发挥效能监察的整体合力。要抓住监督管理这个关键,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学校要遵循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解决妨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优化效能监察的环境,促进学校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对策措施,该修订的要修订,该充实的要充实,该强化的要强化,使各项举措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服务。要在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整体效能上下功夫。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各有侧重,不能偏废;三者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教育为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的切实有效奠定思想基础;制度为巩固教育和监督的成果提供有力保障;监督为教育的持久深入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必不可少的硬性约束。因此,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整体推进,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

作为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廉政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第一,要在学校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第二,做好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选题立项工作。即由学校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进行选题、立项,作为学校一级效能监察项目;由各院系(所)、职能部门自报选题项目,经学校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审议,统一立项,立项后建立项目工作组,项目组由学校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牵头,审计和财务部门参加,形成效能监察的合力。第三,规范效能监察的目标,开展效能监察。一方面要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进行查纠,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效能监察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春季开学以来,纪检监察处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学院各部门落实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助推了学院高质量发展。

一是细化部门监督措施,指导各部门结合实际列出部门廉政风险监督清单,明确监督重点,细化监督要点、制定监督措施。完善了各部门《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做到监督精准精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综合分析监督检查结果,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将各部门廉洁风险降到最低。

二是强化项目监督,对学院重大项目全程参与,注重过程监督,对学院38个项目招标、项目的申报程序、资金的拨付等进行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对项目工作进度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跟踪问效。在项目工程完工后,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核查验收,并将部门自行组织验收的结果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保证了整个项目规范实施,有效地预防了项目工作中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是严格财务纪律监督。监督检查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纪检监察处于3月17日至27日对全院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四是紧盯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成立了专门疫情督查组,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和《关于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协助院党委督促各部门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地落实。深入学院疫情防控各点督促检查24次,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进行了整改,并监督各支部、各处室、系部对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健康有序的校园环境。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高等学校;行政监察;监察工作

【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码号】1674―0351(2016)06―0099―04

一、引言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强调要“加强行政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监督机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新形势下,高校行政监察机构如何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本文基于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分析高校行政监察工作现状,并提出改进加强高校行政监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二、访谈反馈及调查问卷设计、发放和回收情况

(一)关于现场访谈

在访谈高校的选择上,充分考虑区域分布、学科布局、办学层次、隶属关系等方面的差异性,选择了12所高校进行实地调研访谈。访谈对象主要以高校纪委办和监察处负责人为主。访谈问题则主要围绕高校行政监察的方式、做法及效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及有效开展高校行政监察工作的设想和思考等。

(二) 关于调查问卷的设计、发放和回收

调查问卷发放主要面向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以高校监察处处长为主要填答对象。本次调查共计发出问卷108份(教育部所属高校75份、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7份、地方高校26份),回收77份(教育部所属高校54份、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7份、地方高校16份,其中“985”高校28份),问卷回收率71.3%,其中有效问卷73份。调查内容主要涉及高校行政监察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监察对象、监察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共44个问题。

三、高校行政监察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高校在依法开展党内监督、内部审计的同时,也依规开展行政监察。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其方式包括巡视、党内组织生活、干部考察考核、述述廉、有关事项报告、举报处理、执纪审查等等。高校内部审计则通过审查和评价学校及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被审计单位改善治理和管理,是规范权力运行、防控风险的重要手段。一般来说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负有经济责任。高校行政监察是高校监察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规章制度,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走访询问等方式,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开展的监督活动,目的是促使监察对象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强高校内部的廉政勤政建设。由此可见,行政监察与党内监督、内部审计互为补充,监督重点各有侧重,监督方式也有所不同。

实践表明,高校内设监察机构已经成为高校内部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高校管理目标的实现发挥着积极的监督保障作用。但通过调查问卷及实地访谈发现,高校行政监察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或薄弱环节,监察作用并没有真正得到发挥。

(一)高校行政监察缺乏规范的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施行后,高校根据《行政监察条例》第四十九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单位非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监察”的规定和高校内部管理需要,设立监察机构并依法履职。但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行政监察法》)虽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监察的目的、主体、对象、内容、程序,并对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以及被监察对象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范,为我国行政监察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其第二条明确“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因此,修订后的《行政监察法》不再适用于高校的行政监察。

1992年,原国家教委《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学校监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家教委意见》)对高校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监察对象、职权范围、机构设立和人员编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高校监察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但2012年教育部发文废止了《国家教委意见》,同时要求各高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本校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并深入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监察工作在招生考试、基建工程、财务监管、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重要监督作用。

基于以上梳理可见:一是修订后的《行政监察法》在监察对象方面并没有涵盖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而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高校行政监察工作相关规范亦存在不够明朗等问题,从而造成高校行政监察机构履行职能的法定性和强制性不足。二是《国家教委意见》的废止,使得高校行政监察工作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指导意见。

(二)高校行政监察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本文抽取了教育部所属33所“985”、“211”大学的大学章程,从分析结果看,对行政监察做出明确规定的只有9所高校,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兰州大学、中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这其中又只有北京大学和兰州大学对行政监察职权和职责的描述相对清晰,其他高校则相对模糊。由此可见,虽然大多高校相继出台了大学章程,但部分高校的大学章程并没有涉及行政监察的制度规范。

另外,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发现,自行制定行政监察综合性制度文件的高校仅占27.6%,其中“985”高校为33.3%。已出台的分领域行政监察制度文件,主要集中在招生录取、采购招标、工程建设三个方面,其中招生录取方面的占72.7%,采购招标方面的占62.3%,工程建设方面的占49.4%。其他类型的制度文件主要涉及人员招聘(29.9%)、资产管理(26%)、财务管理(23.4%)、职称评定(22.1%)。

从高校行政监察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来看,当前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大部分高校的大学章程并未对行政监察进行明确规定,行政监察工作的规范依据不足;二是高校行政监察综合性制度建设滞后,约有70%的高校尚未制定综合性行政监察制度,高校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定位、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的途径和方法等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专项监察的立项、监督、考核等方面均有待规范。三是在分领域行政监察制度建设方面,各高校主要集中在招生录取、采购招标、工程建设三个方面,且比例不高,涉及其他领域的行政监察制度比例更低甚至完全没有。

(三)高校行政监察力量相对薄弱

受访高校虽然均设有监察机构,但均未独立设置,以纪委、监察合署办公最为普遍,占80.5%,其次为纪委、监察、审计合署办公,占18.2%。各高校的监察处(室)主要负责人一般由学校纪委副书记兼任。关于高校行政监察人员,2015年教育部所属75所高校共有纪检监察干部566人;从年龄分布来看,45岁以上的占46%,35到45岁之间的约占31%;从专业背景看,具有管理学专业背景的人员最多,占27.2%,其次是工学(16.6%)、法W(14.8%)、教育学(9.5%);从纪检监察工作从业年限看,5年及以下占55.8%,6-10年约占27.4%。受访高校中的大多数高校专职纪检监察人员为5-7人。

另外,据统计分析,受访者在从事监察工作之前的工作领域较为分散,其中从事“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的相对较多,分别占20.8%和18.2%,而占比53.2%的“其他”类别中主要是学生管理和党务工作两大工作领域。

高校行政监察在机构和人员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监察力量相对薄弱,专职监察人员数量不足。由于纪检与监察合署办公,纪检监察人员主要精力在纪检工作,更侧重和着眼于抓廉政建设,监察工作投入相对不足。二是监察人员履职能力有待提升。部分监察人员对自身工作认识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制度规范理解把握不深,监察工作难以深入;也有个别监察人员碍于情面不敢监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察效果。

(四)高校行政监察的对象和范围有待扩展

调研显示,高校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学校设置的各职能部门及其副处级(含)以上干部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从监察范围来看,受关注程度从高到低分别是招生录取(98.7%)、采购招标(96.1%)、人员招聘(87.0%)、工程建设(80.5%)、资源配置(75.3%)、资产管理(68.8%)、财务管理(66.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64.9%)、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22.1%)。

从监察对象和范围来看,主要存在如下不足:一是从监察的组织对象看,当前行政监察的对象主要是高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对学院层面监督不够。二是从监察的人员对象看,当前主要针对的是副处级(含副处)以上人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对掌握学术资源和学术权力的学者的内部监督不足。三是从监察范围来看,主要涉及招生录取、采购招标、人员招聘、工程建设、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而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校内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学术腐败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不足。

(五)高校行政监察方式和手段创新不足

当前高校行政监察工作的方式和手段仍然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走访询问等为主。随着高校事业的发展,监察工作范围随之扩大,监察部门忙于应付大量的日常事务和随机监察,监察工作缺乏系统规划。大多重视事后监督,监察效果存在滞后性,起不到预警作用。另外,85.7%的受访者认为高校行政监察工作有必要推进电子监察信息系统建设。但受访高校中只有19.5%的高校在推进电子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目前主要存在如下不足:一是高校行政监察缺乏系统规划,监察方式以事后监察为主,而基于防范的事前、事中监察相对不够,行政监察的预警效果不足。二是监察手段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走访询问等为主,电子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滞后,难以适应时代要求。

四、对策建议

(一)出台高校行政监察指导性法规制度

调查中96%的受访者认为,在新的形势下,特别是随着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对高校行政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修订《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监察对象范围覆盖到高校的公职人员,有关政府部门宜尽快制定高校行政监察的指导性法规制度,对高校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职责和权限、监察的对象、事项和程序、保障机制等加以规定,从而保证高校行政监察机构履行职能的法定性。同时,省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可制定相关办法,为高校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并指导高校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二)强化高校行政监察制度体系建设

基于高校内部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的特点,建立健全校级综合性行政监察制度,形成稳定、完备、配套的行政监察制度体系,对监察部门职责、监察对象、监察程序、监察结果运用等加以明确,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形成符合高校特点的行政监察沟通协调工作机制、重点工作推动机制、源头参与和重点防范机制、监督制约和惩戒机制。制定并完善高校内部人事招聘、招标采购等各领域专项监察规范,明确监察范围、监察方式、监察程序等,并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监察工作指南。

(三)进一步明确高校行政监察对象和范围

高校权力既有行政管理权力又有学术权力,围绕高校内部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应将监察对象覆盖到领导干部、教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岗位工作人员,强化对人员招聘、招生录取、采购招标、科研经费、国有资产、工程建设、校办产业等七大关口的监督,加强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校内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学术腐败等方面的监督。既要监督学校的职能部门,也要监督学校所属二级单位。

(四)加强高校行政监察人员队伍建设

调查中受访者普遍认为,监察人员的素质能力、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等对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非常重要,认为监察工作应当专业化。对于监察人员队伍建设有如下建议:一是加强培训学习,通过专题培训、任职培训、在岗培训、挂职炼等,提升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干部配备和人员组织,配强配齐监察干部,建设校院两级立体化监察队伍,发挥专兼职监察人员作用;三是强化监察人员的监督、考核、评议,完善自我监控的内控机制。

(五)创新高校行政监察方式和手段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首先,感谢学校领导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次自我展示、相互学习的机会。

我叫***,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  年至今,一直在学校财务处工作,20  年担任副处长、20  年聘为高级会计师。今天,我应聘的职位是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副处长。

财务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似乎没有太大的关联,但我认为,正是因为多年的财务管理工作炼就了我担任该职务所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质和工作能力。

首先,财务工作的职业操守,培养了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奉献精神,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于律已,严谨细致,凡事不得有丝毫的马虎、懈怠和浮躁。数十年来,日复一日的编制凭证、登记帐目、审核报销工作,练就了我认真负责、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和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个人品质,增强了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

其次,财务工作的本职业务,培养了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能力。纪检、监察工作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强,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担任财务处副处长   年来,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协调上级考核检查中,培养了我宏观管理、全面统筹的能力;在制定有关文件、完成分管工作中,提高了我的领导能力;在参与基建工程、修缮工程以及大宗物资、仪器设备的招标过程中,为我从事这些工作的监督监察打下了良好的业务基础;在参加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的备考学习中,使我熟悉和基本掌握现行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总之,通过多年的学习、锻炼,使我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局面,能头脑清醒、善于调研、全面思考、理性判断,并敢干大胆发表意见、勇于承担责任。

第三,财务工作的服务特性和女人的天质特征,炼就了我的组织协调能力。财务工作是窗口服务工作,与学校各部、室、院、系之间的沟通频繁。多年来,在与领导、同事和业务往来单位的接触中,我以女人优雅、宽容、豁达的天质,坚持周到服务,热情接待,自觉摒弃“门难进、脸难看、人难见、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和居高临下、指手划脚、办事拖拉的作风,既锻炼了我的亲和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又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这种亲切感、亲和力的培养,是纪检监察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基础。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以上是我自认为竞聘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副处长的优势所在。如果我能得到大家的支持、领导的信任和组织上的任命,我将在以下几方面着重努力:

(一)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坚持从政先做人的原则,做廉洁奉公、诚实守信之人,忠诚于党的事业,守职于廉政建设,始终胸怀敬畏之心、感恩之心、进取之心。

(二)实现“两个转变”:

一是实现自身角色的转变。就是由财务管理工作者转变为纪检监察工作者,并努力和全处同志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事业同干。

二是实现工作作风的转变。要从坐在办公室转变为深入实际、了解实情,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对工作超前计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努力把学校党委、纪委布置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四项工作”:

结合学校纪检工作实际,有机运用“加、减、乘、除”四则运算法则,努力抓好四项工作。做好“加法”,经常利用身边的典型事例或案件,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警示工作;做好“减法”,善于对信访件重访件加以梳理,公开信息,化解矛盾;做好“乘法”,以民主评议工作为抓手,纠歪风、扬正气,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做好“除法”,就是纪检干部要廉洁自律,除去私心杂念,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修养和素质。要再下真功夫,再添新举措,努力抓好“加、减、乘、除”法则的混合运算,进一步促进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再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坦诚地说,我关注竞聘结果,渴望参与成功,但我更重视参与过程。我想,无论竞聘成功与

否,都不会改变我对民族事业与教育事业的执著,更不会改变我对在座各位的尊重与热爱。

谢谢大家!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20__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学院“抓评估创示范”工作,推进学院加速发展的关键之年。20__年我院纪委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精神,按照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的部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以“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呈现出亮点较多,措施较实,反响良好的态势,为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的校园氛围,为推动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成效

1、为更好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今年三月学院召开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传达会议精神,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要求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领会精神,严格遵循总书记倡导的领导干部八个方面作风,对照自己,提高自身,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的要求。

2、围绕“增强党性观念、推动科学发展、树新风正气,促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紧紧抓住“政治纪律教育,思想路线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这三条主线,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了一列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学习教育活动。一是根据省纪委和市纪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今年是改革开放和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十周年,与院党委办联合牵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主题教育活动,据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学院党政领导上党课四次、出专题板报35期、各总支、支部集中学习30次,召开主题班会100次等活动,凝聚党员力量,积极解决师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切实维护了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推动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开展主动服务、主动教学、主动管理的“三主动”活动的开展,同时也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主体、主动、主战场”的三主意识。二是认真学习有关党纪党规等学习内容,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_-20__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__年)》、《党员干部党性党风教育读本》等学习资料,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二是院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专题辅导报告,举行各类形式的教育专题培训班,学习会和辅导报告会,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检察院领导等辅导报告。据不完全统计,由学院举办或由院属单位举办党政领导主讲的反腐败辅导课或报告会共36次(期),培训人员13000人次。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反腐倡廉历来都是党建工作的重点,而学院又是培养社会高职人才的地方,引导学生们树立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正确价值观念,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我们结合主题教育活动,以“十个一”为载体,即: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主要领导讲一次廉政党课,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干部,参加一次中纪委举行的举行测试活动,组织师生观看一组警示教育片、举办一次廉政书法展览、与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廉政责任书并在学生中进行《廉洁修身》的专题教育,开展一次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与白云区检察院联手打造《启明星工程》在高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等(中国监察日报08年9月9日专题报道,充分利用学校的有利条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搞好廉政文化建设。如学院纪委举办大型《敬廉崇洁、清流广铁》廉政书画活动全院3000名师生参与,并出版了廉政文化书画专集,受市纪委和省教育工委纪委的表扬,并编入省教育纪工委廉政书画作品集。

(二)围绕热点,源头防腐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学院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的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各项重点工作和经济活动的监督。

1、全面推行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学院重大决策一般都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实行校务公开。开设校务公开网站,校务公开公示栏,不断完善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做好“阳光工程”,收费、招生、评聘等一律向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2、抓住“四大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控。一是人事任免环节。今年以来,学院公开向社会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任教师,招聘一律通过公开聘任、竞争上岗的形式择优聘用,纪检监察室全面参与了聘任工作;二是考试招生录取环节。纪检监察室参与考试的组织、招生政策的制定以及录取工作的各个步骤的实施;三是教师职称评定及评先表模环节。评选过程和结果都接受群众的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实名举报才能进行下一阶段步骤;四是基建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基建招投标工作以及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通过实时监督,防止商业贿赂情况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全院公开各类项目共150多项,其中设备招标采购项目67项、其他项目46项、基建工程37项、工程总金额1175万元,完成基建审计工程10项,送审总金额为367万元,节约10万元。购置各类教学实训设备招标共有67项,总金额为1682万元,通过竞争性协商为学院节约近230万元。 3、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要收的政策性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按财政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半年学院还邀请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学院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审计,纠正财务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并提出了管理意见。针对学院面向学生的服务项目,如考证、保险等,我们对此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规范性的操作办法和管理意见。

4、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年初制定《20__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有计划开展工作,有针对性的收集一些党风廉政方面的信息,年终利用座谈会和个别交流等方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总结,使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深入,落到实处。

(三)建章立制,规范程序,抓好作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做好作风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这三个环节,把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并把它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是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二是院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基建维修、物质采购、招生就业等各项工作中,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今年来,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及责任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三是认真开展制度建设年和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并于10月份对全院各单位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并专题进行了检查通报。年初研究制定了《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表》,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解,并根据领导班子分工的调整及时调整了领导机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四)强化职能,严格管理,认真做好工作

工作是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意见和要求的重要渠道,是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基层、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目前为止,学院纪委、监察室接到上级转来件四封,我们已将该件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调查结果也反馈到了市教育局部门。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回复有关调查情况。

(五)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学院纪委、监察室十分重视自身建设。今年以来,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党支部学习等形式,学习了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作风效能建设有关文件,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战略部署及其有关政策等内容,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不断地充实自己,拓宽视野,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工作水平和政策水平,使之更好地履行职责,胜任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的需要。

回顾我们的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在院党委和上级

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离上级的要求和院党委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工作标准仍需进一步提高,创新意识不够强烈;廉政教育和监督工作还需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大功夫;工作中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处理还不够严格;工作上还满足于现状,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特色工作不明显等。我们将继续努力,把工作做得更深更细,为学院的改革与发展事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我们将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20__年的工作思路

明年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很严峻,任务很繁重。按照既定计划和新形势要求,明年,我们的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六个“进一步”:

(一)进一步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今后反腐倡廉工作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院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深入推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作风效能建设相关工作。目前我院的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已进入集中整改阶段。针对第二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如通过实行公开承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等十一个方面进行整改,现在各项整改工作正顺利开展,为下面的考核总结阶段做好准备。

(四)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要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教育,大力宣传克已奉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剖析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弘扬正气,反对歪风,增强法制观念,在思想上筑起防止腐败 “两条防线”,自觉做到拒腐防变。

(五)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大宣教”格局。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是干部、教师和学生,要分层次做好教育工作。干部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尤其要把领导干部作为教育和监督的重点,教师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起主导作用,教师是关键。学生是受教育的主体,主要应进行廉洁文化的理念教育。下明年,还将为庆祝59周年校友会,以廉政文化为题材的板报竞赛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学生感受廉洁文化、知荣明耻,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社会主义校园新风尚。